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想念小鱼
和小鱼成为同桌,是在某个冬天的上午。之前我与他虽然已经同班两年,但因为我向来不太爱搭理男生,和男生几乎没什么交集,所以对他的印象也只是总在篮球场上和别人抢篮球。当老师让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很不乐意。
但不管乐意不乐意,我都得坐在他身边。每天早自修,他总是捧着本语文书哇啦哇啦地读课文,吵得人心烦,我在一旁会时不时白他两眼。他是个活泼的男孩,没过几天就和边上的同学混熟了,但和我仍不怎么说话。我和他好像在赌气,谁都不愿意先搭理对方。
小鱼很喜欢吃零食,每天都要带一大包零食到教室。下课时,他会先拿出几小袋分给几个死党,然后自己才痛痛快快吃起来。一个普通的傍晚,他将几颗巧克力放在我的课桌上。因为曾经他也让我传递过零食给他的死党,所以我问他:“给谁?”他看看我说:“给你的。”我看看巧克力,回了句:“谢谢。”见他破冰向我伸出橄榄枝,我觉得之前对他冷冰冰不应该,于是开始像朋友那样和他聊天。随后的晚自习是我学习最认真的一个晚上,因为小鱼的友爱让我相信,在学习的道路上,两个人携手前进肯定比一个人跋山涉水有意思。
小鱼的文科成绩不是很好。语文老师讲评试卷时报答案速度很快,小鱼记不下来会问我,我就向他重复一遍老师的答案。有时他还没听懂,我就只能一遍遍重复,这势必影响我听老师讲后面的内容。有几次因为关键的地方没听清楚,我心里有点怨小鱼,就不自觉地把和小鱼说话的声音提高了八度,语气也不太友善。之后又觉得自己在课堂上大声说话很不应该,偷偷看老师有没有注意我,小鱼有没有生气。通常这时候小鱼还是继续写答案,一点也不生气。我突然觉得男孩子就是宽容。每次到最后都是我先订正完试卷,小鱼拿去作参考订正自己的试卷。
英语最不受小鱼待见,英语课上,小鱼总不好好听老师讲解,眼睛老是盯着地上看,我想这或许就是他学不好英语的原因吧。有天中午,我看了一眼他做的英语作业,发现15道选择题他只做对了3道,终于忍不住问他:“上英语课你怎么老是盯着地上看,在想什么呢?”他懒懒地回我:“我听不懂老师说的。”我说:“那你更应该认真听啊,用心学慢慢才能跟上。”我这话似乎起了点作用,在接下来的早自习,他开始背英语单词、默写英语课文了。
相比语文和英语,小鱼的数理化成绩要稍好一些,所以上这些课时他还挺认真的,课后也做大量练习。偶尔,班里的高材生都做不出来的数学难题,他却能做出来,并且也乐意大大方方地教我。
平时,小鱼总把发下来的试卷订正后随手往抽屉里一塞,可奇怪的是,在老师要求大家交订正完的试卷时,他却能很快翻出那张该交的试卷。虽然我每次都会把试卷收拾好,但关键时刻还是会找不到要交的那张。当我大叫“完了完了,试卷又找不到了”时,小鱼就会放下手中的作业帮我一起找,还时不时提醒道:“看看语文书里会不会夹着?”但最后他常常会得意地来一句:“你看,虽然每次我都乱放,但总能一下子就找到。”说完还拍一下自己的试卷,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小鱼喜欢打篮球,每周五下午都要和死党一起去学校篮球场打比赛。有时路过球场看见他表情凝重地盯着篮球时,我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喊:“小鱼,加油!”看着他和几个男孩在篮球场上飞奔,编织着纯真的篮球梦,顿时觉得有梦想真好。我祝福小鱼做好他想做的事,早目梦想成真。
转眼一个学期过去,我和小鱼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各奔东西。
又开学了,我有了新同桌,他学习努力,成绩比小鱼优秀,但我总觉得他身上少了点什么。在闲暇时候我常会想起小鱼。其实那时候作为同桌我本该好好帮他的,却帮得不多,如今想来觉得很惭愧。小鱼,我很想念你,也很想对你说声“对不起”。
第2篇、倾家荡产也要救你
正在给病人取血样时,科室的电话响了起来。我的手一抖,血浆洒了。来不及给愠怒的病人道歉,同事已经侧身叫我了:“刘樱,找你的!”
是放射科的同事。“小刘,片子出来了,他是你什么人?”我说:“是我哥。”他跟着问:“亲哥?”我已经预感到了什么,想了想,“嗯”了一声,电话那端一下子就沉默了。而我的心,就在这样的沉默中一点点坠了下去。
等不及了,我“咔嚓”挂掉电话就往放射科跑。取了片子跑到呼吸内科,顾不得医生正在给病人看病,我推开门,急得几乎把胶片戳到了医生的眼皮上说:“我是检验科的刘樱,麻烦您快帮我看看!”
只是过了十来分钟,我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我一口气冲下楼,在医院的一棵槐树下站了很久很久。然后我拿出手机,拨了他的号码。“嘟”了很长时间他才接听,我问他在哪里,他说:“我给你把笔记本电脑买啦,正在回家的路上。超薄的,保准你喜欢。”
我咬住嘴唇,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哥现在开着车呢,有啥事咱回家了再说啊,好不好?”我昂头逼回眼泪,说:“好。”他笑了:“这才是乖妹妹。下班早点回家,今天是你生日,咱们要开开心心地过啊。”
我闭上眼睛,靠着树缓缓地滑了下来,泪水慢慢爬了满脸。我没有告诉他,他患上的是肺癌,医生说已经到中晚期了,治愈的几率只有30%……
他不是我的亲哥。妈妈婚后一直不育,是爸爸在一次赶集时捡回了尚在襁褓中的他。
尽管有了他,妈妈还是坚持不懈地寻医问诊。他四岁的时候,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从此他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
五岁的他就开始做家务。他那么小,洗碗碰掉瓷,扫地扫不干净,倒尿盆把尿撒在鞋上……每一件事都会让爸爸妈妈大动肝火。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耳朵可以被拉得那么长,像捏橡皮泥一样。天长日久,他的耳垂比常人的大和长,谁见了都说,这孩子生得多福气。
他生病了是从来没有药吃的,发烧几天几夜也得靠自己退下来;割猪草时划破了手,随手抓把干灰往伤口一摁,血就止住了;馊了的饭菜给他吞下,他拉两次肚子就又活蹦乱跳了。有一次他咳嗽很长时间都没好,嗓子疼得实在受不了了,他想起我咳嗽时妈妈喂我喝过一种药,那药装在一个褐色的小瓶子里。趁爸爸妈妈下地干活去了,他到处找啊找,终于找到了那个瓶子。只喝了两口他就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打滚。因为瓶子差不多,他把打棉花用的农药“助壮素”当止咳糖浆喝了。爸爸妈妈不但没有送他上医院,还将他一顿臭骂,骂他偷东西。还是邻居的奶奶舀了盆肥皂水给他猛灌,他喝了吐,吐了喝,吐得奄奄一息,最后竟奇迹般地挺了过来。
在爸爸妈妈面前,他是不敢大声说话的,更不敢和我逗闹。但只要爸爸妈妈一不在家,他就很快乐地追着我嚷:“妹,叫我哥,叫我哥。”
一直到他九岁,爸爸妈妈才迫于闲言碎语让他和我一起上了学。村里的小学,一年其实根本花不了几个钱。
我始终没有叫过他哥,总是跟着爸爸妈妈一起直呼他的名字。小学毕业的前一天,我们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他突然转过头神秘兮兮地问我:“有个字我不知道怎么念,你能告诉我不?”
他刷刷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歌”字。我嘴一撇,不屑地说:“你真笨,歌呗。”他说:“啥?你再说一遍?”“歌!”我又大声重复了一下。他还是问:“啥?念啥?”我恼了,连声大喊:“歌!歌!歌!这下听清楚没有?”他眼睛亮亮地看着我,说:“听清楚啦,嘻嘻,你这不是叫我哥了吗!”我不依了,“你狡猾,此歌非彼哥,一个有欠一个没欠呢!”他耍赖,“管他什么欠不欠,欠不欠你不都是叫哥吗?”
他乐得手舞足蹈,胳膊和腿都在空中划摆。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见到他那么开心。我突然发现,他已经15岁了,手臂和腿怎么还那么细呢?他怎么那么瘦呢?他的手上,怎么有那么多新旧交替的伤痕呢?我年少纯真的心,像被蚂蚁咬了一口,轻轻地疼痛了一下。
就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叫他哥了。虽然爸爸妈妈多年来的言传身教已让我和他们一样,始终把他当作外人,无法亲近。
我去镇上住读初中的时候,他辍了学。爸爸妈妈说,能供他读到小学毕业,就算是对得起他了,他该给咱们家挣钱了。
仗着个子高,他向人谎报18岁,到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小砖瓦厂上班。砖瓦厂灰尘漫天,呛得鼻子喉咙全是灰,一天活干下来总要先清清嗓子才能发出声音。爸爸妈妈对他说:“我们挣的钱是要给樱樱存着将来上大学的,你挣的钱就负责樱樱的生活费。”他听了,连连点头:“应该的,应该的。”除掉生活费,他把每月的工资都如数上交,可爸爸妈妈还在挖空心思从他身上抠。他们甚至承认我是他的妹妹了,常常对他说:“你妹妹的鞋又小了呢,你妹妹又要买学习资料了呢。”“你妹妹”这三个字,成了爸爸妈妈找他要钱的杀手锏,屡试不爽。于是他只能从牙缝里一省再省,到最后把早餐都省掉了。
这样的日子,从我初中起,便日复一日流转到我高中毕业。六年的时间,他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只是仍然面黄肌瘦。长年累月的灰尘侵袭,他的支气管越来越不好,经常咳嗽,像个老头。他去学校找我,同学们都开玩笑:“你哥是从饥荒年代穿越时空而来的吧?”我过意不去了,对爸爸妈妈说:“你们对他也太狠心了,他是人,不是赚钱的机器啊!”
他得知这句话,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说:“妹,你千万别怪爸妈,要不是爸妈捡回我,我这条命早没了,那我哪来的家,又哪来这么好的妹妹呢!”
我到外地上大学,他向爸爸妈妈请求随我一起去打工,也好照顾我。大城市里消费水平高,像他这样没有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的人,仍然只能做最下层的体力劳动,收入十分微薄,供我读大学,比在小城要吃力得多。
爸爸妈妈却根本不给他留退路。他们说:“我们摸田打土块能填饱自己肚子就不错了,你妹妹开学就花光了我们所有的积蓄,你要负担不起她,那她只有卷铺盖回家种田。还有,你妹妹一没背景、二没后台,你还得想办法给她存点钱,她将来找工作时好打通关系,进好点的单位。”
他愁得吃不下饭,每天四处找工作。自身条件那么差还要求高工资,他遭了不少的白眼甚至辱骂。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兴冲冲地告诉我,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一份好活儿了。问他什么活,他笑着说:“保密,反正你哥没偷没抢,挣的钱你放心用就是了。”
他每半月就会给我送一次钱,但他从来不让我去看他。他说他干活的地方都是些粗鲁爷们儿,会吓到我的。这样一说,我也就不再过问了。他确实挺有本事的,给我的生活费越来越宽裕,我甚至有了余钱买漂亮的衣服和口红。
一晃就到了大三。有一天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一时身无分文。回想起他无意中说过他租住的地方,便一路打听着找了过去。他不在,和他同住的工友说,我带你去找他。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工友把我带到了殡仪馆的烟囱下。刚一走近就有一阵刺骨的寒气袭来,让我浑身直打冷战。工友手一指:“呶,他在上头忙活呢。”
那个烟囱足有150米高,直冲云霄,他穿着红色的工作服,像一只血色的鸽子在空中飞舞。看我极度惊讶的样子,工友说:“你不知道你哥是干这个?这叫烟囱清洗工,也就是给火化炉除尘。这活又脏又累又危险,很少有人愿意做,所以工资高。”工友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接着说:“干这行要忍受让人恶心的尸臭味儿,还多少会呛进一些骨灰残粉,肺部容易受污染。我们隔三岔五都去医院打点滴消炎,你哥却从来都舍不得,总说他妹妹差钱用。不是我说你,你看你身上这一套衣服,少说也可以给你哥打几天消炎针了吧?”
六月正午的天气,我的脸和地面一样炙热,热得快要把我烤化。我仰脸望着他,泪水不断地流出来。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他终于疲惫不堪地下来了,一张脸黝黑发亮。看到我,他大吃一惊,责怪他的工友不该带我来。我哭着一把抱住了他:“哥,我欠你的太多了,我们家欠你的太多了……”
他显然不习惯我的拥抱,红了脸,笨嘴笨舌地劝我。他越劝,我越是哭得止不住。他急了,语无伦次地说:“你还记得那年那个字吗?别忘了你是叫我哥啊,既然是哥哥妹妹,又哪有什么欠不欠的?”
我以辍学为由,威胁爸爸妈妈不许再要他的钱,他到了婚嫁年龄,该有份体面的工作,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在我的逼迫下,他回到家乡学了汽驾,然后和别人合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
他为花掉给我存的钱买车而愧疚,没日没夜地出车,想快点挣回来。我拿他没办法,只是盼着快快毕业,等我工作了他就省心了,我们就都可以过上幸福轻松的日子了。
毕业后,我被分到了市里最好的医院。他的气色却越来越不好,咳嗽越来越严重,动不动就感冒发烧。凭着医务人员的直觉,我有种不敢往坏处深想的担心。可他死活不肯和我去医院做检查,一直和我拧到我生日这天……
路过的人纷纷向我投来了诧异的目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却像个疯子一样坐在树下旁若无人地大哭。我怎么能够自制呢?他这一生,从小到大每一天都在苦难中挣扎,都在为我和这个家透支他的生命啊。在他心里,他觉得他是我哥,他就欠我的,为我付出都是应该的。我突然明白,他其实对自己的病早有知晓,不然不会拖到我生日这一天才来检查,并且用尽手中所有积蓄给我买笔记本电脑,嘱咐我这一天一定要开开心心地过。
泪水流尽后是冷静。我站了起来,我要快快回家告诉他:“哥,我要治好你的病,哪怕倾家荡产。不为别的,就为你是我哥。”
第3篇、吹灭二十个火苗
公判会结束时,已是中午时分。一共五名死刑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即将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赴刑场前,在体育馆的一间仓库里,给每一个死刑犯四个大肉包子和一瓶矿泉水,犯人被绑着,由押送警察喂他们吃。
我押的是一个抢劫犯,二十岁还不到,没考上大学,就跟社会上一拨儿人渣混到一块,打野架,喝酒,蹦的,吸粉,泡妞。气得他母亲一病不起,他的父亲要和他脱离父子关系。然后,他玩了个更刺激的,和小兄弟抢了一个大款,把大款及其情人给灭了。
除了剃光了的头,面前的人看不出是一个做了惊天大案的罪犯,脸白白净净的,像个书生。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不得不防。我喂他包子时,心里就有些打鼓,“吃包子就吃包子,可别乱咬啊!不然———”他停止了咀嚼,片刻,一滴泪滴落在包子上。“叔叔,我长这么大,只有两个人喂过我饭,一个是我妈,再一个就是你了……我要是起坏心眼,还算个人吗?”我心里一咯噔,这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我倒有些不自然了,“快吃吧,不够还有呢!吃饱了,好上路!”
他叹了一口气,仰着脸,闭着眼,像是自言自语,“再过两天,我就二十岁了……”
我突然冒出了个念头,掏出打火机,打着了,“许个愿吧!”
他感激地望望我,又望着打火机的火苗,闭上眼睛默默他动着嘴唇,然后,睁开眼,吹灭了火苗;我又把打火机点燃,他又吹灭;又点燃,又吹灭。这样,连续二十次。吹完了最后一个火苗,他的眼里闪着泪花,片刻幸福的样子。他恳求我咬一口包子,我不肯。他便哀怜地望着我,“我知道我不配,不过,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没说什么,拿起包子咬了一口,然后送到他的嘴边:“生日快乐!”
他“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叔叔,我不想死,不想死啊!”我急忙和另外一个警察把他架起来,他又跪下,架了几次,才把他架住。我让他把包子吃完,他摇摇头说吃饱了,说着垂下头,肩膀开始抽动起来。在灯光的照耀下,光头闪着青光,像是没成熟的橄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好!”
第4篇、花开无声
黄明亮是清河一中初三一班的班主任,这天早自习,他没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监督学生早读,而是急匆匆地赶往校长办公室。
“校长,初三六个班给灾区的捐款不见了!” 黄明亮慌张地说。
“什么?”黄明亮的话音刚落,校长的手就一哆嗦,好半天才问,“什么时候的事?”“估计是昨天晚上。”黄明亮惶恐地说,“班长刚告诉我,他说昨天晚自习把钱点清后,晚上没带进寝室,就放在课桌的抽屉里,刚才去教室发现不见了。”
前段时间省里有地方受灾严重,学校发动全校师生捐款,初三六个班的捐款由一班负责清点。捐款的时候,市电视台来摄了像,还采访了校长,临走时说今天晚上播出,并让他们今天把捐款的数目报上去,节目上用。采访还没播出,钱先丢了一部分。校长本想借此给清河一中扬名,这下倒好,传出去还不出丑。校长一时急得团团转,见黄明亮愣在那里,便没好气地说:“还愣着干啥,赶快报警啊,今天找不到钱,清河一中的名声就臭了!”
