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
我有一群车友。
不要以为我要说的是如何驾着“私家宝马”以车会友的事,我一个小小的工薪族,就算买得起马暂时还配不起鞍,每个月养车的费用会让我衣食无着的,所以我要说的不过是单位通勤车上的一班朋友。
通勤车在很多跟得上改革大潮的单位里已经随着兴利除弊被毅然取消了,在我们这所高校还侥幸留存。同样因为计划经济年代遗留的问题,坐通勤车上下班的人90%是女同胞,都怪当年分配住房是各单位男职工的独享福利。
我的车友差不多都是我的老大姐,年龄至少也比我大八九岁,我明显有着比她们更水灵的皮肤和更苗条的腰身,不过她们也是看着我由当年未婚的女孩子一步步变成了如今的孩子妈妈。时不时还有人对我说:“你女儿真的5岁了?我还记得你当年挺着大肚子的样子呢。”我也记得,因为那时,总是有人为我留座位或者硬是把我按在她的座位上,总是有人帮我提单位分的诸如豆油、苹果之类的重物,总是有人不厌其烦地帮我从肚子和肚脐的形状分析未出世胎儿的性别……
我的车友们是有着各种各样不同身分、不同职务、不同职称的人,上到教授、处长,中到普通教师、实验员,下到食堂服务员、办公楼清扫员。当大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坐在同一辆回家的车上,抛弃掉社会身份只剩下自然身份时,这些人是多么的相同。在我眼里,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等待着回家的女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抑或别人的女儿,只不过是比我有着更多生活阅历,有着更重生活负担的一群女人而已。
挤在这群叽叽喳喳的家庭主妇堆里,嘴里议论着的无非是哪里又有了新品上市的衣服或物美价廉的食物,谁的头发烫了新发式,哪道菜的最新做法,今天早市的菜价,哪个小学校附近有补习班等等这些琐碎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这是些生活底蕴的东西,看起来无足轻重登不得大雅之堂,但在办公室里坐久了,高贵的女人气演绎烦了,到通勤车上彻底放松一下,偏偏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快乐。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是指望和车友们探讨文学和哲学思想,也不是期盼从她们中间找到一个知音,忘记自己是个硕士学位的拥有者,别样的友谊唾手可得。这里没有人因为你嘴里的家长里短笑话你庸俗。其实高贵和庸俗何尝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不可或缺的不同侧面呢。
我不怕在我的车友面前露怯,我生活上的低能她们是熟知的。人有所短必有所长,我面对生活不知所措时,她们却游刃有余,对她们身上我所不具备的能力我只不过是真诚地赞美了几句,她们却回报给我很多——我每日午餐的佐餐泡菜是车友“友情提供”的,且不说她要为了我们爱吃这口儿的人多费多少工多买多少菜,只看她每日为我们分装好那一个一个的小袋子,这位孩子妈妈至少也要放弃温暖的被窝早起10分钟。我款式新颖的毛线帽子毛线围巾是车友“友情代织”的,别人羡慕得眼睛发红,其实我只是嘴巴甜甜地叫了两声“姐姐”而已;更有别人看不见的我女儿的毛背心、小手套也是车友们的作品呢。她们对我这个笨拙懒惰的妹妹实在比男人对我更宽容,说“年轻人管孩子辛苦,不会就不会吧,缺什么说话!”天知道她们为此多熬了多少夜,多加了几个班。可能只有女人最知道女人抚育孩子的艰辛,所以女人给予女人的帮助才最无私吧。
人人都喜欢做小孩子,做小孩子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真情流露无需顾忌太多。在我的车友姐姐们面前我身心放松,常常有了回归孩童的感觉。有时受了委屈,心里不高兴,上了通勤车自然没精打采。到底是女人,一个个眼睛尖着呢,一句“姐姐兜里有冰淇淋”肯定让我绽开笑脸。真的,这么多年来,坐在回家的车上像个饿狼,也不知吃了多少车友们本来要买回去给自己孩子吃的好东西。要是再多嘴把事情的原委和她们中的某位唠叨唠叨,她们的主意有时真不赖,到底姜是老的辣;就算只是给我吃颗宽心丸也好啊,想一想,父母年纪大了,孩子还小,朋友都各自忙着,同事各怀心机,有时闷在心里的事不知道对谁说,有了车友们,真让我多了一个倾诉的渠道呢。
如果我没有听新闻,不要紧,只要上了通勤车问我的车友,无论是国家大事,街头趣闻,还是单位里的小道消息,应有尽有,来源可靠且广泛而前沿,一个足不出户的消息灵通人士绝对非通勤车上的人莫属。如果有事关个人的重要情报,也会有人下了车,把我偷偷拉到一边,格外关照。在学校里,到哪个部门办事,都可能遇到车友们,大家打起招呼,别提多亲切,旁边的人看了头上直划问号,让我这个出门办事心里先发怵的小白丁无形中也壮了胆;有时也会有人悄悄告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处理某件事的方法或与领导沟通的时机,甚至具体到某句话该怎么说。我的车友姐姐们啊,让我少碰了多少壁?也让我不必在头破血流中才学会成长。
其实我和我的车友们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年龄也相差了很多,但是我和这些吃苦耐劳、家务工作双肩挑的女士们在通勤车上竟然慢慢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如果你问这种友谊是怎么来的,我只能猜测可能是发生在每日共同的披星戴月、起早贪黑的出门和回家的路途中,在大雪飘飞寒风刺骨的车站上一起望眼欲穿翘首以待那辆熟悉的车影时,或者每日必不可少的闲谈笑语互致关心的问候里。很多事情因为自然而然所以我们没有注意,但是如果它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如一日的重复,其实它早已存在了。当然如果一个人是上车抢座的,是自命不凡的,或者是看人下菜碟的,即使在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空间里,也绝不可能有结成什么友谊的基础。
友谊是什么?说起来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没有人可以规定它的形式和种类,但是不同的友谊却常常可以同样如清泉滋润人的身心。不但如此,更多时候,它也可以游离于什么规矩、约束这些东西之上,在亲情和爱情力量不及的地方,在一些难言的行程中,默默伴你左右,送你一程。我骨子里是爱孤独的,可是仍然希望我孤独的身影旁阳光明媚,而且经常有人微笑着和我擦肩而过,挥手致意。
车友的确比不得同事更亲密,但是办公室里众所周知的相互倾轧,反倒让同事之间因为距离太近不敢真的推心置腹。比起同事情谊的“浓”,我倒更喜欢和车友之间的“淡”。通常我们是想不起彼此的,但是如果想起她时,她一定在那里,这正是我理想中的朋友的感觉。而且我们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一争高下,一决雌雄,这也是“牢不可破”的另一个原因吧,无疑也给了友谊一个纯化的机会。物欲横流的社会,本来暖暖的人情里常常也搀杂了太多的渣滓让人无从辨别。
说起来,我真喜欢这种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呢,我也要感谢我的形形色色的车友们带给我平凡生活的一抹抹亮色。
第2篇、有一种温暖,叫林小果
林小果说
林小果把刚买的一条花木马的红裙子甩在我床头。梦溪,裙子我不要了,送你。
我从书堆里抬起头来,推推眼镜。火红的裙子上洁白的百合竞相绽放。我吐吐舌头,你呀,这么浪费……
我叫梦溪。我有日本漫画中的女孩那样大大的眼睛小小的脸尖尖的下巴。直到七岁那年发生那件事。
林小果扯开嗓子说,梦溪!你怎么不谢谢我!
我探进衣柜取衣架的手停在半空中,嘴里嗫嚅着说了一句大概只有自己能听清的谢谢。林小果还是听见了,她满足地笑笑。我的卑微在她恣意的笑里颤颤微微地躲进心里,深深往里钻。
林小果说,梦溪,我们周末去群光“血拼”吧。
林小果说,梦溪,我终于摆脱莫杰那个讨厌鬼了,我们去庆祝吧!我请客。
林小果说,梦溪,我阿姨送给我一盒兰蔻的胭脂,你要不要用?
我的生活是由数不清的“林小果说”组成的,这比《爱莲说》给我的影响更大,因为我越发沉默了。
优秀生林小果
周日清晨,阳光奢侈地洒在林小果的床上。她慵懒地伸伸腰肢,夸张地打了个呵欠,看着书桌旁的我做鬼脸。
林小果说,梦溪,你怎么这么爱学习啊!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OK啦。
我捋捋头发,埋下头去继续背单词。我没林小果漂亮,没她那么棒的脑瓜子,我只有努力学英语,将来好找个陌生的国家躲起来。
林小果趿拉着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副游魂的模样,弄得我没心思看书。她看我不说话,自言自语,我应该介绍你认识莫杰的,他就喜欢你这样的学习狂。
林小果你太过分了!梦溪就只配要你不要的东西,只配要你不要的男孩吗?我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我不敢说。我怕我说了林小果也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了。我埋下头去看单词,眼泪盈满眼眶。我对自己说,梦溪,不哭。可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坠落在灰黄的书页里。
林小果,垂到腰际的金栗色大波浪卷发,眼睛又大又水汪。她还有数不清的小镜子小梳子,小帽子小靴子,每套衣服都搭配一双美丽丽的小项链子。她还会跳芭蕾,脚尖点地地旋转飞扬,天使一样。
还有呢,还有呢,林小果有明星一样的年轻漂亮的爸妈,有电影里才有的火红的小跑车……
还有呢,还有呢,林小果大三上学期就工作了,好几家广告公司抢着要。林小果的男友也是让人眼红的,莫杰每天早上9点半给她MorningCall,中午12点风尘仆仆地坐8站路的公交车赶来请她吃饭,晚上陪着她K歌、电玩。
我装作不眼红林小果。林小果啊,都大四了,你怎么还这么贪玩啊!
林小果眼白一翻,梦溪啊你都大四了该谈恋爱啦!
林小果说,你怎么比我妈还更年期。
我说,林小果你怎么比我小妹还孩子气。
没遇见林小果以前的时光
我有个妹妹。叫雨溪,今年十一岁。雨溪是用来代替姐姐梦溪的,梦溪丑死了!远亲近邻来看挺着大大的肚子的我的妈妈的时候,都是这么说。我隔着门缝听见的时候泪如雨下。
妹妹雨溪生下来却是兔唇。爸爸大惊失色,妈妈瘫软在床头大哭,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其实如果不是我发生那件事,妈妈的命就不“苦”了。
七岁那年,我在阳台上玩耍时不小心从3楼摔下来。左脸着地。现在你知道我有多讨厌你说的那个笑话了吧?林小果。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梦溪真是个天使,可惜是脸朝地落下的。
八岁开始,我的左脸越长越大越长越宽。我解开发辫上的绸缎蝴蝶结,松开黑亮亮的头辫子疏散地披着。妈妈说,那是我的遮羞布。我笑了,然后又哭了。
九岁半,我的左脸和右脸开始极度不对称,同伴们开始远离我,他们说我左脸像西瓜,右脸像月牙。
十一岁,我的耳朵渐渐听不见了。我攒下每天的早餐钱,五毛的一块的,偷偷躲在运粮的拖拉机后面进城去看医生。
在医院门口徘徊了很久,我终于鼓足勇气跟在一个面善的妇女身后进了医院。城市的医院真大啊,内科,五官科,妇科,泌尿科,眼花缭乱。我在五官科的门口停了好久,选了个没有同龄人在的时间走了进去。
医生是个英俊精瘦的男青年,夹着两片薄薄的眼镜片,看起来很有涵养的样子。我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把兜里的五毛的一块的零钞都推到桌上,两只手背在身后相互纠缠,指甲掐进肉里。他一张一张地清点好,装进我兜里。他没问我要病历就帮我检查。
末了,这个五官科医生突然很大声地说:你啊,面部骨骼疯长,堵塞了耳道!听见了吗?是面部骨骼疯长,堵塞了耳道!
我在大人们同情和嘲笑的眼光里涨红了脸,撒开腿跑出了医院……
彪悍的林小果
林小果家里很有钱,他爸爸是医学专家,妈妈是企业高管。大一开学那天,一辆火红的宝马车停在我们13栋女生寝室楼下。然后,穿着火红裙子的林小果拉着她那电影明星一样俊美的爸妈上了楼。
同寝室四人,我是最早进校的。我想早早地去占个地方,免得在寝室之间像乒乓球一样抛来抛去。林小果的爸爸一进门就看见了我,他嘴巴张了张,突然很大声地说:你就是那个患多骨型纤维异常增殖症的丫头啊!我认识你。我知道林小果的爸爸是怕我听不见。可他破坏了我的骄傲。因为,几乎全世界的陌生面孔突然全涌到了我面前。
多骨型什么纤维增殖症是什么啊?
她的脸好可怕!一边大一边小像个妖怪……
她的衣服看起来像翠花,翠花,上酸菜……
…………
我冲进洗手间,眼泪不可控制地落了下来。
林小果叉着腰站在房子中央,中气十足地吼道:13栋702是我的地盘,闲杂人等一路滚好!
我愣在洗手间的大镜子前,扑哧一下,笑了。
偷信的林小果
冬天很快就到了。武汉的冬天,出了名地干燥、阴冷。
夜晚,我总裹着薄凉的被子翻来覆去睡不着。骨头压迫着神经,头疼,胸闷。我把头埋进被窝,就像鸵鸟把头埋进沙里。我想逃,可我什么也躲不开。我想念南方之南那个破败但温暖的窝,想念我的小妹。她十一岁了,也到了爱美的年龄。
我偶尔给小妹打电话,在IC电话亭排长长的队伍。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打到镇上,让人叫小妹来接,我过半个小时再打过去。有次人多排不上队,我等了两个小时,小妹在那头也守了两个小时,没做晚饭,被爸爸一阵暴打。这是小妹后来在信里告诉我的。
我们通信,写我们同样的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写我们同样的寒酸和卑微……
再后来,林小果摔着小妹的信说:“死丫头,你太不把我当朋友了!以后用我手机吧!”我心里一惊,林小果,你,你偷看我的信!
用上林小果的手机之后,我反而渐渐和妹妹生疏了。因为我实在没有面子当着大伙儿的面诉说我那不可见人的卑微心思,我尤其不想让林小果觉得我有多么小心翼翼地在活着。倒是爸爸,隔三差五会打电话来。实在熬不过觉得应该来看看他的至亲骨肉的时候,他也偶尔会来我学校看看。
梦溪的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骨纤维组织疾病,正常骨组织被吸收,代之的是发育不良的网状骨,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手段。林小果的爸爸对我的爸爸说。
林小果的爸爸妈妈在高档酒店宴请了我和我的爸爸。
林小果的爸爸个头很高,精瘦,白皙,戴眼镜。我爸爸黧黑,蜡黄,干瘦,穿破棉鞋。林小果的爸爸嘴唇一张一翕,唇红齿白,像《聊斋》里的书生;我爸爸嘴唇紫黑带乌,咧开嘴的时候牙齿白花花地晃人眼,整个人就像条农村里悬在柴火堆上的腊肉。
林小果说,哎,梦溪,你爸爸像我爸爸的爸爸,嘿嘿。我笑了,然后又哭了。
哭泣的林小果,温暖的林小果
大四了,我英语四级还没过。因为听力占35%,而我只能硬着头皮在ABCD之间徘徊,选一个最顺眼的。我不知道被我Pass的选项会不会难过,我只知道被上帝Pass的我很难过。
我愈勇愈挫,可分数就像我七岁那年的身体,止不住下坠。我的耳鸣越来越严重了。
小妹来信说,姐我想去整容,姐我不要当“兔妖”,姐……
我给小妹回信。雨溪,都是姐不好,如果姐不发生那事你就不会出生了就不用承受这么多白眼和唾沫了……
林小果一把抢过我的信,撕得粉碎。你能不能乐观点!她一拳砸在桌上,然后号啕大哭起来。桌上的杯盏一阵抖动,有水溅出。林小果的手上有血涌出。
我匆忙去找云南白药。林小果一把抱住我,梦溪……
这是我第一次看林小果发脾气,这是我第一次看林小果哭。林小果有史以来第一次扑向我的怀抱,那么暖,那么暖,却是最后一次。
林小果去世了,很快。血友病。颅内出血致死。书桌上有斑斑的血迹,红艳艳的,仿佛还在淌,在淌。
我又收到了小妹的信。小妹说,姐你好厉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呢!小妹说,姐你说得对,心灵美更重要,我不想做手术了,我把钱捐给希望工程,好不?他们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小妹说,姐你说得对,只要活着,什么都会好起来的……
林小果啊林小果!是你给小妹寄了钱对吗?是你给小妹打气了对吗?林小果……
抬头,深深呼吸。我就像传说中丢失了泪腺的骆驼再也哭不出来。打开衣柜,那条花木马的崭新裙子红艳艳的,刺得人眼睛生疼。我久久凝视着它。我终于明白林小果为什么那么迷恋火红色了。那是热情,是温暖,是希望。
我轻轻脱下灰黑色的长裙,换上林小果的花木马。窗外,风景正好。林小果在天堂看着我笑。
第3篇、家宴
茜要在家搞一场小型宴会,宴请她高中时同班的十个女同学。这想法来自茜在超市购物时碰到一个多年未见的女同学。感情的闸门猛地打开,湿了她的心。
茜生活得很惬意。锦衣玉食,饱食终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有一个很能干很有钱的丈夫。
宴请的同学中,有一位是茜的同桌娟。俩人虽同桌,却不同命。娟的丈夫,有一天早上起床,低头穿鞋时,突发脑溢血,一头栽地。虽然大夫尽了心,虽然娟把家里全部积蓄都用给丈夫治病,可一年过去,丈夫仍然卧床。目睹着亲爱的人在受苦,娟心如刀绞。大笔难以承担的医药费,使她心里像压了块巨石。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娟本不打算参加宴会的,可茜盛情,一次次地请,一次次地邀,娟甚为感动。娟便请来婆婆,暂替她照料丈夫。婆婆心疼儿媳,说:“去吧去吧,整日里苦,出去和同学散散心,换个心情也好。”临出门,娟对婆婆叮嘱再叮嘱,她不放心丈夫,她觉得自己就是为丈夫活着的。
茜的家的确豪华,一进家门,扑面而来的是富丽堂皇的装饰:巨大的欧式吊灯,流光溢彩;雕刻着龙凤等古典图案的红木家具,气派典雅;玻璃窗外一目了然的大片私家花园,赏心悦目。娟感受着茜的家气派豪华,下意识整了整衣角。
娟是最后一个在同学们面前出现的。娟的同学个个时髦体面。娟也特意把自己打扮一番,乌黑的浓发在脑后盘了一个好看的卷,粉红色的衣服映得她的脸庞和顺柔美。同学们虽都住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毕业十几年一次也没见过。拥抱、惊呼、尖叫、放声地笑,这些见面时的仪式几乎把茜的家闹翻天。等稍稍安静下来,她们想起娟是需要安慰的,便围在她身边,说些劝慰的话。娟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老同学的关爱,感受着对她这样一个不幸人的怜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感谢。
作为主人的茜虽然浑身散发着富婆的贵族气,却没有哗众取宠的轻飘。茜的言谈举止、一憨一笑都大方得体。她的头发烫得弯曲,衣服是紧身的,显得身形更好看。娟心里很羡慕茜,和茜相比,自己一贫如洗。上学的时候,娟比茜出众,无论从长相还是学习成绩,娟都比茜强。娟觉得生活亏待了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生活深深伤害的女人。但娟的自尊心极强,她克制着自己。她心里想,茜,你过得再好,还不都是你丈夫给你的吗?你若遇我这样的遭遇,能有我这份从容吗?
茜自然要在大家都到来之后说几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引起了大家的如雷掌声。之后,茜把大家引到餐厅。保姆已经把美酒佳肴摆满了桌。因是同学相聚,大家都很放松,开怀畅饮,谈笑风生。
席间,保姆来到茜的身旁,在茜耳边低语了几句。茜立刻现出惊讶,说:“再找找,再找找,不会丢的,放错位子了吧。”保姆说:“不会的,不会的,千真万确我放在那儿的,不会错!”
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们。问什么事,什么丢了?茜说:“没什么没什么,什么也没丢。”保姆抢话说:“茜姐的手表丢了,刚买的,两万多呢!上午我亲手放在客厅柜子上的。”保姆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茜生气地对保姆说:“你下去吧,不要坏了我们的心情。”保姆说:“如果真丢了我可不负责任,不要等你的同学都走了再拿我问!”
一个同学说:“我们一起帮她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大家都附和说:“是啊是啊,我们一起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都踏实了。”于是大家离开座位,来到客厅,在椅子底下,桌子底下,柜子旮旯,找啊找啊找。可是,大家还是没有找到。保姆像是对茜又像是自言自语:“除非搜身,不然永远也不会找到!”
保姆的话引起大家共鸣;为洗清自己的嫌疑。好多人都赞同,说:“还是搜搜吧,搜搜好!”娟却不同意,她大声说:“我不同意!”大家一起抬头看她。她说:“我没偷,我不允许别人搜我的身。”她身边一个同学劝她说:“搜就搜,反正咱又没偷。”另外一个同学也说:“搜了不就清白了。”娟坚决不同意:“任你们怎么说怎么想,我反正不允许别人翻我的身!”茜一看大家都下不了台,就走到娟跟前,抱歉地说:“对不起娟,我不会同意这么做的,你们都是我最亲最好的同学。”保姆强硬地说:“你可别先说这么好听。同学又怎样,十几年都不来往,人心可是隔肚皮的。”保姆把脸转向娟说:“你为什么不让搜身?你紧张什么呢?难道是你偷的吗?”娟面对保姆的目光,脸气得通红。她没和保姆争辩,一转身,离开茜的家,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茜来到娟的家。娟正给他的丈夫做按摩。见茜来,娟很客气给茜端茶让座。茜的脸羞红了,说:“娟,很对不起,手表找到了,在花瓶后面找到的,是保姆放错地方了。”娟并不吃惊,笑了笑,仿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茜很愧疚,再次请求娟原谅。说:‘媚。你把上午不愉快的事忘掉吧!”
面对茜恳切动人的脸庞,娟沉静一会儿说:“茜,上午我确实偷了你家的东西。”
茜震惊了,轻轻问:“什么,你偷了东西?你开玩笑吧!”
