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暑假给一家礼品店打工。老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名叫阿忘,健忘的忘。
虽然只有巴掌大小的一个店面,老板还是郑重地为我安排了一次面试。为了这次面试我精心修饰了自己:从发型到衣着。但当我如约到达的时候,只看见店里有个大个子“吭哧吭哧”地撅着屁股拖地板,上身穿着卡通人物“辛普森”的T恤衫,毛茸茸的大脚插在一双沙滩鞋里。这就是我的老板阿忘。我说明来意,阿忘一拍脑门儿,接下去我差点晕倒——他压根就忘了这次面试!
第二天,他风风火火地去进货,临走时向我交待:“这个存钱罐少了15块不能卖,这个钢琴音乐盒,要价得35,再低也不能低过30,否则,宁可不卖……”也就在那天上午,我做成了第一笔生意,把那只存钱罐以15块的价钱打发了。阿忘一回来,我便向他邀功,没想到他不屑地说:“要卖15块的东西,你要价才15块,多亏人家没砍价,要不你能卖上这个价钱?以后长点记性!”“哎!”我低头答应着。这时,一个女学生进店指着那只钢琴音乐盒问:“怎么卖呀?”“20块!”阿忘想也不想地说。
接下去的一个星期,我彻底地领教了阿忘糟糕的记忆力。他会忘了带钥匙,忘了锁车子,他会在进货时忘了带钱包,他会紧紧地抱着一捧满天星,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如果我不提醒他,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王还是小李……
一天,有个小青年一大早就来到店里,见到阿忘就“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惊得阿忘一口水没喝匀,打起嗝儿来。听小青年细说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青年是街上的“太保”,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保护费”,被阿忘断然拒绝。后来,他就叫了几个小“哥们儿”砸了阿忘的柜台。而昨天晚上,小青年喝醉了酒,一头栽到护城河里,又偏偏不会水,幸亏阿忘路过,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大哥,我对不住你,要打要罚,由你吧!”小青年说。阿忘脸上的疑惑以极慢的速度解开,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噢,是这样啊,过去的事,算了!”打发走了感激涕零的小青年,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唉!你别笑话我了,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况且,谁掉到河里,我也不能不管呀!”这个阿忘,不只是“不计前嫌”,他压根儿就“不记前嫌”。
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也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次车祸,阿忘的父亲死了,母亲少了一条胳膊,他还有个妹妹,和我同岁,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阿忘的礼品店。有一次我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说:“会,不过我记性差,一会儿就忘了。”印象中,阿忘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他母亲做饭;二是每个星期六给他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
暑假结束了,打工也划上了句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阿忘,他的生意还好吗?不管怎么样,我相信阿忘一定很快活。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
第2篇、第四类情感 比爱情多一点

有一对男女,互相关心,在彼此需要时,不遗余力地帮助。我问过其中的他,有没有想过让她做自己的情人。他答,想过。不过他预计这种状况会很糟,他说,与其要一个糟糕的情人不如要一个可爱的朋友。不知道是谁给这种关系定义为“第四类情感”———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
感情可以归类吗?有第四类就有第一、二、三类情感。资料显示前三类感情大致界定为:第一类情感是亲情,第二类是爱情,第三类是婚外情。如此,除了第一类感情是指血亲外,其后三类都跟性有关系。合法性关系是第二类,不合法性关系是第三类,有性想法但不发生性关系是第四类。在克制不了性关系的泛滥,男男女女们掩耳盗铃般歌颂起第四类情感,发乎情,止于礼。假如大多数人的感情都有自设的天平,略有失衡,知道按类增减法码,这世上的痴男怨女们将了无生趣。
最近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十诫之六是关于爱情。19岁的男孩爱上30多岁的美妇,想方设法接近她。他在邮局工作,制造假的汇票让她到邮局来取;为了能站在她的门口,他兼职凌晨去送牛奶;每天用高倍望远镜偷看她的一举一动。而美妇有很多男朋友。小男孩主动告诉美妇,自己每天在偷看她,“因为我爱你。”美妇问小男孩这么做的目地是不是为了跟她上床?小男孩说,只是想和你在一起。美妇把男孩带回家,让小男孩抚摸她的身体,小男孩浑身颤抖……“这就是爱。”美妇告诉男孩,男孩伤心地跑回住处,用刀片划破手腕动脉。男孩抢救过来了,美妇也醒悟过来,她想追回小男孩的爱,她来到邮局,小男孩漠然地看着她,“我已经不再偷看你了。”不论你是在情感层的第几类,情感不可被猥亵,欲望不是爱的目的地,更不是衡量男女关系的尺度。
安徒生的初恋爱上同学的妹妹,可惜对方已经订了婚;他爱上的第二个姑娘,为了与她分享自己的美好感受,安徒生开始写自传《我的一生》,当姑娘感受到他超出温暖友谊的话时,开始不安,因为那时的安徒生没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和无可争议的前程。功成名就的安徒生遇见了歌剧演员珍妮·林德,他无比迷恋她,他为她写下《夜莺》。安徒生每回想表达爱时,她总把话题引开。一次安徒生忘了她托办的一件事,半开玩笑说,“你一定恨我吧?”珍妮答,“我可不能恨你,要恨,就得先爱。”安徒生终生未娶,余后的日子里珍妮每次演唱时都送安徒生一张票,“让我在那里为你歌唱吧。”安徒生常常想起她,但是“我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这段关系,是安徒生终生受益的真爱,真爱让安徒生创作出美人鱼的故事,那份无私付出的爱,算第几类情感?
爱没有类别,可分门别类的是关系。男女之间,若剥开爱,只论关系,当然,一切关系均是“不进则退。”
第3篇、淡淡花香

记得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友情就像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这样才能够持久。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恬淡的境界,美妙的哲思。
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我对某某那么好,那么细致入微,为什么他不能体谅我多一点?我说,不是他不够体谅,而是你要求的太多了。你付出了一,便要求同样的回报。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压力。不要和别人攀比,更不要把“所得”“所失”拿来比较。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真实的天平的两端,稍动一点歪脑筋就会失衡。感情不是简单的堆砌,投入的砝码多了未必就是轻松。
其实对万物都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谁也无法保证它不是空中楼阁。惟有在过程中寻找快乐。人生就如同一条绵延的小路,永远不要希望一眼望穿,那不是真实,也不现实,一路哼歌,看看四周变换的风景,也不失为一种朴素的快乐。
简单的人用简单的眼光看待复杂的事物,复杂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待简单的事物。也许事情原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棘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静静等待,船也许会自己驶向柳暗花明;如果依旧原地不动,也不要灰心丧气,大不了跳出这个圈圈,或干脆忘记这份纠缠,从头再来。给自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人生道路的每个阶段,都有人陪我们一起走过,都有我们曾经彼此慰藉着的回忆,这,已足够。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要苛求朋友永远陪在身边。早已过了上一个驿站,就不要把心情留在过去。珍惜现在,珍爱过去,感激所有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人。
没有理想是懦弱,顶礼膜拜是一勇之夫。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接纳自己、宽容别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心是满足的,快乐的。
捧一束美丽的花束,插在瓶中,放在窗前,让它恣意地享受日光的温暖。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第4篇、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第5篇、你是我的天堂傘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6篇、我和我的高个女友
女友陶儿,这两天正琢磨着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今天她忽然笑吟吟地跟我说:阿伪,我想到了,May,五月。多好,又和“美”谐音。我想了想,很严肃地对她说:嗯,不错,你姓周,周的英文好像是chow,连起来念,正好是臭美。陶儿很不满:你就会胡咧咧。那你给我起一个呀。我说:都是姓周的,你看看人周润发的英文名起得多好。chowyunfat。如果再翻译回来,就是周润发福。一听就知道去了趟好莱坞,多了个福。所以,你的英文名也应该根据你的名字起。陶儿先是笑,可看我始终很严肃,就认真地问:那你说我叫什么好?我说:你就叫tower。帅吧,简直就是浑然天成无与伦比。她立刻反应过来,横了我一眼,骂了句:没文化。
Tower是塔。她当然不高兴。可是我说的也没错。因为她长得高,虽然比我高不了多少,也就高大半个头。
我第一次见到她,仰头说了句:喂,别找了,我在这儿呢。她就笑了。据她说,她正是因为这句话喜欢上了我。她觉得我很幽默,而且还能身残志坚。
刚开始恋爱那会儿,除了恋爱本身的快乐外,我多少还体会了一把虚荣心的满足。几个朋友见过陶儿之后,一致认为,这样两条长腿给我实在是太奢侈太浪费。我嘿嘿一笑,没理他们,我知道哥儿几个这是在嫉妒。
不过,一些问题还是逐渐暴露了出来。每次我和她拥抱,感觉上总像是我小鸟依人般一头扎进她怀里,而她会顺势拍拍我的后脑勺说乖。有时我想吻她,我得拼命踮脚努嘴,这让我好几次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长吻鳄。可这些还不是我最苦恼的,我最害怕和陶儿一起上街。
如果你认为和一个长腿美女走在街上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长得也很高,二是你没试过。
对我来说这两种可能都没有,所以,每回和陶儿一起出去身心都备受折磨。试想一下,如果我搂着她的肩,这让我看上去像一只吊在树上的考拉,或者是斜背在她身上的一只帆布包。当然,我可以去搂她的腰。只是她的腰很高,我的手常常会不自觉地落在她的屁股上。老实说,我不介意把手放在那里。但是陶儿介意,这时候她会扭扭身子,然后横我一眼,说:老实点!
自从我和陶儿恋爱以后,我觉得对陶儿来说,一步裙是最完美的,既能严密地遮掩腿部又能控制她的步幅。可惜我从没见她穿过。我曾替她买了一条,作为一种暗示。但没过几天,她就有了一条新裙子。
所以,我常常满头大汗地紧跟在穿着短裤的陶儿身边。看着她轻松愉快的神情,我绝望地想象自己有一天练成了星爷的无敌风火轮。
前些天,陶儿有点沾沾自喜地说:我现在的回头率好像上升得很快啊。我见她很陶醉,就没忍心告诉她,其实,在这高回头率里,有她长腿的一半,也有我短腿的一半。
假使有人从身后走过去,总会回眸一笑。如果是几个人,会交头接耳一番,接着一起回眸一笑。这帮孙子,笑得真整齐。要不是我正吊在陶儿肩上,两脚悬浮,我一定早踹过去了。
我想改变,而且我相信科学。我买钙片,没长高,长出两颗智齿,结果整整吃了俩星期泡面。我做引体向上,半年以后,两只手臂各长出五厘米,我从一只考拉变成了长臂猿。我买各种据说能增高的药,两个月以后,我长高五厘米,太神奇了。但事实上,这是因为这药吃得我头发根根愤怒直立,看上去高了,但不能洗头,一洗立马重新矮下去五厘米。
这些事情,我都是瞒着陶儿做的。那次到她家,我在门口换鞋,几乎是下意识地挑了一双高跟拖鞋,被他父母四道目光当场盯死以后,我就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些活动。其实我估计陶儿是知道的。有一天她盯着我的一头怒发问我:你用的什么摩丝,怎么整成这样?!
可是失败接二连三,我绝望了。我开始明白我不是在相信科学而是蔑视科学。因为科学证明,除非有病,三十岁只可能往下长了。
陶儿的朋友结婚了,拍了一堆照片。新郎官横抱着新娘春风满面,陶儿说:这张多好,多幸福,我喜欢。我为难地说:这对我实在有点难度。陶儿说:乖,我们拍你背着我的就行。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觉得其实我还是很幸福的。
第7篇、心结

几天前,我收到大学同窗的来信,这封来信将我带回并不遥远的过去。
我们之间的往事源于大学时代,我们曾是相当要好的同学。她来自北国农村,淳朴、耿直;我虽长在南方,但父母都是东北人,血脉里也充斥着豪爽的个性。我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她睡上床,我在下铺;在课堂上,她坐在我身后。平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
她生活能力很强,做事干脆利落,平时常帮我缝被洗衣,但在学习上由于基础差一些,总是感到有些吃力。为此她很刻苦,经常熬夜苦读,无论在宿舍还是在教室,每当看到她为解题而苦思冥想时,我总是凑到她身边“指点迷津”,将我的思路告诉给她,这是我惟一能帮助她的。
第一个暑假过后,从家里回来的第一天,她就将我叫到一边,悄悄地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纸包:“试试看,合适不?”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是我妈专为你做的。”随即,她又补充道。
打开纸包,是一双黑色条绒面的千层底布鞋,针脚密密麻麻,是她母亲的作品。我的脚细长而薄,按号买的鞋长度够了,却总是宽出许多,穿在脚上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的鞋。这双自家做的鞋小巧秀气,不仅穿上特别舒服,而且衬托着我本不怎样的金莲显得特别优雅有气质。拿着这双鞋,一股暖流使我半天没说出话来。看着我惬意的模样,同窗一脸灿烂。
其实,我并不缺少什么,来自大城市的我在物质生活上自有一种优越感,但为这双自家做的布鞋,我激动了很久,为同窗这份细腻的感情。无疑,这双鞋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要不是因为那本日记,我们的友谊早酿成了陈年老酒……
那是在毕业前夕,学友们即将各奔前程,想想这么多熟悉的人转眼间将各奔东西,我的心中多了几分惆怅。可是,还没等我依依惜别的感情酝酿成熟,偏偏同宿舍的姐妹们却一夜之间全变了脸,这几张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出谁是谁的面孔,此刻阴云密布,写满了阶级斗争。
我很茫然,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家。等到我收拾东西,准备行李时,却发现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本被人动过了。这记录着我大学生活喜怒哀乐的小红本,记载着我对周围人、事的全部评价,其中各有褒贬。
第二天,班上的一个同学悄悄告诉我舍友们生气的缘由——都是那本日记惹的祸!我那好朋友嫌爬到上铺麻烦,见我中午在教室没回来,便在我的床上休息。她百无聊赖之时,在枕头下发现了我的日记,没禁得住好奇心的诱惑,她掏出我的日记本看起来。若是她自己看了我日记中对人和事的看法,倒也不会引发什么事端,偏偏她又将看到的一切原封不动地转播给了其他人。这下我可惨透了,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一屋子的人,自己却还茫然不知呢。
当我知道了事情的起因后,我很无奈,但更多的是气愤,不敢相信出卖自己的,竟然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气愤之余,我打点行装不辞而别。心里想,我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我再也不想和出卖朋友的人来往了。4年的同窗之谊禁不住一件小事的考验,我很沮丧,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何处。
还好,我在战争爆发的前夜逃离了现场,在和同宿舍的同学们撕破脸面前离开了校园,仓促地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当日历翻过几千页后,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科技工作者了,不敢说事业有成,但工作、生活都颇为顺利,我几乎快忘记了校园里的一切。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经常带来其他同学的信息,间接地,我也听说她已成家,有了一个女儿,并且丈夫很疼她。偶尔,我也有过念头想写封信问候她曾给我做过一双布鞋的老母亲,但想想毕业前的那段不愉快的往事,我便打消了念头。而那本惹了祸的红色日记本,依然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虽然惹事的那几页已经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但“日记本事件”却成了我解不开的心结。每当想起毕业前的情景,我的心就隐隐地疼。
几天前,我却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虽然多年没有联系,但熟悉的字体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出于她之手。来信的信封只写了我单位的地址和部门,却惟独没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是同事打开信才发现那信的收件人是我。
厚厚的信纸讲述了毕业后她的经历和现状,她说很想我,怀念我们的校园生活,几次拿起笔又放下,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给我写来了毕业后的这第一封信。这封信整整晚了12年,她很坦诚地希望我们能忘掉那段不愉快的往事,还做最要好的朋友。
这封迟到的信带来了校园里那久远的温馨,青年时代的纯真友情在瞬间弥漫心间,熨平了我郁结在心中多年的心结。静下心来想一想,其实我早就该忘记那件不愉快的往事了,那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
见到她的信,我还能说什么?谁让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呢?
我只想写信告诉她,那时我们都还年轻,都很不成熟。其实,把我们禁锢在这心结里的正是我们自己。大学生活无论喜怒哀乐都不该忘记,因为那是我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
第8篇、最完美的搭档

国防部要求乔治设计出最坚固的坦克防护甲。但乔治提出一个要求:“我希望和马茨一起合作。”
乔治和马茨是一对有名的“敌人”。乔治是最优秀的坦克防护专家,而马茨则是最著名的破坏力专家。马茨曾傲慢地说:“乔治所研制的防护甲,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彻底摧毁。”
经过再三的考虑,国防部谨慎地同意了乔治的要求。
刚开始,乔治研究出的防护甲总被马茨轻而易举炸得粉碎,随着乔治一次次地改进技术、更换材料和修改设计方案等,马茨的摧毁显得越来越吃力了。
终于有一天,马茨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击穿乔治新型的防护甲。于是世界上最坚固的z型坦克防护装甲问世了。
在乔治和马茨获得勋章的颁奖礼上,记者问乔治:“为什么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研制出如此坚固的坦克防护装甲呢?”乔治说:“因为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位最出色最优秀的对手做搭档,他是我成功的加速器。”
其实对于许多失败者来说,并非他们不聪明,而是输在了他们没有一个出色的对手,对手是成功的加速器,出色的对手通常也是最完美的搭档。
第9篇、爱情与友谊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10篇、臧天朔的教训:成也朋友败也朋友

合伙兄弟,反目成仇
20世纪90年代,一曲《朋友》,让臧天朔红遍大江南北,他的朋友更是遍布圈内外。在娱乐圈中,臧天朔被朋友们称为“臧爷”,这是老北京的一种尊称,却带有浓重的江湖味。 作为摇滚歌手,臧天朔主要的演出场地是酒吧。为了更好地把摇滚与酒吧结合在一起,臧天朔成名之后,就确立了唱歌与开酒吧两手都要硬的思路。
1999年,臧天朔的第一家“朋友迪吧”正式在北京开业。让臧天朔预料不到的是,经常有些不明身份的人来酒吧闹事。臧天朔觉得,像酒吧这样的公共场合什么人都有,需要找一些人手“看场子”。经朋友介绍,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吕长春。吕长春找来兄弟“看场子”后,酒吧才安宁下来。
2002年10月,臧天朔又与东北人孙建军在河北廊坊步行街开起了第二家“朋友迪吧”。孙建军出钱,占70%股份;臧天朔出房子,占30%的股份,双方共同经营。2003年1月,廊坊“朋友迪吧”正式营业。孙建军在经营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他按照“廊坊第一”的标准打造“朋友迪吧”。开业不久,臧天朔的号召力加上“廊坊第一迪吧”的名头,引来了附近大学城的众多学子。
为了更好地吸引学生来这里消费,臧天朔多次邀请圈内的朋友来这里演出。孙建军也把酒吧打理得井井有条,让臧天朔欣慰不已。
但好景不长,在酒吧经营过程中,臧天朔与孙建军在经营理念和经济方面产生了纠纷。孙建军认为臧天朔想单独经营,两人的矛盾由此加深。
而据臧天朔手下一位经理说,在初建迪吧时,孙建军拥有70%的股份,但他始终一分钱不出,都是以臧天朔的名义在别处赊账,欠了很多钱。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当着记者的面让孙建军承认是他自己灾的钱。
在无法合作的情况下,孙建军一气之下离开了“朋友迪吧”,并将股份转让给介绍他与臧天朔认识的王先生。随后,他在廊坊火车站附近开起了“热浪”迪吧。
合伙人分手对“朋友迪吧”打击很大,但臧天朔没有想到第二波打击很快到来。他发现客人越来越少了,他不明原因,直到一位常客说: “火车站广场西边新开了一个“热浪迪吧”,场地比你们这边大,酒水也便宜,大家都跑到那边去了。”一语惊醒梦中人,臧天朔派人跑到火车站查看,果然发现一家规模更大的迪吧,老板正是孙建军。
哥们义气,为潜逃兄弟提供藏匿地
为了竞争生意,两家迪吧经常互派一些人员到对方的场子闹事,客人见状赶紧离开,两家酒吧都陷入经营困局。终于双方都撑不住了,小规模的冲突开始了。两家迪吧门前发生的咒骂、惨叫和瓶子的碎裂声,已经让周围的邻居们习以为常。
2003年6月20日,孙建军听说王先生要从“朋友迪吧”撤资,但他一直没有拿到那本该得到的20万元。于是,孙建军带着公司的十多个保镖到迪吧找王先生。恰巧王先生不在。朋友迪吧,保安不让孙建军进门。僵持之下,“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闻讯而来,让孙建军只带一个人进去找人。孙建军带着一个保镖进了“朋友迪吧”,转了一圈没找到王先生。
窝了一肚子火的孙建军带着保镖出了门,走出五六米后,他突然大声地对“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喊道:“告诉吕长春,准备召集人,看谁人多,我在广场等着。”
孙建军走后,“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连忙给吕长春打电话,告知此事。接着孙建军又给吕长春打了电话。吕长春对臧天朔说:“孙建军打电话约我过去,限我两个小时回廊坊见面,他已经把人准备好了。这小子说你欠他的钱,还带脏字。这场架必须打,不打以后咱们的买卖没法做。”
2003年6月21日凌晨,十辆没有挂牌的面包车同时停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几十个光着膀子、拎着砍刀和钢管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将“热浪迪吧”团团围住。突然,从“热浪迪吧”里也冲出几十个手持棍棒、酒瓶的青年人,一场比电影还壮观的砍杀场景瞬间爆发了。
随着一阵酒瓶撞击的“砰砰”声、砍刀和钢管撞击的“叮当”声和杂乱的喊叫声,十分钟之后,广场上就有十几个人躺在了地上,散落的钢管到处都是。等警察赶到时,广场上只留下一具还有余温的年轻男子的尸体。
这次火并中,孙建军一方死一人,轻伤两人,另有一个无辜人员被打成轻伤。这起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的聚众斗殴致死案,成为当地的大案。
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对吕长春说:“你不能再在廊坊呆下去了,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吕长春听从了臧天朔的建议,连忙离开廊坊躲避到长春。随后,廊坊警方对这次聚众斗殴的主使者吕长春发出通缉令。
2004年春天,吕长春考虑到自己在长春熟人太多,便又潜逃到北京找臧天朔。吕长春惹祸,毕竟是为了自己的迪吧,臧天朔明知收留吕长春的危险,但他的哥们义气最终占了上风。臧天朔把吕长春安排到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的一套房子里住下,叮嘱他不要再出去惹事。
法庭交锋,朋友啊你坑苦了我
2008年6月,长春警方抓获了一名河南籍的张姓犯罪嫌疑人,在核实身份后,发现此人就是被廊坊和北京警方苦苦寻找的吕长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吕长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是歌手臧天朔提供的。调查证实,吕长春就是5年前被河北警方通缉的涉及命案的要犯,别名张伟义,而当时吕长春正受雇于臧天朔担任“朋友迪吧”总经理。在调取确凿证据后,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将臧天朔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吕长春、臧天朔等人聚众斗殴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臧天朔的表情始终很平静,但在关键证据方面,臧天朔和吕长春在法庭上的说法完全不同。
臧天朔坚决否认授意吕长春去打架,他说:“我授意的是让他好好跟对方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法官就此再次询问吕长春:“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建军打架?”吕长春回答:“他大概是这么说的。说你找孙建军去,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臧天朔百口莫辩,正是吕长春的证词,锁定了他犯罪。此时的他,真想问一句:朋友啊朋友,你为何坑苦我?!
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臧天朔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六年,判处吕长春有期徒刑九年。
臧天朔被捕时,他的儿子只有两个月大。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应该会叫爸爸了,但高墙阻隔,臧天朔只能心怀愧疚地想念儿子,儿子也只能从母亲的思念中感受父亲的存在……
第11篇、室友赔饭
我出生于一个农村贫困家庭,上大学后,家里每月只给我60元钱的生活费。就这每月的60元也要靠父母东拼西借,所以,很多时候。我不能保证每月按时拿到这钱。为此。我必须在每月结束时留有余钱,否则。下个月开始几天就有可能挨饿。
谁都明白,每月60元的生活费对于20世纪末大城市的消费水平意味着什么。
更让我自卑的是,我们寝室4个男生,除了我,杨斌、曹昌健和张涛都是来自城市家庭,他们都能尽情的消费。而我就是每顿饭菜也必须捡最便宜的买,肉食更与我无缘。然而,强烈的自卑又换来我极端的自尊。我害怕同学尤其是室友看到我的窘境。每到吃饭时间。我都尽量避免与室友碰面,即使偶尔碰见了,我也会找各种理由避开,直到看到他们3人去食堂有一阵了,我才拿着饭盒独自一人前往。打好饭便躲到食堂那个角落去吃,这儿大多是外系或外班的学生,而且很多都足与我一样的穷学生的吃饭聚集地。
然而。这种局面在维持了3个月后被打破了。
星期五那天中午,我刚走到那角落里开始默默吞咽的时候,一个冒欠的家伙突然从我身后撞了过来,我的饭盒连同刚只吃了几口的饭菜一起“啪”地掉在了地上。这一盒饭掉了。我心疼不已,正要大发怒火。一抬头才发现是我室友杨斌和曹晶健两人在一前一后追逐。看到他们,我的火气一下子没了,脸“刷”地红了。没等我开口,撞倒我饭盒的杨斌连声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你撞掉了人家的饭,光说对不起有什么用,还不赶紧打盒饭来!”曹昌健催促杨斌道。“不用,不用——”可我话还没说完,杨斌立马从地上抓起我的饭盒就跑到卖饭窗口去了。一盒饭掉了岂能让同学赔,那不让别人笑话我吗?我要赶过去阻止杨斌,却被曹吕健一把拉住:“别拦他,他这种冒火鬼就是得惩罚他!”正在我与曹昌健争执不休时。杨斌已端着饭盒回来了。“耽误你吃饭了,对不起,你慢慢吃。我们走了!”杨斌将饭盒一递给我,他们两个又嘻嘻哈哈跑了。
我打开饭盒一看,—个大饭盒装得满满的,里面不但有回锅肉,还有一份黄焖鱼和几片油炸鸡块。那是我进大学以来吃得最好最饱的一顿。事后,我本想对杨斌说点感谢的话,可想来想去又实在不好说什么,只好玩笑似的说了一句:“杨斌。今天真不好意思啊,让你请了客!”本来,这事过去了就过出了。没想到的是,刚过了一周,这样的事义再次发生在我身上,情形与上次差不多。只是。这次是张涛追曹昌健,撞掉我饭盒的是曹昌健,赔我饭菜的自然是曹了。
回寝室后我没说什么感谢之类的话,我问他们:“你们咋喜欢在食堂里追逐呢?”“我们看到一个最新资料,说是饭后马上跑步利于消化健康。所以……,要不,你也加入我们的饭后跑步?”他们明知道我平时就是一个不爱活动的人,更何况对于本就没吃得很饱的我哪用得着跑步来消化。“我才不相信那些呢。”我装着不屑地说。
后来,他们饭后跑步的把戏让我渐渐产生了怀疑。因为再下一周,杨斌和曹昌健两人追张涛,张涛又成了我的“冤大头”。饭菜依然那么丰盛,至少都有三样肉食。食堂那么多学生,没听说他们撞倒别人,却偏就撞倒我的饭盒?而且每一周都是在星期五?
如果前三周还仅是怀疑的话,那么从接下来的第四周、五周、六周……我都会在星期五的中午遭遇他们3人中一人的撞,而且3人轮流撞我这规律来看。我不得不断定他们是早有预谋的。
因为忙于期末考试。我一直没来得及揭穿他们。寒假离校的前一天晚上,我下定决心将这事抬了出来。见我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他们最终不得不承认了他们确实是“阴谋”。
原来在前3个月,他们就已经注意到我吃饭时的异常,后来终于发现了我的真相,而且又弄清了我的家庭情况,三人便合计出了一个恰当的“计谋”:轮流赔饭,让我每周打一次牙祭。
“实在对不起,明凯,我们是真想帮你,但又怕你不接受。所以……你不会怪我们吧?”此时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任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第12篇、不陪你逛街的人 没耐心陪你一生
父亲再婚之前,很乐意陪我去逛街。两个人常常买一大袋爆米花,边吃边聊边逛。逛的当然都是恋爱的消息,千方百计地将我和男友骗回家吃饭。饭后父亲便提议去逛街。男友看着兴致勃勃地为继母拎包提兜的父亲,忍不住笑出声来:做什么不好,偏偏来逛街,这样一家家地逛,这不累个半死?我听了没吱声,却想这个一向对我殷勤呵护的男人,怎么突然间如此没有耐性?
一路上父亲的兴致好得出奇,我在他的怂恿下,也忍不住,像往昔那样,不厌其烦地一件件试换。从穿衣镜里,可以看见两个面目表情迥然不同的男人:一个提着大包小包在我和继母身边做着参谋,时不时地会送上一两句让人如沐春风的夸赞;另一个则走一家坐一家,边抽烟边送过一脸的烦躁和郁闷。逛了不过五六家,他终于叫住又要去换衣服的我,撒了一个并不圆满的谎,便一个人回家去了。
父亲依然不急不躁地陪我们逛,而我,却是莫名其妙地,在男友走后烦乱不安起来。我想这样一个终于下决心向我求婚的男人,会不会就这样抛下我,任我怎么求也永远不再回来?那么,二十八岁的我,再去哪里寻一个人,陪我走以后寂寞的一程?心神不定,便也没有心思试衣服,甚至对着镜子,看见眼角细细的皱纹,突然地流出泪来。是父亲从背后递过纸巾来,说:孩子,没什么可难过的,连街都陪你逛不完的人,哪能有耐心,陪你走一生?心烦的时候,给爸爸打个电话,我陪你逛街。爸爸再老,也是有空儿陪你,有劲儿给你背包的……
泪眼模糊里,我看到对面衣镜里,两个幸福的女人,终于相视而笑。

