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真情弥香

懒散地躺在床上,手闲散地翻着书刊,
耳朵里充斥着所谓的音乐,眼睛却不知该看向何处,
哀伤如烟如雾般弥散,席卷了整个空落的心。
泪腺在一瞬间特别地兴奋飞舞,流泪的冲动从大脑传到眼眶的泪管,
也就在此时此刻,悲哀地发现身边竟无人倾诉,
无肩依靠,无手温暖,只能任冰冷一寸寸浸润皮肤,将整颗心浸透。
浑浑噩噩地过活。尽情地睡,拼命地吃,
散漫地学习,享乐地玩.......留下的是空虚与悲哀,也只能是空虚与悲哀。
平日呼朋引伴竟也气势恢弘,可是关键时刻才明白自己生命竟如此贫乏,
身边竟连一个可以信赖,可以撒娇,
可以任性的朋友都没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与孤独。
眼睛咫尺,心去也天涯。忆起昔日好友,往日真情,
如同饮陈年醇酒,醉人飘香,心里安慰甚多。
庆幸,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两个牵挂你也被你牵挂的朋友,
他们在乎你幸福与悲伤,快乐与忧愁,
虽不及整日嘻嘻哈哈的快乐与亲密,却自有一种沉淀人心的深厚与宽容。
原来,自以为是已成了现代人的通病。
真正的友情不在乎朝朝暮暮的相守、相伴,也不在乎平日的杳无音信。
只要你需要,轻轻拨一窜无意义的数字组合成的有特殊意义的温暖代码,
你的心变可以得到宁静,你的忧伤便会举械投降,你的哀伤也会得到慰藉。
在那一会,你会体会什么是真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历久密弥坚。
有的人,只能分享你的快乐,接受你的抚慰,
却无法与你共谱心灵的美妙乐章,步上你的心灵殿堂;
有的人,只有在你被忧伤侵袭之刻才能想起她,
但是却是你心灵永远的温暖,你一生的灿烂阳光,
包容你所有的过错,洗涤你身上所有的污秽,为你留下一片清香的圣地。
朋友,你嗅到真情弥散的香味了吗?
嗅到了就请珍惜;还未嗅到就用你的真心去嗅,
终有一天你的心里会溢满清香----真情的弥香!!!!!
第2篇、又是紫薇花开时
那段时间,雨水缠绵滴答,天空是阴霾的,心情也是。从冬到春,我以蛰伏的姿态存在,一直延续至盛夏。
有一天,我决定冒雨出逃,当22路公交车穿过那段匍匐前行的路段以难得的速度前行时,久违的阳光竟然穿透了阴霾,朗朗地落在了我的脸上,透过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我看见路旁已是满树满树粉妆的大叶紫薇在雨后阳光中散发她的紫色气息,一条粉紫的缎带在我眼前舞动起来……我知道,那一刻我一定是微笑了。
于是决定,换个发型。于是有了莫名的勇气,把满头青丝--染了。
六七月份,又是紫薇花开时。校园里的大叶紫薇也已次第绽放,一开始是粉点树冠,然后是半披紫衣,等到开得淋漓尽致盛装待人时,毕业之歌也随之奏响了……
舍不得校道上那一树树的大叶紫薇,白玉兰,洋紫荆,舍不得窗旁伸手可及的大叶榕,舍不得桃李园旁那株木棉,舍不得图书馆前那一丛丛的天门冬,还有,广场上的映山红,教师楼前的蒲葵,湖边的落羽松……还有,杜英,莲雾,相思树……
离校前的某个晚上,和阿小出去散步,说起了一些事情。她说,还记得刚开学那阵子我们每晚都散步去四课读书吗?当然记得,从西区到东区的路程不短,但我们仍乐此不疲,醉翁之意不在读书而在于漫步校园的那份心情。我说,还记得一边走你一边教我辨认校园的那些花花草草吗?当然记得,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在校园采草的日子,还有我们亲手包的送给自己的或送给别人的漂亮的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些花花草草,或许每个女子天生对于花都有莫名的感情吧。不过,倒是想起了安妮的一句话:“不知道喜欢花朵的女子,是因为内心荒芜,还是生命力激盛……”把这句话发给阿小和椒子,她们一个说:又心有戚戚了?一个说:想得太多了不好的。
在紫薇花盛开时节,有人告别了校园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玲在学校附近找到工作,现在还住在校园里,素考上了研究生也留在校园里。我是很羡慕的。那天,却在同学录上看到素的留言:一个人走在熟悉的校道上感觉却是那样的陌生……。在QQ里遇到玲,问她紫薇花是否依然灿烂,她说,是的,但是却是没有见着一个熟悉的面孔了,好想大家呀……
也许,割舍不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地方,它还包含好多好多物事。最重要的是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恩师,朋友,同学。纵然仍能对着满树灿烂紫薇,但心里感伤未免。是所有所有的人和物事,才凝结成了那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
《红楼梦》里说:开到荼蘼春事了。或许,这个盛夏过去那一树树的紫薇也将开到荼蘼了吧。但安妮却说,花是不会老的,它像一个人固执留守时间的心结。我想,但留那份情怀在也就足够了。可是安妮还说:但其实再如何肆意尽力,到最后总是要坠入轮回。这样就未免太丧气了,我知道,明年那一树树的紫薇还是会开得灿烂依然的,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罢了,罢了。

第3篇、铁哥们
最近,刘刚真是喜事不断,老婆怀了孕,自己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奖励了他1万块钱,加上他平时的积攒,便花了4万块钱买了辆家用小轿车,这样刘刚就可以每天开着小车上下班,不用天天去挤公交车了。想着自己事业家庭双丰收,刘刚晚上做梦都会笑醒。谁知车刚买了没几天,却遇到了烦心事。
刘刚有个铁哥们,叫张成,两人是从小一块玩大的,成了家以后,两个家庭也好得不得了。这不,刘刚买车没几天,张成可捡了个大便宜。张成家住的小区和刘刚家不远,上下班正好顺路,所以每天上下班,张成都会蹭刘刚的车,于是刘刚每天上班前都要先接上张成,再去上班,下班后又是先把张成送到家后再回自己的家。这还不算,张成一旦出门办个事情,还老是给刘刚打电话,让刘刚开车载着他去。刚开始还好,久了,刘刚有点受不了了。本来是自己买车图方便呢,可没想到,张成倒成了用车最多的人。
于是,刘刚陷入了烦恼之中。你说不让张成用吧,毕竟是铁哥们,如果直接拒绝,面子上抹不开;可不拒绝呢,自己又跟着遭罪。唉,真是令人头疼!
这天,张成又要用车,刘刚开着车说:“成哥,你驾驶证办下来没有啊,如果办下来,以后用车你就能自己开了。”张成不好意思地回答说:“我也着急啊,听说快办下来了。”刘刚于是接着话:“对了,你看你驾驶证也快办下来了,不如尽快买个车吧。现在车都降价了,我这里有些资料,你看看。”说完,刘刚从驾驶室下面拿出一堆汽车广告扔给张成。张成显然十分有兴趣,一边看,一边和刘刚交流车子的性能、价格。刘刚看张成这么来劲,心里很高兴。
这是刘刚特意对张成做的一种特殊暗示,表面的意思是让张成赶快买个自己的车,其实是希望对方明白不要老是蹭自己的车了,自己对他很烦。谁知,张成好像没有明白刘刚的深层意思,还是照蹭不误。
刘刚被张成弄得身心疲惫,每天回到家后,总是对老婆小琴唠叨这个烦心事。
这天,刘刚刚一进家门,小琴便把他拉进卧室,指着化妆台上的瓶瓶罐罐说:“老公,你看这是啥?我今天专门跑到商场买的。”刘刚仔细一看,原来是各种不同品牌的香水。
“小琴,你买这么多香水干啥?咱家又不开化妆品店!”刘刚有些恼怒地埋怨道。
小琴笑着说:“老公啊,这可都是为你买的!”
刘刚“扑哧”一声笑了:“你开什么玩笑,这些都是女人用的香水,再说了,我一向不喜欢往身上涂香水的。”
小琴露出诡异的神情,说:“这些香水不是为你准备的,是为张成准备的!”刘刚一下子疑惑了,不知小琴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看着刘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傻样,小琴爬在丈夫的耳边笑着说:“你不是为张成老是用咱的车而烦恼吗?你按我说的去做,保管张成过不了几天,就会乖乖地收手,再也不敢蹭咱的车了!”于是如这般地说出了自己的主意,刘刚一听,轻轻地擂了老婆一拳:“嘿,这主意好,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第二天一早,张成又要用车办事,刘刚按小琴说的,在张成向来坐的副驾驶位置轻轻地洒上小琴昨天买来的香水。洒完后,刘刚不禁笑了,心想:小琴说得没错,张成坐在这个位置,身上自然会沾上香水的味道,回到家后,张成老婆一定会质问张成。下次,张成再用车的时候,再洒另外一种品牌的香水,这样以来,张成老婆肯定会怀疑张成和多女人有交往。哈哈,到时候可就热闹了。张成是出了名的怕老婆,为了不让老婆怀疑自己,肯定以后就不敢再坐自己的车啦!
不过,令刘刚感到意外的是,虽然他和老婆打的如意算盘这么巧妙,但张成还是照用不误,不但没有减少用车的次数,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只要刘刚一有空,张成就会打电话过来,说要用车,而刘刚呢,快成了张成的专门司机了。每当刘刚不耐烦地问起张成的驾照什么时候批下来,张成总是一脸歉意地说,还需要一段时间;而当刘刚再问张成何时买车,张成总是不屑地说:“现在买车为时过早,再等等一定会降价的。”。
听了刘刚的讲述,小琴也陷入了不解之中:“难道张成的老婆不在家吗?”于是向张成家拨了电话,没想到接电话的正是张成的老婆。挂了电话,小琴一下子疑惑地自言自语起来:“不可能啊,张成老婆我还是了解的,她对张成管得可严了,怎么会对张成身上的香水味没有察觉呢?”
小琴本来以为自己想的这个绝招保准管用呢,没想到竟然一点作用也没起,自己反而破费了两三百块买香水的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里里外外,可亏大了。
最后,刘刚实在不堪其扰,在老婆生了孩子没几天,就索性把车子锁进车库,对张成谎称自己车子坏了,已经送到4S店大修去了,而自己又重新开始了挤公交车的生活。
没过几天,儿子满月酒的日子到了,刘刚特意在市里最高档的大酒店里摆席宴庆祝。刘刚和老婆小琴站在大堂前面忙着迎接客人,这时只见一辆崭新的小车停在酒店门前,从里面走出来张成夫妇和另外一个不经常来往的朋友。刘刚心想,这张成也真是的,一看自己车没有了,便开始蹭别人的车了。刘刚对那个朋友夸道:“你的车不错啊,新买的吗?”
那个朋友一脸惊异:“你说什么啊,这是张成的车。他驾证一办下来,就买了,人家都买了三四个月了!”刘刚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张成的车?既然他的车子买了那么久,为啥前几个月还一直用自己的车呢?这可把刘刚气坏了,碍于今天是个大喜日子,不便发作,只好忍着。
到了晚上,刘刚给小琴说起了张成的事,忿忿不平:“没想到张成竟是这样的人,明明早就买了车,还一个劲用我的车,哼,我不再认他做哥们了!”琴搂着刘刚,红着脸说:“刘刚,不要再生气了,其实都是我不好,不该想那个歪招,张成对你隐瞒了他买车的事,其实都是为我好。人家到底是你的铁哥们啊!”
刘刚马上问到底是咋回事。
小琴叹了口气,这才说出了事情的缘由。原来,刘刚按小琴的说法,在车中副驾座位上洒不同的香水,张成早就注意到了,并回家告诉了妻子。张成的妻子马上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对张成说小琴正怀着孕,刘刚又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这个时候最有可能出轨了,又加上张成说车里老是有不同的香水味,张妻推断刘刚这家伙肯定在外面乱来。本来,张妻想立即把自己对刘刚的怀疑告诉小琴,可一想她正值怀孕期间,一旦生起气来会对胎儿不好,于是安排张成把刘刚看紧,所以张成一发现刘刚有空闲时间,便找各种理由用车,这样,刘刚的时间被占满,不可能有空闲找别的女人乱来了。
刘刚听完小琴的话,狠狠地给自己一_耳刮子,随即提上一篮水果,拉上小琴,往张成家走去……
第4篇、不沉的船

