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一个人的演出

那时,她是爱写诗也爱做梦的女孩,在校园里以雪莲的姿势盛放——清雅灵俏,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飞花乱眼,可是,她的心静默着,直到他的出现。
南方的春天,雨总是这么绵长,而她与他的那把蓝格子伞是这泼墨画般的雨雾里最韵味悠远的点缀。
整个有雨的春天,她沉醉于馥郁的爱情中。仿佛跌落仙境的爱丽丝,雨水沾上了她皎洁的面容,她的眼睛晶莹如绿叶上的水珠,她娇憨地微微昂首:“我们的将来是什么样子?”
他答:“你怀抱着馨香的婴儿倚在门口等我回来,桌上摆了色香俱全的好饭菜……”
他没注意那晶亮的双眸瞬间黯淡了。
她说:“可是,我还要写书呢。”
他毫无心机地笑着:“小傻瓜,我要的是一个温柔的好妻子而不是一个作家。”
清冷的空气中一声轻微的声响,那是一种瓷器碎裂的声音,不,是她的心,那样骄傲而易碎的年轻的心。
“那么,你去找会做菜的好女孩吧。”她绝决如斯,出乎他的意料。
他站在宿舍门口等她,一整夜,憔悴灰颓,她不理。他托人带来忏悔的长信,她不拆。直到毕业,她真的没有原谅他,年轻时的爱如此纯粹而不肯宽容。
她的书连同她的名字成就文坛的一段传奇,那是十年之后了。
应电视台邀请她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做访谈节目,优雅睿智的女作家却并不谈文学——作品集一本一本摆在书店里,还有谁没看过?她以最隆重的姿态出镜,怀中三岁的女儿如馨香的花朵,她娓娓地说起夫妻相处之道、孩子的早期教育乃至房间的布置,最后还在现场表演了一番烹饪艺术,果然是色香味俱全。
电视里的她,是幸福家庭与杰出事业兼得的完美女人,双眸清澈一如从前。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和他的会做菜的小女人一起。
很晚,她回到酒店,他的电话打进来。
“你真了不起。”他真心地说。
她的心,隐隐痛起来,十年的努力,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向他证明:一个爱写字的女孩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妻子?
往日的甜蜜与伤痛早已化为时光的灰烬,在绚丽的舞台中央,自始至终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演出。而曾经那样在意的人,却终于成为一个遥远的观众——鼓掌、微笑,然后离去。
第2、当痴心对上花心
当痴心对上花心
文 /路人甲
【花心星人不需要安慰】
这日深夜,宋嘉又一次顶着黑眼圈坚定不移地蹲守在电脑前,只因路邵阳有一个习惯:三天更新一次微博签名档,雷打不动,风雨无阻。
每隔一分钟点击一次刷新。果不其然,零点五十八分,新的签名档换上:没劲,果断分!
三个愤怒的感叹号摆动着活泼的小尾巴,轻轻扫过宋嘉的心。
自临睡状态瞬间清醒过来,宋嘉卑鄙地开始窃喜,想她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几天饭前睡前起床前的各种祈祷终于感动了上苍,谢天谢地。
两分钟不到,意料之中的电话铃响起。
小嘉嘉,我失恋了。
哦。丢过去一个字,实在是懒得敷衍。
你反应怎么越来越冷淡了。上次失恋你说活该,上上次你说自有新人代旧人,上上上次你说人不失恋枉为……
停停停停,那你为什么失恋?再听他喋喋不休的控诉,宋嘉自己都觉得自己罄竹难书。
就……就是哥们儿找我有急事,把她落在商场的试衣间里了。委屈欠揍的嗓音在深夜里显得更加欠揍。
“啪”的一声挂上电话,宋嘉把脑袋往抱枕上砸了几下,太抓狂了。这年头,这么奇葩狗血无厘头并且富有电视剧情节的话大概只有路邵阳这种人才能理直气壮地说出口。
宋嘉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刚刚窃喜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普涩。自认识路邵阳以来,就知道失恋于他如同家常便饭,这样的对话隔一段不长的时间就会有一次,他要是需要安慰,公猪都会生猪仔了。
真想掐死他,混蛋。宋嘉恨恨地想。
【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
第二天晚上,宋嘉收到一条莫名其妙的短信:明天早上九点,你家附近的星巴克,不见不散。
把它当做垃圾短信删去的下一刻,新消息就跟着蹦了出来:我是宁柯,怕就不要来。
宋嘉想了半天,记起来貌似前几天在微博上与路邵阳互动频繁的女朋友可不就叫什么柯么。呵,激将法,以为演电视剧呢。
太莫名其妙了,太不可思议了,太惊悚了。竟然还知道她家地址!
来不及深想,一个“好”字就被宋嘉豪情万丈地发送了出去。想她走得正,行得端,怕什么,见就见。
宁柯给出的特征很明显,大波浪,白色紧身裙。宋嘉一下子就看见了,她默默地拿自己跟宁柯稍稍作了对比,简直是矮穷矬对上白宫美,结果太残忍了,她在心里诚实地给自己画了个大叉。
你就是正牌?还没等她坐定,一句话就轻飘飘地钻进耳朵里。
啊?趾高气扬,惊世骇俗的,一句话杀得宋嘉措手不及。
别揣着明白装糊涂,都是高知识分子,路邵阳背着你劈腿,你知道吗?
啊?不是……宋嘉一阵惴惴,这姑娘怎么了,她明白什么了,她什么也不明白。
不是什么!看你这样,连自己男人都管不住,活该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告诉你,我生平最讨厌你这种管不住男人的女人!告诉你,我从来不做第三者!
“哗”一声,还没等宋嘉辩解,满杯咖啡就猝不及防地在她胸前浸晕开。抬头一看,白色一片的身影早已潇洒闪到门外。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被人这样对待,宋嘉一口气提不上来,差点晕倒在星巴克里。
路邵阳,你去死!不顾四周狼一样闪烁着的目光,宋嘉朝电话里咆哮。
脸都丢尽了,索性就趴下来,痛痛快快地哭吧。
路邵阳赶过来时,看见的就是这样子破罐子破摔的宋嘉。
怎么办啊?她肿着一双核桃眼,悲戚地问。
什么怎么办,怪我遇人不淑呗。
宋嘉指了指染成一团咖啡色的胸前,其实她是没脸出去见人。
背你呗。
虽然看他一脸嫌弃和无奈,宋嘉抹了一把眼泪,还是喜滋滋地笑了。
【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会装傻】
你喜欢她什么啊,这么凶。宋嘉在路邵阳的背上翻白眼。
人家可比你温柔多了。
去死去死。宋嘉拽住路邵阳的耳朵朝两边拉扯。
宋嘉,她都跟你说什么了?路邵阳把她往上托了托,这么郑重的口气,还是第一次。
那你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分手7宋嘉的心有些颤抖,她怕他说假话,可更怕他说真话。
气氛沉默下来,谁都没有再说话。只有马路上的公交车乘着风卷起他们脚下的尘土,兀自向前驶去。
宋嘉怎么说也是当年的校园一枝花,追她的人即便不能绕城一圈,组个足球队是绰绰有余的,偏偏近年来却几乎无人问津。她知道,她跟路邵阳走得太近了。跟她关系好的朋友都道你们何时修成正果,每当这时,她都插科打诨,或者极力撇清。朋友们也会不给面子地故作奚落,你们简直就是同甘共苦的典范,他失败的时候有你,脆弱的时候有你,生病的时候有你,失恋的时候有你,你说什么时候没有你。
恋爱的时候没我啊。每次她都在心里小小回应,不敢明里反击,怕朋友们真的为她抱不平,闹到路邵阳跟前去。
这几年,她看着路邵阳的女友换了一打又一打,却没有一个比她这个朋友长久。
还没等宋嘉从路邵阳前女友的阴影里走出来,路邵阳又有了现女友。
听说是一个大学教师,才华横溢,知书达理。宋嘉的心很不忿地鼓胀了一下,还没她工资高呢,这年头,活泼的才好呢。
她等了路邵阳十个签名档的更新,也没有等来他们分手的消息。
转眼便是十一假期,还没等宋嘉安排行程,路邵阳的电话就打来了。
去大连看海吧。
不去,我可不去释放电压,你跟你女朋友去吧。
不行不行,那我也不去了。
爱去不去。
【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
最后宋嘉还是去了,是叫上他们的朋友一起去的。这是第一次路邵阳愿意将他的女朋友公布于世。宋嘉有些落寞,这次,他大概真的是认真了。
大连的海滩上,游人如织。路邵阳一伙人酷爱游泳,索性都穿了泳衣,在浅水区打闹,只留路邵阳的女朋友和宋嘉在海滩上吹风。
久闻大名。路邵阳的女朋友笑起来,酒窝浅浅。
咦?有些疑惑。宋嘉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真的惹人喜欢。
你不会不知道他每天提你多少次吧。
他很喜欢你的。宋嘉实在是有些尴尬,赶忙回答。
还没等接话,宋嘉就佯装着参与浅水区的打闹,跑进了海里。她窒息于那样的气氛,跟另一个女人心平气和地谈路邵阳,真的很困难。
宋嘉一下水,几个人的袭击目标就果断转向了她,被猛灌了几口水,她顿时玩心大起。往人多处游了游,躲在一群女孩子身后,她闭气闷在水里,趁人不注意再出来换气。不到三十秒,她的名字就在深蓝开阔的海平面上响起。
听着他们的叫喊声从轻松无奈转为焦急不安,她故意躲避,迟迟没有露出水面,哼,让这伙人欺负她。最后,他们明显是真急了。宋嘉,宋嘉……路邵阳的声音她听得分明,渐渐地,几近嘶吼,喊得她眼泪融进海水里,眼睛涩涩地发疼。他以前从不会这么严肃认真地叫她宋嘉。
她真的哭了一阵,才从人身后蹚着海水走出来。她看见路邵阳微红的眼,有些发怔,也有些心疼。朋友们跑过来嬉笑怒骂,只路邵阳狠狠地甩她一个白眼,上了岸。
她几乎怀疑他马上就要冲上来打她。她有些后悔,但更无话可说。
他们一直僵持到第二天,自酒店出来时,宋嘉委屈得不敢抬头。失落地走了一会儿,身侧的手就被握住了,是路邵阳越过众人,走上来,牵住了宋嘉的手。
宋嘉甩了甩,没有甩开。
我们分手了,她回去了。他明明一脸轻松,没有丝毫表明失恋的迹象。
为什么?宋嘉整个人都有些僵。
她说我爱的是你。
可我不爱你。
那你为什么不谈男朋友?