“校长,我觉得先不要报警,找一找再说。”校长治校严厉,黄明亮平时就有些怵,现在钱在他班上丢了,他心里更发虚,但在是否马上报警这个问题上,他坚持自己的意见,“报警肯定能找到钱,但拿钱的人也彻底毁了。”
“你意思是说我要毁他呢?”校长听出了黄明亮的弦外之音,反问道,“要知道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五六千元钱,这可不是小数目,早够判刑了!”
“初三的学生大都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叛逆期,没准拿钱的学生是头脑发热,一时糊涂。”面对校长的质问,黄明亮的汗下来了,嗫嚅着说,“学生做错了事,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
校长被黄明亮的话触动了,沉吟了片刻,说:“那这样吧,先不报警,你去查一下。但你要做好两手准备,万一电视台来电话之前没查出个眉目,你要先把钱垫出来,与其他年级的捐款一起上交,毕竟这是丢脸的事,我也不想闹得满城风雨。”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黄明亮回到教室,望着早读的学生,犯愁了。像很多老师一样,对班里的学生,黄明亮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但并不能以此来怀疑是谁拿了钱。初三的学生,正值心理敏感期,怀疑错了,不仅让他们反感,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两个月后就要中考,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十成的把握,谁都不能轻易怀疑。
清河一中去年新盖了教学楼和部分公寓,初三一班女生住的是公寓,里面有卫生间,而且离教学楼远,女生不大可能半夜去教室拿钱。相反,班里30多个男生住的还是老房子,分四个宿舍,就在他们那栋教学楼后面,宿舍西边是公共厕所,估计是有学生半夜起来上厕所,见左右无人又停电,一时冲动进教室拿了钱。黄明亮找来四个寝室的寝室长,对他们说了丢钱的事,向他们询问昨天夜里都有谁起来过。四个寝室长先是面面相觑,后都摇头说不知道。也难怪,这么大的孩子,学习了一天,晚上头一沾枕头基本上都是一觉到天亮,不会留意谁起来过。黄明亮没有把男生一个个叫出来询问,拿钱的学生显然知道同寝室的同学不知道他半夜起来过,即便问到他,他也会否认。黄明亮的做法是,他让四个寝室长回教室带话,昨天半夜起来过的同学到他这里来,他想给拿钱的学生一点压力。
但出乎黄明亮意料的是,到上午第二节课,班里没有一个男生来找他,而且这件事不仅全班皆知,到课间操的时候,几乎全校师生都在议论此事。随着议论,还出现不同的丢钱和拿钱的版本,每个版本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甚至还发生了被怀疑人为证明清白与怀疑人打架的事。事情到了这一步,黄明亮忽然意识到,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拿钱的学生一开始抱着侥幸的心理,现在事情闹得满校风雨,将会意识到事情很严重,更不敢站出来了。草打了,蛇也惊了,可却藏得更深了。
上午第三节课的时候,还没有一个学生来找黄明亮,他焦躁不安地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不断地问自己:难道除了报警,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让拿钱的学生体面地交出钱?在一次转身的时候,他碰掉了书桌上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古籍《说苑》,前几天他刚从市图书馆借的。书掉在地上翻开了,黄明亮捡起来一看,翻开的那页讲了一个故事,是关于楚庄王的,这个故事后来成了典故,叫绝缨。看完这个故事,黄明亮兴奋得一下跳了起来:“真是绝妙的主意,天助我也!”
上午第四节是黄明亮的课,他拿着课本,夹着个包裹走进教室,起立坐下后,他扫视了一眼班里的学生,冷冷地说:“估计同学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们班发生了什么事,不错,初三年级给灾区的捐款在我们教室里不见了,别的班级的学生不知道捐款昨晚留在教室,拿钱的就是在座的其中一位。”
讲到这里,黄明亮停顿了一下,突然提高声音又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我刚才用了个‘拿’字,这是好听的,说难听点就是‘偷’!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六千多元,这么大的数目,用校长的话说,早够判刑了!而且,这钱还不是一般的钱,是全校初三学生给灾区群众献的爱心,偷这钱,更可耻!”
见全班学生都低下了头,黄明亮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学生怎样做人,其次才是传授知识。班里有学生犯错,触犯了法律,作为班主任,我很痛心,更难辞其咎,所以我决定先不报警,给拿钱的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是给我一个机会,以弥补我对你们教育的缺失。”
说完,黄明亮打开那个包裹,里面是一沓黑色塑料袋。把塑料袋分发给班里每个学生后,望着他们费解的神情,黄明亮笑了一下说:“谁都会犯错误,我也犯过。虽然拿捐款的学生这个错犯得有点大,但只要把钱交出来,还是好学生。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知道拿钱的学生现在最怕被别人知道他拿了钱,以后没脸做人,所以我想了个法子,给你们每人一个塑料袋,拿钱的学生把钱放进去,没拿钱的学生往袋子里装报纸,下午上课前我拿个纸箱过来,你们再把塑料袋放进去,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是谁拿了钱了。这是最后的机会,希望拿钱的同学把握住。”
下午第一节课前,黄明亮抱着个大纸箱来到教室,班里的学生一个一个把塑料袋放进去。放完后,黄明亮把纸箱里的塑料袋翻动搅和了一下,看不出是谁先放谁后放了,这才一个一个又打开。班里的学生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看拿钱的同学是否把钱交出来。一个塑料袋打开了,里面装的是报纸,又一个塑料袋打开了,装的还是报纸,渐渐地,纸箱里只剩下几个塑料袋了,钱还没有出现。班里的气氛顿时空前紧张起来,空气仿佛凝固了,同学们都站了起来,随着倒数第二个塑料袋被打开,露出里面装的钱,他们先是惊呼,继而纷纷鼓起掌来。
黄明亮也很激动,长出了一口气,眼含泪花说:“我不知道拿钱的是哪个学生,也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谢谢他,也替他高兴,他完成了自我救赎!最后我想说的是,希望班里的其他同学都引以为戒,这样的事家人会给你机会,学校也会给你机会,一旦踏入社会,社会是不会给你机会的,到那时,一切都晚了!”
班里又响起热烈的掌声。
第5篇、一杯水里的爱
那年,女孩十六岁,读高一。男孩和她一个班,开学的第一天,男孩的目光就被女孩的美丽深深地吸引住了,再也没能移开。
男孩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级里担任班长一职。他总是以“关心同学”的名义来接近女孩,不厌其烦地询问她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定期送给她一些学习辅导资料,还时常把一包话梅或一块巧克力悄悄地塞进她的书桌里,有时干脆递上一张便条,含蓄地表达他那份单纯的情感。
女孩是聪明的,她清楚男孩的心意,却装作不懂。每次不经意间迎上男孩迷恋炽热的目光,她都会尽量还以一个自然的微笑,来掩饰内心深处掀起的阵阵波澜,然后把头深深地扎进书堆里。女孩心里清楚地知道,此时,学业对于她是最重要的。
三年后,男孩和女孩同时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转折一一高考。结果,男孩以高出重点分数线二十多分的优异成绩走进了一所普通大学。所有人都不理解男孩的选择,只有女孩心里明白,因为她只考上了那所普通大学。
学习氛围相对轻松,浪漫色彩较为浓重是大学里的基调。爱情更是依赖这块沃土肆意滋长,形成一道道绚丽的风景。在这种环境的感染下,男孩终于鼓足了勇气,明目张胆地展开了对女孩的爱情攻势。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追求又是三年。
三年里,每个周末,男孩都会约她一起吃饭,看电影。每当专卖店里推出新款女装,男孩都会认真地挑上一两件,送到她的宿舍。赶上女孩的生日或重要的节日,男孩更会精心准备一份大礼,连同一束火红的玫瑰,来博得女孩的芳心。就这样。男孩渐渐成为了校园里鼎鼎有名的痴情王子。
但女孩却始终微笑地拒绝着男孩。抛开男孩出众的外表及优越的家庭条件不谈,单是时间,从高一到大三,对同一个爱情持之以恒地表白了六年,没有世俗功利,有着纯真浪漫,没有虚情假意,有着真诚坦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受了时间磨砺的追求。这是怎样一份美好与执著啊!
没有人知道女孩还想要什么,或许连女孩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哪根脑筋出了问题。
有一天,女孩病了,住进了医院。男孩拎着一大篮子新鲜水果前来探望,这让女孩十分感动。女孩心里清楚男孩对她的确够好了,在男孩面前,她俨然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而男孩则是围绕在她身边的小矮人,随时准备满足公主的各种心愿。而公主似乎是在期待着一个甜蜜的吻,可以“唤醒”她的吻!
“我有点口渴,帮我倒杯水,好吗?”女孩说。病床脚下放着一个暖瓶,里面是护士刚刚打来的开水。男孩拿过来一个杯子,慢慢地倒满了热气腾腾的水。当时正值盛夏,晾凉一杯开水恐怕需要一段时间。男孩怕女孩着急,就又找来一只空杯子,用两个杯子来回地折水。动作舒缓优雅,显得耐心十足。就这样,足足折了十几个来回,然后用嘴唇在水的表面认真地吹了一阵,最后又轻轻地抿了一小口,这才露出放心的笑容,因为此时的水温刚好合适。
就在那一刻。女孩的心被猛烈地震动了,柔软得像快要融化的巧克力,再也没有了支撑的力量。她坚信,如此细心的男人值得托付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带给心灵深处巨大震撼的往往就是那些不足挂齿的细微之处,但是却需要一颗智慧的心去感受。就像一部经典的爱情电影,曲折离奇的情节和激情热烈的场面固然不可缺少,但真正打动观众的只是一个楚楚动人的眼神或一句款款深情的对白。
第6篇、安静下的夏天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15岁的夏天,因为顾一晨的到来而格外炎热和漫长。
这个穿着蓝色工装裤和白色长袖衬衣的男生,像一颗被风无心吹来的草籽,默默“落”在了教室门前。男生悄悄使个眼色,女生把眉头微皱,我明白大家的意思:他太土了。但是,我还是对他说了话:“欢迎你,新同学。”
心中不是没有轻视,只因我是班长,一个老师青睐、同学拥护的班长。我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声望。比如,在大家无视陌生的顾一晨时,我送上适时的关心。
顾一晨瘦削的脸上现出笑容,明朗得好像初升的太阳。
他坐教室最后面右边的角落,他在夏天火轮一般的大太阳下仍穿着长袖衬衣,他的头发好像菠萝的叶子让人发笑。他不用自动笔,只用粗粗的铅笔……总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顾一晨成为大家课间议论的对象,少年总是对沉默的人有强烈的好奇心。虽然心中很想知道顾一晨的经历,但我不参与同学的讨论,那会有损我班长的“权威”。我只是到自习课坐在讲台上的时候,多注意他几下。
顾一晨不怎么喜欢看书,大家都做作业的时候,他歪着头发呆。我下去提醒他,他竟说做完了。
我不信。我想他是那种不学习、得过且过的家伙吧。我对他有了一丝轻蔑。
那天物理竞赛报名,顾一晨竟然也参加。他递上一张皱巴巴的五元纸币,说:“我的报名费。”我有些讥讽地回一句:“量力而行啊,何况还是交钱的。”
竞赛结果出来的那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顾一晨得了第一名。
物理老师跑到我们班,喜滋滋地问谁是顾一晨。我把手一指:“那个穿白色衬衣的瘦瘦的男生。”我看着物理老师把他叫出去,给他好几本物理资料,心中暗暗不爽。
以前,什么奖励不是我严戈的?老师对我像是对待国宝熊猫。更何况,我还是班长,所有的荣誉都有我的份。
而这个叫顾一晨的沉默瘦弱的男生,瞬间夺走了老师的关注。我心中有一种叫做嫉妒的荆棘潜滋暗长,蠢蠢欲动,等待一个时机,划破少年纯真的心。只是,当时我还没意识到。
很快机会就来了,我得知顾一晨要代表我校参加市里的物理竞赛。比赛是在周三下午,上午的时候,物理老师来交代他:“这次比赛选择题是机器改卷,就是那种用铅笔填涂答题卡的,你懂吗?”顾一晨点点头。
中午我很早来到教室,走到顾一晨的位置上:“喂,下午加油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带着男生特有的力气,那是一种亲切和友好,只在哥们儿之间发生的亲切。
他回报我以笑容,一贯的明朗的笑容。
我们又聊了一些闲话。然后我把他送出了教室,一直送上校车,看着车开出校园。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墙上的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每一步都敲在我心上。班主任喊我收作业,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被大家笑了好一会儿。
我在等待某个事情的发生,我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带着酸涩和苦。
顾一晨回来了,一同进教室的还有物理老师。年轻的物理老师脸涨得通红:“交代你多少次,记得带铅笔,记得带铅笔,你怎么还是忘了?”他尖锐的声音掩盖了顾一晨的低语。没人听得清楚顾一晨说了什么。只有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藏起了顾一晨的铅笔,唯一的一支铅笔,那支粗糙的铅笔。
顾一晨在老师的责难中走到教室后面,坐下,把头钻进书屉里,翻找那支不存在的铅笔。他的背很弯,好像秋日收割过后的麦田残存的最后一株麦子,孤单,寂寥。
终于,他放弃了寻找。他呆在位子上,两手紧握,上面的血管突起。看得出,他很难过。
我在不安中度过那漫长的一天,但没有人怀疑我。放学的时候,我很快地收拾了书包要走。啪——一个东西从书屉里掉出来了。
是铅笔,就是我藏起的那支,我本来打算放学路上扔掉的。
同桌好奇地凑上来:“咦,你怎么也用铅笔。你不是一直用自动铅笔吗? ”
我支支吾吾:“原来的坏了。坏了。”
“不会是顾一晨的吧,他今儿不是丢了一支吗?”同桌不依不饶。
顾一晨正好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住。他拿起笔,看了好一会儿,说:“不是的,别误会严戈了。”
天知道听到这句话我是多么高兴,蹦到嗓子眼的心又回归原处。也许,顾一晨真是被我迷惑了吧,我暗自庆幸。最关键的是,我保护了自己的声誉,作为一班之长的声誉。
第二天上学,我故意跑去和顾一晨打招呼,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了以前的笑容。两周后,物理成绩出来,他还是获奖了,物理老师来祝贺,他也只是淡淡说句谢谢。他更加沉默了,急剧地消瘦,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内心。再后来,他转学了。
转学的前天晚上,他喊我出来,在城西的一个大学。
六月的校园,凤凰花开得正好,火红热烈,团团紧簇。他伸出手:“谢谢你一直帮助我。”我一愣,在他漆黑清凉的眸子中,映出两个小小的我。第一次从别人眼眸中看自己,渺小却自以为是的自己。
“那种铅笔,你这里好像是没卖的,只在我们小镇上有。”顾一晨接着说,“我不怪你,只是那笔是我妈妈给的,她要我好好学习。”
“那***妈呢?”我脱口而出。
“在外打工。不知道在哪里。”顾一晨说。
明明是轻描淡写,我为何觉得雷霆万钧?
我不知说什么,只是伸出了手。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我们在开花的校园游荡,听晚风把树叶唤醒,说着各自的梦想和骄傲。我第一次发现,顾一晨沉默下面的热情,瘦削后面的强大。也许有些晚,但是还不算最糟。至少,我们拥有一次倾心的长谈,让炎热的夏季瞬间清凉安静。
而我那颗骄纵自私的心,也在这个凤凰花开的季节,渐渐成熟。
第7篇、真正理解孩子的那一刻
一个家长,蹲在办公楼背风的角落里,一边抽烟,一边重重地咳嗽。他的旁边,站着我的学生李太福。见我过来,李太福的父亲赶紧站起来,尴尬地说:“这孩子,说他多少次了,总是不听话,让你费心了。昨晚,他又跑回来了。我揍了他一顿。这孩子,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我吃了一惊:“你为什么要打他?”这一刻,我倒觉得,他打的,是我的孩子。“每次回来,他都说要调整调整,你说说,一个学习,有什么好调整的,安心学习就是了,调整个什么劲?我看他回来,就是想偷个懒。下次他要再敢回来,我打断他的腿。”李太福的父亲越说越生气,浑身战栗着,手里的烟也跟着一起哆嗦。
我赶紧把这位父亲拉到一边。我说:“你知道你的孩子是怎么过的吗?太福为了上课集中精力,曾经用针扎过手;由于学习压力大,曾经半宿半宿地睡不着觉,第二天,头昏脑涨,还要坚持学习;为了节衣缩食,他只吃馒头就咸菜,从来只打半份最便宜的菜;成绩考不好的时候,他曾经自卑到要放弃,甚至,都有轻生的念头……他经历的这些苦,他遭受的这些痛,作为家长,你都知道吗?”
