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愿我来生得菩提情感故事
一个主持人在十字街头做随机采访。他的问题是:爱情是什么?让我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相同的答案。
一个少女说爱情是琼瑶阿姨小说中的那样,爱得轰轰烈烈、你死我活才过瘾。一个中年男人说爱情和打手机一样,要不停地打电话,只有不停地打才能沟通。而一个好像正在谈恋爱的少年说爱情是一种宗教,可以让人的信仰发生改变。
一个仿佛历经沧桑的女人说,爱嘛,爱像咖啡,虽然苦点,可是令人回味无穷。这时,主持人拦住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这个漂亮女人沉思了一下说,爱情像酒,红酒让人浪漫,白酒让人疯狂,啤酒让人舒缓,但是好酒也不能多喝,喝多了会受伤,有的人喝酒喝伤后会终生不再喝酒,爱情也一样,受伤之后再爱就难了。那天对爱情的比喻我觉得她说得最精彩了,我以为的爱情大概也是如此。
后来,我遇到一对银婚的老夫妻,我们在旅途中说到了爱情。我说了爱情似酒的比喻,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夫人说,这个比喻形象,可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爱情一定似琉璃。
琉璃?为什么会是琉璃?那么清澈美丽的东西怎么会是爱情?甚至不染尘埃?老夫人说,我们开始的想法和你是一样的,爱情那么复杂,怎么会是这么纯粹的东西呢?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这么纯粹的东西,不夹杂任何的条件和功利。
我问,难道你们的一生都这样相爱吗?甚至没有吵过架?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老先生说,怎么会呢?年轻的时候经常吵架,她总抱怨我不如别的男人,或者说我不够爱她,最厉害的时候我们差点就去离婚了。可是后来,我们慢慢地适应了对方,过了这么多年。婚姻都是这样,要经过一定的磨合过程,到最后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才是婚姻中的上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能把那些婚姻中的天敌抛弃掉,比如猜忌,比如嫉妒,比如虚荣……让自己的婚姻越来越纯粹,那么爱情一定会简单到只是爱情。说完她深情地看了老伴一眼。
老夫人接着说,这时,再看你们的爱情,一定似琉璃了,因为干净到不染尘埃,只是单纯地相爱,尘世中的物欲和利欲在你们面前几乎没有作用。所以,到你老了以后,如果还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如果想给爱情一个比喻,那只能是琉璃。
一日,翻看佛经,忽然看到一句话:愿我来生得菩提时,心似琉璃。慢慢地盯住那句话,眼泪就流下来。原来,爱也一样,只有认真地修,才会成为琉璃。
第2篇、优质女青年的美艳往事情感故事
1
高二一开学,分文理科,一切全都乱了。报到点名那天,一个白衣白裙白鞋的女孩被安排坐在我身边,她的长发中分,很浓郁很凌乱,她非常地瘦,并且冷漠。没错,这就是沈芳。文科班,三分之二是女生,两个女孩做同桌没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和她坐在一起,还不知道有多少是非不请自来。
跟古代人的玩法一样,高中生最爱没事在校园里瞎评个四大美女什么的。沈芳一直排在前两位,匪夷所思的是她的学习成绩也排前两位,数学和英语经常是满分。她平时不大露面,她绝不会在大家希望的公开场合出现。比如周一护旗班的那种美女方队,运动会举班级牌走模特步的……但外国人来给学校捐银子剪彩的那两次,在旁边递个剪子或花束的,都是沈芳。
哲学上三大基本定律之一就是真理的相对性。也就是说,我们认定的很多事,其实最后都是相对的,都是飘忽的,也许最后都会被改变,甚至朝着相反的方向故意去改变。
比如,我认定的,我永远不稀罕和沈芳做朋友这事儿。
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有一个最佳同桌评选,沈芳一定又是第一。她对我学业上的帮助太大了。她冰雪聪明得简直就是金庸小说里那些女猪角,尤其是几何,老师在台上一讲,她立马就领悟。那些诡异的辅助线,也不知道是她从哪个星球牵过来的,看得我一愣一愣地。
这年冬天挺冷的。听说,就连湖南、云南那些我们心目中绝对的热带都惊人地下起了暴雪。便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沈芳求我陪她去邮局发一封特快。她说,她不敢,不敢一个人去。
我当时并不知道,她这封信,要发到哪儿发给谁。却很侠气地说,发个信有什么敢不敢的,走,我陪你去。
2
一直有人把东北的雪描绘成拟人的小百合小桃花什么的,其实,东北的雪从天上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是雹子那么硬了,根本没什么漂亮的形态,顶多是带着风声的暗器,是噎死人的豆子,吸到肺里很疼,快上不来气了。我们走了一会就成雪人了。沈雪人一直不说话。的确,这么大的风,也没法唠嗑。
沈芳把一张挺薄的信纸小心地放进EMS硬纸壳里撕去封条压牢,我偷看了一眼,好像是发到深圳一个什么工业区。
回来的路上,等红绿灯,看我冻的那可怜样,她突然摘下手套,握住了我小胡萝卜样的左手。她说,你还好吧。你的手这么凉,很冷吧?她又觉得这样也不够保暖,她把她的一只毛线手套套到我右手上,把我的左手牢牢握着揣进了她羽绒服兜里。
恐怕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暴风暴雪,一个白眉毛白嘴唇的雪人在我眼前忙三忙四地。她的掌手柔软但也很冰凉,我以前认为沈芳是骄傲冷漠的,但其实,她温暖得不得了。
下了晚自习,沈芳继续延续她的慈母作风,非要把手套借我,说哪有寒冬腊月不戴手套上学的,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手和脸。
城市灯火阑珊,透过Q7格外宽大的倒后镜,我坐在副驾驶上,看到推着自行车在雪地里挣扎走着的沈芳越来越远……我不知道,这么厚的雪,这么糟糕的天,她还要推着车走多久,到家的时候,会不会浑身湿透,要过多久,才能恢复到白天握我手时的那种体温。突然有一种心疼的感觉。一种根本不属于我这小小年纪的一阵一阵的心疼。
3
友情永远是高中时代最美好的一颗珍珠,因为它生成于最柔软最单纯的那枚蚌心。
不珍惜这个的人,只有沈芳。
进入北国最宝贵的春天,沈芳却独自又返回了冬天。她越来越阴郁,冷漠。不和我说笑,甚至不和我说话。很多时候中午不吃饭就出去,下午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很累。
我想,她兴许是恋爱了,才这么酷。
可传闻让人崩溃。传闻有鼻子有眼有名有姓,说她管校内校外几个男生借了不少钱。最多的一个好像都超过一千了。
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气。我看着在我心里最重要的朋友越来越瘦,我看着流言像苍蝇一样叮着这个女孩不放,我看着那些带着瞄准箭头的眼光像针一样扎在她背上。我非常生气而且焦灼地等她开口,一天,一周过去了。我真的好几次都想吼她:说吧,你要借多少钱才够?我爷是将军,我爸是卖房子的,我妈是医生,说呀,你要借多少,我都借你!
还记得那是周一吧,种种心情达到了极限,体育课没上我跑去了银行。我有个红色的定期存折,那是我出生后不久父母替我办的,此后,我所有的收入都在此——压岁钱及升学等各种名目的红包奖励。怎样也超过六位数了,我从来没取过一分,但这次,我一次性就取出了一万。
刚测完八百米,女生都坐在教学楼前的台阶上猛喘。你去哪儿了,沈芳皱眉问我。我没回答,而是把一个挺厚的信封塞她怀里。
她眉头紧锁,看了一眼信封口,全是淡粉色的票子。
她又露出那种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笑,她说,以为自己是天使啊。
也说不准啊。
但我是了解沈芳的,她是一个坚硬易折的人,很多拒绝她都会处理成伤痕。我马上又真诚地说,你不是一个乱花钱的人,你最近什么都没买过,连铅笔都没买一支新的,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什么难题了,我只是想帮你。真的,把那些男生的钱还了吧,如果不够。我还有。
沈芳久久地看着我,看到后来,似乎有点眼泪汪汪的,但是,没哭,真的没哭。动画片里这样的造型最有杀伤力。
4
那天我们逃晚自习了,沈芳带我一直坐车,到了城市边沿的一个肿瘤专科医院。
进了病房,我看到一个面容慈祥的老人正在睡觉,她太瘦了,被子又那样大,就像一条老毛毛虫裹在一堆枯叶中间。
沈芳弯着腰,轻轻叫,奶奶,奶奶,叫了半天老人才醒。沈芳温柔地抱起她的头,把一千多元一颗的药丸放进老人嘴里,又喂她喝了几口水。
老人叫了一声宝宝,老泪纵横。
这是多么心酸的一幕。我大约知道了是什么铸就了这样奇特的沈芳,她漂亮、刻苦,成绩数一数二,但是,她坚硬易折,她冷漠又孤傲,她太过于成熟和计较,她无法沟通。
我们坐在六路汽车的最后一排,沈芳第一次向我讲起她的身世。她才三岁多的时候,她爸就因病去世了,***说是去南方打工给她挣学费,但是把她扔给奶奶后的第三年就音讯皆无。这样的母亲世间少见,但真的不是没有。去年,沈芳最亲的人奶奶得肿瘤了,她鼓足勇气给***发了一封快递,希望她回来,因为沈芳快撑不下去了。
那封信,当然石沉大海,就像同样沉入大海再也没有回应过沈芳的母爱。
下了车,沈芳看起来情绪好多了。她说要请我吃章鱼小丸子。在夜市摊前,我们像两个七岁不到的小孩,笑嘻嘻又迫不及待地等着,看烤章鱼小丸子的大叔灵巧地翻弄着,施魔法似的变出一个个圆圆的小丸子,然后又在上面撒上苔条和酱汁。
沈芳好像又开始关心我了,说,最好是趁热吃,吃的时候翻翻看,说不定还会意外吃出块章鱼肉呢,不过要小心被烫到哪。
边说边帮我擦去嘴角的酱汁。在夜市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沈芳蝴蝶样的嘴唇,我看到她那潭水般清澈的眼睛,也看到眼底那些细如粉末的悲伤。沈芳真的,太美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向我借钱,我记得她说,就是怕你,看不起我。
5
一场轩然大波正等着我。
我妈已经哭得快吐了。我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我爸正准备报警。因为,我从银行提了一万块钱之后,就消失了。她们这么有钱,一直就觉得我应该被绑架。
至于她们是如何知道我今天从银行取钱的事,其实很简单,我妈给我存折设了短信提醒,只要当日累计提现超过三千块,银行就会短信通知她。看吧,大人就这么阴险。
我爸知道我把钱借给沈芳买药后,还是很生气。一直指责母亲,说,你非得女孩要富养,都把她惯成什么样了,一万块出手,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妈后来抱着我,倒是舍不得说我。我闻着我妈身上的味道,母亲的味道,世间都是相同的吧:有些世俗、沉重、甜蜜,始终深沉。不知为什么,又想起没妈的沈芳,深深地叹了口气。
第二天我爸还阴阳怪气地教训我:你们孔子曰,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就是怀疑沈芳骗我吗。在商人眼里,这世界上没好人。气得我早饭没吃,就上学了。
五月,阳光灿烂。我早上来的时候就发现沈芳不见了,她的书包还在座位上。等了两节课,还是不见她,我无心上课。在校园各个角落里找沈芳。没有。
我又去校外,沿着校墙找。终于,在学校后面的小庙台阶上找到了沈芳,她低着头抱着自己单薄的肩,眼泪一颗接一颗砸进土里。我蹲下来,仰脸看着她泪流满面,我的眼泪马上也涌了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本来高兴的事数都数不过来,可是一见着她,就很难过。
奶奶,没了……沈芳从无声流泪变为大哭。
心又疼了。我陪她哭了一会,仍不知道怎样制止她的悲伤。突然,我不能控制地捧起她的脸,吻了她的泪水。
仅仅一下,她没有看我,甚至最爱皱眉的她都没有皱眉,但我觉得,我好像疯了。
等她哭够了,我决定带她回我家住两天。总不能让她一人回到那空洞洞的老房子里。而她那么脆弱又那么柔顺地跟着我。
我不同意沈芳睡客房,她需要安慰,我妈倒是也理解。连着好几天,她都是抱着我的一只手臂睡觉,我喜欢她散淡的发丝拂过我的脸颊。我一直睡得很轻,我怕她半夜醒来,一个人哭。
6
快乐一分钟和悲伤一分钟,单位时间是一样的,但你会感觉,快乐很短暂。
转眼高三。
高三最重要的一场战役,就是争夺保送名额,也就是说不用亲临残酷的高考了,而且,整整一年时间,你可以作壁上观,俯看大家抱着柴火在火坑里火烧火燎,那景象太虐了。
我可没指望什么保送,我的摸底成绩顶多中等,够不着保送的边儿。我爸她们可不这么想。我爸的确老谋深算,不就是综合排名吗,社会活动可以捏造,发表文章我爸好几个在报社杂志社当老总的同学可以同步解决。加分,加分,不停地加分。直到我的排名不可思异地飙升至全校第六。
大红榜贴出来的时候,我简直乐得天旋地转。我被保送到全国排名第二的师大了,而且就在本市。我听到议论纷纷,排第一的男生非清华不念,主动退出了。但不知什么原因,沈芳也退出了。她不是一直想去师大吗,因为学费是中国最低的。
想着,她这些日子对我的冷淡。心中的狂喜已被某种害怕冲刷得无影无踪。
晚上回家,我妈准备了一桌子的硬菜。我其实也准备了一天的台词。
吃饭间,我故意轻描淡写地问,妈,那个钱我想向沈芳要回来。
我妈变脸道,那钱,你可不能要!沈芳那孩子太懂事了,我本来是去求她的,哪怕她开个价也行,可是,一提让的事,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就知道一切都是她们设计的,她们也一定深深伤害了沈芳,她们根本不知道像沈芳那么傲气的孩子内心是多么地脆弱易伤。
妈,你们太过分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她保送的资格,你们有什么权利改变她的人生?你们就知道护着自己的孩子,欺负一个没父母的孩子,你们太自私了!
我跑出家,打车去找沈芳。
敲开了门,我带着哭腔说,对不起。
沈芳平淡地牵了牵我衣领的褶皱,说,是我心甘情愿的。反正要分开了,也让我为你做一件事。
为什么要分开呢?她答应过我,我们会在一座城市里念大学,找工作,然后结婚什么的。
后来,我挺难过。我们就坐在她家地上,沉默着看天上的星星。
沈芳问我,你知道星星死了会怎么样吗?
它不会消失,它坍缩变成一个黑洞,巨大的能量吸收堆,它不单单会自我瓦解,它还会夺走周围一切的光芒。
听了这些,我更难过了。
沈芳说,告诉阿姨,那一万,我会还给她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是我会的。我的眼泪终于下来了。
7
我还是正点上学正点放学,感同身受着高考的重压和忙碌。因为我得守着火炕里的沈芳。
对于沈芳,我太想像校园里那么多对好朋友那样处之,互相投点零食,窃窃个小语,搂搂抱抱个腻歪,争夺个手链男生什么的。但似乎记忆中的沈芳,对我就只有若即若离。
沈芳最近总是和一个叫大帅的男生在一起。吃饭,晚自习前散步,有时候等着放学,两个方向,不知道怎么一起回家?两人长得挺像,夫妻相,都那么白,那么瘦,那么冷漠,就像暮光之城里那对纠结的吸血鬼。
我以前看王朔小说觉得,青春期里遇到的人,越是掀你的裙子,越是骑着自行车撞你,其实越是在乎你。那是不是,沈芳越是折腾我,越是在乎我?但现在我知道了,她不是在乎我,她是不重视我。
我连着一个礼拜没上学,可是,她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想她,就只有想她,考车票,打游戏,逛街淘宝,什么也打不起精神来。
我只好又去学校里蹲火炕。她依然和那个大帅有说有笑,对我依然不好。有一天我忽然很伤心,就去学校后面那座小庙前静坐,饭也不吃,水也不喝。就看阳光在红墙上飘移,一会中午过去了,一会下午也过去了。沈芳终于来找我了。
她说,你怎么了?
我掏出口袋里的情书,说,你看我也不是没有追求者,你看这些信啊……但这些人都比不上你。
沈芳说,那你想让我怎么对你?
我说,我也想让他们比不上我。
沈芳说,好。
沈芳竟然拉着我去找大帅,对他说,我以后再也不会理你了,不因为什么,就这样吧。
虽然有点小卑鄙,但是,那一天我非常高兴,非常非常高兴。那一天是我19岁生日。
高考过后,沈芳没有考上全奖学金的香港中文大学,于是,她第二志愿去了云南。
她永远是这样,我不会怪她。她说,只有分离,才能开始新生活。她的生活就是一个悲伤的版本,但她希望,我还有其他版本,在那儿,我过得顺心如意。她喜欢这个想法,真不错——在某个地方,我仍在欢乐年华。
我不在乎,她丢给我的这个纠结的版本。我一直在想当秋天过完我去云南看到她的版本,我想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别让我走。
第3篇、军营巧遇邻家小妹情感故事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
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
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
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
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
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
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
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
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
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
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
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
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
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第4篇、秋风里的母亲情感故事
今年中秋,乃阳历9月28日,离国庆仅两日之隔。此前,北方地区淫雨绵绵,似乎,月圆之日,可遇而不可求了。稀惶中,迎来了全家团聚——不是在家,而是在医院。
27日一早,我和妻子乘单位车,从省城出发,过咸阳、兴平,径直开进七里镇的秦岭医院。停好车位后,与司机作了简单交代,便迅疾奔往住院部二楼,迈入内一科4号病房。
此刻,母亲躺在19号病床上,正挂着吊针;瞥见儿子进来,苍白的脸色中,依稀现出一丝安慰。我走近,倚靠在母亲枕边,额头贴着额头,测母亲体温,感觉有些发热——实际是个错觉。此时,母亲并未发热,应该是风尘仆仆归来之故——我的额头过于凉了。再测试,母亲体温仅只36度。
母亲发病于22日。这天下午,小镇意外停电。方便起见,母亲买了小超市的冻饺,下锅一煮,打发了晚餐。一小时后,觉身体不适,便早早上床了。只一会儿,感到腹内有异物外冲,尚来不及准备,便喷吐出来,完全止不住……床上一片狼籍。紧急送至医院后,还在呕吐,并开始下泻,夹带着高烧,浑身颤抖,压盖了几床被子……那一夜,姐和姐夫陪伴母亲,一直熬到天明。
母亲发病原因,至今不详。那天,父亲同样吃了一锅煮的饺子,且食量多出一倍,却安好无恙。也许,应了那句老话:上帝让你得病,是想叫你好好休息一下。
本来,母亲心脏就有隐疾,这次呕吐高烧后,直接导致了心力衰竭。26日晚,姐和姐夫在医院又熬过一夜。我从省城赶回,是接替他们的。自抵达日起,母亲日日见好,脸上慢慢有了血色。这并非犬子有何招数,只是应验了“彩虹总在风雨后”吧。是母亲的坚持和姐与姐夫,以及爸爸的辛劳付出,才最终跨越了艰险。作为迟到的我——常年不顾家的不孝子,怎敢贪孝敬之功呢?
