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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你找的是朋友还是随从
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朋友也好,爱人也罢,为你做多少都是情义,而不是义务。
有个偶然认识的朋友,虽不是玉面美颜,却一肚子林妹妹的小性子。见了,不是抱怨就是牢骚,生生拿我当了情绪垃圾桶。久了,就有点腻了,负面情绪比流感还厉害呢,老有人这样在你面前诉说生活的阴暗面,她一不烦咱还烦呢。再者说,洒家天天忙得四脚朝天,哪有那么多时间听别人抒情啊。
忍到极限忍无可忍,遂直接在Q上拉黑了那个话痨的妞,没成想,伊一下恼了,不依不饶地打来电话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枉你我朋友一场,原来你是这么无情这么不善良这么不义气的个人。
被人如此抢白,我差点气飞。哦,不配合你演戏就是无情了?不继续当你的情绪垃圾桶就是不善良了?不愿意搭理你就是不义气了?试问,谁给你权力认定我就该为你履行这些义务啦。
朋友这事儿说到家就是个两情相悦的活儿,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谁也不欠谁。怎么让你这么一矫情,倒好像能做你朋友就是多大的荣幸?您是太拿自己当回事儿还是太拿别人不当回事儿?
本想好好教育那姑娘几句,可反过来一想,对于这样的人,唾沫星子都不值得有半点浪费。
所以,任她巴拉巴拉说半天,又直接拉进手机黑名单。
关于朋友的定义,很多人都容易犯白以为是的错。只要遇到有好感的人,立马就敞开心扉挂到了人家身上。吃喝拉撒,行走坐卧,恨不得自己和对方都直接变透明。一旦对方稍有不配合,马上就伤心失落怨声载道:你怎么能如此无情地辜负我的信任和友好!
每当遇到这样的人,我都忍不住想当头棒喝一句:信任和友好是你心里开出的朵花还是你举在手里的一把刀啊?
世间一切爱,除了血缘之外,都讲究四个字来去自由。你友爱别人,别火接受,那是你的幸运。别人不接受,也属正常。否则的话,你以为自己是阿Q,想什么便是什么啊。
而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你必须就得我伤心了来安慰、我无助了伸援手、我渴了要递水、我饿了要喂饭。一旦期望值落空,对方立即就得下地狱。有这样的朋友你当然心满意足了,可别人谁愿意平白无故地多这么一个累赘。
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敬而远之。因为她找的根本不是朋友,而是一随从。
第2篇、一夜之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第3篇、门外是谁
一夜间,楼上住进了一群农民工。我们这个小区的对面是个工地,大概民工就是在这个工地上干活的。这栋楼五楼正好有套房子是用来出租的,七八个农民工合租在这套房子里。
这群人上下楼,呼啸而上,呼啸而下。天刚热,他们就光着膀子,引得女士们直皱眉。
楼下的住户老陈找到我,眨着眼,有所指地说,现在得小心点,阳台上贵重的衣物要按时收,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隔壁的小刘则说,我前几天放了辆自行车在楼下,差点就没找到呢。他们甚至找到小区的保安,特意嘱咐保安要多加防范。
我从窗户里隔着玻璃观察他们,没有偷盗迹象写在他们的脸上,但说不准他们就是小区的不安定因素。
只是有件事觉得很有趣。这群人有个习惯,每天晚饭时,他们到楼前的一个平台上吃饭。这是一天劳累之后犒劳自己的时刻,夕阳下,在花圃边,他们或坐着,或蹲着,端着瓷盆子,每人一瓶啤酒。饭菜很差,却吃得津津有味,喝酒像在吹喇叭。看他们的样子,立马觉得吃喝是一件相当诱人的事。
终于有一天,我抵挡不住诱惑,晚餐时拎一瓶啤酒就下去了,在平台上和他们一起喝酒聊天。这是另一群人的另一种生活,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模仿着他们的方式,吃饭,喝酒,与他们聊天。真是一次另类而又愉快的晚餐,一种新的体验。
这天夜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响起持续的敲门声。我从猫眼向外看,看不到人影。连续几次,我有点紧张了,于是厉声喝问:“门外是谁?”
一张脸探过来——是傍晚坐在我身边的一位小农民工。
打开门,他站在门口。我让他进来坐坐。他不理会我的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毛钱,递给我。
我一下愣住了。
他说,你今天傍晚喝完酒,空酒瓶落下没带回家,我们头儿让我把你的酒瓶一块退了,这是退瓶的三毛钱。
第4篇、不陪你逛街的人 没耐心陪你一生
父亲再婚之前,很乐意陪我去逛街。两个人常常买一大袋爆米花,边吃边聊边逛。逛的当然都是恋爱的消息,千方百计地将我和男友骗回家吃饭。饭后父亲便提议去逛街。男友看着兴致勃勃地为继母拎包提兜的父亲,忍不住笑出声来:做什么不好,偏偏来逛街,这样一家家地逛,这不累个半死?我听了没吱声,却想这个一向对我殷勤呵护的男人,怎么突然间如此没有耐性?
一路上父亲的兴致好得出奇,我在他的怂恿下,也忍不住,像往昔那样,不厌其烦地一件件试换。从穿衣镜里,可以看见两个面目表情迥然不同的男人:一个提着大包小包在我和继母身边做着参谋,时不时地会送上一两句让人如沐春风的夸赞;另一个则走一家坐一家,边抽烟边送过一脸的烦躁和郁闷。逛了不过五六家,他终于叫住又要去换衣服的我,撒了一个并不圆满的谎,便一个人回家去了。
父亲依然不急不躁地陪我们逛,而我,却是莫名其妙地,在男友走后烦乱不安起来。我想这样一个终于下决心向我求婚的男人,会不会就这样抛下我,任我怎么求也永远不再回来?那么,二十八岁的我,再去哪里寻一个人,陪我走以后寂寞的一程?心神不定,便也没有心思试衣服,甚至对着镜子,看见眼角细细的皱纹,突然地流出泪来。是父亲从背后递过纸巾来,说:孩子,没什么可难过的,连街都陪你逛不完的人,哪能有耐心,陪你走一生?心烦的时候,给爸爸打个电话,我陪你逛街。爸爸再老,也是有空儿陪你,有劲儿给你背包的……
泪眼模糊里,我看到对面衣镜里,两个幸福的女人,终于相视而笑。
第5篇、友誼的一句話
朋友是伱最依靠的,是分卟開的.但是朋友背叛了伱,那你的心情一定很難受吧?
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因為在家里爸爸媽媽幫助伱,那在外面呢?只能是朋友幫助伱....
可是有一些朋友是虛情假意的,他(她)們可能一下和伱玩,一下有在背后說伱壞話,這樣的朋友我寧可卟要,在說這樣的朋友也卟值得伱去交...
朋友是什么?
有人說是一種依靠..有人說是一種信任..又有人說朋友是一種愛慕等等的說法.
但是對我來說的話,朋友是一種依靠.一種信任.一種愛慕.一種卟可缺少的一份友誼,一份真誠而具有回憶的友誼...
對伱們這些(讀者)來說,友誼是什么?對伱們而言友誼重要嗎?
聽我說:其實我們大家都一樣,識伱的好朋友是一種卟可多的的緣分,卟管怎么樣都要恏恏的珍惜伱身旁的恏朋友......
第6篇、红茶坊
我是一个活着活着就活得锈迹斑斑的人,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所组成的两点一线上,从来没有什么改变。
无论春夏秋冬,我均在清晨5:30分起床,6点便可以离开家去学校。早点是在外边的早点铺里吃的。这家早点铺在这座荒凉城市的某个更加荒凉的角落,它与学校之间由一条并不漫长的沥青铺成的街道连接着。街道两旁种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梧桐树。秋天的时候,凉风吹过,叶子落满一地。清晨骑着脚踏车从遍地落叶上经过,人的心凉凉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5岁那年,父亲为了自己的幸福,扔下我和母亲,与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母亲是一个好强的女子,婚姻的失败让她变得更加坚强,坚强得不再相信天下任何的男人。她在商海里周旋,在金钱与利益中运筹帷幄。在她看来,金钱可以代替一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一个母亲对她儿子的爱与责任。
5岁以后的我,惟一的依靠便是那一叠叠毫无温情的人民币。母亲给我买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名牌的脚踏车……一切都是名牌的,惟有母爱是劣质的,逐渐在这些名牌产品中变得苍白。
父亲有了他自己的家庭,还有了儿女,我已经成了一种包袱。所以,每月来看我一次已经纯粹是为了履行一种契约,程式化了。总之,5岁以后的我,成了一个有父母的孤儿。我富有而贫穷,富有得浑身都是名牌,贫穷得连叫爸爸和妈妈的权利都被人剥夺了。我知道,那是我的命运。
我的命运注定了我的处境,我的处境造就了我的性格。寡言而冷漠,这些也从某种意义上注定了我不太可能有什么朋友。17年来,我在孤独里穿行,单调而乏味。每次下了晚自修,我便习惯性地去学校附近的那家红茶坊,那里是通宵营业的。
我孤独地坐着,要一杯红茶,默默地喝,听着温暖的音乐,看着进进出出的人。这时,我莫名地就会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城镇里。父亲是个中学老师,很受学生爱戴。母亲是个个体户,摆地摊卖一些衣服。闲暇里,他们便带我去集市尽头的那些小食铺吃东西。我最喜欢吃烤羊肉串,父亲则喜欢吃油炸的香菜,母亲喜欢水煮豆泡加点辣椒。3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开心地吃。当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尽管家里不是很有钱。
不过,那些都是我5岁以前的事情了。
5岁以后,一切都变了。
我8岁起住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到现在已经有10年之久了。大约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这里就开始有那么一间红茶坊了,我也便是在那个时候就开始认识红茶这种东西了。我觉得红茶会给人温暖的错觉。
我15岁生日那天,没有任何人为我庆祝。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记得以外,不会再有任何人记得了,包括母亲。她天天——也许是这一辈子都有永远也忙不完的事情。
母亲可以把那些密密麻麻的账单记得清清楚楚,可她无法记住一个简单的生日——1月24日。她根本不记得在15年前的那一天,是她亲自把那个孤独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
那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那家红茶坊里呆了一个通宵。我叫了一杯又一杯的红茶,内心的孤独浸在红茶里,慢慢变得隐蔽。那夜,没有任何人来找我。
出了家门,我便径直往早点铺去了。
我有挑食的毛病,早点只喜欢吃蛋皮(一种由米浆和鸡蛋做成的食物)。在学校附近,这种东西只有一家早点铺里有卖。所以,我便成了那里的常客。也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桐。
当时,我刚上高三。夏末秋初的季节,不热不冷,早上也一样。那天,她穿一件黑白相间的短袖衫,纯白色的短裙,浅蓝色的凉鞋,乳白色的短袜,头发并不长,但是很黑很柔亮,低垂着遮去了半张脸。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苍白得让人联想到死亡。
她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粉丝,缓缓地走到我面前,坐下了。坐下以后才发现我的存在。于是她抱歉地笑了笑,接着问我那个位置是否有人坐了。我默默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之后我们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吃完了,我便先走了。
第二天,我又碰见她了。她还是那身打扮。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她的另外半张脸,左脸——斜扯着一道醒目的血痕。
她依旧是朝我笑了笑,只是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人坐那个位置了。也许她已经感觉到——我和她一样的孤独。吃完了,我依然先走了。只是她脸上那道长长的血痕,时隐时现地浮在我眼前。我的心莫名地有种疼痛的感觉。
第三天,还是我先到。不过我在那个位置上放了一些我的复习资料。我想,她一定会来的。一会儿她真的来了,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她有些尴尬。我赶忙拿开那些学习资料,然后对她说,我知道你会来的,所以特意为你占了这个位置,说着我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然后低声说,谢谢。
我们一边吃着,偶尔说上一两句话。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
“我叫桐。”她说。
“很好听的名字。”我笑。
“嗯,那是我妈妈的名字。”说着,她低下了头。眼神难以捉摸。
“我明白。”我说。我真的明白,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和她是命运相同的人。
“嗯……我想,你一定明白,”桐接着笑,“你呢?什么名字?”
“秦惑。”这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对陌生人说起自己的名字,轻描淡写地,连一丝激动的情绪也没有。我不是跟父亲姓,也不是跟母亲姓,我的名字是我5岁那年,母亲亲自为我改的。我不懂得它究竟有什么深意,只是每次提起的时候,我便情不自禁地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父亲扔下我和母亲,独自享受他的幸福去了。然后,我对父亲的怨恨就越来越深了。
“我们的名字有些类似的含义。”桐说。
“对。不过,或许本质并不一样。”这也是直觉告诉我的,我慢慢地明白了母亲为我取这个名字的真实意图。而桐的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她不愿意忘记自己的母亲。而我的母亲只是不希望我忘记对父亲的仇恨罢了。
“算了,我们都无法改变。”桐漠然。
“因为我们还小。”
“对。”
然后便没有再说什么了。我们是一起进学校的。临别时她告诉我她刚读高一。不过,她已经不想再念下去了。她说她要离开,离开这座城市!她说那些话的时候有点特别的激动,只是丝毫没有流泪的迹象。微风吹来,拂开她低垂的发丝,我便很清楚地看到她左脸上的那道深深的伤痕已经开始愈合了。
从那以后,我们差不多每天都在一起吃早点。有时候,我们也去那家红茶坊喝红茶,时不时地会向对方讲起自己的往事,还有正经历的无奈与悲伤。不过,有些事情,即便不说,彼此也都已经明白了。因为我们都有相同的命运。
桐在7岁那年,母亲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父亲再婚,她便有了继母,还有了一个弟弟。我那时想是不是所有的继母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习惯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亲生儿女得到不一样的幸福。那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无奈。桐告诉我说,她左脸上的那道伤痕就是上次继母用皮带抽打出来的。原因是,她忘记了给弟弟倒洗脚水。
我相信,她的伤痕绝对不只是脸上的。
愈合的和没有愈合的。但是,我知道,桐心灵上的伤痕是一辈子也无法愈合的。
只有命运相同的人,才能体会到我们的辛酸。然而,我们能给对方的也只有安慰罢了。
又一次模拟考试结束了。
浸泡在题海里的孩子们,骤然间抬起头来,企图偷偷地做一个深呼吸。可抬起头以后才发现,自己早在踏入校门的那一天便已经退化成了海里的鱼,离开了水便无法呼吸。考试考试,做题做题,我们就是这样盲目地活着。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午夜,蓦然间发现自己曾经还是人类。不过,那个自己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锈迹斑斑了。
下晚自修的铃声响了。大家漠然地走出了教室,谁也不曾向谁告别。
我抬起头,环顾着整个教室,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于是,我也提起书包,走了出来。轻轻地踩着脚踏车,走在那条荒凉的长街上,总感觉是自己把自己遗弃了。秋风起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长街两边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当我走到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的时候,却看见有个人蹲在那里哭泣。那声音很熟悉——是桐!我急忙停了下来。
“桐。”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说下面的话了,只是默默地望着她。然后我看见她那张伤痕已经愈合的脸上又多了5道鲜红的手指印,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我将她拥在了怀里,轻声说,别哭了,桐,别哭了,一切都会好的。可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我也哭了。这是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落泪了。我所有的泪水从5岁那年便开始冰冻了起来,在这样一个秋凉的深夜开始融化。
“那个三八婆!”桐咬了咬牙说。
“好了,慢慢会好起来的。”我说。
“你现在要回去了,对不?”她幽幽地问着。
“不,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走不动……”桐哽咽着。原来她右脚的脚踝扭伤了。
我扶着她上了脚踏车。我要带她去江边,企图让那里的宁静抚平她心底所有的伤口。
我们呆愣在赣江边,任凭秋风吹拂凌乱的头发。江水徐徐地流动着,发出懒懒的声音。一弯冷月,在水一方,孤独而冷清。
“那月是黑色的。”桐说。
“嗯。”我应着。我知道,月并不是黑色的,只是我们的脑海里有太多黑色的记忆,永远也无法抹去。那是我们的命运,被岁月搁在与世隔绝的角落。
“我要离开这座黑色的城市!”桐忽然声嘶力竭地喊着。声音从此岸传到彼岸,又从彼岸回到此岸。然后,我看见月光下的桐,她已经泪流满面了。看着这样的她,我默默地低下了头。
“可你还小,先把书念完,好么?”我沉默了一阵,低语着。
桐转身,望了我好一阵。眼神里有种难言的绝望,欲言又止。然后,我们继续沉默,望着冷月沉落在江水之中。
桐还是选择离开了,在第二年百花盛开的春天里。
那天午后,我正在家里看着电视里一个无聊的电影。这时,桐来电话了。
“我买好了去南方的火车票,下午就离开。”她说。
“你决定了?”我问。
“无所谓决定,必须离开。”她苦笑。
“我去送你,我下午不上课了。”
“那么,校门口红茶坊见。”
“好。”挂了电话,关掉电视,我便赶紧出去了。
桐已经先到了。打扮依旧是我们初识时那样。相对望了望,只是无语。我们默默地走了进去,里面放着陈慧娴的《红茶馆》。
我们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每人要了一杯红茶。
“红茶给人温暖的错觉。”桐幽幽地说。
“对,错觉。”我点了点头,“我们有相同的命运,所以都喜欢那种让人心寒的温暖。我曾经这样去描述红茶的味道——喝着喝着就有种想自杀的念头,你再舔舔自己的嘴唇,可以感觉到血的腥味。”
“遥远,充满幻觉。”桐猛喝了一口,接着说。
“有时候像暮色里的列车,一声长笛鸣起,从远方飘来,再往远方飘去。当它经过你身旁的时候,你发现里面坐着的那些人是那么的盲目,盲目得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死去。”我低低地说,感觉像呓语。
“你很久以前就开始喝这东西了?”她笑着问。
“你不是也一样?”我说。
我们都笑了。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喝着。
红茶坊。外面的人冷漠地走了进来,里面的人冷漠地走了出去。我相信,尽管我时常出现在这里,但认识我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几乎没有。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是那种不太容易让人记住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那种根本就没有人记住的人。
红茶,是种能给人温暖错觉的东西,所以很多人爱它,包括我和桐。不过,我们和很多人不一样,我们要的不是那种错觉。
“你准备去南方的哪座城市?”我看了桐一眼问。
“你想知道?”桐笑了。
“嗯,想知道。”我向服务生再要了一杯红茶,那已经是第十三杯了。
“你会想我?”她依然笑。
我不语。
“从第一天认识你开始,我知道,将来如果我离开,你一定会想我的。我也相信,你应该是惟一会想我、惦记我的人。所以,我曾经努力地让自己不要离开,可我失败了。”桐漠然地望着我说。
“我们是命运相同的人。”我说。
桐低下头,然后我发现她的眼眸里含着一丝泪水。我还想再说些什么,不过,到底还是沉默。我们再一次沉默,那一次我们都似乎闻到了血腥的气味,遥远而临近,陌生而熟悉,虚幻而空灵。我想,这也应该是彻底的沉默了。
我们起身,走出了红茶坊。桐走在前面,我紧跟着。我忽然有种特别的感觉,是担心与恐慌。街道上的车辆匆忙得让人窒息。这让我想起了某个心理学家所描述的自杀意念。
“秦惑,你说,这世界上什么花最美丽?”桐扭过头问。
“雪花吧,苍白而寂寞。”我应着。
“不,是血花,红得让人晕眩,也是最苍白最寂寞的花。”桐说。
“为什么?”
“因为一生只绽放一次!”
桐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人却已经像风一样飘向了街道的中间。一辆大型货车急驰而过,然后整个世界变得死寂。死寂。
我,还有很多的路人都呆愣着。微风轻轻吹过,一种绝望的味道扑鼻而来。
宽阔的街道上,桐横躺着。无数的花瓣随风飘落,飘落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许久,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惋惜。惋惜。惋惜。
慢慢地,围观的人散开了。散开了。散开了。
红茶坊里飘出的依旧是陈慧娴的《红茶馆》,进进出出的人们盲目而孤独。我摇了摇头,依旧呆愣着。呆愣着。呆愣着。
几个月后,我也离开了那座城市。
第7篇、知我者根子也
看根子收拾别人,另是一番情趣,两分钟一个,三分钟完活,嘁嚓喀嚓,一忽西皮流水,一忽二黄导板,非刘鹗刘铁云的手笔是不能描绘的。二青虎定下婚日,狠了狠,上北安城里理发。理发师傅是个嫩粉丫头,二青虎不敢正看人家,就闭了眼,挺着挨拾掇。头剃好了,二青虎一看镜里,葫芦不是葫芦,瓢不是瓢,说是锅盖,又长一圈毛。二青虎虎劲儿冒了,道出:“剃的什么鸡巴玩艺儿!”闪出一条汉子:“这是县劳模,剃不了你这刺头!你什么人?还***的敢骂人!”小刀闪光,在袖子上“刷刷”鐾出两响。二青虎是山里虎,一进城就发毛,只得交钱,走人,回家。家里人可闹开了,这等脑袋怎能结婚,下延一个月吧。女方家是善于讲理的:不行!要不结直说,干嘛这么整事!二青虎一家愁得个蚂蚁转锅台。有人说了:要是不行,找二站上海知青小根子看看有没有补救。小根子让二青虎坐下,看了三圈;又让他站着,看了三圈;又让他走起来,看了三圈,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今天不行,得明天。”二青虎已经急个乌眼青,他却让人等到明天,不知葫芦里存的什么花花肠子。二青虎无奈也只好住下。这晚,根子去木匠那儿弄了块骨胶,左熬右对,弄到半夜。第二天一早,根子让二青虎坐好,拿刷子可头抹开了。经这一抹,头发根根立起,二青虎变了样子。小根子左边两下,右边三下,“去找镜子照照。”镜子里那个二青虎,已经帅气十足,真有娶媳女]的模样了。根子说:“只能保持三天五天,以后再说吧。”
二青虎过了一道难关,根子的名也传出了老远老远。各路知青豪杰从此待根子为上宾。只要暗示一下,要烟有烟,要粮票有粮票,我也跟着不再挨饿。
戏好,散得就快,一转眼,上海人全回家了,我也回家了。离开小根子,头发又成了顶顶重要的难题。婚后不久,老婆数落当上秘书的我:别看离首长那么近,其实你只是给人家遮眉挡眼的物件。人家让你在左边,你就得上左边;人家让你呆右边,你就得呆右边。整个单位,从头到尾,顶你挨涮回数多,顶你挨的归拢多。你呀,还不能有长进,只要是有一点突出,马上有人收拾,看你还敢不敢支楞毛。听这话,我心倒一亮:头发就是我,我就是头发。五官是没招了,变化不了,坏就坏在头发上。可是,我的头发怎么也理顺不好。
这年去上海,我算计好了,下车先找根子,回来再找根子,理他两回好头发。根子在沪上已是名人,开着大发廊,用着好几个高手,他自己却只是招牌,只对几个定点人物下手。根子对师傅们介绍我后,让我坐下,一位教授模样的眼镜,给我梳了两下,就将一个好像是钻牙的物件,放我头上,那东西有个小轮,缓缓走着。一个小姐坐电脑前用上海话“嘟嘟”着。我睁眼一看,电脑屏里竟是我的脑壳。明知这只是侦察地形,可我却想着了医院的开颅手术。“呀”的一声跳了起来,吓得男女老少全成了“阿木林”(上海方言:呆子 )。根子从里面出来,笑笑说:“算了算了,伊是阿拉农场里厢,第一只大慈豆。别人家弄不好这只头。”说着,拿来把剪子,手指为梳,拢上几拢,亮光一闪,贴耳朵飞来一剪。嚓嚓嚓,寒光闪闪,几个回合,手一拍,东北话一句:“完蛋一个!”拿镜子里一瞧:里面竟然是少年的我。
知我者根子也,可惜,可惜,我不得不回东北。
第8篇、睡在心里的狮子
我和痕痕一起搭档快要八年了。而今天,终于,她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我以一个出品人的身份,我们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在我和她坚不可摧的友谊之下显得薄弱,显得太过新鲜而没有时间积累,然而,却几乎颠覆了我心里对她的认知,或者说,我曾经对她的认知,只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她把我们还原得都太真实了。其实仔细想想,她写的我们这些人,无论是我、落落,还是笛安、安东尼等等,都是在当下年轻读者心中呼风唤雨的偶像级作家,我们常年活在读者的宠溺里,披戴着彩虹光环。然而痕痕却走出来,小声却坚定地告诉大家:“他们脆弱着呢,他们无赖着呢,他们自卑着呢,他们平凡着呢。”
痕痕用她冷静而精准的文笔,一点儿一点儿把我们外壳上的亮片剥去,让我们换了睡衣,卸了浓妆,仿佛一颗煮熟剥壳后的鸡蛋般,又稚嫩又脆弱地摆到了桌上。我在看完写我的部分,一度愤愤不平地质疑她,“你干吗这样赤裸裸地揭发我?我可是公司的商业品牌啊。”
阅读《痕记》里关于我的篇章,仿佛就像乘坐倒流的时光机。那些我们一同经历的事情仿佛无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快闪底片,虽然消失了色泽,但依然在每一个骤然撞向自己的瞬间,唤醒无数沉睡在心底深处的碎片,仿佛湖底一尾鲤鱼一摆,激起淤泥里无数早已沉淀了的闪光鳞片。
记忆不再是我主观润色后的样子,这些往事里的自己也不再是那个少年偶像,不再励志不再动人,在痕痕的记忆里,我和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平凡而又脆弱,敏感而又自我。
我和痕痕吵架么?
当然吵。
最近的一次我们大吵,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生了好大的气。归根结底很简单,就是她和阿亮约了别的朋友一起吃饭,而忘记了叫我。作为一个拥有极强霸占欲的人来说,我难以容忍阿亮和她心中有任何的朋友比我还重要。我生气从而一个人去吃饭,手机关了,吃完自己坐车回家,司机对我说:“痕痕一直打你电话,说找不到你。”我对司机说:“不用理她,送我回家就行了。”
结果车开到小区楼下,我看见她和阿亮抬着公司会议室那个读者送的巨大的玩具狗熊在小区门口等我。(后来我有嘲笑她们,“你们两个是有多幼稚啊?”)她们两个满脸笑容地拍拍我的车窗,拿着狗熊的手做各种动作,我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痕痕的嘴型是在说“别生气啦”,但我只是很冷漠地让司机继续往前开,没有任何的停留。我看见车窗上她失落又紧张的面容消失在视线后方。随后甚至任凭她在我家门口如何按门铃我也不开门。直到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发现她靠着墙壁坐在走廊的地毯上。她也不砸门,也不发飙,也不死按门铃,只是看见我打开门的时候她局促地站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一颗眼泪轻轻地掉下来。
你看,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这样近乎没有原则地让着我的。我觉得我的很多坏毛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被三个女人宠出来的。我妈、阿亮,还有痕痕。
但我也只有在她(以及阿亮,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面前,会这么歇斯底里地暴露自己幼稚而蛮横的一面。因为我心里清楚,她心里也清楚,无论我们之间发生多么严重的争吵,我们总会合好如初的。我们彼此都深信这一点,所以我们敢在对方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也许我和她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世界上很少数几个,就算暴露再多的缺点在对方面前,也依然不会丝毫讨厌对方的人。
第9篇、友情超越生死
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不再和她来往
11岁的女孩帕西得了一种怪病,怕见阳光,不停地掉头发,牙齿也开始松动。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因不详的血液病,暂时无从对症下药。危险的是,这种血液病还可能会传染别人。
帕西只好离开学校,呆在家里。她的父母悲伤地看到,帕西过去的伙伴不再和她来往。
一天,帕西的父母听到房后的墙角有人在低声说话,便走到后阳台上往下看,只见一个小女孩正趴在草地上,把手伸进半地下室的窗口,握着从用黑色窗帘挡住的窗口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对着地下室交谈。窗口里伸出来的手,是帕西的手,她的手指甲开始脱落,手上缠满了绷带。
帕西的父母认出趴在草地上和帕西交谈的,是叫林洁的中国女孩。三年前他们听帕西的老师说过,林洁刚来到帕西的班上,不太会讲英语,上课从不提问,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急得直摇头,追问得多了就掉眼泪,班上的同学都觉得她很怪,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只有帕西经常和她在一起,教她说英语,纠正她的发音。那时,帕西的父母不赞成帕西和一个不自信的人交朋友,但是帕西一直背着父母和林洁交往。
帕西的父母在后阳台上看着两个孩子手拉着手隔着窗户谈了很久,非常感动,没有去打搅他们。但是事后,考虑到帕西的病症有可能会传染给林洁,就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次林洁的父母,一是去表示感谢,二是告诫林洁的父母应注意林洁不要被感染。结果,林洁的父母不允许林洁再去找帕西。
保守这一秘密
从此,帕西的父母注意到,林洁几乎每一个下午都悄悄地来看望帕西。除了交换作业本,林洁还经常带来她从自家的后院里采摘的鲜草莓、西红柿和紫罗果与帕西共享。她告诉帕西,只要闻一闻这些水果,就能感觉到太阳的味道。
帕西的父母被这两个孩子间超越生死的纯洁友情感动了,决定不去打断她们的这种交往,并为她俩保守这一秘密。
一天,帕西听林洁给她讲完中国关于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萌发了在夜晚出来看看夜空中银河的念头。林洁告诉帕西,她可以帮助帕西实现这一愿望。“反正现在放暑假了,我可以白天在家睡觉,等到夜晚我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就悄悄地从我家的后窗爬出来,然后来接你。你只要不惊动你的父母就行。”林洁鼓励帕西说。
那天晚上,林洁帮助帕西爬出那间半地下室的窗户,奔向原野。两人先去了学校果园旁边的葡萄架下,去听牛郎和织女是否正在隔着银河说话,然后又去林中那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借着月色,她俩采撷了许多鲜花,然后把花瓣撒进小河支流的一条小溪,再把脚伸进溪水,任脚下的小鱼戏逐她们的双脚,两人快乐地咯咯大笑。林洁告诉帕西,撒过花瓣的溪水,一定非常有灵气,可以治好所有人的病痛,到那时,帕西一定能和其他人一样愉快地生活。
两个人回家时路过镇子里的一家便利店,在店里买东西的人都奇怪地看着帕西。脸上荡漾着幸福的林洁和帕西突然察觉到这一点,赶紧手拉手离开了商店。
从此,帕西经常向林洁说起那个夜晚的美妙,却再也不提再次外出的事。林洁知道,一定是那天晚上商店里人们的目光刺伤了帕西。
警察暗中护送
一天下午,林洁又像一只土刺猬一样从草地上爬向地下室的窗口,刚一握住帕西的手,她就急切地告诉帕西,她今天去剪头发了。隔着窗帘,帕西看到林洁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短。林洁笑着说:“我只想让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一样长,在别人看来,咱俩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晚上,帕西和林洁又相约来到林中的小溪旁,两人嬉戏着溪水,笑着唱着说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后来巡逻的警车发现了她们,警察下车告诉她们,过了午夜,任何人在公共场所逗留,都是违法的,因此,她俩要被带到警察所去接受调查,然后再通知她们的监护人来把她们领回家。
帕西哭了。林洁只好把她俩的秘密告诉警察,并说如果她的爸爸妈妈知道她和帕西交往,她就再也见不到帕西了。警察听了,犹豫了一下,温和地说:“我可以不把你们带往警察所,但是我仍然要把你们送回家,你们都是未成年人,必须受到成年人的保护。”
帕西依然哭着不肯动身,警察说:“小朋友,我当然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意思是,你们两个人先走,我会看着你们走的。”
于是林洁和帕西手牵手,穿过林子朝镇子的方向走去。警察开着车,没有开大灯,远远地跟着她俩。
永恒的微笑
林洁和帕西的秘密被小镇上越来越多的居民保守着。每天夜里她俩悄悄地溜出来时,在她俩身后的某个地方,总有一辆不开大灯的汽车悄悄地跟随着。镇议会里报名义务为她俩做夜晚监护人的居民越来越多。
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林洁和帕西来到学校的葡萄架下,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默默无语。为了让帕西快活起来,林洁告诉帕西今天是中国的中秋节,是吃月饼的节日,为此她还带来了中国月饼让帕西尝一尝。接着,她为帕西讲了中国关于嫦娥奔月的民间传说。
帕西紧抱着林洁送给她的月饼,不停地闻着,却无法吃,她的牙齿已经全部脱落。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帕西的葬礼是在夜间进行的。为此,镇议会通过特别法令:在夜间葬礼进行期间,全镇实行交通管制。那个夜晚,林洁由帕西的父母陪同,抱着帕西的骨灰走向墓地。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默默地跟随着无数辆的汽车,所有的汽车都没有开大灯。
第10篇、人变情亦变 朋友的概念变模糊
我们曾经亲如姊妹、义同死党,可以分享男人以外的任何秘密。后来我们各奔前程,理“家”忙“业”。无暇见面,也不再有交集。曾经的我和她无话不谈,可谓纯洁的知己,后来“花”“草”各有主,渐渐不再联系。友情之贵,是我们不懂得珍惜,还是生活“过滤”了许多留不住的东西。
一、童年: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
自有记忆起就有小伙伴,童年的我寄住在农村姥姥家,跟邻近的三个同岁小丫头常常结伴玩耍,冬天我们就在屋子里,火炕上用扑克牌“烙大饼”,抱着布娃娃分角色过家家;夏天就在大槐树下蹦格子,要么就背着大人去河边趟水,用罐头瓶钓鱼虾。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啊,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唯一的烦恼就是不喜天黑,每到那个时刻,小伙伴们要各回各家,我总恋恋不舍。
当时我最迷恋的就是姥姥家后面的一小片向日葵,金色的向日葵啊~ 总是向着太阳微笑~每次捉迷藏的时候,我都慌乱地在那片向日葵林里穿梭,想把自己掩藏起来,可是向日葵绿色的笔直的干那么纤细,一棵一棵,间隔分明,所以我转来转去觉得不行只好又跑掉去找更隐蔽的地方,有些时候还正在那里焦急地转圈,就恰好被小伙伴赶来逮个正着,大喝一声:嘿,看你往哪里跑!
第11篇、友谊的世界没有例外
海鸥的梦想是迎向暴风雨?
语文老师拿着谭建新的作文,声情并茂地读了起来。这对语文课代表陈晴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因为就在上课之前,一向狂傲的她夸下海口,说这次的范文非她陈晴莫属。
当然,陈晴的“自信”并非没有资本。她的作文已经连续三个星期被语文老师拿来当作范文诵读了,而且上周那篇以“梦想”为话题的作文,还在市里举办的中学生作文比赛中得了二等奖。
陈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作文“四连冠”的计划会被毫不起眼,甚至有点拖班级后腿的谭建新给打破。心有不甘的陈晴兀自站了起来,打断老师的深情朗诵:“老师,关于您正在读的这篇作文,我有个问题想问一问作者。”
老师平静地问道:“陈晴,你是不是觉得这篇作文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呃……”陈晴抿了抿嘴,“我想问下谭建新,他知不知道海鸥的梦想是迎向暴风雨?至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是诗人海子的梦想!”
坐在教室最角落的谭建新并没有慌乱,而是从容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迎向暴风雨是海燕的梦想,陈晴同学难道没有看过高尔基的《海燕》?” 谭建新的话语可谓绵里藏针,令陈晴自取其辱,一时尴尬不已。
癞蛤蟆的蜕变
语文课的丢丑失利,加上某些同学的嘲弄,陈晴真想找个机会出出这口恶气,她甚至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着谭建新大骂一顿。其实,她更想知道,在大家眼里一直都是癞蛤蟆的坏孩子谭建新,怎么会突然蜕变成“王子”呢?