第13篇、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14篇、能量源

车祸后,我的双腿就没了,穿不了高跟鞋,也当不了“妖精”。琴盒里躺着云杉木小提琴的碎片,是爸爸买给我的。我砸了琴,云杉木的碎片飘落了一地,琴弦还连着两头。
妈妈默默地把碎片拾进琴盒说,不如在家教学生吧。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快递,竟是一把小提琴。红木的琴身稍一撩拨,就迫不及待流出音符;红木围成的共鸣箱,像音乐魔盒闪着熠熠的光,让我兴奋。我开始在家教琴。
“请问,这是望老师家吗?”这是在叫我,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局促地站在门口,“我叫李非鱼,想跟您学琴,听说您教琴教得很好。”
我问:“你以前学过吗?”
“学过,基本的乐理我懂。”
“那好吧,你家住得远吗?”我担心他哪天离开时,找的借口会是离家太远。
“不远,我就住在那儿。”他兴奋地指指对面的楼房。
李非鱼有天赋,小提琴在他手上弹来近乎完美,我教得很轻松,他领悟得很快,让我有成就感。他是我教过的最有天赋的也是惟一有天赋的学生。时间变得畅快起来,我们谈着、笑着,他说他周围的人和事,我嘴上表示不屑,心里却喜欢听他说这说那。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负担,不用顾虑他打量的目光,在他眼中,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变过,所以从容。我开始期待每个周日。
可是,他很久都没有来了。是病了吗?我决定去对面楼房看看。
“你找谁?”他家对门的阿姨问我。“我找李非鱼。”“听***说病情加重了,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我是他的小提琴老师。”
“这么年轻的老师?他自己就是小提琴老师啊,他得过好多奖呢。”
“啊!是吗?”我太意外了。
“真不知怎么感谢小鱼,送了琴,还去当学生。”从李非鱼的家里竟传出妈妈的声音!
“别这么说,这是小鱼的心愿。他从小就喜欢你们家梓儿,他在医院恰好看到梓儿发生了车祸,梓儿摔了琴,不然,就是逼着他,他也不会去的。小鱼现在脑癌没有办法治了,到了晚期!”大概是李妈妈的声音。
我懵了,是脑癌!李非鱼虚弱地躺着,癌细胞在他头上肆虐疯长。他怎么不告诉我?我强忍着自己不要哭,腿被锯掉那天我也没有哭啊。李非鱼你就是个大傻瓜!
我拼命地跑到医院,问李非鱼:“你还愿意当我的学生吗?”“怕是当不成了吧。”他眼里分明留着遗憾。“你不当我的学生,我就砸了你送的琴!”“别砸!那我就当,一辈子。”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躲到屋外,眼泪簌地往下掉。李非鱼终究没能躲过这个冬天。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用他送我的琴拉首曲子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这把琴成了我生命里的“能量源”,每当生活变幻时,它支撑着我坚强,为我续航。
第15篇、小贝去过2010
站在现在回望,似乎迟了一些。如此看来,小贝的确是一后知后觉的孩子。
小贝那丫头还很偏执,很容易被感动;还,很向往自由。她常说:希望他过得好。
我不想相信这话是口齿伶俐嘴巴恶毒的小贝讲的。
在她收拾东西去读大学的下午,她把所有的照片和纸条都看了一遍,最后全扔了,这把坐在地板上喝开水的我弄得有点诧异。在她去倒“垃圾”时,我无意地瞟见了幸存的一张纸条,有两个强调句子: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最后那张纸条的归宿是她的钱夹,和我们俩的照片放在一起带去了大学。
呸!我不爽!我很不爽!
记得他刚走的周末,小贝就去把头发剪了,买了新鞋子。我故意说:“哟西,要从头开始,穿新鞋,走新路哇?”她却鸟都不鸟我。当时我就超想骂她胆小鬼,倔强婆。
刚高三小贝去了新的班级,接着国庆节她雀跃地说和班上一足球小子成了朋友。然后她信誓旦旦地说:“融入集体,指日可待!”后来的后来,一零年三月十四日,她面无表情地捧了一束玫瑰回了宿舍,什么也没有说,倒被窝里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出事了。
后来的后来,高考的那个漫长而难熬的暑假,当我们决定一起去读大学,也从别人那里确定他要复读,她才愿意与我提起在那段时光。
我不知道哪种感觉,。小贝说: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想抓,怕过错,想放,怕错过。所以她就在抓与放之间纠结,反复沦陷,到最后,没有勇气与力气去面对。
现在,他们都刻意地不联系对方了。
当我和小贝网聊时,我总会假装不经意地说:“哎哟喂,他在嘛!”
她也不吃我这一套,淡淡地说:
“所以呢?”
“去打个招呼!”
“为什么?他还要高考!”
“就像朋友寒暄一下又不会怎样。”
“我想睡了。”
“~~~~~”
大学这一年,小贝总爱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总有一天我也会美梦成真的!”
“你瘦了。”我带了点难得的怜惜语气。
“是不是无限趋近于完美曲线了,呵呵~~”她不是不懂,她只是想假装她过得很好。

第16篇、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
丁玲是兰大文学院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她和兰大教育学院的同乡周望前往自己的老家湖北省随州市均川镇对艾滋病患者的生活进行为期20天的社会调查。回到学校后,她的男友再三催促她检查一下看是否染病,而和她要好的同学也拐弯抹角提议她去做检查。她希望用自己的切身体验、感受和图片唤起更多人对“艾滋病”患者的了解和宽容。昨日,记者在兰大学生宿舍见到了丁玲。
触动 从那一刻开始,说起探访艾滋病人群的由头,丁玲说很偶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校图书馆看书时,突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对一个“温馨家园”的介绍,细看内容后,她才知道,原来在她的家乡,湖北随州市均川镇有个全国唯一的乡镇级的专门为艾滋病患者服务的机构,称为“温馨家园”,这个家园为全镇登记的400多名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检查和救治等医疗服务。这段文字给了丁玲很大的触动。她没想到在自己的老家竟生活着这么多艾滋病患者,她便找到老乡周望,和丁玲一样,周望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叹息。刚好班长要让报暑期社会实践的项目,她便将这个选题报上去了,让她们高兴的是,校团委通过了她们的实践项目。她们便很快联系到了“温馨家园”的主治疗医生夏志华。7月20日,丁玲和周望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返校 同学男友家人要她去体检,丁玲说,去均川前,男友就交代:“要带上洗手液,勤洗手,不准留指甲。”太多的叮咛让她觉得有些烦了,好多同学也劝她,去那里很危险,要换成她们肯定不会去那地方,但丁玲还是没有放弃。父母得知她要去探访艾滋病人群的消息后也不支持,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妥协了,但父母要她必须答应,不与艾滋病患者近距离接触,回家后要做相应的身体检查。“你应该做一下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染上病。”从均川艾滋病人群中回来后,男友这样对丁玲说,与他持同一观点的,还有其他比较要好的同学。同学们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不断间接提醒她。
希望 更多人的关注,丁玲说,以前只要提到艾滋病,人们就会联想到“生活不检点”、“堕落”等字眼,但均川镇90%的患者都是因家庭贫困,因给孩子筹学费卖血而染上的。丁玲说,通过此次实践,她认为关于艾滋病人的宣传应该更多地展示他们的生活,消除普通人与他们的隔膜,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她引用一名艾滋病患者的话说:“在感染上艾滋病之后,保护隐私权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他们更多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丁玲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春节期间能再去趟均川镇,去看看8岁的艾滋病患者欢欢,希望能借到一部专业点的摄像机,把欢欢和更多病人过年时的喜庆气氛拍下来,也希望能给欢欢带去一些衣服和食品,医生说欢欢最多活不过两年,她们很担心再也见不到欢欢了。
平静 艾滋病人就在周围,夏医生告诉她们,均川镇全镇5万人口中,有500多人感染艾滋病,感染率是1%。7月21日,她们来到均川镇,选择在“温馨家园”门口的餐馆吃早点,吃完付钱的时候,老板小声地问丁玲是不是来采访艾滋病人的,并告诉她刚才坐在她旁边吃早点的中年男子就是艾滋病患者。这着实让丁玲吃了一惊,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艾滋病人会在她们的身边。 惊奇 艾滋病人正常地生活 丁玲说,均川镇的艾滋病患者不像她们想象的一样,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统一救治管理,而是像平常人一样正常生活。“温馨家园”更确切地说像一个医疗诊所,为这里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知识并配发药品。丁玲说,让她们感动的是,镇上没有一个人因感染了艾滋而离异。在这个镇上,谁家有艾滋病患者都很清楚,但大家不会因此而歧视他们。
难忘 和患者共进午餐,7月26日,她们来到一位艾滋病患者家里共进午餐,这个家庭很特殊,女主人感染了艾滋病,但男主人却是健康人,男主人明知她患有艾滋病还与她结婚,并全心地呵护关心她。午饭很丰盛,男主人买了很多卤制品,还有牛肉和花生米,女主人还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丁玲很害怕她在做饭的时候切破手将血液流到菜里。整个吃饭过程的气氛和和谐,虽然只吃了一些牛肉和花生米,但这顿不寻常的午餐让丁玲和周望终生难忘。
惋惜 8岁儿童乐观面对,在均川镇曾查出两例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其中一位去年去世了。另一位叫王欢欢,今年8岁,他父亲因卖血感染了艾滋病(已经去世),他母亲被丈夫感染后通过母乳传染给了欢欢,医生说,欢欢只能活到10岁。但欢欢很乐观,他每天认真学习,还和丁玲她们一起玩耍。

第17篇、一个夜晚的赌注
很久没有人这样信任他了,把他当做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那一晚,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5年前,他因为抢劫锒铛入狱。之后刑满释放,从监狱里出来已经好几个月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有一天,在一个建筑工地上。他无意间看到了他的中学同学蚊子。蚊子是工地上的一个小包工头。还算有些权力。就安排他当了一个力工,吃住都在工地上。“先干着吧,等以后有了好去处再说。”蚊子说。他和蚊子其实不算怎么熟络,上学的时候都没怎么说过话,蚊子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还听说过他犯了事,但蚊子没说别的。就让他留下了。不管怎么样,暂时总算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他心里很感激蚊子,想有一天开了工钱一定请蚊子去饭馆里好好吃一顿。
那天,蚊子拿了5000元钱回来,说是向老板要了半年才要回来的。天太晚,已经没有客车了,蚊子说不回去了。要在他的棚子里将就一宿。蚊子还弄了花生米、香肠和几瓶啤酒。两个人聊起上学时候的事情,蚊子有些不胜酒力,喝了两瓶就有些摇摇晃晃了。他的心里就有了坏念头,那些藏在心底的“恶”又蠢蠢欲动起来。在监狱里改造了5年,他以为那些“恶”已经被连根拔除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偷偷地生长着,使他的灵魂跟着扭曲变形。
他不时地盯着蚊子的包,他现在太需要钱了,他想如果现在下手,蚊子没有防备,会很容易得手的。他又开了一瓶酒,想让他醉得彻底些,那样他的成功率会更高。蚊子又喝了一大口,然后就嚷嚷着要睡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蚊子睡觉前竟然把装钱的包塞到了他的怀里,对他说:“我喝多了,你替我拿着吧,我对我自己不放心。”然后脸冲里,呼呼就睡着了。
天赐良机!他这样想道。握着那装着5000元钱的鼓鼓囊囊的包,他心慌意乱。那些钱对于他来说。诱惑是巨大的。况且天已经黑了,他转眼之间就可以逃之夭夭。
他试着起身开门,蚊子没有反应,依然鼾声如雷。睡得香甜。
他很快融入到了夜色里,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心底的“恶”有些退缩了。他想到,这几个月里,他受尽人们的白眼,没有一个人信任他。所有的人都因为他是一个劳改犯而拒绝他、排斥他。只有蚊子帮了他一把。而且如此信任他,对他毫无防范之心。如果自己真的拿走了这些钱,就是给唯一信任自己的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让人多寒心。做人不能这样,他这样想着,折回身,重新回到棚子里。又躺到了蚊子身边。蚊子的鼾声依旧排山倒海。
不过,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躺在那里。他的“恶”并不死心,依然怂恿着他。那一夜,他被这5000元钱折磨得疲惫不堪。感觉心底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
他终究没有拿走那些钱,早上他把包递给蚊子的时候,感到莫大的轻松。因为一夜没有合眼,他的眼睛红红的,蚊子问他怎么了,他撒谎说怕钱丢了,一夜没合眼地看着它。蚊子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啊,害你遭罪了。
时光一晃而过。10年之后,他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的劳改犯到身家过亿的富商。他的经历可谓传奇。作为很有名望的民营企业家,他的事迹常常是当地报纸的头条、人们茶余饭后不厌的谈资。他的商品从不掺假,他被人称道的品质就是诚信。与人谈起自己成功的经历时。他总是毫不避讳自己曾经阴暗的心路历程,包括那一个让他辗转反侧的夜晚。他说,那个夜晚,真正改变了他的命运。从那个夜晚之后,他就决定了要靠自己的能力奋斗下去。因为一个人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用的人,他不能辜负一个人的信任。他感激那个人,他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名字:朱德文。
“朱德文!”我捧着报纸对父亲喊道,“难道他要感谢的是你吗?”父亲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说:“我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好,你知道我当时的真正想法吗?其实我并不信任他,毕竟他曾经是个抢过劫坐过牢的人,我只是在做一次冒险的赌注。因为在喝酒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眼神,那眼神中有一种贪婪,我就知道他在打那些钱的主意。我的钱和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我就决定赌一次。我把钱给他,如果他拿走了,我也认了,毕竟自己还留了一条命。如果他不拿走,那就万事大吉。那一夜,我故意装作睡得很死,其实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知道。”
“事实证明,我赢了。”父亲说,继而纠正道。“不,应该说那一晚没有输家。我们两个都赢了。”
是的,那一晚的赌注两个人都赢了。一个人赢回了钱和生命,一个人赢回了那些剩余的精彩的时光。

第18篇、我的女友比我靓

我和范喜儿成为密友的时候,大家都大跌眼镜。也包括我。
我知道他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李敏静,你以为范喜儿找你做朋友是为何?红花绿叶,美丽的公主当然需要平凡的跟班……
陪衬就陪衬。
我跟范喜儿出双入对,勾肩搭背,俨然一副亲密无间的多年密友。
女人间的友谊,本来是很怪的东西。
谁说我不嫉妒范喜儿?痘痘蹿上鼻尖,我对着镜子边挤边抽空对喜儿抱怨:“就只你省事。好皮好囊的,我们这些破落户,再装修门面也抢不了你的好去!”
然而我知道。每个女人都有让别人妒忌的理由。我也一样。比如范喜儿便分不清普京与布什,她也不会去竞选文学社社长。
我在这段友谊里并不觉身份卑下。是以这段情谊可以平衡地维持下去。
范喜儿的确是风云人物。不管是否出于她的主观意愿,学校里的事情一一找上门来,诸如学生会文艺部长及迎新晚会主持,又诸如新排话剧的女主角或者领导视察的学生代表。喜儿在忙碌之余,也抽空收收玫瑰或者巧克力。这样的各色玩意,在大多数时候,不是入了我等的肚囊便是在不知哪个角落里悄悄蒙了尘。
男生找不到喜儿的时候,纷纷来找我。
“敏静你可知她如何看我?”“她爱午夜飞行多一些,还是第五大道?”“好敏静,你定要把2张演唱会票转给她。她若不去,我3个月的口粮便泡汤了”……
我把他们一一打发回去:喜儿此刻在剧团排练,谢绝一切繁杂俗务叨扰。
然而有个男生坚持不懈。
李敏静,范喜儿作为剧团成员,已连续停掉3日的排练。我希望你务必转告她:3天后的公演,我不愿全体人员的努力因为一个人的儿戏而通通白费!我倒吸口凉气,天知道范喜儿此刻是跟Bob在拼街机还是跟阿正在看电影。
该男生有坚毅目光,我忍不住致歉:对不起对不起。喜儿太过胡闹,我一定把她法办归案!
喜儿在晚上2点半翻墙溜回来。我打亮手电,喜儿低呼:“宝贝,你还没睡!”
“范喜儿。你们话剧团团长即将被你逼疯。今天他上门来要人,威胁你再不去排演他便换人。”
喜儿嬉笑:“换便换,谁愿意演那劳什子破剧。”
“那你当初应下来又是为何?”
“谁知道排个破剧费工又费时,哪有想像中好玩。本来我就是被硬拉入伙,他们遇人不淑在先,哪怪得我不义在后。”
我怒极反笑:“范喜儿,你们团长看来真的要活活被你逼疯。还有3天公演,你让他怎么办?”
喜儿的倔劲也上来了。“反正我不要再去。他爱怎么办怎么办吧。”静了片刻,喜儿忽然又笑起来:“我说这个李佑明也真是。年纪不大便老气横秋的,白白可惜了这副英俊样貌。”
李佑明第二日果然继续找来。
看着他剑眉深锁,我忽然心血来潮,我去。我帮她顶上如何?
李佑明盯住我片刻,然后说,就是你了。演出没有出大纰漏。然而范喜儿与李佑明却结下冤仇。
李佑明张贴出黄榜,范喜儿纪律观念淡薄,造成严重后果,话剧团将之除名。
美丽的范喜儿怕是生平第一次在人前受如此大辱。她恨恨道:“开除便开除,至于昭告天下吗?!李佑明,你让我下不来台,总有一日我要你好看!”
我去找李佑明。
他淡淡道:这样的女孩,现在不挫挫娇气,难不成日后来摔硬跟头?
范喜儿和李佑明较上劲的时候,我开始和李佑明不咸不淡地交往。
李佑明竞选学生会主席,她也参选;李佑明参加辩论,她偏偏要参加还要做反方;李佑明申请做校足球协会秘书长,范喜儿更召集了一大拨崇拜者给他投反对票。
我对喜儿说,以前怕你不务正业,现在怕你正经过头。
喜儿笑,以前以为只有街机PubDisco才叫玩,原来上图书馆,看踢球也有这许多乐趣。还有,跟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问她,你要跟李佑明斗到什么时候?
喜儿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斗到……有一天他对我心悦诚服。
晚上她偷偷爬上我的床: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谁?
李佑明。
我头大。
我知道只有李佑明对喜儿的美貌视为等闲。范喜儿于是偏以之为挑战。
我跑去告诉李佑明。他依然是那副变幻莫测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范喜儿改变作战攻势。她开始邀请李佑明看电影,看音乐剧,或者去郊游。
李佑明忽然变成“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我对喜儿的作为不阻止,也无法阻止。
我看着喜儿离开以前乱七八糟的生活,一天天变得越发神采奕奕。
夏天的时候,我落了单。
我心里五味杂陈。当然李佑明也没有承诺我任何,我还是忍不住想,若果范喜儿不是我的朋友?
有时我会怀疑,李佑明与范喜儿的桥梁分明就是我搭的。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秒针,徒劳的转着圈圈,为的却不过是时针和分针交汇的一刻。
范喜儿忙于谈她的恋爱。偶尔在约会的空当,便无聊地把我从角落里挖出来。一会给我拔眉毛上多余的枝杈,一会又给我仔细地修理每一个指甲。
“啧啧,苍白个脸扮鬼啊。女孩要自己在意自己,不然谁还来在意你!”
我忽然有些负气:“再打扮,又怎及得了范大美女的万一?”
喜儿手上的动作忽然停住:“敏静!你怎么可以这样想?你是你。我是我。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你聪明,大方,你漂亮的地方我都没有,你干吗要来做我!”
我冷笑:“我这个陪衬可称职?既不来抢你的风头,也不来威胁你的爱情。”
喜儿脸变得煞白:“李敏静,你什么意思?我找你做朋友,是因为你值得做朋友!”然后摔门而出。
我发现了自己的失态。窗外的树叶很浓密。刚好挡住了阳光。
我躲在阴影里一脸冰凉。
我想我刹那间,既失了爱情,又失了友情。
范喜儿和李佑明在秋天分手。
我早该想到,李佑明可以突然离开我,也可以突然离开范喜儿。
喜儿在夜晚又爬上我的床,抽噎着说:“敏静。我后来才知道李佑明这个混蛋居然也骗过你……”
我拍着喜儿的背:“还好噩梦结束啦!只怪我们遇人不淑在先,怪不得混蛋不义在后。”
喜儿扑哧一笑:“敏静——还好有你。要因个混蛋丢了你,那可本亏大了!”
“啊是,像我这样胸襟宽广不计前嫌善解温柔低调之人,现今哪里找去?”
“罢罢罢,今日我只有以身相许,不然难以回报之万一……”
再一天。听见八卦说李佑明被情敌追打。
那会我正和喜儿研究那首著名的假模假式的诗,我念:亲爱的,分手之后,请你一定,一定要秃头哇!
Tips当女友比你美丽时
1 坚信每个女孩都有闪光的一面,自己也不例外;
2 想清楚自己和她做朋友,到底是因为她真值得交往,还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3 扬己之长避己之短,不要和女友争抢风头;
4 漂亮女孩的坏脾气,不要因为是好朋友,便纵容她为所欲为;
5 横刀夺爱的事时有发生,切记,不对的总是男人,女人都是受害者,他能抛弃你便能再抛弃她;
6 至于横刀事件之后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一视具体情况,二视交情深浅。不过结果如何,还是,还是只有阿弥陀佛。
第19篇、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正如在这个新世纪,新新人类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词一样,新女性的生活也展开得多姿多彩。新女性对情感的渴望依旧美丽,只是除了美丽之外还有许多让我们惊叹不已的洒脱。
女人的约会,请男人走开
过去在约会时,有个威猛的“保镖”伴其左右的女孩常常是当晚的焦点。如果说今天你和那些新女性约会,还骄傲地捎上个男士,要有心理准备接受冷淡,特别是想做重心的男士。一群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孩在告别酒会上的赠言不再是“下次见面时带上另一半”,而是“下次见面时不准拖家带口”。没有男人的约会,女人不仅可以暂且摆脱因男人而起的虚荣或嫉妒,而越来越会欣赏同性,同时在自由自在的氛围中,也会有难得的灵感闪现。有的前卫女孩甚至宣布若他不愿意从约会中走开,那么只有让他彻底地走开。此番恐吓,还有哪位男人敢冒天下女性之大不韪呢?
超越琐碎,女人可以不谈家事
据说现在的新好男人相聚时,对烹调术的兴趣绝不亚于侃足球的津津有味。与此相反,有家或没家的女人却在远离此类话题,家庭和孩子已不再是她们谈话的中心。她们总是很抽象地聊天,说时尚、说国事、说天下事,有时还预测未来,但就是不谈家事,这样的感觉使交往相当轻松,而少了些琐碎事务的干扰。一般来说,女性成年之后要承受着来自多重角色的压力,如果把和朋友共处的一点时间都变成诉苦会,不能全身心放松,而纠缠于家事之中,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恶性循环。
花钱买品味,午间泡吧又何妨
泡吧在男人眼里似乎是他们的专用场所,只是男人们不得不接受正有一些女士比他们还自在的享受着泡吧的独立感、泡吧的尽情性。现在你会发现,在一些茶馆或酒吧、网吧里,中午的时间也被那些惜时如金的Office女性们利用,她们在买单的时候实行的往往是AA制或隐性AA制。在一大公司任职的林对笔者说:吧是培养情调的地方,听古典或现代的音乐,上网找“老友”随便聊聊,放松一下心情远比强迫自己午睡好得多,这样的消费在某些人眼里也许有点奢侈,但陶冶一种向往高质量的生活气质,真是很值得。
把握距离,女子之交淡如水
很多新女性都表示,她们理想好友的突出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对方的隐私,不要把“无话不说,无所不谈 ”作为情深的最高标准,是否为知己,不在于言语的多少,关键在于理解。而有些女性你一旦有什么不对她说(也许是羞于启齿,也许是不想让她担心),就被认为是疏远或不够朋友。这样容易让人感觉太累,很多女性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就更多地和异性作朋友,但天长日久发现,女人和女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要把同性当作敌人,克服女人之间交流的主要困难,保持距离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她们不再冲动地定位友谊,而是小心地选择了如水般明净的新友谊。
有句歌词说“是亲情、友情、爱情串起了男人与女人,串起了世界与美好”。面对着新女性别具一格的友谊,我们发现女人学会与女人相处更重要,因为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第20篇、把伤害留给自己