母亲是坚强的。靠自己的毅力,度过了一生中的一次又一次难关。 她自幼丧父,是外婆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在抗战时期还读了几年小学,知道“东亚共荣”所包藏的祸心,至今痛恨鬼子。
母亲18岁成婚,先后育有四子,只成活了我和姐姐两人。早夭的哥哥,活到5岁;是当时医疗条件所限,没能挽留住他。
姐姐出生才几个月,爷爷病逝了。母亲抱着襁褓中的女儿,随父亲回老家绍兴奔丧,途经徐州时,父亲下车买吃的,晚一步回身,竟叫火车开跑了。钱在父亲兜里,母亲身无分文,抱着嗷嗷待哺的幼婴,在上海站冻饿一夜后,才重逢了换车上来的父亲。
我10岁那年,正值文革打砸抢癫狂之时,有天,父亲失踪了。连着多日,门前房后布满造反派岗哨,还时时闯进家里搜查。捱过三天后,母亲一手拉着姐姐、一手拉着我,找到当地战斗队总指挥部要人,嘶喊着:“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你们还我丈夫,还孩子的爸爸!”
我届满16下乡了。双亲送子到下乡地——建在渭河滩上的知青农场。但见泥墙草棚迎接,且百十号人马只给配备了三块床板,看样子要打地铺了,有的家长开始哭出声来。母亲却笑着说:“没关系,天无绝人之路,熬一下吧,会慢慢好起来的”,被母亲的洒脱所感动,我突然想起了英雄瓦西里的名言:“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二十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母亲回家后,整整哭了一夜。
我的婚姻是自主决定的,违反了母亲意愿。为此,几乎断绝了母子关系。但在我做了父亲后的最困难时候,依然是母亲接过了抚养孙女的担子,她这一挑,就是整整十五年。
这趟匆匆赶回小镇,没来得及跟单位多交代,有些遗憾。外省读大二的女儿,长话打到单位。同事不经意间告知:“爸爸回你奶奶家了……”
女孩心细,马上觉察出了什么。随后,打通我的手机:“爸爸,你在什么地方?”
“在咸阳,出公差呢”。
“讲实话,你在奶奶那里吧?!”
怎么?女儿知道了?!我一时傻了眼……
次日,女儿又打来长途,电话中,已哭成了泪人。在女儿眼里,奶奶就是天——打出生四个月起,女儿即由奶奶抚养,一养就是十五年。女儿童年时候,爱扁桃体发炎,多少次夜半送医院?多少次风雪送上学?多少次放学迟归,奶奶呆在路口张望、等候……女儿眼里的奶奶就是天。
女儿是国庆这天回到小镇的,整整赶了一千五百多公里路。所幸,我的母亲、她的奶奶,此时已经病情稳定;碰巧,这一天——10月1日,太阳也赶着吉祥,出来了。
第5篇、弟弟,我无法不对你残酷情感故事
弟弟第一次到北京读大学的时候,与我当年是同样的年龄。在父母的眼里,17岁,只不过是个孩子,而且,又是没出过县城连火车也没有见过的农村少年。母亲便打电话给我,说:“要不你回来接他吧,实在是不放心,那么大的北京,走丢了怎么办?”我想起这么多年来,一个人走过的路,很坚决地便拒绝了。我说:“有什么不放心的,一个男孩子,连路都不会走,考上大学有什么用?! ”
弟弟对我的无情很是不悦,但父母目不识丁,他也只能依靠自己。我能想象出他从小县城到市里坐火车,而后在陌生的火车站连票都不知道去哪儿买的种种艰难,但我只淡淡告诉他一句“鼻子下有嘴”,便挂掉了电话。是晚上12点的火车,怕天黑有人抢包,母亲提前五个小时便把他撵去了车站。他一个人提着大包小包,在火车站候车室里坐到外面的灯火都暗了,终于还是忍不住给我打了电话。我听着那边的弟弟几乎是以哭诉的语气提起周围几个老绕着他打转的小混混,便劈头问道:车站民警是干什么的?!这么晚了还来打扰我睡觉,明天车站见吧。弟弟也高声丢给我一句:车站也不用你接,用不着求你!我说,好,正巧我也有事,那我们大学见。我举着电话,听见那边嘈杂的声音里,弟弟低声的哭泣,有一刹那的心疼,但想起几年前那个到处碰壁又到处寻路的自己,还是忍住了,轻轻将电话挂掉。
弟弟是个不善言语又略略羞涩的男孩,普通话又说得那么的蹩脚,扫一下眉眼,便知道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亦应该像我当初那样,不知道使用敬词,问路都被人烦吧。他一个人在火车上,不知道厕所,水都不敢喝。又是个不舍得花钱的孩子,八个小时的车程,他只啃了两袋方便面。下车后不知道怎么走,被人流裹挟着,竟是连出站口都找不到。总算是出来后,一路上挤公交车,没听到站名,坐过了站,又返回去。等到在大学门口看见我笑脸迎上来,他的泪一下子流出来。看着这个瘦弱青涩的少年,嘴唇干裂,头发蓬松,满脸的汗水,额头上不知哪儿划破的一道轻微的伤痕,我终于放下心来,抬手给他温暖的一掌,说:“祝贺你,终于可以一个人闯到北京来。 ”
临走的时候,只给他留了两个月的生活费。我看他站在一大堆衣着光鲜的学生群里,因为素朴而显得那么的落寞和孤单,多么像刚入大学时的我,因为卑微,进而自卑。我笑笑,说:“北京是残酷的,也是宽容的,只要你用心且努力,你也会像姐姐那样,自己养活自己。”我知道年少的弟弟,对于这句话,不会有太多的理解,他只是难过,为什么那么爱他的姐姐,在北京待了只是几年,便变得如此的不近人情? 他之所以千里迢迢地考到北京来,原本是希望像父母设想的那样,从我这里获取物质和精神的多方支持,却没想到,连生活费,都要自己来挣。
一个月后,弟弟打过电话来,求我给他找份兼职。我说:“你的同学也都有姐姐可以找吗?”他是个敏感的男孩,没说什么话,便“啪”地挂断了。顷刻,母亲的长途便打过来。她几乎是愤怒地说:“你不给他钱也就算了,连份工作也不帮着找,他一个人在北京,又那么小,不依靠你还能依靠谁?!”我不知道怎么给母亲解释,才能让她相信,我所吃过的苦,他也应该能吃,因为我们都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如果不自己走出一条路来,贫困只会把所有的希望都熄灭掉。碰壁,总是会有,但也恰恰因为碰壁,才让我们笨拙的外壳迅速地脱落,长出更坚硬的翼翅。
我最终还是答应母亲,给弟弟一定的帮助。但也只是写了封信,告诉他所有可以收集到兼职信息的方法。这些我用了四年的时间积累起来的无价的“财富”,终于让弟弟在一个星期后,找到了一份在杂志社做校对的兼职。工作不是多么的轻松,钱也算不上多,但总可以维持他的生活。我在他领了第一份工资后,去赖他饭吃。他仔细地将要用的钱算好,剩下的,只够在学校食堂里吃顿“小炒”。但我还是很高兴,不住地夸他,他低头不言语,吃了很长时间,他才像吐粒沙子似地恨恨吐出一句:“同学都可怜我,这么辛苦,自己养活自己。别人都上网聊天,我还得熬夜看稿子,连给同学写封信的时间都没有;钱又这么少,连你工资的零头都不到。”我笑道:“可怜算什么,我还曾经被人耻笑,因为丢掉50元钱,我在宿舍里哭了一天,没有人知道那是我一个月的饭费,而我,又自卑,不愿向人借,可还是抵不住饥饿,我在学校食堂里给人帮忙,没有工资,但总算有饭吃。你在现实面前,如果不厚起脸皮,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的。”
那之后的日子,弟弟很少再打电话来,我知道他开始“心疼”钱,亦知道他依然在生我的气,因为有一次我打电话过去,他不在,我说:“那等他回来告诉他,他在大学做老师的姐姐打过电话问他好。”他的舍友很惊讶地说:“他怎么从来没有给我们说过有个在北京工作的姐姐呢?”我没有给他们解释,我知道他依然无法理解我的无情,且以这样的方式将自己原本可以引以为傲的姐姐淡忘掉。就像我在舍友们谈自己父母多么的大方时,会保持沉默且怨恨自己的出身一样。嘲弄和讽刺,自信与骄傲,都是要经历的,我愿意让它们一点点地在弟弟面前走过,这样他被贫穷折磨着的心,才会愈加地坚韧且顽强。
学期末的时候,我们再见面,是弟弟约的我,在一家算得上档次的咖啡吧里,他很从容地请我“随便点”。我看着面前这个衣着素朴但却自信满满的男孩,他的嘴角,很持久地上扬着,言语,亦是淡定沉稳,眉宇间,竟是有了点儿男人的味道。他终于不再是那个说话吞吐遇事慌乱不堪的小男生,他在这短短的半年里,卖过杂志,做过校对,当过家教,刷过盘子;而今,他又拿起了笔,记录青春里的欢笑与泪水,并因此换得更高的报酬和荣光。他的成熟,比初到北京的我,整整提前了一年。
我们在开始飘起雪花的北京,慢慢欣赏着这个美丽的城市。我们在它的上面,为了有一口饭吃,曾经一次次地碰壁,一次次地被人嘲笑,可它还是温柔地将我们接纳,不仅给我们的胃以足够的米饭,而且给我们的心,那么切实的慰藉和鼓励。
没有残酷,便没有勇气,这是生活教会我的,而我,只是顺手转交给了刚刚成人的弟弟。
第6篇、你的信,寄出去了吗?情感故事
因为搬家要整理些东西,那个下午分外忙碌。在书橱的最下方,居然翻出一个大信封,里面是三个贴着邮票却没有封口的信封。我想在扔掉之前应该先看看里面都写了什么。
这是看起来最旧的一封,年代久远,已经有些模糊。不过,涂改的痕迹很明显,还有不少的语法和拼写错误。看了署名,原来是我写给祖母的。
我十岁那年,祖母作了一次长途旅行,去了犹他州的姑姑家,一去就是一年。而之前,我们还未曾分开过。这封信,应该就是那时候写的吧。信里,我倾诉了一个小女孩对亲人的想念,提到了祖母最爱的雏菊,甚至还写到邻居家一条叫做斐文的狗。信的末尾,我还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写道:您一定很想念我,因为我爱您!完全是小孩子的口吻!而我,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曾写过这么一封信了,并且也忘记了是什么缘故让这封写好的信没有被寄出去,甚至在邮票贴好之后。从日期推算,信写了没多久,祖母就结束旅行归来。奇怪的是,似乎我没有跟她提起过信的事情。再后来,这封信就完全被忘记了,直到现在。
我上中学一年级参加考试的时候,祖母突发脑溢血。等我赶回家,她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都没有来得及跟她道别。我,她最小的孙女也是她最疼爱的孙女,因为不善表达和羞于表达,那么多年,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没有谁知道我是多么的懊悔!这封信触及了我心底柔软的伤口,多年来的疼痛开始蔓延。如果当初我把这信寄出去,或者在祖母回来后给她看,哪怕一眼,祖母会有如何的欣喜,而我,也就不会在多年后的现在暗自垂泪了。
我悄悄挥去眼泪,打开第二封信。“亲爱的里德:……”一看开头,我就知道,这是写给他——我的初恋的。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那是我们刚上高中的时候。可也就是在高二的那个圣诞节,我们吵了一架。原因早已不记得,只记得吵很厉害,彼此都不肯让步。那个年纪的我们,从来就不懂珍惜,有的只是任性和伤害。我们固执地不肯原谅对方。半年后,里德一家搬到马萨诸塞州,他没有跟我告别,我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严格地说,这不算一封情书,虽然措辞仍然很强硬,却还是委婉地表示了让步。如果读过这封信,傻瓜都可以看出我是那么爱他!地址、班级、姓名都写上去了,邮票也贴好了,信却没有寄出去。我已经记不起为什么会改变主意,只知道那时候我是个多么骄傲倔强的女孩子呵!从那以后,我真的再也没有遇到过像里德那么好的男孩子。
前不久,听莉莎说,里德准备下个月结婚。新娘很漂亮。还能说什么呢?我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
最后一封信,我都有些紧张了。被错过的、失去的那些,无疑在啃噬着我的心。这是封写给我小学数学老师斯格尔太太的信。会写什么呢?就在前几天,爸爸在电话里还说起她在“老人之家”企图自杀,幸亏抢救及时,现在仍然住在医院里。爸爸说准备过几天去看望她,斯格尔太太曾经也是爸爸的老师。她是个胖胖的女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极为和善。她待我很好,像对她自己的孙女。她教了我四年的数学。直到现在,我的数学仍然是最棒的。
大学里第一次考试,我的数学拿了全系最高分,自然非常激动,信就是在拿到成绩后写的。信里,用有些自豪的语气告诉了斯格尔太太这一喜讯,也充满感情地回忆了当年她教我时的情景和我发自内心的感激。遗憾的是,这仍然是一封没有发出的信。年轻的我们,总是有更多新奇的事情让我们操心。这封心血来潮时的作品,也因为一时找不到地址而被忘记了。爸爸在电话里说,斯格尔太太现在一个人呆在“老人之家”,身体不大好,觉得自己毫无作用,看不到生活的意义,所以才会自杀。如果,我不禁想,只是如果,她能收到我的这封信,该有多么大的慰藉啊!
三封信,摆在我的面前。加州下午的阳光很温暖,从窗户里照进来。不知何时,我已经泪流满面了。其实,我们原本可以做很多事情,我们完全来得及,可我们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推脱。我们以为幸福上了保险,今天睡去,明天醒来,一切照旧,原样摆好。我们以为会来得及,我们不会错过任何东西。可是,我们真的错了。
那天,我放下手里所有的工作,做了几件事情:开了五个小时的车去祖母的墓地,把信放到她的面前。我相信,上帝会让她看见的,虽然也许迟了很多很多年……
从莉莎那里打听到里德的地址,把这封信和一份结婚礼物一块寄了过去。我在附上的信里说明了原委,信的末尾,我写道:我是多么希望你们永远幸福!
打电话给爸爸,请求他等我月底回家时一块儿去看望斯格尔太太,我要亲自把信读给她听,并且告诉她:你对我们是多么重要……
我亲爱的朋友,你的信,都寄出去了吗?
第7篇、狙击手情感故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8篇、四十年后的忏悔情感故事
一
英国利希菲尔德市有一个小书店。
一天早晨,店刚开,外面下着大雨。店老板——一个白发老人将一些书装进了一只大篮子里。他不停地剧烈咳嗽,时不时要腾出一只手捂着腰才能减缓痛苦。他显然病得不轻。
“塞缪尔!”他喊道。在一个角落里,一位年轻人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厚厚的书。
“塞缪尔!”老人又喊了一遍。塞缪尔仍然沉浸在书中,没有回答。老人又是一阵咳嗽,然后第三次喊道:“塞缪尔!”
“什么事,爸爸?”这回塞缪尔听到了。
“塞缪尔,”老人说,“明天是市郊尤图克赛特的集市日。你知道,我在那儿有一个摊位。今天,我必须要去那儿做一些准备。可是,我感到身体不行,所以我想让你替我去。”但是,塞缪尔没有言语。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书上。
老人穿外套,戴帽子,吃力地拎起装满书的篮子。“塞缪尔,你是不是真的不愿意替我走一趟?”他看了一眼儿子,希望他能答应他的请求。
“车子已经到门口了,塞缪尔。”老人一边咳嗽一边充满期待地说。
不知道塞缪尔有没有听到,反正他还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书,对父亲的话没有一点表示。
老人跨上车走了。塞缪尔弯腰读着他的书。
雨继续哗啦啦地下个不停。
二
四十年后的一天,在尤图克赛特,晴朗的天空忽然转阴,紧接滂沱大雨铺天盖地。
集市上的人,无论顾客,还是做生意的,都纷纷躲雨。这时,一辆车停在集市的入口处。一个老人拄着一根拐杖从车上走了下来。他可能是患有哮喘病,正困难地大口喘气。他迈着缓慢却坚定的步伐走进集市,无遮无挡,似乎全然不知如注的大雨。
他在一个空摊位前停了下来。然后,他摘下帽子,丢掉拐杖,低垂着头,任由雨水抽打。
过路的人和躲雨的人不解地看着这个老人。个别粗俗的人开始起哄。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人还站在雨中。他浑身已经湿透,但没有显出一点要离开的意思。
“这个人莫非有精神病?”有人说。
“你们不认识他吗?”一个来自伦敦的绅士答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他写的《诗人传》《伦敦》和《人生欲望多虚幻》等书受到广泛赞誉。尤其是他编写的《英语词典》堪称当今最伟大的著作了。在伦敦,连那些有身份的贵族都以能与他结识而感到荣幸了。他可以说是英国文学界的巨匠。”
“那他为什么要专门跑到尤图克赛特淋雨呢?”
“我不知道。但是,毫无疑问,他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绅士说。
终于,雨停了,开始有小鸟飞出来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
约翰逊博士戴上帽子,捡起拐杖,缓缓地朝那辆一直停在集市入口处的马车走去。他上了车。车向利希菲尔德市内驶去。一些好事者尾随其后,来到了一家旅店门前。“哦,约翰逊博士!”旅店老板看到他后惊呼道,“我们一整天都为你担心呢。瞧你全身都湿透了!你这是去了哪儿?”
“四十年前的这一天,”约翰逊博士说,“当年父亲那么一个小小的要求,我轻易就能做到,可是我却没有答应父亲。该是多么伤父亲的心呀。这些年来,每每想到这件事,我心里都满是愧疚,寝食难安。可是,父亲已经不在了,我再也无法得到他的原谅。今天一早我做了我四十年前该做的一件事:我上了一辆马车,来到了尤图克赛特集市。但是,我不是替父亲卖书,而是站在他从前的摊位前公开忏悔,以赎我当年的不孝之罪。”
约翰逊博士说罢,垂首掩面,泪流不止。
第9篇、晶莹的泪滴情感故事
我手里捏着一张休学申请书朝教务处走去。
我要求休学一年。
我敲响了教务处的门板。获准以后便推开了门,一位年轻的女先生正伏在米黄色的办公桌上,手里握着长杆蘸水笔在一厚本表册上填写着什么。“老师,给我开一张休学证书。”
她抬起头来,诧异地瞅了我一眼,拎起我的申请书来看着,长杆蘸水笔还夹在指缝之间。她很快看完了,又专注地把目光留滞在纸页下端班主任签写的一行意见和校长更为简洁的意见上面,似乎两个人连姓名在内的十来个字的意见批示,看去比我大半页的申请书还要费时更多。她终于抬起头来问:
“就是你写的这些理由吗?”
“就是的。”
“不休学不行吗?”
“不行。”
“亲戚全都帮不上忙吗?”
“亲戚,也都穷。”
“可是你休学一年,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见得能改变,一年后你怎么能保证复学呢?”
