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感人故事:刘小牛之死情感故事
小牛出生在大山沟,吃饭多,识字少,十七八岁了,还光屁股满村跑,没有谁家的姑娘敢跟他说话。
那年,村里有征兵任务,村支书找到小牛说:"小牛,报个名吧,去体检一下,如果合格的话,参军锻炼锻炼,见识一下,开开眼界,也不枉来世上走一回。"
"二叔,中,俺去,俺愿去,老早就想去!"嗡声嗡气、粗粗噜噜、大大咧咧,但很坚决。
三个年头后,小牛复员返乡,一改先前的"劣迹",精神干练,像换了个人。小牛脑袋也变得聪明、灵便起来,他拉起了建筑队,当了队长。村小校舍改建,半月有余,工程面临竣工。那日,花香阵阵,春风柔柔,空气滋滋润润,这是一个暮色降临的傍晚。艳梅姑娘在校前的柳下散步,吟咏诗歌。不知何时,小牛突然站到了她面前,木讷讷,脸红心跳,手忙脚乱,把一纸条捧到她手上,而后,少女一样羞羞涩涩地走开。姑娘有些莫名其妙,眄了一眼他的背影,抖开纸团……
艳梅,村花,幼师。她袅袅婷婷一副好身材,俊俊俏俏一副好脸盘,哪一样也是美人的坯子,她的"幻想恋曲"是辉煌灿烂的,盼望那威武健美的白马王子,启动她的心扉,投进她的怀抱。然而,做梦也没料到,小牛这只癞蛤蟆竟然……
翌日午后,日头快贴近西山了,小牛脸色腊黄,脑袋上血水涌流,沾泥的裤管,满是殷红的鲜血。他被几个大汉用门板抬往医院――拆脚手架时,有人失手,眼瞅一根粗大的木杆就要击在底下人的身上,他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把人推往一旁,而他
闻讯后,艳梅飞快地帮着把他抬上门板,像护士一样,在一旁扶着他。到了医院,便帮着给他洗伤口、裹纱布,那泪,早把眼眶盈得满满。那嘲笑他、讥讽他,以及想对他渲泻一通的欲望,此时竟悄没声息地散净了。"幻想恋曲",在明媚宽广的胸廓里更换了音符,弹奏起了新的乐章。
小牛总是处在昏睡中,那皲裂的嘴中,不停地念念叨叨,时不时地发出阵阵吼叫,吓人得很。
抽空捉忙,她总是前来照料他。她安安然然,温顺得如同一只小羊羔。用热毛巾敷他的伤部,给他洗脚,用匙喂水,细心而认真,形同服侍娃子。三日后,小牛才有了一缕清醒感,微微启开了那失神的眼睛,扫了一眼守护他的艳梅姑娘,蠕动了下嘴唇,欲说什么,但没有说出。
察觉小牛有了知觉,她显出了几许笑意,略含娇羞地贴在他的耳根道:"牛哥,你到底醒了,这几日,可苦煞俺了,吃不下,睡不实。你,你有所不知,其实,俺早就在心里默默地爱上了你,也早想告诉你,但总是没有那份勇气,这个秘密一直藏在我的心里。"这虽然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然而这份爱依然纯洁透明,宛如山间溪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浊。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此时,她能对他说出这样的话来――"什么?你也爱着我!"小牛好久才有了反应,好像听懂了她的话,嗓喉在滑动,他想吐说,然而,很艰难而困苦。艳梅心领神会,赶忙拿耳朵对准他的唇边。就听他的声音如蚊,"艳梅姑娘,我,我这个人疯疯癫癫的,神经不……不太正常,光做些荒唐的傻事,望谅。其实,那纸条上写的,并不是我的本意,我是跟你在开……开个玩笑,切莫记心上,当,当作一回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歹把话说完,(www.limaogushi.com)小牛那表情甚是痛苦,眼角渗出零星的泪点。艳梅用那颗纯真的少女之心,总算译出了这段"外文",心内酸甜苦辣融汇一通,心梗,嗓堵,目涩。
她俯下身,轻轻地把脑袋触向他,把那热乎乎的唇角印在了他的嘴唇上:"不,我明白你的心,我更知道你在想什么。等你伤愈,咱们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早想好了,咱们旅游结婚,去美丽的海南,去西双版纳,去天山,去大漠戈壁。但关键问题是目前你要勇敢,坚持住!务必克服一切困难。"泪散落到他身上,她的双手拽着他那无力的胳臂。
他又一次流下了感动且幸福的泪水,实在出乎意料,在这样的时刻,竟获取了梦寐以求的爱情!他再次欲要表白谢意,然而,竟没那力量了,只是晃了晃脑袋。
之后,小牛仍是处在昏睡中,仍是念念叨叨,极少出现清醒的时候。她想用一颗爱心,把他从死神手中拯救回来,可是,好像是没有过多的希望了。不久,小牛死了,死态竟是那样的幸福安详。死前,总是喊着艳梅姑娘的名字。艳梅泪水涟涟,伤心至极。
在刘小牛的葬礼上,艳梅几乎哭成了个泪人儿。她为他竖了一块石碑。那碑上凿有一行秀美的隶体字:亡哥刘小牛之墓。那碑下还有一副小牛放大了的遗像,遗像中的小牛,憨厚中透着一股威武之气。
遗像前还有一束她亲自为他采摘的鲜花。那鲜花儿,是那样洁白无瑕。
第2篇、木 偶情感故事
我是一个木偶。
我有眼睛,可是那看起来很空洞。我有生命,可是那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总是在人们的手掌之间被传来递去。
从我成型的那一刻起,我便开始流浪。有时候在明亮的玻璃橱窗里,那是个好地方,有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暖暖的。有时候在阴暗的抽屉角落里,空气很浑浊,偶尔抽屉被打开的时候,我总是大口呼吸新鲜的氧气。