二战期间,一支部队在森林中与敌军相遇发生激战,最后两名战士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还能互相照顾、彼此不分,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小镇的战友。两人在森林中艰难跋涉,互相鼓励、安慰。十多天过去了,他们仍未与部队联系上,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依靠鹿肉又可以艰难度过几日了。可也许因战争的缘故,动物四散奔逃或被杀光,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看到任何动物。仅剩下的一些鹿肉,背在年轻战士的身上。这一天他们在森林中遇到了敌人,经过再一次激战,两人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已安全时,只听到一声枪响,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幸亏在肩膀上。后面的战友惶恐地跑了过来,他害怕得语无伦次,抱起战友的身体泪流不止,赶忙把自己的衬衣撕下包扎战友的伤口。
晚上,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叨念着母亲,两眼直勾勾的。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生命即将结束,身边的鹿肉谁也没动。天知道,他们怎么过的那一夜。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
事隔30年,那位受伤的战士安德森说:“我知道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时,我碰到了他发热的枪管,但当晚我就宽恕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我身上带的鹿肉活下来,但我也知道他活下来是为了他的母亲。此后30年,我装着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不提及。战争太残酷了,他母亲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跪下来,请求我原谅他,我没让他说下去。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宽恕他。”
一个人,能容忍别人的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傲慢无礼、狂妄无知,却很难容忍对自己的恶意诽谤和致命的伤害。但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至高境界。
第21篇、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
高一那年,瑶瑶从昆明转学过来,之后就一直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的班主任是个教物理的倔老头,火爆的脾气一触即发,他亲手写的挂在教室后墙上的两个条幅我至今没齿难忘,一张是“背水一战”,一张是“破釜沉舟”。就在这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肃杀气氛里,瑶瑶一阵清风般飘然而至,并在我和她的两张课桌间打造了一片快乐的小天堂。那时的瑶瑶穿一条缀满碎花的连衣裙,像在我的视野里种了一棵圣诞树。每天她都要回头N遍,枯燥的物理课上回头的次数尤其多,倔老头淫威下不敢说话她便练就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就是在那时,我们之间有了许多默契的非语言交流,沿用好多年,再高段的外人都参解不透。
瑶瑶是班中最调皮的女生。倔老头对她爱恨交加,我这后桌便常遭连累和迁怒。那时我们常常被双双拎到班主任办公室,接受他决堤泄洪般的训斥,二人均满心眼的虚心领教决心不改。一来二去办公室的老师们都认识了我俩,下次再挨骂时他们便会心地起身劝老头消气,然后齐齐拉老人家去操场上散步。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我俩,瑶瑶立刻通了电般恢复神气,在老头抽屉里一通乱翻,然后抄起两套物理卷子冲我眨眼睛:我们一起把它作完。头昏脑涨地作完题时窗外早已暮色四合,老头散步回来对着我们写的满满当当的习题满脸忍不住的开心。回教室取了书包,我们便一路踩着快乐老家的歌声回家,开头两句两人合的最好: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
最难熬就是高三的夏天,天气燥热难耐,我和瑶瑶坐在校园西侧的小树林里,题海沉沦。我定力不够常常开小差,想洗澡想麦当劳也想球场上那个常凝眸看我的漂亮男生,要么干脆脑袋在膝盖上一弯就打起盹来,每每这时瑶瑶就不动声色地起身,去不远处的冷饮摊买两只美登高雪糕回来,跪在我身边一手举着雪糕一手轻拍我的脑袋,小姐姐一样细声细气地哄我,就快到了,就快熬过去了。
填报志愿,我们自然选择同一所大学。
上铺下铺
考上同一所大学还不是最让我兴奋的,最令人惊喜的是在那座漂亮的三层公寓里,我和瑶瑶居然住同一个房间的上下铺!
北方的8月秋高气爽,我们开始了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这座美丽的北方城市如此的亲切与神秘,我们没多久便相约游遍了太阳岛、索菲亚、月亮湾等所有美不胜收的去处,照片拍了几大摞,分头装进厚厚的信封寄回家去。D楼的阶梯教室昼夜不关,我们便从图书馆借来好多《译林》一本一本地读,其中不乏许多没名气却文字精彩的外国小说。读到后半夜,意犹未尽地摸回宿舍,同学们都已睡去,瑶瑶懒得爬上铺,在我的床上倒头就睡,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爬上去,从她猪窝一样的床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躺下,虽有些不舒服,照旧能美美地睡到天亮。
学校广播站贴出大红告示的当天,瑶瑶就去报了名,次日就被选中。第三天的黄昏,瑶瑶的身影刚刚消失,声音就已在广播里四散了。如此这般,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本事,也不得不像学校的师生们一样喜欢她小黄莺一样的声音:大家好,欢迎准时收听“幸运鸟俱乐部”,我是主持人关琳瑶……雀跃的声音从高高的扩音器里传播开来,像一只只美丽的音符在空气里游弋,牵着无数年轻的心灵翩然舞蹈。
没多久,瑶瑶接了家里一个长途,半个字没留下就连夜乘火车回了老家。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星期,去火车站接瑶瑶返校,我吓了一跳,她整个人居然瘦了一大圈!瑶瑶表情凄苦,受伤的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一开口便泪如雨下:小岳,姐姐得了白血病,姐姐走了……那时正是深秋,瑶瑶像一片泛黄的树叶般跌落在我脚边,那么孱弱、苍白。我的胃一阵痉挛,颤抖着伸出双臂,我像自己死了亲人一般抱紧瑶瑶失声痛哭。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发现,我和这个女孩是如此的心意相通,萍水相逢的没有血缘的我们是如此的相亲相爱。
爱左爱右
瑶瑶是几时开始恋爱的,我不知道。大学读到第三年,瑶瑶在广播站里已是炙手可热,背包里已常有不知名的男生偷塞的信,但她似乎都不感冒。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发现平日素面朝天的她居然刷了绿色的眼影,她开始偷笑、发呆,夜深人静时上铺也会传来她低低的叹息。我问过几次,她都摇头不说,我就没放在心上,只一心忙自己的事。
那时每个周六晚上的6点钟,秦鹏都会在小花园的老槐树下等我。我们先是各自在校刊上发表自己的诗,之后便对诗,之后便走出文字见了面。秦鹏的人和他的诗一样忧郁干净,看我的眼神里有纯纯的信赖和喜爱。我们见了面也不做什么,只是牵着手走过一条条长街,星空很美很浪漫,我心醉如酒,就暂时忘了追究瑶瑶的心事。
直到有一天黄昏,瑶瑶生拉硬拽地让我陪她去见一个人。见一个人,她面色潮红双目闪闪地说。地点是在北京街,刚刚被瑶瑶拉着转过街角我就呆住了,等在那里的人,是秦鹏。秦鹏吃惊地张大嘴巴,我们3个人齐齐愣在了秋天的十字路口。瑶瑶没来得及向我介绍她的新男友,秦鹏直直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便径直走掉了。瑶瑶瞬间明白了一切,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步步后退,然后像迫不及待地来这里一样,又迫不及待地跑掉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床上的瑶瑶眼睛已经哭成棉桃。她一把抱住我,一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抱住了瑶瑶,那一刻,我们同时放弃了秦鹏。年少轻狂的岁月,总有怦然心动总有温柔的迷茫,它分别刺伤了我们,却不能让我们彼此伤害。这一点,再高段的外人也参解不透。
今世来生
毕业那年,我被这个城市的一家报社留下来,瑶瑶却要回家了。家里已经给她办了签证,为她作好留学新西兰的一切准备。
分别那夜,月朗星稀。我们早早去了站台,买了几大盒冰糕捧了一大勺一大勺地吃。冰糕很凉,吃得味蕾都有些麻木,真想神经也木掉。我把头歪在瑶瑶肩上,只觉得一颗心湿漉漉的,拔凉拔凉。瑶瑶的每句话都如梦呓:还记得那个对我们哭笑不得的老头吗,还记得大学报到第一天你给我买的5毛一缸的红樱桃吗,还记得姐姐离开时你带我去看《我的兄弟姐妹》吗,还记得3分钟前我说过我们今世来生都做朋友吗……我泪如雨下,只拼命点头点头……然后,瑶瑶便上了火车,她急急跑到我对着的车窗口,双手举过头顶牢牢贴在窗玻璃上,她漂亮的头发开始随着车厢的移动飞扬,我控制不住地哭起来,哭着送走最后一节车厢,转过头我像得了一场大病般步履蹒跚。出了车站,霓虹闪烁,我踱到报摊前要买一份晚报,一张嘴吓了自己一跳,嗓子已经哭哑。
半月前,接到瑶瑶的国际长途。瑶瑶黄莺一样的声音穿越时空穿透电话这端的漫漫长夜:小岳,新西兰挺美的。我问美过哈尔滨吗,她说当然不。哈尔滨是很美很美。我问为什么,她停顿了很久才说话:因为那里有你。
是的,这个城市很美很美,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未来,更因为它记录了我的青春我的回忆我和瑶瑶深深浅浅的脚印和贵若珍宝的友谊。这段友谊,即使美过了今世,也会美在来生。
第22篇、短暂的友谊
威廉是街对面一只脾气很坏的小猎狗,以人类的年龄为比例,应该有八十多岁了。街坊都知道,小孩要是太接近了,它便会龇牙咆哮。
威廉像退休的老将,不和别的狗来往,宁可独自散步,它每天一定在早上七时和晚上六时出去,煞有介事地环绕街区一周,从不变更路线。
它步伐从容,态度威严。它的短腿,特别是后腿,因为患关节炎而僵硬了,变成两个不对称的人字形骨架,与其说在走,不如说在跳,跑是谈不到了。它对来往的人和狗都保持距离,常咕噜低吠,表示对周围事物不满意。
我们的小儿子丹尼碰到威廉时,只有一岁多点。这正是他因为发现自己会单独跑路而感到快乐的时候。他断断续续地说跑就跑,常常跌跤,擦破了膝盖,但从不泄气。
威廉初见到丹尼,照例咕噜低吠,但丹尼是天生的乐观者,只当那是一种表示友善的声音。
威廉不愿意和一个显然比自己幼小的东西接触,便闪开去。但当丹尼追上去跌个脸扑地时,它却好像觉得很好玩,跳了几步,又回头来看那孩子是不是还在跟着。
丹尼冲上去想抓威廉的尾巴,跌倒了。老狗连跳了两步,尾巴没有给抓着。丹尼爬起来再追上去,连跑了几步又跌倒。老狗一面向前跳,一面把头转回九十度来看丹尼跑得多近。 字串5
几米后,双方都停下来,累了。
以后几星期内,街上的其他孩子看见威廉和丹尼一起玩,都觉得奇怪。有些一向可靠的人说他们亲眼看见那老狗居然跑起来,丹尼和它追逐竟达30米远,老狗左旋右转地躲开丹尼,并狺狺猛吠,不过吠声里并不含恶意。
他们玩完后,并坐在威廉屋前坡度很陡的车道下面,丹尼的手搁在威廉颈部的老伤疤上——那是大人和小孩都不敢碰的最敏感的地方。
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谈心:老狗说它年轻的日子和光荣的往事——在篱笆下掘地道,长途跋涉,遭比它大得多的狗的伏袭时所表现的勇敢和坚忍不屈。丹尼则眉开眼笑,威廉是他自己交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们离家度假三星期。回来时,丹尼已能一直奔跑到街角而不跌跤。他不等威廉,威廉也追不上他,只能跟在后面呼呼地喘气。也许是威廉生气,也许是丹尼已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他们彼此不再并坐谈心了。
老狗恢复踽踽独行的习惯,丹尼则参加较大孩子们的追逐奔跑,寻求新的和更有刺激的玩意。上升的生命曲线不再和下降的交叉了,莫名其妙的短暂友谊就此结束。

第23篇、分享是一份豁达的真情
我一度以为,孤单回到自己家乡小城工作的采莲,只是因为嫉妒,才对我渐至疏远。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场比赛后,被人落下,兴奋的获胜者为了表示祝贺,买来雪糕送给每一位被她PK下去的选手,我漫不经心地剥开来,放进嘴里,却发觉,原本最爱吃的巧克力雪糕,不知为何,变得如此地苦涩。等到抬头看到胜者的笑容,才发觉,原来与人分享一份快乐,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而采莲,却是心甘情愿地,与我分享了4年。只是在最后的一刻,她才突然在我完美的生活里,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而我,却是在将采莲,完全忘记的时候,才明白,采莲所与我分享的,原是这样一份豁达的真情。

第24篇、纯情岁月
我在中专学校上学时,一个寝室10个人。这么多年来,除了老五,其他的人,都还狗扯羊皮时断时续地联系着。老五是我铁子,毕业后,一个猛子扎到深圳去,就没了影儿。有时候想起她,我恨得牙痒痒。这狗东西也太冷酷了,白瞎我那么疼她了。
前几天和同学通电话,无意中居然听到老五的消息。辗转了几个人,终于弄到一串她的电话号码。迫不急待地拨过去,心里很激动地咚咚直跳。看着自己的手在电话键盘上哆嗦,彼时那些青葱岁月翻江倒海地就纷至沓来了。
开始入学的时候我和老五最不对付。她长得挺好看,两个大眼睛像玻璃球儿似的,贼圆。我受不了的是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的像个三仙姑。那时我正忙着玩儿深沉呢,一天到晚不苟言笑,从来不正眼瞧人。除了几个男生,女的我一概不理,嫌她们肤浅,烦着呢。于是老五和寝室里的其他人当然也看不上我。老五曾对别人损我:长得不也就一般人儿吗?臭美什么?骚在骨子里。上班以后,再没人这么夸过我。所以老五这句话,我记一辈子,不为别的,经典。
那时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老五她们每天晚自习回来的神侃。每每折腾到半夜也不睡觉。高兴了,摸着黑儿还集体唱一段儿。我先是用被子蒙住头,忍无可忍的时候,就猛地掀起被子,大喊一声:你们还有没有完了?于是果然就鸦雀无声了。过了3分钟,有人拿起布娃娃向门上砸去,一声沉闷的带着抗议的碰撞声在夜里散落。我知道,那是老五。
后来的冰释前嫌是因为学校要举行绘画比赛,老五大大咧咧地让我给她当模特儿。我当时开了一句玩笑:用全裸吗?没想到她的脸就红了。红着脸的老五居然那么好看。
画好后,老五问我,上面题点什么吧。我大言不惭:腹有诗书气自华呀。她愣了3秒钟,哈哈大笑。我仔细看看,那是一张画得不错的素描。三等奖。在学校的宣传栏里挂了很久,直到落满灰尘。常常有男生站在那张画的面前指手画脚,这不是某某班的某某吗,瞧人这眼睛画的,波斯猫似的。于是以后老五就叫我猫猫。
走得近了才发现,我其实和老五是一类人。我是骨子里世俗,表面上清高。她则相反。后来我主动追求一男生惨遭拒绝,而她则被一男生追得无处可躲。我们俩的情况没有可比性,却都把自己打扮得挺悲伤,每天很凄惨的样子。我愤怒于有的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她则痛恨天下的好男生都死绝了。似乎青春的生命惟有如此才会有了些许韵味儿。好像两个人还合着信手涂鸦了很多诗,为填新词强说愁吧。
匆匆走过10年,蓦然之间回过头去,才发现还是同学的情谊最真最纯。在单位感到处理人际关系吃力的时候,我的心里会伴着一点淡淡的痛楚想起她们。有一次喝了酒后跑到同学录上留言:302寝室的靓姐靓妹们,什么时候我们再夜半歌声鬼哭狼嚎一回吧!几天后,看到两条留言。一,还唱恋曲一九九O吗?老三起个头儿。二,我可以负责唱歌,谁来负责摔布娃娃?
……
给老五的电话接通了,我只说了一句:死鬼,这么多年你跑哪儿去了?然后眼泪就止不住流下来。那边叫了句十妹,也哭了……
放下电话老五给我发过来一个短信:10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第25篇、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

谁知我刚刚适应这坑里的环境,新的劫难又降临了。第3 天下午我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嘶嘶”的声音,抬头一看,我的妈呀,原来是一条毒蛇正在坑口!从它身上的金黄色环纹看,是一条金环蛇,它可是有剧毒,仅次于眼镜蛇和五步蛇!它好像想下来,不时往下探身子,那喷出的蛇芯和两根毒牙清晰可见!我吓傻了,浑身发抖。
我不想坐以待毙,决定一搏,抓起一块石头瞄准金环蛇砸过去。但金环蛇反应出奇地敏捷,眨眼间窜到一旁,躲开了。我目瞪口呆,坏了!这下反而可能激怒它了,它很快就会向我进攻,我的处境更加危险!
我不顾一切地大叫:“救命!救命啊……”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金环蛇又气势汹汹探出头来时,那只母赤狐赶来了,它本来是要给我送果子,太巧了!母狐对金环蛇一阵恐吓驱赶,僵持好一阵后,终于慢慢平息了。果子扔了下来,看来金环蛇已被母狐赶跑了。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夺眶而出……
母赤狐离去后,天阴沉下来,猛烈的山风过后,下起了大雨。山上的雨水顺山坡流下,全灌到了坑里,很快就有半米深了。坑底的沉积物全漂起来,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我可惨了,无处躲藏,只能泡在水里。雨还一直下,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雨水很快就可能灌满整个坑,而我不会游泳!看着水位慢慢上涨,泪水和雨水流满了我的脸。我热爱这世界,生活对于我才刚刚开始,但我就要离开了……
惟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母赤狐不时出现在坑口。看得出它非常焦躁,想帮助我,但无能为力。雨越下越大,母赤狐浑身已被淋湿,它冲我叫了几声,便不见了。
又过了许久,坑里的水已淹到了我的胸部,忽然听到上面传来异样的声音。片刻,一个影子从坑口窜了过去,好像是那只母赤狐,它急急忙忙地在干什么?接着我听到了一声枪响,是那种老式猎枪发出的,很响,是不是有人来了?我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拼出全身的力气大喊:“救命呀,救命呀……”
几分钟后,一个人影出现在坑口,见了我立刻惊叫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问:“你你,你是人是鬼?”我当时蓬头垢面,呲牙咧嘴,只有脑袋露在水面上,这里又是荒山野岭的,谁见了我都会以为是鬼。我忙说:“我……是人,真的是人!我叫阿火……快救我上去!”
上面的人犹豫半天,才扔下来一条绳子。我抓住绳子,使劲往上爬,可身上哪还有力气?上面喊道:“快把绳子系到身上!”我总算头脑还清醒,拼尽全力把绳子牢牢拴在胸部,终于被拉了上来。
我认出救我的人是庭华叔,他住在山上以种药材为生,有时也猎杀一些害兽,给我讲过故事,知道我喜欢在山里撒野。他也认出我来,连声说:“你真的是城里来的大学生阿火!我听声音像,这几天全村人都找你也找不着,没想到……总算没事,没事就好啊!”
连连道谢后我问:“庭华叔,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这地方难找啊!一般人谁来这里?说来真稀奇,是一只赤狐把我引到这里来的!本来天下雨,我躲在石头房里不想出来,可一条大赤狐老在房子外跑来跑去,还一个劲地叫,我气得没办法,提着枪去追它。这家伙狡猾极了,躲躲闪闪的,好像故意捉弄人!这不最后给引到这里来了……它猛地跳了一下后,突然停下来,我看它不像好东西,就开枪了……”
“那你打中它了?”我急切地问。
“它太机灵了,早有准备,纵身一跃,估计只伤着它一点皮毛……”
我全明白了,是那条母赤狐千方百计地引来了庭华叔!它全是为了救我,弄得自己挨了枪子儿!我一时百感交集,加之身体极度虚弱,猛觉天旋地转,终于不省人事了。一天一夜后,我才算恢复了正常。我马上打听那条母赤狐,并含着泪讲述了自己那几天的经历。人们听了都非常感动,庭华叔当场表示,以后决不再打赤狐,也不随便伤害别的动物。
这场磨难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但更让我刻骨铭心的是那只母赤狐,它在我最危难的时刻帮助了我,使我真正感受到了爱和友善的伟大。我决心尽我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让世界听到我内心的感动……
第26篇、友情超越生死

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不再和她来往
11岁的女孩帕西得了一种怪病,怕见阳光,不停地掉头发,牙齿也开始松动。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因不详的血液病,暂时无从对症下药。危险的是,这种血液病还可能会传染别人。
帕西只好离开学校,呆在家里。她的父母悲伤地看到,帕西过去的伙伴不再和她来往。
一天,帕西的父母听到房后的墙角有人在低声说话,便走到后阳台上往下看,只见一个小女孩正趴在草地上,把手伸进半地下室的窗口,握着从用黑色窗帘挡住的窗口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对着地下室交谈。窗口里伸出来的手,是帕西的手,她的手指甲开始脱落,手上缠满了绷带。
帕西的父母认出趴在草地上和帕西交谈的,是叫林洁的中国女孩。三年前他们听帕西的老师说过,林洁刚来到帕西的班上,不太会讲英语,上课从不提问,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急得直摇头,追问得多了就掉眼泪,班上的同学都觉得她很怪,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只有帕西经常和她在一起,教她说英语,纠正她的发音。那时,帕西的父母不赞成帕西和一个不自信的人交朋友,但是帕西一直背着父母和林洁交往。
帕西的父母在后阳台上看着两个孩子手拉着手隔着窗户谈了很久,非常感动,没有去打搅他们。但是事后,考虑到帕西的病症有可能会传染给林洁,就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次林洁的父母,一是去表示感谢,二是告诫林洁的父母应注意林洁不要被感染。结果,林洁的父母不允许林洁再去找帕西。
保守这一秘密
从此,帕西的父母注意到,林洁几乎每一个下午都悄悄地来看望帕西。除了交换作业本,林洁还经常带来她从自家的后院里采摘的鲜草莓、西红柿和紫罗果与帕西共享。她告诉帕西,只要闻一闻这些水果,就能感觉到太阳的味道。
帕西的父母被这两个孩子间超越生死的纯洁友情感动了,决定不去打断她们的这种交往,并为她俩保守这一秘密。
一天,帕西听林洁给她讲完中国关于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萌发了在夜晚出来看看夜空中银河的念头。林洁告诉帕西,她可以帮助帕西实现这一愿望。“反正现在放暑假了,我可以白天在家睡觉,等到夜晚我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就悄悄地从我家的后窗爬出来,然后来接你。你只要不惊动你的父母就行。”林洁鼓励帕西说。
那天晚上,林洁帮助帕西爬出那间半地下室的窗户,奔向原野。两人先去了学校果园旁边的葡萄架下,去听牛郎和织女是否正在隔着银河说话,然后又去林中那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借着月色,她俩采撷了许多鲜花,然后把花瓣撒进小河支流的一条小溪,再把脚伸进溪水,任脚下的小鱼戏逐她们的双脚,两人快乐地咯咯大笑。林洁告诉帕西,撒过花瓣的溪水,一定非常有灵气,可以治好所有人的病痛,到那时,帕西一定能和其他人一样愉快地生活。
两个人回家时路过镇子里的一家便利店,在店里买东西的人都奇怪地看着帕西。脸上荡漾着幸福的林洁和帕西突然察觉到这一点,赶紧手拉手离开了商店。
从此,帕西经常向林洁说起那个夜晚的美妙,却再也不提再次外出的事。林洁知道,一定是那天晚上商店里人们的目光刺伤了帕西。
警察暗中护送
一天下午,林洁又像一只土刺猬一样从草地上爬向地下室的窗口,刚一握住帕西的手,她就急切地告诉帕西,她今天去剪头发了。隔着窗帘,帕西看到林洁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短。林洁笑着说:“我只想让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一样长,在别人看来,咱俩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晚上,帕西和林洁又相约来到林中的小溪旁,两人嬉戏着溪水,笑着唱着说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后来巡逻的警车发现了她们,警察下车告诉她们,过了午夜,任何人在公共场所逗留,都是违法的,因此,她俩要被带到警察所去接受调查,然后再通知她们的监护人来把她们领回家。
帕西哭了。林洁只好把她俩的秘密告诉警察,并说如果她的爸爸妈妈知道她和帕西交往,她就再也见不到帕西了。警察听了,犹豫了一下,温和地说:“我可以不把你们带往警察所,但是我仍然要把你们送回家,你们都是未成年人,必须受到成年人的保护。”
帕西依然哭着不肯动身,警察说:“小朋友,我当然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意思是,你们两个人先走,我会看着你们走的。”
于是林洁和帕西手牵手,穿过林子朝镇子的方向走去。警察开着车,没有开大灯,远远地跟着她俩。
永恒的微笑
林洁和帕西的秘密被小镇上越来越多的居民保守着。每天夜里她俩悄悄地溜出来时,在她俩身后的某个地方,总有一辆不开大灯的汽车悄悄地跟随着。镇议会里报名义务为她俩做夜晚监护人的居民越来越多。
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林洁和帕西来到学校的葡萄架下,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默默无语。为了让帕西快活起来,林洁告诉帕西今天是中国的中秋节,是吃月饼的节日,为此她还带来了中国月饼让帕西尝一尝。接着,她为帕西讲了中国关于嫦娥奔月的民间传说。
帕西紧抱着林洁送给她的月饼,不停地闻着,却无法吃,她的牙齿已经全部脱落。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帕西的葬礼是在夜间进行的。为此,镇议会通过特别法令:在夜间葬礼进行期间,全镇实行交通管制。那个夜晚,林洁由帕西的父母陪同,抱着帕西的骨灰走向墓地。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默默地跟随着无数辆的汽车,所有的汽车都没有开大灯。
第27篇、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
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
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
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
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
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
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
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 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
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第28篇、女人心事,女人最懂
正如在这个新世纪,新新人类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词一样,新女性的生活也展开得多姿多彩。新女性对情感的渴望依旧美丽,只是除了美丽之外还有许多让我们惊叹不已的洒脱。
女人的约会,请男人走开
过去在约会时,有个威猛的“保镖”伴其左右的女孩常常是当晚的焦点。如果说今天你和那些新女性约会,还骄傲地捎上个男士,要有心理准备接受冷淡,特别是想做重心的男士。一群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孩在告别酒会上的赠言不再是“下次见面时带上另一半”,而是“下次见面时不准拖家带口”。没有男人的约会,女人不仅可以暂且摆脱因男人而起的虚荣或嫉妒,而越来越会欣赏同性,同时在自由自在的氛围中,也会有难得的灵感闪现。有的前卫女孩甚至宣布若他不愿意从约会中走开,那么只有让他彻底地走开。此番恐吓,还有哪位男人敢冒天下女性之大不韪呢?
超越琐碎,女人可以不谈家事
据说现在的新好男人相聚时,对烹调术的兴趣绝不亚于侃足球的津津有味。与此相反,有家或没家的女人却在远离此类话题,家庭和孩子已不再是她们谈话的中心。她们总是很抽象地聊天,说时尚、说国事、说天下事,有时还预测未来,但就是不谈家事,这样的感觉使交往相当轻松,而少了些琐碎事务的干扰。一般来说,女性成年之后要承受着来自多重角色的压力,如果把和朋友共处的一点时间都变成诉苦会,不能全身心放松,而纠缠于家事之中,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恶性循环。
花钱买品味,午间泡吧又何妨
泡吧在男人眼里似乎是他们的专用场所,只是男人们不得不接受正有一些女士比他们还自在的享受着泡吧的独立感、泡吧的尽情性。现在你会发现,在一些茶馆或酒吧、网吧里,中午的时间也被那些惜时如金的Office女性们利用,她们在买单的时候实行的往往是AA制或隐性AA制。在一大公司任职的林对笔者说:吧是培养情调的地方,听古典或现代的音乐,上网找“老友”随便聊聊,放松一下心情远比强迫自己午睡好得多,这样的消费在某些人眼里也许有点奢侈,但陶冶一种向往高质量的生活气质,真是很值得。
把握距离,女子之交淡如水
很多新女性都表示,她们理想好友的突出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对方的隐私,不要把“无话不说,无所不谈 ”作为情深的最高标准,是否为知己,不在于言语的多少,关键在于理解。而有些女性你一旦有什么不对她说(也许是羞于启齿,也许是不想让她担心),就被认为是疏远或不够朋友。这样容易让人感觉太累,很多女性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就更多地和异性作朋友,但天长日久发现,女人和女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要把同性当作敌人,克服女人之间交流的主要困难,保持距离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她们不再冲动地定位友谊,而是小心地选择了如水般明净的新友谊。
有句歌词说“是亲情、友情、爱情串起了男人与女人,串起了世界与美好”。面对着新女性别具一格的友谊,我们发现女人学会与女人相处更重要,因为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第29篇、我们是朋友

先是股指大幅下挫,短短几周,华生手里的500万一下变为200万。不甘心的他以为股票跌到了最底部,他拿房子、车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了100万,还找亲朋好友借了300万,全投入股市。哪知股指又下跌了1000点。华生一算,他的100万不但亏空了,还欠了亲朋好友数十万。祸不单行,就在这时华生的第二任妻子就同别的男人跑了。最不幸的是上个月,华生的第二个儿子竟被确诊为白血病。
华生知道他不能向命运低头,不能垮下来。他要救儿子。
医生告诉华生救儿子最好的办法是给他儿子换骨髓,但费用要30万。30万对现在的华生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华生只有找亲朋好友借,但没借到一分钱,亲朋好友都找各种借口拒绝。华生极其失望,也极其愤怒。华生有钱时,如手头一时转不过来,随便找个人要几万块钱,那个人都会马上给他。华生也信了“狗拉屎肥茂草”这句话,草长得越茂盛,狗越在那些草上拉屎,而那些极需狗屎作肥料的矮草,狗却不爱光顾。
正当华生为钱的事焦头烂额时,安荣来了。安荣带来了10万块钱,对华生说:“华生,真不好意思,这钱太少,我一定想办法,一定筹到治侄子病的钱……”
“你哪来的10万块钱?”华生的眼里一下湿了,他硬是忍着,泪水才没掉下来。
“我把乡下的房子卖了,还有这些年打工积下的钱……”
“这,这怎么好意思?”华生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哗”地一下淌下来了。
“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华生嘴里不停地说着“朋友,朋友”,其实华生在此之前一直没拿安荣当朋友,而且一直瞧不起安荣。安荣是一个打工的,衣着邋遢、举止粗鲁、满嘴脏话。华生也想不起来他怎么会认识安荣这样的人。
安荣却记得极清楚。公交车上,华生踩到了安荣的脚,华生一脸歉意的笑,连说“对不起”。安荣心里热乎乎的,这几年,有不少城里人踩了他的脚,但没有一个人对他说对不起。华生是第一个踩了他的脚后说对不起的城里人。安荣不好意思了,对华生说:“该我向你说对不起,其实错在我,我不该离你这么近,瞧我身上的水泥把你的西装都弄脏了。要是我离你远点就不会弄脏你的衣服,你也不会踩到我的脚。”
没多久,安荣又见到了华生。华生正被3个气势汹汹的男人围在中间。安荣凑上前,才知道华生遇到了“碰瓷”的。所谓碰瓷,就是一个抱着花瓶之类瓷器的人故意往你身上撞,瓷器摔碎了,他们便讹你,要你赔。安荣有几个老乡也做这事。安荣挤上前说:“你们别讹他,他是好人。”
“讹他?”一个人给了安荣一拳,“你找死。”
安荣说:“我几个老乡也在做这样的活,你们肯定认得。”安荣说了几个人的名字。两个人都看着“络腮胡”,“络腮胡”指着华生说:“他是你什么人?”
安荣一脸自豪:“我朋友。”
3个人这才放过了华生。
后来安荣没事做了,找到华生时,问华生能否介绍个事给他做。华生当着安荣的面给一朋友打电话。华生说:“我朋友没事做了,你能否让他进你公司?”
安荣很激动:“华生,你真把我当朋友?”
华生说:“我们当然是朋友。”
安荣进了华生朋友的公司,当了保安。
这天下午,华生无意中从电视里看到悬赏通缉安荣的通告。通告中说,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30万。原来安荣绑架了一个千万富翁的儿子,但并没有伤害他,只绑架了一天就放了。富翁在电视里反复做悬赏广告。
晚上12点,华生接到安荣求援的电话。安荣说他住在一幢烂尾楼里,已3天没吃东西了,让华生送点吃的过去。
华生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自己有了30万,儿子也有救了,便拨了“110”。
安荣被警察抓获了。让警察奇怪的是安荣见了警察不跑,而是向警察伸出双手。其实安荣完全有逃脱的机会。安荣还对警察说:“如果那千万富翁不给那个向你们报警的人30万,你们一定得管。”
警察有点不耐烦,狠狠踹了安荣一脚:“你还是好好关心你自己吧。”
“可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警察又踹了安荣一脚:“闭上你的嘴。”
第30篇、相爱也要够哥们
男人们总爱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为手足可以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而对心爱的女人纵使百般浓情蜜意,却难如待知己般仗义豪侠。
很多人对朋友忠肝义胆,能为对方做任何事,只因“他是我朋友”;惟独对配偶选择性付出,即付出一定是为了更大的回报,只因另一半是“自己人”,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便有了无限要求你的特权。时间一久便对其漫不经心,这是很多男女在爱情婚姻中的态度。
其实爱情,不止是异性间相互吸引彼此爱慕,也要有一点朋友般的肝胆相照;情侣夫妻之间,也要讲点哥们似的情义。
像哥们那样忠于彼此。诚信是所有契约关系的基础,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哥们一旦结义,很多便是一生,甚至对方性格、人格有缺陷,仍然不问是非曲直,不论长短高低追随左右。爱情这种契约,如果有一点哥们义气,尊重爱情、信守承诺也就获得了更绵长的力量。
像哥们那样侠义、有担当。不只是在对方罹患重病、遭遇危难,或贫困潦倒、不名一文时不离不弃,同患难共生死,也包括在平淡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包揽对方的烦闷、困惑、压力、烦躁。勇于担当,是要担起所有的喜悦和忧愁,悲阔和庸常。
像哥们那样有情有义。江湖义气的动人之处,恰在于它不问缘由、不计后果、义无反顾,朋友有需要就捋袖冲上;还在于它单纯醇厚,自始至终。多一点义薄云天的豪气,自然会对对方生出许多理解和宽容,爱情也就多出许多生动的色彩。
人的一生需要真正的朋友,来温暖我们的内心,让我们不至寂寞孤单。而最爱的那个人,恰恰是不容错过的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不仅在生活上相伴,也在精神上相依。够哥们的伴侣一定会少一些彼此伤害和辜负,够哥们的爱情一定能多一些坚韧和厚重。