那你为什么总谈女朋友?
气氛又沉默下来,宋嘉的眼神带了些咄咄逼人。路邵阳隔了好久都没有说话。
宋嘉,越是手边上的东西越不知道它的珍贵。有了我,你交不了男朋友,有了你,我总被女朋友甩掉。我们祸害彼此至今,索性就一直互相祸害下去吧。
没有玩世不恭,也不怎么感动,不知怎的,宋嘉却哭了。
当晚,宋嘉又守在电脑旁等某个人的签名档。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一行字却把她肺都快气炸了。什么叫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凭什么她的爱情就是一场游戏!真当她宋嘉没人要!
路邵阳,你去死。电话刚接通,宋嘉就是一声怒吼。
这句话你都说几千遍了。
去死去死,快向我道歉。
宋嘉,爱情不讨县一场游戏,戏里戏外自始至终只有你。我发现了,我爱你。
恬不知耻,谁让你说这个了。
一阵忙音,电话这端没了声儿,宋嘉早就羞愤而逃。而路邵阳这时要做的,也许就是追上她,然后不惜一切代价,动用所有力量紧紧抓住她,此生不放手。
这天,宋嘉也难得地更新了自己的签名档: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你追我逐,巅峰对决,痴心对上花心,孰胜孰负,生命尽头,自见分晓。
第3、狐狸、刺猬和青蛙
狐狸、刺猬和青蛙一起走路,突然看到了一块黄油。
青蛙说:“一分三,大家吃一份。”刺猬赞成,可是狐狸想独吞这块黄油,不同意。他想了一个歪点子,说:“这里有一个坑,比赛一下,看谁先跳进坑里去,又最先从坑里跳出来,谁就得到这块黄油。”
刺猬听了,就绕着坑来回转,想跳进去。
狐狸也朝坑边走来。
只有青蛙慢慢在后爬,跟着狐狸走。
狐狸到坑边时,青蛙把他的尾巴咬住了。青蛙暗想:狐狸从坑里跳出来时,一定会向上翘尾巴。果然是这样。青蛙借着狐狸的尾巴先到坑里,并且还比狐狸出来得快。
狐狸失算了,但总想捞到这一块黄油。
狐狸又想了一个比赛办法:“我们三个谁活的年岁最大,这黄油就是谁的。”
刺猬说:“我活了一百年。”
狐狸说:“我活了一千年。”
青蛙难过得哭了。
“为什么哭?”刺猬、狐狸一齐问。
青蛙说:“我大儿子假如在世的话,有狐狸你这样大;我第二个儿子假如活着的话,有刺猬你这样大。”
这样,狐狸、刺猬只能跟青蛙的孩子比,更别说青蛙自己了。
狐狸、刺猬都被说住了。
狐狸又失算了。狐狸一转身,又想了一个比赛的办法:谁喝酒醉得快,谁就拿这黄油。
刺猬说:“我喝一杯酒就会醉。”
狐狸说:“我一闻到酒就醉了。”
这时,青蛙摇晃着身子,好像喝醉了酒。
刺猬、狐狸问:“你怎么了,为什么摇摇晃晃的?”
“我一听别人说酒就会醉。”青蛙大声地说。
刺猬、狐狸都楞注了。狐狸又失算了。
最后,黄油落到了青蛙手里。

第4、一道伤疤的记忆
伸手摸摸额头上的那道伤疤,它依然在那儿,还是那么深。这么多年过去了,它还是那么固执地烙印在我的额头上。

那一天,我愤怒极了,举起手中那只还装着半杯咖啡的晶莹剃透的玻璃杯,狠狠地摔到铺着坚硬瓷砖的地板上——那半杯咖啡立刻就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图案,而随着那一声清脆的碎响,一小块带着有如金刚石般晶莹光芒的玻璃碎片向我的额头飞了过来,一瞬间,一滴还带着体温的鲜红液体流到了眼睛里——只是如此,感觉到了鲜血的温热,却没有疼痛。
也许我的心已经被折磨得感觉不到疼痛了。看着我的血流到眼睛里,又和着眼泪一起从眼眶里流出来,看着那在我的面颊上流着的奇特的“血泪”,他惊愕了,但仅仅是惊愕,象看着一个不幸被车撞到的路人,虽然惊愕,但那惊愕中却透着毫无掩饰的冷漠。
他为我拿来了酒精,熟练地为我的伤口消毒,又熟练地用雪白的纱布在我的头上围出了一条有点象光环的带子——他对此当然熟练了,那是他每天都在干的活,一个外科医生,也许所有的医生看到伤口和鲜血都不会“大惊小怪”,或者可以说医学是对人性的一种抹杀。
我一动不动地让他“处理”着,他没有说一句话。突然想到了小时候调皮,摔伤了腿去医务室包扎伤口,那个医生一边消毒创面一边很温柔地对我说着,“别怕,别怕,一会就好了!对!好孩子,真乖!”那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让我的心在温暖中沐浴了很久很久。
“好了!以后别再这样了,我们的问题不是靠摔杯子就能解决的。”突然,他的话把我的思绪又拉回到了现实中。我摸了摸额头,触到的是缠得紧紧的纱布。我看过很多次他为病人处理伤口,我曾经着迷于他那熟练的技术,还曾经开玩笑似的称赞他的“手艺”好,能把纱布缠得那么漂亮——现在想起来,自己有时候确实很可笑,仿佛是某种讽刺,有一天他也会亲手把那纱布缠到我的头上,也缠得同样的漂亮。
当我的伤口好到不需要在裹着纱布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幸福的新郎了,新娘是他的初恋情人,在分开了很多年以后又突然回到了他的身边。我去参加了他的婚礼,悄悄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连他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那个为了遮住伤口而戴了一顶假发的我。
也许我是个虚伪的人,一个小小的伤口,除了我自己也许没有人会注意到它,但我却心虚得想尽了一切办法要把它遮盖住。
很久很久了,从我被他缠上纱布的那天,我就开始恨那个夺走他的女人,那个披着雪白嫁纱,在众人的簇拥下,满脸绽放着灿烂笑容的新娘。而我,一个只能躲在阴暗处,偷偷窥探别人幸福的可怜的影子。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我知道他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想要爱上我,可最后失败了,他的心一直被那个成为了他的妻子的女人保管着,除了她,他的心不会属于任何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道伤疤渐渐地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不再去刻意地遮掩它,也并没有人刻意去注意它。一切都平静了,就连对那个幸福新娘的恨也在心中渐渐远去消失了。其实爱情并不意味着长相厮守或是完全占有。爱情不过是一场血与泪的交融,而后便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伤疤纪念着曾经美好的一切。
2003年11月11日于湖北省黄石市
第5、给爱一个假想敌

男人是最近才发现女人的异常的。
那天,他正好在家休息,邮递员送来包裹,写着女人的名字。他代签后,因为好奇,就打开看了。里面是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红丝绒的底衬上,静静地躺着一只水晶手链,圆润剔透的黄水晶,泛着莹莹的光泽,很漂亮。他在心里笑,女人就喜欢这些没用的东西。正要放回去,盒子旁边的一行小字,却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上面写着:有爱不觉天涯远,有梦不觉人生寒。笔迹遒劲有力,分明是男性的手笔。
男人开始坐不住了,包裹是从连云港寄过来的,可是从来没听女人说她有那里的朋友啊。还有那两句诗,只有14个字,可里面蕴含了千山万水呢。
一整天,男人心神不宁。男人在证券公司上班,这一阵子股市正火,男人的眼睛仿佛从没有离开过那些红红绿绿的数字。白天在单位盯着看盘,晚上回来对着电脑分析行情,对其他的一切,男人几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包括他的女人。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男人想赚钱,想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好一些。不是有人在股市把资产翻了几倍成了百万富翁吗?他没有那么高的奢望,他只是想不再让女人为了几百块钱每天起早贪晚地加班罢了。
可是现在,他们的婚姻,好像出了问题。
晚上女人回来,他把包裹交给她,女人欣喜地打开,又迫不及待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晶莹剔透的黄色水晶,戴在女人白皙纤细的手腕上,盈润通透,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风情。他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手链谁送的?女人说一位朋友,你不认识。末了,女人又加了一句,你不送我,还不许别人送啊?
