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感谢友情—谢谢你,朋友!
中午,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中国新首富陈天桥说:困难是正常的,不困难是不正常的;困境中,不要设法让难题变小,而要设法让你自己变强大.您永远的朋友D与您共勉!
短信是D发来的.很感谢他的良苦用心……
算起来,和D认识快一年了,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之间似乎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时候甚至忽视了对方的存在.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每每在我心情沮丧的时候,总会接到他的电话或者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发现,郁闷的时候,总有一种期盼!期盼有他的电话或者短信.
三月里那个寒冷的晚上,K很绅士地送我回来,然后,潇洒地走掉.只留下刻骨的心痛,和刺骨的寒风一起,袭向我丝毫没有设防的柔弱的心房......我狂奔上楼,冲进卫生间,孩子似的痛哭!......
不知道哭了多常时间,只知道我开始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怎么也止不住汹涌的眼泪……
电话响了,习惯性地以为是K打来的,因为每次分手后,他一到家总有电话打来,告诉我他已到家.然而,这一次,来电显示分明是D的号码,于是,我彻底的失望了!K真的离开我了!我们之间,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强忍着撕心的痛,我接了D的电话……想不起我和他都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渐渐止住了眼泪,只记得我当时真的真的好感激他的那个电话……
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调解自己,我努力地工作,甚至报了自考,每逢周末,就和驴友们上山去,生活过的还算充实。不经意间,依然会想起K,只是在甜蜜的回忆过后,不再有任何怨言,也没有了忧伤,只是在心里对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D仍像以前那样,偶尔会发来短信或打来电话,我也会礼貌性地给他回复。有时候在Q上遇到,他也会开玩笑地称我“小妹妹”,我想,他也许以为我还是小孩吧,却也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也会和他开开玩笑,甚至说一些不太礼貌的话,而他呢,好像也并不生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开始对D无话不说了。他的对于我的感觉,有时候像兄长,有时候像挚友,有时候,又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这种感觉!
单位里有个贪财好色的领导,令人十分恶心,我严重BS他的很多做法,因此没少受他的刁难,郁闷!加之单位四周到处留有我和K的影子,每每触景生情,平起淡淡的忧伤,很累,很痛!于是我决定离开这里, 给心情找一个宁静的港湾……
D只知道我要离开单位,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他总在鼓励我,安慰我.冰冻的夏日里,他的关怀给了我很多温暖,他的鼓励凭添了我几分自信.正如今天他发来的短信,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久违的激情在萌动!
朋友别哭
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宿
要相信自己的路……
又哼起吕方的<<朋友别哭>>,有一种感觉:这歌是D唱给我的!其实,我并不知道D会不会唱这支歌,或者,他根本没听过这支歌!但此时此刻,我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
真的好想对D说,谢谢你!
真的好想对D说,感谢友情!
第2篇、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看上去依然明艳照人。说起20年前那种朦胧而青涩的情感,她的脸上,依然会飞起少女般的粉红。
谁没有娇嫩的青葱岁月,谁没有羞涩的青苹果之恋。当我们在情感和生活之路上一步步成熟的时候,蓦然回首,才会发现,当年的那份情感竟是如此纯真如此美丽。虽然爱早已不再,但那纯真的友情,不正是我们对青春时代最美好的回忆吗?
青葱“万年青”
20年来,我们的联系多次中断,但却又无数次地拾起。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有一些亲切,也有一些期待,而更多的是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
认识他,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事情。当时我在中越边境的野战医院里工作,而他刚刚从战场上回来。记得他来住院的时候,还带着一根练武用的铁链。
他是因为什么病住院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他是什么时候出院的,我也完全没有印象。惟一记得的是,他走的时候,当着医院许多医生护士们的面,大大方方地送了我一棵“万年青”———一种绿色、无根、用水养在瓶子里的常绿植物。当时我根本没有在意,我以为他只是对我的医护工作表示感谢。因为我们此刻离战场很近,战友之间的情谊,经过血与火的考验和洗礼,永远是最纯真而深厚的。我同样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礼物,没有任何的遐想和绮念。
边境渐渐平静后,我们撤离了前线。回到驻地后,我和同伴们都陆陆续续收到许多曾在医院住过的战友的来信。其中有一封信,很真诚地问我能否给他寄一张照片。我一时有点迷糊,在姑娘们的提示下,想起他就是那个带着铁链和送我万年青的战友。
这一小小的要求在我的女伴中引起了小小的涟漪,就像一湖平静的水面突然跃起一尾小鱼,大家笑着闹着逼问我准备如何回复人家。我有些犹豫,其实送一张照片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可能是一件极小的事情,就算普通的男女朋友在一起合照也属正常。可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互赠照片一般只在恋人间才会发生。送吧,怕引起别人的闲话,不送吧,我们又是战友,连人家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周围的姐妹们,她们渐渐停止了喧闹,变得严肃起来。
激情燃烧的岁月
正在迟疑的时候,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战场上,一个18岁的战士血流如注,生命危在旦夕。他望着周围的医护人员,吃力地说:“我从来没被女孩子亲吻过,你能不能亲我一下。”周围的人全愣住了,只有离他最近的那个年轻女兵羞红了脸,但她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将双唇深深地贴在战士的额头上。而那位战士,带着微笑慢慢合上双眼。后来,记者采访女兵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把我的初吻献给保家卫国的勇士,我觉得值。
我和姑娘们都被这个故事打动着,因为我们拥有着同样激情燃烧的岁月,同样拥有着对前线战士最崇高的敬意。最后,大家一致表示:照片要寄,但是为了不让他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要选一张正规严肃的。
那一年我才18岁,虽然朦胧之中,我感觉到了他对我的心意,但我从来没考虑过个人的事,于是对他的表白显得非常迟钝。最后,我选了一张非常威武的照片寄给了他。
想不到20年来,他一直保留着这张照片。
20年来我一直当他是我的战友,而他也总是适时地对我表示祝福。后来,当终于有一天我长大成人,告诉他我已经有了男友时,他依然大方地向我表示祝贺。同时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一种感情叫友情。他说希望我们能一直把我们的友情延续下去。
本来我以为,男女之间,如果做不成情人,可能也很难再保持一种纯洁的友情。然而想不到,他真的把我们的友谊,完好无缺地保存了20年。
20年后,等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从一个20岁的青年变为稳重的中年,由一个军人变为集团老总。然而在我的感觉中,他对我的关心和亲切,依然如昨。
我们永远是朋友
前不久,我出差来到他所在的城市里,再次见到了他。
他从口袋里拿出当年我写给他的信,还有当年我寄给他的那张装模作样充满稚气的照片。我看到,他把我的信每一封都编了序号,并注明收到的日期,整整齐齐。
他说起在前线为我寻找“万年青”的故事,他说听到我们要走了,他到处寻找一件可以留为纪念的东西。好不容易在附近老乡家看到一株翠绿的“万年青”,他觉得我一定会喜欢这株常绿植物。为此,他红着脸,鼓足勇气,好不容易才开口向老乡讨了来。
天啊,这一切,我竟然没有想到要好好地珍惜。
这一天,我们都已经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然而我们坐在这里,回忆着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那么纯真无邪,那么亲切温暖。临上火车的那一刻,他关切地将我肩上背包的带子正好,然后微笑着告诉我:回家之后来个电话,别让我挂念。
此时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一定能信守着一个承诺:我们永远是朋友。
正如他所说,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友情。我相信我们的友情,将永远纯真温暖,永远陪伴你走过生命中的风风雨雨,沟沟坎坎。
我想,这次我不会再错过这份友情,我会好好地把它珍藏在我的心里。这里有我青葱岁月最美丽的回忆,也是我人生路上永远不会丢失的纪念。
在这里,我想真诚地对他说一句: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有人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一次擦身而过的机会。比起那些因爱成恨、因爱成仇的例子,我更喜欢这种把爱情转化为友情的做法,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更珍惜过去,更珍惜生活。
的确,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值得我们一生珍惜的友情。
第3篇、“不够朋友”
J是我中学的同窗好友,上世纪60年代初毕业后,我应征参了军,他辗转去了日本东京。经过多年的打拼,他在东京开了一家“中华料理”。我儿子高中毕业后,在他的帮助下,顺利地到东京去留学。
儿子先在语言学校就读,吃饭睡觉暂时由他帮着解决。为儿子出国,家里背了不少债,儿子很想找份工作,尽快自立并帮我早点还清债务。于是,我很委婉地问朋友,我儿子能不能在他店里打工。谁知他一口回绝说:“什么忙都能帮,唯独这个忙不能帮。”我很纳闷,有不少从国内过去的人在他店里打工,我儿子为什么不能?这还不说,儿子每天放学后到他店里吃完晚饭,他就像赶鸭子似的催儿子出去找工作。儿子那时人生地不熟,更要命的是不会说日语,找了好多天也没着落。儿子之前从未离开过家,怎么说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现在什么都要靠自己,心里说不出有多苦恼,好几次在电话里伤心地呜咽。我与老伴除了苦苦相劝,也很无奈。有时也暗暗埋怨朋友帮人不帮到底,有点“不够朋友”。后来,儿子几经努力,终于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开始了自己在外租房的独立生活。
按照日本政府的规定,读完两年语言学校,如考不上大学,就得打道回府,这对于原先没一点日语基础的儿子来说,无疑是够难的,特别是他经不住打工收入要比国内高出许多的诱惑,准备放弃读书。他瞒着我和我的朋友,在很远的地方又另外找了一份深夜班的工作,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朋友知道后,在电话里对我一个劲地吼叫:“我是让你儿子来读书的,不是来搏命赚钱的。”又气冲冲地问我:“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不想读书,就让你儿子赚点钱回去算了。”我寻思,在你身边你不管,反倒朝千里之外的我发火,我能有什么办法?想想他真有点“不够朋友”。后来,我与老伴连连写信劝导,朋友也多次到学校督促,儿子才打消了弃学赚钱的念头,赴日两年后终于考上了大学。
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了,未料有天我刚到单位,就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儿子吞吞吐吐地告诉我,说我朋友不肯在一年一度的担保书上签字。我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担保人不签字,就意味着无法继续办理签证,如此一来,学业中断不说,东京也不能再待下去了。我问儿子是怎么回事,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个结果。我赶紧向朋友询问,朋友只是笑着安慰我,说是吓唬吓唬儿子,无非是想以此让他读书努力点。真是的,这样的玩笑也敢开?儿子如果当真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朋友真是“不够朋友”。后来我才知道,是当时有人向朋友“告发”儿子读书有点放松,他才以拒绝在担保书上签字逼他改正。这是几年后朋友与我见面时告诉我的。
正是这位“不够朋友”的朋友,让远离父母的儿子一步一步走在正道上。大学毕业后,伴随日本文部省专对外国留学生的“全额奖学金”,儿子先后获得了硕士和博士学位。如果没有这位朋友当初的“不够朋友”,我敢说,就没有我儿子的今天。
第4篇、唱情歌的知更鸟
这些日子,林格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当他走过艾玛的花园时,再没有从前那样阳光的笑容和清脆的口哨声。“他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艾玛不禁有些担心。
年近七旬的艾玛在这个镇上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自从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后,她就一直独居。也许是因为经历过三个男人的欺骗,也许是两个女儿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也许是长年的独居生活,艾玛的性格变得孤僻、暴躁,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和近乎苛刻的语言。因此,在这个小镇里,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她遇到年轻的林格。
16岁的林格是这个镇上的新移民,他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林格却是个坚强执著、乐观向上的年轻人,他一直勤工俭学。
一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林格来给艾玛送报纸,发现艾玛连昨天早上的报纸都没有拿走。林格大叫了几声艾玛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难道是出事了吗?” 林格知道,寡居的艾玛很少会出门很久。林格冒着犯法的危险撞开了门,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轻微中风的艾玛。
林格的相救让艾玛捡回了一条命,虽然艾玛对他依然没个好脸色,但明显地开始关心起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当他早上满头大汗地送来报纸时,她会递上一瓶柠檬水。
这些日子,林格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当他第三次心不在焉地送错报纸给艾玛时,她终于忍不住问:“喂,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什么麻烦了?说给我听听!”在艾玛强势地逼问下,林格终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告诉她:他刚刚考上大学,母亲又病了,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让他郁闷。
“原来是这样!”艾玛转身回房从卧室里拿出了一张支票,什么也没说就递给林格。“哦,艾玛,我可不想白要你的……”林格笑着拒绝了。“你说什么呀!”艾玛生硬地打断了林格的话,“谁说我是白给你的,我不过是正好想雇个人而已。”艾玛拖出了一个小铁箱,里面是满满的信件。
艾玛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的情人写给我的,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字了。我还有老年痴呆症,我怕时间久了,会把这一切都给忘了。所以一直想雇个人帮我念念这些信。”
“可这种小事,谈不上花钱,我有空就能过来帮你的。我可不希望你因为同情我才这么做。”林格爽朗地答道。
“小伙子,请你严肃点,我可不是在拿我的爱情开玩笑!你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来。而且,我还有个很重要的要求,以前我和他恋爱时,他总会学知更鸟的叫声来逗我开心,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在唱情歌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学学鸟叫。”艾玛很认真地说。
“这样啊!”林格有些为难,要知道,模仿知更鸟的叫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你是不是嫌钱少了?我会再想办法的。”艾玛着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听艾玛这样说,林格倒不好意思了,只好应允了下来。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林格都会来到艾玛的家里,为她朗诵那些从前的情书。不过让林格为难的是,他天生一副鸭嗓子,不管怎样捏着嗓也很难发出知更鸟那样动听的叫声,好在艾玛似乎并不在意,从没对此提出异议。于是这一老一少,常常在宁静的深夜,分享动人的老情书和滑稽的知更鸟的歌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格大学毕业,并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孩。
得知林格每到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艾玛太太家做兼职,除了给她念念情书,学学鸟叫,还会帮她收拾一下家务。女友凯莉很不理解:“亲爱的,现在你已经不像当初上学时那样需要钱了,为什么还要去侍候一个老太太呢?”“你错了,我不是在侍候艾玛,我只是在享受一段温暖时光。”林格对女友解释道。
在凯莉的要求下,这个周末,林格也把她带到了艾玛家做客。告别艾玛后,凯莉很激动地告诉林格:“你知道吗?刚才艾玛奶奶托我转告你,她知道你很忙,以后可以不用再去陪她了。还说其实当初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帮你渡过难关。只是当初的你自尊心太强了,为了让你坦然接受,才一时情急说出了念情书和学知更鸟歌唱的要求。”
“哦,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看到吗,艾玛的耳边戴着一个很小巧的助听器。而很多次的晚上,当我离开她的家门时,总是看到那副助听器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也就是说,当我给她念那些乏味的情书,或是捏着嗓子学鸟叫时,她的耳边只是一片寂静。还有,我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她遇到的三个男人都无情地伤害了她,所以她根本不会对这些情书念念不忘。又怎么会为此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林格微笑着说。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游戏?”凯莉瞪大了眼睛。
“因为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游戏。你知道吗?每次我到艾玛这里来,给她念信,学鸟叫,我的夸张表情都会让她开心地笑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听到,但我想,她只是希望有张笑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有,你知道吗?我现在模仿的知更鸟的情歌真的很动听……”
第5篇、中了一张彩票之后
1
我驾驶着一辆两厢富康,灵巧的打着方向,穿行在车流如织的三环路上。
这是下班的高峰期。
一天开了四个会,写了两份会议纪要,一份工作计划。
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这辆小车。虚荣么?我用的是自己的积蓄。
车子驶入了中关村边上的小区,房子是80年代建造了,绿色的爬墙虎覆盖了水泥外墙,有一些破败。但是,租金不菲。
租金是由两个人分担的,我和自己的男朋友。这种异性合租的模式,在现在的年轻人中,是不鲜见的。当然,经济上并没有一五一十的划分,如果出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谁说男女是平等的?
推门进去,宏伟已经先到家了,一张口就指责我令他久等。他的脾气越来越大,想必心中的不满也越积越多吧。
我们住在一起,抱怨比较多的是宏伟。
我记起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在身后的声音。
“喂,你又穿这件粉红的裙子了,花枝招展的,难怪女上司不喜欢你”,待我出门之时,他又在身后叫,“你看看你的鞋根,都坏了”。即将发生争执,一看时候不早,我摔门而去。
难道要我检讨,是是是。
他们同居三年,磨尽了我的意气。这也许就是同居的坏处吧,未来充满变数,可是心态上已经开始疲惫。
略微收拾停当,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餐,地点在必胜客。主要是宏伟的一帮大学同学,以及各自的女朋友。我自告奋勇的去装沙拉,我装的又快,又多,又好看。席间大伙都在,笑话真是精彩。
小虎的女朋友金丽是从上海投奔他来的网友。我刚刚去香港出了趟公差,金丽曾经托我买了五张sk-Ⅱ的面膜。她当即掏钱出来,一定要货钱两清。
数了数钞票,差两块零头。我摆摆手,“算了算了”。
“不行,”她从钱包中摸出一张彩票,“拿去,面值两元。”
我骇笑,这就是上海人的作风吧。没办法,只能收下了。我自己是从来不买彩票的,因为从来不认为自己运气好。
从小,我就不是个爱出风头的女孩子,虽然我长的清秀可人。如果有两个女孩一同出现,我也一定会以“第二女主角”的姿态定位自己。
2
周末的早上,可以睡一个懒觉。睁开眼来,宏伟已经在厨房里煮好了一锅白粥,加上超市买来的榄菜。心中有一些感动,我幸福的叹了口气。
小小的客厅里摆放了一个兼做餐桌的茶几,慵懒的把腿搭上去,用遥控器随意的打开了电视。我很少看电视,除了早上上班前的新闻节目。
画面跳转到了图文频道,分贝突然变高。“本期的中奖号码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回忆起来了金丽给的那张纸片,末位的数字是一样的。急忙找出来确认,是的,号码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我已经是500万元人民币的得主了。
还没有回过神来,宏伟从卧室中拖出了一个旅行包,”发什么呆,我先走了,晚上记着关掉煤气阀。”我想起来了,他一早说过周末两天的kick off。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他看上去盛气凌人,脸上是习惯的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上去那么不顺眼,我发现自己的眼光挑剔了,是钱在作怪么?
一瞬间,我决定了,暂时不告诉他。
心中的激动无法平抑,我梳洗了一下,套上一条样式简单的牛仔裤。漫无目的的冲出了家门,去哪里呢?不自觉的步入了一间百货公司,这里客人很少,汇集了本城的顶级名牌,一间间的专卖店装修的如广寒宫一般。
“辞职,一定要辞职”,我握了一下拳头,又松开了,中了大奖,谁敢派我不是。
自己的上司是个女的,我交上去的报告,她如姨太太做旗袍,是非改不可的。然后所有的功劳都归于自己,一有闪失,统统推向我。
人家说自己升职无望的时候,头上有一个玻璃天花板。我则认为自己顶着一堵钢筋混凝土天花板。
徘徊了半天,才来了一个店员懒懒的招呼我。
不能怪人家势利,我从头到脚都是从雅秀洮来的假CK。不是我不爱奢华,条件达不到,我宁愿朴素到底,而不愿半调子讲究。客人的经济状况,店员小姐锐利的鼻子一下子就能闻出来了。
买了一条皮带,500元,还有同色的皮鞋,2000元。
这两个小物件,已经超过了月薪的半数。
3
心中突然闪过一丝阴影,如果去兑奖,一定会曝光,金丽会来争夺彩票的归属吧?
