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两个女人的友情
有人说,女人之间真正的友谊一般要到中年之后来临。因为那时她们才会发现,无论自己曾经多么优秀多么出众,男人绝对不是最后的归宿,女人必须相互扶持,面对共同的命运——孤独。
我的“初爱”给了好友
人活一生,爱过的人有许多,我爱孩子,爱妈妈,爱哥哥,也曾爱过前夫。但我第一个爱的人是谁呢?我的“初爱”,给了我最好的朋友凯若琳。那绝非甜蜜的浪漫之爱,而是朋友之间的深情厚谊。
我跟凯若琳做了44年的朋友。一路走来,我们一起上学、就业,见证了彼此的结婚、生子乃至离婚。友谊把我俩的生活连接在一起,虽无血缘关系,但在心里我们情同姐妹。
我们熟知彼此,而且通过她,我学会了如何全心爱人。人生之路颠簸不平,每当伤心事儿发生时,只要在电话中听到她的声音,我的内心就能平静下来。
她在我的生命中无处不在——安静时倚在我的肩膀上,不安静时就给我提建议、发警告,直到一年前她因乳腺癌去世。
人生有许多坎儿不得不迈,对我来说,她的去世就是最大的坎儿,因为拥有她真挚又简单的友谊实在美妙,而少了她的旅程孤单又痛苦。
她的存在,使我懂得了情义无价;她的离开,使我感觉自己将会孤单彷徨。我并不是不爱家人,只是这般亲密无间与关心谅解,惟独女人跟女人在一起时才能体会。凯若琳,不可替代。
少年时期如影随形
认识凯若琳,是在1966年,那时我们刚上幼儿园。我很可爱,头发卷卷,乌黑发亮;她金发飞扬,是个小公主,身边有一群小女孩当跟班侍从。
我好想当她的跟屁虫,因为跟她一起混就有歌唱、有舞跳、有球玩,还有人跟你扯八卦。在她和她的跟班面前,我总是卖弄舞姿与招牌动作,因为我崇拜她,想和她做最好的朋友。
有一天,我把一个惹毛我的小姑娘在教室里狠狠揍了一顿,凯若琳在旁边默默地观看。后来她跟我说,她因此而崇拜我。
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在某个神奇的一瞬间,我们彼此间产生了“吸引力”,拉钩上吊许诺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于是我们成了“汉娜+凯若琳二人组”,一起参加派对,一起完成作业,如影随形。
后来我们一起上了中学。学校校长惠特克先生很严厉,他一吼,连最调皮的学生也要抖一抖。在这所中学,男孩头发最长不能过衣领,女孩裙子不能露膝盖。每天早晨有晨课,惠特克先生笔直地站在主席台上,教导我们世间的美丑,我和凯若琳总是交换着调皮的眼神。
那段年少的岁月里,我总觉得凯若琳比我坚强。她爸自主经营药店,所以家里很富裕,吃穿用度都比我好,而且她的父母脸上总是笑容灿烂。我家却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为赚钱还贷,家里住满了租客。我12岁时父母离婚了,15岁时父亲去世了。还好,困难的日子里,凯若琳一直陪着我,给我打气。
我俩也吵过嘴红过脸。17岁时,我吻了她的男友,她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理我。但风雨过后总会天晴,不管犯下什么错,最后我们又会回到彼此身边。
凯若琳18岁时,父母离婚了,她的痛苦时刻,同样有我的关怀。那一年,我们一起考上了英国华威大学。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我们渐渐疏远了彼此,因为我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凯若琳则继续学业。
再后来,我们一起租房,开始共同为事业打拼。凯若琳帮父亲经营家族事业,设计生产化妆品袋。我则成了职业舞者,兼职做服务员,因为舞者的空闲时间多,而且我还要继续校外进修,不兼职赚钱不行。就这样,我们开始用大人的方式关心照顾彼此。
从那时起,我们从未让彼此失望过,我们带给彼此的只有安全感和稳定感。这段友谊很纯洁很简单——因为不是浪漫的爱情,就不必担心激情消退后该怎么办,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没有了家庭纠纷。
那天恐惧突然来袭
我们长成大人了,大人的生活就少不了房子票子老公孩子,于是在我们的友谊之间,这些元素悄悄地插足进来。
30岁之前,我们先后结婚,她生了两个男孩,我生了两个女孩。结婚典礼时,我们是彼此的伴娘。
几年前,我离婚了,然后她才告诉我她并不是很欣赏我的前夫。我也觉得她嫁错了人,不过她总是乐呵呵的。说到嫁人,我们无权去决定对方该嫁什么人,因而缄默不语。我一直渴望有个幸福家庭,所以多年来对全职主妇的生活安于天命。凯若琳则不太安分,虽已为人妻,还常回学校继续进修,同时沉湎于家居装修、外出旅游中。
我们住在伦敦不同地区,见面不便,但总是在电话上聊个不停。有时她说我对生活的追求太低,我则说她梦想太多。没多久,她也离婚了,但在她脸上看不到恐惧,只看得到喜悦。
恐惧是在五年前袭来的。凯若琳被确诊患有乳腺癌,而且癌细胞已经转移。我与她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两头,恐惧爬上了她的脸,也充满了我的心。
我常常一个人为此啜泣,但不能让她看见。每见她一面,我的心就又碎一点。“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间”,这话她从不对我说,所以我也不提。
我惟一没料到的是,面对疾病,凯若琳竟是如此坚强勇敢。医生说她的生命只能维持一年左右,可她硬是为了儿子苦撑了四年。