我有很多回忆,有些是完整的,有些是零碎的。
我有过很多主人,他们大多是不经世事的孩子。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一个小女孩。她有大大的眼睛,甜美的酒窝,还有微卷的头发。
刚开始的时候,她很喜欢我。不管到哪儿,她都把我带在身边。那些小火车小积木都引不起她的兴趣。
小女孩的小手很可爱,肉鼓鼓的,粉嫩粉嫩。原先她要用两只手才可以拿住我,后来只用一只手也行。我喜欢她看着我咯咯地笑。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从国外带来回一个金发的漂亮娃娃。自那以后,小女孩再也不带我溜达,她乐呵呵地抱着她的洋娃娃到处炫耀。
后来,她把我送给了她的幼儿园小朋友。于是我有了第二个主人。
我的第二个主人也是一个小女孩。只是,她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于是我心里就叫她静静。
静静很乖,不爱哭,也不吵闹。她把我放在床头,睡觉的时候会摸摸我。
除了我,静静没有其他的玩具,也不像其他女孩那样有很多漂亮衣服。
有时候静静的爸爸来看望她,她会显得很高兴。常常被爸爸的胡茬扎地哇哇叫。可是如果静静的妈妈也在,她就只会乖巧地坐在一边,低着头摆弄我。
静静的妈妈脾气不好,经常会责骂静静。起先,静静的眼泪总是一滴一滴地往下掉。后来,渐渐地习惯了。于是静静不再哭,只会用手紧紧地握着我,握得我很疼。
可能是积劳成疾的关系,静静的妈妈很仓促地离开了静静,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静静便要回到她爸爸的身边去。
那天,静静的爸爸来接静静,身边有一个陌生的阿姨。静静的爸爸让静静叫***妈,可是静静不肯。
收拾屋子时,静静的爸爸只带走了很少的东西。而我,被拉在了床头。
我觉得很累,所以我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在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很害怕,我怕他们又用小刀在我的身体上刻刻划划。也怕他们随手把我仍到臭哄哄的垃圾箱里,在那里,只能与蚊子做伴。也可能他们有一天会把我丢到熊熊烈火里,那么我就会死掉。
想着想着,我又沉沉睡去。就这么醒醒睡睡,睡睡醒醒,过了好多年好多年。
有一天,我忽然觉得厌烦了这样的生活。于是我睁大眼睛,重新开始对身边的一切起了兴趣。我发现,我和一大堆杂物一起住在一个纸盒子里。我想,我大概是被人遗弃了。
不过,幸运的是,有个小男孩把我救了出来。
小男孩似乎很满意他的重大发现。他把我拿在手里左瞧右瞧。
喂,我就叫你木头人吧。
我的心忽然通通地跳,小男孩竟然和我说话。记忆中,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一句话。于是我认定了这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就叫他不不吧,我对自己说。
不不很调皮,生气的时候会把我重重地摔到地上。然后又会忽然良心发现地把我捧在手心里说,木头人,对不起。
不不还会把很多很多心事都告诉我。被小朋友欺负了,或者是没听老师的话被罚站了。每次,我总是暗暗地痛恨自己为什么不会说话。如果我可以说话,我就可以安慰不不。
不不一天天长大,我的恐慌也一天天加深。我很怕他长大了,不需要我了,就会把我重新扔回那个纸盒子里。幸好这样的事一直都没有发生。
我看着不不进学校读书,考高中,然后进入大学。那时候不不已经很高大了。每个礼拜只有周末才回家。
不不变了很多。可是每次不高兴的时候,他还是会像小时候那样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把心里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出来。不不好像交了个女朋友,很多时候的不高兴似乎都和那个女孩有关。我心里暗暗地讨厌那个女孩子。不不满脑子都是那个女孩,她要把我的不不给抢走了。我很伤心地想。
有一次,不不把那个女孩子带到家里来玩。她看到我的时候说,哎,你怎么还留着这种小孩子家的东西啊?不不听了,竟然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那个时候,我发现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希望自己可以开口说话。
机会终于来了。有个调皮的天使到人间来玩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我。她觉得很好奇,于是想要来摸摸我。我变得很兴奋,我对她说,好心的天使姐姐,你可以让我说话吗?天使姐姐被我吓了一大跳。原先她一直都不肯答应我的要求,后来看我可怜兮兮的模样,她终于同意了给我三分钟的时间,可以和人类说话。我很开心。
周末,不不和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当他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大声地说,不不,不不,我是你的木头人,我可以和你说话啦!
