(一)
从前有个叫阿布一努瓦斯的人。他很受加隆·阿尔一拉什德①的宠爱。有一次阿布一努瓦斯想买一头驴,但是他没有钱,阿布·努瓦斯决定向加隆·阿尔一拉什德借,便到他王宫里去。但加隆·阿尔一拉什德这天不接待来访,门卫不放阿布一努瓦斯进宫,尽管他也知道阿布—努瓦斯急需钱用。这时走出一个老门卫,对阿布一努瓦斯说:
“我放你进宫去,但你要把苏丹给你的东西分一半给我。”
他们就这样讲定,签好合同。老门卫和阿布一努瓦斯互相交换了字据。
阿布一努瓦斯走到加隆·阿尔一拉什德跟前,向他问好以后,便默不作声地坐在他对面。
“你怎么呢,阿布一努瓦斯?”加隆·阿尔一拉什德问。
“我希望能得到你一百杖击。”阿布一努瓦斯回答说。
加隆·阿尔一拉什德非常喜欢阿布一努瓦斯,不忍心打他,但阿布一努瓦斯既然这样请求了,他只好拿起棍子去打,但打得很轻。当打了五十下的时候,阿布一努瓦斯拿出老门卫的字据给加隆·阿尔一拉什德看,并且说:
“我和我的朋友讲定了,把我从你这里得到的分一半给他。我得到了你五十下杖击,剩下的五十下该他了。”
于是加隆·阿尔一拉什德下令把老门卫带来,用棍子打了他五十下。“这是给你的教训,使你以后再不敢这样做了。”他对老门卫说。
老门卫非常懊悔同阿布一努瓦斯订的合同。
小婉是个急性子的人,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求高效快速。这个星期,她和朋友约好了去泰国玩,却因为她的急性子差点出了大事。
泰国是个生活节奏很慢的国家,而且越催越慢。可因为是跟团旅游的关系,小婉在免税店并没有太多能停留的时间。到付款的时候,已经要准备排队进餐厅吃饭了。看着前面的收银员还在跟身边的人开心的聊天,小婉有点生气,不断催促他们快点收钱。
终于,那收银员被她催得有点不耐烦了,白了她一眼,开始帮她收钱。付好钱后,小婉开心的离开了,却没注意到袋子里竟多了几颗糖果。
到了餐厅的小婉此时已经饿得不行了,坐下就开始狂吃。等终于觉得没那么饿了,就打开微信要跟朋友聊天。
可不对劲的事发生了,付款前微信还好好的,但此时却怎么也登不上去了。一直显示她所注册的微信不存在。小婉懵了,立刻找团里的人帮忙,可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好端端的号码怎么会凭空消失呢。
小婉懊恼的跟着大家回到车上,才刚坐下,她两只眼睛就立马瞪得大大的。前面的座椅上,一个黑黑的小鬼头从里面探出来,好奇的打量着她。小婉最怕的就是这种东西,大气都不敢出,直到她朋友突然拍了她一下肩膀,她才整个人缓过神来,刚才看到的那个小鬼已经不见了。
小婉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看了看已经黑了窗外,心里很是不安,总觉得是不是因为自己催那个人快点收钱被报复了。还在想着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周围到处都是那个收银员的身影,说着自己听不懂的泰国话,恶狠狠的看着她。在她旁边,还有刚才自己看到的那只小鬼,流着口水,好像把自己当成了食物,贪婪的看着自己。小婉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处,只知道周围好冷,好像有无数只手在身上摸来摸去。她想跑,脚却愣是抬不起来了,快把她急哭了。
“小婉小婉,你怎么了?”等她终于醒过来后,竟发现自己全身绑着绷带躺在病床上。只要轻轻一碰,全身就如散架一般的疼。只有自己的好友陪在身边。小婉这时才知道,自己在下车的时候突然好像发神经一样,往刚启动的旅游大巴冲了过去,结果被狠狠撞飞了。可小婉除了那个梦外什么都不记得了。她根本就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往大巴上撞。
因为疼痛的原因,小婉一直都睡不着,脑子里很乱。她越发肯定,就是那个收银员搞的鬼。可自己现在这样,怎么去找她啊。
还在郁闷当中,小婉突然听到床边传来奇怪的声音,好像是螺丝被转动的声音。小婉心一惊,要是哪小鬼拆床了怎么办?小婉想叫自己的朋友,无奈她睡得死死的,怎么都叫不醒。无奈之下,她只好艰难的扭转身,想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才转了一半,突然一个黑黑的小手啪的打在她脸上,久久不肯放开。那痛感和冰冷的感觉不断刺激着她的神经。更可怕的是,小手里逐渐渗出黄色带腐蚀能力的液体,让小婉的脸迅速开始腐烂变形。小婉痛得拼命想把小手拿开,可小手竟通过腐烂的部分伸进了小婉的身体。她只能大叫,叫得撕心裂肺的,可愣是没人理她。
再次醒来,自己的脸上已经被包了一层厚厚的纱布,全身僵硬无法动弹。小婉心慌得直掉泪,立马叫来自己的好朋友,让她去找那个收银员。
在等待的期间,小婉也没闲着,向导游询问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导游却什么都没说,只是说不会危及到生命,让小婉放心,一切都会好的。
小婉觉得导游很是奇怪,可在跟他说完话后,自己觉得越来越困,很快就睡着了。导游看到小婉已经熟睡,身上的皮竟一点一点的掉落,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竟是那个被她催促的收银员。
此时收银员的一脸发黑,带着奸诈的笑容坐到床上。小婉能感觉到什么,可就是睁不开眼睛,身体好像被什么牢牢的压制住了。
那收银员把手当成了刀,竟轻易的刺穿了小婉的身体,给她做活体解剖,还边念念有词:“叫你催我,叫你催我,我心情不好你还催我...”
小婉觉得很痛,因为她不光感觉到有人在给她开膛破肚,还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啃噬着自己的内脏,一口一口,让痛感没有停歇的时候。这种痛感一直持续了3天3夜。
诡异的是,她的朋友其实从未离开过她,只能担心的一直在她身边,看着她闭着眼睛痛苦的挣扎,也不知道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唯一知道的是,她身体里不断流出血水,却没有伤口。无论护士拿多厚的东西给她包扎,最红总会变成满堂红。
终于,小婉受不了了。某一天突然醒过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用尽力气爬向窗口,一跃而下,希望一切可以就此结束。
可事情并不会因为她的死就完结,因为她发现自己的灵魂被禁锢在了一个小玻璃瓶里,周围有无数黑色的气体在她身体里穿来穿去。此时的她已经变成了别人手中可以被操纵的玩偶,失去了所有的情感,只知道服从。
多年后的一天,小婉跟着自己的主人回到了中国,看到了已经有2个女儿的好朋友。主人羡慕那女生拥有的快乐,便命令小婉霸占她的身体,让她付出代价。
小婉没有自己的意识,只知道服从,很快就让朋友的家鸡犬不宁。朋友无奈之下,只好到庙里找人帮忙,这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竟落得如此下场。
庙里的师父费了老大劲,终于让小婉恢复了自己的意识,获得了自由。可因为小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恶太多,只能先到地狱受罚,以获得来世投胎好人家。
多年后,小婉终于带着纯洁的灵魂,投胎到了一个好人家里。只是这次她是来报复的,因为那个人就是投胎后的服务员,前世欠她命的人。
西湖的来历,自古以来有很多美丽的神话般传说,金凤、玉龙与明珠的故事则是其中最为脍炙人口的一个。
相传远古时候,天河东边石窑里住着一条玉龙,天河西边树林中住着一只金凤,它们有一次在银河的仙岛上找到了一块璞玉,于是一起把璞玉琢磨了许多年,终于使璞玉成了一颗璀璨的明珠。这颗明珠光照到哪里,哪里的树木就常青,百花就盛开。
这个消息后来传到了天宫,贪心的王母娘娘为了得到这颗宝珠,就派了天兵把明珠偷走。玉龙和金凤发觉明珠不见了,到处寻找。后来得知在王母娘娘手中,于是就赶去天宫向王母索取,王母不肯,死护住明珠不放,玉龙和金凤则上前去抢,于是你争我夺,你拉我扯,明珠由天宫阶沿滚落到人间。为不让明珠跌碎,玉龙和金凤也紧随着明珠往下飞。这颗明珠一落地,立刻变成晶莹碧绿的西湖。玉龙和金凤舍不得离开自己辛勤琢磨成的明珠,就变成两座山来守护它。这两座山,一座是雄伟的玉龙山(今名玉皇山),一座是青翠的金凤山(今名凤凰山)。
从此,它们永远守护在西湖之滨。杭州人民至今还在传诵着“西湖明珠从天降,龙飞凤舞到钱塘”的歌谣。
那时候,长江中有一座江心洲,洲上一片荒芜,杂草丛生,野兔出没。有一天,黄射邀请祢衡到江心洲上去打猎饮洒。 江夏太守的儿子请客,又选在长江当中的沙洲上,去的人不少,有的人还带着歌伎、美女打算痛痛快快玩个够。那天,一位名叫碧姬的歌女斟了满满一盅酒棒到祢衡面前说:“久闻先生清高的美名,只恨没有缘份见到你,今天有幸,希望先生满饮此杯,别嫌我卑贱低微。”
祢衡没想到在酒场上遇到知己,很受感动,按过洒杯一饮而尽。
正在笑闹的时候,有人将一只羽毛碧绿的红嘴鹦鹉献给黄射,黄射高兴地又将鹦鹉奉给祢衡说:“这只鹦鹉转送给你,但是你要写一首咏鹦鹉的文章,让今天参加宴会的人欣赏欣赏。”碧姬一听,马上挽起袖子磨墨。祢衡是个有名的才子,才华过人,只因生在乱世,才智不得舒展,所以一直心存怨恨。今天他见了鹦鹉,不禁触动心事,便借物抒怀,一挥而就写了一篇《鹦鹉斌》。那赋的意思是说:鹦鹉是一只神鸟,可是没有人认识它,只把它当作笼中的玩物。祢衡写完赋后,又把鹦鹉转赠给了碧姬,以表达同病相怜的情意。后来,这篇《鹦鹉赋》被黄祖看见了,他怕祢衡以后得志对自己不利,就借故把他杀害了。黄射把他埋葬在江心洲上。
碧姬穿一身重孝,带着祢衡转赠给她的鹦鹉来到洲上,哭倒在祢衡墓前,表示愿意随他的灵魂一起飞去。她哭够了,就一头撞死在墓碑前。那只鹦鹉彻夜哀鸣,第二天,人们发现鹦鹉也死在墓前了。江夏城里的人们集资为碧姬修了一座坟墓,把鹦鹉也一同葬在洲上,从此,人们就叫江心洲为鹦鹉洲。后来,到了明成化年间,鹦鹉洲沉入江底。可是三百年后,汉阳南门外江边又升出一个新沙洲,人们在沙洲上发现了碧姬的尸体,那只鹦鹉已经变成了一块绿色的翡翠石。这只翡翠鹦鹉被地方官拿去献给了乾隆皇帝,乾隆便将汉阳南门外的新沙洲,重新命名为鹦鹉洲。
作者:张玉国
淄川,蒲松龄的故乡,坐落在今山东省第二大高峰鲁山脚下。这里丘陵起伏,群山环抱,雨量充足,气候宜人,很适宜各种野生动植物的生长。在淄川的东南部,有一个村叫月牙村,这里山清水秀,不但村名好听,而且人长得也漂亮。
话说解放前这村里有一户李姓人家,主人叫李皓,三十多岁,高挑个儿,四方大脸,浓眉大眼,是典型的善良人家之后,妻子张氏更是娇媚俊俏,善良能干,他们可算是郎才女貌。同乡亲们一样,他们也是过着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生活。膝下有一子一女,儿子已九岁了,小女刚满两岁,一家人生活的其乐融融。
天有不测风云,这年春天,其子小杏林腿上起了一个狼癍疮,有点化脓了,疼得直哭。李皓就带着小杏林,到离村有十几里路外的一个村庄去看。据说那里有一个老中医,专门看这种病。在那里,老中医抬眼看了看放在桌子上的礼物,略微问了一下病情,就叫手下把浓给挤了出来,随后把药给上上了,说是过几天再来。回来后小杏林一点好转也没有,反而疼得越狠了,肿得也越厉害了。无奈,过几天带着礼物再去,老中医同样先看看礼物,再给下药,回来同样不管事。就这样来回折腾了五、六趟,直到老中医认为礼物够多了,他才真正给你下药治病呢。其实,这种病下一次药就够了,他非得让你跑上五、六趟,把钱全部花上,你说可恶不可恶。
这件事后,李皓越想越觉得老中医也太缺德了,他这是认为老百姓缺少医药知识,在有意识的糊弄老百姓,赚昧心钱。山区里一直缺医少药的,现在这十里八村的只有这么一个医生,得坑害多少老百姓啊。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外出学医,将来好给乡亲们解除痛苦。妻子张氏坚决支持丈夫想学医的想法,没过几天就送丈夫远去了。
李皓不知经过了多少曲折,最后在离家几百里外的一个小山村安顿下来了。这里有一户行医人家,一家人心地善良,李皓在那里除了帮着干些杂活以外,就是勤勤恳恳,夜以继日的跟着老师学习些中医知识。经过近两年的时间,他就基本上能够独立看病了。思乡心切,老先生又把家传的几个中医秘方传授给了他,把一些治疗疑难杂症的办法一一教给了他,他就告别了老先生,又回到了他的故乡。
回来后他没有急着给人看病,他到山上采集了各种各样的中草药,按照老先生教的,进行比对、熬制,熬好的中药自己先喝,有时妻子主动替他试喝,制出来的膏药自己先贴,或先在自己孩子身上试帖,直到自己认为很放心了,才渐渐得给周围的乡亲们看病。乡亲们有点头疼脑热的,从他这里包上点药,回去熬熬喝了就好了。身上长个疖子疮啊什么的,来他这里,他把浓给挤出来,用纸把药卷好捻起来,慢慢的续到疖子里边,把早已熬制好的膏药用火烤一烤,慢慢的揭开,趁热贴到疮口上,很快疖子就会慢慢的消肿。过几天,再把膏药揭下,把纸捻子抽出来,在疮口处再敷上点药,再重新贴上一块膏药,疮口很快就会痊愈的。
这样一来,李皓的名声越来越大,十里八村的乡亲们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喜欢到他这里来看看。他看病从来不收钱的,药是从山上采来的,膏药是自己熬制的,就是为乡亲们图个方便。自己有地,种的粮食尽够吃的,根本不用再收钱。可是这样病人来的多了,地里的活也就真有点顾不大上了,乡亲们就偷偷的帮着他干,宁愿自己的晚种晚收几天,也先给他种上,先给他收了。为此,他甚是过意不去,他就更加钻研到他的中医研究中去了,就是为了更好的报答乡亲们。
作者: 苦行
故事发生在很早以前。
在一个遍僻遥远的小山村里住着李老太太、儿子、儿媳一家三口。
李老太太会给人接骨、按摩、针灸、刮砂,是个能人,尤其是为产妇接生,更是十里八村无人能比,多年来经她手接下的婴儿有百余个,从未有过闪失。本村人自不必说,就连远道慕名而来者也是常年络绎不绝。更令人敬佩的是,不论是谁找她,她都有求必应,而且从来分文不取,全家生活靠的是儿子种田、儿媳纺线织布和家里那十几只鸡。
说到养鸡,李老太太也是行家里手,尽管村里有时闹鸡瘟,她家的这些鸡也不曾死过一只。
她家的鸡是在笼里饲养。鸡笼是儿子大宝编制的,鸡笼用了多年,已经破旧,李老太太叫儿子再编个新的。
几天后,大宝着手编鸡笼。他整整编了一天,直到傍晚才把鸡笼编好。大宝乐得合不拢嘴。
当天夜里大宝一觉醒来,想起院门还未闩好,于是起身穿衣闩门,就在这期间,奇异的事发生了:他出屋时院中的鸡笼明明还在,等到他闩好院门转身准备回屋时,鸡笼竟“唰”的一下不见了。他吓了一跳,揉揉眼睛再看,鸡笼的确是真的没了。他回屋叫醒母亲,母亲出来一看,也摸不清头脑,问:“当真是闩门之前还有?转身就没了吗?”
“妈,我能骗您吗?我什么时候说过瞎话?”
娘儿俩百思不得其解,呆呆地楞在了院里。
忽然,院外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见院外站着四条精壮的汉子,身后停着一顶小轿。其中一个人深深地冲李老太太作了个揖,不等发问就急冲冲地说:“李奶奶,有个产妇难产,折腾得快不行了,请来的接生婆不顶用,她丈夫急得直撞墙,您快去帮帮忙吧!我们借了一顶轿子,抬您去。”
“你们是他家什么人?”
“我们是他家的邻居。”
李老太太一向急人所难,一听这事,就把刚才的蹊跷事抛在一旁,对抬轿人说:“哦,那就快走,晚了要出人命。”
李老太太临上轿时又嘱咐大宝:“丢鸡笼的事,暂且不要声张。我去去就回,你睡觉去吧。”
大宝进屋,媳妇睁开惺忪睡眼,问:“刚才吵吵什么?又是鸡笼,又是生孩子的?”……
大宝把刚才的事详细一说,媳妇顿时睡意全消,瞪大了眼睛说:“怪了,是不是抬轿的偷了鸡笼?”
“不可能。”大宝摇摇头,“我才闩好院门,转身鸡笼就不见了,然后他们才叫的门。他们若偷,也只能趁我闩院门的那一眨眼的工夫翻墙而入偷了鸡笼,然后越墙而出再去叫门,谁有这么好的身手?再者,我仔细看了,轿子里空空的,鸡笼那么大藏在哪儿?
“说得也是,不过这可就怪事了。”媳妇又问,“产妇是哪村的?这四个抬轿的在哪儿住?”
“哟,我没顾得上问。”
媳妇“噌”地坐起:“啊?这些都没问,咱妈岁数大了,深更半夜出点事,咱们哪儿找去?”
“你还不追着去看看?!”
大宝追出门,借着月光一看,远处的轿子还隐约可见,他大踏步地向前追去,可是轿子却越追越远,后来就不见了。四人抬轿行走居然比空人奔跑还快,他越发感到不安,于是拼尽全力追赶,并大声呼喊母亲。
他连跑带喊了好一阵,后来惊动了一个老者,老者开门问明了缘由后,压低了嗓门说:“这事有点怪,附近根本没听说谁家有什么产妇,倒是在北面的土丘边上经常有狐仙出没,会不会是……”
大鸡笼瞬间消失、抬轿人快腿如飞、附近又有狐仙出没,三者一联系,大宝呼的冒出了一身冷汗。
此时,轿子里的李老太太想的远没有儿子儿媳复杂,她只担心那个产妇,她一边透过轿窗寻觅灯火,一边催促抬轿人继续加快速度。
都说,松树只结松塔,只长松籽,不开花。那么,松花江的名字又是怎么来的?听放山伐木的老年人说,早些时候,松树也开花,后来,让人给借走了。说起来,里面还有个故事呢。
很早很早以前,咱黑龙江地面,满都是山呀水呀,树木琳琅,只有很少的人烟。那时候,兴安岭和长白山都是连着的,数不清的江河湖泊,也都直通大海。整年是波浪滔天,没边没沿的。却说,就在这一片大水当中,有个生满莲花的大湖,取名叫莲花湖。
这个湖可不一般。湖面上,不论冬夏,总是盖满荷花叶子,粉莲白莲马蹄莲,有红有绿又有黄,一茬接一茬地开,没有断捻儿的时候。再说那荷叶底下,脊梁挨着脊梁,腮帮挨着腮帮,里三层外三层,全是鱼呀蛤蜊呀。细一瞅,那每条鱼的眼睛,都是一对琥珀色的大琉琉儿,每个蛤蜊壳里,全含着一颗溜光锃亮的夜明珠。一到星星月亮出全的晚上,天上地下,瑞气千条,霞光万道,整个大湖,简直跟“聚宝盆”二样不差。
可是就在这么一块风水宝地,不知那年那月,闯进一条白翅白鳞的恶龙,它的外号叫“小白龙”。起初它在湖底藏着,不声不响。慢慢地,就放肆起来。动不动就翻横竖浪,蹿上趴下的,把碧碧澄澄的一湖清水搅个底朝天,末了,荷花谢了,鱼没了,蛤蜊也闭了嘴,夜明珠也不再闪光发亮了。眼睁睁一片宝湖,瞬时变成臭哄哄的死水了。这还不算,有时小白龙一炸翅,立时洪水翻滚,天昏地暗,方圆几百里的地方都受到牵连,总也得不到消停。
闹来闹去,小白龙为非作歹的事,让威镇东海的老龙王发觉了。就派了黑翅黑鳞的大黑龙去降服小白龙。
头一会去,大黑龙根本没有把小白龙放在眼里。他自己寻思,我身强力壮,五大三粗的,一到那里,还不是手到擒来吗?这样,它就一路呼风唤雨,撒着欢儿来到莲花湖。大黑龙啥都没带,只拖上一条预备捆小白龙的锁链。半路上,为了显威风,还故意抖动锁链儿。这一抖不要紧,一声闪一声雷,给小白龙送了信。大黑龙走累了,在半空中停下来歇歇。这一歇不要紧,鸡蛋大的冰雹,掉在地上积有三尺厚。小白龙知道来了敌人,早有准备。它把鱼呀、蛤蜊呀填了一肚子。吃饱喝足之后,就躲在暗处。也是大黑龙胆壮心粗,在莲花湖上,闹腾了半天,也没见到小白龙。等大黑龙肚子饿了,身体乏了,劲也懈了,那小白龙猛得蹿上来,使龙角连豁带撞地,没使多大力气,就把大黑龙打退到三江口。
头会在明里吃了亏,二次再来,大黑龙就顺江底走了。可是没料到,它游到哪儿,水是黑的,浪也是黑的,染得云彩雾气都跟乌漆似的。小白龙眼尖,老远就知道对手来了,赶忙鱼呀蛤蜊呀,又塞满肚子,养足精神,藏在湖礁背后。大黑龙一到,连打炸雷,猛下大雨,把莲花湖掀得底朝天。又折腾了大半天,只是不见小白龙出水。这时,大黑龙肚子又饿了,身体又累了。只见小白龙飞身出水,凶神恶煞似的没几个回合,就又把大黑龙追到东海口。
大黑龙进不了莲花湖,降不住小白龙,知道自己总给对手送信号。只有想个办法,让它神不知鬼不觉,才能把它擒住。可是,到底用什么办法呢?想来想去,转眼已是第二年夏天了。地面,满是松树花,洁白一片。有的花,落在水面上,把江河湖泊都盖住了。大黑龙一看,乐坏了。“我何不到山上去借松树花?”想罢,它吃饱喝足,收拾利落,来到长白山和兴安岭,飞来飞去跑了几圈,连趴带抓,不一会儿,把松树花打落在地,龙卷风一扫,就全聚到湖面上了。再一看,江面全白了,大黑龙吃饱喝足,偷偷离开东海,来到莲花湖,一下子就降服了小白龙。可惜,小白龙没锁牢,后来,从东海口拐弯朝南,逃到了如今的兴凯湖。从那以后,大黑龙把山呀水呀,都归置了一下,只留下三条大江,就是今天的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那座莲花湖,后来水越来越少,成了半月形的五大连池。大兴安岭和长白山也分开了,那边一座,北边一座。下江一些大黑龙到过的地方,有的地方把山削平了,有的地方成了沼泽地。
从那以后,松树就不开花了。为了纪念大黑龙,就把那条江叫作松花江了。
九华山,原名九子山,九华山一名的由来,得从唐朝诗圣李白说起。“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人名山游”的李白,浪迹天涯,漫游四方,他走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
有一年初春,九子山还被积雪覆盖着,李白从秋浦经五溪,直奔青阳,他是应好友韦仲堪之邀,来游九子山的。
韦仲堪得知李白快到了,惊喜万分,连声对衙役吩咐道:“快!快!快随我去迎接谪仙!”
