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父亲的金婚

11月17日那天,父亲像往常一样从睡梦中醒来。
这一天,父亲梦见下雨了,他站在屋檐下看雨从瓦上滴下来――滴嗒、滴嗒……一滴、两滴,滴到第三滴的时候,父亲醒了。他听见屋外真的下了雨,雨在窗外滴着,就像梦中一样:滴嗒、滴嗒……已经是深秋了,这场雨过后就是冬天了……
父亲轻轻地揭开被子,披上外衣。母亲蜷着身子睡在床里面,她的身子看起来是那样小。母亲本来是个小个子,她越来越老,个子也越来越小了,七十岁的母亲睡在床上,看起来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父亲不敢惊动睡在床里面的母亲。父亲磨了一辈子的豆腐,每天早起已成了习惯,但母亲却是最不愿早起的,早上的睡眠是她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光。小的时候,我们常常在清晨听见母亲斥责父亲的声音――那是因为父亲早起磨豆腐打扰了她幸福的睡眠。但父亲从无怨言,还养成了蹑手蹑脚的习惯。他每天早上的工作不光是磨豆腐了,他还有另一项神圣的责任――维护母亲幸福的睡眠。在磨豆腐的间隙,父亲常常会忍不住去看看熟睡中的母亲。蜷在床角的母亲是那样娇小,让父亲心中溢满了怜爱。
小磨子欢快地转动,黄豆的乳汁流了出来,父亲陶醉了。他想起母亲年轻时的样子,那时母亲的皮肤就像这豆汁一样鲜嫩。我们的外祖父是个地主,那一年被枪毙了,外祖母也上吊死了。母亲像一片秋天的落叶,瑟瑟发抖着。一天夜里,村里的几个年轻人冲进母亲的住处,他们说地主坏了那么多良家妇女,他们也要坏了地主的女儿。就在他们正要施暴行的时候,父亲出现了。父亲像一座铁塔,在母亲住着的那个牛棚里直不起腰来。他居高临下地盯着那几个家伙,喝道:“你们要干什么?”那几个家伙说:“她是地主的女儿。”父亲说:“地主的女儿怎么了?”他们说:“地主坏咱们的女人,我们就坏他的女儿!”父亲说道理说不过他们,心里一急,说道:“她是地主的女儿,可……可她是我的女人!”于是母亲就住进了父亲的屋里。
我们老家是一个很闭塞的地方,人们的阶级觉悟并不是很高。地主的女儿终于被长工霸占了,这也让他们找到了一点平衡。所以他们决定放我母亲一马,但他们给父亲加了一顶“认贼作父”的帽子,拉着我父亲去开批斗会,去打马游街。只要他们不动我母亲,我父亲就任他们折腾,心里怀着对乡亲们的歉疚和怜悯。那是父亲最甜蜜的日子,因为批斗和游行完了以后,他就可以回家为母亲磨豆腐了!
父亲转动小手磨,就像转动着一部手动放影机,我们一家的生活情景就在他的这部手动放影机里放影。谁能想象得到,母亲那么娇小一个女人,给他生了八个孩子!五个男孩,都像他一样,那样高大、健壮!三个女儿,都像她一样,漂亮、姣小得让人怜爱!
父亲舍不得母亲为他做饭,自己一个人里里外外地忙着。天不亮就蹑手蹑脚地起床磨豆腐,他想着母亲睡得那么香甜,就想放下手中的小磨去看看她的样子;他洗我们的尿片时,想起我们像一群小猪睡在母亲的周围,就会咧嘴笑上好几回;他用一床大被子,把我们和母亲裹在一起,端来豆腐汁喂我们,母亲责怪豆腐汁太烫,母亲的责怪像是一种奖赏,让他开心地笑了……
我们慢慢长大了,离开了他们,我们都很忙,甚至还忘记了他们。母亲有时会对父亲说:“你说小八现在在干什么呢?他会不会想我呀。”每当这时候,父亲总是搓着手说:“要不你到孩子们那儿去转转?”母亲说:“我想孩子们,可我离不开你呀!”于是,父亲想到一个好办法:他买回来八只小猪,给它们起了我们的名字。母亲乐坏啦。她用我们的名字叫着那几只猪,给它们喂豆腐吃,给它们洗澡,晚上让它们睡在自己的床前。到了年底,猪们都长大了,怎么办呢?犹豫了好多天,最后,父亲决定把它们都卖掉。为这事母亲把父亲骂了好几天,她说父亲没有良心,把自己的儿女卖了。其实,卖猪的时候,父亲也偷偷流了泪。
父亲把豆浆放进锅里熬的时候,又想起了那几只猪,是呀,猪卖了,可他的儿女还在,他和他的老伴还在一起呢,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父亲端着熬好的豆浆到母亲的床前。
“仙儿,”他喊,“仙儿,该起床吃豆浆了。”母亲没有动。
“仙儿。”他用手去推,“仙儿、仙儿、仙儿……”母亲还是没有动,父亲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母亲的身子已经冷了……
父亲不知道,那天是他们的金婚。
第2篇、结婚后,我的富姐老婆变脸了
赈灾义演,邂逅一位慷慨女企业家

1995年,20岁的我从吉林省白城市郊区考入了辽宁大学经济管理系。我虽然是学经济的,但从小就爱好文艺,也有一副好嗓子。
1998年,东北地区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灾。灾情过后,团中央发起了扶贫赈灾的倡议,号召全国的共青团员、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用实际行动支援受灾地区。省学联也组织了一个义演团,到全省各地县演出筹款,我担任了这个暂时组建的演出团体的节目主持人。就在东北某市的义演中,我结识了孟慧。
那天的义演在该市的政协礼堂举行,该市的企业家都被邀请出席。那天的我手持话筒似乎显得格外潇洒,我的一首诗朗诵《用爱心筑砌长城,因为我们炎黄子孙都是同气相连血脉相通的骨肉兄弟》赢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演出结束后,一位雍容华贵的30多岁的女企业家走到台上,她从我手里接过话筒,动情地说:“看了今天的赈灾义演,我回忆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小事:我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有一次,妈妈去参加一位同事的婚礼,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把喜糖,妈妈把这些糖平均分给了我们几个兄妹,大约每个人得到的不过是四五块而已。可这在当时,对于一个贫寒人家的孩子来说是很难得到的稀罕东西。我最小,这几块糖我最先吃完了,正当我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时,哥哥又把几块糖塞到我手里。原来他没有吃,留着等我吃完了再给我。哥哥为什么把这样珍贵的东西留给我呢?因为我是他的亲妹妹。就像这位男士朗诵的那首诗一样,炎黄子孙都是同气相连、血脉相通的兄弟姐妹啊……”
在这次筹款活动中,这位名叫孟慧的女企业家捐款最多,她捐了100万元。义演活动结束后,她还邀请演出团的全体人员到她属下的孟慧大酒楼聚餐。在聚餐时,孟慧恰好坐在我身边,她主动给我夹菜,劝酒,还直夸我的节目主持得好,一定是个电视台的主持人。当我红着脸说自己只是个大学生时,她用很吃惊的口吻说:“噢,这更了不起了。来吧,大姐敬你一杯,祝你今后能事业有成,前途无量。”
就这样,我和孟慧相识了。端庄大方大姐姐似的孟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分手时,我们还互留了地址。这以后,孟慧曾几次借到省城出差之机,专程到辽大去看我。那时,孟慧已是各媒体经常报道的风云人物,她从经营一个小服装店做起,在商海里驰骋10几年,现已成为拥有酒楼、商场和多家实体的民营企业的老总。我觉得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大姐姐般无微不至的关怀令我心存感激。
新学年开始了。正当我为筹不足学费而发愁之际,孟慧却悄悄地来到学校帮我交了学费,还把一个万元存折塞到我手里说:“这是你这个学期的生活费,就算是大姐暂借给你的,等将来你毕业挣钱了再还我。”
那一刻,我激动地想:“孟慧如果真的是我的亲姐姐那该有多好哇!”
面对女老总的深情,我的心一片惶恐
1999年7月,我毕业了,还找好了单位——北京一家高科技企业。可孟慧却对我说:“小弟,你来帮帮姐姐吧,我太累了。你是学经济管理的,姐姐的公司属下有酒楼、商场和多家企业,你要干什么,随你挑。月薪是你去北京的双倍,我不会亏待你的。”
出于对孟慧的感激,1999年8月,我正式加盟慧王集团担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来到慧王集团工作之后,我才真正了解到孟慧是怎样一个铁腕人物:慧王集团是集餐饮、商品批发、零售、服装加工等多项业务为一体的大型民营商贸集团,还经营对俄服装和小商品出口业务,每年销售额高达10几个亿,是东北地区经济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之一。在那里,孟慧像女皇一样被员工们拥戴着,她颐指气使,根本没人敢怠慢她的指令。
来到慧王集团后,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按照经济学的规律,理顺了总公司与子公司及下属企业间的关系,还对公司业务的拓展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不到一个月,孟慧就提拔我担任了总裁助理,有什么重要决策,也要先听一听我的意见。那时候,我真有一种少年得志的快意。
1999年10月,在哈尔滨召开的对俄贸易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慧王集团大获成功,与俄商签订了10几份供货合同,成交额达到4.5亿元人民币。开完这次会回来,孟慧特地为自己买了一件价值2.4万元的裘皮大衣,还给我买了一套1万8千多元的高档西装。她说:“今后我们得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出入于各种高档次的聚会、谈判,你连一套上档次的西装都没有怎么行呢?你今后要学着做一个合格的绅士。”
说真的,那段日子,每天出入于灯红酒绿的场合,那种挥金如土的生活让我着迷。
2000年元月,有几拨俄罗斯商人来我们公司洽谈业务,接连几天的迎来送往,搞得我们都很疲惫。1月17日的晚上,参加完欢送酒宴已经快半夜了,孟慧在酒宴上喝了很多酒,一坐进汽车头就一歪,倚靠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当司机把车开到她的别墅前时,孟慧已经打起了香甜的鼾声。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睡觉了。我不忍心叫醒她,便让司机把车轻轻地开进车库,等孟慧睡醒了,我再送她回房间。
司机走了,坐在豪华的奔驰600汽车里,肩头倚着沉沉入睡的孟慧,我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把她惊醒了。孟慧睡得可真香啊,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才睁开眼睛,我的肩膀都被她压得麻木了。当孟慧得知我就这样坐在车里陪了她一宿时,感动得眼睛都湿润了。当时她柔声夸我:“你真是绅士,我没看错你。”
从她的话中,我突然感到了一种令我惶恐的暗示。
果然,第二天晚上10点多钟,我的手机响了,是孟慧。她叫我到她的别墅去,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和我商议。
那天,孟慧是在她自己的卧室里等我的。当我忐忑不安地被小保姆引进去时,只见孟慧身着一袭桔黄色的睡衣,一头蓬松的黑发披散着,显得风情万种。见了我,她柔声说:“你是我惟一特许进入我卧室的员工,对此你不感到意外吧?”
刹那间,我的脸涨得通红,都不敢抬头看她了。
孟慧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我的脸颊,叹口气说:“唉,你可真是个孩子……我约你来,只是想让你陪我聊聊天。你不知道,大姐的心有多苦,没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
这次之后,我真的惶恐不安了。在外人面前,孟慧还是一副女老总的模样,可一旦我们单独相处,她那异样的眼神,总让我如坐针毡。我明白她的美意,可她毕竟是比我大将近10岁的女人啊!我可以接受她当我的姐姐,当我的上司,可叫她当情人或妻子,我真的是难以接受啊!
2000年4月,不幸的消息传来了,我的母亲患了子宫癌,住进了长春市肿瘤医院。因为癌症已是晚期,不能做手术切除,只能进行放疗和化疗。巨额的治疗费用成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作为儿子,我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的生命就这样一点点消逝。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孟慧来了,她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傲然地对医生说:“别考虑花多少钱,用最好的进口药,这张支票先放在这里,花多少钱,由医院填上个数额就行了。”
我的心在母亲的生命和金钱面前屈服了,那一刻我对自己说:“这一生,我只有拿自己来报恩了。”
大男人、小丈夫,错位的婚姻尴尬难言
2000年10月1日,在母亲出院后不到一个月,我和孟慧就牵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们的婚礼是在孟慧大酒楼举行的。婚礼置办得非常奢华,当地的商界名流几乎都来了。有亿万资产的孟慧嫁给了比她小近10岁的下属也成了当地街谈巷议的一个新闻,当由几十台豪华轿车组成的婚礼车队从市区主要街道通过时,人们几乎是万人空巷,争相目睹新郎新娘的风采。
那天,孟慧特地从北京请来了化妆师把自己装扮得楚楚动人,在婚礼上人们都禁不住赞叹:“好一对俊男靓女!”然而当贺喜的宾客散去,孟慧在新房里卸掉浓浓的彩妆,恢复了往日的面容后,面对比自己大那么多的新娘,我心里涌动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结婚后,我与孟慧之间有了更深的交流,这才了解到孟慧其实是个很怪异的女人。她有一种强烈的仇男情结,这种情结来源于她以前的那次婚姻。
孟慧以前的丈夫是她青梅竹马的高中同学。10年前,他们一同从国有企业辞职下海经商,从卖服装练摊开始,一点点地把生意做大,不到3年他们就赚了几百万元。可是,有了钱之后,孟慧的丈夫变得花心了。当时他们在黑龙江省的一个边境城市注册了一家大公司,又在当地最大的商场里租赁了一个服装柜台,高薪雇了一个俄罗斯女孩给他们当售货员。起初,孟慧对自己的丈夫非常放心,所有经营上的事,都放手让丈夫料理。可不久,她的丈夫却和那个俄罗斯女孩勾搭上了,并把他们辛苦赚来的几百万家产席卷一空,两人私奔到国外去了。
这件事使孟慧好长一段时间都十分消沉。后来,她又重新筹措到一笔资金,把濒临破产的公司支撑了下来,一年之后,不仅还清了丈夫遗留下来的欠债,还积累了一笔不菲的资金。近10年间,她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拓展事业上了,资产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自从我的前夫变心以来,我就再也不相信男人了。这么多年来,向我献殷勤的男人多了去,可我知道他们都打的是什么主意。不过对你,我还是把握得住的。”在一次微醺之后,孟慧半真半假地说着。
和孟慧结婚后,我的职务也由原来的总裁助理提升为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可我却感觉到这个副总经理有名无实:孟慧根本就不让我插手公司的业务。原来她什么事都要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我似乎连她一天到晚在忙些什么都不知道。
有一次,公司的一位员工出差,填好旅差费的借款单来找总经理签字。正好赶上孟慧不在,这位员工等着赶车,很着急,我以为这是正常的支出,便替孟慧签了字。没想到,没一会儿,财务部的主管就拿着我签字的条子来找我了。这位主管直截了当地说:“夏总,孟总明确指示过,公司财务上的事,只有她一个人签字才有效,其余的人谁也不准动一分钱,包括您。”
当时我很尴尬,脸上火辣辣的。
有一天,当地商界有一位姓刘的老板的儿子过满月,孟慧也接到了请柬。她要我陪着她一起去。起初,我以为这是一次很平常的酒宴,可孟慧却显得格外重视。她不仅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还让我穿上最名贵的西服,亲手为我的头发喷上摩丝,足足把我打扮了一个多小时。我有点不耐烦了,便说:“不就是过满月吗?干吗郑重得像出国似的?”
孟慧瞪了我一眼说:“你知道什么?商场如战场,这个老板是我们的朋友,也是竞争对手,我们处处都不能让他小瞧了。”
席间,她洋洋得意地把我介绍给那位老板说:“这是我的副总,经济学硕士,也是我的先生。”什么时候,我这个经济学学士竟提升成了硕士?我的脸刷地红了。
“先生?”那位大老板先是用很惊异的眼神盯着我,随后就调侃道:“噢,这么年轻潇洒!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发狂的老公牛才爱吃嫩草呢!想不到孟总也是处处得意,如沐春风。”
听到这庸俗的调侃,我的脸色极不自然。可孟慧却不管不顾我的感受,像个风月场上的老手一样反唇相讥:“刘老板,你是在知天命之年喜得贵子的,而且娇妻美妾成群,难道你是想把天下的芳草地都圈成自己的菜园子不成?”
席间一片哄笑,当时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回去的路上,我闷闷不乐,孟慧却像打了一个大胜仗一样高兴。她趾高气扬地说:“哼!这个刘老板,自以为财大气粗,我就是要让他知道,我们慧王处处都比他强。”
孟慧不但在日常活动中把我当成陪衬,在家中也处处显示出她女皇般的威仪。有一天,我坐在客厅里正在看电视,她在浴室里喊我,叫我把浴巾给她送去。也许是电视节目吸引了我,我竟没有听见。
就为这件小事,她对我大发脾气,全然没有了结婚前那个体贴入微的大姐姐形象。她怒气冲冲地朝我吼道:“你现在是不是长脾气了?在我面前摆起了大丈夫架子?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你的老总,你要是表现不佳,我照样会炒你的鱿鱼!”
2001年春节,我们没有回白城老家过年。过了正月十五,我父亲便带着许多土特产,风尘仆仆地来看我们了。当他看见我和孟慧住的是这样豪华的大房子时,不由得啧啧称赞,还夸张地说,这里住得下我们那里的一村人。
然而,吃过晚饭,孟慧却说:“我已经在宾馆预定了房间,叫司机小王送老爷子去休息吧。”
我父亲一脸不满,直看我。我也觉得不妥,这别墅空着的房间很多,为什么就放不下自己父亲的一张床呢?可是孟慧的脸始终沉着,父亲只好走了。
父亲走后,我问孟慧:“你干吗要安排我父亲去住宾馆?家里哪间房没有空床?”
孟慧板着脸说:“这是家,不是客栈!我从来不会允许外人住在这里。”她把“外人”两个字咬得特别重,我听了不由得一阵心寒。
父亲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从这以后,我家再没有一个人来看过我。
激情退潮后,我的世界一片虚无
就这样,我在外表的风光和内心的极度压抑下持续着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公司里,员工们虽然对我毕恭毕敬,可恭维中明显地没有了往昔的真诚。原来我当总裁办主任之时,下属有一位专职文秘,是位挺漂亮的浙江女孩,也是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那时候我们很谈得来,工作上配合得也十分默契。可自从我娶了孟慧之后,这女孩对我就十分冷淡了。
2002年4月的一天,浙江女孩因公事来到了我的办公室,简短地说完公事后,她转身就往外走。那一刻,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对她说:“别走!咱们聊聊好吗?”女孩愣住了,看着我那双充满乞求的眼睛,她犹豫了一下,终于留了下来。
那天,我像要把积蓄以久的苦水都倒出来似的,滔滔不绝地向她倾诉着自己的烦恼。女孩怔怔地听着,仿佛在听一个陌生人讲故事。
这一天,是我结婚以来最畅快的一天。可是这种畅快的机会仅此一次,在我第二次去找那女孩时,她已经被孟慧炒了鱿鱼。
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我对孟慧也更加不满了。我曾无数次想离开她,可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又实在没有勇气去迎接新的挑战……
2003年11月的一天,孟慧去应酬一批商界的朋友,又一次喝多了,当她被司机搀扶着回到别墅时,身上已满是污渍。她嚷嚷着要我放水为她洗澡,可当我放好热水,把她刚放进浴盆,她就沉沉地睡去了。望着这个专横跋扈的女人,我心头突然升腾起一股想发泄的冲动。我用手使劲地拧她的后背,已经拧得发紫了,孟慧也没有醒。我又操起浴室里的拖鞋,啪!啪!啪!重重地向她的后背打去。孟慧轻轻地呻吟了几声,又沉沉地睡去了。我颓然地跌坐在地板上,发泄的快感已然过去,剩下的只有一片虚无……望着孟慧那张浮肿的脸,我真的不知道,我们俩到底谁最可怜?又是什么,在改变着我们的心灵?
第3篇、因为爱你,所以承担

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40岁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们的单位都不好,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是他先下了岗。
这让他很感觉意外,他是单位的业务尖子,但最后还是下岗了。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她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他无处可去,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三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他对她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她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他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和朋友们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他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40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一天活,他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了,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他怕她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他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
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他问妻,你们单位忙吗?妻说,忙,累死了。
第二天,他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她也下岗了!
但是她怕给他增加压力所以没告诉他,她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却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在灯下吃饭,她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
他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纠缠着。他把她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
她哭了,颤抖在他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她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一辈子吃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他学会了厨艺,而她则里里外外一把手,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他说,知道为什么我们过得这么好吗?
她答,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从来想着为爱承担所到来的一切。
第4篇、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相识在网络,短短的聊几句就对彼此留下了印象,是的,对彼此感兴趣的印象。
他在家乡自己主创业,一点一滴都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非常要强的他一直都在努力着工作奋斗……
她在外面勤奋的工作,靠着自己的能力一直努力往上爬,终于站在主管的舞台上了……
他很聪明,她却很善良,两个井水不犯河水的人于年底的一次朋友逛街时候见到了,那是不经意的见到的,是无意见到的,
是缘份是天意是命运,他们见面却在心里留下了好感。
于是他约着她去宜春玩,
她说;你敢来家里接我我就去。
他却说;你会去我就敢来你家接你。
毕竟是年轻人冲动,说出来的话一刻都不停就立马去实现了,走在大街上无数的人都以为他们的对恋人,可他们却是才相识几天的朋友,这天他们东逛西玩的玩到了晚上了,回家,是的,该回家了,他们都该回家了,然而在万载的十字路口时,他却问她说;你有男朋友没?她含蓄的回答说;没。他心里乐了,然后在回家的车上,他们却相偎在一起,毕竟是情不自禁,他忽然偷偷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终于送她回家了,回家后他心里乐滋滋的。
之后,他每天给她打电话,聊天聊天,沟通沟通,他们再一起去玩耍去彼此的了解去逛街去走公园,那天,他们逛了四个公园,他们像恋人一样手牵手的逛,很开心很快乐,逛累了就靠在一起休息下,体验下幸福的滋味,他们回到了万载,又在凤凰山看夜景,那夜,是美丽的夜晚,灿烂的夜晚,他们相依相偎在凉亭下,感受着,感受着,然而他却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她不知所措。那是一个浪漫的吻,他说;我是个好人。她说;对于感情她玩不起,如果你要是玩玩呢,那算了吧。他们不是玩玩的,是真的投入了感情。
于是他每天给她打电话,聊天聊天,沟通沟通,2月14号情人节那天他带她去旅游,玩得很开心很快乐,傍晚他在店里挑了一束最好的玫瑰送给她,她笑了,那是幸福的笑容,他也笑了,那也是幸福的笑容。
毕竟还是好景不长,生活不会尽如人所愿的,她要出去工作了,他很无奈,深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她的工作还在外面,他却只能呆在家乡,默默地感受着相思的滋味。
2月19号那天是他们相识一个月了,那天她终于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他如愿以偿,付出的终于得到回音了。
思念是痛苦的,被人思念是幸福的,两个年轻人恋人陷入了感情的深渊,无法自拔,可每天只能用电话用短信用QQ联系感情,天天的电话让他们相信了原来生活中也有真爱,是的,就是真爱,真心的爱着对方,她成了他的小公主,每天呵护着关心着思念着……
是的,她就是个幸福的小公主,有他的爱,她确实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公主,他也很幸福。
3月31号她回来了,对他来说是多么大的喜讯,那天早晨,他穿着件新买的西装去她家接她,她却早上起来换了十来套衣服,不知穿哪套展现在他面前,是的,他们准备去旅游,去仙女湖旅游,这是他们俩的梦想,他们要去实现,旅游那天很开心很快乐,属于两个恋人的世界就是那么多幸福,他问她;我们定婚吧,她答应了,可是回来遵从父母意见时,去发生了分歧,是时间上的分歧,说年底订婚更合适更好,他默默地默默地失望着,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情一旦错过了就会变成遗憾,因为他知道,时间可以该变一切,可她却不知道,从那刻起,担心什么,心里想都不敢想,因为他不愿看到这一切,出去的前一天晚上是幸福的,非常幸福的,他们在龙河星城许下了一辈子的承诺,那是一个很伟大的承诺,她出去了,是他送的,送在宜春火车站,在离别的那一刻,他揪心的痛,他一直都是个坚强的男生,但也经不起离别的情形变得脆弱,他心里有多么的不舍得,很不舍得,撕心裂肺的痛,深知她也不舍得,也很不舍得,她哭了,哭在列车上,他也哭了,哭在心里。4月17号,是的,就是那天,一辈子都要记住那天,那次的离别以至今日都还没有相见,痛苦悲剧。
他每天依旧每天给她电话,他们依旧续着他们的爱情,依旧相爱着,每天都思念,牵挂着,惦记着,关心着……
她称他为“老公”,他叫她“老婆”,因为在他们心里,他们只差一张结婚证,只差国家的规定了。
是的,其实结婚证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可靠的,因为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她在外面考驾驶证,说考完了证就回来一起创业,一起实现人生的目标,陪在他身边永远不出去打工了,他等待着期待着,
上天永远都不如人所愿的,时常看到多少感情死在距离上,多少感情输给了时间,四个月,整整四个月,物是人非了,外界的一系列因素导致他们不能够在一起,是的,他们要面临分手,分手,对他和她来说都是个晴天霹雳的噩耗。
他恨距离,为什么会这样出现问题,他最恨的是他自己,没有不顾一切都把她留在身边,他是爱她的,非常爱她,但因为时间距离外在的一系列因素导致他们很有可能不能走到一起。
这些天,他是痛苦的,一向那么自信那么坚强那么聪明的他遇到困难了,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感情,是的,只有感情才会使他痛苦万分,才会使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办法来的,处理不了,真的处理不了,他不敢把这个噩耗告诉她,怕她伤心,怕她难过,怕她想不开。他是担心她的,担心她的喜怒哀乐,命运啊,为什么会这样,安排了又不能在一起,痛苦,有缘了又没有份,难道这就是生活吗?
这一刻,他是痛苦的,他眼泪已经都流了很多了,
这一刻,他是最脆弱最失败最无助的时候,
这一刻,他心痛万分,他将一辈子遗憾,
他想,她这一刻也是痛苦的,彼此都是悲伤的。彼此都是痛苦的,他爱她,他心里有她,她是他心里与公认的女朋友,她是他的小公主...
他为她付出了很多很多,她为他也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有些小任性,他会迁就她的,她也有些小脾气,他还是会忍让她的,她很追求一些物质的享受,他一直在努力奋斗,为她,她很要面子显得很高贵,他却在她面前却是个湖水,所以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了,他其实很怕她的,所以他人谈恋爱的时候尽量不会去热她生气,他每天乖乖的给她打电话,问候着,关心着,嘘寒问暖,她很少给他打电话,因为很要面子,认为他追她就应该怎样怎样,毕竟她还是年轻,单纯,不是那么懂事,可在他心里呢,一切的一切都能接受,她选择在外面考驾驶证,他心里很难过,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时间距离会改变一切,有多少感情是败给了时间与距离的,他是爱她的,真的,他可以为她放下男人应该有的尊严,发生了这事情,他每天想办法,想办法,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面对吧,只有面对,一切的一切都只有去面对,他失去她,将会成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最大的失败,他们相识七个月,相恋了六个月,对彼此都是非常的了解,理解,谅解,他不想失去她,不想,真的不想,可是没办法,真的没有办法。
是的,他依旧的个聪明的男生,她依旧是个善良的女生,他们依旧还思念着彼此。
是的,他对她的爱从来没有动摇过,她对他的思念一天更胜一天,可他们却很难走到一起。悲剧。
是的,他们的点点滴滴都清晰的记在心中,一辈子都记着。
如果,生活中如果真的有如果,那么他祈求上天让他们的爱情来生再续......
这是他一字一句的写出心里的感受到,这是他为她写的,写着他们的恋情他们的真爱,他们的幸福。
她给他带来太多太多的快乐,她给他带来太多太多的欢笑与幸福。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5篇、木讷的男人
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有时候我很生气,有时候又很无奈。
同他第一次看电影,看的是《新不了情》。几个刚看过的同事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部戏,他在旁边默默地听。我突然插嘴说:“噢,我好想去看呀,可惜你们都看过了没人陪我。”识趣的同事一下子散了开去,只剩下我和他。他羞怯地看着我,就是不会开口请我看电影。气得我直跺脚:“你陪我去看。”
看电影时,我喜欢吃爆米花。我拿着爆米花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哎,你不吃呀?”我问。他伸手抓了一大把,然后拿在手里一颗一颗地吃。唉,真笨!你一颗一颗地从袋子里掏出来,那你就有三百六十次机会握住我的手呀。
散场,人潮如水。不是很热,但他还是把那件毛衣脱了下来拿在手里。人海中,他的手很自然地握住了我的手。虽然他的毛衣裹住了我们紧握的双手,但那一刻我的心甜蜜蜜的。
现在,他已经是我的丈夫,但他依旧是不紧不慢。走在大街上,我总是喜欢握住他的手,依着他的肩膀走。但每次他都甩开我,对我说:“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的,不好看。”
生活中少了一点浪漫,自然就多了一些争吵。每次大吵大闹之后他都会夺门而出。我独自留在家里,这时我就翻出《新不了情》这张影碟一边看一边哭。回想起第一次约会的情景,我的心又甜蜜蜜的。
既然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主动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紧不慢的男人,那我何必强求他多一份浪漫、多一些情趣呢?

第6篇、心脏的爱情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7篇、你们知道男生失去最心爱的女生会怎样吗?

一次在两人吃晚饭的时候,女生突然对男孩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她女人吗?”男孩说:“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女孩听了生气地说:“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男孩走到女生身旁,把女生抱起。“傻丫头,我答应过你的不会骗你,如果我说我不娶可我后来娶了,那不是就骗了你了吗?”女生开心的笑了,躲在他怀里说道:“好吧!就算你娶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我会永远爱你。”
想象不到在那次之后短短的十天里,女生就与那男孩真的阴阳相隔了。女生是死于车祸,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女生正准备着放假后,他们准备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出来了。女生死的并不痛苦,一瞬间就失去意识了。在女生死后,她感觉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她抬上了一辆救护车。而她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她知道那是多余的,当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并知道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后。她并不是很难过,因为她没有什么朋友,在她生命里就只有那个男孩了。她只要时时刻刻能见到他,女生就很开心了。
然后她就大步走回家里,女孩穿透了墙壁,回到了家里。在屋里逛了一圈,看到屋内那么多,那么多男孩曾经送过她的礼物。泪留下来了,这时女生才意识到,原来死了也是有眼泪的。女孩叹了口气,回到她和男孩的小床上躺下。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她感到了一丝寒气,在心里抱怨起她的男孩竟然忘了帮她盖被子。正打算起来埋怨她的男孩时,这时她才想起,她已经死了。已经从男孩的生命里消失了。而且是那么的彻底,男孩永远也不能看见她了,又长长的叹了口气。
接着女生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在卫生间里才找到她心爱的男孩。他趴在浴缸上,卫生间里充满着酒气,地上被男孩吐的乱七八糟。女生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男孩脸上全是泪痕,就连眼睛也肿起来了。天啊!她的男孩一直都是那么坚强,第一次看见他哭的那么伤心。女生好心疼,她试图把他拉起来,可手穿越了男孩的身体。女生试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倒下!头一次,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能。女生慢慢地拖着身体轻轻地吻了吻男孩的嘴唇,然后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她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这时男孩闭着眼睛傻傻地动着嘴角:“丫头,不要走,不要…”女生知道他说的是醉话,但是仍然在心里对男孩说:小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理你而去呢…
半年后,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日子渐渐地恢复正常,男孩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回到家里常常地趴在桌上工作到深夜。而女生,也一直在家里陪着男孩,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女人闯进了她们的家里。这个女人很漂亮,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的也好性感.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水味。这时女生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才知道自己就象个孩子。在这半年里,她爱着的男孩已经变的那么优秀!死去的女生才发现,她好象已经配不上他了!
接着陌生的女人一起陪着男孩做好了晚饭,但是自从两人进到屋里后,男孩始终都没有和女人讲过话。虽然有时女人会说两句,但是男孩始终也没有回答。终于在吃饭的时候,那女人开口了:“熙总,我真的很喜欢你!她不是已经离开你很久了吗?难道你就一辈子守着这个房子,一个人过下去吗?请你接受我,好吗?我一定会和她一样爱你的。”男孩仍然没有说话,眼睛悄悄地看了看挂在墙壁上女生的照片。这一切,死去的女生都看在眼里,但是她的一切男孩却永远也看不见。这时,那女人又说话了:“熙,为了来到你家里跟你一起吃次饭,我求了你那么多次,难道你就什么也不说,就赶我走吗?为什么你对什么人都那么冷?”接着,女人流泪了。
这时男孩终于说话了:“婷,你会不会嫌这菜太淡了,丫头她说过不许太多盐的,所以我不敢多放。她做的这道菜可好吃了,每次她做好,我都要她亲自给我夹。对了,你喜欢这张小木桌吗?是她陪我一起买的。还有她吃饭的时候老爱掉筷子,每次都嚷着我去帮她换,真是调皮。说到这时,男孩傻傻地笑了笑:每次都败给她了,她老是那么任性。记得有一次在户外吃烧烤吃不小心吃到一个辣椒,她坚持叫我去帮她买可口牌子的矿泉水。因为其它的水她都喝不惯的。害我那次我找了好久。好久。呵呵……还有一次,她为了给我惊喜!早上5点多就起来做早餐,结果却看电视把早餐全弄焦了。这个小糊涂虫…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男孩还在继续对那女人说着他和她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时,那女人站起身,“熙,我明白了。”说完,含着泪走了。此刻女生才知道,原来她的男孩对她以前的点点滴滴记的是那么的清楚。女生感动的又一次哭了。
此时男孩慢慢的来到她的相框前,轻轻地抚摸着照片里的女生的脸。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不久男孩哭了,哭的好大声…好大声。男孩对着女生的照片说:“丫头,为什么那么早,那么早你就抛下了我。你。你怎么可以丢下我。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的,还有好多事都没有为你去做。我知道我以前很多都做的不够好,我好想去弥补啊。”男孩继续哭着:“亲爱的,你知道吗?在这2年里,婷已经是第4个说喜欢我的女人了。我怕啊,我好怕有一天我会忍不住。我好怕。好怕你会怪我。.我好怕。我好怕见到你哭.即使在梦里。呜呜呜。亲爱的.你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你。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的。男孩哭着哭着睡着了。眼里.脸上的泪珠都还没有干掉。
原来死了后,不仅能流泪,还能感到痛。比活着的时候的任何一种痛更强烈,更刻骨铭心,那就是:死后的心痛。
觉得感动の就转转那还有点人性这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承诺吗?想不到看了自己也会哭。希望各位相爱的人,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她的重要,那就后悔莫及…”
第8篇、王洛宾与卓玛的金银滩
皮鞭“打”出不朽之作
1939年的夏天,草原上风景如画。中国电影创始人之一的郑君里,率摄制组千里迢迢来到青海金银滩草原,拍摄影片《祖国万岁》。当时,邀请了正在西宁教书的王洛宾参加。
摄制组在青海湖畔开机。郑君里请当地同曲乎千户的女儿萨耶卓玛扮演影片中的牧羊女,王洛宾扮演萨耶卓玛的帮工。
此时,卓玛正是情窦初开的17岁少女。她头发梳成了十多条小辫披在身后,两只大眼睛闪射着大胆而炽烈的光芒。那时金银滩上有个说法:“草原上最美的花儿是格桑花,青海湖畔最美的姑娘是萨耶卓玛。”
剧中有一个情节,王洛宾和卓玛同骑一匹马。活泼大胆的卓玛,时而驱马狂奔,时而勒马立起。为了不使自己摔下去,王洛宾只好紧紧抱住卓玛的纤腰……黄昏,“牧羊女”卓玛和“帮工”王洛宾共同赶着羊群回到羊圈,仔细地清点着羊只的数目。夕阳下的卓玛亭亭玉立,晚霞的余辉映照出卓玛的侧影……王洛宾被这一切陶醉了。
卓玛眼见王洛宾的痴状,娇嗔地举起了手中的牧羊鞭,轻轻地打在了王洛宾的身上,转身跑开了。王洛宾呆立在原地,仔细回味着那一鞭的滋味……
夜幕降临了,草原上的篝火映红了半个天空。
故事是美丽而动人的。在卓玛的那一皮鞭之后,在返回西宁的驼峰上,王洛宾借助哈萨克民族的曲调唱出了不朽之作《在那遥远的地方》。

采风结下深情厚谊
第二年4月份,王洛宾又从西宁来到了金银滩草原。这一次他给同曲乎千户带来了石头眼镜、皮袍等礼物。王洛宾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采风,收集挖掘整理民歌曲调。
当时,王洛宾和卓玛天不亮就骑着马出门,到了天黑的时候才匆匆赶回住所。虽然夜已深了,但王洛宾仍借着昏暗的酥油灯整理搜集来的曲谱。有时候,卓玛还给王洛宾请来草原上的歌手,当面给他演唱各种民间曲调。
在农历七月下旬,王洛宾还和卓玛赶到青海湖边,观看了一年一度的祭海仪式。在这个庄严隆重的祭海仪式上,各族牧民表演了他们精湛的歌舞,使王洛宾大开眼界,他的艺术层次也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在藏语中,萨耶有保佑之意,卓玛是仙女的意思。不知道萨耶卓玛是否真是仙女,但在她的那一皮鞭下,王洛宾写出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传世之作,为他以后成为“西部歌王”打下了基础。
这次采风历时三个月,王洛宾和卓玛走遍了金银滩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结下了深厚友谊。采风结束了,王洛宾返回西宁。何时能再次回到金银滩,同卓玛纵马驰骋遨游草原,也成为王洛宾深埋在心中的愿望。
两个有情人历经磨难
世事变幻莫测,回到西宁的王洛宾经历了难以数计的艰难。以写爱情歌曲而名扬海内的王洛宾,个人生活并不如意。在西宁,他给青海军阀马步芳写过歌,也坐过马步芳的牢。中共进驻西宁后,他给王震将军的部队写过歌,还和大军一道向新疆进军。此后,王洛宾又被发配到劳改农场劳动改造。1958年,王洛宾的老房东同曲乎千户也被发配到劳改队改造,1959年在刚察去世。临终前他将王洛宾赠送给他的东西交给了他儿子高贝,嘱咐他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王洛宾的东西保存好。“文革”期间,这些东西被藏在牛粪堆中才得以幸免。
据说,萨耶卓玛后来嫁给国民党海晏县县长史炳章,并生有一个儿子。据说这次婚姻完全是她自己做主的,也没有举行结婚典礼。1954年,萨耶卓玛突患急病,歌中的女神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如今,《在那遥远的地方》已是妇孺皆知。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那个遥远的地方就是金银滩;在三角城以卓玛为名的女孩特别多,都是因为那首歌的缘故。可惜他们都无法清楚当年的一切。
第9篇、现代爱情故事:我和已婚上司的暧昧故事
我没有见到小可,她是通过电话接受我采访的。

小可的声音听起来脆脆的,我想像有这种声音的女孩一定是很“阳光”的。她告诉我,她想过面对面地跟我谈,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即使是用这种方式,她也是反复地思忖了“很久很久”.
小可说,她心里有太多的感慨,毕竟在自己的身边,还有太多太多的人尤其是女性,已经陷入或者正在陷入情感的沼泽,而最终受伤害的,是一颗颗渴望真爱的女儿心。因而,她想把自己的经历讲出来,或许能让人们从中获得某些借鉴。在他转身离去的一瞬间,我的泪水一滴滴流下。我知道就算我爱他一千倍,他都不可能用同样的爱回报我。妻儿在他情感的世界里,是一座不倒的泰山,而我充其量不过是山头飘过的一朵云。
我是一个独立坚强的女孩子,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一份苦涩的爱,我以为我能爱得无怨无悔,直到永远。
我们相识三周年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我们一起到一家大酒楼吃晚餐。
那天晚上,我们喝酒喝得很开心,他送我到楼下,我问他,可以陪我一个晚上吗?就在天台上看星星。
他很为难,说他必须回家,因为他已跟妻子打过电话,说晚一点回家。
我没有留下他,我知道如果那时我坚持,可能他会留下,但我知道那时他的心里装的不仅仅是我,还有他的妻子。
我一个人回到了屋子里,爬上天台,望着星星和月亮,心中充满了痛苦。爱一个男人,却不能拥有他,不能在阳光下、在别人的面前挽起他的手,不能在最失落的时候靠在他的肩头,不能在一个美好的夜晚陪着他看月亮。
那一夜,我在天台上坐了一夜,月亮淡去,星光也淡去,午夜的凉风吹拂着我脸上的泪痕,风很冷,更冷的是我的心。
在一个依然快乐的夜晚,我们一起去了酒店开房。
一段埋藏压抑的爱在一个属于我们的晚上释放,我们都燃烧了自己,但最终,我们没有跨过那一步。
我们都是理智的人,我们害怕激情会烧了彼此,害怕爱的火花会灼伤两颗心。
一份澎湃的爱在狂乱的欲望中爆发,也在欲望的巅峰冷却了下来,我们留下了最后一份圣洁。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很苦,我不止一次问他,你爱我吗?
他没有一次正面回答过我,他只是问我:“口头上的回答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什么总要去追求那些缥缈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在他的世界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一个小妹妹,一个优秀的下属,一个可人的小情人?好像都不是,好像都是。
我的自尊心很强,在生活上我们必须保持距离,以免招人非议,为了他的形象也为了我的名声(这是他说的)。其实对这些我都不在意,我只在意我在他心中的分量。
但我感觉到,他对我若即若离,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无间。
有一次,我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些日子里堆积的委屈都发泄出来,我说他根本就不在乎我,根本就不爱我,他爱的只是他自己。他反过来问我有没有为他想过,他是有家的男人,他不能对不起妻子。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他无言离去。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一个人出了远门旅行,我以为我能够忘却那份情,忘却一个个美好的夜晚,换一颗平常心回来,但我发现我做不到。
回来后,我就离开了他,我选择了逃避,我以为那样就能逃开那份爱,但我又一次错了。
离开公司以后,每个深夜我的手机依然会响起,听着他的说笑声,感觉着他依然体贴的爱,我的心有一种撕裂的痛。
咖啡屋,柔情的音乐轻轻响起。他的眼里也洋溢着无言的爱,他说希望我回去,他需要我,他不能没有我。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我可以不要名分,但我只想问你一句,你爱我吗?你对我有感情吗?”他思忖了一阵,摇了摇头。
那一刻,我天旋地转。他给不了我很多很多的爱,也给不了我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如今连一句空洞的话他都不肯对我说。
我要的只是他的一句话,我根本不要他来为这句话负任何责任,但他却打碎了我最后的梦想。
蓦然回首,时光已经过去了一年,我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
我想用这份感情的经历来奉劝和我一样曾经沉迷在爱河里的姐妹们,别再重蹈我的覆辙。因为那样的爱,会是一棵带刺的玫瑰,采摘了,痛的不仅是指尖,还有流血的心……
我很佩服小可的语言能力,她几乎是出口成章的,思维缜密、条理清晰又不乏文采,我想,或许她早就打好了“腹稿”的?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进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里,从来没想过要去做一个第三者,从来没想过去打扰一个平静的家,也许正是这一点,让我自始至终充满了困惑和痛苦。
四年前,我毕业于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带着自信带着梦想我回到了汕头,进入了他的公司,做了一名财务主管。
由于专业对口,再加上我的人缘、能力,很快在工作上我得心应手,也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拥有了一份不菲的收入。
老板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他身上焕发着一种魅力,那是一份历经磨练的睿智,他的脸上总是挂着随和的笑容,很幽默,和他共事的那段日子里,我觉得他是一个很难得很出色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个让女人读不懂的男人。
因为工作上的缘故,我们的接触越来越多,因为他年龄比我大18岁,我一直都称他大哥。
我每天在他的身边,看着他冷静地处理着每一桩生意,听着他一些独特精辟的见解,慢慢地,在心里对他有了一份特别的感觉,我也说不出那是一份什么样的感觉,但我很清楚我将来要嫁的男人就是他那样的男人。
工作之余,我们会开开玩笑,说说时事,论论一些焦点新闻什么的,渐渐地我们谈的话题也多了起来,他跟我说起了他的初恋。初恋的失败对他来说,是无法忘记的,那时因为穷,一无所有,他失去了他的初恋情人。
他说得很动情,我不禁为之感动。他也跟我说起了他的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他的妻子在他还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走进了他的世界,陪着他一起走过了艰难的岁月。
他对我说,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妻子的那份情。望着这个历经沧桑的男人,我为他心里保存的爱再一次深深感动。他是一个重情义的男人。
接下来的岁月,我们常常在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喝喝酒。
每次,当他跟我道别,把我送到楼下,我一个人坐着电梯时,我就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我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这个我不该爱的男人。
有一天晚上,因为一桩生意的谈成,我们的心情非常愉快,一起到酒城去喝酒。
他的脸凑了过来,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我抬头看他,他的眼中泻下一滩柔情,我只觉得脸上发烧,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心实在跳得厉害。当那个晚上,我翻覆难眠,我发现我已无法自已地爱上了他。
我明明知道他是一个有家的男人,但那时充斥着我的心的都是那浓得化不开的爱,我对自己说,我不在乎一切,我可以不要名分,我只要他真心地爱我。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迷失在爱的世界里。
有了那么一个轻轻的吻,以后我们总会因为一个眼神而会心一笑。
那段日子里,他快乐得像个孩子,他说和我在一起,他觉得无比轻松,他会背着我在满屋子里走,会把我托在手里高高举起,在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已经是我生命中的太阳。
每天早上见到他,就是我灿烂的清晨,而黄昏中目送他离开,是我黯然的夜晚。我舍不得让他走,而我也知道,我不能留下他,也许我也留不下他,留不下他归家的脚步。
我一直不会忘记,有一次,因为生活的意外,他陷入了困境,那天晚上,在我的面前,他流下了眼泪,我望着他,心里充满了怜爱,我想再坚强的男人有时就像个小孩,也需要女人的理解和呵护。
我默默陪了他很久,最后他离开的时候,又一次紧紧地拥抱了我,他说他好多了,可以回家了,他不能把沉重带回家,不能让家里的人为他担心,他必须给他们一种无风无雨的生活。
第10篇、当爱情遭遇“偷袭”
一
“康友飞,你给我说清楚,我到底哪点比不上她?你说,你说啊……”我声竭力瘁地对着话筒,朝千里之外的男友大喊。或许,从这一刻起,康友飞已经脱胎换骨,成了我的“前任男友”。
话筒静默了片刻,终于,听见那头的康友飞轻叹了口气:“微微,忘了我吧!”忘了你?说得轻巧!难道这一声轻叹,就能把我和康友飞整整六年的感情,吹得无影无踪?两个人的爱情,曾经沉载过几多浪漫?几许温馨?康友飞你难道已全然忘却?你还有没有人性?有没有良心?
康友飞说,微微我对不起你,是我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背叛了你。可是康友飞你知不知道?你背叛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爱情,你更深深伤害了我的自尊!输给谁,我也不能输给她——那个连走路,都得靠拐杖的残疾女子。康友飞说,微微你别这么说,虽然舒洁她比不上你聪明、美丽、时尚,可是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康友飞你胡说,难道我微微的心是黑的?难道被你爱了六年的心,在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面前,竟变得如此一文不值?康友飞说,微微你错了,我从不后悔与你相爱六年……可是康友飞,你说你不后悔,为什么现在你选择的是刘舒洁,却放弃我卢微微?
是的!康友飞淡淡地回答,微微我想问你,你能不能为我,放弃深圳的灯红酒绿?我说,对不起我不能,我早已习惯了这里的繁荣更习惯了这里的时尚。我甚至一直在幻想,康友飞会追随我们的爱情,追到深圳来呢。康友飞又说,微微我再问你,你能不能为我,奉献自己的生命?我说康友飞,有这个必要吗?假如我连生命都弄丢的话,那我还能用什么去爱你呢?康友飞长长吐了口气,那么微微我可以告诉你,所有你不能做的一切,刘舒洁她都可以做到。
二
开始在心里告诫自己,忘掉这段故事、忘掉该死的康友飞,就象忘掉一场隔夜的梦。可是,脑子不听话,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他。开始吃饭无味,上班无心,日报表上的数字,象蚊子似的飞来飞去。
有天主管紧绷着脸:“卢微微,你怎么搞的?一张报表出这么多错,不想干啦?”我差点甩手想喊:不想干又怎么啦?终归还是忍住,说声:“对不起。”康友飞,你真是我前世的冤家。以前,我工作或生活出了什么岔子,只一个电话,打到康友飞那里,就能从他幽默风趣的话里,得到些许安慰。现在好了,康友飞他不仅不为我分忧,反而给我增添了无尽的烦恼。
终于决定,去会一会,那个从我手里把康友飞夺走的女子。请了一星期假,坐火车转汽车,回到家乡那个偏僻的小城。
“康友飞你给我出来。”隔康友飞的屋子老远,我的声音就飞了进去。
“微微回来啦?怎么也不打个电话,我好去接你呀?”康友飞一脸灿烂,我却恨得咬牙:“康友飞你不是人,我在外面对你牵肠挂肚,你却在家里跟别人打得火热。”
“微微你小声点,人家舒洁正在屋里……”康友飞想用手捂我的嘴,我一闪身:“敢做难道还不敢当吗?”说话间,一个脸色苍白,双手扶着拐杖的女孩,从屋子里“走”出。我冷冷望着眼前弱不禁风的情敌,心里居然闪过一丝怜惜。不过很快,这种怜惜转瞬即逝:说不定,她恰恰利用了这样的弱不禁风,换取了康友飞的怜悯与同情呢!
三
刘舒洁说:“微微你请进屋来坐,我们好好谈谈。”见她一付主人模样,我心里酸溜溜的。曾几何时,谁敢这么无视我卢微微?可这个需要借助拐杖才可以站立行走的女子,竟敢用这种口吻与我说话,这不是挑衅又是什么?
我一边从她身边挤进屋里,一边冷笑:“进就进呗,这里原本就是我和康友飞,曾经卿卿我我过千回百回的地方。”刘舒洁笑笑:“那已是从前的从前。”转身望着康友飞:“友飞,给微微倒杯茶好吗?”康友飞“哎”了一声,竟然马上过去倒来两杯茶,分放在我俩面前。康友飞啊康友飞,你几时学乖的?学得这般听话?看得我眼冒金星,心里的火苗直往上跳。
那年大学毕业,父亲托他的战友帮忙,才使我在深圳站稳脚跟。过了一年,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帮康友飞弄好来深的一切手续。没想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康友飞却死不肯来。他舍不得离开教了一年的学生,舍不得离开那间墙壁斑驳的屋子。我说康友飞你若爱我,你就该到深圳来陪我。康友飞说,微微你若爱我,你就该回家乡来建设家乡。我说康友飞你这混蛋,你没听说过“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么?康友飞苦口婆心:微微你不知道“母不嫌儿丑,儿不嫌娘穷”这句古训?
谁都说服不了谁,谁也不能依从谁。可我心里一直很相信,爱情的力量定能感化康友飞,会让他追我追到深圳。想不到,我的预感居然出错,想不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四
刘舒洁坐在桌前,扬着眉梢,一脸微笑,挑衅似地望着我。我心里气极:抢别人男友,还一付高尚模样?我说刘舒洁,你若爱康友飞你就不该缠他。你明知你跟他在一起,不仅不能使他幸福,而且还会拖累他。刘舒洁说,卢微微你错了,我腿残可我手不残脑不残,他饿了我给他做饭;衣服脏了我帮他洗涮;不开心时我可以安抚他……
我笑了,爱难道就这么简单?你说的这些我可以比你做得更好。刘舒洁说,过去那些日子,都是因为有我在照料他,他才爱上我的……我说你那是趁虚而入、趁人之危,如果我在他身边,你连粘他边的门儿都没有,更别说让他爱上你了。
刘舒洁开始厚颜无耻:“你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康友飞他已经不再爱你了……”
我就不信,我和康友飞六年的感情,抵不上你们只相识半年?
于是,坐汽车转火车,马上回深圳,办理辞职手续。老总问:“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辞职?”我豪情万丈:“为了挽救爱情!”
回到家乡小镇,办妥一切工作关系,再去见康友飞。康友飞正给学生上课,我转身朝他的小屋走去。我要让那个刘舒洁明白,剧烈的竞争即将开始,看谁能够笑到最后?
刘舒洁正在屋里看书,见我进来,起身艰难地为我倒茶:“真的决定回来工作?”我答:“那还有假?”心里却哼哼:等着瞧吧!
刘舒洁开始收拾衣物,我有些纳闷:“这么胆怯?不战自退?
康友飞正好回来,看见我很奇怪:“微微又回来啦”?“怎么?不可以吗?”我双手抱胸眼睛望天。
刘舒洁说:“友飞你回来得正好,微微回来工作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该是离开的时候了。”我诧异:“什么意思?”
康友飞笑:“刘舒洁是俺远房表妹,最近在我们学校办的夜校,学服装裁剪术,我把房子暂时让给她住,我和同事挤一挤。”
“那你们不是?”
“咳,傻瓜,舒洁妹妹看我太孤单,想帮我把你‘请’回家来。”康友飞大笑。
“原来,原来你……你们算计我呀?”我又惊又喜又恼。
“不这样做,又如何知道,你爱我有多深?爱我有几许?”
终于,躺在康友怀里,我喜极而泣:原来,爱情并未遭遇偷袭!半个月后,收到刘舒洁的来信:“微微,好在你回来得及时,要不,我真有可能假戏真做,爱上表哥……”
好险!听康友飞说,刘舒洁原是姑妈从外面抱养的。
第11篇、爱情美如玫瑰
她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情即是一首优美的歌曲,但也是艰难迈着沉重的步伐、踏着人生的旅途。何时有我的幸福,何地是我的归宿?仰望茫茫苍天不禁掉下我悲伤的泪珠。幸福就像玫瑰花,你想得到它就必须辛勤劳动。用汗水谱的乐章、难弹的琴,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全部含义。

他们曾非常相爱。
他们订婚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很反对。
后来他很久没去找过她。她本该怨他的,怨他的沉默、怨他的软弱。可她仍是爱他。有人说他正在追求另一个姑娘,她不信,始终不信。
她的生活过得很苦,家里兄弟姐妹多,矛盾也多。她跟着四哥四嫂过日子,母亲年纪大了,却还要为她的事操心。
生活是一条长河,而命运就是其中的分流,它充满着迂回曲折、急流恶浪、险滩漩涡,它在捉弄每一个活着的人。虽然很苦,但坚强如她,穷困、潦倒、疾病、烦忧,生活的一切都不能击垮她。她只是忍受着思念的煎熬,承受着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守着对他的爱恋。她是那种人,认定了就不轻易改变。
后来的两个多月里,他都没有找过她。她想到了退婚。是的,她不愿意这么朦胧地相处下去,也不愿意被他的家人那般瞧不起。她不怕等,但她要一个交代!
朋友帮她约他出来。两个多月不见,他瘦了,显得有些沧桑了。他不愿和她说心里话,他说即使说了她也不会相信,也帮不上忙,他说现在他很穷。
她气了,问他是否愿意退婚。
他答,你愿意,我就愿意。
她觉得也许他们真该分道扬镳了。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了。她病了。医生说是神经衰弱、精神忧郁、睡眠不足引起的。她头痛得厉害,却只能一个人去看病。她不知道心里的悲和苦,能和谁倾吐。
她气他怨他,可终究忘不了他。其实她心里清楚,她的爱已经没有退路。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关心他的近况,会为他的孤单彷徨感到难过,会心疼他的苦,想成为他的力量。
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日复一日的孤单思念,一直到,新的一年又开始。这些日子里,尽管对命运的残酷有过憎恶,但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坚持。因为生活很长,她有她的希望。她忘不了那个北风天,他们见了面说了许多话,她知道他仍像以前一样爱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幸福地牵手、拥抱。
他送她回家,却执意不肯进家门,于是他们就在菜地边上,聊了两个多小时。他要走的时候,她心疼这么冷的天他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
后来他们结婚了,虽然他的家人还是反对,虽然他们甚至没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但她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父亲。当我吧他们的故事告诉我的朋友,朋友说,"爱情美如玫瑰,玫瑰虽有刺,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喜爱,因为它真的很美。我愿我的热泪化作晶莹的露珠挂在玫瑰花瓣上,让它永葆美丽。"
也许岁月终究会改变爱人的模样,可是爱情的美,就像那盛开的玫瑰,永远有着美的灵魂,所以纵然疼痛,人们还是忍不住去触碰。在那玫瑰盛开的山岗上,我仿佛仍听见父亲念着写给母亲的诗歌:
在这静静的晚上
让我们共度一段空闲的时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把世界遗忘
在这静静的晚上
田野上洒满了银色的月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相对着凝望
第12篇、一场“卑微”的暗恋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2004年的“情人节”,满街都是浪漫,玫瑰花和巧克力都到了天价,谁还会关心曾经有那么一些人,一生都没有玫瑰花和巧克力,从没说过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却把“执”和“偕”这两个并不是高难度的动作认真并且尽心尽力地做了一辈子?
我上大学的时候,学经济,不是个好学生,因为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忙中偷闲,到附近的学校去旁听古典文学课程。就是在那段日子里,认识了曲珊,我叫她“曲老师”。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多年以后,知道了一个形容女人的词???有味道,第一个就想起,用在她身上很贴切。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老公是建筑学博士,做大型城市建筑设计。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亮马花卉市场对面写字楼的咖啡厅见面,她穿着黑色大衣、黑色毛衣、黑色衬衫、黑裤子、黑皮靴,提黑色皮包,身上惟一的亮色只有一条白色珍珠项链。地点是她挑选的,她说要买百合,买25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种样子。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女同事还过来搂着我说我要再不结婚,他们就真的要带我上医院看看到底是不是有毛病。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这次回来,就是因为他去世了,师母想让我最后见他一面,可惜,当我赶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已经是他的遗容。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女学生喜欢自己的老师,这样的事情特别多,书里写过、电影里演过,大多没有什么好的结局。相比而言,我觉得我是很幸运的,我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好老师、好丈夫???当然是师母的丈夫、好父亲。
说起来最终选择学中文,还是因为他。他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迷上了中国的语言文字,那么丰富的一种语言,特别精致和细腻,也特别含蓄和节制。他到我们班上来,讲的第一课是《赤壁之战》。我也不明白,那天是怎么了,他本来应该讲课文,最多也就是联系到《三国演义》中其他的一些著名战役,但是,他用了大半节课的时间讲了《洛神赋》。到今天,我都觉得《洛神赋》其实是一个男人暗恋时的心里话,整篇的文字,我还能背诵。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布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个婚姻的吧。
我喜欢上他的课,每天语文课之前,我都会好好地做预习,把能找到的和课文有关的资料都搜集起来,我希望他提问我,这样,我就可以站起来、面对他一个人说话。上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已经很高了,站起来回答问题,我的视线和他的视线几乎是平的,这让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没有距离。真傻,是吧?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女人就是这么傻的,傻到了把每个细节都要玩味几千几万次。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退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那时候刚刚恢复高考没多久,我们这一代人,真正用在学习上的时间也并不多,谁心里都没底。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写给我,我脱口而出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了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他的家很小,那个时代,一个穷语文教员,能住上多好的房子?一里一外,两间都不大,外面的一间是他的书房兼做客厅,里面应该就是他和师母的卧室。他家虽然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不染,什么东西都放得井井有条。师母是一个瘦小、和气的人,看上去要比她的实际年龄大,也许是因为那个时代的女人没有条件打扮自己吧。师母的话特别少,做的饭很好吃,是典型的南方菜,清淡、精致。她很快就吃好了,说让我们慢慢聊,就回到卧室去了。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之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的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以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玉镯子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当成我们家人。”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互相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和我的老师一样的老师。那以后,我就像得到了什么许可似的,可以经常到老师家,他也愿意我去,我能感觉到,他甚至比我更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如愿以偿。我挺顺利的,以我当年的学习成绩,上大学是个奇迹。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感情的力量,让我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
说起来,在那个时代,我应该算是女孩子中比较勇敢的人,我选择了把我的感情说出来,不管能不能有结果。那是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很多同学一起去看老师,我们到了他家。热闹之后,大家陆续告辞,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执意要送我。我们穿过小小的操场走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说着一些叮嘱的话。我忽然觉得很感伤,刚刚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在灯下闪着银光。我的老师他老了,我喜欢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没有真正的长大成人。我拉住了他的胳膊,说我有话说,要停下来,面对着他才能说出来。他没有挣脱我的手,很温和地停下来,说“好”。他的微笑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很温柔,让我不能平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一直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说话。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惟一能知道的是他的姿势和笑容始终如一。我终于说了。我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拼命学语文的,为了他,我选择了他一辈子从事的职业,为了他,我曾经搜索枯肠要找到一个理由才能到班长家做功课,就是想看着他的双腿从我的视野里穿过……我还说了什么,当时就不记得了。
他一直默默听着,直到我停下来,注视他的眼睛。他把胳膊从我的手中抽出来,慢慢地抬起来,摸摸我的头发。他的手从我的头发上滑下来,落得很轻很轻的。我不能料想他会说什么,更不能料想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他会怎么看待我。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时候的等待现在想起来比这25年都长。
他说:“孩子。我知道。”他的声音特别平静,没有一点波澜起伏的激动,也没有因为被一个学生爱上而来的那种不安,都没有,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问我:“你想知道我和你师母的过去吗?”我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灵魂一样,点头,然后还是等待。
他拉着我的手,走到路灯下,示意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我坐好了,他开始讲一个比我今天告诉你的这个故事更老的故事。
他和师母是同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他们是青梅竹马。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家人的生活就靠父亲一个人来维持。师母的妈妈是一个非常厚道的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四个男人衣服破了没有人补、回到家里没有热乎的饭菜吃,竟然做了一个在当时让全村人都觉得震惊的决定,她让自己的女儿在没有婚礼的情况下去做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那年,师母不满16岁,是整个村子里惟一一个没有“名正言顺”的新娘。他家很穷,能给师母的聘礼只有母亲去世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后来,他得到机会可以到城里上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是不需要学费的。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个清贫的家庭更清贫。师母和他们全家一起供养他这个走出农村的“秀才”,后来,辗转的,他有了更多的机会,能到北京,能当上中学教师。
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在他一次回乡探亲之后,师母怀孕了。但是很不幸,那个孩子在5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师母当时还在家乡的小工厂里上班。这次流产差一点让师母送了命,结果是她再不能生养孩子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给我讲他和师母的经历那天是我一辈子最难忘记的日子。我想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知恩图报和相依为命,什么叫做无私地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明白另一个道理,就是即便我对他有最深厚的感情,和师母为他做的一切比起来,也微不足道。
我还能说什么呢?所有的话,都在这个故事里被淹没了。这些年,每当想起他们,我都会有一种感动,年纪越大,这种感动就越真实,我们的父辈,其实并不是不懂得感情的人,他们的感情当中包含的那种纯朴让今天很多把爱情挂在嘴上的年轻人汗颜,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我后来的生活,可以说跟这个人有关,也可以说没关系。也许,他是我心里的一个爱情理想,他变成了一种比较,让我总是想按照这个模式去找我的爱人。说没有关系,是因为在我这样固执地等着一个值得我用心去爱的人这个过程中,那个人迟迟不出现,直到我等来我丈夫。
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提起过我对他的感情,我想从心里把他当成一个我敬仰的老师、父亲、朋友。我常常去看望他们,每次去,我会带着新鲜的菜和水果,我会记得他家的煤气罐是什么时候换的,大约什么时候会用完,我会和师母一起拆洗过冬的棉被……师母也会买好看的毛线替我织一件厚实的毛衣……在那天晚上之后,和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成了他们的女儿。
我觉得特别幸福,真的。我想我一辈子有幸结识这样的一个家庭、这样的一对夫妻,真的是我的福气。我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地老了,退休之后,老师牵着师母的手,两个人一起去买菜、遛早,老师坐在窗户边上看书,师母在一边择菜或者戴着老花镜做针线,那些情景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曾经,我给老师写信,问过他:你爱师母吗?不是那种包含着责任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爱惜自己、懂得自己的女人的爱。他在回信里是这么写的: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不惜生命;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放弃一生只有一次的风光出嫁的机会;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会有怨言地默默陪伴你,不管生活是艰苦还是顺遂,她不会因为身处逆境而离开你,不会因为衰老和贫病而厌弃你,她不要求回报,惟愿与你长相守。这样的女人,如果你是男人,你会爱她吗?
我曾经把这封信给我丈夫看,他说:“曲珊,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已经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觉得咱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
我觉得我丈夫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今天,是老师的“头七”,晚上,我要去陪师母,她已经快80岁了,没有了老师,她就只剩下我一个亲人。
是师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师不行了。她说:“你要是能回家,就来看看他吧。”就这么一句话,我和丈夫放下工作和孩子就回来了。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他的,已经没有呼吸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面容特别慈祥。看着他,我就觉得回到了上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他,听他讲《赤壁之战》和《洛神赋》。我还是觉得我很爱这个人,跟爱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那种感情都不一样。说到这儿,我要感谢我的丈夫,他了解整个25年的故事,但是他从没有剥夺我保留心里这份爱的权利,他说他和我一样尊重老师的人品,他以我有这样的一个“家庭”为荣。
师母在老师火化那天把另一只玉镯子给我了,还是包在一块小红绸子里,她用那么老的手颤颤巍巍地打开、拿出来、给我戴上,她说:“孩子啊,要是有下辈子,我宁愿咱们还是一家人。”师母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多少年潜伏的一点惭愧没有了,我想我也应该算是一个高尚的人吧?至少,在我怀疑他们的婚姻的时候,我没有霸道地介入,在我了解了他们的婚姻之后,我被这里面高尚的精神所打动。我还是能够敬佩和维护一种美好的感情的人。
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曲珊的故事讲得很长,和她的“卑微的暗恋”有关的情节也远远不止这么多。我迟迟不能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不能判断,在今天,还有没有人会为了这两段那么“古典”的感情而感动。
写这篇稿子,正好是2004年的“情人节”,满街都是浪漫,玫瑰花和巧克力都到了天价,谁还会关心曾经有那么一些人,一生都没有玫瑰花和巧克力,从没说过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却把“执”和“偕”这两个并不是高难度的动作认真并且尽心尽力地做了一辈子?
我在情人节的晚上给曲珊打电话,告诉她,我把他们的故事,送给我这个版面的读者,作为一份迟到的节日礼物,我问她还有什么话要在这里说。她想了很长时间,最终还是决定亲自写给我。
在QQ的留言板里,我找到了曲珊“搜索枯肠”写来的结尾: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现在的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敬业、护家的男人的妻子,我在柴米油盐和为生计奔波之中渐渐体会到幸福的真谛。长相守是每一对恋人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一辈子的时间、耐心、智慧和包容,还有一辈子的奉献和担当。
我觉得我找对了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找对了人之后,剩下的就是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第13篇、古代美女找到情人后的12种结局!
案例一:不过如此
祝英台
梁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它不是墓穴阴森森地合上,故事就带着凛冽之气地结束,它化了蝶,象征着高尚的爱情挣脱封建主义牢笼,以另外的方法获得自由,双宿双飞去。这个开放式的尾巴使整个故事变得抒情而唯美,无限开拓了想象空间。

整个梁祝的故事,其实是祝英台一人在独撑,而梁山伯更像是芭蕾舞中的男伴,起的是烘托作用。要么是祝英台演技太好,要么是梁山伯实在迟钝。三年来,对于祝英台的性别从不怀疑,十八里相送时,祝英台的种种借物喻人,都像是对牛弹琴,搞不好,梁山伯还以为祝英台有断袖之癖。
其实马文才也很委屈,他连面都没露,就成了第三者,在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妻子竟跳进了别人的坟墓,叫他怎么不郁闷。
梁祝这样的悲剧是肯定不会再有了,现在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由,求学的,工作的,婚嫁的,想要嫁给男子,也没有封建主义这座大山压着,而父母的权威性也沦落为参考意见。可我们这些祝英台真的如愿以偿嫁给了梁山伯,却苍凉地发现,其实梁兄不过如此。
案例二:燕子楼的悲剧
关盼盼
关盼盼原是徐州名妓,后被徐州守帅张愔纳为妾氏。白居易远游徐州,张愔设宴款待他,席间,还让宠妾关盼盼歌舞助兴,白居易大为赞赏关盼盼才艺,写下了“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一诗。 两年后张愔病逝,姬妾们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晃,十年过去了。 白居易听闻了关盼盼守节一事,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提笔作诗,托人转交关盼盼——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苛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悲愤?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 关盼盼也是死于扼杀过阮玲玉的那四个字——人言可畏。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已经越来越不惧流言袭击,比如璩美凤、木子美。
走我的路,让白居易说去。
案例三:找到那棵树
红拂
仅有一双妙目是不够的, 须得像红拂那样,目光如矩,一抬眼就能识辨庸才与英雄。红拂,隋末唐初的奇女子,出身风尘,却身居一品诰命,这般的直上青云,恐怕泱泱数千年,只有她一人做到了。 当然,红拂的美丽也功不可没,如果不是美女,深更半夜去敲陌生男子的门,他怎么肯冒着被杨素追杀的风险收留?如果不是美女,大丈夫虬髯客怎么会惊艳一场,以致于不能自拔,还对李靖爱屋及乌? 一个女人,既美丽又聪明仍然不够,像柳如是,那么的人秀于群,还是不得善终。她也曾像红拂那样大胆追求真爱,走到钱谦益面前去。从某种程度上说,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 一个有智慧的美女,如果不想下半辈子太凄凉,那么,她的最大任务就是找到那棵树。
案例四:红杏出墙
步非烟
唐朝美人也不尽是丰满型, 也有步非烟这样轻盈纤弱的,步非烟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根本无从沟通。故而,步非烟经常郁郁。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正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赵步两人经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终于,机会来了,武公业在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赵象便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
案例五:永不原谅
霍小玉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
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而后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案例六:识人不明
杜十娘
杜十娘是一个美丽而工于心计的女人, 不然,无法在七年货腰生涯中悄然积下如此巨资。她本来就是京中名妓,怎样骗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戏,当她有本钱从良时,将终身托付给了老实人李甲,可偏偏就是这个怯懦无能的男人,给了她最狠的一刀。在孙富的几句浮言下,就客串了人贩子,把刚刚获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 这是她平生最看错的一个人,也是最致命的。这场怒沉百宝箱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只消她打开箱子,李甲的嘴脸马上会转变。可是她没有,她选择了玉石俱焚的结局,因为心碎,因为绝望,不想再活了。 杜十娘曾经如此接近过幸福,她计划浮居苏杭,逍遥度日,她什么都有了,金钱,自由,青春,爱情——只可惜,她的爱情是假象。面对李甲的背叛与残忍,已不愿抗争,洞悉了人性的丑陋与自私,曾经步步为营小心谨慎的杜十娘选择了死亡。 遇人不淑是女人最大的不幸,而识人不明更是主动犯下的错。无论时代怎么进步,女人依然会看错人,选错郎,因为,恋爱中的女人是瞎子。
案例七:嫁与富贵
绿珠
一直以来, 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 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 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 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比如戴安娜王妃。
案例八:只羡鸳鸯不羡仙
白素贞
故事发生了苏杭, 西湖,断桥,烟雨。百年修得同船渡,然后,以一柄伞延续了邂逅,再然后,做了人间夫妻。 白素贞的梦想很简单,只不过是做一个寻常的人,她本是妖,如果努力,是有可能修炼成仙的。成仙,是多少妖精梦寐以求的事,但白素贞对许仙一见钟情,竟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人。 但最终素贞死在心爱男人的手里,现出原形时,兀自昂头看着许仙——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这桩传奇里,雷峰塔起先只是法海令人搬砖运石所砌,后来,许仙化缘,砌成七层宝塔,将白素贞永镇塔底。 不过是爱一个人,却被他亲自修理。曾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一心做他贤淑的妻,在其他版本里,甚至怀了身孕,白素贞的付出是勇往直前的,便为他冒犯天条又如何? 可许仙,犹豫,惊慌,防范,最后终于要躲避了,也许并不能一味指责许仙,换作任何男人,都不能明知是妖,仍恩爱如常。比如《聊斋》里那些书生与妖,相爱一场,但从来就没有结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可视作午夜艳遇,天亮说分手。
除非爱得很深,很深,深到不忌讳非我族类,深到无论你是什么都一样,深到恨不得我亦是妖,与你共背了罪。
妖不知道,想得到一个男人的真心,是多么困难,纵然给了他全世界,他还是会嫌你出身不好。
那一日,在断桥,白素贞选错了人,或者说,错的是她自己,她没有妖的决绝,竟有人的痴缠。
案例九:鱼玄机的杀气
鱼玄机
玄机,字幼微,晚唐女诗人,出身寒微,十六岁嫁与李亿为妾,为其原配裴氏所不容,只得入咸宜观修行。李亿携裴氏转赴扬州任官后,鱼玄机在墙上贴一纸公告,鱼玄机诗文候教。从此大开艳帜,咸宜观车水马龙,她本人从弃妇变成了荡妇,过上了半娼式的生活。
鱼玄机在诗的名义下,结交权贵名士,如温庭筠、李郢,艳名远播,但命运随即出现悲剧性的转变,她怀疑侍婢绿翘与情夫陈韪私通,笞杀绿翘,埋于后院的紫藤花下。 在某个夏夜,有人发现苍蝇聚于花下浮土,暗召官衙勘查,事情败露,二十四岁的鱼玄机亦被处死。 女诗人不过廖廖几位,而手染血迹以身试法的只有鱼玄机。是什么使一位曾饱受正室欺凌的弱女子,变成对侍婢痛下杀手的悍妇,是什么使才貌双全的鱼玄机,一瞬间血脉贲张,理智全失?
遭受了个人生活的种种不幸,鱼玄机性情中的恶已经被激发,她残忍,狂暴,压抑——诚然,开门纳客,看上去更自由,但女人真正想要的,绝不是频换舞伴的自由。她不甘心长伴孤灯,无声无息地过,于是,走上烟花路。
鱼玄机短短一生并没有很好的爱情,李亿已老,且惧内,裴氏虐待鱼玄机时,他并没有挺身佑护,鱼玄机甚至无法在丈夫的羽翼下,做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像大多数妾氏那样。
女人,特别是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案例十:十八春
王宝钏
女人能有几个十八年呢,
最好的时光怎么过的呢?
王宝钏,唐代的著名牌坊,被男权社会用虚无的光环,借以掩饰自私与卑劣。
隐隐有一种声音在浮现——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
王宝钏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薜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王宝钏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
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薜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
他们都说,王宝钏挣脱了封建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怎么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他确实成了气候,但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不过是场梦。
她的死,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
现在,仍然有留守女士的悲剧,赠了钱财送情郎去他国求学,一年半载后,那边捎话来,对不起,我有了新欢,你不必再等。
时代果然在进步,至少通讯的便利,使女人等待的时间再不用十八年那么久了。
案例十一:始乱终弃
莺莺
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一名句的是才子元稹。我要说的是以元稹为原型的《莺莺传》,与王实甫改写的才子佳人大团圆的喜剧不同,这是一出元稹始乱终弃的悲剧,更让人不齿的是,元稹还在文章里为自己开脱。他说莺莺是尤物,不祸害自己,定祸害别人。我只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断绝关系。
莺莺并没有挽救自己注定成灰的爱情,她知道自己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不该抱枕而去,以至再不能光明正大做人妻,但她没有露出恨意,甚至去信,嘱元稹好好生活,不用牵挂她。
这是一种悲凉的清醒,她愿赌服输,另嫁他人,终身不再见张生,她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了废墟,掩埋了这些,淡出了。倒是元稹还很无耻地追忆着,因为这个女子没有纠缠他,很安静地走开了。有一些类似于张爱玲对胡兰成的态度。
无论是封建社会的唐朝,还是公元2003年的今天,同居对于女子始终弊大于益,除非一开始就不想要结果,否则,最好还是不要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与一个男子演绎现代版西厢记。
案例十二:芸娘的胸襟
芸娘
将《浮生六记》译成英文版的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
芸娘姓陈,夫君沈复,字三白。芸娘自幼丧父,擅女红,全家生计都凭她一双巧手。生性聪颖,自学诗文,亦能写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种句子来。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牙齿有微瑕,更有缠绵之态——沈复说的,估计是情人眼里的西施。
沈复是一个寒士,做过幕僚,经过商,会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写写诗,赏赏画,还有爱花癖。封建社会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有什么伉俪情深,也属于瞎猫逮着死老鼠的侥幸,而且,就算一见钟情,也会有《孔雀东南飞》这样的惨剧。
芸娘因为男扮女装随夫君出游,失去了公婆的欢心,乃至于闹到分家,其实就是逐出家门。好在夫妻感情甚笃,于苦中作乐,依然和和美美,竟然没有应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套路。
芸娘之所以为人称道,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太大度了,也不知中了什么邪,绞尽脑汁想给沈复纳一个妾,而且要求还很高,美而有韵。
在两人生活水平只是温饱的情况下,芸娘竟主动考虑沈复的其他需求,纵然沈复谢绝,她依然微笑着物色。
听闻名妓温冷香,便拉沈复去看,结果认为冷香已老,其女憨园正中她意,送了个翡翠钏给憨园,后来憨园给有权有势者夺去,芸娘便大病一场,最后,竟死了。
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强烈要求夫君纳妾的正室,而且她看上去极为真诚,即使没有钱,也宁缺勿滥。是对自己与沈复的感情太有信心,不怕失宠,还是因为太爱沈复,恨不得将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
无论是唐朝宁死不让丈夫纳妾的房玄龄老婆,还是写下《白头吟》的卓文君——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译成口语就是你如果讨小老婆,我们就玩完。
对比这些态度强硬的原配,再看温柔的芸娘,怎不叫男人怦然心动神往之。但芸娘始终是一个奇特的个案,或者说,她的爱已经超脱了男欢女爱的狭窄桎梏,到了那种你好我也好的高尚境界。
芸娘的情操其实是不真实的,爱,说到底不能与人分享,允许我阴暗地猜测一把,这类似于一种强迫症,我就是要找个比我好的女子,看看你会不会变心——仅仅是考验。
芸娘要替夫君纳妾,是一种姿态,还是确有其心,值得商榷,总之,男人还是不要对女人的胸襟抱有太多幻想。
第14篇、空口承诺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正在上自习,由于刚过完双休日来到学校,我有些忙碌。等第二天一早,才听同学说起小玲子没有来上学。
我心里犯嘀咕:“她从来不迟到的,今天是怎么了,会不会是生病了,会不会家里有什么事?”突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不知为什么,心里痛,好像被人撕裂了一般。
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小玲子的消息。我到她家里去找,家人也说不知道,只是消失那天打了个电话,说要去同学们住几天了,至于是哪个同学,为什么要去,小玲子没有说,他们也不知道!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小玲子突然和爸爸一起来到学校。小玲子在教室里宣布她决定,那就是“退学”。这两个字一说出来,立时震惊了所有人。以她的成绩,哪怕是现在直接进考场,考到一所一般的大学根本不成问题,谁也料不到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选择了退学。同学们面面相觑,然后一齐转向我。
我听了之后更是尤如天塌地陷一般,满脸惊惧、疑惑之色。他实在是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她突然要退学,退学之后怎么办?她为什么事先不和自己商量一下,如果她的确有自己的打算,自己也会坚定地支持他呀!她为什么要消失这到几天,她消失的这几天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行,我一定要亲自去问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不及多想,站起来大声喊道:“小檬!”
却发现全班同学都在望着她,眼光中尽是惊疑的目光!陈旭说道:“昭南,小玲子已经走了!”我又是一惊,发疯似的向外追了过去。刚跑到门口,看见老师正要进来,我顾不得许多,推开老师就跑,远远的听见老师在背后叫道:“我,还没下课呢,你上哪去!”
我跑到操场,看见小玲子和父亲正要上车。我大叫一声:“小玲子,等等我,我有话要对你说!”小玲子似乎很不情愿,在父亲的摧促下,才勉强同意和我谈谈。
虽然是初夏,树上知了已吱吱喳喳叫个不停。
“为什么?”我焦急地问。
“什么为什么?”小玲子说声,脸上满是轻蔑之色。
“你这两天去哪了,我都快急疯了,你又为什么突然不上学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呀?”我说到激动处,拉着他的胳膊地问道。
小玲子挣脱了我,淡然一笑,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告诉你?”她的这句话尤如一个晴天霹雳,在我心中炸开。我脸色苍白,呆了一阵,说不出话来,最后鼓起勇气道:“我是你男朋友呀,我……”
“哈哈哈……”一阵刺耳的笑声传到我的耳朵里,那笑声让他觉得心里发寒、发凉……
小玲子笑了一阵,又说道:“你还有脸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男朋友才不是你这样子呢!你不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小矮子,丑八怪,我敢说你上辈子一定是那个被老婆稀里糊涂杀死的武大郎。以前找你做我男朋友,真是我年幼无知,瞎了眼睛。我跟你谈了那么久的恋爱,你几时关心过我,帮我减减压力。不止如此,好不容易可能跟你在一起单独处一段,你翻来覆去还是劝我要努力学习,要我考上个好大学!你对我说过几句承诺,你对我又说过几句好话,你又对我们的未来有过多少承诺!我真是烦透了!”
我万万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自己的一片真心竟然被她这样的鄙视,脑子一片空白,愣在了那里,不知道说什么,更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许自己今天晚上根本不该来到这里。
小玲子看我不说话,续道:“我小玲子天资靓丽,追我的男孩无数,这大好青春难道为什么就要浪费在你这榆木疙瘩身上!”www.hchjhd.org小玲子说完以后终于平静下来,周围刹时陷入了寂静,静得让你窒息!
良久,我打破宁静,轻声说道:“你说得对,责怪得对,这些方面我的确做得不够好。可是,你听我说一句话,好吗?”
“不错,我是没有为你描绘过未来,我是没有对你说过多少甜言蜜语,我是没有带你去玩,带你去那种娱乐场所放松压力。可是,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呢,不就因为我对你的爱吗?今年最我们一辈子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最难熬的一年?我知道,你的压力很大,可是,我们只要咬咬牙,坚持住,等我们考上了大学,我们就能好好放松一下了!
我们的未来是什么,你不知道吗?我们未来当然是结婚,然后踏踏实实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这个还用我给你说吗?如果不结婚,不过一辈子,那我为什么要和你谈恋爱,我们保持朋友关系就好了吗?
没错,我是没有对你说过几句好听话,我这个人笨嘴笨舌,也说不出什么好听话?可是就算我不说,难道你就感受不到我对你的爱吗?你就感觉不么我心里都是你吗?
没错,就算是这样,我也应该对你做出承诺,让你放心。可是,我现在不是还在学习吗?没有任何物质基础吗?我能给你什么承诺,我惟一能对你承诺的就是我的真心,就是我一辈子爱你的真心,难道你没有感觉得到嘛!我是一个男人,我说过的话就一定要办到!
我现在只能对你发誓,不管将来发生什么,我都会一如既往地爱你,并且我会对你,对我,以这份爱负起我全部的责任。我想咱俩好好用功读书,以后找份好工作,然后再结婚,安安定定的渡过下半生,这有错吗?”
小玲子哈哈大笑道:“你真的个傻子,大呆瓜,大木头,天底下最大的傻子!”说完扬长而去。空旷的操场上只剩下我和那棵大树。天边的月光打在了他的脸上,我仰起头来看看月亮,感到内心无比的孤独与彷徨……
第15篇、25岁的才女为何甘愿嫁给40岁的朱德(图)
伍若兰的雕塑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芬的这首小诗,曾经激起无数少男少女们对自由和爱情的咏叹,其实真正懂得自由含义的,是那些为自由和解放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他们带着一脸的沧桑,一身的硝烟,一次次丧失家庭、一次次重铸爱情,用毕生的追求和奋斗,实现着那浪漫的诺言。朱德曾经有过五次婚姻,本文记录的是他与第四任妻子湖南姑娘伍若兰的故事。