机会就在陈晴的翘首企盼中出现了,让她有些措手不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散乱的光线穿过淡薄的白云,胡乱地打在身上,徒增些许温热的气息。
那天,陈晴在舞蹈室门口猛地撞上了一个人,她抬头一看,正好对上谭建新的眼睛。一向沉着的他,眼神竟有些慌乱,大气都没有出一口就逃命似的跑了。陈晴望着谭建新飞奔而去的身影,下意识地朝舞蹈室里看了看,教室里只有一个女生在练习,她优美的舞姿令人陶醉。
陈晴不禁为自己的这个“重大发现”高兴得笑了起来。晚自习上课之前,陈晴面无表情地站到谭建新的课桌旁,像准备跟他分享某个重要秘密一样低声地说:“谭建新,我郑重地给你一个机会向我道歉,否则就别怪我不留情面!谭建新瞟了一眼面前这个大言不惭的语文课代表后,又将自己的视线锁定在课本上。
“谭建新,我今天非常严肃地告诉你,癞蛤蟆和白天鹅从来就是遥不可及的,你别做梦了!”谭建新脸色变得异常难看,但他强忍着即将爆发的怒火,轻声地说一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友谊的世界没有例外
第二天早上,黑板上莫名地出现一排粉红色大字:谭建新暗恋三班的程素素。
“这样的行为实在有些幼稚:现在连小学生都不会这样做。”?谭建新默默地将黑板上暖昧的粉笔字一一擦去,然后默默地回到课桌前,默默地坐下,默默地拿。出课本,默默地看书。中间第三排,位置上的陈晴,紧握着双手,手心全是冷汗。谭建新无所谓的语言,无所谓的动作,无所谓的态度,让她有些受不了,决定豁出去。本来因为当事人冷淡的反应而渐渐平息的暗恋事件,出现了惊天大逆转。班会上,班主任不仅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严厉的“早恋危害”课,还特别将谭建新和陈晴叫去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安静与紧张并重,像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前夕。“谭建新,”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你不是答应过老师不再惹事了吗?为什么陈晴会说她亲眼看见你在舞蹈室门口……”
谭建新低着头,双肩不住地颤抖。陈晴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开始有些后悔。
“老师,你是不是也觉得一个人一旦被打上坏孩子的标签,他就永远只能活在别人的怀疑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可是有一个人却对我说,每个人的天空都有阳光灿烂,白云朵朵。”谭建新慢慢地叙述着,“那个人就是程素素,我最要好的朋友。而我们之所以会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有一次她突发哮喘,是我送她去的医院,她为了感谢我,说要和我成为好朋友。我说和我这样的坏学生做朋友会影响她的学习。为了向我证明,只要自己肯努力,总有一天会成功,她每天到舞蹈室练舞。我在学习上的进步,正是因为她的鼓励和帮助。”
“哦,对了。”谭建新接着说,“前几天,我得知她最近的身体状态不够好,由于她的运动量大,我担心她的哮喘病再次发作,所以才经常去舞蹈室留意她的状况。之所以站在门口观望,不过是担心她又怕打扰到她罢了。”
听到这里,班主任轻轻地拍了拍谭建新的肩膀,说:“对不起,老师错怪你了。”而愣在一旁的陈晴更是惭愧不已,由于自己的嫉妒,深深地伤害了一颗纯真的心。她悟到了,友谊的世界里,谁都没有例外。
第12篇、她留在那一年的冬天
19年前,我和英子家住在同一条胡同里,我们俩又在同一所小学的同一个班里。虽然她是班长,我是出了名的调皮鬼,但这并没有妨碍我们天天玩在一起。
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天阴沉沉的。虽然到了课外活动时间,但是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出去,教室里乱成一团。我在学校里呆腻了,便提前溜回了家。不一会儿,英子也回来了,像往常一样站在我家门外喊我:“咱们一起写作业吧。”
可是那天我实在不想翻开那讨厌的课本,我躲在门后大声地说:“不行,我的书包忘在学校里了,本子和笔都没在。”
“那我回去给你拿。”英子很干脆地说了一句便跑开了。我追出门外想喊住她,可是她没回头。我叹了一口气回到屋里,盘算着等会儿她回来该怎么跟她解释———因为书包此刻正好端端地躺在我的床上,并没有在学校。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雪花。胡同里的行人越来越少,可是英子还没有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英子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在去学校的路上,一辆汽车撞倒了英子,还没等送到医院,英子就已经断了气。
直到今天,英子父母凄惨的哭声还时常回响在我的耳边,同样直到今天,除了我没有人知道英子当年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出了意外。每一年的冬天,当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便会时时想起英子清秀的面容,默默地泪流满面。
英子已远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早已原谅了将内疚一生的我。
第13篇、友情是最好的美味
朋友间难免会有小酌的时候,每每此时我总是邀到家中。这并非是我舍不得酒店里破费,而是我特别珍视这份情谊,必亲自下厨才觉得能尽心尽意。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不分贵贱且以诚相待的,但在时下这种友情已经十分难觅亦弥足珍贵了。因而,虽然那酒店里不乏美味且省了操刀掌勺之劳,又十分排场和便捷,却也是我极不乐意为之的事情。因为那不足以表达我对朋友的感念。
我喜欢以真诚感激的心情去烹炒一番。虽然我的技艺和酒店的大师相比有天壤之别,但我此时的心情却极为甜蜜。在我邀请了朋友之后,我就开始拼盘。我要考虑到色彩、味道、造型和荤素的搭配,而且肉丝要切得均匀,蒜苔要切得齐整,莲菜要切得薄而透亮,青菜要炒得支支楞楞,汤要做得红黄绿鲜艳入目。更重要的是还要多想想朋友的爱好,张三喜欢甜食,我就加个糕点;李四喜欢水果,我就拼个果盘;王五喜欢麻辣,我就做一道川味。每每此时,我的心中就满是些美滋滋难以言传的味道。因为,我在以一颗朴实的心对待朋友,没有一丝的世俗和杂念。我固执地认为,此时此刻只有心中的友情才是最好的美味,我想让朋友都珍视这一份友情,也品尝这友情的鲜美和绵长。
漫漫人生路,朋友能几何?芸芸众生之中,擦肩而过者数不胜数,形同路人者亦决非屈指,能心心相印者可谓罕见。有时我会想,不知道这是人之幸呢还是人生之悲。
我的朋友大多是为文之人。他们都是些一穷二白者,甚至是下岗失业者,唯有心中的那份绿荷红花一样的情操和追求才是最大的财富。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清醒者和思想者,甚至是充满对人类关怀的布道者。他们对生活的奢望很少,对理想的付出很多。所以,来我这里并不要什么精美的菜肴,一瓶二锅头,几碟小菜,都能喝得兴致无穷,都能喝出些意外的灵感来,都会让我有许多人生的感悟,也使我更加珍惜生活和友情。
当然,朋友对我的烹饪之技还是挺赞赏的。但最感动的却是那句“上酒店是钱买的,喜斌你这是用心做的。”是的,在操刀掌勺之时,我那份情意,我那份感动和愉快,已经深深地渗入其中了。这就像我写文一样,总希望有妙趣横生的文字流出,总希望有灵光四射的意境飞来,总希望能给读者一点享受和愉悦。我在用心烹调。心之所想,手之所至。那些红绿青白、咸香麻辣,如同我的心灵之文,我希望是五光十色鲜艳夺目,能让朋友心悦目爽咂之又咂,最好是回味无穷。
人生是短暂的。正因于此,朋友就特别珍贵。用心去对待友谊,用心去对待朋友,就会拥有人生的灵光。因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还会请朋友光临寒舍,我还会亲自下厨,因为我想奉上一份真诚的友情。当然,我希望我的烹饪技艺能日有所长,好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亦色香味儿俱佳。诚若如此,那便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也是人生的一大美景了。
第14篇、小老鼠
潇梦小时有一个很喜欢的毛绒玩具,是一个小老鼠。
那是潇梦四岁时的初秋,她不慎摔折了胳臂,住进了医院外科病房。她爸爸的朋友来探视时,一起来的还有朋友的女儿,是一位大姐姐——高三学生。
大姐姐给潇梦带来了一个可爱的毛绒玩具——小老鼠。
这是一个坐着的、胖胖的老鼠,大小有半尺左右,笑模笑样地看上去很滑稽。
它除了鼻子和眼睛是黑的以外,浑身上下都是浅黄色的绒毛,连胡须都是黄色的。尽管这个玩具并不十分像老鼠,但是正因为它不像,才更加可爱!
据这位大姐姐说:她也非常喜欢这只小老鼠,但是为了能使小妹妹高兴,自己还是忍痛割爱了。
潇梦住院期间,爸爸整日整夜地陪着她,而她总是缠着爸爸,让他讲跟老鼠有关的故事。其中一个小老鼠偷油的故事她最爱听:一个小老鼠半夜三更去偷油,结果错偷了葡萄酒。小老鼠喝得醉醺醺地睡在了洞口外边,被一只从来没有捉到过老鼠的笨猫捕获了。
当然了,讲故事时那个玩具小老鼠是离不开的道具。潇梦被爸爸讲的故事逗得“咯咯”直笑。
后来,潇梦伤愈出院了,她还是成天抱着“小老鼠”,给它讲故事听。
可是谁能料道,半年以后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小老鼠”原来的主人,那位高三的大姐姐因患重病永远地走了。她连当年的高考都没有赶上,尽管她是年级里学习拔尖的好学生。实在是令人惋惜!
于是,这只“小老鼠”就成了那位大姐姐留给潇梦的永远的纪念物。
第15篇、义猴小黑
七八年前,我放弃了留在城里的机会,主动要求到位于桂南六诏山深处的一所偏远小学教书。物质条件虽然艰苦,但我的精神是愉快的。我喜欢这里质朴可爱的孩子、纯净的山山水水以及生机勃勃的动物和植物。
一天,我听说村里有人捉了一只稀罕的猴子,准备卖到饭店,给客人作猴脑吃。我立即赶到那个老乡的家里,反复给他做工作,说这是黑叶猴,国家保护动物,让他放了。可他认为山里人靠山吃山,捉猴子卖钱有啥不对?要把猴子带走,除非买下它。我一咬牙,花了50块钱买下了那只小黑叶猴。我想立即把它放生,但它太小,又受了伤,于是我精心给它调养。一个月后,它终于完全康复。我把它带到山里放了,可它怎么也不肯走。后来它终于走了,我怅然若失。一个月后,它竟然又跑回来看我,我高兴得流了泪。它已经长成了大猴,找到了猴群,但仍时常回来。没它的日子,我也万分牵挂。它非常聪明伶俐,有一种特有的灵性,比那些只会撒娇的宠物强得多。慢慢地,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它浑身毛色乌黑,我就亲昵地叫它“小黑”。
就这样过去了两年多,小黑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降临了。
那天,我专程赶往十几里外的邻村为一个生病的孩子补课。当时小黑正在陪我,于是我带上了它。一路上,小黑在我身前身后跑来跑去,甭提多有趣了。它四肢细长,全身披着黑毛,干净而有光泽,真像个小机灵鬼。
正在一条山谷里疾行,突然,跑在前面的小黑尖叫起来,并且对我手舞足蹈的。我大惊,忙四下里张望,一时啥也没看见。蓦地,我发现前方几十步的一块巨石后有两个绿莹莹的亮点,那分明是野兽的眼睛!有一只野兽潜伏在那里。它们虽然隐蔽得极好,但聚光的眼睛却瞒不了人。按理说,动物都怕人,听见人声早该躲得没影了,可它为什么潜伏在那里?
我正在发愣,突然听见一声咆哮,一个橘黄色的影子从那巨石上一跃而起,向我们猛扑过来!啊,是一只凶恶的金钱豹!我立刻联想起最近村民老是丢家禽和牲口,有人发现是一只豹子干的,没准就是它。大约是山上的野物太少了,似乎情有可原。但它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袭击起人来了!
我深知豹子的厉害,急忙转身就跑。但豹子跑得实在太快了,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只听脑后一阵阴风,我一下子就被扑倒在地!极度混乱中,只觉豹子的大嘴向我迎面咬来。求生的本能使我拼死反抗,挥拳猛击豹头。但我的双拳根本没法和豹子的利爪和尖牙比,身上手臂上登时出现了无数血口。我再也顶不住了!
只觉豹子的大嘴狠狠咬向我的脖子,完了!孰料刹那间,豹子惨叫一声,猛转头向后跃去,剧烈地扭摆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小黑正骑在恶豹的身上,双爪在豹面上猛抓。豹子的一只眼睛竟然被抓瞎了。怪不得豹子放开了我。多么勇敢的小黑!它本来是可以独自逃命的,却冒死回来救我!
豹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吃了大亏,一时还无法脱身,恼羞成怒到了极点,不住奔跳翻腾。我急忙趁机往回跑了几步,躲到了一棵树后。我大喊救命,可这荒山野岭的哪有人啊?
小黑经不住豹子近乎疯狂的折腾,终于被甩了下来。正面交锋它可绝不是恶豹的对手。果然在豹子闪电般的攻击下,小黑无法抵挡,几次要倒在恶豹的爪下,一时险象环生!我不住地惊叫,小黑一不行,我俩全得丧身豹口!多亏小黑急中生智,“噌”地蹦到了一棵树上。我才松了一口气。
孰料,豹子也会爬树,大吼一声,也爬上树去。那棵大树上顿时就乱成了一锅粥,两个影子窜来窜去,叫声不断。小黑到底比豹子更善于攀缘爬树,没让豹子得着便宜,又跳到另一棵树上去了。
豹子在树上对着小黑怒吼几声,无法跳过去,只得先下了树。它对小黑望尘莫及,又气急败坏地冲我跑过来。我大骇,想跑,可如何逃脱得了?豹子面目极其狰狞,大约要把所有的怒气和杀机全倾泻到我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16篇、我是别人的红颜知己
亮是我的男性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把他与我的男朋友区别开来。准确地说,亮是我的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同学。但朋友似乎已无法准确概括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我是他的“红颜知己”,这个称呼是在我们保持了多年的通信关系之后,他在一封信里这样写的。当时我真是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说来也怪,男友从来不吃亮的醋,从来不怀疑或紧张亮与我的关系,哪怕是每次我看到亮的信就两眼放光,看完立马就回信,一点不比给他写情书落后,也不管亮如果有机会到北京出差,即使是住在海淀,只有两天开会时间,也会找机会来看看偏居于京城西南隅的我。
有时候亮给我打电话,我们旁若无人地用家乡话叽里呱啦时,旁人会问是谁,我都说是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好友。我确实觉得这两个词最能概括我和亮的交往。亮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同事,小学二年级亮插班到我们学校,至今我仍记得,穿一身水手服的亮带着满脸笑容走进教室,坐在我后面的位置……
由于家住得近,个性相投,我们常在一起学习、玩耍。中学时光总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考试、学习,转眼就到了高三,我是别无选择地念了文科,没想到数理化皆优的亮也会选择文科,我们又成了同学。突然有一天,满面严肃的亮塞给我一封厚厚的信,是什么?连我自己都有点误会,其实那只是他制定的复习计划和他的志向,不好意思当面与我切磋,就采取这种方式,他那份制定周密、详细的复习计划对我这个读书只凭一时兴致的人来说,几乎奉若神明。但看完那封信后,与之叫板的兴头又起,起因就是他的“宏伟”志向是要考取国防科大,然后率领中国人民收复所有被侵略者占领的失地。我觉得他的想法太不现实了,读文科的怎么考国防科大,还是老老实实地看看哪所大学的中文系比较好吧。
或许是我“一语惊醒梦中人”,亮从此对我佩服不已,亮考取了一所著名大学的中文系,毕业时又以优异成绩留校,边工作边读研,我们一直保持良好的联系。有时候,为了请教我如何讨女孩子欢心,我们可以打上四五十分钟的长途电话,当然我也会和他吵架,摔他的电话,不过,我会向他道歉,以求重修旧好。因为在感情方面屡屡受挫的亮很有经济头脑,几只股票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有人请他去打理投资公司,我可不想随便得罪这样的人。
算算我与亮的友情也有十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人的感情生活除去与生俱来的亲情外,爱情和友情就像鸟儿的双翅,使人的情感能够得以飞翔。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纵然是步履匆匆,我仍满心祈愿我能飞翔,与亮的这份单纯、洁净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
第17篇、点燃友谊之火
从前有一个叫阿里的人,在老富商阿玛尔的店铺里打工。他很穷,但很勇敢。
一个冬天的晚上,阿玛尔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在山顶上不盖毛毯不吃东西过一晚上。我知道你很需要钱,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会得到一笔巨额的奖赏。如果你做不到,就得无偿为我工作三十天。怎么样?”
阿里回答说:“好,我明天就去。”
然而当他走出店铺后,他看到凛冽的寒风在头顶上空咆哮。见此情形,他心里顿时打了退堂鼓。于是他决定去问问他最好的朋友艾迪,他接受打赌是不是个疯狂的举动。
艾迪听后想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我来帮你吧。明天,你在山顶上的时候向前看。到时候,我会在你旁边的那个山顶上为你整晚点上篝火。你看着篝火,想想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不觉得冷了。你保准能做到,过后你给我点回报就行了。”
结果,阿里果然赢了。他顺理成章地得到了一大笔钱,随后他来到朋友的家里:“你说过,你想要我报答你。”
艾迪回答说:“没错,不过不是钱。我要的是一个承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冷风从我的生活中刮过,你就会为我点燃友谊之火。”
第18篇、青春光华滋养我的沧桑心境
我虽已年近花甲,但仍有一个年轻的心境,每天热情奔放地学习和工作,对人生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希冀。为什么会这样?首先,这应该感谢我的那些年纪与我相差很多的“小朋友”!
曾经有一度,我的心情很沉闷,总觉得人与人之间友谊淡薄,真情难寻。几十年来,见惯社会上一些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让我对人际关系几乎失去信心。后来,是一个叫王树新的女孩转变了我。
王树新在天津某公司当会计,认识她时,她只有26岁。有意思的是,我和她最初是在电话里偶然相识的。一天,她把电话打到我的单位———区教研室,求我帮她查找一下当教师的老同学的电话,说想和他们一起聚聚。我答应了,可一忙就忘了。所以她又打来电话时,我只得叫她过几天再听我的回话。几天后,她又打了过来,我已为她找到了一位在中学任教同学的电话。
第二天,王树新竟然出人意料地和她的几个老同学来单位看我!原来,她和老同学联系后,当天下午一下班,就把孩子托付给亲戚,迫不及待地跑来了。她和同学是专程来感谢我的。那天天降小雪,气温下降,我想,一个在市区生活的女子,冒着夜暗和严寒来40公里以外的郊区看老同学,这是怎样一种难得的真情啊!
那天,我们聊得很开心,我们一起吃了顿饭,畅谈生活、工作、学习,听他们追忆家乡和亲情。从他们身上,我似乎感受到了久违的积极向上的活力和深厚的同学真情。此后,他们常有往来,也常约我参加他们的聚会。他们饱含时代活力的新鲜气息感染着我,学友间的美好真情净化着我。与他们交往,总使我心里增添几许亮色,自己也觉得年轻了许多。
和年轻人交往,不仅能使青春得到焕发,还能激励我奋发的精神,女孩辛义霞就是其中的一个。
辛义霞是甘肃天祝县人,因当地自然条件恶劣,家境贫寒,本该继续上学的她不得不含泪离校,走上茫茫的打工路。她是文学爱好者,打工时经常阅读文学刊物,有一次,她因为入迷地看一本《新作家》而误了上班时间,被老板解雇了。
巧的是,那本《新作家》上刊登了我和女儿的合影和文章,她根据上面提供的地址,把这件事写给了我,我在回信中鼓励和安慰了她。此后,每隔一段时间,她就来信谈她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经常随信寄来她写的诗歌或散文,恳请我予以指导。
后来,她和姐妹们跑出几千里地到新疆“拾棉花”,天天从日出干到日落,手指被棉壳尖扎烂,还得干,因为每天不拾100斤棉花就吃不上饭!寄予深深同情的同时,我想,这样的境遇下,恐怕谁也没有闲心再干别的了吧!可是,她却照样寄来了稿件!她说,她“写作”就是随便坐在一个什么地方,把小本本放在膝盖上,把心语变成白纸上的涓涓细流,或是清晨的一滴露珠。她说得轻松,我却能够深深感到,她所写的每个字凝聚了多少血汗的结晶!我对她的稿件总是认真修改,还常帮她打印或投稿。
几年来,我和辛义霞通了30多封信,却从未谋面,但我对这个女孩的了解逐渐加深。她是在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上艰难地跋涉,并用激情和信念书写着自己的青春!其实,与她交往,不只是我给了她帮助,她的言行也焕发了我的热情,给了我拒绝衰老心态的力量。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人生最美好的东西———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应像江水那样地奔流不息,不管处于什么境地,创造和奉献的生命都是最有意义的。
当然,我也有很多同龄的老年朋友,我们在一起会有很多共同语言,这无疑对我现实生活的建设是大有好处的。而与青年人交往,常会让我感到心情振奋,心灵深处,总会怀有无限美好的遐思与冥想,仿佛乘上快艇在浪尖上飞腾跳跃,总有一种甩掉陈腐,迎接新生的感觉。
我喜欢年轻人,愿与他们交往,他们的青春光华使我得以保持年轻心境。
第19篇、大哥你是一颗转瞬即即释的流星
人的一生很难事事如意,面对困难,有的人是知难而进,有的人则选择了逃避。那段时间,婚姻受挫,工作不顺,觉得生活展现在我面前的尽是它的黑暗,用“哀大莫过心死”来形容我那是再好不过了,绝望之余,我从现实中逃了出来,让自己躲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里。
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中,我被一个独特的网名所吸引“一聊永逸”,聊过一次便会永远安逸快乐!这是一个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网名,它的背后也必将是一个能带给人快乐的人。就这样,我与大哥在这个特殊的世界中相逢、相识、又相知了!短暂的交往中,我常常在想,大哥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什么?
诗人雪莱有这样一句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秋天秋风扫落叶,大地一片萧杀,冬天大雪冰封了万物,缺乏生机。现实中的我如同生活在毫无生机的秋冬!而大哥则象是我的另一个“春天”,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别样的生机和别样的活力!
人一生能遇到很多人,但知己却难觅!在孤独无助时最渴望能有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倾诉衷肠,悲伤希望能有人共同承担,快乐希望能有人共享!也许我算不上你的红颜,但大哥则象是我久寻不到的一个“蓝颜知己”!给我了太多的关怀和呵护!
你说我披着头发象一个新娘,我就为了做你心目中的新娘而将头发披下来,你说我化妆后气色很好,我就为了与你短暂的视频而精心打扮。你是我网络里的一份牵挂,你是懂的欣赏和肯定我的人,“女为悦己者容”,大哥更象是我一个心甘情愿“为你容”的“悦己者”!
大哥,你可知道?我面对你,如同学生在面对老师;我面对你,如同孩子在面对长者;我面对你,如同病人在面对大夫;我面对你,如同生命垂危的落水者在面对一棵可以救命的稻草;我面对你……!
短暂的交往中,我一天比一天更依赖你了!你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角色。可是忽然有一天,你却消失了,带走了我心里仅有的那点斑斓,你消失的那么坚定,那么坦然,那么安静!我急切的寻觅你,我深情的呼唤你,但这些都丝毫改变不了你要消失的坚定!丝毫改变不了你的消失这一事实!
失去你的日子里,我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去面对这一切,你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为我编织了一个绚丽多彩的梦,你走时却无情的把这个梦带走了。我为自己与你的这份美好而又辛酸的网络情缘而伤感遗憾!于是我又在想:你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什么?
消失了许久,当你再次出现的时候,你说自己只是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该逝去的时候就留不住光,劝我多保重!看着你的留言,我泪流满面!是呀,其实你真的就是那颗流星,只为我放射了瞬间的光。我难以面对流星逝去的暗淡,却又留不住它的任何光芒!流星已逝,光芒不再,大哥,现实中我已经缺乏光芒和色彩了,你又怎么忍心,让我在虚拟的世界里还要再次承受离别之苦,怎么忍心让我再次面对黑暗呢?
第20篇、相互疼爱的瓶子
◆一◆
这样的年纪,很少见梁可那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她长相平平,不高不矮,不黑不白,不胖也不瘦,扎个高高的马尾辫,穿普通的白衬衣,蓝牛仔裤。衣服同她的人一样,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寂寞。
不是一定要同梁可有什么热切的往来,而是我和她,是在同一间宿舍最近的位置,每天晚上,要头对头地睡觉。
头对头,我这种从小就爱倾诉爱热闹的性格,要我不开口,实在很难。
◆二◆
第一个晚上,就在梁可那里讨了无趣。收拾好了床铺,都躺下了,我又爬起来对着她的脑袋,咕噜咕噜地说个不停。可对我所有的话,她大多用淡淡的一声“嗯”,算作回应了。结果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终于察觉到,尴尬地住了口。
开始是有点生梁可的气,以为她对我有偏见,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如此,对所有人,她都这样。不主动说话,如果对方说,也是简短回答。而且,梁可对人其实是好的,尤其对我,她的自立能力明显比我好,买饭,打开水,套被罩……这些生活中的问题,不等我开口,她都会主动帮我来做。依旧是简单的话,我来吧,我帮你。
梁可用这种方式来亲近我。于是我知道,梁可大抵天生就是不爱说话的。
◆三◆
周末,我们会各自回家,我们的家都在本市,我问过她,她住在离我家并不算很远的城中村,有时候,我们会坐同一辆公交车,我比她早下几站路。在车上,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说她听。人多了,我们都不说话,各自安静地站着,并不觉得不妥。
越来越发现梁可这种沉默性格的好,她不爱说话,以至于不管什么事,我都可以放心地对她讲。包括对男老师的暗恋,从来不曾有,听到我对她说的心事,被第三个人知道。那样地安全,所以那时候,所有的情绪,我全部不留地告诉梁可。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从来没有“出卖”过我。梁可,她是一个多么安全的瓶子。
◆四◆
我的倾诉,她的倾听,让我们越来越亲近了,也在我们真正熟悉以后,梁可也终于有了对我讲述的话题,惟一的一个话题:爸爸。
最初的讲,是从一件生日礼物说起的。那个冬天的黄昏,我们过完周末从家中回来时,梁可系了一条黑红格子的新围巾。她几乎从来不佩戴饰物,那条青春艳丽的围巾,让她整个人亮丽了许多。问她,才知道是爸爸买给她的20岁生日礼物。我羡慕地说,我过生日,老爸只会买蛋糕。
梁可的爸爸是警察,从小,她便崇拜爸爸。爸爸总是出差,每次回来,都会给梁可带礼物,是个很硬气的男人,心底却柔软,也不爱说话……梁可说,她长得很像他,性格也像……
那天晚上,我想梁可可能毫无察觉她对我说了那么多的话,那么多,像平时我对她说的那么多。我有些感动,她终于如同我信任她那样信任我了。原来每个女孩子,总会有一个想对别人倾诉的话题,心底都有一处柔软和快乐,想有人来分享,梁可并不例外,她只是更含蓄一些。
◆五◆
那以后,偶尔,梁可会对我说起她的爸爸,说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有次,她拿照片给我看。是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还没有更换的绿色制服,非常年轻。
梁可的眉眼真的很像他,还有那种静静的眼神。那条围巾之后,她会经常带一些小东西过来。音乐盒、卡通杯、好看的包……它们其实都不贵重,却让我感觉到爱的另一种温暖,让我羡慕。心里,甚至想去跟着她回家见见那个可爱的男人,但她从来也没有邀请过我。
这样一年一年,转眼到了大三。寒假,去和高中的同学见面,回来的时候,刚巧路过梁可家住的那个城中村,突发奇想,决定去看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警察要带着自己的家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便这样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问下去。后来有点累了,找到一个卖百货的小门面房,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继续抱着再试试看的打算,问店主,是否认识一个警察,姓梁,他的女儿叫梁可。
店主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很和气,听了我的话摇摇头。我有些丧气,刚要走,却听妇人又问,你是说,姓梁,她爸爸是警察?
是啊。我赶忙回头问,您认识她吗?她没有着急答我,想了想才说,倒是有个姓梁的住在这里,好些年了。可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爸爸当年不过是在公安局帮忙,早就不干了,后来出了点事,腿伤着了,干不了别的,就摆了修鞋的摊子,好多年了……她指向长长的巷子,就在巷口那儿,你去看看是不是他。
心里忽然一阵被抽空的难受。妇人还在问,丫头,是不是她啊……直到她问了好几遍,我才机械地笑了笑,阿姨,不是,可能不是一个人。说完,逃一样离开了。
在巷口,我终究还是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小小的简陋棚子,一个穿粗布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里低着头处理一只鞋子的鞋跟。也许感觉到有人,他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笑,问,姑娘,修鞋吗?
我也笑,然后飞快地摇头,转身离去。照片中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如今面容沧桑,连鬓角都已染了霜白。而我心底,所有的游移、困惑、不解,慢慢地,都成了心疼。我,忽然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切,那都不过是梁可的谎言。
◆六◆
半个月后,我回到学校,看见梁可,用平静的神情,装作一切不曾发生,我知道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到像她一直对我那样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独自承担过任何的心事。但这次,我一定要做到。
大学最后的那一小段光阴,我始终坚守着那个秘密。在梁可面前只字不提,并努力装得跟从前一样,事事跟她倾诉,也偶尔,静静地听她讲述她的爸爸……只是每次听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背过身去,总是害怕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七◆
终于毕业了。
告别也是平静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抱在一起哭。也忽然记起,一起的4年,从来没有看见梁可流过眼泪。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坚强的呢?是从最爱的爸爸受伤之后吗?
毕业第三年,同学聚会将我召了回来。一个班的同学大多到齐,可是没有梁可,同在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而回忆起那个多事的年纪,在大家记忆中,我竟然没有什么秘密可寻。他们并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都装在梁可的瓶子里,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在习惯地为我守候。
突然就无比想念她,却没想到,那天晚上很晚了,忽然电话响,接听,对方说,我是梁可。
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再说不出话来,分别太久,联系太疏,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倒是一直善于倾听的她,在我们共同沉默了几秒钟后,慢慢地说,我要谢谢你这些年为我保守的秘密,我知道那年寒假,你去找过我,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在她面前隐忍了太久的泪,终于在那一刻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她说,那时候太年轻,不肯面对真实的人生,所以骗自己,宁肯让自己生活在虚构的美好里,不允许别人知道……
梁可,我含着眼泪打断她,那些美好不是虚构的,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第21篇、义猴小黑的情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22篇、我们的友谊经得起考验
三年前我们是朋友,现在我们依然是朋友,那么三年以后呢?
随着时代的变化、网站的成熟,你在一些事情上也有些身不由己了,一心只求“为楠迷服务”从未替自己考虑过什么。三年前在你刚开始决定做网站的时候,记得当时你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用实际行动来服务楠迷,用心去支持楠姐”听完后我深深地被这句话打动了,你对楠姐的崇拜之情感染了我,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王楠,喜欢她在赛场上的潇洒英姿,喜欢她在生活中的温柔体贴,喜欢……!就这样,我决定和你一起努力,一同关注王楠、支持楠忘到永远!
在网站即将推出之即得到了全乒乓的支持,楠忘的论坛空间是由全乒乓提供的,从而给大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楠忘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天天成长,知名度也逐渐提高。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楠忘得到了楠姐的重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啊!当然,成功的道路上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这正是需要我们这些有心人去战胜它!
记得那次大概是在2004年5月14日,发生了一件令人至今难以忘怀的事。
当时你想出了做楠迷衫的主意,和大家讨论后无一人反对,并都给与支持,期待着楠迷衫的出炉!正在活动推出之时,招来了根号A的“抗议”。记得当时根号A都把法律搬上来了,说:“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实楠忘王楠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成为王楠在网络上的“代言人”,从始至终我们就是以“全情为楠迷服务,全速报道王楠”为宗旨,这些都是大家也有目共睹的。我们把无私的爱奉献给王楠不求回报,我们并不需要什么授权。我们相信唯有努力做好自己,支持王楠,让她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在她的背后都有一群忠实的爱楠人在支持她,这就是我们网站的目的和方向。最终,经过几次反反复复的讨论,根号A终于罢手了,想必她以前也是误会网站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了。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你几乎崩溃了好几天!大家都非常担心你,也都理解你。都知道当时你不是因为在线提出种种反对意见而生气的,是因为自家人吵得这么凶,甚至连法律都搬上来了,使你寒心、感到非常无奈,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过了一阵子,你的心情才逐渐恢复过来,网站也开始了新的运转。
至今楠忘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明星网站,你的多半个心愿也算达成了,下面需要做的只是维持+创新。可以说一直以来我是比较了解你的了,楠忘的好坏随时会牵动着你的心。所以我会尽我所能,能为楠忘做的,我都会义不容辞的去做,希望能够换来你得开心、你的快乐!
时光飞逝,在以前楠忘起步的时候,你负责大部分的管理,我负责新闻图片什么的,就这样,天天在干,出了问题一起讨论解决,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虽然每天很忙,但是和大家一起努力着,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时听了你说的这句话,可以感觉到你很快乐,我很欣慰。现在的楠忘已经没什么好担心得了,楠迷们也都团结一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维持+创新。事情少了,我们的交流也逐渐减少,于是我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上去,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没有必要的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解决,而问题的关键还都是与我有关。在这里,我要由衷地跟你说声对不起!
经过几次争吵后,我才逐渐清醒过来,以前那些事情都没必要去考虑,也没必要去争些什么。毕竟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不一样,以前你是无官一身轻,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拿定主意。而现在的你是一个成熟明星网站的站长,处理问题要考虑周全,有些身不由己。说实在的,楠忘能走到今天,实在不容易,这都是靠着大家对楠忘的支持,楠楠对楠忘的关注,你对楠忘的付出才得来的。想到这里,你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了解,前几天因为我家出了点事,几天没能上网,你在百忙之中还不断的追寻着我的下落,为我担心着。我非常非常感动,你很讲义气!
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坚信我们的友谊不仅仅只是短短的三年!
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你,是我一生中最牵挂的人!
你,是我一生中最珍惜的人!
第23篇、从室友到密友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就在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和睦相处。
第24篇、一把玫瑰,一把刀
她也不说话。我知道马上就到情人节了。我没打算给她买花,我现在很烦她。她的性格就像电视里演的泼妇,和她的容貌大相径庭。她这一天闷闷不乐的,我知道她生气我对情人节一点反映也没有。她也知道,我没闲钱给她买花。可这毕竟是大多数女人最喜爱的节日。她也是女人。
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第一次的情人节。我的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哪是用牛皮纸包着的三朵玫瑰。那一天,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留言成了她们班上4小时热门话题。我在上面写的“我希望你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发现她很暴躁时已经晚了。我们有一年了。
“你到底是怎么?有事情和我说,总是生闷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啊!”
“没事。我自己闹心,和你没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嘛。不你总是这样不是折磨我吗。你刚才和我发什么脾气。有事你就说呀!”
“没事!你跟我喊什么!用不着你管!”
她穿上衣服,拿起包,狠狠的开门。看了我一眼,走了。
真***烦,总是这样。我追出去。一路上,我像个记者不停的问。她像个政客不知道说的什么。到了她家,我已经问的没有一点心情了。我告诉她,我回去了。她低吼着对我说:“难道从我家待一会都不行吗?”好吧。我无奈的随她上了楼。
“你要是不想说,就睡一会吧。明天就好了。我回去了。”我实在不想在呆下去了。老半天,她说:“你姐夫也不上班,***还护着他,挺大一老爷们。天天在家呆着,拿什么养孩子养老婆。你看***那样,还说我一顿。我来气!”