有一次,她问我以后会不会彻底忘了她。我告诉她,不管多少年,不管在哪儿,我们都是彼此的翅膀。
她是我灵魂的一部分
凯若琳的最后时光过得一点都不平静。也许是因为药物副作用或疾病折磨,护士说她脾气变坏了,时不时大发雷霆。但每次孩子来看望时,她马上恢复往昔的镇定,而我来看望时,她脸上就露出难得的笑容。有些时候,我们紧握彼此的手,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需要说。
2009年8月的一个清晨,凯若琳离开了人间。
得知她走时,我的感受很奇怪——只是平静地接受,仿佛已等了好久。丧友之痛,如发酵之酒,日子越久越是排山倒海地袭来,特别是提起电话听不到她的声音的时候。
我的身边永远少了一个跟我一起笑、一起哭的人,但我又感到她未曾真正离开我。未来的日子还有许多跌跌撞撞的路要走,她会永远陪着我,因为她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
她的思想灵魂已融进了我的血与肉里。我要说话,她比我先讲了;我感到困惑,不知所措,她出现在我脑海里,指点迷津;我有问题了,她给我答案。
这个星期将迎来凯若琳逝世一周年纪念日,我和她的孩子已经约好一起去扫墓。
她在去世的前一天,给我留下一句话:“替我看着孩子慢慢长大。”

第2、爱因斯坦与钱伟长

1940年3月,钱伟长来到加拿大多伦多留学。钱伟长在清华大学原来是学中文的,成为一名文学家,是他从小最美丽的梦想。
但是,在他进入大学刚刚第二天,他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而蒋介石却奉行不抵抗政策,拱手让出了东三省,使祖国的大好河山沦陷到日寇铁蹄之下。
一时间,全国青年纷纷游行示威,要求抗日。钱伟长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拍案而起,大声疾呼道,我也要造枪造炮,打击日本侵略者。他找到校务处,迫切要求转到物理系。这一转系,也改变了钱伟长的一生。
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里,钱伟长主攻弹性力学。当他第一次和导师辛格见面时,辛格得知钱伟长正在研究薄板薄壳的统一方程时,感到非常高兴,这是当时世界亟待攻克的科学难点。辛格对钱伟长的研究所取得的初步成果表示肯定。辛格说,他正在从宏观上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他说,虽然我们研究的角度不同,但可以将它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部分,合成一篇论文,这样更有价值和意义了。
听了辛格的提议,钱伟长高兴地答应了。就这样,在导师辛格的指导下,钱伟长进入到深入细致的弹性力学方面的研究。
最后,这篇题为《薄板薄壳的内禀理论》论文,由钱伟长写成初稿,辛格修改后,发表在为纪念美国著名科学家冯•卡门60寿辰论文集里。在这本论文集里,还收录了当时美国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论文。
爱因斯坦看了钱伟长发表在论文集里的论文,立刻惊叹道,中国钱,太伟大了,他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当时,爱因斯坦正在进行核物理方面的研究,钱伟长论文的研究成果,给了爱因斯坦很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加速了爱因斯坦的研究时间和进程。
钱伟长发表的这篇论文,是世界上第一篇有关板壳内禀的理论,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被称为“钱伟长一般方程”和“圆柱壳的钱伟长方程”。
二战期间,德国用最新式的火箭对伦敦进行攻击,有许多火箭弹落在了伦敦郊区爆炸,情况十分危急。伦敦告急,英国告急,欧洲告急。英国首相丘吉尔向美国紧急求援,希望能得到美国的帮助。
爱因斯坦得知情况后,利用钱伟长板壳内禀的研究成果,向丘吉尔建议,在伦敦市中心设计出若干伪装成被火箭弹击中的假象,使德国发射火箭时,不改变射程,这样,就可以确保伦敦的安全。
这一做法果然收到了奇效。德国的火箭弹全部落在了伦敦郊外,确保了伦敦市中心的安全。
二战结束后,爱因斯坦在回忆中,深情地说道,是中国的钱伟长研究帮助了他,他的研究理论和贡献,甚至可以说改变了二战进程,钱伟长永远是我尊重的最伟大的科学家。
钱伟长用他那满腔爱国之心,投身到伟大的科学研究上。在近一个世纪中,无论人生发生何种变化和改变,甚至身陷囹圄、劳动改造,都没能湮灭他心中燃烧的火焰。那就是热爱祖国,报效祖国,成为他心中一座永远的丰碑,永远不会改变。
第3、生死跳伞