那天傍晚去看铁生,是希米开的门,她还是那么笑着,眼睛弯弯的,嘴角弯弯的,好像从不知道有什么忧愁似的。之前我和希米通电话,她说“那史”得了肺炎,现在好些了,昨天刚出院。我说好吧,那我就去看他。“那史”是希米对铁生的爱称。
今天在一些健康者的脸上也已经不太容易看到希米这么开朗的笑容了,而她总是像个孩子一样,笑得纯真而快乐。可是她的重负是外人很难体验的,她是一个文学编辑,也做翻译,这是费心力的工作,家里还有“那史”这样一个病人——他每周都要做几次肾透析。有的人在这样的重压之下也许会愁眉不展,希米却依然乐观豁达,因为她有自己的世界。读过她翻译和编辑的书,我知道她身上拥有一种哲学的力量。她的心灵与“那史”—祥宁静而美丽,那是一个很多人看不见的地方,那里绿草如茵、碧水潺潺,超越了世俗的一切尘埃,是宽广而辽阔的天地……
与希米说着笑着,穿过门厅,来到卧室,我看到了“那史”。他依然宽厚地微笑着,就像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一样,他正倚着被子坐在那里。他跟我握手,那手有点热,有点绵软。我让他躺下,他不干,非要坐着说话。与铁生聊天一点也不用拘谨,他的话语就像他的模样朴实而亲切。他说,你知道最近有媒体说我病危了,我这不又好了。我笑了说,我知道你会好的,有一位女作家跟我说过,这叫“沉船不破,破船不沉”。经常生病的人反而能扛过去呢!
铁生说,海迪你还是再呼吁一下安乐死吧。我说,天啊,现在不行,因为牵扯的问题太复杂了!
这时我看到墙上的一个镜框,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是七八岁的样子。他们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他们手牵着手,表情天真又稚气。你猜猜他们是谁?铁生问我。我说我看出来了!这正是他们一童年的铁生和希米pt∞p把他们永远连接在一起了,还有他们的手和心。铁生快乐地笑了,而我忽然有点伤感,真希望他是健康的,生活得长长久久,与他心爱的人。
我想起去年来看铁生,他给我一本诗刊,里面有他写的十首诗,其中有一首叫做《希米,希米》。他写道:希米,希米,见到你就像见到家乡,所有神情我都熟悉。你来了黑夜才听懂期待,你来了白昼才看破藩篱……这黑白照片凝固着当下生活中最真挚的情感,让物质的一切在它的面前都褪去了颜色。
铁生忍耐着许多男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他像一-泓深蓝的湖,轻轻荡漾着,没有一丝涟漪,因为远离尘嚣,‘所以淡泊宁静;因为懂得生命,所以活得从容。在那个简朴温馨的小屋里,我们聊了很久。临走时,我对他许下一个诺言;也许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铁生笑了。我对希米说的还是一句话,让“那史”好好林息啊!
新的一年,绿的春天,冰雪就要融化,不沉的船又要起航了……
第5篇、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第6篇、朋友的距离

最好的朋友,也许不在身边,而在远方。
他跟你,相隔十万八千里,身处不同的国家,各有各的生活,你却会把最私密的事告诉他。
把心事告诉他,那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也许从未见过你在信上所说的那些人,他绝对不会有一天闯进你的圈子。最重要的是他远在他乡。他即使知道得最多,仍然是最安全的。
许多年前,一个比我高一级的女孩子到美国求学,我们本来只是很普通的朋友,她到了美国之后,也许太寂寞吧,常给我写信,向来懒得写信的我,因为感动,也常写信给她。在信中,我们可以坦荡荡地把最私密的事告诉对方,寻求对方的意见,我们甚至无须在信上叮嘱对方,不要把这些事告诉任何人,她深深知道,我不会把她的事告诉我身边的人,她也不会。那些信件,是我们共享的秘密,我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在她留学的那三年里,我们只是通信而没有见面。然而,当她从美国回来,我们的友情却是三年前无法比拟的,仿佛是最好的故人重逢。
原来,最好的朋友,还是应该有距离。那段在地球上的遥远距离,正好把你们的距离拉近。
第7篇、我的“小贩”朋友
我跟两个小贩很熟,仿佛哥们儿。第一个小贩卖报纸杂志,开始的时候,买一次给一次钱,时间一长就熟悉了,再后来。他就主动给我留出来我喜欢看的报刊,再再后来,我就一次给他100元,自此省去了交钱找钱的繁琐。月底的时候,算着已经没有了,可他竟然不提,一看到我,依旧把杂志和笑容一同递出来。我问钱该没有了吧?他说是没有了,可我放心你,知道你不会欠我的。我问为什么?他嘿嘿一笑,就凭你先把钱放这里对我这份信任劲儿。
第二个小贩在我住的小区里卖水果蔬菜。也是因为次数多了,他就特意挑好的给我留下。跟在报刊摊一样,后来我也隔段时间就放下100元,花没了的时候,他就递给我一张账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何时买了什么,东西、价格一目了然。
我很高兴认识他们,也许他们也很高兴认识我,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兴不是因我提前把钱给他们的缘故。在这个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实世界中,这样的默契和谐就跟保护区里的大熊猫一样弥足珍贵,不是人人都能碰见大熊猫的,也不见得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朋友。
所以,我感到满足,以幸福和感恩的心态。

第8篇、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9篇、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

刘晓庆与邓萃雯,一个是内地影后,一个是香港tvb的著名艺人。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封邓萃雯这个陌生人写给处于人生最低潮的刘晓庆的鼓励信,使得两人成为患难之交。
邓萃雯出生于1966年,那时她的父母亲还是一对少不经事的十七岁少男少女。五年后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只能住到爷爷奶奶家。寄人篱下的生活,缺乏爱的成长经历,让她从小就渴望独立。
终于在十八岁那年,她顺利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几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和已有家室的江华产生恋情。这段错误感情受到大众斥责,导致她事业陷入低谷。祸不单行,她以一千万港元购入的房产也跌落到四百万,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而立之年的她,不得不咬紧牙关从头再来。同样是几经波折的人生。让她很想和刘晓庆聊聊。虽然向一个长辈说一番开解的话,让她感到有点不自量力。但她相信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会有一种心灵感应。两天后的晚上,她开始提笔给刘晓庆写信,一诉她这些年来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和参透。
2003年年底,刚出狱的刘晓庆在家中拆阅着朋友们的来信。一封字体娟秀的信映入她的眼帘,洋洋洒洒千余字,字里行间显出不同常人的思想与见地。如遇知音的刘晓庆在信的末尾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署名——邓萃雯。
自此刘晓庆和邓萃雯成了未见面的闺中密友。因为相隔遥远,她们只能通过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络。2003年邓萃雯接拍《金枝欲孽》,之前从未演过这样霸气十足的女人,让她颇有压力。但她向来不服输。在看完剧本后她想到了刘晓庆演的《武则天》,特意找来碟,重新仔细研究揣摩。
机缘巧合,《金枝欲孽》在横店开拍的时候,恰好刘晓庆也在横店拍戏。得知好友近在咫尺,邓萃雯连戏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赶到刘晓庆的剧组探班。神交已久的两个人终于见面,刘晓庆见到还是古装扮相的邓萃雯连连惊叹:“好漂亮!”那天正好是12月31日,刘晓庆叫上邓萃雯,还有她剧组里的助手,大家像一家人似的围成一桌,吃了一顿年饭。得知邓萃雯出演如妃这个角色,刘晓庆给她提出不少建议。之后数次探班,更在片场大赞邓萃雯演技好,让邓萃雯感动不已。
一起在横店拍戏的日子里,刘晓庆给邓萃雯介绍了一些内地拍戏的情况,让邓萃雯看看她的灯光师怎样打灯可以令镜头更完美:邓萃雯也会将香港的一些好东西介绍给她,她见刘晓庆冬天拍戏时穿得很多,显得很臃肿,就把自己常用的暖包介绍给她。她们的交往中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联系她们的就是一种感受。从初次见面她们就像老朋友一样,不陌生也不需要慢慢沟通,而是完全交心。
经历过大红大紫和孤独失意后,这样一份友情让彼此都倍感珍贵。看到邓萃雯对于自己年龄的担忧,刘晓庆真诚邀约:“来内地拍戏吧。内地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女演员!内地的观众看的是能演好戏的演员,女演员的年龄不是问题。”一番话令在《金枝欲孽》爆红之前苦苦地做着大配角,还被讥为“过气女星”的邓萃雯,深受鼓舞。2004年电视剧《徽娘宛心》开拍,刘晓庆向制作方推荐邓萃雯出演筱桂香这一角色,邓萃雯得知后欣然接拍。电视剧播出后反响良好,两人都期待着再度合作。
一封未曾谋面的交心信件,换来了一段亦师亦友的宝贵交情。无论风光或是低谷,把信念攥在手中,有友情左右相伴,人生总会希望无限。
第10篇、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