不不的表情很奇怪,嘴巴张得大大的,拼命地眨眼睛,还用手指挖挖耳朵。
我知道三分钟很短,于是我顾不得解释,只好继续说,不不,我没时间了,我只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把我扔掉。
不不拼命摇头,跑了出去,然后我看到不不的妈妈被不不拉了进来。不不似乎在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楚。走近的时候,我听到不不的妈妈说,傻孩子,木偶怎么会说话呢?不不见我不再说话,便点点头,沉默下来。
我很郁闷,不不明明听到我说话了啊,他为什么不敢相信呢?可是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对不不来说,那只是个幻觉,应该一笑而过。
我又重新回到无声的世界里。看着不不工作,成家。不不结婚了,自然不会再住在家里。他搬去新房的时候,我又一次被拉下。
有一天,不不的妈妈整理房间,又把我放回了那个纸盒子里。
我只能又过着昏昏沉沉的日子。
有时候想想我的那些小主人,心里好像很开心,又好像开心不起来。
其实我早该明白。终究,我只是一个没有声音,没有表情,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的木偶。
第3篇、斧头情感故事
少年时,我曾做过一个游戏,将父亲用了好多年的那柄斧头,偷去埋在挖野菜的山梁上,然后栽了两棵小树作为记号,设想着再过几年挖出来,看斧头会变成什么样子。后来在外地上学、谋生,就忘了这件事,忘记了被我埋掉的那柄斧头。
年岁一长,便渐渐回忆起往事来,也就明白了“记忆是一个人的神话,神话是一个民族的记忆”,也就记起了在我平淡的少年岁月里,也有着一个斧头的神话。在我记忆中深埋的那柄斧头,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年回家,我在那个山梁上找到了两棵高大的橡子树,我当时栽的那两株小树正是橡子树。在两棵树之间,埋着我早年的神话。我小心翼翼地挖掘,如同考古学家挖掘远古的墓葬,我小心翼翼地挖掘着我的记忆。刨去表层的腐殖土,刨去岁月的尘埃,我一点点接近时间深处的东西。
根,根,仍是根。纵横交织的根。老根、新根、粗根、细根。我被密集的根挡住了去路。在根与根之间,我继续挖掘搜寻。
终于,在根的深处,在根的手互相紧握的地方,我触到了一个硬物,潮湿的泥土芳香笼罩着它,根的手指缠绕着它,我看见它了,它锈在泥土里,安卧在地层深处的温暖里,它已经与泥土打成一片。一个曾经在地面上显得十分锋利和明亮的东西,多年了,已经习惯了地下的幽暗宁静。在根的把握里,在泥土和地气的劝说下,它正在慢慢地变成别的事物。我久久地凝视着它。
最后,我将刨起的土还回原处。我告别了我早年的记忆。这再一次的掩埋,使我的记忆更深。我用记忆掩埋了过去的记忆。我知道这是永恒的告别。从今往后,那个烙满父亲手纹也印着我的手纹的斧头,将在寂静的泥土里远行,像一个人走在自己的命运里。起风了,橡子树叶互相拍打着,发出金属般的声音,我知道,这些树叶的手掌,正是从泥土里汲取了金属,那也是我记忆中的金属。人总是在他的岁月里埋藏一些什么,比如埋一柄斧头,埋一个永远孵不出天鹅的鹅卵石,或者埋一些泪水,埋一段眷恋……
第4篇、有问题是因为活着情感故事
有个年轻人,近来很烦,常躲在酒吧里喝闷酒。一位调酒师小心地问他:“先生有什么困难?说说看,也许我能帮上忙。”
那个年轻人喝尽了最后一口酒,冷冷地看了调酒师一眼:“我的问题太多了,没有人能为我解决,而且简单解释不了。”
调酒师微笑着说:“我在这里工作已10年了,15岁就出来打天下,我也有过你这种感觉,后来一位高人指点过我,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曾带我去过那儿……”
第二天下午,他们如约出发了。
那地方原来是座陵园。
调酒师指着一坟墓说:“躺在这里是没有问题的,不管你的问题有多少,只要能活下去,就有解决问题的希望。”
而所谓的“高人”,就是他所在酒吧的老板。“高人”曾自杀过,在与死神握手时,他觉悟了,死都不怕还怕活吗?他有一句名言:每一棵树的枝叶都是它的问题,但也是一棵树的全部。
年轻人很客气地回应说,这些道理他也懂,但就是无法摆脱烦恼。调酒师说,其实说明人不会只想着如何解决问题。有时产生新问题是处理旧问题的最好办法,比如当有人问你一个你不愿回答的问题时,你可微笑着问:“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呢?”