汤姆有一架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五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估计是邮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邮箱加满了油。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降落伞后,在库尔身边也放了一个降落伞。他说:“库尔,我带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完,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下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力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抓紧操纵杆,一手抓过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就不能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力地朝前飞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着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字串7
半个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切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的翻看那个包。旧衣服被倒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4、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

许多年前,我为了事业,不得不离乡背井,到一个远离家乡三百多华里的山区城市攻读学业。由于学业繁忙紧张,渐渐忽略了给东西南北的朋友写信。学期结束后,我放假回到家乡,一踏进家门,母亲便说:“你有好多信!是不是在学校里没给你那些朋友写信,害得他们都不知道你的消息,一个劲儿地往家里寄信。快去看看,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我急忙把行囊放下,顾不得擦上一把脸,就往我的书房里跑去。订阅的报刊一叠压着一叠,那些信也被母亲分开放在一边。我抓起信一看,嗬,都是我一些在外的朋友寄来的。随便拆开一封,展开信笺,那上面便龙飞凤舞地写着:
诚友:
很久没看到你的信,很想念你,不知你现在一切可好?
……
再拆看其他信件,得知朋友们都因我久未去信,很是想念、惦记着我,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字里行间不乏深切的关心、浓浓的思念。看着这些信,读着这些滚烫的字句,让我好一阵子久久无语,感动不已。
是的,平淡的生活蕴含着许多美好的情感,想念,作为一种美好的情感无时不在萦绕在人们的心头,它给平淡的生活以隽永的回味,给平凡的人生以璀璨的闪光,给平常的日子以充实的热爱。亲人之间的想念,表现的是人世间一种至美至善的情感;恋人之间的想念,表露的是美好人生中一种至真至纯的情感;夫妻之间的想念,表示的家庭生活中一种至德至爱的情感;朋友之间的想念,表达的是友谊天地里一种至洁至尚的情感。
真正的牵挂是无声,真正的想念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有时候,一个电话,一句话语,一束鲜花,一张卡片,里面所蕴藏的想念的能量是巨大的,它足于让我们的内心世界灿烂和丰富起来。那一次,众多朋友的想念让我感到真诚和真实。尽管我们彼此各在一方,彼此为各自的事业、生活而奔波劳碌,但我们从不企求对方,只有心灵的默默共鸣在岁月的涛声中显得分外美丽和恬静。
其实,在这个日益功利化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内心深处所渴望和仰慕的不正是这样的想念吗?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里,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中,尽管我们来去匆匆,没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去梳理、调节一下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一份情感。但是,有一些时候,我们会在某一个晨起时分,或在某一个日落时刻,抑或在一次用餐之后,在一种静默之间,忽然想起一个朋友,也许这个朋友或经年在外,或素未谋面,或不期而遇,然而,想念他(她),牵挂他(她),我们就会感到温暖和亲切,感到愉悦和甜美。一旦想念的情愫澎湃心中,那么,一种渴盼表达的情感,一种渴望交流的心思,就会抚慰着此时的思想,不是为着得到一种求助,而是因为那无忌的倾吐,那虔诚的倾听。
也许,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朋友,便没有想念;没有牵挂,也便没有想念。
平淡的生活,寻常的日子,我们会因了一种缘由,因了一段距离,因了一份牵挂,一种叫想念的情感就会在心灵深处消然诉说,与明媚的阳光和喧响的雨水汇成乐章,轰鸣在海洋般广阔的内心世界里。
哦,那些远方的朋友,那些在某个夜晚在灯下铺笺挥笔倾诉想念的友人,让我在一刹那间得到某种关爱、慰藉和温馨,至少,这种想念使我的心灵感动,仿我的人生光洁和亮丽了许多。
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因为想念,我们知得真实而善良;因为被想念,我们知得幸福而充实!