男人有些郁闷,他开始仔细观察女人。这一留意,他还真发现了女人的异常。女人不知什么时候烫了新的发型,眉眼愈加精致,人好像瘦了一些,也越显得成熟而有韵味。有时她关着门在书房上网,他进去拿个杯子,会看见她手忙脚乱地去关聊天窗口。他装作找东西,在房间里多留一会儿,女人就会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女人熬粥会溢锅,沏茶会把水倒一桌子,在阳台上浇花会发呆,吃着饭,她的脸上会浮现出莫名其妙的笑容。电话一响,女人会神经质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奔过去,说我去接我去接。女人的邮件好像也多了起来,一会儿是个包,一会儿是串风铃,一会儿是本书,书上还有作者的签名:请瑶MM斧正……
看得出,女人最喜欢的还是那手链,洗澡戴着,睡觉也戴着,还时不时地把手腕伸出来上下晃动欣赏一番。男人就有些窝火了。自己的老婆,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还这么显摆,这叫什么事?他委婉地提醒女人,写字的时候不要戴手链,在键盘上磨来磨去的,水晶经不得磨。女人说是吗?却仍旧继续戴着。他半夜醒来,看到女人戴着手链的手搭在自己身上,心里就憋得慌,再也睡不着。
他认真注视着睡梦中的她,她的眼角和额头都有了细细的皱纹,面容依然清秀,却不再滋润光滑,她老了。他忽然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她了?每天早上,他起床时,女人已经上班走了。晚上他下班回来,热腾腾的饭菜已经在桌上等着,吃过饭,一人守着一台电脑,他研究股市行情,她写点小稿子……好像有很长时间,他都没有注意她的工作是否如意,她的心情是喜是忧。
是他忽略了她吧,结婚5年了,她把自己的衣食住行照顾得细致入微,每天要穿的衣服戴的领带她都会提前配好,皮鞋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她的厨艺也突飞猛进,把他的胃养得很滋润,连他的父母,她也比他照顾得细致体贴……可是他呢?每天为那一堆枯燥的数字忙碌,赚了赔赔了赚。没有陪女人逛过商场,不曾注意她什么时候变了发型。女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说生活压力大,总是往后推。可是现在,她的爱转移了吗?她有别人了吧?男人的心,忽然痛起来,用胳膊紧紧把睡梦中的女人揽进自己的怀里——是的,他不舍。
女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男人变了。他会在某一天突然来接她下班,然后陪她去看场电影,散场后和她手牵手一起回家;周日休息时,他会给家里做大扫除,并且照着菜谱在厨房里为她煲养颜粥;晚上他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而是拉她一起去外面散步,为她买一袋香香的爆米花,边吃边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回忆初恋时做过的那些傻事;男人还和她讨论,哪个季节最适合怀孕……
他们的婚姻越来越甜蜜和谐,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如胶似漆的恩爱。看着女人如花绽放的娇颜,他知道,女人那颗走失的心,已经回来了。
那一天,他下班回来,轻轻推开家门,女人正给她的女友打电话。女人握着话筒笑得花枝乱颤:“想拉他的心还不容易?给他造个假想敌竞争一下,他自然就会重视你更加爱你……”
男人愣着,忽然就明白了。是的,那串手链,那些心神不安的表象,都是她特意为他造的假想敌。她这样费尽心机,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字:爱。
第6、一个只有十元钱的爱情戒指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第7、飞鸟与鱼

有一条鱼生活在一片海域里,它每天就是不停地游来游去。一天,有一只迷途的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孤独的鱼和迷途的飞鸟深深地彼此吸引了对方。
飞鸟给鱼讲辽阔的天空,讲广袤的大地…鱼给飞鸟讲深邃的海洋…它们为彼此打开了一扇未知却又丰富多彩的窗。
它们还有好多共同的话题:每个早晨的朝霞、每个傍晚的落日、每个夜晚的星空、每分钟空气里的味道。树木的、土地的、海水的。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他们彼此深深地爱慕着对方,这样过了好久,它们以为此生就这样厮守。飞鸟可以忘却飞翔的天空,鱼可以忘却深潜过的海底。
谁说鱼和飞鸟就不能在一起?
一天,飞鸟看见别的鸟飞过,它想起了天空。它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感受风从身边擦过的自由。鱼看着自己的鳍没有说话;又是一天,鱼为了躲避暴风雨深深潜入水中,在太阳重现的时候,它兴奋的问飞鸟是否能看见水中珊瑚的灿烂。飞鸟只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苦笑。
他们知道了飞鸟与鱼是不可以在一起的,虽然彼此相爱,但是鱼终归是水里的鱼,飞鸟终归是天上的飞鸟。飞鸟离开了那片海域,再也没有回来。它并不知道,鱼亦再也没有游回这片海域。它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避那段往事,那段飞鸟与鱼的故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到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空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没有交汇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转瞬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一个翱翔天际
一个却深潜海底
…
第8、婚姻欠条

刘婕和封俭要离婚,到人事部开介绍信时,着实让领导吃了一惊,他俩从来没有吵过,也没有闹过,怎么就离婚呢?为慎重起见,领导关起房门,苦口婆心地讲了一通大道理,问他们还离吗?刘婕说:离。再看封俭面无表情,领导思前想后终于想明白了,肯定刘婕在外边有了人。唉,可怜的封俭,留住人留不住心,终于给开了介绍信。
随着孩子的长大,他们的感情也发生危机,分居半年了,她终于提出“咱们离吧”。他一听释然,表示同意,但心中也不免掠过一丝不快,原来她心里早有别人了,我怎么没有早点发现呢?
来到婚姻登记处,才发现他们来早了,那里的大门还没有打开,于是两人想坐在门口等一等。封俭说:“孩子归你,房子归你,你还有什么要求吗?”刘婕愣了一下说:“我只有一个请求,你若是能把‘婚姻欠条’还清了,我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说着递上来一个小电话簿,封俭一页页翻看起来:
1994年10月1日,步入洞房,你对我讲:亲爱的,跟着我受苦了,但请你放心,有朝一日我会让你拥有女人所该拥有的一切……
1998年你评上副教授,回来后手舞足蹈,抱着儿子猛亲,还冲我讲:等儿子再大些咱们全家去旅游……
1999年我也评上了副教授,你听后笑了笑,连一句祝贺的话都没有,又去书房看书,让我愣了半晚上……
2000年我母亲生病住院,你说工作忙没有去过一次医院,而你母亲住院时我整整守了三天三夜……
他看完欠条,脸顿时发烧起来,他收起小本子装在胸前的口袋里,对她讲:“让我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弥补自己的过失再来这里吧!”
从这以后他们再也没有去那里。
第9、不该去爱上你,也就不会这么痛

“麻烦问下人事部在哪?”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出现在雅芳的面前,正在为下班做善后工作的雅芳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男孩子,发现他满头大汗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人事部在二楼,你从那绕过去就可以了。”雅芳说着抬手指了下离自己几米处的一个门口,可是男孩子还是不知道怎么走,站在原地不动,“可不可以麻烦你带我去下啊?我是来调换工作服的,可以带我去吗?”“好吧,我就当回好人带你去吧,跟我来吧!”雅芳领着男孩子上了二楼去了人事部,并且帮他敲了门然后就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她恋爱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原因。
几日后当那男孩子再次出现在雅芳面前时,雅芳正在忙于工作,对身边的人发着脾气,那男孩子说话了:“你原来这么凶啊?好可怕!记得前几日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满肚子火气的雅芳就随口来了一句:“要你管啊,你算老几啊?到我的地盘上就的按我的规矩办事,不想挨骂就老老实实的等着。哪里来那么多话啊!”男孩子无语了,终于等到男孩子了,雅芳头都没抬一下走着每天工作该走的程序:“出示你的工卡,把货品放对地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还要工卡,工卡在我同事他们那里,他们早就开车走了,你就通融我一下吧!”男孩子用央求的语气对雅芳说着。“不可以,如果个个都和你一样我还能工作吗?我挨骂谁负责啊!没有工卡就不能给你提供服务,请你带走你的货品,下一家,快点!”雅芳一丝不苟的说着。男孩子并没有拿走物品,就说;“你就不能再帮我一次,上次你都帮过一次了,这次就再帮我一回吧,我一会请你吃饭,好不?”雅芳不耐烦了,“不行,请你不要妨碍其他人好吧,请你离开,这时边上的一个人说话了。“雅芳,你就给通融一下吧,看他也是个新来的,就给一次机会吧,最多叫他下次记得不要再出问题就好了,别为难他了。”雅芳想想也是,“拿来吧,这次就当是给你机会吧,下次一定记得你的工卡。”“谢谢,我一定记得。”就在雅芳低头工作的时候,工作服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看了下是男朋友的电话,但是忙于工作,也没接就挂断了,然后随手把手机放在了工作台上,等一会儿空下来再回电话给男朋友。但是没想到被那男孩子钻了个空子,他趁雅芳不注意,拿起手机给自己打了个电话就又给放回去了。雅芳并未发现。
到了下班后,雅芳回到宿舍休息,手机震动着在想,她拿起手机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就挂断了,可是对方不停的打来,雅芳想起自己忘记回男朋友点话,是不是男朋友用其他人的手机打给自己的,就接了起来,可是接起来才发现方不是自己的男友,而是个陌生的声音。
雅芳:你是?
