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母亲一生当中的八个谎言
儿时,小男孩家很穷,吃饭时,饭常常不够吃,母亲就把自己碗里的饭分给孩子吃。 母亲说,孩子们,快吃吧,我不饿!——母亲撒的第一个谎。
男孩长身体的时候,勤劳的母亲常用周日休息时间去县郊农村河沟里捞些鱼来给孩子们补钙。鱼很好吃,鱼汤也很鲜。孩子们吃鱼的时候,母亲就在一旁啃鱼骨头,用舌头舔鱼骨头上的肉渍。男孩心疼,就把自己碗里的鱼夹到母亲碗里,请母亲吃鱼。母亲不吃,母亲又用筷子把鱼夹回男孩的碗里。母亲说,孩子,快吃吧,我不爱吃鱼!——母亲撒的第二个谎。
上初中了,为了缴够男孩和哥姐的学费,当缝纫工的母亲就去居委会领些火柴盒拿回家来,晚上糊了挣点分分钱补点家用。有个冬天,男孩半夜醒来,看到母亲还躬着身子在油灯下糊火柴盒。男孩说,母亲,睡了吧,明早您还要上班呢。母亲笑笑,说,孩子,快睡吧,我不困!——母亲撒的第三个谎。
高考那年,母亲请了假天天站在考点门口为参加高考的男孩助阵。时逢盛夏,烈日当头,固执的母亲在烈日下一站就是几个小时。考试结束的铃声响了,母亲迎上去递过一杯用罐头瓶泡好的浓茶叮嘱孩子喝了,茶亦浓,情更浓。望着母亲干裂的嘴唇和满头的汗珠,男孩将手中的罐头瓶反递过去请母亲喝。母亲说,孩子,快喝吧,我不渴!——母亲撒的第四个谎。
父亲病逝之后,母亲又当爹又当娘,靠着自己在缝纫社里那点微薄收入含辛茹苦拉扯着几个孩子,供他们念书,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胡同路口电线杆下修表的李叔叔知道后,大事小事就找岔过来打个帮手,搬搬煤,挑挑水,送些钱粮来帮补男孩的家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左邻右舍对此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都劝母亲再嫁,何必苦了自己。然而母亲多年来却守身如玉,始终不嫁,别人再劝,母亲也断然不听,母亲说,我不爱!——母亲撒的第四个谎。
男孩和她的哥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下了岗的母亲就在附近农贸市场摆了个小摊维持生活。身在外地工作的孩子们知道后就常常寄钱回来补贴母亲,母亲坚决不要,并将钱退了回去。母亲说,我有钱!——母亲撒的第五个谎。
男孩留校任教两年,后又考取了美国一所名牌大学的博士生,毕业后留在美国一家科研机构工作,待遇相当丰厚,条件好了,身在异国的男孩想把母亲接来享享清福却被老人回绝了。母亲说,我不习惯!——母亲撒的第七个谎。
晚年,母亲患了胃癌,住进了医院,远在大西洋彼岸的男孩乘飞机赶回来时,术后的母亲已是奄奄一息了。母亲老了,望着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母亲,男孩悲痛欲绝,潸然泪下。母亲却说,孩子,别哭,我不疼。——母亲撒的第八个谎。
说完,在“谎言”里度过了一生的母亲终于闭上了眼睛。
其实,在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中,真实的谎言往往可以把人们抛入痛苦的深渊,而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却能催生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
然而,依我看来:真也好,假也好;爱也好,恨也好;生也好,死也好,不管为父为母,有的谎还非撒不可。 ------------------妈妈,我爱你!

第2、微不足道的事情
朋友的母亲突患脑溢血去世了,他的生活马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原先,他每天可以睡到八点,但现在必须六点起来,叫醒上学的孩子,给他穿好衣服,烧好早饭,在七点半之前送到学校。晚上,他五点半下班,他让孩子先在学校做作业,然后等他去接。每次去,孩子常常委屈地掉泪。
于是,他买了一辆摩托车,不再乘坐公交车,可以节约半个小时的路程。
第三天驾驶摩托车就撞了一个人,幸亏那人没大伤,赔了医药费。但那人表示“这事没完”。
朋友对我诉苦,家中一个人都不能少。
知道朋友和母亲的关系一直不甚好,朋友总是责怪母亲对他的帮助不大。但现在,等到醒悟过来才发现,母亲其实承担了太多他认为微不足道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足以令他头痛万分。
以前还有一位同事,妻子多年前失业一直找不到工作,于是在家当了家庭主妇。每次去他家,屋里井然有序,地板光洁照人,我常常为此感叹自己的屋里像个猪圈。同事说:“她呀,没工作,闲着没事干。”
后来,他们离婚了。他娶了一位在工厂当会计的女人。后来有事去过他家,他正在泡方便面,屋子里乱糟糟的。
他从沙发上整理出一堆脏衣服,腾出一块地方供我坐。他说:“她工作太忙,没时间收拾。”说完,把那碗方便面倒进嘴里,弯腰拾起脏衣服、整理散落在地上的书报、果壳。
从他的家里出来,我觉得他现在的生活很不对劲。我知道他有很高的收入,不在乎现在的妻子那几万元的薪水,我想他更需要回到家后有一个整洁的环境,有可口的饭菜,还有干净的衬衣。这对他的生活更重要。
我们总是忽略家人为你做的微不足道的事情,你在心里总是认为那都是些举手之劳。其实,等到你失去了,才会明白,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微不足道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至关重要。

第3、把那面墙留给娘

木根在村公路边开了家饭店。一天,一辆小轿车载着几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来到木根的饭店,提出要租饭店朝北的那面墙做广告。为啥?因为它的位置好啊!南来北往的人都能看到,比上报纸电视的效果还好。木根听了眼睛一亮,可不知为何,谈到最后木根却婉言谢绝了。
这件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人们惋惜地说,这个榆木脑袋的木根!人家一年花三万块钱租他一面墙做广告,他竟然拒绝了。三万块,那可是一般农户好几年的收入啊!
过了几天,有两个人提着油漆桶、拿着大刷子来到了这里,看架势是准备在墙上刷广告。人们都说,木根终于开窍了。
第二天,人们惊讶地发现墙上写了一则寻人启事,白底蓝字,十分显眼。启事旁边还配了一张大照片,那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人们这才恍然大悟:木根的娘患有疯病,几年前,她走失以后就再没回来,原来,木根是要把这面墙留给他走失的疯娘啊!
第4、怕我疼,你才没拉我

那年我四岁,你被派到遥远的山村支教,你走的时候,爸爸和你吵得很凶。他说你宁愿去穷乡僻壤教那些陌生的孩子,也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爸爸还说,如果你一定要离开,他就和你离婚。
结果,你真的走了。临走时你抱了抱我,摘下脖子上的项链给我戴上。我问你何时回家,你想了想,在墙上划了一条横线。你说,等你长到这么高的时候,妈妈就回来了。
我信了你的话,每天笔直地站在墙根,仰望那道横线。有一天,我发现它不见了,哭个不停。爸爸一气之下打了我,他说我永远长不到横线那么高,还说你不要我了。
你走了半年以后,爸爸带了一个阿姨回家,他让我叫***妈,然后我就叫了。
我十岁那年,你居然回来了,你又黑又瘦,仿佛全身都罩了一层尘土。我怎么能把你和妈妈联系在一起呢?她那么漂亮,年轻,还带着淡淡的香味。
可是你却叫出我的名字,我条件反射一样用力推你,大声说,你是谁啊,不准你进我的家。
爸爸从超市买菜回来,他怔怔地看着你。爸爸说,快叫妈妈。
我张了张嘴,脱口而出的居然是,阿姨。
后来,你再次找上门,我贴在门上偷听你们谈话:作文一直是他的弱项,我想辅导他。每周一次,时间定在礼拜六下午。
我以为你利用周末办辅导班,会有很多孩子听你讲课,其实只有我一个人。你租了一套很小的房子,我一进门,便看到墙上挂了一幅很大的相片。是我们的合影,你把我抱在怀里,我张着嘴大哭的样子难看极了。这是你带走的唯一一张照片,跟随你多年。
你拿出很多零食,我很想吃,但是犹豫。我说,爸爸不让我乱拿别人的东西。你一愣,眼里随即有了泪水。你说,我是“别人”吗?我默默地拆开一包话梅,含了一颗,很酸,一直酸到心里。
说实话,那堂课你讲得糟糕透了。你还留给我一个更糟糕的作文题目:我的妈妈。
我把写好的作文递过去,你的眼睛很亮,迫不及待地翻开。一行行地看下来,你眼里的光也变得逐渐黯淡,我写的不是你。你笑得很勉强,你问,都是真的吗?
我点点头。你轻轻叹气,那我放心了。你又说,其实我挺羡慕她的,我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她全都完成了。
你又被派到西部执教,三年后回来,你怕我难过,所以就不辞而别。
我拼了命地学习,只为了早日和你相聚。两年后,我以高分考入北京一所大学。我十八岁了,比爸爸还高出半个脑袋,我长成强壮的小男子汉。我想,我终于长大了,以后可以照顾你了。
那个暑假,我再也按捺不住着急的心情,缠着爸爸带我去西部看你。然后,爸爸就落下泪来。他默默地把我带到一座矮矮的山上,指着凸起的一个土堆说,***在这里。
我想起一个很老的传说,两个一模一样的女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她们分别拉着孩子的一只胳膊,谁都不松手。上帝说,你们抢吧,谁把孩子拉过去,谁就是他的妈妈。
最后,上帝看着双手空空的女人说,孩子,她才是你的妈妈。因为她怕你疼,舍不得使劲拉你。
我也明白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一次也没和爸爸争过我。你把所有的痛苦都给了自己,留给我的,只有印在信纸上的淡淡字迹,还有我胸前的这枚橄榄状的坠子。
我把它摘下来,埋进土堆。它贴着我的心很多年,上面熨烫着我的体温,熨烫着我对你所有的想念,所有的爱。妈妈,我轻轻地呼唤,你听见了吗?
第5、用什么尺子量爱情
她一直对母亲把一颗心都掏出来给父亲的活法,颇有微辞的。
她不怎么喜欢父亲,过半百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任性顽固。脾气暴躁不说,对母亲讨好他做的一切事,向来都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发几句评论。每每母亲都温顺地站在一旁,洗耳恭听着,眼里,竟是含着笑的。她当然看不过去,总会像儿时那样,英勇无畏地站到他们中间去,怒目直视着父亲。做父亲的,倒是有几分怯她,但也抹不下面子求饶,或是说几句温柔的玩笑话,将这场小小的争吵敷衍过去,他总是愤愤地“哼!”一声,转身就往门外走。
接下来,便是最让她气愤不过的场面。母亲不顾一切地追上去,拉住父亲的胳膊,当着她的面,几乎低声下气般地求他:“又疯跑到哪儿去?说好了中午给你和真儿做喜欢吃的红烧鱼,怎么又给忘了?”父亲倒是不再往外迈步,却也不会低头看母亲一眼,而是背着手又气哼哼地钻到书房里去,半天也不出来,直到母亲忙活完了,又亲自把他拉出来为止。
她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这么纵容着父亲。她觉得父亲的坏毛病几乎都是母亲一点点惯出来的,因为父亲知道有人永远会跟在身后为他叠被洗衣收拾书桌,把他将要穿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摆在面前,甚至母亲偶尔出门不回家,都会为他提前做好了饭,温在锅里。
她几次三番地“教育”母亲,不要“助纣为虐”,否则哪一天等她这个女儿嫁出去了,就没有人保护她了。母亲每次都眯眼笑望着她,不言语,一副很知足很幸福的恬淡模样。这样的神情让她知道,如此多的口舌,又白费了,下次母亲照样是又要去哄生了气的父亲的。
所以她在自己找男友的时候,便格外地留了心,凡是[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故事里痴恋着的男女主人公,为了彼此,既会忍让,亦会执拗地坚守,不让别人一兵一卒。让与不让,其实都是为了能够一生厮守。
在父亲“没好气”地打电话来请她回去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明白,原来一辈子的幸福,不在于是否有一个完美的爱人,而是,两颗心,在让与不让组合成的圆里,能否用自己的爱与温柔,宽容地将对方的棱角,环住,永不松手。