第5、祝福你,“赶路”的老二
老二是被我发在《男友》上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感动后,在一个天蓝得缺乏道理的春日清晨,边走边唱一路逍遥到我门前的。老二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交给邮车然后试试探探让你接站,那不是老二。”边说边用筷子插着一块心形大蛋糕转着圈儿吃,间或往嘴里扔一粒亮晶晶的冰糖,脆香无比地喝着啤酒,一下子把我的惊讶和矜持懵懵懂懂赶跑了,我几乎是茫然不知所措地接受了他独特的交友方式。
后来才知道,老二做过消防队员、巡逻队干警、机械厂电工、私人保镖、武术馆散打教练,还出任过饭店经理、歌舞厅老板,有段日子潇洒成无业游民,整天闲云野鹤般优哉游哉。“你怎么干啥都没有长性,简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说。老二耸耸肩,振振有词:“干什么事情也是一样,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什么滋味都尝过,才叫没白活一回,我崇尚一生都在赶路的活法儿。”老二多才多艺,恰恰舞跳得很洋化,蹦迪很野性,超级模仿大舌头红歌星张宇的《月亮惹的祸》几乎原汁原味原音再现,每次演唱都掌声此起彼伏,有次心血来潮为“金兰之友”的我勾勒了一张素描—— “向世界立正”,美校毕业的老师边看边把眼睛瞪得老大,赞不绝口。
老二义气且正直。朋友之间有求必应,哥们儿有事没事喜欢向他靠拢,他的call机一天到晚热闹非凡。有一次几个男人猥亵一个漂亮女孩,老二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结果手上、胳膊上留下了永远的英雄“痕迹”。事后老二数落那些躲着走的男子汉们:“他们没有胆,哪里来的勇气?”
老二“毛病”不少,特爱吹牛。说是会发功,能使烧断的灯丝儿一会变亮;说是他只要对着树深呼吸几次,所有的树叶便萧萧落地,让你觉得他比大仙还能显灵。老二吃喝赌三毒俱全,赌上瘾一连几夜在“方城”内死去活来,但睡上一觉儿打个哈欠没准儿迸出两首“梦回纯情”“阳光之约”的美丽长诗,令你啧啧赞叹。
老二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不听话,专门和那些以势压人的“官儿”及居高临下的“头儿”作对,用以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我安慰他说不听话就不听话吧,其实要做一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也挺难得呢,老二就冲我知音地一笑,然后竖起羊绒风衣的领子推推墨镜很酷地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一年多前,自诩有着“流浪者血统”的老二只身到深圳闯世界,先给大款当保镖,后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主管,有了一些家底后开始炒股,终于幸运地赚到一笔钱,办起了浪漫诗意的“彩虹桥酒家”,生意一天比一天火。
新年那天接到老二电话,老二操着半生不熟的“鸟语”先对我祝福一通,然后大发感慨:“人生有许多机会因为没有实践的啦,所以你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还是要多一些体验的啦,你会发现并创造你自己。”想想老二说得挺有道理。
祝福你,远在异地他乡“赶路”的老二——不听话的好孩子。

第6、点燃友谊之火
从前有一个叫阿里的人,在老富商阿玛尔的店铺里打工。他很穷,但很勇敢。
一个冬天的晚上,阿玛尔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在山顶上不盖毛毯不吃东西过一晚上。我知道你很需要钱,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会得到一笔巨额的奖赏。如果你做不到,就得无偿为我工作三十天。怎么样?”