那一天,我变得非常激动。我说:“现在孩子们的学习,已经不像以前只是身体劳累那么简单了。考试,竞争,一次次的挫伤,一回回的打击,失败的压力,压着他们;自卑的阴影,缠绕着他们。他们还是一个个孩子啊,却要经历超越年龄之痛,超越心理之苦,然而,除了他们自己,有谁能懂,有谁理解?”
或许因为我的激动,太福的父亲半天没说话,只是不停地抽烟。说实在的,我不应该对一个家长这么激动地说话。然而,我憋不住自己,我只是想表达,现在的父母,太不理解自己的孩子了。
末了,太福的父亲站起来,说:“老师,那我回去,不过,我要领着孩子一块儿回去,明天,我再把他送回来。”我也不知道家长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第二天,李太福到校之后,高高兴兴地找到我,说:“老师,你知道吗?爸爸竟然和我说,孩子,爸爸让你受委屈了。就因为这一句话,我哭了整整一个下午。多少年了,只有昨天,我才感觉到真正回到了家,感觉到了家的温暖。”
说到这儿,太福的眼圈儿红红的,但,满脸洋溢的,全是幸福。
我不知道天底下还有多少像李太福一样的家长,但我知道,只有真正理解孩子的那一刻,天底下,所有疲倦的心灵才会找到家,才会得到温暖的依靠。
选自《做人与处世》 周西海/荐
第8篇、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文/叶倾城
淡定坚韧的目光里,是血浓于水的缠柔。
1948年,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有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削苹果,船却突然剧烈地摇晃,刀子滑落在他衣服上。男人跌坐在地上,全身都在颤抖,嘴唇瞬间苍白。
六岁的女儿被父亲瞬间的变化吓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地拾起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不引人注意地,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以后三天,男人照常每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替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尚不能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都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线的眼光又是那样的忧伤。
抵达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女儿说: “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
女儿不解地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你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
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了,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她大喊一声: “妈妈……”周围忽然一片惊呼,她一回头,她的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霎时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他却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创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三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以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他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铮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做父亲。”
几年前,武汉发生了一起火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
一辆早班的公共汽车搁浅在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驾驶员下车找水去了。是农历正月,天寒地冻,十几名乘客都舒舒服服地呆在还算暖和的车厢里,谁也没有想到大祸将临。
没人留意到火车是几时来的,从远远的岔道。只能说,是呵气成霜的车玻璃模糊了众人的视线,而马达的轰鸣和紧闭的门窗又隔绝了汽笛的鸣响。当发觉的时候,顷刻间,一切已经停止了。
――一切都停止了,却突然间爆发出孩子的哭声。
那是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孩子,就躺在路基旁边一点点远的地方,小小整洁的红棉袄,一手揉着惺忪的眼睛,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一味哭叫: “爸爸,爸爸……”
有旁观者说,在最后的刹那,有一双手伸出窗外,把孩子抛了出来……
他的父亲,后来找到了。他的座位正对着火车那一面,几乎是第一个被撞上的人,他身体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撞断了,他的头颅被挤扁了,他满是血污与脑浆的衣服看不出颜色与质地……是怎么认出他的呢?
因为他的双手,仍对着窗外,做着抛丢的姿势。
好几年前的事了,早没人记得他的名字,只是,在经过这个道口的时候,还会指指点点: “曾经,有一个父亲……”
还有,那个孩子现在长大了吗?
很久很久以前,中原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子弟。读书不成,反把老师的胡子一根根都拔下来。种田也不成,一时兴起,把家里的麦田都砍得七零八落。每天只跟着狐朋狗友打架惹事,偷鸡摸狗。
他的父亲,一位忠厚的庄稼人,忍不住呵斥了他几句,儿子不服,反而破口大骂。父亲不得已,拎起菜刀吓唬他,没想到儿子冲过来抢过刀子,一刀挥去。
老人捧着受伤的右手倒在地上,鲜血淋漓,痛苦地呻吟着。而铸成大祸的儿子,竟连看都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从此生死不知。正是乱世,不知怎的,儿子再回来的时候,是将军了。起豪宅,置美妾,多少算有身份的人,要讲点面子,遂也把老父安置在后院。却一直冷漠,开口闭口“老狗奴。”他自己夜夜笙歌,父亲连想要一口水喝,也得自己用残缺的手掌拎着水桶去井边打水。
邻人都道: “这种逆子,雷怎么不劈了他?”
许是真有报应这回事吧。一夜,将军的仇家寻仇而来,直杀人内室,大宅里,那么多的幕僚、护卫、清客,逃得光光的,眼看将军就要死在刀光之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用惟一的、完好的左手死死地握住了刀刃。他的苍苍白发,他不顾命的悍猛,连刺客都惊了一下,他便趁这一刻的间隙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双手俱废。
三天后,逃亡的儿子回来了。他径直走到三天不眠不休、翘首期盼的父亲面前,深深地叩下头去,含泪叫了一声:“爹一一”
一刀为他,另一刀还是为他,只因他是,他的儿子。
(草根摘自《倾城十年:芙蓉锦》文化艺术出版社)
第9篇、教育故事:亲情、爱情、友情,何为重?
或许两者本不能作对比,两者同样重要,缺了任意一种生活都是遗憾。但请问做为一个男人,在你心中究竟是故事,假如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都不会游泳),你会选择先救谁呢?答案各不相同,有先救母亲的也有先救女友的,不管先救谁,敢说出答案的就算是一个男人的。有人的回答是看情况决定,这类是理智型的人。还有人的回答是有这么凑巧吗?怎么可能是啊!这种凑巧的事出现的可能少之又少吧!几乎不可能吧!但是我们说的是假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了,你会选择先救谁呢?说凑巧说不可能发生的人纯粹是在逃避这个问题,因为你跟本不敢去面对这个问题。先救女友的说你不孝顺,先救母亲的女友说你不爱她,更有可能因此而分手。作为一个男人,这个问题太难,一边是深爱的女友,一边是养育自己几十年的老母亲。不管先救谁,别人都会有不同的评论。
反过来说,如果这个问题抛给我,我也同样为难。但请问落水的母亲和女友心里又是怎样想的呢?做为母亲大都希望你先去救女友吧!但女友呢?我认为大部分的女孩希望你是先救自己吧!并不是我贬低现在的女孩,同样做为一个女孩,我也希望男友先救的是我。可我希望理智点的男孩先去救母亲,如果是一个好女孩她一定会体谅你的,如果因此她提出分手,这样的女孩分手也罢。一个连你母亲的醋都吃的女孩,你却要和她相处一辈子,不累吗?
亲情的故事和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样都让我们感动着。可我们想过吗?其实真正的爱情总有一天也会成为亲情的。
父母养育几十年,却不及你与女友相爱的几年吗?如果你连父母几十年的爱都不能发现,不能珍惜,那又怎样去珍惜女友的爱呢?对于父母你只需一点关心,他们就很知足,很感动。可女友呢?你付出所有的爱她们依旧不满足吧!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那是因为你给予她们的爱太多了,烦了,厌了,麻木了,所以没有了那一丝感动。所以爱别给太多,太多的爱永远不会知足,永远不会珍惜。把给女友的爱分一点给父母,他们脸上就能少好多皱纹的。不信的,试一下吧!
第10篇、那年,桃花一场
一
苏文可拖着行李箱,走下了火车的站台。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唯有那个名字,是在心底念了无数遍。她想自己大约是疯了,为什么会真的来到这里,对自己压抑了无数次,但还是忍不住,来到了这里。
打车到了离医院最近的宾馆住下,那间房间选得真好,正可以从正门看见医院的全貌,她知道陈维格就在里面,或许是一间采光极好的办公室,有大大的办公桌,桌上装着电脑,背后是一套放资料的书柜,离办公桌大约两三米的地方还有几个沙发和茶几,是招待临时来客人用的,饮水机里面的水一直开着。可是,这都只是想像,她并不知道他的办公室是怎么样子,虽然她是那么的想知道。
打电话给他:“我在离你最近的宾馆里,要过来看看吗?”
“你怎么会来这里?”他的声音充满了惊讶。
她轻笑一声:“想来,就来了呗。”
随即挂了电话,她甚至可以想象他的神情带着点惊讶和慌乱,或者还有很多的愤怒。但是他有什么资格愤怒呢?
不一会儿,就看见陈维格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却是那么的悠闲散漫,一点都看不出有什么端倪,仿佛他出来见的只是一般的客户,而不是如此危险的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那么的能装呢?
其实,或许他一直就是伪装的,连对她的爱以及当时的甜言蜜语,全都是伪装的,不然当初为什么会如此的决绝?
二
认识陈维格,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她还是一个懵懂的护理学院的小女生,而他是临床系的进修生,通过他的老乡她的同学在他的宴请中认识。
他才来她们学校进修,便通过各种关系,以开老乡会的名义,召齐了在这个学校学习的老乡,那时候的学生,有免费的吃饭和玩乐,谁不乐意啊?甚至还有几个不是老乡却来混饭的,比如她,苏文可。
其实因为她们护理系的人去得太少,同学腼腆,硬拉着她去壮胆的。
他的酒量实在了得,一共三十多个人,他硬是一个一个敬了过来,当与她敬酒时,问了一句:“老乡,哪里人啊!”她立刻羞红了脸。
还是同学解的围:“不是老乡,是我的同学,特地带过来陪我,不行啊?”
“行的行的,这么美的美女,我是求之不得啊!”这样的油腔滑调,立刻逗笑了一大群的人,尴尬也随之化解。
她借着灯光偷偷的打量他,修长的身材,英挺的相貌,爽朗的笑声,看得她心里一阵的小鹿乱撞。那一晚上,她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在离开的时候,他向每个人道别,轮到她时,他说:“美女,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有空可以常出来玩。”
她忍住心里的雀跃,有些害羞的交换了电话号码和姓名,至今还记得他对她名字的赞叹“苏文可,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而且还显得学识丰厚,想必是个才女吧”。
这句赞叹她记了好久,只是到后来才明白,称赞女生的名字,只不过是他猎艳的一个手段而已。
三
不一会儿便传来了敲门声,她走到门边,竟然有一丝的恍惚,真的要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吗?
打开门,看见了他的脸,没有笑容,眼神阴晴不定。她突然有点后悔,她害怕这样的他。
刚关上门,他便迫不及待的吻上她,如此的猛烈,让她措手不及,略带反抗的想要推开他,却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她也开始反击,两个人就像两只小兽一般,猛烈的互相攻击,却又想将对方揉进骨子里。
不知道吻了多久,到双方都精疲力竭,才放开对方,躺在床上喘气。
“你不该来这里”。待到大家都稍微平静了一点,他说。
她愣了愣,反唇相讥:“是你害怕我来这里吧。”
他转过头,无奈的看了她一眼:“明明知道我们不可能,你来了又有什么用?”
她开始大笑,狂放的带着撕心裂肺的笑,笑得陈维格一阵慌乱。然后听见她的哭泣。
半响,他正想着措辞要安慰她,却让她的话吓了一跳:“我得不到你,我也可以让别人得不到你。”
他死死的盯住她,最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可可,不要胡闹。”
她偏过头,风情万种的看着他:“陪我一天,好好的陪我一天,不然我让你那位知道我们的过去,看你这个院长女婿还怎么当下去。”
他一面痴迷于她的风情,却有一面顾忌到她说话的准确性,最后叹了口气道:“好。”
然后以一种轻到不可闻的声音说:“可可,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不问问你自己做了什么?我们的爱情,就被你谋杀在你的仕途里。让我那么的措手不及。苏文可几乎想将心里的话吼给陈维格听,可是,却什么也没有说,依旧那么风情万种的看着他。
四
苏文可学生的时候,并不像现在这般风情,那时的她齐耳的短发,淡淡的眉眼,红润的脸颊,是一个让人怎么看就怎么觉得顺眼的清纯姑娘,还没有学会用妩媚来吸引男人的眼光,但依旧有人发现了她的美。比如陈维格。
陈维格经常借着各种名目请她和她的同学出去玩,在一起时也毫不掩饰的露出对她的喜爱,同学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儿,不久就发现陈维格的小心思,后来的相约,便总有借口不去。
一个郎有情,一个妾有意,两人自然而然的在一起。
但是,苏文可并不只是名字很文雅,她本身也是出生在书香世家,对于性教育方面是极其的严格,如果想要在为结婚之前,做出一番出格的事情,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有句话说,情到深处,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于是就这样发生了。
两人约好去峨眉山看日出,本来可以在山下的旅馆住到凌晨三四点过,然后随大队一起爬上山,刚好可以到看日出的时间。但陈维格不同意,说那时候一路上黑黑的,他不放心,便在头天下午爬上山,他带了帐篷,两人可以在帐篷里面暂时住一夜,到第二天起来就可以看日出。
那时候的苏文可,只想着半夜起来爬山确实有点为难自己,便接受了这个提议,但却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帐篷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虽然带着帐篷,但他们忽视了山上的气温极低,光是一条薄薄的毛毯,根本不足以御寒,于是两人从分开睡到紧紧抱在了一起,互相交织的气息,让他们情不自禁的吻起来,然后苏文可就觉得自己的身上仿佛被点了一把火,想要将自己燃尽。第二天早晨,他们错过了日出。
毛毯是苏文可带回去洗的,看见上面的血迹,她的脸红得仿佛要滴血,她一直忘不掉那一晚,他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暖,仿佛要融化了她一般。
五
整整一天,陈维格带着苏文可逛遍了那个城市的街道,带她去吃那些有名的街边小吃,那是他们还在一起时,他时常给她提起的,那时她憨笑着说,到时候一定要将他说的小吃吃个遍。现在,也算是实现了当时的承诺吧。
苏文可玩得很开心,吃了很多东西,她觉得自己和陈维格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她们穿越大街小巷,去寻找新奇的食物,每到一处便要吃个尽兴。
回到宾馆,陈维格便要离开,她看着他,一件一件的脱自己的衣服,笑道:“难道你忘记了这个身体给你带来的快乐?难道你不想再拥有一遍?”
陈维格看着那依旧迷人的身体,吞了吞口水,立即抱住她,狠狠的吻下去。她们之间的吻,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甜蜜,当初的柔情,有的只是掠夺和报复,互相伤害。
他们互相撕扯,互相啃咬,用尽全部力气来做这场性爱,因为彼此都明白,这只是一场仪式,一个告别的仪式。
在陈维格沉沉的睡去时,她留下了眼泪。当初陈维格进修完成,离开她回到家乡去,两人依旧甜蜜,每天的电话短信联系,有时候他放假,还会到学校来找她,两人在外面的宾馆,互相温存。可是,在她大四的那年,就突然变了,他消失了,电话打不通,短信没人回,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她找不到他。
失魂落魄了好一段时间,同学才带来消息,他结婚了,是院长的女儿,而他也荣升副院长。
为了他的仕途,连一声告别都没用,他就掐断了两人的爱情,让她独自在一边,失魂落魄。
辗转了很久,才终于联系到他,苦苦的追问,不过是自己的不甘心,也只换来一句:“可可,对不起,我终究败给了现实”。
她以为她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他,却还是忍不住来寻他,可是这样的见面,也不过是将对方推到了绝境,无可挽回。
清晨他醒来,已没有了她的身影。只有一张纸条:“这次到来,不过求一场心死,回去我即将结婚,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他拿着纸条,久久的坐在床边,然后用打火机,烧掉了这张纸,离开。
不过是,那年,桃花一场。
第11篇、轻轻地爱你一生
生活中往往会有很多意外,我的初恋就是这样。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我才明白,我的初恋其实就是一条温情脉脉的通往失恋的道路。
我的初恋开始于高中的第一个学期。你会说,太早了,太早了。你这样说我很理解,很多人都会这样说的。如果你有幸见到她,你肯定不会再这样说了。
我心里慌慌的,不敢正眼看她。我不敢相信,尘世间的女子竟然真的可以拥有这样的容貌和神情,以及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态。
她把我的学习生活搞糟了,一团糟,但我一点儿也不怪她,要怪就怪我自己。甚至,我恨自己,恨自己以学生的身份走进她的生活。
她是我的老师,语文老师,而且是班主任。
她刚刚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
我喜欢她,但我不敢说。她却先说了。
她说:“你的作文写得真好,我喜欢你。”
我的心一下子乱了起来。太突然了,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从她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我很想哭。
那时候,我不仅作文写得好,其他各科的学习成绩也都很好。后来就不行了。第二学期,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不行,我学不下去。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在课堂上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能听见一种声音,她的声音。
她说:“我喜欢你。”
她说:“我喜欢你。”
我神不守舍的样子,一定让她觉察到了什么。她开始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了。她一次又一次找我谈话。她追问我,她逼我。我什么也不说,低着头、红着脸,什么也不说。
最后一次她显然是生气了。是的,她很生气。
她说:“你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她说:“你是不是爱上了哪个女孩子?你说,她是谁?!”
听她这样说,我也很生气。我抬起头,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说:“是你。我爱你!”