1928年2月17日,也就是耒阳被攻下的第二天。灿烂的朝阳仍像往日一样,把绚丽的阳光抹上耒阳城。耒阳群众大会召开,欢迎朱德领导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师, 街口响起了噼噼啪啪的鞭炮声。街上出现了三五成群的手持小红旗的妇女,领头的那位就是耒阳县女界联合会会长伍若兰。每一个街角,每一棵树旁,每一堵墙下,都有人在那里贴标语,旋即就有一群群人跑过来观看。此时此刻,“欢迎工农革命军”的呼喊声,如同江河中的波涛此起彼伏,耒阳的街巷成了欢乐的河流。
紧接着,一面鲜艳的红旗越飘越近,嘹亮的歌声也越飘越近:“一杆红旗,哗啦啦地飘。一心要把革命闹。盒子枪、土枪,卡啦啦地响,打倒那劣绅和土豪!……”这正是工农革命军最爱唱的歌!
“革命军进城啦!”“革命军进城啦!”大伙儿望着身穿灰军装,臂缠红带、扎着绑腿的工农革命军,高举镰刀斧头的红旗,浩浩荡荡向耒阳城开过来。
这时,站在欢迎人群前列的伍若兰不由地睁大了眼睛,踮起脚尖观阵。她终于发现,领头的一位年纪约莫四十一二岁的军官,身穿打了不少补丁的灰色粗布军服,脚穿一双草鞋,背上背着一个斗笠和一个公文包。斗笠的细竹片,已被雨水浇得溜光。由于日夜行军打仗,生活环境非常艰苦,军官粗壮的身躯显得黑瘦了些,四方脸庞上,连鬓胡子毛楂楂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烁着慈祥而又深邃的光芒,给人一种威武和亲切的感觉。伍若兰指着这位军官模样的中年人,直言问身旁的县委书记邓宗海:“他莫非就是那个名扬湘南边界地区的朱德吧?”“对,对。”邓宗海连声说,“他就是朱德,现在是工农革命军第一师师长。”
两天后,耒阳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耒阳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刘泰任主席,徐鹤、李树一任副主席。伍若兰万万没有料到,这天刚刚吃罢午饭,刘泰忽然进门,没有寒暄,劈头就说:“兰妹子,朱师长请你去。”“请我?”伍若兰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愣怔片刻以后,才和刘泰一起走进了朱德居住的祠堂里。
发现伍若兰进来,朱德向伍若兰微笑着点点头,表示欢迎。伍若兰坐下的时候,邓宗海向朱德介绍说:“她叫伍若兰,1903年出生于耒阳城郊九眼塘一个书香世家,毕业于衡阳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1925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做青年运动和妇女运动的工作,曾任共青团耒阳县地方执行委员会宣传部长,现在是耒阳县女界联合会会长。她可是我们这一带有名的才女哩!”邓宗海还强调:“1927年5月‘马日事变’后,伍若兰同志被耒阳县政府当局悬赏通缉。但她坚持在当地斗争,化装为村妇,四乡联络同志。9月,我被湖南省委派回耒阳,她协助我等重建了中共耒阳县委。今年2月16日,伍若兰与我等率领耒阳农军,配合你朱师长率领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攻克耒阳县城。她的贡献真是多多!”
“好啊!革命的才女!”朱德握着伍若兰的手,笑逐颜开:“听说祠堂门口的对联是你写的,我记得上联是‘驱逐县团丁’,下联是‘喜迎革命军’,横批是‘赤遍耒阳’,对吧?”
“对的。”伍若兰高兴地回答。“你写得不错嘛”,朱德诙谐地说,“笔力好,内容也好。不愧出自才女的手笔啰!”“我没写好,请师长多指教。”伍若兰嗫嚅道。“你是啥时候从衡
阳女三师毕业的?”朱德问。伍若兰答:“去年夏天。”…… 伍若兰没有想到,这一次造访成为一段传奇姻缘的开始。 2月23日,朱德在灯光下,盘着腿儿坐在床上补鞋,伍若兰和小姐妹们眉眼儿带笑走进屋里,冲着朱德直嚷嚷:“朱师长好!” “朱师长,你什么时候学会补鞋哟!”姑娘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朱德停下手中的针线活,抬头看到伍若兰和她的伙伴们站在面前,忙站起身,满脸笑容地指着旁边的一条长板凳说:“坐吧。”姑娘们推让着坐下后,朱德和蔼可亲地问:“嗬,你们兴师动众,有什么事呀?” “我们是耒阳县女界联合会的代表,还没有登门拜访过朱师长,今天特来慰劳慰劳。”一个叫山菊的姑娘笑呵呵地回答。“嗬嗬,我有什么值得你们慰劳呀!”朱德笑了笑。这时,山菊姑娘补充说:“你率领工农革命军打了大胜仗,解放了我们耒阳城,还不该慰劳慰劳呀!”谈了一阵妇女联合会的活动之后,山菊姑娘的目光投向伍若兰,然后又把目光转向朱德,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朱师长,我们伍大姐想单独和你谈谈,你看行吗?”坐在一旁沉思的伍若兰,连忙垂下了脑袋,而且产生了一种不自然的羞怯感,半晌才吐出一句话:“山菊呀,你不要乱说嘛!” 也许是逗趣儿,也许是出于善意好心,就在伍若兰羞涩地埋下头,脸蛋儿红得像熟透的柿子的瞬间,她的伙伴们便嬉笑着呼啦一下跑走了。望着低头不语的伍若兰,朱德忍不住笑了:“若兰,你要单独和我谈谈,怎么又不开口啊?” “我……”伍若兰说了一个字,嘴巴又合上了,好像在想什么心事;慢慢抬起头来,两片嘴唇颤动了一下,像有许多话要说,慢慢又没有了。她要说什么呢?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朱德看到这一点、不再催促伍若兰,只因势利导地劝道:“你的伙伴们喜欢开这样的玩笑,那就由她们去吧。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坐一会儿,摆摆龙门阵也好嘛!” 伍若兰想朱师长的话不错,她有摆龙门阵的嗜好,摆就摆吧。于是便打开话匣子,把女界联合会几天来的新鲜事儿全盘端了出来。说完以后,她那对水灵灵的眼睛时而望着朱德,时而紧紧盯着他手中那只打补丁的布鞋,黑黝黝的眸子里,不知闪动着什么念头。朱德望着伍若兰发呆的样子,不由问道:“若兰,你又在想些啥子呀!” “我想,”伍若兰憋不住扑哧笑出了声:“师长那只鞋好有一比呀!” “比啥子?”朱德回眸一笑,语调惊奇而快乐。伍若兰戏谑道:“好比呀,好比一条胖头鱼张开了嘴巴。” “是吗?”朱德突然像孩子般纵情地笑,“说得好,很形象咧。”伍若兰也朗朗地笑起来,并欠起身子,伸出一只手抢过朱德手中的那只鞋,十分麻利地用手指量了量尺寸,然后把鞋子递了过去。随即,不顾朱德一脸诧异,不作声地跨出门槛,一溜烟似地跑了。 两天后的早晨,伍若兰拿出自己最喜爱的印花帕子,把刚刚做好一双新布鞋包好后,风风火火地来到朱德住的屋里。“若兰,今天你又是来单独和我谈谈的吧?”朱德说。“你真会说笑话,师长!”伍若兰不好意思了,声音像蚊子哼哼。朱德满脸真诚:“为啥子声音这样小?你在我面前说话,怕啥子嘛。”伍若兰羞涩地避开朱德锐利的目光:“谁怕呀!要怕,我就……” “对,对。”朱德立即接上话茬,“你要怕我,就不会再来了。”“嗯。”伍若兰不再紧张,不再拘束,她用双手慢慢地托起印花帕子包装的小包裹,然后给朱德递过去,爽快地说,“我这次来,半是为女界联合会的事,我们打算开展几项活动,特来请示师长。这另一半嘛,当然是为了你。”打开小包裹,朱德半惊半喜:“怎么,原来是给我送来一双新布鞋呀!”说着,他从鞋里摸出一张纸片,只见上面写着一首诗:“莫以穿戴论英雄,为民甘愿受清贫。革命路
长尘与土,有鞋才好赴征程。” 望着伍若兰,朱德心情激动,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手说:“若兰,你这双鞋做得好,诗也写得好啊!”一种温暖的感觉渗透了伍若兰的全身。 鞋与诗得到朱德的赞扬,伍若兰心里也非常高兴,说话的声音也有点飘逸:“人家专门为你做的、写的,不下点功夫怎么能行啊!”瞅着伍若兰那么欣喜的样子,朱德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感激。 但是,过了一会儿,朱德渐渐收敛起笑容,眉头也渐渐蹙紧了。他不由把目光投向窗外,透过玻璃凭窗远眺,久久地、目不转睛地向远方望去。他没有望远处的庄稼和渠水,也没有望更远处的山峦和森林,他眺望着沐浴在朝阳中操练的战士们,情不自禁地像是对自己又像是对伍若兰说:“眼下北风劲吹,春寒料峭,可有半数以上的人还打着赤脚……”朱德的话,使伍若兰心里觉得很不安宁。她眺望窗外赤着脚跑步的战士们,顿时心里豁亮了:一双鞋,只能解决朱师长一个人的问题,可他手下还有1000多个官兵呀! 伍若兰那张沉静的脸上,忽然漾出微笑。她望着坐在对面的朱德,充满乐观和自信地说:“朱师长,我现在要来个毛遂自荐,衷心希望你能够批准。”“你要自荐啥子嘛?”朱德不解地问道。 “我要自荐当个编织厂厂长,把耒阳县女界联合会的姐妹们组织起来编草鞋,让同志们不再打赤脚行军、打仗,你看行吗?”“行啊!行啊!”朱德喜出望外,他没料到,聪明的伍若兰竟然和自己想到一块了。不用说,此时的朱德对伍若兰也更喜爱、更钦佩了。 品味着那一连串的“行啊,行啊!”伍若兰顿时感觉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不由一阵激动:“朱师长,你真好!”“你呀你,真是个精灵鬼咧。”朱德爽朗地笑道:“看来,我没有认错人呀!你这个黄毛丫头,可真有一股子豪爽劲儿!” 甭看伍若兰平时泼泼辣辣,风风火火,这时候面对朱德却腼腼腆腆、温温柔柔,完全是一个羞于见人的少女。她觉得自己被一种突然降临的、神秘的幸福笼罩着。是的,她感到幸福和激动,因为是他带领工农革命军解放了耒阳,是他同她“心有灵犀一点通”…… 时间如流水,稍纵即逝,很快五天过去。这天早晨,天空没有云彩,太阳一步一步地爬上来,通红的火焰照耀着军营。这时,伍若兰领着十几个姐妹们,肩上挑着一捆捆黄澄澄的草鞋,说说笑笑地跨进了师部大门。朱德、王尔琢等师部领导刚从操场上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听说伍若兰她们到了,忙热情地同姑娘们一一握手。在阳光下,朱德的脸膛显得通红,闪着光彩。他瞅瞅面前的一担担草鞋,旋即望着姑娘们,乐呵呵地说:“嗬!这下子你们真是帮了工农革命军的大忙,我这个当师长的要当面向你们致谢啰!”伍若兰嗔怪道:“朱师长,说致谢那就见外了,我们军民本是一家人哪!”“说得对。”朱德不无幽默地说,“好一个口齿伶俐的辣妹子,连一个谢字都要给免了!那么,说说吧,若兰同志,你们怎么这样快就编织了如此多的草鞋!” 别看伍若兰毕业于衡阳女三师,喝过墨水,会写文章,平时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可这会儿却坐在一旁,半晌不开口。她的伙伴伍德莲倒机灵,竟无拘无束地说开了:“朱师长需要这些东西,又很急,我们怎敢耽搁呀。若兰大姐连夜开会给我们布置任务,还成立了临时纺织厂呢。姐妹们昼夜不停地编呀,织呀,硬是只用五天时间就编织好了1000双草鞋。”听罢伍德莲的这番话,朱德心里禁不住又增添了几分对伍若兰的好感,觉得这个身材颀长、眼睛明亮的姑娘活泼热情,泼辣能干,不仅是衡阳女三师出来的高才生,而且是这一带难得最早从事革命活动的女子之一。一时,朱德从心底里产生一种莫名的爱慕之情。 其实,伍若兰也是一样,她对朱德的敬仰由来已久。还是在朱德率领工农革命军第一师进耒
阳城之前,她就听说过这位在湘南一带颇有传奇色彩的领导人,不由肃然起敬。后来在耒阳城,她几次与朱德的接触中,对他有极好的印象。要说爱慕,她对他确实未见面时就有好感,一见便钟情啊!但她内心十分矛盾,本想早些敞开自己的心扉,却又感到难以启齿。 不久,工农革命军需要一些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随军做宣传工作,任耒阳县女界联合会会长的伍若兰被调到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政治部。如今朱德这位叱咤风云的人物竟成了自己的直接领导,她更是十分崇敬,并在内心充满了对朱德无法抑制的爱慕之情,朱德在工作中也发现伍若兰勇敢果断,明事理,有能力,共同的战斗生活渐渐地使两颗纯洁的心紧紧相连。 朱德当时孑然一身,战斗又如此频繁、残酷、紧张,善良纯洁的伍若兰觉得应该有个人来帮助照顾朱德的生活,使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战斗,便大胆与家人商量,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毅然决定和朱德结为夫妻。 第一次约会中,朱德向伍若兰讲了自己的经历,然后吐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若兰,对于你,我从看到祠堂门前那幅对联之时起,就产生了好感。你是一个很有才能的女子,又信仰马克思主义,和我志同道合,我愿意和你一起革命,一起生活,你也愿意吗?”伍若兰望着面前直爽而敦实的朱德,顾不上羞涩,很爽快地说:“朱师长,只要你不嫌弃,我愿意同你一起生活,一起行军打仗,永远也不离开你。” 此时此刻,激动、兴奋几股情绪搅在一起,在朱德的胸膛里翻腾着。他因为心情极好,故意打起趣来:“你有麻子,我有胡子,我们就‘麻麻胡胡’结婚吧!”伍若兰听出来这是几句笑话,不由得笑起来。 3月的耒阳,春江水暖,草木葱翠,生机勃勃的山野洒满了阳光,干练自强、年方25岁的伍若兰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朱德的驻地水东江的杜陵书院,举行了简朴而热闹的婚礼。 喜讯传开,部队中有个调皮的宣传队员编了一首歌谣:“麻子胡子成一对,麻麻胡胡一头睡。惟有英雄配英雄,各当各的总指挥。”这支歌谣,表达了工农革命军战士伍若兰对这位非常勇敢,且能文善武的女性的喜爱,亦表达了他们对她与自己敬爱的师长结为秦晋之好的由衷高兴。
文章摘自《敦厚朱德》
第16篇、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寒露立中宵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寒露立中宵
暮光,沉寂在消逝的尾音,
云潮翻滚,遮掩住阳光的温度,
缠绕在手心,
身边依然回荡着旧时的笑语,
雨后的秋千承载着幼时的我们,少年的心,
依稀记得,你纷扬的长发,
散落在时光的湖里。
那眉间的一蹙,
又是否成为他永远的心痛。
---引。
这是一段安静的过往,它将由时光来论述。
如果悲伤可以隐匿,那么它便不再是悲伤。
【一、】
我的父亲是当朝国师幕予,母亲是皇帝嫡亲的妹妹,姒漪公主,荣华注定伴随着我的生命。当我出生的那一刻,几乎全朝的大臣亲王齐聚在幕府,是的,幕府而不是驸马府,这个完全打破了伦常的府邸,是我的家,或许并不算是家,只是一处安身的地方,这一切都无不代表了幕府在整个王朝的地位。
只是母亲是悲伤的,父亲是悲伤的,我是悲伤的。
我是烟瑾,幕烟瑾,所有人都赞叹着这个华丽而美好的名字,代表着馨如美玉,烟尘似锦的祝愿,而只有为我取下这个名字的男人知道,这不过是一个阴厉的诅咒,如烟火一般在最美好的时候破碎,一如瑾年,仓惶而亡。
每日每夜的伴随着那两个人的争吵,我开始学会沉默,甚至有长长的三个月没有走出过房间,每日的饭食都是由下人打点,我开始疯狂的爱上音律,却是犹爱那支碧玉般通透的笛,稍一吐息,便可以流露出浑厚的声响,便如那无休止的悲伤。
得到它不过是因缘巧合,那时,便很孩子气的唤它翎渊,就如它的色泽幽若深渊。或许并不只是为了翎渊,那么多年,脑海中一直隐隐约约浮现着那个男人的相貌,在阴雨连绵的长亭中,遗下翎渊的男人。
陡然发现,直到今天我都在恋恋不舍着那天的每一个细节,包括落魄的我,仓惶的我,哭泣的我。
我想,之所以再后来都一直没有忘却那天的原因,归根究底也不过是因为这一天是我漫长的生命中从没有的真实,那个男人也便是第一个愿意为我弯腰的人,只是为我,而不是幕烟瑾。可是当我迷迷糊糊的预见这一点的时候,一切都再难回头了,我确实已经没有勇气再说不爱这类词了。
【二、】
从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母亲走进了我的房间,执起那把在暗格里埋葬了很久的斑驳着细细密密的痕迹的梳子,不由分说的为我绾起了闲置很久的青丝,我就伫立在哪里任由母亲生疏的手小心翼翼的划过我的发,或许母亲是爱我的,我只是在心中轻轻的叹息。
从泛黄的古镜中依然可以看见母亲风韵犹存的样子,皇家的公主,又何尝不是如此悲哀,我嗤笑,阳光透过砂纸斜斜的照在我的脸上,恍惚间,镜中的人影和自己逐渐重合,猛的吸了一口气,应是幻觉吧。
“卿卿,为什么不对娘亲笑,为什么不对娘亲笑,卿卿,卿卿……”我茫然一头雾水的抬头,直直的盯着她。
“呵呵,不是,你们都在骗我!”那个女人突然歇斯底里的吼叫,我亦不作声,就看着她这样离开,其实我一直不希望知道真相,如果一直被蒙蔽直到死亡又何尝不是幸福,只是很多时候,往往难以如愿,越是逃避的,就越清晰,就像第二天早上……
府里的下人慌张的冲进我的房里,也着实吓了我一跳,毕竟在这偌大的幕府还没有谁如此走进过我的房间,这天的是就像一道惊雷,彻底打碎了我的世界,虽然孤寂却安全的世界。
他们告诉我,她死了,那个被冠以我母亲之名的人,死了。
然后我的父亲迫不及待的将他的青梅竹马娶进了府,是的娶,是正妻的分位,我明白其实父亲等母亲死已经等了很久,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容易就达到目的了,而且那么轻松的甚至不费一丝一毫,对了,还有我的妹妹,那个传说中只比我小二个月的妹妹,我不由笑出声,呵,多么可笑,只比我小两个月的妹妹。
命运便是如此戏谑不堪,原本以为已经到期的剧本又笨拙的延续,其实我只是一个不明所以的孩子而已。
缘着或多或少我也算是皇室血脉,当今皇帝的亲外甥女,到了及笈的年岁自然也不能怠慢了去,便是那个老奸巨猾的男人借着这个机会,光明正大的将我传说中的妹妹以及那个定了亲家的男子一起带了出来,缘是家是,皇帝也便不得多说,心里多少有些不爽快,毕竟是自己妹妹的亲骨肉,对方还是一个半途横插一刀的人,若说愤恨应是我这个当事人多一些,倒是最后也终究是看开了,荣华与我也不过是过眼云烟,本就是与孤僻的,又何必讨要太多,只是心里总有那么小小的念,希望再某一天可以遇见那个男人,然后像书里写的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若是再说后来,莫不是上天真的听到了我的话,只是如此的相遇,倒不如从来没有遇见过来的跟好。
是的,他便是立在那个所谓的妹妹身边的男人,我从不会记错的,就是他,只是与那时的表情不同,更加温柔,仿佛可以把人融化进手心的眼神,对着我的妹妹,不是我,我猛的想起翎渊,或许他只是忘记了,我只有这样浅浅的安慰自己。
【三、】
那一天,百花齐放,不知是为了谁的,群臣道贺的时候,我只是默然不语,没有人知道,蓦的,我从那里看到了宛若隔世的悲伤,恍然回首,才发觉只是刹那。
宴罢,那个男人留了下来,我隐隐从下人的嘴里听见,他的名字,他的声名,他的传闻,一如他的风华,他的不染尘埃。
他是泷九,闻名天下的九公子。
后来我们竟也熟识了,那时的他就如孩子一般,是的,只是孩子,所以无法察觉我的悲伤,他可以信任,可以哭泣,可以毫无顾忌,唯独不会爱我,而我却也想疯子一般明知前方是无尽的深渊却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只是虚妄的光亮,就足以将我拖进绝望的空洞,或许只是他,所以才有这样的魔力吧。
从那一刻起,陡然发现,时间开始变得漫长,每一个瞬间,都会像烈火一般狠狠的灼烧着我的胸口,我不可自拔的走向黑暗的边缘,开始算计着一些不堪的事情,每一个夜里,我都会在梦里哭泣着醒来,人啊,永远都逃脱不了贪婪的控制,只想得到的越来越多,不可置疑的,我想他爱我,最后却将那份爱变成了占有,变成了阴晦,他一如既往的笑着,对着我笑,然后以无比耀眼的口吻告诉我,几个月后,他将于他所爱的人,我的妹妹,他的卿卿成婚,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我猛的有种熟悉的感觉,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却也没有在意,只因成婚,如此雀跃的两个字眼就如此生生的刻在我的心头。
那一天晚上,我没有哭泣,是的,唯一的一夜,我的心中已经有了计划,无论结局会怎么样,我要杀了她,那个破坏我爱情的女人,我要杀了她,欲望已经在我的心里扎了根发了芽,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就连自己也不,我的脑海里只有血一般的颜色,那个女人的血,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其他,包括那个我深爱的男人。
一如那夜所想,我确实出手了,只是扯开那条妖红的帕,隐没在凤冠底下的那张酷似母亲的脸,我的手突然颤抖了,忽的想起,母亲临死前念念不忘的名字,想呓语一般直直换着的一遍又一遍的“卿卿,卿卿……”
仿佛过了漫长的百年,思绪在我的脑海里停顿,似乎又看到父亲母亲淡漠的脸,终究是我欠了她的。
我的心逐渐安静下来,“叮……”翎渊从我的衣袖中滑出,直直的摔在地上,我亲眼看着它碎成一片一片,完全失去了原先的样子,我呆呆的立在那里,任由身后的人将我束缚在枷锁中,我抬头,盯着他的眸。
或许我还是期待的,我期待着他认出地上破碎的笛,然后心疼的拥住我,期待他对着如此落魄的我,流露出几许哀伤,然而一切,早已注定,或许比我想象中的命运更加不济。
【四、】
几天后,宫里传来了让幕家二小姐去往边塞和亲的消息,这也难免引来了各家大臣的非议,我却是知道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是有多爱我的母亲,即使痛恨父亲带走了母亲,仍然不忘想要保护好母亲留在这世界上最后的维系。
我从宫中上了年纪的嬷嬷哪里听说了那一年的风花雪月,母亲并不是从小就在宫里的,只是后来因为诸多辗转之后方才识得的、
母亲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了她的苏锦,却永远成就不了他们的爱情。
16年前的那场宫变,苏锦将母亲带入了历史的漩涡,终于将自己也没入其中,苏锦赢了,在金戈铁马,血雨飘零的乱世中活了下来,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男人,拥有了这一切,可是到头来,他终是失去了一切,他失去了他的心,他的血液,他的灵魂。
苏锦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也扼杀了母亲对他的爱,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卿卿,我猛地想起母亲死前的种种,终究是忘不掉。
母亲恨他,所以不惜一切嫁给了我的父亲,那个唯一可以在朝堂上与他相抗的人,为此,母亲设计拆散了父亲与他的青梅竹马,母亲自以为了掌局势,却终没有想到,那个倾城绝世的姒漪却也倾倒了我的父亲,也才有了之后的所有。
也正是因为我的出生,打破了这一切,接受这一切后默默守护母亲的苏锦,不可自拔的迷恋上母亲的父亲,一切的终始以我为起点,开始飘荡凌乱,苏锦以为我是他和母亲的孩子,父亲将我当场苏锦的孩子,母亲以我为羞耻,终是他们三人纠缠不休的情愫,因我而破碎。
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一切都变得不言而喻,我想,我曾爱的那个男人,我只能那样去成全他,如果三人的恋终究无法全满,那么,我就用所有的一切去成全你们,就且将你当成活在相遇的那一刻,仅此而已。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求了和亲的圣旨就把自己关在房间。
三个月后,出嫁的那一天,我烧光了房间里的所有东西,那个晚上,整个京城火光冲天,袅袅的烟,久久不曾消去。
【后记】
江湖上素来传闻不断,泷九公子最终没有成亲,在新婚的前一晚,他带着翎渊离开了京城,没有知道他去了哪里,只是向着北面一直走去。
塞外一直是于中原相隔的地方,以至于我一直没有听说过这些,王一直对我很好,从来没有强迫我做过什么,甚至想要认我为妹,帮我找到他,只是我回绝了,我承认那个男人将永远停留在我的心头,没有人可以替代,但是,我终究长大,履行我的责任。
而他去的地方只有我知道,我曾告诉他在世界最北面的地方,有一处地方,叫往生崖,可以洗净一切尘埃,他说,如果有一天,他找回了他的心,他便去那里等我回去。
第17篇、爱你,所以离开你
从17岁意外遭遇车祸到现在,双腿瘫痪已经9年了。9年里有3年的绝望和彷徨,3年的抗争和努力,然后,是3年的爱与被爱的辛酸和痛楚。
2002年4月,在报社与一家企业合办的有奖征文中,我的一篇文章获了二等奖。在主办方举行的颁奖会上,我是惟一坐着轮椅参加的,也因此成了会议的焦点。当会议主持人突然宣布让我作为获奖作者代表上台发言的时候,我一下子懵了。一直是那种忧郁内向不善言辞的女孩儿,我的才思我的敏锐只在我的文字里,所以,当我面对台下一双双期盼的眼睛时,我竟一时无言。
会场一阵寂静,尴尬中,一个儒雅俊朗的年轻人跃上台,一边做出修整话筒的样子,一边轻声对我说:“没关系,放松点,他们的文章哪有你写得好?只当给他们上上课。”然后,他狡黠地冲我眨眨眼睛。
只因那一句话一眨眼,我的心竟一下子静了下来。我从容地谈起对文学、命运和人生的看法,以及这些年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
我的发言赢得了一阵阵潮水般的掌声。会议结束,许多人涌过来向我问好,大都是平日常见名字而不曾相识的文友,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竟为这么多人所熟知。
人群散尽,一个人含笑走过来——是他,刚刚帮我解围的那个人。
我远远地就伸手过去:“你好,谢谢你今天帮我。”
他没有应我,镜片后的一双眼睛依然带着狡黠的笑意,久久地注视我,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写得一手好文章,人也长得如此漂亮!”然后躬身握手:“在下田冰,请多指教!”
田冰,田冰,我猛然愣在那里,好久才张口结舌地问:“田冰?你是报社的编辑田冰?”
他调皮地笑:“怎么?田冰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因为我发现自己一直在犯一个主观性的错误。田冰,这个两年来不断编发我的文章的编辑老师,原来竟是如此年轻帅气的一个男人!而我,一直以为是位姐姐呢!
他显然看透了我的心思,呵呵笑道:“是我的名字误导了你,我可从来不骗人的,尤其是面对你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孩儿!”
生平第一次被陌生人这样直接地夸奖,我的脸不自禁地红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从第一次见面起,我便已爱上他。我只知道,当他提出要同我合作一个“情感方舟”的栏目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报社兼职,因为身体的缘故,我不能常常到报社上班,我的工作大多在电脑上完成后,通过报社的网络系统传给田冰。
田冰长我4岁,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副刊部的主任,我的直接领导。
合作之后才知道他是个非常敬业的人,一个选题往往要经他审好几次才算最后过关。他总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在写作上的局限性,并渐渐引导我写散文、小说。
我们的合作很默契,他的意图往往只要几个字,我就能心领神会,然后拿出方案给他,他赞不绝口,眼睛亮亮地看我:“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你可不要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夸人有这么夸的吗?我心里有些慌乱。
我23岁了,情窦已开的年龄,可我从不奢望爱情,因为我知道,从我躺在医院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生,我是个被爱情拒绝的人。这是个一切讲究平等交换的时代,谁能超越世俗成全我的爱情呢?所幸的是我还有笔,我把在现实中不能成就的爱情都放在我的文字里,我为自己笔下的人物悲着喜着感动着,日子也就这么过了。
有一次,田冰问我:“你知道我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是什么感觉吗?”
我摇头。他一脸坏笑:“当时就觉得,要是和这样一个女孩儿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定很不错。”
我又红了脸。我的朋友很多,在一起时也常开玩笑,可是他们从来不和我开爱情方面的玩笑,总是小心翼翼的,怕伤害我。只有田冰,他总是这样大大咧咧无所顾忌地和我开玩笑。
后来,田冰告诉我,他的那些话其实都是真的,只是我一直在潜意识里拒绝爱情,才当作是开玩笑。
那时候我还经营着一个书店,田冰不上班的时候,常常来我这里。
有时候带我出去游玩儿,有时候就在店里关了门看书聊天听音乐写稿子,日子过得单纯而快乐。
那天,和田冰讨论一些稿子的事,走的时候,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我拄着双拐站起来送他,因为坐得太久,原本就麻木的腿愈发不听使唤,刚迈开一步,便一个趔趄摔在地上。田冰吓得面色惨白,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伏下身拦腰将我抱起来,忙不迭地问我:“怎么样?摔哪儿了?疼吗?”我没说话,将疼得钻心的胳膊伸过来。田冰忙掀起我的袖子,还好,只是蹭破了一层皮。他看着我,眉心轻轻皱了一下,似有不易察觉的心痛。他命令我:“坐着别动!等我回来!”
他回来时,手上提了一大包东西,待一一摆到桌子上,我看着一桌子的酒精、药棉、纱布和一大堆的药,不由惊讶地张大了嘴。我笑笑说:“这点小伤算什么呀?兴师动众的,我早就习惯这样磕磕碰碰的了!”
是啊,我早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面对生命中的每一次苦痛,习惯了摔倒后重新靠着自己站起来。
田冰一边往我的胳膊上擦药一边说:“你这丫头,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看着他修长的手灵巧轻柔地为我处理伤口,我心里暖暖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晚田冰一直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入睡后才悄悄离开。第二天,照例打开信箱,意外地看到田冰发来的信,他说:“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还不知道你的情况,只是喜欢你的文字里那种淡淡的伤感气息。
你的文章很有灵气,让我想起大观园里那个爱流泪的女孩儿。后来开始留意你的名字,才知道你是这样一位坚强的不屈服于命运的女孩儿,心被震动。第一次相见,很惊异于你的美丽,坐在轮椅上的你恬静优雅,像极了你的文章。
坦率地说,当我发现我爱上你的时候,心里的确很矛盾。因为我不知道以我的能力能不能照顾好你,给你一生的幸福。直到昨天晚上,我看到你摔倒在地上时,眼睛中有一瞬间的无助,我发现你太需要一份真爱、一份贴心的保护了!
你从来不和任何人谈论感情上的事,把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可是我知道,其实你更需要爱!曾经和你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不要感到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现在,我想知道,我是不是也同样值得你爱?不要急于给我答案,你可以慢慢考虑,你也可以拒绝,没关系,我相信自己的耐性,我会一直等下去。”
看着信,我的泪水打湿了键盘。难道上帝竟如此厚爱于我?难道他在我的生命里设置了那么多的坎坷和不幸,都只是为了今天要偿还我一份如此美丽的爱情?我情不自禁地伸出双臂,去迎接这铺天盖地的幸福……
相爱的每一天都充盈着幸福与快乐,牵手的感觉温暖而光亮。在牡丹广场,寒冷的夜里看大屏幕上的足球赛;他背我到很高的天桥上,看川流不息的人车,唱只有自己听得见声音的歌;花掉整个下午的时间在书店里看完一本书;每天晚上惯例地推着我去街心公园散步,然后让他请我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一起出去玩儿,我像个孩子似的买一瓶吹泡泡的肥皂水,就在满街的人群中开心地吹。田冰推着轮椅,说没想到我原来竟是这么疯的丫头。他怎么会知道,从前的我也是那种穿格子裙休闲鞋在阳光下跳跃的女孩子啊!
累了时,我们就一起坐在地板上,我靠在他的怀里听他说他的梦想。他说将来一定选最适合居住的地段,买soho概念的房子,装修就装最时尚、简约、温馨的风格,开着“大奔”上下班,身旁坐着心爱的姑娘,没事时带她洗洗温泉,开“大奔”开腻了买辆大28,带着她逛逛牡丹广场,踏踏洛浦公园……
然后,我笑,他也笑。
国庆节,田冰要带我去他们家吃饭。一路上,我的心始终惴惴不安。田冰的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大学教授,这样一个家庭,能不能接受我?
田冰看出了我的紧张,他握紧了我的手,并在手心里用了力。有一种力量从他的手心传递过来,我的心渐渐平静。
见了才知道,他的父母真的是一对慈祥和蔼的老人。还没进门他的父亲就迎出来接住田冰手中的轮椅:“孩子,来,伯伯推你进来。”只这么一句话,有一种回家的温暖,让我禁不住地想要落泪。田冰母亲从厨房里出来,亲切地笑着说:“你们先坐,饭马上就好!”
田冰的父亲始终亲切地笑着,问我的父母,我的文章,我的人生经历。吃饭时他母亲一个劲地往我的碗里夹菜,热情得让我有些惶恐不安。田冰傻傻地冲我笑,不知道是对我满意,还是对父母满意。
吃过饭,田冰的母亲慈祥地对儿子说:“可不可以把你的雪儿让给我们一会儿?我们随便聊聊,你先回避一下。”田冰无奈地看看父母,握了握我的手,含笑出去了。
田冰的母亲坐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孩子,你们的事情冰儿都和我们说了,当然,只要你们俩相爱,我们做父母的,是不应该阻拦的。只是有些事,我必须要和你说清楚。冰儿的伯父在美国开公司,他身边一直缺一个有力的帮手,已经和我们说了好几次了,想让冰儿将来出国发展。你也知道冰儿的能力,他现在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发挥他的潜能。所以我们想,也许到了国外,他能有更好的发展。”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几乎眩晕。他父亲接着说:“孩子,我们今天能坐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爱着一个人。人间的爱有很多种,有幸福完美的,也有凄凉辛酸的,但不管是哪一种爱,它的最高境界都应该是把对方的幸福永远置于自己的幸福之上。我们绝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很优秀,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我们能理解其中的艰辛。看得出你是个知情达理的孩子,写了那么多文章,有些道理我不说你也会明白。伯伯只想和你说一点,爱他,就让他幸福……”
“爱他,就让他幸福!”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击了一下,在一瞬间失去了知觉和思维。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两位老人,再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在田冰面前滴水不漏地掩饰自己。田冰回来的时候,我和他的父母已经换了话题,谈得很投机,气氛也很热烈。田冰送我回去时,一脸的得意:“你看,我知道爸妈就不会反对,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儿,上哪儿找呀?”
我什么也不说。不说。
我是在一个月之后悄悄离开的。我把书店以极低的价格转给了别人,悄悄向报社领导递了辞呈,然后就离开了。
我给田冰留了一盒磁带,上面只录了刘若英的那首《很爱很爱你》: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飞向幸福的地方去
第18篇、我为她打拼她却甘心去做第三者
采访人:穆琼

采访对象:向东
年龄: 30岁
职业:行政人员
那天查看邮箱时,看到了向东的信,无意中扫了一眼发信时间,竟然是凌晨 2点多发来的。我想,这又是一个爱情失意者,在无尽的长夜里排遣着内心的寂寞。
在信里他写道,前几天我看到一段话,说爱情与事业是人生的两大追求,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个,都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一个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我今年 30岁,事业还算小有所成,而我的爱情,却总是以失败结束……
我给他回信,说,那段话是周国平说的,但他还写过另外一段话,他说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论爱情。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说到底,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
那份感情真的很纯很美,在我心中一直珍藏着,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我们会天长地久,直到她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来你们家,也是最后一次
(和向东见面后,我发现他是个很斯文的男人,而且会照顾人。从举止和言语都能看出他良好的个人素养。)
来之前,感觉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可现在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今天急着把你约出来,是想对以前的感情生活作一个告别,因为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国外上学了,攻读硕士学位。之所以作这样的决定,还是因为感情。说实话,我并不想出去,因为这儿有我的父母亲戚和朋友,我是个恋家的人,你也许会觉得我很没出息。但不管怎么样,别人怎么看我已经无所谓了。对于感情,我选择了逃避,我觉得这是唯一能让我透过气来的方法。以前,我还嘲笑别人这么做一点儿也不像男人,可是现在我却扮演着相同的角色。
先跟你说说我的初恋吧,真的是非常美好。在我心中,那份感情就像一个透明的水晶一样。它因为一个女孩儿的存在而有一种香味,是因为她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甜甜的槐花香。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到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着第一眼见到她时的样子,白衬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旅游鞋,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在夏日清晨的阳光里,清爽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可是又不敢靠近,生怕自己招来她不屑的目光。
(说到这儿,向东停了下来,对我说,给你看样东西。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本,翻开本,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已经被塑封了起来。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儿,和向东描述的样子丝毫不差,她微微笑着,耳边的头发被风轻轻吹起,一个很秀气的女孩子。向东说,这张照片是我们好了以后问她要的,这么多年我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从我手里接过照片后,他又很仔细地放回牛皮本里。)
我一直在暗暗注意着她,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总是想扭头往后看,因为她坐在我后面。但我们很少有机会在一起,平常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我们俩的关系有所转变是因为一件事情,她的眼睛不好,想调到前排,可没有人愿意和她换,我知道后,主动和她换了座位。为此,她特别感激我。从此,她对我和别人就不一样了,其实,我只是想不扭头就可以看到她的身影。
从同学嘴里知道,她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爸爸因为工伤在家休息。从那以后,每次买参考书的时候我都会帮她买一份,送给她的时候总会绞尽脑汁地编一些理由,怕她不接受,她是个很有志气的女孩子。我们下学经常一起走,有关我们俩的谣言很快传遍全年级,其实,我们都能感受到双方的心意,只是谁也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
有一次在高二的运动会上,我的项目是跳高。远远地,我看见她一直朝我这边看,我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没想到把脚扭了。她和几个女生一起跑到我身边,当时疼得我直冒冷汗,我一抬头,却看见她眼睛里有泪水在打转,我一下子感觉不疼了。她流泪的样子我一直记在心里。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当我把意思委婉地向她表示时,她只是羞涩地笑了笑。真的,那时太天真了。哪里知道事情是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发展的。
我们俩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而在她,却是无法跨越的鸿沟。因为我的家庭。我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到我们家时的眼神,有一些惊讶,有一些突然。母亲对她的态度也极为冷淡,以为她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是有目的地要接近我。就在我去厨房拿水果的时候,我不知道母亲对她说了什么,反正我回来后她就一脸的不自然,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临走时,坚持不让我送她,在门口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第一次来你家,也是最后一次。
她真是一个好女孩儿,她怕影响我的情绪,就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好好复习,在某某大学等你。她的话又点燃了我的希望。等到高考分数出来时,我才知道她报考的是外地的一所学校。上大学后,我给她写过几封信,但都被退回来了,就这样,我们断了联系。
第二个女友是我的大学同学,我很爱她。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真正的互相吸引,而不牵扯我的家世背景
我一直到大二下半学期才找了女朋友,她叫小佑,是个很活泼很阳光的女孩子,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很快乐。其实,说心里话,在我心里对小佑一直有个结,我不敢问她,问了我们俩肯定会分手,我不想失去她。
在我提出要和小佑交朋友的一段日子里,她总是不给我明确答复,反正每次叫她出来玩她都会同意,也会和我单独去看电影,遛马路,有时让我陪她干这干那,我问过她,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她总是一歪脑袋问我,你说呢?这和我想像中女友羞涩的低头有着很大的差别。直到有一天,我带她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她的态度才有了变化。
我记得当时是 1995年的五一,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家里人先去,我带着小佑从学校出发。去了那里后,由于父母的身份,当地的很多人物一起陪着我们游玩。我事先没有告诉她,就怕她有什么心理负担。可能小佑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我看得出她挺高兴的,她也知道我这次带她过来,其实就是让父母看一看未来的儿媳妇,好在母亲对小佑还比较满意。我们在那儿只呆了三天,因为我和小佑还想去别的地方玩儿,就先走了。从那时起,小佑正式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和小佑天天在一起,吃饭、上自习、买东西、和同学一块儿出去玩。我真的挺在乎她的,每次见她前,我都会刷牙,因为她不喜欢我嘴里有烟的味道。同学们都能看出来我对她有多好,男生笑话我将来肯定是“妻管严”,女生则羡慕我对小佑的体贴。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外,我把几乎所有的钱都花在了她身上,给她买衣服,请她吃饭,送她礼物,她高兴的时候我也高兴,她生气的时候我在一旁陪着,我不知道小佑以前的男友是怎么做的,但我敢肯定我是对她最好的一个。
大学四年就这么过去了。毕业的时候,由于父母的关系,我们都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但没有去同一个工作单位,一是那样影响不好,二来我们也想有点距离,成天在一起,也挺没意思的。
就在我一心一意地准备和小佑结婚时,她对我说,这样做很对不起你,可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现在想想,大学应该是我和小佑最快乐的日子。当然在刚开始上班那一两年,我们过得也还可以,我和她都有宿舍,我经常去她那儿,她的同屋是本地人,每个周末都会回家。我们一起点个小煤油炉,煮方便面,简单地炒两个菜,也挺有意思的。
我那个时候还没有能力买房,虽然我的父母说,只要我想买房,跟他们说一声就可以了,但我不想总依靠父母,我想试试自己的能力,能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过上好日子。我的这些想法小佑都同意,每次路过一些新盖的楼盘时,她都会说,这座楼的几楼几号房间将来会是咱们的。她越这样说,我心里越难过,只想拼命工作,哪怕先挣到房子的首付也行。
由于我工作一直比较努力,所以领导挺信任我的。而她已经换过两次工作,她说受不了机关那种气氛,她换工作后,我们离得比以前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有时我工作太累了,到了她那儿连话都不想说,坐着就睡着了。她为这还跟我闹了几次别扭,我费了半天劲才把她哄好。
2001年的时候,单位给了我一个去外地学习的机会,去三个月。她挺不想让我去的,可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就去了。我走了以后,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电话,她都让我快点回来。每次她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会觉着很温暖,我这么拼命不都是为了她吗?
当时中间正好碰上十一,大家都放假,我怕她一个人太无聊,早就给她安排好了,让她去我一个铁哥们儿的那个城市玩两天,哥们儿要陪他女朋友出去玩,房子也给小佑留好了,小佑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10月 4日那天,我突然接到我哥们儿的电话,他很严肃地让我赶紧飞过来,我问他出什么事儿了,他说让我把小佑领走。问我,怎么小佑还带着一个男人在我的家里。我一听傻眼了,赶紧飞了过去。
我去了哥们儿家,小佑已经离开了,哥们儿说,由于有点事情,他和女友没出去玩。他过来是想看看小佑需要什么,没想到,却看到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又连夜飞回我工作的城市,找到小佑,问她怎么回事儿。她什么也不隐瞒,告诉我她和那个男人好了快一年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同事。一年,我居然没有察觉。说实话,我当时真想抽小佑俩耳光,可我忍住了,我抽了一夜的烟,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我还见过那个男人,说实话他比我帅,可帅有什么用呢?他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他跟小佑能有结果吗?小佑说,他说他会离婚,然后和我结婚。真是个傻子,我是男人,我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可小佑不知道。
我想挽回小佑的心,便很快向父母借了一些钱,然后贷款买了我们共同看中的那幢房子。当我带着小佑去看房时,我看到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我买了些简单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告诉小佑这是咱们的家,以后可以不用住宿舍了。
我这样做,依然没能留住小佑的心。她有时还会回到我身边,在那个时刻我猜想也许她和那个男人吵架了。我在放弃和争取她之间一直犹豫着,挣扎着。我哥们儿知道了以后,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这样的女人还留恋她干嘛?我知道,可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放弃就放弃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和小佑就这样拖了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离开了我。那幢房子从我买下就没住过,只好把它租出去了。后来,隐约听说小佑和那个男人也没结成婚,没有再细打听,有点心灰意懒。
事情过去快两年了,现在说起来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这个故事就算是对这个城市的最后告别吧。
第19篇、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第20篇、男人其实比女人更痴情
男人其实比女人更痴情!
每一个男人都是这样,他可以对每个女人说“我爱你”但他一辈子只会爱上一个女人,只有一个。女人需要的是一个关怀她,爱她,可以让她依靠,保护她一辈子的人,当她遇到一个男人时,爱的死去活来,山盟海誓。
因为种种原因的分开,她不会再记得他,或者说不会记得那么深刻。因为当她遇到一个更好的男人时,她会拿两个人来比较,她会觉得遇到更好的是她的幸运。
但男人不是这样,当他爱上一个女人,真真正正的爱,他不会在爱上任何一个人。
当这段感情失败后,他会把这段记忆放在心里,把这个女人放在心底。原来一个男人可以把很多女人放在心里,但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可以在他心底。无论他以后会再相处再多的女人,他都会清楚的知道,自己最爱的是谁。无论以后他遇到的女人多么优秀,他也不会改变。
因为他心底的女人是他的支柱,他不会用她和任何一个人相比,他认为这种比较是愚蠢的,他一辈子只会爱她一个。放在心底的女人,永远的伤痕。男人都是爱面子的, 也许他平时会活的很潇洒,但在一个人孤独的时候,他会放下所有的尊严,放声痛哭,思念唯一的她。
男人的爱一辈子只会付出一次,你得不到,因为你不是。
如果说一段不如意的感情分手是解脱, 那么一个男人失败的真爱,男人的痴情,女人的多情只有死才是终点。
第21篇、云淡风轻的爱情

生活似乎总是给了别人希望,过后又会让人掉进失望的陷阱,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公平!
我们的故事,从开始到结束,在别人眼里却象从来没有发生过!
从18岁起,我就一直听我们身边的人说,他暗恋我,那时自己只是一笑带过,只觉得那是别人的一个玩笑。因为我们一堆朋友玩的时候,我们两个并没有太多的交流,而且我们还在不同学校读书,之间的联系更是少的可怜!
19岁,我读中专毕业了!刚出来的我,对于这个社会很迷茫,也没有想过要交男朋友这回事。那时,他还在读高三!我们之间的联系,虽然比以前多了点,但都是偶尔,而且聊的话题,都是关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
21岁,我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他在读大专!因为我们公司双休,所以我会经常回家,那年暑假,一堆同学,就他一个人在家,所以每次回去都是他一个人来找我玩,慢慢的,我们之间的联系多了起来,可以说那时我们的关系很暧昧,但是谁也没有挑明,直到我生日那天(那时正好是暑假),那晚他叫我出去,我答应了!那晚我们各自回家后,发信息聊天又聊了好久,我们的关系或许可以说从那时候开始确定。
22岁,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了,在那一年里,虽然他还在读书,可是我们基本上1个月还能见一次面,不见面的时候也会视频聊天。他是个很细心的男孩子,对我真的很好。那时知道我们关系的只有我的一个同学,我们总是会聊到彼此的男朋友,她说跟她男朋友相比,他好太多了,我不予致否,因为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可是,那幸福中,总带着点苦涩,因为我不知道我对于这段感情还能坚持多久,未来总是显的那么的遥远,跟他在一起,我总是不敢想以后。。。
在23岁到来之前(就是年前),我提出了分手,他答应了,甚至没有问我原因。或许是因为他觉得他很了解我,知道我不会告诉他,可是我还是失望了!其实跟他分手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段时间因为工作上的事有点烦心,想换份工作,而且那段时间他也开始在找工作,总觉得那时的我们在一起太不实际了,所以想大家分开一段时间,到大家都想好以后的路该怎么走,生活比较稳定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比较现实点。
23岁,分开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想过要找男朋友,或许潜意识里一直在等着他,可是他真的很另人失望。在我们分开不到一年,他就重新找了个女朋友,刚开始听同学说,我还不太相信。后来,回家几次大家同学一起玩过之后,开始慢慢相信。
24岁了,过年大家不例外的又总是凑到一起玩,似乎对于我,他总是显得比较关心,我感受到了(同学也这样说),所以那几天,对于那个消息,又开始模糊。几天过后,假放完了,大家都是那天要出来上班了。那天到公司后,跟他一直发信息,那个消息,也终于从他那得到了证实,那时,眼泪就那样流出来了,可我还是装着若无其事的跟他发着信息,可是,心,真的很痛!
过后几天,亲眼见到他们甜蜜的合照,从那一刻起,我就告诉自己,该彻底的死心了,就让那一切都烟消云散吧!
对于这段感情,没有谁对谁错,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我还是会微笑迎接下一段感情的到来。
第22篇、放飞风筝的一个晴天
看来多么高不可及的风筝,都有根细细的线,偷偷的牵在一个女人手里,没了那柔弱手,风筝就飞不起来,断了那根线,风筝就将坠毁。
风筝和晴天在“情舍”里从夏天腻到秋天,仅仅三个月,整整一百天,然后就突然走不下去了。也许所有爱情的高潮都这样吧,来得快去得也快。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晴天拖着简单的行李黯然离开,当初收拾了一下午却还是没有带走什么,只因为生怕带走太多的回忆。
(一)
曾经不期而遇的邂逅,同一个出生成长的城市,两个不相识的人,因彼此欣赏而匆忙相识。风筝的文笔透露着幽幽情怀,晴天全身上下洋溢着智慧和灵气,你言我的语,交换了彼此的心,慢慢感受着,爱与情的甜蜜。心灵交会的那一刻,他们相爱了。
从他们认识开始,风筝就扮演最佳听众,听晴天说从小到大,发生的每一件事。高兴时,晴天会唱歌给风筝听,娇媚的充盈着生动气息的唇线,腿很修长,身体的流畅轮廓显得温情脉脉。风筝默默的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无限的柔情无限的欣赏着。晴天喜欢散步,喜欢和他牵手的感觉,喜欢自己的小手放在他温暖的大手里;风筝也喜欢散步,喜欢相拥的感觉。他们工作不忙碌,在一起的时间很多,时而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常一起漫步,踏着渐去的夕阳轻轻的走过一条又一条古老的小街;迎着徐徐微风听海的笑声,躺在沙滩上,任凭浪花轻柔地冲刷自己。时而添一抹浪漫的色彩,酒吧小酌,脸上显出了浅红色的光泽;影院总有他们相依偎的影子。
夜深人静中,时不时收到晴天的信息,那种熨贴心灵的问候,一点点驱赶风筝旧爱的阴霾,终有一天,风筝的手穿过晴天如墨的黑发。
夏天的夜晚仿佛还带着春天的气息。
风筝从后面亲热地抱着晴天,嗅她脖子的清香,吻她的后颈,晴天心跳加速,脉博加快,脸颊发烫。风筝那带着点点烟草味道的手指轻轻顺着额头到鼻尖,绯红的双颊,樱桃的红唇,温柔的一吻。室内氛围在瞬间变得相当安静,风筝规律平稳的鼻息声缓缓响起,晴天伴随着一阵激动,简直就地融化了。试去了上衣,丰满的乳房从只剩一丁点的布头上露出来,风筝抚摩着晴天的身体,她的皮肤非常细嫩光滑。眼神无限柔情,坚挺的乳,韧细的腰,丰盈的臀,有种奇怪的感觉在体内四处流窜,传递一个信息:爱,爱,爱。
事后,风筝点了根烟,烟雾一丝丝飘散在空气中。
风筝睡着了,像婴儿般蜷缩着身体,晴天的温柔轻轻覆盖在他额头上,风筝的头发卷起晴天对他感情执着的想象,也许我这里才是他唯一的归宿。晴天想起风筝曾经受的伤,更是对他怜爱,晴天付出了毕生的爱。她仿佛迎来了第二个春天。风筝却在不经意中对晴天进行了致命的伤害。
晴天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等她醒来,正躺在风筝的怀里,他呼吸深沉,均匀,紧贴着晴天的耳朵,晴天把头枕在风筝的锁骨和肩膀之间的小凹坑里,他的胳膊紧拥着自己。
清晨了,外面还很静。
风筝睁开略显迷蒙的眼眸轻轻地把晴天搂在怀里,含着笑,眼里的深情,晴天好喜欢风筝的深情,好喜欢风筝望着自己的眼神,这双眼睛,这种目光。晴天朝风筝理所当然嫣然一笑,钻进了被窝。
(二)
黄昏之际,一阵阵薄纱般的清风,带着淡淡的甜意,轻轻飘来,一丝丝,一缕缕,似纱似雾,如烟如尘。风筝和晴天再一次鱼水交欢。
风筝躺下了:“你快乐吗?”
晴天喘气着用心试去风筝脸上的汗珠,口乾舌燥地说:“宝贝,你很棒!”
风筝点燃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一口,颓然无力的躺在晴天身上:“以前没有吗?”
晴天不语。
风筝端详晴天的面容,不可思议的可爱和纯朴,因欲望而酡红的双颊,迷乱的双眼,微启的小嘴儿,有些兴奋地把晴天搂得更紧,一个画面一闪,她曾经躺在别的男人身下血液激荡,晴天似乎感觉到风筝的变化,便问:“宝贝,怎么了?”风筝又吸了一口烟:“你告诉我,你以前那个事后抽烟么?”晴天心头一紧,有些不高兴:“你问这个干嘛?”“没什么,我就是想知道,我跟以前那个相比,谁能让你更开心......”晴天觉得脑袋开始发胀了,胸口像是堵了一团乱麻,怎么扯也扯不开。
这已经不是风筝第一次这么问了,和风筝在一起,晴天很开心,可偏偏风筝总是隔三岔五的旧事重提。一次又一次的撕开她的伤疤,逼她去看过去的鲜血淋漓。晴天知道风筝不是故意,风筝只是好奇,可这好奇却让晴天疼得受不了。风筝也常把那份没有完全遗忘的感情重温。风筝只是想听到身边的女人提起他以前的男人,自己会不会心痛。风筝很自私,没有想到晴天的感受,因为,时常,风筝不知是爱晴天还是.....欣赏.....
“你真的想知道吗?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要再提了好吗?”晴天的声音很虚弱。
“其实也没什么啊!我只想多些知道你的事,想了解你全部,然后让你更快东。”
晴天背对着风筝不说话,肩膀抖动着,风筝板过晴天的肩膀,看到的是一张让人疼惜的泪脸,风筝慌张的问:“怎么哭了...是不是...你还爱他...放不下他....那我以后不碰你了....”“我爱你,我现在爱的只有你!”晴天紧紧抱住风筝,眼泪滑落风筝的脸颊,“只求你不要再让我讲过去的事好吗?我装不下许多事,不愿意去想不开心的事,我现在只有你,从此以后我心中也只有一个你。你要我回忆,回忆起与他的快乐你就会痛苦,回忆与他的痛苦我又怎么能忍受?”
次日醒来,枕边潮湿的泪痕提醒着昨天的一切。
晴天站在窗台,风筝想起昨夜泪如决堤的晴天,心疼的环抱着晴天:“晴儿,对不起,我再也不会问你了。”风筝连连发誓,风筝害怕晴天冷漠的眼光,怕晴天离开他,他的手颤抖着,而晴天的心抽动着,多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不要跟过去纠缠不清。其实跟他的事,晴天一早就告诉了风筝,晴天提起他只是耳边掠过的一阵风,不往心里去。而现在要对着自己深爱的人谈曾经爱过的人,字字句句如刺在心。和深爱的风筝紧紧拥抱在一起,鼻息相近,心跳相贴的感觉,多么令人难忘,多么渴望这一刻化为永恒啊!
风筝一次又一次伤了晴天,又一次又一次的挽回晴天,然而风筝却不知,幸福和快乐每天都在损耗,就像春雪一样难以储存。风筝不是个细致的人,常常伤害了晴天却全然不知。晴天和他的爱情早已过期,可风筝不断追问那些回忆让它像病毒一样蔓延到他们新的爱情里去,幸福也跟着变了味 ,过了期.....
立足点不一样,闪光点也不一样。认识一个人越久,风筝就越让晴天迷惑。
(三)
在朋友聚会上,晴天特意将自己打扮一番。
一双明亮的大眼一如儿时般灵活有神,小巧的嘴唇擦着淡淡的口红,健康色泽的脸颊显示出晴天长期曝晒在阳光下,紧身的皮衣和低腰的短皮裤露出小肚脐和几乎可以看到臀部的修长大腿。胸部显得丰满和性感,腰身特别苗条,身材美得几乎让人窒息。
风筝不禁皱起眉头,这一身火辣辣的打扮非常养眼又性感,尤其凹凸有致的身材相当惹火够味,很容易想男人想入非非又心痒难耐。风筝一整晚都不高兴,处处为难晴天,他真想说:有亲蜜朋友了还穿得这么暴露,勾引谁啊你,你骨子里到底是什么东西。可他不敢说,毕竟,日久生情。他也怕这种话会把晴天伤得很重。晴天也不知道自己哪错了,两个人就这样僵着。
直到深夜,酒意欲醉时,风筝把心中的话全泼了出去。特别是针对晴天的初恋。风筝还自以为是的认为晴天现在还照顾着他。一股气话闷话脱口而出,风筝很后悔自己的失态,表情和手势都表示道歉和退让。可晴天看着他就像看外星人一样。晴天闭上眼睛,真想知道自己能这样坚持多久。风筝和晴天都有各自的心结,晴天努力的解开这个结,当解开一点,进了一步,风筝又让晴天不敢迈进,甚至不能退。晴天交叉着双臂保护着自己冷漠的说:“我没办法听你那句‘你开心吗’?我不开心,早就不开心了,我说的开心是谎话,一切都是谎话,抱着你我想着他,看着你我仿佛看到他!我根本不爱你,连喜欢都说不上,我怕孤单寂莫,我需要的只是欲望。”自从认识风筝以来,第一次见他一筹莫展。可晴天心在滴血,已顾及不了。
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风筝,风筝百口莫辨,无论怎么解释,大家都不相信他。冷冰的目光像锥子一般刺入风筝的身体。晴天仿佛酝酿许久,才从抖动的嘴角吐出微弱的却不容拒绝烫火的死亡请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后会无期。“她的面容一瞬间那么遥远模糊。她的消失和出现一样突然。
风筝一失足千古恨,痛失爱人。任凭泪水的哀求,任凭口舌的说服,依旧唤不回晴天毅然离去的决心。睛天百般照护,迁就,而时急欲离去,如同丧失玩具般不舍和痛苦。
往事不可追,往事不可求,很多激励人心的往事只能留在记忆的档案里。
(四)
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晴天拖着简单的行李黯然离开,收拾了一下午却还是没有带走什么,只因为生怕带走太多的回忆。
风筝曾是晴天爱的最深的人。每次回忆晴天都很难过,毕竟那个人给过她最快乐的时光。可让晴天痛心的是无论她现在如何回忆,呈现她面前的总是后来那些争执、心碎、哭泣的破碎画面,而曾经那么快乐的日子却变成大片大片的空白,仿佛从来没有拥有过。她不能接受,曾经为之付出那么多的人,到头来竟然成了最深切的痛苦的代名词。为什么每次让晴天想起那些不愉快过去的人,却总是风筝?爱的反义词是害怕、恐惧、担心、而不是恨。晴天面对风筝给自己的伤痛,亲自断了这份她爱的最深最真的情。风筝是晴天唯一称为宝贝的人,唯一疼惜的人,以为他会是自己的终点,唯一幸福的终点。和他相遇是个悲剧,和他相恋更是一个永远的痛。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晴天在电梯里想,好像才昨天才搬进来,好像昨天才一起去买的床买的生活用品,把钥匙丢进垃圾桶就彻底说再见了,又一次爱情的终结。虽然是大热天,天气晴朗,可感觉冷风呼啸,天色灰暗。房屋冷漠的耸在晴天眼前,街上很热闹,唯独晴天一人孤零零的,她叹了一口气,一个不知往何处去的无家可归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浪漫、理想的爱情因现实的无奈默默离去,留下的只是无尽的追思和痛楚。
(五)
风筝回来时,晴天已经人去楼空了。金红的阳光爆裂成无数碎片。美好的爱情最终定格成一道模糊的旧影。
他不相信,就这样失去了深爱的人,所有,所有一起拥有过的东西全不见了,仿佛从来没存在过。风筝还不明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曾经以为会长相厮守,永不分离。风筝暴跳如雷,失去理智的四处打听,似乎整个世界都快翻过来了,都不知道晴天的真正下落。晴天像一只被猎人擒获的猎物,毫无反抗之力,只剩下在恐惧中瑟瑟发抖。一日日焦灼的等待,无望,寻找中,风筝的心渐渐沉潜下来,也许缘分已尽,但每天晚上躺在小木屋里,总无法入睡,即使把自己灌得天花乱醉,睡到半夜,在撕心裂肺的离别噩梦中惊醒。
从相识、相熟到相爱,在恋爱中飘飘然,全然不知朝夕的相处却摩擦了彼此的心,慢慢产生了爱与情的危机。没有机会做决定,包括分手也不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曾经错失了幸福的时刻;亲密爱人就此杳无行踪。
情感得不到满足,望眼欲穿的思念,深深相思淡淡愁,不离弃缠绕身心。
感情是一个高利息的存单,刚存进去的时候平淡无奇,但一天一天积累的爱恋的利息却很高,想要完全舍去,不留痕迹,不容易啊。仅仅100天,可晴天在风筝的位置不是轻易就能被替代的。夜色昏昏,思绪沉沉.
一个很寂静的夜里,风筝拨通的晴天的电话,那一头静得让人窒息,风筝很想晴天再回来,却无力开口,晴天也很想对风筝说想,说念,说放不下,说爱。可是谁都无力开口。只听一声不知是谁说的话,“晚安,宝贝......”那一刻,一切成定局,去留已成定局。
疯狂的哭过,疯狂的笑过,疯狂的日子已远走。这一生还剩什么?你的点点滴滴还深深印在我心。短短的100天,却形成了脐带的纠结,剪不断,理还乱。想放,放不下手;不想放,却又抓不住。风筝无助,脆弱,慌张,长期的思念,长期的悔恨,终将玉石俱焚.....
懊悔就像一剂慢性毒药,在无休无止中磨灭着风筝的意志,在不知不觉中消耗快乐。总有一天,风筝会被自己引来的巨浪,吞噬。
晴垮了,日夜思念,让自己心动又让自己心痛的人,人生的失败爬满了全身神经的每一个枝丫,虽然硬撑着,但心灰意冷一点一点的抽空了晴天的身体,只剩下一个空壳。永远也忘不了他当时的目光,交织着极度的痛楚和悔恨,洋溢着无比的深情和眷恋....大颗大颗的泪水顺着他脸庞淌下。可晴不敢往心里想,只怕把记忆中的痛释放出来,那是关在心灵深处的猛兽。
晴天立在沙滩上,望着大海,感觉自己很渺小,伤痛却如此的庞大,仿佛要吞了自己,头发凌乱不堪的扭结着。海水缓缓顺着肌肤滑下来,她感到全身的冰凉更是身心的冰凉。记得两人看海,风筝总温柔的抱着自己,在自己耳际轻轻细语。她转过身,一步步挪动双脚,她知道,自己的身体一定已经碎成千百块,只因皮肤裹着才没掉下来。她很感谢皮肤。她摸出钥匙,想起风筝说的最后一句话:“你给我一把锁,打开了我的心锁,现在你却要锁上并离开,那我怎么办?”手在发抖,全身都在发抖,如果这么一直抖下去,皮肤一定会撑不住的,她顺着车身摊了下去,似乎要化成一滩水,“为什么?为什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分手后的两个不约而同的病了,晴天发高烧时风筝那呵护照顾的影子找不到了,风筝咳嗽时晴天拍风筝胸口的手消失了。回想着风筝真切的爱抚,太多太深的柔情,太长太久的牵念,泪水像小溪一样在脸上肆意流淌着。第二天,身体好些了,晴天茫然的走在街上,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等她突然停下脚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鬼使神差般来到了那幢曾经无比熟悉的楼前,晴天去风筝单位找风筝,就像晴天一退热就去风筝单位找他一起下班一样。可她却不敢见他,只能在远远处,望着他。晴天心里异样的恍惚,想哭,又泪珠泄露心中的隐秘。
晴天放飞了风筝,再见了最爱的人啊,不是我不爱你,不是我想离开你,世上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太多,我想你,夜夜都梦见你;可是我怕,我想回到你身边,可是我怕。她想爱吗?想恨吗?想断吗?不知道,谁也不知道。风筝失去了晴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除了想她还是想她,每夜都借着酒精,抱着晴天的衣服,才能入睡。可他睡着安稳吗? 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六)
想念,突然想念起一个人,可能是某一首歌曲音符的触动,可能是某一个身影擦身而过的惊觉,也可能单纯的脑海中的某个角落一直保留着他的位置。
再回来,“情舍”,往事竟如此清晰,心被回忆胀满的感觉,很疼。屋子里,安静清爽,风筝蹲在曾经床的位置上,仿佛看到枕边泪痕留下的痕迹,无力想象那夜的晴天是怎样的痛彻心扉,落泪到天明......
风筝走到浴室,一面镜子前,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往日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她常常站在镜子前,顾盼生辉,久久沉醉于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自己就站在她身边,用比她更陶醉的目光欣赏着,用无比诚挚的话赞美着。这镜子里肯定还藏着她的倩影,她的气息。于是,风筝伸手去摸,但镜子冷冰冰的。失去心中至爱,上帝!刹那间感觉撕心裂肺,悲伤苦痛牢牢地将风筝攫住,他不得不离开。
美,经不过长久的凝视,因为美在凝视中凋零。
(七)
风筝收拾了行李,变卖了家产,变换了职业。和唯一的亲人――母亲,搬到另一个城市。母亲照顾着他的生活起居,风筝不至于一日三餐没有着落。那段日子过得很清贫,甚至一碗面也是分着吃。风筝的话越来越少了,常常为了写稿赶稿累趴在桌子上,直至蚊子的提醒才抽根烟提神,继续晴天指的路线一笔一划的写下去。随身携带着纸,笔,敏感的心,兜里一盒火柴,一包白茶花,他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一个单纯,自然的女子,和她一起的快乐的种子是他生存的意志。整天故作坚强还是和同事和睦相处,但深夜却是他们互相思念的时间,这段时间没有人去打扰他们,那是他们无形的约会。每夜,风筝和晴天都做同样的梦,梦里都有心中最爱的彼此。可是,现实,再怎么也回不去过去快乐的时光,再也回不去曾经的深情,曾经的爱恋。
风筝沉浸在酒吧里和酒精对话,沉浸在迪厅里和疯狂对话,沉浸在网吧里和虚幻对话。一切都是虚幻的,犹如太阳底下的肥皂泡在色彩斑斓的映衬下转眼就消失了。
朋友不忍,说起自己的故事:我从18岁失恋到现在40多岁了,现在还是单身一个人,曾经有个家,有个孩子,和老婆离婚,痛!老婆又把孩子带走了,痛上撒盐!生命的伴侣不是最亲的,唯有血缘的孩子才是最亲的啊!调整好心态,走向开心路!
“开心路?”风筝喃喃自语,“那么遥远,要走很多公里,很多年!我能否走到那儿?要花上几年,甚至一生!”
“我爱她,我竟然不知道!!每一天,每一刻,都深深的陶醉在她的温柔,她的爱情之中,她的一切就像一缕缕蚕丝紧紧的将我裹住,我就是那幸福的小虫子,我竟然不知道!!失去以后才知道原来是爱不是欣赏不是代替品!”
“美好的东西是不需要被证实的,只要用心体会。”
“我以前就想证实,证实,不停的证实……好想…..找一个能适合自己的容器,装进去……我像一只离群无助的大雁……孤独而凄凉……遇见她……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为一个人心跳是什么滋味……对她的思念已凝固成一个如玉之润,如石之坚,如水之静,如海之深的永恒印象……”风筝在说这些话时,手脚冰凉,语音颤抖,目光如炬,气若游丝,心力衰弱。
风筝和晴天分手在深秋,刻骨铭心的冷啊。从此,漫长的岁月里,每个秋天比冬天还冷。
朋友无奈,把风筝带到文学评论会中。
风筝坐在文学同行中间,聆听种种发自肺腑的声音,那一刻,心从未有过那样的踏实,温暖。风筝想到《和普希金一起散步》的苏联作家西尼亚夫斯基他是在劳改服刑期间完成的,而他的坐牢也是因为写作。思绪走得更远,北极熊和中国的大熊猫,本是同一祖先,但是因为后者退出竞争圈,所以只能以竹子来延续这一濒临灭绝的种群生命;而北极熊不仅食肉,在陆地上能生存,在海水中能捕食水生物,实在没有吃的就在冰天雪地里冬眠三四个月,醒来又是一条“好汉”。在生命的四周,有战争的硝烟,有人性的沦丧,有美丽的花果,有苍凉的歌唱,但是文学的足迹能够抵达四面八方,帮助人类帮助地球帮助心灵守住安宁静谧,让最深的渴望在瞬间永恒。
让我来铸造心灵的瞬间永恒吧。
…… ……
联系越来越少,风筝有一次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她,是个男的接的,男的声音很虚弱,听是病了,他说:“她去买药了.....”
挂了之后,风筝愣了半响,她有她的生活和追求,更有她的难处,人始终向往更好的生活。
……
……
风筝这个月完成了几个月才能写出的稿子,在当年的好新闻评奖中获省一等奖。随即而来的是不菲的名气。
(八)
母亲劳累过度,世上只剩风筝一人。
风筝目光滞呆,一言不发,母亲的葬礼上,几乎都没有哭。
风筝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出生的。几十万活泼的生命随着房子的轰然倒塌刹那时归为寂莫,而母亲以自己血肉之驱紧紧把风筝护在怀中,抵挡死神的打击。世间万物,一代代生命消失,一代代生命生长,在生命的流程中,母亲的位置最重要,母爱的光辉是永恒的。想劳累一生的母亲,想到孤苦伶仃的自己。更加深沉了。
大年三十,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又酸又苦,百感交集,漫漫的孤独,长长的等待。城市的夜晚特别凉,明天又是一天,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回到你身边。
风筝经常为自己的诗稿举行小型的火葬仪式,在无人的角落或透风的阳台上。和茨维塔耶娃有共同的嗜好--焚毁自己的诗稿:我所有的诗歌即使没有献给上帝至少也献给天使们了。
(九)
车子近了,越来越近了,风筝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五年或许只是沧海一粟,可对风筝来说,却仿佛经历了一个生命的轮回。
分手时他们约定五年后再见面。
脚步声若有若无的传来,近了,近了,驻足了。坐下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问候,震得晴天的心一阵天翻地覆的慌乱,一张消瘦的面孔随及撞入视线,气色晦暗,眼睛深陷,近在咫尺的思念陌生得完全没有记忆中的丰采俊逸。在以前他们常去的酒吧。
一样的人,一样的酒,不一样的心情,拖着恍如隔世的往事。他们对视着,那生命的真实与柔情都深深地侵蚀到心里,恍然又有了当时的深情。
风筝抬头看着晴天,晴天精神还不错,只是明显的瘦了,一身浅灰色的套裙略有松驰的裹在身上,脸上已经有了很深的皱纹,每一道皱纹都印着她牺牲的足迹,刻下她奋斗的历程,他的目光在她脸上游离着,那颗负疚的心泪雨纷飞。
“你过得好吗?”晴天眉间簇着久违的怜爱。
“还好。”两个字浓缩着五年的光阴,其实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你呢?”
晴天不语,眼睛望着窗外,生活的影子在她脸上阴云般铺开......
风筝的心像被什么蜇了一下,一丝疼痛缓缓的弥漫开来。
“你结婚了?”风筝不敢看她的眼睛。
“ ......”
“想,日日夜夜。”
“......”
熟悉的服务生递来一杯开水,晴天接过来,怕风筝烫着,轻轻放在唇边试了试,这一细节让他早已忍满眶的泪水刹那间喷涌而出,哽咽的说:“你让我一辈子无法心安,我爱的是你,伤害的也是你……”
一片树叶被风吹落,不知是好事还是多情,将坠地时又反卷上来,砸在窗玻璃上,发出一声巨响,打破了这片寂静。
晴天淡淡的忧伤十分自持,让风筝重新感到晴天在自己心中的美。
风筝摸索着握住晴天的手,一片温暖立刻顺着掌心传遍全身,心似琴弦般颤动起来。晴天是一个不会掩藏感情的人,终于含不住的眼泪骨碌骨碌滚下来,风筝紧紧把晴天搂在怀里,晴天听见自己的心轰隆一声塌软了。一股很热的气流冲击双唇。
原来谅解一个人可以如此简单。
人的一生中,也许有人曾给过你激情,给过你柔情,却给不了你深情;也许有人让你心旌摇荡,朝思暮想,却不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有的人注定只能陪你走过生命里的一段路,而真正的人生伴侣却是那个永远把你放在心上给你一生一世最彻底的体恤。
(十)
次日醒来,床上只有晴天的余温。风筝脸色青了,恐惧和恨意一起涌上心头,如笼中困兽,简直想破窗而出。风筝已经忘了自己是怎样颓然倒在沙发上,心中渴望她的出现,不敢合上眼睛,生怕自己会入睡,错过了她的信息,他死死的撑着,分分秒秒的企盼着......他的心被撕成碎片,昏昏沉沉挨到了天亮,情绪在崩溃的临界上,跌跌撞撞出了门。
大雨如注,大地间好像都被水帘笼罩了,雨点打在路面上,形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水雾,思念把欲望燃得很旺很旺,怎么做也不会解渴,欲望堆积成火山,要涨出胸脯,风筝越来越焦虑,急急的跑在街上,四处寻着晴天的影子。一辆迎面汽车飞驰而来,说时迟,来时快,汽车已经开到了风筝的面前,风筝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嘭”的一声巨响,身体被汽车撞飞到了半空中,风筝想用手去抓什么,可是,已经没有力气了,他的眼前一片漆黑.....
天上怎么飘起那么多风筝!!!
莫非是风神的指令??还是心灵的相约???
飘飞的风筝向南连绵不绝没有尽头,隐隐约约风筝又向西蜿蜒,怎么没有向东飞的?我想看到希望,我想看到光明啊!你可否揭开迷惘的面纱,让我看清楚如何走出人生的迷宫,如何勇于面对生命的真相......风筝凝视着天上的红蜻蜒、黑蝴蝶,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风筝。它们或高或低,或静若处子,或轻轻飘摇。风筝想:它们一定在那里欢唱吧,欢唱健康与自由,欢唱清洁与纯美。
风筝觉得自己也是一只风筝,融入了天上的风筝河......
旧爱犹如一场无法谢幕的噩梦,总会在无助孤独的深夜令人泪湿忱巾。
梦醒时,手还举在半空中,依然是常一起放风筝的开心状态。动人的爱情为何成了风雨飘摇的风筝,只有那残轴断线留在受伤的掌心。

第23篇、王宝钏与薛平贵的悲惨爱情
王宝钏与薛平贵在《武家坡》中的对唱,每每听到,都忍不住发笑。特别当薛平贵说出“这锭银,三两三,拿回去,把家安,买绫罗,和绸缎,做一对少年的夫妻咱们过几年”之后,王宝钏反唇相讥:“这锭银子我不要,与你娘做一个安家的钱。买白布,缝白衫,买白纸,做白幡,做一个孝子的名儿在那天下传。”好一副铁嘴钢牙。

后来长大看了全本的《红鬃烈马》,我才知道,那是一个多么悲惨的故事。相府千金王宝钏,抛绣球招亲,打中了落拓的薛平贵。相府容不下穷女婿,意欲悔婚。王宝钏坚决不从,三击掌与父亲断绝了关系,追随薛平贵到寒窑安家。后来,薛平贵从军西征,王宝钏固守寒窑,吃糠咽菜,苦度光阴。十八载后,已经在西凉国招了驸马并且当上了西凉国主的薛平贵接到了她的血书,这才打马东归。在武家坡前一番试探,夫妻相认,宝钏受封为正宫娘娘。但是,正宫娘娘的风光刚刚过了十八天,王宝钏就溘然长逝。
这个故事之所以悲惨,不在于痛苦的漫长,欢乐的短暂,而在于王宝钏所面对的世道人心,竟然是那样冷酷。宝钏虽然贵为相府千金,但是,她的命运只能主宰在两个人手里,一个是她的父亲,一个是她的丈夫。而这两个人,谁也不体谅她。她的亲生父亲,会因为她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丈夫而把她赶出家门,这对于一个无计谋生的弱女子不啻谋杀;而她拼命追随的丈夫,会把她晾在寒窑里一十八载,毫不挂心。甚至,在他终于良心发现,回来探亲的时候,还要先试探一番王三姐的贞节程度。试探的目的是什么呢?薛平贵的唱词里讲得明明白白:“她若守节,上前相认。她若失节,将她杀死。”她所倾心依赖的两个人,其实都不把她的死活看得有多重要,这样的世道人心,难道还不冷酷吗?冷酷到可以去做女权主义的教材——教弱女子们打破对父权与夫权的幻想,更打破陈腐的贞节观念。
可是,说来奇怪,尽管这个故事看起来那么老掉牙,那么腐朽,我们还是被深深地打动了。在西安城南有一处寒窑,据说就是王宝钏当年住过的地方。直到今天,依然有无数的痴情男女到那里祈祷。他们祈祷的到底是什么呢?我想,不会有哪个姑娘想当苦命的王三姐,也不会有哪个小伙子梦想成为薛平贵吧?那么,他们祈祷的恐怕只有信念了:王宝钏一直相信,她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无论这个选择让她付出多大的代价,她都要咬牙坚持——这就是弱者的坚强。
当年,一句“十八年老了王宝钏”曾经让我凉透骨髓。一个女人,能够有几个十八年用来等待呢?但是,即使不等待爱人,人也总要老去的吧?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就在寒窑里变老——在剥离了古老的贞节束缚后,这里仍然有属于王宝钏的坚贞与坚强。
第24篇、这个平凡的男人是我的
文/新浪网友 xiaozhuhuhu1979

上中学的时候,我读到过这么一个故事,大意是一对年轻夫妻带着母亲在江上捕鱼,突遇风浪,小船被掀翻,三人齐齐落水。年轻的丈夫奋力游向母亲,竭力把母亲救上岸。而路人见义勇为,在江边救起了年轻丈夫的妻子。路人问年轻丈夫:为什么不先救自己的妻子?年轻丈夫回答:我救回了母亲,我就跳进江里,随她而去。
这个故事我深深地记住了,最亲的人,放在最后。但没想到的是,多年过去了,我认识了我现在的丈夫,我给他讲了这个故事。他不仅记住了故事中年轻丈夫的选择,故事中年轻丈夫的观念还成为了他思想的一个部分,在考虑亲人关系的时候,总是把至爱的人放在最后,并且想,像那年轻丈夫一样,如果救不回那至爱的人,就随她而去,生生死死,不再分离。
我们的爱情故事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没有浪漫的情节,没有鲜花,有时他即使有那种“梦里寻她千百回”的感觉,可在考虑亲人关系的时候,总是把我放在最后。在缺乏沟通的情状下,他自己一直就这么想当然着。结果,跟我屡生磨擦,直到打电话说出分手通牒时,他把年少时的故事再说给我听,那一刻,我静下心来,仔细想了很久......
现今社会中,已经很少有故事中年轻丈夫的那种经历。日子平平安安的,人们都在忙着鸡零狗碎的生活,忙着未来,更多的恩爱相处,或者平平静静的相守,很少有患难与共的时机了。社会进步了,生活条件改善了,伦理道德也因人而异了。而他对爱情、爱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那个不知道发生在什么时代的故事里!等待爱人在最需要的时候,奉献自己,亲身去演绎现时人间患难与共的真情,而忽略了平常生活中的细节,最终是单纯的演绎了幼稚。
爱情是一种意愿,是人的需求。爱我,关心我,把我放在心中生死与共的位置,可如果藏匿得太深,我仍是不会领情的。可是我明白了,默默的关爱,只有在经历沧海之后,才会更珍贵。可在这个快餐时代,谁会去考虑那么久远呢?一秒钟也不能等啊。我知道,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刻意去表现的人,或者,我根本就不曾懂我的这个男人。
不懂自己男人的女人,在漫漫人生路中还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让我们以后的路走的更平坦。
第25篇、三个人的谜

天还没亮的时候,俊雁花店就已经开门了。
于雁站在店门口,等着男朋友赵之俊将今天的花运来。他们俩一直共同经营这个花店,如今两个人就要结婚了,很快就会变成夫妻店。
于雁是个传统的女子,她渴望结婚生子,渴望过幸福的生活,但有时候又会隐隐地觉得不安。在害怕什么呢?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害怕失去赵之俊吧。赵之俊是个非常普通的男人,于雁和他在一起,就像仙女一样。可是于雁没有亲人,没有可以依赖的朋友。如果连赵之俊都去。她就完全一无所有了。她不知道她爱赵之俊是否胜过赵之俊爱她,但是她需要赵之俊一定胜过赵之俊需要她。
小面包车在店门口停下来,于雁连忙迎上去。于雁的单眼皮轻轻薄薄的,狭长的眼睛笑起来温柔而妩媚。赵之俊只要看到她的微笑,所有的疲劳马上就一扫而空。他是爱她的,从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可是他也清楚。他们之间还有一些奇怪的隔阂无法消除。可能是性格原因吧。他们俩都不是外向的人,在一起话少。有时候缺少沟通。
最近赵之俊认识了一个女孩,刚大学毕业,活泼热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很轻松。知道自己这个年纪应该安身立命了,可是那个叫游尤的女孩子。实在是非常诱人。像一枚漂亮的糖果,明知可能会蛀坏牙齿,还是抵挡不了那好吃的味道。
淡红色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升起,清晨的空气干净得不沾人间烟火。赵之俊和于雁无声地干着活,很快就把花店整理好了。
“你回家去休息吧,这里我会照看的。”于雁送赵之俊出门。
“我下午再来。”每天都是这样的对话,赵之俊觉得有点乏味。想起上午和游尤有一个约会,他才开始兴奋起来。于雁目送他远去,心里莫名地有点不踏实。 才刚刚过了中午,于雁就开始期盼赵之俊的到来。不时地转头看时钟。他不会还在睡觉吧?有没有吃过午饭呢?无奈地笑了一下,她正准备打个电话给赵之俊,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
“姐姐,我要买一束红芯百合。”女孩子圆脸大眼睛,穿着白底紫花的连衣短裙,带着甜甜的笑容。像一株沾着露珠的娇美花朵。
“我现在就给你包起来。你等一下。”于雁拿出粉红色的包装纸。衬托白底红芯的百合花。很是粉嫩。
“姐姐喜欢百合花吗?”女孩伸出手指轻轻触摸着百合花的花瓣。
“喜欢,所有美丽的花朵我都喜欢。”
“我觉得姐姐很像百合花,看起来这么柔弱纯洁。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喜欢姐姐这样的女孩子。我叫游尤。大家都叫我尤尤,可以和姐姐做朋友吗?”游尤可爱地吐了吐舌头。
“当然可以。我叫于雁。”于雁这样年纪的女子,已经开始母爱泛滥,对乖巧天真的小女孩完全没有抵抗力。
这时,赵之俊走进花店,看到游尤居然在和于雁聊天。着实吓了一大跳。游尤毫不矜持。一见到他就扑上来挽住胳膊,“阿俊你来了?”
于雁疑虑地望着他们俩,赵之俊尴尬地笑了一笑,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他甩开游尤的手,游尤却挑衅似的再一次挽住他,还将头靠在他肩膀上。
“姐姐是个好人呢,怪不得你舍不得她。”游尤歪着脑袋笑得很甜美。
于雁望着赵之俊,淡淡的忧郁慢慢地弥漫了眼眸。赵之俊一身的冷汗。声音颤抖得厉害,“尤尤,你先回去吧,我和雁儿有话说。”
“为什么不当着我的面说?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解决。”游尤不依不饶。
“尤尤你还小,很多事情你想得太简单了。你……你不应该来这里……”
“我可不是傻瓜。”游尤直视着赵之俊。“你爱我吗?”
“我……”赵之俊看看她,又看看于雁。
“那你爱于雁吗?”
“我……”赵之俊再一次去看于雁。
“你什么都不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啊?两个都爱。还是两个都不爱?”游尤娇嗔地噘起嘴,“我要的是完完整整的爱,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我不想离开你们任何人……”赵之俊为难地抱住头。
在赵之俊内心深处最完美的打算是。娶于雁当妻子。然后找游尤作情人,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毕竟游尤还这么小,感情不确定,将来很容易移情别恋的。于雁很好,游尤也讨人喜欢,赵之俊真恨不得现在是古代,那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三妻四妾了。
“你明知道他有未婚妻了,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于雁问游尤。声音有点苦涩,总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多余。
“既然是未婚妻,那就是还没结婚。爱情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我有权利和你公平竞争。”游尤理直气壮地说。
“你认识他多久了?你爱他什么?”
“爱就是爱了,没有理由。就算一辈子都无法在一起,也依然可以深深相爱。”
赵之俊被游尤的话说得很感动,脸上的表情自然多看,对于雁说:“我不是不爱你了,可是尤尤真的射我很好。我们的偶遇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很有缘分。你从来不会像她这样热情主动……”
“一个小女孩无缘无故对你这么主动热情,你小心遇到骗子。”于雁并不想指责任何人,只足轻轻地提醒。
“爱情本来就是一场冒险,像你这样没有冒险精神的人,肯定无法赢得爱情。”游尤蔑视地说。
“爱情不是战争,也不是什么猎物,不要说得这么冷酷。”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只有强者才配生存。如果你有本事,可以把阿俊抢回去的。”游尤伶牙俐齿,说话咄咄逼人。
“你们不要吵了……”赵之俊拿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希望我们三个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
“天秤只有两头,三个人怎么可能有平衡点?”于雁皱起眉头。
“姐姐,你就把俊哥哥让给我吧。你这么漂亮,肯定会有很多男人喜欢的。”游尤忽然又换上了甜腻的语气。
“如果你们在一起可以幸福,我愿意成全。可是你确定能够幸福吗?阿俊现在背叛了我,你不担心他将来也会背叛你吗?”
“幸福这种东西很虚幻,只要自己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游尤不以为然。
那天以后,赵之俊和于雁就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也许是两个人本来就交谈不多,倒也没有特别不自在。赵之俊说要给大家时间考虑,于雁知道他就这种性格,有了什么问题只知道逃避。可是她也不想过早地去面对结局,离开了赵之俊,她要去哪里呢?
这天。她的大学同学白连打电话给她。白连自己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一直希望于雁去公司帮他。读大学的时候,于雁是有名的高材生。可惜她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一心只想平平淡淡地守在花店里。不过这一次。于雁却动了心,也许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看着赵之俊的心左摇右摆。失望远大于忧伤。她开始怀疑,他们俩真的相爱吗?游尤真的很讨人喜欢,她永远不可能变成那样活泼的女孩子。这些年来,于雁寡言少语,离群索居。赵之俊和她在一起,也许还是会觉得寂寞。
“是我不够好,我是个无趣的人。”于雁自言自语地叹了口气。选择退出,是对三个人的成全。
三年后,在于雁和白连的婚礼上,她意外地见到了游尤。
“尤尤,你是和阿俊一起来的吗?”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赵之俊,但于雁还是寄了请柬给他。
第26篇、配角同样耀眼

班里的小梁是一个篮球迷。他成绩不咋样,但十分热爱班级,只要关系到班集体荣誉的事儿,一点儿也不含糊。当得知要开展篮球友谊赛的消息时,小梁甭提多高兴了。赛前的日子,他努力练球,球技越来越棒。
比赛的日子到了,但在赛场上,小梁的手感似乎没了,投球老是出错。这孩子急了,拿到球也不传球,只顾自己投篮。半场下来,他一个球也没投中,对手一下子领先我们4分。
中场休息,我抓紧时间布置战术。
“小梁,你负责篮板,组织进攻,看准时机就把球传给小戴和元元,让他俩投篮。”
下半场比赛开始了,小梁尽管有些不情愿将手里的球传出去,但还是贯彻了我布置的战术,我们班的分数节节攀升,最后超过了对手,获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了,孩子们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小梁却从热闹中退了出来,坐在一旁喝水、擦汗。看来,这孩子心里有结。
回到教室,我在黑板上写了一个词语——耀眼。
“你觉得在刚才的篮球比赛中谁最耀眼?”我笑着问学生们。
很快,几只小手举了起来。
“要说耀眼,当然是小戴啦!他一个人得了12分,是取胜的关键。”
“我觉得最耀眼的是元元,你看他跳得多高呀!都快赶上扣篮了。”
果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得分多的几个球员身上,没有人关注小梁。如何转移大家的视线呢?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想知道在老师眼里谁最耀眼吗?”我故意卖了个关子。
孩子们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大声喊道:“想!”
“我认为最耀眼的是小梁。”
一阵沉默之后,得到表扬最多的小戴站了起来,说:“我也觉得小梁最耀眼。球场上,我的站位有利于投篮时,他手里的球就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样传到我的手里,当我投篮不中时,他就抢下篮板球传给我,让我有机会再次投篮。没有他的帮助,我也不会得那么多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讨论的焦点很快集中到了小梁身上。大家细数小梁在球场上的精彩表现:运球灵活、传球时视线开阔、防球时跳得最高、盖帽特别漂亮……看来,配角同样引人注目!再看小梁,他的眼睛顿时有了神采。于是,我趁机说:“大家观察得很仔细,在团队中,我们不可能时刻都是主角,但只要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得顺利、出色,配角同样耀眼,一样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为今天球场上的配角,也为了成长过程中的幸福。
第27篇、原来爱情可以这样追

好久没坐公车了,偶然遇见时隔二十年没见的初中同学敏,却依然能够一眼就认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可能是那个时候的同学情谊太单纯了,所以时隔这么多年不见居然没有任何生疏感,我们依旧如原来般亲切。一路上我们几乎就没有停止回忆,想起了很多旧日的同学,其中谈的最多的也最令我惊讶的是敏告诉我说虹跟兴最后走到了一起。
兴那时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子,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身边有数不清的美女。但是我知道兴那时只喜欢我最好的朋友蕊,因为蕊是校花级的才貌兼备的好女孩。虹却真的很不显眼:相貌平平,个子平平,学习平平,反正要不是她有点过分开朗的话可能到今天我都根本记不起她来。在我看来,那时的虹应该是没有任何勇气去对兴想入非非的。可是他们却真的成为了夫妻,听说还有了一个女儿,于我是确实不敢相信的!
敏说是虹追的兴,并且真可谓是一路穷追不舍。虽然我们都听惯了“女追男,隔层纱”,似乎很容易的样子,但是虹却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
中考兴考入了县二中,虹落榜了。因为内心深处对兴的过分爱慕,虹选择了复读。对于学习平平的她来讲真的要付出超出常人很多倍的努力才能进入自己理想的高中。所以她几乎是废寝忘食的,并且她还很节俭,因为她知道兴的家境不好,所以她会尽量节约零用钱想将来有机会了一定给兴补贴学费。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洒了一年的汗水,第二年中考虹顺利地跟到了兴所在的县二中。虹虽然算是只丑小鸭,可是她却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她特别开朗,不畏惧场合。所以去到二中之后她就经常借着问问题的缘由跨年级去找兴,顺便偶尔给兴带点好吃的,买点学习用具什么的。其实高中后的兴学习一直还是在全县名列前茅的,能够有初中的“老同学”跑来问问题或者关心自己什么的他总觉得很正常,所以也就对虹的行为没往别处想。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三年一晃结束了,兴考入了省城最好的学校,而虹为他高兴的同时也在奋力地备战高考,想争取下一年如愿以偿地继续跟着兴前行。可是命运似乎对虹很不眷顾,即便她没日没夜地学习,第一年高考她依然还是落榜了。
为了兴,什么都不可怕,兴无意间就成了指引她前行的灯塔,她又一次选择了复读。又是疲惫不堪的一年,她恨不得把一天当两天来用去学习。自己还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攒下来的钱一次次装进了信封,寄到了兴的怀里。兴本来是不接受的,但是虹说就当是借给朋友的,将来还给她就是了。兴本是父母重病在身一直靠大家救济的孩子,所以他也就接受了虹的一片心意。兴想等将来自己参加工作了,加倍还给虹钱就是了。
第二次高考虹依然没能够如愿以偿地进入兴的学校,但是她已经很尽力了,并且她也考到了省府的师范学校,那学校离兴的学校不远,这点对她多少是个慰藉。
兴大学后也是一直忙于学习的,虹则经常去找兴,假期还会主动邀兴一起去打工,只是想要加深他们俩之间的感情。但是据那时的我所知道的,大学后的兴还是爱着我的好友蕊的,并且一直给她写信。只是那时人见人爱的蕊早已经有了自己中专时期的男友,但年轻不定的情怀让她一直没有对兴直言的拒绝。相反她总是大方得体的安慰往往更能将兴引入错误的爱的梦境。所以现在我敢确定,虹那时在兴的眼里,不过就是个朋友而已,是个相当于同性朋友的朋友。
敏说其实当时虹是深知兴对蕊一往情深的,但是她却真的陷进了兴的情网里不能自拔,并且她也一直坚信她的努力与付出终究会战胜她的平凡,一定会虏获兴的内心的。
时光荏苒,转眼兴大学毕业了,以优异的成绩被学校举荐到了深圳的外企。虹还有一年呢,可是兴走后她的魂似乎也被带走了。虹知道深圳的繁华,更知道那是个花花世界,美女成群。所以经过前思后想之后虹还是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提前一年走出了校门。当她独自一人挎着行李包走在霓虹闪烁的深圳街头时,她没有任何的恐惧与彷徨。相反她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幸福而甜蜜的微笑:因为她真的觉得她离兴近了,更近了。
虹去时是没有通知兴的,直到她在兴的公司旁边的打字社找到了一份打字员的工作之后她才跟兴见了面,因为她真的不想让兴因为她而有任何负担。我们总是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话对当时的他们俩来说应该还是蛮确切的吧?至少对于年轻痴狂的他们而言,一下子在那偌大的城市相遇,真的无形中就会有一种相依的感觉。
他们就那么忙碌地工作着,下班后享受着老乡之间的相聚,似乎什么都那么平静,兴还是守着自己内心依旧的向往,而虹却对兴的情感已经达到了极致,真的想要表达了。
恰在此时,兴的爸爸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虹没有经过兴的允许就陪着兴风尘扑扑地回到了久别的故乡。只可惜那病说走就那么急,兴都没能看上父亲最后一眼,兴是欲哭无泪的。因为他刚刚可以开始赚足够的钱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了,可是父亲却一句话都没说就那么静悄悄地走了。
痛苦万分的兴第一次失去了向来的坚强,扑在虹的怀里哭的失去了模样。那一刻虹的心像被什么撕扯着,真的碎裂了,因为她真的好心疼自己心爱的男人如此这般地苦楚。并且她因此更加确信:不管经历什么,这个男人今生必须由她来守护!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兴觉得应该借这次回来的机会去找蕊了,直面地吐露自己久已的爱慕。可是当兴怀揣着一颗将要跳出心脏的热切之心敲开蕊的家门时,迎出门来的却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那就是蕊的未婚夫,那天刚好是他们订婚的日子。
兴已经记不清他是怎么离开蕊的家的了,因为这个打击似乎并不比父亲的离去来的轻微。回家的路上兴的心是死的,神情是木然的。可奇怪的是他的眼前却总有虹的影子在闪现,并且从初中一直到现在虹为他所做的一切似乎一下子都穿成了一条清晰而金光闪闪的爱情线,在牵引着他赶紧回到那个真正需要他的女人身边,永远不再有任何杂念。
于是兴无形中加快了自己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距离村口很远他就看见了虹眺望他的身影。于是他几乎是用飞的,一下子扑进了虹的怀里。那一刻泪水模糊了他们的眼,浸润了他们的心,让他们抱得越来越紧,越来越紧,直至令人窒息的吻将他们幻化成了世间最美的蝶,翩翩起舞在了那一片美丽而永恒的爱的天地里------
结束语:听完他们的故事,这真的是个美好的结局。对于虹追兴的爱情路途,我真的是很钦佩的。回想那个曾经的年轻时代,想想那些追过自己的人和自己追过的人,如果都如虹般执着。是否我们的今天都会改写?我想一定会的吧?毕竟我们的内心都曾有过曾经最初的追逐,只是我们没有虹的坚持,所以我们的那些便只能被冠以了一个美好的值得回味的名字:那就是“初恋”。
第28篇、当我爱上你的时候
我知道当我爱上你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苍白……

我的开始就是我的结局!!!
当这一切都随风无情的飘过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爱情已成了过去。。。。。。我知道自己将要面对苍白,听着她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的时候,我心碎了***
她,是一次一次偶然机会让我从认识到熟悉起来的~!每次当我拨通她电话的时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原来只想听听她那熟悉的声音,拨通埋藏心中深处的那根弦!~等自己明白的时候,我已经爱上她了。本来我打算让这份爱永远存在自己的心中,永远成为我心中的回忆。当思念漫溢时,我知道自己承担不住了,我忍不住向她说了声:“我爱上你了。”心轻松了,思念却更浓了。当爱又一次的撞击我的心灵,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爱上了她。我无法控制自己对她的思念,对她的付出。因为爱我放弃了我的全部。只希望能和她平平安安,快乐幸福的过一生/既然选择了爱她,我不会在奢求爱她生生世世,只希望能在我生命有限的日子中,让我好好爱她。当她知道我也爱她的时候,她惊讶了。总是在有意的回避着我,我的表白是不是让她觉得我有些唐突。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弃的,但是她总不给机会让我靠近她,我的心有些痛。这个时候我选择了离开,我走了。在一个离她好远好远的地方,可我的心还在她的身边。但无法控制自己思念,我在很远的地方用不署名的方式给她发了个短信息,告诉她,我在网上等着她的出现。我想如果她这次不出现,我会把这份爱做为永远的回忆。没有想到的是她来了,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到后来我才知道,她朋友来了,是陪朋友一起来玩的。如果她不出现,我不知道自己漂泊在什么地方,也许现在我正在世界某个角落在拼搏,在争取属于我的一切。真没有想到她能出现,这就是缘分吧!为她,我宁愿放弃所有!因为爱你,我想让你更自由。因为爱你,我鼓足了勇气说:“我爱你。”因为爱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属于我。
“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第29篇、在地铁里的浪漫情事

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不回哈尔滨,我也不回苏州,我们就留在北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
留在北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嘉明在中关村的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说是搞电脑工程,却不过是给人组装电脑;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做秘书,干的也不过是些收发传真打扫卫生这些毫无创意的活。这样,我俩加起来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仅仅只能糊口。
我俩的单位没有宿舍,为了节省车费,我们只好在离单位较近的地方租房子住。他在海淀我在东城。正好一东一西。因为一个人租房太贵,我们只好各自与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约会了几次后,我们再也不愿意在彼此的宿舍见面了,因为偷偷地亲吻像在做贼。
整个秋天,我和嘉明都只能游荡在长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上,因为这里是免费的,去哪个公园门票都挺贵。每当我羡慕而又失望地面对商店里的高档时装时,嘉明总是笑着对我说:“筱凡,等有了钱我就给你每样买两件,用一件扔一件!”
有一次我们在商场看到一块瑞士表,漂亮精致,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想,如果嘉明有一块这样的表该多好啊,因为亦舒在小说中说过:“一个男人有没有品位看他腕上的表就知道了!”我想如果我有了钱,送嘉明的第一份礼物就应该是这块表!嘉明看着我说:“傻丫头,想什么呢?等有了钱,咱就买两只,左手一只右手一只!”他总是这样幽默,让我失落的心一次次温暖起来。
但很快,冬天来了。
北京的冬天太冷,甚至,我穿上厚厚的棉衣也会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每个周末的见面便成了对我们爱情的考验!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见嘉明,打死我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出来!
我原以为我们的爱情会打败北京的冬天,但是我错了。一个周末,在风中游荡了一天的我终于在晚上发起了高烧。一周后,当憔悴的我出现在嘉明面前时,嘉明一下子惊呆了,他红着眼睛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偌大的北京难道就没有一个我们可以拥抱的地方吗?”
那天,我们随着人流进了一家麦当劳,每人要了一份二十多元的套餐,极慢极慢地吃着,为的是享受那里面开放的暖气,但那里乱哄哄的气氛还有服务生来来回回盯着我们的眼光让我如坐针毡,我和嘉明决定离开。四十多元钱的消费仅仅让我们温暖了不到半天!
从麦当劳出来,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寒酸的爱情,我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我们本可以在家乡找到不错的职业,但现在却像两个流浪儿在北京飘荡着,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暖和地谈恋爱!
又是一个周五,我望着窗外的雪花发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有雪。
这时,短信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了一下,是嘉明。他在短信中写道:亲爱的,我们好久没有出去了,明天一起出去逛逛好吗?
是啊,我们的确好久没有出去逛了,我多么希望依偎在嘉明温暖的怀抱里和他一起散步,可是,明天的天气……一想到寒冷的北风,我迟疑了。
这时,嘉明又发来了短信:别担心,丫头。保证明天不会再让你冻着,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既暖和又花不了多少钱,这个地方你绝对不会想到,等着吧,明天将会有一个大大的惊喜摆在你面前!
那的确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当他拉着我的手跑向地铁,当我们来回在地铁里不停地穿行,在暖气十足的地铁里四目相对十指交缠时,我一下子明白了。
原来,嘉明找到的那个让我们既花费不高又能一整天可以暖暖地呆在一起的方法,就是花六元钱买两张地铁票坐地铁。
我快乐得都要傻了,恐怕只有我的嘉明才会想出这么美妙的办法,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北京的地铁这么可爱,只要每人三元钱,只要不出站口,就可以坐一整天!
车厢里人很多,我们静静地拥抱着,像两条取暖的沙丁鱼。
环城地铁几分钟就要停一次,趁着停车的空当,嘉明牵着我的手来到宽敞的地铁站台,原来这里有流浪歌手煽情的表演。正当我沉醉其中时,嘉明又拽着我的手,在地铁快要启动的前几秒钟冲进另一节车厢。
整个周末,我们从这个车厢换到那个车厢,整个地铁似乎成了我和嘉明的地铁,两个人的地铁。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乐的呢?此后,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开始了频繁的约会。
地铁环城一周要一个多小时,嘉明总会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凑在我耳边爱怜地说着动人的情话。等到他自己都讲腻了的时候,他就会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零食和饮料递给我。一天,正当我接过他递来的食物大快朵颐的时候,他突然一脸惊讶地说:“筱凡,刚才你咬过的梨上好像只剩下了半条虫子。”我大惊失色。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嘉明哈哈大笑,原来,这只是他的恶作剧。
我白了他一眼,一拳轻轻地打在了他的胸口上,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把我拉进他的怀抱,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双眼,在轰隆隆的地铁声中,在充满爱情滋味的地铁里,冬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周末,累的时候我就靠在他的肩头小憩,而他则一边细心地为我修剪指甲,一边给我讲他从朋友那儿听来的笑话。
当然,嘉明也经常会给我带来很多意料之外的惊喜,有时会从夹克里变出一支玫瑰,有时会送我一些漂亮的小首饰。另外,他还会不失时机地陪我练习口语。大学毕业时我的英语只过了四级,离我现在的工作需要差得很远,嘉明决定利用这个时间给我狂补英语。
转眼,圣诞节到了,嘉明打电话把我约出来,他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我,我拆开一看,是一个漂亮的MP3!我早就想要一个了,一看标价,吓了我一跳,竟然要700多元钱!嘉明每月的工资才1000元,除了基本的生活费和每个周末的开支,还要给我打电话——哪来多余的钱呢?我再三追问,可他死活不说,问急了,他才说:“筱凡,别问了,只要你开心,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一时间,我无话可说。我默默地把耳机塞进耳朵,摁下开关,熟悉的音乐立即在耳边响起,是周华健的《一起吃苦的幸福》:“我们越来越爱回忆了,是不是因为不敢期待未来呢?你说世界好像天天在倾塌着,只能弯腰低头把梦越做越小了,是该牵手上山看看的,最初动心的窗口有什么景色,不能不哭你就让我把你抱着,少了大的惊喜也要找点小的快乐,就算有些事烦恼无助,至少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我的眼睛蓦地湿润了。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再长的时间也会变短。不知不觉中,寒冷的冬天过去了。就在街头的柳条开始泛绿的时候,因为我成功地给公司老总翻译了几份文件,他决定把我调到公司里一个极其重要的部门负责外联;而嘉明通过不断的努力被调往了软件开发部,再也不是那个只能组装机器的小师傅了。
为了庆祝,我和嘉明决定在地铁站见面。
等我来到地铁站,嘉明已经在那儿了,他红着脸从兜里掏出一枚小小的银戒指,那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他说:“等有了钱,我再给你买钻戒。”
4月的一天,我们在春风中相拥着去看樱花。在烂漫的樱花树下,嘉明用他有力的臂膀环抱着我,轻轻地对我说:“筱凡,等到冬天再来的时候,我会给你一个家。那时,我们会在自己的小屋里相亲相爱,想拥抱多久就多久,想亲吻多久就多久!”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我一直想告诉嘉明的是,无论我们以后有多少钱住多大房子,我都不会忘记那辆开往春天的地铁,因为我们的爱情花朵——曾在这列地铁里绽放得那样艳丽夺目!
嘉明永远也不知道,那个冬天所有的地铁票都被我收集起来,整齐地叠在了一起
第30篇、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蒙眬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第31篇、爱与真心
喜欢听广播里的情感谈话节目,记得有人曾说过:“聪明人不是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不是每个风浪都去撞得头破血流,而是从别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睿智地走好自己的路。”我的情感经历并不丰富,所以,我更愿意听别人的经历。
今天打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她有些忧伤,她说她的男友得了癌症,因为是早期正在治疗,但她不知道他能够活多久。她很难过,也很犹豫。因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她舍不得分手。如果分手,她怕再找不到如此爱她的男友。但是不分手,她怕男友活不长,留下她一个人会是多么孤独;或当他男友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已不再年轻,想再找一个如意的伴侣也难了。她问主持人,她应该怎么办?是坚持还是放弃?她既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又怕男朋友和她不能长久……
主持人说:“你真是太自私了,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手,贪婪的人最痛苦。”
女孩沉默几秒钟说:“我是希望得到长久的幸福,让他照顾我,又担心他活不长,我现在放弃了又可惜。”
听到这里我想,这个女孩简直把自私和贪婪演绎到极致,贪婪的人最痛苦,没错。何止是爱情,生活中许多事情莫不如此,因为贪心欲罢不能,最终的结果就是沦陷。
女孩只想索取,不想承担责任,她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爱一个人就是为他真心付出,她却不懂这个道理。也许那个男孩太爱他的女友,所以宠坏了她。当他得了癌症,女友还在为她自己患得患失,全然没有考虑男友的感受。也许她的男友在人世活不了多久,她应该让他在活着的时候更快乐些。
爱上一个自私的人,也许比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好不了多少。我不知道女孩最终的抉择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和她的男友都不会幸福。
爱首先是给予,是让对方幸福快乐,如果一方不如此,爱情就成为一只脆弱的空玻璃瓶子,一碰就会碎。