第31篇、友谊保障

从前,有个忠实的小伙子叫汉斯,他一个人住在一间小屋子里,他非常勤劳,拥有一座在村庄里最美丽的花园。小汉斯有很多的朋友,但其中有一个跟他最要好的朋友,叫大休,是个磨坊主。磨坊主是个很富有的人,他总是自称是小汉斯最忠厚的朋友,因此他每次走到小汉斯的花园时,都以最好的朋友的身份拎走一篮子各种美丽的鲜花,在水果成熟的季节还拿走许多水果。
磨坊主经常说:“真正的朋友就该分享一切。”但他可是从来没有给过小汉斯什么回赠。
冬天的时候,小汉斯的花园枯萎了。“忠实的”磨坊主朋友却从来没去看望过孤独、寒冷、饥饿的小汉斯。
磨坊主在家里发表他关于友谊的高论:“冬天去看小汉斯是不恰当的,人们经受困难的时候心情烦躁,这时候必须让他们拥有一份宁静,去打扰他们是不好的。而春天来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小汉斯的花园里的花都开放了,我去他那采回一大篮子鲜花,我会让他多么高兴啊。”
磨坊主天真无邪的儿子问他:“爸爸,为什么不让小汉斯到咱们家来呢?我会把我的好吃的、好玩的都分给他一半。”
谁想到磨坊主却被儿子的话气坏了,他怒斥这个白白上了学,仍然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他说:“如果小汉斯来到我们家,看到我们烧得暖烘烘的火炉,我们丰盛的晚饭,以及我们甜美的红葡萄酒,他就会心生妒意,而嫉妒则是友谊的大敌。”
这是一篇童话故事,是讲给孩子们的,然而现实生活中这种虚假友谊也不少见,心眼实的人许久都被蒙蔽着。但是他们终究会有识破真相的一天,这种“朋友”最终一定会被人唾弃的!
第32篇、一位陌生而亲切的朋友

他姓孙,是一个工人,与我的尧儿曾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是伙伴朋友。
那年,孙君去美国参观,面对“9·11”废墟世贸大厦,即兴写下首诗《重建》:“公平是和平的土壤,退步是进步的通道,时间太短,空间太小,不能让邪恶弥漫,恐怖笼罩,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宽容不嫌多,奉献不弃少,让我们相互微笑,热情拥抱,用真诚把新的文明大厦缔造。”
我是从尧儿处读到这首诗的,诗的每一句使我触动,引起共鸣,说出了我心中想说而说不好的话,句句铭刻心中,时时念及。在我家的周六聚会时,或我与朋友们聊天时,都一再提及。
昨晚八时许,电话铃响,尧儿的声音:“妈!有人和你说话,是在废墟写《重建》的诗人……”平日里这时,我坐在电视屏前,看着看着睡意就不期而临,而这时听说是我佩服的孙君电话,顿时一扫朦胧。听到电话里传来孙君的问候,并说待日要来看望我,我高声回答“欢迎欢迎”,并忍不住的随口念出“公平是和平的土壤……”这晚,我来了精神,直到寅夜,回想起与孙君有限的交往。
我进入老年,身闲心安,返老还童,而生命的本能是需要接触人气、地气的,那样的生活才有质量。因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曾报名参加了鲁迅文学院的函授班学习,每学期有一次为期三五天的面授活动,我们在某一个城市集中。那次定在北京,恰孙、叶二位出差在京。尧儿总是关注我的起居,他嘱托二位挤出时间,陪同我在面授活动结束后,去京郊承德山庄一游。
那是个秋天,我们在山庄旁的酒店里吃饭,孙君要了瓶二锅头,我惊诧,早餐也喝酒?原来孙君素不喝酒,只是为了御寒。那天早上气候清凉,我已穿上棉毛裤还觉风冷,而他却只穿一条单裤,鼻尖红红,清鼻涕溜溜。见他举杯仰首,似在喝药,我暗地觉得有趣,这别具一格的创意!
一到山庄外,有一小伙子热情迎上来,口若悬河游说,为我们取好景留影。果然下山时即送上照片,然而收费多多。显然宰人太甚!于是我对小伙子说,年轻人谋生,不能蒙骗胡来要钱宰人,若顶真说理,你要受到责罚的……而孙君却不声不响地将如数钞票交给小伙。我立即哑然,觉得自己滔滔说教,实属浅薄。我徒增痴龄一个老妪,却少了宽容、体恤、同情弱者的胸怀!
与孙君相处的两天,天天听到他给家中打电话,“一再叮咛宝宝你要记住……宝宝你应该……宝宝听妈妈的……”探问之下,才知道他的宝宝已是个十八岁的青年。
多么浪漫的一个诗人!
其实,我与孙君见面交往仅仅这一次,而且还是十多年前。十多年了,路遇也许难以相识,然而在我意念中,他是我的挚友,老朋友般的帖近、亲切。
第33篇、我找回了快乐生活

在充满光芒却无比艰辛的演艺事业上,我现在知足、淡定、快乐。然而,过去我并不如此。
刚出道时,为了谋生,我到处跑龙套、出演电视试播节目,虽然我有足够多的戏可演,却感觉精神没有寄托。大学毕业后我搬到洛杉矶,我知道会经历一个奋斗过程,但我没有想到会如此困难。洛杉矶的生活完全不同于家乡,那里有我的家人、朋友等所有我可以依靠的人。然而在洛杉矶生活了4年后,我仍然不知道能相信谁,我感到无比孤单、失落。
我最亲近的朋友是我的宠物猫凯文。除了照顾凯文,我的生活全部都是关于我自己——我够瘦吗?我的发型看起来漂亮吗?为下次试镜我做好充分准备了吗?我想,我真的需要把注意力从自己转移到其他人身上。
我决定去做志愿者。每周一,我都会穿上绿色灯芯绒工作服,到达食物救济站。在威尔逊大街的拐角,我总是看见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无家可归者,他50岁上下,穿着红色上衣和短裤,安静地坐在轮椅上看书。他从不打扰行人,只是当有人把钱扔到他的杯子里时他才抬头说声谢谢。
终于有一次,我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对他说:“我在阿尔圣教堂的食物救济站工作,能邀请您和我一起吃午餐吗?”他抬起头用一双明亮的蓝色大眼睛看着我说:“好啊!”
“我叫艾米莉。”
“叫我吉姆!”
我握住他的轮椅将他推向食物救济站。吃过午餐,我又把他送回到街拐角。“我们下周再见。”我说。
从街拐角推吉姆去食物救济站成了我每周周一的惯例。我们很少说话,只是在默默中享受着彼此相伴的愉悦感觉。三个月后的一天,吉姆表情严肃地把40美元按在我的手心,说:“艾米莉,我认为你很漂亮,但是你需要买一件新衣服,我攒了些钱……”我意识到,他每次看到我时我都穿着这身绿色的工作服!“吉姆,我没有找到机会告诉你,我是一名演员,我有其他的衣服。”
这件事增进了我们的友谊。当我不演戏时,我们常一起去餐厅吃东西。我们谈论童年、家人和各自的经历,他还与我分享他的生活智慧,因为他感觉我在这方面很欠缺。
一次我问他:“你参加过越战吗?”我以为他是一个老兵,所以当他回答“没有”时我有些吃惊,“那你怎么坐上轮椅了呢?”“坐上这椅子可救了我一条命啊!”他说,“我过去是个酒鬼。在一次狂饮后,我与人打架被打得昏迷,当我醒来时,我意识到,即使我再也不能站起来,上帝仍然站在我身旁。”
吉姆想抓住上帝赐给他的第二次机会。他想戒酒,读能得到的每一本书。但他支付不起常规治疗的费用,他偶然发现一个晚间广播节目的主播是治疗专家,吉姆连续两年每晚坚持给这个节目打电话咨询,直到他最终战胜恶习。
到今年,我们已经做了15年的朋友,他总是耐心倾听我的诉说,告诉我需要的建议,而不是说些我爱听的话,他是一位真正的挚友。吉姆告诉我:“如果你不喜欢自己生活的模样,那就用你的实际行动把它变成你想看到的样子。”
从此,在感觉孤单失落时我开始力所能及地为他人做些事情,结果我不仅找到了从我生活中丢失的知足感,还收获了真挚的友谊,懂得了如何才能更好地生活!
第34篇、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
在这追时间的时代里,一位男人一生会遇到多少女人,相识、相知的又会有多少呢?惟有“可怜”一词答之。在这物质大于精神的时代里,我们还可以被多少爱情故事感动,山盟海誓难兑现,天荒地老也已不在远。当今的男人并未忘记那顶天的责任,烟酒有始以来都未标明是男人的专用,却因男人的难言而伴随着男人。在这美女如云的世界里,男人只是感叹地说了一句:“我的眼花了”。在这茫茫又匆忙的人海里,男人只是无奈地说了一 句:“时间走的太快了”。
母亲是人生遇到的第一位女人,我们不因她的平凡而失骄傲,不因她的年老而失美丽,不因她是女人而失伟大。和蔼、可亲之情,点滴、细微之爱便是那伟大的母爱,不受贫富影响更显母爱的可贵。与母爱相比,父爱不易表露,显得那样深、难懂、严肃,所以我们的心语更愿与母亲诉说,有时母亲还要做我们与父亲之间的桥梁。母亲是第一位爱我们的女人,那会不会是我们第一位爱的女人呢?在我们到中年时,才记得母亲的生日;在母亲开始体弱多病时,才知多陪陪与多照顾;在母亲灵堂中的哭声、泪水是不是遗憾与后悔多点呢?
母爱是伟大的,可当我们真正懂得还母亲的爱时,连我们自己都老了,却还要拿“岁月无情”来骗自己。生儿防老,当今说起来会很俗气,然而不孝顺父母的人最俗蠢。大了,你可以不去孝顺,却忘了你的子女的眼睛,有其父必有其子,不要到最终哭笑不得。最懂你的人是你的母亲,而你呢?不要在叶黄、叶落之时,才知一切。
也许真的是我们长大了,开始寻找着另一种爱,另一位女人。初恋的女友,应算是我们人生的第二位女人。爱着与被爱多是快乐、幸福的,那段恋情也是难忘、刻骨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是,也许是对方的不是,还也许是其他原因,使95%的男人思忆初恋是痛心的,男人的第一次心醉也许就是在这里,这也就是为什么会难忘初恋的女友。为什么情歌唱不完,为什么伤感的歌更动听,那是因为我们还在追寻,还在思念。不论你曾爱的多深,伤的多深,也不去论谁对谁错,只要记住你爱过,也被爱过。天不会为谁荒,地不会为谁老,不要对天地嚎叫,自问你又感动了多少人。
开花无果的初恋,回忆也许是一道伤痕,一阵痛心,却又难摆脱不去思忆。即使对方有千错,我们还是要找自己的万错,大度的男人所说。初恋时,我们真的没有做好,也真的不懂何为爱情。没有为初恋而心醉过的男人,一是还没爱过,二是还没用心的爱过,也许只有那5%的幸运男儿不必为此心醉。不是那幸运儿,人生路上有这一道心醉也未必不是一种美。忘不了一人,忘不了这痛,就学着更好地去爱另一人吧。
初恋女友难成我们的爱人,所以爱人就成了我们人生的第三位女人。这时我们懂得了责任,知道了压力,心也开始老了。为了家庭,为了生活,开始忙碌,也开始疲惫了。女人难逃八卦,男人却有太多的难言。女人的八卦可以对众人诉说,男人的难言又可以对谁说呢?爱人?因为爱着,要给她幸福。男人并不会太在乎爱人的外表,肚中有墨的女人更易得到幸福。男人很想爱人可以成为自己的知己,可天下有多少爱人能做到这步。男人也是血肉之躯,为什么非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呢?多少男人为了这句话有泪不敢流。爱酒的男人不多,爱醉的男人更不多,烟又是在什么时候抽的多了呢?男人的胸结实、宽可以让女人靠,可又有多少爱人知道男人脆弱的一面?自由恋爱下,离婚率上升了,我们笑着说,社会进步了。
幼女道天下的好男人都已婚了,俗妇又道天下没一位好男人。男人道:幼女还小,未食尘间烟火;俗妇是凡女,难懂尘世情。男人这本书易懂,却没有多少女人看懂。女人可以改变一位男人,男人亦可以为一位女人改变自己。好男人不是天生的,一位好男人的背后也意味着有一位好女人,好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幼女的道声,男人可以笑笑,俗妇的道声,男人只是摇摇头。社会的进步使物质大于精神,男人很累。离婚率的上升是摆脱了一道世俗,当事人又有谁会多找找自己的不是呢。
男人的难言在爱人面前是难言,在朋友面前亦是难言,所以天下众男人都有一求——红颜自己,对于很多男人来说,这也是他人生的第四位女人。红颜自己的情不是爱,是爱的升华,爱的极限,可天下众男人也知道,人生难得红颜自己,不敢求多,半个足以。是苍天的决情,还是世人的世俗,红颜自己难求更难长久,红颜多薄命的含意是否也可以加深点呢?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常圆。
色是性而不是爱,色下的甜言蜜语难信。外表下的爱不会长久,花开花落是很短暂的,谁也做不了天下最美的人。真正的男人不会求太多的女人,一位贤妻嫌知己便足以,然而茫茫人海中,男人却难寻这样的女人,男人的可悲也就在于此。英雄难过美人关,不!那不是真正的英雄,那也不是真正的美人。英雄的心世人难懂,也就静寞,惟有在红颜自己面前可以苦诉,脆弱、伤感、难言之言寻得是理解、安慰、鼓励。风起雨落,伤来泪流;风云再起,英雄何在?不去论英雄,男人亦是如此,红颜自己才是自己心中最美与最想求的女人。
人生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母爱;
人生最感人的情,莫过于爱情;
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

第35篇、友谊飘飘的日子--写给我最好的哥们

飘着小雨的夜里,我写下这个题目。任思绪在无边的空气中回旋,让年轻的往事再一次将我包围。孤单的心流浪在冷清的街道上,想象着心中的另一个天空。现在的长沙还在下着雨吗?
曾有的故事一幕幕在眼前翻过,四年岁月里留下的点点滴滴是那样的繁琐,睡在我上铺的你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日出日落间,萦绕在心头的惦念是那样的熟悉;在陌生的城市街头,步履间仿佛还有着你的脚步声;吟唱的老歌里,仿佛还回荡着昔日的和声;挥洒的球场上,寻找着当年的豪气;就连着飘飘洒洒的雨也仿佛在重复着当时的美丽。
如火的九月,当九八年的大洪水刚刚退去,我告别了家乡,带着满怀的憧憬和淡淡的乡愁,淋着霏霏的细雨来到了岳麓山下,一个美丽的地方……在那里我度过了最难忘的青春年华。
第一次走进寝室的时候,你正和你爸妈一起在那里聊天,有些不修边幅的样子。头发有些卷,脸黑黑的,用非常快的的东北话问候了我一句。我顿了片刻才明白过来,问候了你爸妈,然后我一个人静静的收拾东西。心想你们挺好,有爸妈陪着一起来,还能聊聊。我一个人收拾完东西就躺在了床上,有些伤感,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四个春秋……大学的生活就这样伴着我的懵懂和兴奋开始了。
足球的快乐
这是我不能不提的。它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快乐回忆,也教会了我合作、冷静、忍耐、拚搏、速度。
军训完以后,记得我、老吴还有你起的很早,当时就我们三个人踢球,大早上6点多,就到研究生楼下的空地上踢球。你说你踢得不好,我知道你是想欲扬先抑,可没想到的是我们想的都一样,结果是你的技术最不好了,现在想起来都想笑。
踢球成了我们最快乐的事,就象我们说的:学校只要能踢球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奔跑的汗水。四年后,你的技术可是进步不小,大局观还不错,所以我们让你做我们的队长!
大四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球场真是罕逢对手,所以每次开场我都不屑提前锋了,总呆在后场压阵,遇到局势不好才上去。那时你就说:“你们还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最厉害的杀手没上呢!”记得那时我只要上去肯定能进球,那时的感觉就是易如反掌,游刃有余,什么样的后卫我都不怕。我对你说:“我现在球场上特别自信,主要是心态上就没把对手放在眼里,所以面对你们我非常的主动。”
我们爽朗的笑声,我们的快乐足球,我们的沙滩足球,我们的疯狂,我们的呐喊……赤裸裸的留在了那美丽的校园。
“堕落街”的谈话
大一的日子,有些无聊、空虚、不知所措、茫然……!记得有一天我们心情都不怎么好,不想早早回寝室,就顺着“堕落街”一直遛到师大,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关于现在、关于未来的谈话。似乎也没能改变什么!你一定还记得路上漂亮的师大女生,还有那飘着香味的路边摊。
生日
你的生日是9月5日,一般都是刚开学的时候,所以总是没有人记起。好像我也没有给你庆祝过生日,也没有送过你象样的礼物,现在心里有些内疚。那时候穷啊!
我的生日是阴历腊月初八,一般都是快要放假的时候,不过还总能想起来。我和你一样不计较这些,所以也没有特别的庆祝过。只记得有一次你送过我一盘正版屠洪刚的磁带,还有一次和我吃了一顿超辣的火锅,然后一起在练歌房里疯了一个小时。
女生
“小白”是我们对你初恋女友的昵称,一个很喜欢运动的漂亮女生。她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你也经常和我提起她,她和你在雨中撑着伞漫步大桥的故事成了寝室津津乐道的一件事。
你是个不太懂浪漫的人,总是给我讲一些感情的‘大’道理。大学四年你没有谈恋爱,我知道你也想。虽然她没有忘记远在锦州的那个女生……。最终你和我一样,都错过了爱情的选修课。
你喜欢运动型的女生,瘦一点的,很健康的那种。那时候我们经常在阳台上指点美女,激扬文字。这么说是有点夸张,不过看见美女我们总会多看几眼,无论当时是在踢球、学习、逛街、吃饭,只要当时我们的眼睛能闲下来。
你总是说不愿意和我一起走路,因为迎面的女生总是盯着我看。我就笑:“怎么可能,我怎么没看见有女生看我?”这时候你就会声色并茂的虚构着擦肩而过的女生。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有意思。
唱歌
你的嗓子很好,记得大一化工院的开学晚会上,你的一曲《心手相牵》还让我记忆犹新。不过印象最深还是那次在湘江沙滩的烧烤晚会上一起合唱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不过可惜的是以后的三年中我们再没有找到合适的歌,所以那首歌也成了唯一。我们总说应该组成一个组合,找个人专门为我们俩写歌才行。
我比较喜欢流行歌曲,平时听的唱的也都是这些歌;你经常唱一些民族的歌曲,我也很喜欢这类歌曲,但是却唱不了。你好几次提出一起到岳麓山上练嗓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那时我们总是在澡堂里大声唱歌,澡堂里唱歌的感觉很好,现在都有些怀念那无所顾忌的酣畅淋漓……。现在连大声唱歌的机会都很少了。
星际
“ 农民、锉锉、龙奇、小狗、航母、隐形、地堡、兵营、升级……”玩过游戏的人对这些字眼一定不陌生,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我们一起迷上《星际联盟》,游戏的吸引力无需多说,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出口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我是一个很少玩游戏的人,长这么大,星际是我玩的时间最长的一种游戏。
令我难忘的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而是你对待游戏的认真态度。记得你给我说星际的技巧:造到第几个农民才能造什么之类的。当时郑重的神色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但也想了很多。我对待什么事情都不是特别认真,何况是一种游戏,你的认真让我改变了很多。
读书、看碟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从不挑食,总是拿一些不知名作家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不屑于我的嘲弄。还喜欢看一些神、鬼之类的,寝室里经常有你关于妖魔鬼怪的高论。
我喜欢金庸的武侠,梁羽生、古龙的也还行。别的就是一些文学类书籍、历史、诗词、奇闻杂事之类的,当然还有我喜欢的书法类书籍。
到‘天龙录像厅’看碟是我们偶尔的消遣。周星驰的影片是我们共同的喜好。恐怖片也行,不过你喜欢看一些“僵尸”类的中国鬼片,我喜欢“异形”类的惊险大片。
记得考四级前,你连续一个星期看录像,创下纪录,直到毕业没有人打破!
性格
你做事很有原则,而且认真,偶尔的严肃让我有些受不了;有时候又象个小孩,什么都不懂,我们都认为你在装。每每这样的时候,你都一本正经的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们笑什么,你知道啊!你说!”
你生活很快乐,常常的滑稽言谈让我们大笑不已。不过你的烦闷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毕业论文的日子
四年的友谊让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的默契。毕业论文我们选择了生物化学专业的课题,虽然我们各做各的实验,但同是一个导师,一个实验室。繁琐冗长的实验在我们的调侃中变得非常有意思,单调的实验室在我们的歌声中充满了快乐。
那固执、严肃、思想有些混乱、有时候像小孩的导师;那个很喜欢说“你觉得嘞?”的小师姐;那些精密又好玩的仪器;还有那台一瞬间丢失的电脑主机;被我们摔碎又偷偷扔掉的器皿;师兄答辩时我们的一顿大吃……,烦闷并快乐着,我们走完了大学最后的日子。
最后的话
“我看得出来,你现在比以前更加自信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的大局观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这是走之前聚会上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 ……
毕业典礼那天,同学们一起到岳麓书院玩,没记错的话那是全班同学最后一次一起出去。可当我翻开那天的照片,总也找不到你的身影……
我对着相片思索你当时的心情,是伤感、不屑、无聊、还是……。这些都罢,知道吗?
更多的时候我有些遗憾,为你也为我。
离校的几次聚会上,我们碰杯的时候很少。烦乱忙碌中我们只留下了几句祝福的文字。
彼此间的熟悉让我和你之间没有了语言,再多的话也承载不了友情的万分之一,我们都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别的同学。
送别
走的那天,长沙下起了小雨,整个校园笼在了蒙蒙的雨中,岳麓山静静的端坐,悠悠的湘江缓缓的流淌,抬眼环顾这天空的苍茫,静静的聆听着雨声,无奈也罢,不舍也罢,最后一次看看空空的寝室,再见了……
你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行李。
“我走了,有老乡一起,你不用送了。”看着我匆匆的走进寝室,他对我说。那时我刚送走了一个同学,一手的泥。
“好吧!……一路顺风!”静静地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了楼道的尽头。
我茫然的伫立,郁郁的望着阳台外的雨……片刻间莫名的感卷席卷了我。
“不行,我一定要送你。”我拿起雨伞跑出了寝室,绕过宿舍楼从小道赶了出去。
当你从街边樟树下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我微微的一笑,眼泪涌进了我的眼眶,我赶忙擦了擦,不想让你看见我的难过。
“你怎么又出来了?”
“我还是送送你吧……”
帮你拿上行李,走过泥泞的堕落街,看着你坐上汽车……
那样的匆匆,挥动的手能表达我的心思吗?你湿润的眼睛在说些什么呢?
咽喉似乎被什么东西堵塞了,只觉得鼻子酸酸的。当我坚强的转身走开,泪水夺眶而出,脆弱的心灵抵抗不住最真实的情感,我哭出了声音……。
“走吧!亲爱的朋友!我真心的祝福你一切顺利!”看着模糊的地面,我慢慢的走了回去……。几个小时后,我也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当那美丽的生活被毕业留言册上的文字cut的时候,当中国足球轰轰烈烈的迈进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告别了星城, 这次是些许的激情和满怀的离愁……不变的是那漫天淅淅沥沥的雨!
分别的第267天:
美丽的长沙还在下着雨,我的心走进昏黄的路灯里,穿过陌生人群挥洒着思绪,你不在我身边,欢笑在哪里?
无你的午夜里翻开了日记,一页一页字迹化作相思雨,孤单单的梦乡里盛开着美丽,化作淡淡泪水,潮湿轻轻的叹息。
阵风又在吹起,睁开我双眼,今天的长沙又下起了雨。
第36篇、同学故事

胡宗南曾是陈赓的同班同学。本来两人私交不错,都是黄埔军校的高材生。只是后来胡宗南一心一意地投靠蒋介石,思想日趋反动,才使二人关系逐渐疏远,并最终分道扬镳。
后来胡宗南当上了称霸一方的西北王, 凶残地反共反人民,成为进攻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直接威胁党中央和毛主席安危的急先锋。这样,昔日的学友已从根本上变成了不共戴天的死对头。
1946年6月,抗战胜利后不久,胡宗南就在西北向我军发难。他进攻的首选目标就是陈赓部活动的晋南解放区。
7月初,胡宗南仗着装备精良,人多势众,无所顾忌地向晋南进犯。他的167旅、31旅为抢头功,竟孤军深入。陈赓见机会难得,便决定改变策略,调回北进部队挥师南下,选择最突出的31旅下手,发起“闻(喜)夏(县)战役”。经过周密部署,13日至14日夜,一举将31旅全部报销,给了胡宗南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 但“闻夏战役”并没有使胡宗南头脑清醒,他反以为这是轻敌所致,让陈赓捡了个便宜。于是9月中旬,再次向晋南增派15个旅兵力,并把他多年培植的精锐———“天下第1旅”拿了出来,去寻找陈赓部决战,想一举扫平晋南。
陈赓听说“天下第1旅”竟然“光临”前线,不禁一阵暗喜。他清楚地知道,打蛇要打七寸,将胡宗南的第1旅吃掉,才能让老同学真正接受教训。
9月下旬,陈赓经过严密侦察,决定集中优势兵力,发动“临(汾)浮(山)战役”,歼灭第1旅。22日午夜,陈赓派出一个旅向进驻到浮山的敌第1旅第2团发起攻击。经过一昼夜激战,全歼该团,少将团长在突围中被击毙。与此同时,敌旅长黄正诚正为救援第2团忙不迭地率领第1团向浮山开进,这恰好中了陈赓围点打援、一石两鸟之计。
23日黄昏,第1团被围赶进陈堰村,成了瓮中之鳖。但困兽犹斗,战斗相当激烈。敌第1团团长就像一个输光了的赌棍,瞪着眼睛嚎叫:“就凭八路军那几条烂杆子枪,想消灭‘天下第1旅’,那是妄想!”可事实胜于雄辩,战斗到24日拂晓,“天下第1旅”旅部及其第1团全部被歼,黄正诚及两个少将副旅长被生擒,第1团团长被击毙。值得一提的是,陈部在消灭第1旅的同时,顺手牵羊,又消灭了敌167旅、27旅各一部,临浮战役战果颇丰,共毙俘敌五千余人。
“天下第1旅”被歼的消息传到胡宗南那里,心疼得“西北王”捶胸顿足,一连几天寝食难安,还狠狠地挨了蒋介石一顿臭骂 。
第37篇、义猴小黑

七八年前,我放弃了留在城里的机会,主动要求到位于桂南六诏山深处的一所偏远小学教书。物质条件虽然艰苦,但我的精神是愉快的。我喜欢这里质朴可爱的孩子、纯净的山山水水以及生机勃勃的动物和植物。
一天,我听说村里有人捉了一只稀罕的猴子,准备卖到饭店,给客人作猴脑吃。我立即赶到那个老乡的家里,反复给他做工作,说这是黑叶猴,国家保护动物,让他放了。可他认为山里人靠山吃山,捉猴子卖钱有啥不对?要把猴子带走,除非买下它。我一咬牙,花了50块钱买下了那只小黑叶猴。我想立即把它放生,但它太小,又受了伤,于是我精心给它调养。一个月后,它终于完全康复。我把它带到山里放了,可它怎么也不肯走。后来它终于走了,我怅然若失。一个月后,它竟然又跑回来看我,我高兴得流了泪。它已经长成了大猴,找到了猴群,但仍时常回来。没它的日子,我也万分牵挂。它非常聪明伶俐,有一种特有的灵性,比那些只会撒娇的宠物强得多。慢慢地,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它浑身毛色乌黑,我就亲昵地叫它“小黑”。
就这样过去了两年多,小黑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降临了。
那天,我专程赶往十几里外的邻村为一个生病的孩子补课。当时小黑正在陪我,于是我带上了它。一路上,小黑在我身前身后跑来跑去,甭提多有趣了。它四肢细长,全身披着黑毛,干净而有光泽,真像个小机灵鬼。
正在一条山谷里疾行,突然,跑在前面的小黑尖叫起来,并且对我手舞足蹈的。我大惊,忙四下里张望,一时啥也没看见。蓦地,我发现前方几十步的一块巨石后有两个绿莹莹的亮点,那分明是野兽的眼睛!有一只野兽潜伏在那里。它们虽然隐蔽得极好,但聚光的眼睛却瞒不了人。按理说,动物都怕人,听见人声早该躲得没影了,可它为什么潜伏在那里?
我正在发愣,突然听见一声咆哮,一个橘黄色的影子从那巨石上一跃而起,向我们猛扑过来!啊,是一只凶恶的金钱豹!我立刻联想起最近村民老是丢家禽和牲口,有人发现是一只豹子干的,没准就是它。大约是山上的野物太少了,似乎情有可原。但它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袭击起人来了!
我深知豹子的厉害,急忙转身就跑。但豹子跑得实在太快了,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只听脑后一阵阴风,我一下子就被扑倒在地!极度混乱中,只觉豹子的大嘴向我迎面咬来。求生的本能使我拼死反抗,挥拳猛击豹头。但我的双拳根本没法和豹子的利爪和尖牙比,身上手臂上登时出现了无数血口。我再也顶不住了!
只觉豹子的大嘴狠狠咬向我的脖子,完了!孰料刹那间,豹子惨叫一声,猛转头向后跃去,剧烈地扭摆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小黑正骑在恶豹的身上,双爪在豹面上猛抓。豹子的一只眼睛竟然被抓瞎了。怪不得豹子放开了我。多么勇敢的小黑!它本来是可以独自逃命的,却冒死回来救我!
豹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吃了大亏,一时还无法脱身,恼羞成怒到了极点,不住奔跳翻腾。我急忙趁机往回跑了几步,躲到了一棵树后。我大喊救命,可这荒山野岭的哪有人啊?
小黑经不住豹子近乎疯狂的折腾,终于被甩了下来。正面交锋它可绝不是恶豹的对手。果然在豹子闪电般的攻击下,小黑无法抵挡,几次要倒在恶豹的爪下,一时险象环生!我不住地惊叫,小黑一不行,我俩全得丧身豹口!多亏小黑急中生智,“噌”地蹦到了一棵树上。我才松了一口气。
孰料,豹子也会爬树,大吼一声,也爬上树去。那棵大树上顿时就乱成了一锅粥,两个影子窜来窜去,叫声不断。小黑到底比豹子更善于攀缘爬树,没让豹子得着便宜,又跳到另一棵树上去了。
豹子在树上对着小黑怒吼几声,无法跳过去,只得先下了树。它对小黑望尘莫及,又气急败坏地冲我跑过来。我大骇,想跑,可如何逃脱得了?豹子面目极其狰狞,大约要把所有的怒气和杀机全倾泻到我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38篇、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39篇、9年朋友

