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银行职员,正确说我是个储蓄所的副主任,我的职业于同学朋友们而言,是令人羡慕的工作。薪水高、待遇好。我也这么认为,同时我也是个轻易满足的人。每个月除开流动薪水外我另有大笔额外的收入。当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的。那是我拒绝了父亲(father)的发起,把那两个本要留给我做生意的铺面租给了别人,我当了房东。
我的生活很惬意,安逸自由。父母整天忙于生意,从不过多的探询和干涉我的生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体贴我,只是他们知道,我已经长大了。
我都27岁了,但我仍没有结婚。我也曾谈过频频恋爱,但都没有结果。以我的条件足以让媒人们踏破门槛,趋之若骛。只是我对都市里的女孩儿子都不感冒,我觉得她们太靓了、太艳了,也太俗了,她们讲求的是开什么车,上哪里吃饭,买什么牌子的香水衣饰。我不喜欢。不是小气,只是觉得俗气。我喜欢纯一点的女孩儿子,比如童年影象里扎着小辫子的婉玲那种摸样,我以为那才是可以相携终老的对象。当然这是我的秘密。我从来不说。
婉玲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比我小两岁,我们是邻居,两家的距离只有一百步,我曾用脚步丈量过。小时候我们险些是形影不离,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有人欺负她的时候我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她,有什么好吃的我也总是会分给她。我喜欢看她扎着小辫子笑笑看我的样子。
那时哥们都说她像是我的‘媳妇’。我虽然都矢口否认,但其实心里美滋滋的,很甜蜜。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初恋,我想不是吧?因为那时的年龄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我十二岁那年,因为父亲做生意的原因,我在朋友们泪眼里,离开了故乡,来到了现在这个城市。我在这里完成为我的中学、大学,然后又顺利的参加了工作。
这个秋季我显明减轻了对她的思念,想想我已经有整整15年没有回故乡了,于是我向单位里请了两周的假,我决定回趟老家看一看,看一看婉玲,也看一看以前那帮兄弟。然后返来就结婚,不管和谁。我已经没有青春可供浪费。
飞机上我一向在想,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变成什么模样了?大概都已经成家了吧?经过这么多年,故乡会有什么样的转变呢?他们会有什么样的转变呢?会不会连我们晤面都不熟悉了呢?我不敢想。
当我回到故乡时我才发现,十五年的转变实在太大了,足以让人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家的旧址附近盖起了一栋栋崭新的别墅,干净宽敞的水泥路在四周延长,早已不再是泥泞不堪的土路和破旧的院落了。
凭着十二岁时的那点影象,我依然能找到我家遗址的正确位置,但一切都变了。我险些已找不到曾经在这里生活过的证据。终于我找到了家附近的那株巨大的榕树,那曾是我和同伴们最常在一路玩耍的地方。但是,树已经枯萎了,只剩下矮矮的半截被岁月腐朽了的树干,静静的蹲在那里,寥寂清凉的低诉自己的存在。
我站在印象里的旧宅遗址前,我不知道是谁住在这里,但此时已不主要了,我这次返来的目的是要找寻婉玲,找我童年时的同伴们。于是我开始向右走,一步步的,我小心的数着步子,畏惧走得太快,会数错了。我清楚的记得婉玲家离我家只有一百步。一百步其实也只有两栋别墅的距离。我走到第三幢别墅门口停下,在确信是一百步后我去按门铃,我在心里默默的向上帝祈祷。但愿她家还没有搬走,并能让我在门打开后第一眼就看到她并认出她来。 但是很遗憾。开门的是一个穿着时髦的漂亮女孩儿。我的第六感与影象脑海里很快判断出她不是婉玲。因为婉玲应该没有这么漂亮,也不该有眼前女孩儿这般前卫时尚。
女孩儿用茫然的目光看我,显而易见她不能猜到陌生的我是何来意。
“你好!你有什么事么?”她用很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我一听心里凉了半截。她不是本地人?但是我依然问了。
“请问,这里有位叫婉玲的人吗?”看着她一脸迷惑的样子,我又补充:“年龄比你大些,很爱笑,扎着两个辫子。”我不知道这样的形容准不正确。但是在印象里我只能找出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十五年来关于她的一切已被离别彻底埋葬。
女孩儿用一种很新鲜的眼光看我。像看精神病患者的那种。但从她的眼光里看出一表人材的我又似乎不像。我想大概没有人会像我这般打听人的吧!
“对不起,这里没有这个人,我也不熟悉一个这样的女人。再见!”我说谢谢!可没等我也说“再见”两个字时,我已经听到她用很重的力气关闭防盗门。但我依然说了,隔着一扇紧闭的门说的。我依然隐约能听到那丰厚的塑钢门背后的她说了句:“无缘无故!”