我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公司的法律顾问许凯打一个电话。他们在同一层办公,在茶水间说过几句闲话,算是有一点交情。
不过,这算不上什么,许凯好像和每个过得去的女孩子都有交情,最喜欢打听别人的出身背景。他是那种自认为有女人缘的男人,总是一副“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态度。如果得到未来岳家的帮趁,可以少去奋斗10多年吧。
顾不上唐突,急急拨出了许凯的号码。
许凯听了事情的原委,当即打车过来,两人在商场下面的星巴克碰面。
许凯一见面就风趣的问候我,开口讲了一个笑话。然后才切入正题,询问我金丽交与我彩票的细节。
“不怕不怕”,他的逻辑是,即使有人证明金丽给过我彩票,也无人注意号码。所以,不能证明金丽给我的是中奖的那一张。
我本能的觉得不妥,这是让我去抵赖。
许凯搭在我座椅靠背的手,移到了我的肩上。“不要想太多了,周一就去兑奖,这两天我陪你散散心吧。”
我微笑,太小看自己了,他一定把自己当成没有见过市面的小家女,一点手段就会乖乖上当。
公司里那些有来头的女孩子不会给许凯的,我一样不会给。
想到这里,我吓一跳,自己本不是工于心计的人,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奸诈?
4
周一早起来到公司,准备辞职。
一到工位上,就接到了上司陈小姐的电话,“我在你的报告中的附件中发现了一个错别字,你是干什么吃的?”。
“咦,难道公司你开的?我是你养活的?”,这是我第一次顶撞她。
我撇了一下嘴,并没有生气,且慢请辞,本小姐倒是要奉陪一下。
照例,上午是部门例会。到了会议室,才发现,今天有一个主管的副总裁参加,主题是我负责的一个项目论证。难怪一早那个责难的电话,是要陈小姐压一压我的的气焰,防止我过度表现吧。
汇报进度的时候,陈小姐的声线放的极之妩媚,和副总裁对视的时候,目光又谦逊,又有无穷含义。
陈小姐的月薪,不过刚刚过万,这样的辛苦,实属不易啊,我感叹。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我把项目的不足,决策的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有500万兜低,怕什么。
全场鸦雀无声了好几分钟,我象皇帝新装中的说出实情的孩子。
副总裁开口了,这个项目从此由我全权负责,直接象他本人汇报。为了管理方便,我即刻调入业务发展部。
陈小姐的嘴巴张开,又合拢。
啊,这倒是我从来不敢奢望的,回到工位上,想了一下,从电脑中删除了那封没有完稿的辞职信。
5
今天提前下班,为了避开许凯的纠缠,我决定回家取彩票,自己单独去兑奖。
回到家里,发现房间清理过了,对了,宏伟今天上午结束郊区的kick off,返回了家里。
明明记得彩票放在梳妆台的闹钟下面,怎么不见了?
近乎疯狂的寻找了一番,还是不见踪影。
强迫自己静下来,联络宏伟,问他有没有发现。
“我收拾房间,你还不领情?那些没用的成年破纸片,我上午回家统统给你扔掉了”。他的口气,仍然那么盛气凌人。
他不是我的理想伴侣。你这么厌烦我,那么,我离开你。
啊,原来是黄粱一梦,那500万,终究不属于我。
我跌坐在地板上,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一共72小时,幸亏还不算太久。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放到富康的后备箱里,临出门时,把房门钥匙放在了门厅的地毯下面。
我想好了回答宏伟的话,“同居不是适合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原谅我”。
不自觉的想起梅格瑞恩在电影《隔世情缘》中说过的一句话,“I left my best time on you.”,泪水悄无声息的滑下了两腮。
车子开到了表姐的楼下,我按响了门铃。
看到我的样子,表姐一下子就知道了,脸上挂出了一副我早就说过的表情。她帮我把箱子抬进门,“我早告诉过你,他不适合你”。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
“那么,是谁启发了你?”,表姐追问道。
我想一想,“是一张彩票”。
第6篇、友情是最好的美味
朋友间难免会有小酌的时候,每每此时我总是邀到家中。这并非是我舍不得酒店里破费,而是我特别珍视这份情谊,必亲自下厨才觉得能尽心尽意。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不分贵贱且以诚相待的,但在时下这种友情已经十分难觅亦弥足珍贵了。因而,虽然那酒店里不乏美味且省了操刀掌勺之劳,又十分排场和便捷,却也是我极不乐意为之的事情。因为那不足以表达我对朋友的感念。
我喜欢以真诚感激的心情去烹炒一番。虽然我的技艺和酒店的大师相比有天壤之别,但我此时的心情却极为甜蜜。在我邀请了朋友之后,我就开始拼盘。我要考虑到色彩、味道、造型和荤素的搭配,而且肉丝要切得均匀,蒜苔要切得齐整,莲菜要切得薄而透亮,青菜要炒得支支楞楞,汤要做得红黄绿鲜艳入目。更重要的是还要多想想朋友的爱好,张三喜欢甜食,我就加个糕点;李四喜欢水果,我就拼个果盘;王五喜欢麻辣,我就做一道川味。每每此时,我的心中就满是些美滋滋难以言传的味道。因为,我在以一颗朴实的心对待朋友,没有一丝的世俗和杂念。我固执地认为,此时此刻只有心中的友情才是最好的美味,我想让朋友都珍视这一份友情,也品尝这友情的鲜美和绵长。
漫漫人生路,朋友能几何?芸芸众生之中,擦肩而过者数不胜数,形同路人者亦决非屈指,能心心相印者可谓罕见。有时我会想,不知道这是人之幸呢还是人生之悲。
我的朋友大多是为文之人。他们都是些一穷二白者,甚至是下岗失业者,唯有心中的那份绿荷红花一样的情操和追求才是最大的财富。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清醒者和思想者,甚至是充满对人类关怀的布道者。他们对生活的奢望很少,对理想的付出很多。所以,来我这里并不要什么精美的菜肴,一瓶二锅头,几碟小菜,都能喝得兴致无穷,都能喝出些意外的灵感来,都会让我有许多人生的感悟,也使我更加珍惜生活和友情。
当然,朋友对我的烹饪之技还是挺赞赏的。但最感动的却是那句“上酒店是钱买的,喜斌你这是用心做的。”是的,在操刀掌勺之时,我那份情意,我那份感动和愉快,已经深深地渗入其中了。这就像我写文一样,总希望有妙趣横生的文字流出,总希望有灵光四射的意境飞来,总希望能给读者一点享受和愉悦。我在用心烹调。心之所想,手之所至。那些红绿青白、咸香麻辣,如同我的心灵之文,我希望是五光十色鲜艳夺目,能让朋友心悦目爽咂之又咂,最好是回味无穷。
人生是短暂的。正因于此,朋友就特别珍贵。用心去对待友谊,用心去对待朋友,就会拥有人生的灵光。因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还会请朋友光临寒舍,我还会亲自下厨,因为我想奉上一份真诚的友情。当然,我希望我的烹饪技艺能日有所长,好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亦色香味儿俱佳。诚若如此,那便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也是人生的一大美景了。
第7篇、无言的悔恨
如果逝去的都能重来,如果忏悔能减轻对无辜者的伤害,也许就不会有这份——
大学毕业那年,因为没有靠山,我进了一家电脑配件公司的成品车间。而同学陈娟却在当官亲戚的出面下坐进了办公室。那一天,我为命运的不公咬牙切齿,也对当官的人无端生出一份鄙视与憎恨。
由于成品车间员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我这个年轻的大学生便被委以了重任——担任搬运班组组长。
刚从技校毕业分进公司的吴凡在员工中比较突出。就在我有些看好他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你看他从不在人前摆谱,他的爸爸可是堂堂的卫生局局长呢。”什么?他居然是局长的儿子?听到这样的消息无异于给了我当头一棒。
心中那个尚未痊愈的伤口再一次被拉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莫名地,心里对他徒增了许多的怨与恨。
“哼!局长的儿子又怎么了?”我在心里愤愤地想,“我还是个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呢。”
由于我的“出类拔萃”,不到3年的时间,我从班组长一路提升至人力资源部经理,真正拥有了一种“呼风唤雨”的感觉,但是,埋在心底的“积怨”始终让我无法释怀。后来,有一件事终于让我“淋漓尽致”地“教育”了一下吴凡,也抚慰了我那颗曾经受伤的心。
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工地上,工人们正冒雨将一批货物搬运上车。就在这时,危险发生了。由于路滑,前面的一个工人摔倒了,沉重的货物一下子压在了后面来不及躲闪的工人身上……
当得知险情赶到现场时,我看到了一个后来无数次在我梦中重现的画面:个头不高的吴凡抱着浑身是血的工人向面包车奔去,脸上的表情痛苦而恐慌,汗水和着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滚滚而下……
我在那一刻忽然就拿定了主意——这次决不轻饶他!后来,公司领导在研究处理意见时,我提议为了严肃公司纪律,开除作为班组长的吴凡。
就这样,在我的别有用心下,吴凡走了。那天,在公司的楼道上,我遇到了他,他投来了让我至今不能忘记的仇视的目光。
3年后有人告诉我:吴凡15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他一直是与母亲相依为命。吴凡被公司解聘后,他们母子离开了这个城市,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日子越发艰难。他去建筑工地打过工,在街头卖过水果。至今连媳妇也没娶上……
听了这人的话,无边的悔恨漫过我的头顶。我难以原谅自己,是我的自私毁掉了吴凡。而今,我不求他的谅解,只希望他能知道,从此后有一颗忏悔的心永远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祝福,祝愿他从此幸福快乐!
第8篇、这个玩笑开惨了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9篇、从手帕交到十字绣的友情掺金
友谊的纯情时代就像爱情的处女时代,易碎的标签,令人战战兢兢 掺了“杂质”的友谊也能像合金,坚固。
3个手帕交的女人,一起经营公司,5年来她们的友情点石成金。
任君:“小时候我们就喜欢在一起织织绣绣。”
王端:“大学学了不同的专业,毕业后就干了不同的工作。”
刘林娜:“1997年我去新加坡读书。那个时候整个东南亚地区正在流行十字绣,我买了一些绣了带回国送给她们俩,她们都很喜欢,但当时国内没有。”
我们能不能做呢?我们能不能一起做呢?
3票通过。1998年3月,公司注册成立。3个本来聚少离多的好朋友开始整天“掺合”在一起。
既然起事了,责、权、利怎样分个清清爽爽?
一起长大的朋友,谁不了解谁呀?个性化分工绝对合理——王端,历来是3个人中的“大姐”,办事细致,最适合管理财政;任君,别看嘻嘻哈哈的却很有韧劲,还从来不服输,市场开拓就她了;刘林娜,负责供货、采购,谁让她把这招人的玩意儿带来呢?
好朋友共事被称为“危情关系”,更何况是女人,遇到不同意见怎么办?
王端:“我们先确定规章制度。”
刘林娜:“对事不对人。”
任君:“举手表决,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不断地聊,直到大家都认为这个主意最好才执行,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事业掺合成了,爱情、家庭要不要也掺合?
5年的时间,她们从一间小小的店铺发展到全国总代理,十字绣也在女人中流行起来。
5年的时间里,先是王端要嫁人,任君和刘林娜说:“面试吧!”面试通过,王端嫁了。后来,刘林娜也带来了“他”,又是个好男人,嫁吧!任君和王端把婚礼办得红红火火,刘林娜说:“简直是包办婚姻嘛!”再后来,刘林娜生了儿子,王端和任君掺合着做孩子的妈妈。
任君:“和王端出差啊,我什么都不用带,毛巾零食什么的她都会替我准备好。”
王端:“那是我让着你。”
刘林娜:“快!快!趁任君不在,咱俩合影。”
……
孩子小名“闹闹”,拍照时一点儿也不闹,甜甜地睡着,听到3个女人嘻嘻闹闹,梦里皱皱眉头。
第10篇、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
女人与女人之间能否真正做到心灵相通,能否真正做到和谐统一,答案在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就像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事业境况际遇,其间充满着太多的巅坡,充满着太多说不清与道不明的地方。
女人想要维护彼此友谊的深度与长度除了做到彼此尊重与大度以外,还要学会彼此惜缘与祝福。
女人的年龄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完全不成比例,女人之间无意中的嫉妒攀比,却成了一道难以融合的坎。
女人的友谊很难理清,最了解女人的朋友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伤害女人最深的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就像有的男人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会有友谊的存在,甚至有些心术不正的男人还在旁敲侧打中,查看着女人友谊的真伪,揭示着女人友谊的虚伪性与真实性。
女人与女人之间很容易成为朋友,很容易沟通也很不容易沟通。
通常女人与女人之间维护友谊的尺度很长,斩断友谊的尺度很大,他们很容易因为小事闹翻,很容易因为小事和好。
表面看女人与女人之间似乎感情(感情博客,感情说吧)深厚,形影不离,真正遇到事情与抉择的时候,离得最远的是女人,离得最开的是女人,走的最近的还是女人。
就如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表面要求很多,实质就一个细节的东西足够可以否定与肯定友谊的存在,足够为彼此的牵手与放手埋下伏笔。
很多女作家都说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浅显而漂移,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经不起利益与爱情的考验,也经不起岁月与时光的轮回。
不是女人不看中友谊,不珍惜友谊,而是女人本性里的嫉妒虚荣在某个时候毁掉友谊,在某个时候背弃了友谊。。
再好的女性朋友在仕途名利里都有那么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再好的女性朋友假如不在一个地平线发展的友谊,都充满着彷徨。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爱比较很多东西,包括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比较,掂量彼此的得失,假如彼此同在一个起跑线上,彼此百般友好,假如彼此起跑线已经有所差距,彼此的友谊也慢慢的转淡,尽而变得很陌生。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仅仅从交心的角度是可以成为朋友,只是心以外的事物与交割完全没办法成为朋友,即使好强不是女人的专利,二个女人聚在一起工作,就算再好的朋友也会沦为陌生人。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要么大家在一个级别,大家都觉得心理舒服踏实,要么大家都混的一样,大家都觉得没话可说。
假如一方与另一方差距太多,彼此之间的故事也就多了起来,彼此之间的长度就大了起来,彼此之间的猜测与怀疑就增加了,彼此与彼此之间理不清的点面就出来了,彼此之间就开始慢慢的由浓转淡。
女人这一生是丰富而寂寞的,无论是所谓的美女或者是自认为很一般的女子,他们灵魂深处拥有着太多的寂寞与无奈,拥有着太多的忧郁与感伤,正因为有这些的存在,他们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经营着爱情,在意着友谊。
当爱情事业友谊不相等同的时候,他们通常放弃的是友谊,看淡的还是友谊,女子与女子之间说不清楚的太多,彼此不服气的太多,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点距离,有点差异,总是好的美的。
要想让你和你的朋友不产生分歧与错觉,最好的方式:
第一:不要和你最要好的朋友从事相同的职业,合伙做事情,办公室女性的友谊有多深?你们会相信办公室友谊吗?
第二:不要处处像你的女性朋友炫耀你的家庭地位老公的荣誉,这只能让你的好朋友疏远你,你让她感到没有安全感,从而加深自卑度。
第三:你的女性朋友有了男朋友或者结婚以后,尽量的少与他的爱人或者男朋友接触,这世界上的人很难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吸引更难说,别忘了谁是你的闺蜜,谁是你的好朋友。
即使你的闺蜜跟你抱怨自己的情感,你尽量学会倾听,少发言,那是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发泄够了她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你去指导她怎么做。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原本就看上去很美,要想拉近彼此的美感,共同走过一生的距离的确需要智慧与包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的够多,说得够清楚,却依然不被好朋友认同理解,那么请你放手吧。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不是脆弱,而是很脆弱,往往一点不经意的风吹草动就足够断送彼此所有的美好,更何况那种打着朋友旗号做事的人呢?
女人与女人之间不是谁分彼此与不分彼此的问题,原则问题不可以马虎,就像女人之间的友谊:细节决定成败。
第11篇、通过好人认识好人
刚踏入社会的那段时间,黄伟健从身边的同龄人身上深深感受到了工作的难找和竞争的压力。不过,黄伟健对于自己的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性格豪爽大气的他早就结交下了不少朋友,他觉得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找一份做编剧的工作养家糊口还是很容易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几次求职失败之后,黄伟健想起了那些私交不错的朋友,于是便请他们给自己帮帮忙。这天下午,黄伟健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很多承诺过要帮自己找工作的人,可是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拒绝。这些以前拍着胸脯保证要帮他找一份编剧工作的人,对来寻求帮助的黄伟健不是哀叹就业形势严峻实在帮不上忙,就是敷衍应付几句。
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黄伟健一个人喝起了闷酒。酒入愁肠愁更长,他越想越憋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怎么这么多昔日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碰上自己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这些经历让他彻底寒了心,就在他最茫然无助的时候,一个导演给他打来了电话。这个导演是黄伟健一个性格憨厚善良的好朋友的朋友,他和对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对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得知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立刻主动打来电话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剧组。
这件事情成为了黄伟健人生的转折点,自从进入剧组之后,黄伟健通过导演又认识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行,在大家的提携帮助下,再加上自己在编剧方面过人的天分,他很快就在编剧界站稳了脚跟。
后来,黄伟健自己也在反思,为什么在不久之前,自己四处求人却连一份普通的工作都得不到,可自从导演招自己进入剧组之后,不仅有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在圈内小有名气了。苦苦想了很多天之后,黄伟健才突然想明白,之所以自己前后境遇差距这么大,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同罢了。以前遇到的很多人,虽然豪言壮语地向自己做了很多保证,可到了真需要帮忙的时候,才知道对方许下的很多诺言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和说空话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帮助;而这个导演是自己好朋友介绍来的,那个好朋友本身就是一个热心重感情的人,物以类聚,他的朋友自然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才不计回报地仅仅因为欣赏就帮了自己一把。
想明白这些之后,黄伟健再交朋友的时候,就尽量通过为人踏实可靠的人去认识新人,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朋友质量也越来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认识的热心善良的朋友越来越多,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得到了不少的帮助,只用了几年的工夫,就把自己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黄伟健已经在圈内成了著名的编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进入了动漫编剧的领域,带领着自己优秀的团队,很快就制作出了一部非常优秀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个人事业的基础,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本领,更需要有很多善良热心的朋友为你提供帮助。而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是一种不错的“识人”之路。
第12篇、一根负重的稻草
一个异地好友兰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母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有癌变的危险;后是男友让三十多岁的她留在了婚姻的门外;再是慈爱的父亲辞世;接下来是律师资格考试第二次败下阵来,职业方向出了问题。
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疼痛和悲凉,能够理解她的无奈与艰难。路途遥遥,除了专程去看望一次,只能常在电话中传递着关切和鼓励。
可近一个月了,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换了手机,没有告诉我。
昨晚,手机未接来电中有她那个将她留在婚姻门外的男友,我便坐不住了。直觉告诉我,她肯定有事了。曾经,她那个男友给我打过电话,都是在他们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另一个好友梅那里找到了她的新号码,准确地讲,应该是梅的先生辉那里……
拨通她的电话,我们一如既往地谈了许多,只是不谈她的那个男友,也没告诉她那个未接电话的事。她顺便解释了为何没有告诉我新号码。她曾多次写好了给我的短信,但都没有发,她说她现在的状况太糟糕,已不是原来的她了,不想让我等真心关心她的朋友们失望。但,因为梅的先生辉虽然关心她可从来不问她,所以她将新号码告诉了他。
因为“关心而不问”,所以告诉了他!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关心太多,问她的也太多,一定是让她觉得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尊,有些事情不愿让别人知道,哪怕是好朋友。况且,我知道了她的事情,除了深切痛心的同情与苍白无力的鼓励外,却不能给她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她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相反,因为知道了她的秘密,让她觉得难堪,因而在她疲惫的肩上又增加了一根负重的稻草。
想起了一个故事。一群豪猪在外过夜,睡觉时,为了御寒,便挤在一起。可挨得太近了,就被对方身上长针状刺给刺伤了。
朋友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心灵上的所谓“亲密有间”。既不能失了关爱的温暖,也不能走得太近了将对方扎痛。
决定将祝福放在心中,不去打扰朋友兰,让她安静地疗伤,让她安静地重新站起来。因为,她和我一样,希望我看到的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13篇、第一片绿色
新兵小杨上山已半年有余了,今天是第一次下山。
卡车沿着蜿蜒的盘山路一步步降低海拔高度,车上,战友们的呼吸越来越感到顺畅。
高入云端的雪山垭口有一座被称为“天屋”的边防哨所,驻守着一个班。老班长郁江南被批准复员,今日下山到连部集中。副班长周勤及开车的老兵盖国强,带着新兵小杨也一起下山,为老班长送行。
海拔高度己从4500米降到2800米,小杨长长地深呼吸,真想唱一支歌。这时,老班长开言,兴致勃勃地宣布了一条好消息:军区文工团小分队今晚在团部礼堂慰问演出,“天屋”哨卡分配到了一个看演出的名额。“我们车上这四个人都请注意集中精力,等会儿,谁先发现了路边的第一片绿色,看演出的名额就奖给谁。”
啊,绿色,自从小杨上了哨所,就再也没见到过了。放眼望去,四面八方全是终年不化的皑皑雪山。同全班战友一样,小杨在每次临睡前,最盼望的事就是能在梦中拥抱青山绿水。现在,随着气温的一度度升高,小杨早已在睁大了双眼急切地搜寻点点滴滴的生动活泼的生命之色了,不为争取去看慰问演出,就为实现半年多来的夜夜梦想啊!