于是我就信心十足地告诉她我父亲的精确计划:待到明年我哥哥初中毕业,父亲谋划着让他投考师范学校,师范生的学杂费和伙食费全由国家供给。据说还发三块零花钱。那时候我就可以复学接着念初中了。
我没有做更多的解释。我爱面子的弱点早在此前已经形成。我不想再向任何人重复叙述我们家庭的困窘。父亲是个纯粹的农民,供着两个同时在中学念书的儿子。父亲供给两个中学生的经济支柱,一是卖粮,一是卖树,’而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卖树。我上完初一第一学期,寒假回到家中便预感到要发生重要变故了。父亲说出谋划已久的决策:“你得休一年学,一年。”他强调了一年这个时限。我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讶。父亲接着就讲述了他的让哥哥一年后投考师范的谋略,然后可以供我复学念初中了。我说:“休学?”父亲安慰我说:“休学一年不要紧,你年龄小。”我也不以为休学一年有多么严重,我是班里年龄最小个头最矮的一个,座位排在头一张课桌上。我轻松地说:“过一年个子长高了,我就不坐头排头一张桌子咧——上课扭得人脖子疼。”父亲依然无奈地说:“钱的来路断咧!树卖完了——”
她轻轻舒了口气,拉开抽屉取出一本公文本在桌子上翻开,从笔筒里抽出那枝木杆蘸水笔,在墨水瓶里蘸上墨水后又停下手,问:“你家里就再想不出办法了?”我看着那双滋浮着忧郁气色的眼睛,忽然联想到姐姐的眼神。这种眼神足以使任何被痛苦折磨的心平静下来,足以使任何被痛苦折磨得心力交瘁的灵魂得到抚慰,足以使人沉静地忍受痛苦和劫难而不至于沉沦。我突然意识到因为我的休学致使她心情不好这个最简单的推理,而在校长、班主任和她中间,她恰好是最不应该产生这种心理的。她是教务处的一位年轻职员,平时就是在教务处做些抄抄写写的事,在黑板上写一些诸如打扫卫生的通知之类的事,我和她几乎没有说过话,甚至至今也不知道她的姓名。我便说:“老师,没关系。休学一年没啥关系,我年龄小。”她说:“白白耽搁一年多可惜!”随之又换了一种口吻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也认得你。每个班前三名的学生我都认识。”我的心情突然灰暗起来而没有再开口。
她终于落笔填写了公文函,取出公章在下方盖了,又在切割线上盖上一枚合缝印章,吱吱吱撕下并不交给我,放在桌子上,然后把我的休学申请书抹上糨糊后贴在公文存根上。
她做完这一切才重新拿起休学证书交给我说:“装好。明年复学时拿着来找我。”我把那张硬质纸印制的休学证书折叠了两番装进口袋。她从桌子那边绕过来,又从我的口袋里掏出来塞进我的书包里,说:“明年这阵儿你一定要来复学。”我向她深深地鞠了躬就走出门去。我听到背后“咣当”一声闭门的声音,同时也听到一声“等等”。她拢了拢齐肩的头发朝我走来,和我并排在廊檐下的台阶上走着,两只手插在外套的口袋里。我忽然心情很不好受,在争取到了休学证后我很不愿意看见同班同学熟悉的脸孔,便低了头匆匆走起来,凭感觉可以知道她也加快了脚步,几乎和我同时走出学校大门。
学校门口又拥来一拨偏远地区的学生,熟悉的同学便连连问我:“你来得早!报过名了吧?”我含糊地笑笑就走过去了,想尽快远离正在迎接新学期的洋溢着欢乐气氛的学校大门。她又喊了一声“等等”。我停住脚步。她走过来拍了拍我的书包:“别把休学证弄丢了。”我点点头。她这时才有一句安慰我的话:“我同意你的打算,休学一年不要紧,你年龄小。”
我抬头看她,猛然看见那双眼睫毛很长的眼眶里溢出泪水来,像雨雾中正在涨溢的湖水,泪珠在眼眶里打着旋儿,晶莹透亮。我旋即垂下头避开目光,要是再在她的眼睛处多驻留一秒,我肯定就会号啕大哭。我低着头咬着嘴唇,脚下盲目地拨弄着一块碎瓦片来抑制情绪,感觉到有一股热辣辣的酸流从鼻腔倒灌进喉咙里去。在我后来的生命历程中发生过多次这种酸水倒流的事。而倒流的渠道却是从14岁刚来到的这个生命年轮上第一次疏通的。第一次疏通的倒流酸水的渠道肯定狭窄,承受不下那么多的酸水,因而还是有一小股从眼睛里冒出来,模糊了双眼,顺手就用袖头揩掉了。我终于扬起头鼓起劲儿说:“老师,我走咧。”
她的手轻轻搭上我的肩头:“记住,明年的今天来报到复学。”
我看见两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眼睫毛上滑落下来,缓缓流过一段就在鼻翼两边挂住。我再次虔诚地深深鞠躬,然后就转过身走掉了。
25年后,卖树卖树根(劈柴)供我念书的父亲在弥留之际,对坐在他身边的我说:“我有一件事对不住你。”
我惊讶得不知所措。
“我不该让你休那一年学!”
我浑身战栗,久久无言。我像被一吨烈性梯恩梯炸成碎块细末儿飞向天空,又似乎跌入千年冰窖而冻僵四肢,冻僵躯体,也冻僵了心脏。在我高中毕业名落孙山回到乡村的无边无际的彷徨苦闷中,我曾经猴急似的怨天尤人:“全都倒霉在休那一年学。”我1962年毕业恰逢中国经济最困难的年月,高校招生任务大大缩小,我们班里,剃了光头,四个班也仅仅考取了一个个位数,而在上一年的毕业生里我们这所不属重点的学校也有50%的学生考取了大学。我如果不是休学一年当是1961年毕业。父亲说:“错过一年,而今你还算熬出点儿名堂了。”
我感觉到炸飞的碎块细末儿又归结成了原来的我,冻僵的四肢自如了,冻僵的躯体灵便了,冻僵的心又嘡嘡嘡跳起来的时候,猛然想起休学出门时那位女老师溢满眼眶又流挂在鼻翼匕的晶莹的泪珠儿。我对已经跨进黄泉路上半步依然向我忏悔的父亲讲了那一串泪珠的经历,父亲便安然合上了眼睛,喃喃地说:“可你……怎么……不早点儿给我……说这女先生哩。”
我今天终于把几近40年前的这一段经历写出来的时候,对自己算是一种虔诚的祈祷,当各种欲望膨胀成一股强大的浊流冲击所有大门、窗户和每一个心扉的当今,我便企望自己如女老师那种泪珠的泪腺不至于堵塞,更不敢枯竭,那是滋养生命灵魂的泉源,也是滋润民族精神的泉源哦。
第10篇、大狼、公猪、母鸭和母鹅情感故事
从前,有一只公猪、一只母鸭和一只母鹅。那只公猪是窦皮奈太太的,那只母鸭是李芒东太太的,那只母鹅是贝雷妈妈的。
在狂欢节的前一天,窦皮奈太太、李芒东太大和贝雷妈妈在池塘里洗衣服,那只母鸭正在那里游来游去。
窦皮奈太太说:“明天是狂欢节了,我们要杀猪,我们要好好地吃一天。”
李芒东太太说:“我们家里,明天也有宴会,我们要杀掉母鸭,她已经长得很肥了。”
贝雷妈妈说:“我呢,我要杀掉我的母鹅,我们就这样过节。”
她们的话完全给母鸭听见了。她就拼命跑去告诉她的两位朋友。她先找到母鹅,对她说:
“鹅妈妈,明天过狂欢节,贝雷妈妈要把你吃掉了,窦皮奈太太要吃掉猪爸爸。我们快去告诉他吧。”
母鸭和母鹅来到了公猪那里。
“猪爸爸,明天过狂欢节,人们要吃掉你了,人们也要杀死我俩。我们怎么办呢?”
猪说:“隆!隆!……鹅妈妈,你来,鸭妈妈,你也来,我们赶快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吧。”
这三个朋友就拼命地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到了树林里,母鸭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鸭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两个继续往前走的朋友和她说。
母鸭便拾了一些稻草、细树枝和树叶子,造了一间小房子。
母鹅和公猪走了一段路,母鹅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鹅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猪向她说罢,他独个儿继续往前走。
母鹅就找了一些树枝,把它们交叉着搭成了一间小房子。
公猪走了一段路,也停下来了。他找到了一些大石头,筑成坚固的墙壁;他在墙顶上钉了一些木板。房子造好后,他还在屋顶上钉了几只大钉子,尖端朝着天。
但在这座树林里有一只大狼,他想去吃掉这三个朋友。
大狼自言自语说:“哈!哈!哈!给我送来了好猎物。”
他跑到母鸭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鸭,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母鸭说:“爬上来吧,我不伯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可是母鸭早已逃到鹅妈妈的家里了。
大狼奔到鹅妈妈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鹅,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鹅妈妈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母鸭和母鹅早已逃到了公猪的家里。
大狼奔到公猪的房子前面。
“公猪,公猪,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公猪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大狼就上了屋,他跳着,钉头刺着他,刺着他……大狼叫喊:“啊唷!啊唷!啊唷!我的脚刺痛了!”
他连忙跳下来,公猪、母鸭和母鹅都笑了,使劲地向他狂笑。
大狼从小小的窗洞里望进去,看见公猪、母鸭和母鹅在一个很旺的火堆前烤火。
大狼说:“公猪,公猪,我冷得很,让我走进你的房间,烤一烤火吧。”
“不行,你会吃掉我们的。”
“那么,光给我的尾巴尖烤一下吧。”
猪就把房门推开了一条缝,大狼把他的尾巴伸了进去。猪把狼的尾巴紧紧地夹在墙壁和门的中间,大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尾巴已经烤暖了,让我的两只后腿伸进来吧。”
公猪让狼的后身伸进来,猪把狼的腰部紧紧地夹在门缝里。母鸭和母鹅用嘴啄着狼的屁股,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后身都烤暖了,让我的前脚伸进来吧。”
公猪让大狼的前身进来,把狼的头颈紧紧地夹在门缝里,弄得狼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大狼说:“现在,我的前身都已烤暖了,让我整个身体都进来吧。”
公猪就把房门大大地打开,狼进了屋子,说:
“现在,我要把你们三个都吃掉。”
公猪说:“唉!狼啊,我看见主人法莱巴先生的猎狗走到这里来了,你快完蛋啦!”
大狼连忙说:“快把我藏起来吧。”
“好,你躲到面包箱里去吧。”
大狼就跳进面包箱,公猪把箱子很快地关好,然后拿了一个锥子,在箱盖上凿洞。
大狼问:“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已先生的猎狗正用脚刮着箱子找寻你呢。”
公猪端起了一大锅在火堆上烧沸的开水,向那些洞孔里倒进去。
大狼喊道:“啊唷!啊唷!啊唷!烫死我了,烫死我了!”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巴先生的猎狗在面包箱上撒尿。”
公猪继续把开水倒下去,大狼烫死了。后来,三个朋友就把他从面包箱里弄了出来,拖到门外去。
从此,他们就平平安安地住在公猪的房子里。
第11篇、原来,我真的很在乎你情感故事
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你还好吗?在这寂静的夜里,你是不是也像我思念你一样思念着我?夜在空气里凝固,思绪在黑夜里游走,心绪不宁的挂钟单调地摇摆,无边的寂寥和愁绪如冷月般漫过我的心头。望着电脑屏幕上你始终变黑的头像,我的思绪随着挂钟的嘀哒声走过时间的岁月。
在茫茫网络的海洋里,我们在不经意间相识了。你的坦诚,你的幽默,你的睿智,还有你纯正悦耳的声音,如涓涓细雨滋润着我干涸的心田,唤醒着我沉睡的激情。那相见恨晚的感慨、一见如故的亲切、早已久违地倾述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无限地缩短。我们聊得那样的开心,那样的默契。清冷的文字此刻变成快乐的音符,在键盘飞速的敲击声中跳跃着,传递着我们彼此的愉悦和幸福。
我们相约在网络安静的夜里,没有白天的喧嚣,没有防备的虚伪,我们彼此关心,彼此信赖。每一次顷情的诉说,每一次怜惜的关怀,将我满心的不快和烦恼的琐****得烟消云散。记得你说,有一个人很爱你,但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你还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能找到像我一样的人是你一生的幸福。
雨后的傍晚,雨滴从屋檐落到积水的地面,溅起一朵朵水花,又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看不见绚烂的彩虹,只有黄昏滞留在街灯的中间,它的金黄已被都市的尘埃玷污。很多次你问我“你想我吗?”,我都淡淡的说“想啊”。我片刻的迟疑,总能激起你无限的思念
你说“要照顾好自己,别太累了!”。你说“别担心,一切会好起来的!”。你说“生活还可以重新选择!”。你说“如果可以,我愿意帮你承担一切!让你不再劳累”……看着你真挚的话语,我无言以对。太多的委屈,太多的辛酸,太多的无助,倾刻化成我绝堤的泪水,止不住地从我脸上滑落。此时,我多想有你宽厚的肩膀依靠,多想有你温暖的怀抱相拥,多想牵着你的手走进幸福的殿堂……可是,我不能,我不能……
虽然你说过爱情的路上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但我能感受到你的期待。你的头像还在不断的闪烁,“你在吗”“怎么不说话”。那一刻,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对着电脑不停的说我爱你!可是我没有勇气,没有勇气在键盘上敲打那三个字。我违心地把你拒绝成荒芜……
今夜无眠,今夜无语。坐在电脑前,没有你熟悉的头像,没有你热情的文字,没有你急切的关怀。那挂钟的嘀哒声,无情地将冷冷的黑夜撕碎。伤痛瞬间****,思绪瞬间散乱,眼泪瞬间滑落。
我在心底里深深地呼唤着你,你在吗?你好吗?一股冰冷地失落侵袭着我的内心,一种从未有过的牵挂撕扯着我的伤痛。
当等待成为痛苦,当爱已成往事,你背负着失望的心伤消失在茫茫人海的时候,我蓦然发觉,原来,没有你的我是如此的孤单,没有你我是如此的失魂落魄。原来,我真的很在乎你。
第12篇、我爱你,再见情感故事
1
苏小坠连续喝掉两瓶酸奶,是原味的,纯纯的那种,浓郁的味道是来自大草原。喝酸奶的吸管被苏小坠的牙齿刻了一排很好看的印记,她在看小说,可她从不为里面的情节流泪,她只会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苏小坠是从第一次失恋开始喜欢上喝酸奶的吧,这听起来有点矫情。她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样子,只记得男孩每次来找苏小坠都会带大杯的酸奶。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许多事,但一个小小的细节却会永远的留在心底,就像现在,苏小坠每次喝酸奶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喜欢过那样一个男孩。
其实苏小坠已经一个人很久了。
苏小坠独自一个人开一家小店,这家小店不卖别的,只卖戒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苏小坠的这家店,苏小坠的妈妈反对得异常厉害。苏小坠从小没有父亲,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苏小坠也很听妈妈的话。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可是她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任何事,她知道那是她母亲的一块疤。苏小坠这回却很固执,她把她的小店里刷成了玫瑰红的色彩,温情而艳丽,在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戒指,金的、银的、玻璃的、小碎钻的、各种可爱奇特的动物造型的。或许因为苏小坠店里的价格便宜,样式又好看,会有很多孩子过来买。男孩和女孩带着灿烂的笑容在挑,幸福的神情洋溢在他们脸上,每当这时候,苏小坠总会露出开心的笑容,仿佛所有的戒指都是送给她的。
那天下雨,好像所有浪漫的事都是发生在下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声像催眠曲似的。苏小坠今天穿着牛奶色的毛衣,袖口和下摆围上卡其色的流苏,脚上穿着一双橘色的平底鞋,刺刺的感觉。她正趴在一只胳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
“我想要这对戒指。”苏小坠隐隐地听到有人和她说话,她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是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子,是男孩子吧,因为他的脸上正挂着孩子般的笑,在潮湿的天气里明亮无比。这是漫画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嗯,好。”苏小坠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甩了甩被压得很痛的胳膊,选了一张紫色的纸很仔细地帮他包起来。
“送给女友的?”苏小坠漫不经心地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搭着话。
“不,只是因为它们很漂亮,不是吗?”男孩子同样漫不经心地应答着。
苏小坠很惊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的确是个男孩子,挂着笑,但眉宇之间透着几分霸气。
“我是麦俊,你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有时间去对面的‘积木游戏’坐坐,我在那儿做贝司手。”
2
夜幕降临的时候,雨停了,空气格外的清新,甚至还有一丝丝青草的味道。苏小坠忽然想到了下午那个男孩,有点霸气的男孩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对面的“积木游戏”。
苏小坠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20年,她一直认为这是错综复杂的城市,所有的一切边界都是靠高耸的围墙来表示,像一个隔绝的大陆。苏小坠每天只往返于家与小店之间,偶尔会乘公车去市中心买些东西。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灯红酒绿的诱惑,令人惘然。苏小坠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所以她宁愿找一个温暖而安全的壳,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
进去的那一刻,苏小坠放下她的长发,下意识地把它们搞得乱乱的,并且在嘴唇上抹了玫瑰红的唇油,看起来像绽放的花朵。
苏小坠很快看到了麦俊,黑色的紧身衣和火红的贝司,很多电线缠绕在他身上。他额前的头发滑下来遮挡住他所有的神情。可苏小坠还是能感觉他的神情,淡淡的,有些霸气,唇角上扬,还有一点点不屑。他在淡淡地唱着什么,好像是齐秦的一首老歌。苏小坠突然莫名奇妙地忧伤起来,她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忧伤,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像自己,黑色的衣服和火红的贝司包裹着他干净的灵魂。演奏的间隙,麦俊看到了苏小坠,他对她笑了笑,然后请她喝一种叫“醉身梦死”的酒。苏小坠知道这是《东邪西毒》中黄药师最爱喝的酒,这种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忘记过去。苏小坠不知道麦俊为什么要请她喝这种酒。她小口地喝着酒,酒不是很烈,但到喉咙的时候会有让人惊慌的疼痛。
然后,她看到了麦俊的眼睛,明亮极了,这真是不一样的眼睛。麦俊没有说话,只是用脚踢着苏小坠橘红色的鞋子,这是一个暧昧的动作。苏小坠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柔软的头发在手指间有着生硬冰冷的触感。她往后轻轻靠在木制的墙上,看着橘色的光线染红了麦俊的脸。
“我喜欢你。”麦俊在嘈杂的酒吧里异常清楚地吐出这样的字。
“什么?”苏小坠微微有些醉了。
“麦俊喜欢苏小坠。”
苏小坠的脸红了,红得像放在瓶子里的红酒,红得那么彻底和干净。然后她感到了麦俊强有力的拥抱,很温暖很温暖。
3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苏小坠一大早就被妈妈喊起来吃早饭。苏小坠的妈妈总是很疼她,喜欢帮她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她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依旧是牛奶、面包、鸡蛋,苏小坠心不在焉地吃着,她没有问妈妈昨天她是怎么回来的,她努力回忆着关于昨天的细节,可是仍然是那么模糊,苏小坠甚至开始怀疑昨天真的是否有一个叫麦俊的英俊而桀骜的男子出现过。
“小坠,你该嫁人了。”妈妈对苏小坠说,她总是想为苏小坠安排好一切。
苏小坠静静地等待着下面的话,她知道这是妈妈的习惯,不为她安排好是绝不会轻易地向苏小坠开口的。
然后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门铃声,苏小坠起身去开门。
“苏小坠,你好吗?”麦俊换了干净的格子衬衣和仔裤,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可眼神依旧。苏小坠有点微微吃惊,沉默了很久,苏小坠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苏小坠,下午两点楼下的咖啡屋,我帮你约好了。”苏小坠不知道她的妈妈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苏小坠看得出,她不喜欢麦俊,非常不喜欢。
“你妈妈不喜欢我。”下楼的时候,麦俊对苏小坠说。
苏小坠没有说话,然后对麦俊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早上的电影院总是很空旷的,沉淀了一个晚上的影院一点生气都没有,偌大的电影院只有苏小坠和麦俊两个人。可她却觉得她现在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4
苏小坠按照妈妈的意思,下午两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楼下的咖啡店。她穿了粉红色塞格毛裙,仅及膝,露着手臂,柔顺的黑色头发像水一样泻下,像大街上任何一个恬静的女孩子。她没有问妈妈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情况,因为她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去例行一下公事。
“我叫郑衷国。”这个男人对她笑了笑。
苏小坠“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真是一个好爱国的名字,和他一样没有什么不妥。穿的是LONDON FOG灰蓝色西服,配的同一色系的衬衣,和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得体的穿着。
郑衷国坐在她对面,很久,他才对苏小坠说,“你知道吗?你的眼睛这样美,你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女孩,干净得不像这个喧闹的城市的。”
苏小坠有些混乱,很少会有一个男人这样直接地称赞她。
“愿意和我结婚吗?”