第6、草莓育儿经
那天,我在水果摊买水果。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扯着妈妈的手,一直哭闹个不停。也许是妈妈手头的钱不够,也许是妈妈觉得贵,舍不得买,迟迟不答应。孩子嘴里哭嚷着:我要草莓!我要草莓!我看了草莓一眼,确实,果盘里的草莓一个比一个大,红红的,非常饱满,是一个个奔跑得绯红的小宝贝的脸呢。年轻的妈妈只是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孩子闹得更凶了。我淡淡地说了句:“你应该告诉孩子,现在的草莓太贵,而且不是长在阳光下的,没有草莓味。”孩子先前还闹着的,一听我这话,立马转过头向***妈求证,***妈肯定地点点头,感激地朝我笑笑。我也笑,呵,我儿子像他这么大时,我就向他坦言,什么季节吃什么水果,反季节的水果虽然有得卖,但太贵,一般都是派特殊用场的,像草莓,就应该是春天来的时候吃。
其实我这样的教育,我也不知道是错还是对。现在一个家庭就一个孩子,方法用得对与错,都是一次性的,没有回头改正的机会。
儿子在六岁的时候,被我的同学带到超市去玩,一同去的还有她的小女儿,比儿子小一岁。小女儿自小家里条件特别好,进了超市,看到什么要什么。儿子跟在他们母女后面,却显得特别有主见,选了几样东西,在心里默算了一下,然后就不再选了。小女儿和儿子同时看中了一种果冻,儿子的包装简单,小女儿的那种是一个粉色的包,非常迷人。两种分量一样多,价格却有两倍的悬殊。儿子朝小女儿撇了撇嘴:果冻是吃的,这个包装再美,也不能吃,听哥哥话,不要选这个。六岁的小儿,短短几句,让我的同学惊得瞪大了眼睛,其实同学也看出其中的蹊跷了,只是不知道怎么来说服自己的女儿。
同学把小儿送回我身边的时候,一迭声地夸我们会带孩子。其实现在的家长,太多地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特长,却忘了在这些细节上要求孩子。我们每次逛街规定他只许选20元的东西。工薪家庭,不算计着花钱怎么行?许多的同事朋友都宁可自己省着点花,也舍不得紧着了孩子。我从来不认为这是正确的。“你自己看,反正只有20元,多一毛妈妈也不帮你垫着。”
所以,很小的儿子,便会在超市里穿梭往来,反复地计算比较,有时不得不把自己心仪的东西,因为价格的原因,退回到货物架上。每每那个时候,我总要让自己硬下心肠,有时看着小儿不舍的目光,真想放弃自己的原则,可是看到小儿一天天地学会了统筹安排,知道体谅大人的苦,心里就会有别样的甜。
春天来了,吃草莓的事还是在他刚记事时。儿子最爱吃的水果就是西瓜。那一次,他赖在西瓜摊前,怎么也不肯走。卖瓜人劝我,哪怕只买一小片给他。旁边就有几片切好了搁在那,上面蒙着薄膜。因为我的父母就在农场,每年夏天会种许多的西瓜,然后会送来许多过来。小儿已经开始记事了。我指着小片对他说,这一片就要3元了。小儿还不太懂,我比划着,这一个西瓜就是18元左右。夏天爷爷一个西瓜只有两元钱不到,如果是夏天,这一个西瓜的钱就可以买到9个。我双手做出托着西瓜的样,一个一个地摆放,在地上摆了九回。儿子懂事地牵牵我的衣角:“妈,我们等夏天再来买!”
都说孩子是张白纸,在上面有着怎样的涂抹,就会出现怎样的作品。这件事我开始倒没放在心上,只是突然有一次,儿子看到鲜红欲滴的草莓,转过头问我:妈妈,草莓应该什么季节吃呀?“春天,那个时候,阳光下的草莓漫山遍野,好吃又便宜!”答完,我再看一脸平静的小儿,才想起,原来是那次的西瓜事件奏效了。
这样的小事件,却让我明白了育儿最基本的东西:即使幼小如孩子,他们也是听得懂道理的。即使幼小如孩子,勤俭节约也是可以从小养成的,这几乎和教会他认字、说话一样重要。而为人最重要的一些品质诸如坚韧、善良、感恩、进取、百折不挠等等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培养起来:讲清道理,一以贯之地要求。

第7、数鞋子

一次上课时,老师注意到有个同
学老是走神。下课后,老师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买一双漂亮的新鞋,就找父母要钱,没想到父母不给,她气得连饭都没吃就来到了学校。
老师沉思片刻,说:“我给你布置一道家庭作业,回家后仔细数一数你和父母的鞋子,明天把结果告诉我。”
第二天,老师见到这个同学就问:“昨晚数鞋子了没有?”她说:“数了。”老师追问:“你爸爸有多少双鞋?”这个同学说:“4双。”“***妈呢?”“6双。”老师停了停,问:“你有多少双鞋?”她脸上红彤彤的,好一会儿才小声说:“12双。”
“那你还生气吗?”这时,这个同学的眼里已满是泪水,她哽咽着说:“老师,我错了。可是,老师,您又没去过我家,怎么知道我父母的鞋没我的多呢?”老师感叹说:“父母的鞋总是比儿女的少,家家户户都一样,只是做儿女的常常忘了数一数。”
第8、父亲的茅台酒

父亲从乡下进城来看孙子,午饭间,我拎出一瓶珍藏多年的茅台酒和他对饮了几杯。半瓶酒下肚,父亲脸放红光,话也多了起来:“嘿嘿……老家你四叔的三小子在省城当官了,也没见你四叔喝过茅台酒……哼!俺儿子当教师咋啦,俺也喝过茅台酒了……”父亲在城里只玩了三天,硬是放心不下老家90多岁的老奶奶,说个“回去”立马起身。临走时,妻子将那天没喝完的半瓶茅台酒也塞进了父亲的提包里。
父亲生日那天,我买了瓶茅台携妻带子回了老家。那天,父亲不仅请来了村支书、村电工、学校校长等乡村“名流”,还特意将远房四叔也请了过来。开席后,父亲笨拙地将那瓶茅台酒打开“咚”地戳在桌面上:“这是俺小子孝敬的茅台酒,咱别心疼他花多少钱,今个儿老少爷们儿都开开荤吧……”父亲满面红光端着大号酒杯轮圈敬酒。当敬到四叔时,我分明看到四叔的眼里涌出、了几颗混浊的老泪。
送走客人妻子收拾“残局”时,随手将那个空茅台瓶扔了出去。不一会儿,父亲又乐颠颠地将它抱了回来,用新毛巾擦干净轻轻地摆放到屋里正堂的桌子上。我问母亲留那个空瓶子有什么用,母亲微笑着撇了撇嘴角:“哼!”跟个小孩子似的……上回从你那里带回来的那瓶茅台酒跟你四叔喝完后瓶子找不见了,硬说是我弄丢的……别理他,让他臭显摆去吧。”啊!我明白了,父亲这是拿茅台酒瓶在众乡亲面前为他的“孝子”挣面子呀!
五一假期回老家时我又给父亲带了瓶茅台酒。到家后我刚拿出那瓶酒,父亲的脸上便晴转阴天。我疑惑地向母亲看去,母亲佯做怒状:“年轻轻的不会过日子……你爹是心疼你瞎花钱了。快收起来吧,等回去后给人家退了。”说话间四叔进屋了,他听说我回来了,邀我和父亲去他家吃饭哩。迈进四叔正屋,发现他桌上也摆着一瓶茅台酒,我会心地笑了笑。怪不得父亲要把个茅台酒瓶摆到正堂桌子上,原来他是有意与四叔比“阔”斗“气”呢。四婶将饭菜端上桌,父亲看、着那瓶茅台酒眉头一挑:“三小子捎来的吧,咱俩先整两口尝尝?”父亲的话没落地,四叔慌乱地抢过话头;“啊!不!不……”父亲瞪了他一眼:“哼!小三在城里当官你还在乎这瓶酒……”说话间从桌上将酒抓了过来,没费劲就打开了,每人满了一杯。不等四叔劝,端起来就是一大口,随即“噗”地又吐了出来:“……这是什么酒?白水似的……”四叔尴尬地摇摇头叹声气喃喃而语:“……这空瓶子还是我从你那里拿回来的呢……唉!俺都是为了给那混小子撑面子呀……”
第二天早晨,父亲从提包里抽出那瓶茅台酒塞到我怀里:“去,给你四叔送去吧,老人为了孩子,心思都是一样。
第9、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的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称: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
那种感受父亲是顾及不到的。也不知父亲是因没进一天学堂,还是因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脱离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领教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致使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的?!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所获的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的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返顾,一点儿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性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的类似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动,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咀嚼和阅读自己生命中一再忽略的、仇恨的那份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吃镆,拿起来刚咬一口,两颗大牙就莫名其妙地没了,一看呢,馍上一片血红,牙都粘在上面……惊醒之后,父亲便再也睡不着了。于是天刚亮就找小侄子写信。——而这一切呢,仅仅因为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的父亲的举动报以嗤之以鼻,甚至愤然。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解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名字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恁赖,叫——金翔!”“金——祥”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讷讷地告诉他:“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因为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对父亲的恨包裹着而变得无知、粗砺和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跪下——向父亲,向我那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第10、父亲的脚步声
我六岁那年的夏天,母亲在地里劳作,顽皮的我悄悄爬到旁边的一棵树上,一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造成右手手腕脱臼。母亲把我送到了镇医院,父亲正在乡上的砖厂上班,他是厂里的技术工,平常很少回家,当父亲得知情况后,心急如焚,丢下手巾的活,风风火火地赶往医院来看我。那时家中贫困,为节省车费,父亲一路步行,从乡上到镇上有二十多里的路程,父亲几乎是跑着来到了医院。
我躺在白色的病床上,疼痛使我处于半睡眠的状态,朦胧中我听到了父亲上楼的脚步声,那声音十分的急促,像雨打芭蕉,其中还夹杂着父亲深深的喘息声。那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轻,最后在门口停了下来,接着便听到r母亲的哭泣声,父亲肯定又在责备母亲了。后来那脚步声又响了起来,径直来到了我的床前,我分明感到有一只温暖宽厚的手轻轻的摩挲着我的头,一颗滚烫的热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浸润在我的心里。我突然觉得身上的疼痛消失了,一股热流充盈胸间,备感舒适。
停留了一会,那脚步声又渐渐远去,消失在楼道门,十多分钟后,熟悉的脚步声义响了起来,我的意识已经完全清醒了,见父亲手里提着一袋水果,放在床头柜上后,用长满老茧的手指剥了一根香蕉,放到我的嘴里,我吃了一口,感觉特别滋润香甜。
吃了水果,父亲便附在我的耳边,小声地给我讲姑事,我慢慢地进入了梦乡,不知道父亲是几时离开的,在我住院期间,父亲每天都要不知疲倦地早上来,下午返,在这一往一返中,我也读懂了父亲的脚步声中的内涵。
第二次听到父亲的脚步声是在一个天色未明的早上,过了大年,父亲照例卷起背包又耍出门了。多少年来我与父亲总是聚少离多,父亲长年在外,唯有过年时,才能看到他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也许是父亲觉得亏欠我太多,要把一年的父爱都在短短数日内全部给我,因此什么事都顺着我,无论我在他面前有多顽皮,做多过分的事,他总能以慈父的胸怀容纳。
每次回家,父亲都会给我买许多礼物,像钢笔、笔记本、糖果之类的东西。晚上吃罢饭,我就会赖在父亲的怀里,听他讲在外面遇到的稀奇古怪的事,有时父亲一高兴,还会唱起曾经在部队上学会的嘹亮的军歌。我最不愿父亲离去,每次父亲出门时,我都会跟着父亲追赶,最后母亲不得不硬把我拉回家,有一次我紧拉着父亲的衣服,直到挨了母亲两个耳光才放手,所以父亲每次出门,都会选择我熟睡之时。
但那天早上,我睡得不熟,意外地听到了一阵错乱的脚步声在我的房门前徘徊,徘徊一阵又停下来,一会又徘徊,一会又停下,终于那声音还是离去了,越来越远,越来越细,再也听不见。我彻底醒后,翻身起来,想留住父亲,可父亲早已远去,只有那响亮的脚步声还在无边无际的原野回荡,父亲带着他的梦想,提着一家人的生计离开了故乡,在泥泞的小路上,依稀可见父亲走过的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足迹。
多少年来,无论我走到哪里,父亲的脚步声总会紧紧跟随,我像一只风筝,父亲就是那放风筝的人,连接我们的就是父亲的脚步声,不管我飞得多高多远,身边总有父亲为我奔跑的身影。
如今我已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父亲老了,居住在乡下,我不能经常听到父亲的脚步声了,我深深的怀念,多么希望那熟悉的、亲切的、坚毅的、沉稳的、铿锵的声音能在耳边再次响起。

