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

我在北京已经住了近两年了,虽说可以称得上是白领女性,但也要为几百块钱斤斤计较,毕竟每一分钱都是没日没夜工作换来的血汗钱。我觉得自己住一个设备齐全的二居室虽然不算奢侈,但也存在着浪费,脑子里便闪现过要找一个伴儿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将同事张力"请"了进来,一听名字你也知道,这当然不会和我一样也是女孩子了。那是一个周末,因为我要去买电脑和电脑桌,当然得请一个男人帮忙搬搬东西什么的,于是我就叫上了同事张力,他也挺热情的,二话没说就应承了下来。
张力呢,和我一样,也是外省进京来创业的年轻人,只不过,我来自南方,他来自北方罢了。他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高大威猛、面部轮廓分明,为人耿直,向来都不推卸责任。
电脑搬回家之后,他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左瞅瞅、右瞧瞧,连声说道:"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真羡慕你!到底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白领,财大气粗。我哪天才能住上独单元啊?"
张力是新员工,目前还不得不屈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也不奇怪,我也是住过宿舍的人,知道集体宿舍的种种不便。再说了,咱们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还住在集体宿舍里面,朋友交往啊或者别的什么的都显得挺别扭的。
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其实已经在当地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一个月只有300多块钱,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那种沉闷的气氛,也看不到有什么发展。虽然家里人观念挺老化的,一直想把他"锁"在身边照应家里。但是他还是憋不住,最后还是到北京来发展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于是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谈得很深。
第二天,他忽然来到我的办公室里对我说:"沈娟,你一个人住两间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租一半给我住吧!"
虽然他的主意不错,但一想到男女合居我却犯难了。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看来,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完全是有备而来。字据是这样写的:"不对外人乱讲;不擅自串门;不用电话;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水电煤暖费用分摊;月初支付房租费800元……"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这样每月可以减少800元的支出不说,至少能够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再说了,和同性住在一起麻烦,到时候万一两个女孩子一起较起真来,那还有好日子过吗?这样一想,我也放开了,觉得男女合租就男女合租,大家这么熟,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第2篇、网里网外皆是实在的生活
一、昨夜也不知何时睡着的,醒来已是天亮了,才发现手机没关,不过也没有人打来,当时心里有些惆怅。
或许放不下是自己,并不是别人,有时是自己太看高了自己,所以才作茧自缚。到此时我还能说离开,说明我还算理智。
上午和阿三、香一起聊天。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看来是真的。我和两个小女孩聊得不亦乐乎,阿三和香今年才17岁,我算是她们的大姐姐了。想起自己的17岁,似乎单纯得要命,不过,在那个时候,我的心中早已有偷偷喜欢的男孩,或许在感情方面,我算成熟得早。
我们说起个子高矮的问题,很怪,可能物以类聚,我们三个个子都不高,都是一米五五左右。我说,18岁以前的我很傻,那时真的还不懂个子矮不好看,如果早知道,就一定多吃东西多锻炼身体,让身材变高点。还记得十五岁左右,那时就懂得要减肥,每次吃饭时,当我说最近胖了,得减肥时,妈妈总会用眼睛瞪我一下:减什么肥啊,对身体不好。而我总是偷偷伸个舌头作个鬼脸。现在想想,当时懂得要减肥,为什么不懂要长高呢,好象那时还为自己的娇小玲珑暗自得意呢。
接着我说,你们才十七岁,还有可能长高,要多吃一点,不要直想减肥,不然会象我现在,只能遗憾终身。
香是我们三个人中最矮的,她个子高只有152米,不过她有个甜美的脸蛋,而阿三有155米,肤白如雪,很漂亮的女孩。香说她个子不高,也许是因为早出来打工的关系。阿三也连声说是这样的,香和阿三两个都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
阿三有两个姐姐,个个长得如花似玉,那两个姐姐个子都有160米以上,就阿三最矮。昨晚阿三的堂姐过来我们这边上网。 哇噻,实在太漂亮了,比阿三的两个姐姐还漂亮,特别那双又黑又圆又大好象两颗黑萄葡的眼睛实在迷人.阿三说,昨晚那些本地的男孩一直围在阿三的堂姐身边,偷看她上网,好象给她迷得忘乎所以,早已分不清东西南北,只知道一心一意向她示好。这些没有心眼的男孩,看到漂亮的女孩只会象色狼一样,两眼发光.有时我忍不住这样叹气,来我们这个网吧上网的女孩,稍有姿色的来了一次就不敢来第二次,不是我们网吧的服务态度不好,也不是我们这里上网的男孩长得太差,而是帅得可以,只是也是色得可怕,看到美女好象老虎看到猎物一样。不过他们也说得好象很有理,美女嘛,有哪个人不喜欢呢。
香刚来这里上班没几天,曾有个男孩这样同我开玩笑,为什么不请一个漂亮一点的女孩呢,当时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笑笑。香不是很漂亮,没有傲人的身材,也不是那种人眼睛一亮的脸蛋,她只是长得甜美顺眼而已。
其实我明白那个男孩话里的意思,香的前一任是玲,那是个有着绝色脸蛋的漂亮女孩,又热情又很礼貌,玲在我们这里做了一年,就到服装店当营业员,后来介绍香过来顶她的位置,而阿三是玲的同学兼好友,也是香的朋友,后来,我们也叫她过来上班了,她们几个都是87年出生的。
为什么会这么在意她们的外表和容貌,是因为我们是做服务业的,而且来我们这里上网的大部分是本地的男孩,他们是本地的富贵人家的二世主。家里一般都有电脑,可因为家里一个人上网没劲,就喜欢拉帮结伙到网吧一起玩游戏,这些男孩全是20岁左右的男孩,有很多和三的姐姐同学.那些男孩喜欢同阿三开玩笑,长得漂亮自然让人赏心悦目。
我们三个在一起有很多话聊,可聊的不外乎是哪个女孩漂亮点,哪个男孩在网上追女孩。只是我们聊得不亦乐乎。最近我发现给我快乐的人总是年纪比我小的人。或许我现在接触到的人都是年纪比我小的人。
二、阿三的二姐要去见网友,这事在早一天我就知道了,因为阿三想叫香顶她的班,因为阿三想和她的二姐一起去见网友。香说她不大愿意,而我听了也对香说不要同她换班,因为这样冒然去见网友,出了什么事我们网吧有责任,而她姐姐不在我们这里上班,我们无权干涉。
香后来也没有顶阿三的班了,其实每个女孩来我们网吧上班时,我都会善意地对她们说,不要轻易和网友见面,因为她们太年轻,涉世未深,遇事应变能力不成熟,而网络上的人是太杂,什么人也有。
第二天早上,阿三的二姐不用上班,阿三的二姐在一家服装店当营业员,一个月有两天的假日。她很早就来到我们网吧上网,后来中午就走了。下午她在QQ和阿三聊天,原来她正在那个网友那里上网。
好多男孩笑着问阿三,你二姐去见网友了?回来没有?真的是勇气可嘉!那些男孩嘲笑中带着嫉妒,那些男孩大部分是阿三的二姐的同学。
晚上,阿三的二姐带那个网友来我们网吧了。哇噻,染着金黄色的头发,开始我不知道,还以为哪个发廊做事的男孩来上网,听到阿三和香不自然的笑声,才恍然大悟,就多瞧了几眼。哇,脖子上挂着一条粗粗的白金项链,一看让人想到书上写的爆发户的模样。香笑着说,长得还很帅,阿三只会傻笑。倒是阿三的二姐有点不自然地开机上网,那个黄毛男人,在我们的挑剔的眼神中,可能也有点怕了,就直说我们先去吃饭吧。
就这样,阿三和她的二姐还有黄毛一起去吃饭了,那时我们才看到原来黄毛骑着一辆黑太子摩托车。
在她们走了后,我对香说,那头发也染得太黄了,好象理发店做事的,脖子戴着那么粗的项链,好俗气。我问香那人是做什么的,香说好象是做通讯的。我们两个就这样对着人家乱评论,好象不说出一些毛病出来,心里会不甘心一样。
阿三一会就回来了,我们问她,这么快就吃好了?阿三说,看他们两人吃那么慢,她坐不住就跑回来了,香笑说不想当电灯泡吧,说完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在阿三的面前,我们不敢用太挑剔的语气说话,香直说那男人蛮帅的,个子好高,阿三听了也说真的很高,有一米七五。阿三说她骗黄毛说她有一米六二,黄毛说162怎么这么矮啊,阿三说我穿平底鞋啊。说着,我们又哈哈大笑。我们问阿三,那个男的是做什么事,阿三说是开手机店的,就是做通讯的,我和香在阿三面前只说黄毛的头发染得太黄,不然还不错。
10点左右,那时阿三已下班了,就在下面的机子打开QQ,那个QQ是和她二姐一起公用的。看到黄毛在线,就打开视频和他聊天,原来黄毛已回到家里了,我问阿三,你姐呢?她说也在家里睡了,看来网友见面也是蛮累的。
我坐在旁边,看阿三聊天,只见黄毛的第一句话是原来是那个漂亮的小MM,阿三看了呵呵地笑了起来,阿三想问他一些事,却发现他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只是直发QQ笑脸。阿三对我说,他不大会打字,打得好慢。我开始不相信,就问不怎么会打字怎么聊天?他不是做通讯的,怎么不会打字,至少也会打全拼吧。不过看到阿三一直发“你说话啊”,而视频里的黄毛只会傻笑,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看得我都要晕死了,心里直怀疑他是不是做通讯的。
对于这种只会傻笑的黄毛男人,如果是我,早就送到黑名单去了,不知阿三的二姐是怎么想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同他在网上沟通的。
三、香有个男朋友,那是她同村的一个男孩,在香儿因为家境不怎么富裕而不能继续上学,在那种女孩不用读太多书的乡下,在香儿出来打工时,那年那男孩正读高三,现在那个男孩已考上大学,读法律系。香儿同我们说起她的男朋友时,一脸幸福满是崇拜,而我们为之羡慕不已。
我们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可以开QQ聊天。有段时间,香儿魂不守舍,常常坐在电脑前发呆,也不和网友聊天。有时候就一直聊天,同时笑若灿花,那时候,我和阿三奇怪她的变化如此大,就开玩笑问她,同谁聊得这么开心啊,香答是和她网上认的哥哥聊天。阿三又笑着问,网恋了?香儿直摇头,没有没有……
我们看她如此的痴迷,很想问她的大学生的男朋友怎么办?只是我们看到她那样快乐,也就没有说什么,因为毕竟未来还很遥远,谁会真正去计较这段时间,是谁陪她走过。
香儿和我一样喜欢看书,喜欢到各BBS去灌水,在外打工的日子,香儿还自学背英语,按她的说法,就是不想同她的大学生男朋友距离太大。
我、香和阿三每天在网络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又在网下平淡又真实的生活着,我们为聊友痴迷也神伤,在现实生活中痛并快乐生活着。我们虽然活着很简单,却又很快乐。
第3篇、捡硬币的男孩

我正坐在街心公园的一把长椅上晒太阳。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细碎的声音。我回过身,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弯着腰,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叔叔,请抬下脚。”男孩看着我说。我应声抬起了脚,男孩把我原来放脚的地方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也没有。”男孩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我叫住了他:“你到底在找什么?”男孩停住了脚步,想了想说:“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嗯,我谁也不告诉。怎么,这是秘密吗?”我吃惊地问。“我在捡硬币。要是找对地方的话,有时候能找到很多。一般街心公园的长椅下面都有。我去年夏天就在这儿捡到了很多。”
“捡硬币?”我以为我听错了,“这么说,你去年夏天就开始在这儿捡了?”“对。”男孩的神情非常庄重。
“那你今天有什么收获?”我出于好奇,又问。
“等我看看。”男孩从裤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纸包,里面有几枚亮闪闪的硬币。男孩皱着眉头,把纸片上的硬币一枚一枚地捡到自己脏兮兮的小手里,边捡边动着嘴巴,显然,他是在仔细地数今天捡了多少钱。“一共48戈比。”男孩终于数完了,又把那些硬币放回到纸上,包好,装进了裤袋。
“噢,你已经很有钱了。”我笑着说。“这不算多,但这个夏天我肯定能捡到更多。”
我想起了儿子和自己的童年,谁小时候没为了买几块糖果或者一个心仪已久的玩具想方设法地攒过钱呢?
“你是攒钱买糖果吗?或者买一把小手枪?”我问。
小男孩皱着眉头没说话,看到他如此严肃的表情,我知道我不能再问下去了,这个孩子可能另有隐情。“好了,祝你找到更多的硬币。你明天还来吗?”我最后问。
男孩低声说:“来。只要不下雨,我每天都来。”
就这样。我和这个叫伊柳沙的孩子认识了,后来还成了朋友。我每天都去那个小街心公园,坐在椅子上等他。他也每天都来。而且几乎都是同一时间。我每次问他有什么收获时,他就蹲在地上打开纸包,认真地把自己捡到的硬币数一遍,但每次都没有超过一个卢布。
我又一次问他:“伊柳沙,我有几个硬币,你拿去好不好?”
伊柳沙低着头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妈妈告诉过我,不能白要别人的钱,得拿东西换才行。你有多少硬币?”
我把手里的硬币数了一遍,说:“45个戈比。”
“我马上来!”伊柳沙说完,跑进了附近的一片树丛里。几分钟后他跑了回来,小手里握着一小截红铅笔、一张糖纸和一小块绿色玻璃。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交易。
从那以后,我每天来的时候都给他带一些零钱,而走的时候衣兜里则塞满了他的宝贝,有啤酒盖、旧打火机、铅笔头、玩具汽车和塑料小人什么的。最后一次,伊柳沙给我带来的是一个断了一只胳膊的变形金刚。这可能是孩子最珍爱的玩具了。我实在不忍心带走,但伊柳沙的态度非常坚决,容不得我拒绝。
那天之后。伊柳沙说什么也不肯再和我交换了,不管我怎么劝他,他都不答应。在我再三追问下,他才告诉了我实情。原来他已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什么来了。
于是,我耍了个小花招。我比以前早来一点,然后悄悄地往长椅下放几枚硬币。伊柳沙来了之后,捡起来就蹲在我脚边一丝不苟地数他一天来的收获。
我已经习惯了每天看他捡硬币,我喜欢上了这个小男子汉。我欣赏他的懂事和执著。但有一个疑问一直折磨着我:他为什么要捡硬币呢?而且一捡就是一年多?
我每天都会给伊柳沙带几块糖果和口香糖,伊柳沙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而且我还发现这个孩子很少笑。后来伊柳沙却突然不来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露面。我再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那把长椅上,低着头,表情难过。
“我不需要硬币了。”伊柳沙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伊柳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搂住他小小的肩膀。伊柳沙低垂着头,泪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维拉阿姨说我爸爸酒喝太多了,把身体喝坏了。可我妈妈说爸爸能治好,但需要很多钱,所以,我每天出来捡硬币,我已经捡了很多硬币,但还是没能治好爸爸……”
他脸上的泪水已经流成了两条小河。我把他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我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可我却没来得及救他!”伊柳沙放声大哭。
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经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流着泪紧紧地抱着他,抚摸着他的头。
伊柳沙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用又红又肿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这是你给我的硬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完,他站起身,抹了一把眼泪,沿着一条林间小路跑了。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停地叹息。命运让这个孩子小小的年纪就经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可我却无法帮助他。
在后来的一个月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我们以前经常见面的街心公园,但我再也没有见到伊柳沙,没有见到这个只有六七岁的男子汉。现在我很少去那个小公园了,但每次去,我都要在长椅下放几枚硬币。
我要让他知道我是他的朋友,我就在他身边。
第4篇、我们是死党
我们之间。
从一开始不熟。
变成那么那么亲的朋友。
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们感动过。
吵过闹过。
癫狂过。
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们越来越笃定地相信。
我们之间的感情。
天长地久也不久。
曾经的我们。
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
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
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自己。
两个人再互相对视。
继续笑。
笑累了就当没事发生。
继续前进。
我想男生一定不理解。
为什么两个好朋友连上厕所都要一起。
其实要我解释我也不知从何开始。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傻笑。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说一些怕瞬间就会忘记的笑话。
又或者。
我们根本就是怕离开彼此仅是那么一小会儿的孤独。
我们一起牵着手。
不知不觉地成长起来。
朝夕相处也变作分隔两地。
都有了男朋友。
生活中朋友的地盘慢慢地减少。
只有吵架了。
或是哪天他去了别的地方。
心突然痛了。
空了。
才又想到你。
你说日子这么过下去。
我们都有了工作。
再有了家庭。
我们是不是就要忙忙碌碌地为了柴米油盐变成黄脸婆?
但是。
即使那样了。
我们也会牵着自己的孩子。
千里迢迢去看彼此。
让我们的baby叫:
姨~
相视而笑。
我想女孩儿多半都是有恋物癖的。
我们在相处的时光里。
理所应当莫名其妙地就摸透了彼此钟爱的颜色和某一样东西。
想想其实很好笑。
才十几岁的我们。
就开始大聊梦中的婚礼。
在海边还是在教堂。
待定。
穿白纱还是红旗袍。
待定。
在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待定。
唯一不待定的是。
伴娘。
你。
我们不止一次在一起讨论过以后自己的房子要什么样子。
每一次形容的都不一样。
一下冷色调一下暖色调。
心血来潮了还来个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缤纷。
或许我们都不太care以后的房子到底长成什么样。
我们只是想把心底那些小希冀和彼此分享。
或许某一天。
那个房子真的物理上存在了。
那你一定会第一个被邀请。
我和妈妈说。
我们讨论过。
以后一定要做对方baby的干妈。
妈妈说。
你们现在的小孩子还真好意思。
很明显。
明明大人想太多。
因为我们从心里知道。
我们一定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彼此的baby。
--喂。
--干嘛。
--出来。
--怎么啦。
--心情不好。
--好。你在哪。
--老地方等你。
挂断电话。
心安。
我们后来去了不同的地方读书。
常常和别人说到彼此。
人们总会问。
你们怎么会那么好呢?
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呢?
或许是一起消磨了大把大把课间和课外的时光。
或许是当时年幼就理所应当地完全信任彼此。
无论多久没见。
见面之前的澎湃心情立刻被见面以后的平静淹没。
好像我们明明昨天就一起出来逛了街吃了饭。
手牵手。
分别的时间还是会到。
我们回到各自的新生活。
却总觉得。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如果你给我们足够的时间聊天。
我们一定能从日出聊到日出。
从花谢聊到花开。
暗恋。理想。幻想。
以后想要的生活。
想去的地方。
又或是别人的坏话。
blah blah blah
就是这样无边无际的闲扯。
我们才有了让人瞠目的默契和了解吧。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多么难过的事情都无所谓了。
因为会有你听我说。
哭也好。
语塞也好。
总之我知道。
有你在。
我不会再不知所措```

第5篇、友谊和爱情我都想留

A我爱上好友的前女友紫娟
我和紫娟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沙发很宽,我们却偏偏要挤得不留缝隙。既然爱了,就要表达出来,这没什么不对的。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特别是在每天下班回来后,知道家里还有个人等着,而这个人,是爱着且需要着自己的,内心里就充满了踏实。
紫娟的发稍拂在我的耳朵上,弄得我好痒。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电视上,里面演绎的任何故事都和我的生活没有关系了,我把鼻子凑过去,贪婪地嗅着属于紫娟的气息。外表上她和大街上走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她乌黑直顺的长发,是每周六下午在街对面的发型设计中心花两个小时护理来维持,她的五官谈不上漂亮,但也不能说丑,特别是在化了妆以后,她的艺术照会让你觉得是某个港台明星---我已经决定娶她做老婆了。
美好总是被突如其来地打断---我的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阿甘的。我给阿甘选择的标识是一只可爱的小猪,顿时,我像一只被刺破的气球,膨胀着欲望的柔情蜜意瞬间就瘪了。紫娟是阿甘的前女友,昨天阿甘和我一起到酒吧喝酒时,还说心里一直记挂着她。阿甘是个老实人,从中学到现在,他一直把我视为他最好的朋友。
阿甘的感情郁闷,他的事业也正在低谷,他很后悔没有珍惜和紫娟的一段情。一杯杯的白酒下肚,阿甘拿出手机,他说他好想好想听到紫娟的声音,哪怕骂他也好,或许会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让他们重新开始。他们分手半年了,他并不知道紫娟已经成了我的女友。阿甘说要给紫娟打电话,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我不知道紫娟会不会接电话,接了电话又会如何?但是我却丝毫没有理由去阻止他---这样的场景,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煎熬。我的眼睛追随着阿甘的手,他拨通了紫娟的电话,紫娟也接了电话,阿甘出去了五分钟,那段时间尤为漫长,我的脑海里翻腾着各种想法和判断---是的,这个场面完全可以拍电影了。带着满脸的失望,阿甘回来了。“紫娟说她现在有人了,我说祝她幸福。可是,如果我哪天在路上见到了,我可能会杀了那小子!”阿甘左手痛苦地撑住头。看着他痛苦,我比他更痛苦。但是我不能说。
阿甘的电话让我和紫娟像触了电一样立即从各自的位置上弹跳着分开,紫娟躲到另一间屋子里,关了门,似乎是怕阿甘闻到了她的气息。很多次了,我和紫娟的甜蜜就这样被冲散。即使在阿甘没有电话的时刻,我们自己也会被自己的担心给吓倒。“要是阿甘知道了,会怎么样?”“没关系啊,我和你在一起是在和他分手之后。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紫娟总是一副无所谓的表示,那么轻描淡写,让我都怀疑,她和阿甘是否真的爱过?
B忽略让我失去琴的爱情
我和紫娟相熟,是在她和阿甘分手之后。那天我在车站看到一个眼睛挂着泪珠的女孩。她的眼神迷离,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晶莹的泪液,薄薄的嘴唇轻轻翘起,有着怎样的委屈和伤感呢?那不是紫娟吗?两片薄唇我见过的,她曾不避嫌地对着呆呆的阿甘吐着甜言蜜语,惹得我好生羡慕---那时我的琴已经离开了我,因为我的忽略。我一度以为她作我的太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就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她无法忍受我的忽略带给她的寂寞。琴走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难过,但是,那天看到紫娟对着阿甘轻言细语,我内心里敏感细腻的神经被触动了。那样的时光,我也有过的。
往事不能再提,从那天起,我就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中,琴,对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她和我一样,从小成长在一个并不和睦的家庭里,比我更可怜的是,她的父母离婚了。我们十几岁就离了家,我到武汉读书,她出来做生意。我们的相爱是因为相怜。
记忆中我的童年充满了父母的争吵,那是一个儿女成群的家,却显得乌云密布。母亲很早就到汉正街来做生意,做生意的钱是她自己借的。八十年代初的几万块,很值钱的。她受够了家里的沉闷,她和父亲见面就会很火药地提到离婚。那年那月,离婚还是个很生的词,一听到,我就会捂住耳朵。对于父母的不和,我能做的,也只有掩耳盗铃了。我好羡慕别人家里亲切友好其乐融融的气氛。我极为自卑又极为骄傲,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内心的悲哀。所以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努力地扮演一个快乐的角色,朋友的认可就是我生活的兴奋剂。阿甘是我的铁杆追随者。他不知道我的过去,只看到我开朗的一面,觉得我什么都行。我需要这样的朋友,也许我对他并不感冒,但是他的尊重和信任对我很重要。为了这样的朋友,我打肿脸充胖子都无所谓。
琴是经历风雨的人,她由此变得比一般的女人成熟冷静得多。她没有特别的高兴和特别的不高兴,没有特别温柔,也没有特别的愤怒。这样的女孩子往往在众人眼里是坚强独立的,也最容易被人忽略。琴的冷若冰霜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她的心脆弱敏感。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她执意要分手。分手数月之后,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才觉出她对我的重要。
我以为我再也遇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人了。偏偏,我遇到了紫娟。
C曾经我对紫娟的爱很势利
和紫娟走得近了,我抵御不了她散发出来的气息。我对爱情的理解让紫娟认定,如果我做她的老公,她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23岁,她说她已经累了、倦了、想嫁了,她的心再也折腾不起。
紫娟的身体对我有着诱惑力,在思想上,其实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对于爱情的事,我已经不抱什么幻想,我认定我找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了,那么谁都一样。我不再盲目莽撞地去爱一个人,当紫娟向我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我的脑子迅速转了起来,紫娟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算是稳定,她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兄弟姐妹有四个,她的家庭温暖和睦,没有什么经济负担,正是我理想中的那种。
这样的爱是不是太势利?一个奔三男人,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想想她是不是适合做自己老婆,也不为过吧?我和紫娟就这样在一起了。但是,我不敢把这层关系公布于众。我害怕阿甘知道。将心比心地想,虽然我和紫娟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阿甘的事,但是倘若我有个朋友,和我的前女友在一起了,我会心存芥蒂。谁知道他们在一起是在我们分手前还是分手后?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更何况我还知道,阿甘对紫娟是有感情的。
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地相爱着,爱得势不可挡,如胶似漆。只是偶尔会被自己内心的恐惧所冲击。
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我和紫娟的温柔缠绵,看着阿甘依然把我当朋友,最好最好的无话不谈的朋友。我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我想看看,那一天会是什么样子……
两年了,再也没有琴的消息。分手,是最后的联系。听说琴后来去了北京---她姨父在当地一所大学教书。她去那里恶补了一番外语,然后出国了。 琴没有给我一点挽回的余地,可见我伤透了她的心。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是在爱,离开的时候也是淡淡的,是紫娟让我懂得女人,和女人的需要。想想现在我给紫娟的温情,都是以前琴最渴望的。而那时我却什么都不懂。一想到这,我心里就痛。
D是失去友谊还是爱情?
我喜欢把我的生活想象成一段未知的、正在继续的悬念剧。阿甘对于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他对我的感情已经信任到崇拜,如果他知道我和紫娟在一起,那么他心中的偶像就倒塌了。我是喜欢被人奉为偶像和大哥的。一旦阿甘把我看穿了,我又将怎么看待我自己呢?还有紫娟,她对婚姻期望值很高,我担心我会像辜负琴一样又负了她……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能够控制住对紫娟的感情,我能够把握住爱与不爱,爱深爱浅,没想到我还是一头栽了进去。情不自禁地把对琴的爱与歉,全部转移到紫娟的身上,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舍掉阿甘或者紫娟我都不乐意,但却是我未来必须面对的事实。
因为戴了太长时间的面具,我已经很久都不曾有过痛的感受了,潜意识里,这样的折磨就是我自找的惩罚。算是对琴的一种赎罪。
第6篇、她是我朋友

我在越南时听说了这个故事。
不知是什么军事目的,几发迫击炮弹突然落在一个小村庄里一所由传教士创办的孤儿院里。传教士和一两名儿童当场被炸死,还有几名儿童受了伤,其中有一个小姑娘,大约八岁。
村里人立刻向附近的小镇要求紧急医护救援,这个小镇和美军有通讯联系。终于,美国海军的一名医生和护士带着救护用品乘着吉普车赶到了。经过查看,他们确认这个小姑娘伤的最严重,如果不立刻抢救,她就会因为休克和流血过多而死去。
输血迫在眉睫,但得有一个与她血型相同的献血者。经过迅速验血表明,两名美国人都不具有她的血型,但几名未受伤的孤儿却可以给她输血。
医生用掺和着英语的越南语,护士讲着仅相当于高中水平的法语,加上临时编出来的大量手势,他们竭力想让他们幼小而惊恐的听众知道,如果他们不能补足这个小姑娘失去的血,她一定会死去。
他们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献血。他们的要求只得到一阵沉默。每个人都睁大眼睛迷惑地望着他们。过了一会一只小手缓慢而颤抖地举了起来,但忽然又放下了,然后又一次举起来。
“噢,谢谢你。”护士用法语说:“你叫什么名字?”
“恒。”
叫恒的小男孩很快躺在草垫上,他的胳膊被酒精擦拭以后,一根针扎进他的血管。
输血过程中,恒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过了一会,他忽然抽泣了一下,全身颤抖。并迅速用一只手捂住了脸。
“疼吗?恒?”医生问道。恒摇摇头,但一会儿,他又开始呜咽,并再一次试图用手掩盖他的痛苦。医生又问他是否针刺痛了他,他又摇了摇头。
医疗队感到有点担心,觉得显然有点不对头。就在此刻,一名越南护士赶来援助。她看见小男孩痛苦的样子,用极快的越语向他询问,听完他的回答,护士用轻柔的声音安慰他。顷刻之后,他停止了哭泣,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那位越南护士。护士向他点点头,一种消除了顾虑与痛苦的释然表情立刻浮现在他的脸上。
越南护士轻声对两位美国人说:“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误会了你们的意思。他认为你们让他把所有的鲜血都给那个小姑娘,以便让她活下来。”
“但是他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海军护士问。
这位越南护士转身问这个小男孩:“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
小男孩只回答:“她是我的朋友。”
我想,没有人奉献的爱比这更伟大的了---他为了一个朋友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
第7篇、一夜之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第8篇、女人的友谊能一生相随
在我远嫁他乡后,华离了婚。
离完婚后的华,一人带着女儿,辛苦地打理着一间蛋糕店。我不知道瘦小的她,是如何撑起生活的天空,又如何在拮据的日子中精打细算的过。电话中的她,总是含糊着,将自已的艰难轻轻带过。我听出她苦涩而无奈的笑中,对未来依然充满了希望。
我不止一次的想,假如我还在老家,我一定要与她共这番患难。就像曾经我们情同姐妹,相依相存。就像我曾经以为的那样,我们的感情独一无二,无人取代。
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有在这个并不安静的夜晚,用一首苍凉的歌打开我的记忆之门。如果可以,就让我把自已放在往昔之中,从来时的路重新再走上一遍,我也无悔。
仔细想来,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对华那样,把哄人当成一种乐趣。我喜欢她对我表现出的种种依赖,在她心中,我是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人。我喜欢这种被人装在心里的感觉。因此每到放假,为了怕她不想我,又为了怕她想我,我几乎天天给她写信。
我会在信里将我诗情画意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对她的思念,是我取之不竭的灵感来源。我相信,我在写信的时候,远远比现在,对文字更有一种神奇的天份与灵气。我一边写,一边都能想像得出,华读信时,眼角该闪烁着怎样激动与感动的泪光。
我将写好的信叠成厚厚的,隔一天寄出一次,以保证她每天都有我的信看,就像我在她耳边说话,就像不曾分开。然后,焦灼地等待回信。那时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尽管等待的过程漫长而难耐,但在拿到信件的时候,那份突如其来的狂喜,激动到不忍心立即拆开了看。这样的感受,是接一个电话,读一条短信所远不能体会到的。
读华的回信,信纸上的斑斑水渍,将一个个字浸润得模糊不清。我想象着她写字时泪如珠落的样子,心底充满了牵挂与甜蜜。有时,我会做一些手工的东西寄给她。譬如用树叶做的书签,在自制卡片上画点画,写几个如诗的句子,甚至有一次,向来懒且手拙的我,还破天荒地绣了一块手绢。自她以后,我再也没有替谁,做过任何一件手工作品,我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经过华的门市,华叫住我说,她搬家的时候,翻出了我写给她的厚厚一沓信,还有一块手绢。华向我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笑容里有很真的眷恋。我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坐在她门市的椅子上,看大街上穿梭过往的红男绿女,我仿佛觉得,我与她的友谊,就像被时光定格了的黑白照片,永恒而经典。
我一直飘飘荡荡的,不肯让情感定居下来,好像守着这份挚爱的友情,就是最大的快乐。然而华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恋爱了,我还在念书。
那个周末我一如往常的坐车去看她,打开她宿舍的门,屋内空无一人。我就坐在房间里等她,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天明,她也没有回。直觉告诉我,她是恋爱了。恋爱中的人是最没有时间观念的,恋爱中的人是最容易忘却友情的,恋爱中的她,一定不会将我放在心中了。天擦亮时,我一个人跑到后面的山坡上,伤心地发呆。等华与她的男友寻来时,我一脸冷漠地,目不斜视的离开了她。
友谊仍在继续。只是有了点不同。我们像两个圆,曾经是同心圆,慢慢的,被生活的距离拉开,成为相互交集的圆,这共同的交集,便是我们的友情,与记忆中的美好时光。
工作后的我,又有了另外的朋友。我时常与这些朋友打打闹闹,吃吃喝喝,变得没心没肺。对朋友,我大都是好脾气的,却不再煞费苦心的哄人。上班的道会经过华的门市,那时她与她老公开了个小的广告公司。有时从门口经过,我会进去小坐片刻,也不说话,就看她在电脑前忙忙碌碌的样子。有时就打个招呼一闪而过。
那时的华,一心扑在过日子上。个性中那些率真的部分,也渐渐磨耗殆尽。与她在一起,时常从她嘴里听到挣钱的辛苦,生活的抱怨,还有老公的不是。婆婆妈妈的,我有些腻烦,因此在很长的时间内,我都故意从对街绕道而过。
华的身体一直不大好,瘦且羸弱,是一个药罐子。结婚好几年,才敢怀了孩子。怀孕后的华,浑身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其实她在我的心中,总是一副稚气调皮的小女孩样,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迅速地成长了。
有一晚做梦,梦见华生产了。次日醒来,感觉怪怪的,便奔了她门市去,她不在,她老公在。一问,方知她真的在头一日,剖腹产下了她的女儿。我急忙打车奔向医院,带着激动急切的心情,冲进了病房。
华正在试着给女儿喂奶,眼泪却叭答叭答的往下掉。关心则乱,况且我没生过小孩,没有经验可以传授,因此只有站在一旁急问怎么了怎么了,华才抽抽答答地说,是孩子把她咬痛了。然后又一边哭一边喂,我一筹莫展,心头对这丑丑的婴儿竟有些许憎厌。
写到这里,看了看点,也接近半夜。不禁想起现在北京的她,是否也安然入睡?
去年春节过后,离婚后的她出兑了那个蛋糕店,抱着怀腔希望,随打工的人流涌向了北京。先做保姆,又在饭店打工,后来在一个熟人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印刷厂,做电脑设计,一直干到现在。离家后的她,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天天成熟起来。如果说结婚后的她的成熟,是一种市侩世故的成熟,那么她如今的成熟,是心智上的成熟,是一块生铁久炼成钢的成熟。
虽然有时她还会为一点小事,特意打电话向我征询意见,虽然我会在心里说她欠缺主见,但每次对她的事,我都非常认真的应对。这好像是,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当她在北京,因工资延发而兜里只剩十几块钱的时候,她没有求助于别人,而给我来了电话。我乍一听到,既心急又感动。我想,她能在最困苦的时候想起我,可见我在她心中,仍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立即托人找在北京出差的熟人,给她捎去五百元钱,不多,惟愿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我很愿意帮她,尽我所能之力,我总是不忍心,看到她受苦。
掰着手指算一算,从初识到现在,我与她的友谊,经历了十八年的阳光与风雨。想想还有几十年的时光要度,还有几十年的友情要共,小小的心脏,竟被快乐撑得要破胸而出了。

第9篇、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

刘晓庆与邓萃雯,一个是内地影后,一个是香港tvb的著名艺人。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封邓萃雯这个陌生人写给处于人生最低潮的刘晓庆的鼓励信,使得两人成为患难之交。
邓萃雯出生于1966年,那时她的父母亲还是一对少不经事的十七岁少男少女。五年后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只能住到爷爷奶奶家。寄人篱下的生活,缺乏爱的成长经历,让她从小就渴望独立。
终于在十八岁那年,她顺利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几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和已有家室的江华产生恋情。这段错误感情受到大众斥责,导致她事业陷入低谷。祸不单行,她以一千万港元购入的房产也跌落到四百万,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而立之年的她,不得不咬紧牙关从头再来。同样是几经波折的人生。让她很想和刘晓庆聊聊。虽然向一个长辈说一番开解的话,让她感到有点不自量力。但她相信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会有一种心灵感应。两天后的晚上,她开始提笔给刘晓庆写信,一诉她这些年来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和参透。
2003年年底,刚出狱的刘晓庆在家中拆阅着朋友们的来信。一封字体娟秀的信映入她的眼帘,洋洋洒洒千余字,字里行间显出不同常人的思想与见地。如遇知音的刘晓庆在信的末尾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署名——邓萃雯。
自此刘晓庆和邓萃雯成了未见面的闺中密友。因为相隔遥远,她们只能通过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络。2003年邓萃雯接拍《金枝欲孽》,之前从未演过这样霸气十足的女人,让她颇有压力。但她向来不服输。在看完剧本后她想到了刘晓庆演的《武则天》,特意找来碟,重新仔细研究揣摩。
机缘巧合,《金枝欲孽》在横店开拍的时候,恰好刘晓庆也在横店拍戏。得知好友近在咫尺,邓萃雯连戏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赶到刘晓庆的剧组探班。神交已久的两个人终于见面,刘晓庆见到还是古装扮相的邓萃雯连连惊叹:“好漂亮!”那天正好是12月31日,刘晓庆叫上邓萃雯,还有她剧组里的助手,大家像一家人似的围成一桌,吃了一顿年饭。得知邓萃雯出演如妃这个角色,刘晓庆给她提出不少建议。之后数次探班,更在片场大赞邓萃雯演技好,让邓萃雯感动不已。
一起在横店拍戏的日子里,刘晓庆给邓萃雯介绍了一些内地拍戏的情况,让邓萃雯看看她的灯光师怎样打灯可以令镜头更完美:邓萃雯也会将香港的一些好东西介绍给她,她见刘晓庆冬天拍戏时穿得很多,显得很臃肿,就把自己常用的暖包介绍给她。她们的交往中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联系她们的就是一种感受。从初次见面她们就像老朋友一样,不陌生也不需要慢慢沟通,而是完全交心。
经历过大红大紫和孤独失意后,这样一份友情让彼此都倍感珍贵。看到邓萃雯对于自己年龄的担忧,刘晓庆真诚邀约:“来内地拍戏吧。内地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女演员!内地的观众看的是能演好戏的演员,女演员的年龄不是问题。”一番话令在《金枝欲孽》爆红之前苦苦地做着大配角,还被讥为“过气女星”的邓萃雯,深受鼓舞。2004年电视剧《徽娘宛心》开拍,刘晓庆向制作方推荐邓萃雯出演筱桂香这一角色,邓萃雯得知后欣然接拍。电视剧播出后反响良好,两人都期待着再度合作。
一封未曾谋面的交心信件,换来了一段亦师亦友的宝贵交情。无论风光或是低谷,把信念攥在手中,有友情左右相伴,人生总会希望无限。
第10篇、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有女人的地方,笑多;有婆姨的地方,是非多。”由此可见,女人作为一个社会角色,她们的和睦相处不仅关系到一个小范围或局部的祥和,而且也关系到整体和全局的安定。 和谐幸福的家庭往往是有一个好女人,协调有序的社会往往是有一群好女人。女人与女人间的交往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和影响着男人的交往,以及整个社会的交往。那么,怎样才能做个在交往中讨人喜欢、赢得同性首肯的好女人呢?
一、不要藐视对方,要适度赞美
女人通常视同性为天敌,这不奇怪。正像一则笑话所讲:两对男女迎面走,男人看女人,女人也看女人。女人一般不把男人看作对手,这固然与传统的“好男不跟女斗”的意识有关,更重要的是,女人先天带有某种自鄙的成分。所以,女人的敌人最终只是女人。女人吝啬对女人的赞美,女人轻蔑自己的同类。女人之间相处实非易事。? 阿媛是位小有成绩的女记者,文章一向以关注女界生活为内容。她有一个别人不及的优点:无论她的采访对象是何人,她都能迅速与之打成一片。尤其女人,她能很快使你进入角色,回答她要采访的问题。同事讨问有何秘诀,阿媛答:“好办,只要诚恳地夸她‘你今天的唇膏颜色真漂亮’,‘这身衣服配你,真是再合适不过’,足矣!”
确实,女人喜欢受注目。若想获得一个女人的好感,适度的赞美是必要的,让她知道你是她无需设防的人,你真心把她做朋友,你不会同她争风吃醋,“鹬蚌相争”。
二、不要盛气凌人,要平易随和
有架子的人是人见人烦的。与其做个孤芳自赏的高傲“公主”,不如平心静气地与人谈天说地,做个善解人意的“灰姑娘”。女人,格外不喜欢倚仗容貌骄矜自己的同类。相比之下,她们更愿意接受随意、温婉、同自己一样柔和、普通的女子。
菁是校花,一向高昂脖颈,金鸡独立。女孩子们艳羡她的同时又全都孤立她,不同她交谈,不与她为友。菁终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男生虽说倾慕她,但觉得她太傲慢,不好接近,女生则背后尽说她的坏话。最终老师无奈,作出了对她不利的决定:没有推荐她上研究生。
三、不要浮躁轻飘,要笃定守持
好女人是所学校,认识一个稳重沉静、兼收并蓄的女人等于进入一所好学校。无法设想,一个见面嬉笑拍打、自来熟识的女人会在意和顾忌什么;同样无法设想,一个轻佻风流的女人会拿你的友情为重。端庄的女人是块标牌,她永远不能被小视,永远令人怀想。相反,飘摆的女人有如水性杨花,智慧远她而去,美丽不能长久,甚至连善良也变得忽忽悠悠,缺乏应有的力度。
藕是波的密友,藕“一根筋”,波“随风摆”。波父死,藕赶至,哀恸神伤,不在波下。众人感佩之余,皆以藕挚诚忠义,纷纷相谊。而波,不过泛泛之交耳。
四、不要出语刻薄,要宽容待人
“刀子嘴,豆腐心”真真写绝了女人!女人的心地或许是善良的,但那两片不服输的嘴巴却往往坏事,影响了女人的交际成果。“瞧她那副德性,脸抹得跟白脸狼似的!”不用说,此种女人定不会有好人缘。因为一个厉害、苛刻、得理不饶人的人是不会真正让人信服的。
护士小慧不漂亮,但性情谦逊、大度、热心助人。周围无论谁人有求,她都帮忙,且不小肚鸡肠,鼠目寸光。同伴工作有误,她笑说:“我刚来时也这样。
”病人心情烦躁,她宽言抚慰:“您别着急,很快就会好的。”这样,她的人缘要强于比她漂亮的人。
五、不要自说自话,要投其所好
唠叨是女人易犯的通病。婆婆妈妈,爱讲“车轱辘话”的女人无疑讨人厌。而且女人见面话又格外多,反反复复,述着自己的喜乐哀愁,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径自讲个没完,自己倒是舒心,沉溺于一时的宣泄中去了,别人的情绪却给搅个乱七八糟。这种人,说白了,就是自私。所以,聪明的女人在与人谈话时,首先是个好听众,其次又能随时注意对方的反应,相机调整谈话内容,而不是一味自顾言语。
祥林嫂的唠叨就是前车之鉴。其实,国内外的名女人,在这方面做得好的比比皆是。巴基斯坦女总理贝?布托在听取下属工作汇报时专注耐心,不多言语,汇报结束则抓住要点,纵论分析,条理清楚,切中肯綮;我国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倪萍在任何场合针对任何对象都能恰到好处地发问、应答,从而控制场上气氛,达到轻松主持的目的。
第11篇、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