看到了,看到了!小杨眼尖,第一个发现了挺立在悬崖绝壁上的一棵松树,那绿色的松针,宛如一朵朵耀眼的鲜花!“绿色!哈哈我看到第一片了!”情不自禁,小杨手舞足蹈喊出声来,喊出了两眼热烫烫的泪水。
“好,好,今晚看演出的名额就归小杨了!”老班长话音未落,副班长和盖老兵便立即应声响应:“小杨啊,你运气真好!”“是啊,我眼睛都瞪圆了,怎没抢到第一名呢?”
“不不不,”小杨急忙摆手,“虽然是我最先发现绿色,但老班长就要离队了,演出应当让老班长去看。”
老班长说:“我马上就要回到我的江南古镇了,还愁看歌舞演出没机会吗?沪剧,越剧,我们家乡可是戏剧之乡呀!”副班长和盖老兵也齐声赞同老班长的决定:“小杨呀,我俩明年也要复员了,可是你呢,守好咱‘天屋’,还任重道远呢!”“对呀对呀,既然是比赛眼力你得了第一名,公平竞争,你就不要推辞了!”
少数服从多数。盛情难却。晚上看演出时,小杨的眼前一次次浮现的是下山时发现的那第一片美丽的绿色。
次日,回哨所的路上,少了一个人。三位战友怅然若失,一边怀念着老班长,一边用凝重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与渐行渐远的绿色告别。汽车盘上雪线,与那最后一棵岩松挥手再见时,副班长和盖老兵的脸上更是写满了神圣与庄严。新兵小杨蓦然间全明白了:昨天下山时,老班长、副班长还有盖老兵,三个人其实都早就远远地看见思念已久的第一片绿色了,但他们都忍着兴奋,抑制着心跳,为的就是让新兵小杨发出第一声欢呼,把那难得的唯一的看演出的名额让给他……
泪水模糊了小杨的双眼,他站直了身躯,像一尊铁塔一样,向雪山,向雪山下的万里绿色,立正敬礼。
第14篇、那一刻,我的忽略伤害了她
和麦丽结成闺密屈指数来已有十几个年头了,记得还是黄毛丫头的时候,我俩就形影不离。后来,上中学,读大学……虽然身边总有新朋友层出不穷地涌出来,却又因为时空的距离慢慢变得销声匿迹。但是我和麦丽总是那么铁,永远不用担心彼此会被杀出的“程咬金”代替,也不用担心被“大浪淘沙”掉。在“亲爱的”、“宝贝”这些口头禅还没有在女孩子间叫得泛滥成灾的时候,我就喜欢这么称呼麦丽,经常把周围的人“酸”得做出晕倒状,而我俩却自然从容地挽臂离去。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都已经成家了。麦丽先我一年结婚,记得在我的婚礼上她忙得团团转,还摆出家长作风,和我老公说:“颖颖从小娇生惯养,我也一直让她三分,你以后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只吃软不吃硬……”直到说得我老公鸡啄米似的点头,麦丽才善罢甘休。
结婚后,老公对我的确不错,他开玩笑说,他惹不起我的亲友团,我知道他指得是麦丽。于是我马上对他粉拳挥舞,然后就会想起该给麦丽打个电话了。虽然有了各自的家庭后,我和麦丽不像以前的那样形影不离,但是一旦煲起电话粥来,持续时间之久,还是让我老公佩服得五体投地。
转眼到了结婚纪念日,给老公该买件什么礼物呢?我首先想到了和麦丽商量一番。去她家时,麦丽老公正好出差,我把自己摔在她家的沙发里,开始向她“抖搂”自己的对幸福婚姻的感受。第一次,我发现麦丽心不在焉,遥控器始终没有离开手心,眼睛盯着电视,不停地换台。对我的话也没有什么反应。“喂!你把我当空气啊,问你呢,我该买什么啊?”我转身夺过遥控器,逼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就自己决定吧!”麦丽脸上显出从未有过的不耐烦。我的心一阵冰凉,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在一瞬间变得有些陌生。我赌气地站起来,准备回家,本想她会留我一下,没想到,她却站起身来,说道:“那你慢走,祝你们幸福。”我冷冷地说声“谢谢”,便出了她家的门。心中愤愤地想:“不能分享快乐,还算什么朋友?”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麦丽变得更是不可琢磨。我打电话告诉她正在上映一部经典的爱情大片,问她是否有时间去,她却冷冷地答:“你和你老公去吧,我没有时间”;我邀请她到我家玩,她也频频拒绝。我当时只想到一个理由,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就不认朋友了。想着想着,心里一阵悲凉。
一天早上,麦丽打电话让我到她家,声音依然是冷冷的。我欣然前往,期盼她能“回心转意”。一进门,却被麦丽的打扮惊呆了!从不化妆的她,嘴巴涂得猩红,身上是一件很性感的束胸吊带装。说实话,麦丽的美来自清纯自然,这一身打扮,在她身上显得不伦不类的。当麦丽问我,她这样打扮怎么样时,我直接说道:“真不怎么,你也不怕把你老公吓跑了。”话刚说出,只见麦丽的脸色越变越难看,接着,便疯了似地将那衣服脱下来,疯狂地在上面踩踏,像是对我所说话的反抗一般。我站在一边尴尬极了,终于忍不住抽身离去。心彻底地凉了,我坚信,麦丽真的变了,我们的友谊也彻底崩溃了。虽然麦丽的影子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也多次想拿起电话,听听她熟悉的声音,可最终,都因想到她后来的变化,而控制住了。麦丽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更别说来找我了。在老公的安慰下,我最终接受了我已经失去麦丽这个好朋友的事实。
一个星期日,我和老公去买东西。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挺拔、高大,像极了麦丽的老公。越走越近时,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说:“麦丽他老公!”而那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却是陌生的。顾不得老公的劝阻,我的第一反应是,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麦丽,我不能让麦丽不明不白地受伤害。
跑到麦丽家里,顾不得一年多没有联系的尴尬,我将她老公的行为揭发了出来。
“谢谢你,颖颖,这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早在半年前,我就和他离婚了。”麦丽平静地说。我的嘴却被震惊成O型,怎么可能,麦丽离婚了?作为她的好朋友,我竟然全然不知。
麦丽走到冰箱边,取了一罐饮料递给我,“看你累的,先歇歇。”然后,她平静地对我说:
“记得那次你来找我商量给你老公买礼物的事吗?就在那事的前一天,我偶然发现他有不轨行为……”
曾经的一幕在我脑海中重现,直到今天我才找到麦丽冷漠的答案。懊悔漫过心扉,我为自己的自私和粗心内疚。可想而知,当我兴奋地和麦丽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她正在经受着老公背叛的痛苦,而我还用自己的快乐刺激她……
“麦丽……”我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这不好好的吗?离开不爱自己的男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开始时却很固执,我以为是我不美,他才……我拼命地打扮自己,甚至模仿那个女人的模样。可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你做再多努力都是徒劳。最关键的是,我认识到,错不在我……哎!颖颖,遇到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容易,你好好珍惜吧!”
懊悔的泪水早已漫过脸庞,我真想对麦丽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可我喉咙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
看着我的样子,麦丽“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道:“傻丫头,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好久没逛街了,就盼着你来陪我出去走走,说不准还能碰上个金龟婿呢,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的……”说着,麦丽已经走到镜子边披那件我和她一同买来的披肩,而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第15篇、我和我同居的美女
在一起住了三年,一直以为会是她先离开我,因为她有了男朋友,我还总劝说他俩结婚。没想到因为一些状况,我突然决定搬家,也就很仓促地通知了她。好在后来我俩还是一起搬家了,继续“同居”。
某一天她说曾经有些伤感,对男朋友说:“她搬走了我可怎么办啊……”我笑话她,说她的男友一定很郁闷:“这姑娘到底想跟谁结婚啊?!”
但我从未告诉过她,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她结婚了我怎么办……而每每想到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时候,都有些难过。
她是“我家美女”,我喜欢这么叫她。
其实她不是我认识的最美的女子,在这三年里我们又见证了对方的日渐沧桑,但我还是坚持这么称呼,绝不仅仅出于习惯。
从来没有特别亲昵过,她朝九晚五,我昼夜颠倒,同一屋檐下过着各自的生活;但却也从来没有疏远过,除了男朋友和鞋子,几乎没有什么不能分享。有时候会希望这就是我未来的婚姻模式——亲密无间又互不干涉。当然也得有不满,否则太幸福太不真实。
比如她用完任何东西都想不起来盖盖子,这很可怕,每天起床我都会面对没有拧好盖子的牙膏、爽肤水、面霜……下了夜班回家也一样,偶尔会增加一支面膜。但是她这个毛病突然改了,不知道跟谈恋爱有没有关系。
另外她回家以后,会在任何一个可能的时刻把钥匙扔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诸如此类的还有眼镜、发夹、遥控器等等,然后就找不到了。最近我正在努力帮助她学会把钥匙放在固定的地方,因为如果她忘了带钥匙,就得从东三环跑到西南二环找我取钥匙,然后再回到我们位于北三环的家。最可怕的事情是最近刚刚发现的,她会把枕头当成坐垫,设想一下脸颊与刚刚接触过屁股的枕头耳鬓厮磨,可怕!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罄竹难书……是否正因如此,才会难舍难分?
美丽的善良的喜欢玩好玩的吃好吃的以及扔好扔的东西的我家美女要过生日了,也许是单身时代的最后一个生日?
祝她幸福。
第16篇、捡硬币的男孩
我正坐在街心公园的一把长椅上晒太阳。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细碎的声音。我回过身,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弯着腰,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叔叔,请抬下脚。”男孩看着我说。我应声抬起了脚,男孩把我原来放脚的地方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也没有。”男孩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我叫住了他:“你到底在找什么?”男孩停住了脚步,想了想说:“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嗯,我谁也不告诉。怎么,这是秘密吗?”我吃惊地问。“我在捡硬币。要是找对地方的话,有时候能找到很多。一般街心公园的长椅下面都有。我去年夏天就在这儿捡到了很多。”
“捡硬币?”我以为我听错了,“这么说,你去年夏天就开始在这儿捡了?”“对。”男孩的神情非常庄重。
“那你今天有什么收获?”我出于好奇,又问。
“等我看看。”男孩从裤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纸包,里面有几枚亮闪闪的硬币。男孩皱着眉头,把纸片上的硬币一枚一枚地捡到自己脏兮兮的小手里,边捡边动着嘴巴,显然,他是在仔细地数今天捡了多少钱。“一共48戈比。”男孩终于数完了,又把那些硬币放回到纸上,包好,装进了裤袋。
“噢,你已经很有钱了。”我笑着说。“这不算多,但这个夏天我肯定能捡到更多。”
我想起了儿子和自己的童年,谁小时候没为了买几块糖果或者一个心仪已久的玩具想方设法地攒过钱呢?
“你是攒钱买糖果吗?或者买一把小手枪?”我问。
小男孩皱着眉头没说话,看到他如此严肃的表情,我知道我不能再问下去了,这个孩子可能另有隐情。“好了,祝你找到更多的硬币。你明天还来吗?”我最后问。
男孩低声说:“来。只要不下雨,我每天都来。”
就这样。我和这个叫伊柳沙的孩子认识了,后来还成了朋友。我每天都去那个小街心公园,坐在椅子上等他。他也每天都来。而且几乎都是同一时间。我每次问他有什么收获时,他就蹲在地上打开纸包,认真地把自己捡到的硬币数一遍,但每次都没有超过一个卢布。
我又一次问他:“伊柳沙,我有几个硬币,你拿去好不好?”
伊柳沙低着头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妈妈告诉过我,不能白要别人的钱,得拿东西换才行。你有多少硬币?”
我把手里的硬币数了一遍,说:“45个戈比。”
“我马上来!”伊柳沙说完,跑进了附近的一片树丛里。几分钟后他跑了回来,小手里握着一小截红铅笔、一张糖纸和一小块绿色玻璃。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交易。
从那以后,我每天来的时候都给他带一些零钱,而走的时候衣兜里则塞满了他的宝贝,有啤酒盖、旧打火机、铅笔头、玩具汽车和塑料小人什么的。最后一次,伊柳沙给我带来的是一个断了一只胳膊的变形金刚。这可能是孩子最珍爱的玩具了。我实在不忍心带走,但伊柳沙的态度非常坚决,容不得我拒绝。
那天之后。伊柳沙说什么也不肯再和我交换了,不管我怎么劝他,他都不答应。在我再三追问下,他才告诉了我实情。原来他已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什么来了。
于是,我耍了个小花招。我比以前早来一点,然后悄悄地往长椅下放几枚硬币。伊柳沙来了之后,捡起来就蹲在我脚边一丝不苟地数他一天来的收获。
我已经习惯了每天看他捡硬币,我喜欢上了这个小男子汉。我欣赏他的懂事和执著。但有一个疑问一直折磨着我:他为什么要捡硬币呢?而且一捡就是一年多?
我每天都会给伊柳沙带几块糖果和口香糖,伊柳沙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而且我还发现这个孩子很少笑。后来伊柳沙却突然不来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露面。我再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那把长椅上,低着头,表情难过。
“我不需要硬币了。”伊柳沙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伊柳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搂住他小小的肩膀。伊柳沙低垂着头,泪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维拉阿姨说我爸爸酒喝太多了,把身体喝坏了。可我妈妈说爸爸能治好,但需要很多钱,所以,我每天出来捡硬币,我已经捡了很多硬币,但还是没能治好爸爸……”
他脸上的泪水已经流成了两条小河。我把他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我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可我却没来得及救他!”伊柳沙放声大哭。
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经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流着泪紧紧地抱着他,抚摸着他的头。
伊柳沙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用又红又肿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这是你给我的硬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完,他站起身,抹了一把眼泪,沿着一条林间小路跑了。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停地叹息。命运让这个孩子小小的年纪就经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可我却无法帮助他。
在后来的一个月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我们以前经常见面的街心公园,但我再也没有见到伊柳沙,没有见到这个只有六七岁的男子汉。现在我很少去那个小公园了,但每次去,我都要在长椅下放几枚硬币。
我要让他知道我是他的朋友,我就在他身边。
第17篇、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18篇、年少的情谊真好
对门搬来一家新住户。从他出门挎书包、握书卷的样子,加之稚气未尽的面色,可以判定:他是一个学生。但他张扬的发型、时尚的服饰、悠然的神情,使人难以把他归于一个高中生。因为,被高考压迫的高中生绝不会有他一路高歌、拾阶而上的放松,还有不时三五欢聚、爆发出一阵阵朗朗笑声的闲暇。所以,他的学生身份只有一个可能,是这儿唯一一所本科学院的大学生。
看起来,他的家境殷实,没住校,而是租赁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由母亲陪伴,照顾生活。
一个早晨,偶遇同出。他迈着弹性的步子,一股风似的“噔噔噔”从楼梯上一旋而下,越我而过。造型别致的头发在晨风中闪着飘逸的亮光。满身除了时尚,还洋溢着光鲜和青春。肩上随意地斜挎着一款流行的书包,又添一分年少的秀色。看情形是去上学,等双脚刚跨出大门外,他一招手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其实,他距学校并不远。看着他洒脱的样子,我不由感慨现在的孩子:一个个是在父母酿的蜜罐子里泡大的,成长的每一刻,都能拧出甜甜的幸福!这样的奶油身板,能扛什么?
时光匆匆,一学期很快过去,寒假到来。我发现,多日不见那位母亲的身影,她大概回去作年前的准备了,而那个学生仍留在这里。想来,和自己年少时一样,他也眷恋城市的繁华似锦吧,这是年轻的通病。可是,一连几日,在一定的时刻,楼梯上就传来踢踢嗵嗵上下楼的脚步声,还伴着喧哗,又有出出进进频繁的关门声,吵得人不得安宁,我不由暗生埋怨。
一天,开窗透气,从隔壁的窗口传来一句:“当电路闭合时,在电源外部,电流的方向是……”我忙细听,像是讲课。经过留心,基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但是,以男孩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样子,能吃得了那苦?看得上那样的辛苦钱?
为了破解自己的疑虑,我瞅准下课补习生拥门而出的时机,及时上门借一把钳子。我看见:两个陌生的男孩正把客厅散摆的桌椅向一面墙脚集中、靠拢,而我的邻居卖力地擦着一块临时大黑板。浓浓飘飞的粉尘践踏着他的发型。惊异之余,我的疑虑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
原来,邻居新入学的班上,有两个家境困难的同学。一学期要结束了,他们开学应缴的学费仍无着落,急得两人上蹿下跳,无计可施。于是,热心的他想到,乘假期办一个面向初中生的补习班,为同学解困。由两个缺钱的同学分担物理、数学课程,他负责英语。当我问到收益时,两个同学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争抢道:“每人200元,现在近20个学生,我们其中一个的学费已差不多了……”“我们三科同开,只交一门课的费用,可以免费补习另外两门,还有新增的生源出现呢!”
他们的话,确实叫人欣慰。我望着忙着扫地的邻居,问:“你无偿提供地方,又那么辛苦,不吃亏吗?”