第11、迟到的那声妈妈

一切开始在六岁,她熬了几个通宵,给我做了件漂亮的小棉袄,招呼我过去试试。父亲说你还不叫妈。我操起剪刀“哗”地一下挑破棉袄的绸缎面子说,戏里唱的,后妈都是用柳絮做棉袄!父亲巴掌扬起来,我就一头朝她隆起的小腹撞去,撞没了那个孩子。医生说,她再也不可能怀上孩子了。她偷偷地哭。父亲把我打个半死。她苦苦求情,我说你别假装了,你巴不得他打死我。
父亲不只一次对我吼,***知道自己的病好不了,怕治下去落个人财两空,再欠一屁股债拖累我们父女,才自杀的!我也冲着他扬起的巴掌毫不示弱地喊,是她要抢你才逼死我妈的!你就是护着她!
她是母亲生前的好友,母亲死后,父亲就娶了她。
八岁,我喜欢上了音乐。音乐老师说就看我的手,骨节小,手指细长,是个弹琴的好苗子。有个钢琴班在招生,我雀跃着要报名。父亲说,报啥报!你爸是臭工人,***是卖鱼的。给你死去的妈治病花得一个子儿没剩了,别啥都跟风!她说,你以前报的班啥也没学到,学习成绩还下滑了……
行了行了!你们就是心疼钱!更舍不得给我花钱!我跑出去,到母亲坟前大哭。
那个辅导班让人免费试听。我自个儿悄悄进去,老师辅导我在琴键上试弹了几下就连说,是块弹琴的材料,好苗子!我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哭着跑出去。街上放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我流着泪决定,离家出走!回去收拾东西时,却发现一架崭新的钢琴放在我的小屋。她说,我去找你班主任了,她说你适合往这方面发展。
父亲从未如此激动过,他说这是***打自个儿能挣钱起,从牙缝里省出来的钱啊。两万元,孩子,全给了你呀。就是现在,她自个儿是卖鱼的,也省得只往菜里放一条鱼,那鱼总给你吃,我和她就喝汤吃豆腐。他说着,抓起她那双我从来不敢正眼看的手说,你看她这手,还有手的模样吗?到夏天就烂,到冬天就裂。来,孩子!他一拉我胳膊说,你要是我闺女,就叫她一声妈!他说得唾沫星子直喷,眼圈红了,一大颗泪珠掉在那只变形的手背上,啪地摔碎了。
我从没见过粗莽的父亲这么细腻脆弱过。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可一架钢琴抵消得了杀母之仇吗?我一甩胳膊挣脱开了。父亲急了,眼珠子气红了,巴掌举起来,怒道,我今天非打死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畜生!她赶紧像往常那样,拼命拦腰抱住他,让我快跑。
十二岁,我参加完小学毕业考试。父亲去了乡下守护病重的奶奶。那天,在街上,透过茶楼的大玻璃窗,我看到了她!她一反常态化了妆,身着那套参加婚礼时的行头,坐在一个男人的对面有说有笑。天,她趁父亲不在家,来这里和野男人私会!就知道她不是好女人。只可惜我手上没有相机,否则拍下来,就可以给母亲报仇了!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晚,她对我说,我去串个门儿,可能会晚些回来,你早点睡,别到处跑。我抓起早准备好的相机偷偷跟出来。她走到一片气派的住宅,进了一个单元楼。我干着急,看来还是拍不到证据。半小时后,她一个人出来了,我也只得悻悻回家。
可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第二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撞见她正往外送那个男人。我瞥见茶几上放着个崭新的首饰盒。我什么也没说,悄悄躲进屋。接下来几天,有一次她不在,我看到抽屉上挂着钥匙,就打开抽屉,那个小盒就放在里面,我打开看,原来是条金项链,我的心咚咚地跳。我只看到过那一次,此后她的抽屉便总是锁着。
等父亲回来,我一五一十把情况说了。父亲脑门上的青筋直蹦,找出把大斧子。我吓得直哆嗦,我只是想把她赶出家,可不想出人命啊!父亲咔地把抽屉劈开,那个首饰盒果然在里面。父亲把它拿出来打开看了一下,放到茶几上,坐下来呼呼喘粗气。
等她收摊回来,一进门,父亲二话不说,蹿上去掀翻她,这回他的巴掌终于冲她去了。父亲不顾她喊叫,一顿嘴巴后,指着首饰盒吼道,说!这是咋回事?她说,他是我初中同学……话音未落,脸上又挨了两巴掌。
我都让你打糊涂了,嘴不利索了!是为梅梅的事!他是实验中学的校长。那里教学质量多好啊,我指望他看在老同学面子上,让咱梅梅到那上初中,可第一次他说不能违反原则。我想现在没钱办不了事,就从我妈那借钱买了条项链送他家去。只有他老婆一个人在家,还真收下了。可第二天晚上,他就又给送回来了。梅梅上不了实验中学,我正为这事上火呢!父亲赶紧起身扶她起来。我看到她脸肿得很高,往沙发上坐时,咝咝直抽凉气,我以为是疼的,结果她说,你说他是不是嫌咱送少了?
小兰……父亲直挺挺地跪在她面前,把头往她怀里一扎,哇哇哭开了。我赶紧溜了出去。最后我还是去成了实验中学,在省里的钢琴大赛上,我夺得了冠军。实验中学的校长点名要我这个特长生。
十六岁,青春期的叛逆和迷茫让我结交了一群不良社会小青年。班主任请家长去学校,她回来后,第一次冲我发火。我不屑地冲她喊,你不是我妈,你少管我!
第二天放学,我等老师同学走得差不多了,才敢出来。那伙小青年就在不远处等我。可我刚到校门,就看到她站在门口,跟我回家!我不理她,跑到那伙小青年那里,她随后就到了,拉住我不放。那伙人的头头问,你是谁?她蛮横地叫,我是***!我说,别听她瞎掰!我不认识她!她是疯子,她精神病!头头一甩头,对手下说,修理她!几下她就躺在了地上,可两只手仍死死抓着我的脚不放。头头“噌”的一声扬起把明晃晃的西瓜刀,我吓坏了,大声叫,别砍!她是我妈!她真是我妈!
回到家,父亲狠狠地打我,这回她没拉,还在一边帮腔。以后每晚她都去接我放学。
二十一岁,我在名牌大学读大三。父亲离厂和人合伙做生意失败后,开始酗酒,我也就不再回家。我的卡仍按月打进生活费。也许是宿命,也许是轮回,我做了一个六岁的单亲小男孩的家庭教师。因为父亲太忙,他学会了自己踩着凳子煮饭。这天,他给我做了顿扬州炒饭,含着笑问我,阿姨,好吃吗?我爱上了这个小男子汉。在一次煮面时,他弄翻了铁勺,烫伤了半截小腿和脚。他咬着牙不哭一声。可在换药时,因为纱布和血肉粘在一起,像剥皮一样疼,我背过身不忍看,他终于哇地哭了。
那一声哭,让我的心像被刀子剜了一下,我用手帕捂着眼睛跑了出去。平静些后,却想起一个人来。我想起了六岁时的小棉袄,崭新的钢琴,还有刀下紧抓我脚踝的变形的双手……于是,等小男孩的伤好后,我迫不及待地奔回了家。
这天正是母亲节,我手捧一大束康乃馨,推开家门。时光好像回到了十五年前。她平躺在床上,旁边放着我的影集,一张存折,一张纸。纸上写着,医生说我是骨癌晚期,我知道治不好了,剩下的钱给梅梅读完大学吧……当初,生母也是这样离开我的。
我把大捧的康乃馨放在她脸旁,喊了一声,妈妈……
第12、假老爸真父爱