皖南的初春。寒气逼人,韦仲堪一口气登上了清泉岭,他喘了口气,又下岭来到五溪,安排好山珍美酒。
这时,忽见李白舞剑哼歌而来。韦仲堪欣喜若狂,忙迎上前去,连声说道:“恭迎谪仙,恭迎谪仙!”
李白一见老友韦仲堪,连声谢道:“韦处士,你我之间何必如此?”
韦仲堪说:“你不辞路途遥远,来到这穷山僻野,为九子山争荣,为我韦仲堪添光,理应亲迎。”
李白说:“看你,越说越把我当外人了。”
二人在五溪亭落座,韦仲堪连忙吩咐摆宴,为李白洗尘。李白先饮一盅,连夸好酒好酒。韦仲堪说:“我这香酒,就是朝中大臣和州官来了也休想尝一口,是专为你精心酿造的呵!”
“你真是有心人啊!好,老友相逢,开怀痛饮!来,我敬韦处士一杯!”李白又一饮而尽。
李白酒喝多了,话也多了,说这说那:“韦处士,此处是何处?”
“九子山上流下五条溪水,在这里变成一条流入长江,所以此地叫五溪。这就是五溪亭,来往行人都要在这里喝茶饮酒,眺望九子。哦,请问谪仙近来到了哪些名山?”
李白说:“前些时候在庐山转了转,近来在秋浦寺待了一些日子,现在来到九子,得好好玩玩。韦处士,你知道九子山的来历吗?”
“若不是谪仙问起,险些忘了介绍。”韦仲堪向李白讲了“九子战妖的传说”。
李白兴致勃勃地说:“早有窦县令钓龙成仙和东晋葛洪在此修道炼丹,现如今有何高僧名道修炼?”
韦仲堪说:“有位新罗国王近宗金乔觉来这里修行。他住山洞,食黄精,信奉地藏王菩萨,辟地藏王道场。”
李白听后问:“能上山会见这位高僧吗?”
“这高僧是诗佛,他曾要我请谪仙到山上一聚。”
“看来这高僧心诚,我们就上山见他。”
韦仲堪急忙阻止,说山上大雪封路,清明以后准陪同他拜见高僧。酒过数盅,韦仲堪生怕李白扫兴,忙又和李白介绍五溪山色和神奇的六泉(青阳县地名),说:“五溪的山,一天四变,五光十色,请仔细观看。”李白张开醉眼,向前望去,十分惊奇,只见峰峦叠嶂,山色凝秀,轻烟缭绕,薄雾缥缈。忙问:“对面是什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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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在多少年前,诸暨有个年轻人,名叫石娃。他既聪明又健壮,不但是种田能手,还是个手艺出众的石匠。每天早晚,他总是带着榔头,凿子,招呼村里的青年们一起,到山上去打凿岩石。不管春夏秋冬,不论风霜雨雪,一天也没有间断过。慢慢地他把村边的山头都有变得玲珑俊秀,景色特别美丽。
石娃住的村子里,有个姑娘名叫花妹。花长得像一朵刚开放的牡丹。她心灵手巧,绣花绣得好极了,没有一个姑娘能赶上她的,每天,花妹和村里的姑娘们一道,坐在窗口绣花,绣呀绣呀,她们把所有美丽的花朵都绣在锦上,再把这些美丽的锦绣做成衣裳穿,大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花妹还会唱歌,只要她开口一唱,花儿就会开放,鸟儿就会飞舞,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有会欢笑。石娃在山上凿石头,听到她的歌声,颈头更大了。
石娃爱着花妹,花妹喜欢石娃,他俩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一定要等到石娃把山上的石头都凿完。等到花妹把四季的花朵都绣完,到这时候,他俩才成亲。全村人都喜欢花妹和石娃,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好日子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石娃凿完最后一块石头,花妹也绣完最后一根丝线,他俩双双跑到村外的小溪边。花妹撒开自己的辨子,让清清的泉水冲洗着长发。花妹的长发浸在水中,溪水就打起漩涡来了,“哗啦,哗啦”不住地欢笑;溪边的那棵桃树,见了美丽的花妹,便在树顶上开出一朵特别鲜艳的桃花来。石娃攀上去,摘下桃花,插在花妹第一次挽起的发卷上。月亮当空照,星星眨眼笑,天上的仙女们一个个都探头张望,谁不羡慕这人间的这一对呀!
站在云头的雷神也看见了;石娃和花妹是那么快活,那么亲密。他越看越眼红,恨恨地想:人间竟有人比我活得快活,那可不成,这样美丽的姑娘应该是属于我的呀!于是他抹了一下黑脸,变成一个粗大的黑脸汉,到地下来了。
花妹打扮好了,和石娃双双地回到村里来,村里人把他俩拥上最美丽的一座小山上,在那里,大家已经给他们盖好了一座新房。全村的男女老少,在山上欢天喜地过了一夜,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渐渐散了回去。
客人散尽了,石娃和花妹正想进屋去,突然,月亮不见了,乌云压住头顶,只听得从远处滚来一阵可怕的声音,雷神在山头上出现了,雷神嘻皮笑脸地去拉花妹,说道:“美人儿,随我到天上去吧,”花妹又急又气,一伸手“辟啪”打了两记耳光。石娃赶过来。一膀子把他撞得老远。雷神挨了打,怎肯罢休!他眼珠子一转,就是两道闪电,嘴巴一张,就是一声响雷;他袍袖一挥,狂风刮来了,暴雨落下来了。闪电刺得人眼花,响雷震和人耳聋,狂风刮得人站不住脚,暴雨打的人抬不起头。花妹和石娃紧紧依偎着,誓死也不分离!雷神用手在石娃和花妹中间一劈,“忽”地一道青光闪过,山头劈成两半;雷神以吹了一口气,花妹站着的这一半山头,立刻就飞将起来。石娃机灵地纵身一跳,攀住这半边山头上树藤。飞呀,飞呀,愈飞愈快,愈飞愈高。石娃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渐渐地,他的头晕了,眼花了,他的双手不知不觉变成了两只翅膀,再也攀不住了。他就用牙紧紧地咬着树藤不放;可是,他的嘴巴也越来越长,越来越尖,越来越硬……最后这半边山头飞到了杭州灵隐的上空,“轰隆”一声落到地面上,把石娃震得昏晕过去了。
石娃清醒过来,看看自己已变成了一只长嘴巴的鸟儿,觉得很伤心。这时,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歌声,多熟悉的歌声呀!于是,他就展翅飞到山头上,朝四周看看:山上的石刻是自己领头雕的,山上的树木是自己领头栽的,他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从他的家乡飞来的那半边山头呀!他把耳朵贴在岩石上听听,歌声更清晰了,再厚的岩壁也隔不断花妹的歌声呀,花妹一定在这山头底下!石娃听好了一个位置,便在岩石上啄起来,啄了一天,又啄一天,啄得岩石直冒火星。
花娃正在唱歌,忽然隐隐地听到头顶上有“笃,笃”的声音,他屏住呼吸静静地听,一点也不错!声音一声比一声清晰,一声比一声响亮,这一定是石娃在凿石头!花妹高兴极啦!就拔下头上的银钗,对着洞顶发出声响的地方挖起来,他要让石娃少费一点力气,早点把岩石凿穿。这样,石娃上山顶上啄,花妹在山洞里挖,石娃尖喙啄破了,花妹的银钗也磨得只剩短短的一截了。过了不知多少时候,石娃一啄啄到一支银钗,岩石终于啄通啦!一线和煦的阳光射进黑洞,石娃从来这一线缝隙飞进洞里去,在花妹的身边飞了三圈,花妹立刻也变成一只美丽的鸟儿,双双迎着太阳,向天空飞去。
飞呀,飞呀,石娃和花妹冲破蓝天,穿过白云,一直飞到天上。他们找到了雷神,一齐拍拍翅膀冲过去,“笃,笃”两声,把雷神两只铜铃眼都啄瞎了。从此以后,雷神成了个瞎子,只能在天上吼叫,再也不敢到地下来为非作歹了。
至今诸暨城外还有一座“半边山”;从那里飞走的另外半座山,就是现在杭州灵隐寺的“飞来峰”。飞来峰上有个小孔叫“一线天”,那就是当年石娃把花妹救出来的地方。
玛努拉树的果实成熟的时候,住在南非的大象给好朋友狒狒发去邮件,邀请他做客。
狒狒没有去过那里,很高兴地驾起飞艇赶到南非。
“欢迎您啊!”大象紧紧握着狒狒的手说,“今天我好好为您接风,先请您吃酒。”
“谢谢!”狒狒很高兴地说,“听说这荒山野外不容易买到酒,您就别——”
大象大笑道:“不用买,有现成的。您随我来吧!”
在一棵大树下,大象停了下来:“到地方了。”说着,用自己的大鼻子卷住树干,用力晃了几下,“啪啪啪啪”地落下了一个个果实。
“请吃酒!”大象拾起一个大大的果实,递给狒狒。
狒狒惊疑起来:“这是树的果实,怎么是酒呀?”
“您吃了就知道了,”大象笑呵呵地说,“这可是最天然的好‘酒’啊!比那种人工勾兑的酒要好上几百倍呀!”说着,自己也吃了起来。
狒狒心里想,这伙计是为了省钱吧?竟然把树的果实说成了‘酒’。但是咬了一口,觉得味道还真的挺好,就吃了起来。
快吃饱了肚子的时候,大象拿出水来给狒狒喝。狒狒不一会儿就觉得像吃了酒一样,昏昏然,飘飘然起来。大象问:“怎么样啊?酒劲上来了吧?”
“啊啊、啊啊——”狒狒点着头问,“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呀?”
“是这么回事啊,”大象告诉狒狒,“这树叫玛努拉树,是南非的特产,这里的人叫它‘醉树’,因为它的果实能够酿酒。”
“哦、哦、哦,”狒狒傻笑起来,“您、您真有办法,我、我很喜欢吃这‘酒’……”
说完,狒狒又要吃,大象忙说:“请不要再吃了,吃多了,会大发酒疯的,或者昏睡好几天的呢!”
“明、明白,”早有了几分酒意的狒狒尽量保持着清醒,“美味不、不可多用,谢谢了!”
“好,好,明天我继续请您吃酒。现在我们去游览这里的大草原。”大象让狒狒坐在自己的背上,离开了玛努拉树……
小骆驼外出游玩回家的时候,突然遇到沙漠风暴的袭击。风暴过后,原来熟悉的沙丘已经发生了变化,小骆驼迷路了。
小骆驼向别的动物求助,希望他们给他指引回家的路。可是他四处打量,除了茫茫沙漠,连一只飞鸟都没有。正在失望的时候,远方的沙漠里出现了两个慢慢移动的黑点,他不由兴奋起来。小骆驼向两个黑点走过去,想向他们求助,请他们给自己指明方向。
小骆驼发现来的原来是两只饿狼,急忙快步逃跑。公狼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对母狼说:“我们不用着急发起攻击,先紧紧跟着他,让他走不动的时候再动手就省事得多。”
母狼说:“对,我们就一直跟着他。等他筋疲力尽的时候再袭击他。”
这时烈日当空,沙漠中格外炎热。小骆驼不慌不忙、不紧不慢地向前走,两只狼跟着小骆驼走了很多路,又饥又渴,累得不停喘气。母狼对公狼说:“没想到小骆驼能够坚持这么久,我已经走不动了。”
公狼指着小骆驼,对母狼说:“你看小骆驼也累得不行,已经走得很慢了,说不定我们再坚持一会儿,他就倒下了。”
小骆驼的耐力可强呢,他怕两只狼失去信心,才故意慢下来的。两只狼果然上钩,气喘吁吁地继续追赶小骆驼。小骆驼又走了很多路,两只狼累得瘫倒在沙丘上,再也爬不起来。
小骆驼终于认出了回家的路,回到了家。他对妈妈说:“我迷路后被两只恶狼盯上了,知道他们在干燥炎热的沙漠中的耐力不如我,所以与他们玩起了疲劳战,狼跟了我半天,终于累倒在沙丘上了。”
骆驼妈妈高兴地说:“你面对两只凶残的恶狼毫不畏惧,用耐力和智慧把狼拖垮,很了不起!”
遇到强敌莽撞反击很危险,勇敢和智慧才是制胜法宝。
你问我“塔里布”在哪里?大概是往东方走一个月的路,经过古塔沙漠,之后翻过一群又一群的山峰,大概就在那个位置吧!塔里布是个被群山围绕的村落,很少和其他地方的人来往,也很少人知道确切的位置所在。不过,塔里布却是个人人都想去的地方。
你问我为什么?那是因为在那里有一座神秘的湖泊。传说,只要在满月的夜晚,来到湖畔,诚心地祈祷,这座湖泊就能为你实现一个愿望……
阿里是在塔里布长大的男孩,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遗弃,是村子里好心的人家收留了他。整个村子里,只有阿里不相信塔里布的神秘传说,他觉得,这是老一辈流传的故事,哪有什么会让人实现愿望的湖泊。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说那座湖真的实现了他的愿望,阿里都觉得全是胡扯,那些人都是傻瓜。
村子里的人都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和阿里交往,所以阿里没有什么朋友,只有照顾他的那家人的孩子──大头,是他唯一的朋友。
“大头,我们今天一起去采野果吧!”阿里开心地说。
“可是,采果子要到好远的地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脚没办法走那么远!”大头天生就有一只脚残障,没有办法走远路。
“没关系!那我们去森林的溪边玩水好了。”阿里与大头的感情就像亲兄弟一样。
“阿里,我好想要一只甲虫喔!”大头说。
“那有什么问题,我抓回来给你好了!”几天后,阿里兴高采烈地拿了好多只甲虫回来。“你看!这是我捉到的甲虫喔,全都给你。”
“你真的很厉害耶!阿里,如果我的脚也能像你一样,那该有多好!我好希望能到湖边说出我的愿望。”大头和阿里不同,他对塔里布的传说深信不疑,他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办法走到神秘湖泊,所以非常羡慕活蹦乱跳的阿里。
“这样好了,我把我的愿望写下来,你帮我带到神秘湖泊去许愿吧!”有一天,大头突发奇想地说。
“哪有这种事啊!你的头这么大,怎么还这么呆呢?湖泊许愿的传说怎么可以相信?”阿里十分不以为然。
“不管啦!如果你是我的兄弟,就要去神秘湖泊帮我许愿。”
“好啊!如果你抓到我的话,我就帮你!”阿里一说完,迈开脚步往前跑,但他没看清楚前面的窟窿,跌了一跤,大头轻轻松松地抓到阿里了。“说话要算话喔!我抓到你了!”大头一边笑,一边扶起阿里,接着拿出一张纸片,塞到阿里的手中。“这是我的愿望,但在你到神秘湖泊前绝对不准偷看。”
“我又没有要去湖泊,你拿给我做什么?”阿里心不甘情不愿地说。
“说话要算话,这是我们的约定,不然我叫我妈把你赶出去!”
“好啊!如果你能跑得比我快到家的话……”他们俩像兄弟般地打打闹闹,不!应该是说,比亲兄弟还要更亲密。
但,人终究无法预测所有的事,有一天,大头生病了,事前完全没有任何征兆,他突然就病倒了,而且病得非常严重。阿里看到大头一天比一天消瘦,心里比谁都要痛苦,他很想做些什么,却一点忙也帮不上。大头的病情越来越严重,连村子里的医生都摇头,表示没有任何办法。阿里在房子的角落暗暗哭泣,他觉得自己好没用,大头这么痛苦,但他却没有办法帮忙。
阿里望着天上的月亮,脸上挂满泪珠,绝望的阿里内心突然有个想法,他下定决心,要去塔里布的湖泊许愿。“现在,只能相信传说了,或许这座湖真的可以帮忙,我也只能这么相信了。”
阿里朝着神秘湖泊的方向前进,穿越浓密的树林,走过布满尖石的绝壁,经过荒凉的野地,最后终于来到神秘湖泊,但这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来到神秘湖畔已经是晚上了,阿里诚心地跪在大石头上,对着满月,真心地为大头祈祷。“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如果你真的在的话,请帮帮大头吧!请让他好转康复吧!”阿里的祈祷像是风一样地在山谷间回荡,听起来心痛又哀伤。不知过了多久,阿里哭着哭着,就这样睡着了。
在梦里,阿里和大头开心地在湖畔奔跑,他们一起开心地跳舞。接着,他们飞过野地,穿越绝壁,经过森林,来到了大头的家,所有的人都围在大头的床边哭泣,好像没有看见站在旁边的阿里和大头。
阿里疑惑地看着大头,这时,大头开口说话了:“阿里,当你回到家里,我已经到另一个世界了,我努力地向上天祈祷,希望能见你最后一面,所以才会来到这里,跟你相会。”
阿里看着眼前的大头,是那么的真实,他的眼泪如大雨般直直落下,完全无法说出任何一句话。大头接着又说:“别伤心了!我会过得很好,谢谢你,我最亲爱的兄弟,请记得我们的约定。”然后大头就消失不见了。
阿里从梦里惊醒过来,突然想起和大头的约定,他摸了摸口袋,拿出那张已经有点破旧的纸片,那是大头在生病前交给他的,大头写下了他要许的愿望。阿里小心翼翼地摊开纸片,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念了出来,他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如同水柱般倾泻而下,纸片上只写着简单的几个字——“希望我的兄弟阿里,永远快乐!”
猴子在树林里散步,碰到一只狼。猴子认为狼非常聪明厉害,富有经验,受人器重,于是亲切地对狼说:“您好,亲爱的狼先生,身体好吗?过得怎么样? 您是怎样度过这段艰苦日子的?”狼非常高做地把猴子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过了好长时间,都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答。最后它才说:“喔,是你呀!可怜的长尾巴,你这个傻瓜,你这个老挨饿的、只会吃香蕉的家伙,你怎么会想起来竟敢问我过得怎么样?你学过什么了?你有多少种本领?”
“我只有唯一的一种本领。”猴子谦虚地回答说。
“什么本领?”
“要是猎狗在后面追上来了,我能够跳到树上,逃脱性命。”
“就这么点本领?”狼不屑地说:“可我精通一百种本领,外加一只装满计谋的智囊。我真可怜你。这样吧,你跟我走,我来教你怎样对付猎狗吧,”
正在这时,来了一个猎人,还带着四条猎狗。猴子马上敏捷地跳上一棵大树,飞快地爬到树顶,钻进大树的枝叶中躲了起来。“快打开你的智囊,狼先生,快打开你那智囊呀!”猴子对狼大叫道,但是猎人已经网住住狼,网得牢牢的。
“唉,狼先生呀,”猴子叫道:“你徒有一百种本领。要是你能跟我一样爬上树来,那也不至于送了命呀!”
就这样,一百种本领的狼被猎人网住,而只有一种本领的猴子却逃过了一劫。
今天是妈妈节,小狐狸、小花狗、小兔和小熊的妈妈要去参加联欢会。在送别妈妈的路上,四个小伙伴一齐说:“放心吧,妈妈!我们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妈妈们走了。小伙伴们玩皮球、叠小船、做泥工,真快活。快到中午了,大家饿了,便一起动手做米饭。
小狐狸去劈柴,他抡起斧头吭哧吭哧地劈了几下,累得气喘吁吁,头上直冒汗,手也痛了起来。 “不干了!不干了!我肚子一点也不饿。”说完,小狐狸跑回家去了。
小花狗的任务是生炉火。他划火柴时,手指不小心被烧了一下,便生气地往炉膛里添了一大把柴草,一下子把火给闷死了。他想去吹炉火,又被烟呛出了眼泪。“不干了!不干了!我家抽屉里面还有点面包屑,吃一点凑合一下就成。”说完,急急地跑了。
小兔去淘米,她挎着小篓子向河边走去,一边走一边唱歌,心里好快活。可一不小心,脚下一滑,摔倒在石头上把腿碰痛了。 “不干了!不干了!我宁愿回家去啃干萝卜。”说完哭着回家去了。
小熊见大家都走了“吭哧、吭哧”自己劈柴,柴火劈得细;“呼啦、呼啦”自己扇炉火,炉火烧得旺;“哗啦、哗啦”自己去淘米,米儿淘得净,‘咕嘟、咕嘟”自己煮米饭,米饭做得香。
小熊去叫小兔,小兔在家皱着眉头啃干萝卜;去叫小花狗,小花狗在家流着眼泪吃面包屑;去叫小狐狸,小狐狸唉声叹气地躺在床上饿肚子。
“来吧,来吧,到我家吃米饭去吧。”小熊拖着不好意思的小兔、小花狗和小狐狸来到了自己家中。大家一起吃米饭,吃得又香又甜。不过,小兔、小花狗和小狐狸也懂得了,还是自己动手做出来的饭菜最好吃。
在大森林的边上,住着一个贫穷的樵夫,他妻子和两个孩子与他相依为命。他的儿子名叫汉赛尔,女儿名叫格莱特。他们家里原本就缺吃少喝,而这一年正好遇上国内物价飞涨,樵夫一家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连每天的面包也无法保证。这天夜里,愁得辗转难眠的樵夫躺在床上大伤脑筋,他又是叹气,又是呻吟。终于他对妻子说:“咱们怎么办哪!自己都没有一点吃的,又拿什么去养咱们那可怜的孩子啊?”