苏小坠被他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切都太突然了。
结婚?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她没有爸爸,她只有妈妈。她妈妈要她来相亲,她就来了。她猛然想起,她妈妈是要她嫁人,嫁一个男人,那是眼前这个吗?这个男人是她要嫁的吗?她的脑子乱成一团,如果结了婚,妈妈就可以放心了,不要再照顾她,她想到了妈妈额上渐渐爬出的皱纹。可是这样的时候,她感到恐惧,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碎了。
“你考虑一下,我等你答复。”然后郑衷国给了苏小坠一张代表他身份的名片。
喝完咖啡出来,她在门口看到了麦俊。
麦俊站在路的那头,依旧是那个样子。苏小坠刚要走过去,只见红灯亮了,苏小坠只得停住脚步,她忽然觉得是那样的无助,这红灯一下子就切断了所有来路,苏小坠在这头,麦俊在那头。
5
在楼下的咖啡屋,苏小坠和郑衷国又一次见了面。他依旧那么大方得体,一切都有着胸有成竹的沉稳。
“我嫁给你,你可以照顾我吗?”
“当然可以。”
“还有我的母亲。”
“嗯,是的,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那好,我嫁给你。”
“我还有一个要求,可以吗?”苏小坠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定才说出来,“我可以不要戒指吗?”
苏小坠抬起头想要挤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却在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眼泛泪光,她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这样轻易地把自己交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手里。
婚礼的那天,天下着雨,细细的,哀怨得像苏小坠的长发,一缕一缕的。苏小坠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婚纱,戴着高贵的钻石首饰,挽着郑衷国的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她在人群当中看到了麦俊。
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神,他的笑容。
当贝司响起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红色的贝司弹奏着幸福的音乐,人们都屏住呼吸,享受着如此美妙的幸福。可苏小坠能听出其中的悲伤,只有她懂得那遮掩的头发下有着怎样一双哀伤的眼睛。
苏小坠的眼泪流下来,咸得发苦。她不知道怎么和麦俊说,她也不想对麦俊说,一件事她已经背负起来,于是她可以独自一人背负全部。
当她在母亲的房间里看到那张照片,那个照片里的男人有着和麦俊一样的眼睛和笑容,苏小坠就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苏小坠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这是她的父亲,当年丢下她们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这是苏小坠第一次看到她的父亲,如果不是麦俊,她想,母亲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她提起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父亲也是麦俊的父亲。
有些错误是一开始就被注定好的。
苏小坠的手上没有戒指。
第13篇、烟波蓝的美丽情感故事
高二那年,甘露儿喜欢上邻班一个痞痞的男生。那男生是个公认的坏男生,抽烟、打架、飞车、逃课、早恋;还有漂亮女生走过时,那尖锐的口哨、邪气十足的笑声……都不知道迷恋他什么。
她却喜欢他飘逸的长发和消瘦的脸庞,喜欢他深邃莫测的眼睛,喜欢他桀骜不驯的神情……还有,喜欢他飞车疾驰而过的张扬,喜欢他靠在栏杆边不语吸烟的样子,喜欢他驰骋球场高跳投篮的瞬间……
喜欢,却不敢靠近,静静地坐在校阅览室二楼靠窗的位子上,桌上摆一本书,眼睛遥遥追寻着篮球场上他矫健的身影。看他双手抱球,高高跃起,出手,篮球应声而入,人还不肯好好落下,还要手抓球筐大幅度悠两下……甘露儿的心就随着他的动作,提起又悬而不下。可一声声夸张的女生尖叫刺痛着她的耳膜,她黯然低下头。像她这样的女生,低头沉思低得久了,整个人低到最深处也只能是一声叹息。倒是手指泄露了心事,在书桌上不露痕迹地反复描划着一个人的名字:闫波,闫波,闫波……
弹指经年,转眼就挨过了高三火热的七月。甘露儿幸运地经受住了大浪淘沙的冲刷,考上了外省一所普通大学。闫波去向哪里,她不知道,估计像他这样的坏男生是绝考不上大学的,只有留在小城胡混的份儿。所以,她故意选择了这所离家千里的大学,只为忘记他。她觉得,是这段暗恋该结束的时候了。她想,就算实在忘不了,留作美好记忆也好。
可在新生入学典礼上,她听到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闫波!
闫波?甘露儿差点失声叫出来。世上也许有千千万万个闫波,可只有一个闫波的答“到”声,是世上惟一的、漫不经心的、懒散的、颓废的、闫波独有的。甘露儿不敢回头,她怕一回头梦就碎了。
终究逃不过。甘露儿头一低,眼泪就噼里啪啦落了下来,天蓝色的长裙上立刻盛开了朵朵泪花……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两人依旧同校不同班,闫波在体育系。他一如故我的潇洒,纵然在陌生的大学校园里对女生也颇具杀伤力。甘露儿习惯了站在他目光所不能及的外围,遥遥关注着又逃避着他。有时,猝不及防与他近距离相遇了,甘露儿就习惯性地低下头,左转或右转。躲得猛了反倒形迹可疑了,不免让人多看了两眼。也就多看两眼而已,甘露儿实在是个平凡不过的小女生,经不住太多的目光。
真正意义上的相遇,是在开学两个月后的校同乡会上。而他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了甘露儿,他完全不认识她。甘露儿静静地站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看他熟练地周旋在鬓香裙裾间谈笑风生,心如止水。
大学校园里所谓的舞会,就是把食堂里的桌椅靠边,腾出中间的场地作舞厅。舞曲多是卡拉oK伴奏带,够勇敢的男生女生们就上前卡拉一把。闫波到哪里都风头够健,舞而优则唱唱而优则舞。不但舞技高超,唱功也不错,一曲光良的《第一次》唱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特别是唱到最后的念白,几乎是全场齐喊“我爱你”“你爱谁”“萧淑慎”“谁爱萧淑慎”“王光良爱萧淑慎”,特疯狂。甘露儿也喊,在心里,喊的却是“甘露儿爱闫波”,一遍一遍。
寒假到了,几个同乡约好一起挤火车回家。真的是“挤”火车噢,简直要把人挤成麻花肉饼画皮。相信但凡假期坐过火车的人,都曾切身体会到目前中国计划生育的迫切性。
甘露儿怎么挤上火车的根本没感觉了,胡里糊涂地,应该是随波逐流被人硬推上去的吧。人站在车上,仍是站立不稳,正被人前挤后推之际,一只手抓住了她——竟是闫波,他第一次正面迎着她的目光,迟疑而又令人不容拒绝地说:“抓紧我!,’
在那一刹那,甘露儿突然感觉身边喧杂的一切都虚成了无声的背景,只有他和她,心心相通,十指相扣,她是他的惟一。
可惜七个小时的车程经不起太久的回味,火车一到站,闫波就很自然地抽出手背起行李下车了,甘露儿甜蜜的心事成了凋谢在站台上的乍现的昙花。
流水年华,转瞬就到了大二的暑假。甘露儿和同学们去青岛旅游度假,闫波也在其中。
从小就生活在内陆城市。甘露儿眼中的青岛简直就是个童话城堡:碧海白帆,红砖绿瓦,青山绿水……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海滨城市。她想,如果和心爱的人一辈子住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多好,如果相守一生的那个人是闫波多好……
第二天一早就下起了小雨,原定好的爬崂山临时改成了自由活动。甘露儿自己去了附近的海边。她觉得来到青岛不看海就是枉来一遭。
也许是因为这片海滩不是旅游点的缘故,海边的人不多。甘露儿赤脚走在沙滩上,任海浪一波一波地拍打着赤裸的小腿,感觉惬意得很。她没有打伞,雨淋加上海水扑溅,衣服很快就湿透了。她蓦地发现,她的蓝色长裙竟变成了和雨中的大海一样的颜色!而两年前。当她在陌生的城市里第一次听到“闫波”的名字时,就是这条裙子,曾盛开过同色的泪花。
蹲在海滩上,甘露儿一笔一划写着他的名字:闫波,闫波……可一波海浪打上来,海滩上的一切都随波而去,不留一丝痕迹。无来由地,她突然想起了那首叫做《第一次》的歌,想起Music video里王光良对萧淑慎大声喊我爱你。她也嗓子痒痒的,面朝大海,双手拢在嘴边大喊:“我爱你……”远处有好事的人接话:“你爱谁?”你爱谁?一句话问得她泪流满面,纵然是在这陌生的异乡,她依然不敢大声喊出他的名字。
——王光良爱萧淑慎,可闫波不爱甘露儿。
天渐渐黑下来,当同波找到她时,她正无助地站在一块大礁石上等待救援一她没注意到大海什么时候已涨潮了。幸好闫波及时赶到,幸好闫波够义气,幸好闫波水性好,幸好闫波……他让甘露儿趴在他背后,两手紧搂在他胸前,硬是背着她游上了岸。
后来。闫波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甘露儿没有像别的旱鸭子一样在水里瞎扑腾,不然俩人一准都没命。他不知道,当时甘露儿之所以镇定自若,不仅是因为相信他,还因为她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就这样死在闫波怀中也此生无憾了。
回到宾馆,同学们见甘露儿平安归来,都舒了口气。原来,同学们一整天都没发现她,吓坏了,在这人地生疏举目无亲的地方,大家不免胡思乱想起来。于是,大家分头去找,居然真给闫波找到了,并及时救了她一命。
事情过去了,可这一番英雄救美并没有在两人之间演绎出什么青梅竹马的古典爱情来。两人一如从前,一个是烈焰骄阳,一个是清风明月,两不相干。
虽然闫波身边桃花泛滥绯闻不断,倒是谁也没听说他和哪个女生做出什么卿卿我我有伤大雅的举止。甘露儿心里甚至有些期盼闫波有女友,这样,她就可以死心了。
大四伊始,同学们就开始跑工作了。甘露儿不急。依旧埋头学习,她决定考研。家人和同学们都建议她考本校的研究生,毕竟胜算大些。她却认定了青岛大学,只为曾经那个美丽的蓝蓝的梦。
后来,她真的如愿考上了青岛大学。当她背着重重的行囊再次站在青岛火车站,迎着咸腥的海风,她
轻轻对自己说:我又回来了!
而闫波呢,居然出人意料地独自一人回到了故乡小城,据说是为了故乡青梅竹马的情妹妹。而且,不但情妹妹貌美如花,未来的岳父大人还是市里的一个副市长!
哦原来,他真正的青梅竹马另有其人……
寒假,甘露儿回故乡和中学同学小聚,闫波没去,却零零散散地听到不少关于他的消息:说他毕业后在一所市立中学当了一名体育老师,很受压抑;而且副市长大人的千金嫁人了,新郎不是他;大概因此就失却了从前的才情,人变得玩世不恭,身边的女友走马灯似的换,在学校搞得声誉很差;后来,他辞职下海,做了一家文体用品品牌总代理,听说混得不错,只是风流依旧,花心名声在外。
甘露儿听到这些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怎么会呢?她很想当面问问他为什么,却最终放弃了——人一个活法,她凭什么质问人家,她是他什么人?
春节到了,没想到他贸然来家里拜年,偏巧甘露儿没在家。回来后,母亲告诉她有个叫闫波的同学来过时,她想都没想就追了出去。有些事情让你想不承认情深缘浅都不行,追到闫波家又被告之他还没回来。出了闫波家,甘露儿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错过了,又错过了!到返校前,两人终究阴错阳差地没见到。
暗恋,像一出独角戏,也该有谢幕的一天。甘露儿毕业后就留校做了老师,然后接受了一个同事的追求。
又是一年寒假,甘露儿和男朋友一起回家见她父母,下车时意外地在车站遇到了闫波。她冲口就叫出了他的名字,招呼道:“原来你也在这里……”话一出口她就笑了一——这分明是张爱玲的话嘛。
闫波也一口叫出了她的名字,有些迟疑和惊喜,“哦,甘露儿……”多年不见,闫波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莽撞少年,他剪短了头发,穿着得体的西装,神情有些倦怠,只有笑起来时眼角眉梢依稀有当年的邪气。
老同学见面自然是喜事,两人聊得不亦乐乎,男友识趣地以买报纸为名回避开了。互相询问了几个相熟的同学近况后,闫波深深地看了一眼甘露儿,说:“……你变了许多,变得开朗了,上学时你特清高,那时我总想和你说话,可你每次看到我都爱理不理的,也许你看不起我这个坏学生吧……”
什么?甘露儿吃惊地看着闫波,清高?她一直以为高高在上是他,却不承想到,在他心目中她也是高高在上的!
看甘露儿不语,闫波忽地一笑,开口说:“甘露儿,你还记得吗?那年我们一起回家,火车上也是这么多人,我紧紧握着你的手,只怕一松手你就被人群卷走了,就看不到你了……下车时,手都没知觉了,七个多小时啊,我甚至以为我们的手都长在一起了,谁知我刚张开手你就抽手离开了……”
——原来不只是她自己单恋;原来他什么都记得;原来他们不是没有机会的,只是他们自己错过了,一次次错过……
这时,闫波的手机响了,好像是他要接的人到了;而男友也在不远处微笑着招手。于是,互留了电话,互道珍重,就此作别。两人都没有说再见,有些人转身就是天涯,再见就俗了。
后来,甘露儿在一本台湾书籍中知道了大海那水雾迷离的蓝色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烟波蓝,寓意是少女单纯懵懂的初恋。
第14篇、爱的接力情感故事
那一年,她15岁,考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这在历年难出一个高中生的村里引起了轰动,全村人都为她感到自豪。但从父亲狠命抽烟的动作上和母亲苦涩的笑容中,她清楚地知道,家里继续供她上学会有多难。穷,是的,家里太穷了,穷得连一块手表也买不起。带着一种负罪感,她走进了县里的中学。
她家离学校有十里路,为了省下一个月两元的住宿费,她没有住校。由于要早自习,每天天不亮,父亲或母亲就要喊她起床。她背着一只装满温开水的旧军用水壶,拿着煎饼边吃边走。现在想想,她也很奇怪,那时的她肚子居然从来没有痛过。中午休息时间短,午饭只能在学校吃,她吃从家里自带的干粮,偶尔会到学校食堂买5分钱咸菜,她总会让食堂师傅多给她盛一些咸菜汁,因为咸菜汁是不要钱的,这样她第二天就不用再买咸菜了。晚饭要等到上完晚自习以后回到家再吃。那是她一天中吃得最好的一次,因为可以喝到玉米粥,营养全在这顿真正的晚餐上了。想起那时的岁月,大学毕业而且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她就很感慨,感觉自己有骨气,挺伟大,很了不起!记忆中,家里有一个香炉,每天夜里总点着香,烟雾袅袅中父亲在抽自卷的纸烟,母亲在微弱的油灯下缝补着衣服。当时的她很奇怪,问母亲,为什么家里总在夜里点着香呢?母亲笑了笑说,熏蚊虫呗。她知道村里有一个小制香厂,猜想家里的香,肯定是父亲在制香厂门口的垃圾堆里捡来的。考上大学后,她完全靠勤工俭学修完了学业,所以她一直为自己感到自豪,并以己为例来教育儿子要自强自立。
想起过去的时光,她感谢父母让她继续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感谢父亲在那三年间每天晚上步行近十里到城郊迎接晚上放学的她,感谢父母每天一大早准时喊她起床……但除了感谢之外,她很难在心里真正做到感激父母,认为那时父母对她的支持与付出都是相当有限的,她能有今天,主要是靠自己努力获得的。所以如今在城市安家的她,很少回村里看望父母,只是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之际寄一些钱回家,供二老花销。
接到父母因煤气中毒双双身亡的消息,正是临近春节的时候。她携夫带子匆匆赶到了父母的家中。在农村,用没有烟筒的煤球炉在屋中取暖而煤气中毒的事非常普遍。
安葬完父母后,再次回到父母生前居住的茅屋中,她感到心像被掏空了一样。看到床边依旧摆放着熟悉的香炉,她不由得拿了起来。邻居大婶看到她眼含泪水拿着香炉不放,不由得感慨地说:“这可是你父母的宝贝啊!”她感到奇怪:“是吗?”环由得细心观察起这个粗陋的香炉来。
邻居大婶看着她的举动说:“香炉是不值钱的,但它在你父母的心中可是很重要的啊!你不知道吗?这些年来,你很少回来,你父母天天看着香炉念叨你。你在县里上学的那几年,为了每天准时在晚上接你,在早上喊你上学,他们就在村里的制香厂捡架一些次品香,用剪子剪成一样的长短。当时村里只有村长家有一块表。你父亲就借来,在晚上7点钟准时点香,用一整夜的时间专门测试烧到第几根香该接你回家、烧到第几根香该喊你上学。以后的每天晚上,你父母都要拿着一根香到村长家,在7点钟准时点着拿回家插在香炉上。这可苦了你父母一为了不耽误你上学,你父母只能在夜里轮流看护着香炉。那几年,他们可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啊!”