娟摇了摇头,说:“我偷了一块点心装在了裤兜里,因为我丈夫好久没吃上那么好吃的点心了。”娟说着,流下了泪。
茜看着娟,泪也湿了脸……
第4篇、一次性朋友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一次性朋友。
我的一次性朋友,不少是在酒桌上认识的。有时是因为工作关系,或是接待客人,或是参加各种活动;有时是因为朋友相聚共饮,与其中某人谈得很投机……
不少时候,对方会要我的手机号,当着我的面存在手机上;我也会装模作样地把对方的手机号输入到我手机上,却并不真的存储,因为我知道,分手之后,大家不会再联系了,这种交情是临时性的,这种朋友是一次性的。
当然也有其他方式结识的,比如一次旅行,一次住院。甚至是打一次球、下一次棋等。大家客气地相处,很有朋友的感觉,只是很快缘分就尽了,于是礼貌地分手,各奔东西,从此在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个人有特别的感觉,离别时也会难舍难分,但毕竟相处甚短,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有时也会偶尔想起对方,甚至期待再一次见面,但只是期待而已,并无进一步的行动,毕竟大家只是一次性朋友。
一次性朋友。一生只有一次相处机会,如同南来北往的两只小鸟,在空中碰了个面,互道一声问候,便按照各自的方向飞走,从此不再见面。也有后来再见面的,或形同陌路,或渐归陌路。
一次,我在酒桌上结识了一位朋友,因为我们坐在一起,便客套地多聊了几句。一聊,发现我们居然住同一个小区,于是更显投机,手握了又握,杯碰了又碰,相互称兄道弟,都说过几天再相约一起喝酒。分手后大约半月,我突然在小区迎面碰到他,脸上虽然堆满笑容,嘴里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连姓氏也忘了。我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只好握住他的手,胡乱地称他为老兄;他也握住我的手,称我为老兄。然后两人互相问一些“工作忙吗”“家人生活还好吗”之类的问题,不敢深入地聊,尔后友好地分手。之后再相见,我们不再握手,只是客套地打个招呼。后来我们连招呼也不打了,相互有意识地回避,终于又归于陌生了。
几乎所有的一次性朋友,都如流星划过夜空,却少有留下痕迹。
但也不尽然。
有一次,在酒桌上认识一个朋友,分手时礼貌地互留了电话,酒散就自然分手了。第二天,我给一个老友打电话,鬼使神差地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接通,我听到他的声音,才知道打错了,不由尴尬起来。好在我的反应还算快,马上故作亲热地问他头天有没有喝多,感觉怎么样等。他却感动起来,连说十分庆幸结识了我这位朋友。从那以后,遇到各种节日他都会发来短信问候。时间过去很久了,我们之间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每次收到他的短信,我心中依然感到十分温暖。
第5篇、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
我曾经自以为,是诤友。
有一个女友,鬼使神差爱上了有妇之夫。我道德感一向松散,从不认为奸夫淫妇该被沉塘,却替她不值,一个矮胖寻常的中年男人,有什么可要——这其实是我庸俗审美观的体现。但当时的我,确实觉得,她应该找一个同龄的少年,一起唱歌一起蹦迪,笑声如阳光雪片,洒落一地。
她和人家纠纠缠缠三四年,男人向原配提离婚了,原配打电话骂她是婊子了……一团乱麻,每一个绳结她都向我倾诉,我无一例外,道:“趟这浑水干吗?”苦口婆心,把天理人情掰碎揉断,恨不得像养小孩一样,嚼得稀烂喂给她,逼她咽下去。
到最后,男人辞职,净身出户,欠下百万债务付给原配作为赔偿,只为给她一个交代。至此,我们仍然可以质疑他与她的爱情道不道德,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是条汉子。
而我与她,就渐渐地失去了联系。还说什么呢?我见她丈夫会尴尬,人家估计也不想见到我。很惭愧,在他们众叛亲离、内外交困的年代,我扮演的角色,不是“我永远挺你”,而是所谓的“诤友”。
人,其实是不需要诤友的。
奥斯丁有部小说叫《劝导》,以她特有的微妙讥讽,说到那些劝导、那些大道理在生活中的行不通。你看他一脚踩进泥塘,你自以为旁观者清要救他出水火——他只是想浑水摸鱼而已。
尤其是男女之事。爱,是一种半癫狂状态,神塞目迷,“天上下刀子都要爱”,“死了也要爱”,肉体痛苦在所不惜,生死大限都全不在乎,何况闲人的几句闲话。你对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人家回你:终被无情弃,不能羞。
而如果没爱到这程度,理性还占着上风。经济学就是建立在“每个人都是理性人”的基础上的,理性的人,自然有自己的经济学,不劳旁人操心了。
更何况,你以为你知道的是全部吗?我们听了开头,就以为这也是一个老套的中年男人与小三的故事。那男人玩够了就回头,继续扮演好丈夫好父亲,而且一生睡得极香甜安稳,从来不会被内疚惊起。我们都看错了,唯有她一个人,看对了人。
看对人的人,不需要诤友,因为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诤友。看错人的,更不需要了,因为他分不清谁是诤友,谁说的是良言。
而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这真是一个很困难的功课。
《东莞日报》
第6篇、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那次出行,女孩子们轮番拍导师的马屁,直拍得导师假意嗔怒,早知道你们心里的花花肠子了,放心吧,我会大方地把没花完的经费拿出来,赞助你们来回路费的。一群女子皆哗哗地鼓掌,说,我们替小姝谢谢老师哦。接着她们一脸羡慕地转向她,说,小妹,到了小镇,你可要好好做一桌家乡菜,感谢我们为你大力拍马屁哦。一车厢的人皆笑。而她却在这样突如其来的幸福里,扭头落下了眼泪。
离别两年后,她上网,看到一个同门师妹的博客,讲起她们声名远播的“金陵十二钗”,这才知道,她们为她,守了一个怎样的秘密。那次抽签,所有的纸条上,都写着12。甚至,在最忙的毕业前夕,她们集体去求导师,让他帮忙,给她最后一个免费出行的理由。她们究竟为她,在三年里,编下多少个理由,埋下多少次单,她都记不清了,但她却知道,那朵永远不会绽放的秘密之花,会为她记得,这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第7篇、纯棉布友人
衣料质地中,我首选棉,棉制品中尤喜牛仔布与毛巾布。因其洗后不易变形,可熨可不熨,故为懒人佳选——无须花大量工夫,看上去整洁清爽。
友人中有不少性格似百分百纯棉的——不用时时刻刻照顾其弱小的心灵,一年间三四次面,一般投机,无话不说,爽朗可爱,全天候,多年不变。
丝与麻,美则美矣,比较麻烦,简直需要伺候。可是许多人时间多得可以用来发呆,又穿得起,得其所哉。故甲之熊掌,乃乙之砒霜,信焉。
与一些怪人做朋友,亦有同样的烦恼,他们总是要求别人孝悌忠信、贤良淑德,动辄冷笑着埋怨所托非人,真累。
如今,衣柜中难打理的衣物越来越少,生活中难服侍的亲友也避而不见。
所有枝叶都被削得干干静静,自由自在,不由得让人想起爱因斯坦那七套西装来:一式一样,每天穿一套,均无伤大雅。
我们要不要跟好榜样学习
乃可听其自然,有一朝起床,会诧异地对自己说:我要五十双鞋来干什么?此其时矣。
吾爱吾纯棉布友。(此乃我曰)
第8篇、一张生命的车票
现在,遥想20年前蓝光闪过的夜晚,仍隐隐感到恐怖和悲戚……
7月28日,是我们刚刚结婚后的第4天,我们本来已经计划好,利用婚假的剩余几天去北戴河,秦皇岛好好玩一玩,两张火车票已经买好,就放在床头柜上。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就在灾难降临的前一天提出来的。我对他说:“我在唐山生活了25年,还没有迈出过唐山市的大门,我想去北戴河,可以吗?”他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我的头,笑吟吟的说:“为什么不可以呢?今后只要我们能挣到钱,我每年都和你到外地玩一次,让你走遍全国。”我满意的笑了,说:“今年是我们两个人,以后就是我们3个了。”他听了我的话,眼里闪着希望的光芒,轻轻挽着我的手臂,在屋里转了几圈。
吃过晚饭,我们在一起准备好了行囊,就甜甜的进入了梦乡。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俩穿着鲜艳的泳衣,携手奔向蓝蓝的大海,在清凉的海水中上下起伏,随波逐浪。突然间,一阵大浪向我们压来,并且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吼声……当我挣扎的挣开双眼时,周围漆黑一片,仿佛整个天空都坍塌下来一般。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痛苦的呻吟声,是他的,就在我耳边。恐惧一下子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了他扭曲的声音:“我……被……压住了。”我几乎是带着哭腔不知是问他还是问自己: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房子塌了吗?难道是地震么?我说对了,是地震,一场灾难性的地震发生了。我想坐起来,想弄清究竟怎么了,可我刚刚一抬头就重重的撞在了上面坚硬的水泥板上,差点晕过去。我只好让手在他身上一直摸过去。在水泥板和他身体相交的地方,我摸到了黏黏的,掺杂着碎沙石颗粒的液体。血!从他身体里沁出的浓浓的热血。我哭了,几乎是嚎啕大哭。我紧张的问:“疼吗?”他说:“不疼。”然后他用另一只没有压伤的手牢牢抓住我颤抖的手,关切的询问:“有没有……东西……压在你……身上?”我活动了一下身体,告诉他没有。他说那就不要哭了,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敢与天斗与地斗,现在正是天地考验我的时候,我一定可以战胜他们!我紧紧的贴在他身边,鼻子酸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笑话。
我们仰脸躺在床上,用两个人的3只手臂一起向上推那块水泥板,试图把他推开。然而失败了,水泥板像焊在那里一样,纹丝不动,只有几粒沙尘哗哗落下来。他鼓励我别怕,过一阵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告诉他:“只要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枕头下的手表“嗒,嗒”的敲响这狭小的空间。我用手向另一侧摸去,幻想能摸到一丝光明,摸到一线生的希望。水泥板,还是水泥板;砖块,还是砖块……我几近绝望,生命的支柱一瞬间像房屋一样坍塌了。
真的不甘心走向死亡啊,我们刚刚结婚还不足4天啊,蜜月还没有度完,我还没有生过孩子,女人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今后的路还应该很长,对,还有北戴河,秦皇岛,还有那两张车票,就放在床头柜上。车票,使我产生了新的动力和勇气,于是继续摸索。床头柜-车票-我真的触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真的是车票!我欣喜万分的把车票攥在手里,激动的摇着他的肩膀:我找到了车票!他也很高兴:两张,车票?我心头一沉,一张,可另一张呢?另一张车票被水泥板牢牢的压住了,只露出很小的一角,我试图把它拉出来,却几次都未如愿。我无言对答,默默的流泪。他好象什么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再买一张……
沉重的水泥板一端压在他身上,一端压在床头柜的车票上,两个支点为我留下了一块赖以生存的空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表的“嗒,嗒”声停止了,我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个他,我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点点生的希望都在渐渐稀释,融化。肚子“咕,咕”的叫个不停,嘴唇像干裂的土地,四肢瘫软无力,眼里闪着眩晕的亮星。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信念正在一点一点的崩溃,便开始向我讲述外部世界的故事:北戴河的海滨清爽宜人,海是湛蓝的,人是欢乐的;美丽的西双版纳聚居着很多少数民族,每年一度的泼水节异常热闹;橘子洲头遍地生长着橘树,秋天的橘子水分充足,甘甜如蜜……他讲的每一段情景都让我产生许多遐想,仿佛大海就在眼前,泼水节的水就泼在我身上,橘子就在我的唇上滋润……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我身体里涌动,一个生命的光环在眼前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他用生命的余晖,为我点亮一支希望的蜡烛,这支蜡烛一直照耀着我走出了地狱之门,重返光明的人间。7月31日清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压在我们头顶上的水泥板被掀开了,一道阳光瞬间泻在脸上,我仿佛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竟然意外的喊出了声音:我们活了!当我急急的负在他身边时,映入眼帘的一幕突然间让我变傻了:他的右半部身体完全被砸成了肉泥,殷红的血凝固在废墟的石堆里。他只看了我一眼,嘴角渗出一丝浅浅的笑纹,就闭上了双眼。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渡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安心的走了。
当我的身体复原后不久,我也离开了唐山市——那座令我怀念的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
20年过去了,20年的岁月里我没有去过北戴河,秦皇岛,甚至没有离开过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他的陪伴,我将不会再去任何地方。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知道人不可能再有来世,可我又总是在想:如果真的能再有来世,该多好,我们重将成为眷属,携手走遍天涯海角。
那张车票我至今还完好无损的保存着,我相信,定将有一天,它会带我蹋上隆隆作响的列车,驶向他的身边。
第9篇、相互疼爱的瓶子
◆一◆
这样的年纪,很少见梁可那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她长相平平,不高不矮,不黑不白,不胖也不瘦,扎个高高的马尾辫,穿普通的白衬衣,蓝牛仔裤。衣服同她的人一样,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寂寞。
不是一定要同梁可有什么热切的往来,而是我和她,是在同一间宿舍最近的位置,每天晚上,要头对头地睡觉。
头对头,我这种从小就爱倾诉爱热闹的性格,要我不开口,实在很难。
◆二◆
第一个晚上,就在梁可那里讨了无趣。收拾好了床铺,都躺下了,我又爬起来对着她的脑袋,咕噜咕噜地说个不停。可对我所有的话,她大多用淡淡的一声“嗯”,算作回应了。结果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终于察觉到,尴尬地住了口。
开始是有点生梁可的气,以为她对我有偏见,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如此,对所有人,她都这样。不主动说话,如果对方说,也是简短回答。而且,梁可对人其实是好的,尤其对我,她的自立能力明显比我好,买饭,打开水,套被罩……这些生活中的问题,不等我开口,她都会主动帮我来做。依旧是简单的话,我来吧,我帮你。
梁可用这种方式来亲近我。于是我知道,梁可大抵天生就是不爱说话的。
◆三◆
周末,我们会各自回家,我们的家都在本市,我问过她,她住在离我家并不算很远的城中村,有时候,我们会坐同一辆公交车,我比她早下几站路。在车上,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说她听。人多了,我们都不说话,各自安静地站着,并不觉得不妥。
越来越发现梁可这种沉默性格的好,她不爱说话,以至于不管什么事,我都可以放心地对她讲。包括对男老师的暗恋,从来不曾有,听到我对她说的心事,被第三个人知道。那样地安全,所以那时候,所有的情绪,我全部不留地告诉梁可。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从来没有“出卖”过我。梁可,她是一个多么安全的瓶子。
◆四◆
我的倾诉,她的倾听,让我们越来越亲近了,也在我们真正熟悉以后,梁可也终于有了对我讲述的话题,惟一的一个话题:爸爸。
最初的讲,是从一件生日礼物说起的。那个冬天的黄昏,我们过完周末从家中回来时,梁可系了一条黑红格子的新围巾。她几乎从来不佩戴饰物,那条青春艳丽的围巾,让她整个人亮丽了许多。问她,才知道是爸爸买给她的20岁生日礼物。我羡慕地说,我过生日,老爸只会买蛋糕。
梁可的爸爸是警察,从小,她便崇拜爸爸。爸爸总是出差,每次回来,都会给梁可带礼物,是个很硬气的男人,心底却柔软,也不爱说话……梁可说,她长得很像他,性格也像……
那天晚上,我想梁可可能毫无察觉她对我说了那么多的话,那么多,像平时我对她说的那么多。我有些感动,她终于如同我信任她那样信任我了。原来每个女孩子,总会有一个想对别人倾诉的话题,心底都有一处柔软和快乐,想有人来分享,梁可并不例外,她只是更含蓄一些。
◆五◆
那以后,偶尔,梁可会对我说起她的爸爸,说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有次,她拿照片给我看。是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还没有更换的绿色制服,非常年轻。
梁可的眉眼真的很像他,还有那种静静的眼神。那条围巾之后,她会经常带一些小东西过来。音乐盒、卡通杯、好看的包……它们其实都不贵重,却让我感觉到爱的另一种温暖,让我羡慕。心里,甚至想去跟着她回家见见那个可爱的男人,但她从来也没有邀请过我。
这样一年一年,转眼到了大三。寒假,去和高中的同学见面,回来的时候,刚巧路过梁可家住的那个城中村,突发奇想,决定去看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警察要带着自己的家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便这样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问下去。后来有点累了,找到一个卖百货的小门面房,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继续抱着再试试看的打算,问店主,是否认识一个警察,姓梁,他的女儿叫梁可。
店主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很和气,听了我的话摇摇头。我有些丧气,刚要走,却听妇人又问,你是说,姓梁,她爸爸是警察?
是啊。我赶忙回头问,您认识她吗?她没有着急答我,想了想才说,倒是有个姓梁的住在这里,好些年了。可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爸爸当年不过是在公安局帮忙,早就不干了,后来出了点事,腿伤着了,干不了别的,就摆了修鞋的摊子,好多年了……她指向长长的巷子,就在巷口那儿,你去看看是不是他。
心里忽然一阵被抽空的难受。妇人还在问,丫头,是不是她啊……直到她问了好几遍,我才机械地笑了笑,阿姨,不是,可能不是一个人。说完,逃一样离开了。
在巷口,我终究还是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小小的简陋棚子,一个穿粗布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里低着头处理一只鞋子的鞋跟。也许感觉到有人,他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笑,问,姑娘,修鞋吗?
我也笑,然后飞快地摇头,转身离去。照片中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如今面容沧桑,连鬓角都已染了霜白。而我心底,所有的游移、困惑、不解,慢慢地,都成了心疼。我,忽然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切,那都不过是梁可的谎言。
◆六◆
半个月后,我回到学校,看见梁可,用平静的神情,装作一切不曾发生,我知道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到像她一直对我那样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独自承担过任何的心事。但这次,我一定要做到。
大学最后的那一小段光阴,我始终坚守着那个秘密。在梁可面前只字不提,并努力装得跟从前一样,事事跟她倾诉,也偶尔,静静地听她讲述她的爸爸……只是每次听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背过身去,总是害怕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七◆
终于毕业了。
告别也是平静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抱在一起哭。也忽然记起,一起的4年,从来没有看见梁可流过眼泪。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坚强的呢?是从最爱的爸爸受伤之后吗?
毕业第三年,同学聚会将我召了回来。一个班的同学大多到齐,可是没有梁可,同在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而回忆起那个多事的年纪,在大家记忆中,我竟然没有什么秘密可寻。他们并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都装在梁可的瓶子里,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在习惯地为我守候。
突然就无比想念她,却没想到,那天晚上很晚了,忽然电话响,接听,对方说,我是梁可。
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再说不出话来,分别太久,联系太疏,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倒是一直善于倾听的她,在我们共同沉默了几秒钟后,慢慢地说,我要谢谢你这些年为我保守的秘密,我知道那年寒假,你去找过我,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在她面前隐忍了太久的泪,终于在那一刻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她说,那时候太年轻,不肯面对真实的人生,所以骗自己,宁肯让自己生活在虚构的美好里,不允许别人知道……
梁可,我含着眼泪打断她,那些美好不是虚构的,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第10篇、同窗
生活中有些往事,也许不会经常忆起,但是永远不会忘记。
那时,我们都很年轻,二十才出头,参加工作不久,是从师范学校毕业,来到湘中那所煤矿的职工子弟学校。矿山住房紧,单身汉们便挤住集体宿舍。学胜、再生、兴泰和我同居一室,我们都是同窗。
白露秋分之际,学胜患了感冒。我们陪他上医院,给他打洗脸洗脚水,为他熬稀饭。学胜打针吃药,感冒总不见好,心情也不太好。
“秀才人情纸半张”,记不清谁首先提出,给学胜写封信,逗一逗,乐一乐,慰问慰问。再生、兴泰和我3个人一番策划,便集体创作了一封情书。一个善良的玩笑,一个美丽的谎言,便由我执笔完成。
信的开头,按当时流行的格式,首先抄录了一条最高指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我接着以一个清纯少女的口吻,向学胜表示了满腔钦羡和含羞的问候,祝他早日恢复健康。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抒发了初恋少女的爱慕之情:白天你是阳光/夜晚你是月光/没有月亮的晚上/你就是灿烂的星光/假如星光被浮动遮盖/你就是多情的烛光/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的青春为你打扮梳妆。
信的末尾还写道:我真的好喜欢你,我也希望你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落款是:你心中的人。
我起草后,由再生模仿女性的字体抄写好,兴泰买了一个信封,又从旧信封上撕下一张盖了邮戳的邮票贴上。就这样,一封寄信人为“内详”的信送到了卧病在床的学胜手里。
白天上班我们没向学胜提半句信的事,直到晚餐后,才有意无意地问起。学胜的感冒明显好转,他“犹抱琵琶半遮面”,掩饰不住高兴,告诉我们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我们佯装惊喜地读了一遍,要学胜坦白交待,看上了矿上哪个女孩,学胜发誓赌咒自己没有半点痴心妄想。我们便煞有介事地猜测分析来信人,是矿文艺宣传队的那个女高音?是矿灯房那个梳辫子的大眼睛姑娘?是医院那个打针不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护士?猜来猜去,我们自己也进入了角色,好像还真有那么一个梦中情人,给学胜写来了这封缠绵的情书,开始幻想着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学胜挡不住我们要请客的强烈呼声,从矿俱乐部买票请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散场后又请吃了一碗牛肉面。学胜的感冒就这样好了,我们说是爱情的力量。从那以后,学胜改变了早晨睡懒觉的习惯,尼龙袜也常洗常换,再不乱扔床底下算总账。他的行动也影响了我们,从此,我们这间集体宿舍,保持了经常性的整洁卫生,小屋里早晚传出欢歌笑语。
爱情的梦幻,终于在不久的一天被我们点破,学胜没有气恼,没有羞怨。如蜜的友情滋润着我们情窦初开的心田,无邪的调侃和嬉戏像玫瑰的芬芳充盈着我们的宿舍。
流年似水,一晃就是三十余年,当年同居一室的朋友,现在都已成家立业天各一方。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有机会聚首,回想这段往事,每个人至少要年轻二十岁。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物都会老去,而浪漫的青春,稚真的友情,是永远年轻的。
新柜登场
第11篇、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
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
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
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
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
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
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
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 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
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第12篇、有种友谊让我们彼此依赖
荀子说:“友者,所以相有也。"大意是说:什么是朋友呢?朋友就是志同道合,可以让你有所借鉴,对你有所帮助,能在关键时刻扶你一把的人。
又到春节,“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尖峰时刻,你是否又在为如何向不同的朋友传情达意而左思右想?现在,我们特地为你编排了三套“新春友情大戏”。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梨园奇才,也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唱好新春送礼折子戏;相信你2005年春节的友情指数,也必将随之上涨得如火如荼。
新春友情大戏第一出——觥筹交错铁哥们 六○至六一
分别为“刘关张” 型的猛男朋友和“江南四才子”型的儒雅朋友量身定制礼单。
新春友情大戏第二出——独自偷欢娘子军 六二至六四
别看都是女朋友,红粉知己也分“豪放派”和“婉约派”,送礼可不能张冠李戴,还是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春友情大戏第三出——拯救隐士,圈圈有礼 六五至七五
“圈子”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生动的细胞。而古代的隐士,则以逃离“圈子”为生活方式。今天,我们用乾坤大挪移的手法,将6位知名的隐士按照各自性格、爱好特点,分别拯救到“驴友圈”、“同学圈”、“同事圈”、“球友圈”和“车友圈”、“答谢圈”中。为了说服隐士加盟,各个圈子都开出了最有诱惑力的礼单。这6份礼单堪称今春“圈子”送礼顶级参照——连隐士都能打动,更何况我们市井中人?