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
我的邻居是一个讨厌的男人。
他在一年零六个月前搬来,在整一年前搬走。自他来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家浴缸的水龙头就开始无缘无故地漏水。也不是一直不停地漏,就是不定期地漏那么一两个小时。请
人来修理过,但是根本找不到什么故障。爸爸困扰了一段时间,发现无从下手,就不再管它了--反正这种抽筋式漏水也不能构成什么危害。
他搬来之后一个星期,我跟他第一次打照面。那天下午放学回家,我看见他弯着腰在摆弄门锁,很使劲的样子,穿着皮外套。我默默地从他身边擦了过去,站在自家门口,开始从书包里掏钥匙--这个时候,我感到他直起了身子,并且对我转过头来。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肩膀给人拍了一下。我反感地往肩膀上看去,只看见几根苍白的手指。
干什么?我问。我的邻居--这个讨厌的男人--说:钥匙借我用一下吧。他说话的时候,我的眼光一直平视着他皮外套的第二粒扣子,听过他的请求,阴沉地把钥匙递给他。谢谢,他说。
他开始用我的钥匙尝试着打开他家的门。我满怀抱着书包站在一边,老着脸,身子晃来晃去。他试了一会儿,抬头对我笑笑,说:对不起哦。过一会儿,又说:不好意思。我一直冷着脸,望着他,身子晃来晃去。又过了一会儿,他把钥匙还给我,说:算了,找人撬吧。说着笑笑--笑在眼睛里,眼睛外面没有。他打量我,说:书包很大么--重不重?我阴着脸,在喉咙里低低地发出一个声音,随即走进家门。
这个讨厌的人最后大概去找了个锁匠,才得以进门。和他的第一次照面给我留下了非常坏的印象。这个人相貌还好,个子也不矮,可是瘦弱得像一个孩子,尤其是,举手投足间好像有种倒霉相——那一年我在读高三,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所以见不得像他这样懒洋洋的家伙。后来他也常常出这种不带钥匙的事,不过再也没有请过锁匠--有一个似乎是他女朋友的人会跑来用备用钥匙给他开门。
当我听到楼道里那种特别的脚步声的时候,我就会跑到门后面,眼睛对着猫眼朝外看。我知道那种脚步声--那就是他的女朋友来了。她的脚步声和她的其他动作一样,传达出她气质里一种非常敏锐的东西。她总是穿着色彩斑斓的长衣服,从猫眼里望出去,微微地变了形,好像夏加尔的画。她默默地把钥匙插在锁孔里,却不去开,而是斜倚在墙上,伸直了双臂,开始观察自己的手指。那个讨厌的人也不急着开门,在旁边小声地说着什么--我猜想是在解释再次忘带钥匙的原因--他笑眯眯的,笑在眼睛里。她也笑眯眯的,歪歪头,目光从纤纤十指滑到他的眼睛里面,什么话也不说,无限爱怜在心底。
我常常躲在猫眼后面,看他和她站在一起,他的嘴唇无声地动着……我对她是如此迷恋,以至于对他极端讨厌。有时候她会跟他一起进去,有时候不进门就走了。在我心里,他们的交往似乎就全部发生在这个狭窄的楼道里,两个人无声地笑来笑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在猫眼后面,看到眼睛发酸发痛--电视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包含着那么多夸张的内容,而我亲眼目睹的真实恋爱,却无声无息。
不久之后,我认识了这个讨厌的人的女朋友。周末的时候,她经常到这里来住;我们两家的阳台离得很近,早晨我在阳台上读书,十有八九她会穿着五彩斑斓的丝绸晨袍从房间里走出来--于是我们就打个招呼,简单地说几句话。我喜欢看她手撑在阳台栏杆上往楼下看,然后直起腰身,长长地出气,或者是迎着扑面吹来的暖风做扩胸运动--她的长卷发和身上穿的彩色丝绸晨袍一起往后飞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小孩一样贴着她的身体。
我跟她在阳台上聊天的时候,那个讨厌的人--也就是她的男朋友--总是在房间里呼呼大睡。有一次她抱怨说:总是睡睡睡,不到中午不睁眼睛,睡死他!这样说的时候,她很快乐地微笑着。我问她他是做什么的。她很简单地答道:广告。就没有第二句话了。过了很大一会儿,她突然说:他比我年纪要大,也不像我这样很傻地一直读书。我就问:你还在读书吗?她说:是呀,我读应用数学的。顿了顿,叹口气说:还有一年就拿硕士学位了,我也不知道接下去要不要再读,或者,出国去读。说完又叹口气,随即与我相视一笑。我在心里很崇拜她有本事,虽然知道要是说出来,她一定不以为然。后来她帮我解过几道数学题,用的都是极其巧妙的方法。她的字写得很大,很有力,尤其是数字。还有,她用的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紫色墨水,在那张揉皱的草稿纸上微微地化开来。
那段时间因为升学的压力,我负担很重。有一次她请我到她学校去玩,走在草坪边上,我说我也想考这个大学,然后我就开始哭,说:我不会有出息了。她把手放在我背上,叹着气温柔地说:你看看我的男朋友--你会比他更没出息吗?于是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
后来,那个讨厌的人就搬走了。他搬走前大约一个礼拜,有一天黄昏,我在阳台上收衣服,看见他从楼下走过,低着头像在想什么事情。楼下种着一排小小的杨柳,柳枝青青的空隙中,闪出他的皮外套。我上半身空在阳台外边,隐约闻到他身上一股懒洋洋的味道,就仿佛是太阳在皮衣服上面烘焙出来的,带点葡萄酒的香气。我目送他苍白的后颈向前移动,冷不丁他抬起头来,对我亮了亮手心,说嗨。我两只手拿着竹竿,愣住了,直到他转过了弯,才想起来轻轻说了声嗨。当我捧了满怀的衣服走进房门的时候,就像要遵守什么规则一样,把脸挂了下来。
这天晚上,浴室的水龙头又漏水了。我躺在床上听那滴答滴答的声音,朦胧中那个人穿着皮衣服,低着头从滴答的水珠之间慢慢走过。
再后来,我就考进了那个人的女朋友所在的大学。而我家对门那个单元一直空着,阳台上有一盆那个人留下来的枯萎的草花。他女朋友不住学校宿舍,我没有如愿在校园里遇见过她。但是每次走过那个草坪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说的那句温柔的话,于是就顺便想起了那个讨厌的人。
没想到我还会重新遇见他。
那天傍晚的时候,天很阴,铅灰色的风刮来刮去。我坐上一辆巴士,到我做家教的那个小孩家里去。我在心里真正地感到厌烦,因为我很不喜欢那个小孩子,而她也很不喜欢我。车子一站一站地开,我一直漠然往外面看着。然后,在一站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人,他还是穿着那件黑的皮外套。这时候,车子停下来,门打开,我迟疑了一下,突然站起身跳下了车。
我跳下去的地方,正好是在他的面前。他低头走过来,猛地停住,注意地看了看我,随即笑了--还是都笑在眼睛里。他说:那么巧。我说:原来你还认得我呀。他扭头瞥了一眼我刚乘的那辆巴士,说:你倒正好在这里下嘛。我说:不是的,我看到你,就下来了。他听到之后,没说什么,带着没法相信的表情打量着我,然后,笑笑,说:真的啊。
我们两个人一起站在那根窄条的人行道上,看着面前的巴士开走。铅灰色的风把我的心吹得皱了起来,心里有样东西沉下去,沉到底。过了一会儿,他说:那怎么办?你为我半途下车,我得报答报答你--到我那里去坐一会儿吧?就在前面。我迟疑地望了望四周,没响。他说:你有事啊?我说:嗯……去吧。
他现在住的地方也是那么一个类似的单元。走上楼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搬家?他说:没什么,换个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他走在我前面,这句话说过之后,又扭头笑眯眯地说:我看邻居那么讨厌我,所以想想还是搬走吧。我抬头望着他,想不出什么回答的话,只好笑了一笑。
可是他又没有带钥匙。
他站在门前面,两只手撑在门上,似乎要这样把门推开,嘴里说:怎么办?钥匙没带。我诧异了一会儿,随即很高兴地说:那太好了,叫你女朋友来开门!他眼睛深处微微笑着,没有马上答话,过了半晌才说:我女朋友总不见得从美国飞回来给我开门吧。
我诧异了好久。
然后我跟着他默默无言地下楼。
到楼下,他说:那么,我们去找个地方喝茶吧。我抬头望着他--在他像孩子一样瘦弱的脖子上面,他的面容显得柔和而亲切。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息了,他身后的天发出一种银灰色的光,给他的脑袋勾了一个冷冽的边。我突然高兴起来,说:不要,我不要喝茶,要去肯德基!他装出一种很惊讶的样子说:啊?你这个小孩!于是我们两个哈哈大笑,然后我看看他,说:喂,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为什么那么讨厌你。他说:是的呀,我也不知道。
我坐在肯德基里。我的脑后是大块的玻璃,上面贴有山德士上校的头像。玻璃的后面,是照着法国梧桐光秃秃枝桠的路灯。我的面前是这个我曾经觉得很讨厌的人。
他问我坐车到哪里去,我支吾了一会儿,说:“不到哪里去。”想了想,纠正道:“我去做家教。”他说:“那你现在不去了啊?”我不响,老着脸喝可乐。他笑笑,说:“我女朋友读大一的时候,也去做家教,做得恨死了。我就叫她辞职教我算了,反正我一样付工钱给她。”我大笑,伸出手去敲了敲他放在桌上的手背,说:“那你现在还需不需要家教?我来给你做家教好了,你也付工钱给我。”他说:“不行。你讨厌我到这种地步,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他说:“那还不容易?”说着做了一个十分冷漠的表情,脸拉得老长,一边说:“这种样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我脸拉下来,喝了一会儿可乐,说:“不行了,我跟那个小孩没有前途。”他说:“什么没有前途?”我说:“我也讨厌她,她也讨厌我,我也没本事把她弄好。一点前途也没有。”他眼睛里笑着,看着我,半晌,掏出一个手机来说:“喏,手机借给你用。”我询问地瞪住那个放在桌上的手机,瞪了一会儿,笑起来,拿到手里拨了个号码。他在桌子对面很得意地望着我。是那个小孩接的电话,我说:你自己复习功课吧,或者再去找个老师。她在那头大概愣住了,然后***妈来听电话,我就说:某某某妈妈,我不想做了。还有,你的小孩这样下去没前途。说完切断了通话,大笑出声。我对面这个讨厌的人一直望着我,在得意地笑,笑到眼睛外面来了,手伸过来拍拍我的肩膀。
肯德基里面一首又一首地放着流行歌曲,我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冰可乐。我们的话渐渐少下去,越是少,声音就越是低。后来,话全部都说完了,只好默默地看来看去。可乐在我肚子里温情脉脉地流着,仿佛在我跟这个人之间流过去的时间——都是一种暗流。有那么一会儿,我默不作声地凝视着他,暗暗尝试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这种空虚的痛令我记起了他那个穿彩色衣服的女朋友--她那种敏锐的脚步声、那种敏锐的字迹,叫人听了看了,都忍不住有点细微的很享受的痛苦。突然我说:“怪不得我没有在学校里遇见过她。”
他心领神会地望着我,随后,把目光投到我头顶后面的玻璃上,慢吞吞地说:“你还在放暑假的时候,她就走了。我倒难得看到飞机那么准点。”我用手掌紧贴着杯子湿凉的外壳,手掌心里都是水,接着我又用手去捂着面颊,于是面颊上也都是水。我的声音在牙齿后面说:“我真是喜欢她。”他听了,就把目光移回到我眼睛里,对我很和善地笑了笑,说:“我也是的。”然后又笑了笑,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点。”然后,又笑了笑。--这是我看到过的最伤心的微笑。他眼睛里都是笑容,很沉重的,交错着我的目光,一直掉到我心里去,融化不掉,坠着,挂在那里,很难过--于是我只好一大口又一大口地喝冰可乐,喝得我肚皮要破了。他还是在我对面,很和气地问我:“你还要喝吗?”
走到肯德基大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于是我也站住。我站在那里,摇摆不定。他微微地弯下了腰,说:“你今天喝了几杯可乐?”我说:“我不知道。”过了一会儿,说:“数不清。”我的眼眶里面都是眼泪,风吹过去,眼泪没掉下来就变成冰凉的,简直让我怀疑是许多黑色透明的冰可乐从我眼睛里流出来。那个人低头到我面前,打量着我,然后直起腰,叹了口气,温柔地把手放在我背上,说:“小姑娘就是会哭呀。”我们脚往下跨,走出了肯德基的大门。我突然扯住他的衣袖,说:“你下次去做一个可口可乐的广告,就拍可乐从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眼睛里流出来。”想了想,说下去:“流出来之后,变成一个一个很小的心,掉在地上,碎掉。”想一想,又说:“你要给她穿红颜色的衣服……”我起劲了起来。他扭头对我笑,良久,说:“可口可乐的广告轮不到我来做。”顿一顿,又说:“百事可乐的广告也轮不到我来做。”
我们开始朝车站走去。走了一会儿,我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伸手在我肩膀上拍了两下,像个老长辈一样,概括陈词道:“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拍我肩膀,还拍我背,用的都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方式--就是同一年零六个月之前他拍拍我,问我借钥匙的时候那种方式一样,代表他是一片好心。我们就这样朝前面走,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我们两个人只不过偶尔擦到一下胳膊,可是两个影子就像在打架一样。不久以后,我们站在了车站上。
车站安安静静的。我说:“我现在太失望了。过去我总是在猫眼里偷看你跟你女朋友。现在怎么办?”他说:“什么叫现在怎么办?”我说:“好像太现实了。我不敢谈恋爱了。”他没有接上话茬,只是在我身边站着,手插在口袋里。过了很久很久,有好几辆车子开来又开走,他突然低声地说:“小姑娘就是那么感情丰富。她要走的时候,也在那里穷哭,哭到后来就走了。这是我的现实。”我别过头去,望着他的侧脸,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我悄悄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抬了抬头,转过来注视我。他的目光非常通透,透到灵魂的底部。我在心里疼丝丝地想:我和他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东西,那么大块的凝固的空气,那么多每个人不同的现实,还有那么那么长的时间。
跳上车那一瞬间,他推了我一把,说:好好的。我转过身,车门关上了。隔着玻璃看他站在地下,像上帝俯视芸芸众生--他显得模糊、矮小、瘦弱得像个孩子。
我飞奔回家上厕所,发现今天晚上龙头又漏水了。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跟着水滴很慢很慢地流走,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浴室里水滴答的声音,总伴随着我轻声的叹息。
第12篇、我的女友比我靓

我和范喜儿成为密友的时候,大家都大跌眼镜。也包括我。
我知道他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李敏静,你以为范喜儿找你做朋友是为何?红花绿叶,美丽的公主当然需要平凡的跟班……
陪衬就陪衬。
我跟范喜儿出双入对,勾肩搭背,俨然一副亲密无间的多年密友。
女人间的友谊,本来是很怪的东西。
谁说我不嫉妒范喜儿?痘痘蹿上鼻尖,我对着镜子边挤边抽空对喜儿抱怨:“就只你省事。好皮好囊的,我们这些破落户,再装修门面也抢不了你的好去!”
然而我知道。每个女人都有让别人妒忌的理由。我也一样。比如范喜儿便分不清普京与布什,她也不会去竞选文学社社长。
我在这段友谊里并不觉身份卑下。是以这段情谊可以平衡地维持下去。
范喜儿的确是风云人物。不管是否出于她的主观意愿,学校里的事情一一找上门来,诸如学生会文艺部长及迎新晚会主持,又诸如新排话剧的女主角或者领导视察的学生代表。喜儿在忙碌之余,也抽空收收玫瑰或者巧克力。这样的各色玩意,在大多数时候,不是入了我等的肚囊便是在不知哪个角落里悄悄蒙了尘。
男生找不到喜儿的时候,纷纷来找我。
“敏静你可知她如何看我?”“她爱午夜飞行多一些,还是第五大道?”“好敏静,你定要把2张演唱会票转给她。她若不去,我3个月的口粮便泡汤了”……
我把他们一一打发回去:喜儿此刻在剧团排练,谢绝一切繁杂俗务叨扰。
然而有个男生坚持不懈。
李敏静,范喜儿作为剧团成员,已连续停掉3日的排练。我希望你务必转告她:3天后的公演,我不愿全体人员的努力因为一个人的儿戏而通通白费!我倒吸口凉气,天知道范喜儿此刻是跟Bob在拼街机还是跟阿正在看电影。
该男生有坚毅目光,我忍不住致歉:对不起对不起。喜儿太过胡闹,我一定把她法办归案!
喜儿在晚上2点半翻墙溜回来。我打亮手电,喜儿低呼:“宝贝,你还没睡!”
“范喜儿。你们话剧团团长即将被你逼疯。今天他上门来要人,威胁你再不去排演他便换人。”
喜儿嬉笑:“换便换,谁愿意演那劳什子破剧。”
“那你当初应下来又是为何?”
“谁知道排个破剧费工又费时,哪有想像中好玩。本来我就是被硬拉入伙,他们遇人不淑在先,哪怪得我不义在后。”
我怒极反笑:“范喜儿,你们团长看来真的要活活被你逼疯。还有3天公演,你让他怎么办?”
喜儿的倔劲也上来了。“反正我不要再去。他爱怎么办怎么办吧。”静了片刻,喜儿忽然又笑起来:“我说这个李佑明也真是。年纪不大便老气横秋的,白白可惜了这副英俊样貌。”
李佑明第二日果然继续找来。
看着他剑眉深锁,我忽然心血来潮,我去。我帮她顶上如何?
李佑明盯住我片刻,然后说,就是你了。演出没有出大纰漏。然而范喜儿与李佑明却结下冤仇。
李佑明张贴出黄榜,范喜儿纪律观念淡薄,造成严重后果,话剧团将之除名。
美丽的范喜儿怕是生平第一次在人前受如此大辱。她恨恨道:“开除便开除,至于昭告天下吗?!李佑明,你让我下不来台,总有一日我要你好看!”
我去找李佑明。
他淡淡道:这样的女孩,现在不挫挫娇气,难不成日后来摔硬跟头?
范喜儿和李佑明较上劲的时候,我开始和李佑明不咸不淡地交往。
李佑明竞选学生会主席,她也参选;李佑明参加辩论,她偏偏要参加还要做反方;李佑明申请做校足球协会秘书长,范喜儿更召集了一大拨崇拜者给他投反对票。
我对喜儿说,以前怕你不务正业,现在怕你正经过头。
喜儿笑,以前以为只有街机PubDisco才叫玩,原来上图书馆,看踢球也有这许多乐趣。还有,跟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问她,你要跟李佑明斗到什么时候?
喜儿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斗到……有一天他对我心悦诚服。
晚上她偷偷爬上我的床: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谁?
李佑明。
我头大。
我知道只有李佑明对喜儿的美貌视为等闲。范喜儿于是偏以之为挑战。
我跑去告诉李佑明。他依然是那副变幻莫测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范喜儿改变作战攻势。她开始邀请李佑明看电影,看音乐剧,或者去郊游。
李佑明忽然变成“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我对喜儿的作为不阻止,也无法阻止。
我看着喜儿离开以前乱七八糟的生活,一天天变得越发神采奕奕。
夏天的时候,我落了单。
我心里五味杂陈。当然李佑明也没有承诺我任何,我还是忍不住想,若果范喜儿不是我的朋友?
有时我会怀疑,李佑明与范喜儿的桥梁分明就是我搭的。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秒针,徒劳的转着圈圈,为的却不过是时针和分针交汇的一刻。
范喜儿忙于谈她的恋爱。偶尔在约会的空当,便无聊地把我从角落里挖出来。一会给我拔眉毛上多余的枝杈,一会又给我仔细地修理每一个指甲。
“啧啧,苍白个脸扮鬼啊。女孩要自己在意自己,不然谁还来在意你!”
我忽然有些负气:“再打扮,又怎及得了范大美女的万一?”
喜儿手上的动作忽然停住:“敏静!你怎么可以这样想?你是你。我是我。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你聪明,大方,你漂亮的地方我都没有,你干吗要来做我!”
我冷笑:“我这个陪衬可称职?既不来抢你的风头,也不来威胁你的爱情。”
喜儿脸变得煞白:“李敏静,你什么意思?我找你做朋友,是因为你值得做朋友!”然后摔门而出。
我发现了自己的失态。窗外的树叶很浓密。刚好挡住了阳光。
我躲在阴影里一脸冰凉。
我想我刹那间,既失了爱情,又失了友情。
范喜儿和李佑明在秋天分手。
我早该想到,李佑明可以突然离开我,也可以突然离开范喜儿。
喜儿在夜晚又爬上我的床,抽噎着说:“敏静。我后来才知道李佑明这个混蛋居然也骗过你……”
我拍着喜儿的背:“还好噩梦结束啦!只怪我们遇人不淑在先,怪不得混蛋不义在后。”
喜儿扑哧一笑:“敏静——还好有你。要因个混蛋丢了你,那可本亏大了!”
“啊是,像我这样胸襟宽广不计前嫌善解温柔低调之人,现今哪里找去?”
“罢罢罢,今日我只有以身相许,不然难以回报之万一……”
再一天。听见八卦说李佑明被情敌追打。
那会我正和喜儿研究那首著名的假模假式的诗,我念:亲爱的,分手之后,请你一定,一定要秃头哇!
Tips当女友比你美丽时
1 坚信每个女孩都有闪光的一面,自己也不例外;
2 想清楚自己和她做朋友,到底是因为她真值得交往,还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3 扬己之长避己之短,不要和女友争抢风头;
4 漂亮女孩的坏脾气,不要因为是好朋友,便纵容她为所欲为;
5 横刀夺爱的事时有发生,切记,不对的总是男人,女人都是受害者,他能抛弃你便能再抛弃她;
6 至于横刀事件之后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一视具体情况,二视交情深浅。不过结果如何,还是,还是只有阿弥陀佛。
第13篇、城里姐姐乡下妹
闺密十八
认识李春香那年,她18岁,我25岁。虽然有人说,25岁正是女人最灿烂的年华,可我在18岁的李春香面前,总感觉自己很老。我租住的楼区是旧式筒子楼,里面租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底层打工族。
我在那里见到了李春香,她眼睛很小,打扮土气,但是青春逼人,这是我对李春香的第一印象。我们同租一个小套房,共用一间很小的客厅。春香是河北乡下来的,未上完高中就出来打工了。她一见我就热情地笑:“我来帮你拿东西。”
和那些浮躁的90后不同,春香很好相处,主动帮我提水、拖地,甚至帮我洗衣。老到得不像18岁,倒像是老江湖。受宠若惊之余,我却有私人空间被人占有的不快。邻居秦嫂偷偷地告诉我:“小心点这丫头,手脚不干净,家里穷惯了,哪受得了这花花世界?”秦嫂是八卦婆,我对她的话当耳旁风,一笑置之。
秦嫂的话第一回让我对春香有了芥蒂是7月的一天下午。我忘了锁小门,等回到宿舍,发现春香趴在我的案头,笔记本电脑打开着。春香见我突然回来,惊跳起来说:“看你有电脑,所以打开玩玩。”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厌恶极了,怎么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还打开我的私人电脑呢?想起秦嫂的话,我不再马虎不锁门,笔记本电脑也锁进皮箱里,并设了密码。
但表面上我对春香还是不错的,零食总会分她一些,偶然回报式地帮她提水。春香吃西瓜不吐籽,吃瓜子时嘴唇上拖着一大堆瓜子皮,吃饭叭叽声很大,扫地不扫角落。除了年纪,这也是我和她成不了亲密朋友的原因。自认为优越的我,和她不搭调。
春香身体壮实,干活麻利,但她有个毛病,就是生理期要死要活,躺在床上直哎哟。我们同租一套房,我不管她谁管她?我伺候着她,送水送饭,嘘寒问暖。为了哄她开心,我把笔记本电脑拿来放音乐给她听。
第一回和春香争吵是发现她偷用了我的化妆品,还粗心地忘了盖盖子。我质问春香,春香说她要参加厂庆活动,看我不在就用了点,她不屑地说:“廖姐,你小气什么?不就是一点擦脸油吗?我还给你好了。”用20块一瓶面霜的春香哪知道,我这牌子100多块呢。这个不拘小节的女孩,我怎么跟她说得清,说多了,反显得我斤斤计较。
从此,我把东西放得更仔细了,可千防万防,我还是丢了东西。这回丢的是—条黑色蕾丝内裤。那内裤风骚得很,说白了,就是穿给男人看的。除了春香还会有谁呢?我上厕所、提水洗衣的小空当,常忘了锁门,她要拿很容易。
但捉贼要拿赃,这事我只能隐忍不发。
没了爱情,但还得要自尊
我恋爱了,男友王尚平开了一家酒吧,挺精明的样子。我说我想结婚,王尚平依了;他说要跟我那样,我也依了。
我在王尚平面前剥了壳,同时也把心对他剥开了。我把他领到我的宿舍,春香那天穿着无袖小衫,屁股包得圆圆的,略显壮实的她显得很丰满。王尚平和春香一对眼,就呆了好几秒,那丢魂的样子让我吃醋不已。一个乡下妹。和活色生香、花枝招展的我哪能比?她不过就是年轻,才18岁。
从我宿舍出来后,王尚平180度大转弯,对我不理不睬,索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我被甩了!懊恼之余,我发现第三者居然是春香。那天我坐在的士上,看到街边王尚平和春香对站着,表情很熟络。
我冲到王尚平的酒吧,王尚平冷冷地说:“我们不合适,你找更好的男人去吧。”我在众人的同情和不屑的目光中被甩了出来,临走前,我看到王尚平沙发上的一件女式新毛衣,他有其他女人了。
这件新毛衣一天后就穿在了春香身上。春香偷了我的男人,还恬不知耻没事似的跟我讲话,我用恶毒的眼神和冷漠的话语把她击了回去。她不再搭理我,背地里说我“更年期提前”。
不久,压抑的我终于找到骂春香的由头了。
我丢了500块钱,只有春香可能拿,我们有共同的大门钥匙,那天我忘了锁小门。我声色俱厉地质问春香,招来了左邻右合,春香吵起架来也厉害。她说我是母老虎不讲理,我就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她的床,在她枕头套里发现塞着10张50元。我前面也说过了,我丢的是10张50元。
春香哭了:“这是我新发的奖金。”有人叫唤着要去报警,房东害怕了,息事宁人地让我放过春香。
第三天,她搬走了。她会不会搬到王尚平那里呢?想起春香昔日的点点滴滴,如果她没有抢我的男人,她不拘小节的小毛病我都可以认为是可爱纯朴。
我辗转打听到春香的下落,她没搬到王尚平那里,而是租住了一间条件很差的房子,4个人一间房,楼下就是红灯区,鱼龙混杂。
偶然间遇到了王尚平,我努力平静地上前打招呼。他装模作样地请我喝了咖啡,我问他有没有新女朋友。他没说话。我说:“不会是春香吧。”“春香是我的表亲,没出三代的,你想到哪去了?”他说。我的心咯噔一下,他们真的是表亲?
徘徊在春香居住的楼下,有男人把我当酒女往楼上拉,我吓得赶紧逃,和春香迎个正面。我直截了当地要求和她谈谈,春香不记仇,爽快地答应了,还认真地对我说:“那天钱真不是我偷的,否则天打五雷轰。”她这话,让我内疚极了。
妹妹春香
王尚平是春香表舅家的孩子,在河北早有家室。遇到知他底细的春香,一切都瞒不住了,所以他才会疏远我。那件毛衣是王尚平为了讨好春香封她的嘴送的。王尚平虽然不要我了,也不希望他在我心中是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
这就是真相。春香不是我的仇人,而是我的恩人。她警告王尚平:“你要是再胡搞,我告诉家里人。”这是王尚平最害怕的。
我强忍着泪水说:“春香,搬回去吧。那房还没租出去。你现在这个地方真吓人。”春香迟疑地说:“可我真的没偷你的东西。”我豪爽地将钥匙交给她一把,说:“以后我的东西你随便用。”其实春香不知道,那500块是我故意栽赃她的。再顺便说一下,我的蕾丝内裤晒被子时从褥子里掉出来落在过道上,秦嫂因此笑话了我好久。
春香19岁生日,是在我们原来的宿舍过的,她端着那红色的酒精液体说:“廖姐,我恋爱啦,我男朋友说明天请我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我抢过酒杯,严肃地说:“别学喝酒,你不能被男人灌醉,你才19岁。”
我就是在19岁生日那天因酒醉失贞的。我要保护春香,保护她的纯洁天真,因为我把她当妹妹。
第14篇、知我者根子也
看根子收拾别人,另是一番情趣,两分钟一个,三分钟完活,嘁嚓喀嚓,一忽西皮流水,一忽二黄导板,非刘鹗刘铁云的手笔是不能描绘的。二青虎定下婚日,狠了狠,上北安城里理发。理发师傅是个嫩粉丫头,二青虎不敢正看人家,就闭了眼,挺着挨拾掇。头剃好了,二青虎一看镜里,葫芦不是葫芦,瓢不是瓢,说是锅盖,又长一圈毛。二青虎虎劲儿冒了,道出:“剃的什么鸡巴玩艺儿!”闪出一条汉子:“这是县劳模,剃不了你这刺头!你什么人?还***的敢骂人!”小刀闪光,在袖子上“刷刷”鐾出两响。二青虎是山里虎,一进城就发毛,只得交钱,走人,回家。家里人可闹开了,这等脑袋怎能结婚,下延一个月吧。女方家是善于讲理的:不行!要不结直说,干嘛这么整事!二青虎一家愁得个蚂蚁转锅台。有人说了:要是不行,找二站上海知青小根子看看有没有补救。小根子让二青虎坐下,看了三圈;又让他站着,看了三圈;又让他走起来,看了三圈,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今天不行,得明天。”二青虎已经急个乌眼青,他却让人等到明天,不知葫芦里存的什么花花肠子。二青虎无奈也只好住下。这晚,根子去木匠那儿弄了块骨胶,左熬右对,弄到半夜。第二天一早,根子让二青虎坐好,拿刷子可头抹开了。经这一抹,头发根根立起,二青虎变了样子。小根子左边两下,右边三下,“去找镜子照照。”镜子里那个二青虎,已经帅气十足,真有娶媳女]的模样了。根子说:“只能保持三天五天,以后再说吧。”
二青虎过了一道难关,根子的名也传出了老远老远。各路知青豪杰从此待根子为上宾。只要暗示一下,要烟有烟,要粮票有粮票,我也跟着不再挨饿。
戏好,散得就快,一转眼,上海人全回家了,我也回家了。离开小根子,头发又成了顶顶重要的难题。婚后不久,老婆数落当上秘书的我:别看离首长那么近,其实你只是给人家遮眉挡眼的物件。人家让你在左边,你就得上左边;人家让你呆右边,你就得呆右边。整个单位,从头到尾,顶你挨涮回数多,顶你挨的归拢多。你呀,还不能有长进,只要是有一点突出,马上有人收拾,看你还敢不敢支楞毛。听这话,我心倒一亮:头发就是我,我就是头发。五官是没招了,变化不了,坏就坏在头发上。可是,我的头发怎么也理顺不好。
这年去上海,我算计好了,下车先找根子,回来再找根子,理他两回好头发。根子在沪上已是名人,开着大发廊,用着好几个高手,他自己却只是招牌,只对几个定点人物下手。根子对师傅们介绍我后,让我坐下,一位教授模样的眼镜,给我梳了两下,就将一个好像是钻牙的物件,放我头上,那东西有个小轮,缓缓走着。一个小姐坐电脑前用上海话“嘟嘟”着。我睁眼一看,电脑屏里竟是我的脑壳。明知这只是侦察地形,可我却想着了医院的开颅手术。“呀”的一声跳了起来,吓得男女老少全成了“阿木林”(上海方言:呆子 )。根子从里面出来,笑笑说:“算了算了,伊是阿拉农场里厢,第一只大慈豆。别人家弄不好这只头。”说着,拿来把剪子,手指为梳,拢上几拢,亮光一闪,贴耳朵飞来一剪。嚓嚓嚓,寒光闪闪,几个回合,手一拍,东北话一句:“完蛋一个!”拿镜子里一瞧:里面竟然是少年的我。
知我者根子也,可惜,可惜,我不得不回东北。
第15篇、何为真友
北宋时期,巢谷和苏轼、苏辙的交往堪称典范。
他们小时候就是好朋友。长大后,巢谷虽然学得一身好武艺,但功名不就。那时苏轼、苏辙已经在朝中做官,如果去找他俩帮忙,谋个一官半职不成问题,但巢谷从来没有去找他们。
后来,苏轼被贬到荒无人烟的海南,苏辙被贬到广东循州。这时,巢谷却当众宣布:要步行万里到广东和海南,探望苏轼兄弟。很多人都说他疯了,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不过说说而已。
第二年,巢谷硬是独自一人从四川峨眉山出发,历时一年多,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到了广东循州,见到了苏辙,并住了一个多月。两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知心话。随后,当时已是73岁高龄的巢谷,不顾苏辙的反对,不惧千里之距,坚决要去看望苏轼。
到了广东新会时,不料钱袋被偷,但巢谷没有放弃。他步行走到新州,感染风寒,没过几天就死了。苏轼兄弟得知消息,失声痛哭。
当苏轼、苏辙身份显赫时,落难的巢谷不愿去麻烦朋友,甚至很少往来,而当苏轼兄弟落难时,巢谷不顾自己70多岁高龄,竟然不远万里、义无反顾地去看望他们,最后客死他乡。如果不是捧出真心,没有付出真情,那实在是难以做到的。

第16篇、我与猫之间不会实现的承诺
我家养了好几代猫,这些猫总是繁殖一代又一代的无终止,这要源于刚开始的那只猫。想一想,那已是5年前的事了。
那时,大姐在外,家里气氛很安静,我便提议要只小猫,后来我终于等来了一只黄白毛、很活泼的小猫,它常在太阳底下滚来滚去,一个毛线团,一支笔都是它的玩具,它总是扑过来抢,抢了又扑。家里的院子里有个葡萄架,它常在架下的沙发上睡懒觉,消耗着它几个小时的时间。它的魅力很大,不久又领来了一只狸色的小公猫,它们俩的关系非常好,也很懂人气,每天我们上学要走时,它们俩总是一前一后地跑回来。过了几个月,黄猫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我们便知道它要当妈妈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黄猫突然“喵,喵”地叫,一反常态,我们便知道黄猫要生了,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忧。由于我们没有给猫接过生,所以打电话请黄猫原来的主人照顾一下,这只猫的主人可是我们当地出了名的猫之家,她家没有孩子,所以以养猫为乐,大大小小有十几只,她们把猫当成了孩子,是她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我们两家并不是很远,所以十几分钟她就到了我家。可是大家忙了大半天,黄猫也没有要生的感觉,天黑了,猫主人要回去了,走前告诉了我们一些注意事项。凌晨,黄猫终于顺利地生下了6只小猫,原本以为它生产会怕生,可是黄猫却让我们必须在场,走一个它都会站起来叫。生完后,我们把小猫放到一个大纸箱子里和它们的猫妈妈在一起。更有趣的是小狸猫在偷看小猫时,总会禁下鼻子张着嘴,仿佛有不喜欢的气味似的。小猫们似乎生下来就注定了分离,到了被送走的日子时,我苦苦的哀求却只留下了两只小猫,另外的4只全送走了,当我们去看它们的时候,有的小猫认出了我们,在我们的身上蹭来蹭去,让我们走时都是与泪水为伴,再后来这几只猫有的被车轧死了,有的吃药死了,有的跑了,还有的不知所踪了。
我很想改变这些猫的命运,可是却力不从心。每当看到家里的这两只小猫,我都会想它们真的好幸福。
一天下雨,我们晚上一直不见猫妈妈,到外面叫它也没有回音,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出去发现黄猫躺在葡萄架下,身子上下全被雨淋湿了,喂它东西也不吃,眼神直勾勾地注视着我们,想让我们救它,可是我们不是神呀,兽医也无力回天,黄猫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不久后我们搬了新家,3只猫也到了新的环境,小狸猫在搬家后没有像以前那样出去玩,后来会慢慢地试探出去,两只小猫却安心地在院子里玩,没有想过院外的世界。秋天的一个傍晚,妈妈下班时抱回来一只小猫,刚开始我们都以为是家里的小猫出去跑丢了,可是回家一看,发现两只小猫好好地在床上睡觉呢,这只小猫怎么办?看见这只小猫又小又瘦,我们决定养几天再送人。可是送人没过半个月,我们又在门外发现了它,它竟然又跑了回来,还像以前那么瘦,也许好久都没吃饱了吧。算了,一只也是养二只也是放,都要了吧。养着没问题,只是多了只猫吃饭而已,可是小狸猫却不容忍了,每天都找机会咬它。害得这只小弃猫每天都精神紧张,连觉都睡不安稳,小弃猫很忧郁,也许它也知道这个暂时可以提供住处的地方并不长久。我们又送了小弃猫两次,都让它跑了回来。一次送到不远的姑姑家,它在半路跑了回来;一次送到外地,可是它绝食,撞玻璃。它用它的方式表达它的拒绝与气愤,可见它多留恋这个家,可是我们呢,却很残忍地抛弃了它,最后的一次,小弃猫被狸猫咬坏了后腿,皮都掉下了一大块,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受不了了,决定再一次送它,因为它是我们家捡来的猫,这个理由很自私。我抚摸着弃猫,我好怕,好怕它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关爱了,好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它了,更怕它以后不知会怎样,我流着泪对它说:“猫猫,到了别人家别跑丢了,以后就没人欺负你了,你可以好好地睡觉了。我会去看你的,听话!”它似乎听懂了什么,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不停地晃着尾巴,这是我与它之间的承诺。
第二天,在它被放进箱子里的时候,它出乎意料地安静,没有像以前几次那样的挣扎,也许它相信我,相信我对它所说的话,但是在放进去的瞬间,我看见了它的眼泪,我好难过,心里也很无奈,发现有时有些事是我无力改变的。一天两天,我度日如年,想着周日休息去看它,可是小弃猫连这几天都不给我,它只在那人家呆了两天,就跑走了。我想它一定是想找回来的路,因为它认准了这是它的家,可是这个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因为血统的不纯而选择放弃,想想它在外也许会冷,也许会饿,也许会生病,可是我们之间的承诺却不会实现了,我好希望有一天它会突然出现在

第17篇、有一种温暖,叫林小果

林小果说
林小果把刚买的一条花木马的红裙子甩在我床头。梦溪,裙子我不要了,送你。
我从书堆里抬起头来,推推眼镜。火红的裙子上洁白的百合竞相绽放。我吐吐舌头,你呀,这么浪费……
我叫梦溪。我有日本漫画中的女孩那样大大的眼睛小小的脸尖尖的下巴。直到七岁那年发生那件事。
林小果扯开嗓子说,梦溪!你怎么不谢谢我!
我探进衣柜取衣架的手停在半空中,嘴里嗫嚅着说了一句大概只有自己能听清的谢谢。林小果还是听见了,她满足地笑笑。我的卑微在她恣意的笑里颤颤微微地躲进心里,深深往里钻。
林小果说,梦溪,我们周末去群光“血拼”吧。
林小果说,梦溪,我终于摆脱莫杰那个讨厌鬼了,我们去庆祝吧!我请客。
林小果说,梦溪,我阿姨送给我一盒兰蔻的胭脂,你要不要用?
我的生活是由数不清的“林小果说”组成的,这比《爱莲说》给我的影响更大,因为我越发沉默了。
优秀生林小果
周日清晨,阳光奢侈地洒在林小果的床上。她慵懒地伸伸腰肢,夸张地打了个呵欠,看着书桌旁的我做鬼脸。
林小果说,梦溪,你怎么这么爱学习啊!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OK啦。
我捋捋头发,埋下头去继续背单词。我没林小果漂亮,没她那么棒的脑瓜子,我只有努力学英语,将来好找个陌生的国家躲起来。
林小果趿拉着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副游魂的模样,弄得我没心思看书。她看我不说话,自言自语,我应该介绍你认识莫杰的,他就喜欢你这样的学习狂。
林小果你太过分了!梦溪就只配要你不要的东西,只配要你不要的男孩吗?我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我不敢说。我怕我说了林小果也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了。我埋下头去看单词,眼泪盈满眼眶。我对自己说,梦溪,不哭。可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坠落在灰黄的书页里。
林小果,垂到腰际的金栗色大波浪卷发,眼睛又大又水汪。她还有数不清的小镜子小梳子,小帽子小靴子,每套衣服都搭配一双美丽丽的小项链子。她还会跳芭蕾,脚尖点地地旋转飞扬,天使一样。
还有呢,还有呢,林小果有明星一样的年轻漂亮的爸妈,有电影里才有的火红的小跑车……
还有呢,还有呢,林小果大三上学期就工作了,好几家广告公司抢着要。林小果的男友也是让人眼红的,莫杰每天早上9点半给她MorningCall,中午12点风尘仆仆地坐8站路的公交车赶来请她吃饭,晚上陪着她K歌、电玩。
我装作不眼红林小果。林小果啊,都大四了,你怎么还这么贪玩啊!
林小果眼白一翻,梦溪啊你都大四了该谈恋爱啦!
林小果说,你怎么比我妈还更年期。
我说,林小果你怎么比我小妹还孩子气。
没遇见林小果以前的时光
我有个妹妹。叫雨溪,今年十一岁。雨溪是用来代替姐姐梦溪的,梦溪丑死了!远亲近邻来看挺着大大的肚子的我的妈妈的时候,都是这么说。我隔着门缝听见的时候泪如雨下。
妹妹雨溪生下来却是兔唇。爸爸大惊失色,妈妈瘫软在床头大哭,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其实如果不是我发生那件事,妈妈的命就不“苦”了。
七岁那年,我在阳台上玩耍时不小心从3楼摔下来。左脸着地。现在你知道我有多讨厌你说的那个笑话了吧?林小果。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梦溪真是个天使,可惜是脸朝地落下的。
八岁开始,我的左脸越长越大越长越宽。我解开发辫上的绸缎蝴蝶结,松开黑亮亮的头辫子疏散地披着。妈妈说,那是我的遮羞布。我笑了,然后又哭了。
九岁半,我的左脸和右脸开始极度不对称,同伴们开始远离我,他们说我左脸像西瓜,右脸像月牙。
十一岁,我的耳朵渐渐听不见了。我攒下每天的早餐钱,五毛的一块的,偷偷躲在运粮的拖拉机后面进城去看医生。
在医院门口徘徊了很久,我终于鼓足勇气跟在一个面善的妇女身后进了医院。城市的医院真大啊,内科,五官科,妇科,泌尿科,眼花缭乱。我在五官科的门口停了好久,选了个没有同龄人在的时间走了进去。
医生是个英俊精瘦的男青年,夹着两片薄薄的眼镜片,看起来很有涵养的样子。我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把兜里的五毛的一块的零钞都推到桌上,两只手背在身后相互纠缠,指甲掐进肉里。他一张一张地清点好,装进我兜里。他没问我要病历就帮我检查。
末了,这个五官科医生突然很大声地说:你啊,面部骨骼疯长,堵塞了耳道!听见了吗?是面部骨骼疯长,堵塞了耳道!
我在大人们同情和嘲笑的眼光里涨红了脸,撒开腿跑出了医院……
彪悍的林小果
林小果家里很有钱,他爸爸是医学专家,妈妈是企业高管。大一开学那天,一辆火红的宝马车停在我们13栋女生寝室楼下。然后,穿着火红裙子的林小果拉着她那电影明星一样俊美的爸妈上了楼。
同寝室四人,我是最早进校的。我想早早地去占个地方,免得在寝室之间像乒乓球一样抛来抛去。林小果的爸爸一进门就看见了我,他嘴巴张了张,突然很大声地说:你就是那个患多骨型纤维异常增殖症的丫头啊!我认识你。我知道林小果的爸爸是怕我听不见。可他破坏了我的骄傲。因为,几乎全世界的陌生面孔突然全涌到了我面前。
多骨型什么纤维增殖症是什么啊?
她的脸好可怕!一边大一边小像个妖怪……
她的衣服看起来像翠花,翠花,上酸菜……
…………
我冲进洗手间,眼泪不可控制地落了下来。
林小果叉着腰站在房子中央,中气十足地吼道:13栋702是我的地盘,闲杂人等一路滚好!
我愣在洗手间的大镜子前,扑哧一下,笑了。
偷信的林小果
冬天很快就到了。武汉的冬天,出了名地干燥、阴冷。
夜晚,我总裹着薄凉的被子翻来覆去睡不着。骨头压迫着神经,头疼,胸闷。我把头埋进被窝,就像鸵鸟把头埋进沙里。我想逃,可我什么也躲不开。我想念南方之南那个破败但温暖的窝,想念我的小妹。她十一岁了,也到了爱美的年龄。
我偶尔给小妹打电话,在IC电话亭排长长的队伍。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打到镇上,让人叫小妹来接,我过半个小时再打过去。有次人多排不上队,我等了两个小时,小妹在那头也守了两个小时,没做晚饭,被爸爸一阵暴打。这是小妹后来在信里告诉我的。
我们通信,写我们同样的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写我们同样的寒酸和卑微……
再后来,林小果摔着小妹的信说:“死丫头,你太不把我当朋友了!以后用我手机吧!”我心里一惊,林小果,你,你偷看我的信!
用上林小果的手机之后,我反而渐渐和妹妹生疏了。因为我实在没有面子当着大伙儿的面诉说我那不可见人的卑微心思,我尤其不想让林小果觉得我有多么小心翼翼地在活着。倒是爸爸,隔三差五会打电话来。实在熬不过觉得应该来看看他的至亲骨肉的时候,他也偶尔会来我学校看看。
梦溪的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骨纤维组织疾病,正常骨组织被吸收,代之的是发育不良的网状骨,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手段。林小果的爸爸对我的爸爸说。
林小果的爸爸妈妈在高档酒店宴请了我和我的爸爸。
林小果的爸爸个头很高,精瘦,白皙,戴眼镜。我爸爸黧黑,蜡黄,干瘦,穿破棉鞋。林小果的爸爸嘴唇一张一翕,唇红齿白,像《聊斋》里的书生;我爸爸嘴唇紫黑带乌,咧开嘴的时候牙齿白花花地晃人眼,整个人就像条农村里悬在柴火堆上的腊肉。
林小果说,哎,梦溪,你爸爸像我爸爸的爸爸,嘿嘿。我笑了,然后又哭了。
哭泣的林小果,温暖的林小果
大四了,我英语四级还没过。因为听力占35%,而我只能硬着头皮在ABCD之间徘徊,选一个最顺眼的。我不知道被我Pass的选项会不会难过,我只知道被上帝Pass的我很难过。
我愈勇愈挫,可分数就像我七岁那年的身体,止不住下坠。我的耳鸣越来越严重了。
小妹来信说,姐我想去整容,姐我不要当“兔妖”,姐……
我给小妹回信。雨溪,都是姐不好,如果姐不发生那事你就不会出生了就不用承受这么多白眼和唾沫了……
林小果一把抢过我的信,撕得粉碎。你能不能乐观点!她一拳砸在桌上,然后号啕大哭起来。桌上的杯盏一阵抖动,有水溅出。林小果的手上有血涌出。
我匆忙去找云南白药。林小果一把抱住我,梦溪……
这是我第一次看林小果发脾气,这是我第一次看林小果哭。林小果有史以来第一次扑向我的怀抱,那么暖,那么暖,却是最后一次。
林小果去世了,很快。血友病。颅内出血致死。书桌上有斑斑的血迹,红艳艳的,仿佛还在淌,在淌。
我又收到了小妹的信。小妹说,姐你好厉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呢!小妹说,姐你说得对,心灵美更重要,我不想做手术了,我把钱捐给希望工程,好不?他们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小妹说,姐你说得对,只要活着,什么都会好起来的……
林小果啊林小果!是你给小妹寄了钱对吗?是你给小妹打气了对吗?林小果……
抬头,深深呼吸。我就像传说中丢失了泪腺的骆驼再也哭不出来。打开衣柜,那条花木马的崭新裙子红艳艳的,刺得人眼睛生疼。我久久凝视着它。我终于明白林小果为什么那么迷恋火红色了。那是热情,是温暖,是希望。
我轻轻脱下灰黑色的长裙,换上林小果的花木马。窗外,风景正好。林小果在天堂看着我笑。
第18篇、她始终是我的朋友