旧日情侣狭路相逢的热闹,一向被旁观者视为上好谈资。前一阵子黄沾过世,几乎所有媒体都把眼光投到了“黄沾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林燕妮身上。林女士呢,压根不想表现出人们认为红颜知己该有的痛不欲生悔之晚矣状,反而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对黄沾已无感觉,一时被众人指骂为“薄情”。林女士则撂下一句:我和黄沾的事情,不希企外人能懂。
拜伦在写给已逝情人的诗里,无限凄婉地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
,以眼泪。
而现实生活中,与旧爱狭路相逢,无论男人女人,假如不是做戏,纵然不至于落到寻相骂的地步,姿态都很难潇洒,林燕妮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素手裂红裳般决绝
对唱:林燕妮VS黄沾
能让阅美女无数的黄沾念念不忘,林燕妮自非等闲之辈。她是香港第一代的美女作家,名门闺秀,骄矜得用香水写字、用粉红色枕头睡觉的。在黄沾之前,她与影星李小龙的大哥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这样一个女子,一开始自然没把满口粗话、放荡不羁的黄沾放在眼里。更何况,彼时黄沾已有家有室,原配华娃曾是红歌星,也是黄沾好不容易追到手的,他们有两个儿子,华娃肚子里还怀着小女儿。但是,被周边朋友们称为“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还是发生了。
眼看着至情至性的黄沾一头栽倒在了林燕妮的石榴裙下,生性刚烈的华娃头也不回地选择了离婚。有意思的是,华娃后来仍能和黄沾维持着朋友关系,而林燕妮跟黄沾轰轰烈烈14年之后,非但以分手收场,俩人还几乎反目成仇。
林燕妮究竟为什么与黄沾分手?黄沾说是林燕妮不爱他,把他赶出家门;林燕妮则说黄沾因为对家庭的内疚,而始终不能全心待她。分手之后,黄沾还在一次颁奖礼上发表对林燕妮爱的宣言。只是,“宣言之后,当晚我拿着金针奖去旧居送给她,但最后她退回给我。这件事令我觉悟到,纵使全世界人都为此感动,唯独是她没有被感动,证明她已不再爱我,我唯有走,因为我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你怎么能让女人在感情上冷静理智?做惯了大小姐的林燕妮,甚至逼着与自己和黄沾同是好友的一班朋友们做出决断,要么跟她,要么跟黄沾绝交!由此可见,林燕妮对这段感情是多么耿耿于怀。黄沾过身之后,林燕妮也没有参加任何纪念活动,她的解释是,自己只不过是黄沾相恋14年的女友,无名无份,无人通知,怎么亮相呢?--即便如今连半老徐娘都算不上,但林燕妮心底,可能永远都是一个耍娇的小公主吧。生在富贵之家,如花似玉,众人爱慕,华衣美食,她要的是那种不打一丝折扣的爱情。在高傲了这么多年之后,即便心中有悔意,她也决不会公之于众的。至于很多人指责她“败金”,在黄沾生意失败时还去看珠宝展,那更是无稽。别忘了,那钱也是她自己赚来的,有什么不可以?!
黄沾后来娶了个虽然不美丽却很贤淑的太太,过朴素无华的日子,林燕妮则仍是单身。爱恨情仇都已经过去,她淡淡地说:“我对我的老年生活不抱太大的期望,也许我注定孤独终老……我想,我会带着很多秘密归于尘土。”
姿态解读每次看到林燕妮和黄沾的这段情事,我都会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首小诗:背离你的,也许正是/最渴望得到你的/那个人,因为/无法面对的悲伤,不忍/多一刻的面对。
那些指责林燕妮“薄情”的人,应该并不真正懂得黄沾吧。虽然晚年皈依了平淡家庭,但我认为他骨子里仍是那种崇尚“爱我也好,恨我也好,就是不要全不在乎”的男人。他宁可林燕妮对自己是这般素手裂红裳般决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因为她曾经深爱过,所以至今无法释怀;如果她客套温和地说一句“黄沾让我们做朋友吧”,黄沾可怎么接受得了?!
是,林燕妮也没有故做大度,她又有什么必要做给咱们看呢?要知道,是来自一个男人的爱,才给了这个女人无比尊贵和骄矜的身份。只要黄沾还承认林燕妮是他毕生最爱,那么林燕妮的矜持,外人根本没有横加指责的资格,那仍是她与他之间的事情。
不过,这种姿态,大概只适用于女性,而且是仍然被爱的女性。像窦唯那样都分手了还在念叨当初是王菲设套跟他结婚的男人,那不是决绝,而是近于下作了。
对唱:李宗盛VS林忆莲
当听到林忆莲和李宗盛离婚的消息时,想来会有不少歌迷心生感慨吧。说起来,李宗盛算是林忆莲的半个导师,正是他写出《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让林忆莲摆脱半红不紫的尴尬处境。录音室里擦出的火花,照亮了两个人的生命,为了看清这段感情,当时还是有妇之夫的李宗盛甚至从台湾出走了1年,《听说爱情回来过》就是他的心情写照。李宗盛终于听从了心灵的召唤,先恢复自由身,随后与林忆莲奉女成婚。没人会料到,这桩如此来之不易的婚姻,终于也以失败收场。
很多歌迷都试图从两人的离婚声明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是距离破坏了爱情之美?是林忆莲或李宗盛另有所爱?还是李宗盛江郎才尽?两位当事人即使在同一场合亮相,也会自动错开时间,而且,对外界的所有猜测,无可奉告。
姿态解读“我们的爱若是错误,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并非林忆莲原唱的《领悟》,却成了李宗盛留给她最后的情歌。林忆莲和李宗盛都属于斯文守理的内敛型,能避则避,即使狭路相逢,应该也会念着“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不让外界看出任何情绪波动吧。
时过境迁旧欢如梦
对唱:周润发VS陈玉莲
这该是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了。那时,陈玉莲刚刚演过了“香香公主”,是风头无二的清纯玉女,而周润发则是刚出道的英俊小生。为了爱他,陈玉莲甚至不惜冒被公司雪藏的风险。然而,他母亲不喜欢她,事母至孝的他无计可施;年少轻狂又英俊倜傥,身边美女无数,不时冒出跟谁谁谁的传闻。最终让漫漫5年的情路终于走到尽头。陈玉莲的倔强个性,跟香香公主和小龙女还是有些相似的,在爱情和自尊面前,她断然选择了后者。
陈玉莲嫁为商人妇,后来还是离婚了;周润发跟余安安闪电结婚又离婚,如今的发嫂,是个走贤妻路线的圈外人。今天金庸武侠剧被一再改编,但观众仍然在怀念陈玉莲内外合一的小龙女形象,并再次提起她跟周润发的少年情事。如今孑然一身的陈玉莲选择了回避,而周润发曾说过一段这样的话:“毕竟大家都是旧情侣,再见面又有什么话说呢?我现在的生活很简单,简单中的幸福,但是想起她,我还是会有些慨叹。”
姿态解读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从杂志上看到的陈玉莲,已经不复当年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而是四十开外、腰身发福的妇人了。所谓相见争如不见,当中隔着渺茫的时空,再度相逢也不会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只余沉默和唏嘘了。
相守以情相待以礼
对唱:沈殿霞VS郑少秋
虽然未能够阻止分手,但孩子,却可以成为旧爱们“一笑泯恩仇”的最大理由。很多郑少秋的影迷们都觉得不可思议,风流倜傥的秋官当年为什么选择了吨位惊人的沈殿霞?但是20年后,大家想来可以看明白了,沈女士绝对担得起郑少秋那几年光景。除了她本人的才华,她做人做事的风度,也值得所有女性学习。开始恋爱时,肥肥的收入和名气都比郑少秋高,却一直因自己容貌不如人而对秋官百般纵容;当他移情后,沈女士也从未跑到对方门口去抓狐狸精,却以40岁的高龄毅然生下女儿,唯一要求就是把女儿留给自己。之后,身为金牌司仪的她碰到郑少秋,始终以礼相待;而当女儿欣宜减肥成功接受采访时,沈女士还特邀郑少秋前来捧场。这样以退为进的旧情人,于人于己,都是一种高贵。
姿态解读如果曾经相守以情,就算分手,也还是相待以礼吧。不管是谁辜负了谁,不管是否还有留恋怨恨,一味撒泼破落根本不可能唤回旧情,只会徒然丢掉自己的身价。在无数人热爱的《东京爱情故事》里,当赤名莉香回到东京再次见到完治时,完治正好与妻子在一起,但莉香仍然展露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这才是聪明女子的做法。
第11篇、男人、女人们的友情