她和他搭头搭尾加起来认识足有九年半。开始是朋友,当中是好朋友,后来只有他们自己还死撑着说是好朋友,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不认为他们还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
有人问她,她嘴里硬着:“根本没事,就是朋友。”其实心里很烦,假如只是朋友,干吗她高兴和生气都是因为他。只是虽然她凡事争锋,这种口是不开的,她预计不了开口的后果,她担心自己没有那个承受力。当然也总有人问他,他轻描淡写地说:“好朋友罢了。”他心里也不清净,假如仅是朋友,干吗她一周不接他的电话,他会觉得失去了什么。只是她对他那副和对别人一样的态度让他开不了口。他和她甚至都劝着对方去参加“相约星期六”。
情人节,她说没方向的人到她这儿集合,他参加了,凑了四个人打牌。打完已夜深,他送她到楼下:她一个人住,在他转身的时候突然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邀请,又是在这样一个日子,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答应了,她没料到。
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靠着面对面的两堵墙,中间隔着一壶茶。她说她打算提早到松江四星级的敬老院报名,将来在里面打麻将。以免到时候孤苦伶仃被人遗忘。
他看着她说:“你难道不想结婚?”
她苦笑:“这种事情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他沉默了片刻,说:“那么你看我们可不可以发展一下?”
她本来是已经绝望了,真的绝望了。所以听到这句话她愣住了。然后她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地扳着手指说自己有十大罪状。
他的声音穿过她的声音:“这些年,你一直在我心里。”
她—直都转了头不去看他,但此刻分明听到她努力坚强的心柔软下来的声音。她转回头看着他,郑重地告诉他她接受。
他们依然面对面,平静地坦白自己以往的内心和以后的相处,喝着茶,像两个伙伴在讨论一项合作。—段没有玫瑰和不带爱字的开场白。他们已经三十岁了,他们已经相处九年半了,这么多年,激情早沉淀成了实在,这互相的表白虽然迟了些,但也倒字字隽永。
第40篇、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那时,他刚进厂跟我当学徒,对车间的什么东西都感到新鲜,常尾随我身后,师傅长师傅短地问个不停,一脸真诚,童稚未消。我一直称之为小弟。
小弟因母亲病故顶替进厂,之前曾在体校学体操。他两臂粗健,胸肌凸显,那正是生命力旺盛的张扬。发电厂远离市区。那时文艺生活还比较单调贫乏,周末能看一场露天电影便是生活中最大的享受。少年人性急,吃过晚饭便早早地扛着条凳到电影场抢地盘占位子。等我姗姗来迟赶到时,小弟早有些等得不耐烦,远远挥手招呼我。我们那时正是从联邦德国电影《英俊少年》中记住了那些优美的插曲。尽管电影里的国度离我们十分遥远,有些内容我们还看不懂,或者说理解不透。
我好静,下班后就躲进宿舍,躺在床上看书。小弟好动,吃过晚饭就不见踪影。我知道当地农村有一著名的拳师,那是小弟顶礼膜拜的英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都换成了烧酒孝敬给这位老拳师。小弟仗着练过体操有基础,投身老拳师门下,每天苦苦练功。回来后累得浑身散了架一般,倒头便睡。我便拾起他扔到地上散发着酸臭的衣服,到水池边为他淘洗干净。
后来我考上大学,毕业分到市机关工作。小弟常来看我,每次都要表演一套拳脚。我知道他在武术界已小有名气,在市里获过几次大奖。
一次小弟带来一副怪模怪样的兵器向我炫耀,说这是虎头钩,过去只有大侠才能拥有,是二叔的看家兵器,从不示人,现终于传给他了。那神情就像孙悟空得到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三九寒天,我穿羽绒服还冻得打战,他只着一件薄薄的运动衫,前胸鼓鼓的,额头冒着热气。二叔就是那位老拳师,在行将就木之前将最后的绝招传给这位痴迷的武术爱好者。
后来的一天,小弟的姐姐托人带信告诉我,说小弟不行了。不行是什么意思?当我赶到医院时,被眼前所见惊呆了:躺在病床上的小弟形销骸瘦,皮肤蜡黄,两眼深陷,无神的眼睛茫然地望着我,无力地摇下头,如同在秋风中摇曳的一片枯叶。
原来,两年前发电厂大修时,小弟突然晕倒在汽轮机旁,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到南京、上海的大医院都看过,已无药可治。我告诉小弟,目前外国已经能做换肝手术,就是将车祸死亡或死囚的肝脏移植到患者身上,病人即可获得新生。这种医疗技术要不几年我们国内也能掌握了,你不要灰心。小弟眼睛一亮,即刻又黯然了。
姐姐为他打开床头的录音机,一支舒缓沉郁的大提琴曲在病房弥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是电影《英俊少年》里的插曲:“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在原野悄悄开放,你的心不要过多惆怅……”
当夏日的玫瑰正悄悄开放时,我的散文集《与梦同行》出版了。该书被市《都市晨报》评为优秀图书奖。颁奖仪式就在微山湖畔举行。在去领奖的路上,路过发电厂,我又看到了那熟悉的厂房。发电厂现在的规模比以前大了几倍,围墙后边的山冈上草木葳蕤,那里长眠着我心中永远的英俊少年。
山冈上的野玫瑰每年都会悄悄开放,它在慰藉着怀念者的最后惆怅。

第41篇、红颜知己和婚外情人的区别
红颜,在身体渴望之外。能做红颜知己的必是女人中的精品。能拥有红颜知己的必是男人中的智者。知己者,亲密、诚挚、默契的能够相相互理解的朋友。
红颜知己?
揭开红颜知己的面纱,确切的解释不过是女性知己而已--一个与你在精神上独立、灵魂上平等,并能够达成深刻共鸣的女性朋友。而不单单是让你一味倾诉烦恼的情绪垃圾桶,或者在外面的世界受了伤害才倦鸟望归的巢穴。同性知己尚且难求,红颜知己自然更是珍品中的珍品,更需要用心用情维护。
在她面前,你不必象在同性朋友面前那样逞强更不必虚伪,取决于你的品位和需要,她可以是善良的智慧的尖刻的甚至庸俗的,但必定善解人意--能够理解你希望得到共鸣的思想,并给予适当的意见建议,开解你、抚慰你,爱情短暂、友谊却永恒,她能够令你感受到比情欲之爱更深层次、更震撼人心的长久感动。
在婚姻爱情里,她可以是你的枕边人,如伏波娃之于萨特,不仅只是相爱了一生的伴侣,更是事业学术上彼此理解扶持的知己,在婚姻事业里做到真正的比翼齐飞,这种红颜知己求之不得,只能让命运恩赐,更要自己懂得发现并学会珍惜。
其实有时,在人生的某个或长或短的阶段,配偶总有一度是我们的知己。有几个人能够相伴成长、了解我们甚于所有人?只是等悟到此点之可贵,往往是在完全失去之后。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虽然婚姻解体了,却跟原配更交好的缘故--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当爱情的热度逐渐消失,仍然不辍沟通交流,给予彼此人道意义上的信任、关怀、体贴和理解,一个能够这样理解并关怀自己的女人,当然值得被称为红颜知己。
在婚姻里,往往因为距离太近彼此的缺点暴露无遗,因而也失去了与对方沟通的良好愿望,因为这样,才使心灵的距离愈来愈远,失去了相知相悉、同气相求的可能。只有拥有丰富历练的成熟的心灵,才深谙把最亲密的人变成红颜知己之道。
婚外情人?
对于已婚的朋友而言,配偶外的异性能够成为朋友,起点和恋爱或同性友谊一样都是从好感开始。她往往是你年纪尚幼、处于青春蒙昧时期的圈内人,当时大家情同兄弟姐妹,没有亲疏之别,随着时间流逝逐渐长大、分离,彼此才慢慢意识到少年单纯友谊之可贵、懂得陪伴你成长的见证人之难得,再经过时间洗礼和空间的重合,再次碰撞的火花极易使双方成为非常默契的友人。
这种感情极之深厚,大家从未想过失去,更没有想过拥有,没有明确的定义之前,早已拥有彼此一份真心,不象亲情友情爱情那么单纯和易于表述。这一种年少的纯情,不适合轻易尝试发展成恋爱,因为往往大家深刻留恋的只是年少情怀,而不是彼此作为异性的吸引力。

第42篇、我坚持,不因只是一女子
“独身生活适宜于僧侣,因为爱的施舍先须注满一地,否则就难于普浇大地。于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天马行空,独来独往非常惬意也是一种自己知道的感觉。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于是
一个人
一条路
走了很久,很远;
我无法预知道它的未来
那是一个神秘花园
月光洒落,满树银光;
又是一个蔷薇岛屿
花草簇拥,芳香四溢;
我知道深入的途径
始终坚信
并一直走下去
一个人的路很漫长
时间长了
甚是疲惫
抬头仰望
希望依存
孤独寂寞痛苦也只是他日喜悦前的洗礼
我想
我的生命因理想而存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一个内敛自持的女子
倘若心中无爱
必定一丝不留
一个假象亦只是一个空洞
最爱的是什么
心中非常清楚
我需要的男人
些许静默
些许可爱如童
明亮的眼眸可以看得到永远
(或许
这只是一个爱情理想
但:)
我感激
感激生命的延续
感谢阳光洒落在我的肩膀
温暖照耀我
(还有:)
感谢生命中匆匆而过的你
你的每一个肯定的眼神
每一次寒暄问暖
都让我那么感动
哭泣得象一个孩子
或许
你我只是同时路过一个地方
碰巧相遇
因为共同的理想而彼此接近
(这一点点的稀薄的关爱亦是我非常珍惜的事)
陪伴着走过一段路
然后
我们各自继续前行
“我是行路人
不愿在某处留恋太久
安适的山寨很容易埋葬憧憬
丰沛的泉眼很容易滞留人生
而任何的滞留都是自我阻隔
任何的安顿都是创造的陷阱
……”

第43篇、相互疼爱的瓶子
◆一◆
这样的年纪,很少见梁可那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她长相平平,不高不矮,不黑不白,不胖也不瘦,扎个高高的马尾辫,穿普通的白衬衣,蓝牛仔裤。衣服同她的人一样,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寂寞。
不是一定要同梁可有什么热切的往来,而是我和她,是在同一间宿舍最近的位置,每天晚上,要头对头地睡觉。
头对头,我这种从小就爱倾诉爱热闹的性格,要我不开口,实在很难。
◆二◆
第一个晚上,就在梁可那里讨了无趣。收拾好了床铺,都躺下了,我又爬起来对着她的脑袋,咕噜咕噜地说个不停。可对我所有的话,她大多用淡淡的一声“嗯”,算作回应了。结果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终于察觉到,尴尬地住了口。
开始是有点生梁可的气,以为她对我有偏见,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如此,对所有人,她都这样。不主动说话,如果对方说,也是简短回答。而且,梁可对人其实是好的,尤其对我,她的自立能力明显比我好,买饭,打开水,套被罩……这些生活中的问题,不等我开口,她都会主动帮我来做。依旧是简单的话,我来吧,我帮你。
梁可用这种方式来亲近我。于是我知道,梁可大抵天生就是不爱说话的。
◆三◆
周末,我们会各自回家,我们的家都在本市,我问过她,她住在离我家并不算很远的城中村,有时候,我们会坐同一辆公交车,我比她早下几站路。在车上,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说她听。人多了,我们都不说话,各自安静地站着,并不觉得不妥。
越来越发现梁可这种沉默性格的好,她不爱说话,以至于不管什么事,我都可以放心地对她讲。包括对男老师的暗恋,从来不曾有,听到我对她说的心事,被第三个人知道。那样地安全,所以那时候,所有的情绪,我全部不留地告诉梁可。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从来没有“出卖”过我。梁可,她是一个多么安全的瓶子。
◆四◆
我的倾诉,她的倾听,让我们越来越亲近了,也在我们真正熟悉以后,梁可也终于有了对我讲述的话题,惟一的一个话题:爸爸。
最初的讲,是从一件生日礼物说起的。那个冬天的黄昏,我们过完周末从家中回来时,梁可系了一条黑红格子的新围巾。她几乎从来不佩戴饰物,那条青春艳丽的围巾,让她整个人亮丽了许多。问她,才知道是爸爸买给她的20岁生日礼物。我羡慕地说,我过生日,老爸只会买蛋糕。
梁可的爸爸是警察,从小,她便崇拜爸爸。爸爸总是出差,每次回来,都会给梁可带礼物,是个很硬气的男人,心底却柔软,也不爱说话……梁可说,她长得很像他,性格也像……
那天晚上,我想梁可可能毫无察觉她对我说了那么多的话,那么多,像平时我对她说的那么多。我有些感动,她终于如同我信任她那样信任我了。原来每个女孩子,总会有一个想对别人倾诉的话题,心底都有一处柔软和快乐,想有人来分享,梁可并不例外,她只是更含蓄一些。
◆五◆
那以后,偶尔,梁可会对我说起她的爸爸,说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有次,她拿照片给我看。是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还没有更换的绿色制服,非常年轻。
梁可的眉眼真的很像他,还有那种静静的眼神。那条围巾之后,她会经常带一些小东西过来。音乐盒、卡通杯、好看的包……它们其实都不贵重,却让我感觉到爱的另一种温暖,让我羡慕。心里,甚至想去跟着她回家见见那个可爱的男人,但她从来也没有邀请过我。
这样一年一年,转眼到了大三。寒假,去和高中的同学见面,回来的时候,刚巧路过梁可家住的那个城中村,突发奇想,决定去看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警察要带着自己的家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便这样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问下去。后来有点累了,找到一个卖百货的小门面房,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继续抱着再试试看的打算,问店主,是否认识一个警察,姓梁,他的女儿叫梁可。
店主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很和气,听了我的话摇摇头。我有些丧气,刚要走,却听妇人又问,你是说,姓梁,她爸爸是警察?
是啊。我赶忙回头问,您认识她吗?她没有着急答我,想了想才说,倒是有个姓梁的住在这里,好些年了。可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爸爸当年不过是在公安局帮忙,早就不干了,后来出了点事,腿伤着了,干不了别的,就摆了修鞋的摊子,好多年了……她指向长长的巷子,就在巷口那儿,你去看看是不是他。
心里忽然一阵被抽空的难受。妇人还在问,丫头,是不是她啊……直到她问了好几遍,我才机械地笑了笑,阿姨,不是,可能不是一个人。说完,逃一样离开了。
在巷口,我终究还是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小小的简陋棚子,一个穿粗布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里低着头处理一只鞋子的鞋跟。也许感觉到有人,他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笑,问,姑娘,修鞋吗?
我也笑,然后飞快地摇头,转身离去。照片中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如今面容沧桑,连鬓角都已染了霜白。而我心底,所有的游移、困惑、不解,慢慢地,都成了心疼。我,忽然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切,那都不过是梁可的谎言。
◆六◆
半个月后,我回到学校,看见梁可,用平静的神情,装作一切不曾发生,我知道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到像她一直对我那样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独自承担过任何的心事。但这次,我一定要做到。
大学最后的那一小段光阴,我始终坚守着那个秘密。在梁可面前只字不提,并努力装得跟从前一样,事事跟她倾诉,也偶尔,静静地听她讲述她的爸爸……只是每次听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背过身去,总是害怕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七◆
终于毕业了。
告别也是平静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抱在一起哭。也忽然记起,一起的4年,从来没有看见梁可流过眼泪。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坚强的呢?是从最爱的爸爸受伤之后吗?
毕业第三年,同学聚会将我召了回来。一个班的同学大多到齐,可是没有梁可,同在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而回忆起那个多事的年纪,在大家记忆中,我竟然没有什么秘密可寻。他们并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都装在梁可的瓶子里,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在习惯地为我守候。
突然就无比想念她,却没想到,那天晚上很晚了,忽然电话响,接听,对方说,我是梁可。
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再说不出话来,分别太久,联系太疏,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倒是一直善于倾听的她,在我们共同沉默了几秒钟后,慢慢地说,我要谢谢你这些年为我保守的秘密,我知道那年寒假,你去找过我,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在她面前隐忍了太久的泪,终于在那一刻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她说,那时候太年轻,不肯面对真实的人生,所以骗自己,宁肯让自己生活在虚构的美好里,不允许别人知道……
梁可,我含着眼泪打断她,那些美好不是虚构的,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第44篇、25岁的Yoyoo寻友记
刚刚过去的25岁生日对我非常特别,因为真的找回一个曾经以为丢失了的朋友,一起庆祝这个不平凡的生日。
寻找老朋友,不是蓄谋已久的事。几个月前,我回了趟老家,机缘巧合,正赶上小学同学聚会。原来他们每年春天都会如此相聚。一辈子遇到那么多人,有人走进你的生命,有人跟你擦肩而过。朋友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个男同学说,朋友意味着你的历史。25岁了,人生过去四分之一,我的历史谁在书写?是自己,还是那些朋友?
没人会主动坦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重视感情。我们也许会重视一次升职机会,一桩成功婚姻,但真会重视友谊吗?不能放弃的东西太多,轻易就被放弃的往往是友谊。但每当遭受出其不意的打击,支持大多却来自被遗忘角落里的朋友。
这样的领悟,令我觉得,用实际行动来寻找一位似乎已经蒸发掉的朋友,无论怎样都值得。
经过考虑,我把目标锁定在大学的好朋友君子身上。
已经快两年没联络过了,最后掌握的资料是她当时的公司电话、内部e-mail、手机、QQ号码。
公司电话通了,没有这个人。
手机语音答复,没有这个号码。
QQ留言,一个礼拜没回复。
e-mail同样如此。
我问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她太久了,甚至怀疑她是不是还在内地,也许终于熬成正果远走台湾了。
我是那种不喜欢同学聚会的人,从来没参加过大学同学的任何社交性聚会。更何况君子跟我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
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看到她。
不喜联络的我,开始频繁与大学同学通电话,聚会,终于知道君子的一个同班同学直升了母校的研究生。那个同学和君子也全无联系,不过他很热情地提供了很多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寻找君子。这个行动一开始就那么轰动,出乎我的预料。
张扬就张扬吧,感情这东西,张扬并不肤浅。 有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是君子的同乡。我得到了她武汉老家的电话。打去她家,君子妈妈告诉我她目前的电话号码。距离我的生日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居然很紧张,不敢马上打过去,整整一晚翻看以前的日记,在那上面,君子的名字出现得多么频繁,然而我们居然没有一张合影。第二天,我终于有勇气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君子本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是我,起先彼此都很不自然,但很快就融洽了。事实印证,我们都在彼此挂念,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天通了整整4个小时电话,并商量好了庆祝生日的细节,仿佛回到大学时代,我们还是两个大三女生。生日那天下班后,我乘坐最后一班飞机飞到深圳,在机场我一眼就看到君子,还是那么安静微笑着。那天晚上,我们玩遍深圳所有热门酒吧,感觉很像毕业时在顶楼的晚上 —— 无所不谈,温暖而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最早的航班返回北京,在飞机上沉沉睡去,踏实而满足。我知道,今后再也不会丢失朋友。
想找回失去的友谊,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要打个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忙到这点时间都抽不出,也没有酷到懒得说声“HI”。

第45篇、有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

有一个知己,相交甚深,但无缘成为眷侣,只是在偶尔电话里纠缠,说些不相干的事,不相干的人,心知肚明的感情,月白风清。
有一个朋友,是亲密搭档,相互理解与信赖,而且惺惺相惜,业务与工作之余,心生赞叹,但无从表达。
有一个网友,只通过电话,但心有灵犀,语言传递相知相解,在午夜相逢的快乐里,却只能微笑摇头,用片言只语问候。
有很多老友,曾记取我年轻的梦,年轻的日子,轻狂相伴,岁月渐老,抹不掉的回忆,却只能思念,相聚在梦中。
有一种爱,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
虽然有同样的心动,同样的怀想,同样乍然相见的喜悦,依依不舍的眷恋,但世间总有一种约束,让心思沉静,让感情不再漂泊,发乎情,只能,止乎礼。但依然可以在阳光下享受难得的温情,依然可以在午夜梦回时心生柔情,依然可以相信自己的完美与可爱,在这些温柔的情愫里,依然,可以感受被爱。我们的世界,毕竟不仅仅有爱情,在岁月漫长的脚步里,我们更多对水色山光眷恋,红玫瑰只有一朵,燃烧此生唯一的心情,而更多时候,空气与水都是恩赐,让我们享受生活。
有一种真情,可以平静的相忘于江湖,君子之交,抑或萍水相逢,都可以默默的爱,默默的理解,默默在心里装满祝福,挥一挥手,让春草绵绵,落红成片。
有很多份爱,我们不能用世俗的方式承担,也不过聚散随缘,风雨由天,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就是有这样的感情啊,飘荡成缠绵而温暖的空气,就是在这样无心的眷恋里,我们认识自己也认识世间,就是有这样无缘而有情的瞬间,让我们轻轻的叹息,深深的爱恋,生命中蓝蓝的,白云天。
虽然我们相爱,但我们,不称之为爱情。
第46篇、真情弥香

懒散地躺在床上,手闲散地翻着书刊,
耳朵里充斥着所谓的音乐,眼睛却不知该看向何处,
哀伤如烟如雾般弥散,席卷了整个空落的心。
泪腺在一瞬间特别地兴奋飞舞,流泪的冲动从大脑传到眼眶的泪管,
也就在此时此刻,悲哀地发现身边竟无人倾诉,
无肩依靠,无手温暖,只能任冰冷一寸寸浸润皮肤,将整颗心浸透。
浑浑噩噩地过活。尽情地睡,拼命地吃,
散漫地学习,享乐地玩.......留下的是空虚与悲哀,也只能是空虚与悲哀。
平日呼朋引伴竟也气势恢弘,可是关键时刻才明白自己生命竟如此贫乏,
身边竟连一个可以信赖,可以撒娇,
可以任性的朋友都没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与孤独。
眼睛咫尺,心去也天涯。忆起昔日好友,往日真情,
如同饮陈年醇酒,醉人飘香,心里安慰甚多。
庆幸,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两个牵挂你也被你牵挂的朋友,
他们在乎你幸福与悲伤,快乐与忧愁,
虽不及整日嘻嘻哈哈的快乐与亲密,却自有一种沉淀人心的深厚与宽容。
原来,自以为是已成了现代人的通病。
真正的友情不在乎朝朝暮暮的相守、相伴,也不在乎平日的杳无音信。
只要你需要,轻轻拨一窜无意义的数字组合成的有特殊意义的温暖代码,
你的心变可以得到宁静,你的忧伤便会举械投降,你的哀伤也会得到慰藉。
在那一会,你会体会什么是真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历久密弥坚。
有的人,只能分享你的快乐,接受你的抚慰,
却无法与你共谱心灵的美妙乐章,步上你的心灵殿堂;
有的人,只有在你被忧伤侵袭之刻才能想起她,
但是却是你心灵永远的温暖,你一生的灿烂阳光,
包容你所有的过错,洗涤你身上所有的污秽,为你留下一片清香的圣地。
朋友,你嗅到真情弥散的香味了吗?
嗅到了就请珍惜;还未嗅到就用你的真心去嗅,
终有一天你的心里会溢满清香----真情的弥香!!!!!
第47篇、一个朋友在路上

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着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的浑汤了, 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第48篇、流泪的“出卖”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肯定是油箱漏油了。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汤姆从机尾拿来降落伞,给每个人发了一顶,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他抓过降落伞包打开,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汤姆的妻子走出来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汤姆的妻子把旧衣服倒了出来,在包底她发现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是汤姆的笔迹,极潦草地写着: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去,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49篇、老友记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50篇、人际交往中不要“过度投资”

不要对人太好了!好事几乎都被做尽了,也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对一个有劳动能力、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付出都是内部的需要。人际关系中如果不能相互满足某种需要,那么这种关系维持起来就比较困难。在卡耐基成功人际交往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则——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内容)的基础上,即人际交往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心理学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经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即人们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于所付出的。其实有止是得到的不能少于付出的,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也会令人们心理失去平衡。
人际交往要有所保留,初入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好事一次做尽”,以为自己全心全意为对方做事会专关系融洽、密切。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不能一味接受别人的付出,否则心理会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也是为了使关系平衡的一种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尽,使人感到无法回报或没有机会回报的时候,愧疚感就会让受惠的一方选择疏远。留有余地,好事不应一次做尽,这也许是平衡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留有余地,适当地保持距离,因为彼此心灵都需要一点空间。如果你想帮助别人,而且想和别人维持长久的关系,那么不妨适当地给别人一个机会,让别人有所回报,不至于因为内心的压力而疏远了双方的关系。而“过度投资”,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就会让对方的心灵窒息。留有余地,彼此才能自由畅快地呼吸。
第51篇、友情垃圾桶 十二星座哪个最合格?

只要活着,就难免会有一些些烦恼,一点点委屈,想找个人来说说。我们通常把这个人美其名曰为“垃圾桶”。12星座当友情“垃圾桶”时候的表现都是什么样的呢?看看吧!参考太阳、上升星座。
白羊座
“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嘛!我去找他算帐,痛扁他!”
一向喜欢打抱不平的羊羊,往往只听到“半桶水”的时候,就已经义愤填膺了,而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就很难预料。所以,找羊羊做“垃圾桶”的你,一定要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哦。
但是,也有一点好处就是,羊羊从此会把你的委屈当成自己的委屈,和你站在统一战线上,共同去仇视那位欺负你的仁兄。
金牛座
喜欢在自己倾诉的时候,有人在一旁陪你叹气吗?希望在哭泣的时候,有人默默地递过来一张柔软的纸巾吗?如果你是想拥有这样一个倾诉对象的话,牛牛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节制的牛牛能做的,也只是到此为止,你可不能指望老实的它们会出主意帮你报仇。
双子座
双子座的“垃圾桶”是个倒得越多吐得也越多的“垃圾桶”。能得到此美誉,原因有二:一是机灵活跃的他们主意多,你向他们倾诉得越多,他们能给你提出的建议也就越多,而且他们擅长从纷繁复杂的关系中跳出来思考问题,这一点对于希望解决问题的你,是非常有利的。
二是他们的思维也多变,刚刚开始的时候你和他们谈的是爱情,但是到了最后也许就是他们和你谈哲学了,所以千万记住不要被双子的思维牵了鼻子走哦。
巨蟹座
蟹蟹让你感觉到最温暖的,是他们母性般温柔的肢体语言——或者轻轻地为你抹去脸上的泪水,“乖,别哭了。”;或者紧紧地握住你的手,让他们手心的温暖渗透进你的心;又或者让出自己的臂弯,让你有个小小的避风港。
所以,当你在蟹蟹面前倾诉完后,就会觉得自己像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一样,浑身舒畅。
狮子座
狮子座的“垃圾桶”是分成两类的,看你碰上那一类了:
一类是愤怒的狮子,他们也会向羊羊一样,把那个欺负你的人骂得一名不值,甚至还会以大哥/大姐的身份帮你出头。
一类是骄傲的狮子,他们以狮王的尊严告诉你,不需要和小人计较,就当是被苍蝇蚊子叮了一下好了。
处女座
选择处女座的垃圾桶做倾诉对象,最容易出现的后果是“反客为主”。因为处女本身也是擅长理性分析和喜欢倾诉的人。他们在倾听你的委屈的时候,往往也会在同时插进来帮你分析其中的因由和细节,甚至他们还会联想到许多相关的事情,一古脑儿地列出来帮你做对比分析。
这样的垃圾桶好不好,完全在于你的个人喜好了。
摩羯座
羯羯是个耐心的听众,但是却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听众,也许是因为他们太习惯于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了。所以你的倾诉到了最后,往往变成了羯羯提问,你来回答的形式。
倘若你不希望赤裸裸地把自己的内心暴露给外人,魔羯座的“垃圾桶”也许会让你觉得有被窥探的压力。
水瓶座
如果一些事情困扰了你很久,难以解脱的话,也许你应该试着去找找瓶瓶。思维开阔的瓶瓶,能够帮助你看到事情所涉及到的各方的利益得失。借助他们的智慧,你也许会觉得自己并没有输得那么惨,你可以选择的余地也还有很多。甚至你会看到,经历过这些不开心,其实你也长大了,成熟了。
双鱼座
当鱼鱼知道你要找他倾诉的时候,往往会为你找个比较有气氛的地方坐下:或是在流动着忧郁情调的咖啡厅。或者是到浪涛拍岸的海边,又或者是在繁星点点的寂静夜空下……
然后,鱼鱼什么也不说,只是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你,这个时候,委屈的你还能说什么呢?也许最想做的,就是顺应这美好的背景,好好地在鱼儿怀里哭一场吧!
第52篇、你是我的天堂伞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53篇、青春光华滋养我的沧桑心境
我虽已年近花甲,但仍有一个年轻的心境,每天热情奔放地学习和工作,对人生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希冀。为什么会这样?首先,这应该感谢我的那些年纪与我相差很多的“小朋友”!
曾经有一度,我的心情很沉闷,总觉得人与人之间友谊淡薄,真情难寻。几十年来,见惯社会上一些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让我对人际关系几乎失去信心。后来,是一个叫王树新的女孩转变了我。
王树新在天津某公司当会计,认识她时,她只有26岁。有意思的是,我和她最初是在电话里偶然相识的。一天,她把电话打到我的单位———区教研室,求我帮她查找一下当教师的老同学的电话,说想和他们一起聚聚。我答应了,可一忙就忘了。所以她又打来电话时,我只得叫她过几天再听我的回话。几天后,她又打了过来,我已为她找到了一位在中学任教同学的电话。
第二天,王树新竟然出人意料地和她的几个老同学来单位看我!原来,她和老同学联系后,当天下午一下班,就把孩子托付给亲戚,迫不及待地跑来了。她和同学是专程来感谢我的。那天天降小雪,气温下降,我想,一个在市区生活的女子,冒着夜暗和严寒来40公里以外的郊区看老同学,这是怎样一种难得的真情啊!
那天,我们聊得很开心,我们一起吃了顿饭,畅谈生活、工作、学习,听他们追忆家乡和亲情。从他们身上,我似乎感受到了久违的积极向上的活力和深厚的同学真情。此后,他们常有往来,也常约我参加他们的聚会。他们饱含时代活力的新鲜气息感染着我,学友间的美好真情净化着我。与他们交往,总使我心里增添几许亮色,自己也觉得年轻了许多。
和年轻人交往,不仅能使青春得到焕发,还能激励我奋发的精神,女孩辛义霞就是其中的一个。
辛义霞是甘肃天祝县人,因当地自然条件恶劣,家境贫寒,本该继续上学的她不得不含泪离校,走上茫茫的打工路。她是文学爱好者,打工时经常阅读文学刊物,有一次,她因为入迷地看一本《新作家》而误了上班时间,被老板解雇了。
巧的是,那本《新作家》上刊登了我和女儿的合影和文章,她根据上面提供的地址,把这件事写给了我,我在回信中鼓励和安慰了她。此后,每隔一段时间,她就来信谈她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经常随信寄来她写的诗歌或散文,恳请我予以指导。
后来,她和姐妹们跑出几千里地到新疆“拾棉花”,天天从日出干到日落,手指被棉壳尖扎烂,还得干,因为每天不拾100斤棉花就吃不上饭!寄予深深同情的同时,我想,这样的境遇下,恐怕谁也没有闲心再干别的了吧!可是,她却照样寄来了稿件!她说,她“写作”就是随便坐在一个什么地方,把小本本放在膝盖上,把心语变成白纸上的涓涓细流,或是清晨的一滴露珠。她说得轻松,我却能够深深感到,她所写的每个字凝聚了多少血汗的结晶!我对她的稿件总是认真修改,还常帮她打印或投稿。
几年来,我和辛义霞通了30多封信,却从未谋面,但我对这个女孩的了解逐渐加深。她是在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上艰难地跋涉,并用激情和信念书写着自己的青春!其实,与她交往,不只是我给了她帮助,她的言行也焕发了我的热情,给了我拒绝衰老心态的力量。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人生最美好的东西———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应像江水那样地奔流不息,不管处于什么境地,创造和奉献的生命都是最有意义的。
当然,我也有很多同龄的老年朋友,我们在一起会有很多共同语言,这无疑对我现实生活的建设是大有好处的。而与青年人交往,常会让我感到心情振奋,心灵深处,总会怀有无限美好的遐思与冥想,仿佛乘上快艇在浪尖上飞腾跳跃,总有一种甩掉陈腐,迎接新生的感觉。
我喜欢年轻人,愿与他们交往,他们的青春光华使我得以保持年轻心境。