“这有什么?同学之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再说,那些钱对他们多重要?如果按投入和分工计较得一清二楚,不就成了做生意,能叫帮助吗?”邻居一脸认真。好像我提了一个多余而不值一虑的问题。最后,他还表示,一定要办好补习班,争取更多的生源,与同学坚持到毕业。
真没想到,少年的时尚里竟然隐匿着让人刮目的高尚,我的敬意油然而生。
第19篇、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20篇、今晚我请客
小二自从开了个卖衣店,便今天说卖了多少件衣服,明天又说赚了多少百块钱,让阿五等几个朋友听得一愣一愣的。小二见大家不信,又说他没有一天不是顾客盈门的,不相信去看一眼就知道了。小二平时就爱吹牛,捡了根稻草都能吹成金条,所以阿五他们就真的暗中去他的店里看,一看不由得哭笑不得,原来小二的店确实是天天顾客盈门,可那些顾客全都是他的三叔六伯七姑八姨,有的摸摸衣服,有的讨价还价,还有的买是买了,可到街上转了一圈又把衣服拿来还了,总之全都是小二请来的托!
“这家伙把牛皮吹成这样,得让他出点血才行!”阿五这么一想,就跟几个朋友提议,每天轮流着给小二打电话,说他发财了,应当请大家嘬一顿才是。连打了三七二十一天后,这天,小二把大家叫到了大发财酒楼,阿五他们问他干啥,小二把菜谱往他们面前一拍,财大气粗地说:“干啥?我请客啊!大家尽管点,不用老想着帮我省钱!”
阿五几个知道小二其实是打肿脸充胖子,所以看了半天菜谱,才点了三个便宜的菜!小二一看不高兴了,把菜谱抢了过去,噼里啪啦地点了五六个名贵的菜,又叫了两瓶五粮液。阿五几个见他这样,这才狠了狠心划拳猜码地大吃大喝起来。
喝得醉眼迷离的时候,阿五起身去小便,进了卫生间,小二突然推门进来了,拿出钱包里的钱,一拍大腿说:“我刚才出来时忘了多带点钱了,这餐饭估计得六百块钱,可我只有五百二十块钱,你能不能借我八十块钱?”
阿五心想他请大家吃饭,还借什么啊!于是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往他手里就塞,说:“借什么借?拿去!一百块钱够不够啊?”小二点头哈腰地说:“够了!够了!多谢!多谢!”
酒宴散场后,阿五正要回家,喝得踉踉跄跄的阿八突然把他拉住了,口齿不清地说:“你得把我送回家!你得把我送回家!”阿五问为什么,阿八说:“我本来带了一百块钱的,可小二说他钱带得不够,要跟我借,我说借什么借,就给他了。我现在没钱打的回家了!”阿五一听像明白了什么,赶紧去问阿九,小二刚才是不是也跟他借一百块钱了?阿九一听大吃一惊,说:“是啊!你小子怎么知道的?”阿五这下彻底明白了,也不用再问了,小二肯定向他们每个人都要借八十块钱,而他们肯定也会像他一样,都给了他一百块钱。这餐饭包括小二共六个人,共花了六百块钱,而小二自己只出了一百块钱!
第21篇、我家的汤姆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第22篇、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一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第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最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第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第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第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最惬意最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第23篇、挚友与对手
在大一新生宿舍,雅玄和我见面半小时后,成了朋友。
见面半小时后,我们就一起去逛街。我们都争着付钱,至于找零的一毛小钱,我们随便谁顺手就收回谁的包里。
在我看来,朋友之间,不仅分享钱物,也分享自尊,钱物上能够付出,自尊上也要能够付出。能够把一毛小钱收回自己包里,不仅体贴朋友免于烦琐,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对亲密的信任。这样的朋友一定错不了,不仅能够做你的患难之交,更能够在你志得意满的时候,由衷为你高兴。能够同甘和能够共苦,其实需要一样的厚道。
大学毕业后,我和雅玄走了不同的路。雅玄一直在家乡城市,很好地经营着她的生活;我则通过继续学习离开了家乡,最后到了北京。在这个过程中,雅玄一直关注我,帮助我。我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给雅玄打电话,她正在洗澡,满身泡泡。但她因为我这个喜讯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她高兴得跳起来,差点滑倒在浴室里。幸好雅玄一直是美丽的跳舞皇后和体操好手,身体反应灵敏,没有真正摔倒。
和雅玄这样的挚友相处,我很难相信,朋友之间有嫉妒存在。在生活中,我自然真实地和朋友们分享无论好还是坏,就像衣服无论贵贱,有人问我价钱,我都会如实相告一样。我总是认为,人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不容易,朋友之间,互相分享荣辱,互相扶助,不过如此简单。
但我的另外一位女友坚持认为,人和人之间最大的关系是互相比较的关系,女人之间的嫉妒之心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似乎也逐渐察觉了这个事实。但我还是只愿意承认爱情中的吃醋。我想到差点跌倒在浴室的雅玄,相信我们之间没有嫉妒,只有为对方的好由衷高兴的情感。
我还在北京租房子的时候,雅玄200平米的新家给我好大的喜悦,仿佛那也是我的;我住进新房子,雅玄在成都买了第二套新房子,她老公还没有去住的时候,我回成都先去住了。很快,雅玄又在成都投资买了第三套房子。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她在签完合同回第一个家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上。接着,她又发短信说,等到装修好了,让我回去住在最新的房子里写长篇小说。
我很高兴,回短信问她,何时到家,是否方便电话。我很想在电话里和她一起回味她买房的细节,仔细咀嚼雅玄最新的快乐。
第二天中午,我们才通上电话,雅玄连日看房太累了,好好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美梦,梦见在成都,我、成都女作家洁尘、她在一起喝茶聊天。我和洁尘在那里谈论诗歌之类的东西,她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有共鸣,就站起来四处去看看。结果她看到了一条深深的绿荫大道,顺着那条路走过去,看到前面非常开阔的一片风景地,正被雨后彩虹和阳光照耀着,美极了。
雅玄说,这个梦感觉很好。我也从雅玄这个梦里,体会到她对自己人生状态的满意。她体会到了过一种不同于朋友生活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很感动。
我想,这也正是我自己多年来一直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我和雅玄都相信,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在朋友中间,过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自己的甜蜜,克服着自己的困难。我们有自己的目标,但不在身边寻找对手,尤其不把朋友当对手,对手可以成为朋友,但怎么也舍不得把挚友变成对手,莫名地在心里树立一堵阻断亲密的墙。
第24篇、沉醉于大哥哥的分寸和体贴
我已经到了不能随便跟人讲自己年龄的阶段,但按人生的成长时期看,我还算年轻,而且依我的性格和经历,同龄的追求者也不在少数,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却一桩好事未成。
男孩子们后来总结说,我就是喜欢比自己年纪大得多的男人。本来我是很不屑这种说法的。可有一天,俺娘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的那些同学不是都挺好的吗,随便挑一个就行,可千万别找年纪太大的!这话着实让我吃惊不小,难道这真是某种我自己都没有感觉的潜意识?细细想来,心底里倒也生出些许赞同。
与同龄朋友一起,无非是互敲竹杠吃大饭,偶尔唱唱歌,爬爬山,泡泡吧,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长时间不见,会有点想念,见得频了,又觉得烦。我喜欢他们,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个人产生过那种依恋和爱慕。我们在一起,似乎就是为了玩闹和消遣。倘若大伙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地过上一天,想想心里也麻酥酥的,好恐怖。
而我过的第一个无所事事却又心旷神怡的下午,恰恰是和一位“大哥哥”。他是英国人,比我大20多岁(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曾流浪过很多国家。我们由于工作关系认识,又因为工作发展了联系。那天,恰好我们都有空闲,他便建议找个清静的地方坐坐,我们在路边的一家小咖啡馆里找了个位子。两杯咖啡,两本书,两个人没说什么,竟很自觉地进入各自的世界。他只是不时帮我续满杯子,此外没有什么话。但当落日的光辉从窗子射进来时,我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释然和舒适,情不自禁地伸了个懒腰。他温柔地看着我,只是说:饿吗?想吃东西吗?
那一刻,我有些触动,从未经历过的。
我比较容易对年纪大一些的异性产生爱的冲动,并非是因为被他们深厚的阅历激发出崇拜,而恰恰是因为我所遇见的“大哥哥”,都极绅士、极耐心细致。与同龄男孩子相比,他们更在乎别人的感受,更有能力处理与人交往的互动,而不是自顾自地夸夸其谈,或者大吃大嚼。毛头小伙子当然也很可爱,但他们更适宜充当我生活的玩伴,甚至密友,但绝对不是恋爱对象。
我不知道更多同龄女孩如何理解“爱”这个字。对我来讲,爱的感觉,是安全,温暖,和谐和甜蜜。同很多女孩子一样,我渴望被呵护,被宠爱,害怕被冷落和伤害。
因为父母工作都很繁忙,我被迫很小就开始过独立生活。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不说了,就是修理电器,拿冲击钻在墙上安壁柜这种事对我都是轻松的,以至于一个同住的女孩子说,和我一起生活,简直就不用找男朋友。
这种情况下,似乎面对普通的情感和人,我很难一下子把心思拐到“爱”的意味:生活看起来并不缺少什么,不需要支柱,也没有爱人的渴求。不管是以前的同学和现在的同事,都没让我感到甜蜜而温馨的触动,实在是熟悉得没什么感觉了。
有个同事说,最能打动我的,其实是一种心理上被“罩”的感觉。它无法用行动说明,只能解释成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有时候是一两句扎人的话,有时候是一个看似无意的眼神。你是在面对一个人,但却分明觉得你面对的是一部大书,一段久远的岁月,一篇正落在激动时刻的没写完的文章,字句优美,文笔流畅,让人不读不舍,读后又有些不甘,盼着读完,又怕很快读完,盼着读懂,却总觉得永远有些东西并不能很懂……就好比那个英国人,他在照顾我,但我却觉不出他的刻意;他在关心我,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过分和难堪。这些,是那些穿着肥腿裤染着黄头发走路还打晃的毛头小伙子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分寸和体贴,是“大哥哥”们的优势,也正是我所心仪的。
自“松霞恋”公布以来,公众关于这类话题的热情也突然高涨起来。然而,话说回来,我更倾向于把这种情感简单化,简单到只看做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交往。如果你爱,那么爱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年龄,或其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25篇、小优妹妹
我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但我的父母肯定为我妹妹的出生付了一笔钱。他们关心她比关心我多。他们爱她比爱我多。因为她是要钱的而我是不要钱的?这真不公平。
我对小优——我妹妹的怨恨由来已久。有些人就像出生时带着光环一样,注定要被人关爱,没有任何理由就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如果你和这种人相处了十一年你一定会了解我的痛楚。十一年,每次我和她争一样东西都会以落败告终。电视是她的,饼干是她的,相机是她的,她可以在我的书上乱涂乱画,我对她大声说话就要挨骂。是的,我的确比她大三岁,但我也是个孩子,我也是父母的孩子,我也想受人关心受人照顾,凭什么一直要让我担任失败者的角色?我一直觉得很困惑,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根本不在意我。父母千方百计就为了逗小优笑一笑,而我的心情从来没有人关心过。
小优六岁生日的时候,我把她的生日蛋糕给砸了。场面曾一度很混乱。我记得是从母亲问我的一句话开始的。那是家庭聚会,一家四口人在厨房里办的。他们唱生日歌时我没唱,不过他们好像没注意到。唱完生日歌,我母亲叫我:
“给小优说几句祝福的话吧。”
我紧闭着口,什么也说不出。这真是一个残忍的要求,为什么他们从来没设想过我的心情呢?
“说啊,怎么了?”母亲催促,脸色好像我做错了什么似的。
那时我又委屈又恼火,脑中一热,眼前一黑,终于失去了理性,啪的一下把蛋糕掀翻到小优身上。小优先是惊恐地看着我,然后马上哇哇地哭了起来。这是她惯用的讨人怜爱的招数。
母亲厉声道:“你干什么!”
我没听到这句话,我怒火爆发,我抓住小优的衣领,恶狠狠地说:“丑八怪!你知道你是用多少钱买的吗?”
说完这句话,坐在一旁的父亲随即啪的一下摔了我一巴掌,把我由椅子上摔到地上。场面一度很混乱,但后来发生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的记忆只到这里,被打了那一巴掌后,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认真回想的话,我记得后来父母开始吵架,互相推卸责任,一个说:“你怎么管教孩子的?”另一个说:“你呢?你又尽到过多少责任?”诸如此类的话在他们嘴里绕了很久。仔细想想,他们后来的分居并不是偶然的,他们之间的矛盾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在一点点暴露出来了。
我想说一下我的家庭。我无意向谁诉苦,也不是要以自己的家事来给谁制造烦恼,但在这个我和小优的故事里,这是我不能不提及的部分,因为我和小优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我们的性格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形成的,即使我们不愿意,我们也没有别的选择。您或许能通过我的家庭更好地理解我和小优行动的依据,我也将以尽量客观的角度来述说这段往事。
我的父母原先都是公家的职工。那时很多商店企业工厂都是公家的,不像现在都变成私人的了。我父亲是本地煤油厂的一个小干部,母亲是邮局的柜台员。后来不知从哪里掀起了经商的风潮,很多人都扔下本职工作改行做生意。我父母也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他们筹了一点钱,也开始做一些买卖。
也不知是上天照顾还是他们真的是经商的料,他们做得比许多人成功。一开始他们做一些货物的转手,好像包括彩电冰箱什么的,我记得那段时间家里经常堆满了纸箱,而且不时有神情叵测的陌生人来拜访。过了两三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店面,还在城里买了一栋新房子。我和小优从两房一厅的平房搬进了这个新家,别墅模样的,两层楼,楼上三间房,我和小优各占一间作卧室,另一间作杂物间,楼下有客厅和厨房还有两间大卧房,房子后面有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种了一颗芭蕉树。同学来玩的时候,他们都会为这栋房子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赞不绝口地说你家真有钱之类的话。我很喜欢听到这样的夸奖,因为我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让人夸奖的东西了。
这时也是我父母的矛盾变得越发明显的时期,他们有时会好几天争吵不休,然后又用好几天互不搭理,即使吃饭时在厨房碰了面,也是冷冷地保持沉默。他们如同仇人一般,我则尽量与他们保持距离,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局外人,我不理睬他们,更不理睬小优。这栋新房子对我来说就好像是陌生人的住处。我不知道那段时间小优是怎样过的,那时我在家除了吃饭上厕所几乎不走出自己的房间,整天戴耳机听那时很红的谭咏麟的歌,抄下他所有歌的歌词,不管懂不懂。后来我作文写得比别人好,或许和这段经历有关。
慢慢的我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好,野心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大,两人也越来越无法共处。有一天我母亲带了一班人马到深圳投资办厂,离开了定安城。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当时我只是被告知她要去出差,我以为是像往常一样过几天就回来,没想到这之后我一两年才能见到她一面。这就是我父母正式的分居。那一年我读初二,小优读小五。
回忆我的初中生涯是一件艰难的事,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阻止我思路的进行,而我要拼命用力去想才能绕开这股力量,唤醒一些片断。那段日子我过得浑浑噩噩,活一天算一天,也不知道哪一天在前,哪一天在后。我只记得我没什么人缘,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班级活动也找不到伴,偶尔有个男生会和我说一两句话,他就是班上和我最接近的人。老师们,总是忙着表扬优秀同学,批评吊底的差生,我这样不上不下的学生他们很少理睬。当然,我也并不期待有谁来特别注意我,因为我本来就没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地方。
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林欢接近我的时候,我觉得很不自在。林欢是班上一个很活泼的女生,成绩又很好,又能唱歌跳舞,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注意到我。我坐在后排靠墙的位置,平时很少从位置上站起来,她坐在前排,和我完全处在不同的世界。到毕业我们也不会说上一句话,这才是最自然的情况。但是频频地,她在放学的时候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和我说上几句不搭边的话就走掉,把我留在层层疑惑中。我向来习惯用恶意去推测别人,我觉得她是为了炫耀她优异的地位才来搭理我的。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去接近一个没人理睬的人,我想不出还能有其它什么理由。
有一天放学时我又在路上遇到她。她和我并肩走了一会儿,说了些天气之类的话。我知道她马上就会走掉了,嗯嗯应了两声。但这天她有点反常,她看起来神采奕奕,和我走了很远,走出了校门,又走过了两条马路,还没有要离开的迹象。
“你不回家?”我忍不住问她。
“我家就是这条路啊。”她笑着回答。我觉得她是在骗我,我天天走这条路,从来没遇到过她。但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你回家吗?”她问道。我点点头。
“我听说,”她把声音拉长了一下,“你家很大?”
“还好吧。”
“我想去参观一下,可以吗?”她眯着眼笑着问我。
“你要去我家?”我反应不过来,“你去我家干什么?”
“你不欢迎你的同学?还是你家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她用挖苦的口气问。
“倒也不是……”一时我竟想不到回敬她的话。
第26篇、办事有点难
最近,有件不大不小的事儿把我烦透了,本来这事儿完全符合政策规定,但是那个职能部门偏偏拖着不给办。有同事提醒我说:“赶紧想想办法,疏通一下吧。”
我想想也是,如今办事确实不能太书呆子气。于是我开始搜索记忆,忽然想起同学大力,我听说他有位表哥在一个什么局当科长,兴许能帮上忙。
晚上,我特意请大力喝了8瓶啤酒。在大力的“参谋”下,我买了两条好烟两瓶好酒,和他一起敲开了他表哥家的门。他表哥明白我的意思后,沉思片刻说:“实在抱歉,这个单位我没有熟人,不过我可以替你打个电话,你去找我同学老张,给他‘意思’一下,肯定能办,他们是一个系统的。”
第二天,我买了烟酒,找到老张。老张收下我的“心意”后,说:“你的事儿,我知道了。可惜我刚调动工作单位。不过,我有一个战友,活动能力很强,你找他吧。”我没敢停留,又买了一些东西找到老张的战友,老张的战友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说:“你的事儿我认真考虑了,明天我就去活动,你等我的消息吧。”
过了两天,老张的战友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对此事有点无能为力,不过他的一位“铁哥们儿”或许能帮上忙,如果我愿意,他愿意牵线搭桥,最好能够“坐一坐”。我赶紧答应下来,并联系饭店。
中午,我张罗好酒菜,和老张的战友一起等待他的“铁哥们儿”。过了一会儿,随着“咚咚”两下敲门的声音,服务生领进一人,老张的战友赶紧迎上前去,和那人热情地握手,然后对我说:“来,小董,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
我赶紧站起来说:“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的。”
进来的那个人,正是大力的表哥。
第27篇、夫妇幽默故事六则
欲找合适的
妻子身体够胖。大抵出于“情人眼里出西施”之心理,我始终以为她胖得很美,甚至视其为世界上最美的胖人。
平日,妻子很注重打扮,讲究服饰。如若买一件衣服,不耗费半月二十天、跑上百八十家服装店,那是极难成交的。用尽心机、处心积虑,以其出格的腰围为依据,反复试穿、照量,真可谓是长一公分嫌大,短一公分嫌小的高标准、严要求。
因为爱,只要她去买衣服,我是必随无疑,并奉陪到底。况且身上带着随时准备付款的钱袋。此时的我,为充当家庭财政部长和妻子贴身保镖而感到荣幸和自豪。
有一次,我们从胜利路口向东转。妻子进进出出跑了四十余家时装店,尚未选中一件理想、合适的衣服。快到和平路口时,我耐心等在门外。有些扫兴、沮丧的妻子从一家商店出来,正欲跨入另一个门槛。我忍俊试劝道:“算啦,实在没有合适的,改日再买吧?”可她仍怀着一线希望坚持道:“不行,再进这家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合适的呢?”早已胸有成竹的我遂接上话茬:“那不行,假如你在这里找到合适的,那我们以后就麻烦啦!”妻子疑惑地瞪大眼睛盯着我。我顺势指着门牌问:“你看这是什么地方?”她抬头一瞧,嗬,是婚介所!她这才明白是陷进了我早已设好的圈套。
于是乎,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下,我的背部挨了老婆痒痒挠似地百拳捶击……
不再提絮叨
胖妻总是爱絮叨,有时甚至没完没了。我是最烦她絮叨,但又敢怒不敢言。反之,老婆也最烦我说她絮叨。因为絮叨问题,我们曾发生过口角,又因为爱,我只好听之、忍之、随之。那天,对于她的絮絮叨叨,我实在有些憋不住了,便吞吞吐吐略表反感之意。老婆听后反诘道:“怎么?烦了,嫌了,陈旧了,想换届了不是?”于是,便将上述几句话反反复复地絮叨起来。见其来势凶猛、激烈,为了顺势找台阶下,我当即表态,以后决不再说老婆絮叨。
事隔不久,不知是记忆问题还是疏忽大意,我又失口说了老婆絮叨,随即顿觉不妥,便检讨似的道歉:“我本不想说你絮叨,这不,一不小心又说你絮叨;从今以后,我保证不再说你絮叨;不管你怎么絮叨,我一定不说你絮叨;你要絮叨时就尽管絮叨,该咋絮叨就咋絮叨,我决不说你絮叨;你愿絮叨就絮叨,想絮叨就絮叨;我发誓,坚决、彻底、永远不再说你絮叨……”
没等我说完,老婆马上接上话:“哎,我怎么听着你话中有话,你到底是道歉还是反讽?”