“听我说,孩子他爹,”他老婆回答道:“明天大清早咱们就把孩子们带到远远的密林中去,在那儿给他们生一堆火,再给他们每人一小块面包,然后咱们就假装去干咱们的活,把他们单独留在那儿。他们不认识路,回不了家,咱们就不用再养他们啦。”
“不行啊,老婆,”樵夫说:“我不能这么干啊。我怎么忍心把我的孩子丢在丛林里喂野兽呢!”
“哎,你这个笨蛋,”他老婆说,“不这样的话,咱们四个全都得饿死!”接着她又叽哩呱啦、没完没了地劝他,最后,他也就只好默许了。
那时两个孩子正饿得无法入睡,正好听见了继母与父亲的全部对话。听见继母对父亲的建议,格莱特伤心地哭了起来,对汉赛尔说:“这下咱俩可全完了。”
“别吱声,格莱特,”汉赛尔安慰她说,“放心吧,我会有办法的。”
等两个大人睡熟后,他便穿上小外衣,打开后门偷偷溜到了房外。这时月色正明,皎洁的月光照得房前空地上的那些白色小石子闪闪发光,就像是一块块银币。汉赛尔蹲下身,尽力在外衣口袋里塞满白石子。然后他回屋对格莱特说:“放心吧,小妹,只管好好睡觉就是了,上帝会与我们同在的。”
说完,他回到了他的小床上睡觉。
天刚破晓,太阳还未跃出地平线,那个女人就叫醒了两个孩子,“快起来,快起来,你们这两个懒虫!”她嚷道,“我们要进山砍柴去了。”说着,她给一个孩子一小块面包,并告诫他们说:“这是你们的午饭,可别提前吃掉了,因为你们再也甭想得到任何东西了。”格莱特接过面包藏在她的围裙底下,因为汉赛尔的口袋里这时塞满了白石子。
随后,他们全家就朝着森林进发了。汉赛尔总是走一会儿便停下来回头看看自己的家,走一会儿便停下来回头看自己的家。他的父亲见了便说:“汉赛尔,你老是回头瞅什么?
专心走你的路。”
“哦,爸爸,”汉赛尔回答说:“我在看我的白猫呢,他高高地蹲在屋顶上,想跟我说‘再见’呢!”
“那不是你的小猫,小笨蛋,”继母讲,“那是早晨的阳光照在烟囱上。”其实汉赛尔并不是真的在看小猫,他是悄悄地把亮亮的白石子从口袋里掏出来,一粒一粒地丢在走过的路上。
到了森林的深处,他们的父亲对他们说:“嗨,孩子们,去拾些柴火来,我给你们生一堆火。”
汉赛尔和格莱特拾来许多枯枝,把它们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当枯枝点着了,火焰升得老高后,继母就对他们说:“你们两个躺到火堆边上去吧,好好呆着,我和你爸爸到林子里砍柴。等一干完活,我们就来接你们回家。”
于是汉赛尔和格莱特坐在火堆旁边,等他们的父母干完活再来接他们。到了中午时分,他们就吃掉了自己的那一小块面包。因为一直能听见斧子砍树的嘭、嘭声,他们相信自己的父亲就在近旁。其实他们听见的根本就不是斧子发出的声音,那是一根绑在一棵小树上的枯枝,在风的吹动下撞在树干上发出来的声音。兄妹俩坐了好久好久,疲倦得上眼皮和下眼皮都打起架来了。没多久,他们俩就呼呼睡着了,等他们从梦中醒来时,已是漆黑的夜晚。格莱特害怕得哭了起来,说:“这下咱们找不到出森林的路了!”
“别着急,”汉赛尔安慰她说,“等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咱们很快就会找到出森林的路。”
不久,当一轮满月升起来时,汉赛尔就拉着他妹妹的手,循着那些月光下像银币一样在地上闪闪发光的白石子指引的路往前走。他们走了整整的一夜,在天刚破晓的时候回到了他们父亲的家门口。他们敲敲门,来开门的是他们的继母。她打开门一见是汉赛尔和格莱特,就说:“你们怎么在森林里睡了这么久,我们还以为你们不想回家了呐!”
看到孩子,父亲喜出望外,因为冷酷地抛弃两个孩子,他心中十分难受。
他们一家又在一起艰难地生活了。但时隔不久,又发生了全国性的饥荒。一天夜里,两个孩子又听见继母对他们的父亲说:“哎呀!能吃的都吃光了,就剩这半个面包,你看以后可怎么办啊?咱们还是得减轻负担,必须把两个孩子给扔了!这次咱们可以把他们带进更深、更远的森林中去,叫他们再也找不到路回来。只有这样才能挽救我们自己。”
听见妻子又说要抛弃孩子,樵夫心里十分难过。他心想,大家同甘共苦,共同分享最后一块面包不是更好吗?但是像天下所有的男人一样,对一个女人说个“不”字那是太难太难了,樵夫也毫不例外。就像是“谁套上了笼头,谁就必须得拉车”的道理一样,樵夫既然对妻子作过第一次让步,当然就必然有第二次让步了,他也就不再反对妻子的建议了。
然而,孩子们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等父母都睡着后,汉赛尔又从床上爬了起来,想溜出门去,像上次那样,到外边去捡些小石子,但是这次他发现门让继母给锁死了。但他心里又有了新的主意,他又安慰他的小妹妹说:“别哭,格莱特,不用担心,好好睡觉。上帝会帮助咱们的。”
一大清早,继母就把孩子们从床上揪了下来。她给了他们每人一块面包,可是比上次那块要小多了。
在去森林的途中,汉赛尔在口袋里捏碎了他的面包,并不时地停下脚步,把碎面包屑撒在路上。
“汉赛尔,你磨磨蹭蹭地在后面看什么?”他的父亲见他老是落在后面就问他。“我在看我的小鸽子,它正站在屋顶上‘咕咕咕’地跟我说再见呢。”汉赛尔回答说。
“你这个白痴,”他继母叫道,“那不是你的鸽子,那是早晨的阳光照在烟囱上面。”但是汉赛尔还是在路上一点一点地撒下了他的面包屑。
继母领着他们走了很久很久,来到了一个他们从未到过的森林中。像上次一样,又生起了一大堆火,继母又对他们说:“好好呆在这儿,孩子们,要是困了就睡一觉,我们要到远点的地方去砍柴,干完活我们就来接你们。”
到了中午,格莱特把她的面包与汉赛尔分来吃了,因为汉赛尔的面包已经撒在路上了。然后,他们俩又睡着了。一直到了半夜,仍然没有人来接这两个可怜的孩子,他们醒来已是一片漆黑。汉赛尔安慰他的妹妹说:“等月亮一出来,我们就看得见我撒在地上的面包屑了,它一定会指给我们回家的路。”
但是当月亮升起来时,他们在地上却怎么也找不到一点面包屑了,原来它们都被那些在树林里、田野上飞来飞去的鸟儿一点点地啄食了。
虽然汉赛尔也有些着急了,但他还是安慰妹妹说:“我们一定能找到路的,格莱特。”
但他们没有能够找到路,虽然他们走了一天一夜,可就是出不了森林。他们已经饿得头昏眼花,因为除了从地上找到的几颗草霉,他们没吃什么东西。这时他们累得连脚都迈不动了,倒在一颗树下就睡着了。
这已是他们离开父亲家的第三天早晨了,他们深陷丛林,已经迷路了。如果再不能得到帮助,他们必死无疑。就在这时,他们看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极其美丽的鸟儿站在一根树枝上引吭高歌,它唱得动听极了,他们兄妹俩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听它唱。它唱完了歌,就张开翅膀,飞到了他们的面前,好像示意他们跟它走。他们于是就跟着它往前走,一直走到了一幢小屋的前面,小鸟停到小屋的房顶上。他俩这时才发现小屋居然是用香喷喷的面包做的,房顶上是厚厚的蛋糕,窗户却是明亮的糖块。
“让我们放开肚皮吧,”汉赛尔说:“这下我们该美美地吃上一顿了。我要吃一小块房顶,格莱特,你可以吃窗户,它的味道肯定美极了、甜极了。”
说着,汉赛尔爬上去掰了一小块房顶下来,尝着味道。格莱特却站在窗前,用嘴去啃那个甜窗户。这时,突然从屋子里传出一个声音:
“啃啊!啃啊!啃啊啃!
谁在啃我的小房子?”
孩子们回答道:
“是风啊,是风,
是天堂里的小娃娃。”
他们边吃边回答,一点也不受干扰。
汉赛尔觉得房顶的味道特别美,便又拆下一大块来;格莱特也干脆抠下一扇小圆窗,坐在地上慢慢享用。突然,房子的门打开了,一个老婆婆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汉赛尔和格莱特吓得双腿打颤,拿在手里的食物也掉到了地上。
那个老婆婆晃着她颤颤巍巍的头说:“好孩子,是谁带你们到这儿来的?来,跟我进屋去吧,这儿没人会伤害你们!”
她说着就拉着兄妹俩的手,把他们领进了她的小屋,并给他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牛奶、糖饼、苹果,还有坚果。等孩子们吃完了,她又给孩子们铺了两张白色的小床,汉赛尔和格莱特往床上一躺,马上觉得是进了天堂。
其实这个老婆婆是笑里藏刀,她的友善只是伪装给他们看的,她事实上是一个专门引诱孩子上当的邪恶的巫婆,她那幢用美食建造的房子就是为了让孩子们落入她的圈套。一旦哪个孩子落入她的魔掌,她就杀死他,把他煮来吃掉。这个巫婆的红眼睛视力不好,看不远,但是她的嗅觉却像野兽一样灵敏,老远老远她就能嗅到人的味道。汉赛尔和格莱特刚刚走近她的房子她就知道了,高兴得一阵狂笑,然后就冷笑着打定了主意:“我要牢牢地抓住他们,决不让他们跑掉。”
第二天一早,还不等孩子们醒来,她就起床了。看着两个小家伙那红扑扑、圆滚滚的脸蛋,她忍不住口水直流:“好一顿美餐呐!”说着便抓住汉赛尔的小胳膊,把他扛进了一间小马厩,并用栅栏把他锁了起来。汉赛尔在里面大喊大叫,可是毫无用处。然后,老巫婆走过去把格莱特摇醒,冲着她吼道:“起来,懒丫头!快去打水来替你哥哥煮点好吃的。他关在外面的马厩里,我要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然后吃掉他。”
格莱特听了伤心得大哭起来,可她还是不得不按照那个老巫婆的吩咐去干活。于是,汉赛尔每天都能吃到许多好吃的,而可怜的格莱特每天却只有螃蟹壳吃。每天早晨,老巫婆都要颤颤巍巍的走到小马厩去喊汉赛尔:“汉赛尔,把你的手指头伸出来,让我摸摸你长胖了没有!”可是汉赛尔每次都是伸给她一根啃过的小骨头,老眼昏花的老巫婆,根本就看不清楚,她还真以为是汉赛尔的手指头呢!她心里感到非常纳闷,怎么汉赛尔还没有长胖一点呢?
又过了四个星期,汉赛尔还是很瘦的样子。老巫婆失去了耐心,便扬言她不想再等了。
“过来,格莱特,”她对小女孩吼道,“快点去打水来!管他是胖还是瘦,明天我一定要杀死汉赛尔,把他煮来吃了。”
可怜的小妹妹被逼着去打水来准备煮她的哥哥,一路上她伤心万分,眼泪顺着脸颊一串一串地往下掉!“亲爱的上帝,请帮帮我们吧!”她呼喊道,“还不如当初在森林里就被野兽吃掉,那我们总还是死在一起的呵!”
趁老巫婆离开一会儿,可怜的格莱特瞅准机会跑到汉赛尔身边,把她所听到的一切都告诉他:
“我们要赶快逃跑,因为这个老太婆是个邪恶的巫婆,她要杀死我们哩。”
可是汉赛尔说:“我知道怎么逃出去,因为我已经把插销给搞开了。不过,你得首先去把她的魔杖和挂在她房间里的那根笛子偷来,这样万一她追来,我们就不怕她了。”
等格莱特好不容易把魔杖和笛子都偷来之后,两个孩子便逃跑了。
这时,老巫婆走过来看她的美餐是否弄好了,发现两个孩子却不见了。虽说她的眼睛不好,可她还是从窗口看到了那两个正在逃跑的孩子。
她勃然大怒,赶紧穿上她那双一步就能走上几码远的靴子,不多一会就要赶上那两个孩子了。格莱特眼看老巫婆就要追上他们了,便用她偷来的那根魔杖把汉赛尔变成了一个湖泊,而把她自己变成了一只在湖泊中游来游去的小天鹅。老巫婆来到湖边,往湖里扔了些面包屑想骗那只小天鹅上当。可是小天鹅就是不过来,最后老巫婆只好空着手回去了。
见到老巫婆走了,格莱特便用那根魔杖又把自己和汉赛尔变回了原来的模样。然后,他们又继续赶路,一直走到天黑。
很快,老巫婆又追了上来。
这时,小姑娘把自己变成了山楂树篱笆中的一朵玫瑰,于是汉赛尔便在这只玫瑰的旁边坐了下来变成一位笛手。
“吹笛子的好心人,”老巫婆说,“我可以摘下那朵漂亮的玫瑰花吗?”
“哦,可以。”汉赛尔说。
于是,非常清楚那朵玫瑰是什么的老巫婆快步走向树篱想飞快地摘下它。就在这时,汉赛尔拿出他的笛子,吹了起来。
这是一根魔笛,谁听了这笛声都会不由自主地跳起舞来。所以那老巫婆不得不随着笛声一直不停地旋转起来,再也摘不到那朵玫瑰了。汉赛尔就这样不停地吹着,直吹到那些荆棘把巫婆的衣服挂破,并深深地刺到她的肉里,直刺得她哇哇乱叫。最后,老巫婆被那些荆棘给牢牢地缠住了。
这时,格莱特又恢复了自己的原形,和汉赛尔一块儿往家走去。走了长长的一段路程之后,格莱特累坏了。于是他们便在靠近森林的草地上找到了一棵空心树,就在树洞里躺了下来。就在他们睡着的时候,那个好不容易从荆棘丛中脱身出来的老巫婆又追了上来。她一看到自己的魔杖,就得意地一把抓住它。然后,立刻把可怜的汉赛尔变成了一头小鹿。
格莱特醒来之后,看到所发生的一切,伤心地扑到那头可怜的小动物身上哭了起来。这时,泪水也从小鹿的眼睛里不停地往下流。
格莱特说:“放心吧,亲爱的小鹿,我绝不会离开你。”
说着,她就取下她那长长的金色项链戴到他的脖子上,然后又扯下一些灯芯草把它编成一条草绳,套住小鹿的脖子,无论她走到哪儿,她都把这头可怜的小鹿带在身边。
终于,有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小屋前。格莱特看到这间小屋没有人住,便说:“我们就在这儿住下吧。”
她采来了很多树叶和青苔替小鹿铺了一张柔软的小床。每天早上,她便出去采摘一些坚果和浆果来充饥,又替她的哥哥采来很多树叶和青草。她把树叶和青草放在自己的手中喂小鹿,而那头小鹿就在她的身旁欢快地蹦来蹦去。到了晚上,格莱特累了,就会把头枕在小鹿的身上睡觉。要是可怜的汉赛尔能够恢复原形,那他们的生活该有多幸福啊!
他们就这样在森林里生活了许多年,这时,格莱特已经长成了一个少女。有一天,刚好国王到这儿来打猎。当小鹿听到在森林中回荡的号角声、猎狗汪汪的叫声以及猎人们的大喊声时,忍不住想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哦,妹妹,”他说,“让我到森林里去看看吧,我再也不能待在这儿了。”他不断地恳求着,最后她只好同意让他去了。
“可是,”她说,“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回来。我会把门关好不让那些猎人们进来。如果你敲门并说:‘妹妹,让我进来。’我就知道是你回来了。如果你不说话,我就把门紧紧地关住。”
于是小鹿便一蹦一跳地跑了出去。当国王和他的猎人们看到这头美丽的小鹿之后,便来追赶他,可是他们怎么也逮不着他,因为当他们每次认为自己快要抓住他时,他都会跳到树丛中藏起来。
天黑了下来,小鹿便跑回了小屋,他敲了敲门说:“妹妹,让我进来吧!”于是格莱特便打开了门,他跳了进来,在他那温软的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围猎又开始了。小鹿一听到猎人们的号角声,他便说:“妹妹,替我把门打开吧。我一定要出去。”
国王和他的猎人们见到这头小鹿,马上又开始了围捕。他们追了他一整天,最后终于把他给围住了,其中一个猎人还射中了他的一条脚。他一瘸一拐地好不容易才逃回到了家中。那个射伤了他的猎人跟踪着他,听到了这头小鹿说:“妹妹,让我进来吧。”还看到了那扇门开了,小鹿进去后很快又关上了。于是这个猎人就回去向国王禀报了他的所见所闻。国王说:“那明天我们再围捕一次吧。”
当格莱特看到她那亲爱的小鹿受伤了,感到非常害怕。不过,她还是替他把伤口清洗得干干净净,敷上了一些草药。第二天早上,那伤口竟已经复原了。当号角再次吹响的时候,那小东西又说:“我不能待在这儿,我必须出去看看。我会多加小心,不会让他们抓住我的。”
可是格莱特说:“我肯定他们这一次会杀死你的,我不让你去。”
“如果你把我关在这儿的话,那我会遗憾而死。”他说。格莱特不得不让他出去,她心情沉重地打开门,小鹿便又欢快地向林中奔去。
国王一看到小鹿,便大声下令:“你们今天一定要追到他,可你们谁也不许伤害他。”
然而,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还是没能抓住他。于是国王对那个曾经跟踪过小鹿的猎人说:“那么现在领我去那个小屋吧。”
于是他们来到了小屋前,国王敲了敲门,并且说:“妹妹,让我进来吧。”
门儿打开之后,国王走了进去,只见房子里站着一个他生平见过的最美丽的少女。
当格莱特看到来者并非是她的小鹿而是一位戴着皇冠的国王时,感到非常害怕。可是国王非常友善地拉着她的手,并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到我的城堡去,做我的妻子吗?”
“是的,”格莱特说,“我可以和你一起去你的城堡,可是我不能成为你的妻子,因为我的小鹿必须和我在一起,我不能和他分开。”
“那好吧,”国王说,“他可以和你一起去,永远都不离开你,并且他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正在这时,小鹿跳了进来。于是格莱特把草绳套在他的脖子上,他们便一起离开了小屋。
国王把小格莱特抱上他的高头大马之后,就朝着他的王宫跑去。那头小鹿也欢快地跟在他们后面。一路上,格莱特告诉了国王有关她的一切,国王认识那个老巫婆,便派人去把她叫来,命令她恢复小鹿的人形。
当格莱特看到他亲爱的哥哥又恢复了原形,她非常感激国王,便欣然同意嫁给他。他们就这样幸福地生活着,汉赛尔也成了国王的王宫大臣。
现在是下蛋的时间了!
这可是小鸡们第一次下蛋,看,有的疼得哇哇直哭。
“啊,多可爱的蛋呀!”鸡妈妈们高兴坏了。
只有小鸡卡梅拉拒绝下蛋。
“下蛋,下蛋,总是下蛋!”她生气地说,“生活中应该还有更好玩儿的事可做!”
卡梅拉更喜欢听鸬鹚佩罗讲大海的故事。佩罗曾经游历过很多地方!尽管他说话有些夸张,但卡梅拉还是十分着迷这些美妙的故事。
“总有那么一天,我也要去看看大海。”
一天晚上,又到了该回鸡窝睡觉的时间。
“我不想睡觉!我才不要和其他小鸡一样呢!”
“我想去看大海!”
“去看海?你先弄明白自己是谁,再考虑这个吧!”
卡梅拉的爷爷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蠢的想法了。
“你看看我,出去旅游过一次吗?卡梅拉,大海可不是小鸡玩游戏的地方,跟我回窝里去!”
这天晚上,卡梅拉瞪着眼,怎么也睡不着,她还在想看海的事……
“不,我就要去看海!马上就去!”
卡梅拉轻轻跳下床,推开门,回头看了她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一眼,就离开了家,朝着梦想中的大海走去。
卡梅拉在无边的黑夜里,卡梅拉勇敢地往前走着……
走啊,走啊!她走了很远很远,她那双可怜的小脚,已经快没有知觉了。
一天早上,当卡梅拉站在沙丘顶上时,眼前的一切让她吃惊得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情不自禁的喊道:“哇!大海!”这是多么奇妙的景色啊!大海翻滚着雪白的浪花,一会儿惊天动地的涌上来!一会儿又轻声细雨地退下去……
卡梅拉卡梅拉又震惊又兴奋。
“好美呀!”她喊道,“比佩罗说的还要美!”