这天清晨,弗格斯家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他刚握起话筒,一个陌生而嘶哑的男中音便在电话那头响起:“弗格斯先生您好,我是杰克法官。刚刚有人指控您偷了一家商店的两本书,请您于下午一点钟到达法庭接受审理,希望您积极配合我们。”
弗格斯一头雾水,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过商店了,再说以他的地位与经济实力,还用得着去偷书?很显然,这是有人设计陷害他。
弗格斯刚刚被上司任命为私人秘书,这项工作虽然累人又费时间,但却是事务总管,是一个人人羡慕的职位。虽然对于弗格斯的当选,很多人都赞同并给予了充分支持,但并不代表没有人嫉妒甚至希望他身败名裂。弗格斯实在是懊恼极了,原本愉快而轻松的早晨就这样变得愁云惨淡。
下午一点钟,弗格斯准时到达法庭。指控人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语句如锋利的刀剑,弗格斯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软饼。二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法官一时难以判断,只好休庭宣布第二天再审。
弗格斯很气愤,他的上司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对人对事一向要求严格,就在清晨还因为他的事假而不悦。而直觉告诉他,明天的审理也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真不知道要这样到什么时候。
第二天清晨,弗格斯还没想清楚该以什么样的借口再次向女上司请假,女上司就打电话过来,急于要知道他这天打算怎么办。言外之意是她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想不到单位的人这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弗格斯红了脸,仿佛他真的做了贼。他告诉女上司,他要去法院,然后直接回家,因为他没脸见其他人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事务总管却被别人指认为贼,想想都觉得丢人,真不知道同事们会怎样看他。
女上司告诉弗格斯:去过法院之后,一定要到单位来,事情再糟糕,一个大男人都要拿出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她还特别要求弗格斯在处理完法院的事情后去见她。
弗格斯很沮丧,干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得来的职位可能就要这样没有了。
正如弗格斯预料的那样,法庭审理还是没有结果。
下午,弗格斯不得不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硬着头皮回到单位。推开单位的大门,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不过一秒钟,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弗格斯的脸上,弗格斯的脸一阵阵发烫,他一遍遍在心里说:我不是贼,不是,我是清白无辜的,是被人陷害的。可是没用,他的声音别人听不到。他成了“过街老鼠”,同事们不是斜眼瞄着他,就是绕他而行。弗格斯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难堪,径自来到女上司的办公室,他想还是自己请辞吧。
女上司先开了口:“来,我们去散散步。”弗格斯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女上司已经出了门。
弗格斯跟随女上司来到走廊,女上司并没有和他说什么偷窃的事情,不过是让他聊聊他的孩子。提到孩子,弗格斯的紧张情绪立刻轻松下来,孩子的诸多趣事让他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一向严肃的女上司也不时地点头微笑。
女上司同他走遍了这座办公大楼的所有走廊,很多同事都看到了他们愉快交谈的情景。在走完了所有走廊后,女上司带弗格斯进了茶室,这里的门时刻敞开着,女上司选了临近门口的座位坐下,并示意弗格斯坐在她的对面,使得经过和进入茶室的人第一眼就看得见他们。在这里,视时间为金子般珍贵的女上司居然同弗格斯闲坐了一个多小时。
事情很奇怪,当弗格斯再次推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同事们的态度竟然有了180度的大转弯,他们的眼睛里盛满了友善,脸上挂满了笑容……
当弗格斯终于被宣判完全无罪,和他的妻子离开法院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看见他的女上司正穿过人群大步向他走来,与他及他的妻子一一拥抱。
“我想我不必对你说什么了,是吧?”女上司故意板着脸。
是的,还用说什么呢?在这一令人伤心烦神的事件中,女上司始终是弗格斯的朋友。她毫不吝啬自己的信任并巧妙机智地维护住弗格斯的尊严,使弗格斯能够勇敢地面对鄙夷,最终走出困境。
这位女上司就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被称为政坛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她凭借真诚与智慧,赢得了民众的支持与信赖。
第19篇、我们应该交往的七种朋友

1.鞭策者
我们都需要那种催我们奋进的人。如果你有资格获得提升,
但却又不确定,她会说:"那项工作非常适合你。现在我们应该挂断电话了,你现在有事情要做。等你做完了再给我打电话吧!"
2.好顾问
当你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可以找她帮忙--如果生活的快乐,成功的秘笈是什么--而她也总能给你一个恰当的答案。
3.年轻一点的朋友
她是办公室里的实习者或是从另一个城市搬到你隔壁的移民。确保她是值得你支持的,然后支持她。
4.不是妈妈的妈妈
她可以是你那很好的、年长的邻居,你生病的时候她给你送汤;她也可能是你朋友的母亲,她常在节假日邀请你去吃晚饭。每个人都有需要别人宠爱的时候。
5.翻译家
男性朋友更了解男性的想法,他会给你明智的建议,有这样的朋友对你没有害处。他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当你的男朋友说"我需要自己的空间"时,他的意思是什么(找一个新男友吧!)
6.有趣的人
当你需要解压的时候,她会拉你去唱卡拉OK或给你讲她的生活小笑话,使你笑得直打滚。
7.最好的朋友
她像一个时刻关注你、照顾你的姐姐。当你认为某人对你不利时,她是真诚的,在凌晨三点钟出现紧急事件的时候,她是你第一个给其打电话的人。
第20篇、睡在心里的狮子

我和痕痕一起搭档快要八年了。而今天,终于,她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我以一个出品人的身份,我们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在我和她坚不可摧的友谊之下显得薄弱,显得太过新鲜而没有时间积累,然而,却几乎颠覆了我心里对她的认知,或者说,我曾经对她的认知,只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她把我们还原得都太真实了。其实仔细想想,她写的我们这些人,无论是我、落落,还是笛安、安东尼等等,都是在当下年轻读者心中呼风唤雨的偶像级作家,我们常年活在读者的宠溺里,披戴着彩虹光环。然而痕痕却走出来,小声却坚定地告诉大家:“他们脆弱着呢,他们无赖着呢,他们自卑着呢,他们平凡着呢。”
痕痕用她冷静而精准的文笔,一点儿一点儿把我们外壳上的亮片剥去,让我们换了睡衣,卸了浓妆,仿佛一颗煮熟剥壳后的鸡蛋般,又稚嫩又脆弱地摆到了桌上。我在看完写我的部分,一度愤愤不平地质疑她,“你干吗这样赤裸裸地揭发我?我可是公司的商业品牌啊。”
阅读《痕记》里关于我的篇章,仿佛就像乘坐倒流的时光机。那些我们一同经历的事情仿佛无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快闪底片,虽然消失了色泽,但依然在每一个骤然撞向自己的瞬间,唤醒无数沉睡在心底深处的碎片,仿佛湖底一尾鲤鱼一摆,激起淤泥里无数早已沉淀了的闪光鳞片。
记忆不再是我主观润色后的样子,这些往事里的自己也不再是那个少年偶像,不再励志不再动人,在痕痕的记忆里,我和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平凡而又脆弱,敏感而又自我。
我和痕痕吵架么?
当然吵。
最近的一次我们大吵,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生了好大的气。归根结底很简单,就是她和阿亮约了别的朋友一起吃饭,而忘记了叫我。作为一个拥有极强霸占欲的人来说,我难以容忍阿亮和她心中有任何的朋友比我还重要。我生气从而一个人去吃饭,手机关了,吃完自己坐车回家,司机对我说:“痕痕一直打你电话,说找不到你。”我对司机说:“不用理她,送我回家就行了。”
结果车开到小区楼下,我看见她和阿亮抬着公司会议室那个读者送的巨大的玩具狗熊在小区门口等我。(后来我有嘲笑她们,“你们两个是有多幼稚啊?”)她们两个满脸笑容地拍拍我的车窗,拿着狗熊的手做各种动作,我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痕痕的嘴型是在说“别生气啦”,但我只是很冷漠地让司机继续往前开,没有任何的停留。我看见车窗上她失落又紧张的面容消失在视线后方。随后甚至任凭她在我家门口如何按门铃我也不开门。直到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发现她靠着墙壁坐在走廊的地毯上。她也不砸门,也不发飙,也不死按门铃,只是看见我打开门的时候她局促地站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一颗眼泪轻轻地掉下来。
你看,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这样近乎没有原则地让着我的。我觉得我的很多坏毛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被三个女人宠出来的。我妈、阿亮,还有痕痕。
但我也只有在她(以及阿亮,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面前,会这么歇斯底里地暴露自己幼稚而蛮横的一面。因为我心里清楚,她心里也清楚,无论我们之间发生多么严重的争吵,我们总会合好如初的。我们彼此都深信这一点,所以我们敢在对方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也许我和她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世界上很少数几个,就算暴露再多的缺点在对方面前,也依然不会丝毫讨厌对方的人。
第21篇、红颜小传
——流光容易把人抛
“人怕出名猪怕壮”真是谬论。现今的人都哭着闹着要出名,而且还“出名要趁早”,大器晚成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什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哪个不是渴望着能长久站在风头浪尖上,还不忘喜笑颜开地高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也觉得出名挺好。
自从林筱蓓走红,我能够以低折扣购买那些赞助品牌的服装、化妆品,还以半价买到美容院的年卡,省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
林筱蓓还问我愿不愿意在电台一档夜间栏目开一专栏?每周四晚上9点到10点,专门播出我的文章。我还能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交流。
林筱蓓一惯将我的文章称为“情感类文字”。听她这样一说,我想象自己的文字在夜间被沙哑声线的电台DJ以气声读出。于是情不自禁地一阵阵发冷。
当我说出自己的感受时,林筱蓓提醒我这可是个好机会。
我说是是是,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盼着哪天能在售书现场签名到手软。不过这样的机会,就免了吧。你看,我声音又不好听。不够飘忽,不带磁性。
林筱蓓讽刺我,如果是《知音》向你约稿,你大约会欢呼雀跃吧。我嘿嘿笑,说人家看不上我,他们要的是那种亲情、爱情和暴力、夸张情节的大杂烩。
而我笔下的故事永远简单。一条线索,两三个人物,平铺直叙。
偶尔我也抱怨。要知道我最爱读的是阿加莎,那个英国老太太满篇絮絮叨叨地编织若干诡秘情节,在最后时刻才揭晓离奇但逻辑性极强的答案。
一直自诩为聪明的女人。可是轮到自己写起东西来,只会一条道走到底,既无悬念也无惊喜,更无深度。
也好,适应当今快餐文化风格。阅读轻松,无需开动脑筋,绝对是居家旅行消遣之必备。
一日,林筱蓓不无神秘地来告诉我,她就要变成名典吧的股东了。
正在苦思冥想一篇小说的我被她惊得差点把女主角写得毁容。
林筱蓓看出我的疑惑,说名典的老板与她相熟,叫她投资10万,占10%的股份。每年年底分红。
名典吧是本城小有名气的休闲场所,颇具规模。就连我这么没有经济头脑的人也看得出,其固定资产就起码在200万以上。
于是我向林筱蓓小姐抛了个杀人于无形的媚眼,说那我也出10万,也拿10%的股份行不行?
林筱蓓戳穿我的假笑面具,说你少来。
我还是笑,难道你的10万和我的10万有什么不一样?
林筱蓓说,我答应他每周到名典去两次。
然后我发出“哼哼”的冷笑,继续替我的女主角描眉画眼,懒得看她。
林筱蓓顾自说:雯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他们看中的不过是我现在的名气,让我当块活招牌招徕生意。我看中的便是每年那笔可观的分红。10万本金,也只是个幌子。这样显得名正言顺些,大家也说得过去。
如今我去名典做股东,说白了,不过是挣钱的法子而已。可是这法子也就只能使上这两年。我迟早会过了这阵风头的,到时候也没有人会颁发给我终身成就奖。我早想明白了,既然是要挣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初到台里时,我一无关系,二无背景。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样的一无关系,二无背景。现在所有的也只是些名气而已。现在的新人这么多,个个八面玲珑。我当年怎样红起来,她们便也能一样地红起来。身边那些人,当初是怎样聚到我的身边,以后便可以怎样聚到她们身边。到时候,我又能留住些什么?
林筱蓓说到后来,竟已是哭腔。听得我心下恻然。想当年她尚未成气候之时,伤感也不过如此。
未成名时,盼成名;成名了,又怕抬脚就走上下坡路。没有多大年纪,却已把这前前后后的细枝末节考虑得如此清晰。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我拍拍她的头,沉默不语。
——结尾
如今林筱蓓每周有两晚去名典吧“办公”,我偶尔也去坐坐。我总是独自前去,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我每天在夜间10点半看《谈天说地》的重播。这档节目现在添了张新面孔,与林筱蓓交替主持。小姑娘伶牙俐齿,能将相关的气象术语说得头头是道。只是在我看来,缺了份林筱蓓的亲和力。
偶然间听到市电台播我的文章。一个好听的男声,配轻柔的音乐。只是,我的故事都太缺少波澜,听起来有些昏昏欲睡。
第22篇、“需要资金吗,今天?”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浪漫的人,所以手机里少不了存着许多风花雪月的短信。但我存得最久、直到现在都舍不得删的一条短信却与风花雪月完全无关,那是一句如果不明前因后果甚至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话:“需要资金吗,今天?我去给你送钱,三千够吗?”
发送短信的日期是2003年4月15日。离现在,已是一年多了。
2003年1月,我得了一场重病,停掉手里一切工作,做手术,住院。世人都羡慕白领时尚自由的生活,只有身在其中,才知什么叫“手停口停”。那时我才换了工作不久,又刚交了半年的房租,住院押金加治疗所花杂费,几乎立时捉襟见肘。我又骄傲惯了,从不在朋友们面前诉苦,自以为也没人看得出来。
就在用钱最紧张的时候,一个平时交往很好的朋友来看我,“缺钱不?”我只当他是普通的客气,所以很随意地答:“还好啦。”他又叮嘱说:“如果真缺钱就告诉我啊!”
我笑着点头,却并没有认真地去记着他的话。
过了几天,忽然收到他发来的短信:“需要资金吗,今天?我去给你送钱,三千够吗?”心里没来由地一震,眼泪都快出来了。他是认真的啊!认认真真的,实实在在的,想要帮助我。他知道我不会主动开口,所以特别再发短信来问——所谓患难之交,这就是了吧?
住院期间,时时收到朋发们的短信,多是殷勤问候、祝愿早日康复。知道自己并没有被人遗忘,心里也是觉得温馨的,但无论如何都不如那条短信让我感动感动至今。
一年能有多少天?在这个以短信说话的时代,365天可以收过多少条短信?可是这条短信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手机里,我无数次地去翻看,甚至不去翻看也可以把它的每一个标点倒背如流,却始终舍不得删除它。
那么一种患难情谊,是这辈子也删除不了的吧?
第23篇、友情是最好的美味
朋友间难免会有小酌的时候,每每此时我总是邀到家中。这并非是我舍不得酒店里破费,而是我特别珍视这份情谊,必亲自下厨才觉得能尽心尽意。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不分贵贱且以诚相待的,但在时下这种友情已经十分难觅亦弥足珍贵了。因而,虽然那酒店里不乏美味且省了操刀掌勺之劳,又十分排场和便捷,却也是我极不乐意为之的事情。因为那不足以表达我对朋友的感念。
我喜欢以真诚感激的心情去烹炒一番。虽然我的技艺和酒店的大师相比有天壤之别,但我此时的心情却极为甜蜜。在我邀请了朋友之后,我就开始拼盘。我要考虑到色彩、味道、造型和荤素的搭配,而且肉丝要切得均匀,蒜苔要切得齐整,莲菜要切得薄而透亮,青菜要炒得支支楞楞,汤要做得红黄绿鲜艳入目。更重要的是还要多想想朋友的爱好,张三喜欢甜食,我就加个糕点;李四喜欢水果,我就拼个果盘;王五喜欢麻辣,我就做一道川味。每每此时,我的心中就满是些美滋滋难以言传的味道。因为,我在以一颗朴实的心对待朋友,没有一丝的世俗和杂念。我固执地认为,此时此刻只有心中的友情才是最好的美味,我想让朋友都珍视这一份友情,也品尝这友情的鲜美和绵长。
漫漫人生路,朋友能几何?芸芸众生之中,擦肩而过者数不胜数,形同路人者亦决非屈指,能心心相印者可谓罕见。有时我会想,不知道这是人之幸呢还是人生之悲。
我的朋友大多是为文之人。他们都是些一穷二白者,甚至是下岗失业者,唯有心中的那份绿荷红花一样的情操和追求才是最大的财富。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清醒者和思想者,甚至是充满对人类关怀的布道者。他们对生活的奢望很少,对理想的付出很多。所以,来我这里并不要什么精美的菜肴,一瓶二锅头,几碟小菜,都能喝得兴致无穷,都能喝出些意外的灵感来,都会让我有许多人生的感悟,也使我更加珍惜生活和友情。
当然,朋友对我的烹饪之技还是挺赞赏的。但最感动的却是那句“上酒店是钱买的,喜斌你这是用心做的。”是的,在操刀掌勺之时,我那份情意,我那份感动和愉快,已经深深地渗入其中了。这就像我写文一样,总希望有妙趣横生的文字流出,总希望有灵光四射的意境飞来,总希望能给读者一点享受和愉悦。我在用心烹调。心之所想,手之所至。那些红绿青白、咸香麻辣,如同我的心灵之文,我希望是五光十色鲜艳夺目,能让朋友心悦目爽咂之又咂,最好是回味无穷。
人生是短暂的。正因于此,朋友就特别珍贵。用心去对待友谊,用心去对待朋友,就会拥有人生的灵光。因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还会请朋友光临寒舍,我还会亲自下厨,因为我想奉上一份真诚的友情。当然,我希望我的烹饪技艺能日有所长,好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亦色香味儿俱佳。诚若如此,那便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也是人生的一大美景了。

第24篇、别亦难
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一个人,你不在我的身边,你也并没有为我做些什么,却希望你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幸福安康……也很高兴有过那样的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绵长,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中,有你这样的一个朋友,值得去祝福,去思念……
一年好合不难,十年好合也不太难,但百年好合就不那么容易做到了,除了需要彼此都付出关爱、欣赏、宽容、信任、忠诚等等外,还需要一种相互的吸引力,而一个人能将对另一个人的吸引力保持到最终,是相当困难的,这需要永不停止地完善自己。
相见难,别亦难,难得有情人,在这美丽的星空下,在这无限的深情中,融化彼此的寂寞和哀愁,短暂的分手,也许各归宿命,不在相逢,可那种不依不舍的情怀却珍藏在心中,一生不忘记。相见不如怀念,怀念所有春风花雨浪漫心情,这种精神的力量振憾心灵,他是永远记忆,无法忘却的记忆,他激励生命的萌芽,开出美丽快乐的花朵,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生命如此的多情。是寂寞,是失落或者是其它。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超越了平凡,领悟到生命的意义。
一种渴望,是两个陌生的灵魂的交缠;一种偶遇,是寂寞心情趣味相投的升华。没有什么人可以拒绝相知相爱,爱是无敌的,也是美丽的毒药,多少人为爱生,多少人为爱亡。但有一种爱,他美丽而纯洁,这就是友谊之爱,他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喊,完全停止在原始状态的呐喊,在网络时代,更加模糊和含蓄。不求名,不求利,只求个心情痛快,所有的耗时度日都一切值得。
只有寂寞时人才发现自己,真正的自己,在这个寂寞的过程上,你会发现你的影子,这就是和你心灵相通的人,友谊也从此开花结果。当然友谊这条路会有很多个分叉,有的走到天堂,有的走到地狱,无论是那条路,你都无从选择,因为你害怕失去,失去一棵你生命的树,也许会有一片森林等待你,可你那里都不会快乐,因为都不是和你相通的树,所以你只有好好把握和拥有现在的热情,让他伴你一生,无悔一生。
人生难得一知已,有知已常乐。相见时难,别亦时也难,可有了网络的牵引,我们心灵的桥已经建成。追逐不在是梦想,也许天涯海角的你我,会在生活中某一天相逢。但一切都不会惊讶,是上天的牵引,让我们跨过千山万水相遇,而那种情怀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好像是前世的缘,在今生再续一个来生缘,无论如何,我一直想要,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小路。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我身旁,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只要走过,那样的一次。而朝我迎来的,日复以夜,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让今夜的我,终于明白。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任世间那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

第25篇、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
因为中学在五六里以外的小镇上,而且要穿过一座山,所以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要上路。我的胆子小,每次都主动和他搭伴上学。
他也很乐意和我一道去上学。在路上,我们不仅可以互相交流学习的感受,还可以一起背诵课文,山路漫漫,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那么远的路也就不觉得累了。
这样的时光到了初三,事情忽然变得蹊跷起来。他开始变得有些怪怪的,虽然依然和我一起走,却不再和我一起背诵课文,也没什么话和我说,一道上都很沉闷。每次走的时候他都要带上一把柴镰,面对我的疑问,他支支吾吾地说:山里有野兽,带上它没准会派上用场。更奇怪的是,每次到学校他都让我一个人先进去,放学也见不到他的人影。因为放学时离天黑还早,我也就没特意找过他,总是一个人回家。但他的行为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我偷偷地来到他家,听到了他和父母的谈话,才知道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辍学已经半年了,每次带上柴镰是要顺道砍一些烧柴回去。
我的心,顿时被感动塞得满满。
第二天,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去找他一起上学。他依然带着他的柴镰,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上路了。我给他讲我们班里的新鲜事,讲我在书上学到的新课文,不时听到他憨憨的笑声。
秋天来的时候,我要去更远的地方念高中,在学校住校,不能再天天回家了。临走的时候,我与他道别。我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辍学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段山路你一个人走确实让人不放心,可是刚开始不和你说,最主要的原因是怕你瞧不起我,怕你不愿意再和一个辍学的人做朋友。后来习惯了,我就当是锻炼身体了,而且和你走路很有意思。”
“那你知道了为什么不揭穿我呢?”他反过来问我。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不告诉你,是想让你觉得我们永远是平等的。”我向他伸过手去,“不管将来我们各自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使劲握住我的手,又一次憨憨地说:“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吧……”
山上的野菊花开得正艳。他又一次陪我走过了那段长长的但充满花香的山路。
他陪我走过的,是一段山路,而我陪他走过的,是一段心路。我们彼此温暖过,也彼此芬芳过。
花香满径,芬芳满心。

第26篇、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首选的座驾。这一世界级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最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最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第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最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
第27篇、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28篇、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第29篇、一个朋友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第30篇、25岁的Yoyoo寻友记
刚刚过去的25岁生日对我非常特别,因为真的找回一个曾经以为丢失了的朋友,一起庆祝这个不平凡的生日。
寻找老朋友,不是蓄谋已久的事。几个月前,我回了趟老家,机缘巧合,正赶上小学同学聚会。原来他们每年春天都会如此相聚。一辈子遇到那么多人,有人走进你的生命,有人跟你擦肩而过。朋友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个男同学说,朋友意味着你的历史。25岁了,人生过去四分之一,我的历史谁在书写?是自己,还是那些朋友?
没人会主动坦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重视感情。我们也许会重视一次升职机会,一桩成功婚姻,但真会重视友谊吗?不能放弃的东西太多,轻易就被放弃的往往是友谊。但每当遭受出其不意的打击,支持大多却来自被遗忘角落里的朋友。
这样的领悟,令我觉得,用实际行动来寻找一位似乎已经蒸发掉的朋友,无论怎样都值得。
经过考虑,我把目标锁定在大学的好朋友君子身上。
已经快两年没联络过了,最后掌握的资料是她当时的公司电话、内部e-mail、手机、QQ号码。
公司电话通了,没有这个人。
手机语音答复,没有这个号码。
QQ留言,一个礼拜没回复。
e-mail同样如此。
我问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她太久了,甚至怀疑她是不是还在内地,也许终于熬成正果远走台湾了。
我是那种不喜欢同学聚会的人,从来没参加过大学同学的任何社交性聚会。更何况君子跟我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
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看到她。
不喜联络的我,开始频繁与大学同学通电话,聚会,终于知道君子的一个同班同学直升了母校的研究生。那个同学和君子也全无联系,不过他很热情地提供了很多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寻找君子。这个行动一开始就那么轰动,出乎我的预料。
张扬就张扬吧,感情这东西,张扬并不肤浅。 有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是君子的同乡。我得到了她武汉老家的电话。打去她家,君子妈妈告诉我她目前的电话号码。距离我的生日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居然很紧张,不敢马上打过去,整整一晚翻看以前的日记,在那上面,君子的名字出现得多么频繁,然而我们居然没有一张合影。第二天,我终于有勇气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君子本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是我,起先彼此都很不自然,但很快就融洽了。事实印证,我们都在彼此挂念,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天通了整整4个小时电话,并商量好了庆祝生日的细节,仿佛回到大学时代,我们还是两个大三女生。生日那天下班后,我乘坐最后一班飞机飞到深圳,在机场我一眼就看到君子,还是那么安静微笑着。那天晚上,我们玩遍深圳所有热门酒吧,感觉很像毕业时在顶楼的晚上 —— 无所不谈,温暖而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最早的航班返回北京,在飞机上沉沉睡去,踏实而满足。我知道,今后再也不会丢失朋友。
想找回失去的友谊,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要打个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忙到这点时间都抽不出,也没有酷到懒得说声“HI”。

第31篇、受学校处分被迫离校

自贡某中专学校日前发生一起学生因青春期冲动酿就的处分:该校某专业一年级新生张生(化名)因要求同学刘生(化名)帮自己手淫发生纠纷,结果不仅被迫赔偿刘生“精神损害”2000元,自己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而被迫中断学业。中学生青春期性教育滞后的现象再次引起社会担忧。 腾讯校园青春期专家讲座:手淫,你是否万恶不赦?
难抑冲动请同学帮忙手淫 据刘生的家长刘某某介绍,9月14日下午,刘生的同班同学张生(17岁)找到正在寝室休息的刘生(15岁),要求刘帮他手淫,刘生拒绝并将情况报告给老师,张生遭批评后对刘生进行威胁。刘的家长第二天赶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张生,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刘某某还以张生涉嫌流氓行为向大安派出所报案。
家长报案 同学老师认为不妥,据张的同学介绍,张生是从富顺县一个偏远乡镇初中进入该校的,平常在寝室里就喜欢说一些从农村听来的“男女事情”。他的父母都是没有文化的农民,谈不上和子女交流,更不要说青春期教育和引导。在记者再三询问下,一些年龄在十六、七岁的同学承认自己有手淫行为,但都是悄悄进行。对于张生的做法,大家都认为不对,但张生只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就行了,对方家长没必要告到学校甚至派出所。 学校保卫科负责人兼班主任何老师介绍,当天下午接到学生反映后,他立即对张生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决定上报学校给予处分。何老师认为,张生的行为属于违反道德和学校纪律,依照学校规章即可处理。刘的家长向派出所报案以及要求赔偿的做法不妥。 常见问题解答:有手淫行为,我还是处女吗? 手淫会使睾丸变小吗?
记者协调 建议家长“冷处理” 采访了解上述情况后,记者与刘生的家长进行了交流。记者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青少年青春期的一种冲动,既不属于道德问题,更没有触犯国家法律。只要向张生指出这种做法有损他人尊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赔礼道歉即可。但刘生的家长坚持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受害者”,要求学校给予张生处分并赔偿损失。
该校副校长李才均称,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通过教育和引导妥善平静处理这起事件。李才均认为,该校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初中,性教育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尤其是男学生,在青春期性冲动面前完全束手无策。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为学生补上这一课已刻不容缓。 相关热点:中国性启蒙不该掩耳盗铃, 中美两国性教育大PK,受到处分 黯然离校回家,记者向李副校长表明,根据掌握的情况,张生的这种行为属于无法正确面对青春期性冲动的现象,应该值得学校重视和引导。希望学校从教育的立场出发,举一反三地为类似的学生补上青春期性教育课程。记者再三恳求学校不要以此事给予张生处分,以免造成其终生的心理障碍。
在派出所的教育和协调下,张生的家长代孩子向刘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答应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随后,学校决定给予张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张生家长认为,孩子出了这种事,再也没脸在学校读书了。在刚刚进入这所省级中专学习不到1个月后,张生黯然跟随父亲回到家乡。随后,刘生的父母也为其办理了退学手续。
专家说法 错误宣泄并非道德败坏,记者就此事请教自贡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李珊。李珊说,无论男女,处在青春期时,都会自然而然产生性冲动,有的孩子则用手淫的方法进行宣泄、释放性能量,缓解性紧张,这是一种不可回避的现实。这时,如果没有科学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使青少年在性冲动的驱使下做出一些错误行为,甚至走向犯罪。张生的行为就是在缺乏引导的情况下错误宣泄性冲动的一种表现。李珊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青少年不能很好控制性冲动的现象,与道德品质败坏完全不沾边。对于学校以此对张生作出处理,李珊表示很遗憾。 相关热点:年轻漂亮的前卫女大学生:我的"性家教"经历。
青春期性教育应引起重视,据李珊介绍,尽管目前初中阶段都开设了生理卫生课程,要求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尤其是如何正确对待青春期性冲动,但根据健康教育所掌握的情况,许多学校并未加以重视。
自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罗善海称,目前初中阶段青春期教育课程少、教学力量缺乏,确实使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显得薄弱。中学阶段的青春期教育应该加强,以避免类似现象出现。
富顺县东湖中学长期从事生物教学的孙济光老师称,当前初中阶段对于青春期性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虽然在城镇的中学已经普及了相关的性知识教育,但由于作为传递该知识主要载体的生物学科只是作为基础知识教育,没有纳入正式的升学考试,所以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性教育课还远远没能纳入正式的课程,即使是任课老师,有的对相关知识了解得也不是很透彻。
第32篇、同桌的笑脸

同桌管非,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却也是最调皮、故事最多的一个男生。
大概是受了罗大佑歌曲的影响,他的语言总是“知知知知知,乎乎乎乎乎,者者者者者,也也也也也。”他时常在下课时,拿着一个苹果或是一袋饼干,逢人便问:“吃乎哉?吃乎哉?”没等你反应过来,他又笑嘻嘻地说:“不吃也!此乃小生充饥之物,非他人可食也。”
一次,我们组织参加社会考察。在汽车上,突闻管非大喊:“老师,我要到五谷轮回之所。”教数学的班主任乍一听,愣住了。
“你要去哪里?”
“五谷轮回之所啊。”
“什么‘五谷轮回之所’?”
“人吃五谷,终有轮回。所谓‘五谷轮回之所’,指的就是厕所啊!”
班主任和我们都笑得人仰马翻。
管非有一个爱好和特长,就是抓苍蝇,只要有飞过,他就不可能不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这天下午上政治课,天气热,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可他却一点也不昏昏欲睡,因为有一只苍蝇正好飞在他靠着的墙上!
只见他伸出右手,慢慢地向苍蝇靠近。我们早已没了听课的心思,全都屏息凝视看他如何把苍蝇抓到手。我们看了不止一次了,但百看不厌,我们简直不知道苍蝇究竟长不长眼睛,如果长的话,那么他管非的手每回向它靠近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总像大傻瓜似的。
管非的手掌慢慢地向苍蝇靠近,先是小半个手掌,接着是大半个,最后是……苍蝇稀里糊涂地成其掌下之物。
“精彩!”一声大喊,吓我们一跳,定睛一看,知道是谁喊的吗?是我们的政治老师!!政治老师说:“管非同学,久闻你抓苍蝇神力莫测,今日大饱眼福。愉快哉!幸福哉!”
……
那些都是一年前的往事了。管非现在去了新西兰,听说仍是他们班的“风流人物”,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在信末画一个像小新那样的头,跟他又有几分相似,在附一句话:“不要老看人家,脸会红红的啦!”
呵呵,倚在窗前,看着蓝天,总想着管非在大洋彼岸的样子,总之,挥之不去的总是他的笑话、他的抓苍蝇大法,还有——忘不了他那张笑脸!
第33篇、镜花水月的距离

21岁的时候我上大二,认识了外系的一位师姐。那时她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纳新的时候把我招了进去。平时她不苟言笑,甚至有些冷冰冰的样子,但相处久了就知道她并非如此,很健谈也很热情。
师姐有一副动人的嗓子,薄暮的黄昏,校园里常常飘荡着她的声音。兼之她弹得一手不错的吉他,每每当天的稿子都广播完了,她就抱起吉他,纤指轻拂,吐珠泻玉般就是一首动人的曲子。我当时负责专职给她编辑稿子,因而能有幸时常听到她的歌声。那应该是一种艺术的美感,那感觉常常让我误以为眼前的就是深居春闺的才女。但是每次她都只弹一两支,唱完了也到了下班的时间,把门一锁,我去食堂,她回宿舍,各走各的。
我是那年秋天新生入学的时候加入广播站的,及至冬天已经很是相熟了。齐齐哈尔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11月份已经是到处都冻得结结实实。一天,师姐兴致很好,将要下班的时候她说:“龙沙的冰灯已经开幕了,晚上带上你女朋友我请你们一块儿看冰灯怎么样?”她知道当时我还是孤家寡人的,只是故意这么逗着说。我当然没有异议,一口应了下来。
那还是我第一次跟她一块儿走路。她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走起路来很有韵致。我则像公司的小职员陪同经理开会一样随在她的身边。或许是因为她比我高两届的原因,这样走在一块儿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妥。现在想来,那时还是“小弟”,也不知道修饰自己,应该寒碜的吧。我还记得那是在一家清真便宜坊吃的晚饭。边吃边聊,我知道了她是朝鲜族,家在乌苏里江边,对岸就是苏联;她学的是法律但是非常喜欢中文,喜欢张爱玲的洒脱——“切相逢似梦,送他如客”;她还说了校园里的小女生学明星又学不像的打扮;说以前给她编辑稿子却老闹别扭的男生……所有这些都是我以前所不知道的,瞪大了眼睛认真地听着。她又让我讲讲我以前的故事,无奈我只能是个好的听众,虽然也有那么多别具一格的往事,拣来拣去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从餐馆出来天已经大黑,马路上流光异彩。她说她喜欢齐齐哈尔这般晴朗的夜色,喜欢夜色下冰清玉洁的寒风。我说风吹枯了齐齐哈尔的草原,她说那是吹出了地老天荒。
龙沙的灯会异常的大,我们又没舍得花钱请私人导游,只好尾随众人稀里糊涂地往前走。到处是仙山瑶池玉树琼花,稍有灯光就将四周影射得金碧辉煌,一片胭红。分不清人,看不清路,好似梦中在仙界迷了路偏又急急地寻找凡世的入口一样。后来看到许多关于那年冰灯的照片才知道,原来绝大部分的胜景我们都到过了。有一座亮得晃眼的水晶宫,我们还在宫门前合影留念,师姐还特地采景把它拍下来卖给了报社,居然得了35块的稿费。用这笔钱我们又吃了一次烧烤。冰天雪地的漠北,能围在红泥小炉旁一边把盏,一边讲述韩湘子与白牡丹、梁思成与林徽因,该是怎样的情调呢?这情调未免太过小资,是谓有志青年所谓的胸无大志。试想,浮生如梦中能有几次这样的邂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就在此时于茫茫岁月中萍水相逢了,一唱一和而与风月无关。我想这样的宁静祥和也是她所怀念并有感触的吧。几年后的一天晚上,我打电话问她近况如何,她说很好,刚刚看过一篇介绍冰灯的片子,翻出些老照片来,忆昔当年好时光。
那次冰灯之后没有多久就临近期终考试,广播停了下来,我们都很少再去广播室。
接下来是漫长的寒假。据说寒假还没有过完她就出去找工作,开学后也没有回来。广播室新来了一位女孩,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长的很清纯,播出去的声音却是异常的娇媚。站长很喜欢这样的效果,说肯定能拉不少回头客,我们的校园杂志就可以有个不错的销路。我不知道站长是怎么当上站长的,没有一点俊秀的表达。开会时他常把听众比喻成“回头客”,很不上台面很半吊子的一种比喻。我不喜欢女孩那样的温柔,我说只要把普通话咬得再清楚一点再标准一点就行,没必要用这么软塌塌的声音来转播世界各地的战争。
女孩自然也对我没有半点好感,时常挑我的毛病,然后到站长那里请示问题的解决方案。我自知顶不了女孩温柔的声音,平时对领导也不是一塌糊涂的听从,自然时常讨不了好去。这就不得不使我想起跟师姐一块共事的愉快来。
等到我再次见到师姐的时候已经是5月了。她给我打了个电话,看得出她对工作很满意,银铃般的声音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我说你如此高兴就可得好好请客。她很爽快地答应下来。我很兴奋,马上可以见到她了,忽然觉得仿佛已经是久违多年了。
那时嫩江已经开冻半个多月,冰雪残融,溪流淙淙,虽然春寒料峭,却已露出草长莺飞的架势。我们租了游船上的一间小茶坊,对江啜饮,很有浪迹江湖的味道。阳光很明媚,映得江岸绿意扑扑,像极了东瀛的清水道场。后来她问我在广播站呆得怎么样,我就如实说出那里的不如意来。她沉默了一下说学校的社团没必要呆得太久,能有那么个经历就可以了。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句话,没有多久我就辞了职。
在广播站的时候,每天能有5块钱补助,辞了后我自己也办了个小文学社,拉拢了平时混得熟的几个文学社员。大学我学的是纺织,所以社刊的名字就叫“经国纬仪”。师姐把她写的库存的稿子都给了我,以备不时之需,这让我感动了老大一阵子。不过自从她把稿子交给我之后,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见过她。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了。她们的毕业应该跟两年后我们的毕业在方式上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忙毕业论文,还要忙着跟认识的人道别,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每天晚上都会有喝得东倒西歪的同学从楼上往下摔脸盆、砸暖瓶,扫帚上蘸了油当火把围着校区游行,撕心裂肺般边哭边唱离别的歌。后来有了零零散散离校的同学,我有些着急了,怕她不告而别,然而凭直觉我知道她不会那样做。我很想见见她,以前她说她很喜欢喝茶,我特地跑到江南春茶社买了个精致的小竹筒,里面装满了颗大粒饱的太湖骊珠萝,然而一直找不到最佳的时机送给她。感到不论何时不论怎么说都有些唐突。或许是心虚的缘故吧。
最后还是她打电话过来了,说她有支杯子,也不方便带走,不如留给我吧。
我们是第二天晚上见的面。我在中区的花坛边等她。已经是深夜了,小路上没有几个人,空落落的。正值月季花开,大朵大朵开得富丽堂皇,胜过了牡丹。我折一支递给她说:“祝你快乐!”她高兴地接过去,凑在嘴边闻了闻说道:“没有别的么?”我一愣,说:“什么别的?”她笑道:“不祝我前程似锦,多多发财么?”我也笑了起来,说要的要的,你想要什么我就祝福什么。
我们边聊边顺小路溜达,那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到处湿漉漉的,路边还汪了一片片的小水坑。她在里面趟着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小时候很调皮,跟男孩子一样,喜欢下了雨出去趟水。”我不知道她说这个的时候正在想的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想。听人说,如果一个人常跟你一块儿回忆小时候的天真无邪,那这个人就不自觉地把你当作他最亲近的朋友抑或知己了。师姐当然没有常跟我说她小时候的事情,因为我们并没有多少在一起的机会。而那时想来,每次在一块儿吃饭,哪怕仅仅是在门口的小面馆吃炒面,说着说着也会回到从前。也许是我太多心了吧,不过我还是愿意听她说那些故事,甚至私下里都试着去相信别人的那种说法。那天我没有接她的话,空气里忽然暖洋洋的,我似乎听到了她的呼吸,闻到了她裙子上的味道。
可能我早就喜欢上她了吧。
记不得来来回回走了多少圈,一阵风吹过,垂柳的叶子“沙沙”直响,天凉了下来——早已过了后半夜。最后实在走不动了,几乎又是同时地说道:“咱们回去吧。”然后交换了彼此的礼物,相互对望一眼,她向南我向北各自走了。其实这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她走的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迷迷茫茫地觉得树阴下还有她的影子。我们的学校离嫩江非常近,有次巧遇还一块儿在江边看落日。残阳如血,染透整个江面,远处斜斜地飞过几只孤鸿的影子。这应该是记忆中最浪漫的画面,所以那年暑假我买了根鱼竿,整天整天地坐在江边垂钓。从早晨坐到中午,再从中午盼到黄昏。烟波浩淼,我常会想起柳永的那句词:“遣情伤,问故人何在?烟水茫茫。”觉得这句话贴切极了。鱼浮应该沉下去过吧,因为每次收竿时,鱼钩都被啃得光亮如银。
那个暑假我一直都过得浑浑噩噩,直到快开学了,才仿佛有点如梦方醒的样子。我端详着她给我的杯子,那杯子应该是她特意买的,多少年来我都这么认为,因为外面包着精致的盒子,并且非常的新,更有说服力的是上面的出厂日期就是她毕业前没有多少天的日子。那杯子一直也没舍得拆开,买了几张彩纸把它包起来放到了箱底。
自此就像一深一浅的两条鱼一样,呼吸在不同的城市,饮着不同的水。她刚毕业时还经常通电话,待到两年后她结了婚,电话也不方便多打了。
前面曾说我大学学的是纺织专业,以前纺织就是就业的保险箱,待到我毕业,那就成了垃圾筒,很难找到对口的工作。形式所迫,我赴汤蹈火去考了研究生,居然一箭中的,我就来到了上海。研究生毕业后,纺织也走出了低谷,可以说是异军突起,我也一路高歌猛进考上了博士。也幸亏考上博士,否则这杯子不知道何年才能重见天日。
那天我把宿舍从硕士那边搬到博士生公寓,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平日用的杯子底掉了,本准备买只新的,包裹着的那只却恰巧放在桌上。我一层层地将彩纸剥开,仿佛揭开一层层尘封的记忆。
那是只雅士杯,依旧光亮如昨。拿在手里,似乎比平时用的杯子要重一些,拧开盖子一看,呀!满满的一杯菊花茶!倒出来后在杯底还有一张纸条,红笺小字:清茶一盏奉善客。往事像条河,一下又淌回到了那个江边草长莺飞的年代。我本以为把她都忘记了,原来没有,平日少有想起,她却是在一切思想的背后。撩开层层的幕遮,往事竟能清晰如昨。还是那次在嫩江的小船上,服务员端茶时一手托着杯底,一只手捂着杯盖。待她退出去之后,师姐说:“这茶坊也是冒牌,刚才服务员端茶的姿势都错了,应该是双手托着,哪有捂着的道理。”对这些细节我向来是熟视无睹,不过她既然说了,我也笑道:“你端茶的举止肯定比她优雅的多,不如今天就给我上一盏如何?”她白了一眼道:“你等着吧,哪天实在想喝了,先叫我三声好姐姐,要是碰巧本姑娘高兴呢,说不定能给你接一壶凉水。”想来,大概是因为这事吧。不过我很少有品茶的雅兴,喝茶也仅仅是为了解渴而已,是为“牛饮”,当然也称不上什么善客了。
那只杯子到底也没舍得用。我重新把那些花茶连同纸条放了进去,并且用蜡封了起来,放到了书架上。不为什么,只作为一种装饰,作为对年少时代的怀念。
当天晚上我特意泡了杯茶,闭上灯在窗前想了很久很久,一幕幕的往事扑面而来,她也随着那往事款款走到了眼前。她还好么?这些年过得快乐么?早做妈妈了吧。待到孩子丈夫都睡下后,她会泡上一杯茶吗?会想起过去想起我么?其实想起又怎么样,会心笑一笑,一夜无梦罢了。
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和她是中学同学,前后桌。他很喜欢她美丽的麻花辫,时间久了,能看到她的背影成了他的一种寄托。后来毕了业,他们去了不同的大学,鲜有往来。及至成为人父人母之后,有次打电话聊起了中学时光,他说:“那时你的脖子挺白的。”她愣了一下,笑了起来,说:“现在也很白的,你是不是喜欢过我呀?”他直言不讳地说:“是呀,那时你扎着麻花辫。”她说:“你怎么不早说呢?早说我没准就嫁给你了,现在嫂子对你抓的那么紧,逮不着机会了吧。”两人都笑了起来。他们彼此都过的很好,谁都无意打破彼此的宁静。这种谈话只是一种调侃的意味,有些惋惜,但绝对没有伤感。
这也算一种距离,我想我跟很多人一样都有这样的一个距离吧。比同学稍近一点,比情人稍远一点,可以倾诉但与暧昧无关。无须回避不曾放纵,顺其自然,算是纯真年代的延续,镜花水月的距离。
第34篇、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
把你的号码从通讯录中删除,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吧,反正,你已经好久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甚至没有主动发过一条短信,我们,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不再爱你了。
不再在嘈杂的人声中捕捉你的嗓音了
不再在滚滚人流中追逐你的身影了
不再因为你出现而再三斟酌自己的言语,动作甚至表情了
不再,为你心动了
你 从来没有发现,喊出你的名字的时候,是我最温柔的时候,甚至声音有微微的颤抖;我从不敢直视你的眼睛,怕泄露了太多的情感;在无意识的发呆时,草稿纸上满 页满页都是你的名字,我能把你的名字写得比我的名字还溜;分开的时候,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你的身影,回忆一刹那只剩与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睡觉的 时候,逛街的时候,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你在干什么呢,会不会,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呢……
那样纯粹而淡然的生活,那样以你为中心的生活,因为回忆而丰满,因为现实而枯萎。距离拉长了思念,却阻隔了见面;时间沉淀了感情,让你离我好远好远。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有了轰轰烈烈,我想,是该放下你了,回忆,仅仅是用来回忆。
不要说我不甘寂寞,因为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不要说我轻言放弃,你甚至,连一个微小的回应都不曾给我。
不再留着你的短信不舍得删掉了
不再一遍一遍的回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了
不再眼巴巴的盯着手机期望你的电话了
不再上一整晚的QQ等你现身了
不再到处跟别人打听你的消息了
不再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心酸了,因为倾诉过几次,已经代表,我决定放下你了
你 拨动了我的心弦,却不曾为我驻足,当我以为你还在的时候,你已没有踪影,当你回头找寻我的时候,我已开始寻找自己的天空,亲爱的,我把最美好最美好的年华 留给了你,我,于你无愧。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承担不起一生一世的等待。亲爱的,让我骄傲一次,这次,是我不要你了。
你爱我的时候是真的爱我,你不爱我的时候是真的不爱我了
请不要怀疑,曾经,我愿意不顾一切的等你,愿意随时随地陪你,愿意在你身后默默的看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悲伤而悲伤,尽管,那些情绪,与我无关啊……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那段感情,只能成为曾经的了
有的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了就是爱了,即使撞上南墙也是爱了,只是爱的卑微爱的骄傲罢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第35篇、娶个老师的“下场”
俺媳妇是位小学语文教师。趁着教师节这节骨眼,俺得赶紧跟大家“诉诉委屈”。
说起这“委屈”,其实早在和俺媳妇刚谈恋爱的那阵儿就打下了伏笔。那时媳妇还是刚分配的实习生,虽上班时间不长,但工作态度那是没得说———绝对的端正,除了正常的八小时外,晚上加班加点是常事。由于她家距学校比较远,骑自行车需要二十多分钟,且中间还要穿村过寨,所以接送的重任义不容辞压到了俺这个“护花使者”的肩上。俺倒不是嫌路途遥远,其实这一接一送没少给俺制造“骗取芳心”的机会,在俺的甜言蜜语和她的娇嗔细语中,时间和路途都缩短了不少。但抵达学校以后到接她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可就不是那么好受了。为了不打扰她备课、写教案,俺就在旁边埋头苦读小学语文,里面的好几篇课文俺都会背了。有时实在无聊俺就到校园里游荡一圈,以至于有一回被看门的老大爷误认为贼,幸亏媳妇听到动静及时出现,否则俺差点就被练武出身的老同志给“缉拿归案”喽。这还不算啥,更让俺感到痛苦的是,由于俺接送比较勤奋,且表现良好,竟然被媳妇同事们封以“模范老师家属”的荣誉称号,一直叫到今天,这下可好,让俺没了翻身做主人的机会。
后来媳妇因俺的突出表现,进了俺家的门,也从此翻开了俺“受苦受难”的新篇章。平常为了扫地都要跟俺斤斤计较的媳妇,对待她的那帮“小土豆兵”们却有十足的耐心与爱心。为了让小家伙们在第二天能很容易的接受新知识、新课程,媳妇每天晚上细致认真的备课是必不可少的,备课地点虽然从婚前的学校挪至婚后的家里,免了俺一去一回的接送,但刷碗、拖地、倒垃圾这三大任务却名正言顺的归入了俺的名下。更有甚者,媳妇经常在下班的时候领着因父母工作忙而无人照顾的小家伙回家,辅导其做功课和写作业,每到这个时候,为“一家三口”做饭的任务就落到了俺这个“临时爸爸”的头上。晚上把俺当劳工还不算,周末也不让俺安生。为了激发孩子们的写作热情,媳妇没少“瞎折腾”,每个月都要拿出一个周末来搞课外活动———什么春游秋游啦,什么野外烧烤啦,什么植树种菜啦,什么风筝比赛啦……花样还真不少。孩子们呢,每回都兴奋得不得了,就像一群撒了欢儿的小羊羔,这时候不仅需要媳妇这只“头羊”的带领,更需要一只尽职尽责、腿脚利索的“牧羊犬”来维持秩序和保护羊羔子们的安全。很不幸的是,那只“牧羊犬”就是俺。
媳妇很有学生缘,每到教师节,收到的小礼物、小贺卡一堆一堆的。虽然都是些小家伙们自己动手做的幸运星、千纸鹤、祝福卡一类的小物什,可媳妇却如视珍宝,一件一件归置整齐,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头两年还好说,俺们家的柜子里、抽屉中、床底下还能容得下这些“珍宝”,可随着教师节一个个的过下来,俺们家的“内存”明显吃紧。为此,俺三番五次的向媳妇表示抗议,强烈要求精简库存,可每回都无功而返。前些日子,俺实在是忍无可忍,趁她不在家时偷偷处理了一部分。可没过两天就被媳妇发现了,这可捅了大马蜂窝,在遭受了猛烈的“枪林弹雨”之后,千疮百孔的俺当晚还享受了“沙发待遇”。在俺写了自识字以来最为深刻的检查,并发了“再犯此类错误,罚睡一个月沙发”的毒誓后,才平息了那场风暴。
最近又有不幸的消息传来———媳妇被评为了“局优秀教师”!看着荣誉下媳妇更为勤奋的身影,俺痛不欲生,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
第36篇、能量源