我第三次见到那小女孩如此善良的要求。
一个阳光普照的下午,我载着莎丽尔向霍华德大街的“南茜精神病院”出发了。莎丽尔的妈妈正在熟睡,这个被思念和病魔折磨得不成人样的女人,却被小小的女儿拾掇得异常整洁。
没想到,莎丽尔的母亲醒来后,突然扑倒在我怀里号啕大哭。她真的把我当成了她苦苦等待的丈夫!看着一旁兴奋激动的莎丽尔,我突然觉得自己的生命在那一刻无比澄澈温馨。
坐在一旁的莎丽尔似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她好几次悄悄掐自己的手背,然后露出得意的笑容。我朝她努努嘴:“怎么不叫爸爸?”慢慢地,莎丽尔终于蹭到我身边,迟疑许久,轻轻地叫了声:“爸爸。”我伸开另一只臂膀将她搂进怀里……
一小时后,我和莎丽尔将她母亲扶下楼,当她远远看到我那辆鲜红的跑车时,紧紧抓住我的手说:“亲爱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我终于等到了你。”我当然“回来了”,我甚至也为“妻子”准备了一座大大的农场。整个晚上她都拽着我和莎丽尔在农场转悠。突然间,我领悟到,原来做一个有情又有义的男人可以这样的幸福。晚上10点钟,我开车送她们回医院。我一直等莎丽尔的母亲睡着后才离开。莎丽尔将我送到病房外面,她说:“莫伦叔叔,真的谢谢你。”莎丽尔不知道,我这个42岁的中年人其实早已被她深深感动和激励。
翌日下午,我又开车来到精神病医院。这让莎丽尔感到无比惊喜,我拍着她的肩膀说:“我愿意做你的爸爸,喜欢和一个好孩子陪着她的妈妈。”
半个月后,莎丽尔的妈妈终于含笑离去。丧礼结束后,我向莎丽尔张开双臂,说:“孩子,知道我现在最想你叫我什么吗?”莎丽尔眨眨眼睛没领会过来。
我再指指自己的胸口,莎丽尔终于张开双臂跑过来扑进我的怀里轻轻地叫了一声“爸爸”。
第13、黑暗中的火
那天下午,张放上班后打开电脑,刚把竞聘副总的方案调出来修改,办公桌忽然猛一摇晃,把放在桌子上的水杯给晃倒了,水洒了一桌子。张放纳闷地看了一下办公桌,随即把水杯扔进墙角的垃圾篓,又找来抹布擦桌子。擦好桌子,张放坐在沙发上正想刚才是怎么回事,办公桌突然又摇晃起来,伴随着摇晃,整栋楼也吱呀怪叫起来,他的头也晕得厉害,紧接着,只听“嘭”的一声,窗户玻璃一下碎了。张放突然明白过来,地震!他转身就往办公室外跑,跑到门边,却发现门已经拉不开了!正在张放用力拉门时,他感觉整栋楼忽然向下坠去,同时有什么东西砸在了他头上,他眼睛一黑,像是一下掉进了无边的黑暗里。
不知过了多久,张放苏醒了过来,感到头火辣辣地疼,用手一摸,头上黏糊糊的,看来是被砸破了,还好,手脚和身体没事。醒来时张放是半躺着的,刚想站起来,头却碰到了水泥板,他左右摸索了一阵,最后只好沮丧地躺在原地:楼房倒塌时他站在门与墙壁的拐角,这才幸免于难,但楼上的楼板压下来,把他困在狭小的空间里,根本活动不开,更别说出去了。张放他们公司所在的这栋楼有七层,他们公司在二层,此时他听不到一点声音,他感到害怕起来,就扯着嗓子喊:“有人吗,有人吗,快来救救我!”
喊了几声后,张放侧耳听了听,发觉除了喊声的回声及自己的喘气声,他什么也听不到,像是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张放的心凉了,地震时他是向下坠的,也就是说他现在的位置已不是二层,而是一层甚至可能是地下室了,上面压着五层楼房,即便是有人来救援,何时才能挖到他啊?想明白这点,死亡的恐惧一下就攫住了张放的心,他带着哭腔又绝望地喊了一嗓子:“有人吗,快来救救我!”
“你省省力气吧,这会儿哪里会有人来救你!”张放的喊声未落,忽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了。张放又惊又喜,侧身忙问:“你是谁,公司里还有谁活着?”“我是谁?”张放身后的人笑了一下说,“莫非你被吓破了胆,连你隔壁是谁都听不出了吧?”
张放拍了一下脑袋,看来他真是被吓蒙了,他隔壁不是公司销售二部经理王松林的办公室吗?于是他问王松林:“你还好吗,我的头被砸破了,流了不少血。”
“是吗?那太好了!”等了半晌,张放竟听到王松林这么一句,“我可是一点都没受伤!”“你说什么?”张放怀疑自己听错了,虽说他平时与王松林的关系不大好,但这会儿王松林也不至于幸灾乐祸吧?
“我说太好了!受了伤你就坚持不了多久,那样副总就没有人跟我竞争了。”王松林一字一句地说。王松林的话像一记闷棍,把张放的脑袋打得嗡嗡作响,心里一下子充满了怒火,他反唇相讥说:“都这时候了,你还想着当官,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胖得跟猪似的,是当副总的材料吗?”
“我胖咋了,现在胖的好处就出来了,身上水分多,能多撑几天,你瘦得跟猴似的,看你能坚持几天?”王松林不为张放的话所动,“再说你的能力也不比我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为什么不能当副总?”
张放不再言语了。王松林的话戳到了他的痛处,他瘦,在被困的情况下是撑不过王松林的。公司这次竞聘副总,开始他把所有可能的竞争对手都想了一遍,唯独没想到会有王松林,但结果报名的竟然只有他们两个人。在此之前,他认为自己在学历能力上都比王松林强,但现在想来,王松林似乎并不比他差,否则也不敢跟他竞争。
王松林似乎是张放肚子里的蛔虫,听他不搭腔了,又说:“怎么,害怕了,不敢跟我竞争了?趁这会儿出不去,好好想想怎么跟我竞争吧,告诉你,我可在想怎么打败你了!”
张放是个不轻易服输的人,王松林的话提醒了他,对呀,反正一时也出不去,好好琢磨竞聘方案也不错,自己不想,竞争对手在想,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若输给别人还有情可原,输给王松林那也太没有面子了。于是,张放便抛开杂念,一门心思思考自己的竞聘方案,困了就眯一会儿,醒了又继续想。
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放感到自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人也迷糊得不行,嗓子眼更是像冒了火一样难受。这时忽然听到王松林吧嗒着嘴说:“张放,你有吃的喝的吗?我有!可惜没办法给你一点,即便是有办法,现在我也不会给你的!”
王松林平时喜欢吃东西,他办公室里经常放有零食,没准现在他身边就有吃的,听了他的话,张放心里那个气呀,也不搭话,只恼火地想:“吃吧,吃吧,撑死你个猪!”
见张放不搭理他,王松林又说:“渴了吧,忍不住就喝自己的尿吧!饿了吧,不想死就四下找找,看周围有没有纸张什么的!”说完像是看见张放狼狈相似的嘿嘿笑了起来。
尽管王松林的话在张放听来是嘲弄、轻视,对他是莫大的侮辱,但为了活命,他也顾不上面子了,在地上一摸索,真还摸到一个纸杯,正是被他扔进纸篓的那个。他接了一些自己的尿,咬牙喝了一口,又在地上摸到一些纸篓翻倒撒在地上的纸,一点点撕碎咽了下去,同时他暗暗地想,你个死王松林,等我出去有你好看!
被埋在地下没有时间概念,就在张放感到自己快要撑不住时,王松林的声音又像幽灵似的飘了过来:“张放,你知道我现在最想谁吗?李玉!那么漂亮的女人喜欢我,我却没给她全部的爱,一直拖着不跟她结婚,现在我决定了,出去就跟她结婚!”
王松林这几句话像一记鞭子,一下把昏昏欲睡的张放给抽醒了,他哆嗦着嘴唇喘着气说:“李玉跟你好了?”“那是当然!”王松林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得意,“不信出去后你亲自去问她!我们秘密交往一年多了,只不过同在一个公司,不想公开关系而已!”
张放的脑袋“嗡”的一下就炸开了,瞌睡也一下跑到爪哇岛去了,这怎么可能,李玉正在与他谈恋爱,怎么又会与其貌不扬的王松林有瓜葛?但正如王松林所说,由于是在同一公司,张放与李玉的恋爱也在地下,而目前她又出差去了,他没办法去问她,可这种事情她又不好跟王松林去辩解,像他这种人什么话都说得出!可即便这么想,张放的心还是充满了愤怒,他一遍遍回想自己与李玉的交往,想从中推断出她与王松林没有关系,越想越发觉李玉有时形迹可疑,或许与王松林真有其事。被欺骗的屈辱让张放恨恨地想,等着吧李玉,等我出去就撕开你伪装的面纱!
地震后第六天,张放被成功营救了出来。等他恢复正常后,李玉前去医院看他,问他在没有吃喝的情况下,是靠什么支撑着活下来的。张放知道她话里的意思是想问是不是对她的爱在支撑着,他哼了一声,冷冷地说:“是屈辱和愤怒!被轻视,被欺骗的屈辱和愤怒!”
说完望着李玉那迷惑不解的神情,张放的心又软了,心想毕竟好过一场,何必撕破脸面,于是又说:“你去看望王松林吧,你不早想跟他结婚了吗?他说出来就答应你!”
“你胡说什么?”李玉睁大了眼睛,“这话是王松林说的?在救出你后,救援人员也发现了他,但他已经死了,救援人员说他已死了至少有两天,尸体都有味了。”
张放猛然明白了什么,他呆了片刻,突然哽咽着说:“王松林,我的好兄弟,我好浑啊!”

第14、九岁的父亲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故事。我的这个朋友,现在已经是国内优秀的诗人,但故事发生在他九岁那年,那时候谁也看不出他会混成个人样,甚至谁也把握不准他是否能够长大成人。他是三岁时被父母抛弃的。他体弱多病,闷热的秋天里,连眍进颅骨的眼睛也被黑压压的蚊虫遮住了,他也不知道挥一下手臂。父母认为他活不成,把他丢弃在长江边上,就转身,渐行渐远。他瘦弱的双腿追不上父母,只能伏在江边荒草里,老鼠似的“吱吱”哭叫。正是骑在父亲脖子上的年龄,正是往母亲怀里扑的年龄,可他永远失去了这一切,扔给他的,是陌生而冰凉的世界。
一个好心的老爷爷收留了他。老爷爷七十多岁,孤身一人。他把他放在挖野菜的背篼里背回去,捉掉他身上的虱子,给他喂野菜汤。蚊虫叮咬他时,老爷爷拿着蒲扇,“啪啪啪”地赶走那些吸血鬼。他常常在半夜三更大喊大叫,这时候,老爷爷就坐起来,把他搂在怀里,轻轻地拍。他奇迹般地活了过来,而且健康地生长着。他最缺少的不是粮食和医药,而是爱。
他七岁那年,老爷爷死了。他再一次成为孤儿。
但老爷爷有间茅舍可供他栖身,老爷爷去世之前已教会了他做很多事情。
当时,村里有个猪圈,里面养着十多头猪,村里人见他可怜,就派他打猪草,借此也可以分点儿粮食。每天,他背着一个比他大几倍的竹篮,早出晚归地去江边劳动。饿了吃猪草,渴了喝江水,累了就坐在岩石上看大江白云。水天一色,烟波浩渺,那些黑身白腹的水鸟,在烟波里自由自在地穿行。他想,如果我是一只鸟就好了,我是一只鸟,就能飞上天空,看看我的爸爸妈妈住在哪里,说不定还能看到上了天的老爷爷。然而,他不是一只鸟,于是他哭了。
两年过去,他九岁了……那是一个多么好的春天,江水蓝得能容下世间万物,花和芳草接天而去。这天早上,他又出门打猪草去了。在路过的一片石岩旁,他看到一个鲜红的包裹。周围没一个人,这会是什么呢?出于好奇,他走过去瞅。
是一个孩子!那孩子只把脸露了出来,看样子最多两个月大,双眼紧闭着,额头上有几颗亮晶晶的露珠。他用手一摸,孩子脸上冰凉,但还活着!显然,这又是一个被扔掉的孩子。
他感觉一阵揪心的疼痛。这是一个九岁的孩子对命运的疼痛。
他把孩子抱起来,飞跑回村。他的怀抱温暖了孩子,快进村时,孩子竟然睁开了眼睛,不哭,不闹,只是望着他。那带着婴儿蓝的目光,在他心里开花结果。孩子的小嘴微微动着,他想孩子一定是饿了,就直奔村长家。那时候,村长的女人正在奶孩子。 村长的女人嘻嘻哈哈地接过孩子,说你娃娃能干吗?接着麻利地将孩子身上单薄的披风一撩,说,是个赔钱货,难怪爹妈不要她。他求村长的女人给她喂奶,村长的女人说,我自己的娃儿还养不活呢!其实并非如此,村长女人的两只奶鼓鼓的,前襟上经常都是湿漉漉的,村长的女人有时把洁白的奶水往地上挤,边挤边骂,说这讨厌的奶水把她弄痛了。可她就是不愿意给这个被抛弃的女孩喂奶。他“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村长的女人没想到他会这样,疑惑地望着他,随后想起了他的身世,母亲的柔情便在她的眼里漾开了,她说,行,我喂她。
他又打猪草去了。这一天的白云和飞鸟,都来跟他说话。它们好像在说,你有个女儿了,你有个女儿了……是的,我有个女儿了,他想就像老爷爷当初把我捡回家一样,我又把她捡回家,我不愁喂不活她,村里生孩子的女人一个接一个,这个奶水干了那个的奶水又有了,等她长到一岁,就能喝汤了,吃饭了,她也很快就会对我叫爸爸了。
这个世界上最小的父亲,这一天过得多么幸福。
黄昏时分,他回了村。他把猪草送到猪圈,就朝村长家飞跑。他要抱回他的女儿,让女儿睡在他的身边,他给她唱小鸟们唱的歌。
女儿没有了。那里是一个小小的码头,时常有外地人上岸买些干粮,村长的女人说,她把孩子送给一个外地人了。她说你都是个孩子,怎么能养孩子呢?
事实上,孩子不是送了,而是被卖给了一个外地人。卖了五块钱。
……
我的这个朋友,现在已满四十岁,可他一直没结婚。他说他已经有一个女儿了,他的女儿流落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他一生一世都要寻找她。
第15、寻人启事