她愣住了。她流泪了。她的眼泪像露珠一样,在一朵水莲花的花瓣上滚动着,滚动着。冬天陡然降临了,空气变得寒冷而沉重。我像一条不幸的鱼,被冻在冰中。我能看见爱情的方向,但我无力游动。
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信,是情书。
此后,我会常常收到她写来的信,都是情书。
她在信中告诉我,她喜欢我,她真的喜欢我。她希望我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如果我能考上,她会更加喜欢我,她会喜欢我一辈子。
我喜欢听她这样说。我也经常给她写信,我告诉她,我想到她的母校读大学,我一定要到她的母校读大学!
我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到了高三,我已经是全校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了。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我终于要到她的母校去读大学了。她兴高采烈地送我到车站。临上车的时候,她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差一点儿晕倒在站台上。
我很快就知道,其实,在初恋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失恋了。
我收到了她的信。她在信中告诉我,当初,我对她说我爱她的时候,她跟她的恋人正准备结婚。她的男友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为了我,她推迟了婚期,一再推迟。她说服她的男友,不要到学校里去找她。她说,现在,她已经是一个幸福的新娘了。她请求我原谅她……
我长叹一声,推开窗户仰望夜空,夜空里闪烁着明亮的北斗星。
她说:“请你不要伤心,我会轻轻地爱你,爱你一生。”
我也会。我也会用自己的一生轻轻地爱你。老师,你听见了吗?
第12篇、李美丽也有情书
7年前,我在一所师范大学读大一,寝室里的几个女生个个漂亮。
进大学不到半年,寝室里几乎每个女生都收到了男生的情书或玫瑰。只有一个叫李美丽的女生例外。
李美丽并非长得不好看,只是她来自农村,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有些黑,再加上家庭条件所限,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今天买裙子明天买皮鞋,因此在女生中多多少少显得有些黯淡,女生们也就多多少少对她有些排斥。特别是每晚熄灯后的“卧谈会”,大家争先恐后地说着恋爱趣事,李美丽的处境就不免尴尬。
日子一久,她渐渐成了我们寝室的“第三世界”。女生们见了她,都有些爱答不理的,她也不怎么待在寝室,不上课时基本泡在图书馆。
一天,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论文,我去图书馆查资料,正好碰上李美丽。我向她点点头,就在对面的座位上坐下。
过了一会儿,有人用钢笔帽敲我的本子,我抬起头,见是李美丽。
“是不是你的?”她指着桌子的中间问。
我这才看到,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封信,见怪不怪,肯定是情书。我望望四周,三张桌子外有两个窃窃私语的女生,一个男生站在书架前翻资料,还有七八个学生,但都离我们这张桌子很远。
那就只有可能是给我的了,我理所当然地拿起那封信。信捏在手里有些软绵绵的,像是搁在口袋里很长时间了。
撕开来,几个工整的小楷字映入眼帘:亲爱的美丽!
我使劲眨眨眼睛,再看,没错,真是:“亲爱的美丽!”
“是你的,给你的情书。”因为惊讶,我的声音很大,同学们纷纷把目光投过来。
李美丽的脸慢慢地红了,她拿起那封信,小声问:“是吗?”
那天晚上,李美丽第一次成为我们“卧谈会”的中心。女生们七嘴八舌地要她交代到底和谁“来电”。在李美丽赌咒发誓否认之后,话题就转为“谁在暗恋李美丽”。大家绞尽脑汁地列举了所有可能的“嫌疑犯”,我想起了一个细节,就说:“上午,站在书架前翻资料的那个男生,你走后,他马上也走了,会不会是他?”李美丽说:“真的?我怎么没注意?”于是大家又催我回忆那男孩儿的长相身高,看上去和李美丽般不般配。直到值班老师在门外大声咳嗽,我们才意犹未尽地闭上嘴巴。
情书事件后,李美丽在寝室里的地位有了微妙的改变。女生们对她的态度明显好转,李美丽也开朗了许多,说话声音响亮了,看人时眼睛也不像过去那样茫然,而是亮晶晶的,像含着一汪水。
大家都说,以前怎么没发现,李美丽长得还蛮有味道。男生也开始打听:你们寝室那个叫李美丽的,找了男朋友没有。
这些话,李美丽当然也听到了,她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后来,李美丽又陆陆续续收到了情书和玫瑰花。再后来,数学系一个男生约李美丽吃饭,没有约到,就在电台点了一首歌《一只受伤的老鹰》,后被我们篡改为“一只受伤的苍蝇”,成为寝室里的经典笑话。
但直到毕业,李美丽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她依然每天往图书馆跑,很用功地学习,几乎每次考试,她都是年级第一名。大四后,她被保送为本校的研究生。
图书馆的那封情书究竟是谁写的?这个问题后来就不了了之。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我出差到长沙,偶然碰到了李美丽,她主动向我提起了这件我几乎要淡忘的事。她告诉我,那封信其实是她自己写的。
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因为只有我看过那封信,眼睛掠过信纸的第一眼,我就恍然觉得那是李美丽的字,那样工整流畅的小楷。
而这有什么呢,重要的是,她因此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女孩儿。
我们相视而笑,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
第13篇、自行车上的单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自行车上的单恋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一直很想告诉小艾我的想法,我偷偷地给小艾写信,但又一次次地撕掉,因为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唐突而破坏了我与小艾的关系。无数次的写信撕信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一次送她回家后,我把信丢给了她,然后,狼狈地逃掉……
我不愿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艾不再让我送她。她变得冷漠、陌生。我后悔自己不该给她写信,原本单纯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小艾最终还是给我回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我们该好好谈谈了。我们相约在校园后面的小树林,见面的结果是,我们谁也没说话,先沉默,后来她大哭,哭得我魂飞魄散六神无主。我知道她为什么哭,因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她一直不愿意告诉任何人她的家庭,她的生活。而我,却在知道她的秘密后,毫无顾忌地告诉了别人。看着她伤心至极的样子,我心痛极了,后悔极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第14篇、考老师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重点中学教数学。因为学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所以很少有功课不好的,教起来得心应手,非常轻松。
但是,一天,我忽然发现班上一位同学上课时心不在焉,总是对着天花板发呆。期中考试,他的数学只考了25分,太奇怪啦!全班只有他一个不及格,而且分数还如此之低。
一天,放学后,我请他到我办公室谈话。但是,那个孩子一问三不知,对成绩的大幅度降落,讲不出任何理由。他一再说,上课的时候他听不懂我在讲什么。但是我却觉得是他不用功,于是我就威胁他说去找他的家长。一听我要找家长,他立刻紧张起来,说他5岁时爸爸就生病去世了,后来妈妈也改嫁去了美国,留下他一个人和外婆一起生活。虽然经济情况很好,但是外婆年纪大了,不认识字,现在外婆如果知道他功课不好,一定会特别伤心的。
被我逼急了的他忽然问我:“老师,难道你以为我在骗你吗?难道我会做题目却假装不会做吗?”
我被他问得哑口无言,除了鼓励他以后上课用心听讲外,我还愿意替他补习数学,而且当天晚上就付诸了行动。
一开始,那位学生还不太愿意接受我做他的义务家教老师,但由于我的坚持,最后他也只好晚上乖乖地在我的督导下做练习。后来,我发现他其实并不笨,只是对数学反应慢了一点儿而已。由于我每周替他补习两次,他终于赶上了进度,考试成绩也越来越好。两个月后,我就不管他了。而那位学生和我的关系已经非常亲密了。
当时我和新婚的妻子还没有孩子,妻子知道那个孩子没有父母后,就经常叫他来家里吃饭。他有什么事情,也一定会来找我们商量,包括一些人生规划的问题。他考大学时也比较顺利,去学校之前还特意来向我们辞行。但是第三天,我收到一封他的来信,信的内容令我大吃一惊。
老师:
请原谅我骗了您一次。当年我的功课忽然一落千丈,其实是我故意的。我爸爸去世早,我非常想再有个爸爸,这样,有什么问题,我就可以好好地问他。因此,我想出来一个办法,我发现英语老师、数学老师和语文老师都是男老师后,我决定假装功课非常差,看看他们有什么样的反应。
英语老师对我特别差的成绩完全无动于衷,他将考卷发给我时,没有一点儿表情;语文老师将我臭骂了一顿,说他最痛恨不用功的学生,还罚我站了一个小时。那时候虽然只是初三,但是我的个子已经很高。要知道,高个子是最怕罚站的。第二天,《赤壁赋》一个字也没有背出来。语文老师发现我交了白卷后,立刻又让我罚站。在下课时,他还向全班同学宣布他已经放弃我了。
唯一关心我的就是您,您不但一再问我是怎么回事儿,还替我补习。其实,您只要关心我一下就够了,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您竟然免费当了我的家教。在您教我的时候,我必须假装不懂,那样装了整整两个月后,我才“脱离苦海”。但是我从此发现我很会演戏。最让我感动的其实是师母。她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永远不会忘记。
师母第一次请我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正赶上寒流过境。那天,我故意没穿夹克,师母看到我单薄的衣服后,立刻“押”着我到附近的一个冬衣地摊儿,给我选了一件厚夹克。我知道你们做老师的工资并不高,但是你们还对我那么好,我知道我幸运地找到爸妈了。
从此以后,我将您当做我的爸爸,有什么事情,我都会问您,您也都会给我好的建议。您对人诚恳,我也学着尽量对人诚恳。
老师,在此我请您原谅我。我当年之所以骗您,实在是迫不得已。我真的需要一个好爸爸!您对我如此关怀,从此我凡事都有人可以商量了。由于您在我学习不好时没有放弃我,您是我一生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
祝安!
骗您的学生
看完这封信,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们做老师的一天到晚考学生,却很少想到学生也在考我们。我的那位学生给老师出了一道考题,显然只有我通过了那场考试。 田龙华/荐
第15篇、向左睡的那种人
上学时,英语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文章,涉及一个有趣的推测:人的睡姿大体有四种———朝左侧睡、朝右侧睡、仰睡、俯睡,而且不同的睡姿习惯表示不同的性格。
我毕业参加工作时,一起住宿的室友有四个,每一晚睡觉时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关于睡姿的测试,文中说身体朝右睡的人周到细心,人际关系好;朝左睡的人自私霸道,容易为小事斤斤计较;俯睡的人既不想以前的懊悔也不会考虑以后的忧愁,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那种人;而仰面睡的人则开朗、乐观、稳重。
趁大家都熟睡时,我悄悄起身观察室友们的睡姿,发现他们三个人中只有小刘一个人朝左睡,自那开始,我总忘不了对朝左睡的人的推测,每天和小刘说话时都倍加小心,生怕和她发生什么矛盾。生活上的事,诸如买米面、买菜、交电费、交水费这类的细账,我也首先建议全交给小刘处理。就怕哪一天在这些事情上多出是非来。
其他两个室友不明白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扬言天机不可泄露,大家也就不再追问了。开始小刘还挺积极的,人也任劳任怨。日子久了,小刘不免厌烦了,有时会抱怨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太乱,她不想管了。我不禁在心里想:“有些人就是自私啊!霸道惯了嘛,没办法!”
有一天晚上,小刘加班没回来,我忍不住向室友宣布了那个推论,又说了我观察的结果,告诉她们小刘是哪种类型的人。等我说完,不但没有得到想像中的赞许,相反他们都笑了起来,还反驳我说:“喂,原来你还不知道啊,刚搬进来那天下雨,小刘去阳台蹬上凳子为你摘晾晒的衣服时摔了下来,把右胳膊磕青了一大块,一碰就疼,那时她能朝右睡吗?别扭了好几天呢?对了,你说朝左睡的人怎么着了?我每天醒来可都看见你是朝左睡的呀!……”
我不禁脸上发烧,心里检查起自己,觉得当初的做法有些狭隘,再说,这推测不灵!我敢说自己也不是推测所说的向左睡的那种人。
第16篇、毕业离歌
伤感的怀念
实习结束,毕业在即,我回到了荆州,我的大学。
并不喜欢这座城市,却难舍那城墙和古道。每次走在城墙边的古道上,总是习惯一只手扶着灰黑的古老城墙,然后抬头仰望墙缝里生长出的繁茂树枝,任高跟鞋在石板上敲击着,把它当音乐来聆听。城门外的墙根处常常坐着三两个算命先生,光头,闭眼,坐在竹椅上,面前摆着神秘的签盒,旁边靠着一根竹棍,安静而祥和。
很想以他们为主角创作一幅画,背景是一直延伸到远方的城墙,基调定为黑白,画的名字呢,就叫“岁月在墙上剥落”。正想着,一阵欢乐而清脆的笑声传来,放眼望去,不远的地方,有小孩子在护城河边钓虾,清风渐起,有叶子落下,悠悠飘进河里去了。
校园里,林荫道上的合欢树上开满了粉红的绒花,稍有风雨,树下便落英缤纷。树下有沉浸读书的文静女生,也有窃窃私语的校园情侣。 一切安静而美好。然而这一切于我而言,即将是回忆中的风景了。
我知道,即使是在若干年后,我依然会怀念这里的一草一木……怀念那些悠闲又忧伤的日子……可是,如果让我选择留下,我会马上说:“不!”因为我并不从心里喜欢这个地方。
这样的怀念和这样的感伤,你是否明白?
就像一个不体贴不称心的情人,一个志不同道不合的朋友,在离开他们的时候,你仍然不能做到潇洒自如,甚至还会暗自垂泪。
不为别的,只为那共同度过的时光,或者说,是青春。
夏至未至
夏至未至,习习的凉风和天幕上的点点星光,初夏的夜给人安全的感觉,四周都是暗的,却又隐隐发着光,到处都是静的,却又有不知名的虫鸣四起。盖一条薄毯,清爽又体贴,即使是失眠的夜晚,也不觉心情烦闷。
夏天里人容易变得任性,比如我,看五花八门的书,写凌乱不堪的文字,打开收音机,听电台DJ富有磁性的声音。有个喜欢的节目,背景音乐是《虫儿飞》:不怕天黑,只怕心碎,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纯净的童声合唱,让人想要落泪。
诗人说,夏天是失恋的季节,史铁生就说了,情人们不在夏天失恋,仿佛就对不起爱情。爱情总是开始得轰轰烈烈,结束得莫名其妙。
青春已过一半,还没有找到另一半。
盛夏的果实
对于盛夏,我有种本能的畏惧,午后树间绵长的蝉鸣,叫得人心里发虚,透着树叶漏下的细碎的阳光,明亮得让人想哭,想着未知的前途,心里一片茫然。
大学四年中的两个盛夏,我都留在学校做暑期家教。家教的地方和学校相隔遥远,分别坐落在这个小城市的东南和东北角,每天坐12路公交车,大多数时候,车里是满满的人,十分拥挤,空气里混合着汗水的味道,没有人讲话,却始终感觉嘈杂。r我习惯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的街景,看那一张张熟悉的广告牌,想着模模糊糊的心事。
MP3里响着莫文蔚的歌《忽然之间》:忽然之间,天昏地暗,这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我想到了你,再想到自己,为什么我总是非常脆弱的时候怀念你。
退园的过客
一场台风过境,天气变得无比凉爽,恍惚以为是到了秋天。
学校有个后花园,名字很有诗意。叫退园。大多数的时间里,园子里安静极了,一棵棵错落有致的树卫士般挺立着,一两只小鸟偶然叫一声停在树上,又扑棱棱地飞走了,淡淡风起,落下一两片半黄半绿的叶子。树的周围依偎着轻柔的花草,在风中轻轻摇曳,不知名的小虫忙碌地爬进草丛……阳光洒下来,一切都是那么安详,那么亲切。
时光仿佛一下子回到当初我第一次踏进这园子的时刻,那一刻的错觉。她,一直在那里,等了我许多年。
这园子已经有了百年的历史,她看过多少过往,见证过多少聚散离别,承载着多少沉郁苦闷多少悠闲自在啊!我不过是个过客。可她接纳了我,在那些压抑苦闷和狼狈空虚的日子,她的冰凉的石凳总是给我慰藉,她是包容和博大的。
最后的告别
论文答辩结束了,散伙饭吃了一场又一场,告别的话也说了许多次,荆州的古城墙也再走了一圈,然后我们该做什么好呢?忽然没有了目标,心情开始变得焦躁。
发学位证那一天,我们都穿着黑色道袍一般的学士服,尽管感觉有点滑稽,但还是很高兴,大家轮流一个个走上台去和校长握手、微笑、合影。整个仪式走完,差不多用了三个小时,我看着我们那慈眉善目的老校长,暗想他晚上回家会不会脸部肌肉僵硬呢?在辅导员的请求下,学校允许我们把学士服借出去,全班70多号人顶着烈日,穿着那长长的黑袍子奔跑在校园里,我们学着电影里的毕业生那样一起将学士帽扔向天空,可惜我们从来只看见电影里的天之骄子们将帽子扔向天空的那一霎那的美好意境,却从来没想到帽子还会掉下来砸到脑袋这个问题,几个人被砸得龇牙咧嘴,大家笑作一团。烈日炎热,可我们却有着前所未有的默契和耐心,在阳光下眯着眼,拿着相机拍了一张,再拍一张。
第二天,全院的师生一起吃了最后的散伙饭。
和很多的毕业生一样,有很多人醉了,还有很多人哭了,只是看着桌子上的杯盘狼藉,感到有点落寞,那些曾经传过绯闻的人抱头痛哭,不知道他们到底有过什么样的故事,看着他们的红眼圈,我找不到共鸣。吃完饭,一起去K歌,在荆州宾馆外,班长哭的很凶,站都站不稳了,一遍遍和大家握手,嘴里说着含混不清的话,他已经醉得很厉害了。
我的眼泪,突然就掉下来了。
第17篇、淡泊的人生是一种享受
有一位中国的MBA留学生,在纽约华尔街附近的一间餐馆打工。一天,他雄心勃勃地对着餐馆大厨说:“你等着看吧,我总有一天会打进华尔街的。”
大厨好奇地问道:“年轻人,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
MBA很流利地回答:“我希望学业一完成,最好马上进入一流的跨国企业工作,不但收入丰厚,而且前途无量。”
大厨摇摇头:“我不是问你的前途,我是问你将来的工作兴趣和人生兴趣。”
MBA一时无语。显然他不懂大厨的意思。
大厨却长叹道:“如果经济继续低迷下去,餐馆不景气,那我就只好去做银行家了。”
MBA惊得目瞪口呆,几乎疑心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眼前这个一身油烟味的厨子,怎么会跟银行家沾得上边呢?