车祸后,我的双腿就没了,穿不了高跟鞋,也当不了“妖精”。琴盒里躺着云杉木小提琴的碎片,是爸爸买给我的。我砸了琴,云杉木的碎片飘落了一地,琴弦还连着两头。
妈妈默默地把碎片拾进琴盒说,不如在家教学生吧。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快递,竟是一把小提琴。红木的琴身稍一撩拨,就迫不及待流出音符;红木围成的共鸣箱,像音乐魔盒闪着熠熠的光,让我兴奋。我开始在家教琴。
“请问,这是望老师家吗?”这是在叫我,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局促地站在门口,“我叫李非鱼,想跟您学琴,听说您教琴教得很好。”
我问:“你以前学过吗?”
“学过,基本的乐理我懂。”
“那好吧,你家住得远吗?”我担心他哪天离开时,找的借口会是离家太远。
“不远,我就住在那儿。”他兴奋地指指对面的楼房。
李非鱼有天赋,小提琴在他手上弹来近乎完美,我教得很轻松,他领悟得很快,让我有成就感。他是我教过的最有天赋的也是惟一有天赋的学生。时间变得畅快起来,我们谈着、笑着,他说他周围的人和事,我嘴上表示不屑,心里却喜欢听他说这说那。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负担,不用顾虑他打量的目光,在他眼中,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变过,所以从容。我开始期待每个周日。
可是,他很久都没有来了。是病了吗?我决定去对面楼房看看。
“你找谁?”他家对门的阿姨问我。“我找李非鱼。”“听***说病情加重了,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我是他的小提琴老师。”
“这么年轻的老师?他自己就是小提琴老师啊,他得过好多奖呢。”
“啊!是吗?”我太意外了。
“真不知怎么感谢小鱼,送了琴,还去当学生。”从李非鱼的家里竟传出妈妈的声音!
“别这么说,这是小鱼的心愿。他从小就喜欢你们家梓儿,他在医院恰好看到梓儿发生了车祸,梓儿摔了琴,不然,就是逼着他,他也不会去的。小鱼现在脑癌没有办法治了,到了晚期!”大概是李妈妈的声音。
我懵了,是脑癌!李非鱼虚弱地躺着,癌细胞在他头上肆虐疯长。他怎么不告诉我?我强忍着自己不要哭,腿被锯掉那天我也没有哭啊。李非鱼你就是个大傻瓜!
我拼命地跑到医院,问李非鱼:“你还愿意当我的学生吗?”“怕是当不成了吧。”他眼里分明留着遗憾。“你不当我的学生,我就砸了你送的琴!”“别砸!那我就当,一辈子。”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躲到屋外,眼泪簌地往下掉。李非鱼终究没能躲过这个冬天。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用他送我的琴拉首曲子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这把琴成了我生命里的“能量源”,每当生活变幻时,它支撑着我坚强,为我续航。
第37篇、生死跳伞

汤姆有一架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五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估计是邮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邮箱加满了油。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降落伞后,在库尔身边也放了一个降落伞。他说:“库尔,我带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完,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下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力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抓紧操纵杆,一手抓过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就不能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力地朝前飞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着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字串7
半个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切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的翻看那个包。旧衣服被倒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38篇、流泪的“出卖”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肯定是油箱漏油了。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汤姆从机尾拿来降落伞,给每个人发了一顶,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他抓过降落伞包打开,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汤姆的妻子走出来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汤姆的妻子把旧衣服倒了出来,在包底她发现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是汤姆的笔迹,极潦草地写着: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去,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39篇、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第40篇、我和我同居的美女

在一起住了三年,一直以为会是她先离开我,因为她有了男朋友,我还总劝说他俩结婚。没想到因为一些状况,我突然决定搬家,也就很仓促地通知了她。好在后来我俩还是一起搬家了,继续“同居”。
某一天她说曾经有些伤感,对男朋友说:“她搬走了我可怎么办啊……”我笑话她,说她的男友一定很郁闷:“这姑娘到底想跟谁结婚啊?!”
但我从未告诉过她,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她结婚了我怎么办……而每每想到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时候,都有些难过。
她是“我家美女”,我喜欢这么叫她。
其实她不是我认识的最美的女子,在这三年里我们又见证了对方的日渐沧桑,但我还是坚持这么称呼,绝不仅仅出于习惯。
从来没有特别亲昵过,她朝九晚五,我昼夜颠倒,同一屋檐下过着各自的生活;但却也从来没有疏远过,除了男朋友和鞋子,几乎没有什么不能分享。有时候会希望这就是我未来的婚姻模式——亲密无间又互不干涉。当然也得有不满,否则太幸福太不真实。
比如她用完任何东西都想不起来盖盖子,这很可怕,每天起床我都会面对没有拧好盖子的牙膏、爽肤水、面霜……下了夜班回家也一样,偶尔会增加一支面膜。但是她这个毛病突然改了,不知道跟谈恋爱有没有关系。
另外她回家以后,会在任何一个可能的时刻把钥匙扔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诸如此类的还有眼镜、发夹、遥控器等等,然后就找不到了。最近我正在努力帮助她学会把钥匙放在固定的地方,因为如果她忘了带钥匙,就得从东三环跑到西南二环找我取钥匙,然后再回到我们位于北三环的家。最可怕的事情是最近刚刚发现的,她会把枕头当成坐垫,设想一下脸颊与刚刚接触过屁股的枕头耳鬓厮磨,可怕!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罄竹难书……是否正因如此,才会难舍难分?
美丽的善良的喜欢玩好玩的吃好吃的以及扔好扔的东西的我家美女要过生日了,也许是单身时代的最后一个生日?
祝她幸福。
第41篇、爱情与友谊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42篇、中了一张彩票之后
1
我驾驶着一辆两厢富康,灵巧的打着方向,穿行在车流如织的三环路上。
这是下班的高峰期。
一天开了四个会,写了两份会议纪要,一份工作计划。
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这辆小车。虚荣么?我用的是自己的积蓄。
车子驶入了中关村边上的小区,房子是80年代建造了,绿色的爬墙虎覆盖了水泥外墙,有一些破败。但是,租金不菲。
租金是由两个人分担的,我和自己的男朋友。这种异性合租的模式,在现在的年轻人中,是不鲜见的。当然,经济上并没有一五一十的划分,如果出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谁说男女是平等的?
推门进去,宏伟已经先到家了,一张口就指责我令他久等。他的脾气越来越大,想必心中的不满也越积越多吧。
我们住在一起,抱怨比较多的是宏伟。
我记起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在身后的声音。
“喂,你又穿这件粉红的裙子了,花枝招展的,难怪女上司不喜欢你”,待我出门之时,他又在身后叫,“你看看你的鞋根,都坏了”。即将发生争执,一看时候不早,我摔门而去。
难道要我检讨,是是是。
他们同居三年,磨尽了我的意气。这也许就是同居的坏处吧,未来充满变数,可是心态上已经开始疲惫。
略微收拾停当,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餐,地点在必胜客。主要是宏伟的一帮大学同学,以及各自的女朋友。我自告奋勇的去装沙拉,我装的又快,又多,又好看。席间大伙都在,笑话真是精彩。
小虎的女朋友金丽是从上海投奔他来的网友。我刚刚去香港出了趟公差,金丽曾经托我买了五张sk-Ⅱ的面膜。她当即掏钱出来,一定要货钱两清。
数了数钞票,差两块零头。我摆摆手,“算了算了”。
“不行,”她从钱包中摸出一张彩票,“拿去,面值两元。”
我骇笑,这就是上海人的作风吧。没办法,只能收下了。我自己是从来不买彩票的,因为从来不认为自己运气好。
从小,我就不是个爱出风头的女孩子,虽然我长的清秀可人。如果有两个女孩一同出现,我也一定会以“第二女主角”的姿态定位自己。
2
周末的早上,可以睡一个懒觉。睁开眼来,宏伟已经在厨房里煮好了一锅白粥,加上超市买来的榄菜。心中有一些感动,我幸福的叹了口气。
小小的客厅里摆放了一个兼做餐桌的茶几,慵懒的把腿搭上去,用遥控器随意的打开了电视。我很少看电视,除了早上上班前的新闻节目。
画面跳转到了图文频道,分贝突然变高。“本期的中奖号码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回忆起来了金丽给的那张纸片,末位的数字是一样的。急忙找出来确认,是的,号码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我已经是500万元人民币的得主了。
还没有回过神来,宏伟从卧室中拖出了一个旅行包,”发什么呆,我先走了,晚上记着关掉煤气阀。”我想起来了,他一早说过周末两天的kick off。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他看上去盛气凌人,脸上是习惯的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上去那么不顺眼,我发现自己的眼光挑剔了,是钱在作怪么?
一瞬间,我决定了,暂时不告诉他。
心中的激动无法平抑,我梳洗了一下,套上一条样式简单的牛仔裤。漫无目的的冲出了家门,去哪里呢?不自觉的步入了一间百货公司,这里客人很少,汇集了本城的顶级名牌,一间间的专卖店装修的如广寒宫一般。
“辞职,一定要辞职”,我握了一下拳头,又松开了,中了大奖,谁敢派我不是。
自己的上司是个女的,我交上去的报告,她如姨太太做旗袍,是非改不可的。然后所有的功劳都归于自己,一有闪失,统统推向我。
人家说自己升职无望的时候,头上有一个玻璃天花板。我则认为自己顶着一堵钢筋混凝土天花板。
徘徊了半天,才来了一个店员懒懒的招呼我。
不能怪人家势利,我从头到脚都是从雅秀洮来的假CK。不是我不爱奢华,条件达不到,我宁愿朴素到底,而不愿半调子讲究。客人的经济状况,店员小姐锐利的鼻子一下子就能闻出来了。
买了一条皮带,500元,还有同色的皮鞋,2000元。
这两个小物件,已经超过了月薪的半数。
3
心中突然闪过一丝阴影,如果去兑奖,一定会曝光,金丽会来争夺彩票的归属吧?
我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公司的法律顾问许凯打一个电话。他们在同一层办公,在茶水间说过几句闲话,算是有一点交情。
不过,这算不上什么,许凯好像和每个过得去的女孩子都有交情,最喜欢打听别人的出身背景。他是那种自认为有女人缘的男人,总是一副“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态度。如果得到未来岳家的帮趁,可以少去奋斗10多年吧。
顾不上唐突,急急拨出了许凯的号码。
许凯听了事情的原委,当即打车过来,两人在商场下面的星巴克碰面。
许凯一见面就风趣的问候我,开口讲了一个笑话。然后才切入正题,询问我金丽交与我彩票的细节。
“不怕不怕”,他的逻辑是,即使有人证明金丽给过我彩票,也无人注意号码。所以,不能证明金丽给我的是中奖的那一张。
我本能的觉得不妥,这是让我去抵赖。
许凯搭在我座椅靠背的手,移到了我的肩上。“不要想太多了,周一就去兑奖,这两天我陪你散散心吧。”
我微笑,太小看自己了,他一定把自己当成没有见过市面的小家女,一点手段就会乖乖上当。
公司里那些有来头的女孩子不会给许凯的,我一样不会给。
想到这里,我吓一跳,自己本不是工于心计的人,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奸诈?
4
周一早起来到公司,准备辞职。
一到工位上,就接到了上司陈小姐的电话,“我在你的报告中的附件中发现了一个错别字,你是干什么吃的?”。
“咦,难道公司你开的?我是你养活的?”,这是我第一次顶撞她。
我撇了一下嘴,并没有生气,且慢请辞,本小姐倒是要奉陪一下。
照例,上午是部门例会。到了会议室,才发现,今天有一个主管的副总裁参加,主题是我负责的一个项目论证。难怪一早那个责难的电话,是要陈小姐压一压我的的气焰,防止我过度表现吧。
汇报进度的时候,陈小姐的声线放的极之妩媚,和副总裁对视的时候,目光又谦逊,又有无穷含义。
陈小姐的月薪,不过刚刚过万,这样的辛苦,实属不易啊,我感叹。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我把项目的不足,决策的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有500万兜低,怕什么。
全场鸦雀无声了好几分钟,我象皇帝新装中的说出实情的孩子。
副总裁开口了,这个项目从此由我全权负责,直接象他本人汇报。为了管理方便,我即刻调入业务发展部。
陈小姐的嘴巴张开,又合拢。
啊,这倒是我从来不敢奢望的,回到工位上,想了一下,从电脑中删除了那封没有完稿的辞职信。
5
今天提前下班,为了避开许凯的纠缠,我决定回家取彩票,自己单独去兑奖。
回到家里,发现房间清理过了,对了,宏伟今天上午结束郊区的kick off,返回了家里。
明明记得彩票放在梳妆台的闹钟下面,怎么不见了?
近乎疯狂的寻找了一番,还是不见踪影。
强迫自己静下来,联络宏伟,问他有没有发现。
“我收拾房间,你还不领情?那些没用的成年破纸片,我上午回家统统给你扔掉了”。他的口气,仍然那么盛气凌人。
他不是我的理想伴侣。你这么厌烦我,那么,我离开你。
啊,原来是黄粱一梦,那500万,终究不属于我。
我跌坐在地板上,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一共72小时,幸亏还不算太久。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放到富康的后备箱里,临出门时,把房门钥匙放在了门厅的地毯下面。
我想好了回答宏伟的话,“同居不是适合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原谅我”。
不自觉的想起梅格瑞恩在电影《隔世情缘》中说过的一句话,“I left my best time on you.”,泪水悄无声息的滑下了两腮。
车子开到了表姐的楼下,我按响了门铃。
看到我的样子,表姐一下子就知道了,脸上挂出了一副我早就说过的表情。她帮我把箱子抬进门,“我早告诉过你,他不适合你”。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
“那么,是谁启发了你?”,表姐追问道。
我想一想,“是一张彩票”。

第43篇、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44篇、吐尔逊大叔的电话
大约两个月前,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一个听起来很虚弱的声音说:“你是小韩吗?我找不到你爸爸的电话,我这里有他的钱,有时间让他来拿。我是吐尔逊。”
30年前,吐尔逊大叔复员到公社上班时,在我父亲手下干活,中午就在我家里吃饭。他身材颀长,很健壮,面色白而红润。然而,他看人时眼神羞涩,非常内向腼腆,常常是父亲问他一句说一句,吃饭时文静得像个女孩。因为原来是当空降兵,吐尔逊大叔汉语不错,但是在家里交流时,我父母亲都和他说维语。他们说的什么,我听不太懂,时间久了,吐尔逊大叔就像家中一员,我本来喊他哥哥,父亲不同意,说:“吐尔逊是我的同事,你还是叫叔叔吧。” 忽然有一天,吐尔逊大叔吃饭时羞涩地说:“我要结婚了。”
父母很高兴,连连祝贺,还喝了点酒,而我欢欣雀跃。上次父亲带我参加维吾尔族人家的婚礼,那抓饭的香味没齿难忘啊,又可以吃席了,我开心而期待。
然而我等了好久,也没吃上抓饭,吐尔逊大叔也不来家里吃饭了。我问父亲是怎么回事,吐尔逊叔叔不是结婚了吗?父亲说,结了呀,不过没办婚礼,就住在旁边马号的空房子里。
马厩旁原先看马人的房子,现在是吐尔逊大叔和阿丽娅大婶的新房。听到消息的第二天早晨,我自作主张就去祝贺了。看到阿丽娅大婶的瞬间我有点石化,她太漂亮啦,跟传说中的仙女似的。原本脏乱不堪的房子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刷了浅蓝的石灰,盘了一铺大炕,家什虽然简单,却透着温馨,屋里还有一股浓烈的奶茶香。
我站在门口正张口结舌,阿丽娅大婶微笑着走过来摸摸我的脑袋,牵着我的手走进去,只见吐尔逊大叔盘腿坐在炕上,望着我得意地笑。我脱口而出,婶婶长得和仙女一样。吐尔逊大叔哈哈大笑,给妻子翻译了,阿丽娅大婶也笑,亲了我一口。 早饭很简单,有玉米面馕和奶茶,我吃得很香,阿丽娅大婶掰碎了馕饼放进碗里,让我泡着吃。他们两口子也不说话,笑吟吟地看着我吃饭,时而对视一眼,洋溢着蜜糖一般黏稠的幸福。 后来,阿丽娅大婶在房前建了一个馕坑,家属院的女主人们就经常聚在大婶家打馕,同时交流一些做饭食的经验。那阵子我父母忙,我时不时去阿丽娅大婶家混饭吃,回来就挑剔母亲做的拉条子如何不够味,如何不及阿丽娅大婶的手艺,惹得母亲笑骂:“你个小白眼狼,你去吐尔逊家当儿子算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去。以后的十几年里,我在外读书,每年寒暑假照例去吐尔逊大叔家玩,再以后工作了也一样。
吐尔逊大叔人到中年,沉稳而极具长者风度,仍然亲切而不苟言笑;阿丽娅大婶容光焕发,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微笑。他们的一儿一女是我们那块的明星人物,漂亮,学习好,体育也好,舞更是跳得让人炫目。母亲和阿丽娅大婶同在一个林业站劳作,收成很不错,他们日子越过越滋润。
我现在时常感叹命运的不公,感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的残酷,最早的因素来自阿丽娅大婶。因为她突然得了怪病,身体一天天地肿起来,到后来失去了劳动能力,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偶尔出来晒晒太阳。
吐尔逊大叔四处求医,但阿丽娅大婶还是走了。经历了丧妻之痛的大叔几乎是一夜白头,身形也佝偻起来,好在一双儿女争气,后来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当单位和单位同事的助学款交到大叔手里时,他忽然失声痛哭,眼泪恣肆滂沱,嘴里不断念叨着大婶的名字。众人惊讶,再难的日子,即便是阿丽娅大婶的葬礼上,他也没哭,如今看来,他撑得实在是太辛苦。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母亲讲完擦把泪,问我:“你说这么好的一家子,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
父亲退休后,离开了工作多年的乡下,搬去昌吉和妹妹一家比邻而居。我们两家的联系慢慢就断了。我去探望父母时,他俩时常念叨,真怀念和吐尔逊一家在一起的日子啊。
国庆时我去看父母,说起了吐尔逊大叔的来电。父亲说:“你给他电话号码后,他也给我们来电话了。我们搬家前吐尔逊大叔自告奋勇地接收了咱家的欠条,说是反正快退休了,也没什么事,就帮我们去催欠款。”
我们也没当回事,能收回来就收回来,没收回来就当是丢了。结果吐尔逊大叔四处奔波,大到几百元,小到几十元,一家家地讨,两年里讨回了全部欠款,给父亲的电话就是他收回最后一笔欠款后打的。
实际上,正是两个月前,吐尔逊大叔刚被查出肝癌晚期。得知结果后,吐尔逊大叔很平静,也没有住院治疗。其实他是有公费医疗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就是回家了。吐尔逊大叔在电话里说:“希望你们回去一趟,把钱拿走。”父亲说:“钱你留着,我们下个月回去看你。”吐尔逊大叔不愿意了,说:“你们来看我,我很高兴,但钱要拿走。”父亲答应了。 我对父亲说,这钱你还真要吗?
怎么可能?父亲回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第45篇、军营巧遇邻家小妹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
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
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
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
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
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
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
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
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
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
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
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
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
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第46篇、友谊保障

从前,有个忠实的小伙子叫汉斯,他一个人住在一间小屋子里,他非常勤劳,拥有一座在村庄里最美丽的花园。小汉斯有很多的朋友,但其中有一个跟他最要好的朋友,叫大休,是个磨坊主。磨坊主是个很富有的人,他总是自称是小汉斯最忠厚的朋友,因此他每次走到小汉斯的花园时,都以最好的朋友的身份拎走一篮子各种美丽的鲜花,在水果成熟的季节还拿走许多水果。
磨坊主经常说:“真正的朋友就该分享一切。”但他可是从来没有给过小汉斯什么回赠。
冬天的时候,小汉斯的花园枯萎了。“忠实的”磨坊主朋友却从来没去看望过孤独、寒冷、饥饿的小汉斯。
磨坊主在家里发表他关于友谊的高论:“冬天去看小汉斯是不恰当的,人们经受困难的时候心情烦躁,这时候必须让他们拥有一份宁静,去打扰他们是不好的。而春天来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小汉斯的花园里的花都开放了,我去他那采回一大篮子鲜花,我会让他多么高兴啊。”
磨坊主天真无邪的儿子问他:“爸爸,为什么不让小汉斯到咱们家来呢?我会把我的好吃的、好玩的都分给他一半。”
谁想到磨坊主却被儿子的话气坏了,他怒斥这个白白上了学,仍然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他说:“如果小汉斯来到我们家,看到我们烧得暖烘烘的火炉,我们丰盛的晚饭,以及我们甜美的红葡萄酒,他就会心生妒意,而嫉妒则是友谊的大敌。”
这是一篇童话故事,是讲给孩子们的,然而现实生活中这种虚假友谊也不少见,心眼实的人许久都被蒙蔽着。但是他们终究会有识破真相的一天,这种“朋友”最终一定会被人唾弃的!
第47篇、感谢朋友的支撑

感谢友情,我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也许是我的秋天时节,风舞残叶,落寞无援。影子是我的伴侣,独自承受着一片空际,远远的黄草颜色加深,地面刨开了新泥,却不见尘土。大雁排着人字形队伍在高空飞走,整齐的心有灵犀。谁在呼应,谁又在指挥,是共同的默契,共同的目标。远方是前程,高飞是旅途,人字是什么?只听一片叫唤,是心语随行,是心灵相吸。枯木横枝条,长路我独行。正要迷茫,前方起来的人影,随我而来。是一字型的长队,相伴走天涯。
也许是我的冬天时节,暴风雪来袭,没有壁垒阻挡,长驱之入,侵入我的心灵。枝条已经萧条剩残枝,飘叶已无踪影早睡深泥。冻结象是一条命令,被强制的执行。是谁让沉默,沉默的萎缩,沉默的削减生气,乃至温度也凋零,何况乎飘叶已消无,暗示已失踪。没人告诉我,只是刺骨的呼呼声回应。撕裂脆音起,断木落地轻音迹。仅有冰棱武器在天地放肆,雪没有成花的美丽,块状带着锋利的棱角,下落时急速不带飘逸,绝刃般刺穿空气。一片绝迹的温存,寒冷无助带着孤独的眼神。苍白的一切昭示无奈,华丽的落寞。寒衣包裹不住的肉身,身体麻木失去知觉,精神恍惚连接绝望。白色的模糊,依稀的几个高大的身影,来到嘴边是一壶烈酒。燃烧从舌头开始,穿透喉咙,直落心底。破碎的冰冻,寒冷被驱散。复苏也在顷刻间,爬起也利落,几人相视而默许。
梅花出现却不知何时,美酒饮来不顾有几壶,传递在手间。花从里舞剑花,叹高音。一股横流飞,雪棱化去成花纹,轻飘下落也婀娜。几声长笑破天际,一转眼间已是春的脚步要来临。
我无须走过的,却在伴随中前行了两个季节。无助也没有哀叹,只知道,有你们,我被支撑。
第48篇、一枚檀香戒指

我独守着雅缘,一家专门经营木质饰品的小店。人们说我是由水木凝结成的精灵,然而我不是。
雅缘位于闹市,门前两个带有沉静意味的木雕字却已将喧嚣散尽。小小的房间,宁静的灯光,各种的木制品,沉毅,古拙,价格不菲。我每天坐在一个角落里望着进出的客人,沉默着,不爱说话,很少露出笑容。 无人时就看着手上的戒指。我的手指白皙修长,戒指却是沉沉的黑色,精雕细镂的戒面,象是用爱心琢成的。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在其中溢出。
我很少外出,只有当钱到了一个整数时,我才会到附近的银行将其转到刘涛的账上。刘涛是我的男友,刘涛想出国,刘涛很穷。
后来我见到了杜加,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只因他比我和刘涛大了两岁,就喜欢以大哥哥的姿态待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也不提。杜加的眼睛望着我的手,我的手中正拿着一串手链,磨的圆滑了的核桃,摆动间象一串沉静的水珠。杜加问我:“这个卖吗?”我点头。手链放到桌子上,珠圆玉润,清冷中透出难言的美丽。杜加在拈起手链的时候又看了看我指上的戒指,心动似的。于是我转身。那一转之下幽香也随之淡去。杜加叹了口气。
我伸出一个手指,告诉杜加手链的价格。他掏出百元放在桌子上,不舍离去,又慢慢地在柜台前徘徊。
第二个星期,杜加到“雅缘”买了一把梳子,古拙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第三个星期,杜加又买了一个挂饰,雕着佛的图案,眉目间却仿佛有人的灵动。我始终静静地望着他,不说话,偶尔用带着戒指的手撩一下自己的头发。
杜加开始成为雅缘的常客,望着我的目光也似乎越来越温柔。有一次我对他说:“你不用买那么多的东西,谁也不会把他所喜欢的全部带走。”说话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戒指。他的脸有些红。我的声音水般清泠,他的眼光却如阳光般温暖。我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心中只有两个愿望,而杜加,不是计划中的。然而他有时会在聊天中提到刘涛,平和的有些纵容的口吻,一如过去。
偶尔会有人问起我的戒指,我说这本是一对,檀香木做的,当男戒与女戒同时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火花的碰撞。我望着手上的女戒,然后提出一个天价。戒指很美,价格却可以吓退许多人。只有一次我曾经对杜加说:“檀香戒指,只送有缘人。”他望着我,迷惑,爱怜。我不太喜欢这种目光。我存在于雅缘的目的只有两个,这其中没有他。
刘涛帐户上的钱在增加,但是刘涛始终没有来过雅缘。我不在意,也不抱希望。我在等待另一个必须。一个女孩终于在烈日下走了进来,明丽的眼神,飘扬的长发一如往昔的我。她的眼睛落到我的手上,惊喜的叫声也如泉水般叮咚。我问她是否打算把这样的戒指戴在手上,她点头,迫切的目光还如往昔的我。我叹了口气,褪下戒指,套到她的指上。她的手指修长,沉沉的黑色反应出爱的祥光。那天我收了女孩一百块钱,这是雅缘的最低价。
杜加发现了戒指的消失。他望着我的苍白的手指,想问,又忍住。我说戒指送给一个女孩了,因为我喜欢她。女孩有着明丽的眼睛和飘扬的长发。杜加无语。那天我们静静守候在雅缘的角落,共同望着进出的客人直到夜幕降临。杜加用他温暖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轻轻打了个冷战。我的手很冷,我知道。
几天之后杜加告诉我刘涛要出国了,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他。于是我拿出了另一枚戒指。沉沉的黑色,比我曾经戴在指上的要大的多,有些粗犷的雕刻透出男性应有的魅力。我说檀香戒指是吉祥的象征,最宜送于远行人。杜加接过后在自己的指上套了一下,合适到天衣无缝。我笑了。他没有问我价格,我也没说。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我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杜加了吧。
刘涛走的那天我也去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我。我看到他神彩飞扬的脸,帅气的仿佛连阳光也会觉得惭愧。他挥着手和杜加等人告别,手上有一枚钻戒在闪动。那是晶亮的,而不是沉沉的黑色。当他走入那道通往国外的门时,我的心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手捧着一杯冷饮,正低着头搅拌。杜加转过身来,又回头挥了一下手。他的另一只手臂撞到女孩的杯子上,一声惊叫,两个人的目光对到了一起。一对檀香戒指同时在阳光下显现出祥光。是杜加把戒指留给了自己。而戒指,只送有缘人。
我悄悄消失在人群中,象一个飘忽的幽灵。
其实我本就是一个幽灵。三年前的一场重病之后,我就是一个守候着雅缘的幽灵了。
第49篇、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走在路上,我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小姐,我们可不可以做个朋友。」有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反问:「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因为通常会说「做朋友」的人,都不止是想要「做朋友」,要不然不会三天两头的就约要吃饭,出去吃个饭也问个东问个西的令人烦,更可怕的是,你要是真的跟他出去个几次,有时候就连为什么你晚一点回家,他都要管,而理由则是千篇一律的「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关心你。」
可是,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陪你吃饭?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跟你聊天?
因为是朋友,就可以管我跟谁出去,和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是朋友,所以我就不能忙着工作没时间和你讲话?
但是,我实在忍不住想讲,我根本不是你的朋友,我为什么要和颜悦色的对你,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让你管?
也许你是因为工作才有我的电话,也许你是因为朋友的朋友才有我的MSN,也许是你长的帅让我一时不察的留了连络方法,但是,你根本就还不是我的朋友,最多也只能算是「互相知道的人」。
所以我没必要向你报备我何时休假;我没必要跟你说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不想跟你出去;我没必要半夜赶去陪你谈心;因为你不是我的朋友,请搞清楚你自己的角色,你只是我认识的人,但我的手机、MSN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平常也许都各自忙碌着,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但难过的时候就会相互找寻,你了解他的心事,他知道你的秘密,一通电话甚至不用多说,光听语气就知道对方发生什么事,这是朋友。你不用要求,他也会来陪你谈心,你有苦难,他会第一个帮你担,不论男女,也许少连络,但就知道,这个人是关心我的,这才是朋友。
也许你会说你都能做到,但是很抱歉,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并不会想起你这位「朋友」,因为在我的心中,你根本还构不着那个位置,所以不要拿着「朋友」两个字来压我,因为目前的你并没有资格,如果再傻傻的,就连「有连络的人」都会失去资格。
第50篇、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
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
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
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
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
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
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
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 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
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第51篇、酒友

我和吉姆结婚时,他还在大学里读书,晚上常和一些朋友出去聚聚。自从我们的长子出生后,吉姆和我晚上就很少出门了。
吉姆最好的朋友雷每周六晚上都要来我家下棋。我刚开始并不太喜欢这个家伙。他是个大嗓门,有点粗鲁,还特别固执。每次聚会都由我来做三明治和薯片,雷负责带啤酒。有这两个家伙看着孩子,我就可以爬到床上,享受一本好书和一杯牛奶所带来的惬意了。
对吉姆和雷来说,晚餐、下棋,甚至激烈的辩论,都能让他们乐在其中。从政治到文学,再到外星人,他们争论的话题五花八门。我后来才明白,他们这样争来争去就是为了享受一下那种激辩的乐趣。每次,两个人都好像刻意选好一个论题,再来确定各自的立场。我不得不时时探出头来,提醒他们小声点,不要打扰邻居,至于宝宝就更不用说了。我经常看到孩子就那么躺在他们的膝盖上睡着。其实,我很喜欢躲在一边悄悄地听他们争论。他们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聪明的男人。
啤酒箱子一点点空了。吉姆身材瘦弱,却还想和他的兄弟一比高下。雷喝起啤酒来一点都不上头,吉姆就没有这个本事了。他经常在雷倒下之前就认输了——当然,也有例外。好几次,他们俩就那么躺在起居室里睡着了,直到我凌晨起来,抱来毯子盖在他们身上。
一次,吉姆得了严重的肾炎。医生给他开了药,告诉他四个月内不准喝酒。按医生的要求,他每天必须喝一夸脱的酸果汁,这对吉姆来说,简直如同上刑。
吉姆不想让学校里的人知道这件事,打算取消那个礼拜和雷下棋的约定。我提醒他:“如果取消聚会,这四个月里每个礼拜的安排都必须取消,因此干脆就别取消了。”
吉姆每天除了上学、工作,就是在家陪儿子和又怀孕了的我,没有什么休闲活动。他是多么盼望每个周末晚上的聚会,他是多么舍不得放下和朋友同饮一杯的乐趣啊。于是,我没和吉姆商量就给雷打了一个电话,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雷让我不要担心,说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星期六到了,暴风雪肆虐了一整天。晚饭时,我做好空心粉和肉丸子,还特意煮了一壶咖啡。外面狂风呼啸,我们都不知道雷还会不会来。电话线断了,也没法给他打电话。他准点来了,拖着沉重的步伐爬上楼梯,站在我们位于二楼的寓所门前,看上去像个雪人——和往常一样,肩膀上还扛着一箱啤酒。
我看上去一定很焦虑,因为雷趁吉姆帮他拿外套时冲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刚要开口,吉姆就瞪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是在警告我:“不许说出我那该死的秘密。”雷在桌边坐了下来。当我往他的碟子里加空心粉时,他从啤酒箱子里抽出一瓶酒,“咕咚”喝了一大口。吉姆瞪着我,也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张嘴就喝,结果呛得几乎喘不过气来。那瓶子里装的竟然是酸果汁!
接着,雷开始对他最好的朋友大谈特谈“真正的友谊”。他大声斥责吉姆不信任他,不和他说实话,还不听医生的话,捧着啤酒瓶就“咕咚咕咚”地喝。他质问吉姆是不是没把他们之间的友谊当回事儿,甚至为了保全愚蠢的自尊而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老兄,没有你,我活着可没意思啊。”雷说。
雷这一番发作惊醒了宝宝。还没等我走过去,他就已经把我儿子抱在怀里,还煞有介事地祈求这个小家伙长大后,别像他父亲那么固执。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每次都准备好酸果汁,雷会带比萨饼或炸鸡过来。不过,他实在是讨厌酸果汁,渐渐地改喝咖啡和苏打水。我更多地参与到他们当中,最后学会了下棋,可棋艺总不能让他们满意。我终于能够参加他们的讨论了。他们夸我还挺有口才的,我很开心。我们无所不谈,包括远行的梦想。我们都梦想着有一天能够走出新英格兰这个小地方,走得越远越好。
多年以后,吉姆的母亲去世,是雷守护着她的灵柩。不到一年的时间,吉姆的父亲也去世了。雷仍然站在我们身边,还把当年和吉姆一起用过的棋盘送给了我们。
如今,吉姆和雷要隔很久才能见上一面,他们之间的友情仍然特别深厚。两人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纵情豪饮了,每次在一起喝酒时,第一轮总是雷请客。两人从这第一瓶酒里喝到的,永远都是酸果汁。
第52篇、谢谢你对我的伤害

也许我们都该感激那些小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才让我们背负委屈,在痛苦中找回丢失的自信。
一次酒醉的时候,朋友兰告诉我她曾经的一段往事。
兰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机关报社工作。那家机关报,表面上办公楼显得陈旧而破败,其实工资福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工作十分轻松,每个编辑一周只负责一个版面的工作。兰是个生性淡泊的女孩儿,能进入这样的好单位,她想一辈子就这样不挪窝算了。
随着夏季的到来,安静的办公室里多了几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实习,有个女孩儿小蒋跟着兰学习新闻采访及编辑工作。小蒋长得眉清目秀,嘴巴又乖巧伶俐,单纯的兰一下子就和她成为了好朋友。
既然成了朋友,热情的兰当然把自己学到的实践知识全部倾囊相授,毫无保留,甚至有时候在自己写的文章后面也带着小蒋的名字,小蒋更是姐姐前姐姐后地叫得响亮。
有一天,小蒋对兰说,自己家里没什么背景,她又不愿意分回家乡那个偏僻的小镇上去,她说:“兰姐,我一直想有个姐姐,你就像姐姐一样对我那么好,如果我能留在这个单位,我一定要一辈子把你当姐姐。”兰是个耳朵软的女孩儿,见小蒋说得这么难过又这么真诚,当即表态说,姐姐帮你想想办法,看单位能不能留下来一个实习生。
这之后,兰就把自己所负责版面的重头稿全交给小蒋去写,写得不好也帮她修改、润色。兰是个很有才华的记者,文字功底也相当深厚,她写的稿子经常被评为优稿,在她的帮助之下,小蒋进步非常快。实习结束后,小蒋终于幸运地留在这个单位。
小蒋很快就适应了工作,并且充分利用她在社交上的才能与所有的领导都处理好了关系。她发现,兰有点儿文人的清高,并不在意和领导处理关系,渐渐地,就开始疏远了她。
没过多久,机关报预备削减一位采编人员的消息开始在内部流传,兰是一点儿也不在意的,因为她的业务能力在报社是有目共睹的,倒是小蒋有点儿担心,因为她资历浅,且文字功底单薄。
有一次,兰去报社的机房上网,见不知道是谁浏览了黄色网页后忘记了关掉,她就随手将之关闭了,这个时候小蒋恰好推门而入。不久,有关兰上班的时候浏览黄色网页的谣言就像一张看不见的网一样在单位撒开了,每个人望着兰的眼神都开始变得古怪,在一般人心里,一个女孩子看内容不健康的东西,那她一定是个思想有问题的人。
于是,兰莫名其妙地下岗了。直到兰离开这家单位的时候,才有好心人告诉她,是小蒋散布了关于她看黄色网页的事情。刚烈的兰找到小蒋,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她痛心地说:“没想到,我成了‘蛇与农夫’里最愚笨的农夫!”
兰告诉我这段往事,并不是哭诉,而是说:“我其实要谢谢这个伤害了我的‘小人’”。
从机关报社下岗之后,才华横溢的兰成为几家大企业争相聘请的人才,经过了挫折之后的兰也特别想通过事业上的成功找回自己的信心。很快,她就成了一家效益很好的外企策划部经理,买了车,单位为了留住人才分了一套很舒适的房子给她。现在她的收入已是原来那家机关报的好几倍,而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与兰一样,在我的打工岁月中也曾经有这么一段往事。那一年,刚刚从大学毕业的我,听从父母的命令,应聘到长沙一家银行做出纳。我的顶头上司是我大学里的师兄。我想这下好了,领导是我的大师兄,应该可能给我点儿关照。的确,最开始师兄对我很客气,丝毫架子也没有,虽然那时候我已在刊物发表点文章,稿费常比工资还要高,但我原本没想过要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走那条我感兴趣的路。我想,一个女孩子,有份稳定的工作,其实就已是幸福了。那是个星期天,师兄临时通知我和几个同事要加个班,我们收了一家单位的大笔存款,忙得连中午饭都仅吃个半饱,而作为领导的师兄直到下班的时候才过来看看我们,而这时大家都累得快要趴下了,看他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显见得心情不错,于是我开玩笑地说:“领导啊,瞧我们都累成这样了,加班费可不要忘了哟!”
师兄笑着说:“怎么会呢?大家都辛苦了。”
第二天,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单位,准备工作,这时有人对我说:“行长室有请!”按照惯例,行长一般不轻易见普通员工,如果召见,很可能不是好事。
那时候我也是个单纯的女孩儿,一听领导找就特别的紧张。我战战兢兢来到行长办公室,行长和我的师兄都板着脸冷冷地望着我。
行长是个精明的女人,一说话就带股官腔:“听说你索要加班费?加班就了不起啊?什么工作态度?”一句话顿时把我打入了冰窟,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句玩笑话就被人上纲上线如斯,我瞅了眼师兄,他的眼睛是那么的冷漠,好像我是个“偷窃犯”一样!
接下来,行长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甚至把我和偷窃金库的人相比——说我贪婪!而师兄也加了一句,他说我经常给报社写稿,这是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表现。行长最后警告我说,别忘了,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灰头土脸地从行长办公室出来,我觉得天都快要塌了,我脆弱的心真的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我不明白的是,平时我工作那么努力,也难得得到一句表扬,为何一句玩笑话就可以丧失掉前程呢?我更不理解的是,加班该发加班费,即使我真的“索要”,也是“索要”我的劳动所得,怎么就变成了“贪婪”呢?从小到大,我一直就是德智全优的学生,可眨眼的功夫,我却沦落到与“偷窃者”为伍的境地!我感觉我的人格被无情地践踏了。
同情我的同事后来悄悄告诉我,我的师兄早就担心我抢他的位置了,因为我不仅学历不差,又比他多了写作的能力。“他是只‘笑面虎’,你怎么就没有发现?”同事说。这之后不久,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得知,我们银行的某些领导曾经用公款在某酒店大吃大喝,数额惊人,比较而言,我们普通员工的加班费其实很低,不过区区20元(而且因为我是“主动索要”,作为警告,那笔加班费最终也没有发给我)。我终于对这个单位感觉失望,即使银行是别人眼里的“金饭碗”,我也对它不再有兴趣了。我很快跳了槽,在一家报社担任新闻记者,并且很快就得到了提升。我的平淡生活开始有了灿烂的色彩。
现在,我可以很舒适地安排我的生活,有充分的时间做我喜欢做的事——写作,不会再有人说我不务正业,不会再有人让我为了区区几十块钱不务正业,更不会再有人为了区区几十块钱把我骂得那么没有尊严!是的,我和兰一样,也许我们都该感激那些小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才让我们背负委屈,在痛苦中终于找回丢失的自信。我更希望,所有曾不幸地遇到“小人”并且被他们无辜伤害的朋友,有一天,也能勇敢地再次面对他们,对他们说:“谢谢你!因为你的伤害,我才有了今天。”我想,这一定是最好的打击他们的方法。
第53篇、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54篇、这份暗恋在等待中错过
小娅是这个版的忠实读者,她说很感谢大河报提供了一片这样的天地,让人们在繁忙的都市中能够静下心来感悟许多至真至纯的情感。看多了,就想要说说自己的事情。这段感情已经深埋在心底三年了,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日记本。不管故事是否精彩,她都需要表达,因为她被压抑得太久了,也太累了。
和大伟相识是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第一节英语课上。那天我迟到了,慌慌张张走进教室,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就是他。当时我并没注意旁边是谁,只是专心地听课、做笔记。在老师讲完课后,大伟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单词,问它的汉语意思。这时我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印象并不深,只是感觉他很黑(是那种黑得很健康的颜色),后来就渐渐淡忘了。
离开高中近乎封闭式的校园步入大学,仿佛进了天堂一样,我完全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对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在意、无所谓。整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参加各种活动、各类社团,不管自己行不行,都要去尝试。现在我真的很欣赏那时的自己,对生活充满热情,对未来满怀希望。
转眼到了国庆节,学校放七天假。因为家离得比较远,我没有回去。记得那是放假的第三天,我和一个女友到附近的书摊租书看,回来的路上碰到了大伟。当时我并没有认出来,只是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微笑着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闲聊起来。女友突然问我:他是你老乡吗?我愣了一下,含糊地答:我也忘了,好像是吧!大伟惊奇地看着我说:你忘了我是谁吗?第一节英语课上,我还问了你一个单词呢!我这才想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们便熟悉了,但是这种熟也只是见面打声招呼而已。
那时的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几乎每天都和女友在操场玩,也经常会碰到大伟和他的伙伴。他的球打得很好,而且总是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他们打得很精彩,不像女孩一样软弱无力。有时我就干脆停下来看他们打。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注意大伟了。在以后的交往中,我感觉他好像也在注意我,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强烈。有时心里会莫名地泛起波澜,但很快就又消失了。毕竟人家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小娅显然是个非常被动的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她固执地认为:如果一个男孩子喜欢她,一定会向她表达的。
那时我还有一大喜好,就是上网。在网上可以浏览很多信息,那些都是在校园内无法获取的,包括新闻、时事等。最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进很多文学网站,去欣赏那些小诗和优美的散文,去感受那些震撼心灵的东西,这是一种享受。当然还可以聊天,和陌生人随意聊着,真实地展现自我。这与现实相比,就像进入天堂一样:自由自在,毫无顾虑,我喜欢这样。
那一天,我在机房碰到了大伟,他略有拘谨地走过来,问了我的QQ号。后来我每次上网几乎都能遇到他。我们聊学校的奇闻逸事,谈自己,谈家庭,谈文学,谈社会,设想未来,但所有这些都只限于网上,在学校里我们见面还和以前没有多大差别,还是那样淡淡的一声招呼,只是微笑多了一些。可我却能明显地感到大伟表情的异样,毕竟我们有那么多相同之处,我们在网上是那样谈得来。我很多时候都希望能够见到他,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课堂上注意他的一言一行,有时当我扭头看他时,发现他也正在注意我,这时我会连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就像开了一朵花一样,就连心跳也会加速。
有时他也会主动过来和我说话,那种注视的眼神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明明就是喜欢,就是爱恋。可是我却表现出毫不知情、无所谓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这样虚伪,这样不真实,明明很喜欢他,很在意那种眼神和关注,可外在的表现却是那样冷漠。或许我仍然坚持以前的观点,仍然固执地认为:如果他喜欢我,一定会亲口告诉我的。
小娅错了,她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她和大伟太相像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结局。因为他们都是被动的人,都是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所以这就注定会有遗憾。
日子就这样在情感的暗流中流逝,转眼到了大二。
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企盼当中:盼望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盼望着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可是我等到的却是失望,给我的仍然是那种亦真亦假的感觉。有时我真的很气他,气他为何这样懦弱,不敢对我说。也气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表白,让自己这样痛苦。但是这些东西都是在心底深埋着的,外表的我依然是那么无所谓。
又一次,我们在网上相遇了。我曾几次试图向他表白,可却始终没有发出去,或许这就是我的性格所致吧。我太被动、太爱面子了。
快下机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我送你回宿舍好吗?
看着那行字,我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就那样呆呆地坐着,傻傻地看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知道吗?这样的话我等了多久?盼了多久?
可是我说出来的却是:不了,我呆会儿和朋友一块儿回去。
刚发出去我就后悔了,真的很后悔。可是我就这么说了,鬼使神差一般。
小娅说后来在网上就很少碰到大伟了。即使碰到,他们聊得也不多。大伟似乎总是很冷漠。
小娅不知道大伟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想来,也许那句话便是表白,自己的回答就意味着拒绝吧。不管怎样,事情还是遗憾地发生了,而且似乎不再有挽回的可能。小娅和大伟的关系仿佛又回到了起点??陌生的感觉,若无其事的表情。
后来的日子很平淡,我也曾经告诫过自己,放弃这段情感,可它就像一种慢性病一样,来势或许并不凶猛,对人的折磨却旷日持久。
有时我想,也许这只是我生活中一段小插曲吧,像雾一样,一阵风吹过去就散了。我也曾经试着接受别的男孩,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我忘不了他,每天还是那么渴望能够见到他,还是那样迷恋着他。
大二快放假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作业,有一部分要在网上完成。走进机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开QQ号,因为大伟也在网上。果然,他上线了,但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好久,他突然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我说没有,挺麻烦,有一点还不会做。
“你等会儿,我过去。”看着字幕,我真的非常激动,因为他还是关心我的。
一会儿,大伟就过来了,他微笑着问我什么地方不会,然后就坐在电脑前开始操作。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熟悉的背影,我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时真的希望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
大二暑假期间,我经常上网,希望能够遇到他,可是每次都是失望。我给他留言,给他发E-mail,可他的回信似乎都很急促,心不在焉的样子。几次之后,我冷静了下来,重新回顾这段情感,回忆我和他之间的每个细节。忽然感觉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的幻想而已,毕竟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明确向我表达过什么,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幻想。也许这就是暗恋吧,一段痛苦的单相思。
那一天,我哭了,从来都没有那样伤心地哭过。后来,我写了一篇长长的回忆录,结尾画了很多句号。我在告诉自己:这一切都结束了,我要重新来过!
转眼到了大三,由于我们所学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只上了三个月的课,就各奔东西去实习了。就这样,一晃就到了毕业。这期间我偶尔还会想起他,但已经不是我生活的主题了。再后来,听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是那女孩追他的。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探讨,只是潇洒地说,祝他幸福。
从感情的萌发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这期间的情感起伏,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来表述。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吧,至今我仍然时常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但这些只是在无聊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出现,白天我还是快乐地上班,快乐地说笑,就像一个没有任何心思的小女孩。
有时候我会自我安慰说,这样也好,正因为没有结果,这才会是一段美丽的回忆,我会把这个黑黑的男孩永远珍藏在心里。有时也这样告诉自己:我们的性格这样相似,要是真的在一起了,说不定还会不幸福呢,不要也罢。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要让我重新来过,我不知道会不会向他表白?我们的结局不知道又会怎样?可是不管怎样想,怎样安慰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有很多遗憾。但是,如果真的让我重新来过的话,说实话,我也不敢肯定还会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因为这就是我的性格,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被动、传统、固执、不真实、善于等待,却永远不会轻易放纵自己的女孩。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初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是一种宿命论,现在却觉得越来越有道理了。命运里当然包括爱情,而且还是个大头。一个人面对爱情时的种种态度、方法和姿态,无疑和自身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说:性格决定爱情。除非你可以从骨子里改变自己。其实一直以来都很羡慕那些敢爱敢恨、快意人生的人。如果注定枯萎,不如纵情燃烧。