这时,年轻人笑了。
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这如同打毛衣,很美,最后竟变成为一件杰作。这便是活着的真实,打不完的结,这也是乐趣。
第5篇、轻声你已离开情感故事
仿若时空的隔断,如断线的风筝,带着一抹淡淡的忧伤,一缕悠悠的不舍,带着这个城市残存的美丽,离开了人世间,带着志摩老师"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奇妙走出了家---你最后呆过的地方。
纵然是还有明天,纵然明天还会有夕阳,纵然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但你却永远的停留在了那---你今生今世最后的一个今天,你人生的时钟最后的钟点。
我依偎在你枕边。那时的你,已被接踵而来的病痛折磨的不成人样,瘦的皮包骨头,体重骤然下降了几十斤,带着满眼的泪水,我紧紧的抱着你,如当初你紧紧抱着我那样的抱着你,抱着你衰老的身体,不让你感到冬天彻骨的寒冷,我要让你感觉到春天的温暖,哪怕是片刻的温暖也行,最终,你还是走了。带着我给你的温暖,带着我对你的爱,带着所有人对你的牵挂,你轻轻的走了,走的无声寂静。没有了你,我人生的天空充满着灰色,我的心如刀绞般的痛着,走过屋子的每一个地方,都会闻到那曾让我熟悉了九年的青霉素药水的味道,而今,那股熟悉的味道却成了我内心深处最深的痛,最深的牵挂,让我痛了十年,也让我思念了十年。
还记得吗,奶奶,还记得在那个父母都不在的夜晚您是怎样抱着我去医院了吗?还记着您是怎样焦急的样了吗?还记着您为了让我长身体藏在柜里舍不得吃而坏掉的糕点了吗?记得您为了让我学好打了我又抱着我哭的时候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最深的记忆,是我今生今世都无法忘掉的记忆,都是我最宝贵的记忆。
记得小时侯我一直都是和您睡的,由于睡不安稳而常常将被子踢开,是您,挨着晚上不睡觉的守着我,生怕我又踢掉被子感冒。夏天闷热的晚上,又是您,在我睡着的时候拿着蒲扇给我扇凉,驱蚊虫,而你自己却被咬的浑身是包,现今,你已不在我身边,我却依旧没能改掉小时侯的坏习惯,一切都好似小时侯,唯一不同的是奶奶您却不在了。
而今每每想起来我总是很牵挂,常常在晚上哭着醒来,想起以前的种种,却又忍不住失声痛哭,没有了你,我该怎么办。
十年过去了,今年的清明,我又去了您长眠的地方,山风轻盈地吹着,像是诉说着以往的种种,诉说着您的一切,如歌如吟,诉说着我永远爱着的奶奶。
第6篇、优质女青年的美艳往事情感故事
1
高二一开学,分文理科,一切全都乱了。报到点名那天,一个白衣白裙白鞋的女孩被安排坐在我身边,她的长发中分,很浓郁很凌乱,她非常地瘦,并且冷漠。没错,这就是沈芳。文科班,三分之二是女生,两个女孩做同桌没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和她坐在一起,还不知道有多少是非不请自来。
跟古代人的玩法一样,高中生最爱没事在校园里瞎评个四大美女什么的。沈芳一直排在前两位,匪夷所思的是她的学习成绩也排前两位,数学和英语经常是满分。她平时不大露面,她绝不会在大家希望的公开场合出现。比如周一护旗班的那种美女方队,运动会举班级牌走模特步的……但外国人来给学校捐银子剪彩的那两次,在旁边递个剪子或花束的,都是沈芳。
哲学上三大基本定律之一就是真理的相对性。也就是说,我们认定的很多事,其实最后都是相对的,都是飘忽的,也许最后都会被改变,甚至朝着相反的方向故意去改变。
比如,我认定的,我永远不稀罕和沈芳做朋友这事儿。
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有一个最佳同桌评选,沈芳一定又是第一。她对我学业上的帮助太大了。她冰雪聪明得简直就是金庸小说里那些女猪角,尤其是几何,老师在台上一讲,她立马就领悟。那些诡异的辅助线,也不知道是她从哪个星球牵过来的,看得我一愣一愣地。
这年冬天挺冷的。听说,就连湖南、云南那些我们心目中绝对的热带都惊人地下起了暴雪。便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沈芳求我陪她去邮局发一封特快。她说,她不敢,不敢一个人去。
我当时并不知道,她这封信,要发到哪儿发给谁。却很侠气地说,发个信有什么敢不敢的,走,我陪你去。
2
一直有人把东北的雪描绘成拟人的小百合小桃花什么的,其实,东北的雪从天上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是雹子那么硬了,根本没什么漂亮的形态,顶多是带着风声的暗器,是噎死人的豆子,吸到肺里很疼,快上不来气了。我们走了一会就成雪人了。沈雪人一直不说话。的确,这么大的风,也没法唠嗑。
沈芳把一张挺薄的信纸小心地放进EMS硬纸壳里撕去封条压牢,我偷看了一眼,好像是发到深圳一个什么工业区。
回来的路上,等红绿灯,看我冻的那可怜样,她突然摘下手套,握住了我小胡萝卜样的左手。她说,你还好吧。你的手这么凉,很冷吧?她又觉得这样也不够保暖,她把她的一只毛线手套套到我右手上,把我的左手牢牢握着揣进了她羽绒服兜里。
恐怕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暴风暴雪,一个白眉毛白嘴唇的雪人在我眼前忙三忙四地。她的掌手柔软但也很冰凉,我以前认为沈芳是骄傲冷漠的,但其实,她温暖得不得了。
下了晚自习,沈芳继续延续她的慈母作风,非要把手套借我,说哪有寒冬腊月不戴手套上学的,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手和脸。
城市灯火阑珊,透过Q7格外宽大的倒后镜,我坐在副驾驶上,看到推着自行车在雪地里挣扎走着的沈芳越来越远……我不知道,这么厚的雪,这么糟糕的天,她还要推着车走多久,到家的时候,会不会浑身湿透,要过多久,才能恢复到白天握我手时的那种体温。突然有一种心疼的感觉。一种根本不属于我这小小年纪的一阵一阵的心疼。
3
友情永远是高中时代最美好的一颗珍珠,因为它生成于最柔软最单纯的那枚蚌心。
不珍惜这个的人,只有沈芳。
进入北国最宝贵的春天,沈芳却独自又返回了冬天。她越来越阴郁,冷漠。不和我说笑,甚至不和我说话。很多时候中午不吃饭就出去,下午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很累。
我想,她兴许是恋爱了,才这么酷。
可传闻让人崩溃。传闻有鼻子有眼有名有姓,说她管校内校外几个男生借了不少钱。最多的一个好像都超过一千了。
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气。我看着在我心里最重要的朋友越来越瘦,我看着流言像苍蝇一样叮着这个女孩不放,我看着那些带着瞄准箭头的眼光像针一样扎在她背上。我非常生气而且焦灼地等她开口,一天,一周过去了。我真的好几次都想吼她:说吧,你要借多少钱才够?我爷是将军,我爸是卖房子的,我妈是医生,说呀,你要借多少,我都借你!