大厨对呆鹅般的MBA解释:“我以前就在华尔街的一家银行上班,天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没有半点自己的业余生活。我一直都很喜欢烹饪,家人朋友也都很赞赏我的厨艺,每次看到他们津津有味地品尝我烧的菜,我就高兴得心花怒放。有一天,我在写字楼里忙到凌晨1点钟才结束了例行公务,当我啃着令人生厌的汉堡包充饥时,我下定决心要辞职,摆脱这种工作机器般的刻板生活,选择我热爱的烹饪为职业,现在我生活得比以前要愉快百倍。”
这样的事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中国人在选择职业时,第一看体面,第二看收入,两者兼得,就足以在人前人后风光炫耀了。成败荣辱,全都摆在面子上,而面子是要人捧的,无人喝彩,就如同锦衣夜行般无趣。可对于西方人来说,无论从事任何职业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们更注重的是对事业的兴趣。而且,自我价值的实现,成功与否的体现,不必通过与别人比较来证实,更不需要别人肯定来满足。
淡泊的人生是一种享受,一个完美的人生,不见得要赚很多的钱,也不见得要有很了不起的成就,在一份简朴平淡的生活中,活得快乐而自在,也是一种上乘的人生境界。
第18篇、【班主任教育故事】因为爱、所以爱
内初一2班班主任 韩金霞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小艾红着双眼来到我的办公室。吞吞吐吐地说“老师,我……我想退学”,话音刚落,豆大的泪水顺着他的脸颊哗哗地往下流。我立刻把他搂在怀里,任凭他放肆的大哭。当我问及他为什么会这样想时,他说:我表现差,给班里扣分,我讨厌自己,我不开心,我想离开这里,“我瞬间哽住了,多么可爱又让人心疼的孩子,他对自己的惩罚全部源于自责,源于自己做得不够好。我温柔的对他说:”孩子,犯了错可以改正,逃避不是办法,我不会放弃你“。自那以后,我们经常会交流,喜欢听他滔滔不绝地与我分享他每天的收获,偶尔也会送他生活、学习用品鼓励他。渐渐地,他似乎收起了所有的小毛病和坏脾气,变得懂事了。
就在几天前,当我培训结束又回到孩子们身边时,一幕幕暖心的场景又浸湿了我的双眼。刚走进办公室,孩子们涌进来团团把我围住,嘴里说着老师我们好想你,而抱得最紧就是小艾,我看见他眼睛里还闪烁着泪花;办公桌上整齐地摆放着孩子们用五颜六色信签纸写给我的信;走进班里黑板上非常醒目地写着几个大字:亲爱的韩老师,欢迎回家!再看看每一位孩子,他们的眼里都饱含欣喜、激动,顿时感觉教室里到处都是亮闪闪。在那一刻,我竟紧张激动的说不出话来。有人说:看见喜欢的人会笑,看见爱的人便会心跳加快。是的,我爱我的学生,仿佛他们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那一刻,我只想好好地看看那一张张无比可爱,让我想念的脸庞。
我仔细看了每一位孩子写给我的信,小艾是这样写的:老师,遇见你,我很幸运,如果没有您的那句”我不会放弃你“,我不敢想象现在的我是什么样子。谢谢您,我的引路者,我的恩师。
因为爱,所以爱。我坚信,爱能改变一切。古人云:爱人者,人恒爱之。老师们,善存于心,爱在于行!我们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但是,需要我们一辈子去倾心学习的就是--爱!
第19篇、信纸上的旧时光
时光,缓缓流淌在泛黄的信纸上。一沓一沓的,薄薄的写起来沙沙作响的信纸,承载着我们青春时代最隐秘最美好的记忆。生活中的春花秋月和脉脉流沙,一一抒发在笔下,在相传和等待中,寄给另一个人。
同桌的他
高一时,我和番薯是同桌。
当别人都一头扎进高中学习的紧张与规律中时,我们两个虽然成绩好但不怎么听话乖巧的异类被班主任调到了一起。难得有女生和男生像哥们一样能聊到一起,所以,最初的时候,我们相处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不知从什么开始,我们之间的气氛变了味道。我发觉,他不再像以前那般随意开玩笑,说说闹闹,不分轻重。而是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也会沉默整堂课不说一句话。
后来,我们被调换了桌位。有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们没有说话,好像负着一股无名的气,谁都不愿妥协开口,谁也不知道这莫名的情绪从何而来。突然有一天我觉得纳闷,我们之间怎么会从相熟无忌到陌生得不说一句话呢?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写上赠言悄悄地送给他,大意就是希望还能做回朋友。我的主动示好得到他热烈的回应。阴差阳错,我们调桌位时变成了前后桌,我前,他后,距离又拉近了。
高三最后一个学期,对学习从来不上心的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高考的无形压力。记得有一堂语文课上,我们温习曹操的《观沧海》一诗,玩笑时,我说,这首诗里有我的小名呢。番薯就将数学课中的排列组合知识运用到极致,拼出各种可能。我最终没有告诉他答案,他很沮丧。下课后,他把语文课本递给我,里面夹着一封信。
这封信彻底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他终于将他的心迹全部坦白。而我,突然“遭遇”这样的表白,慌乱成一团。我深知我们之间再也做不回朋友,又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早已经住着另外一个男生。我回了他一封信,用最直白和冷硬的话回绝了他,让他专心学习,别再心猿意马。
他还是会偶尔写信给我,每封信都会折叠成相思叶、心连心等好看的形状,也总是刻意讲笑话逗我开心。我呢,在他的那帮哥们眼里,就是一个“不识货”的女生。喜欢一个人大约就是这般不理性吧,不会因为他对你多好而接纳他,只在乎一时之间的感觉。
因为受这件事的影响,他的学习状态非常差,高考考得不理想。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从此天各一方。他渐行渐远,走出我的视线。
时隔多少年,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我都心生歉疚,当时他该有多勇敢和无畏才敢写信向我表白啊,我却执拗地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对于我喜欢的那个男生,上大学后,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和表白,就写了一封信寄给返校复读的他。我在信中描绘大学生活是怎样的,海边的天空很美,以及,我曾经的曲折的小情结。他很快回了信,信纸也是折叠成好看的形状,字迹纤细飞扬,十分好看。这是我们唯一一次通信。我从此心事了然,然后按部就班地开始大学另一种生活。
我依旧写信,给在其他城市上学的好朋友,还有一个后来变成男朋友但在这之前通信通了很久的男生。此中的故事,大概可以用一本书来描绘。
那个讨厌女生的“情书”
或许很多事情会忘记,我却永远记得1996年的秋天。那时刚升初中,和陌生同桌的关系在混熟升温中,老师突然要求同桌和另外一个女生调换座位。要重新适应新同桌已让人心生不悦,那女生搬着桌椅到我旁边时还哭哭啼啼得仿佛受了多大的冤屈。班上的男生围拢过来安慰她,还指责我怎么不安慰她。我何其无辜,对她的印象差到极致:一个讨嫌、娇气的爱哭鬼。
和新同桌的关系处于非常低温的状态,不交谈、不说笑,一下课我就离开座位,对她的主动示好和笑脸视而不见。如此持续了两个月,许是我的态度超出了她的忍受极限。某天放学回家,我竟然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封信。淡粉色、印有卡通少女的信封,我的名字秀丽端庄地写在上面。信的内容大体是疑惑我的态度为何如此不友善,这让她很难过无助之类的,信的末尾,她希望我们之间有友善的关系。
敏感忧郁的年纪,刺猬如我。看着她的信时心里不期然划过一丝温暖。是夜,我认真回了她的信,告诉她,我讨厌她的娇气、讨厌她爱哭、讨厌她做作……翌日,趁她外出时塞到她的书包里,佯装无事,心里却擂鼓轰鸣,这种感觉不亚于初恋所带来的刺激和兴奋。果真,第二天,她回信认真作出了解释。于是一来一往,我们将羞于用言辞表达的误解、情思、忧郁和迷惘——化为纸上文字,一起分享,共同解决,互相鼓励,因父母不在身边而觉得孤寂自卑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欢乐充实。知道我们在通信的同学笑话我们,都已经坐在一起了,竟然还写信,真黏糊。
读高中的时候,分读不同学校的我们,通过信件交流学习资料,鼓励彼此携手度过黑色的七月。读大学时,曾一度对她因恋爱而疏于朋友不满,写了封信恶狠狠地责骂她重色轻友。她来信告诉我,我们长大了,有了各自的生活和成长,恋爱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友情。她的话让我醒悟到自己的幼稚和自私。后来她才告诉我,我那封“讨伐”的信让她伤心大哭了一整夜。
我们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停止互通信件。她最初的主动虽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如今想来却充满感激。感谢我们感性、爱写“情书”的时光,让岁月留下青春的痕迹。感谢她的包容和宽厚,我们的人生因彼此更加乐观向上。
许多年后,范玮琪的一首歌《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准确无误地唱出我们的故事。
第20篇、“状元”之于我消极多于积极
我母亲是中学老师,小时候对我的管教多些。我9岁时母亲病逝,之后父亲忙于工作、家务,没什么时间管我。我属于那种谨小慎微不惹事的“好学生”,也不怎么让他操心。我不算是很用功的学生,功课会按时完成,印象中从未苦学到晚上10点以后。
我小学四年级至初三都就读于东郊纺织城的西北电建四公司子校,学校离家很近,是普通的子弟学校,但有几位极好的老师。我家住在大院子里,伙伴很多,大家经常一起做游戏,过得很开心。
高中就读于西安中学,属于省重点。每天来回要花两个小时坐公交车,功课也多些。生活单调,没留下多少美好回忆。我算是比较聪明的学生吧,考试成绩一直很好,但算不上顶尖的,各类竞赛从来都是二、三等奖。到了大学有机会接触到一些全国奥赛的获奖者,才见识了什么样的算是顶尖。
实际上我在高考前已经被保送清华了。按说可以不参加高考,但学校要出成绩要求我考,把这作为能够保送的条件。我也因此感觉不到多大压力,只要考出一个过得去的成绩,不丢保送生的脸就行了。我们那一年理科考5门课。除了语文外,我数、理、化、英语的水平很平均,考前我想,只要正常发挥,得个高分不难,但却没想到能考个第一。
很多事情其实就是运气,我认为当状元也是这样。现在回过头来看,“状元”这个头衔对我的影响消极多过积极。数不清的赞誉扑面而来,认识或不认识的在知道你是“状元”后都表情异样。那里你只有18岁,不谙世事,难以避免的,你会把握不住自己,会过高估计自己,这样下去,面对困难或挫折时就可能不够坚韧,甚至难以承受。实际上,高考的前十名,甚至前一百名,大家的智力相差无几。考第一无非是个运气,说明不了什么。据我所知,曾有一个理科状元上了北大,两三年后就退学了。我自己1997年生病住院,休学一年后回来读完本科也离开学校工作了。
第21篇、钝感力让我无惧当差生
我上高一和高二时,成绩很差,在班上排名倒数。
一次月考,我考到全班第二十一名。发成绩单时,我得到老师的称赞,无意中却听到坐在后排的一个同学说:“如果考试输给苏有朋,真的丢脸死了,回去怎么向父母交代?”
这句话在我心上深深划下一道痕,我觉悟了。在同学们的眼里,“苏有朋”三个字其实就等同于“只爱玩不爱读书的无用的人”。
我下决心好好读书,名气我可以说放下就放下。当时,公司正要“小虎队”出《星星的故事》专辑,同时又要拍唱片的封面、录音、上节目,我心里很排斥。我想,这些活动都可以不要,我只要单纯地读书。像同学们一样拼功课就好。
三年级那年寒假,我从大年初二就开始读书。一开学就是第一次模拟考。每次大型模拟考结束,学校教务处旁边都会贴出学生的排名榜,大家争着去看。那次,我在班上排十名上下。我正在看榜,听到有同学嘀嘀咕咕地在找我的名字和成绩。他们真不幸,我考得很好,没有热闹可看。这下子,我在班上的地位完全改观。
有些同学一整天就是念书,在教室里像是生了根,课间十分钟念,吃饭前后也念,念得很有纪律,这种情形让周围的人心理上产生落后的错觉,跟着恐惧就来了。同学之间都会私下比较谁花在念书上的时间多。有些同学回家明明念了很多书,却在学校对大家说回家都没念书,状况不好,书念不完、念不下去。另一些同学,你问他问题,他绝对假装不会,不但如此,还叫别人不要用功,煽动同学去打球。
老师风闻班上出现这样的情形,数次对我们说,大家要把其他班的同学当对手,不要自己起内讧,要让自己班的模拟考成绩比别班强,大家一起考上大学,才是真正的胜利。
我的目标很单纯,就是要向大家证明我也可以考到好学校。除此之外,我根本没有想到其他问题。类似念书有没有意义、以后要往哪一条路上发展、最有兴趣的科目是什么等,在进人大学的大前提之下,根本不是问题。
从联考完到成绩单寄来,要等十几二十天,那是我精神上呈现完全空白的日子。我觉得考得不错,却总是恍恍惚惚,迷惘地看不到往前走的路。等成绩单来了,有了基本分数后,我立刻去找计算机分析中心,仔细预估会考到什么地方。我发现,同样的分数可以考入台大、清大和交大不同的系。这并不表示我很认真地想着未来要朝哪个方向发展、该依自己的兴趣选择什么科系。我只是单纯地面对志愿表,机械地考虑完成目标的最完美的填写方式。
只要能进入台大,有个台大学生的美称,听起来能够让所有的人觉得我考得很好就行了,这就是我在乎的。当时的我,人生已经没有第二个目标,联考就是终极目标。
以我现在的自觉程度去反省,可能要不断自问为什么要参加联考?联考代表什么?念书是为了什么?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地想下去,我的联考成绩就不会这么好。还好我没有想太多,傻傻地听大家的话,专心读下去。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如果有太多疑问,还得先花时间去扫除那些心理障碍,可能最后我得到的结论是为自己活,不要为其他人活,为什么我必须承受那么大的压力?