她张了张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想着年迈的父母手拿着一根根香,仿佛接力棒一样,用它们为她测算时间,她不由得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
第15篇、母爱的味道情感故事
帕沙克3岁那年,父亲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生。他和母亲凯蒂莉住在印度新德里一个贫民区。凯蒂莉靠卖水果艰难度日。在帕沙克的记忆中,母亲没给他买过零食,唯一吃得多的就是一些不新鲜的水果,比如烂了几个窟窿的苹果、变酸了的葡萄等等。帕沙克深深懂得母亲的艰辛,从不向母亲提出什么要求。
18岁那年,帕沙克考上了印度最著名的大学印度理工大学。在校园里,帕沙克结交了不少朋友,其中和好友萨米尔的关系最好。萨米尔父亲是名商人,家庭条件优越。8月的一天,帕沙克应邀到萨米尔家参加他的生日晚会。帕沙克第一次接触富人的生活,大开眼界。
其中,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红酒。光那优雅的瓶子,便使帕沙克眼睛一亮!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瓶子?帕沙克心里暗暗赞叹道。接过萨米尔递过来的杯子,帕沙克被迷住了,那琥珀色的液体,仿佛少女的朱唇,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帕沙克端着,迟迟舍不得喝。“尝尝吧,不尝怎么知道它的味道?”萨米尔催促道。帕沙克抿了一小口,甘醇、爽口、绵香,回味无穷。萨米尔告诉他,这酒是产自法国干邑。干邑是法国最著名的葡萄产区,这里生产出来的葡萄与众不同,其酿制出来的葡萄酒具有花的香味,是其他地区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干邑变成了高档红酒的代名词。帕沙克怯怯地问萨米尔,这酒多少钱一瓶?萨米尔说出价格时,帕沙克吓了一跳,那价格相当于他母亲卖水果三个月的收入。
回家的路上,帕沙克眼前老晃动着那诱人的红色液体。他想,母亲从没尝过红酒,要是让她也尝尝该多好!可哪来的钱呢?为读书,他已经欠在母亲生日那天,让母亲也尝尝红酒的味道。
从此以后,帕沙克利用课余时间去做家教,到餐馆打钟点工,洗碗、扫地、端菜,他什么都干,从不嫌苦嫌累。
母亲的生日终于到来了!帕沙克自作主张,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来。他给每个人都倒了半杯红酒,然后举起酒杯,动情地说:“我从小没了父亲,是妈妈含辛茹苦把我养大,送我上学。她对我的恩情,比海还深!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我祝她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亲友们在帕沙克的带动下,喝了一口红酒,个个都赞叹不已,说这是他们喝过的最好喝的酒。凯蒂莉脸颊泛红,笑得像绽放的花朵,眼里泪花闪闪。帕沙克看着母亲的笑容,仿佛凯旋归来的战士,心里美滋滋的。
送走了亲友,凯蒂莉拿着酒瓶把玩了好久,问帕沙克:“能不能把这瓶子送给妈妈?”帕沙克说:“当然可以!”凯蒂莉把瓶子当稀世珍宝似的收藏起来。
买红酒花光了帕沙克的所有积蓄,帕沙克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让妈妈收获了幸福、快乐。然而,一个难题摆放在帕沙克面前。两个月后就是他的生日,他不知道怎么宴请同学、朋友。他打了半年多的工,才买一瓶法国干邑。两个月的时间太短,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打工挣到买法国干邑的钱。
生日在帕沙克忧愁中到来了!帕沙克用两个月打工所得的钱,买了一个蛋糕和一点水果。他决定过一个简简单单的生日,不和同学攀比。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帕沙克紧张、不安地等待同学、朋友的到来。他仿佛看到他们鄙夷的目光。就在这时,一道红色的亮光闪进他眼里,凯蒂莉递过来一瓶法国干邑。帕沙克又惊又喜,问道:“妈,这酒是您买的?”凯蒂莉说:“不是,是妈自己酿制的!”
原来,凯蒂莉知道帕沙克打工半年给自己买红酒庆贺生日后,心里非常感动。她决定也买一瓶给儿子庆贺生日。可她拿着瓶子到商场问了价格,才知道自己根本买不起。凯蒂莉于是到书店查看了酿制葡萄酒的方法。回家后,她将卖剩的葡萄洗干净放进瓶子里,揉碎之后,再往里面加糖。一个多月后,红酒便酿出来了。她把酒装进法国干邑的瓶子里。
“妈自己酿的红酒,味道跟你买的肯定不同。但这是妈的一片心意,希望你不要嫌弃!”凯蒂莉说。帕沙克接过瓶子,说:“妈,我心里只有感动,我不会嫌弃!”帕沙克打开盖子,看了看里面的酒,颜色虽然跟真正的法国干邑有差别,却也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同学和朋友陆续到齐。帕沙克依次给他们倒了酒,然后忐忑不安地等待他们的评价,生怕被他们识破。
品酒高手萨米尔喝了之后,说:“奇怪了,这酒比我以往喝过的都好喝,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但我说不出来!”
帕沙克长长地松了口气,眼里却噙满了泪水。只有他才知道,那是母爱的味道。
第16篇、差生不等式情感故事
“58分,夏小贝,我这下死定了,我要不……离家出走?”我拍拍她的肩膀:“没事,你爸妈应该习惯了……”“这安慰听着怎么这么别扭?”林知知瞪了我一眼。
“这次考试,大家考得很理想,夏小贝三门满分,萧川也很不错。”班主任清了清喉咙。“不过,林知知,你三门不及格。”班主任提高了分贝,“我刚才打电话给***妈了,你下课到我办公室一趟。”班主任转而又温柔地说:“小贝,你也来一下。”
办公室冷气很足,老师正襟危坐,对面是位中年妇女。“这次统考,她考了年级倒数……”“您放心,我回家就教训她!”中年妇女道。班主任看看我,说,“小贝,好好帮知知,好学生要帮助差生。”“我不是差生!”林知知一反常态,冲出办公室……
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她。突然,我看到操场的老树下有个人影,是萧川。萧川笑了笑,说:“如果有什么秘密不想告诉别人,可以说给树洞听。我先回去了。”他说完,转身离去。我……有什么秘密要说给树洞听呢?我回过头,望着萧川离开的方向。
林知知过了一天她便恢复了老样子。体育课上,她扯着嗓子跟我聊天。今天测男子800米。枪声一响,萧川冲在最前方,可后来被另一个男生超过了。我拿了一瓶水过去:“萧川,给,累了吧?”“不要你来怜悯我!”他一把甩开我。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到了。考试那天,萧川坐在我前面。我答完后检查时,一个纸团从前方丢到我桌上!身旁的林知知一把抓紧纸团。老师接过纸团:“怎么回事?”“是萧……”林知知没说完,我就抢白道:“是我写的,我想考完带出考场对答案。”老师点点头,望向林知知:“那你呢?”“我……想抄她的答案。”我很羞愧,可又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纸团事件”,我考砸了,林知知被罚,萧川考得非常棒,学校将保送名额给了他……晚上回家,妈妈说:“小贝,为什么跟一个差生做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一整天我都没有理林知知。回到家,刚换好鞋,便听到一阵敲门声。透过雨声,我听到林知知的声音:“小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你从我的世界消失……你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要做超市中销售业绩最好的售货员,等你来买东西,我给你打对折!我只想对你说,生日快乐!”说完,她在雨中唱起生日歌。我开了门,一把抱住他,“你这个大笨蛋!”
在中考的前一天,我看到萧川,他对树洞一遍一遍地说:“对不起,夏小贝……我只想成为第一名……”后来,林知知考上了市里最好的技术学校……
我突然想到了那句歌词,“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第17篇、蒲公英的秘密情感故事
曾经,有一个男孩,喜欢花的男孩,他每天除了上学外还有一个工作,给学校墙角的一株蒲公英浇水,然后深情的望着蒲公英,伴随着夕阳,男孩可以望着蒲公英很久很久。
开始时老师和同学都没有注意,渐渐的,大家对他这种奇怪的行为产生了兴趣,老师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关心这朵蒲公英呢?”男孩看了看老师,然后低下头,闭口不答。
同学们问他“学校的花园有这么多好看的花,为什么你单单只给那朵花浇水呢?”
男孩看了看蔚蓝的天空,默默的走开了。
人们对这个男孩奇异的举动并不过多注意,他们认为,这个孩子是可怜的,两年前男孩被确诊为白血病,医生说他最多还可以活半年,不过不知是什么力量,使得男孩一直与死神抗争,一直到这一年的这个夏天,男孩小学三年级了,但是病情却急剧恶化,似乎是要抢在下个夏天之前把这朵含苞待放的花蕊从人间夺去。
男孩坚持每天上课,每天来看这朵蜷缩在墙角,任风摇曳的白色蒲公英。
终于有一天,男孩脸色雪白,仿佛比墙角的那株蒲公英白的还要透明。放学后,男孩的班主任“晓瑶”老师来到了有那株蒲公英的角落,果然男孩也在那里,晓老师关切看着男孩问道“小宇,你不要紧吧。”
男孩缓缓的抬起头,苍白的脸色吓了晓老师一跳,男孩的眼里有储满的泪水轻声的问道“老师…什么是爱情?”
晓瑶老师吃了一惊,她不明白,这个身体极其不佳的小孩子怎么会突然想问这个问题。
不过她还是决定简单的回答一下,于是她摸着男孩的头说道“爱情就是两个人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她不确定男孩是否能明白,看着男孩伤感的眼神她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难过揪心。
忽然男孩抹了一下眼泪,笑着对晓老师说道“老师!明天我还来看蒲公英。”说完男孩用稚嫩的肩膀背起书包,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男孩再也没有来过学校,男孩去世了,那天下午男孩苍白的笑容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次微笑。
十年后,当年的晓老师成了校长,又是一个明朗的下午,晓老师在学校里巡查,忽然她低下头发现了墙角的蒲公英,十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她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洙并不起眼的蒲公英。她突然有一个想法,也许这株花隐藏了什么关于男孩的秘密,她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做,最终好奇心使她动手挖开了那株蒲公英,果然,在蒲公英的下面有一个小玻璃瓶,晓老师打开玻璃瓶,里面有几张泛黄发皱的纸,晓老师惊讶的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正是男孩小宇和一个名叫小诺的女孩子以传纸条的形式写成的,想到小诺,晓老师并不是没有印象。小宇和小诺以前都是她教的学生,小诺这个女孩子性格温和长的漂亮,成绩优异,可惜却是先天性失聪,以前班上的同学都排挤她,欺负她,只有小宇愿意帮助她和她一起玩,两人的关系很好,小宇因为看病,家庭困难,有一次竟然吃不上午饭,小诺便将自己的全部零用钱,一个一元硬币塞给了小宇。可是,在小宇去世的前两个星期,小诺出了车祸,从那以后小宇便开始每天守着这洙蒲公英,直到生命结束。
晓老师看了看纸条,上面的字迹歪歪斜斜,写的东西也有些单一无聊,大多都是一些问午饭问心情的童言童语,晓老师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用这种方式交谈了两年,终于在接近最后一行的时候,书写的内容出现了变化,晓老师仔细的看着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小宇:小诺,你中午吃的什么呢?小诺:土豆,你呢?小宇:我也是啊,呵呵。小诺:我妈妈和我说,把硬币放在瓶子里,然后许个愿望,在丢进海里,愿望就会实现的。小宇:那你会许什么愿望呢?小诺:小宇,谢谢你每天陪着我,我想以后可以嫁给你。小宇:不用客气啦。咱们是好朋友嘛小诺:我以后想嫁给你,你愿意吗?。小宇:我…
也许是笔突然没水的缘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转过天,小诺就因车祸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惦念初恋的小宇。晓老师忽然想起了那天下午的小宇,想起了他向自己提的问题,想起了他留给自己那最后一个笑容的含义,晓老师小心的将瓶子放了回去,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了瓶子的底部有一枚硬币,把硬币倒出来,只见硬币上贴着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我愿意。。。。”
后来,晓老师找到了小诺的妈妈询问当年的情形,她的妈妈显得尤为伤心激动,描述当年情形几乎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告诉晓老师,如果小诺当天没有出车祸,他们便打算带她到其他城市去念书,可是小诺却显得极其反对,甚至夺门而出,手中还拿了一个装着一张废纸的玻璃瓶子,他们想小诺也许只是不想离开朝夕相处的老同学,等她冷静下来就会好的,结果却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先天失聪的小诺没有听到身旁卡车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小诺被撞出去了五米,可手中依旧死死的握着玻璃瓶,等他们闻讯赶到时,小诺已经没了气息,但玻璃瓶仍紧握在手心,他们打开看了看,发现似乎与一个叫小宇的男孩有关,便把玻璃瓶给了小宇。
晓老师匆匆告别了小诺的父母,回到学校找到了那株蒲公英,再一次将它挖开,取出瓶子,拿出纸条,果然,纸条的背面还有几行小小的字,因为一时疏忽没有发现,只见上面写着:小宇,我要走了,如果想起我,就看看墙角的蒲公英好吗?我爱你小宇。
晓老师仔细的看着,这些字应该是小诺写的,她又向下看了看,看到还有几行凌乱的小字:小诺,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不离不弃,我用硬币许了一个愿望就是亲口说出我爱你小诺。
晓老师看着这张破旧的纸片,不敢相信它竟然承载了这样一段令人感伤的辛酸故事,她小心翼翼的埋好玻璃瓶,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了洁白的蒲公英上。
不久,学校又转来了两名学生,一个叫小宇,一个叫小诺。
第18篇、关于母亲节的两则小故事情感故事
故事一:
有个女孩生性胆小,见到毛毛虫也会吓得大喊大叫,更不必说宰鸡杀鸭了、走夜路了。然而,有一个人走进了女孩的心里,她奇迹般地胆大起来。女孩婚后两年,度完了三个月的假,又回到了车间上三班制。产后第一次上夜班,丈夫怀抱着婴儿看着室外漆黑的夜,用商量的口气说:“让孩子一个人在家睡一会儿,我送你上班!”她一口回绝,“不,你照顾宝宝,我自己走!”说完旋风似地推着车出门了。午夜,路上行人极少,她骑得飞快,胸中早忘了做姑娘时的胆怯。开门进家时,丈夫吃惊地问:“夜这么深了。你怎敢一个人回来啦?”“想给儿子喂奶,什么也不觉得怕了!”
丈夫出差,他们请了个保姆,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她需要催奶,就叫保姆买回只鸡,鸡买回来了,小保姆磨蹭了半天,鸡还扑着翅膀。小保姆哭丧着脸说:“我从来没杀过鸡!”看着小保姆杀鸡时担惊受怕的样子,她笑了,三下五除二杀了鸡,又把杀好的鸡递到小保姆的手中,笑嘻嘻地说:“总有一天,你会胆大起来的!”
故事二:
有一个中年农村妇女,她的28岁的儿子去年春天相上了一个对象,她高兴地直掉眼泪。在农村,28岁的青年男子再找不到对象,就意味着日后必定光棍一条,难怪她乐得直掉眼泪。不过女方家也是有条件的,结婚前必须砌三间大瓦房,而且房子还要砌在居民点上。原来女方嫌她家房子在村外,不够热闹。她犯愁了,砌三间瓦房的钱,东拼西凑还能凑合,可砌在新宅地上,哪来这么多钱啊!虽说这几年儿子在外打工也挣了点钱,可对于迁址建房相差甚远。她苦思冥想了一夜,第二天就为儿子的新房奔波了。她先找村长,好说歹说,村长出于同情,同意了一块宅地,说是照顾大龄青年。有了宅地,还要填高加土,若是出钱请人至少4000元,她实在舍不得,更何况,建房要钱,儿子彩礼也要钱……
接下来的日子,人们发现她一连四个月,独自一人挑泥上船再撑船到新宅地,挑泥上岸填宅地,不论刮风下雨,她从未间断过,宅地填好后,她又忙着找瓦匠动工,又一月有余,在她的操劳下,儿子的新房按女方家人的要求砌成了。儿子成婚那天,她忙前忙后照应着,直至累倒在灶台旁。等她醒来后,她醒后,她躺在儿子的怀里,儿子在大喜的日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着说:“妈,村长告诉我了,我打工在外,您一人为新宅地足足挑了百船泥,一船200担,一担4楸泥,一担要走50米……”她擦着儿子的泪,轻声地安慰儿子:“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别哭,妈不是挺过来了吗?”
第19篇、代写的情书情感故事
亲爱的爸爸:
我想了很久,才决定替你的妻子我的妈妈写这封信。
她被你打动,因为你的二十封情书,从认识的那一天起,每一年的情人节。是的,我知道,最初不是2月14日,而是七夕。尽管你的情书笔迹潦草,内容又是千篇一律,二十年如一日永远抄袭叶芝的《当你老了》,但,她还是喜欢的。可能你不知道,那些信她都收着,连我都不让看。没人的时候拿出来,一个人低声地读,一个人傻傻地笑。
她说不好意思让你写了二十年的情书,她说接下来的二十年轮到她写给你,她说她的情书会很美,如同因长年的携手而重复相叠的掌纹,是日夜相聚而相映成波的眼神,缠绵萦绕你的这一生。
遗憾的是,在决定做这一切的时候,她无法亲手提笔为你书写。原谅她,她不能当面对着你说,我们都知道,你会掉眼泪的。你最近老这样,动不动就掉泪,她可不想在今晚看见你哭的样子。不好看,真的。所以,在这个夜晚,在你和她认识的第二十一个情人节里,在你看到这第一封信,这封她叮嘱我写的,我流着泪却又带着笑容写的情书,请你,跟我一样,都要微笑,不管有多艰难。
谢谢你二十年来为她烧的每一道菜,要知道她只会对着厨房里的一切一筹莫展不知所措;谢谢你二十年里给她讲的每一个蹩脚的笑话,要知道你那夸张卖力的表情比起笑话本身来更令人忍俊不禁;谢谢你在每一个雨天撑着伞站在她公司门口,要知道什么样的感动都比不过找到一个承担风雨的肩。她有太多的感谢,只是一直放在心里,因为她以为说谢谢的时间还很长,有一生。只是她没想到,这么快,她就没机会了。
不过没关系的,她说上天待她还是不薄,起码,她牵着你的手走了二十年。二十年不短,不是吗?她不是可以让男子惊为天人的女子,不敢奢望爱情轰轰烈烈,有这二十年一饮一啄的筑巢之情,她说,她知足感恩。
说到爱情,今晚,整个世界都在为爱情沸腾。但这么多的日日夜夜,她和你的话语里都没有“爱”这个字眼。从初识时那小鹿乱撞的悄悄一瞥到踏上神圣殿堂的笃定注视,她都没有说过,直到今天,她还是没有。其实她用不着说,只要她在每一夜为晚归的你留着一盏点亮的灯,只要她弯着腰仔细地为你将白发染黑,只要她偷偷地把你洗过不曾洗净的碗碟再刷一遍,你就会知道:其实,爱这个字,是不用说出口的。爱情,在这纷纷扰扰的人世间,是寻找和感激的过程。她寻觅爱情于熙熙攘攘的人潮中,那惊鸿一瞥的竟是你,于是牵起手,一把白菜一条鱼,一同感激。
爱情在一刹那电光火石,在风雨过后沉淀平寂,最后演化作恩情,千丝万缕地挽着彼此。因此,要爱,那就把爱情走成恩情。要婚姻,要炊烟,要夕阳,要一蔬一饭,痴儿娇女……这就是她,一个平凡女子的爱情观。
很抱歉到今天才对你说这些,不过她说,这些,你都知道。也有你不知道的,那就是在新年钟声敲响的一刻,她曾对着窗外绽放的烟火和闪烁的繁星许了个愿。她说,要有来世,要再碰见你,要再读你的情书,要亲手给你写情书。
你知道吗?她那时在笑,笑容很美,心满意足的安详,一直一直地挂在脸颊上,直到闭上眼睛,那抹笑,还在。
她说她不要在最后时刻见到你,那时两个人都好丑。你可以看她的照片,上面的她一定是笑靥如花;而她,早把你刻在脑海里,永世不忘。
今晚的星空无比璀璨,在玫瑰的芳香、巧克力的浓郁和烛光的摇曳里,我代她给你写这封情书。她知道你最不喜欢她的唠叨,可是对不起,她还想最后再重复一遍:请你不要哭,她不希望你悲痛。你要相信,今晚她会回来,陪伴着你,只是你看不到罢了。既然是这样,就让我们在壁炉边拿起那首《当你老了》,你来吟咏,她说,她一定会在一旁听。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惟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
第20篇、友情无需鉴定情感故事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小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他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朋友也收藏了一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一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他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俩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瓷瓶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刚刚他也忽然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虽然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央视“鉴宝”栏目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至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家人和朋友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着,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海选快结束时,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指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个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业余水平,所有收藏的东西是真品还是赝品,当然是专家的话更有权威。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交换的那个瓷瓶——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
可他想,如果那个瓷瓶真是宝贝,必定价值连城。但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在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如果那个瓷瓶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会觉得当初自己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以前他不知道朋友是怎么想又会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珍贵、最难得的真品。
第21篇、其实我还爱着你情感故事
其实我还爱着你轩辕泪
打开我的心扉,在我心灵的深处,有着一个清晰的影子,她就是文姿。如今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回忆起以前和她的故事。
第一章重逢
那是一天下午,天阴沉着脸,我瞧老天不开心,就知趣的把衣服收进屋子,刚收没多久,天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光线,隆隆声传来,接着豆大的雨点飞奔而下。呼,还好我聪明。此时看见邻居家有个漂亮德尔女孩在雨中搬东西,我心想:邻居家什么时候有个美女?哦!我知道了,是文姿!我们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学,而且又是邻居,可算是青梅竹马呀!后来人家有钱,去县城读高中了,而我家穷的叮当响,便混到家了。俗话说女大十八变,不知道文姿如今是个面貌?咦?怎么湿湿的,口水怎么流出来了?说出手时就出手,为了爱情冒雨前进,可是怎么开口呢?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我故作避雨状,躲进她家门口,她发觉门口有个人影走近后,温柔的说:“请问你找谁?”我缓缓转身,当眼光瞄在她,瞳孔放大,竟咬起了手指。简直是太美了,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柳条眉下镶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儿,特别是那圆圆的脸蛋儿,甚是诱人。红色的T和蓝色的牛仔裤又给她增加了几分可爱,啊!完美无缺。她看到我呆滞的样子,妩媚一笑,重复的说道:“请问你找谁?”“啊,啊,我,我是避雨的,嘿嘿。”我傻笑道。她也笑着说:“那边有凳子,请随便坐。”然后她有继续去搬东西,我有装作很激动的样子说:“你,你是文姿?”(好莱坞没发现我真是他们的损失呀!)她一听,又回头重新打量我一番,惊讶道:“你是阿泪?”我连忙点点头说:“是呀,是呀!文姿,你不是在县城上学吗?怎么回来了?”她眼里略过一丝悲伤,又恢复了笑容,说道:“有点事情来家一趟。”“哦”我看出她不愿意说实情便转移话题:“你在搬东西呀!来,我帮你。”“好呀!”文姿甜甜的笑道:“那就谢谢了。”
然后我们步入大雨中。
我经调查后得知,她家开了个饭店,生意红火,她的爸爸为了省俩钱雇人,就让文姿辍学回家在饭店做事,原因是:文姿是个女孩子。哎!她家已经算是富裕了,她爸爸怎么还这样啊!一颗好苗子就这样毁了。
第二章表白
和文姿相处几天后,觉得文姿是个开朗,可爱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她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深爱上她了,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呢?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阿泪,有空吗?”文姿刚进我家就喊道,哇!文姿的衣服和裤子全是白的,这给本来就美的文姿又添几分秀气,“当然有空啦!”我答道。文姿脸色微红的说:“可以骑着我家的摩托车带我去县城一趟吗?”傻子才会拒绝呢!“OK”我爽快的答应了,而心里盘算着得抓住这次机会,一定要一举拿下。嘿嘿嘿嘿。
我带着文姿在通往县城的路上飞奔,而文姿则在后面害怕的抱着我说:“慢点,你慢点!”我开的越快,她抱的就越紧;她抱的越紧,我就开的越快。
是时候了,我郑重的向文姿大声说:“我爱你!”(我是不是太直接了?)她一愣,然后胆怯的问我:“你说什么?”我仰天喊道:“文姿我爱你,请你接受我。”我感觉到她猛的一惊,然后也赶紧大声说:“好,我,接受你!”我慢慢的停下来,木偶似的转过头,满脸惊讶的问道:“真的吗?”文姿脸红红的点点头。
我激动,她竟然答应了;我高兴,以后能和我最爱的人在一起;我骄傲,谁让咱长的这么帅!激动的我抱着俺的女朋友转了起来!