还记得那是周一吧,种种心情达到了极限,体育课没上我跑去了银行。我有个红色的定期存折,那是我出生后不久父母替我办的,此后,我所有的收入都在此——压岁钱及升学等各种名目的红包奖励。怎样也超过六位数了,我从来没取过一分,但这次,我一次性就取出了一万。
刚测完八百米,女生都坐在教学楼前的台阶上猛喘。你去哪儿了,沈芳皱眉问我。我没回答,而是把一个挺厚的信封塞她怀里。
她眉头紧锁,看了一眼信封口,全是淡粉色的票子。
她又露出那种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笑,她说,以为自己是天使啊。
也说不准啊。
但我是了解沈芳的,她是一个坚硬易折的人,很多拒绝她都会处理成伤痕。我马上又真诚地说,你不是一个乱花钱的人,你最近什么都没买过,连铅笔都没买一支新的,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什么难题了,我只是想帮你。真的,把那些男生的钱还了吧,如果不够。我还有。
沈芳久久地看着我,看到后来,似乎有点眼泪汪汪的,但是,没哭,真的没哭。动画片里这样的造型最有杀伤力。
4
那天我们逃晚自习了,沈芳带我一直坐车,到了城市边沿的一个肿瘤专科医院。
进了病房,我看到一个面容慈祥的老人正在睡觉,她太瘦了,被子又那样大,就像一条老毛毛虫裹在一堆枯叶中间。
沈芳弯着腰,轻轻叫,奶奶,奶奶,叫了半天老人才醒。沈芳温柔地抱起她的头,把一千多元一颗的药丸放进老人嘴里,又喂她喝了几口水。
老人叫了一声宝宝,老泪纵横。
这是多么心酸的一幕。我大约知道了是什么铸就了这样奇特的沈芳,她漂亮、刻苦,成绩数一数二,但是,她坚硬易折,她冷漠又孤傲,她太过于成熟和计较,她无法沟通。
我们坐在六路汽车的最后一排,沈芳第一次向我讲起她的身世。她才三岁多的时候,她爸就因病去世了,***说是去南方打工给她挣学费,但是把她扔给奶奶后的第三年就音讯皆无。这样的母亲世间少见,但真的不是没有。去年,沈芳最亲的人奶奶得肿瘤了,她鼓足勇气给***发了一封快递,希望她回来,因为沈芳快撑不下去了。
那封信,当然石沉大海,就像同样沉入大海再也没有回应过沈芳的母爱。
下了车,沈芳看起来情绪好多了。她说要请我吃章鱼小丸子。在夜市摊前,我们像两个七岁不到的小孩,笑嘻嘻又迫不及待地等着,看烤章鱼小丸子的大叔灵巧地翻弄着,施魔法似的变出一个个圆圆的小丸子,然后又在上面撒上苔条和酱汁。
沈芳好像又开始关心我了,说,最好是趁热吃,吃的时候翻翻看,说不定还会意外吃出块章鱼肉呢,不过要小心被烫到哪。
边说边帮我擦去嘴角的酱汁。在夜市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沈芳蝴蝶样的嘴唇,我看到她那潭水般清澈的眼睛,也看到眼底那些细如粉末的悲伤。沈芳真的,太美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向我借钱,我记得她说,就是怕你,看不起我。
5
一场轩然大波正等着我。
我妈已经哭得快吐了。我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我爸正准备报警。因为,我从银行提了一万块钱之后,就消失了。她们这么有钱,一直就觉得我应该被绑架。
至于她们是如何知道我今天从银行取钱的事,其实很简单,我妈给我存折设了短信提醒,只要当日累计提现超过三千块,银行就会短信通知她。看吧,大人就这么阴险。