友者,伴也。不论是君子之交、莫逆之交、酒肉之交、忘年之交,其实都可以陪伴我们走过人生一段旅程。我们把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分为“铁哥们”和“娘子军”两种,每一种又为“文”、“武”两类,然后“看人下菜碟”,为你提供向各种朋友送礼的秘笈。 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武林奇才,练不成如来神掌,新春送礼功力也将扶摇直上,而2005年春节的友情大戏,也必然演得轰轰烈烈。
圈子,帮也。自有人群就有圈子,赵传有歌叫“找个帮来混”,帮就是圈子,人们出于自我需要而形成一个个的圈子。圈子在现代越来越活跃起来,任何一种特征,比如职业、品位、特长、个性、收入甚至年龄、性别,都可以组成为不同的圈子,以保持自身的一种生活方式。“车友会”、“驴友会”、“球友会”、“同学会”等等,人们不断地组成圈子,也不断地选择着圈子,营造适合自己的圈子,在圈子里寻找寄托,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圈分”了。新春又至,除了看父母走亲戚,带上礼物,会会自己小圈子中的朋友,谈天说地,把酒当歌,也是一大乐事。2005年,亲情满溢,爱情甜蜜,有了友情,更是喜上加喜。
第13篇、这个夏天不太冷
参加完高考,我就打着铺盖卷儿回到了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我的老家在偏僻的大山深处。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交通闭塞,资源匮乏,山民们靠着两亩薄地过日子,是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我从县城坐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达家乡的小镇,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见到儿子回来,母亲都很高兴,接过我肩上的背包,就忙着给我煮吃的。我实在是太累了,等母亲把一碗荷包蛋端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靠在床头上睡着了。
我家是这个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的贫困家庭,一溜三间土屋斜摆在半山坡上,屋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一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还沾上了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么些年来,父亲和母亲苦扒硬撑找出来的钱,都供了我上学,一个子儿也没剩。但是,父母供我上学的决心却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父亲曾经对我说:“孩子,书你尽管读,老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在我想起父亲这句话的时候,心理就涌过一阵又一阵的感动,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是酸楚和无奈。虽然家境贫寒,但我对学习却格外用功,年年都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在家里,最让父亲欣慰和自豪的就是堂屋里那一墙我挣回来的奖状。
晚上,我和父亲一起坐在院坝里纳凉。父亲问起高考的事。我用眼角瞟了瞟父亲,沉默了一阵,咬着嘴唇说,我,这次可能不行,考得不好。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小子,准行的。咱树皮沟这么多年都没出一个大学生,你小子这回可要给咱露露脸了。我说,爸,我真的是考砸了。父亲的脸抽搐了一下,说,没事,今年不行,明年就再考吧。我小心翼翼地说:“爸,我不想读书了。我想,我想出去打工。”父亲愣了一下,站起来就朝我吼:“我晓得你娃在想啥。还是那句老话,书你尽管读,老子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不读书了,你娃究竟想干啥?”然后父亲就生着闷气,背着双手回屋睡觉去了。看着父亲进屋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一片紊乱,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第二天清早起来,父亲已经下地去了。我匆匆吃了点早饭,就到山背后去找二赖子。二赖子是我最要好的童年小伙伴,小学毕业后就没再读书了。来到二赖子家,二赖子的娘告诉我,二赖子到市里打工去了。我就向她要了二赖子打工的地址和电话。我也想和二赖子一起出去打工,挣点钱贴补家用。
回到家里,我把我用过的课本整整齐齐地收拾好,一古脑地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子里,在床边傻坐了一阵,就找出一张白纸来。我知道,我只能偷偷地出门去打工,否则父亲是不会放我走的,父亲把一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读书身上。但是,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还外欠了一万多元的债务,母亲患有心脏病,一年四季没离开过药,哪里还有余钱来供我上学呢?四年大学读下来,十万八万还不一定花得下来,那岂不是雪上加霜吗?我的眼里含着泪花,艰难地写到:“爸,妈,我这次考砸了,可能考不上大学,你们别怨我。爸妈对我好,我永远都记着。我真的是不想再读书了,家里负担太重,我外出打工去了,我会努力混个人模狗样回来看你们的。我已经十九岁了,你们也不必再为我操心了。这次,你们让我自己拿一回注意吧。我走之后,你们要保重身体。爱你们的儿子,一民。”我把这封信放在床头上,简单地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把一张父母的合影装进贴身的衣袋,便悄悄地走出了家门。
来到镇上,我给二赖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想到他那去打工。二赖子在电话那头打着哈哈说:“喂,我说兄弟,你不去好好念书,打什么工啊?你不知道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何况你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我说:“二赖子,我实话对你说,我没考上;就是考上了,我也读不起啊。我现在只想出去打工,你要不让我过来,我就到别处去,天下这么大,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二赖子好象愣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急,要不你先过来,过来再说嘛。”我说:“牛皮,这才象哥们嘛。”放下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感觉踏实多了。
我找到二赖子的时候,他正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吧达吧达地砍火砖。看见我来了,他拍拍手上的土,向管理员请了一会假,就把我带到他们在城郊结合部租住的房间里。他说:“你小子牛啊,书不好好读,打什么工啊。你看我,一天灰头土脑的,没个人样,哪点好啊?”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们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再说了,今年咱不是考不上吗?”他把我的行李放在他的床上,说:“不说那么多了。这段时间,你就暂时住这吧。工作的事,等你休息一阵再说。”把我安顿好,这小子又回到工地上干活去了。
闲着没事,我就想到街头上去转转,顺便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然而,奔波了一个下午,我一无所获,倒把自己累出了一身臭汗。我属于那种性格比较内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时而是三间破旧的瓦房,时而是盖着红戳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坐了一阵,我的心绪渐渐地平静了下来,现实是这样的苍白而又无奈。我不想去看什么高考成绩了,也不想去看自己是不是被大学录取了,就好好地回去打工吧。这样想着,我就站起身来往学校外面走,却偏偏在校门口遇见了班主任刘老师,想躲都来不及了。刘老师老远就喊我,“秦一民。”我只好停住急匆匆的脚步,低着头怯怯地喊了一声刘老师好。刘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告诉我我已经被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了。“小伙子真不赖啊,你是我们县的文科状元呢。”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开心的笑,看得出来,那是在为我而骄傲。我的心中没有一丝的喜悦,木然地从他的手中接过录取通知书,看了正文,又瞟了一眼入学须知,一年一万元的学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刘老师中午要我到他家去吃饭,我借口有事,把录取通知书装进贴身的口袋,便飞一般地逃离了学校。
能考到北京去读重点大学,这或许是每一个莘莘学子的追求与梦想。但于我,这却是一场更深重的灾难。当初参加高考,我仅仅是为了检验自己高中三年的所学,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我怕大学真把我录取了,所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唯一填了北京某大学,甚至不同意调剂。我自认为,填一所自己都望尘莫及的大学,在录取的时候把自己刷下来,或许是对父母、对老师的一种最好的交代。然而命运偏偏捉弄人,把一个不该读大学的一介寒士真实地录取进了中国顶级的学府。我不知道这是该喜还是该忧,我的脑袋晕乎乎的,全然没有被大学录取的那种欣慰感。我是怎么回到市里的,又是怎么回到那间小屋的,我全然不知道。我只记得到市里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夏天的天气突然就变,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我痛快淋漓地在雨中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泪水混合着雨水哗啦哗啦地流。大学,大学,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是要与你擦肩而过,还是倾尽家人的血汗、榨尽家人的油水来与你相约?回到那间小屋,我的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全身虚脱,四肢无力。二赖子给我找来干衣服,又忙着给我弄吃的。我没有丝毫味口,尽管一天的时间只吃了两个烧饼,喝了一瓶矿泉水。我换了衣服,又胡乱地把湿漉漉的头发擦了擦,便慵懒地钻进了被窝。我感觉到冷,浑身不住地打着颤,额头上冒着虚汗,大脑里一片混沌。二赖子赶紧去给我买药,逼着我吃下去,一会儿我就沉沉入睡了。
我感冒了,沉沉地睡了两天。二赖子要陪我进医院,我坚决不去,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但医院我能进得起吗?大城市的医院是我们民工随便进的地方吗?我说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仅仅是个感冒,不吃药七天好,吃药也得七天才好,挺一挺就过去了。二赖子只好在附近的小诊所给我开了几天的药,又找人给我打了一针,就让我在出租房里好好地休息。工地是去不成了,我也正好趁着这机会来理一理自己的思绪。我在迷迷糊糊中老是看见父亲挨家挨户地到亲戚和邻居家去借钱,看见父亲掳着袖子到小镇的医院去卖血,看见父亲用原本瘦弱的身材到邻村去帮砖厂挑砖……我心如刀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句铿锵的誓言,为了孩子读书啊。我想,这错就错在一个穷苦人家生就了一个能读书的娃吧。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过了几天,我完全恢复了健康。我想再看一眼我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就把它处理掉,却怎么也找不着了。那天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都是晕乎乎的,通知书是掉在汽车上了,还是掉在雨中的大街上了,或者被我稀里糊涂地扔掉了?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没了通知书的日子,我的心情反而踏实起来。我又和二赖子一起上了工地,依旧做着调灰浆的活儿。我跟二赖子调侃着说,二哥,大学没考上,我也不想复读了,现在我可要好好地和你干一场了。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二赖子叫二哥,他比我大半岁。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叫他二赖子。二赖子开心地笑了笑,说,好兄弟,好好干,咱俩兄弟谁跟谁啊。这段时间里,我的活儿干得特起劲,浑身好象都有使不完的劲。
八月上旬的一个上午,算起来,这天正好是立秋的日子。二赖子说,兄弟,今天不用去干活了,哥想跟你说个事。我说,晚上说不可以吗?二赖子说,不可以,就今天上午。我就顺从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二赖子说,兄弟,你还是回去念书吧。你看,再有十来天就开学了。我腾地一下子就从床沿上站了起来,干筋火旺地朝他吼,二赖子你说什么啊?你还让我回去复读啊?我还有脸回去复读吗?再说了,我的家庭情况你不是不知道吧,我还有能力回去复读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你还让我去考大学?再说了,人这一辈子,非得要读个大学才有出息吗?我竭斯底里地吼了一阵,便软软地瘫坐在床上。我喘着气说,二赖子,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是真不想再连累家里了。这个时候,我真想哭,但我得忍着。
门外响了起敲门声。二赖子站起来去开了门,父亲和刘老师走了进来。我一下子愣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慈祥的微笑。而父亲,却明显地显得苍老了许多,脸比以前更削瘦了,一道道饱经风霜的皱纹深深地刻在额头上,头上的白发也增添了不少,一脸的忧郁。父亲在我对面的床沿上坐下来,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无话。刘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一民,回去上学吧。”
“刘老师,我不想上学。我,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失声痛哭,忙扯过被子捂住自己的脑袋。
刘老师轻轻地掀开我的被子,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啊。一民,我知道你的顾虑,你只是不想让你的家庭为难。孩子,考起大学不容易啊,考到北京的大学更不容易啊,你舍得就这么放弃了吗?你知道不知道一家人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你身上?困难着是暂时的,问题总会得到解决的。你是县文科状元,学校给了你3000元的奖学金;县教育局给了你2000元的资助,并能提供3000元的助学贷款。你们村里知道你考上了大学,乡亲们也都凑了份子来祝贺你。你父亲为了让你上学,前天才把耕牛牵去卖了。你说,当你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你还能坐得住吗?你还能不去上学吗?所以,你现在,必须跟你父亲回去。”
“刘老师,这学真是上不成了。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我--被我搞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录取通知书在我这呢。”二赖子憨厚地笑着。我诧异地看着二赖子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翻出了几张纸片来,那正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啊。二赖子把录取通知书交给我,说:“那天你从学校回来,通知书已经淋湿了。那晚上你发高烧,做梦都在喊着,我想读书,我想读书啊。我怕你一时想不过,把通知书撕了,或者扔了,那多可惜啊,所以我先替你保管着。兄弟,你不怪哥哥吧?”拿着这失而复得的录取通知书,这被雨水浸湿了又攒干了的录取通知书,我竟不知道是该恨二赖子,还是该感谢二赖子了,我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二赖子又从裤包里掏出一卷钞票和一个信封来,说:“你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家都盼望你好好地去念书呢。这是工友们凑的1000块钱,大家都想表示一点心意。信封里是哥给你准备的1000块学费。加起来也不多,但是能帮兄弟一点是一点。”我赶忙推辞,“二哥,我不要,我哪能要你们的钱啊--”二赖子把钱硬塞到我的手中,一本正经地说,“咱们要还是兄弟,你就给我拿着。你不拿,就是瞧不起俺这当哥的。”
我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我站起来深深地向父亲鞠了一躬,向刘老师鞠了一躬,又向二赖子鞠了一躬。我坐到父亲的身边,轻声说:“爸,我和你回去。”父亲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喃喃地说:“好,好,就回去。回去好好念书。”我咬着嘴唇使劲地点了点头。
我收拾了衣服,与二赖子一起到工地上去,和老板结算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二赖子先前已经给老板和主管说明了我的情况,结算的过程也很顺利,我又拿到了1000多块钱的工钱。很幸运,我没有享受到老板拖欠民工工资的待遇,我不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老板照顾我的成份。然后,我就和工友们依依不舍地告了别,和二赖子告了别,顺从地和父亲回了老家。
半个月后,我带着那张父母的合影照,拎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我想,或许我是不幸的,但我更是幸运的。透过车窗向外望,我看见了一望无垠的蓝天,和天空中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我觉得我有点象那只小鸟,如果那只小鸟的翅膀有点受伤的话。这个夏天不太冷,我晃晃忽忽地有这么一种感觉。
第14篇、离奇的绑架
小李子和三个工友守了一天也没守到事做。平常偶有人找他们做工,工钱都压得很低:刮瓷,一平米才五毛钱;墙上开槽埋线,一人一天才挣十块钱。这天小李子他们实在无聊就围在马路边开了牌局。打着牌,小李子突然晕倒在地,慌得工友们赶紧送他去了医院。小李子住了几天,就出院了。工友们关切地问他病情,小李子脸色苍白,淡淡一笑,说了句:“没什么大病。”大家这才放心。
他们租住在一个废弃的地下室里,一月租金二百元。地下室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阴暗潮湿,住得很不舒服。每天吃完晚饭,大家就围着一个破电视机看电视节目,十点来钟就睡觉。逛街没意思,花花世界属于别人的。再说口袋里没几个钱,就是有也得赶紧寄回家。
但这段时间,小李子天天逛街,每天都逛到十点钟才回来。工友们问他去哪玩了,他只说心里闷,出去散散心。
这天,小李子刚出门不久,就回来了,还领回来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好天真,问小李子:“叔叔,我妈妈真的会来这儿接我吗?”小李子说:“是的。”小李子顺手给了男孩一大堆好吃的。这堆吃食起码要几十块钱。工友们奇怪极了,问小李子:“这是谁家的孩子?你领别人的孩子到这儿来干嘛?”小李子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亲戚。小李子支支吾吾说是在大街上捡到的。工友们不信,怎么随便就能捡到孩子?快十点钟了,小男孩哭闹起来,嚷着要回家。工友们害怕了,要他把孩子给人家送回去。小李子说:“不关你们的事,你们最好不要管。”工友们说:“这影响到我们了,怎么不关我们的事呢?”他们立即吵起来。地下室有一个堆杂物的小房间,小李子把小男孩关了进去,然后把那堆吃的扔进去,任他在里面哭闹。工友们不干了,说这不成了绑架么?小李子说:“没错,我就是绑架,等着***妈送钱来。我开价三十万,你们要敢报警,我就杀了他!”小李子从身上摸出一把在街上买的尖刀大声吼叫起来,眼睛都红了。工友们全愣在那儿,小李子在小房间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你们要敢放他,连你们一起杀掉。”小李子突然翻脸不认人,不知哪根神经出了错,工友们一时还真不敢放走小男孩。工友们心想:小李子疯了,居然用这种法子弄钱!
小李子在地下室守了一会儿,果然守到了一个电话,小李子哆哆嗦嗦摁了接听键。对方答应给他三十万块钱,说好放在小李子要求的地点,但孩子必须安全送还。小李子电话刚打完,警察就摸到了地下室。小李子一下子冲进了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大声狂叫:“你们都出去!否则,我杀了他!”
警察只好出去,请工友们劝说一番,无效。天快亮时,小李子的老婆来劝:“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你不要干傻事啊。”这一招果然有效,小李子抱头痛哭起来。警察冲了进去,生擒了小李子。
小李子这样一闹,判了十年,宣判那天,小李子一脸平静,他老婆倒是哭哭啼啼的。小李子进监狱后表现积极,干起活来不要命,连狱警都忍不住提醒他悠着点。一天正干活时,小李子突然晕倒了。
送到医院一查,狱警们吃了一惊,小李子脑子里长了瘤,必须尽快手术。监狱方面为他安排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小李子很快就康复了。小李子出院那天,拉着狱警们的手紧紧不放,感动得直流眼泪,他说:“电视里报道说,监狱里管看病,真是这样啊!我哪凑得齐十万元的手术费?要是不来你们这儿,回家就是等死啊。”
第15篇、感谢友情—谢谢你,朋友!
中午,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中国新首富陈天桥说:困难是正常的,不困难是不正常的;困境中,不要设法让难题变小,而要设法让你自己变强大.您永远的朋友D与您共勉!
短信是D发来的.很感谢他的良苦用心……
算起来,和D认识快一年了,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之间似乎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时候甚至忽视了对方的存在.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每每在我心情沮丧的时候,总会接到他的电话或者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发现,郁闷的时候,总有一种期盼!期盼有他的电话或者短信.
三月里那个寒冷的晚上,K很绅士地送我回来,然后,潇洒地走掉.只留下刻骨的心痛,和刺骨的寒风一起,袭向我丝毫没有设防的柔弱的心房......我狂奔上楼,冲进卫生间,孩子似的痛哭!......
不知道哭了多常时间,只知道我开始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怎么也止不住汹涌的眼泪……
电话响了,习惯性地以为是K打来的,因为每次分手后,他一到家总有电话打来,告诉我他已到家.然而,这一次,来电显示分明是D的号码,于是,我彻底的失望了!K真的离开我了!我们之间,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强忍着撕心的痛,我接了D的电话……想不起我和他都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渐渐止住了眼泪,只记得我当时真的真的好感激他的那个电话……
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调解自己,我努力地工作,甚至报了自考,每逢周末,就和驴友们上山去,生活过的还算充实。不经意间,依然会想起K,只是在甜蜜的回忆过后,不再有任何怨言,也没有了忧伤,只是在心里对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D仍像以前那样,偶尔会发来短信或打来电话,我也会礼貌性地给他回复。有时候在Q上遇到,他也会开玩笑地称我“小妹妹”,我想,他也许以为我还是小孩吧,却也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也会和他开开玩笑,甚至说一些不太礼貌的话,而他呢,好像也并不生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开始对D无话不说了。他的对于我的感觉,有时候像兄长,有时候像挚友,有时候,又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这种感觉!
单位里有个贪财好色的领导,令人十分恶心,我严重BS他的很多做法,因此没少受他的刁难,郁闷!加之单位四周到处留有我和K的影子,每每触景生情,平起淡淡的忧伤,很累,很痛!于是我决定离开这里, 给心情找一个宁静的港湾……
D只知道我要离开单位,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他总在鼓励我,安慰我.冰冻的夏日里,他的关怀给了我很多温暖,他的鼓励凭添了我几分自信.正如今天他发来的短信,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久违的激情在萌动!
朋友别哭
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宿
要相信自己的路……
又哼起吕方的<<朋友别哭>>,有一种感觉:这歌是D唱给我的!其实,我并不知道D会不会唱这支歌,或者,他根本没听过这支歌!但此时此刻,我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
真的好想对D说,谢谢你!
真的好想对D说,感谢友情!
第16篇、伸出友谊之手
有一个人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一间二层楼的屋子。
进到第一层楼时,发现一张长长的桌子,桌旁都坐着人,而桌子上摆满可丰盛的佳肴,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吃得到。因为大家的手臂受到魔法师的诅咒,全都变成直的,手肘不能弯曲,而桌上的美食,夹不到口中,所以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
但是他听到楼上却充满了欢笑,他好奇地上楼一看,同样的也有一群人,手肘也是不能弯曲,但是大家却吃得兴高采烈。原来每个人的手臂虽然不能伸直。但是因为对面的人彼此互相协助,互相帮忙夹菜喂食,结果大家吃得很尽兴。
默想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别人,而独立生活,这本是一个需要互相扶持的社会,先主动伸出友谊的手,你会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的朋友。在生命的道路上我们更需要和其他的人互相扶持,一起共同成长。
第17篇、天上掉下个小白哥
小白哥常被我称作“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因为即使拿大棒槌敲破我的头,我也想不起当初如何与他结识的,这也实在是信息时代的灵异事件了!问他,也是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在街上卖火柴,我看你又冷又饿怪可怜的,就把你捡回去了。”我举起杯子砸过去,他威武立可屈:“妹妹,投降了!”
吃饭
我最喜欢小白哥带我去吃饭。可我这食神一流的人物跟他鼓鼓的钱包好像没有什么缘分,第一次他带我去王府井吃小吃,我半夜里吐了三回,心都要呕出来了,才将那一堆油乎乎的完全没有消化的芋头饼吐出来,折腾得一宿没睡,可怜我辛辛苦苦补了两天的觉全完了。第二回吃火锅,小白哥生在重庆,非辣不能下咽,我也逞强,况且我能吃辣也是比较著名的,于是我们要了一锅红汤,吃的时候还连连称爽,吃完了又是翻江倒海的一夜。
偏偏这两次盛宴都是在周日,正赶上第二天周一班级例会,我坐在班主任的对面睡得东倒西歪,会一开完我就醒了,听见他说:“我最害怕有的同学对学习没有热情……”
再带我去吃川菜,小白哥一定逼我在吃饭前喝一个生鸡蛋,说这样可以在胃里形成一层保护膜,再吃辣就不会那么刺激了。他也是吃成精了!
我大学同一宿舍的那帮姐姐们见我与他好成那样,就对我“情同兄妹”的辩白嗤之以鼻:“都21世纪了,还拿兄妹蒙人?当我们都傻啊?老实交代!”最终也没什么可交代的,疑云最重的老大却在一起吃过饭后立即深信不疑了。我问起缘故,老大说:“你看你在他面前那副吃相!”
暗恋
圣诞前夜,和同事逛街,看到一家卖罐装星座花卉的小店。我给自己挑了一罐石竹,给最好的朋友挑了一罐葡萄风信子。小白哥是双鱼座,对应的是含羞草,想想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养这样一株娇弱羞怯呵口气就能化掉的植物,委实可笑,其他的花花草草又都很常见,就选了一罐据说能随音乐跳舞的音乐树。
送给他的时候他还很没良心地说:“怎么是射手?妹妹啊,把我的生日都忘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双鱼座是含羞草,你能养吗?你要是把它羞死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打开栽培说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妹妹啊,暗恋我就直说么,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吧,这可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我满头雾水地听他念:“音乐树又名跳舞草,爱情草……”我差点晕死过去,暗恨自己没有看清说明书,让他占了个大便宜,怒极反笑:“嘿,别说它叫爱情草这样动听的名字,就算它叫魔鬼花、断肠草,你还敢不要?”
最让我郁闷的是,从此以后,他就随时随地向人宣扬:“这小丫头暗恋我!”遇人不淑,只有认命,逢此时我只好作出一副痴呆相,让别人看看,暗恋他的都是何等人物,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空口白说的,古人诚不我欺!
那罐爱情草至今也没发出芽来,他倒比我还要遗憾,因为不能让人看见我暗恋他的铁证了。
笨笨
小白哥他们单位养了一条狗,叫笨笨,遍体金黄,威猛帅气,见了生人就呜呜发威,却跟我这个自古以来与狗族互不待见的人十分投缘,头一回见我就摇头摆尾往腿上蹭,温顺得像头小绵羊。我到小白哥那里去过四五次,已与笨笨难舍难分了。
笨笨的狗龄已算是大龄青年了,于是我叫它“笨笨哥”。小白哥大张了眼睛:“它也是你哥?那我算什么?”我说:“你拿什么跟他比?他是大哥,你是二哥……”他忿忿然:“等哪天我把它宰了,我就是大哥了。哈!哈!哈!”
没过多久,他来看我,进门就说:“笨笨死了!”我说:“不会吧,大不了让他做二哥你做大哥好了,用得着那么小肚鸡肠么……”看着他怪异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惶惶地问:“你真把它杀了?”他赶忙辩解:“不是我杀的,他们知道我跟笨笨好,就趁我不在的时候杀了吃肉,我回来时只剩下皮和爪子了。狗爪子是暖胃的,你肠胃那么不好,一点油腻也不能吃,我就带了两个爪子来给你炖汤喝……”
他从包里掏出两只爪子,我一眼就认出正是笨笨的两只前爪,一只上面有个月亮型的伤痕,另一只金黄的毛丛里杂着星星点点的雪白。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小白哥被我哭得手足无措,不停地拍着我的背:“好妹妹,别哭了,别哭了,一条狗而已,过完年我再养一条……”我火了,腾地把爪子扔到他面前:“你还说一条狗而已,还要我拿它炖汤喝?你平时那么喜欢狗,感情都是装出来的了!笨笨死了你还不是照样吃肉?”