第55篇、为了吃和点菜回北方

我曾经到南方工作过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会爱上南方这些美丽的城市,因为我是为了逃避北方的风沙到南方的。
很有一段时间我替自己高兴着,那时我一个人吃饭,没什么朋友。所以,只顾着看南方美景与美人了,南方的美人太瘦,让我恨起自己来,我的体重怎么能超过50公斤呢?
终于熟了,大家一起去吃饭,男男女女,从广式酒楼到街边大排档,我总是咋咋呼呼地结账,北方人嘛,一向这样,开始的时候颇有些女豪杰的样子,到月底囊中见空时才发现,凭什么总是我结账啊?那些男人呢。点菜时都会点着呢,从天上飞的到地下跑的,他们哪样没点过?
我很郁闷。
于是再去吃饭,不点菜,只吃。吃完了就在那呆坐着——尽管脸有些红,真不好意思在那坐着,但想想自己那点银子,还是镇定下来冷眼看着,反正我又没点菜。他们点的那些蛇啊蝎子啊我又不爱吃,哪一次,我不是冷着一颗心回去?今天我偏不结账!
四五个人冷坐着,终于服务生说,哪位把账结一下?
没人答应。我的屁股像长了钉子,扭来扭去。终于有人说话了,是一个男人,他说,我们AA制,像国外那些白领一样,多好。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我亦松了一口气,却觉得有什么涌上心头,心里酸酸的,牙也痒痒,恨得。
为了点菜和吃饭,重新回了北方,虽然风沙大了些,但心里是温暖的。
与北方男人一起吃饭,他扔过菜单子来:妹妹,想吃什么点,哥带的钱多。其实,也许他口袋里没多少银子,但我喜欢这样的男人,打肿脸要充胖子。
五个人吃饭,要点八个人吃的菜,北方男人就是这样。我在南方点菜时,那些男人会说,够吃就可以了,一般五个人吃饭,顶多剩点猫食,没有办法,谁让他们这样精明?要让孩子们学习“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最好送到南方去和他们吃饭。
在北方,大碗的漂着红辣椒的水煮鱼总让人眼晕,点菜时受的宠爱还没有完,结账的时候刚要摸钱就被镇压了,怎么着?看不起哥哥我,这不是寒碜着我玩吗?当下心里就舒服多了,像三伏天喝了冰雪水,这样的宽容和温厚让人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小女子而已。
并不是要占那点小便宜,只是想要那份被宠爱的感觉。奖金发了,也约上三五知己去吃,提前说好了,这次我请,你再不让我请,下次也不去吃你,这才把那好请客的哥哥灭掉一次。
让他点菜,居然有些缩手缩脚,怕花多了你的银子。不像南方男人那样优雅地看半天菜谱,然后吐出几个字,那几个字,往往值几十块。
说来别人不信,我是为了吃和点菜才回的北方,虽然风沙是大了些,但心里是柔软的。
第56篇、写意人生

有人说友谊就像一杯醇酒越陈越浓,越品越香;有人说友谊之于人的最大的益处就是你知道了秘密可以向谁倾诉;有人说友谊既像合作又是竞争,只要深入其中用心经营,获得永远大于失去。可友谊之于我却如同诗中所讲的一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酸酸甜甜的点滴插曲,九曲十八弯的跌宕起伏,虽称不上荡气回肠,但也算是曲径通幽了。
永存于心的F4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一个奇特又令人羡慕的组合,奇怪的是都已经到了读研究生的年龄,似乎早已脱离了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小派别的时候了,但是我们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刚迈进研楼门槛儿那天就紧密地团结在研楼601的周围——我们的小根据地。令人羡慕的是,在各自为政的研究生队伍中,我们的看似逆反与另类却使这单调而枯燥的读研生活有了那么丁点儿色彩。我们的口号是:单打独斗要是有用,还要军队做什么?由于这个圈子中的4个成员与当时红透了半个华人世界的F4的数目相同,于是大伙就称自己为智慧与风度并重,侠义与温情并存的超人气组合F4。看到这儿,你千万别把我们同几个身高超过1.75,眼镜度数直逼800的几个傻小子拴在一块儿,我们的队伍绝对是奉行阴阳平衡、男女互补之原则。这种合理而又人性化的组合方式,就如同川菜中的红油、韩餐中的辣椒一样,是烹制平淡生活中的美味与传奇的点睛佐料。
4人中晶晶我是老大,因为属马就常戏称自己是4人中的“人头马”,自信甚至有些自恋的我常把这样的一句话挂在嘴边:“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似乎哪里少了我都不成的样子,事实上也是如此,只要我一到,气氛登时活跃起来。这兴许与我那自小养成的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男孩子性格有关。有时自己也会发一下玄想,估计来世投胎若是做不成人的话也一定是刺激神经的兴奋剂。4人中奔奔最小,他是4人中最具有成长潜力和回头率最高的一位选手。奔奔个儿大头小,细白的小脸上挂着一副眼镜,头发由于口者喱水的作用经常是根根直立,油光乍亮。由于他穿戴极讲究品位,非品牌货勿动,而且特钟情于adidas,我们都戏称他为“阿迪小子”。剩下两只羊被夹在中间,琳琳没我大可是个儿头却不小,1.72的个子特打眼儿,她当年可是我们系模特队的台柱子呢!小宝看上去很老成,以至于好多女研究生都说他就是孩儿他爸级别的,他个子不高,还脱发——陈弈迅要是没出名估计就长他这个样儿。我所了解的小宝就像一块煎得刚好的七分熟牛排,越品越有味道,其中的奥妙自然是非三言两语即可道也。F4是一次大家小聚时我借着兴头儿的神来之意,没想到还颇受响应,只有小宝说这个名号又张扬又浅薄。唉!管他,总之我自作主张了:我们4个就是我心目当中的F4,F4在我心目中也不如我们4个,你晕没?
晶晶的相亲之旅
晶晶是典型学中文的女生,开心时热情奔放进而放浪恣肆,情绪低落时多愁善感甚至刻薄多疑,她的情绪就如庐山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所以晶晶心情靓起来的时候,能够让人如沐春风high到天上去,晶晶恼羞成怒的时候能把人打到北冰洋底,仿佛是中了李莫愁的冰魄银针。4人之中只有小宝爱和她叫号儿。别看小宝其貌不扬也谈不上品位高,可人家就硬凭三寸不烂之舌,博得了不少女孩子的拥护。小宝说话干脆办事利索,浑身上下散发出男性的自信和不羁,传递着只属于坏男人的风情与无赖,而这些又与他偶尔流露出的体贴和坚韧、柔情与宽厚糅合在一起,这诸多种种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可是致命的。可晶晶偏就是不信邪,时不时就揭他的老底儿,这让小宝十分不爽。别人戏称他们是一对冤家,晶晶也不知为了啥,反正就是看不上他成天自以为是、魅力四射的样子。小宝如是,对其他异性都是礼让有佳,将绅士风度进行到底,可偏就对自己这么个铁哥们儿、好朋友跟仇人似的,什么难听的话都能讲出口。也许是生活太平淡了吧,晶晶想,反正和他打架又不伤……什么呢?对,又不伤朋友的身分。在已近两年的读研生活中他们也纠缠打闹得不亦乐乎,两人也确实为了吵嘴的事儿闹心着,思考着,痛并快乐着……
本来日子就可以这么在浑噩中有点起伏的过下去,可是晶晶的桃花运来了,这件事情晶晶一想起来在梦里都会窃笑。是这样的,师姐见晶晶侠骨柔肠,怜她老大不小感情无依遂下定决心以舍身忘我之义在她个人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帮她物色了一个各方面都很达标的准男友。那人她见了,浮光掠影地在她的脑海里旅行了一次,但是那天两人见面的场面却令她终身难忘,当时两人就跟对暗号似的,他说他手持21世纪报,她说她撑一把淡蓝色太阳伞。说来也怪,那天也不知为什么,KFC门前看报纸的人就那么多,其中还包括一个高大威猛,正教她女儿“donkey”(驴子)的老外。本来她对自己的外表就没信心,还得硬着头皮打量藏在报纸后的那一张张陌生脸孔,她不得不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随着面孔的变换她自己的表情也时而僵硬时而明媚。脸部肌肉都服从了别人的指挥,这下子她终于理解为什么怀了孩子的女人家里都要挂帅哥美女了,物象感应想必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正当晶晶灰心失望惆怅沮丧之时,一个英俊高大、头发略长、牙齿白得直反光的人正向她这儿走来。报纸报纸报纸,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帅哥她满脑子里竟是,“谁拿了他的报纸”?我怎么没找到呢?那一定不是他喽,晶晶索性掉转方向扭头就走,这时充满磁性的声音从她正后方传递过来。“你别走啊!请问你是晶晶吧?”晶晶笑眯眯略带尴尬地转过身,调皮地问:“那你的报纸呢?”他指了指上衣口袋,原来那份《21 century》乖乖地躲在他衣兜儿里呢!分明是欺负我眼神不好使嘛,晶晶歪歪地想。之后的一切同所有老套的男女初次约会一样,两人在谈天说地中查了对方一遍户口和履历,其它的晶晶都不记得了,但只对一句话有点感觉。那个大高个儿说晶晶“笑如夏花”,晶晶回敬他“酷若秋夜”,这使她想起了以前读过的泰戈尔的一首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夜之静美”。学了中文,身为女性,晶晶还是没能脱俗到超越浪漫。
树木VS 森林;南极VS北极
琳琳热情爽朗、浑然天成,晶晶和琳琳的外在气质有那么一点点相似之处,特别是两人凑在一起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的时候。这一手儿常搞得奔奔和小宝两个人头大得不得了,恐怕旁人看到有这两个活宝在他们的身边。琳琳兼有着东方女性的温婉与西方女性的大气,但是更多的还是想哭便哭想笑就笑的孩子气。琳琳的读研生活一帆风顺,感情上也不乏追求仰慕之人,可她总是在一棵树木与整片森林之间,最终她总是为了她心目中的那棵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晶晶眼中的琳琳不太会保护自己,当她认为值得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热情全部奉献,内心全部敞开,因而就会多了些对人与人之间彻底了解的失望和怀疑。琳琳心目中最强烈的那份情感依托是来自父母的,琳琳把自己在读研期间赚得的好多钱都孝敬了老爸老妈,可是却没得到他们的理解,由于消费观念的差异懂事的琳琳竟然挨了爸爸的训。这个时候的琳琳当然很委屈很受伤,她那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完了,我最后的情感依托也崩溃了”。这个时候我们F4的其他成员自然是要挺身而出的,晶晶向她传授了与长辈相处的诀窍——阳奉阴违、巧舌如簧。晶晶说咱们得认识到代沟问题的严重性,想保持家庭的安定团结就得避实就虚,在情感上依顺在行动上自主。可小宝说晶晶的这些东西都是小道儿,乃雕虫小技也。小宝将亲情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他说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彻底的沟通与理解是难的,所以爱才有了意义。晶晶当时就想,这话说得虽酸但倒也有几分道理,想一想在这个社会上活着,除了父母谁还能将就咱们啊?只有奔奔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一句最无厘头的话缓解了琳琳低落的心绪。奔奔实在是既不能形而上地做出些精神导引,也无法形而下地传授一下相处之道,只是我们见他煞费苦心的样子,脸都憋得通红了,巴不得他能扔出两句多么富有精神震撼力的言语来,谁知道他冷不丁蹦出了一句,“琳琳,我觉得你和他们怄气会后悔的!”
“那还用你废话?”小宝狠狠地接茬儿。
“浅薄有理,浅薄万岁!”晶晶在一边添油加醋。
哈哈哈……601顿时沸腾了。
也难怪奔奔会这个样子了,他打小就和爷爷奶奶一块儿长大,也许是一直活在爱与呵护当中的缘故吧,奔奔是一个很自我的人,有的时候不太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他的世界就是一间充满了书本、CD和电影海报的单人房,我们也只是偶尔才进得去坐一坐。他的完全自我与琳琳的彻底敞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晶晶的眼中他们就像是地球的两极,但两人却成了最铁的朋友,想必这就是物极必反吧。记得梁静茹有一首歌叫作《一夜长大》,歌中讲的是一个女孩子经历过爱情后一夜长大的故事,我对她歌中所唱颇有感触,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与一个男孩儿联系到一块,但类似的事儿竟发生在了奔奔的身上。是谁让他一夜长大的呢?
还记得那是节后大家返校的一个晚上,大家又凑在了一块儿,往日活力四射的奔奔而今却变得深沉起来,面色愈发苍白。晶晶看了可不愿意了,她平时的那点女性的善解人意与浪漫温情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偶尔和小宝分享一下,平时可是霸道得不得了!而今一看到奔奔一副好死不活的样子,她的霸气劲儿一古脑儿地全出来了。
“哎,我说王奔奔,你能不能给本姑娘个笑脸儿?大过节的有什么想不开的?快给我放曲音乐,到你们寝了不能就这么招待我啊!”
“想听小曲儿,自己唱去!少在我这儿作威作福!”
“奔奔,你怎么了?”琳琳听出了奔奔话里的不对头。
后来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追问之下,奔奔才道出了他的一肚子苦水。就在这个奔奔兴高采烈探家的元旦,奔奔的爷爷病倒了。爷爷一病不起的羸弱之身,父母身兼数职的无比操劳,昨是今非的沧桑之感,一下子让奔奔体会到了生活的残酷、无常与无奈。奔奔一夜之间由一个只爱自己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考虑要为他人做些什么的大人,一个男人。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吧,渴望成熟就意味着要不断地失去。
片断还是永恒
晶晶这几天的心情不是很high,原因很复杂,一时也很难搞清楚。只一条那就是她把小宝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她总觉得两个人在较着个什么劲儿,有时竟被他搞得神经兮兮的。倒是同屋小曼的提醒让她自己也警觉起来。
“你怎么能让一个人把你自己影响成这样?”
“啊?是吗?我被小宝影响了吗?”
是啊,想想这一年多来,小宝在她的生活中是以高频出现的: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玩乐、一起面对大大小小的问题与麻烦。如果感情像沙漏就好了,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简单而透明,可一切就在猝不及防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发生了。晶晶骨子里是一个极度渴望简单而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可是后天的经历却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偏爱将事情复杂化,喜欢张扬自我的人。那表面上看上去很强悍,常常带给别人安全感,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关于未来,晶晶的想法很简单,毕业、找工作、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嫁了。她知道当她面对一份炽热如火的感情与一个安全可靠的依靠时她一定会选择前者。也许这样的一种选择听起来有些俗气,但毕竟让人多了几分踏实温暖之感,少了许多感情世界分分合合中的患得患失。晶晶的变化是在与小宝的争斗中发生的,晶晶得意忘形的时候给她当头棒喝的是小宝,晶晶自我炫耀的时候当面泼她冷水的是小宝,晶晶卖弄伶牙俐齿的时候偏到虎口拔牙的又是小宝,为此晶晶简直是恨透了一个在她身边阴魂不散的“七分牛排”,她的内心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缺了德的烦”。她在烦什么,她又为什么烦?因为当一份感情,无论是爱是恨、是讨厌是喜欢,一旦它演变成一种习惯,变成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它便复杂了。晶晶喜欢一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像是翩翩起舞的风筝,可是现在她发现那根风筝线不再是她自己的心灵,而是小宝那块她怎么也嚼不烂的“七分牛排”。
她为小宝成熟时的风度所打动,为小宝孩子般的霸道和任性而着迷,她为小宝内心深处的柔软与脆弱动容,更为小宝那看似游戏而实则珍惜她至极的心情而难以自拔。她是爱上了他吧?如果这爱可以通过争吵、怨恨来表达。小宝不是个慢性儿,但是面对感情他却像一只蜗牛;小宝不是个懦夫,可是面对感情他会把头脑缩回壳里,晶晶难忘的就是这互相争斗的过程中充满温情的一瞬间。只是在这一瞬间,小宝才是“勇敢”的,昂扬地面对自己的感情。当晶晶的内心直面小宝时,当心灵可以勇敢地去正视自己的感情时,晶晶就会问自己:平淡如白开水一般,按部就班的生活真的就是她想要的吗?她内心一直所信奉的东西真的就是她应该走的吗?
她让自己搞乱了,连自己一直以来最喜欢的率性与豁达似乎也不再属于她了。
迷惘着、思考着、痛苦着,冬天来了。
这个冬天不很冷,就是雪特别大。小宝被病毒相中了,得了急性肺炎住院了,他最初的症状特别像非典,干咳呼吸困难高烧不退,搞得校医院很紧张,让他住进了隔离病房。没有小宝在身边骚扰的日子十分清静,最初晶晶还拿小宝的身体调侃,后来一听说小宝住进了隔离病房,她的心便慌了。
她在计算和小宝失去联系的日子,一天、两天、三天……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怎么连一个手机短消息也没有呢?
这天晶晶终于忍受不住这种胡思乱想加无聊揣测的煎熬了,她只身来到了校医院的隔离病房。晶晶从好朋友那里借来了一件白大褂,把自己的脸紧紧地掩在口罩后面,她冒充送药的护士挨屋搜索着小宝的影子。就在走廊把头的那个房间,晶晶看到了躺在床上被病菌折磨在床的小宝,他的脸颊潮红,干涩的嘴唇还带着高烧没有完全褪去的痕迹,平时在视线中最显眼的黝黑的额头此时已经变得苍白。
这是小宝吗,难道这就是那个平时可以和她一较高下令她难以平静的小宝吗?她无法将这种情景与以往她熟悉的小宝联系起来,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晶晶只有任泪水泛滥。
这时的小宝似乎是被晶晶的哽咽声惊醒了,他睁开眼却毫不吃惊,只是掌心朝上伸出中指冲着她指了指,咧开嘴释放他那招牌似的诡秘一笑,也许是小宝被折磨得太难过了,虽说一切仍默契如过往,笑容依旧灿烂没有打一丝折扣,但是晶晶可以感觉到它们背后的勉强与坚持。而这一切对晶晶来说已经足够了!就为了这一刻,她真的就可以忘了自己。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她一直最喜欢的,一直在她脑际中挥之不去的泰戈尔的这句诗应该是属于小宝的——“使之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
也许故事才刚刚开始吧……
第57篇、老兵情怀

1979年9月,入伍不到一年的他跟随部队来到新疆天山深处,加入到了修筑天山独库公路的大会战中。那一年,他20岁。
1980年4月8日,一个他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正在深山里紧张劳作的他们被暴风雪围困,狂风很快就把他们与外界联络的电话线给扯断了。他们一行几个人奉命到山上去给部队送信。那天,与他一起同行的还有另外三名战士,带队的是他们刚成为预备党员七天的班长郑林书。
为能顺利完成任务,他们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支防备野狼的枪和30发子弹,还有二十多个馒头。他们原本想以最快的速度最少的时间到达山上的筑路工地,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才出发不久,原本就恶劣的天气变得更加无常。肆虐的狂风裹着大团的雪花从高处俯冲下来,气温骤然下降,最低气温竟然达到零下三十多度。在海拔3000米的高山上,他们踩着脚下厚厚的雪,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缓慢前行。那样的恶劣天气,再加上上山时带的给养不足,大家的体力消耗得很快,没多久,就个个筋疲力尽了。
4月12日下午6时,他们已在风雪中艰难跋涉了四天,筑路部队的工地,却连影子也没看到。严寒,疲惫,饥饿,如同三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魔一齐张牙舞爪朝他们扑来。有人撑不住,要倒下,又被身边的战友强行拉起来。他们都很清楚,这时候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带来的给养,只剩下班长郑林书包里的最后一个馒头了。推来让去,那个馒头,却是谁也不肯吃,谁都知道那个馒头的分量——吃了它,也许就有了生还的希望。
“我和罗强是共产党员,陈卫星是老兵,你是新兵,年龄最小,馒头你吃!这是命令,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争论到最后,班长郑林书发了火。那个冰冷的馒头,最后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就着雪花与泪水,一口一口将那个馒头咽了下去……
班长郑林书没能撑过那天晚上。临终前,班长拉着他的手说:“我死后,就把我葬在附近的山上,让我永远看护着部队和战友……”班长倒下了,副班长罗强继续带队前行。不久,副班长也倒下了,只剩下他与另外一名战士在风雪中蹒跚前行……那天夜里,他们两个人被严重冻伤,也倒了下去,所幸被附近的哈萨克牧民发现救起。之后,他在医院度过了四年漫长的时光。那场风雪,给他的身心都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它夺走了他的健康,也夺走了他最亲爱的战友。
1984年,他作为一名二等甲级残疾军人复员回到老家,当地政府给他安排了不错的工作,家中父母也操持着为他娶妻生子。他的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可他的心事也一天天重了起来。他想起了倒在天山深处的战友,想起老班长郑林书临终前的嘱咐,他太想回去看看自己的老战友了。当他把自己重回天山为老战友守墓的想法告诉家人时,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放着这么好的小日子不过,要跑到那么艰苦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去受苦。可当家人听他含泪讲了那些生死风雪夜的经历时,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妻子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她会陪他一起去,跟他一起陪着他那些长眠地下的战友,一生一世。
就在离班长墓地最近的山坡上,他们盖了三间房,又陆陆续续在周围开出了二十多亩荒地,种上各种庄稼,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劳作的间隙,他会到老班长的坟前,拔一下坟茔上的草,默默地坐在墓前抽一支烟,同老班长说一会儿话。时间一晃,他的满头青丝就被染成了白发。二十多年的光阴,一生最好的光阴,他都交给了那片沉默的土地。可他不悔,不寂寞,因为在不远处的山坡上,老班长在陪着他,他也在陪着老班长。
2007年,经过多方努力,他将班长郑林书和副班长罗强的遗骨,从新源县移到新扩建的尼勒克县乔尔玛筑路解放军指战员烈士陵园安葬,还担任了那里的管理员。他激动地说:“从此以后,我不仅可以和班长在一起,还可终生守护着为修筑天山独库公路而牺牲的战友们了!”
他是一名普通的退伍老兵,名叫陈俊贵。
同是1979年,2月17日,在我国南部边疆的某次军事行动中,刚刚入伍一个多月的他就跟着部队一起开往前线。那次,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一位与他同连队同乡的战友李保良。在前方阵地隆隆的炮火声中,年纪稍长的李保良镇静而大声地对他说:“谁有啥了相互帮助点,负伤了帮助包扎包扎,万一谁牺牲了,另一个人一定要把他的遗骸带回老家。”
他记住了那个生死约定,却没有料到,死神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战友带走。3月11日,在他们所镇守的高地上,战友李保良是一班的重机枪手,处在阵地最前沿,他是另一个班的副机枪手,位置稍稍靠后。战斗打响,敌方阵地上飞下来的一枚火箭弹落在李保良的身边,李保良牺牲了。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李保良的遗体没有及时转移到后方,而是就地进行了处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撤离回国,无法再回去寻找战友的遗体,这成了他心底一个永远的痛。
三十年过去了,而今的他已年近半百,头发灰白。可要把战友遗骸送回老家的愿望却日渐一日地强烈。从2009年春天开始,他走上了艰辛漫长的寻找之路。民政厅,烈士陵园,从河南到湖北,他一路打工赚些路费一路打听寻找。厚厚的黑皮日记本上,记着密密麻麻的线索:“2009年4月16日,到河南省民政厅打听部队老兵的情况”、“5月14日,拜访指导员赵得宽和战友刘汉军”、“10月1日,去武汉寻找许平”……
如今的他,还在寻找战友遗骸的路上,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越来越多的人听说了他和老战友的约定,都加入到这个搜寻大军中来。他说:我最大的心愿是找到李保良的遗骸,并带回家乡,安葬在烈士陵园内,让为国捐躯者有一个安身之处。
他也是一名退伍老兵,名叫郭益民。
两名退伍老兵,一个在天山的风雪中接受过最严酷的生死洗礼,一个在南疆的隆隆炮火中与死神那么近地对峙。退伍后,也是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从事着完全不同的职业。从地域空间上来讲,他们的人生,并没有任何交集。可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老兵,一个让我们多少人念来眼含热泪的名字。
老兵,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多少新兵成了老兵,而多少老兵成了长眠地下的英魂。新兵踩着老兵走过的血路,扛着老兵手上的大旗,慢慢地也走成了老兵。时光荏苒,岁月可以无情地漂白老兵的青春黑发,却漂不去老兵胸膛里跳动的那颗赤诚的心。老兵情怀,在战争年代,是支撑起我们民族的脊梁,在和平时代,仍然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魂。
第58篇、缺少你,纽约变得平庸
一天天黑后,我开着车拉着艾未未从长岛出发,沿着495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那段时间,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在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开着车到处乱窜。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怕。
我不懂英语,刚开始时也不认识路,所以老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该拐弯时也不说话。我就一直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
一次,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对他说:“你要是还不说拐弯,我就开到海里去。”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把玻璃摇上,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再逃生。”我脑袋一热,差点一踩油门轰到海里去。在岸边刹住车后,他认真地对我说:“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的感觉。”平常开车,他也老说:“撞一次吧,求求你,快点,再开快点。”久而久之,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
那段时间,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要不是我天生怯懦,又对未来充满憧憬,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子》,我一下子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
艾未未是北京人,大学读了不到两年,觉得没劲,毅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我认识他时,他已经在纽约待了12年。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他喜欢搞恶作剧,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嫁接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他会把篮球装进编织袋中,从楼顶抛下。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令行人纷纷驻足观望,百思不得其解。
艾未未为人仗义,朋友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一年圣诞节的前夜,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那人刚坐下,就被他从后面用塑料袋套上脑袋,憋得满脸通红。艾未未对我说:“这小子是个贼,好好搜搜他,身上一定有好东西。”韩国贼拼命挣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说了一串韩式英语,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他,诚恳地说:“我今天没偷东西。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礼物。”
事后,艾未未对我说:“我来纽约12年,有两件事让我体会到人间尚有真情在:一个是每年过生日,我自己有时都忘了,但大西洋赌城从来没有疏忽过,一准寄来生日贺卡,再有就是这个圣诞节,收到贼的礼物。一个贼,能自己花钱买礼物送人,可见这种感情是多么的真挚。”
说到艾未未和贼的感情,我想起一件事。一天,我们在他的地下室拍戏,负责外联的李争争突然跑进来,说他车上价值200美元的音响被人敲碎玻璃盗走了。艾未未听后,出去转了一圈,他只花十美元就从一个黑人手里买回一台音响送给李争争。李争争惊呼:“这就是我丢的那台!”
那时,我们两人经常开着车在长岛盲目地东游西逛。艾未未常常指着一座座花园洋房说:“这些都是垃圾,应该炸掉。”看到我露出不胜向往的贪婪目光时,他一脸坏笑地补充:“可以给你留下一幢。”他反对建筑和装修有任何抒情的倾向,喜欢冷酷、简单。他曾经对我说:“你回到北京以后买一块地,我给你设计一座房子,保证花钱不多,又非常牛。”他说,“你买四个加长的集装箱货柜,彼此衔接,组成一个‘口’字形的建筑,从外面看不到一扇窗户,甚至找不到门,就像一个金属方块,所有房间的采光都从里面的天井获得。”我听了。热血沸腾,到处打听买一个最长的集装箱得花多少钱。
12年后,艾未未终于在中国找到—个勇敢的实践者,此人就是北京房地产界另类潘石屹先生。潘石屹被艾未未蛊惑,在长城脚下投巨资造了十几幢巨冷酷的房子,看上去令人不寒而栗。前往参观者生怕自己不识货,异口同声地说:“牛。”这—座房子,—方面,极大地满足了潘总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也把他的资金牢牢地冻结在八达岭的寒风里。
现在,冷酷和简约已经在北京蔚然成风。我老想告诉那些自认为很酷的人:“你们太落后了,要知道,12年前的艾未未就已经很冷酷、很简约,非常水泥了。”
只要提到纽约的事,就不能不说艾未未。有他在纽约,那里就是—个充满刺激和活力的城市。许多年以后,我再次回到纽约,发现缺少他的城市竟变得非常平庸。

第59篇、淡淡花香

记得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友情就像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这样才能够持久。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恬淡的境界,美妙的哲思。
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我对某某那么好,那么细致入微,为什么他不能体谅我多一点?我说,不是他不够体谅,而是你要求的太多了。你付出了一,便要求同样的回报。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压力。不要和别人攀比,更不要把“所得”“所失”拿来比较。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真实的天平的两端,稍动一点歪脑筋就会失衡。感情不是简单的堆砌,投入的砝码多了未必就是轻松。
其实对万物都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谁也无法保证它不是空中楼阁。惟有在过程中寻找快乐。人生就如同一条绵延的小路,永远不要希望一眼望穿,那不是真实,也不现实,一路哼歌,看看四周变换的风景,也不失为一种朴素的快乐。
简单的人用简单的眼光看待复杂的事物,复杂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待简单的事物。也许事情原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棘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静静等待,船也许会自己驶向柳暗花明;如果依旧原地不动,也不要灰心丧气,大不了跳出这个圈圈,或干脆忘记这份纠缠,从头再来。给自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人生道路的每个阶段,都有人陪我们一起走过,都有我们曾经彼此慰藉着的回忆,这,已足够。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要苛求朋友永远陪在身边。早已过了上一个驿站,就不要把心情留在过去。珍惜现在,珍爱过去,感激所有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人。
没有理想是懦弱,顶礼膜拜是一勇之夫。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接纳自己、宽容别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心是满足的,快乐的。
捧一束美丽的花束,插在瓶中,放在窗前,让它恣意地享受日光的温暖。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第60篇、两个朋友的相处

阿拉伯传说中有两个朋友在沙漠中旅行,在旅途中的某点他们吵架了,一个还给了另外一个一记耳光。被打的觉得受辱,一言不语,在沙子上写下:“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巴掌。”他们继续往前走。直到到了沃野,他们就决定停下。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起来了。被救起後,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说:为什麽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
另个笑笑的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里的深处,那里任何风都不能抹灭它。
朋友的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忘记那些无心的伤害;铭记那些对你真心帮助,<BR>你会发现这世上你有很多真心的朋友…
你只需要花一分钟注意到一个人;一小时内变成朋友:一天让你爱上他;一但真心爱上 …你却需要花上一生的时间将他遗忘,直至喝下那孟婆汤…
朋友呀!当你看到这里,你感受到什麽?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磨擦,我们也许会因这些磨擦而分开。但每当夜阑人静时,我们望向星空,总会看到过去的美好回忆。不知为何,一些锁碎的回忆,却为我寂寞的心灵带来无限的震撼!就是这感觉,令我更明白你对我的重要!在此,我希望你能更珍惜你的朋友。
第61篇、我的隐居生活

我一直嚷嚷着要去“隐居”,可身边的朋友们竟然没一个人当回事儿。我以为我对十个人说了,怎么着也会有一个能站出来认真地开导开导我,劝我别去。结果我发现身边净是些掉链子的家伙。他们除了说我“有病”,就压根儿不关心我的去留。
话说多了,假的也成真的了。不过我心里也确实想“弄假成真”一下,因为我得告诉他们失去我的严重性。
于是我怀揣N万块钱只身来到了Q市。第二天就买了一套只有鸽子窝大小的房子。那儿的售楼小姐很是感慨道:“你们北京人真有钱,买房子跟买菜似的。”我笑笑,没理她。心里却在盘算:我这N万块钱要是都买了大白菜,得能吃多少年呢?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办手续、装修、买家具和电器之后,我开始进入了正式的隐居生活。隐得连电话也没安,就连电脑都没搬过去。
隐居的前段时间,我每天逛逛街,看看书,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偶尔一个人到对面的新尚岛喝杯咖啡,感觉还挺美妙挺新鲜。尤其在我接到不同的朋友打来的电话时,我更是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一听到对方习惯性的电话用语“你在哪儿呢”,我就会特得意地告诉他们:“我不在北京,我隐居了!”然后听着对方在那儿一个劲儿地大呼小叫,我却在心里沾沾自喜。
丽的表现是最令我满意的一个。她在一顿大呼小叫后,还差点哗啦啦了。她不断地用疑问句确定我在那儿的安全问题和一切吃喝拉撒睡的生活问题。在确定了我没有被坏人盯梢儿,并且长时间也不会被饿死后,才惴惴不安地放下了电话。之后的数日,她都以这种姿态慰问我。
云却显得现实极了。她在数落我一番后,又为我分析了关于买了房子以后的若干后遗症。她也用了若干疑问句,只是和丽不同的是,她的疑问句我都无法回答。
钢知道了以后反应倒没那么强烈,这着实让我有些失落。他只是问了我房子还缺点什么,空调安了没,热水器有没有装,再有就是肯定地告诉我:你早晚得回北京,你受不了那里的生活。然后他说要来看我,被我坚定地拒绝了。
依刚生了个大胖小子,得知我隐居的消息,也就没来得及太吃惊。其实是她太了解我了,她知道我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我在隐居的那段时间里,还是能够接到她的很多短信。她的那份牵挂让我感觉无比的厚重。
芳和男朋友吵架了正闹分手呢,所以得知我隐居,先吃惊,再羡慕,最后就是强烈要求加入。我想她来我正好有个伴儿啊,于是都没来得及掩饰一下激动的心情就开始跟她交代关于合住房子的租金问题以及每个月的水电费等有关金钱的问题。结果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打断了我,并恶狠狠地指责我:“你也忒黑了……”后来,听说她一改往日在男人面前从不低头的姿态,主动地回到她男朋友身边了。后来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再也没提过要加入隐居行列的事儿。
等等等等,在我接了若干个电话以后,我的朋友们差不多都知道我“隐居”了。就此,我也开始对隐居生活失去了新鲜感。确切地说,是在我知道了朋友们已经知道了我隐居的事情并且大部分朋友都强烈要求我要照顾好自己并且最好尽快回北京以后,我的“隐居”就变成了一个游戏。而游戏就在那个时候,我认为,?媒崾?恕?
我关好门窗,关好了水电闸门,锁好了大门。回北京了,回家了。
到家以后,我还来不及收拾,就开始给朋友们一个个地打电话。而大家一接到我的电话,竟然又在吃惊,吃惊我怎么会在北京!天哪,好像我根本就不应该在北京似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连着聚了N次会,似乎是把我失去的一个月的饭局都找补回来了。生活从此又进入正轨。
待到交手机费的时候,一个天文数字袭击了我的钱包。我一边心如刀绞,一边暗自庆幸。因为我知道,这天文数字里包含了太多太多无以言表的情意。用钱买不来。
第62篇、搭档之情

搭档,并不完全等同于朋友。
长于以寓言说理的庄子,无疑也懂得怎样用一个形象而又易懂的故事,贴切地向人们叙述他的心情,这便有了《运斤成风》:
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
不慌不忙地在郢人鼻尖上挥动斧头、利落如风的匠石,请求匠石以斧削去鼻尖薄如蝇翼的白粉而面不改色的郢人。这是一种多么完全的、绝对的、毫无保留的信任啊!
这就是真正的搭档!
庄子是老练的、明智的。他没有用类似“高山流水”的知音知己来怀念惠施,因为他知道,自己和惠施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惠施一生奔波为官,而自己宁愿“曳尾涂中”。可惠施在自己心里,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存在,他走后,留给自己的只有大片大片的空虚。
是搭档吧!寂静的夜里,明灭的星空下,庄子微微一笑,挥笔写下这个词——搭档。惠施,你是我唯一的搭档。我们都无法认同对方,却可以互相理解。只有在对方面前,我们才能“肆无忌惮”地展露自己一切的小聪明、大智慧。我们的才华,因对方而存在;我们的价值,因对方而得到体现。
“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想来,惠施走后,庄子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小溪边,回味他们的经典辩论时,该是怎样的伤怀莫名。
这,便是搭档之情吧!只有你,可以让我放心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也只有你,能够放心地允许我施展那些在旁人看来不可理喻的才华。
朋友,是一见钟情的,而搭档则需要长时间的磨合。不会有人刚一见面就讲:“我们是搭档,我们很默契。”
珍惜你的搭档吧,人一生允许有无数次“一见钟情”的友情,却给不了你几次需要长时间磨合的“搭档之情”。
第63篇、别把友情弄丢了

女人需要一个闺中密友,分享心事、宣泄苦乐,但谁都知道,对于女人来说,找到一个真正的“红颜知己”,实属不易。
我搬新居的时候,最担心的是女儿在新幼儿园里交不到好朋友。我倒不担心自己会没有朋友,虽然我是全职太太,没有知心的同事,但在我的新邻居中、在刚报的瑜伽班里,总会有新朋友的 。
没想到,女儿很快就找到了好朋友,我却成了“老大难”。在瑜伽课的休息时间里,我只能拿着一本杂志,假装认真地读着,任凭周围谈笑风生,而我,格格不入,一人独坐。
我不是没有尝试过结交新朋友:主动做值日,请人吃午饭,与人分享做菜心得……,我打电话过去,电话那头总是友好愉快的;但从来没人主动打电话给我。孤独、沮丧、古怪,是我在那段时期里的心情写照。
我在BBS里发了一个帖子,向网络吐露自己灰暗的心情,最后结尾时,我说:多可笑,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找不着朋友的人。几天后,我发现BBS里那条帖子的后面,有很多回帖,很多人都在回帖中说,她们也因为没有朋友而感到郁闷,以至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人格缺陷。
这件事儿引起了我探寻问题根源的兴致。我参考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也写信向不少心理学专家咨询,最后我意识到:交不到朋友,问题不在于我们是不是有人格缺陷。大多数已婚女性,白天在工作间里忙忙碌碌,下班以后的时间则用来照顾老公、辅导孩子、收拾家务,一刻不得闲……还有一些女性,她们经历结婚、离婚、再婚,生理、心理上都时刻承受着来自生活的各种变化,纷繁的世事,让女人把友情抛到了脑后。谁会静下心想想,自己有多长时间没和好友吃一顿饭了?谁会从一天紧巴巴的日程安排里,抽出一点儿时间,去和一个朋友说点儿琐碎的事情?谁又曾留心过,有人向你表示友好,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而你却无暇顾及,或置之不理?你甚至都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
我们把友情弄丢了。结交新朋友,究竟有多难?心理学专家建议,使用一些技巧,再加上一点儿耐心,就能找到好朋友。如果你正准备结交新朋友,看看下面的事例吧,也许能令你受用无穷——
即使是全职太太,也能找到“同事朋友”。——张琳,32岁,全职太太
张琳曾经也有闺中密友,是和她在一个医院里工作的同事,那时张琳是一个麻醉师。谈到那段时间的生活,张琳说:“确实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没想过结交新朋友,每次回到家都累极了,没有力气说话。”
后来张琳有了宝宝,辞去了工作。“我发现自己很孤单,只能跟老公诉苦。我需要朋友,需要和我处境相似的朋友,和我聊聊照顾婴儿的经验,分享只属于女人之间的心事。我带宝宝去参加亲子班,报了插花班,还参加了一个由一群年轻妈妈们组织的‘妈妈会’……”
后来,张琳在婴儿用品店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店里出售一种装在推车把手上的塑料小物件,能让宝宝不去啃车把手,她们俩都为此事在柜台前咨询,攀谈起来发现彼此都是刚刚做妈妈;在亲子班里,张琳遇见一个儿科医生,有同样的职业背景,同样是刚刚做妈妈,很容易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生活变得有意思多了。有人会问,这样找朋友不累吗?而我觉得,这完全取决于你想不想交朋友,如果你真的想结交新朋友,这点儿辛苦算什么呢?”
给友情挤出一点儿时间。——汤玉明,29岁
小汤有四份工作,白天在一家电视台做会计,晚上和周末兼职做广告代理、电台主持人和临时演员。“我是一个单身工作狂,”小汤笑道。
虽然每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是空的,好象少了孩提时代一起玩过家家的女伴,“我有男朋友,但是没有女性知心朋友,这是另外一种失落。”
后来,小汤在工作中认识了三位女性,她们四人有很多相同点:都在电台工作,都没有孩子,都不浪漫,工作起来都很疯狂。一天晚上,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相谈甚欢,便有了第二次聚会,第三次聚会的时候,小汤觉得自己大笑的次数越来越多,郁闷的时候越来越少,“这就是友情的魅力吧。”
于是,四个女人决定每星期聚会一次。有了这样的约定,像小汤这样工作忙碌的人,只好把其它的时间压缩再压缩,甚至为此要少见几次男友,尽管男友对此表示了不满,但小汤还是觉得,她同样需要女人之间的友谊。
谁生病了,其他三个都会去看望;谁出差去了外地,其他三个会轮流去她家打扫卫生、喂猫;休年假时,四个人会一起出去旅行;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小汤成了电视台的市场部主管,事业一帆风顺;感情也将在今年年底开花结果,而三个好朋友都是伴娘。小汤说:“别吝啬为友情付出一些时间,因为你会找到另一番天地。”
计划A失败,那就分别执行计划B、C、D。——我给大家的建议
看过别人的故事,再说说我自己,现在我也交到了4个好朋友。当初的交友计划A宣告失败,我就接着执行计划B、C、D,不断尝试着去和人成为朋友:我在女儿同学的家长里,结识了一个也喜欢写作的妈妈,我们于是成了好朋友;一天在街上,我和一位女士同时看上了一套精美的盘子,我大方地把盘子让给她,她为此请我去她家做客以示感谢,我发现她对家居的布置颇有心得,我们聊得高兴,后来就成了好朋友。其实,女人之间的友情,就像种子,需要土壤、阳光、雨水,和一个生长周期。
我想,人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志趣相投;更重要的是,培养友情也需要时间,揠苗助长,急于一时,是会把人吓跑的;朋友之间还需要经常联系,否则再深厚的感情也有变淡薄的一天;朋友之间还需要深入了解,了解朋友的喜好,也有助于加深友情。有一次和一个朋友打电话,她无意中提到她很讨厌和人在电话里聊天,于是我不再通过电话和她聊家长里短,我们一个月见两次面,每次都聊上起码2个小时。
茫茫大地上,两只蚂蚁相遇,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朝相反方向匆匆离开。很久之后,它们突然想到,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余秋雨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所以,请你珍惜友情。
第64篇、相互疼爱的瓶子
◆一◆
这样的年纪,很少见梁可那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她长相平平,不高不矮,不黑不白,不胖也不瘦,扎个高高的马尾辫,穿普通的白衬衣,蓝牛仔裤。衣服同她的人一样,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寂寞。
不是一定要同梁可有什么热切的往来,而是我和她,是在同一间宿舍最近的位置,每天晚上,要头对头地睡觉。
头对头,我这种从小就爱倾诉爱热闹的性格,要我不开口,实在很难。
◆二◆
第一个晚上,就在梁可那里讨了无趣。收拾好了床铺,都躺下了,我又爬起来对着她的脑袋,咕噜咕噜地说个不停。可对我所有的话,她大多用淡淡的一声“嗯”,算作回应了。结果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终于察觉到,尴尬地住了口。
开始是有点生梁可的气,以为她对我有偏见,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如此,对所有人,她都这样。不主动说话,如果对方说,也是简短回答。而且,梁可对人其实是好的,尤其对我,她的自立能力明显比我好,买饭,打开水,套被罩……这些生活中的问题,不等我开口,她都会主动帮我来做。依旧是简单的话,我来吧,我帮你。
梁可用这种方式来亲近我。于是我知道,梁可大抵天生就是不爱说话的。
◆三◆
周末,我们会各自回家,我们的家都在本市,我问过她,她住在离我家并不算很远的城中村,有时候,我们会坐同一辆公交车,我比她早下几站路。在车上,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说她听。人多了,我们都不说话,各自安静地站着,并不觉得不妥。
越来越发现梁可这种沉默性格的好,她不爱说话,以至于不管什么事,我都可以放心地对她讲。包括对男老师的暗恋,从来不曾有,听到我对她说的心事,被第三个人知道。那样地安全,所以那时候,所有的情绪,我全部不留地告诉梁可。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从来没有“出卖”过我。梁可,她是一个多么安全的瓶子。
◆四◆
我的倾诉,她的倾听,让我们越来越亲近了,也在我们真正熟悉以后,梁可也终于有了对我讲述的话题,惟一的一个话题:爸爸。
最初的讲,是从一件生日礼物说起的。那个冬天的黄昏,我们过完周末从家中回来时,梁可系了一条黑红格子的新围巾。她几乎从来不佩戴饰物,那条青春艳丽的围巾,让她整个人亮丽了许多。问她,才知道是爸爸买给她的20岁生日礼物。我羡慕地说,我过生日,老爸只会买蛋糕。
梁可的爸爸是警察,从小,她便崇拜爸爸。爸爸总是出差,每次回来,都会给梁可带礼物,是个很硬气的男人,心底却柔软,也不爱说话……梁可说,她长得很像他,性格也像……
那天晚上,我想梁可可能毫无察觉她对我说了那么多的话,那么多,像平时我对她说的那么多。我有些感动,她终于如同我信任她那样信任我了。原来每个女孩子,总会有一个想对别人倾诉的话题,心底都有一处柔软和快乐,想有人来分享,梁可并不例外,她只是更含蓄一些。
◆五◆
那以后,偶尔,梁可会对我说起她的爸爸,说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有次,她拿照片给我看。是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还没有更换的绿色制服,非常年轻。
梁可的眉眼真的很像他,还有那种静静的眼神。那条围巾之后,她会经常带一些小东西过来。音乐盒、卡通杯、好看的包……它们其实都不贵重,却让我感觉到爱的另一种温暖,让我羡慕。心里,甚至想去跟着她回家见见那个可爱的男人,但她从来也没有邀请过我。
这样一年一年,转眼到了大三。寒假,去和高中的同学见面,回来的时候,刚巧路过梁可家住的那个城中村,突发奇想,决定去看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警察要带着自己的家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便这样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问下去。后来有点累了,找到一个卖百货的小门面房,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继续抱着再试试看的打算,问店主,是否认识一个警察,姓梁,他的女儿叫梁可。
店主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很和气,听了我的话摇摇头。我有些丧气,刚要走,却听妇人又问,你是说,姓梁,她爸爸是警察?
是啊。我赶忙回头问,您认识她吗?她没有着急答我,想了想才说,倒是有个姓梁的住在这里,好些年了。可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爸爸当年不过是在公安局帮忙,早就不干了,后来出了点事,腿伤着了,干不了别的,就摆了修鞋的摊子,好多年了……她指向长长的巷子,就在巷口那儿,你去看看是不是他。
心里忽然一阵被抽空的难受。妇人还在问,丫头,是不是她啊……直到她问了好几遍,我才机械地笑了笑,阿姨,不是,可能不是一个人。说完,逃一样离开了。
在巷口,我终究还是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小小的简陋棚子,一个穿粗布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里低着头处理一只鞋子的鞋跟。也许感觉到有人,他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笑,问,姑娘,修鞋吗?
我也笑,然后飞快地摇头,转身离去。照片中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如今面容沧桑,连鬓角都已染了霜白。而我心底,所有的游移、困惑、不解,慢慢地,都成了心疼。我,忽然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切,那都不过是梁可的谎言。
◆六◆
半个月后,我回到学校,看见梁可,用平静的神情,装作一切不曾发生,我知道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到像她一直对我那样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独自承担过任何的心事。但这次,我一定要做到。
大学最后的那一小段光阴,我始终坚守着那个秘密。在梁可面前只字不提,并努力装得跟从前一样,事事跟她倾诉,也偶尔,静静地听她讲述她的爸爸……只是每次听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背过身去,总是害怕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七◆
终于毕业了。
告别也是平静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抱在一起哭。也忽然记起,一起的4年,从来没有看见梁可流过眼泪。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坚强的呢?是从最爱的爸爸受伤之后吗?
毕业第三年,同学聚会将我召了回来。一个班的同学大多到齐,可是没有梁可,同在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而回忆起那个多事的年纪,在大家记忆中,我竟然没有什么秘密可寻。他们并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都装在梁可的瓶子里,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在习惯地为我守候。
突然就无比想念她,却没想到,那天晚上很晚了,忽然电话响,接听,对方说,我是梁可。
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再说不出话来,分别太久,联系太疏,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倒是一直善于倾听的她,在我们共同沉默了几秒钟后,慢慢地说,我要谢谢你这些年为我保守的秘密,我知道那年寒假,你去找过我,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在她面前隐忍了太久的泪,终于在那一刻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她说,那时候太年轻,不肯面对真实的人生,所以骗自己,宁肯让自己生活在虚构的美好里,不允许别人知道……
梁可,我含着眼泪打断她,那些美好不是虚构的,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第65篇、我是别人的红颜知己