第54篇、“假秘密”换“真秘密”。

从我这位学生的话和前面的那个故事,我们知道,要跟一个人建立特别亲密的关系,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分享他的秘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会使用各种手段,他们可以为你算命、为你填表、为你做心理测验的游戏,也可以用他们的秘密来交换你的秘密,甚至用“假秘密”来换你的“真秘密”。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交浅而言深,既为君子所忌,亦为小人所薄。”每个人在对你说出他的秘密之后,都可能不心安。因为他不敢确定,你是不是会把他的秘密说出去。
于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也要求你说出你的秘密。
所以,我们要知道,无论对别人说出自己的秘密,或去听别人的秘密,都没什么好处,你可能有“短利”,也可能有“长害”,何况在秘密传递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许多副作用。
第55篇、不再珍惜你的真情
我叫她唐姨,叫她艾姐。但其实她们两个,差不了几岁,都是奔五十的女人了,只是因为唐姨位低,艾姐位高,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便很微妙地,用称呼上的差异,将两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区别了开来。
唐姨是一家超市的经理,掌管着十几号人,但依然像一个小姑娘般,有着让人喜欢的甜美和温柔,哪怕是员工们受了她的训斥,都觉得心底温暖,犹如落下一小片春天的阳光,或者被一支羽毛轻轻地抚过。我去她的超市里买东西,喜欢驻足片刻,分享她工作时的快乐与喜悦,觉得在她的身边,做一只眯眼睡觉的小猫也好。唐姨没有学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研究所的食堂里打工,因为开心果一样地天真可爱,被许多研究员喜欢,这其中就有刚刚参加工作比她略小几岁的艾姐。
在唐姨的描述里,那时候的艾姐还是个胆怯羞涩的小姑娘,刚刚大学毕业,在众多的研究人员中,她的资历最浅,所以也就没有话语权,常常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去食堂吃饭。唐姨看到了便每次都热情地招呼她,并在那些来吃饭的领导面前,主动为她说一些好话。这样的善行,果然换来了艾姐的回应,她开始喜欢上这个没有多少文化但却可以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而且同为女人,两个人竟是有了许多外人无法知晓的私密话。一个是做学术的知识女青年,一个则是食堂卖饭的打工妹,两个身份层次相差很大的女孩,就这样因为唐姨的真纯与善良,而换来了一份至今已经近30年的友情。
看得出来,唐姨很喜欢这个艾姐,将她的儿子都称呼为“我们的儿子”,见到了比自己女儿都亲,常常是一通拥抱亲吻还要将买的好吃东西全塞给他。在没有见到艾姐之前,我每次都会艳羡她们的这段情谊,并真心地敬佩这个做了研究员有了很高身份和地位的艾姐,想着她到今天还未曾忘记唐姨,或者自动地远离位卑的她,当是有足够高的修养吧。
后来无意中与她们两个在饭馆相遇,出于礼貌陪着小坐片刻,就是这样短短的相聚,让我突然间发现,很多时候,女人间的情谊,远没有男人间来得可靠,那些“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箴言,说给男人们听,有一种江湖气,而告诫给女人们,不过是那廉价的脂粉,风一吹过,便扑簌簌地落了满地。
艾姐17岁的儿子,比唐姨的女儿小不过3岁,可是却像一个被宠坏了的皇帝,不仅仅是在我面前表现高傲,见我坐下,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兀自懒洋洋地切着手中的牛排,那下手时的狠劲和冷漠,让你觉得他不是来赴唐姨的约会,而是见一个于他完全是个累赘的清洁工之类的小人物。唐姨几次抚摸他的脑袋,叫他“儿子”,他都烦乱地躲开去,对于唐姨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见见干爸,也带搭不理,好像领导应付下属毫无必要的饭局,能够躲避一场,那简直是件幸事。
而对面的艾姐,与唐姨淡淡地相聊中,则有一股子教授的清高与骄傲,女知识分子的那种优越感浸入了骨髓中,刀锯斧钺都去不掉。对于唐姨向她展示的刚买的衣服和首饰,她只是微微一笑,不做评价,但那神情里的距离感,却足以让人明白,她对唐姨的一切,其实并不怎么关心。她更愿意朝唐姨炫耀自己刚刚买下的房子和新车,还有攻下的博士学位,以及连升三级的丈夫。而也只有这些内容,可以让她在唐姨面前,有被人奉承了的愉悦和惬意。
不过是短短的20分钟,但我却很想将唐姨和她乖巧的女儿拉到一旁去,告诉她们,不必将这样盛烈的热情,给予一个在高枝上冷漠俯视的女人,她有她的荣华富贵,而你自有你的舒畅人生。我相信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有很多份平等的真情,他们喜欢唐姨,而且不会因为她地位的卑微,便忽略了她那颗善良感恩的心,她的快乐与欣喜,完全可以给那些更懂得珍惜感激的人,而不是一个虽然走过了近30年,但却因为地位的变化,不再需要她情谊的艾姐。
但我终没有说破这份失衡的情谊,或许依然不失一份天真的唐姨,当她一厢情愿地认定并喜欢一个人时,她也有一份外人无法理解的一厢情愿的快乐。
第56篇、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

夏日的午后,一阵阵带着香甜气息的暖风吹进了教室,让正在上自习课的我们感觉浑身上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就在我面带微笑准备去会周公他老人家的时候,一个小纸团像精准的导弹一样,在半空中滑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不偏不倚地敲在我额头正中央。我猛地坐直身子,睁开雷达一样的眼睛搜索着纸团的来源。
就在这时,我发现死党丁广博正满脸坏笑地看着我,手里还比划着扔纸团的动作。看到丁广博这副神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既然你小子不让我睡个好觉,那我也饶不了你!想到这儿,我捡起地上的纸团狠狠地向丁广博砸了过去。
“哎呀!”一个女生的尖叫声撕破了教室里的宁静。而丁广博在纸团砸来的一刹那俯下了身子,我那充满了力量的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后排元颖的脖子上。几乎是在一瞬间,全班同学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元颖。我一下子愣住了,丁广博也傻了眼。
无巧不成书,谁也没料到半堂课都没出现的老班恰好这时走进了教室。我心里暗叫不好,恨不得立刻烧香拜佛好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就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老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元颖,出什么事情了?”乖乖女元颖站起来,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大声地告诉老班:“老师,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磕到桌子上了。”“没碰坏吧?”老班关心地问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元颖摇了摇头,便坐下继续学习。
当老班一走出教室,我才发现自己紧张得后背都湿透了。今天要不是元颖手下留情,我肯定得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吃“小灶”。我看了看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元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放学之后,我和丁广博特意找到元颖,当面向她道谢。没想到元颖还是像平时一样沉默寡言,淡淡地冲我们笑了笑,推着自行车走开了。从那之后,我和丁广博总觉得欠元颖一份人情。可是,人家学习好,又是班级干部,更是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们这两个除了捣蛋就没什么特长的家伙想帮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就在我和丁广博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机会却出现了。在体育课上,我们终于发现了元颖的弱点——她的运动神经缓慢。在体育达标测试中,全班就她一人不合格。尤其是在跳远项目上,她以非常优美的姿势起跳,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像一只青蛙一样,逗得大家差点笑出声来。
元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这次体育测试让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我和丁广博的体育成绩在班级里还是不错的,我们俩向元颖提出带她一起锻炼,好让她在下次的测试中顺利通过。元颖疑惑地看着满脸真诚的我们,勉强点了点头。
从那之后,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三个人就跑到操场对面的树林旁,我和丁广博轮流教元颖各种各样体育锻炼的技巧,陪着她一起练习。元颖的表现,让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丁广博教她跑步,她跑着跑着能把鞋甩出去;我教她跳远,她就能偏出方向把站在旁边的我砸得满眼冒金星。
在丁广博被元颖的运动鞋打了两次和我被元颖在跳远中砸了三回之后,元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她还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通过体育测试已经不成问题了。几个星期之后,在第二次的体育测试中,元颖终于顺利过关。当元颖在上一次出了丑的跳远项目中咸鱼翻身之后,她转过身冲着我俩高高地做了个v字型手势!
在那些一起陪伴元颖锻炼的日子里,我们三个人的友情也迅速升温。元颖顺利通过体育测试之后,我们三个人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学们送给我们一个绰号——“三剑客”。
那时候,学校时不时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每次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能悄悄地通过和别的同学换座位凑到一起。丁广博最贪吃,每次他都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来,从瓜子到水果,从巧克力到芙蓉饼,我和元颖简直都怀疑这小子家里是不是开食杂店的,要不哪能弄到这么多这么全的东西?我爱讲笑话,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我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笑话,逗得他们两个笑得前仰后合。元颖感情特别丰富,有一次,看到电影最伤感的地方,元颖趴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把周围的人都惊动了。我连忙低下头哀求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你了,咱们回去再哭,成吗?你再这么哭,大家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元颖冲我撅了撅嘴终于破涕为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之间就要毕业了。在同学们忙着写同学录的时候,我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元颖,没想到这份礼物却引起了一场误会。这天放学等同学们都走了之后,元颖叫住了我和丁广博,她低着头告诉我: “我们年纪还小,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的,你的礼物我不能要。”元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一样。我和丁广博有些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元颖似乎也看出了我一脸的不解,于是便拿出了我送给她的影集,指了指在影集扉页上写的字念道:“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着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这些话,好像超出了朋友的限度……”
我听完之后,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丁广博也笑弯了腰。元颖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元颖啊!元颖!你可是咱们班出了名的才女,谁不知道你喜欢古诗。这是我特意给你抄录的一首藏族古诗,还是丁广博帮我找到的。”听了我的话,元颖先是一愣,然后跳起来用粉拳使劲地捶着我的后背:“谁让你们不早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开完最后一次班会之后,所有的人都迟迟不愿离去。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们有过摩擦,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欢声笑语。我们三个人坐在操场边上,默默地看着低年级的同学在打闹着。
操场上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上课的铃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但是在这青涩的时光里,我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这就足够了。无论时光怎样流逝,这段属于我们的时光,这些属于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第57篇、有一种爱叫友谊

我年轻时,非常傲慢自大,这是因为我有一个俊秀英武的外貌。其实,我那时只是个虚浮浅薄的人。我经常照镜子,对着我那张漂亮的脸自我陶醉。我上高中时就开始交女朋友,身边的女友像走马灯似的不停地换。
我自以为,凭我的堂堂相貌,哪个女孩子见了不会心旌摇荡?所以,我每交一个女友,就对她们提出条件,若跟我在一起,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一切听我的,要么给我走人!
这一切直到我遇到坦丽才有所改变。坦丽比我小三岁,她长着一头金色的卷发,面颊上两个酒窝,甜甜的似乎盛满了蜜,白里透红的鹅蛋脸总是荡漾着笑,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我们开始约会,几个月下来我发觉自己非常在乎她,这是我以往交女朋友时没有的感觉。
但是,一天,坦丽告诉我,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认为她与我没有共同语言,因此决定和我分手。这是我第一次被人抛弃,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当然,找一个女友对我来说很容易,我马上又和其它女孩约会了,然而,坦丽在我心中的位置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高中毕业以后,我当了一名建筑工人,我很喜欢这份工作。有一天,当我站在脚手架上敞开衬衫擦汗时,在我正上方操作的一个同事突然碰翻了一个焦油桶,满满的一桶焦油将我从头到脚浇了个透。我只感到疼痛、恐惧、不知所措。然后,救护车把我送进医院。
我不知道医生在我身上施行了多长时间的手术。最后,一个外科医生俯身对我说:“我必须告诉你实话。”他说,我的烧伤面积超过了身体的55%,这还不是最糟的——烧伤最严重的部位正是我的脸,那张我过去经常自我陶醉的脸。
我受到的沉重打击是可想而知的。我曾经引以为荣的资本从此失去了。我不再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英俊小生了,失去了漂亮的外表我还能有什么?
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期后,我到哥哥家继续调养。我的脸仍然肿痛,视觉模糊不清,呼吸也很困难,简直是忍受着地狱般的煎熬。我听到医生对我哥哥说,别让我每次的睡眠时间超过20分钟。
一天,我在睡梦中被催醒时,看到了一张久违的但又非常熟悉的脸,那张脸还像以前一样挂着甜美的笑,是坦丽。我不希望她在这种情况下见到我,但她坚持留在我身边。她每隔20分钟就将我喊醒,整晚都照料着我,直到天亮要去上班为止。
白天,我一个人在家,我能做的就是看电视。我每动弹一下都十分疼痛。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子。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有了一个愚蠢的侥幸心理——或许医生的话只是夸大其辞,我的脸部受伤并没有那么严重。
当我稍稍恢复后,我趁家里无人,挣扎着来到一个镜子前。我在镜中见到的一切将我的世界击得粉碎。我第一个念头是,谁还愿意见我?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变得更难伺候。我想尽办法将坦丽赶走,我不想让自己成为她的负担,因为我不可能有原来的相貌了。但是坦丽就是不走,她留下来照顾我,对我的行为毫不在意。她肯定把照顾我视为她自己的义务了。许多人看到我的脸都感到恐怖,有的人甚至差点昏厥,而她却一点儿也不嫌弃。
后来,有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使我的情况好转。这期间,坦丽一直在照料我,给我同情与关怀。我终于明白,男女之间的友谊比情爱更重要,但我以前的观念恰恰相反。
坦丽和我都知道,尽管我们是可靠的朋友,却不会结成终生伴侣,我们之间早已结束。但是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友谊,是一种特殊的友谊,将会永久存在。我非常感谢她,在我如此丑陋,如此沮丧,如此粗暴无礼的时候,她还坚持留在我的身边,给了我善良与同情。
几年以后,坦丽与别的人结婚了,我也找到了自己的伴侣。我很爱我的妻子,我们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每天,我都努力运用我从坦丽身上学到的善良与同情。我现在知道,善良与同情就是照顾和关心别人,而不是光看到自己。所以,我现在不再需要镜子了。
第58篇、难寻红颜知己
互为知己或许是朋友关系中的最高境界,而男女之间要成为知己真的就那么难吗?有人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曾为人世间这珍贵的友情而感动和自豪,我为她对我的牵挂而激动和感激。但这一切都将永远远去,就像一本印刷匆忙有着许多错误的诗集。
在今年北京的一个春天的夜晚,我在风沙弥漫中,结束了一个故事。我没有想到,刚刚开始的故事竟骤然出现了结局。
相识不久,却宛如故友
去年冬天北京最冷的一天,我要出差,洋洋给我送飞机票时,我忽然有了想认识她的冲动。其实,30年的花开花落,我认识过许多女人,但我第一次有这种冲动。
出差回来,我打电话约她去一家音乐酒吧,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同意了。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我惊讶于我们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都喜欢俞丽娜的小提琴协奏《梁祝》,喜欢用萨克斯演奏的《回家》,喜欢理查德 克莱德曼的钢琴演奏的《秋日的私语》,喜欢那首《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的歌,我们都喜欢在茫茫的海滩上,一个人在夜晚听海的声音……
感情真是奇怪,有些人相识多年,见面只打个招呼便匆匆而过。而有人初次相识,却宛如故友,就像我们一样,尽管我们只拥有两个小时的交谈。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联系。有一天,我抛开了一切杂务,给她打了电话,于是,在地坛公园,我们在冬日的寒风中,很自然地牵手漫步。
洋洋向我诉说了一个孤身闯京城女子的许多秘密。她家在东北,两年前,为帮助被拘留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她四处求人帮忙,认识了后来的丈夫苏。帅气英俊的苏果然很卖力,四处托关系,后来,她哥哥的事终于圆满解决。为了报答苏,她与相爱了3年的男朋友分手,决定嫁给苏。
结婚那天,她一直在哭,不肯穿上婚纱。在家人的反复劝说下,她才入了洞房。但就在新婚之夜,洋洋开始逃离家门,她身上只带着50元钱,开始在社会上流浪。后来到北京,找到一份差使养活自己。
说完这些,洋洋哭了。“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或许我们就不该认识。”在泪光中,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告诉她:“做个红颜知己吧!”她轻轻地点点头。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她说她喜欢我写的文字,我说我喜欢她淡淡的忧郁。我们陶然于彼此的相知相解,沉醉在彼此的相通相惜。我们一起读书,一起逛街,一起泡图书馆。我们每天都打电话,无所不谈。
拥有红颜知己是个成年人的童话
有一天,洋洋拿出一个本子给我看。我这才发现,细心的她把我发表的各种文章剪贴起来,我的双眼湿润了。她说:“无论你将来是成功还是失败,我永远都会为你捧场。”不知谁说过,在这个世界上,男人最需要的除了一个老婆之外,还有一个红颜知己。
我扪心自问,洋洋是我的红颜知己吗?我仅仅想让她做个红颜知己吗?一个男人的红颜知己要懂他,给他适可而止的关照,但不给他深情,不给他感觉你会爱上他的威胁,也不让他产生爱上你的冲动与热情,洋洋的确是深知这一点的。
有时我出门远行,音信皆无,等我漂泊够了,蓬头垢面地站到她面前时,她只是盈盈地笑问:“好久不见,玩得开心吗?”她不会提及她的牵挂、焦虑,她知道提那些东西不是她的事,她不想要爱情,只想要友情。
我真的感到,无论我在别人面前多么高高在上,在红颜知己眼里却只有尊严没有威严。她能穿过层层面具走进你的心灵,痛苦时有她抚慰,欢乐时有她分享,彼此不会感到任何负担。
虽然我们正处于生命充满激情的年华,但我们都很冷静,我们巧妙地避开了渐渐上升的情感,没有扯入到爱情里。我渴望岁月为我们的从容作证,为我们磊落的笑声作证,为我们宁静的心境作证,让我们将这份纤尘不染的情感延续,共同完成一个现实生活中成年人的童话。
但我们最终没有成为真正的知己。我终于明白,我们不过是相互照耀的一瞬间的阳光而已。也许因为我的一句话,刺伤了她的心,也许因为我太忙而疏忽了与她联络,也许是我的私心,也许……总而言之,我们各自回到了以前的生活,不再有任何联系。
有人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曾为人世间这珍贵的友情而感动和自豪,我为她对我的牵挂而激动和感激。但这一切都将永远远去,就像一本印刷匆忙有着许多错误的诗集。我们必须忘怀,尽管这段情感在长长的一生中永远挥之不去,但我也会慢慢遗忘,因为我仍要继续上路,仍然会藉着那份坚持与盼望。

第59篇、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

我和谢汀兰有三个约定:不在同一天发脾气,一个人郁闷了,另一个要哄;不再喜欢爱吃苹果的男生,他们通常没心没肺;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里的首要地位永远不可动摇。
依旧记得我和谢汀兰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那个下午。那天,我们化了淡妆,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挽着手从后台意气风发地走到舞台中央。当时的台下有些骚动,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吹起了口哨,虽然有些刺耳,但我和谢汀兰却备感骄傲。音乐响起,我们煞有介事地唱起来,可唱着唱着,我就忘词了,随后谢汀兰跑调了。最终,我和谢汀兰把排练了三个星期的节目演砸了,台下嘘声一片。亮相很惊艳,结局很凄惨。
谢汀兰责怪我,苏黎,我们练了无数遍,你怎么把词忘了啊?
我说,我忘了词你就接着往下唱,反正是合唱,别人又不会听出来,我一会儿就能想起来了,你怎么唱跑调了呢?
谢汀兰说,还不是因为你忘了词,我紧张的吗?
我说,我忘了词,我都没紧张。
谢汀兰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也噘着嘴看她。最后,我们俩背着书包各自回家。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方向,相距不远,我和谢汀兰走同一条路,她在前,我在后,隔着50米的距离,谁也没有理谁。太阳落山了,天空跟我们的脸色一样难看。
我和谢汀兰在七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死党,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如今我们十六岁,长大了很多,却突然变得不懂事了。
晚上,我坐在窗台上,看屋外雪花纷扬,凌晨三点,雪停了,整个大地素面朝天。我钻到被窝里,把谢汀兰送我的加菲猫摁在床上,边打它的屁股边说,我错了,还不行吗?
天蒙蒙亮,我就爬了起来,揣着两个苹果去找谢汀兰,我想我应该当面向她道个歉,毕竟我比她大一个月,做老大要能屈能伸才好。
从我家到谢汀兰家要走二百八十多步,我数着步子,踩着积雪往她家走,当我数到二百五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谢汀兰,她蹲在地上不知搞什么鬼。我悄悄走到她背后,发现她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苏黎,对不起。
我站在她身后傻乐,谢汀兰,你在干什么?
她发现了我,飞快地把对不起三个字给抹掉了,说,我在练字啊,知道我的字为什么写得那么好了吧?
我哈哈大笑,谢汀兰同学,你的字一般,不过认错态度很好,我决定原谅你啦。
谢汀兰说,你的态度比我好,一大早就来找我负荆请罪。
我说,不要胡说,我只是路过,顺便带个苹果给你。我把苹果放到谢汀兰的手心里,她很快就找到了我刻在苹果上的对不起,“喀嚓”一口咬了下来,吞到了肚子里,样子颇为饥渴。
吃完苹果,我和谢汀兰堆了两个紧挨在一起的雪人,用煤球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活忙完了,我们的手被冻得又麻又凉又红,握在一起却感觉温暖异常。
谢汀兰把树枝折了一半给我,我们用它在雪地里写字,写《友谊地久天长》的歌词:“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欢笑,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她写一句,我写一句,一边写,一边唱,整条街都被我们写满了,这一次,我没有忘词,谢汀兰没有跑调。
1999年的夏天,我和谢汀兰背井离乡从烟台到天津求学。她去了天津大学,我去了南开大学。两所大学,一墙之隔,曾经朝夕相处的两个外地女孩子,在陌生的城市仍然可以天天见面。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跑到天南街上一起吃饭。饭后,坐在新开湖或青年湖边喀嚓喀嚓地吃苹果。苹果是我和谢汀兰最爱的水果,我们买很多很多的苹果,遇见喜欢的人,便请他们吃。林志言便是其中之一。
林志言和我同系,比我大两届,一个终日穿着白衬衣的英俊男生,只和他对了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无还手之力。系里组织溜冰,在南京路伊势丹顶层,技术不太好速度又过快的我把他撞倒了,拽掉了他白衬衣的第二粒扣子,并栽倒在他的身上。我狼狈地站起来,忙不迭地跟他说对不起,他倒是坐在地上慢悠悠地打量我,又对了一眼,天,我的麻烦来了。
10月13日,我入学以来第一次没有跟谢汀兰一起吃晚饭,当然也没有跟她到湖边喀嚓苹果。取而代之的是林志言,我和他共进晚餐,并肩坐在新开湖边吃苹果。
林志言竟然说他也喜欢吃苹果,这让我大喜过望,我嘿嘿暗笑,敌人已经暴露了致命缺点,就别怪大小姐我心狠手辣了。
我把送给林志言的每一个苹果都用水果刀小心地刻上苏黎,这样,坐在新开湖边,他就会把我的名字喀嚓掉,吃到胃里,靠近心脏,我的名字就能轻而易举占据他的心,他吃得越多,我的名字就积累得越多,日久天长,他的心里就只有苏黎,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我对谢汀兰说,如果要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就要让他吃刻着自己名字的苹果。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课题。谢汀兰神秘地说,我现在也正研究这个课题。
我眼睛一亮,是吗?那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吃饭吧,就晚上啦,晚上行吗?谢汀兰低下头微微一笑,故作娇羞地说,那好吧。
第60篇、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第61篇、此情放弃更美丽