他急了,说:“我发誓我一块肉也没吃!我也没办法啊,等我到时都已经这样了,都是很好的哥们,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这样,我把笨笨的皮拿去硝了,给你缝个坐垫,它就可以整天陪你了,好不好?你的屋子又这样冷。”
这个温暖金黄的坐垫现在就在我眼前。我抱它在怀里,想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精灵的眼睛,轻唤着“笨笨哥笨笨哥”,眼睛常常湿透。
压迫
从来都认为女孩子只应该有哥哥——不应该有弟弟妹妹,女孩子生来是要被人照顾,不应该去照顾别人的;也不能有姐姐,姐妹俩是要争宠的,万一姐姐更漂亮,妹妹只好去跳楼了。目光放长远一点,如果姐妹俩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而哥哥的用处是很大的,代闯祸的妹妹挨鞭子啦,替妹妹教训欺负她的人和狗啦,做她的挡箭牌出气筒啦。而慧质兰心如我者,居然只有一个只会开口向我要钱的弟弟,命运何其不公!最要命的是,这样一个弟弟还是一张姐姐我养不大的癫痫病证明换来的!
没有哥哥的不同,我还没上幼儿园就深有体会了。只要我的小女伴们和我斗气,就坐上她们哥哥的肩头,夸张地尖声大笑,因为她们知道,只要祭出这个法宝,我必然会扁扁嘴巴下起大雨。所以当她们中最嚣张的一个去念了心理学硕士,我一点也不吃惊。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秉了嘛!
可是自从有了个小白哥——这话怎么说得跟“自从有了个马县令”似的——哈哈,爽啊!他第一回来看我就是奉命来的。那阵子我的合租者刚搬走,我想撤一张床,顺便把屋子重新归置一下,免得转个身都碰东碰西的。于是给他打电话:“明天来帮我干活。别忘了带上钱请我吃饭。”
他见了对生活常识贫乏如白痴的我,赞不绝口:“傻妹妹啊……”他教我将牛奶炖热了再喝,这样就不会拉肚子;教我用牙膏糊墙纸,用泡沫板隔音;给我换爆了的灯泡,修摔坏的随身听和漏水的龙头;把我乱得贼窝似的书堆码放整齐……干完活还要挖空心思带我去吃些新奇的玩意儿,他被我欺负得紧了就犯嘀咕:“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一个妹妹的?”我说:“你命好我也没办法。”他说:“你去看看别人家的妹妹,有这么对待哥哥的吗?”我说:“我要是想要个哥哥来跟我耍威风,哪还轮得到你?我告诉你,哥哥就是用来给妹妹敲诈、欺负、剥削、压迫……”
解放
可现在我已经不能随便欺负他了。原因我不说你也能明白,他有女朋友了。给他打电话,就说“你嫂子在看电视呢”或“你嫂子在玩游戏呢”。我万分恼火:“我嫂子在,我就不能跟你说话了?我还是你妹妹呢!”明知道这个时候妹妹最招人嫌了,就是亲妹妹也要乖乖让道,何况我这个不知从哪里杀出来的野丫头。他又赶紧过来安抚:“这个嘛……呵呵,小妹妹,将来你会明白的。别生气了,哪天我跟你嫂子带你吃饭去。”我咬牙切齿:“你敢带她来我就把她杀掉!”
气呼呼地摔上电话,我心里却感慨蔓生,知道什么叫重妻轻妹吗?来看看小白哥此时的样子……
其实即使我有了嫂子,再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也根本不需皱一下眉头,拨个电话,叫一声“小白哥!”听他一句:“别着急啊,我马上过来!”则不管这个深深似海的城市抛来多少已知的磨难和未知的孤独,心也立刻就安了。
可是小白哥,我多么怀念我们那段亲密无间的兄妹岁月。因为知道漫长琐碎的生活会在我们中间生出许多遥远和疏离,所以面对命运附着的如恒河沙数的恍惚与苍茫,因了你的存在,我学会了祈祷,向那些隐迹于宿命各个缝隙的神祗,一遍遍地祈祷,希望他们听见我惶恐的悲心,请求他们保佑彼此关爱的兄妹,让我们在这尘世的旅途上,能陪伴彼此多一些光阴。
第18篇、友誼的一句話
朋友是伱最依靠的,是分卟開的.但是朋友背叛了伱,那你的心情一定很難受吧?
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因為在家里爸爸媽媽幫助伱,那在外面呢?只能是朋友幫助伱....
可是有一些朋友是虛情假意的,他(她)們可能一下和伱玩,一下有在背后說伱壞話,這樣的朋友我寧可卟要,在說這樣的朋友也卟值得伱去交...
朋友是什么?
有人說是一種依靠..有人說是一種信任..又有人說朋友是一種愛慕等等的說法.
但是對我來說的話,朋友是一種依靠.一種信任.一種愛慕.一種卟可缺少的一份友誼,一份真誠而具有回憶的友誼...
對伱們這些(讀者)來說,友誼是什么?對伱們而言友誼重要嗎?
聽我說:其實我們大家都一樣,識伱的好朋友是一種卟可多的的緣分,卟管怎么樣都要恏恏的珍惜伱身旁的恏朋友......
第19篇、把伤害留给自己
二战期间,一支部队在森林中与敌军相遇发生激战,最后两名战士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还能互相照顾、彼此不分,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小镇的战友。两人在森林中艰难跋涉,互相鼓励、安慰。十多天过去了,他们仍未与部队联系上,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依靠鹿肉又可以艰难度过几日了。可也许因战争的缘故,动物四散奔逃或被杀光,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看到任何动物。仅剩下的一些鹿肉,背在年轻战士的身上。这一天他们在森林中遇到了敌人,经过再一次激战,两人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已安全时,只听到一声枪响,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幸亏在肩膀上。后面的战友惶恐地跑了过来,他害怕得语无伦次,抱起战友的身体泪流不止,赶忙把自己的衬衣撕下包扎战友的伤口。
晚上,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叨念着母亲,两眼直勾勾的。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生命即将结束,身边的鹿肉谁也没动。天知道,他们怎么过的那一夜。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
事隔30年,那位受伤的战士安德森说:“我知道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时,我碰到了他发热的枪管,但当晚我就宽恕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我身上带的鹿肉活下来,但我也知道他活下来是为了他的母亲。此后30年,我装着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不提及。战争太残酷了,他母亲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跪下来,请求我原谅他,我没让他说下去。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宽恕他。”
一个人,能容忍别人的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傲慢无礼、狂妄无知,却很难容忍对自己的恶意诽谤和致命的伤害。但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至高境界。
第20篇、我们的友谊经得起考验
三年前我们是朋友,现在我们依然是朋友,那么三年以后呢?
随着时代的变化、网站的成熟,你在一些事情上也有些身不由己了,一心只求“为楠迷服务”从未替自己考虑过什么。三年前在你刚开始决定做网站的时候,记得当时你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用实际行动来服务楠迷,用心去支持楠姐”听完后我深深地被这句话打动了,你对楠姐的崇拜之情感染了我,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王楠,喜欢她在赛场上的潇洒英姿,喜欢她在生活中的温柔体贴,喜欢……!就这样,我决定和你一起努力,一同关注王楠、支持楠忘到永远!
在网站即将推出之即得到了全乒乓的支持,楠忘的论坛空间是由全乒乓提供的,从而给大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楠忘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天天成长,知名度也逐渐提高。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楠忘得到了楠姐的重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啊!当然,成功的道路上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这正是需要我们这些有心人去战胜它!
记得那次大概是在2004年5月14日,发生了一件令人至今难以忘怀的事。
当时你想出了做楠迷衫的主意,和大家讨论后无一人反对,并都给与支持,期待着楠迷衫的出炉!正在活动推出之时,招来了根号A的“抗议”。记得当时根号A都把法律搬上来了,说:“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实楠忘王楠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成为王楠在网络上的“代言人”,从始至终我们就是以“全情为楠迷服务,全速报道王楠”为宗旨,这些都是大家也有目共睹的。我们把无私的爱奉献给王楠不求回报,我们并不需要什么授权。我们相信唯有努力做好自己,支持王楠,让她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在她的背后都有一群忠实的爱楠人在支持她,这就是我们网站的目的和方向。最终,经过几次反反复复的讨论,根号A终于罢手了,想必她以前也是误会网站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了。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你几乎崩溃了好几天!大家都非常担心你,也都理解你。都知道当时你不是因为在线提出种种反对意见而生气的,是因为自家人吵得这么凶,甚至连法律都搬上来了,使你寒心、感到非常无奈,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过了一阵子,你的心情才逐渐恢复过来,网站也开始了新的运转。
至今楠忘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明星网站,你的多半个心愿也算达成了,下面需要做的只是维持+创新。可以说一直以来我是比较了解你的了,楠忘的好坏随时会牵动着你的心。所以我会尽我所能,能为楠忘做的,我都会义不容辞的去做,希望能够换来你得开心、你的快乐!
时光飞逝,在以前楠忘起步的时候,你负责大部分的管理,我负责新闻图片什么的,就这样,天天在干,出了问题一起讨论解决,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虽然每天很忙,但是和大家一起努力着,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时听了你说的这句话,可以感觉到你很快乐,我很欣慰。现在的楠忘已经没什么好担心得了,楠迷们也都团结一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维持+创新。事情少了,我们的交流也逐渐减少,于是我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上去,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没有必要的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解决,而问题的关键还都是与我有关。在这里,我要由衷地跟你说声对不起!
经过几次争吵后,我才逐渐清醒过来,以前那些事情都没必要去考虑,也没必要去争些什么。毕竟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不一样,以前你是无官一身轻,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拿定主意。而现在的你是一个成熟明星网站的站长,处理问题要考虑周全,有些身不由己。说实在的,楠忘能走到今天,实在不容易,这都是靠着大家对楠忘的支持,楠楠对楠忘的关注,你对楠忘的付出才得来的。想到这里,你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了解,前几天因为我家出了点事,几天没能上网,你在百忙之中还不断的追寻着我的下落,为我担心着。我非常非常感动,你很讲义气!
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坚信我们的友谊不仅仅只是短短的三年!
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你,是我一生中最牵挂的人!
你,是我一生中最珍惜的人!
第21篇、你是我的天堂傘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22篇、人生从微笑开始
有人这样形容人生:
人生如画,有了微笑的画卷 便添了亮丽的色彩。
人生如酒,有了微笑的美酒 便飘着诱人的醇香。
人生如歌,有了微笑的歌声便多了动人的旋律。
人生如书,有了微笑的书籍便有了闪光的主题。
从我们降临到这个世上的那一刻起,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是家人对于我们的到来欣喜的笑容,第一次感受到的是,家人笑容中传递的那份关爱。从那时起我们便与笑结了缘。得意的笑使人倍感自信;开怀大笑使人心情舒畅。。。。。。这些都是生命的自然悸动,还有一种笑是那样的淳朴,平静,使人享受到生命底蕴的醇味,体验情感,超越悲欢,这就是微笑。
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总有一天,你再也看不到世间的美景,感受不到世间的亲情。然而只要我们的内心春风洋溢,人生的哪一个时候不是最美好的春天呢?只要我们有着一颗平静,珍惜,愉悦的心。即使在人生的无寸草处行走,你也会看到那美丽神奇的一瞥。所以,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就可以在微笑中品味生活,感受生活中的精彩!笑对人生,从一个微笑开始。 生活就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甜美的生活是我们每个人所向往的,但上天往往不遂人愿。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遭遇挫折和失败。心慌慌,真想回到从前,但日历不能倒翻。请不要害怕开始,生活总把我们送到起点。请记住一句话:“压伤的芦苇,上天不会折断;将残的灯火,上天不忍吹熄。”勇敢些,请现出一个微笑,迎上前!生活就是这样,换一种心态去面对,将是另一种风景,另一种境界。虽然不完美,但过的踏实。我们带着心中的微笑,穿过世事的云烟,就可以学着应变,努力耕耘,收获果实,并提升认知,强健心弦,迎向幸福的彼岸。在幸福的彼岸上,得意而欣慰的笑一下!
微笑也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与他人会心的微笑,就仿佛在他人心中形成一股涓涓的流水,缓缓的流淌在他人心间,滋起一丝丝爱意。社会是一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需要彼此关爱,有家就有爱,有爱才有家!请大家现出一个微笑,微笑是表达,让我们的世间充满真爱!笑是人的本能,群体的微笑构筑和平,他人的微笑导致理解,自我的微笑则是心灵的净化剂。心灵的宁静使人快乐,而快乐才是生命不断走向高处的动力。
从一个最简单的微笑开始,重筑自己灵魂的免疫系统,再次将胸怀拓宽。微笑吧!在每一个早晨,向着天边第一缕阳光;在每一个春天,面对着地上第一株新草;在每一个起点,遥望着也许还看不到的地平线。。。。。。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你不能改变天生的容颜,但你可以时时展现笑容。请大家都笑一笑,从一个微笑开始,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那就离成功很近,离幸福不远!朋友们;那就让我们永远时刻的微笑吧~~~~~~~!
第23篇、奥巴马的贴身保镖
篮球橄榄球他都在行
今年27岁的洛夫,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洛纳州的夏洛特。洛夫曾经就读于美国名校杜克大学,专攻政治学。在学校,他以球技精湛出名,曾是篮球队队员。在2000年到2001年度全国冠军赛季上,他频频露面,风头十足。除了篮球,他打橄榄球也很出色。 2004年,洛夫从杜克大学毕业。但此后,他的球星路走得磕磕绊绊。他在美国职业橄榄球联赛中受挫,加盟“绿湾包装工”队也不顺利,甚至得不到比赛机会,“我为此挣扎了很久,最终决定不再坚持做职业球员”。
2006年,洛夫申请到时任联邦参议员的奥巴马那里当实习生。洛夫笑着说:“那时,奥巴马给我的年薪还不足3万美元。”但洛夫凭着文武双全的才华、谦虚的品质和恪尽职守的态度,很陕得到奥巴马的赏识。2007年1月,奥巴马提拔洛夫担任自己的个人助理。
飞身接往扔来的玉米
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以后,洛夫顺理成章地担任他的贴身保镖。在美国,正式负责总统和总统候选人保安的是特勤局特工,但贴身保镖的作用更关键。这个角色很低调,却是美国政治传统的一部分。
陪伴奥巴马冲刺总统大选,是洛夫记忆犹新的一段经历:“那就像是在踢一个足球的赛季,只是时间拖得更久一点,内容也更为激烈和精彩。”洛夫陪伴奥巴马走遍全国拉选票,“每一天都不能放松自己的神经,要在自己的视野里确保奥巴马的安全,还要满足奥巴马的不时之需。”
有一次,奥巴马去“玉米之乡”爱荷华州参加博览会。为了能跟更多的选民握手,奥巴马将支持者塞给他的成包玉米抛向身后。几米开外的洛夫眼疾手快,飞身上前接个正着。整个过程中,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默契至极。洛夫打趣说:“当然,我得重点看住总统的后背和腰部,以防被冲上来的女孩们抱住。”
一天要忙18个小时
2009年1月,洛夫跟随奥巴马走进了白宫的椭圆形办公室。这次,他又有了一个新头衔:总统个人助理。他的年薪超过75万美元,但每天休息的时间不到6个小时,成了“18小时行走在奥巴马的阴影里”的人。毫不夸张地说,奥巴马还没睁开眼睛,洛夫就得先醒来——他得把总统叫醒。
每天,洛夫拿着奥巴马的黑莓手机,替总统拨号;总统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洛夫要通知白宫大厨,奥巴马要去开会,洛夫要准备好外衣,还得细心地把总统领带上细微的污点擦干净,因为奥巴马是个特别注重仪表的人,甚至还有点洁癖。洛夫还有一项重要的公关工作:对每个拜访总统的客人,洛夫都会亲手递上一副精致的袖扣,上面有美国总统的徽章。
洛夫有一个黑色的粗呢背包,就像是一个神奇的“百宝囊”,总统可能用到的一切急需品几乎都在里面:感冒药、薄荷糖、药棉、牙刷、望远镜、咳嗽药……应有尽有。洛夫说:“我的工作就是准备好一切,让总统的生活更方便。”
不过,面面俱到的洛夫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一次,在陪同总统去机场的路上,奥巴马突然问:“我的公文包呢?”洛夫立即呆住不动,一言不发,汗水从他光光的脑袋上流下来——他忘记拿了。那一刻的洛夫,没有了往日的威猛,像个犯了错的大男孩。
奥巴马说“洛夫比我不酷”
作为和总统形影不离的人,与总统性情相投是非常重要的。洛夫自称是“最快乐的人”。他以前的教练巴巴拉·弗兰克回忆说:“洛夫在学校一直是个好学生。他在学生中一呼百应,很有号召力,这不是因为他的块头大,而是因为他脸上永远带着灿烂的笑容,永远有一颗孩子般天真的心。”
即使做了总统保镖,洛夫也学不来那些职业保镖们目光冷峻、不苟言笑的样子。他和奥巴马在私人场合说话称兄道弟,也分享自己的爱好和兴趣。这种阳光的性格和广泛的兴趣,是奥巴马最喜欢的。奥巴马甚至说,“洛夫比我还酷”。
洛夫和奥巴马虽然都喜欢听音乐,但口味不同。奥巴马为洛夫介绍艾瑞莎·富兰克林和约翰·克特兰的歌,而洛夫给奥巴马推荐了更时髦的说唱歌手杰尔瑞、里尔·韦恩和一些流行音乐艺人。奥巴马笑称:“多亏洛夫给我讲这些,我才没有成为不懂时尚的老古董。”
不过,两人最大的共同爱好还是篮球。凭借当年叱咤球场的篮球技艺,洛夫成了奥巴马当仁不让的陪练和不可或缺的球友。晚上窝在房里一起看篮球比赛集锦,也是这两个球迷的保留节目。奥巴马曾称赞洛夫为“最好的运动员”,但偶尔也会不客气地拿洛夫开涮:“他的判断力也不是那么准的嘛,看,他以为自己能投个3分,但我就知道肯定有人要把它盖下来!”
第24篇、臧天朔的教训:成也朋友败也朋友
合伙兄弟,反目成仇
20世纪90年代,一曲《朋友》,让臧天朔红遍大江南北,他的朋友更是遍布圈内外。在娱乐圈中,臧天朔被朋友们称为“臧爷”,这是老北京的一种尊称,却带有浓重的江湖味。 作为摇滚歌手,臧天朔主要的演出场地是酒吧。为了更好地把摇滚与酒吧结合在一起,臧天朔成名之后,就确立了唱歌与开酒吧两手都要硬的思路。
1999年,臧天朔的第一家“朋友迪吧”正式在北京开业。让臧天朔预料不到的是,经常有些不明身份的人来酒吧闹事。臧天朔觉得,像酒吧这样的公共场合什么人都有,需要找一些人手“看场子”。经朋友介绍,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吕长春。吕长春找来兄弟“看场子”后,酒吧才安宁下来。
2002年10月,臧天朔又与东北人孙建军在河北廊坊步行街开起了第二家“朋友迪吧”。孙建军出钱,占70%股份;臧天朔出房子,占30%的股份,双方共同经营。2003年1月,廊坊“朋友迪吧”正式营业。孙建军在经营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他按照“廊坊第一”的标准打造“朋友迪吧”。开业不久,臧天朔的号召力加上“廊坊第一迪吧”的名头,引来了附近大学城的众多学子。
为了更好地吸引学生来这里消费,臧天朔多次邀请圈内的朋友来这里演出。孙建军也把酒吧打理得井井有条,让臧天朔欣慰不已。
但好景不长,在酒吧经营过程中,臧天朔与孙建军在经营理念和经济方面产生了纠纷。孙建军认为臧天朔想单独经营,两人的矛盾由此加深。
而据臧天朔手下一位经理说,在初建迪吧时,孙建军拥有70%的股份,但他始终一分钱不出,都是以臧天朔的名义在别处赊账,欠了很多钱。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当着记者的面让孙建军承认是他自己灾的钱。
在无法合作的情况下,孙建军一气之下离开了“朋友迪吧”,并将股份转让给介绍他与臧天朔认识的王先生。随后,他在廊坊火车站附近开起了“热浪”迪吧。
合伙人分手对“朋友迪吧”打击很大,但臧天朔没有想到第二波打击很快到来。他发现客人越来越少了,他不明原因,直到一位常客说: “火车站广场西边新开了一个“热浪迪吧”,场地比你们这边大,酒水也便宜,大家都跑到那边去了。”一语惊醒梦中人,臧天朔派人跑到火车站查看,果然发现一家规模更大的迪吧,老板正是孙建军。
哥们义气,为潜逃兄弟提供藏匿地
为了竞争生意,两家迪吧经常互派一些人员到对方的场子闹事,客人见状赶紧离开,两家酒吧都陷入经营困局。终于双方都撑不住了,小规模的冲突开始了。两家迪吧门前发生的咒骂、惨叫和瓶子的碎裂声,已经让周围的邻居们习以为常。
2003年6月20日,孙建军听说王先生要从“朋友迪吧”撤资,但他一直没有拿到那本该得到的20万元。于是,孙建军带着公司的十多个保镖到迪吧找王先生。恰巧王先生不在。朋友迪吧,保安不让孙建军进门。僵持之下,“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闻讯而来,让孙建军只带一个人进去找人。孙建军带着一个保镖进了“朋友迪吧”,转了一圈没找到王先生。
窝了一肚子火的孙建军带着保镖出了门,走出五六米后,他突然大声地对“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喊道:“告诉吕长春,准备召集人,看谁人多,我在广场等着。”
孙建军走后,“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连忙给吕长春打电话,告知此事。接着孙建军又给吕长春打了电话。吕长春对臧天朔说:“孙建军打电话约我过去,限我两个小时回廊坊见面,他已经把人准备好了。这小子说你欠他的钱,还带脏字。这场架必须打,不打以后咱们的买卖没法做。”
2003年6月21日凌晨,十辆没有挂牌的面包车同时停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几十个光着膀子、拎着砍刀和钢管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将“热浪迪吧”团团围住。突然,从“热浪迪吧”里也冲出几十个手持棍棒、酒瓶的青年人,一场比电影还壮观的砍杀场景瞬间爆发了。
随着一阵酒瓶撞击的“砰砰”声、砍刀和钢管撞击的“叮当”声和杂乱的喊叫声,十分钟之后,广场上就有十几个人躺在了地上,散落的钢管到处都是。等警察赶到时,广场上只留下一具还有余温的年轻男子的尸体。
这次火并中,孙建军一方死一人,轻伤两人,另有一个无辜人员被打成轻伤。这起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的聚众斗殴致死案,成为当地的大案。
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对吕长春说:“你不能再在廊坊呆下去了,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吕长春听从了臧天朔的建议,连忙离开廊坊躲避到长春。随后,廊坊警方对这次聚众斗殴的主使者吕长春发出通缉令。
2004年春天,吕长春考虑到自己在长春熟人太多,便又潜逃到北京找臧天朔。吕长春惹祸,毕竟是为了自己的迪吧,臧天朔明知收留吕长春的危险,但他的哥们义气最终占了上风。臧天朔把吕长春安排到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的一套房子里住下,叮嘱他不要再出去惹事。
法庭交锋,朋友啊你坑苦了我
2008年6月,长春警方抓获了一名河南籍的张姓犯罪嫌疑人,在核实身份后,发现此人就是被廊坊和北京警方苦苦寻找的吕长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吕长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是歌手臧天朔提供的。调查证实,吕长春就是5年前被河北警方通缉的涉及命案的要犯,别名张伟义,而当时吕长春正受雇于臧天朔担任“朋友迪吧”总经理。在调取确凿证据后,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将臧天朔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吕长春、臧天朔等人聚众斗殴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臧天朔的表情始终很平静,但在关键证据方面,臧天朔和吕长春在法庭上的说法完全不同。
臧天朔坚决否认授意吕长春去打架,他说:“我授意的是让他好好跟对方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法官就此再次询问吕长春:“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建军打架?”吕长春回答:“他大概是这么说的。说你找孙建军去,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臧天朔百口莫辩,正是吕长春的证词,锁定了他犯罪。此时的他,真想问一句:朋友啊朋友,你为何坑苦我?!