亮是我的男性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把他与我的男朋友区别开来。准确地说,亮是我的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同学。但朋友似乎已无法准确概括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我是他的“红颜知己”,这个称呼是在我们保持了多年的通信关系之后,他在一封信里这样写的。当时我真是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说来也怪,男友从来不吃亮的醋,从来不怀疑或紧张亮与我的关系,哪怕是每次我看到亮的信就两眼放光,看完立马就回信,一点不比给他写情书落后,也不管亮如果有机会到北京出差,即使是住在海淀,只有两天开会时间,也会找机会来看看偏居于京城西南隅的我。
有时候亮给我打电话,我们旁若无人地用家乡话叽里呱啦时,旁人会问是谁,我都说是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好友。我确实觉得这两个词最能概括我和亮的交往。亮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同事,小学二年级亮插班到我们学校,至今我仍记得,穿一身水手服的亮带着满脸笑容走进教室,坐在我后面的位置……
由于家住得近,个性相投,我们常在一起学习、玩耍。中学时光总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考试、学习,转眼就到了高三,我是别无选择地念了文科,没想到数理化皆优的亮也会选择文科,我们又成了同学。突然有一天,满面严肃的亮塞给我一封厚厚的信,是什么?连我自己都有点误会,其实那只是他制定的复习计划和他的志向,不好意思当面与我切磋,就采取这种方式,他那份制定周密、详细的复习计划对我这个读书只凭一时兴致的人来说,几乎奉若神明。但看完那封信后,与之叫板的兴头又起,起因就是他的“宏伟”志向是要考取国防科大,然后率领中国人民收复所有被侵略者占领的失地。我觉得他的想法太不现实了,读文科的怎么考国防科大,还是老老实实地看看哪所大学的中文系比较好吧。
或许是我“一语惊醒梦中人”,亮从此对我佩服不已,亮考取了一所著名大学的中文系,毕业时又以优异成绩留校,边工作边读研,我们一直保持良好的联系。有时候,为了请教我如何讨女孩子欢心,我们可以打上四五十分钟的长途电话,当然我也会和他吵架,摔他的电话,不过,我会向他道歉,以求重修旧好。因为在感情方面屡屡受挫的亮很有经济头脑,几只股票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有人请他去打理投资公司,我可不想随便得罪这样的人。
算算我与亮的友情也有十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人的感情生活除去与生俱来的亲情外,爱情和友情就像鸟儿的双翅,使人的情感能够得以飞翔。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纵然是步履匆匆,我仍满心祈愿我能飞翔,与亮的这份单纯、洁净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
第66篇、纯棉布友人
衣料质地中,我首选棉,棉制品中尤喜牛仔布与毛巾布。因其洗后不易变形,可熨可不熨,故为懒人佳选——无须花大量工夫,看上去整洁清爽。
友人中有不少性格似百分百纯棉的——不用时时刻刻照顾其弱小的心灵,一年间三四次面,一般投机,无话不说,爽朗可爱,全天候,多年不变。
丝与麻,美则美矣,比较麻烦,简直需要伺候。可是许多人时间多得可以用来发呆,又穿得起,得其所哉。故甲之熊掌,乃乙之砒霜,信焉。
与一些怪人做朋友,亦有同样的烦恼,他们总是要求别人孝悌忠信、贤良淑德,动辄冷笑着埋怨所托非人,真累。
如今,衣柜中难打理的衣物越来越少,生活中难服侍的亲友也避而不见。
所有枝叶都被削得干干静静,自由自在,不由得让人想起爱因斯坦那七套西装来:一式一样,每天穿一套,均无伤大雅。
我们要不要跟好榜样学习
乃可听其自然,有一朝起床,会诧异地对自己说:我要五十双鞋来干什么?此其时矣。
吾爱吾纯棉布友。(此乃我曰)
第67篇、亦冰亦火的西式人情
被好友出卖
2008年年初,我从温州来到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这里是五大湖区城市群的造船中心,而我做的是船用仪表生意。初来乍到,我想只要交些朋友,会少走许多弯路。很快,通过聚会,我认识了不少当地的商人。特别是船协的霍华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个高大的中年黑人脸上总挂着阳光般的笑容。他声音洪亮,初见面,就给我一个强有力的拥抱。我觉得,他就是国内常说的“红脸汉子”——性情豪爽,能为朋友两肋插刀。聚会结束后,我再次拜访了霍华德,并送去了中式礼物。霍华德一家亲热地留我吃了晚餐。
2008年4月7日,我出门办事路过霍华德家,顺路去拜访一下。门开着,他六岁的儿子在客厅里捏住鼻子,满脸紫红,看上去非常难受。原来,他学卡通片主人公将一粒爆米花放进了鼻孔。我赶紧报警送他去了医院,霍华德夫妇也很快赶到。看着平安无事的儿子,霍华德握着我的手,那力道让我感到了他发自内心的感谢。
半个月后,霍华德夫妇邀请我和他全家到湖区度假。美国人是轻易不会让别人走进自己生活的。这意味着,我用真诚交到了第一个美国朋友。
6月,克利夫兰一年一度的船上用品招标开始。霍华德供职的船业协会,负责对招标监控。我很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消息,不需要太多内幕,只想知道,我有几个对手,对报价信息这样的核心消息没有奢望。霍华德一脸严肃地冲我摇头:“郑,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我询问的并不是什么秘密,他的态度让我失望。
回到家,我根据自己搜集的资料,做出报价,对于质量,我是很有信心的。我要向霍华德证明,我不是只靠关系就想得到订单的人,结果我失手了。
负责招标的斯皮茨惋惜地告诉我,我的仪表性价比是最好的,但鉴于我之前向霍华德询问过关于招标的消息,船业公会对我的目的表示怀疑,所以最终选择了别家。
失去生意先不说,想到出卖自己的,还是我自以为在美国交到的第一个真心“朋友”,我简直无法接受。霍华德来到我家,我给了他闭门羹。这家伙不死心,迂回地让商会会长章明来做说客。章明说:“郑远,你还是不大了解美国人,他们的朋友很少。但霍华德真的很看重你,他开门见山地告诉我‘郑是我的朋友’,他希望你能体谅他的苦衷。”
再次碰壁
我还是不相信章明的说辞,计划多交美国朋友,看美国人是不是对朋友都冷得像阿拉斯加的冰山。
为此,我经常主动地和邻居们打招呼,或者做一些精美的中餐,送过去和他们一起分享。很快,我从邻居格尔嘴里,听到了“朋友”这个久违的词汇。格尔是个古怪“音乐”爱好者,他家里经常有聚会,参加的人是一个小圈子里的朋友。
可令人惊讶的是,格尔的敲击“鼓手”是我们街区靠乞讨为生的流浪汉达利,他的乐器是那些被丢弃的垃圾桶盖。还有两个来自北部的小农场主,以及一个酒吧里陪酒的女郎。这颠覆了我的原则,我一向认为,看一个人的潜力,要看他的朋友。
格尔是一个中型公司的主管,和这些人在一起做朋友,实在有些说不过去。私下里,我问过流浪汉达利,为什么不请格尔帮他找份工作?达利有些生气地说:“我们在一起玩音乐很快乐,可不代表我会接受这样的帮助!”
2008年9月,我和格尔的友谊经历了一次“考验”。周末的一次聚会,我到得较早,看到了他茶几上放着的一本相册,就随手翻看起来。没想到格尔看到后,勃然大怒。
晚上,流浪汉达利来到我家。我怒气冲冲地说了不满,达利笑了:“郑,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但身为朋友,你也不能这样随便窥探别人的生活,实在不礼貌!”我耸了耸肩膀,还是觉得格尔的表现实在太过分了。为什么美国人都是这样,似乎朋友分外“廉价”。
惊遇“活雷锋”
2008年12月4日,我订好了千岛湖的旅馆,决定到那里享受湖光山色和悠闲钓鱼的假期生活。
从克利夫兰到千岛湖,车程12个小时,途中会经过五大湖区特有的湿地公园。突然,车身剧烈地颠簸了一下,汽车发动机发出吃力的嗡嗡声,车子不再前进。我跳下车,发现车轮陷入到湿地的泥泞中。这让我的兴致一扫而空。
这种地方,罕见人迹,如果没有别人帮助拖车,我只有两种选择——步行到公路边求助,或者在汽车里过夜,等待着上帝的眷顾,派一辆汽车忽然出现。
第一个办法是首选。可是想到在美国所谓朋友的冰冷,我对在公路上拦车没有任何信心。就在心情糟糕透顶的时候,我听到了汽车驶来的声音。从车上跳下来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美国人。他走过来对我说:“嘿,你的汽车需要用绳子绑住拖出来。这个湿地一旦到了冬季,泥土疏松,过去有很多来看湿地的车都陷了进去。”
越野车陷得很深,他带来的绳子,崩断了三四根。我询问他要多少报酬?他竟摆摆手,他说自己是在公路上看到我向湿地转向后,知道我可能会遇到麻烦。但他的车性能不佳,追不上我,所以干脆自己先回家,拿了绳子过来,看我需不需要帮助。
说完,他发动汽车,扬长而去,留下我目瞪口呆。
没想到在美国遇到了这样的“活雷锋”!
经历了一“劫”,剩余的路程很顺利。第二天一早,我在宾馆租了渔具,可驱车来到了湖滨,我才发现自己又遭遇了点“麻烦”。美国宾馆里的渔具需要用剪刀打开,因为出来得匆忙,我忘带了。而这个时候,湖滨钓鱼的人也只有我一个,我决定考验一下自己的牙齿。就在我努力的时候,一个美国老人来制止了我,他说这样很危险,然后让我稍等……
大概有一个小时,老人才开车再次来到,递给我一把剪刀。他还抱歉地说,自己的家距离这里有四公里左右。他早上是来湖边散步的,所以没有开车,刚才是走回家去拿了剪刀,怕我等得着急,于是开车送过来的。说着,他表示这把剪刀就送给我了,叮嘱我放在车上。我感激地握住他的手,他却微笑着告辞了。
朋友的真正含义
回到克利夫兰,我发现欠了“人情”。回来的时候,隔壁的罗宾逊正在帮我修剪门前的草坪,因为草坪太过脏乱是会收到社区发来的警告信和罚单的。就这样,我和罗宾逊熟悉起来,并且成了朋友。我觉得罗宾逊这种可以帮助陌生人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我的第一位美国朋友。我到罗宾逊的家里串门,他主动邀请我观看他的相册、车库以及工作室。我对美国朋友“冷冰冰”的心,开始逐渐融化。
2009年1月,克利夫兰船业协会准备新一年的招标工作。久没有音信的霍华德,通过快递公司,把通告发到了我的信箱。拿着信,我琢磨着,是不是霍华德因为内疚所以对我这样,可我决定还是冷冻和他的关系,我不想重温噩梦。
2009年2月11日,国内来的最新样品到货,机场通知去取。上路后,我的车却抛锚了。我想起了罗宾逊,打电话给他,手机却提示关机。无奈,我翻出了罗宾逊家里的座机号码打了过去。让我沮丧的是,竟然是电话录音的回复。
在公路边上焦虑且无助的时候,一辆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听我说完自己遇到的困难后,这个年轻的司机汤姆逊自告奋勇载我到机场,还帮我叫了维修厂的拖车。
汤姆逊送我回到家,我发现,罗宾逊家的窗户打开着,他正和儿子在客厅里玩耍。这是周日,罗宾逊的车一直停在车库里,应该没有出门才对。想到电话录音和他没有回复,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我执意要请汤姆逊一起进晚餐,席间,我感慨美国人为什么对朋友这么不重视?汤姆逊说,他觉得罗宾逊对我不错。见我摇头,他认真地告诉我,在美国,朋友是很难拥有的。成为朋友,必须要有相同的爱好或真挚的感情。
交朋友的目的,就是能够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开心和快乐,为生活增加色彩。这样的解释,让我彻底被美国这种朋友观和自己遭遇的冷热美国人搅得一塌糊涂。
几天后,章明找到我。他拿出克利夫兰目前使用的船上仪表模型,还有一页中国国内常用仪表的图样。他指出,国内仪表在日期的调整上,存在着缺陷。船只在航行中是跨越不同时区的,仪表必须能够自动调节日期。我拉住章明表示感谢。他说:“你如果要感谢的话,去感谢霍华德吧,这些资料都是他给我的,说直接给你的话,怕你会拒绝!”
2009年4月14日,船上用品招标开始。这次,我笑到了最后。霍华德第一个跑来对我祝贺。我说:“你不是不对朋友泄露任何关于招标的消息吗?为什么这次要帮助我?”他摇了摇头说:“郑,这一切是你争取来的,我告诉你的,只是大家都可以掌握,却被你忽略掉的小细节而已!”
原来,美国人不喜欢过近的关系,觉得会损害到自己的私人空间,影响到生意和事业上的公平。朋友,只是一种深度的感情而已。

第68篇、我们是朋友

先是股指大幅下挫,短短几周,华生手里的500万一下变为200万。不甘心的他以为股票跌到了最底部,他拿房子、车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了100万,还找亲朋好友借了300万,全投入股市。哪知股指又下跌了1000点。华生一算,他的100万不但亏空了,还欠了亲朋好友数十万。祸不单行,就在这时华生的第二任妻子就同别的男人跑了。最不幸的是上个月,华生的第二个儿子竟被确诊为白血病。
华生知道他不能向命运低头,不能垮下来。他要救儿子。
医生告诉华生救儿子最好的办法是给他儿子换骨髓,但费用要30万。30万对现在的华生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华生只有找亲朋好友借,但没借到一分钱,亲朋好友都找各种借口拒绝。华生极其失望,也极其愤怒。华生有钱时,如手头一时转不过来,随便找个人要几万块钱,那个人都会马上给他。华生也信了“狗拉屎肥茂草”这句话,草长得越茂盛,狗越在那些草上拉屎,而那些极需狗屎作肥料的矮草,狗却不爱光顾。
正当华生为钱的事焦头烂额时,安荣来了。安荣带来了10万块钱,对华生说:“华生,真不好意思,这钱太少,我一定想办法,一定筹到治侄子病的钱……”
“你哪来的10万块钱?”华生的眼里一下湿了,他硬是忍着,泪水才没掉下来。
“我把乡下的房子卖了,还有这些年打工积下的钱……”
“这,这怎么好意思?”华生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哗”地一下淌下来了。
“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华生嘴里不停地说着“朋友,朋友”,其实华生在此之前一直没拿安荣当朋友,而且一直瞧不起安荣。安荣是一个打工的,衣着邋遢、举止粗鲁、满嘴脏话。华生也想不起来他怎么会认识安荣这样的人。
安荣却记得极清楚。公交车上,华生踩到了安荣的脚,华生一脸歉意的笑,连说“对不起”。安荣心里热乎乎的,这几年,有不少城里人踩了他的脚,但没有一个人对他说对不起。华生是第一个踩了他的脚后说对不起的城里人。安荣不好意思了,对华生说:“该我向你说对不起,其实错在我,我不该离你这么近,瞧我身上的水泥把你的西装都弄脏了。要是我离你远点就不会弄脏你的衣服,你也不会踩到我的脚。”
没多久,安荣又见到了华生。华生正被3个气势汹汹的男人围在中间。安荣凑上前,才知道华生遇到了“碰瓷”的。所谓碰瓷,就是一个抱着花瓶之类瓷器的人故意往你身上撞,瓷器摔碎了,他们便讹你,要你赔。安荣有几个老乡也做这事。安荣挤上前说:“你们别讹他,他是好人。”
“讹他?”一个人给了安荣一拳,“你找死。”
安荣说:“我几个老乡也在做这样的活,你们肯定认得。”安荣说了几个人的名字。两个人都看着“络腮胡”,“络腮胡”指着华生说:“他是你什么人?”
安荣一脸自豪:“我朋友。”
3个人这才放过了华生。
后来安荣没事做了,找到华生时,问华生能否介绍个事给他做。华生当着安荣的面给一朋友打电话。华生说:“我朋友没事做了,你能否让他进你公司?”
安荣很激动:“华生,你真把我当朋友?”
华生说:“我们当然是朋友。”
安荣进了华生朋友的公司,当了保安。
这天下午,华生无意中从电视里看到悬赏通缉安荣的通告。通告中说,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30万。原来安荣绑架了一个千万富翁的儿子,但并没有伤害他,只绑架了一天就放了。富翁在电视里反复做悬赏广告。
晚上12点,华生接到安荣求援的电话。安荣说他住在一幢烂尾楼里,已3天没吃东西了,让华生送点吃的过去。
华生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自己有了30万,儿子也有救了,便拨了“110”。
安荣被警察抓获了。让警察奇怪的是安荣见了警察不跑,而是向警察伸出双手。其实安荣完全有逃脱的机会。安荣还对警察说:“如果那千万富翁不给那个向你们报警的人30万,你们一定得管。”
警察有点不耐烦,狠狠踹了安荣一脚:“你还是好好关心你自己吧。”
“可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警察又踹了安荣一脚:“闭上你的嘴。”
第69篇、同学故事

胡宗南曾是陈赓的同班同学。本来两人私交不错,都是黄埔军校的高材生。只是后来胡宗南一心一意地投靠蒋介石,思想日趋反动,才使二人关系逐渐疏远,并最终分道扬镳。
后来胡宗南当上了称霸一方的西北王, 凶残地反共反人民,成为进攻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直接威胁党中央和毛主席安危的急先锋。这样,昔日的学友已从根本上变成了不共戴天的死对头。
1946年6月,抗战胜利后不久,胡宗南就在西北向我军发难。他进攻的首选目标就是陈赓部活动的晋南解放区。
7月初,胡宗南仗着装备精良,人多势众,无所顾忌地向晋南进犯。他的167旅、31旅为抢头功,竟孤军深入。陈赓见机会难得,便决定改变策略,调回北进部队挥师南下,选择最突出的31旅下手,发起“闻(喜)夏(县)战役”。经过周密部署,13日至14日夜,一举将31旅全部报销,给了胡宗南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 但“闻夏战役”并没有使胡宗南头脑清醒,他反以为这是轻敌所致,让陈赓捡了个便宜。于是9月中旬,再次向晋南增派15个旅兵力,并把他多年培植的精锐———“天下第1旅”拿了出来,去寻找陈赓部决战,想一举扫平晋南。
陈赓听说“天下第1旅”竟然“光临”前线,不禁一阵暗喜。他清楚地知道,打蛇要打七寸,将胡宗南的第1旅吃掉,才能让老同学真正接受教训。
9月下旬,陈赓经过严密侦察,决定集中优势兵力,发动“临(汾)浮(山)战役”,歼灭第1旅。22日午夜,陈赓派出一个旅向进驻到浮山的敌第1旅第2团发起攻击。经过一昼夜激战,全歼该团,少将团长在突围中被击毙。与此同时,敌旅长黄正诚正为救援第2团忙不迭地率领第1团向浮山开进,这恰好中了陈赓围点打援、一石两鸟之计。
23日黄昏,第1团被围赶进陈堰村,成了瓮中之鳖。但困兽犹斗,战斗相当激烈。敌第1团团长就像一个输光了的赌棍,瞪着眼睛嚎叫:“就凭八路军那几条烂杆子枪,想消灭‘天下第1旅’,那是妄想!”可事实胜于雄辩,战斗到24日拂晓,“天下第1旅”旅部及其第1团全部被歼,黄正诚及两个少将副旅长被生擒,第1团团长被击毙。值得一提的是,陈部在消灭第1旅的同时,顺手牵羊,又消灭了敌167旅、27旅各一部,临浮战役战果颇丰,共毙俘敌五千余人。
“天下第1旅”被歼的消息传到胡宗南那里,心疼得“西北王”捶胸顿足,一连几天寝食难安,还狠狠地挨了蒋介石一顿臭骂 。
第70篇、莫逆之交

文传学与贺国华是一对好朋友,确切地说,是一对好兄弟,两人好得简直可以合穿一条裤子。 说来,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文传学是一个货车司机,一次他在路上遇到了车祸,伤得很重,恰巧贺国华路过这里,打电话报了警,文传学被及时送到医院,从鬼门关上逃了回来。苏醒后,文传学知道是贺国华救了自己,十分感激。一来二去,两人成了莫逆之交。
这天,贺国华和往常一样找到文传学,约他一起吃饭。来到餐馆。贺国华一连点了好几道贵得离谱的菜。还叫了一瓶五粮液酒。文传学连忙阻止他:“你疯了吧,点这么贵的菜?一般的菜就行了。”贺国华一挥手,说:“我们两兄弟出来吃饭,哪能吃便宜的?服务员,快上菜。”
两人喝得兴起时,贺国华突然似醉非醉地说:“文大哥,小弟问你一件事,现在,不,这辈子你最想做的是什么事?”
文传学听后。脸色突然沉了下来。他放下手中的酒杯,沉默了一会儿,说:“这辈子有两件事令我不能忘怀。第一件事,就是你救了我,让我继续活在世上;第二件事,就是在那一次车祸中,和我撞车的那对夫妻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有一双儿女,我去看过那对姐弟。他们成了孤儿,我真的很内疚,若不是我超速驾驶,那对夫妻不会死,两个孩子也不会失去双亲。这全都是我的错,所以我这辈子最想做的是能报答你的救命之恩,给那对姐弟一大笔钱,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这也算是我对他们的一点点补偿。”贺国华听完,没有吭声。文传学反问他最想做的是什么?贺国华笑了一声:“能有什么,就是多赚钱,做有钱人呗。”这点文传学早就清楚,贺国华做梦都想发达,并且他还嗜赌如命,里里外外欠下了一屁股的债。
和文传学吃完饭后,贺国华回了家。躺在床上,他心潮起伏,难以入睡。过了许久,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下定决心说了一声:“干!”
贺国华打开电脑,上了聊天室,找到一个叫“人生驿站”的网友,对他说:“你拜托的事。我干!”
贺国华迷上网络聊天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一次,他在聊天室里遇到了一位叫“人生驿站”的网友,两人随便聊了起来。谁知越聊越投机,到后来他们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贺国华把他救文传学的事也说了出来。“人生驿站”说他也认识一个叫文传学的人。两人一对,他们认识的文传学竟是同一个人。“人生驿站”突然说:“我给你二十万,请你杀死文传学,你愿不愿干?”贺国华说:“你开玩笑吧?”过了一会儿,那头说:“我是认真的。只要你杀了他,二十万元就是你的。为表诚意。我可以先给你五万。如果你反悔,后果自负。”贺国华立即打了一行字:“你神经病!文传学是我兄弟,我怎会杀他?”但令贺国华想不到的是,这个月他倒霉到了极点,不仅输光了所有的钱,还欠下了一大笔债。追债人威胁贺国华如果不按期还清这笔钱,他就等着到阎王那里报到。贺国华吓得半死,百般无奈,这才想起“人生驿站”说的话。他也曾想过跟文传学借钱,但文传学自从那次车祸后,已经是一穷二白,哪儿有闲钱借给他还债呢?贺国华犹豫不决,一面是和自己亲如兄弟的文传学;另一面是自己悬在半空的小命,哪一样他都不愿舍弃。最后他想通了,反正文传学这条命是我贺国华帮他捡回来的,就算我要了他的命,也不为过吧?
于是贺国华请文传学吃饭,想套一套他有什么心愿,准备替他完成,也好减轻心中的罪恶感。当贺国华听说了文传学的心愿后,决定在干掉他之后,帮他照顾一下那对姐弟。说实话,贺国华开始并不十分相信这个“人生驿站”。当他说肯干后,那头说:“好,给我一个账号,你明天查一查钱。”贺国华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夜,天亮后到银行里一查,账户上果然多了五万元!贺国华一阵狂喜,把钱全都提了出来。
贺国华收到钱,开心过后,却是无尽的烦恼。他想不干,却已经不能回头了。这一夜,贺国华悄悄找到文传学的货车,在刹车上做了点手脚。
做完小动作后,贺国华回到家,又找到那个“人生驿站”,问他为什么要置文传学于死地。“人生驿站”说:“实话告诉你,文传学撞死的那对夫妻就是我的哥嫂,我恨死他了,这才叫你干掉他。你现在清楚了吧?”贺国华没有说话,下了线,脑海里浮现的全是文传学的身影。
第二天贺国华什么也不做,整天在床上睡觉。晚上,他打开电视机,电视上正在播一则车祸新闻。新闻说:今天上午,一辆大货车由于刹车失灵,撞上了一根电线杆,货车司机当场死亡。贺国华看得双眼模糊,那辆货车的车牌正是文传学的。
当晚贺国华上网寻找那个“人生驿站”,可他却一直没有上线。随后几天“人生驿站”都没有上线,贺国华蒙了,心想这人一定是要赖账了。
又过了两天,贺国华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打来的。电话那头说,有些事情要他亲自过去办理一下。
贺国华惴惴不安地来到事务所。接待他的律师说:“贺先生,今天叫你来,是要你处理一下文传学先生的遗嘱。由于文传学先生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如遇意外身亡他将获得五十万元的赔偿。文先生在遗嘱里清楚写明,他将这笔赔款分十五万元给你。而其余赔款连同他的所有财产送给一对姐弟。还有他吩咐我见到你,将这封信交给你。”贺国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战战兢兢地接过信,颤抖着把信打开:国华,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含笑离开了这个世界。早在车祸发生前,我就知道自己患上了癌症。那天。从医院出来后,我感到非常绝望,于是开快车想寻求解脱。但我万万想不到因为我的鲁莽毁灭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我万分内疚,心想自己早晚都是死,不如就死得有价值一点吧。我买了份人身意外保险。打算以车祸的方式结束我的生命。网上那个“人生驿站”就是我。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你会深陷赌博之中不能自拔。我让你杀死我,是想让你明白:赌博能让你出卖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你现在很内疚,但如果我的离开能唤回你的良知,这很值得。我给了你十五万,加上原来的五万,你应该可以还清赌债了。你救了我的命,我兑现了我的承诺,最后谁也不欠谁了。还有那一对姐弟,得到这笔钱,就算是我还了自己的良心债,我这一生终于可以无悔了。最后我想对你说,我本无意试探你,但你已不能和我再做兄弟了。
信纸无声地滑落到地上,贺国华双手捂着脸,痛哭起来。
第71篇、下去才知道
姜涛最近不顺当。先是职称没评上,后来单位派人下基层挂职,本来想派他的,也被人给顶了。姜涛就请了病假,天天在外面转悠,找朋友喝酒。
这天下午,姜涛在城边的一家饭馆喝完了酒,一个人步行回家。
姜涛想找条僻静的路走,就漫步到了郊外。没想到荒草茂盛的地里竟有一条两米多宽的水泥路,很干净。姜涛缓缓地走着,一边梳理着杂乱的思绪,一边欣赏着远处的树林、近处的花草,有时也抬头看看湛蓝如洗的天空。忽然,他脚下一空,整个人急剧下坠,眼前一黑,接着感觉自己下半身发凉,一股难闻的臭味儿钻进他的鼻孔。
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后,感觉头上有亮光,抬头一看,头顶上是一个圆圆的亮孔。透过这个孔,他看到了一片圆圆的天空。他忽然大悟:这是掉进下水道里了!怪不得呢,在这荒郊野外,哪来这么平整的水泥路呀!
姜涛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周围的光线,眼前的事物已经隐约可见。这条下水道宽约两米,两壁都是用石头砌起来的,水深及胸,黑乎乎的脏水缓缓流动着,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让他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姜涛看了看,光滑的石壁上根本搭不上手脚,自己伸直双臂离上面尚有一米多的高度,没有外援,是根本不可能出去的。他掏出手机,想打110,可手机已经进了水,自动关了。此刻,他的心冰凉冰凉的。
一种无边的恐惧,这时才将他紧紧笼罩了,他忽然张开大嘴,疯狂地大叫道,来人啊——来人啊!他明白,这样喊,声音传到外面,已经极其微弱。别说外面没人,即使有人,如果不是离得近,也不会听见。但他不能坐以待毙,怎么着也得做最后的努力。他一声接一声地喊着,喊声里已经带了哭泣的声调,绝望的情绪让他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时,他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妻儿。父母跟前自己还没有尽孝,妻子一直是依赖他的,女儿更是一天也没有离开过他,没有了他,他们的天都会塌下来的,谁会给他们撑开一把温暖的保护伞?职称算什么?职务又算什么?重要的是活着,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有的……
嗓子喊哑了,姜涛绝望了。这时,上面忽然一暗,一个人脸出现在圆孔上。姜涛擦了擦自己的眼泪,仔细看,没错!一个人正趴在上面往下看。谢天谢地!没想到,转眼间,那张人脸又不见了。姜涛急了,大喊,哎——回来!那人回来了,问,你有事吗?姜涛说,你没看到吗?我不小心掉进来了。那人说,唉,那你下次小心点儿吧!说完,那人又要走。姜涛大喝一声,站住,你不能见死不救!
那人站住了,往下看了看说,你死活与我有什么相干?我这里还有一肚子的麻烦呢!姜涛见这人有些不可理喻,怕他走开,忙问,你有什么麻烦?我可以帮你呀!那人说,我女儿考上了大学,好几万块钱的学费,凑来凑去还差一万,我心烦,才走到这里的。姜涛说,你女儿这一万块钱学费我出了,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人解下腰上的皮带,垂了下来。姜涛的手刚刚够到,那人忽然又将皮带提了上去。
姜涛问,怎么了?那人说,看来你这人很有钱,我救了你的命,一万块钱太少了,给两万吧,我也想过有钱人的生活。姜涛说,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一万块钱已经不少了,别太贪了。那人说,那我告诉你一个省钱的办法,你顺着下水道走,走五里水路,一直走到污水处理厂那儿。被搅拌机搅碎了,然后就出去了。姜涛说,好吧,两万就两万。那人把皮带扔下来,拉了几次,终于把姜涛拉了上来。
姜涛大喘了几口气,看清眼前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瘦男人,像是附近的农民。那人问,什么时候给我钱?姜涛见他还坐在那个圆孔口,就一把将他推了下去。那人在下面破口大骂,混蛋玩意儿!老子刚救了你,你就害老子。姜涛呼吸着新鲜空气,一句话也不说。
过了好长时间,下面没声音了,他才问,你要死要活?当然要活了。那人骂也骂了,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声音明显小了。姜涛说,那好,三万块钱。那人又骂,王八蛋!你想钱想疯了。姜涛说,那你就按自己说的,走水路到污水处理厂吧。那人说,好好,三万就三万。姜涛把那人拽上来,笑着看他。
姜涛说,如果你刚才痛快地把我拽上来,一万块钱就到手了,你女儿的学费也齐了,多好。可是你,非得要两万,现在呢,你一分钱也没挣到,还得倒贴我一万,多不划算。那人说,活着就好,会有办法的。姜涛问,想明白了?那人点头。姜涛说,你想明白了,我实现我最初的承诺,你女儿这一万块钱学费我出了,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人用力抓住他的手问,当真?姜涛说,当真!以后的那些交易,全当玩笑了。那人问,你心这么好,为什么还要把我推下去?姜涛说,你只有下去一次,才能体会到在上面体会不到的东西。

第72篇、唱情歌的知更鸟

这些日子,林格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当他走过艾玛的花园时,再没有从前那样阳光的笑容和清脆的口哨声。“他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艾玛不禁有些担心。
年近七旬的艾玛在这个镇上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自从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后,她就一直独居。也许是因为经历过三个男人的欺骗,也许是两个女儿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也许是长年的独居生活,艾玛的性格变得孤僻、暴躁,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和近乎苛刻的语言。因此,在这个小镇里,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她遇到年轻的林格。
16岁的林格是这个镇上的新移民,他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林格却是个坚强执著、乐观向上的年轻人,他一直勤工俭学。
一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林格来给艾玛送报纸,发现艾玛连昨天早上的报纸都没有拿走。林格大叫了几声艾玛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难道是出事了吗?” 林格知道,寡居的艾玛很少会出门很久。林格冒着犯法的危险撞开了门,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轻微中风的艾玛。
林格的相救让艾玛捡回了一条命,虽然艾玛对他依然没个好脸色,但明显地开始关心起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当他早上满头大汗地送来报纸时,她会递上一瓶柠檬水。
这些日子,林格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当他第三次心不在焉地送错报纸给艾玛时,她终于忍不住问:“喂,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什么麻烦了?说给我听听!”在艾玛强势地逼问下,林格终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告诉她:他刚刚考上大学,母亲又病了,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让他郁闷。
“原来是这样!”艾玛转身回房从卧室里拿出了一张支票,什么也没说就递给林格。“哦,艾玛,我可不想白要你的……”林格笑着拒绝了。“你说什么呀!”艾玛生硬地打断了林格的话,“谁说我是白给你的,我不过是正好想雇个人而已。”艾玛拖出了一个小铁箱,里面是满满的信件。
艾玛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的情人写给我的,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字了。我还有老年痴呆症,我怕时间久了,会把这一切都给忘了。所以一直想雇个人帮我念念这些信。”
“可这种小事,谈不上花钱,我有空就能过来帮你的。我可不希望你因为同情我才这么做。”林格爽朗地答道。
“小伙子,请你严肃点,我可不是在拿我的爱情开玩笑!你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来。而且,我还有个很重要的要求,以前我和他恋爱时,他总会学知更鸟的叫声来逗我开心,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在唱情歌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学学鸟叫。”艾玛很认真地说。
“这样啊!”林格有些为难,要知道,模仿知更鸟的叫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你是不是嫌钱少了?我会再想办法的。”艾玛着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听艾玛这样说,林格倒不好意思了,只好应允了下来。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林格都会来到艾玛的家里,为她朗诵那些从前的情书。不过让林格为难的是,他天生一副鸭嗓子,不管怎样捏着嗓也很难发出知更鸟那样动听的叫声,好在艾玛似乎并不在意,从没对此提出异议。于是这一老一少,常常在宁静的深夜,分享动人的老情书和滑稽的知更鸟的歌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格大学毕业,并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孩。
得知林格每到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艾玛太太家做兼职,除了给她念念情书,学学鸟叫,还会帮她收拾一下家务。女友凯莉很不理解:“亲爱的,现在你已经不像当初上学时那样需要钱了,为什么还要去侍候一个老太太呢?”“你错了,我不是在侍候艾玛,我只是在享受一段温暖时光。”林格对女友解释道。
在凯莉的要求下,这个周末,林格也把她带到了艾玛家做客。告别艾玛后,凯莉很激动地告诉林格:“你知道吗?刚才艾玛奶奶托我转告你,她知道你很忙,以后可以不用再去陪她了。还说其实当初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帮你渡过难关。只是当初的你自尊心太强了,为了让你坦然接受,才一时情急说出了念情书和学知更鸟歌唱的要求。”
“哦,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看到吗,艾玛的耳边戴着一个很小巧的助听器。而很多次的晚上,当我离开她的家门时,总是看到那副助听器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也就是说,当我给她念那些乏味的情书,或是捏着嗓子学鸟叫时,她的耳边只是一片寂静。还有,我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她遇到的三个男人都无情地伤害了她,所以她根本不会对这些情书念念不忘。又怎么会为此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林格微笑着说。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游戏?”凯莉瞪大了眼睛。
“因为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游戏。你知道吗?每次我到艾玛这里来,给她念信,学鸟叫,我的夸张表情都会让她开心地笑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听到,但我想,她只是希望有张笑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有,你知道吗?我现在模仿的知更鸟的情歌真的很动听……”
第73篇、失散30年 您还好吗