卡梅拉先是在沙滩上玩:堆城堡、捡贝壳。饿了,她就吃几粒虾米填肚子。
后来,她竟然勇敢地跳进了海里,还喝了一口海水,呸!呸!好咸啊!她咳嗽了一会儿,就用一块木板玩起了冲浪。
她游泳、潜水、滑行,还在水里尿尿……她笑啊笑!笑个不停……
林朗,本是一个阳光的男孩,可是不知道,他自从在外住了一个房子之后整个人变得都阴深深的,总是一人独自对着墙自言自语,后来众人都渐渐的疏远了他,唯独他的好哥们玄奇。在林朗没有变成这样的时候,玄奇和他总是形影不离好像他们是一对情侣似的。
玄奇看到林朗这样,心里面无比的难受,于是他就去找林朗,他看到林郎之后全身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林朗嘴角流着口水,双眼布满血丝,整个人臭气熏天,对着墙嘴里念叨着:冤有头,债有主,玄奇上去问林朗:你没事吧。这时林朗扭过头来对着玄奇大笑开,哈哈你还我命来,顿时双手就像玄奇的脖子捏去,玄奇反应过来赶紧就跑,林朗后面穷追不舍,边跑边喊:还我命来。
这时路过的保安,赶紧过来按住林朗,奇怪的是林朗顿时安静了下来,有痴傻着走了回去,这时保安大爷对玄奇说:你没事吧,这孩子咋回事呢?以前这孩子可是个好孩子,见了我和老师就是问好,可是后来咋变成这样了呢。玄奇也对保安大爷说:自从他搬到外面的出租屋里整个人就变成这样了。这是保安大爷说:这肯定是出租屋的问题,小伙子你敢不敢与我前去,探个究竟。
玄奇二话不说答应了下来,等到了下学,玄奇和保安大爷跟着林朗到了出租屋,玄奇和保安大爷躲在窗户底下偷看,他们看到林朗一直对着墙傻笑,并且一直说,冤有头,债有主。这是玄奇不小心发出了一声被林朗听见了,这时林朗快速的飞奔出去大喊:既然来了都不要走了。只见这时保安大爷赶紧挡住了林朗的进攻,保安喊着:快跑,他不是林朗,他被鬼上身了。只见林郎双手飞快的撕着保安大爷的身体,不一会儿,保安大爷便没了声音,林琅赶紧追着玄奇,玄奇飞快的跑到山上的一桌寺庙里,躲了起来连呼吸都不敢发,不知不觉的他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他被一双手推醒了,整个人手快速打向前方,一个声音说:哪来的野小子,打死贫道了。
这时玄奇听见是人,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带着哭腔的说:死人了,死人了。完后变大声的哭喊了起来,自见老道颤抖这说;你杀的...我可以当做不知道,别杀我,别杀我,要钱的话我有,我有。这时候玄奇急忙对老道说:大师,不是便把昨天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大师听后便说可是山下那个房子。玄奇连忙肯定。大师沉默了一会便说,那山下的房子里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一次发生,我有一回便下山捉鬼,可耐那鬼怨气太盛,我至于她交了个平手,我便和他签订了一个条约,我不下山打扰他,他不出去害人。
没想到他竟然违约了,你与我拿上东西速速下山捉鬼。玄奇弱弱的问了一句大师:大师你行吗,刚才可见你吓成那样。大师红着脸说:捉鬼我行,打架我不行。俩个人笑了一会儿,便下山了,在房子周围大师便急忙的说道:他怨气又强了,快现在马上中午了,你和我把这些符贴在四周,成中午阳气重的时候灭了他,玄奇急忙贴符去了,大师在原地摆了9面镜子,在房子上布满红绳。忙完这后到11.30了。
大师说道:你拿着这七星钉朝着度墙砸,等砸出一副骨架时变拿去烧了,只见玄奇刚砸了没俩下,琳琅就出来了,全身红衣对着老道说:你不守信用。大师反口说道:你先害的人,我理应收你。只见这时,林朗大笑道:那就来吧。说完便飞得想老道砸拳而来。这是老道这时飞快退去,拿出一把桃木剑,用符一划,念完咒语,剑身发着红光,老道立马向林朗刺去,只见林朗全身发着黑气,桃木剑的红光也没有刚才那么亮,大师赶忙把刚才的东西用上与林朗斗着。这时我也找出那副骨架按照大师的话,将七星钉插入,拿火烧,过了一会那副骨架便化会飞扬,林朗此时便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他已经好了,他说道;之前我在外面看到这房子便宜,我就住进去了,接着我就忘了。大师对林朗说道:以后别贪小便宜吃大亏。
第一名 :登徒子
上榜理由:登徒子作为楚国一个大夫,地位应该相当高了,经济基础应该不错。楚国那么大,找的美女应该不是一件难事。那时一妻多妾应该没什么问题。他的妻子蓬头垢面,耳朵挛缩,嘴唇外翻而牙齿参差不齐,弯腰驼背,走路一瘸一拐,又患有疥疾和痔疮。 远非丑陋二字可以形容的。可是登徒子对她是不离不弃,他们还有5个孩子。登徒子这样做可不是像现在某官员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而矫揉造作。登徒子就因为对他老婆太好,结果被宋玉说成什么女人都能上的,好色之极。登徒子经宋玉这么一说成了好色之徒的代名词。
评语:登徒子可谓前无古人,后乏来者。现在官员能有登徒子十分之一,国家就有希望了
第二名 :石崇
上榜理由:石崇人品确实不好,甚至可以说很烂。不过人品不是情圣的必要条件吧。绿珠是他的一姬妾,他花了N斛珍珠换来的,N是三还是十搞不清楚了。石崇对绿珠十分宠爱,不过一般纨绔子弟都能做到这一点吧。正值八王之乱,赵王司马伦权热熏天,手下有个狠角色孙秀。孙秀听说了绿珠的美貌,便向石崇索要。如果是一般人肯定立马送去,说不定还多送几个,乱世保命要紧。绿珠也就是N斛珍珠换来的,家里的财富可比这多,自己的命更不用说了。可是石崇拒绝了,结果招来了杀生之祸。
评语:做情圣可以,但不能玩命。
第三名 :陈叔宝
上榜理由:陈叔宝文章写得不错,还弄出了《玉树后庭花》。治国那是一塌糊涂,最后亡国了。这也没什么亡国之君多的去了。但他在亡国时的举动确实是一大创新。他没有把自己绑着去投降,也没有干脆放一把火把宫殿烧了。他在这危急时刻,与张丽华、孔贵嫔三人并作一束,同投井中。这举动绝对是毫无皇帝尊严的。不过他在最危急的时刻,仍不忘他的爱妃,可谓用情至深。没有像崇祯一样,一顿胡砍,结果了为数不多的后妃。陈叔宝比范跑跑强多了,范跑跑说就是妻子都不去救。
评语 :适合做情圣,不适合做皇帝。
第四名 :杨广
上榜理由:在隋朝大举灭陈时,杨广任元帅,高颎为元帅长史。杨广私下叮嘱高颎:“你进入建康,一定要找到张丽华,一定不要杀她。”结果高颎找到了张丽华,认为她是妲己,是亡国祸水,还是把她杀了。杨广从此对高颎怀恨在心。这似乎是杨广的反面的案例。不过我觉得从这件事,看出杨广是性情中人。他倾慕张丽华的才貌,不认为她是红颜祸水,这有什么错?这一点在那个时代是很难得。不要以为这是杨广贪图女色的表现。那是杨广的羽翼还没丰满,他要讨得父母的欢心。而他母亲独孤皇后最恨妻妾成群的人,杨广要留张丽华一命,可以说是冒很大风险的。他可能因此被认为是好色之徒,这会导致他母亲对他的不满。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但他还是叮嘱高颎不要杀张丽华。
评语: 可惜后来在人们心目中是禽兽,而不是情圣。
1
楼梯拐角处,下楼的男人和上楼的我擦肩而过。忽然,男人驻足、回头、目光如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大约三秒钟之后,男人回转身,“嗒嗒”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今年37岁,尚未婚嫁,百货商厦总经理,现休假在市一医院做形体美容。连续五天,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遭遇到同一个男人。那男人瘦高,五官生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都洋溢着玉树临风的韵味。当那个男人款款向我走来,可怜的我憋得喘不过气来,迫切想把盘在头顶的发髻解散,让一头长发像黑瀑布飞泻下来,尽快遮掩颈部那些不甚光洁娇嫩、能暴露真实年龄的肌肤。平时我倒一向不喜欢披肩发,一头长发在风中乱舞于我这样的年龄多少有点像绝望中的垂死挣扎。我总是梳各式发样漂亮的发髻,高高屹在头顶的发髻至少能支撑起一点自信和骄傲。虽然,这种支撑明显有点虚张声势。
2
9月10日,我准确地记得,这天是教师节,我离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已经11个春秋。11年漫漫风雨路,走过多少驿站,看过多少风景,最美的还是最初那所小校园。每年的9月,那个阳光灿烂的地方,那段晶莹剔透的岁月,都会化作一个精灵飞到我眼前摇摇晃晃。我的不少学生都能记住当年那个爱穿白裙子,一说话就脸红的女教师。至今我还不时收到学生的问候与祝福。
下午,我还在打盹。多年的商海沉浮已剥夺了我午睡的闲情,顶多只靠在床头或沙发上迷糊一会儿,让生命暂时呈现半梦半醒的状态。这样思维就会以一种轻盈的姿态自由飞翔。
电话铃响了,按着应答键,山涧泉水一样清冽甘甜的声音立即飞了出来:“老师吗?我是怡乐,你还好吗?”“我还好,你怎么样?”“我当妈妈了。”“真为你高兴。”
怡乐是我最为得意的学生。高考时以全市文科第二名的好成绩考入北大。所有人都以为她会顺着这条金光大道走进爬满常青藤、溢满花香的七彩宫殿,多少双倾慕欣喜的眼睛蝴蝶一样追逐在她身后。谁也没料到毕业时,她自断锦绣前程要求到贫穷偏僻的大别山去工作。我受怡乐父母之托,劝她打消这个傻念头,可我现在却成了怡乐私奔的帮凶。我永远也忘不了怡乐睁着星星一样发亮的眼睛说的那句话。是一句很简单的话:我爱他,为了爱情我化作灰烬也心甘情愿,何况仅仅是随他去山区生活。
爱情是什么?一首歌、一个梦、一阵冲动。即使歌会唱完,梦会醒,冲动会平静,我也乐意去唱歌、做梦,让心灵颤抖。我笑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让我想起了林。无论喜悦还是沮丧,林都会摇摇头。岁月有痕,林和我天上人间,已分开整整10年。他的气息仍然无处不在。林是一个令我柔肠寸断的名字。我现在不想伤感,我看了看墙上的钟,正指着6点10分。我决定上6楼餐厅吃饭。饱腹可去惆怅。此时,我还不知道多少年梦寐以求的能叩响尘封情感的生命激情已悄悄拉开了序幕。
我关上门,上楼,在4、5楼拐角处与一个下楼的男人擦肩而过。我感觉男人的眼光转了个弯直楞楞地盯着自己。会是认识的人吗?我转过头,看见男人已回转身,但眼角的余光仍斜视着自己。从侧面看,男人在牵动唇角微笑,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玉贝似的,漂亮得过分,以致有点虚假的味道。
我没把楼梯间这点小小的插曲放在心上。在这家规模庞大的医院里,每天会发生无数次事件。大至人的生死,小至一卷卫生纸的去向。无数事件中绝大多数庸常无聊,偶尔也有精彩的。
一次,一个贵妇人模样的中年妇女敲开我的门,拿出一个火腿肠形状的东西,神神秘秘的伏在我耳畔,一边嘻嘻笑一边说:“你不知道它有多妙,百个男人也抵不上它一个,它可以随时地满足你的要求,永不疲倦。我隐约听懂了她的意思。心想即使我需要,也是灵与肉的结合,这种没有感情的东西算什么?我感觉一只冰凉的虫子在背上肮脏地蠕动,很是恶心。我用手指着门,请这个女人离开。女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扬起脖子哼了一声,唇角浮出深深的鄙视。
在一个下午,我亲耳听见了对面病房准备整容的麻脸气功师以发功的名义分别和四个女护士调情的呻吟。和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比起来,楼道上遭遇一个男人又算什么?我虽有万千柔情无处寄托,但毕竟我理性、成熟、优雅,我不可能对楼道上的一点小小的艳遇在意或者心动。
3
我每年都要花大把的钱来医院做形体美容,一心想死死揪住青春的尾巴苟延残喘。所谓的形体美容就是抽掉身上多余的脂肪,磨去脸上的皱纹、色斑、割下松垂的眼袋。我着魔似的迷恋美容,准确说是迷恋美容手术。那些刀呀、枪呀、针呀在身上划过,仿佛有无数只鸟儿从我身体深处飞出,飞翔的声音是令人晕眩的飘飘仙乐。
这次住院,我发现医院门前辟出一大片草地,纯正的英格兰草,轻柔、鲜活、芳草碧连天。我对美容科主任医师盛赞草地的美丽,主任笑咪咪地说:“小李啊,这有你的功劳呀。这些年你可为我们医院作了不少贡献。”我玩味了好大一阵,也没品出主任医师是在感激还是嘲讽。
一切的一切都是深刻的寂寞所致,前些年拼命地挣钱,大脑的每一个细胞都塞满了与金钱有关的数字、符号、信息,反倒没有这样多愁善感。当拥有的金钱到达一定的数量之后,我赚钱的欲望已接近零点,如果不是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几个助手的积极性,我真想把自己财源茂盛的公司关门大吉。就是现在,我也只是一个甩手老板,我的公司全权由两个副总负责。
虹姐是纺织厂的下岗女工,街道介绍到我的公司做清洁工。她要么哑巴一样不吭声,要么长嘘短叹日子艰难,细长的苦瓜脸从来都是阴云密布。有个副总很迷信,说这样一张苦难深重的脸成天在公司出现很不吉利,一心想辞了她,我不忍。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很难得地早早来到办公室。看见虹姐脸上透着红扑扑的喜气,一边做清洁一边哼着歌。我很惊讶,说虹姐今天有什么喜事吗?虹姐像娇憨女孩那样低垂着头说:“今天是我和丈夫结婚20周年纪念日,他戒了三个月烟给我买了一个戒指。你看,镂花的。外地念大学的儿子也给我发回来恭贺电报。”
“真好,虹姐,祝福你。今天你就放假回家吧。”我很感动,从钱夹里拿出200元钱递给虹姐:“去给丈夫买条烟。”
目送着虹姐突然年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万丈深渊。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羡慕甚至嫉妒虹姐。有一个陪了她20年仍愿省下烟钱为她买礼物的丈夫!有一个在远方念大学仍记得住父母结婚纪念日的儿子!这是多么真实而深刻的幸福啊!我身边当然不乏男人,这些男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对我的公司,住房、金钱充满浓厚兴趣,孜孜以求;一类则对这一切充满恐惧,敬而远之。这就是我的悲哀。我不无幽怨地想。
我念小学时才第一次见到“家”字。我问老师“家”的意思。老师说家就是男人、女人、孩子在一起相亲相爱。“什么是爱?”“爱就是--”老师知道我是孤儿院长大的,一时哑然失语,只是用手轻柔地抚摸我的脸。我有了第一次被抚摸的感觉,多么美好的感觉啊!可能就是那一刻,对家和爱的渴望就像种子一样深深埋进了我的骨髓,并与岁月一起长成一棵大树,吐青披绿。
我一刻也没放弃过期盼。我把家布置得温馨十足。我爱呆在厨房,认真地做菜。做菜的过程能让我产生纯粹的女人的感觉。熬鱼头汤,那一锅洁白如雪、浓酽如乳的汤,让我想起纤尘不染的情怀以及对未来的一腔浓情;剥葱剥蒜会流泪,意味着自己一桩桩伤心的爱情,炒青菜,青菜的颜色由绿转黄,则让我想到生命的脆弱与卑微。有一次,我创意了一道“女人情怀”的菜,邀了一帮女友共享。一位年长的已婚女友拉着我的手,动情地说:“男人们都瞎了眼吗?这么好的姑娘居然待字闺中?”说着说着,我的眼角竟有些湿。那个叫娅娅的老小姐嘴一撇:“嫁什么?如今男人有几个好东西?结了婚还不是在外面寻花问柳。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呀。”“娅娅小姐,你是准备做妾还是准备做妓呀?”“只要姑奶奶愿意,做什么都可以!”眼看着两位唇枪舌战即将升级,另一位叫亚囡的独身女人乜斜着眼说:“男人就那么重要吗?纯洁的我,一个人不是活得很好?要男人干什么?”
要男人干什么?一个形而下学的问题,一种形而上学的意味。如此浅显又如此深刻,如此虚幻又如此现实。我笑了笑,有点苦涩,芳龄37岁,还标上本应属于花季少女的“纯洁”的标签,何等的无聊无奈,惹人讪笑,可它又那么真实。
女友们即便没有丈夫,至少也有一个叫情人或性伴侣的男人。我没有,我是纯粹的单身,也是真正的处女。37岁的处女。和林恋爱时,林强烈地要求过,我说早晚都是你的,还是等到洞房花烛夜吧。可他们没等来洞房花烛夜。林为了给弟妹挣学费,四处兼职,最终积劳成疾走了。林最后的日子,我想给他,他坚决拒绝。我泪流满面,一次次问为什么为什么?林摇着头叹息说:“紫,留着吧。留着给能带给你幸福的人。”
无数的女人靠与男人的交往或男人的帮助挣钱,我不,这一点我永远恪守原则,我的每一笔钱都来自我的勤奋和智慧。下海初期空手套白狼,最最艰难的时候,我深得一位港商的欣赏和怜爱。他叫我搬去宾馆与他同住一年,他给我20万,我没有丝毫考虑就断然拒绝。
4
第二天,我很忙,做完激光去死皮手术已是4点半,又阅读了公司发过来的一份传真。6点10分,我上餐厅吃饭,楼道拐角处,一个眼熟的身影从身边滑过。不是昨天那个男人吗?怎么这样巧?我听到男人的脚步声停下来,感觉他的目光正炽热地聚焦在自己的背上。
“小姐,你的发髻就像一首宋词。”男人叫住我,发髻?宋词?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许多人夸过我的发髻漂亮、雅致,唯有这个陌生的男人说我的发髻像一首宋词。我的心莫名的颤了一下。这时,直到这时,我感到了一点异样和不自然。久违了的男人气息像云一样轻轻地、轻轻地向我涌来。
第三天,我一出门,心就开始“咚咚”直跳,如我的直觉一样,男人还是在老地方出现,远远地,男人朝我点头。脸上挂着老朋友似的微笑。我注意到他穿一件咖啡色灯芯绒衬衫,下面是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白袜子裹着踝骨。脚上是一双质地上乘的休闲皮鞋,这种朴素而不粗糙,精致而不张扬的服饰风格正是我所欣赏喜欢的。
第四天,一大早醒来,男人的影子就在我眼前打转,忽明忽暗,闪烁不定,整整一天我都心神不定,不停地看钟,好不容易熬到吃晚饭的时间,我迫不及待地上楼。我意识到了自己情绪的反常,觉得自己真是可笑和有失体统。才见几次面呀,就如此自作多情,我在心里嘲讽着自己。
走到楼梯拐角处,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痉挛,头脑一阵阵晕眩,我觉得自己快窒息而亡了。男人静静地站在那儿,温和地望着我,目光里有如水的柔情在流淌。我也傻了一样站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造形考究的紫色小玻璃瓶,递给我,他的喉节轻微动了一下,磁石一样的声音从胸腔传出:“你的发质偏干,试试这种护发液。”“谢谢。”我礼貌地回答他。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男人和林的影子交叉重复,乘虚而入。我心酸心痛,我抚摸自己的肌肤,感觉肌肤的水分,营养已被体内的焦灼渴望纠缠在一起折腾的发出的热力蒸腾得所剩无几。肌肤如此的饥渴,却得不到真正彻底的滋润,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具干枯的木乃伊。我自艾自怜地想。金钱又如何?权力又如何?美丽又如何?漫漫长夜,还不是寂寞相伴?我阴郁地盯着墙上那盏孤独地发出凄清光线的灯,一阵带刀的寒冷直逼骨髓心脏,一种与生俱来的虚弱渴望触及到某种慰藉。我拉过棉被紧紧地、密不透风地把自己裹住。
第五天,我从医院逃了出来,我知道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楼道中相遇的男人,可我对他一无所知,我觉得太快了,太快了,一切都太快了,快得让人害怕。作为商人的我,要求自己冷静且理性,我来到车站,照着地图随便找了一个近郊陌生的小镇,乘车前往。我想行走在陌生的街道,看到陌生的面孔,焦灼紧张的心该会有所舒缓吧。到了小镇,我才发现,其实所有的街道都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车水马龙,街声喧嚣。
我走进一家小茶楼,斜躺在竹椅里,喝茶打盹。偶尔心不在焉翻翻手中的书。书的纸质很好,手指翻过,一种丝绸般熨贴光滑的感觉从指尖传到内心,本不宁静的心更是波澜丛生,一片翻腾。我深深思念着那个陌生的男人,我猜测他的年龄、职业,想象着他的相爱,想象着他温暖的手如弹琴一样抚过我的全身,想象着他有力的拥抱,同时,我清醒地意识到,37岁的女人陷入这种情绪是多么的荒唐。我嘲笑自己神经过敏,异想天开,我告诫自己:要清醒冷静,自尊自重。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想入非非,一遍又一遍严肃自审,我用感情和理性的挣扎折腾自己。一个声音说,这是天赐奇缘,你已经心动,你要牢牢抓住。一个声音说,你不要屈服于寂寞,你不要不知羞耻。我像瞎子走进了迷宫,束手无策,茫然失措。我想林已经走了,就让我在寂然无声的光阴中一寸寸衰老直至消亡吧。可转念一想:我用10年时间凭吊早逝的爱情尘封自己的情感,可生命里还是有一只不死的鸟在不屈地歌唱。尽管那歌声微弱得近乎呻吟,我要听听它的声音。
下午,天刚开始发灰,我就再也坐不住了,叫了的士直奔医院。赶到医院,不早不晚,6点10分,我发现自己的腿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我艰难地挪着腿,一步一步上楼。刚上4楼,我的目光与男人的目光相遇,我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已被他的目光逮住。我虚弱得快站不住了。他迎面走来,我真想叫住他,可我的嘴像鱼一样张着,说不出一个字。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身边走过。我真切地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火在燃烧,脸上的笑容像钻石那样富有诱惑力。他为什么不叫住我呢?他看出了我的疲惫?或者是我的表情过分矜持或者傲慢,吓着他了。我又谅解了他。
我径直来到屋顶花园。一位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在观赏一盆含苞欲放的昙花。胖乎乎的孩子依偎在母亲的双臂之间。他胖胖的鲜藕一样的手脚不停地动。肉嘟嘟的脸靠在母亲脸上不停地摩擦,我偷偷猜想与孩子那圆润光滑的肌肤接触是什么奇妙的感觉,一定是难以言传的快感吧。想要一个孩子的欲望又在胸中熊熊燃烧。都是那个该死的男人,我咕哝了一句,心里早已是云蒸雾腾。
5
今天是第6天,我对“6”很有感觉。我生命中许多重大的事都与“6”有关。6岁启蒙,16岁考上大学,26岁下海,下海做的第6笔生意开始赚钱,赚的第一笔钱是66元,我现在拥有的资产已经有60万元了。我相信6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如果今天一切照常,就是命中注定。我再也不放过他。我电光石火般大彻大悟。此时我正对着一面巨大的镜子仔细审视自己神采奕奕的容颜,我做各种夸张的面部表情,大笑、大怒、抿嘴、皱眉。很好,额头,眼角都像雨中的瓷一样光洁,一丝细小的皱纹也没有。我轻轻地缓缓地抚摸自己的脸,依然白皙、光滑、富有弹性。谁说金钱买不来青春?如果我不是每年都花巨资美容,我能有如花似玉的容颜吗?我能心旌摇荡吗?能发出魔鬼的芬芳吗?我心潮澎湃。我想我为什么发疯地挽留青春?为什么独独选中这家医院?为什么独善其身到现在?都是冥冥的安排呀!我庆幸自己的先知先觉。
6点正。我从皮箱里拿出那条买了多年的湛蓝色长裙。湛蓝明朗亮丽,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机会穿它。此时,它却是那样恰如其分地诠释和演绎了自己的心情。
6点10分,我梳好头,依然是高贵典雅的发髻,穿上长裙,最后望了一眼镜中那位神采飞扬的女人,走出门去,直奔那家医院。我的心情像初秋的天空一样澄静。我知道这只是波涛汹涌之前的暂时宁静,我仿佛听到了激情一步步走近的声音。我的手指无意中触及脖子,糟糕,这儿的肌肤有些粗糙,我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
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今天怎么了,我的发髻散了,乱发如飞,眼睛那么黑,那么亮,眼睛深处有蓝紫色的火焰在喷涌。
我有些惊慌失措,两片薄薄的嘴唇游丝般动了动,仿佛拼尽全身力气对他说:“我们可以共进晚餐吗?”