第22篇、班级共读的故事
原创: 曾琴
得阅读者得语文,得语文者得高考。近几年,这样口号性的话语随时随地攻占着我们的视线、耳膜。
当统编新教材大量增加课外阅读,名着阅读成为必考内容,扩大学生的阅读量、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迫在眉睫,我们最不能忽略的就是教师阅读。只有教师爱上阅读,对阅读有感觉、有感受,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才不会成为一句停留在嘴边的口号。
为此,我们面向全省教师征集“我的阅读故事(经历)”,“我与孩子的阅读课堂(活动)”稿件。
近期将陆续在湖南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推介征集到的教师稿件,以此感谢所有老师的支持,你们的认真,你们的付出,我们都看得到。
当我们一起阅读时
我和全班学生的共读故事—九月
题记
“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这是牛顿的名言。我想我开始班级共读,那是因为我阅读了那些优秀的阅读老师的用时间心血累计的成果作品。
2018年九月开学伊始,我将班级分成了六个小组,组成了六个书友队。我将六个小组长叫到办公室进行抽签选好自己的组的书友队名,这样班级的六个书友队形成了。他们分别是:攀登队、火种队、佳能队、探险队、理想队和梦之队。让队长和队员根据队名设计好自己的书友队的图标。一天下来每个书友队的图标就积极地完成了,安排队长将其帖子教室后面,每一个书友一块空地,刚好左右对称,中间是一棵写满学生的梦想的希望树。对于,每个学生的眼里都闪烁着的疑问,我很快就为他们解惑了。
在开学的第一节课上,我给大家讲到了课外阅读的重要性,并推荐了中国的第一部儿童文学集——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告诉他们,九月全班学生和老师一起阅读这本书。每天从晚上6点开始,每次20-30分钟的时间,书友队长就是每个组的组长,接着告诉他们班上六个组的组长抽签选好各自的书友队队名的过程中的趣事,佳能队开始抽的队名是蜜蜂队,可是组长不是很满意,非要再抽一次。然后着重强调了书友队长他们的任务是——每天在班级微信群里对队员进行提示鼓励,而每个成员阅读完了将阅读的时间发达群里进行打卡,鼓励分享自己的阅读收获——阅读笔记。这样在开学的第一节课,我向学生们正式宣布了班级书友队的成立,每月我们一起共读一本书。在开学第一课前,我先将写好告家长书,发到班级群里,立刻获得了家长们都支持。这样在和学生交流起来我觉得很顺利了,那么接下来给学生们五天的时间准备好书籍,学生们准备书籍的速度十分迅速。
九月共读《稻草人》——班级书友队阅读的播种
在一周星期五的晚上七点学生们正式踏上阅读之旅前几分钟,我在班级群里发了这样一段话——同学们,第一周的周末来了,你们都准备好了九月份的阅读书籍——《稻草人》吧。那么就从这个周末开始,从问题“稻草人的主人是谁?”,开始自己的阅读之旅吧。接着六点时六个书友队的队长陆续在班级群里发布给各个书友队的阅读提示信息和鼓励加油的话语。这样《稻草人》的第一次阅读之旅拉开了序幕······
闹了一个大笑话
九月份的推荐共读的书《稻草人》的原因,是因为我在准备开学的第一节课时,偶然看到一位老师在讲到课外阅读方面时她给学生推荐的《稻草人》,看了她的阅读推荐语,我看了很受启示。想到同学们早已经学过叶圣陶老先生的文章,他的文章是学生学习写作的模范。这学期语文书上两篇有关他的文章,再加上一个童话单元,因此我十分果断地选择这本书进行推荐。给学生们准备书的时间里,有一天一位学生告诉我,他妈妈早就各他买了这本书,他已经把《稻草人》读了好多遍了,还告诉我书里还有好多其他的故事。我听了很疑惑,要他把书带到学校让我看一看,此时我以为他的版本不同的缘故 。我在网上买的书没有到,实在好奇我用手机阅读《稻草人》的电子版,一看,结果反应是:怎么这么短呀!不是一本书吗?我给学生推荐的是一本书要求学生在九月读的呀!我赶快查阅《稻草人》的有关资料,才发现我表达错误的地方,《稻草人》有这个故事,这个故事收录在《稻草人》集中,是中国儿童文学史的第一部童话故事集。我再次在班上给学生们进行解释。如果不是这次推荐学生读《稻草人》我一直在错误的理解中。“至理名言”——没有阅读过,就没有推荐权利啊!这是我在这次阅读推荐得出的启示。
圆梦之旅
疑问解决,开始了阅读之旅,这次和学生的共读给我带来了圆梦的效果。(www.limaogushi.com)第一次知道《稻草人》这个故事是在上大学那会,在儿童文学课上就听到了老师讲到了这个故事。一直要决定买书进行阅读,并推荐给学生。结果一个认知偏差让我的推荐的想法一直徘徊着。之前阅读大量外国儿童文学作品,让我觉得阅读的那些外国儿童文学作品更加能反应儿童的心理和情感;因此我阅读推荐偏向外国儿童文学作品。这次和学生们一起读《稻草人》故事集,我却感觉到了矛盾先生对于《稻草人》的评价——你要从他(叶圣陶)的作品中寻找惊人的事,不一定有,然而即在初无惊人处,有他那种净化、升华人的品性的力量。当自己阅读了《稻草人》这故事时,我就入迷了,被这朴实的语言打动,被这个故事的构思引入,被这个无可奈何的角色牵动,一连读里三遍这个故事,我觉得仿佛我读懂了,而我又觉得我没有懂什么。当我读到《小白船》这个故事时,就被开头的一段景物描写而吸引,我这开头停留了许久。这么美的,这么生动,我仿佛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
疑惑思考——坚定前行
跟学生推荐完书后,我有些担忧这写作的背景离学生太远了,她们是否能感兴趣。一时之间,有考虑不周,彷徨的感觉。当我想到推荐这本书的目的:希望学生通过阅读能从那个时候人们艰难的生活状态中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心存感恩。那么让学生产生兴趣坚持读完这本书,这个需要老师好好想办法引导,这样想后,我对于当初选择在本作为共读的开始就十分坚定了。
我一直对一句话特别记忆深刻——教育是我们,不是我,是我们就成功了。那么这句话发展到班级共读一本书来说同样适合全班共读是我们,不是我,是我们就能成功。那么这个我们就是指的是家长、学生和老师。在开始共读一本书前先取得家长们的支持与配合了。班级学生们是一开始把全班分成了六个书友队,选好了六个十分负责,也在阅读上比较优秀的小队长,一开始将竞争的机制不知不觉地融入这本书的阅读之中。
阅读之旅中的那些故事
在九月份的《稻草人》第一次踏上阅读之旅时,我在班级微信群里发了这样一段信息“同学们,第一周的周末来了,你们都准备好了九月份的阅读书籍——《稻草人》吧。那么就从这个周末开始,从问题“稻草人的主人是谁?”,开始自己的阅读之旅吧。以鼓励为目的,用问题做探路踏上旅途。信息发出后,我拿着《稻草人》开始看起来,边看边等待各个书友队长的提示信息。当看完故事一半,手机提示音陆续响起,我迫不及待地拿着手机看到了六个书友队长精心编制的鼓励提示信息出现了,心里抑制不住喜悦一遍遍看着六个书友队队长的提示信息。之后过去的时间里陆续有成员报告自己阅读时间的打卡。晚上九点,我开始做统计六个书友队阅读情况的整理。全班有将近三十位同学参加了第一次阅读之旅。是的,我此刻是激动,为这些学生们,他们能再出发,开始阅读之旅的探险,真得很勇敢。
第二天上午我准备把昨晚整理的情况发到班级群里时,发现今早又有十个来个学生进行了昨晚阅读的打卡。我赶紧整理一番后,再等待了许久直到下午四点才发出昨晚阅读情况。我发现只有六个同学没有阅读打卡,发现了佳能队是第一个全员在第一次旅途中汇合的队,第二是火种队。我接着陆续发了两条信息:祝贺书友佳能队和火种队所有成员在阅读之旅中汇合。最后我又发了这样一段话:希望各个书友队继续前行,采撷沿途美景,同时希望还没有动身的成员们尽快和你所属的书友队伍汇合,期待我们今晚再阅读途中的第二次相遇,这样《稻草人》的第一次阅读之旅拉下来帷幕。
九月的第一周周末还发生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星期一去学校的路上我翻开了手机发现班上刘昕宇的妈妈给我发了一段信息,时间显示是昨晚上。她说老师发的阅读情况里没有刘昕宇的名字,是不是因为她有两次没有阅读打卡的缘故,被书友队除名了呀。还配上两个着急的表情符号。她解释两次没有打卡的原因,因为刘昕宇到乡下去了没有带书,回来后一定补上来。看到这段话,妈妈的着急与担心,让我觉得莫名的感动,知道了家长们对于班级共读这个活动的支持与重视。我赶快给她打电话,消除了她的担心,并解释每次展示阅读的情况的理由,她听后轻柔的笑声,带着担心消除的喜悦。是的,听着我的心里喜悦亦然。
第二个周末有个好消息——到第七次的时候全班学生终于在《稻草人》的阅读之旅中回合了。同时在班级微信里收到了一位学生外婆信息,她是班上探险队队长刘美的家长。她是这样说的:老师您好!四二班建的这个阅读空间,能调动学生们的课外阅读情趣!真好!作为老师的我心里真的感动,这位外婆对于班级共读的支持,给我这么美好的鼓励,这是这周末我收到了最的美好的礼物。
最终迎来了《稻草人》的班级读书会,这次安排了刘美和张绮喆同学作为主持人,班上还意外的迎来了三位家长来参加:金紫炫妈妈、易婉清的叔叔和刘美的外婆。我才知道了是学生们邀请他们来参加班级读书会的。第一次的《稻草人》班级读书会,虽然显得很稚嫩,但是我知道我已经把这颗种子播种到了学生们的心坎里,也许还有家长们的心里。我期待这颗种子的生根、发芽、开会、结果,成为一棵大树,成为一片葱茏 的阅读高原。
读书会结束后,开启新的旅程
家长们,同学们。你们好!九月份四二班的书友队们开始了《稻草人》的阅读之旅,这段旅途过程中每个书友队们都记录了自己在旅途中的美景采撷,并且向大家展示分享了自己的收获。谢谢同学们的积极地融入,让我看到了你们的身上坚持的力量。谢谢各位书友队队长,让我看到了队长们的对责任的担当。谢谢各个书友队们,让我看到了每个书友队的团结与合作。谢谢书友队背后的家长们,让我看到了你们默默地付出和对书友队地鼓励力量。
这次阅读之旅从准备书籍开始,到九月七日正式踏上阅读之旅直至九月二十八日的班级读书会结束,《稻草人》的阅读之旅正式告一段落,新的阅读之旅又要开始了。十月推荐的共读书籍是《木偶的森林》,这本书的作者是王一梅。这本书讲述的是在茂密的大森林中,一棵会魔法得橡树被工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他拥有一颗寒冷的心。木偶人罗里要报复人类肆意砍伐得行为,希望最终将人类赶出城市......朋友们用热情和爱温暖了罗里,使他那颗复仇得心得以平静,回到了他魂牵梦萦的故乡——大森林。
(作者单位:马鞍山实验学校)
第23篇、青涩岁月里的那个黄昏
13岁那年,我便离开了父母,只身到离家七公里远的镇上读初中。
当时,学校的寄宿生活条件极差,尤其不便的就是用水问题,一两百号寄宿生,只有一个水龙头,而且每天只能放两次水,早晚各一次,一次一小时。为了解决每天清晨的排队之忧,我们每个人都备了一个水盆,傍晚打水,供第二天早起洗涮用。
那时,我们最怕的就是冬季了。冬天的日子,气候干燥,水源枯竭,学校的抽水机常把井底的浑水都抽出来了,还不够用。于是,宿舍区里便常出现“抢水”事端,一些高年段的男生晚上总懒得打水,大清早才来抢水,而且特别横,一些女生,以及像我这般瘦弱、胆怯的男生,只能怯怯地站立一旁,望水兴叹。
元旦后的第三个星期五,一大早,那些高年段的“懒虫”,便将水池围了一圈,有的甚至还蹲到洗漱槽沿上洗漱,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
突然,人群中传出了一阵争吵声,紧接着,一个红色的小脸盆从人堆内飞向了天,红脸盆在空中翻飞几下后,落叶似的飘落在了不远的草坪上。这时,一个披着长发、穿着红色风衣的女子,从人堆里挤了出来,一边抹着泪一边捡起脸盆,而后往教学楼旁的宿舍区跑去……
这一幕,恰巧被刚从宿舍的台阶下来,要去班级参加早自修的我撞见了。“谢老师——”我惊讶得不由失口叫了出来——她是我们的班主任,今年刚从师范学校毕业,这学期分配到我们学校,任教我们语文学科,因为我的作文写得还不错,她便让我担当语文课代表。她个子不高,托着一副眼镜,属于那种长相很清秀而又有点矜持的女性。但在我们面前,她总是特别温和、善良,班级的同学都喜欢她,尤其是她在黑板前侧着身抄写板书,粉笔不小心从手心滑落地板,在她俯身捡时,那柳条般的黑发便从她的两颊垂落下来,那一低头的美,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温柔,常让坐在前排的我感到有一种温暖的东西,在青春的心里涌动。
那天上午的语文课,谢老师依然像往常一样,带着温和的笑走进教室。我呆呆地坐在位置上出神。清晨在空中旋转的那个红脸盆,以及慢慢消逝在晨光中的那个孤单的身影,重新在我的脑海中流转鲜活,望着讲台前嗓子略带沙哑的她,望着她眉宇间的那丝伤心的憔悴,一种未曾有过的心疼,渐渐地直往我的心头升腾。那一节课,我彻底分心了,满脑子都在想着,如何才能让她走出今天的忧伤。临近放学,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妙法子来。我迫不及待地把它写在纸上——我真诚地邀请了她,希望下午放学后一起骑自行车到郊外去玩。心里只想:愿郊外的蓝天、草地与飞鸟,能带走她今天的悲伤与不快……写完后,我夹在了上午的作业簿里,一同交到了她的手里。
然而,下午放学后,我却在自行车旁犹豫不前了,伏在车架前的双手不由地冒出汗来,在此前,我从未与女同学打过交道,何况是老师!半天后,我还是带着忐忑和不安的心往校门口骑去——掏心窝,我真有点希望她没能看到那张字条!
终于到了校门口。正当我四下环顾时,路旁的树荫下传来了一个细细的声音:“我在这儿呢。”我抬眼一瞧,是她!夕阳下,她给了我一个微微的笑容。
暖暖的夕阳照在她的脸上,她的微笑融入了多彩的余晖中,让我充满清新、羞涩的紧张。我没想她真的会赴约,更没想她一改上午悲伤的神情!她的举动令我有些茫然无措。
“走吧——”随着她的再次呼唤,我从僵硬的神情中回神过来,迎着美丽的夕阳,我大胆地回馈了她一个羞涩的笑。
头一次与自己的老师骑车玩,我的心底充盈着自豪与兴奋。我与她,一起穿过小巷,在凹凸不平的山路中,一路摇摆着。我不时地回头看一眼跟在后面的她,冬天山里清凉的风,不时将她的秀发高高飘在身后,她左摇右晃地踩着车子,风里不时地传来她“咯咯”的笑声,在我的身体里回旋着,驱散了彼此一日来淤积于心中的那片阴郁……
这时,我突然想起平日同学单手骑车的那种“酷毙”样,心中一股想让她更开心、快乐的感觉油然而生。于是,我慢慢加大了踩车的脚力,并高高地举起左手,向着身后的她不断地挥舞着,呼唤着……在两耳生风中,我只听到她传来的甜甜的声音——“慢点,慢点……”
夕阳下,我们尽情地踩着脚踏板,一前一后地在坑坑洼洼的泥路上摇晃前行。正当车子要绕过一个小拐弯时,前方突然冒出了一辆拖拉机,危急时刻,我赶忙一个急刹车,然而,由于惯性的作用,我连同车子一起翻飞到了路边的草地上。我的第一直觉是,告诉她,让她赶紧靠边!顶着疼痛,我迅速翻过身子,正当我要开口喊时,才发现她早已扔掉车子,正飞也似的奔向我这儿来……
我呆坐在草地上,只感觉浑身剧痛。她从袋子里掏出了手帕,轻轻帮我一下一下地擦去脸上的泥土和血水,那一刻,几乎是我最近距离地看着她——黄昏的柔光下,她的脸是那样的甜美和舒展,她的双眸是那样的清澈和明亮……突然,我猛地看到,她的眼角慢慢有清亮清亮的液体溢出——她在流泪!我的内心霎时感到一阵自责和难过,原本想驱散她心中那隐隐的情绪阴霾,没想却让她愈加的伤心。
然而,她却一边帮我擦着伤,一边笑着说道:“没事,没事,我已经很快乐了……”
后来,我们一起坐在那流沙般温暖的黄昏里,我静静地听着她谈童年的生活,人生的梦想……直到太阳滑落边际,我们才慢悠悠地踩着暮色归来。
多年后,每每走过乡村小道,见到少年骑自行车从身旁风驰而过,便会想起那段事、那位老师,心里总觉得很美……时光在青春的步履中静静地流淌,年龄是一种距离,而年少是一种财富,在那青涩的岁月里,弥散于冬日夕阳下那份悠悠的师生情义,填满了我刚刚步入人生路途的记忆。
第24篇、留在童年的“橡皮泥”
留在童年的“橡皮泥” ●闫涛
小学时,家里特别穷,于是很多时候,我都是在自卑中度过的。有一次,学校进行手工课表演,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带一块橡皮泥,同学们都高兴地准备了自己喜欢的橡皮泥,可是我的家里穷得连学都上不起,又怎么有能力让我买橡皮泥呢?我实在不敢有这样的非分之想,可是老师的要求又不能不听。于是,我的心里十分纠结。回家后,我几次欲言又止,因为看到爸爸妈妈劳累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说出口。
如果家里的条件好,我一定会高兴而轻松地对他们说:“我要橡皮泥!”可是,这样的家庭,我要是那样想,那就是太不懂事了。爸爸妈妈忙于活计,他们并没有发现我的心事,我也不想让他们在劳累后再为我而担忧。
可是,老师的要求就是命令,我怎么能违抗呢?就在我矛盾万分的时候,一个特殊的想法突然从心头冒出。于是,我就跑到了村子东头的水池,用手掏了一块大泥巴,之后用力地揉捏了起来,不大一会儿,一块干爽的泥巴就出现在了眼前。然而,我的心里还是战战兢兢的,我不知道这样的泥巴是否会合格,也不知道老师看到后会是一副怎样的面孔,然而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索性就听天由命了。
那一节手工课在其他同学的期盼和我的矛盾中拉开了序幕,同学们都高兴地炫耀着自己的作品,可是我始终不敢抬头看老师,也不敢让更多的小朋友看到我的作品,我用书本在桌子的周围围了高高的一层壁垒,之后我便在里面揉捏着那块泥巴。半个小时过去了,老师让我们展示自己的作品。其他的同学都兴高采烈地走到讲台旁展示,而我却担心到了极点。可是,时间却很快,不大一会儿就轮到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前面的,更不知道大家看到后会是怎样的表情。那一刻,我的背上仿佛扎了很多的刺,我想,等待我的一定是一场哄堂大笑。
然而,奇怪的是同学们看到我的作品后都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这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而班主任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表扬了我,夸我的作品做得好。那次,我的作品还被评为了一等奖,那是何等的光荣啊!由担心到欢喜简直是天壤之别,可是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激动得不得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然而,这一切又真实而清晰。
那一刻,对我来说真的是刻骨铭心,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就是那节课改变了我,以往我还很自卑,可是从那以后,我不再自卑了,而是用自信与乐观去经营自己的生活。我开始努力地学习,因为我知道老师一直在关注我,鼓励我,我没有理由不努力和刻苦。我的努力仿佛就是为了他的一次次鼓励。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考上了理想的高中,后来又考入了大学。
如今,我已经站在三尺讲台旁传道授业解惑,然而我却始终没有忘记曾经的感动与记忆。面对那些可爱的学生,我始终用自己的经历教育他们,我经常给他们讲自己的故事,也经常毫不吝啬地挥洒自己的鼓励与爱意,我所收获的同样是一份份感动与惊喜。如今,每当看到橡皮泥的身影,我的心中都会被感动与幸福充斥!