小男孩已成大男孩,他必须有所忍受,有所承载。我所熟知的一度握在我手里的那一双小手犹如飞鸟,在翩飞中消失了。
我坐在餐桌旁修改自己的一篇儿童诗稿,夜渐渐深了。男孩房里的灯仍亮着,他在准备那些考不完的试。我说:“喂,你来,我有一篇诗要给你看!”他走过来,把诗拿起来,慢慢看完,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寻人启事
妈妈在客厅贴起一张大红纸
上面写着黑黑的几行字:
兹有小男孩一名不知何时走失
谁把他拾去了啊,仁人君子
他身穿小小的蓝色水手服
他睡觉以前一定会念故事
他重得像铅球又快活得像天使
满街去指认金龟车是他的专职
当电扇修理匠是他的大志
他把刚出生的妹妹看了又看露出诡笑:
“妈妈呀,如果你要亲她就只准亲她的牙齿。”
那个小男孩到哪里去了
听说有位名叫时间的老人把他带了去
却换给我一个比妈妈还高的少年
正坐在那里愁眉苦脸地背历史
那昔日的小男孩啊不知何时走失谁把他带还给我啊,仁人君子。
看完了,他放下,一言不发地回房去了。第二天,我问他:“你读那首诗怎么不发表一点高见?”
“我读了很难过,所以不想说话……”
我茫然走出他的房间,心中怅怅。小男孩已成大男孩,他必须有所忍受,有所承载。我所熟知的一度握在我手里的那一双小手犹如飞鸟,在翩飞中消失了。
仅仅就在不久以前,他不是还牵着妹妹的手,两人诡秘地站在我的书房门口吗?他们同声用排练好的做作的广告腔说:
好立克大王张晓风女士
请你出来
为你的儿子女儿冲一杯好立克
这样的把戏玩了又玩,一杯杯香浓的饮料喝了又喝。童年,繁华喧天的岁月,就如此跫音渐远。
有一次,在朋友的墙上看到一句英文格言:
“今天,是你生命余年中的第一日。”
我看了,立即不服气。
“不是的,”我说,“对我来讲,今天,是我有生之年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来不及的爱,来不及的飞扬,来不及的期许,来不及的珍惜和低回。
容我好好爱宠我的孩子,在今天,毕竟,在无穷的岁月里,今天,仍是他们今后一生一世里最最幼小的一天啊
第16、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
在俄罗斯的一座乡村,失去丈夫的农妇与儿子相依为命,靠着勤劳的双手,日子虽然不富足但幸福安宁。有一次,回乡度假的庄园主的女儿所乘的马车受惊,农妇的儿子救了她一命,并且在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为了争取和少女接近的机会,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
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她默默地注视着儿子执著的背影祈祷着:“孩子,你仿佛被一根施了魔法的绳子牵着往前走,我只希望你回头看一眼母亲,哪怕一眼呢……”
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为了赢得庄园主女儿的爱情,年轻人视苦役为欢乐。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
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上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反映俄罗斯生活的片子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
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家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震惊世界的“9·11”事件爆发之后,也门很快被美国宣布为空袭目标之一,而它也恰好在我“重走郑和路”的路上。抵达也门时,我在深夜被爆竹般的响声惊醒,趴到窗口一看,才知道附近发生了激烈的枪战。平生头一回离枪声如此之近,只身住在一座小旅馆的我,产生从未有过的恐惧与紧张。不久,当地又发生人质绑架事件,新闻很快传遍了世界,自然也会传到母亲身边。这些事件是我瞒不住的,除非我能垄断世界媒体的信息源。
尾随在全副武装的军警身后,我穿过街头举刀持枪的游行队伍到邮电局给母亲报平安。拿起电话筒之前,我一再告诫自己要平静,不能让母亲听出一丁点儿的慌乱,让万里之外的她倍添不安。但是,当我听到从大海的那一端传来的母亲的声音,无法忍住哽咽。
有时,再坚强的儿女在母亲面前也无法扮演坚强。因为,她是世界上最疼你的那个人啊!母亲在电话那端没有落泪,她以超乎寻常的镇定提示我如何注意安全如何寻求中国大使馆的支持。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一个平安的电话。
第17、没有什么比母爱更珍贵
凯特是一个孤儿。直到21岁那年才被人收养,在这之前凯特一直过着流浪的生活。其实21岁的凯特已经参加了工作,完全能够自己养活自己,根本不需要他人收养。可是凯特还是在律师的面前签下了那份被收养确认书。不为别的,只为得到那一大笔遗产。
收养凯特的人是一个60岁的老太太,她叫露西。因为凯特长得太像露西太太的儿子了,露西太太的儿子正是在21岁那年遭遇车祸去世的,一起遇难的还有露西太太的丈夫。露西太太从第一眼看到凯特起,便认准了凯特是自己的儿子,不管凯特走到哪里,她都会跟着凯特,一定要凯特跟她回家。最后,她还请来了律师,当着凯特的面写下了遗嘱,如果凯特愿意被露西太太收养,露西太太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都给凯特。露西太太的丈夫留给了露西太太数百万美元的遗产。而且律师还一个劲儿地暗示凯特,露西太太有病在身,眼看就活不了几天了,这样的好事上哪儿找去?
露西太太要求凯特住进她的别墅,被凯特拒绝了。凯特说自己工作忙,何况凯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得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但他会按协议每个星期去看望露西太太一次。露西太太虽然有些遗憾,但还是点了点头,笑着说:“是的,你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何况你还要打拼自己的事业,那就按照你的意思办吧。”
于是,以后的每个星期天,凯特都会去看望露西太太。星期天一大早,露西太太便会起床忙碌,为凯特准备很多好吃的,直到凯特晚上走的时候,露西太太还要站在门口默默地送凯特一程。
凯特总觉得自己是一个能干大事的人,只是上天没有给他机会,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没有足够的创业基金,让他无法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如果露西太太能够早点将她的财产交给他,凯特便能够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并且能够让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但协议上规定的是等露西太太过世后,那些财产才属于凯特。现在提出来,他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凯特唯一的希望就是露西太太快点儿去世。
可是,一转眼半年时间过去了,露西太太不但没有衰老的迹象,反而越活越年轻,每天都能精神抖擞地去晨练,或者去后院摆弄花草。虽然其间她因为肾病发作进过几次医院,但都没什么大碍,很快就病好出院了。这让凯特很失落。
凯特的公司还是开起来了,不大,将他自己算进去才5个员工。凯特第一次跟露西太太谈起了自己的事业和理想。当谈到自己为了筹集办公司的资金向银行贷了款时,露西太太扑没有主动提出资助凯特的事业。而是转着弯子将话题绕到了她养在后院的花草上。露西太太说,她的花草长势很好,一定要带凯特去看看。凯特去看了,那些花草确实长势喜人,只是凯特却高兴不起来。
又是半年过去了。凯特确实是个干大事的人,这从他的公司发展情况便可以看出来。由于对市场把握得准,凯特的公司很快便盈利了。凯特的员工也由原来的5人,变成了10人。这天一大早,凯特接到了露两太太的电话。露西太太让他去她那里一趟,口气颇为严肃。又不是星期天,她怎么会突然让自己过去呢?莫非她的身体不行了,有后事要交代?凯特喜出望外,如果这时候将她的全部资产接过来,然后投入到公司的发展中,那凯特的公司将有可能得到迅速扩展的机会。
等凯特赶到露西太太的家里时,凯特发现露西太太的身体并没有他想像得那样糟糕,在满屋温馨的红色烛光里,反而显得精神饱满。这是怎么回事呢,凯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露西太太笑吟吟地望着凯特,深情地说:“祝你生日快乐。”然后是一首生日快乐歌响起,露西太太从柜子里端出来一个大蛋糕。对,今天是凯特的22岁生日。22年来,居然没有一个人给自己买过生日蛋糕,没有一个人对凯特说过祝他生日快乐的话。凯特的眼睛突然湿润了,凯特再也忍不住地抱紧了露西太太,喉咙哽咽地喊了一声:“妈妈。”22年来,凯特突然感受到了来自家庭的关爱和美好。有家的感觉真好啊,为什么自己以前就没有觉察到呢?望着露西太太一脸幸福的泪水,凯特有点恨起自己来,凯特感到自己真的是太自私了。
由于惦记着这个“家”,还有家里的“妈妈”,凯特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望露西太太。凯特竟然习惯了吃露西太太做的饭菜,习惯了让露西太太给自己洗衣服。还习惯了他每次出门时,露西太太站在门口静静的凝视。就在凯特几乎忘记了露西太太身后的财产有一天会属于自己时,凯特突然接到了医院的通知。
此时露西太太已经昏迷不醒,医生说如果在一个星期之内还找不到一个适合露西太太的肾,就只有给她准备后事了。凯特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医生想尽一切办法来救“妈妈”,凯特不能让自己刚刚拥有的家就这样因为“妈妈”的离去而破碎。凯特求医生检查一下自己的肾是否合适,凯特愿意捐出自己的一个肾来换回露西太太的生命。真是无巧不成书,凯特的肾还真的与露西太太的吻合。露西太太得救了。
露西太太的律师却跪在凯特的面前不肯起来。律师说:“你真是一个好人啊,可是我却对不起你。”凯特在惊愕中听完了律师的叙述。原来律师是露西太太的弟弟,露西太太的弟弟为了给露西太太治病已经花尽了露西太太的财产,就连那栋别墅也抵押给了银行。也就是说,露西太太跟凯特签的那份协议是假的,露西太太的弟弟之所以要欺骗凯特,主要是因为露西太太认准了凯特是她的儿子,于是露西太太的弟弟便想让凯特以露西太太的儿子的身份,来帮助她治病,这样露西太太的病可能会好得快些……
最后,露西太太的弟弟说:“我的姐姐对这件事情一无所知,她现在是孤身一人,已无能力偿还她的治病欠款,我愿意承担她的所有债务。你想要多少赔偿金我都愿意给,我这辈子还不清还有我的儿子,孙子,只求你开口说句话……”
似乎是在一夜之间长大的凯特,终于开口说话了,凯特的话令露西太太的弟弟失声痛哭。“老人家的欠款还是由我来偿还吧,至于那栋别墅,我愿意从公司里支付每月的按揭款,谁让我是她的儿子,她是我的妈妈呢。金钱,我还可以赚回来,可是母爱却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露西太太跟凯特一起出的院,露西太太一出院便迫不及待地要将那栋别墅的产权转到凯特的名下。凯特很开心地答应了,并同意马上搬进别墅跟露西太太朝夕相处。只有露西太太一个人不知道,那栋别墅其实还需要凯特用20年的时间来按揭。
第18、树上的那只鸟

夜晚,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在院子里散步。儿子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好不容易回一趟家。
父子俩坐在一棵大树下,父亲指着树枝上一只鸟问:“儿子,那是什么?”
“一只乌鸦。”
“是什么?”父亲的耳朵近来有点背了。
“一只乌鸦。”儿子回答的声音比第一次大,他以为父亲刚才没听清楚。
“你说什么?”父亲又问道。
“是只乌鸦!”
“儿子,那是什么?”
“爸爸,那是只乌鸦,听到没有,是只乌———鸦!”儿子已经变得不耐烦了。
父亲听到儿子的回答后,没有说一句话。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站起身,慢吞吞地走进屋里。几分钟后,父亲坐回到儿子身边,手里多了一个发黄的笔记本。
儿子好奇地看着父亲翻动着本子,他不知道那是他父亲的日记本,上面记载着父亲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父亲翻到25年前的一页,然后开始读出声来:
“今天,我带着乖儿子到院子里走了走。我俩坐下后,儿子看见树枝上停着一只鸟,问我:‘爸爸,那是什么呀?’我告诉他,那是只乌鸦。过了一会儿,儿子又问我那只鸟,我说那是只乌鸦……
“儿子反复地问那只鸟的名字,一共问了25次,每次我都耐心地重复一遍。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我知道儿子很好奇,希望他能记住那只鸟的名字。”
当父亲读完这页日记后,儿子已经泪流满面了。“爸爸,你让我一下子懂得了许多,原谅我吧!”
父亲伸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儿子,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了一丝笑容
第19、那一滴泪,落在那里
那一滴眼泪,留给了谁
九月的季节
梧桐泛黄了金色的阳光
幸福的脸庞
依偎了欢笑
安静的土壤
浸透了血浓于水的慈爱
稚嫩的声音
穿过空气
悄悄进入了你的耳朵
偷偷的
偷偷的
我溜进了你无边的世界
续写生命的春夏秋冬
翻开记忆
蓦然回首
那走过的岁月
看过的风景
快乐的,不快乐的
是谁一路陪伴
情意绵绵
母爱无声
那一滴眼泪
无私的留给了谁?
淡去的岁月
梧桐飘洒着爱
倚在渐渐老去的角落
物是人非
闻着那方的气息
睁开一双落叶褶皱的眼
闪亮而坚信
万水千山
泪眼无数
是谁还在荒凉的视眼里
一直默默地
默默地
等着你归来
饱满的泪光
一粒一粒的滴着
长出思恋的芽
盛开着四季的花
慢慢的
直到眼泪风干的那一天
花不再开
季节不再为谁停留·

第20、勇敢是母亲的本能
2005年5月18日下午,辽宁省新民市华美小区50栋四层一户居民家里,静谧,和谐。
女主人单丽新在卫生间里洗衣服,丈夫张先生在卧室里接听一个电话。三岁的女儿正在那张小床上睡觉,单丽新的母亲在厨房里为一家人准备晚餐。
7点半左右,当单母偶然推开卧室的房门时,发现床竟是空着的,三岁的外孙女儿不见了。正在卫生间洗衣服的单丽新与丈夫听到母亲的叫喊后大吃一惊,急忙四处寻找。女儿的床挨着窗户,窗户是开着的,顺着窗户从四楼向下看时,一家人心痛欲碎,他们看到了从窗户失足摔到二楼屋顶的女儿。
此时,不懂事的女儿正啼哭着一点一点爬向屋檐的边缘,形势千钧一发。
看着爬向死亡边缘的女儿,赤着脚的单丽新不顾一切地就要从窗口跳下去。母亲拽住她的衣服,说:“闺女,你可千万不能跳啊!”单丽新哭着说:“妈,我也要我闺女!”说完,这位年轻母亲如一只轻盈的蝴蝶,从12米的高空飘然而下。
当老母亲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看到,三楼铁窗护栏上挂着半截血淋淋的手指头。
从12米高空跳下后,单丽新一把拽住距离屋檐只有半米的女儿,把她搂在怀里。
这是二楼与三楼之间的一块很狭窄的平台,前面是半空,后面是三楼居民设置的防盗铁栅栏。单丽新进退不得,只能抱着孩子蹲在那里。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女儿的内外衣黏糊糊的都是血,但孩子并没有受伤。哪来的血?这一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小拇指没了半截,一阵钻心的疼痛随之而来。
搂着怀中哇哇大哭的孩子,单丽新也像个孩子似的对楼上的母亲大喊:“妈,我的手指没了,怎么办啊!”妈妈在楼上哭着安慰她说:“不怕,不怕,能接上,千万别慌。”
20分钟后,三楼的一户居民闻讯赶回来了。这家的主人毫不犹豫地用斧头劈开自家铁窗栅栏,这对母女获救了。
事后,单丽新说:“当时没有时间想什么,听到女儿的哭声,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就跳下去了。”
母亲的勇敢不需要理由,因为这是她的本能。