看她气不打一处来,怒火中烧的势头,我遂举手表示投降。
于是乎,来不及抱头鼠窜的我,又一次引火烧身,浑身上下舒舒服服地经受了老婆百扭、千掐、万拧、亿抓拉……
除非变足球
俺那胖美人,平时最爱看电视连续剧,尤其是悲情故事片。这不,近些日子又迷上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甚至到了全然不顾、废寝忘食的地步。经常忘了做饭、打扫卫生等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每每都是熬到晚上11点以后,播放几集看几集,不奉陪到底那简直是稀罕事。
只要有这个剧目播出,就很少有我的观看空间。因为爱,我基本上全让着她。可我呢,又喜欢体育节目,尤其是足球。说我是铁杆、疯狂球迷都不为过。
话说这天晚上,我在外与朋友喝过酒之后,已是23点左右,才晕晕乎乎回家。大抵是酒精作用发威,顿时来了火气,自以为我是醉汉我怕谁?回得家来,借酒壮胆,把门狠劲一摔,对正沉迷于电视剧,几乎进入角色的老婆大吼道:“总不能称王称霸,电视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该让让位了吧!”说时迟,那时快,我用尽力气将她往后一拨拉,迅即转换到‘欧洲杯足球赛’频道。
我心中有数,凭记忆,像这种行为,还是成家以来历史上第一次。老婆以为我真的醉了,在发酒疯。她略微沉思片刻,便柔声细语道:“亲爱的,平时我不看连续剧时,不都是你在看体育节目吗?况且是一打开电视,就两眼紧盯足球。什么中超、英超、德甲、意甲、欧冠的,连看我一眼也不,都快忘记我啥模样啦!”
我仍带着酒气和火气,不以为然地抢白:“看你一眼?那好说,除非你成变足球!”
听了这话,妻子则不依不饶起来,反弱为强大声呵斥道:“咋了?反了不是!”她边喊边叫,边撸胳膊、挽袖子,摆出一副要与我单挑、决斗之架势。我哪里敢迎战,见势不妙,也是因为爱,我身子急往旁边挪位、躲避。
于是乎,我的软屁股不疼不痒、足球似地被老婆那尚未穿鞋子的双脚轮番、疯狂地踢了足足20多分钟……
回家看婆婆
我家胖胖,当然是我心目中的喜欢之最。但玉不掩瑕,也有美中不足,有时显得有点固执。这不,因了一句话不投机,她与我老娘已有俩月互不搭理了。我娘也不是省油的灯,并不好惹。
老婆有点固执,老娘更是倔强。婆媳二人,针尖对麦芒,谁也不相让。亲朋好友劝说过多次,仍无济于事。我被夹在中间,陷于窘境。
对老娘,我打小就百依百顺。对老婆,也是多年惯例惟命是从、紧跟紧随、随声附和。处于这种境况,我只好跳梁小丑似地两边跑,进行调和。但好话说尽,嘴皮磨破,仍收效甚微。
这几天,似乎工作有所进展。老娘就是铁了心,神雕般地蹲在家里等媳妇认错;可老婆这边已松口答应去给婆婆道歉,但尚无实际行动。
下班回家路上,邻居秦大娘笑嘻嘻地告诉我:“刚才你媳妇急急火火往回跑,一口一个回家看婆婆,看来你媳妇与你娘和好有戏。”
我听后心里一万个高兴,一赶回家,对老婆第一句话就是:“谢谢胖胖,你终于想通了!”“神经病,我想通啥了?”“你不是说回家看老娘吗?”“条件尚未成熟!”老婆待搭不理、随手打开电视机,荧屏上,准时播放着著名演员徐秀林主演的长篇连续剧《婆婆》。
啊,原来如此?我空欢喜一场,没好气地抛出一句话:“还以为你真的要去看婆婆呢?”听了这句不爱听的话,妻子表情很是不悦。
于是乎,用她那两只我极不愿看到的眼睛,朝我狠狠地剜了足有七八次。要不是我生就一副长长细细的电线杆身躯,说不定会被剜到八丈深渊呢?……
鸟是命根子
说实在的,我与俺那可爱的肥肥,生活中大多方面还是比较和谐、统一的。因双方爱好不尽相同,某些时候,也就难免缺乏共同语言。就说我吧,平时爱玩。除了爱好足球之外,还爱好钓鱼、种花、养鸟什么的。对此,妻子还真有些看法,并耿耿于怀。
有一天,我正在给鸟添米、换水、清理卫生。妻子下班回来。见我在忙鸟,便不高兴地发了一通牢骚:“你一到家就跑前忙后围着鸟转,天天与你那能说会道、巧嘴弯舌的鸟对话、逗笑,你的眼里根本就没我的位置;你说到底是老婆重要还是鹦鹉重要?”我装作没听见。她一下蹦到我面前追问:“你说,在你眼里,我算什么?”“你当然是我老婆。”她怒指那只鹦鹉责问:“那它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答曰:“它是我的心肝宝贝,命根子呗!”这一答话,引起她强烈反响。
于是乎,她信手拈物,什么塑料拖鞋、沙发垫、鸡毛掸、枕头等,一阵猛烈炮火朝我袭来。幸亏我是业余足球队的替补守门员,平时练的那套功夫恰好派上了用场,所有投掷过来的“弹药”全被我一一挡在了身下……
妻妹的婚事
夜晚,俺那胖宝贝一下把我从梦中捅醒,提出要讨论她妹妹的婚事。
谈起妻妹,说来话长。大抵与遗传基因有关,也是胖胖乎乎,三围明显超标,四肢圆圆滚滚,同样也属我所喜欢的那种人。
妻妹其人,年方三十,至今未婚。标准高,要求严,先后谈过的男朋友足有一个排。皆因对方不理想、不达标而告吹。
开始,我对此颇有微词。转念一想,她毕竟是妻妹,是孩子的姨,怎么论也是关系亲近。慢慢地我也随了妻子的想法,依了妻妹之意:高标准、严要求。
这不,妻子半夜把我弄醒,说是妹妹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征婚标准、条件欲随之降低,大有政策放宽之意。
我沉思一会说:“不行,不行!常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这会给人以省钱买瘸驴之嫌。”
妻子猛力蹬了我一脚,有点气急败坏地斥问:“谁是瘸驴?你敢说我妹妹是贱货,你再说一遍!”
我哪敢再说一遍,吞吞吐吐怯声道:“我是说,我是说现在正是通货膨胀时代,人岂能降价出卖?猪肉还成倍增长呢!”这话顿把妻子惹致恼火。
于是乎,她忽地一下坐起来,我也赶紧做好应急、设防准备。猜她是药尽弹绝,无法出手,或许是不善夜战,她气乎乎地回过身去,背向我,并与我保持一段距离。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幸亏她手中无甚武器可用,倘是导弹基地的按扭掌在她手下,那可就惨咯……
第28篇、在潮湿的日子里
我总是忽略自己的存在。那云海峰峦、青竹翠林、那名山大川、大漠孤烟,永远都值得我敬畏、赞叹,却从未自己的存在奏响自己心爱的心曲。直到有一天结识了文清。
与文清的相知相遇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那个阴雨蒙蒙的天,其本身就塑造了一个潮湿的人,注定要有一颗潮湿的心。那样的季节,那样的天气,那样的人,那样的心,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巧合。我把所有的心情都寄托在这种巧合里——站在一方小小的草坪上,闭上眼睛,伸出双手搜寻雨珠落在手心里的“缘”字上的感觉。心里默默数著“一,二,三,……”我想:如果在我数到六十六之前(因六是吉祥数字)如果有一个人面带笑容地主动过来为我撑一把伞,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我诚挚的朋友和忠实的倾听者。
“六十,六十一……”如果说我是荒唐的话,那么上天也只好让“荒唐对荒唐”了。终于在我刚数完六十五之后,睁开双眼,简直就是奇迹:那甜甜的笑,那火红的伞,那可爱的女孩!
“哇噻!六十六!”我终于狂欢不已。
那个带给我永远的激动的女孩就是文清。
天降机缘,天注定。文清真的是我诚挚的朋友和忠实的倾听者。
我们都相信缘分。
于是,每每天下雨,我们就撑着那把火红的伞漫步在潮湿的空气里。我们在雨中谈理想、谈人生、谈命运……当谈到学习时,我说我是一个不喜欢ABC和不懂得离子方程式的学生,不喜欢在拥攘的人群中寻找自己的身影。我,一直都是一个桀骜自负的冷色女子。文清说,就像这雨滴,一开始就着自由落体运动?那不可能。别忘了“人之初,性本善。”文清笑了,我也笑了。
我们仍旧是在散步,在这潮湿的日子里。仍旧是谈理想、谈人生、谈学习。我才发现,文清不但喜欢ABC而且知道离子方程式,更懂得直线方程。我不禁景慕起她来。同时也为自己的少知而感到羞愧。一刹时,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竟是那么的渺小,无足轻重。
仍旧是在散步,仍旧是在谈理想、谈人生、谈学习,在这潮湿的日子里。
文清告诉我,她是很怕下雨的。因为她曾在报纸上见过一些贫困山区的住房,多处是露天的。一下雨,就有倒塌的危险。于是,她总是在下雨的时候,撑一把伞——一把火红的伞,遮出一片晴空,给需要帮助的人。我这才明白:初识文清原来并非是天降机缘,天注定。
终于,我也敢独自撑一把火红的伞走在潮湿的日子里了。静听呼吸,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并不是永远只敬畏名山大川、赞叹大漠孤烟,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的存在奏自己心爱的曲。
我想,我将是一个不光喜欢ABC,还知道离子方程式,更懂得直线方程的。
第29篇、老友记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30篇、从室友到密友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就在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和睦相处。
第31篇、青春同行,风雨共渡
再回首,我与他已并肩走过三年的岁月,当我在这样一个月华星辉的夜晚静静回忆与他兼程的旅途,感动与温馨如潮水般齐漫上心头,温暖地弥散……
他决对属于那种制造并播洒阳光的朋友,与他在一起时,纵然我心头有千丝万缕的悲伤与怅惘,当看到他那张洋溢欢乐与欢乐的笑脸时,听着他那些春风化雨般的阳光语言。一切不顺于哀愁全都被一一化解,屏蔽。被他所散发出的阳光秉性所彻底感染,然后心中重新点燃希望,豁然开朗。
我与他再放学时恰好同路,久而久之,这一路成了我一天中最珍惜与欢乐的时刻,与他在一起时,即使你跌落进心情的最深渊,依然会被他向上,振奋的情绪所激昂,迸发出一种美好的情绪,与他谈笑风声。我真的很幸运,有这样一位传递阳光的朋友。
但一次我们在一起产生了分歧,问题的责任人在我,错误的是我,那时的我太懵懂,太意气用事,竟信誓旦旦地不理他了,并“义正词严”地写给他了一封信,说要决交,放学后也不在再等他,偷偷一个人跑开,其实那几天当我真的踽踽一人走在放学的路上时,同样的路,同样的景致,心中却溢起一股空洞洞的感觉,无精打采。任凭外界晴空万里,心中就像丢失了阳光一样,一片阴霾与孤独,谁知翌日的体育课上他竟主动来向我道歉,把所有的过失全揽到了他一人身上,那朴实真切的话语将我一下子完全融化了,我一下觉得自己如此渺小,如此武断跋扈。从那天起,那条路上再次留下了我们并肩走过的脚步,重新开始见证我门之间友情的坚实与真诚。
再一次作文课上,老师布置了一个关于朋友的题目,我想起了与他一起的走过岁岁月月,一起面对的风风雨雨,一起经历的起起浮浮。我们之间的真诚透明,互相扶持。霎那间许多感慨蔓延开来,觉得有好多话要说,我在作文本上写下了题目——“旅程”,然后将他溶进了一个虚构的角色,写出了那篇文章。后来,文章被发表再学校的文苑上,同学们纷纷抢着问我文中的那个他是谁,并纵说纷纭。我笑了笑,不语,因为只有我和他知道这份友情的可贵与无价。有这种默契,已经足够了。
三年了,是缘分将我们紧紧牵在了一起;又是对方的互相尊重使这份友谊弥足珍贵,任凭岁月的流失愈加熠熠生辉;是共同的志愿与彼此的真诚让我们携手向前;任凭风雨的一次次洗礼愈加心照不喧,荣辱并进;在一次次淬火肝胆照,同舟共渡。
前方的路还很长,也许有绚烂的彩虹,也许荆棘密布,我很幸福,有这样一位在我旅途中播洒阳光的挚友;对未来我充满希望,永不会寂寞,因为我有这样相依相伴的知音,我们的人生之路必将共同一片辉煌,我们的友谊必将地旧天长。
第32篇、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们仰望星空,总会想起过去的美好回忆.人的一生,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有朋友是是财富.世上的东西,有些失去之后就难以得到.友谊如此,缘分如此,机会如此,感情如此.要不然还有什么值得珍惜.
有一种朋友,需要天天见面,事事关心,或许,还会常常摩擦.为了“圆融相处”让自己的缺口被对方填满,更适合“腻”在一起.这种朋友叫“依赖”……
另一种朋友,很长一段时间见一面,像周期性的抛物线。今年谈去年见面的情景或年年谈第一次交叉线的悸动,百说不厌。冲突,从来没有存在过,思念,却习惯性的出现在某个季节。这种朋友叫做“惯性”
也有朋友,很少见面。靠默契,灵通,第六感,总给对方需要的激动,感动,甚至心动的感觉.哪怕只有一个问候的电话,都令人兴奋不己。这类朋友是“缘定”……
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不一定形影不离,但一定心心相惜.不一定锦上添花,但一定雪送炭,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放在心上.
朋友如伞,在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左右,你就像冬日的阳光,总在最寒冷的时候送来温暖与关怀!
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我真诚的祝福你:朋友!