我爸知道我把钱借给沈芳买药后,还是很生气。一直指责母亲,说,你非得女孩要富养,都把她惯成什么样了,一万块出手,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妈后来抱着我,倒是舍不得说我。我闻着我妈身上的味道,母亲的味道,世间都是相同的吧:有些世俗、沉重、甜蜜,始终深沉。不知为什么,又想起没妈的沈芳,深深地叹了口气。
第二天我爸还阴阳怪气地教训我:你们孔子曰,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就是怀疑沈芳骗我吗。在商人眼里,这世界上没好人。气得我早饭没吃,就上学了。
五月,阳光灿烂。我早上来的时候就发现沈芳不见了,她的书包还在座位上。等了两节课,还是不见她,我无心上课。在校园各个角落里找沈芳。没有。
我又去校外,沿着校墙找。终于,在学校后面的小庙台阶上找到了沈芳,她低着头抱着自己单薄的肩,眼泪一颗接一颗砸进土里。我蹲下来,仰脸看着她泪流满面,我的眼泪马上也涌了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本来高兴的事数都数不过来,可是一见着她,就很难过。
奶奶,没了……沈芳从无声流泪变为大哭。
心又疼了。我陪她哭了一会,仍不知道怎样制止她的悲伤。突然,我不能控制地捧起她的脸,吻了她的泪水。
仅仅一下,她没有看我,甚至最爱皱眉的她都没有皱眉,但我觉得,我好像疯了。
等她哭够了,我决定带她回我家住两天。总不能让她一人回到那空洞洞的老房子里。而她那么脆弱又那么柔顺地跟着我。
我不同意沈芳睡客房,她需要安慰,我妈倒是也理解。连着好几天,她都是抱着我的一只手臂睡觉,我喜欢她散淡的发丝拂过我的脸颊。我一直睡得很轻,我怕她半夜醒来,一个人哭。
6
快乐一分钟和悲伤一分钟,单位时间是一样的,但你会感觉,快乐很短暂。
转眼高三。
高三最重要的一场战役,就是争夺保送名额,也就是说不用亲临残酷的高考了,而且,整整一年时间,你可以作壁上观,俯看大家抱着柴火在火坑里火烧火燎,那景象太虐了。
我可没指望什么保送,我的摸底成绩顶多中等,够不着保送的边儿。我爸她们可不这么想。我爸的确老谋深算,不就是综合排名吗,社会活动可以捏造,发表文章我爸好几个在报社杂志社当老总的同学可以同步解决。加分,加分,不停地加分。直到我的排名不可思异地飙升至全校第六。
大红榜贴出来的时候,我简直乐得天旋地转。我被保送到全国排名第二的师大了,而且就在本市。我听到议论纷纷,排第一的男生非清华不念,主动退出了。但不知什么原因,沈芳也退出了。她不是一直想去师大吗,因为学费是中国最低的。
想着,她这些日子对我的冷淡。心中的狂喜已被某种害怕冲刷得无影无踪。
晚上回家,我妈准备了一桌子的硬菜。我其实也准备了一天的台词。
吃饭间,我故意轻描淡写地问,妈,那个钱我想向沈芳要回来。
我妈变脸道,那钱,你可不能要!沈芳那孩子太懂事了,我本来是去求她的,哪怕她开个价也行,可是,一提让的事,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就知道一切都是她们设计的,她们也一定深深伤害了沈芳,她们根本不知道像沈芳那么傲气的孩子内心是多么地脆弱易伤。
妈,你们太过分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她保送的资格,你们有什么权利改变她的人生?你们就知道护着自己的孩子,欺负一个没父母的孩子,你们太自私了!