“我操,就因为这个?你也。。。。。他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妈她怎么了?我妈这样的老婆婆你还上那找去。对你不错了吧”
“你别更我喊。我就知道你得说我。你说我干嘛!总说我,总说我,我在你眼里狗屁不是,是不是!”她大喊。
“你能不能懂点事啊。”我放小了声音。
“不能!!!我知道,你早就烦我了,后悔了吧。把我骗到手了,就什么都不管了”她疯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以前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现在你越来越过份了,我不希望以后再费事的离婚”
“你什么意思,想分手是不是。我就知道。我告诉你,不行!你要是走,我就死!”她站了起来,像个杀红了眼的匪徒。
我没搭理她。转身开门。她像个豹子冲到门口。从墙上拿起哪把藏刀,亮出了白刃。我感觉她来真的了。一把薅住她的手。“我先杀了你,再自己死,我今天***的不活了!”
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手腕。我们俩搏在一起。我没想到一弱女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她又咬又抓,我几乎快招架不住了。哪把刀在我们俩之间来回的窜动。我的衣服出现了几个口子。我使尽了力气,终于把刀夺过来。她还拼命的枪。被我推倒在沙发上。
“我要下岗了。。。。你不能不要我。。。。。”她的手流出了鲜血。
“哪你也用不着这样啊!”我喘着粗气。我看到了她手上的血。
“我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哄我,为什么不给我买玫瑰花,为什么不买巧克力”她嘤嘤的苦了。
我把刀放在桌子上。来到他身边。用手擦了擦她的血迹。“我知道的,不还没道呢吗。你着什么急。。。。。下不下岗没关系。咱们年轻,再找呗。”我气消了一半。
“哪那么好找,我妈也下岗了,我听我爸说他也可能要下。以后怎么办。。。。。 你还爱我吗?”
我看着她。她实际上很温柔很开朗,有时可爱的像个天使。她现在又仿佛回到了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看着她。她崛起了小嘴。微微的笑了。眼泪还挂在鼻子上。“哪不用买玫瑰花了。太贵了。”她又靠在我的肩膀上。
“好的”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混蛋。
第二天,她收到了三朵玫瑰,没有署名。上面写着:梦似花开落,情存你我间。
第25篇、有种友谊让我们彼此依赖
荀子说:“友者,所以相有也。"大意是说:什么是朋友呢?朋友就是志同道合,可以让你有所借鉴,对你有所帮助,能在关键时刻扶你一把的人。
又到春节,“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尖峰时刻,你是否又在为如何向不同的朋友传情达意而左思右想?现在,我们特地为你编排了三套“新春友情大戏”。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梨园奇才,也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唱好新春送礼折子戏;相信你2005年春节的友情指数,也必将随之上涨得如火如荼。
新春友情大戏第一出——觥筹交错铁哥们 六○至六一
分别为“刘关张” 型的猛男朋友和“江南四才子”型的儒雅朋友量身定制礼单。
新春友情大戏第二出——独自偷欢娘子军 六二至六四
别看都是女朋友,红粉知己也分“豪放派”和“婉约派”,送礼可不能张冠李戴,还是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春友情大戏第三出——拯救隐士,圈圈有礼 六五至七五
“圈子”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生动的细胞。而古代的隐士,则以逃离“圈子”为生活方式。今天,我们用乾坤大挪移的手法,将6位知名的隐士按照各自性格、爱好特点,分别拯救到“驴友圈”、“同学圈”、“同事圈”、“球友圈”和“车友圈”、“答谢圈”中。为了说服隐士加盟,各个圈子都开出了最有诱惑力的礼单。这6份礼单堪称今春“圈子”送礼顶级参照——连隐士都能打动,更何况我们市井中人?
友者,伴也。不论是君子之交、莫逆之交、酒肉之交、忘年之交,其实都可以陪伴我们走过人生一段旅程。我们把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分为“铁哥们”和“娘子军”两种,每一种又为“文”、“武”两类,然后“看人下菜碟”,为你提供向各种朋友送礼的秘笈。 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武林奇才,练不成如来神掌,新春送礼功力也将扶摇直上,而2005年春节的友情大戏,也必然演得轰轰烈烈。
圈子,帮也。自有人群就有圈子,赵传有歌叫“找个帮来混”,帮就是圈子,人们出于自我需要而形成一个个的圈子。圈子在现代越来越活跃起来,任何一种特征,比如职业、品位、特长、个性、收入甚至年龄、性别,都可以组成为不同的圈子,以保持自身的一种生活方式。“车友会”、“驴友会”、“球友会”、“同学会”等等,人们不断地组成圈子,也不断地选择着圈子,营造适合自己的圈子,在圈子里寻找寄托,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圈分”了。新春又至,除了看父母走亲戚,带上礼物,会会自己小圈子中的朋友,谈天说地,把酒当歌,也是一大乐事。2005年,亲情满溢,爱情甜蜜,有了友情,更是喜上加喜。
第26篇、同桌的笑脸
同桌管非,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却也是最调皮、故事最多的一个男生。
大概是受了罗大佑歌曲的影响,他的语言总是“知知知知知,乎乎乎乎乎,者者者者者,也也也也也。”他时常在下课时,拿着一个苹果或是一袋饼干,逢人便问:“吃乎哉?吃乎哉?”没等你反应过来,他又笑嘻嘻地说:“不吃也!此乃小生充饥之物,非他人可食也。”
一次,我们组织参加社会考察。在汽车上,突闻管非大喊:“老师,我要到五谷轮回之所。”教数学的班主任乍一听,愣住了。
“你要去哪里?”
“五谷轮回之所啊。”
“什么‘五谷轮回之所’?”
“人吃五谷,终有轮回。所谓‘五谷轮回之所’,指的就是厕所啊!”
班主任和我们都笑得人仰马翻。
管非有一个爱好和特长,就是抓苍蝇,只要有飞过,他就不可能不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这天下午上政治课,天气热,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可他却一点也不昏昏欲睡,因为有一只苍蝇正好飞在他靠着的墙上!
只见他伸出右手,慢慢地向苍蝇靠近。我们早已没了听课的心思,全都屏息凝视看他如何把苍蝇抓到手。我们看了不止一次了,但百看不厌,我们简直不知道苍蝇究竟长不长眼睛,如果长的话,那么他管非的手每回向它靠近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总像大傻瓜似的。
管非的手掌慢慢地向苍蝇靠近,先是小半个手掌,接着是大半个,最后是……苍蝇稀里糊涂地成其掌下之物。
“精彩!”一声大喊,吓我们一跳,定睛一看,知道是谁喊的吗?是我们的政治老师!!政治老师说:“管非同学,久闻你抓苍蝇神力莫测,今日大饱眼福。愉快哉!幸福哉!”
……
那些都是一年前的往事了。管非现在去了新西兰,听说仍是他们班的“风流人物”,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在信末画一个像小新那样的头,跟他又有几分相似,在附一句话:“不要老看人家,脸会红红的啦!”
呵呵,倚在窗前,看着蓝天,总想着管非在大洋彼岸的样子,总之,挥之不去的总是他的笑话、他的抓苍蝇大法,还有——忘不了他那张笑脸!
第27篇、别为一次牵手想太多……
坐在我身后的男生姜新强,与我住在同一个社区。
课堂上,我总是想回头看看他在做什么,每次有这样的想法时,心中总是充满羞涩——我只是把身体略向后边偏转一下,然后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他正在读一本书,或是正在算一道题。
有时候,我就保持这种略略偏转的姿势,瞟着姜新强的身影开始发呆。讲台上的老师看见我走了神,就站在讲台上喊:“哎哎,下边那位女生,想什么呢,注意听讲了。”我才猛然醒悟过来,坐正了身体,脸立即红起来,低下头,惊惶失措地听老师讲课,但什么也听不进去,因为心跳的声音掩盖了老师的声音。
姜新强坐在教室里的时候,我常常会这般身不由己地要去“瞟”他的存在。于是我会抱怨姜新强为什么要坐在我的后边,我也会抱怨自己为什么把心思倾注到一个男生的身上。但是当姜新强真的离开了这个座位之后,我发现自己更加烦乱如麻。有一次,姜新强请了两天的假没来上课,在那两天里,后边的座位空空的,我的心也是空空的,还无比焦躁,有世界末日的感觉……
我看过一些青春期心理的书,书上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哪个少女不怀春。但我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喜欢上了姜新强,一个女生喜欢一个男生,让我非常不安,羞于告人。
姜新强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对人非常好,有耐心。有一周我生病在家,老师就派姜新强给我捎作业,顺便给我补习一下当天的功课。姜新强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一遍,再讲一遍。我从没有体验到一个男孩会对女孩这般耐心,我感觉自己非常依恋姜新强的这种耐心。
我总是想报答姜新强为我付出的细致和耐心,但是姜新强却一直没有生病,所以我的这种心愿总是没有机会达成。有一次放学后,教室里恰巧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吞吞吐吐地对姜新强说:“我,我想谢谢你。”
姜新强惊讶地问:“谢我什么?” 我说:“就是你给我补课的事。”
“噢,那是老师安排的,没有什么好谢的。”姜新强非常平静地回答我,然后就收拾好自己的书包离开了。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因为失去了单独倾谈的机会,非常失落。
上自习课的时候,姜新强忽然从后边喊我:“小薇,有没有三角板?”
姜新强忙着做一道题,也不抬头,伸着手向我借文具。我急忙找到自己的三角板向后边递过去,谁知在慌乱中却把自己的手连三角板一同伸进了姜新强张开的大手中。姜新强感觉有“三角板”送过来,就握住了,连我的手也握进了他的掌中……
或许姜新强做题太投入,居然没发现他的手正握着我的手。大约过了几秒钟,姜新强才发现他手里握住的不仅是三角板,还有一只女生的手。姜新强笑了笑,松了手。我也松了手,三角板轻轻落在他的桌面上……
那几秒钟里,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僵住了,没有立即抽回自己的手一是因为不愿意抽回?还是怕打扰了姜新强的解题思路?
后来,我总是很偏执地认为,一定是姜新强故意拉住了我的手。于是我又多了一种心思,总是想找机会问姜新强为什么愿意拉住我的手,只是我总开不了口去问他。
一年之后,我要转学了,鼓起勇气单独找到姜新强,问:“你为什么会拉住我的手?”
姜新强一脸茫然:“拉你的手?拉过吗?不会吧,你开玩笑吧。”
我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强忍住了。那真是一次伤感的离别,一次无聊的询问——我的感觉,姜新强根本没懂。真的,年少的我们没有必要为一次牵手想得太多。
第28篇、写给夏哈利
这些天来,多么想你。想你长长的红舌头,宝石般的眼睛,美丽的白毛,跑起来像一只雪球。在校外闲逛,见到你的同类,忍不住叫一声,哈利,当然没反应,这世上听到我叫哈利停下来的,只有你一个。
上个暑假有点冷,雨下个没完没了。你不能出去玩,就趴在屋里睡大觉,我也睡大觉。我醒来时你还在睡,逗你你生气了,翻我一眼接着睡。我无聊极了,睡吧,哈利都睡了。你醒了,就用长长的舌头舔我的脸,弄得我一脸口水。你笑着望着我,我也给你笑,揪你的耳朵,我喜欢你耳朵竖起来的样子。
我饿了,吃饼干。你站在我面前,瞪着我,舔着嘴唇。我把饼干放进你的碗里,你舔了一下才吃,颇有我的作风。一袋饼干我们俩吃,谁也没吃饱。我去煮方便面,分开来盛,两半碗,你嫌烫,趴在碗前,守着自己饭碗,等饭慢慢变凉。我吃完了,你还没吃,我逗你,作势要吃你的饭,你汪汪大叫,吝啬的家伙。
本来睡在我床头好好的,干嘛又睡妈妈那屋,她叫你出来怎么这么不听话。她打你一下,又不重,你怎么叫得那么凶,她生气了,又打你,你怎么想咬她,她拿东西打你,你怎么不跑出来,非得我去叫你才出来。那一天你挨打,我心疼死了,哈利,小时候妈妈也是这么打我的,我一跑,就没事了。
早晨你醒得挺早的,我还在睡,一睁眼,你正趴在我枕边,盯着我看,见我醒来,兴奋极了,一个劲冲我笑。我摸一下你的头,你就眯一下眼睛,很陶醉的样子。我跟你说话,我说哈利好兄弟,早上好。你好像听懂了似的,高兴极了。
你早晨胃口不好,和我一样,懒洋洋的。我看电视,你就开始睡觉,或者趴在地上深思,一副很忧伤的样子,像个诗人。是不是想你的兄弟姐妹了,我也是。你很小的时候,抱你来的那个家伙,他是我弟弟,他当兵去了,你还记得吗?他老是骑车给你买肝子吃。
好不容易阳光出来了,你高兴坏了,在家里再也呆不住了。我陪你出去玩,你在前面跑着,嗅一下墙根,嗅一下泥土,还跑到一个小男孩旁边,让他摸你的脊背,人多了,车也多了,我叫你,你不理我,我生气了,站在那里不动,一会儿你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看我一眼在我旁边打圈转,一点也不知道认错,算了,我原谅你了。
叫我特生气的是你一吃东西就忘了我,叫你不理不睬的,一个劲的吃。后来想想爱吃是你的天性,可以算是饕餮之徒。好不容易这一段你胖了,肚子圆圆的,你已到中年,胖一点也好。
我快走的时候收拾皮箱,你在旁边看,很好奇的样子,还跳到皮箱里,我多想合上,把你带走,可是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养宠物,在我眼里你不是宠物,而是一个人,你和我朝夕相处,同榻而眠,互相陪伴,不离不弃。
我走的那天早晨,你早早醒来,看我拎东西一副要出门的样子,你兴奋得又蹦又跳,以为我又带你出去玩了,你站在门口,等我把门打开,然后冲出去。我蹲下来,摸你的头,你用温热的舌头舔我的手。我说哈利,我要走了,你要听话,别淘气。我把面包放进你碗里,你跑到碗边去吃,我拉开门,出去,重重关上门,我听到你叫了两声,你又受骗了。
坐在火车上,想想最后悔的一件事是那一天没好好保护你。那一天我们出去玩,兴高采烈地回来,谁知半路上杀出一只黑狗,它窜上去一口咬住不提防的你,它把你按翻在地,你压根就反击不了,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只能大叫,不敢近前。到最后黑狗的主人赶到,才把你解救下来。你脊背上的毛被咬下来一大撮,那一天我内疚极了。夜里,你睡着了,我趴在你旁边看你,哈利,对不起,你痛不痛?
有时候早晨醒来,就想哈利也该醒了,该伸懒腰了,该在屋子里到处走动了。甚至早晨醒来,泪流满面,想我们还要两个月才能见上面,就想回去一定给你找个伴,哈利先生这么帅,总不能孤独一生。
有一晚妈妈打电话过来,说她要去福建,在那儿呆好长一段,哈利被送到姥姥家。我知道你到别人家会好几天不吃饭,哈利,别这样,我在这边,很难受。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别有什么意外,等到我回来,等我的弟弟探亲的那一天,哈利。
思念如梦了无痕。记得,我把你当兄弟。
第29篇、感谢你们,感谢友情!
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它像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水,流经的地方,那里就会水草丰盈,生机盎然;如果没有很好的经营和呵护,那么绿草也会变枯,嫩芽也会夭折。“朋友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才是真”“朋友高深莫测无可究”。我以为,朋友之交是心与心的交换,是不分彼此的存在,是真诚与心灵的碰撞!
依依不舍的挥手相送,“长亭更短亭”的伤心别离,都是友情至真至纯的证明。固然有时会“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固然有时会“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固然有时会“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但只要有好友的关爱与祝福,又何愁前路无知已?又何必因为暂时的别离而在“歧路”上泪沾衣巾呢?
真正的友情是一杯香醇的酒,岁月愈久,味愈香醇。真挚的友情是杯清香淡雅的茶,日子越久,余味留存的时间也就越长。
友情常在顺境中结成,在逆境中经受考验,在岁月之河中流淌伸延。
有的朋友只能交一时,有的朋友可以交永远。交一时的朋友可能是一场误会,对曾有过的误会不必埋怨,只需说声再见。交永远的朋友用不着发什么誓言,当穿过光阴的隧道之后,那一份真挚与执着,足以感地动天。
挚友不必太多,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有不止一个心灵上的伙伴。朋友可以很多,只要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追求与心愿。
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愉快的。
友谊,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缺少的。
对一个情绪低落的人来说,朋友的一句鼓励,甚至比世上所有的良药都有用。
第30篇、朋友、异性、同学、知己
男人有红粉知己,女人也同样有蓝颜知己,蓝颜知己是甘心情愿的为你分担苦恼,但没有性别意识的男朋友,是欣赏和尊重你理想的男人,如果真的拥有了这样的蓝颜知己,不仅是女人的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人是需要发泄的,有些话对爱人也是不能说的,女人很需要有个男性朋友给她一个男人的建议,在爱人之外有那么一个真心的男朋友能听你倾诉心中的酸甜苦辣,一个真正的男人胸怀来包容和理解,男性朋友和女性朋友最大的不同:男人往往比女人更理性,他们能站在很多客观的立场给你分析问题,而且,你不必担心他们会与你有利益冲突,在你脑子发热的时候,她是最好的听众和冰水。
蓝颜知己能给你安全感,无论有什么事情发生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在心理上会给你很大的安全感,虽然他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有一个可以应急的肩膀,他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阳光可以照耀你,他的善良可以感动你,他的进取可以激励你,他会是你永远的依靠和心灵的港湾,若你想同蓝颜知己长久地交往,那你就要对蓝颜知己定好位,他是亲密的。因为他不是一般的朋友,他是秘密的,因为他不是爱人。你与他之间只有1厘米的距离,但这距离是必须保持的,越是最好的朋友,就越应小心的经营这一段情谊,女人不必担心男人会不必担心他们会与你有利益冲突,在你脑子发热的时候,她是最好的听众和冰水。蓝颜知己能给你安全感,无论有什么事情发生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在心理上会给你很大的安全感,虽然他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有一个可以应急的肩膀,他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阳光可以照耀你,他的善良可以感动你,他的进取可以激励你,他会是你永远的依靠和心灵的港湾,若你想同蓝颜知己长久地交往,那你就要对蓝颜知己定好位,他是亲密的。因为他不是一般的朋友,他是秘密的,因为他不是爱人。你与他之间只有1厘米的距离,但这距离是必须保持的,越是最好的朋友,就越应小心的经营这一段情谊,女人不必担心男人会有过激的行为。
最后怎么反复在强调那几句? 我还没有找到这样的知己,就是因为总是无法定好位1厘米的距离。1厘米的距离不是那么容易把握的。 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要两个人都做到才可以。否则肯定会有一方难过。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暗恋了他所谓的”红粉知己“2年多, 看着她在面前为了别的男人哭泣,听着她在耳边说着与别人的甜蜜
……
可是没办法,他不想打破这层关系。 因为他知道她只当是“蓝颜知己” 。
第31篇、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
我和谢汀兰有三个约定:不在同一天发脾气,一个人郁闷了,另一个要哄;不再喜欢爱吃苹果的男生,他们通常没心没肺;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里的首要地位永远不可动摇。
依旧记得我和谢汀兰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那个下午。那天,我们化了淡妆,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挽着手从后台意气风发地走到舞台中央。当时的台下有些骚动,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吹起了口哨,虽然有些刺耳,但我和谢汀兰却备感骄傲。音乐响起,我们煞有介事地唱起来,可唱着唱着,我就忘词了,随后谢汀兰跑调了。最终,我和谢汀兰把排练了三个星期的节目演砸了,台下嘘声一片。亮相很惊艳,结局很凄惨。
谢汀兰责怪我,苏黎,我们练了无数遍,你怎么把词忘了啊?
我说,我忘了词你就接着往下唱,反正是合唱,别人又不会听出来,我一会儿就能想起来了,你怎么唱跑调了呢?
谢汀兰说,还不是因为你忘了词,我紧张的吗?
我说,我忘了词,我都没紧张。
谢汀兰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也噘着嘴看她。最后,我们俩背着书包各自回家。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方向,相距不远,我和谢汀兰走同一条路,她在前,我在后,隔着50米的距离,谁也没有理谁。太阳落山了,天空跟我们的脸色一样难看。
我和谢汀兰在七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死党,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如今我们十六岁,长大了很多,却突然变得不懂事了。
晚上,我坐在窗台上,看屋外雪花纷扬,凌晨三点,雪停了,整个大地素面朝天。我钻到被窝里,把谢汀兰送我的加菲猫摁在床上,边打它的屁股边说,我错了,还不行吗?
天蒙蒙亮,我就爬了起来,揣着两个苹果去找谢汀兰,我想我应该当面向她道个歉,毕竟我比她大一个月,做老大要能屈能伸才好。
从我家到谢汀兰家要走二百八十多步,我数着步子,踩着积雪往她家走,当我数到二百五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谢汀兰,她蹲在地上不知搞什么鬼。我悄悄走到她背后,发现她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苏黎,对不起。
我站在她身后傻乐,谢汀兰,你在干什么?
她发现了我,飞快地把对不起三个字给抹掉了,说,我在练字啊,知道我的字为什么写得那么好了吧?
我哈哈大笑,谢汀兰同学,你的字一般,不过认错态度很好,我决定原谅你啦。
谢汀兰说,你的态度比我好,一大早就来找我负荆请罪。
我说,不要胡说,我只是路过,顺便带个苹果给你。我把苹果放到谢汀兰的手心里,她很快就找到了我刻在苹果上的对不起,“喀嚓”一口咬了下来,吞到了肚子里,样子颇为饥渴。
吃完苹果,我和谢汀兰堆了两个紧挨在一起的雪人,用煤球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活忙完了,我们的手被冻得又麻又凉又红,握在一起却感觉温暖异常。
谢汀兰把树枝折了一半给我,我们用它在雪地里写字,写《友谊地久天长》的歌词:“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欢笑,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她写一句,我写一句,一边写,一边唱,整条街都被我们写满了,这一次,我没有忘词,谢汀兰没有跑调。
1999年的夏天,我和谢汀兰背井离乡从烟台到天津求学。她去了天津大学,我去了南开大学。两所大学,一墙之隔,曾经朝夕相处的两个外地女孩子,在陌生的城市仍然可以天天见面。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跑到天南街上一起吃饭。饭后,坐在新开湖或青年湖边喀嚓喀嚓地吃苹果。苹果是我和谢汀兰最爱的水果,我们买很多很多的苹果,遇见喜欢的人,便请他们吃。林志言便是其中之一。
林志言和我同系,比我大两届,一个终日穿着白衬衣的英俊男生,只和他对了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无还手之力。系里组织溜冰,在南京路伊势丹顶层,技术不太好速度又过快的我把他撞倒了,拽掉了他白衬衣的第二粒扣子,并栽倒在他的身上。我狼狈地站起来,忙不迭地跟他说对不起,他倒是坐在地上慢悠悠地打量我,又对了一眼,天,我的麻烦来了。
10月13日,我入学以来第一次没有跟谢汀兰一起吃晚饭,当然也没有跟她到湖边喀嚓苹果。取而代之的是林志言,我和他共进晚餐,并肩坐在新开湖边吃苹果。
林志言竟然说他也喜欢吃苹果,这让我大喜过望,我嘿嘿暗笑,敌人已经暴露了致命缺点,就别怪大小姐我心狠手辣了。
我把送给林志言的每一个苹果都用水果刀小心地刻上苏黎,这样,坐在新开湖边,他就会把我的名字喀嚓掉,吃到胃里,靠近心脏,我的名字就能轻而易举占据他的心,他吃得越多,我的名字就积累得越多,日久天长,他的心里就只有苏黎,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我对谢汀兰说,如果要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就要让他吃刻着自己名字的苹果。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课题。谢汀兰神秘地说,我现在也正研究这个课题。
我眼睛一亮,是吗?那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吃饭吧,就晚上啦,晚上行吗?谢汀兰低下头微微一笑,故作娇羞地说,那好吧。
第32篇、惊世一诺
汉明帝时,汝州有一个秀才叫张劭,到东都洛阳去应举。这一天,他住在客店里,听见隔壁有人喊救命,并有痛苦的呻吟声时断时续地传出来。张劭问店小二,隔壁住的是什么人。店小二说,是一个生了重病的人。就快死了。张劭要去看个究竟,店小二慌忙阻拦,说,那个人害的是瘟病,我们谁都不敢去。张劭哪里肯听店小二的劝,他径自走过去查看。见病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张劭赶紧为他求医问药,并汤水粥食,早晚小心伺候。
没几日,那人居然病好了。
原来,这个人也是来赶考的。是楚州山阳人,姓范,名式。因为这场病,两人都耽误了京都大考。范式十分过意不去,就在这家小店里,两人义结金兰,拜为兄弟。
离别时。正值重阳节。范武说,明年的今天,我一定到贤弟家中,登堂拜会你的家人。张劭说,那一天,我一定设鸡黍之宴,等待兄长的到来。两人盟誓之后,饮了数杯酒,然后含泪告别。
第二年重阳这天,张劭起了个大早,洒扫厅堂,宰鸡炊饭。等待范式的到来。然而直到日落。他也没有看到范武的影子。张劭不相信兄长会违背誓约。一直苦等到深夜。
三更时分,一阵风来,影影绰绰中。有一个人影。颇似范式。张劭喜出望外,说,小弟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我知道兄长不会爽约的。然后张劭高兴地置酒设宴,准备与兄长痛饮。蹊跷的是,范武到来之后,始终不说话,还时不时以袖掩面。张劭心疑,以为自己招待不周。范式见状,惭愧地说,贤弟啊,实话告诉你,兄已非阳世之人,乃阴魂也。
张劭听罢,不啻于五雷轰顶,惊问何以至此。范式说,自去年别后,我便终日忙碌在商贾中。尘世滚滚。岁月匆匆,今早邻居送我茱萸酒,始知今日是重阳节。我怎敢忘记与贤弟的盟约,奈何山阳距汝州,千里之隔,非一日能到。有道是,人不能日行千里,魂灵却可以做到。为了不背弃誓约,我便自刎而死,魂驾阴风,来赴兄弟的鸡黍之约……
说实在的,历史上重信守诺的故事读过不少,然而当读到《喻世明言》中的这个故事时,仍觉惊心动魄。也许在范式看来,一个人如果没了信用,也就成了一具躯壳,失去了在世上行走的意义。于是,他便用生命托举起他心目中最贵重的东西——信用。故事到这里还没结束。
那一晚,张劭放声痛哭。第二天,他便辞别家人,奔赴山阳,去参加兄长的葬礼。一路上,他饥不择食,寒不思衣,行了几天,终于到达山阳。张劭祭拜完毕,回头对范武夫人说,愿嫂嫂垂怜愚弟,不弃鄙贱,将劭葬于兄侧,能陪伴在兄长身边。张劭此生足矣。
说完。张劭拨剑自刎而死。他也用牺牲自我生命的方式。给结拜兄长、也给这个世间一个感天动地的回答。
第33篇、在我生命中的最后29天
此时的我,已经是天堂中的一个灵魂了,在我不长不短的18年人生中,最令我难忘的,莫过于最后的29天。
记得10月1日那天,我拿到验血报告,医生告诉我,是慢性白血病,大概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回到宿舍,别人都回家过节了,我坐在床上痛哭了一场。我不甘心,我辛辛苦苦了12年,终于拿到了香港九龙大学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难道仅一个多月,我就要离开吗?还有磊答应我12月29日那天陪我过19岁生日。难道也放弃了吗?我继续哭。下午,我哭痛快了,也醒悟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我要珍惜这最后的一个月。我马上订好当晚回北京的机票,并通知所有亲友,我很快回去。
10月2日,我顺利抵京,家里为我准备了party,听着爸、妈对我的嘘寒问暖,姥爷、姨妈对我的声声赞扬,还有舅舅的鼓励与支持,我拉着表姐进了房间,然后抱头痛哭。表姐笑着问我:“不用这么激动吧?”我和她之间没有秘密,她比我大6个月,18年来,我们始终是对方面前的一杯白水,清澈、透明。这次也不例外,我把我得病的事告诉了她。晚上,她哭了,一夜没睡。
10月3日清晨,我一睁眼,她就问我:“这件事,你告诉磊了吗?”我摇摇头,就去准备参加老友party了。与中学的这群好友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看着她们一双双羡慕的眼睛,听着她们一声声发自内心的祝福,我哭了,我怎么忍心告诉她们我患了绝症呢?但最终我还是告诉了她们,顿时整间屋子死一般沉寂,转瞬间,哭声震天。临别前,恩走过来问我:“这件事,你告诉磊了吗?”我依旧摇摇头:“还没,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10月5日的太阳升起来了,表姐昨晚又没睡,她对我说:“你无论如何,应该让磊知道,这是你最后的希望了!”是啊,我最后的希望了,四年,我等了四年,追了他四年,难道在我有生之年真的不能实现这个爱情上的唯一心愿吗?我把磊约了出来。还是那间甜品店,他很高兴。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尽管他知道我对他的感觉,但他没有躲避,毅然做着好朋友。“你不是说不回来的吗?怎么骗我啊?”看着他明亮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问我,我含着泪说:“我想你呀!”他很惊讶:“不至于吧?又不是以后见不到我了!”我“哇”地一声哭倒在他肩上,他不知所措了,一边给我擦眼泪,一边问我:“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把病历给他看完,他慢慢抬起头,用一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异样目光望着我,接着,我第一次看见了他的泪水,我清楚得记得他说过,他不是那种轻易会哭的男孩,除了刚生下来和长辈过世,长大后,他从没哭过。然而这次,为了我,他哭了,我真的非常感动。我们回到那个街心公园,坐在长椅上,他眼中依然闪着泪光。沉默了一会儿,他一把将我搂入怀中,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留在我身边……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泪水充满了我的双眼,而幸福也充满了我的内心。
10月7日,我回到了香港,大家都答应替我保密。这次,磊和我一起回来了。我领他参观了我的学校,他说很棒,让我好好学,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但仍旧快乐。
10月12日,我接到医院通知,要我入院观察,这时的我,已经很憔悴了,苍白的面色,要用化妆品来遮盖,而磊却仍旧赞扬我的美丽。在陪我的这些日子,我的一切要求,他都满足。我知道他从来不唱歌,一次 ,我开玩笑地让他唱,没想到他犹豫了一下,开口问:“《say you say me》可以吗?”顿时,幸福的浪花再次激荡在心中。
10月19日,我被强迫住进了医院。我躺在床上,他坐在床边,我问他:“你真的喜欢我吗?”他镇静地说:“真的,但我觉得我不止是喜欢你了。你追了我四年,说实话,起初我真的对你没感觉,可后来,你因为考试,半年没给我打电话,我才发现,我已经习惯了被你‘烦’。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是怕影响你,现在你如愿以偿了,本想在你生日时,给你个惊喜,但没想到……真的,对不起……”他边说边握住我冰凉的手,顷刻间,我感到了无比的温暖。说到生日,我也想起29日是磊的生日,虽说生日礼物一在一个月前送到他的手里,但这是我为他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了,一定要特别一些的!
10月25日,表姐从北京赶来,我请她帮我筹备party,因为我不能离开病房,只好在这里开party了,但愿磊会喜欢。
10月28日,我没让磊来医院。我和表姐把病房布置了一番,挂满了气球,每一只气球上面,我都亲笔写了一个“磊”字,一共23只气球,磊23岁了。
10月29日,我很早就起来了,表姐帮我化好妆,我穿上了那套白色的皮裙。
上午8:30分,磊来了,看着这一切,他脸上洋溢出了久违的笑容,那笑容是那样的纯真,和前几天那种为了安慰我而强忍不安的笑容,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点我是可以感觉出来的。
中午12:00,表姐打开了radio,传出了林志炫版本的《写一首歌》,磊对我说:“你知道我没什么音乐天赋,但我一定要为你写一首歌,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你一定要等我!”我笑了笑:“如果可以,我一定会的,但是……”磊立刻将食指放在我唇边,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他轻轻地讲道:“没有但是,你必须做到!”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慢慢靠在了他肩上。
下午3:20分,我们预订的蛋糕到了,我把它放入了冰箱。还没走到床边,我忽然觉得衣服上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血,怎么又流鼻血了?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白血病是最怕流鼻血的。医生来帮我止了血,并告诫我,不能再走来走去地乱动,我只好坐在沙发上擦衣服。
晚上7:00,我第二次流鼻血,医生让我上床休息,但我没有,因为再过一会儿磊就要吹蜡烛了!