第32篇、我爱你,再见

1
苏小坠连续喝掉两瓶酸奶,是原味的,纯纯的那种,浓郁的味道是来自大草原。喝酸奶的吸管被苏小坠的牙齿刻了一排很好看的印记,她在看小说,可她从不为里面的情节流泪,她只会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苏小坠是从第一次失恋开始喜欢上喝酸奶的吧,这听起来有点矫情。她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样子,只记得男孩每次来找苏小坠都会带大杯的酸奶。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许多事,但一个小小的细节却会永远的留在心底,就像现在,苏小坠每次喝酸奶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喜欢过那样一个男孩。
其实苏小坠已经一个人很久了。
苏小坠独自一个人开一家小店,这家小店不卖别的,只卖戒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苏小坠的这家店,苏小坠的妈妈反对得异常厉害。苏小坠从小没有父亲,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苏小坠也很听妈妈的话。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可是她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任何事,她知道那是她母亲的一块疤。苏小坠这回却很固执,她把她的小店里刷成了玫瑰红的色彩,温情而艳丽,在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戒指,金的、银的、玻璃的、小碎钻的、各种可爱奇特的动物造型的。或许因为苏小坠店里的价格便宜,样式又好看,会有很多孩子过来买。男孩和女孩带着灿烂的笑容在挑,幸福的神情洋溢在他们脸上,每当这时候,苏小坠总会露出开心的笑容,仿佛所有的戒指都是送给她的。
那天下雨,好像所有浪漫的事都是发生在下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声像催眠曲似的。苏小坠今天穿着牛奶色的毛衣,袖口和下摆围上卡其色的流苏,脚上穿着一双橘色的平底鞋,刺刺的感觉。她正趴在一只胳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
“我想要这对戒指。”苏小坠隐隐地听到有人和她说话,她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是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子,是男孩子吧,因为他的脸上正挂着孩子般的笑,在潮湿的天气里明亮无比。这是漫画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嗯,好。”苏小坠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甩了甩被压得很痛的胳膊,选了一张紫色的纸很仔细地帮他包起来。
“送给女友的?”苏小坠漫不经心地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搭着话。
“不,只是因为它们很漂亮,不是吗?”男孩子同样漫不经心地应答着。
苏小坠很惊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的确是个男孩子,挂着笑,但眉宇之间透着几分霸气。
“我是麦俊,你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有时间去对面的‘积木游戏’坐坐,我在那儿做贝司手。”
2
夜幕降临的时候,雨停了,空气格外的清新,甚至还有一丝丝青草的味道。苏小坠忽然想到了下午那个男孩,有点霸气的男孩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对面的“积木游戏”。
苏小坠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20年,她一直认为这是错综复杂的城市,所有的一切边界都是靠高耸的围墙来表示,像一个隔绝的大陆。苏小坠每天只往返于家与小店之间,偶尔会乘公车去市中心买些东西。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灯红酒绿的诱惑,令人惘然。苏小坠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所以她宁愿找一个温暖而安全的壳,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
进去的那一刻,苏小坠放下她的长发,下意识地把它们搞得乱乱的,并且在嘴唇上抹了玫瑰红的唇油,看起来像绽放的花朵。
苏小坠很快看到了麦俊,黑色的紧身衣和火红的贝司,很多电线缠绕在他身上。他额前的头发滑下来遮挡住他所有的神情。可苏小坠还是能感觉他的神情,淡淡的,有些霸气,唇角上扬,还有一点点不屑。他在淡淡地唱着什么,好像是齐秦的一首老歌。苏小坠突然莫名奇妙地忧伤起来,她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忧伤,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像自己,黑色的衣服和火红的贝司包裹着他干净的灵魂。演奏的间隙,麦俊看到了苏小坠,他对她笑了笑,然后请她喝一种叫“醉身梦死”的酒。苏小坠知道这是《东邪西毒》中黄药师最爱喝的酒,这种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忘记过去。苏小坠不知道麦俊为什么要请她喝这种酒。她小口地喝着酒,酒不是很烈,但到喉咙的时候会有让人惊慌的疼痛。
然后,她看到了麦俊的眼睛,明亮极了,这真是不一样的眼睛。麦俊没有说话,只是用脚踢着苏小坠橘红色的鞋子,这是一个暧昧的动作。苏小坠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柔软的头发在手指间有着生硬冰冷的触感。她往后轻轻靠在木制的墙上,看着橘色的光线染红了麦俊的脸。
“我喜欢你。”麦俊在嘈杂的酒吧里异常清楚地吐出这样的字。
“什么?”苏小坠微微有些醉了。
“麦俊喜欢苏小坠。”
苏小坠的脸红了,红得像放在瓶子里的红酒,红得那么彻底和干净。然后她感到了麦俊强有力的拥抱,很温暖很温暖。
3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苏小坠一大早就被妈妈喊起来吃早饭。苏小坠的妈妈总是很疼她,喜欢帮她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她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依旧是牛奶、面包、鸡蛋,苏小坠心不在焉地吃着,她没有问妈妈昨天她是怎么回来的,她努力回忆着关于昨天的细节,可是仍然是那么模糊,苏小坠甚至开始怀疑昨天真的是否有一个叫麦俊的英俊而桀骜的男子出现过。
“小坠,你该嫁人了。”妈妈对苏小坠说,她总是想为苏小坠安排好一切。
苏小坠静静地等待着下面的话,她知道这是妈妈的习惯,不为她安排好是绝不会轻易地向苏小坠开口的。
然后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门铃声,苏小坠起身去开门。
“苏小坠,你好吗?”麦俊换了干净的格子衬衣和仔裤,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可眼神依旧。苏小坠有点微微吃惊,沉默了很久,苏小坠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苏小坠,下午两点楼下的咖啡屋,我帮你约好了。”苏小坠不知道她的妈妈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苏小坠看得出,她不喜欢麦俊,非常不喜欢。
“你妈妈不喜欢我。”下楼的时候,麦俊对苏小坠说。
苏小坠没有说话,然后对麦俊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早上的电影院总是很空旷的,沉淀了一个晚上的影院一点生气都没有,偌大的电影院只有苏小坠和麦俊两个人。可她却觉得她现在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4
苏小坠按照妈妈的意思,下午两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楼下的咖啡店。她穿了粉红色塞格毛裙,仅及膝,露着手臂,柔顺的黑色头发像水一样泻下,像大街上任何一个恬静的女孩子。她没有问妈妈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情况,因为她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去例行一下公事。
“我叫郑衷国。”这个男人对她笑了笑。
苏小坠“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真是一个好爱国的名字,和他一样没有什么不妥。穿的是LONDON FOG灰蓝色西服,配的同一色系的衬衣,和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得体的穿着。
郑衷国坐在她对面,很久,他才对苏小坠说,“你知道吗?你的眼睛这样美,你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女孩,干净得不像这个喧闹的城市的。”
苏小坠有些混乱,很少会有一个男人这样直接地称赞她。
“愿意和我结婚吗?”
苏小坠被他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切都太突然了。
结婚?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她没有爸爸,她只有妈妈。她妈妈要她来相亲,她就来了。她猛然想起,她妈妈是要她嫁人,嫁一个男人,那是眼前这个吗?这个男人是她要嫁的吗?她的脑子乱成一团,如果结了婚,妈妈就可以放心了,不要再照顾她,她想到了妈妈额上渐渐爬出的皱纹。可是这样的时候,她感到恐惧,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碎了。
“你考虑一下,我等你答复。”然后郑衷国给了苏小坠一张代表他身份的名片。
喝完咖啡出来,她在门口看到了麦俊。
麦俊站在路的那头,依旧是那个样子。苏小坠刚要走过去,只见红灯亮了,苏小坠只得停住脚步,她忽然觉得是那样的无助,这红灯一下子就切断了所有来路,苏小坠在这头,麦俊在那头。
5
在楼下的咖啡屋,苏小坠和郑衷国又一次见了面。他依旧那么大方得体,一切都有着胸有成竹的沉稳。
“我嫁给你,你可以照顾我吗?”
“当然可以。”
“还有我的母亲。”
“嗯,是的,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那好,我嫁给你。”
“我还有一个要求,可以吗?”苏小坠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定才说出来,“我可以不要戒指吗?”
苏小坠抬起头想要挤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却在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眼泛泪光,她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这样轻易地把自己交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手里。
婚礼的那天,天下着雨,细细的,哀怨得像苏小坠的长发,一缕一缕的。苏小坠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婚纱,戴着高贵的钻石首饰,挽着郑衷国的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她在人群当中看到了麦俊。
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神,他的笑容。
当贝司响起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红色的贝司弹奏着幸福的音乐,人们都屏住呼吸,享受着如此美妙的幸福。可苏小坠能听出其中的悲伤,只有她懂得那遮掩的头发下有着怎样一双哀伤的眼睛。
苏小坠的眼泪流下来,咸得发苦。她不知道怎么和麦俊说,她也不想对麦俊说,一件事她已经背负起来,于是她可以独自一人背负全部。
当她在母亲的房间里看到那张照片,那个照片里的男人有着和麦俊一样的眼睛和笑容,苏小坠就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苏小坠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这是她的父亲,当年丢下她们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这是苏小坠第一次看到她的父亲,如果不是麦俊,她想,母亲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她提起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父亲也是麦俊的父亲。
有些错误是一开始就被注定好的。
苏小坠的手上没有戒指。
第33篇、雨天的爱恋
细雨蒙蒙笼罩着灰色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我仰卧在巨大的山石上,雨露沾满衣衫,望烟雨红尘,视山间小路,又是一道别样的风景线,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撑着伞走来,嘴角处流露出幸福的笑容。
雨,我已经忘了有久了,没让雨淋湿我疲惫的身体,去接受大自然的洗礼了;每次淋雨都有一种痛彻淋漓的兴奋,似乎在滋润的身体每个细胞,冰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大脑神经,让它再次运转,回味曾经童稚的时光,儿时的我是多么的童真,直到遇到了你,你打破了我以往的平静生活…
你,是个温柔的女生,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你的教室;我与以往一样,路过你的教室,不经意间,看见了正在学习的你,你手上的笔在不停的跳动,似乎在序写着我心跳的旋律,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你,不知这是不是传说的一见钟情,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已中毒;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色渐渐变暗,你终于停下了手中的笔,开始收拾东西,背起书包,离开,看见我,你并不感到惊讶,似乎,你早已知道我的存在,你对我微笑,刹那间,我只觉得你的笑是世上最美的风景,我失神了,看着你渐飘渐远的身影消逝在校门外;待我回神时,才发现天色已晚,时间已是六点多,我在空地上站了一个多钟,而且是一动不动的,脚都麻痹了,无力的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家,嘴角却露出欣喜的微笑。
自从那天以后,我像中了你的毒,每天都会出现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看着你的身影,你的笑容,这时,我才会安然离去,回家;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许久,我也忘了有多久了,直到那个的雨天,才打破了这个以往平淡的气氛。
那天,我还是和以往一样,站在原来的地点,不一会儿,晴天霹雳,一道亮丽的白色闪电划过我的头顶上空,落在远处的山上,瞬时,雷声阵阵,雨滴听令冲锋,攻击大地,而我,成了战争的牺牲品,第一波攻击在我的身上,我终究躲不过枪林弹雨,身躯千穿百孔,成了一落汤鸡,我仰天抬头,看着朦胧的天空,一道闪电划破灰幕,朝远方逝去;这时,一把淡蓝色折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遮掩灰色的天空,低头看,是你,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我有些紧张,心跳加速,出现了窒息感,“你还好吧!”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太幸福了,“恩…好…好……”我脸庞微热,想必脸上已泛起阵阵红晕。
“呵呵…”她又笑了,是那么的灿烂,可爱。
“我们可以进教室吧,再淋下去你会感冒的!”
“我…不会感冒的,我很少生病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讲话有点别扭,声音似乎也变小了。
“呵呵…傻瓜,我们进去吧!”
“哦…”
我们走进教室,她把伞放在一旁,开始收拾东西,我呆呆地站在一旁,看着她收拾东西,很温柔,像一个贤妻良母在家里做家务的模样;我痴痴的看着她,直到她背起书包,唤我一声,我才回神,“我们走吧!”
“啊……走?去哪?”
“回家啊,光线很暗,学习不了,而且这种天气会影响我专心学习。”
“哦。”
“那我们走吧!”
“恩,雨伞让我拿吧…”
“恩…”
雨中,伞下,两人并肩走,默默,无声,任雨淋湿了我半边身,感觉很开心,真希望这段路可以一直走下去,可,缘终有尽时,路也有终点,她到家了,“我到家了。”
“恩,那我走了。”我转身,即将离开,她叫住了我,我回首默视,“呃?”
“伞…借你了…”她递给我,就溜进门了,留下发愣的我,我默笑,穿过大街小巷,心里暗然欣喜。
第二天清晨,雾气弥漫,充满整个山间田野,露珠还在花草间逗留,我在山间晨跑,迷雾留下我阵阵残影;忽然,听到一阵琴音传来,沁入我心,使我停下脚步,铭听,去寻找琴声的起源,我漫步山间小道,只见一个女生在巨石上弹琴,那是个熟悉的身体,我一步步向她靠近,拨开云雾,是她,她在弹古琴,依旧是那么美,我不由得被她的美惊呆了,在一旁坐下,看着她的玉指在琴弦上跳动,指尖如行云流水般构出美妙的音符,轻快的旋律,优美的曲调,我听得如痴如醉,琴定,声停,她满脸惊讶,可能是我吓到她了,“你弹得真好,很美…”
“谢谢。”她回神,羞涩道。
“你每天都在这练琴吗?”
“恩!你怎么会在这?”
“我在晨跑,听到琴声我就过来了。”
“嗯…”
“啊…糟了,我忘了买早餐了,一会学校见。”我跃下巨石,飞奔山间,不一会儿,我的身影便消失在浓雾中。
“啊…快七点了,饭还没煮,真的糟了。”她背上琴,穿越田野间,一头扎进浓雾,芊芊身影逐渐消失在云雾中。
早上放学后,她正在路上行走,忽然有个身影出现在她身旁,她却不惊讶,似乎已经习惯了他带来的惊讶,“你来啦!”
“恩,伞。”我把伞递给她,她拿在手上,没放回书包里,我感动奇怪,却没问出口。
“你每天都在那练琴吗?”
“恩。”
“那…我以后每天可以去听吗?”
“可以啊!”
“恩。”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都在巨石上等她的到来,听她的琴音,傍晚时分,和她一起在教室里学习,我时不时注视着她,她脸颊泛起红晕,迟迟不降,过后,送她回家。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我们的感情日益增深,形影不离,到现在,我们已成了对方的知音,知心,无话不说,无所顾及,一直到现在…
“你又在这淋雨了,会感冒的…”
“呵呵,你来了…”依旧是那把淡蓝色的折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只是多了你的身影。
“恩,该回去了,伯母正找你呢…”
“那我们走吧…”我站起来道。
“恩…”她依偎在我的怀里。
“我的衣服还是湿的。”
“没关系。”她微笑道。
“你真美…”我亲吻她的额头,轻声道。
“恩…”她满意的笑了。
雨天里,两人甜蜜的身影,走在山间小路上…

第34篇、现代爱情故事:刻有名字的保温饭盒
作者: 积雪草

大学毕业后,她跟着他从温婉美丽的江南古城,一路逶迤来到北方,像一粒蒲公英的种子,在一座北方的城市里扎下了根。
她和他都来自边远贫穷落后的山区,因为上大学,所以在江南古城相遇,从此像茶和水,再也分不开。
北方的城市里,工作并不像想像的那么好找,两个人租了一间小房子,过着衣食无着的日子,然而,有爱,再穷困潦倒的日子,也会有温度。
他好不容易在一家新开的分公司里,谋到了一个职位,只是这家新公司所有的环节都不健全,公司里连个餐厅都没有,午餐需要在外面解决。
她也找了一份工作,是一家私人幼儿园里的老师,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美中不足的是薪水不多,而且午餐也没有地方解决。
他抱怨给她听,外面的东西可真贵,又不好吃。第二天,她跑了好多家商场,最后终于挑到两个有一模一样小草莓图案的保温饭盒,她笑,说:“以后我们的午餐都在这饭盒里,你不是爱吃饺子吗?我每天都给你包饺子吃。”
每天早晨,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粉色保温饭盒,安静地躺在门口的柜子上,上班走的时候,她随手递一个饭盒给他。中午的时候,在公司的微波炉里简单地热一下,打开饭盒,里面是一只只排列整齐的小饺子,散发着热气,咬一口,馅大皮薄,饺子里的汤汁瞬间溢出,香味四溢,惹得同事们羡慕不已。
他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手绝活,饺子包得那么好,晶莹剔透,而且内容每天都不同,三鲜、羊肉、牛肉、香菇海螺,每天都变换着花样,鲜中有香,香而不腻,美味可口。
有一天,因为公司里有事,早上走得有些匆忙,所以随手拿了一个饭盒,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发现,饺子是素馅的,什么香味都没有,味同嚼蜡。没事的时候,他留心看那个饭盒,原来饭盒上刻着她的名字。
他心中有些疼,两个一模一样的饭盒,原来里面的内容竟然如此不同。他问她,她笑,像一朵灿烂的春花,我喜欢吃素馅的,我在减肥。他的眼睛里有湿气在升腾,看着瘦弱娇小的她说,你撒谎。她低下头,你的工作累,身体需要。再说,我们还那么穷,念大学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山区里的父母等着我们寄钱,我们还没有房子,将来再有了孩子,生活很吃紧,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吧,我能做的也就这么多。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眼泪溢出来,你可真是个傻女人,你做得已经够多了,别再亏待自己,我要你长得胖胖的,懂吗?
他的眼泪滴落在她的手背上,他第一次知道,饺子和饺子原来如此不同,爱和爱的内容也如此不同。
第35篇、记忆里那些零零碎碎的温暖

还是要芳草么?像天使一样的漂亮姐姐冲艾昕笑着,笑容多美多甜啊,几乎覆盖了这个冬天所有的寒意。
是的,第378期。终于又等来了,艾昕心满意足地捧着新出炉的<芳草。青春版>,晚上又要挑灯夜读了喔。
小妹慢走,再见啊!
再见!
艾昕感觉到心里暖洋洋的,在这刺骨的寒冬里,漂亮姐姐的笑就像从城堡窗户外射进来最亮地那一道光,可以把整座城堡都照得暖洋洋的。
艾昕第一次知道芳草还是在夏天的时候,那时正值暑期,爸爸托她去书报亭买报纸,一本封面浪漫唯美的杂志吸引了她的眼球。于是连着报纸一起买回了家。
艾昕是很少哭的,可是那个晚上,她却流了整个夏天最多的一次泪水。那本叫芳草的杂志,艾昕就这样深深地喜欢上了,一直一直。
艾昕最好喜欢做梦了,因为现实总是无法令人满足,所以只好用梦幻来填补现实的缺憾。艾昕把自己幻想成所有浪漫爱情故事的女主角,把浪漫爱情故事的所有女主角幻想成自己。芳草多美多浪漫啊,艾昕像喜欢做梦一样喜欢着芳草,像热爱芳草一样热爱着做梦。于是,身边所有的男生在她眼里都成了青蛙,艾昕总觉得他们不够王子。
第一次读完芳草时,艾昕很认真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像芳草里的那些作者一样,用文字去描绘她的梦幻,把自己的梦变得真实一点。
艾昕给自己取了个很好听的笔名,晴寒末初。
艾昕讨厌夏天,讨厌夏天热烈刺眼的阳光,因为害怕被灼伤的痛。同样,艾昕也痛恨冬天,因为凛冽的寒风总是能把她的意志力消弱到最低点。夏天临末和冬天临初的那段时间,叫秋天吧,这是艾昕最喜欢的季节。
晴末寒初。艾昕很满意这个名字。
长这么大,艾昕一直都没恋爱过呢。对于现实中的爱情,她根本不在乎,她渴望的,是梦里的。所以在她第N亿次做着王子和城堡的梦时,把一个喜欢她的男孩子递来的情书撕得粉碎。纸屑在空中飞飞扬扬漂漂洒洒时,艾昕就冲那个委屈的男孩喊,你不是金政勋,不是明道,不是飞轮海当中的的任何一个,所以更不是我梦里的王子。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看到过叫情书的那玩意儿了。每次想起这件事,艾昕都不免有点小后悔,还好有梦陪伴着她,偶尔清醒过来的时候,艾昕也不免嘲笑自己的愚蠢和不现实。继而是傻笑,然后又继续做着她的白日梦。
第N次站在书报亭前。不是漂亮姐姐么,艾昕不知道书报亭什么时候换了主人。
芳草第379期,请问有么?
有的啊,请拿好喔。男孩迅速的把杂志递给艾昕。你也喜欢芳草么,我从前几个月开始看的,很不错啊。男孩喜笑颜开的说着,长长的睫毛剪辑着天空照射过来的那一缕缕阳光,俊美的五官显得更加明亮。艾昕看着他的笑容时,忽然感觉到这个城市的温度也不是那么的冷,反到有一丝丝暖意,因为暖,就暖进了心里。
是啊,我就是这样喜欢咯。
不知道是因为买到芳草的缘故,还是之前那位售书的男孩,艾昕像刚吃完棉花糖一样,感觉心里软乎乎的,甜丝丝的。男孩的笑容一直在脑海挥之不去,那张俊美的脸,就连梦里的王子,也不过如此吧!令人不解的是,男孩为什么会在书报亭呢,以彼此相仿的年纪,不是也应该在上学的吗。
还是像以往一样,读着芳草的时候,会不知不觉地就流出眼泪来,也会不知不觉地笑出声来。
艾昕再次想起男孩,他说他也看的,他说很不错啊。
不知怎么的,今天一点也不冷呢,寒风收起了以往的嚣张拨唬,就连平时吝啬的太阳今天也大发慈悲呢。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难道是梦里的王子要出现了吗?艾昕痴痴的笑着,做起梦的时候,总是这样傻呵。
嗨,你好。
不知道什么突然冒出了一位男生,个子足足有一米八高呢,艾昕要抬起头来才能看清他的脸。多么精美的轮廓啊,可是为什么这么熟悉呢,他的笑容和温暖。
呃,你好。实在想不出比这更有创意的招呼语了。
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吗,男孩指着艾昕的校微。
是呢,你也是么?
之前是,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男孩耸耸肩。因为打架,被退学的呢。
艾昕不可置信的看着他,看起来处处都焕发着优秀气质的男孩,怎么会是因为打架被退学的学生呢。
你也觉得我看起来很坏是不是?呵呵,再见了啊。
男孩就这样地从艾昕的视线里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艾昕嗅到了一股孤单和落寞的味道。
躺在被窝里很久很久,艾昕就是睡不着,脑子里满满的都是男孩的笑容和话语。原来我们同一个学校呢,想到这里,艾昕偷偷地有点得意。"你也觉得我看起来很坏是不是?",仔细回想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里透露出来的委屈,就像是受了伤的孩子。坏,怎么会呢,不是也会看芳草么,不是也觉得不错吗。这样和自己一样喜欢着芳草的大男孩,怎么会是坏孩子呢。面对着他的笑脸时,是阳光和温暖,而对着他的背影时,却是孤单和落寞。在这一刻,忽然多想去了解他啊。
艾昕又一次的看到了男孩帅气的笑容,温暖亲切。她还听到男孩冲她喊着,小艾昕,我要用爱砌一座城堡给你,你的王子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公主。于是,艾昕在梦里又笑了,笑得比以往都甜,都幸福。
想起那天晚上的梦,艾昕的笑容就和冬天那缕最灿烂的阳光交织了在一起。
前两个月学校有人因为打架被退学了吗?艾昕向班上最八卦的女生询问着。顿时,八卦女用看外星人似的眼神看着艾昕。
是真的么?艾昕不解她的反应。
艾昕同学,请问你是蓝泰高中的人吗,高三年级长得最帅打蓝球也最帅的蓝泰蓝球协会会长周寒因上体育课间欧打老师致重伤而被记大过和开除,你连这个足以上蓝泰头条新闻的事迹都不知道么。八卦女再次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了艾昕足足十秒钟之后,又以高分贝的声音向同学宣布她发现的重大新闻。
一直只会专注做自己的梦,向来对周身事物只会犯白痴,这一次竟然也会去打听那些八卦事件,艾昕觉得自己大概转性了吧。这段时日以来一直令自己牵挂的那个人,原来叫周寒,原来真的是因为打架被退学啊。心里居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涩。这种感觉就如同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否定了一般,是愤怒,是心疼。
看起来这么好的人,也会打老师吗?会不会是逼不得已呢,他肯定是有自己苦衷的吧。多想再看到他,多想看着他的笑脸,听他讲着他那孤单和落寞背后的故事。
小妹要什么呢,是报纸还是其它的?
芳草,第380期,请问有么?明知道距下期出版还有半个月,竟然还问,艾昕觉得自己多虚伪。可是,为什么不是他呢,书报亭明明不是换主人了的吗?
还没呢,半个月以后吧,怎么跟我们寒一样呢,那家伙也是很喜欢这本杂志的。
漂亮姐姐说的寒,是周寒吧!他果真也很喜欢芳草呵。漂亮姐姐看起来和周寒一样,五官俊美动人,皮肤光洁白皙,很登对啊。艾昕猜上次周寒是帮女朋友看书报亭吧。刚刚漂亮姐姐说着周寒时,是一脸骄傲的神情。
那下次我再来。艾昕很礼貌的笑着离开了。
下次,下次真的还会再去么?又或者,还敢再去面对漂亮姐姐笑盈盈地说着她的寒而让胸口生出隐隐地痛吗。艾昕突然醒悟过来,她本不该对现实的人抱有任何幻想,她只需做梦,她的王子,在梦里。可是似乎很矛盾啊。周寒不也是梦里出现过的王子吗,那个说要用爱砌一座城堡给她的王子。
芳草第380期这一次真的出版了吧。
走了去书报亭一半的路程时,艾昕竟然折回了步子。老天爷还是没有给予她足够的勇气,可是老天爷也很幽默啊,就这样一转身,她就撞到了一堵结实而又柔软的墙,在这个冬季,艾昕觉得自己碰到了世界上最温暖的东西,因为她抬头看到了那张脸的主人是周寒。
对不起,几乎是异口同声。
好久不见啊,这一期芳草刚出版,是去买书吧。
眉宇间透着的气质,总是这么迷人。可是想起漂亮姐姐,艾昕便不想再说什么了,眼前的这位王子,她的公主在那里啊。
嗯,是啊,再见!步伐轻快沉稳。
真的这么讨厌我,连一句话都不愿和我多说。
耳畔传来的是周寒失望的话语。艾昕始终没有停下脚步,因为眼泪告诉她,不属于她的的人,不可以为他停留,就算停留,他最终也会离开,去寻找该拥有他的人。可是在这一刻,艾昕多想回过头去告诉他,其实不是啊,从来没想过要讨厌你的,就算因为打架被退学,我都会说你打人一定有你的理由的。这样的痛,艾昕近乎绝望。
艾昕你知道吧,周寒被请回学校继续就读呢。上次被询问的八卦女得意洋洋地向艾昕播送着她的新闻。
哦?真的么,为什么?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哀的艾昕急切的追问。
好像是因为蓝球赛吧,校长说只要他比寒获胜就不再追究其欧打老师的责任,算是将功补过。其实是校长找不到比他更优秀的人参加比寒,担心会输吧。八卦女自顾自地发表着她的言论。
有种急切想见他的冲动,艾昕刻意穿梭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么熟悉的身影就映入了眼帘,她真的看见他了,可是他的身边站着的,竟是书报亭的漂亮姐姐。
好啊小妹,真巧又碰到哦,上次跟你提过的寒啊,陪他过来办继学手续。
漂亮姐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艾昕感觉听到梦碎的声音。
哦,你好。只好装作陌生。
你上次要的芳草出来很久了呢,都没见你来喔!
嗯,最近有点忙!
又在骗人,艾昕想起自己从书报亭半路折回那天,不勉想嘲笑自己。
寒,我要先回去喽,小妹再见啊。漂亮姐姐笑着离开了,步伐婉如轻燕。
真的是这样吗?周寒一步一步嘲艾昕逼近。
什么?艾昕不解。
那天你不是去买书吗,怎么姐姐刚说你很久没去,我那天问你的时候你是在说谎。
她是你姐姐么?艾昕的眼神突然明亮起来,与此同时也觉得自己暴露了什么。
这个有问题么。
当然没问题。面对这样的壮况一时不知所以的艾昕只好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现场。
想起前一天的情形,艾昕又有种破梦重圆的感觉。
书桌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多了本芳草,正是她想买的那一期。翻开,里面竟然夹了一封信。
艾昕宝贝:
就请允许我这样叫你吧,毕竟我等了不短的时间想这样叫你。
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知道你的名字吗?就是在我看见你校微的时候,而喜欢上你,则是在书报亭你来买芳草的时候。其实平时我都不怎么笑呢,可是看到你时,我的嘴角就这样不听话的牵动了。而当看见你捧着芳草心满意足地笑时,我就知道我的心非你莫属了。是不是有点可笑,可是不管怎么样,我就是这样的喜欢上你了。
那天其实是姐姐生病,所以我代替她,这还要感谢我们伟大的校长让我休学了段时间呢,不然,我就没有机会认识你呢了。那天以后,我就经常去帮姐姐,其实是想再次看到你,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你就是不再来了。其实你后来去过对吧,姐姐告诉我的,她说有一个女孩跟我一样很喜欢芳草呢,没等新一期出刊就又来买了。我知道那个女孩一定是你。
我因为被开除这件事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欧打老师,一听就知道是坏学生吧,可是你要相信我啊艾昕宝贝,有一天我会告诉你原因的。所以那天我故意假装遇到你,然后问你那些问题,也没多想,只想确认一下我在你心中的形象,可是没什么效果。
直到上次,我们相撞的那一次,你冷冷地从我视线里跑掉了,那一次,我的心其实在滴血,果然,你真的那么不喜欢我啊。可是很快,我又知道了另外一个真相,其实也是我在猜想。就是当我回到书报亭问姐姐上次要芳草地女孩是不是来过,她说从那次以后你一直没来,她还纳闷呢,不是那么喜欢芳草吗。姐姐还以为我们认识呢,她说不知道我们是朋友所以在你面前提过我,说我也很喜欢芳草。
后来我就痴心妄想地假设了一翻,我知道那样有点离谱,所以,昨天我故意把姐姐叫来,然后又导演了一场戏。一切只是为了证明我猜得对不对。当听到你问我那句话时,再看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我猜对了,你其实喜欢我。呵呵,没想到我还有一位这么漂亮的姐姐吧,不,应该说她竟然还有我这么帅的弟弟才是。她其实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只比我大两个月,所以我们在一起地时候,也总被人误认为是情侣。呵呵
艾昕宝贝,是不是觉得很奇妙,我其实最应该感谢是芳草,是它帮我找到我的艾昕宝贝啊。现在把这本芳草送给你,你最爱的芳草现在才出现,久等了,艾昕宝贝!
希望每一期的芳草出刊以后把它送到你面前的人---周寒
看完信,已是泪水连绵。
再哭,就成熊猫喽。那我的拉拉队长还是换人吧!那个人可真幸运,我赢了比赛她可是将得到本少爷的lukykiss哦。
等一下,谁允许的,我才是正宗的拉拉队队长。艾昕抬头,却迎来了周寒弯身府下来的脸。
艾昕宝贝,暗恋我这么久,真是幸苦喽。这个奖给你。说着,周寒府身在艾昕的额头烙下吻痕。
艾昕宝贝,我可是将我的lukykiss。提前兑现喽。
艾昕这一次真的看到了他的王子在对他笑,这一次,不再是梦了。
第36篇、不过是一段路人的爱情
■ 一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
“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 二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 三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 四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 五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第37篇、四年的青春做赌注只换来分手
本报记者 马琳

采访时间:2004年12月29日 倾诉者:女,25岁
她给记者打过一次电话,信号不好,时断时续,记者听不太清楚她的讲述。最后,她说她已把她的经历从头至尾记录下来邮给记者了,希望记者帮她整理成文。几天后,记者看到她写来的信,惊讶于感情对她的身心影响之大,在信中,她用了“拯救”这个词,形容了她对那段感情的期盼。
她在信中说:“听到你的声音感觉很亲切,让我看到了希望。也许对于你来说,这是无数封来信中很普通的一封,可对于我来说,它寄托了我全部的希望。前几天,看到电视上一期情感节目,一对恋人曾经得不到父母的认可,在做完节目后,终于得到他们父母的默许。我受到了启发,所以找到了你,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如果真的有机会让他们看到我的讲述,但愿奇迹会发生……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光头。医生说,我得的是神经性脱发,这种病几乎无药可治,完全是心情影响的。我的心坠到黑暗的谷底,有谁知道,两年里,那段感情对我心情的摧残。有时候,真希望自己就快死去,这样就可以在结束生命之前,和所爱的人相守到最后一刻,就可以给自己一个借口,不用背负太多的责任,也可以不用面对爱人弃你而去的痛苦……”
几年前,我和相处了四年的男友分手了。伤痛不能释怀,便放任自己在各个娱乐场所里游荡,麻醉自己,借以驱赶心中的孤独。在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奇出现了,一张清爽而俊朗的脸。我们很自然地聊着天并互留了电话号码,然后,很自然地结束了这场偶然的相识,我随意地把号码塞进口袋里。
一次朋友聚会,大家约好都带着一个男伴来。我搜肠刮肚,没有想出一个可以同行的男友,正着急之时,摸到了口袋里的那张纸条。就这样,我和奇的故事开始了。
奇比我小三岁,还是个在校的学生。他的脑子里总是装满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总能找到办法逗我开心。和奇在一起,我竟然摆脱了一直跟随我的、曾经认为无法忘掉的往事痛苦的阴影。他的幽默可爱打动了我,我们相恋了。双方父母得知后,反对得异常强烈,可能最大的原因在于奇还是学生。双方家长想尽一切办法切断我们的联系,控制我俩的经济来源,甚至大打出手。可越是压力大,越是激起了我们的反叛意识,越觉得这段感情的可贵。
我们相处了一年之后,奇毕业了,艰难的择业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我不知道,是我们的相恋还是双方家长的反对,对他的影响如此巨大,在我们还来不及设想将来的时候,奇的同学突然来单位找我,递上了奇给我的一封短暂的告别信:婷,我走了,之前没有告诉你,是怕见到你失望的眼神,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吧,祝你幸福。奇选择了军旅生活,一去就是四年。我不能接受他这样的离别方式,悲痛淹没了我。奇走后不久,我发现自己的头发快速地脱落。我不敢照镜子,面对别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我开始变得自卑、自闭。可我仍在企盼着有一日,奇会回来,我用这样的幻想支撑着本已无趣的生命。
两年之后我生日的那天,我终于盼来了奇写来的信,信中写满了对我的思念和不告而别的无奈,我也在回信中承诺,我一定会等他回来。两年里,我守着自己的承诺,在他的父母面前做着他女朋友应该做的事情,他父母的态度终于有了些许的转变,虽然只是一个微小的改变。当然,我也犹豫过,彷徨过,可我坚持下来了,等到了奇回来的那一天。
命运从来都给我最残酷的考验。我在第一时间赶到四年未见的奇的面前,任凭委屈和幸福交织的眼泪肆意流淌。当我认为苦尽甘来,终于盼来永远不会分离的那一天的时候,奇却面无表情、迟疑半晌说出了分手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耽误我了,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和自己的家人作对了,他别无选择,过几天他又要走了。
很奇怪,听到他的话,我没有想像中的悲伤,四年经历的磨练,足够让我承受一切突如其来的变故了。
那一夜,我们相拥在一起,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只是一遍遍问他是否爱我,他说爱,我问他,那为什么要离开我,他无言。
有人说,女人本是无泪的天使,因为遇见所爱的人,便有了泪坠入凡间,所以说,女人是为了心爱的人放弃了整个天堂。我为了所爱的人放弃了自己的天堂,用四年的青春做赌注,难道换来的只是这样一个下场吗?
第38篇、刹那的爱情

那天他跟人吵架,心情极坏,想找个人喝酒,却不知找谁。于是上了本地的一个论坛,加了一个女子的QQ,她的资料里写着她的职业是写手。
他说可不可以陪我喝酒,她当时刚好有几个朋友电话打过来,说一起吃饭,马上就得出去了。她沉默了一会儿,便说,要不你也一起吧,反正都是一般朋友。
于是他来接她,一起赴朋友的约。她跨上他的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心情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投向窗外,看得很远。并没有看他。他沉默了。其实她想说,这种心情我也曾有过,但她没说。然后彼此都没说话。一起去餐馆。
六七个人一起吃喝。她怕他会有生疏感,有意无意地跟他说话,眼神交会的刹那,她有点恍惚,那种默契令她有相识很久的感觉。她的几个朋友也是豪爽之人,一起猜拳,喝酒。看起来倒是很融洽。她有点放松。
餐后,众人散去,他说我们再去哪里坐坐吧。她婉言拒绝。但他并没有听她,把车直接开到了一个茶馆。她无奈,只好进去。
他喜欢铁观音,滤过一次水,然后一口一口地小品。她不喝茶。怕失眠。她理解,点上一根烟,听他谈自己的工作。他搞的是建筑,他说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太忙,只有晚上才有空。若不是早半个小时联系上你,可能你已经出门了,再也无缘碰上。她笑笑,很淡然。对于缘字,她早已经看得很淡,因为她最终得到的都是分离的结局。
他说他早年生活很困难,当过兵。现在喜欢登山,喜欢户外。曾登过浙江最高的山。常常一个人在深山里,看天上的星星。而她只是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但她并没有说。
凌晨一点,她说困了,回去吧。他点了点头,然后他们回到车上。他翻着车窗前的一张地图,边找什么边说,你知道四海山吗?她疑惑地看着他,听过,你不是现在要去吧?他丢下地图,然后开车。
她叫了起来,你开错方向了。没有。我只想让你陪我去四海山。她有点生气,现在几点啊,你是不是疯了。他说我是疯了。
在她的坚持之下,他只得扭回了方向。他说我晚上只能一个人在山上过夜了。他把车开得很慢。比走路还慢。她有点哭笑不得,不用慢得如此夸张吧。他说我只想跟你多呆一会,你不会讨厌我了吧。是很讨厌。那也好,至少对我会有记忆。如此的男人。她叹了口气。他说他后天下午有时间,可不可以请你品茶,上好的茶叶,朋友送的。她说后天的事后天再说吧。终于还是到了门口。她一进去,就关上门,她不能跟认识只几个小时的男人呆一个房间。在生活上,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放得开的女人。
她进了自己的房间,隐隐感觉他还在楼下,但她没理会。然后进卫生间洗漱。手机响起,果然还是那个男人:你在四楼,却看不到外面的星星。她笑,你是不是要我探出脑袋,跟你说ByeBye?她打开了窗,他站在楼下对她笑,她扬了扬手,她清晰地听到了他说了声晚安。然后是车子发动的声音。她关上窗。
夜很静,却不能眠,她发现自己除了回忆着这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什么都做不了。她在想,他现在是不是在山里,身上沾着满山的雾气。她在想,爱一个人是不是只需几个小时。
第二天,她没有接到他的电话。第三天,他也没有请她喝茶。她的内心被痛苦的思念所牵扯着。但她却不能冒失地找他。她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是不是有着自己的家,是不是有着自己爱的人。
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思念开始慢慢变淡。她依旧写字,心情郁闷的时候,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只是楼下,再也不会有一个跟她道晚安的男人。
当她快要把这个带给她一天爱情的男人忘掉时,他却出现了,坐在轮椅上,很艰难地朝她前行。
他笑着说,对不起,原谅我后来的失约。那天,我往山上开,雾很大,酒也没完全醒,车子从山上翻了下来……我不能走路了。现在,我可不可以履行自己的承诺,请你喝茶?
她呆呆地看着他,曾经高大的男人,现在只在她的胸部以下。她拼命地点头,想微笑,眼泪却掉了下来。他却说,不要哭,我很开心,真的,如果那天你跟我一起去山上,我会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至少,我没带给你伤害。
她轻轻地推着轮椅,阳光轻轻地拍打在身上,她感觉今天的天气一片晴好。她想有些爱情就是如此不经而遇,刹那的相逢,便可天长地久。
她想,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他离开。
第39篇、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这是套能从客厅大落地窗看见浦江对岸东方明珠的公寓,这样的地段,这样的两房两厅,房价肯定是贵得吓死人。央央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给我们讲她的故事,眼睛不时地瞟向正在一边玩耍的儿子。作为一个外地来上海奋斗的女孩,30岁的她能拥有这样的一套房子,还有一个两岁的聪明伶俐的儿子,真是够幸运的了。但是明眼人也能看得出来,这里缺少了一个男主人。
天上掉下个金龟婿
我偶尔会想,如果三年前那个晚上我没有提前离开公司派对,生活是否会有所不同。以我当时的旺盛精力,通宵玩乐也是常有的事,而当时好友阿黛连珠炮般地追问“下半场”,我只能暧昧地微笑,任由大家调侃午夜钟声中即将坐上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放肆地哄笑声一直追出半条街。
还在门外就听到隐约的电话铃声,我心急火燎地找钥匙,也顾不上心疼实木地板去换鞋,却还是晚了一步,没接到。墙上的挂钟还不到12点,比我以为的时间略早,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安装来电显示,同时确认一晚上的心神不宁都是为了等这个可能的电话,大维的电话。
我当时为公司推销一种新型办公设备,每天的工作就是捧一本上海企业黄页打电话,找种种借口绕过前台,直接骚扰那些有决定权的男人,祈祷其中的某几个能多给我几分钟耐心,进而成为我的客户。我凭借迷死人不偿命的嗓音和一口流利的英文,短短两三年已经是公司的业绩明星,但大维的慷慨豪爽还是令我大为惊叹,他甚至连“折扣”都不要,温和地默许我全额打进业务提成里。
阿黛一度怀疑大维图谋不轨,但屈指可数的几次商务餐之后,她也承认,这个上海男人气宇不凡,谈吐有度,作为年近四十而未婚的跨国医疗器械公司区域总经理,根本不像是我们这些新上海人钓得到的金龟婿。而我并没有告诉她,大维常常在凌晨给我打电话,而且总是那句“丫头,我又想听听你的声音了”。丫头,我莫名的喜欢这个称呼,介乎长辈关爱和情侣亲昵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平衡。
那晚公司派对上有段根据《小王子》改编的短剧,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她,赋予重复的时间和地点以意义。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意识到,如果我不是偶尔在外过夜的话,大维的电话很可能是在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那么,如果这个凌晨我又一次无视他的“意义”,他会不会因为失望而停止“驯服”呢……
半个小时的寂静里,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向电话,最后心一横,拨通了大维。“丫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声音是一个女人的灵魂……”大维没有提及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如既往地听我讲生活里的种种琐碎,开心的,不开心的。这正是大维感动我的地方,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认真地倾听过我。
此后的电话便频繁起来,但大维却极少提出见面,倒是我对大维的依赖一日胜似一日,甚至好几次梦见他,我能感觉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渴望潜滋暗长。生日那天,我试探性地邀请大维来我的小屋,他来了,也留下了,在共同攀上巅峰时,我恍惚听见他喃喃低语“丫头”,随后便被巨大的幸福感淹没。
产房里的邻居
我和大维很快就结婚了,我以为我就这样成了大维最宝贝的“丫头”,直到我在某个角落里翻出那几盒录像带。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录影了,大维和另外一个女人的甜蜜时光。我清楚大维的过去不会是一片空白,但看到屏幕上那个真正的“丫头”,血液还是瞬间被抽空,如堕冰窟。而真正刺穿我心脏的却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几乎与我一模一样。
更让我绝望的还是大维的坦诚,他说他和丫头青梅竹马,他说他在英国总部培训的那两年,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都会给丫头打电话,他说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和丫头早就结婚了……世界塌陷成一堆面目狰狞的碎片,大维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两年之后我在电影院看《云水谣》,看到金娣千里迢迢跑到西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碧云,真真是痛彻心扉,当场痛哭失声。女人多少是有些受虐情结的,便如张爱玲写的那样,低到泥里去,却又从泥里开出花来。何况还年轻,自以为除了爱情,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却唯独忘记了,再绚烂的爱情之花,也是无法附生于虚空之中的。
婚后的生活出人意料的平静,大维开始习惯叫我央央,我却每每话未出口就已意兴阑珊。在大段大段的缄默衍生出的尴尬里,我忽然开始渴望一个孩子——如果我和大维的过去注定要与丫头分享,那么我可以孕育一个只属于我和大维的未来。大维的回答却是一只吉娃娃,他说他不止一次怨恨过早亡的父母,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同意就生他到这世上,他确信自己永远不会喜欢孩子,如果我太寂寞了,可以多带“欢欢”出去溜达。
我只好一日日无精打采地在小区里溜着欢欢,甚至恶毒地在它对着大狗狂吠的时候悄悄放松手里的细绳,希望那些大狗的主人一脚将它踢飞。很遗憾,那些人比他们温顺的大狗更有教养。其中一个牵金毛的小伙子甚至两次帮我找回跑出老远的欢欢,我一边言不由衷地说着谢谢,一边腹诽他浑身上下的拾掇干净得不免过份。事实上,这个三十上下的“小伙子”很可能比我还大出两三岁,但看着他清澈的笑容,我固执地认定自己的心境更为苍老。像两个总是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家菜场买菜的老阿姨一样,我和这个名叫光羽的邻居算是认识了。
然后有一天,我终于名正言顺地驱逐了欢欢,因为我还是怀孕了。在我的孕期进入第六个月,大维跳槽去了一家国营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百万年薪,而是那个职位远在苏州。
送走欢欢之后,我反而喜欢上在小区里散步,我知道一定有人暗地里怀疑为什么我从来没有丈夫陪同,但我不在乎,我心心念念牵挂的,全是即将出世的孩子。我甚至不顾老总的一再挽留辞职了,尽管大维没有给我多少生活费,但是没关系,我还有积蓄。
八个月时,我开始被频繁的胎动折磨,有次甚至不得不在花坛旁休息了半个小时。也就是那次我才知道光羽居然是个颇有造诣的妇产科医生,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建议我最好去他那里做个检查,因为他怀疑我可能胎位不正。我去了,然后每天辛苦地做他们独创的孕妇体操,逼迫那个喜欢和妈妈淘气的小捣蛋转回他该待的位置,我可不愿意接受医生的建议剖腹产,无论如何,生命因为痛苦而刻骨铭心,就算要走一遭鬼门关,也是值得的。大维对于这些似乎漠不关心,只是在预产期前一周才回到上海,陪我办了住院手续,要了最好的病房,雇了两个护工,然后又借口谈一宗大单子,回了苏州。护士对他花钱的大手笔和一张冷脸的反差感到诧异,只有我明白,他一点也没有将为人父的喜悦,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我在医院嚎叫了两天两夜,结果还是被推进了手术室,主刀的是光羽。
离开时不曾说再见
十天后大维再次回到上海,此行的任务是接我出院回家。我一直以为大维会在亲眼看到仔仔时改变态度,毕竟仔仔遗传了他的招风耳和高鼻梁,活脱脱一个小大维。然而大维的冷淡让我心寒,他甚至在仔仔哭闹时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嫌恶。在请了一个当过“月嫂”的保姆之后,他又一次离开。
大维的绝情彻底粉碎了我的幻想,我甚至怀疑自己坚持生下仔仔,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保姆的照顾不能说不周到,只是除了听她絮絮叨叨阐述她变换花样做出的各种配方的月子汤的玄妙理论之外,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交流。我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囚犯,每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等着保姆饭做好了的信号。
我开始失眠,莫名其妙的焦虑,经常在半夜梦见仔仔被枕头闷死然后惊醒,非要亲手到小床上摸到他的鼻息才能放心。后来发展到甚至白天也会这样,仔仔一分钟不在眼皮底下就会觉得他是不是被保姆拐卖了,茶几上的玻璃花瓶被我挪了十几个位置,总觉得有可能被保姆或者自己碰倒摔碎扎伤仔仔,最终扔进垃圾桶才放心……就这样每天甚至每时每刻一惊一乍,似乎有操不完的心,即便这样还是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没考虑到。我开始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从小到大也没有像这样感到孤立无援和绝望过,有好几次抱着仔仔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都会有“抱着他跳下去”之类可怕的冲动涌上心头。我知道,在这种冲动成为行动之前,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向谁寻求帮助,只记得在书架的一角放着一张光羽曾经给过的名片。
通电话的当晚,光羽就登门了。听完我的描述,他笑笑说这种产后抑郁其实很常见,通常连吃药都用不着,最好的药方就是一个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同时始终保持微笑的丈夫。注意到我脸色的急转直下,光羽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一个能一起散步的妇产科邻居疗效也不错”。
于是我又恢复了以前晚饭后在小区遛弯的习惯,只是每次都要等到光羽的短信之后才会下楼,带着仔仔。也许是因为光羽是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男人的缘故,仔仔跟他竟是没来由的亲近,有时候抱在我手里会哭闹,到了他的手里居然就乖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多,除非值班和天气不好,光羽都会陪我和仔仔在小区里散步。我们似乎养成了一种默契,他从不问我家里的事情,我也从不问他是否单身,偌大的小区花园和可爱的仔仔构成了我们另外一种共同生活的主要部分。经常碰到的带着小孙子小孙女散步的老阿姨们后来甚至公认我们就是一家子,我们都没有否认,我知道,那对于彼此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辞退了保姆,回到婚前自己买下的公寓——尽管仔仔出生后一年多来他在这里住过的日子总共不过17天,但我还是无法做到住着他的房子同时和另外一个男人以夫妻的假象招摇过市。搬家那天,我给光羽家的信箱塞了张便条,上面写着简单的一句话:我需要一些时间,不要找我。
离搬家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在犹豫,毕竟我才30岁,仔仔需要一个爸爸,我的房子也需要一个男主人。

第40篇、三十元的秘密
她从男人家出来已经是清晨了,忘了多少个这样微亮的光,伴着她走出那小巷子。记得每次离开男人家的心情,都像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一样。
尽管心里明白,但她必须承认有时孤寂的感受是需要跟人分享的。
那天的清晨她像往常一样叫了一部全台湾都一样单调的黄色计程车。坐上车,司机开始用一种熟悉的司机腔滔滔不绝地说着:“台北只有在这个时候是还可以忍受的,空气清新、交通顺畅……”
她望着窗外,脑子里全是刚刚两个人的画面,两个人说的话。司机的微言大义只是嘈杂的衬底。她根本不在乎台北怎么样,白天怎么样,半夜怎么样。她的心神都还在男人家。但她知道,她是一个懂事的女生。而适时的离开,也是一个懂事的女生必要的才能。
司机先生似乎发现自己的话题没有引起任何反应。但他显然认为这个时段有人可以讲话是神圣的权益,于是他改变话题,把焦点转到女生身上。
“小姐你是刚起床吗?——还是根本还没睡?”没反应。司机锲而不舍。
“你是学生还是已经上班了?”
“哎哟!干吗那么酷呀?不理人啊?”女生笑笑还是没说话。女生心里其实在想着,为什么一个陌生人有时比一个朋友还关心自己?
司机看女生坚持不开口,搬出他的压箱激将法。
“你这么酷,男朋友一定很难搞定你喔!”
“你——应该有男朋友喔!”
女生看了看照后镜终于决定点了点头。起码这个话题跟她的私密心情不谋而合。司机眼看战术成功,继续追问——
“那你一定很爱他喔?!”
“他一定很帅吧?”
“你们结婚吗?”这样问就太直白了。不理。
目的地终于到了。司机回头说:“小姐,七十!”
女生突然开口了:“我有一个男朋友,我很爱他。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嫁给他。”
然后她给了司机一百元:“不用找了。”司机狐疑地看着她下了车,关上了门。
她站在路边看着车缓缓地离去,脸上出现了一丝奇怪的笑容。她花了三十元说出了她一直不敢也没机会说出的话。一辆黄色的计程车,一个操着标准司机腔的司机,带走了她天大的秘密,她的秘密心事。
今天开始得很不一样,女生这样想着……

第41篇、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
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
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也许是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实在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 ?
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致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
第42篇、谁爱你的第二颗纽扣

他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也是一个情场浪子。他是我的好朋友,欣赏我的才华,却对我相守终身的爱情观点不屑一顾。他爱说的话是:人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该多爱几个人。他的言下之意,当然是多甩几个人,不为谁停留。
谁也不曾知道,这样一个浪子,却会闪电般回头,娶了一个虽然温婉却并不花容月貌的女子。
在他的婚礼宴席上,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
他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各个城市漂,所以他也习惯在每座经历过的城市找些女子打发寂寞的时间。在一座小城,他认识了外表普通性格温柔的她,一番温存之后,他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于是像他对待任何一段感情一样,他欺骗她说,你是我最爱的人,但是我工作太忙,等我不忙的时候一定来娶你。他知道,女人都不是傻瓜,一般不会等他“工作不忙”的时候再来娶她,最多就是大吵大闹之后,拿些钱财物质来平息怨恨。
可是这个温柔的女子却默默地凝视着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她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仰着头,低声而固执地说,给我你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他惊讶她要求的卑微和奇怪,可是在离开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于是他剪下第二颗纽扣,和一条铂金项链一起交到她的手心。
她接过纽扣,却轻轻推开了那条项链。他上火车的一刹那,听到她说,以后要自己保重身体。他回头,看到她满脸泪水。他明白,她是知道的,他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他于是更加不明白,为何她只需要他的一颗普通纽扣。
他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爱上各种各样的女子,又离开她们。在分手的时候每个女人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的,是要一座房子;有的,是要银行存款;有的,是要他安排舒适的工作。可是,那些和他温存过的女子,那些像他一样爱说甜言蜜语为他哭为他笑过的情人们,在得到了那些她们所渴望的物质以后,都会把冷冷的背影留给他,一如他离开她们的时候那般绝情。
奇怪的是,再也不曾有女人想要他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
有一回,他读中学的侄女来他家玩,见到了衣柜里他那缺了第二颗纽扣的衬衣,像发现了秘密一般说,叔叔,谁是你的心上人?他诧异。侄女告诉他,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
当天晚上,他坐最快的火车来到了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的小城市,叩响她的门,见到穿着睡衣的她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坠子就是他的那颗普通纽扣。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是的,他是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不过只是一些空洞的缺乏灵魂的身体。可是这个把他的普通纽扣系在脖子处贴在身体上的女子,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他漂泊的心仿佛也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在爱情里,从来不是以你征服了多少数量的异性为胜利的,也不是以你通过爱情得到了某些物质利益来诠释幸福的。真正幸福的人们,是茫茫人海里,有一个人,纯粹地爱你,无怨无悔无要求地把你放在胸口的位置——遗憾的是,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很少,所以,如果你遇到了,请记得一定要珍惜。
第43篇、结婚狂与四个男人的纠缠情史
她本来以为这个男人可以带她走进婚姻的殿堂,谁知对方看中的只是她的医学技能,等她白白付出几个月的劳动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落得人财两空,一无所有。

“我现在对生活已经失去信心了。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面对记者,吕晴愁容满面,她不时在房间里忙忙碌碌地给记者倒茶端点心,动作就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麻利,但是神情却异常萎靡。
吕晴今年24岁,贵州人,上海某医科大学本科毕业,之前在上海的一家医疗公司担任技术工作,目前则失业在家。吕晴说,她现在的处境全是因为自己在几个月前碰到了一个名叫高海洋的山东男子造成的。
结婚曾经是我的人生终极目标
吕晴问记者有没有看过《粉红女郎》,她说,她自己就曾跟电视剧里的结婚狂差不多,在25岁前把自己嫁掉曾经是她的人生终极目标。
吕晴坦言,她从上高中时就开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了。高中时,班级里也有个男孩对她颇有好感,但是吕晴经过比较,觉得男生家在农村,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如自己,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所以,她就很干脆地回绝了对方。
吕晴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当时她曾经有两个选择,一是考上海的大学,另一个就是考北京的大学。权衡之后,她还是选择了上海。因为她早就听说上海男人对女人都特别好,而北方男人就比较大男子主义,说不定吵起架来,还会动手,而她身材单薄,打起架来恐怕会吃亏,这样一考虑,觉得还是到上海来比较明智。
另一方面,吕晴考虑到将来如果自己能当医生的话,或许有更多机会可以接触条件较优越的上海男子,而由于自己来自偏远的省份,有一份好职业也可以减少一些歧视。于是,抱着这样的愿望,吕晴来到了上海。
在大学里曾经追求过一个上海人
吕晴说,上大学的第一天,她就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男生,对方是上海人,对她很客气,但是吕晴隐隐觉得,男生的客气中有种刻意的疏远,后来她知道,这个男生家里条件相当好,父母都是大学老师。
有一次,男生过生日,请了一大群同学去家里玩,吕晴也在其中,这次生日会让她发现男生的父亲原来是外地人,这个发现让她兴奋不已,她觉得这就表明在这个男生的家里,跟外地人结亲也不是不可能的。她通过旁敲侧击了解到,男生的父母很希望儿子找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当女朋友,于是,她就拼命学习,后来她的成绩果然一路攀升,很快就名列前茅,这下果然引起了这个男生的注意。
吕晴也不失时机地主动打电话给这个男生,两人还一起去看过两场电影,虽然男生并没有向吕晴表示什么,但是吕晴却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于是她就忍不住把他们的“关系”告诉了班里的同学,结果这引起了男生的极大反感。虽然男生从没当面指责过她,但她后来很明显地感觉到他想跟她保持距离,他既不跟她说话,也不接她的电话,更不欢迎她来家里做客,等到吕晴明白自己已经完全没希望的时候,她已经成了全班的笑柄。
这件事发生在大学一年级,吕晴觉得,就是因为这个头开得不好,所以后来她诸事都不顺利,整个一年级她都有种抬不起头来的感觉,好在大三的时候,她真正谈了一次恋爱。
有个上海男人要跟我AA制
大三的时候,吕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已经上班两年的上海男子。这个上海人虽然长相很普通,是看上去很稳重,于是当他表示要请吕晴出去看电影的时候,吕晴也就欣然同意。两人约会了三次后,对方提出要跟吕晴正式建立恋爱关系,吕晴也觉得他很合适,于是也就同意了。
在后来的交往中,吕晴了解到对方的家在南汇,父母都是农民,他还有一个姐姐,没有工作,生活也很艰难,而他自己则在一家国有企业当普通职员,每个月只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而这个男人身上让吕晴最无法容忍的就是小气。
吕晴跟他交往了一段时间后,男子就提出,因为两人是恋爱关系,所以在一起时最好所有费用都实行AA制,这样对大家都比较公平,而且也比较节省。
“他提出这个想法后,我感到很不舒服,但是想到,什么都要他付也说不过去,所以也就同意了,结果从那天起,他什么都跟我算,哪怕是去逛商场,我上公共厕所问他要三毛钱,后来他也会记得问我讨还,真是气死我了。”吕晴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
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听说母亲病了,于是就想给家里寄点药,结果走到邮局才发现钱带得不够,正好男朋友在旁边,她就开口让他垫一垫,结果被一口回绝,他还教育她不能养成这种随口就向人借钱的坏习惯,把吕晴气得无言以对,那次事件后来导致了两人的分手。事后对方还跟吕晴的朋友说,吕晴想骗他的钱。
有个山东男人要跟她结婚
吕晴说经历了两次不成功的恋爱之后,她对上海男人完全失去了信心,她觉得上海男人大多比较小气,所以她决定改变策略,找个性格直爽的北方男人。
不再相信朋友介绍的她,开始在网上寻找机会。她分别在一些论坛上贴征婚贴,也给一些发征婚贴的男子发了信。“因为知道网上骗子多,所以虽然给我写信的人不少,但我其实只跟其中的一两个聊过。”吕晴说。
本来以为没什么希望了,但一个月后,她意外地发现有人给她发了三封邮件,写邮件的男子自称名叫高海洋,山东人,是一家医疗用品公司的老板,资产近千万,他表示很想认识她。由于对方的信写得很有文采,所以吕晴不由对写信人产生了好感,于是她马上就作出了回应。
通了几封信后,两人开始用电话交流。高海洋告诉吕晴,他离婚不久,妻子原是他的技术员,走的时候带走了公司的技术样品,所以现在公司陷入了困境,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说完自己的故事后,高海洋不失时机地向吕晴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并且盛情邀请她去山东当“老板娘”
吕晴坦言,通电话时她已经对高海洋产生了感情,所以当高海洋向她发出邀请时,她立刻就同意了,她决心要用自己的知识好好帮助未来的老公重整旗鼓。
工作三个月后,才知道老板娘另有其人
为了爱情,吕晴假称母亲生病,跟公司请了长假前往山东。吕晴本来以为对方会请她住在他家里,没想到最后高海洋只提供了一间陈设简陋的出租屋,这多少让她有些失望,但高海洋的热情诚恳很快就打消了她的不快。
她到山东后的第二天,高海洋就请她到公司帮忙了。吕晴发现高海洋的公司规模不大,的确很需要她这样技术型人才,于是她很快就投入了工作。为了表示自己对高海洋的情意,吕晴没有跟他谈关于报酬的问题,也没有跟高海洋签订任何合同。
吕晴就这样没日没夜地为高海洋工作,而高海洋除了每天给她一些甜言蜜语,以及有时候会到小屋留宿之外,后来就再也没提起结婚的事,至于工作报酬也少得可怜。随着时间的推移,吕晴越来越不安。她曾经几次跟高海洋谈到结婚,但每次高海洋都会立刻转移话题,有时候则用一些礼物来搪塞。要不是高海洋的一个员工泄漏了天机,吕晴可能至今还蒙在鼓里。
有一次,吕晴一个人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有个员工看不过去,便偷偷劝她别那么卖力,她又不是真的老板娘。吕晴大惊,后来仔细盘问才知道,高海洋根本没离婚,妻子和女儿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吕晴跑去质问高海洋,他也承认了这一点,并表示离婚不可能。吕晴这时才意识到,高海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让她来山东搞技术才向她表示“爱意”的。
“有了感情,就不用付钱了。后来我得知,在我之前,也有一个女孩子被他从北京骗来,白白做了好几个月,还为他打过一次胎,相比之下我已经算比较幸运的了。”吕晴说,知道真相后她当天晚上就收拾行李离开了出租屋。
回上海后,吕晴才知道,公司人事科曾联系过她的家人,结果发现她并没有回家看望母亲,于是公司就以旷工为由开除了她。吕晴现在既没工作,也没家庭,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还是想结婚,希望今年会有好运气。”吕晴叹了一口气。(本文均为化名) (文/马也)
第44篇、我的爱情不在服务区
1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丽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叫来了。他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得很是默契。
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也大多是在吴丽的招揽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从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丽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丽家一样的家,和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还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丽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的意外,但好像也在十分的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我们上班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工作一天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和任性让他束手无策。
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小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
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看着他口角流出的口水,梦中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起来。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我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
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一些让彼此心动的话。有一次,我去外地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们被“咚咚”的敲门声吵醒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像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我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怜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让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偶尔也会有人走近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早已经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
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城,我开始想你了。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可“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崖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第45篇、江南女子和江北汉子
知道你是一个江南的女子!
知道你是江南女子的人是个江北的汉子。
这个江北的汉子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逼着走进唐诗里的江南。那时候唐诗里的江南有很美丽的日出,有红胜火的江花,有绿如蓝的春来江水……却唯独没有你这样多情的江南女子?
当然,那时候的江南的女子还应该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吧?就像江北的汉子那时候还是个小男孩一样,还读不懂“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还有情!”这样的诗句。
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在大学里相遇了,就象注定要走到一起的二只蝴蝶儿。
他们一起在大学校园里飞呀飞的,飞成了学校里最美丽的风景,叫学校里的花呀草呀水呀的都羡慕不已。
草长莺飞的季节,江南的女子向江北的汉子发出了邀请,说是江南多雨的天空渴望有野性的阳光;说是江南多水的河流需要太多太多勇敢的舵手;说是江南撑着油纸伞的小巷正流行雪村……总之是一千个借口,总之是一万个理由能够打动那个江北的汉子。
江北的汉子哟,瞧你那得意的样子:“其实,江南和你一样都是我做不醒的梦!”于是,江南的女子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了。
白雪纷飞的时候,江北的汉子也向江南的女子提出了请求,说是江北的雪好美好美,轻飘飘的就像月光轻洒,落到手里会化作一滴惊喜的泪;说是江北的冰雕好美好美---是不是江北的汉子嘴巴很笨,只会用这一个词,可以让你彻底的把江北看透,看透那最冰最冷的江北汉子,刀砍不烂斧劈不破的汉子,只要给他一些温暖他就可以为你化成一摊水;说是江北的白桦林好美好美,就像是插在原野上无数巨大的蜡烛……总之是一千个理由,总之是一万个借口可以诱惑这个江南的女子。
江南的女子哟,瞧你那如痴如醉的样子:“其实,江北和你一样都是我唱不完的歌谣!”于是,江北的汉子就真的软软地化成一摊水了。
这就是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这就是江北的汉子和江南的女子!
再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住进了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城市的同一条巷子,同一个巷子的同一个屋檐下面……
那个城市就叫上海,是浩浩的长江打的一个美丽的蝴蝶结吧?
而在那首很好听的《江南》的优美旋律里,一个女子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如痴如醉地聆听那个永远也听不厌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住在北方的男孩,每次和外婆一块去江边玩的时候,都会缠着外婆给他讲江那边的事情。
“外婆,好外婆告诉我那边是什么地方?”他用他的小手指着江水滔滔的那边问。
“那边是江南。”外婆抱着他一边拍着他一边哄着他。
“江南远吗?”
“远。”
“那我能去吗?”
“能,等你长大了就能过江去了。”
“外婆和我一起去吗?”
“不,外婆老了不能去了。那边有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等着你呢!”
“女孩子比外婆还漂亮吗?”
“是啊,比外婆漂亮也比妈妈漂亮。”
“等我长大了过江去,给外婆带好多好多漂亮的女孩子好吗?”
“好,那我就有好多好多的孙媳妇了。”
“孙媳妇好吗?”
“好!”外婆哄着他一直到他美美地睡在她的怀里。
后来,那男孩子长大了不再缠着外婆到江边去了,但在他的梦里常常会有江南的女子摸模糊糊的冲着他笑呢,直到有一天这个女子坐在他的怀里了,他才恍然大悟:江那边并不远,也就一根红线的距离!长江就是那根红线吧?!
听故事的那个女子含着泪扭过头来,正是你这个江南的女子!
第46篇、我爱你却不能爱,你知道吗?
我爱你却不能爱,心里仿佛在滴血,而你却不知道,也许你根本就不想知道!
我是个受伤的女人,曾经有自己的温馨家庭,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离开那个自己用心珍惜的家,但是我还是被老公赶了出来,带着对家的眷恋,带着对孩子的愧疚我离开了家,那时候几天的时间仿佛老了十岁,我不相信为什么感情这么脆弱?更不相信为什么一向老实的老公会这么的无情,我不肯离开家,可是不得不离婚的事实让我还是离开了,当时的我是那么的绝望,那么的无奈,仿佛我的整个世界都黑了!
给了老公两年的时间希望他会回心转移,可是等他把儿子交到我的手上的时候我彻底绝望了,告诉自己是时候该放下了,看着可爱的儿子我的心是那么的快乐,离婚后的两年我才明白我真正放不下的是我的儿子,而不是那个伤我最深的老公!
时间过得飞快,我的心情也渐渐地愉快起来,可是拒绝找老公的念头从来没有改变过,因为我怕了,是真的怕了,对男人我渐渐地失去了信心,细细想想自己对自己太不负责了,从小到大没有真正的爱过,就算有也是被感动的爱,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却没有过,原来自己一直以为找个对自己好的就可以了,当初的老公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动的嫁给了他,七年之痒让我们又匆匆的各奔东西,所以我开始不再相信男人!
生活中我一个人独自面对所以的困难,但是看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的心是暖暖的,我深深地知道带着孩子对我意味着什么?也许我这辈子就这样孤独的度过,可是我是乐观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看到的是我的笑容,我相信老天是会看到得!
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他:一个一面之交的男人,我才相信什么是一见钟情,我从来不相信这个,认为那些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可是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是那么的不能控制自己失控的情绪,认识他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碰到了困难求人办事情,别人介绍我认识的,当他知道我的遭遇时是那么的关心我,几次电话交谈他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找他,一起商量一下事情需要怎么处理,我欣然答应了,当我到了他的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静静的坐着,看到我他立刻起来给我泡了上好的茶,他喝茶的方式都是很讲究得,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很紧张,他和我谈了起来,从婚姻到生活,我知道他其实很累很累,有很多的烦恼,我们仿佛有很多共同的语言,说话的闲暇我总是偷偷的瞟他一眼,当看到他那并不是很大甚至有些小的眼睛时,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爱;当看到他一笑那微上翘的嘴角是,我觉得他是那么的迷人;当我细细的聆听他的声音时,我觉得他的声音是那样的富有磁性。我打住自己想下去的念头,因为我知道我不能那么想,他大我几岁,他说他没有妹妹让我叫他哥,我答应了,对于他的帮助我很感激,对于有这样可以谈心的哥哥我更是庆幸!
后来的一段时间他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只要一天不打我的心里就很失落,从此我改变了自己:我开始爱打扮,也认认真真的减肥,以至于我一个月的时间瘦了足足有十斤!在我的心里这种感觉是美好的,值到有一天他让我出去陪陪他,我拒绝了他,也许是我多想了,我告诉他:相处的日子让我喜欢上了他,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我不想去伤害另一个女人,更不想游戏人生。渐渐地他说了几次就在也没有了下文,以后的日子里都是我给他发短信,希望他会好好的,可是他总对我说我不了解他,后来我再发短信就没有了回音!
只是一面之交,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这些日子我每天都想他,我努力地控制自己,我把他的电话号码删除了却删不了记忆,电脑球球上我天天都在看他是否在线,我这是怎么了?这么大人为什么还这样的幼稚?
如今我们偶尔为了一些事情还有通电话,他会告诉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能说,但是态度总是冷冷得,每天希望能接到他的电话,但又害怕,怕他的埋怨,怕他的冷淡,曾经发誓再也不找对象,为什么我自从见到他起就再也没有忘掉?
心里默默的叫一声湖哥,你是否知道我的心情?你是否能体会那个口口声声说喜欢你,但就是不答应去见你的我此刻的心情?湖哥,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知道如今我没有资格再说,更不能说!不敢再和你接触是因为我太喜欢你,怕我真的陷进去,到那时候伤心的不只是我,还有另一个女人,其实我心里明白你也许并不缺什么,我只是想你好好得,好好的对待你的家人,我也相信你能做到,因为我能体会到你是一个好男人,我只是怕自己会爱你太深,因为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的世界就已经变化了!所以我从此拒绝见你,其实我心里时时刻刻都想再见到你!
湖哥,你知道吗?这些日子我每天都在哭,每一次听到你的声音我心里都像刀割一样的疼,你的冷漠让我不敢说一句话,可是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帮助我,我却不再敢给你打一个电话。因为我怕对你的打扰,我怕你对我的冷漠!也许你是误会我了,可我不想解释太多,我希望你的冷漠能打消我的思想,我希望不再联系让我忘记了你1
我是真的爱你,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样子?总觉得你是我一生得第六感觉,可是我却不敢爱你,因为我不配,我更不想去伤害任何人,因为爱所以我发誓从此默默的走开,即便有太多的渴望太多的伤心,我还是那样的去做,因为爱你所以离开你,怕伤害来了谁都伤不起!
湖哥,多少年之后你是否会记得有一个人见了你一面就此喜欢上了你,你是否会知道那个傻傻的我曾为你流下的泪!
我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我是一片小小的落叶,总是被风吹才会有自由,风吹到那里我就飘到那里,一天一年不回头,我是一片小小的落叶,总是随风四处飘泊,风停到那里我就伏在大地,一天一年不回头,北风吹呀吹我的心已碎,随风飘泊我已经很疲惫!
我知道你不会爱我,因为我不配!
湖哥,我爱你却不能爱,你知道吗?

第47篇、阿妹的爱情

她没有名字,我们都叫她阿妹。在她十岁那年,医生就说她活不满二十岁,她智障,行为迟钝,而且老化迅速。她与我同龄,是我丈夫的一个远房亲戚,一听说有人结婚,她就会急急忙忙跑过去。她是来贺喜的,满桌的饭菜勾不起她的食欲,她一门心思冲到人家的新房,摸丝绸被面。她的手毛毛糙糙,一碰到被面就拉出一条丝,人家的脸挂着,她又读不懂,继续摸,摸到最后人家只能扳着她的肩膀请她出去。
我只能称阿妹是女孩,她和我一般大小,我结婚,二十五岁,她也是这个年龄了。她居然活到了医生给她预测的年龄点,而且还有延迟下去的迹象。怎么能不延长下去呢?她的眼神里和当年的我一样,萌生了对爱情的无限向往。她搓着手指,她的手指皮肤已皲裂开来,淡淡的血在渗出。额头上的皱纹横生。在迅速走向老化与衰绝的过程中,是那颗对爱情挣扎的心在支撑着她。
她就坐在我新婚的床沿边上。仿佛,她也陷入了这温柔的包围中而沉醉。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早已饿得肚子咕咕叫。她全然没有感觉到饥饿,她像个放在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水流的方向,在不断流淌。房间里的气氛氤氲,她刻满皱纹的脸缓缓张开,微笑着。
她的心路,通向爱情,通向天堂。她默默地在旁静坐着,仿佛今晚的主角是她。那种热望,不可逆转,翻飞在她的胸膛,令所有的苍白在刹那间变得色彩斑斓。
两年后,我听说,阿妹要嫁人了。
当然,这还在考证之中。来求婚的人是十里之外穷得精光的秃头,更可怕的是,他们一家三个单身汉,父亲、两个儿子。秃头四十多岁,青筋暴出,求婚时他不住地说:我会把阿妹好好疼着爱着,不让她受半点儿委屈。他的话里显然有种迫不及待的虚假性,这信誓旦旦的承诺让真正心疼阿妹的人感到惊惧,仿佛前面是个火坑,我们能不负责任把阿妹往前一推,然后狠狠心转身吗?
阿妹咬着嘴唇,手指头含在嘴里,满心欢喜。她在电视前面,屏幕上花花绿绿,一个个人头,好玩得很啊!阿妹侧着脑袋看,看见一个男人在亲吻女人,很长久,她哧哧笑出声来,很幸福的,仿佛她就是剧中的那个女人。
阿妹最终没有出嫁。这是她奶奶的意见。老人家表情严肃,留下一笔钱,特意指出是给阿妹的。阿妹或许在这件事上还怨恨着她奶奶。阿妹的背越来越佝偻了,皮肤用手指一提,能拎得老高。她说话的嘴里,发出异味。她瑟缩在阳光底下,像一只灰扑扑的圈养鸡。
阿妹的名字,我们偶尔会提起。阿妹生活在我的城市之外,与我一起呼吸着,这世上的尘埃,落在她的身上,也落在我的身上。阿妹的人生旅程渐行渐近,她却不知道,依然向往着遥不可知的爱情。那不死的柔情,像爬山虎的叶子,延伸了无数个白天黑夜。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第48篇、一个男孩五年对一个女孩的爱只有增没减

一个男孩五年对一个女孩的爱只有增没减
某年的夏天他们两个都在一所学校都在上学、
一个男孩下课了和他一个朋友去洗脸、
一个女孩在水池边洗衣服这个男孩从哪时开始爱上了这个女孩、
后来经过朋友介绍、男孩又跟女孩写情书、女孩终于同意了、
他们两个在一起走过了几个月、后来男孩认识了女孩的哥哥
过年的时候男孩跟女孩打电话女孩说她不在这个学校上学了、
男孩当时一冲动把手机摔了、从此他们失去了联络、
男孩一直后悔当时为什么要把手机摔了、
后来男孩一直找同学找朋友问女孩的电话一直没有找到、
就这样又一年又三年过去了、第四年男孩在QQ上网的时候收到了女孩哥哥发的一个邮件、
当时女孩的哥哥已经不用当时的QQ了、男孩一直在这个QQ空间里找访客终于找的认识他的人了、
男孩找的了女孩的哥哥、女孩的哥哥告诉了他女孩的QQ和电话、
男孩跟女孩联系上以后男孩跟女孩说我们谈恋爱吧、女孩说她现在有对象、她对象对她挺好的、
就这样男孩还是不放弃的追求女孩、最后遍体鳞伤、最后男孩知道女孩这么爱她对象一定会幸福的
男孩跟女孩说要是他对你不好就来找我、我会一直等着你、除非你结婚了、我才会找对象、男孩的胳膊上还纹着女孩的名字
男孩跟女孩说他现在有一个对她很好的女孩、男孩跟女孩说他们现在很相爱、
其实这一切都是男孩骗女孩的、只为了让女孩幸福、
男孩身边是有一个女孩但男孩跟哪个女孩在一起根本就不幸福不开心、后来男孩跟哪个女孩说清楚离开了、
男孩心里一直想着深爱的女孩、从哪时开始男孩不谈恋爱、一直很执著女孩会回来找他的
后来男孩天天喝酒、把自己身体都喝坏了、也不好好学习了、就想着女孩会回来找他、
男孩身边的朋友跟他讲了很多道理男孩自己想的是女孩要真的回来了、看到他这样也不会开心的、不会跟他在一起的、
男孩想自己必须努力、真要是女孩回来了、要给她幸福、男孩就这样开始努力奋斗了男孩也一直相信女孩会回来的现在只不过是时间、
从哪时开始男孩喝酒少了、不再喝酒了、男孩每次喝醉的时候会静静的想着哪个女孩、他深爱的女孩、
过了很久、男孩回到宿舍打开电脑刚上QQ就有一个消息、男孩打开一看是拨打什么电话你的朋友为你订了一首歌、
男孩看到QQ头像在那里见过、后来进去空间看更是在那里见过、后来看了留言板、知道是这个女孩了、
男孩看到女孩空间里的留言知道女孩失恋了、男孩一直等着女孩上网、女孩一直没有上网、就哪天晚上、上网了、
男孩联系上女孩了、女孩跟男孩说她现在不想谈对象了、男孩知道女孩这次伤的很深、
男孩下定决心一定不再让女孩受任何伤害了、男孩跟女孩说了好多话女孩终于答应试着接受男孩、
男孩当时就一个信念就是好好爱她、给她幸福、让她快乐、永远不让女孩离开她了、
爱,没有距离
爱,它象是从人心灵盛开的鲜花,比自然界的花开得更加灿烂。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就象春天,永远使人温暖,鲜艳,清爽
呀,爱是永恒的,人与人之间因为爱走到了一起,
爱没有界线,没有距离。
它体现在平时的一举一动,平时的轻声细语中,
一个眼神也包含着爱,一个吻也蕴藏着无尽的爱。
第49篇、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

我问陈初:“你的心像切开的蛋糕,一块给学业,一块给足球,一块给社会工作,一块给那些随时准备叫你为他们两肋插刀的朋友,给我的,还剩多少呢?”
陈初简明地回答我:“我的心不是蛋糕。”
与陈初的恋情,始于大二的秋天,在电影院看《闻香识女人》。他们大队人马,我却形只影单,坐在最后一排。他频频回头,招呼我过去坐,我只是微微一笑。过半场,突然觉得有人碰我,我侧头一看,是陈初,他递过一罐饮料,怀里还抱着好几罐,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他对我笑一笑,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散场,经过我身边,他停一停:“一起走吧。”我不为所动:“我还有点事。”他仿佛想说什么,但人如潮涌,他站不住脚,很快就走过去了。人都走光了,我才起身。从灯火阑珊的大路转入漆黑的小径,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硬着头皮走进去,听见旁边有个声音:“别怕,是我。”是陈初,他淡淡地说:“我刚刚走过,发现这儿路灯坏了,想你一个人走挺危险的。”
在夜色里,看着他挺拔的肩,我愣住了。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跟他并不熟识,又骄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却仍然记挂着我的安危。我不禁怦然心动。
一路走着,我们随意地聊着电影里的人物,忽然发现,我们的意见竟是惊人的一致,我脱口而出:“真看不出,我还一直以为……”蓦地一顿。
他若无其事地接口:“你还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哗众取宠、头脑简单、只知道踢足球的笨蛋。”我随即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自命清高、装腔作势、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我们相视大笑。在夜里,他的黑黝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的脸慢慢烧了起来。
此后,他会在上大课时给我占好座位;会在我胃口不好的时候,骑车飞快地买来我喜欢的牛肉面;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小小的请求,他都记得。那年的圣诞夜,同学们起哄着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朋友,我面红耳赤,而他从容地环住我的肩,大声道:“是。”
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我好福气,而我是在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福也有气。
寒假过后,回到学校,就是情人节了。这所北方城市正大雪纷飞。每天走在雪里,都想为陈初选一件心爱的礼物,陈初却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有几个朋友想跟我们一起过情人节。
“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情人节哎,他们跟我们一起过?”
陈初笑得很尴尬:“他们有些刚跟女友分手,有些一直没有朋友,这种日子特别寂寞,我想把我们的快乐分给他们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再说,我已经答应了。”
结果那天来了七个男孩,八个女孩,醉倒了两个,而且酒终人散时,问谁愿意送一个住得最远的女生,竟没人回答。最后陈初叹口气:“还是我送吧。叶青,你一个人走,行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白雪覆盖的大操场,觉得寒彻肺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人节,却是与一大群人共同度过的,而最后,我的情人却送别的女孩回家。陈初的热心肠和好脾气,曾是最让我动心的,然而此刻,我却突然发现同样的原因使我深深地悲伤。
我和陈初的疏远便是从那天开始的吧。一天又一天,当我与他的约会内容变成替失恋的小女孩出谋划策;当他因为要复习功课没有时间陪我去逛商场;当他倾尽生活费为同学捐款而无法为我买一朵玫瑰……我的疑问便像青藤一样暗暗滋长:在他生命中,我到底占什么样的位置?
陈初显然也察觉了。不久,是我二十岁生日,我们相约再去看一遍《闻香识女人》,并好好地谈一谈。还没有走出房门,就听见人声喧哗。
是一个感情上受到挫折的男孩,正在猛敲女友的房门,求她出来。那段日子,保定周围地震了好几次,虽然震级很小,却闹得人心惶惶。那男孩就一直叫着:“地震来了,大家一起死,可是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陈初低声问我:“我过去看一下好吗?”他和另外几个人拉住了男孩,连劝带说地把他向楼梯拉去。在楼梯口,他向我投来抱歉的眼光。
而我,其实真的没有生气,我了解陈初就好像了解我自己。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天生就是应该当大哥的,保护人、帮助人,在保护和帮助中得到快乐,可是我却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只爱我一个。
隔了很久,陈初才回来,笑笑说:“哎,现在我们走吧。”我听见自己喑哑的声音:“我不想去了,”我低下头,“我知道你不是不在乎我,我相信你真的喜欢我。可是,你的生命中,总有更重要的事、更亲爱的人,已经没有空间来容纳我,”我轻轻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所有的表情都从陈初脸上滑落,他面如白纸,却一言不发。当我抽身离去,他没有阻挡。
只是,沿着长长的小路,我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在我背后追着,火一样烫,伤口一样疼。我,没有回头。
子夜,我才矇眬睡去,忽然一声呐喊惊醒了寂静的夜:“地震了———”
起初的瞬间是奇异的宁静,突然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我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忽然间赤着脚就往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门,在漆黑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挣扎着,尖叫着,陈年的地板在我们脚下摇晃着,好像整幢楼都摇摇欲坠。
楼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每个人都拼命地向外挤,但是铁门是关着的!挤在最前面的人用力摇撼着铁门:“开门哪!开门哪!”没有人来开门,而人群还在不断地涌上来。这一处弹丸之地,霎时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这时门外已满是人,大声喊着:“窗子!”我起来冲进一间寝室,但是窗上有铁栅!我听见陈初在喊:“叶青!叶青”我大叫:“我在这里!”他跑过来,双手用力扳住铁条,使尽全身力气向两边拉,而铁条只微微弯了一点。他又捡起一块砖头,可是只砸了一下,砖头就断开了。忽然有人惊叫:“楼要塌下来了!”“呼啦”一下窗外的人群纷纷向后面退去,我拍着窗栅撕心裂肺地叫:“陈初,你快走!你走———”陈初瞪着窗子,两眼发红,眼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突然,他扑上来,手臂从栅栏的间隙里伸过来,用力环住了我。我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我们紧紧相拥。这一夜我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那楼没有塌。
那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地震。
那夜,在大操场上,陈初一直用力地搂住我,他的手指箍痛了我的背,而我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见他的心在胸中跳动。我轻轻地问他:“你的心,究竟是什么?”
很久很久,他才慢慢地回答我:“我想,是一棵树吧,春天有花,夏天有荫,秋天有果,四季都有不同的美丽,每一个瞬间都可以为他人奉献些什么,而你,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各自枝丫都有各自的方向。可是,在地下,根须是紧紧交缠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第50篇、老乌龟的智谋
一只狡猾的狐狸欺负一只老乌龟,因为老乌龟的甲壳很坚厚,狐狸不能损伤他分毫。狐狸便叫了一群朋友:老鹰,豺狼,穿山甲,黄鼠狼……一齐对付他。
一天,老乌龟从一座高山路过。老鹰在天空发现了,猛扑下来啄他;狐狸、豺狼、穿山甲、黄鼠狼得到了消息,也都奔来围攻。老乌龟自知不是敌手,只好把全身缩进坚硬的甲壳中,哈哈大笑说:“我穿着祖传的铁甲,谁能损伤我分毫!”
狐狸说:“大家不要着忙,慢慢地商量,总有对付他的办法!”
狐狸嘲笑老乌龟说:“你有本领,为什么还不逃走呢?”
老乌龟笑着回答说:“我有铁甲护身,何必逃跑呢!”
狐狸说:“穿山甲呀,你能穿通山岩,赶快动手穿通它的龟壳,头功是你的!”
老乌龟听了,心中惊慌,他知道穿山甲的厉害,如果真的动手,甲壳被钻上个洞,还有命吗?他故作镇静,依然哈哈大笑说:“穿山甲呀,要是你不自量力,不妨来试试看,管教你折断了头骨、拗断了尾巴,才能领略我祖传铁甲的厉害!”
穿山甲听了,吓得畏畏缩缩,不敢动手。
狡猾的狐狸,想出了一个办法:“这家伙缩在甲壳里,我们都等着,他总有探出头来透气的时候;灰狼大哥,等他一伸出头来,你就把它咬断。”
老乌龟听了,更加惊慌,想:如果他们真的寸步不离守住了,我不闷死也会饿死渴死;手脚蜷缩的时间太久,也要发麻。但他仍旧十分镇静,大声笑着,说:“我能三个月不喝水,三年不吃东西,你们有耐心,随你们的便吧!这铁甲头上有个透气洞,底下有四个通风洞,千年不探头,也闷不死!
豺狼啊,叫你的子子孙孙一辈子一辈子地都来等吧。”
狐狸惊得目瞪口呆,又想出一个办法:“把这老贼放在山岩上,我们拿铁榔头来敲打,把他击个粉碎。”
老乌龟大吃一惊,真的这样做,甲壳会被击得粉碎,整个身体要被击成肉酱。但是,他还是不动声色,又哈哈地笑着说:“你们这一群,都是蠢货,我那祖传的铁甲,哪里会怕山岩和铁榔头?只怕你们用力敲击,铁榔头被铁甲反弹过来,先断送了你们的性命!”
豺狼听得不耐烦,喊叫着说:“我们不必和他多噜苏了,送他到高山顶上,然后把他推下去,不把他甲壳跌碎,也把他头脑震裂,送了老命!”
老乌龟心里万分着急,嘴上可笑得格外响,说:“我曾经从喜马拉雅山的最高峰跳下去,没伤着分毫,这样低的山头,还怕什么呢!”
狐狸大怒,厉声说:“可恨的老家伙,你天不怕,地不怕,好吧,这次可要叫你怕。来,赶快叠起柴堆,柴上再浇上油,点起火,把他丢进火里烧死,烤熟了乌龟肉,大家吃一顿,怎么样?”
朋友们都叫好,吓得老乌龟满身出冷汗。可是,他依然镇静地哈哈大笑,说:“好极了,你们的常识太差了,难道没听见过:乌龟洗澡,不是用水,而是用火?能够在大火里洗上个澡,多么畅快哪!”
狐狸气得暴跳如雷,大声呼喝:“该死的东西,你不怕火,难道你也不怕水?请老鹰叼住他,高高飞起,飞到那条大河的上空,把他掷到河中去,瞧他再敢逞强吗?”
老乌龟心中大喜:好一个狡猾的狐狸,竟会想出了这么一个笨主意,这可再好没有了。但是,他装出十分恐惧的样子,全身颤抖着,开始哭泣哀求说:“狐狸大哥,各位好兄长,我究竟和你们没有很深的怨仇,何必一定要送我死命呢?如果真的把我掷入大河,那我这笨重的甲壳,马上就沉下水底,不淹死,也就闷死了!求求你们,千万饶我这条老命吧!……”

狐狸大喜,笑骂道:“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你再笑呀,为什么要哭泣哀求呢?哼!老家伙,要知道,今天饶了你,日后却是我们的麻烦!”
狐狸命令老鹰动手,老乌龟哭得更凄惨,狐狸却笑得喘不过气来。
老鹰把老乌龟抓住了,高高飞起,飞到那条浩阔的河流上空,找个水流十分湍急的地方,便把老乌龟抛了下去。
老乌龟掉到河里,等于回到了老家,他从水面上探出头来,哈哈大笑说:
“多谢老鹰大哥送我回家!狡猾的狐狸先生,劝你以后不要再卖弄聪明啦!”
第51篇、爱情来了,却发现你走得很远

1、
珠珠站在桥头的那一瞬,才发现江南的春天来得这么早,市河岸两旁开出许多珠珠叫不出名字的花来,一对对情侣在树下偎依着,有着说不完的悄悄话。珠珠的心猛然一沉,好像有几个世纪一样。
珠珠的心情滑落到了极点。这时,珠珠的手机响了,那是一种很好听的音乐:珠珠你在哪里,我好想念你……这是月华专门为珠珠设计的音乐。月华开了一家名叫花花的美容店。月华说,珠珠我每当呼你的时候,你就会听这种音乐家,你就会想起我的,也是我对你永远的爱。珠珠点了点头。
珠珠很不情愿地掏出手机来接月华的电话。月华在电话里对珠珠说:“亲爱的,你现在哪里,你能不能快点来,我好想你。”说完,月华就挂了电话。珠珠有点不敢违抗月华那动听的声音。
走进店里,月华躺在那张为客人做美容的床上。月华穿得很单薄,也穿得很时髦,就像这春天里的花一样,她很懂得季节的变换。“坐到我身边来。”月华翻身起来,把话说得很温柔。珠珠又像看到刚认识的月华了。
22岁的珠珠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一个很有潜力的编辑,可杂志社因为发行问题,几乎快到倒闭的状态,于是,主编要求每个编辑每期都要亲自去拉一定广告来,谁拉不来广告谁就得下岗。那个月珠珠一个广告都还没有拉到,走在桥头时很丧气,珠珠接到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的电话,朋友给珠珠介绍了一个赞助单位——花花美容店。花花美容店以前是一家很大的美容店的分店,现在要搬迁,而且老板也要从以前的那个总店脱离出来“自立为王”,现在正准备找一家媒体做一个广告。朋友还说他已经与这家美容店的老板说好了,只要珠珠去一趟就行。天上掉下这么好的事情,珠珠当然不会放过。
珠珠来到店里看到里面全是些女孩子,脸一下子就红了。珠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与那么多的女孩子单独在一起。珠珠坐在那里很是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地喝水,水喝得多,珠珠的头上就冒出汗来。珠珠的那头汗水就像他腼腆的一样,很是不争气。过了许久,一位三十岁的女人走了出来。她就是花花美容店的老板。珠珠没有想到老板是一个女人。虽然她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可她像一个二十岁女孩子一样青春美丽。
“你……你就老板?”珠珠本来就很腼腆,说话也结巴起来。
“怎么?我不像?珠珠编辑?”女老板笑了,伸出她那纤维般的手与珠珠握手,她又自我介绍说:“我叫月华。”珠珠一看到月华的笑,就觉得自己被月华的那一笑给俘虏了。月华的笑有一种迷人的感觉。她的这一笑可以迷倒多少男孩子啊。珠珠想,全没有把月华说的话听进去。想到此,珠珠的脸就红了,而且连他来的目的都忘记了。
“珠珠,你没听我说话。”月华见珠珠走神,就大声开口叫他,“珠珠,你有没有听我说话?”珠珠听到月华的喊声,才醒悟过来。
“我在听。我在听。”珠珠为了掩饰自己被人发现他心不在焉的感觉,但他还是掩饰不住心里的那股慌乱,说话也不很那么自在,但他还是很快就转入了正题。从口袋里拿出他的杂志递给了月华。
“不错。很是不错。”月华接过杂志看了封面,就脱口而出。在月华心里,这本杂志确实不错。这可是珠珠全部的心血啊。
当即,月华就说她愿意出5万块,只是对珠珠说,登不登都无所谓。但珠珠不能这么做,他收了人家的钱就得替人家做广告,这样他才会安心。再他向月华要资料时,月华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资料,就对珠珠说,我这里有几张我的照片,如果你们用得着就拿去登吧。珠珠一看,眼睛珠子差点掉了出来,原来月华竟这么上照,简直与现在的明星一样。
2、
月华出的广告费比前两年的总和还要多,主编很是夸奖了珠珠,说他会拉广告,并按照杂志的广告要求,月华的费用完全可以给她做一本专刊,她的照片应当做在封面。于是,珠珠就向主编建议,用月华的照片做封面,主编点了头。于是,珠珠就打电话给月华,月华听到后很是意外,也很高兴,就说,你看着办吧。
杂志终于上市了,却特别是好销。还有很多人都预订下一年的全年杂志,而且就收到的订单已经超过十万份,这是珠珠和主编都没有想到的事。但珠珠最终还是知道是因为月华上了封面的缘故。这时,珠珠这才想起,还没有给月华送一本杂志去,于是,珠珠就把自己案头上放的那一本亲自给月华拿去,让她快乐快乐。
月华看了封面很高兴,她也没有想到因为她上了封面,不但救活了一家杂志社,她也得到了众多的回报,每天的顾客都要排着队等月华给她们美容,这是月华没有想到的,但她知道这 一切都是珠珠给她带来的效益。而珠珠也没有想到因为月华的出现,他现在不但是杂志社里的红人,也是众多读者的最信任的编辑。
这天,月华做完最后一个顾客时,累得腰酸背痛,便迫不及待地回到公寓里。她约好了珠珠,她向珠珠致谢。如果没有珠珠,她新开张的美容店绝没有这么好的生意。本来珠珠约她,可月华却说,你那几个工资,你还是留着用吧。珠珠听了脸就红了,是啊,他每月才600元,还要租房,买书,根本不够用。
偌大的一个客厅里只有珠珠和月华两个人。月华穿了一件很单薄紫色的连衣裙,在婉转而低沉的萨克斯在客厅里响起,和淡淡的灯光下,月华显得那么单薄,珠珠这是第一次到月华的公寓里来。也是珠珠第一次到这么豪华的房子里。月华亲自给珠珠调制了鸡尾酒,但珠珠还是显得很拘谨,他很不适应这种场合——单身男人与单身女人在一起的场合。
“珠珠,你愿意在这里呆一辈子吗?”月华有些醉意地问珠珠。珠珠被月华这一举动吓得差点把喝在嘴里的酒吐了出来。
“你用不着害怕。”月华说着就哭了起来,一个女人能有今天的事业已经很不容易了。她这样做确实很不容易,每天不但要打理美容店,还要亲自给顾客做美容。珠珠想。便掏出纸巾在月华的脸上擦着那泪水。月华把自己这么多年来积压在心中的委屈一下子全倒了出来。珠珠也像受了感染,眼里流出了不知是为月华高兴还是难过的泪水。
“珠珠,你不要离开我,好吗?”珠珠知道月华迟早都会说这一句话,可他没有想月华的这句话来得这么快,珠珠感觉有些承受不了,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一把搂过月华,用自己毛耸耸、温热的嘴唇贴在了月华的那张朱红的嘴唇上,慢慢地把月华的上衣解开了……
3、
月华的生意越来越好,就让珠珠辞去了杂志社的工作,替她策划店里的广告。月华不让珠珠在店里抛头露面,单独给珠珠买了一幢房子,虽比不上月华居住的那幢公寓,可也是城里最好的商住楼。比起珠珠租的那房子强多倍。珠珠把在杂志社里做编辑的那种水平全用了出来,而且他在做编辑时也兼做广告方案策划,现在让他专做美容店的广告策划,珠珠有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只要是月华给他的任务,他用不了半天就会拿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来。
有了多余的时间,珠珠就觉得这时间很难打发,就打开电视,音量调到最大,把频道换来换去。珠珠却没有那种舒适快感的样子,相反,总觉得这种生活也充满了寂寞。于是,珠珠又想那种为生活而四处奔波的往事。
珠珠记得他第一次上门要求人家在他们的杂志上做广告的事。那天,珠珠换了一身从未舍得穿的西服来到一家厂里,把自己的名片递上去,那家老总只是看了一眼,就丢了桌子一角,慢条斯理地说:“你们的杂志我拜读过。很好,只是我们现在的经济很紧张,等有了起色,我再通知你,如何?”珠珠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被打发出来了。珠珠想说点什么,可人家的工作很忙,珠珠还来不及说话就被人家给赶了出来。珠珠走在大街上是何等的悲伤。可现在,用不着那样去求人家,只要自己的笔一动,就会出很多的效益来,而且还不要自己在那里拼死拼活地干。珠珠就有点想不通。
4、
这天,珠珠刚刚做完广告策划,门外响了很沉重的脚步声,珠珠知道是月华回来了。月华穿的是一双高根鞋,这是她特意与珠珠到市里最大的商场里去买的。
这一段日子,月华几乎把店里后都交给下面的人去打点,她每天只是到店里去看一下就回来陪珠珠。珠珠也似乎习惯了月华的这种方式。可门外的脚步声停了一下,又朝楼上走去。珠珠感到很失望。这不是月华的脚步声。怎么不是月华呢?
珠珠坐在那里显得有些烦躁不安,不知为什么心跳得很快。直到天黑了,月华也还没有来。珠珠更加失望了,拿出手机给月华打了一个电话,可月华的手机却关机了。珠珠想不通月华的手机怎么会关机呢?月华给珠珠买手机时,曾经说过,珠珠,我的手机永远都为开着。珠珠听了,差点在那儿流出男儿不轻易流出的泪来。
月华是不是出事了?珠珠坐在电视机前,用遥控板把电视频道换来换去,总觉得有一种异样的感觉。珠珠想到此,便再也坐不住了,拉开门以百米赛跑似的来到楼下拦了一辆的士去了月华的店里。那里早已关门了。珠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精打采地准备回到房子里时,看到一个男人挽着月华的手从车上下来,月华在那个男人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就坐上了自己的车子。
待珠珠回到房子里时,月华已经坐在那里看电视。
“你……”珠珠只说了一句,就说出下文了。
“怎么?”月华用眼睛瞟了一眼珠珠,“这个连续剧好看。你过来看嘛。”月华还是那样撒娇。珠珠有些受不了。不知为什么,珠珠觉得月华今天有一种特别的味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呢?珠珠又说不清楚。月华的脸上还泛着红晕。珠珠知道,月华的那种红晕只和他激清过后才有过的。
珠珠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径直走到里面躺在床上再也不想动了。
5、
第二天,月华很早就起床,在珠珠的额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这是月华每天早晨出门时给珠珠的一个告别吻。月华说她是有一项很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办,可能很晚才能回来,让珠珠不要东跑西跑。珠珠闭着眼装着睡熟了,他不想让月华知道他已经醒了。月华走出去关上门的那一瞬,珠珠就感觉到心碎了,起身从窗口看到月华拦了一辆的士,一溜烟走了。珠珠才把他做好的那些方案策划收拾起来,用绳子系好,每一个都写上发布日期,这样,月华一看就会明白。
角落里还有一双鞋,珠珠看了看,眼泪不知觉地掉了下来,那是月华给他买的。月华说,珠珠这双鞋,是我们爱情的见证,它看着我们相爱,它也像我们的爱情一样,少了一只就不行。珠珠没有想到月华用这个比喻把他们的心情比喻得那样恰当。但珠珠猛一转身,关上门的那一刹那,珠珠感觉到自己的心碎了。
走吧。走吧。珠珠不停地为自己加油时,手机就响了,是月华打来的。月华问:“珠珠,你在什么地方?我打家里的电话没有接?”珠珠什么也没有说,叹了一口气,便合上了手机,悄悄地消失在人群中……
第52篇、HI,灏云,在天国还好吗

坐在熟悉的公车上,打开窗,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或许每个地方都有你曾经出现的记忆,看着手机屏幕,想写点什么,才发现,其实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HI,灏云,在天国还好吗?
我想你了,你知道吗?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你的时候总会想哭,想着曾经的点滴,然后心里就堵的慌,喉头处好似梗咽住什么一样,泪就留下来了。
风静静的吹过,我像个孩子一样,抬头看着天,希望像故事里那样,可以看着你笑着对我说,“HI,还好吗?”可是,映入眼帘的只是那样阴沉的天。
HI,灏云,你有想过我么?想过我会这样想你么?
我知道什么都不可以重来,只是在孤单的时候,我突然会很想很想你,想你的微笑,想你陪我一起做公交车说我路痴的样子。
听的到我说的话吗?你还是静静的坐在那看着我吗?在你眼里,我仍然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孩子。
你快乐吗?我知道你总是有办法让自己开心,可是,我很难过。
灏云,我很笨是不?我知道你会说,不是。你是在哄我的,呵呵,我知道。
曾经只要我不开心的时候,你总是在,总是变着魔术的从口袋里拿出我最喜欢吃的糖果,然后说我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如果可以,我很想做一辈子的孩子,永远不要长大,永远不要知道自己原来有多笨。
熟悉的街头,我看见一幅幅场景,似乎曾经这些我都参与过,只是现在都变成了回忆。
我想孩子气的说,不理你,我知道你就会立刻出现的,可是,就算现在的我说千遍万遍,你还是不会出现。
HI,灏云,那地方是不是很美,所以你不愿意回来了?所以你才会丢下我一个人去?
我没有听你的话,没有理解你的做法,只是想着那样你可以快乐,你可以幸福。
我很懦弱是吧?早就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回来,早就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再真实的对着我笑一次,呵呵,你是在怪我?
或许我只是一直都不想接受这个事实,才一次一次的不断犯错,我以为你会生气的出现,可是,我是在欺骗着自己而已。
那些快乐的,开心的,失落的,都有你的存在,你以为我只会记得快乐的?
HI,灏云,我欠了很多的债,可是我却还不了,只是再也不会有你再身边跟我说,丫头,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乖?
我学不乖了,真的,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不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只是在街上胡乱的转着,我试着去爱,可是,我还是很懦弱,不想告诉别人我想什么。
我把自己关了起来,只是静静的想着那些点滴,我知道,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了。
没有人会因为我爱吃糖果而次次不忘带回来,没有人会笑着陪我栽菊花,没有会在我耳边唠叨了,就算是微笑,也不会是你的了。
HI,灏云,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一年,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的闷,你也在是不?
我不想哭,因为我知道你会担心,知道你会无奈的不知都做什么才好,是吧?
其实,我知道,你是离开了,就算我把自己关在角落,你也不会出现的。
我知道,所有的抱歉带不回什么,也弥补不了什么,我只是在很早以前就忘了什么是开心,我知道,你很心疼我那样做,我也知道,你会生气的看着我....
不说对不起,我们说好的
我会乖,但是,你也要快乐,在那个没有悲伤的国度,你要好好的
灏云......
第53篇、让我为你讲个故事

有一个名叫韦格的奥地利女孩,天生丽质,聪颖可人。她在一所大学专修油画,她的男友为她筹备个人画展。当出现经济危机时,男友鼓励她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因为初赛的奖金高达5000美元。她去了,而且一路选到了拉斯维加斯;她成了1987年度的世界小姐。
韦格想开画展,可她已经不需要画展了;韦格想和男友浪漫缠绵,可她也不缺少浪漫了。身为世界小姐,一下子站在了荣耀和财富的顶端。
当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患上了一种名叫克里曼特的综合症。这种病症的最大危机在于,双眼视力逐渐衰退,直至失明。韦格几乎是绝望地陷人黑暗之中了。消息传出,一位名叫帕迪的南非小男孩给她寄来了一包土,说他们那里的人用此治病。韦格不相信那包土,怀着姑且一试的想法用了,奇迹却发生了,她康复了。
韦格后来嫁给一个美国富翁。
她先后嫁了6次,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倾心。她自杀了。
对于这个故事,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种说法,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用自己不喜欢的方式赚到财富,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药治好病。但你无法从自己不爱的人身上获得幸福。”
第54篇、给菜多加了一把盐
男人有了外遇,男人感觉对不起女人,每次回到家,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抢着做家务。以前,男人是不做家务的,什么家务都是女人的。现在不同了,既然做错了事,就要想办法弥补自己的过错,男人就主动去做饭。这让女人吃惊不小,以前男人也做饭,那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结婚以后不久,男人就不再做饭了。这些活女人全揽了。男人就说,很久没下厨房了,想找回以前的感觉。
男人还是依旧和他的情人约会,情人是男人单位的一个女孩。刚开始,女孩子没有想和男人结婚的意思,只是为了寻找点激情。有时候爱情就像趟水,越趟水越深,慢慢地女孩感觉趟进深水了,女孩就有了想和男人结婚的打算。女孩说我们结婚吧!男人吃惊不小,男人知道,结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和女孩结婚,就要和妻子离婚。妻子对他太好了,也没做什么对不起自己事,所以,男人很为难。
女孩认为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女孩就给男人出点子,什么先写个情书放男人口袋,让女人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让女人和男人争吵,让女人先提出来离婚,但结果出乎了他们的预料,女人根本不看男人的东西,拿出来就放桌上了。
接下来,他们又出了很多点子,但都不见效。
点子还是男人自己想出来的。折磨女人,男人折磨女人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做饭的时候,往菜里多加一把盐,看女人怎么吃下去,这样女人就会和自己争吵,只要一吵架就好办了,离婚往往都是从吵架开始的。这天做饭,男人真的往菜里多加了一大把盐,但结果女人吃得很平静,也没抱怨什么。男人忍不住了,就问:我做菜好吃吗?女人点了点头。男人很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办法又失败了,男人多次都故意往菜里多加盐,但女人总是很平静地吃下去,当然男人自己不吃,他借口说在外面吃饱了或者不喜欢吃那道菜。
这天男人突发奇想,何不去捉弄一下自己的情人,逗她玩玩。男人就把菜装进一个袋子拿单位去。
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男人把菜放到女孩面前说,我给你炒了个菜。女孩子就拿起筷子先尝了一口,突然气愤地把菜吐了出来,大声责问男人,你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这是人吃的菜吗?你自己吃,你给我吃下去,看你怎么吃!
男人说,怎么了怎么了。吃就吃。男人把菜递过来,尝了尝,好咸啊!像海水一样,男人想吐出来。
女孩子说,你给我全都吃下去,你不吃不是男人。男人气得站起来,大叫一声,你给我滚!这个时候,男人突然想到了女人,想到了女人吃饭的情景,心想女人一定很委屈,她是把苦放心里,不愿意说。
这天晚上,男人回到家,为女人做了几道她最喜欢吃的菜,放盐时,男人都亲自尝了,不咸不淡正好。吃饭的时候,男人问女人,今天的饭菜还合口吧?女人就笑了笑。男人却哭了,说以后我天天给你做最合口的饭!