阿里回答说:“好,我明天就去。”
然而当他走出店铺后,他看到凛冽的寒风在头顶上空咆哮。见此情形,他心里顿时打了退堂鼓。于是他决定去问问他最好的朋友艾迪,他接受打赌是不是个疯狂的举动。
艾迪听后想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我来帮你吧。明天,你在山顶上的时候向前看。到时候,我会在你旁边的那个山顶上为你整晚点上篝火。你看着篝火,想想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不觉得冷了。你保准能做到,过后你给我点回报就行了。”
结果,阿里果然赢了。他顺理成章地得到了一大笔钱,随后他来到朋友的家里:“你说过,你想要我报答你。”
艾迪回答说:“没错,不过不是钱。我要的是一个承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冷风从我的生活中刮过,你就会为我点燃友谊之火。”

第7、写意人生

有人说友谊就像一杯醇酒越陈越浓,越品越香;有人说友谊之于人的最大的益处就是你知道了秘密可以向谁倾诉;有人说友谊既像合作又是竞争,只要深入其中用心经营,获得永远大于失去。可友谊之于我却如同诗中所讲的一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酸酸甜甜的点滴插曲,九曲十八弯的跌宕起伏,虽称不上荡气回肠,但也算是曲径通幽了。
永存于心的F4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一个奇特又令人羡慕的组合,奇怪的是都已经到了读研究生的年龄,似乎早已脱离了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小派别的时候了,但是我们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刚迈进研楼门槛儿那天就紧密地团结在研楼601的周围——我们的小根据地。令人羡慕的是,在各自为政的研究生队伍中,我们的看似逆反与另类却使这单调而枯燥的读研生活有了那么丁点儿色彩。我们的口号是:单打独斗要是有用,还要军队做什么?由于这个圈子中的4个成员与当时红透了半个华人世界的F4的数目相同,于是大伙就称自己为智慧与风度并重,侠义与温情并存的超人气组合F4。看到这儿,你千万别把我们同几个身高超过1.75,眼镜度数直逼800的几个傻小子拴在一块儿,我们的队伍绝对是奉行阴阳平衡、男女互补之原则。这种合理而又人性化的组合方式,就如同川菜中的红油、韩餐中的辣椒一样,是烹制平淡生活中的美味与传奇的点睛佐料。
4人中晶晶我是老大,因为属马就常戏称自己是4人中的“人头马”,自信甚至有些自恋的我常把这样的一句话挂在嘴边:“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似乎哪里少了我都不成的样子,事实上也是如此,只要我一到,气氛登时活跃起来。这兴许与我那自小养成的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男孩子性格有关。有时自己也会发一下玄想,估计来世投胎若是做不成人的话也一定是刺激神经的兴奋剂。4人中奔奔最小,他是4人中最具有成长潜力和回头率最高的一位选手。奔奔个儿大头小,细白的小脸上挂着一副眼镜,头发由于口者喱水的作用经常是根根直立,油光乍亮。由于他穿戴极讲究品位,非品牌货勿动,而且特钟情于adidas,我们都戏称他为“阿迪小子”。剩下两只羊被夹在中间,琳琳没我大可是个儿头却不小,1.72的个子特打眼儿,她当年可是我们系模特队的台柱子呢!小宝看上去很老成,以至于好多女研究生都说他就是孩儿他爸级别的,他个子不高,还脱发——陈弈迅要是没出名估计就长他这个样儿。我所了解的小宝就像一块煎得刚好的七分熟牛排,越品越有味道,其中的奥妙自然是非三言两语即可道也。F4是一次大家小聚时我借着兴头儿的神来之意,没想到还颇受响应,只有小宝说这个名号又张扬又浅薄。唉!管他,总之我自作主张了:我们4个就是我心目当中的F4,F4在我心目中也不如我们4个,你晕没?
晶晶的相亲之旅
晶晶是典型学中文的女生,开心时热情奔放进而放浪恣肆,情绪低落时多愁善感甚至刻薄多疑,她的情绪就如庐山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所以晶晶心情靓起来的时候,能够让人如沐春风high到天上去,晶晶恼羞成怒的时候能把人打到北冰洋底,仿佛是中了李莫愁的冰魄银针。4人之中只有小宝爱和她叫号儿。别看小宝其貌不扬也谈不上品位高,可人家就硬凭三寸不烂之舌,博得了不少女孩子的拥护。小宝说话干脆办事利索,浑身上下散发出男性的自信和不羁,传递着只属于坏男人的风情与无赖,而这些又与他偶尔流露出的体贴和坚韧、柔情与宽厚糅合在一起,这诸多种种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可是致命的。可晶晶偏就是不信邪,时不时就揭他的老底儿,这让小宝十分不爽。别人戏称他们是一对冤家,晶晶也不知为了啥,反正就是看不上他成天自以为是、魅力四射的样子。小宝如是,对其他异性都是礼让有佳,将绅士风度进行到底,可偏就对自己这么个铁哥们儿、好朋友跟仇人似的,什么难听的话都能讲出口。也许是生活太平淡了吧,晶晶想,反正和他打架又不伤……什么呢?对,又不伤朋友的身分。在已近两年的读研生活中他们也纠缠打闹得不亦乐乎,两人也确实为了吵嘴的事儿闹心着,思考着,痛并快乐着……