晚上8:00整,我们点燃蜡烛,这时我最好的朋友恩来了,我非常激动:“你怎么来了?”恩说:“我来看看你啊!怎么样,好些了吗?”我说:“还好啦,和我们一起吹蜡烛吧!”说完,握住磊的手一起吹灭了23支蜡烛。
8:20分,我又一次流鼻血,医生说我一定要回到床上,没办法,我只好照做,但仍旧没有躺下,坐在上面和表姐、磊、恩聊天。
8:29分,医生进来,强迫我躺下,本来我还坚持,但表姐他们都劝我听医生的话,于是我躺下了。然而,我的头刚刚碰到枕头,眼前便闪出一道金光,随后,我看见了命运天使——卡尔。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了。然而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会在今天,磊生日的这天。
9:00整,我开始和他们告别了,首先是表姐,我让她帮我搞定爸妈那边,别让他们太难过,并且以后帮我照顾他们;接着是恩,我让她替我向所有的朋友告别;表姐和恩把最后的时间留给了磊。他握着我的手,我又一次看见了他晶莹的泪水。但我没有哭,因为我的生命已经完整,我没有任何遗憾,我从衣服兜里掏出一个小袋,里边是我最爱猫咪——佳佳身上的毛,我把它交给磊,让他帮我照顾佳佳,并且告诉他,
佳佳死后,要让它睡在我的身边。磊摇着头答应了。
10:20分,磊突然紧紧抱住了我,我更舍不得他,但我没让泪水流下来,只是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
10:28分,卡尔轻轻地俯下身,凑近我的耳边:“喂,该走了,我已经多给了你很长时间了!”说完,慢慢抓住了我的手。
10点28分29秒,我离开了我的身体,而磊怀中的我,也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10点28分56秒,卡尔轻轻地说:“我们走吧!”看着痛哭流涕的磊,我泪如雨下。
10:29分,我最后一眼看磊,我看见他在我的额头上印下了轻柔的一吻。
就这样,我再也没有见到磊,跟着卡尔来到了天堂。
现在的我,正准备接任一位天使的职务,以后留在天堂,等着磊。这是卡尔送给磊的生日礼物!我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第34篇、通过好人认识好人
刚踏入社会的那段时间,黄伟健从身边的同龄人身上深深感受到了工作的难找和竞争的压力。不过,黄伟健对于自己的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性格豪爽大气的他早就结交下了不少朋友,他觉得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找一份做编剧的工作养家糊口还是很容易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几次求职失败之后,黄伟健想起了那些私交不错的朋友,于是便请他们给自己帮帮忙。这天下午,黄伟健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很多承诺过要帮自己找工作的人,可是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拒绝。这些以前拍着胸脯保证要帮他找一份编剧工作的人,对来寻求帮助的黄伟健不是哀叹就业形势严峻实在帮不上忙,就是敷衍应付几句。
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黄伟健一个人喝起了闷酒。酒入愁肠愁更长,他越想越憋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怎么这么多昔日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碰上自己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这些经历让他彻底寒了心,就在他最茫然无助的时候,一个导演给他打来了电话。这个导演是黄伟健一个性格憨厚善良的好朋友的朋友,他和对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对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得知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立刻主动打来电话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剧组。
这件事情成为了黄伟健人生的转折点,自从进入剧组之后,黄伟健通过导演又认识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行,在大家的提携帮助下,再加上自己在编剧方面过人的天分,他很快就在编剧界站稳了脚跟。
后来,黄伟健自己也在反思,为什么在不久之前,自己四处求人却连一份普通的工作都得不到,可自从导演招自己进入剧组之后,不仅有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在圈内小有名气了。苦苦想了很多天之后,黄伟健才突然想明白,之所以自己前后境遇差距这么大,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同罢了。以前遇到的很多人,虽然豪言壮语地向自己做了很多保证,可到了真需要帮忙的时候,才知道对方许下的很多诺言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和说空话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帮助;而这个导演是自己好朋友介绍来的,那个好朋友本身就是一个热心重感情的人,物以类聚,他的朋友自然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才不计回报地仅仅因为欣赏就帮了自己一把。
想明白这些之后,黄伟健再交朋友的时候,就尽量通过为人踏实可靠的人去认识新人,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朋友质量也越来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认识的热心善良的朋友越来越多,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得到了不少的帮助,只用了几年的工夫,就把自己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黄伟健已经在圈内成了著名的编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进入了动漫编剧的领域,带领着自己优秀的团队,很快就制作出了一部非常优秀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个人事业的基础,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本领,更需要有很多善良热心的朋友为你提供帮助。而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是一种不错的“识人”之路。
第35篇、朋友就该这么做
那天,杰克把文件扔到我桌上,皱着眉头,气愤地瞪着我。他是我的新上司。我是他的秘书。
“怎么了?”我奇怪地问道。
他指着计划书,狠狠地说:“下次想做什么改动前。先征求一下我的意见!”说完,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我只是改了一个长句,更正了语法错误。但这都是我分内之事。
其实,在这之前,有人就提醒过我,上一任在我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士就曾大骂过他。我第一天上班时,就有同事把我拉到一旁小声说:“已有两个秘书因他而辞职了。”
几周后,我逐渐对杰克有些鄙视了,而这又有悖于我的信条: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转过去让他打——爱自己的敌人。但无论怎么做,我总会挨杰克的骂。说心里话,我很想灭灭他的嚣张气焰,而不是去忍受他。我还为此默默祈祷过。
因为一件事。我又被气哭了。我冲进他的办公室,准备在被炒鱿鱼前让他知道我的内心感受。我推开门,杰克抬头看了我一眼。
“有事吗?”他问道。
我猛地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了。毕竟,他罪有应得。
我在他对面坐下:“杰克,你对待我的方式有很大的问题。没人对我说过那样的话。作为一个职业人士,你这么做很愚蠢。我无法容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杰克不安地笑了笑,向后靠了靠。我闭了一下眼,祈祷着,希望上帝能帮帮我。
“我保证,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你是我的上司,我自然会尊敬你、礼貌待你,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应得到如此礼遇。”我说完,便起身离开,把门关上了。
那个星期余下的几天,杰克一直躲着我。他总趁我吃午饭时,把计划书、技术说明和信件放在我桌上,并且,我修改过的文件不再被打回了。一天,我买了些饼干去办公室,顺便在杰克桌上留了一包。第二天,我又留了一张字条,写道:“祝你今天一切顺利。”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杰克不再躲避我了,但沉默了许多,办公室里也没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于是,同事们在休息室把我团团围起来。
“听说杰克被你镇住了,”他们说,“你肯定大骂了他一顿。”
我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们会成为朋友。”我根本不想提起杰克,每次在大厅看见他时。我总冲他微笑。毕竟,朋友就该这样。
一年后,我32岁,是三个漂亮孩子的母亲。但我被确诊为乳腺癌,这让我极端恐惧。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我的淋巴腺。从统计数据来看,我的时日不多了。手术后,我拜访了亲朋好友。他们尽量宽慰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有些人反而说错话了,另外一些人则为我难过,还得我去安慰他们。我始终没有放弃希望。
就在我出院的前一天,门外有个人影,是杰克,他尴尬地站在门口。我微笑着招呼他进来,他走到我床边。默默地把一包东西放在我旁边,那里边是几个球茎。
“这是郁金香。”他说。
我笑着,不明白他的用意。
他清了清嗓子:“回家后把它们种下,到明年春天就长出来了。”他挪了挪脚:“我希望你知道,你一定能看得到它们发芽开花。”
我泪眼模糊地伸出手。“谢谢你。”我低声说。
杰克抓住我的手,生硬地答道:“不必客气。到明年长出来后,你就能看到我为你挑的是什么颜色的郁金香了。”而后,他没说一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每年春天。我都会看着这些红白相间的郁金香破土而出。事实上,今年九月,医生将宣布我痊愈。我也看着孩子们高中毕业,进入了大学。在那绝望的时刻,我析求他人的安慰。而这个男人寥寥数语,却情真意切,温暖着我脆弱的心。
毕竟,朋友之间就该这么做。
第36篇、家宴
茜要在家搞一场小型宴会,宴请她高中时同班的十个女同学。这想法来自茜在超市购物时碰到一个多年未见的女同学。感情的闸门猛地打开,湿了她的心。
茜生活得很惬意。锦衣玉食,饱食终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有一个很能干很有钱的丈夫。
宴请的同学中,有一位是茜的同桌娟。俩人虽同桌,却不同命。娟的丈夫,有一天早上起床,低头穿鞋时,突发脑溢血,一头栽地。虽然大夫尽了心,虽然娟把家里全部积蓄都用给丈夫治病,可一年过去,丈夫仍然卧床。目睹着亲爱的人在受苦,娟心如刀绞。大笔难以承担的医药费,使她心里像压了块巨石。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娟本不打算参加宴会的,可茜盛情,一次次地请,一次次地邀,娟甚为感动。娟便请来婆婆,暂替她照料丈夫。婆婆心疼儿媳,说:“去吧去吧,整日里苦,出去和同学散散心,换个心情也好。”临出门,娟对婆婆叮嘱再叮嘱,她不放心丈夫,她觉得自己就是为丈夫活着的。
茜的家的确豪华,一进家门,扑面而来的是富丽堂皇的装饰:巨大的欧式吊灯,流光溢彩;雕刻着龙凤等古典图案的红木家具,气派典雅;玻璃窗外一目了然的大片私家花园,赏心悦目。娟感受着茜的家气派豪华,下意识整了整衣角。
娟是最后一个在同学们面前出现的。娟的同学个个时髦体面。娟也特意把自己打扮一番,乌黑的浓发在脑后盘了一个好看的卷,粉红色的衣服映得她的脸庞和顺柔美。同学们虽都住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毕业十几年一次也没见过。拥抱、惊呼、尖叫、放声地笑,这些见面时的仪式几乎把茜的家闹翻天。等稍稍安静下来,她们想起娟是需要安慰的,便围在她身边,说些劝慰的话。娟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老同学的关爱,感受着对她这样一个不幸人的怜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感谢。
作为主人的茜虽然浑身散发着富婆的贵族气,却没有哗众取宠的轻飘。茜的言谈举止、一憨一笑都大方得体。她的头发烫得弯曲,衣服是紧身的,显得身形更好看。娟心里很羡慕茜,和茜相比,自己一贫如洗。上学的时候,娟比茜出众,无论从长相还是学习成绩,娟都比茜强。娟觉得生活亏待了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生活深深伤害的女人。但娟的自尊心极强,她克制着自己。她心里想,茜,你过得再好,还不都是你丈夫给你的吗?你若遇我这样的遭遇,能有我这份从容吗?
茜自然要在大家都到来之后说几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引起了大家的如雷掌声。之后,茜把大家引到餐厅。保姆已经把美酒佳肴摆满了桌。因是同学相聚,大家都很放松,开怀畅饮,谈笑风生。
席间,保姆来到茜的身旁,在茜耳边低语了几句。茜立刻现出惊讶,说:“再找找,再找找,不会丢的,放错位子了吧。”保姆说:“不会的,不会的,千真万确我放在那儿的,不会错!”
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们。问什么事,什么丢了?茜说:“没什么没什么,什么也没丢。”保姆抢话说:“茜姐的手表丢了,刚买的,两万多呢!上午我亲手放在客厅柜子上的。”保姆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茜生气地对保姆说:“你下去吧,不要坏了我们的心情。”保姆说:“如果真丢了我可不负责任,不要等你的同学都走了再拿我问!”
一个同学说:“我们一起帮她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大家都附和说:“是啊是啊,我们一起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都踏实了。”于是大家离开座位,来到客厅,在椅子底下,桌子底下,柜子旮旯,找啊找啊找。可是,大家还是没有找到。保姆像是对茜又像是自言自语:“除非搜身,不然永远也不会找到!”
保姆的话引起大家共鸣;为洗清自己的嫌疑。好多人都赞同,说:“还是搜搜吧,搜搜好!”娟却不同意,她大声说:“我不同意!”大家一起抬头看她。她说:“我没偷,我不允许别人搜我的身。”她身边一个同学劝她说:“搜就搜,反正咱又没偷。”另外一个同学也说:“搜了不就清白了。”娟坚决不同意:“任你们怎么说怎么想,我反正不允许别人翻我的身!”茜一看大家都下不了台,就走到娟跟前,抱歉地说:“对不起娟,我不会同意这么做的,你们都是我最亲最好的同学。”保姆强硬地说:“你可别先说这么好听。同学又怎样,十几年都不来往,人心可是隔肚皮的。”保姆把脸转向娟说:“你为什么不让搜身?你紧张什么呢?难道是你偷的吗?”娟面对保姆的目光,脸气得通红。她没和保姆争辩,一转身,离开茜的家,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茜来到娟的家。娟正给他的丈夫做按摩。见茜来,娟很客气给茜端茶让座。茜的脸羞红了,说:“娟,很对不起,手表找到了,在花瓶后面找到的,是保姆放错地方了。”娟并不吃惊,笑了笑,仿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茜很愧疚,再次请求娟原谅。说:‘媚。你把上午不愉快的事忘掉吧!”
面对茜恳切动人的脸庞,娟沉静一会儿说:“茜,上午我确实偷了你家的东西。”
茜震惊了,轻轻问:“什么,你偷了东西?你开玩笑吧!”
娟摇了摇头,说:“我偷了一块点心装在了裤兜里,因为我丈夫好久没吃上那么好吃的点心了。”娟说着,流下了泪。
茜看着娟,泪也湿了脸……
第37篇、55年的友谊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了90级大地震。这之后的几天时间里,76岁的广州老伯蔡风(化名)一直在收看电视里关于日本地震的最新灾情报道,同时寻找着自己的日本笔友——72岁的佐藤喜子。
第38篇、我们是死党
我们之间。
从一开始不熟。
变成那么那么亲的朋友。
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们感动过。
吵过闹过。
癫狂过。
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们越来越笃定地相信。
我们之间的感情。
天长地久也不久。
曾经的我们。
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
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
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自己。
两个人再互相对视。
继续笑。
笑累了就当没事发生。
继续前进。
我想男生一定不理解。
为什么两个好朋友连上厕所都要一起。
其实要我解释我也不知从何开始。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傻笑。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说一些怕瞬间就会忘记的笑话。
又或者。
我们根本就是怕离开彼此仅是那么一小会儿的孤独。
我们一起牵着手。
不知不觉地成长起来。
朝夕相处也变作分隔两地。
都有了男朋友。
生活中朋友的地盘慢慢地减少。
只有吵架了。
或是哪天他去了别的地方。
心突然痛了。
空了。
才又想到你。
你说日子这么过下去。
我们都有了工作。
再有了家庭。
我们是不是就要忙忙碌碌地为了柴米油盐变成黄脸婆?
但是。
即使那样了。
我们也会牵着自己的孩子。
千里迢迢去看彼此。
让我们的baby叫:
姨~
相视而笑。
我想女孩儿多半都是有恋物癖的。
我们在相处的时光里。
理所应当莫名其妙地就摸透了彼此钟爱的颜色和某一样东西。
想想其实很好笑。
才十几岁的我们。
就开始大聊梦中的婚礼。
在海边还是在教堂。
待定。
穿白纱还是红旗袍。
待定。
在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待定。
唯一不待定的是。
伴娘。
你。
我们不止一次在一起讨论过以后自己的房子要什么样子。
每一次形容的都不一样。
一下冷色调一下暖色调。
心血来潮了还来个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缤纷。
或许我们都不太care以后的房子到底长成什么样。
我们只是想把心底那些小希冀和彼此分享。
或许某一天。
那个房子真的物理上存在了。
那你一定会第一个被邀请。
我和妈妈说。
我们讨论过。
以后一定要做对方baby的干妈。
妈妈说。
你们现在的小孩子还真好意思。
很明显。
明明大人想太多。
因为我们从心里知道。
我们一定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彼此的baby。
--喂。
--干嘛。
--出来。
--怎么啦。
--心情不好。
--好。你在哪。
--老地方等你。
挂断电话。
心安。
我们后来去了不同的地方读书。
常常和别人说到彼此。
人们总会问。
你们怎么会那么好呢?
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呢?
或许是一起消磨了大把大把课间和课外的时光。
或许是当时年幼就理所应当地完全信任彼此。
无论多久没见。
见面之前的澎湃心情立刻被见面以后的平静淹没。
好像我们明明昨天就一起出来逛了街吃了饭。
手牵手。
分别的时间还是会到。
我们回到各自的新生活。
却总觉得。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如果你给我们足够的时间聊天。
我们一定能从日出聊到日出。
从花谢聊到花开。
暗恋。理想。幻想。
以后想要的生活。
想去的地方。
又或是别人的坏话。
blah blah blah
就是这样无边无际的闲扯。
我们才有了让人瞠目的默契和了解吧。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多么难过的事情都无所谓了。
因为会有你听我说。
哭也好。
语塞也好。
总之我知道。
有你在。
我不会再不知所措```
第39篇、网里网外皆是实在的生活
一、昨夜也不知何时睡着的,醒来已是天亮了,才发现手机没关,不过也没有人打来,当时心里有些惆怅。
或许放不下是自己,并不是别人,有时是自己太看高了自己,所以才作茧自缚。到此时我还能说离开,说明我还算理智。
上午和阿三、香一起聊天。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看来是真的。我和两个小女孩聊得不亦乐乎,阿三和香今年才17岁,我算是她们的大姐姐了。想起自己的17岁,似乎单纯得要命,不过,在那个时候,我的心中早已有偷偷喜欢的男孩,或许在感情方面,我算成熟得早。
我们说起个子高矮的问题,很怪,可能物以类聚,我们三个个子都不高,都是一米五五左右。我说,18岁以前的我很傻,那时真的还不懂个子矮不好看,如果早知道,就一定多吃东西多锻炼身体,让身材变高点。还记得十五岁左右,那时就懂得要减肥,每次吃饭时,当我说最近胖了,得减肥时,妈妈总会用眼睛瞪我一下:减什么肥啊,对身体不好。而我总是偷偷伸个舌头作个鬼脸。现在想想,当时懂得要减肥,为什么不懂要长高呢,好象那时还为自己的娇小玲珑暗自得意呢。
接着我说,你们才十七岁,还有可能长高,要多吃一点,不要直想减肥,不然会象我现在,只能遗憾终身。
香是我们三个人中最矮的,她个子高只有152米,不过她有个甜美的脸蛋,而阿三有155米,肤白如雪,很漂亮的女孩。香说她个子不高,也许是因为早出来打工的关系。阿三也连声说是这样的,香和阿三两个都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
阿三有两个姐姐,个个长得如花似玉,那两个姐姐个子都有160米以上,就阿三最矮。昨晚阿三的堂姐过来我们这边上网。 哇噻,实在太漂亮了,比阿三的两个姐姐还漂亮,特别那双又黑又圆又大好象两颗黑萄葡的眼睛实在迷人.阿三说,昨晚那些本地的男孩一直围在阿三的堂姐身边,偷看她上网,好象给她迷得忘乎所以,早已分不清东西南北,只知道一心一意向她示好。这些没有心眼的男孩,看到漂亮的女孩只会象色狼一样,两眼发光.有时我忍不住这样叹气,来我们这个网吧上网的女孩,稍有姿色的来了一次就不敢来第二次,不是我们网吧的服务态度不好,也不是我们这里上网的男孩长得太差,而是帅得可以,只是也是色得可怕,看到美女好象老虎看到猎物一样。不过他们也说得好象很有理,美女嘛,有哪个人不喜欢呢。
香刚来这里上班没几天,曾有个男孩这样同我开玩笑,为什么不请一个漂亮一点的女孩呢,当时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笑笑。香不是很漂亮,没有傲人的身材,也不是那种人眼睛一亮的脸蛋,她只是长得甜美顺眼而已。
其实我明白那个男孩话里的意思,香的前一任是玲,那是个有着绝色脸蛋的漂亮女孩,又热情又很礼貌,玲在我们这里做了一年,就到服装店当营业员,后来介绍香过来顶她的位置,而阿三是玲的同学兼好友,也是香的朋友,后来,我们也叫她过来上班了,她们几个都是87年出生的。
为什么会这么在意她们的外表和容貌,是因为我们是做服务业的,而且来我们这里上网的大部分是本地的男孩,他们是本地的富贵人家的二世主。家里一般都有电脑,可因为家里一个人上网没劲,就喜欢拉帮结伙到网吧一起玩游戏,这些男孩全是20岁左右的男孩,有很多和三的姐姐同学.那些男孩喜欢同阿三开玩笑,长得漂亮自然让人赏心悦目。
我们三个在一起有很多话聊,可聊的不外乎是哪个女孩漂亮点,哪个男孩在网上追女孩。只是我们聊得不亦乐乎。最近我发现给我快乐的人总是年纪比我小的人。或许我现在接触到的人都是年纪比我小的人。
二、阿三的二姐要去见网友,这事在早一天我就知道了,因为阿三想叫香顶她的班,因为阿三想和她的二姐一起去见网友。香说她不大愿意,而我听了也对香说不要同她换班,因为这样冒然去见网友,出了什么事我们网吧有责任,而她姐姐不在我们这里上班,我们无权干涉。
香后来也没有顶阿三的班了,其实每个女孩来我们网吧上班时,我都会善意地对她们说,不要轻易和网友见面,因为她们太年轻,涉世未深,遇事应变能力不成熟,而网络上的人是太杂,什么人也有。
第二天早上,阿三的二姐不用上班,阿三的二姐在一家服装店当营业员,一个月有两天的假日。她很早就来到我们网吧上网,后来中午就走了。下午她在QQ和阿三聊天,原来她正在那个网友那里上网。
好多男孩笑着问阿三,你二姐去见网友了?回来没有?真的是勇气可嘉!那些男孩嘲笑中带着嫉妒,那些男孩大部分是阿三的二姐的同学。
晚上,阿三的二姐带那个网友来我们网吧了。哇噻,染着金黄色的头发,开始我不知道,还以为哪个发廊做事的男孩来上网,听到阿三和香不自然的笑声,才恍然大悟,就多瞧了几眼。哇,脖子上挂着一条粗粗的白金项链,一看让人想到书上写的爆发户的模样。香笑着说,长得还很帅,阿三只会傻笑。倒是阿三的二姐有点不自然地开机上网,那个黄毛男人,在我们的挑剔的眼神中,可能也有点怕了,就直说我们先去吃饭吧。
就这样,阿三和她的二姐还有黄毛一起去吃饭了,那时我们才看到原来黄毛骑着一辆黑太子摩托车。
在她们走了后,我对香说,那头发也染得太黄了,好象理发店做事的,脖子戴着那么粗的项链,好俗气。我问香那人是做什么的,香说好象是做通讯的。我们两个就这样对着人家乱评论,好象不说出一些毛病出来,心里会不甘心一样。
阿三一会就回来了,我们问她,这么快就吃好了?阿三说,看他们两人吃那么慢,她坐不住就跑回来了,香笑说不想当电灯泡吧,说完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在阿三的面前,我们不敢用太挑剔的语气说话,香直说那男人蛮帅的,个子好高,阿三听了也说真的很高,有一米七五。阿三说她骗黄毛说她有一米六二,黄毛说162怎么这么矮啊,阿三说我穿平底鞋啊。说着,我们又哈哈大笑。我们问阿三,那个男的是做什么事,阿三说是开手机店的,就是做通讯的,我和香在阿三面前只说黄毛的头发染得太黄,不然还不错。
10点左右,那时阿三已下班了,就在下面的机子打开QQ,那个QQ是和她二姐一起公用的。看到黄毛在线,就打开视频和他聊天,原来黄毛已回到家里了,我问阿三,你姐呢?她说也在家里睡了,看来网友见面也是蛮累的。
我坐在旁边,看阿三聊天,只见黄毛的第一句话是原来是那个漂亮的小MM,阿三看了呵呵地笑了起来,阿三想问他一些事,却发现他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只是直发QQ笑脸。阿三对我说,他不大会打字,打得好慢。我开始不相信,就问不怎么会打字怎么聊天?他不是做通讯的,怎么不会打字,至少也会打全拼吧。不过看到阿三一直发“你说话啊”,而视频里的黄毛只会傻笑,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看得我都要晕死了,心里直怀疑他是不是做通讯的。
对于这种只会傻笑的黄毛男人,如果是我,早就送到黑名单去了,不知阿三的二姐是怎么想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同他在网上沟通的。
三、香有个男朋友,那是她同村的一个男孩,在香儿因为家境不怎么富裕而不能继续上学,在那种女孩不用读太多书的乡下,在香儿出来打工时,那年那男孩正读高三,现在那个男孩已考上大学,读法律系。香儿同我们说起她的男朋友时,一脸幸福满是崇拜,而我们为之羡慕不已。
我们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可以开QQ聊天。有段时间,香儿魂不守舍,常常坐在电脑前发呆,也不和网友聊天。有时候就一直聊天,同时笑若灿花,那时候,我和阿三奇怪她的变化如此大,就开玩笑问她,同谁聊得这么开心啊,香答是和她网上认的哥哥聊天。阿三又笑着问,网恋了?香儿直摇头,没有没有……
我们看她如此的痴迷,很想问她的大学生的男朋友怎么办?只是我们看到她那样快乐,也就没有说什么,因为毕竟未来还很遥远,谁会真正去计较这段时间,是谁陪她走过。
香儿和我一样喜欢看书,喜欢到各BBS去灌水,在外打工的日子,香儿还自学背英语,按她的说法,就是不想同她的大学生男朋友距离太大。
我、香和阿三每天在网络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又在网下平淡又真实的生活着,我们为聊友痴迷也神伤,在现实生活中痛并快乐生活着。我们虽然活着很简单,却又很快乐。
第40篇、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
女人与女人之间能否真正做到心灵相通,能否真正做到和谐统一,答案在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就像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事业境况际遇,其间充满着太多的巅坡,充满着太多说不清与道不明的地方。
女人想要维护彼此友谊的深度与长度除了做到彼此尊重与大度以外,还要学会彼此惜缘与祝福。
女人的年龄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完全不成比例,女人之间无意中的嫉妒攀比,却成了一道难以融合的坎。
女人的友谊很难理清,最了解女人的朋友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伤害女人最深的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就像有的男人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会有友谊的存在,甚至有些心术不正的男人还在旁敲侧打中,查看着女人友谊的真伪,揭示着女人友谊的虚伪性与真实性。
女人与女人之间很容易成为朋友,很容易沟通也很不容易沟通。
通常女人与女人之间维护友谊的尺度很长,斩断友谊的尺度很大,他们很容易因为小事闹翻,很容易因为小事和好。
表面看女人与女人之间似乎感情(感情博客,感情说吧)深厚,形影不离,真正遇到事情与抉择的时候,离得最远的是女人,离得最开的是女人,走的最近的还是女人。
就如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表面要求很多,实质就一个细节的东西足够可以否定与肯定友谊的存在,足够为彼此的牵手与放手埋下伏笔。
很多女作家都说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浅显而漂移,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经不起利益与爱情的考验,也经不起岁月与时光的轮回。
不是女人不看中友谊,不珍惜友谊,而是女人本性里的嫉妒虚荣在某个时候毁掉友谊,在某个时候背弃了友谊。。
再好的女性朋友在仕途名利里都有那么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再好的女性朋友假如不在一个地平线发展的友谊,都充满着彷徨。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爱比较很多东西,包括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比较,掂量彼此的得失,假如彼此同在一个起跑线上,彼此百般友好,假如彼此起跑线已经有所差距,彼此的友谊也慢慢的转淡,尽而变得很陌生。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仅仅从交心的角度是可以成为朋友,只是心以外的事物与交割完全没办法成为朋友,即使好强不是女人的专利,二个女人聚在一起工作,就算再好的朋友也会沦为陌生人。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要么大家在一个级别,大家都觉得心理舒服踏实,要么大家都混的一样,大家都觉得没话可说。
假如一方与另一方差距太多,彼此之间的故事也就多了起来,彼此之间的长度就大了起来,彼此之间的猜测与怀疑就增加了,彼此与彼此之间理不清的点面就出来了,彼此之间就开始慢慢的由浓转淡。
女人这一生是丰富而寂寞的,无论是所谓的美女或者是自认为很一般的女子,他们灵魂深处拥有着太多的寂寞与无奈,拥有着太多的忧郁与感伤,正因为有这些的存在,他们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经营着爱情,在意着友谊。
当爱情事业友谊不相等同的时候,他们通常放弃的是友谊,看淡的还是友谊,女子与女子之间说不清楚的太多,彼此不服气的太多,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点距离,有点差异,总是好的美的。
要想让你和你的朋友不产生分歧与错觉,最好的方式:
第一:不要和你最要好的朋友从事相同的职业,合伙做事情,办公室女性的友谊有多深?你们会相信办公室友谊吗?
第二:不要处处像你的女性朋友炫耀你的家庭地位老公的荣誉,这只能让你的好朋友疏远你,你让她感到没有安全感,从而加深自卑度。
第三:你的女性朋友有了男朋友或者结婚以后,尽量的少与他的爱人或者男朋友接触,这世界上的人很难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吸引更难说,别忘了谁是你的闺蜜,谁是你的好朋友。
即使你的闺蜜跟你抱怨自己的情感,你尽量学会倾听,少发言,那是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发泄够了她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你去指导她怎么做。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原本就看上去很美,要想拉近彼此的美感,共同走过一生的距离的确需要智慧与包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的够多,说得够清楚,却依然不被好朋友认同理解,那么请你放手吧。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不是脆弱,而是很脆弱,往往一点不经意的风吹草动就足够断送彼此所有的美好,更何况那种打着朋友旗号做事的人呢?
女人与女人之间不是谁分彼此与不分彼此的问题,原则问题不可以马虎,就像女人之间的友谊:细节决定成败。
第41篇、心结
几天前,我收到大学同窗的来信,这封来信将我带回并不遥远的过去。
我们之间的往事源于大学时代,我们曾是相当要好的同学。她来自北国农村,淳朴、耿直;我虽长在南方,但父母都是东北人,血脉里也充斥着豪爽的个性。我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她睡上床,我在下铺;在课堂上,她坐在我身后。平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
她生活能力很强,做事干脆利落,平时常帮我缝被洗衣,但在学习上由于基础差一些,总是感到有些吃力。为此她很刻苦,经常熬夜苦读,无论在宿舍还是在教室,每当看到她为解题而苦思冥想时,我总是凑到她身边“指点迷津”,将我的思路告诉给她,这是我惟一能帮助她的。
第一个暑假过后,从家里回来的第一天,她就将我叫到一边,悄悄地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纸包:“试试看,合适不?”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是我妈专为你做的。”随即,她又补充道。
打开纸包,是一双黑色条绒面的千层底布鞋,针脚密密麻麻,是她母亲的作品。我的脚细长而薄,按号买的鞋长度够了,却总是宽出许多,穿在脚上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的鞋。这双自家做的鞋小巧秀气,不仅穿上特别舒服,而且衬托着我本不怎样的金莲显得特别优雅有气质。拿着这双鞋,一股暖流使我半天没说出话来。看着我惬意的模样,同窗一脸灿烂。
其实,我并不缺少什么,来自大城市的我在物质生活上自有一种优越感,但为这双自家做的布鞋,我激动了很久,为同窗这份细腻的感情。无疑,这双鞋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要不是因为那本日记,我们的友谊早酿成了陈年老酒……
那是在毕业前夕,学友们即将各奔前程,想想这么多熟悉的人转眼间将各奔东西,我的心中多了几分惆怅。可是,还没等我依依惜别的感情酝酿成熟,偏偏同宿舍的姐妹们却一夜之间全变了脸,这几张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出谁是谁的面孔,此刻阴云密布,写满了阶级斗争。
我很茫然,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家。等到我收拾东西,准备行李时,却发现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本被人动过了。这记录着我大学生活喜怒哀乐的小红本,记载着我对周围人、事的全部评价,其中各有褒贬。
第二天,班上的一个同学悄悄告诉我舍友们生气的缘由——都是那本日记惹的祸!我那好朋友嫌爬到上铺麻烦,见我中午在教室没回来,便在我的床上休息。她百无聊赖之时,在枕头下发现了我的日记,没禁得住好奇心的诱惑,她掏出我的日记本看起来。若是她自己看了我日记中对人和事的看法,倒也不会引发什么事端,偏偏她又将看到的一切原封不动地转播给了其他人。这下我可惨透了,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一屋子的人,自己却还茫然不知呢。
当我知道了事情的起因后,我很无奈,但更多的是气愤,不敢相信出卖自己的,竟然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气愤之余,我打点行装不辞而别。心里想,我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我再也不想和出卖朋友的人来往了。4年的同窗之谊禁不住一件小事的考验,我很沮丧,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何处。
还好,我在战争爆发的前夜逃离了现场,在和同宿舍的同学们撕破脸面前离开了校园,仓促地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当日历翻过几千页后,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科技工作者了,不敢说事业有成,但工作、生活都颇为顺利,我几乎快忘记了校园里的一切。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经常带来其他同学的信息,间接地,我也听说她已成家,有了一个女儿,并且丈夫很疼她。偶尔,我也有过念头想写封信问候她曾给我做过一双布鞋的老母亲,但想想毕业前的那段不愉快的往事,我便打消了念头。而那本惹了祸的红色日记本,依然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虽然惹事的那几页已经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但“日记本事件”却成了我解不开的心结。每当想起毕业前的情景,我的心就隐隐地疼。
几天前,我却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虽然多年没有联系,但熟悉的字体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出于她之手。来信的信封只写了我单位的地址和部门,却惟独没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是同事打开信才发现那信的收件人是我。
厚厚的信纸讲述了毕业后她的经历和现状,她说很想我,怀念我们的校园生活,几次拿起笔又放下,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给我写来了毕业后的这第一封信。这封信整整晚了12年,她很坦诚地希望我们能忘掉那段不愉快的往事,还做最要好的朋友。
这封迟到的信带来了校园里那久远的温馨,青年时代的纯真友情在瞬间弥漫心间,熨平了我郁结在心中多年的心结。静下心来想一想,其实我早就该忘记那件不愉快的往事了,那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
见到她的信,我还能说什么?谁让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呢?
我只想写信告诉她,那时我们都还年轻,都很不成熟。其实,把我们禁锢在这心结里的正是我们自己。大学生活无论喜怒哀乐都不该忘记,因为那是我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
第42篇、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看上去依然明艳照人。说起20年前那种朦胧而青涩的情感,她的脸上,依然会飞起少女般的粉红。
谁没有娇嫩的青葱岁月,谁没有羞涩的青苹果之恋。当我们在情感和生活之路上一步步成熟的时候,蓦然回首,才会发现,当年的那份情感竟是如此纯真如此美丽。虽然爱早已不再,但那纯真的友情,不正是我们对青春时代最美好的回忆吗?
青葱“万年青”
20年来,我们的联系多次中断,但却又无数次地拾起。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有一些亲切,也有一些期待,而更多的是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
认识他,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事情。当时我在中越边境的野战医院里工作,而他刚刚从战场上回来。记得他来住院的时候,还带着一根练武用的铁链。
他是因为什么病住院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他是什么时候出院的,我也完全没有印象。惟一记得的是,他走的时候,当着医院许多医生护士们的面,大大方方地送了我一棵“万年青”———一种绿色、无根、用水养在瓶子里的常绿植物。当时我根本没有在意,我以为他只是对我的医护工作表示感谢。因为我们此刻离战场很近,战友之间的情谊,经过血与火的考验和洗礼,永远是最纯真而深厚的。我同样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礼物,没有任何的遐想和绮念。
边境渐渐平静后,我们撤离了前线。回到驻地后,我和同伴们都陆陆续续收到许多曾在医院住过的战友的来信。其中有一封信,很真诚地问我能否给他寄一张照片。我一时有点迷糊,在姑娘们的提示下,想起他就是那个带着铁链和送我万年青的战友。
这一小小的要求在我的女伴中引起了小小的涟漪,就像一湖平静的水面突然跃起一尾小鱼,大家笑着闹着逼问我准备如何回复人家。我有些犹豫,其实送一张照片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可能是一件极小的事情,就算普通的男女朋友在一起合照也属正常。可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互赠照片一般只在恋人间才会发生。送吧,怕引起别人的闲话,不送吧,我们又是战友,连人家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周围的姐妹们,她们渐渐停止了喧闹,变得严肃起来。
激情燃烧的岁月
正在迟疑的时候,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战场上,一个18岁的战士血流如注,生命危在旦夕。他望着周围的医护人员,吃力地说:“我从来没被女孩子亲吻过,你能不能亲我一下。”周围的人全愣住了,只有离他最近的那个年轻女兵羞红了脸,但她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将双唇深深地贴在战士的额头上。而那位战士,带着微笑慢慢合上双眼。后来,记者采访女兵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把我的初吻献给保家卫国的勇士,我觉得值。
我和姑娘们都被这个故事打动着,因为我们拥有着同样激情燃烧的岁月,同样拥有着对前线战士最崇高的敬意。最后,大家一致表示:照片要寄,但是为了不让他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要选一张正规严肃的。
那一年我才18岁,虽然朦胧之中,我感觉到了他对我的心意,但我从来没考虑过个人的事,于是对他的表白显得非常迟钝。最后,我选了一张非常威武的照片寄给了他。
想不到20年来,他一直保留着这张照片。
20年来我一直当他是我的战友,而他也总是适时地对我表示祝福。后来,当终于有一天我长大成人,告诉他我已经有了男友时,他依然大方地向我表示祝贺。同时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一种感情叫友情。他说希望我们能一直把我们的友情延续下去。
本来我以为,男女之间,如果做不成情人,可能也很难再保持一种纯洁的友情。然而想不到,他真的把我们的友谊,完好无缺地保存了20年。
20年后,等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从一个20岁的青年变为稳重的中年,由一个军人变为集团老总。然而在我的感觉中,他对我的关心和亲切,依然如昨。
我们永远是朋友
前不久,我出差来到他所在的城市里,再次见到了他。
他从口袋里拿出当年我写给他的信,还有当年我寄给他的那张装模作样充满稚气的照片。我看到,他把我的信每一封都编了序号,并注明收到的日期,整整齐齐。
他说起在前线为我寻找“万年青”的故事,他说听到我们要走了,他到处寻找一件可以留为纪念的东西。好不容易在附近老乡家看到一株翠绿的“万年青”,他觉得我一定会喜欢这株常绿植物。为此,他红着脸,鼓足勇气,好不容易才开口向老乡讨了来。
天啊,这一切,我竟然没有想到要好好地珍惜。
这一天,我们都已经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然而我们坐在这里,回忆着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那么纯真无邪,那么亲切温暖。临上火车的那一刻,他关切地将我肩上背包的带子正好,然后微笑着告诉我:回家之后来个电话,别让我挂念。
此时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一定能信守着一个承诺:我们永远是朋友。
正如他所说,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友情。我相信我们的友情,将永远纯真温暖,永远陪伴你走过生命中的风风雨雨,沟沟坎坎。
我想,这次我不会再错过这份友情,我会好好地把它珍藏在我的心里。这里有我青葱岁月最美丽的回忆,也是我人生路上永远不会丢失的纪念。
在这里,我想真诚地对他说一句: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有人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一次擦身而过的机会。比起那些因爱成恨、因爱成仇的例子,我更喜欢这种把爱情转化为友情的做法,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更珍惜过去,更珍惜生活。
的确,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值得我们一生珍惜的友情。
第43篇、老友记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44篇、沉醉于大哥哥的分寸和体贴
我已经到了不能随便跟人讲自己年龄的阶段,但按人生的成长时期看,我还算年轻,而且依我的性格和经历,同龄的追求者也不在少数,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却一桩好事未成。
男孩子们后来总结说,我就是喜欢比自己年纪大得多的男人。本来我是很不屑这种说法的。可有一天,俺娘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的那些同学不是都挺好的吗,随便挑一个就行,可千万别找年纪太大的!这话着实让我吃惊不小,难道这真是某种我自己都没有感觉的潜意识?细细想来,心底里倒也生出些许赞同。
与同龄朋友一起,无非是互敲竹杠吃大饭,偶尔唱唱歌,爬爬山,泡泡吧,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长时间不见,会有点想念,见得频了,又觉得烦。我喜欢他们,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个人产生过那种依恋和爱慕。我们在一起,似乎就是为了玩闹和消遣。倘若大伙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地过上一天,想想心里也麻酥酥的,好恐怖。
而我过的第一个无所事事却又心旷神怡的下午,恰恰是和一位“大哥哥”。他是英国人,比我大20多岁(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曾流浪过很多国家。我们由于工作关系认识,又因为工作发展了联系。那天,恰好我们都有空闲,他便建议找个清静的地方坐坐,我们在路边的一家小咖啡馆里找了个位子。两杯咖啡,两本书,两个人没说什么,竟很自觉地进入各自的世界。他只是不时帮我续满杯子,此外没有什么话。但当落日的光辉从窗子射进来时,我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释然和舒适,情不自禁地伸了个懒腰。他温柔地看着我,只是说:饿吗?想吃东西吗?