是的,我也觉得无缘无故。但是我没有办法。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寻找婉玲。
站在别墅门外刹那间我脑中出现几秒空白。除了这个位置这个地方我再也不知道上哪能找到婉玲。我只是想见见她,和她说说话。其实并没有什么目的。我知道可能她已经结婚了,甚至可能有几个孩子了。但是我仍想见她,哪怕仅只是一面。我想这次回去如果我也结婚了,那么以后可能更没有机会面面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在我家旧址附近闲转,我询问了好几个别墅的主人,他们都说不熟悉。直到有位美意的婆婆通知我,这里的地两年前被房地产公司买了,以前住在这里的人都搬走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搬到了什么位置。我知道再问下去也是徒劳的。婉玲另有小时候我的哥们铁蛋、小胖家都搬走了。我们小时候是最要好的朋友。从幼稚园到小学毕业。没想到却离散了。连重逢的可能都变得渺茫。
我蹲在枯了的老榕树下,点了一支烟。我很懊悔。懊悔为什么不早点抽时间返来找他们。早两年返来也许我们就不会错过了。
回到酒店我整整看了一晚的电视。我睡不着。我满脑子都会在搜索以前的影象,满脑子都是婉玲的笑脸和铁蛋他们的身影。第二天大清早我就跑去餐厅吃早点。十几年的生活习惯让我尤其正视吃早餐。我认为要保持一天的精神状况首先得填饱早上的胃。我决定到处走走走走。毕竟这是我十五年来的第一次故乡之行。
虽然已经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但这城市的发展之神速依然让我有些吃惊。在我印象里这本是闭塞落后的小城镇,此时到处布满着都市的气息,人车喧哗的。我漫无目的的在宽敞干净的大街闲逛着,眼前的高楼大厦此刻在我心里却形成一种强烈的陌生感,这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了。我觉得沮丧,有一种茫然若失的感觉。
转了三条街后我正想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息,发现不远方围着一大堆人,似乎是一场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的本田雅阁靠在公路右边,应急灯闪烁着。出于好奇心我也不觉的走了已往。
没想到,本田的驾驶员竟是那位住在婉玲家遗址上的女孩儿子。这让我有种阴差阳错的错觉。
她一个人被三个凶神恶煞的青年围着。一看那几个青年我就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大暴徒,其中一个秃顶佬挽起袖子的手臂上另有条龙的纹身。原来他们说女孩儿的车擦到了他们,向女孩儿索赔。
女孩儿显得很无辜,很焦虑,尽力否认着。围观的人们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们似乎也不太清楚真相。但我一看就晓畅了大概,那是城市流氓们习用的本领,我见多了。
我掏出电话正要拨打110,这时那个声音最大的秃顶佬已经在拉扯女孩儿的衣服。KAO!我忙挤上前一把将他推开。然后用冷冷的目光扫过三人的脸。女孩儿看到似曾相识的我,镇静的脸上终于挤出一丝善意的笑。
纹身的青年盯着我:“朋友,别多管闲事。”我用鄙视的目光看他。不说话。我畏惧我一说话会从我日渐生疏的口音里泄露出我也是外地人的信息。任何地方的流氓都有欺负外地人的德性。当然我并不是怕他们,只是不想添麻烦事。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的我,虽然不敢说身经百战,但也曾有过一个打四个的光辉战绩。况且这几年来每周七个半小时的健身不是白练的。几个青年楞在那里,面面相窥,他们猜不透我的来历,一脸正气的我看起来的确有点像电视里的便衣警察。
这时人群里有人劝说算了,又没有什么大事。于是我没有去理会他们,我对女孩儿说:“我们走。”
然后我坐上了她的车,扬长而去。她的车技的确有点糟糕。在车上她用微颤的声音说:谢谢你!显而易见她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惊慌。我说不用。我说如果你是本地人的话,也许他们就不敢欺负你了。女孩儿说:“你也不是本地人啊,可他们却怕你。”我笑了笑说:“这里是我的故乡,在十几年前我迁到了另一个城市。最近休假返来看一看,找找老朋友。”
“对了,你找到了你那位朋友了吗?”她问,我说没有。她说:“需要帮忙吗?”我说不用,她能帮哪些忙呢?在拐了一个弯后我让她停车。我说我要下车了。她问我上哪保持要送我。但被我拒绝了。车上浓浓的香水味让我的鼻子有些不适应。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她的身份。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子,住着别墅开着本田,除了电视里书刊上常说的傍大款的女人,我实在想不出她有什么能力拥有这所有。我打心眼里瞧不起这种女人。我觉得一个人是活给自己的,要活得堂堂正正,而不是依靠出卖青春。但是当然我的逻辑并不一定正确。可直觉通知我没有错,我相信第六感的存在。