第55篇、大树和燕子

燕子对大树说要去南方寻找温暖!大树心里很难受,却没有阻拦!而是鼓励燕子要勇敢面对前方可能遇见的艰难险阻!那一天,燕子飞走了!天空下着小雨!正像大树的心里一样,乌云密布!开始燕子还会每月几次都托邮差捎来近期的行程!大树每天的期盼就是燕子的信,然后回信!然后期盼来信,然后再回信------
如次虽然漫漫无期,大树却充满了希望!因为燕子临走时说过一定回来的!目睹一切的小草对大树说:忘了她吧!燕子不会回来了!大树摇摇头不与理睬!没多久南方回来的邮差说没有燕子的信!但他看见燕子了!她和大海在一起!大树心里莫名一颤,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他坚信燕子会回来的!后来大树终于等来了燕子的信!信中提到了大海!燕子在南方很不适应,身体很虚弱,大海用温暖的胸怀帮助了燕子!大树看完发自内心的感激大海!但是心里还有另外一种说不清楚的滋味!后来,燕子还是每月给大树写信,信的内容还是写她这段时间的所闻所见!不同的是每次都提及大海!大树慢慢有种了不祥的预感!邮差再次来到了大树跟前,告诉大树看见燕子非常快乐的和大海去影院去公园约会了!并给大树一封信!大树马上训斥了邮差,以后不要造遥!邮差摇摇头走了!大树打开信,却不是燕子写的!而是大海写来的!信的内容没有出乎意料,让大树放手,还说南方的气候和环境都适合燕子,而且大海能给予燕子在南方发展所有的帮助!大树没有回信!也没有质问燕子。之后燕子还是经常写信,大海也还是坚持写信!内容没有什么新的!都是那些老调沉词!大树一直在保持沉默,但心里却不平静!终于大树在一次信中和燕子发生口角!提出了分手!又是两个月过去了!谁都没给谁写信!夏天到了,燕子在同伴的陪伴下来看大树了!燕子没说什么一直在哭,大树觉得很愧疚!把燕子搂在怀里说:我错了!我不该说分手的!对不起!!!燕子不哭了!临走时燕子说:我爱你树!等我!大树很激动在树干上刻下了那天吻别的情形!发逝要等燕子回来!!!他们又灰复了书信往来!经过了这次,燕子不再提及大海了!
但是是没了大海的消息!大树反而更加的不开信了!因为大树习惯了看燕子的信,燕子说大海是她的大哥哥,大树就相信燕子!大树宁愿不去相信信差看见的一切!但是没过多久,大海又写信来了!大海对大树说了他们约会的事!和信差说的一点不差!并声称要和大树公平竞争!大树的叶子全掉了!仿佛一下子从夏天进入到了冬天,跟本没有经历秋天的洗礼!这时小草说话了!她并没有挖苦大树没听她的话,而是用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帮助大树走出阴影。这时大树才看清楚她那里是一颗小草啊?在自己旁边的是一颗牡丹花!正在争齐斗艳开放着!大树承认牡丹很美丽但是!大树哪里放的下燕子啊,于是大树对牡丹说:“对不起,我忘不了燕子的!”牡丹说没关系,你只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就行了!于是牡丹天天陪大树聊天!给大树带来了短暂的快乐!这期间大树并没有一秒钟忘记过燕子,大树的脑子里千万次闪过了大海的那句话:那里适合燕子,大海能给燕子在那里发展所有的帮助!!!经过痛苦的抉择,大树终于做出了决定!大树给燕子写了一封信,在大树拿着信往邮桶里放的时候,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心在颤抖!在滴血!就这样大树拿着那封信在邮箱前凝立了三天,终于大树松开了手指,信掉进了信箱......
咚!的一声!信掉进了邮桶,仿佛一颗心掉进了万丈深渊!那是一封绝别信!是一封大树绞尽脑汁编写的!以致于十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时,燕子提及信的内容,大树哑口无言,编造的谎言怎能铭记于心!大树也曾极力的去回忆信的内容,但是无济于是!那是一封在心情极复杂的情况狂下写出的!别说十多年后提及,就是装进信封后马上问大树写的什么?大树都未必能说对全部内容!泪水遮住了大树的眼睛又怎能记住呢?不知燕子收到信后能否看见上面的泪痕!看不见的!因为那是用当时记录他们分别时大树刻在自己身上的那块树皮书写的!树皮又怎会留有痕迹?当然大树抚平了之前字的痕迹!他之所以用记录他们美好记忆的树皮!是因为他除了这些别无所有了!所以大树为爱选择了放弃!许多年后!大树无意中抚摸到失去树皮的那个伤口时,心跳猛然加速了,伤口早就愈合了,只是大树发现当初刻下的记忆竟然深达树干里了。。。。。。并没有随树皮的离去而消失!
第56篇、意外惊喜

女友倩倩被单位派去南方一座大城市学习半年,走后一个月,我便思念难忍,正逢周末,就给她打电话,要去那儿看看她。倩倩一听就笑了:“这么远的路程,就两天时间,忍一忍吧,亲爱的,就当我去了外太空!”“可你没去外太空呀,再说两天不够,我还可以请假嘛。”一听请假,倩倩的口气就变了:“看你那点出息,男子汉当以事业为重,再这么儿女情长的我可真不理你了!”
又过了两个月,我去南方出差,可以绕道到她那儿。于是又打电话过去,谁知倩倩竟口气坚决地拒绝我:“不行不行,你千万别来!”“为什么?”“我……我学习太紧张,你一来会影响我的。”一听这话我心里就来气,不就是一个短训班嘛,高考冲刺也不至于这样呀。我冷冷一笑:“好,大学者,请你把心放到肚子里,我不会去打扰你的,你就专心做你的学问吧!”说完,不等她说什么,便狠狠地挂了电话。
我觉得倩倩一定有当“陈世美”的嫌疑,我又气愤又倔强地坚持不再理她,盼望着她能有一个电话过来,向我说明情况,赔理道歉,可她偏偏没有一个电话打过来,直到她学习结束的日期到了,我也没收到她一点音讯,看来不幸果然让我猜到了,什么花前月下的海枯石烂,到头来我竟做了可怜巴巴的“秦香莲”!
正当我对倩倩心灰意懒的时候,突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要我晚8点去省城机场接她。我压着心中的喜悦,故意赌气地说:“省城离咱这儿不过50多公里,来来往往的车有的是,你坐车来吧。”“不嘛,人家就让你来接嘛!到时,我还会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我故意表现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勉强答应了。放下电话,连蹦带跳地收拾自己,并把那辆宝贝私家车刷洗一新,见已傍晚时分,哼着小调开车出了家门。
车子刚开出城区,只见路边站一位靓妞使劲朝我挥手。我在她面前停下车,还没说什么,靓妞就娇滴滴地哀求上了:“大哥,天这么晚了,麻烦你捎我一程好吗?”“去哪?”“去省城。”我略一犹豫,随即就放下心来,人家一个漂亮姑娘都不怕,我担哪门子心啊!于是点头答应了。
姑娘上车后,我的心里就像有个小兔子蹦来跳去。有这样的女孩在身边,柳下惠也未必心静如水。我偷偷瞥了她一眼,只见她戴一副小巧的眼镜,斯斯文文的,既漂亮又文静,而且,冷不丁那么一瞧,和倩倩长得还有点像,当然,人家可比倩倩年轻漂亮多了。姑娘倒也大方,大概怕我寂寞,天南地北地和我聊了起来,她真是善解人意,说的每句话都那么中听得体,时间不长,我就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大哥,你年轻轻的这么有成就,人长得又帅气,嫂子真让人羡慕死了!”我听着她这么由衷地对我夸赞,心里乐开了花:“还嫂子呢,连对象还没相上呢。”我得意忘形地向她撒了一个小谎。
她惊讶地盯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说:“你是挑花了眼吧?”“什么挑花了眼,就那小破城市,说出来姑娘可别见怪,就没一个像你这样高雅靓丽的女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呀,就我们那破地……”投桃报李,我也忍不住夸起她来。
本来一小时的路程,让我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到省城时,姑娘说:“多谢大哥捎我,去家里坐坐吧。”看到姑娘含情脉脉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倩倩,忙说:“对不起了,我还要去接一个同事。”“女同事吧?”“有哪个女同事需要我接?是我们领导,男的。”我边说心里边乐,末了,我对她说:“我们刚接触,你可能对我不了解,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我是个厚道人!”我急于表白自己。“是真的吗?”姑娘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临下车时,她顺手写了个手机号码递给我,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叫小茜,咱们以后常联系好吗?”“常联系常联系!”我有些受宠若惊,忙把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告诉了她。
望着姑娘远去的背影,我深为自己的精彩表现而得意。一想起倩倩电话里那拒人千里的口气,我就有些来气:高傲个啥,咱也是个招蝶引凤的帅哥!
来到机场,正是倩倩约定的时间,找遍了角角落落,哪有她的身影,到问询处一打听,倩倩乘的那架班机已是三小时前到达了。
我的火气立时就蹿了上来:吹就吹吧,何必这样耍人!我突然想起小茜,忍不住给她打了手机。怪了,连打几次,都提示我拨的是空号。难道她……正当我疑惑间,手机铃响了,是倩倩的号码,我没好气地大声质问:“你搞什么搞,不成就明说吗,何必这样!还意外惊喜,耍谁呢?!”倩倩平静地说:“我在学习期间到医院把自己的容貌整了整,并配了一副适合自己的眼镜,想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没想到你竟让我有了意外惊喜。”我的心一惊,忙问:“那刚才?”倩倩冷冷一笑:“相处这么久了,真没看出来,你竟然这么厚道!”
第57篇、蝴蝶飞不过沧海

二十一岁,这是我和母亲的年龄差距。生活像一把刀子,刀刀催人老,母亲在岁月和生活的磨砺下,显得衰老而又丑陋,最主要的是母亲是一个哑巴。
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最害怕开家长会。我的学习很好,一直是掩藏自己自卑的胜利旗帜,可我还是怕开家长会,害怕自己的母亲坐在同学的家长里,显得突兀而衰老,害怕同学指着我的后背阴阳怪气地说她是我的哑巴母亲,在我年少虚荣的内心里,我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我的母亲。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我从来没有让她给我开过家长会,上高中后,城里的孩子更不了解我的家庭,我对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母亲一直闭口不谈,我唯一骄傲的还是我的成绩,就连女孩最不擅长的数理化我也学得津津有味,能把班里最聪明的男孩拉下一截。我不爱说话,最多只是学习累了趴在窗户上看远处的树。我知道同学们背地里都叫我珠穆朗玛,是天下最高的山,因为我的学习我的冷漠。
其实在外面上学的时候,我也想念自己的母亲,回家的时候看见母亲从远远的地方挑水,一路上不停地换肩拍腰,我就会迎上去接过来,母亲就弯着腰一路跟着我。母女两个都沉默着,我能说但不愿意说,母亲想说却不能说,只能用关心的眼神看着我。可是多数的时候,我还是恨自己的母亲,恨她不能像同学的母亲那样雍容漂亮,恨她不能像别的母亲那样对自己的女儿嘘寒问暖,恨她不了解自己女儿的心事,恨她没有给我一个好的家庭。
高考的时候,母亲找过我一次,那是唯一的一次母亲来学校看我。那天父亲陪着母亲站在树下,两个人都忐忑不安地站在那里等我,我告诉过父亲,叫他们没有事情不要来学校找我。
我下了楼看见他们期待的眼神,我问父亲你们怎么来了,父亲说你好长时间没回家了,你母亲很想你。我看看身旁的母亲,正微笑的看着我,打着只有我和父亲看得懂的手语。母亲用手指了指自己,又双手合在一起放在自己的脑边,然后指了指我,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说她很想我。父亲站在那里抱歉地说,我们知道你不希望我们来学校找你,你母亲前几天做梦梦见你出了事情,不踏实了好几天,非要拉着我来看看你,看到你什么都好我们就放心了。
那天我请父母吃饺子,母亲知道饭馆人多,她的手势会引来别人的好奇,所以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父亲和我说话,脸上时不时挂着微笑看看我看看父亲。我把饺子夹在母亲的碟子里,看着母亲满意幸福地吃在嘴里,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是我和母亲最亲密的动作,多少年来,我一直嫌弃自己的母亲,一直被自己阴暗的虚荣心和压抑的自卑笼罩着,一直不愿承认自己的母亲,不敢告诉别人我有一个哑巴母亲。这个可怜的哑巴女人仅仅因为自己连夜不踏实的几个梦,就要奔波着看看自己的女儿。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虚荣是如此可笑,自己的行为是如此荒唐,原来在母亲没有语言的世界里,有的是和别的母亲一样深沉的爱。
后来我上了大学,回家的时候,总能看见母亲幸福的笑,她不停地给我手语,着急得恨不得自己能说出话来。我也一边说着一边打着手语。开学的时候,母亲总是跟在车的后面,远远地站在那里,用手指指自己,再双手合在一起叠放在脑边,最后指指我,我知道那是母亲说会一直想我。在车窗边,我泪眼婆娑远远地给她招手,直到再也看不见母亲的身影。
大三的时候,我经常头疼,母亲知道了寄来一只又大又软的菊花枕头。从菊花的晾晒到枕面枕巾的缝制,都是母亲一手精心制作出来的,枕了一段时间,头疼真的好了许多。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找了男朋友,一个不计较我家庭很爱我的男孩,我告诉了他我有一个哑巴母亲,男朋友知道了就笑笑说傻瓜,我会像你一样去孝敬她的。母亲后来知道我交了男朋友,不放心地让父亲打电话问我他人怎么样,有没有欺负我。我笑着让父亲转告母亲都是我欺负他,他对我真的很好。
后来母亲就寄来两双她亲手做的布鞋,一双碎花布的小鞋,母亲永远知道我穿鞋的大小尺寸,一双是给男友的黑色布鞋。母亲在信里说两个人过日子,就要像走路一样踏踏实实,两个人互相搀扶才能走得更远。男友见了嬉笑着说咱妈真可爱,说话比我们还有味道呢。
那双碎花布鞋我一直珍藏着没有舍得去穿,我知道在那一针一线里,缝上的全是母亲无声的爱。母亲曾说我是一只蝴蝶,越飞越远,现在飞到了几千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只有我知道,无论蝴蝶怎样去飞,蝴蝶都飞不过沧海,母亲就是那沉默的沧海,我怎么飞都在她的心里。
第58篇、骗来的那份情缘
那天黄昏时分,我和一帮好友欢快地走进幽雅清静的茶坊。轻柔的乐曲声中,我和大明谈论着电影<<第一次亲密接触>>,突见他微笑着举起手与隔壁的一个男人打招呼,我转身望去,只见那男人很帅\很吸引人,身旁坐着几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新潮男女.

“那是江成宇,”大明说:“我大学同学,高干子弟。”
“就是那骄傲的江大爷呀?”一旁的小伍子插嘴道。“你瞧他那样子,恐怕全天下没女人能抓住他。”
“听你的口气是很想抓住他了?”小娅笑着问,小伍子大叫一声东扑向小娅,两人又吵又笑,闹了起来,大明劝阻不开,眼睛一转,笑着说:“别吵,你们这么爱开玩笑,我们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赌今晚谁能让聪明帅气的江成宇上一次当,我就请谁去去王府贵宾楼,如何?”我们哄然大笑起来。
大明真的走过去同江成宇搭讪。一会儿,江成宇别下群朋友,来到我们桌前,小伍子和小娅请他坐下,两人立即动用三寸不烂之舌,设下一个双一个文字陷井抛出去。江成宇微笑着,那神态宛如久经沙场老将镇定自如,他眼睛转来转去,突然看着我:“这位小姐怎么不说话?”我笑了笑,还未开口,小伍子突然开口说:“你别怪她,他是个哑巴”我瞠目结舌,没想到她们竟然拿我开涮!没法子,已经上了贼船,我只能假装用手比划着和他打招呼,恐怕还真有点哑巴的味道。
江成宇仔细地看着我,脸上掠过一丝怜悯,让我有种莫名的感动。
“你听见我说话吗 ?听得见吗?”我惟恐小伍子又发什么秒言,连忙点头用手比划着:能听到,还能写。“是先天性的吗?”小娅又抢过了话头:“是的,她从小就这样。”我连忙低下头,惟恐笑出了声,却听见江成宇感叹的说:“既然这样,你们又何必还她来这种地方,令她难堪。”“安子很坚强,她最讨厌别人的怜悯。”小娅一本正经地说。江成宇又闲喧了几句,起身回到原处,小伍子和小娅几乎笑断了肠子,低嚷着要大明请客庆功。我正微笑的望着,江成宇又走过来了,“我想和安子小姐单独到那边坐坐,可以吗?”这下我们全傻眼了。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和人神侃,现在要我闭嘴,还不如让我死了痛快!该死的小伍子和小娅,真是气死我啦!我只好硬着尜皮装到底了。刚坐下来他就吩咐服务员拿来纸和笔,然后极力温柔地对我说:“把你想说的话用笔写出来好吗?”我微笑着点头。”上天真是不公平,让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会说话?”江成宇言语中充满怜爱,讷讷地说。我心里又是得意,又觉好笑,江成宇一见立刻问:“你笑什么,笑我在说傻话?”我赶紧摇头,用笔写下一行字:“其实上天是公平的,比如说,也许两个漂亮的人儿拥有了美丽的外型的同时,会少一些生话中必不可少的素质,而不美丽的人也许是在生活的磨练中或者得于老天的关照才有了这样的素质,因此才有了互补的效应。”江成宇满脸惊讶地看着我说:“你平时在家干什么呢?”我用笔写着:“平时在家看书和写作,因为那样可使我的精神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得到自由的徜徉。”“难怪你出语不凡。”说着他用那又真有杀伤力的眼睛爱怜地看着我。我快受不了啦!再这样下去,我怀疑我会受上他。我提出要回到朋友身边去,江成宇却拿着我的手说:“能把你的地址告诉我吗?我写信给你。”此时的我只想赶快脱身,于是很爽快的写下了我的地址,头也不回的离天他。坐进车里,我对大明说:“这个玩笑太过份了。”大明转过头来说:“是吗?你陷进去啦?”我不再说话。
第二天清晨,有人敲门,我懒懒地打开门,扑入眼帘的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呀!”我夸张地叫起来,“你的声音真好听!”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到一张充满生气的脸,我骇得呆住了,竟然是江成宇!~刹那间,云淡风轻……
第59篇、轮椅上的梦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梦是他的女友。经过四年的如胶似漆的相恋后,他俩商定在相识四周年的纪念日里结为伉俪。
等待中的每一秒时光都被甜蜜包裹着,他俩幸福得有些窒息。仅剩下最后两天的时候,一场灾难突如其来;他在外出的时候,不幸卷到了车轮底下。
他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闻讯而来的梦也两天滴水未进,一遍遍呼唤他的名字。他奇迹般地苏醒过来,却无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为了保住生命,他被高位截瘫,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一夜之间,这世界变得如此陌生而狰狞。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两人各执己见但又毫无结果的互相说服。梦请求他让她照顾他一辈子,而他却不愿意拖累最心爱的人,坚决劝梦另嫁他人。终于在一场同样内容的争执中,他粗暴的扬起手重重地打了梦一记耳光,然后冷漠地把脸扭向窗外。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梦哭着从床前跑开,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她嫁到了邻市,过着并不幸福的生活。
最初的日子里,他像被抽空了似的,神情恍惚,僵若木俑。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渐渐习惯轮椅上的生活。心情好时,他尝试着帮母亲缠缠线,或者替父亲修修指甲。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把轮椅摇到阳台上,面对窗子一呆就是半天。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脸上重新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似乎已经远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两年多以后,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诱发急性脑膜炎,夺去了他原本脆弱的生命。其实,他是完全可以躲过这场劫难的,只是他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麻烦,便瞒着家人,自己硬撑着,以致耽误了病情。
他走得很安详,躺在轮椅上像个梦中熟睡的孩子。
闻讯赶来的邻居们,准备把他从轮椅上抬下来时,他的双手却僵死在抠在轮椅两侧的扶板上。扶板下面,凹凸不平。人们好奇地把轮椅翻过来,赫然入目的,是两个被手指抠深、磨光的“梦”字――是女友的名字!
他是我邻家大哥,名叫苏放。那被手指磨出“梦”字的两块扶板,一块被闻讯赶来的梦哭着带走,另一块就挂在我书桌对面的墙上。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第60篇、老不死的

“丁丁,给那老不死的送去!”小张的妻子,做好了饭,把饭盛在碗里,喊着儿子给奶奶送饭。
丁丁看了看妈妈,什么也没有说,端着碗走了出去。
丁丁来到奶奶的住处,看到奶奶躺在炕上,把饭送到奶奶跟前,拿起小勺,一口一口的喂着奶奶。
奶奶笑了笑说:“俺丁丁是个好孩子,真懂事。”
奶奶吃完饭,丁丁端着碗走了出来。
晚上大家都在看电视,丁丁问妈妈:“妈,奶奶怎么起了个这样的名字,怎么叫‘老不死的’?”
妈妈听了哈哈大笑:“什么起的名字,你奶奶年龄大了,只知道吃饭,又干不了什么活儿,死了到省心。”
丁丁恍然大悟:“妈妈,等你老了以后,也干不了活儿了,那时我也长大了,也叫你‘老不死’的,对么?”
妈妈听了,一下子愣在那儿。
第61篇、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第62篇、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63篇、一段红绳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第64篇、三袋话
可汗有一个很美丽的女儿。许多青年人都来向她求婚。但可汗宣布说:谁能够完成三桩事情,才有资格做他的女婿。

那地方有一个青年,他是一个穷寡妇的儿子。他想娶可汗的女儿为妻,母亲劝他打消这个念头,他却不听。他走到可汗那儿,说:“我来完成这三桩事情,您说吧!”
“好!”可汗说,“第一桩:你去牧放一百只兔子,三天内一只也不准丢,少了一只就要你的脑袋!”
青年知道这件事儿难办,愁眉不展地往家里走。在路上遇见了一个衣衫褴褛的穷老头儿。青年看到老头儿可怜,便把他带到自己家里,虽然他自己很穷,但只要是家里有的,都拿出来分给老头儿吃;自己却坐在那儿沉思——怎样才能完成可汗要他做的事。老头儿问他想什么,他叹了一口气说:
“看样子,明天我的脑袋就保不住了。要看管一百只兔子,这件事怎么办呢!”
老头对他说:“别发愁了!我帮助你,你拿着这根笛子,只要一吹,所有的兔子都会集合在你周围,一只也不会跑开的。”
老头儿说着,就给了他一根细细的笛子。
青年拿了笛子,感谢老头儿一番。第二天,他去放兔子。他吹着笛子,兔子一只都没跑开。
这时可汗来看牧人把第一桩事做得怎样。他看见所有的兔子都好好地聚在一处,着急了,心里想:“这样一来,我就得把女儿嫁给他了。”因此就向青年请求说:
“请给我一只兔子吧!”
牧人虽然知道他就是可汗,却不动声色地答道:“你在我面前跪下,我就送你一只。”
可汗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跪下。
青年捉了一只兔子给他,可汗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了。
但青年刚一吹笛子,兔子就一蹦一跳地回来了。
第二天,青年照旧放兔子,改了装的可汗又来到他跟前。
“给我一只兔子吧!”可汗说。
“行,”青年答道,“不过你得和你的狗亲一下嘴。”
可汗真不愿和狗亲嘴,可是没法子,只好亲了一下。
青年又给了他一只兔子,可汗就回家了。但笛子一响,兔子就又从可汗怀里溜走,回到牧人那儿去了。
第三天终于到了。青年又在放兔子。这回是可汗的女儿亲自来了,她也改了装。
“给我一只兔子吧!”她央求说。
“你把身上的珍贵衣服给我,我就给你一只。”牧人说。
可汗的女儿把衣服给他,带回了一只兔子。牧人吹起了奇妙的笛子,兔子马上就回来了。
青年完成了第一桩事情——看住了所有的兔子。他到可汗那儿说:“我完成了您叫我做的工作。数一下兔子吧!”
“好!”可汗说,“现在第二桩事情是:在一座四面有可靠的卫队守卫着的高塔上,我的女儿坐在那儿。你设法到她那儿去盗取小匣中的国玺①。”
青年这时知道,奇妙的笛子没用处了。他垂头丧气地走着,又遇见了那个相识的老头儿。青年向他诉苦。老头儿安慰他说:“不要紧!一切都会好转的。你多收集些铁,给我送来。”
老头儿做好了一座大钟。这钟的机器是由坐在里面的人开动的。老头儿把青年安置在钟里,运到市场上去卖。可汗的仆人们看见了,连忙向可汗报告。可汗吩咐他们买下大钟,把它放在塔里的女儿那里。一切都很顺利。夜里,青年悄悄地从钟里走出来,拿到了国玺,重新又躲在钟里,然后把钟弄停了。
可汗见钟坏了。就把老头儿叫来;老头儿看了看钟说,这座钟只能拿回家去修理。老头儿把钟运回去,把青年放了出来,又在钟里面装上新机器。
青年把国玺拿出来的时候,可汗非常惊讶。他很不愿把女儿许配给这个平凡的小伙子。他苦苦思索着第三桩事情。最后,他终于想出来了,就说:“这里有三只口袋。你要用说话来装满它们。”
老百姓知道了这件事,都想听一听这个青年究竟怎样用话来装满这些口袋。可汗来了,显得很高兴。青年走在前面,拿着一只口袋,开始说了:“有一天,我放着兔子,有一位可汗来到我面前,向我要一只兔子,我对他说……”
“够了!够了!”吓慌了的可汗打断了他的话,因为青年就要说出他跪在地下的事。一口袋就这样装满了。
青年拿起了第二只口袋说:“第二天,可汗又来了,向我要一只兔子,我回答说……”
“妙极了,妙极了!”可汗插嘴说,因为他害怕青年说出他和狗亲嘴的事。第二只口袋就这样也装满了。
青年继续说:“第三天,可汗的女儿来了……”
“唔,我认为第三只也装满了。”可汗打断了他的话,青年就这样完成了第三桩事情,不管可汗愿意不愿意,都应该把女儿嫁给他。但是青年拒绝了:他不愿意娶愚蠢的可汗女儿做妻子了。
①国玺xǐ:这里指可汗的印。
第65篇、一生我只要你三天

1. 小暖
“小暖”是林墨为我起的名字,曾经被他用一种很有磁性的声音叫了3年。
认识林墨是在5年前,我19岁,大学一年级的学生。父母离异后,父亲很快娶了另一个女人进门。我是个倔强的孩子,接连看了那女人几次脸色后,我就不再跟他们伸手要钱。从17岁开始,我在夜市卖过杂七杂八的小玩具,帮开饭店的表姐洗过碗,凡是能赚钱的行当,我都去做。直到有一天,我随意写下的文字在杂志上发表,并且很快收到一笔在我看来十分丰厚的稿酬后,我便开始靠卖字为生。爱情小说、随笔评论,每夜不停地写,食指和中指上,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那天,在那家我常去送稿的报社,第一次见到林墨。大家都坐着,只有他站了起来,伸手与我相握,笑意盈然:“我是新来的编辑林墨,你的稿子交给我吧。”我愣愣地看着他,有些迟疑。他笑看着我:“在研究我是不是一个骗子?”
我羞涩地笑了。他个子很高,微微倾下身来,面容表情都像极了《上海滩》里的周润发。在他逼人的英气下,我莫名地紧张,呼吸急促。把稿子递过去的时候,颤抖的手带倒了他办公桌上的一摞书,一只水杯,以及一个精致的相框……
书散落地上,相框的玻璃碎了,杯子里的水浸湿了照片上一对亲密相拥的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完美和谐的恋人,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好看,仿佛上天造就的神仙眷侣。
我傻呆呆地站着,局促地张着一双手不知所措,只一遍遍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脸,已经涨得通红。
他一边弯腰去捡东西,一边声音很柔和地安慰我:“没关系,还有底片,再洗一张就是。”
这一次尴尬的经历,使我在以后很长时间不敢再去报社送稿。但稿子还是要写的,因为我需要钱。我把文稿装进信封,在上面端正地写下“林墨收”,没有一句多余的话。然后,隔段时间,我会准时收到他寄到学校的样报和稿酬。
其实,我的学校就在报社的对面,中间隔一条马路而已。
半年后,我突然接到林墨打到学校的电话。
“小暖!”他在电话里这样叫我。
我迟疑着,没有答话,他朗声笑道:“晚报新开了一个情感的版面,我向老总推荐了你,来做我们的特约编辑,可好?小暖,是我为你起的名字,用来做这个版块的主持人。”
小暖,小暖,小爱即暖,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温暖的名字。我笑着,告诉他:“好,我去。”
2.林 墨
我开始在报社兼职,每周一个版面,很轻松。每个星期四,我会和林墨在同一个办公室审稿划版。他坐在我的对面,中间隔着两张办公桌,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午后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我常常在那种光芒中沉醉,恍然若梦。
是的,我得承认,我爱上了林墨,从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起。从那天起,我决绝地拒绝了学校里所有追我的男生,我已经非常明白,我要找的,应该是林墨这样的男人啊,挺拔、俊逸、干净、温和、笑容温暖。
我原以为,我只能在每天晚上趴在桌子上疯狂写字的时候,想像他坐在对面的楼里,审稿,定版,或者看我的文字,没想到上天竟会如此厚待我,让我离他这样近。
林墨像个真正的老师那样,他教我做版面,指导我写散文小说,我不上课的时候,他甚至会带着我出去采访,替新闻部写一些文章。我在他的引领下,开始从一个没有目标的自由作者向专业的记者过渡。
在林墨面前,我是个沉默的姑娘。我喜欢听他说话,说什么都行,我就在他的旁边,静静地展开各种各样的联想。因为我在一篇文章里写到父母离异的事情,林墨才知道我靠写稿打工养活自己。他带我去商场,要为我买喜欢的衣服,我一再推辞,直到他生气。他说:“小暖,你记着:以后你就是我妹妹,哥哥为妹妹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然后又笑着说:“女孩子大了,打扮得漂亮一些,才有优秀的男孩子来追啊!”
林墨从来不叫我的名字,他只叫我“小暖”。在报社的大厅叫,在采访现场叫,在路边的小食店里叫,声音浑厚而有磁性,每一声,都深深击中我的心灵。
中秋节,父亲打电话给我,一定要我回去吃月饼。我回去了,父亲看着突然长高了很多的我,眼睛里满是歉疚。那天父亲喝了很多的酒,他醉了。醉意中,他把一张存折递到我手里,叹息着说:“这两年你一直不肯要爸的钱,这些算是对你的补偿,你快要毕业了,找工作的时候用得着……”
我不肯要,父亲硬要塞给我。正推辞间,继母突然推门进来,父亲尴尬地拿着那张存折,一时竟然愣住。继母一把把存折夺过去,嘴里叫着:“你竟敢背着我攒私房钱,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父亲抬手给了她一个嘴巴,她立刻尖叫着扑到父亲身上,厮打起来。
我悄悄出来,这个中秋节没有月亮,空中飘着细细的雨丝。我一个人走在冷清的街头,突然有不可抑制的悲伤,泪水和着雨水,一次次迷蒙了我的双眼。
正走着,忽然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叫:“小暖!”以为是幻觉,抬头,林墨正从街的对面向我跑过来。他一把拉住我,急急地说:“小暖,你怎么了?下着雨呢,也不知道打伞……”然后,他便看到了我满脸的泪水。他轻轻拥我入怀,摸着我的头怜惜地说:“傻丫头,怎么就不知道照顾好自己呢?”
那是一个温暖而安全的怀抱,那一瞬间,我所有的思维都迷失了。仿佛我长了20多年,就是为了这个拥抱。泪水,再次倾泻而出。
已经是大三了,同宿舍的姐妹都已经名花有主,只有我,守着那个温暖的拥抱,在校园里独来独往。有一天,一位要好的朋友私下问我:“晚报的林墨是不是你男朋友?好几个人都看见了,你跟他逛商场,很亲密呢。怪不得你对学校里的男生不动心……”
我的脸,慢慢地红了起来。漫不经心地把手中的书又翻了几页,才淡淡地笑着说:“是误会,呵。”
我没有再说什么,脸上的烧,却久久不退。
3.苏 焰
因为临近毕业,我不再去报社兼职。林墨偶尔会来学校看我,买些我喜欢的零食和书籍,或者,周末的时候带我去吃肯德基。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他突然问我:“都要毕业了,有男朋友吗?”
我望着他,目光灼灼,笑着摇头。他伸手过来,像父亲似地摸摸我的头,说:“傻丫头,找个体贴的男孩子来照顾你吧,你总是一个人,怎么让人放心?”
我低头,一根接一根地,用薯条把嘴塞得满满的,大口大口地咀嚼着,使劲往下咽,直到憋出满眼的泪水。林墨叹了口气,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只是默默地递过来一杯澄汁。我有一些悲哀,是的,在他眼里,我只是个还没有长大,需要人照顾的小丫头。我千回百转的心思,他不会知道。我这样的倔强而固执地爱着他,虽然我知道,在他的身边,还有照片里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而林墨,尽管他从来不在任何人面前提到过她,尽管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情景,但他笔挺的裤线、干爽的头发和始终干净挺括的衬衣,都在无声地证明她的存在。
我心里是那样嫉妒她,嫉妒她拥有我无法企及的幸福。
大学毕业,深圳一家常供稿的杂志社邀请我去,而林墨,早在我毕业之前,已将我的资料转到了报社。我没有丝毫犹豫,就推掉了那个杂志社。如果上天注定我和他只能平行,那就让我离他近一些,更近一些吧。我会隐藏好自己的爱,在我的世界里看着他笑,他走,他低头,他转身……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见到了苏焰。
在王城购物中心,我和同学一起出门,却一眼看到林墨。他正小心翼翼地从车上抱起一个女子。虽然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张被我打碎弄湿的照片,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子,是的,是她!我蓦然惊觉,原来这么多年,她的音容笑貌,一直在我的心底交织萦绕,不曾离去。
林墨看见我,愣了一下,随即便笑了:“小暖,来的正好,快来帮帮忙……”我懵懵懂懂地走过去,在他的示意下,把车边合在一起的轮椅打开,然后,林墨轻轻地把她放进去。
“这是苏焰,我爱人。”林墨说。
“这是小暖。”林墨又说。
苏焰向我伸出手,略显苍白的脸上,是浅浅的笑:“看过你写的文章,也常听林墨说起你,是个才女呢!”
我局促地伸手,她的手指纤细而欣长,握在手里却是冰冷的。我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林墨的手,一直停在苏焰的肩上,他们在一起,仍然是那般和谐,虽然,她已经不能再站起来。
这种沉默的局面,有些尴尬。
林墨说:“小暖,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陪我们买几件衣服好吗?”
我的大脑已经完全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只觉得手脚冰凉,脸上却不住地冒汗。匆忙回了句:“我,学校还有点事情……”便仓惶而逃。
一路上我泪雨飞扬,我曾经设想了一千种我和她相遇的场面,却独独没有这一种。他的沉默,他的内敛,他的欲言又止……一切一切,都有了解释。可这一刻,我也真正垮了。
那晚我第一次去了酒吧,从未沾过酒的我,醉倒在酒吧里。
4.一生我只要你三天
是林墨把我从酒吧带回来的,因为醉意中我哭着打了他的手机。
林墨做了醒酒汤,一勺勺地喂我喝,他的眼中满是怜爱,他不停地说:“小暖,你真是个傻孩子……”
我闭着眼睛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汇成股,汹涌地流。林墨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地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林墨叹气,说,小暖,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你穿着蓝底白花的棉布长裙,一张脸藏在中分的长发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闪着局促不安的光芒,像个落入尘间的精灵。我一直记得你当时的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双眼睛,像你一样深深把我击中。还有你那些精灵古怪的文字,我不知道,要有一颗怎样隽秀玲珑的慧心,才能调配出那样的文字?所以当报社新开那个版面,需要一个特约编辑,我便极力向老总推荐了你。
认识你的时候我27岁,我相信我可以等你,我可以看着你,读书,写稿,成长。你是那么单纯、静默、令人疼惜的一个姑娘,为了你,我甚至已经决定跟苏焰分手。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跟她说,苏焰就出了意外。那场意外的车祸,使苏焰再也不能站立行走……我一直是个不肯相信命运的人,我相信只要自己想要的,努力了,就一定能得到。但是现在我已经不这样想了,其实当我在医院看到苏焰的时候,就已经不这么想了。我不是最合适你的人,我接受这样的事实。
林墨面色苍白,小暖,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为你起这个名字吗?小暖,小爱即暖。我只要一点点爱,就够了。我曾经想,一生我只要你三天,一天用来相遇,一天用来相爱,一天用来守望。可是现在,我只有两天:一天相遇,一天守望……
我的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怎么也忍不住。原来,原来他都是知道的啊!
我终于没去林墨的报社,我不愿成为一把利刃,每天在林墨心上刺出新鲜的伤口。只有离开,彼此的伤口才会有愈合的机会。
所有的爱恨缠绵,终会落下帷幕。尽管,这个落幕并不完美。
第66篇、枣核戏官
早年间,在山脚下的一个庄里,有一家人家,只是两口子过日子,成天价盼个小孩,两口子都说:“俺哪怕有枣核那么大个孩子也好啊!”说了这个话,过了不多日子,生了一个小孩,无巧不成故事,正好像枣核那么点,两口子欢喜的了不得,给孩子起了个名叫枣核。

一年又一年,枣核一点也不见长,还是像枣核那么点。爹说:“枣核呀!
白叫我欢喜了一场,养活你这样的孩子能做什么!”娘说:“枣核呀!你一点不见长,我也真为你愁的慌!”枣核说:“爹娘,都不用愁,别看我人小,一样能做事情。”
枣核很勤快,天天干活,不但身体练的结实,还学了很多的本领。他能扶犁,也能赶驴,打柴比别人打的都多,因为别人上不去的地方他也能上去,他一蹦就能蹦屋脊那么高。邻舍百家都夸奖起枣核来,有的埋怨自己的孩子说:“人家枣核那么点,也能做活,你不会做活,还不羞!”枣核的爹娘也高兴了起来。
枣核不光勤快,也很精明。有一年旱天,满坡里的庄稼一粒也没收,庄户人都没有吃的,城里的衙门里还是下来要官粮。庄户人纳不上粮,县官就吩咐衙役把牛、驴都牵了去。
牵去了牛、驴,没有了种庄稼的本啦,大伙都愁的了不得。枣核对大伙说:“都不用愁,我有办法!”有的人却不相信,说:“我才不信咧,你别小人说大话啦!”枣核也不争辩,只是说:“不信,你们就看看。”
到了晚上,枣核跑到县官拴牛、驴的院子外面,一蹦蹦进墙去,等衙役都睡着了,解开缰绳,又一蹦蹦到驴耳朵里,“哦喝!哦喝!”大声吆喝着赶驴。衙役们从梦里跳了起来,惊慌地喊着:“进来牵驴的啦!进来牵驴的啦!”明刀长枪的,到处搜人。
闹腾了一阵,什么也没搜着。刚刚躺下,又听到“哦喝!哦喝!”又都跳了起来,还是哪里也没搜到人。才躺下,却又吆喝起来。到了过半夜,衙役们都瞌睡的了不得,有一个衙役头说:“不用管它,不知是个什么东西作怪,咱们睡咱们的觉吧。”衙役们困慌了,倒下睡得和泥块一样,什么动静也听不见了。枣核从驴耳朵里跳了下来,把门开开,赶着牲口回了庄。
牵走了牲口,县官是不肯罢休的,天一亮,就带者衙役下去捉拿庄户人,枣核蹦出来说:“牲口是我牵的,你要怎样!”
县官叫着说:“快绑起来!快绑起来!”
衙役拿出铁锁来,去绑枣核,“噗!”的一声,枣核打铁锁链子缝里蹦了出来,站在那里哈哈的笑。衙役们都急的不知怎么拿好,还是县官主意多,说:“把他用钱褡①装着背到大堂去!”
县官坐了大堂,把惊堂木一拍说:“给我打!”
打这面,枣核蹦到那面去,打那面,枣核蹦到这面来,怎么的也打不着,县官气的脸通红嚷道:“多加几个人,多加几条棍!”
枣核这次不往别处蹦,一蹦蹦到了县官的胡子上,抓着胡子荡秋千。县官慌张了,直喊:“快打!快打!”一棍打下去,没打着枣核,却打着县官的下巴骨啦,把县官的牙都打下来了。满堂的人都慌了起来,一齐去照顾县官去了,枣核大摇大摆地走了。
①钱褡:装钱物的口袋。
第67篇、飘落在夏天的爱情花蒂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第68篇、如果蚕豆会说话

二十一岁,如花绽放的年纪,她被遣送到遥远的乡下去改造。不过是一瞬间,她就从一个幸福的女孩儿,变成了人所不齿的“资产阶级小姐”。那个年代有那个年代的荒唐,而这样的荒唐,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父亲被批斗至死。母亲伤心之余,选择跳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个世上,再没有疼爱的手,可以抚过她遍布伤痕的天空。她蜗居在乡下一间漏雨的小屋里,出工,收工,如同木偶一般。
最怕的是工间休息的时候,集体的大喇叭里放着革命歌曲,“革命群众”围坐一堆,开始对她进行批判。
她低着头,站着。衣服不敢再穿整洁的,她和他们一样,穿带补丁的。忍痛割爱剪了头发,甚至有意在毒日头下晒着,因为要晒黑白皙的皮肤,努力把自己打造成贫下中农中的一员,一个女孩子的花季,不再明艳。
那一天,午间休息,脸上长着两颗肉痣的队长突然心血来潮,把大家召集起来,说革命出现了新动向。所谓的新动向,不过是她的短发上,别了一只红色的发卡。那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
队长派人从她的发上硬取下发卡。她第一次反抗,泪流满面地争夺。那一刻,她像一只孤单的雁。
突然,从人群中跳出一个身影,脸涨得通红,从队长手里抢过发卡,交到她手里。一边用手臂护着她,一边对周围的人愤怒地“哇哇”叫着。
所有的喧闹,一下子静下来。大家面面相觑。一会儿之后,又都宽容地笑了,没有人与他计较,一个可怜的哑巴,从小被人遗弃在村口,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长到三十岁了,还是孑然一身。谁都把他当作可怜的人。
队长也不跟他计较,挥挥手,让人群散了。他望望她,打着手势,意思是叫她安心,不要怕,以后有他保护她。她看不懂,但眼底的泪,却一滴一滴滚下来,砸在脚下的黄土里。
他看着泪流不止的她,手足无措。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蚕豆来,塞到她手里。这是他为她炒的,不过几小把,他一直揣在口袋里,想送她,却望而却步,她是他心中的神,如何敢轻易接近?
这次,他终于可以亲手把蚕豆交给她了,他满足地搓着手嘿嘿笑了。
她第一次抬眼打量他。他是一个有些丑的男人,甚至有些粗糙,可是她却分明看到一扇温暖的窗打开了。
从此,他像守护神似的跟着她,再没人找她的麻烦,因为他会为她去拼命。她的世界,变得宁静起来,重的活,有他帮着做,漏雨的屋,亦有他帮着补,有了他,她不再惧怕夜的黑。
他对她的好,所有人都明白,邻居阿婶想做好事,某一日,突然拉住收工回家的她,说,不如就做了他的媳妇吧,以后也有个疼你的人。
他知道后,拼命摇头,不肯娶她。她却决意嫁他。不知是不是想着委屈,她在嫁他的那一天,哭得稀里哗啦。
他们的日子,开始在无声里铺排开来,柴米油盐,一屋子的烟火熏着。她在烟火的日子里,却渐渐白胖起来,因为有他照顾着。他不让她干一点点重活,甚至换下的脏衣裳,都是他抢了洗,村民们感叹,这个哑巴,真会疼人。她听到,心念一转,有泪,点点滴滴,洇湿心头。这辈子,别无他求了。
这是幸福吧?
有时她想。眼睛眺望着遥远的南方,那里,是她成长的地方。如果生活里没有变故,那么她现在,一定坐在钢琴旁,弹着乐曲唱着歌。或者,在某个公园里,悠闲地散着步。她摊开双手,望见修长的手指上,结着一个一个的茧。不再有指望,那么,就过日子吧。
生活是波平浪静的一幅画,如果后来她的姨妈不出现,这幅画会永远悬在他们的日子里。她的姨妈,那个从小去了法国,而后留在了法国的女人,结过婚,离了,如今孤身一人。老来想有个依靠,于是想到她,辗转打听到她,希望她能过去,承欢膝下。
这个时候,她还不算老,四十岁不到呢。她还可以继续她年轻时的梦想,比如弹琴,或绘画。她在这两方面都有相当的天赋。
姨妈却不愿意接受他,一个一贫如洗的哑巴,她跟了他十来年,也算对得起他了。他亦是不肯离开故土。
她只身去了法国。在法国,她常伴着咖啡度夕阳,生活优雅安静。这些,是她梦里盼过多少次的生活啊,现在,都来了,却空落。那一片天空下,少了一个人的呼吸,终究有些荒凉。一个月,两个月……她好不容易挨过一季,她对姨妈说,她该走了。
再多的华丽,也留不住她。
她回家的时候,他并不知晓,却早早等在村口。她一进村,就看到他瘦瘦的身影,没在黄昏里。或许是感应吧,她想。
其实,哪里是感应?从她走的那一天,每天的黄昏,他都到路口来等她。
没有热烈的拥抱,没有缠绵的牵手,他们只是互相看了看,眼睛里,有溪水流过。他接过她手里的大包小包,让她空着手跟在后面走。到家,他把她按到椅子上,望着她笑,忽然就去搬出一个铁罐来,那是她平常用来放些零碎小物件的。他在她面前,陡地扳倒铁罐,哗啦啦,一地的蚕豆,蹦跳开来。
他一颗一颗数给她看,每数一颗,就抬头对她笑一下。他数了很久很久,一共是九十二颗蚕豆,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个数字。九十二,正好是她离家的天数。
没有人懂。唯有她懂,那一颗一颗的蚕豆,是他想她的心。九十二颗蚕豆,九十二种想念。如果蚕豆会说话,它一定会对她说,我爱你。那是他用一生凝聚起来的语言。
九十二颗蚕豆,从此,成了她最最宝贵的珍藏。
第69篇、我们都是有理想的人
上天没有赐予我们完整的家庭,精致的面孔,但我们依然拥有理想,以及,一颗善良的心。
小美
来这个大家庭的第一天,我就见到了小美。狂乱不羁的头发,桀骜不驯的眼神,倔强地站立在我面前。阿姨告诉我,她最近缺了很多课,让我好好给她补补。
我向她解释通分的定义和方法的时候,她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草稿纸上画一些各式各样的小人头,然后在我让她做练习的时候冷冷地说:“不会。”
我平静地问她:“哪里没听懂?”她不看我。旁边有孩子叫嚷:“别费劲了,她从来都考个位数的。”
阿姨告诉我,小美的父母原本是开理发店的,因为一场变故双双去世,她于是被送到了这里。而上次她划拉在草稿纸上的小人头我带回去仔细研究过了,都是最近很流行的发型图。
想了很久。第二次去的时候,我认真地问她:“小美,你有理想吗?”“我想当高级理发师,不过,想也没用,反正也当不上。”她淡淡地说。我有些心酸,这看似骄傲的女孩,心里竟长满了自卑的小草。“据我所知,我们市有所中专里有个美发专业,收初中毕业生。”“真的?”她的小脸,慢慢地放出光来。我不失时机地在纸上划拉了几个大大的数字,“他们去年的分数线是这个,不高,每科及格就成,可是你……”
沉默许久,她慢慢地打开书包,拿出课本,怯怯地拉住我的手,“姐姐,我们从哪里学起?”
清清
小美的学习逐渐步入正轨。每次我去,她都会拉住我,问上一大堆问题。阿姨看着她欣慰地笑,然后朝我皱起眉头:“来了个小男孩,一句话都不说,叫清清。”
我去看他。明晃晃的白天,他把自己藏在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扯一条小被子披在身上。
退出来,我问阿姨:“清清怎么来的?”阿姨沉默了一会儿:“听说父母都是官儿,收了人家钱,被抓了,清清一个人,就给送过来了。”我回头看他,黑乎乎的桌子底下一个模糊的小人儿,心里不禁一阵阵地疼开来。
我开始留心清清。每次回答完小美的问题,我都去他房间,给他讲故事。他还是不吭声,可阿姨说,每个星期二的晚上,他都早早地洗了澡,乖乖地坐在床沿。我知道,对于我的到来,他开始有所期待。一个月后,我讲黑猫警长的时候,清清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警察都是坏人1我震惊:“为什么?”他低下头,“爸爸妈妈就是被警察抓走的1
思考并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柔声问他:“清清,你有没有做错过事啊?”他点头。“那你做错事的时候,该怎么办呢?”“爸爸妈妈会批评我。”“那爸爸妈妈做错事的时候,该怎么办呢?”“不知道。”他一脸犹豫。我抱起他,“清清,爸爸妈妈做错事了,所以警察叔叔把他们叫去批评了,知道吗?警察叔叔是好人,不是坏人。”他抬起头,征询地看我,我目光坚定。好一会儿,他小声说:“知道了。”
这件事情,我再没有和他提起过。一晃半年过去,中秋节,大家抽题目做即兴演讲。清清抽出纸片,歪着脑袋想了想,字正腔圆地说:“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好批评那些做错事情的人……”搂着他,我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一脸。
明仔
奉阿姨之命去观看明仔学校举办的英语朗诵比赛。明仔站在台上,用流利的英语朗诵“I Have a Dream”,神情端庄,语气深沉。
比赛结束,他得了第一名,我上台献花,台下有人喊:“裁判黑哨1他冲下去,与人厮打起来。一架打完,他灰头土脸,衣衫不整,嘴角还溢出了一丝血迹,活脱脱一个电影里不良少年的形象。我领着他回来,一路无语。
阿姨见惯不怪地拿出医药箱为他包扎,他疼得龇牙咧嘴,连手里拎着的书包都掉到了地上,却始终不肯喊痛。我弯下腰来帮他收拾从书包里散落出来的书,却看到了一张课本大小的,被磨得发毛的画像。画像上的人,浓眉大眼,气度非凡,竟然是,我们敬爱的周总理。
我一惊。这少年的理想,可真让人不容小视。
包扎完毕,阿姨出去,我故意放慢脚步,走到门口,然后回头,“明仔,我知道你的理想是什么。”然后微微一笑,转身出门。
我从图书馆借了好多书,提进明仔的房间,不言不语,放下就走。他以周总理为自己的榜样,埋头苦练英语,很显然,他想成为一名外交家。所以,我必须用许多外交家的逸事告诉他,想成为一名外交家,光有英语是不够的。
以后每次来的时候,阿姨总不会忘了向我唠叨明仔,他变得有礼貌了,他最近都没有打人了,老师也夸他有涵养了……我总是微笑不语,理想的花朵一旦找对了土壤,便会开放得势不可挡。
杰杰
渐渐熟悉了这个地方。和大家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常常都会觉得窗外有人。有时候转身看,却只能看见一个飞掠而过的,黑黑的小脑瓜。
按捺不住好奇心,有一次,游戏正酣,我从后门偷偷溜出去,绕到窗后,终于看到了这个神秘人物。是杰杰。这孩子的事,阿姨跟我提起过。因为反应有点儿迟钝,他的父母在去年将他留在了这里的大门口,从此便杳无音信。我走过去,拉拉他的手:“一起玩吧。”他重重地拍掉我的手,然后,飞快地跑开了。
以后每次游戏,我都去杰杰的房间邀请他参加。第一次,他不理我;第二次,他还是不理我;第三次,第四次……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他终于朝我点了点头。欣喜若狂,我试探着拉住他的手,想牵着他走出房间。他却惊恐地往后退,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上次,爸爸妈妈也是这样牵着我走路,后来就不要我了。”
想说话,嗓子却发紧。许久,我抱他入怀,“爸爸妈妈不是不要杰杰了,是不小心给走丢了,以后呢,他们肯定会找到路回来的。”“真的吗?”他抹抹眼泪,“那么,我以后要发明一种很粘很粘的粘贴纸,把爸爸妈妈的手和我的手都粘在一起,这样的话,他们以后就不会走丢了。”
小莹等
是的,他们并不是普通的孩子,这是本市最大的福利院,而他们,全都是失去了父母的孤儿。每个星期,我都会来这里一趟,看小美、清清、明仔、杰杰、小莹和许多其他的孩子们。我给他们辅导功课,陪他们玩耍,当他们的开心姐姐。另外,我还做了一张漂亮的卡片,上面记录着他们大大小小的理想。我做这些,不单单是因为我喜欢他们,想帮他们实现这些理想,而且还因为,我寂寞:我自己的理想,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
我
我的理想,来自于一名叫做宇的男子。我的手机里,存满了他的照片,没事的时候,我会打开相册,独自忧伤。他如此出色,而我这样平庸。我知道,他不可能会喜欢上我。
又一个周二下午,我背起书包,来到约定的集合点。恍惚间,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泻下一地阳光。是宇。我不禁一个踉跄。宇扶住我,“我也参加这活动了,一起去吧。”
这个晚上异常喧闹,貌似每个孩子都不约而同地有着很好的心情,很多的笑容。马上就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宇拉住我,深情地说:“西西,你的善良让我心动,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措手不及,我不知所措。这时,明仔忽然冲了出来,大声说:“西西姐,答应他!”
诧异间,孩子们不知从哪里全都钻了出来,将我们团团围祝他们拍着手,跟着明仔一起整齐而大声地喊:“答应他!答应他1这,分明是一场早有策划的表演!
我震惊了。在孩子们热切的笑脸中,在宇期待的眼神中,我含泪点了点头。
孩子们一片欢呼,又蹦又跳。我被宇拥在怀里,轻声问他:“为什么?”
宇笑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我把信抽出来,上面有几行小小的中文:“宇哥哥,我们在西西姐的手机里看到你的照片和地址。西西姐这样好的姐姐,我们一定要帮她实现她的理想……”
下面,密密麻麻地,全是签名:小美,清清,明仔,杰杰,小莹,珉珉,凌子……好多个名字。我一个一个地摸过去,一个一个地读过去,终于,眼睛下起了雨。
泪眼朦胧中,抬头看见宇诚恳的脸,我突然微笑。没错,有梦于心,我们都是有理想的人,我们也都是,可以实现理想的人。

第70篇、闹世
我们不应该因过往而责怪自己,如果真要解释或许是我们的一念之差……
让人惊魂未定的高考终于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悄无声息结束了,莫桑的心也总算放了下来。清晨起来抱着小熊在院子里时而呆坐,时而绕椅而行,抬头望向湛蓝的天空。顺声耳闻,阵阵的杨树叶相互拍打的沙沙声,闭目感觉着一人的时刻将头深深埋进熊中沉思着什么……
嗡嗡……手机将莫桑扯出了沉沉的思考中,他抬头的一瞬间有不为人知得的一滴晨露落下。
抓住手机只听那头一串铜铃声传来;“姑姑考的怎么样啊?”
“感觉还不错呢!”这头平静的回答道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都可想你了!”莫古可人的问道,
“领完通知就回家不说了,我还有事。”
“嗯!”莫桑匆忙的挂了电话对于父母从来不管莫桑的学习也就是逢年过节问问,工作忙,忙得连高考都不可以回来陪考。
“我来问。”莫熙一把抢过电话。“姐你可真肉。”只听电话里嘟嘟……“有没有搞错,挂这么快干嘛?!”莫熙不爽的叫到。
嗡嗡……又是一阵手机响“hello是莫桑吗?猜猜我是谁?
“嗯!张霙有事啊?你猜出来了?!”
“白痴,有来电显示。”一季爆栗。
“额!是哦!呵呵……放假了我们是不是该见一面呢?把杨舍琪叫来玩呗!他的口气不允许我决绝。
“霙,我……好吧!下次再叫她。老地方见,baybay。”
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一扫而过的风景,莫桑的心里忐忑不安,大概有三年了吧。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唉!真不想回去呢!
才到站隔窗就看见了张霙那笑的灿烂的想叫人捏一把的脸。“我在这儿,他一边招手一边狂叫。”
“拜托!我又没在山的那一头。淑女形象?”我极不情愿的叫到
“你那个朋友是淑女,再说我们都4年没见了,看见你兴奋不行啊!”事儿剽悍,事儿撒娇的她,还真叫人消受不起。哎……“我怕你这么就都没回来迷路。”
“被你打败了。你不是也在外面上高中几年没回来?你以为我是路痴啊!我又不是欧阳灿。”
“你说什么?”
“哦,没,走啦!”
刹那间,她拽起我的手就跑,跑了很久,突然一个大刹车,我一个重心不稳,头一倾,眼睛一闭,准备和大地来一个亲密拥抱。可我却没有感觉到痛,一个眼睛偷偷睁开,看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
只见一边的张霙手舞足蹈叫着;“你……太棒了!站起来的莫桑却不知所措回头,看见盛夏里的槐花以及那金色粲然的四个大字‘雲-城-高-中。’
“霙。……”她发出甚是微弱颤抖的呻吟,再看看眼前的人,眼里释放出的惊慌。本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他了。可……她逃了,像逃脱宿命一样。她身后的少年一脸氤氲。
“莫桑,你跑什么?谢谢啊!”随即追去。她们都没听见那一句“没什么!这是我欠她的……”
不知跑了多久,跑到了泡吧。推开门一股冷气袭骨而来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老爹,来一杯冰镇啤酒。”
“莫桑,好久不见。”刚刚撵到的霙听见了两人的对话。
“莫桑,你干嘛?”
“刚才好热降温啦!”阴转晴的说道;“你喝什么?我请客!”
“切!好啦!老爹一杯凉果汁。”
“老位子吗?”
“您还记得!不了。”随即走到了一个靠窗的位子。
“莫桑,我……你是不是不爽?”沉默……
“莫桑,酒和饮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服务生打破了这宁静,莫桑一口一口喝着冰凉的啤酒,眼睛一直看着外面。没有听清他的话。“莫桑。”
“嗯!怎么了小虎,我刚在想事。”莫桑一脸不解的问道。
“小虎送餐。”老爹叫道
“知道了”小虎极不情愿的叫到,“谢谢你还记得我。不要自己不开心的事!”
“你和这儿的人还挺熟的嘛,看来你以前总来啊!回答我是不是?”张霙严厉的问道。
这激怒了她,她拍案而起,“是啊!明明知道我不想回去。”莫桑歇斯底里的叫到。
“因为我心疼你,不要看你再逃了,告诉我你的苦好吗?”极力的质问和反驳让莫桑无力招架,每一句话都戳到了她本以千疮带孔的心小虎刚要上前却发现老爹已到了他们身旁。“她还是那么找人怜爱,不用我了。”小虎低语道。
“小朋友,有话好好讲,人生你们还没懂啊!正所谓一卷山水一卷秀,一回人生一回闹!”她重重的坐倒在椅子上,低头不语。只是偶尔可以听见微弱的抽泣声,张霙跪坐在莫桑脚下,拨开他那浓密的长发,发现莫桑紧紧的咬着下唇,既有咬咬破的趋势,强忍着眼泪。
“莫桑,对不起,你要哭就哭出来吧!不要再忍了。”张霙也哽咽了。
哇……
窗外的行人对内张望只知他们在促膝相拥,却不知道在干嘛?窗内的人知道他们在争吵,却不知他们为何如此?其实我们都是局外人,真正了解的或许只有她和那个在窗外已久的人。
7月的天气还真是够闷的,莫桑依旧抱熊在院子里听她最爱的杨树声,那么久没有哭了。可……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就是这样欠下的债就要还,还了,缘分也就尽了。大概莫桑还没还清着债吧!离开那个感情硝烟弥漫的都市,回归清静,肆意流淌泪水。这些枫妈只有看在眼里。
“小桑,回屋吧!外面热!”枫妈眼里的关怀。
“哦!我这就回去。”没精打采的,就像一具行尸一样走进屋里。
铃铃……
枫妈笑笑盈盈得来开门,“小霙,你怎么这时候来了?吃放了吗?”
“枫妈,我吃饭了,我找莫桑有点事。她在吧?”
“在啊!快进屋说话,这都快10点了当然在了,你去楼上找她吧!”
“唉!那我去了。我今晚陪她睡。”
霙屁颠屁颠的要上楼,却被枫妈叫住了,“小霙……我想你也很了解小桑这孩子吧,原来的她和你性格是差不多的,你是知道的,可现在的她不再像你一样开朗了,变了很多,我也没敢问是怎么回事,我想你可以做到!”
“呵呵……知道了,包在我身上。”转身想起枫妈语重心长的话语不禁迟疑了。
铛铛……
“枫妈,我不饿,你去睡吧!”
“呵!怎么连饭都不吃了,还在生我气啊!”霙打趣的说道,桑回眸眼里的泪花尽显无疑。“怎了?”
“没!”立即就擦了那泪,霙一手抢掉桑怀里的熊,抱在怀里下巴却湿了。“你真有才,用泪给熊洗澡啊。”桑左转看向窗外那一轮残月。“哎!你怎么不问我为啥来啊?”
“白天的事呗!”
“还没死啊!你没有要和我说的。”她只看窗外许久……“桑,再过几天我就要离开了。出国留学。唉!还不知道啥时回来呢!你嘞?”
“怎么这么突然?”莫桑惊恐。
“没有。我早就想好了,想换一个环境生活。”淡然。
“也好,我也会,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商人,读财经大学。”
“你确定你可以读的很安心,我觉得有些事还是给自己一个交代。”霙认真的说。(她认真还是蛮少见的)
沉默……
不堪提及的往事,两年前的心酸……
“想告诉我时候,再叫醒我。”无奈闭上双眼,躺在床上。
“霙,你真想知道?”莫桑切切诺诺的问道。
“告诉我,你这4年怎么就像变了一个认识似的?”张开眼睛,看着我。
四年前,我上高一,那个年龄段的小孩是感情最丰富的时候,所以在这时出一些事是正常的,可不正常的是我有些惨。那是你们都离开了,而我和杨舍琪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不是同班,可毕竟有3年的感情,还有一个人-熊飞也在,怎么说也是同学所以关系还过得去。开学许久了,某一天我接到了熊飞的一条短信‘如果有一个我喜欢的女孩我该怎么和她说’。我那时就只是觉得无聊,没当回事就没回他,后来好像也没收到他的信息,每次见了我也不和我说话,我也没当回一事,过了不知多久,就有收到他的一条信息‘到广场有事找你’,我赴约了。记得那天白天才下过雨,夏日的夜晚被雨水冲洗得格外干净,月光也格外的皎洁,倒映在地上的水坑里就像一面银镜。那一刻我只顾得欣赏美景东瞧瞧西望望,偶尔也会用脚踏两下水看着谁肯水花四溅波光粼粼的心里美滋滋的一点也没在意他。他的一句‘莫桑’我总觉得他今天好像怪怪的,好像在怕些什么,一向不苟言笑的他今天怎么会这样?
“嗯!”我不解的回过头差点忘了叫我来干嘛:“你今天怎么肉不啦叽的。”
熊飞鼓起勇气,抬起头:“你知道吗?我……。”
“啊。。。!”莫桑突然大叫“难道难道难道你要和我借钱是吗?嗯。。。没反应,借卡。借车……”
“我借你……”突然的声音打断了莫桑的话,莫桑身子振了一下。“我喜欢你,请你接受。”
莫桑呆呆的站在那,脑子一片空白。那一刻时间仿佛停了下来。当熊飞的手触碰到莫桑的时,莫桑就像发了疯似的,甩开了熊飞的手,撒腿就跑。
熊飞微笑着“莫桑,你回家的方向在这边,你跑错方向啦。”
莫桑停住脚步,看了看周围,心想:可不是,真跑错了方向。该死的熊飞,都是他害的。那也不能回头,继续往前跑。
“喂。。。莫桑,明天给我答复。”声音回荡在天空。
……
“你呀!真的能想象到一个感情方面白痴的窘样。”张霙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看着莫桑的表情:“唉!世界的悲哀,我看你有该会恢复本性了。女人啊,变的真快。”
“你敢说我。”莫桑举起小拳头向张霙打去。
“停。。。好了,我……我不说你了。好痒,好痒……”
带着不安来到学校。为了躲开他,莫桑一路上低着头想着该怎么跟他说。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拉住了她,莫桑知道,是他。
“你想好没。”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对不起,我已经借给别人了。”熊飞拉我的手松开了,身体微微一振。
楼梯口的邂逅,莫桑跟耗子见到猫似的,以惊人的速度跑到班里,上了一上午的课。那件事情早被莫桑肚子里的馋虫吃完了,放学就一溜烟儿跑到食堂大吃特吃了一顿!嗯,香啊!突然感觉背后有股凉气,一双冰冷的眼睛注视着莫桑。莫桑回过头,一脸傻笑的冲他招招手,然后……你知道喽!唉,有时候觉得生活蛮奇怪地,不喜欢什么它就来什么。
学期也过了一半了,莫桑就很少看见熊飞。莫桑心也算放了下来,又开始自己无警备的高中生活。莫桑的生活刚刚平静了不到两个星期,又一件让人心碎的事发生了。
“霙,或许你心里有疑问,我为什么不叫舍琪来,因为我们已经永远划清了朋友的界限。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天和那一封信,两个好姐妹为了一个男生搞成这样,确实挺可笑的。别误会,我可不喜欢那种没品又罗嗦的男生。他叫曹筑是分班和我们分到一起的,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爽他,说话。行为都超装的,后来干脆就和他对着干。我。杨舍琪。李露三个同位,她们上课没事就瞎掰,那个家伙超讨厌的。下课就没完没了的说李露,都给人说哭了,我就气不过,有没有听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我就替李露抱不平,跟他吵了起来。你知道吗?杨舍琪居然帮那个男生凶我。第一次她这样对我,还是为了一个男生。”
“拜托,谁叫你爱管闲事的啊?”霙无奈的说。
“本来就是那个男生的不对。”莫桑愤愤不平地。
“笨蛋!早就说过你俩不合拍,现在知道了吧。其实分了也好,免得以后麻烦,你的毛病要改。”霙一脸的教育。
“是呀!后来才明白,人家是俩口子,几年的友谊算个屁呀!”莫桑一脸地气愤。“只有当事情真正发生了我们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很瞎,本以为分到一块儿我们的友谊会更近,这么快就到了尽头。有与我结识的伙伴,我们虽然相距很远,但感情却越来越深,而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了却什么都不能做,任它消失在地平线上,选择放手给自己一条活路,常会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不是上帝考验我的乐观度。以前不管怎样我都会乐观的面对,以为'天将降大任于事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不能,所以动心忍性。'”莫桑一脸向往地表情道:“但卡瑟的出现让我改变这一看法,他人长的不是很帅,不是很强悍。属于漫画或言情小说中女生一看便会惊叫的那种。身上似乎散发着柔和的白光,他是属于阳光类型的男生。看见他如向日葵花般灿烂的笑容,总给我一种向上的生命力。”
“莫桑,以你现在这般陶醉的神情,我看你至今难忘呢?傻子!”那是心酸的责骂声。
“他和欧阳灿一班。”
“欧阳灿?”霙一声怪叫。
“欧阳灿是我的舍友兼失去她以后的战友,我还以为我不会在想认识这里的人了,她应该是我的救星,人不仅长的漂亮而且聪明,不过就是有点路痴,很好玩的。走过好几遍的路都会不记得,而且她是我的通风报信员哦!每天帮我带消息,慢慢地我三个熟了,成了好朋友,我也趁这个机会给他发信息,说了我的心里话。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约我出来,他忍了很久,给我答案,但答案却不如我所想的那样,更出乎我的意料。”
莫桑的心揪在了一起,问道:“那我有荣幸知道她是谁吗?”
卡瑟迟疑了很久:“欧阳灿。”
这个名字在莫桑脑海中整整回荡了几分钟。
“哈……我早该猜到了。灿灿很好,起码比疯丫头好。还好我不是认真的。”莫桑的此时心里难过,但是内心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但是不争气的泪珠在眼睛里打转。“气愤好怪啊,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一个神经病,从医院跑出来,而且手里还拿了一把枪哦!他很喜欢问人问题,顺手就抓了一个过路人问道:一加一等于几?快回答要不然就毙了你。那人迟疑了好久才说,等于二。没想到神经病一枪就把他毙了,最后冷冷地扔下了一句话:你知道的太多了!哈……好不好笑!”
“一点都不好笑。”卡瑟伸手相帮我拭去眼角的泪花,一把被莫桑拍掉。
莫桑说是刚才笑的太使劲了,回过头哽咽地说道:“太晚了,我先回家了。”
皓月当空,漆黑的夜晚莫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凉风拂过莫桑的脸颊,一丝丝凉意涌上心头。路灯下那微弱的灯光倒映在路上犹如莫桑现在的心情。
寂寞?孤单?凄凉?
莫桑的心就像秋天凋落的树叶,随着风移动,没有方向,没有归宿,也找不到一点生命的迹象。
回到家门口,却看见数月不见的熊飞,他有些瘦了。
熊飞迈着脚步来到莫桑跟前:“莫桑,你眼睛怎么红了!”
莫桑沉默着……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你也尝到了被拒绝的滋味,不爽吧?”熊飞微笑着说。
“哼,你是来讽刺我的。如果是,你已经做到了。我也被据拒绝了,你满意了吧。”莫桑歇斯底里地吼着。
“满意。”熊飞斩钉截铁地说。
“滚。”莫桑一把推开熊飞,夺门而入。跑到自己的房间,爬在床上抽泣着。
“小桑,是你回来了吗?吃饭没?”枫妈从房间走出来。
“枫妈,是我。不用了,我要休息了。明早不用叫我起床。”莫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到窗前。看着窗外漫天的繁星。莫桑无声的叹息,又是一个夜晚。仰望天空一颗两颗三颗……人总是怕寂寞,莫桑也不列外。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天空。
有些人
你以为可以见面的……
有些事
你以为可以继续的……
但也许就在你转身的一刹那
有些人
你就再也看不到了……
当月亮升起
既而又落下的时候
一切都变了……
也许
就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
学会珍惜……
无尽的黑夜铺天盖地而来,莫桑的生活这才开始像闹世一样繁华一发不可收拾。曾经有位老师跟我讲,人要要懂得学会放弃。
“所以你选择了逃避。”
“错,是放弃……”
没有世俗的污染与悲伤,只有我独自快乐的绽放。

第71篇、最后一束玫瑰
阿辉下岗后,因求职无门,开了一家“馨香”花店。
情人节这天,花店的生意格外兴隆,没几个钟头,满屋子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只剩下最后一束了,几
个西装革履的青年还软磨硬缠争着要买这最后一束玫瑰,甚至愿意出两倍三倍的价钱购买,但都被阿辉
婉言谢绝,因为这最后一束玫瑰是阿辉留给女朋友紫薇的。
阿辉把花包扎好,插在花架上。然后拿出一张贺卡,在贺卡上写下:送你一束红玫瑰,爱你到永远!
——宋辉。阿辉望着这束玫瑰就像看到了紫薇幸福的笑脸。正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位气喘吁吁的中年男
子。阿辉一看来人衣着,就知道是一位有钱的老板。只见老板朝花店里扫了一圈,他的眼光落在那一束
玫瑰上,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迫不及待地指着那一束玫瑰说:“我买那束花。”
阿辉心想:像他这种 “大款”,肯定在外养了“花”。不过他还是客气地回答:“老板,这束玫瑰不
卖的!”“请你帮个忙吧!”老板恳求道:“我多出一点钱还不行吗!”
阿辉微笑着说:“不是我不帮忙,这是给我自己留的。”“懊……”老板神色黯然。
阿辉有些过意不去,就向老板推荐了另外几种花,老板却一个劲地摇头。阿辉忍不住问:“你为啥非
要买玫瑰花?”老板叹了一口气,一五一十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板叫赵志刚,在“下乡”时娶了一名农村的女子为妻。后来他顺潮流而动,返城投入了经济
大潮,几年下来有了自己的公司。没想到,他又迷上了赌博,一夜之间,公司易主不算,还欠了一屁股债。
为了还债,他妻子卖掉了房子住进了草棚,还鼓励他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后来他重新经商,也算老天
有眼,几经拼搏,又成了一家公司的老总。有了钱,他第一件事就是把妻子接到城里。谁知,妻子在城里住
了不到两年,就得了绝症。医生说怕过不了三个月了。他知道妻子一向喜欢玫瑰,想让她过完最后一个欢乐的情人节,让她幸福地走。但今天喂完了药出来晚了,跑了好几家花店,玫瑰花都卖光了。
听了老板的叙述,阿辉很感动。只听老板伤感地说:“没想到连这最后一次欢乐都没能给她!”阿辉听了,二话没说,就拿出玫瑰,说:“这束玫瑰就送给您的妻子!”老板一楞,接过玫瑰,然后放在鼻子下闻
了闻,显得异常激动,一个劲地说:“非常感谢!”
整个下午,阿辉跑遍了全城花店,想再找一束玫瑰,但都空手而归。当他垂头丧气推开紫薇的门,正
不知如何解释才好时,却突然发现桌上的花瓶里已插着一束灿烂的玫瑰。他心里一惊:看来被别人捷足先登了!阿辉忍不住问道:“有人给你送玫瑰了?”“是呀。”紫蔽一脸的幸福,笑得很甜。“你收下了?”阿辉楞楞地问。紫薇瞅了阿辉一眼:“你怎么啦?”阿辉后悔不迭,喃喃自语地说:“晚了,晚了!”紫薇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什么晚了?这不是你派人送来的吗?”阿辉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紫薇拉着阿辉来到花瓶前,说:“你自己看!”阿辉抽出上面的贺卡一看,眼睛立刻瞪得铜钱似的。原来正是自己写给紫薇的那张贺卡。
忽然,阿辉似有所悟,上午将花送给老板时,一时疏忽竟忘记了将卡片取下。显而易见,是老板看了
贺卡后送来的。
阿辉思忖片刻,拿起花,拉着紫薇的手,说:“我们走!”当阿辉和紫薇费了一番周折找到赵志刚家里
才知道,原来老板把玫瑰花送给妻子,没想到被他心细的妻子发现了花中的贺卡。两人商定,依然将花送
给阿辉的女朋友紫薇。
后来阿辉和紫薇成了一对恩爱夫妻。许多年后,他们常常会谈起这最后一束玫瑰,感叹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有时隔得很远很远,有时又相距得很近很近。
发表于《山海经》2003年第5期

第72篇、这辈子心给妳了

男孩爱上了女孩,男孩却因为自己的背景,迟迟不敢与女孩告白自己的心意。女孩的父母在市里有钱有势。
男孩每天趁女孩放学回家的路上偷偷的跟着女孩。时间久了,女孩也发现了男孩每天偷偷的跟着自己,便在教室对着全班同学的面骂男孩。“你变态啊,每天跟着我,你有什么企图?”女孩愤愤的说。男孩不敢抬头,嘴嘀嘀咕咕的说着。“说啊,你干吗每天的跟着我?”女孩依旧不爽的说着。男孩低着头小声的说:“我—我—我,我—喜—欢—妳。”女孩很吃惊,大喊道:“你..............”便走开了,旁边的同学顿时大笑:“哈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哈哈哈,笑死我啦。一边去吧。”男孩低着头,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男孩跑到女孩常去的公园里。忽然,看到一个男生牵着女孩的手,女孩不停的笑,很幸福的样子,男孩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孩怎么的开心过,顿时呆了。男孩怕女孩看到自己,猛的跑。男孩跑到了家,眼泪又不自觉的流了出来,这一夜男孩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男孩知道,女孩已经是别人的了。
第二天,男孩看到女孩不停的看着表,铃铃铃。。。。。放学了,女孩快速的收拾好了书包,便赶紧的出去了,男孩慢慢的收拾好了书包,便像失了魂似的走,忽然,男孩看到女孩和那男生在吃冰淇林,男孩的心犹如刀割,便赶紧走开了。男孩每天迟到。一日,男孩看到女孩趴在桌子上,忽然,女孩哭了出来,男孩很想上去安抚女孩,却不敢。但,男孩终于忍不住了,走到女孩身边,轻轻的把女孩搂在怀里,女孩一把把男孩推开,大叫:“你想干吗?”男孩没有回答,做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女孩开心。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用意,不经意的笑了,男孩很开心,女孩终于笑了。男孩和女孩终于成为了好朋友,男孩很开心很开心。
放学了,男孩送女孩回家,突然冲出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说道:“把钱全部拿出来,不拿的话,否则.....”男孩身上没钱,女孩把钱拿出来给了他们,害怕的说:“钱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可以走了吧?”一个猥琐的人淫荡的笑道:“小妹妹别急嘛,哥几个无聊着呢,跟哥几个去耍耍吧。”便开始靠近女孩,女孩害怕的躲在男孩后面。其中一个,一把把男孩扯到一边去,其他几个拉着女孩,女孩害怕的尖叫。男孩怒了,一把推开那男的,冲到女孩的面前,与那几个流氓厮打在一起,寡不敌众,男孩很快被打倒,几个流氓向女孩走去,男孩艰难的趴起来,又与几个流氓厮打起来,男孩挡着流氓,大喊到:“快走啊!快走,别管我,快走啊..................”女孩不断的跑,男孩看着女孩跑远了,笑了。几个流氓发火啦,其中一个抽出一把刀,刺向了男孩,男孩依旧挡住流氓,男孩又中一刀。男孩终于无力的倒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女孩跟着几位警察赶到了,立刻把几个流氓抓住了,女孩看到男孩倒在血泊里,立刻冲到男孩身边不停的摇着男孩,撕心裂肺的哭:“醒过来啊,不要玩啦,醒醒啊!”男孩无力的睁开眼睛,傻傻的笑了,这是女孩第一次为自己哭。“我—爱—妳,真的。我—很—爱妳。”男孩终于向女孩表白了。“我答应你,你要撑下去啊。”女孩哭着说。男孩笑了,笑的很灿烂,男孩走了。女孩撕心裂肺的哭着。
希望你们能珍惜自己身边的深爱自己的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发现。
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73篇、花儿知道的秘密
中招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
开学那天,办完报到手续,我来到学校的花园。花园很小,却很漂亮。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时,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
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而且,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纸条儿。所以,我接近杜旭还颇费了一番心思。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跟杜旭分到了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高中的第一年很快地过去了。夏天蔷薇花开的时候,我们升入了高二。高二开学后一周就要文理分班,这可是让我跟他在一个班里读书的大好机会。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我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只能读文科了;可他的成绩那么好,读文科理科都可以。万一他读理科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习题集》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在那本书里,我夹了一张小纸条儿,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郝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那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纸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纸条儿对他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
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习题集》。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赶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纸条儿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纸条儿。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嬉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纸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纸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第74篇、默守不相惜
秋末的清晨,总是那么凄凉,那么不尽人意。没有花香,没有鸟叫,只有那带有浓浓雾气的寒风。记得曾经,也是秋末,我们相遇,没人会想到我们会相爱,因为我们的爱那么难,那么的不真实。
我和你家不在一个地方,念书也不在同一个地方。就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相识。也许我们注定了不同,连相遇都是那么不同寻常。我经常笑着说:我们的经历都可以写一步偶像剧了。可是,我们没有摆脱偶像剧的剧情,也没有偶像剧的结尾,而我则更像偶像剧的第三者。
由于都在念书,我们都在忙碌,于是我们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星期六晚上打电话。那是,我们都很期盼星期六,因为你,因为我。时光渐渐的流逝,而我忙碌的高中生活也随之结束。可当我停下脚步来看你,却发现你变了。是啊!我负了我们当初的誓言,我高考再次落榜,而你也做出了离开我的决定。
捡起一片泛黄的树叶,依稀还看得见他的纹路。原来已经到了秋天,大学校园的秋天注定是悲伤的。作为一名新生,我环步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一遍一遍的走着.....也许你是对的,我不是本科生,跟着我或许真的不会幸福。事实也是如此,你找了个理工大的男朋友,你一直瞒着你的朋友,也瞒着我,只是最终还是瞒不住。我发了条祝福的短信,于是便尽可能的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说不想你,那是自欺欺人。说不难过,那更是自欺欺人。于是我选择了沉迷网络,堕落,毫无底线的堕落。不知不觉中,我却伤害了另个女孩。我知道她想救我,也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全部。可是心灵的窗户早已关闭,却很难再打开。
就这样,我度过了大学的第一年。就在暑假的前夕,你打电话给我,我犹豫了下,可还是接了。你说你和他分手了,我尽可能的去安慰。你说我们还可以吗,我没有回答。你说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无法否认。你问你能再等我一年吗?那是我就能出来,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说好的。
入夏的炎热让我们的心情也变得浮躁,你开始主动联系我。你学会了撒娇,生病难过的时候喜欢对我大哭。再我安慰之后对我笑,说:我喜欢你对我好。就这样,我们像一般情侣一样,只是敏锐的嗅觉让我感到了一丝的不安。
暑假到了,我去了外地打工,你也再准备你的专升本考试。突然有一天,你没有回我电话,我以为你有事。就这样,一天二天....二个多星期过去了,你依然毫无音讯。我开始焦虑,我上了你的QQ。虽然我们都知道对方的QQ密码,但我却从来不上你的号。我问你的室友,朋友。他们说你回家了。可是,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音讯,我担心,担心你会出什么事,担心你生了什么病不告诉我。
终于有一天,你回了我的短信,你说你回家,忘记带手机了。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问你还想在一起吗?你默默的回了句,我想我们没必要在一起了。我问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说,二天后我去你那。你还想说什么,最后却说了句,随便你。
就这样,我辞掉了工作,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去见那已经很陌生的你。我寄宿在同学家,只为了见你,等你有时间,那天也如期而至。见面后我们并没有说的太多,我也快忘了我来是做什么的,只是喜欢看着你,看着你。我回家之后,我问:“你今天开心吗?”你说还好。我似乎看到了希望,“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吗?”“对不起,我们真的不适合。”就这样,不管我打电话还是发短信,你都没有回。
原来你真的离开了。不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只是我没发现。直到现在,你的QQ密码早就换了,而我的却一直没变。

第75篇、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社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
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萦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进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入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么失踪了这么久。他就说外出采风去了,他并不告诉我他生病了。他更不可能知道我曾把他送进医院守了他一整天。
那天之后,那个长发女孩开始频繁地出入于我们的杂志社,或者在楼底下等苏更。那个女孩很清秀,瞳仁很大,很黑,看人时让人的思维不由就沉进了她的眼睛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苏更喜欢的女孩类型,而我,必是他眼中的异类女孩。我留短发,说话快得像打仗。
别人总以为,像我这样开朗的女孩是没有理由受伤的。杂志社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对苏更有了感情。
那个长发女孩出现后,同事便不再开我和苏更的玩笑了,而是追问苏更什么时候请大家吃喜糖。苏更总是笑笑,说,快了快了。说完问我,什么时候给他送大礼。我真后悔没去考艺术学院,否则当演员也是极有前途的。我竟装得那么像,我居然还笑得出来,还不忘开他的玩笑,我说:“苏更,收了我的大礼别忘了给红包。”
以后和他独处一室我依然赠他上好的碧罗春。我为他泡茶。米粒大的茶叶被开水冲过,蜷缩的叶子在水面上慢慢伸展开来,旋转着沉入杯底。很清的茶啊,喝起来却有着微微的苦涩。抬头看苏更,他的手指上正转着一串钥匙链,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钥匙链是我的。 苏更发现我在看他,就把手中的钥匙链递过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钥匙链,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小雪人。你看看。”我接过来看,果真就是我放在他枕边的那一个。我递给他,无语。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依然说:“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许选择被人爱要比去爱人轻松吧?”说完了,他并不解释什么,而是换了别的话题。
我终于再也装不下去了。我怕再面对苏更时我会痛哭失声。谁都不知道我离开杂志社的真正原因。我只是说我这个人天生不安分,在一个地方呆不久。我去了广播电台,做一些幕后工作。有时哪个栏目的主持人请了假我也会接替一下。日子就这样如水般地流过,转眼又是一年。
当街面上的鲜花开始缤纷时,整个西安城也有了一点破土而出的绿意。有时没有了节目,我也会趴在窗栏上朝下望,看到那些新鲜的花,心内不禁忧伤。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恋爱,也曾经有过男孩喜欢我,可是,从没有哪个男孩给我送过花。在男孩的眼中,我这样的女孩子是不需要花的,因为我处处好胜,我不像别的女孩柔弱温顺,惹人怜惜,难道,做女孩只能是那样吗?
那天,快下班时,苏更给我打来了电话。接到他的电话很意外。在电话里,他说,“知道吗,小丫头,我爱你。”听到他的话,我的心一下揪了起来,突然想到那天是4月的第一天,便笑道:“别神经了,苏更,是不是通知我去喝你的喜酒。”话筒那边,苏更立刻笑了,他说:“愚人节快乐。”
苏更很快就结婚了。婚礼那天我去了。我喝了酒,喝了一点就感觉醉了,便提前退了席。出来时,夜晚的风吹到脸上,有些清醒,那一刻我的脸上满是泪水。
苏更结婚之后,我一直没有同他联系。怕他打搅,我很快又换了工作,在一家合资企业搞广告设计。这个地址我谁都没有告诉,也没有再同以前的熟人联络,我是存心要在别人的记忆里消失。
一个月、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大半年。不知不觉就到了冬天。一天下了班路过东大街,竟在一家新开不久的画廊见到了苏更画展的宣传画。鬼使神差我走了进去。
半年不见他,他竟筹备出了画展。我一幅幅地看过去,在每幅画里,我都看到了一些我说不出来却可以完全了解的东西。当走到画廊尽头的时候,我停住了。眼前站的,竟是苏更。苏更!在我还没有来得及伪装自己的时候我竟然见到了他!这一次,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沉默。
从画廊出来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
苏更问我还记不记得他曾说过要约我堆雪人。那夜我真是什么都忘记了,忘记了他已是有妻室的人了。我和他沿着东大街一直往前走,不知道有多晚了,路上的出租车都少了。到了城墙底下,我靠着城墙站住了。苏更站在我面前,看我,终于忍不住把我一把抱在了怀里。我在他的怀里发抖,没有温暖,我感觉到的是彻骨的冰寒。他更紧地拥住了我。
苏更说:“为什么这么晚才让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我说:“你呢?为什么不告诉我。”
半晌,他才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我怕你拒绝,所以选择了愚人节那一天对你说出口。这样,我也好有个台阶下。”
……
雪依然在下。他吻我,疯狂地吻我的唇我的脸我的耳,突然他身上的什么落在了地上。我俯身拾起,竟然是我的那个雪人钥匙链。
看到钥匙链,苏更松开了我。他说:“我妻子对我太好了。两年前如果不是她送我去了医院,也许就没有我的存在了。以前,她只是我的一个人体模特,我对她从来没有动过心,只是那次病中,醒过来,看她守在身边,便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当时想在西安只有她还记得我了。那次病愈之后,我一直收藏着她放在我枕边的这个雪人钥匙链。我知道这个雪人钥匙链就足够让我守候她一生了。” 我在黑暗里流了泪。我把钥匙链重新挂回了他的皮带上。终于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在泪里对他微笑。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更,他给我写过一次信,说他有了baby,信中附了他们的全家福。baby小小的在他女人的怀中,我忽然发现,baby很像钥匙中的那个小雪人。

第76篇、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男孩和女孩一次偶然两个人相识了,彼此都有好感,女孩不善言谈,而男孩却能说会道,也许就是这个吸引了女孩,经过一段交往两个人相爱了,那时男孩还没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女孩不在乎这些,因为她想只要男孩对她好就满足了,女孩很单纯,也很信任男孩。就这样他们爱着对方。一起快乐着。
过了不久,女孩生日的前几天女孩把男孩带回家了,女孩父母并不是很欢迎男孩,可也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也就没有反对。很快女孩的生日到了,男孩送给女孩一支水晶玫瑰,当时女孩不知道有多开心,晚上男孩叫上两个哥们陪女孩一起出去HAPPY,女孩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也是女孩最快乐的一个生日。
可是好景不长,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一天男孩突然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讯,仿佛人间蒸发了,女孩发了疯似地的找男孩,此时女孩才发现根本不知道男孩的家在哪里,以前男孩说的都是假话,现在可以确定女孩被骗了,可是女孩心不甘,她不想接受现实,她对自己说一定是他有急事,没来得及和自己告别,她只想男孩对她有个交代,女孩在网吧隐身上Q就是希望会有奇迹出现,希望男孩能出现,终于有一天男孩真的上线了,女孩查IP地址找到了男孩所在的网吧,可是没想到,男孩见到女孩就跑,此时女孩的心都碎了,她对面前这个曾经深爱着的男孩绝望了,她很他。
后来听男孩的朋友说,其实男孩是有家室的,女孩听到这个,就像晴天霹雳一般,撕心裂肺的痛。她对自己说一定要报复他,一定要让他从记忆里消失女孩把男孩送他的生日礼物摔得粉碎。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怎么能忘得掉呢,她无数个夜里女孩一个人对着星空流泪,心里的苦又能向谁诉说呢?
女孩开始不相信任何男孩了,女孩变了,变得不再快乐了,变得很颓废,变得自己都不敢认识自己了。她只想找个好人嫁了,都来通过朋友认识了F,她与F从相识到结婚仅仅8个月,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糊里糊涂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F对她很好,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宝宝,就这样日子平静的过着。
很快九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加她的QQ号,她接受了,当时她并不知道是谁,加完后进了空间才知道,天哪,骗子又出现了(是当年的男孩G),G并没有直接跟她说自己是谁,让她猜,她知道是G,就不猜,后来G还是说了:“我是G”。(当时G应经在另一个城市了)九年了她以为真的把G忘了,可是当G说出自己名字的一瞬间她猜发现G一直在她心里,难以抹去,因为G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男人。
G说很久就找到她的网号了,只是不敢加,他怕,怕加了不知道说什么。经过一次车祸,G大难不死,第一个想到得就是她,因为她是G最对不起的人,G想一定要加上她,他想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现在G的事业还算稳定,收入也还可以,他要用以后的一万多天来弥补当年犯下的错。还说要回来看她,对于G她真的没有忘记,没有忘记当年的痛与乐。她很迷茫,可是见了又能怎样呢,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见吧,她还不死心,她很矛盾,要不要见这个曾经伤的彻彻底底的男人呢,她左右为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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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大家说要不要见呢???