“呵呵呵呵”耳边传来文姿甜甜的笑声,我把怀中美丽的人儿放下,但仍不舍得松手,就这样抱着她问道:“你怎么这么爽快就答应了,是不是早就爱上我了,老实交代!”她深情的看了我一眼,踮起脚尖轻轻的在我耳边说:“在中学时,我就爱上你了,一直等到这一刻。”我疑问道:“那上一次你差点都没认出我呀!”文姿脸色红红的说:“傻瓜,骗你的。”
第三章离别
就这样开开心心的过了两个星期后,文姿来找我,低声的对我
说:“阿泪,爸爸要让我去帮忙,可能下个星期才能见面。”我听了之后很是气愤,她爸爸也太见钱眼开了,可是我不能表露出来,不然我就太自私了不让俺的文姿去工作?于是爽快的说:“没事儿,去吧!记得每天都要想我呀!”文姿顿时高兴起来,笑着说:“我当然会想你啦!再见!”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可是我只能伤心难过,当她离开,我好舍不得!
哎!每个孤独的晚上,就像电影的散场,身边的人都离开,不知何时有泪光。每天借酒消愁,不知愁更愁。
终于熬到星期天了,一大早我就起床等待文姿,不一会儿,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阿泪。”我激动的答应:“来吧。”文姿进来后低声说:“我把咱俩的事情给爸爸说了。”我惊讶的问她:“他怎么回答的?”越来越低的声音传来:“我说你了,你可别生气。爸爸说,你没文化,穷光蛋,还说,已经给我找好对象,不准我再和你来往!”我愤怒的大喊:“我们是真心相爱的,为什么,只是因为我穷吗?我没文化吗?哼!”文姿哭了,她说:“对不起阿泪,我不想和爸爸闹翻,毕竟她是我爸爸呀!”我强忍着泪水,不让它流出来,虽然她深爱着我,但我知道,文姿她是个特别孝顺的女孩,我听出来她的意思了,默默的闭上了眼睛,然后听见了开门声,我知道,文姿走了。
第四章酒后吐真言
第二天我上楼整理屋子时,无意中发现,邻居文姿她爸爸在支桌子放凳子的,好像要摆酒席,我隐隐约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就连忙下楼去问了问张大妈,得到的答案是:文姿要和邻村王百万的儿子王天昊订婚,一瞬间好似晴天霹雳,老天对我不公啊!
如今的我只剩下伤悲,傻傻的漫步在大街上,不知不觉的走进了商店,便买了一箱酒回到家中,拿起一瓶就往嘴里灌了起来,好似喝白开水似的,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人在叫我,定睛一看,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玲珑的鼻子,诱人的薄唇,再加上一身粉红色套装的衣服,异常美丽。原来是小雪呀!她的名字叫柳飞雪,是文姿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小雪看到我在喝酒之后,担心的问道:“阿泪,你怎么回事?”我伤心的说:“我最爱的人离我而去了,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偏偏变成了回忆。”我倒了一杯酒后,又继续说:“来,小雪,陪我喝杯!”说着递给小雪一杯,小雪接过杯子,也伤心的说:“阿泪,我理解你的心情,因为我也曾为了一个人伤悲。”然后小雪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提起一瓶酒又继续说:“我知道,文姿是爱你的,可是她是一个孝顺的女孩,你让她在一个她深爱的人,和养她近二十年的父母中间选,她会疯掉的,你又何苦逼她呢?你现在给她最好的疼爱就是手放开!”说着一口气的把酒喝光完了。我听了之后,悲伤的说:“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为什么我爱的人要离我而去。好,放手也好,两个人的世界我一个人过!”小雪醉醺醺的说:“阿泪,你知道吗?其实我和文姿同时爱上了你,可是我不能和她争,因为我们是好朋友,你知道爱一个人却不能说出口有多难受吗?”“你爱我?”我笑道:“呵呵,小雪,你别安慰我了!你怎么可能爱上我?我一没钱,二没文化,你还会不了解我吗?怎么说也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小雪很认真的看着我说:“你觉得我是在安慰你吗?”我一愣,酒已经醒了一大半,心里默默想到:好吧,这样也好,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忘记文姿。我猛然握住小雪那纤细的小手,郑重的说:“小雪,我们交往吧!”小雪猛的一惊,我又继续说:“相信我,我能把文姿忘了,我能给你幸福。”说着,我慢慢的将小雪抱入怀中。
第五章孤身一人
一个月后,“阿泪,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吧!好吗?”小雪撒娇道。我一挑眉毛,笑道:“我们小雪说了,当然去呀!”“呵呵呵呵”小雪开心的笑道:“晚上见!”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心想:难道就这样骗着她吗?我为什么一直忘不掉文姿,算了,顺其自然吧!
晚上,我正在换衣服,听见“噔噔噔”的敲门声,我喊道:“等一下,马上来。”我迅速换好后,跑去开门,是文姿!她看着我笑道:“可以进来吗?”我硬挤出一丝笑容说:“请进。”本来想关门,却又觉得不合适,便进屋了。我问道:“有什么事?”文姿此时脸上全无半点笑意,反而满脸悲伤,她低声道:“我明天就要结婚了。”我一下子愣住了,可是想了想,有订婚,早晚要结婚嘛,有什么可悲伤,可惊讶的。于是我郑重的说:“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说这句话时,我的心像刀割似的疼,文姿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一会儿,她抽泣的说:“阿泪,其实我爱的是你,是你啊!可是我没有办法和你在一起!”我也忍不住了,早已聚在眼眶的泪水被释放,我上前抱住文姿说:“我也爱你呀!文姿,我也试着去忘,可是我忘不掉,因为我爱你爱的太深了!”文姿偎依在我怀里,我多么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呀!可是文姿慢慢离开我的怀抱,坐在沙发上。我又激动的说:“文姿,我们私奔吧!”文姿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轻声说:“对不起,阿泪,我不可以。我爸爸说,结婚后的第二天,王天昊就带我去国外,可能以后都不能再见面了。”说着,文姿站了起来,走到我面前,踮起脚尖,深情的吻了一下,转身离去,我大叫:“你用最后一次的温柔,就换我最后一次的放手!”此时门外的文姿“啊”的一声惊叫,我连忙出来,担心的问:“怎么了?”文姿急忙说:“是小雪,你快去追啊!我怕她想不开。”我迅速追了出去,直奔小雪家。她家的门是开着的,我走进了小雪的屋子,桌子上放着一封信,我拆开后上面写道:
阿泪:
你好,我知道你还是忘不了文姿,我也不想夹在你们中间,这样,我们三个都会伤悲的,所以我选择离开,你不用找我。
小雪
我仰天大叫:“天哪!为什么,为什么你如此残忍!”
第六章癌症
为何你的吻如此冰冷,为何你的眼角泪在流,我知道我们走到缘分的尽头。你说在也没有天长地久的厮守,给我最后一次的温柔,从此分开手,在没有,没有以后;你说在也不能天涯海角一起走,给我最后一次的温柔,转身不回头,不停留,任爱在雪中颤抖。
至今,我依然忘不掉文姿,如果,世上有忘情草,我也不会如此伤悲,现在的我,还是每天拿烟消忧,借酒消愁。可是谁又能想到我以后的命运更悲惨呢?
一天上午,我肚子疼痛难忍,忙去镇医院检查,医生说:“对不起,我们的医术设备有限,只知道您的肺有毛病,应该是肺引起的疼痛,请去县医院进行检查。”
我迅速的坐上公交车进了县医院,检查后,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我得了肺癌,已经是晚期了。我笑道:“老天终于开眼了,我可以解脱了,哈哈哈哈!”医生满脸疑问的看着我,说:“您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刚回到家众,突然,门外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阿泪.”我能听得出来是文姿,可是她现在应该在国外呀!但我仍保持沉默,文姿又说道:“阿泪,我知道你在家,我已经说服了爸爸,取消这门婚事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我听后,激动的去开门,可是脑海中闪现出一位医生,想起自己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就狠下心绝情的说:“你走吧!我们的缘分已尽,还来干什么?”我听见文姿哭了,她伤心的说:“为什么,你如此绝情?”我此时只能用绝情的话和她断绝关系,就咬着牙说:“我绝情?你当初怎么对我的?哼!以后都别在搀着我了,你不烦我还烦呢,我爱的是小雪,如今小雪走了,我的心也死了,你以为我还爱你吗?你错了,以前都是骗你的,我是看你长的还不错,玩你的,你走啊!”说着,我的泪水奔流而下,文姿伤心的走了,而我蜷缩在墙角,想着以前的种种,为什么,偏偏在我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她才回头。老天就这么爱捉弄我吗?
第七章一切都结束了
转眼间,两个星期过去了,我将要走了,便去找对门的张大妈,让她帮忙捎给文姿一盒录音带,然后,我去了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默默的等。
都怪我疏忽了,张大妈还以为是歌带,便拿起录音带塞进录音机里,按了一下播放键,录音机里传来我悲伤声音“文姿,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还爱着你,就在两个星期以前,我被检查出肺癌晚期了,我不想让你以后……我哽咽了,“所以用绝情的话气走你,不要伤心,不要哭泣。”我调整了一下心情“文姿,我给你唱首歌吧!‘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若生命只到这里,从此没有我,请再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张大妈已经是泪流满面,擦掉泪水后,抽出录音带去找文姿。
“文姿在家吗?”张大妈喊道,文姿答道:“谁呀?”门打开后文姿说:“原来是张大妈呀!请进。”张大妈说:“不了,给,这是阿泪托我给你捎的录音带,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她把最后的一句的语气特意加重了,显然最后一句是她加上的,然后她走了。而文姿耳边回响起我绝情的话语,和刚才的“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啪”的一声,录音带碎了,一切都碎了。
其实张大妈并没有走,听道碎声后,叹息道:”阿泪呀!你知道吗?如果她听了后,会更伤心的,大姐自作主张,你不会怪大妈吧!哎,文姿呀!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街道中,音乐响起:“不再想不再想谁是谁非,爱情里并没有谁错谁对,再给我春去秋来一个轮回,我就会化茧成蝶飞的更美!”
第22篇、简简的特别舞会情感故事
医院的元旦晚会即将召开,这是护士简简最期待的时刻。
简简在护士学校的时候,就是里面跳舞最好的女子,每逢舞会,以她绝美的容貌、苗条的身材和一流的舞步,都是舞会中的女皇!自从今年进入医院以来,简简还没有机会展示她的舞步,时时刻刻在企盼着元旦这一天的到来。
然而悲惨的命运之神亏待了她!护士长告诉简简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医院有重病号需要看护,所以部分护士不能参加元旦舞会。简简不幸被抽签抽中,成了难得的几个“幸运儿”!
简简的心顿时从天上掉到了地狱,虽然不能参加舞会,但是作为护士的职责,她还是竭力细心地看护着那几个重、老、残病号,只是每天都噘着那张小嘴罢了。
“你在生闷气?”
简简看护的一个双腿截肢患者询问简简。他叫苏洛,是一个很特殊的病号,进来已经两个多月了。据说是因为车祸,使得他脸部几乎毁容,双腿断掉。有时简简在叹气,要是他没有遭到车祸,一定是个很阳光帅气的青年!与一般的病号不同,他充满了乐观开朗的精神,一点也不像大难之后的人。
“不告诉你!”
简简吐吐舌头。
转眼到了元旦的时节,简简眼巴巴地看着她的同事们兴高采烈地和那些轻病号一起去参加元旦舞会,心中妒忌的要命。真希望奇迹突然发生,让简简也去参加。她将换上最华丽的服装,迈着轻盈的步伐,舞动绚烂的色彩。男人们都会为她发疯,女人们妒忌得眼珠都会瞪出。舞会女皇毫无问题的属于她!
当然奇迹是不会发生的!简简懊恨的发发脾气,然后噘着小嘴,去照看病号们。
突然病号房传来紧急呼救,简简吃了一惊,暗自叫道幸好没有疏忽,否则问题大了!急忙跑到重病房里。猛然原本黑漆漆的房间灯光闪亮,简简微微惊愕,里面被简单的装饰了一下,彩带闪亮,加上录音机播放的音乐,有了节日的气氛。
苏洛双手移动轮椅,他来医院几个月了,基本上可以自己行动。他脸上还包着纱布,但是可以显出快乐的神情,对简简说道:“我听护士长说,因为你要看护我们,所以不能参加元旦舞会了。据说,你的跳舞一直很棒的!所以我和病房里面的几个人,特意为你举办了一场舞会,你喜欢吗?”
简简捂住小嘴,病房里那几个常年无法下床的病人,挥动手的鼓励,顿时心中温暖阵阵。
“我实在太高兴了,谢谢你们!”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做你的舞伴?”
“我很乐意!”
简简轻轻拉着苏洛的手,一人一椅,伴随轻扬的音乐,缓缓舞动……
第23篇、猎人与母猴情感故事
1960年,山里饿死了人,公社组织了十几个生产队,围了两个山头,要把这个范围的猴子赶尽杀绝,不为别的,就为了肚子,零星的野猪、麂子已经解决不了问题,饥肠辘辘的山民把目光转向了群体的猴子。两座山的树木几乎全被伐光,最终一千多人将三群猴子围困在一个不大的山包上。猴子的四周没有了树木,被黑压压的人群层层包围,插翅难逃。双方在对峙,那是一场心理的较量。猴群不动声色地在有限的林子里躲藏着,人在四周安营扎寨,时时地敲击响器,大声呐喊,不给猴群以歇息机会。三日以后,猴群已精疲力竭,准备冒死突围,人也做好了准备,开始收网进攻。于是,小小的林子里展开了激战,猴的老弱妇孺向中间靠拢,以求存活;人的老弱妇孺在外围呐喊,造出声势。青壮的进行厮杀,彼此都拼出全部力气浴血奋战,说到底都是为了活命。战斗整整进行了一个白天,黄昏的时候,林子里渐渐平息下来,无数的死猴被收集在一起,各生产队按人头进行分配。
那天,有两个老猎人没有参加分配,他们俩为追击一只母猴来到被砍伐后的秃山坡上。母猴怀里紧紧抱着自己的崽,背上背着抢出来的别的猴的崽,匆忙地沿着荒脊的山岭逃窜。两个老猎人拿着猎枪穷追不舍,他们是有经验的猎人,他们知道,抱着两个崽的母猴跑不了多远。于是他们分头包抄,和母猴兜圈子,消耗它的体力。母猴慌不择路,最终爬上了空地上一棵孤零零的小树。这棵树太小了,几乎禁不住猴子的重量,绝对是砍伐者的疏忽,他根本没把它看成一棵“树”。上了“树”的母猴再无路可逃,它绝望地望着追赶到跟前的猎人,更紧地搂住了它的崽。
绝佳的角度,绝佳的时机,两个猎人同时举起了枪。正要抠动扳机,他们看到母猴突然做了一个手势,两人一愣,分散了注意力,就在这犹疑间,只见母猴将背上的、怀中的小崽儿,一同搂在胸前,喂它们吃奶。两个小东西大约是不饿,吃了几口便不吃了。这时,母猴将它们搁在更高的树杈上,自己上上下下摘了许多树叶,将奶水一滴滴挤在叶子上,搁在小猴能够够到的地方。做完了这些事,母猴缓缓地转过身,面对着猎人,用前爪捂住了双眼。
母猴的意思很明确:现在可以开枪了……
母猴的背后映衬着落日的余晖,一片凄艳的晚霞和群山的剪影,两只小猴天真无邪地在树梢上嬉戏,全不知危险近在眼前。
猎人的枪放下了,永远地放下了。
他们不能对母亲开枪。
第24篇、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情感故事
有些人的缺点你明明都知道却心悦诚服的被他统治。
有些人的心思你明明都清楚却不惜一切的被他占有。
有些人的感受你明明都了解却无所适从的想要安慰。
——送给你我最亲爱的。
宝宝跟果冻在09年的网络认识。认识果冻之前宝宝因为网恋的男孩劈腿所以决然的选择分手。
宝宝:天蝎座的一个大懒人总是喜欢在网上搞一些有的没的喜欢浪漫整个就一宅腐女上班族。。。
果冻:天蝎座的脾气臭喜欢撒娇可爱的女孩子爱上网爱游戏就读徐州高中。。。
刚认识果冻是宝宝加的果冻因为分手的心疼所以宝宝那时候只上小号(QQ),一次上网无意中加到了果冻,刚开始谁都没在意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宝宝叫果冻哥哥。
后来宝宝用大号加上了果冻,果冻每天都会都会找宝宝跟宝宝聊天分享他身边的一些事情他跟她说他家里的事情他逃学不上课成天玩游戏,他给她看***妈给他的短信,她安慰他哄他开心,他成了她的习惯她也成了他的习惯。
“宝宝,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日一样的耶!”