6
那男人欣然答应了,和他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清秀俊朗的男人叫罗尔,39岁,发型设计师,一周以前他的妻子肾炎发作,在5楼泌尿科住院治疗。妻子嘴刁,不肯吃医院的伙食,他每天下班就给妻子送饭。他5岁的女儿在幼儿园念大班,幼儿园6点半关门,他必须赶在幼儿园关门前去接女儿,幸好幼儿园离医院不远,也就一刻钟左右路程。罗尔匆匆来匆匆去,但作为一个敬业的发型师,每每看到独特美丽的发型,他总要认真凝视揣摩,而我的发髻一天一款,精致而优雅,每次都令他眼睛发亮,他总忍不住回头凝望,忍不住想让我的头发尽善尽美,他说:“没有别的,仅此而已。”
(秋紫)
作者:冬尔
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口述者:艾文 男 22岁 留学生
两年前我决定来中国学语言。对我来说,学中文是为了经历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不过我没有想到,在经历文化冲击的同时,爱情,也会突然降临在我的身上。
其实在那之前我对中国并没什么概念,除了知道成龙以外。而中国的女孩子,在我印象中是头发黑黑的、眼睛细细长长、穿红色衣服的模样;到了上海以后才发现,上海女孩与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们的头发有那么多种颜色,眼睛也不细长,穿得更是和米兰女孩子都差不多。
(这是第一次,本栏目迎来了一位“老外”口述者。当朋友的朋友将艾文带到冬尔面前的时候,我有些惊奇地看着这个来自西西里岛的大男孩。艾文长得出人意料的文静和修长———印象中,传统意大利男人通常身材并不高,却有着丰富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势。艾文似乎恰恰相反,他讲一口并不太流利却标准的普通话,只有讲到爱情的时候,才能隐约在他的眉间看到情绪涌动。)
游杭州,我明白她要说什么
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也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她们热情而大胆,喜欢或者不喜欢会在一夜之间彻底转换,没有任何理由。
我曾经很喜欢父亲的一个学生,一个气质很好的捷克女孩,可是当我向她表白了以后,她却立刻回答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让我很是沮丧了一阵子,并且后来也成为我独自跑来中国的原因之一。
在上海的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快,因为满眼都是新东西、新朋友,令我眼花缭乱。学期快结束的那个周末,我们一群留学生约了一起去杭州玩,我早就听说杭州风景如画,却没有想到,正是这次旅行令我遇见了一个“如画”的女孩———殷殷。
那天同行的有两个中国女孩,一个是我的室友德国男孩马丁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就是殷殷。我一眼就被殷殷深深吸引了,她的头发是亮亮的黑色,记得当时我就偷偷跟马丁开玩笑,说我终于见到了黑头发的中国女孩;还有,殷殷那天穿了一件可爱的红色中装———殷殷的出现,恰恰符合了以往我对中国女孩的所有幻想。
那个周末很愉快,我们一起爬山、拜庙,还走过了西湖边一座又一座桥。殷殷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是甜甜地笑着,令人感觉无比心安。我俩用中文和英文还带比划着交流,因为那时我的中文还很糟糕,而殷殷的英文也不太流利———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互相了解,相反地,我觉得每当殷殷要表达什么意思的时候,我立刻就能明白。
我的情书她看不懂
回来以后,我决定追求殷殷。可是殷殷所在的大学在上海的另一角,让我没法天天看到她。我只好守着MSN,只要看到殷殷上线,就立刻打开视频与她聊天。
我性急,聊了3天就很郑重地告诉殷殷:我喜欢她,希望她做我的女朋友。她没有作任何回应,只是立刻关了摄像头,5分钟后便索性断线了———当时我懊恼极了,以为殷殷会与那个捷克女孩一样,从此再也不理我了。不过还好,两天后我终于又在网上见到殷殷,她说,她不确定是否会做我的女朋友,但是,起码她会是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与“女朋友”有多大差别,我不清楚,反正这几个字写起来像极了。于是我开始展开“攻势”,每个周末都去殷殷的学校看她,每隔两天就给她寄漂亮的问候卡片,用我认为最漂亮最得意的古典手写体,写我的心里话和我喜欢的诗给她。
一个月后的某个傍晚,殷殷突然找来我们学校,像是有很要紧的话要对我说,却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来。当时我的心可是狂跳不已,这是殷殷第一次主动来见我,并且,她显然要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憋了好半天,殷殷突然掏出一大叠我寄给她的卡,说:“艾文,你到底都写了些什么,我实在看不懂!”我一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殷殷怎么对我费尽心思的情书毫无反应,我还一直纳闷呢,原来,都是书写体惹的祸,她根本没明白我写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反应竟惹怒了殷殷,她突然很大声地冲我嚷嚷:“这很好笑吗?”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完全不明白她为何生气,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寝室,上网,等待殷殷出现。可是殷殷一连几天都没理我,最后还是马丁帮我解开了疑团———原来殷殷误会了我,以为我在笑话她,这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我明白我应该做些什么来弥补我的过失,于是,我决定给殷殷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请马丁的女朋友帮忙,叫来殷殷一起聚会,却没告诉她我也在。晚饭时分,我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那天我扮成一个大厨的样子,戴一顶高高的白帽子,端一大盆———饺子。这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学会包的饺子,虽然个个东倒西歪惨不忍睹。我很自豪地对殷殷说,这是我为她包的饺子,而且是我自创的巧克力饺子———我才不管它们是不是一煮就会化得乱七八糟。
我成功了,因为我看到殷殷的眼圈红了。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本以为与艾文交流所谓“爱情”会有些困难,因为这毕竟“超越”了他的学习范围。可艾文显然是早有“预习”,不但恋爱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都叙述得不厌其详,偶尔语塞,竟然还能挤出两句上海俚语。)
我们需要太多磨合
殷殷终于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快发现,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磨合。最简单的例子,我和殷殷对“爱”的定义完全不同:
恋爱不久,有天我突然患了重感冒,昏昏沉沉地独自在寝室睡了一天一夜。就在这时殷殷来了,气急败坏地冲我大叫:“你怎么回事,MSN叫你半天不回,手机也关了。”一通连珠炮后,殷殷才发现我的脸色很难看。
然后,殷殷立刻成了最体贴周到的护士,喂我吃药、帮我做冰袋,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殷殷正端着刚熬好的粥向我走来———原来,生病是可以这么幸福地被爱的。
可是另一次,殷殷来我们学校度周末,我送她去车站,还抢在汽车开走的最后一秒突然吻了她。当时殷殷的反应就有些怪怪的,显得闷闷不乐。第二天我收到殷殷的E-mail,第一句话就是:“艾文,我想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我。”
连忙找来“军师”马丁,马丁弄清原委后立刻批评我:你这个不懂浪漫的外国男生,怎么可以让上海女孩独自回家呢?你应该陪她回去,然后她再送你回来……
我又错了。
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与殷殷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我觉得,爱上一个中国女孩真是件美妙的事情———她总是像个解不开的谜那样,需要不停地去猜。而每次无论猜对猜错,她永远会给你意外。
我的3年留学生涯到明年夏天就要结束了,我爱殷殷,希望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所以今年秋季开学,我特意从意大利带了戒指来上海,郑重地向她求婚。
就在这个最浪漫的时候,“谜”又来了!面对我的求婚,殷殷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脸红得差点要哭出来。她几乎是有些惊惶地对我说,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更何况,没有见过父母是不可以结婚的!
那天我很伤心,第一次觉得殷殷也许不够爱我,否则又怎么会拿父母当挡箭牌呢?我至今不明白,为何不经过父母的“面试”,结婚在她眼里就成了天大的“违法行为”?第二天我真的当了回“毛脚女婿”,西装革履、大包小包地赶到了殷殷家里。我终于见到了殷殷的家人,两位非常和霭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也很友好,却始终不提“结婚”二字,只是反复地说,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希望她将来能够留在身边———言下之意我当然明白,如果我执意要回国的话,一切只能免谈。
这道“谜”算是彻底把我给难住了,令我完全不知该如何选择———虽然我很喜欢上海,但是在这里我很难发挥所长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回去才会有前途。可是如果殷殷不愿意和我一起走,属于我俩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在我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我其实并未曾见过她的模样,我们是在一个被人丢弃的聊天室里认识的,腾讯聊天室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将别人加入你的OICQ,那天我实在无聊,聊天室里只有她在自言自语,打出一段段的歌词,也不知道是想给谁看,有的是我听过的歌,有的就不知道出自何处了,我打着瞌睡坚持到她累了,我对她说,交个朋友?
夜里打长途电话绝对是完美的享受,无人在一旁吵闹,又有半价优惠,很适合用于谈恋爱。吴雨家里的电话常常在三更半夜响起,基本上都是出于我的手笔。每次我听到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在那头响起都直想乐。她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最好听,带点无奈,想对我表示抗议却又没有力气。
“老大,我爸爸妈妈弟弟妹妹都睡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更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我眨眨眼睛,她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精神了。
“没关系啦,咱们情侣谈情说爱的,彼此用心声就表达了,吵不到他们的了,再说你家明明就住了四口人嘛。”
“喂,你到底是什么虫子,喜欢在夜里叫啊。”
我用手捂起话筒啾啾的叫了两声,她在那边嘻嘻的笑了起来。
“你受不了吗?受不了你就从了我吧,其实谈恋爱是很幸福的事呢,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喽,快把握吧,别哪天搞的比孙悟空还惨。”
“去吧,这样的攻势本人见的多了,这就想要我就范啊,你想得太简单了点吧。”
我清了清嗓子,准备唱首情歌助兴,这个时候宿舍的门开了,小张揉着稀松的眼睛走出来看着我。
“大哥,你放了我吧,你新疆人的时间观念我受不了啦,明天早上要早操的。”
我吐了吐舌头,讨好的冲他一摆手。
“喂,雨儿,我不能再和你说了,今天还是没达到目的,明天晚上十二点继续,你可要准备好啊。”
“没问题,看你有多少钱可以买电话卡,我奉陪了,不过……你刚才叫我什么啊,好恶心啊。”
早上起床的时候我知道浪漫的代价是什么了,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了,我把乱叫的闹钟扔到小张的床上却又给他扔回来打在我的头上,这样的刺激是能让我清醒点,他沧桑的脸距离我的眼睛只有十公分。他看着我叫道:“快给我滚起来一起早操去,你这个学期的体育课是不是还想被挂啊。”我挣扎着爬起来,嘴里咕哝着:“小子和谁学的这么粗鲁。”
秋天的早晨别提有多冷了,风儿呼呼的吹,鸟儿凄惨的叫,我和小张跟着队伍的最后边越跑越是绝望,只感觉随时可能躺在地上辛酸的睡一觉。他问我。
“给的网友打电话就这么长时间,你是不是寂寞的过了火?”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说:“寂寞归寂寞,不过我还是很有要求的,这个MM很有性格,我喜欢。”
“是美女吗?”
“当然。”
“你见过?”
“还没呢,不过咱们有的是直觉。”
“直觉,等到哪天你发现你遇上了恐龙,你想自杀都没时间了。”
这个问题倒的确值得考虑,不过我并没考虑多久,因为我可以肯定,在我们见面之前,我绝对可以为最坏的局面找到自己全身而退的途径。
尽管我已经提醒过吴雨,不过她今天的表现并不比以往出色。
我很爽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对她说:“今天你就不能再埋怨我什么了吧,我昨天已经告诉你了嘛,你起码得做做准备吧。”
“我的天,我真的很想要你的命,我并没想到你会如此的疯狂,只在于我还认为
你应该还有起码的人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唉。”
“你早应该知道了,虫子要人性干吗啊,现在这个年月连人都不要这东西了。”
“因为我看你还懂得悲哀,所以还对你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嘛,谁知道…………唉。”
我嘿嘿的笑起来,自己都感觉自己笑的很坏了。
“你哭吧,人生路上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你的想法许多人都有过,可是现实就是现实,想改是改不了的啦。”
“唉,这么晚你还打电话来,能不能说些正儿八经点的东西?”
“可以啊,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我本来就晕,被你这么一说我就要倒了。”
“喂,人家在和你说正经事呢,快给我个答复,你爱上我没?”
“呵呵,你快滚,滚的越远越好,想要得到满意的答复,你还是等下辈子吧。”
下辈子?我心想,太远了,我看你能不能坚持那么久。想到这里我有点得意,就笑出声来了。
家里寄来的汇款一点点的换成电话卡,电话卡又一张张的报废,计划一个月用完的钱一个星期时间就不见踪影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当得上败家子的称号了。
在无钱无烟的时间里我基本上喜欢躺在床上思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成了侠客,身边伴着美女,一会自己又成了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去麦当劳约会,这个时代里想要浪漫基本不可能,我们只可以看看电影,看看小说,再象我这样做做梦,感觉自己比别人有激情,比别人有内涵,只是还没被发现。
有一个星期没给吴雨打过电话,心里还真有点惦记了,上网的时间也都被钱卡死在一个小时之内,基本上碰不到她,于是浪漫的梦在恍惚里出现的频繁了起来,梦里有一个女孩子模糊的影子,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一定很美。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正要和女主角接吻,这时醒来难免很恼火了。小张已经在床上大叫了一声表示抗议,我起身去接电话,心里想,如果电话不是找我的,小张他就死定了。
很不幸,电话是找我的,吴雨在那头笑的比我还坏。
“帅哥,我在想象你现在的样子了,一定可爱极了。”
我拿着电话走到走廊里对着漆黑的洗手间,脑袋里浮想联翩,基本上都是午夜凶灵里的画面。
“美女,现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会吵到很多鬼魂的,你不怕它们缠上你?”
“连你都不怕,我怕什么鬼魂啊,呵呵,说实话,被你骚扰了好几天,这两天晚上没电话打来我还睡不着了。”
“哦,了解,没有我在的日子你难免会寂寞,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啊?”
“嘿嘿,名字叫午夜十二点,千万别回头。”
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她笑了起来,“你想吓我啊?我不怕的,我开着灯呢。”
失败,别人不怕,居然吓到自己了,我觉得有点沮丧。
“对啦,凡是厉害的鬼怪大都喜欢向有光的地方赶,你越是防备它,它越是来劲。”
她喊了一声:“别再说了。”
我嘻嘻笑了起来,总算不辱使命,尽管自己也怕怕,但是起码有个伴了。
“虫虫,记得你说过你是会写歌的是吗?”
“是啊,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打动你了,想我为你写吗?”
“是啊,呵呵,我写了歌词呢,你帮我写好曲然后唱给我听好吗?”
“你会写歌词?别让我倒了胃口啊,嘻嘻。”
“哈,你居然敢小看才女,我开始说了,你拿笔记好啊。”
“好了好了,我的脑袋够用,不需要笔,你快念给我听吧。”
“恩,好吧。”她在电话那头清了清嗓子,搞得我直想笑。
“是谁和谁的心,刻在树上的痕迹
是谁和谁的名,留在墙上未曾洗去
虽然分手的季节在变
虽然离别的理由在变
但那些青梅竹马的爱情不曾忘记
是谁给谁的信,藏在深锁的抽屉
是谁和谁和身影,留在泛黄的相片里
虽然情侣的誓言在变
虽然说谎的方式在变
但那些魂萦梦系的秘密不曾忘记
当我们唱着一些无聊的歌曲
谈着爱与不爱的问题
幻想是林黛玉爱着贾宝玉
或是牛郎织女约在七夕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从第一句开始,一直到她念完,我没有打一个哈欠,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之间我有些莫名的思绪飘来荡去,让我不自禁的发出一两声叹息。半晌两边都没有发出声息。
“你觉得怎么样?”
“恩…………凑合啦,配合我的歌声可能就有点迷人了。”
“呵呵,你别叫虫虫了,叫孔雀算了。”
每次和吴雨通过电话,第二天就真的无雨了,早晨就得起来早操。这不能不说是我悲哀的一部分。这一个月里很少见雨水,我听见大家都在发牢骚了:没有雨操场总是这么适合出操,真诡异,上海什么时候变得和戈壁一个味道了。每次听到大家这么痛苦对我的倾诉,我就会相当的内疚,我想这个现象之所以会出现是我的原因,我对不起大家,不过换个角度想想,锻炼身体是好事,我的身体这段日子就有复苏的迹象,我可能还算是为祖国做了贡献了。
这两天花费了不少时间考虑那首歌词的作曲以及吉他伴奏,直到我感觉效果已经蛮棒的时候,得意洋洋的准备献给尚未谋面的美女欣赏。
今天的电话来的比较早,小张还在教室自修,这是我特意安排的,对着电话唱歌尽管浪漫,但是还是身边无人分享来得比较习惯。
我边拨弄着吉他边问她:“怎么样?能不能听得清楚。”
“能啊,你快点吧,我有些迫不及待了呢。”
“OK,OK,这就来了。”
吉他声和我的歌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响起的时候,真的很美,有些过去岁月里的感动和如今的平淡混合在里面,很模糊,我不知道在电波的另一端,她是否能够接收得到。
“那些做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我想象着那些欢笑,那些眼泪,那些相聚和那些离去,我想她写的词里有太多让我无法逃避的忧伤。我们都有往事,我们都不愿意提起,但是我想或许她和我一样,都仍然活在自己的过去。
歌唱完了,电话的两端都有三十秒左右的时间悄无声息,然后她鼓起了掌。
“真的好感人啊,你的歌写的真好。”
“还是你的词好啊,我只是在别人写的故事里理解我自己。”
“千万别说你能理解你自己,越这样想你就越不明白自己了。”
“嘻嘻,你说的对,我越来越爱你了呢,我现在很郑重的告诉你,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真的?你确定?”
“是的,我确定。”
“可是……你总是嬉皮笑脸的,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开玩笑啊?”
我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表情,说:“我是真的爱你,这种事情我从不会拿来开玩笑。”
声音连我自己听起来都很严肃了,“现在你说,你有没爱上我?”
“恩,我可以考虑你啦,不过呢……我说过的啊,要想让我说爱你,等下辈子啦。”
她在电话那端笑的很开心,我心想:不说也罢,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想法了。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有点不象好人了,于是没敢再向深处扩展了。
我从来都没问吴雨要过照片,就象她从来没向我要过一样,我从来不相信照片能真实反映一个人,哪怕只是他的相貌在照片上映出来也都变的有真有假了。
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在电话粥泡了两个月以后了,盼啊盼的盼到了这个假期,到要去见她的时候心里又有些忐忑了,基本上我对自己的相貌已经没有十八岁前的那种信心了,加上虽然并没想去考虑她是不是恐龙的问题,但是被小张那家伙的嘴巴一阵阵的攻击,心里也真的有点怕了。
这晚的火车出了点小小的问题,车厢里的暖气开得过大,我一晚上没能在椅子上入睡,其实对我这样的穷小子而言,尽管无法保留健康的睡姿,但是也是常常可以睡得很彻底的,只是这晚火车内的温度实在太高。我只能闭着眼睛考虑见面打招呼,以及加深关系的方式。而这些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不下百遍,所以这一夜过得就有些慢了。
从出站口走出去,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里是中国最西边的城市了,冷但是清新的空气让我精神一振。于是我点上一根烟开始寻找我要找的人。出站口站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等待,我仔细的在他们中间筛选。在我右边大概有十五米的地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大冬天的穿着裙子很吸引人,我盯着她浮想联翩起来,会不会是她呢?我不敢确定,于是就不眨眼睛的一直盯着她看,直到盯得她不自在起来,转过身来瞪了我一眼,换到离我比较远的地方站岗去了。我于是得到结论,不是她。
我移动到一个可以遮挡风的角落里,合紧自己的衣领,略微的感觉温暖一点,心里暗骂着吴雨。这个时候我听见人大声的喊着:“虫子,虫子。”
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得象是棉花球一样的女孩子纵情的高喊,我于是赶忙跑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制止了她。
“嘘……声音小点,别人以为你是精神病患者呢。”
她的脸都埋在围巾里了,五官里唯一可见的就只有眼睛,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
“看美女看得眼珠都快掉出来了,真有你的。”
要吴雨在室外摘下她的帽子和围巾无疑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虽然很想看她的模样以便确定恰当的对策,不过因为我起码还是懂得怜香惜玉的,所以还是一直坚持到了旅馆里才得以看她解除罩在脸上的一层层的防御措施。
她的瓜子脸虽然一直包裹的很严,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是被冻得有点淡淡的红色。公平的说,她应该并不属于那种能让男人目瞪口呆的美女,不过我还是以为无论谁都不能否定她的美,因为她的纯,这个时候我自创了一个名词,叫做现代感的古典韵味,当然,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自然了,笑着问我:“怎么样?没有让你失望吧?”
我大惊小怪的喊了句:“什么啊,这还不叫失望啊,你总在电话里形容自己的美貌,我还以为是何等让人目眩的美女的,谁知道一见…………唉。”
我正在夸张的作表情的时候胸口正中她一击,她的小拳头打在我的身上,让我一时窒息。我看着她的手,它们很乖巧的轻轻垂在她身体的两侧。我揉揉胸口嘴里咕哝着:“还打人呢,一点也不淑女。”
吴雨去考试了,我一个人待在旅馆里百无聊赖,于是就闭上眼睛,开始猜测她见到我在心理上的反应,是高兴,还是失望,或者一般般,根本谈不上有感觉。想着想着就想到梦里去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吴雨正坐我对面的床上看着我笑。
“睡觉的时候门都不锁上,整个一层楼都听到你的呼噜了。”
“那是,我们歌星的嗓门都比较大嘛。”
“呵呵,哥伦比亚大猩猩,这可是你教我的啊。”
我恶狠狠地看着她恐吓道:“你信不信我会打女孩子的?”
吴雨有一点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地方,就是她不喜欢在街上逛,我和其他男孩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其实我象很多女孩子一样,喜欢逛街。站在公共车上,我的眼睛在车窗外扫来扫去,在一堆堆砖瓦中寻找着美女的踪迹。
吴雨坐在我礼让给她的座位上得意洋洋的问我:“站累了没?”