第21、无法送出的红珊瑚项链

亲爱的小妹,如果真的有来世,请答应我们还做兄妹,哪怕一年、一个月甚至
我在青岛,小妹在东莞
我一直觉得对不起小妹。
小妹小我三岁,本应该是父母宠爱的小女儿,却因为是个女孩,只能得到少少的爱。在农村几乎家家重男轻女,男权主义当道,父母也不例外。
家境贫寒,美妙的食物往往成为我们兄妹的终极向往。每逢杀猪过年,卖一些,留一些,我们围在桌旁穿着新衣服大快朵颐,都要欢呼雀跃一番。可平时,妹妹的待遇远远不如我。比如我能吃到煮鸡蛋和白面,可小妹只能嚼着硬窝头,常常把眼泪落到碗里。我不忍心,要把鸡蛋挑给小妹,又被母亲夹回来。父亲对妹妹说,让你哥吃,你哥是男孩儿。
他们总说这句话,你哥是男孩儿。这句话让小妹伤心,却又无可奈何。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这种优待,被父母娇惯出好多坏毛病:自私、贪婪、自以为是,要吃好穿好。
可气的是,我的学习成绩总没有小妹好,她在年级名列前三,我只算中流。我上初三时小妹上初一,为了筹集高中的学费,父母决定让小妹退学。那天放学回来,小妹兴高采烈地拿出新的成绩单递给父亲,父亲搁在一旁,抽着旱烟,很不经意地说:“一个女娃读书有什么用。还是供你哥读高中吧,你哥是家里的顶梁柱。”
小妹脸色刷白,眼泪大颗地不断地往下掉,盯着父亲,不敢相信。父亲就说:“家里穷,你和你哥,我们只能供一个。”当晚小妹哭了一夜,让我也于心不忍。第二天早晨我试图说服父亲,但父亲根本不理睬。小妹的眼睛红通通的,谁也不看,神情寂寞。
小妹失学后在家务农。三年后,我高考落榜,痛定思痛,决定回家种田。父亲患有很严重的关节炎,根本不能再干重活儿,母亲又有心脏病,我应该把这个家挑起来。刚从田里回来的小妹把锄头放下,平静地说:“哥,你要复读。我供你。”
我14岁的小妹,从此外出打工。她去了东莞,离家很远,每月往家里寄500块钱,我不知道她做什么,但听父母说,有同乡受不了累嚷着回家,因为一天要做16个小时。她还是个童工啊。
可是,小妹在信里只是说:哥,好好读书,就当帮我读。
我怎么能不好好读?我好歹考上了青岛海洋大学。可是,巨额的学费让我望而却步。我又准备放弃,小妹的肩膀毕竟太柔弱。她却来了一封又一封信,让我去读大学,她说:“哥,你是咱家的希望,父母都指着你呢。”
看到这句话,我脸红过耳。
为了凑足学费,暑假我也出去打工,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干过。每次被人训斥,每次累得直不起腰,我就想哭。不是为自己,是想起已经这样打工四年的小妹。她真是用血汗钱替我攒前程啊。我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报答小妹!
四年大学,我花的都是小妹的钱,每一分,都仿佛印着她孱弱的背影。她想念我,给我写信,却舍不得买张火车票来看我。她长到18岁,从没见过大海,我把住海边的相片寄给她,她就和自己的同伴炫耀着:这是我哥,在青岛。
是,我在青岛,小妹在东莞,哥哥读书,妹妹打工。
18岁少女想戴一条红项链
小妹快满18岁生日时,我曾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同伴们都戴着一条红珊瑚的项链,据说会给女孩子带来好运和爱情,我想要一条那样的项链。
我答应她,说哥哥一定帮你买。
进了大学,我谈了一个漂亮女友,花销更大,是小妹不断地寄钱供给。也许从小我被宠惯了,也许内疚和感激已经麻木,后来我花小妹的钱天经地义,却不经意忘掉了自己的许诺。
毕业后,我留在了青岛,挣的钱刚够糊口,交了房租所剩无几。领到薪水,我偶尔会想起妹妹那条红珊瑚项链,就对自己说:下次吧,下次吧。
资助我读完大学,小妹听从父母之命回到家乡。她原本有份恋情,男友也是打工仔,但是父母老了,需要人在身旁,就替她相了个本村农民嫁了。我在青岛,只有她能担起照顾父母的重任。她给我写信说:“我是父母生的,命该如此——可心里真难受啊。”
她结婚的时候,我准备了1000块钱的红包,相比小妹供我上大学的钱,这点钱真是少得可怜。但在城市生活,交往、谈恋爱都需要钱,我哪有余钱?
那时女友正和我在热恋中,她是青岛女孩,吃饭要去有情调的地方,着装要名牌。我曾带她回过老家,她嫌我家土气,说菜不合口味,我虽然气恼,却又放不下她。母亲说她不适合我,我就回答:要在青岛扎根,找个本地女孩好……什么时候,我变得如此世俗?
小妹结婚,偏偏女友生日也到了,天天缠着要生日礼物,说看中了一对耳钉,只要1000块钱。我在犹豫,她噘起嘴埋怨,早知道你不是真心爱我!无奈,我只好花掉了那个红包,小妹的婚礼我没好意思回去,跟小妹撒谎说单位太忙。她不怪我,我更加不安。
一年之后,我也结婚了,小妹来了,居然塞给我2000块钱的红包。我不肯要,说自己没给你一分钱,全花你的钱了。小妹说,谁让哥有出息呢,哥,有时间回家看看,爸妈想你呢。
那时父亲的关节炎更严重了,是小妹一直贴心照顾。来青岛几天,她也大包小包地买吃的买补的,妻子说,你妹妹一看就是乡下人进城,买的东西多没品味啊,你看她给我送的这件毛衣,怎么穿得出去?
在我心中,小妹的位置比父母还要重,因为没有小妹就没有我的今天。我和妻子嚷了起来,妻子说,那是她的命!我被堵得说不出话,眼泪流了下来。那不是她的命,是善良的她摊上了一帮太自私的亲人啊。
来世我做你的妹妹
再过一年,我有了孩子。小妹却一直没有孩子,她四处看病,也无济于事。妹夫一看就是特别粗鲁的人,为此还动手打过小妹,被我撞见后我警告过他,可他却说,养只母鸡还能下蛋,她为什么不给我生孩子?
我的小孩没有人带,妻子说,让你妹妹来两年帮帮咱吧。
我不好意思开口,因为小妹也要照顾自己的家。但妻子背着我打了电话,第三天晚上,妹妹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了我的家。
从此,小妹又成了儿子的保姆,洗脏洗净,衣不解带,把家里家外料理得干干净净,而且宠爱着我们全家人,甚至连妻子的内衣都要洗,剩菜剩饭抢过去吃。连妻子这么心硬的人都忍不住和我说,你妹妹真是好人。
后来,在妹夫的坚持下,小妹离婚了。我想在青岛给她找个对象,她挺清秀,人又能干,再嫁应该不难,可父母却在电话里说让小妹回来吧,我们离了她根本不行。
小妹心无怨言地回家了,不肯再嫁,好好地耕田种菜,照顾父母。父母说,没想到,最后却指望上了这个最不疼爱的女儿,从前真是愧对她!相比而言,我虽然在大城市,过年过节寄点钱回去,却什么也指不上。他们说,对不起我的小妹。小妹从不抱怨,说父母和哥都是我最亲的亲人,你们好,我就好。
我的小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她想到的总是她爱的人。
可是,她爱的大哥,却从未好好报答过她。我总以各种理由推托。结婚后就生子,生子后就买房子还贷款,总而言之,我总有忙不完的事情。一晃毕业已经十年,当我事业有成、娇妻爱子都环绕身边时,当我拥有面朝大海的房子、开着不错的车时,我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他哑声道:“你回趟家吧,你小妹不行了。”
我的小妹,居然被检查出乳腺癌,晚期。没有人真的疼爱过她,都以为她是铁打的女人,而她再苦再累也咬牙挺着,直到此刻。
当我见到她时,她已经说不出话了。我抱起小妹,问她想说什么想要什么?
她用手微弱地比画着,我看到那是一条项链的形状。那是十年前我答应过妹妹的,但却一直被我忽略的承诺。据说那种红珊瑚项链,会给女孩子带来好运和爱情,那也是妹妹唯一提出的心愿。
28岁的小妹匆匆走了,再也看不见我含泪狂奔出门、买回来的最好的红珊瑚项链,看不见她的父母颓然倒地,号啕大哭。
亲爱的小妹,如果有来世,答应我还做兄妹,哪怕一年、一个月甚至一天,让你做兄,我做小妹,让你也过过被宠的日子,体会被爱的幸福……
第22、孤独的老父亲

一年多没有回家了,孩子放假了,怎么都得回去一趟,家中的老父亲已八十多岁了。买好了东西,领着女儿,兴奋地踏上了回家的征程,一路风尘,一路劳顿,终于回到了我那熟悉的故乡。
一进家门,随着女儿一声“爷爷”的叫喊,父亲仍然象往日一样,急急忙忙迎了出来,一看他老人家,身体还好,我的心踏实了好多。这时,哥嫂都来了,大家互相之间问寒问暖,父亲笑容满面,拉着孩子的手问这问那,但,我却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放——父亲的话明显的前言不搭后语,有些问话显然带着他年轻时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条件还是比农村好一些,不说别的,就北方冬天的冷,在农村就是对老人的一大威胁。
面对父亲,我思绪万千。这些年,我总是以工作忙,女儿需要人照顾为理由,一次次地取消了回家的计划,虽然工作渐渐有了头绪,女儿也渐渐长大了,可我却失去了许多和父亲相聚的日子,总以为,机会会很多,总想有时间的话要完整的听听父亲讲述他的过去,我们这个家族的历史,现在看来这已是不可能的了。
如今的父亲,脑子在一天天地退化,以往的一切,已渐渐从父亲的记忆中消退,这个世界好象离他越来越远,他常常一个人说着莫明其妙的话,沉津在别人无法理解的他自己的世界中,他的行为已像一个二岁的孩子一样,所不同的是,孩子会常常笑,而我的老父亲却很少有笑声,只有不断的叹息声,叫人听了无比辛酸的叹息声,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悲苦的事情在人的记忆中具有更长的生命力吧。
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父亲会连自己的儿女也不认识。难道,上帝让人一无所知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来,还要一无所知地回去,那么,这一生的竟争角逐还有什么价值?人生中还有什么不能释然面对?
第23、破鳝鱼片的姑娘
几年前,我与表叔开了一家鱼店,生意挺火。
大师傅炒得一手好鳝鱼,店里每日鳝鱼片的需求量很大,从采购到洗、切、煮一条龙,三位师傅忙不过来。我在店门前贴了个小广告,想招聘两名新员工。也许是给的待遇不错,前来应聘的人还真不少。
一天傍晚,我与表叔正准备打烊,进来一个小姑娘,年纪约十五六岁。她进门打量了半天,却不说一句话。一见她那样子,我就猜出了八九分:“是来应聘的吧?我这里需要的不是你这样的人,对不起啊。”
小姑娘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但她似乎有些不甘心:“如果我在这里做小工,不要你们的工资,你们收不收下我?”
我仔细地打量她,她生得眉清目秀,就是个头矮小、体质偏瘦,显然不是做工的料。“你是来长见识的吗?”我知道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找不到工作,就采取零薪水的方式去长见识,但我这家小小的鱼店,能有多少见识可言?于是我问:“看你长得挺标致的,可以去站柜台啊,做这种小工很累,你的身体可能吃不消。”小姑娘摇摇头说:“我还在念书,不能站柜台的。再说,就是做小工,也只能每天晚上来做一个钟头。所以,我不能要你们的工资。”
我疑惑了:“不要工资的勤工俭学,还要占用你的学习时间,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吧?”我这么一问,她的眼圈红了,我马上说:“是不是家里遇上难处了?”小姑娘说:“难处是有,不过不会让您为难的。我只要……只要你们每天能到我妈那儿买鳝鱼就可以了……因为我妈……她是残疾人……”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
第二天一大早,在小姑娘的指引下,我找到了她的母亲——一位破鳝鱼片的大婶。“我妈以前的生意是这儿最好的,去年出了车祸,左手失去了三根指头,破鳝鱼片的速度变慢了,现在卖出去的鱼还不到以前的一半。”小姑娘解释说,“除了卖鳝鱼,妈妈没有别的赚钱路子。卖不出鳝鱼,一家人就没有经济来源,我就得辍学……”
就在那一瞬间,我作出一个决定:今后店里所有的鳝鱼一律从这里进货。这样一来,店里还得增加破鳝鱼的成本,虽然小姑娘每天主动来帮着破鳝鱼,但速度还是跟不上。高峰期的时候,还得请“外援”。这时候小姑娘就很着急,有两回还划伤了手指,但每次没等伤好,她就又在店里忙来忙去。
日子一晃过了两年,小姑娘也为我破了两年鳝鱼。破鱼的速度由慢到快,到后来,基本上不用请“外援”了。两年后,小姑娘成了大学生,开学那天,我和表叔商定,将她两年来应得的工钱封了一个大红包给她。小姑娘先是一愣,说什么也不肯收。后来,她收是收了,但要求作为预支的工资,每年的寒暑假,她还会来店里帮着破鳝鱼。
有一件事,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小姑娘破鳝鱼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只不过在她划伤手指的那些日子里,店里的几名员工都学会了破鳝鱼,大家知道她的家境不好,都想帮她。
第24、便条传递的爱