第77篇、早开的花不结果

男孩的初恋,是在初三。当时,学校收复读生,很多其他地方没有考上的学生都来到了男孩所在的学校读书,其中有一个女孩,一下子就吸引住了男孩。
女孩长得很清亮,再加上一身雪白的衣服,洁净如一朵百合花。
男孩就爱上了这个女孩,是单相思,一厢情愿;而且爱得刻骨铭心,柔肠百转,以至于无论读书、听课,眼前都有女孩的影子,对着他微微地笑。鬼使神差地,一天,男孩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他调动了自己所有美丽的词汇,叙说了对女孩的爱慕之情。
不幸的是,这封热情洋溢的信第二天就到了班主任的手中,班主任将他叫去,狠狠批评了一顿,而且点着他的鼻子不客气地说:“现在,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你不全心全意地准备考学,还有闲心谈恋爱。”
按说,女孩这样做,男孩该断了妄想吧。可是,心里这样想,头脑里,偏就仍是那个女孩的影子,笑啊笑的,让人头昏脑涨。
男孩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急得班主任长叹,哎,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无法,只有把男孩的情况通报给男孩的父亲。
那是一个星期六,男孩回到家,吃完饭,父亲让他一块儿到果园去。当时,正是早春,有的果树上绽开几朵白的红的花儿,报告着春的消息,很美。父亲一朵朵摘除树上的花儿。
男孩说:“爹,让花儿开着,多好看啊。”
父亲回过头来,笑笑说:“好看?好看却没有用啊。待你考上学了,我们还指靠树上的果子卖钱交学费呢。”
男孩疑惑了,说:“这花不结果子吗?”
父亲说,早开的花一般是由于肥料足或树衰老才出现,不符合节令,一场倒春寒,花儿就会凋落。因此,与其让它现在白白地吸收肥料,然后凋谢,还不如现在就狠下心来摘掉它。“不然,它吸收了枝干上的营养,会影响后来的花儿开放。”
说完,父亲如哲人一样,长叹一句:“花儿早开虽好看,可是,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男孩听了,定定地站在那儿,仿佛在回味着这句话的内涵。
多少年后,当男孩已经成为一名教师,面对着自己那些学生,那些十八九岁的学生,那些情窦初开的孩子,他总是用自己的故事教育着学生,结尾语重心长地加上一句道:“记住,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第78篇、最后一封情书
儿子杨可九岁时,杨云的丈夫不幸病逝。为了让儿子不受伤害,她婉言谢绝了许多登门求婚和做媒的人,这些年含辛茹苦,一点点将儿子抚养长大、教育成人。眼看着儿子明年就考大学了,没想到祸从天降,在一次体检之后,儿子突然被诊断患了绝症!更为可怕的是,医生下了“绝命书”,说孩子的时日不多了……
犹如晴天霹雳,杨云一夜间急白了头发。以前,杨云天天风里雨里不知疲倦地忙碌,是因为有精神寄托——儿子不仅听话,而且学习成绩特别好。可如今,猛然之间,精神支柱倒了,她也一下子垮了,周围的人都担心悲伤过度的杨云会先她儿子而去。
这天,杨云正含着泪给儿子揉搓日渐萎缩的双脚,杨可突然开了口:“妈,我……对不起您!”杨云说:“好儿子,你是天下最好的孩子!没有什么对不起妈妈的地方。”“不,我不是个好孩子……”杨可冷冷地说,“我偷过你的钱,你还记得有一次,你弄丢了三百块钱吗?其实,是我偷的……”杨云一怔,疑惑地看着儿子,说:“真的?!”杨可点头道:“真的。”杨云问:“你……拿那么多钱干嘛?那是我摆地摊半个多月才能挣来的!”杨可说:“我趁你晚上出去摆摊,就偷偷去打游戏、还看黄色录像……”杨云闻听,脑袋“嗡”的一声,她惊愕地瞪着儿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杨可说:“反正我现在要死了,以后再不会拖累你,也不怕你生气了……”杨云疑惑地说:“那你每次考试,那么好的成绩是怎么来的?”“是抄我同桌呼涵的。我每次给她一点钱,她就……”
杨云本来就因悲伤而虚弱,没听杨可说完,就差点一头栽倒在病房里。为了证实儿子的“临终交代”,杨云找到了儿子的同桌呼涵家。在杨云又气又急的目光注视下,呼涵忐忑不安地点头承认了……临走时,呼涵突然又说:“阿姨,您知道吗?杨可……他已经和一个外班的女生谈了一年多恋爱了……”天哪,怎么会是这样?杨云扭转身,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呼涵的家……
回到家里,看着凄清的屋子和墙上丈夫的遗像,杨云心灰意冷。想想这些年来,自己忍受着巨大的凄苦,将孩子拉扯成人,本以为有了指望,却一下子变成水中月、雾中花。最可恨的是,平时看似听话、进取的儿子,原来一直是在欺骗自己!这种伤害比这么多年付出的代价更加惨痛,更加让她难以接受。
环绕在儿子身上的最后一圈光环消失了,杨云的精神大厦完全坍塌了,她突然感觉到死亡的快乐与解脱。她从墙上取下丈夫的遗像,揩去灰尘,然后穿上自从丈夫去世后从未穿过的大红套裙,拿出摆地摊用的尼龙绳,端来椅子,将绳子系在吊扇上,最后看了一眼丈夫的照片,把脑袋伸进了绳套……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人撞开,来人哭喊道:“阿姨——”一把抱住了杨云。杨云低头一看,是杨可的同学呼涵。呼涵哽咽着说:“阿姨,我骗了你,杨可也骗了你……其实,他是个好孩子……”
原来,杨可自从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后,心里最担心的就是这些年和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他知道,这些年来母亲在自己身上寄托的希望实在是太多太多;他也知道,其实现在最最痛苦的人就是母亲!这些天,躺在病床上的杨可总在寻思着怎样减轻母亲的痛苦,让她坚强地活下去。他知道,越是安慰、鼓励母亲,母亲就越会悲痛欲绝。在病床上翻来覆去了好几天,杨可总算想出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好办法”。那天,杨可的同桌呼涵到医院来看他。杨可向呼涵谈起了自己对母亲的担心,他让呼涵帮他一起减轻母亲的痛苦,他说:“世界上最大的伤害,莫过于儿子欺骗母亲。如果告诉她说我以前的一切优点全是假的,要让她由爱转恨……这样,她就不会痛苦……”呼涵看着一脸真诚的杨可,只好点了点头。于是,两个涉世不深的中学生,为了一个可怜的母亲,在病床前悄悄编排了一出带泪的闹剧……
然而,呼涵看着杨云离去时那失魂落魄的背影,十分后悔,她觉得不该这么欺骗一个就要失去儿子的母亲。杨云走后,呼涵向父母道出了实情。父母闻听大怒,直骂呼涵幼稚、愚蠢:“你们这些孩子,太不理解父母了!这样做是安慰母亲吗? 你们这是在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啊!你赶紧去向杨可母亲说明清楚!”呼涵一路哭着赶紧奔向杨可家……
从板凳上扶下杨云,呼涵泣不成声,说:“阿姨,我……不该帮杨可骗你,差点害得你送了命……我们是好心啊!阿姨……”
杨云明白过来以后,更是心如刀割般难受,她一把搂过呼涵说:“好闺女,你们都是好孩子,阿姨不怪罪你们……阿姨一定会不辜负你们的好心,坚强地活下去,也让杨可尽量多活哪怕一天……”
然而,杨可的病情却一天天在恶化。这天,他附在杨云的耳边,用微弱的声音说:“妈妈,你知道的,我最爱踢足球。可为了不影响学习,担心踢坏鞋子,我一直都是看别人踢……中国队马上要冲击世界杯了,我真想等到胜利消息后再死,妈,我能活到那一天吗?”杨云强忍着泪水,笑着说:“儿子,妈妈一定让你活到那一天!”
杨云把儿子的愿望对医生一说,医生为难地说:“离中国队世界杯外围赛的最后一场比赛还有两个多月,要想孩子能挺到那一天,除非出现奇迹……另外,假如中国队又输了,还是进不了世界杯呢?孩子将带着多大的遗憾离开这个人世啊!”杨云坚定地说:“不,我一定要让儿子活到那一天,中国队一定能进世界杯!”
这天晚上,杨云听见沉睡的儿子似乎在迷迷糊糊地念叨着什么。仔细一听,儿子好像在念叨一个人名——“小红”,像是个女孩的名字。于是,她又找到呼涵,问她和杨可关系好的女孩子里有没有一个叫小红的。呼涵说,其实学校里喜欢杨可的女孩子不少,可他平时从来不和她们来往,还说他是怕给妈妈心里添烦……听呼涵这样一说,杨云认定儿子心里肯定有女孩子,十七八岁的男孩,这很正常,而儿子念叨的小红,八成就是那个心中女孩。杨云叹息道:“假如这时候,那个女孩小红能来看他,一定能唤起他生的勇气,他一定能够活到中国队进军世界杯的那一天,甚至更长的日子……”
这天,医生给杨可检查身体时,说:“值班室里有你一封信,看字迹像是女孩子的字。”杨可艰难地苦笑了一下,他已经看不见面前的任何物体了。杨云兴奋地拿回一封信,悄悄附在儿子的耳边说:“是个叫小红的女同学给你写的,我能拆吗?”杨可愣了愣,僵硬的面容颤动了一下,轻轻点头。
杨云拆开信,说:“你眼睛看不见了,妈念给你听吧——”
“杨可,你好,听说你病了,我很难过,一直想来看你,可我们毕竟不是一个班的,没有借口。这些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牵挂着你的病情,上课啥也听不进去,眼前总是晃动着你的身影……虽然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可我相信你心里一定只有我,也只有我会在这时能给你力量,让你战胜病魔!你是个坚强的男子汉!还记得我们共同为国家队加油,在饭厅里喊哑嗓子吗?好男儿就要像踢球一样对待困难和病痛!等考试一结束,我就会偷偷去看你,给你唱歌……”
念着念着,杨云发现儿子渐渐抬起了眼皮,脸上似乎也飘来了一丝难得的红润。她没有念完,自己就激动得哭了起来。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而每隔三天收到的一封情书,像春风一样吹绿了杨可行将枯萎的生命。在这几十天的时间里,这十来封情书已经成为了杨可生命的支柱。每天,只有当妈妈轻声为他读起信件里温暖亲切的问候时,杨可瘦削的脸上才会浮现出一丝难得的笑颜……
那天,是全中国都期待而激动的日子,中国足球队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向世界杯发起最后的冲击,也是杨可生命奇迹般走向终点的时候。
那晚,看完比赛,当医院里有人不顾警告,燃放鞭炮的时候,巨大的恐惧感一下子笼罩着杨可的病房。杨可一把握住前来陪他看球的呼涵说:“谢谢你,呼涵!是你给我写的这么多信,让我支撑到现在。虽然你平时不善言辞,可你的情感世界那样丰富,这从你过去的作文中也能看出来……只是你弄错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女朋友叫小红,你应该知道的。”
杨云和呼涵同时愣住了。呼涵吃惊地说:“我没有给你写信啊!”
“妈妈,我的好妈妈!”杨可一下子扑到杨云的怀里,“我没有女朋友,我是个听话的孩子,妈妈,小红是我喜欢的一个足球明星的小名……”
杨云搂着儿子,从怀里掏出又一封情书,念道:“亲爱的杨可,你真是我心目中的男子汉!你终于坚持到了胜利的这一天,我为你骄傲……我答应你来看你的,还答应给你唱歌,现在我就给你唱:小兔乖乖,把门儿开开……”
在杨云如泣如诉的歌声中,杨可幸福而安详地闭上了双眼……
第79篇、男人心中永远开放的2朵玫瑰
男人的心中有两朵永远开放的玫瑰,红玫瑰是相濡以沫的妻子,白玫瑰是惺惺相惜的哥们,红玫瑰是身心疲惫时最好的温情使者,白玫瑰是一起在外喝酒论美女的生死至交。
东东的生命里就开放着这样两朵玫瑰,几乎同样开得灿烂鲜艳,几乎两朵玫瑰是同时来到东东生活里的,而获得这两朵玫瑰的媒介就是互联网,互联网以其特有的加速度介入了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在日渐冷漠的人情冷暖中找到了些许安慰。
东东从梦中醒来记得小海9点和他有个约会,他看了看墙上的钟离约会时间只有10分钟了,他一边穿衣服一边推了推睡在身旁的妻子说:“小海那小子找我有事,早饭你自己解决吧!”
小海打电话来了,他大声说:“臭德性,你放我鸽子啊,我在这等了都快半小时了,你安的什么心?”小海一向嘴臭,事情不顺心就喜欢泼妇骂街。
妻子说:“东东,是不是小海那小子呀,大清早他发什么疯呀,你们到底在搞什么?”
东东陪笑说:“老婆,没事的,你还不了解小海吗?准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了,你安心睡吧,我处理好了就回来!”
小海又来电话了:“东东你到底怎么想?!你小子打算怎么办,就这样一直游离着,我都成这样了,你怎么还能高枕无忧呢?”
东东觉得自己理亏,就赶紧道歉,我昨晚酒喝多了,所以晚起了,小海一个劲的说现在该怎么办?东东说要不你来我们家吧,你嫂子也在家,给你改善一下伙食怎么样?
小海说嫂子会不会介意?东东说你怎么也考虑起细节了呢,你从来不都是无所顾忌的吗?小海生气的说,这都是被你害的,来就来,我也不在乎被你调遣,谁让我依赖你呢?
东东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要找我还要这样尖刻的对我呢?小海出现在东东家门口的时候是9点15分,小海穿着一件黑色外套,牛仔裤,锐步运动鞋,就算是这样他依旧帅气,发式是新出的“我要动感”型,眼圈发黑,一看就知道睡眠严重不足。
东东问他说:“小海,你怎么搞成这样!”小海嘴角一歪说:“操,他又移情别恋了,这回他准不要我了!”
东东猜想小海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知道小海的性取向不是女人,这个东东早就知道,东东还知道小海一直和大林在搞着地下活动,一直相处了4年,他们时常闹别扭,一闹别扭东东家就成了小海的法庭,他会翻江倒海的数落大林的种种罪状,一会说大林儿戏他,一会说大林对他老婆太好,一会说大林要看上别人了。到他们和好了,连个人影也找不到。东东妻子不止一次的对东东说小海他充其量只能算作酒肉朋友,这种朋友不交也罢。
东东对小海说,你不是有事情要找我吗?小海好象很委屈,好象有眼泪要掉下来,东东示意小海不要这样失态,于是他大声对小海说,你干吗不去酒吧呢?喝醉了什么也不用想了,非得找我!
其实东东之所以这样说,他是怕小海一时激动说了不该说的话,要知道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男人整天为情闹别扭被别人知道了,一定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到时大家都会尴尬。
小海涨红了脸,没有想到东东怎么也会这样对他,他提高嗓门对东东说,谁一定要找你,臭德性,我把你当兄弟才找你的,什么玩意,切,走了,不说了,他回头时,眼眶里有晶莹在闪动。
东东就心软了,他跟着小海出门了,他知道小海的脆弱和痛苦,他知道爱上一个已婚男人是多么的不幸,他更知道男人对男人付出真情更是件惨痛的事,何况小海和大林是他介绍认识的,他知道出现今天这种局面他也该付一定的责任。
东东和小海在茶馆里聊了很久很久,连吃中饭的时间都误了,东东说我帮你劝劝大林那小子,但你也不能太固执太认真,毕竟这种事情是见不得人的,小海这才笑笑,他孩子般地对东东说,谢谢你了大哥。

第二天下午,东东从写字楼里出来,与对面的来人撞了一个满怀,抬头一看,是大林,东东生气的说,怎么是你,怎么也不长眼睛?
大林和东东以前在一家公司,东东仍旧在这里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大林早下海了,听说还混成了个人摸狗样,东东还知道大林自从发迹后对男人也开始感兴趣了。当初东东只想把小海介绍给大林做助理的,没有想到大林竟对小海动了歪念,更没有想到小海这小子对大林还情有独衷。
大林勾住东东的脖子说,咱哥俩去喝一杯怎么样?东东瞪了大林一眼说,要乐你自己去乐吧!我没有你这么多闲工夫。大林好象一点也不生气,继续说城北新开了一家新的酒吧听说那里环境很不错的,很有嘘头要不要见识一下。大林对东东说“很有嘘头”的时候故意将这几个字拖得长长的,东东就知道这小子肯定又看上里面的哪个服务生了。
大林说的那个酒吧叫“青涩之恋”,看名字就他妈的暧昧,里面有一些男男女女,他们的眼睛半闭半睁,没有神,好象要升天似的,清一色的男服务生,打扮得就象是电视里泰国的人妖一样,东东看了就想呕。大林却不这样认为,他说这才叫另类,这样才能让来喝酒的客人放松。
东东心理骂道,你小子放松了,小海可没有办法放松,小海没有办法放松,我他妈的就倒霉了,东东当时真的恨不得挥拳过去打得大林人仰马翻,为小海也为自己出口气。
服务生送过来2杯酒,说酒叫“一夜贪欢”,声音有些恶心,可大林似乎很满意,东东看见大林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服务生时,就开始佩服起小海的敏感来,东东什么也不说,端着酒杯也不喝酒,只是静静的盯着杯子里的酒看。
“不理我啊,老兄,怎么了,跟我对着干呢?”大林开腔了。东东嘟了一句: “你小子怎么没有良心,你害人家小海干什么?他还是个孩子,他对你那么真心,你小子怎么就这样?早知道我就不介绍你们认识了!”
大林马上凑过来,压低嗓子说:“东东,你不会也喜欢男人,喜欢小海吧?!”东东立刻抬起头,忿忿地看着大林,大林继续说:“东东,你小子不会也和我一样喜欢男人吧!”
东东将手中的一杯酒全泼到了大林脸上,大林动也没有动,任由酒一滴一滴地顺着他的脸慢慢流下来,大林的脸严肃的紧绷着,然后不紧不慢的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兀自地抽了起来。东东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动作太过女性化,只有女人才这么干的。
大林开始往肚子里灌酒了,脖子上青筋暴怒,眉头紧锁,东东知道大林有心事,大林以前伤心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数杯下肚,他开始唠叨了,你说爱情是什么?你说张爱玲小说里的男主角到底爱红玫瑰还是白玫瑰,还是红白玫瑰都爱,还是红白玫瑰都不爱呢?你说爱字怎么就这么沉重呢?
你想到过逃吗?如果你老婆或情人每天猫一样的围在你身边问你爱不爱他,你怎么说,怎么说他们才满意,没有我他们就活不下去吗?你说呢?兄弟!
东东很吃惊,他觉得大林一定有心事,他对大林说,你小子怎么扯上我了呢?我不是过得好好的吗?现在我要多自由就多自由,钱也不缺着花,也不担心后院起火,更不担心红玫瑰、白玫瑰问我象你这样难回答的问题,谁让你这样放纵自己呢?你自找的,家里有老婆,外面有小海,你小子还不满足,非要找什么青涩之恋,你小子活该,我不会怜悯你的!
大林没有理会东东说的这些话。他继续说,小海他说崇拜我,我就让他崇拜,然后他说喜欢我,我也爱他了,他还说只要我爱他一个人,我也答应了,他说要钱,我也给他了。小海说他为了我,连女朋友也不找了,你说这算什么话!
大林说完这些,边上的人都惊讶的望着我们。大林忽然大声对边上的人说:“看什么看,没见过男人和男人谈话吗?”
你知道吗?大林的眼睛红了起来,这年头,生意难做,我怕我不能给小海更好的未来,所以我故意疏远他,故意做戏给他看,他还年轻,他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东东不知道后来是怎么回家的,他知道今天找大林谈话的目的,是对大林发火,给小海打抱不平。可事实上他被大林感动了,他觉得这种感情很滑稽也很珍贵,接着他一直就笑,笑得累极了,于是就躺在大林车的后坐上,四肢畅达的支开,感觉自己就象是一根羽毛,随着风轻轻地飞了起来,怎么也找不到可以依附的地方……
东东费劲力气的推开了门,不巧电视里在播放着《红玫瑰白玫瑰》,他满身酒气地凑到妻子的身边说:“老婆,你觉得振保是爱红玫瑰多一点还是白玫瑰多一点!”
东东妻子知道东东喝醉了,于是说:“如果是我,让我说,我当然觉得应该爱红玫瑰多一点,你明白吗?”
东东想,你是不会了解男人的,所以你不知道男人会怎么想?东东开口了: “其实怎么说呢老婆,我真的不明白,振保是爱红玫瑰多一些还是白玫瑰多一些!”
我想你们大家也是不会明白的……….
2003年11月3日完稿于昆山
第80篇、体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热衷于煮咖啡,兴致高昂地在大街小巷搜集各式各样的煮咖啡器皿:滴泡式、蒸汽式、虹吸式,最后,她独钟情虹吸式玻璃瓶起起落落的一眼分明。
然而,相较于蒸汽式的不锈钢和滴泡式的塑胶,玻璃的脆弱易破,直教一向粗枝大叶的她胆战心惊。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总还是时常失手。
那日,吃过晚餐,先生正在厨房洗碗,她陪着在餐桌前聊天,顺手收拾着桌上的剩菜,冷不防,袖口掠过桌子边儿的虹吸式玻璃瓶,瓶子应声倒下,又破了!这是当月打破的第四个玻璃瓶呀!她几乎要恼羞成怒起来,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呢!更气人的是,每次打破东西,总教先生看见,一个那样的玻璃瓶虽说叫价只五百九十元,但一个月打破两千多元的瓶子,怕要比喝掉的咖啡还贵哪!她忧心先生会取笑她的粗心,更恼怒自己的无能。正想着如何为自己辩护,面对水槽洗碗的丈夫转过身来,只淡淡地说了声:
“哦!那东西本来就很容易破哪!小心,别割伤了手!”
她愣在当场,差点儿哭出来。这话原是她准备拿来防卫用的,却让丈夫抢先说了。在那样一个昏暗的冬日厨房,她登时立誓用一辈子的柔情来报答丈夫那一句体贴动人的言语。
第81篇、牵你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

翻开昨天的记忆,我依然清晰的看见你在最初的相识的起点对我微笑,我将那份最甜美最温情的感动载入我生命的史册,等你若干年后,与你一起携手夕阳的时候,我会用我虽然不再生动却依然纯净的声音为你讲述多少年前墨香的故事,当你听着我动情的絮说,你看着我沧桑的风情,你的心是不是依然是万千柔情。
又是一年的枫叶满山红,你还记得吗?去年的今日,我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在香山山顶采回了一枚最美的枫叶,它是青涩的,是原始的色彩,我把它放在我的书里,今年,已经风干,它已经成为我们情意中最美的标本。每当我孤独的时候,我会翻开那本精美的书籍,拿起那枚枫叶,轻闻它在岁月里沉淀的清香,细数它虽然风干却依然清晰的纹络,它像风干的玫瑰,久而芳醇。
还记得那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图片吗?两个人的手指勾在一起,沉静的画面却在叙说着一种温馨的感动。那双手,是默契的相依,是心灵的相守,是生命的永恒!那双手,无论是在风雨飘摇的黄昏,还是风和日丽的清晨,都已经在风雨人生中定格成一道永恒的风景!
初冬,寻一暖阳初照的日子,剪一缕秋日的斜阳,掬一捧十月的风,牵你的手走进我的文字里,把无尽的柔情揉碎在字里行间,只有你,也只有你的微笑才能将我眉间的轻愁拂散,只有你,也只有你俊朗的声音方可抚平我心湖的波澜。
我多想有一天,我牵着你的手,一同走出喧嚣,在时光深处,品味幸福。我想任何的风雨,你我都能阻挡。即使再多的困苦,我也不怕。我的人生路上因为有了你,再也不会孤单寂寞。有的生命里因为有了你的存在,而变得丰盈美丽。不信,你看我的眼睛,你就能懂得,你是我眼中挚爱的童话。
牵你的手,漫步海滩,沐浴阳光,看日出日落,看潮涨潮落,看排浪声声,看海天一色,感受海的静谧和温情,感受海的博大与汹涌,心,在此时,与海同蓝,情,在此时,与天同宽。
牵你的手,在烟花三月下扬州,飘逸婉约的瘦西湖,赏黄昏的垂柳,看落日的清秀。亲临余秋雨笔下江南小镇,赏同里的桥,看同里的退思园,感受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品味狭窄而悠长”,“淡泊而安定”的真切情怀。
最喜欢三毛笔下撒哈拉沙漠,它像一个传奇的地带,有一种神秘而又浪漫的魅力,我想在广漠的戈壁上,任风儿吹起我的长发,任沙尘迷蒙我的双眼,只要有你,我的心再也不是一片荒芜。一片金黄,一棵胡杨,一行骆驼,一只雄鹰……都是我心中广漠的绿洲。哦,大漠,等我,我定会如约而来!
天长地久的塞纳河,与你在塞纳河边悠闲的散步,在舍林荫下的香榭里清逸的低徊,在酒吧里畅谈共饮,咖啡馆里低声细语--还要去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浪漫之城,在清透明澈蓝天下,薰衣草花海沐浴着温暖阳光,穿上了紫色外套的普罗旺斯泛着紫金色的光芒,在这洋溢着异国情调和典雅浪漫的国度,我牵着你的手,步入我人生的又一次浪漫旅程。
还想牵着你的手,去新疆吐鲁番吃马奶葡萄,看辽阔草原,去云南的香格里拉体验民族风情,观梅里雪山。去云台山的原始森林,赏千姿百态的飞瀑流泉,看如诗如画的奇峰异石。还想牵你的手,去最时尚、最动感的罗马和米兰,感受古罗马时期的辉煌历史、文艺复兴时期的灿烂杰作,那热情阳光下的海边村落、充满圆舞曲曼妙旋律……
一瓣落花,一滴秋雨,一缕相思,一段情缘,今生,我愿是雨中的一朵莲花,殷切的等着你的到来…….等你一起来完成我的心愿。
如果有一天,我牵了你的手,我深知,我已将一辈子的幸福,放在了你的手心里。我已经将我最美的梦想,系在了十指相扣的馨香里。
茫茫人海,滚滚红尘,唯对你凝望,唯对你回眸,唯对你怦然心动。亲,记着我永恒不变的一句誓言“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三毛说“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就有多长”,将情意系在遥遥相隔的两端,一段黎明,一段入夜,天空最亮的那颗馨香如雨,我用炽热的情感,用最温暖的深情牵住你的手,眉目轻垂,轻声低语,亲爱,就让我一生一世,牵你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好吗?
第82篇、另一种反抗

“生活永远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的故事,结尾总是出乎意料。”老三斜靠在宿舍上铺的床头,拿着一本英文版的大部头名著,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目光呆滞,语出惊人,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我们习以为常,丝毫不为所动。于是,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重新沉浸到他的世界中。
老三叫李铮,个头有点儿矮,带着农村孩子特有的固执,走进了这所大学。成了我们的舍友。转眼大三了,感情方面的苍白,让老三寝食难安,一次次的冒险和尝试,换回的只是一次次的挫折和更大的打击。他似乎变了个人,从图书馆里借了大部头的英文原版书来读。我们说他这是在“自我麻醉”,而老三则认为自己只是在追求更为高级的生活方式。老三喜欢上网,常彻夜不归。是一种善意的捉弄,老四改头换面,用一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媚儿”把老三约到了清晨六点的操场边上,还说自己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操场跑步,如果有缘,定能相见。果然,每天早晨五点刚过,老三就会悄悄起床,他永远不会知道,伴随着他脚步声的消失,宿舍里爆发出的笑声,是怎样的惊天动地。
一天两天,我们觉得可笑;三天四天,我们开始内疚。一个多月过去了,看着老三沉郁的面容,我们感到一种不忍和残酷。但是,谁也无法告诉老三真相。亲手撕碎一个人的希望,比制造一个谎言要困难得多。冬天说来就来。雪花飘飞的早晨,我们想拉住老三,但是他的眼神像狼,我们恐慌而无奈。
老三不会想到,他竟然成了一道风景。我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女生蔡玫。没想到大家都知道了。渐渐地,每天早晨,会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小女生,远远地冲老三指指点点,或者故意跟上老三的脚步,从近处看一看这个固执和坚持的男生,我们也加入了老三的“粉丝团”,每天到操场上陪他热火朝天地跑上几圈,是出于内疚,也是对老三的一种补偿。
我们所有人都保守着秘密,都有意无意地欣赏着这道人为的风景,除了被蒙蔽的老三。直到有一天,当一个漂亮女生走到老三跟前,说自己就是“媚儿”的时候,我们几个当场呆住,各自脸上写满了羡慕、妒忌、惊奇、疑惑还有失落的表情。这个“媚儿”当然是假的。大家都知道。假媚儿听说了老三的事,被他那种傻乎乎的坚持所打动,她曾反问我们:“为了一个约定坚持到这种程度,这个人能不可靠吗?”但是,为了守住一个谎言,我们不得不承认另一个谎言,就像为了掩盖一桩罪行。而犯下另一桩罪行一样。我们每个人都祝贺老三。并目睹着这个爱情故事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按部就班地发展和升华。
老三的故事仍旧被许多人传播着,老三的爱情同样也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老三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书呆子,一跃成了校园里万众瞩目的偶像级人物。他的故事激励着那些怀揣梦想的“青蛙王子”们,他们从老三的故事中汲取营养,学会如何在爱情长跑中用最朴实无华的坚持来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自然以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是老三。我们再次重逢是在毕业三年之后老三和“媚儿”的婚宴上。老三道出的秘密,让我们都大吃一惊。老三说他早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时候他想,就这样傻下去吧,当所有人都在看一个人的表演时,表演者也成了观众。
老三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反抗着我们的捉弄,也用这样的方式,傻傻地赢得了属于他的爱情。
第83篇、少年白头

怎么看他都是个幸运儿,既有北方人的高大又有南方人的秀气,既有南方人的聪慧又有北方人的刚毅,生逢世道兴盛,玩电脑可与黑客叫阵,高考不费事就是状元。毕业后许多大公司开出优厚条件由他挑,青睐他的女孩排成队由他挑。
但是为什么,风华正茂时,他忽然白了头?难道他还会有犯愁的事么?
旁人不解,他自己也不解。
只有他的父亲,当年赴北大荒的知青父亲,年过半百仍乌发戴顶的父亲,瞥见儿子的一头白发,背过身,流下泪来。
许多年前,在遥远边陲的小村庄里,像歌里唱的那样,知青爱上了村里小芳。
知青从南方的家里,带了漂亮的丝绸送到小芳家,请求小芳父母,把女儿嫁给他。
小芳父母看一眼满目的花花绿绿说:这顶什么用?要娶咱家闺女可以,在第一场雪之前砍半屋子柴禾,就行。
知青傻了。半屋子柴禾,怎么可能?他以为未来的岳父母是故意刁难他。
同来的几个知青帮他一起上山砍柴。可是冬天很快来了,砍的木柴差老远;第二年的大雪纷纷扬扬下来时,木柴还是不够。知青中有个鬼聪明的,出主意钉了个木架子安在里边,看上去,就够半间屋了。
所以这年冬天,知青娶到了美丽的小芳。
第三年的大雪纷纷扬扬下来时,小芳要坐月子了。冰天雪地,坐月子得一日24小时将屋子烧暖,半屋子的木柴,很快就烧掉大半,眼看,就烧到只剩下木头架子。知青这才明白岳父母的苦心,可是为时已晚,小芳没有熬过这个特别冷的冬天。
知青的头发就在那个冬天白了,白得如漫山遍岭的雪。
一年后,黑发重生。
三年后,他带着儿子回南方城市,又娶。
20多年过去,他以为许多事情,已经淡忘。
没想到儿子顺顺当当长到26岁,忽然间一头白发――难道悲怆也会遗传吗?
那一年,知青也是26岁。
第84篇、当诺言变成谎言,我们还剩下什么

寂寞的人总是会用心地记住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所以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
我叫齐铭,生活在浙江,每天背着单肩包在校园里面闲晃,头发长长地荡在我的眼睛前面,那些树阴和阳光进入我的眼睛的时候就变成了凌乱的碎片和剪影,一段一段如同碎裂的时光。这一年的夏天我满了19岁,我站在凤凰花的中央,却没人对我说生日快乐。
老师对我说,你就这样无所事事的闲晃吧,晃完了你的19岁你就没东西可晃了。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岚晓,有着柔顺的头发和明亮的笑容,很爱说话也很爱笑。每天晚自习结束后她总是一个人推着自行车回家,我背着吉他跟在她后面走。我们隔着一段距离,彼此不说话。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家,女孩子晚上一个人不太好。
当看着她走进楼道之后,我就转身离开,回家,走进黑暗中的时候吹声响亮的口哨。
可是以前,在我们都还是孩子的时候,我总会用自行车载她回家,夜风中的笑容,单车上的青春。还有她家楼前那棵香樟,总是会在晚上发出浓郁的香味。
2002年炎热的夏季,我和一些和我同样落拓的男孩子一起,每天站在火车站外的铁轨边上,听着列车匆匆地开过去,如同头顶响起的沉重的雷声,一下一下砸在我的肩膀上。偶尔会有雨,灼热的雨滴落到我脸上的时候,我会怀疑是不是我哭了。
想起岚晓,我的眼泪就如大雨滂沱。
这个夏天似乎被定格,无限拉长,如同那条静默的黑色铁轨,看不到来路,看不到尽头。
在每天太阳隐没到群岚背后,阴影覆盖到我的头发上的时候,我会躺在铁轨旁的水泥地上,望着天空,想岚晓。我很想她,想她白色的裙子在夏天反射的阳光,想念她做试卷时认真的样子。我想打电话给她,可是我的手机早就没电了。我忘记自己有多少天没回家了。因为回家也一样寂寞,空荡荡的房间冷气很足,没食物没生气。
每当火车从我旁边飞速而过的时候,我总是会产生幻觉,我总是看见自己跳进轨道,然后头颅高高地飞向天空,我的身体在铁轨上如莲花散开,空气中传来岚晓头发的香味。
不知道什么地方,响起了晚钟。
C朝着太阳坠落的方向唱歌,留给我们一个边缘很模糊的剪影。他唱每当你又看到夕阳红,每当你又听到晚钟,从前的点点滴滴都涌起,在我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我突然想起了小王子,那个每天看四十三遍落日的孤单的孩子,那个守着自己唯一一朵玫瑰的孩子。
当整个花园开满了玫瑰他却找不到他那朵花的时候,他蹲下来难过得哭了。
2000年的夏天岚晓对我讲了这个故事,并且送给我那本《小王子》,后来的很多个晚上我就在台灯下面翻那些精美的铜版纸,看幼稚而认真的蜡笔插画。
1999年八月岚晓
你讲一个笑话,我要笑上好几天,但看见你哭了一次,我就一直难过了好几年。
夏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天空格外辽阔清远,这在南方很少见。我喜欢以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有时候会听到飞鸟破空的鸣叫。
从学校报名出来,我站在校门口等车,一边望着天空一边想自己现在是高中生了,不用再穿那些乖乖的校服如同幼稚园的孩子。
喂,那个同学,你是新生吧,把你手机借我。
我抬头看见一个骑在自行车上的男孩子,头发长长地飞扬在风里面,笑容清澈如水,他好像很快乐的样子,笑得露出白色的牙齿粉色的牙床。我看见了他有两颗尖的虎牙。
我目测估计他不是骗子就把手机递过去了,三秒钟后我开始后悔,因为他很快乐地用普通话对别人问候:哎呀,小子你居然在北京啊。然后我面部表情格外痛苦地看着他打长途打得兴高采烈生机勃勃,到后来他干脆从自行车上下来,然后来回踱步频繁换姿势。
十几分钟后他把手机递给我,睁着大眼睛很天真无邪地问我说:怎么没电了?
我说,那是不是还要我给你充电啊!
不过很遗憾而且很奇怪他居然把这句反语听成了疑问句。他歪着脑袋很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说:不用了,反正也差不多打完了。
我向毛主席发誓我真的想踢死他。
当我转身走了两三步之后,他在后面叫我:那个手机妹妹,你要不要请我吃饭?
我转身说:你想请我吃饭?
他摇摇头说,不是不是,是你请我吃饭,因为我今天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然后他很大方地把他的所有口袋翻出来给我看。
我对天发誓恳请毛主席让他在被我踢死后活过来,我要再次踢死他。
第二天点名的时候,我听到老师叫齐铭,然后我后面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到!我回过头就看到了那个家伙的虎牙。
他好象很高兴的样子问我,手机妹妹,你怎么坐我前面啊?
因为我今年命犯太岁。我心里第三次向毛主席发誓。
然后齐铭就成了我的同学,我每天都可以看见他穿着款式不同但价格高昂的衣服在我面前晃,他那个人,爱干净爱讲究得要死。
我说你都干净得可以炖来吃了。他说还是要先洗洗的好。
那个夏天在我的记忆中轻快得如同没有忧伤的青春电影,一幕一幕流光溢彩,无论我什么时候回过头去,看到的都是快乐,没有难过。
也许是因为那个夏天过得太快吧。很多年后我对自己这样说。
2002年八月齐铭
每到这个季节,我就喜欢在街上闲晃,看风穿越整个城市,穿越每棵繁茂的树,穿越我最后的青春,我的19岁。
穿行在这个城市的夹缝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抬头看那些楼房间露出来的蓝色的天空,我可以听见风从缝隙中穿过时的声音。
岚晓在家等待成绩,我知道她高考非常不错,可是我考得很差劲。从电话中听到成绩的时候我觉得突然有什么东西压到我的胸口,然后迅速撤离,而某种深藏在我胸腔中的东西也随着被带走了。我难过到连哭都哭不出来。我一次一次拨电话到信息台,然后反复听了三遍那个让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的数字。挂掉电话我蹲在马路边上,有很多的车和很多的人从我身边经过,我听到不断有玻璃碎裂的声音。
我打电话给岚晓,我握着电话发不出声音。可是她知道是我。她说,你别难过,我已经帮你查了分数了,知道你考得不好。我的眼泪一大颗大颗地掉在滚烫的地面上,迅速就蒸发掉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我突然开始明白,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很多东西都会被蒸发掉的,再也不会留下痕迹。
我和一些落拓的男孩子混迹于这个城市的黑暗的底层,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在酒吧如同地震的摇滚乐声中,我再也想不起以前弹着吉他唱给岚晓听的歌了。
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摊开还是握紧,水总会从指缝中,一点一滴,流淌干净。
我不知道我的将来扎根在什么地方,或者,我根本就没有将来。我和那几个朋友计划着去西安念一所民办大学,很可笑的是我们居然连报名费都不够。
如果我问我妈妈要的话毫无疑问我拿到的钱可以让我直接把那个大学的文凭买下来,可是我不想再见我妈妈。从她离开我爸开始。同样我也不想再见我爸爸,从他离开我妈开始。
于是我们几个人就在这个城市的喧嚣中孤独地站立着,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就像那些很矫情的人说的那样,我们是寄居在暗地中的病孩子,面孔幽蓝,眼神嶙峋。
可是我们不愤世嫉俗,不张扬恶劣,我们只是沉默,大段大段时间的沉默,躺在车站外的平台上,听列车开过,看头顶昏黄炎热的天空,看飞鸟疾疾掠天而去,有些飞鸟会突然中枪,然后笔直坠落。
我的记忆开始模糊,因为我无法再想起自己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和岚晓站在树阴下面的样子,想不起自己曾经清澈干净的笑声,想不起岚晓第一次在我生日送我一本广告画册时我脸红的样子,想不起我们逃课出去,看一场电影,或者找个浸满阳光的草坪睡觉。
想不起我的十七岁,想不起凤凰花第一次盛开的那个夏天。
2000年9月岚晓
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他们说你的笑容,又漂亮又落寂。
我和齐铭熟识得很快,并且当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尖叫的时候没有老师告诉我们关于夏天未成熟的果实的传说。原因是在这个学校里,如果你成绩够好,那么那些学生守则对你来说约等于零。
我是学校的第一名,齐铭是第七名。齐铭说我像在这个学校横行霸道的土财主。
我开始养成逃课的习惯也是齐铭调教出来的,而且在我发现即使逃课我还是第一名之后,我就开始逃得心安理得乐此不疲,毫无思想负担。
齐铭在第一次带我逃课的时候对我语重心长如同培养一个间谍:
第一,你见着老师不要慌。
我慌个屁。
第二,你翻铁门的时候不要乱叫。
我叫个屁。
第三,你真可爱。
我可爱个屁,哦不,我真可爱。
后来我在齐铭的帮助下顺利地翻过了学校的铁门,不过之后我决定以后少穿裙子。因为在我的裙子被铁门勾住的时候,我看见齐铭笑得几乎撒手人寰像是要病危,两颗虎牙在阳光里格外醒目。
有时候我们逃课也不干什么,就随便找片草地,然后睡觉。于是躺在草地上看天空成为我高一的时候最清晰的记忆。
齐铭这个人的神经大条得可以,你告诉他海水好蓝,他会告诉你那是因为白光中的蓝光没有被海水吸收。而且他说话总是不按照常理出牌,比如有次我拉他陪我买衣服,我穿上问他感觉如何,他说,好看是好看,就是丑了点。而且和他说话他的节奏总是比你慢一拍,以至于你会觉得他分明是在睁着眼睛睡觉,他的眼睛恍惚地望着我的时候我总是感叹:长得那么好看,可惜了智商那么低。
可是还是有很多无知的小女生喜欢这个低智商的人,不可否认齐铭长得很好看。因为我在所有的场合都表示我不喜欢齐铭,所以那些女生就放心大胆地把她们酝酿很久的情书交给我让我转交齐铭。我从来没看见过一个女人如此相信另外一个女人。
可是他都几乎没有看过。我问他:喂,你干嘛不看人家写给你的信啊?
因为她们叠得都好复杂,我打不开。齐铭低头啃排骨,头都不抬的回答我。今天的排骨很好吃,你不吃可惜了。
后来再有女生交给我的时候我都很想告诉她们不要叠什么相思结千纸鹤,因为那个笨蛋打不开。
齐铭家很有钱,父母都在经营公司。他整个夏天几乎没有穿过重复的衣服,只喝百事可乐他说他喝纯净水会呕吐。我总是花很多时间来教育他要如何成为一个朴素的人,他总是很认真地点头,然后说:喂,你说完没?我看见一件衣服,才600多块,下午你陪我去买。
齐铭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优秀的广告设计师,而我的理想是念国际会计。他总是说我整天钻在钱里面真是个庸俗的女人,而我总是说他整天不切实际真是个好高骛远的男人。可是我还是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了他一本广告画册。他拿过画册的时候整个脸红得像个番茄。
我说:你脸红。
他把手插在口袋里,说:我脸红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有什么好奇怪。然后转身玉树临风地走了。走了三步之后转过身来,脸更红得像个番茄,他说:那个,谢了。
后他突然很惊讶地说:哎呀,你脸红!
我开始学会和齐铭相处,开始听懂他的“恩,好看是好看就是丑了点”“是比较瘦就是胖了点”之类的语言,开始喜欢看这个像孩子一样的大男生笑得露出虎牙,打球流汗后全身湿淋淋的缠着我叫我帮他买可乐。我开始每天在齐铭的自行车后座上唱歌,一边唱一边问我重不重,他总是说他荡过一袋米我比一袋米重。开始习惯被他押去吃午饭。开始容忍他自以为长辈式的对我的说教,我知足了,是人都可以听出来那些说教里面的宠溺味道。
有时候我会梦见他,梦中的齐铭感觉很真实,头发长而柔软,鸽子灰的瞳仁,那些围绕在他身旁的蓝色雾气始终是个谜。
2002年8月齐铭
对于列车中的那些人来说,我们这些躺在铁轨边的站台上的孩子只是一窗一窗呼啸而过的风景中很普通的一幅画面,可是他们却不知道,那些躺着仰望天空的孩子,偷偷地哭过多少回。
在一场暴雨之后我回过家一次,可是家中依然没有人。没有食物,冷气很足。我看到我的床上有我妈妈放下的很厚的一叠钱。我看着它们没有任何感觉。只有窗外的雨声,像是电影中的背景音乐,被无限放大。
电话记录上岚晓的号码一直重复出现。从早上6点到凌晨3点,几乎每个小时都有电话。我突然觉得很难过。我将电话打过去,可是岚晓不在家。
按下电话的时候我仿佛看见岚晓守着电话,抱着膝盖坐在地板上的样子。头发垂下来盖住她忧伤的脸。
我的书桌上落了一层柔软的灰尘,我用手指写了岚晓的名字。
我的书桌还保留着我高考前一天的样子,到处是参考书和演算纸,墙壁上还有岚晓送给我的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祝齐铭高考成功--小布什。
我从书堆中找出一沓信纸,然后突然想坐下来给岚晓写信。我打开了台灯,突然像是回到了七月前的那些在咖啡香味中流淌的日子。
“岚晓,你还好吗?这几天我和C他们在一起,我们决定去西安念一所民办学校,在那个地方搞一个乐队,听我一个朋友说那个城市的音乐很不错的。所以我想去看看。而且那个城市有古老的城墙和隐忍的落日,我想一定很漂亮,有时间我拍下来给你看啊。
“那天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的时候遇见个老人,他的头发胡子全白了。我们在街心花园里坐下来聊天。我都忘记了我们说了什么,但很奇怪的是最后我自己竟然哭了。我从来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的,我是不是很没用?你肯定该笑话我了吧。忘了告诉你,那个老人长得很像我爷爷。我爷爷在新疆,我好久都没见过他了。
“暑假你应该是继续学钢琴吧,每次看见你弹琴的时候我都不敢说话,觉得你像天使,嘿嘿。你的手指好灵活,不像我,手指那么笨。
“我突然发现火车站是个想问题的好地方,因为非常的吵闹,可是当你沉溺在那些噪音中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们根本不会影响你。周围是各种各样的面容,眼泪欢笑,重逢离别,可是都是别人的热闹,与我没有关系。
“还有就是早点睡,我这几天很少回家,不用每天都打电话给我,我没事的。你不要那么担心,早点睡,不要熬夜等我电话,眼睛像熊猫就不好看了。”
我将信装进信封,然后工整地写上了岚晓的地址。到了邮局我将信投进邮筒的时候,信掉下去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我的心突然抽紧了一下。
然后我从邮局出来,不知道自己该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突然想起了在这个城市西南角的一家卖牛肉面的路边摊。于是我开始散步过去。烈日继续烤着这个城市,而我在蒸腾着热气的地面上走得似乎有点悲壮。
当我开始吃那碗面的时候,我发现我旁边的一个女生边吃边哭,眼泪一滴一滴地掉进碗里。我看着她的左手抓着一张成绩单,因为太用力,都可以看见白色的骨头。
我没有说话,可是心里好压抑。
回家的路上已经灯火通明了,各色的霓虹在我的眼睛里弥散开来像是倾倒在水中的颜料,一层一层斑斓而混乱。路上有些孩子开始庆祝他们的高考成功,他们穿上了平时不敢穿的衣服,染了头发,青春的张扬弥漫了整个大街。没有人责备他们的张狂,所有的路人司机对他们微笑,时光那么幸福,可是又那么残忍,难道没有人看到路边还有孩子一边微笑一边流下眼泪吗?
我抬起头想忍住泪水,发现天空黑得史无前例,没月华没星光。像是某种绝望,无边无际地繁衍生息,最后笼罩一切。
2000年12月岚晓:
如果等待可以换来奇迹,那么我愿意一直等下去,无论是一年,抑或是一生。
浙江的冬天很少下雪,而在我居住的城市,几乎没有雪。所以这个圣诞节对我来说
缺少了必要的气氛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拉着齐铭逃掉了班上几个干部精心策划的所谓的经典舞会。
大街上人很多,到处是穿着情侣装的年轻男孩子和女孩子。2001年的冬天,我已经高二了,而我也莫名其妙地成为了齐铭的女朋友。
我记得那天早上风很大,齐铭骑在自行车上在我家楼下等我。我出现的时候齐铭劈头盖脸就是一句: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他低着头不看我,脸红得好好笑。
然后一直三分钟我都没有说话。我看见了齐铭的表情从脸红到惊讶到着急到惶恐,像是在看电影表演系的学生面试。我之所以不说话是因为我吓傻了,可是我的表情却错误地传达给齐铭“我要哭了”的错觉。
他很紧张地说,你别哭啊,买卖不成仁义在,你别吓我。
然后我开始大笑,笑得几乎将双手变前足。齐铭一脸懊恼的样子说:你在那鬼笑什么啊,我是认真的!
然后我突然不笑了,直起身说;齐铭,我也喜欢你。
从那之后我经常翻看我这一天的日记,我看见自己在淡蓝色的纸页上写着: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齐铭如同阳光般清澈的笑容,眼睛眯起来,牙齿好白,笑容如同冬天里最和煦的风。我坐在齐铭自行车的后坐上都可以感受到他的快乐,他开心的口哨声弥漫在冬天的雾气中,**在他宽阔的背上穿越这个城市,可是一点都不寒冷。我脖子上围着齐铭的围巾,闻到了他的味道。我问他,你是不是有用香水啊?他说,我才没那么娘娘腔呢!过了一下,他回过头来认真地问我,沐浴露算不算啊?然后我笑得几乎车毁人亡。”
齐铭给我的感觉总是像个孩子,可是这个孩子却总是无限度地迁就我。
有段时间我赶一份英文稿子,每天写到凌晨两点。然后我打电话给齐铭,对他说我写完了,他总是用无可奈何的声音对我说:小姐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我你写完了啊?现在凌晨两点啊,你要不要我活啊?可是我总是不讲理地挂掉电话,然后抱着枕头开心地睡。
当我完成稿子的那天,我很早就睡了,结果半夜我被电话吵醒,我听到齐铭的声音,他很可怜的样子说,岚晓,你怎么还不打啊,我好想睡。我看看表,已经四点了,于是我很开心地笑了,然后沉沉地睡去。梦中有齐铭孩子气的面孔,拿着吉他,笑着,又年轻又好看。
学校后面有荒废的操场,长满了野草,风吹过的时候有泥土和青草的香味。草地边缘是面白色的残缺的墙,年久失修,剥落的白色涂料下面可以看见水泥沧桑的裂痕。这面墙是我和齐铭的记事本,我们约好把自己觉得值得记下来的事情都写在上面。齐铭写左边,我写右边。每次我拿着2B的铅笔在右边写的时候我都好想去看齐铭写的是什么,但他总是笑咪咪地不要我看,他说我在写你坏话怎么可以让你看到。
其实仔细想一下我写的也全部都是齐铭欠我的,比如我写的“1999年8月齐铭借我手机打长途没付我电话费”,“1999年8月吃饭让我一个陌生人付帐而且还不感激”,“2000年1月放学踢球忘记时间让我在校园门口等了一个小时”。
日子就这样在我的2B铅笔下面慢慢地流淌过去,两年后,我总是想那个时候的天气,时间,场景,人物,心情。想着想着就泪如雨下。我突然明白一切不可能再回去了,时光倒转只是美丽的神话,骗骗小孩子的。
可是,如果可以,请再编个故事骗骗我,好吗?
2002年8月齐铭
青春是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我不知道它在什么鬼地方没完没了地游荡到天光,固执地不肯回来。
几天之后我从提款机里提出很厚的一叠钱。当机器哗哗地喷出粉红色钞票的时候我站在那里面无表情。我想我妈妈发现卡中少掉一笔钱后应该是在微笑吧,因为她骄傲的儿子还是不能摆脱她给予他的金钱。也许就像我妈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钱不能办到的事情。
我用那些钱买可乐,买酒,买烟给C他们,将那些钱挥霍在午夜躁动的酒吧中,挥霍在各种摇滚CD上,挥霍在一条看不见开始也看不见结束的路上。那条路似乎是我们的青春,又似乎不是,因为太黑暗,看不清楚。
在一家叫“地震”的迪厅中,有个女孩子打歌打得很好听,每次听到她打碟我就会觉得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爆炸,不断往更高的地方升腾,最终如烟雾散去没有痕迹。有一次我去问她,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她抬起头目光很模糊地望着我说,我叫雅典娜,我看见漂亮的男孩子就想要和他接吻。说完她将头靠过来,开始吻我。当她的舌头接触到我的牙齿的时候我突然推开了她,她望着我笑,一边笑一边说,怎么,你是有女朋友还是没有接过吻的小处男啊?
我踉跄地冲进洗手间开始呕吐,酒喝多了,我的胃一直灼热地疼。我吐了一次又一次,一边吐一边哭,因为我想岚晓了,我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睡,有没有在等我的电话。
用冷水洗脸,可是眼泪还是止不住,自来水顺着我的脸流下去,我越哭越难过。我从破旧的挎包中找出2B的铅笔和纸,我要给岚晓写信。当铅笔在白色的之上划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学校的那面白色的墙,我想现在它一定很寂寞,因为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去看它了。
“岚晓,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这几天都在唱卡拉OK,他们说我唱歌很好听。我开始发现我喜欢唱一些老歌,很老很老的歌。每次唱的时候我都好喜欢回忆。也许年轻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忆的,喜欢回忆的人都已经老了,老得必须靠回忆来缅怀一些东西,来祭奠一些东西,埋葬一些东西。
“C他们唱歌好难听,可是有好几次听他们唱歌我都哭了。眼泪掉进酒杯里我都没有告诉他们。我不知道看着昏黄的灯,模糊的画面,听着笨拙的歌声,我怎么就突然被打动了,难过突然从喉咙深处那个看不见光的地方涌上来,堵得我好难过。
“有时候我们会去看电影,这几天我看了三次《TRAINSPOTTING》,猜火车,我觉得自己有时候好象里面的那些孩子,很无助也很仓皇。我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记住了他们的面容,他们没有年轻便迅速地老去了,他们站在年轻和衰老的河界上张望,长时间驻足,感伤自己竟然从来没有回肠荡气过。
“这几天你还过得好吗?很挂念,希望你快乐。你拿到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吗?我听他们说北大的通知书很漂亮的。”
写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竟然哭出了声音,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自己长大了之后的哭声是什么样子,没想到这么沙哑难听。洗手间外面一直有人在催促我开门,我抬起头,用嘶哑的声音大声地骂:滚开!
2002年1月岚晓
当日子成为旧照片当旧照片成为回忆,我们成了背对背行走的路人,沿着不同的方向,固执地一步一步远离,没有雅典,没有罗马,再也没有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会有一个临界点,某一时刻,某一天,那些曾经被小心存起来的金币,全部消失不见,存钱的小孩子突然伤心地哭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人上学的日子开始了,一个人安静地呆在图书馆的日子开始了,一个人看树叶慢慢掉落的日子开始了,一个人骑单车的日子开始了,在午夜孤独地做试卷的日子开始了,我听见自己的生命同寂寞相咬合的声音,看得见齿轮转动,卡嚓卡嚓掉屑。我可以看见齐铭站在我背后的树下望着我,曾经整天用自行车载我的人现在却连走近我都不敢了。
有时候当我抬头看天,我都在想,这是不是个笑话?
在这个冬天来临的时候齐铭家里发生了重大的变故,所谓的重大变故其实就是父母离异,这在现在的中国好象是下雨一样正常。可是对于齐铭来说也许像地震一样。那些曾经建造在他理想中的大厦和桥梁在突然间就崩塌掉了,尘埃四处,满目创痍。
然后他像所有单亲家庭的孩子一样,开始放纵自己的青春,挥霍自己的生命。
他变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头发长长的,表情冷漠孤傲,当初那个曾经明亮的笑容在我脑海里面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暗淡,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像《半支烟》里的曾志伟一样,虽然努力地想要记住那个笑容,每天努力一直努力,可是终于有一天还是忘记了。
我开始看到齐铭踢足球时对队友愤怒的表情,偶尔会一脚用力地把球踢出场地。
我开始看到齐铭同学校的一些小混混们在一起,对着路过的漂亮女生吹口哨。有一次我从他们旁边悄悄走过去,那些人对我吹口哨,我难过地看到齐铭在他们中间,低着头不说话。
我开始在课堂上看到齐铭趴在桌子上肆无忌惮地睡觉,看到老师失望地摇摇头继续讲课。而我总是低着头认真地写我的笔记,满满地好几页。
我开始在班级的前十名甚至前二十名里找不到齐铭的名字。
我开始在白色的墙壁上写很多的话,各种各样的话,我希望他可以看到。可是右边的墙壁却很久都没有人去写了。好象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可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能力站到最后,站到时光倒转,光阴从羊齿中重新如溪水般流过,齐铭对我微笑,如当年那个夏天。
我开始学习骑单车,因为没有人再送我回家。
我开始把齐铭原来放在我这里的他画的素描贴在墙上,一张一张看。我知道再怎么看也不能多看出一张来,可是为什么我一直看看到熟悉看到厌倦却还是不可避免地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哭?
我开始躲在远处看齐铭,看他在学校小卖部掏出钱包买可乐,看见他提着书包走过图书楼后面那条林荫道,看见他抬起头看阳光的碎片,看见他坐在操场看台上仰望天空,看见他因为没交作业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看见他站在香樟下面叶子一片一片掉,看见他一天比一天寂寞起来,看得心如刀割。
可是每个人都没发现我的不快乐,我每天笑啊笑,笑得比谁都多,回到家难过得连哭都哭不出来,只是一直流眼泪。看到齐铭送我的金鱼死了要哭,看到齐铭喜欢的广告要哭,看到一瓶洗发水都要难过。
我就这样一个人过完了我的冬天,有时候在午夜像机器一样做掉一大堆试卷的时候,突然看到那个沉默的电话,竟然没有勇气提起来。可是我知道,无论我打不打,这部电话机都不会再在午夜凌晨响起来了。我喝口水,然后呛得眼泪流了一桌子。
王菲唱,每一天都有梦在现实中死掉。谁相信我和齐铭竟然成了那种见面只说声好然后就擦肩而过的人?谁相信?
月考,期中考,一模,二模。我在在前两百名中再也找不到齐铭的名字了。如果可以,我宁愿替他学,无论熬多晚,无论喝多少咖啡,无论我的眼睛是不是好看。每次成绩放榜的时候,齐铭总是远远地站在离人群很远的地方,抱着胳膊,靠着墙,望着冬天灰色的天空,那种灰蒙蒙的色调如同齐铭素描的阴影。
我记得以前我总是问齐铭,喂,你觉得天上有神灵吗?
他说有。
我说,那为什么许了愿,他们都没有回应?
他说,不是天使每次从天空走过的时候都有声音。
齐铭,那么现在你呢,在望你的神灵吗?
我在一场重感冒中过完了这个冬天,立春那天我的感冒突然好了。在我躺在家的日子里,很多同学都来看我,而我最想见的齐铭,却连电话都没有一个。
而无论怎样,阳光还是一天一天好起来了。我站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抬头看天,那些灰色的云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散去了,可是我不知道这个苍蓝色的天空下面,是不是就没有忧伤。
我站在立春的风里,站在阳台上,想齐铭。
2002年8月齐铭
据说trainspotting是苏格兰的一种古老的游戏。无聊的老人和孩子,站在灰铁站牌下猜下一趟车到来的时间和车次,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和生命。我猜到了结局,却遗忘了那个开始,那个一去不复回来的夏日。
我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我老在笔记本上写席慕容的那首《青春》,写“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一去不复回来的夏日”,写“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浅,逐渐隐没日暮后的群岚”。
从父母分开之后我就常常一个人在家,翻那些被我遗忘了很久的书,偶尔会看到自己幼稚的字体突兀地出现。或者在下雨的夜里突然起来听歌剧,裹着被子听意大利的女高音细若游丝快要断掉的声音冲出房间消失在外面的雨声里。一个人突然拥有了从来没有想象过的自由,可是却突然变得空荡荡的像丢了自己的魂魄。
我开始喜欢上了楼下的那个路边摊,我总是在那儿吃晚饭。因为我是常客所以老板娘对我很好。我突然很可悲地发现自己每天只有在这儿才可以找到家的感觉,有油烟有饭菜,有人的欢笑和争吵。
我没有再找岚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模糊地感觉到我们的前面必然会有一个分岔口,我们必然会走向不同的方向。
我还是旷课,但没有再和岚晓一起,每天我都看到她充实地活着,笔记写满好几页。对每个人笑,快乐地让我感到自己的可耻。
我常常去学校后面的操场,站在齐膝的荒草中仰望天空,躺在白色墙壁的脚下,看岚晓留给我的话。
“你很多天早上都没来找我了,害我常迟到,每天下楼看不到你骑在自行车上抱怨我动作慢的样子,觉得很不习惯。”
“你怎么不来找我吃午饭呢?以前你总是押我去吃饭的,现在我碗里总是剩下好多的肥肉,以前都是夹给你吃的。”
“你有带我送给你的手链吗?我不敢看你的手,怕你早就丢了。”
“我可以晚上给你电话吗?我早点打就是了,不会吵你你放心。”
“上个冬天你放在我家的手套你要吗?我带给你吧,每天早上都有雾,你骑车手要冻掉了。”
“齐铭你一直都没有来这里了吗?没有看过我的话吗?”
“齐铭我得了重感冒了,前几天都一直没来上课,呆在家。你为什么没打电话给我呢?”
我躺在墙根下,流着泪看天空,想岚晓。
岚晓学会自己骑单车了,那天我看见在操场上有个男孩子在教她,她学得好快。我看见了她的笑容,还是那么轻快如一阵风。还有那个男孩子,很容忍地站在她身后对她微笑。
那个冬天是我感觉最寒冷的冬天,因为我家里突然变得只剩下我一个人,妈妈有了自己的新家,爸爸也是,而我则是他们原来曾经有过一个家的证明,所以我守着这所房子,一个人度过冬天寒冷的晚上。我鱼缸里的雨一条接着一条地死了,这些热带鱼躲过了去年的寒冷,却没有逃掉今年的寒冷,看着它们一条接一条地浮上水面,我觉得很难过。
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去岚晓家看过她一次,可是我没有叫她,我站在她楼下,我看见她在浇花,风吹起她的头发,我不知道怎么突然就轻轻地笑了。我突然想起岚晓说的,我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其实我没有告诉她,有了她,我再也不会寂寞了。
可是现在已经是夏天了,太阳高高地照在我的头顶上,冬天的寒冷离我好远好远恍如隔世。阳光明晃晃的让我睁不开眼睛。我又在火车站睡了一夜。那些清洁工似乎已经认识我们了,他们把我和C这些人称为“火车站那几个小混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我的青春这样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扔在这个见鬼的火车站,我想那些被我荒废掉的日子肯定躲在某个角落哭。
在我做了一个梦之后我就把我的吉他卖了,拿那些钱买摇滚杂志,买CD,没日没夜地打游戏打到手上起了水泡。梦中岚晓成了著名的钢琴家,穿着华丽的晚礼服,而我,依然是那个穿着牛仔裤背着黑色吉他的学生。
很多次在火车来临的时候我都想过跳下轨道,那么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这个闹哄哄的世界与我再也没有关系。可是一想到岚晓要哭,我又不愿意。
在这个八月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在火车站看到了去念大学的岚晓,很多朋友和亲人送她,她站在他们中间,穿着白色的长裙,像个美丽的公主。我坐在最右边的一排椅子上,看着她和每个人拥抱再见,看着她提着那么重的行李上火车。
我站在渐渐消失的汽笛中,目送着岚晓的火车跌落到地平线以下,我难过地想到: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她?
九月的时候我做了决定,我要去北京找岚晓,我打电话叫妈妈帮我安排了北京的一所二流大学,她说没问题,她叫我一个人要小心。我对着电话说,从我变成一个人的那天起我就学会照顾自己了,你不用担心我。然后我听到了她在电话那边小声地哭,我突然发现我早就原谅她了,我突然想到妈妈有没有定时染头发,因为她的头发都开始白了。
当我提着行李站在月台上的时候,秋天已经来临了,周围很多的人,火车轰隆隆地驶进站,我想着刚刚过去的夏天,想着自己暗无天日的季节,想着C他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游荡,想着岚晓已经开始上课了,想着以后一定要陪她在北京看雪景,拉开风衣抱紧她。
我最后的记忆来得很突兀,我只记得人潮突然变的汹涌起来,我被挤到月台边缘一脚踏空,然后我看到了火车的车次和车牌,看到了司机惊恐的脸,听到周围人群的尖叫声,听到火车头撞在我的胸膛上沉闷的声音,然后我高高地飞起来,疼痛从每个细胞深处撕裂开来。
当我的灵魂开始远离我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不知道天堂有没有电话亭,我想给岚晓打个电话,因为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
2002年八月岚晓
离秋天不远了吧/我喜欢问天/问海/问季节门前深深的夜影/当所有凝固的思维开始起程/思念一页一页不断打印/你我重逢/在遥远的清晨/在曾经伫立过的/一棵树的旁边
凤凰花还是会再开的,而我和齐铭的故事却终于沉到了水底,总有一天泥沙贝壳会覆盖住它,上面会长出水藻,然后就是凛冽的遗忘。
我终于拿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坐在酒吧里听每个人对我说恭喜。听朋友说婕终于成为了她喜欢了六年的男孩子的女朋友,左手戴上了细小简洁的白金戒指,而那个男孩子开始为她留起了长发,因为男孩子的长发是可以许愿的,我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笑,想起了齐铭的头发现在应该很长了吧。
在走之前我最后回了一次学校,我把学校的每个地方重新走了一遍,好象每个地方年轻的齐铭都会突然出现。他奔跑过的足球场,他坐过的操场看台,他放学等我的走廊,他停放自行车的地方,他掏钱买可乐的小卖部,他逃课睡觉的草坪,他带我去翻的铁门,他取信的邮箱,他开心地领奖学金的主席台,他当作滑梯的楼梯扶手,他在墙上留下的顽皮的脚印,他留在课桌上的那把锁。
我突然想起原来写过的句子:俯视和仰视依然是那影那人/倒立在荡漾荡漾的水面/徐徐散开的涟漪/一个来路去路上的人。
当我走在荒废了的操场的时候,我看到了那面白色的墙壁的左边写满了话,比我写得都还要多。
“2002年1月20日我说了打电话给你结果我没打,是我不对。”
“2002年2月,我考试很差,没有达到你对我的要求,我欠你十个冰淇淋”
“2002年3月,我开始放学没有等你了,我知道你不高兴,对不起。”
“2002年3月,你感冒了,我知道,很多人去看你了,我没有来,你肯定生我气了吧?”
“2002年4月,我突然发现了学校围墙外面开满了很多野花,我想带你去看,但却一直没有对你说,你知道吗,我很多时候逃课都是去看那些花了。”
“2002年4月,你别老是不吃午饭,这样要胃疼的。”
“2002年5月,我的考试一次比一次差,我知道你很失望,对不起。”
“2002年6月,已经快要高考了,我开始学会自己去小卖部买可乐而不用再缠着你了,看见你做试卷的样子好认真,都不敢打扰你。”
“2002年7月,后天高考了,岚晓,我很害怕,你知道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看书的感觉吗?我好难过。我妈妈甚至不知道我要高考了。”
“2002年8月,岚晓,我考得很差,你会觉得失望吗?我打电话给你,***妈说你考得很好,我放心了。”
“2002年8月,岚晓,今天是我在外面玩的第16个通宵,我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别人眼里也许我就是个没有家可以回的顽劣的孩子。”
“2002年8月,我知道你下个星期就要去北京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见你。”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一瞬间,我仿佛看到齐铭站在墙面前握着2B铅笔写字的样子,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右手认真地写字,他慢慢地回过头,笑容温柔而清澈。
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把齐铭的画小心地放在行李箱的最底层,我抚摩着那些碳银色的阴影想起以前齐铭画画时的样子,模糊得如同想前世。
整理齐铭留给我的书的时候,一张照片突然掉出来,照片上是我家的阳台,阳台上飘着我帮他洗的一件白色衬衣,时间是2000年9月,背面是齐铭写的字:我的幸福时刻。连我都不知道齐铭什么时候拍下的这张照片,我鼻子一算,喉咙一紧,突然大声地哭起来。
我压抑了一年的难过突然全部从喉咙里涌出来,我用尽了力气哭,哭得胸口好难受。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哭泣的声音可以这么大的,我一边哭一边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喊齐铭。
我终于还是走了,离开了我的学校离开了我的城市,离开了我的19岁。离开了曾经在齐铭单车后坐上放肆的时光。坐在火车上我难过地想。
我在学校的墙壁上还是留了言,我告诉他我换了新的手机号,告诉他如果来北京一定要找我。可是我现在突然想起来,好象下个学期那面墙要拆掉了。我仿佛听见了墙倒塌时轰然的声音。
我还是怀着期待齐铭会来北京找我。我想到时候我就可以和他一起看我生命中的第一场雪了,想到王菲唱的“从未和你饮过冰,零度天气看风景”,我就天真地笑起来。
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我沉沉地睡去,梦境中,我看到了13岁的齐铭,眼睛大大的,头发柔软,漂亮得如同女孩子。他孤单地站在站台上,猜着火车,他问我哪列火车可以到北京去,可是我动不了,说不出话,于是他蹲在地上哭了。我想走过去抱着他,可是我却动不了,齐铭望着我,一直哭不肯停。可是我连话都说不出来,我难过得像要死掉了。梦中开过了一列火车,轰隆隆,轰隆隆,碾碎了齐铭的面容,碾碎了我留在齐铭身上的青春,碾碎了那几个明媚的夏天,碾碎了那面白色的墙,碾碎了齐铭那辆帅气的单车,碾碎了他的素描,碾碎了我最后的梦境。
朋友们!这是我想和你们说的:
曾经的誓言,早已风轻云淡,谁还在门前掌灯盼归还?
爱情是什么,爱情不是幸福吗?
现在我或许懂了,他是快乐后的痛与伤,爱得越深痛得越深,明知会痛却还要爱。
是何人唱歌,唱到心中的忐忑,何人跳舞,舞出了一片孤独,在你的世界里装着坚强过后,再回到自己的世界脆弱的流泪。
是谁在你的墓前,葬下了一生的诺言?看樱花满天,悲伤在流转,却掩不住斑驳的流年。
也许爱是一种痛,也许也是一种幸福。
也许我们都爱过,也许都没爱过。
也许我们爱过,但并没有痛过,幸福过。
也许只不过假装爱过,假装痛过,假装幸福过。
每次受伤,或许,与世隔绝是我维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或许我爱过,痛过,幸福过。幼稚、诠释了我们的青春…童话已经结束、遗忘就是幸福…
放弃了、就不该后悔、失去了、就不该回忆…
有时候、执着是一种重负、或是一种伤害、放弃却是一种美丽…躲在墙角、掩藏那孤独而又不奢怜悯的伤…欣喜过后的失落、你了解吗?
你还欠我一句对不起、可我不会再说没关系了…
我不愿意再去打扰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不想让你讨厌我…
一切都落下了帷幕、唯独我、还在痴痴的等待…
那只是一场简单的邂逅,流年、在等谁的相濡以沫…何时才能爱、痛、还有幸福。伤害他人,伤得最重的终将是自己。关于爱,你们谁还比我懂。
第85篇、一夜荒唐后我们成了夫妻
初恋女友黏回上海

我很爱我的女友,但是我无法跟她结婚。
我的婚礼大约在半年前就举行过了,那是一个极为盛大的场面,我的妻子北北是厦门人,是我在厦门大学念书时的同学。我们在上海和厦门都举行了两场隆重的仪式,几乎请了所有相识的亲朋好友。
大四的时候,北北向我表白。其实,她的样貌和性格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她是典型的南方人脸孔,黑黑瘦瘦的,而我喜欢上海女孩子那种白白净净水灵灵的样子。但你知道,一个人身在异乡,有时候会觉得特别孤独。北北对我殷勤又体贴,他的父母对我也很好,就当自己儿子一样照顾。没有恋爱经验的我享受着这种待遇,她也以我的女友自居。
大学毕业后,我原本可以留在厦门一家很好的公司,但最后还是决定回上海找工作,我不想留在厦门最大的原因,就是为了离开北北,但当我告诉她我要离开时,她却表示她早就做好跟我一同回上海的准备,而且岳父母也十分支持她,他们觉得女孩儿家,将来总归跟着丈夫的。
当时,只能说我是个不懂怎么去拒绝的小男生,看在她对我挺好的份上,我把她带回了家,我的父母都很诧异,因为我从来没告诉他们我有女友的事。北北很勤快,很体贴,又懂讨长辈欢心,我爸妈很快就喜欢上了她。
北北到上海后,住在我们家另一套房子里,这让我大大舒了一口气,很高兴父亲作出这么明智的决定,我想只要我不跟她发生关系,将来终有一天她会放弃我的。有时候她也会刻意跟我亲热,我就以"还没结婚就这样不好"之类的理由拒绝她。其实,我的观念根本没这么古板,但一想到对象是她,就觉得身上压着沉重的枷锁。
一夜荒唐成了夫妻
这样的关系僵持了两年,然而老天对我实在是太"厚爱"了,我跟她惟一一次"意外",就注定了我们的婚姻。那天是公司里一个同事结婚,我被拉去当伴郎,十几桌喝下来,早已晕晕乎乎,满口胡话。
同事在我的手机里找到了北北的电话,打电话让她接我回家。我不记得当时怎么离开饭店,也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只记得醒来时北北赤裸地躺在我的臂弯中。"这让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当时心情真是极端烦躁。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回家,打开家门,居然看到爸妈笑容满面地在门口迎接我,还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祝贺之词".
没过几天,父亲告诉我,他决定将北北住的那套房子租出去,为将来我俩结婚积点储蓄,而北北则搬到家里来,我听了差点吐血。事后,我很认真地跟父母谈过一次,表明自己的立场,但他们却都站在北北那边,说我大逆不道,跟人家女孩子都发生了关系,还想不负责任,我真是百口莫辩。
我知道他们是很传统的,也很爱我,但这样帮着外人,两人一唱一和,实在让我感到不理解。他们一个说:"我把你养到这么大,如果你对不起人家,那就当我白养了这个儿子!"另一个说:"妈妈盼了这么久,终于盼到你可以结婚,我可以抱孙子了。"
想了又想,决定找北北说清楚。但当我来到北北跟前,所有关于分手的希望都被她一句"我怀孕了"击得粉碎。回到家后,我回想三年来跟北北在一起的日子,当时,觉得虽然我不爱她,但感情或许可以慢慢培养。客观地说,北北这类女孩子,很贤惠很会过日子,对我和我爸妈都好,是老婆的合适人选。现在又有了我的骨肉,既然老天不愿意成全我,那我就成全我的家人吧。
遂了父母的心愿,我和北北踏入了婚姻的殿堂。后来在蜜月旅行中,我却意外发现北北居然来了月事,我很气愤,问她为什么要撒谎说自己怀孕了,她却笑倒在床上抱拳说:"我根本没怀孕,这一切不过是你妈妈教我的伎俩罢了。"我真没想到自己的家人竟然和她一起串通,气呼呼地一个人买了飞机票回到上海。
之后,我一直住在好友Leo的家里,不回家也不给家里电话。这半年,我一直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天天玩到三更半夜。只回过家两次,拿几件衣服不打招呼就又走了。我觉得我的婚姻简直就是一个大玩笑,既然大家都那么想玩,那我也奉陪到底,我不离婚,也不回家,看谁能笑到最后。
一场车祸遇到真爱
在外面玩的圈子里,我一直以已婚男子自居。我不喜欢拈花惹草,但不反对婚姻外的男女之间的交往,还好,大家十分有默契,好聚好散。在一帮玩的朋友中,无论从外表还是工作收入,我都够得上精英级别,所以自身的优越感很强,直到认识了小楠,我一下子意识到自己彻底沦陷了。
小楠引起我注意,是在一次"杀人"游戏中。当时我正专注地分析台面,极力保护一个"杀手",抽到"警察"牌的小楠,指责我不尊重游戏,虽然感到很没面子,但我却被这女孩英姿飒爽的风采深深吸引。当天,就问好友要来小楠电话号码,到手后内心又十分忐忑,(www.limaogushi.com)不敢打去邀约,只是每天都去"杀人俱乐部",期待她会出现。
我从来没追过女孩子,所以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幸好有一次她急需用车,我当了一回车夫,我们的感情才得以进一步发展。
那次,小楠第二天要去昆山出差,单位车子坏了,她便问熟人借车,我听到后马上主动把车借她,还说第二天正好没事,可以帮她开车。小楠乐得多个帮手,我们在途中聊得非常愉快,最巧的是,原来我们有很多共同爱好,比如喜欢电影、攀岩和动漫。
从昆山回沪的路上,刚考出驾照不久的小楠手痒,想开车,我当然二话没说就自动坐到副驾驶位置上。小楠一路开得挺顺,车速也提到了160码。后来,她的电话响起来,接电话的瞬间,居然没发觉正前方的车子突然减速下来。
待她发觉,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说是迟、那是快,我将方向盘用力向自己这儿拉了一把,车子撞上了右边车道一辆集卡的大轮胎上。车子撞得一塌糊涂,幸好我们两个都没事。
经过这次车祸,我们两个的感情突飞猛进,后来我问她,为什么突然就接受我了,她笑着说:"我把我们撞车的经过告诉同事,同事都说:"这个男的一定爱你爱得要命,否则不会潜意识做这个反应,让副驾驶前的车头和别的车子撞。"
我跟小楠在一起后,她一直问我是不是很爱她,每次回答时,我都特别心虚,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我们现在热恋两个多月了,我不敢告诉他我已婚的事,家里这头,我正在努力协议离婚,但北北寻死觅活都不愿意,我是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离婚,幸好现在父母还算支持我。但即便离了婚,我也是个有婚史的男人,怎么跟小楠说我的过去呢?我真的不知道。
第86篇、有一种草药能治病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往常一样,闲翻着杂志。在一篇不起眼的小说里,有一句话被红笔重重地圈上了:“山上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旁边是他熟悉的字迹:“写信问问是何种草药,星期天去帽子坡挖。”
有一种感觉刹那间复苏。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不知道他有没有写信、有没有去帽子坡挖草药。她的牙现在仍然周期性地有点痛。但是,那种草药治好了她的爱情。
第87篇、姐姐的爱情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第88篇、灵巧的贼
从前有两个贼,一个白天偷,一个夜里偷。白天行窃的贼在桑给巴尔岛上偷,所以叫乌古查(斯瓦希里语,对桑给巴尔岛的称呼),那个夜里行窃的贼在沿海一带偷,因此叫姆里马(斯瓦希里语,对东非沿岸的称呼),这两个贼都十分灵巧。
有一天,姆里马想:我今天到桑给巴尔去,现在那里有许多富商。于是,他坐了船,到桑给巴尔去了。在那里,他偷了一整夜,天亮时,把赃物藏在山洞里。他一连好几年都把赃物放在这个山洞里。巧得很,乌古查也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这个山洞里,但这两个贼都不知道对方把东西放在这个洞里。因为他们从来没碰过头。
有一天,乌古查想:我很累了,所以今天哪里也不去偷,休息休息吧!
所以到了半夜他回山洞了。这时姆里马安心睡在山洞附近。乌古查看到睡着的人吃了一惊,但他马上动出了坏脑筋:哈哈!这个人是要当场捉住我,我要打死他!于是,他拔出刀,想刺下去,但犹豫了一下,就叫醒那个人,问:
“你是什么人?”姆里马吓得发抖,吞吞吐吐说:
“大人,我后悔了,以后我再也不偷了。”
“哈哈!你也是贼?”
“是的,大人!”姆里马答道。
“你已偷了多久了?”
“好多年了,将近七年。”
“你把偷来的东西放在哪里?”
“就在里面。”姆里马指了指山洞说。
乌古查走进山洞,看见里面有很多东西确实不是他偷的,就相信,前面的人也是贼。于是他说出自己也是贼。姆里马听了心中大喜,就讲了自己的情况,他们谈到后来,争了起来,争谁更机灵,本领大。双方都说自己行,最后他们决定互相证实自己的本领。
乌古查想了一会儿,然后拿来了泥,做成几个小球,球干后,染上珍珠的颜色,然后串在线上。第二天早晨他把假的珍珠戴在手上,到城里去了。
就这样,去了好几天。
这一天,他穿得很漂亮,跳上马,在奴隶的簇拥下,来到了一个富商的家,敲了敲门。
“进来吧。”商人回答。
他走进去,问:“你有珍珠吗?”
“有,你看看吧!”商人说完,从盒子里取出珍珠。
贼一边看珍珠,一边偷偷地换上了他的假珍珠。
商人感到厌烦了,说:“你要买,就买,你要不买,我就收进去了。我还有许多事!”
这时贼问:
“你叫我买哪一种珍珠?这个还是哪个?”
商人出示了两串项链,指指一串真珠子说:“是那个。”
“你发疯了!”贼跳起来,故作震惊地叫:“你叫我买自己的珍珠?”
“不,这是我的珍珠。”商人说。
他们争到后来,去打官司了。法官审问了乌古查,认为他与偷窃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找来许多人都证明,乌古查是珍珠商人,他们看见他每天带着几串珍珠到城里来,而回去时,没有了。所以法官宣判乌古查无罪释放。

乌古查就对姆里马说:“怎么,你看见我的杰作了吗?”
姆里马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回答说:
“你对偷窃懂多少?应该怎么偷,现在我来做给你看。”
姆里马拿了十二枚钉子,一把锤子,一把刀,换上穷人的衣服,就到苏丹的王宫去了。在门口,他遇到了卫兵。
“你有什么事?”卫兵问。
姆里马答:“我要求国王给我活干。”
“今天国王不接见你,因为天已黑了,他明天会见你。现在你留在这里过夜吧。”
“好。”姆里马说着,就躺下睡了。他打听到国王有只奇妙的大钟,它敲的时候,全城都能听到。它的声音使人们连谈话也无法进行。所以,当快要敲钟时,贼起了床,拿了刀,仔细倾听。他又拿了钉子和锤子,趁钟敲第一下时,他往墙上钉了第一枚钉子,然后他站在这枚钉子上。当钟敲第二下时,他往墙上钉入第二枚钉子。他就这样越爬越高了。当钟敲十二下时,他敲进了最后一枚钉子,爬到了国王寝宫的窗口,然后他又爬进房间,走到国王和王后睡的床边,从国王手上脱下金戒指,从王后颈上取下金刚石项链,这些东西都价值连城。然后,他从大钱箱里偷了钱,就下去,回到了家里。
早晨,姆里马遇到贼朋友,对他说:
“你看到了应该怎么偷吗?同我相比,你只不过是乞丐罢了。你看见我偷了国王的什么?我还可以用别的方法偷!”
那天早晨,国王醒来后,发现他手指上戒指和妻子颈上的项链,钱箱里的钱都没有了!国王明白,一个机灵的贼光临过了。国王非常恼怒,下令将贼捉拿归案,后来又发布命令,任何人夜里不得外出,违者以贼论罪。姆里马一听到这个命令,就拿了一只碗和十五个卢比,到一个阿拉伯富人开的店里去。他敲了敲门,老板醒了,问:
“你是谁?为什么半夜里出来?你不知道夜里不得外出吗?”
“我拿了十五卢比来买油。”
阿拉伯人一听到钱,就连忙起床,打开窗子,伸出手去取钱。姆里马没有给钱,而是抓住阿拉伯人的手,用刀斩了下来,逃回家去。
第二天,他去对乌古查说:
“你看见了吗?我还能做更厉害的事。”
姆里马用酒精和麻醉剂和面团,做了三只饼,然后他打扮成女人,拿了饼,走了。在街上,哨兵马上叫住他,问:
“你是什么人?”
姆里马细声细气地说:“我是某某家的妻子。
“你上哪里去?”
“我去送面饼,因为我发过誓了,如果我的丈夫回来,我就烤面饼,发给穷人。所以现在我来实现自己的誓言,如果我不把饼发给穷人,我的誓言就实现不了。”
哨兵听到那女人带着饼,就抢过来吃了。他们还没说上句话,就醉倒了,睡得如死人一般。这时,姆里马就取走了哨兵们的武器,逃回家去了。
国王知道哨兵的武器被窃,非常气愤地叫道:
“这不是一般的贼,肯定是贼的头目,谁捉住他,就给以重赏。”
哨兵们更加谨慎小心了。有一天半夜,守卫队长巡视全城时,碰到姆里马,就捉住他,说。
“你半夜出来,就说明你是贼,因为你使全城不安。”
于是姆里马坐了牢,守卫队长亲自看守他。到了第四天夜里,姆里马挣脱锁链,从袋里拿出阿拉伯人的手,将这手同守卫长的手一起锁在链条上,逃走了。
早晨,守卫队长醒来,看见贼逃走了,链条上留下一只手,他想,我要找一个被斩了一只手的人。不多一会儿,守卫队长就找到了那个阿拉伯人,带他去见国王,一路上打他,阿拉伯人抗议说:
“等一等,住手!不是我。”
但人们都笑他,回答说:
“你的话能说明什么?难道这不是你的手?”
“对,这是我的手,但它是别人把我割掉的。”
国王审问了阿拉伯人后,认为他说的是实话,于是阿拉伯人被获释了。
国王一直在思考捉住这个狡猾机灵的贼,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
国王宣布说:“今天夜里我一个人守卫城市!”
到了夜里,国王骑了马,到城里去巡逻了。姆里马打听到国王一个人守卫城市,就到山洞里去,乔装成乞丐,然后到一个印度富人家里去。他走到印度人门口,敲了敲门。
“谁?”印度人问。
“我是乞丐,已经有三天一点东西也没吃过,给我点吃的吧。”姆里马哀求说。
“你没听说夜里不能外出吗?”印度人在门里面回答说。
“那么我家里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怎么办呢?要是我现在遇到国王,就向他要了。你不肯施舍,那么就让我干点活,让我赚点吃的。”
“好,进来吧。”印度人说着,放贼进去了,又说,“你在天亮前,把这点粮食磨成粉,你可得到八分之一的面粉。”
于是姆里马磨粉了,把朝街上的门开着。这时国王过来了,他看到门开着,有人在磨粉,于是很感兴趣地问:
“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让门开着?”
“我为你担心哪,你夜里在城里走,你没听说人不能夜出吗?”
“这个我已听说了,但你回答我,为什么你在城里有贼横行时,把门开着?”
“贼刚刚走过去,他往那边去了。”姆里马说着胡乱地指了指方向。
国王马上拨转马头,往他指的方向去追贼了。当然,国王什么也没追到,又回到了那里。
“怎么?贼捉住了吗?”姆里马问。
“没有捉到,连看也没看见。”
“这么说,贼听到了马蹄声,往另外方向逃了。”
国王又赶着马去追,又是谁也没追到,他又回到姆里马那里。
“我想,贼一定认得你了,所以逃走了。你最好听我的话:你把这匹马留在我这里,你穿上我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这样贼认不出来,他一来,你就把他抓住了。”
国玉答应了,他换上了姆里马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而姆里马收起了国王的衣服,在房子周围走了一圈,过了一会儿,趁国王不注意,逃回家去了。
国王一边磨粉,一边等贼来,天已亮了,可贼还是没来。后来房子的主人印度人来了,他对国王还发着怨言,因为他不知道面前那个人竟是国王!
“你磨好的面粉在哪里?这么说,你白坐了一整夜?”印度人一边叫,一边用脚踢国王。
国王叫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印度人一看,苗头不对,慌忙说:“不,不知道。”
“那么我告诉你,我是国王。”
“你怎么半夜到我家里来磨粉?”印度人问。
“不是我来找你磨粉的。”国王回答说,然后把夜里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印度人。然后国王回宫去了。他已想不出办法来捉住贼了。
有一天,卫兵捉住了两个贼,他们正睡在山洞里,卫兵押他们去见国王。
“你们以为你能偷一辈子而不受惩罚吗?你们算错了!”国王说着,立即判了他们死刑。
两个贼被处决了。现在全城百姓和国王可以安稳地睡觉了。
第89篇、你的清白无需证明

在一个小城市的小宾馆,他坐在房间里,眉眼低垂,双手紧握,透出一贯的紧张。仿佛一把破旧的弓,稍微再加一分力,弦就会断掉。
他已经57岁了。看上去甚至更老些。虽然头发剃得很短,指甲整洁,衣服旧却干干净净,但他一直摆脱不了那个可恶的称谓:强奸犯。一桶脏水兜头泼下,连心灵都被污黑了。
35年前,他还是青春葱郁的青年,在一家国营商店卖布,常常将上好的各色丝绸哗啦啦展开,量好剪开,刺地撕下一匹。那绵软溜滑的水样丝绸,将他的一双手和一颗心,滋润得舒美洁白。有时,他也会买一匹时兴的丝绸带回家,小儿摇摇摆摆地跑来,撞进他的怀里,将热乎乎的气吐在他的脖子里,父子就一起咯咯大笑。妻子含笑端菜上来,全部是他喜欢的菜肴,香气四溢,正好喝上二两花雕。
他以为这样的幸福会天长地久,让他一直骄傲,可是,人生转瞬即变。他莫名其妙地被邻居夫妇指认为强奸犯,说他趁家中无人,“欺负”了他们年仅13岁的侄女。那个小女孩,他只在楼梯口见过一面,蹦蹦跳跳地喊叔叔好,他还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给她,她天真地笑着,说谢谢叔叔!
只过一天,这位“给糖”的叔叔就成了强奸犯。证据呢?证据呢?傍晚,他在家里被警察扭转双手送去局里时,大叫大嚷,满面通红。他终究被塞进了车里,只听到儿子椎心泣血的哭声越来越远。
亲口指认的小女孩就是人证,那张不曾扔掉的糖纸就是物证。虽然他始终不曾认罪,屡次上诉,仍然被判无期徒刑,并且担负沉重的经济赔偿。他以头撞墙,写血书,绝食,以示清白,却只得到更严厉的看管。渐渐的,他变成一个老实肯干的犯人,幸运地获得几次减刑,终于在30年后重见天日。
一步步迈出大牢,站在没有铁丝网的蓝天下,看着长出胡子的儿子,和消瘦默然的妻子,他卑微地低下头去。一生能有几个三十年?过去骄傲的幸福男人,已经被毁。
家在很偏远的地方,小小的40平米,非常简陋。因为他的入狱,妻儿总被街坊指指点点,生活也捉襟见肘,不得不几次搬家。但晚餐,仍然备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和清蒸武昌鱼。儿子起身,恭敬地敬一杯酒说:“您回来了就好。”他低头,把酒合泪,一干而尽。
他只在家里的沙发上睡了一晚,便带上随身衣物离家出走,只留下一张简短的纸条:对不起你们,但我一定要找到证人,证明清白。
他什么都干。在建筑工地搬运水泥,在饭店洗盘子,收卖废品,只求糊口。夏天他拉张席子睡在天桥下,冬天他卷着破棉絮瑟瑟发抖地躲在桥洞里。他没有交流的需要,常常陷入一个人积郁多年的忧愤之中。
在某个城市的工地,他认识了一个年纪相仿的单身汉,有了第一个朋友。他们一起喝酒,他哭他的冤屈,朋友跟着落泪。朋友拿出积蓄帮他,并且陪他到电视台某纪实栏目寻求线索。
电视台费尽周折,他终于在寻找5年之后,得以与当年的女孩见面。如今,她已经是48岁的老妇人。
他就在小城市那家约好的宾馆等着,绷得如根弓弦。
谁知见面之后,妇人仍一口咬定,当年就是他——毁了她的一生。她激动,愤怒,觉得羞辱,短短几句之后便要拂袖而去。讷于言的老人,抢步上去,扑通一声,跪倒在她的面前,声泪俱下:“当年那个人真的不是我啊。我不怪你冤枉了我,只求你还我的清白!这些年我到哪里都抬不起头啊……”
妇人不为所动,厌恶地绕开他,夺门而逃。
老人埋头哽咽。一直相陪的朋友,含泪拍着他的肩膀。
一切既成定局,记者连线他久未联系的妻子,询问她的态度。
她语气平静,缓缓道:“35年了,生活大变了。可你送给我的丝绸还在,柜里也一直备着花雕酒。我们等你回来,好好过日子。无论别人说什么,你的清白无需证明。”老人朝摄像机抬起头来,又有泪水滚落。
当年,或许是13岁的女孩在极度恐惧痛苦中认错了人,或许他和邻居曾经不和终被嫁祸……找到理由重要吗?重要,可是,不及今后的岁月重要,不及亲朋的挚爱重要。他经过牢狱之灾,卑微贫穷,执著地想要洗净心上的脏水,却不知道,在爱他的人那里,清白永远无需证明。
他终于决定回家,“每天和家人一起吃早饭,晚上睡到自己的床上”,把冤屈和仇恨都忘掉,把清白和爱,还给那个伤痕累累的灵魂
第90篇、悲苦夫妻的幸福影像

夫妻俩住在汉江边,靠种棉花为生。
儿子成绩特好,堂屋里贴满了奖状。妻子一有空,便注视着奖状上的国徽,国徽里有金光闪闪的天安门,妻子回头对丈夫说:“什么时候,儿子去北京念书了,咱也亲眼去看看天安门。”
高考终于来到,儿子挺争气,捧回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当夜,夫妻俩打开他们的箱子,捧着那些少得可怜的钞票数了又数:“这点钱,怎么够儿子的学费和伙食费?”夫妻俩决定:同儿子一起进京,去打工。
三个人坐了一夜火车来到北京,夫妻俩亲自把儿子送进北大校门,丈夫笑得合不拢嘴,妻子哭得收不住泪。在北京的第一个晚上,儿子住在北大校园里,夫妻俩睡在立交桥下。
丈夫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当了车夫;妻子进了市郊一家专做西服的服装厂,当上踏缝纫机的“车工”。两人在郊区租了最便宜的小房子,刚够放进一张小床。
丈夫鸡鸣则起,满北京地拉客。第一次路过天安门时,他正拉着一个客人,只能眼瞅着天安门一点点地近了,又一点点地远了。这天安门,比国徽上的可雄伟多了。广场上,参观天安门的人很多很多。丈夫想,下次,我也要拉着她来看天安门。妻子这时正在工厂里干活呢。第一天上班,看到制成成品的西装,她想:多漂亮的衣服,等儿子大学毕业,我一定买一套让丈夫穿着回家。
日子一天天过去,丈夫跑破了无数双鞋,妻子做活,两手弄出裂口一道又一道。可儿子的各种费用,每回都是刚刚交了还没喘口气,又到了交费的日子。这让丈夫想拉妻子逛天安门的心思成了梦想:起先,每跑过天安门一回,他就发誓一回;后来,发誓太多了,再跑过天安门时,他连头也不抬――怎么好意思一个人欣赏雄伟的天安门?有一次路过天安门时,丈夫捡到一只断线的风筝,恰好上面画着天安门,他不假思索就捎回家挂到墙上了。
望着挂在墙上的天安门,妻子也在梦想中挣扎。她仍买不起西装,只好暗暗用纸比着西装剪下样,决定回家乡后亲手给丈夫做几套西装。
四年时光终于过去了,儿子毕业自己挣钱了。丈夫脚下的茧硬如石板,妻子攒下的纸样已有近百件,他们已经整整四年没有回过家乡了。四年中,难得一次因为市容检查,丈夫闲了半天。那天,丈夫说:“我拉你去逛天安门!”妻子心疼地说:“你累了三百六十四天半,我舍不得你的汗水。”
夫妻俩收拾行装准备回家。可是这天晚上,妻子中风了,她口眼歪斜,昏迷不醒。
父子俩慌忙把她送进医院。很快,妻子手头攒下的路费全变成各种各样的针药水花光了,儿子借来的钞票也很快没了影。医生说,病人的病情是稳定了,但要恢复需要很长时间,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也不一定。丈夫偷偷地哭了一阵,咬牙把三轮车卖了,他决定把妻子背回老家疗养。
回家的日子定在腊月二十四,火车凌晨3点开,是路过的普客列车。回家是那么激动人心。那个晚上,丈夫似乎没有睡着,不住地开灯看时间,生怕误了车。妻子早就醒了,瞪着眼睛盯着墙上:那捡来的风筝已经落满了灰,天安门的身影隐隐约约依稀可见。丈夫留意到了妻子的眼神,赶快爬起床,跑去敲开邻居的房门:他的车就卖给了那家人。丈夫斩钉截铁地对妻子说:“我带你去看天安门!”然后,他不由分说地把妻子抱起放到三轮车上,顺便给她围了一条方巾,只露出她的两只眼睛。
北京的大街飘着雪花,路上的冰碴压得刺刺响,夜里12点,丈夫奋力蹬着车!来的时候,妻子神采奕奕,生龙活虎;走的时候,才40多岁呀,她却成了废人一个。丈夫的眼泪潸潸地流淌。
到了天安门广场,夫妻俩停下来,痴痴地望着辉煌的灯火。妻子说:“小时候我就爱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儿子的奖状上,全是这样的天安门……”妻子在漫天飞雪里仰起孩子般的笑脸。丈夫说:“可惜没有照相的人!”妻子接下话头:“那我们在天安门面前亲一个吧,就当是合影!”
夫妻对吻,这是许多年后的第一次呢。妻子摸到丈夫脸上的泪珠,口齿不清地说:“不要老是哭、老是哭的,我悄悄剪了许多衣服样子要回家给你做西装呢!”说着说着,她也眼泪挂了满脸。
雪仍在下,夫妻俩依偎在偌大的天安门广场上。漫天雪花之中,他们像极了一对风雪中互相依傍着取暖的小鸟。
第91篇、真实的塑料花

我向来不喜欢塑料花,无论它做得多真,我还是觉得假,而且因为以假乱真,愈发惹我讨厌;但是自从六年前,听陈清德说“那个故事”,我对塑料花的印象就改变了,每次看见塑料花,即使那种做得极粗拙的,也会由心底泛起一股暖流,想起逝去多年的陈清德。
虽然跟他不是深交,他又远在马来西亚,但是第一次在吉隆坡机场见到他,坐上他的车,就觉得跟他有默契。他跟我一样容易“闪神”,是那种一边开车一边说话,一说话又忘了开车,到双岔路口,突然大叫不好,该走左还是走右,然后几乎撞上分隔岛的人。
他说话有种特殊的语调,好像发抖又不是发抖,可能是气不足,又急着讲造成的;但细细听,又因为他总是提着气说话,用一种急切高亢的情绪来说,所以显得有些激动。偏偏他说的不一定是激动的事,速度又不极快,甚至内容是娓娓道来,那急与徐、高亢与平淡之间就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也可以这么说,陈清德是个非常感性的人,不管多小的事,在他看来都可以很有感触。举个例子,他会去橡胶园里捡橡胶子,然后拿来送我,说:“你看,这多漂亮,咖啡色的种子,上面还有银色花纹,好像是铜镶银的。”这还不够,他会连那外面大大的果囊也捡来,一点一点剥开,露出里面的种子,告诉我橡胶子的结构。
他也收集相思豆,有回装了一小袋给我,说是特大的。相思豆我见过不少,但他拿来的果然特别大,而且特别红。我说:“好极了,我可以用它来做封面设计,可惜不够多,我要很大一堆才成。”
隔不久,他就托人带了一大包相思豆给我。我吓一跳,也感动得要命,立刻用来拍成《对错都是为了爱》的封面,又不知拿什么回谢,想来想去,决定画张画给他。没料到,在电话里告诉他这个消息,他居然隔了半天,不吭气,好像很犹豫的样子。
“你不要?”我问。
“不是不要,是得要两张,”他说,“因为我有一对双胞胎的女儿,将来结婚,如果只有一张,到底给谁?”我怔了一下,二话不说,画了两张寄去。
陈清德谈到女儿,那语音就愈颤抖了,好像多年不见的女儿远远要扑进他怀里似的。从他的言谈中,我听得出,他这么多年的辛苦、节俭,都是为了这两个宝贝女儿。马来西亚不是个很富裕的国家,黑黑瘦瘦的陈清德,半生致力推广华文教育,他身体不够好,收入也不丰厚,却拼全力,送两个女儿出国念书。记得他去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回来,在电话里对我说:“你们美国好美啊!尤其是蒲公英,满地黄色的小花,在大大绿绿的草地上,太美了。怎么我们马来西亚没有蒲公英?”“真的吗?”我不信,“只怕是你没注意吧。”
又隔一阵,他果然来信说发现大马也有了蒲公英。我说:“不是有了,是早就有。只是以前你太忙、眼镜度数又深,所以没看见。到美国看女儿毕业,高兴了,也有了轻松的心情,所以发现蒲公英。”
从蒲公英、橡胶果和相思豆可以知道,陈清德很爱植物花草,只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回在餐厅,他居然盯着桌上插的塑胶玫瑰花,而且目不转睛,一副十分陶醉的样子。
“这花做得太粗了。”我说。
“是啊,一看就是假花,”他还紧盯着塑料花,“可是这假里有真哪。”
看我不懂,他笑笑:“你知道吗?现在这里的年轻人也过西洋情人节了。”我点点头。
“去年情人节,有人一早就送了一大把玫瑰花来。女儿已经出门了,我看看上面的卡片,原来是小女儿男朋友送的。于是把那束花放进她房间里,还拿个花瓶,装了水,插着,”他作成捧花的样子,“可是我一面把花放在小女儿床边,一面看见大女儿的床,旁边空空的,没有男朋友送花,觉得好可怜,想她看到妹妹有人送花,一定会很伤心。”他看着我,扮了个鬼脸:“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柜子里好像存了三枝塑胶的玫瑰花,是以前买生日蛋糕附赠的,就把花找出来,上面积了灰,我还洗洗干净,又从小女儿男朋友送的那把花里切下一块玻璃纸,把花包起来。正包呢,又想到,糟了!我还有个外甥女跟我同住,她也是大小姐了,也该有人送花,如果看见我两个女儿都有花,就她没有,更会伤心。就也拿一枝塑料花,包好,绑上丝带。于是,三个女生,每个人都在床边摆了花,我正得意,看见桌子上还有一朵没用的塑料花,也还剩一小块玻璃纸,那花虽然看起来最难看,好像掉了好几个花瓣,但是何必浪费呢?我们家还有一个女人哪。”说到这儿,他又扮个鬼脸,一副老顽童的样子:“于是我为我太太也做了这么一枝花,偷偷放在她的梳妆台上。”“她喜欢吗?”我试着问,心里好奇极了。
“她没说,”陈清德耸耸肩摊摊手,隔了两秒钟又一笑,“可是情人节过了,小女儿的鲜花凋了,扔进了垃圾桶;大女儿和外甥女的塑料花也不见了,大概也扔了。可是,可是我太太的那枝,虽然不怎么样,她却还留着,而且拿个小瓶插着,放在梳妆台上,一直到今天,都在那儿。”他盯着餐桌上的塑料花,用那颤颤的语调慢慢地说:“每次我看见太太坐在梳妆台前,旁边插着那塑料花,都有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心想,‘你为什么不扔了呢?你为什么不扔了呢?’”他突然不再说话,等了半天,深深吸口气:“现在,我每次看见梳妆台上的花,都想哭,我发现跟她恋爱结婚几十年,她都老了,我却从来没送过一朵花给她,那枝塑料花居然是我给她的第一朵花,她插在那儿,是给她自己一些安慰吧!或许……或许那虽然是朵假花,在她感觉,却是一朵真花啊。”
讲这故事不久,陈清德发现得了肝癌,又没过多长时间,就永远离开了。可是他说的这个故事,总浮上我的脑海,甚至每当我看见塑胶的玫瑰花时,就会想起他。我常想,爱才是花的灵魂,一朵怎么看都假的塑料花,透过爱,就成为真花,而且永远不凋。我也常想,或许陈夫人的梳妆台前,现在还插着那枝逝去丈夫送的——无比真实的塑胶玫瑰花。
第92篇、打酱油