陌生人:上次帮我换工服的那个人,你还有印象吗?
雅芳:不记得,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你从哪里得到的啊?
陌生人:那你记得上午没拿工卡的那个男孩子吗?
雅芳:我当然记得,你不会就是那个男孩子吧?
陌生人:是啊,我就是,至于你的手机号我是怎么知道的以后再告诉你,我只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上次的帮忙。
雅芳:好了,不用谢,我早忘记了。没事了吧,我要休息了。
说完雅芳挂掉了电话,去给男朋友回电话,继续自己的小甜蜜。
时间又过了几日,雅芳觉得自己的眼睛很不舒服,继续上了几天班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就和领导请假去医院看医生,可是雅芳一个人,心里害怕,怕有问题,打电话给男朋友,电话却一直无人接,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鼓起勇气去做着一项一项的检查,很快结果出来了,由于长期工作时间休息不稳定年高,眼睛患上了毛病需要调养休息,休息不好眼睛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平日里一直很坚强的雅芳觉得自己突然间好脆弱,很怕自己治不好成为瞎子,不想面对黑暗的世界,就在这时,那个她还不知道名字的男孩子又打电话来了,“你怎么不上班啊?我还想当面谢谢你呢!”雅芳有气无力的说着:“我生病了,暂时无法上班,你的谢谢,我已经听到了,那只是件小事你不要太在乎了,没事我挂了,”“你怎么了啊?病的很严重吗?怎么听你说话一点力气都没有啊?”“没事,就是有些不舒服,我不和你说了,我还得回家呢,88。”
因为生病的原因雅芳整日自己呆在屋子里闷闷不乐,可是那陌生男孩子还是一直的给自己打电话,她那可恶的男朋友乘雅芳生病期间又交了个女朋友,生病加失恋叫雅芳痛苦不已。自己觉得不该为那背叛自己的男孩子伤心,很不值得,于是雅芳决定走出失恋的阴影,开始和陌生男孩子聊天,谈心,慢慢的知道男孩子叫阎炎,是个湖北男孩,也是很小就步入社会了,和自己一样。两个人人聊得时间长了,自然就产生了感情,男孩子从第一次见到雅芳起就喜欢上了她,终于有一天男孩子开口了:“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你如今也是单身,可以试着和我交往吗?我知道你失恋了,心里不好受,可是我想告诉你我等这个机会等很久了我想用我的爱给你带去快乐。你考虑下吧!”雅芳满头雾水,直到过了几日,雅芳知道自己该走出失恋的悲痛了,于是答应了阎炎的请求,做了他的女哟,在阎炎的帮助下雅芳进入了阎炎公司工作,可是一切没有雅芳想象的那么美好,当自己开始和阎炎交往了才发现阎炎已不再是以前苦苦追求自己的那个人了,他变了,变得对雅芳忽冷忽热,甚至电话都不接自己的即使接了也是忙而结束通话,阎炎整日里就知道工作,下了班就是到头睡觉,根本不在乎雅芳的感受,雅芳受不了阎炎的态度,决定离开,阎炎觉得自己有些忽略了雅芳,求她不要离开,雅芳答应了,可是好景真的不长,阎炎不紧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利,瞒着雅芳去玩网游,和网游里的一些女孩子有暧昧关系,一次不经意间雅芳听见了阎炎接听一个女孩的电话还叫的很暧昧,雅芳不想说什么,而是自己乘车回了家,一个人呆在床上流眼泪,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他,现在却忍受这种背叛,雅芳一宿没睡,坐到第二天清晨,雅芳坐车回到公司,把阎炎叫出宿舍告诉他“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当傻瓜,你已经不再爱我,我也不想占着你女朋友的位置,还是留给合适你的人吧。我们就不该相识,我就不该去爱上你,都是我傻,傻傻的以为我的恋爱不会在那么糟糕,以为你会给我想要的幸福!可是我真的是大错特错,我不想继续错下去了!结束吧!”阎炎见形势不对就赶紧对雅芳说:“你还不知道,我就是喜欢玩游戏,但是我不喜欢游戏里的女孩子,我爱的只有你,你别这样,好吗?我为了和你在一起容易吗?”“你不要说了,我们结束吧!我不想再等你对我说分手,我等不起。”就这样雅芳递交了辞呈,离开了,可是雅芳刚离开不到一周阎炎出车祸了,不过并不严重,只是腿受伤了,是之前的同事告诉她的,她又不放心,觉得阎炎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怪可怜的,睡觉自己曾今那么爱他呢,于是她为了阎炎再次回到那里,当阎炎看见雅芳再次回来时他哭了,他发现雅芳对自己是真的很好很好,自己应该去好好爱他,可是阎炎始终不是专情的人在他身体恢复的时候,他并没有在乎雅芳为什么而回来,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别的女孩子,雅芳伤心了,心都快死了,她自己独自去酒吧喝酒,喝的烂醉,她想忘记那绝情的阎炎,发誓再也不想看见他,就这样,雅芳选择离开,她用发短信的方式结束了这段不该开始的爱情!她又是一宿未睡,觉得心好痛好痛,她再也不想踏入感情圈,她变的固步自封,她变了,是那无情的男人毁掉了她向往的幸福!
第10、一碗羊汤泡面

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第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了垃圾筒,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肉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子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到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
第11、星碎・心也碎

女孩和男孩一直彼此相爱着,信任着,幸福快乐着···直到有一天,男孩的好朋友告诉男孩,见到女孩和一个帅气的男孩在街上亲热的说说笑笑,还一起去了情侣精品店;男孩心里有些波动,他告诉自己没什么,却又无法让自己不去猜测,想像;于是,男孩马上就打了女孩的电话,问女孩:你在干什么啊?女孩笑着说:我没干什么啊!怎么了?想我了?
男孩听到女孩的电话旁边有个男人在小声的跟女孩说话,于是说:没什么,你和谁在一起啊?我想你了,你呢?
女孩笑的更开心了,说:我当然想你啊!不想你想谁啊?我旁边没人,你一定听错了!
男孩又说:如果没人,等会一起吃晚饭吧!你这几天都没陪我吃饭了,在忙什么啊?
女孩说:不好吧!我等下还有事呢!下次再陪你吃好吗?88!
男孩正准备再说什么时,女孩已经挂断了电话!男孩的心里这时很难过,也很生气,他想,女孩一定变了心,不然怎么会骗他!于是,男孩跑到女孩的家门口去等女孩,可是等了一夜都没有等到女孩,一直到男孩早上返回学校的路上,才遇到女孩了,女孩坐在一个帅气的男孩车上,没看到男孩,男孩这时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他知道他深爱着女孩,所以女孩这样将他的心伤的很深很深!男孩失魂落魄地向学校走去,他心想:明天就是我们相爱3年了,也是我的生日了,这就是你送给我的惊喜礼物吗?我深爱着你,你却这样对我,伤害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于是,男孩就回到班上找了一直都很喜欢他的女孩,说要和她交往,女孩很开心男孩跑来说和她交往,于是笑着点点头,挽住男孩的胳膊走了出去;女孩来学校后看见这伤人的一幕,她走近男孩后,一脸受伤地问: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男孩轻笑着说:你以为呢?你看到了还问?你心里不是知道了吗?
女孩往后退一步,双眼通红地问:为什么?你,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不是说你会永远爱我的吗?
男孩看着女孩伤心的表情,心里有些迟疑,他不知道是女孩的演技太好,还是真的伤心,但一想到这几天,男孩就无法理智,他冷笑着说:爱?多么讽刺的字,我和你在一起时,才说爱你,我和她在一起,还不是说爱她,我从来就没真正爱过你,你别做梦了,我现在已经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所以请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好吗?滚开!
女孩低头半天不语,然后,女孩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晚上我在树林的老地方等你!然后女孩头也没抬的转身走了,但在女孩转身的时候,男孩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女孩的眼泪,男孩想:为什么变了心还要这么伤心呢?只因为不想让我说出分手吗?还是喜欢我也喜欢那个人?
晚上,天下起了小雨,后来又变成大雨了,男孩去的时候,女孩已经在树林的路边那里等他了,而且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只是女孩怀里抱着一样用黑色袋子装着的东西,男孩走到女孩的面前,女孩看到他来后很开心的笑了,然后扑到男孩的怀里,而男孩忍着抱女孩的冲动,将女孩推开了,女孩望了男孩一眼,开口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将手里的东西递给男孩,只听见“嘣”的一声响,男孩用手将东西打掉了,说:我不爱你了,所以不要你的东西,你走吧!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有什么误会!然后男孩转身离去···
女孩终于哭出了声,她快步走向那个要送给男孩的礼物,打开后,才发现那个找了很久的爱情的水晶心已经碎了,
而许愿瓶也碎了,里面的纸折星星也都洒了一地,
女孩边哭边用手在地上拣,雨也越下越大,仿佛也在哭泣着;也许是
雨下的太大,看不到路,也许是女孩蹲着太瘦小,让人难以发现,所以女孩被一辆急速开来的大车撞倒了,马路上盛开了一朵美丽的血莲花,女孩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握着水晶心的一角和没拣完的星星!