“累什么啊?我的精力太好,就喜欢站着,在车里不方便,不然我还要跑百米呢。”
她看着我笑笑,说:“一会我们去的那地方有一个小酒吧,里面挺好的,还可以唱歌,你喜欢喝酒又喜欢唱歌,你应该会喜欢的。”
“我长这么大只和女生一起唱过一次卡拉OK,那次的那个女生幸福的晕了过去。”
她笑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好象见到了卓别林,摇头表示不屑。我想我有必要细述一下我的荣光往事了。
“别笑了,要不是今天冷的够戗,把我的状态都冻没了,一会你大概也会晕过去的。”
“哦?那要不要我给你点温暖?”她摘下手套递给我。
我没有接手套,直接将手伸过去捉住了她的手:“要啊,当然要温暖了,现在好多了呢。”
她大概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愣了一愣,脸开始红了起来。她转过脸去看着窗外,并没有挣脱我的手,不过不再和我谈笑了。车到了站,我们一起下车在路上走,我仍然一直牵着她的手,感觉上很有点情侣的味道。我将嘴巴凑到她的耳边轻轻的说:“那首给你的歌是我第一次为女孩子写的歌,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了。”
她转过头来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声音都有点发苦了:“我真受不了你了,你……唉,我算是上了贼船了。”
这间酒吧的气氛倒是很不错,灯光很昏暗。我告诉吴雨我喜欢喝酒是真话,不过我忘记告诉她其实我并不太习惯西化的场合。我眼睛扫了扫,看见几对男女躲在彩灯照射不到的地方做着很个人化的事情,我开始有些喜欢这种环境了,当然,我的动机不纯。
我们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位子坐下,吴雨替我叫了啤酒,她喝果汁。她就坐在我对面和我保持对视,显然是在防范我有比牵手更近一步的举动。
酒吧中间的歌台上一个女孩子用很不高明的嗓音唱着“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距离她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在孤独的为她喝彩,我嘴里呷着啤酒哼着“我和虫子有个约会”,然后将椅子一点点一点点的向吴雨移动。她从服务生那里要来了歌单递给我笑着说:“哥伦比亚大猩猩,你可以表现表现啦,我看看你要怎样让我晕倒。”
我接过歌单翻了翻,找了首齐秦的〈直到世界末日〉。吴雨填好了歌名和号码交给了服务生。
在等待里总共有八个人在台子上唱了歌,有那么两个人唱的还不错,还有那么两个人虽然唱的不怎么样,但是还可以听,还有那么四个人就不能不说是糟蹋音乐了。等到该我上台的时候,吴雨轻轻的鼓起了掌,掌声清脆的好象她的人一样秀气。
我带着吴雨的期待昂首向场地中间走过去,突然感觉脚底下一空,幸亏我的身体协调性能比较出色,化险为夷,我听到吴雨的笑声在身后响起,感觉那么一点自尊掉在了地上。在这种光线色调都比较暗的地方设这么一个台阶绝对是建筑史上最值得反省的失误之一。
等我走到歌台的时候音乐已经响起了,原本想象歌星演唱前一样来两句漂亮话,到这个时候只能放弃了。我看着那边的吴雨唱起了歌。
“他们说季节,越来越无常,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整个世界,象风中尘埃,谁也不敢大声对人说,你爱我吗?
别问我永久到底够不够,假如地球脱离了宇宙,永恒的大地开始融化,就让我们紧紧拥抱着,变成沙………………
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有审判,所有人类剩我们两个,不论付出任何的代价,我愿为你钉上无悔的十字架………………
……………………
直到世界末日,你爱我吗?
直到世界末日,等你回答。”
当我的歌声和音乐声一起落下的时候,我听见我的前边后边,左边右边,整个酒吧的各个角落都响起了掌声,我知道那里面有吴雨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弄自己的头发,作深沉思考状。
回到座位上我拿起啤酒喝了一气,然后用很深情的目光看着吴雨,她看着我笑着说:“唱的真好,你真的不是普通的猩猩。”
我将脸凑过去对着她,出其不意的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接着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逃离到安全的地点。我笑的得意非凡,我对她说:“这次我把我的初吻都给了你啦,你可要对我付责任啊,哈。”
和吴雨下了公共车回旅馆的那段路上,她始终靠我靠的很紧,天气太冷当然是一个原因,另外我想我已经升级成为她的男朋友了,一天就走出了这么深远的一大步,我不能不佩服我自己了。到了旅馆门前,我们停下来。
她看着我说:“我要回去了,明天一早就来找你。”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有些不舍,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向前方走去。当她的背影尚在我的视线之内的时候,我一路奔跑赶了上去,她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对她笑着说:“我送你啊。”
吴雨家在距离旅馆不远的一个住宅小区里,我们在里面曲曲折折的不知道拐了多少道弯,到吴雨停下脚步的时候我有些怕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但是再让她送我回去有些难以启齿。她转过来看着我笑着说:“累了吧,回去休息吧。”
“恩,好的。”我看着她的眼波,心里觉得很安静。
当她转过身去准备上楼的时候我伸手拉住了她,她转过来看着我,我没等她开口问,用手拨开遮在她脸上的围巾,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回到旅馆里,我的腿已经酸的象是腌了很久的白菜,但是仍然有那么几根神经很兴奋,搅和得我无法入睡,于是起身打开电视机,一个在其他城市里看不到的电视频道正播放着周星驰的《大话西游》,我点上一根烟看了起来,这时正演到白晶晶留了一封信给至尊宝,自己离开了。周星驰亮给我们一个很有型的背影,旁白读着:“你我都要相信,这是上天安排的,也是传说中的缘分…别对我说下辈子……”其实我想到底为什么至尊宝回到五百年前找对象,最后找的是紫霞而不是他本来的娘子,这其中绝对不止是一个缘字那样简单。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忘了是什么时候起身关的电视,我只是记得梦里自己身穿武士服,怀中抱一把古旧的刀,站在城堡上,对面的紫霞在哀怨的看着我,我抬头看着天边的夕阳说:“其实……我不应该来……”
吴雨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普遍意义上的午饭时间,连我也已经洗漱完毕了,正躺在床上看中央电视台转播的帕瓦罗蒂演唱会,我看着他的大肚子,思考它出现的原因,到底是因为遗传基因突出,还是后天太锦衣玉食,或者有超出我理解范围以外的原因。
吴雨冲我一伸脚,作势欲踢:“这么大人了,整天赖在床上不思进取,头也不梳梳,都开了八个叉了,以后哪个女孩子敢和你一起出门啊?”
我斜眼看看她不屑的说:“我这是最让女孩子着迷的浪子型,说得高点就是艺术家气质,说通俗点就是不拘小结。”
“得了得了,你还没吃饭吧,现在出去吃?”
“不去不去,吃饭那种没意义的事情不应该占用我们太多的时间。”
她看着我,眼神很奇怪,象是看着一堆没有生机的碎骨头:“虫子啊,你要知道我是学医的,从职业道德上,我有必要拯救你,你已经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我最终不得不和帕瓦罗蒂的大肚子暂别了,我叹了口气:“现在就已经没了自由了,以后咱们结了婚生了孩子,那还有什么权力可言。”
天很晴,阳光洒在我们的脸上身上,看着嘴边呵出的白气在不远处消失不见,我感到很温暖,路边的唱片店里放着许巍新专集里的歌《九月》,“有一些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到如今它依然在这里,它飘荡着,在我心底……”我想许巍的歌变得比从前更加好听了,说不定哪天会象羽泉一样流行,不过已经找不到他从前的那种忧郁了,我不知道这还算不算是许巍了。
偶然发现路边的小摊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冷饮,于是停下脚步,我想在寒冬腊月吃冷饮不失为一种很有个性的举动。
我嘴里边咯蹦咯蹦的咬着手里的雪糕,边哼着歌儿,我侧过头去看着吴雨一次次的用牙齿撼动着她手里那支三色的雪糕,然后又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心里很是得意。
到了饭馆里的时候我手里的雪糕早已经变成一根小棍被我丢掉了,而吴雨仍然对着她那支愁眉不展,于是处于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我吃掉了她剩下的大半支雪糕。等到老板将大盘的炒面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在饭前吃大量的冷饮属于不好的生活习惯。我对着我热爱的炒面却有无从下口的感觉,吴雨在我对面一小口一小口细细的品味着,不时的抬眼看看我,然后嘻嘻的偷笑。
“小子,教你一条真理,饮食习惯要和医生保持一致。”
我看着她,牙痒痒的。
在吴雨那里待了几天,爆竹声逐渐鸣响的频繁了起来,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想老妈妈大概已经想我想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了,得回去作两天乖宝宝了。想到在这里还有朋友不禁汗颜,到此一个星期一直和一个小姑娘粘在一起,却没去看看久违的兄弟,我自己也认为自己的确是重色轻友了。
我带着吴雨去刘宇租的房间造访,之前我们去麦丹尔蛋糕店吃了点东西,安慰了一下空洞的胃,不过没敢放开手脚,考虑到面对朋友的款待如果显得不够尽兴,就未免失了礼数。
我们坐了半小时的公共车,距离下车的地点尚有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就看见刘宇站在萧瑟的寒风里向这边观望,很帅,有点象高仓健,我打心里喝了声彩。我们下车后一起在路上走,刘宇和我寒暄几句就开始打量着吴雨,我不得不腾出半边身子把他的视线隔断。他眨了眨眼睛问吴雨:“小姐哪里就读?姓甚名谁?”
吴雨表现的远比对我淑女得多,很礼貌地点了点头回答:“就读于学校,女性,名不详。”
我捂住嘴巴嘿嘿的笑起来,刘宇一脸的没趣,很不解的看着我,想从我这里得到点提示,我转过脸去装作没收到他的眼神。
我们从一楼爬上七楼,我对刘宇住在这么高深的地方很不满意,颇有微词,被他教训了几记拳头,我们气喘吁吁进了房间就发现刘宇贤惠的女朋友已经坐在一桌的菜旁边一副等待良久的样子了。
开吃起来我发觉上了当,这些菜的味道似曾相识,应该不是出自刘夫人之手,我盯着刘宇看,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吃菜不看我,我想一个男人要做菜伺候老婆被别人发现难免会不好意思。
席间刘宇很给面子,对我吹捧有加,将我的一些本来不算是什么荣耀的往事渲染的神话般光彩照人,我很庆幸自己认识这么够意思的朋友。吃的差不多饱了的时候我放下筷子腾出右手来握着吴雨的手,她将我的手抓得很紧,我侧头看着她,她正看着我微笑,用很轻的声音问我:“你是不是真的曾经把别人的自行车挂到树上啊,道德败坏,嘻。”
我倒,那么多感人的事迹没记住,就知道揭我不堪回首的童年往事。
每次酒局到了最后总是会有些气氛上的改变,一些伤感的东西会悄悄地冒出来,这次也并不例外。我突然觉得有些话应该单独和吴雨说,于是以买烟为借口叫她陪我下楼去了。
由于天上的月,夜显得不那么黑了,在微微的风里走着,我觉得心胸清爽了许多,我看着吴雨的脸,一边映着月光,象油画一般的典雅,刚才想到的那些话到了嘴边又缩了回去,我现在只想静静地看着她,就象多少的日子里总是翻来覆去的捕捉的那些不愿意失去的记忆。很短的一个来回,我们走了很久。
到了楼门口吴雨停下来了,她看着我笑着说:“虫子,我要你背我上去。”
我看着她微笑:“就你这体型,虫子要被你压扁了。”
很难想象背上一个人上七楼是何等的折磨,不过我那时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而且很长时间以来想起都没有感到后悔,也许那样做唯一的价值就是给自己留下了特别的回忆。但是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并不会考虑得到或者失去。在那时我认为这段高度代表了我自己的一生,背着她爬到楼顶代表了我对她一生的付出,我一层层的计算着,到了第六层的时候我的双腿已经在打颤了,这是多年以来不珍惜自己的身体造成的恶果,这个时候吴雨从我的背上跳了下来,她看着我笑了,眼睛里一闪一闪的:"够了,我看你也受不了了,虫子,我好高兴。”
然而我还是觉得有点遗憾,我的付出终究还是没能到顶层。
我坐凌晨两点的火车离开吴雨所在的城市。
进家里的大门的时候老哥正在院子里拱着腰砸煤块,一副劳动人民的辛酸,我走到他身后时他并没有察觉,他的屁股高高厥起,正对着我,很诱人,我扬起巴掌“拍”很痛快的在那上面来了一记。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眼睛睁得快有嘴巴大了,用吴雨的话来形容就是:象是刚吞了一只苍蝇,不,是一堆苍蝇。
“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规矩了。”
“我一直都没规矩,只是从前没想过要和你交流。”
我冲到房间里将包丢在床上,然后宣布:“老爸老妈,你们的宝贝儿子现身了。”
春节对于中国人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对多数人来讲是一个象征象征在一段时间里的无杂念的快乐无非是一种集体的逃避.
我的除夕夜是和几个久未见面的朋友一起度过的应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大家一起喝酒发牢骚再谈谈过去的快乐过去的忧伤过去的成功过去的失败过去的爱情和过去的梦想间隔的说说现在的无奈有几个略微过量的人流泪和几年前大家一起喝酒的时候没什么大的分别唯有一点的不同是不再有人谈起他今天为什么会哭泣.我想这两年我们大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尽管我们都并不愿改变.
这个城市的灯一盏盏的熄灭大家一个个的找借口离开一直到算上我只剩三个人我越来越觉得寒冷我突然想到吴雨不知道她的除夕以何种方式度过会不会有和我一样的寒冷.我借了朋友的手机拨了她的电话.
"虫子我今天一直想你呢."
我笑了在今夜第一次可以笑得这样的纯净酒精在我的身体内作用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胸口起伏个不停.
"喂我可是用别人的手机在给你打不能时间太长哟今天我还要问你问题."
"恩好的虫子啊今天我这附近放了烟花好美."
"恩我在想你的心情会不会和它一样的美."
她在那端笑得很轻象窗外三三两两朦胧的爆竹声.
我问她:"吴雨你爱我吗?"
她有一段并不长的时间没有言语我想她一定抿着嘴巴在思考如何回答那种神态很可爱.
她笑着说:"我不是说了嘛要等下辈子才告诉你答案."
我笑了心里有很淡地失落我说:"吴雨我告诉你吧如果我明天就死了你就遗憾了."
她有些不高兴了"别再对我说什么死啊死的又不是拍电影."
我从桌上拿起啤酒喝下去然后说:"谁知道呢吴雨记住一句话啊世事难预料哦呵呵."
以后有四五天并没有和吴雨通电话老父对他儿子的生活作风显然不是很信任每当我拿起电话拨号码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身前身后徘徊用狐疑的目光给我压力似乎我正在进行流氓活动有次我实在忍无可忍冲他喊了一声表示抗议:"爸难道你不想早点抱孙子吗?"代沟这东西的确是存在的很无奈我只能将给吴雨的电话一直搁置下来有时会私下嘀咕:"这丫头居然想不到给我打个电话没良心."
初四的夜里我喝了一大杯咖啡一直撑到凌晨三点半看王家卫的<东邪西毒>从看了<重庆森林>开始王家卫就一直是我最欣赏的电影导演他的电影总是能让我沉在寂寞中看到自己的泪光.
从头到尾都并没出现过姓名的盲剑客说:"当一个人已经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欧阳锋说:"其实醉生梦死只是她的一个玩笑因为她知道当一个人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永远无法忘记."
到电影结尾的时候旁白:"喝下了醉生梦死黄药师发现他真的开始忘记一切他只是记得曾经很喜欢桃花."
这些大概是电影中最感伤的几段台词以后的日子里常常会在我的脑海里闪烁.东邪西毒的英文名字起的很绝:ashes of time.当看到欧阳锋的头发从脑后散落到肩头桃花在绣花软榻上衰老我伸出一只手在脸上抚摩寻找着早已不见的青春我想时光的确如灰散就散了无法再聚.
我关上电视躺在床上心情飞到窗外在风里飘着这是一日里最安静的时间我却无法睡去.我看着那一团的黑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会亮起来.这个时候听到电话铃突然想了起来我一惊从床上跳了起来奔向客厅.
吴雨的声音很静但是里面有种情绪我可以感受得到.
"虫子啊你好没良心这么几天都不给我打电话."
本来应该我说的话被她抢先说了不过我倒没有生气心里感觉一阵轻松.
"你呢?不是也没给我打电话吗?"
"我想打啊可是家里管得严嘛."
我笑了理由与我如出一辙.
"本来我想这么晚了不应该再打电话给你了不过这个时候自由点再说我想你喜欢王家卫的今天播<东邪西毒>你一定会看的果然被我猜中呵呵."
我不知道自己的行动规律在她那里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捉摸了我只是感到快活因为其实我一直渴望被人理解.
"吴雨啊人一共可以分为三种一种就象欧阳锋虽然想要忘记但是从来不相信自己能够忘记第二种就象黄药师他没想过要自己忘记可是无意迷失在醉生梦死里他真的忘记了第三种就象那个盲剑客他根本就不想忘记.你说我是属于哪一种人?"
吴雨顿了一顿才开始说话我听到她很轻很轻的叹息声:"虫子你不觉得如果世界上只有这么三种人的话生活就太沉重了吗?我希望你相信未曾经历过的永远比曾经的经历美丽."
我笑了真的很开心:"恩我想有一天也许我真的会相信的就因为你."
返校那天小城下起了雪,计算起来已经有三年没见过雪了,因此很是欣喜。我站在离家不远的那条小路边看着地面一点点的染上白色,当雪片飘满了视线所能及的一切空间的时候,真的很美。每次我丢下这样的美丽时,都会伤感的不能抑制。我想雪和雨相比终究还是更适合我,因为我始终不习惯打伞。
这一天的傍晚好美,因为晚霞,尽管在这里常常都会有的,可是很遗憾,我总是要到离开的时候才会发现,想起吴雨其实我常常会很羡慕,每天上完课回家的路上,她可以看得见晚霞的红,在冬天她可以看到雪花的白,而这些色彩已经太久没和我交流了。
火车上遇到一个胖胖的姑娘,是到南京去的,一路上每当我的眼光扫过她的时候总是发现她在盯着我看,令我的一次次的心乱如麻,有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要是长得太可爱了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所以那时我决定两个月不剃胡子,要象马贼一样骠悍,令人不敢正视,这是一个很妙的设想。
度过了在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那个胖姑娘似乎发现我不是一个高傲的帅哥,因此开始和我频繁地讨论许多象我这样的瘦人并不是常思考的问题,比如吃一个盒饭需要多少银子,吃一次麦当劳又是多少,上海的菜都放糖为什么我还不胖等等,如此煎熬了几个小时倒也是一种锻炼,有此经验以后坐火车的时候应先远远观望,见到有此类的身材再次出现立刻调换座位,此为上策。
车里的空气随着越来越密集的鼾声越来越热,地上横横竖竖的躺满了人,桌子上连放一个巴掌的空间也找不到了,我只能将眼睛睁得大大的,作清高状。胖女孩看着我笑,我瞥了她一眼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晶晶姑娘也和我一样睡不着。”她笑起来有很豪迈的声音,偏偏喜欢用手遮住嘴巴,我一阵眩晕。
她从对面的桌子上很轻巧的避开那几只手臂拿了那副被闲置的扑克对我说:“我给你算命好不好?”
我基本上不相信算命,不过有人要给我算我从来不拒绝,也许恰恰是因为我不相信吧。胖女孩命令我抽了五张牌出来,然后倒了倒手将它们扣在自己的腿上,说:“你记好这些牌的位置,然后想五个女孩子的名字,每张牌代表一个女孩。”于是我照办了,我想了酒井法子,想了苏菲玛索,又想了想英格丽褒曼的孙女,又想了想饭岛爱 ,当然,也想了想吴雨。结果很有趣,我很欣赏,我最爱的人是饭岛爱,最爱我的人是酒井法子,最能给我帮助的贵人是英格丽褒曼的孙女,最美丽的女人是苏菲玛索,而最适合我的女孩呢,是吴雨,如果这个真的可信,我想我这一生可以算是完美。
火车到了南京,胖女孩下车了,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这个笑容倒还真的可以入目,我叫住她,回报以她一个甜甜的笑,我说:“你笑起来蛮漂亮的。”
“哈哈”她再一次发出豪迈的笑声,踏着尚要在火车上坚持的每个人的眼光离开了。我想这样的笑声实际上是很可贵的。
每次到上海的时候,我的心情都会很平静,对家的依恋也在心中沉得很深了,我想人的感情原本就只会在离开的片刻汹涌。我提着一大包的书和衣服,象一只蚂蚁拖着一粒米,负担在身上,但是不在心里。
我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小张正在电脑前忘情地看着蜡笔小新,嘴里不时的咕哝着:“动感超人……”并不时的一手叉腰,一手向一侧伸展。我将包丢在地上,一个鱼跃卧在床上,小张放过蜡笔小新,走过来拍了拍我:“小子,你死到现在才复活啊。”
我将头淹没在枕头里,用脚还击了他一下:“走开,疲倦着呢。”
两日来的旅途绝对让我疲惫不堪,于是没怎么挣扎就睡得人事不省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屋里关着灯,小张不知道游荡去了哪里。我起身很舒坦的伸了一个懒腰,用力不大,却听到肚子咕嘟得叫了一声。我觉得自己的嘴苦涩的象是烧胡的红薯,对生活没有要求是很要命的事情。
我起身打开灯,看到床边放着一盒包装很古怪的烟,上面写满了阿拉伯文字,旁边放着张字条,是小张留的:我有点事,晚上不回来了,我女朋友从约旦回来给我带了几包烟,感觉不错,给你一包。我竟然有些感动:有个作导游的女朋友真好。
我点上一支约旦名烟打开电脑,上了网,我的OICQ刚一打开就有N个头像在闪动,看得我目眩神迷的,赶紧隐身了事。吴雨的那个红头发美女也是彩色的,只是反应似乎过慢了,居然于我的到来并无兴奋的感觉,很静地看着我眨着眼睛,仔细看看,这个头像和她本人真的挺配。
我把烟搁到一旁,在键盘上敲起来:“小丫头,不懂事了吧,不和你亲爱的说话。“
不一会那个头像跳起来了表示不满:“你小孩子家才不懂事呢,我比你大哦,什么丫头丫头的。”
“年龄不足已说明什么,从心智上来说,你和我比仅仅是一个毛孩子,所以我认为我有教育你的权利和义务。”
“可是……很多人都这样和我说呢,是不是谁都可以教育我啊?”
“笨笨,他们那样说其实是一相情愿,不比我们这个你情我愿。”
“哦,你这样说是表示你对我很有把握喽?:)”
“我认为人的感情只有自己不止息的付出,我从来不去想结果,所以无所谓把握了,我只是知道我看得到你的心,你也看得到我的。”
“:)上海现在冷吗?”