照理说对于友情这样的话题,男人女人的看法和感受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可一经落实到行动上,你还别不信,真的就不同,邪门儿了。
男人的友情是写意,女人的友情是工笔
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奇怪。有时候它显得很脆弱,比如,无论两个人曾经多么好,只要他们的老婆不和,他们的友谊也会淡下去,至少联系的频率会减到最低;美女当前,男人们会忍不住拔刀相对,要不怎么会有“重色轻友”这个词呢。但另一方面,男人有时候又会为了同几个臭哥们喝顿酒或打打牌,而同老婆大吵大闹乃至翻脸。
更有趣的是,男人见面就拍肩膀称兄道弟然后去喝酒,喝着喝着却打起来了,因为一个赞同打台湾,一个反对,两人打得鼻青脸肿。经此一役后,两个男人开始佩服对方有个性,是条汉子。由此可以看出男人的友谊观是多么的粗线条,充满了矛盾和不稳定,他们可以随时化友为敌,又可以随时化敌为友,这太不可思议了,在我们女人看来,这哪里是交朋友,简直是瞎耽误功夫。
我们女人就干脆得多,没那么多拖泥带水,两个女人往往第一个照面就已经分出敌友了。
言谈气质,穿着打扮,神情风韵,有没有嗲声嗲气,是不是满脸跑眉毛等等,等等,所有的细节都是我们衡量的项目,好坏都在瞬间决断。假如感觉是朋友,我们会笑脸相迎,嘘寒问暖,“执子之手,与子相悦”,并且以后很容易真的成为朋友;假如觉得不是朋友,我们才懒得拍她的肩,跟她称姐道妹呢,更别说和她喝酒了,至多礼节性地点点头,微微笑,然后各自翩然而去,但敌意却就此种下了,今后的日子里随时随地会结仇生隙,这是男人所始料不及的———用这个理论去解释婆媳关系,再形象也没有。女人的友谊观是稳定而专一的,喜欢就喜欢,讨厌就讨厌,这有什么好商量的?她们可从来不会刚和人打完架转眼就又与她成朋友———在女人的心里,朋友属于美声唱法,不像男人,拿朋友当通俗歌曲,满世界乱唱。还有,只要两个女人好,纵然彼此老公有微词,我们女人往往也能想出100条法子让他们就范。
男人的友情是物质的,女人的友情是精神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还很功利。别看男人的朋友好像很多,事实上很容易为了权利、金钱及女人而分分钟失去。关系再好的两个男人,也是谈完正事就走,而不愿意缠在一起,嘀咕悄悄话。不像我们女人虽然敌众友寡,但交一个是一个,白天工作时有说不完的话,晚上回到家还要没完没了地通电话,每天缠绕在一起,还不腻。当然,男人中也不乏爱扎堆儿的主,每天到了饭时就互相打电话,约时间,定地点,可那大都是……唉,物质的,让我们女人脸红的酒肉朋友。
女人之间的友情是精神的。朋友是女人的心理支撑,大到爱情、事业抉择,中到两口子吵架,小到唇膏、袜子颜色,机密到自己有没有情人,隐秘到夫妻一周几次、老公喜不喜欢用工具、床上表现如何……事无巨细,女人都能一一道来,没什么是不可以说的———这是打死男人,他们都不肯说的,哪怕是很花心的男人,哪怕他与妻子的关系很糟糕,最多他会讲艳遇,讲别的女人的床上表现,但决不会讲自己的妻子。这是男女人之间很大的一个区别。因此,假如你的老婆“不幸”刚好有几个贴身知己的话,那么你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综合表现了:你的一切表现她们都可能会分分钟了如指掌,你虽然不了解她们,可在她们眼里,你却早已是通体透明的了。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就是这样靠相互交换秘密建立起来的,而男人们则是在互不侵犯对方的私人领空、彼此互敬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男人交朋友就当人家是朋友,界限很清楚,也因此,男人的友情较大气,具有连绵性,有的甚至可以延续一生;而女人则因为交朋友总是忍不住越线,经常还要当人家父母,管天管地,导致女人的友情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就像链条一样,女人之间的友情是一环扣一环的,所幸的是,无论走到哪里,女人都会很快找到知音。
男人的友情多为锦上添花,女人的友情多为雪中送炭
男人之间多是一起笑的朋友,女人之间多是一起哭的朋友。
这是由男人的本质———孤独决定的。由于他们一生下来就被赋予了养家活口、光宗耀祖的使命,导致男人必然是单打独斗型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两个不同门派的江湖义士,既要肝胆相照共对敌手,又要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时地保持一点距离。
男人的友情是孤独的,他们的关系更像冬天的两只刺猬:因天冷而不能分得太远,挨得太近了又扎对方。
男人的友情也是寂寞的,如同两座沉默寡言的山,能彼此欣赏,但不能亲密无间,不能共享功名财富。我见过很多人,因为是哥们儿而合作,又因为金钱而成仇人。
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孤独和寂寞不是用来倾诉的,而是用来遮掩和彼此防范的。偶尔,在醉酒后他们也会讲起伤心事并痛哭失声,相互告慰,但一旦酒醒后又会因后悔而相互躲避,友情于是反而远了。男人们常像两个缸子里的鱼,彼此看得很清楚却隔着玻璃,既不能相濡以沫,也不能相忘于江湖。
朋友之于男人,有了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是命里注定。男人其实很可怜。他们的人生好像就是为了给女人充当创造幸福的工具。
女人就不一样了。女人天生对孤独有一种惧怕,为了拒绝和排斥它,她们自觉地行动起来,结成一个联盟,不仅分享快乐,也分享痛苦,当一个女人面临重大抉择的时候,帮她出谋划策的往往是她最好的女友;而当她遭遇不幸而痛哭流涕的时候,陪着她哭的,除了母亲,往往也是她最好的女友。一件事,如果男人不同意,纵然全世界的人都来说也没用,而女人就不同了,搞掂她的好友比什么都重要。假如你要追求哪一个女孩,一定要先征服她的好友。所以说,女人是团结作战型的———这是很多男人一生都没有搞明白的道理。以前,男人始终不知道女人为什么难缠,觉得她像个谜,其实原因就在这里了:他虽然面对的是一个女人,实质却是面对一群女人,他和她的战争,是一个个体对一个群体的抗争。
但是,男人也不用怕,这是好事。一个没有闺中好友的女人才是最可怕的,她往往因为阴险或自私或水性扬花而遭到同类的排斥,这样的女人生命是不完整的,她不跟同性倾诉,就会在异性中寻找安慰,假如一个女人把与你的一切问题都告诉给其他男人的话,你想想那该是多么恐怖的事呀!
第12篇、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
高一那年,瑶瑶从昆明转学过来,之后就一直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的班主任是个教物理的倔老头,火爆的脾气一触即发,他亲手写的挂在教室后墙上的两个条幅我至今没齿难忘,一张是“背水一战”,一张是“破釜沉舟”。就在这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肃杀气氛里,瑶瑶一阵清风般飘然而至,并在我和她的两张课桌间打造了一片快乐的小天堂。那时的瑶瑶穿一条缀满碎花的连衣裙,像在我的视野里种了一棵圣诞树。每天她都要回头N遍,枯燥的物理课上回头的次数尤其多,倔老头淫威下不敢说话她便练就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就是在那时,我们之间有了许多默契的非语言交流,沿用好多年,再高段的外人都参解不透。
瑶瑶是班中最调皮的女生。倔老头对她爱恨交加,我这后桌便常遭连累和迁怒。那时我们常常被双双拎到班主任办公室,接受他决堤泄洪般的训斥,二人均满心眼的虚心领教决心不改。一来二去办公室的老师们都认识了我俩,下次再挨骂时他们便会心地起身劝老头消气,然后齐齐拉老人家去操场上散步。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我俩,瑶瑶立刻通了电般恢复神气,在老头抽屉里一通乱翻,然后抄起两套物理卷子冲我眨眼睛:我们一起把它作完。头昏脑涨地作完题时窗外早已暮色四合,老头散步回来对着我们写的满满当当的习题满脸忍不住的开心。回教室取了书包,我们便一路踩着快乐老家的歌声回家,开头两句两人合的最好: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
最难熬就是高三的夏天,天气燥热难耐,我和瑶瑶坐在校园西侧的小树林里,题海沉沦。我定力不够常常开小差,想洗澡想麦当劳也想球场上那个常凝眸看我的漂亮男生,要么干脆脑袋在膝盖上一弯就打起盹来,每每这时瑶瑶就不动声色地起身,去不远处的冷饮摊买两只美登高雪糕回来,跪在我身边一手举着雪糕一手轻拍我的脑袋,小姐姐一样细声细气地哄我,就快到了,就快熬过去了。
填报志愿,我们自然选择同一所大学。
上铺下铺
考上同一所大学还不是最让我兴奋的,最令人惊喜的是在那座漂亮的三层公寓里,我和瑶瑶居然住同一个房间的上下铺!
北方的8月秋高气爽,我们开始了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这座美丽的北方城市如此的亲切与神秘,我们没多久便相约游遍了太阳岛、索菲亚、月亮湾等所有美不胜收的去处,照片拍了几大摞,分头装进厚厚的信封寄回家去。D楼的阶梯教室昼夜不关,我们便从图书馆借来好多《译林》一本一本地读,其中不乏许多没名气却文字精彩的外国小说。读到后半夜,意犹未尽地摸回宿舍,同学们都已睡去,瑶瑶懒得爬上铺,在我的床上倒头就睡,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爬上去,从她猪窝一样的床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躺下,虽有些不舒服,照旧能美美地睡到天亮。
学校广播站贴出大红告示的当天,瑶瑶就去报了名,次日就被选中。第三天的黄昏,瑶瑶的身影刚刚消失,声音就已在广播里四散了。如此这般,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本事,也不得不像学校的师生们一样喜欢她小黄莺一样的声音:大家好,欢迎准时收听“幸运鸟俱乐部”,我是主持人关琳瑶……雀跃的声音从高高的扩音器里传播开来,像一只只美丽的音符在空气里游弋,牵着无数年轻的心灵翩然舞蹈。
没多久,瑶瑶接了家里一个长途,半个字没留下就连夜乘火车回了老家。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星期,去火车站接瑶瑶返校,我吓了一跳,她整个人居然瘦了一大圈!瑶瑶表情凄苦,受伤的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一开口便泪如雨下:小岳,姐姐得了白血病,姐姐走了……那时正是深秋,瑶瑶像一片泛黄的树叶般跌落在我脚边,那么孱弱、苍白。我的胃一阵痉挛,颤抖着伸出双臂,我像自己死了亲人一般抱紧瑶瑶失声痛哭。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发现,我和这个女孩是如此的心意相通,萍水相逢的没有血缘的我们是如此的相亲相爱。
爱左爱右
瑶瑶是几时开始恋爱的,我不知道。大学读到第三年,瑶瑶在广播站里已是炙手可热,背包里已常有不知名的男生偷塞的信,但她似乎都不感冒。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发现平日素面朝天的她居然刷了绿色的眼影,她开始偷笑、发呆,夜深人静时上铺也会传来她低低的叹息。我问过几次,她都摇头不说,我就没放在心上,只一心忙自己的事。
那时每个周六晚上的6点钟,秦鹏都会在小花园的老槐树下等我。我们先是各自在校刊上发表自己的诗,之后便对诗,之后便走出文字见了面。秦鹏的人和他的诗一样忧郁干净,看我的眼神里有纯纯的信赖和喜爱。我们见了面也不做什么,只是牵着手走过一条条长街,星空很美很浪漫,我心醉如酒,就暂时忘了追究瑶瑶的心事。
直到有一天黄昏,瑶瑶生拉硬拽地让我陪她去见一个人。见一个人,她面色潮红双目闪闪地说。地点是在北京街,刚刚被瑶瑶拉着转过街角我就呆住了,等在那里的人,是秦鹏。秦鹏吃惊地张大嘴巴,我们3个人齐齐愣在了秋天的十字路口。瑶瑶没来得及向我介绍她的新男友,秦鹏直直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便径直走掉了。瑶瑶瞬间明白了一切,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步步后退,然后像迫不及待地来这里一样,又迫不及待地跑掉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床上的瑶瑶眼睛已经哭成棉桃。她一把抱住我,一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抱住了瑶瑶,那一刻,我们同时放弃了秦鹏。年少轻狂的岁月,总有怦然心动总有温柔的迷茫,它分别刺伤了我们,却不能让我们彼此伤害。这一点,再高段的外人也参解不透。
今世来生
毕业那年,我被这个城市的一家报社留下来,瑶瑶却要回家了。家里已经给她办了签证,为她作好留学新西兰的一切准备。
分别那夜,月朗星稀。我们早早去了站台,买了几大盒冰糕捧了一大勺一大勺地吃。冰糕很凉,吃得味蕾都有些麻木,真想神经也木掉。我把头歪在瑶瑶肩上,只觉得一颗心湿漉漉的,拔凉拔凉。瑶瑶的每句话都如梦呓:还记得那个对我们哭笑不得的老头吗,还记得大学报到第一天你给我买的5毛一缸的红樱桃吗,还记得姐姐离开时你带我去看《我的兄弟姐妹》吗,还记得3分钟前我说过我们今世来生都做朋友吗……我泪如雨下,只拼命点头点头……然后,瑶瑶便上了火车,她急急跑到我对着的车窗口,双手举过头顶牢牢贴在窗玻璃上,她漂亮的头发开始随着车厢的移动飞扬,我控制不住地哭起来,哭着送走最后一节车厢,转过头我像得了一场大病般步履蹒跚。出了车站,霓虹闪烁,我踱到报摊前要买一份晚报,一张嘴吓了自己一跳,嗓子已经哭哑。
半月前,接到瑶瑶的国际长途。瑶瑶黄莺一样的声音穿越时空穿透电话这端的漫漫长夜:小岳,新西兰挺美的。我问美过哈尔滨吗,她说当然不。哈尔滨是很美很美。我问为什么,她停顿了很久才说话:因为那里有你。
是的,这个城市很美很美,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未来,更因为它记录了我的青春我的回忆我和瑶瑶深深浅浅的脚印和贵若珍宝的友谊。这段友谊,即使美过了今世,也会美在来生。
第13篇、一次性朋友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一次性朋友。
我的一次性朋友,不少是在酒桌上认识的。有时是因为工作关系,或是接待客人,或是参加各种活动;有时是因为朋友相聚共饮,与其中某人谈得很投机……
不少时候,对方会要我的手机号,当着我的面存在手机上;我也会装模作样地把对方的手机号输入到我手机上,却并不真的存储,因为我知道,分手之后,大家不会再联系了,这种交情是临时性的,这种朋友是一次性的。
当然也有其他方式结识的,比如一次旅行,一次住院。甚至是打一次球、下一次棋等。大家客气地相处,很有朋友的感觉,只是很快缘分就尽了,于是礼貌地分手,各奔东西,从此在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个人有特别的感觉,离别时也会难舍难分,但毕竟相处甚短,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有时也会偶尔想起对方,甚至期待再一次见面,但只是期待而已,并无进一步的行动,毕竟大家只是一次性朋友。
一次性朋友。一生只有一次相处机会,如同南来北往的两只小鸟,在空中碰了个面,互道一声问候,便按照各自的方向飞走,从此不再见面。也有后来再见面的,或形同陌路,或渐归陌路。
一次,我在酒桌上结识了一位朋友,因为我们坐在一起,便客套地多聊了几句。一聊,发现我们居然住同一个小区,于是更显投机,手握了又握,杯碰了又碰,相互称兄道弟,都说过几天再相约一起喝酒。分手后大约半月,我突然在小区迎面碰到他,脸上虽然堆满笑容,嘴里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连姓氏也忘了。我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只好握住他的手,胡乱地称他为老兄;他也握住我的手,称我为老兄。然后两人互相问一些“工作忙吗”“家人生活还好吗”之类的问题,不敢深入地聊,尔后友好地分手。之后再相见,我们不再握手,只是客套地打个招呼。后来我们连招呼也不打了,相互有意识地回避,终于又归于陌生了。
几乎所有的一次性朋友,都如流星划过夜空,却少有留下痕迹。
但也不尽然。
有一次,在酒桌上认识一个朋友,分手时礼貌地互留了电话,酒散就自然分手了。第二天,我给一个老友打电话,鬼使神差地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接通,我听到他的声音,才知道打错了,不由尴尬起来。好在我的反应还算快,马上故作亲热地问他头天有没有喝多,感觉怎么样等。他却感动起来,连说十分庆幸结识了我这位朋友。从那以后,遇到各种节日他都会发来短信问候。时间过去很久了,我们之间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每次收到他的短信,我心中依然感到十分温暖。
第14篇、小黄,你在他乡还好吗?