他说那是种缘分,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偶尔会抱怨跟女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宝宝尽力的劝着他虽然同样深爱着他。
“我想分手了,宝宝跟她在一起好累我们老是吵架”某天他对她说。
宝宝犹豫了,不知道是趁现在跟他表白还是等他们分手再说。感情战胜了理智,宝宝说:“大叔,宝宝喜欢你宝宝牺牲下下做你老婆吧。”他说他被她吓到了,她死皮赖脸的问他要不要他对她也有点意思然后顺理成章的答应了。宝宝成了他跟她分手的直接原因。
交往后的果冻对宝宝更加的好他说宝宝是他的唯一,宝宝跟他约定每天要说一句我爱你。键盘上敲出的爱情不知道谁真谁假,受伤的永远是动心最深的那一个。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忘记多少天之后我爱你中断了,他不再上线她每天都在发脾气她等不到他。
三天整整消失了三天,他出现了他说他前女友回来了说怀孕了,找他拿钱打胎要他把钱打给她,他叫她回来见父母她不回来,他没有说结果怎么样,她爱着他所以相信了他,其实谁都不清楚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实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只是个谎言而已。。。她不敢猜测
又回到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宠她哄她,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恋爱后的她神经兮兮的老是乱想。
2010年2月12号她被迫背叛了他,她哭着问遍了所有的朋友,朋友们都说叫她选择身边的这个男孩子,她犹豫不决,他叫她去徐州说他会忘记一切说他不介意她跟别人发生的事。她心里都明白忘记是不可能,只有隐忍隐忍的多了总有爆发的那一天。最终选择了放弃他跟另一个男孩楠在一起,她怪他为什么叫她去徐州自己不过来,这算什么叫一个女孩子只身去徐州。
在跟楠交往的几个月中她一直没有忘记果冻,果冻的QQ她一直记着,2010下半年,她开始申请小号加他,可是好像每次他都能猜到是她,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南京上大学了。
她再一次加上他,跟他聊,找网名头像给他修改,他都接受。聊着聊着他会突然发过来一句宝宝,然后她在否认,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她还是告诉了他,他们做着那种看似朋友的朋友,同样的他还跟以前一样什么事都跟她说告诉她,甚至于男孩子最私密的事。
10月中旬她告诉他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去见他,他很高兴但是又不相信,她曾经爽过好多次约,终于到了11月中旬,原定计划是11月18号之后去的,可是计划有变,她决定提前去。
11月15的早上,她美美的打扮了自己,约定好的5点多起床坐车,因为第一次见他她努力的打扮耽误了时间,他担心她再一次骗他,7点多吧给她信息问她到哪里了,她说在等车。
两个城市的距离,三个半小时的路程,对他们来说真的好漫长好漫长,好不容易到车站了,她给他聊天告诉他她到了,他早早就在车站等着,出站的时候天知道宝宝有多紧张一直玩着手机不敢抬头。
“你在这啊,走吧我们去学校。”见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帮她拿着包包一路上两个人说笑着走到了地铁站,他买票她像个小媳妇似得跟着他,被他带着的感觉很美妙。坐在地铁上她突然想起来找手机,找遍了都没找到,他打电话没人接他说把他的手机给她,她说没关系,再买一个就好了。
下了地铁又是一个小时多的公交车,没有座位他们站在一起,他说他手比她好看比她白他掐他,就好像一对好久没见面的情侣。到了他给她开了一间宾馆,带她去吃饭去上网。。。
晚上她早早的叫他送她回去睡觉,他又去网吧玩了一会她洗完澡之后就呆在床上看电视玩他的手机,10多他回来了,给她带的饭洗了个澡,两个人睡在一个被窝里面,他亲她。发生了该发生的。
她给他买了一对戒指,小号的戒指是按她自己的手指买的,她拿给他。
“你一个人要戴两个戒指啊,丑死了哇。”
“怎么不行啊,你不服气?”
“服气服气,还有一个戒指留给你老婆吧,要不这样你脖子上挂一个手上戴一个,等找到嫂子之后再给她呗。”
说这句话的时候宝宝心好疼,天蝎座的天生就擅长着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他看不出来她的痛。
其实,发生关系之后宝宝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现在算什么。恋人情人单纯的寂寞。。。
“这个你戴的下嘛小猪蹄。”
“戴的下你要送我吗”
“就给你戴吧我一个人也戴不了两个也没有老婆。”
宝宝很高兴,至少那一枚戒指他给了她。
“明天我要走了,17号我走,18号我要回家过生日的,妈妈在家等我。”
“不要走。”
“为什么不走?”
“我上学很无聊的,你再陪我几天吧。”
她沉默不语,她心疼,原来她真的什么都不是,也对啊毕竟自己伤害他在先的,至少能见到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16号晚,他上网,她买的蛋糕水果给他庆祝生日虽然提前了一天,晚上一夜的激情。
17号公交车上,她依旧记得他昨天说的话,上学很无聊再陪我几天吧。他的侧脸越看越心疼,地铁站她小心翼翼的跟着他走着,一脸的无辜可怜巴巴的眼神。
第一次他摸着她的头说:“你好可爱”。
临别他说到家给我信息。踏上回家的班车,宝宝想了好多,她想是该忘记他了,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她在纠结到底该不该给他短信,10点她给了他短信告诉他用的是妈妈的手机。聊了一会就睡觉了。
以后的每天他主动给她短信直到她上班,两个人就换QQ聊天,他给她QQ密码。她嘴上说不上其实偷偷的上过一次,看了他的聊天记录,如果这次不是她的出现,他会跟另一个她一起。
他们再续前缘,还是一样的开心,果冻还跟以前一样的担心失去宝宝。
“喂,你又不在,你能不能别老是上线一会就下线,整天忙忙忙不知道你在干嘛。”
他不满的发泄着。
“你还知道我是天蝎座,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的,我想自私的占有你懂不懂,我要你的全部都是我的。”
“你能不能每天都别这么忙,如果以后没时间就别找我了。”
。。。。。。
破镜重圆他每天都在抱怨着怪她不够爱他,怪她不能好好的陪他。
2011的元旦他来陪得她,她带他去朋友那边,在酒店的房间里面他近乎疯狂的亲她要她。
几天后他去上学了。他们从最初的两个月见一次到一个月见一次最后的半个月见一次。
每一次的见面他们都很疯狂,他疯狂的要她。
时间久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变了变得没那么多问题变得每次吵架就要说分手,吵架认错永远都是她,他挑她的毛病他说的不好她全都努力的去改。
11年5月,她答应他去他那边,出了一些事情所以她没能去,以后的每次吵架他都说五月不去可能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他威胁她。
还记得他第一次为她哭,他们吵架的时候,她叫他上网去别回来了,他去了,她在家做饭,她本来是打算做好饭叫他的,11点他自己回来了,洗澡上床背对着她,一句话不说。她上床从背后抱着他,他不说话。
“老婆,我哭了”他说。
“为什么要哭呢,老公。”
“不知道,在你抱住我的那个瞬间。眼泪自己下来的。”
“对不起老公。”
。。。。。。
那一次她永远记得,这个男人曾经为他哭。
每一次吵架她都翻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回忆着在一起的美好在一起的甜蜜。
一次又一次的忍让退步,他生气她死皮赖脸的哄他。
一直到现在他答应的改变从来没有做到。每一次心疼的哭都安慰自己他爱她。
他们还在继续,只是不知道剧情该是怎样发展
是继续永远还是中途间断。。
用第三者的角度诠释着我跟你的故事,我的最亲爱的。
我努力的等好希望你能为我改变。
亲爱的你没以前关心我疼我了是不爱了吗?还是真的是我想多了。
09年你消失的那三天在我们破镜重圆之前你曾告诉我我们的分手是你咎由自取
你说那三天你在陪别的女人你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
后来我还问过你可是你矢口否认了,再问下去你说你骗我的。
那三天到底有什么,我不介意我想你不要隐瞒我任何事。
我的事你都是知道的包括你是我的第几次。。。
——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第25篇、想念你的歌情感故事
小念喜欢听陆放唱歌。这是好多年来培养起的习惯,形成了自然。
小念心里历来有预感。总有一天,陆放再也不会摩挲着自己的头亲昵的说,念念,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身边就能响起世界上最华丽饱满的声音,像腾空而起的白鸽,扎在最纯净的那块云朵里。充斥进小念空白的生命。从此之后,斑斓,不安。这就是命。
小念有一个理想,憋在心里了好长时间,不向任何一个人讲。只是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在蜡烛吹灭的时候许下个心愿: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如果陆放还是这样喜欢唱歌,那么我就要为他写歌,让他唱我们的歌,全世界都听见。这个愿望有些奢侈,小念知道。
其实不曾想过,哪一次会是自己最后许这个白痴的愿望,因为小念不知道,陆放的成名前后,两人的生活,就像被隔开的两个世界,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永远不会有在一起的那天。陆放的歌突如其来的火了起来,互联网上,泛着姜黄色报纸里,更或者是电视荧幕中,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一夜成名的幸运男孩子。
是因为一场比赛,小念不想提起。那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某一时刻还是会像梦一样的塞进脑海中,细小的感动与辛苦填满了每一个细胞,幸福的香味,迅速的蔓延进空气中最小的分子里。
小念想背着他的梦,一步步向前走。毕竟,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那场比赛之所以把陆放捧红了的原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陆放的超人气。虽然在七夕的时候,小念忍着酷暑和那些最平常的喜欢陆放的歌迷上街拉过票,那时候她根本没想过会有多少女孩子等在后台希望见一眼陆放,但“念念辛苦你了,晚上6点来我回家,妈妈给做饭,你也来吧。”这样的短信,陆放只会传给小念一个人的。这样就够了不是么。
没有一个歌迷知道,拉完票之后的小念,居然是能到陆放家吃饭的。因为一般的人都觉得,如果彼此两个人那么好,是不用来做这样的辛苦活的。只是他们不明白,如果真的两个人那么好,那么是彼此需要时,会拼尽全力也再所不惜.
像发誓一样的,更像一个最为郑重的决定。
拉完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份晚报。死也没想到,专题那版。没登任何新闻,就用了一号的大字体写:请支持陆放。然后是投票方式,只是在报纸的最下脚,落款是:歌迷,梁晓暮。
梁晓暮,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那个很有名的女歌手吧。也是靠一场比赛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梁晓暮。她可以出十几万买下一个报纸的专题版面,给陆放做广告拉票。而自己,喊到嗓子冒火,又能为陆放拉到几票。
她能帮陆放做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这是小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
第一次有些难过,但哪怕是那样,小念也再过一百年都不会相信,在陆放实现了的理想后,自己会说服自己放弃这段感情。
后来的事情仿佛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陆放开始有演唱会,频繁的和媒体见面,做产品的代言。一天睡的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小念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能收到陆放传过来的短信息,然后小念起床开机的时候可能陆放才刚刚睡下去。那段时间,见陆放简直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不过还是能听他唱歌的,小念去开通了彩信。于是陆放就经常传些录音片段过来。听得最多的,是这两句: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陆放,你好就好。
小念开始看好多的书,现代文学的,古典诗词的,她开始更努力的去做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事情。当然,还有为陆放写词的梦想,更加的强烈。一天比一天的强烈。
那时候的生活很充实,虽然会累。但每天都觉得离梦更近了,离陆放更近了。
起码,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一次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陆放巡回演唱会的第二站,就在小念和陆放长大的城市。前一天恰好是小念的生日。
然后,陆放帮小念切蛋糕的镜头,在小念生日的第二天,就上了娱乐周刊的封面,陆放的公司出面声明,陆放没有在恋爱,除了跟当红的女艺人梁晓暮关系甚密。自己心中的王子,王子拥有的爱情,是不能被说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是永远不能的。
那是第一次,觉得彼此可能不合适。梁晓暮能在事业上真正的帮到他,而自己却使劲也做不到。
陆放还是留出了时间给自己。本来以为可以说说话的。在学校的塑胶操场上牵着的手,月影洒在朱红色的跑道上,两个人的影子一点点的拉长,再拉长。那样的感觉小念下辈子都记得,受了委屈之后只有陆放才给得了的安定。只是,忽然闪出两道刺眼的白光,伴随着不大的咔嚓一声。是相机。小念想抓紧陆放的手,没想到的是,陆放用快得不得了的速度松手了,小念的手就孤单的掉在风里。没有了任何反映,像电影里无声的滑过镜头。更像一个木偶。那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足够否定所有。
接下来就是逃跑,小念发誓她的确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小念突然间知道,再真实的人和心,再真实的笑容,都不能打动一个人,即使是打动了,只要不在一个层次上,那自己必须有鲜血淋淋的付出。
陆放虽然很大声的叫了小念的名字。小念不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他不值得,他不配。街上霓红闪烁,灯箱广告里是陆放的照片。自己喜欢过的,喜欢过自己的,曾经一起努力过的,一起发誓过的,以为会在一起的,陆放。
回不去了。小念没有一点难受,可眼泪还是不听话的流了下来。
再也不要联系了。让我找回自己,哪怕只能默默的喜欢你。陆放,我不懦弱,你要知道。
那时候的小念,像一只被雨水打湿了翅膀的海鸟,再也飞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有过不坚定。
陆放,如果他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关于盛传的他和音乐人梁晓暮的关系。哪怕,只是他跟小念解释一下,让女孩起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可是他没有。他甚至没有发短信过来说为什么要在有人试图伤害小念时他却放开手。
于是她想到了放弃。
小念记得他跟小念说过,如果自己的歌能赚好多钱的那天,一定买一个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给小念,然后送她一顶水晶做的小帽子。
这句话还算不算?
如果算,他连出面解释一下和她的绯闻,都不可以么。这就是他给的是最直白的生日,礼物。在小念看来,是白白的浪费了,肯定的放弃了,那段感情。
小念喜欢他,是不需要他知道的。他有他的事业,那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请忽略小念,女孩小念,曾经有过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给他写歌,写他和小念的歌,然后让他唱给她听,天天,月月,年年。
以上所说的所有,条件是,如果有人代替小念。
如果她真的代替了我,就当作一切灰飞湮灭无痕迹。
又是好几个月。尽管小念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浏览娱乐网页不去给陆放的音乐网站留言。但她还是在同学的谈论中,街头超大的灯箱广告牌里得知了陆放演唱会要到最后一场了的消息。那是以前的自己,想过最骄傲的事情。
结束又在这个城市。反响应该还是那么好。
在思想的斗争过后,还是决定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的。演唱会有空前的盛大,小念站在几万人中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身边为台上的陆放欢呼雀跃,又哭又笑很疯狂的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自己身边这个姑娘,在几个月以前,还被陆放握着手切过蛋糕,还在黄昏的时候骑着单车带她回家,吃陆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怪只怪一切来得太突然。小念和陆放都没有做好准备。宁愿那么想。
演唱会上最高潮的环节,是主办方招募歌迷上台去和陆放合唱。全场的沸腾,人群跟疯掉没什么两样。只有小念一个人出奇的平静。歌迷的狂热程度让主办方感到很棘手,于是干脆让陆放自己做选择。陆放的原话是这样的:“有那么一个人,我知道,她肯定在这里。”
主持问:“是朋友么。”
陆放:“算是吧。”
“什么名字?”
“杜小念。”
杜小念。这三个字带来了厚厚的落地音。在小念的耳膜里迅速的蔓延开来,好象水浸湿的海绵,轻轻的一捏就溢出水来。
“杜小念小姐,有在吗?”主持人问。
小念把头低了下去。
“请问杜小念小姐来我们演唱会了吗。如果来了,请回答得大声一点。”小念两只手紧紧的揉在一起。身边的好朋友用胳膊使劲的碰了一下自己。
“小念,你在么。”陆放的声音。唯一能引起全场尖叫的声音,以前像阴天里难得的阳光照射小念生活里的声音。现在显得那么单薄和可笑。
他以为,这样还有用么。小念心里想。
可身边的好朋友还是出卖了自己,她把小念的手举得好高。然后用了最大的声音叫了一句:“在这里!”镁光灯很及时的射了过来,刺疼了小念的眼睛。掌声如潮。小念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或许陆放真的是个王子,站在最高的地方,然后众人仰望。
不知道是怎么上台的。恍惚中被人拉着手。
是你么。
上台之后小念和陆放唯一的对话:
我们可以开始唱了么。
可以。
这样平静的歌迷让现场有些唏嘘。音乐响了起来,振耳欲聋。小念很配合陆放的,她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过。就像一个最普通的歌迷一样。其实她真的和许许多多坐在台下的人一样,默默的喜欢着陆放,虽然她的喜欢,比他们多出了好些年。唱到最后,陆放走近了些,轻轻的握起了小念的手,在别人眼中,或许这是歌手对歌迷的感谢,也或许,真的只是一种感谢。如果,这个牵手,能早几个月。小念不敢再往下想,她生怕波涛汹涌的回忆让她哭花了脸。这是陆放今年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是他梦想发芽的地方,自己要尽力完美。
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长。若时间真是能快能慢的东西,那么小念会让曾经灰飞烟灭没痕迹。
“我可以拥抱你么。”又是一个意外,这样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和歌迷合唱的歌手嘴里。
全场寂静,没有任何声音。都在等待小念的回答。
你真的以为,这样还有意义么。好吧,让我成全你,成全你感谢我爱过你的心。小念心里想。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向前走了一步。
算愿意了。
于是那个等了几个世纪的拥抱,温暖环绕了过去。刚才唱过的歌仿佛还在耳边:“也许就是要等一百个世纪,我们才能够发现,真爱的美丽。”可是陆放对不起,我们无法等待,我们都不善长等待.宁愿选择流浪.有些爱,转身,已是天涯.