第33篇、花香
我常常郁闷。在油菜花盛开的时节,我就去学校后墙外的一片油菜田——在那儿坐上半天。面对着被风卷起的滚滚花涛,我被忆海温暖的泡沫淹没了。馥郁的气息扑来,冲入口鼻,浸入心肺,渗入心灵尘封的角落,我便看见一朵嫩黄的小花倾吐芬芳。
我的小镇。
我的田野。
女孩天性喜欢手拉手,以手心的灵犀传递依赖与信任。我和毛毛拉着彼此的小手在乡村小路上来来往往走了6年,在那条小路上走过了我们的小学之旅。清晨麻雀以啁啾之鸣赞我们的勤勉,晌午阿波罗以雷霆之钧锻炼我们的心灵之钢,黄昏柔和的风为我们洗去一天学习后的倦怠。我们在夕阳的庇护下放开嗓子说笑、歌唱,田野上回荡风铃串串脆亮的和音。小镇的天空永远高远明净。夕阳给苍穹镀上玫瑰红,晚霞在暮夜中燃烧,高山、大海、花、鱼、鸟、兽在九天之外被赋予神奇的意境。我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像面团一样发酵,在散发着泥土清新的田野上分享大自然馈赠的神奇礼物。毛毛是快乐的,我是幸福的,我们才是无忧无虑的天使。
镇上的孩子对露天电影怀着一种近乎狂热的激情。我们期待电影胜过杨树瞭望春风的焦躁,麦苗渴望甘霖的热切。放露天电影的那一天是镇上人的节日——那个时候买得起电视的农家真是凤毛鳞角。因为对于节日人们历来总是怀着一颗激动的心。不论是酷暑还是寒冬,这些在日头底下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耘土地的人早早吃过晚饭,家家户户携老带幼,三五结伙自觉集中到放映地点,争取占据有利地盘,力求最佳视觉和听觉效果。我往往饭吃到一半就从家里溜出去与毛毛碰头。两个小姑娘紧紧拉住对方的手在密匝匝的人堆里冲突就为占据前排位置,我们天使般的笑靥足以消除被我们惹火的人的怒气。等待是漫长的。挨到放映开始,我的脉搏才正常跳动。成年人评价电影,谈主题,讲高度,评估社会价值。可在那心灵喷射清泉的季节,我们只管热闹,痛快。战斗片激烈的枪声揪心扯肺,血液在血管中奔涌沸腾。头上扎白毛巾的游击队员被鬼子穷追狠堵,我全身汗毛直立,寒气从脚心直窜头顶。幸而上帝一仁慈,他们就化险为夷了。冲锋号响彻云霄,小日本被打得丢枪弃炮,抱头鼠窜,什么叫落花流水!我们被淹没在一片叫好声中。我们不懂什么是民族荣辱,什么是国家利益,不明白什么叫汉奸卖国贼,可我们却清楚我们的感情站在哪一边。当然偶尔也放爱情片,那些关于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誓言,那些凄凄惨惨的情节和画面使多愁善感的女人涕泪横流。成人的童话。一放这类片子,一群小孩便在人堆里捉迷藏,因为这些片子总是慢吞吞不知所云,没劲透顶。在点缀着宝石的神秘夜幕中,我们纵情欢笑,挥霍着人生之初的童真与美妙。
我步入初中以后懂得用功,知道竞争,野劲有所收敛,但毛毛家的小花园总是诱惑我,尽管那种庸俗的花香使我头晕。我们在花架下窃窃私语,交换彼此的小秘密,害怕星星看见,担心风儿嘲笑。在开始懂得秘密这个词时,两个小姑娘就用行为来诠释它了。
在高中,我以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咀嚼堆积如山的课本和复习资料,为的是稳稳当当走过那座挤着千军万马的独木桥。我每分每秒闻着恶心的油墨的气味,身心疲惫。毛毛在我快高考时送来一只香包:红缎子底、鲜绿的草,两个小女孩手拉手漫步其上。针脚细密匀致,走线利落到位,一幅传神的作品。一嗅,一缕清香飘进鼻孔,像我书里的干花一样所独有的带点苦的香。毛毛说这是她做的第六个,还算满意。我眼前晃动着绣针、丝线,眼睛热辣辣的像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我该说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呢。任何语言也表达不出我复杂的情绪。此时毛毛已是待业青年,她多次给我送补品,我们聊过去的小镇的日子。翻开昨日的记忆,我们的友爱如一丝油菜花的清香留给泥土,亘古萦绕,风吹不散,雨淋不湿。毛毛把她的爱和祝福缝进了香包。
我怀着天意弄人的遗憾离开了我的小镇去上离我梦想十万八千里的大学。那时油菜花开得正火。毛毛在同一天去了上海。我没来得及给她送去祝福,毛毛已经只身一人去那个只有钢筋混凝土的都市自谋生路了。抬头凝望苍茫的泼墨的天空,我默默地说:我的朋友,快乐时,忘记我,彷徨无助时请记起我。
我生活在所谓天之骄子云集的校园里,心灵像废弃的城堡。我的周遭是冰冷的石灰墙,冷漠的眼神,骄傲的面孔,虚情假意的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脚步。我只有玩伴,没有朋友;跟人只谈交情,不提友情。我对“友谊”这个字眼满怀着敬畏与感激,在我生命滑翔过的轨迹上,我把它留给我缝存在香包里的回忆。
第34篇、幸运之星
我在省城的考古队工作,三年前,通过媒体牵线,我资助了一名边远山区的高三女学生,名字叫王小花。
因为小花家住的地方离省城太远,交通和通讯又十分不便,我们只能靠写信联系。高三上半年开学时,我给她写了封信,鼓励她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大学,随后又把学费和书费寄到她所在的学校。小花很争气,校长给我来信说,她家虽然穷,可学习成绩一直在全校排第一。这让我很欣慰。
高考结束后,我再也没收到小花的来信。我想,小花平时学习很优秀,高考成绩也一定不会错。只是这孩子有些不懂礼貌,不管考出什么结果,也该对我这个资助人说声谢谢。
不久,我终于盼来了小花的来信,放下手里的工作我急切地打开信封,想快些知道她到底考进了哪所大学。令我失望的是小花落榜了,她恳求我再资助她一年。
第35篇、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我和路子在一个湖边的堤坝上聊天。
路子突然叹了口气,好像有感而发,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曾经那么熟悉的人有一天却会突然变成陌路。
路子是一个多情善感的男人,我喜欢他的这种感觉,还没有被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我想对路子说,只想爱你一点点,请爱我一点点。
真正的爱,应该像空气,无处不充盈,却自由得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第36篇、兄弟饭
中学时,我曾有五个最好的伙伴。我们六个人形影不离,情似同胞兄弟。逃课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就连早恋也都是那么默契。
我们彼此都喜欢称自己为“老子”。“嘿,你小子去哪儿了?老子找了你一个下午。”“你再说那女生,老子跟你拼了!”“喂,把你那本小说给老子看一下。”
我们似乎都想不起来,是从何时染上了这样的恶习。虽然觉得这样的称谓不太好,但彼此都不介意。偶然不想再说了,不愿再犯这样的毛病,恭恭敬敬地自称“我”。可只要有人提起“老子”这两个字,就总觉得自己不回,便要失了便宜。于是,前功尽弃,又回到从前。
年少时的友谊永远是那么纯粹。我们可以不顾及对方的身份,家庭背景,住址,甚至,不顾及他的过去和名字。
三年高中时候,因为他们的缘故,过得不但飞快而且甜蜜异常。离别时,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仿佛只要松开,就会有其中一人被凉风带去。
村里有一种习俗,名叫吃“兄弟饭”。意思是说,你和哪个男生玩得比较好,觉得他可以做你的兄弟,那就挑一个黄道吉日,请他到家中来,吃一次你父母亲手做的饭。这样,你们的友谊就如同兄弟血脉一般,永世不改。
我们渴望将这样的友谊延续下去。于是,纷纷提议,在离别前到各自家中吃一次兄弟饭。
我请母亲挑了日子,特意从隔壁邻居家中借了桌椅,静待他们五人到来。这是第一次兄弟饭,母亲细细审视了他们几个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最后还叮嘱他们,吃了这顿饭以后,你们便是兄弟了,以后要互相照顾,互相体谅,切不可鲁莽行事,多生事端。
我们端着碗,静静地听着,想着几个月后的终须一别,忽然泪流满面。母亲见我们伤怀,哄骗我们说,吃兄弟饭的时候可不能哭,一哭,这情义就淡了。我们只好强忍住泪水。
我的兄弟饭之后,依次该轮到他们五个人挑选日子。那些天,我们过得很开心,也很彷徨。六个兄弟,就我一人考上了大学。其他五人,正在谋划着如何南下打工。生活的艰辛迫使我们要迅速长大,要面对人生和一些不得已的责任。
每吃一顿兄弟饭,我们就禁不住流一次泪。按理说,我们应该吃足六顿饭。可事实上,到第四次的时候就无故中断了。
那位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直到今日都不曾请我们去他家里吃过一顿兄弟饭。每次问他为何时,他也是支支吾吾。我们无不以为,他对我们六人之间的感情不以为然。于是,渐渐便淡漠了他。我北上念书时,其他四人皆前来相送,唯独他躲在家中。
由此,我们更加坚定了抛他出局的信念。
事实上,几年以后,我们还不曾抛却,各自的友谊就已经清淡得只剩回忆。偶尔在村口的小路上碰到,也仅是深情地对望几眼,寒暄几句。
他们已被生活的苦难压得抬不起头,已无法心无旁鸯地与我坐到一起,再度谈天说地。
后来无意间走进田野,竟看到当年那个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在广袤的碧绿间播种芽苗。我一眼认出了他,怀着忐忑而又激动的心情走过去。
他和他的母亲一道辛勤劳作。我挽起裤腿,一面下田帮忙,一面微笑着问:“小子,怎么不叫伯父一起来帮忙呢?”
殊不料,她的母亲竟然告诉我:“哪有什么伯父?他爸都死好多年了。”我们一直沉默。直到最后别离,也不曾说过一句话。
我忽然明白当年他不请吃兄弟饭的缘故。父母同做一顿饭,这个极为简单的条件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无非等于幻想。
当年的友谊,当年的“老子”。当年的兄弟饭。我们以为,是给了彼此一生中最为甜美的青春回忆。却不知,有那么一个兄弟,正在被这些绚烂的过去执意伤害。并且,一伤便是许多年。
第37篇、女人之间没有真友谊?
古往今来鲜有流传女人间友谊的篇章,友情的主流大多是男人。
从三国时期的“桃园三结义”,到今天金庸笔下的“某某双雄”,主角无疑都是男人。是不是女人缺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万丈豪情,所以不会像男人一般真性情、热血性地士为知己者死呢?不得而知。而现实生活中,多数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没有真正友谊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本性上看,大多女人和孔雀有相似之处,她们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时,都会不自觉地竞相攀比或炫耀。
对比自己优越的,女人一般都会用揭隐私来攻击对方,以发泄自己的嫉妒和不满:凭什么你比我好?我就是要让你没法再好下去!
对比自己差些的,女人一脸的看不起,把鼻子抬到眼睛上,处处表示出自己的威严和凛然的气势:你这小东西,不踩死你是姑奶奶的仁慈!
很多女人把《来来往往》中濮存昕说过的话当作至理名言:“男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而是跟自己在一个战壕的同类!”女人把这句话稍作修改后,变成了“女人最大的敌人不是男人,而是和自己一样的女人!”从而女人把女人当作最大的天敌。
女为悦己者容,是说女人可以为欣赏自己的人装扮如天仙,这个人肯定是男人,不会是女人。女人的知己只会是男人,因为只有男人才会发自肺腑地喜欢女人、宠爱女人、纵容女人,甚至为女人疯癫痴狂,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女人把男人当作自己最可靠的朋友,最可信赖的亲人,哪怕男人会背叛自己,会喜新厌旧,女人还是愿意和男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但是女人也会孤单,会寂寞,男人不可能随时像蜜糖一样粘在女人身上,所以女人也会和女人亲近,也会姐姐妹妹地结交一大批闺中密友,也会朝七晚九地与她们聚会,而分手后就像小喇叭一样,把刚才说过的话散布开来,尽管刚答应过决不告诉别人。想要让女人守住一个秘密,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很多女人一转身,便忘了自己曾说过要替对方保密的的话,一个不留神,一分钟前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女人对结交的密友,时而会和她好得同穿一条裤子,同用一块毛巾,时而又会像死对头一样咬紧银牙,恨不得将对方撕成碎片。越是亲密的女人,越是容易翻脸,将先前对方所有的隐私暴露于众,用唾沫杀人于无形。女人好说长道短、搬弄是非的本性,很多时候扼杀了自己的友情。
如果突然间两个女人好得形影不离,那就意味着第三个人要同时失去两个朋友。为了一个共同的喜恶,女人们容易结成统一战线,但更容易内讧反面。
女人经常听到某女被自己的闺中密友抢走老公的故事,叹息之余,女人们很不安,很怀疑自己的友谊,于是紧锣密鼓地修筑一道坚固的铜墙铁壁,不让女友有机会破坏自己的家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在女人面前是行不通的。女人坚信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尤其是要盯紧同自己交好的女友。
贝·布托的自传中写道:“做一个女政治家非常困难,我不能像我的父亲和兄弟一样去联络或鼓动人们。有些私下活动远比演讲的效果好,因为一种同志间的友谊和忠诚仅存在于男人之间。”这就是对女人和男人和友谊的最好解释。
第38篇、一个善良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有天晚上大雨滂沱,我喝醉了他送我,我一次次地嘲讽他,对他说我最烦那些出门不下雨却带伞的人了,没想到你也是这样。我站在午夜的街上,任凭大雨把我全身浇湿,他把伞收拢起来,在雨中那么无奈地看着我,等我折腾够了,才从他手里接过那把伞,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晨,看到扔在走道中的伞,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但我始终没打电话跟他说一声谢谢。那把伞也一直没有还给他。一直在我家的鞋柜里面。
后来,联系得就少了。他给我发过一些短信,邀请我去参加某个村子举行的诗歌朗诵,或者去参观一些画展。我一次都没去过。开始的时候还回复几次短信,说抱歉,我去不了。后来,干脆连短信也不回了。我想在突然觉得想念一个朋友的时候去看他,带上酒和想说的话,酒也许喝不完,话有时可能说不尽,但那时,我或许能和他善良且真诚的眼光对视。能和他对视,我就敢和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视了。
第39篇、心清如水即是佛
一痴师太向三个徒弟宣布,要在她们当中挑选掌斋师。
掌斋师是看秧庵掌管膳食财务的神职,庵内几百号尼姑居士的饮食起居、一应开销全由她负责。一旦师太圆寂了,掌斋师就自然接替师太,就任看秧庵的当家师。
看秧庵的前任掌斋师是一痴师太的师姐,法号一傻,三年前就圆寂了,掌斋师由一痴师太自己兼任,因此掌斋师一职实际上空缺了三年。
现在,一痴师太要挑选新任掌斋师,也就意味着她要挑选当家师的接任人了。这让徒弟慧明心里暗暗地感到高兴。凭着师太平时对她的喜爱,掌斋师非她莫属,这在看秧庵里的尼姑居士们看来,简直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连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一定会选中自己担任掌斋师。
在这座看秧庵里,慧明呆了15年,也就跟了一痴师太15年,天天打坐念经,潜心修行,简直就是一痴师太的影子。她对佛家经文不仅熟背如流,而且领悟得既快又准,师太对她的这份悟性是极为赞赏的。为此,慧明也在心底里感到一丝甜甜的自豪。
相比之下,20年前就进了看秧庵的大徒弟慧清,尽管练功打坐、念经修行比慧明刻苦,也能领会一痴师太的点拨,但比起慧明灵光般的快速反应来,还是要逊色一些。为此,一痴师太没有少责罚慧清。
再看小徒弟慧悟,简直就是一个木瓜,人家打坐练功是念经文,她却是打瞌睡,仿佛她出生以来就一直没有睡够似的。她身世凄惨,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在路旁,幸遇一痴师太路过收留下来,这才在看秧庵长大。她平时也不太说话,一副木讷的样子。
一次,师太问她们三个师姐妹:“本庵为何称看秧?”慧清想了半天才回答:“世上草木,皆自秧苗始,不加看护,岂能茁壮?”慧悟则在师太的一再追问下才回答:“在我佛眼里,我永远是秧。”只有慧明回答得最快:“世上万物,莫不经风霜历寒暑,否则难以成器。佛家子弟不经磨难,怎能修得真身?”师太听了慧明的话,就微微点了点头;听了慧清的话,没作任何反应;听了慧悟的话,居然把眼睛闭上念起经来。
一痴师太与众尼姑居士们约定,三天后在庵里当众挑选新任掌斋师。尼姑居士们都认为师太是在走过场。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直接指名不就得了?但师父既然要她们三个师姐妹站出来挑选,那就还是得作些准备,否则被师姐师妹抢去了掌斋师,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三天后,一痴师太把全庵的尼姑居士召到了庵堂里,观音大士的塑像坐在莲花蒲团上很慈祥地望着大家,师太用与观音同样的姿势坐在观音大士塑像前的蒲团上。她闭着眼睛,默念了一阵,又突然睁开眼睛说:“开始吧!”
慧清上前,捧着一碗清水献给一痴师太:“掌斋如掌水。”师太接了,放在座旁。
慧明上前,献上一碗饭:“斋饭斋饭,斋即饭,饭即斋。”师太也接了,放在座旁。
轮到慧悟,却见她空着手上前,朝师太打个躬就退下。
师太问:“慧悟,怎么不说话?”
慧悟缓缓地转身,轻声说:“斋在心,饭在心,水也在心。掌斋即掌心。”
一痴黯然无语,旋即起身:“慧悟,从今天起,由你担任掌斋师。”
整个斋堂一时都呆了。
慧明吃惊不已:“师父,我……”
一痴目光深邃地看着慧明,语意深长:“心清如水即是佛,了无牵挂佛无边。”
第40篇、不再珍惜你的真情
我叫她唐姨,叫她艾姐。但其实她们两个,差不了几岁,都是奔五十的女人了,只是因为唐姨位低,艾姐位高,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便很微妙地,用称呼上的差异,将两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区别了开来。
唐姨是一家超市的经理,掌管着十几号人,但依然像一个小姑娘般,有着让人喜欢的甜美和温柔,哪怕是员工们受了她的训斥,都觉得心底温暖,犹如落下一小片春天的阳光,或者被一支羽毛轻轻地抚过。我去她的超市里买东西,喜欢驻足片刻,分享她工作时的快乐与喜悦,觉得在她的身边,做一只眯眼睡觉的小猫也好。唐姨没有学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研究所的食堂里打工,因为开心果一样地天真可爱,被许多研究员喜欢,这其中就有刚刚参加工作比她略小几岁的艾姐。
在唐姨的描述里,那时候的艾姐还是个胆怯羞涩的小姑娘,刚刚大学毕业,在众多的研究人员中,她的资历最浅,所以也就没有话语权,常常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去食堂吃饭。唐姨看到了便每次都热情地招呼她,并在那些来吃饭的领导面前,主动为她说一些好话。这样的善行,果然换来了艾姐的回应,她开始喜欢上这个没有多少文化但却可以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而且同为女人,两个人竟是有了许多外人无法知晓的私密话。一个是做学术的知识女青年,一个则是食堂卖饭的打工妹,两个身份层次相差很大的女孩,就这样因为唐姨的真纯与善良,而换来了一份至今已经近30年的友情。
看得出来,唐姨很喜欢这个艾姐,将她的儿子都称呼为“我们的儿子”,见到了比自己女儿都亲,常常是一通拥抱亲吻还要将买的好吃东西全塞给他。在没有见到艾姐之前,我每次都会艳羡她们的这段情谊,并真心地敬佩这个做了研究员有了很高身份和地位的艾姐,想着她到今天还未曾忘记唐姨,或者自动地远离位卑的她,当是有足够高的修养吧。
后来无意中与她们两个在饭馆相遇,出于礼貌陪着小坐片刻,就是这样短短的相聚,让我突然间发现,很多时候,女人间的情谊,远没有男人间来得可靠,那些“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箴言,说给男人们听,有一种江湖气,而告诫给女人们,不过是那廉价的脂粉,风一吹过,便扑簌簌地落了满地。
艾姐17岁的儿子,比唐姨的女儿小不过3岁,可是却像一个被宠坏了的皇帝,不仅仅是在我面前表现高傲,见我坐下,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兀自懒洋洋地切着手中的牛排,那下手时的狠劲和冷漠,让你觉得他不是来赴唐姨的约会,而是见一个于他完全是个累赘的清洁工之类的小人物。唐姨几次抚摸他的脑袋,叫他“儿子”,他都烦乱地躲开去,对于唐姨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见见干爸,也带搭不理,好像领导应付下属毫无必要的饭局,能够躲避一场,那简直是件幸事。
而对面的艾姐,与唐姨淡淡地相聊中,则有一股子教授的清高与骄傲,女知识分子的那种优越感浸入了骨髓中,刀锯斧钺都去不掉。对于唐姨向她展示的刚买的衣服和首饰,她只是微微一笑,不做评价,但那神情里的距离感,却足以让人明白,她对唐姨的一切,其实并不怎么关心。她更愿意朝唐姨炫耀自己刚刚买下的房子和新车,还有攻下的博士学位,以及连升三级的丈夫。而也只有这些内容,可以让她在唐姨面前,有被人奉承了的愉悦和惬意。
不过是短短的20分钟,但我却很想将唐姨和她乖巧的女儿拉到一旁去,告诉她们,不必将这样盛烈的热情,给予一个在高枝上冷漠俯视的女人,她有她的荣华富贵,而你自有你的舒畅人生。我相信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有很多份平等的真情,他们喜欢唐姨,而且不会因为她地位的卑微,便忽略了她那颗善良感恩的心,她的快乐与欣喜,完全可以给那些更懂得珍惜感激的人,而不是一个虽然走过了近30年,但却因为地位的变化,不再需要她情谊的艾姐。
但我终没有说破这份失衡的情谊,或许依然不失一份天真的唐姨,当她一厢情愿地认定并喜欢一个人时,她也有一份外人无法理解的一厢情愿的快乐。
第41篇、爱因斯坦与钱伟长
1940年3月,钱伟长来到加拿大多伦多留学。钱伟长在清华大学原来是学中文的,成为一名文学家,是他从小最美丽的梦想。
但是,在他进入大学刚刚第二天,他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而蒋介石却奉行不抵抗政策,拱手让出了东三省,使祖国的大好河山沦陷到日寇铁蹄之下。
一时间,全国青年纷纷游行示威,要求抗日。钱伟长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拍案而起,大声疾呼道,我也要造枪造炮,打击日本侵略者。他找到校务处,迫切要求转到物理系。这一转系,也改变了钱伟长的一生。
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里,钱伟长主攻弹性力学。当他第一次和导师辛格见面时,辛格得知钱伟长正在研究薄板薄壳的统一方程时,感到非常高兴,这是当时世界亟待攻克的科学难点。辛格对钱伟长的研究所取得的初步成果表示肯定。辛格说,他正在从宏观上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他说,虽然我们研究的角度不同,但可以将它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部分,合成一篇论文,这样更有价值和意义了。
听了辛格的提议,钱伟长高兴地答应了。就这样,在导师辛格的指导下,钱伟长进入到深入细致的弹性力学方面的研究。
最后,这篇题为《薄板薄壳的内禀理论》论文,由钱伟长写成初稿,辛格修改后,发表在为纪念美国著名科学家冯•卡门60寿辰论文集里。在这本论文集里,还收录了当时美国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论文。
爱因斯坦看了钱伟长发表在论文集里的论文,立刻惊叹道,中国钱,太伟大了,他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当时,爱因斯坦正在进行核物理方面的研究,钱伟长论文的研究成果,给了爱因斯坦很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加速了爱因斯坦的研究时间和进程。
钱伟长发表的这篇论文,是世界上第一篇有关板壳内禀的理论,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被称为“钱伟长一般方程”和“圆柱壳的钱伟长方程”。
二战期间,德国用最新式的火箭对伦敦进行攻击,有许多火箭弹落在了伦敦郊区爆炸,情况十分危急。伦敦告急,英国告急,欧洲告急。英国首相丘吉尔向美国紧急求援,希望能得到美国的帮助。
爱因斯坦得知情况后,利用钱伟长板壳内禀的研究成果,向丘吉尔建议,在伦敦市中心设计出若干伪装成被火箭弹击中的假象,使德国发射火箭时,不改变射程,这样,就可以确保伦敦的安全。
这一做法果然收到了奇效。德国的火箭弹全部落在了伦敦郊外,确保了伦敦市中心的安全。
二战结束后,爱因斯坦在回忆中,深情地说道,是中国的钱伟长研究帮助了他,他的研究理论和贡献,甚至可以说改变了二战进程,钱伟长永远是我尊重的最伟大的科学家。
钱伟长用他那满腔爱国之心,投身到伟大的科学研究上。在近一个世纪中,无论人生发生何种变化和改变,甚至身陷囹圄、劳动改造,都没能湮灭他心中燃烧的火焰。那就是热爱祖国,报效祖国,成为他心中一座永远的丰碑,永远不会改变。
第42篇、25岁的Yoyoo寻友记
刚刚过去的25岁生日对我非常特别,因为真的找回一个曾经以为丢失了的朋友,一起庆祝这个不平凡的生日。
寻找老朋友,不是蓄谋已久的事。几个月前,我回了趟老家,机缘巧合,正赶上小学同学聚会。原来他们每年春天都会如此相聚。一辈子遇到那么多人,有人走进你的生命,有人跟你擦肩而过。朋友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个男同学说,朋友意味着你的历史。25岁了,人生过去四分之一,我的历史谁在书写?是自己,还是那些朋友?