“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破土动工。5年后,一座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坝将矗立在松花江上。”看到这个消息,马上联想起10年前我在大顶子山上一段难忘的离奇经历。
10年前,作为呼兰县航运公司的一名水手,我随呼航107船队来到大顶子山港。按顺序,3天后才轮到我们装船。所以,除了值班的外,其余船员自由活动。
吃完午饭后,爱好登山的我独自登上了大顶子山最高峰。举目四望,松花江像一条银色巨龙九曲十八弯地沉睡在绿色的大地中间。山峦起伏,松涛阵阵,鸟语花香,沁人心脾。一览众山小的情怀使我心旷神怡引吭高歌。我坐在温暖平滑的大青石上,朗读《少年维特之烦恼》。不知不觉夕阳含羞晚霞满天,我起身向山下走去。
突然,一条两米多长的大蛇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妈呀”一声怔在那里,头发直立腿在颤抖,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独自面对这么大的蛇,一时不知所措。出于本能,我顺手捡起一根木棒准备自卫。那条大蛇居然高昂头颅蠢蠢欲动。僵持了一会儿,我深知天色愈晚对我愈不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我抬脚小心翼翼地准备绕过去。可是,大蛇居然继续阻拦我的去路。看来,一场人蛇大战不可避免了。心虚的我大喊:“来人哪!救命啊!”为自己壮胆。奇迹出现了,大蛇掉头逃去。我松了口气,一屁股瘫坐到地上。忽然,一只硕大的黄鼠狼从我身后窜出,直奔大蛇。我恍然大悟:噢,大蛇的逃走并不是怕我而是怕它。想起黄鼠狼是蛇的天敌,我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全身马上充满力量,拿起大棒准备来个人鼠合力大战巨蛇。
黄鼠狼很快追上了大蛇。它先是绕着大蛇跑一圈,边跑边撒尿,然后跳进圈内向大蛇发起进攻。黄鼠狼非常敏捷,它忽左忽右,忽上忽下,闪转腾挪,斗志旺盛。大蛇则以守为攻,虽处于劣势,但困兽犹斗也很顽强。一时打得难分难解不见输赢。我手握大棒很想助黄鼠狼一臂之力。但怕误伤了它,没机会下手。不好,黄鼠狼被大蛇死死缠住,脱身不得。我心一紧,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我挥舞大棒向大蛇猛击。黄鼠狼趁机逃了出来。然后继续攻击大蛇。如此反复,几个回合下来,大蛇终于“寡不敌众”力竭而死。我终于松了口气,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小黄,好样的!”黄鼠狼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冲我一龇牙,似乎在说,也有你一份功劳。然后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边退边说:“小黄,咱们可是患难之交啊!可别自相残杀呀!”它似乎听懂了我说的话,停止脚步,返回到大蛇身边。不一会儿,又跑来三只黄鼠狼,直奔蛇肉。它们齐心协力,很快把蛇咬断分为5份。后来的3只各叼一块离开。小黄独得两份。看来多劳多得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动物。
忽然,小黄叼起一块蛇肉向我走来,在距我一米处停下,把蛇肉放在地上,冲我又一龇牙,我突然明白了它的用意:胜利的果实也有我一份!怪不得它们把蛇肉分成5份!真是奇迹!我一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说:“谢谢你,小黄,我不吃蛇肉,送给你吃吧,再见!”我依依不舍地向山下走去。可是回头一看,小黄竟叼着归我的那块蛇肉跟着我!我大为感动,停下来,双手抱拳:“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谢谢你!我真的不要,请回吧!”小黄真的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一步一回头地下山……
以后,我曾去我和小黄大战巨蛇的地方,但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第二年,因我回到办公室工作,再也没有去过大顶子山。这一别足足10年!
10年,弹指一挥间。我不知道昔日健壮灵敏的小黄是否已步履蹒跚,但我知道,我对小黄的感激与思念永远不变。我真诚地盼望小黄能早日得道成仙!
第15篇、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
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
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
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
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
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
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
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 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
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第16篇、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

那时候的农村很穷,妈妈在田间地里忙了一年,到了年终分红还要向生产队倒交钱。快过年了,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没有什么喜气,除了酸菜坛子里泡着的那些酸萝卜和红薯窖里的一坑红薯外,就再也找不出什么可以吃的了。
那时候的我已经是读四年纪的学生了。深知家里的境况,虽说妈妈许诺过我,喂养的六只兔子卖了,除去四元学费后,就给我缝一套新衣服,但我知道兔子只卖了十八元钱,除去交生产队的倒补款十元钱和留下我开年的四元学费,就只剩下四元钱了,这四元钱妈妈通过和单位上的同志联系,买了几斤大米。
那时候,物资严重缺乏,买火柴要凭火柴票,买煤油要凭煤油票,买猪肉要凭肉票,买黄花木耳都要票。没有票,只要有钱也行,因为钱可以买到票,可是我们这种农村的贫苦家庭是两样都没有啊!
就在春节来临的前一天,邻居章三婆告诉我妈妈说,今晚麻花沟和双洞子买肉不要票,凡是去排队就能买到一斤肉,每个卖肉点杀五头猪来供应大家。
得知这个消息,妈妈脸上出现了那种带着几分尴尬的笑容,她慢慢从身上掏出了那块裹着的手绢,当她展开手绢后,我看到里面只有两个一分的镍币。
看到妈妈眼里溢出的泪花,我什么都明白了。章三婆一直很关心和爱护我们母子,她从妈妈的表情读懂了妈妈的心思,她掏出一元钱递给妈妈说:“这里有一元钱,是小女给的零用,你拿去给青山买肉吧,唉!可怜的母子呀!”
章三婆的小女在城里工作,她家比我们家要好过些,可也不算宽裕,但妈妈为了我们母子春节能吃上一顿肉,还是接受了那一元钱。
妈妈为了买到肉,叫我自己煮红薯汤,她拿了两个生红薯充饥,就去麻花沟排队买肉了。妈妈虽去得很早,但排队买肉的人太多,她已经排到很后面去了,结果还没轮到她时,肉就卖完了。
熬了大半夜,没有买到肉,妈妈只好失望而归。
妈妈把一元钱拿去还章三婆,三婆听了妈妈的话,当时就流泪了,她没有要我妈妈还那一元钱,叫妈妈用那一元钱去商店扯了几尺最便宜的蓝布在裁缝铺为我逢了一件新衣裳。
三婆看到我穿上新衣,特别高兴地对我妈说:“青山眉清目秀的,学习又好,大妹会有福气的,可要挺住啊,有什么困难多给大姐说!”
记得春节那天中午,我们的茅草屋外面飘着零星的雪花,妈妈突然欣喜的对我说:“山儿,你去拿锄头来,妈没有买到肉,妈陪你去挖地口袋,那东西可好吃啊!”
地口袋,是我们那里生长在地下的一种小虫子,特别穷的人才会去挖这种东西吃的。树林里的树脚下很多那种白色的网,顺着网朝下挖就能捕捉到那种叫地口袋的虫子。
那天,我和妈妈累了好久,挖了很多这种地口袋虫子,回到家准备做饭过年,可是我们的那张小小的旧方桌上放着几个碗罩着的碗,妈妈打开,原来是两大碗米饭和一小碗回锅肉,我和妈妈都知道这是章三婆为我们送来的过年午餐!
今天,我的农村老家早已走出了贫困年代,我也早已成了国家干部,过上了比较宽裕的日子,可每当春节要来临的时候,每当后辈们问我要压岁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那个永远让我难忘的春节。。。。。。
第17篇、我坚持,不因只是一女子
“独身生活适宜于僧侣,因为爱的施舍先须注满一地,否则就难于普浇大地。于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天马行空,独来独往非常惬意也是一种自己知道的感觉。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于是
一个人
一条路
走了很久,很远;
我无法预知道它的未来
那是一个神秘花园
月光洒落,满树银光;
又是一个蔷薇岛屿
花草簇拥,芳香四溢;
我知道深入的途径
始终坚信
并一直走下去
一个人的路很漫长
时间长了
甚是疲惫
抬头仰望
希望依存
孤独寂寞痛苦也只是他日喜悦前的洗礼
我想
我的生命因理想而存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一个内敛自持的女子
倘若心中无爱
必定一丝不留
一个假象亦只是一个空洞
最爱的是什么
心中非常清楚
我需要的男人
些许静默
些许可爱如童
明亮的眼眸可以看得到永远
(或许
这只是一个爱情理想
但:)
我感激
感激生命的延续
感谢阳光洒落在我的肩膀
温暖照耀我
(还有:)
感谢生命中匆匆而过的你
你的每一个肯定的眼神
每一次寒暄问暖
都让我那么感动
哭泣得象一个孩子
或许
你我只是同时路过一个地方
碰巧相遇
因为共同的理想而彼此接近
(这一点点的稀薄的关爱亦是我非常珍惜的事)
陪伴着走过一段路
然后
我们各自继续前行
“我是行路人
不愿在某处留恋太久
安适的山寨很容易埋葬憧憬
丰沛的泉眼很容易滞留人生
而任何的滞留都是自我阻隔
任何的安顿都是创造的陷阱
……”

第18篇、一起老去的美丽
张国立在北京卫视接受采访时说:“我和张铁林、王刚在一起插科打诨、聊天,是非常难得的一种感觉。《铁齿铜牙纪晓岚》一演就演了四部,一百多集。再回首,不知不觉10年就过去了。”言辞间颇有些“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伤。
一直觉得这三个人都很聪明,他们的聪明在眼神和动作里,嬉笑怒骂都成文章。看到电视连续剧《铁齿铜牙纪晓岚》第四部里三个人的表演,才惊觉光阴真是无情,人生无论是赢是输,谁都抵不过岁月侵袭。不管你曾是才华横溢或是愚钝平常,不管你是腰缠万贯还是囊空如洗,它一律公平对待,没有例外。
张国立、王刚、张铁林几乎都年逾六旬,这个岁数,已经是寻常百姓退休的年纪。到了这个年纪还非要演风流才子、倜傥君王、滑稽小丑,这其实已经是年华已去的人对岁月、对青春、对电视本身的对抗。
和珅还是那个和珅,纪晓岚还是那个纪晓岚,乾隆还是那个乾隆,他们依旧你捧我逗,却再也遮掩不住岁月痕迹,找不到往昔亦庄亦谐的味道,只剩下蹦跳不动的小丑,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痞子,浑身无力的侠士。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部戏仍然取得了成功,各大卫视反复播放,收视率居高不下。
三个人似乎都已江郎才尽,絮絮叨叨、婆婆妈妈,连完成简单的动作都有点力不从心,但是看得出三个人是快乐的,虽然做作、矫情,但是配合得很默契。或许观众还是原来的观众,喜欢他们的人还喜欢着他们,没有多少人挑剔他们的表现,或许大家都想到了自己如东逝水般一去不返的青春,有什么区别呢?大家都与这三个人一起老去。
鲜花和掌声总是跟年轻联系在一起的。有人说,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美人迟暮英雄老矣。而镁光灯前的明星总要面临人老色衰之时,往往那样的时刻会让人难堪,可仍然有那么多明星,与岁月对抗不肯退出舞台。也许,很多时候,挑战和对抗本身的意义就已经超越了成功或失败。百岁光阴,七十者稀,人生数来数去有几个十年可以微笑、可以哭泣、可以回忆?这样,也就足够了。
采访结束时,张国立对大家说:“能与他们两个人演戏,真是一种缘分。有一次拍戏,赶去一座寺庙里,大家都到庙里去许愿,我就跟佛爷许愿:希望来世,大家还能一起演戏。”当时,采访现场一片寂静,尔后,掌声四起。是啊,人这一辈子如果有几个能够一起老去的朋友,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在无情的时光里,我们与这三个人一同老去,很无奈,但也自然、坦然,如同春夏秋冬的轮回,被我们无声地接受了。多年后的一个冬天,融融的火炉旁,几个老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不时给对方捧上一杯热茶——这该是人世间最美的场景吧。
人这一辈子有几个能够一起老去的朋友,足慰平生了。一起老去,多美啊!