那一刻,我有些触动,从未经历过的。
我比较容易对年纪大一些的异性产生爱的冲动,并非是因为被他们深厚的阅历激发出崇拜,而恰恰是因为我所遇见的“大哥哥”,都极绅士、极耐心细致。与同龄男孩子相比,他们更在乎别人的感受,更有能力处理与人交往的互动,而不是自顾自地夸夸其谈,或者大吃大嚼。毛头小伙子当然也很可爱,但他们更适宜充当我生活的玩伴,甚至密友,但绝对不是恋爱对象。
我不知道更多同龄女孩如何理解“爱”这个字。对我来讲,爱的感觉,是安全,温暖,和谐和甜蜜。同很多女孩子一样,我渴望被呵护,被宠爱,害怕被冷落和伤害。
因为父母工作都很繁忙,我被迫很小就开始过独立生活。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不说了,就是修理电器,拿冲击钻在墙上安壁柜这种事对我都是轻松的,以至于一个同住的女孩子说,和我一起生活,简直就不用找男朋友。
这种情况下,似乎面对普通的情感和人,我很难一下子把心思拐到“爱”的意味:生活看起来并不缺少什么,不需要支柱,也没有爱人的渴求。不管是以前的同学和现在的同事,都没让我感到甜蜜而温馨的触动,实在是熟悉得没什么感觉了。
有个同事说,最能打动我的,其实是一种心理上被“罩”的感觉。它无法用行动说明,只能解释成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有时候是一两句扎人的话,有时候是一个看似无意的眼神。你是在面对一个人,但却分明觉得你面对的是一部大书,一段久远的岁月,一篇正落在激动时刻的没写完的文章,字句优美,文笔流畅,让人不读不舍,读后又有些不甘,盼着读完,又怕很快读完,盼着读懂,却总觉得永远有些东西并不能很懂……就好比那个英国人,他在照顾我,但我却觉不出他的刻意;他在关心我,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过分和难堪。这些,是那些穿着肥腿裤染着黄头发走路还打晃的毛头小伙子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分寸和体贴,是“大哥哥”们的优势,也正是我所心仪的。
自“松霞恋”公布以来,公众关于这类话题的热情也突然高涨起来。然而,话说回来,我更倾向于把这种情感简单化,简单到只看做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交往。如果你爱,那么爱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年龄,或其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45篇、下去才知道
姜涛最近不顺当。先是职称没评上,后来单位派人下基层挂职,本来想派他的,也被人给顶了。姜涛就请了病假,天天在外面转悠,找朋友喝酒。
这天下午,姜涛在城边的一家饭馆喝完了酒,一个人步行回家。
姜涛想找条僻静的路走,就漫步到了郊外。没想到荒草茂盛的地里竟有一条两米多宽的水泥路,很干净。姜涛缓缓地走着,一边梳理着杂乱的思绪,一边欣赏着远处的树林、近处的花草,有时也抬头看看湛蓝如洗的天空。忽然,他脚下一空,整个人急剧下坠,眼前一黑,接着感觉自己下半身发凉,一股难闻的臭味儿钻进他的鼻孔。
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后,感觉头上有亮光,抬头一看,头顶上是一个圆圆的亮孔。透过这个孔,他看到了一片圆圆的天空。他忽然大悟:这是掉进下水道里了!怪不得呢,在这荒郊野外,哪来这么平整的水泥路呀!
姜涛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周围的光线,眼前的事物已经隐约可见。这条下水道宽约两米,两壁都是用石头砌起来的,水深及胸,黑乎乎的脏水缓缓流动着,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让他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姜涛看了看,光滑的石壁上根本搭不上手脚,自己伸直双臂离上面尚有一米多的高度,没有外援,是根本不可能出去的。他掏出手机,想打110,可手机已经进了水,自动关了。此刻,他的心冰凉冰凉的。
一种无边的恐惧,这时才将他紧紧笼罩了,他忽然张开大嘴,疯狂地大叫道,来人啊——来人啊!他明白,这样喊,声音传到外面,已经极其微弱。别说外面没人,即使有人,如果不是离得近,也不会听见。但他不能坐以待毙,怎么着也得做最后的努力。他一声接一声地喊着,喊声里已经带了哭泣的声调,绝望的情绪让他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时,他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妻儿。父母跟前自己还没有尽孝,妻子一直是依赖他的,女儿更是一天也没有离开过他,没有了他,他们的天都会塌下来的,谁会给他们撑开一把温暖的保护伞?职称算什么?职务又算什么?重要的是活着,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有的……
嗓子喊哑了,姜涛绝望了。这时,上面忽然一暗,一个人脸出现在圆孔上。姜涛擦了擦自己的眼泪,仔细看,没错!一个人正趴在上面往下看。谢天谢地!没想到,转眼间,那张人脸又不见了。姜涛急了,大喊,哎——回来!那人回来了,问,你有事吗?姜涛说,你没看到吗?我不小心掉进来了。那人说,唉,那你下次小心点儿吧!说完,那人又要走。姜涛大喝一声,站住,你不能见死不救!
那人站住了,往下看了看说,你死活与我有什么相干?我这里还有一肚子的麻烦呢!姜涛见这人有些不可理喻,怕他走开,忙问,你有什么麻烦?我可以帮你呀!那人说,我女儿考上了大学,好几万块钱的学费,凑来凑去还差一万,我心烦,才走到这里的。姜涛说,你女儿这一万块钱学费我出了,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人解下腰上的皮带,垂了下来。姜涛的手刚刚够到,那人忽然又将皮带提了上去。
姜涛问,怎么了?那人说,看来你这人很有钱,我救了你的命,一万块钱太少了,给两万吧,我也想过有钱人的生活。姜涛说,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一万块钱已经不少了,别太贪了。那人说,那我告诉你一个省钱的办法,你顺着下水道走,走五里水路,一直走到污水处理厂那儿。被搅拌机搅碎了,然后就出去了。姜涛说,好吧,两万就两万。那人把皮带扔下来,拉了几次,终于把姜涛拉了上来。
姜涛大喘了几口气,看清眼前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瘦男人,像是附近的农民。那人问,什么时候给我钱?姜涛见他还坐在那个圆孔口,就一把将他推了下去。那人在下面破口大骂,混蛋玩意儿!老子刚救了你,你就害老子。姜涛呼吸着新鲜空气,一句话也不说。
过了好长时间,下面没声音了,他才问,你要死要活?当然要活了。那人骂也骂了,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声音明显小了。姜涛说,那好,三万块钱。那人又骂,王八蛋!你想钱想疯了。姜涛说,那你就按自己说的,走水路到污水处理厂吧。那人说,好好,三万就三万。姜涛把那人拽上来,笑着看他。
姜涛说,如果你刚才痛快地把我拽上来,一万块钱就到手了,你女儿的学费也齐了,多好。可是你,非得要两万,现在呢,你一分钱也没挣到,还得倒贴我一万,多不划算。那人说,活着就好,会有办法的。姜涛问,想明白了?那人点头。姜涛说,你想明白了,我实现我最初的承诺,你女儿这一万块钱学费我出了,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人用力抓住他的手问,当真?姜涛说,当真!以后的那些交易,全当玩笑了。那人问,你心这么好,为什么还要把我推下去?姜涛说,你只有下去一次,才能体会到在上面体会不到的东西。
第46篇、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
谁知我刚刚适应这坑里的环境,新的劫难又降临了。第3 天下午我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嘶嘶”的声音,抬头一看,我的妈呀,原来是一条毒蛇正在坑口!从它身上的金黄色环纹看,是一条金环蛇,它可是有剧毒,仅次于眼镜蛇和五步蛇!它好像想下来,不时往下探身子,那喷出的蛇芯和两根毒牙清晰可见!我吓傻了,浑身发抖。
我不想坐以待毙,决定一搏,抓起一块石头瞄准金环蛇砸过去。但金环蛇反应出奇地敏捷,眨眼间窜到一旁,躲开了。我目瞪口呆,坏了!这下反而可能激怒它了,它很快就会向我进攻,我的处境更加危险!
我不顾一切地大叫:“救命!救命啊……”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金环蛇又气势汹汹探出头来时,那只母赤狐赶来了,它本来是要给我送果子,太巧了!母狐对金环蛇一阵恐吓驱赶,僵持好一阵后,终于慢慢平息了。果子扔了下来,看来金环蛇已被母狐赶跑了。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夺眶而出……
母赤狐离去后,天阴沉下来,猛烈的山风过后,下起了大雨。山上的雨水顺山坡流下,全灌到了坑里,很快就有半米深了。坑底的沉积物全漂起来,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我可惨了,无处躲藏,只能泡在水里。雨还一直下,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雨水很快就可能灌满整个坑,而我不会游泳!看着水位慢慢上涨,泪水和雨水流满了我的脸。我热爱这世界,生活对于我才刚刚开始,但我就要离开了……
惟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母赤狐不时出现在坑口。看得出它非常焦躁,想帮助我,但无能为力。雨越下越大,母赤狐浑身已被淋湿,它冲我叫了几声,便不见了。
又过了许久,坑里的水已淹到了我的胸部,忽然听到上面传来异样的声音。片刻,一个影子从坑口窜了过去,好像是那只母赤狐,它急急忙忙地在干什么?接着我听到了一声枪响,是那种老式猎枪发出的,很响,是不是有人来了?我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拼出全身的力气大喊:“救命呀,救命呀……”
几分钟后,一个人影出现在坑口,见了我立刻惊叫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问:“你你,你是人是鬼?”我当时蓬头垢面,呲牙咧嘴,只有脑袋露在水面上,这里又是荒山野岭的,谁见了我都会以为是鬼。我忙说:“我……是人,真的是人!我叫阿火……快救我上去!”
上面的人犹豫半天,才扔下来一条绳子。我抓住绳子,使劲往上爬,可身上哪还有力气?上面喊道:“快把绳子系到身上!”我总算头脑还清醒,拼尽全力把绳子牢牢拴在胸部,终于被拉了上来。
我认出救我的人是庭华叔,他住在山上以种药材为生,有时也猎杀一些害兽,给我讲过故事,知道我喜欢在山里撒野。他也认出我来,连声说:“你真的是城里来的大学生阿火!我听声音像,这几天全村人都找你也找不着,没想到……总算没事,没事就好啊!”
连连道谢后我问:“庭华叔,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这地方难找啊!一般人谁来这里?说来真稀奇,是一只赤狐把我引到这里来的!本来天下雨,我躲在石头房里不想出来,可一条大赤狐老在房子外跑来跑去,还一个劲地叫,我气得没办法,提着枪去追它。这家伙狡猾极了,躲躲闪闪的,好像故意捉弄人!这不最后给引到这里来了……它猛地跳了一下后,突然停下来,我看它不像好东西,就开枪了……”
“那你打中它了?”我急切地问。
“它太机灵了,早有准备,纵身一跃,估计只伤着它一点皮毛……”
我全明白了,是那条母赤狐千方百计地引来了庭华叔!它全是为了救我,弄得自己挨了枪子儿!我一时百感交集,加之身体极度虚弱,猛觉天旋地转,终于不省人事了。一天一夜后,我才算恢复了正常。我马上打听那条母赤狐,并含着泪讲述了自己那几天的经历。人们听了都非常感动,庭华叔当场表示,以后决不再打赤狐,也不随便伤害别的动物。
这场磨难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但更让我刻骨铭心的是那只母赤狐,它在我最危难的时刻帮助了我,使我真正感受到了爱和友善的伟大。我决心尽我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让世界听到我内心的感动……
第47篇、女人间的友谊好脆弱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48篇、请扣我奖金
三民化工厂考勤制度很严格,职工每迟到一次,都要扣发100元满勤奖。为此,大家都是卯足了精神,准时出勤,以领取满勤奖。
今天,正是工厂发满勤奖的日子,大家都早早地来到工厂财务部,要来领取奖金。可让负责发奖金的小毛奇怪的是,本来每次都是第一个排队等候领取奖金的老张,却迟迟不见人影。直到大家部领了奖金,走光了人,老张才冒了出来。
老张悄悄地走到小毛的面前,神神秘秘地说道:“嘿嘿,小毛啊,我求你一件事,今天,你把我的奖金扣了吧!”小毛一愣,然后他咧开大嘴笑了:“我说师傅啊,这奖金可是整整100块啊。你不要,为什么啊?”
老张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不是迟到了吗?迟到,就是要扣奖金的嘛。”小毛乐了:“嗨,我说师傅你这人真的奇怪,每个月你都是出满勤的,可今天你竟然不想领奖金,真是奇怪啊!不过,厂长说了,领满勤奖的日子,可以迟到。这钱,你就拿走吧!”说完,小毛就要老张签字领钱。
听了小毛的话,老张可急了,他涨红了脸,低声喝道:“小毛,以前你还是我的徒弟呢,你不听我的话是不是?”
小毛吓了一跳,他嘀咕道:“师傅,有你这样不要奖金的吗?况且,你没有领到满勤奖,可是要上厂里的批评公告栏的!”
“上就上!我还怕不上呢!”老张摸了摸小毛的头,得意地说道。
看着小毛取消了老张的满勤奖。还把他的名字郑重其事地写在了厂里的批评栏上,老张这才满意地离开了。看着老张乐呵呵的样子,小毛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啊。
转眼,第二个月又要发满勤奖了,这下,小毛开始注意起老张来了。他知道,老张爱厂如家,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厂。到厂后,他也总是闲不住,这里帮忙扫地,那里帮忙修理机器,直到大家都到齐了,他才停下来。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偏偏要在自己的头上扣一个迟到的帽子。可真奇怪啊。看着老张早早地来。迟迟地走,小毛却看不出所以然。
再过两天就发满勤奖了,小毛负责的签到单上老张依然是满勤。这天,小毛紧跟在老张师傅后面,打趣道:“我说师傅啊,这次,你可不会再迟到了吧?”
老张一听,愣了愣,然后不好意思地说:“小毛啊,上次我是霸王硬上弓,害你被领导批了一顿,实在对不起了。这次,我再也不会影响你了!”
听了老张的话,小毛的心才放了下来:嗯,看来,师傅是不想再上那个批评栏了。
可让小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老张姗姗来迟,负责签到的小毛只好气呼呼地把老张的名字记了下来,这下,老张又上了批评栏。
下了班,小毛生气地拉住老张,气嘟嘟地说:“师傅,这100块钱也是钱啊,您再大款,总不能用故意迟到来拒绝吧?您心里究竟想着什么?快说说!”
老张依然乐呵呵的样子,他微笑着对小毛说道:“小毛,你放心,师傅做事是有底线的,我是不会去害人的。”说完,他大声叫着前面的王锁柱,赶到前面去了。
到了门卫处,小毛坐了下来。要了一杯水喝。负责门卫工作的,是小毛的哥们。他见小毛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就关心地询问起原因来。小毛气呼呼地说道:“我说兄弟啊,你有见过这样的人吗?他本来可以得到满勤奖的。谁知,他两次都故意迟到,不要这些钱,气死我了!”
“你说的是谁啊?”那门卫好奇地问道。
“还有谁?我的师傅老张啊!”小毛狠狠地放卞杯子,没好气地回答。
“老张,不会吧?他可是天天第一个进厂的啊!这可是我亲眼所见啊!”那门卫也觉得不可思议。
“啊!那他进厂后去了哪里?”小毛越发纳闷了。
小毛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出了厂子。他骑着自行车路过一家小饭店,突然看到老张正和王锁柱在店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呢。他想进去问问,又觉得不妥。这老张师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但求我扣奖金,而且奖金被扣了后,还请人家高兴地吃肉喝酒,这事可真邪门啊!
从此,小毛就格外地注意起老张来了。
老张一如既往地第一个来上班,第一个来签到。
这天一大早,是小毛负责管理签到簿的。小毛早早地来到厂子里,他看到老张也来到了厂子,只是这次,他没有来签到。小毛就多了个心眼,他叫财务部的同事负责管理签到簿,自己偷偷地跟在老张后面,想看看他究竟干了什么事。
老张仍旧帮忙打扫卫生,修理机器,随着8点签到截止时间的临近,小毛有点急了:现在再不去签到,那老张这个月的满勤奖,又要没了!
小毛一急,就冒了出来,他大声喊道:“师傅,快去签到啊,不然你这个月的奖金又要没了!”听完小毛的话,老张大吃一惊,他赶紧用食指压住了嘴唇,示意小毛轻声点。小毛不知道老张葫芦里卖的是啥药,就上前去拉老张。
老张突然脸一板,大叫一声:“不好!我肚子疼,我要去厕所一趟!”说完,他就“通通通”地跑到厕所里去了。
这下,小毛终于明白过来了,敢情师傅是故意不签到,为的就是不要这100元的奖金啊!
等师傅小来,已经过了签到的时间了。老张这个月的满勤奖金,又没了!
下班的时候,小毛追上了老张,要老张说出他不要奖金的真相!老张被逼急了,他正想回答,这时,王锁柱已经跑了上来,他一把拉住老张的手,傻呵呵地笑起来:“我说老张啊,你这个月又迟到一次了吧!怎么样,又要请我喝酒吃肉了吧?走,赶紧去,我好久没吃肉了,这次,我可要狠狠地宰你一顿!”
两个老家伙打着哈哈,把小毛丢在后面,大步向前走去。
“小毛,走,我们也凑份子去!”这时,老厂长突然从后面走了过来,他拍了拍小毛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道,“这个老张啊,怎么想出了这么个孬点子。不过。对王锁柱这样的一根筋,也只能这样了啊!”
老厂长的话,小毛听得是一头雾水,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跟老张、锁柱可是老同学了,他们的性格,我可是一清二楚啊!”老厂长拍着小毛的肩膀,轻声说道,“上次。他们两个人为了厂子的事情,打了个赌,说是看三个月内哪个没有满勤的就要请客。可最近锁柱的孩子上了大学,锁柱的老婆又有病,他就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亏了自己的身体。可这锁柱是个倔性子,而且极爱面子,根本不要别人帮忙,如果有人要送钱送物给他,他更是跟人吹胡子瞪眼的。老张想帮忙。却帮不来,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对我说以后他可能不会出满勤了,为的就是能有机会请锁柱吃些好饭菜,补补他的身体啊!”
“啊,这样啊,走,厂长,我也去。以后。每个月我都要找个理由,请他们吃顿好饭菜!”小毛跟在厂长后面,大步向饭店走去。
第49篇、最后一块钱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第50篇、浑身是“刺”的桑吉吉
我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地且微笑着说声“谢谢”和“对不起”。
桑吉吉一进宿舍的门,就让我们觉得不顺眼。明明是因为在另一个宿舍混不下去,成了孤家寡人,还不懂得收敛,在我们宿舍里依然是满身的锋芒,说话总带骨头,偶尔碰着了,会把你硌得生疼。
譬如有一次,她买了几本很流行的过期杂志,故意摆在桌子上,引得舍友们蠢蠢欲动。可平时防她防惯了,什么东西都不愿借她的,也只有对花花绿绿的杂志酸酸地说两句: “旧杂志有什么好的?还是买新的看着赏心悦目。”一旁的桑吉吉头也不抬地哼出一句:“就怕有的人连旧的也舍不得买!”像一根针,“哧”地一下扎进我们心里去,血便哗哗地流出来,彼此用眼角愤愤地瞥一眼对方,再不言语。
桑吉吉的高傲和刻薄,是写在脸上、挂在朝天昂起的蒜头鼻子上的,有时候连老师竟都会怯她三分。有听课的领导要来,老师们总会在讲台上反反复复地对我们谆谆教导:“听课的时候,别给老师提太尖锐的问题啊,还有我叫你们的名字再站起来;不叫,你们便安安心心地坐在位子上听讲:千万不要为了个人出风头而让老师在领导面前尴尬难堪啊。切记切记!”
桑吉吉才不管这些呢,她是谁的账都不买,“三思而后行”在她的词典里根本查不着。她是助燃剂,什么小星小火在她那儿,都会无休止地燃个不停。有时候明明没有人影射她,她愣是会听出弦外之音来。时间长了,周围的人都不敢与她说话,经过她的身旁时,也会快走几步,怕不小心碰着了她,身上会蹭掉一层皮,隐隐地痛上几天。 可在一个屋檐下,彼此总免不了要磕磕碰碰。桑吉吉知道大家都烦她,有集体活动不乐意让她挤进来,她却故意装作不明白,照样落落大方地和我们混在一起。只是总会拿出不一样的姿态,鹤立鸡群地硬把自己烘托显摆出来。
桑吉吉也确实是光芒锐不可当,样样都像她的学习成绩,无人匹敌。 高一开晚会,班主任要求每个宿舍必须出一个节目。桑吉吉回来便兴奋地宣布她的决定:要在短短的一星期内拿出一段舞蹈来。她以为自己有一呼百应的本领,没想到大家都一脸的漠然,反应极其平淡。其实是知道她从小练舞蹈,功底深厚得很,完全有可能编出一段精彩绝伦、让舍友们也跟着一鸣惊人的舞蹈来。可是想到要用我们七片绿叶来衬托领舞的桑吉吉这一朵鲜花,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于是便纷纷罢演,又很快以七票通过“小合唱”的节目。桑吉吉并没罢演,而是依然编自己的苗族舞,在宿舍里旁若无人地放舞曲,搞得我们做梦都是桑吉吉在一摇一摆地扭屁股。我们当然也不肯受气,排成队在宿舍里“嗷嗷”地练小合唱,气势远远压过了桑吉吉的舞曲。看着桑吉吉时不时地因走错了舞步而愤愤然的样子,我们常常忍不住当着她的面就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把桑吉吉的眼泪都要气出来了,我们才善罢甘休,重新各练各的去。
晚会上,我们的小合唱在很多个合唱里既不显山也不露水,连掌声都是稀稀拉拉的,不给一星半点的面子。桑吉吉坐在我们面前,像是检阅部队的首长,一脸高不可攀的神气模样。我们气咻咻地下了台,想,先别得意得太早,到时扭了脚闪了腰,有你哭的时候。桑吉吉的舞是在大家都快对当晚的节目失望透顶的时候上台的。主持人说欢迎桑吉吉上台跳舞后,台上很长一段时间都空无一人。又过了几分钟,灯突然灭了,代之以一束橘黄色的光,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舞台上。而后听见葫芦丝演奏的《月光下的凤尾竹》,从静静的竹林里浮出来。一块儿飘出来的,还有穿着苗族服饰的桑吉吉,像是一片空灵优雅的云,整个人不是在走,而是踩在溪水上;或是长了双翅,轻灵地在温柔的月光里飞。那一刻的桑吉吉像是位美丽羞涩又张扬的苗家女子,眼神顾盼流连中,全然没有了平日的张狂和蛮横。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桑吉吉赚尽了所有的风光和掌声,就连门外的走廊里,都挤满了高声叫好的别班的观众。桑吉吉的舞蹈表演完有好大一会儿了,全班的人才反应过来,我们竞也“不记前嫌”地给了这个几乎让每一个人都感到看一眼便如芒刺在背的女孩子最公正无私的掌声和敬佩。
很快地有外班的人拉她去赞助节目,桑吉吉却又恢复了先前的桀骜和执拗,谁的面子都不给。后来有人也不知怎么想的,纷纷地跑来求我,说我是舍长,肯定有办法劝说桑吉吉。不愿在以前的同学面前丢面子,我硬着头皮去找桑吉吉商量。她却是想也没想,谎说头疼,要回宿舍休息,扭头就走开了。盯着她还没换掉演出服的背影,我咬牙切齿地想:总有一天也会让你桑吉吉在人前下不来台的。
桑吉吉走后,节目愈发地平淡无奇。我们陆陆续续地回了宿舍,却发现桑吉吉并没有回来。
十点多我们都躺下了,桑吉吉才疲惫不堪地推门进来。依然穿着她的苗族服装,背上有隐隐的水迹,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我想她或许是一生气跑到操场上,狂奔了几圈才回来的吧?
这样一想,心里的气倒是消减了大半。我以舍长的语气让靠门的小月关了灯,也不管桑吉吉是否要洗漱。桑吉吉这次倒没有反抗,而是沉沉地往床上一躺,被子还没来得及盖全,就听见有轻微的鼾声水一样漫过来了。
这件事之后,见了别班的同学,我总是绕道走,怕他们笑我这舍长当得没有丝毫的权威。其实是他们不明白,这个桑吉吉是多么难以驯化,又让人头疼啊。
高一快结束的时候,听说桑吉吉报了理科,我们七个人还专为此买了水果点心好好地庆祝了一番,想着以后总算不会和这个难对付的桑吉吉同班或同宿舍了,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好事啊。
没想到后来竟和让我去求桑吉吉跳舞的几位旧友同了宿舍。为了争回面子,闲聊的时候免不了在她们面前说桑吉吉的坏话,说她多么地不可理喻,多么地牛气冲天,多么地冷酷无情。
没想到旧友们皆是一脸的惊讶和迷茫,说:“怎么可能?那天晚会她多给你面子啊,很卖命地在各个班巡回演出,直跳得汗流浃背的,腿都走不动了……不过也奇怪,她非得让我们保证,不在你们宿舍的人面前提这件事,要不,我们早过来感谢你的大力帮助了。”
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像听别人讲一个与桑吉吉毫无关联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可是也只在心里这样默默地内疚自责,默默地感激了桑吉吉一番,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在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她,且微笑着说一声“谢谢”和“对不起”——就像桑吉吉从不肯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她曾是多么真诚又多么努力地给足了我面子一样。
第51篇、永远的粥
二十多年来,我所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竟然是粥。选颗粒整齐的白米,在黑色的小小瓦罐里用小火熬着,几个时辰下来,就成了温和绵软的粥。妈妈做得一手好泡菜,坛子里捞几根出来,热锅翻炒,端上来就是极好的小菜。还有常年备着的腐乳,味不算浓,却长久。白粥盛在碗里,一双筷子,几茎泡菜,一块腐乳,很够了。
也有换口味的时候。初夏,苋菜正嫩的时候,摘几根下来,煮在粥里,于是整个粥的颜色就变成了浅红的,吃起来有种自然的清香。冬日,妈妈有时会习惯将碎肉煮进去,快起锅的时候洒几粒绿绿的葱花,于是味道又不一般了。上高中时,习惯早起。睡眼惺忪地走到饭桌前,爸爸每天赶早为我煮的粥已放在桌上,捧起那热热的一碗,喝下一口,整个胃都会暖起来。还有食堂做的极好的包子,捏在手里,是松松软软的雪白的一团。
经历了许多浮躁的事,也过了一段叛逆而倔强的岁月,却只知道,每天早晨起来,那一碗粥永远是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旁边,是一碟乳黄色腐乳。
后来长大,进了大学。那所学校也是有白粥卖的,但大多数是前一天的剩饭加些新鲜的米混煮开来,水多饭稀,很是不喜欢。与寝友曾经很热烈地讨论过要绝食抗议,但终究只是在口里过了把瘾,没付诸行动。
再后来,认识了冰哥。因着他的飘零经历,心底无端升起怜惜。听他说起以前在广东,著名的粥品繁多之处,母亲习惯每天早晨起来给他煮一锅粥,现在却很难吃到了。十月的下午,听他在电话那头静静地讲,心里突然泛起一股辛酸。我微笑着说,以后,每天早上给你煮粥吧,你相信我的手艺。他说,好。阴沉的下午,两个人静静地在电话的两头沉默着,心里知道彼此没有将来,却都不愿意说穿。有风轻轻刮进来,齐齐的发忽然乱了起来。
转眼二十多岁了。几年来学会了很多,对烹饪和刺绣的兴趣越来越大,买了绣花的绷子,在手巾上比比划划绣花纹和名字;也努力对着书本学做很多菜式,北方的,甚至韩国的。狐朋们笑我变家居了,渐渐有了女人的心情。想有一个家庭,一个宽容而温厚的丈夫,一个小小的窝,还有,小小的孩子。幻想着自己把那个柔软的纯洁的小东西抱在怀里,心里是无限的希望和温暖。忽然想起小时候走在路上,看见街边有女人抱着小孩,喂他喝加了葱花的白粥,虽然知道那家穷,也还惊讶着那女人在喂孩子的时候,那股满足和幸福的表情。那时候以为,自己将来的孩子,是一定要喝很浓的牛奶,吃很精致的食物的。但现在,却也只想在将来,可以早早地起床,给熟睡中的男人和小孩,熬一锅稠稠的,很软很软的粥。
想想自己,将来的某天,在晨光中揭开粥锅盖子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两滴泪水落下来。
第52篇、总是朋友在欺负你
苏沫和姜藤是大学四年的室友,这两个女孩和另外一个男孩之间有一段纠葛的过去。简而言之,就是姜藤把苏沫的男朋友抢了,又把他给踹了。
苏沫知道后,静静地回到宿舍的床上躺着,眼泪沾湿了枕巾。她不是对忧郁王子有多依恋,毕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什么好留恋的。她回忆更多的是姜藤对她的不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从来都是苏沫吃亏。
大一的时候,学校组织放大片,她和姜藤正在宿舍洗头,本来有两壶开水,但是姜藤冲了一遍又一遍,轮到苏沫的时候,只剩半壶了。眼看电影就要开演,姜藤不停地催促苏沫,她只能头发上挂着蛋黄状的洗发膏去看电影,被外系同学嘲笑。苏沫回来后很生气,可是姜藤轻而易举就化解了苏沫的怨念:她给苏沫打了满满两壶开水,娇滴滴地放到苏沫床边,让苏沫不得不停止了抱怨。
大二的时候,两个人都参加老师的课题项目,苏沫是好学生,兢兢业业,姜藤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只为混个“三好学生”的奖状。可是最后要拿这个项目去申请成果的时候,姜藤悄悄地把申请书上“负责人”一栏上苏沫的名字改成了自己。成果申请下来了,苏沫独自生气,姜藤硬拉着她去了一家高档西餐厅,用奖金请苏沫吃了一顿大餐。姜藤一边喝着柠檬苏打水,一边哭诉,我的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异了,是要强的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我要是没有一点成绩,她心里该多难过啊!我真的是没办法了,对不起苏沫!苏沫又心软了。苏沫出生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同学也都是大院里一起玩大的孩子。在这样一个友善、不带一丝杂质的环境里长大,苏沫自然不会想到去欺负别人,可也对别人的欺负特别的敏感且没有免疫力。她想,自己的父母慈爱、心地善良,她应该去体谅别人的酸楚。
大三,也就是姜藤抢走忧郁王子的时候,苏沫沉不住气了。她来找我诉苦,似乎姜藤和忧郁王子的背叛在苏沫心里造成的巨大阴影已经快要把她压垮。转眼到了大四下学期,我忙得焦头烂额,无暇再顾及苏沫。慢慢地我发现苏沫就对姜藤开始不那么冷淡了。后来有一次,姜藤又找机会告诉苏沫,她跟忧郁王子已经分手了。姜藤说,苏沫,我知道自己对你造成了伤害,可是只有你对我好,你能再原谅我一次吗?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后面的事情不用猜你也知道了,两人又一起踏上了求职的漫漫长路,并且合租了一间公寓,苏沫还不计前嫌地把朝南的那间房子让给了姜藤,姜藤对此的理由是她从小就住朝南的房间,住习惯了。两人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亲密无间。
好景不长,一天夜里,我在熟睡中听到手机响了,苏沫泣不成声,她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一再忍让,还是老被欺负?”
我叹了口气,给她讲了个故事:花园里有两朵花,玫瑰开在土壤贫瘠的地方,它拼命地吸收阳光,汲取养分。牡丹长在肥沃的土壤上,它轻松地哼着歌儿。玫瑰在地底下拼命地抢牡丹的养分。牡丹害怕孤独,就把养分让给它。玫瑰太自私,可是牡丹不知道保护自己。
第53篇、我家的汤姆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第54篇、不沉的船
那天傍晚去看铁生,是希米开的门,她还是那么笑着,眼睛弯弯的,嘴角弯弯的,好像从不知道有什么忧愁似的。之前我和希米通电话,她说“那史”得了肺炎,现在好些了,昨天刚出院。我说好吧,那我就去看他。“那史”是希米对铁生的爱称。
今天在一些健康者的脸上也已经不太容易看到希米这么开朗的笑容了,而她总是像个孩子一样,笑得纯真而快乐。可是她的重负是外人很难体验的,她是一个文学编辑,也做翻译,这是费心力的工作,家里还有“那史”这样一个病人——他每周都要做几次肾透析。有的人在这样的重压之下也许会愁眉不展,希米却依然乐观豁达,因为她有自己的世界。读过她翻译和编辑的书,我知道她身上拥有一种哲学的力量。她的心灵与“那史”—祥宁静而美丽,那是一个很多人看不见的地方,那里绿草如茵、碧水潺潺,超越了世俗的一切尘埃,是宽广而辽阔的天地……
与希米说着笑着,穿过门厅,来到卧室,我看到了“那史”。他依然宽厚地微笑着,就像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一样,他正倚着被子坐在那里。他跟我握手,那手有点热,有点绵软。我让他躺下,他不干,非要坐着说话。与铁生聊天一点也不用拘谨,他的话语就像他的模样朴实而亲切。他说,你知道最近有媒体说我病危了,我这不又好了。我笑了说,我知道你会好的,有一位女作家跟我说过,这叫“沉船不破,破船不沉”。经常生病的人反而能扛过去呢!
铁生说,海迪你还是再呼吁一下安乐死吧。我说,天啊,现在不行,因为牵扯的问题太复杂了!