第二天上课时,男孩正看着女孩的空位发呆,忽然老师说外面有人找他,男孩正纳闷是谁找自己,出去一看,竟是那个和女孩在一起的帅气男孩,男孩正准备开口时,帅气男孩先开口了:女孩昨晚被车撞死了!
男孩懵了``````半响过后,男孩才回过神,颤抖的说:你胡说,我昨晚才见过她!
帅气男孩生气的看着他,动手揪住男孩的领口,大声说:都是因为你,她才会出意外的,她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伤害她?和她分手,让她伤心难过?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为什么忍心伤她的心?说啊!
男孩推开他的手,声音有些沙哑地大声说:她爱的是我吗???我爱她还差不多,如果她爱我,那为什么这几天为
了和你在一起都没来陪我?而且还和你在外面过夜呢?
帅气男孩一听,动手打了男孩一拳,大吼道:你胡说什么?我是她的堂哥,才回来几天,她和我在一起只是想让我
帮她挑一样送给你的礼物而已!!!你说你爱她,却不愿意信任她,还有,你不明白你为什么不问清楚就伤害她?
你这算什么爱???
男孩听了,脚一软,坐在了地上伤心的哭了起来,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没有问女孩,没给她解释的机会,没有给女孩信任,也让自己失去了最爱的女孩,还狠狠地伤了她的心!帅气男孩将一个袋子递给坐在地上的男孩,说:这是女孩昨天准备送你的生日礼物!男孩用颤抖不已的手轻轻打开那个被自己用手打掉的袋子,看着那些沾有女孩血迹的破碎
水晶心,和一些纸折星星,男孩的眼泪更加控制不住了,失声痛哭的他打开那些纸折星星,只见上面写着许多话,有的
写着:我爱你,永远不会变的爱!有的写着:我的幸福就是毕业后嫁给你,和你度过下半辈子!有的写着:我希望将来
你不要死在我前面,我希望能死在你的前面,因为希望你的幸福比我多一点!又有的写着:我的爱像星星一样多,像空
气一样不能少,像呼吸一样不能停···
还有一张没有折叠的一张,上面写着:
我是真的很爱你,
我无法让自己不去想念你,
无法让自己离开你,
也无法和你分开,
如果失去你,我将无法再呼吸,
如果失去你,我的世界将只有哭泣,
如果失去你,笑脸将不再出现,
泪像流星雨不停地划过······
我真的很爱你······
第12、一碗爱情的绿豆粥

他会熬粥,会熬很香甜的绿豆粥。
她不会熬粥,每次熬粥不是熬干了就是熬糊了。她胃不好,而且身体容易上火,经常喝绿豆粥能暖胃还能降火气。当她知道他会熬粥时,不禁对他产生了好感。
恋爱时,他一口口地喂她喝粥,她觉得他熬的粥香滑可口,粥里还包含着浓情蜜意,她认为世界上没有比他熬的粥更可口的食物了。
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只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收入并不稳定。他也只是一个中学教师,每月都是固定数量的工资。一到月头,他就把工资全部交给她,她会给他一些钱作为零用。她知道他真的爱她,每天她回家,他都会把饭做好,有时会熬她最喜欢喝的绿豆粥。他们虽然挣钱不多,但是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她的工作一直不太顺,有时候几个月都拉不到一笔保险,只有少数的时候会拉到一两个客户,收到微薄的提成,能让她高兴好长时间。他不忘记送她一碗绿豆粥,外加一句贴心的话:“你身体不好,别太累了!”
直到她遇见了子权,才让她时来运转。子权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她是在翻遍了黄页本才找到了子权的电话,一遍一遍地打,最后他答应了解一下她推销的险种,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子权不凡的谈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她的美丽也像一幅美丽的画留在了子权的脑海。子权答应了购买她的保险,但条件是晚上陪他去参加一个商务酒会。
她没有参加酒会的衣服,子权给她买来了。她没有搭配的首饰,子权给她借来了。甚至,子权还送给她一瓶玫瑰花香的香水……那个晚上,她成了酒会上的焦点,美丽、大方、自信的她自然赢得了不少成功男士的青睐。她借机向他们兜售保险,不知道是他们为她的魅力所打动,还是为照顾子权的面子,总之,她签了好几笔单子,她知道这个月她一定能摘到那面销售业绩小红旗。
她把衣服和首饰还给子权,向他道谢。可子权却说要谢的是她,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最佳的事业伙伴,他欣赏她的自信和从容,希望她能成为总经理助理,帮他打理公司业务。为了表示诚意,子权请她吃饭,地点定在一家大酒店。
这是她第一次吃冰糖燕窝,感觉软润滑爽,甘冽清甜。子权说燕窝除了美容养颜,还有去暑降火的作用。结账时,她被账单吓了一跳,而子权却潇洒地掏出信用卡。
她没有去子权的公司,但子权的博学才干以及一个男人的魅力却使她的爱发生了转移。虽然她知道他们没有结果,因为子权是个有家的男人,可是她却爱上了他,也许燕窝的味道要比绿豆粥更对胃口。
她决定和他离婚。那天晚上,她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见了她的犹豫,想做一碗绿豆粥给她,他不知道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听完她离婚的理由,等他眼角渗出泪水时,绿豆粥已经熬好了!他端来为她做的最后一碗绿豆粥,她喝在嘴里竟然有咸咸的味道。
他们终于离婚了,她感到一丝轻松的同时,心里却有一抹疼痛。因为她以为她足够理智地选择了那段爱情,却放弃了这段婚姻,她以为找到了真爱,为自己的感情负了责任,但她却没有因为得到了这份爱情而感到幸福和愉悦。她想得更多的是他一口一口地喂她喝绿豆粥的情形,每每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就倍感煎熬。自从他们分开后,她再也没吃过绿豆粥。
她还是忍不住做起了绿豆粥,她一边流泪,一边学着他淘米、浸泡、搅拌、点油,可是熬粥的时间太长,她失去了等待的耐心,最后没有掌握好火候,还是把粥熬糊了。原来,一碗粥,需要一份恒久的耐心,并在适当的时候关火,才能熬出香气四溢的味道。
她终于理解了他的那份真情,也知道了她想要在婚姻中得到什么,却可能永远也得不到了
第13、红颜若是长久时

总是在留恋往返间才叹时间逝去的那么快,转眼间已是八月中旬了。回头看看以往的日子,像是在看一幕幕电影,那些青春如洋葱般剥落,逝去的岁月就跟着一去不复返。
每天来到办公室,打开窗户看看远处一成不变的风景,突然就会想起以往的日子,思维就开始混乱,我告诉自己其实每一天都是好的,只是我们把美好的事情至于脑后,而总是在纠结着那些本就注定的悲剧,继而想把悲剧的事情写下来,然后统统忘记,可是当打开文档的时候却无从下手,我不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于是我只能陷在自己的纠结中,无法自拔。
我记得有个网友给我的留言,她说无言的的静,是惆怅,也是怀念。也许我总是怀念过往,怀念昨天的故事,固执的不肯放手。
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繁华,我对顾墨黎说,当别人深处热闹的广场时是欢快的,会一起玩,一起狂欢,而每当我站在热闹的人群中时,是落寞的,我总是习惯不了繁华。他问我为甚么,我说或许是他们都有人陪伴,而我没有,我的朋友都在距离我有着2500公里远的城市,我只能想念着他们。他说,现在你的身边有我在。而我也懂,现在他的身边也只有我。我一直想象着,以后那个相依为命的人,只能是顾墨黎。
我跟他坐在广场上聊天,那么认真的聊起我们的事情,他说这个世界,你是最了解我的人,我说我知道,我也是最爱你的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懂得,我和他究竟该怎样才好,我说我懂得他的忧伤,懂得他的难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一次次的原谅他所有的不该,即使他难过的时候拿我出气,跟我说脏话,哪怕我流了一晚上的泪水,我也会在他开心后哄我的时候,跟他说其实我真的没有生气。
他说,你看,我们分手了好几次,最后终是分不了,然而这不是纠缠,只是因为放不下。我总是想该放下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黏糊你,而看不到你的时候我就会乱想。如果一整天都不去联系你,我会觉得不习惯,觉得像是缺少了一些东西似的,所以哪怕大晚上的给你发个信息,也想让你知道,其实我在惦记你,只是这样,越是忘不掉你。
或许我和他之间根本谈不上忘掉,我们终是彼此心中的烙印,就算某天各奔天涯,也会在抬头的某瞬间想起,我们曾经是那么渴望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就如他说的那样,我们一定要纹情侣刺青,还要是洗不掉印记的那种,哪怕是分离的很遥远,也会想起。这一辈子,以后的岁月,哪怕是跟别的人在一起相依相偎,而心里一定有个角落放着我们彼此,这个角落直达着永远。不会抵灭。