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臧天朔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六年,判处吕长春有期徒刑九年。
臧天朔被捕时,他的儿子只有两个月大。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应该会叫爸爸了,但高墙阻隔,臧天朔只能心怀愧疚地想念儿子,儿子也只能从母亲的思念中感受父亲的存在……
第25篇、那时青春熬人
毕业那年,与寝室的三个兄弟一块儿租房住。那时,就业形势已不乐观。离校时,我们都还没找到工作。
一间房,挤了两张床,中间只余半米过道。两张一米宽的小床,每一张都要挤两条汉子。睡觉需要卧如弓,里面那个梦中翻个身,另一个就得滚到地上去。刷牙洗脸在楼道里的公用水池,做饭用的煤炉便放在门口。吃饭基本上都是下面条。毕业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以部落群居的形式凑合着。
找工作的过程是焦虑而毫无诗意的。前半个月还乐观,面对人才市场眼花缭乱的岗位,挑挑拣拣,信心百倍地投简历,用手蘸凉水梳理头发迎接面试。城市不大,很快,好点的企业就被过滤一遍,但始终没有一家公司与我们眉目传情。心冷了,本来就空的钱包更是即将山穷水尽。
这时,瘦瘦小小的老六找到了工作。他每日早早起床,晚上很晚才回来。谁也不知道小六千的是什么工作,他没告诉我们,但我们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肤色被晒得像黑炭,躺在床上就打呼噜,怎么推都不醒。半个月后,他领了600元薪水。我们很是羡慕,纷纷要求他帮我们引荐一下。他只是说:“这活儿你们不会干。”我们仨很气愤,但小六虽然在这点上自私,他挣的钱却是大家一起花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秋深风冷时。小六一个人干活,养活我们四个人。他的勤劳,让我这会儿想起来都有点汗颜。他工作回来,放下买来的面条、鸡蛋,把锅放到火上,抓起扔在地上的衣服便洗。
老五是最早颓废下来的人。父母时而接济他一点儿,他整天窝在房间里租了成摞的武侠书看。他最热衷的事,就是晚上吃了饭拉着大家打牌。他悄悄告诉过我,工作的事,家里人正在帮他跑,有了眉目他就回去。
老三则白天跟我一块儿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去附近的广场跳交谊舞。他的舞技很出众。一天晚上,老三整夜未归。次日清晨,他告诉我们他艳遇了。那女人离异,有房子,迷恋他的青春气息。于是,老三成了最先搬出去住的人,从此我睡的床空了一半。老三走时,哭得稀里哗啦:“兄弟们,我这算不算卖身求荣啊?”
以后的夜里,老五哗啦哗啦玩着扑克,很黯然地嘟哝:“真没意思,连打牌的人都凑不齐了。”老六在过道里下面条,我拿着电话本翻看白天投过的岗位记录,心里空落落的。
老六失业时,我和老五才知道,他干的活儿是送水工。为了多挣点钱,他往往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老六说:“不多挣点,兄弟们连饭都吃不上了。”他挣下的血汗钱大多变成了面条,有时还有点小酒,都装进了我们的肚子里。
那年的雪来得很早。刚进11月,风就刀片一样割耳朵,薄薄的被子无法御寒。我和老六最先送走了喜滋滋的老五。他父亲打来电话,说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帮他进了县电力局。看着老五踌躇满志地坐在长途车上朝我们挥手,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落下来。我和老六都属于没有退路的人,退一步就是脸朝黄土。
后来,老六找了家销售公司做业务,被外派到别的城市开拓市场,我则有幸进了一家小公司的策划部。将他送上火车那天,雪仍在下。老六拉开车窗喊道:“哥,你要保重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悲凉。
回到曾经人声鼎沸的小屋,我呆呆地坐了很久,却在枕头下发现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是老六留给我的。
那个晚上,我冒雪走到街上,找到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家是没有电话的,我打到邻居家,邻居再去叫我妈。妈妈过来接电话时,我的牙齿已经在激烈颤抖了。我强忍着心底的辛酸对妈妈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别操心。”泪水却止不住流下来。
如今,小六已经在江城买房定居,他的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老五在单位成为骨干,而我,也在这座城市衣食无忧。
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
第26篇、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
玫瑰并不一定要畏缩、自卑,只要心中宽容乐观,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开满玫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哦,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的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这些女孩子值得骄傲和喜欢幻想的东西,只会让我自卑、孤独和伤感。我渴望别人的理解和关怀,渴望有人越过我毫无光彩的脸真诚地感受我火热的内心。
这一切终于不可置信地实现了——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子用灿烂的微笑在我少女的花园里洒满珍珠般的光芒。
数学系召开第一次全系会议,会上宣布了系里录取成绩的前三名。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二名,心里不觉涌动着一股惊喜的安慰。可是这一点可怜的骄傲却被大家的目光从敬佩迅速转为惊讶而扫除了。
我低着头,比挨批评还难受。散会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我故意留在后面,准备只有我一个人时再走。
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看见是“第一名”。他笑起来很文雅,让人不能不感到亲切。但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下:“你是谁?”他的嘴角浮起一抹更浓的微笑:“我是97计算机专业的乔阳。”我的心一沉,他和我是一个班。在学习上我一向独占鳌头,现在明明地多出了一个竞争者,我心里不觉生出一股敌意。他仿佛对我的“巨变”毫无察觉,仍旧和颜悦色地问:“你呢?你也是97的?”我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嗯”里全部是胜过他的决心。
在班里我很怕跟人接触,而坐在我前排的乔阳一下课就转过头来问东问西,常常弄得我窘迫不安。我不知是因为我不能给他骄傲女孩的感觉才使他坦然自若地跟我接近,还是因为他想借此“侦探”我的学习状况。总之我不太相信他的善意,我的长相决定了我没有这么宽容的心。
一次自习课上,我又拿出了心爱的《红楼梦》。不是没看过而是因为总看不够。乔阳转过来,他很随意地从我手里拿过书,然后笑起来:“这么唬人,我看你都伤感成林妹妹了。”“我?林妹妹?你开什么玩笑?”羞愤的眼泪直往外涌,他竟这样戏弄我!我知道自己丑,可他也不能含沙射影地说我东施效鳖呀?乔阳吓得手足无措,面带尴尬不住地说:“对不起。”我伏在臂弯里,久久不肯抬头。
说实在的,与乔阳的频频接触虽使我窘迫,但并不反感,尤其想到那么出色的男孩单单喜欢跟我接触,心里便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和虚荣。可我没料到他根本就不尊重我。我发誓不再理他。
此后乔阳频频转头,但一看见我阴沉的脸便欲言又止。有一次他转过头来无声地想拿我桌上的一本书看一看,我一把握住,满脸愠怒。他毫不介意也不放弃,无奈我只得松手。乔阳送回的书里多了一封厚厚的信:“溟蒙,系里第一次开会,我就佩服你,一个女孩能考出那么好的成绩,需要付出多少汗水,拥有多少坚强!可是我从你脸上没有读到一丝应有的自豪,也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你的朋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待你,你在我心里总是和谐而美好的。请你不要让自卑的海浪将你重重包围,抛开一切顾虑,相信自己的能力……”一时间我的眼泪恣意流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么大的鼓励和安慰。
期中考试我稳拿第一,乔阳不得不屈居第二,这使我在扬眉吐气之际略有不忍。但乔阳却大度地微笑着冲我竖起了大拇指。一段干戈就这样轻易地化作了玉帛。此后,我和乔阳一起下棋,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嘀咕某某老师的讨厌,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可这些简简单单的俗事里也隐含着危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并期望整天跟他在一起。强烈的感情和内心的无望时时噬咬着我的坚强,脆弱的我甚至听到一首伤感的歌都要泪流满面。有一次我梦见乔阳不知为何打了我一个巴掌。我哭着用力划开了手腕,汩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梦。我惊悸得满身冒冷汗,我想我这样的丑八怪喜欢他连老天也会在冥冥中惩罚我。有时我又天真地想我可以为他去整容,只要他肯等我,于是我开始积攒每一笔稿费。可现实还是彻底地把我从想入非非中击醒了。
一次去收发室取信,隔着密密匝匝的长青藤,我听到乔阳和他的老乡在谈话。依稀有一句“溟蒙”,让我立时支起了耳朵。我终于明白他的老乡是想确信一下他是否在跟我谈恋爱,又想明白为什么偏偏选择丑陋的我。乔阳的话一句句落在了我等待判决的心里:“我和她只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她需要友谊,对她来说一份真正的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我想帮助她让她有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期中考试我故意做错题就是想让她考第一,让她有一份战胜自卑的力量……”我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了,可我心里却是感动的,温暖的。
年终我和乔阳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两人的奖学金加起来足有2000元。我和他在一家饭店美餐了一顿。餐间有位卖花小姐经过,看看我看看乔阳,似乎在一刹那被我们之间的关系搞昏了头。但为了生意她还是试了一试:“先生,给小姐买一束花吧。”这个“小姐”说得迟迟疑疑,但我快乐的心情已不再计较它。乔阳付给她5元钱,挑了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微笑着递给了我。伸手接花时,我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是一支与爱情无关的玫瑰,却是我生命里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一首友情绝唱。
第27篇、改题目
初中女生潇梦的同学里有几个“铁杆儿”,有女生,也有男生,其中包括“哼哈二将”——丁丁和洋洋。
潇梦在班里的座位是第三行,她和丁丁是一个组,丁丁的座位在潇梦后面。尽管班里每星期定期轮换座位,但却是纵排一排、一排地逆时针挪动的,所以,丁丁始终紧跟着潇梦,于是这俩前后桌儿成了“铁杆儿”。
而坐在班里最后一行的洋洋,成天价跟丁丁形影不离的,被班里的女生们趣称为“哼哈二将”,自然他也被划进了潇梦的“铁杆儿”之列。
“哼哈二将”贪玩,学习不太主动,尤其是上语文课,更是打不起精神来。
语文老师是他们的班主任,为了调动丁丁和洋洋的学习积极性,老师就设法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一次,班里决定搞一次作文演讲活动,定于下周一下午最后一节课举行,老师还特意指定丁丁和洋洋也参加演讲。
以往,这种事儿基本上都是潇梦他们那些作文功底好的同学上台,根本轮不到“哼哈二将”。这次,老师点了他俩的将,还真使他俩激动地有些心潮澎湃了。
其实,要说丁丁和洋洋一点儿都不笨,就是欠用功。像他俩这样既调皮、又聪明的孩子,只要在学习上稍微铆一点劲儿,绝不会比那些整天埋头读书的孩子差的。
丁丁和洋洋这回为了准备演讲下了实功夫,星期天都在家好好写了一篇作文。到了星期一,丁丁和洋洋刚进教室就急忙找潇梦,让她给看看作文,提提“宝贵意见”。在作文方面,他俩确实对潇梦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潇梦的作文不仅在班里数一数二,而且经常名列年级的前茅。
潇梦认真看了他俩的作文,确实写得都不错。她给他们纠正了几个别字、标点,顺了顺句子,还给洋洋的作文提了一个建议。洋洋的题目叫“红叶”,是描写西山红叶的美景的。潇梦建议他改为“枫叶红了”,更带劲儿,洋洋欣然采纳了潇梦的意见。
到了演讲时间,洋洋排在第一个,这是老师有意安排的,以示对他的重视。
别看洋洋平时在班里调起皮来脸不红、心不跳的,这冷不丁地一上讲台,他倒害臊了。他刚说了半句:“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叫……,”,台下女生们就齐喊:“大声点儿!”
原来,洋洋他一个高高大大的小伙子站在台上,说话声音竟然小得像蚊子“嗡嗡”,所以才招来女生们的呐喊。
这一下,洋洋更臊了,脸都红了,而且还紧张了起来。不过他的声音倒是大了许多:“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叫‘红叶枫了’……”
洋洋一紧张,把题目念错了!
因为题目是丁丁、洋洋、潇梦在一起定的,别的同学听不出错来,丁丁和潇梦可是很明白的。
丁丁急了,马上纠错:“不是红叶‘疯’了,是枫叶‘疯’了!”他一着急,也说错了。
本来,别的同学一开始并没有察觉洋洋念错了,可是丁丁这一纠错,反而引起了哄堂大笑。
潇梦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别改题目!”
第28篇、生死跳伞
汤姆有一架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五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估计是邮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邮箱加满了油。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降落伞后,在库尔身边也放了一个降落伞。他说:“库尔,我带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完,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下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力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抓紧操纵杆,一手抓过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就不能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力地朝前飞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着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字串7
半个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切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的翻看那个包。旧衣服被倒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29篇、沉醉于大哥哥的分寸和体贴
我已经到了不能随便跟人讲自己年龄的阶段,但按人生的成长时期看,我还算年轻,而且依我的性格和经历,同龄的追求者也不在少数,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却一桩好事未成。
男孩子们后来总结说,我就是喜欢比自己年纪大得多的男人。本来我是很不屑这种说法的。可有一天,俺娘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的那些同学不是都挺好的吗,随便挑一个就行,可千万别找年纪太大的!这话着实让我吃惊不小,难道这真是某种我自己都没有感觉的潜意识?细细想来,心底里倒也生出些许赞同。
与同龄朋友一起,无非是互敲竹杠吃大饭,偶尔唱唱歌,爬爬山,泡泡吧,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长时间不见,会有点想念,见得频了,又觉得烦。我喜欢他们,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个人产生过那种依恋和爱慕。我们在一起,似乎就是为了玩闹和消遣。倘若大伙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地过上一天,想想心里也麻酥酥的,好恐怖。
而我过的第一个无所事事却又心旷神怡的下午,恰恰是和一位“大哥哥”。他是英国人,比我大20多岁(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曾流浪过很多国家。我们由于工作关系认识,又因为工作发展了联系。那天,恰好我们都有空闲,他便建议找个清静的地方坐坐,我们在路边的一家小咖啡馆里找了个位子。两杯咖啡,两本书,两个人没说什么,竟很自觉地进入各自的世界。他只是不时帮我续满杯子,此外没有什么话。但当落日的光辉从窗子射进来时,我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释然和舒适,情不自禁地伸了个懒腰。他温柔地看着我,只是说:饿吗?想吃东西吗?
那一刻,我有些触动,从未经历过的。
我比较容易对年纪大一些的异性产生爱的冲动,并非是因为被他们深厚的阅历激发出崇拜,而恰恰是因为我所遇见的“大哥哥”,都极绅士、极耐心细致。与同龄男孩子相比,他们更在乎别人的感受,更有能力处理与人交往的互动,而不是自顾自地夸夸其谈,或者大吃大嚼。毛头小伙子当然也很可爱,但他们更适宜充当我生活的玩伴,甚至密友,但绝对不是恋爱对象。
我不知道更多同龄女孩如何理解“爱”这个字。对我来讲,爱的感觉,是安全,温暖,和谐和甜蜜。同很多女孩子一样,我渴望被呵护,被宠爱,害怕被冷落和伤害。
因为父母工作都很繁忙,我被迫很小就开始过独立生活。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不说了,就是修理电器,拿冲击钻在墙上安壁柜这种事对我都是轻松的,以至于一个同住的女孩子说,和我一起生活,简直就不用找男朋友。
这种情况下,似乎面对普通的情感和人,我很难一下子把心思拐到“爱”的意味:生活看起来并不缺少什么,不需要支柱,也没有爱人的渴求。不管是以前的同学和现在的同事,都没让我感到甜蜜而温馨的触动,实在是熟悉得没什么感觉了。
有个同事说,最能打动我的,其实是一种心理上被“罩”的感觉。它无法用行动说明,只能解释成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有时候是一两句扎人的话,有时候是一个看似无意的眼神。你是在面对一个人,但却分明觉得你面对的是一部大书,一段久远的岁月,一篇正落在激动时刻的没写完的文章,字句优美,文笔流畅,让人不读不舍,读后又有些不甘,盼着读完,又怕很快读完,盼着读懂,却总觉得永远有些东西并不能很懂……就好比那个英国人,他在照顾我,但我却觉不出他的刻意;他在关心我,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过分和难堪。这些,是那些穿着肥腿裤染着黄头发走路还打晃的毛头小伙子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分寸和体贴,是“大哥哥”们的优势,也正是我所心仪的。
自“松霞恋”公布以来,公众关于这类话题的热情也突然高涨起来。然而,话说回来,我更倾向于把这种情感简单化,简单到只看做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交往。如果你爱,那么爱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年龄,或其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30篇、记得那个飘雨的日子
那个夏天的夜晚,大姨轻摇的竹扇已经把我扇得迷迷糊糊。忽然,从一阵嘈杂声里我听出是大爷家的娟姐和小哥哥来接我了,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我知道娟姐这次从天津演出回来一定买了好多好吃的,对一个4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有诱惑力了。所以,我拒绝了大姨的再三挽留,毫不犹豫地爬上了娟姐瘦小的脊背。
路上发生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谁也不知道一个14岁的女孩和一个9岁的男孩在那漆黑的夜里是怎样带着一个30多斤重的胖娃娃走过了十几里路的。我只知道等我一觉醒来,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模样。房屋不见了,亲人不见了,堆满眼前的是碎石乱瓦,四周一片寂静无声。我很不喜欢这种被包围在瓦砾堆里的感觉,就大叫奶奶抱抱我。奶奶听见了,就求人把我从碎石乱瓦中扒了出来。
重新出现在阳光下面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情,所以乖乖地坐在奶奶指定的地方,看着眼前高高低低的废墟和忙忙碌碌的人们。当同样忙碌的奶奶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我终于有机会小心翼翼地询问娟姐在哪里,因为我还清楚地记得娟姐答应给我好吃的。奶奶却无法给我回答,在那次空前惨烈的大地震发生后的那段日子里,有多少人都失去了亲人的消息,又有多少家庭都在为找不到的亲人而焦急、奔波。但是那些日子对我来说却是新鲜而刺激的:几十个人住在一起的大帐篷、低空盘旋的飞机、又咸又硬的压缩饼干……,眼前的一切让我暂时忘却了寻找娟姐的念头,每天穿着奶奶用空降下来的秋裤给我改制的大袍子在瓦砾堆里东游西逛,自娱自乐。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明亮的飘雨的日子,我听话地坐在塑料布下用小瓶子接帐篷顶上流下来的雨水备用,同时东张西望地随时关注着周围发生的事情。忽然,我的耳朵捕捉到了娟姐的名字,就放下瓶子悄悄跟到了大人们的身后。当我一脚深一脚浅地赶到大人们站住的地方时,扬扬洒洒的雨丝已经打湿了全身。我一眼就看见了娟姐那把心爱的琵琶躺在泥水里。在此之前,娟姐只让我摸过它一次,娟姐的任何好东西都可以让给我,但惟独这把琵琶不许我随便动,它可是娟姐的宝贝。娟姐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抱着它上过无数次台,得过无数次奖,我也曾无数次坐在娟姐身边,如痴如醉地看着娟姐演奏,幻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可以抱一抱它,拨一拨它那美妙的琴弦。可是如今它却被扔在地上,娟姐看见了一定心疼得不行,所以我赶紧跑过去轻轻地把它捧起来,用自己宽大的衣服去擦上面的泥水。这意外的收获使我欣喜若狂,甚至在抚摸的时候忍不住拨了一下那心仪已久的琴弦。可是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奶奶像拎小鸡一样扔回到帐篷里,而且此后任何人都拒绝回答我关于娟姐的任何问题。于是,我只有抱着湿漉漉的琵琶倚在帐篷口等娟姐回来。我要告诉她是我把她的琵琶从泥水中找回来并且擦干净,还要问问她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给弄丢了。我不放心把娟姐的琵琶让别人看管,所以一直抱着。大人们见没有办法让我放下,就不再强迫。我也就不管吃饭、睡觉都把它抱在怀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没有等到娟姐,却等到了二大爷来接我的汽车。我只好郑重地把娟姐的琵琶交出去,并叮嘱留下的人们一定要看管好,等娟姐回来交给她。
25年过去了,我早已明白了娟姐再也不可能回到我的身边,但是那把带雨的琵琶却驻在我心中再也挥之不去。
第31篇、不要刻意靠近我的老公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朋友,我们俩的密切关系已经保持十几年了,包括两个家庭的成员都相处得特别好。如果我们之间一天没通电话,就觉得好像缺少点什么,非要互相问候一下才安心。每隔几天大家都要聚一下,吃饭、聊天、唱歌,孩子们也继承了我们的友谊,像小亲姐妹一样。每年的寒暑假,我们都要相约去旅游,一起玩得非常开心。甚至我们两家的老人,彼此的亲戚都知道我们非同寻常的友谊。这种感觉我们都很珍惜。
然而,近两年来,我突然发现,女友对我老公异常关心,异常热情,这让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多心、太敏感,反正女友对我老公的热情已经伤害到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甚至也影响到了我们夫妻之间的关系。
我们两家经济条件都很好,所以能玩到一起,大家在一起很开心。我老公很优秀,是公司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能力、水平、为人都值得称道。女友的老公虽然下岗了,但是因为社会交际面广泛,在做生意,收入也不少,尤其在他自己的家里很能干,洗衣做饭,对妻子对孩子都照顾得很周到。其实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呀,可是女友总是有意无意地表现出羡慕我老公的样子,她常说,看你家老李多能干、多厉害。这时我就替她爱人说好话。时间长了,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味道,他对我老公是不是太过关注了.
比方说,我们俩在一起时,如果我老公打来电话,还没等我说完话,她就把电话抢过去,非要和我家那位聊一聊,然后在电话里和我老公有说有笑。有时候我生气了,把电话扔给她,她接过去就聊,丝毫不在意我的感受。而我认为,朋友是朋友,老公是老公,彼此之间不可以太随意。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不给她老公打电话,有事就直接找她,她却不是这样。近两年来,只要她想约大家聚会或出去游玩,就直接给我老公打电话,先问他有没有时间,然后再通知我,有时候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局外人。当然,我倒不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大家在一起只要高兴,开开玩笑无所谓。但是,只要我老公在座,她总要坐在我老公的身边,时不时地给我老公挟菜、倒酒,还偏要和我老公干杯,如果这时有别人来敬酒,她保证不再参与。
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回到家就和老公发脾气,把这些不满全部发泄到老公身上。老公感到很无辜,最后说,那以后你要是觉得没必要的话,我不再出席这样的聚会,免得你误解。从那以后,我也反省过,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说不定这只是女友为人热情的一个方式。可是在以后的交往过程中,女友依然如故,这样的热情让我心里很难受。和女友说开吧,怕伤害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不说吧,每一次聚会,对我和老公都是一场煎熬。有时,我老公借口有事不去了,她就一遍遍打电话催促,弄得我老公也无可奈何。
很想对女友说,如果你在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请别对我老公太热情,因为这会让我很为难。
第32篇、9年朋友
她和他搭头搭尾加起来认识足有九年半。开始是朋友,当中是好朋友,后来只有他们自己还死撑着说是好朋友,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不认为他们还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
有人问她,她嘴里硬着:“根本没事,就是朋友。”其实心里很烦,假如只是朋友,干吗她高兴和生气都是因为他。只是虽然她凡事争锋,这种口是不开的,她预计不了开口的后果,她担心自己没有那个承受力。当然也总有人问他,他轻描淡写地说:“好朋友罢了。”他心里也不清净,假如仅是朋友,干吗她一周不接他的电话,他会觉得失去了什么。只是她对他那副和对别人一样的态度让他开不了口。他和她甚至都劝着对方去参加“相约星期六”。
情人节,她说没方向的人到她这儿集合,他参加了,凑了四个人打牌。打完已夜深,他送她到楼下:她一个人住,在他转身的时候突然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邀请,又是在这样一个日子,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答应了,她没料到。
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靠着面对面的两堵墙,中间隔着一壶茶。她说她打算提早到松江四星级的敬老院报名,将来在里面打麻将。以免到时候孤苦伶仃被人遗忘。
他看着她说:“你难道不想结婚?”