这时我看到墙上的一个镜框,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是七八岁的样子。他们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他们手牵着手,表情天真又稚气。你猜猜他们是谁?铁生问我。我说我看出来了!这正是他们一童年的铁生和希米pt∞p把他们永远连接在一起了,还有他们的手和心。铁生快乐地笑了,而我忽然有点伤感,真希望他是健康的,生活得长长久久,与他心爱的人。
我想起去年来看铁生,他给我一本诗刊,里面有他写的十首诗,其中有一首叫做《希米,希米》。他写道:希米,希米,见到你就像见到家乡,所有神情我都熟悉。你来了黑夜才听懂期待,你来了白昼才看破藩篱……这黑白照片凝固着当下生活中最真挚的情感,让物质的一切在它的面前都褪去了颜色。
铁生忍耐着许多男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他像一-泓深蓝的湖,轻轻荡漾着,没有一丝涟漪,因为远离尘嚣,‘所以淡泊宁静;因为懂得生命,所以活得从容。在那个简朴温馨的小屋里,我们聊了很久。临走时,我对他许下一个诺言;也许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铁生笑了。我对希米说的还是一句话,让“那史”好好林息啊!
新的一年,绿的春天,冰雪就要融化,不沉的船又要起航了……
第55篇、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走在路上,我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小姐,我们可不可以做个朋友。」有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反问:「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因为通常会说「做朋友」的人,都不止是想要「做朋友」,要不然不会三天两头的就约要吃饭,出去吃个饭也问个东问个西的令人烦,更可怕的是,你要是真的跟他出去个几次,有时候就连为什么你晚一点回家,他都要管,而理由则是千篇一律的「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关心你。」
可是,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陪你吃饭?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跟你聊天?
因为是朋友,就可以管我跟谁出去,和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是朋友,所以我就不能忙着工作没时间和你讲话?
但是,我实在忍不住想讲,我根本不是你的朋友,我为什么要和颜悦色的对你,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让你管?
也许你是因为工作才有我的电话,也许你是因为朋友的朋友才有我的MSN,也许是你长的帅让我一时不察的留了连络方法,但是,你根本就还不是我的朋友,最多也只能算是「互相知道的人」。
所以我没必要向你报备我何时休假;我没必要跟你说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不想跟你出去;我没必要半夜赶去陪你谈心;因为你不是我的朋友,请搞清楚你自己的角色,你只是我认识的人,但我的手机、MSN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平常也许都各自忙碌着,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但难过的时候就会相互找寻,你了解他的心事,他知道你的秘密,一通电话甚至不用多说,光听语气就知道对方发生什么事,这是朋友。你不用要求,他也会来陪你谈心,你有苦难,他会第一个帮你担,不论男女,也许少连络,但就知道,这个人是关心我的,这才是朋友。
也许你会说你都能做到,但是很抱歉,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并不会想起你这位「朋友」,因为在我的心中,你根本还构不着那个位置,所以不要拿着「朋友」两个字来压我,因为目前的你并没有资格,如果再傻傻的,就连「有连络的人」都会失去资格。
第56篇、友情无须鉴定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并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
朋友也收藏了许多物件,有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有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和朋友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两样瓷器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他也忽然间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他和朋友的确情趣相投,甚至彼此最心爱的都是瓷器。虽然两样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
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那年夏天,央视“鉴宝”栏目组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到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自然,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而家人和朋友更是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过了好几天,海选快结束的时候,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就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真的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天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和他一样,朋友没有去。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并非不想去,相反,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因为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也就是业余水平。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也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决定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换的那个瓷瓶,因为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可是,如果那个瓷瓶真的是宝贝,那么必定价值连城。但既然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是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而如果那个瓷瓶只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他会觉得当初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只是他并不知朋友怎么想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为珍贵、最为难得的真品。
第57篇、在你心中有这样的一个人吗
你们可能相爱过,你们也可能喜欢着彼此,
但是,为了什么原因你们没能在一起?
也许他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追你。
也许为了顾及家人的意见 ,你们没有在一起。
也许为了出国深造,他没有要你等他。
也许你们相遇太早,还不懂得珍惜对方。
也许你们相遇太晚,你们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也许你回头太迟,对方已不再等待。
也许你们彼此在捉摸对方的心,而迟迟无法跨出界线。
不过即使你们没在一起,你们还是保持了朋友的关系。但是你们心底清楚,对这个人,你比朋友还多了一份关心。即使不能跟他名正言顺的牵着手逛街,你们还是可以做无所不谈的朋友。他有喜欢的人,你口头上会帮他追,心里却不是很清楚你是不是真的希望他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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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遇到困难时,你会尽你所能的帮他,不会计较谁又欠了谁。男女朋友吃醋了,你会安抚他们说你和他只是朋友,但你心中会有那么一丝的不确定。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幺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的行为。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但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
你宁愿这样关心他, 总好过你们在一起而有天会分手。
你宁愿做他的朋友,彼此不会吃醋,才可以真的无所不谈。
特别是这样,你还是知道,他永远会关心你的。做不成男女朋友,当他那个特别的朋友,有什么不好呢?你心中的这个特别的朋友...? 是谁呢?
很多的感情,都因为一厢情愿,最后连朋友都当不成了,常常觉得惋惜,可惜一些本来很好的友情,最后却因为对方的一句喜欢你,如果你没有反应,这一段友情似乎也难以维持下去,这也难怪有些人会因此不肯踏出这一步。
因为这就像是一场赌注,表白了之后不是成了男女朋友,要不就连朋友都当不成了。有些事不是你能预料的,或许对方不在意,你们还可以是朋友,但却已经不如从前的好。也是可惜,也是遗憾!但还有没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你可能永远都不甘心只是朋友. . . . .
第58篇、追忆旧时光之老同学:北风中想起多情楼
上大学时,学校后街有一间“多情楼”。不知情的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无一例外地都会想入非非。其实所谓“多情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饭馆而已,因为沾了附近几所学校的光,生意一度十分红火,甚至被我们称为“编外食堂”。
我刚进大学时,曾努力地把自己乔装成一个“拼命三郎”,每天晚上去教室上自习,有口无心地念书念到十一点,不到熄灯决不罢休。饿了,就和同学一块上“多情楼”宵夜。饭馆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洋洋洒洒来了一大帮人,每人点一盘炒饭,结账时至多才三十来块钱。“多情楼”的老板虽然总是对我们笑脸相迎,骨子里却一定在骂:“这帮该死的学生仔!”
班里的每个男生有了女朋友,都要请大家去“多情楼”聚餐。每聚必喝酒,一喝必有人醉成烂泥。一次为一个同学过生日,当时他正好与女朋友分手不久,几杯啤酒下肚,立马就醉了。当大伙跌跌撞撞地走出“多情楼”时,那同学突然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号啕大哭起来。在那种寂静的夜空下,一大帮意乱情迷的人围在马路中央听一个人撕心裂肺地哭,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可收拾。最后的结局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惺惺相惜哭成一团。如今回想起来,那天晚上的“义举”简直莫名其妙到了极点,这件事也成了我们青涩年代中的一大耻辱。
后来,“多情楼”被人拆掉了,原因是附近又涌现出了好几家饭馆,彼此之间互相抢夺学生客源,竞争相当惨烈。留下过很多故事的“多情楼”抵挡不过,黯然地从后街消失了。
那个时候,我们也已升到高年级,大家都在忙着打工赚钱、到校外租房子住、写论文、找工作,少有聚在一起的时候,渐渐地,与那条后街也疏远了起来。
后来,北京市对以脏乱闻名的魏公村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危改”。一年后,当我再次来到后街,这里已经成了一大片整齐的居民小区,小区门口立着一个漂亮的牌楼,上面写着:“魏公村社区”。我的同学此时也都已经散落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开始了事业的打拼。我独自留在了熟悉的校园里,继续我那平淡的生活。
前两天给学生做会话练习,有人说到下个月班里有同学过生日,我好奇地问他们准备在哪里庆祝,他们回答说,在“恭王府”。什么?恭王府?!这帮小孩真是厉害啊!
其实我是无意怀旧的,只是这两天萧瑟的北风一起,突然有点想念我的那些老同学。如果此时他们也能想起过去的大学时光,那我就不寂寞了。
第59篇、朋友你在笑吗
在我醉梦如痴中对找和回味着真挚的友情——朋友。那温馨的风把她从人群引来相识。
也许是缘份,我们各从天边相聚到同一专业,记得高一那会,她是个性格孤僻的女孩子,很少有人能接近她,或许是因为她一心专于学习忽略了身边所有的人,我和她认识是一次偶然,虽是同一个专业,但我听说过她的性格也不敢有意接近,一次集体大扫除,她来晚了,我无意间用扫除的工具与她勾通。后来我们是不是很多时间一起聊天,但偶尔也有一两次才发现她本是一和蔼可亲的人,一直以来我们谈论人生、前程,不成熟的人谈些成熟的话题。那时候,课堂上的我总不安分,野马般不就范于严谨的栅栏,与老师“反斗”也是常事。课堂上的她,却神情专注,听老师把疑难的迷雾扫去,透出明澈如水晶智慧的湖面。她总是劝我“认真学习”我们若不是推心置腹的朋友,也算有话就说的朋友。我们相互指出对方的不足或缺点。有时也谈论一些相互投机的话题,有一次同末由于我家离学校很远,所以没有回家,她也在学校转攸。我们一起聊了很久,自己的人生观,爱情观,当到感情时你好像遇到知已侃侃而谈。后来我发现她是个重情多情的人,到高三时补课我没有回家和几个朋友合租了一间房,你当然怕我混出事来还叫我不住哪里,到你家去住,我当时真的很感动。也许是你不放心你那时常来我那里说帮我补外语,由于我根基太差,天生又讨厌那26个英文字母,让她失望了。我总是扯她后台,因为我怕她教我学外语。要么我教她打牌,要么我教她下棋,反正就不学外语。记得有次她还帮我们做饭,有时帮我洗衣服,想起这样,自己今生有这样一个异性朋友,足矣。在憧憬中守着一方净土,润育着诗情,那时我总喜欢写一些不成熟的诗,她也是我忠实的读者。朋友羞涩的流露捅情感变成符号很难时,自己就捧着哪份撞得在呻吟的文字,为了友情踏入那扇敞开的门,只好求助于网络与纸笔了,在无聊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
今天我们各奔东西,你身后的每一段往事,每一个足迹,每一个幻想,每个欢欣,每一个微笑,都溶缩在我的情感空间,我怕笔力不够,写不出哪时的真实情感所以你——永远的朋友,你在我的记忆深处。一幕幕往昔的情景,荡起忆念岁月中的层层涟漪,又在我眼前闪过,它永远是我人生之旅的风景,茫茫思路中温馨的驿站,许多时候许多事情我无以言表,但所有一切永远在我心中。我们曾距离得近,有许多心灵沟通的相似之处。记得上次上学时在火车站与你一见而又匆匆而去。但外在的境遇,机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友谊之树常青。不会被风霜雪雨所改变,因此才能留下那些高贵的最真实的东西……
许多时候想和你说很多的话,但此时纵有千言万语却难呈于笔端,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想说的、要说的,疑聚成一句话“你还好吗”短暂的时光并不代表友谊,永远的岁月却代表永远的回忆,深深的祝福给你,美好的祝愿给你,朋友,请用心去感应,让我们之间纯真的友谊万古常青。一直到老去。朋友愿你一生快乐,一定要笑噢!朋友在笑吗?所心所欲。
第60篇、天长地久的友谊在哪
小敏和西西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她们手牵手走过了初中,高中.因为西西的成绩她高考落伍了,小敏独自去了另一个城市读书,但是这个城市离她们家很近.所以每过一段时间小敏都会回去找西西聊她在学校发生的每件事情,西西也是认真的听着,体会着.她们的关系就这样保持了8年.8年里发生了许多.彼此之间也长大了许多.但是友谊还是像以前依旧.可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亭亭玉丽的爱情背叛了她还是友谊伤害了她?究竟她还能相信谁????该不该在相信友谊???秋天的叶子一片一片的落在小敏的脚下,叶子是那么的红那么的多......
第61篇、向日葵的约定
大学第一年,她们被分配到了同一间寝室。
同寝四人,唯独她是农村来的姑娘,沉默寡言,带着乡土气味的矜持。山里的孩子,上学都特别晚,因此,相比其他三人而言,她的年龄最大。
老二是个温州姑娘,时髦、小巧、心细如尘。因生得秀气干净,开学没多久,便收到了一大堆高年级学长的求爱信。
老三来自内蒙古,外表粗犷,内心纤柔。唱歌跳舞,骑马射箭,无所不能。最令人羡慕的是,老三家里有一块特别大的牧场,牛羊成群,骏马奔驰。
老四的外号是缺根筋,山西人,成天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对于很多事情,老四的反应特别慢。隔壁班的男生勒紧裤带请她白吃了一个学期的早餐,她都还不知道人家对她有意思。直到大一下学期,那男生捧着玫瑰花向她表白,她才恍然大悟地说,哇,原来这小子早有预谋!
1
起初,老大和其他三位千金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到底是农村来的姑娘,虽然心里憋足了劲儿,想融入她们的小帮派,和她们打成一片,却不知该怎么说、怎么做。
老二大清早在宿舍里嚷嚷着手机丢了那天,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地看着老大。其他三人,家里非富即贵,想要一部手机,根本用不着这样的伎俩。只有老大,勤工俭学,申请贷款,可狠狠苦了一年,还是得用宿舍楼里的公用电话。
老三说,别急,别急,我用我手机打一个试试。老三掏出手机,拨了出去。结果,是一阵又一阵关机的提示音。
老二急了,站在床上面红耳赤地乱喊。老四跟着掺和,是啊是啊,你拿人家手机也没用嘛。交出来算了!再穷,也不至于偷自己室友的东西嘛!
老三这下坐不住了,老二,昨天晚上你不是还发短信来着吗?发完短信,你把手机搁哪儿了?好好想想。
我能搁哪儿?我发完短信就把手机放到枕头边了。
老大不说话,慢慢地从床上下来,打开灯,握着电筒,到处找。所有人坐在床上,看着她。
十分钟后,老大跪在地上,小脸贴着冰凉的墙壁,如同变戏法一般,从老二的衣柜底下摸出了沾满灰尘的手机。
手机是顺着老二床边的缝隙慢慢掉下去的。打了一天的电话,发了一夜的短信,电量本来就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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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庆祝手机失而复得,三姐妹请老大去校门口的会宾楼大摆了一桌。
老二举着杯子说,老大,谢谢你!你不知道,这手机对我有多么重要。里面可有七十多个追求者的信息呢!我的终身幸福,就全靠它了。
老大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傻笑,端着杯子,和老二碰了一下,咕噜咕噜,把整瓶啤酒喝了个底朝天。三姐妹全都目瞪口呆。
她们不知道,山里人大都有喝酒的习惯。天寒地冻出去劳作,为了取暖,只好随身带一壶自家酿制的烧酒。十一度的啤酒和山里人的烧刀子比起来,那真是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意味。
当夜,四人坐在会宾楼的包厢里,聊得忘乎所以。老二拍着桌子趣谈温州美少女捉弄风流纨绔子弟的仗义史,老三甩着头发嗷嗷地吼着不知所云的蒙古歌曲,老四则眉飞色舞添油加醋地描述那些不知从哪儿道听途说来的惊人求爱事件。
听完之后,三人嚷嚷着要老大表演一段。老大躲不过去,只好关了灯,坐在漆黑的包厢里给她们几人说山里的鬼故事。
三个城里的丫头平日哪听过这样的故事?虽然彼此浑身发抖,毛骨悚然,可还是紧挨在一起,听得津津有味。
回寝室之后,恰逢停电,伸手不见五指。
老二怕黑,躲在蚊帐里求老大起身点蜡烛。老大翻箱倒柜,找了半天。蜡烛点上了,温红的光,在漆黑处跳跃着,像个浑身橘红的调皮孩子。老大,放近些,再放近些,我害怕。
3
老大是被灼热的气息逼醒的。刚睁眼,就看到了火红的一片。
老二的蚊帐被烧了大半,火苗呼呼地往上蹿。三姐妹从没见过这种阵仗,只顾哭得撕心裂肺,不知如何是好。
老二要起身,被老大喊住了,二妹别急,先用被子捂住头,我会来救你的!
老大一个纵身从床上跳了下来,把洗漱台上的毛巾全都扔进了水池里。哗啦哗啦,四个水龙头,在顷刻间全被拧开了。
老大双手开弓,攥着滴水的湿毛巾,朝起火的蚊帐一阵乱打。
其他寝室的成员还没赶到,火就已经被扑灭了。老大才掀开被子,老二就哭着扑进了她的怀里。
二妹,有没有伤着哪儿?都怪我,把蜡烛放那么近。老大一面说,一面细致地用手触探,看老二是否伤了身体。
直到第二天,三姐妹才知道,老大昨天晚上那一跳,把脚给扭伤了。耽搁了一夜,脚踝肿得像个馒头。
老二哭了,大姐,你昨晚为什么不说呢?你看,都成这样了!这有啥?我在山里砍柴,不知摔过多少次,哪次不比这个严重?
其实,三姐妹都知道,老大之所以不说,是因为大火刚过,怕她们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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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下学期,老二率先提议,要给老大好好过回生日。
三姐妹私下忙开了。
老二送手机,老三送电脑,老四送衣裤。老大原本说什么也不要,可一听到她们的话,眼泪就簌簌地落了下来。
老二说,大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实在不想看见,大冬天的,你还站在楼道里使公用电话。伯母会担心的。
老三说,马上就毕业了,写论文做简历部得用电脑。再说了,你不接受这礼物,以后,你怎么帮我们三姐妹修改论文呢?
老四说,大姐,我听到过好几次了,你骗伯母说,你兼职找了份工作,待遇不错,买了不少新衣裳,可如果你不穿着回去,伯母怎么会相信你在这里过得很好?这两套衣服,你一定要收下。一套是你的,一套是伯母的。
那天,是老大第一次流眼泪。在山里,被狗咬、被镰刀割、被牛踩,她都从来没有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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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还没毕业,老二就托父亲的关系,在温州帮老大找好了工作。老大最终还是没去。她把所有简历都投给了支援西部的工作机构。
毕业那天,老大又一次哭了。她摸摸老二的头发说,二妹,工作了以后,可得好好找个男朋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捣蛋了。
接着,她转身抱了抱老三,三妹,你虽然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但我知道,其实你很容易受伤。大二那年,你和男朋友分手,谁都以为你无所谓。可我知道,那天晚上,你躲在被子里哭了整整一夜。
老四,小飞是个好男孩,这是我观察几年得出的结果。虽然,他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但他勤劳、肯吃苦。这样的男孩,你一定要把握好。
老二说,五年后,我们在温州聚会吧。老三不干,说要去内蒙古骑马。老四不乐意,说山西也不错。
最后,是老大开口了,妹子们,别争了,咱们就在青岛见面吧,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6
五年,像风一样,呼啦啦地从远处袭来,说过,就过了。
这五年间,她经历了太多的挫折。爱情失败,母亲早逝。她独自在西藏的莽莽雪山中,传递着温情、知识和希望。
这几年,她陆续得到了她们的消息。老二在温州开了家服装厂,情有所归;老三把她在内蒙古的牧场办成了旅游胜地,收入不菲;老四跟着小飞去了广州,白手起家,开了小商铺,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她没去青岛,和她们断了联系,她不想再去打扰她们的生活。
只是,她没想到,她们三人会在青岛如约而至,然后,一起直飞西藏。
原来,要找到她,真的很容易。
老二胖了不少,刚见面,就嚷嚷开了,大姐,你可真够残忍啊,把我们三姐妹丢在青岛。不过,这几年,你在外面可红了,报纸上说你是高原的格桑花,整整五年,孑然一身,把所有的青春和精力都献给了贫困山区的孩子。不过,依我看,你倒更像太阳,否则,我们三姐妹才不会成天跟向日葵一样围着你转呢。
老大又哭了。山风呼呼地吹着她的面颊,阳光普照珠穆朗玛。这是向日葵和太阳的约定。也只有向日葵知道,阳光将要去哪里。
第62篇、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
夏日的午后,一阵阵带着香甜气息的暖风吹进了教室,让正在上自习课的我们感觉浑身上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就在我面带微笑准备去会周公他老人家的时候,一个小纸团像精准的导弹一样,在半空中滑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不偏不倚地敲在我额头正中央。我猛地坐直身子,睁开雷达一样的眼睛搜索着纸团的来源。
就在这时,我发现死党丁广博正满脸坏笑地看着我,手里还比划着扔纸团的动作。看到丁广博这副神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既然你小子不让我睡个好觉,那我也饶不了你!想到这儿,我捡起地上的纸团狠狠地向丁广博砸了过去。
“哎呀!”一个女生的尖叫声撕破了教室里的宁静。而丁广博在纸团砸来的一刹那俯下了身子,我那充满了力量的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后排元颖的脖子上。几乎是在一瞬间,全班同学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元颖。我一下子愣住了,丁广博也傻了眼。
无巧不成书,谁也没料到半堂课都没出现的老班恰好这时走进了教室。我心里暗叫不好,恨不得立刻烧香拜佛好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就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老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元颖,出什么事情了?”乖乖女元颖站起来,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大声地告诉老班:“老师,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磕到桌子上了。”“没碰坏吧?”老班关心地问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元颖摇了摇头,便坐下继续学习。
当老班一走出教室,我才发现自己紧张得后背都湿透了。今天要不是元颖手下留情,我肯定得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吃“小灶”。我看了看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元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放学之后,我和丁广博特意找到元颖,当面向她道谢。没想到元颖还是像平时一样沉默寡言,淡淡地冲我们笑了笑,推着自行车走开了。从那之后,我和丁广博总觉得欠元颖一份人情。可是,人家学习好,又是班级干部,更是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们这两个除了捣蛋就没什么特长的家伙想帮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就在我和丁广博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机会却出现了。在体育课上,我们终于发现了元颖的弱点——她的运动神经缓慢。在体育达标测试中,全班就她一人不合格。尤其是在跳远项目上,她以非常优美的姿势起跳,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像一只青蛙一样,逗得大家差点笑出声来。
元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这次体育测试让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我和丁广博的体育成绩在班级里还是不错的,我们俩向元颖提出带她一起锻炼,好让她在下次的测试中顺利通过。元颖疑惑地看着满脸真诚的我们,勉强点了点头。
从那之后,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三个人就跑到操场对面的树林旁,我和丁广博轮流教元颖各种各样体育锻炼的技巧,陪着她一起练习。元颖的表现,让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丁广博教她跑步,她跑着跑着能把鞋甩出去;我教她跳远,她就能偏出方向把站在旁边的我砸得满眼冒金星。
在丁广博被元颖的运动鞋打了两次和我被元颖在跳远中砸了三回之后,元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她还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通过体育测试已经不成问题了。几个星期之后,在第二次的体育测试中,元颖终于顺利过关。当元颖在上一次出了丑的跳远项目中咸鱼翻身之后,她转过身冲着我俩高高地做了个v字型手势!
在那些一起陪伴元颖锻炼的日子里,我们三个人的友情也迅速升温。元颖顺利通过体育测试之后,我们三个人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学们送给我们一个绰号——“三剑客”。
那时候,学校时不时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每次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能悄悄地通过和别的同学换座位凑到一起。丁广博最贪吃,每次他都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来,从瓜子到水果,从巧克力到芙蓉饼,我和元颖简直都怀疑这小子家里是不是开食杂店的,要不哪能弄到这么多这么全的东西?我爱讲笑话,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我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笑话,逗得他们两个笑得前仰后合。元颖感情特别丰富,有一次,看到电影最伤感的地方,元颖趴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把周围的人都惊动了。我连忙低下头哀求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你了,咱们回去再哭,成吗?你再这么哭,大家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元颖冲我撅了撅嘴终于破涕为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之间就要毕业了。在同学们忙着写同学录的时候,我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元颖,没想到这份礼物却引起了一场误会。这天放学等同学们都走了之后,元颖叫住了我和丁广博,她低着头告诉我: “我们年纪还小,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的,你的礼物我不能要。”元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一样。我和丁广博有些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元颖似乎也看出了我一脸的不解,于是便拿出了我送给她的影集,指了指在影集扉页上写的字念道:“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着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这些话,好像超出了朋友的限度……”
我听完之后,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丁广博也笑弯了腰。元颖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元颖啊!元颖!你可是咱们班出了名的才女,谁不知道你喜欢古诗。这是我特意给你抄录的一首藏族古诗,还是丁广博帮我找到的。”听了我的话,元颖先是一愣,然后跳起来用粉拳使劲地捶着我的后背:“谁让你们不早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开完最后一次班会之后,所有的人都迟迟不愿离去。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们有过摩擦,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欢声笑语。我们三个人坐在操场边上,默默地看着低年级的同学在打闹着。
操场上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上课的铃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但是在这青涩的时光里,我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这就足够了。无论时光怎样流逝,这段属于我们的时光,这些属于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第63篇、带着爱情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64篇、酒鬼卡森的追思会
酒鬼卡森死在了厨房。临终,他的手里还拎着半瓶威士忌。
说起来,卡森可不是什么好人。40岁,没结过婚,父母双亡,酗酒,语言粗鲁,常对人大喊大叫。
如果不是新来的牧师安略特沿家拜访镇子里的居民,卡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卡森的追思会,办得却不那么容易。在牧师的动员下,来的人倒也不少,可追思会已经开始了十分钟,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安略特清了清嗓子,正要打破令人难堪的沉默,却听下面有人低声说:“他参加过伊拉克战争,是个军医。”
“他,他给过我糖果。”角落里,一个叫萨利的瘸腿孩子突然怯怯地说。“万圣节,他送我很多糖果,还给我做了南瓜灯。他说,万圣节所有的孩子都该有糖果吃。”
几分钟的祈祷之后,仍旧是沉默。除了那一袋糖果,卡森是否还有值得人铭记的地方?大家搜肠刮肚,却想不出来。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夫妇走了进来。看上去,他们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站在卡森缀满鲜花的棺木前,老人一脸悲伤:“想不到,卡森就这么走了。我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我们爱你,孩子。’”
他们是谁?众人又好奇又惊讶。老先生说,他曾经有个女儿,叫安妮。安妮医学院毕业后,把卡森带回了家,说要嫁给他。可是,他们天使般的女儿,怎么可以嫁给这么粗鲁无礼的人?他们绝不同意。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女儿上了伊拉克战场,她再也没有回来。卡森说,是他没有照顾好安妮,他要当安妮父母的儿子。
老太太将一束雪白的玫瑰花放到卡森的棺木上,轻声说:“孩子,今年的圣诞树,你会从天堂给我们寄来么?我们会等的。”
教堂里,一阵抽泣声。连一脸严肃的安略特,眼圈儿都微微有点儿发红。大家静默无声,努力将那个粗鲁的卡森和深情的卡森对接起来。
追思会原本打算只举办一个小时,可最终,却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众人才恋恋不舍地散去。
教堂的大门被紧紧地关闭,牧师安略特脱下身上的白袍子,扔到了一边。他轻轻地掀开棺材盖,将卡森嘴里的破布掏出来,将他的手脚解开。
卡森咆哮:“你不是说,只有一小时?”安略特笑了:“我也以为一小时足够了。谁知道,你这个傻瓜,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怀念。”
卡森面无表情。只有他知道,安略特是个冒牌牧师。他是卡森的战友,这次来小镇看望卡森,见卡森自暴自弃,整天把自己泡在酒缸里,就劝他振作起来。可卡森说,像自己这样没有正经职业,一无是处的男人,除了喝酒,还能做什么呢?于是,安略特和他打赌,如果公布他的死讯,能有三个人说他的好话,他就应该戒酒。
卡森笑了,他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有一个人。就这样,两人打下重赌。如果安略特输了,他要给卡森五万美金。卡森以为,他死了,人们应该是高兴,至少不会悲伤。可事情的结局,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让他感到有点儿惭愧。现在想来,还是让那个粗鲁无礼的卡森死掉吧,要是让他活过来承接大家的敬佩、友善、赞美,他还会不适应呢。今晚,他要砸碎所有的酒瓶子,把那些威士忌倒进水沟。然后,他将像初生的婴儿,带着美丽的姑娘离开……
第65篇、这份暗恋在等待中错过
小娅是这个版的忠实读者,她说很感谢大河报提供了一片这样的天地,让人们在繁忙的都市中能够静下心来感悟许多至真至纯的情感。看多了,就想要说说自己的事情。这段感情已经深埋在心底三年了,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日记本。不管故事是否精彩,她都需要表达,因为她被压抑得太久了,也太累了。
和大伟相识是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第一节英语课上。那天我迟到了,慌慌张张走进教室,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就是他。当时我并没注意旁边是谁,只是专心地听课、做笔记。在老师讲完课后,大伟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单词,问它的汉语意思。这时我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印象并不深,只是感觉他很黑(是那种黑得很健康的颜色),后来就渐渐淡忘了。
离开高中近乎封闭式的校园步入大学,仿佛进了天堂一样,我完全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对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在意、无所谓。整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参加各种活动、各类社团,不管自己行不行,都要去尝试。现在我真的很欣赏那时的自己,对生活充满热情,对未来满怀希望。
转眼到了国庆节,学校放七天假。因为家离得比较远,我没有回去。记得那是放假的第三天,我和一个女友到附近的书摊租书看,回来的路上碰到了大伟。当时我并没有认出来,只是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微笑着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闲聊起来。女友突然问我:他是你老乡吗?我愣了一下,含糊地答:我也忘了,好像是吧!大伟惊奇地看着我说:你忘了我是谁吗?第一节英语课上,我还问了你一个单词呢!我这才想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们便熟悉了,但是这种熟也只是见面打声招呼而已。
那时的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几乎每天都和女友在操场玩,也经常会碰到大伟和他的伙伴。他的球打得很好,而且总是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他们打得很精彩,不像女孩一样软弱无力。有时我就干脆停下来看他们打。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注意大伟了。在以后的交往中,我感觉他好像也在注意我,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强烈。有时心里会莫名地泛起波澜,但很快就又消失了。毕竟人家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小娅显然是个非常被动的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她固执地认为:如果一个男孩子喜欢她,一定会向她表达的。
那时我还有一大喜好,就是上网。在网上可以浏览很多信息,那些都是在校园内无法获取的,包括新闻、时事等。最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进很多文学网站,去欣赏那些小诗和优美的散文,去感受那些震撼心灵的东西,这是一种享受。当然还可以聊天,和陌生人随意聊着,真实地展现自我。这与现实相比,就像进入天堂一样:自由自在,毫无顾虑,我喜欢这样。
那一天,我在机房碰到了大伟,他略有拘谨地走过来,问了我的QQ号。后来我每次上网几乎都能遇到他。我们聊学校的奇闻逸事,谈自己,谈家庭,谈文学,谈社会,设想未来,但所有这些都只限于网上,在学校里我们见面还和以前没有多大差别,还是那样淡淡的一声招呼,只是微笑多了一些。可我却能明显地感到大伟表情的异样,毕竟我们有那么多相同之处,我们在网上是那样谈得来。我很多时候都希望能够见到他,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课堂上注意他的一言一行,有时当我扭头看他时,发现他也正在注意我,这时我会连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就像开了一朵花一样,就连心跳也会加速。
有时他也会主动过来和我说话,那种注视的眼神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明明就是喜欢,就是爱恋。可是我却表现出毫不知情、无所谓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这样虚伪,这样不真实,明明很喜欢他,很在意那种眼神和关注,可外在的表现却是那样冷漠。或许我仍然坚持以前的观点,仍然固执地认为:如果他喜欢我,一定会亲口告诉我的。
小娅错了,她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她和大伟太相像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结局。因为他们都是被动的人,都是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所以这就注定会有遗憾。
日子就这样在情感的暗流中流逝,转眼到了大二。
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企盼当中:盼望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盼望着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可是我等到的却是失望,给我的仍然是那种亦真亦假的感觉。有时我真的很气他,气他为何这样懦弱,不敢对我说。也气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表白,让自己这样痛苦。但是这些东西都是在心底深埋着的,外表的我依然是那么无所谓。
又一次,我们在网上相遇了。我曾几次试图向他表白,可却始终没有发出去,或许这就是我的性格所致吧。我太被动、太爱面子了。
快下机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我送你回宿舍好吗?
看着那行字,我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就那样呆呆地坐着,傻傻地看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知道吗?这样的话我等了多久?盼了多久?
可是我说出来的却是:不了,我呆会儿和朋友一块儿回去。
刚发出去我就后悔了,真的很后悔。可是我就这么说了,鬼使神差一般。
小娅说后来在网上就很少碰到大伟了。即使碰到,他们聊得也不多。大伟似乎总是很冷漠。
小娅不知道大伟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想来,也许那句话便是表白,自己的回答就意味着拒绝吧。不管怎样,事情还是遗憾地发生了,而且似乎不再有挽回的可能。小娅和大伟的关系仿佛又回到了起点??陌生的感觉,若无其事的表情。
后来的日子很平淡,我也曾经告诫过自己,放弃这段情感,可它就像一种慢性病一样,来势或许并不凶猛,对人的折磨却旷日持久。
有时我想,也许这只是我生活中一段小插曲吧,像雾一样,一阵风吹过去就散了。我也曾经试着接受别的男孩,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我忘不了他,每天还是那么渴望能够见到他,还是那样迷恋着他。
大二快放假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作业,有一部分要在网上完成。走进机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开QQ号,因为大伟也在网上。果然,他上线了,但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好久,他突然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我说没有,挺麻烦,有一点还不会做。
“你等会儿,我过去。”看着字幕,我真的非常激动,因为他还是关心我的。
一会儿,大伟就过来了,他微笑着问我什么地方不会,然后就坐在电脑前开始操作。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熟悉的背影,我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时真的希望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
大二暑假期间,我经常上网,希望能够遇到他,可是每次都是失望。我给他留言,给他发E-mail,可他的回信似乎都很急促,心不在焉的样子。几次之后,我冷静了下来,重新回顾这段情感,回忆我和他之间的每个细节。忽然感觉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的幻想而已,毕竟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明确向我表达过什么,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幻想。也许这就是暗恋吧,一段痛苦的单相思。
那一天,我哭了,从来都没有那样伤心地哭过。后来,我写了一篇长长的回忆录,结尾画了很多句号。我在告诉自己:这一切都结束了,我要重新来过!