●这是一个西安名医世家与一位上海支内姑娘之间回肠荡气的友情故事。年幼的她因这位上海"袁姨"的印象而有了深深的上海情结。
●后来袁姨回到上海的老城厢,等到再次去西安找他们一家时,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错过。
●她的母亲想方设法找袁姨,但直到离开人世也未能完成心愿。她通过晨报倾诉呼唤袁姨---
10月31日,读者郭阿姨给我寄来一封笔迹遒劲、情真意切的信件,提到最近晨报倾诉刊登的《能续否,花季友情》(详见10月25日A22版)一文,她说自己是西安人,因种种原因,家里几代人都有着深深的上海情结。如今她和丈夫已定居在上海,特别希望通过晨报的这个版面,寻找母亲生前的旧同事兼好友,上世纪50年代在西安支内的上海知青袁文娟阿姨。
很快,我见到了郭阿姨和她的丈夫李老师。漂亮开朗的郭阿姨特意带来了珍贵的家庭照片,经她介绍,我才知道照片中的几个娃娃如今都“术业有专攻”,大哥是陕西知识界的著名学者,郭阿姨本人是党政机关的负责人,而小弟则是前不久曾在《申江报务导报》“招亲”的雷老虎郭良,不仅是货真价实的明星,更是中日文化交流的使者。
备受好评的上海姑娘
我出生于名医世家,解放前父亲在西安开设私人医院,是当地第一位学有所成的西医,解放后出任西安防疫站的站长。受他的影响,母亲也有志于学医,通过考试拿到了产科的行医执照,出任西安北关妇幼保健站(位于北关正街,北关联合医院的前身)的站长。从我记事起,父母就都是大忙人。建国初期,百业待兴,保健站的任务很繁重,因此尽管我年纪很小,母亲还是整天背着木头小药箱出诊,“狠心”地把我和哥哥关在家里。
母亲当时有三位特别要好的女同事,四人中她排行最大,张阿姨排行第二,赵阿姨排行最末,而排行第三的就是上海来的袁阿姨。袁阿姨算得上是第一批支援西部、开发西部的“东部人”。那时的西安还很闭塞,外地人不多,而来自东海之滨的上海人就更稀罕。作为保健医生,袁阿姨没有半点大城市娇小姐的作派,不分白天黑夜,一有病人家属来找,背起药箱就出发,其医德和医术都备受当地群众的好评。在北关工作的那些年里,恐怕袁姨自己也记不清接生过多少小宝宝了,但我记得很清楚,小弟郭良正是在袁阿姨的精心照顾下呱呱坠地的。
李老师在旁边插话:“五六十年代的北关属于西安的‘落后’地区,出了城圈儿就是庄稼地。”郭阿姨也补充:“是啊,我小的时候听说城外还有狼呢,所以袁阿姨和我母亲每次出城给农村的产妇做复查,还要带棍子防身。”想像着两个年轻的女医生深夜出诊的情形,我的心一动,眼底有点潮乎乎的。
我还是得强调一句,袁姨那一代开发西部的上海知青,条件很艰苦,他们响应国家号召,是抱着一颗扎根农村、扎根边疆的心来的,并不知道何时能回家乡,也不清楚到底会遇到什么样的考验。不过,正像一部老电影《上海姑娘》所展示的,那时的人很单纯、很乐观,对于物质生活没有奢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西北一直工作到退休,好些连子女也留在了内地。
凭着我的百日照找到她家
成家前,袁姨一直住在保健站的二楼宿舍,自己开火做饭太孤单,她就经常和我家搭伙。据母亲回忆,袁姨心特别细,三个孩子中对我尤其关注,只要我念叨一句想吃鱼了想吃虾了,她就会起个大早,四五点钟跑到西安当时唯一的水产一条街———炭市街去买来鲜鱼鲜虾,烧好了大家吃。尽管在西安生活多年,她还是保持着上海姑娘爱吃零食的习惯,房间里储备了不少上
海寄过来的糕点,可她自己却不爱吃,最喜欢在我吃点心的时候,从我嘴边抢下一块来,说这样吃着才香甜。我还记得一件小事。也许因为是医生的缘故吧,母亲平时总教育我们,不能挑食,五谷杂粮各有各的营养。袁阿姨好像不太爱吃胡萝卜,有一次就当着我的面跟母亲“抬杠”:“我说大姐,在你嘴里那胡萝卜和白菜就好像人参一样,那还有啥东西没营养啊?”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资讯很不发达,上海因地理上的遥远而显得非常神秘。只要有人到上海出差,每位同事都会让他捎带吃的穿的。我家三个孩子,花费不算小,袁姨很体贴我母亲,每次回上海探亲都会给我们带许多礼物,我上小学时还穿过不少式样新颖的上海童装。我最喜欢的一件白底蓝花布拉吉,就是袁姨送我的生日礼物。还有那种压成小金鱼、小兔子形状的儿童香皂,更是让我舍不得用。
后来袁姨嫁人了,丈夫也是上海知青,在离西安一百多里的铜川铁路系统工作。又过了几年,袁姨就回上海了。60年代末我父亲到上海出差,还特意到老城厢登门拜访她。据父亲回忆,那场景也颇具戏剧性。他拿着写有地址的纸条走进迷宫一样的里弄,正想开口打听袁姨,一抬头,就望见某家墙上正挂着我一百天时戴绒线帽的一张照片,被放大到一尺二寸(那时普通照片的最大尺寸),他推门就进,心想肯定不会走错门,因为袁姨特别喜欢我那张照片,特意将底片从西安拿到上海冲扩的。
郭阿姨和李老师对望了一眼,不禁同时叹了口气,她接着说:“自从那次之后,因我父亲遭到了政治上的冲击,全家下放,与袁姨从此就失去了联系。”
70年代初我父亲被打成“走资派”,他主动申请下放到了西安的兴平县,即马嵬坡的所在地。母亲带着小弟郭良陪他一起下放,我和哥哥则寄养在亲戚家,全家都搬离了北关。小弟自幼体弱多病,父亲在兴平遇到一个精通武术的老朋友,就把小弟交给他做徒弟,本意不过是想让他强身健体,却没想到他日后竟以习武为专职,“打”出了一片天地。这是闲话。
下放期间,母亲听老同事们说,袁姨曾专程回西安,到北关正街打听我们全家的下落。但因为局势乱哄哄的,她不得不失望而归。这个消息让母亲难过了好些天,很担心就此失去一位知心的朋友。
两代人的寻亲梦何时能圆?
郭阿姨的描述让我对这位昔日上海知青———袁阿姨充满了敬意,也特别想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就急切地问他们是否保留有袁阿姨的照片。郭阿姨先是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表情有点为难:照片在西安老房子里……
我家相册里珍藏着一张袁阿姨年轻时的照片,迄今至少有40多年了。袁姨本人身高适中(约有1.60米),瘦瘦的,长得既洋气又干练。照片中的她穿了件中式立领紧身上衣,俨然一位30年代穿旗袍的美女,当然更多了些书卷气。难怪当年走在西安的大街上,回头率特别高。即使是在今天的大上海,我觉得她依然“丽压群芳”,气质丝毫不输于这些年轻的上海姑娘。
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祖母是浙江绍兴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父亲对水乡、对上海都很有好感,所以才会给我起了个很南方的名字“阿娟”。通过和袁姨这位上海知青近十年的交往,父母更是对几千里外的上海以及上海人青眼有加。我和李老师成家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我们接母亲同住。丈夫经常有到南方出差的机会,他也非常理解老人的心情,每次都捎回不少南方的小吃。有次去扬州出差,在外面住了一个多月,母亲正在西安的家里说着想吃南方的大闸蟹,他就提着一篓蟹推门进来了。记得那时候大闸蟹还没这么金贵,9元钱就可以买整整一大篓。
人一老就格外念旧。见我们三个子女都成了家,母亲就格外挂念远在上海的袁阿姨,总是念叨着想见她一面。尽管家里的生活条件有很大的改善,可每次听说有人到上海出差,她还是点名要那种袁姨带回来的核桃酥,这种点心相当便宜,但母亲就是爱耍小孩子脾气,老是说袁姨给她买过的点心才最好吃。等她都到了80岁的高龄,因小弟郭良要在上海发展事业,她还动了迁居南方的念头,为的就是在大上海找到自己的故交。
“然而很遗憾,母亲85岁那年因病去世,终归没能了结这个心事。”郭阿姨不禁泪光莹莹。
基于儿时的记忆,加上母亲日复一日的唠叨,我们三兄妹对袁阿姨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也正是在这种情结作用下,小弟和我都先后选择上海作为第二故乡,在这里买房定居。一想到已和袁姨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我们“寻亲”的心情就越发不能自已。但因为父母都已去世,除了知道袁姨的全名叫袁文娟,知道她以前住在老城厢,我们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上海毕竟有那么多人口,叫“袁文娟”的人大概不下数百位吧,找人还真像大海捞针,毫无头绪。就在此时,我很偶然地读到了晨报上那篇寻找中学好友的文章,眼前不禁一亮:如果能用这个方法找到朝思暮想的袁阿姨,那该多好啊!真的得到好消息,大哥和小弟再忙也会来一趟上海的。而我母亲虽无法亲眼看到这一天,但我和李老师已在上海订了一处墓地,打算把老人家的骨灰请到上海。
我被郭阿姨一家几代人的上海情结所打动,心里热呼呼的,赶紧告诉她,前一个故事见报的第二天,两位失散多年的中学好友就在晨报倾诉的帮助下通了电话。我也衷心希望袁阿姨能够尽快读到这篇文章,尽快和晨报取得联系,尽快见到原来远在西安的故交及子女。
细心的郭阿姨考虑到袁阿姨年事已高,还特地提供了家庭档案里的“绝秘”信息。
袁阿姨如今估计已是70岁高龄,不一定能坚持看报,如果她的家人给她读报的话,我希望他们能提醒她,因肤色的关系,我大哥的小名叫“黑蛋”,小弟小名叫“(白)蛋蛋”,而我的小名就叫“娟娟”。尽管事隔多年,我相信袁阿姨是不会忘记这些熟悉的名字的。
第74篇、虫与草的爱恋
虫,每天在自己的路上爬行,很自在。
草,每天在自己的土地舞蹈,很悠然。
虫与草每天都生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毫不相干。虫没想过自己会与一株草有任何瓜葛,而草也没在意过那只爬来爬去的胖胖虫,一切过的那么自然!一天又一天。
有一天,虫突然觉得自己爬的很累,于是停下来休息,而他的身边正是那株舞动着的草,反正也是闲着,虫开始注意草,看的很认真,而草也为自己有了一个观众暗自高兴,即使他只是一只胖胖的虫,草尽情的为虫舞着,虫全心的为草痴迷。就这样他们度过了一个美好而无言的日子。在虫回家前,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草,三步一回头,满脑子都是草的舞姿……
日子过的很快,虫每天与草相约,聊天,跳舞,看日落,看星星……
虫一直没说出自己的心意,草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矜持,只让时间白白的淌过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虫终于有天失约了,因为他必须完成属于他的蜕变,草没有能等到虫,很失望,渐渐的将自己封闭,陷入了如潮一般的相思。等待中的爱慢慢的失去了色彩,彼此间的记忆终会被时间磨平……
后来,虫经历痛苦,化成了蝶。当他满心高兴的飞到草的所在时,却看到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吻着草为虫所孕育出的花朵,轻轻的对草说着我爱你。刹那间虫明白了自己所失去的一切,原本简单的一句话,为何一直说不出口,只让草消失在了茫茫花海,不再回来!
虫扇动着自己的羽翼,飞过了那片花海,不经意间让一滴绝望的泪滴落,却落在那朵忧郁的蓝色花朵上,轻轻的,只让草封闭已久的心一颤……
虫与草,经历了爱的蜕变,却让爱到了彼此忘记的绝崖……

第75篇、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

傍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告诉我:“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明天是儿子11岁的生日。”“祝你们生日快乐。”“我老公现在还没有回来,他说有应酬,他不想回这个家。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瘦瘦的依婷在讲述的过程中没有哭,她的故事令人心痛,但是她自己极力保持着平静。讲述结束后,我向她推荐了一个治疗肝硬化的老中医,告诉她肝硬化并非不治之症,一定不要因为感情上的挫折而放弃、耽误治疗。依婷却哭了:“你知道吗,现在每天早上我的儿子在微波炉里为我热中药。他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的“生日礼物”是老公情人的电话
许磊一定没有忘记我的生日,因为他肯定记得儿子的生日,我在23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给他生了个儿子。但是今天一整天,他不仅没给我一句祝福的话,而且连家都不想回了。
许磊的单位效益相当好,他在里面负点责。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套房产,三辆汽车,应该说日子过得很舒心了。可是就在昨晚,他在我的威逼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他说他要净身出门,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和儿子。我不想到这一步的,但是我没办法,如果不提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昨天,我提前收到了我34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女孩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她是许磊的情人……
自从许磊回家吃饭的次数减少后,我做饭就做得很没劲。我自己可以随便,但是儿子不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孩子的饭量能有多大呢,于是通常我做了一桌子的菜,从热放到冷,也等不到许磊回来尝一口。有时候,我就愤怒地把菜倒掉了。许磊有时回来想加餐,我说没有,他也不敢作声。如果家里有猪,也许我会去喂猪,喂猪都不愿再给他吃了。
我觉得他不配。那段时间他手机不离手,总是不断地收发短信。开始我还以为是业务繁忙,直到有天晚上他被一个朋友喊到楼下去散步,手机落在了家里,我看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以后我们一定要在我家附近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木讷的女人,也会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我就着许磊的手机回拨了那个号,“喂---”慵懒而娇媚的女声,仿佛要把人化掉。她一定以为电话这边的人是许磊。我像拿到烫手的山芋,赶紧把电话挂掉。我的心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没有想到电视里的一幕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要知道许磊可是众人眼里的模范老公啊。
我给他自由他却玩过了火
许磊在外面有了女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实。虽然只一眼,但是那个号码我已经烂熟于心。第二天我用自己的手机去拨那个号,要么拒接,要么关机。好奇和疑心让我立即去查那个号的主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号的主人居然是许磊。再简单不过了,许磊给那个女人买了部手机。
这是一个令所有女人知道后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调查结果。我却很快就转过弯来:男人嘛,特别是像许磊这样的在生意场和官场上应酬的男人,难免有应酬,难免拿酒色买机会买放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鞋子打湿了,晒一晒也就干了。我以为仅此而已,只要不波及婚姻,偶尔逢场作戏的自由,我还是给的。
我没有想到会在自己34岁生日的头一天接到那个女人的电话。当她自报家门后,我问她知道我找过她吗?她说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她说许磊事先通知过她,告诉过她我的号码。他们的保密措施做得真好。
那天晚上许磊回到家,手机已不在原处,他也没说什么。我也压抑着什么也不说。查到事实后,我还是没说什么,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的伤自己舔平,慢慢就会好起来。没想到,时间并没有淡化什么,反而提供了滋长的空间。
我问那个女人,是什么力量让她从不敢接我的电话,到主动打电话给我。她说,此一时彼一时,是时候做个了断了。我问什么样的了断呢?她沉默了。
晚上许磊回到家里,我说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许磊一边换鞋一边说:“是的,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她身边。”“什么?”我简直是大惊失色。“我想做个了断,一切都应该结束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要回归家庭,也就没说什么。
患上重病时他曾是模范老公
我没有办法不相信他,也没有能力不相信他。一年前,我被查出肝硬化。医生说,保养得好,不生气可以活二三十年,最坏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我整个人蒙住了。许磊当着医生的面搂着我说:“老婆,我就是卖房卖车也要救你。”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医生羡慕地说:“真是个模范老公。”
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老公,在外人面前,他也的确做得很到位。我们结婚十二年了,他至今记得每个月给我父亲买烟。他的收入、家里的房产,全部由我在经营管理,他从不过问。即使为一个问题发生争执,他也会听我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要知道,我们在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许磊常给别人说起我们的以前。那时我们到四季美去吃汤包,他点了最贵的蟹黄汤包,一两就得五十块钱。因为钱不多,我们只点了一两,许磊和我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两蟹黄汤包。许磊后来告诉他的朋友,没有我对他的支持就没有他的今天,说我是他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
我和她都爱上了花心男人
我的病现在全靠药物在维持,每个月几千块的医药费。有次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不知道我这病是怎么得上的?”许磊就说:“一定是你大哥从前谈的那个对象得了肝病,你们都没注意,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许磊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次他不多的言语让我意识到,我在他心里已经成了灾星。
除了默默地承受,我还能如何?昨天晚上,许磊对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儿子,既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我就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家里。”想到他在人前对我种种的好,想到人后他对我种种的折磨,我心有不甘地问:“你爱她什么?”“她比你懂事,比你脾气好,从来不口罗嗦。”“妻子和情人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妻子就是和你一起面对琐碎生活的人,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情人只用和你花前月下就够了,如果我是她,百事不用操心,我也不会有口罗嗦和埋怨。”“我们在一起,是真的有感情的,难得的是她并不是看中我的钱。她家里有的是钱,她给我买名牌衣服,送我名牌皮带、领带……”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许磊说,以他的关系网,要想认识一个女人,不是件难事。
晚上,许磊睡了。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不清一个问题,既然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为什么早上还能和我缠绵?现在,我明白了,他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吻过我,没有从背后拥抱我了。
我睡不着,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我告诉她,我和许磊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生活的一切重心都是围绕儿子。那个女人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是的,他现在爱的是你,可是你知道他今天早上又对我做过什么吗?”我说话的时候很激动,我的确是有些不能自持。如果许磊是个一惯的坏蛋,我也就认了。但是他的从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包括现在在外人面前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形象。这让我处于一种哑巴吃黄连的状态。那个女人听了我的话,长久地沉默。她说:“我也一直在疑惑,这么些年来,他居然也能把你和孩子照顾得那么好。”然后,她收了线。我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谁让我们先后爱上了一个花心的好男人呢?
我的生命快没有了他却还要我等
今天早上醒来,许磊已经上班去了。我的肝隐隐作痛。我给他发短信:“为什么你就不能再等两年呢?那个时候,我不在人世了,你不也就自由了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许磊的回复是:“我肯定会回来的,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啊。”我觉得堵在胸口的那一口气总算顺了下去,我通过短信对许磊说:“好,为了孩子,我们重新开始。”
没有想到,就在我们重新开始的第一天,他居然又有家不归。下午我又很没出息地给他打了几次手机,催他回来,他都搪塞了过去。
说实话,那个女人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一直把许磊当作我生命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人,我习惯了他对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将要失去了,我才恨不得紧紧地抓住。
他说他要回来的,我就忘了昨天晚上我逼他写过离婚协议,我还像从前一样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我的尊严在他冷漠的应付里消失殆尽。昨天儿子听到我给他爸打电话,知道他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当场就哭了。孩子求我“再观察观察爸爸,好不好?”他说有爸爸总比没爸爸好……
儿子的话令我心都要碎了。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爱,我只能继续呆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里,和许磊一起作戏。
第76篇、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第77篇、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
丁玲是兰大文学院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她和兰大教育学院的同乡周望前往自己的老家湖北省随州市均川镇对艾滋病患者的生活进行为期20天的社会调查。回到学校后,她的男友再三催促她检查一下看是否染病,而和她要好的同学也拐弯抹角提议她去做检查。她希望用自己的切身体验、感受和图片唤起更多人对“艾滋病”患者的了解和宽容。昨日,记者在兰大学生宿舍见到了丁玲。
触动 从那一刻开始,说起探访艾滋病人群的由头,丁玲说很偶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校图书馆看书时,突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对一个“温馨家园”的介绍,细看内容后,她才知道,原来在她的家乡,湖北随州市均川镇有个全国唯一的乡镇级的专门为艾滋病患者服务的机构,称为“温馨家园”,这个家园为全镇登记的400多名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检查和救治等医疗服务。这段文字给了丁玲很大的触动。她没想到在自己的老家竟生活着这么多艾滋病患者,她便找到老乡周望,和丁玲一样,周望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叹息。刚好班长要让报暑期社会实践的项目,她便将这个选题报上去了,让她们高兴的是,校团委通过了她们的实践项目。她们便很快联系到了“温馨家园”的主治疗医生夏志华。7月20日,丁玲和周望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返校 同学男友家人要她去体检,丁玲说,去均川前,男友就交代:“要带上洗手液,勤洗手,不准留指甲。”太多的叮咛让她觉得有些烦了,好多同学也劝她,去那里很危险,要换成她们肯定不会去那地方,但丁玲还是没有放弃。父母得知她要去探访艾滋病人群的消息后也不支持,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妥协了,但父母要她必须答应,不与艾滋病患者近距离接触,回家后要做相应的身体检查。“你应该做一下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染上病。”从均川艾滋病人群中回来后,男友这样对丁玲说,与他持同一观点的,还有其他比较要好的同学。同学们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不断间接提醒她。
希望 更多人的关注,丁玲说,以前只要提到艾滋病,人们就会联想到“生活不检点”、“堕落”等字眼,但均川镇90%的患者都是因家庭贫困,因给孩子筹学费卖血而染上的。丁玲说,通过此次实践,她认为关于艾滋病人的宣传应该更多地展示他们的生活,消除普通人与他们的隔膜,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她引用一名艾滋病患者的话说:“在感染上艾滋病之后,保护隐私权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他们更多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丁玲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春节期间能再去趟均川镇,去看看8岁的艾滋病患者欢欢,希望能借到一部专业点的摄像机,把欢欢和更多病人过年时的喜庆气氛拍下来,也希望能给欢欢带去一些衣服和食品,医生说欢欢最多活不过两年,她们很担心再也见不到欢欢了。
平静 艾滋病人就在周围,夏医生告诉她们,均川镇全镇5万人口中,有500多人感染艾滋病,感染率是1%。7月21日,她们来到均川镇,选择在“温馨家园”门口的餐馆吃早点,吃完付钱的时候,老板小声地问丁玲是不是来采访艾滋病人的,并告诉她刚才坐在她旁边吃早点的中年男子就是艾滋病患者。这着实让丁玲吃了一惊,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艾滋病人会在她们的身边。 惊奇 艾滋病人正常地生活 丁玲说,均川镇的艾滋病患者不像她们想象的一样,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统一救治管理,而是像平常人一样正常生活。“温馨家园”更确切地说像一个医疗诊所,为这里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知识并配发药品。丁玲说,让她们感动的是,镇上没有一个人因感染了艾滋而离异。在这个镇上,谁家有艾滋病患者都很清楚,但大家不会因此而歧视他们。
难忘 和患者共进午餐,7月26日,她们来到一位艾滋病患者家里共进午餐,这个家庭很特殊,女主人感染了艾滋病,但男主人却是健康人,男主人明知她患有艾滋病还与她结婚,并全心地呵护关心她。午饭很丰盛,男主人买了很多卤制品,还有牛肉和花生米,女主人还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丁玲很害怕她在做饭的时候切破手将血液流到菜里。整个吃饭过程的气氛和和谐,虽然只吃了一些牛肉和花生米,但这顿不寻常的午餐让丁玲和周望终生难忘。
惋惜 8岁儿童乐观面对,在均川镇曾查出两例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其中一位去年去世了。另一位叫王欢欢,今年8岁,他父亲因卖血感染了艾滋病(已经去世),他母亲被丈夫感染后通过母乳传染给了欢欢,医生说,欢欢只能活到10岁。但欢欢很乐观,他每天认真学习,还和丁玲她们一起玩耍。

第78篇、带着爱情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79篇、一只家猫与一只流浪猫的友谊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

第80篇、天长地久的友谊在哪

小敏和西西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她们手牵手走过了初中,高中.因为西西的成绩她高考落伍了,小敏独自去了另一个城市读书,但是这个城市离她们家很近.所以每过一段时间小敏都会回去找西西聊她在学校发生的每件事情,西西也是认真的听着,体会着.她们的关系就这样保持了8年.8年里发生了许多.彼此之间也长大了许多.但是友谊还是像以前依旧.可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亭亭玉丽的爱情背叛了她还是友谊伤害了她?究竟她还能相信谁????该不该在相信友谊???秋天的叶子一片一片的落在小敏的脚下,叶子是那么的红那么的多......
第81篇、最后一块钱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第82篇、雨夜琐忆

窗外,斜风细雨交织着黄昏,街灯下,朦胧中看得见远处的几把小伞在雨中摇曳。南国的雨季就这样悄悄来临。
儿时,并不喜欢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只因孩童时的许多游戏,都会被放弃在这讨厌的雨里。但随着我们的慢慢长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喜欢上了雨季,也渐渐的体会到雨的多情,读懂雨的美丽。
在雨夜翻开影集,不经意又看到了他。我们在雨中相遇,也在雨中别离。这样的雨夜又牵起了过往的记忆。
那是一个下着绵绵细雨的春季。他经亲戚介绍来到了我工作的一家工艺厂工作。由于我工作比较熟练的缘故,老板便要我教他如何装配产品。刚巧那天厂门口的一所学校正举行落成庆典,非常热闹,老板便说:“暂且休息,看热闹去。”哇,大伙儿乐呆了!所有工人都放下手上的工作挤出了厂门,挤到观礼的人群中去。我也连跑带跳,挤到人群中。
天公不作美,典礼只举行到一半,雨骤然大起来,好多人都跑回去取雨具。我正准备要回厂拿雨具,他撑着伞微笑着向我走过来说:“到我伞下来吧!”“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着问。“我叫昂,你呢?”他问我说。“我叫刚,很高兴认识你。”于是,我便在他的伞下和他一起看完了典礼。自这件事后,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有一天,他问我晚上有没有空,我说:“有事吗?”他笑着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邀请了一些好朋友到我家里去庆祝,希望你也能来。”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我还是第一次,所以我也欣然答应了。
晚上,我精心挑选好了生日礼物,准时到达昂的家。参加生日聚会的人还真不少,昂都一一给我作了介绍。生日聚会八点开始,吃完了蛋糕昂便提议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谁被传到就得唱一首歌献给“小寿星”。大家都拍手赞成。
唱歌我倒也不怕,只是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高歌,还从没有过。心中有些慌乱,暗暗祈祷鼓声不要在我身上停下。可偏偏事情就这么凑巧,我成了第一个“献歌”的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唱起了一曲《真我的风采》,意外的是我唱完,竟然赢来了阵阵掌声。刹时我脸耳通红,还好那晚只开了些彩灯,灯光昏暗别人不易注意到。
我们都玩得很开心。最后昂以一曲《谢谢你的爱》结束了生日聚会。自此之后,我和昂的友情更进了一步。我们一起晨运打球,一起吃早餐上班,操场上、小食店都留下了我们的愉快笑声。
又是一个下雨的早晨,雨下得特别大,好似要诉说些什么似的。快九点了,昂还没有来上班。我惴测着他可能忘了时间还没起床,或是有事没法来上班了。
到了九点多,昂来了,我开玩笑地对他说:“这么迟才来,不怕被老板炒鱿鱼吗?”昂说:“我是来辞工的,顺便也向你辞行。我今晚便要去深圳那边帮我伯父打理生意了!”噢,天呀!事情来得这么突然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我心中真的很舍不得他走,但我却说不出一个留下他的理由。只对他说:“有空多联系吧!”雨似乎也懂得我此刻的心情,倾泻着,咆哮着。临走,昂对我说:“真正的友谊是不会随年月和距离的阻隔而改变的,我会永远记住你这位朋友。”
后来我收到昂给我的一封信,随信也附上了他在深圳的照片。他说:“真正的友情会在心中永存!”而我只在心中默默保存着那一份感动。
窗外,雨仍下个不休,潇潇雨夜,灯下的故事,对他的思念,油然而生……
第83篇、我们的友谊经得起考验
三年前我们是朋友,现在我们依然是朋友,那么三年以后呢?
随着时代的变化、网站的成熟,你在一些事情上也有些身不由己了,一心只求“为楠迷服务”从未替自己考虑过什么。三年前在你刚开始决定做网站的时候,记得当时你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用实际行动来服务楠迷,用心去支持楠姐”听完后我深深地被这句话打动了,你对楠姐的崇拜之情感染了我,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王楠,喜欢她在赛场上的潇洒英姿,喜欢她在生活中的温柔体贴,喜欢……!就这样,我决定和你一起努力,一同关注王楠、支持楠忘到永远!
在网站即将推出之即得到了全乒乓的支持,楠忘的论坛空间是由全乒乓提供的,从而给大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楠忘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天天成长,知名度也逐渐提高。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楠忘得到了楠姐的重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啊!当然,成功的道路上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这正是需要我们这些有心人去战胜它!
记得那次大概是在2004年5月14日,发生了一件令人至今难以忘怀的事。
当时你想出了做楠迷衫的主意,和大家讨论后无一人反对,并都给与支持,期待着楠迷衫的出炉!正在活动推出之时,招来了根号A的“抗议”。记得当时根号A都把法律搬上来了,说:“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实楠忘王楠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成为王楠在网络上的“代言人”,从始至终我们就是以“全情为楠迷服务,全速报道王楠”为宗旨,这些都是大家也有目共睹的。我们把无私的爱奉献给王楠不求回报,我们并不需要什么授权。我们相信唯有努力做好自己,支持王楠,让她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在她的背后都有一群忠实的爱楠人在支持她,这就是我们网站的目的和方向。最终,经过几次反反复复的讨论,根号A终于罢手了,想必她以前也是误会网站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了。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你几乎崩溃了好几天!大家都非常担心你,也都理解你。都知道当时你不是因为在线提出种种反对意见而生气的,是因为自家人吵得这么凶,甚至连法律都搬上来了,使你寒心、感到非常无奈,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过了一阵子,你的心情才逐渐恢复过来,网站也开始了新的运转。
至今楠忘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明星网站,你的多半个心愿也算达成了,下面需要做的只是维持+创新。可以说一直以来我是比较了解你的了,楠忘的好坏随时会牵动着你的心。所以我会尽我所能,能为楠忘做的,我都会义不容辞的去做,希望能够换来你得开心、你的快乐!
时光飞逝,在以前楠忘起步的时候,你负责大部分的管理,我负责新闻图片什么的,就这样,天天在干,出了问题一起讨论解决,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虽然每天很忙,但是和大家一起努力着,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时听了你说的这句话,可以感觉到你很快乐,我很欣慰。现在的楠忘已经没什么好担心得了,楠迷们也都团结一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维持+创新。事情少了,我们的交流也逐渐减少,于是我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上去,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没有必要的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解决,而问题的关键还都是与我有关。在这里,我要由衷地跟你说声对不起!
经过几次争吵后,我才逐渐清醒过来,以前那些事情都没必要去考虑,也没必要去争些什么。毕竟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不一样,以前你是无官一身轻,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拿定主意。而现在的你是一个成熟明星网站的站长,处理问题要考虑周全,有些身不由己。说实在的,楠忘能走到今天,实在不容易,这都是靠着大家对楠忘的支持,楠楠对楠忘的关注,你对楠忘的付出才得来的。想到这里,你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了解,前几天因为我家出了点事,几天没能上网,你在百忙之中还不断的追寻着我的下落,为我担心着。我非常非常感动,你很讲义气!
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坚信我们的友谊不仅仅只是短短的三年!
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你,是我一生中最牵挂的人!
你,是我一生中最珍惜的人!

第84篇、站在爱与死亡的边缘

一个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愿意在她最艰难时给她真挚的爱与帮助。当一场灾难性的疾病降临,改变的绝不只是三个人的命运。爱情、友情、亲情、生命以及疾病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办法解开这个结。
■讲述:瑶迦(化名)
■性别:女
■年龄:23岁
■职业:暂无
我最早接到的是瑶迦(化名)母亲的电话,她说她要来讲述,讲她女儿的病。生老病死是我们谁都要经历的,我期望在电话里能开解这位忧伤的母亲,可她说她女儿不听话,你们记者见多识广,劝了或许有用。母亲的心本就是慈爱的,又是在这样的时候,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拿着电话,等她去喊女儿的工夫,我走到窗前,看到花打着旋地轻轻飘落,像洁白的蝴蝶,只是留不住,落到窗玻璃上,转瞬就不见了。我正感叹花的消融,耳边就听到瑶迦温婉轻柔的声音。
我说:“生病了,治病就是第一位的,别的都不能和这比,”瑶迦轻轻地笑了,“谁得了病会不想治呢?”
勇敢的“王子”
我和瑶迦母女约好1月4日的下午在汉口一家咖啡店见面,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离她们家不远。在约定的时间,远远看到瑶迦母女走过来,母亲的手轻轻托着瑶迦的胳膊,可身体却紧绷着,似乎做好了随时给单薄的女儿支撑的准备。望着这对母女由远而近,我的心像被许多根极细的线牵着,隐隐地一丝一丝跳痛。我迎上前去和她们打招呼,只见瑶迦母亲的头发花白,眉眼虽然端庄,却苍老得厉害。瑶迦身上裹着厚厚的一件白色羽绒服,衬托得脸上更加没有血色。
“我就出生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瑶迦望向窗外,两条马路交叉出的一块大三角地带上满布着老城区的民宅。瑶迦的眼神中有一种深深地眷念,眼光过处像是在抚摸。
森永(化名)的家就住在街的另一边,小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后来上小学,读初中又成了同班同学。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一点不像个女孩子,惹了祸都是森永帮我担着,这样一来我当然更加有恃无恐,森永替我也不知背了多少黑锅。他一直很照顾我,我想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上了这个哥哥一样的男孩。
上了高中,我们虽没能分在同一个班上,但还跟从前一样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总是在一起。这样的举动在我俩看来再正常不过,这么些年我们也都这样过的,可是,却免不了同学的议论。我记得有一次放学,我和森永结伴回家,出校门的时候,一个男同学跨在自行车上冲着我们大声喊:“夫妻双双把家还啊!”后面还跟着一长串的狂笑,很多人都看着我们。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快步往家里走,却听到后面砰的一声自行车摔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看的时候,森永已经和那个男生打在了一起。最后,森永赢了,他手上蹭掉了好大一块皮,鼻子也出了血,可他像不知道似的,对那个男生说:“你说我不要紧,但不许你说瑶迦!”
“我一边给他擦血,一边想,森永,你真像童话里勇敢的王子!”瑶迦清秀的脸庞上浮出淡淡的红晕,没有血色的苍白里透出日映薄纱似的光彩。
富家子弟
高中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很快就要高考了。森永问我考哪里,我说想去上海,森永说那他也填上海,因为他要一直跟我在一起。他的话,他的眼神都让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在那一刻长大起来的。
“可是事情并不像我们小孩子想得那样,我虽然如愿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森永却意外落榜了。”瑶迦的母亲接过女儿的话,“过日子就是这样的,不可能每件事都和你想得那样,有些是不能强求的。”母亲的眼里有了泪光,一把握住了女儿搁在她膝上的手。
森永送我上火车,他把行李放在车厢里,下去了又跑上来。我想跟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想不出。我们好像一下子变生分了,彼此望着不肯分开,心里涌动着又酸又甜的味道。汽笛声响起,森永忽然张开双臂把我连胳膊带脸抱住。他高我很多,我被闷在他宽大的胸膛里,又慌乱又温暖,眼泪流了一脸,森永拍着我的头说:“我等你寒假回来!”列车开出好久我还站在原地,回味着被森永拥抱的滋味,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拥抱。
大学校园里喧闹而寂寞。喧闹是因为一群年轻人走到哪里都是热气腾腾的,寂寞是因为那一群人中没有森永。我和森永从来没有分开这样久这样远过,我看到好笑的事刚想转头说,却想起森永并不在身边;吃着好吃的东西,夹起来了,才想起森永并未同桌。我盼望着寒假早早来到!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家宾(化名),他是上海人,和我是不同系的校友。他爸爸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家里很有钱,他长得仪表堂堂,很得女同学的喜欢。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追求我,我一直当他是个花花公子,对他印象很不好,对他各种想方设法的邀请一概拒绝。
直到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不小心摔伤了,去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家宾每天都去医院看我,我不好再拒绝他,开始有了交往。不过,只要我发现他把话说过了,我就和他讲我和森永以前的事情。
出院那天,家宾特意要家里的车送我回学校。车上,家宾显得特别沉默,我问他怎么了,他只笑了笑,没说话。就要到校门口了,家宾突然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是我生在森永家,陪你长大!”
瑶迦的母亲在一旁插进话来:“那真是个好孩子,又懂礼貌,又会说话……”话未说完,瑶迦拉了拉她胳膊,母亲停了口,膝上的手却更攥紧了女儿。
爱与生命
再见森永,他长起了胡子,人显得更加高大。森永高考失利后,去读了武汉一所大学的专科。我们在一起说着彼此学校里有趣的事,还有彼此的想念,他枕在我的腿上,我靠在他怀里,我们像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猫。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家宾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经历了医院的事情后,我们的相处慢慢自然了,家宾成了森永离开后第一个跟我如此亲近的男性朋友。和他相处久了,我发现他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富家子弟,为人处世很有分寸。
大学的生活结束了,家宾想说服我留在上海,虽然我也确实有机会,但我还是选择了回武汉。因为在武汉,我就可以跟森永在一起。至于家宾,他很快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他告诉我,他会把分公司开到武汉来。
对家宾的话,我一笑处之,我心里很清楚,我只把家宾当成非常要好的朋友。
回到武汉,一切都算顺利,可去年下半年,我总觉得特别累,后来高烧不退,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慢性肾衰竭。
瑶迦喝了一口水,脸上第一次露出悲伤的神情。悲伤只是一闪而过,转瞬被瑶迦用微笑代替了:“我没想到这样的事会落到我身上,很多事情就是想不到的。”
瑶迦的母亲匆忙把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掏手帕,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大滴的眼泪已经滑落。瑶迦看看母亲,又看看我,努力地对着我笑了一笑,眼睛里泪光闪动,映得整张脸庞像一朵盛开在朝露里的百合。
虽然我病成这样,但我不觉得自己命苦。森永跟我说,他会尽一切努力给我治病。他毕业后到电脑公司做工程师,现在为了我,又兼了一份职,午饭都舍不得吃5块钱一份的,就为了省下来给我做透析。知道消息的家宾每个月都要到武汉来看我,又帮我联系肾移植。我是个很幸运的人,他们两个都很好,可是我可能什么都不能回报他们了。
上个月,家宾过来向我母亲提亲,他说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这样他就可以向家里要钱。现在每周的透析,还有以后肾移植的手术费,抗排斥药的费用,不论对我们家还是森永家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我拒绝了,我不想欠这个情,也不愿对不起森永。
瑶迦的妈妈再次插进话来:“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妈妈!”瑶迦再次打断母亲。母女两个都没有再说话,两只握在膝上的手却依然紧紧握在一起。瑶迦咬紧了唇,双眼变得十分明亮:“人总是有生有死,可是我只能爱一个人!”
编辑手记
昨天“讲述”说的是“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的故事,今天谈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三角关系,其中滋味却大不一样。
原本是残酷的情场战争,却因为争夺的对象是一名弥患重病的女孩,而没有剑拔弩张的气势。这是一种难得的两男一女关系,有着一种用无畏和深情打造出来的特殊平衡。
女孩讲述的初衷,是想做出一个选择。她的妈妈似乎已经有了选择———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
想起楚天都市报曾刊过的连载《为爱结婚》。陆弥的哥哥得了严重的肾病。陆弥的老同学很有钱,他希望娶到陆弥,他能为陆弥的哥哥提供更多的治疗机会。但陆弥拒绝了他,最终为爱与别人结了婚。作者张欣给出的结局是:在这份为爱而生的婚姻里,夫妻双方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最终陆弥拿起锤子,砸向了丈夫的太阳……张欣在“后记”中说,这是爱情的绝境。
有些看了《为爱结婚》的人,认为陆弥应该嫁给有钱的追求者。看了今天的“讲述”故事后,不知又有多少人会认为,瑶迦应嫁给有钱的家宾,而不是真爱的森永。
现实的确如此残酷而矛盾,在生命面前,也许最先低头的便是爱情。
今天的女主角很年轻,还未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在这样的两个男人面前,她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期待着马冀将来的“讲述回访”。
第85篇、兄弟饭

中学时,我曾有五个最好的伙伴。我们六个人形影不离,情似同胞兄弟。逃课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就连早恋也都是那么默契。
我们彼此都喜欢称自己为“老子”。“嘿,你小子去哪儿了?老子找了你一个下午。”“你再说那女生,老子跟你拼了!”“喂,把你那本小说给老子看一下。”
我们似乎都想不起来,是从何时染上了这样的恶习。虽然觉得这样的称谓不太好,但彼此都不介意。偶然不想再说了,不愿再犯这样的毛病,恭恭敬敬地自称“我”。可只要有人提起“老子”这两个字,就总觉得自己不回,便要失了便宜。于是,前功尽弃,又回到从前。
年少时的友谊永远是那么纯粹。我们可以不顾及对方的身份,家庭背景,住址,甚至,不顾及他的过去和名字。
三年高中时候,因为他们的缘故,过得不但飞快而且甜蜜异常。离别时,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仿佛只要松开,就会有其中一人被凉风带去。
村里有一种习俗,名叫吃“兄弟饭”。意思是说,你和哪个男生玩得比较好,觉得他可以做你的兄弟,那就挑一个黄道吉日,请他到家中来,吃一次你父母亲手做的饭。这样,你们的友谊就如同兄弟血脉一般,永世不改。
我们渴望将这样的友谊延续下去。于是,纷纷提议,在离别前到各自家中吃一次兄弟饭。
我请母亲挑了日子,特意从隔壁邻居家中借了桌椅,静待他们五人到来。这是第一次兄弟饭,母亲细细审视了他们几个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最后还叮嘱他们,吃了这顿饭以后,你们便是兄弟了,以后要互相照顾,互相体谅,切不可鲁莽行事,多生事端。
我们端着碗,静静地听着,想着几个月后的终须一别,忽然泪流满面。母亲见我们伤怀,哄骗我们说,吃兄弟饭的时候可不能哭,一哭,这情义就淡了。我们只好强忍住泪水。
我的兄弟饭之后,依次该轮到他们五个人挑选日子。那些天,我们过得很开心,也很彷徨。六个兄弟,就我一人考上了大学。其他五人,正在谋划着如何南下打工。生活的艰辛迫使我们要迅速长大,要面对人生和一些不得已的责任。
每吃一顿兄弟饭,我们就禁不住流一次泪。按理说,我们应该吃足六顿饭。可事实上,到第四次的时候就无故中断了。
那位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直到今日都不曾请我们去他家里吃过一顿兄弟饭。每次问他为何时,他也是支支吾吾。我们无不以为,他对我们六人之间的感情不以为然。于是,渐渐便淡漠了他。我北上念书时,其他四人皆前来相送,唯独他躲在家中。
由此,我们更加坚定了抛他出局的信念。
事实上,几年以后,我们还不曾抛却,各自的友谊就已经清淡得只剩回忆。偶尔在村口的小路上碰到,也仅是深情地对望几眼,寒暄几句。
他们已被生活的苦难压得抬不起头,已无法心无旁鸯地与我坐到一起,再度谈天说地。
后来无意间走进田野,竟看到当年那个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在广袤的碧绿间播种芽苗。我一眼认出了他,怀着忐忑而又激动的心情走过去。
他和他的母亲一道辛勤劳作。我挽起裤腿,一面下田帮忙,一面微笑着问:“小子,怎么不叫伯父一起来帮忙呢?”
殊不料,她的母亲竟然告诉我:“哪有什么伯父?他爸都死好多年了。”我们一直沉默。直到最后别离,也不曾说过一句话。
我忽然明白当年他不请吃兄弟饭的缘故。父母同做一顿饭,这个极为简单的条件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无非等于幻想。
当年的友谊,当年的“老子”。当年的兄弟饭。我们以为,是给了彼此一生中最为甜美的青春回忆。却不知,有那么一个兄弟,正在被这些绚烂的过去执意伤害。并且,一伤便是许多年。
第86篇、顶替风波

看到家乡送来的新闻录像片后,我的脑袋里就一直打着问号。我惊讶的不是因为这个录像片在我台一年一度的好新闻评比中获得了大奖,而是片中的一个人委实让我放心不下。
新闻报道是家乡举行的一次家庭法律知识大奖赛,让我不安的是一号家庭。同其他家庭一样,一号家庭也是由爸爸妈妈和孩子三人组成。问题是一号家庭的妈妈怎么看怎么像我的同学秀,可那个爸爸却不是军。
秀和军都是我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双双回到家乡,经过几年打拼,秀当上了镇妇女主任,军则坐上了县实验小学副校长的交椅。秀和军结婚时,我应邀出席并担任婚礼司仪。之后我同他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每次回家,他们都会邀我小聚。半年前,我因出国进修同他们中断了一段时间的联系,想不到才几个月的工夫,他们的婚姻就亮起了红灯。
我正盘算着抽个时间回去看看时,突然接到参与拍摄家乡科技示范村宣传片的通知。这给了我拜访秀以解心中之谜的机会。 到了家乡已近傍晚,在县城最豪华的喜来登大酒店,我们受到了高级别的接待。
次日早餐后,按照事先安排,我们先听取县、镇、村三级领导的介绍,接着走访科技示范户。当我们一行十几辆车浩浩荡荡地前往科技示范村时,沿途刚刚修好的水泥道和刚刚成活的水杉树,无一不让我自豪万分,至于迎风招展的彩旗和每隔一段路就能看到的过路横幅和大型标语牌,更能看出家乡领导的工作热情。
在村长的引导下,我们走进一户人家。这家人住着一栋造型新颖的小别墅,院子前后绿树成荫,院子里窗明几净鲜花竞放,室内家用电器应有尽有,尤为可贵的是书房内的藏书足足有万余册。如此规模的藏书量不用说在农村,就是城市知识分子家庭也为数不多。我正暗暗感叹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指导。我叫王霞,这位是我的爱人李平。现在我来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依靠科学来发展种植业的……”我抬头一看愣住了,这个侃侃而谈的女主人不是秀吗?而她所说的那个“爱人”既不是军,也不是参加知识竞赛的那个“爸爸”。秀何时再次婚变?何时辞职归田?何时更名成了“王霞”?我真的迷糊了,忍不住“啊”了一声。我的失态显然惊动了正在讲述的女主人,只见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不过仅仅是一瞬,便又恢复正常。倒是我这个走南闯北的“无冕之王”,应变能力反而不行。
“好哇,你这个狐狸精,竟敢欺负我女儿,我打死你,我打死你!”正纳闷着,一个怒容满面的老妇人挤了进来,“啪啪”给了秀两个嘴巴。立时,秀的脸上现出十根鲜红的指印。秩序井然的会场,也随之乱成一锅粥。幸好村干部反应及时,快步上前将老妇人连劝带拉架出现场,混乱的场面才慢慢平静。
原来老妇人是王霞的母亲,过来看望女儿,正赶上秀扮演女主人角色,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以为秀鸠占鹊巢,不由分说动起了粗。
老妇人的出现,使活动大打折扣,也让县乡领导颜面尽失。于是县领导就将乡领导狠狠训斥了一通。乡领导紧接着又将罪过转嫁到村领导身上。而秀因为是活动的负责人之一,自然也脱不了干系。
临行前,我特意抽了个时间,想好好安慰秀一番。谁知秀的心情却出奇的好,一见面就笑着说:“知道你会来,在下已恭候多时了!其实这不过是我导演的一出苦肉计,不这样做,弄虚作假的风气何时能休?!”
秀一如从前,阳光灿烂,调皮幽默。望着儿时好友,我不知道她的付出会有怎样的收获,但我坚信,文明进步永远是社会的主流。
第87篇、硬汉的温柔

正当大家喝得高兴时,武术指导洪金宝发现一旁的甄子丹情绪有些反常,心中不禁犯起嘀咕。他主动招呼甄子丹:“老弟,咱俩也划划拳吧!”
“好啊!”盛情难却,甄子丹微笑着伸出右手。细心的洪金宝发现,甄子丹的动作很别扭,便关切地问:“老弟,你的右臂怎么了?”
见洪金宝追问,甄子丹不再隐瞒,叹了口气说:“前几天,我的右臂骨折了,到现在还没痊愈,不能过分用力。”“哦,原来是这样……”洪金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此时,大家划着拳喝着酒,谈笑风生,酒桌上的气氛步入佳境。洪金宝突然站起身来,对大家拱了拱手说:“抱歉,我有点事要先走一步,朋友们吃好喝好啊!”大家都很不解,搞不懂他为什么会如此扫兴,看到他一副着急的样子,又不便强加挽留。
洪金宝走后,其他人继续喝酒。深夜返回时,大家发现,洪金宝住处的灯居然还亮着。
第二天,洪金宝早早来到拍摄现场,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甄子丹,把一张武术指导图交到他手中。接过图,甄子丹一下子惊呆了:本应是右手出力的动作,都换成了左手。要知道,武术的动作是连贯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样一改,几百个招式都得打乱重来。望着面前两眼布满血丝的洪金宝,想到他昨晚匆匆退场、深夜窗口不灭的灯光,甄子丹恍然大悟。为了避免自己的右臂遭受二次伤害,洪金宝连夜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一张武术指导图啊!
生活中,谁都会遭遇不幸或挫折,朋友的出现总能给你力量。真正的朋友是放下自己所需,默默帮你解决好一切的人。洪金宝便是甄子丹真正的朋友。难怪,后来在新片发布会上,甄子丹无比动容地说,自己拍摄《叶问》最大的收获并非片酬,而是得到了比片酬更珍贵的东西——让他心生暖意的朋友的关爱之心。这颗心是洪金宝给他的,他将传递给更多朋友。
第88篇、友谊飘飘的日子--写给我最好的哥们