我跑出家,打车去找沈芳。
敲开了门,我带着哭腔说,对不起。
沈芳平淡地牵了牵我衣领的褶皱,说,是我心甘情愿的。反正要分开了,也让我为你做一件事。
为什么要分开呢?她答应过我,我们会在一座城市里念大学,找工作,然后结婚什么的。
后来,我挺难过。我们就坐在她家地上,沉默着看天上的星星。
沈芳问我,你知道星星死了会怎么样吗?
它不会消失,它坍缩变成一个黑洞,巨大的能量吸收堆,它不单单会自我瓦解,它还会夺走周围一切的光芒。
听了这些,我更难过了。
沈芳说,告诉阿姨,那一万,我会还给她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是我会的。我的眼泪终于下来了。
7
我还是正点上学正点放学,感同身受着高考的重压和忙碌。因为我得守着火炕里的沈芳。
对于沈芳,我太想像校园里那么多对好朋友那样处之,互相投点零食,窃窃个小语,搂搂抱抱个腻歪,争夺个手链男生什么的。但似乎记忆中的沈芳,对我就只有若即若离。
沈芳最近总是和一个叫大帅的男生在一起。吃饭,晚自习前散步,有时候等着放学,两个方向,不知道怎么一起回家?两人长得挺像,夫妻相,都那么白,那么瘦,那么冷漠,就像暮光之城里那对纠结的吸血鬼。
我以前看王朔小说觉得,青春期里遇到的人,越是掀你的裙子,越是骑着自行车撞你,其实越是在乎你。那是不是,沈芳越是折腾我,越是在乎我?但现在我知道了,她不是在乎我,她是不重视我。
我连着一个礼拜没上学,可是,她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想她,就只有想她,考车票,打游戏,逛街淘宝,什么也打不起精神来。
我只好又去学校里蹲火炕。她依然和那个大帅有说有笑,对我依然不好。有一天我忽然很伤心,就去学校后面那座小庙前静坐,饭也不吃,水也不喝。就看阳光在红墙上飘移,一会中午过去了,一会下午也过去了。沈芳终于来找我了。
她说,你怎么了?
我掏出口袋里的情书,说,你看我也不是没有追求者,你看这些信啊……但这些人都比不上你。
沈芳说,那你想让我怎么对你?
我说,我也想让他们比不上我。
沈芳说,好。
沈芳竟然拉着我去找大帅,对他说,我以后再也不会理你了,不因为什么,就这样吧。
虽然有点小卑鄙,但是,那一天我非常高兴,非常非常高兴。那一天是我19岁生日。
高考过后,沈芳没有考上全奖学金的香港中文大学,于是,她第二志愿去了云南。
她永远是这样,我不会怪她。她说,只有分离,才能开始新生活。她的生活就是一个悲伤的版本,但她希望,我还有其他版本,在那儿,我过得顺心如意。她喜欢这个想法,真不错——在某个地方,我仍在欢乐年华。
我不在乎,她丢给我的这个纠结的版本。我一直在想当秋天过完我去云南看到她的版本,我想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别让我走。
第7篇、初秋细雨情感故事
秋雨湿润漂泊天涯的孩子,秋风卷起红烛窗前的思念。
一行字,一曲歌,点点牵挂,飘入你那寂静的梦乡中。
一滴泪,一生情,片片真心,镌刻于永恒的三生石上。
——题记
初秋微凉,一场细雨洗净了凡间的尘埃。而我为何还对那坠落的滴水恋恋不忘?