没人会主动坦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重视感情。我们也许会重视一次升职机会,一桩成功婚姻,但真会重视友谊吗?不能放弃的东西太多,轻易就被放弃的往往是友谊。但每当遭受出其不意的打击,支持大多却来自被遗忘角落里的朋友。
这样的领悟,令我觉得,用实际行动来寻找一位似乎已经蒸发掉的朋友,无论怎样都值得。
经过考虑,我把目标锁定在大学的好朋友君子身上。
已经快两年没联络过了,最后掌握的资料是她当时的公司电话、内部e-mail、手机、QQ号码。
公司电话通了,没有这个人。
手机语音答复,没有这个号码。
QQ留言,一个礼拜没回复。
e-mail同样如此。
我问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她太久了,甚至怀疑她是不是还在内地,也许终于熬成正果远走台湾了。
我是那种不喜欢同学聚会的人,从来没参加过大学同学的任何社交性聚会。更何况君子跟我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
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看到她。
不喜联络的我,开始频繁与大学同学通电话,聚会,终于知道君子的一个同班同学直升了母校的研究生。那个同学和君子也全无联系,不过他很热情地提供了很多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寻找君子。这个行动一开始就那么轰动,出乎我的预料。
张扬就张扬吧,感情这东西,张扬并不肤浅。 有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是君子的同乡。我得到了她武汉老家的电话。打去她家,君子妈妈告诉我她目前的电话号码。距离我的生日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居然很紧张,不敢马上打过去,整整一晚翻看以前的日记,在那上面,君子的名字出现得多么频繁,然而我们居然没有一张合影。第二天,我终于有勇气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君子本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是我,起先彼此都很不自然,但很快就融洽了。事实印证,我们都在彼此挂念,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天通了整整4个小时电话,并商量好了庆祝生日的细节,仿佛回到大学时代,我们还是两个大三女生。生日那天下班后,我乘坐最后一班飞机飞到深圳,在机场我一眼就看到君子,还是那么安静微笑着。那天晚上,我们玩遍深圳所有热门酒吧,感觉很像毕业时在顶楼的晚上 —— 无所不谈,温暖而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最早的航班返回北京,在飞机上沉沉睡去,踏实而满足。我知道,今后再也不会丢失朋友。
想找回失去的友谊,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要打个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忙到这点时间都抽不出,也没有酷到懒得说声“HI”。
第43篇、友情超越生死
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不再和她来往
11岁的女孩帕西得了一种怪病,怕见阳光,不停地掉头发,牙齿也开始松动。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因不详的血液病,暂时无从对症下药。危险的是,这种血液病还可能会传染别人。
帕西只好离开学校,呆在家里。她的父母悲伤地看到,帕西过去的伙伴不再和她来往。
一天,帕西的父母听到房后的墙角有人在低声说话,便走到后阳台上往下看,只见一个小女孩正趴在草地上,把手伸进半地下室的窗口,握着从用黑色窗帘挡住的窗口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对着地下室交谈。窗口里伸出来的手,是帕西的手,她的手指甲开始脱落,手上缠满了绷带。
帕西的父母认出趴在草地上和帕西交谈的,是叫林洁的中国女孩。三年前他们听帕西的老师说过,林洁刚来到帕西的班上,不太会讲英语,上课从不提问,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急得直摇头,追问得多了就掉眼泪,班上的同学都觉得她很怪,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只有帕西经常和她在一起,教她说英语,纠正她的发音。那时,帕西的父母不赞成帕西和一个不自信的人交朋友,但是帕西一直背着父母和林洁交往。
帕西的父母在后阳台上看着两个孩子手拉着手隔着窗户谈了很久,非常感动,没有去打搅他们。但是事后,考虑到帕西的病症有可能会传染给林洁,就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次林洁的父母,一是去表示感谢,二是告诫林洁的父母应注意林洁不要被感染。结果,林洁的父母不允许林洁再去找帕西。
保守这一秘密
从此,帕西的父母注意到,林洁几乎每一个下午都悄悄地来看望帕西。除了交换作业本,林洁还经常带来她从自家的后院里采摘的鲜草莓、西红柿和紫罗果与帕西共享。她告诉帕西,只要闻一闻这些水果,就能感觉到太阳的味道。
帕西的父母被这两个孩子间超越生死的纯洁友情感动了,决定不去打断她们的这种交往,并为她俩保守这一秘密。
一天,帕西听林洁给她讲完中国关于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萌发了在夜晚出来看看夜空中银河的念头。林洁告诉帕西,她可以帮助帕西实现这一愿望。“反正现在放暑假了,我可以白天在家睡觉,等到夜晚我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就悄悄地从我家的后窗爬出来,然后来接你。你只要不惊动你的父母就行。”林洁鼓励帕西说。
那天晚上,林洁帮助帕西爬出那间半地下室的窗户,奔向原野。两人先去了学校果园旁边的葡萄架下,去听牛郎和织女是否正在隔着银河说话,然后又去林中那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借着月色,她俩采撷了许多鲜花,然后把花瓣撒进小河支流的一条小溪,再把脚伸进溪水,任脚下的小鱼戏逐她们的双脚,两人快乐地咯咯大笑。林洁告诉帕西,撒过花瓣的溪水,一定非常有灵气,可以治好所有人的病痛,到那时,帕西一定能和其他人一样愉快地生活。
两个人回家时路过镇子里的一家便利店,在店里买东西的人都奇怪地看着帕西。脸上荡漾着幸福的林洁和帕西突然察觉到这一点,赶紧手拉手离开了商店。
从此,帕西经常向林洁说起那个夜晚的美妙,却再也不提再次外出的事。林洁知道,一定是那天晚上商店里人们的目光刺伤了帕西。
警察暗中护送
一天下午,林洁又像一只土刺猬一样从草地上爬向地下室的窗口,刚一握住帕西的手,她就急切地告诉帕西,她今天去剪头发了。隔着窗帘,帕西看到林洁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短。林洁笑着说:“我只想让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一样长,在别人看来,咱俩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晚上,帕西和林洁又相约来到林中的小溪旁,两人嬉戏着溪水,笑着唱着说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后来巡逻的警车发现了她们,警察下车告诉她们,过了午夜,任何人在公共场所逗留,都是违法的,因此,她俩要被带到警察所去接受调查,然后再通知她们的监护人来把她们领回家。
帕西哭了。林洁只好把她俩的秘密告诉警察,并说如果她的爸爸妈妈知道她和帕西交往,她就再也见不到帕西了。警察听了,犹豫了一下,温和地说:“我可以不把你们带往警察所,但是我仍然要把你们送回家,你们都是未成年人,必须受到成年人的保护。”
帕西依然哭着不肯动身,警察说:“小朋友,我当然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意思是,你们两个人先走,我会看着你们走的。”
于是林洁和帕西手牵手,穿过林子朝镇子的方向走去。警察开着车,没有开大灯,远远地跟着她俩。
永恒的微笑
林洁和帕西的秘密被小镇上越来越多的居民保守着。每天夜里她俩悄悄地溜出来时,在她俩身后的某个地方,总有一辆不开大灯的汽车悄悄地跟随着。镇议会里报名义务为她俩做夜晚监护人的居民越来越多。
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林洁和帕西来到学校的葡萄架下,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默默无语。为了让帕西快活起来,林洁告诉帕西今天是中国的中秋节,是吃月饼的节日,为此她还带来了中国月饼让帕西尝一尝。接着,她为帕西讲了中国关于嫦娥奔月的民间传说。
帕西紧抱着林洁送给她的月饼,不停地闻着,却无法吃,她的牙齿已经全部脱落。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帕西的葬礼是在夜间进行的。为此,镇议会通过特别法令:在夜间葬礼进行期间,全镇实行交通管制。那个夜晚,林洁由帕西的父母陪同,抱着帕西的骨灰走向墓地。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默默地跟随着无数辆的汽车,所有的汽车都没有开大灯。
第44篇、记得那个飘雨的日子
那个夏天的夜晚,大姨轻摇的竹扇已经把我扇得迷迷糊糊。忽然,从一阵嘈杂声里我听出是大爷家的娟姐和小哥哥来接我了,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我知道娟姐这次从天津演出回来一定买了好多好吃的,对一个4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有诱惑力了。所以,我拒绝了大姨的再三挽留,毫不犹豫地爬上了娟姐瘦小的脊背。
路上发生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谁也不知道一个14岁的女孩和一个9岁的男孩在那漆黑的夜里是怎样带着一个30多斤重的胖娃娃走过了十几里路的。我只知道等我一觉醒来,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模样。房屋不见了,亲人不见了,堆满眼前的是碎石乱瓦,四周一片寂静无声。我很不喜欢这种被包围在瓦砾堆里的感觉,就大叫奶奶抱抱我。奶奶听见了,就求人把我从碎石乱瓦中扒了出来。
重新出现在阳光下面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情,所以乖乖地坐在奶奶指定的地方,看着眼前高高低低的废墟和忙忙碌碌的人们。当同样忙碌的奶奶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我终于有机会小心翼翼地询问娟姐在哪里,因为我还清楚地记得娟姐答应给我好吃的。奶奶却无法给我回答,在那次空前惨烈的大地震发生后的那段日子里,有多少人都失去了亲人的消息,又有多少家庭都在为找不到的亲人而焦急、奔波。但是那些日子对我来说却是新鲜而刺激的:几十个人住在一起的大帐篷、低空盘旋的飞机、又咸又硬的压缩饼干……,眼前的一切让我暂时忘却了寻找娟姐的念头,每天穿着奶奶用空降下来的秋裤给我改制的大袍子在瓦砾堆里东游西逛,自娱自乐。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明亮的飘雨的日子,我听话地坐在塑料布下用小瓶子接帐篷顶上流下来的雨水备用,同时东张西望地随时关注着周围发生的事情。忽然,我的耳朵捕捉到了娟姐的名字,就放下瓶子悄悄跟到了大人们的身后。当我一脚深一脚浅地赶到大人们站住的地方时,扬扬洒洒的雨丝已经打湿了全身。我一眼就看见了娟姐那把心爱的琵琶躺在泥水里。在此之前,娟姐只让我摸过它一次,娟姐的任何好东西都可以让给我,但惟独这把琵琶不许我随便动,它可是娟姐的宝贝。娟姐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抱着它上过无数次台,得过无数次奖,我也曾无数次坐在娟姐身边,如痴如醉地看着娟姐演奏,幻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可以抱一抱它,拨一拨它那美妙的琴弦。可是如今它却被扔在地上,娟姐看见了一定心疼得不行,所以我赶紧跑过去轻轻地把它捧起来,用自己宽大的衣服去擦上面的泥水。这意外的收获使我欣喜若狂,甚至在抚摸的时候忍不住拨了一下那心仪已久的琴弦。可是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奶奶像拎小鸡一样扔回到帐篷里,而且此后任何人都拒绝回答我关于娟姐的任何问题。于是,我只有抱着湿漉漉的琵琶倚在帐篷口等娟姐回来。我要告诉她是我把她的琵琶从泥水中找回来并且擦干净,还要问问她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给弄丢了。我不放心把娟姐的琵琶让别人看管,所以一直抱着。大人们见没有办法让我放下,就不再强迫。我也就不管吃饭、睡觉都把它抱在怀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没有等到娟姐,却等到了二大爷来接我的汽车。我只好郑重地把娟姐的琵琶交出去,并叮嘱留下的人们一定要看管好,等娟姐回来交给她。
25年过去了,我早已明白了娟姐再也不可能回到我的身边,但是那把带雨的琵琶却驻在我心中再也挥之不去。
第45篇、向日葵的约定
大学第一年,她们被分配到了同一间寝室。
同寝四人,唯独她是农村来的姑娘,沉默寡言,带着乡土气味的矜持。山里的孩子,上学都特别晚,因此,相比其他三人而言,她的年龄最大。
老二是个温州姑娘,时髦、小巧、心细如尘。因生得秀气干净,开学没多久,便收到了一大堆高年级学长的求爱信。
老三来自内蒙古,外表粗犷,内心纤柔。唱歌跳舞,骑马射箭,无所不能。最令人羡慕的是,老三家里有一块特别大的牧场,牛羊成群,骏马奔驰。
老四的外号是缺根筋,山西人,成天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对于很多事情,老四的反应特别慢。隔壁班的男生勒紧裤带请她白吃了一个学期的早餐,她都还不知道人家对她有意思。直到大一下学期,那男生捧着玫瑰花向她表白,她才恍然大悟地说,哇,原来这小子早有预谋!
1
起初,老大和其他三位千金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到底是农村来的姑娘,虽然心里憋足了劲儿,想融入她们的小帮派,和她们打成一片,却不知该怎么说、怎么做。
老二大清早在宿舍里嚷嚷着手机丢了那天,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地看着老大。其他三人,家里非富即贵,想要一部手机,根本用不着这样的伎俩。只有老大,勤工俭学,申请贷款,可狠狠苦了一年,还是得用宿舍楼里的公用电话。
老三说,别急,别急,我用我手机打一个试试。老三掏出手机,拨了出去。结果,是一阵又一阵关机的提示音。
老二急了,站在床上面红耳赤地乱喊。老四跟着掺和,是啊是啊,你拿人家手机也没用嘛。交出来算了!再穷,也不至于偷自己室友的东西嘛!
老三这下坐不住了,老二,昨天晚上你不是还发短信来着吗?发完短信,你把手机搁哪儿了?好好想想。
我能搁哪儿?我发完短信就把手机放到枕头边了。
老大不说话,慢慢地从床上下来,打开灯,握着电筒,到处找。所有人坐在床上,看着她。
十分钟后,老大跪在地上,小脸贴着冰凉的墙壁,如同变戏法一般,从老二的衣柜底下摸出了沾满灰尘的手机。
手机是顺着老二床边的缝隙慢慢掉下去的。打了一天的电话,发了一夜的短信,电量本来就所剩无几。
2
为了庆祝手机失而复得,三姐妹请老大去校门口的会宾楼大摆了一桌。
老二举着杯子说,老大,谢谢你!你不知道,这手机对我有多么重要。里面可有七十多个追求者的信息呢!我的终身幸福,就全靠它了。
老大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傻笑,端着杯子,和老二碰了一下,咕噜咕噜,把整瓶啤酒喝了个底朝天。三姐妹全都目瞪口呆。
她们不知道,山里人大都有喝酒的习惯。天寒地冻出去劳作,为了取暖,只好随身带一壶自家酿制的烧酒。十一度的啤酒和山里人的烧刀子比起来,那真是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意味。
当夜,四人坐在会宾楼的包厢里,聊得忘乎所以。老二拍着桌子趣谈温州美少女捉弄风流纨绔子弟的仗义史,老三甩着头发嗷嗷地吼着不知所云的蒙古歌曲,老四则眉飞色舞添油加醋地描述那些不知从哪儿道听途说来的惊人求爱事件。
听完之后,三人嚷嚷着要老大表演一段。老大躲不过去,只好关了灯,坐在漆黑的包厢里给她们几人说山里的鬼故事。
三个城里的丫头平日哪听过这样的故事?虽然彼此浑身发抖,毛骨悚然,可还是紧挨在一起,听得津津有味。
回寝室之后,恰逢停电,伸手不见五指。
老二怕黑,躲在蚊帐里求老大起身点蜡烛。老大翻箱倒柜,找了半天。蜡烛点上了,温红的光,在漆黑处跳跃着,像个浑身橘红的调皮孩子。老大,放近些,再放近些,我害怕。
3
老大是被灼热的气息逼醒的。刚睁眼,就看到了火红的一片。
老二的蚊帐被烧了大半,火苗呼呼地往上蹿。三姐妹从没见过这种阵仗,只顾哭得撕心裂肺,不知如何是好。
老二要起身,被老大喊住了,二妹别急,先用被子捂住头,我会来救你的!
老大一个纵身从床上跳了下来,把洗漱台上的毛巾全都扔进了水池里。哗啦哗啦,四个水龙头,在顷刻间全被拧开了。
老大双手开弓,攥着滴水的湿毛巾,朝起火的蚊帐一阵乱打。
其他寝室的成员还没赶到,火就已经被扑灭了。老大才掀开被子,老二就哭着扑进了她的怀里。
二妹,有没有伤着哪儿?都怪我,把蜡烛放那么近。老大一面说,一面细致地用手触探,看老二是否伤了身体。
直到第二天,三姐妹才知道,老大昨天晚上那一跳,把脚给扭伤了。耽搁了一夜,脚踝肿得像个馒头。
老二哭了,大姐,你昨晚为什么不说呢?你看,都成这样了!这有啥?我在山里砍柴,不知摔过多少次,哪次不比这个严重?
其实,三姐妹都知道,老大之所以不说,是因为大火刚过,怕她们担心。
4
大三下学期,老二率先提议,要给老大好好过回生日。
三姐妹私下忙开了。
老二送手机,老三送电脑,老四送衣裤。老大原本说什么也不要,可一听到她们的话,眼泪就簌簌地落了下来。
老二说,大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实在不想看见,大冬天的,你还站在楼道里使公用电话。伯母会担心的。
老三说,马上就毕业了,写论文做简历部得用电脑。再说了,你不接受这礼物,以后,你怎么帮我们三姐妹修改论文呢?