她苦笑:“这种事情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他沉默了片刻,说:“那么你看我们可不可以发展一下?”
她本来是已经绝望了,真的绝望了。所以听到这句话她愣住了。然后她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地扳着手指说自己有十大罪状。
他的声音穿过她的声音:“这些年,你一直在我心里。”
她—直都转了头不去看他,但此刻分明听到她努力坚强的心柔软下来的声音。她转回头看着他,郑重地告诉他她接受。
他们依然面对面,平静地坦白自己以往的内心和以后的相处,喝着茶,像两个伙伴在讨论一项合作。—段没有玫瑰和不带爱字的开场白。他们已经三十岁了,他们已经相处九年半了,这么多年,激情早沉淀成了实在,这互相的表白虽然迟了些,但也倒字字隽永。
第33篇、一个半朋友
从前有一个仗义的广交天下豪杰武夫;临终前对他儿子讲,别看我自小在江湖闯荡,结交的人如过江之鲫?其实我这一生就交了一个半朋友。
儿子纳闷不已。他的父亲就贴在他的耳朵跟前交代一番,然后对他说,你按我说的去见见我的这一个半朋友。朋友的要义你自然就会懂得。
儿子先去了他父亲认定的“一个朋友”那里。对他说:“我是某某的儿子,现在正被朝廷追杀,情急之下投身你处,希望予以搭救!”这人一听,容不得思索,赶忙叫来自己的儿子,喝令儿子速速将衣服换下,穿在了眼前这个并不相识的“朝廷要犯”身上,而自己儿子却穿上了“朝廷要犯”的衣服。
儿子明白了:在你生死攸关时刻,那个能为你肝胆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亲生骨肉搭救你的人,可以称作你的一个朋友。
儿子又去了他父亲说的“半个朋友”那里。抱拳相讫把同样的话叙说了一遍。这“半个朋友”听了,对眼前这个求救的“朝廷要犯”说:“孩子,这等大事我可救不了你,我这里给你足够的盘缠,你远走高飞快快逃命,我保证不会告发……”
儿子明白了:在你患难时刻,那个能够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也可称作你的半个朋友。
那个父亲的临终告诫,不仅仅让他的儿子,也让我们懂得了一个交友的道理:你可以广结朋友,也不妨对朋友用心善待,但绝不可以苛求朋友给你同样回报。善待朋友是一件纯粹的快乐的事,其意义也常在如此。如果苛求回报,快乐就大打折扣,而且失望也同时隐伏。毕竟,你待他人好与他人待你好是两码事,就像给予与被给予是两码事一样,你的善只能感染或者淡化别人的恶,但不要奢想根治。当然,偶尔你也会遇上像你一样善待你的人,你该庆幸那是你的福气,但绝不要认定这是一个常理。因为人生只有一个半朋友。
第34篇、帮忙
那会儿,宁在县委组织部当干部科长。
这天,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乡里考察平副乡长。
宁和平两人打小便在一起厮混。宁原本不想去考察,跟部长提出来回避,可部长说你们又不是亲戚,不符合回避的条件。宁只好接受任务。
宁到乡里的时候,平自然很高兴。平想,两人交情摆在那儿,宁不可能不为他说些好话。
宁其实也想为平说好话,可考察情况不是太理想,找人谈话时乡里好些人都说了平的坏话,有说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有说平经常好烟好酒大吃大喝的,甚至还有人说平跟乡里一个女干部关系不正常。
平也知道乡里好些人对他有意见,猜得到考察时有人会说他的坏话,就想让宁向上面说几句好话。平表达完这个意思后,就拿出两条高级香烟和一个卡给宁。
宁说,咱俩的关系,用得着来这个吗?
平便说,是不是怕我拉你下水?不要就算了,我自己留着用。平突然有些生气。
宁知道平误会了,他是真的觉得平用不着给他送礼。
在如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宁同时帮平说了不少好话。
平如愿当上了乡长,宁认为给平说的那些好话多少起了些作用。不过当上了乡长的平却不这么认为。平有一次喝多了,在酒桌上说,姓宁的不抽我的烟,自然有人抽我的烟;姓宁的不讲交情,自然有人讲交情。
这话传劭宁的耳朵里面,宁很无奈,没想到自己拒绝平的礼物,竟使两人的关系冰冷起来。
又过了几年。
宁这时已经是市委组织部的干部科长了,而平也是一个重点乡的党委书记。
说来也巧,部里又安排宁去考察平当副县长。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了平工作的乡。平见是宁来考察,便有些尴尬,也有些忧虑。
如上次考察一般,平这次的考察情况仍旧不理想。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大吃大喝的毛病没改,有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跟一个女人关系不正常,而是好几个。
考察结束后,宁回到市里,当天夜里平便带了些烟酒找到了宁的家。当平将烟酒搁在沙发边上时,宁装作没看见。
平说。过去的事对不住您了,这次还请您帮帮忙,给说说好话。
宁说,这是哪里话,我还不知道怎么做?
宁这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也想为平说几句好话,可实在张不开口,就没说。
这回平没有好运气了,不仅副县长没当上,连乡党委书记的位置都没保住,调整到县直一个连官带兵两桌麻将都凑不齐的单位当了一把手。
平的情绪因此很不好,经常找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发牢骚,他想不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烤熟的鸭子飞上了天。有朋友说,兴许是宁那个家伙搞的鬼,当年你当乡长时他不就捅过你一刀么?
平想了想,然后肯定地说,不会,我这次送他烟酒,他没有丝毫迟疑就收下了。
平的官没升上去,可他觉得跟宁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逢年过节,平都会去拜访宁,每次都带些烟酒土特产什么的。
第35篇、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第36篇、分享是一份豁达的真情
我一度以为,孤单回到自己家乡小城工作的采莲,只是因为嫉妒,才对我渐至疏远。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场比赛后,被人落下,兴奋的获胜者为了表示祝贺,买来雪糕送给每一位被她PK下去的选手,我漫不经心地剥开来,放进嘴里,却发觉,原本最爱吃的巧克力雪糕,不知为何,变得如此地苦涩。等到抬头看到胜者的笑容,才发觉,原来与人分享一份快乐,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而采莲,却是心甘情愿地,与我分享了4年。只是在最后的一刻,她才突然在我完美的生活里,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而我,却是在将采莲,完全忘记的时候,才明白,采莲所与我分享的,原是这样一份豁达的真情。
第37篇、我的“小贩”朋友
我跟两个小贩很熟,仿佛哥们儿。第一个小贩卖报纸杂志,开始的时候,买一次给一次钱,时间一长就熟悉了,再后来。他就主动给我留出来我喜欢看的报刊,再再后来,我就一次给他100元,自此省去了交钱找钱的繁琐。月底的时候,算着已经没有了,可他竟然不提,一看到我,依旧把杂志和笑容一同递出来。我问钱该没有了吧?他说是没有了,可我放心你,知道你不会欠我的。我问为什么?他嘿嘿一笑,就凭你先把钱放这里对我这份信任劲儿。
第二个小贩在我住的小区里卖水果蔬菜。也是因为次数多了,他就特意挑好的给我留下。跟在报刊摊一样,后来我也隔段时间就放下100元,花没了的时候,他就递给我一张账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何时买了什么,东西、价格一目了然。
我很高兴认识他们,也许他们也很高兴认识我,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兴不是因我提前把钱给他们的缘故。在这个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实世界中,这样的默契和谐就跟保护区里的大熊猫一样弥足珍贵,不是人人都能碰见大熊猫的,也不见得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朋友。
所以,我感到满足,以幸福和感恩的心态。
第38篇、爱情与友谊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39篇、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我和路子在一个湖边的堤坝上聊天。
路子突然叹了口气,好像有感而发,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曾经那么熟悉的人有一天却会突然变成陌路。
路子是一个多情善感的男人,我喜欢他的这种感觉,还没有被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我想对路子说,只想爱你一点点,请爱我一点点。
真正的爱,应该像空气,无处不充盈,却自由得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第40篇、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41篇、女人间的友谊
晚上,刘维尼和好朋友吃饭。吃到一半,她放下筷子,看着我说:“每次和你吃饭都吃多,你怎么吃什么都那么香啊?”刘维尼很无辜,眨巴着眼睛瞧着她。好朋友坐在对面,解释并延展刚才的论点:“看你吃得香,不由得就吃快了,每回吃饭最后都吃顶,不利于减肥。”刘维尼只有傻笑且抱歉地看着她。
为了减慢吃饭的速度,席间,对面可爱的姑娘和我谈起了“秀秀”——就是每天睡前故事惟一能看见的收件人。刘维尼谈到秀秀,就会禁不住微笑,那是我最好的朋友,非常有才气又有情调的一个女孩。只可惜现在我们之间隔着一条太平洋,在她优美且灵动的文字里,刘维尼渐渐喜欢上了她所居住的波士顿。
“秀秀好看吗?”她问。
“好看,和你一样。只不过她有一点点像小狐狸似的清灵,她能够非常理性地分析运营商,也写得一手非常漂亮的感性散文。”
“她也是做通信的吗?”
“对啊,她是记者,嫁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先生,出国了。”
“你喜欢秀秀吗?”
“喜欢啊,其实我的睡前故事就是给她解闷儿的。”
秀秀在这个月做了妈妈,生了个非常可爱的男孩,我们叫他做BabyBear。家里的亲戚生了孩子,我从来没觉得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但是得知这个消息,我却由衷觉得:那是我的小外甥。
想到秀秀,心里不禁荡起一阵温柔,她的一颦一笑凝固在我心里一个特定的地方,永远挥之不去。她是那么别致,初看起来,妖媚打眼的感觉并不突出,但是越接触就越会发现她的可爱、善良、细腻和与生俱来的对文字的游刃把握,还有她对生活品质绝不妥协的态度,那是一个女人该有的品位和内涵。
秀秀的家在酒仙桥的南十里居,从我住的地方到她的家,打车至少要40块,但我们俩往往忽略距离的概念,天天见面。第一次去她家,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说:“没什么招待你的,给你看点三级片得了。”——这句话,只有从她嘴里说出来,才不会觉得暧昧而是顽皮。
曾经——雪后的晚上我们用手指在停车场的汽车后窗上画出一个个“屁狐狸”,躲在一边看着自己的杰作让车主满脸诧异得不得了;去采访时我们在纸条上私下聊天,聊到高兴处相视一笑,没人知道我们的默契;到郊外开研讨会,我们俩弃会而逃,沿着雁栖湖边一路看着日落西山感受大音希声……这样的片断渐渐沉淀下来,构成绝美的一幅水墨风景,恬淡而温馨。
秀秀是一个只喝绿茶的女孩,于是清明前最新的西湖龙井下来,把茶叶寄到波士顿对我来说是每年春天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女友间的友谊,就是龙井茶的味道,清冽甘醇不刺激,值得一辈子长久回味,值得一辈子慢慢品尝。
第42篇、小优妹妹
我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但我的父母肯定为我妹妹的出生付了一笔钱。他们关心她比关心我多。他们爱她比爱我多。因为她是要钱的而我是不要钱的?这真不公平。
我对小优——我妹妹的怨恨由来已久。有些人就像出生时带着光环一样,注定要被人关爱,没有任何理由就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如果你和这种人相处了十一年你一定会了解我的痛楚。十一年,每次我和她争一样东西都会以落败告终。电视是她的,饼干是她的,相机是她的,她可以在我的书上乱涂乱画,我对她大声说话就要挨骂。是的,我的确比她大三岁,但我也是个孩子,我也是父母的孩子,我也想受人关心受人照顾,凭什么一直要让我担任失败者的角色?我一直觉得很困惑,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根本不在意我。父母千方百计就为了逗小优笑一笑,而我的心情从来没有人关心过。
小优六岁生日的时候,我把她的生日蛋糕给砸了。场面曾一度很混乱。我记得是从母亲问我的一句话开始的。那是家庭聚会,一家四口人在厨房里办的。他们唱生日歌时我没唱,不过他们好像没注意到。唱完生日歌,我母亲叫我:
“给小优说几句祝福的话吧。”
我紧闭着口,什么也说不出。这真是一个残忍的要求,为什么他们从来没设想过我的心情呢?
“说啊,怎么了?”母亲催促,脸色好像我做错了什么似的。
那时我又委屈又恼火,脑中一热,眼前一黑,终于失去了理性,啪的一下把蛋糕掀翻到小优身上。小优先是惊恐地看着我,然后马上哇哇地哭了起来。这是她惯用的讨人怜爱的招数。
母亲厉声道:“你干什么!”
我没听到这句话,我怒火爆发,我抓住小优的衣领,恶狠狠地说:“丑八怪!你知道你是用多少钱买的吗?”
说完这句话,坐在一旁的父亲随即啪的一下摔了我一巴掌,把我由椅子上摔到地上。场面一度很混乱,但后来发生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的记忆只到这里,被打了那一巴掌后,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认真回想的话,我记得后来父母开始吵架,互相推卸责任,一个说:“你怎么管教孩子的?”另一个说:“你呢?你又尽到过多少责任?”诸如此类的话在他们嘴里绕了很久。仔细想想,他们后来的分居并不是偶然的,他们之间的矛盾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在一点点暴露出来了。
我想说一下我的家庭。我无意向谁诉苦,也不是要以自己的家事来给谁制造烦恼,但在这个我和小优的故事里,这是我不能不提及的部分,因为我和小优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我们的性格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形成的,即使我们不愿意,我们也没有别的选择。您或许能通过我的家庭更好地理解我和小优行动的依据,我也将以尽量客观的角度来述说这段往事。
我的父母原先都是公家的职工。那时很多商店企业工厂都是公家的,不像现在都变成私人的了。我父亲是本地煤油厂的一个小干部,母亲是邮局的柜台员。后来不知从哪里掀起了经商的风潮,很多人都扔下本职工作改行做生意。我父母也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他们筹了一点钱,也开始做一些买卖。
也不知是上天照顾还是他们真的是经商的料,他们做得比许多人成功。一开始他们做一些货物的转手,好像包括彩电冰箱什么的,我记得那段时间家里经常堆满了纸箱,而且不时有神情叵测的陌生人来拜访。过了两三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店面,还在城里买了一栋新房子。我和小优从两房一厅的平房搬进了这个新家,别墅模样的,两层楼,楼上三间房,我和小优各占一间作卧室,另一间作杂物间,楼下有客厅和厨房还有两间大卧房,房子后面有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种了一颗芭蕉树。同学来玩的时候,他们都会为这栋房子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赞不绝口地说你家真有钱之类的话。我很喜欢听到这样的夸奖,因为我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让人夸奖的东西了。
这时也是我父母的矛盾变得越发明显的时期,他们有时会好几天争吵不休,然后又用好几天互不搭理,即使吃饭时在厨房碰了面,也是冷冷地保持沉默。他们如同仇人一般,我则尽量与他们保持距离,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局外人,我不理睬他们,更不理睬小优。这栋新房子对我来说就好像是陌生人的住处。我不知道那段时间小优是怎样过的,那时我在家除了吃饭上厕所几乎不走出自己的房间,整天戴耳机听那时很红的谭咏麟的歌,抄下他所有歌的歌词,不管懂不懂。后来我作文写得比别人好,或许和这段经历有关。
慢慢的我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好,野心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大,两人也越来越无法共处。有一天我母亲带了一班人马到深圳投资办厂,离开了定安城。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当时我只是被告知她要去出差,我以为是像往常一样过几天就回来,没想到这之后我一两年才能见到她一面。这就是我父母正式的分居。那一年我读初二,小优读小五。
回忆我的初中生涯是一件艰难的事,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阻止我思路的进行,而我要拼命用力去想才能绕开这股力量,唤醒一些片断。那段日子我过得浑浑噩噩,活一天算一天,也不知道哪一天在前,哪一天在后。我只记得我没什么人缘,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班级活动也找不到伴,偶尔有个男生会和我说一两句话,他就是班上和我最接近的人。老师们,总是忙着表扬优秀同学,批评吊底的差生,我这样不上不下的学生他们很少理睬。当然,我也并不期待有谁来特别注意我,因为我本来就没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地方。
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林欢接近我的时候,我觉得很不自在。林欢是班上一个很活泼的女生,成绩又很好,又能唱歌跳舞,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注意到我。我坐在后排靠墙的位置,平时很少从位置上站起来,她坐在前排,和我完全处在不同的世界。到毕业我们也不会说上一句话,这才是最自然的情况。但是频频地,她在放学的时候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和我说上几句不搭边的话就走掉,把我留在层层疑惑中。我向来习惯用恶意去推测别人,我觉得她是为了炫耀她优异的地位才来搭理我的。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去接近一个没人理睬的人,我想不出还能有其它什么理由。
有一天放学时我又在路上遇到她。她和我并肩走了一会儿,说了些天气之类的话。我知道她马上就会走掉了,嗯嗯应了两声。但这天她有点反常,她看起来神采奕奕,和我走了很远,走出了校门,又走过了两条马路,还没有要离开的迹象。
“你不回家?”我忍不住问她。
“我家就是这条路啊。”她笑着回答。我觉得她是在骗我,我天天走这条路,从来没遇到过她。但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你回家吗?”她问道。我点点头。
“我听说,”她把声音拉长了一下,“你家很大?”
“还好吧。”
“我想去参观一下,可以吗?”她眯着眼笑着问我。
“你要去我家?”我反应不过来,“你去我家干什么?”
“你不欢迎你的同学?还是你家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她用挖苦的口气问。
“倒也不是……”一时我竟想不到回敬她的话。
第43篇、友情的黄灯
男女之间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我谈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情。即便是有的话,那也指的是友谊的初级阶段。友情和友谊,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凡事只要一沾上“情”就复杂了。有“情”就会烦恼;有“情”就会感情用事。人是有感情的,你在这里加重了感情的砝码,就势必会影响你的心态。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付出了,势必就会期望回报。
男女之间交往,开始大家都是互相帮助,抱着礼尚往来不求索取的心态,这也就是友谊的初级阶段。时间久了,思想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变成友情了。有“情”了,就会有牵挂。牵挂多了就变成了负担,就会影响你的思维,两性相吸,难免就会发生超友谊的事情。那个时候可就不叫友情了,估计该称为“奸情”了。
这里胡说八道一番,无非就是给自己听的。谁让自己没有红颜知己呢,哈哈!
第44篇、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首选的座驾。这一世界级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最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最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第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最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
第45篇、那年,花开了
“那年,玫瑰花开了,开的很嫩,很美……”兰老师纵情地为孩子们朗诵一篇散文,一个孩子问她,“老师,玫瑰花是什么样子呀!”“老师也没见过,大概和天上的太阳一样吧!”她托着腮望了望悬在天上的太阳,“太阳是什么样啊!”一个孩子站起来问,“太阳很红,很美”她似乎有点陶醉了,好久,教室里一片寂静,当她回过神来时,发现孩子们都低下了头,她这才意识到他们是一群盲孩,“孩子们,你们觉得暖和吗”?“觉得”。“那使我们觉得暖和的那个东西就是太阳”,“那玫瑰花能使我们暖和吗?”“不能,但她能使我们感到舒畅”孩子们不再说话,他们都想象着玫瑰花的样子和味道。兰老师突然冲出了教室,过了一会儿,又急冲冲地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不太精致的香水瓶,她来到了教室中央,向空中喷去,“好香啊!”“这就是玫瑰花的香味!”“可我们看不到它的样子”一阵欣喜过后,又是一片死寂,“老师也好想看看”她将视线投向了远处,看到的是一片渺茫。
她,今年22岁,是一名大学生,可不知怎的分到了这所小学,而且还是一所盲人小学,得到消息时,她的眼睛都哭肿了,她不想离开她的父母和她的未婚夫,但她未婚夫向她承诺说:“我等你三年,三年之后,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于是她怀着那个承诺来到了这所学校,,可渐渐地她被这群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们感化了,三年快到了,她越来越离不开这群孩子,而孩子们也深深的依恋着她。
一个阴霾的下午,她收到了一封夹带着一支玫瑰花的信,信是她未婚夫寄来的,“我曾承诺过,也曾等候过,但带给我的是无数个失望……这支玫瑰仅代表我的一丝歉意”她哭了,此时的玫瑰再也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娇艳,它显得那么凄凉,那么无助,眼泪浸湿了衣领,泪眼朦胧的她来到了教室,看到孩子们时,她发现,他们才是自己最好的财富,她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的说:“孩子们,我给你们带来了你们最期盼的东西”“老师,是玫瑰花吗?”“是的”“可惜我们看不到”“不要紧,来,你们来摸摸”她将玫瑰花挨个传递着,“好滑啊!”“好舒服”……听这孩子们稚嫩的声音,她的眼泪不禁落了下来,掉在了花瓣上,“老师,你哭了吗?”“老师没有”“是玫瑰花哭了吗?”“是的”“它为什么哭啊!”“瞧!你们把它弄疼了”孩子们听了后,马上变的很小心翼翼了。
她也许太脆弱,每当看到孩子们,她都要掉眼泪,于是不得不向校长请了两天假,回到家里,看着自己与未婚夫的一张张相片,她不敢相信今天的结局,这两天,她想了很多很多,更多的是在想那群孩子。
她回到教室时,发现窗台上多了一个花盆,她问孩子们“这个花盆是怎么回事啊”“是一个盲人叔叔送来的,他说里面种的是玫瑰花种,并且说它会给老师带来幸福”她惊异极了,她很难想象除了这些孩子还会有谁关心她。
每天中午,她都能看到孩子们成“一”字形排成竖条,一个个传递着水桶,直到传到第一个同学,然后再由那个同学用这桶来浇花,好几次她都感动的掉下了眼泪。
渐渐地,种子成了小苗,看到这丝绿意,她也不再抱怨什么,她觉得自己很满足。
一天黄昏时,她来到学校所在地的一个小山坡上,坐在那里吮吸着丝丝凉风,她忍不住又将忧伤摆在了脸上,“你是兰老师吧!”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盲人”也来到了小山坡上,“是的,你是……”“我就是给你送玫瑰花种的的那个人”“哦,真谢谢您”“要谢我,就答应我,一定要让那群孩子开花,开出最美的花”她沉默了,她不敢承诺,她怕承诺后又是一片失望,转瞬间,“盲人”已经走远了,而她却继续留在了山坡上,看着渐渐下落的夕阳,她又陷进了忧郁。
两年了,玫瑰花总是还没开就死掉了,她看后很伤心,她不知道这群孩子是否也会像这花一样还没开就谢了,要知道她几乎把自己的青春都耗在了他们身上,她真的不想要这样的结局。
一天,校长找她谈话:“兰老师,你也不小了,该趁着年轻时出去搏一搏了吧。”“可那群孩子怎么办”“他们我自会安排”“我还是留下吧!我舍不得他们”校长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番谈话无意中被一个孩子听到了。
那天上课时,班里出乎意料的吵闹,她叫了几声“孩子们,上课了”可都没用,她生气的吼了声“谁再讲我就让他滚出去”“还是你先走吧,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早就想走了,不过是怕我们骂你罢了!谁愿意留在这个小山沟啊,而且还是教一群瞎子,更何况你还是个大学生,现在好了,你再怎么走也不会有谁骂你了!”她真不感相信,这些话是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她刚想说什么,可看见他们依旧我行我素地闹,她便将到了口中的话咽了进去,她看着花盆里平坦坦的一片,心都寒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班里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差,她顾不得那位“盲人”的期盼,离开了这个曾经孕育过希望的地方,而她走时,却忽略了身后的一双双眼睛。
以她的实力,很快在一所小学找到了工作,几个月里,她的表现让师生们很是喜欢,但她始终惦记着那些孩子,以至于她好几次把这里学生的名字叫成那群孩子的名字,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恩念,又来到了那个小山坡上,山坡上写满了字,都写着“兰老师,对不起”“兰老师,我们想你”“兰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她开始怀疑这小山村里是不是还有一位深受孩子们爱戴的兰老师,但她抬头看见远方那些熟悉的身影时,便不再怀疑,那个幸福的兰老师就是自己,她并没有马上去追他们,而是重新回到了昔日的教室,顿时,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更令她惊异的是玫瑰花开了,开的那么鲜艳,突然她的余光扫到了花盆旁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纸条,上面写着“玫瑰花,借你的芳香告诉兰老师,说我们当初那样不是故意的,让她再回来好吗?”“玫瑰花,请告诉兰老师说我们长大了……”看着这些张纸条,她的泪不禁又掉了下来,而她原来的卧室里,也被打扫的很干净,她没有回到城里去,而是在这里睡了一宿,朦胧中她看见自己正和这群孩子在玫瑰花丛中跳啊,唱啊……
第二天,她来到教室时,孩子们说了声“老师好”就坐下来了,教室里显得很静谧,“那年,玫瑰花开了,开得很……”兰老师又念起了那篇散文,读的更用情,更婉转,还没等她念完孩子们就拥了上来“兰老师,是你吗?”“是我,孩子们,老师错了,老师不应该离开你们”不,老师,是我们错了,您以后别再离开我们了好吗?我们变乖了,也长大了,真的”兰老师望着这群孩子,眸子里闪动着幸福的光芒。
那天黄昏她又来到那个小山坡,“你成功了”“是你”那个“盲人”又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只见他摘下了那副墨镜,兰老师这才发现他原来是和自己一般大的正常人,“你……”兰老师有点不知所措了,“我是校长的儿子,是我妈告诉了关于你的事,真的很钦佩你,对了,玫瑰花开了吗?”“开了,开的好另人羡慕,”“我也会让你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的,相信我”两人对视着会意的笑了。夕阳的余光围绕着两人,一切显得是那么和谐。
那年,花开了,开的是那么怡人。是微笑敲开了玫瑰花瓣的双眸,是宽容滋润着它成长,是温馨让它绽放。
第46篇、这就是我收获的友情
小 时候,不知道如何与人交往,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性格合不合这种事。
而那时交到的朋友,轻轻松松就一起走过了十几年。
长大后,伤感情的话我们不说,占便宜的事我们不做,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友谊。
但还是搞不清楚,到底谁是真正的朋友?