第25篇、那女孩对我说
[一]
到达拉萨的时间是晚上八点,我走出混沌的车厢,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我的心情变得轻松而愉悦。一起来的几个同学从背后扑上来“袭击”我,他们的兴奋丝毫不亚于我。
这是我们的高中毕业旅行,也是我送给自己成年礼的一场华丽冒险。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挣脱开阿乙箍着我脖子的肩膀往后眺望。米小渔是最后一个走出车厢的,她慵散地伸了一个懒腰,脸上惬意满足的笑容衬上她雪白的纱纺裙摆在随风飘荡,美得不属于人间。
我朝她伸出手,然后牵紧她去打车。
西藏毕竟不是内地,我们一行五个人,他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们都上车了。我当然不能委屈我朋友,所以便让米小渔坐在我身上。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长发会随着车的晃动扫到我脸上,痒痒的。
我跟几个朋友高谈论阔,聊西藏的风土人情,米小渔偶尔会插上两句。
“喝酥油茶真的能够减轻高原反应的痛苦吗?”
“我们有幸目睹天葬么?”
我朝她摆了摆手:“男生说话,女生少插嘴。”
米小渔果真就闭嘴了,可是她的手却很不安分,居然掐了一下我腿上的肉作为报复。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凉气直冲天灵盖了。
晚上在藏族人开的客栈里安歇,他们三个挤了一间小房间,我却和米小渔单独住了一间大房间,原因是那个大房间有独立的卫生间可以洗澡,他们为了照顾女生才这样做,我突然觉得带女朋友出来还是有好处的。
我和米小渔并不是那种一拍即合型的情侣。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她是我们理科重点班上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且长得漂亮。那时候我们几个经常聚在一起的男生躲在厕所一边抽烟一边打赌,谁追到米小渔,他一学期的烟就由其他男生轮流供。
最后他们都输给了我,因为,米小渔喜欢上了我。
他们都说我是讨女生喜欢的典型。幽默、健谈又见多识广,浑身充满了正能量。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是个容易让女生掉泪的家伙。比如我和米小渔在一起后,我亲眼见过她哭过好几次,理由是我在很多场合下都没有把她摆在第一位。我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可是我确实喜欢米小渔,这并不矛盾,我发誓。
[二]
在客栈休息了一天后,我们包车前往日喀则。
这段时间是西藏旅游的热门季节,从车窗外看过去,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仿佛褪下圣洁的袍服,葱郁的树木直蔓延上蓝天。
所有美得炽烈的东西都是有危险的,比如这样壮丽的景色就可以让很多人失去防备。车子转入尼木县境内的妥峡峡谷段时,我眼睁睁地看着前面的一辆车翻入30多米深的悬崖下,仅仅是一秒的功夫,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
“司机,停车,停车!”我最先叫出声。
司机就跟耳背一样,没有停下,继续往前开。后来是阿乙他们齐声喊“停车”,司机才停下来。
我们赶到崖下,眼前的境况惨不忍睹。大片的血和泥土混在一起,还有一个女人从车身下面挣扎着匍身探头,艰难地朝我们伸出手,她的脸上、手上也是血肉模糊,只有那一双眼睛,生的意志格外分明。
我突然感到一阵心悸,眼前的事物也开始变得恍惚,太阳穴暴突,仿佛有什么在拉扯着我的神经。
“你怎么了?你不舒服是不是?你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我们去救人就好了。”所有人中,只有米小渔觉察出了我的不对劲,她把我扶到一边坐下后,就自己跑去帮忙了。
我坐的地方是一块凸出的小山坡,当我好不容易感觉眼前的事物不再晃动后,便开始打量起四周。
我的背后是一片已经干涸的池塘,里面是一具具重叠起来的森森白骨。虽然知道这个地方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段,可是亲眼见到那么多具白骨的难过与震惊,还是无法用言语来比拟的。
可是真正让我震惊得离不开眼的却是这些白骨中的其中一具。我刚开始以为是我看错了,毕竟我的眼睛是有些近视的。
我顾不得尊重不尊重逝者,跌跌撞撞地跑到跟前,顿时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倒流。
那具白骨横卧在一边,左手腕上戴着的手链与我手上现在戴着的手链一模一样。要知道这并不是一场令我大惊小怪的巧合,因为这两条手链是特别订制的,世上独一无二。
米小渔生日那天,我为了给她惊喜,专门去银饰店订制的两条情侣手链。
她在跟我开玩笑吗?不,这不符合现实。
我突然又记起一件事,到达拉萨的那个晚上,我们五个人打车,司机连说都不曾说一下,就跟往常做生意一样。
他所看到的,会不会就只有四个人?我被我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米小渔忙完那边的事,就走向我。她的脸上、手上、衣服上都是血,我想到了被车压住的那个女人,两个人的身影慢慢重叠在一起。
我的脑子里有座冰山轰然崩塌。
[三]
我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医院,可是四周的墙壁并不是白色的,鼻间吸入的空气也没有福尔马林的味道。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后知后觉,我居然在自己家。
所以刚才经历的那一切都是梦么?我瞥向床头柜,台历上2012年6月20日这一天被我用标记笔圈红,再看闹钟上的时间,也是6月20日,我和朋友们约定出发的日子。
如果那一切都是梦境的话就没什么不妥,可是那梦未免太过真实。
家里静悄悄的,空气都好像停滞了。我背着背包走在街上,突然感觉自己特别的孤独。没有人朝我看一眼,我连车都打不到,一个人拖着行李箱缓缓走在街道上。我是很怕孤独的,尤其是狂欢后的孤独,所以我喜欢热闹,让自己表现得热爱生活热爱世界,朋友们环绕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感觉好过一些。
到达车站的时候,他们几个已经候着了,阿乙奔跑着过来帮我提包。
“老大,你是睡过头了吗?”
“你才睡过头,我站在路边打车,都没有车停下的,我走来火车站的好不好?”我笑着给了阿乙一拳头。
米小渔站在不远处朝我笑,她穿着浅黄色的马甲衫,由于衣衫敞着,我可以看到她里面衬的雪白雪纺裙,我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
一路上,我与他们躲在火车的厕所里吸烟,也会将脚翘在桌子上打扑克牌。米小渔靠着我的肩膀,时不时地往我嘴里塞着零食。
他们都没有察觉出我有心事,我在等,等时间来验证我的心事。
下车后所遇到的事与梦境中的一模一样,我感觉自己就像是《死神来了》中的男主角,会预测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当阿乙打到一辆出租车,正准备将我们的行李放入后备箱时,我拦住了他。
“我们不坐出租车行吗?”
“为什么?”其他几个人异口同声地反问我。
“这个——”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可我就是本能地想要逃避接下来的事。
“我们是来穷游的,打车太奢侈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听起来不错的借口。
“你什么时候那么小气了。”米小渔嘟着嘴,似乎有些不太高兴。
阿乙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又将放上去的行李拿下来,他去跟司机师傅说话,司机一踩油门,丢给我们一通呛人的汽车尾气。
阿乙这家伙最听我的话,凡事都是“老大老大,帮我拿个主意”,但其实很多事他完全可以靠直觉来判断。他家是我们这个地方有名的灵异家族,据说他们家的长辈都具备通灵的能力,所以阿乙在这方面的能力也不会太差。
我打算找阿乙单独聊聊,我突然觉得,也许只有他能够解开我的心结。
[四]
整个一路上我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跟阿乙单独聊天,因为米小渔一直跟着我。
事情的发展也并没有因为我们不坐出租车就改变,它还是朝着我梦境中的方向而去。我坐在座位上,非常麻木地看着前面的客车坠崖,然后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往崖下奔去。
从车底下钻出的女人、万人坑、小山坡,还有那条情侣手链,一切的一切,仿佛昨日重现。
米小渔一步一步地走向我,我知道逃避不了的,只能面对。
“你好些了吗?”她脸上是担忧的表情。
我沉默以对。
她没有介意,继续说:“救援人员马上就到了,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继续我们的旅程吧,阿乙他们都等着呢。”
我抬头,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直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地反问我:“你到底怎么了?还是不舒服么?”
我任由她的手触摸我的额头,她的手虽是温热,但我分明看到她光洁的手腕上什么都没有。
我突然捉住她的手,幽幽开口:“我送你的手链呢?”
“手链?”米小渔恍惚出神,她的眼神开始回避我。
“其实你已经死了吧,那具白骨是你吧,是你吧!”我突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抓着米小渔的肩膀,前后摇晃。
我其实并不想伤害她,我只是想要让她承认这件事。这些天以来,“米小渔是鬼”这个念头一直在缠着我,我必须要发泄出来。
终于,大概是我弄疼了她。
米小渔用尽全力推开我,整个人往后退了退,口中还不停地说着:“你疯了吧。”
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我的头并没有撞到石头,可是我整个人就像被闪电击中一般,全身麻木,眼前的一切又开始左右晃荡,在我的意志还未完全混沌之前,我看到阿乙跑过来扶住米小渔,两个人低声交流着什么,他们的神情都很诡异。
我来不及去问清楚便昏厥过去。
我又做梦了,这次之所以那么确定是因为,我看见了另一个“我”。
地点是班级前的走廊上,“我”和米小渔之间正发生激烈的争执。镜头拉近,只见米小渔扯着“我”的衣服不断问:“为什么我不可以和你一起去?”
米小渔泪如雨下。
镜头转换,碧水蓝天,是西藏。
米小渔所坐的那辆客车一路上都在颠簸,车上的游客手舞足蹈地唱着歌,可是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歌声就变成了尖叫声,客车坠入了山谷。
镜头停在这里,渐渐的,四周变成一片黑暗。
我在黑暗中挣扎着醒来。
[五]
我睁开眼睛的那一秒是前所未有的绝望,因为我躺在自己家的床上,我跌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轮回里。
我回想起米小渔和阿乙的脸,慢慢理顺了所有的事,我愈来愈觉得这是一场报复。
班上的男生有超过一半都喜欢米小渔,包括阿乙。我记得有一次晚自修,滂沱大雨落得地上起烟。米小渔没带伞,站在教室门口不知所措。阿乙跟米小渔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便一头冲进了雨中。我撑着一把伞举过米小渔头顶,然后和她一起缓缓走进了雨里。我回头望的时候,不小心看见阿乙从学校的小卖部出来,整个人淋成落汤鸡,怀中却揣着一把颜色鲜艳的雨伞。他望着我们,神情失落。
所以,那么喜欢米小渔的阿乙,看见我和米小渔吵架,看见我伤了米小渔的心,最后也是间接的因为我,米小渔才丧生于山崖下,他一定恨死我了吧。
米小渔死后,他用通灵之术召回了她的魂魄,再跟其他几个人说好,一起向我报复来了吧。
我把收拾好的行李摔在地上,然后奔跑出去。
他们在车站等我,当阿乙走过来要帮我提包的时候,我却骤然推开他,喝道:“你别碰我。”
阿乙被其他人扶起来,一脸的莫名其妙。米小渔仍旧穿着黄马甲和白雪纺裙,只是她的神色有些黯然。
我走向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都是我害的你,可是你老是阴魂不散地跟着我,还串通这么多人一起玩弄我于鼓掌之间,把我当个傻子,有意思么你?”
米小渔眉头微蹙,她张了张唇,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她这样的细微举动落在我眼里,就是一种谎言被揭穿后的尴尬。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其实很简单,当我看到我送你的手链却戴在那具白骨上时,我就猜到了这一切是场阴谋。秃鹰将你的肉身啄食干净,却留下了那串手链。”
“你本身都要堕入轮回了吧,是阿乙让你留下来报复我的吧,是不是想要看我疯掉你们才开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你别这样逼小渔,跟她无关的。”阿乙走到我面前,突然大喊。
“你根本就是喜欢她,所以在帮她一起害我。”我的声音比他还大,甚至带了嘶哑。
这一刻,谁也不会明白我的愤怒和痛心。身为射手座的我,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背叛,来自朋友的背叛。
“小渔她根本就没死。”阿乙歇斯底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这样激动,平日里的他再温和不过了。
“阿乙。”米小渔似乎要阻止着什么,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阿乙盯着我,一字一顿,将每个字的音节都吐得字正腔圆:“死的是你,你才是一具没有肉身的魂魄,除了我们,谁也看不到你。”
我感觉后脊发凉,眼前的一切再次变得恍惚。
[六]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跌入回忆的梦境了吧。
我又看到了“我”,“我”拿着报纸的手在颤抖,报纸的头条报道着尼木县峡谷的车祸。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去,谁劝阻也不听。
“小渔,你不会死的对不对?你等我,我来找你了。”
“我”独自去了西藏,在那条号称是“死亡之谷”的尼木县峡谷上,一个恍惚间,眼前的场景就变成了剧烈下降的山脉。
我看到了一场惨无人寰的场面,救援队伍来得不及时,这辆车上的大多数人都已死亡,尸体也没人管,就留在了这边。
那些尸体面目全非,我差点都找不到“我”了,可是幸好“我”手腕上的手链独一无二,世上只有两条,另一条在米小渔手上。
夜色降临时,我看见有数只秃鹰从远空飞来,这些尸体成了它们的饕餮盛宴,很快,这些尸体就变成了一堆堆骇人的白骨。
米小渔没死,她成了车祸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接着,她到山崖下找“我”,在那堆白骨中看到了戴着情侣手链的“我”嚎啕大哭。
我分明看见了她将自己手上的手链除下,埋在了“我”尸骨旁的泥土里。“我知道你很怕孤独,这样你就不孤独了,我会陪着你的。”她如此说。
后来,米小渔去找了阿乙。
阿乙说,车祸死亡的亡灵与其他亡灵不同,它们只能在自己死的这块地方飘荡,除非有新的亡灵诞生来替换它们,它们才可以投胎去凡世为人,就跟水鬼拖人下水是一个道理。
米小渔哭着问阿乙:“难道没有办法可以让他重生么?你不是精通通灵之术么?”
阿乙又为难又心疼地望着米小渔回道:“他的肉身都不在了,除非,除非——”
“除非什么?”米小渔的眼底重现光芒。
“除非借尸还魂。”阿乙声音小下去,有些犹豫地说出了这个办法。
米小渔跟阿乙找来其他几个关系好的男生商量完毕之后,大家商量出了一个决定。由阿乙召回我的魂魄并封锁住我的记忆,大家陪我一起一遍一遍地故地重走,从家到西藏车祸的现场,直到找到合适的替身让我重生。
他们其实已经表现得够好了,就像一个个演技精致的演员,一遍一遍地NG,一遍一遍地重来,却没有人露出一丝破绽,是我自己潜意识里不甘于被控制,所以每一次因故晕倒都会在梦境里记起一段事。
阿乙很心疼米小渔,他轻抚她的肩说:“如果这个计划失败了,就让我来照顾你吧。”
米小渔却冷静地望着他回道:“就算这个计划失败了,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
“你知道吗?当初——”阿乙急了,可是他的话还未冲出口,就被米小渔打断。
“当初你们打赌,谁追到我,他一学期的烟就由其他人供。我早就知道了,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啊,他后来也真的喜欢上我了不是?他虽然口中不承认,可是他为我付出了生命。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我想多陪陪他,他特别害怕孤独和寂寞。”米小渔喃喃地说着。
我鼻子一酸,却怎么也流不出眼泪。
是啊,鬼魂怎么会有泪呢?
[七]
我醒过来的时候不知身在何处。
既不是躺在家中的床上,身边也没了米小渔和阿乙他们。
四周黑漆漆的一片,却突然有一束刺眼的白光晃花了我的眼睛,我用袖子挡住眼睛,从缝隙中看到无数人宛如飞蛾一般扑向那灯火明亮处。
我突然明白了,这便是传说中的往生之路。
我自由了,我不再受到任何人的束缚了。可是为什么我感觉我的心那么空,那么迷茫,仿佛失去了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才会这样,前方就是极乐世界吗?