第19篇、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第20篇、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

女人与女人之间能否真正做到心灵相通,能否真正做到和谐统一,答案在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就像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事业境况际遇,其间充满着太多的巅坡,充满着太多说不清与道不明的地方。
女人想要维护彼此友谊的深度与长度除了做到彼此尊重与大度以外,还要学会彼此惜缘与祝福。
女人的年龄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完全不成比例,女人之间无意中的嫉妒攀比,却成了一道难以融合的坎。
女人的友谊很难理清,最了解女人的朋友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伤害女人最深的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就像有的男人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会有友谊的存在,甚至有些心术不正的男人还在旁敲侧打中,查看着女人友谊的真伪,揭示着女人友谊的虚伪性与真实性。
女人与女人之间很容易成为朋友,很容易沟通也很不容易沟通。
通常女人与女人之间维护友谊的尺度很长,斩断友谊的尺度很大,他们很容易因为小事闹翻,很容易因为小事和好。
表面看女人与女人之间似乎感情(感情博客,感情说吧)深厚,形影不离,真正遇到事情与抉择的时候,离得最远的是女人,离得最开的是女人,走的最近的还是女人。
就如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表面要求很多,实质就一个细节的东西足够可以否定与肯定友谊的存在,足够为彼此的牵手与放手埋下伏笔。
很多女作家都说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浅显而漂移,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经不起利益与爱情的考验,也经不起岁月与时光的轮回。
不是女人不看中友谊,不珍惜友谊,而是女人本性里的嫉妒虚荣在某个时候毁掉友谊,在某个时候背弃了友谊。。
再好的女性朋友在仕途名利里都有那么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再好的女性朋友假如不在一个地平线发展的友谊,都充满着彷徨。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爱比较很多东西,包括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比较,掂量彼此的得失,假如彼此同在一个起跑线上,彼此百般友好,假如彼此起跑线已经有所差距,彼此的友谊也慢慢的转淡,尽而变得很陌生。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仅仅从交心的角度是可以成为朋友,只是心以外的事物与交割完全没办法成为朋友,即使好强不是女人的专利,二个女人聚在一起工作,就算再好的朋友也会沦为陌生人。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要么大家在一个级别,大家都觉得心理舒服踏实,要么大家都混的一样,大家都觉得没话可说。
假如一方与另一方差距太多,彼此之间的故事也就多了起来,彼此之间的长度就大了起来,彼此之间的猜测与怀疑就增加了,彼此与彼此之间理不清的点面就出来了,彼此之间就开始慢慢的由浓转淡。
女人这一生是丰富而寂寞的,无论是所谓的美女或者是自认为很一般的女子,他们灵魂深处拥有着太多的寂寞与无奈,拥有着太多的忧郁与感伤,正因为有这些的存在,他们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经营着爱情,在意着友谊。
当爱情事业友谊不相等同的时候,他们通常放弃的是友谊,看淡的还是友谊,女子与女子之间说不清楚的太多,彼此不服气的太多,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点距离,有点差异,总是好的美的。
要想让你和你的朋友不产生分歧与错觉,最好的方式:
第一:不要和你最要好的朋友从事相同的职业,合伙做事情,办公室女性的友谊有多深?你们会相信办公室友谊吗?
第二:不要处处像你的女性朋友炫耀你的家庭地位老公的荣誉,这只能让你的好朋友疏远你,你让她感到没有安全感,从而加深自卑度。
第三:你的女性朋友有了男朋友或者结婚以后,尽量的少与他的爱人或者男朋友接触,这世界上的人很难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吸引更难说,别忘了谁是你的闺蜜,谁是你的好朋友。
即使你的闺蜜跟你抱怨自己的情感,你尽量学会倾听,少发言,那是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发泄够了她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你去指导她怎么做。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原本就看上去很美,要想拉近彼此的美感,共同走过一生的距离的确需要智慧与包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的够多,说得够清楚,却依然不被好朋友认同理解,那么请你放手吧。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不是脆弱,而是很脆弱,往往一点不经意的风吹草动就足够断送彼此所有的美好,更何况那种打着朋友旗号做事的人呢?
女人与女人之间不是谁分彼此与不分彼此的问题,原则问题不可以马虎,就像女人之间的友谊:细节决定成败。
第21篇、我家的汤姆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第22篇、陈独秀艰难岁月里的忘年交

字画为介,建立友情
杨鹏升,四川渠县人,小陈独秀21岁。青年时在渠县街头以卖字、刻章为生,后因机缘巧合被四川军阀杨森、李家钰等发现并资助他就读北大,后留学海外。
在北大就读时,杨鹏升就喜欢蔡元培、李大钊、陈独秀等人的文章,他积极参加新文化运动,与李大钊、胡适、高一涵也有交往。五四运动前夕,经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推荐,杨鹏升师从陈独秀。陈独秀非常赏识这个四川娃,两人从此结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
五四运动以后,陈独秀回到上海,杨鹏升则再度留学。杨鹏升留学归国后,便投笔从戎,成了一名国民党的军官。一个是共产党的总书记,一个是国民党的军官,虽然两人走的道路不同,但生活情趣、爱好比较接近,彼此在心中都给对方留有一定的位置。
“一·二八”淞沪会战时,杨鹏升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师副师长,率部英勇抗击日军,爱国之心深得陈独秀的赞许。再加上相似的爱好,两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发展。
杨鹏升对书法、国画、金石及园艺皆有造诣。同时,他与齐白石、徐悲鸿、刘开渠、张大千、郭沫若等都有深厚情谊,谦称是他们的“门下”。陈独秀对他的精湛艺术很欣赏。杨鹏升曾为陈独秀精心刻阳文“独秀山民”四字章,陈独秀给朋友写字或写信,常常盖上“独秀山民”章。这枚章被陈独秀视为珍宝。他曾对杨鹏升赞赏地说:“鹏升,你刻的四字章,把我家乡那座独秀山的秀气挺拔之势,以及我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全部精雕细刻其中了。”
杨鹏升的夫人包和平是满族人,原为杨家丫头,杨因结发妻不育,后纳其为妾。杨夫人身材高大,稍胖,但不失文静、贤淑,擅长国画,为女中一秀。陈独秀常写条幅,请她作画,或者由包和平作画,请陈独秀题字。他们交往中,不谈政治,只谈字画和友谊。
八七会议后,陈独秀便离开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领导岗位,他心情郁闷,加之又要躲避国民党特务的监视和骚扰,因此便把很大一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研究中国的文学艺术上。正是在字、画等文学艺术的“撮合”下,陈独秀与杨鹏升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成为忘年交
1938年武汉沦陷,杨鹏升调往成都任川康绥靖公署少将参谋,陈独秀也于这年秋隐居四川江津鹤山坪。两人交往更加频繁,他们相互交流,索要字画、印章、拓片等。同时,杨鹏升在经济上仗义救助穷困潦倒的陈独秀,金钱少则三百元,多则上千元,物品则有银耳等滋补品。
1939年,陈独秀身体不适,准备去重庆看病。他于12月30日写信给杨鹏升;“告日内拟往重庆就医,或住渝三星期,并寄《告少年》一篇。”1940年2月,陈独秀再函杨鹏升,告知他“已于6日由江津起身来渝,住宽仁医院”。杨阅后,即托章士钊从重庆转给陈独秀三百元汇票,让陈独秀作为住院医疗费用。陈独秀收到这三百元之后,于2月26日致信杨鹏升,说:“顷行严兄(章士钊)由渝转来16日手书并汇票三百元一纸,不胜惶恐之至!此次弟留渝二星期,所费有限,自备差足,先生此时想必亦不甚宽裕,赐我之数,耗去先生一月薪金,是恶乎可……”
陈独秀与杨鹏升的互相体谅与关怀,着实让人称羡。那时,杨鹏升一家老小二十多口,全靠他一人供养,每月开销至少五百元,经济上也不算宽裕,多亏了他夫人包和平会当家理财,加上她通情达理,内心也崇拜陈独秀,这才慷慨解囊,仗义救助隐居江津、处境极其困难的陈独秀。
有时,杨鹏升是从陈独秀来信中知道他经济困难,每当这时,杨鹏升就会随时设法给他寄钱去。1940年后,大批难民避难江津。人口的猛增,引起弹丸之地的江津城物价尤其是粮价暴涨,鹤山坪的大米涨到每升三十余元,县城的大米更要高出一两倍,这使得贫病交加的陈独秀生活更加窘迫,日子难熬。
1941年11月22日,他在致杨鹏升的信中说,他家“每月生活费可达六百元,比上年增加一倍”,不得不靠“典当度日”。杨鹏升接信后,与夫人商量,先后寄给陈独秀两千多元。杨鹏升知道陈独秀“无功不受禄”,有时就以向他索取字条、字联、碑文、金石篆刻甚至要他为自己的父亲写墓志等为由,或者以某先生托转之由,分期分批地给他寄钱,接济陈独秀,就连陈独秀用的信笺、信封都是杨鹏升提供的。陈独秀心中也有数,有时他以写条幅,或赠其作品如《中国古史表》《韵表》和《告少年》诗作以相谢。他曾几次写信问杨鹏升,托转寄两千二百元钱的“某先生”是何人?杨鹏升一直避而不答,被迫问得紧,无奈只好作答“某先生”为“晋公”,但“晋公”究竟是谁,在陈独秀的心中一直是个无法解开的谜……
就这样,在互相尊重和彼此信赖下,陈独秀与杨鹏升终成忘年交。
“除却文章无嗜好,世无朋友更凄凉”
虽曾为师且年龄较长,但陈独秀每封信的开头称杨为“老兄”“先生”,称杨夫人为“嫂夫人”,落款为“弟独秀”“手启”“叩”等,书信最长的有三页,最短的几十个字。在信中,两人或作学术探讨,或倾诉衷肠。其中一封复函杨鹏升的信中说:“弟前在金陵狱中,多承蒙蔡先生照拂,今乃先我而死,弟之心情上无数伤痕中又增一伤痕矣。”陈独秀感伤自己每次入狱,蔡元培都发救援电文,今却先自己而去。
还有一封写于1939年5月5日的信。陈独秀的嗣母于此前两个月去世,其悲伤之情在给杨鹏升的信中表露尽至:“弟遭丧以后,心绪不佳,血压高涨,两耳日夜轰鸣,几于半聋,已五十日,未见减轻,倘长久如此,则百事俱废矣!”1940年陈独秀病情日益严重之时,他几乎每月都给杨鹏升写信,经常在信中说“两耳轰鸣”“血压又涨”“头昏眼花”之类的话,知己情谊,溢于言表。
1942年4月,杨鹏升收到陈独秀的最后一封信。陈独秀在信中表达了对杨鹏升多年来的资助“内心极度不安,却之不恭而受之有愧”的心声。陈独秀病逝后,杨鹏升很悲痛,在信封的背后写下“此为陈独秀先生最后之函,先生五月二十七日逝世于江津,四月五日书我也。哲人其萎,怆悼何极”。痛失挚友之悲,表露无遗……
第23篇、我和张跃