和姐妹之间最常出现的对话如下
“新开了家甜品店,咱有空去吃。”
“好。”
“下午三点KFC见。”
“好。”
“一起减肥吧,每天早上跑步。”
“好。”
“这眼线液挺好用的,拿走了,你再去买一瓶。”
“好。”
“听说这款乳液不错,我去买就顺便帮你也带了一瓶。”
“好。”
“请我吃饭吧。”
“好。”
“我想去唱歌。”
“好。”
“咱找个地儿旅游吧。”
“好。”
我的就是你的,你要我就给你;
你的决定我都无条件支持;
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哪儿;
你想干嘛我陪你干嘛。
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任何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都在;
任何我需要陪伴的时候,你都在;
我美丽或丑陋,善良或邪恶,你都在;
我快乐或伤心,闪耀或灰暗,你都在。
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长大后,我们不得不学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泡图书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忙考研,忙找工作,忙约会,没有谁愿意为你牺牲自己的时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没有谁愿意为了陪你做你想做的事而打乱自己原本的计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我们知道不应该去打扰、去要求,害怕听到拒绝的声音,更害怕看到对方为难的表情。
其实并没有那么要好。虽然在一起也是开心的,但总觉得似乎少了一些什么。
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今天是朋友,明天不一定是;和你是朋友,和你的敌人也是。
抑或你以为你们要好,你觉得自己重要,可对方出去玩不一定会叫上你,涉及利益的时候她会避开你,申请入党不一定会告诉你,有更确切的考试范围不一定会愿意和你分享,你变瘦变漂亮交到帅男友她不见得会为你高兴。
这样还不如互相心知肚明,貌合神离来的公平些。
孤单吗。
受伤吗。
无助吗。
不解吗。
累吗。
那又能怎样呢?
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这就是长大后的友谊。
发信息给她
“心情不好,想出去溜溜。”
“好。来我这吧,吃住全包。”
多好,这样简单的友情。
第47篇、军营巧遇邻家小妹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
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
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
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
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
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
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
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
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
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
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
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
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
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第48篇、朋友是最好的医生
朋友就是拿来麻烦的,使“朋友”一词有了更多的意义。我经常“麻烦”朋友,也喜欢朋友来“麻烦”我,在被朋友“麻烦”中感受友情的坦诚与信任的快乐。
朋友,世间最熟悉的词语,熟悉得叫人百思不解其真谛。一次偶然的事故,使我对“朋友”一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春节期间,从家返回单位的途中,突发事故导致右脚轻微骨折。光靠左脚是不能行走的,我无助地呆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掏出手机就打朋友的电话。火车半夜到站,这时,朋友们都关机睡觉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打120求助了。
躺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感觉一切都是冰凉的,就连空气和时间都是冰凉冰凉的。在这陌生的城市,我没有亲人,无助的我想起了朋友们,求助的心情促使我接连给非常要好的几个朋友发了同样的信息:“我的脚骨折了……”
手机很安静,时间随着吊瓶的药液一滴一滴溶进了我的身体。天亮的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四起,朋友们一一打来了电话,出奇的是,朋友们说的话几乎都是一个语调:“严重吗?在哪家医院?”我就一一告诉朋友们:“没事的,有护士照顾,不麻烦了。……别来了,马上转院,同事很快就来接我。”
接完电话,我来精神了!看来,生病光靠医生是不行的,还得靠朋友的“精神剂”来治疗啊!
工作中很少交流感情的同事比亲人更加亲了。同事接、送我去医院打针;同事帮我一日三餐买饭;同事帮我端茶递水……
同事集亲人和朋友的感情时刻相伴我们,而我们却如水不知鱼的眼泪一样漠然。人生的旅途中,最纯美的感情都被工作淹没了啊!
在休养期间,朋友们也一一来看望我。
奇怪了,平时,朋友们同处一城,一年难得见一、两次面,就是拿香醇的美酒也诱惑不来的朋友,这次却说来就来了。
人在心理脆弱的时候,一下子就变成了祥林嫂啊。不能行走,躺着或坐着,好生寂寞,就和朋友们聊天。一朋友问,工作不影响吧,脚残又不是脑残;一朋友羡慕地说,你现在牛了哈,终于过上饭来张口的日子哦;一朋友娇嗲地说,怎么这样不小心呀?!哎!马失前蹄啊!
我的脚在同事的照料、朋友的关怀下,一天天好起来了。朋友们又期待地问:“咋样了?马蹄子好了吧!你又是一匹奔跑的黑骏马哦……”
“马蹄子好了吧!闷了这么久,好了就记得先去草地上撒撒欢儿呀!呵——呵——”
“脚好些了吧!……先别急着四处走动,这病得养好,否则,会落下后遗症。”
“马蹄子好了吧!周末一起去踏青啦……”
如果没有朋友,这“伤筋动骨一百天”的时光怎么熬过来啊?!有了电话和互联网,夜晚的我是孤单而不寂寞。
与朋友分享快乐,快乐便插上翅膀向蓝天上飞翔;与朋友分担忧愁,忧愁伴花随水流……
我们的身、心受到伤害的时候,记得找朋友疗伤。
第49篇、李阳的以牙还牙
有一次,球星姚明和“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共同出席一个公益活动。姚明两米多高的个头,看人总是居高临下。他初次遇见李阳,心里颇有点名人相轻的感觉。他直截了当地对其说:“你的疯狂英语还是有点儿作用的,只是我觉得,没有必要召集那么多人在广场上喊。”
话音落地,现场气氛一下子凝固起来。所有目光都聚焦到了李阳身上。只见李阳面无愠色,依旧保持着微笑,学着对方的语气道:“你的篮球打得还是可以的,只是没有必要在球场上打,在自家后院打打就可以了嘛!”漂亮!就像三分球划下的弧线那般漂亮!现场顿时一片哄笑。而姚明霎时涨红了脸,他友好地向李阳伸出了手。就这样,李阳用他的宽容和机智,融解了一场尴尬。
所谓不“打”不相识,从此,俩人成为了相当要好的铁哥们儿。
第50篇、谭某某的初恋情人
忘记了初恋,忘不了秋香。
你16岁和26岁时,闲暇时间想念的人,是不是同一个? 我16岁时,有个女孩子,陪我一起想念我想念的人。
16岁,我读高一,学习成绩中上,受多数老师和同学的喜欢,心里有喜欢的男生。我将喜欢放在心底,因为我知道有很多比这个重要得多的事。比如一定要把书读好,考试成绩不能太烂。
但是喜欢在心里放久了,会像水一样,从小溪变成小河,从冷水变成沸水,然后开始想要找人一起分享。与其说是分享,不如说是分担。因为偷偷喜欢一个男生,对高一的我来说,还是一个甜蜜的负担。
我将所有的感觉,告诉秋香。因为她可靠,秘密在她那里就是秘密。我们因为有了共同的秘密而更加亲近,互相听写单词,一起准备考试,各自拥有对方送的小礼物,相约买相同款式的发卡,记得对方的生日。
有一天,那个男孩子突然失去了踪影。我以“纯同学”的名义所能打听到的关于他的消息止于他转学了,去了另一个城市,具体地址不知道。
这份爱情在还只有两个女孩子知道的时候,就夭折了。我的初恋结束了。我失落了三个月,整个秋天都像树上的叶子一样,失去了水分,无精打采,萎靡不振。除了秋香,没有任何人知道原因。
然后冬天来了,下了第一场雪。同学们开心极了,整个操场都是尖叫的学生,堆着雪人,打着雪仗。有人却在洁白的雪地里感受失恋。
秋香说:“喂,过来,我教你怎么找到他。”我眼前一亮。可是她的方法叫我吐血。
“寻人:廖某某,男,1982年9月29日生,谭某某的初恋情人。”她在雪地上写下这行字。
我尖叫着扑上去,赶紧拿雪将这行字盖住。她拍拍手:“可以啦。雪会蒸发,蒸发的水汽会到处飞扬,飞到他的眼前,他看到字,就知道你要找他啦。”
我今年26岁,中间10年,我再也没有见过秋香同学在雪地上给我写寻人启事要找的男生。
我已经忘记他的样子,记不起他的声音。
可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在雪地上写下那行字的女孩子,就像我忘不了自己所有年少时候的事。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总有这样一些女孩子,她们像老师一样传道授业解惑,像长辈一样给你无私的温暖和关爱,像小朋友一样在你旁边扮鬼脸装可爱逗你开心。
第51篇、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52篇、今晚我请客
小二自从开了个卖衣店,便今天说卖了多少件衣服,明天又说赚了多少百块钱,让阿五等几个朋友听得一愣一愣的。小二见大家不信,又说他没有一天不是顾客盈门的,不相信去看一眼就知道了。小二平时就爱吹牛,捡了根稻草都能吹成金条,所以阿五他们就真的暗中去他的店里看,一看不由得哭笑不得,原来小二的店确实是天天顾客盈门,可那些顾客全都是他的三叔六伯七姑八姨,有的摸摸衣服,有的讨价还价,还有的买是买了,可到街上转了一圈又把衣服拿来还了,总之全都是小二请来的托!
“这家伙把牛皮吹成这样,得让他出点血才行!”阿五这么一想,就跟几个朋友提议,每天轮流着给小二打电话,说他发财了,应当请大家嘬一顿才是。连打了三七二十一天后,这天,小二把大家叫到了大发财酒楼,阿五他们问他干啥,小二把菜谱往他们面前一拍,财大气粗地说:“干啥?我请客啊!大家尽管点,不用老想着帮我省钱!”
阿五几个知道小二其实是打肿脸充胖子,所以看了半天菜谱,才点了三个便宜的菜!小二一看不高兴了,把菜谱抢了过去,噼里啪啦地点了五六个名贵的菜,又叫了两瓶五粮液。阿五几个见他这样,这才狠了狠心划拳猜码地大吃大喝起来。
喝得醉眼迷离的时候,阿五起身去小便,进了卫生间,小二突然推门进来了,拿出钱包里的钱,一拍大腿说:“我刚才出来时忘了多带点钱了,这餐饭估计得六百块钱,可我只有五百二十块钱,你能不能借我八十块钱?”
阿五心想他请大家吃饭,还借什么啊!于是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往他手里就塞,说:“借什么借?拿去!一百块钱够不够啊?”小二点头哈腰地说:“够了!够了!多谢!多谢!”
酒宴散场后,阿五正要回家,喝得踉踉跄跄的阿八突然把他拉住了,口齿不清地说:“你得把我送回家!你得把我送回家!”阿五问为什么,阿八说:“我本来带了一百块钱的,可小二说他钱带得不够,要跟我借,我说借什么借,就给他了。我现在没钱打的回家了!”阿五一听像明白了什么,赶紧去问阿九,小二刚才是不是也跟他借一百块钱了?阿九一听大吃一惊,说:“是啊!你小子怎么知道的?”阿五这下彻底明白了,也不用再问了,小二肯定向他们每个人都要借八十块钱,而他们肯定也会像他一样,都给了他一百块钱。这餐饭包括小二共六个人,共花了六百块钱,而小二自己只出了一百块钱!
第53篇、娶个老师的“下场”
俺媳妇是位小学语文教师。趁着教师节这节骨眼,俺得赶紧跟大家“诉诉委屈”。
说起这“委屈”,其实早在和俺媳妇刚谈恋爱的那阵儿就打下了伏笔。那时媳妇还是刚分配的实习生,虽上班时间不长,但工作态度那是没得说———绝对的端正,除了正常的八小时外,晚上加班加点是常事。由于她家距学校比较远,骑自行车需要二十多分钟,且中间还要穿村过寨,所以接送的重任义不容辞压到了俺这个“护花使者”的肩上。俺倒不是嫌路途遥远,其实这一接一送没少给俺制造“骗取芳心”的机会,在俺的甜言蜜语和她的娇嗔细语中,时间和路途都缩短了不少。但抵达学校以后到接她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可就不是那么好受了。为了不打扰她备课、写教案,俺就在旁边埋头苦读小学语文,里面的好几篇课文俺都会背了。有时实在无聊俺就到校园里游荡一圈,以至于有一回被看门的老大爷误认为贼,幸亏媳妇听到动静及时出现,否则俺差点就被练武出身的老同志给“缉拿归案”喽。这还不算啥,更让俺感到痛苦的是,由于俺接送比较勤奋,且表现良好,竟然被媳妇同事们封以“模范老师家属”的荣誉称号,一直叫到今天,这下可好,让俺没了翻身做主人的机会。
后来媳妇因俺的突出表现,进了俺家的门,也从此翻开了俺“受苦受难”的新篇章。平常为了扫地都要跟俺斤斤计较的媳妇,对待她的那帮“小土豆兵”们却有十足的耐心与爱心。为了让小家伙们在第二天能很容易的接受新知识、新课程,媳妇每天晚上细致认真的备课是必不可少的,备课地点虽然从婚前的学校挪至婚后的家里,免了俺一去一回的接送,但刷碗、拖地、倒垃圾这三大任务却名正言顺的归入了俺的名下。更有甚者,媳妇经常在下班的时候领着因父母工作忙而无人照顾的小家伙回家,辅导其做功课和写作业,每到这个时候,为“一家三口”做饭的任务就落到了俺这个“临时爸爸”的头上。晚上把俺当劳工还不算,周末也不让俺安生。为了激发孩子们的写作热情,媳妇没少“瞎折腾”,每个月都要拿出一个周末来搞课外活动———什么春游秋游啦,什么野外烧烤啦,什么植树种菜啦,什么风筝比赛啦……花样还真不少。孩子们呢,每回都兴奋得不得了,就像一群撒了欢儿的小羊羔,这时候不仅需要媳妇这只“头羊”的带领,更需要一只尽职尽责、腿脚利索的“牧羊犬”来维持秩序和保护羊羔子们的安全。很不幸的是,那只“牧羊犬”就是俺。
媳妇很有学生缘,每到教师节,收到的小礼物、小贺卡一堆一堆的。虽然都是些小家伙们自己动手做的幸运星、千纸鹤、祝福卡一类的小物什,可媳妇却如视珍宝,一件一件归置整齐,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头两年还好说,俺们家的柜子里、抽屉中、床底下还能容得下这些“珍宝”,可随着教师节一个个的过下来,俺们家的“内存”明显吃紧。为此,俺三番五次的向媳妇表示抗议,强烈要求精简库存,可每回都无功而返。前些日子,俺实在是忍无可忍,趁她不在家时偷偷处理了一部分。可没过两天就被媳妇发现了,这可捅了大马蜂窝,在遭受了猛烈的“枪林弹雨”之后,千疮百孔的俺当晚还享受了“沙发待遇”。在俺写了自识字以来最为深刻的检查,并发了“再犯此类错误,罚睡一个月沙发”的毒誓后,才平息了那场风暴。
最近又有不幸的消息传来———媳妇被评为了“局优秀教师”!看着荣誉下媳妇更为勤奋的身影,俺痛不欲生,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
第54篇、老兵情怀
1979年9月,入伍不到一年的他跟随部队来到新疆天山深处,加入到了修筑天山独库公路的大会战中。那一年,他20岁。
1980年4月8日,一个他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正在深山里紧张劳作的他们被暴风雪围困,狂风很快就把他们与外界联络的电话线给扯断了。他们一行几个人奉命到山上去给部队送信。那天,与他一起同行的还有另外三名战士,带队的是他们刚成为预备党员七天的班长郑林书。
为能顺利完成任务,他们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支防备野狼的枪和30发子弹,还有二十多个馒头。他们原本想以最快的速度最少的时间到达山上的筑路工地,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才出发不久,原本就恶劣的天气变得更加无常。肆虐的狂风裹着大团的雪花从高处俯冲下来,气温骤然下降,最低气温竟然达到零下三十多度。在海拔3000米的高山上,他们踩着脚下厚厚的雪,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缓慢前行。那样的恶劣天气,再加上上山时带的给养不足,大家的体力消耗得很快,没多久,就个个筋疲力尽了。
4月12日下午6时,他们已在风雪中艰难跋涉了四天,筑路部队的工地,却连影子也没看到。严寒,疲惫,饥饿,如同三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魔一齐张牙舞爪朝他们扑来。有人撑不住,要倒下,又被身边的战友强行拉起来。他们都很清楚,这时候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带来的给养,只剩下班长郑林书包里的最后一个馒头了。推来让去,那个馒头,却是谁也不肯吃,谁都知道那个馒头的分量——吃了它,也许就有了生还的希望。
“我和罗强是共产党员,陈卫星是老兵,你是新兵,年龄最小,馒头你吃!这是命令,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争论到最后,班长郑林书发了火。那个冰冷的馒头,最后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就着雪花与泪水,一口一口将那个馒头咽了下去……
班长郑林书没能撑过那天晚上。临终前,班长拉着他的手说:“我死后,就把我葬在附近的山上,让我永远看护着部队和战友……”班长倒下了,副班长罗强继续带队前行。不久,副班长也倒下了,只剩下他与另外一名战士在风雪中蹒跚前行……那天夜里,他们两个人被严重冻伤,也倒了下去,所幸被附近的哈萨克牧民发现救起。之后,他在医院度过了四年漫长的时光。那场风雪,给他的身心都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它夺走了他的健康,也夺走了他最亲爱的战友。
1984年,他作为一名二等甲级残疾军人复员回到老家,当地政府给他安排了不错的工作,家中父母也操持着为他娶妻生子。他的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可他的心事也一天天重了起来。他想起了倒在天山深处的战友,想起老班长郑林书临终前的嘱咐,他太想回去看看自己的老战友了。当他把自己重回天山为老战友守墓的想法告诉家人时,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放着这么好的小日子不过,要跑到那么艰苦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去受苦。可当家人听他含泪讲了那些生死风雪夜的经历时,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妻子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她会陪他一起去,跟他一起陪着他那些长眠地下的战友,一生一世。
就在离班长墓地最近的山坡上,他们盖了三间房,又陆陆续续在周围开出了二十多亩荒地,种上各种庄稼,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劳作的间隙,他会到老班长的坟前,拔一下坟茔上的草,默默地坐在墓前抽一支烟,同老班长说一会儿话。时间一晃,他的满头青丝就被染成了白发。二十多年的光阴,一生最好的光阴,他都交给了那片沉默的土地。可他不悔,不寂寞,因为在不远处的山坡上,老班长在陪着他,他也在陪着老班长。
2007年,经过多方努力,他将班长郑林书和副班长罗强的遗骨,从新源县移到新扩建的尼勒克县乔尔玛筑路解放军指战员烈士陵园安葬,还担任了那里的管理员。他激动地说:“从此以后,我不仅可以和班长在一起,还可终生守护着为修筑天山独库公路而牺牲的战友们了!”