我下车的时候她硬塞给了我一张名片,并要我有时间给她电话。说她也许可以帮我。我随手将名片往西服口袋里一装,然后关闭车门,然后很优雅的敬礼告别,然后隔着车玻璃看她挥手示意,车子徐徐地驶向公路。我站在车后清楚的看到了尾号是588的车牌照。这更让我刚强了她是个傍大款女人的念头。多么俗气的一个牌照。我转身挥手拦了部计程车。
我无所事实的在故乡里转了两天,我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但是我又不想那么早回去,我需要在影象里多留下些故乡的痕迹。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偶尔回味一下。
换洗衣服的那天我掏口袋时翻出了那张名片:“XX都市报,张秋雯,专栏编辑、记者。”原来她居然是传媒界的人,难怪她说可以帮我了。“张秋雯”我念了一下这个名字,心里不禁有点遗憾。名字还不算太俗,可惜。
我当然不会相信一个报社编辑能住着别墅开着雅阁。这工作虽然也不错,但她的薪水也并不见得比我高。况且我是有产业的房东,每月有着近万的收入。可我都还开着小富康满大街跑她却开着本田。凭什么?这不符合逻辑推理。
我随手将名片丢进了垃圾桶里。我不可能去找她。我以为我们会像路人一样擦肩,不会再相遇也不可能联系。但是我错了,不知道是巧合依然缘份,竟容不得我们擦肩。
那天是在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上,我看到她在我身前不远方走着。手里拿着个男士专用的直板钱夹,眼睛在两边的商品店里捕捉。当然我没有上前去打招呼。然而这时却出现了很意外的一幕。一个瘦小的青年迅速的从她手里抢过钱夹,并缓慢的向我这个方向跑来。她呆呆地楞在那里,居然没有像某些被抢钱夹的妇女那般呼天唤地的尖叫。
这所有都落入了我的视线,在我的面前当然不许可有这种事儿发生。在小偷将要从我身边经过期,我顺势给了他一个扫堂腿,看到小偷猛然倒地的狼(wolf)狈样子,我依然很写意自己的迅速身手。我一把夺过钱夹,手感通知我这钱夹里的钱不下于五千块。我非常熟悉。因为我就是用这种钱夹,可以装下一万的现金。周围的人们迅速将小偷围住,有几个青年的脚甚至已经开始往小偷身上招呼。我微笑着看着一脸吃惊的她走了过来。瞪着我的样子简直比她刚才钱夹被抢还要吃惊。
当警察将小偷带走后,她执意要请我吃饭。理由是我们非常有缘。居然不是为了感谢我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两个小时的饭局交谈足以让我了解到关于对方的许多信息,也让我彻底相信男人是没有第六感的。我为此前对她的猜测感到羞愧。原来她的父母都会在加拿大,别墅和车都是父母留给她的。她在外洋完成学业后放弃了高薪的工作独自返国。她说她喜欢祖国,喜欢这里的气息,是种类似于我的故乡情结。我很惭愧。
一瓶红酒足以让我们有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我们聊着很生活的问题,关于现在和并不太遥远的未来。让人分外轻松。她说要帮我做个专栏,她说我这种情结是个很好的新闻题材。当然我知道其实是她想帮我。
第二天我用了整整一个上午来应付她的笔录。说话说到口干舌燥。然后我们又一路吃饭,我们成为好朋友。
几天后L城都市报上刊登出一篇文章。情结曲折,文字感人肺腑,据说是她亲自捉刀撰写的。当然她加了一些煽情和虚构的情节。文章标题是:“寻找一百步的青梅女友”
文章刊登后热线电话险些响个不停,在她的帮助下我终于联系到了哥们铁蛋和小胖。然后他们的转变远在我的意料之外。以前好勇斗狠的铁蛋居然当了警察,依然个刑警。以前最贪玩的小胖现在成为个标准的好男人。他结婚了,儿子都已经三岁半了。小家伙简直是他小时候的翻版,胖胖的很可爱。他爱人是位教师,温柔贤淑,让我和铁蛋都羡慕得不得了,连这几天自愿为我做司机兼向导的张小姐都笑称她有些妒忌了。
唯一的遗憾是我没有能见到婉玲,生命中的某些事儿已经逝去,不再返来,也再也回不来了。听说她三年前嫁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从此再无音训。
我知道她那扎着小辫子的笑脸,将只能是永远的保留在我影象的某一处,她也许不再扎辫子了,但在我的影象里仍清楚的储存着。这个影象只表示着一种因缘离散时候的忧伤。而这种忧伤是不可弥补的,除非我们能让时空停格,岁月定影。然而这又是不可能的事实。
有人说这种感情有如初恋,但比初恋更宜于做故事的联想。最终这段感情,被延续到了十五年后的明天,同样是一百步的距离,只是女主角已经更换了。
厥后的故事,我想大家都猜到了。不错,之后秋雯成为我的女朋友,我们在第二年春天结的婚。
结婚那天铁蛋说:“我简直嫌疑你小子是有预谋的,要不,你不可能不知道小时候的步子和现在绝对不一样大。”然后我们在笑声中共同举杯,祝福我们童年的同伴婉玲以及所有的朋友:“康健平安!幸福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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