他拿着烟抽,然后我说我也要,他愣了一下还是递给我了,或许他知道我有多么难过。第一次我在有人群的地方吸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那么顾忌,心里只有酸楚。顾墨黎一直看着我,听我说着很多,我说其实我们应该相信命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拿你当宝贝,而我拿你当宝贝,在我这里你就如同一颗夜明珠一样的珍贵,用一个歪理来说,跟你在一起我会受你一辈子气,而当我选择一个比你爱我的人时,我便可以气他一辈子,而我却要死要活的宁愿跟你在一起。
这些都是冥冥注定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亲情不是友情,却也不是爱情的时候。那么他便是知己,像是有人说的: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红颜知己则是星星,它总是若即若离,甘于寂寞却能灿烂长久。因为反对,不能做你的老婆,因为不甘,不能做你的情人,那么就只能是你的红颜,现在的我或许只配这样呆在你身边,红颜若是长久时,便也没有了惧怕。我可以为了你,招之则来,挥之则去。
我承认他说的话,其实我们很相爱,但我爱他还是比他爱我更多一些。我习惯跟他走在一起,我常站在比我高很多的他跟前,硬是说我们是黄金比例,我说我刚好到他脖子那里,当我抬头斜视45°时出现的便是他的侧脸。喜欢他紧紧的拉着我的手走在马路上,然后忽然的踮起脚尖吻他的侧脸,他便说你没看好多人么,然后又默默的说在繁华的街道吻一个人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一样的喜欢安静,从来都不喜欢别人打扰。每次我跟他从公司很远的地方回来的时候,他总会叫辆计程车,然后斩钉截铁的说包车,当司机半路想再拉个活时,他便不允许。每次都是一如既往的让司机放一些歌曲,然后静静的抱着我,那份感觉不是沉默,像是无言的力量,那时的我便感觉就算全世界都黑了,只要有他在,我就能抓住光明。
昨晚,我都休息了,他发信息说他听我说蓝颜知己的时候,他说他觉得我可以放得下他了,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然而他知道梦醒了。其实不以为然,我这辈子或许都会在他身边,如他说的,要每天都能看见我,即使我跟别人在一起,我幸福就好,如果那个人敢欺负我,便可以豁出性命,这不是任性,不是一时感动,也不是不理智。
我们一起半年了,这半年的情感每天都没间断过,无论是吵架还是争执,即使现实那么无奈,遭拒反对,但我们最清楚,最终我们还是最疼彼此的,不去贪图什么,也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是简单的相依相偎。
最后。忽然想起王菲的一首歌里的歌词。
在两人的天地/谁是我而谁是你/唇是我而眉是你/放於一起
在这再难放置爱情的天地/不知不觉爱已死/共你知彼知己/何必逃避
红裙属我/蓝筹属你/玩物全属你/饰物全属我/一切花得起
第14、甜蜜的巧克力之恋

两年前,21岁的我大专毕业后,在一家比利时知名品牌巧克力专卖店做了一名柜台售卖员。我们的专柜设在沈阳市太原街一座大商城内。2003年“情人节”这天,我早早地上班了。专柜上空挂满了五彩气球;所有的巧克力都包上了粉色的包装纸和红色的丝带,上面写着“送给最爱的人”;一个巨大的水晶花瓶里插满了盛开的“蓝色妖姬”——今年身价最昂贵的玫瑰花,我微笑着把“蓝色妖姬”送给每一位买巧克力的青年。
晚上8点多钟,专柜前的人流渐渐稀少了,水晶花瓶里只剩下一枝“蓝色妖姬”。还有10多分钟商店就要打烊了,我看着那朵孤零零的“蓝色妖姬”,心里忽然感到一丝丝渴望。我对自己说:“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如果有人送我一枝玫瑰,我会更加幸福。”想到这里,我有一点难过,但我接着笑了:“没关系,林雨白!没有人送给你玫瑰花,你就自己送自己一枝好了,祝福自己:明年的今天,得到一份甜美的爱情。”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朵“蓝色妖姬”从水晶花瓶里取出来,移到喝水用的玻璃杯里。这时,背后响起浑厚的男声:“小姐,我要一盒巧克力。”我回过身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一身风尘的高大男子。
收完钱,递巧克力给那个男人时,我照例说了一句:“祝您爱情甜蜜!”那男人咧嘴笑了:“谢谢你!”突然,他看到了那枝“蓝色妖姬”,眼睛一亮:“小姐,能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吗?”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这枝花不卖。”
那男子失望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不一会儿又折回来:“对不起,还是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吧。我从加拿大飞到北京,又从北京坐火车马不停蹄地赶回沈阳,就是为了跟我的女友一起过一个‘情人节’。我们已经三年没见面了,我想送一枝花给她,可这么晚了,沈阳所有的花店都关了门。请你帮帮我,好吗?”
我把那枝玫瑰递给他:“你的女友真令人羡慕。好吧,这枝花是你的了。祝你有一个愉快的晚上!”
2………………
下班后,我刚走出商城大门,就被迎面吹来的寒风呛得打了个冷战。又是沈城一个寒冷之夜。走出没几步,忽然看到那个拖着行李箱的男人垂着头立在路边。我走过去捅捅他:“哎,不去见你的女朋友,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小心冻成冰棍。”
那男人抬起头来,刚刚的欢乐全然不见了,脸上写满悲伤。他哆嗦着说:“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她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眼泪突然从他的眼里涌出来,哗哗向外流淌。我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如此悲伤。我有点慌:“不见也罢了,这么薄情的女子!你赶紧回家吧。”
他坐在那里不动:“在沈阳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我不知道我能去哪里。”说着,他悲从中来,泪水又流了下来。我突然生气了:“哭什么哭?哭能把你的女朋友哭来吗?把她的手机号告诉我,我给她打电话。”
也许是过度伤心让这个男人丧失了理智,他竟乖乖地把一个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里,拨通了,他把手机交还我手里。我接过来,一个柔美的女声传来:“哪位?”
我不理她的问话,开口就骂:“喂,有没有你这么薄情的女人啊?你的男朋友从加拿大飞回来,为你买了巧克力,又从我手里抢走玫瑰花,就是为了跟你一起度过这个‘情人节’,你怎么可以把他扔在这里看也不看他一眼呢?你要知道沈阳今天夜里的温度可是零下20多度啊,你这女子也太狠心了吧?”
对方长久地沉默。我放缓了语气,恳求她说:“你过来吧。两个人当面把话说清楚,以后各奔东西两不牵挂,不好吗?你想因为一时的躲避,让自己一辈子背负良心的谴责吗?”那女人终于被我说动心了。她刚刚说了一句“告诉我你们在哪里”,我手中的电话已被人抢了过去。我抬头一看,那个男人像豹子一样圆睁双目怒视着我:“谁让你多管闲事?谁让你去哀求她?”不待我解释,他把我的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转身拉起行李箱匆匆走了。那盒巧克力和从我手里抢去的玫瑰花,被可怜地丢弃在地上。
我对着他的背影跳脚喊道:“你是混蛋,赔我手机……”
3………………
第二天晚上下班后,我刚刚走出商城,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过来横在我面前,他是昨天那个男人。
我眼珠向上翻了翻不理他,继续往前走。不想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拉住我:“走吧,一起喝杯咖啡。”我感到那只手的力量和真诚,于是乖乖地跟在他后面,进了不远处的一间咖啡厅。
咖啡厅里温暖极了。一杯香热的咖啡下肚,我放松下来,调皮地望着他说:“打算怎样给本小姐赔罪?尽管说来。”
他苦笑笑,给自己燃了一支烟。一夜不见,他憔悴了许多,也消沉了许多。从他的谈话中我知道,他叫陆浩,今年31岁,7年前,大学毕业去了加拿大,先是读书,毕业后在多伦多的一家大公司做技工;他的女朋友是他大学时代的同学,两个人恋爱8年,他一直努力申请想把她办到加拿大去,没想到女朋友最终耐不住寂寞,离开了他。“我真的没有想到,当我从万里之外抱着一腔热望奔回沈城,等待我的居然是一个苦涩的夜晚。”
他说着,满脸的落寞。他从怀里拿出一部精巧的女式手机:“对不起,昨晚摔坏你的手机。这是赔给你的。”我说:“不用了,我的手机并没有摔烂。只是可惜了我的那枝玫瑰。”
他越发内疚:“啊,昨天我还抢你的花。虽然那花没能送出去,但我应该买一束花好好谢你的。啊!对了,这花该不是你的男朋友送给你的吧?”
我摇摇头,有点难过:“我没有男朋友,这枝花是我自己送给自己的。”
他的眉毛一挑:“自己送给自己的?”显然有点意外。
我虚弱地反抗他:“自己送给自己又怎么啦?在没找到爱情之前,难道不可以自己爱自己吗?”