他是一名普通的退伍老兵,名叫陈俊贵。
同是1979年,2月17日,在我国南部边疆的某次军事行动中,刚刚入伍一个多月的他就跟着部队一起开往前线。那次,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一位与他同连队同乡的战友李保良。在前方阵地隆隆的炮火声中,年纪稍长的李保良镇静而大声地对他说:“谁有啥了相互帮助点,负伤了帮助包扎包扎,万一谁牺牲了,另一个人一定要把他的遗骸带回老家。”
他记住了那个生死约定,却没有料到,死神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战友带走。3月11日,在他们所镇守的高地上,战友李保良是一班的重机枪手,处在阵地最前沿,他是另一个班的副机枪手,位置稍稍靠后。战斗打响,敌方阵地上飞下来的一枚火箭弹落在李保良的身边,李保良牺牲了。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李保良的遗体没有及时转移到后方,而是就地进行了处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撤离回国,无法再回去寻找战友的遗体,这成了他心底一个永远的痛。
三十年过去了,而今的他已年近半百,头发灰白。可要把战友遗骸送回老家的愿望却日渐一日地强烈。从2009年春天开始,他走上了艰辛漫长的寻找之路。民政厅,烈士陵园,从河南到湖北,他一路打工赚些路费一路打听寻找。厚厚的黑皮日记本上,记着密密麻麻的线索:“2009年4月16日,到河南省民政厅打听部队老兵的情况”、“5月14日,拜访指导员赵得宽和战友刘汉军”、“10月1日,去武汉寻找许平”……
如今的他,还在寻找战友遗骸的路上,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越来越多的人听说了他和老战友的约定,都加入到这个搜寻大军中来。他说:我最大的心愿是找到李保良的遗骸,并带回家乡,安葬在烈士陵园内,让为国捐躯者有一个安身之处。
他也是一名退伍老兵,名叫郭益民。
两名退伍老兵,一个在天山的风雪中接受过最严酷的生死洗礼,一个在南疆的隆隆炮火中与死神那么近地对峙。退伍后,也是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从事着完全不同的职业。从地域空间上来讲,他们的人生,并没有任何交集。可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老兵,一个让我们多少人念来眼含热泪的名字。
老兵,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多少新兵成了老兵,而多少老兵成了长眠地下的英魂。新兵踩着老兵走过的血路,扛着老兵手上的大旗,慢慢地也走成了老兵。时光荏苒,岁月可以无情地漂白老兵的青春黑发,却漂不去老兵胸膛里跳动的那颗赤诚的心。老兵情怀,在战争年代,是支撑起我们民族的脊梁,在和平时代,仍然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魂。
第55篇、赌瘾斩断了我们的姐妹情
从小姐妹如仇敌
姐姐从小就漂亮,我们家里两个女孩,一个儿子,数她最标致。而我,是家里最“夹生”的孩子。不是老大,也不是儿子,父母疼不到我身上来。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一出生,就被父母送到农村的外婆家寄养。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回来了。进门就看见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她由上至下打量我的眼神,透出的全是矜持和清高。
我用手绞着身上的灰白旧褂子,而她穿着碎花连衣裙亭亭玉立。她鄙夷地喊我“乡下丫头”,我气冲冲地上前就扯住她的头发,她疼得尖叫起来,反手抓我的脸??她当然打不过我。虽然姐比我大四岁,可别忘了我是从小提两桶水在田里来回跑的丫头,力气可比她大得多。
然而我挨打了,姐告了我的状。她嘴巴很甜,娇滴滴地就会讨父母的欢心。我狠狠地盯着她的眼睛,打心眼里恨她。
后来外婆去世了,我回乡大哭了一场,心想再没有人真心疼爱我了。至于父母和姐姐,我们的关系冷淡。
我们就这样一直淡漠地相处着,工作后,我带回来的同事,姐一个都瞧不上:“你怎么总和那样的乡下人一起玩?”
19岁,我带回了男朋友照言,父母强烈反对,因为他家穷。我挨打了,姐在一旁冷眼看着,我咬着牙,仍旧偷偷去和照言约会。晚上九点,家门锁了,我在窗外哀求姐姐开门,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高声喊“妈,小琴回来了。”母亲开了门,我又挨了一顿打。
为什么别人家的姐姐都如此疼爱妹妹,而我的姐姐对我仿佛仇敌一样狠?
染上赌瘾我帮她
我还是坚持和照言结婚了。
婚礼那天下着冷雨,气氛和天气一样阴冷。爸上班去了,妈情愿躺在床上也不愿意参加我们的喜宴。姐姐对着镜子梳妆打扮,我满心以为她是要来捧场的,感动得眼眶都热了,她回头说:“我去跳舞,不好意思。”然后风一样地走了。
我抱着照言,百感交集,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丈夫疼爱我了。
姐姐经过了好几次的失恋,恹恹地呆在家里,她突然找到我:“你帮我介绍个对象吧。”我让照言帮忙留意着,让姐姐认识了王仪。王仪老实本分,是个顾家的人,他和姐姐在一起,也许能管住她。
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姐姐在婚礼上,羞涩地对我说:“多谢你,小妹。”我们俩拉着手,突然感觉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那些恩怨和纠结,我全都不计较。毕竟我渴望拥有一个疼我的姐姐。
我希望从此,我们两家过得幸福滋润,一切安好。
照言一直对我很好,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孩子上学以后,我家的开支明显增加,为了减轻照言的负担,我在外面打两份工。
那天,我正在上班,姐姐带着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冲进了单位,她惊恐地说:“快,借我5000块钱。”那一刻,我才知道她迷上了赌博。
我不是不借,是真没有。她急得哭起来,身边的男人凶神恶煞地仿佛要吃人。我稳住着一切,也急得抓耳挠腮,一下子摸到了我脖子上的金项链---那是结婚时候,照言送给我的信物,也是家里惟一值钱的东西。
第56篇、一枚檀香戒指
我独守着雅缘,一家专门经营木质饰品的小店。人们说我是由水木凝结成的精灵,然而我不是。
雅缘位于闹市,门前两个带有沉静意味的木雕字却已将喧嚣散尽。小小的房间,宁静的灯光,各种的木制品,沉毅,古拙,价格不菲。我每天坐在一个角落里望着进出的客人,沉默着,不爱说话,很少露出笑容。 无人时就看着手上的戒指。我的手指白皙修长,戒指却是沉沉的黑色,精雕细镂的戒面,象是用爱心琢成的。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在其中溢出。
我很少外出,只有当钱到了一个整数时,我才会到附近的银行将其转到刘涛的账上。刘涛是我的男友,刘涛想出国,刘涛很穷。
后来我见到了杜加,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只因他比我和刘涛大了两岁,就喜欢以大哥哥的姿态待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也不提。杜加的眼睛望着我的手,我的手中正拿着一串手链,磨的圆滑了的核桃,摆动间象一串沉静的水珠。杜加问我:“这个卖吗?”我点头。手链放到桌子上,珠圆玉润,清冷中透出难言的美丽。杜加在拈起手链的时候又看了看我指上的戒指,心动似的。于是我转身。那一转之下幽香也随之淡去。杜加叹了口气。
我伸出一个手指,告诉杜加手链的价格。他掏出百元放在桌子上,不舍离去,又慢慢地在柜台前徘徊。
第二个星期,杜加到“雅缘”买了一把梳子,古拙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第三个星期,杜加又买了一个挂饰,雕着佛的图案,眉目间却仿佛有人的灵动。我始终静静地望着他,不说话,偶尔用带着戒指的手撩一下自己的头发。
杜加开始成为雅缘的常客,望着我的目光也似乎越来越温柔。有一次我对他说:“你不用买那么多的东西,谁也不会把他所喜欢的全部带走。”说话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戒指。他的脸有些红。我的声音水般清泠,他的眼光却如阳光般温暖。我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心中只有两个愿望,而杜加,不是计划中的。然而他有时会在聊天中提到刘涛,平和的有些纵容的口吻,一如过去。
偶尔会有人问起我的戒指,我说这本是一对,檀香木做的,当男戒与女戒同时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火花的碰撞。我望着手上的女戒,然后提出一个天价。戒指很美,价格却可以吓退许多人。只有一次我曾经对杜加说:“檀香戒指,只送有缘人。”他望着我,迷惑,爱怜。我不太喜欢这种目光。我存在于雅缘的目的只有两个,这其中没有他。
刘涛帐户上的钱在增加,但是刘涛始终没有来过雅缘。我不在意,也不抱希望。我在等待另一个必须。一个女孩终于在烈日下走了进来,明丽的眼神,飘扬的长发一如往昔的我。她的眼睛落到我的手上,惊喜的叫声也如泉水般叮咚。我问她是否打算把这样的戒指戴在手上,她点头,迫切的目光还如往昔的我。我叹了口气,褪下戒指,套到她的指上。她的手指修长,沉沉的黑色反应出爱的祥光。那天我收了女孩一百块钱,这是雅缘的最低价。
杜加发现了戒指的消失。他望着我的苍白的手指,想问,又忍住。我说戒指送给一个女孩了,因为我喜欢她。女孩有着明丽的眼睛和飘扬的长发。杜加无语。那天我们静静守候在雅缘的角落,共同望着进出的客人直到夜幕降临。杜加用他温暖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轻轻打了个冷战。我的手很冷,我知道。
几天之后杜加告诉我刘涛要出国了,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他。于是我拿出了另一枚戒指。沉沉的黑色,比我曾经戴在指上的要大的多,有些粗犷的雕刻透出男性应有的魅力。我说檀香戒指是吉祥的象征,最宜送于远行人。杜加接过后在自己的指上套了一下,合适到天衣无缝。我笑了。他没有问我价格,我也没说。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我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杜加了吧。
刘涛走的那天我也去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我。我看到他神彩飞扬的脸,帅气的仿佛连阳光也会觉得惭愧。他挥着手和杜加等人告别,手上有一枚钻戒在闪动。那是晶亮的,而不是沉沉的黑色。当他走入那道通往国外的门时,我的心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手捧着一杯冷饮,正低着头搅拌。杜加转过身来,又回头挥了一下手。他的另一只手臂撞到女孩的杯子上,一声惊叫,两个人的目光对到了一起。一对檀香戒指同时在阳光下显现出祥光。是杜加把戒指留给了自己。而戒指,只送有缘人。
我悄悄消失在人群中,象一个飘忽的幽灵。
其实我本就是一个幽灵。三年前的一场重病之后,我就是一个守候着雅缘的幽灵了。
第57篇、一个夜晚的赌注
很久没有人这样信任他了,把他当做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那一晚,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5年前,他因为抢劫锒铛入狱。之后刑满释放,从监狱里出来已经好几个月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有一天,在一个建筑工地上。他无意间看到了他的中学同学蚊子。蚊子是工地上的一个小包工头。还算有些权力。就安排他当了一个力工,吃住都在工地上。“先干着吧,等以后有了好去处再说。”蚊子说。他和蚊子其实不算怎么熟络,上学的时候都没怎么说过话,蚊子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还听说过他犯了事,但蚊子没说别的。就让他留下了。不管怎么样,暂时总算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他心里很感激蚊子,想有一天开了工钱一定请蚊子去饭馆里好好吃一顿。
那天,蚊子拿了5000元钱回来,说是向老板要了半年才要回来的。天太晚,已经没有客车了,蚊子说不回去了。要在他的棚子里将就一宿。蚊子还弄了花生米、香肠和几瓶啤酒。两个人聊起上学时候的事情,蚊子有些不胜酒力,喝了两瓶就有些摇摇晃晃了。他的心里就有了坏念头,那些藏在心底的“恶”又蠢蠢欲动起来。在监狱里改造了5年,他以为那些“恶”已经被连根拔除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偷偷地生长着,使他的灵魂跟着扭曲变形。
他不时地盯着蚊子的包,他现在太需要钱了,他想如果现在下手,蚊子没有防备,会很容易得手的。他又开了一瓶酒,想让他醉得彻底些,那样他的成功率会更高。蚊子又喝了一大口,然后就嚷嚷着要睡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蚊子睡觉前竟然把装钱的包塞到了他的怀里,对他说:“我喝多了,你替我拿着吧,我对我自己不放心。”然后脸冲里,呼呼就睡着了。
天赐良机!他这样想道。握着那装着5000元钱的鼓鼓囊囊的包,他心慌意乱。那些钱对于他来说。诱惑是巨大的。况且天已经黑了,他转眼之间就可以逃之夭夭。
他试着起身开门,蚊子没有反应,依然鼾声如雷。睡得香甜。
他很快融入到了夜色里,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心底的“恶”有些退缩了。他想到,这几个月里,他受尽人们的白眼,没有一个人信任他。所有的人都因为他是一个劳改犯而拒绝他、排斥他。只有蚊子帮了他一把。而且如此信任他,对他毫无防范之心。如果自己真的拿走了这些钱,就是给唯一信任自己的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让人多寒心。做人不能这样,他这样想着,折回身,重新回到棚子里。又躺到了蚊子身边。蚊子的鼾声依旧排山倒海。
不过,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躺在那里。他的“恶”并不死心,依然怂恿着他。那一夜,他被这5000元钱折磨得疲惫不堪。感觉心底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
他终究没有拿走那些钱,早上他把包递给蚊子的时候,感到莫大的轻松。因为一夜没有合眼,他的眼睛红红的,蚊子问他怎么了,他撒谎说怕钱丢了,一夜没合眼地看着它。蚊子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啊,害你遭罪了。
时光一晃而过。10年之后,他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的劳改犯到身家过亿的富商。他的经历可谓传奇。作为很有名望的民营企业家,他的事迹常常是当地报纸的头条、人们茶余饭后不厌的谈资。他的商品从不掺假,他被人称道的品质就是诚信。与人谈起自己成功的经历时。他总是毫不避讳自己曾经阴暗的心路历程,包括那一个让他辗转反侧的夜晚。他说,那个夜晚,真正改变了他的命运。从那个夜晚之后,他就决定了要靠自己的能力奋斗下去。因为一个人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用的人,他不能辜负一个人的信任。他感激那个人,他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名字:朱德文。
“朱德文!”我捧着报纸对父亲喊道,“难道他要感谢的是你吗?”父亲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说:“我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好,你知道我当时的真正想法吗?其实我并不信任他,毕竟他曾经是个抢过劫坐过牢的人,我只是在做一次冒险的赌注。因为在喝酒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眼神,那眼神中有一种贪婪,我就知道他在打那些钱的主意。我的钱和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我就决定赌一次。我把钱给他,如果他拿走了,我也认了,毕竟自己还留了一条命。如果他不拿走,那就万事大吉。那一夜,我故意装作睡得很死,其实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知道。”
“事实证明,我赢了。”父亲说,继而纠正道。“不,应该说那一晚没有输家。我们两个都赢了。”
是的,那一晚的赌注两个人都赢了。一个人赢回了钱和生命,一个人赢回了那些剩余的精彩的时光。
第58篇、吐尔逊大叔的电话
大约两个月前,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一个听起来很虚弱的声音说:“你是小韩吗?我找不到你爸爸的电话,我这里有他的钱,有时间让他来拿。我是吐尔逊。”
30年前,吐尔逊大叔复员到公社上班时,在我父亲手下干活,中午就在我家里吃饭。他身材颀长,很健壮,面色白而红润。然而,他看人时眼神羞涩,非常内向腼腆,常常是父亲问他一句说一句,吃饭时文静得像个女孩。因为原来是当空降兵,吐尔逊大叔汉语不错,但是在家里交流时,我父母亲都和他说维语。他们说的什么,我听不太懂,时间久了,吐尔逊大叔就像家中一员,我本来喊他哥哥,父亲不同意,说:“吐尔逊是我的同事,你还是叫叔叔吧。” 忽然有一天,吐尔逊大叔吃饭时羞涩地说:“我要结婚了。”
父母很高兴,连连祝贺,还喝了点酒,而我欢欣雀跃。上次父亲带我参加维吾尔族人家的婚礼,那抓饭的香味没齿难忘啊,又可以吃席了,我开心而期待。
然而我等了好久,也没吃上抓饭,吐尔逊大叔也不来家里吃饭了。我问父亲是怎么回事,吐尔逊叔叔不是结婚了吗?父亲说,结了呀,不过没办婚礼,就住在旁边马号的空房子里。
马厩旁原先看马人的房子,现在是吐尔逊大叔和阿丽娅大婶的新房。听到消息的第二天早晨,我自作主张就去祝贺了。看到阿丽娅大婶的瞬间我有点石化,她太漂亮啦,跟传说中的仙女似的。原本脏乱不堪的房子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刷了浅蓝的石灰,盘了一铺大炕,家什虽然简单,却透着温馨,屋里还有一股浓烈的奶茶香。
我站在门口正张口结舌,阿丽娅大婶微笑着走过来摸摸我的脑袋,牵着我的手走进去,只见吐尔逊大叔盘腿坐在炕上,望着我得意地笑。我脱口而出,婶婶长得和仙女一样。吐尔逊大叔哈哈大笑,给妻子翻译了,阿丽娅大婶也笑,亲了我一口。 早饭很简单,有玉米面馕和奶茶,我吃得很香,阿丽娅大婶掰碎了馕饼放进碗里,让我泡着吃。他们两口子也不说话,笑吟吟地看着我吃饭,时而对视一眼,洋溢着蜜糖一般黏稠的幸福。 后来,阿丽娅大婶在房前建了一个馕坑,家属院的女主人们就经常聚在大婶家打馕,同时交流一些做饭食的经验。那阵子我父母忙,我时不时去阿丽娅大婶家混饭吃,回来就挑剔母亲做的拉条子如何不够味,如何不及阿丽娅大婶的手艺,惹得母亲笑骂:“你个小白眼狼,你去吐尔逊家当儿子算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去。以后的十几年里,我在外读书,每年寒暑假照例去吐尔逊大叔家玩,再以后工作了也一样。
吐尔逊大叔人到中年,沉稳而极具长者风度,仍然亲切而不苟言笑;阿丽娅大婶容光焕发,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微笑。他们的一儿一女是我们那块的明星人物,漂亮,学习好,体育也好,舞更是跳得让人炫目。母亲和阿丽娅大婶同在一个林业站劳作,收成很不错,他们日子越过越滋润。
我现在时常感叹命运的不公,感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的残酷,最早的因素来自阿丽娅大婶。因为她突然得了怪病,身体一天天地肿起来,到后来失去了劳动能力,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偶尔出来晒晒太阳。
吐尔逊大叔四处求医,但阿丽娅大婶还是走了。经历了丧妻之痛的大叔几乎是一夜白头,身形也佝偻起来,好在一双儿女争气,后来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当单位和单位同事的助学款交到大叔手里时,他忽然失声痛哭,眼泪恣肆滂沱,嘴里不断念叨着大婶的名字。众人惊讶,再难的日子,即便是阿丽娅大婶的葬礼上,他也没哭,如今看来,他撑得实在是太辛苦。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母亲讲完擦把泪,问我:“你说这么好的一家子,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
父亲退休后,离开了工作多年的乡下,搬去昌吉和妹妹一家比邻而居。我们两家的联系慢慢就断了。我去探望父母时,他俩时常念叨,真怀念和吐尔逊一家在一起的日子啊。
国庆时我去看父母,说起了吐尔逊大叔的来电。父亲说:“你给他电话号码后,他也给我们来电话了。我们搬家前吐尔逊大叔自告奋勇地接收了咱家的欠条,说是反正快退休了,也没什么事,就帮我们去催欠款。”
我们也没当回事,能收回来就收回来,没收回来就当是丢了。结果吐尔逊大叔四处奔波,大到几百元,小到几十元,一家家地讨,两年里讨回了全部欠款,给父亲的电话就是他收回最后一笔欠款后打的。
实际上,正是两个月前,吐尔逊大叔刚被查出肝癌晚期。得知结果后,吐尔逊大叔很平静,也没有住院治疗。其实他是有公费医疗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就是回家了。吐尔逊大叔在电话里说:“希望你们回去一趟,把钱拿走。”父亲说:“钱你留着,我们下个月回去看你。”吐尔逊大叔不愿意了,说:“你们来看我,我很高兴,但钱要拿走。”父亲答应了。 我对父亲说,这钱你还真要吗?
怎么可能?父亲回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第59篇、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我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竟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然后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他握着我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我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我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我善良的朋友,为我对朋友曾有的恶毒的猜测。
第60篇、一代人的友谊
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回忆而感怀呢?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友谊分为三种:一种是出自利益或用处考虑的友谊;一种是出自快乐的友谊;一种是最完美的友谊,即有相似美德的好人之间的友谊。
同时,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友谊是一种美德,或伴随美德;友谊是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
我们这一代人在那个时代所建立起的友谊,当然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会逐渐退化为亚里士多德说的前两种友谊。但我可以说,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或者说我们这一代中优秀者在艰辛而动荡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友谊,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因为我相信虽然经历了波折、阵痛、跌宕,乃至贫穷与欺骗之后,这一代依然重视精神和道德的力量。这就是这一代友谊的持久和力量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说,没有比这一代人更重视友谊的。
我这样说也许有些绝对,因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拥有值得他们自己骄傲的友谊。但我毕竟是这一代人,我确实为我们这一代的友谊这样偏执而真切地感受着,并感动着。我的周围有许多这样在艰苦的插队的日子里建立起的友谊,一直绵延至今,温暖着我的生活和心灵,让我格外珍惜。就像艾青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多么可贵又多么艰辛,像火灾后留下的照片,像地震后拣起的瓷碗,像沉船露出海面的桅杆……”
因此,即使平常的日子再忙,逢年过节,我们这些朋友都要聚一聚。我们虽然并不常见常联系,甚至连如现代年轻人煲粥一样打个电话或寄一张时髦的贺卡都不经常,而只是靠逢年过节,这样仅仅少数几次的见面来维持友谊。但那友谊是极其牢靠的。这是我们这一代友谊特殊的地方。这在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朋友也可以轻易地抛弃一个朋友的当今,就越发显得特殊而难能可贵。这种友谊讲究的不是实用,而是耐用。它有着时间作为铺垫,便厚重得犹如年轮积累的大树而枝叶参天,如果说那个悲凉的时代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一些什么,但也让我们得到了一些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最可宝贵的之一就是友谊。友谊和爱情从来都是在苦难土壤中开放的两朵美丽的花,只是爱情需要天天一起的耳鬓厮磨,友谊只需哪怕再遥远的心的呼唤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友谊之花就开得坚固而长久。
去年春节,我们聚会的时候,得知一个当年在一起插队的朋友患了癌症,大家立刻倾囊相助,许多朋友是下岗的呀。但他们都毫不犹豫地拿出、带着所有的钱,那钱上带有他们的体温、血汗、辛酸和心意。看着这隋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独特的友谊。
我想起有一年的春节,是二十七年前1973年的春节,由于我是赶在春节前夕回北大荒去的,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父母。我的三个留京的朋友在春节这一天买了面、白菜和肉馅,跑到我家陪伴两位老人包了一顿饺子过春节,帮助我弥补着闪失而尽一份情意。这大概是我的父母吃的唯一一次滋味最特殊的大年饺子了。就在吃完这顿饺子后不久,我的父亲一个跟头倒在天安门广场前的花园里,脑溢血去世了。如果他没有吃过这一顿饺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该是多么的遗憾而永远无法补偿。那顿饺子的滋味,常让我想象着,除了内疚,我知道这里面还有的就是友谊的滋味,是我们这一代永远无法忘怀的友谊。我还想起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开始只是我们少数几个人的聚会,商量给当中一位朋友的孩子尽一点儿心意。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北大荒落生的时候,条件太艰苦简陋,落下了小儿麻痹瘫痪至今。如今孩子快20岁了,我们想为孩子凑钱买一台电脑,让他学会一门本事将来好立足这个越发冷漠的世界,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不是孤独无助的,他的身边永远有我们这些人给予他的友谊。谁想,一下子来了那么多曾经在一起插队的朋友,当中还有下岗的人。纷纷掏出准备好的钱,一位朋友还特意带来了他弟弟的一份钱和一份心意。后来,这个孩子用这台电脑设计出自己构思的贺卡,并打出来他写给我们这些叔叔阿姨的信时,我看到许多朋友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营养,滋润着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滋润着我们自己的心灵。
现在,常有人说我们这一代太爱怀旧,有的说是优点,有的说是缺点。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念及而感怀呢?况且它又是那样温暖着、慰藉着我们在艰辛中曾经破碎的心一在忙碌而物欲横流中已经粗糙的心。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不带势利,而伴随美德。不随时世变迁,而常青常绿。
以感情而言,我以为爱情的本质是悲剧性的。真正的爱情在世界上极其稀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所以千万年来人们在艺术中才永无止境地呕歌和幻想它,而友谊却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是对爱情悲剧性的一种醒目而嘹亮的反弹。爱情和人的激情是连在一起的,而友谊则是“一种均匀和普遍的热力”。这是蒙田说的,他说得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第三种友谊不会如爱情鲜花般灿烂,只是在艰辛日子里靠均匀的热力走出来的脚下的泡,而不是与生俱来或描上去的美人痣。
我们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哪怕我们两手空空,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情,就已经足以慰藉我们的一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因此才会从遥远的历史中走来,伴随我们的命运持久而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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