“有你就不会冷了。”
“虫子,……有你在身边,到哪里都不会冷了。”
已经到了春天,却有比冬天更深的寒意,白天依然没有黑夜长。这一夜很漫长,或许是白天睡的太久,床变成了我的沼泽,我越是挣扎越是向内陷,我开始畏惧,我感到自己被一点点吞噬,我却真切的感到这不只是一个梦。也许是我在另外的一个空间的状态,下陷,不断的企图挣脱,却只能下沉。
我闭着眼睛感觉到天渐渐的变得亮了,我也一点点的在沼泽中向上升起。呼吸也逐渐恢复了恰当的频率,畅怀了不少。我起来的时候,小张还在熟睡,发出微微的鼾声,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因为我的嘴唇已经完全的干裂了。我用两手的食指按了一阵太阳穴,神经慢慢的松弛下来。
走在清晨六七点钟的校园里,会觉得很平静,一条条的小路都少有行人,路过第一教学楼的时候发现本应该在食堂准备早饭的师傅们穿着占满污秽的白色褂子聚集在那里指指点点。我站在他们身后探头看去,看到教学楼下的草坪上躺着一个很英俊的男孩,血在他头的周围凝固成很深的红色,无温度的红色。我静静地看着他脸上静止的微笑,他的眼睛睁得很大,盯着我一眨不眨,我回报了他一个微笑,继续走下去,我突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在短短的两年里的确变得很脆弱,和感情一样的脆弱。
这天我没有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因为我不敢看那些食堂的工人满是污垢的白色褂子,那会让我想起那个男孩的血。我一直走到距离学校三百米远的餐厅去吃了早饭。然后回了宿舍,没有去上课,因为我既然无法在夜里入睡,也就只能在这时了。
我躺在床上合上眼很快就迷迷糊糊了,在还有一点点意识的时候,电话铃就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喂了两声,自己都觉得象跟人吵架似的。吴雨很委屈的样子,说了句:“谁招惹你啦,这样的语气。”
听到她的声音,我精神很快好了许多,我笑着问她:“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早上会在啊?”
“只是今天早上我没课,所以打个电话看看你是不是逃课了,果真被我抓住,你这个不求上进的孩子。”
“你这就错了吧,我只是将上课的时间挤了出来,进行更为有意义的活动,这和逃课的意义不同,更和不求上进恰好相反,你明白吗?”
她对我嗤之以鼻:“你啊,还喜欢给自己找些借口,也不知道你是真的堕落还是有什么古怪的,与众不同的想法。”
这个问题可能我自己都没有答案,因为我也不清楚在现在的时代,什么算是堕落,什么算是奋进。
吴雨要来上海了…………知道这消息后,我有几天的心情及精神好的惊人,象是一匹刚才脱下缰绳放风的马,知道这种状态保持不了多久,不过还是难得的轻松愉快。算着时间距离五一的假期不远了,我已经开始改变自己饮食起居的习惯,尽量和吴雨为我起草的作息时间安排保持一致,每天早上七点钟起床,中午十一点午饭,晚上五点半晚饭,夜十一点休息,我进行的时间,一般误差不超过十分钟,如此一个星期感觉上象是在疗养戒毒。
四月二十九号的天没有雨,我想大概是吴雨在这天搭上了到上海的火车的原因吧。我拿着小张的剃须刀对着镜子仔细的剃掉一个月没整理过的胡子,我可不想吴雨也对我来个敬而远之。小张在我的身后徘徊着,不时的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转过身吼了他一声:“走开啦,人家打扮有什么好看的啊。”
“小家伙平时看上去很恶心,打扮打扮还真有点人样了。”
我很厌恶的看着他,有的人心里自卑,偏偏还喜欢对别人冷嘲热讽,越想找平衡越接近变态,其实我平时虽然有些不修边幅,但是还挺是有种浪子的潇洒的,至少绝对不可以说是恶心嘛。
晚饭后的洗澡间里挤满了人,汗臭飘满了本来就不宽阔的房间,“臭男人臭男人”,虽然我自己也不怎样香,可是还是忍不住的痛斥了他们。一个月没洗澡了,我对这种活动有天生的抗拒心理,我觉得自己一直都很干净,不需要洗,至少那些最重要的地方是的。
小张穿的很整齐的走了进来,我惊叫了一声:“你穿着衣服怎么洗澡啊?”
小张将一条毛巾丢过来喊了声:“你真是完蛋了,那么久没洗澡连洗澡要毛巾都忘了。”
也真是,洗澡虽然要光着身子,但是也不能任何身外物都弃于不顾的。
说起来洗澡其实还是件很爽的事情,我太久不洗了,已经快要忘却这种脱胎换骨的快感了,我闭上眼睛却感觉很舒适,却也越来越是疲惫,等到我想要睁开眼的时候却已经无法睁得开了,眼前只是一片令人无所适从的黑暗,我就这样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张比我的床还脏的床上,是白色的,越是纯洁的色彩越容易出现明显的污点,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医院里,我突然想起我倒下的那刻,身体内有一瞬间剧烈的疼痛,我转过去看着正趴在床沿上睡的小张,心里有些很强烈的忧虑,我拍了拍他,将他叫醒了。他支起身子,揉揉眼睛看着我。我问他:“我是怎么了?”
他微微笑了笑说:“没什么的,医生说你就是太虚弱了,需要好好的休息了。”
我砸了砸自己的脑袋,心里很是不舒服,什么时候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
我在医院仅仅待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回宿舍了,算算时间距离吴雨坐的那班火车的到站时间已经不远了。我于是很仔细的洗了脸,并且涂抹了些最能让我看起来有些精神的化学品。并且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一直到看起来不是那样疲惫。
吴雨出现在出站口的时候,我正拿着一个包装的很精美的礼盒远远地望着她,她走过来看着我笑着说:“情人节的时候都没见你送巧克力给我,今天居然会这么好?”
我拍了拍她的头说:“就因为情人节我忘记了送你礼物,所以今天我特地去买了,我想当面亲手交给你会比邮寄好得多了。”
“恩,算你的解释合理了,里面是什么啊?”
我笑着看着她,并没有回答。其实她不知道,情人节我并没有忘记,只是我不愿意送巧克力给她,因为我并不满意自己只给她那种简单意义上的甜蜜,我记得她曾经在电话里对我说过她喜欢的音乐盒,她说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舞池,有一个小小的公主会在里面跳舞,很可爱,我一直都记得,我想那个小公主或许真的很可爱,就象她一样。在情人节前我一直在找这种音乐盒,可是跑遍了我所能想到的所有礼品店也没能够找到,我想那是属于过往的浪漫,在现在大概已经不能让人为之沉醉了,到我偶然在一家路过的小礼品屋里见到它的时候,早已过了情人节了。
吴雨打开它的时候响起的是贝多芬的钢琴小品《致爱丽丝》,小公主在舞池里做着简单但是美丽的舞蹈动作,我以前过早的将它包在了彩纸里,并不曾仔细的欣赏,而如今我静静地看着那闪烁着的舞池,竟然有些醉了。吴雨半天也没有说话,到我抬起头看她时,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惊讶,而是另外的情绪在闪动个不停。她没有问我关于这个音乐盒的问题,只是说:“我们现在去哪里?”
“你累吗?”
她握住我的手说:“不累,我今天要陪你啊,再过一次情人节。”
我笑了:“好啊,对我们来说,每一天都是情人节。”
“那你要买多少音乐盒送给我啊,呵呵。”她脸上的笑容和我的,一样的灿烂。
坐在车上的时候吴雨就开始问我怎么回事,是不是不舒服,精神怎么不好,我告诉她我有点感冒了,着了凉,她就又开始尽她医生的本分,不停的给我这样那样的忠告。我只是笑着听,因为我的体力似乎连说话都有些难以支持,可是我的笑是很真实的,因为我的确很开心,我想起电视剧上常会出现的情节,老婆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老公唠叨半天,而老公呢,只是看着她笑,并且不时的说声:“遵命,老婆大人。”尽管我无法给幸福一个确切的定义,可是我明白,这一定是幸福。
我们在街上转,逛了书店,去了游乐场,又去看了电影………,在一天里去的地方比这两年里我去的地方还要多,我的精神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我第一次发现,上海原来真的很可爱,当然,也许我可以说可爱的并不是这个城市的本身。
当我们坐在福州路的一家麦当劳里边吃边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的位子在二楼,靠着窗。我喝了一口可乐,让冰凉的感觉从咽喉一直延伸到胃,然后问她:“吴雨,我一直没问过你为什么网名要叫作后世今生?只是因为一部很感动你的小说电影,或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吗?”
她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微笑:“虫子啊,其实我一直都很迷信的,因为我想人的生命如果真的只有一次,走完了就无法重来,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空,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寒冷啊,而生活里的每一次的际遇,和每一个人的邂逅,都是那样的奇妙,就象村上春树的《百分百女孩》所描写的那样,当他在街上偶然遇到一个很平凡的女孩,他却发现那是自己的百分百女孩,我想,那一定是因为前世他留了很重要的东西给她。”
我看着她齐齐的散在颈间的短发说:“吴雨啊,你上辈子一定欠了我很多钱。”
她甜甜地笑着。
我转过头看向窗外,远处有一栋很高的楼,彩灯在夜空里一闪一闪的变幻着形状,很遥远,很美丽。我说:“看那霓虹,美吗?”
她和我一起看着窗外,几分钟以后,她拍拍我,我转过去看着她,她笑着看着我的眼睛,直到我吻她,她说:“虫子,我们现在去人民广场坐坐好吗?”
我们来到人民广场的喷水池那里坐下,透过喷泉看着霓虹灯发出的光,有些朦胧,有些遥不可及,象是天空中那些无法叫出名字的星,让人惆怅,让人思念,我说:“吴雨,你知道吗?这个城市只在夜晚才会美丽,白天我们只能看见它的肮脏。”
吴雨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我并不能了解,我只是知道,今晚的灯,真的好美。”
“它总能让我想起烟花,那是种单纯宁静的心情,不管是顺利或者是坎坷,夜深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曾经看过的每一种烟花,我想烟花只在夜晚才能开放的最美,就象是我自己。”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静静地看过烟花了。
吴雨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身体移动到了我的怀里,我于是不再感觉到寒冷了。
我体会着这个夜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唱了起来,整个夜晚别无声息,只有我的歌声回响着,反反复复只有那么几句:“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吴雨的手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腿,声音淡淡的,她说:“虫子,你知道吗?有句话其实我曾经想过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说,你送我的这首歌是我这一生里听过的最美的歌,以前不曾有更深的感动,以后也不会有了。”
我用手抚摩着她的发丝问她:“吴雨,回答我好吗?你爱我吗?”
将头从我的胸口抬起,笑了,看着我说:“虫子,我要去我叔叔那里了,我今天来他忙,所以没去接我,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要是还不去的话,他一定会担心的要命了。”
我看着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很失落。
将吴雨送到地铁站的入口处时,我停下来准备搭车回学校,她转过来叫了我一声,然后笑着说:“你已经很久没上网了对吧,今天晚上上去好吗?有我给你发的邮件看。”
我向她点点头,然后挥手要她进去了。
回到宿舍里,尽管浑身有些发酸,但是我还是没有躺在床上,而是打开了电脑,上了网,我打开邮箱,从一堆垃圾邮件里找出了吴雨发来的信打开,信并不是很长:
虫子,我知道你不常上网了,所以我发给你的这封信你可能不会很快就看到,说不定看的时候我已经在上海了,这个季节里的天气常常会让人烦躁,现在是午夜两点,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静下来给你写写信,我真的很想你了,你知道吗?
你总是在问我,我是不是爱你,其实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应该是有的,爱应该是用心去感受的,我不敢对你说爱你,因为我怕我说了以后会给你负担,虫子,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原来我并不是你生命里的百分百女孩的话,你一定会有负罪感,那是我所不希望的。
虫子,你知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要留到下辈子再告诉你,是希望你我在经过了这一生后仍然相信彼此最爱的人是对方,到那时我们能再相遇,在一起,该是多么美好啊。:)
虫子,在你的心中最美丽浪漫的东西总是笼罩了悲伤,我多么想看看你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啊,我希望有一天你会将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凡是看过的人都会微笑,让爱过的人回味,让未曾爱过的人向往,虫子啊,美丽的并不只是悲剧啊。
这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吴雨,她的话我很早就曾经思考过,可是只有这一夜思考的最久,最深。
醒来的时候小张已经替我买回了午饭,我仔细的洗了脸对着镜子用水擦了很久自己的黑眼圈,尽量使它变得隐约起来,吃了饭后电话铃声响了,吴雨说:“虫子,一个小时后在你学校门口见。”
我在校门口等待了大概三五分钟的时间,看见吴雨在路对面准备穿过来,正远远的望着我笑,她走过来时脸上仍然保持着这捧笑容,她说:“虫子,我今天来是听你弹吉他的,虽然以前在电话里听过,不过你可还没面对面的弹给我听呢,今天就让你好好的表现。”
我看着她,用眼神感受她的眼神,我说:“其实我一直都想在你的面前好好的表现,不只今天,以后我每天都要表现。”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来递给我,笑着说:“乖孩子,姐姐给你吃糖。”
我看着她的笑,也就快乐起来,会传染的原本不只有悲伤。
我们从校门走到宿舍,这一路上遇到几个同学,有一两个打了招呼,另外一些我则侧过头去装作没看到,因此也就没耽搁多少时间,不过到宿舍时,小张还是不知道隐藏到哪里去了。
进了房间,吴雨没等我招呼就坐在了那张最脏最乱的床上,我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坐在这张床上?”
她笑了笑:“因为我知道这张床一定是你的。”
我不禁很是钦佩她过人的观察力,我赞叹到:“真是少见的聪明,值得奖赏。”
她有些得意的问我:“你准备怎么奖励我?”
我假装思考了片刻说:“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哇的叫了一声,伸出拳头来对着我。我看着她小小的样子,实在忍不住笑。当然最后我还是亲到了。
吴雨拿来被我搁置在墙角的吉他递给我,然后乖乖的坐到我的身边开始等待。我清了清嗓子感觉它哑的需要五公升的水来滋润。吴雨笑了起来,说:“歌星只是感冒就弄的和天上飞的乌鸦一样了,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反差呢?‘
我瞪了她一眼说:“你懂什么?真正的歌不是用嗓音来表达,用的是自己的真情,还没遇到谁能和我一样的在歌声里投入,从这一点来说,我是真正的大师。”
她的嘴巴撇了一下,可是眼睛里满是笑意,她说:“恩,我的大师,我要听歌呢,要听你写的歌,每一首。”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许:“恩,这样的称呼就对了,以后你就这两种称呼我的方式就够了,至于什么哥伦比亚大猩猩之类的暂且停用了。”
“恩,好的好的,那还有一种称呼你的方式是什么啊?小虫虫?”
“不不不,是老……”这个时候我故意把声音拖的很长,其实我明白她知道我的答案是什么,只是希望我说出来,我也知道她在装傻,只是我还是在逗她,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看到她的笑容。
吴雨张大了嘴巴象是随时准备上来咬我一口,我也没打算躲闪。结果她倒没真的咬我,而是声东击西,轻轻的在我的腿上踢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好啦,好啦,开始唱歌。”
我唱的歌的顺序就是我完成它们的顺序,因为从歌里可以看到我这些日子在心理及生活方式上的变化,我边唱边整理着自己,于是脑海里出现了一条路,身后有花有草,还有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坑,而前方,则是一片模糊。
第一首歌还没唱完的时候,吴雨站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似的,我看着她走到那边去摆弄着小张放在桌上的古旧的录音机。我停下来,看着她,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于是我问她:“想听别人唱吗?”
她转过身来忘着我笑着:“我想我应该把你的声音记录下来,你不在身边的日子,有它们我就能感受的到你。”
我点了点头。
我打开储物柜面对着满柜子的打口带,有些不知所措,我当然不可能将RADIOHEAD和SONIC YOUTH就这么抛弃了,幸好这个时候想起小张的任贤齐,我想任贤齐的专集里出现了我的声音,应该是他的光荣,而
古时候有一个国王,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妻子。这完全是因为从童年时代起,人们就反反复复地对国王说,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因此他下决心找一个与自己相配的妻子,也就是要娶整个王国之中最聪明的姑娘。
一开头,正象当国王的应该做的那样,他在最显赫的贵族小姐当中选择自己的未婚妻。可是不久他就看出来,名门贵族的姑娘们,身上珠宝钻石发出的光辉,远远地超过了她们的智慧之光。她们舞姿优美,穿着绸缎和丝绒制成的漂亮衣裳;她们口齿伶俐,永无休止他说东道西,对一切人评头论足;可是一旦国王谈起要动脑筋的事情,她们就堵住耳朵,强调说这种话题,高贵的小姐们连听都是不体面的。
于是国王决定在地主小姐当中寻求妻室。
地主们的姑娘也不反对靠打扮出风头,不过她们会讲的话,无非是谈论猎犬和纯种的良马。显然,地主们的闺女,正象地主们自己一样,智慧是有限的。一旦涉及到要动脑筋的话题,她们要说的话在她们的舌头上,就象鸡脚在乱麻里一样,翻来复去地纠缠不清。
国王怎么办呢?只好在村姑当中物色一位未婚妻了。
“她们穿粗布衣裳和木头鞋子,那是没什么关系的。”国王心中想,“只要能找到一位聪明的姑娘,宫中的裁缝和鞋匠就会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不亚于一个公主。”
不消说,国王有一座位于郊区的宫殿,他动身到那里去,既是为了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也是为了仔细看看那些乡村姑娘。
正好这一天出了一件事,一个贫穷农民的一匹马跑到皇家的御田里,踩坏了皇家的庄稼。御田总管把这匹马关进自己的马厩,要求农民出一大笔赎金。农民没有钱,同时没有马,不消说,庄稼人的日子一天也过不去。农民只好来找国王请求庇护。
国王听完了农民的话,心中思忖:
“是不是一个巧机缘促使这个庄稼人来见我呢?想必他有一个女儿,而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我倒要看看,这个做父亲的够不够聪明。”
于是国王说:“好吧,就依着你吧,我免了你的赎金。不过你必须回答我三个问题。回答得对,领回你的马;回答不出,马留在我这里,你还要好好地吃一顿鞭子。怎么样,同意吗?”
农民搔了搔后脑勺,问道:
“那么您的问题是怎样的呢?”
“第一个,你告诉我:世界上最快的是什么?第二个: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主贵的是什么?第三个:月亮有多大?我给你两天限期,你好好地想一想,然后回到我这儿来听候处理。”
农民忧郁不安地回到家里。女儿在门口迎接他,问道:
“怎么样,爹爹?你在国王那儿把咱们的马要回来了吗?”
“马儿没要回来,”农民回答说,“倒是讨到了一顿鞭子。看起来,国王自己不够聪明,他就打主意向别人借一点儿。他向我提出三个问题,给了我两天限期。如果我回答得出,就把马领回来;如果回答不出,就要尝尝皇家的鞭子。”
“那是些什么问题呢?”女儿问。
农民告诉了她。
“噢!这一点儿也不难!”女儿笑了起来,“我现在就回答你这三个问题。你只要听着,好好地记住,然后到国王那儿去,领回来咱们那匹马。”
农民听完女儿的话,马上进宫去见国王。
“哎哟!你可是有点儿过于性急了!”国王说,“我可不知道你来是为啥:来领马呢,还是来吃鞭子。”
“两样我都要。”农民回答说,“我打算骑着马回家去,那鞭子么,也许可以用来赶马。”
国王笑了起来,说道:“好吧,我们立刻就能看清楚的。我们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吧:世界上最快的是什么?”
“人的思想最快。农民回答。
“这是谁告诉你的?我不相信你自己想得出来。”
“我的女儿告诉我的。”农民坦白他说。
“原来如此!那好吧。现在你说: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宝贵的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宝贵的是梦。”农民回答说,“在梦里我们忘掉悲哀和烦恼。梦可以使疲倦的人恢复体力,可以安慰不幸的人。”
“这又是谁告诉你的?”国王问。
“我的女儿。”农民回答。
“看起来,你的女儿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国王说,“两个答案都对。
那么她有没有告诉你,月亮有多大?”
“当然告诉啦。月亮的大小是四个四分之一。”
“又说对啦。”国王说。
国王十分惊奇。那些最显贵的名门小姐和最富有的地主千金当中,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这三个问题呀!她们光是笑,又说世界上没有能够回答这种问题的聪明人。可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竟然回答出来了!不过,也许这也不是她自己的才智所能做到的吧。还需要好好地考考她!
于是国王对农民说:
“你履行了规定的条件,带着你的马儿回家去吧。至于你的女儿,由于她的聪明智慧,我送一件礼物你转交给她。”
国王从御厨房里取来一个筛子,里边放了七只鸡蛋,然后交给农民。“告诉你的女儿,叫她在这个筛子里用这些鸡蛋孵出七只小鸡,明天就要派人送回来。”
农民走了。可是过了两个钟头他又回到王宫里。他背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装着大麦。
“这大麦,”农民一面把口袋扔在国王脚下,一面说,“是我女儿叫我给您送来的。她请您立刻把麦子种下去,日出以前要收割回来,碾成大麦米,在小鸡刚刚从蛋壳里孵出来的时候送来喂它们,以免它们饿死。”
国王开心得纵声大笑。
“你的女儿,实实在在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我准备娶她。不过需要先预备好结婚穿的衣裳。你把这架纺车拿去,告诉你的女儿,叫她天明以前要纺成细线,再织成最好的亚麻布。”
农民拿起纺车回家去了。可是没过一个钟头,他就气喘吁吁地跑来见国王。他又背来了一只大口袋。
“在这只口袋里有最好的亚麻种子,”他对国王说,“我女儿请您把这些种子种下去,长成后打成亚麻,可是要快一点儿。不然的话,她就来不及在天明以前纺成线和织成婚礼服用的亚麻布了。”
姑娘的答复使国王十分称心满意。
“我明白,我明白,你的女儿真是伶牙利齿,对答如流。你告诉她,明天我就来向她求婚。”
第二天,国王来敲穷庄稼人的房门。
农民的女儿恭恭敬敬地鞠着躬请他进来。
“您的父亲在哪里呀?”国王问。
“父亲到水在生气的地方去了,为的是把好的东西做成更好的东西。”
“你的母亲在哪里呀?”
“母亲和妹妹正在同风捉迷藏。”
“噢,那么你的弟弟在哪里?”
“也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他正在拿着还没生下来的东西玩儿哪。”
国王笑了起来,说道:
“唉,你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地叫我猜谜呀。”
“这有什么,”姑娘回答说,“陛下不是喜欢猜谜吗!您自己就叫父亲和我猜过谜的呀。”
“聪明的姑娘,我的谜语都被你猜中了。现在你自己出的谜语,你也回答得出吗?”
“也许回答得出的,如果您愿意,就考一考看吧。”
“好的。你告诉我,哪里的水在生气?你的父亲如何把好东西做成更好的东西?”
“磨坊的水在生气,因为那些轮子妨碍它流动,于是它就推它们转,推它们动。而我父亲就在那儿把粮谷磨成面粉和米粒。”
“是这样,是这样。那么,你的母亲和妹妹在哪儿同风捉迷藏呢?”