他笑了。坐进这间咖啡厅以后,这是他第一次笑。他的笑容又干净又温暖:“好啊!自己爱自己——很不错的主意。看来从今天开始,我也要自己爱自己了。没有了爱情,更不该糟蹋自己——你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陆浩的神情一下子开朗了许多。那天晚上,我们一直聊到窗外有了淡淡的晨光。见我困倦得要睁不开眼了,陆浩说:“谢谢你,卖巧克力的小姑娘,现在我要走了。一会儿就乘车回北京,明天返回加拿大。”他用那双黑黑的眼睛望着我。
然后转身他大踏步地走了出去,高大的身影很快就消逝在晨雾之中。
4………………
陆浩飞回了加拿大,他的邮件不时从加拿大飞来,问候那个“卖巧克力的小姑娘”。2003年5月,陆浩在他发来的邮件中告诉我,他出差去了墨西哥,“你知道吗?在墨西哥,到处都是可可树。可可树上结的小小的豆子——可可豆,原是美洲热带独有的植物,16世纪初才被探险者带入欧洲,到了19世纪,被英国人制作成固体巧克力。因此说,南美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巧克力的故乡。现在,我要寄给你一包可可豆,是我亲自在可可树上采摘的。这些经过热带阳光洗礼的平凡的豆子,正是它,赋予了巧克力独特的魅力。看到它,我不由得想起你——一个‘卖巧克力的善良的小姑娘’。”
半个月后,我果然收到了陆浩从墨西哥寄给我的一大包可可豆,我把它们装进一个大大的玻璃瓶里,跟那些散发着甜蜜的芬芳的比利时巧克力摆放在一起,当有顾客问起的时候,我就笑着告诉他们:“瞧,巧克力就是由这些平凡的小豆子变出来的!”同时,我想像着陆浩在异国他乡那张微笑的、充满了生气的面孔,心中不由得生出一丝丝牵挂。2003年12月,陆浩在邮件里又说:“我又外出旅行了。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欧洲,是开满郁金香的国度荷兰。现在,每到一个国家,我都要买一大包这个国家最著名品牌的巧克力,把它放进行囊里。本来我对巧克力是一无所知、没有任何感觉的,可是自从认识你,我竟时时处处留意起它来,即使不吃,只是看上一眼,都能令我想起你,想起你那明朗的纯净的笑容……”
5………………
2004年2月14日,“情人节”到了,连空气中都流淌着甜蜜的气息。我的巧克力专柜上空挂满了五彩气球,所有的巧克力都包上了粉色的包装纸和红色的丝带,那只巨大的水晶花瓶里插满了盛开的“蓝色妖姬”。专柜前的客人川流不息,我忙得不可开交,直到傍晚,客人才渐渐稀少了。离商城打烊只有10分钟时,我看了看那只水晶花瓶,里面连一枝玫瑰也没有了。
“小姐,我要一盒巧克力。”我抬起头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一身风尘的高大男子。我的眼前一亮:是陆浩。
“这是您要的巧克力。非常抱歉,作为赠品的玫瑰已经全部送完了。”
陆浩伸出藏在背后的手,手里是一大簇鲜艳的玫瑰:“吸取上一次的教训,在北京一下飞机,我就买好了玫瑰,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姑娘肯不肯接受它,我很怕再次遭到拒绝……”
一年的邮件和电话,让我和陆浩变成了老朋友,我没有理由拒绝他。但我的心情有一点抑郁:这么快陆浩就有了心爱的姑娘,看来我跟他,这辈子只能做哥们儿了。
我们又去了去年的那家咖啡厅。刚刚坐定,陆浩就从他的行李箱里“哗”地一下倒出一大堆巧克力,如数家珍地告诉我:“瞧,这是德国产的黑巧克力。黑巧克力是最纯正的巧克力,牛奶少,含糖量低,入口后可可的芬芳在唇齿间四溢。这是日本产的白巧克力,牛奶含量较高,入口后有一种香浓奶味冲击你的味蕾。而这一块是美国产的,里面嵌着一粒粒大榛仁。这一块是由巧克力和花生制成的……”
我兴奋得两眼闪闪发光:“你把全世界的巧克力都搜集来了!”他把这些巧克力统统推到我面前:“这些都是你的。喜欢吗?”他招招手,一个侍应生走过来。陆浩对他耳语一番,递给他一块巧克力。那个侍应生退了下去,不一会儿,两杯热饮端上来了。陆浩放一杯在我面前:“这是按照我的吩咐做成的意大利巧克力热饮。你试一下,看看味道是否纯正。”
我笑着说:“陆浩同志,你什么时候变成巧克力专家了?”
“如果有机会,我还可以为你制作巧克力蛋糕、巧克力火锅。这一年来,我看了很多书,也上网查了很多资料,我敢保证,我了解的关于巧克力的历史和制作工艺不亚于专家。”
我慢慢地喝了一口巧克力热饮,巧克力的芬芳立刻充溢于我的唇齿之间。我说:“时间不早了,陆浩,这个情人节之夜很快就要过去了,快带着巧克力和鲜花去看你的女朋友吧!”说这话时,我把脸埋进杯子散发的热气里,不敢抬头看他,生怕我的目光会泄露心中的秘密。
陆浩站起来,捧起那一大束鲜花。想到他马上要转身离去,我心如刀绞。陆浩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把鲜花郑重地放进我的怀中:“这束花是送给你的。林雨白,请告诉我,你肯接受它,并从今天开始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呆住了,结结巴巴地说:“你从加拿大飞回来,就是为了送花给我吗?”
陆浩肯定地说:“是的,就是为了送花给你。一直记得一年前的今天你说过的那句话:‘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如果有人送一枝玫瑰花给我,我会更加幸福。’林雨白,如果能帮你圆梦,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一声欢呼,霎时间,幸福和快乐充溢了我的胸腔……
第15、樱花樱花,请你说话
25岁那年,我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于宣布破产。我揣着4000元积蓄来到武汉,在W大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樱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踩着月光回“家”。我和邻居们几乎没有什么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早餐的……每晚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早上,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刷牙,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刷牙,她的头发用一块白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素洁简练的装扮使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整理好内务,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超越她时被她撞了一下,手中的考研资料散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明白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战蔚的女孩是山西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不知名的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拜读。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在生存的夹缝中刻苦学习,梦想着能进入W大读研究生。白天她要辛苦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复习,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期。她的英语单词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面包。
有一次,我对她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战蔚,占位,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她就肆无忌惮地笑,笑声里有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
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战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编辑的那份杂志。
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战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樱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八月炙热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战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战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战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个套间,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四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战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
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5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战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妻。
这种错觉使我明白:我爱上战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战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三月,W大的樱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战蔚结伴去赏樱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樱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樱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战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共汽车回住所,战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樱花。白天在校园里,战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樱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车到站时,战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战蔚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樱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战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五月到了。我被录取,战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并不快乐。
我永远记得战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战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战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战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广州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樱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樱花,那张掩映在樱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给“樱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西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老总的侄子对我很好,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樱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樱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战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樱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第16、要爱就要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他十岁丧父,小学三年级就被迫辍学。但是,他对唱歌却情有独钟。长大后,别人挣钱盖新房,娶媳妇,而他一有点钱,就去购买歌曲磁带和歌谱书籍。相亲的时候,姑娘们见了他,感觉都还不错。可是,到家里一看,一个个都被他家的贫穷吓跑了。
28岁那年,在母亲的张罗下,又有一个姑娘登门相亲。这位姑娘长得眉清目秀,有两根又粗又长的辫子。他喜欢她。可是,他知道,就凭自己家这条件,这姑娘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的。他笑着对她说,我给你唱支歌吧,你听完歌,想走就走,就只当没来过。她笑了笑说,好呀。于是,他给她唱了《纤夫的爱》。他唱完歌,她当即决定要嫁给他。
婚后,他与她种田,打工,歌唱,贫穷但却甜蜜地生活着。然而,女儿和儿子的到来使他们很快尝到了生活的艰辛。一次,他用唱歌得来的100元报酬买了一台旧录音机和一盘歌曲录音带。她生了气。她对他说,你整天就知道唱歌,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孩子们想想。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吃的啥?穿的啥?他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说话。她吵够了,便哭。他偷偷地把自己歌唱的带子放进录音机里,按下了键钮。录音机里立即传出了他动听的歌声。她听到歌声,不哭了。歌曲放完,他问,你说我与歌唱家谁唱得好?她红着眼睛,扑哧笑出声来。
他患了重感冒,发了烧,把嗓子烧哑了。可是,家里只剩下1.5元钱。嗓子是他的本钱。没有了嗓子就没有了歌声,她要把家里的粮食卖了。他不同意。他说,这粮食不能卖。咱们没有钱可以生活,没有了粮食那可是要挨饿的。她想想也是。粮食是农村人的命根子,不能卖呀!她没有卖粮食,却把自己心爱的两根又长又黑的辫子卖了。那一刻,他哭了。那瓶用她的辫子换回的药液一点一点地滴进了他的血管里,融进了他的心田里!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使他在《我是大明星》栏目一鸣惊人,接着,他又走进了山东卫视《中华达人》、北京卫视《我们有一套》、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央视13套《新闻纪实》、陈鲁豫主持的《你最非凡》。最后,在著名歌唱家于文华的助唱下,踏上了央视《星光大道》的舞台。他出名了,红了,红得发紫。这是她所没有想到的。
在娱乐圈里,不少歌星出名后,先是买车换房,接着就是换老婆。有人提醒她,让她提防他。她笑了。她说,就他那样,也就我看得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竟然对已经成为大明星的他这么放心,真让人捉摸不透。
在录制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你结婚几年了?他回答说,我结了好几年了。主持人问,究竟是那一年结的婚?他说,记不起来了。主持人问,你现在出名了,后悔这婚结早了吧?他回道,你这说的是哪里话?当时俺说不上媳妇,只有她看上俺,俺后悔啥?主持人又问,你打算不打算重新找一个年轻漂亮的?他急了,大声说,那可不能,这出名可不能出轨呀!在场的人都笑了。主持人在大家的笑声中,把她请上了舞台。主持人让他搂着她的腰,他不。他说,这一搂要是让乡亲们看到了,这还不笑死我们!大家又笑了。
他叫朱之文,她叫李玉华。苦难与贫穷算不了什么,有歌的爱情苦亦乐。不搂腰并不说明他与她没有爱情,爱情有时候并不需要什么动作。一句“出名可不能出轨”表达出了他与她之间那种含蓄而又炽热的爱。这种爱是中华民族最经典最古老的爱情,一定会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第17、爱是影子
那天上网和同学聊天时无意当中知道了初恋的他已有女朋友,心里酸酸的,更多的还是失落…
面对他,我无语。
高二时我们是不错的朋友,他个子高高大大的,笑起来很阳光,脾气也好。我们在一起学习,一起画画,相约爬山,分享好听的音乐,经常聊天,谈到得昏天黑地,我记得有一次班里组织大家看电影,还是他骑着自行车带上我去看电影的。可把别的女孩羡慕死了。那时的日子多么美好呀!