转眼到了大三,由于我们所学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只上了三个月的课,就各奔东西去实习了。就这样,一晃就到了毕业。这期间我偶尔还会想起他,但已经不是我生活的主题了。再后来,听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是那女孩追他的。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探讨,只是潇洒地说,祝他幸福。
从感情的萌发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这期间的情感起伏,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来表述。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吧,至今我仍然时常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但这些只是在无聊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出现,白天我还是快乐地上班,快乐地说笑,就像一个没有任何心思的小女孩。
有时候我会自我安慰说,这样也好,正因为没有结果,这才会是一段美丽的回忆,我会把这个黑黑的男孩永远珍藏在心里。有时也这样告诉自己:我们的性格这样相似,要是真的在一起了,说不定还会不幸福呢,不要也罢。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要让我重新来过,我不知道会不会向他表白?我们的结局不知道又会怎样?可是不管怎样想,怎样安慰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有很多遗憾。但是,如果真的让我重新来过的话,说实话,我也不敢肯定还会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因为这就是我的性格,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被动、传统、固执、不真实、善于等待,却永远不会轻易放纵自己的女孩。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初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是一种宿命论,现在却觉得越来越有道理了。命运里当然包括爱情,而且还是个大头。一个人面对爱情时的种种态度、方法和姿态,无疑和自身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说:性格决定爱情。除非你可以从骨子里改变自己。其实一直以来都很羡慕那些敢爱敢恨、快意人生的人。如果注定枯萎,不如纵情燃烧。
第66篇、第四类情感 比爱情多一点
有一对男女,互相关心,在彼此需要时,不遗余力地帮助。我问过其中的他,有没有想过让她做自己的情人。他答,想过。不过他预计这种状况会很糟,他说,与其要一个糟糕的情人不如要一个可爱的朋友。不知道是谁给这种关系定义为“第四类情感”———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
感情可以归类吗?有第四类就有第一、二、三类情感。资料显示前三类感情大致界定为:第一类情感是亲情,第二类是爱情,第三类是婚外情。如此,除了第一类感情是指血亲外,其后三类都跟性有关系。合法性关系是第二类,不合法性关系是第三类,有性想法但不发生性关系是第四类。在克制不了性关系的泛滥,男男女女们掩耳盗铃般歌颂起第四类情感,发乎情,止于礼。假如大多数人的感情都有自设的天平,略有失衡,知道按类增减法码,这世上的痴男怨女们将了无生趣。
最近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十诫之六是关于爱情。19岁的男孩爱上30多岁的美妇,想方设法接近她。他在邮局工作,制造假的汇票让她到邮局来取;为了能站在她的门口,他兼职凌晨去送牛奶;每天用高倍望远镜偷看她的一举一动。而美妇有很多男朋友。小男孩主动告诉美妇,自己每天在偷看她,“因为我爱你。”美妇问小男孩这么做的目地是不是为了跟她上床?小男孩说,只是想和你在一起。美妇把男孩带回家,让小男孩抚摸她的身体,小男孩浑身颤抖……“这就是爱。”美妇告诉男孩,男孩伤心地跑回住处,用刀片划破手腕动脉。男孩抢救过来了,美妇也醒悟过来,她想追回小男孩的爱,她来到邮局,小男孩漠然地看着她,“我已经不再偷看你了。”不论你是在情感层的第几类,情感不可被猥亵,欲望不是爱的目的地,更不是衡量男女关系的尺度。
安徒生的初恋爱上同学的妹妹,可惜对方已经订了婚;他爱上的第二个姑娘,为了与她分享自己的美好感受,安徒生开始写自传《我的一生》,当姑娘感受到他超出温暖友谊的话时,开始不安,因为那时的安徒生没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和无可争议的前程。功成名就的安徒生遇见了歌剧演员珍妮·林德,他无比迷恋她,他为她写下《夜莺》。安徒生每回想表达爱时,她总把话题引开。一次安徒生忘了她托办的一件事,半开玩笑说,“你一定恨我吧?”珍妮答,“我可不能恨你,要恨,就得先爱。”安徒生终生未娶,余后的日子里珍妮每次演唱时都送安徒生一张票,“让我在那里为你歌唱吧。”安徒生常常想起她,但是“我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这段关系,是安徒生终生受益的真爱,真爱让安徒生创作出美人鱼的故事,那份无私付出的爱,算第几类情感?
爱没有类别,可分门别类的是关系。男女之间,若剥开爱,只论关系,当然,一切关系均是“不进则退。”
第67篇、年少的情谊真好
对门搬来一家新住户。从他出门挎书包、握书卷的样子,加之稚气未尽的面色,可以判定:他是一个学生。但他张扬的发型、时尚的服饰、悠然的神情,使人难以把他归于一个高中生。因为,被高考压迫的高中生绝不会有他一路高歌、拾阶而上的放松,还有不时三五欢聚、爆发出一阵阵朗朗笑声的闲暇。所以,他的学生身份只有一个可能,是这儿唯一一所本科学院的大学生。
看起来,他的家境殷实,没住校,而是租赁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由母亲陪伴,照顾生活。
一个早晨,偶遇同出。他迈着弹性的步子,一股风似的“噔噔噔”从楼梯上一旋而下,越我而过。造型别致的头发在晨风中闪着飘逸的亮光。满身除了时尚,还洋溢着光鲜和青春。肩上随意地斜挎着一款流行的书包,又添一分年少的秀色。看情形是去上学,等双脚刚跨出大门外,他一招手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其实,他距学校并不远。看着他洒脱的样子,我不由感慨现在的孩子:一个个是在父母酿的蜜罐子里泡大的,成长的每一刻,都能拧出甜甜的幸福!这样的奶油身板,能扛什么?
时光匆匆,一学期很快过去,寒假到来。我发现,多日不见那位母亲的身影,她大概回去作年前的准备了,而那个学生仍留在这里。想来,和自己年少时一样,他也眷恋城市的繁华似锦吧,这是年轻的通病。可是,一连几日,在一定的时刻,楼梯上就传来踢踢嗵嗵上下楼的脚步声,还伴着喧哗,又有出出进进频繁的关门声,吵得人不得安宁,我不由暗生埋怨。
一天,开窗透气,从隔壁的窗口传来一句:“当电路闭合时,在电源外部,电流的方向是……”我忙细听,像是讲课。经过留心,基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但是,以男孩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样子,能吃得了那苦?看得上那样的辛苦钱?
为了破解自己的疑虑,我瞅准下课补习生拥门而出的时机,及时上门借一把钳子。我看见:两个陌生的男孩正把客厅散摆的桌椅向一面墙脚集中、靠拢,而我的邻居卖力地擦着一块临时大黑板。浓浓飘飞的粉尘践踏着他的发型。惊异之余,我的疑虑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
原来,邻居新入学的班上,有两个家境困难的同学。一学期要结束了,他们开学应缴的学费仍无着落,急得两人上蹿下跳,无计可施。于是,热心的他想到,乘假期办一个面向初中生的补习班,为同学解困。由两个缺钱的同学分担物理、数学课程,他负责英语。当我问到收益时,两个同学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争抢道:“每人200元,现在近20个学生,我们其中一个的学费已差不多了……”“我们三科同开,只交一门课的费用,可以免费补习另外两门,还有新增的生源出现呢!”
他们的话,确实叫人欣慰。我望着忙着扫地的邻居,问:“你无偿提供地方,又那么辛苦,不吃亏吗?”
“这有什么?同学之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再说,那些钱对他们多重要?如果按投入和分工计较得一清二楚,不就成了做生意,能叫帮助吗?”邻居一脸认真。好像我提了一个多余而不值一虑的问题。最后,他还表示,一定要办好补习班,争取更多的生源,与同学坚持到毕业。
真没想到,少年的时尚里竟然隐匿着让人刮目的高尚,我的敬意油然而生。
第68篇、巴菲特与芒格的兄弟情
有老哥俩儿,手足情深,他们的友谊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一直是商业界的美谈,深受世人推崇和敬仰。他们是:一个80岁的小弟———“世界股神”沃伦•巴菲特,一个86岁的老哥———前者的“黄金搭档”查理•芒格。
2010年9月,这老哥俩儿因商业投资关系被中国比亚迪总裁王传福邀请来华访问,在比亚迪公司举行的欢迎晚宴上,巴菲特祝酒词中的第一句话就是:“半个世纪前我认识了一个叫查理•芒格的人,从那时候到现在我们就成了特别好的朋友。”一句话可见兄弟深情,令人感动。
访华行程中,比芒格小六岁的巴菲特处处照应着芒格。芒格视力听力不好,但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每次坐在主席台上发言往往忘了翻译的存在。这时候,巴菲特就会拉拉他的衣袖,然后指着翻译站的方向,提醒芒格注意停顿给翻译时间,几次之后,芒格竟然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巴菲特一碰他,他就会马上闭嘴,很听话的样子。一枝一叶总关情,人们从巴菲特这些细微的举动中,深深感受到了他这个“小弟”善于照应“老哥”、相敬如宾的兄弟情谊。
听众提给巴菲特的问题,巴菲特总是找各种理由转给形影相随的芒格,给芒格表现的机会。和比亚迪员工对话时,有一个问题问巴菲特对于新能源发展前景的看法,巴菲特说:“这个问题还是让芒格回答吧,尽管他只比我大六岁,但是他的智慧比我高深很多,特别是讲到新能源,我就更不是他的对手了。”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再生能源,在场的比尔•盖茨先回答后,芒格补充了几句,提问者再问巴菲特的观点,巴菲特说:“一般一个问题芒格回答后就盖棺定论了,我没有补充了。”而芒格对于巴菲特也是十分尊重,有人问芒格:“您和巴菲特半个世纪的友谊是不是巴菲特成功的重要因素,尽管巴菲特经常抛头露面,而您十分低调,还是有人认为您比巴菲特更重要,对此您怎么看?”芒格正言道:“完全不是这样!巴菲特才是最重要的,他比我重要得多,他是一把手,我是二把手,我只能说我在他的事业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已。巴菲特能力强、人品好,德才兼备,又是个很有趣的人,我很幸运有这样的朋友。”老哥俩儿溢于言表的相互崇敬和尊重之情,令人肃然起敬。
巴菲特与芒格合作以来,曾创造过很多优秀的投资纪录,其中,巴菲特投资中国比亚迪就是最成功的一个范例。
2008年9月,在芒格的强烈推荐下,巴菲特将2.3亿美元投资比亚迪,第一年就狂赚了500%。所以,在很多场合谈及这一“得意之作”时,巴菲特没有夺人之美、掠人之功,而是多次讲述了芒格三次劝说他投资比亚迪的故事:“投资比亚迪是芒格的好主意,应该归功于他。两年前,芒格建议我买比亚迪的时候,我一开始没有马上采取行动,他就打电话来说,如果你不投王传福,就错过第二个亨利•福特了,我不为所动;他又打电话来说,你不投就错过第二个爱迪生了,我还是不为所动;第三次他打电话来,说你再不投就错过第二个比尔•盖茨啦,我一听立马就投了。我在生意上乐事多多,然而,如果没有芒格的话,相信我会比现在贫穷得多。”现场所有的人都不禁为巴菲特不掠人之功的行为所感动。
常言道:“窥一斑可见全豹。”通过巴菲特和芒格这老哥俩儿“中国行”中的这些交往细节,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相互照应和尊重、真诚合作而又不掠人之功的为人处世之道,成就了他们半世纪的挚交。
第69篇、把兄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所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14岁的时候,他俩学着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想了想,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于是小虎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这句戏言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时,发生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小江在这世上没有亲人,只好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游戏机和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悲恸地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小江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过,转身离开,便没有再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的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自己解决。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去美国进修的机会,但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哪女孩知他的经历,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女孩,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小江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和小江本不打算举办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自己十年来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70篇、患难朋友
结束监狱可怕的时光,我回到家。在大门口,我碰到女友玛吉卡。
“回来了?”她笑着说。那是一种善解人意的微笑,不像其他邻居常给我的鄙夷的笑。
“不要再做蠢事了,”她说,“别人只会幸灾乐祸。跟我来。这样的天气,你需要扎一个头巾,我正好多一个送给你。”
她挽着我的胳膊,说了许多动人的话。我真想吻她,可邻居正在窗口注视着我们呢。
即使是在几年前,她父母见到我也不高兴,现在就更不用说了。作为珠宝商的女儿,每当我来到他们家时,他们就显得十分不安。但这次,在玛吉卡家,我感受到了温暖,分享他们的美餐,睡玛吉卡的床。
玛吉卡有我做伴,非常快乐。她19岁,和我一样,生活得也不轻松。她在镇上的一个行政区分发报纸,得到几份剩余的报纸,在街道上出售。
在玛吉卡身边,我像个小孩子,总不能应付生活中的一切。
一天夜里,狂风呼啸,我们站在街角,想卖掉剩余的报纸。一个年轻人从身边走过,与我们对视着。他有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
“他为何用那种眼神看我们?”玛吉卡不解地问。
“不知道。”我说,“或许他喜欢我们,或许他是一个侦探。”
“他不喜欢咱们的穿着打扮。”玛吉卡说,“他坦率地打量我们时,也不像一个侦探。”
第二天晚上,他又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花大量时间想着这个神秘的陌生人,甚至找出头巾,着意打扮自己。
妈妈起了疑心,开始为我们担忧。“别这样,姑娘们,别这样。”她说,“你们处在这个年龄,又是没有父亲管教的孩子,一旦坠入情网,我们就无法生活。”
“别担心,”玛吉卡说,“我们会安排好一切的,您要相信我们。我会照顾好我们的小姑娘的(说得好像我要比她小得多似的)。”
玛吉卡卷了头发,我也卷了,都用头巾裹着。一开始,我们为彼此不约而同地谈论那个陌生人而感到惊奇,后来,我们才明白,我们站在街角处,就是为了等他到来。
早晨,我们开始唱歌。我们自信,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一定会拥有很多男朋友。我们就是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还认为我们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呢?我们已过青春期。
我们翘首等待黄昏的到来,缠缠绵绵地期待那个年轻人出现。他真是照亮我们生活的一盏明灯啊。可是,几个星期过去了,他都没有出现,我们白等一场。
邻居佩碧卡太太试图让母亲相信,我们是那种暗送秋波的女孩,压根儿就没心思卖报。母亲变得越来越沉默。可自从他在我们面前走过后,我们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中。那些日子里,有无数美好的故事在我们心中孕育。
一个和煦的冬日之后,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雪袭击着我们的城镇。“还剩下八张报纸,”玛吉卡对我说,“等他从身旁走过去,我们就赶回家。”
他终于出现了。玛吉卡向我点点头,示意我为别人服务,而她,今天要专门为他服务。
我转身走向另一个男人,看见我们的陌生朋友正与玛吉卡说话,而她也跟他说了话。蓦地,他说了一些什么后,她突然转身跑回家去了。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他说:“让我解释一下。”说着,快步跟在她后面。
在家里,玛吉卡坐在一角,不理睬我与她母亲。我对她母亲摆摆手,示意她出去。“玛吉卡,”我恳求地说,“快告诉我,他说了些什么,让我共同分享一切。”
“什么呀!”玛吉卡哭着说,“他请求我让他认识我的……女儿。他以为你是我的女儿呢,因为你是那么苗条。天哪,我还不能镇静下来。”
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涌遍全身。我两颊绯红,转过身,掩饰一下兴奋的心情,可又不忍心看她哭。我说:“这是因为他没有完完全全看到你。他只是在晚上看到你,你裹了一个大头巾。假如他看到你的秀发,我相信他会爱上你的。”
“也许,”她说,“因为我穿了父亲的外套,臃肿不堪。你可不要笑话这次意外。我不哭了。”
玛吉卡虽强颜欢笑,可我感到,她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
第二天晚上,当玛吉卡朝我们常去的一个角落走去时,我拉着她的手说:“到另一个地方去,重新选择一个地方,也许我们能较快地卖掉报纸。”
她不同意,但还是跟我来了。
“你再也看不到他了。”她说着,嘴唇颤抖。
“我不在乎,”我说,眼泪挂在脸上,“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第71篇、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72篇、给卑微的生活一个动人的理由
春儿坚定地拉着我转身就走,竟忽然觉得几分悲壮。身后胖胖的鱼店老板娘用阴阳怪气的一句“难得啊,你这么会过日子”送给春儿,春儿表情淡然,却在眼里有泪光一闪。
春儿是我的同事,两个人的家也住得近,下了班经常一起去菜市场,她会几毛钱几毛钱地和卖家讨价还价。其实,在我看来,春儿并不擅长讲价,讲了价人家不同意她就只有转身离开这一个办法,就像这次买鱼,因为讲不下来那5毛钱她就宁愿不吃了。
春儿很少和我说起她的家境,后来我也是陆续才从别人那里知道,春儿和她爱人都是从牧区出来的大学生,两家父母都很贫困,根本不可能在经济上给予他们这个小家帮助。而他们刚贷款买了房子不久,春儿的爱人就下岗了,每月的生活就靠春儿交了月供之后那几百元来维持。
那天,在家属区楼下的花坛边,我见到了春儿的爱人,一个不算魁梧的蒙古族汉子,脸膛黝黑,他冲我微微一笑,问,春儿没和你一起下班吗?我说她在加班,大概要晚一些。随后我一边上楼,一边不经意地从过道里的窗户望下去,却看到春儿的爱人吸了一支烟,神形疲惫地坐在那里,身边不远的地方停靠着一辆简易的人力车。想必他在没工作的日子里就靠蹬人力车来赚钱养家,而一天的劳累之后就这样在黄昏里吸着烟等待自己的爱人吧。
再次看到春儿和她的爱人是于几天以后的街市。春儿抱着女儿坐在爱人蹬着的人力车上,车上放着粗粗的一捆干粉条,还有几把分辨不清种类的青菜。一家人不知道有说有笑地在谈论着什么,可惜我在一辆出租车里只能与他们擦身而过———按照春儿的脾气,擦身而过也许是最好的方式。其实春儿想错了,她刚强的自尊背后卑微的生活并没有让我丝毫的小视,相反的,却在心底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多想找个机会告诉春儿,有爱不卑微。
我曾经猜测着卑微生活中的爱情到底该怎样说起,还是除了应该围绕着辛酸的主题来演绎许多不同版本的“百事哀”之外,怎么说都是奢侈。无论如何,我相信春儿的故事是美丽的,两个人互相支撑着一路走来,辛酸中总有着醉人的甜蜜。
春儿现在还是会经常和我一起去买菜,只不过讲价的时候多了一个帮手,就是我。偶尔遇到不开面的老板,讲不下价来转身离去的时候,我们两个会相视而笑,会心的,至少我知道春儿的爱人在这个小城市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不必每天辛苦地蹬车,这正是我期待的结果。
我想,那句一直要找机会告诉春儿的话已经没有必要再说了。只是,我依然怀念那样一个场景,怀念那样一个男子在黄昏里默坐着等待自己的爱人回家。
第73篇、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
刘晓庆与邓萃雯,一个是内地影后,一个是香港tvb的著名艺人。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封邓萃雯这个陌生人写给处于人生最低潮的刘晓庆的鼓励信,使得两人成为患难之交。
邓萃雯出生于1966年,那时她的父母亲还是一对少不经事的十七岁少男少女。五年后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只能住到爷爷奶奶家。寄人篱下的生活,缺乏爱的成长经历,让她从小就渴望独立。
终于在十八岁那年,她顺利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几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和已有家室的江华产生恋情。这段错误感情受到大众斥责,导致她事业陷入低谷。祸不单行,她以一千万港元购入的房产也跌落到四百万,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而立之年的她,不得不咬紧牙关从头再来。同样是几经波折的人生。让她很想和刘晓庆聊聊。虽然向一个长辈说一番开解的话,让她感到有点不自量力。但她相信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会有一种心灵感应。两天后的晚上,她开始提笔给刘晓庆写信,一诉她这些年来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和参透。
2003年年底,刚出狱的刘晓庆在家中拆阅着朋友们的来信。一封字体娟秀的信映入她的眼帘,洋洋洒洒千余字,字里行间显出不同常人的思想与见地。如遇知音的刘晓庆在信的末尾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署名——邓萃雯。
自此刘晓庆和邓萃雯成了未见面的闺中密友。因为相隔遥远,她们只能通过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络。2003年邓萃雯接拍《金枝欲孽》,之前从未演过这样霸气十足的女人,让她颇有压力。但她向来不服输。在看完剧本后她想到了刘晓庆演的《武则天》,特意找来碟,重新仔细研究揣摩。
机缘巧合,《金枝欲孽》在横店开拍的时候,恰好刘晓庆也在横店拍戏。得知好友近在咫尺,邓萃雯连戏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赶到刘晓庆的剧组探班。神交已久的两个人终于见面,刘晓庆见到还是古装扮相的邓萃雯连连惊叹:“好漂亮!”那天正好是12月31日,刘晓庆叫上邓萃雯,还有她剧组里的助手,大家像一家人似的围成一桌,吃了一顿年饭。得知邓萃雯出演如妃这个角色,刘晓庆给她提出不少建议。之后数次探班,更在片场大赞邓萃雯演技好,让邓萃雯感动不已。
一起在横店拍戏的日子里,刘晓庆给邓萃雯介绍了一些内地拍戏的情况,让邓萃雯看看她的灯光师怎样打灯可以令镜头更完美:邓萃雯也会将香港的一些好东西介绍给她,她见刘晓庆冬天拍戏时穿得很多,显得很臃肿,就把自己常用的暖包介绍给她。她们的交往中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联系她们的就是一种感受。从初次见面她们就像老朋友一样,不陌生也不需要慢慢沟通,而是完全交心。
经历过大红大紫和孤独失意后,这样一份友情让彼此都倍感珍贵。看到邓萃雯对于自己年龄的担忧,刘晓庆真诚邀约:“来内地拍戏吧。内地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女演员!内地的观众看的是能演好戏的演员,女演员的年龄不是问题。”一番话令在《金枝欲孽》爆红之前苦苦地做着大配角,还被讥为“过气女星”的邓萃雯,深受鼓舞。2004年电视剧《徽娘宛心》开拍,刘晓庆向制作方推荐邓萃雯出演筱桂香这一角色,邓萃雯得知后欣然接拍。电视剧播出后反响良好,两人都期待着再度合作。
一封未曾谋面的交心信件,换来了一段亦师亦友的宝贵交情。无论风光或是低谷,把信念攥在手中,有友情左右相伴,人生总会希望无限。
第74篇、城里姐姐乡下妹
闺密十八
认识李春香那年,她18岁,我25岁。虽然有人说,25岁正是女人最灿烂的年华,可我在18岁的李春香面前,总感觉自己很老。我租住的楼区是旧式筒子楼,里面租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底层打工族。
我在那里见到了李春香,她眼睛很小,打扮土气,但是青春逼人,这是我对李春香的第一印象。我们同租一个小套房,共用一间很小的客厅。春香是河北乡下来的,未上完高中就出来打工了。她一见我就热情地笑:“我来帮你拿东西。”
和那些浮躁的90后不同,春香很好相处,主动帮我提水、拖地,甚至帮我洗衣。老到得不像18岁,倒像是老江湖。受宠若惊之余,我却有私人空间被人占有的不快。邻居秦嫂偷偷地告诉我:“小心点这丫头,手脚不干净,家里穷惯了,哪受得了这花花世界?”秦嫂是八卦婆,我对她的话当耳旁风,一笑置之。
秦嫂的话第一回让我对春香有了芥蒂是7月的一天下午。我忘了锁小门,等回到宿舍,发现春香趴在我的案头,笔记本电脑打开着。春香见我突然回来,惊跳起来说:“看你有电脑,所以打开玩玩。”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厌恶极了,怎么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还打开我的私人电脑呢?想起秦嫂的话,我不再马虎不锁门,笔记本电脑也锁进皮箱里,并设了密码。
但表面上我对春香还是不错的,零食总会分她一些,偶然回报式地帮她提水。春香吃西瓜不吐籽,吃瓜子时嘴唇上拖着一大堆瓜子皮,吃饭叭叽声很大,扫地不扫角落。除了年纪,这也是我和她成不了亲密朋友的原因。自认为优越的我,和她不搭调。
春香身体壮实,干活麻利,但她有个毛病,就是生理期要死要活,躺在床上直哎哟。我们同租一套房,我不管她谁管她?我伺候着她,送水送饭,嘘寒问暖。为了哄她开心,我把笔记本电脑拿来放音乐给她听。
第一回和春香争吵是发现她偷用了我的化妆品,还粗心地忘了盖盖子。我质问春香,春香说她要参加厂庆活动,看我不在就用了点,她不屑地说:“廖姐,你小气什么?不就是一点擦脸油吗?我还给你好了。”用20块一瓶面霜的春香哪知道,我这牌子100多块呢。这个不拘小节的女孩,我怎么跟她说得清,说多了,反显得我斤斤计较。
从此,我把东西放得更仔细了,可千防万防,我还是丢了东西。这回丢的是—条黑色蕾丝内裤。那内裤风骚得很,说白了,就是穿给男人看的。除了春香还会有谁呢?我上厕所、提水洗衣的小空当,常忘了锁门,她要拿很容易。
但捉贼要拿赃,这事我只能隐忍不发。
没了爱情,但还得要自尊
我恋爱了,男友王尚平开了一家酒吧,挺精明的样子。我说我想结婚,王尚平依了;他说要跟我那样,我也依了。
我在王尚平面前剥了壳,同时也把心对他剥开了。我把他领到我的宿舍,春香那天穿着无袖小衫,屁股包得圆圆的,略显壮实的她显得很丰满。王尚平和春香一对眼,就呆了好几秒,那丢魂的样子让我吃醋不已。一个乡下妹。和活色生香、花枝招展的我哪能比?她不过就是年轻,才18岁。
从我宿舍出来后,王尚平180度大转弯,对我不理不睬,索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我被甩了!懊恼之余,我发现第三者居然是春香。那天我坐在的士上,看到街边王尚平和春香对站着,表情很熟络。
我冲到王尚平的酒吧,王尚平冷冷地说:“我们不合适,你找更好的男人去吧。”我在众人的同情和不屑的目光中被甩了出来,临走前,我看到王尚平沙发上的一件女式新毛衣,他有其他女人了。
这件新毛衣一天后就穿在了春香身上。春香偷了我的男人,还恬不知耻没事似的跟我讲话,我用恶毒的眼神和冷漠的话语把她击了回去。她不再搭理我,背地里说我“更年期提前”。
不久,压抑的我终于找到骂春香的由头了。
我丢了500块钱,只有春香可能拿,我们有共同的大门钥匙,那天我忘了锁小门。我声色俱厉地质问春香,招来了左邻右合,春香吵起架来也厉害。她说我是母老虎不讲理,我就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她的床,在她枕头套里发现塞着10张50元。我前面也说过了,我丢的是10张50元。
春香哭了:“这是我新发的奖金。”有人叫唤着要去报警,房东害怕了,息事宁人地让我放过春香。
第三天,她搬走了。她会不会搬到王尚平那里呢?想起春香昔日的点点滴滴,如果她没有抢我的男人,她不拘小节的小毛病我都可以认为是可爱纯朴。
我辗转打听到春香的下落,她没搬到王尚平那里,而是租住了一间条件很差的房子,4个人一间房,楼下就是红灯区,鱼龙混杂。
偶然间遇到了王尚平,我努力平静地上前打招呼。他装模作样地请我喝了咖啡,我问他有没有新女朋友。他没说话。我说:“不会是春香吧。”“春香是我的表亲,没出三代的,你想到哪去了?”他说。我的心咯噔一下,他们真的是表亲?
徘徊在春香居住的楼下,有男人把我当酒女往楼上拉,我吓得赶紧逃,和春香迎个正面。我直截了当地要求和她谈谈,春香不记仇,爽快地答应了,还认真地对我说:“那天钱真不是我偷的,否则天打五雷轰。”她这话,让我内疚极了。
妹妹春香
王尚平是春香表舅家的孩子,在河北早有家室。遇到知他底细的春香,一切都瞒不住了,所以他才会疏远我。那件毛衣是王尚平为了讨好春香封她的嘴送的。王尚平虽然不要我了,也不希望他在我心中是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
这就是真相。春香不是我的仇人,而是我的恩人。她警告王尚平:“你要是再胡搞,我告诉家里人。”这是王尚平最害怕的。
我强忍着泪水说:“春香,搬回去吧。那房还没租出去。你现在这个地方真吓人。”春香迟疑地说:“可我真的没偷你的东西。”我豪爽地将钥匙交给她一把,说:“以后我的东西你随便用。”其实春香不知道,那500块是我故意栽赃她的。再顺便说一下,我的蕾丝内裤晒被子时从褥子里掉出来落在过道上,秦嫂因此笑话了我好久。
春香19岁生日,是在我们原来的宿舍过的,她端着那红色的酒精液体说:“廖姐,我恋爱啦,我男朋友说明天请我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我抢过酒杯,严肃地说:“别学喝酒,你不能被男人灌醉,你才19岁。”
我就是在19岁生日那天因酒醉失贞的。我要保护春香,保护她的纯洁天真,因为我把她当妹妹。
第75篇、我坚持,不因只是一女子
“独身生活适宜于僧侣,因为爱的施舍先须注满一地,否则就难于普浇大地。于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天马行空,独来独往非常惬意也是一种自己知道的感觉。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于是
一个人
一条路
走了很久,很远;
我无法预知道它的未来
那是一个神秘花园
月光洒落,满树银光;
又是一个蔷薇岛屿
花草簇拥,芳香四溢;
我知道深入的途径
始终坚信
并一直走下去
一个人的路很漫长
时间长了
甚是疲惫
抬头仰望
希望依存
孤独寂寞痛苦也只是他日喜悦前的洗礼
我想
我的生命因理想而存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一个内敛自持的女子
倘若心中无爱
必定一丝不留
一个假象亦只是一个空洞
最爱的是什么
心中非常清楚
我需要的男人
些许静默
些许可爱如童
明亮的眼眸可以看得到永远
(或许
这只是一个爱情理想
但:)
我感激
感激生命的延续
感谢阳光洒落在我的肩膀
温暖照耀我
(还有:)
感谢生命中匆匆而过的你
你的每一个肯定的眼神
每一次寒暄问暖
都让我那么感动
哭泣得象一个孩子
或许
你我只是同时路过一个地方
碰巧相遇
因为共同的理想而彼此接近
(这一点点的稀薄的关爱亦是我非常珍惜的事)
陪伴着走过一段路
然后
我们各自继续前行
“我是行路人
不愿在某处留恋太久
安适的山寨很容易埋葬憧憬
丰沛的泉眼很容易滞留人生
而任何的滞留都是自我阻隔
任何的安顿都是创造的陷阱
……”
第76篇、我的三个女朋友
认识这三个女人是在一个夏季。酉翎、谭芳、曾怡三个很好听的名字。
那时的我,一直为找工作烦恼的我,最终被一家新开的酒楼聘请了。当时我不敢去应聘,因为我从没自己成功的找到过工作。我是打电话去问的。电话那边问有没有做过服务员。我的回答很肯定,做过。电话那边就说要我带身份证、健康证去面试。
去应聘的人还真多。我在副经理那里面试了。同意聘请。我吐舌,其实我哪里有做过这行,只是凭着以前在商场里面做的时候,老板经常带我们员工去酒楼吃消夜时,对那些服务员的服务印象胡乱捏造的。实际要做起来只怕做不来,这是我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事。
下午,我们就在酒店门口开会。站在新员工的队伍里,一种独特的场面出现。整个队伍里除了我,竟然还是我这个男同胞——一枝独秀。看来我是破例收录的。我耸了耸肩,环顾前后左右。哇塞,站在我右边数过去的第三位女子,真是惊人的迷人,倒不是她扮装得浓眉艳唇,花枝招展,而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清新养目感,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在阳光下面是,清清的,淡淡的,白白的,嫩嫩的,特别是脸蛋上那种自然的笑意,迷人极了。若不是大庭广众,我就会大叫,哇塞。
她就像磁场,我的眼睛就像铁块,自然的被她吸过去了。老天,快被她发现,我赶紧把头转正,然后深深的呼吸来镇定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这感觉太惬意了。好一阵子之后,我又朝那边望去,她正在望着我笑。我慌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望着正说得口水四溅的总经理。对于一个初涉社会不久的我来说,的确是心慌意乱的偷窥。
太阳是炎热的,总经理的话语是火里浇油。我逐渐能闻到汗臭味了,女人的,自己的,混在一起,一种肉酸味。散会的时候,我站在那里呆好一会,我要在后面偷看那个女子。秀色可餐,不瞧白不瞧,那女子也是汗得湿透,能看到她背心衣服里面的胸围吊带跟结扣,还有肉的颜色,真是诱人遐思。我的偷窥经常被她发现,她就嫣然一笑。而我呢,就经常因避之不及而让自己火烧脸颊。
酒店分两部份,一楼为粥粉面跟快餐部,二楼才是正式的酒楼。本来早上说好分我到二楼的,那副经理糊涂得紧,下午竟然又把我分到了快餐部。那个女子被分到了二楼,看来上班是没机会偷窥美人罗。后来总经理望到了我,可能唯一的男生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他问我怎么在一楼。我说是副经理让我到一楼的。总经理笑着说,你去二楼,去二楼。真是命好,我可以整天面对那清丽女子,那是何等美事。我心仆仆的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上到二楼,二楼是一个清雅宽阔的场所,没有一楼那样拥挤。副经理正在分配工作,见我上来,就问我,你不是在一楼的吗。我难为情的扰着后脑勺说,是总经理叫我上二楼的。副经理想了片刻说,哦,本来是分你到二楼的。我瞅了那女子一眼,她正朝我笑,我的脸更是发烧。副经理叫我站进队伍里。然后就分配任务。我这少年之心就飞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应该在外面见世面多了,能看得出一种格外的气质,略带成熟,又觉得不为俗尘所染,这种风韵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能不勾住我的魂吗?