贴在电话机上方的一片小黄纸是给我大儿子的,上面潦潦草草地写着:“你的车子没油了,停在第47大街皇家饭店附近。我不知该怎么办。”落款“无名氏”。这是他的某个弟弟或妹妹写给他的。
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们来去匆匆,相互间不容易碰面。自然地,写便条成为一种主要的交流方式。条子随便地贴在厨房电话机上方的橱柜上,因为这地方大家都会看见。发明这种留言条的人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仅次于电话发明者贝尔的。
看看这张写给我的没署名的条子,“爸,有人给你来电话了,说是有要紧事。他好像说在华盛顿,可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
我的孩子们学会了写这样的条子使我确信所有这些教育并不会白费,他们正开始相互理解,建设性地沟通与交往。这也预示着美好的未来。
例如,上小学的儿子安迪贴了一张条子,是给比他稍大的哥哥的。上写:“比利,你这坏蛋,昨晚你没擦地板就跑了,只好由我来干!可这是该你干的活,因为你输了,如果你再这么干,我要让你四脚朝天。别忘了今晚把我的擦桌子的活给干了。你,哦,我想应该干得好些,别让我多费口舌。”下签:“你的朋友,安迪。”
我不知道有没有完全说清楚这些条子的作用。那么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种细心的外交式辞令吧。安迪首先向比利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因为比利该干的活没干就跑了,只好由他安迪代劳。然后又说明了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他将采取更有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最后安迪还要求比利在当天晚饭后把他的活也代干了,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并且要做好,别让他安迪成为父母指责的对象。谁还会说孩子们不会写作呢?
再看看我两个女儿间坦率的交流吧:“别以为你是早晨先起来去上课就可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如果你知道什么对你有好处的话,我希望你今天晚饭时把我的衣服洗净烫平后放在我的衣橱里!顺便说一句,杰夫来了。因为你不在,所以我就穿戴着你的衣帽、手套和他一起溜冰去了。谢谢,亲爱的!”
瞧她多么会利用时机大肆渲染气氛,发泄不满,然而条子里却包含着另一种信号——不会有持久的对抗的危险——以“亲爱的”结尾。
再瞧瞧她姐姐是如何答复的:“你这小偷,讨厌的家伙,多么无耻的人!!!穿着我的衣服,跟我的男朋友一起去溜冰!!!我希望你立刻将这一切统统归还!否则你等着瞧吧。”
毫无疑问,这些便条使得我的家人之间更亲密了。
看看出自上大学一年级的女儿的便条写得如何?这是给她大哥的:“你这耗子,借了我的钱,就把我扔给那个笨蛋,而你自己却带着你那个浅薄的家伙开车跑了!我要你今天还我钱,否则你永远别想从我这里借钱,永远不要再请我去参加什么晚会!永远!”最后签名“爱你的”。
“你真是这个意思?”我不禁要问她。
“当然,”她说,“那个讨厌的家伙邀我去参加校园晚会,并给我表演了一个极受欢迎的歌舞‘美男子’。美男子迎合我是想我的钱。这就是他的阴谋。他借了我的钱,然后就把我硬塞给那个‘DDUS’之王。”
“那个‘DDUS’是什么意思?”
“既笨、又哑又丑。”她解释道,“那个家伙竟还是世界冠军!爸,这简直就是世界的末日嘛!”
“那么你在落款处写上‘爱你的’是什么意思?”
她十分好奇地瞅着我说:“当然了,他是我大哥,他会为我做一切的!爸,当你和别人谈话或给别人写信时,你要记住将来某一天或许会求到他呢。”
多么有见地!不要说这些便条的交流不会加速年轻人学习处世的进程!我认为恰好相反。想到这我禁不住也抓起笔开始写我的便条:“如果以后哪个急躁鬼给我写什么‘华盛顿有人给你来电话说有要紧事,但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一类条子的话,我将毫不留情地追查到底,坚决消灭!”落款:“爱你们的爸爸”。
第25、如果我老了,你会不会烦我
父亲一个人在家,有了问题想不明白,就打电话给我。冬天的时候他问我,安安,你谈恋爱的时候是不是也没有嗅觉和知觉?对于这样奇怪的问题,我知道不需要回答,只要回问他怎么突然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就可以了。然后他的兴致便会突然地提上去,讲起他一个人逛街,看到沿着小城冬天都会发臭味的护城河旁,有一对情侣,竟是相依偎着坐了三个多小时,你说他们不觉得那儿臭也感觉不到冷吗?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最后我总会无一例外地朝父亲发脾气:你也站在对岸朝人家看了三个多小时,对不对?!父亲便在电话那边笑,不像是从前,会对我的发火,硬对硬地吵一架。我听见他遥远又陌生的笑声,常常会忍不住,将语气柔和下来,问那句千篇一律的结束语:爸爸,你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待着,就过来与我同住吧。
父亲这次竟是犹豫了片刻,试探着问了一句:那不会打扰你吧。我笑,说,怎么会呢,我还希望你能过来帮我照顾小喜呢。
父亲就这样成了小喜的“爸爸”。小喜是我从朋友家里抱来的一条小狗,永远长不大的那种,父亲的鞋子,是它最合适的小床。父亲几乎没用多长的时间,就收买了小喜的心。他把它放在上衣的兜里,露出小巧可爱的头来,然后带它买菜、逛街,到公园里极较真儿地跟别的老头儿比谁家的狗狗好。即便是不允许带狗狗进入的超市里,他也会教小喜暂时屏气凝神地在衣兜里埋头待上一会儿,等进去了,看见没有售货员看着,便让小喜露出头来透透气,还不忘征求一下它的意见,问它喜欢吃什么尽管说,“爸爸”有的是钱。
我中午饭在单位吃,所以将父亲接来,其实并没有多少时间来陪他。幸亏有了小喜,可以让我心里的歉疚,因此减淡;甚至晚饭时看到他只顾着与小喜自言自语,会稍稍地嫉妒。有一天当我看见他笨手笨脚地给小喜缝制一件衣服时,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爸爸,我小时候你可是连块花手绢都不知道给我买呢,你太宠小喜了。父亲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只是觉得小喜没个伴儿,一个人太寂寞了。我在这里多待一天,就替你多照顾它一天吧,它现在进步很快呢,都知道跟我对话了。
我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和小喜对话的,他也不说,保守得像商业机密一样严密。问过两次之后,我便懒得去理了。我想慢慢老去的父亲,怎么竟越来越像个孩子,跟一个狗狗,都会有不可泄露的秘密?
几个月后,我开始谈一场新的爱情。晚上下班后,男友有时在我的房子里待着,看到父亲,常常会觉得拘束。父亲看出我喜欢这个男友,便主动地对我说,爸爸还是回去吧,等你们谈好了,有了更大一点儿的房子,我再来陪你;现在的孩子谈恋爱,都喜欢独处,我一个老头子会破坏情趣的。我知道父亲这是在找借口,在小城里,他没有女儿,但有一大堆可以下棋的老友。但是在这里,除了小喜,还有我这个不太称职的女儿,他再找不到人来交谈。
父亲走的时候,没带走小喜。他甚至在跨出门的那一刻,连头都没有回。而小喜,却在父亲走后,不安分地叫来叫去,连饭都不肯好好地吃。父亲还是不舍,到家两天后便打来了电话。跟我絮叨完一大堆废话之后,他突然有点羞涩地恳求道:我能和小喜说说悄悄话吗?我一笑,随即将小喜抱到电话旁边来,将话筒对准了它。小喜在父亲的呼唤里,突然兴奋地叫了一声。它绕着电话转来转去,似乎想把父亲从电话里救出来。起初听不清父亲在说些什么,在小喜的前爪不老实地动了一下后,父亲的声音突然地大起来。我猜想定是小喜不小心按了“免提”,但父亲却不知道,依然在说着他不肯让我听见的悄悄话:小喜,你最爱最想的人是不是爸爸?如果是,就叫一声让我知道;不是的话,就叫两声。在父亲的声音里温顺下来的小喜,果然温柔地“汪”叫了一声。然后我听见父亲继续絮叨下去:小喜,将来等你嫁人了,不会忘了爸爸吧?如果爸爸有一天老得走不动了,你也不会烦我吧?要是你有苦处了,一定记得最先和爸爸说,知道吗?还有,你要找个好人嫁,不要像爸爸,脾气坏,连花手绢都不知道给女儿买,记住了吗?
我在小喜一连串的“汪汪”叫声里,突然地流出泪来。我老去的父亲,他给小喜的每一分爱,对小喜说过的每一句话,原来都是给他深爱的女儿的。