秀娟和喜顺是大学同学,毕业时秀娟可以留校,可为了爱情她还是和喜顺一起来到了这个县城。县教育局分配时只准留一个在县城,于是喜顺去了离县城七八十里的尖山洼小学,条件苦不说,还不通车,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
那时候,两人感情真是好的没法说。喜顺住校的日子,无时不在想念秀娟,夜里还经常梦见秀娟在送孩子去幼儿园……有一次因山洪暴发,断了路,喜顺两个多月没回家,路好后他便迫不及待回家探望。一进门,看见秀娟,眼里都快冒出火星来了。可他们也不敢表达,五岁半的儿子还在一边呢。
儿子先和喜顺亲热一番后,又缠着喜顺给他讲故事。喜顺一边讲故事,一边摸秀娟的手。秀娟的感情也在传递着,她的手在微微抖动。两人都感到时间过得太慢了。秀娟就给儿子一块钱,叫儿子去胡同口那个小卖铺买方便面吃,儿子欢天喜地地去了。秀娟和喜顺刚拥到一块儿,门“嘭嘭嘭”响起来,儿子买了方便面又回来了。这次喜顺想了个好法:从厨房拿出一只盘子,让儿子去小卖铺打半斤酱油,还鼓励儿子:“你一定能完成这个任务!”儿子小大人一样挺了挺胸脯,接了盘子去打酱油。
这次,喜顺和秀娟终于把感情传达完了。这时儿子也回来了。一进门就哭着说:“我慢慢走,酱油还是洒了,我没完成爸爸交给的任务!”秀娟一把抱住儿子,又羞又喜地笑了。
后来喜顺改行进了乡政府,从秘书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副乡长、乡长、书记,再后来居然回城当了县化肥厂的厂长。化肥厂是县里的支柱企业,喜顺的车是全县最好的车,经常出入高级宾馆,人也慢慢变了,后来居然跟厂里一个新分来的女大学生好起来……秀娟起初不相信,直到有一天喜顺提出了离婚,她才知道,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故事也在自己的生活中上演了。
已经上大学的儿子知道后,专门请假回来劝爸爸,喜顺却听不进去。儿子说:“你要一定和妈妈离婚,我就不认你这个爸!”喜顺铁了心:“你不认我,我可认你这个儿子。但这次婚姻革命,我一定要进行到底!”话说到这份儿上,秀娟知道没希望了。
一听说秀娟同意,喜顺好不欢喜,拿出离婚协议书要秀娟签字。秀娟握笔的手抖着,儿子在一边拉她:“妈!你别签字……”秀娟狠狠心,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喜顺收起来,对秀娟说:“以后有困难可以找我!”秀娟不吭声,喜顺想走,又觉得不好意思一下子离开。仨人都不说话,屋里静极了。
良久,秀娟忽然起身从厨房拿出一只盘子,命令儿子:“去打半斤酱油!”儿子不解地望着秀娟,没有动。秀娟大声呵斥儿子:“你也不听我的话啦……”见妈妈泪水在眼眶里转圈儿,儿子赶紧接了盘子去打酱油。
喜顺在一旁愣了!那只盘子像小锤一样,照他的灵魂猛敲了一下。一堆堆往事浮上心头……
儿子从外面进来时,看见喜顺正用打火机烧一张纸片……
第93篇、折翅的千纸鹤
这个季节,所有的故事都像风吹过麦地,掀起阵阵波浪。风继续往前吹,麦子留在原地等待成熟的到来。不知道风会不会记得曾经经过的麦地?而麦子是否记得曾经过往的风?
像所有网上冲浪的男生女生一样,麦子和风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经历了一段不同寻常的历程,又平凡得和所有人一样……
麦子是个爱幻想、爱浪漫的小女生,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自己的幸福,她会一个人痴痴地傻笑。千纸鹤的故事让她心动,她要叠一千只纸鹤,希望上帝赐她一份不离不弃的爱情!叠到九百九十一只时,他的出现让麦子觉得好幸福!
有一种感觉叫做妙不可言——
风是画画儿的,他的画儿清新、秀丽,可总带有淡淡的忧伤!他给麦子讲凡高,却让麦子觉得他的世界很灰暗,他的内心很忧郁。
麦子想让他快乐起来,她给他讲自己开心的事,在别人看来,麦子那些稀奇古怪的芝麻大的小事,他却听得津津有味。偶尔,他开个玩笑,说个不长不短的故事,她却乐不可支,半天敲不出一个字。
他们上网的时间都不多,但他们很珍惜能感觉到对方的每一分每一秒,他们一起听歌,一起编故事,一起“作诗”……他们的世界美妙多彩!多少次,她陪他完成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构想;多少次,他陪她一起分担她内心的不悦,擦拭她每一滴眼泪……
在这个虚幻的网络世界与他相识,是麦子所始料不及的,他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虽然只是手指敲出来的几个字,只是鼠标轻轻地点击,却换取了麦子对他深深的依恋。
有他的日子,麦子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的女孩子,梦中也会露出甜甜的微笑!那些时间,虽然忙碌,但充实,能时刻牵挂着他,她觉得很幸福。麦子不明白,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
有一种默契叫做心有灵犀
有一种幸福叫做有你相伴——
风不知怎么了,好几天一点消息也没有,麦子惘然若失,心里空落落的。她试着拿起了电话,拨通了那个从来不敢拨的号码——
“是麦儿吗?我很想你!”麦子还没有吭声,他却猜到了。
“你还好吗?”麦子激动地说。
“我不好,我很想你!”风的声音有些嘶哑。
“你是不是病了,你看医生了吗?你吃药了吗?发生了什么事,你快说啊……”麦子一口气问了很多。
她知道,风是一个很苦的男孩子,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压得他身心疲惫,但他是个孝子,当别人都在为走进大学而欢欣、庆幸,享受美好时光时,他却要为减轻家里负担而顶着炎炎烈日去打工。像他这样的在校学生,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并不容易,在街头抛头露面地散发传单还要看别人的脸色。在学校餐厅的消毒间,三十几度的高温累得他每天汗流浃背,满身长痱子,他也不敢对生活有更高的奢望。他很知足,能上学已属不易了!听他的故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
命运的无耐,他从不抱怨,他说:“麦儿,有你在,有你的祝福,鼓励,什么苦我也能吃!你是我的幸运星,你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此刻,麦子担心的是风会不会被压垮!其实,风徒有坚强的外表,他的内心很脆弱!
“麦儿,我没事,我只是很想你,你还好吗?”
“风,你不要这样,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了吗?要快乐地生活,要快乐地面对一切!!”
“麦儿,我们——我们相爱吧,没有什么可以阻隔我们!我们彼此思念着对方,我们为什么不能相爱?”
……
麦子放下了电话,心情不由得沉重起来:是啊,我们为什么不能相爱呢?有风的日子,风就是一切;没风的日子,一切都是风!风是那样的善解人意,麦子稍有不悦,风都能感觉得到,他总是有讲不完的故事,说不完的笑话。在风眼里,麦子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说,麦儿,我会用心呵护你一生一世!每当这时,麦子就对着电脑痴痴地傻笑,晶晶亮的眼睛里充满泪花。
他们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麦子爱开玩笑,在聊天室里,她每次都改个名字闹着玩,可风总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麦子这个捣蛋鬼。
麦子给风寄去了她亲手折的千纸鹤,她希望千纸鹤能给风带去好运,能帮她完成陪在风左右的宿愿。她问:
“风,我们的爱情能天长地久吗?”
“能!冬雷震,夏雪飞,海枯,石烂,乃敢与君绝!”风坚定地说。
从此,他们彼此相恋,彼此幸福着,快乐着。
……
有一种思念叫做度日如年——
又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他们的感情也是犹如这季节般由冬到春逐渐升温。虽然相隔千里,但心跳的声音总在彼此的耳边回荡,快乐的感觉时刻伴随在他们左右,爱,如此美妙!
一天,风告诉麦子,学校将安排他们出去写生,去与不去自由选择,他很犹豫。麦子知道风的想法,去了,就意味着要遭受分别的苦痛,可不去……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呀!她说:“风,去吧,艺术的灵感源于生活,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我会依旧每天给你发邮件,送去我最真挚的祝福!”
他去写生了,他进了深山老林,他要去两个星期……
墙上的挂钟,滴滴答答,好慢啊!她思念着,盼望着,虽然只不过是短短的两星期,可对她来说却像是过两个世纪……
他回来了,没打电话,没发邮件……
她打了电话,他很平静,她很伤心,她想说自己度日如年,思念有多苦,可他却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劝她早点休息,她流了好多泪……
几天后,他发来了这样的一封邮件:
麦儿:
你还好吧?两个星期过去了,可这两个星期的分分秒秒却是我们谁也不愿发生的。离开了大城市的喧嚣,我们的兴奋不亚于离开笼子的鸟,四月的天很温和,可火车上的温度去让人难以忍耐,迎着一路袭袭的凉风,我们就到了那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可是,我却发烧了,一病不起……别人都高高兴兴地上山了,可我却只有背床板的份儿,我很无助!这时,她来了,帮我打饭,陪我聊天,整整一个星期,在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下,第二个星期才得以上山写生!我无法拒绝她!我们……
谢谢你这么长时间以来给予我的关心和爱,可命运的安排谁也无法抗拒!看了你的十四封邮件,知道你忍受思念痛苦的折磨,我也不忍心!
麦儿,原谅我!
答应我!不要再想我,不要再爱我,就当你的生命中不曾有我,你也一定要做个快乐的天使!
你应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风
风啊,你好傻,纵使千山万水也阻拦不了我对你的思念,更何况,更何况在你生病时,只要一个电话,我会立刻飞到你的身边照顾你的一切!为什么,为什么,你没有?
那一刻,真得好冷,所有的忧伤和痛苦铺天盖地将她团团围住,麦子流了好多泪,她好伤心,她不明白,自己怎么陷得这样深!她放声痛哭!她好恨,恨为什么爱的誓言会如此不堪一击!她好恨,恨风对爱情的态度,它是随时可以来,随时可以去的吗?
在二百多个思念的日子里,她从未怀疑过他的真心,他给予她的是整个内心世界,他的忧伤,他的快乐!一切,一切都过去了吗?来得那么突然,又去得如此匆匆!
没有鸟的天堂,诗人没有灵感;没有树的世界,大地没有生机!风离去了,他不会再出现了,他带走了麦子所有的希望和快乐,她不再进取,不再快乐,没有了风,她的生命不再精彩!
麦子依然想着风,念着风。爱一个人不易,而轻易放弃一份爱,更不易,在内心的最深处她欺骗不了自己,她无法拒绝心中的感受。她知道,他们之间注定只能是云在青天水在瓶,却依然要做那遥远无期的等待——
明明知道他不可能再回来,却宁愿守候着他的名字!
如今,麦子只能默默地祈祷:今儿下雨了,挺冷的,风,你要多加点衣服啊,可别再生病了;今儿天太热了,风,你干活可别累着了;风,今晚看书太晚时,可别忘了滴眼药!……
这并不浪漫,没有两情相悦的欢愉,没有缠绵的情节,只有一个傻女生深深的痴恋,折翅的千纸鹤,依旧在风中飘荡……

第94篇、忆当初执子之手〃话现在垂颜一人

NO.1故事的开始,要从零六年说起。
零五年,我考上了县城里的一所普通高中,毕竟是农村的孩子,世面见得极少,可以说是少的可怜。虽说学校是不怎么样,可毕竟是本地的县城嘛,然后就在那里开始了所谓的求学生涯。
转眼间,零五年过去了,很平淡的一年。零六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踏入了高二。高一新生也理所当然的走进了我们的校园。当今社会无论什么环境,恋爱风气那是只增不减的现象,学校当然不会缺少这一主角元素。
高二以后,我不在像以前那样每天像个好学生一样蹲坐在教室,而是整天无所事事,不知所措。新生的到来,让我们有了“忙碌”。
NO.2昔,出现了。
那是某天的一个下午,我在篮球场,一个身影从我的身边滑过。当时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嘛,可脑海中又一次回放这画面时我看到了,一张秀气无暇的脸儿,从一开始就挂着那招牌般的笑容。长长地头发被你刻意的挽留在了右边,那么的别具一格,与众不同。一身黑色的学生礼服穿在你的身上,完全触发了它应有的属性。
NO.3右脑控制不了左胸,爱上了你。
一别之后,彷徨的心感觉有了归属感,希望能在她的身上找到寄托。示爱,那是必不可少。幸运的是,我被你录取了。从此我生活中有了你,而你的生活中也有了我的影子。
学生时代,最好的通讯方式便是所谓的情书,当然我也没有避免。我都怀疑我现在的字都是给你写情书所拜。每天的书信来往是彼此见面之后的必修课。但内容很是简单,没有华丽的语言,暧昧的词汇,彼此之间是那么的真...
你喜欢周杰伦,而我没有追星的爱好,可有了你的时间,我不知从何时起也关注起了杰伦...
NO.4满足你的小小愿望
我们的校园爱情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夜晚。我是一名艺术生,书法、美术都略懂一二的嘛,那天我告诉你我晚上会在艺术楼等你,放学之后你准时赴约。之前我们相处的时候,我曾问过你:“昔,你喜欢什么环境?”你说你喜欢烟花天空,那样很美很美。我记下了你的话,当天晚上的艺术课我没有上,跑到了县城为你买了烟花,然后匆匆赶回来,绝不让你多等一秒钟。
我们闲聊了几句之后,我把特意为你买的玫瑰拿了出来,真正的‘含情脉脉’,你用嘴接过了我口中的玫瑰,我轻轻地凑到你的耳边,深深地对你说了那三个字:“woaini。”
我拥着你来到了四楼的窗前,我依旧问你,“昔,还记得你对我说你喜欢什么吗?”你默默地点点了头,眼神中流露出那种渴望。我捧起了你的脸,说:“我会给你这个梦。'”我掏出了手机,大拇指按向了拨号键。你却一脸的茫然,对一下的事情全然不知。霎时,之间学校国旗杆周围那团团升起的烟火奔向天空,那场景,真叫美!全校轰动,因为史无前例!
你陶醉了,我欣慰了;你哭了,我笑了。
NO.5踏入社会
学校生活很快就这么过去了,我也踏入了所谓了社会。而你当时念书的时候比我小一年级,所以还得一年方能毕业。虽说不能在一起了,可彼此之间的感情没有因此而变得淡然,每天依旧是暧昧的情话,传达浓浓爱意的短信息。互相传递着彼此那道不尽的爱。你很喜欢音乐,可以说是为之着迷,你去了另一座城市去完成你的梦想,而我依旧在属于我的那片领土创造着天。可没有多久的时间,我有了你的消息,你退学了,结束了自己的求学生涯,最后也来到了我工作的城市,理所当然,我们又生活在了一起。
NO.6感情危机距离使我们形同陌路
毕竟有回到了同一座城市,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那时我在H地上班,你在W地,我们相距的还可以,但我经常在晚上下班以后骑车回去,回到你那里,谈天说地,牵引未来,彼此都乐不思蜀。
可是好景不长,我换了工作地方,来到了市里上班,工作之余的时间也没有那么充足了,便不能经常去陪你了。你经常对我说:“颜,我喜欢美女、帅哥,我们好多帅哥哦,嘿嘿。你那有吗,介绍给我认识啊。”我也开口逗你说:“有啊,我朋友帅气的很多呢。”你在笑,我也在笑。你笑的什么我懂,我笑的什么你明吗?作为你的男朋友,听到这样的话,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的听到,我的心能坦然吗,只是我从来不表现出来而已...
那是真的很想跟你定亲,然后等你毕业或工作以后我们就结婚,可你老是拿小说事,还不想过早的触及这些,学生时代的回答是这样,工作了,也是如此...
某日的下午,我在上班,来了条信息,一看是你的,我欣喜的将其打开。没想到印入眼帘的是那么醒目的一行字:“颜,我们分手吧,距离不仅能产生美,而且还...我们、分手吧。”当时我就傻了,拿着手机的手一直在颤。第一时间把电话打给你,你是不接也不拒。你是知道我的,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挂我电话,但最好不要超过3次。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我接受了现实。
NO.7忆当初执子之手话现在垂颜一人
分手的日子,我整个人变得很颓废,毕竟相处了四年的感情,要我如何割舍的下...
可那就是现实,我没有拒绝的权利,爱情,就是两个人的自私。。。
这个城市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
眼睛能装下世界,为何不能装下眼泪;
难道说爱情真的就像是一场游戏?玩得起的继续,玩不起的出局?就像我???
再想起你,你的名字,你的笑,你的一切,都只能加上一个“别人的”。
再想起我们在一起的事,也只能加上一个“曾经的”。
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感情是牙齿,失去以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
不见面不等于不思念,不联络只是为了掩饰眷恋。
脸上太多的笑。是因为心中有太多的泪。
第95篇、真的,我爱你,单恋
在别人眼中,你是很多人迷恋的对象,在我眼中,你是万人迷,但我,却只能站在你被人捧得高高的舞台外围外默默地看着你。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你最好的男性朋友,2年多的时间,从普通,成为挚友,然后......没有然后了。
你的生活总是被很多人围在中间,而我,却不清楚我是不是那一群人的其中一个.........
在高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篮球场上,你那叛逆的染发令人注目,你那冷酷的表情令我不屑一顾,在那时,你在学校已经有不少的人气。
到了高二分班,意外般,你和我分到了同一班上,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或许很多人对你都很在乎,但我却毫无反应,你那染色的头发,或许因为我家庭的原因,我对你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厌恶.......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句话是在Q上说的,从那时开始,我和你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对你也越来越了解,后来,我们第一次出去看了我们的第一场电影,这也是我一次和女生单独去看电影,看上去好像这都是所有爱情的开始,不过,事情并没有像平常剧情的那样发展,后来我们看了好多次电影,到现在,我们每一次看的电影票根我基本都留着,其中有2场的票根我弄丢了,我郁闷了好长时间。高二,我对你没有意外般有了感觉,但我人有点自卑,而且因为你的相貌,你的人气,我可以夸张地说--没敢高攀你,还有那时,我大多数是因为样貌而喜欢上了你。
到了高三,很辛苦的一年,但我对你的感觉却是有增无减,每天上课,我都不时看着你的背影,我习惯了,每天一回到班上看的第一眼就是你的位置。我很疼你,每当有好东西的时候,我都会和你分享,每当我父母送餐来的时候,就算我吃不饱,我也会尽量留一些带回去给你,呵呵,每次听到你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很高兴,看着你吃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幸福,我会开心一整晚。那时,我开始关注你的心情,每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都想安慰你,但很多时候你身边总是有很多人做了我想做的工作。高三那年,我真的很想陪你多一些时间,于是,后期,中午我和你一起留在了班里,虽然没有了休息我有点难受,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高兴。临近高考那段时间,有一段时间你崴了脚,行动很不方便,于是你要求我背你,那时我真的很高兴,虽然表情是不愿意的,当你伏在我背上的时候,那时我有一种感觉---感觉全世界都背在了身上,那时每晚,我都会等你,等你复习完的时候背你回宿舍。
2月14日,是大年初一,也是情人节,那天,我根本没奢望能和你一起过,但那天,我确实和你一起过了,你说要花,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当我拿着一束花出现在餐厅的时候,全场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我脸发烫,当我在餐厅等了两个小时,你出现的时候,我把花送给你的时候,你那时候的表情,我还忘不了,后来,走到街上,你拿着我送给你的那束玫瑰花,我站在你旁边,街上行人羡慕的目光都看了过来,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很幸福。
或许,很多人都发现,我很喜欢写东西,水平从一般,到现在还能过得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你写的日志之后,我对你的文笔感到很惊讶,对我来说,以你平时的性格,居然能写出这么感性而且优美的文字,我对你i又多了一份了解,同时,我觉得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因此,我也不断地写,私底下偷偷地写,为了,就是能和你拉近一些距离...直到现在,别人有时赞赏我的文笔的时候,我再看看你很少有更新的日志,我觉得,距离并没有拉近了多少.........
和你聊天,是一件辛苦的活,呵呵,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聊的不是那种很普通的话题,是聊一些很深奥的问题,在没和你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情商还是可以的,人生道理也懂很多,但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你比起来,差太远太远了........于是,每次和你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想很远,为的,就是不让我跟不上你的节奏,我害怕我一旦跟不上你的节奏,你会永远都不再跟我聊这些特别的话题,毕竟,特别的话题不会和每个人都去说,而且,在你的圈子里,我想也没人能够像我一样跟你聊这些,幸运地是,我还能跟上你的节奏,这一聊,就是两年多,也是因为这样,我平时想事的时候都是想得很远,这些,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你的原因不再是因为你的样貌。
高中毕业了,现在,我们都在读大学,虽然我们经常聊天,但距离却越来越远,我选择的大学道路,已经基本决定我永远都不能拥有你,就算是一秒钟也不行,在大学里,可能我自身的原因,有一些女生想做我女朋友,但我却没有勇气去接受她们,每次,我都在手机里把你的照片拿出来,对她们说: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了。
大学,我知道以你的条件,追求你的人会有很多,即使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那天当我听人说你说有了男朋友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虽然,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但无论是真是假,这事是迟早要发生的,以你的性格,在大学里没有恋爱是不可能的,我也只能默默地看着你。
有人说我傻,一直都是我在一厢情愿,一个人单恋,一个人知道,一个人痛苦.........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地依恋你,我真好想自己能够清醒一点,为什么要这么的依恋你?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清楚.....
真的,我爱你,梁某女.

第96篇、爱上我的小老公

我是个典型的巨蟹座的女子,重视家庭,渴望得到家庭,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想找到一个年龄稍长我一点,成熟稳重的男子做老公,觉得那样的男子才会给我家的可靠感和温馨感。可上帝不会总满足人类的要求,一个小我5个月的男子成了我的老公。回想我们的情路历程,不由得嘴角微扬。
“蓝姐,我女朋友又和我生气了,怎么都不肯接我电话,真烦。”
“女孩子总是要人哄的,你有点耐心,明天是周末,你起早点赶到他们学校,等在宿舍门口,她一下楼看到你,保证气跑了一大半。”
……
“小弟,最近和女朋友好了吧?”
“恩,但觉得很烦。”
“怎么了?”
“觉得总是要我哄她,好麻烦,而且她总爱生气。”
“你们都还太小,都挺孩子气的,时间长了多磨合就好了。”
“蓝姐,说这话,搞的好像你很老似的。”
“我本来就比你大啊,你不也叫我蓝姐吗?”
“那我以后就不叫你蓝姐了,我就叫你剑。”
……
“剑,我和她分手了。”
“怎么了,为什么?”
“不知道,感觉我们不合适。”
“是你提出的?”
“不,是她。剑,我想看看你。”
“我想不用了吧,我从来不和网友见面,而且我怕吓到你呢。心情不好就和同学一起出去玩吧。”
……
“剑,好久没在线上看到你了,最近忙什么呢?”
“没什么,最近心情不好。”
“怎么了?”
“我失恋了,我4年的感情没了。我明年就毕业了,可他却等不急了。”
……
“你好。”
“你是?”
“看上去你并不像你自己所说的那么见不得光啊?我是杰。”
“啊!是你!你怎么知道我?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剑。”
“你们学校这么多人,我也有嘴啊,好在你居然是个学生会干部,认识你的人还不算少,我还是挺聪明的。”
“你怎么来了?”
“你做我女朋友吧。”
“别开玩笑。”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
“你比我小,我是个很传统的人,我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姐弟恋。”
“你才比我大5个月,而且我们又是同年的,算不了什么。你现在没男朋友,我也没女朋友,这不刚好吗?实在不行,我们试恋一段时间,怎么样?就3个月吧,今天是6月1号,到9月1号,你要是还觉得不行,就把我PASS掉。”
“这到新鲜,我就听过试婚还没听过有试恋的呢?”
“别犹豫了,就这么定了。我说,现在已经是中午了,该吃饭了,就在你们学校食堂吃吧。”
……
“来,一起玩啊。”
“不了,我不太喜欢完游戏。”
“来吧,我教你,免得以后你反对我玩游戏。”
“你的意思是现在把我拖下水,以后你就好合理作案啦。”
“你还挺聪明的嘛。”
“谁像你啊,跟猪似的。”
“别老拿我和你比啊,哦不对,你是母的。”
“小子,你找死啊!”
……
“有没有搞错,你去年夏天穿的衬衫不洗就塞在宿舍柜子里,现在还怎么穿啊!”
“那怎么办?”
“别一副可怜相,这次我可不给你洗了!”
“哦,我没那么想,我是在想我的生活费中又要多支出一笔开销了,不知道洗这么多衣服要多少钱。”
“天啊,我怎么摊上你这么个人,我看这领子要用刷子刷了。”
……
“又买了宜口莲,别浪费钱啊。”
“你爱吃啊,再说买给老婆吃怎么能说是浪费钱呢?”
……
“老婆,现在宿舍那帮小子一看到你来就开心的不得了。”
“为什么?”
“因为你来就有烤鸡吃啊。妈的,每次都抢我的食!”
“谁叫你们学校的或是不好,分就分他们一点好了。”
“那不行,我最爱吃鸡了,而且这是你给我准备的,他们有这福气吗?个个儿还跟狼似的,我还能吃到多少?”
“啊?!那你现在赶紧吃吧,还是热的。”
“老婆,说真的,这辈子真的能娶到你,我真的满足了,真的。”
“原本挺浪漫的一句话被你说成4真再加上只肥烤鸡放在我们中间,也就没什么气氛了。”
……
老公一如既往的爱吃鸡,我也早被他拖下水开始打游戏了,常常两个人还为了抢一台电脑而较量一下。至于那3个月“试恋”的约定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我们忘记了,直到我们修成正果时我们才记起那曾今的约定,但就算我想把他PASS掉也不可能了,因为我爱上了我这个小老公。
“你在做什么呢?”
“我在记录你是怎么把我一步步引到贼船上来的啊。”
“让我看看。”
“你看哪呢?我的脸长的很像电脑显示器吗?”
“不是,只是发现你最近变漂亮了。”
第97篇、谁晚我生命里的光线

至今我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遇见比你更让我奋不顾身的人。
一个人终究会为另一个腐烂。我看见一个女孩倾身,倚在她的往事上面。
[一]
第一次见你是在初中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
那天是周三,是全校每周例行一次的大扫除日。
那时我正在三楼教室和班主任的儿子凌霄等一帮无赖紧张僵持着。当凌霄用一种胜利的姿态将我的书从大敞的窗户如天女散花般向下撒去的的时候,我把心一横,好,既然要闹,那就闹大点吧。我踩着凳子跳上桌子,闭上眼,从三楼纵身跃下……我听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惊呼和尖叫声。
一阵短暂的风的呼啸声从耳边响彻过后,迎接我的竟是软绵绵的大地。我迟迟不敢睁开眼,我怕睁开眼看见血淋淋而又残败的自己,我怕这种软绵绵的感觉是幻觉。
妹妹,舒服吗?一个男声在我耳边响起。我猛的睁开眼,一张俊朗的脸映入我的眼帘。我的嘴几乎和这张脸上的嘴碰到。我“啊”的大叫一声翻滚着爬起来。我这才看清,原来我跳下来时正好将你砸倒并压在你身上。
你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龇牙咧嘴的对我说,我说妹妹,你就算想不开你也提前往下看看有没有人好吧?随地自杀是不环保的。就算没有污染到环境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我捂着因和你撞击而有些疼痛的肚子,扑哧一声笑出来。
我抬头望向三楼的窗户,那群无赖早吓的没了踪影。我拾起地上散落的书,抱在胸前。我怯生生的低着头站在你面前说,你好。隔了十几秒,我又说,对不起。又隔了十几秒,我说,谢谢。我知道我已经语无伦次,我承认我当时乱了。见你没反应,我抬起头,看见你饶有兴趣的看着我。我的脸突然红了。
我叫程思渊。你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你便潇洒的走了。我呆呆的望着你好看的背影。
没事吧?我的青梅竹马莫小年气喘吁吁的从楼上跑下来抓着我的肩膀,左看右看。我轻轻的摇头。你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不会让你再受那帮败类的欺负。莫小年信誓旦旦的说。
我的脑子里却回荡着刚才我趴在你身上的那一幕。
无论如何我都记得,后来你说起那天我带给你的感觉是两个字,震惊。你说的对,我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颗谁都无法窥觑的无所畏惧的心。这一点,自从遇见你之后,就愈加明显了
[二]
当你踏进这间教室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半拍。我没想到那个转到我们班的新生就是你。
你坐到最后一排,林怡萱旁边。班主任一脸嘲弄的表情对你说。我分明看见你轻蔑的勾起嘴角,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你走到我边上坐下,表情似笑非笑。那节课我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我浑身不自在,脸上火烧般滚烫,甚至连耳朵都是烫的。
我听到班主任说,这道题的各个小题这列同学依次站起来回答。正巧是我所在的这列。我要回答的是第7小题。接着班主任每点一个同学的名字,那个同学便站起来回答。当我前面的同学回答完第六题时,我等着班主任点我的名字,然后站起来回答问题。结果第六题结束后,班主任指着另一列说,剩下的小题换这列同学回答。整个教室顿时弥漫着一种古怪的气氛。
我僵在座位上,保持着一种极其奇怪的姿势。我知道我的脸一定红了,我知道我的眼泪一定冲到了眼眶,我知道同学们一定在看我,那里面一定有得意的凌霄和焦虑的莫小年。我恨不得地上有个缝隙,好让我立刻消失。
老师,打扰一下,这列的林怡萱还没回答。你懒懒的靠着墙,手里飞快的转着笔,眼神凌厉的对班主任说。班主任作恍然大悟状,啊,是吗?不好意思啊,没注意。那林怡萱你来回答吧。
在你说完那句话后,我的眼泪迅速回去。我突然觉得我不是孤军作战,我突然觉得内心充满了力量。我抬起头,迎着班主任嘲弄的目光。我没有站起来。最终,班主任说,不想回答就换别的同学回答吧。说完,意味深长的瞥了我们一眼。
放学后,我跟在你身后。你快我也快,你慢我也慢。你停下回头看着我,我也停下低头踢着脚下的石子。终于,这样反复几次,你忍不住了,我说妹妹,你到底要干嘛?我轻轻的说,我请你吃饭,算我谢你。你从口袋里拿出香烟点燃,悠悠的吐了口烟,笑着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样吧,一个月后就是我生日,你来帮我庆生就OK。
我没有吭声。他说,你好象话很少。我淡淡的笑了笑。
那天,我们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中,踩在一大片一大片的落叶上。直到如今,我再没发现比那天更令我心醉的情境。
[三]
我喜欢看你上课睡觉的样子,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多少次,我拿出手机,悄悄拍下你的睡姿。多少个不眠夜,我将手机放到胸口贴着你的照片安然入睡。
我还喜欢看你上课画漫画的样子。总是在课上了一半时,你就会把一张纸递过来,纸面上跳跃着线条夸张的老班,圆规般的腿,木棍般的细腰,硕大的胸,硕大的臀。我总会在“老班”的腰上打个箭头写道,你说这腰会不会喀嚓一声被坠断?你回道,断了多好,断了就没人欺负你了。我知道你和我不是一类人,但既然他把你和我归为同一类,你以后就不是一个人在作战。看着这段温暖的话,我一笔一画写道,在我眼里,你并不是坏学生。
如果不是那个宝蓝色眼影的出现,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至少在有限的初中生涯,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和你单独朝夕相处。那是个精致的女生,洋娃娃般的睫毛,魅惑的眼线和宝蓝色的眼影。一看就和你很般配。一想到和你很般配,我就觉得心脏有些许的梗塞。你对我介绍说,她叫伊琳,和我一样,两个月前来到这座城市,这所学校。她家和我家是世交,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对她淡淡的笑。
坐在教室里,我看见伊琳亲昵的拉着你的胳膊说,思渊哥,后天就是你生日了,你想要什么呀?你宠溺的笑笑,我是男孩子,又不像你们女孩子要这要那的。后天生日你能来就够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是多余的。你拿出烟开始抽,伊琳缠着你说她也要抽。你“啪”地打落她的手,微怒道,以后你少去酒吧,少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伊琳摸着白嫩的小手嘟囔,不给就不给嘛,还打人家。我把脸转向窗外,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汹涌。
第二天,我约你去你们常去的那个酒吧。在你盯着我看了足足一分钟并确认是我后,你张大了嘴巴。你揪着我烫的一次性卷发说,你今天怎么了?我眨巴着假睫毛,一言不发。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装做很娴熟的样子。你一把抢下来,认真的说道,不会喝就不要逞强。我低下头无趣的抠着早上涂的纯黑指甲。
你拉起我,向酒吧外走去。你说,这种地方不适合你来。我倔强的说,适合你的就适合我。你背过身去,沉默了良久。你转过身问我,能告诉我老班和凌霄是怎么回事吗?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我轻描淡写的说,我有一个堂姐,被一个老师逼疯了,后来那个老师就被学校开除了。那个老师就是老班的姐姐。你说,我明白了,没想到当教师的竟这么没师德。我淡淡的笑。
你说,你很坚强。
[四]
你生日那天,你焦急的在原地踱步。你说,伊琳到现在还没来,我担心她出事了。
我和你一起去那个小酒吧找她,几乎翻遍了也没找到。你自责的说,她父母和我父母都说过让我好好照顾她,她要出了什么事,我万死难辞其咎。
我的心隐隐的痛着,如果是我丢了,你会不会也是这样的焦虑眼神。
你说,我们在附近再找一找。就在我们几乎找遍附近时,听到小巷子里传来争执声。我们飞快跑过去,只见伊琳被一群叨着烟的黄头发男生围在中间。我听见伊琳说,我从头到尾就没当真过。其中一个似“大哥”般的男生说,你没当真?我可当真了!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最后跟我说你在开玩笑!你当我是吃素的?说着挥手给了伊琳一巴掌。伊琳白皙的脸上很快出现五个指印。
住手!你厉声对那群男生说。那个大哥嬉笑着说,哟,伊琳,这小白脸不会就是你男人吧?该不会我给你钱你都用来养他了吧?说着大哥猛的扯过伊琳的衣领,伊琳的外衣滑落到肩膀,露出了里面的内衣。你欲冲上去,却被其中两个男生拖住胳膊,动弹不得。大哥还在继续扯着伊琳的衣服,你的眼睛几乎要出血,你怒吼,你们究竟要怎样才肯放过她!大哥坏笑着说,怎么着哥的钱也不能白花,就算花在小姐身上也够睡一阵了。你咬牙切齿的看着他。大哥走过来拍了拍你的肩膀,别上火嘛哥们,要不这样吧,你只要愿意跪着在哥几个面前爬一圈,再学几声狗叫,这事也就过去了。
我看见你的身体在颤抖,我把手伸进口袋摸着手机,凭着感觉发了一个信息。当大哥几乎把伊琳的外衣剥下来的时候,你大吼一声,我跪!看着你缓缓的屈下双腿,我大声说,等一下!所有人都看着我。我指着伊琳说,把她换我,让他们走。那群人相视一笑,大哥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一遍说,这妞倒蛮纯情的。不像这货色,说不定早不是处女了。说着把伊琳一把推向你。两个男生走到我面前,将我带走。
我听见你声嘶力竭的嘶吼,林怡萱!我回头,对你淡淡的笑。你和拦住你的男生厮打在一起,你被打倒在地蜷缩成一团,被那几个人拳打脚踢。你绝望的望着我,我看见你的眼睛里缓缓流出眼泪。我突然阳光灿烂的笑了,我什么都不怕了。
就在我和那群人即将消失在你的视线中时,救兵到了。一阵警笛声渐渐逼近,那群人拉着我加快了脚步。你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用全身的力量和这群人厮打起来。你的纠缠为警察拖延了时间,当警察到时,那群混混来不及管我,丢下我拔腿就跑。莫小年从警车上跑下来,一把把我抱在怀里。你单腿跪在地上支撑着身体,温柔的看着我,撕扯着流血的嘴角勉强的对我笑。
[五]
对于“爱”这个字,我从未对你提及。我知道,你明白。亦如我死心塌地的相信你对我的感情和对伊琳的感情是不同的。即使那些伤害那么明目张胆,我依然是那个一言不发的白痴,林怡萱。
周末,你发短信给我,约我去附近的广场。你如何知道宠辱不惊的我是揣着怎样欢喜的心情赴约的。到了地方,却见你和伊琳坐在长椅上有说有笑。伊琳对我招手,快来呀。我默默的走到你们跟前,我不知道该坐着还是站着。
伊琳说,是我用思渊哥的手机约你啦,上次的事我想好好谢谢你呢,下个周末我请你们吃饭。你有些不高兴的伸出手对伊琳说,手机拿来,以后别乱翻我手机。伊琳不服气的看了你一眼说道,思渊哥,我想吃冰激凌。你白了她一眼,都深秋了,你没事吧?伊琳撒娇说,你给我买嘛。我说,我去吧。伊琳笑着说,还是小萱好。我走了几步隐隐听见伊琳低声的说,我使唤她怎么了?你心疼了?我就知道你跟她没好事!
我拿着三个冰激凌回来的时候,伊琳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我坐在你们旁边,木讷的拿着冰激凌。突然伊琳说,小萱,有件事你还不知道吧?我和思渊哥在一起了。我的心猛的一紧。我抬起头看你,你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手机。我整整看了你一分钟,这一分钟里不断有融化的冰激凌一滴一滴的顺着我的手滴到地上。那种冰冷从手指传到心脏。我一句话未说,起身,离开。
你开始疏远我。你课间再也不在教室待着,课上再也不画漫画,甚至连睡觉都是将脸偏向另一边。你在生我气吗?怪我没有祝福你们吗?伊琳明明不是你妹妹吗?在我都没有幸福的时候,我又怎么有勇气祝你幸福。
伊琳请客吃饭的那天,吃过饭后,她把我悄悄的拉到一边,一副可怜的模样。她说,小萱,你能不能帮我买个东西,现在只有你是我最信任的女生了。我说买什么?她附在我耳边说低声说,测孕纸。我的头皮一阵发麻。我看向不远处的你,你还是那样漫不经心的摆弄着手机。你在为这件事为难吗?你在为伊琳发愁吗?
我对伊琳说,好。伊琳说,我们在这等你。我转身走出饭店,走到拐角处,我蹲下身,捂住绞痛的心脏。我对药店那个穿白大褂的老女人说出那三个字的时候,她鄙夷的眼神是我早已预料到的。她将测孕纸递给我的时候,我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我转身将它藏到身后,可是已经来不及。老班一脸阴沉的从我手里抢过它。
给我自己买的。我站在办公室里,第三遍说道。不说实话你就等着退学吧。老班虚伪的脸上隐隐透着得意。
[六]
我一直在想,你的身体里是不是住着两个人。一个温柔,一个冰冷。
你用一种我读不懂的口气对我说,为难你了,伊琳那丫头太不懂事了。幸亏没影响到你的学业。
我勉强的笑。为了不让我退学,我平凡的父母低三下四的左托人,右找关系,才将此事平息。可是那又怎样?这些柔弱我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
一个学期过去了。你对我说,我和伊琳要回四川了。我说,嗯,保重。我没有问为什么,一些人一些事最终都要归到最初的原点,不是吗?只是,我始终执著的是,我依然爱着你。
你走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轻易欺负我了。因为,现在的林怡萱是那样勇敢。
2008年5月12日四川的那场地震,震惊全国。我疯了般打你的电话,电话里传来的却是“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我拿上所有的钱奔向火车站,莫小年拖住发狂的我,你还嫌不够乱吗?!你冷静一下好不好!?我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在遇到你之前,我的人生是多么平静而无趣。我第一次哭的这般撕心裂肺。
我跪在教堂没日没夜的祷告。我说,只要你平安没事,我答应不再爱你。莫小年把我从教堂抱出来的时候,我的双腿跪的没了知觉,我饿的没有力气站起来。5月17号,你打来电话说,小萱,你还好吗?我跟你报个平安。我拿着电话,泪流满面。
我不可以太贪心。我答应了上天,你平安无事,我便不再爱你。那么,从今天起,我不再爱你。
我和莫小年在一起了。我一直觉得我们的角色是混乱的。莫小年对我的包容,就像我对你的包容。
莫小年说,程思渊是爱你的。我淡淡的笑。可是还是错过了不是吗?
莫小年说,我不会勉强你,我只希望你幸福,等这段混乱时期过了就去找他吧。
不不不,我摇头,我不可以太贪心,我只要你好好的活着。
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们最后的结局。
我失去了你的消息,直到三年后。
[七]
伊琳的邮件发来的时候,我正在大学宿舍里飞快的敲打着键盘和莫小年斗嘴。
我点开那封署名为伊琳的邮件,心突突的跳着。
小萱:
请允许我这样亲切的称呼你。三年前发生了很多事,其中包括我做的错事。不管怎么样,谢谢你曾经那样奋不顾身的救过我。思渊哥交代我,等你高考完把他的博客帐号和密码告诉你。他说,他想对你说的话,都在里面了。祝安好。
我登上你的博客,你的博客名叫“爱,而不得”。我一篇一篇的点开看,眼前渐渐模糊......
8月27日
我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妞砸了!差点就亲到了。不知道如果亲到的话,那妞会不会哭。哈哈。
9月15日
其实我根本没有睡着,我知道她在用手机拍我。拍吧,哥本来就帅的一塌糊涂。
9月26日
伊琳那臭丫头又粘上我了。真麻烦,又得照顾她。
9月27日
她竟然烫头发,画眼线!不过我还是喜欢清纯的她,安安静静。
10月2日
我从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勇敢。幸亏没让她到医院来看我。挨了几拳竟犯心脏病,真没用!那个抱着她的男孩,也许才是真正适合她的人......
10月10日
伊琳说的对,像我这样没有明天的人,有什么资格给她幸福。
10月17日
我不让伊琳动我的手机,因为那里面有我偷拍你写作业的样子。我知道你看着我,是要我解释伊琳说的都不是真的。我拿着手机不敢看你,我不停的打着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给你希望...
10月24
林怡萱,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天使。我真的好恨,恨伊琳无中生有,恨自己不能言明,恨你这么笨竟真的帮她去买那玩意。你同样是头不折不扣的猪!
……
我呆呆的望着你的博客,眼泪像开闸的水龙头,无休无止。
最后一篇的日期是三个月前。你说,小萱,我明天就要做手术了。我天生遗传我妈的心脏病,注定活不长。我承认我不是个勇敢的男人,如果我足够勇敢,又怎么会让你从我手心溜走。太多的对不起不知道要如何说出口,我只想告诉你,你是上天派来诱惑和惩罚我的天使。如果这次手术成功了,我会用我短暂的生命勇敢的去爱你。如果失败了,那么,你现在看见的就是我在世上最后的留言。林怡萱,我爱你。
我平静的起身,坐车去附近的教堂。我跪在十字架前,轻声说,为什么要骗我?我都答应你了,你为什么不答应我?突然,我感到眼前一黑,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莫小年紧紧的抱着我。他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我求求你,不要这样,不要再吓我了。
三个月后。我坐在电脑前,用你习惯的姿势抽着你爱抽的烟,将你和我的故事一字一句的写下来。文章的末尾,我写道,既然上天立意要我爱你,那么,在最深最深的角落里,我会试着将你藏起,藏到任何人、任何岁月也无法触及的距离。
第98篇、青春的缱绻

认识杜浅的时候我还是棵长在校园里的小草,有点少不更事的莽撞,也有着青春初绽的敏感和忧伤。
大二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找到一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在一家外语培训中心的夏令营活动里,负责10个孩子的英语学习。
那个周六的晚上,我们开总结会议,因为做教学卡片忘了时间,会议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像节失控的火车头一样冲进办公室。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发言,一下子十多双眼睛一齐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我满脸通红地赶紧找位子,这时候他停下来温和地对我笑:“快坐下吧。”
就这样,我认识了杜浅。那天我受到身为教务主任的他的表扬,还被特别介绍说,“秦真真也是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是我师妹。”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
杜浅是我们学校法语系有名的才子,研二,大我整整四届,是无数女孩子瞩目的对象。因为这层关系,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他就像一颗偶然吹进我心里的种子,即使是在酷热的暑期里,也固执地生根发芽了。
我第一次心动了,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想要主动追求他。
我带着一颗初恋的甜蜜羞涩的心,在黑夜里辗转反侧。最后我对自己说,等回到学校,我就要向杜浅表白。
暑期很快结束,我和杜浅都回了学校,还像朋友一样往来。但我却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因为那时我才知道,杜浅的老乡是我同班同学徐萌,而徐萌和杜浅的关系,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是那么的千丝万缕,甚至扑朔迷离。
徐萌就像是另一个杜浅,从入学开始,一直是系里有名的美女才女。
我并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我明白,送走那个夏天,杜浅离我已经越来越远。上课时我坐在徐萌身后,会生出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和徐萌相比,我长得不漂亮,也没有过人的才气,杜浅和她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的一对,我凭什么插入他们中间呢?
这样清醒的认识让我盛夏的天空陡然变灰了。我只敢跟在他们身后,偷偷地看杜浅对徐萌微笑说话,也只敢在雪地里悄悄写下杜浅的名字,再用手掌的温度将它捂化。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写日记,把自己埋入深深的沮丧里。同学都习惯了我的沉默,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痛苦绝望。
很快到了杜浅毕业。那个热得令人发狂的夏夜,即将离校的杜浅请朋友唱歌。在歌厅昏暗的角落里,我难过地看着他和徐萌两个人,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一首首情歌。
那天我们都醉了,徐萌在我肩上含糊不清地哼着老歌。杜浅坐在我们对面一直笑,又像是有话要说。
这时不知是谁搞恶作剧,房间的灯光和屏幕的光亮陡然熄灭。我惊恐地去抓徐萌的手,却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拉住,落入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里。
CD机里还回旋着《恋恋风尘》的旋律,我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个轻轻的湿湿的吻。
是杜浅。他在对我悄声叹息:“傻丫头,其实我一直喜欢你。答应我,好好念书,等你毕业,我一定回来找你。”
我的心跳得快要裂开,突如其来的狂喜把我击倒了。我羞怯又慌乱地推开他,在嬉笑声四起的黑暗中,感到整个脸都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后来灯光就亮了,我看见杜浅站在房间中央,拿起了麦克风。我们的目光穿过人群相遇,他的脸上露出了调皮又饱含深意的微笑,然后故作镇定地转过去。
这时候徐萌走过来,去拿茶几上另一只麦克风。我突然扑上去夺过来,随着杜浅的声音放声大唱起来。我看见杜浅对我露出了深深的笑意,而徐萌却站在一旁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表情转向冷漠,继而是愤怒。
我的心里刹那间鸟鸣莺啼。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越过篱笆的丑小鸭,因为有了杜浅的爱,所以不再萎缩在枯草灌丛中,而是渴望成为一只优雅的白天鹅。我对自己说,即使是徐萌这样优秀的女生,也没能得到杜浅的青睐,所以平凡的我一定要长出丰满羽翼,等到杜浅回来找我的那一天,能展开足够有力的翅膀,和他一起飞翔。
杜浅离开了学校,临走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与约定有关的话,我甚至没有去车站送他。但我知道我必须为了他变得精彩起来,等到我变成真正的白天鹅,我才会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对他说我是因为他而出色美丽。
我没想到徐萌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若是以前,我觉得和徐葫竞争简直是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有了杜浅的话,再难的事也变得简单起来。渐渐地,每天出门,我都能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充满朝气的自己,熟悉我的同学都忍不住惊叹,“秦真真,原来你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
面对徐萌,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自卑感。有时她和我说起杜浅,说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里。我笑着也不去计较,我想其实她不过是像当初的我一样,有一种充满挫败感的嫉妒。
后来她问我和杜浅有没有联系,我坦白地说,除了偶尔通信,我和他都把这一年的分离当作磨砺期。这一年,我们退出彼此的生活,是因为都心怀期待。他等着看我惊人的蜕变,而我,要逐渐修炼直到能配得上他为止。
徐萌翻翻白眼,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哼,脑子都有问题。”我也懒得反驳,依旧春光灿烂地生活和学习。
临近毕业,徐萌申请到英国的奖学金,提前答辩后离开了学校。我被保送上研究生,像只新生的蝴蝶一样等待着杜浅的到来。
只是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杜浅的消息,他就像一颗滴入泥土的露水,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那是一段让我感到孤单的日子。徐萌常有信来,她不着边际地炫耀着丰富多彩的留学生活,用隐讳却分明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嘲笑我说:“没了杜浅,你就要被打回原形。”
后来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杜浅给她写信了。她的口气充满胜利的骄傲和对我的轻视,她说以前她就怀疑,杜浅是什么眼光,怎么会看上我。
我在一场秋雨来临时大哭后,烧掉了所有为杜浅写下的日记。我决心好好念书活出一个漂亮的自己,多年后,让徐萌为对我的轻视感到羞愧,更让杜浅为当年的放弃而深深后悔。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结束了日本的留学生涯回到国内,在大学里做了老师。
转眼春天到了,意外地,我收到了徐萌寄来的请柬,但新郎不是杜浅。
在她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杜浅。他还是像当初那样眼神晶亮笑容调皮,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仍不免感慨万千,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最终没和徐萌在一起?
他有些遗憾地笑起来,说其实毕业那天晚上,他曾经趁灯灭的时候对徐萌表白过,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一直是个骄傲独立的女孩,始终有她自己的路要走。
我在那一刻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问杜浅,你毕业以后给我写过信吗?他抱歉地笑了,说:“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我因为徐萌的关系,甚至不肯和所有旧朋友联系,到后来就已经没了你们的联络方式。”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人群中,我看到穿礼服的徐萌,隔着那么多宾客,冲我露出傲慢而又狡黠的微笑,鲜明耀眼,智慧而美丽。
那一瞬间我突然懂了,在青春初绽的时节里,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那个丑小鸭变成了今天优雅的白天鹅。
那是关于一个童话般的美丽谎言,是关于一个女孩教会另一个女孩成长的秘密,那是我们关于青春最美好的追忆。
第99篇、他的离婚律师成了我的情敌
口述者:蛤蜊 女 30岁 外企销售

蛤蜊做过整整1年的第三者。这一年里,她经历了由兴奋到甜蜜、由甜蜜到失望、由失望到绝望的“三步曲”。
现在,从爱情陷阱里抽身出来的她,回过身来告诫所有的女孩,这样的男人根本不值得爱。
爱上我的迷人上司
(蛤蜊很漂亮,看上去精干、聪慧而有吸引力。“看不出我有30岁吧,其实1年前更看不出。”她不像有些来口述的人那样显得局促,而是镇定地坐下,从容地微笑,自然地开头,语速流畅,时不时流露出那份自信。)我是个新疆女孩,24岁大学毕业就开始走南闯北,3年前来到上海。别人都很奇怪,说以我这样的条件,为什么年纪不小依然单身一人。其实之前我也谈过两次恋爱,但总觉得时机未到,没想过真要结婚。可到了去年,29岁这个数字突然成了一道魔咒,怕自己加入“老姑娘”行列,我许下愿望,要在30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
就在那一年,我去了现在这家公司应聘。“枕头”是面试官之一,他的部门才成立,正需要能干的下属,于是把我招了去。
可能是我的“30情结”起了作用,说不清,反正只短短两星期,我就对这位风度翩翩的新上司产生了好感。1米85的个子,特别魁梧,从前当过业余模特,34岁,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永远穿得干净体面,声音好听,口才卓越……两星期的培训,我每天都去听他上课,竟生出无尽的仰慕。向人打听他的情况,同事一句“人家孩子都7岁了”让我很是懊恼———为什么好男人总是别人的?
脾气相投的我们,在工作中成了默契的拍档,业绩也一飞冲天。那时的我比现在还要瘦,穿上高跟鞋站在他旁边,颇般配,每次和他一起出去,别人总误以为我们是幸福的一对。我还发现,枕头是个很有绅士风度的人,他从不在马路上乱扔垃圾,老是教育我要有公民意识,主动为女生拉门、提包,我看在眼里,更添了一份欢喜。
有次公司办酒会,我喝多了。因为不想继续在客户堆里充当花瓶,便给他打了电话。他来接我,我们在夜色笼罩的南京西路上慢慢散步。我忽然兴起,说要去环艺影城看电影,他看了看表说,“11点了,老婆在等我回家,改天请你。”
第二天上班时,他发来短消息,说是要履行承诺。我犹豫了一下,回消息:“就我们两个人,是不是不太合适”,他又回了句“就这样定了”,不容人拒绝。
看的什么电影早忘了,我记得,那晚他还是准时回了家。第二天早上,他要带我去宾馆,虽然有点害羞,但我还是答应了。
他的岳母预言了我的将来
(就是在这天,蛤蜊第一次听枕头讲述他的家庭。他有套百来平方米的大房,有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妻子是台湾人,家庭主妇,对枕头没有丝毫信任,两人之间早就没了感情……
蛤蜊说,当时自己昏了头,以为自己和枕头才是天生一对,而他的婚姻是个错误,他和他妻子是在浪费时间。)
那时我真幸福,经常趁出差的机会和他在一起。我特别喜欢看我们两个在镜子里的模样,就两个字———“登对”。我触摸到一种自己从未有过的感觉———我想结婚了!我甚至犯了个很大的错误:丝毫不介意枕头在我之前有过一次网恋,还和他好朋友的妻子有过“一夜情”。我天真地以为,那都是他不幸的婚姻造成的,只要从今往后和我在一起,他一定可以获得新生。
就像大多数婚外情最后总会被拆穿一样,半年后,我和枕头的地下恋情还是被发现了。虽然他小心翼翼到使用两部手机,但他的妻子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枕头放在公文包里的安全套。随后,他妻子又顺藤摸瓜,发现了某天枕头留在家中未将短消息删清的手机。凭着这个号码,她和她母亲打听到我的住址,在一个双休日敲开了我家的门。
看到枕头的妻子,我很震惊———她只有30多公斤重,憔悴无比。她拼命地骂我不知羞耻,我回敬她:“你男人跑了,该检讨的是你,失败的人也是你。”可是后来,枕头岳母的一番话却深深刺痛了我。她平静地说:“我是过来人,当初枕头和我女儿好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们很般配。我女儿生孩子时,他全程陪同,疼爱有加。谁都不会想到他们会有分手的一天。或许他们的缘分只有7年,或许接下来就是你和他的缘分,可是姑娘,这个阶段总会过去的,谁又能保证你和他能超过7年?”这番话说得我心里翻江倒海,可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当着她们的面,我还是死撑:“我们的爱不是你们可以理解的。”
僵持不下,最后她们开出条件:要离婚可以,但必须留下这套房子,还要20万的赔偿金。枕头自然不答应,我也不愿意,于是,我开始上网帮他寻找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完美男人”露出瑕疵
第一个请来的是位男律师,几次谈下来,枕头不满意,认为他能力不够,不能替他争取权益。为了这些烦心事,我们经常不开心,不断增加的摩擦让我发现了枕头的很多缺点。
他常常向我描绘未来的幸福生活,说要自己开公司,可事实是他的能力很有限,在公司的工作业绩也不出色,做事情总是虎头蛇尾,遇到问题能躲则躲,在同事中口碑很差。
他的薪水全用来供房了。别看他打扮得光鲜漂亮,但那些名牌衣服都是他妻子从台湾买来的,手上的名表也是假货。我们在一起那么久,除非公司能报销,他从来不在我身上用钱,说好在我生日时送我一束花,但只要我一句“不用了”,他立刻没了下文。
他还有意无意地向我灌输“贤妻良母”的观念:要为他做饭,做得像他妈妈一样好;要以他为中心,工作可以放在后几位……
(“要是我能早发现他的这些……”蛤蜊感叹,恋爱会蒙蔽一个女人的双眼。“我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对自己的感觉过分自信,爱上别人都说不好的男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一个同盟成了对手,另一个成了情敌
最搞笑的是,枕头辞退的那个律师,偶然认识了他的前妻,转而当上了她的代理律师,因为事先掌握了枕头的许多材料,反过来对付我们时,他们的胜算就更大了。于是我只好又一次上网,另找了个女律师。我自称是枕头的妹妹,而枕头离婚的原因,我也告诉她绝非是移情别恋。
为避免律师知道我和枕头的关系,介绍他们认识后,我便不再出现,后来的交涉全由枕头自己进行。就在那段时间里,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一定出什么事了———我们的短消息从一开始每天的几十条,变成了偶尔的一两条;枕头虽然还口口声声称我“亲爱的”,却有点变味……
虽然我们一直小心地不让同事知道我们的恋情,但也就在那时,关于我俩的各种传闻还是多了起来。领导将我调离他的部门,他开始经常一个人出差,和我打电话、发短消息的频率也越来越少了。
到了这时,我其实也想放手了。一来听说,因为他的妻子是台湾人,官司要打上4年;二来,我慢慢意识到我根本不了解他。今年“五一”长假,他又出差了,打他电话,他不接,给他发短消息,他也不回。回来后他找我谈了一次,说觉得彼此性格不合适,我很像他妻子,我们在一起只会重蹈覆辙,酿就第二场不幸的婚姻。
分手那天,正好是相恋1周年,我和他去了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那家宾馆,再在一起照镜子时,我觉得他根本是丑陋不堪。
虽然是心甘情愿分手的,但有个想法,始终在我脑中闪现———他是不是还瞒着我什么?我们的感情淡下来,真的只是因为我像他妻子吗?越想越可疑,我开始上网查他的手机信息。一个高频率出现的电话非常眼熟———是那个我找来的女律师!
心像被人活生生掏了出来。为什么会有这么可笑的事,才短短几星期,他居然就能爱上一位为我们幸福而战的律师!我们分手了,让我最伤心的是,他从头到尾表现得非常平静,丝毫没觉得对不起我。他说,那个女律师愿意等他4年,而我不会,所以他要娶她。
从此,他一直避开我,只有一次,我们在办公室撞见,硬生生地擦肩而过,我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震痛了。
(话虽这么说,可这时,蛤蜊的表情反而是轻松的,她说自己彻底想通了。在不明真相时,她曾将分手和不分手的理由分两排列举,结果是,列出的分手理由有好多,不分手的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彼此相爱”,现在,这个理由看来越发好笑。
“我重新把注意力放回到工作中,一切都在好起来。但我还是会不时想起那位台湾老太太的一番话,他和他妻子在一起7年,我们却连1年都不到,那接下来的那个女律师呢?我很想对她说:“我连第三者都不是,只是第四者或者是第五者,难道你就甘愿成为这样一个男人的第六者?”)
虚拟影视
蛤蜊:许晴和女主角非常相似,美丽、干练的女强人形象
枕头:古天乐肤黑、高大、有女人缘
妻子:蔡依林这张照片有点苦命相
第100篇、鞋
他参军时,她将自己亲手做的鞋送给了他。那年,她脸上浮着十几岁的羞涩。
三年后,一个军人送回了当年她送给他的鞋。他让你不必等他!军人说。她什么也没有说,静得像一颗水珠;她也没有哭,连露珠大的一滴泪都没有。她只是平静地接过鞋,狠狠地剁碎,然后抛向天空,任那些碎屑像秋天的叶子一样飘满了她的天空。
随后,她就嫁人了。丈夫是一个瘫子。然而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她用她自己的勤劳和气力让一个破碎的家重新生机勃勃。
当她儿子三岁时,他回来了。她也同别人一样坦然地去看他,并领着很体面的儿子,这时她家已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富户了。然而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她多年的平静都在那如雨一样的泪珠中破碎了……
他无言,山野的风吹荡着他那空空的裤管,吹着那坐在轮椅上的人……
第101篇、鱼水情深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得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这两句对白很经典,几乎谁都知道,但却很少人知道故事的全篇。 鱼儿从小就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她从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安静。她喜欢在水里蹿来蹿去,先是个50米冲刺,然后来一个急刹车或是一个急转弯。每每这时,水儿总是微笑地看着鱼儿……有时,鱼儿会碰到一些令人丧气的事,但在这时,温柔的水儿总是静静地倾听着,抚慰着鱼儿。 白天,水儿把鱼儿轻轻抛起,让她跃出水面,看看外面的世界,然后再将她稳稳地接住。到了夜里,水儿就成了最温暖的摇篮,他总是轻轻地摇晃,哄着鱼儿让她入睡。在夏天的夜晚里,水儿总是会将鱼儿拖到水面 鱼儿渐渐长大了,她发现心里有一样东西让她牵挂——那就是水儿。一天,鱼儿终于鼓足了勇气告诉了水儿她喜欢他,水儿却沉默了。“你为什么不说话?”鱼儿问。水仍旧沉默着,只是开始轻轻地摇着头。 妈妈说鱼儿不能爱水。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就好像斑马只能爱斑马,花豹只能爱花豹;条纹的只能爱条纹,斑点的又只能爱斑点,而斑点却是永远不能爱条纹的。
鱼儿不明白,如果条纹真的爱上了斑点,飞鸟真的爱上鱼而鱼儿真的爱上水,那又该如何呢?鱼儿不明白,她吐着泡泡对水说:“我爱你!”水儿再次沉寂,鱼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躺在了水的杯里………… 许久, 鱼儿的开口打破了沉寂:“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儿急了:“那你为什么不爱我?” 水却只能说:“我不能爱你,我居无定所,时常到处漂流,你和我在一起会很辛苦的。”
鱼儿又坚定地说:“我不怕,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可是,水终究逃不过漂流的命运,他流入了一条大河,鱼儿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他。他们相拥着饶过暗礁和险涛,流过江湖,跃下瀑布,流入一条小溪中。一路上,水儿将鱼儿轻轻抛起,又接住,再抛起,再接住,嬉闹着。水流越流越暖,最后竟快断流了! “
太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定居了。“鱼儿欢呼雀跃。 ” 不行,水面太浅,太危险了,乘现在还有退路,你赶快往回游吧!“水儿紧张地说。 ”不,不管怎样,我决不离开你!“鱼儿坚决地说。 为了减少水的蒸发量,白天,鱼儿静静地躺在水的怀里,不作任何运动。到了夜里,星星全落到了水里,鱼儿才开始嬉戏,把星星一颗颗吞进去,又吐出来,再吞进去,再吐出来,乐此不疲。 六月,火红的太阳照射着水面,尽管他们做了各种努力,可水儿还是在一点一点的蒸发。鱼儿的脊背渐渐地露出了水面,水儿努力地激起了波澜,湿润着她的脊背,不让太阳将她灼伤。可是这样,更加加速了水的蒸发。终于,最后的一滴水也离开了鱼儿。鱼儿躺在了龟裂的土地上,奄奄一息。 鱼儿的心脏在完成了最后一次跳动时,一滴眼泪从脸颊滑落。 突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在几声响雷之后,大雨倾盆而下,鱼儿又回到了水的怀抱,水儿呼唤着鱼儿,可是鱼儿再也没有醒来,水带着悲伤的心情载着鱼儿像风一样地奔驰,撕裂心肺的哭声,任谁都可以听到……………… 水儿载着鱼儿,奋力奔跑,流到了一棵干枯的小树旁,水儿侵入了泥土里,把鱼儿的身体埋进了泥土,水儿对着鱼儿已腐烂的尸体轻轻地说:”我们不用再到处奔流了,我找到了你的住所,从今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树顶上长出了嫩绿色的新芽,在上面有一滴水珠,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是鱼儿流下的眼泪…………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对水说:我一直在哭泣,可是你永远都不知道,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因为你一直在我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能看见我寂寞的眼泪吗?
也许,因为这是寂寞的情人泪。
鱼对水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因为离开你,我无法生存。
水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不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鱼对水说:我很寂寞,因为我只能待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因为我的心里装着你的寂寞。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寂寞是因为我思念你,可是,远方的你能感受到吗?
水对鱼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可是,好好的活并不代表我可以把你忘记。
鱼对水说:一辈子不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我最大的遗憾水说:一辈子不能打消你的这个念头,是我最大的失败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现在的我只想要一个一辈子的承诺可是,你负担得起吗?
鱼对水说:在你的一生中,我是第几条鱼?
水说:你不是在水中的第一条鱼,可却是我心中的第一条。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们都不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可是,知道吗?你是第一个我想要嫁的人。
鱼对水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水说:当我意识到你是鱼的那一刻,就知道你会游到我的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以为我对你的感情不会长久,因为那是一见钟情 .可是,我错了,感情如酒,越封越香,越长久。
鱼对水说:为什么每次都是我问你答?
水说:因为我喜欢在回答中让你了解我的心。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为什么你总是让我等待?
难道,你不知道,等待=失去信心=放弃?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那该有多好!
水永远都知道鱼的想法,因为鱼在水的心里。
但是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永远都不知道我的爱,因为我也许根本不在你的心里!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我可以游入你的心里吗?
——来不及疲倦,因为世界在变。有太多的梦想,还未实现。苦涩的感觉每一天都在冲淡思念,只允许在心中绕圈。
好想知道你现在可好,好想再和你拥抱,就算亲密一刹也好。说穿了,梦,只为了能和你再重逢。不管你现在懂或不懂,我都会坚持到最后一秒。
鱼哭了,水不知道,因为鱼和水,没有距离,鱼哭了,水根本不知道因为水已经习惯 鱼总是泡在水里,鱼哭了, 水不知道 水只知道 离开水的鱼 就没有了呼吸 。
第102篇、给个吻吧,董小姐

给个吻吧,董小姐
文○田小点
对不起,你不是我的菜
看到程大木的第一眼,董小薰就失望了。程大木长得还算说得过去,但带着一丝憨气,言谈举止略有些局促。董小薰认为他与老妈说的高大帅气、成熟稳重又风趣幽默还差着很大一截。她不由得在心里哀叹一声,妈,您什么审美啊,王力宏那款的才叫高大帅气好吗?
董小薰很想对程大木说,对不起,你不是我的菜,或者拿各种问题刁难他。可她不敢,他是老妈同事的外甥,如果丢了老妈的面子,她一定会被骂得狗血淋头。但如果是对方看不上她,那就不同了。
于是董小薰怀着让对方知难而退的念头,开始了和程大木的谈话:“我知道你们男人不管多大年纪都喜欢年轻小姑娘。我已经27岁了,你知道吧?”
“知道,不过你看上去最多25岁。”程大木一脸认真地说。
还挺会说话,但显得有点油嘴滑舌。
董小薰悄悄在心里给程大木加了0.5分。
“我不会做饭。”
“我乱花钱。”
“我不喜欢和公婆住在一起。”
“我不打算生孩子。”
“……”
董小薰给自己扣了很多帽子,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非常不靠谱的女人。她做好了被程大木讽刺或臭骂一顿的心理准备,但程大木只是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并没有说什么。
脾气修养似乎也还不错,做朋友他是及格的。董小薰骄傲地想。然后她对程大木微微一笑,站起身,踩着高跟鞋昂首阔步地走出了咖啡馆。
老板,加油
相亲结果完全符合董小薰的预测,程大木那边果然没有了下文。老妈叹息一声后,终于决定偃旗息鼓。
重获自由,董小薰感到快乐极了。她穿一条白色长裙,撑一把雨伞,步履轻盈地走在小街上,想象自己是雨巷里的丁香姑娘,逢着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然后爱情降临。
文艺女青年董小薰正沉浸在浪漫幻想中,忽然一声惊雷,吓了她一跳,雨也骤然剧烈起来。她拎起裙裾急急忙忙逃进距离最近的一家饭馆,顺便解决午饭。
饭馆生意不错,人满为患。董小薰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拿过菜单点了一份香菇青菜和一份米饭。
等待的过程中,董小薰意外地接到了程大木的电话,他说:“我们见一面吧,我有话跟你说。”
董小薰立刻心绪不宁了,他这是什么意思?想和她继续交往吗?不,为了有一天能遇到令她怦然心动的那个人,她一定要坚持原则,哪怕被老妈知道了不给她好日子过。
打定了主意,董小薰赶紧找理由拒绝:“我忙……我出差了。”
董小薰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她和前夫是相亲认识的,彼此有好感,觉得各方面条件都合适就结婚了,婚后才发现没有爱情的婚姻如同鸡肋。
所以从那之后,她开始排斥相亲,她认为相亲是向现实与生活的妥协,彼此盘算,彼此衡量,与浪漫与爱情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吃完饭,董小薰准备起身结账时,忽然看到程大木推门而入。目光相遇的一刹那,董小薰很尴尬,程大木眼睛里却闪烁着惊喜的光芒。
程大木坐在董小薰面前,笑容有些羞涩:“你是因为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我吧?我能理解。”程大木接着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我想努力争取一下。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要用什么样的方式追求你,才不会令你反感……”这时两人突然意识到周遭异常静谧,他们同时抬起头来,看到几个服务员围在程大木身后,与食客们一起饶有兴趣地在听程大木表白。
“老板,加油哦!”几个服务员神情认真地握了握拳,然后嬉笑着跑开了。
老板?董小薰知道程大木是开饭馆的,只是没想到就是这家。城市这么大,饭馆这么多,怎么她偏偏就误打误撞进了他的饭馆?董小薰不肯承认这就是缘分。
众目睽睽之下,董小薰的脸瞬间通红,她落荒而逃。跑到街上,董小薰才忽然想起,饭钱未付,下一秒她又想到《红楼梦》里王熙凤对林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
牛肉炒饭VS西瓜红裙子
周一上午,董小薰到公司,一眼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个包裹。拆开来看,是一条连衣裙,款式新颖时尚,颜色是西瓜红,带着点张扬,惹人注目。同事们吵着要董小薰请吃饭,她们说,这裙子做工用料都属上乘,价值不菲,可见对方待董小薰足够诚心。
董小薰立刻想到了程大木,他行动还真够快的。
她打算下了班就拿着裙子去饭馆找程大木,完璧归赵。没想到,程大木中午又来找她,捧着一盒牛肉炒饭,献宝似的送到她面前:“加了很多牛肉哦,闻闻,香不香?”董小薰不闻,也不答,将那条西瓜红裙子往他伸出的手臂上一搭说:“你这样高调地追我,会把我的桃花运挡掉的。”
程大木留下爱心炒饭垂头丧气地走了。
临走,他告诉董小薰那条裙子不是他送的,而他的竞争对手似乎比他更懂得董小薰的心,他看出董小薰很喜欢那条裙子,他感到压力很大。
董小薰整个下午都在想,送裙子给她的人是谁?虽然类似的裙子她的衣柜里有很多,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喜爱之心,因为那条裙子使她变得特别柔软轻盈。
牛肉炒饭虽然很贴心,但裙子能将她的心情装扮得美丽。更何况,那条裙子还代表着一场神秘又令人期待的暗恋。
所以这场有关爱情的对决,西瓜红裙子完胜牛肉炒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关键人物很快出场了,是这栋大厦一家商贸公司的市场部经理鹿先生。鹿先生抱着一只兔子站在董小薰家楼下问她:“可以一起喝一杯吗?”
据鹿先生说,他常常在电梯里遇到董小薰,有一次董小薰在电梯里跟同事说她养的兔子死了,她想想就伤心,说着她的眼圈就红了。鹿先生觉得她特别善良可爱,于是就喜欢上了她。
鹿先生的笑容很温柔,而且他又是这样浪漫优雅的男人,董小薰说不出拒绝的话,她也不想拒绝。
他们驱车来到护城河旁边的一家酒吧,一个长卷发的漂亮女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董小姐》。这首清新文艺又饱含深情的歌倒是火了一段时间,董小薰很喜欢,把它当作了手机铃声。
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
董小薰痴痴地想,如果有男人专门为她唱这首歌,她一定会心醉。不经意间回头,董小薰看到了坐在不远处的程大木,程大木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她,突然遇上她的目光,吓了一跳,慌忙避开。
程大木做贼心虚的样子告诉董小薰,他出现在这里绝非巧合。
董小薰去饭馆找程大木,问他安的什么心,是否想蓄意破坏?程大木拼命摆着两只手解释:“NO,NO,NO。书上不是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所以我……”
因为紧张程大木没有再说下去。董小薰想当然地以为,程大木在遭遇劲敌后,终于决定知难而退。同事们也都说喜欢自驾游、摄影和棒球,帅气睿智的鹿先生与董小薰更般配。
董小薰刚跨出程大木的饭馆,就遇到了路过的鹿先生,她不想让他知道程大木的存在,就说她是来吃饭的。鹿先生说:“以后别在这儿吃了,不卫生。”
董小薰知道他是为她好,可她心里还是不爽,她回头往程大木的饭馆里瞅了瞅,窗明几净的,哪里不卫生了?
对于自己这样的心理反应,董小薰把它理解成是对朋友的维护与尊重。
我丢脸了,我要去死
鹿先生又一次郑重地向董小薰表白时,她羞涩地接受了。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说服老妈同意她和鹿先生谈恋爱。老妈不同意,她知道程大木在追董小薰,而且她早就看中程大木了。
董小薰正和老妈争执不下时,接到了同事的电话。同事慌里慌张地告诉她,鹿先生在酒吧和人打起来了。董小薰挂上电话跟老妈简单交代了一下,就救火般地冲了出去。
到了她和鹿先生常去的酒吧,董小薰悬着的心才落了地,鹿先生正安然无恙地坐在卡座里和几个朋友聊天。
鹿先生看到穿着睡衣和拖鞋,披头散发的董小薰,眉头微蹙:“你怎么穿成这样就来了?”
董小薰接到电话前刚洗过澡,她担心他出什么事,急着赶过来,根本顾不上换衣服。从鹿先生的眼神里,董小薰看出他嫌她在朋友面前给他丢脸了。
“穿成这样怎么了?还不是因为担心你。”说话的人是程大木,他不知何时出现在董小薰身后,身上居然也穿着睡衣。
程大木转头对董小薰说:“阿姨不放心你,所以给我打了电话。”
董小薰说:“没什么事,同事搞错了,他只是拉架而已。”董小薰又转而对鹿先生说:“你没事我就放心了,那我走了。”
鹿先生淡然地点了点头,没有挽留她,也没有站起来送她,而是继续和那几个衣冠楚楚,看上去很有身份的男女谈笑风生。
董小薰沮丧失落地往外走,程大木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出了酒吧她却拐向了与家相反的方向。
“喂,你干吗?”程大木伸手拉住她的胳膊。
“我丢脸了,我要去死。”董小薰赌气说。
“犯不着为那些虚伪做作的人生气吧,难道他们平时不穿睡衣吗?不过是在酒吧喝个酒而已,搞得好像是要参加群面,不觉得傻气吗?”
群面?董小薰脑补了一下那个场面,咯咯笑起来。
“而且我发现那两个女的气质很一般,穿睡衣根本穿不出你这种效果。”
董小薰彻底消气了。
董小姐,你最美的样子我见过董小薰认真想了好几天,决定还是和鹿先生分手。任何情况下的嫌弃和怠慢都证明了不够爱。
见面地点依然约在他们最常去的酒吧,鹿先生迟到了,董小薰要了一杯柳橙汁,边喝边等。程大木突然抱着吉他出现在台上,惊得董小薰差点把含在嘴里的柳橙汁喷出来。
“董小姐,你最美的样子我见过,漫天花瓣在你眼前飘落。董小姐,你梨花带雨的时候很美,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董小姐,我心里不只装着足球和香烟,还因为想你丢失了睡眠,所以你以为的都不是真的……”
“笑一笑吧,董小姐。给个吻吧,董小姐。”程大木边唱边朝董小薰走了过来。
原来那天董小薰和前夫在酒店举行婚礼的时候,程大木就在酒店的二楼参加朋友孩子的满月宴。程大木趴在二楼的栏杆上望着交换戒指的新郎新娘,心里困惑不已:这个女人怎么哭得这么厉害,至于感动到这个地步吗?
董小薰哭不是因为感动,是突然发现她一点儿都不爱眼前这个男人,她感到一种人生无望的恐惧,可又没有勇气逃走。
董小薰望着程大木含情脉脉的眼睛,原本波澜不惊的心忽然轻轻一动。众目睽睽之下,董小薰勇敢地牵起了程大木的手,至于吻,还是留到以后吧。
第103篇、猫爱上蝴蝶

这只高傲的猫走过美丽的花丛,他没有爱上任何一朵鲜花,他爱上了一只紫色的蝴蝶。
鲜花们向猫展示着美丽,猫却对着蝴蝶说:“我爱你。”
蝴蝶用她紫色的微笑说:“我爱的是强者,你知道山林中的虎吗?
他是真正的强者。”
猫走了,他去了山里,他要证明自己是强者。猫找到了虎,他义无反顾地和虎缠斗。虎一抓就结束了战斗。猫在死前用尽余力咬去了虎的鼻子。虎输了,猫也死了。
猫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猫:“你有9条命,现在只剩下8条了。”
猫回来见蝴蝶。
蝴蝶问猫:“你真的爱我?”猫点头。
蝴蝶说:“我从没有见过喜马拉雅山的冰花,你给我吗?”
猫走了,他去了喜马拉雅山。但他的皮毛太薄,还没有采到冰花就冻死在途中。
上帝告诉猫:“你只剩下7条命了。”猫知道自己的皮毛太薄不能采到冰花,于是他求上帝帮他。上帝说:“你要用一条命换一朵冰花。”
猫爽快地答应了。他得到了冰花,失去了一条命。
猫带回了冰花,蝴蝶很高兴。蝴蝶说:“我喜欢海底的紫色珊瑚,你能给我吗?”猫去海里,但他不会游泳,很快便溺死了。猫又见到了上帝,他求上帝给他紫色的珊瑚。他愿意用一条命换。他得到了紫色珊瑚。
猫只剩下4条命了。他带着紫色珊瑚回来见蝴蝶。蝴蝶很开心,但她说:“你真是一只很优秀的猫,如果你能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我就会爱上你。”
猫很无奈,他怎么也想不出如何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这时他想到了上帝,但他知道只有死了才能见到上帝。于是猫毫不犹豫地一抓刺破了自己的心脏。
猫见到了上帝,他说:“万能的上帝,您能给我一颗彗星吗?我愿给您我的一切。”上帝说:“你只剩下3条命了,如果你全部给我,我就让天空划一颗彗星。”猫说: “我愿意,但我希望您能让我回一次人间。”上帝答应了。
猫回去了,他带着蝴蝶来到一个大平原。
夜里,一颗明亮的彗星出现在天空,绚丽无比。蝴蝶看到了美丽的彗星,她觉得猫很伟大,她爱上了猫。
猫现在连一条命也没有,他知道他的生命会随着彗星消失。但他爱蝴蝶,而且现在蝴蝶也爱他。而猫已经失去了和蝴蝶相爱的能力了。
猫对蝴蝶说:“其实我不爱你。”蝴蝶哭了,她恨猫戏弄她的感情。猫走了,他要趁彗星还没消失赶快离开。
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猫也消失在视线之中。
猫见到上帝了,上帝说:“你已经连一条命也没了,为了爱情,值得吗?”猫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觉得即使再做一次选择,他仍然会这么做,只是他很不甘心,但已无能为力。
上帝告诉猫他可以去天堂,当一只安琪儿。但猫却选择去炼狱,他说:“我去炼狱一千年,能再给我一条命吗?”上帝说:“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不行。”猫恳求道:“只给我半条命。”上帝答应了。
猫在炼狱中战斗着,黑暗、孤寂、恐惧与无休止的争斗每天都像一把把尖刀刺向猫的心脏。猫成了炼狱中的阿修罗。连上帝都觉得猫已经成为了冷酷战神。
一千年的战斗,一千年的苦,一千年的冷血,一千年的柔情,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铸炼。
一千年了,猫从炼狱中出来,阿修罗又变成了安琪儿。
猫拖着半条命回到人间。他找到了蝴蝶,猫说:“我很爱你。”蝴蝶却不相信猫,她还恨着猫。蝴蝶说:“除非你死在我面前,不然我不会相信的。”
猫笑了,笑得很悲伤。因为他只有半条命。猫掏出了心脏,他让自己的泪滴在心脏上。
蝴蝶知道猫没骗她。
蝴蝶说:“猫有9条命,你还会再回来的,尽管那时你只有8条命,但我们却能好好地相爱。”
猫说:“我回不来了,我连半条命都失去了。”
阿修罗失去了斗志,安琪儿没有了爱之箭。阿修罗终于被炼狱的洪水吞没,安琪儿也迷失在云雾之中。
猫在天堂对着蝴蝶说:“上帝给了我9条半的命,但我的爱却需要10条命,我没有另外半条。如果炼狱中的一万年,能给我另外半条命,我会再做阿修罗。”
蝴蝶流着紫色的眼泪说:“虽然那时我们的爱剩下半条命,却是一万年。”
爱一个人不要要求他做太多来证明他有多爱你,因为那样你会渐渐失去一些珍贵的东西,珍惜你的爱吧
第104篇、新年的康乃馨

实在说,这样的天气她坐在这儿很委屈。可委屈有什么用啊,生活就是这样艰辛,只有这样坐着,每天看着一个个人从车站走出来,站在她面前拨打电话,然后付费,她才能有收入。
她只有17岁,这个年龄应该上高中,可不行,她得坐守住这个讨厌的电话亭,自从爸爸出了车祸,她守在这儿已经三年多了,她想,她还得继续守下去,守到什么时候,鬼知道。
现在是除夕夜,远处早已有爆竹在响了,透过铁皮房的窗口往外望去,能看到天空中不时升起的礼花。铁皮房冷极了,她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两手搓着,哈着气温暖有点僵硬的双手,但这几乎没什么作用。她只好跺着脚,活动活动。
她的世界就是这两个平米,一天到晚看着人来人往,每张面孔她都陌生,偶尔会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留一下,拿起放在窗口的电话拨打,然后问多少钱。她就看看计话器上显示的时间,说出准确的价格。对面的人匆匆付账,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母亲下岗了,弟弟要上学。母亲就把她爸爸经营的电话亭交给了她,自己到菜市场上去卖菜。在这儿,没有人肯向她说一句多余的话。她还兼营着一些畅销杂志,没事的时候总爱低着头翻看,她从来都是轻轻地仔细翻动着,生怕把杂志翻旧了卖不出去。杂志看起来很新,可哪一个角落都有她的目光。她异常孤单,听着远处不时响起的爆竹声,她多想锁了铁皮房回家啊。可她不能,每隔半小时就有一趟或东或西的火车经过,说不定会有一些下车的人要来打电话,她得这样呆着,呆到最后一趟车驶过。
一对恋人从她面前走过,那女的一袭长发,紧紧地依偎在男的胸前,留下长长的影子慢慢地晃动着。她起先看的是那对恋人,等他们从她的窗口走过,她便盯着那影子看,直到影子完全从她的视线里消失。她又转回目光,搓着手,看远处不时升腾的礼花。
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里传来电视的声音:“朋友们,再过五分钟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让我们期待这一美好的时刻吧!”那是春节联欢晚会。电话里,妈妈说的什么她一点也没听眼,满耳朵是倪萍的主持词。妈妈放下电话,主持词也骤然断了,四周又安静了,她无奈地搓了搓手,哈了一口热气。
“你好,打一个电话好吗?”突然,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窗口。她一愣神,立刻笑着点了点头。面前是一位穿着大衣的年轻人,举止优雅,拿起了电话。她想,今天是除夕夜,好多人从外地匆匆向家里赶。她故意把脸侧向一边,不去听他的声音。
电话快打完了,年轻人放了电话,依然微笑着看她:“冷吗?”
“不冷。”她也笑笑,望着那张笑脸。
“我不信,肯定冷。”他调皮地说着,然后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纸币递给了她。
“对,对不起,找不开。”
她的确没有那么多的零钱找他,她有点抱歉。
年轻人头一抬,指着她身后的杂志说:“那我买你一本杂志吧,这样总能找开了。”“那也找不开,一本杂志才三块钱。”年轻人有点为难了,踌躇了一会,毫无办法。她说:“你走吧,没关系的,不收钱了。”年轻人不好意思,说:“那怎么行啊?”“咋不行,你快回家吧,家里人等着你呢。”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只好向她点了点头,离开了。
她重新把计价器归了零,正要抬头眺望远处的礼花时,忽然看见刚才年轻人递过来的那张百元钞票躺在电话旁边。她一愣,立刻拿起钱,门一关追了出去。幸好,年轻人还没有走远,她一喊,他停了下来。
“钱忘记了!”她走上前递给了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年轻人接过钱,反复在手中交替着。
“不为什么,这是你的钱呀。”她淡淡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年轻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消失在车站广场……
早晨,阳光洒满了车站广场,她在爆竹声中醒来,这才意识到是新年了。她打开那扇冰冷的铁皮房门,向外张望,忽然愣在了那儿:门前站着一位邮差,正要举手敲她的铁皮门。那邮差手里捧着一束正在怒放的康乃馨,递给她,然后拿出一张签单让她签字。她莫名地签了字,邮差转身就走。她喊住了邮差:“谁送的?”邮差指着花儿说:“他没留名字。”她便去看那束花儿,发现花丛中有一张小小卡片:“但愿新年花盛开。”落款是“昨夜归人”。她的头“嗡”的一声,眼泪突然顺脸而下。三年多了,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礼物。
这是她真正的新年,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
这时,一位老者走过来,拿起电话。打完了,问道:“姑娘,多少钱?”
“今天是新年,免费。”她高兴地回答,说完,看了一眼面前的老人,咯咯咯地笑了起
第105篇、扑克搭鹊桥
康复路有幢六层楼,顶层住着一户人家,三口人:一对小夫妻和一个老父亲。老父亲六十多岁,人称冯大伯。小夫妻对他很是孝敬,这样对他说:“爸,您老年纪大了,腿脚不灵活,这六层楼跑上跑下的,不说磕头碰脑,也怪吃力的,弄不好摔一跤,就更不好了。您就呆在家里别下楼去吧,要吃什么要用什么,说句话就是了,我们会给您买来的。”冯大伯平时不苟言笑,这时也没有说什么。可儿子媳妇讲究言行一致,当即把他
们说的落实到了行动上。这一天出门上班,就嘎的一声,关上门,啪的一声,上好了锁。冯大伯从此便成了笼中之鸟。
其实,小辈们所以这样做,心里另有打算:近年来,社会上流行老年迪斯科,那些老头老太在一起扭来扭去,硬是扭得腿脚灵活,脸色红润,个个年轻十岁。冯大伯虽然还没有正式跳过迪斯科,但经不住诱惑,也跑到老年俱乐部去看过两次。而且,跟一个老妈妈谈天说地,非常投机。小夫妻俩心想:父亲这样出去一谈,说不定谈出个事情来!虽说他们也希望父亲活得惬意些,但若给他们“谈”个“妈妈”来,那他们无论如何接受不了。所以,吃的、穿的、用的,他们待父亲百依百顺,就是提防一点:不让父亲出门。
冯大伯一天到晚被关在房里,自然烦闷得很,寂寞得很。可如今他靠儿子媳妇养着,又不好多说话。没办法,他只得到窗前多站站,好看看窗外的天,看看窗外的地,再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谁知这一站,竟站出一件事来。
就在冯大伯他们这幢楼的右边,也有一幢六层楼,两幢楼相距不过三四米。冯大伯站在西窗口直看过去,刚好看到对面也有同样的一扇窗,窗前也经常站着一个人。什么人?一位六十来岁眉目清秀的老妈妈,也就是老年俱乐部里碰到过的与他非常谈得拢的那位老妈妈!
却原来,老妈妈家里也有一个儿子一个媳妇。小夫妻俩得知母亲去学老年迪斯科,还跟人家老伯伯谈得火热。他们也怕母亲谈出事情,给他们领进一个“爸爸”来,所以也断然采取绝缘措施,把母亲反锁在六楼家中,不给出门。,老妈妈孤单单地在房间里,一会儿呆呆地坐,一会儿痴痴地站,一会儿打开收音机听听,一会儿又摇头叹气,有时还撩起衣角擦眼泪……
有一次,冯大伯看到,老妈妈在房里直转圈圈,后来又摆身子又晃胳膊,最后把背脊靠在桌角上来回磨擦。他知道,老妈妈在用这个办法搔痒!想自己,有时候背脊上痒了,手骨硬够不着,也只能采取这么个办法。冯大伯隔窗相望,心里不由一阵酸楚,要是自己的手够得着,他说什么也要去“帮助帮助”。他越来越觉得自己与老妈妈是同病相怜。这一怜,竟“怜”出了另一路心思,什么心思?少年夫妻老来伴。
这一来,冯大伯晚上就睡不安稳了,即使睡着,也经常做梦,梦见他的窗口与老妈妈的窗口架起了一座桥……桥,桥,桥!冯大伯很想与那位老妈妈谈谈,可怎么谈呢?下楼吧,出不去;隔窗谈吧,讲轻了对方听不到,讲重了让别人听到,不闹个满城风雨才怪!
冯大伯想着,想着,他想起了老妈妈上两次与他谈话时的情景,不由得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中午,他对儿子说,他在房间里闷得慌,想弄一副扑克牌玩玩。儿子问他一个人怎玩扑克牌,他说闲着无事,抽抽牌、猜猜牌,做做扑克游戏。儿子一想,只要一副扑克能稳住父亲的心,何乐而不为?于是当天下午下班回来,就把一副扑克牌买回来给了冯大伯。
冯大伯有了扑克牌,第二天一早就开始了行动,待儿子媳妇一出门,他就在窗玻璃上对外贴上了五张牌,这五张扑克牌分别是5、2、Q、Q、K。这是他向老妈妈发出的第一个信号,因为老妈妈出生扬州,这五张牌如果用扬州方言连起来读,便是——“我伲谈谈看!”
发出了这个信号后,冯大伯马上离开了窗口,到暗处注意对面那个窗口的动静。一会儿,老妈妈出来了,她趴在窗前,戴起眼镜,伸长脖子,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看着这五张扑克牌。冯大伯看见她的脸时红时白,心里好一阵咚咚乱跳。
第二天一早,冯大伯跑到窗口一看,高兴得没法说。因为在对面的窗玻璃上,也出现了三张扑克牌,这三张扑克牌分别是Q、10、2。
冯大伯马上连起来一读:“Q、10、2——谈啥呢?”他兴奋得双手一拍:好啊!老妈妈读懂了我的意思,咱们就可以谈下去了。
可是,下面的扑克牌怎么摆法,冯大伯为难了。他想说:“咱们做个伴。”可是翻遍了五十四张牌,怎么也摆不出这么一句话来;他想说:“咱们一起过。”也是没法摆。唯一能摆的一句话,又似乎是年轻人口里说说的。冯大伯只得一跺脚,什么年轻人年老人,反正都是一个意思,于是一下奔到窗前,在窗玻璃上贴上了Q、2、A三张牌,这三张牌连起来读,便是——“谈恋爱!”
老妈妈一看,脸孔就红了,继而掩面就跑。冯大伯吓了一跳,以为弄坏了事情。第三天一早,他来到窗前,却见老妈妈的窗玻璃上贴出的是这样四张牌:5、7、8、6。冯大伯忙连起来读道:“5、7、8、6——我媳不乐!”
冯大伯一看老妈妈摆出的是这句话,暗暗地松了口气,马上摆出了六张牌:7、8、6、2、6、8。意思是——“媳不乐你乐不?”
很快,老妈妈摆出了两张牌:5、6。
冯大伯一看“5、6”——“我乐!”当即就摆出八张牌:5、6、2、6、Q、Q、Q、Q。这句话的节奏已经加快了,读起来便是——“我乐你乐,谈谈谈谈!”
大概是这一炮打得有力,老妈妈的心也激动了,接着摆出了三张牌:Q、9、Q——“谈就谈!”
冯大伯一看“谈就谈”,脑子一动,一下子竟摆出了一长溜牌:5、6、2、6、9、Q、5、A、2、A、9、A、2、?、8、4,最后力口了——张司令。这十七张牌连起来读,简直是一封感情炽热的恋爱信,且看:“我乐你乐,就谈;我爱你爱,就爱。伲媳不是司令!”……
就这样,两位老年人的心合到了一起,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关节:登记结婚。冯大伯觉得事情应该速战速决,一看这天是三月六日,便想在“三八”这一天把事办了。第二天早上,他在窗口摆出了这样几张牌:先摆两张3与8,中间再把两张牌翻转合在一起,后面是三张牌:6、6、9。意思是“三八”这一天,二人合在一起,去乐乐酒家。
三月八日这天早上,冯大伯向儿子媳妇提出,他已经在楼上呆了好多日子,今天想到乐乐酒家去开开胃口,请他们一道去,还说像他们这样的和睦家庭上乐乐酒家欢聚,最好请妇联的同志也来参加。儿子媳妇不知是计,便满口答应了。中午十一时,儿子媳妇陪冯大伯到了乐乐酒家,老妈妈也由儿子媳妇陪着来了。本来,两家人各占一桌,但等妇联的同志一到,冯大伯马上走到老妈妈面前,向大家宣布了他们今天要登记结婚
的重大新闻。老妈妈也抽身站起,同冯大伯亲亲热热地站到了一起。
这一下,两家儿子媳妇都目瞪口呆:就算一见钟情,也不可能这么快呀,竟还要来个火速结婚!这对老年人究竟中了什么邪?
冯大伯和老妈妈见他们呆着,就一起举起了手中的扑克牌。接着,冯大伯把他们那奇异的恋爱故事一股脑儿全说了。
两对小夫妻如梦初醒,羞不可挡。妇联的同志拍手叫好,还当即哼出两句顺口溜来:
满园秋色关不住,两副扑克搭鹊桥。

(宋 河)
第106篇、锦衣不夜行

杨丽萍带着她的《云南映像》到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正是新年将近,亚红也从南京回来,打电话告诉我说买了两张票,她要穿那件南京云锦外衣去看杨丽萍的舞,算是给当天的观众“锦上添花”。
为了不给她这件“江宁织造”出品的锦衣有夜行的遗憾,她嘱我晚餐订了湖边的“在水一方”,她要带亲戚过来。
八点一刻亚红准时出现,手里牵着个八九岁的女孩,身后一对衣着朴实的中年夫妻,亚红指着那男人说:我哥。拉过女人:我嫂子。揽过女孩:我侄女。那对夫妻掩饰着内心的惶惑对我点头,迟疑不决自己该不该坐下,小女孩也是神情怯怯的。
亚红不停地给哥嫂布菜,让他们多吃。挨着女孩说了不少话,问她上几年级,喜欢不喜欢学校。成绩好不好等等。女孩炯炯地盯着四周的一切看,渐渐地话多了,女孩说:姑,这里很好看。亚红抚着她的头发:你将来可以常来。这里的大学很有名,你要努力,姑在家里等你。
那顿饭吃了很久,饭后送他们一家回招待所。风很大,天气更加寒冷,亚红脱下自己那件昂贵的云锦外衣披在女孩身上。
那天我们没去看扬丽萍,换了家酒吧聊天。亚红不说话,默默地喝着酒,三杯之后才红着眼对我说:那人不是我哥,是我中学的语文老师,是他。
我愣住了。
我知道他,亚红的初恋。
那时的亚红是高中一年级学生,他是刚刚从外校调到县重点中学的语文老师,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白皙、清瘦、文弱,穿一件天蓝色上衣,晴空万里的颜色,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诗意。亚虹就在他开口说第一句话时爱上了他,他也爱这个聪慧灵气的女学生——这当然不被允许。于是亚红被父母送到了城里姨妈家,他去了更偏的乡村,生活艰难,初时亚红给他写信,托同学辗转交给他,那么执迷不悟地写了一封又一封,他却一封信也没回。亚红高三那年听说他结婚,痛哭一场后发奋读书,大学第一年就听说他有了女儿,生活愈加贫穷。
去年他因工作终于调回小县城,他的妻女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想起了她所在的城市,拿着辗转得来的号码,在新年,临近的时候携妻女来到这里,却又不打算去找她。他们在城里一家地下室的招待所住了三天,逛了公园、商店,还看了一场电影,踏在厚厚的宝蓝色地毯上看银幕上聚光成影,他想那是她的生活,离他很遥远,但是很好。于是心安,他想他应该回家了。从电影院出来,他一个人去买回程的车票,走在街上看着这个有她的城市,看见路边的电话亭突然就想给她打个电话。
亚红下楼时接到电话,声音很陌生,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时,她的脑子像被当头一击,藏在角落尘封的往事被击打出来。她这么多年都没想到过他,她原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了初恋情人的脸,但回忆却带她翻越青葱的群山,那些前尘往事都回来了。
他只是怯意,喃喃地说只是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可她不让他挂断电话,自己驱车在那条街上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找,终于在街头拐角处看到他。看到他的一瞬,她倏地坠下泪来——他穿着单薄的衣裳在昏黄的街灯下站着,双手抱臂抵御刺骨的寒风,他的脸在灯光下是深褐色,上面沟壑纵横,头发也变得花白,他还不到四十岁。她在车上泪水滔滔。
他是谦卑和不安的,连连说实在不想打扰她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她却说你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亲人,坚持要请他们吃饭。
她在席间看着当年的情人和他的妻,他们小声地说话,局促不安,带着谦卑的笑。只有小女孩渐渐没有了先前的拘束,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声声叫她“姑”,把她的心叫得酸楚。
我说你可以送孩子别的,那件云锦外衣对她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亚红说,我只是想留一点什么给他那贫穷的弦子,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许多美好的、如花似锦的东西,种一点美好的希望在她心里,如此,才不算锦衣夜行。
第107篇、七年之痒,爱的真谛
那一年,是我们结婚七年的庆典,我们选择了一种别致的方式结束我们的“七年之痒”,我们去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庆典晚会,内容非常广泛,有知识问答,还有一些俩人共同参加的竞赛,在妻子的鼓励下,我们报名参加了其中一项。
题目非常简单,几位妻子或丈夫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然后戴上面具,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让对方的爱人辨认,如果谁能够猜出,便可以领到一份丰厚的礼品,这类题目吸引了许多伴侣的注意力。
台上台下哄笑声不断,无非是丈夫认错了妻子,或者是妻子认错了丈夫。
轮到我们一组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我害怕妻子认错了我,更害怕我会认错了她。
所有的人都迟疑着,我们都吸取了前几轮失败的经验教训,在努力回忆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到一双忧郁的眼神走向我,从那种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个整日里忙碌的身影,她时刻牵挂着我的脚步,点缀着我的爱恋,是她,我们几乎同时走到一起,四只眼睛有力地凝结在一起,没有人能够分开,当我们同时摘下面具时,我看到妻子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们谈白天的心得,妻子告诉我,只要对方是爱你的,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那份思念,接下来,妻子给我讲了她以前从未提起的一段往事:
外婆在生下舅舅不久,便在一次逃荒中与外公失散,一晃眼,就是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里,外公一直在努力寻找外婆的下落,无数次的努力,无数次的失败。
二十年后的一天,在异乡的大街上,外公看到一个穷困的妇人,身影佝偻不堪,面容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闪烁着一种怜悯。外公只是路过,那妇人抬头看他,他也看那妇人,但外公没走多远,却突然折回身来,抓住那妇人的手,妇人吓得哆嗦成一团。这个人正是外婆。她在几十年的流离失所后,得了严重的失忆症,她根本无法认出外公,外公后来告诉我们:当时一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是她。
在接下来的近十年时间里,外公遍寻天下名医,为外婆治病,但无济于事,外公毫不气馁,每天照顾她,就在十年前的一天,外婆突然叫出了外公的小名,那一刻,外公老泪纵横。
妻子最后对我说:当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公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外婆,现在知道了,那是爱的眼神,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也许时间毫不留情地摧毁了你的容颜,但有一双渴望爱的眼神永远为你敞开着,那种清澈,那份欢喜,那份不可名状的牵恋,那种爱过你的灵魂始终栖息在那里,不曾离去。
纵然时光能够带走所有的青春和美貌,但那份爱,却一直掩藏在我们看过云卷云舒的眼睛里,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我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你,刚刚认识的你,单纯的你,敢爱的你,你说,我会选错吗?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明白了爱的真谛。
第108篇、中秋节的香菇宴
结婚时正值中秋,家里没钱摆酒,他们就跑到杭州,旅行结婚了。
两人玩了5天,最后一天,男人想,让女人吃点儿好的吧。于是到饭馆吃饭,点了三菜一汤。其中一道菜,是从未吃过的香菇肉片。20世纪80年代,香菇还算昂贵的菜。男人坚信贵的就是好的,好容易带女人下回馆子,应该吃点儿好的。
女人问男人:“你爱吃香菇?”男人说:“是,你呢?”女人微微一愣,幸福地回答:“我也是。”
日子静默流淌,他们的生活平淡而温馨。孩子出生后,日子过得更紧巴了。女人的母亲来看她,带了很多鸡蛋和山核桃,愤愤地说:“叫你不要嫁他,你偏不听,孩子也跟着受苦。”女人说:“妈,他对我好着呢,人也活络,会过上好日子的。”
贫穷的日子里,他们却没有忘记香菇。男人生日、女人生日、孩子生日、春节、中秋……凡是有些意义的日子,女人都尽量找些香菇入菜,没有新鲜的可买,就买干的。她记得他爱吃香菇。
结婚第十年,男人和朋友承包了一个园林建设工程。女人给工地上的工人做饭,香菇炖鸡、香菇肉片、素炒香菇,样样做得很棒。别人夸她厨艺好,女人在心里笑:这都是为我男人学的。
日子慢慢好过了一点儿,然而男人却迷上了赌博。为此,两人争吵不断。结婚的第十三年,男人偷了女人藏的钱去打牌,女人冲到牌场大闹一场。男人追着要打女人,女人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孩子问她:“爸爸怎么了?我要回家。”女人哭着说:“爸爸不要我们了,以后你跟妈妈过。”
接下来的6个月,女人真的没回去过。亲戚们都来劝她,她却谁的话也不听。女人虽爱男人,但她也是有脾气的,况且,男人没来接,怎么回去?
快中秋了,母亲说:“要不你就离婚,要不就回去,中秋节了,这算怎么回事?”然后把她拽回了她和男人的家。男人不在,屋里一片狼藉。母亲把亲家母叫来,要好好谈谈。
谈到中午,女人做好饭菜,男人也回来了。饭桌上气氛凝重,大家都吃得小心翼翼。忽然,男人的母亲惊奇地问他:“哎?你不是总说香菇味道奇怪吗?什么时候开始吃了?”男人不好意思地抓抓头,说:“结婚的时候在杭州,点了个香菇肉片,小英喜欢吃,也经常做,我就喜欢上了。”
小英是女人的名字。女人的母亲回过头问她:“我记得你也不喜欢香菇的味道。”女人说:“他点了那么贵的菜,我不想浪费,当时是勉强吞下去的。他说他爱吃,我就经常买给他吃,后来吃多了,觉得香菇真的很香。”
说话的时候,女人微笑着,眼泪却顺着脸颊流下来。原来两个人都傻了这么多年,为了爱人,一直忍受不喜欢的食物。可是,慢慢熟悉了香菇的味道,却在琐碎的生活里淡忘了最初的包容和无尽的爱。
此后,男人戒了赌,努力挣钱,日子越过越好。又一个中秋,他们再游杭州,最后一天又去下馆子,点了三菜一汤,全都是带香菇的。男人说:“如果时间让我们遗忘了爱,就让香菇来温习吧。”