小念知道,在别人看来,她是那个夜晚最闪亮的星星。陆放在自己心中,也是那颗最闪亮的星星,只是从此之后,要挂在最高的地方发着最孤独的光而已。
小念下台的瞬间,陆放与嘉宾合唱的歌已经响起,灌在耳朵里的第一句话:“这是我始终喜欢的人,梁晓暮小姐。很高兴她能来当我的嘉宾。”
梁晓暮走过去拉着陆放的手。小念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般配的两个人。
他始终喜欢的人,是梁晓暮。原来是默默的喜欢,现在呢,可以亲密的站在一起。
就像当初的小念和陆放一样。
他一定要幸福。一定要比小念幸福。
小念相信此刻的自己是笑的。
你要的幸福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我最感到光荣的时候。
我是陆放。
小念,或许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过的自卑。
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小念。从你站在我的FANS团里为我挥舞着荧光棒的那一年;从我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校园歌手想靠着一场比赛脱颖而出的那一月;从你在暑天里忍受着40多度的高温在街上帮我拉票的那一天;从你在梧桐树下的沙土表面划出“陆放,我要为了你努力。”的那一刻;你寂寞的转过身去,留下骄傲的背影。这些我全都看到,只是你呢,什么都不会知道,就像我一辈子都不会明白,自以为是的成功,让我亵渎了一场最美的感情。以前一直在想,我对你的喜欢,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去完善自己。
那是世间最单纯的信念。是以前以为最完美的信念。
我的生活,形象得来说,就像经历了无数个黑夜和白天。但现在超负荷的工作,没有白黑的区别,二十四小时当中,恐怕只有能合眼的那几小时还能算自己的。其它时间,日程早被安排得满满的。
有天晚上下雨。录完音回到家已经凌晨四点。雨出奇的大,从来没有过的大。
好象要把一切都洗干净。只是,还洗得干净么,那些纷纷扰扰的绯闻中,我就再也找不到自己最爱的那张脸,你始终带着最温暖的表情跟我说,陆放加油。
我坐在了自己的车里。原来上初中的时候答应过你,说以后有了钱,一定要买一辆车。然后在下雨的时候开出去,停在马路中央,和你一起看雨景。你说过你最喜欢的,我记得。雨哗哗哗的下着,我不停的舞弄雨刷,让它们在车玻璃上甩出逆时针的光圈,溅起的波光跳跃,一下一下又一下。究竟我要想多少次,才能见到你。车里静得惊人,于是我把音响开得很大声,试图掩饰寂寞,想你时才有的寂寞。
哪怕我在镁光灯下笑得露出牙床,说一百次我很开心。也没有这时候躲在车里看雨景想你时轻松的心情,那种快乐,是从心里渗透出来的。
发动汽车,因为看到前面有个水坑。小念你还记不记得,曾经在上学的路上,你提着白裙子的裙角尖叫着躲开迎面而来冲进水坑的汽车。尽管我开足马力碾过去,身边也再没有了那女孩的声音。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了。
公司刻意制造绯闻,刻意把演唱会嘉宾请成梁晓暮。我知道你会误会。但我没有办法,小念你知道么,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我要陪他们一起演戏,我要在各种场合都暧昧的提起她。我知道自己和他们一样恶心。我怕你会看不起我,所以不敢告诉你。
我以为只要自己有了名声,做出了好的音乐。就是实现了我们共同的梦想。
所以我可以忍,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我以为我拥有了那些,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比如说,给你过最好的生日,陪你上街给你买衣服,或许等你长大了,我可以请你做我的新娘。可是现在,我连幻想的机会都没有了。
哪怕我的钱足够多到在全城最气派的面包店给你定做最漂亮的蛋糕,哪怕我一打开电视或者收音机就能看到自己的脸听到自己最骄傲的音乐。哪怕我以为,当我做到这些的时候,你还在我身边。可当我那天在学校放开你的手,你转头就跑多坚决;当那天我拉着梁晓暮的手唱歌,你都会难过,但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听从安排。我没有资格让你喜欢了。
我好象走进了另一个杂乱的世界,它给了我很多人想要的东西。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你。
惟独没有你。
小念,你这样单纯美好的女孩子。我想自己的形象,永远在你心中高大下去。
什么也不能跟你说清。你要的幸福我给不了。既不能陪在你身边,也不能大声承认喜欢的人是你。
全世界的情歌都失去了意义。想念变成怀念,心动变成心碎。
离开了你,我的世界一直灰,灰,灰。
我的爱,一直都在
陆放,有好多话我还来不及讲。我希望那天演唱会上灯光照向我俩的时候,我们都是笑着的。那样的笑容,我和你并排在一起。是唯一的,定格的,我还能回忆的,最后的属于我们的画面了吧。
虽然最后你和梁晓暮拉着手,依偎着,唱着以前我们最爱的歌。
在你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不可能是我了。
但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用力的去付出过这段感情,真的一点都没有。
对不起,陆放。我有很多事想给你做但总是力不从心.
对不起,陆放。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但只要太阳还在照耀,星星还在闪亮,我就还在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对不起,陆放。每次看到关于你的任何镜头我都会哭出声音。还是很喜欢吧。
现实就是现实,既然无法改变,就用最美的方式去迎接吧。也许以后,我不会在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给你发短信了,也许以后,我不会在网上四处寻找你的视频和新闻,但是,如果你以为我放弃了,那你错了,我依然会在想你的时候微笑。你以前跟我说过,在你想某个人的时候微笑,他就会和你一样的幸福微笑,我依然会在睡觉前向上帝许下我真诚的愿望,让你以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陆放你只是在离我远一些的地方继续闪闪发光,而我是在离你更远的地方默默的守护你的一切。所有对你的祝福都不会停止,有人说,被一个人惦念是幸福的,那么陆放你一定万分幸福,因为有那么多的歌迷惦念你。把我当作他们其中之一,就好。
毕竟你站得比我高好多了,你的的高度要我很努力很拼命才能够得到了。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这个拼命的机会。总有一天,我会更加完美的出现在你面前。陆放,你是我的光。但我也要学着尽量让自己发光,我相信我也能闪亮。
陆放,谢谢你教会我。爱,真的可以很有力量。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小念和陆放真的可以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有着同样的骄傲。那时候,牵着的手,就可以很骄傲的再也不放开了吧。
即使已经不在一起。
我也很想你。
第26篇、弟弟,天堂里是否有大学情感故事
在我3岁那年,父亲患了一场重病,没挨多久便去世了。那一年,弟弟两岁,母亲从此没再嫁。
6岁的时候,母亲将我和弟弟一起送进了小学。从此,我和他形影不离。初中、高中,始终在一个年级。一个班,我们总是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1994年夏天,家里同时收到了两份大学录取通知书。全村都炸开了锅,我们一家人更是高兴得手舞足蹈。可是没兴奋多久,母亲便犯愁了。近万元的学费,对于我家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母亲卖了家里所有的猪、鸡、粮食,又翻山越岭东家西家去借,直到报到前几天,才凑了4000多元钱。
一天夜里,母亲把我和弟弟叫到一起,还没开口眼泪就流了出来:“娃儿啊,你们双双考上大学我很高兴,可是,家里这个经济能力,即使娘去卖血,也只能供你们一个人去念书……”
我和弟弟在一旁静静地听着,默不作声。许久,弟弟低声地说:“姐姐去。”我看了看弟弟,他的脸涨得红彤彤的,一副义无反顾的模样。母亲用衣袖擦了擦眼泪,没有作声。
我对母亲说:“还是让弟弟去吧,我始终是要嫁出去的。”我知道自己说这话有多么的言不由衷。上大学是我们农村孩子的唯一出路,我做梦都想跳出“农”门。
弟弟说:“还是你去吧!我在家里多少算个劳动力,还能够帮娘下地干活,好供你读书。如果我去了,你们两个在家能够供我吗?”
争论了很久。还是没有结果。那个夜晚,外面很静,静得可以听见屋内每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声音。
第二天,弟弟很早就起了床,他站在堂屋里说:“娘,还是让姐姐去吧,她上了大学,将来才可以嫁个好人家。”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屋里的每个人听得流泪。
我和母亲起床后,在桌上发现了一堆纸末——是弟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撕得粉碎。他帮全家人做了最后的决定。
送我上火车的时候,母亲和我都哭了,只有弟弟笑呵呵地说:“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啊!”听他的话,好像他倒比我大几岁似的。
1995年。一场罕见的蝗灾席卷了故乡,粮食颗粒无收。弟弟写信给我,说要到南方去打工。
弟弟跟着别人去了广州。刚开始,工作不好找,他就去码头做苦力,帮人扛麻袋和箱包。后来在一家打火机厂找了份工作,因为是计件工资,按劳取酬,弟弟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这是后来和他一同去打工的老乡回来告诉我们的。弟弟给我写信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的。
每个月,弟弟都会准时寄钱到学校,给我做生活费。后来干脆要我办了张银行卡。他直接把钱存到卡上去。每次从卡里提钱出来时,我都会感觉到一种温暖,也对当初自己的自私心存愧疚和自责。
弟弟出去后的第一个春节,他没有回家,提前写信回来告诉我们,说春节车票不太好买,打工返乡的人又多,懒得挤,而且春节的时候生意比较忙,收人也会相对高一点。我知道,他哪里是嫌懒得挤车,他是想多省点钱。多挣些钱,好供我读书啊!
弟弟后来又去了一家机床厂,说那边工资高一点。我提醒他:“听说机床厂很容易出事的,你千万要小心一些。等我念完大学参加工作了。你就去报考成人高考,然后我挣钱供你读书。”
大学终于顺利毕业了,我很快就在城里找了份舒适的工作。弟弟打来长途电话祝贺我,并叮嘱我要好好工作。我让弟弟辞职回家复习功课,准备参加成人高考,弟弟却说我刚参加工作收入肯定不多,他想再干半年,多挣一些钱才回去。我要求弟弟立即辞职,但弟弟坚持自己的意见,最后我不得不妥协。
我做梦都没想到,我的这次妥协却要了弟弟的命。
弟弟出事时,我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电话铃响了,一口广东腔,隐隐约约听得出那边问我:“你是黎兵的姐姐吗?”我说:“是,你有什么事吗?”“你弟弟出事了。请你们马上过来一趟。”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赶忙问出了什么事?那边说,由于机床控制失灵,弟弟被齿轮轧去了半边上身,正在医院抢救。
我和母亲连夜坐火车赶赴广州。当我们踉踉跄跄地闯进医院时,负责照顾弟弟的工友告诉我们,弟弟抢救无效,已经离开人世了。母亲当时就晕倒在地上。
我们在医院的停尸房见到了弟弟的遗体。他左边肩膀、胸部连同手臂已经不在了,黑瘦的脸部因为痛苦而严重变了形,那种惨状让人几度晕厥。
弟弟生前的同事告诉我们,在医院抢救之际,弟弟还要他们千万别通知家人,他说不想让我们担心。
清理弟弟的遗物时,我们在抽屉里发现了两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受益人分别是母亲和我。母亲拿着保险单呼天抢地:“兵娃啊,娘不要你的钱,娘要这么多钱干啥啊!娘要你回来!你回来啊……”
还有一封已经贴好邮票的信,是写给我的:“姐,就快要过春节了,已经3年没有回家,真的很想念你们。现在。你终于毕业参加工作了,我也可以解甲归田了……”
弟弟走了很久,我和母亲都无法从悲痛中走出来。不知道天堂有没有成人高考,但是每年,我都会给弟弟烧一些高考资料,我想让他在天堂里上大学。
第27篇、我的男二号情感故事
我的男二号
文 他在她城 插图 Beard
1
许筱诺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我的小租屋里津津有味地吃泡面。这货的一通电话彻底让我没了食欲。娘的!姑奶奶连个男人都还没有,这货居然如此不仗义地要结婚了。还要我当伴娘?伴你妹!
唉,我也只是发发牢骚,十几年的革命友情摆在那,就算今天让我参加她孩子的满月宴我都得去!
我和许筱诺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了,我们有许多相同的癖好,譬如连喜欢的男生都是一个人。无奈,我的个人魅力远不及许大美女。厉吴天在两难之下,终于选择了许筱诺,留我人在大槐树底下偷偷抹泪。
可是这并没有影响我们的革命友情,相反,后来我和厉吴天竟然成了好哥们儿。对于此结果,我甚欣慰。反而是许筱诺,整天神经兮兮地防着我和厉吴天,生怕我们哪天一个激动,双双私奔,留她人在槐树底下叫苦连天。
“怎么,这下终于不用再担心我和你老公抛下你双宿双飞了吧?”看着她拿着红灿灿的小本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出言讥讽。她咯咯地笑,完全副神经病人的状态。至于吗,不就是结个婚而已?
2
许筱诺的婚礼办得还算豪华,毕竟厉吴天在本市还是有一定名望的,年纪轻轻就坐上了华天集团的副总。这男人的学识和智商简直太变态!
婚礼仪式正式开始,我看着台上风度翩翩的新郎和一脸娇羞幸福的新娘,忍住抢婚的冲动,端着放戒指的盘子一步步走过去。许筱诺开心地拥抱了我,我看着厉吴天对着她的背影宠溺地笑,忽然眼泪就涌了出来。
不可否认,我到现在还是放不下厉吴天。可是我怎么能够在我最好的姐妹婚礼上哭呢?我迅速把泪水憋进心里。我绽开一抹得体的笑,开心地拥紧她,轻轻在她耳边送上我最真挚的祝福:你一定要幸福。
婚礼结束后,我没有留太久。我和许筱诺打过招呼后匆匆出了新房,却在大门口遇到了送朋友的厉吴天。他对我说:“我还以为你要到天亮才走呢,怎么走这么早?”我努力伪装表情,狠狠给他一拳:“哼,你巴不得我早走吧,我才没那么不识趣,耽误你的新婚夜。”他笑笑,然后跟他对面的男子说:“浩洋,你帮我送送她吧。”我这才抬头看向对面的男子,剑眉星目,气质不凡,沉稳又成熟的一个男人。
“不用啦,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可以了。”可这两位却完全不顾我的意见,趁着江浩洋倒车的瞬间,我转过头狠狠瞪向厉吴天,谁知他竟轻轻地说了句:“好好把握。”把握你妹啊把握,不知道我天生对陌生人犯怵吗?这个浑蛋!不用说,肯定是许筱诺的主意,怪不得我刚刚走的时候没有拦我,原来是有后招。这对无良夫妻!
3
车子一路驶向我住的小区,车内寂静无语。我犹豫半天决定打破沉默,毕竟我是应该先道谢的那个人。
“江先生,谢谢您。”
“不客气。”
“我叫于诗语。”
“哦。”
这就完了?难道他不该夸夸我这名字多么的诗情画意?然后我就接着说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然后他又问我为什么改名字,然后我就说我原来的名字有多难听……这样,话题不就出来了吗?现在他这样冷场,让我怎么往下接?这个男人,一定还是光棍一根。世上怎么会有这么闷的男人?
他会不会是不想送我,又不想驳了厉吴天的面子,这才勉为其难地送我回来?不对不对,厉吴天这个人,一向对熟人才会有如此要求,他们的关系肯定不一般。
我还在天马行空地想象的时候,耳边传来低沉的声音:“你还不下车?”娘的,这声音真真的好听,可是语气干吗这么恶劣。这是跟他第一次见面吧,我又没得罪他,他干吗一副我罪大恶极的样子。
不过,我一向是懂礼貌的好姑娘,跟他再次道了谢就挥一挥手指,拿下我的包包,闪身走人了。我不知道的是,楼下那辆车等我房间的灯灭了之后才发动。
4
“你是一只猪,你是一只猪,你是一只快乐的大笨猪……”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许筱诺的恶搞铃声惊醒了。这货三天两头地摆弄我的手机铃声。
我猛地按了挂机键。奶奶的!大清早的不睡觉来骚扰我,她可真是闲得发霉了。而且,昨天是她的新婚夜,按理说不会起这么早啊。刚躺下,那恶俗的铃声又响起来。我抓抓头发坐起来接听:“干吗?”
“火气这么大干吗?我就想问问你昨晚睡哪儿了?”我不用想就知道她在电话那头一副窃喜又无耻的猥琐样子。
“我当然是睡在我家里。”这个浑蛋又要编派什么?
“哦哦,你留男人在家过夜啦?”
“我呸!许筱诺你好歹也是贵妇了,麻烦你说话有个贵妇的样子好不好!老娘不搞一夜情!”
“啊啊,你要搞多夜情?”
我吸气再吸气:“新婚夜过得怎么样啊?你男人竟然让你还有力气大早上起来打电话?”我一生气嘴巴就变得非常恶毒。
“咳咳……你真讨厌!他……他体力可好了。”我不用想也知道她在那头娇羞又得意的表情。
5
放下电话后,我顿时变得怅然。因为刚才许筱诺告诉我,江小洋回来了,昨晚的江浩洋就是当初的江小洋。而我,竟然没有认出来!
江小洋算得上我的竹马吧。他是许筱诺的表哥,每年的暑假都会来许筱诺家住,我们从小就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不知道哪一天,我脑抽地去跟他表白了。之后,他就离奇失踪了,暑假的时候再也没有来过许筱诺家。我问许筱诺,她支支吾吾地说他搬家了。
这件事给了我毁灭性的打击。年幼的我以为是我的表白吓得他连夜搬家,从那以后,即便遇上喜欢的男生,我也不敢莽撞了,这才给了许筱诺和厉吴天发展奸情的机会。现在他又出现在我面前是什么意思?是后悔了吗?如果他回来的话,哼!本姑娘绝对会,会……给他一次弥补的机会。
许筱诺的回门宴上,我再次见到了他,他身边挂着位美艳的女人。不知美女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引得他大笑。哼!我将眼前的鸡腿想象成他,恶狠狠咬下去。尼玛!这谁家的鸡腿,太好吃了,吃得我热泪盈眶!
我擦擦鼻子,将心底的难过和酸涩统统压下去,化悲愤为力量,将眼前的美食一一消灭。此时的我压抑又难过,于是决定回我的小租屋里痛快地哭一场,之后把江小洋这个名字彻底抛到九霄云外的臭沟沟里!
6
我吃饱喝足之后,径直走到许筱诺那桌,打了招呼就走。谁知我没走几步,就被人从身后抓住了手臂。竟然是他!他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不说话,也不松手。我被他的表情刺激,猛地甩开了他,继续向前走,谁知他竟然冲过来,将我从身后抱住。
“为什么走?”他好听的嗓音传来,我一时觉得恍惚。他回来了,也认出了我,却不主动来找我,如今却用这么不讲理的方式拦住我。他都有美人相伴了,还拦着我作甚?
“不要走,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听到这句话,我挣扎的动作停了下来。他说想我?我没听错吧?“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还假装不认识我!”我委屈地冲他吼。“那时候你正和别的男人言笑晏晏,你让我怎么办?”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当年口口声声说这辈子只爱我一个人,我是你生命里唯一的男 号。这些你都忘了?我才走多久,你就勾搭上男二号了?还抢筱诺的男人!”
我被他一顿抢白,气得“哇”一声哭了出来。许是我哭的样子很吓人,他手忙脚乱温柔地哄我,这使我很受用,这才一股脑地向他涌出我的委屈。
“你当年一走了之,害我哭了三天三夜,你知不知道?我还以为是我吓跑了你,后来再遇到男生时也不敢主动,这才让许筱诺得逞。要不是你,厉吴天就是我的。呜呜……”话还没说完,就被他霸道的唇堵住。
我气喘吁吁地躲在他的怀里,听着他霸道的宣誓:“别再让我从你嘴里听到其他男人的名字,当年我不告而别是我的错。”他摸摸我的头,“我只是想让自己快点变得优秀,这样才有与你在一起的资本,没想到,让你伤心了那么久。从今天开始,我要做回你的男一号!”
“哼,可惜啊,我的男一号早就给过厉吴天了。”我不屑地撇嘴。
“那,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男二号。并且,永远不会再有男一号了。”
我刚要说什么就被他警告的眼神吓得闭了嘴,好嘛好嘛,另二号就男二号吧,可是……可是他干吗拽着我往民政局的方向走?他什么都没说,我也什么都没说,干吗要去领那个四块五一本的东西啊?
啊!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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