第26、尘封的信件
“我是你的亲生母亲。”信是这样开头的。这是一个已经年久泛黄的老式信封,信上没贴邮票……而且……太反常了!罗莎琳德定睛一看,那不是自己的名字吗——罗莎琳德·费尔菲尔德——她婚前娘家的姓,还是她熟悉的妈妈的笔迹。那封信妈妈肯定是在30年前写的,但从未寄给她。好奇怪啊!满怀好奇和莫名的激动,罗莎琳德伸手拿过裁纸刀,裁开了信封。
我亲爱的林迪,我的小女儿,你坐在儿童小桌旁串珠珠玩儿,那么可爱、安静,而我正坐在这里给你写信,看起来挺怪的吧。而且我知道。在今后二三十年,也许40年里。你都不会看到我的这封信!我是在给一个陌生的成年妇女写信——一个我一点儿也不熟悉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将会是你,林迪,正因为,我爱她,我要让她享受生活所能给予她的全部幸福。我不愿看到她的幸福受到破坏——被我(她自己的母亲)毁掉。因为那是常有的事。林迪。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是个像你奶奶那样年纪的老太婆了。就像我们认识的其他老太太一样——我经历过老人们的自私带给我的痛苦,我不愿让你像我一样遭罪。所以我此刻就向你交代清楚,到时候你一定要把我送进养老院。不要管别人怎么说。也别管我会抱怨什么,不要犹豫,把我送走。
因为当我年老时,我会对你提出种种苛求,亲爱的,无法承受的荒唐要求——所有的老人都这样。我会盼着到你家与你住在一起,就像奶奶跟着我们住一样。我会对你的丈夫指指点点,干涉你煮饭做菜。对你养育儿女的方法不断表示不满。整天你都得听我唠叨,还要强迫自己客客气气地应声作答,如果你晚上出门,我会疑神疑鬼。心里不痛快,屋里到处是我撂下不管的零碎东西,等着你来收拾。
我的宝贝。我明白。我亲身经历过这一切:我也见过朋友们在与她们的妈妈相处中的苦恼。我下了决心不能让你也遭遇这些麻烦。所以到时候,你能否答应我不要忍受这一切?答应我一定把我送走,过你自己的生活,此事至关重要。不要在意这位老太太说什么——虽然她仍被称作你的母亲。如果她哀求、哭诉,装出一副可怜相,也别理她。实际上她已不再是你的母亲。现在这个正给你写这封信告诉你该怎么做的女人——她仍然年轻、头脑清醒——才是你真正的母亲。
但是我怎么知道你有朝一日会收到这封信呢?在封存了那么多年后,我怎么知道未来我将变成的那个自私的老太婆不会阻止你找到它,不会把它藏起来使你永远无法知道你真正的母亲想让你做的事呢?
不过,我总觉得她不会这样做。我有理由相信。即使老年的糊涂自私像初冬的大雾使她晕头转向,她也仍会记得必须让你拿到这封信。不然的话,如果我真糊涂到失信于你和我年轻时的自己,真正的自己——噢,那么,亲爱的,我祈望你自己一定及时找到这封信。我想你会的,我知道老太太们总是到处乱放旧日的书信文件,把它们弄得乱七八糟,又从不丢弃……是的,上帝会帮助你找到它的。
好的,再见了,我的宝贝。你玩串珠珠玩腻了……
“深深地爱你,亲爱的,直到永远。母字。”是的。她记起了那个下午。小珠珠、炉火光,还有妈妈的笔,发出嚓嚓、嚓嚓的响声。接着就是那个故事,美妙的故事,好像讲的是一只会变魔术的小猫。不过,最终她还是得自己找到那封信。妈妈从未把信交给过她。
罗莎琳德松了口气,微微一笑。她想,我现在不正在这儿怄气吗?就因为妈妈已74岁高龄还作为代表又一次匆匆赶赴在国外召开的会议,而且由于怕麻烦没给我留下她的地址,所以我才不得不把她所有的书信文件全翻出来找一找。
母亲为儿女们所操的心有多少都白费了,罗莎琳德想到。然而,当她轻轻把信折起时。她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不对,无论岁月可能带来多大的变化,任何操心都不是多余的,绝对不会白费。

第27、读不懂的父亲

当我认识父亲却没有了解他的时候,一位外籍教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横渡大洋的船上,有一位父亲带着6岁的儿子去美国和妻子会合。一天,当男人在舱里用水果刀削苹果给儿子吃时,船却突然剧烈摇晃,刀子在男人摔倒时插进他的胸部。
男人慢慢站起来,在儿子不注意时用在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
以后的三天,男人照常照顾儿子,带他吹海风,看蔚蓝的大海。仿佛一切如常,但儿子尚不能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都比上分钟衰弱,他看向海平线的目光是如此的忧伤。
抵达的前夜,男人来到儿子的旁边,对儿子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告诉她,我爱她。”说完,在儿子的额上深深地留下一个吻。
船到美国了,儿子在人潮中认出了妈妈,大喊:“妈妈!妈妈!”就在此时,男人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子无比精确地插进了他的心脏,他却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发觉。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创口太小了,使得被切开的心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三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上罕见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为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要以死者的名字命名。
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先生一字一句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第28、家的颜色

最近在电视上看了一档家装节目,有一男一女两个设计师在为两个家庭设计装修。两个设计师的风格迥然,男设计师设计的是浪漫的紫红色调,他说,紫色是一种典雅的颜色,静谧的氛围会给人一种幽幽的神秘感,紫色也是时下家装最流行的颜色。事实上,他大胆挥霍紫红系列色的设计不仅给了我惊艳的感觉,而且,房子的主人都激动得哭了。女设计师的风格则平凡得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只觉得好像比常见的家更温暖更有情趣些。记得房子的主人看到女设计师的作品时,脸上是略显失望之色的。
看到这档节目,我就想起了我楼上的一个邻居。数年前,我们一起装修的时候,她选择的是蓝色主调。卧室的墙面是稍浅一点的蓝,被褥是深蓝,客厅也如此,墙面是稍浅一点的蓝,沙发是深蓝。而我家的装修却没有想到在色彩上动动心思,较之她的,就显得粗陋了很多。记得她刚装完的时候,还是很轰动的,常常有人拿着相机光顾,“啪啪啪”地拍下她家,带回去借鉴。我平时没事的时候,也去她家串过门,尤其是在晚上,她打亮那些柔和的灯,蓝色就似乎在光影间流动,伴着她喜欢的爵士乐,主人的品位也就显现了出来。有时从她家回来,看着自己俗不可耐的家,真恨不得把它拆了重装一遍。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一天她到我家来玩,突然语出惊人:“还是你家更像家啊。”
之所以语出惊人,是因为她最近觉得一回家就有郁闷感,是那大片大片的蓝造成的,那些深色的蓝让她紧张,有时透不过气来,就迫不及待地把窗户全部打开,冲淡一下家里的深色调。我问:“是不是因为你自己心情不好的原因呢?”她说:“也许吧,但肯定也与颜色有关,总之,我承认我的装修是彻底失败了。”她走后,我想像了一下自己长期呆在一个深蓝环境里的情绪会怎样,那么,我理解了她。
据说颜色是有“重量”的,同样形状和体积的东西,颜色越深,就会显得越重,并且有人经过测试,排列出由“重”到“轻”的颜色依次为红、蓝、绿、橙、黄、白。家本是让人放松的地方,颜色却以它的“重量”喧宾夺主,来强调自己的存在。也许不论家涂的是什么颜色,只要不在主人的心中占有太多的“重量”,加重主人的心理负担,那才应该是家的真正颜色。想起了那个女设计师的总结发言:“我设计的家可能不会让人惊艳,但我希望在以后更长的时间里主人能渐渐体会其中的舒适,那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又想起了那句老生常谈:平淡的才会是长久的。颜色如此,式样风格也如此吧,家装如此,家也如此吧。
第29、不必嫁给你爱的人
通常对女人而言,爱字大过天。小说中也是喜欢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列为喜剧,而被逼着嫁给张三李四的就一定写的她欲求不得,凄苦一生。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为什么总不能是同一人,这二者往往折磨得女人好深。可是女人嫁给自己爱的人就真的皆大欢喜了吗?
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
朋友相处了8年的男友因家庭的关系定居瑞士,一个是想回回不来,一个是想过过不去,眼看着大好的情缘从此天各一方,生死茫茫。
分手后朋友接受了家里安排的相亲,那人眉目还算周正,工作也挺稳定,脾气倒是极好,于是朋友很快地便与之结婚生子,过起平静的生活。
瑞士的男友到底不死心,千里迢迢地追到国内来,原以为8年的感情是任谁都不能说放下就放下的,所以我想她这次一定会义无返顾地跟着走。可是不想两人见了,她却极平静地摇摇头,拒绝了他。她和丈夫像好朋友一样招待了前男友两天,并送他上了飞机。
望着那位飞越了大半个地球赶回来,又要孤苦伶仃飞越大半个地球赶回去的GG,我也蒙了。这样的人不爱,她还想怎么样。
那GG进安检时,看得出朋友的眼睛里有泪光在闪,可见她也不是铁石心肠。直到飞机起飞了,她才悄悄地告诉我,对男人来说,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所以我要让他在心里放我一辈子。
七年的光阴惨不忍睹
我在高中时曾暗恋过大自己七岁的实习老师,那时他风华正茂,字正腔圆的京味普通话让我如痴如醉。偷偷地找他表白,他只是笑,说有缘的话,以后深圳见。从此我小小的心里便对深圳有了无限的向往,发誓等大学毕了业一定要来深圳找他。
没曾想七年后工作调动真的就来了深圳,不过倒是人渐渐大了,对爱情不再那么奢望。何况深圳人海茫茫,七年前的戏言又如何兑现。
一个傍晚我在家乐福漫无目的地闲逛,听见不远处隐约传来一男一女争执的声音。好像他们是在为到底买48一双还是58一双的鞋互不相让。居家过日子的精打细算,想必是夫妻了。靠近他们的时候,争执的声音更加清晰,我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然后再不由得惊恐回头。是的,我发誓我没有听错,这便是那个实习老师无数次让我魂牵梦绕的声音。可是在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只匆匆地扫了一眼,便不敢多望。因为除了声音之外,他身上早已辨不出当年清秀挺拔的轮廓。
几乎是逃着下楼的,一路上忍不住绝望起来。如果不爱他,他老他丑可以与我无干。可那是我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啊,我怎么能忍心看他变老变丑变得风光不再,又怎么能忍受他挺着日渐突起的肚腩,只穿一条大花裤衩就满世界地招摇。
原来嫁一个自己爱的人,竟是需要如此巨大的勇气。
属于两个人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说,良是任何女人见了都会流口水的男人,当然也包括我。
只是因为他小我四岁,所以双方的家长死活不同意。即便我们爱得激烈,也不得不分开。因为我们都知道,不受家人祝福的婚姻,任如何坚持都是不会幸福的。
分手的时候,我泪眼婆娑地向他提出最后的恳求,恳求他无论今后走到什么地方,都要一年来见上我一面。他承诺,尽力为之。其实我当初会这么说也是因为心里真的不舍得,要是他不来,我又能找什么借口相见。时间到底是最优秀的魔术师,能改变一切。
北京,杭州,威海……几年来良在全国各地乱转,但却一直坚定地履行着对我的承诺。哪怕我们各自有了新的爱人,哪怕我们各自结了婚。
每年我们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到各自之外的城市小聚。吃吃饭,喝喝茶,聊一聊彼此工作和生活上的小小不快,有了兴致的话还可以去看看无限美丽的夕阳,一年一年,我们就是这样单纯美好地履行着彼此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的承诺。
有时候也在想,如果现在我们还在一起会是怎样,想必即使是我和良这般骄傲的人,也是会如同所有的柴米夫妻一样,会争吵会伤害,会被岁月磨平了心中所有的激情,变得了无生趣,相看两厌。可是我们没有在一起,好在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们才能一直视对方为最好的知己,才能面对着每一次的相聚,显得温情脉脉,格外珍惜。
还是把最爱的男人放到记忆里吧!
第30、我曾经的不懂事

有些东西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一旦得到,时间久了便会厌倦,倦了累了自然也就不再珍惜!
很久没和妈妈谈心了,昨晚和妈妈聊天到好晚,我们一起说着我们的小时候,妈妈说我小时候是我们三姐妹里最听话的一个,因为那时候爸妈很辛苦,我最小,妈妈总是背着在田里干活,下雨天,我在妈妈背上,在尼龙纸里面唆唆响,但是我很安静不会哭,家里一个算命的阿婆说妈妈是该享福的,因为我们姐妹都很听话!虽然人累点,但是起码不用老是怕我们会哭会闹而操心.
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很习惯有妈妈在身边的感觉,所以让我从小到大都很离不开家离不开妈妈,记得小时候我能记事时,有一次,妈妈要出去干活,而我却非要跟着去,妈妈把我关在厨房里,可是妈妈刚没走多久,我又跑在她后面了,妈妈一气之下随手拿起一根棍子打我,由于用力过大了点,当时我的脚就一跳一跳了,不过我并没有因为脚伤了而不再跟着妈妈,我还是一跳一跳的追去妈妈的身后(妈妈说这点倒是她没想到的)!
其实因为这样,所以那时我可没少被挨打呢,虽然很小的时候我很听话,但那时可给妈妈气坏啦,现在想想真是有愧于妈妈呢,说着说着,我忽然间很想哭又很想笑,想笑,是笑我小时候的无知与任性,想哭,是哭我那时的不懂事让妈妈伤心.妈妈以为我忘了,其实我一直都没忘,所以当我提起时让她有些惊讶!
不过还好,一切都还不算太晚,因为我现在已经长大了,不会再像小时候那么不懂事让妈妈伤心了,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懂事的去体谅妈妈,不让妈妈再为我担心了.
此时,我想对妈妈说:"妈妈,原谅女儿曾经的不懂事,让你伤心过的一切从现在开始都不会再发生,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将变得更成熟.更懂事,再也不会让你老人家为我担心!愿您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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