本来日子就可以这么在浑噩中有点起伏的过下去,可是晶晶的桃花运来了,这件事情晶晶一想起来在梦里都会窃笑。是这样的,师姐见晶晶侠骨柔肠,怜她老大不小感情无依遂下定决心以舍身忘我之义在她个人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帮她物色了一个各方面都很达标的准男友。那人她见了,浮光掠影地在她的脑海里旅行了一次,但是那天两人见面的场面却令她终身难忘,当时两人就跟对暗号似的,他说他手持21世纪报,她说她撑一把淡蓝色太阳伞。说来也怪,那天也不知为什么,KFC门前看报纸的人就那么多,其中还包括一个高大威猛,正教她女儿“donkey”(驴子)的老外。本来她对自己的外表就没信心,还得硬着头皮打量藏在报纸后的那一张张陌生脸孔,她不得不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随着面孔的变换她自己的表情也时而僵硬时而明媚。脸部肌肉都服从了别人的指挥,这下子她终于理解为什么怀了孩子的女人家里都要挂帅哥美女了,物象感应想必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正当晶晶灰心失望惆怅沮丧之时,一个英俊高大、头发略长、牙齿白得直反光的人正向她这儿走来。报纸报纸报纸,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帅哥她满脑子里竟是,“谁拿了他的报纸”?我怎么没找到呢?那一定不是他喽,晶晶索性掉转方向扭头就走,这时充满磁性的声音从她正后方传递过来。“你别走啊!请问你是晶晶吧?”晶晶笑眯眯略带尴尬地转过身,调皮地问:“那你的报纸呢?”他指了指上衣口袋,原来那份《21 century》乖乖地躲在他衣兜儿里呢!分明是欺负我眼神不好使嘛,晶晶歪歪地想。之后的一切同所有老套的男女初次约会一样,两人在谈天说地中查了对方一遍户口和履历,其它的晶晶都不记得了,但只对一句话有点感觉。那个大高个儿说晶晶“笑如夏花”,晶晶回敬他“酷若秋夜”,这使她想起了以前读过的泰戈尔的一首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夜之静美”。学了中文,身为女性,晶晶还是没能脱俗到超越浪漫。
树木VS 森林;南极VS北极
琳琳热情爽朗、浑然天成,晶晶和琳琳的外在气质有那么一点点相似之处,特别是两人凑在一起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的时候。这一手儿常搞得奔奔和小宝两个人头大得不得了,恐怕旁人看到有这两个活宝在他们的身边。琳琳兼有着东方女性的温婉与西方女性的大气,但是更多的还是想哭便哭想笑就笑的孩子气。琳琳的读研生活一帆风顺,感情上也不乏追求仰慕之人,可她总是在一棵树木与整片森林之间,最终她总是为了她心目中的那棵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晶晶眼中的琳琳不太会保护自己,当她认为值得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热情全部奉献,内心全部敞开,因而就会多了些对人与人之间彻底了解的失望和怀疑。琳琳心目中最强烈的那份情感依托是来自父母的,琳琳把自己在读研期间赚得的好多钱都孝敬了老爸老妈,可是却没得到他们的理解,由于消费观念的差异懂事的琳琳竟然挨了爸爸的训。这个时候的琳琳当然很委屈很受伤,她那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完了,我最后的情感依托也崩溃了”。这个时候我们F4的其他成员自然是要挺身而出的,晶晶向她传授了与长辈相处的诀窍——阳奉阴违、巧舌如簧。晶晶说咱们得认识到代沟问题的严重性,想保持家庭的安定团结就得避实就虚,在情感上依顺在行动上自主。可小宝说晶晶的这些东西都是小道儿,乃雕虫小技也。小宝将亲情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他说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彻底的沟通与理解是难的,所以爱才有了意义。晶晶当时就想,这话说得虽酸但倒也有几分道理,想一想在这个社会上活着,除了父母谁还能将就咱们啊?只有奔奔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一句最无厘头的话缓解了琳琳低落的心绪。奔奔实在是既不能形而上地做出些精神导引,也无法形而下地传授一下相处之道,只是我们见他煞费苦心的样子,脸都憋得通红了,巴不得他能扔出两句多么富有精神震撼力的言语来,谁知道他冷不丁蹦出了一句,“琳琳,我觉得你和他们怄气会后悔的!”