耳边回响起一个声音,曾有个女孩对我说: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
我此刻很想念米小渔,很想很想。
第26篇、高中生涯
吾本天资愚钝,在复读苦熬之中侥幸跨入吾县一高之校门,欣欣然,飘飘然,便与那几个当年同录的老友每日里遛操场,逛书店,谈三皇,论古今,意兴豪放、招摇过市地在一高混了起来。一高在吾县地位颇高,当与北大在中国的位置比肩。当时曾经流行一时的说法是:进了一高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上大学不用愁了。也许是初来贵地的新鲜感和自豪感支撑着吧,第一年就这样在高高兴兴快快乐乐中过得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等到最后考试完了,才知道平日最好的数学已经濒临补考的境地,而另外几门也是险挂红灯。
友人爱好文学,自谓苏东坡后又一才子,乃为我填词一阙。《如梦令》:
昨夜五帝三皇
今朝依旧疯狂
等到考试后
却是红杠满堂
知否 知否
就是这种下场
高二的时候,仿佛刚从懵懵懂懂中醒来,洗尽高一的浮华与喧闹,准备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拿出脱胎换骨的决心,大有“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的架势。哪知三分钟热度还没散去,就面临了一个痛苦的抉择,简直比杀了我还难,这就是分科。那时必须分文理科,不像现在。怎么办?像哈姆雷特一样在犹豫,文科还是理科?这确实是个问题。我理科一向都很好,数学在考高中的时候是97分,而化学还是满分,我对理科很喜欢。但我也很喜欢文科,语文成绩在中招时考了97分,当年是全县的最高分,而且和那位老友一样,我特别喜欢文学。人最大的痛苦就在于面对喜爱的事物必须选择其一,舍掉另一。也许舍弃的那个像精美的瓷器一样,从此打碎,再也不能恢复了。于是,我今天问这个人,明天问那个人,今天跑去问老师,明天回家问家长。时间并不等人,就在徘徊与犹豫中,选择与舍弃中,高二的时光又匆匆流走。感叹这一年的痛苦和恍惚,披肝沥胆,凑成一阙《如梦令》:
今年一路彷徨
至今仍在心伤
试问分科者
为何不容商量
知否 知否
全面易为栋梁
在号称高中最为关键的第3年,大家都在大决战样做最后的准备,力图以全部精力甚至不惜头破血流去争过高考的独木桥的时候,我喜欢上了足球。莫名其妙却又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罗纳尔多被我天天挂在嘴边,国际米兰被我津津乐道(虽然那一年国际米兰并没有夺冠)。《足球报》成了每期必看的保留节目,《体坛周报》也如获至宝,每次看完后舍不得扔,还得藏在被子下面过上几个星期后再拿到厕所里最后一次过目后才废物利用(当然是搞卫生工作,掏钱买的,比卫生纸贵多了)。高考前后,别人正在青灯孤影,埋头苦读,为高考做最后的冲刺,我却在为法兰西的世界杯欢呼。同样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无法入睡,有人是为复习,有人是在看没有一根中国脚指头参加的世界杯。还没有从巴西人折戟沉沙的痛苦中恢复过来,高考的成绩就下来了,成绩刚过专科线。一个字:不理想!两个字:非常不理想!老师语重心长地教育我:不是孺子不可教,而是孺子比较刁;不是朽木不可雕,而是小驹比较尥。最后老师送我一阙《如梦令》:
心似平原放马
学如逆水行舟
试看老教授
个个泰山北斗
知否 知否
年轻要会行走
不甘心就此罢休的我决心推倒重来,虽然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带着屈辱,带着复仇的勇气,带着卧薪尝胆的意志,我又来到县一高,开始了我的“高四”生涯。
没过几天,曾经的豪情壮志,曾经的豪言壮语,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和一个同样没考上大学的同学开始日间品酒,夜间清谈。春日携一支竹笛在桃树下轻歌,秋日揣一卷破书于荒郊野外的枯草中仰看浮云。逃课成了最经常的游戏,踢球成了最喜欢的活动,这一年过得最潇洒又最痛苦,因为想起高考会最终到来就会有一种苦中作乐的感觉。老师很痛心,放言说你这种学生如果能考上大学真是苍天无眼。苍天经常有无眼的时候,这一年我考上了重点大学。
回想高中4年,总有一种梦一样的感觉。4年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仿佛只有短短的一瞬间,一瞬间,就像是打了个盹,梦还没有完全形成,就结束了。总结4年的高中生涯,恰如一阙短短的如梦令,没有八股文的起承转合,在年少轻狂中匆匆结束,却也少了很多条条框框,少了诸多拘泥和造作。再回首,如风行水上,一首《如梦令》正摆在眼前:
当年秋子依风
正如一场春梦
只为少年时
不堪孤影青灯
化蝶 化蝶
破茧玉汝于成
第27篇、笨拙的父爱
作者: 李怀春
他真的是一位非常笨拙的父亲。
这是一个大型综艺节目,类似于各种选拔赛。台上一个个帅哥靓女,或歌唱,或舞蹈,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的才艺发挥到最好。精彩之处,台上台下高潮迭起掌声不断。
当他站在舞台上时,显得有些另类,因为他的年龄不再年轻。与众多参赛的小青年相比,他俨然就是"大叔"级别的。
按说,"大叔"级别的人物参赛也不算什么,或许还能一鸣惊人,出个中国式"苏珊大妈".但是,他似乎又不具备这个才能。
音乐响起,我就看到了他的拘束,接着一开口,更大的失望袭来。他竟然合不上节拍,吐词也不清晰,这些都是歌手的禁忌。台上评委的灯齐刷刷地灭掉了,他陷入一种尴尬与难堪的局面。但是,他依然执著、含糊不清地唱着,灯光下,他的额头爬满汗水,沧桑的脸上似乎因难堪与拘束,显得又苍老了几分。台下嘘声一片。
这真是个乌龙事件,自综艺节目开播以来,从没有过这样的局面,主持人忍不住叫停。音乐停下来,他似乎更孤立地站在舞台上,手足无措。
"你一定知道自己的歌唱水平,能说说你为什么来这个舞台上吗?"主持人问道。台下揶揄声此起彼伏:现在人真是想出名想疯了。
男人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子,半天才抬起头说话了。他的话语依然不清晰,一字一顿,原来他竟然还是一个有语疾的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大舌头".
他说:"非常抱歉,我不会唱歌。我这么做,是想恳请评委能给我女儿一个上台的机会。我女儿今年八岁,特别喜欢跳舞,能跳出完整版的杨丽萍的《孔雀舞》,只是她年龄小,不够参赛的资格。可是,女儿太想上这个舞台了,恳请大家给她一个机会,恳请大家明白一个做父亲的心情。"原来,所有的难堪,所有的笨拙,都是为了他的女儿。
他女儿终于站在了这个大型的舞台上。孩子的舞蹈果然不错,她开心地跳着,像一只欢快的小孔雀。台下的男人望着女儿,也欣慰地笑了,笑得泪流满面。
在如潮的掌声里,女儿跳完了舞蹈。我知道,那掌声,一半是给女儿,一半是给父亲的。
主持人问女儿,知道爸爸是做什么工作的吗?女儿摇摇头。于是,主持人让她看看大屏幕:她爸爸是个切割大理石的火烧工,每天在高温下工作。为了这次上舞台,作为一个有语疾的父亲,所做的努力,她也是不知道的。天真无邪的女儿,活在自己的舞蹈梦里,并不知道父亲的辛苦。
画面以回忆的方式,重演了他坚持让女儿学舞蹈的过程。女儿很小的时候,他发现了女儿的舞蹈天赋。只要他家那台老旧的录音机一放音乐,女儿就随之翩翩起舞,只是,女儿的舞步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显得有些凌乱与别扭。看看喜爱舞蹈的女儿,想想家里拮据的生活,他还是拿出全部的积蓄送女儿去了舞蹈学校。学舞蹈要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夏天,家里没有空调,他就去附近的冷库里,捡拾一些废弃的冰块,然后回家放在盆子里,用电扇吹,这样练舞蹈的女儿就不至于那么热了。冬天,他用捡拾的煤块在屋子里生火,把贫瘠的小屋照映得暖暖的,也让跳舞的女儿感觉暖暖的。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女儿终于走向了梦寐以求的大舞台。
后来,导演组还向我们透露了一个秘密,这个男人因语疾并没有成家,这孩子是他捡来的弃婴。可是他央求导演删掉了这一块儿,他说他永远不想让女儿知道这个秘密。
作为一个摄影师,我目睹了这晚最感人的一幕:大屏幕上,父亲辛劳的身影,还有他为了女儿,站在舞台上最笨拙、最尴尬的一面。
节目之后,我复制了一个光盘,送给了孩子。我想让她明白:父亲所有的辛苦、所有的笨拙,都是为了更好地爱她!我想随着女儿的长大,她一定会懂得父亲对她的爱,也会深深地爱着这个笨拙的父亲。
第28篇、洪哥恋爱课
大学时,洪哥是那种认死理的家伙,一是一,二是二,你跟他开任何玩笑,说任何有潜台词的话,他都很难体会奥妙。比如你告诉他:“洪哥,楼下有个姑娘叫你。”洪哥马上屁颠儿滚下楼去,一会儿上来疑问道:“哪儿呢?没有呀!”你告诉他今天是愚人节。洪哥眨巴眨巴眼睛道:“哦,原来是愚人节。”
洪哥每天的生活有规律且执著,上课、吃饭、晚自习,在宿舍、食堂和教室之间像钟摆一样摇来摇去,从来不逃课,从来不去干学生守则里不提倡的事。但是有一天他拿着纸和笔来问我:“你说一个不认识的女生,有什么办法可以认识她?”
我是个理论特别强但行动力特别弱的家伙,加上好为人师,所以往往会被人误会成某方面的专家。我反问道:“你一向授受不亲,怎么想起这个?”洪哥认真道:“我觉得应该要谈恋爱了。”哦,我知道这个古板的家伙终于进入发情期了。
他虔诚好学的样子激起我的灵感,我轻松道:“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容易,如果你学会搭讪,认识一个女生的办法可能有一万种,比如你可以捡起一块石头问她,嘿,是你丢的吗?这不就认识了!”
洪哥认真地回味一下我的建议,道:“嘿,这主意真不错,多谢哟。”我怕他理解问题太过机械,道:“其实我说的石头是个比喻,懂吗?”洪哥特自信地笑道:“我知道那就是比喻。倘若我真的拿石头给她,她说不定砸我呢,我不可能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说:“既然理解到这个程度,我就放心了。”
就这样,洪哥某日在路上遇见心仪已久的化学系女生,本想搬起一块石头,但想起我的告诫,在路边一时又找不到比石头更合适的玩意儿,便掏出自己的钱包问道:“同学,这是你丢的吗?”该女生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把钱包接了过去。
洪哥哭丧着脸跑来责怪我道:“你那法子根本不灵呀。”我听了原委道:“谁让你拿自己钱包去做诱饵,你就不会再跟她说其实这钱包是你自己的。”洪哥道:“你当我傻呀,她要知道这么耍她,那还有成为我女朋友的机会吗?”“我觉得这姑娘挺鸡贼的,品质不好,不如放弃吧。”“我没觉得不好呀,我觉得她挺会理财的。”我几乎笑晕。在洪哥的哀求下,我又出了一招,教他再弄个钱包重施故技,在钱包里夹一封情书。
洪哥的恋爱最终取得了胜利。他没有采用我的馊主意,因为一次不成后他对我有了怀疑。他直接找到该女生,告诉她他喜欢她,一切都是我出的馊主意。洪哥希望她能把钱包还给他,还能继续保持友好往来。这个鸡贼的女生居然答应了洪哥的鸡贼要求,并且酿出一坛爱情之酒。
洪哥此后对我不再谦虚讨教,甚至不再不耻下问。他认为自己有了一套人生经验,甚至反过来教训我道:“其实爱情不需要什么花招,最重要的是坦诚。”
多年后我回想起来,其实他成功的原因并不是坦诚,而是固执。他自己通过钱包事件认识该女生后,就不停地去骚扰她,风雨无阻,奴才一般殷勤,当成一个课题来完成,最后让该女生缴械。爱情这玩意儿,貌似形而上,其实特别形而下,死缠烂打和物质攻势最有效。
第29篇、改变自己的毅力和勇气
读初二的时候,我的顽皮和捣蛋水平已经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我的父母和老师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即将成为少管所里的一名光头罗汉。他们放弃了对我的挽救,痛心而无奈地看着我在沉沦。
初二下学期,来了位新班主任,小女子叫林青,二十来岁,脸色苍白,弱不禁风。这使我对她充满了轻蔑。
基于这样的感情,我给该小女子的“见面礼”平庸而没有创意,我在她的讲桌上黑板擦下夹了一只被我弄昏迷的癞蛤蟆。我想,这已足够让小女子魂飞魄散一阵子了。
小女子走上讲台,警惕地盯着鼓起来的黑板擦道:“我敢打赌,板擦的下面有类似癞蛤蟆之类的东西。”教室里哄堂大笑,所有的眼睛齐刷刷地向我行注目礼。我得意地笑着,也有一丝作案未遂的遗憾。小女子又说:“我敢打赌,这个东西是一位姓杨的同学放下的一颗‘定时炸弹’。”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我略显尴尬,但仍挑衅地望着小女子。
小女子迎着我的目光,笑吟吟地说:“敢跟我打个赌吗?我保证你不会赢。”我来了兴趣——有我不会赢的赌?我一针见“脓”地说:“赌什么?”小女子甩一甩浓密的长发说:“我赌这头长发。如果你赢了,你可以把我的头发全部揪光。”
还有比这更刺激更有趣的赌博吗?我能想象出,如果小女子尼姑般地光着头,那是一幅多么滑稽的效果图。我脱口而出:“怎么赌?”小女子还是笑吟吟地说:“赌注是期末考试每门功课你都考不过及格分。”小女子抵住了我的“软肋”,这跟要我的命差不了多少。要知道,以前的所有考试,我大都是以零分收场的。
小女子挑战道:“不敢?”
有我不敢的事?我顶上:“赌就赌,你要是输了,真的让我把你的头发一根根地拔掉?”小女子坚决地说:“当然。不过……”小女子话里有话地说,“你打了一个你永远不会赢的赌。是的,你永远不会赢!”
小女子的话刺激着我——我怎么就不会赢?我就是要赢!不就是考个及格分吗?
小女子的那堂课,我听了。听课真的好难受!没有了花样百出的鬼脸,没有了别出心裁的笑料,屁股要定在凳子上,眼睛要盯在小女子那没有血色的薄嘴唇上,耳朵里全灌着那天书般的玩意儿。我几乎想取消这场痛苦的赌博,但一想到将把小女子的头发一根根地拔下,我的学习激情又高涨起来,我重又放稳屁股,睁大眼睛,支棱起耳朵,承受着那具有诱惑的痛苦。
熬过了第一关,下面的煎熬就显得轻松了许多。那个上午,我听了所有老师的课。而熬过了上午,下午的煎熬也就有了心理准备和实战经验。OK!这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一天过去了,又一个一天过去了;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和自己较着劲,进行着那场“你永远不会赢”的赌博。
期末考试到来前,我加班加点地复习着功课,我甚至还厚着脸皮,去请教我的同桌怎么样推导勾股定理——我的目标很直接,我所有的功课要考及格,我要一根根揪下小女子那乌黑的头发。
期末考试的“丧钟”终于敲响,但我的心里还真有八分把握,不就是勾股定理吗?不就是“what’s your name”吗?本大人全拿下了。
当小女子拿着成绩册走到讲台上时,我早就胜券在握——我的所有功课都考过了及格线。小女子输了,就等着出丑吧。
同学们的目光在我和小女子的身上来回扫视着,显然,大家和我一样,对这场赌博有着浓厚的兴趣。
小女子笑吟吟地说:“大家都还记着我和杨格的那场赌博吧?我告诉大家的是,杨格输了。”
我叫道:“你不要耍赖!我所有的功课全及格了,是你输了!你必须兑现诺言!”
小女子笑吟吟地说:“可是,关键的问题是,我没有头发啊。”
小女子的手伸向自己的头发,一用力,那瀑布似的头发被摘了下来——是的,小女子的头上光秃秃的,没有一根头发!
教室里鸦雀无声,我们都望着她。
“我曾经有一头浓密的秀发,可一年前,我被确诊患了肾小球坏死,大剂量的化疗赶走了我的头发。”小女子指着手中的头发看着我说,“它不是我的头发。所以,我说你永远不会赢。”
有微风吹过,林老师手中的长发瑟瑟地抖动着。
在灾难面前,林老师表现得是那么俏皮、冷静、智慧和善良,她拨动了我心灵深处的感动和温顺,热乎乎的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滑落下来,我狂躁逆反的心灵第一次被某种东西震撼和感动着。
我走上讲台,轻轻地将假发戴在她的头上,颤声说:“林老师,您说得对,我输了。”
林老师笑吟吟地说:“可你也赢了,你赢得了善良和感动,你赢得了你可以改变自己的毅力和勇气!好孩子,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你会赢得更多。”格永泉/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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