第109篇、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

那年暑假她17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几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几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第110篇、名将陈赓的爱情故事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孔雀东南飞》触动伤心事

抗日战争中的百团大战后,八路军第129师趁部队休整,开了运动会。这一天,正巧刘伯承师长过生日,运动会总指挥、第386旅旅长陈赓便给抗大政治部主任罗瑞卿挂了个电话,把抗大文工团请到师部来演戏,助助兴。台上演的是《孔雀东南飞》。傅涯扮演小姑,她同情新嫂嫂,怨恨母亲拆散人间的恩爱夫妻,演到伤心处,她的眼泪滚滚而下;陈赓坐在台下看戏,触景生情鼻尖一酸,泪水也下来了。他抬起大巴掌撑住额头,顺便遮住眼睛……陈赓,湖南湘乡县人,1903年出生。14岁那年,他还在上高小时,父母做主给他娶了个比他大两岁的媳妇。他不满意这桩包办婚姻,离家出走,到湘军鲁涤平部当了兵。1921年,他退出旧军队,于次年在长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陈赓后来投考黄埔军校,成为“黄埔三杰”之一。1926年9月去苏联学习,次年2月学习结束,来到上海。1927年初夏由周恩来撮合,他与上海女子王根英在武汉结婚。
“七七事变”后,王根英随周恩来到西安,随后又赶到八路军总政治部。这时,陈赓已是八路军第386旅旅长,见到了久别的妻子。可是,才过了半个月,王根英接到组织上的通知,要她到延安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9月15日,陈赓送王根英上路,根英流泪了……1938年秋,王根英从党校学习结束后,调回129师财经干部党校任政治部指导员。此时,386旅正朝着这一带集结。王根英很高兴,心想不久又可以见到心上人了。谁料,1939年3月8日,在一次反扫荡中,王根英英勇牺牲了。
这天,陈赓正在给部队讲话,通信员送上一份电报,他一看:王根英在掩护战友撤退时壮烈牺牲!陈赓忍不住痛哭失声,猛地拔出手枪,冲着天空“砰砰砰”射出愤怒的子弹。他流着泪水,独自一人在积雪尚未融化的树林里站了很久。今天台上演出《孔雀东南飞》,陈赓又流泪了,他又想起了生于“东南”的妻子王根英……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早在抗大文工团演出《孔雀东南飞》之前,有一天,3位剧社的姑娘跟着团长王智涛去取道具。她们早就听说陈赓的许多传奇故事,见到他就嚷着叫他再讲些战斗故事。“我没啥讲的!”陈赓冒出一句,“南昌起义受伤的时候,我当时真想开枪自杀。”姑娘们走后,团长王智涛眯着眼睛问陈赓:“老首长,你喜欢哪一个?”直率的陈赓随口说道:“中间那个。”中间那个正是傅涯。傅涯1918年出生在浙江上虞县。大哥傅森在林伯渠的影响下,早年参加了革命。1938年,傅森从西安捎信来,动员妹妹参加革命。这年4月,傅涯和弟弟傅桑、妹妹傅英,千里迢迢奔赴延安,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灵巧白净,行军途中休息时总要跑到溪边,美美地喝个够;然后寻个隐蔽的地方,洗去满身征尘。大家都说她是水仙子转世,跑到哪儿都水灵灵的。不久陈赓和傅涯单独见面了。他问傅涯:“我有许多男朋友,也有许多女朋友,你愿不愿做我的朋友?”约会之前,傅涯考虑过,参加革命前她与表哥订过亲,她已去过几次信,希望表哥能和自己在一起。可他不肯来延安,傅涯想等她与表哥的关系结束,再与陈赓交朋友。“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吧。”陈赓答应了。但他太喜欢傅涯了,一面等待,一面将自己爱上傅涯的事报告中央组织部。想不到延安方面答复:此人有“特嫌”,不能与之恋爱。过了一阵,上面又透来消息:不是她本人有问题,据我方情报,她大哥是国民党党员,在家中接待过一些进步青年、共产党员,也接待过一些国民党特务。傅涯是个演员,追她的人很多,她却专门看中你,倘非看中你的地位,便是有别的政治目的。抗大姑娘多的是,你可以另挑一个!
傅涯的母亲从小失去父母,只有一个亲妹妹相依为命。傅涯自幼与姨妈的儿子一块上学。表哥正义感强,常给她讲“国家落后,总要受人欺负”的道理,他从南京中央大学建筑系改学农业系。傅涯则准备报考化学系。“七七事变”后因为不愿当亡国奴,两人一起回到老家。一天夜里,表哥突然提出要与傅涯同居,他是看到表妹聪颖可爱,担心别人夺走了她。傅涯一看表哥想和她生儿育女,便与他发生了争吵。
一个偶然的机会,傅涯碰到表哥的一位好友,得知他后来考上了中央大学研究生,并随校撤到了重庆。傅涯要来表哥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劝他速来延安,抗战救国。
但半年过去,没有回音。而在抗大,傅涯常常自豪地向同学们讲述陈赓的传奇故事:危难中背过蒋介石,救了老蒋一命;坐过国民党的监牢,宁死也不变节;南昌起义中身负重伤,断了腿骨,硬是虎口脱险;长征中拖着伤腿,过了雪山草地……在傅涯心目中,那个表哥渐渐地远了、淡了,他怎能和陈赓相比呢?陈赓勇敢、机智,视高官厚禄如粪土。
傅涯决心已定,不言不语,一直等着陈赓,直等了三个春秋。
小平说:让延安成全他们吧
演《孔雀东南飞》时,台上台下俱流泪,这一片痴情,感动了也在看戏的129师政委邓小平。看完戏,他找来师政治部主任蔡树藩:“我们不能当《孔雀东南飞》里的那个焦老太。给中央发个电报,傅涯的哥哥即便是特务,傅涯本人是共产党员嘛!让延安成全他们吧。”1943年2月,陈赓结婚的事被批准了,傅涯迅速赶到河北涉县的师部里。当夜成婚,翌日行军。山路崎岖,陈赓马在前,傅涯马在后。40岁的陈赓倒骑在马背上,美滋滋地欣赏自己的俏丽新娘。傅涯羞红了脸……
婚后,傅涯只在司令部里住了几天,便搬到附近双曲村农民家,从事农会工作。每隔七八天才回来一次。有时一忙,很久也顾不上回去。但每次分手,她都要送陈赓一个日记本。陈赓记完日记,也由她保管。新中国成立后,陈赓被授予大将军衔,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傅涯在中组部工作。1961年元旦后,陈赓夫妇携子女去上海疗养。3月16日晨,陈赓因心肌梗塞复发,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8岁。陈赓逝世后,傅涯一边工作,一边抽空整理陈赓的日记和文字材料,借以寄托自己的哀思。更令人敬佩的是,她还四处奔走,找李强、童小鹏等人调查,亲笔撰写了翔实生动的王根英烈士传——《报国何计女儿身》,发表在《红旗飘飘》上。
(摘自《红色恋人》杨雪燕 杨闻宇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11月)
转自:新闻午报
第111篇、谢谢你让我明白,我什么都不是

一、
“我们分手吧。”
这是他发来的短信,她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良久,回了句
“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明年要高考了,我不想影响学习。”
“好。”
......
她捏着手机,抬起头,不想让眼泪流下来。有谁曾说过,这是最烂的分手理由。可是她不想多问,因为这话是他说出口的,只要是他的决定,她都会赞同,四年来,一如既往。
二、
一个星期后的某一天,和朋友逛街时看到了他熟悉的身影,他身旁站着一位娇小的女生,手牵手,很亲密。
她的心像是被千万根针扎着,连呼吸都感到痛。即使早已料到会是这样,但她还是没有勇气去面对。她狼狈的逃掉,想躲开这一切。
回到家,终于可以大声的哭泣,朋友抱着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能做的只有不停的替她擦眼泪。时间慢慢的走过她安静的睡着了。
她习惯了他在身边,就像每天必须吃饭睡觉一样顺其自然。
三、
分手后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是在一个午后,太阳已经落山了,剩下一点余辉照着天空。
“你出来一下,我在‘失忆的月亮’等你。”他淡淡的说。
“好。”
没有问为什么,挂了电话,她穿上外套就出门了。
........
很久没见他,好像瘦了。头发还是原来那样短,还记得他说这样利索点,精神点,打理起来也不麻烦。旁边坐着他的女朋友,脸色看起来好像很不好,不过看起来还是很美丽。
见到她来了,还未等她坐下,他便开口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你是不是过分点了?”
心一紧,更有点莫名其妙。
“我怎么了?”
“你怎么可以叫你朋友去打倪乐?”
“倪乐?”她转头看了看他的女朋友。
“就是我!”
“我没有。”
说完她起身准备离开,她没有叫人去教训倪乐,更不想听到他为了她来教训自己。倪乐却先她一步拦在她前面,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她抬起左手准备打还回去,却被他拉住了,倪乐又一耳光扇了过来。她瞪着他,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心像被撕裂了般疼,用力的甩开他的手,踉跄着走出了‘失忆的月亮’。
他居然帮着别人来欺负自己。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让她知道这不是一场梦。
四、
后来才知道,原来朋友见她为了他这么难过,就恨倪乐抢走了他,于是决定教训她一番,然后他就把责任归咎在了她身上。她一点也不责怪朋友,因为这让她看清了他,四年的相处也没能让他懂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四年的感情也抵不过一段刚开始的恋情。
她拉黑了他的QQ,删了他的号码,扔了一切与他有关的东西。
她要把所有有关他的记忆统统忘掉,再也不去提。她发誓,从此以后不会再对他存有余恋。
她找了个新的男朋友,男孩对她很好很好,百依百顺,她的什么要求她都会答应。
她看起来很幸福,很满足。
五、
一年后,他参加完高考了,去了另一个城市。
他临走那天,她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你,不过我会补偿你。”
她笑了,笑得很灿烂。
她只回了句
“谢谢你让我明白,我对于你,什么也不是。”
独白:
四年来,我以为你一直很爱我,我以为我们可以就这样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我努力的学习,为的就是能和你在同一所学校,可是最后你却离开了我,其实我很不甘心就这样放你走,但我知道你现在追求的早已与我不同,把你强留在身边我也不会幸福,成全你的自由,一切化为零。愿你我都安好。
第112篇、点到为止的爱情
文/新浪网友 冰雪儿 图/赵婷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
认识洪的地方是我们这个小县城唯一的大众舞厅。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身份是分居,而他是离异。
那天,从北京回到这个小县城后我第一次和姐姐去舞厅跳舞,跳舞的人素质良莠不齐,水平也参差不齐。洪应该算得上是佼佼者吧,在我数次踩上他的脚后,在他的不厌其烦的带领下,我终于找到了那种飞起来的感觉。洪一直在我耳边涛涛不绝地讲着,虽然所说的大多是那些官场上的套话,那些空洞的说教。但此时在我寂寞的耳朵里听来也是十分受用。我们一直跳,一直跳,跳到最后一曲。灯光亮了。我抽出手委婉地说:再见!他跟在我身后说:能否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姐姐,小声而迅速地报出了我的手机号,我想他能不能记住,那就不是我应该管的事情了。
回到家正在洗濑的时候收到他的短消息:文老师,认识你很高兴。
我才想起来他一直以为我是老师呢。
三年以前,我的确还是这所小县城的一个小学老师。然而,为了一场不那么真实的网恋,我象飞蛾扑火一样去追求幸福,辞了职奋不顾身地跑去了北京,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是短暂的,为了这短暂的幸福,我经受了长长的折磨。他能和我网恋,自然也就能和别的女人网恋。三年时间,他一次次不知疲倦地在网上寻找着真爱,还美其名曰:我只是在打游戏。也许在他的眼中,生活就是一场游戏吧。我心灰意冷,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只是回来的时候,我已一无所有。
当然,我不能告诉洪这些。在他问我是不是老师的时候。他自信地笑了:我一看你就是个老师,那么斯文。
看了短信,我没有回,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二天吃过晚饭时已经七点,而舞会七点半开场。想给姐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才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文老师,今晚去跳舞吗?我等你。我飞快地回了一个字:好!
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一个人少的角落里,我从他的面前走过时,他轻轻地拉住了我。这一晚,我没有和别人跳。他很会带人,总是恰到好处地引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前进后退,我发现和他跳舞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在我面前,他依然涛涛不绝,而我,开始喜欢看他说话时的神情。他长得并不帅气,皮肤还有点黑,他是很健康。他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生机,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我有时候偷眼看他时会发现他也在偷偷看我。我想那时候我的心是甜蜜的,幸福的。心情是愉快的。
他的话越来越多,而我的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喜欢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静静的想着他。我想他大约有三十四五岁吧,但他的样子显得比较年轻些。他常常会给我发个信息。打个电话。有一天睡觉前,我看到一条他发过来的信息:跳动的爱,爱爱爱。。。。。。。。。。。。。满屏幕都跳动着一个字:爱!我的心莫名地被幸福包围着。但在相见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说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告诉我他的情况。但我想象我这种经历的人,是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的了。
该来的还是会来。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有事耽误了没有去,晚上就收到他的信息:我想有个家,可是就有人没有他。我回复:为什么没有她?他说:这个问题很复杂,以后慢慢给你讲。第二天晚上他就给我讲了:他三年前就离婚了,其实也没有大的问题,就是性格合不来,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特别别扭。他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跟着前妻。他说他前妻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也在政府部门上班。这时候我知道了他在一个镇上当主管教育的副镇长。我想到了我的情况,在这个还有点闭关自守的小县城,没有稳定的工作还是不太让人看得起的。但我能再骗他吗?我告诉了他我的情况,当然包括我那失去的工作,死亡的婚姻,和两岁的女儿。
他沉默了。我知道他心里有了想法,但是如果该来的,早晚要来。我很平静。
他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的心里很茫然。我没有做过生意,正在做着的生意一踏糊涂,但我还不打算放弃。你会离婚吗?当然,我说。
那天的谈话是个分水岭。从那以后,我能感觉出他的冷淡了,但我也没有多想,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会来。有时候偶尔遇上了在一起跳跳舞,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他总是会问:你的事情怎么样了?我也总说:还那样。再后来他不问了。我也不说了。有一次我好几天没见他了,见了面自然地说了句:几天不见你还真有点想你了。他轻轻地拥着我说:其实我也想你。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过。然后,他在我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你是个好女人,会幸福的。末了,他轻轻一声叹息:唉,你要是没结婚就好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告诉洪他同意离婚了。他说:能在一起过还是不要离的好,离了会很寂寞的。我无语。又过了一个月,我离婚了。办好一切手续了。他还是那样一副平静的样子,说:怎么样?离了婚很寂寞吧?其实我一直都是寂寞的,和一个只要网络不要现实的人在一起,生活会有什么内容?他平静地说:去应聘教师吧,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呢。我说:再说吧。
后来,我去了成都,呆了一个月时间,对他的思念慢慢浮上心头,一点点清晰。回来的当天晚上已是十点,我给他打电话:好久没见你了,好想你。他说:你睡了吗?我说没有,刚刚回来。那出来走走吧。
于是换上最漂亮的裙子,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他大大的眼睛里。他的脸上浮上了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们慢慢地走着,说着话。他静静地说:离婚几年了,不但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甚至发现自己正在渐渐失去爱的能力。好象从来没有说特别特别想一个人,也没有说非要见谁不可,好象是见也可以,不见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也不会特别想念。即使有一两个心动的,也不会维持很长时间。他说:我不是个好男人。
我说其实我知道你并不适合我,但我就是很想你,如此而已,没有要什么结果,就只是很想你而已。我想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从成都回来前就听姐姐说他也许是交了女朋友了,看见过几次他们很亲密的手拉着手散步。
慢慢地就走到了河边,路灯的光一点点地暗下去。无意间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一震,手就拉在一起了。又走了一段路,我俩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感受着他的体温,感受着他的呼吸,相识四个月来,第一次感觉这个男人离我这么近。他吻我的脸,我的眼睛,最后吻到我的唇。我从来没见他抽过烟,却闻到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我们紧紧拥抱着接吻,但我却没有心醉的感觉。他的手开始放在我腰际,后来慢慢游离,放在我屁股上了。我有点敏感,这时候感觉他身体起了变化。我有点害怕了,因为我并不想和他发生什么。我有点抗拒。他的一只手紧紧地搂着我,另一只手挪到我胸前,我用力推开他的手,想要挣脱他的怀抱。他轻轻笑着说:怕了吗?我冷淡地说:我不想这样!他说:你放心,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我说:那我们回去吧,下雨了。
回来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他说:我背你吧。我说走吧,两个人跑比一个人走快得多。后来我们打了一个三轮车回来的。
回到家,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晚上,十一点时收到他一条信息:睡了吗?我说:没有。
第三天晚上,发给他一条信息:睡了吗?他说:准备睡了。我没发。过一会儿,又发过来一条:你想过来陪我吗?气晕。还是回了一条:你睡吧。
后来,没有信息也没有电话。奇怪的是,我前些日子对他那象潮水一样汹涌的思念竟渐渐平复。我想,我们之间,只是一段点到为止的感情,走得太近,就连最初的那点吸引也慢慢失去。
第113篇、诗歌为箭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第114篇、提来米苏之恋

女生版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盼。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姿态。惟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这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坚持一种疏离的状态。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赶5点钟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来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拔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和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乘坐地铁。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提来米苏,是来自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提来米苏,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怦然心动。
星期一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分了。我还是去了,照例停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搭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好,今天的时间稍晚,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见男生把头发梳得这样的整洁。他穿乔丹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蛋糕店的盒子。那种小小的尺寸大概只能装进一块提来米苏,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诺基亚,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提来米苏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他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地望了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分,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蛋糕店吸收能量5分钟,买可乐,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蛋糕店的盒子。他依旧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得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提来米苏送给别人的样子。
星期三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分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次数多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因为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提来米苏正好好地躺在第二排的位置上。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极具磁性。提来米苏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提来米苏。我用了“竟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我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到6点30分,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然后,买可乐,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这次,他站在我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地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心跳过速,我怀疑我的耳朵一定被烧得通红。车厢里很静很静,连翻报纸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在这片寂静里的时候,我听见他很清晰地说:“你用J·adore?”这个厉害的男人连我用的香水都闻得出来。我这次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是深深的黑色。我镇静地说:“你用的CK BE。”说完便转过头去不看他。没有继续对话,彼此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要下车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伸出手接过来。小小的蓝色便笺,被我紧紧地攥在手心里,都是汗水。他走后我打开来看,是一个手机的号码。我想是属于黑色的诺基亚8850。
星期四晴
终于放晴的天气一时让我无法适应,太久不见的阳光下,我怀疑起这几天经历的真实性。最不幸的是——我弄丢了那张纸条。我依然6点20分去蛋糕店,5分钟后搭乘地铁。没有他。
真的是我做的一场梦吧!其实也很好,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感情也一定很好,不然他不会买提来米苏给她。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这小小的、被他拎在手中的提来米苏而喜欢上他的。我们是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尽管彼此一下就能闻出彼此香水的牌子。一个手机号码不能代表什么,尽管是我喜欢的黑色诺基亚8850。
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晴
我每天都在6点30分跑去搭地铁,却没再见过他。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曾经的缘分已经耗尽,现在连惟一的线索都被遗失,我连字都懒得再写一个。
星期一晴
我去穿了耳洞。左面两个,右面1个,一共是3个。为了纪念我3天就消失的爱情。很疼。我为了安慰自己,打车回家。
星期二晴
我生病了,这个城市现在流行的疼痛叫感冒。我躺在家里一直睡。
男生版
我是这个城市里的SOHO(在家办公)一族,单身,专门在家里用计算机帮人做室内效果图,不是经常出门,只要出门,我就喜欢搭乘地铁。
星期一雾
今天交图的公司离地铁很近。我还注意到了有一家新开的蛋糕店,里面有我喜欢的提来米苏,可以买回去配着咖啡一起吃。
冲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黑色的外套,又长又直的头发,双手上有洗不掉的油彩,还戴了很多的手链。我看她的时候,她一直在盯着我的提来米苏猛看,眼睫毛是蓝色的。本来还想多看她几眼,却被公司里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打断。他说今天的图纸完全没有问题,明天就把钱汇到我的账户里。我又回给他一些客气话。要下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应该还是学生,眉目间却有深深的坚持。她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却让人忍不住想去宠爱她。
她若有若无地看向我,我听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
星期二雾
我很早就来了,先买了一个提来米苏,拎在手里,找了个不明显的角落等她来。6点30分她来了,在蛋糕店里转了5分钟,然后去对面的便利店里买可乐,搭地铁。我跟着她进了同一个车门,我看见她眼睛微微好奇地睁大。
我转过身,背对她。玻璃窗上她的身影,让我如此着迷,我拿出手机发短信给朋友,让他们请我吃饭,因为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发过消息后,我仔细地看她,她仿佛在和谁生气,死命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始终没有抬起头。
那好吧,如果明天她还是准时出现的话,我就要留给她我的手机号码。
星期三雾
6点30分,我准时去了那个叫做KISS·N BAKE的蛋糕店。果然,她在。
她在仔细地看新出的水果蛋糕,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于是,我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她猛地转头看我。我冲她微笑,她却害羞地低下头走了出去。真是可爱的女孩!我们依旧搭同一班地铁。
这次,我站在她的旁边,仅仅0.01米的距离。我闻到她身上的J·adore的香味。我忍不住问她的时候,车上非常安静。我感觉心脏跳动得厉害。她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你用的是CK BE。真是厉害的对手,她竟然能闻出来我用的香水牌子。下车的时候,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给她。她伸出手来接的时候,我看见她白皙的双手和红红的耳朵。我想,她也应该挺喜欢我。
星期四晴
适合情人一起出去玩的天气,她没有电话给我。而我也因为赶一个设计而无法去赴6点30分的约会。我想,我是应该给这个女孩考虑的时间。我很安心地等待。
星期五晴
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工作的时候看了手机无数次,它好好的,并没有坏掉。
星期六星期日大概是晴
我熬了两个通宵,然后睡了两天,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能够肯定,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星期一晴
我6点30分去买了个提来米苏,然后去乘地铁。没有看见她,心情沮丧。她难道一点都没有喜欢上我,所以不理这个电话号码吗?
星期二晴(也是大概)
因为我病了,感冒!懒得再写字。
提来米苏版
男生和女生的病都好了。女生以前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碰不得的。可这次她终于决定要去吃一次提来米苏,作为对她没有结尾的爱情的悼念。
男生也决定最后再去那个地方买一个提来米苏,如果这次再没有遇到她也就真的算了。
6点30分,准时。她微笑着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忽然听见很熟悉的一个男声说:“我也要一个。”
第115篇、寒夜里他把我骗上床
从小我就是个谨慎的人,父亲对我管教很严,甚至到了专制的地步,让我既沉默内向又无比叛逆,我甚至看不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胆小善良的?冷漠怯懦的?直到18岁那年,我才渐渐感受到那种被关怀的快乐。
那一年,我高中毕业,第一次有了男朋友一盟(化名),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我喜欢那种有所依靠的感觉,每天都是温暖的。直到有一天,熟识的朋友告诉我,在和我恋爱的同时,一盟还有另一个女朋友,我觉得天都要塌了下来。就这样,我的初恋宣告夭折,还给我留下了难以抚平的阴影。
20岁的时候,第二段感情来到我身边。那时我在汉口的一家超市做营业员,男友明君(化名)是我的同事。相处一年后,我们见过了双方家长,稳定的感情让我又一次充满希望。一个夏天的午后,明君说要接我上班,可途中他因为别的事误了时间,快要迟到的我只好跳上另一个男同事的自行车,可就是这一跳,被赶来的明君看到,我和同事脸上的笑容让他觉得十分刺眼,他生气的离开,而负气的我也没有追上去。
等到明君重新回到我面前的时候,是另一个女人搀着他来的,看着醉醺醺的明君搂着那个女人,我什么都明白了。他没有做任何解释,却在很久之后回头请我原谅,但那时我心都凉了,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
这两段感情已经过去很多年,甚至连他们的样子都已经模糊了。可我的心底却慢慢地留出一个缺角,在那里我隐隐觉得,大多数的感情都不那么可靠吧。20岁本来是女孩最幻想爱情的年龄,而我却慢慢远离这份热情。我害怕再受到太多的伤害,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地碰触着感情,只要一点风吹草动,就让我收回了自己的触角,谨慎地和那些有意靠近的男性朋友保持着距离。
“被伤害过,阴影也有一点。那时我想,如果得到一份真正的感情要付出这么多代价,我宁愿不去争取。”榭枫平淡的口吻不露一丝波澜,这是作为30岁女人的镇定,还是30岁女人的无奈?她的描述里看不出留恋或是埋怨,有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不易察觉的遗憾。
我也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可以一晃就是10年。光阴就这样无情,我转眼30岁了。我以为我再也不会遭遇爱情,至少不再是让我为之怦然心动的爱情了。可是我又错了。
2004年的12月,我遇到了守彬(化名)。很小的时候,他曾是我的邻居。当时的守彬已经和相处6年的前女友分手了,分手后低落的生活状态让他的父母十分操心,于是极力撮合我们。至于守彬和前女友分手的原因,我辗转从他亲戚那里听到:那个女孩和单位的同事走得近了,被前去接她下班的守彬撞见,一点小小分歧越闹越大,最后导致了分手。听到这些,我心里一惊,多么相似的遭遇,为什么恋人之间的信任总是这么脆弱呢?
可是对守彬的敏感我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个这样在乎自己女朋友的人,也一定是一个对感情慎重负责的人吧,而且35岁的男人,总该成熟和稳重了。
2005年1月26日,守彬给我打了个电话,要我去他那里吃饭。“才认识就去你家,这样不好吧?”我问他。“寒冬腊月的,有什么必要出门挨冻找情调呢?家是温暖放心的地方。”他的话说得那么自然,让我找不到一丝拒绝的理由。
傍晚的时候,我还在公共汽车站东张西望,一张放大的面孔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去吃饭吧!”我一愣,还没有回过神,那人已经转身了,1.75米的个头,宽阔的肩膀,望着他的背影,我的心竟然轻轻地颤动了,这个男人让我动了心。
和他交往似乎成了顺其自然的事,我喜欢看他在厨房里忙进忙出的背影,而我只要坐在他给我垫好了海绵垫的椅子上,看着他在我面前摆好整齐的碗筷,喝着他给我煨的浓汤,全天下的幸福在那一刻好像都落在了我的身上。守彬对我说:这个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大的要在整个世界寻找自己的幸福,小的一转身就遇见了你。
说不感动是假的,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季节里,爱情就是衾衣暖被,一不小心就温暖了我的五脏六肺。
讲到这一段感情的开始时,榭枫托着下巴的手指似乎都有了活力。相较于之前的冷漠,这时的她才更像一个会快乐会忧伤的性情女人。“时间很短啊”,我说。“是啊,才短短半个月,我就爱上他了。”我正要微笑,榭枫又接着说:“幸福的时光也同样那么短暂……”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照旧去守彬家里吃饭。那个夜晚特别冷,我坐在椅子上,指甲缝里好像都灌着寒气。洗完碗筷的守彬捂在被子里,看着暖暖的他,我不由自主的哆嗦。“你也坐到床上暖和暖和吧!”守彬望着我笑,看着我犹豫的表情,他笑得更温柔了,“还怕我是老虎会吃人啊!呵呵。”
于是我们肩并肩靠在床上聊着些快乐的琐事。那种感觉很微妙,和守彬在一起的时候,他特别能给人一种家的感觉,我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也远远超乎自己的预料。正是出于这样的信任,还有守彬在我耳边反复的承诺,那一晚我最终还是没有拒绝他,守彬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相信他,更相信自己对他的感情,第二天一醒来我就忍不住开始憧憬我们的未来,我猜想那里一定有着美满的爱情和幸福的家庭。守彬要上班早早走了,虽然有点不适应这样的分别,但我快乐的心情一点也没变。这个早上,我回家的脚步都是蹦蹦跳跳的,走路也变成了一件无比快乐的事。
母亲发现了我的快乐,却蹙起了眉头。她提醒着我当初守彬和前女友分手的原因,告诉我要好好把握分寸。
我不以为然,但没想到守彬的态度从这一天起真的就变了,令我措手不及。我不愿意相信他是这样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更不愿相信他对我的感情只是一种随心的摆弄。我质问他,他却婉转地说,那个寒冷的晚上,他只是在对我考验。而他得到的结果是,我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这就是我憧憬的感情生活么?他甚至怀疑作为一个30岁女人的我,不可能这样单纯和简单。面对这样的质疑,我只有难以言喻的心疼,为什么发生在我身上的感情总是充斥了信任与怀疑,忠诚和背叛的挣扎?
更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我发现我居然怀孕了。当我告诉他我怀孕了时,他向我投来的是更加质疑的目光,仿佛我是在欺骗他。我望着那个曾经温柔体贴的男人,他的眼神陌生得让我害怕。我想告诉他,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要接受这样的考验才会真挚长久,需要接受考验的是他那一颗不信任爱情的心,而不是对他付出过真实爱情的人,比如那个曾经为他付出6年青春的前女友,比如现在这个被他深深伤害了的我。
“我把孩子打掉了,以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第三段感情。”榭枫一直云淡风轻的脸上渐渐爬满了泪痕。“我真的希望守彬不要再让别的女人为他真心付出后,又彻底被伤害。”
第116篇、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女孩每天临睡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
后来女孩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第117篇、如是爱情

不知从哪里小威弄来一株沙漠玫瑰,一副孱弱的身姿绽着娇小的花朵,霎时间被感动了,是什么使他这般顽强,竟开着这娇小的,娇小的,确实那么鲜翠的花瓣。初始的时候还算勤快,每天都会看看用饭缸做的花盆是否还存着足够的水,过了些时间,终究还是累了,然后看着沙漠玫瑰在太阳的严刑拷打下一点一点的变干,变枯,如是爱情。些许是睡着了,在这个炎热的夏夜是容易让人犯困的,何况是这般娇小的沙漠玫瑰,我想着来年复苏的春天里,也会有一簇一簇的青色,窜着头,凑着热闹。
晚上的夜空被灯光晕开了一层光幕,星星藏着黄茫茫的灯光下,找不到了,许久之前是不是也有个于此时这般的夜呢。
二区的舞会又在这个周六如约而至,闲来没事也在哪里站了些会儿,不期然的有一抹身影竟是霸道的闯进我的视线,铅垂的头发一薄一薄得堆着,灯光打在上面,泛着黄黄的光。
她从我的身边走过,如丝的长发滑过我的手掌。
这个发卡是你的吗?
哦。谢谢!你微红的脸庞让我想起山间的未熟透的樱桃——粉嫩若滴,看着你渐行渐远的身影,我傻傻的笑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也许就这样结束了,只记得那黄黄的光,如丝的长发,还有微红的脸庞。
竟是在200看见了你,一次一次又一次。思念就这样毫不客气的霸占在我心里。
开始想念一个人,不知她的名字,不知她的电话号码,不知她的QQ,甚至连漂流瓶都飘不到她亮着的头像,但也会幻想着在某个恰当的时候,我能遇见她。
就这样突然多了一个习惯,会站在阳台上静静的看着过往的行人,然后计算着与她相遇的时间,会一个人上自习,不为做题,不为学习,之为能安然的坐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咬着笔思考的样子,然后傻傻的笑着,嘴里嘟一声“真傻”,会看到你出去的时候也的出去,然后站在200的窗户旁,在你经过的时候哼着还算好听的歌,也会在你回二区的时候跟在你的身后,不远不近,从200到信息学院路,然后再走到你的前面,心里幻想着你能注意这个坐在你身后的安静的男孩。
我一直在想,到底该用何种方式给你说句话,是不是该假装给你借支笔,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哦,你是二区的,我见过。或者,悄悄的给你传个纸条:你好,可以认识一下吗。更勇敢的,在跟在你身后的时候,轻轻的走过去,然后拍着你的肩膀:嗨。我一直思考着合适的措辞,可以更委婉的,更委婉的认识你。只是恨我自己太笨太怯弱了,竟是不敢和你说一句话,哪怕是问你一道题。
知道你的名字是在一个阳光如薄雾的下午,浅浅的阳光照在身上,像是披着一件黄绒绒的薄衫,暖和和的。霜儿,在你同学叫你的时候,我一下子记住了,多么有灵性的名字啊。然后我在QQ校友上一页又一页的查找你的名字,当翻到第四页的时候,我一下子愣住了,那铅垂的头发,那可爱的笑容,似曾相识。
沙漠玫瑰枯了的第一个星期二,我还是鼓起了勇气给你写了张纸条:不知你是否注意你身后的那个男孩,只是坐在你的身后比较安然,很想给你认识一下。我是恨死你一排椅子了,像是一排蓝色的屏障挡着我,让我不敢伸出手交给你这个至关重要的纸条,给你的时候心里还是忍不住的突突的,而后故作轻松的看着书,脑袋沉沉的低着,空空的,手里的笔在纸上零乱的划着,等待着你给的判决。像是等了好久,你扭过头,低着,脸庞红红的对我说:对不起,下次吧。我想着徐志摩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便是你如此这样的吧。有风吹起,吹落一片纸,那纸上划满了“霜儿”。
没想到注意你已经有半年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茫茫的雪到一声一声的蝉鸣,从一树一树秃秃的树枝到满树绿莹莹的叶子,不曾想,半年竟是这么的快。半年来你的样子没有散去,却是越演越浓。初始还在心里,慢慢的在脑海,在血里,在身体的每一寸缝隙,甚至那天上的云,树上的鸟,夜里的风都有你的样子,是该有那么一个人,印记在我的生命里,不为花开,不为云来,甚至不为真爱,只为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坐在她的身旁,轻轻的拍着她肩膀,然后陪她走过一路,忘记一路。便是这样了。
第118篇、爱情 就是彼此温暖 永不相弃

生命是一个冗长的过程,时光以它特有的方式沿着特定的轨迹向前流窜。我们像两条未知的光线,在某一天,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这样交汇了。
五月的人群在燥热的阳光下来来去去。远处一个个或隐或现的大烟筒涌放着黑密密浓烟集结霸占了整个天空,吞噬了阳光的颜色,只剩下闷燥的感觉,让人混身不安。
暴雨来临之前,空气异乎寻常的闷热。行人在闷热里沉默前行,祈祷大雨落下之前回到带给自己安全温暖的地方。街边服装店门口的大喇叭播放着那些被老年人嗤之以鼻的说唱音乐。苏然站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的街角给安岩打电话,但电话那头传来的吵杂让她有种从未有过的反感,她挂了电话,关了机。她想也许在这个时候自己多少显得有点多余。只是在这样的场景里,她开始莫名地想念一个曾带给她无限温暖与安全感的男孩,想起第一次遇见安岩的时候,那时候的她莽莽撞撞的,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什么。好像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可以莫名其妙的一起等车,莫名其妙的开始攀谈,莫名其妙的一起下车,然后还莫名奇妙的进同一所学校。唯独不算莫名其妙的是我们互报了彼此的名字。
一条街,一场雨,一句话,他们的一切从那一刻便拉开了序幕,总是频繁的遇见,在同样的地点,简单的语言,明媚的笑容。
后来,他说那场雨是为他们下的,因为它让他们遇见了彼此。好像他们熟悉起来是那么的理所当然,甚至都可以没有太多过渡的阶段,她不知道苏岩是怎么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她也不知到苏岩是怎么让所有认识他的人在苏然面前帮他说好话的,但是她知道安岩所要的幸福她给不了,他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四处迁徙,不安定。关于爱情,唯希曾告诉她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可是她知道自己可能没有办法再给安岩温暖,更无法提及永不相弃。
【这个夏天,安岩,毕业了。】
六月,夏天以他仅有的方式靠近,似乎这注定是个离别的季节安岩还是决定回老家南京,他说家里人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苏然只是沉默着,因为她知道,毕业,这样的分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
在最后的那次聚会上安岩喝了很多,他帮苏然挡了很多酒,他同学开着玩笑说,安岩,你疼老婆,也用不着这么个疼法吧。安岩只是笑,然后一个劲的喝酒,他想或许没有比微笑更好的解释了,那场聚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才散,那是个适合幻想充满幻想的季节,栀子花逐渐开放了,还有野蔷薇、爬山虎在这个季节的围墙上蔓延开来。四年了,竟然是第一次这么晚还在校园里行走,他们并排走着,没有言语,安静的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走到足球场的时候,安岩突然听了下来,他在足球场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安岩说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这样我也可以安心的离开。
沉默片刻后,苏然开始说话,说那些在自己心里尘封了四年的往事。跟唯希认识几乎是从小就开始的,那些日子他们几乎是一起走过来的,他们在那个开始懂得爱情的年龄,约定好上同一所大学,那时候唯希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可是说好了的幸福,有人却先走了。
4年前在青海市街头曾发生了一起车祸,迎面而来的货车直直的撞上一个年仅18岁的男孩,送往医院时因流血过多身亡,当时撞上的那一刻苏然在对面的马路上撕心裂肺的叫喊,苏然一直都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一切,却是没有办法挽回。那是一种深刻的痛苦。当时的那种无能为力好像能够把本来就不强大的外表全部撕裂,裸露出其中毫无防御的脆弱。可是一切终究没逃得过命运的安排。那天是她和唯希考上D大的日子,彼此都很开心,他们约好在芙蓉路见面,为实现了她们的约定好好的庆祝一下,她似乎已经幻想号以后的那些情节,过程,早就一遍一遍的在初的脑海里展开,延伸,最后枝叶丰满,即将盛开。可是在这即将盛开的时候,时间却一下子散场了。
沉淀了那么久的感情,她本以为可以面无表情可以像是在诉说别的的故事一样,可是当她开始讲出第一句话的时候,她发现那些感情即使是在四年以后,也没有办法像预想的那样叙述的淡定和从容,她别过头,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可是,该如何控制好自己的呼吸。一切都是注定的,无法阐述,这也许都是命运,‘注定’这个词便将他诠释的淋漓尽致了。
那些彼此的照顾,与温暖的时光,只是再怎么温暖也无关爱情,苏然一直沉默不语。她想留住,可是她知道那一刻,再多的言语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决定了的离开,谁也无法阻止。
安岩还是走了,离开的时候苏去送他,当火车开动的那一刻,苏然站在月台上使劲的朝他挥手,然后眼泪就那么夺眶而出,苏然轻轻地喃喃的说,再见,再见,会再见的。
风是暖的,喜欢这种足以让人温馨一个季节的温度。她把手指张开,让风从指间掠过。她像是要抓住什么似的,可是经过手心的只是一片荒凉。其实谁也不会知道她有多么的不舍和难过,离开了也许就回不来了。从唯希离开的那一刻起,她比谁都清楚这个道理。
【青海---南京】
苏然拨通了他的电话,她说自己已经在南京火车站,可安岩却说,公司马上有个重要的会议,暂时脱不开身,他让苏然自己找个地方先住下,等忙完了再去找她。
秋日的阳光被路旁密密的枫叶切割的支离破碎,零落的洒在泊油路上,像闪着光泽的水钻。街上的行人和汽车在这座城市里川流不息的滚动,南京,在她的字典里仿佛是个很遥远的城市,可是此刻此刻她真实的存在这个城市中。她来这座城市寻找她的温暖,可是此刻她却觉得安岩是如此的遥远,即使身在同一个城市,可是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遥远。
初秋的午后,阳光被这座城市香樟的叶子切割得支离破碎。走在拥挤的人群中,目光游离。背景的喧闹,让她感觉多少有种深沉的寂寞与空虚。她低下头走到街道的长椅旁,坐了下来,很多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从她面前晃过。漫无目的地看着行色匆忙的路人,那些陌生的狰狞的面孔在她的视线中一晃而逝,然后看见对面坐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不时地转过脸去看身边那个恬静的女人。两个人的嘴都在有条不紊地张合着,就如两条吹不出泡泡的鱼在呼吸,时而扬起清浅的笑。琉璃的碎光映照着城市的半张脸,车忙,人忙,街道也忙。似乎就只能用忙碌来形容这座城市。她开始疯狂的想念安岩,那年夏天,宁静的海。淋过的雨,吃过的提拉米苏,期待过的夏天,炫耀过的笑脸。青春在喧哗,可是幸福却遗失在这个夏天,她还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他为她擦干眼泪抱着她说:“苏然,如果可以,请允许我给你温暖”。
【原来,我已不再是你的谁】
绛蓝色的天空像是泼墨后的大肆渲染,洋洋洒洒地铺满了整个天空,晦涩的压抑着。凌晨的时刻,她仍在安岩所在的城市游走着,冷清的街道,不时有阵阵风吹过,她只想在最后别离的时候,走走安岩走过的街道,然后和着这座城市夜深的孤寂,一起拥抱,一起哭泣。
买了凌晨3点的火车票,她想或许她本来就不应该来这座城市,没有多少感情是真的可以彼此温暖,直至永不相弃的。
或许是太累了,上了火车苏然很快就入睡了,她在火车上做了一个梦,很多次了,它总是处心积虑地出现在我的梦魇里,他梦见,在一个阴雨天,她和安岩跪在佛祖面前,他们一起虔诚的许愿:说保佑他们相爱,然后永远在一起。可惜,佛祖太忙了,他根本就没有听到她的愿望。又或许,永远太远了,连佛祖也不知道它在哪里。
其它的,她已经不记得了,或许生命本来就是一场华丽的幻觉。有人醒了,有人宁愿沉醉其中。只是她醒了,所以没有办法再沉醉其中了。时间冲淡了他们之间原本就未曾开始的爱情,还没来得及回首,就已经有人远去,有些人注定只是一个过客,路过彼此的曾经。经年之后或许谁也不会记得谁是谁的谁。
苏然从包里拿出手机,开机,他给安岩按了这么一段文字,她说;“安岩,你曾说如果可以,你愿意许我一世的温暖,可是当我带着我的温暖来到你的城市寻找那另一半缺失的温暖,想拥有你给的不离不弃时,我没想到我会看见这么一幕,你知道吗?当我站在你公司门口,看着你拉着一个那么好看的女孩的时候,我彻底的嫉妒了,你们怎么可以那么般配,那么幸福。看着你们笑的那么灿烂,我竟有种从未有过的难过,因为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我已经不在是你的谁了。”
看着明亮的玻璃窗泛滥着恣意绽放的云,她想再也不会想起那些拥有过的季节,曾经那些熟悉的事物都被迫抛弃在那个径直的夏里。她把电话卡抛向窗外,她想或许这样是最好的告别方式。没有挣扎,没有挽留。更不会有悲伤。
后记:
在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苏然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很长很长的文字,题目是《她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文中的女主角叫苏然,作者叫安岩。她擦擦眼角的泪水,她想只是同名,只会是同名。
---END
七月的时候,苏然买了到南京的火车票,她没有告诉安岩,她只想给安岩一个惊喜,奔波了20多个小时到了南京,苏然想,自己的突然降临,肯定会让安岩高兴的不知所措。
第119篇、关于爱的寂寞追逐
文/小衡(新浪网友) 图/赵婷
在一家露天咖啡屋,她安静的坐着。阳光慵懒的从对面大街上斜射过来,感觉暖暖的。王菲飘渺空灵的歌声,熟悉地缠绕着四周参差整齐的桌椅。

在她面前有一个陌生男人和一杯咖啡。咖啡散发着浓郁的香味,陌生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裤。
是在父母安排下的一次相亲,她答应了。
轻轻地摇晃洁白的咖啡杯,咖啡在杯子里晃荡。她很小心的呡了一口。咖啡已经从滚烫变得冰冷。
他们面对面坐着,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管说什么,这个男人都会礼貌的回应。她努力的想找一些话题来引起彼此的共鸣,最终发现力不从心。
她迷惑地看着那杯咖啡,感觉到茫然。然后轻轻端起,一口闷了下去。咖啡已经从滚烫变得冰冷,她喜欢这种感觉,冷冷的,触摸到内心。
她瞥着嘴,笑了。
路边梧桐的黄色树叶在风中一片一片地落下。隔着街,她轻轻地数着,一,二,三,四……
天空渐渐的由浅蓝色变为深蓝色。暮色已然四落。
他很有礼貌的要送她回家。她说,不用了。他帮她拦了辆出租车,为她打开车门,目送她离去。他告诉她,如果有空可以随时找他。
回家的路上,她摇下车窗,风吹着长发。她把手机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她想打电话,想听见说话的声音,却不知道可以给谁打电话。
她没有朋友。除了公事她不会和同事多说一句话。
人有时并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从未真正经历过爱情,有想去尝试的冲动。因为在心底保留过对爱情的渴望,就以为自己已经作好了接受一场恋爱的心理准备。却发现,渐渐地已经开始习惯了孤单和沉默,像空气一样,不被察觉到存在。心变得麻木和坚硬,对爱有些莫名的排斥和恐惧。
她不停地翻阅手机中的电话号码,当她翻到一个号码的时候,手指突然停住了。这个号码是安的。她怔怔地,感觉有些熟悉,有些陌生。
星期五,五点不到,同事们已看着钟,心飞到了老远,期待着周末的好节目。她也不例外,盘算着怎样度过这个周末。
这时,她接到了安的电话,他约她,她答应了。
她在想,如果是几年前,她接到安的邀请,她会高兴地从椅子上跳起来。那时,她可以为了他的一通电话,就算是凌晨两点,也照样往外面跑。
现在,她不会了。
安从来就没有从她生活中离开过,但是他随时都会莫名其妙的消失,又总在她快要忘记他的时候,就回来了。
她发现自己不了解这个男人。
现在他们会偶尔见个面,或许通个电话,不定期的,有时是一、两个月,有时半年以上都没有联系。他们不干涉彼此的生活,她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
他们之间是生疏的。
餐桌上的烛光,照着两人的脸。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撕扯着耳膜。
他说,他现在工作很忙,压力很大,事业竞争很激烈,他的业绩开始下滑。很苦恼,每天忙里忙外,很累。他说觉得自己很没用,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她打量着他,眼光呆滞,眼前的这个男人异常的亲切和陌生。她是他的谁。他遇上问题,就来到她身边,一直都是这样。
亲,我很想你,我发现自己爱上你了。他发出了几声干笑,自言自语地说着。她知道他在说什么,却扭过头,当作没听见。
几年前的某日,黄昏六时。下班的人群依旧挤在街上,象大战疏散时般急急惶惶。街灯躲在灰暗的街旁,深蓝色的天空坠下了一缕缕细雨。她仰起头,望着遥不可攀的天空,雨开始越下越大,越下越大,从额头滴落,流在脸颊,视线模糊了。
突然,安发现了她,没有雨伞,淋得一身湿透,悽悽惶惶地站在路旁。
他跑上去一把把她拉到伞下。她还在微微的抖着,他忙脱下外衣让她披上。刹那间,她再度看见了安温暖的眼神,感受到他的体温。
这一秒钟,所有的感动写在时间停止之前,心坠落了。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湿润的光芒,温暖的血液瞬间流便全身。可以确定,这一秒,她爱他了。虽然在安心中的人还是翌,但在眼中的人是她。
她默然不语,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她是不会让这个男人看见她的眼泪,永不。
良久,她回过神来。
此时此刻,同样的人近在咫尺,心中已没有了另外一个人,但那时的感觉却不复存在。
九点三十八分,打的回家的时候,她睡着了。
她把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上。月光斜斜地射在她的脸上。他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她额头上方垂下来的头发,他可以用手指去感受她的存在。亲,不要睡着,快到家了,他低声地叫她。她醒了,看见他僵在半空中的手,有些滑稽可笑。
下了车,他望着她进了大门,放下车窗,点了支烟。他没有就此离开,而是等到看见她窗户的灯亮了才走。
十点二十四分。她回到家。
太累了,倒头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当她醒来时,窗外已经大亮了,城市的喧嚣透过敞开的窗户如气浪般的涌进她的房间。她决定下床到浴室冲个澡。
对着镜子,她慢慢地卸去了包裹在身上的衣物,动作一丝不苟。她想起昨晚梦见了翌,梦里的感觉还清楚地留在后脑勺的头皮上。
梦里她盖着厚厚的被子,冷风使劲地往脖子里转,她不停地哆嗦。翌轻盈地跑到她的床前,把一颗药丸塞进她嘴里。她说,翌,你给我吃什么。但翌根本听不见,拿起桌上的玻璃杯,是半杯她喝剩的水,喝了一口。然后,坐到电视机前,打开电视。她像在试话筒,喂、喂地叫,翌全然麻木。电视结束了,翌静静地来到她的床前,对她窃窃私语。她努力地想听清楚翌在说些什么时候,就醒了。
眼睛里有种温暖的液体慢慢地流出,流到嘴边,咸咸的。
一个女孩会喜欢另一个女孩到什么程度,无从知晓。
四周哗哗的水是唯一的声音。热气慢慢地向上升腾,她抬头,什么也看不见。暖暖的水流浸泡住整个身体。指下是翌鲜活的躯体,像一条光滑的鱼。水雾中,她们摸索着对方的每一寸肌肤。
她轻柔地抚摸着翌,包括翌胸口的疤,是一道有一寸多长的刀疤。在翌十岁的时候,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作完手术后,留在胸口的。
亲,这个刀疤就是我的记号,它会跟随我的身体,一辈子。为什么,给了我生命,却不给我一个美好的身体。她心疼地把翌的身体藏在自己的怀里。
翌说,亲,我要为你也留一个记号。说完,翌就仰起头,在她的胸口,用力地吮吸,好象要把她所有的血液都吸进嘴里。
夜晚,翌在她的怀里,如同蜷曲的胎儿,身上还散发着的她惯用的香皂的香味。口中,喃喃呓语,亲,昨天安送给我一对银的耳环,你也喜欢,对吧,我送给你好吗?我知道安一直很喜欢我,可是,你知道的。我是不会喜欢安的。安是个好人。
翌摇晃着手腕上的水晶手链,也是安送的。
笑。翌痴痴地笑。
爱是非常本能。
翌本能地爱着她,安本能地爱上翌。
亲,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有爱情的。一旦有了,就要分开。
黑暗中,翌睁大的眼睛,是她看见过的最明亮的星星。
借着月光,她看见自己胸口的吻痕。红的发紫,象一朵绽放的花,开得暧昧。
她从冰箱里取了杯冰水,喝。水缓缓地从口腔流入胃囊,冰冷的感觉窜遍周身。以前翌只喝冰水,特别是每天早晨醒来之后,翌都会喝一杯冰水。后来,她也养成了这种习惯。忽然间,再次想起翌,她的心咯噔的跳了一下。好象是在平静的湖水中投掷了一块石子,湖面泛起了涟漪,一圈一圈慢慢四散开来。有很多地方她跟翌非常相似,喝冰水,喜欢吃西芹和土豆,叠衣服的方式,等等。还有,安。安爱着她,和当年爱翌一样。
喝完后,她看了看表,时间还早。她决定出去走走。
长久以来,她一直将情绪隐藏了下来。她不想被人发觉原来自己始终对翌怀着莫名的自卑心和被害意识。自相识之初,翌就有超越她的优越感。
翌天真开放,充满无限生命力,是所有人眼中的焦点。她,一个沉闷的人,很平静,像空气一样。
她妒忌。
但是,和翌之间依然保存着一种肆无忌惮的亲密。在她的心里,一直都很不安。她很怕翌会被别人抢走,所以会像影子一样顺从翌。
暖暖的午后,阳光从树叶间一点一点倾泻下来,温柔地撒在身上,微风如细沙一样拂过脸庞,像情人的手。她穿着米色的连衣裙。街上人声喧哗,来来往往,充满生机。天空清澈蔚蓝。那种蓝,可以隐藏所有的忧愁、所有的悲伤。
这时,手机在包包里用力地震动着,她看到是安打来的电话,就没有接。手机就像是从水中被迫抓起的鱼,发出呼救声。
她发现连同这通电话,一共有四通未接电话,都是安打来的。她没有回电给他,她知道他还会打来的。虽然这些年,安已经从一个冲动而且任性的男孩,变成一个狡诈的男人。
她再次见到安是在一个酒吧。
他坐在靠角落的位置,不停地喝酒、抽烟。
她安静地坐在他身边。烟味,酒味,安身上散发的汗味,激昂的音乐,鼎沸的人声,象厚厚的云层朝她挤压过来。她喘不过气。
他喃喃自语,断断续续,用沾了酒的手指在桌上写她的名字。
忽然,安抓起她的手,她像受到了惊吓的小动物,想立刻把手抽回。安却抓的更紧了,就像他本来就必须抓的这么紧似的。他气愤地说,你要逃到什么时候,我是认真的。感情的付出真的很不公平,就像我傻傻的爱你,而你,从来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
她沉默了。不是因为不想说些什么,而是不知该说些什么。因为当安将她的手握紧的这一刻,她可以感觉到安很爱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他。
在安快要喝醉的时候,她拦了辆车,把安推进车里。她给了司机地址,和钱。
之后,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她不想听见安的声音,知道他的消息。因为每次和他见面或者通话后,就会想起翌。
人的记忆不是鲜明的,而是暧昧的、断续的、模糊的、变化无常的。人们喜欢把好的部分记忆起来,把另一部分用秘密的幕布包裹好,塞进叫做忘却的仓库。
有时,人的某些情感是潜移默化的,是本能的,也是不被人认同的,连自己都会厌恶的。
比如,她和翌的。
她疲惫地卷缩在沙发里,屋子里静的吓人,可以听见心跳和呼吸的声音。她一个人,不停地喝水。痛,整个心象被掏空了一样。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已经习惯了有安的日子。她习惯突然间接到安的电话,无论他离开多久,一个月,半年,甚至两年,最终他会像气泡一样冒出来。给她打电话。
她不要再和任何人分开了,和翌分开已经够让她伤心了,她不要再和安分开了。她知道,她对安有感情。
她发现自己很自私,因为在潜意识里,她要这种被爱的感觉。现在她无法用曾经对安说过的话再说一次。
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有爱情的。一旦有了,就要分开。翌说过的话,像刻毒的咒语,像雾一样散开。空气中,她闻到发了霉的牵挂。
火车轰鸣着启动,穿过车站冰冷的轨道。
翌用柔软得像玫瑰花瓣的声音,说出刻毒的咒语,一直弥漫于空气中。亲,安是个好人,将来,你嫁给他吧。
冷风滑过她湿润的眼角。泪水温暖而潮湿。她久久地站在原地,一种莫名的恐惧在她内心涌动。她感觉到自己将要失去什么,任凭泪水无声无息的滑落。
在火车完全消失前,她看到翌探出头对她挥了挥手,然后火车呼啸着离去。
空荡荡的站台只有风吹过的声音。
她转身,拭去脸颊的泪水。
看到了安,一副落魄的样子,脸瘦了许多,额头还缝了几针。她默默地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
他靠着墙站着,点燃一根烟,闭上眼睛,吸了一口气将烟吐到了空中,目光中散发着不可言喻的忧愁。她冲过去,从他嘴上夺过香烟,狠狠地摔在地上,用力的睬着,眼睛放肆的盯着他。
她说,翌不爱你,就算你为她死了也没用。她要走,就让她走吧。她以为她是谁。
一段话说完,她背脊发凉,愣愣地站着。
她看见安冷冷地呆视着她。她终于明白,自己安慰不了他。她吐出的话,无辜得像一把锋利的剪刀。
转身,闭上眼睛,泪水从她眼角轻易的滑落,冰凉而潮湿。
很多年了,她再也没有见过翌。翌再也没有回来。
有时候,她在想,有些人一旦分开了,可能就再也不会有见面的一天了。也许这辈子都不会见面了。翌离开了,就消失了,无影无踪。世界太大了,她找不回她。
时间可以冲淡很多东西。
这次,她主动打电话给安。她的握着听筒的手指微微颤抖,她问了自己很多遍同样的问题,她爱安吗?是爱还是不爱?现在,她终于能很肯定的告诉自己,她不爱。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对安有感情。
只是,有些话,一定要说,有些事一定要做。
她拨通了安的电话,等待着他的接听。只有短短几秒,却已能感觉眼角的湿润。当电话真的接通后,她愣愣的,张开的口,竟失去了语言。
亲,是你吗?
安声音中喜悦的部分通过电话线,传递到她的手心里。
是。她艰难的开出口,像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婴儿。
她说,安,我,我有话要说。
她感受到他的沉默,他在等她将要说出的话。
空气中,她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
她说,安,我想,我不适合你。
她说完要说的话,时间瞬间凝固。泪水从眼眶里放肆地泻出,滴落。电话的那头,像是由于故障而终止了信号。她意识到,和安之间的感情已经走到尽头了。
虽然,在她心底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她依旧感觉到自己的无奈和寂寞。
安问,为什么,她没有回答。
两个人之间,有些话,说出来,再也收不回来了。
她会忘记他的,他不会再回来了。她想,他们始终是错位的,当她爱上安的时候,安的心里有另外一个人;当安爱上她的时候,她已经早就不喜欢他了。
黑暗中她听见眼泪坠落的声音从干涸的眼眶里慢慢爬出,还有手中的表发出寂寞的声响,在孤单凄清的静夜。
滴答滴答滴答。
是,是一只好表。
她的表,欢欢地吟唱着滴答滴答。
她第一次见到安,是在一个有阳光的下午,在图书馆里。他站在她面前,同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见过翌。因为别人告诉他,只要找到了亲,就能找到翌。
第120篇、夏日里桃花安然朵朵

(ONE)天使也会很孤单
我和夏日里分手了,在四月一号。
我在教室的走廊里对他说:“夏日里,我们分手吧。”我对他浅浅的笑,脸上露着两个很深的小酒窝。“好啊。”夏日里也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夏日里转身向教室走去,忽然又回过头对我说:“安朵朵,愚人节快乐!”说完带着标志的微笑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突然觉得很茫然,但是仍笑得很开心,无厘头的笑。
夏日里和安朵朵分手了,我一个人在教学楼顶上喝啤酒。
我没有哭,但是眼泪掉了下来。
四月的天还是有一点冷,我在楼顶上“开怀畅饮”。此时,夏日里站在天台后默默地吸着万宝路,他一直以为我没发现,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烟头一明一灭早已烙在了我的心里,我甚至知道他一共吸了多少根。夏日里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多么的想冲出去抱住他。但是我不能,我不能那么自私,夏日里,对不起!
夏日里在吸完第九根万宝路的时候转身离去,我一直到他的声音消失的无隐无踪的时候,我才敢转过身看夏日里走过的痕迹。可是,我转身看到了我心中的夏日里,依旧是那么平静的微笑,露着属于他的标志的小虎牙。望着他笑,我的嘴角也不经意的往上翘,夏日里是个天使,在我的眼里。他总是喜欢传染我笑,而且让我身体里产生不了这种病毒的抗体。
那晚,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声说道:“夏日里,愚人节快乐。”
(TWO)天使不会再孤单
我和夏日里休学了,一个学期。
在夏日医院里,我和夏日里被不同的人推进了不同的手术室,我轻轻的对夏日里说:“夏日里,我爱你。”我不知道夏日里是否听到了,但是我听到了夏日里说:“安朵朵,我爱你。”那个四月里,我和夏日里就此分别。医院外的挑花落了一地。
夏日里在医院里进行调理,忙于各项检查。我还是平静的在透析室里坐着我的透析。对于透析,我已近麻木了,每次都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可是我从来不会流眼泪,当血液随着撕心裂肺的痛进入机器,再从机器中过滤后进入我的身体后,我又一次做完了一种叫做“透析”的运动。护士把坐在轮上的我推回病房。
我得了白血病。而夏日里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们都在16岁这个花季共同患难。
夏日里已经决定把手术的日期定在5月20号那天,而我还是呆在医院里等待可以与我配型的骨髓和每月一次的透析。
我和夏日里在很长又很短的时间里失去了联系,虽然我们同在一个医院,在同一幢楼上,只隔着那么几个楼层而已。
我一个人很孤独,在病房里独自一人看电视。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这种冷清。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在我8岁生日那天,拿回了我这辈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离婚证。我的妈妈吴可欣女士是一名珠宝公司的董事长,每天在公司各种文件里穿行,对于我这个女儿,她给的更多的是钱。然而我的爸爸安柯东先生是一名房地产大亨,他有了新的家庭,对于我这个女儿,他能给的也只不过是一沓沓红色的钞票。我生活在一个很自由的空间,一个很寂寞的空间,一个没有人关心的空间。那不叫家,在我的眼中那只是一个很纯粹的栖息地。我羡慕我的那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有父母爱他们,管着他们,给他们关心,呵护和爱。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儿。
我没有告诉我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我只身一人面对病魔给我带来的痛苦与恐惧,我知道我的父母他们很累,所以我不想给他们增加压力,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我有一张卡,里面有很多钱,都是同两个人每个月向这张卡里打钱,我没有动过他们,因为我会幻想,这是他们对我的内疚,对我的爱。
我用这张卡做了我的医药费,绰绰有余。
今天是15号,我回了家,因为吴可欣女士说她今天从香港回来看我,我请了钟点工,打扫了那处大的让人觉得空虚的“栖息地”。同时,买了顶假发,我的头发落得很严重,我不能让她看出什么,所以有必要干这些无聊的事。当吴可欣女士见到我的时候,她的女儿很健康,没有生过病的样子。多亏了那些厚厚的粉底,浓浓的腮红。
今天我过得很开心,晚上的时候,一个电话,吴可欣女士又要从这个刚刚有点温暖的栖息地飞到大洋彼岸的某个地方,我对她说:“妈妈再见。”
我随后出了门,我不愿意呆在那个即将又冷下去的巢穴,那还不如一直都没热过,使人更舒心。我去了一处时间很长的别墅区,古韵花都59幢。这是我的家,曾经的家。这里有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过的8年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
打开门,屋里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开始一个一个地方的游荡,回忆曾经属于我的温暖。然后,我哭了。在花园的秋千上,我抱着我的8岁生日礼物-----一只很大的泰迪熊,在一起悲伤的荡秋千。后来,我喝了好多酒,再后来,我就记不清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假发不见了,我看到吴可欣女士的身影在厨房里晃来晃去,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吴可欣女士正向她的女儿端着一个餐盘走来,里面是我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和巧克力芝士蛋糕。她望着我不说话,只是很认真的把粥吹一吹,喂我吃。我不争气的眼泪掉了下来,滴在吴可欣女士的手上,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吃完饭,吴可欣女士帮我戴上假发,我突然抱住她:“妈妈,对不起。”吴可欣女士瘦弱的身躯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妈妈不会让你有什么事的,朵朵,妈妈带你去医院。”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吴可欣女士眼中的坚定和微闪的泪光,我鼻子一酸,泪落了下来。
(THREE)天使折断了羽翼
吴可欣女士大闹了夏日医院,但是仍然得不到他们坚定的的回答,吴可欣女士哭了,这是我看到她第二次哭,第一次是他们把离婚证带回家的那天晚上,第二次就是今天,为了我的病情,吴可欣女士出去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后,对我宣布,要带我去香港治疗。我同意了,因为我不希望失去了妈妈,我希望可以找回我遗失的母爱。
第二天早上,我们动身去香港,在医院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爸爸。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躲了起来。我看到我的爸爸和一女人一起推着夏日里到医院外散步。我的大脑在看到夏日里的那一刻突然死机,我的脸色霎那间变得如此苍白。把吴可欣女士吓了一大跳,这使她加快了进军香港的速度。我留恋的看着这个在我心里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城市,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突然忍不住泪水直涌,吴可欣女士心疼的把我搂在怀里,我靠在她怀里嚎啕大哭,我轻轻地说:“夏日里,再见了。”
天使折断了羽翼,飞不起来了。
(FOUR)天使不会哭,但泪落下来。
也许是吴可欣女士对我的爱感动了上天,我在到达香港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可以与我配对的骨髓。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和吴可欣女士紧紧相拥,哭的天地地暗,最后笑了,互相为彼此擦眼泪,我的主治医师将手术日期定在了5月19号。手术的前几天,吴可欣女士为我买了好多东西,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没有了父爱,但是我拥有了母爱。我很容易知足的。
手术的前一天,吴可欣女士在看日历的时候,很惊讶的告诉我,5月20号是我的17岁生日。我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一直没说而已。晚上,吴可欣女士趴在我的床前睡着了,我睡不着,因为明天就要手术了,我侧躺着望着睡着了吴可欣女士,突然发现那个一直很美的女人头上竟然跑出了几根白发,我哭了。然后抱着吴可欣女士的头哭着睡着了。
手术前,吴可欣女士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个字。
我微笑着被医生推进手术室,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功!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5月20号的早晨,我看见吴可欣女士对我微笑,我看见了太阳发出的光芒,我成功了。
我没有回去,选择呆在了香港。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吴可欣女士。我希望我可以每天都生活在每天都有母爱沐浴的阳光下。所以,我舍弃了夏日里。
每天晚上,我总是望着手机上的照片轻轻地说:“夏日里,我爱你,对不起。”
(FIVE)断翼的天使也会飞
五年后
“安朵朵!”我回过头,望着身后呼唤我名字的人,片刻迟疑后,与那个人紧紧的相拥。
夏日里,我又找到了你。
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念到:“夏日里,我爱你。”夏日里听到后只是用手臂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夏日里,我再也不会跑丢了。
机场外,仍是一片美好春光,桃花开的格外鲜艳。
(后记)
安朵朵:
当我看到爸爸推着夏日里出来的时候,我便已经明白了。夏日里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孩子,不是爸爸亲生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有缘,那天爸爸没有看到我,但是夏日里看到我了,我轻轻的对他说:“夏日里,再见。”我不知道他是否看懂了我的嘴型,那时妈妈来了,把我带走了。她没有看到爸爸,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我下一秒会决定不离开了。那天手术前,妈妈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朵朵,妈妈爱你。”我冰冷的心顿时被温暖填满。手术成功后,我过了我的17岁生日,我对自己说:“安朵朵,生日快乐。”我想,夏日里也一定度过了难关吧!我和夏日里五年没见,我思念夏日里五年,爱了他五年。夏日里,我爱你。
夏日里:
第一次在医院手术室前,我轻轻的对安朵朵说:“安朵朵,我爱你。”我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但是我听到她说的“夏日里,我爱你。”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后来有一天,后爸推我出去散步的时候,我看到了脸色苍白的安朵朵和后爸的前妻,我那时才知道,安朵朵是后爸的亲生女儿。安朵朵被***妈拉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夏日里,再见。”我的心瞬时碎了,后来,我打听到她是去香港治疗,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挡不住思念她的思绪。5月20号是安朵朵的生日,我原本定在那天手术,但后来又被我改了,提前了一天,我希望5月20那天,我的重生之日可以和安朵朵的生日在同一天。那样,我们就都是5月20号生的了。呵呵,手术成功后,我知道了安朵朵也重生之后,我真的很高兴,等待着她的归来,我每天都对这安朵朵的照片说一声:“安朵朵,我爱你。”五年之后的相遇,我听到安朵朵对我说:“夏日里,我爱你。”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拥得更紧些。
第121篇、北方的情人
爱上TL后,我告诉了他,他说一定要治好我的病。在 QQ语言的文字里,在他和我的语音对话里,在视频里他让我了解他、看他。一开始,我有些不好意思和难为情,后来,渐渐的我配合着他。有一次,我忽然对他产生了性的冲动,并因我能为他带来快感而泪留满面。那一刻,我泪在流,但我的内心却幸福无比。我喃喃的哭着对他说;“谢谢你!我真的谢谢你!我的感觉又回来了!”
是TL 让我复苏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我爱他,也爱他的身体,更渴望和他真实的去淌洋爱河!不管他曾经有过何种爱的经历,于我来说,他是我今生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
他常说要来看我,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在宽慰我,后来他多次提起,并认真计划起来看我的时间,我才知道,我又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不管我们从虚拟走向现实是否美满,也不管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碰撞,是增加还是淡化网络距离带来的美好,仅仅地因为他不愿千里来看我的举动,就足以让我为他而不顾一切了!
一切按计划进行。
在接他的火车站我一眼认出了他。真实的他比视频里的他还要帅气,尤其是他那特有的超凡脱俗的气质,让我暗自庆幸我没有爱错人。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天。他的言谈,举止,把握问题的尺度和我想象的差不多。他见面不久曾问我对他满不满意?我当然满意!(就是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也会因为他的到来而包容一切的。)我和他相拥而眠;我挽着他的胳膊带他到我的城市到处去转,很惊诧我第一次的“出轨”, 竟然是这样的自然,这样的从容,这样的顺理成章!丝毫不怕被熟识的人看见!好象我们就应该如此。
晚上,看着他熟睡的面容,我的心充满感动!很想对他说:“我爱你!我是多么地渴望你!”真正的灵与肉的呼唤,一定会让他快乐和满足,但我不忍叫醒他。情愿让他在我的身边甜甜的睡着;早晨,弟弟的电话使我的手机几次响起,我没有去接,因为我一动就会吵醒他,我想让他多睡一会,哪怕是一分钟。
希望时间能凝固,能让我们的相拥永恒!
三天的时间很短、很短,但我已很知足。在送他回北方的火车站,我看着带着他缓缓加速远行的列车,泪水又充满了我的面颊!是不舍,是留恋,是感动,更是一颗道不尽的感激之心!
火车刚刚在视线里消失,他发来短信:“回家好好休息。我爱你!”我拿起手机,用手指按出了我的心声:“一路顺风!我同样爱你!”
我慢慢在车站里行走,找了半天才找到出站口,就像我沉浸在和他的相会的梦里还没有醒来!
感情是浪漫的,现实是柴米油盐;分别是必然的,而记忆却是永衡!
对爱人,对情人也应该和对朋友一样,抱有一种“有所求和有所不求”的心态,那么,这网络的爱情之树才会常青!第122篇、鸽子与沙土

一个家境和相貌都不出众的青年,爱上了邻居的独生女儿,而那个姑娘是小区首屈一指的美人。青年很痛苦,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挫败众多情敌,赢得姑娘的芳心。有时夜里从梦中惊醒,喃喃地叫着姑娘的名字,手脚冰凉――他梦见心爱的姑娘成了别人的新娘。
父亲看出了青年的心思,温和地笑笑,把他带到院子里。整洁的庭院中,几只鸽子正在阳光下觅食。青年和他的父亲坐在古槐树下,轻声细语地谈着天。这时,一只鸽子飞过来,落在父亲的胳膊上。父亲不动声色,依旧娓娓地说着话。起初,鸽子惊魂不定地东张西望,不一会儿,就安静下来。父亲漫不经心地伸出另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将鸽子捉在手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青年一眼,将鸽子放飞。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只鸽子落在父亲的胳膊上。这回刚刚落下,他就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捉。结果,受到惊吓的鸽子一下子飞走了。父亲说:“只有耐心能帮助你成功,你懂这个道理吗?”青年点了点头。
从此,青年不再愁眉苦脸,他把心思全都用在读书和写作上,文章一篇接一篇地发表,渐渐地,他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对邻家心爱的姑娘,他不刻意去献殷勤,只是在她空闲的时候,把自己读到的和想出来的故事讲给她听。日子一久,姑娘对那些虚伪的求爱表演厌倦了,却对青年的好学和才华格外倾心起来,她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他和他的故事了。
娶到了心爱的姑娘,青年仍然心存忧虑――我能把握得住她吗?她是那样美丽可人,谁见了都会动心的。
父亲知道了青年的想法,仍是温和地笑着,慢慢蹲下身子,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土,说:“你看,多么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假如我要握紧它,会是什么样呢?”说完,父亲用力握紧双手,沙土立刻从他的指缝间流泻下来。再张开双手时,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已所剩无几。父亲说:“爱情是不能刻意把握的,握得越紧,越容易失去。能够使爱情圆满的,只有宽容。”
青年望着父亲手中的沙,领悟地点点头。他想起泰戈尔说过的一句话:“我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爱情是需要自由的,正如生命需要新鲜的空气。青年用捧一捧沙的情怀对待爱情,他的爱情幸福美满。
第123篇、七十年的爱情

那年,他7岁,她6岁。
他们是同学和邻居。他们每天背着包一起上学,牵着小手一起放学,下雨的时候同撑一把伞。
她长得很漂亮,男生们都喜欢和她在一起。可是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他们揪她的手背扯她的头发,她疼得直哭。
他就会忽然出现在她身边,对所有男孩子说:“她是我妹妹,不要欺负她!”
做勇士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因为她而被一群男孩揍了一顿,却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们从此不再欺负她。
就这样,他们一路走来,到了中学。
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大男生了,而她,却显得平凡了。美丽的女生们都希望把他旁边的她换成自己。可是谁也取代不了。这么多年以来,每天早晨他都是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
他们约定,将来考学也要同一所学校,这样他可以继续照顾她。
他很优秀,有很多爱慕者,她常常被迫做着邮差的工作,那些女孩子总是要在给他写情书之后拜托她递给他。他从来不看,总是扔在一旁,满不在乎!
她很小心地问他:“你看那些信没有?”
“看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你喜欢不喜欢那些女孩子之中的某一个?”
“不喜欢!”
她给信的次数多了,问的次数也多了,他对她大发雷霆:“以后不要给我看这些信了!你别那么多事!”
她委屈着对他说:“你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她怒气冲冲地跑了。
高三毕业了,她没有和他考同一所学校,而是相隔那么远地分开。那年,他19岁,她18岁。
偶尔暑假回来,在同一个院子里相逢,他会问:“在学校还好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她淡淡地说:“还好啊,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看着她的背影,一种难言的伤痛像小老鼠一般慢慢啃噬着他的心。
她妈妈说,她留在那座城市了,有个很疼很爱她的男朋友。
他微笑着祝福她,却满心落寞。大学毕业那年,他回来时身边多了一个女孩。那是他的女朋友,说不出有多爱,只觉得女孩身上有种与她相似的习性。
可是那年,她偏偏一个人回来了,当他们在大街相遇的时候,她看着他身边拽着他手臂的女孩子笑着说:“身边的位置终于有人了!”
他尴尬地对身边的人介绍说她是他的妹妹。
他用哥哥的语气问:“还有一个人呢?怎么没有陪你回来?”
“他?”她冷笑一声,“早分手了!他和你一样有太多女孩子喜欢,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安全感!”她捻了捻头发,对他身边的她说:“不过,我哥哥可是个很好的男人哦,他一旦爱上了谁,一定会一辈子用心去爱的!”
女孩子羞涩地笑着说:“他就是有太多的追求者,以前我跟他是好朋友,很多女孩子见我们关系不错,就叫我帮她们送信给他,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封……”
听到这里,她的脸色突然惨白,黯然地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我要回家休息一下!”
他看着她失态地离开,突然感觉到了些什么!
回到家中,趁着女朋友陪妈妈做饭的间隙,他在书柜的角落找到那堆尘封多年的情书,他一封封地寻觅着,他总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她写的。他终于在最后一叠里找到那张写着她秀美小楷的淡蓝信封,他懊恼得跌坐在地上。
“其实我一直希望自己不是你妹妹,虽然你一直都用爱妹妹的方式来爱我,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希望能一辈子坐在你的单车后座上,希望能永远听你说你要保护我,希望你对我的每一个承诺都能实现。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而你对我的态度,与我对你的态度,都会由这封信决定。你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死死纠缠的,我会安静地躲开,要多远,就躲多远……”眼泪滑落在纸上仍然无法赶走那种爱她却又伤她的痛。
第二天,他想去找她,拿着那封信。可是走到了她的家门前,却又迟疑了。
他能辜负跟着他回到家乡的女朋友吗?
她从在学校开始,就―直照顾着他,她对他的爱,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了他,她会死!他不能辜负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女人。
那几个晚上,面对女朋友,他没有任何兴致。他想了很多,第二天,他抱着女朋友说:“对不起……”
可是,当他再次去她家的时候,她的妈妈却告诉他,她已经离开了,工作安排在了另外一个城币,离这里更远的地方。几个月后,他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去了她所在的城市,
当他出现在地面前的时候,她被吓呆了。
他笑着抱紧她:“我来带你回家!”
“可是……”她举起自己的右手,那上面戴着一只订婚戒指:“我准备结婚了!”
他惊讶地看着她,怎么会这么快?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就要嫁人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最爱的女人是你,那封信也是我刚刚发现的……”
“别说了!”她长叹口气:“你应该对她负责,不能因为一封信就辜负别人……就像我,也需要回报他一样,所以我选择嫁给他!”
她说得那样决绝,他听得肝肠寸断!
那一年,他26岁,她25岁!
她结婚了,留在了她丈夫所在的城市;他也结婚了,妻子是个简单贤惠的女人。
她的父母生病没人照顾,他妻子比他还要热心。
她再回来的时候,虽然丈夫陪伴左右,可是仍然不敢直视他。
于是,他们常常是,她陪他的妻子聊天,而他却和她的丈夫十分投契。
他们聊的话题,仍然是他们小时侯的糗闻趣事,只是那种心情却没有了太多的甜蜜与回忆,他们要顾及身边的那两个深爱着他们的人。
他们唏嘘,各自身边的人也感动着。
原来时间真的会让爱更刻骨。
那年,他32岁,她31。
后来,每年她都要和丈夫回来过年,每年都和他们家一起吃团圆饭。
他的孩子管她叫姑姑,她的孩子管他叫舅舅。
他们之间的感情仿佛真的回到了最初的兄妹。
到了各自的孩子都要上大学的年纪,他赶紧给远方的她打去电话:“妹妹,你们那边有什么好点的大学,我想让孩子考那里,这孩子太不听话,老惹他妈妈生气,我叫他过去读书,你也好帮我监督监督!”
她在电话里却笑了起来:“是吗?我还想让我孩子考你那里呢!我们家这孩子也不听话,不服她爸爸的管教,这丫头说只想听舅舅的……”她顿了顿,说:“不如这样,让他们都考同一所学校吧,这样他们兄妹彼此有个照顾,我们去看他们的时候还可以一起将两个孩子都管教一下。”
他握电话的手抖了一下,心被拉回了多少年前。
孩子们在父母的安排下考进了同一所学校。他对儿子说:“你要好好地照顾妹妹,不能让任何人欺负她!”
她对女儿说:“以后不要惹哥哥生气,不要老给哥哥惹麻烦。”
也许早已经有了预感,当他和她接到儿子女儿的电话说要结婚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孩子们的婚礼上,他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彼此两鬓斑白,他温柔地说:“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一家人了!”她点点头,脸上带着疲倦的微笑:“只是等得太久了,只是最后在一起的却是我们生命的延续。”
那年,他67岁,她66岁。
后来,他被诊断出患了癌症。
他绝望了,对所有人都排斥着,拒绝吃药拒绝治疗,他的情绪完全失控,看见妻子儿子媳妇就是破口大骂。妻子站在病房门外,心疼地叹了口气,对儿子说:“给你姑姑。不,是你岳母打个电话,你爸爸的毛病,只有她能治得了!”
当她敲开他的病房门,她只说了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再见到我,就听医生的话,吃药化疗;要是不想,那我马上就走,以后你是死是活我都不管了!”
他看着她,却放声痛哭起来。
……
她站在他的墓前,眼里已经没有了泪水。
墓园凄凄无人,一阵风抚过她斑白的发丝,像是他的回应,也像是他的哭泣。
原来爱情,留在心里只会永远成为遗憾。
那年,他77岁,她76岁!
第124篇、爱情是糖甜到忧伤

你说,我们的爱,就像糖一样,甜到忧伤!
午夜,我习惯性的站在窗前,看着这个繁华而又寂寞的城市,寒冬的夜晚,我手脚已是冰凉
记得这年七月,那个夜晚,你在QQ上告诉我,你和她分手了,你们不愿再继续。我的心被猛抽了一下,我沉默,没有问为什么?从此,你告诉我,你喜欢七月,从此你便无法忘记七月。
我已经想不起初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我们就这样不冷不热的一晃就是几年。我们看着彼此相识-相知-相恋,甚至是分离,我们看着多方笑,看着多方哭,我们始终告诉对方记得要幸福。
终于,有一天,我说我想你,你却说,你说你爱上了我,这时,我发现我也爱上了你,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中间已经变成了爱,我们的爱却变的那么卑微,卑微到我不敢对你说,我不知道,我带给你的是什么,是幸福?是伤害?我无法是从......。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并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们在一起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没有束缚,那么我们可以试着交往,给对方一个机会,自己一个机会,好吗?
十二月,我们把对彼此的思恋狠狠的寄托在网络上,白天,我们辛勤的工作,彼此鼓励对方,晚上,我们相约网络,从此,下班之后,我谢绝一切邀请。只为了每天都能看见你,那样,我心里就踏实了,每次看见你QQ图像在闪烁的时候,我内心五笔温暖,再寒冷的夜晚,也变的温暖。你经常对着视频这一头的我说:“几天没见,你又憔悴了”,我每次都会回答:“因为我见不着你”。
一晃,马上又过年了......
那个喜欢七月的你,那个喜欢听忧伤歌曲的你,我们何时相见???
第125篇、傻子和疯子的恋爱

嘘!一一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个傻子,她在玩耍时突然看到了疯子,因为疯子一个拽拽的背影,爱上了疯子,傻子开始对疯子好,很好很好。可是疯子总是不理傻子,有一天,疯子晕倒了。被送到了医院。傻子知道后就跑到医院里找疯子,整个医院从上到下都跑了一遍。还是没有见到疯子。傻子很泄气,想到疯子病了,就缩在医院门口哭。跑去找疯子的朋友,什么都做了,最后和疯子接通电话时,傻子又哭了。傻子哽咽着,话都说不出来。疯子被傻子感动了,在另一头一直劝傻子不要哭。当疯子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傻子和疯子已经是很甜蜜很甜蜜的恋人。傻子很幸福。
后来学校放假了,在假日里发生了很多事情。疯子的祖父去世了,傻子不知道,还一直打疯子的电话。疯子生气了,叫傻子不要来烦疯子。傻子呆住了,傻子说好。然后就和疯子分手了。从此真的成了不交集的平行线。情人节那天,疯子告诉傻子他有女朋友了,还说是换电话号码了。还用新号码发给了傻子女朋友的照片,傻子说好,祝你们能幸福。傻子彻底的绝望了,她想自己和那些女孩也没有什么不同吧,只是过客而已吧。
一切到了开学之后才被解决,原来是傻子的情敌自己破译了疯子的密码,来骗傻子。当傻子和疯子和好后,傻子为了这件事和情敌打了一架。因为是傻子第一次打架,还输得好惨。。但一切一切的考验过后,傻子和疯子快要成为一个人。
疯子从小就多灾多难,后来,疯子又去了外面住院治疗,又出了车祸。傻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疯子。但却因为这几个月的分别,疯子比以前更爱傻子了。无论什么事都是以傻子为先。傻子很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疯子的爱意和照顾,傻子和疯子成了公认的模范情侣。虽然有闹过不愉快,虽然有气到发抖的时候。但是一切都无法阻止傻子和疯子感情的升温。快到期末了,想到假期中要分开很长的时间,那几个星期,傻子和疯子几乎天天腻在一起。可是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举动,疯子很尊重傻子,傻子永远也不会担心。
期末还是来临了,傻子和疯子分道扬镳。傻子心里念的只有疯子一个人,担心疯子。在假期里,疯子和傻子的争吵一触即发,很多时候疯子都不理傻子了。傻子受不了了,又在疯子一天没发来一个短信后。傻子重提了分手,疯子很快回了。说好。从此,傻子回到了她的傻子国,疯子去到了他的疯人岛。没有任何地不妥。
开始,傻子还很犯贱的不适应没有疯子的日子。但又看到了疯子的微博里出现了“TLL“,傻子知道,疯子一直很受欢迎。有好多人喜欢疯子。傻子查到了这个人。看到她的空间中重复着疯子的名字。傻子献上了祝福。
现在的傻子,是真的看清了,想通了,傻子不傻了。傻子丢掉了疯子送给她的情侣项链。笑着开始了新的生活,疯子似乎还是没有释怀。但傻子不再是以前的傻子了。傻子带上她的满腔梦想,热血沸腾的上路了。向那个没有疯子的傻子国出发。傻子做得到的,对不对?
一一的故事讲完了,其实一一就是那个傻子,最后的结局是一一编出来的,一一正在向这样的思想靠近。为一一加油好不好?
第126篇、你好,我们结婚吧

每天的生活很惬意,偶尔做点农活,偶尔有事没事往好友家跑,和朋友聊天、织毛衣,成了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天和往常一样风尘仆仆地往好友家跑去,难得好友的妈妈这时候还没出门工作,大老远看见郑小洁来他们家玩,热情地叫唤她,并问:“小洁,看着你跟妞妞一起长大,阿姨还不知道你多少岁了呢?”小洁笑了笑说:“23咯——”朋友的妈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在一旁正认真的打毛线的小洁说:“小洁,这么大了啊,要不阿姨帮你找个婆家吧!”可爱的小洁脸上有着灿烂的笑容,像是一朵花儿似的美丽,咯咯的笑了起来说:“好啊,呵呵……”
第二天小洁像往常一样起床后,站在家门口打个哈欠伸伸懒腰,这时听见朋友的妈妈叫自己,小洁疑惑地看着走进来的阿姨,问道:“阿姨,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阿姨迫不急待地从袋子里拿出用一块小小的布包起来的相片递给小洁,她笑着对阿姨说:“我只是开玩笑的啦,还当真的了啊?呵呵!”洁看着照片里的男生,他自然地用双手环住那颗看上去有点苍老的榕树,流露出从容的微笑,还有那双深情双眸,小洁不由自主地抚摸了一下照片上的男生,阿姨看着小洁的专注的神情,欢喜道:“一见钟情了吧,这么说你看到照片后不反对跟他见个面了?”小洁羞涩地把照片还给了阿姨。满脸通红地说:“照片还行,就是不知道人长的怎么样,那就见个面吧……”阿姨嘻哈地点头说:“好,好,好……那就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安排你们见个面。”
一个月后正好是端午节,他回来了,在阿姨的安排下见了面,他就坐在小洁的对面,可能是别扭吧,从进来到那时十几分钟过去,都不敢正眼瞧小洁,小洁低着头羞涩地偷偷地瞅了他一眼,笔直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挺帅气的,这时看见他也正用偷窥的方式看着自己时,小洁的脸红的更厉害,别开脸别扭地捏着衣角,不自在地看着桌子低下不敢抬头。
“小洁,小洁……”这时小洁抬起头看了阿姨,妈妈在一旁边扯了扯小洁的衣服:“你低着个头干嘛呢!”阿姨笑逐颜开地说:“你们二个到后面小亭子里去说说话吧。”小洁跟他扭涅地起身缓缓地走到小亭子里,从在凳子上都不吭声,还是他打破了沉默,说:“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小洁不好意思回答只能脸红心跳地说:“嗯。”
然后他又说:“那就是可以的意思了?”
小洁还是那句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嗯。”
虽然很小声音,但他还是听见了。随后他说:“要是我们都没什么意见的话就选个日子吧,你看怎样?”
……
……
许久后小洁说:“要不我们先谈谈看吧。”
他脸色有点难堪,尴尬地说:“呃,那好吧!”
几天后他南下打工,而小洁一直留在家里,这事算是过去了吗?
一个星期……
二个星期……
三个星期后……
小洁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写来的,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给她写的来信,信上几乎是无话不谈,有他在广东打工的辛酸和艰苦,还有一些小洁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在海边赤着脚丫奔跑的感觉,还有广东的夜景是多么的美丽与繁华,看完后小洁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他的来信,并回了信,小洁思虑很久很久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最后只写了短短的四个字,你好,己读!
书信你来我往的持续一年后,了解了他的内心世界还有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次小洁并没有再写一如既往的那四个句。这次写道:你好,我们结婚吧!
第127篇、大狼、公猪、母鸭和母鹅
从前,有一只公猪、一只母鸭和一只母鹅。那只公猪是窦皮奈太太的,那只母鸭是李芒东太太的,那只母鹅是贝雷妈妈的。
在狂欢节的前一天,窦皮奈太太、李芒东太大和贝雷妈妈在池塘里洗衣服,那只母鸭正在那里游来游去。
窦皮奈太太说:“明天是狂欢节了,我们要杀猪,我们要好好地吃一天。”
李芒东太太说:“我们家里,明天也有宴会,我们要杀掉母鸭,她已经长得很肥了。”
贝雷妈妈说:“我呢,我要杀掉我的母鹅,我们就这样过节。”
她们的话完全给母鸭听见了。她就拼命跑去告诉她的两位朋友。她先找到母鹅,对她说:
“鹅妈妈,明天过狂欢节,贝雷妈妈要把你吃掉了,窦皮奈太太要吃掉猪爸爸。我们快去告诉他吧。”
母鸭和母鹅来到了公猪那里。
“猪爸爸,明天过狂欢节,人们要吃掉你了,人们也要杀死我俩。我们怎么办呢?”
猪说:“隆!隆!……鹅妈妈,你来,鸭妈妈,你也来,我们赶快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吧。”
这三个朋友就拼命地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到了树林里,母鸭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鸭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两个继续往前走的朋友和她说。
母鸭便拾了一些稻草、细树枝和树叶子,造了一间小房子。
母鹅和公猪走了一段路,母鹅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鹅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猪向她说罢,他独个儿继续往前走。
母鹅就找了一些树枝,把它们交叉着搭成了一间小房子。
公猪走了一段路,也停下来了。他找到了一些大石头,筑成坚固的墙壁;他在墙顶上钉了一些木板。房子造好后,他还在屋顶上钉了几只大钉子,尖端朝着天。
但在这座树林里有一只大狼,他想去吃掉这三个朋友。
大狼自言自语说:“哈!哈!哈!给我送来了好猎物。”
他跑到母鸭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鸭,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母鸭说:“爬上来吧,我不伯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可是母鸭早已逃到鹅妈妈的家里了。
大狼奔到鹅妈妈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鹅,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鹅妈妈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母鸭和母鹅早已逃到了公猪的家里。
大狼奔到公猪的房子前面。
“公猪,公猪,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公猪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大狼就上了屋,他跳着,钉头刺着他,刺着他……大狼叫喊:“啊唷!啊唷!啊唷!我的脚刺痛了!”
他连忙跳下来,公猪、母鸭和母鹅都笑了,使劲地向他狂笑。
大狼从小小的窗洞里望进去,看见公猪、母鸭和母鹅在一个很旺的火堆前烤火。
大狼说:“公猪,公猪,我冷得很,让我走进你的房间,烤一烤火吧。”
“不行,你会吃掉我们的。”
“那么,光给我的尾巴尖烤一下吧。”
猪就把房门推开了一条缝,大狼把他的尾巴伸了进去。猪把狼的尾巴紧紧地夹在墙壁和门的中间,大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尾巴已经烤暖了,让我的两只后腿伸进来吧。”
公猪让狼的后身伸进来,猪把狼的腰部紧紧地夹在门缝里。母鸭和母鹅用嘴啄着狼的屁股,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后身都烤暖了,让我的前脚伸进来吧。”
公猪让大狼的前身进来,把狼的头颈紧紧地夹在门缝里,弄得狼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大狼说:“现在,我的前身都已烤暖了,让我整个身体都进来吧。”
公猪就把房门大大地打开,狼进了屋子,说:
“现在,我要把你们三个都吃掉。”
公猪说:“唉!狼啊,我看见主人法莱巴先生的猎狗走到这里来了,你快完蛋啦!”
大狼连忙说:“快把我藏起来吧。”
“好,你躲到面包箱里去吧。”
大狼就跳进面包箱,公猪把箱子很快地关好,然后拿了一个锥子,在箱盖上凿洞。
大狼问:“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已先生的猎狗正用脚刮着箱子找寻你呢。”
公猪端起了一大锅在火堆上烧沸的开水,向那些洞孔里倒进去。
大狼喊道:“啊唷!啊唷!啊唷!烫死我了,烫死我了!”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巴先生的猎狗在面包箱上撒尿。”
公猪继续把开水倒下去,大狼烫死了。后来,三个朋友就把他从面包箱里弄了出来,拖到门外去。
从此,他们就平平安安地住在公猪的房子里。
第128篇、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红颜知己

这个世界上你们觉得有真正的红颜知己吗?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下面有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也很巧合,本故事属于原创。也可以分享与转载。在此祝大家天天开心。喜欢我日志的和不喜欢的请认真看下!
一天一个男孩子无聊在家上网,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加了他好友。女孩子就问你是哪的呀?男孩子没有理那么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这个男孩子整天QQ都在线上面就觉得好奇。飞想和他认识一下。男孩子其实挂QQ是为了消除寂寞还有因为某种事情没有了工作干而只能对电脑发呆而已。男孩子的朋友也帮他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女孩子经常关注男孩子的QQ空间发表的动态,只想知道男孩子心理面到底有什么事情经历过。可是男孩子始终不和女孩子聊天。甚至每个和男孩子聊天的好友都拒绝回复。男孩子后来闲烦就都给删除了。为什么男孩子会这样呢?请往下欣赏!
记得那是一个圣诞节的一天,男孩子下班去他女朋友的单位接他的女朋友。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就在很短暂的瞬间男孩子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时男孩子傻了。亲爱的这是我最后给你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了,上面就简单的说了这么简单的话: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来找我!当时男孩子马上用公用电话给女孩子打了一个电话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请不要挂断。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出来见最后一次面,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要见你面一次。他的女朋友答应了。男孩子一路上都在想为什么?他们处了有5年的感情,就这个莫名其妙的分手吗?他们见面了。当时女孩子还带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很亲密的对男孩子说了一句: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和你处了5年什么都没有给我,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女孩子身边的帅哥还骂了男孩子一句:朋友我要是你就钻到墙缝里面,像你这样的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得到真爱。男孩子看到这种场景随后愣了一下就说:祝你们幸福。完了转身离开!回去的路上男孩子很伤心,晚上还喝了很多的酒。第二天男孩子醒来下定了决心这辈子不交女朋友了。男孩子挂QQ是为了消遣自己的时间打发寂寞,男孩子还经常发表日志!
女孩子再次和男孩子说道:一个经常挂QQ的人的内心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知道能否进入你的内心世界,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事情。男孩子看到后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女孩子高兴的说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能否介绍下自己呢?事后他们经常聊天。后来男孩子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在一个高中的,只是不一个年级而已。他们经常视频,后来男孩子被女孩子深深的打动。有点喜欢上了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说了一句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想这一生有一位很好的异性朋友。男孩子已经成熟了。这种事情他理解。后来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红颜知己吗?女孩子竟然答应了。并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因为女孩子喜欢在视频上面看男孩子抽烟还有微笑也想让男孩子抱下。所谓日久生情!
有一天他们见面了,男孩子很帅。女孩子也很漂亮。他们并没有吃饭,只是陪着女孩子一直在逛街。因为晚上别人看不清楚!就这样男孩子在女孩子家楼下的小区陪着她一直聊天。天气很冷女孩子让男孩子做到了她身边依靠。男孩子后来抱着女孩子。大约有半个小时。女孩子很满足,最后男孩子把女孩子送回了家。就这样他们经常的联系。不好的事情不用说了。女孩子的老公知道了非要和女孩子离婚。男孩子很愧疚,影响了女孩子的幸福。后来他收到以前女朋友的一份礼物。是结婚的请帖。这些事情男孩子真的是受不了了。就去找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他走进他以前女朋友结婚殿堂的时候他很气氛。但是爱一个人是在心理面深深地祝福,而不是得到一生。看到女孩子举办完婚礼连饭都么有吃就离开了!
后来男孩子接到了一封信你是XXX吧。XX已经死了!是男孩子以前女朋友的好朋友寄来的。为什么她当初离开你是有原因的,她得了绝症不想连累你。只想找个人结束这段生活,XX的老公竟然是一个贩卖毒品的贩子。男孩子此刻的心从此真正的深埋了。这么一个情种,这么一个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这么命苦。经常和她聊天的女孩子后来也远离了他……
第129篇、夫妻同心树