高三那年,我们因为怕别人的流言,渐渐疏远了。我发现开始喜欢上了他,但理智告诉我不能谈情说爱,要努力学习。整整一年我们没在一起谈心,没说过一句话。直到高考完。
我考上一所离家不远的大学,他落榜了,复习。
虽然是在新的学校有新的同学,但我还是会想念他。
大一冬天元旦前夕,突然收到他的贺卡和信,信的开头直接称呼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还一直说非常想见到我。我们开始通信。没有提到爱情。
第二年春天,他突然跑到我们学校,托老乡找到我,见面就说,一直没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去了新加坡。我们学校当时有去新加坡留学的项目。他问我为什么没去新加坡,我说因为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个问题他问了好几遍。我们那天在学校转了半天,忘了说些什么了,只记得后来起风了,春天的风总是夹带着沙尘。后来我送他走,车开出去好远,他还一直冲着我挥手。
那天我没多说什么,心里却多了一份牵挂。
那年他被省城一所大学录取了。
大二冬天的一个晚上,我吃完晚饭,跑到离学校不远的邮局给他打电话,在去邮局的路上,心里忐忑不安,我喜欢暗恋他两年多了,今晚我就要向他表白了,而在这之前,我已经给他写信,表明了我的感情。但一个多礼拜过去了,我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也没有他的电话。我等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继续忍受他这种暧昧的态度。
给他打电话,他吞吞吐吐说不合适,还是继续做朋友。
从邮局出来只感觉到透彻心肺刺骨的冷,一个女孩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孤独而无助。很多年过后,我都能清晰地回想起那个晚上,心里隐隐约约还能感觉到那种痛啊。
自从那个晚上之后,我再也没和他联系过,虽然之后他来过一次信。我没看,一直搁在抽屉里,放寒假回家之前,整理东西时,烧了。
七年过去了,我们再也没联系过,也许自始至终都是我在自作多情吧。
因为他,我没在大学里谈过恋爱,还是一直默默地想着他。虽然无望。
好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还会想他。只是那个人渐渐模糊了,只剩下一个影子。
也会梦到他,梦里他对我视而不见,不理不睬。醒来时心里非常难受。
他曾经是我的梦想和全部,我喜欢他将近十年,连手都没牵过,突然有一天别的女孩拥有了他,会有些酸楚,有些失落,又能怎样?
我很羡慕那个女孩,不是嫉妒。
记得刚上班那年夏天,有一天黄昏时在大街上走着,看见一个身影特别像他,我呆在路边痴痴地看着那个人,看着那个背影渐渐远去。太阳慢慢沉了下去,城里灯火阑珊,来来往往的人多了,转眼那个人也不见了。
我突然领悟,那个人已经成为往事里的一个身影,一个姿势,一个表情,所有的点点滴滴开始淡忘,心中只留下一个影子,一个挥之不去,怎么也触摸不到的影子。

第18、三十六种男人不能嫁

1、风流自赏,频繁暗示他本人各方面条件极佳,看上你是天上掉热馅饼,呼吁你一定诚惶诚恐好生张嘴接着——我的反应是:余南方人也,不喜面食。
2、骑驴找马——永远身边有一“深爱我但我不太动心”的女孩,永远在继续寻找真爱。
3、贬低历任女友,或面露得意之色宣称:我的初恋情人曾为我自杀过——未遂。
4、沾沾自喜汇报月薪几位数、衬衣多少钱一件、圣诞节到哪里滑雪、刚加入某超级贵族无敌高尔夫俱乐部、下个月准备在中东盘一油田、阿拉斯加建一冰库……吾友潺潺小姐的反应是:闭嘴!看戏(他们当时在小剧场)!散场自己走——你要敢说明年造航母我立马就报警说你耍流氓!
5、雨天开车不顾路旁艰难行走之妇孺,不减速、不绕行、不挥手示意行人先过而昂然溅人一身泥汤。
6、用酒店的窗帘或面巾擦皮鞋,离店时电灯、电视、电脑、水龙头一个都不关——按说这种人表现太差根本就不值一列,但前不久我采访的一位海外归来、卓有名气、照片登在若干女性杂志封面上、一口一个nopmblem的ceo就这风采。
7、记不清自己父母家的电话号码,或拎起话筒即以大爷或外交官口吻质问:“今晚吃什么?”
8、见你第二面叫你宝贝。
9、见你第30分钟即盛赞你的腿为他今生所见的腿中最性感的一双,哦不,两条。吾友雪儿的回答:见得太少了您。并建议他买一桶扎啤于三伏天蹲在红绿灯儿下面马路牙子上好好看一天,省得少见多怪,丢人现眼。
10、闲谈尽是:他办公室的女孩谁腰太粗、谁斗鸡眼、谁品位太差老在小摊买衣服、谁好像和头儿关系不一般、谁无故请假一周不知是否去做人工流产……
11、偷办公室的稿纸回家。
12、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一喝酒就慨叹人生无趣、怀才不遇、主任给他小鞋穿。
13、年过30仍留小辫、穿补丁牛仔扮青年艺术家状。
14、以当代贾宝玉或青年李嘉诚或中年版F4自居。
15、告诉你他喜欢你他的老婆不明白他……是的,要是明白早在您老豆浆里下砒霜了。
16、告诉你他喜欢你但他可能离不了婚所以想和你一生都做最好、最好、最好的好朋友……甭废话,直接拿大嘴巴抽他。
17、钱包里掉出安全套。
18、问:你一个月赚多少钱、怎么这么年轻买得起市中心四室两厅、是分期付款吗……相信我,结婚以后他会跟踪你上下班并给你的客户打匿名电话。
19、跟你借钱。
20、迟到。
21、手机常常、不定时、无故关机——民航飞行员除外。
22、每次接过电话立刻以手势示意你噤声,或马上溜到洗手间并随手关上门。建议:突然大唱革命或黄色歌曲、或把他轻轻反锁在洗手间里然后飘然离去。
23、浴室中的化妆洗涤用品比你的还多——若无缘得进其浴室,则身上香水过浓、头上摩丝湿淋淋如落水狗、领带鲜艳如嘉年华会侍者、夏天穿白衬衣内用乳贴、大陆青年说话像港台人士:一口一个“我们男僧好喜番攀岩爬三哎。”
24、穿一身假名牌,洋洋自得。
25、穿一身真名牌,洋洋自得。
26、知道一切内幕、原理、玄机。答话以不字开头。
27、时常冷笑。
28、他不会换保险丝、轮胎,但声称他的秘书和司机会换——指责你不会做满汉全席,他妈就会。
29、已经不是中学生,但要和你AA制。(你愿意为这样的人怀胎十月生孩子、洗衣做饭50年?)
30、深夜约会完毕问你可否一人搭车回家——而他并没有突发阑尾炎、妈妈医院报病危、公司大楼失火。
31、记不住你的生日就算了,但他居然记错。
32、不是数学家、哲学家、物理学家和脑震荡后遗症患者,但你问他现在几点钟他说在上衣口袋里。
33、貌似无心、拐弯抹角问你如果婚后发现老公有婚外恋、一夜情会怎么办——“但他还是爱你的,还会回来的呦”——吾友阿眉“叮”一声把小银匙扔在冰激凌盘里俯身盯住他的小眼睛一字一顿微笑低语:“……阉了他。”
34、电话本上一连串密码似的名字而他并不在中情局、FBI就职。
35、认识一年以上你屡次请他周末同到父母家吃个便饭均婉言谢绝。
36、同一个问题(如你幼儿园在哪儿上的?)问过你三遍,或问完一个问题不等回答即问下一个——他根本不是真想知道,所以你也根本不必好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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