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其实只有两个人知道。
那天,不知自己为什么要留下,为什么会留下。原本是走的,因为来来去去的车太多,随时去都能买上票,用不着事先预订,所以便少了一道约束。
一一去告别,坐在电话机边刹那间想到了他。心像一条攥在手心的小泥鳅动了动,觉得也该向他说一句再见。
虽然我们见面只有一次,是和几个朋友吃吃喝喝聊些闲天,他坐在我的边上,很自然地碰了碰杯,并没有说太多的话。他的朋友说了他的现状———一个人的家。
分手的时候,收了他的一张名片,却没想给他留下自己的名片。当时觉得只是一面的缘,没有必要记住或留下些什么。
但谁知竟在临走之际,一个念头陡然蹿上脑海,他!要不要也和他说声再见?依稀记得穿土黄色衣服的他站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影子很高大,但也很朦胧。
就是那个男人
这种信息很重要,很带诱惑力。这个世界能让女人感觉出是一个男人的人,这个男人便在她的心里存在了。
他的朋友说他每年都要去一趟青藏高原,并且是在人人欢聚家家团圆的过年时刻,他一个人孤独远行,去那最古老最蛮荒的地方。
他带着他的摄影镜头,带着一个男人的事业心和对宗教的神秘感跋涉在那座大山。一个离了婚的愿意独行的喜欢探险的男人,他的生命中是不是有一些神秘的角落不断有东西沉淀下来?他的艺术创作和那些精美作品,是不是可以印证这人还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并不太喜好结交朋友,就喜欢像蛇一样,单独留在自己的洞穴里,偶尔出去感受一下世界,再静静地回来。或者像植物,体味大自然的美好,阳光、空气和水,四季缤纷的色彩,这就是他的所需!
我对电话里的他说,能有东西让我采写吗如果有,我就再留下半天。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却自顾自地说,你过来仿佛他一定有什么可以让我带回去。
我去了他的摄影室,那里的场景和氛围,使我从坐上那个黑皮长沙发的时候起就一直暗自思忖:这个男人究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他的摄影室很精当也很高雅,像他的摄影镜头,光洁清晰、一尘不染。地上的瓷砖在灯光下发出青青月色般的冷光。墙根有一个大风轮,他说是宋朝年间的车轮,花大价钱从民间收购来的。很难想像,一段凝结着滚滚风尘的历史旧物,如何穿越漫漫的时间隧道,而今变成一个现代摄影师静室里的古拙道具。还有一些书,许多光盘,音响……
一切是那么的静心而又优美。
音乐在这个小小的空间流动。一盘音碟走完,换盘时,他问我喜欢听什么样的。我说恩雅,他笑了,说这么老的碟,还是多少年前听的。他说那时他收集了恩雅的全部音碟。他说他爱听歌剧,不只一次到北京去听张艺谋导演的那个图兰朵。他放了一盘,那声音对我却是非常不幸,太亮堂了。我说我喜欢听流水一样舒缓柔美的声音。随后,我们的空间又响起了电影《辛特勒名单》主题曲———“今晚无人的夜”。过去一听这个曲子就会流泪……他说。
他说这话时我重重看了他一眼。我相信,因为那小提琴的音色的确像寒夜中的风,掀起夜行中一个孤独男人长长的风衣,苍凉滚滚而来。
在虚无飘渺的音乐中,他讲述着他的童年。一个十三四岁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爱情锁定在一个小小的空间会让它窒息。有时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个人独处好,还是两个人同居好。
一个人的世界很苍凉他又用另一种声音回答说:我每天忙都忙不过来。拍广告、应酬各方的朋友,还有一摊杂志社的事。每天忙完走出摄影室时,天已经黑得认不出人了。只有这时,走在空荡荡的街心,感受到夜的气息。他解释这夜的气息是各家各户窗口飘出的锅碗瓢勺和女人孩子的说笑声。这时就只想麻醉自己。于是找一家酒馆,坐下喝酒。喝到八成的样子就开路。不能喝醉,醉了就回不去了。微微醉回到家什么也不想倒头酣睡。一觉醒来又是一天开始。
还有一种方式可以处理孤独,就是洗头,几乎每天都到发廊去洗头,为了不让她们用劣质的洗发水,他带着自己的飘柔去。按摩头部也是一种给自己催眠的好方式。
他说他有三大嗜好,第一是听音乐;第二喝酒;第三是洗头。进了工作室就打开音响,他在室内的每一张照片都是在音乐中完成了;出门便喝酒;睡觉前洗头。
于是我点点头,一个单身男人的日子是这样度过的,如任何一种动物,伤了知道怎样寻药救治自己。我说那音乐那酒那洗头都是“女人”。那音乐是最高雅的“女人”,那般动人那般柔情丝丝浸入骨髓,牵动的是人灵魂深处最柔软的那一部分;那酒则是一个毫无理智一味献媚的“俗女人”,缠绵到骨头毫无防范能力;洗头则是一个“贤妻良母”,让你干净让你清醒让你舒适和健康。每天和这么三个“女人”会面后,阴阳的气理又趋于平衡。
为什么要和你的太太分手是谁不对我不对他坦然。因为我事务很多朋友很多,每天在外面,很难顾上家里。我们就这么分手了。这种解释并不充分,但我没有深问。毕竟,这是一个不太愉快的题目。他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不适合结婚的人。
我还知道了他其它的一些习惯,比如说爱穿名牌。他的衣服裤子包括鞋都是名牌。他说名牌就是质量,穿在身上的感觉跟重金属一样,他也自然会有所自重……
晚餐在一家大酒楼,和他的几个朋友。他说交朋友很累但没有朋友又不行。后来他又把我领到了由另一个朋友开的一家咖啡屋,大约有五百平米大,好大的空间,竟没有一个人,空着一张张的桌子和晶亮的玻璃器皿。四个男侍应生红衣服黑领带站得笔直,看我们来了,有人面带笑容有人走动起来。
他又要了一瓶啤酒,为我要了一杯柠檬汁。
他可以把我直接带到宾馆,可是他没有。这便是他的魅力,一个男人要让一个女人完全的放松,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桔色的灯光,还有些风情画、木屋,大屏幕上偶尔出现几个色情的镜头。
他终于把我送到了一家大宾馆。关上门,一间屋子里又剩下了两人。我不知道现在是夜里几点了,但我相信肯定不会有人再来敲门。他带来了两听啤酒,一包爆米花。
他说你可以去洗澡可以把鞋换了。这样你会舒服些。我说等你离开后再做。他说喝了酒就走,可他喝了一听还有一听。
我握着一个长长的玻璃杯,用它抵在我的发际间,他突然说,这个姿势很好,以后给你拍照我脑子里就有了这么一个画面。
然后他沉默不语,斜着身子,眼睛盯着我,像是要看进我骨头里去。
最后他说,别人把你说得非常神秘,接触后觉得你很有品位,所以想跟你交个朋友。我相信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比情人少一些,比朋友多一些,我觉得这种友情是美丽的,但要走到情人这一步那就是结束。
我在想他所说的这种感情,应是彼此的喜欢与愉悦,而非完全深入的爱。
最后一听酒也喝完了,他要告辞了,他说如果我愿意留下来再玩两天,他会放下手中的事再陪我两天。我说我一定要回去了。
那你还会来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来也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很充分的理由。
他站起来,站在我的面前,很近。几乎是一个慢动作,他用手轻轻拥着我的身体,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我没有拒绝,这是个温和得体的动作。但我依然有些紧张。我的手在我自己身上,我没有去拥抱他。
他说我们真的都不年轻了。
我俯在他的耳根悄悄地说,所以我很冷静。
要保持革命的晚节他笑了。
我也笑了。
他说离开我他就去洗个头,然后回家睡觉。
他走了,在这无人的夜,在这只要我愿意他本可以留下来的夜,我甚至连一个吻也没给他。他没有怪我,走出门还回过头说一句,以后我给你拍照。
这种感觉也许很好,但真像走钢丝……
第62篇、心清如水即是佛

一痴师太向三个徒弟宣布,要在她们当中挑选掌斋师。
掌斋师是看秧庵掌管膳食财务的神职,庵内几百号尼姑居士的饮食起居、一应开销全由她负责。一旦师太圆寂了,掌斋师就自然接替师太,就任看秧庵的当家师。
看秧庵的前任掌斋师是一痴师太的师姐,法号一傻,三年前就圆寂了,掌斋师由一痴师太自己兼任,因此掌斋师一职实际上空缺了三年。
现在,一痴师太要挑选新任掌斋师,也就意味着她要挑选当家师的接任人了。这让徒弟慧明心里暗暗地感到高兴。凭着师太平时对她的喜爱,掌斋师非她莫属,这在看秧庵里的尼姑居士们看来,简直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连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一定会选中自己担任掌斋师。
在这座看秧庵里,慧明呆了15年,也就跟了一痴师太15年,天天打坐念经,潜心修行,简直就是一痴师太的影子。她对佛家经文不仅熟背如流,而且领悟得既快又准,师太对她的这份悟性是极为赞赏的。为此,慧明也在心底里感到一丝甜甜的自豪。
相比之下,20年前就进了看秧庵的大徒弟慧清,尽管练功打坐、念经修行比慧明刻苦,也能领会一痴师太的点拨,但比起慧明灵光般的快速反应来,还是要逊色一些。为此,一痴师太没有少责罚慧清。
再看小徒弟慧悟,简直就是一个木瓜,人家打坐练功是念经文,她却是打瞌睡,仿佛她出生以来就一直没有睡够似的。她身世凄惨,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在路旁,幸遇一痴师太路过收留下来,这才在看秧庵长大。她平时也不太说话,一副木讷的样子。
一次,师太问她们三个师姐妹:“本庵为何称看秧?”慧清想了半天才回答:“世上草木,皆自秧苗始,不加看护,岂能茁壮?”慧悟则在师太的一再追问下才回答:“在我佛眼里,我永远是秧。”只有慧明回答得最快:“世上万物,莫不经风霜历寒暑,否则难以成器。佛家子弟不经磨难,怎能修得真身?”师太听了慧明的话,就微微点了点头;听了慧清的话,没作任何反应;听了慧悟的话,居然把眼睛闭上念起经来。
一痴师太与众尼姑居士们约定,三天后在庵里当众挑选新任掌斋师。尼姑居士们都认为师太是在走过场。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直接指名不就得了?但师父既然要她们三个师姐妹站出来挑选,那就还是得作些准备,否则被师姐师妹抢去了掌斋师,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三天后,一痴师太把全庵的尼姑居士召到了庵堂里,观音大士的塑像坐在莲花蒲团上很慈祥地望着大家,师太用与观音同样的姿势坐在观音大士塑像前的蒲团上。她闭着眼睛,默念了一阵,又突然睁开眼睛说:“开始吧!”
慧清上前,捧着一碗清水献给一痴师太:“掌斋如掌水。”师太接了,放在座旁。
慧明上前,献上一碗饭:“斋饭斋饭,斋即饭,饭即斋。”师太也接了,放在座旁。
轮到慧悟,却见她空着手上前,朝师太打个躬就退下。
师太问:“慧悟,怎么不说话?”
慧悟缓缓地转身,轻声说:“斋在心,饭在心,水也在心。掌斋即掌心。”
一痴黯然无语,旋即起身:“慧悟,从今天起,由你担任掌斋师。”
整个斋堂一时都呆了。
慧明吃惊不已:“师父,我……”
一痴目光深邃地看着慧明,语意深长:“心清如水即是佛,了无牵挂佛无边。”
第63篇、酒友

我和吉姆结婚时,他还在大学里读书,晚上常和一些朋友出去聚聚。自从我们的长子出生后,吉姆和我晚上就很少出门了。
吉姆最好的朋友雷每周六晚上都要来我家下棋。我刚开始并不太喜欢这个家伙。他是个大嗓门,有点粗鲁,还特别固执。每次聚会都由我来做三明治和薯片,雷负责带啤酒。有这两个家伙看着孩子,我就可以爬到床上,享受一本好书和一杯牛奶所带来的惬意了。
对吉姆和雷来说,晚餐、下棋,甚至激烈的辩论,都能让他们乐在其中。从政治到文学,再到外星人,他们争论的话题五花八门。我后来才明白,他们这样争来争去就是为了享受一下那种激辩的乐趣。每次,两个人都好像刻意选好一个论题,再来确定各自的立场。我不得不时时探出头来,提醒他们小声点,不要打扰邻居,至于宝宝就更不用说了。我经常看到孩子就那么躺在他们的膝盖上睡着。其实,我很喜欢躲在一边悄悄地听他们争论。他们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聪明的男人。
啤酒箱子一点点空了。吉姆身材瘦弱,却还想和他的兄弟一比高下。雷喝起啤酒来一点都不上头,吉姆就没有这个本事了。他经常在雷倒下之前就认输了——当然,也有例外。好几次,他们俩就那么躺在起居室里睡着了,直到我凌晨起来,抱来毯子盖在他们身上。
一次,吉姆得了严重的肾炎。医生给他开了药,告诉他四个月内不准喝酒。按医生的要求,他每天必须喝一夸脱的酸果汁,这对吉姆来说,简直如同上刑。
吉姆不想让学校里的人知道这件事,打算取消那个礼拜和雷下棋的约定。我提醒他:“如果取消聚会,这四个月里每个礼拜的安排都必须取消,因此干脆就别取消了。”
吉姆每天除了上学、工作,就是在家陪儿子和又怀孕了的我,没有什么休闲活动。他是多么盼望每个周末晚上的聚会,他是多么舍不得放下和朋友同饮一杯的乐趣啊。于是,我没和吉姆商量就给雷打了一个电话,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雷让我不要担心,说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星期六到了,暴风雪肆虐了一整天。晚饭时,我做好空心粉和肉丸子,还特意煮了一壶咖啡。外面狂风呼啸,我们都不知道雷还会不会来。电话线断了,也没法给他打电话。他准点来了,拖着沉重的步伐爬上楼梯,站在我们位于二楼的寓所门前,看上去像个雪人——和往常一样,肩膀上还扛着一箱啤酒。
我看上去一定很焦虑,因为雷趁吉姆帮他拿外套时冲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刚要开口,吉姆就瞪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是在警告我:“不许说出我那该死的秘密。”雷在桌边坐了下来。当我往他的碟子里加空心粉时,他从啤酒箱子里抽出一瓶酒,“咕咚”喝了一大口。吉姆瞪着我,也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张嘴就喝,结果呛得几乎喘不过气来。那瓶子里装的竟然是酸果汁!
接着,雷开始对他最好的朋友大谈特谈“真正的友谊”。他大声斥责吉姆不信任他,不和他说实话,还不听医生的话,捧着啤酒瓶就“咕咚咕咚”地喝。他质问吉姆是不是没把他们之间的友谊当回事儿,甚至为了保全愚蠢的自尊而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老兄,没有你,我活着可没意思啊。”雷说。
雷这一番发作惊醒了宝宝。还没等我走过去,他就已经把我儿子抱在怀里,还煞有介事地祈求这个小家伙长大后,别像他父亲那么固执。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每次都准备好酸果汁,雷会带比萨饼或炸鸡过来。不过,他实在是讨厌酸果汁,渐渐地改喝咖啡和苏打水。我更多地参与到他们当中,最后学会了下棋,可棋艺总不能让他们满意。我终于能够参加他们的讨论了。他们夸我还挺有口才的,我很开心。我们无所不谈,包括远行的梦想。我们都梦想着有一天能够走出新英格兰这个小地方,走得越远越好。
多年以后,吉姆的母亲去世,是雷守护着她的灵柩。不到一年的时间,吉姆的父亲也去世了。雷仍然站在我们身边,还把当年和吉姆一起用过的棋盘送给了我们。
如今,吉姆和雷要隔很久才能见上一面,他们之间的友情仍然特别深厚。两人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纵情豪饮了,每次在一起喝酒时,第一轮总是雷请客。两人从这第一瓶酒里喝到的,永远都是酸果汁。
第64篇、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65篇、一代人的友谊
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回忆而感怀呢?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友谊分为三种:一种是出自利益或用处考虑的友谊;一种是出自快乐的友谊;一种是最完美的友谊,即有相似美德的好人之间的友谊。
同时,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友谊是一种美德,或伴随美德;友谊是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
我们这一代人在那个时代所建立起的友谊,当然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会逐渐退化为亚里士多德说的前两种友谊。但我可以说,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或者说我们这一代中优秀者在艰辛而动荡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友谊,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因为我相信虽然经历了波折、阵痛、跌宕,乃至贫穷与欺骗之后,这一代依然重视精神和道德的力量。这就是这一代友谊的持久和力量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说,没有比这一代人更重视友谊的。
我这样说也许有些绝对,因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拥有值得他们自己骄傲的友谊。但我毕竟是这一代人,我确实为我们这一代的友谊这样偏执而真切地感受着,并感动着。我的周围有许多这样在艰苦的插队的日子里建立起的友谊,一直绵延至今,温暖着我的生活和心灵,让我格外珍惜。就像艾青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多么可贵又多么艰辛,像火灾后留下的照片,像地震后拣起的瓷碗,像沉船露出海面的桅杆……”
因此,即使平常的日子再忙,逢年过节,我们这些朋友都要聚一聚。我们虽然并不常见常联系,甚至连如现代年轻人煲粥一样打个电话或寄一张时髦的贺卡都不经常,而只是靠逢年过节,这样仅仅少数几次的见面来维持友谊。但那友谊是极其牢靠的。这是我们这一代友谊特殊的地方。这在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朋友也可以轻易地抛弃一个朋友的当今,就越发显得特殊而难能可贵。这种友谊讲究的不是实用,而是耐用。它有着时间作为铺垫,便厚重得犹如年轮积累的大树而枝叶参天,如果说那个悲凉的时代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一些什么,但也让我们得到了一些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最可宝贵的之一就是友谊。友谊和爱情从来都是在苦难土壤中开放的两朵美丽的花,只是爱情需要天天一起的耳鬓厮磨,友谊只需哪怕再遥远的心的呼唤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友谊之花就开得坚固而长久。
去年春节,我们聚会的时候,得知一个当年在一起插队的朋友患了癌症,大家立刻倾囊相助,许多朋友是下岗的呀。但他们都毫不犹豫地拿出、带着所有的钱,那钱上带有他们的体温、血汗、辛酸和心意。看着这隋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独特的友谊。
我想起有一年的春节,是二十七年前1973年的春节,由于我是赶在春节前夕回北大荒去的,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父母。我的三个留京的朋友在春节这一天买了面、白菜和肉馅,跑到我家陪伴两位老人包了一顿饺子过春节,帮助我弥补着闪失而尽一份情意。这大概是我的父母吃的唯一一次滋味最特殊的大年饺子了。就在吃完这顿饺子后不久,我的父亲一个跟头倒在天安门广场前的花园里,脑溢血去世了。如果他没有吃过这一顿饺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该是多么的遗憾而永远无法补偿。那顿饺子的滋味,常让我想象着,除了内疚,我知道这里面还有的就是友谊的滋味,是我们这一代永远无法忘怀的友谊。我还想起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开始只是我们少数几个人的聚会,商量给当中一位朋友的孩子尽一点儿心意。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北大荒落生的时候,条件太艰苦简陋,落下了小儿麻痹瘫痪至今。如今孩子快20岁了,我们想为孩子凑钱买一台电脑,让他学会一门本事将来好立足这个越发冷漠的世界,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不是孤独无助的,他的身边永远有我们这些人给予他的友谊。谁想,一下子来了那么多曾经在一起插队的朋友,当中还有下岗的人。纷纷掏出准备好的钱,一位朋友还特意带来了他弟弟的一份钱和一份心意。后来,这个孩子用这台电脑设计出自己构思的贺卡,并打出来他写给我们这些叔叔阿姨的信时,我看到许多朋友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营养,滋润着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滋润着我们自己的心灵。
现在,常有人说我们这一代太爱怀旧,有的说是优点,有的说是缺点。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念及而感怀呢?况且它又是那样温暖着、慰藉着我们在艰辛中曾经破碎的心一在忙碌而物欲横流中已经粗糙的心。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不带势利,而伴随美德。不随时世变迁,而常青常绿。
以感情而言,我以为爱情的本质是悲剧性的。真正的爱情在世界上极其稀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所以千万年来人们在艺术中才永无止境地呕歌和幻想它,而友谊却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是对爱情悲剧性的一种醒目而嘹亮的反弹。爱情和人的激情是连在一起的,而友谊则是“一种均匀和普遍的热力”。这是蒙田说的,他说得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第三种友谊不会如爱情鲜花般灿烂,只是在艰辛日子里靠均匀的热力走出来的脚下的泡,而不是与生俱来或描上去的美人痣。
我们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哪怕我们两手空空,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情,就已经足以慰藉我们的一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因此才会从遥远的历史中走来,伴随我们的命运持久而到永远。

第66篇、平淡的朋友最长久
有些朋友很平淡,你们的关系总是那么不温不火,聚少离多,不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淡远,但也不曾浓烈如酒,越饮越醇。然而你就是少不了他,那种牵挂,不时地划空而来,淡淡的,却长长久久。程远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程远去了瑞士,这让我始料不及。
那天,我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突然被一封标题为我别名的邮件惊呆了,在众多邮件来往中,还没有人如此亲近地直呼我的别名。匆忙打开看看,竟然是程远。
我和程远同学九年,又共事一年。他属于永不安分和特别喜欢折腾的那种,总有数不清的点子满脑子地乱跑,做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道理,反正是永远活力不尽的那种人,让小女生们总是羡慕不已,程远呢?他总有办法掏出小妹妹们的眼泪,程远是位专听别人秘密的人。而我呢?小女人的“坏”毛病全部占尽,多愁善感啊,胆子小,爱做梦,喜欢听好话,非常任性,超级浪漫……每每遇上不顺心的事儿,常常是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一滴,两滴,三滴,就等程远一句柔声的关切,马上就泣不成声。程远理所应当地成为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和代言人。
所以我敢说程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所有的弱点和软肋,并且知道怎么治我。如果有人问这个世界上最不愿娶我为妻的人是谁,那个人准是程远。曾经的我们被人无数次的戏说为初恋的多种版本,可我太清楚一个道理,打死也不能嫁给一个聪明到可以一眼看穿你的人。正因为不涉及“爱”字,我和程远的关系一直是那么地纯粹。
大学毕业,我们同进一家报社,由于他父亲的一些关系,他还可以不像我们一样不得已挤上破旧的夏利出租车去抢新闻,因为单位给他一个副主任的闲职,还配上了一辆红旗牌小车,这曾经让我非常羡慕。而程远呢,真是太顺利了。他一直生活在他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和工作同样愉快和充实。然而就在我以为的幸福生活中,程远开始了抱怨。他抱怨日子的过于平淡,抱怨这个职业的辛苦和收入的不公平。这可能是程远选择出国的最好理由,对于喜欢折腾的程远来讲,也许出国是个最好的选择。我想。
可程远选择去瑞士,依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因为在我看来,永不安分的程远一定会去美国,那里的消费水平和收入适合喜欢折腾的人去生存。而瑞士呢?这个德语的国家不论是生活质量还是移民工作的环境,亲和力不是太强。况且,程远哪里会说德语呢?
字里行间,程远的笑容似乎在眼前。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就好像站在我面前,咧着嘴,欣喜地诉说着那个国家的美丽:经济的繁荣,生活的天堂,工作的紧凑,可观的收入,休假的闲适,这一切都如愿以偿,都是他一直追求与向往的。我在心里说,好了,程远,这次,你应该安分了吧。
我马上给程远回了封信,信的末尾还坏笑着说,程远,等你娶个瑞士牌的洋猫咪回来。
然而,半年过去,我再也没有得到程远的一字半句了。几次打越洋电话给他,都是无人接听。
心里在想,程远啊程远,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偶然间,听一位加拿大的朋友说,程远到了加拿大,是瑞士的一位同事介绍去的,似乎工作得挺不错。这次,我又一次惊奇不已。程远啊,你到底搞什么鬼?有没搞错,这么快就从你的人间天堂飞往地球的又一岸啦?你能适应如此频繁地更换国家和工作么?
好不容易盼得了程远的来信,他似乎对此次的时空交换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解释,只是说了,啊,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包容心真强啊。我想,也许,程远正处于行走的路上,依他的性格,肯定希望不断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城市和位置,不闯荡一番,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于程远的近况呢,我一无所知。生活得怎么样?工作开心否?加拿大比起瑞士,是不是更适合生存呢?不过我相信聪明的程远一定有个利弊的权衡,去加拿大,也许是对的。远隔着水过千山,我能做什么呢?除了一句至诚的祝福,别无他法。

第67篇、京都趣事

这是我入伍后第一次“负伤”的经历。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曾在北京当过几年铁道兵,有幸参加了我国第一条地铁建设,那时部队在五棵松一带施工,驻扎在一个废弃的沥青厂内,对面是七机部的一个研究院,东侧是五棵松路,西侧是玉泉路,营房后面是一条河,老乡们说是玉泉河。这条河景色很美,两岸杨柳成排,河坡用毛石镶砌,河底都铺了石沙,河水显得格外清莹。因此,这里就成了我们游泳休闲的好去处。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和班里的战友们一道又去玉泉河游泳,刚走到河岸,突然听见有人大喊,“快来救人呐,有人溺水啦!”救人就是命令,大家二话没说争先恐后地冲进了河里,我也不甘落后疾步向河中窜去。该我倒霉,不知是谁为了晒衣服,在两棵杨树之间拴了根铁丝,其他人个子比较矮,蹭蹭跑了过去,唯独我这一米八五的身材吃了大亏,被铁丝撞了个正着,不仅把鼻梁骨刮了一道深深的大口子,冲力的反作用,还结结实实地让我摔了个“四爪”朝天。当时我脸上鲜血直流,大腿像挨了一枪似的疼痛难忍,可又不放心班里的那些旱鸭子,便从地上爬起,三步并作两步地跳入河中。这个时候,那死者早已被捞起,是上游漂下来的一个溺水者,被人们误认为是有人溺水。唉,原来是虚惊一场。
战友们见了我的样子吓了一跳,连推带搡地把我送进了医务室。等我从医务室出来时,可就“旧貌”换“新颜”啦:鼻梁骨上贴着厚厚的纱布,太阳穴上抹着红药水,一瘸一拐,简直就像一个杂技小丑,大家见了都笑得前仰后合。
那个年代,讲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吃了两天的病号饭,我就开始工作了,和战友们一起去五棵松工地。当我开着“天窗”,拖着伤腿,仰着那还没完全卸了妆的丑脸,走在北京的复兴路上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同志们虽然帮我拿走了工具,但我依然成了落伍者,当时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正在我感到特别无助时,突然听到一阵阵掌声。原来是一些中小学生、首都市民正站在路边鼓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奇怪的侧身望去。见到我在望他们,他们又冲我喊起“向解放军学习!向解放军致敬!解放军万岁!”的口号。一些小学生还向我敬少先队队礼。原来他们是在鼓励我这个“伤兵”。
我好激动,一种神圣感油然而生,身体也轻松了许多,很快就赶上了队伍。那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第一条地铁建设好,千难万险在所不惜,向祖国,向北京人民交上一张满意的答卷。”
“电影”观后
那一天下午,我们又连续工作了十几个小时。由于我们班要收尾,没有坐上回营的汽车,只能徒步前进了。我们走的是石景山一带的山路。要说石景山可真美,有苹果园、桃园、葡萄园,一个接一个。山路两旁的庄稼葱绿茁壮,一些不知名的山花在争相斗艳。但劳累一天的战友们却无心观赏这些只顾疾步前进着。
“咯—咯—咯”,突然从山坡下传来了一阵姑娘的嬉笑声。我们顺声望去,原来是一对青年男女正在桃园中谈恋爱,只见他们相拥而坐,女青年一边嬉笑着,一边半推半就地从男青年怀里挣扎,男青年的双手犯着严重的“自由主义”。
“当兵的来了!”女青年抬头看见了我们。
“解放军不管搞对象的,叫他们当电影看呗!”说着男青年的双手又抓向了女青年的前胸……
他们的浪漫被走在坡上的我们看了个满眼。我一想情况不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便大声喊道,“全班注意,跑步——走。”我不敢让战士们观赏剧情的发展,领着大家满头大汗地跑回营房。
晚饭后的班务会上,我们学习了一篇“为人民服务”,谁也没有提刚才这件事情,我也没有当回事。一是青年人恋爱很正常,无须大惊小怪;二是因为当时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入伍参军地位是较高的,战士们不管是来自农村还是城镇,大都有一个姑娘在或近或远的地方牵挂着,都有恋爱经历。可谁知还是出了问题,问题反而出在结了婚,当了父亲的老刘身上。
“班长,你睡着了么?”午夜睡梦中我被轻轻地推醒,朦胧中听出是邻床老刘的声音。
“呵,有事?”
“你说那一男一女后面还会干嘛。”
“别扯王八蛋,快睡觉,明天还有任务呢。”太困了,我无心与他闲扯。
“嘟、嘟、嘟……”我刚睡着,值日班长的哨声又响了。工作十几个小时后,见老刘显得十分疲惫不堪,他确实没休息好。当收工时大家扛着几十斤重的振荡器,踏着木梯走向斜坡时,老刘身子一歪滑向基坑,幸好小王抱住了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场“电影”对老刘触动太大了,他悄悄告诉我,当兵的时时刻刻要保持“纯洁”。
“英雄”的代价
“嘿,我们连的小伙子,
都是好兄弟。
各项训练成绩好,
思想作风永远插红旗。”
这是指导员领我们经常唱的一首歌,歌词虽然有些简单,但却影响着我一生,不时激发着我当英雄的冲动。一次我真的当了把英雄,却付出了一个可笑的代价。
在我们连队,装卸列车水泥是个艰苦活儿,不仅又脏又累,而且远离营房连休息的地方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喝开水了。“越是艰苦越向前”,这是我们部队的光荣传统。因此,各班见到任务都抢着争着去,谁也不甘落后。我们班是个大班,18个小伙子一个赛一个,我拍着胸脯抢下了这个任务,全班的战士都很高兴。大家谁都清楚,快到年底了,“四好班”评比活动即将开始,完成了这项任务,“四好班”可就稳操胜券了,能不高兴吗?
卸车的地点在搅拌站,四五里的路程一个急行军就到了。不用动员,一声令下战士们就冲向了装满水泥的列车。我们班可是一个特别能战斗的团队,工作起来相当疯狂,战士们有的将两袋水泥放在肩上一溜小跑,有的肩上扛一袋,两臂一边夹一袋疾步如飞。大家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刚到中午,水泥就卸了三分之二。
“休息喽,准备补充能量。”我招呼大家休息,准备吃午饭。
可是到了下午二点多钟,给养车还不见踪影,同志们经过了一上午紧张的劳累,几乎耗尽体力,肚子饿得“咕咕”直提意见。虽然大家把着水龙头向空空如也的肚皮里灌了不少凉水,但仍无济于事,身子饿的直发软。
“班长,咱们回去吃饭吧,饿死了,回来再干。”这时比我入伍早两年的“刁德一”站了起来向我建议。“刁德一”是他的绰号,因为他姓刁,晚会上总爱唱“沙家浜”智斗中的刁德一那几句。大家背后都管他叫“刁德一”。
老刁的建议绝无恶意,我们本就相交甚密,他平时对我帮助不小,对他的话向来我都是以采纳为主,可这次不同啊。如果真的要回去,连长说不出什么,但任务可就泡汤了,后果就不用说了。想到这儿我已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也顾不得老刁的态度,立即把全班集合在一起说:“同志们,送饭车还没到,艰巨的任务没完成,咱们是先吃饭,还是先完成任务?”我一脸严肃的问大家。
“完成任务!”战士们响亮的回答。
“你们饿不饿?”
“不饿!“
我们班的凝聚力、战斗力在这时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被大家的激情所感染,我又大声喊道:“同志们,目标水泥车,冲呀!”大家吼叫着跑向列车,老刁这时也站了起来,像一头快发疯的公牛一般怒视着我,甩出了一句“狗咬吕洞宾。”
精神的力量虽说是巨大的,可也离不开物质基础。在同志们热火朝天卸车时,我赶忙找了部电话向连里汇报。没想到原来是文书忘了向炊事班交代,害得我们好苦。
不一会儿,饭送来了,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也得到了连长表扬。可老刁让我得罪苦啦。回到营房他还不依不饶,非要和我讲个明白。无奈之下,我们俩偷偷溜出营房,钻进了石景山街里的一个小饭店,牺牲了我半个月的津贴,请他喝了一顿赔礼酒,才把他摆平了。可两个酒气熏天的大兵哥哥,却被别人揪住了把柄。评比会上,其他班把这件事当做“炮弹”放了出来。那年我们不仅“四好班”没评上,我们两个人连“五好战士”也当仁不让地奉献给了他人。
英雄咱没当成,可那场火一样的经历,那金子般的战友情,却叫我终生难忘。
第68篇、一个朋友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第69篇、帮忙
那会儿,宁在县委组织部当干部科长。
这天,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乡里考察平副乡长。
宁和平两人打小便在一起厮混。宁原本不想去考察,跟部长提出来回避,可部长说你们又不是亲戚,不符合回避的条件。宁只好接受任务。
宁到乡里的时候,平自然很高兴。平想,两人交情摆在那儿,宁不可能不为他说些好话。
宁其实也想为平说好话,可考察情况不是太理想,找人谈话时乡里好些人都说了平的坏话,有说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有说平经常好烟好酒大吃大喝的,甚至还有人说平跟乡里一个女干部关系不正常。
平也知道乡里好些人对他有意见,猜得到考察时有人会说他的坏话,就想让宁向上面说几句好话。平表达完这个意思后,就拿出两条高级香烟和一个卡给宁。
宁说,咱俩的关系,用得着来这个吗?
平便说,是不是怕我拉你下水?不要就算了,我自己留着用。平突然有些生气。
宁知道平误会了,他是真的觉得平用不着给他送礼。
在如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宁同时帮平说了不少好话。
平如愿当上了乡长,宁认为给平说的那些好话多少起了些作用。不过当上了乡长的平却不这么认为。平有一次喝多了,在酒桌上说,姓宁的不抽我的烟,自然有人抽我的烟;姓宁的不讲交情,自然有人讲交情。
这话传劭宁的耳朵里面,宁很无奈,没想到自己拒绝平的礼物,竟使两人的关系冰冷起来。
又过了几年。
宁这时已经是市委组织部的干部科长了,而平也是一个重点乡的党委书记。
说来也巧,部里又安排宁去考察平当副县长。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了平工作的乡。平见是宁来考察,便有些尴尬,也有些忧虑。
如上次考察一般,平这次的考察情况仍旧不理想。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大吃大喝的毛病没改,有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跟一个女人关系不正常,而是好几个。
考察结束后,宁回到市里,当天夜里平便带了些烟酒找到了宁的家。当平将烟酒搁在沙发边上时,宁装作没看见。
平说。过去的事对不住您了,这次还请您帮帮忙,给说说好话。
宁说,这是哪里话,我还不知道怎么做?
宁这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也想为平说几句好话,可实在张不开口,就没说。
这回平没有好运气了,不仅副县长没当上,连乡党委书记的位置都没保住,调整到县直一个连官带兵两桌麻将都凑不齐的单位当了一把手。
平的情绪因此很不好,经常找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发牢骚,他想不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烤熟的鸭子飞上了天。有朋友说,兴许是宁那个家伙搞的鬼,当年你当乡长时他不就捅过你一刀么?
平想了想,然后肯定地说,不会,我这次送他烟酒,他没有丝毫迟疑就收下了。
平的官没升上去,可他觉得跟宁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逢年过节,平都会去拜访宁,每次都带些烟酒土特产什么的。