副经理分配好任务之后,就要我们演示一下台布的铺法,转盘的摆法,杯子碗筷的摆法,烟灰缸的收法,诸多规范,我傻了眼,光那么大的桌布我都不知道怎么个铺法,毕竟我是冒牌货。副经理就说,谁先来试试,她指了指一个女孩子,然后又指到我。妈耶,首先就叫我上阵,我不是死得惨,不被人笑话才怪。我身子闪了闪,弄得慌了神,怪难为情的,拿起旁边的桌布,不知道怎么个铺法,因为桌子上放有一个大大的玻璃转盘,我怪难为情的望着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似乎明白我不会摆,走上来笑容可鞠说,还是我先来吧,看你在我们女孩子面前怪难为情的。众人都发出轻笑。实在是一个难动作,要从玻璃转盘跟下面的转轮穿过一张很大的桌布,我还真是第一次。只见她熟练的动作,很快而轻巧的把桌布铺了上去。四周刚好长短。然后又把桌布用差不多的手法收回来。我记住了这其实懂得技巧就不难的动作。她的动作实在太优美了,感觉就像是在舞蹈,她铺完望着我笑,似乎在问,记住了没。我感激的望着她。她一甩清秀的头发就站回队伍前面。副经理又问,谁来。我鼓起勇气说,我来。然后装作很熟练的样子,竟然也轻易的把桌布铺上去了,然后又从容的把桌布收了回来。成功,我向她投递去胜利的目光。她似乎在微微的点着头,她又带着轻轻的笑意,又让人感到一种震撼的美。我就感觉自己如沐春风里。其他的程序都是在她的带领下让我学会的,她是在有意的教我做这一切。就连托盘的动作也是一种比较难的程序,可以分两种,低托与高托,低托平腰上,高托齐下肩,而且托盘必须用五指尖来托,如果用实心手掌托就容易摔盘。这都让我冷汗淋漓。她故意把手朝我这边,让我看了个透彻。她那优美的姿势都能深深的刻在我脑子里,加上我这人还算天资聪颖,一学就会,而且一做就到位。做完这一切我就觉得自己的背心湿透了,脑门上豆大的汗都被我偷偷的拭去,也不知道被副经理有没有发觉我这一点。做完这些就是发工作服了,想不到没有男孩子的工作服,发了件跟女员工穿的一样的白衬衣给我。很明显,女装因为女子胸大的关系,胸口部份做得大些,然后就是下面就窄了。穿上去怪怪的,被那些女孩子笑了半天。她也在笑,看见她笑了,我也笑了,笑得好不得意。
酒店正式开业了,我跟她站在二楼门口迎宾,我们相互对望。我感觉跟她对视相当不好意思。但是这种好好瞧她的机会怎能错过。她问我,你脸红红的什么。我纳纳的说,没,没什么。她用纤纤玉手捂着嘴笑弯了腰。第一桌客人来了,我们就要敬礼。我们都叫了声,欢迎光临,然后就鞠躬,我就来了个日本式的90度鞠躬。她扑哧一声,差点没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美丽动人笑容,我又兴奋又尴尬。等客人走了进去之后,她就笑着说,你想把我笑死啊。我看她笑得那么好看,就来了连续几个90度鞠躬,她笑得蹲在地下伏在膝上笑。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罐了蜜似的还要甜。时间久了,我真有点希望这里是结婚礼堂,来一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相拜,想到这里我就开心的笑了。她就叫到,你笑什么,站着做梦啊。我就嗯嗯的应答。她又会笑。能让她笑,那是我的荣幸。美女的笑容永远都那么迷人。能让美女笑那是有风度的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我就独自偷着乐。
我们之间很快就熟了,她的名字也很动人,叫酉翎,零灵的。后来我们逐渐习惯了这里,因为里面比较忙,人员紧缺,迎宾这个程序逐渐就省略了,那是我的损失,因为不能每天跟她拜堂啊。但是我们之间来往穿梭,饶来饶去也别有情趣,她的动作永远都那么优美。我就喜欢跟她饶来饶去,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她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尽管我从来没有跳过舞,也不知道怎么跳,这样的陶醉都是我觉得最为快乐的。
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站在一起聊天,我作为这里唯一的男性服务员,自然成了他们的茶话闲聊,而且是当这我的面来笑话我。酉翎也会无伤大雅的刁难我。她是一个懂得尺寸的人。但是,她一句惊人的话是对我说的。她直接的问我,海,你喜欢我,对不对。她那种神情,比平常说话还要自然。这让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的话。众女子都笑哈哈望着我。我乃堂堂大男人岂有被他们笑倒之理,遂憨厚的笑了笑,避之不答,也不羞愧。当然这就是表示默认,就算我不默认,我的行径别人哪有不晓之理。
休假、请假的麻烦事情来了,本来不足人手,再加上碰上休假或者放假的,那就更忙得不得了。一楼自然没二楼那样注重服务,所以经理会从一楼派一个女孩子上来帮手。这个女孩子叫谭芳,株洲的。一看就知道是刚出来的女孩子,农村的皮肤色,是被太阳晒多了缘故。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有另一种水出芙蓉的气质,而且透出一种美人胚子的秀气,特别是那属酒店所有女员工中最长的头发,不但发质特好,更能烘托她的个性美。我倒不注意她,毕竟我是心有所属,别的女孩子再漂亮我也不感兴趣。但是谭芳偏偏就爱跟我说话,就爱跟我靠近。看来我这一只独秀,还真是有魅力。
我们领班是一个更是白净的女孩子叫曾怡,常德的,但是长相相对比起酉翎、谭芳来就差点,长得也可以。虽然如此,但是曾怡有她自己的魅力,那就是沉静稳重,典型的成熟型女性。三个女孩子都是我同省的,所以我们都觉得比较亲近。曾怡是有男朋友的,而且下班都会来接曾怡。他男朋友是另外一家酒店的配菜学徒,就是厨师炒菜时,他首先把菜分类配好,方便厨师炒菜。所以单单这个程序就有个职业叫配菜师,炒菜也要看配菜师的技巧,菜的分量,配料的份量要搭配得好,菜才能真正吵出滋味。后来曾怡跟我说要跟他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他没有安全感,而且是她家里人说的媒,并没有什么感情。我问,他还不错,蛮帅的,又这么有心来接你,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她说,他来这里看见我后,认为我是他感情最大的威胁,他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缺乏安全感。我不竟哑笑起来。感情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逐渐曾怡对我的话多了起来,有种另样不同的亲近感。
下午有段时间是空闲的,因为下午很少来客人或者基本上不会来客人。在一楼的谭芳喜欢上来跟我们一起聊天。有一次,我的烟抽完了,忘记带钱了。我就问她们,我忘记带钱了,谁能借钱给我去买烟,明天还。谭芳马上高高的举起手来说她有。然后就塞给我十块钱。我说了声谢谢,就去买烟了。事后,酉翎跟我说,海,我发现谭芳很喜欢。我说是吗。她说,是啊,女人看女人很准的,她的确很喜欢你,你喜欢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喜欢的那种女人。我为她的话感到纳闷。不知道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好象她知道我喜欢怎样类型的女人一样。她继续说到,谭芳只是刚出来,几年后绝对要漂亮过这里所有的女孩子。我笑着说,意思就是要漂亮过你了。她肯定的点着头说,相信我。我真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女子。真是耐读。
酒店也不知道因为经营方式不妥当,还是地理位置不够好,抑或是厨师炒菜不合顾客口味,业绩逐渐下降。这也难怪,周围的酒楼逐渐多起来,都变着法儿拉顾客。毛主席有篇文章这样说,李鼎铭先生说过,‘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好的建议我们就要吸纳。总经理最后决定精简人员。谭芳是总经理介绍来的,本来做得挺不错的,为表示总经理没存私心,让她成了士先卒,硬生生把她精减出去了。谭芳将去总经理帮她找好的工作单位。谭芳临走时指名点姓要我送,酉翎就在旁边喊阵,一定要我去送。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朋友一场,我答应去送她。本来她早就可以走了,她却坚持等到我下了班。送她上车前,她说,我暂时还不知道具体地址,以后,我过来再给你地址,你要去我那里玩啊。我答应了。送走了她之后,我空荡荡的回到了宿舍。说不上失落。也说不上没有失落。
二楼最终只剩下四个人,酉翎、曾怡、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还是有忙的时候,忙的时候经理自己上来帮手。
曾怡的男朋友逐渐很少来这里了。曾怡觉得有些犹豫,有的时候站在那里,面对着茶水柜思考,见到我走过去,嘴巴一动一动,想说什么,却又不说什么。我却糊涂得像个小笨蛋。对酉翎,我也不知道是进是退,反正就这样,大家继续非常融洽,大家继续继续有说有笑。
服务员对我来说是没有前途的。不远处一家西餐厅很快就要开张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里的总经理是我表姐夫的妹夫,遂有了想跳槽的想法。我想去学做西餐,或许前途无量,毕竟多少能得到一点照顾。招工的时候,我去报了名。
我在酒店里递了辞呈。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深长的说,阿海,你就想走啊,你是我们这次留下来的精英,你的成绩我都看在眼里,我准备提你做领班,你要放弃这次机会么。领班。这词多么有诱惑力。他说,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考虑好了再跟我说吧。我有些踟躇了。现在是两个机会,我将怎么做决策呢,两者都那么有诱惑力。
我继续工作了好几天,在思想想做了番挣扎。不行,我还是得走,我不走,总经理要提我做领班,那不是等于撤了曾怡的职务。曾怡跟我之间的情谊这么好,我现在有另外一条路走,我得给她难看。当我去找总经理的时候,总经理告假回乡了。我随便扯了一个严重一点的理由向副经理辞职。副经理说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最后副经理同意了。我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酒楼。
曾怡的眼神里有些忧郁,酉翎却永远都是那样笑容可鞠,而我已然等不到谭芳的到来。我第二天就去了那家西餐厅。迎来另一种新的环境。但是酒店里的女孩子依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去过酒店,没再见到酉翎跟曾怡,据我熟悉的人说,自我走后,她们也相继离开了。
我见到酉翎的时候,是在一条街上。晚上,我独自一个顺着街道悠行,她陪同着一个最少有三十好几的男人在逛街。是她看见了我。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更何况是过好了长一段日子。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清清的,淡淡的女子了,相反她已经打扮得很是妖艳,眉毛画得很是修长,嘴唇红得像火,还是那样喜欢微笑,笑起来已经很是妩媚风骚。曾记得,她说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原来是真的。
见到曾怡的时候是在一种更巧合更仓促的的情况,她坐在公车上,而我站在车站旁边,我们都见到了对方,如果不是见到她那个没有安全感的男朋友呆板的坐她身边,我会赶上去坐上这辆并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的公车。我们只能相互挥手,公车逐渐远去,一直等到消失不见了,我才无力的垂下了手。我跟曾怡就这样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别过了。
也许是天意,我与这三个女孩注定都有缘无份。我在那间酒店里得到了谭芳的地址,是谭芳的老乡告诉我的,但是回去后,怎么也找不着写地址的纸条。因为工作比较忙,过了好几天,我才急匆匆的复去问谭芳的地址,而谭芳的老乡竟然在前一天已经离去。
三个不同的女子,都在我的生活里闪过。就像在列车上,看到了几个非常别具一格的,符合我性格的景致,有种特别想留住的感觉,但是列车继续的前进着,朝我的目的地飞驰,逐渐远离他们而去,如是我只能拥有怀念的情结。朝她们挥挥手告别吧。
第77篇、不是心情好时才唱歌
老弟叫歌唱,歌唱得很不错。歌唱就是他网上K歌的名。
认识歌唱时,他在网上很红,跟一个小妹搞的“迷死你”歌友会,走遍全国各地去找人PK,在网上的平台。那时的我处于人生最苦闷的时期,便跟着他们南征北战。
搞那个歌友会的小妹,不仅歌唱得好,人也特别漂亮,是让帅哥流鼻血的那种女孩,她的圈子里都是各地一等一的唱歌美女,无疑帅哥也就有了一大帮。因此,就有很多歌友圈子来挑战,但都以失败告终。每次PK,场面的疯狂劲绝不亚于一场大型歌会。
我就是歌唱拉进那个圈子的,刚进去的时候,没人理我,大概是我很少K歌,也不爱说话的原因吧。
一天,一个叫“切瓜”的歌友会,在网上发帖,要跟“迷死你”歌友会大PK。一下子,网上闹翻天了,热帖不断。“切瓜”歌友会也是一个有实力的圈子,他们是一帮准专业的音乐人组成的,所有人出视频都是发烧级的麦,有半个脸大。有好戏看了!
“迷死你”歌友会也早想找“切瓜”歌友会大干一场。那天晚饭过后,歌唱给我电话,劈头盖脸来了句:老大,晚上你要参加啊!
我上线了,好家伙,几百人的圈子,个个头像闪亮,齐了。
在一个叫《情感天空》的房间,两军对垒。“迷死你”歌友会擅长通俗唱法,“切瓜”歌友会以民族唱法为主。网上还是听流行歌的人多,美女登场,下面帅哥欢呼,帅哥登场,美女献花,因此“迷死你”歌友会占尽了风头。
这时,“切瓜”歌友会的头出视频说话了,要跟“迷死你”歌友会一对一PK,言明—首民歌一首通俗。“迷死你”歌友会的短板出来了。“切瓜”歌友会虽然不擅长通俗,但还都能唱,但民歌就不是唱通俗的人都能唱的了。一时,“切瓜”歌友会占了上风。“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火了,在群里将她的粗气呼向了每一条线路,群里的帅哥们都慌了。
歌唱这时出视频说话了,这家伙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我给出卖了。所有的鲜花都送到了我的网名下。
“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给我一条私聊:我认你做哥哥了!天啊,都知道她是不甩任何男人的女孩。那晚,我出场了十次以上,嗓子疼了几天。但从此,我也成了网上所有男人们羡慕的对象,因为我是小妹唯一给拥抱的男人。
那晚.PK后,歌唱给我留言了:老大,我后悔喊你了!
自此,小妹成了我的唯一,我不去唱歌,她也绝不唱歌,更不会出视频。“迷死你”歌友会的媚女们,也都拼着命地喊我哥哥,那个劲头让人受不了。有一天,美女们正对着我的网名狂喷,小妹发来私聊:哥哥,闪!她拖着我的马甲闪了。
歌唱自那晚后,基本上不参加“迷死你”歌友会的聚会了。很多次偶尔看到他,见我来了,一个招呼后,立马闪人。
我被小妹霸占了。“迷死你”歌友会也因为我英雄一次,渐渐人疏群散了。
三年后,我在歌唱的城市出差,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回信很快,文字既激动又热情,没想到不到半小时,他竟然出现在我眼前。见面时,一把将我抱在怀里,比情人间的拥抱还要热烈,一口一个老大,我想死你了!
就这样,我跟歌唱成了生活中的好友。歌友见面,当然是K歌娱乐,那天,歌唱喊来了同城十多位歌友,那个热闹劲、高兴劲,让人终生难忘。我是喜欢唱歌却又喜欢静的人,那晚,歌友们让我着实当了一次麦霸。后来,我实在唱不动了,就把机会给了他们。我停下来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在不停地跟歌唱套近乎,满脸的崇拜。我会心地笑了。
见我不想唱歌了,歌唱立马将屁股挪到我跟前,女孩也就跟过来了,歌唱说:我老大。女孩很聪明,跟着就喊:大哥!歌唱又说:喊大哥就对了,千万别喊哥哥。说完,他咯咯地大笑起来,非常灿烂,还诡异地看我。他搂着我肩膀,伏在耳边:老大,她怎么样?我说:不错,挺好!他又问:跟桃子比怎么样?桃子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小妹。我吃惊:你还在想她?
他打了我一拳,拉起女孩K歌去了。
其实,我没告诉他,我跟小妹一直有联系;我更不会告诉他,小妹因为一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她面目全非。小妹从此不会再出视频了。那晚,她说:哥哥,就让你一个人知道。那晚,我流泪了。
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去歌唱所在的城市,而歌唱只要听说了,肯定会过来拉我K歌。每次,歌唱身边都会出现一个新的女孩,都会跟那女孩介绍:我老大。女孩也会立马就喊:大哥!然后,歌唱也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耳语:老大,跟桃子比怎么样?
我开始逃离歌唱了。我明白我的存在将让他永远找不到女朋友。
第78篇、友谊飘飘的日子--写给我最好的哥们
飘着小雨的夜里,我写下这个题目。任思绪在无边的空气中回旋,让年轻的往事再一次将我包围。孤单的心流浪在冷清的街道上,想象着心中的另一个天空。现在的长沙还在下着雨吗?
曾有的故事一幕幕在眼前翻过,四年岁月里留下的点点滴滴是那样的繁琐,睡在我上铺的你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日出日落间,萦绕在心头的惦念是那样的熟悉;在陌生的城市街头,步履间仿佛还有着你的脚步声;吟唱的老歌里,仿佛还回荡着昔日的和声;挥洒的球场上,寻找着当年的豪气;就连着飘飘洒洒的雨也仿佛在重复着当时的美丽。
如火的九月,当九八年的大洪水刚刚退去,我告别了家乡,带着满怀的憧憬和淡淡的乡愁,淋着霏霏的细雨来到了岳麓山下,一个美丽的地方……在那里我度过了最难忘的青春年华。
第一次走进寝室的时候,你正和你爸妈一起在那里聊天,有些不修边幅的样子。头发有些卷,脸黑黑的,用非常快的的东北话问候了我一句。我顿了片刻才明白过来,问候了你爸妈,然后我一个人静静的收拾东西。心想你们挺好,有爸妈陪着一起来,还能聊聊。我一个人收拾完东西就躺在了床上,有些伤感,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四个春秋……大学的生活就这样伴着我的懵懂和兴奋开始了。
足球的快乐
这是我不能不提的。它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快乐回忆,也教会了我合作、冷静、忍耐、拚搏、速度。
军训完以后,记得我、老吴还有你起的很早,当时就我们三个人踢球,大早上6点多,就到研究生楼下的空地上踢球。你说你踢得不好,我知道你是想欲扬先抑,可没想到的是我们想的都一样,结果是你的技术最不好了,现在想起来都想笑。
踢球成了我们最快乐的事,就象我们说的:学校只要能踢球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奔跑的汗水。四年后,你的技术可是进步不小,大局观还不错,所以我们让你做我们的队长!
大四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球场真是罕逢对手,所以每次开场我都不屑提前锋了,总呆在后场压阵,遇到局势不好才上去。那时你就说:“你们还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最厉害的杀手没上呢!”记得那时我只要上去肯定能进球,那时的感觉就是易如反掌,游刃有余,什么样的后卫我都不怕。我对你说:“我现在球场上特别自信,主要是心态上就没把对手放在眼里,所以面对你们我非常的主动。”
我们爽朗的笑声,我们的快乐足球,我们的沙滩足球,我们的疯狂,我们的呐喊……赤裸裸的留在了那美丽的校园。
“堕落街”的谈话
大一的日子,有些无聊、空虚、不知所措、茫然……!记得有一天我们心情都不怎么好,不想早早回寝室,就顺着“堕落街”一直遛到师大,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关于现在、关于未来的谈话。似乎也没能改变什么!你一定还记得路上漂亮的师大女生,还有那飘着香味的路边摊。
生日
你的生日是9月5日,一般都是刚开学的时候,所以总是没有人记起。好像我也没有给你庆祝过生日,也没有送过你象样的礼物,现在心里有些内疚。那时候穷啊!
我的生日是阴历腊月初八,一般都是快要放假的时候,不过还总能想起来。我和你一样不计较这些,所以也没有特别的庆祝过。只记得有一次你送过我一盘正版屠洪刚的磁带,还有一次和我吃了一顿超辣的火锅,然后一起在练歌房里疯了一个小时。
女生
“小白”是我们对你初恋女友的昵称,一个很喜欢运动的漂亮女生。她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你也经常和我提起她,她和你在雨中撑着伞漫步大桥的故事成了寝室津津乐道的一件事。
你是个不太懂浪漫的人,总是给我讲一些感情的‘大’道理。大学四年你没有谈恋爱,我知道你也想。虽然她没有忘记远在锦州的那个女生……。最终你和我一样,都错过了爱情的选修课。
你喜欢运动型的女生,瘦一点的,很健康的那种。那时候我们经常在阳台上指点美女,激扬文字。这么说是有点夸张,不过看见美女我们总会多看几眼,无论当时是在踢球、学习、逛街、吃饭,只要当时我们的眼睛能闲下来。
你总是说不愿意和我一起走路,因为迎面的女生总是盯着我看。我就笑:“怎么可能,我怎么没看见有女生看我?”这时候你就会声色并茂的虚构着擦肩而过的女生。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有意思。
唱歌
你的嗓子很好,记得大一化工院的开学晚会上,你的一曲《心手相牵》还让我记忆犹新。不过印象最深还是那次在湘江沙滩的烧烤晚会上一起合唱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不过可惜的是以后的三年中我们再没有找到合适的歌,所以那首歌也成了唯一。我们总说应该组成一个组合,找个人专门为我们俩写歌才行。
我比较喜欢流行歌曲,平时听的唱的也都是这些歌;你经常唱一些民族的歌曲,我也很喜欢这类歌曲,但是却唱不了。你好几次提出一起到岳麓山上练嗓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那时我们总是在澡堂里大声唱歌,澡堂里唱歌的感觉很好,现在都有些怀念那无所顾忌的酣畅淋漓……。现在连大声唱歌的机会都很少了。
星际
“ 农民、锉锉、龙奇、小狗、航母、隐形、地堡、兵营、升级……”玩过游戏的人对这些字眼一定不陌生,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我们一起迷上《星际联盟》,游戏的吸引力无需多说,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出口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我是一个很少玩游戏的人,长这么大,星际是我玩的时间最长的一种游戏。
令我难忘的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而是你对待游戏的认真态度。记得你给我说星际的技巧:造到第几个农民才能造什么之类的。当时郑重的神色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但也想了很多。我对待什么事情都不是特别认真,何况是一种游戏,你的认真让我改变了很多。
读书、看碟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从不挑食,总是拿一些不知名作家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不屑于我的嘲弄。还喜欢看一些神、鬼之类的,寝室里经常有你关于妖魔鬼怪的高论。
我喜欢金庸的武侠,梁羽生、古龙的也还行。别的就是一些文学类书籍、历史、诗词、奇闻杂事之类的,当然还有我喜欢的书法类书籍。
到‘天龙录像厅’看碟是我们偶尔的消遣。周星驰的影片是我们共同的喜好。恐怖片也行,不过你喜欢看一些“僵尸”类的中国鬼片,我喜欢“异形”类的惊险大片。
记得考四级前,你连续一个星期看录像,创下纪录,直到毕业没有人打破!
性格
你做事很有原则,而且认真,偶尔的严肃让我有些受不了;有时候又象个小孩,什么都不懂,我们都认为你在装。每每这样的时候,你都一本正经的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们笑什么,你知道啊!你说!”
你生活很快乐,常常的滑稽言谈让我们大笑不已。不过你的烦闷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毕业论文的日子
四年的友谊让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的默契。毕业论文我们选择了生物化学专业的课题,虽然我们各做各的实验,但同是一个导师,一个实验室。繁琐冗长的实验在我们的调侃中变得非常有意思,单调的实验室在我们的歌声中充满了快乐。
那固执、严肃、思想有些混乱、有时候像小孩的导师;那个很喜欢说“你觉得嘞?”的小师姐;那些精密又好玩的仪器;还有那台一瞬间丢失的电脑主机;被我们摔碎又偷偷扔掉的器皿;师兄答辩时我们的一顿大吃……,烦闷并快乐着,我们走完了大学最后的日子。
最后的话
“我看得出来,你现在比以前更加自信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的大局观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这是走之前聚会上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 ……
毕业典礼那天,同学们一起到岳麓书院玩,没记错的话那是全班同学最后一次一起出去。可当我翻开那天的照片,总也找不到你的身影……
我对着相片思索你当时的心情,是伤感、不屑、无聊、还是……。这些都罢,知道吗?
更多的时候我有些遗憾,为你也为我。
离校的几次聚会上,我们碰杯的时候很少。烦乱忙碌中我们只留下了几句祝福的文字。
彼此间的熟悉让我和你之间没有了语言,再多的话也承载不了友情的万分之一,我们都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别的同学。
送别
走的那天,长沙下起了小雨,整个校园笼在了蒙蒙的雨中,岳麓山静静的端坐,悠悠的湘江缓缓的流淌,抬眼环顾这天空的苍茫,静静的聆听着雨声,无奈也罢,不舍也罢,最后一次看看空空的寝室,再见了……
你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行李。
“我走了,有老乡一起,你不用送了。”看着我匆匆的走进寝室,他对我说。那时我刚送走了一个同学,一手的泥。
“好吧!……一路顺风!”静静地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了楼道的尽头。
我茫然的伫立,郁郁的望着阳台外的雨……片刻间莫名的感卷席卷了我。
“不行,我一定要送你。”我拿起雨伞跑出了寝室,绕过宿舍楼从小道赶了出去。
当你从街边樟树下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我微微的一笑,眼泪涌进了我的眼眶,我赶忙擦了擦,不想让你看见我的难过。
“你怎么又出来了?”
“我还是送送你吧……”
帮你拿上行李,走过泥泞的堕落街,看着你坐上汽车……
那样的匆匆,挥动的手能表达我的心思吗?你湿润的眼睛在说些什么呢?
咽喉似乎被什么东西堵塞了,只觉得鼻子酸酸的。当我坚强的转身走开,泪水夺眶而出,脆弱的心灵抵抗不住最真实的情感,我哭出了声音……。
“走吧!亲爱的朋友!我真心的祝福你一切顺利!”看着模糊的地面,我慢慢的走了回去……。几个小时后,我也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当那美丽的生活被毕业留言册上的文字cut的时候,当中国足球轰轰烈烈的迈进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告别了星城, 这次是些许的激情和满怀的离愁……不变的是那漫天淅淅沥沥的雨!
分别的第267天:
美丽的长沙还在下着雨,我的心走进昏黄的路灯里,穿过陌生人群挥洒着思绪,你不在我身边,欢笑在哪里?
无你的午夜里翻开了日记,一页一页字迹化作相思雨,孤单单的梦乡里盛开着美丽,化作淡淡泪水,潮湿轻轻的叹息。
阵风又在吹起,睁开我双眼,今天的长沙又下起了雨。
第79篇、一枚檀香戒指
我独守着雅缘,一家专门经营木质饰品的小店。人们说我是由水木凝结成的精灵,然而我不是。
雅缘位于闹市,门前两个带有沉静意味的木雕字却已将喧嚣散尽。小小的房间,宁静的灯光,各种的木制品,沉毅,古拙,价格不菲。我每天坐在一个角落里望着进出的客人,沉默着,不爱说话,很少露出笑容。 无人时就看着手上的戒指。我的手指白皙修长,戒指却是沉沉的黑色,精雕细镂的戒面,象是用爱心琢成的。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在其中溢出。
我很少外出,只有当钱到了一个整数时,我才会到附近的银行将其转到刘涛的账上。刘涛是我的男友,刘涛想出国,刘涛很穷。
后来我见到了杜加,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只因他比我和刘涛大了两岁,就喜欢以大哥哥的姿态待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也不提。杜加的眼睛望着我的手,我的手中正拿着一串手链,磨的圆滑了的核桃,摆动间象一串沉静的水珠。杜加问我:“这个卖吗?”我点头。手链放到桌子上,珠圆玉润,清冷中透出难言的美丽。杜加在拈起手链的时候又看了看我指上的戒指,心动似的。于是我转身。那一转之下幽香也随之淡去。杜加叹了口气。
我伸出一个手指,告诉杜加手链的价格。他掏出百元放在桌子上,不舍离去,又慢慢地在柜台前徘徊。
第二个星期,杜加到“雅缘”买了一把梳子,古拙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第三个星期,杜加又买了一个挂饰,雕着佛的图案,眉目间却仿佛有人的灵动。我始终静静地望着他,不说话,偶尔用带着戒指的手撩一下自己的头发。
杜加开始成为雅缘的常客,望着我的目光也似乎越来越温柔。有一次我对他说:“你不用买那么多的东西,谁也不会把他所喜欢的全部带走。”说话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戒指。他的脸有些红。我的声音水般清泠,他的眼光却如阳光般温暖。我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心中只有两个愿望,而杜加,不是计划中的。然而他有时会在聊天中提到刘涛,平和的有些纵容的口吻,一如过去。
偶尔会有人问起我的戒指,我说这本是一对,檀香木做的,当男戒与女戒同时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火花的碰撞。我望着手上的女戒,然后提出一个天价。戒指很美,价格却可以吓退许多人。只有一次我曾经对杜加说:“檀香戒指,只送有缘人。”他望着我,迷惑,爱怜。我不太喜欢这种目光。我存在于雅缘的目的只有两个,这其中没有他。
刘涛帐户上的钱在增加,但是刘涛始终没有来过雅缘。我不在意,也不抱希望。我在等待另一个必须。一个女孩终于在烈日下走了进来,明丽的眼神,飘扬的长发一如往昔的我。她的眼睛落到我的手上,惊喜的叫声也如泉水般叮咚。我问她是否打算把这样的戒指戴在手上,她点头,迫切的目光还如往昔的我。我叹了口气,褪下戒指,套到她的指上。她的手指修长,沉沉的黑色反应出爱的祥光。那天我收了女孩一百块钱,这是雅缘的最低价。
杜加发现了戒指的消失。他望着我的苍白的手指,想问,又忍住。我说戒指送给一个女孩了,因为我喜欢她。女孩有着明丽的眼睛和飘扬的长发。杜加无语。那天我们静静守候在雅缘的角落,共同望着进出的客人直到夜幕降临。杜加用他温暖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轻轻打了个冷战。我的手很冷,我知道。
几天之后杜加告诉我刘涛要出国了,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他。于是我拿出了另一枚戒指。沉沉的黑色,比我曾经戴在指上的要大的多,有些粗犷的雕刻透出男性应有的魅力。我说檀香戒指是吉祥的象征,最宜送于远行人。杜加接过后在自己的指上套了一下,合适到天衣无缝。我笑了。他没有问我价格,我也没说。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我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杜加了吧。
刘涛走的那天我也去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我。我看到他神彩飞扬的脸,帅气的仿佛连阳光也会觉得惭愧。他挥着手和杜加等人告别,手上有一枚钻戒在闪动。那是晶亮的,而不是沉沉的黑色。当他走入那道通往国外的门时,我的心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手捧着一杯冷饮,正低着头搅拌。杜加转过身来,又回头挥了一下手。他的另一只手臂撞到女孩的杯子上,一声惊叫,两个人的目光对到了一起。一对檀香戒指同时在阳光下显现出祥光。是杜加把戒指留给了自己。而戒指,只送有缘人。
我悄悄消失在人群中,象一个飘忽的幽灵。
其实我本就是一个幽灵。三年前的一场重病之后,我就是一个守候着雅缘的幽灵了。
第80篇、友谊和爱情我都想留
A我爱上好友的前女友紫娟
我和紫娟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沙发很宽,我们却偏偏要挤得不留缝隙。既然爱了,就要表达出来,这没什么不对的。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特别是在每天下班回来后,知道家里还有个人等着,而这个人,是爱着且需要着自己的,内心里就充满了踏实。
紫娟的发稍拂在我的耳朵上,弄得我好痒。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电视上,里面演绎的任何故事都和我的生活没有关系了,我把鼻子凑过去,贪婪地嗅着属于紫娟的气息。外表上她和大街上走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她乌黑直顺的长发,是每周六下午在街对面的发型设计中心花两个小时护理来维持,她的五官谈不上漂亮,但也不能说丑,特别是在化了妆以后,她的艺术照会让你觉得是某个港台明星---我已经决定娶她做老婆了。
美好总是被突如其来地打断---我的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阿甘的。我给阿甘选择的标识是一只可爱的小猪,顿时,我像一只被刺破的气球,膨胀着欲望的柔情蜜意瞬间就瘪了。紫娟是阿甘的前女友,昨天阿甘和我一起到酒吧喝酒时,还说心里一直记挂着她。阿甘是个老实人,从中学到现在,他一直把我视为他最好的朋友。
阿甘的感情郁闷,他的事业也正在低谷,他很后悔没有珍惜和紫娟的一段情。一杯杯的白酒下肚,阿甘拿出手机,他说他好想好想听到紫娟的声音,哪怕骂他也好,或许会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让他们重新开始。他们分手半年了,他并不知道紫娟已经成了我的女友。阿甘说要给紫娟打电话,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我不知道紫娟会不会接电话,接了电话又会如何?但是我却丝毫没有理由去阻止他---这样的场景,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煎熬。我的眼睛追随着阿甘的手,他拨通了紫娟的电话,紫娟也接了电话,阿甘出去了五分钟,那段时间尤为漫长,我的脑海里翻腾着各种想法和判断---是的,这个场面完全可以拍电影了。带着满脸的失望,阿甘回来了。“紫娟说她现在有人了,我说祝她幸福。可是,如果我哪天在路上见到了,我可能会杀了那小子!”阿甘左手痛苦地撑住头。看着他痛苦,我比他更痛苦。但是我不能说。
阿甘的电话让我和紫娟像触了电一样立即从各自的位置上弹跳着分开,紫娟躲到另一间屋子里,关了门,似乎是怕阿甘闻到了她的气息。很多次了,我和紫娟的甜蜜就这样被冲散。即使在阿甘没有电话的时刻,我们自己也会被自己的担心给吓倒。“要是阿甘知道了,会怎么样?”“没关系啊,我和你在一起是在和他分手之后。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紫娟总是一副无所谓的表示,那么轻描淡写,让我都怀疑,她和阿甘是否真的爱过?
B忽略让我失去琴的爱情
我和紫娟相熟,是在她和阿甘分手之后。那天我在车站看到一个眼睛挂着泪珠的女孩。她的眼神迷离,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晶莹的泪液,薄薄的嘴唇轻轻翘起,有着怎样的委屈和伤感呢?那不是紫娟吗?两片薄唇我见过的,她曾不避嫌地对着呆呆的阿甘吐着甜言蜜语,惹得我好生羡慕---那时我的琴已经离开了我,因为我的忽略。我一度以为她作我的太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就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她无法忍受我的忽略带给她的寂寞。琴走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难过,但是,那天看到紫娟对着阿甘轻言细语,我内心里敏感细腻的神经被触动了。那样的时光,我也有过的。
往事不能再提,从那天起,我就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中,琴,对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她和我一样,从小成长在一个并不和睦的家庭里,比我更可怜的是,她的父母离婚了。我们十几岁就离了家,我到武汉读书,她出来做生意。我们的相爱是因为相怜。
记忆中我的童年充满了父母的争吵,那是一个儿女成群的家,却显得乌云密布。母亲很早就到汉正街来做生意,做生意的钱是她自己借的。八十年代初的几万块,很值钱的。她受够了家里的沉闷,她和父亲见面就会很火药地提到离婚。那年那月,离婚还是个很生的词,一听到,我就会捂住耳朵。对于父母的不和,我能做的,也只有掩耳盗铃了。我好羡慕别人家里亲切友好其乐融融的气氛。我极为自卑又极为骄傲,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内心的悲哀。所以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努力地扮演一个快乐的角色,朋友的认可就是我生活的兴奋剂。阿甘是我的铁杆追随者。他不知道我的过去,只看到我开朗的一面,觉得我什么都行。我需要这样的朋友,也许我对他并不感冒,但是他的尊重和信任对我很重要。为了这样的朋友,我打肿脸充胖子都无所谓。
琴是经历风雨的人,她由此变得比一般的女人成熟冷静得多。她没有特别的高兴和特别的不高兴,没有特别温柔,也没有特别的愤怒。这样的女孩子往往在众人眼里是坚强独立的,也最容易被人忽略。琴的冷若冰霜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她的心脆弱敏感。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她执意要分手。分手数月之后,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才觉出她对我的重要。
我以为我再也遇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人了。偏偏,我遇到了紫娟。
C曾经我对紫娟的爱很势利
和紫娟走得近了,我抵御不了她散发出来的气息。我对爱情的理解让紫娟认定,如果我做她的老公,她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23岁,她说她已经累了、倦了、想嫁了,她的心再也折腾不起。
紫娟的身体对我有着诱惑力,在思想上,其实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对于爱情的事,我已经不抱什么幻想,我认定我找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了,那么谁都一样。我不再盲目莽撞地去爱一个人,当紫娟向我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我的脑子迅速转了起来,紫娟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算是稳定,她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兄弟姐妹有四个,她的家庭温暖和睦,没有什么经济负担,正是我理想中的那种。
这样的爱是不是太势利?一个奔三男人,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想想她是不是适合做自己老婆,也不为过吧?我和紫娟就这样在一起了。但是,我不敢把这层关系公布于众。我害怕阿甘知道。将心比心地想,虽然我和紫娟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阿甘的事,但是倘若我有个朋友,和我的前女友在一起了,我会心存芥蒂。谁知道他们在一起是在我们分手前还是分手后?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更何况我还知道,阿甘对紫娟是有感情的。
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地相爱着,爱得势不可挡,如胶似漆。只是偶尔会被自己内心的恐惧所冲击。
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我和紫娟的温柔缠绵,看着阿甘依然把我当朋友,最好最好的无话不谈的朋友。我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我想看看,那一天会是什么样子……
两年了,再也没有琴的消息。分手,是最后的联系。听说琴后来去了北京---她姨父在当地一所大学教书。她去那里恶补了一番外语,然后出国了。 琴没有给我一点挽回的余地,可见我伤透了她的心。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是在爱,离开的时候也是淡淡的,是紫娟让我懂得女人,和女人的需要。想想现在我给紫娟的温情,都是以前琴最渴望的。而那时我却什么都不懂。一想到这,我心里就痛。
D是失去友谊还是爱情?
我喜欢把我的生活想象成一段未知的、正在继续的悬念剧。阿甘对于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他对我的感情已经信任到崇拜,如果他知道我和紫娟在一起,那么他心中的偶像就倒塌了。我是喜欢被人奉为偶像和大哥的。一旦阿甘把我看穿了,我又将怎么看待我自己呢?还有紫娟,她对婚姻期望值很高,我担心我会像辜负琴一样又负了她……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能够控制住对紫娟的感情,我能够把握住爱与不爱,爱深爱浅,没想到我还是一头栽了进去。情不自禁地把对琴的爱与歉,全部转移到紫娟的身上,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舍掉阿甘或者紫娟我都不乐意,但却是我未来必须面对的事实。
因为戴了太长时间的面具,我已经很久都不曾有过痛的感受了,潜意识里,这样的折磨就是我自找的惩罚。算是对琴的一种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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