“那还用你废话?”小宝狠狠地接茬儿。
“浅薄有理,浅薄万岁!”晶晶在一边添油加醋。
哈哈哈……601顿时沸腾了。
也难怪奔奔会这个样子了,他打小就和爷爷奶奶一块儿长大,也许是一直活在爱与呵护当中的缘故吧,奔奔是一个很自我的人,有的时候不太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他的世界就是一间充满了书本、CD和电影海报的单人房,我们也只是偶尔才进得去坐一坐。他的完全自我与琳琳的彻底敞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晶晶的眼中他们就像是地球的两极,但两人却成了最铁的朋友,想必这就是物极必反吧。记得梁静茹有一首歌叫作《一夜长大》,歌中讲的是一个女孩子经历过爱情后一夜长大的故事,我对她歌中所唱颇有感触,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与一个男孩儿联系到一块,但类似的事儿竟发生在了奔奔的身上。是谁让他一夜长大的呢?
还记得那是节后大家返校的一个晚上,大家又凑在了一块儿,往日活力四射的奔奔而今却变得深沉起来,面色愈发苍白。晶晶看了可不愿意了,她平时的那点女性的善解人意与浪漫温情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偶尔和小宝分享一下,平时可是霸道得不得了!而今一看到奔奔一副好死不活的样子,她的霸气劲儿一古脑儿地全出来了。
“哎,我说王奔奔,你能不能给本姑娘个笑脸儿?大过节的有什么想不开的?快给我放曲音乐,到你们寝了不能就这么招待我啊!”
“想听小曲儿,自己唱去!少在我这儿作威作福!”
“奔奔,你怎么了?”琳琳听出了奔奔话里的不对头。
后来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追问之下,奔奔才道出了他的一肚子苦水。就在这个奔奔兴高采烈探家的元旦,奔奔的爷爷病倒了。爷爷一病不起的羸弱之身,父母身兼数职的无比操劳,昨是今非的沧桑之感,一下子让奔奔体会到了生活的残酷、无常与无奈。奔奔一夜之间由一个只爱自己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考虑要为他人做些什么的大人,一个男人。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吧,渴望成熟就意味着要不断地失去。
片断还是永恒
晶晶这几天的心情不是很high,原因很复杂,一时也很难搞清楚。只一条那就是她把小宝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她总觉得两个人在较着个什么劲儿,有时竟被他搞得神经兮兮的。倒是同屋小曼的提醒让她自己也警觉起来。
“你怎么能让一个人把你自己影响成这样?”
“啊?是吗?我被小宝影响了吗?”
是啊,想想这一年多来,小宝在她的生活中是以高频出现的: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玩乐、一起面对大大小小的问题与麻烦。如果感情像沙漏就好了,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简单而透明,可一切就在猝不及防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发生了。晶晶骨子里是一个极度渴望简单而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可是后天的经历却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偏爱将事情复杂化,喜欢张扬自我的人。那表面上看上去很强悍,常常带给别人安全感,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关于未来,晶晶的想法很简单,毕业、找工作、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嫁了。她知道当她面对一份炽热如火的感情与一个安全可靠的依靠时她一定会选择前者。也许这样的一种选择听起来有些俗气,但毕竟让人多了几分踏实温暖之感,少了许多感情世界分分合合中的患得患失。晶晶的变化是在与小宝的争斗中发生的,晶晶得意忘形的时候给她当头棒喝的是小宝,晶晶自我炫耀的时候当面泼她冷水的是小宝,晶晶卖弄伶牙俐齿的时候偏到虎口拔牙的又是小宝,为此晶晶简直是恨透了一个在她身边阴魂不散的“七分牛排”,她的内心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缺了德的烦”。她在烦什么,她又为什么烦?因为当一份感情,无论是爱是恨、是讨厌是喜欢,一旦它演变成一种习惯,变成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它便复杂了。晶晶喜欢一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像是翩翩起舞的风筝,可是现在她发现那根风筝线不再是她自己的心灵,而是小宝那块她怎么也嚼不烂的“七分牛排”。
她为小宝成熟时的风度所打动,为小宝孩子般的霸道和任性而着迷,她为小宝内心深处的柔软与脆弱动容,更为小宝那看似游戏而实则珍惜她至极的心情而难以自拔。她是爱上了他吧?如果这爱可以通过争吵、怨恨来表达。小宝不是个慢性儿,但是面对感情他却像一只蜗牛;小宝不是个懦夫,可是面对感情他会把头脑缩回壳里,晶晶难忘的就是这互相争斗的过程中充满温情的一瞬间。只是在这一瞬间,小宝才是“勇敢”的,昂扬地面对自己的感情。当晶晶的内心直面小宝时,当心灵可以勇敢地去正视自己的感情时,晶晶就会问自己:平淡如白开水一般,按部就班的生活真的就是她想要的吗?她内心一直所信奉的东西真的就是她应该走的吗?