第70篇、痛苦不痛苦

一辆东风大卡车,在沪杭高速上追尾撞上了一辆厢式大货车。东风大卡车的整个车头凹了进去,司机扭曲在驾驶室里,他身上的鲜血像发动机里的机油一样往下流。东风大卡车后面,停着另一辆卡车,他们是朋友,他眼睁睁地看着朋友在驾驶室里呻吟、求救。
消防队员赶来了,经过了三个小时,才把司机从驾驶室里抱出来,但司机已经死去多时了。司机的遗体被家人运走了。安葬后,司机的妻子带着五岁的儿子赶来问他一个问题。
她问:“我丈夫撞车前,有没有喝酒?”
他说:“没有。”
她又问:“有没有疲劳驾驶?”
他说:“我们刚刚启程一小时。”她的泪掉下来了,又问:“当时他痛不痛苦?”
他一怔,说:“不痛苦。”
她问:“真的不痛苦?那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没有。”
她已经泪流满面,她对儿子说:“你爸爸死的时候没痛苦,他很坚强。”
孩子懂事地点点头。
其实,他的朋友卡在驾驶室里,痛苦至极。朋友在里面呼天抢地,但是,他无能为力。朋友那满脸的血,绝望的呼救,他回想起来,就会不寒而栗。
他不想让朋友的妻子知道这一切。否则,这惨状会让朋友的妻子一辈子也无法承受。但不幸的是,一个月后,当时消防队员救援的场面却在电视台播出了,镜头中的朋友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在喊救命,不停地喊着。他吃了一惊,马上想到了朋友的妻子会不会看到,如果看到了,她将如何面对?
他赶往朋友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朋友的家人正在用餐,电视关着,他们对于他的到来有点意外,招呼着他一起吃。他和他们聊着家常,他们很平静。他想,他们肯定没有看到那一幕。
从朋友家出来后,他又赶往电视台,找到了制片人。他把这个故事告诉制片人,希望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画面了,死者的妻子、儿子都认为他死的时候没有痛苦,让他们心中永远保留着一份美好。制片人很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从电视台出来时,那位制片人一直送他到大门口,握着他的手说:“但愿这个秘密能一直保持下去。”
第71篇、门外是谁
一夜间,楼上住进了一群农民工。我们这个小区的对面是个工地,大概民工就是在这个工地上干活的。这栋楼五楼正好有套房子是用来出租的,七八个农民工合租在这套房子里。
这群人上下楼,呼啸而上,呼啸而下。天刚热,他们就光着膀子,引得女士们直皱眉。
楼下的住户老陈找到我,眨着眼,有所指地说,现在得小心点,阳台上贵重的衣物要按时收,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隔壁的小刘则说,我前几天放了辆自行车在楼下,差点就没找到呢。他们甚至找到小区的保安,特意嘱咐保安要多加防范。
我从窗户里隔着玻璃观察他们,没有偷盗迹象写在他们的脸上,但说不准他们就是小区的不安定因素。
只是有件事觉得很有趣。这群人有个习惯,每天晚饭时,他们到楼前的一个平台上吃饭。这是一天劳累之后犒劳自己的时刻,夕阳下,在花圃边,他们或坐着,或蹲着,端着瓷盆子,每人一瓶啤酒。饭菜很差,却吃得津津有味,喝酒像在吹喇叭。看他们的样子,立马觉得吃喝是一件相当诱人的事。
终于有一天,我抵挡不住诱惑,晚餐时拎一瓶啤酒就下去了,在平台上和他们一起喝酒聊天。这是另一群人的另一种生活,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模仿着他们的方式,吃饭,喝酒,与他们聊天。真是一次另类而又愉快的晚餐,一种新的体验。
这天夜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响起持续的敲门声。我从猫眼向外看,看不到人影。连续几次,我有点紧张了,于是厉声喝问:“门外是谁?”
一张脸探过来——是傍晚坐在我身边的一位小农民工。
打开门,他站在门口。我让他进来坐坐。他不理会我的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毛钱,递给我。
我一下愣住了。
他说,你今天傍晚喝完酒,空酒瓶落下没带回家,我们头儿让我把你的酒瓶一块退了,这是退瓶的三毛钱。

第72篇、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

我有一群车友。
不要以为我要说的是如何驾着“私家宝马”以车会友的事,我一个小小的工薪族,就算买得起马暂时还配不起鞍,每个月养车的费用会让我衣食无着的,所以我要说的不过是单位通勤车上的一班朋友。
通勤车在很多跟得上改革大潮的单位里已经随着兴利除弊被毅然取消了,在我们这所高校还侥幸留存。同样因为计划经济年代遗留的问题,坐通勤车上下班的人90%是女同胞,都怪当年分配住房是各单位男职工的独享福利。
我的车友差不多都是我的老大姐,年龄至少也比我大八九岁,我明显有着比她们更水灵的皮肤和更苗条的腰身,不过她们也是看着我由当年未婚的女孩子一步步变成了如今的孩子妈妈。时不时还有人对我说:“你女儿真的5岁了?我还记得你当年挺着大肚子的样子呢。”我也记得,因为那时,总是有人为我留座位或者硬是把我按在她的座位上,总是有人帮我提单位分的诸如豆油、苹果之类的重物,总是有人不厌其烦地帮我从肚子和肚脐的形状分析未出世胎儿的性别……
我的车友们是有着各种各样不同身分、不同职务、不同职称的人,上到教授、处长,中到普通教师、实验员,下到食堂服务员、办公楼清扫员。当大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坐在同一辆回家的车上,抛弃掉社会身份只剩下自然身份时,这些人是多么的相同。在我眼里,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等待着回家的女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抑或别人的女儿,只不过是比我有着更多生活阅历,有着更重生活负担的一群女人而已。
挤在这群叽叽喳喳的家庭主妇堆里,嘴里议论着的无非是哪里又有了新品上市的衣服或物美价廉的食物,谁的头发烫了新发式,哪道菜的最新做法,今天早市的菜价,哪个小学校附近有补习班等等这些琐碎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这是些生活底蕴的东西,看起来无足轻重登不得大雅之堂,但在办公室里坐久了,高贵的女人气演绎烦了,到通勤车上彻底放松一下,偏偏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快乐。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是指望和车友们探讨文学和哲学思想,也不是期盼从她们中间找到一个知音,忘记自己是个硕士学位的拥有者,别样的友谊唾手可得。这里没有人因为你嘴里的家长里短笑话你庸俗。其实高贵和庸俗何尝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不可或缺的不同侧面呢。
我不怕在我的车友面前露怯,我生活上的低能她们是熟知的。人有所短必有所长,我面对生活不知所措时,她们却游刃有余,对她们身上我所不具备的能力我只不过是真诚地赞美了几句,她们却回报给我很多——我每日午餐的佐餐泡菜是车友“友情提供”的,且不说她要为了我们爱吃这口儿的人多费多少工多买多少菜,只看她每日为我们分装好那一个一个的小袋子,这位孩子妈妈至少也要放弃温暖的被窝早起10分钟。我款式新颖的毛线帽子毛线围巾是车友“友情代织”的,别人羡慕得眼睛发红,其实我只是嘴巴甜甜地叫了两声“姐姐”而已;更有别人看不见的我女儿的毛背心、小手套也是车友们的作品呢。她们对我这个笨拙懒惰的妹妹实在比男人对我更宽容,说“年轻人管孩子辛苦,不会就不会吧,缺什么说话!”天知道她们为此多熬了多少夜,多加了几个班。可能只有女人最知道女人抚育孩子的艰辛,所以女人给予女人的帮助才最无私吧。
人人都喜欢做小孩子,做小孩子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真情流露无需顾忌太多。在我的车友姐姐们面前我身心放松,常常有了回归孩童的感觉。有时受了委屈,心里不高兴,上了通勤车自然没精打采。到底是女人,一个个眼睛尖着呢,一句“姐姐兜里有冰淇淋”肯定让我绽开笑脸。真的,这么多年来,坐在回家的车上像个饿狼,也不知吃了多少车友们本来要买回去给自己孩子吃的好东西。要是再多嘴把事情的原委和她们中的某位唠叨唠叨,她们的主意有时真不赖,到底姜是老的辣;就算只是给我吃颗宽心丸也好啊,想一想,父母年纪大了,孩子还小,朋友都各自忙着,同事各怀心机,有时闷在心里的事不知道对谁说,有了车友们,真让我多了一个倾诉的渠道呢。
如果我没有听新闻,不要紧,只要上了通勤车问我的车友,无论是国家大事,街头趣闻,还是单位里的小道消息,应有尽有,来源可靠且广泛而前沿,一个足不出户的消息灵通人士绝对非通勤车上的人莫属。如果有事关个人的重要情报,也会有人下了车,把我偷偷拉到一边,格外关照。在学校里,到哪个部门办事,都可能遇到车友们,大家打起招呼,别提多亲切,旁边的人看了头上直划问号,让我这个出门办事心里先发怵的小白丁无形中也壮了胆;有时也会有人悄悄告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处理某件事的方法或与领导沟通的时机,甚至具体到某句话该怎么说。我的车友姐姐们啊,让我少碰了多少壁?也让我不必在头破血流中才学会成长。
其实我和我的车友们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年龄也相差了很多,但是我和这些吃苦耐劳、家务工作双肩挑的女士们在通勤车上竟然慢慢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如果你问这种友谊是怎么来的,我只能猜测可能是发生在每日共同的披星戴月、起早贪黑的出门和回家的路途中,在大雪飘飞寒风刺骨的车站上一起望眼欲穿翘首以待那辆熟悉的车影时,或者每日必不可少的闲谈笑语互致关心的问候里。很多事情因为自然而然所以我们没有注意,但是如果它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如一日的重复,其实它早已存在了。当然如果一个人是上车抢座的,是自命不凡的,或者是看人下菜碟的,即使在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空间里,也绝不可能有结成什么友谊的基础。
友谊是什么?说起来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没有人可以规定它的形式和种类,但是不同的友谊却常常可以同样如清泉滋润人的身心。不但如此,更多时候,它也可以游离于什么规矩、约束这些东西之上,在亲情和爱情力量不及的地方,在一些难言的行程中,默默伴你左右,送你一程。我骨子里是爱孤独的,可是仍然希望我孤独的身影旁阳光明媚,而且经常有人微笑着和我擦肩而过,挥手致意。
车友的确比不得同事更亲密,但是办公室里众所周知的相互倾轧,反倒让同事之间因为距离太近不敢真的推心置腹。比起同事情谊的“浓”,我倒更喜欢和车友之间的“淡”。通常我们是想不起彼此的,但是如果想起她时,她一定在那里,这正是我理想中的朋友的感觉。而且我们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一争高下,一决雌雄,这也是“牢不可破”的另一个原因吧,无疑也给了友谊一个纯化的机会。物欲横流的社会,本来暖暖的人情里常常也搀杂了太多的渣滓让人无从辨别。
说起来,我真喜欢这种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呢,我也要感谢我的形形色色的车友们带给我平凡生活的一抹抹亮色。
第73篇、一个半朋友

从前有一个仗义的广交天下豪杰武夫;临终前对他儿子讲,别看我自小在江湖闯荡,结交的人如过江之鲫?其实我这一生就交了一个半朋友。
儿子纳闷不已。他的父亲就贴在他的耳朵跟前交代一番,然后对他说,你按我说的去见见我的这一个半朋友。朋友的要义你自然就会懂得。
儿子先去了他父亲认定的“一个朋友”那里。对他说:“我是某某的儿子,现在正被朝廷追杀,情急之下投身你处,希望予以搭救!”这人一听,容不得思索,赶忙叫来自己的儿子,喝令儿子速速将衣服换下,穿在了眼前这个并不相识的“朝廷要犯”身上,而自己儿子却穿上了“朝廷要犯”的衣服。
儿子明白了:在你生死攸关时刻,那个能为你肝胆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亲生骨肉搭救你的人,可以称作你的一个朋友。
儿子又去了他父亲说的“半个朋友”那里。抱拳相讫把同样的话叙说了一遍。这“半个朋友”听了,对眼前这个求救的“朝廷要犯”说:“孩子,这等大事我可救不了你,我这里给你足够的盘缠,你远走高飞快快逃命,我保证不会告发……”
儿子明白了:在你患难时刻,那个能够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也可称作你的半个朋友。
那个父亲的临终告诫,不仅仅让他的儿子,也让我们懂得了一个交友的道理:你可以广结朋友,也不妨对朋友用心善待,但绝不可以苛求朋友给你同样回报。善待朋友是一件纯粹的快乐的事,其意义也常在如此。如果苛求回报,快乐就大打折扣,而且失望也同时隐伏。毕竟,你待他人好与他人待你好是两码事,就像给予与被给予是两码事一样,你的善只能感染或者淡化别人的恶,但不要奢想根治。当然,偶尔你也会遇上像你一样善待你的人,你该庆幸那是你的福气,但绝不要认定这是一个常理。因为人生只有一个半朋友。
第74篇、知我者根子也
看根子收拾别人,另是一番情趣,两分钟一个,三分钟完活,嘁嚓喀嚓,一忽西皮流水,一忽二黄导板,非刘鹗刘铁云的手笔是不能描绘的。二青虎定下婚日,狠了狠,上北安城里理发。理发师傅是个嫩粉丫头,二青虎不敢正看人家,就闭了眼,挺着挨拾掇。头剃好了,二青虎一看镜里,葫芦不是葫芦,瓢不是瓢,说是锅盖,又长一圈毛。二青虎虎劲儿冒了,道出:“剃的什么鸡巴玩艺儿!”闪出一条汉子:“这是县劳模,剃不了你这刺头!你什么人?还***的敢骂人!”小刀闪光,在袖子上“刷刷”鐾出两响。二青虎是山里虎,一进城就发毛,只得交钱,走人,回家。家里人可闹开了,这等脑袋怎能结婚,下延一个月吧。女方家是善于讲理的:不行!要不结直说,干嘛这么整事!二青虎一家愁得个蚂蚁转锅台。有人说了:要是不行,找二站上海知青小根子看看有没有补救。小根子让二青虎坐下,看了三圈;又让他站着,看了三圈;又让他走起来,看了三圈,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今天不行,得明天。”二青虎已经急个乌眼青,他却让人等到明天,不知葫芦里存的什么花花肠子。二青虎无奈也只好住下。这晚,根子去木匠那儿弄了块骨胶,左熬右对,弄到半夜。第二天一早,根子让二青虎坐好,拿刷子可头抹开了。经这一抹,头发根根立起,二青虎变了样子。小根子左边两下,右边三下,“去找镜子照照。”镜子里那个二青虎,已经帅气十足,真有娶媳女]的模样了。根子说:“只能保持三天五天,以后再说吧。”
二青虎过了一道难关,根子的名也传出了老远老远。各路知青豪杰从此待根子为上宾。只要暗示一下,要烟有烟,要粮票有粮票,我也跟着不再挨饿。
戏好,散得就快,一转眼,上海人全回家了,我也回家了。离开小根子,头发又成了顶顶重要的难题。婚后不久,老婆数落当上秘书的我:别看离首长那么近,其实你只是给人家遮眉挡眼的物件。人家让你在左边,你就得上左边;人家让你呆右边,你就得呆右边。整个单位,从头到尾,顶你挨涮回数多,顶你挨的归拢多。你呀,还不能有长进,只要是有一点突出,马上有人收拾,看你还敢不敢支楞毛。听这话,我心倒一亮:头发就是我,我就是头发。五官是没招了,变化不了,坏就坏在头发上。可是,我的头发怎么也理顺不好。
这年去上海,我算计好了,下车先找根子,回来再找根子,理他两回好头发。根子在沪上已是名人,开着大发廊,用着好几个高手,他自己却只是招牌,只对几个定点人物下手。根子对师傅们介绍我后,让我坐下,一位教授模样的眼镜,给我梳了两下,就将一个好像是钻牙的物件,放我头上,那东西有个小轮,缓缓走着。一个小姐坐电脑前用上海话“嘟嘟”着。我睁眼一看,电脑屏里竟是我的脑壳。明知这只是侦察地形,可我却想着了医院的开颅手术。“呀”的一声跳了起来,吓得男女老少全成了“阿木林”(上海方言:呆子 )。根子从里面出来,笑笑说:“算了算了,伊是阿拉农场里厢,第一只大慈豆。别人家弄不好这只头。”说着,拿来把剪子,手指为梳,拢上几拢,亮光一闪,贴耳朵飞来一剪。嚓嚓嚓,寒光闪闪,几个回合,手一拍,东北话一句:“完蛋一个!”拿镜子里一瞧:里面竟然是少年的我。
知我者根子也,可惜,可惜,我不得不回东北。
第75篇、挚友与对手
在大一新生宿舍,雅玄和我见面半小时后,成了朋友。
见面半小时后,我们就一起去逛街。我们都争着付钱,至于找零的一毛小钱,我们随便谁顺手就收回谁的包里。
在我看来,朋友之间,不仅分享钱物,也分享自尊,钱物上能够付出,自尊上也要能够付出。能够把一毛小钱收回自己包里,不仅体贴朋友免于烦琐,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对亲密的信任。这样的朋友一定错不了,不仅能够做你的患难之交,更能够在你志得意满的时候,由衷为你高兴。能够同甘和能够共苦,其实需要一样的厚道。
大学毕业后,我和雅玄走了不同的路。雅玄一直在家乡城市,很好地经营着她的生活;我则通过继续学习离开了家乡,最后到了北京。在这个过程中,雅玄一直关注我,帮助我。我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给雅玄打电话,她正在洗澡,满身泡泡。但她因为我这个喜讯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她高兴得跳起来,差点滑倒在浴室里。幸好雅玄一直是美丽的跳舞皇后和体操好手,身体反应灵敏,没有真正摔倒。
和雅玄这样的挚友相处,我很难相信,朋友之间有嫉妒存在。在生活中,我自然真实地和朋友们分享无论好还是坏,就像衣服无论贵贱,有人问我价钱,我都会如实相告一样。我总是认为,人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不容易,朋友之间,互相分享荣辱,互相扶助,不过如此简单。
但我的另外一位女友坚持认为,人和人之间最大的关系是互相比较的关系,女人之间的嫉妒之心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似乎也逐渐察觉了这个事实。但我还是只愿意承认爱情中的吃醋。我想到差点跌倒在浴室的雅玄,相信我们之间没有嫉妒,只有为对方的好由衷高兴的情感。
我还在北京租房子的时候,雅玄200平米的新家给我好大的喜悦,仿佛那也是我的;我住进新房子,雅玄在成都买了第二套新房子,她老公还没有去住的时候,我回成都先去住了。很快,雅玄又在成都投资买了第三套房子。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她在签完合同回第一个家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上。接着,她又发短信说,等到装修好了,让我回去住在最新的房子里写长篇小说。
我很高兴,回短信问她,何时到家,是否方便电话。我很想在电话里和她一起回味她买房的细节,仔细咀嚼雅玄最新的快乐。
第二天中午,我们才通上电话,雅玄连日看房太累了,好好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美梦,梦见在成都,我、成都女作家洁尘、她在一起喝茶聊天。我和洁尘在那里谈论诗歌之类的东西,她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有共鸣,就站起来四处去看看。结果她看到了一条深深的绿荫大道,顺着那条路走过去,看到前面非常开阔的一片风景地,正被雨后彩虹和阳光照耀着,美极了。
雅玄说,这个梦感觉很好。我也从雅玄这个梦里,体会到她对自己人生状态的满意。她体会到了过一种不同于朋友生活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很感动。
我想,这也正是我自己多年来一直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我和雅玄都相信,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在朋友中间,过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自己的甜蜜,克服着自己的困难。我们有自己的目标,但不在身边寻找对手,尤其不把朋友当对手,对手可以成为朋友,但怎么也舍不得把挚友变成对手,莫名地在心里树立一堵阻断亲密的墙。

第76篇、暖暖的友情
曾经以为,远在他乡的我,有了可以依靠的他的臂膀,就不会孤单,以为,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我的世界就会充满幸福,以后,我的心里全是他,他的笑容,他的悲伤,他的一举一动,我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却找不到了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换来一辈子的幸福,一生的相依。
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的感情不再像刚开始时的那样充满激情,当我们几天见一次面而期间连最起码的联系都没有的时候,当我感觉不到他的关心的时候,当他时尔厌烦我善意提醒的时候,当他在我的面前夸公司里一位女同事很有能力的时候,我怕,我怕看见他以那么欣赏的眼神夸别的女人、、、、、、
我知道,我的幸福丢失了,感觉漫漫黑夜里,只有我。
不能再把自己的幸福依附在别人身上。我得找回我自己。
以后的很长时间,我的脸上已没有了笑容,经常失眠,工作时也不能集中精神,整天无精打彩,可是他却感觉不到。
我以为,我的世界从此是灰色的,不再有光亮。
直到有天晚上,一个朋友见我一个人在收拾东西,便不声不响地帮我拿这拿那,走的时候还让早点关门,说一个人太晚了怕不安全。突然间,我的心好像被重重地击了一下,原来,我不是一个人,只是,我没有在心里给友情留一点空隙,哪怕一点点。突然间醒悟,友情也是暖暖的。感谢朋友,真的谢谢你!

第77篇、一路上有你
花不迷人人自迷
酒不醉人人自醉
此恨不关风与月
人间自是有情痴
盖天地之间。红尘滚滚。情之所系。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佛家有言曰“也许是前生的几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檫肩而过”自从你我想见。我就相信了那句话,从此那份爱意在我的心中萌发。
你知道吗,爱你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勇气,时间一到好多话说不出去就是怕你负担不起,你相信吗,这辈子遇见你是上辈子我欠你的,是天意吧。让我爱上你才又让你离我而去,也许轮回里早已注定今生就该我还你。
一颗心在风雨里飘来飘去都是为你,
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
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就算只能在梦里拥抱你。
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
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就算这辈子注定要和你分离。
你知道吗不想失去你,因为失去是最美的 ,只希望你过的比我好。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幸福也就满足了,你知道吗 。我今生最快乐的事。就是认识你。
第78篇、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一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第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最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第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第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第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最惬意最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第79篇、一根负重的稻草

一个异地好友兰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母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有癌变的危险;后是男友让三十多岁的她留在了婚姻的门外;再是慈爱的父亲辞世;接下来是律师资格考试第二次败下阵来,职业方向出了问题。
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疼痛和悲凉,能够理解她的无奈与艰难。路途遥遥,除了专程去看望一次,只能常在电话中传递着关切和鼓励。
可近一个月了,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换了手机,没有告诉我。
昨晚,手机未接来电中有她那个将她留在婚姻门外的男友,我便坐不住了。直觉告诉我,她肯定有事了。曾经,她那个男友给我打过电话,都是在他们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另一个好友梅那里找到了她的新号码,准确地讲,应该是梅的先生辉那里……
拨通她的电话,我们一如既往地谈了许多,只是不谈她的那个男友,也没告诉她那个未接电话的事。她顺便解释了为何没有告诉我新号码。她曾多次写好了给我的短信,但都没有发,她说她现在的状况太糟糕,已不是原来的她了,不想让我等真心关心她的朋友们失望。但,因为梅的先生辉虽然关心她可从来不问她,所以她将新号码告诉了他。
因为“关心而不问”,所以告诉了他!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关心太多,问她的也太多,一定是让她觉得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尊,有些事情不愿让别人知道,哪怕是好朋友。况且,我知道了她的事情,除了深切痛心的同情与苍白无力的鼓励外,却不能给她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她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相反,因为知道了她的秘密,让她觉得难堪,因而在她疲惫的肩上又增加了一根负重的稻草。
想起了一个故事。一群豪猪在外过夜,睡觉时,为了御寒,便挤在一起。可挨得太近了,就被对方身上长针状刺给刺伤了。
朋友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心灵上的所谓“亲密有间”。既不能失了关爱的温暖,也不能走得太近了将对方扎痛。
决定将祝福放在心中,不去打扰朋友兰,让她安静地疗伤,让她安静地重新站起来。因为,她和我一样,希望我看到的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80篇、女人之间没有真友谊?

古往今来鲜有流传女人间友谊的篇章,友情的主流大多是男人。
从三国时期的“桃园三结义”,到今天金庸笔下的“某某双雄”,主角无疑都是男人。是不是女人缺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万丈豪情,所以不会像男人一般真性情、热血性地士为知己者死呢?不得而知。而现实生活中,多数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没有真正友谊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本性上看,大多女人和孔雀有相似之处,她们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时,都会不自觉地竞相攀比或炫耀。
对比自己优越的,女人一般都会用揭隐私来攻击对方,以发泄自己的嫉妒和不满:凭什么你比我好?我就是要让你没法再好下去!
对比自己差些的,女人一脸的看不起,把鼻子抬到眼睛上,处处表示出自己的威严和凛然的气势:你这小东西,不踩死你是姑奶奶的仁慈!
很多女人把《来来往往》中濮存昕说过的话当作至理名言:“男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而是跟自己在一个战壕的同类!”女人把这句话稍作修改后,变成了“女人最大的敌人不是男人,而是和自己一样的女人!”从而女人把女人当作最大的天敌。
女为悦己者容,是说女人可以为欣赏自己的人装扮如天仙,这个人肯定是男人,不会是女人。女人的知己只会是男人,因为只有男人才会发自肺腑地喜欢女人、宠爱女人、纵容女人,甚至为女人疯癫痴狂,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女人把男人当作自己最可靠的朋友,最可信赖的亲人,哪怕男人会背叛自己,会喜新厌旧,女人还是愿意和男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但是女人也会孤单,会寂寞,男人不可能随时像蜜糖一样粘在女人身上,所以女人也会和女人亲近,也会姐姐妹妹地结交一大批闺中密友,也会朝七晚九地与她们聚会,而分手后就像小喇叭一样,把刚才说过的话散布开来,尽管刚答应过决不告诉别人。想要让女人守住一个秘密,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很多女人一转身,便忘了自己曾说过要替对方保密的的话,一个不留神,一分钟前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女人对结交的密友,时而会和她好得同穿一条裤子,同用一块毛巾,时而又会像死对头一样咬紧银牙,恨不得将对方撕成碎片。越是亲密的女人,越是容易翻脸,将先前对方所有的隐私暴露于众,用唾沫杀人于无形。女人好说长道短、搬弄是非的本性,很多时候扼杀了自己的友情。
如果突然间两个女人好得形影不离,那就意味着第三个人要同时失去两个朋友。为了一个共同的喜恶,女人们容易结成统一战线,但更容易内讧反面。
女人经常听到某女被自己的闺中密友抢走老公的故事,叹息之余,女人们很不安,很怀疑自己的友谊,于是紧锣密鼓地修筑一道坚固的铜墙铁壁,不让女友有机会破坏自己的家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在女人面前是行不通的。女人坚信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尤其是要盯紧同自己交好的女友。
贝·布托的自传中写道:“做一个女政治家非常困难,我不能像我的父亲和兄弟一样去联络或鼓动人们。有些私下活动远比演讲的效果好,因为一种同志间的友谊和忠诚仅存在于男人之间。”这就是对女人和男人和友谊的最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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