纷繁漫天飘摇细如牛毛的秋雨,仿佛是你那一滴滴青涩的泪水,温柔地拍打着我静默的脸庞,融进了我的清泪,一起落入沉寂的大地,不留声息。伸出微微发凉的手掌,接住下坠的冰雨,我感到一丝温暖,想象那是你倾心的香吻。
月牙没有露面,没有挂上静静等待的树梢,天空是灰暗的,调节不到安详的气氛,只管秋风不留牵挂的划过,带走了云彩,却又带来了一地清水。
岁月总是拂袖而过,都说白驹过隙,可是现在的我觉得时间是多么的漫长,漫长的足以生出双鬓的白发,足以抹平那汹涌的记忆。一切显得平淡无奇,可是我又不安现状。寂寥的秋夜,黑暗得锁住了点点星光,然而,却锁不住我安静的思念。
漫步在喧哗的街道,广州就是广州,没有一个角落适合我们这些寻觅安静的寄相思于天涯的人呆的。走的每一步,擦肩而过的都是一对对的陌路人。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牵手的散步,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有温暖的手心,和风细雨般的眸子,闪烁在橘黄灯下,告诉我,那是幸福的暖流,一股股注入心窝。
雨滴,淋湿那一夜一夜压不住的思念,化作一曲一曲萦绕耳边的悲歌,或是化作那一个一个轻描淡写的文字,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汉字,是又苦又甜的泪水。灯下斟酌着你那张熟悉的脸庞,思量我们那仿佛默定的三生缘,前世多少次的回首,换来了今生一世的迷离。尽管岁月的蹉跎,尽管风雨的滂沱,也隔不断思念的长线,阻不断希望的翅膀。
相遇的温度,是春季的安详,温和细腻;相恋的温度,是夏季的炽热,如火如荼;相知的温度,是秋季的清风,泌人心脾;而相守的温度,是冬季的阳光,暖和干涸的心灵。
第一眼的对望,谱写我们所有的喜怒哀乐,奏成乐章,一曲永恒的歌谣在记忆深处频频跳动。
雨,依然在下,风,依然在吹,而我,在夜半之际,依然清醒。
第8篇、高考前夕,我为足球狂情感故事
我18岁那年,1986年的世界杯足球赛在墨西哥进行。比赛时间在六月初到七月初。
可这一个月,就是高考前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
看,还是不看呢?
父亲在世界杯开幕那天,跟我郑重谈了一次。
他说:知道你很想看世界杯。我也相信看几场球不会影响你的高考,甚至觉得到这个时候,该下的工夫已经下足了,没必要整天想着高考,搞得心理压力过大,看看球,调解一下,说不定会有更好的状态。所以,你自己安排起居和学习时间。你已经18岁了。可以为自己负责了。万一你高考不理想,也不要后悔,更不要跟看世界杯联系上。大不了重考一次。
当时,我觉得我父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
我表示看球绝对不会影响高考复习,并和父亲一起选了一些小组赛,等进入淘汰赛阶段再选择自己想看的重要对阵。
一场1/4决赛中,马拉多纳,一个影响我终生的人,用一种震惊世界的方式出现。在他连过五人踢进那个球的时刻,爷爷和父亲完全忘记了邻居们都在凌晨的睡梦中,他们爆发出了我从没听到过的吓人的持续的呼喊,把母亲和妹妹都吵醒了,以为家里闯进窃贼发生了激烈搏斗。
每一次熬夜看球后,父亲都帮我撒谎欺骗班主任,说晚上用功,白天起得晚一点。
我每天到学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球友们绘声绘色地描述比赛。后来回想。这也许是我阴差错的“体育解说前传”吧。
7月初,世界杯决赛了,高考随后就到。
7月5日,高三全年级考前动员。300多学生和几十名老师集合在学校最大的阶梯教室,黑压压一片。大黑板上。红色楷书大号的粉笔字写着:“一颗红心,两手准备”,气氛之肃杀,令人想起“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校长的考前动员已经开始,我迟到了,却又无处躲藏、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去。
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我迅速向最后一排走去,那有死党们提前留好的位置,他们都在那里等我带来的“早间体育新闻”之《世界杯快报》。弟兄们的目光如同接应突围的救援火力一样,一个个满眼的企盼和兴奋。
“快说快说,谁赢了?谁是冠军?”声音小得根本不是听见的,是看口唇动作看见的。
“阿根廷3比2胜,马拉多纳没有进球。”我用最简洁的语言把核心要点发布了。
一堆凑过来的脑袋迅速恢复了原来的正常状态和位置。
多年以后,我干起了体育解说,当年凑过来的那些脑袋知道以后都说,这一点也不奇怪。
那一年,我18岁,刻着高考和世界杯的18岁。
第9篇、飘落在夏天的爱情花蒂情感故事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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