老四说,大姐,我听到过好几次了,你骗伯母说,你兼职找了份工作,待遇不错,买了不少新衣裳,可如果你不穿着回去,伯母怎么会相信你在这里过得很好?这两套衣服,你一定要收下。一套是你的,一套是伯母的。
那天,是老大第一次流眼泪。在山里,被狗咬、被镰刀割、被牛踩,她都从来没有哭过。
5
大学还没毕业,老二就托父亲的关系,在温州帮老大找好了工作。老大最终还是没去。她把所有简历都投给了支援西部的工作机构。
毕业那天,老大又一次哭了。她摸摸老二的头发说,二妹,工作了以后,可得好好找个男朋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捣蛋了。
接着,她转身抱了抱老三,三妹,你虽然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但我知道,其实你很容易受伤。大二那年,你和男朋友分手,谁都以为你无所谓。可我知道,那天晚上,你躲在被子里哭了整整一夜。
老四,小飞是个好男孩,这是我观察几年得出的结果。虽然,他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但他勤劳、肯吃苦。这样的男孩,你一定要把握好。
老二说,五年后,我们在温州聚会吧。老三不干,说要去内蒙古骑马。老四不乐意,说山西也不错。
最后,是老大开口了,妹子们,别争了,咱们就在青岛见面吧,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6
五年,像风一样,呼啦啦地从远处袭来,说过,就过了。
这五年间,她经历了太多的挫折。爱情失败,母亲早逝。她独自在西藏的莽莽雪山中,传递着温情、知识和希望。
这几年,她陆续得到了她们的消息。老二在温州开了家服装厂,情有所归;老三把她在内蒙古的牧场办成了旅游胜地,收入不菲;老四跟着小飞去了广州,白手起家,开了小商铺,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她没去青岛,和她们断了联系,她不想再去打扰她们的生活。
只是,她没想到,她们三人会在青岛如约而至,然后,一起直飞西藏。
原来,要找到她,真的很容易。
老二胖了不少,刚见面,就嚷嚷开了,大姐,你可真够残忍啊,把我们三姐妹丢在青岛。不过,这几年,你在外面可红了,报纸上说你是高原的格桑花,整整五年,孑然一身,把所有的青春和精力都献给了贫困山区的孩子。不过,依我看,你倒更像太阳,否则,我们三姐妹才不会成天跟向日葵一样围着你转呢。
老大又哭了。山风呼呼地吹着她的面颊,阳光普照珠穆朗玛。这是向日葵和太阳的约定。也只有向日葵知道,阳光将要去哪里。
第46篇、淡淡花香
记得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友情就像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这样才能够持久。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恬淡的境界,美妙的哲思。
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我对某某那么好,那么细致入微,为什么他不能体谅我多一点?我说,不是他不够体谅,而是你要求的太多了。你付出了一,便要求同样的回报。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压力。不要和别人攀比,更不要把“所得”“所失”拿来比较。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真实的天平的两端,稍动一点歪脑筋就会失衡。感情不是简单的堆砌,投入的砝码多了未必就是轻松。
其实对万物都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谁也无法保证它不是空中楼阁。惟有在过程中寻找快乐。人生就如同一条绵延的小路,永远不要希望一眼望穿,那不是真实,也不现实,一路哼歌,看看四周变换的风景,也不失为一种朴素的快乐。
简单的人用简单的眼光看待复杂的事物,复杂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待简单的事物。也许事情原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棘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静静等待,船也许会自己驶向柳暗花明;如果依旧原地不动,也不要灰心丧气,大不了跳出这个圈圈,或干脆忘记这份纠缠,从头再来。给自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人生道路的每个阶段,都有人陪我们一起走过,都有我们曾经彼此慰藉着的回忆,这,已足够。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要苛求朋友永远陪在身边。早已过了上一个驿站,就不要把心情留在过去。珍惜现在,珍爱过去,感激所有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人。
没有理想是懦弱,顶礼膜拜是一勇之夫。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接纳自己、宽容别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心是满足的,快乐的。
捧一束美丽的花束,插在瓶中,放在窗前,让它恣意地享受日光的温暖。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第47篇、祝福你,“赶路”的老二
老二是被我发在《男友》上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感动后,在一个天蓝得缺乏道理的春日清晨,边走边唱一路逍遥到我门前的。老二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交给邮车然后试试探探让你接站,那不是老二。”边说边用筷子插着一块心形大蛋糕转着圈儿吃,间或往嘴里扔一粒亮晶晶的冰糖,脆香无比地喝着啤酒,一下子把我的惊讶和矜持懵懵懂懂赶跑了,我几乎是茫然不知所措地接受了他独特的交友方式。
后来才知道,老二做过消防队员、巡逻队干警、机械厂电工、私人保镖、武术馆散打教练,还出任过饭店经理、歌舞厅老板,有段日子潇洒成无业游民,整天闲云野鹤般优哉游哉。“你怎么干啥都没有长性,简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说。老二耸耸肩,振振有词:“干什么事情也是一样,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什么滋味都尝过,才叫没白活一回,我崇尚一生都在赶路的活法儿。”老二多才多艺,恰恰舞跳得很洋化,蹦迪很野性,超级模仿大舌头红歌星张宇的《月亮惹的祸》几乎原汁原味原音再现,每次演唱都掌声此起彼伏,有次心血来潮为“金兰之友”的我勾勒了一张素描—— “向世界立正”,美校毕业的老师边看边把眼睛瞪得老大,赞不绝口。
老二义气且正直。朋友之间有求必应,哥们儿有事没事喜欢向他靠拢,他的call机一天到晚热闹非凡。有一次几个男人猥亵一个漂亮女孩,老二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结果手上、胳膊上留下了永远的英雄“痕迹”。事后老二数落那些躲着走的男子汉们:“他们没有胆,哪里来的勇气?”
老二“毛病”不少,特爱吹牛。说是会发功,能使烧断的灯丝儿一会变亮;说是他只要对着树深呼吸几次,所有的树叶便萧萧落地,让你觉得他比大仙还能显灵。老二吃喝赌三毒俱全,赌上瘾一连几夜在“方城”内死去活来,但睡上一觉儿打个哈欠没准儿迸出两首“梦回纯情”“阳光之约”的美丽长诗,令你啧啧赞叹。
老二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不听话,专门和那些以势压人的“官儿”及居高临下的“头儿”作对,用以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我安慰他说不听话就不听话吧,其实要做一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也挺难得呢,老二就冲我知音地一笑,然后竖起羊绒风衣的领子推推墨镜很酷地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一年多前,自诩有着“流浪者血统”的老二只身到深圳闯世界,先给大款当保镖,后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主管,有了一些家底后开始炒股,终于幸运地赚到一笔钱,办起了浪漫诗意的“彩虹桥酒家”,生意一天比一天火。
新年那天接到老二电话,老二操着半生不熟的“鸟语”先对我祝福一通,然后大发感慨:“人生有许多机会因为没有实践的啦,所以你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还是要多一些体验的啦,你会发现并创造你自己。”想想老二说得挺有道理。
祝福你,远在异地他乡“赶路”的老二——不听话的好孩子。
第48篇、易中天和赵本山惺惺相惜
早在1990年,赵本山首次携小品《相亲》亮相央视春晚舞台,他风趣幽默的表演,就引起了易中天的注意。20年来,和全国许多观众一样。易中天一年不落地看过赵本山所有的春晚小品。作为国内知名的文化学者。易中天为什么如此喜欢看赵本山的节目呢?有一次。易中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赵本山的作品里一定会留下很经典流行的话。比如《不差钱》。”这时候,易中天不禁绘声绘色地学起了小沈阳:“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易中天还评价说:“这里边的哲理非常耐人寻味,能够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明白、又最搞笑的大白话点了出来,一旦出来就爆发、裂变了。可以说,赵本山的每个春晚小品都是这样的,令人愉悦和享受。”谈到赵本山的“二人转”,易中天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正常人都会喜欢吧?你看我不正常吗?有人说他俗,我要说的是,你可以不喜欢看二人转,你也可以嫌他俗,那是你的神圣权利,也是法律赋予你的神圣权利,但是你不能不允许别人喜欢二人转,喜欢二人转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2010年8月,易中天更是向记者表达了自己“至今还没正式看过刘老根大舞台的二人转,有机会一定去东北看看赵本山和他的‘二人转”’的想法。
赵本山对易中天也神往已久。特别是2005年开始,易中天在《百家讲坛》节目里主讲的“汉代人物风云”、“易中天品三国”。因其白话式的幽默分析,赵本山对易中天非常欣赏。原来看电视只看新闻的赵本山,后来也非常喜欢看《百家讲坛》这个栏目。在《百家讲坛》的鼎盛期,赵本山和于丹交往甚多,但遗憾的是与易中天则从未正式见过面。所以,当赵本山得知易中天想来看看的想法后,惺惺相惜的他便立即向易中天抛出“橄榄枝”,二人很快约定8月28日在沈阳本山传媒基地会见。
28日下午3点,易中天准时来到了本山传媒基地,早已等候在门口的赵本山大步迎上前去,神交已久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上去就来了个大大的“熊抱”。赵本山贴着易中天的耳朵欢迎说:“久仰已久,但是没啥机会见面,今天终于迎来了您,非常荣幸!”易中天笑着答道:“我非常喜欢您。20年来我看春晚主要是为了看您。”易中天和赵本山两大观众喜闻乐见的名人,如此相互倾慕,不禁让现场的人们深受感染。
随即,两人走进古色古香的会议室,围绕艺术、人生等话题,相谈甚欢,会场不时爆发出哈哈笑声。易中天在交流中大量引用赵本山小品中的经典桥段,感叹说:“这些在让人反复琢磨后,留下了整个社会都流传的话语,这意味着话语中蕴含着的哲理被人认可了,这就是好作品。”赵本山也十分欣赏地说:“易老师是一位能够亲近‘大俗’的大学者,是真正的文化学者。因为您能够把最深奥的道理。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给读者。这才是最难的,很多学者一肚子书,可是都卡在嗓子眼儿了,那有什么用?像易老师,《三国演义》要想通读挺费劲的,可易老师就能够把这个东西都读进去,再用我们当代的语言讲述出来,还能让你爱听,这就是最有能力的人。”现场的人都感觉到,相互的探讨和交流。相互的承认和肯定,让易中天和赵本山的两颗心贴得更近了。
现场,酷爱书法的赵本山和易中天还分别为彼此写下了一幅字。赵本山书写了一幅“精气神”送给易中天,易中天则给赵本山题了一首词,表达了他对赵本山的更多期许:“君唱二人转,我讲三人行,走遍天涯皆芳草,满目艳阳春。漫道晨昏短,但问耕耘深,茄子黄瓜老玉米,泥土最清新。”从易中天的题词中,人们不难看出,易中天不愧为赵本山的知音,为了烘托赵本山的乡土气息,特意在词中加上了“茄子、黄瓜、老玉米”这样的“大俗菜”。
眼看一年一度的春晚又该准备了,每年都为剧本发愁的赵本山还不忘向易中天发出邀请,诚挚地希望易中天能给自己出个合适的选题。易中天笑着答应了帮忙:“这个东西还得好好思考一下,等我想出好点子,一定通知你。”想必经过易中天的“出招”,赵本山兔年春晚的小品一定会更精彩。
当晚,赵本山设宴盛情款待易中天并请他欣赏了一台“二人转”的传统唱段,易中天看了之后大呼过瘾,禁不住赞叹道:“他们唱得太好了,本山传媒的二人转演员个个都是综合能力强的人。唱也唱得,绝活也有,赵本山都是从哪找来这么多徒弟的?”其间,易中天更是几度为他们全情投入表演的《包公断后》潸然泪下。
临别,易中天紧紧握着赵本山的手说:“今天是我最为快乐最有收获的一天,我不仅在您这里收获了友谊,还找到了新的艺术灵感。让我最后说一声:衷心地谢谢您!”说罢,两人再次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第49篇、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不过也没关系
因为错过 所以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
正如我心中的梦想
又怎能让它四大皆空
因为苦涩才去品尝
因为感动才去深爱
第50篇、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
我有一群车友。
不要以为我要说的是如何驾着“私家宝马”以车会友的事,我一个小小的工薪族,就算买得起马暂时还配不起鞍,每个月养车的费用会让我衣食无着的,所以我要说的不过是单位通勤车上的一班朋友。
通勤车在很多跟得上改革大潮的单位里已经随着兴利除弊被毅然取消了,在我们这所高校还侥幸留存。同样因为计划经济年代遗留的问题,坐通勤车上下班的人90%是女同胞,都怪当年分配住房是各单位男职工的独享福利。
我的车友差不多都是我的老大姐,年龄至少也比我大八九岁,我明显有着比她们更水灵的皮肤和更苗条的腰身,不过她们也是看着我由当年未婚的女孩子一步步变成了如今的孩子妈妈。时不时还有人对我说:“你女儿真的5岁了?我还记得你当年挺着大肚子的样子呢。”我也记得,因为那时,总是有人为我留座位或者硬是把我按在她的座位上,总是有人帮我提单位分的诸如豆油、苹果之类的重物,总是有人不厌其烦地帮我从肚子和肚脐的形状分析未出世胎儿的性别……
我的车友们是有着各种各样不同身分、不同职务、不同职称的人,上到教授、处长,中到普通教师、实验员,下到食堂服务员、办公楼清扫员。当大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坐在同一辆回家的车上,抛弃掉社会身份只剩下自然身份时,这些人是多么的相同。在我眼里,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等待着回家的女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抑或别人的女儿,只不过是比我有着更多生活阅历,有着更重生活负担的一群女人而已。
挤在这群叽叽喳喳的家庭主妇堆里,嘴里议论着的无非是哪里又有了新品上市的衣服或物美价廉的食物,谁的头发烫了新发式,哪道菜的最新做法,今天早市的菜价,哪个小学校附近有补习班等等这些琐碎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这是些生活底蕴的东西,看起来无足轻重登不得大雅之堂,但在办公室里坐久了,高贵的女人气演绎烦了,到通勤车上彻底放松一下,偏偏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快乐。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是指望和车友们探讨文学和哲学思想,也不是期盼从她们中间找到一个知音,忘记自己是个硕士学位的拥有者,别样的友谊唾手可得。这里没有人因为你嘴里的家长里短笑话你庸俗。其实高贵和庸俗何尝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不可或缺的不同侧面呢。
我不怕在我的车友面前露怯,我生活上的低能她们是熟知的。人有所短必有所长,我面对生活不知所措时,她们却游刃有余,对她们身上我所不具备的能力我只不过是真诚地赞美了几句,她们却回报给我很多——我每日午餐的佐餐泡菜是车友“友情提供”的,且不说她要为了我们爱吃这口儿的人多费多少工多买多少菜,只看她每日为我们分装好那一个一个的小袋子,这位孩子妈妈至少也要放弃温暖的被窝早起10分钟。我款式新颖的毛线帽子毛线围巾是车友“友情代织”的,别人羡慕得眼睛发红,其实我只是嘴巴甜甜地叫了两声“姐姐”而已;更有别人看不见的我女儿的毛背心、小手套也是车友们的作品呢。她们对我这个笨拙懒惰的妹妹实在比男人对我更宽容,说“年轻人管孩子辛苦,不会就不会吧,缺什么说话!”天知道她们为此多熬了多少夜,多加了几个班。可能只有女人最知道女人抚育孩子的艰辛,所以女人给予女人的帮助才最无私吧。
人人都喜欢做小孩子,做小孩子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真情流露无需顾忌太多。在我的车友姐姐们面前我身心放松,常常有了回归孩童的感觉。有时受了委屈,心里不高兴,上了通勤车自然没精打采。到底是女人,一个个眼睛尖着呢,一句“姐姐兜里有冰淇淋”肯定让我绽开笑脸。真的,这么多年来,坐在回家的车上像个饿狼,也不知吃了多少车友们本来要买回去给自己孩子吃的好东西。要是再多嘴把事情的原委和她们中的某位唠叨唠叨,她们的主意有时真不赖,到底姜是老的辣;就算只是给我吃颗宽心丸也好啊,想一想,父母年纪大了,孩子还小,朋友都各自忙着,同事各怀心机,有时闷在心里的事不知道对谁说,有了车友们,真让我多了一个倾诉的渠道呢。
如果我没有听新闻,不要紧,只要上了通勤车问我的车友,无论是国家大事,街头趣闻,还是单位里的小道消息,应有尽有,来源可靠且广泛而前沿,一个足不出户的消息灵通人士绝对非通勤车上的人莫属。如果有事关个人的重要情报,也会有人下了车,把我偷偷拉到一边,格外关照。在学校里,到哪个部门办事,都可能遇到车友们,大家打起招呼,别提多亲切,旁边的人看了头上直划问号,让我这个出门办事心里先发怵的小白丁无形中也壮了胆;有时也会有人悄悄告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处理某件事的方法或与领导沟通的时机,甚至具体到某句话该怎么说。我的车友姐姐们啊,让我少碰了多少壁?也让我不必在头破血流中才学会成长。
其实我和我的车友们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年龄也相差了很多,但是我和这些吃苦耐劳、家务工作双肩挑的女士们在通勤车上竟然慢慢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如果你问这种友谊是怎么来的,我只能猜测可能是发生在每日共同的披星戴月、起早贪黑的出门和回家的路途中,在大雪飘飞寒风刺骨的车站上一起望眼欲穿翘首以待那辆熟悉的车影时,或者每日必不可少的闲谈笑语互致关心的问候里。很多事情因为自然而然所以我们没有注意,但是如果它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如一日的重复,其实它早已存在了。当然如果一个人是上车抢座的,是自命不凡的,或者是看人下菜碟的,即使在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空间里,也绝不可能有结成什么友谊的基础。
友谊是什么?说起来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没有人可以规定它的形式和种类,但是不同的友谊却常常可以同样如清泉滋润人的身心。不但如此,更多时候,它也可以游离于什么规矩、约束这些东西之上,在亲情和爱情力量不及的地方,在一些难言的行程中,默默伴你左右,送你一程。我骨子里是爱孤独的,可是仍然希望我孤独的身影旁阳光明媚,而且经常有人微笑着和我擦肩而过,挥手致意。
车友的确比不得同事更亲密,但是办公室里众所周知的相互倾轧,反倒让同事之间因为距离太近不敢真的推心置腹。比起同事情谊的“浓”,我倒更喜欢和车友之间的“淡”。通常我们是想不起彼此的,但是如果想起她时,她一定在那里,这正是我理想中的朋友的感觉。而且我们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一争高下,一决雌雄,这也是“牢不可破”的另一个原因吧,无疑也给了友谊一个纯化的机会。物欲横流的社会,本来暖暖的人情里常常也搀杂了太多的渣滓让人无从辨别。
说起来,我真喜欢这种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呢,我也要感谢我的形形色色的车友们带给我平凡生活的一抹抹亮色。
上一篇《罗马神话三百篇合集》故事精选
1、俄狄浦斯和克瑞翁罗马神话2、俄狄浦斯在忒拜城罗马神话3、人类的世纪罗马神话4、特洛亚亡国后(王朝的下场)罗马神话5、皮拉和丢卡利翁罗马神话6、珀耳修斯罗马神话7 ..
下一篇《中国历史故事原文5个》故事精选
1、中国历史故事:董狐直笔中国历史故事2、郭嘉其实是女人中国历史故事3、毛纪与姊妹易嫁中国历史故事4、那些与蒋介石同名的民国名人中国历史故事5、毛主席最为推崇的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