“当然是在田里喽。现在正是施肥的时候,因此她们就升起篝火把去年的落叶和枯草烧成肥料。这种时候不由自主地要同风捉迷藏,你不躲藏,它就一下子用烟呛坏你的眼睛。”
“噢,那么如果你弟弟既不在地上,也不在天上,他到底在哪儿呢?而且怎么能够和还没生下来的东西玩儿呢?”
“这可是再简单也没有的了。显而易见,他是在树上。他是我家的淘气鬼,有蛋的鸟窠他一个也不放过。”
国王又笑了起来,说道:
“你出谜语和解谜语可真是个能手!现在轮到我了”。听着,我来对你说:我已经来你家做过客了,你也要到我家来做客。可是你要注意,既不能穿着衣服来,也不能光着身子来;既不能步行来,也不能骑马、坐雪橇或坐车子来;既不能从路上来,也不能从路边上来。而你来到的时候,既不可以进屋,也不可以留在街上;你不要给我带礼物来,可也不要空着手不送东西来。”
“好的,”姑娘说,“明天您等着我来做客吧。”
第二天,姑娘用密密的鱼网从头到脚把自己包起来,手里攥着一只小麻雀,然后把鱼网的一端绑在一头公山羊的脖子上,赶着山羊紧沿着车辙驰向王宫。
在宫门前她解开了绑在山羊脖子上的鱼网,一只脚跨进门坎里面,另一只脚停在门坎外面。
“我来了,”她对国王说,“我按照您的意思都做到了。我到您这儿来,既不是光着身子,也没有穿衣服;既不是步行,也没有骑马;既不是走大路,也没有走路边;既没有进屋,也没有停在街上。这儿是给您的礼物。”
国王已经伸出手去接礼物,可是姑娘把手掌一张,小麻雀一抖翅膀就飞走了。
这样一来,国工并没有收到礼物,尽管姑娘并不是空手来见他的。
“我承认,”国王说,“这次斗智你又胜过了我。任何一位公主,任何一个地主的女儿,都不敢同你比赛智力。只有在美貌和服装方面,大概她们会胜过你。不过,服装是不成问题的。”
于是国王在女客人面前打开了通往隔壁房间的门,请她进去。在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姑娘们做梦也梦不到的那么漂亮的衣裳。年轻的村姑走进屋内,随手关上了门。
国王不得不等待相当久,因为即便是最聪明的姑娘也不大容易选中一套服装,这是由于在她面前衣服实在太多了,而且一件比一件漂亮。
可是等到这间邻室的房门终于又敞开的时候,姑娘在门口一出现,国王不由得惊叹起来。年轻的村姑身穿新衣比皇宫里最漂亮的女官还要美一百倍。
国王原打算立即带着姑娘去举行婚礼,可是他及时地想起来,他给自己寻找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妻子,而是一个聪明的妻子,于是他决定再考她一次。
“你能不能告诉我,”他问道,“大地的中心在什么地方?”
姑娘抬起穿着新鞋的脚,朝着地板跺了一下,说道:
“就在此地!假如您不相信,请您自己去量量。”
国王笑了,说道:
“我看清楚了,我搞清楚了,你非常聪明,也非常美丽。”
“我可是根本不算怎么聪明,”姑娘回答说,“我倒是很想再聪明一百倍。”
“唉,你现在这样聪明已经足够了。”国王说,“现在你再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你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妻子?”
姑娘垂下了眼帘,低声说:
“如果国王自己愿意的话,我为什么不愿意呢?”
国王不再拖延,立刻命令皇室总管准备好婚礼酒宴需要的一切物品。一个星期以后,举办了富丽豪华的婚礼。国王请来了新娘子的全体亲属,请来了自己的全体大臣和他们的妻女。
千金小姐们已经听人说起新娘子才智出众,因此婚礼宴席上她们一次也不曾开口,免得在新娘子面前出丑。
可是大臣们的夫人们都很难受,因为国王拒绝选娶她们的女儿,成为王后的荣誉落到了一个普通村姑的头上了。她们摇着头,彼此窃窃私语:“一家之中有了两个聪明的头脑,那是要坏事的。弄不好就要争争吵吵闹起纠纷来的。”
而且大臣们自己也在各个角落里交头接耳:
“今天我们同普通的庄稼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明天保不定我们不得不同他们一起坐在皇家会议室里。恐怕王后想叫自己的老子当上内阁大臣呢。
到那时候,连别的农民也不肯听话了。那么谁来给我们耕田种地呢?!”
当然,这些话都是悄悄说的。可是国王还是听见了。于是等到宾客们吃完喜酒纷纷散去之后,国王就对年轻的妻子说:
“你听我说,亲爱的妻子,我们现在就来个约法三章吧。第一,你不得再同你的亲人们会面,因为你现在是王后了;第二,你不得干预我的事务,因为我是国王;第三……这第三么,假如你违犯了我们的约定,我马上送你回到你父亲那里去。”
年轻的王后听完了丈夫的话,一句话也没回答他。丈夫则认为,既然妻子不讲话,这就意味着她同意了。
随后他们安宁幸福地过着日子。
这样过了一年,两年,到了第三年出了一件事:
王后的父亲带着自己的马到御田里去干活。他这匹马养了一头极好的小马驹。这一次,小马驹跟在母马后面在田里来来回回地走,觉得厌烦了,它就跑到邻近的草地上去玩。草地上皇家的一群母牛带着一群牛犊正在吃草。
楞头楞脑的马驹子一下子就同一个牛犊要好起来。它跟着牛犊在草地上到处游逛。牛犊走到哪儿,马驹也走到哪儿。
皇家的总管早就注意到了这头小马驹,他非常喜欢它。他一看到小马驹和皇家的牛群混在一起,马上命令牛倌快把全部牲畜赶进牛栏。
傍晚时分,农民发现马驹不在,就去寻找,可是连个影子也找不到。农民就去见总管。
如此这般,他请求他:“我们的马驹混在您的牛群里,请您下命令把它还给我。”
可是总管只是心中暗笑。
“如果你的马驹加入了牛群,这就表明它不是马驹,而是牛犊。可是牛犊你是没有的。因此你在脊背没尝到鞭子味道以前,还是赶快走开的好。”
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又去见国王,请求庇护。
这一天正赶上国王心情不佳,不晓得是因为同邻邦的国王有了什么纠纷,还是由于皇家金库的司库官揩油超过了常规……丈人的请求他连听都不要听。
“总管怎么决定的,”他说,“就怎么办。”
结果是农民毫无所获。他转过身子往回走。走过皇家花园他几乎哭起来。
他实在舍不得这匹小马驹!年轻的王后恰巧在这个时候出来散步。她看见父亲就问他:
“父亲,你怎么这样伤心啊?”
“哎呀,女儿啊!”农民回答说,“我并不晓得你同国王相处得怎么样,我可是无论同国王,无论同他的总管,怎么也处不来。我对他们说这是黑的,他们偏说,不,是白的。”
“父亲,你讲清楚一些,到底你同国王之间发生了哪些事故?”女儿问。
“照我的心思,最好一辈子不同国王们打交道。”农民说,“是这么一回事,你知道,我们那匹母马养了一头极好的小马驹。它不晓得为啥要和皇家的牛群混在一起。总管就把它抓了去,不肯交出来。他说,‘如果马驹加入了牛群,这就表明它不是马驹,而是牛犊。’我去找国王请求庇护,国王也是这副腔调,他说,‘总管怎么讲的,就怎么办。’”
“好啦,你别难过。这件事还可以补救。”女儿说,“我来教你怎么办,使白的再变成白的,黑的再变成黑的。”
接着她就教会了他。
到了第二天,大清早农民就钻进皇家花园,拖来一面老大老大的鱼网,他把鱼网摊开在草地上,自己坐在一棵树下等着。
过了不久,国王从宫中走出来,要在皇家会议开会以前散散步。农民一看到国王,立刻跳起身来,使出全身力气拉拢鱼网,好象鱼网一直到顶都装满了鱼似的。
“你在这儿干什么哪?”国王感到奇怪。
“您自己看得见,我正在捕鱼哪。”农民回答。
“你可真傻!难道草地上会有鱼吗?”
“为什么不会有呢?!自从母牛生下马驹那个时候起,什么事都会有的。”
“啊哟,你倒是很聪明嘛!”国王说,然后命令把农民的马驹还给他。
农民收起自己的鱼网,带着马驹,高高兴兴地走回去了。
国王仔细一想:“哎呀,这不是丈人自己动脑筋想出来的!看来这件事一定有我妻子插手。”
他想到这里,就马上进入宫中。
“喂,你告诉我,”他问妻子,“昨天在花园里你遇见过你父亲吗?”
“遇见过的。”妻子回答。
“这就是说,是你教他戏弄我的喽!”
“戏弄你我可没有教过他,至于如何使他摆脱窘境,那我是出过主意的。”
“不管怎么样,”国王喊叫起来,“你已经干预了我的事务!你已经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因此我今天就送你回你父亲家里去,永远休了你。但是,由于你毕竟是我的一个好妻子,我允许你带走在整个王国里你认为是最宝贵、最可爱的东西。”
“就照着你的意思办吧,”王后回答说,“我立刻离开王宫。不过在分别的时刻,我想同你用一只杯子喝点儿酒。”
“好吧,”国王说,“拿酒来。”
王后拿来了一瓶陈年葡萄酒和一只水晶玻璃杯。她满满地斟了一杯酒,暗暗地放进去一些安眠药粉。然后她用嘴唇沾了沾,就把酒杯递给国王。
国王喝干了一杯酒,赞叹他说:
“多么香甜的美酒啊!我似乎从来没喝过比这更好的酒。”
他想再倒上一杯,忽然间他觉得困得厉害,当即坐在安乐椅中,鼾然入睡。
王后需要的正是这样。她立即叫来奴仆,命令他们把睡着了的国王抬到马车里去。她自己坐在旁边,马车行驶起来。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已经来到农民家。王后把父亲喊出来,同他一起小心翼翼地把国王从马车里抬出来,然后把他放在床上。
第二天早晨国王醒过来,惊讶地观望着四周。他躺在简陋的农家的床铺上,并不是在自己的富丽堂皇的王宫卧室里,而是置身于一所贫寒的农舍之内。
“这是怎么回事?!”国王叫了起来,“也许我还没醒,这一切都是我在梦中看到的吧?”
“不,你已经醒了,这一切都是你在清醒的时候看到的。”王后走向床边对他说。
“那么我是在哪里?又是怎样来到这里的呢?”
“你是在我父亲家,是我亲自用车把你拉来的。”
“你怎么敢这样做!”国王大声喊叫。
“难道你没答应过我,可以把我认为最可爱、最宝贵的东西带回父亲家里?”王后问。
“我答应过的。可那又怎么样呢?”
“你自己想想,”王后说,“对于妻子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更宝贵、更可爱的呢?”
“原来如此!”国王惊叹他说,“你又用巧计战胜了我。不,不管怎么说,你实在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
国王从床上跳起来,抱住了妻子,求她同他一起回宫去。
然而妻子推开了他,说道: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象你说的那样聪明。可是,很明显,即便是我所具有的智慧,在王宫里也是根本没有用处的。你自己总是愿意听最愚蠢的话,而一听到明智的话,你就要堵住自己的耳朵。我最好还是留在这里,在普通农民当中寻求一个夫婿吧。这样的丈夫不会由于我的亲属而感到羞耻,而且,如果我对他提出某种善意的忠告,他大概永远也不会说我在干预别人的事务。我同他将会共度患难和同享安乐。”
国王一再求她原谅自己,结果也是枉然,妻子连听都不想听。于是国王只好单独一个人回宫去了。
作者: 泛泛蕾
1
“如何才算深爱一个人?”
“是为她每天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呵护有加,让她永远不孤独不寂寞?还是为她买一所大房子,给她一个温暖安定的未来?可是,这些我都做到了啊。”
“如何才能忘记一个人?”
“是每个夜晚驱逐关于她的梦,每个白天逃避填满她的生活?还是结束没有她就随时会枯萎的我自己的生命?”
“对于死亡,我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为爱死去,而是为失去爱而死去。”
这些充满伤感和绝望的文字,如一把把重槌,一下下敲打着冷洁的心。冷洁在8月炎热的天里,开始发抖,继而如此伤感。
这是一封以遗书形式开头的信,总共10页纸,已经开始泛黄,是一个男人写给一个女人的。他说了他们的相识,20岁的年纪,青春张扬的岁月,那些仿佛发着光的美好片段。他们的相恋,抵抗着父母强势的反对,朋友不看好的眼光,还有彼此的误会,却依旧闪闪发亮的爱情。他们一起走过的5年,他们的夜晚,火热的,温情的,独特的。女孩如花,从最初的紧闭羞涩到逐渐开放,给与他最致命的温暖和柔软。最后是变心后的女孩,不爱他,却伤害他。他喝汤的时候拿勺是错,用筷子是错,直接喝也是错。他睡觉的时候靠近她是错,挨着她是错,远离她也是错。她让他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个错。
变了的心,是无法挽回的。男人放了女人,给她自由,却囚禁了自己,看不见活着的希望。所以,他写了遗书,准备自杀。
一个陌生男人写的遗书,竟然看哭了冷洁。
她读一遍,哭一遍,仿佛那个男人所承受的所有悲伤她都能感受到。那么厚重而浓烈。爱情美丽又残忍,总是伤害那个最认真的人。
2
男人真的自杀了吗?
冷洁急切地想知道。虽然,信的落款是2010年的3月2日,距离现在已是两年多了,但是,冷洁却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在她的眼前。一个被爱伤透,无法自愈的男人,绝望到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用以忘记爱情的痛。
这封遗书是冷洁3天前发现的。它放在房子角落的床头柜最下层,平常基本不会去看的位置。
冷洁住进这个房子才半个月,她来到这座城市也不到半年,如何去寻找两年前的一个陌生男人呢?更何况还不能确定他的生死。
虽然如此,冷洁还是想寻找。假如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话,冷洁觉得自己也会再一次相信爱情。
城市不大,只有3家比较大型的医院,冷洁一一去查询,2010年3月2日,有没有一个男人因为自杀而被送来医院?
就这样,一周后,冷洁可以确定,那一天,并没有因为自杀而送去医院的男人。
那么,他是不是并没有死亡?
3
冷洁是两周后找到那个男人的。
其实,并不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男人还活着,是租给冷洁房子的房东。
冷洁最初是在网上看见租房信息的,那个时候,她原来的房子刚好到期,她也想换个环境,就联系了这个租房的人。
所以,冷洁寻找了两周,一直没有任何线索,她突然想起了可以问房东,这个房子以前住的人是什么样的,去了哪里。
房东沉默了很久,告诉冷洁,这个房子以前是他自己住的,两年前开始一直空着。
冷洁才明白,原来房东就是那个自杀未遂的男人。
男人叫林浩生,高高瘦瘦,带着金丝边眼镜,很儒雅的样子,他约了冷洁,问她为何要问以前谁住在这里。
冷洁愣了很久,她还是说了,说了那封遗书。
林浩生看向远方,一直没有说话。冷洁觉得很难过,也自责,为何要撕开别人或许早已愈合的伤口呢?也许,无论如何深刻的感情,都最终会被时间的洪流冲淡,消失在记忆的彼岸。
最后,林浩生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叹出了悠长而遥远的悲伤。
但是,他也和冷洁说了那封遗书。他想到自杀,却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曾经给与他爱和温暖的朋友,最后决定好好活下去。
至于窟里的女人,早已经散落天涯了。
林浩生是用看似很释然的语气说的,冷洁却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他眉间深深的纹路,让冷洁无缘由地心疼,想用手抚平它,想抱抱这个男人,给他一些温暖。
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2)
4
自从那次后,冷洁和林浩生突然就熬了起来。
她也和他说了她的故事。或许天下男女的故事总是如此雷同――最初总是美好的,你侬我侬,仿佛世界上真的不存在其他的异性了。也总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变心,山盟海誓,毫不觉得虚假。慢慢,看见了彼此的缺点,争吵,原谅,眼泪,如此循环,让心疲惫,却不忍放手。即使如此,冷洁也从没有想过要分开。直至看见对方早已投入男一个怀抱,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他们仿佛是一对同病相怜的病人,互相鼓励,互相安慰,给与彼此温暖。
所以,产生爱情,也很顺理成章。
新的爱情,如一剂良药,像春雨一样,无声地治疗着受伤者的心。
冷洁自己也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还是可以如此爱另外一个人。她爱林浩生,爱他偶尔的沉默和皱眉,爱他做出的一手好菜,爱他修长的手指,爱他手心的温暖,爱他说出的每句话,也爱他夜晚带给她的绚烂。
林浩生带给冷洁的夜晚,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在那些被暮色掩盖的深夜里,冷洁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精美的乐器,而林浩生就是那个天赋异禀的乐士,他的每个动作,都能激发出她身体最美妙的乐章。她在他的弹奏下,轻声吟唱,或者急促呼吸。她感受到了生命最快乐的极致,也看见了最灿烂的烟花。
林浩生也喜欢拍照,他给冷洁拍过很多漂亮的照片。照片里的冷洁,美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们也拍过很多合照,亲密的,幸福的,或者搞怪的。
冷洁记起了从前在某个书里看到的一句话:当新的爱情来临时,以前的统统不算数。 她现在也如此想了。
5
甚至,他们都开始计划结婚了。
冷洁每天都是兴奋的,她拉着林浩生告诉他房子要如何装修。要买青花瓷一样的花瓶,里面插上娇艳的玫瑰和清新的百合。要把卧室的墙纸换成一大片向日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快乐。也要买糖果色的布艺沙发,暖色调的吊灯,在冬天也会觉得温暖。
林浩生对冷洁很纵容,仿佛一个长辈对小女孩的宠溺。他都答应,说一切听她的。
他们的爱情,差那么一点就能开往天长地久了。
在冷洁装修屋子的第十天,她在林浩生衣柜的最下层衣服堆里发现了一个大金子。那一刻,冷洁就突然觉得全身无力,她把盒子拿出来,自己坐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了,才有勇气打开它。
全是照片。
一张张的照片散了出来,照片上都是林浩生和不同女孩的亲密合照。每一张照片里,都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唯一不变的都是林浩生,他熟悉的眉眼,看似幸福的表情。每个照片后面,都有标号,从1到13.原来,她只是他的14.照片的最底下,是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我,你会不会有哪怕一点后悔,后悔曾经残忍地一去不回?
冷洁浑身颤抖,原来,自己所以为的幸福,都是一场错觉。
冷洁撕碎了所有的照片,她也剪碎了自己所有的衣服,毁了刚装修一半的房子。即使如此,冷洁还是在颤抖,她的体内仿佛有怎么也无法熄灭的怒火和委屈。
她无法毁灭自己,所以就毁了这间房子,还有自己在房子里的所有东西。
6
林浩生被眼前的场景所惊呆,直到他看见被撕碎的照片碎片。
是的,这是他的秘密。
冷洁是第十四个。
他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在他深爱她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他,让他痛不欲生,让他跌入悲伤的谷底,再也看不见阳光。他甚至想过自杀,写了那封遗书。最后,却没有了勇气,把遗书随意塞进了那个床头柜。
他怀着破碎的心情,打算把这个房子租出去,以免自己睹物思人。
直到第一个租他房子的女孩找上门,说爱上了他,就因为看见了那封遗书。
原来,对于一段感情的祭奠,可以获取新的感情。
那时,他还身处最痛苦的深渊,有时甚至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所以,他就在心底给自己打赌,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自己,那么他就把所有和这些女孩的照片都寄给那个抛弃自己的女人,告诉她,失去他,是她的损失。因此,他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把遗书放在不同位置,他的房子只租给年轻的女孩。
女孩都是感性而有母性的。她们看见那封饱含深情的遗书,都会被打动,继而同情林浩生,然后这份同情变成了爱情了。
逐渐地,林浩生自己都觉得有些病态而疯狂,收集不同女孩的爱情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最初的爱情对于他的伤害已经很小了,他似乎逐渐陷入了被不同女孩爱上的刺激里。
可是,冷洁是不一样的。
林浩生是真的爱上她了。他已撕毁那封遗书,并且打算和冷洁结婚。
所以,林浩生重新装修了房子,一切都是按照冷洁的想法。他想,她只是生气了。半年的爱情肯定会抵得过她的生气,她肯定会回来的,和他结婚,在她喜欢的房子里和他过一辈子的,他们将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任何痛苦和伤害。
只是,他并不知道,冷洁在离开那个房子的第二个月,就迅速地嫁给了另外一个离异男人。
他永远也等不到她了。
元朝末年,连年灾荒,加上赋役多如牛毛,弄得人民痛苦不堪,怨声载道。这时,各地烽烟四起,天下已经大乱。朱元璋见元朝这样腐败,就立志把它消灭,夺取天下。有道是:“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嘛!所以,朱元璋带了军师刘伯温和武将胡大海四处奔走,暗暗寻访大将,以便时机成熟,马上动手。
一天,他们三人来到浙江嵊(shēng)县境内,一走两走,来到了苍岩旁边的小江桥畔。朱元璋见桥墩里搁着件黑呼呼的东西,就叫了起来:“呀!
那是什么?”胡大海下去把它捞起来一看:“呵,还是一只鞋呢!”刘伯温忙快步上前:“是呀!这鞋那么长,唷!它还是鸡葛屯①打的呢!看来这人定非寻常之辈。”朱元璋高兴地说:“对呀!那个人要穿这么大的鞋,必定力大无比,说不定还是个栋梁之材呢。快!我们赶快寻访。”于是,三个人一忽儿东村进,一忽儿西庄出,一会儿访山农,一会儿问渔民,但一时仍没有着落。
有一天,他们翻过七条岭,绕过八个岗,来到了一个小山村。朱元璋叫刘伯温去向村边的一户人家求宿,那屋主人说:“老弟,我家有间小屋,本来倒可将就住下,只是家里没有这许多蚊帐,屋后就是竹园,蚊虫特多,恐怕委屈你们……”这时,朱元璋高声说:“不要紧!我老朱在此住宿,叫蚊虫去叮竹好了。”就这样,他们三人,白天出去访问,夜里住在他家。这样接连宿了八夜。
在这八天里,他们就以这个山村为中心,到四面八方去细心查访。他们从一个樵夫那里证实:这里不远处确有一个高大魁梧、力大无穷的能人,那个人一餐要吃一斗米饭呢。还有个人讲得尤其活灵活现,说他有次去砍柴,亲眼看到了那个人,在用石捣臼①戽〔hǜ〕水。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他看到这小水潭里有两条大鲫鱼,想捉回去给他母亲吃。问他是哪里人?叫啥名字?他说是“秤柱坑”人,叫“常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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