飘着小雨的夜里,我写下这个题目。任思绪在无边的空气中回旋,让年轻的往事再一次将我包围。孤单的心流浪在冷清的街道上,想象着心中的另一个天空。现在的长沙还在下着雨吗?
曾有的故事一幕幕在眼前翻过,四年岁月里留下的点点滴滴是那样的繁琐,睡在我上铺的你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日出日落间,萦绕在心头的惦念是那样的熟悉;在陌生的城市街头,步履间仿佛还有着你的脚步声;吟唱的老歌里,仿佛还回荡着昔日的和声;挥洒的球场上,寻找着当年的豪气;就连着飘飘洒洒的雨也仿佛在重复着当时的美丽。
如火的九月,当九八年的大洪水刚刚退去,我告别了家乡,带着满怀的憧憬和淡淡的乡愁,淋着霏霏的细雨来到了岳麓山下,一个美丽的地方……在那里我度过了最难忘的青春年华。
第一次走进寝室的时候,你正和你爸妈一起在那里聊天,有些不修边幅的样子。头发有些卷,脸黑黑的,用非常快的的东北话问候了我一句。我顿了片刻才明白过来,问候了你爸妈,然后我一个人静静的收拾东西。心想你们挺好,有爸妈陪着一起来,还能聊聊。我一个人收拾完东西就躺在了床上,有些伤感,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四个春秋……大学的生活就这样伴着我的懵懂和兴奋开始了。
足球的快乐
这是我不能不提的。它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快乐回忆,也教会了我合作、冷静、忍耐、拚搏、速度。
军训完以后,记得我、老吴还有你起的很早,当时就我们三个人踢球,大早上6点多,就到研究生楼下的空地上踢球。你说你踢得不好,我知道你是想欲扬先抑,可没想到的是我们想的都一样,结果是你的技术最不好了,现在想起来都想笑。
踢球成了我们最快乐的事,就象我们说的:学校只要能踢球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奔跑的汗水。四年后,你的技术可是进步不小,大局观还不错,所以我们让你做我们的队长!
大四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球场真是罕逢对手,所以每次开场我都不屑提前锋了,总呆在后场压阵,遇到局势不好才上去。那时你就说:“你们还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最厉害的杀手没上呢!”记得那时我只要上去肯定能进球,那时的感觉就是易如反掌,游刃有余,什么样的后卫我都不怕。我对你说:“我现在球场上特别自信,主要是心态上就没把对手放在眼里,所以面对你们我非常的主动。”
我们爽朗的笑声,我们的快乐足球,我们的沙滩足球,我们的疯狂,我们的呐喊……赤裸裸的留在了那美丽的校园。
“堕落街”的谈话
大一的日子,有些无聊、空虚、不知所措、茫然……!记得有一天我们心情都不怎么好,不想早早回寝室,就顺着“堕落街”一直遛到师大,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关于现在、关于未来的谈话。似乎也没能改变什么!你一定还记得路上漂亮的师大女生,还有那飘着香味的路边摊。
生日
你的生日是9月5日,一般都是刚开学的时候,所以总是没有人记起。好像我也没有给你庆祝过生日,也没有送过你象样的礼物,现在心里有些内疚。那时候穷啊!
我的生日是阴历腊月初八,一般都是快要放假的时候,不过还总能想起来。我和你一样不计较这些,所以也没有特别的庆祝过。只记得有一次你送过我一盘正版屠洪刚的磁带,还有一次和我吃了一顿超辣的火锅,然后一起在练歌房里疯了一个小时。
女生
“小白”是我们对你初恋女友的昵称,一个很喜欢运动的漂亮女生。她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你也经常和我提起她,她和你在雨中撑着伞漫步大桥的故事成了寝室津津乐道的一件事。
你是个不太懂浪漫的人,总是给我讲一些感情的‘大’道理。大学四年你没有谈恋爱,我知道你也想。虽然她没有忘记远在锦州的那个女生……。最终你和我一样,都错过了爱情的选修课。
你喜欢运动型的女生,瘦一点的,很健康的那种。那时候我们经常在阳台上指点美女,激扬文字。这么说是有点夸张,不过看见美女我们总会多看几眼,无论当时是在踢球、学习、逛街、吃饭,只要当时我们的眼睛能闲下来。
你总是说不愿意和我一起走路,因为迎面的女生总是盯着我看。我就笑:“怎么可能,我怎么没看见有女生看我?”这时候你就会声色并茂的虚构着擦肩而过的女生。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有意思。
唱歌
你的嗓子很好,记得大一化工院的开学晚会上,你的一曲《心手相牵》还让我记忆犹新。不过印象最深还是那次在湘江沙滩的烧烤晚会上一起合唱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不过可惜的是以后的三年中我们再没有找到合适的歌,所以那首歌也成了唯一。我们总说应该组成一个组合,找个人专门为我们俩写歌才行。
我比较喜欢流行歌曲,平时听的唱的也都是这些歌;你经常唱一些民族的歌曲,我也很喜欢这类歌曲,但是却唱不了。你好几次提出一起到岳麓山上练嗓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那时我们总是在澡堂里大声唱歌,澡堂里唱歌的感觉很好,现在都有些怀念那无所顾忌的酣畅淋漓……。现在连大声唱歌的机会都很少了。
星际
“ 农民、锉锉、龙奇、小狗、航母、隐形、地堡、兵营、升级……”玩过游戏的人对这些字眼一定不陌生,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我们一起迷上《星际联盟》,游戏的吸引力无需多说,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出口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我是一个很少玩游戏的人,长这么大,星际是我玩的时间最长的一种游戏。
令我难忘的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而是你对待游戏的认真态度。记得你给我说星际的技巧:造到第几个农民才能造什么之类的。当时郑重的神色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但也想了很多。我对待什么事情都不是特别认真,何况是一种游戏,你的认真让我改变了很多。
读书、看碟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从不挑食,总是拿一些不知名作家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不屑于我的嘲弄。还喜欢看一些神、鬼之类的,寝室里经常有你关于妖魔鬼怪的高论。
我喜欢金庸的武侠,梁羽生、古龙的也还行。别的就是一些文学类书籍、历史、诗词、奇闻杂事之类的,当然还有我喜欢的书法类书籍。
到‘天龙录像厅’看碟是我们偶尔的消遣。周星驰的影片是我们共同的喜好。恐怖片也行,不过你喜欢看一些“僵尸”类的中国鬼片,我喜欢“异形”类的惊险大片。
记得考四级前,你连续一个星期看录像,创下纪录,直到毕业没有人打破!
性格
你做事很有原则,而且认真,偶尔的严肃让我有些受不了;有时候又象个小孩,什么都不懂,我们都认为你在装。每每这样的时候,你都一本正经的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们笑什么,你知道啊!你说!”
你生活很快乐,常常的滑稽言谈让我们大笑不已。不过你的烦闷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毕业论文的日子
四年的友谊让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的默契。毕业论文我们选择了生物化学专业的课题,虽然我们各做各的实验,但同是一个导师,一个实验室。繁琐冗长的实验在我们的调侃中变得非常有意思,单调的实验室在我们的歌声中充满了快乐。
那固执、严肃、思想有些混乱、有时候像小孩的导师;那个很喜欢说“你觉得嘞?”的小师姐;那些精密又好玩的仪器;还有那台一瞬间丢失的电脑主机;被我们摔碎又偷偷扔掉的器皿;师兄答辩时我们的一顿大吃……,烦闷并快乐着,我们走完了大学最后的日子。
最后的话
“我看得出来,你现在比以前更加自信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的大局观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这是走之前聚会上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 ……
毕业典礼那天,同学们一起到岳麓书院玩,没记错的话那是全班同学最后一次一起出去。可当我翻开那天的照片,总也找不到你的身影……
我对着相片思索你当时的心情,是伤感、不屑、无聊、还是……。这些都罢,知道吗?
更多的时候我有些遗憾,为你也为我。
离校的几次聚会上,我们碰杯的时候很少。烦乱忙碌中我们只留下了几句祝福的文字。
彼此间的熟悉让我和你之间没有了语言,再多的话也承载不了友情的万分之一,我们都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别的同学。
送别
走的那天,长沙下起了小雨,整个校园笼在了蒙蒙的雨中,岳麓山静静的端坐,悠悠的湘江缓缓的流淌,抬眼环顾这天空的苍茫,静静的聆听着雨声,无奈也罢,不舍也罢,最后一次看看空空的寝室,再见了……
你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行李。
“我走了,有老乡一起,你不用送了。”看着我匆匆的走进寝室,他对我说。那时我刚送走了一个同学,一手的泥。
“好吧!……一路顺风!”静静地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了楼道的尽头。
我茫然的伫立,郁郁的望着阳台外的雨……片刻间莫名的感卷席卷了我。
“不行,我一定要送你。”我拿起雨伞跑出了寝室,绕过宿舍楼从小道赶了出去。
当你从街边樟树下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我微微的一笑,眼泪涌进了我的眼眶,我赶忙擦了擦,不想让你看见我的难过。
“你怎么又出来了?”
“我还是送送你吧……”
帮你拿上行李,走过泥泞的堕落街,看着你坐上汽车……
那样的匆匆,挥动的手能表达我的心思吗?你湿润的眼睛在说些什么呢?
咽喉似乎被什么东西堵塞了,只觉得鼻子酸酸的。当我坚强的转身走开,泪水夺眶而出,脆弱的心灵抵抗不住最真实的情感,我哭出了声音……。
“走吧!亲爱的朋友!我真心的祝福你一切顺利!”看着模糊的地面,我慢慢的走了回去……。几个小时后,我也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当那美丽的生活被毕业留言册上的文字cut的时候,当中国足球轰轰烈烈的迈进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告别了星城, 这次是些许的激情和满怀的离愁……不变的是那漫天淅淅沥沥的雨!
分别的第267天:
美丽的长沙还在下着雨,我的心走进昏黄的路灯里,穿过陌生人群挥洒着思绪,你不在我身边,欢笑在哪里?
无你的午夜里翻开了日记,一页一页字迹化作相思雨,孤单单的梦乡里盛开着美丽,化作淡淡泪水,潮湿轻轻的叹息。
阵风又在吹起,睁开我双眼,今天的长沙又下起了雨。
第89篇、相爱也要够哥们
男人们总爱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为手足可以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而对心爱的女人纵使百般浓情蜜意,却难如待知己般仗义豪侠。
很多人对朋友忠肝义胆,能为对方做任何事,只因“他是我朋友”;惟独对配偶选择性付出,即付出一定是为了更大的回报,只因另一半是“自己人”,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便有了无限要求你的特权。时间一久便对其漫不经心,这是很多男女在爱情婚姻中的态度。
其实爱情,不止是异性间相互吸引彼此爱慕,也要有一点朋友般的肝胆相照;情侣夫妻之间,也要讲点哥们似的情义。
像哥们那样忠于彼此。诚信是所有契约关系的基础,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哥们一旦结义,很多便是一生,甚至对方性格、人格有缺陷,仍然不问是非曲直,不论长短高低追随左右。爱情这种契约,如果有一点哥们义气,尊重爱情、信守承诺也就获得了更绵长的力量。
像哥们那样侠义、有担当。不只是在对方罹患重病、遭遇危难,或贫困潦倒、不名一文时不离不弃,同患难共生死,也包括在平淡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包揽对方的烦闷、困惑、压力、烦躁。勇于担当,是要担起所有的喜悦和忧愁,悲阔和庸常。
像哥们那样有情有义。江湖义气的动人之处,恰在于它不问缘由、不计后果、义无反顾,朋友有需要就捋袖冲上;还在于它单纯醇厚,自始至终。多一点义薄云天的豪气,自然会对对方生出许多理解和宽容,爱情也就多出许多生动的色彩。
人的一生需要真正的朋友,来温暖我们的内心,让我们不至寂寞孤单。而最爱的那个人,恰恰是不容错过的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不仅在生活上相伴,也在精神上相依。够哥们的伴侣一定会少一些彼此伤害和辜负,够哥们的爱情一定能多一些坚韧和厚重。

第90篇、大学时代臭味相投的哥儿们

亲密的朋友
大学数年,最大的幸事便是结识了一帮臭味相投的哥儿们,其中又以老黄、大印、石头三人与我的关系最铁。我们常常在晚上乘着夜幕凉风,结伴坐在校门外的小山坡上,一侃数小时而浑然不知,以致经常需要翻校门偷偷溜回宿舍。独处时,我的思绪常常回到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当一件件尘封往事跳脱而出时,快乐也就在我心中飞扬起来。
“书虫”老黄
老黄瘦高瘦高,戴一副宽边大眼镜,通身透着一股书卷气,与我极为投缘。老黄爱写诗,颇有才气,却得不到先生的垂青,他也不在乎,乐在其中,不过他英语极差。上大学之初,曾立志学好英语,花数日时间制作卡片,每日抄写诵读不已,一副不赶上严复誓不罢休的架势。但学习这东西很邪门,不专心不行,太专心了也不行。一个月后,我发现老黄的卡片上全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唐诗宋词。从此,老黄说他看到英语单词就恶心。
老黄很喜欢看书,每月的生活费总有一半用来买书,一到月末常常囊中羞涩,万般无奈只能豆腐就白饭,每每“凄凄惨惨戚戚”的看着旁人大鱼大肉,不免愤愤不平,于是痛下决心洗心革面,可没等两天手头稍松又一头扎进书店,每有新书总是慨然相借,但每次我们喜滋滋的接过书一看都不免晕菜,“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易经集注”,匆匆翻过几页便败下阵来,一脸苦涩的还给老黄。
老黄现在家乡市政府工作,依然看书,依然买书,只是已经很少动笔。他说:“工作了,总想宽松一点,得让自己活出另一片天空。”
“帅哥”大印
大印纤纤细细一副文弱书生模样,穿戴整齐,一双皮鞋总是擦得贼亮,尤其对他的一头秀发更是爱护有加。一日,他又在细细梳理,我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每天像你这么梳法,岂不烦死?”答曰:“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一句话石破天惊,搞得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左思右想不断审视自己的人生观,终于顿悟,继我之后宿舍里一帮傻老爷们相继觉醒,毕业时拿出刚进校时拍的照片,只觉上面是一群土得掉渣的傻小子,哪像眼前兄弟们个个神采飞扬,众人慨叹:皆大印之功也。
大印外表纤弱,性情却十分豪爽。大印有个习惯,每天晚上就寝前必吃一包方便面,吃罢洗漱完毕后便在走廊里将饭盆敲得山响,大吼一声“怎一个爽字了得”。大印和我一样,喜欢古龙小说,极欣赏古龙的一个观点:“酒并不好喝,我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气氛。”
那时班里的女生多,学习上难免有些阴盛阳衰,大印的成绩却很好,在班里始终名列前茅,很给兄弟们长脸。大印还写得一笔好字,一手锦绣文章,颇有些才子气,还时不时沾沾自喜地弄出些长联来炫耀,却总是被一干兄弟们批驳得体无完肤,直至自我否定,愤愤然发誓再不舞文弄墨,可没几天又故态复萌。他这样却颇得教中文的老夫子赞许。
现在大印在家乡电信局工作,经常挂电话过来与我天南地北猛侃一通,我们都十分怀念那一段“青梅煮酒论古龙”的逍遥岁月。
“老板”石头
据说“石头”的绰号是班里众女生取的,为此老石着实得意了好一阵子,石头颇有经济头脑,他认为他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从大一就开始倒腾贺年卡,一直到大三从东海贩水晶,基本保持一年做一票大的,虽屡战屡败,但始终勇往直前,直到花光最后一毛钱,大学毕业时基本已是血本无归了,不过也难怪石头会亏,他做生意就像喝酒一样豪爽,就说那次他辛辛苦苦从连云港搞来一批水晶项链,本想狠赚它一笔,没想到刚到宿舍,就在整幢宿舍楼传得沸沸扬扬,说人文系一小子那儿的水晶项链又便宜又好,石头朋友又多,你来挑两条,他来挑两条,没两天好的就全没了,剩下没人要的就只能凄惨地挂在石头的床头凉快,有兄弟问石头赚了没有,石老板一挥手,“都是穷哥儿们,没好意思多收钱,多少钱拿的就多少钱给了他们。”
石头毕业后回了南通,由于行踪飘忽不定,一直无法联系,前段时间惊闻石头所在公司要在斯洛文尼亚开分公司,他有意要去开辟第二战场,不知是否成行。
无论老黄、大印还是石头,他们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每当我回忆起他们的点点滴滴,心头总会涌上一阵难以言表的暖意。每次相聚,无论时隔多久,彼此之间就如从未分开过般的熟悉、自然而无需做作。我想,这就是友情,虽无流星般的璀璨,却有恒星般的长久。
第91篇、小黄,你在他乡还好吗?

“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破土动工。5年后,一座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坝将矗立在松花江上。”看到这个消息,马上联想起10年前我在大顶子山上一段难忘的离奇经历。
10年前,作为呼兰县航运公司的一名水手,我随呼航107船队来到大顶子山港。按顺序,3天后才轮到我们装船。所以,除了值班的外,其余船员自由活动。
吃完午饭后,爱好登山的我独自登上了大顶子山最高峰。举目四望,松花江像一条银色巨龙九曲十八弯地沉睡在绿色的大地中间。山峦起伏,松涛阵阵,鸟语花香,沁人心脾。一览众山小的情怀使我心旷神怡引吭高歌。我坐在温暖平滑的大青石上,朗读《少年维特之烦恼》。不知不觉夕阳含羞晚霞满天,我起身向山下走去。
突然,一条两米多长的大蛇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妈呀”一声怔在那里,头发直立腿在颤抖,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独自面对这么大的蛇,一时不知所措。出于本能,我顺手捡起一根木棒准备自卫。那条大蛇居然高昂头颅蠢蠢欲动。僵持了一会儿,我深知天色愈晚对我愈不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我抬脚小心翼翼地准备绕过去。可是,大蛇居然继续阻拦我的去路。看来,一场人蛇大战不可避免了。心虚的我大喊:“来人哪!救命啊!”为自己壮胆。奇迹出现了,大蛇掉头逃去。我松了口气,一屁股瘫坐到地上。忽然,一只硕大的黄鼠狼从我身后窜出,直奔大蛇。我恍然大悟:噢,大蛇的逃走并不是怕我而是怕它。想起黄鼠狼是蛇的天敌,我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全身马上充满力量,拿起大棒准备来个人鼠合力大战巨蛇。
黄鼠狼很快追上了大蛇。它先是绕着大蛇跑一圈,边跑边撒尿,然后跳进圈内向大蛇发起进攻。黄鼠狼非常敏捷,它忽左忽右,忽上忽下,闪转腾挪,斗志旺盛。大蛇则以守为攻,虽处于劣势,但困兽犹斗也很顽强。一时打得难分难解不见输赢。我手握大棒很想助黄鼠狼一臂之力。但怕误伤了它,没机会下手。不好,黄鼠狼被大蛇死死缠住,脱身不得。我心一紧,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我挥舞大棒向大蛇猛击。黄鼠狼趁机逃了出来。然后继续攻击大蛇。如此反复,几个回合下来,大蛇终于“寡不敌众”力竭而死。我终于松了口气,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小黄,好样的!”黄鼠狼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冲我一龇牙,似乎在说,也有你一份功劳。然后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边退边说:“小黄,咱们可是患难之交啊!可别自相残杀呀!”它似乎听懂了我说的话,停止脚步,返回到大蛇身边。不一会儿,又跑来三只黄鼠狼,直奔蛇肉。它们齐心协力,很快把蛇咬断分为5份。后来的3只各叼一块离开。小黄独得两份。看来多劳多得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动物。
忽然,小黄叼起一块蛇肉向我走来,在距我一米处停下,把蛇肉放在地上,冲我又一龇牙,我突然明白了它的用意:胜利的果实也有我一份!怪不得它们把蛇肉分成5份!真是奇迹!我一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说:“谢谢你,小黄,我不吃蛇肉,送给你吃吧,再见!”我依依不舍地向山下走去。可是回头一看,小黄竟叼着归我的那块蛇肉跟着我!我大为感动,停下来,双手抱拳:“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谢谢你!我真的不要,请回吧!”小黄真的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一步一回头地下山……
以后,我曾去我和小黄大战巨蛇的地方,但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第二年,因我回到办公室工作,再也没有去过大顶子山。这一别足足10年!
10年,弹指一挥间。我不知道昔日健壮灵敏的小黄是否已步履蹒跚,但我知道,我对小黄的感激与思念永远不变。我真诚地盼望小黄能早日得道成仙!
第92篇、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

我和谢汀兰有三个约定:不在同一天发脾气,一个人郁闷了,另一个要哄;不再喜欢爱吃苹果的男生,他们通常没心没肺;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里的首要地位永远不可动摇。
依旧记得我和谢汀兰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那个下午。那天,我们化了淡妆,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挽着手从后台意气风发地走到舞台中央。当时的台下有些骚动,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吹起了口哨,虽然有些刺耳,但我和谢汀兰却备感骄傲。音乐响起,我们煞有介事地唱起来,可唱着唱着,我就忘词了,随后谢汀兰跑调了。最终,我和谢汀兰把排练了三个星期的节目演砸了,台下嘘声一片。亮相很惊艳,结局很凄惨。
谢汀兰责怪我,苏黎,我们练了无数遍,你怎么把词忘了啊?
我说,我忘了词你就接着往下唱,反正是合唱,别人又不会听出来,我一会儿就能想起来了,你怎么唱跑调了呢?
谢汀兰说,还不是因为你忘了词,我紧张的吗?
我说,我忘了词,我都没紧张。
谢汀兰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也噘着嘴看她。最后,我们俩背着书包各自回家。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方向,相距不远,我和谢汀兰走同一条路,她在前,我在后,隔着50米的距离,谁也没有理谁。太阳落山了,天空跟我们的脸色一样难看。
我和谢汀兰在七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死党,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如今我们十六岁,长大了很多,却突然变得不懂事了。
晚上,我坐在窗台上,看屋外雪花纷扬,凌晨三点,雪停了,整个大地素面朝天。我钻到被窝里,把谢汀兰送我的加菲猫摁在床上,边打它的屁股边说,我错了,还不行吗?
天蒙蒙亮,我就爬了起来,揣着两个苹果去找谢汀兰,我想我应该当面向她道个歉,毕竟我比她大一个月,做老大要能屈能伸才好。
从我家到谢汀兰家要走二百八十多步,我数着步子,踩着积雪往她家走,当我数到二百五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谢汀兰,她蹲在地上不知搞什么鬼。我悄悄走到她背后,发现她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苏黎,对不起。
我站在她身后傻乐,谢汀兰,你在干什么?
她发现了我,飞快地把对不起三个字给抹掉了,说,我在练字啊,知道我的字为什么写得那么好了吧?
我哈哈大笑,谢汀兰同学,你的字一般,不过认错态度很好,我决定原谅你啦。
谢汀兰说,你的态度比我好,一大早就来找我负荆请罪。
我说,不要胡说,我只是路过,顺便带个苹果给你。我把苹果放到谢汀兰的手心里,她很快就找到了我刻在苹果上的对不起,“喀嚓”一口咬了下来,吞到了肚子里,样子颇为饥渴。
吃完苹果,我和谢汀兰堆了两个紧挨在一起的雪人,用煤球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活忙完了,我们的手被冻得又麻又凉又红,握在一起却感觉温暖异常。
谢汀兰把树枝折了一半给我,我们用它在雪地里写字,写《友谊地久天长》的歌词:“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欢笑,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她写一句,我写一句,一边写,一边唱,整条街都被我们写满了,这一次,我没有忘词,谢汀兰没有跑调。
1999年的夏天,我和谢汀兰背井离乡从烟台到天津求学。她去了天津大学,我去了南开大学。两所大学,一墙之隔,曾经朝夕相处的两个外地女孩子,在陌生的城市仍然可以天天见面。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跑到天南街上一起吃饭。饭后,坐在新开湖或青年湖边喀嚓喀嚓地吃苹果。苹果是我和谢汀兰最爱的水果,我们买很多很多的苹果,遇见喜欢的人,便请他们吃。林志言便是其中之一。
林志言和我同系,比我大两届,一个终日穿着白衬衣的英俊男生,只和他对了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无还手之力。系里组织溜冰,在南京路伊势丹顶层,技术不太好速度又过快的我把他撞倒了,拽掉了他白衬衣的第二粒扣子,并栽倒在他的身上。我狼狈地站起来,忙不迭地跟他说对不起,他倒是坐在地上慢悠悠地打量我,又对了一眼,天,我的麻烦来了。
10月13日,我入学以来第一次没有跟谢汀兰一起吃晚饭,当然也没有跟她到湖边喀嚓苹果。取而代之的是林志言,我和他共进晚餐,并肩坐在新开湖边吃苹果。
林志言竟然说他也喜欢吃苹果,这让我大喜过望,我嘿嘿暗笑,敌人已经暴露了致命缺点,就别怪大小姐我心狠手辣了。
我把送给林志言的每一个苹果都用水果刀小心地刻上苏黎,这样,坐在新开湖边,他就会把我的名字喀嚓掉,吃到胃里,靠近心脏,我的名字就能轻而易举占据他的心,他吃得越多,我的名字就积累得越多,日久天长,他的心里就只有苏黎,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我对谢汀兰说,如果要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就要让他吃刻着自己名字的苹果。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课题。谢汀兰神秘地说,我现在也正研究这个课题。
我眼睛一亮,是吗?那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吃饭吧,就晚上啦,晚上行吗?谢汀兰低下头微微一笑,故作娇羞地说,那好吧。
第93篇、那一刻,我的忽略伤害了她
和麦丽结成闺密屈指数来已有十几个年头了,记得还是黄毛丫头的时候,我俩就形影不离。后来,上中学,读大学……虽然身边总有新朋友层出不穷地涌出来,却又因为时空的距离慢慢变得销声匿迹。但是我和麦丽总是那么铁,永远不用担心彼此会被杀出的“程咬金”代替,也不用担心被“大浪淘沙”掉。在“亲爱的”、“宝贝”这些口头禅还没有在女孩子间叫得泛滥成灾的时候,我就喜欢这么称呼麦丽,经常把周围的人“酸”得做出晕倒状,而我俩却自然从容地挽臂离去。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都已经成家了。麦丽先我一年结婚,记得在我的婚礼上她忙得团团转,还摆出家长作风,和我老公说:“颖颖从小娇生惯养,我也一直让她三分,你以后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只吃软不吃硬……”直到说得我老公鸡啄米似的点头,麦丽才善罢甘休。
结婚后,老公对我的确不错,他开玩笑说,他惹不起我的亲友团,我知道他指得是麦丽。于是我马上对他粉拳挥舞,然后就会想起该给麦丽打个电话了。虽然有了各自的家庭后,我和麦丽不像以前的那样形影不离,但是一旦煲起电话粥来,持续时间之久,还是让我老公佩服得五体投地。
转眼到了结婚纪念日,给老公该买件什么礼物呢?我首先想到了和麦丽商量一番。去她家时,麦丽老公正好出差,我把自己摔在她家的沙发里,开始向她“抖搂”自己的对幸福婚姻的感受。第一次,我发现麦丽心不在焉,遥控器始终没有离开手心,眼睛盯着电视,不停地换台。对我的话也没有什么反应。“喂!你把我当空气啊,问你呢,我该买什么啊?”我转身夺过遥控器,逼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就自己决定吧!”麦丽脸上显出从未有过的不耐烦。我的心一阵冰凉,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在一瞬间变得有些陌生。我赌气地站起来,准备回家,本想她会留我一下,没想到,她却站起身来,说道:“那你慢走,祝你们幸福。”我冷冷地说声“谢谢”,便出了她家的门。心中愤愤地想:“不能分享快乐,还算什么朋友?”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麦丽变得更是不可琢磨。我打电话告诉她正在上映一部经典的爱情大片,问她是否有时间去,她却冷冷地答:“你和你老公去吧,我没有时间”;我邀请她到我家玩,她也频频拒绝。我当时只想到一个理由,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就不认朋友了。想着想着,心里一阵悲凉。
一天早上,麦丽打电话让我到她家,声音依然是冷冷的。我欣然前往,期盼她能“回心转意”。一进门,却被麦丽的打扮惊呆了!从不化妆的她,嘴巴涂得猩红,身上是一件很性感的束胸吊带装。说实话,麦丽的美来自清纯自然,这一身打扮,在她身上显得不伦不类的。当麦丽问我,她这样打扮怎么样时,我直接说道:“真不怎么,你也不怕把你老公吓跑了。”话刚说出,只见麦丽的脸色越变越难看,接着,便疯了似地将那衣服脱下来,疯狂地在上面踩踏,像是对我所说话的反抗一般。我站在一边尴尬极了,终于忍不住抽身离去。心彻底地凉了,我坚信,麦丽真的变了,我们的友谊也彻底崩溃了。虽然麦丽的影子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也多次想拿起电话,听听她熟悉的声音,可最终,都因想到她后来的变化,而控制住了。麦丽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更别说来找我了。在老公的安慰下,我最终接受了我已经失去麦丽这个好朋友的事实。
一个星期日,我和老公去买东西。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挺拔、高大,像极了麦丽的老公。越走越近时,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说:“麦丽他老公!”而那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却是陌生的。顾不得老公的劝阻,我的第一反应是,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麦丽,我不能让麦丽不明不白地受伤害。
跑到麦丽家里,顾不得一年多没有联系的尴尬,我将她老公的行为揭发了出来。
“谢谢你,颖颖,这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早在半年前,我就和他离婚了。”麦丽平静地说。我的嘴却被震惊成O型,怎么可能,麦丽离婚了?作为她的好朋友,我竟然全然不知。
麦丽走到冰箱边,取了一罐饮料递给我,“看你累的,先歇歇。”然后,她平静地对我说:
“记得那次你来找我商量给你老公买礼物的事吗?就在那事的前一天,我偶然发现他有不轨行为……”
曾经的一幕在我脑海中重现,直到今天我才找到麦丽冷漠的答案。懊悔漫过心扉,我为自己的自私和粗心内疚。可想而知,当我兴奋地和麦丽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她正在经受着老公背叛的痛苦,而我还用自己的快乐刺激她……
“麦丽……”我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这不好好的吗?离开不爱自己的男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开始时却很固执,我以为是我不美,他才……我拼命地打扮自己,甚至模仿那个女人的模样。可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你做再多努力都是徒劳。最关键的是,我认识到,错不在我……哎!颖颖,遇到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容易,你好好珍惜吧!”
懊悔的泪水早已漫过脸庞,我真想对麦丽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可我喉咙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
看着我的样子,麦丽“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道:“傻丫头,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好久没逛街了,就盼着你来陪我出去走走,说不准还能碰上个金龟婿呢,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的……”说着,麦丽已经走到镜子边披那件我和她一同买来的披肩,而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第94篇、那时友情里的一点暧昧
我是标准没心没肺型的那种人。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很多的男生朋友根本当我是同性别的兄弟对待。在这么多的兄弟中,曾经有一段很短很短的插曲。
???
I2是我的高中同学,在那个青春年代,我们好的实在没话说,可以共用一个水杯,一起去看演唱会......正是因为两人走的太近,在随时可以萌发爱情的岁月里,大家都误会了我们的关系,连身边最近的朋友也抓着我的手问:“你们在谈恋爱?”我每天都要一本正经地对这个解释,对那个说,我们可是纯友谊呀!大家摇着头,纯友谊?不信!不但他们不信,连老师也找我谈话,主题思想就是以学习为重,不要早恋。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那时的我依然喜欢着初恋男友。用自己话说,真叫一个雷打不动。还记得自己特矫情地在日记上写:这就像一条特别漫长的路,我走的很辛苦,可是我知道就算走到尽头,在终点等待我的人也不会是你。我保持自己的想念,让别人继续以为吧。
后来记不得的我们怎么就突然都想不开了,竟真的谈起了恋爱。彼此都不是对方的心动,根本没有那种爱的冲动。逛了两次街,看了一场电影,便没有了下文,这样来去匆匆。那年的圣诞节,我用纸包了足足有奇宝饼干那么大的一个实心纸桶,然后打了精致的包装。其实里面只有一个很小的字条写着,辛苦了,圣诞快乐。听说他收到礼物后,拆了一节自习课。然后看到我就习惯性地拿眼睛横我。那时的我们准备回到纯友谊的位置。显然还有些情绪没有梳理好。毕业后,我继续在这个城市读书,他去了日本留学,才算彻底地缓和,应该感谢时间,它可以改变所有的难堪。
???
去年他回国的时候打电话通知我,晚上朋友们聚会。我告诉他,今天是妈妈的生日,要晚些去。他在电话那端叹气,早说是咱妈的生日呀,我都没准备什么礼物。我哭笑不得地顶了他句,你少来。见到他时,我们拥抱了一下,他说,真的是32A呀,抱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打着他的头,说过多少次了,是34B。这样的玩笑无伤大雅,而我们的关系永远不再有任何质的改变,绝对的好兄弟而已。
这样所谓的前男友总是特别了解你,特别谈的来。我收拾书柜的时候,找到当年的情书,便威胁他,如果不给我200元,就交给他女朋友。他特镇定地说,LR知道我们怎么回事。她怎么知道的?你傻啊,当初和你在一起才和她分开的。哦,忘记了。我的敲诈计划就这样破灭了。I2说,LR要我明年结婚,可是我还没想好呢。是么不想结,还是不想和她结?想和你结!你撒谎不恶心啊!哎,一起叹气。I2,知道么,老天总是不能让你太如愿的,我一直希望找个大自己几岁的男朋友,可是我的男朋友都是比我小,如果把你算进去,你是大的了。是么,要是你也算女朋友的话,可是最纯洁的一段历史呢。然后我们假装为了当年嚷,我说是他先甩的我。他说是我先抛弃的他。说完都笑了。
今年夏天,我因为一些事情不开心,I2就在晚上打电话给我,在家?在。那我打你家里电话。好的,什么事情啊?没事,和你聊天。东一句,西一句。说些没用的话,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陪你打发时光。谢谢你I2,我在心里这样说。
很庆幸自己的软弱和没心没肺,让我可以把岁月里的曾经都变成友谊一直保存。也许我们曾经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男性好朋友,可以拥抱,可以牵手。止于此的身体接触。有些暧昧是留在嘴边的,言语间仿佛无限的亲密,实际上无非是玩笑罢了。不是17岁了,分得清所谓暧昧与爱情的差别。

第95篇、帮忙
那会儿,宁在县委组织部当干部科长。
这天,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乡里考察平副乡长。
宁和平两人打小便在一起厮混。宁原本不想去考察,跟部长提出来回避,可部长说你们又不是亲戚,不符合回避的条件。宁只好接受任务。
宁到乡里的时候,平自然很高兴。平想,两人交情摆在那儿,宁不可能不为他说些好话。
宁其实也想为平说好话,可考察情况不是太理想,找人谈话时乡里好些人都说了平的坏话,有说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有说平经常好烟好酒大吃大喝的,甚至还有人说平跟乡里一个女干部关系不正常。
平也知道乡里好些人对他有意见,猜得到考察时有人会说他的坏话,就想让宁向上面说几句好话。平表达完这个意思后,就拿出两条高级香烟和一个卡给宁。
宁说,咱俩的关系,用得着来这个吗?
平便说,是不是怕我拉你下水?不要就算了,我自己留着用。平突然有些生气。
宁知道平误会了,他是真的觉得平用不着给他送礼。
在如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宁同时帮平说了不少好话。
平如愿当上了乡长,宁认为给平说的那些好话多少起了些作用。不过当上了乡长的平却不这么认为。平有一次喝多了,在酒桌上说,姓宁的不抽我的烟,自然有人抽我的烟;姓宁的不讲交情,自然有人讲交情。
这话传劭宁的耳朵里面,宁很无奈,没想到自己拒绝平的礼物,竟使两人的关系冰冷起来。
又过了几年。
宁这时已经是市委组织部的干部科长了,而平也是一个重点乡的党委书记。
说来也巧,部里又安排宁去考察平当副县长。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了平工作的乡。平见是宁来考察,便有些尴尬,也有些忧虑。
如上次考察一般,平这次的考察情况仍旧不理想。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大吃大喝的毛病没改,有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跟一个女人关系不正常,而是好几个。
考察结束后,宁回到市里,当天夜里平便带了些烟酒找到了宁的家。当平将烟酒搁在沙发边上时,宁装作没看见。
平说。过去的事对不住您了,这次还请您帮帮忙,给说说好话。
宁说,这是哪里话,我还不知道怎么做?
宁这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也想为平说几句好话,可实在张不开口,就没说。
这回平没有好运气了,不仅副县长没当上,连乡党委书记的位置都没保住,调整到县直一个连官带兵两桌麻将都凑不齐的单位当了一把手。
平的情绪因此很不好,经常找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发牢骚,他想不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烤熟的鸭子飞上了天。有朋友说,兴许是宁那个家伙搞的鬼,当年你当乡长时他不就捅过你一刀么?
平想了想,然后肯定地说,不会,我这次送他烟酒,他没有丝毫迟疑就收下了。
平的官没升上去,可他觉得跟宁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逢年过节,平都会去拜访宁,每次都带些烟酒土特产什么的。

第96篇、在那最西的地方…
鱼,血痕
一年级的儿童节,记忆中是撅着小嘴度过的。
因为央求妈妈给我买只小金鱼和一个玻璃缸,可她却说我还小,养不活它们。任凭怎样的哭闹都没有得逞。这件事很快过去,不谙事的我根本没将它放在心上。毕竟,蕾丝衣裙的魔力委实比鱼儿要大得多。
六一过后的某天夜里,依稀听到隔壁东子哥哭叫的惨烈声音。具体因为什么,迷迷糊糊的也没听清,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美梦。
第二天一早,在小院的拐角处。他捧着一个蓝色的玻璃缸,微微的蓝倒影在他的眸子里,清澈而忧伤。一只披着彩色鳞甲和扇形尾翼的小鱼在水里兀自的游着。他说,给,这是哥给你的。
透明的水缸影射出一双无数血痕的手掌,他咬着嘴唇浅浅莞尔。
眼睛被一层雾霭遮住,碎小珠子从眼角泛溢而出。为了一条鱼和一只破鱼缸,他竟然逃学到水塘去捞鱼,而后省下好几天的早餐钱买了一只蓝色的水缸。
暗紫色的血痕好象深深的印记刻在了我童年的心底,怎么也抹不去。
默别
六年级,我们一家从小院搬走了。东子哥没有来送我。
望着小院里高高的老槐树,斑驳的树影从缝隙间调皮的挤进来,洒在我的脸庞,暖暖的。长满苔藓的洗衣台落寞的倚在墙角。还记得,曾经和他常常坐在这个冰冷的板子上看午夜的星星。他说那颗最亮的星星叫小然。我的名字就叫小然。
东子哥说,长大了他要做警察。他要保护我,不让我受欺负。我微笑着仰望布满繁星的苍穹,小小的幸福被贮藏在了遥远而美丽的星球上。
青涩的碎片一幕幕蔓延开来,禁不住到处搜索他的身影。他似乎故意躲起来不让我看见。其实只是想问他一句,你说话还算话么?你还会做警察么?还会保护我么?
屋子搬空了,心似乎也空了。抹去眼角的湿润,凝视那扇熟悉而一动不动的木门,在心里与他话别。
刺青
之后的一年里,我们象断了线的风筝,在彼此心里越走越远。他的样子开始浑浊,做不做警察似乎也和我毫无干系了。
那年我初一,他高一。
朋友小阳和东子哥在同一所中学。直到我在尘舞飞扬的操场上看见他时,才知道。
他比以前更加瘦弱,脸庞里透着一丝和他不太相符的隐忍。看见他过来时,思绪顿时波涛汹涌。近了,站在面前的他,却是那么的陌生。手臂上的一块动物刺青,宛如胸口上的一块疤,一旦揭开就会血流不止。和先前的血痕比起来,难看了好多。
我们只是尴尬的互相问好。他身后的女子涂着鬼魅的妆容,用一种挑衅的眼神注视着我。
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他,他小心的对折一下,然后和那个女子幽幽离去。
面对刺青,面对那个鬼魅的女子,我想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心里堆砌了一道高高的城墙,横跨在我们中间。
玩笑
后来,听妈妈说。东子哥的爸妈离婚了,家里败得一塌糊涂。叔叔整天酗酒打他骂他,阿姨变卖掉一些财产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读到高二时,他休学了,在社会上闲混,到处替人收帐。
末了,妈妈紧张的补上一句,以后离他远点,别和他来往。
听到这里,我才发现刻在他脸上的隐忍到底是什么?
警察与贼的故事好象是老天和我们开的玩笑。我想,就算再美丽的彩虹也构筑不起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
家里常常会接到一声不吭的“骚扰”电话,只有短短的一分钟,对方微弱的呼吸声能够清晰的充溢在耳畔。也许因为小时候对承诺固执的守侯,在缓缓流走的日子里,心底的某个角落已经将这个做“贼”的家伙给掩埋了。
对不起
高三毕业那年,接到了他唯一的电话。
之前,在这个宁静的小城里他好象蒸发了似的。接通电话的时候,他哽咽了。一个男子在电话里失声痛哭,除了说对不起还是对不起。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听到他哭泣的声音,想象他泪水连连的脸庞。眸子里满是我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我说,哥你回来吧?这里也是你的家啊!
电话断了,只剩下刺耳的忙音。
最西
他判了刑,坐了三年牢。曾经去看过他,可狱警说他不愿意见我。写给他的信也全被退了回来。一年前听别人说,出狱后,他去了茫茫大漠,中国最西的地方。怎么想也想不出他去那里的原因。或许小城已经没有他可以留恋的东西。
时常看到小区里的孩童闹闹嚷嚷的样子,都会忆起曾经那双布满血痕的手掌,那条小鱼,那块碍眼的刺青,还有那个说要做警察保护我的男子。
仰望蓝色的天际,只想轻轻问一句。
东子哥,你到底在哪儿?

第97篇、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
“闺密”是女孩子的专属,它既有闺中密友的意思,又透着一股子温暖和芬芳。不少美国性咨询师都认为,闺密有助于女孩的成长,因为她们的交流常常以感情为主:年轻女孩的话题大多停留在暗恋某个男生、恋人吵架拌嘴上;而成年女性多半会选择一两个贴心朋友,倾诉性方面的苦恼或寻求意见。
妈妈也能做“闺密”
美国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播出时,曾引起了一股热潮:女性纷纷仿效连续剧中的女主角,将性话题摆上了桌面,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分享。在美国,基本每个成年女性都会有一两个亲密的朋友:她们可能是深交多年的同学,或是从未见面的网友,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22岁的大学生苏珊说:“我认为,母亲是我最好的闺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人们习惯把话题夸大化,有时网友的意见会和实际生活有所差距,只能作为参考。但母亲的生活经历丰富,也最了解我的个性。她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刻,给我非常中肯且实用的建议。当然,和她交流我对性生活的态度,有时确实有些尴尬。
“男闺密”并不妥当
我国的性心理学专家也认为,中国女性也非常有必要有一位闺密。比如,很多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性意外或感情意外时,都会不知所措,以致做出错误决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这时有一位可靠的闺密就非常重要了。
曾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一直是乖乖女的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绝望的她只能拨通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电话,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她终于放弃了去私人医院做流产的念头。
专家建议说,闺密最好“有一定生活经验且比较稳重”,向冲动、义气行事者求助反而会“自乱阵脚”。其实,已婚女性比男性更热衷于交流有关性的想法和苦闷。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比较严肃的话题,最好只和一位好友单独交流,因为“两个人会当真,三个人容易开玩笑。”
针对现在一些女性热衷和“男闺密”分享性事的现象,专家则认为不妥,这样一来易让人误解,认为你是个轻浮的女人;二来男性的立场始终和女性有异,有时并不能获得最有力的帮助。

第98篇、我的“小贩”朋友
我跟两个小贩很熟,仿佛哥们儿。第一个小贩卖报纸杂志,开始的时候,买一次给一次钱,时间一长就熟悉了,再后来。他就主动给我留出来我喜欢看的报刊,再再后来,我就一次给他100元,自此省去了交钱找钱的繁琐。月底的时候,算着已经没有了,可他竟然不提,一看到我,依旧把杂志和笑容一同递出来。我问钱该没有了吧?他说是没有了,可我放心你,知道你不会欠我的。我问为什么?他嘿嘿一笑,就凭你先把钱放这里对我这份信任劲儿。
第二个小贩在我住的小区里卖水果蔬菜。也是因为次数多了,他就特意挑好的给我留下。跟在报刊摊一样,后来我也隔段时间就放下100元,花没了的时候,他就递给我一张账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何时买了什么,东西、价格一目了然。
我很高兴认识他们,也许他们也很高兴认识我,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兴不是因我提前把钱给他们的缘故。在这个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实世界中,这样的默契和谐就跟保护区里的大熊猫一样弥足珍贵,不是人人都能碰见大熊猫的,也不见得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朋友。
所以,我感到满足,以幸福和感恩的心态。

第99篇、分享是一份豁达的真情
我一度以为,孤单回到自己家乡小城工作的采莲,只是因为嫉妒,才对我渐至疏远。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场比赛后,被人落下,兴奋的获胜者为了表示祝贺,买来雪糕送给每一位被她PK下去的选手,我漫不经心地剥开来,放进嘴里,却发觉,原本最爱吃的巧克力雪糕,不知为何,变得如此地苦涩。等到抬头看到胜者的笑容,才发觉,原来与人分享一份快乐,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而采莲,却是心甘情愿地,与我分享了4年。只是在最后的一刻,她才突然在我完美的生活里,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而我,却是在将采莲,完全忘记的时候,才明白,采莲所与我分享的,原是这样一份豁达的真情。

第100篇、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

那时候的农村很穷,妈妈在田间地里忙了一年,到了年终分红还要向生产队倒交钱。快过年了,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没有什么喜气,除了酸菜坛子里泡着的那些酸萝卜和红薯窖里的一坑红薯外,就再也找不出什么可以吃的了。
那时候的我已经是读四年纪的学生了。深知家里的境况,虽说妈妈许诺过我,喂养的六只兔子卖了,除去四元学费后,就给我缝一套新衣服,但我知道兔子只卖了十八元钱,除去交生产队的倒补款十元钱和留下我开年的四元学费,就只剩下四元钱了,这四元钱妈妈通过和单位上的同志联系,买了几斤大米。
那时候,物资严重缺乏,买火柴要凭火柴票,买煤油要凭煤油票,买猪肉要凭肉票,买黄花木耳都要票。没有票,只要有钱也行,因为钱可以买到票,可是我们这种农村的贫苦家庭是两样都没有啊!
就在春节来临的前一天,邻居章三婆告诉我妈妈说,今晚麻花沟和双洞子买肉不要票,凡是去排队就能买到一斤肉,每个卖肉点杀五头猪来供应大家。
得知这个消息,妈妈脸上出现了那种带着几分尴尬的笑容,她慢慢从身上掏出了那块裹着的手绢,当她展开手绢后,我看到里面只有两个一分的镍币。
看到妈妈眼里溢出的泪花,我什么都明白了。章三婆一直很关心和爱护我们母子,她从妈妈的表情读懂了妈妈的心思,她掏出一元钱递给妈妈说:“这里有一元钱,是小女给的零用,你拿去给青山买肉吧,唉!可怜的母子呀!”
章三婆的小女在城里工作,她家比我们家要好过些,可也不算宽裕,但妈妈为了我们母子春节能吃上一顿肉,还是接受了那一元钱。
妈妈为了买到肉,叫我自己煮红薯汤,她拿了两个生红薯充饥,就去麻花沟排队买肉了。妈妈虽去得很早,但排队买肉的人太多,她已经排到很后面去了,结果还没轮到她时,肉就卖完了。
熬了大半夜,没有买到肉,妈妈只好失望而归。
妈妈把一元钱拿去还章三婆,三婆听了妈妈的话,当时就流泪了,她没有要我妈妈还那一元钱,叫妈妈用那一元钱去商店扯了几尺最便宜的蓝布在裁缝铺为我逢了一件新衣裳。
三婆看到我穿上新衣,特别高兴地对我妈说:“青山眉清目秀的,学习又好,大妹会有福气的,可要挺住啊,有什么困难多给大姐说!”
记得春节那天中午,我们的茅草屋外面飘着零星的雪花,妈妈突然欣喜的对我说:“山儿,你去拿锄头来,妈没有买到肉,妈陪你去挖地口袋,那东西可好吃啊!”
地口袋,是我们那里生长在地下的一种小虫子,特别穷的人才会去挖这种东西吃的。树林里的树脚下很多那种白色的网,顺着网朝下挖就能捕捉到那种叫地口袋的虫子。
那天,我和妈妈累了好久,挖了很多这种地口袋虫子,回到家准备做饭过年,可是我们的那张小小的旧方桌上放着几个碗罩着的碗,妈妈打开,原来是两大碗米饭和一小碗回锅肉,我和妈妈都知道这是章三婆为我们送来的过年午餐!
今天,我的农村老家早已走出了贫困年代,我也早已成了国家干部,过上了比较宽裕的日子,可每当春节要来临的时候,每当后辈们问我要压岁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那个永远让我难忘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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