她让自己搞乱了,连自己一直以来最喜欢的率性与豁达似乎也不再属于她了。
迷惘着、思考着、痛苦着,冬天来了。
这个冬天不很冷,就是雪特别大。小宝被病毒相中了,得了急性肺炎住院了,他最初的症状特别像非典,干咳呼吸困难高烧不退,搞得校医院很紧张,让他住进了隔离病房。没有小宝在身边骚扰的日子十分清静,最初晶晶还拿小宝的身体调侃,后来一听说小宝住进了隔离病房,她的心便慌了。
她在计算和小宝失去联系的日子,一天、两天、三天……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怎么连一个手机短消息也没有呢?
这天晶晶终于忍受不住这种胡思乱想加无聊揣测的煎熬了,她只身来到了校医院的隔离病房。晶晶从好朋友那里借来了一件白大褂,把自己的脸紧紧地掩在口罩后面,她冒充送药的护士挨屋搜索着小宝的影子。就在走廊把头的那个房间,晶晶看到了躺在床上被病菌折磨在床的小宝,他的脸颊潮红,干涩的嘴唇还带着高烧没有完全褪去的痕迹,平时在视线中最显眼的黝黑的额头此时已经变得苍白。
这是小宝吗,难道这就是那个平时可以和她一较高下令她难以平静的小宝吗?她无法将这种情景与以往她熟悉的小宝联系起来,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晶晶只有任泪水泛滥。
这时的小宝似乎是被晶晶的哽咽声惊醒了,他睁开眼却毫不吃惊,只是掌心朝上伸出中指冲着她指了指,咧开嘴释放他那招牌似的诡秘一笑,也许是小宝被折磨得太难过了,虽说一切仍默契如过往,笑容依旧灿烂没有打一丝折扣,但是晶晶可以感觉到它们背后的勉强与坚持。而这一切对晶晶来说已经足够了!就为了这一刻,她真的就可以忘了自己。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她一直最喜欢的,一直在她脑际中挥之不去的泰戈尔的这句诗应该是属于小宝的——“使之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
也许故事才刚刚开始吧……
第8、你找的是朋友还是随从

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朋友也好,爱人也罢,为你做多少都是情义,而不是义务。
有个偶然认识的朋友,虽不是玉面美颜,却一肚子林妹妹的小性子。见了,不是抱怨就是牢骚,生生拿我当了情绪垃圾桶。久了,就有点腻了,负面情绪比流感还厉害呢,老有人这样在你面前诉说生活的阴暗面,她一不烦咱还烦呢。再者说,洒家天天忙得四脚朝天,哪有那么多时间听别人抒情啊。
忍到极限忍无可忍,遂直接在Q上拉黑了那个话痨的妞,没成想,伊一下恼了,不依不饶地打来电话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枉你我朋友一场,原来你是这么无情这么不善良这么不义气的个人。
被人如此抢白,我差点气飞。哦,不配合你演戏就是无情了?不继续当你的情绪垃圾桶就是不善良了?不愿意搭理你就是不义气了?试问,谁给你权力认定我就该为你履行这些义务啦。
朋友这事儿说到家就是个两情相悦的活儿,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谁也不欠谁。怎么让你这么一矫情,倒好像能做你朋友就是多大的荣幸?您是太拿自己当回事儿还是太拿别人不当回事儿?
本想好好教育那姑娘几句,可反过来一想,对于这样的人,唾沫星子都不值得有半点浪费。
所以,任她巴拉巴拉说半天,又直接拉进手机黑名单。
关于朋友的定义,很多人都容易犯白以为是的错。只要遇到有好感的人,立马就敞开心扉挂到了人家身上。吃喝拉撒,行走坐卧,恨不得自己和对方都直接变透明。一旦对方稍有不配合,马上就伤心失落怨声载道:你怎么能如此无情地辜负我的信任和友好!
每当遇到这样的人,我都忍不住想当头棒喝一句:信任和友好是你心里开出的朵花还是你举在手里的一把刀啊?
世间一切爱,除了血缘之外,都讲究四个字来去自由。你友爱别人,别火接受,那是你的幸运。别人不接受,也属正常。否则的话,你以为自己是阿Q,想什么便是什么啊。
而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你必须就得我伤心了来安慰、我无助了伸援手、我渴了要递水、我饿了要喂饭。一旦期望值落空,对方立即就得下地狱。有这样的朋友你当然心满意足了,可别人谁愿意平白无故地多这么一个累赘。
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敬而远之。因为她找的根本不是朋友,而是一随从。
第9、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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