我在新加坡打工3年,干的最后一个工作是在超市当理货员。
我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与老板的关系处得非常融洽。当然,我是以嘴勤、手勤、售货量大博得老板赏识的。按照店里的规定,每天下班,我可以带自己想吃的食物回家,当然,我也是专挑便宜、卖得慢的商品拿,只要能让自己吃饱就行了。老板看不过去,有时在我临走时,挑一些火腿和牛羊肉什么的放在我手里。我对老板的赏赐铭记在心,更加拼命地工作。
作为一名外籍打工者,与老板关系再好,我也从不提额外的要求。但是有一天,为了解决朋友的糊口问题,我不得不向老板提出一个请求,没想到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我。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晚上下班,我正匆匆忙忙地往家走,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走过来对我说:“大哥,可以把你手里的食物分给我一点儿吗?”我打量着他没说话。他接着说:“我是刚到这里的大学生,带来的钱用完了,可是我还没找到工作,如果你不帮我,可能我今天就得挨饿了。”
看他的样子很可怜,我有心帮帮他。但是,我每天带回来的食物,也只够我一人吃一天的,不能随便送人,尤其是陌生人。我问他是哪儿的人,他说是黑龙江省某市人,名字叫张跃。噢,原来还是个东北老乡。身在异国他乡,我对“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句话有很深的感触,心头一热,就把张跃带回自己那个仅有6平方米的家。
与张跃一同吃夜宵时,我知道他比我小4岁,老家的父母都下岗了,是借钱办的出国手续。他说,他一定要挣到大钱,为父母养老送终。我被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动,告诉他,我可以暂时帮他解决吃饭问题。
第二天上班,我就对老板请求说:“我想把店里每天卖剩下的蔬菜和过期食品带回去,因为我有个朋友没找到工作,生活很困难。”老板说:“这没问题。蔬菜由你自己打理好,我再告诉食品部的人下班时给你打好包装。”我见老板这样有人情味,一连说了好几遍感谢的话。
就这样我让张跃填饱了肚子,能打起精神去四处求职。一个星期后,他找到了一份打字员的工作,吃饭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但是他的房租又到期了,手头仍然很紧,每天还得靠我给他带回来的食物度日。
我在超市里的热情服务赢得了许多家庭主妇的信任,尤其是那些非洲妇女,她们见我非常尊重她们,都纷纷成了店里的“回头客”。老板为奖励我的销售业绩,经常给我发红包,后来得知我爱喝点酒,就每月让我从店里拿一瓶当地产的白酒回家。
身在异乡,孤独和寂寞时常撕扯着我的心,有时我拿了老板赏给我的佳酿,就与张跃一同举杯邀明月,叙说家乡的风土人情,以解思乡之情。
那天,我喝得酩酊大醉,不知道张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直到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打算先到银行把攒下的钱存上,掀开被子一看,才发现装钱的信封不见了。那里面装着1千多新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是我半个月的心血啊!从没有人来过我的家,肯定是张跃偷了我的钱。看来,人是不应该可怜冻僵的蛇的!我恼恨极了,恨自己让张跃这个贼给算计了。尤其那些钱,一分一厘都是我汗珠子摔八瓣辛辛苦苦赚来的,我的心里这个心疼呀!更让我窝火的是,我不知道张跃住在哪里,也没有他的联系电话。可想而知,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几个月以后,我的签证到期了。我辞去工作,带着攒下的20万元人民币的血汗钱回国了。我想用这笔钱搞一项投资,但大的项目是不敢企及的,经过一番考察,我在家乡的松花湖畔兑下了一个养鹿场。
两年以后的秋天,我开车运饲料回来,见张跃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一刻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真想立刻冲上去给他几拳,让他这个骗人者尝尝被当场揭穿的滋味。但是还未等我出手,张跃却“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诚恳地说:“大哥,是我对不起你,今天我特地向你赎罪来了。当初我偷你的钱,实在是迫不得已,你平日待我亲如兄弟,我实在不好意思再开口向你求助。那天,一家大型计算机公司通知我去面试,这是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决不能错过……但是,我当时的状况你也知道,连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没有办法,我只好出此下策。后来我被公司录用了,但是我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始终不忘你的情义。”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把张跃扶了起来。他从包里拿出两叠钱说:“大哥,没有你,当年我就会流落街头,更不能有今天。这两万块钱,就当我回报你的恩情吧!”我拒绝他说:“这可不行,当年你也是有苦衷,我怎么能拿银蛋换金山呢?你快收起来走吧。”可张跃还是硬把钱塞给了我。
晚上,我和张跃坐在窗下饮酒,他告诉我说,他在大公司里打工半年后,与一个出国的大学同学合伙开了一家计算机公司,这几年已攒下了一大笔钱,从前的债务早还上了,这次回国主要是来看看我,顺便给父母买房子。
那夜,我和张跃赏着家乡的明月,聊着新加坡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月已西沉……
第24篇、李阳的以牙还牙
有一次,球星姚明和“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共同出席一个公益活动。姚明两米多高的个头,看人总是居高临下。他初次遇见李阳,心里颇有点名人相轻的感觉。他直截了当地对其说:“你的疯狂英语还是有点儿作用的,只是我觉得,没有必要召集那么多人在广场上喊。”
话音落地,现场气氛一下子凝固起来。所有目光都聚焦到了李阳身上。只见李阳面无愠色,依旧保持着微笑,学着对方的语气道:“你的篮球打得还是可以的,只是没有必要在球场上打,在自家后院打打就可以了嘛!”漂亮!就像三分球划下的弧线那般漂亮!现场顿时一片哄笑。而姚明霎时涨红了脸,他友好地向李阳伸出了手。就这样,李阳用他的宽容和机智,融解了一场尴尬。
所谓不“打”不相识,从此,俩人成为了相当要好的铁哥们儿。
第25篇、从室友到密友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就在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和睦相处。
第26篇、通过好人认识好人

刚踏入社会的那段时间,黄伟健从身边的同龄人身上深深感受到了工作的难找和竞争的压力。不过,黄伟健对于自己的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性格豪爽大气的他早就结交下了不少朋友,他觉得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找一份做编剧的工作养家糊口还是很容易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几次求职失败之后,黄伟健想起了那些私交不错的朋友,于是便请他们给自己帮帮忙。这天下午,黄伟健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很多承诺过要帮自己找工作的人,可是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拒绝。这些以前拍着胸脯保证要帮他找一份编剧工作的人,对来寻求帮助的黄伟健不是哀叹就业形势严峻实在帮不上忙,就是敷衍应付几句。
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黄伟健一个人喝起了闷酒。酒入愁肠愁更长,他越想越憋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怎么这么多昔日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碰上自己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这些经历让他彻底寒了心,就在他最茫然无助的时候,一个导演给他打来了电话。这个导演是黄伟健一个性格憨厚善良的好朋友的朋友,他和对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对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得知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立刻主动打来电话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剧组。
这件事情成为了黄伟健人生的转折点,自从进入剧组之后,黄伟健通过导演又认识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行,在大家的提携帮助下,再加上自己在编剧方面过人的天分,他很快就在编剧界站稳了脚跟。
后来,黄伟健自己也在反思,为什么在不久之前,自己四处求人却连一份普通的工作都得不到,可自从导演招自己进入剧组之后,不仅有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在圈内小有名气了。苦苦想了很多天之后,黄伟健才突然想明白,之所以自己前后境遇差距这么大,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同罢了。以前遇到的很多人,虽然豪言壮语地向自己做了很多保证,可到了真需要帮忙的时候,才知道对方许下的很多诺言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和说空话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帮助;而这个导演是自己好朋友介绍来的,那个好朋友本身就是一个热心重感情的人,物以类聚,他的朋友自然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才不计回报地仅仅因为欣赏就帮了自己一把。
想明白这些之后,黄伟健再交朋友的时候,就尽量通过为人踏实可靠的人去认识新人,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朋友质量也越来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认识的热心善良的朋友越来越多,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得到了不少的帮助,只用了几年的工夫,就把自己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黄伟健已经在圈内成了著名的编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进入了动漫编剧的领域,带领着自己优秀的团队,很快就制作出了一部非常优秀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个人事业的基础,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本领,更需要有很多善良热心的朋友为你提供帮助。而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是一种不错的“识人”之路。
第27篇、一枚檀香戒指