她比他小20岁,嫁给他的时候,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黑,丑,一口黄牙。媒人当初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就因为家里穷给耽搁了,一直没找上媳妇。那阵子,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找,有四川的、山西的、湖南的……花几千元就可以找来。那男人也托人带一个回来,这就是她,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
媒人说男人富着呢,靠手艺吃饭。女人因为急于逃离那个家庭,问都没问男人会什么手艺就嫁过来了。过来后才知道,他的手艺就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鞋,再加上男人长得丑陋,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回去,已无退路,婆家人叫她丧门星,说是她克死了丈夫。
再婚后,男人很宠她,隔三岔五给她买些小玩意来,一盒粉饼,一支口红,几串荔枝……她长到30岁,从来没有用过口红,更不用说吃荔枝了,很快,她就觉得自己比杨贵妃还要幸福,吃荔枝的时候,男人不吃,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她说:“你也吃。”他说:“我不爱吃它,看着你吃我就高兴。”后来,她偶然上街,随口问了一下荔枝的价格,吓一跳,竟然要20元1斤。她的眼睛一下湿润了,他怎么可能不爱吃荔枝?他是舍不得吃呀。
她更加疼他,早晨早早起来给他做饭,晚上做好热乎乎的饭菜等他回来;冬天的时候,男人在街上修鞋,一天下来,冻得全身冰冷,女人就把男人的脚放到自己怀里暖着。男人也很知足,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才会娶到她,他为什么50岁还没有结婚,就为等她呗。说得女人心花怒放。
女人见男人每天那么累很心疼,她说:“给我买台机器吧,我和你一块修鞋去。”男人不答应,说他挣的钱足够养活她,可女人认真了,偏要去。于是街上总能看到一对老夫少妻在修鞋,两个人紧挨着,有鞋修的时候,两个人就一起动手,空闲时,就有说有笑地聊着。冬天刮大风,女人的手都冻红了,耳朵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这时,男人买来一块烤红薯,红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男人剥开,用嘴吹着,却不吃,他把红薯放到女人嘴边,女人幸福地咬一口,又吹一吹,让男人吃。他们一人一口地吃着,好像享受一顿美食,好像吃着爱情的圣餐。
有一天,男人对女人说:“总有一天,我会走在你前面。”女人就哭了,说:“那我和你一起去。”
男人说:“不行!”然后男人又说:“我们现在的钱还不是很多,再挣几年,给你养老应该没问题。还有,我给你在地里种了500棵树,等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能动了,那500棵树也长大了,我相信它们能够养活你。”
女人扑到男人怀里哭了。500棵树,那只是500棵树吗?这一辈子从没有人替她这样想过,可这个男人甚至为她想到老年,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现在城里人兴什么夫妻树、爱情树,而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些树珍贵一万倍,那是一片夫妻同心树。
第130篇、懵懂的青春爱情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第131篇、现代爱情故事:恰好错过了你
作者: 韩倚风

1.重逢是泪
袁清再见到丁佳,是在办公室的楼下。
5A级的写字楼,满是跨国公司的中国分部或办事处,地下停车场永远车满为患,所以就连道路两边也停得满满当当。
那天跟同事一起加班到繁星满天,她急着赶地铁,匆匆搭电梯下楼。刚出写字楼,就一眼看见了他。
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靠在车门上抽烟。烟头明明灭灭,映出他稍显忧郁的面颊。
袁清的心猛打了个颤,大脑忽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上前打招呼,还是悄无声息地走开。
三年两个月零九天。这是距离上次见到他的天数,袁清以为自己淡忘了,却没想到仍能在瞬间反应出这个数字。
但他还能记得自己吗?
她犹豫着,怀疑着,欲行又止。就在那时,丁佳微一抬头,目光便落到了她的脸上。
一怔之间,她想他已认出了自己。但他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并没有要跟她相认的意思。
袁清想,能在茫茫人海中不早不晚地再次相遇,也许这是上天给予自己的又一个机会。她错过他一次,为何要再错过第二次?
她主动向他笑笑。他迟疑一下,在垃圾箱上摁灭了烟头,终于向前走来。
却并非迎向她。
"丁佳!"身后蓦地响起女性的声音,袁清转过脸,发现满面笑容朝他飞奔而去的正是自己的同事何云。
她怔在原地。早听说何云快结婚了,但她永远也不可能猜到,对方竟然就是丁佳。一晃眼物是人非,唯有她还执着地固守一方。
"等很久了吗?抱歉,今天公司实在太忙……"何云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丁佳怀里絮絮叨叨,而他默不作声地为她拿包开门,殷勤周到,眼角眉梢的宠溺叫人看了心疼。
一转脸,何云终于看见了袁清,向她挥手:"小袁,你是要去搭地铁?我们送你一程吧。"她这才回过神,勉强挤出笑容:"不了,谢谢。我想先去吃点东西,你们先走。"何云没再多劝,她一颗心全扑在即将到来的二人世界里,哪还能看出袁清的异样。挥手道别后,她轻盈地坐进副驾驶座,开始兴奋地对丁佳说着什么。
他挂挡、倒车、调头,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绝尘而去的前一秒,他终于望向窗外的她,微一颔首。
袁清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点,不争气的眼泪却还是夺眶而出。
2.心花曾开
袁清曾经是个上不起高中的孩子。山区本就贫穷,她又是女孩,父母想让她念完初中就回去打工赚钱,可是她不甘心。同年级里,她的成绩最好,老师们都说她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跃入龙门,出人头地。
然而前提是,她必须有钱交学费。
父母说得很清楚,不会再为她上学多花一分钱。好强的袁清靠勤工俭学勉强攒下生活费,然而每学期几百块的学费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老师帮她把资料登记在了省里的一个贫困学生资助项目里。再后来,通过那个项目平台,袁清收到了好心人资助的第一笔学费。
没经历过穷途末路的人,不会理解她当时的感激涕零。对方也许只是举手之劳,却能改变她的一生。期末考试,袁清又是全年级第一,(www.limaogushi.com)她一笔一划地在信纸上写下对资助人的谢意,连同自己成绩单的复印件,一起寄了出去。她想让对方知道,他没有资助错人。
很快,对方就回复了,写来满满的期许和鼓励,他还说要一直资助她到大学毕业。那个人,就是丁佳,刚进入某家外企开始打拼的职场新人。因为同样是受到好心人资助才完成学业,他刚一工作,便开始帮助跟过去的自己处境相同的人。
茫茫人海中,丁佳选中了袁清。但若没有袁清那一封接一封洋溢着青春热情的来信,他也许永远不会到她的学校看望她。
那天袁清走出校门,看见丁佳时吃了一惊。她本以为他是个成熟稳重、胡须满脸的中年人,谁知竟阳光帅气得如同邻家哥哥。他给她带了书、文具,她不停地说着谢谢,羞涩又文静。
最后他忽然又从拎包里拿出一个可爱到爆的小熊玩偶,她惊喜地跳起来,惹得他哈哈大笑。
袁清的心也随着他的笑声激烈地跳动着,虽不是春天,但她觉得似乎有花儿就此怒放了。
3.窥探幸福
"哎,小袁,"第二天中午休息时,何云忽然有些神秘地凑过来,"想问你个事。"袁清顿时有点不知所措。
是丁佳向她提起自己了吗?是自己昨晚的反常被她察觉了吗?她如果问起自己和丁佳的过往,又该如何回答呢?
看见她的表情,何云有些羞涩地笑笑:"我也知道突然这么问有点冒昧,不过……"她向周围看看,继续说,"昨晚你看到的那个,是我未婚夫。我们想五一结婚,但是我的小姐妹只能提前两天赶过来……公司里跟我比较熟又还没结婚的只有你,我想,你能不能来当我的姐妹?"呵呵,简直是现实版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袁清碍不过情面,还是答应了。
其实仔细想想,由始至终不过是她一厢情愿。他只把她当成救助对象,她本就不该对他心存幻想。可是那一封封书信,一次次电话,留存在记忆里挥之不去。除了家人,他就是她最亲密的伙伴。
也许,帮他和何云筹备婚事,就是自己所能给予他的一份回报。
周末,袁清陪何云一起上街选购婚礼用品。何云很兴奋,每一样都要货比三家、力求完美,从清晨直逛到日落西山,袁清毫无怨言。
最后她们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刚装修好的新居。
何云进门开灯,袁清怔在门外。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格外温馨,电视柜上两个并肩而坐的小熊玩偶,瞬间让她想起往事。
曾经,她以为自己有一天会当上这个家的女主人,在她的梦境里,在她的心底深处。
"快进来呀,顺便帮我看看装修得怎么样。"何云见她发呆,把手上的袋子向沙发上一丢,伸手把她拽进门去。
第132篇、有关爱的故事
有关爱的故事
一、序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纯真的爱情已变得脆弱不堪,被污浊肆意践踏,夫妻间只要稍感不爽,就以感情不合为由散伙,任由无辜的孩子可怜楚楚!因此,艾美很想将二位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真实故事说给大家听听,各位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妖媚的艳丽
艳丽于1960年某月某日出生,姐妹仨个,她排行老二。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区的派出所所长,因此,从小感觉比一般人优越,刁蛮霸道,但很可惜成绩太差,所以,为了抄作业,与艾美一直挺要好的。
高中毕业后,工作的工作,读大学的读大学,忘了是八几年的哪天,艾美在马路上遇到了艳丽,要不是艳丽的高声叫嚷,艾美根本认不得她了:原来的单眼皮被割成了双眼皮,头发烫染成了金色的大波浪,小一号的衣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前凸后凸的,非常地妖媚!
艳丽热情地拉住艾美的手说:找了你好久啊!赶紧将你的BB机号码告诉我。
艾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艳丽生怕世间人不知道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就在艳丽要结婚的当天下午,艾美BB机上收到一则信息:不用来了,我取消婚礼了!
第二天中午11点多,艾美BB机上又收到一则信息:你走了吗?如果没走,今晚请务必来某酒店参加我的婚礼!
艾美如约去参加了艳丽的婚礼,新郎官中等个,悠黑的脸,看上去很憨厚,很老实。
在婚礼上,艾美听到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这个老公是昨天晚上才定的,原来昨天要结婚的那个因为钱的原因吵翻了,原来的那个很英俊的。
这么快,一个晚上就换好了这位,这个老实人要吃大苦头罗!唉,真替这个老实人担心哪!
当年的某一天,艾美BB机上显示了一则信息:我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非常地漂亮!
第几年的某一天,在艳丽的盛情邀约下,艾美到艳丽家里去坐了坐,果见她的宝贝儿子的确非常漂亮,比电视剧或电影里的小童星漂亮多了;艳丽指挥着她的老公忙东忙西的招待大家,很让艾美等人过意不去,同时也很为艳丽感到高兴,有这么一位服务周到的好老公!
时间过得挺快的,进入了90年代。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艾美突然听到有人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艳丽,只见她整个身子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对自己招着手。
艾美定晴一看,噫,不是她老公呀!
艳丽走近艾美,看艾美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干吗?干吗?别大惊小怪的,儿子6岁那年我就离婚了!
艳丽告诉艾美:与那位老实人生活太无趣了,并且老实人不会挣大钱,只知道老实地工作。
艾美问:那么你的漂亮儿子怎么办哪?
“叫那个老实人管”,艳丽不耐烦的说着道着,“儿子不能归我,我有我的生活,人生苦短,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等儿子大了,我也老了,我要趁自己还年轻多享受醉生梦死的生活;儿子将来是否孝顺也不知道,所以管不了那么多的”。
艾美听了艳丽如此说道,愕然,哑口无语。
某一天,艾美参加了2006年的高中同学会,发现平时最积极踊跃参加同学会的艳丽没有到会,却听到了以下闲语杂言:
艳丽得了一身的病,在医院里呢。
交往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了,太脏了。
过了45岁,就没有男人要跟她好了。
最让人感到可恶的是,艳丽见她前夫一直没有再婚,还企图与她前夫复婚呢,是被她儿子坚决阻止掉的。
她儿子斥责她说:人不要到如此不要脸的地步!
同学会后的第二天,艾美去医院看望艳丽:只见她躺在床上,显得很孤苦。
艳丽流着泪对艾美说:你不是很喜欢写作吗?把我的作孽之事全部写出来吧,多少会对后人有用的!
艾美紧紧握着艳丽的手,木然,还是哑口无语。
三、美丽的晓玲
晓玲于1962年某月某日出生,和艾美同岁,但比艾美小好几个月。艾美这辈子真正就交了这么一位算得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好朋友、好姐妹。艾美经常对人说:如果我是男生,那么晓玲谁都娶不走;讨老婆就应该讨晓玲这样的当老婆!
晓玲上面有二个哥哥,在她10岁之前,一直受到家里人的特别宠爱。她10岁那年,她有了一个妹妹,因此,她迅速地长大,非常的懂事,帮助母亲做家务了,煮饭烧菜,至今我还记得她曾为我烧的红糖年糕,真的很好吃!晓玲读小学时就会织毛衣、绣花,邻居们都拿她作为女孩子的榜样。
晓玲从小就很美,高二时就有1.7米的身高,亭亭玉立,人见人爱的。18岁高中毕业那年,没有考上大学,直接进一家工厂工作了,当时,晓玲号称是那家工厂的厂花,追她的男生们排成了长长的队!
就是因为晓玲太完美,所以她母亲的要求对未来的女婿特别地高,要求是独子,父母亲是当大官的,家里要有钱(那时候叫万元户!),要是本科生,要坐办公室的,要聪明懂事等等。
晓玲的妈妈脾气特别暴躁,用怒骂或用扫帚等将追晓玲的男生们统统地赶跑路了!
我曾经问过晓玲,在那么多追你的男生中,难道没有你真正喜欢的吗?
晓玲说:当然有了。但是,丈夫是可以选择的,而父母亲是不能选择的,不能因为所谓的爱情将父母的心伤掉,所以,我一定要选择父母也认可的男生作为自己一生的伴侣。
就这样,一拖再拖的,晓玲的年龄被拖到了28岁,成了剩女!
晓玲母亲看着和女儿一般大的女孩子差不多都结婚了,所以,非常着急,也想开了,知道是缘分,强求不来的,于是,叫晓玲找她自己愿意的男生结婚就可以了。
在同事的介绍下,晓玲与一位比她大2岁的仪表工谈了三个月左右,就结婚了。
但结婚才发现有一些问题:
晓玲的丈夫在小时候被严重烫伤过,浑身都是疤痕,因为晓玲当初认识他时是在冬季,所以不知这些,他丈夫也从未对她说起过。
晓玲说,她丈夫身上的疤痕还是其次,关键是她丈夫因为小时候的烫伤对他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给他内心留下很深的阴影!
从小,她丈夫不与小朋友们一起打闹玩耍,技术毕业进厂后,除了工作,就专心于研究中医,总想将自己身上的疤痕消除抹去。
所以,结婚后,晓玲丈夫仍然专注于中医研究,从不与晓玲及女儿一起出去散步或是嬉戏或是游玩,也不拜访丈母娘家;更为严重的是怀疑晓玲随时会离弃他,经常疑神疑鬼地耍脾气,所以为了让他安心,晓玲渐渐地与朋友、同事们少了联络和往来,将自己蜷缩在了家里!
对此,晓玲的同事们都为晓玲不值,经常劝晓玲与她丈夫离婚。
晓玲多次认真严肃地对劝她离婚的好心人说:
“我不会离婚的!因为这是我自找的婚姻!现在都是改革开放的年代了,又不是古时候、旧社会的包办婚姻。”
“既然是我自己选择的,那么是苦是甜,都必须承受、接受,因为世间人世上事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要对孩子负责,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况且丈夫只是比较孤僻,不抽烟不温酒不赌博,对女儿还是非常宝贝的。”
岁月一晃一晃,就在2011年五一节期间,艾美在某超市里碰到了晓玲。
晓玲发福罗,满脸红光,喜气洋洋的。
晓玲拉着艾美的手,走出超市,问:艾美,我们有多久未见面了?有好几年罗!艾美,你怎么搞的?这么憔悴忧郁!
艾美说:先别担心我,你好吧?看得出来,你过得不错。
“是啊,我现在过得很好,丈夫他前几年就考出了中医执照,是正式的中医师了,我们在05年就办了个中医诊所,雇了二个护士,现在丈夫在本市里非常有名哦。”晓玲一句紧一句的叨唠着,一脸自豪满足的样子。
“女儿已大三了,学的是服装设计,我们全家人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女儿在假期里设计缝纫的。你看,艾美,我今天身上的这一套就是女儿设计的。艾美,今年暑假,你抽空来我们家吧,我让女儿给你也做一套,让你评评她的手艺”。
那天晚饭,艾美在晓玲家吃的,晓玲与她丈夫都抢着给艾美夹菜,劝慰着艾美要振作起来。
艾美看着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晓玲丈夫,不由得感慨万千,叹服世事弄人,同时也深深地为晓玲终于获得幸福而感到高兴,非常地高兴!
四、悟
若爱,就真爱到底,跨过人生路上的坎坎绊绊;
若不爱,不要伤害己,更不要伤害他/她;
相信爱,真爱一定永恒!
既然世间所有相皆是虚妄,前生无知造孽,何必今生明知着继续造孽?!
祝真心相爱的世间人获得真爱,幸福永远!!!

第133篇、【原创故事】重生
小九

能说出口的玩笑话必有一丝恶意的,纵然很多人很难懂得听懂后的难过,这也在所难免。而隐藏在谎言背后的情话,却受众面很广,因为那其实也有些许真心。很多时候爱情里是容不得欺骗的,因为你说了一个谎,就需要小心翼翼地用更多谎言来圆这一个谎。经历过被欺骗后的重生,是在转身的刹那就注定会翻天覆地的。今天的故事就从这个被欺骗的姑娘言生开始。
言生是为了男朋友从远远的北方来这个陌生的城市投靠他的,一生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是爱,只有一个,心疼,也只有一个。想起在一起的甜蜜总是大过难过,所以这个姑娘就义无反顾地来了,哪怕在这个城市一个亲人和朋友也没有。她记起在一起的甜蜜过程,仿佛每段感情中的千篇一律,以及每段感情里的独树一帜,幸福都是那么相似,痛苦也是一样。
思彤是单身家庭长大的孩子,妈妈带着他姐弟俩含辛茹苦,一路供他们上完大学,姐姐早五年毕业在这个城市落脚,通过硕士学历和自身的勤奋如今已经做到了公司的中层,每次提起他的姐姐,言生看得出他满眼的幸福感,因为他们自幼没有父亲,姐姐永远是家里最有主见的那一个。言生和他认识是在上海酒店楼下的茶餐厅,那天是她研究生复试,而思彤在附近办事,因为同喜欢那家餐厅的柠檬茶,下午茶时间人很多,他跟她拼桌,然后自然地聊起来。。。。。
如果人生如戏,那么她的戏剧人生就从那天开始。他说,怎么什么事情你都爱问为什么?好吧,一切随缘,自然又自在,他们点了柠檬茶,他擅长讲故事,她喜欢听故事。分开时,他说,如果考研没考上,就到这座城市来发展吧,后来的结局就是考研被刷,她如愿去了上海,在一家公司做起了小职员。半个月之后,为了节省房租,他们住到了一起。他们跟大众的小情侣一样,也会甜蜜,也会闹情绪,好在有共同的一些爱好,周末窝在30多平米的出租房看美国大片、也可以一整天窝在屋子里看书。言生是北方姑娘,会做面食,而思彤也喜欢吃面食,就这样他们的生活里,永远是言生做饭,思彤刷碗,分工明确,小日子过得却也惬意。
思彤因为跟姐姐在同一个城市居住,难免经常聚在一起,姐姐自身条件优越,但是苦在家庭背景不好,所以一直想定居上海这个城市,身边追求的人很多,她满意的很少,既想追求灵魂上的共鸣又想有面包有车有房,在这样的城市里,犹如樊胜美般的遥遥无期。最终姐姐离开谈了七年的高中同学,嫁给了上海的拆迁户,老公离异带一个孩子,家有三家门面,两套拆迁房。在思彤姐姐的眼里,这算不上圆满,但是人各有志,追求不同。爱情和现实面前,她选择了后者。人都说,趋于现实的女人最终要么成为怨妇,要么成为悍妇。在言生看来,思彤的姐姐最终成了后者。如果不对别人的生活横加干涉,她对于言生而言不值得一提,最多就是个路人甲。然而,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思彤有个善良而坚强的妈妈,也有一个强势而什么事情都要先入为主的姐姐。看了很多相亲类节目,其实大部分的姑娘最反感的一类人叫妈宝男。然而对言生而言,劫难在于思彤是个姐宝男。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到换一份工作和谁来主导两个人的财政大权,小到周末怎么安排生活,姐姐都要插手过问,起初言生觉得可能有这样一个亲人在思彤身边有个照应是幸福的,长此以往,有点受不了。因为思彤在两年之内换了三家单位,虽说工资都有小幅上涨,但是毕竟频繁跳槽对于言生而言欠妥,最可笑的是每每换一家单位思彤都是听姐姐的,很少参考言生的建议。
有一次思彤姐姐公司组织活动,思彤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了,没带言生去。言生觉得两个人可以有一些自己的空间,也就没有了情绪。思彤回来之后就有点变了,从言生的衣服头发开始挑剔,说她老穿一件衣服太土,头发老是一个发型没有变化。言生正值职业上升期,工作压力如影随形,对于思彤的变化和挑剔她没有放在心上。言生的父母电话来说,既然打算在上海发展,也有男朋友了,什么时候见见父母。言生将这个意思跟思彤说起时,思彤躲躲闪闪,说目前都没有固定的居所,见父母有点早,怕父母看到言生现在的辛苦会心疼。言生也听信了思彤的说辞,两个人一起奋斗总会有未来的,这个男人还是有担当的,此事作罢。
两年后,言生工作能力突出,被提拔为部门模块主管,在公司升职加薪,收入比刚来上海时提高了很多。言生说动父母打算在昆山买房,地铁通到上海了,虽然距离上海远了一点,但是房价总是会低一些,父母也表示可以出一部分钱给她首付。言生就此事与思彤商量,思彤也同意在昆山买,两个人跑了三个周末去昆山看房,言生脑补了很多未来美好日子的情景。父母倾其所有给了32万,两个人一起攒下的15万,打算付个首付,贷款按照20年,月供六千多,对于他们俩而言省点是完全没问题的。交了定金,打算签合同前,言生妈妈提醒言生最好先结婚再购房,言生跟思彤商量。思彤说周末去姐姐家一起商量。思彤姐姐听到要买房,先是反对在昆山买,言生好说歹说才同意。后来又反对两个人一起买房,言生就纳闷了,这两年在一起两个人一起吃喝攒钱,不一起买房还分开购买吗?思彤支支吾吾也不表态,购房的事情就搁浅了,又回归奋斗的路途。
言生晋升为主管后,工作很忙,经常加班,没时间做饭,与思彤的沟通越来越少,等她回到住处,思彤要么在打游戏到深夜,要么就早早睡下了。她以为这就是正常生活里的常态,没放在心上。直到有天晚上九点多,言生进门时,发现思彤在跟别人视频聊天,见言生回来,思彤就关了。言生问跟谁视频呢?思彤说跟一个同学。然后转身去洗澡,手机也被带进了洗手间。洗澡出来,言生要求看看跟谁视频,言生抢过手机发现屏保不再是两个人的合照,什么时候换了她不知道,屏幕解锁密码也换了,她根本进不去看不到,两个人大吵一架。第二天言生借机申请出差沈阳三天,想彼此分开几天先冷静下来再解决问题。
言生三天出差后回来,到住处时,眼前的一切让她彻底不敢相信:思彤人去楼空,搬走了所有属于他的东西,小到牙膏牙刷,大到他们俩一起购置的几件大件物品,还有存钱的那张卡,从在一起每个月的钱都是思彤管,密码是两个人生日的叠加数字。电话关机,微信拉黑。言生觉得世界坍塌了。言生给思彤姐姐打电话,他姐姐说其实思彤半年前就有了新的女朋友,上海人,父亲是做生意的,给他们都买好了婚房,准备年底结婚。思彤的姐姐还说关于买房反对的原因是为了言生好。
他们是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骁勇战士,用自认为无坚不摧的权威,打压周围一切看着不顺眼的人和事。哪怕她的行为会伤害到一些人也在所不惜。言生终于明白,思彤每一次打电话时的躲躲闪闪,还有无数次深夜归来时他拿着手机的乐不思蜀。后来从朋友那里得知,思彤的新女朋友就是他姐姐公司的同事,也是经由他姐牵线在一起的。言生的整个世界因为这个男人的离开而塌陷了,她毫无防备。言生无数次想去理论,想去找思彤的姐姐讨个说法。可内心里的卑微让她没有勇气去争取。那个曾经在茶餐厅里的阳光男孩儿,在她心里驻足过,而这次彻底死了。
言生说:你看,我的名字就是九死一生的意思。我说:是重生的意思。她选择了放下一切谎言、狡诈和欺骗。自此那个男人,她再也没有见过。言生说一年了,她感觉死里逃生,放不下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自己为那段感情付出的全部,毫无保留。爱情让一个人失望的绝非一个人,而是未来的日子里再也不会那样毫无保留地对一个人好。言生说,她对爱情的所有想象就如同小孩子搭积木时垒起来的城堡浑然坍塌,再无重建的勇气。然而,一年后的言生,还是活出了自己,她选择离开上海,到无锡发展,从事一份自己特别喜欢的猎头工作,她说未来的路应该会更好走。因为她目前心无挂碍,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了喜欢的工作,天道酬勤,未来一定会报以她惊喜。
人生的公路牌上,一站又一站,每一站都有人下车,也有人上车。你可以痛哭流涕,你可以绝望自闭,你可以乐观开怀,但不论怎样,生活总会给你回馈。劫后重生和华丽转身,总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这份惊喜一定是连本带息还给你。
故事是真实的,借小九文字转述,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就是感同身受。
第134篇、相亲记之误撞南墙
我眯着眼睛窝在大沙发里等饭吃,耳朵里全是菜下油锅那滋滋拉拉的美妙声音。此刻是五一长假第三天的下午两点,三天来我每天保持这个姿势超过二十三小时,连睡觉也在沙发上,三天加起来只吃了两顿饭,此刻厨房的声音无异于救我一条小命。

给我做饭的恩人叫小米,是大学里睡在我上铺的姐妹,原名米美,我嫌拗口就叫她小米,我叫窦四方,她便叫我小豆,俺们都是健康食品。大学四年我们好的如胶似漆,小米曾扬言今生今世和我不分离,结果毕业不到半年她就嫁了个南方人。我不安于室,做了自由摄影师,至今仍是孑然一身四处游荡,小米常说我的名字起坏了,现在整日拿着相机‘斗四方’,听名字就累的不行。
我就说那是小米你不懂欣赏,我还没跟妈姓沙呢,要不,杀四方你不也得听着吗?而且老爸对我不薄了,我们家名字起的气吞山河,俩孩子,一个九州、一个四方,总占地面积大于地球!要是当初老爸贪方便胡乱给我起个‘斗鸡眼’什么的,我不也得叫着吗。
我就是这样转战四方,每到旅游旺季人比景多时就是我回窝休息外加自然节食减肥的日子了,每次回来都累的只想冬眠。只得她这等老朋友才心疼我,时时在我饿死了之前喂点东西,我才能苟延残喘至今。
一会小米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小豆!你这有紫苏吗?我给你做紫苏牛肉。”。她带很重的南方口音‘紫苏’说的象‘子孙’。我笑:“儿子还等你过继给我呢,哪来的孙子。”
小米对我的恶劣行经早已习惯,又抄着半南不北的口音说:“那料酒有没有?樟茶鸭子要用!”我道:“老舅没有,大姨也没有……我家就我一个人,你就对付着把我放锅里算了。”小米走出来说:“子姜有没有?蚝油?茶叶?豆豉?起司?……”她一边说我一边摇头,一年没回家住了,哪有那些东西啊。终于她绝望了:“你这里除了我带来的菜就只有白米和酱油,我怎么做啊?”
我说:“我教你,把你那些牛肉鸭子老舅大姨全切成丁,一勺烩了炒饭吃。”她长叹:“小豆,你这样下去怎么行。实在该有个互相照顾的人啦。”
我掩面拖长声音做痛哭状:“你说的也正是我欲扬须抑欲吐不能午夜梦回辗转反侧狠狠压在心里的事情啊!不如行行好,把你家老公让给我吧!”小米上前撕我,她那柔嫩的主妇身板怎么和我这上山下乡的人比?几下就被我摁在沙发上了,我狞笑:“交出你的老公来,不然,你今天可……呵呵呵呵”
这时身后突然传出怪喝:“趴下!不许动!举起手!说你呢!看你往哪跑!”说的是葛优《不见不散》里的台词。我吓了一大跳,小米趁机狠狠锤我两拳爬起来。我这才看清楚发声的是我的手机,此刻正一闪一灭继续叫。见我吓的面无人色,小米在一旁咕咕的笑,这蹄子刚才看到我手机时叫:“这是摩托罗拉最新款,可以自录铃声的”。然后她拿去摆弄了一会又还给我,想必是录了这个当我手机铃声预备吓我半死的。铃声没有辜负她,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响起了!我惊魂未定的接电话:“喂~~你耗~”
电话那头一个咬着舌头的男声:“是小豆吧?我是苏寥华,我家美美在不在啊?”我笑了:“是塑料花啊,麦麦在,兜兜我也在。”小米从我手里抢过电话,听一听,先失声道:“兰陵回来了!”然后迅速看我一眼,开始小声和她老公嘀咕开来。我一旁捣乱,怪声怪气的说:“我叫塑料花,苏轼的塑,寂寥的料,中花民族的花………”他老公刚认识我就是这样介绍的,当听到中‘花’民族的‘花’,我难受的想把他舌头拽出来,现在我亲爱的立场不坚定的小米也变这个声调了。
小米郑重放下电话,回头顾做轻松对我说:“明天有没有空来我家吃个饭啊?我换了新家你还没来过呢。”装轻松装的太明显,我一眼看穿她定有阴谋,于是懒洋洋的说:“换新家算啥,你换了新老公我就去!”
小米深知骗不过我,于是两手抓定我肩膀,直对到我脸上横眉立目、咬牙切齿的说:“姑奶奶和你直说了吧,明天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的去!否则我就砸了你的相机!”“啊!”我一声惨呼,她用我的最爱来威胁我!你狠!我……宁死……要屈……。
小米接着露她的青面獠牙:“听着,我家住星花小区铃兰苑十七楼d,就是北京最高的居民楼。明天晚上六点你要不穿的漂漂亮亮的过来姑奶奶绝饶不了你!”然后得意的收拾手袋,打道回府。一门心思回去安排陷阱,连饭都不给我做了。回头又来一句:“记住,那人叫兰陵。”
我追出去:“‘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的兰陵?不是烂棱?”她已经伸手拦下出租车,头也不回的道:“蛋使主人能对壳,布知何处是大箱。就是那个!”
兰陵!这样一个如诗如画名字,我心里勾画出一个目光温柔,飘逸隽永的人……兰陵……单看看他长什么样也值得了。
第二天我认真收拾了一下,去必胜客买了个小米最爱吃的海鲜披萨来到星花小区,这小区楼高都在50层,是北京最高的住宅楼,星字取手可摘星的意思,花指小区绿化很好。可爱的小米,她该过这样的日子。在楼下我打电话确认:“是星花小区吗?”接电话的是卷舌头塑料花:“丝!小豆你赖啦!”
“铃兰苑?”“丝!宁兰苑!”“四十七楼?”“没错!是十七楼!”
四十七楼!连电梯都上了半天,哪天停电非死在上面不可!我在门口敲门,里面一叠声的说:“来了来了”然后门开了个小缝,我伸手推开门就进去了:“家里不错嘛,收拾的这么干净!”大窗子映着一大片净蓝的天,阳台上种满花草。屋子里每件摆设都和谐的不得了,深得我心啊!
身后传来声音:“你找谁?”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小个子男人,四四方方的脑袋,四四方方的嘴。正系着围裙拿着锅铲全神戒备看着我。我惊呼:“你不是塑料花!”那人也吃惊道:“我怎么会是塑料花?”
这……小米难道真换了老公?不是塑料花……那这个人是……难道他是……难道……“你姓兰?”他更吃惊:“是,我姓南,你怎么知道?”
天呐!这就是如诗如画的兰陵?长的象狼牙山似的!
小米夫妇也真是,居然让客人做饭。我把披萨放在桌子上,那上面已经有两道菜了,浓香扑鼻,这个狼牙山手艺真没的说!我暗暗吞了口口水才问:“怎么你在做饭,这家人呢 ?”他表情还是紧张:“这家人走了很久了,现在只有我,你是找他们的?”
“走了?还走了很久?”小米竟然这样算计我!好歹也得先介绍我们互相认识再借故溜走啊,这算什么!看把人家孩子吓的!狼牙山抓锅铲的手都用力的指节发白了。他还是紧张看着我放桌上的披萨:“你送外买?”
这笨蛋还没反应过来我是他相亲对象!我突然很想逗逗他,当然这样就破坏我的第一印象了,那又怎么样,他长的如此抽象还打破我美丽幻想呢。于是我一本正经的说:“不是,我是推销的。请买下我自制的披萨,得到的钱将全部捐助世界红十字会!”
他犹豫一下,问:“你说说世界红十字会是哪一年发起的?”
喝!好仔细的人,我只能回答:“我不知道!”“那你还说你是红十字协会的!不要骗钱了!还是正正经经找份工作吧,小姐你气质这么好,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你应该是有文化的人。努力一下,千万别放弃自己!”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递给我。然后做请我走的手势。
我又好气又好笑:“我买这个披萨还花了九十八呢?你才给我五十块!不够,再拿出来。”他眼睛收缩:“你抢劫……”这人居然误会到底,我终于笑起来:“我还抢劫呢,我……”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起:“趴下!不许动!举起手!说你呢!”他‘啊’的大叫一声,挥舞着锅铲对着我,我想这个玩笑开大了,赶紧告诉他吧,一边迅速拉开架势防卫,免得他给我来一下,一边急急说:“别怕,我就是窦四方啊!”他声音都颤抖了:“什么?斗、斗四方~~~”
我说:“对!窦四方,他们没和你说?”手机还在那‘趴下!不许动!’的叫,我说:“你先等一下,这是电话,我先接个电话……”就象演电影007一样,我手指尖勾出电话让他看清楚我没掏枪,然后接——是我哥哥打来的,我说:“是斗九州啊!”他脸色开始发白。
“找我什么事?噫?你怎么知道我……”压低声音:“……相亲?”“小米说的,这个八婆!问问她死哪去了,还不快点回来!我这祸起萧墙,再不回来我把她家砸了!”他‘啊’了一声。
“长什么样……?”回头看了兰陵一眼:“……很有创意!行了,别说了。回头向你汇报! ”这手机铃声太吓人,我干脆关机然后正式介绍自己:“我叫窦四方,你是兰先生吧?”
他感到我没有恶意,慢慢放松下来:“是,我是姓南,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
我皱眉:“你还不知道?你也被朋友算计了?我是来相亲的!这俩家伙一定等着看咱们热闹呢?咱买卖不成仁义在,随便聊聊让我交差算了,免得她砸我照相机。”
他显然有点蒙头,问:“你真是来……相亲?你看你知道我的名字,真不好意思,这个这个……没有朋友和我说起……你、你坐。”
我直接坐到饭桌边上,心想这次相亲是毁定了,两个人一下尴尬在那没话说,桌上的菜香味一阵阵飘过来,我垂涎欲滴,终于说:“没啥话可说要不咱随便吃点饭?”
这个表情不错,他下巴掉下来的样子透着可爱,看起来倒也有几分姿色。接着犹犹豫豫递过饭碗,我开怀大吃起来,他胃口全无,小声问:“你是作什么工作的?”
我吞咽:“我没工作,就随便拍些照片骗钱。”他点头:“啊,怪不得,你看上去很饿!”
我的天!我吃力的咽下饭,一会抬头看见他目光紧紧锁住我,我觉得不自在,找话和他说:“你怎么认识塑料花的?”他摇头:“什么塑料花?”“就是苏寥华啊,就是把你骗这里来的人。”
他奇怪:“没人骗我来啊,谁是苏寥华?”这人脑子进水了?我白他:“这里是谁的家谁就是苏寥华,你吓着了?”他更奇怪了:“这里是我的家啊。”“你不是兰陵吗?”“我叫南强!”
啊?!?!?!?!你……这个南墙撞的我眼冒金星,我心中暗叫不妙,连忙掏出手机开机,果然一开机小米的电话就来了:“小豆你上哪去了?临阵给我脱逃,兰陵等你一个多小时了,你跑了初一还有十五!”我都快哭了:“我在铃兰苑四十七楼,你家不是住这里吗?”“我家十七楼!你头上那叫什么乙朵!”
她把十发成平舌音,难怪我误会成四,还我头上那叫什么乙朵,你嘴里那叫什么斜头吧!
现在怎么办,南强目光烁烁的瞪着我,我嘴里塞满人家的饭还没咽下去呢,以我脸皮的厚度仍旧闹了个面红似锦,我虔诚祷告:“万能上帝啊,快把地上砸30个洞让我直接掉到17楼吧!”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勇于承认错误!坦白可以从宽。”我终于抬起头带者视死如归的表情说:“我走错了路,对不起吃了你的饭… 你……你吃披萨吧………”我把披萨推给他立刻夺路而逃,他后面喊:“哎~等等……”
我等我就是白痴!我喊:“我不会做饭啊, 你将就吃一顿披萨吧!”一边拿出爬山越野的劲头狂奔,就这速度能追上我的真不多,小南墙被我甩在后头老远。他的声音传来:“我会做饭啊!”我咬牙切齿的关上电梯门,还听到他接着叫:“我会洗衣服我还会打扫卫生我还会养花……”
就这样我一路回家象鸵鸟一样把脑袋扎在沙发里,过了很久手机再响:“不许动!看你往哪跑!”我觉得这话真是写照,含泪接过电话:“喂~你耗~~”从电话叫小米换这个铃声我接电话全是这声。
“我是南强,就是今天吃饭的那个,你还记得我吗?”我摸着脑袋:“南~墙!永不敢忘!你追饭追到这里来了,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我、我……你今天走了我就一层一层的问,终于在十七楼问着你,是你朋友塑料花告诉我的。”“你一层一层的问?”“是,我听你电话大概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没听清楼层~~每次问人家:‘认识斗四方吗?’他们都当我神经病!”
我不由笑了:“对不起,你找我干什么?”
他犹豫问:“米美说你是摄影师,那你名字斗四方,是不是姓窦的窦?不是打斗的斗?”我大声:“谁和你打斗,本来就是姓窦的窦!”他结结巴巴的说“那华颜杂志上的交错、晚诗、这个瞳……还有很多摄影是你拍的?”那正是我供搞的一家杂志,于是我应:“是。”他道:“我十分喜欢你这幅交错,沙滩上沙和人的质感那么突出,前面黑白相杂的影子是一个人手指挡在眼睛前偷看留下的吧?这个隐喻才是交错灵魂所在,不是指的沙滩上各种动作的人,是不是?”
是是是,太是了,还没有人象他理解的那么好呢,他勾起我的得意事,我精神头暴长,和他胡侃起来:“你也喜欢爬山?贺兰山去过没有?,那个海南的早晨啊,真好玩,绍兴的早茶象老人世界……”这次交谈竟然异常愉快,一口气把我手机说的没电了。
后来呢?
后来我出游就多了个忠实的驴友。
后来呢?
后来我吃菜吃的长胖十斤。
后来呢?
后来我步小米后尘,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变成普通的标准话。
为什么?
因为南强带着口音啊。
咦?小豆,他带口音关你什么事?
你……你真不知道还是耍我,后来我就撞到南墙回不了头了。
后记,结婚时朋友问南强怎么认识我的,他说:“哎!我这就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我祸?你等着南墙!
第135篇、白求恩的异国生死恋情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硝烟滚滚的一战结束后,年轻的白求恩医生沉浸在伦敦放荡的气氛里。他一面在医院工作、学习,一面通宵狂饮,目的是要体验一切。“啊,命运之神,命运之神,”关于这个时期,他后来写道,“她们是以两个女子的形式出现的。”其中一个就是弗朗西丝·坎贝尔·彭尼。

白求恩与漂亮的英国姑娘弗朗西丝的初恋发生在1923年。那时白求恩33岁,弗朗西丝22岁。年龄的差异和两人不同的生活经历没有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相反,他们都被对方所深深吸引。1890年3月3日,白求恩生于加拿大安大略州雷文赫斯特镇。祖父是医生,父亲先行医后做牧师。他24岁从多伦多大学医科毕业,26岁获医学博士,32岁获英国爱丁堡皇家医学会奖金。弗朗西丝则是爱丁堡一个有名望的会计师的独生女儿。
有缘千里来相会。1923年秋,白求恩到爱丁堡参加外科医学会会员考试,结识了弗朗西丝。白求恩一遇到她就被她脱颖出众的相貌,尤其是动听的声音深深吸引,他说自己是“一听钟情”,感到“一种不平凡的天真,不平凡的脱俗,不平凡的聪明”,于是他很快向自己的意中人发起了火热的爱情攻势。
1924年春,他们在英国伦敦举行了婚礼,结为幸福绝配的一对伉俪。婚后,他们到欧洲去,一面度蜜月,一面求学。他们先后到了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城市游览,度过了一段一生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
婚后的生活,虽然彼此相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开始产生隔膜。不久,他们的关系成为一串吵架与和好、气恼与温存、责骂与悔恨的不幸的循环。更何况白求恩一向性格急躁,有一次他在狂风暴雨中跳进了英吉利海峡,险些被淹死。他向她解释,他一直就想要在暴风雨来临时在这个海峡里游泳。而在她看来,他似乎是打定了主意要毁灭自己。
1924年暮冬,白求恩夫妇来到美国底特律市,在卡斯街和塞尔登街拐角处租了一套小公寓房挂牌行医。白求恩医术精湛且医德高尚。他一天到晚忙于工作,夜里也常常被唤醒出诊。白求恩没有一点点时间来陪伴妻子。弗朗西丝显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节奏。她自己整天呆在家里,感到十分孤独苦闷。
更为不幸的是,白求恩热情地为穷人治病,自己却因日夜劳作传染上了肺结核。那时,肺结核是可怕的不治之症,等于是下了死刑判决书。但弗朗西丝一如既往地对病中的丈夫倾注无限爱意,对他更加体贴关照。
然而,看着整天围着自己病体忙碌不停的妻子,白求恩心里想的却是:人们追求事业与生活的目的是幸福。促进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不少干;但妨碍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也不会做。对爱妻更应如此。
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有一天,白求恩请弗朗西丝扶他坐起来,郑重地说:“亲爱的,我必须向你说明:死神就要来到我的身边;而你还有整个人生。我不能把肺病再传染给你。我要和你离婚……”
弗朗西丝听后赶忙堵住他的嘴,连连摇头地惊叫起来:“上帝!这是绝对不行的!亲爱的。”
尽管白求恩反复“动员”,苦口婆心,可弗朗西丝就是毫不动摇,一再拒绝。白求恩躺在当地一家医院治疗了几个星期,能起床后想按医生建议转回故乡疗养。他想正好借此和弗朗西丝分手。但弗朗西丝执意要陪伴丈夫前往。当送到火车站分别在即时,她抓住丈夫胳膊再一次恳求。白求恩仍不同意:“亲爱的,你不能去。我快要死了,我必须在死亡前与你办好离婚手续。”
弗朗西丝紧紧抱住丈夫哀求:“亲爱的,你为什么非要逼我离婚?我要再次明确地告诉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惟一的愿望就是陪伴在你身边……以后的事顺其自然。”
白求恩感动得热泪盈眶,情不自禁地抱着弗朗西丝轻吻着她的前额,之后向妻子苦苦哀求:“亲爱的,你这个言语不能形容的爱尔兰姑娘!正因为我非常爱你,我才不能浪费你的生命。亲爱的,再会吧。把咱们的东西都卖掉,回到爱丁堡去,你在那里会快乐一些。”
但不管白求恩怎么说服,弗朗西丝就是寸步不离。他只好硬起心肠使出绝招:“除非你同我离婚,否则我就不到疗养院去!”
弗朗西丝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只好望着丈夫孤身离去。
白求恩向法院送交了离婚申请书。回故乡一个月后,他又转赴条件较好的美国特鲁多疗养院去疗养。
1927年春暖花开的一天,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下达了。这时他俩正好结婚三周年。弗朗西丝大哭一场,只好孤寂地回到爱丁堡父母的身边。
离婚是白求恩主动提出并坚决要求的,可真的离了,他又怅然若失,陷入深深的痛苦中。不久,他收到了弗朗西丝的来信,信中倾诉了对他的无限牵挂和一腔哀怨。而他对弗朗西丝,依然存在着刻骨铭心的爱恋。一想到再也见不到弗朗西丝,只是一个人孤寂地等待死亡,他几乎崩溃,痛不欲生。
然而,白求恩也表现出了超人的毅力,与病魔展开了顽强战斗。他以高明的医术,发明了“人工气胸疗法”,冒着危险在自己身上首做试验,竟大获成功。一年后他奇迹般地痊愈出院了。不久,他被加拿大蒙特利尔的乐麦吉尔大学聘去任教。
在火车站,白求恩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给弗朗西丝拍了个电报:“病愈,今日离特鲁多。对你感情如旧。你是否愿意与我结婚?”白求恩回到加拿大蒙特利尔后,又一次迫不及待地给弗朗西丝写信倾吐自己无法抑制的思念,检讨自己过去对她的“无情和荒唐”,诚恳地忏悔自己的“罪过”,恳求她不要忘记自己。
望眼欲穿。白求恩终于盼来了弗朗西丝的传情鸿书。她在信中爱意深深地嗔怪道:“你呀,你真是变得不可捉摸!你是个多么怪的怪人!”
白求恩马上回信自我表扬:“亲爱的弗朗西丝,我是变了,但是变得温顺了,安静了……我常常想:有一天早晨你在街角乘车,我忽然跳出来吓你一跳……我爱你,我等你!”白求恩浪漫多情的个性一览无余。
弗朗西丝自离婚后,再也没有和别人谈过恋爱。她来信情不自禁地说:“真是奇怪,我也想忘了你,可你在我的心头总是挥之不去。”
“亲爱的,既然我们都还在相爱着对方,为什么要分开呢?”
白求恩的真诚和热情再次打动了弗朗西丝的心。她立即来到了蒙特利尔。下了火车后,她看到前来恭迎的白求恩容光焕发,可笑意中又带着一丝诡谲。
白求恩径直把弗朗西丝领到了教堂。她听到牧师郑重地问:“你愿意做白求恩的妻子吗?”
“我愿意。”
这一年白求恩39岁,弗朗西丝28岁。这时的白求恩已经成为有名的外科医生,他似乎肯定地认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将沿着两条路线笔直地向前延伸:一条是工作事业,一条是弗朗西丝。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
白求恩的医学才华灿烂地展示出来。他被聘为蒙特利尔皇家维多利亚医院外科医师。1934年,他出任圣心医院胸外科主任,后又被美国胸外科学会选为理事,成了享有盛誉的胸外科专家。
弗朗西丝生性温婉多情。她把一腔柔情给予丈夫,也要求丈夫能够回报她柔情一腔。可她得不到这些。她感到自己只参与了家庭生活的一小部分。她相信白求恩注定要作一番伟大事业,而她是他的障碍,对他并不相宜。
终于有一天,弗朗西丝积压在心中的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冷落,最终鼓起勇气坦率地向白求恩说出自己的想法,提出离婚。
白求恩惊讶得大发雷霆。他难过极了,试图说服弗朗西丝,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于是,在向弗朗西丝表示了深深的歉疚之后,白求恩同意了她的离婚要求。他平静地说:“既然和我在一起你缺少欢乐,我同意你的意愿。我没有权利阻止我所爱的人获取自己的幸福。”弗朗西丝沉默无言。
白求恩又几次说:“我祝福你缔结新的美满婚姻。”但弗朗西丝看出他是言不由衷。他常常孤寂呆坐,强压内心的痛苦。弗朗西丝期待着他的“悔改”,可他就是不能从事业中多分出点时间和精力给妻子更多的抚爱。他们终于友好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白求恩和弗朗西丝不是一家人了,可他又常去看望她。从内心深处他一直把她当作是这世界上最亲的人,一有什么事第一个就先想到她。有一天,白求恩跑到弗朗西丝家激动地说:“我们要到人民中间去!这种坐等病人上门的做法要改变!”弗朗西丝惊讶地问:“你说的‘我们’是谁?”“是愿意和我一起去的人。”多少年以后,弗朗西丝才知道,白求恩说的“我们”就是1936年与白求恩一起奔赴西班牙、后又到中国的医疗队员们。白求恩已于1935年加入了加拿大共产党。
勿庸置疑,白求恩一生中真心而长久所爱之人是弗朗西丝。就在白求恩准备赴华时,他给弗朗西丝写了一封诀别信。看来他在精神上准备着执行最后的、可能是一去不复返的使命。
白求恩坦诚地写道:“我面前的路陌生而又危险,你不能跟我走。在我的生活——和我的余生当中,我不想再尝试任何认真的恋情。这类事对我来说已经完结。现在你尽可以亲切甜蜜地想念我。就这样想吧。我爱过你。我对你的情义仍然深重绵长。记着我,就像我会记着你——带着平和与珍视。”
1937年底,白求恩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自带5000美元的医疗器材,率领由加拿大和美国医生自愿组成的医疗队,不远万里,千里迢迢奔赴中国,来支援中华民族伟大的抗日战争。
途经香港时,白求恩心里仍惦记着弗朗西丝,于是又给她写去一封信:“在一个充满阴谋和腐败的社会里,我不会袖手旁观。我不会宽恕那些贪婪的人对别人发动战争。……我行前在蒙特利尔看你时,尽力解释我为什么要来中国。……因为我觉得这里最需要我,我也最有用。祝你幸福!”
白求恩一到抗日前线就立即全身心地投入了战斗。但意外发生了。1939年10月中旬,白求恩在河北省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但他不顾伤痛,发着高烧,坚持留在前线指导战地救护工作。因伤势恶化,转为败血症,经抢救无效于11月12日逝世。
令人感动的是,白求恩在生命垂危时,除了在给聂荣臻的信中把遗产一一分给战友们之外,还特别想起了弗朗西丝。他在信中交待说:“请求国际援华委员会给我的离婚妻子拨一笔生活的款子,或是分期给也可以……我(对她)应负的责任很重,决不可以因为没有钱把她遗弃了。向她说明,我十分抱歉;同时也告诉她,我曾经是很愉快的。”
这足见白求恩对弗朗西丝始终怀着不尽的牵挂,对她的感情忠贞不渝。至此,中国人这才知道,这位只知道疯狂工作的伟大战士也曾有过深情的婚恋。(摘自中国共产党网)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第136篇、奇遇,在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后
其实,我们都是彼此的伏笔,只是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把它解开!
自打一月前老妈去了趟紫竹院的“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结识了一批大龄青年家长后,我就没消停过。本人芳龄26,不算大龄且棘手吧!好女不提当年红,我上学时,是班花,是文艺晚会的“娇”点,帅气内敛的学生会主席都……
可一踏入社会,才发现人类物种的多样性,有洁癖的、娘娘腔的、超级自恋的男人全让我遇上了,看老妈笑得像朵花儿,我就知道――又是相亲。
“这次可是个‘海龟’。”
“鲍鱼也没用!”我之所以不愿意相亲,还是放不下那个“臭小子”――老妈这么叫他,并毫不客气地朝他脑门儿丢了把扫帚……
见到相亲对象时,我的思想戛然而止,大脑只剩下一句话――不会这么巧吧,竟然是那个“臭小子”!从他快要掉下来的下巴看,他也吃惊不小。老妈显然并未认出,乐颠颠地坐下了。
“汪小姐跟我想像中……不太一样呀。”对方老妈先发制人,俺妈的脸瞬间往外泛红。
“是吗,晓萱是不爱化妆,追求自然美嘛。袁先生在哪儿高就呀?”略带挑衅。
“阿姨,我刚回国,还没确定。”
“那得上点心,国内工作可不好找。”老妈扳回一局。乌云转移到他老妈脸上了。
不是冤家不聚头呀,其实,她们俩很早就暗地过了招。上初二时,我跟“臭小子”地下恋情曝光,老妈扔了人家一扫帚,他老妈一怒之下把他送出了国。
十年后,我们竟然在这种情形下相遇了,他愣愣地傻看着我,我悲喜交加,脑袋翻江倒海,而两位老妈却“杠上开花”。
“晓萱从小就听话,一门心思学习,让她谈恋爱她都怕耽误时间。”
“我家这个,美国待了快十年,还那么保守,多少漂亮女孩追,他都没一个看上眼的。从来没谈过恋爱!”
“臭小子”和我听得涔涔冒汗,我的表情定是千奇百怪。
“追她的男生都不错,有一个天天送花,可她都不理……”我连忙拦住:“妈,你说什么呢!”老妈满意含笑:“瞧这孩子,就是害羞。”
“呵呵,既然您这么坦诚,我也不怕说出来。”袁妈妈面露神秘,“知道他急着回国为了啥不,就因为有个女孩儿总缠他。不就是混血儿漂亮点,家里钱多了点嘛?我们又不是贪图富贵的。”说完,无奈状摆摆头。
瞬间两位伟大的母亲,已把自己的孩子塑造成招蜂引蝶的情场高手。也不易呀。一场相亲下来,老妈脑细胞牺牲不少,而我只在道别时跟“臭小子”说了声“再见”。就这两个字,让我一直傻笑到午夜!正愁怎么解释送花的误会,手机突然响起。
“你搬家了吗?”
“没。”
“那明天记得把扫帚藏起来。”
第137篇、想做就去做

我们常常对自己许愿:等我彩票中了奖,我就去周游世界。等我买了房子有了自己的书房,我就每周看完一本书。等我头发再长一点,换个漂亮的发型,我就去告诉隔壁班那个男生我喜欢他。春天到了我就去另一个城市看老朋友……我们有很多想做的事情,但我们没有去做,我们在等一个最恰当的时候。其实,周游世界的计划并不需要发了大财才能实施,手上现有的积蓄就够你先游历一个国家;没有书房一样可以看很多书;隔壁班的男生不会只因为你的发型而接受你或拒绝你;看老朋友和季节没有关系。我们不去做,只是因为我们懒惰,我们缺乏勇气,我们得过且过。
永远没有最恰当的时候,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我们都能找到某些顾虑,就像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去看她病中的前男友。她应该去吗?碰到他的妻子和家人,岂不是反倒给他添了乱。
很庆幸的是,她没有被这些顾虑拉住。在他的最后时刻,赶到了他的身边。
如果心中有牵挂的人,赶快去告诉他你在乎他。即使他已心有所属,身有所归,没关系,示爱并不是求爱,只是让他知道你的感情,然后,停在远处祝君安好。表达爱意也可以成为一件很尊严的事情。不知道哪一天,那个你爱的人就会离你而去。
想要完成的梦想,赶快去实现,时光飞逝,一转眼,头发就白了。
想做什么就马上去做吧。最恰当的时候,就是你行动的时候。
第138篇、背包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音机里响起陈奕迅的声音:“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让我们来见证一个人从直板身子向驼背过渡的旅程吧。
他是个高个儿,身子笔直笔直的,特爱面子。正值大学毕业,他幸运地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但不幸随之而至。也许,是幸运的代价,由于他的学历几乎是公司里最低的,有些同事瞧不起他,常对他冷嘲热讽。
血气方刚的他感觉很受气,平时工作开始敷衍起来。而就在这时,公司的总裁带着宝贝女儿来公司秘密巡视,很巧,她被派到和他同一部门。俊男美女,一拍即合,他们相爱了。但很快,他们的恋情被总裁发现了,而同时,他才发现她是总裁的女儿。
她是总裁的独生女,她的夫婿肩负着企业的未来,所以,总裁认定他是因为知道她的身份才与她恋爱的,觉得他配不起她。总裁对女婿的挑选之严格可见一斑。
她苦苦哀求总裁接受他,但总裁意志坚决。无可奈何之下,她离家出走去他家了。过了12个月,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而总裁也找上门来了。总裁感受到女儿对他的爱,于是放话:当你有能力经营好我的企业,我就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但在这之前,你不能和她见面。他看了看她,相视而笑,仿如形成默契,然后回复总裁:为了她,我答应你。
背负着他们的爱,他开始每天二十四小时工作——白天顶着别人的冷嘲热讽,专注于工作;中午,边吃饭边打电话给她说他当天的任务和目标,并努力鼓励她离相见的日子不远了;下午,继续寄情工作;晚上,在不同时段去不同地点上课进修;临睡前,听着她爱的絮语,并以此为动力在短短几个小时补充精力,迎接第二天的挑战。
在短短一年半里,凭着他的努力,他从公司的小职员升为部门主管,又从部门主管升为副经理,经理,最后升为副总裁。同事和总裁都对他光速般的进步刮目相看。他很得意,仿佛在说:瞧,这就是爱的力量,神吧。
不久,他和她结婚了,为了把婚礼搞得更体面,总裁出了大部分费用,婚礼场面奢华至极。婚后不久,她怀孕了。
他的背包里刚抽走了同事对他的学历歧视,便又装进了身边的人认为他吃软饭的歧视。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
以他进修后的能力,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当然不是问题。很快,他就完成了任务。而同时,他们的孩子也出世了。总裁双喜临门,欣喜不已,便给他在那笔生意中提成了一笔不少的奖金。他决定,先给她买了一枚钻戒,然后给孩子订做了一张婴儿床,剩下的就用来举办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舞会,众人乐而忘返。
遗憾的是,年事已高的总裁去了。庆幸的是,总裁去得很安详。毫无疑问,他也就成为了总裁。
十几年以后,儿子受他影响,靠自己成就了一番事业。她问他,是时候让他接手公司了吧。
然而他反问,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吗。
两人相视而笑。
又过了两年,儿子凭自己的能力升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他很高兴,很快把公司交给了儿子。
他和她开始享受生活。
她扶着他在家附近的草坪上散步。走着走着,她不禁抱怨,干嘛老哈着腰走啊,是不想看见我呀。这样对呼吸不好啊,老头子。
他真的老了,背开始驼了起来。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背包早已把他压弯了腰,无论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她又说,瞧你,像背着个包儿似的,让我看看你的包儿里装着些什么。
他微笑:我的背包里装满你的爱,尽管会让我走得很慢,但我知道你会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足够了。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第139篇、国王和渔民
有一天,国王同宰相到海岸边去散步。在海边,他们遇到一个渔民准备出海。这天,刮着强大的南风,海浪很大。国王叫了一声渔民:“喂,渔民!”
“哦,国王!”
“四个,四个,难道你还不够四个吗?”
“不够,国王,不够!”
“你这渔民真不错!你可不要给他太便宜了!”
“国王,我是坚韧不拔的,我知道在哪里捉乌贼。”
国王说完,同宰相回去了。在路上,国王问宰相:
“你明白我同渔民谈的话吗?”
“不明白。”
“你身为一国的宰相,竟不明白普通渔民也懂的话?”
宰相惶惶不安,想:叫来渔民问一问。于是,他叫来了渔民,说:“我想要弄明白,你同国王在海岸边谈的话。”
“我也不明白国王说的话,我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
“你告诉我,我给你二百银币。”
“我不知道。”
“给你五百。”
“大人,我确实不知道。”
“我把我自己住的房子也给你。”
“好吧。”渔民说,“我讲给你听,但你要写张凭据。”
宰相写好了凭据,于是渔民给他解释国王说话的意思了。
“国王对我说:‘四个、四个,难还不够四个吗?’这意思是,国王看见海上起了风暴,可我在准备渔网要出海,他很奇怪。这时他对我说:‘一年中有四个月是刮北风——这是捕鱼季节,四个月是无风天气,海上风平浪静。难道在这八个月中,你捕的鱼还不够后面起南风时那样不平静的四个月吃的吗?’我回答说:我不够!”宰相听到了解释后,就去找国王说:“我知道了你同渔民说的话。”
“你说吧。”
于是,宰相把渔民告诉他的话全说了。
“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国王很高兴,就赏赐了宰相。
过了几天,国王知道渔民住进了宰相的房子,他想知道原因,就叫来渔民问:“你为什么住在宰相的房子里?”
“这是我的房子,不是他的。”
“这是怎么回事?”
“国王,你记得我们在海岸边相见的事吗?我明白你对我说的话:‘不要给他太便宜,’所以,我回答您说:‘我是坚韧不拔的,我知道在哪里捉乌贼。’这意思是:我是穷人,但我知道如何得到钱。后来,我很快得到了好处,住在宰相家里了。”
国王知道宰相骗了他,非常气愤。他叫来宰相,对他说:
“你说你知道这些话的意思,你是骗了我,你是笨蛋,说谎者,你不能当宰相,你的位置应该让给渔民!”
就这样,渔民当了宰相。

第140篇、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吹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 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黑人聚居区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黑人聚居区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人。”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第141篇、莫桑,离别

我想一梦千年/往事沉淀/若,你是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那么,请允许我/深深地眷念……
——选自《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
一段感情的开始,总让人始料未及,而一段感情的结束,却总是理所当然。
认识莫桑的时候,正是茉莉花开的季节。他家阳台上种有一大片茉莉,在五月的骄阳中开得如火如荼。万绿丛中星星点点的白,精致小巧,素净淡雅。午后躺在凉椅上小憩,微风送来阵阵清清淡淡的芬芳,连梦都带着茉莉花的味道。微醺的空气里,迷醉着他独特的香气,久久不肯散去……
我曾经问他,为何会如此喜欢茉莉。他说,因为他爱上了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最爱的花便是茉莉花。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中有深切的疼痛。昏黄的残阳洒在他脸上,我看到他一半盛放,一半凋零。
遇上莫桑,爱上莫桑,美丽的像一个散轶在尘世间的传说。只不过,这个传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而已。
其实,我一直都清楚,莫桑只是我的一个梦,当梦醒来后,一切都会尘归尘,土归土,该去的,不会留。
阳光一如既往的灿烂,既而残缺,茉莉花也自始至终地盛放,然后凋谢。这个世间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我一直这么想……
莫桑带着那个女人回来的时候,茉莉花已经全谢了,连一个花骨朵儿都没有。我知道,我已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了。莫桑爱的是那个人,而花只是寄托,人都回来了还要花做什么呢?
他说,宣宣过来,这是你洱彤姐姐。我静静地走过去。当我看清她的容貌时,我呆住了,原来我们长得那么像!而他仍旧云淡风轻,对着另一个女人微笑,那明媚,是我从未见过的。我看着他坚毅的嘴角勾勒出完美的弧线,一瞬间失了思想。恍然听见:这是我请的花匠,照顾我们的茉莉的,叫宣宣。
我回过神来对她微笑,然后叫她洱彤姐姐。我想,我笑得一定比哭还难看。不过,让我庆幸的是,我终究没有哭。
两年了,原来我只是另一个女人的替身。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从来都不说爱我。他的冷峻,他的隐忍,他的沉醉,他的悲痛,都是因为她一个人,而他明媚的笑容,也只是留给她一个人看的。
我决定静静地离开,不吵不闹。虽然我没有勇气去追求我的真爱,虽然我爱得如此卑微,但我的心从来都是高傲地不可一视的,我不允许自己留下来摇尾乞怜。所以,我只能用离开,来成全我最后的一点尊严。
晚霞烧红了西方的大片天空,极尽妩媚和鲜妍。而我已收拾好了行装。夕阳下,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那片浓郁的茉莉,还有那片像是快要渗出血来的天空。终于,忍不住落了泪。我不知道,那泪水是否也如血一般鲜红……
我没想到我和莫桑和最后一次见面,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我拨开杂乱的人群,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有无尽的红色从他周围蔓延开来,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忘了我当时想过什么,做过什么。直到急救室的门关上的那一刹那,我才突然清醒。回过头,是那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男人——子颜。我轻轻地牵动嘴角,对他说谢谢。他很含蓄地微笑,然后转身离开。
莫桑醒来后的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也什么都没有问他。
那天的夕阳很美,柔和的金黄色光芒飘洒在病房里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感觉温暖而祥和。莫桑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斜阳的余晖落下来,撒了他一身。光芒中,他乖巧而纯净,像一个天使。
可是,我有不祥的感觉。
宣宣,我们结婚吧!他突兀的话语回荡在病房里,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无数玻璃破碎的声音,噼哩啪啦地响个不停。
我看见他的睫毛在颤动,而他的嘴角没有笑容。那么俊美的一张脸,却为何如此悲伤?是爱情吗?是爱情让他不快乐吗?是因为他要结婚的人不是他最爱的那个人吗?
我见到过许多邪肆的笑容,但我没有想到我也可以笑得那么邪肆。是不是洱彤姐姐又抛弃你了?
我知道这句话是一声雷,可以炸得人粉身碎骨。他睁大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那眼中,分明有什么东西幻灭了。
我转身,优雅地离开,没有说再见。
那个对他言听计从,温顺服帖,甚至可以为他生为他死的宣宣,真的死了。我终于明白,我所痴迷了两年的爱情,原来只是一个幻影。
我开始每日每夜地做梦,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一闭上眼睛,梦境便会如魅影般浮现出来。灰暗、迷乱、纠结、追杀、逃亡、血腥……我常常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从睡梦中惊醒的时候,我总以为莫桑还在我身边,可是一伸手,却什么也没有。
我发现我是如此地思念莫桑,思念他的气息和温度,思念他的冷峻,他的隐忍,他的不羁,他的狂野……可是,空气中再也没有那股茉莉的淡淡香气。
我一直以为,离开了,一切就会结束了。可是我错了,因为心还在,爱还在,思念还在!原来,并不是离开了就能够结束,更不是以为醒悟了,便可以遗忘。
我在一瞬间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可以和他共有同一片蓝天,可以与他呼吸同一种空气的地方。我静静地回想,在这里的两年,我得到了什么,又可以带走些什么。在这两年中,我生命全部的意义就是他,几乎没有和外界接触。唯一一个可以算是朋友的人——子颜,也只是萍水相逢,有过数面之缘而已,我们可以说是素不相识。原来,两年,除了与他的回忆,我什么也没有……
这一晚,出人意料地没有做恶梦。相反,还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梦中,我和他在一起,我们相亲相爱,那种感觉很真实,很清晰,仿佛是我们正在经历的切身感受,那么激动,那么满足,那么幸福,那么快乐……可是醒来之后,我发现我不记得他是谁,也看不清他的样子。只是能感觉到他,不是很熟悉很亲近的人,好像,还有些陌生,对,是陌生,仿佛素不相识。
我已记不清我有多久没出门了。只是当我看见黄叶落满地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秋天已经来了。我没想到,我会在走之前又遇到他——子颜。他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像阳光一样。
我们一起去喝咖啡,然后我听他讲话。我没有告诉他,我就要离开这里。我想,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分手的时候,他又笑了,那么温暖,让人想要靠近。突然,我想起了梦中的那个他。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想把这个梦境告诉子颜。我们在梦中相亲相爱,醒来后,才发现我们原来素不相识。我说。我看到了他认真思索的模样……
转身离开之前,我没有说再见。我不习惯告别,不习惯说再见,因为我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或许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
南方的梦,已经苏醒。莫桑成了我心中永远不能触碰的痛。他的世界,我无法抵达,那么,就让我把他埋在心底,让我在睡梦中,再去感受那眷念,那缠绵吧……
离开的时候,下着常见的很细很细的雨,细得像看也看不见,数也数不清的愁。突然想起了秦少游的一首写雨的词,其中有两句: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我想,北方,是不会有这么哀怨的雨的吧!
第142篇、我深爱着你,可你心却不是属于我, 男孩不再相信爱情!

某年某月的一天,有个男孩的去帮自己的堂兄去接新娘(男孩他们是属于少数名族少数民族里的彝族)。在接新娘的过程中,有一个女孩深深的关注了那个男孩,那个女孩就去告诉男孩的堂兄,然后堂兄去告诉了那个男孩的父母,于是在父母的安排下,男孩跟女孩彼此见了面,而且结婚了。
男孩很重视这段婚因,己经用自己最真城的心去爱那个女孩。以前走在大街上看见漂亮的女孩,都去关注一下,自从男孩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别说去关注就连看都很少去看,似乎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那女孩的身上。
男孩很内向,每天两人在一起语言不是太多,男孩觉得爱不一定要说出来,爱不一定要甜言蜜语,只要做出来就行。经常都是男孩做饭给女孩吃,就连洗脚水都是男孩弄好了把它拿过去女孩才开始洗,就连他爸妈男孩都没有这样去对待过。
以前男孩经常不在家,不是和朋友鬼混就是到到外面去,自从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男孩变了很多。再也没有和朋友去鬼混,再也没去过外面,经常在家帮父母做家事,和那女孩一起做事。男孩不会觉得累,反而是特别开心,特别幸福。
结婚不久时,男孩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跟自己的前男友前夫还一直联系着,也发现女孩的心里不是他而是其他男人,自己爱的人装的不是自己是别人,心很痛很痛,男孩渐渐的活在黑暗的世界里,喜欢上了悲伤,也沉沦了,很伤了。
在这段过程中,男孩因真的忍受不了自己的女人心里有别的男人,男孩选择了离家出走,因没有钱,晚上睡大马路上,挨饿着。忍受肚子的饥饿,忍受夜晚的凄冷。
几个月时间的婚姻,女孩竟然像男孩提出了离婚,而且不是只有一次的提出离婚,而是好几次,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提出几次的离婚,一个深深爱了的男孩,心这样的被践踏,心这样的被割残。自己爱到发疯,爱的无法自拔的女孩,最终的心早已给了别的男人,而不是他,这辈子都不是属于他。爱成了自作多情,深爱成了你践踏的资本。
这样的事实,给男孩一个沉痛的打击,于是出去在宾馆自杀,喝了一瓶敌敌畏,男孩可以说是为了女孩而活,而那个女孩却这辈子都不是属于她,她也不会得到她。那瓶敌敌畏并没有夺去那个男孩的生命。天亮了,男孩发现自己并没有离去,而是还是在宾馆。
于是自己坐车回家了,回到家男孩神经不是很正常,很难受很难受。后来家人哭着把男孩送进了医院,家人问着为什么成这样了,男孩还是选择了沉默,一切一切让他无法说出口,心一天天的被这场爱情给折磨着。医院里男孩的姐姐一直哭一直哭,男孩才把一切一切说出了口,因为他实在拗不过姐姐的滴滴泪水。这场婚姻,给男孩夺去了太多太多,渴望爱情的变的不再渴望,而是绝望。爱情里的幸福在这里不属于他,给他的只有伤跟痛,还有就是对爱情的绝望,对爱情害怕。
很多说婚姻是两个人一起的囚禁的枷锁,只要结婚就不会像恋爱里的那么伤,一个女人不爱一个人男人,而是爱着其他男人时,只是不是一起的囚禁的枷锁,而是另一个被伤的事实。
男孩住院了,自杀了,女孩不知道,男孩的父母骗女孩说男孩肚子疼在医院。因为假如女孩知道男孩自杀了女孩肯定会说你们看嘛!!他连死了都可以,就是不愿意要我。男孩在医院里的每一天都渴望女孩去看她,一次次的盼望,最后烟消云散,知道出院也等不到那个一直期待一直盼望的身影。哪怕来了只是为了问他好了没?或者是只看他一眼,这要的小小要求都没有。对爱情对女人真的彻底彻底的绝望了,被这场婚姻伤的绝望了,被这段爱情伤的绝望了。没有了当初爱到疯狂,没有当初爱到无法自拔,一切全部换成绝望,眼底的泪眼底的忧伤,不会有人知道他多伤心多痛。
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因此有很多与其它民族是不同的。在结婚当中,如果离婚原因是男孩不要女孩的话,那么男孩要给女孩钱,已做补偿。于是女孩在这场婚姻中说男孩不要女孩,男孩爱她爱到自杀,爱到死,最后为了钱还是什么,说男孩不要女孩。这样的女人,值得哪个男人去为她付出真心付出所有。爱着别的男人,跟别的男人结婚,这场婚姻开始就是一场错,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错的会是那么的离谱。
这样的现实,谁可以去接受,谁还敢愿意继续去相信爱情,于是男孩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男孩一直托着,于是彼此没有离婚,但是现在的他们连一对陌生的路人都不如,陌生的路人至少也许还会说些话,而他们更像的相隔千里而永不相遇的陌生人。
现在的男孩活在的不是阳光里,而是灰色的世界里,里面没有快乐没有幸福,只要无止尽的悲伤。阴影在心底一辈子无法抹去,回忆可以淡忘,感情可以放手,婚姻可以割舍,而阴影不会,它会陪着你走过一天又一天,度过一秒又一秒。
女孩这样的对他,男孩却不曾恨过,也许不爱了,但是也不会恨,也许不是不会恨,而是恨不起来。一切一切男孩都是因那个女孩,可是她的冷血她的冷漠,还值得谁去付出。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遇到现实这样的残伤,不管一个人是多么的坚强,他的泪始终会在眼里滴滴从脸颊滑落。思念泛滥多久,留恋缠绕了多久。那句我爱你,要永远埋藏,不再有我爱你我想你。看了多少爱情的悲剧,婚姻的悲剧,却永远都没有想到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把自己伤成这样。天真的以为可以这样白头到永远,谁可知这是一场多么可笑的玩笑。
女孩说了多少承诺多少甜言蜜语,这一切全是谎言,全是伤男孩心的语言。
信怎么信,重新开始又怎么开始。结束了,也绝望了。没有了渴望没有了希望。心痛了很痛了。
男孩很爱很爱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爱的始终不是他,一辈子也不会是他。那个男孩真的很爱很爱,可是爱却走到了终结。相遇到现在,男孩也许只是女孩生命里的代替品,心里一天都没有装过男孩过,而男孩心里脑海里残留的全是她,那个身影那个背影。
男孩不懂得一切一切是为什么,他深爱一个女人错了吗?他想跟别人一样有一段完美的婚姻也错了吗?他想跟自己的妻子相爱到白头错了吗?多少言语多少话语只能默默藏在心里无法诉说,也不想诉说。沉默是最好的,可是沉默里的伤除了男孩懂还有谁懂。
从此男孩不想再去爱任何人,也没有再去想过男女之间的事,因为他怕了。只想好好做人,好好上班,好好的去孝敬父母,好好去报答对自己有恩的人。
第143篇、静好岁月,不复如初流年
曾经一致固执的认为,只要深爱
就一定能走到最后。可是、很多时候,那个我们用尽心思去爱的人并不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他只能算是我们旧时光里一段不可磨灭的过往。直到最后,陌暖尘才想透彻这一点。
-----前言。
陌暖尘推开门出来,背离了身后热闹的人群,外面还真有些冷。紧了紧外套,想起刚才,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来这厂里上班的第一天吃的第一顿饭,饭里一根一根的头发搅成一团,想到这,一阵呕吐感又沿着胸口慢慢蔓延上来。陌暖尘捂住嘴,加快了脚步向宿舍走去。
远远地就看到宿舍楼门口站立着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陌暖尘见过他,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微微一笑便要与他擦肩而过。“陌暖尘。”“嗯?”刚走出几步男子便叫住了她,她回头疑惑的看着他,他的眼神飘忽不定,显得有些许的仓惶急促,伸手递给她一包东西,然后转身逃跑似的离开了。陌暖尘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愣了半响,才想起看手中的东西,是一盒饼干。心中莫名的暖了暖,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注意到她没吃下去饭。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陌暖尘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洁癖,但是在那种所有人都能正常吃饭的情况下,她却一个人跑回了宿舍,多多少少是有些娇气感的。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只是不想勉强自己而已。下楼,看着迎面走来的安凉生,陌暖尘强忍住心中冰冰凉凉的感觉,别过头不看他,路过他身旁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明显的僵硬,不过瞬间,然后便若无其事的与她擦肩而过。陌暖尘突然很讨厌自己,都到这个时候了,她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她跟安凉生早就分手了不是吗,分手了。
自从那天陌暖尘接受了那个男子的饼干后,他开始每天在吃饭时间准时给她送来各种各样的零食。陌暖尘也开始知道他叫信。信是一个很温暖的男子,他的嘴角时常上扬着一个温暖的弧度,他乐于助人,对身边的人总是那么的亲切。陌暖尘又想起安凉生,那个淡漠的男子,好像全世界他都不会在乎。她曾经那么用力的爱过他,那么努力的想走进他的世界,结果却始终被排斥在外。或许她们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她对他也早已不该再念念不忘。
今年的雪好像来得特别的迟,陌暖尘这样想着的时候却不料撞上了一个人。抬头看到安凉生,她依旧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安凉生没有让她走的意思,她也没有先开口说离开,彼此沉默,许久,安凉生突然开口,话里满是嘲讽,他说:“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别人了。”
“勾搭?”她咬牙瞪他,心里的愤怒一圈荡漾着一圈,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她。蓦然抬头,信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双眼满是担忧的看着她。她心一横,朝他招手,微笑道:“信,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信一愣,“可是……”“没什么可是,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可以不用答应。”她别过头,话突然就冷了下来。
“我喜欢你。”“那就好。”她朝他点点头,把手递给他说:“我们走吧。”信点点头,犹豫了片刻,握住她的手,转身,两人一起离开。陌暖尘回头,安凉生的脸那么冷,仿佛结了一层冰。终于,这次是她先弃他而去。
陌暖尘开始跟信出双入对,仿佛意料之中,那么的顺理成章。她对信说不上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很自然的就习惯了有他的存在。信却对她很好,那种好是她以前跟安凉生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也是她想抗拒的,她怕,可是每当她看到信温暖如春的笑容的时候她就无法拒绝。
陌暖尘总是会在无意间想起安凉生,想起那年大雪他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竟然在铺满白雪的地上摆满了鲜红的玫瑰,一晚上的时间他的手冻得又红又肿,在接受旁人羡慕的眼光的同时又心疼他。他们也曾那么幸福过不是吗?安凉生,信。陌暖尘知道她这样对信很不公平,所以当安凉生约她见面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夕阳冲开皑皑白雾,洒下最后的几缕阳光后,缓缓隐去。陌暖尘姗姗来迟的时侯,安凉生正背对着她,她犹豫了片刻,走上前与他并肩站着。她本来是想来跟他了断的,可是现在想想,他们早就分手了,一直以来都只是自己在独自怀念,放不下以前罢了,还了断什么呢。
沉默的瞬间,安凉生扳过她的肩,看着她的眼睛神情认真的说:“暖尘,我们从新开始吧。”这一刻她的心竟百感交集,说不上难过,也说不上开心,就那样的酸楚难言。信温暖的笑容浮上脑海,她突然意识到她不能让信伤心,看着安凉生期待的表情,她轻轻地开口:“我想想吧。”安凉生的眼神闪了闪,“明天我在这里等你。”她点点头,有些落荒而逃。
寒冬腊月的天气,陌暖尘趴在宿舍的窗台上吹着风看天。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知道该从何想起。舍友来拉她叫她早点睡觉,她笑着点点头,爬进被窝。她始终那么倔强,哪怕再不好,也不会开口告诉别人。头昏昏沉沉的,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却想不起来是什么。拿过手机看着上面干净的屏幕,终于想起来。自从下班后她就没有再见过信,他也没有给自己打过电话或是发过短信,心里竟有些闷闷的慌。
想起安凉生跟她说重新开始,她始终记得他们分手后,她曾给他发短信也是说重新开始。那晚她等了他一晚上,哭了一晚上。看着始终干净如一的屏幕,她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理安凉生,可是她心里对他的牵挂那么深,不是一句不理就真的做得到。她曾那么期待的重新开始,现在听安凉生亲口说出来她竟然不知道该作何想。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她知道,她永远不会是安凉生的唯一,哪怕是在他最爱她的时候。
天刚亮,陌暖尘就迫不及待的去昨天她跟安凉生见面的地方。这次她是真的要跟他说清楚了,她爱他,不过那是以前,现在她有信了,她不想永远都被束缚在以前。看着依旧那么自信的安凉生,她终于可以勇敢的面对他了,“对不起,我想我不能再跟你重新开始了。”看着安凉生错愕的表情,她不再多说,转身的瞬间突然收到信的短信,她很意外,打开,短信上写着:
暖尘,我走了,我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到老,我爱你,所以我愿意让你幸福,哪怕这幸福不是我给的,只是我始终没有亲眼看着的勇气。原谅我。
陌暖尘的心一紧,难怪没有看到他,原来他是误会了打算一个人离开。打电话无人接听,挂掉电话,她奔去车站,微风徐徐中,信站在阳光中暖暖的笑着,她眼眶微热,与他相视一笑,那种幸福,无法言喻。
有些人,很爱,却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有些人,很平淡,却能相伴到老。
第144篇、随缘爱情

我有一个叫娟子的朋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28岁,单身一人,还没有谈朋友。娟子说:“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找工作没什么门路,在学校时我怕学不好专业课,毕业后就业很困难,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业余时间,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都是做家教、打短工,哪里还有时间谈恋爱?”
我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怎么还不找一个呢?是不是你对男方的要求很苛刻?”
娟子说:“我对男方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不像许多女孩,要求男方又有房子又有车。我感觉那样不是在嫁给他,而是嫁给房子和车了。”
“那你现在一个人生活,不觉得孤单吗?难道不感觉生活中缺少了一些东西?”我认识的好几个还没谈男朋友的女孩子,有的比娟子年龄还小,跟她们聊天的时候,在她们嘴里吐出最频繁的几个字就是“孤单”、“生活无聊”。我想娟子肯定也有这样的感觉。
娟子甩了一下秀长的黑发,看着我说:“我没有这种感觉。平时上班,每天都忙忙碌碌,有时工作还做不完,根本没时间想别的事情;周末我报了健美班,在那里学瑜伽,做健美操。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没有你说的那种孤单感觉。”
“可是你的年龄终究是越来越大,需要成家立业,要找对象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孤单就不找另一半呀。”
娟子笑着说:“在爱情方面,我是随缘的。我相信缘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相爱的人。”
我有些担心地说:“如果你不主动出击,我觉得你今后的难度还是越来越大。哪里有那么好的随缘爱情来到你身边……”
娟子笑了摇着头,对我的话不置可否。
和娟子那次聊天过后,转眼一晃,我们又有三年没有见面了。直到上个月,她打电话让我参加她的婚礼,我才知道,她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了。
在娟子的婚礼上,我见到了她的新郎,是一位很帅的小伙子,在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我悄悄问娟子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是不是你主动追人家的?”
听了我打趣的话,娟子说:“我是去他们单位谈业务时认识他的。他说他因为工作忙,才耽搁到今天没有恋爱。后来我们便自然地交往起来,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今天。”
“那他怎么看上你的?”我有些不解地问,“人家可是公司副总经理。”
“我和他交往,正是因为随缘,没有强求,他才爱上我的。”娟子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他说,他就是看上我这种对生活的态度,才决定娶我的……”
听了娟子的话,我一下明白过来,也终于理解了娟子的“随缘”爱情。在娟子看来,“随缘”便是一种真实、自然的生活态度,不矫揉造作,不急功近利,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以积极健康的姿态迎接每一天。正是凭着对爱情的这份“随缘”,娟子终于换来别人对她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了她的真爱……
第145篇、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8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80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
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例,心想,如果按照病例,老人应去找另外一位大夫拆线,但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正好我当时又有一点空闲时间,我就来为老人拆线。
我拆开纱布,检查了一下老人手的伤势,知道伤基本上已经痊愈,便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拆下缝线,并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药。
在治疗过程中,我和老人攀谈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已经和该为他拆线的大夫约定了时间,老人说没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点半以后才上班。我好奇地问:“那你还来这么早干什么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点钟到康复室和我的妻子共进早餐。”
这一定是一对恩爱老夫妻,我心里猜想,话题便转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诉我,妻子已在康复室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她患了老年痴呆症。谈话间,我已经为老人包扎完毕。我问道:“如果你去迟了,你妻子是否会生气?”老人解释说:“那倒不会,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5年前就已经不认识你了?你每天早晨还坚持和她一起吃早饭,甚至还不愿意迟到一分钟?”
老人慈善地笑了笑说:“是啊,每天早上9点钟与我的妻子共进早餐,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一次约会,我怎么能失约呢?”
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啊!我几乎脱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点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两人恩爱无比的甜蜜日子里,老人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她的确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她是谁啊!”
听了老人的话,我突然想掉眼泪,我心中默想:这种爱不正是我及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种爱吗?真正的爱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挚的;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第146篇、现代爱情故事:奔跑过快的爱情都是耍流氓
姑娘小倩,和男朋友大吵了一架,赌气分手后,晚上独自躺在床上,心也烦,意也乱,就顺手摇一摇手机,一公里以外蹦出一个男人;再一摇,还是这个男人。连续摇了好几把,这个男人就是赖着不走。

等小倩再次晃动手机,一公里外的那个男人发过来一行字:怎么又是你?你先别摇,我摇。小倩立刻回了一行字:你是男人,让我先摇。男人很大度,回:好男不和女斗,你先摇。小倩就觉得这个男人很有趣,就加了好友。
聊了两三天,男人给小倩的感觉,很阳光,很能体贴人,很能善解人意,再看他发过来的图片,长得还挺帅。莫非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天注定?姑娘小倩很快忘掉了前男友留下的痛,喜欢上了手机里的这个男人,甚至有点沾沾自喜。
又聊了几天,彼此都有些相见恨晚的味道。男人的大度和宽容,很快俘获了姑娘的芳心。相约见面的那天晚上,小倩简直是一见倾心,再一次被男人的幽默风趣击垮。之后的几天,男人的爱如潮水一般袭来,姑娘就有些把持不住,乖乖做了男人的俘虏。开了房,也上了床。
如此三番五次以后,姑娘和男人海誓山盟,一个非他不嫁,一个非她不娶。可一个月后的一天,两个人突然因为一件琐事大动肝火。男人一句话都没多说,从此就人间蒸发。
姑娘带着种种困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微信找我,说她到底错在哪里了,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他说翻脸就翻脸?男人都这么薄情吗?
我告诉她说,不是因为男人薄情,而是你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却没有留意脚下的坈。
无独有偶。前两天,和一个搞婚恋研究的朋友吃饭。他给我说了一个大三女生的爱情故事。姑娘姓李,姑且称为李学妹。
李学妹来自四川,正在读大三。她有一个师哥,是四川的老乡,读大四,马上就要大学毕业。李学妹对这个师哥自始至终,都有好感。从入学的第一天,帮她搬行李,领她去办入学手续,到老乡会的跑前跑后,他对她都是关怀备至。但师哥始终和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不说喜欢她,也不说不喜欢她。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三年多。
就在师哥即将远赴深圳实习的前一个月,他突然对李学妹展开了情感攻势,说他这三年多如何如何煎熬,如何如何喜欢她。李学妹招架不住,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而且,没到一个星期,李学妹和师哥就住进了大学城旁边租来的一间民房里,过起了浓情蜜意的同居生活。
一个月后,师哥南下深圳实习,两个人的联系却越来越少,借口不是太忙,就是人多不太方便。后来,干脆就直接挂掉电话。
李学妹才如梦初醒,知道师哥踹了她。为此,她伤心欲绝,差点走了极端。
其实,像李学妹这样的事情,在大学里并不少见。尤其是即将毕业的那些学哥学妹们,为了过一把爱情的瘾,都会在即将离校的前几个月,来一场快如闪电般的爱情。爱的凶猛,退的迅捷。离开的,心满意足;留下的,一身伤痕。
当然,还有比小倩,李学妹更惨的姑娘。
隔壁阿强的单位里,有一个马脸小弟,倚仗自己有车有房,隔三差五地换女朋友。基本上五天开始谈,十天开始恋,一个月左右就能和女友滚床单。滚了几次,过了新鲜劲,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阿强就问他为什么。马脸小弟说,先玩几年再说,等玩腻了再找个好姑娘结婚。阿强撇着嘴对我唠叨,说看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就是一个十足的流氓。
惊诧之余,我也只能苦笑。很多梦想嫁得好的姑娘,都是如此被哄上了床。
如今的姑娘太性急,一旦爱上,就快马加鞭,能跑多快就多快;如今的男人太狡猾,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直接把爱情扔在了床上。
任何事情,操之过急,都有可能出纰漏,更何况需要精雕细琢、悉心呵护的爱情。汹涌而至的爱情经常来得快,去的也快。比如说闪恋,网恋和一夜晴。真爱不是两三天,细水长流的爱情才能持久保鲜。只可惜,有些姑娘冲动有余,而智慧不足,面对奔袭而至的爱情,常常大包大揽。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男人要想耍流氓,姑娘就要小心提防。别期待顺手拈来的爱情,可以赏心悦目;别幻想萍水相逢的爱情,可以地久天长。即便你对某个男人突然一见倾心,也要把握住爱情的节奏,千万不能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否则,你也一定,逃脱不了被流氓的命运。
第147篇、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148篇、谁是前世埋你的人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第149篇、三巴掌
马上就是七天国庆长假,校领导们开会研究,决定送给所有未婚的教职员工每人一份别致的礼物。
看到通知,岁数已不小的小裴顾不得回办公室放下书便兴冲冲地直奔总务处,心想,以往只结了婚的同事可以定期领取液化气票,凭什么呀,这下总该轮到自己了吧,唉,一直苦守"单身阵地"不容易啊。不一会儿出来,手里就拿着个封了口的小信封。小裴高举着朝太阳方向看了看,琢磨那一定是张百元大钞,要不就是购物用的"代币券",不会是别的什么了。结果撕开一看,里面只有一张电影票而已,还是27排31号,最最角落的位子。看电影哪有孤零零一个人去的,这不明摆着往人伤口上撒盐吗?小裴忿忿地把票往兜里一塞,转身就回办公室去了。说实话,这次小裴可真是误解了学校的一片苦心!原来,领导考虑到学校里单身教师为数不少,他们忙于工作,平时空闲时间不多,再加上环境相对封闭,难得这次假期,学校就跟周边的几家单位合计,合包了一场电影。单号票发给未婚小伙,双号的则留给待嫁姑娘,准备为小青年提供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机会,只是事先未做说明。至于以后的发展,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那可就要看造化了。谁想小裴竟把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岂不冤枉?
转眼国庆节到了,大家忙得不亦乐乎,有的去外地旅游;有的回了老家;宿舍里很快就只剩下小裴一个人。他左看看,没趣!右瞅瞅,无聊!手伸进兜里想掏根烟卷,忽然,就想起来自己这儿还有张现成的电影票。也罢,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就去看看演什么也好。
小裴急忙锁好门,匆匆往电影院赶。电影19点正式开演,等他赶到已演了小半个钟头了。别说,平时的电影院空空荡荡,今天真邪了门,坐得满满当当。小裴摸着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座位坐下,抬头看银幕,见聪明绝顶的葛优正陪一个胖子过"巴顿将军"瘾。这时,旁边一个娇滴滴羞答答的声音轻声说:"来了!"小裴斜眼一瞅,不认识呀,就没搭理。过了会儿那声音又说:"你怎么才来?"小裴四周看看,都挺陌生的,再看身边的姑娘,正有些羞赧地盯着自己,小裴有些迷糊,说:"您是问我吗?咱们好像不认识呀!"姑娘脸一红,白了小裴一眼,带点儿埋怨地道:"来这儿可不就是想认识一下吗?要不你们单位每人发张票为了啥呀?"小裴猛地惊醒,原来学校使这招是要为牛郎织女搭座鹊桥。一念及此忙借着微光仔细端详身边姑娘,但见她脸皮细嫩,白里透红,眉目如洗,不胜娇羞。小裴心里那个高兴呀,一个劲地掐自己大腿,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那姑娘见小裴脸上表情变来变去相当复杂,有些奇怪,问道:"你不舒服吗?""不,不!我很好,"小裴急忙表白,"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
电影继续演着,一位女演员正对那个"打死我也不说"的川菜厨子大施美人计。小裴哪里看得进去,心里直琢磨待会儿电影散场该怎么继续约会姑娘。那姑娘倒挺大方的,用胳膊肘捅捅小裴,说:"看你文质彬彬,你是干什么的?"小裴恭恭敬敬地回答:"我是当老师的。""老师这工作好,稳定,待遇也好,还受人尊敬。"姑娘夸奖了几句。小裴点点头,想谦虚一番,就说:"好是好,不过就是社会地位低了点儿。我原先大学毕业没打算教学,我到一家大公司去应聘,他们嫌我的姓不好,不录用我,我这才当了老师。"姑娘有些诧异,"是吗?还没问你贵姓呢?""不贵,姓裴!"哈哈,姑娘被小裴的幽默逗得直笑。
没过一会儿,姑娘又捅捅小裴,说是要考验一下他是否真心实意。小裴挺起胸膛,摆出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架势,等待姑娘吩咐。那姑娘用手一指,说:"看见前面那人了吗?那个'中央部长'!"小裴顺着手指定睛一看,可不是,坐在自己前排靠右一点儿的正是位秃顶的朋友。姑娘下达了命令:"打他一巴掌!"小裴心里犹豫了,自己是老师,这么做合适吗?转念一想,这可是姑娘对自己提出的第一个要求,还是照办为妙!于是揉了揉手腕,"啪",一巴掌打了过去。前边那位正看得高兴呢,忽然头顶一凉挨了一掌,猛地转过头,怒气冲冲地问:"谁干的?"小裴一哆嗦,亏他反应得快,扶了扶眼镜探头一瞅,连忙道歉:"哎呀!对不起同志,我认错人了,你看我这好眼神儿,真对不起同志!"那人见小裴态度诚恳,气呼呼地丢了句:"以后看仔细点儿!"小裴又是连声道歉,直待那人转过头去。姑娘十分镇定,未动声色,没过五分钟,又传达了新指示:"再打他一巴掌!"小裴差点儿没从椅子上掉下去,心想,刚才已经冒了险,幸亏假装认错了人。这回再来一巴掌,那人还不得跟自己急呀!看他膀大腰圆的,自己哪是对手?正迟疑不决,身边姑娘已撅起了小嘴。小裴顿时有些发慌,难道这区区第二关就要把自己淘汰?心一横,眼一闭,"啪",又一下。等小裴睁开眼,眼前是秃顶朋友那张因愤怒而扭曲变形的脸。那人瞪着小裴,两眼似要喷出火来。小裴定了定神,不慌不忙,道:"老周,你以为你换了件衣裳我就认不出你来?别装蒜,刚才我叫你还不承认,差点把我给骗过去。"那人听小裴这么一说,委屈得几乎要落下泪来,白挨了两巴掌却又发作不得,只好哀求小裴:"小伙子,你仔细看看,我哪是老周?我真的不认识你呀,你就让我好好地把电影看完吧!"小裴马上有些脸红,但为了自己身边的姑娘,戏不得不继续演下去。他马上恍然大悟地说:"你真的不是老周?哎哟大叔,不好意思,我又打扰您看电影了,您大人大量原谅我这回,我保证再也没有下次了!"小裴应付完这边,偷眼向旁边看,看来姑娘对小裴表现感到满意,没再提进一步要求。
电影终于演完了,看着银幕上有情人终成眷属,小裴心里觉得自己这么忠心耿耿也该有戏。两个人结伴往外走,走出影院大门,小裴的运气实在不好,他和姑娘又走在了秃顶朋友的后头。姑娘意犹未尽,吩咐小裴:"再打他一下,最后一下!"小裴霎时间觉得天旋地转,要是再打,实在说不过去,可要是不打,那自己恐怕还得打光棍!天哪,我该怎么办?想着想着,头昏脑胀中一巴掌就又打了过去。这下那人不干了,脱下一只鞋,高擎在手里,要问小裴讨个说法。小裴一愣神,突然又有了点子,他哈哈一笑,对那位说:"老周呀老周,你躲哪儿去了,让我好找呀!你是不知道,我今天晚上把个秃顶老头子当成了你,我连打了人家两巴掌!"
那人和姑娘也都笑了,姑娘说,"爸,快穿上鞋吧。"小裴吃了一惊,怎么,这位是她爸爸?那人穿好鞋,和小裴握了握手,还赞扬他呢:"小伙子,反应怪机敏哩,叫我连挨三掌还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行,我看你能适应这社会发展,闺女交给你我很放心,往后你们就好好地谈吧。"小裴吁出口长气,心想,这份考验真可谓空前绝后呀,看来这就是我的初恋了。
第150篇、走错的爱情棋子不能悔

她最爱下五子棋。
以前,她总缠着他一起下棋。在阳台上的阳光底下坐着,一张围棋盘,两把黑白子,五子连珠,上下纵横左斜右贯,一不留神就被他赢了去。
每每这时,她就牵着他的衣袖撒娇,我没看到嘛,我要悔棋嘛……
每每这时,他就一脸无辜,但看到她的嘴巴好笑地翘起来时,他只好伸出手指去刮刮她的鼻子,让她悔了棋去,然后接着下。 []
这样下五子棋的结果,当然总是她赢得多。
赢了,她就满脸阳光。
后来,因为女孩的任性和固执,两人最终分了手。之后,他便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而她依然留在江南小镇。
在天气很好的午后,她站在阳光底下,忽然想下棋,却找不到下棋的人。
好在上了网。于是跑进书房,打开电脑直奔联众游戏世界。
一样的方格棋盘,一样的白子黑子。然而手上握着的,却只有鼠标。
第一回合,她输了。 []
第二回合,还是输了。
第三回合,下到第五分钟,她只能对着电脑屏幕发呆:眼看着又要输了。左思右想,回天乏术!而对方却不停地催促:快,快。
于是急急地去点击屏幕右上角那个“悔棋”。对方回复:不同意!
不甘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点“悔棋”,然而对方也咬定牙齿,就是不同意!
翻箱倒柜地从抽屉深处翻出一个盒子,从里面找出他的手机号码。忍了好久,这一刻却不管不顾地要找到他,不管他在多么远的地方!
电话听筒里,却一遍遍重复着一个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她终于明白,这场爱情就像一盘不能悔过的棋。她只能选择认输。站在阳台上,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滑落下来,落到棋盘上溅开,像阳光下的朵朵七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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