我独守着雅缘,一家专门经营木质饰品的小店。人们说我是由水木凝结成的精灵,然而我不是。
雅缘位于闹市,门前两个带有沉静意味的木雕字却已将喧嚣散尽。小小的房间,宁静的灯光,各种的木制品,沉毅,古拙,价格不菲。我每天坐在一个角落里望着进出的客人,沉默着,不爱说话,很少露出笑容。 无人时就看着手上的戒指。我的手指白皙修长,戒指却是沉沉的黑色,精雕细镂的戒面,象是用爱心琢成的。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在其中溢出。
我很少外出,只有当钱到了一个整数时,我才会到附近的银行将其转到刘涛的账上。刘涛是我的男友,刘涛想出国,刘涛很穷。
后来我见到了杜加,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只因他比我和刘涛大了两岁,就喜欢以大哥哥的姿态待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也不提。杜加的眼睛望着我的手,我的手中正拿着一串手链,磨的圆滑了的核桃,摆动间象一串沉静的水珠。杜加问我:“这个卖吗?”我点头。手链放到桌子上,珠圆玉润,清冷中透出难言的美丽。杜加在拈起手链的时候又看了看我指上的戒指,心动似的。于是我转身。那一转之下幽香也随之淡去。杜加叹了口气。
我伸出一个手指,告诉杜加手链的价格。他掏出百元放在桌子上,不舍离去,又慢慢地在柜台前徘徊。
第二个星期,杜加到“雅缘”买了一把梳子,古拙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第三个星期,杜加又买了一个挂饰,雕着佛的图案,眉目间却仿佛有人的灵动。我始终静静地望着他,不说话,偶尔用带着戒指的手撩一下自己的头发。
杜加开始成为雅缘的常客,望着我的目光也似乎越来越温柔。有一次我对他说:“你不用买那么多的东西,谁也不会把他所喜欢的全部带走。”说话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戒指。他的脸有些红。我的声音水般清泠,他的眼光却如阳光般温暖。我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心中只有两个愿望,而杜加,不是计划中的。然而他有时会在聊天中提到刘涛,平和的有些纵容的口吻,一如过去。
偶尔会有人问起我的戒指,我说这本是一对,檀香木做的,当男戒与女戒同时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火花的碰撞。我望着手上的女戒,然后提出一个天价。戒指很美,价格却可以吓退许多人。只有一次我曾经对杜加说:“檀香戒指,只送有缘人。”他望着我,迷惑,爱怜。我不太喜欢这种目光。我存在于雅缘的目的只有两个,这其中没有他。
刘涛帐户上的钱在增加,但是刘涛始终没有来过雅缘。我不在意,也不抱希望。我在等待另一个必须。一个女孩终于在烈日下走了进来,明丽的眼神,飘扬的长发一如往昔的我。她的眼睛落到我的手上,惊喜的叫声也如泉水般叮咚。我问她是否打算把这样的戒指戴在手上,她点头,迫切的目光还如往昔的我。我叹了口气,褪下戒指,套到她的指上。她的手指修长,沉沉的黑色反应出爱的祥光。那天我收了女孩一百块钱,这是雅缘的最低价。
杜加发现了戒指的消失。他望着我的苍白的手指,想问,又忍住。我说戒指送给一个女孩了,因为我喜欢她。女孩有着明丽的眼睛和飘扬的长发。杜加无语。那天我们静静守候在雅缘的角落,共同望着进出的客人直到夜幕降临。杜加用他温暖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轻轻打了个冷战。我的手很冷,我知道。
几天之后杜加告诉我刘涛要出国了,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他。于是我拿出了另一枚戒指。沉沉的黑色,比我曾经戴在指上的要大的多,有些粗犷的雕刻透出男性应有的魅力。我说檀香戒指是吉祥的象征,最宜送于远行人。杜加接过后在自己的指上套了一下,合适到天衣无缝。我笑了。他没有问我价格,我也没说。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我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杜加了吧。
刘涛走的那天我也去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我。我看到他神彩飞扬的脸,帅气的仿佛连阳光也会觉得惭愧。他挥着手和杜加等人告别,手上有一枚钻戒在闪动。那是晶亮的,而不是沉沉的黑色。当他走入那道通往国外的门时,我的心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手捧着一杯冷饮,正低着头搅拌。杜加转过身来,又回头挥了一下手。他的另一只手臂撞到女孩的杯子上,一声惊叫,两个人的目光对到了一起。一对檀香戒指同时在阳光下显现出祥光。是杜加把戒指留给了自己。而戒指,只送有缘人。
我悄悄消失在人群中,象一个飘忽的幽灵。
其实我本就是一个幽灵。三年前的一场重病之后,我就是一个守候着雅缘的幽灵了。
第28篇、中了一张彩票之后
1
我驾驶着一辆两厢富康,灵巧的打着方向,穿行在车流如织的三环路上。
这是下班的高峰期。
一天开了四个会,写了两份会议纪要,一份工作计划。
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这辆小车。虚荣么?我用的是自己的积蓄。
车子驶入了中关村边上的小区,房子是80年代建造了,绿色的爬墙虎覆盖了水泥外墙,有一些破败。但是,租金不菲。
租金是由两个人分担的,我和自己的男朋友。这种异性合租的模式,在现在的年轻人中,是不鲜见的。当然,经济上并没有一五一十的划分,如果出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谁说男女是平等的?
推门进去,宏伟已经先到家了,一张口就指责我令他久等。他的脾气越来越大,想必心中的不满也越积越多吧。
我们住在一起,抱怨比较多的是宏伟。
我记起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在身后的声音。
“喂,你又穿这件粉红的裙子了,花枝招展的,难怪女上司不喜欢你”,待我出门之时,他又在身后叫,“你看看你的鞋根,都坏了”。即将发生争执,一看时候不早,我摔门而去。
难道要我检讨,是是是。
他们同居三年,磨尽了我的意气。这也许就是同居的坏处吧,未来充满变数,可是心态上已经开始疲惫。
略微收拾停当,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餐,地点在必胜客。主要是宏伟的一帮大学同学,以及各自的女朋友。我自告奋勇的去装沙拉,我装的又快,又多,又好看。席间大伙都在,笑话真是精彩。
小虎的女朋友金丽是从上海投奔他来的网友。我刚刚去香港出了趟公差,金丽曾经托我买了五张sk-Ⅱ的面膜。她当即掏钱出来,一定要货钱两清。
数了数钞票,差两块零头。我摆摆手,“算了算了”。
“不行,”她从钱包中摸出一张彩票,“拿去,面值两元。”
我骇笑,这就是上海人的作风吧。没办法,只能收下了。我自己是从来不买彩票的,因为从来不认为自己运气好。
从小,我就不是个爱出风头的女孩子,虽然我长的清秀可人。如果有两个女孩一同出现,我也一定会以“第二女主角”的姿态定位自己。
2
周末的早上,可以睡一个懒觉。睁开眼来,宏伟已经在厨房里煮好了一锅白粥,加上超市买来的榄菜。心中有一些感动,我幸福的叹了口气。
小小的客厅里摆放了一个兼做餐桌的茶几,慵懒的把腿搭上去,用遥控器随意的打开了电视。我很少看电视,除了早上上班前的新闻节目。
画面跳转到了图文频道,分贝突然变高。“本期的中奖号码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回忆起来了金丽给的那张纸片,末位的数字是一样的。急忙找出来确认,是的,号码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我已经是500万元人民币的得主了。
还没有回过神来,宏伟从卧室中拖出了一个旅行包,”发什么呆,我先走了,晚上记着关掉煤气阀。”我想起来了,他一早说过周末两天的kick off。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他看上去盛气凌人,脸上是习惯的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上去那么不顺眼,我发现自己的眼光挑剔了,是钱在作怪么?
一瞬间,我决定了,暂时不告诉他。
心中的激动无法平抑,我梳洗了一下,套上一条样式简单的牛仔裤。漫无目的的冲出了家门,去哪里呢?不自觉的步入了一间百货公司,这里客人很少,汇集了本城的顶级名牌,一间间的专卖店装修的如广寒宫一般。
“辞职,一定要辞职”,我握了一下拳头,又松开了,中了大奖,谁敢派我不是。
自己的上司是个女的,我交上去的报告,她如姨太太做旗袍,是非改不可的。然后所有的功劳都归于自己,一有闪失,统统推向我。
人家说自己升职无望的时候,头上有一个玻璃天花板。我则认为自己顶着一堵钢筋混凝土天花板。
徘徊了半天,才来了一个店员懒懒的招呼我。
不能怪人家势利,我从头到脚都是从雅秀洮来的假CK。不是我不爱奢华,条件达不到,我宁愿朴素到底,而不愿半调子讲究。客人的经济状况,店员小姐锐利的鼻子一下子就能闻出来了。
买了一条皮带,500元,还有同色的皮鞋,2000元。
这两个小物件,已经超过了月薪的半数。
3
心中突然闪过一丝阴影,如果去兑奖,一定会曝光,金丽会来争夺彩票的归属吧?
我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公司的法律顾问许凯打一个电话。他们在同一层办公,在茶水间说过几句闲话,算是有一点交情。
不过,这算不上什么,许凯好像和每个过得去的女孩子都有交情,最喜欢打听别人的出身背景。他是那种自认为有女人缘的男人,总是一副“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态度。如果得到未来岳家的帮趁,可以少去奋斗10多年吧。
顾不上唐突,急急拨出了许凯的号码。
许凯听了事情的原委,当即打车过来,两人在商场下面的星巴克碰面。
许凯一见面就风趣的问候我,开口讲了一个笑话。然后才切入正题,询问我金丽交与我彩票的细节。
“不怕不怕”,他的逻辑是,即使有人证明金丽给过我彩票,也无人注意号码。所以,不能证明金丽给我的是中奖的那一张。
我本能的觉得不妥,这是让我去抵赖。
许凯搭在我座椅靠背的手,移到了我的肩上。“不要想太多了,周一就去兑奖,这两天我陪你散散心吧。”
我微笑,太小看自己了,他一定把自己当成没有见过市面的小家女,一点手段就会乖乖上当。
公司里那些有来头的女孩子不会给许凯的,我一样不会给。
想到这里,我吓一跳,自己本不是工于心计的人,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奸诈?
4
周一早起来到公司,准备辞职。
一到工位上,就接到了上司陈小姐的电话,“我在你的报告中的附件中发现了一个错别字,你是干什么吃的?”。
“咦,难道公司你开的?我是你养活的?”,这是我第一次顶撞她。
我撇了一下嘴,并没有生气,且慢请辞,本小姐倒是要奉陪一下。
照例,上午是部门例会。到了会议室,才发现,今天有一个主管的副总裁参加,主题是我负责的一个项目论证。难怪一早那个责难的电话,是要陈小姐压一压我的的气焰,防止我过度表现吧。
汇报进度的时候,陈小姐的声线放的极之妩媚,和副总裁对视的时候,目光又谦逊,又有无穷含义。
陈小姐的月薪,不过刚刚过万,这样的辛苦,实属不易啊,我感叹。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我把项目的不足,决策的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有500万兜低,怕什么。
全场鸦雀无声了好几分钟,我象皇帝新装中的说出实情的孩子。
副总裁开口了,这个项目从此由我全权负责,直接象他本人汇报。为了管理方便,我即刻调入业务发展部。
陈小姐的嘴巴张开,又合拢。
啊,这倒是我从来不敢奢望的,回到工位上,想了一下,从电脑中删除了那封没有完稿的辞职信。
5
今天提前下班,为了避开许凯的纠缠,我决定回家取彩票,自己单独去兑奖。
回到家里,发现房间清理过了,对了,宏伟今天上午结束郊区的kick off,返回了家里。
明明记得彩票放在梳妆台的闹钟下面,怎么不见了?
近乎疯狂的寻找了一番,还是不见踪影。
强迫自己静下来,联络宏伟,问他有没有发现。
“我收拾房间,你还不领情?那些没用的成年破纸片,我上午回家统统给你扔掉了”。他的口气,仍然那么盛气凌人。
他不是我的理想伴侣。你这么厌烦我,那么,我离开你。
啊,原来是黄粱一梦,那500万,终究不属于我。
我跌坐在地板上,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一共72小时,幸亏还不算太久。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放到富康的后备箱里,临出门时,把房门钥匙放在了门厅的地毯下面。
我想好了回答宏伟的话,“同居不是适合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原谅我”。
不自觉的想起梅格瑞恩在电影《隔世情缘》中说过的一句话,“I left my best time on you.”,泪水悄无声息的滑下了两腮。
车子开到了表姐的楼下,我按响了门铃。
看到我的样子,表姐一下子就知道了,脸上挂出了一副我早就说过的表情。她帮我把箱子抬进门,“我早告诉过你,他不适合你”。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
“那么,是谁启发了你?”,表姐追问道。
我想一想,“是一张彩票”。

第29篇、最后一块钱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第30篇、老兄,别再让我吃蛋糕了

来哥伦比亚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都是留学生,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哥伦比亚大学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国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以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提也不想提“蛋糕”这个词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拉斯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的一家中国菜馆,点了7盘不同的饭和面,通通吃光。结账的时候,看到光光的盘子,服务员不敢相信。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桌面和桌腿,但是什么也找不到。“难道你们真的把这些都吃光啦?”服务员问。我们点点头。“天啊,你们要不要叫救护车?”服务员惊呼。
“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才能听懂的暗语,就是指做同一样东西做得太烦了,直到让我们恶心。
有意思的是,拉斯喜欢做蛋糕的习惯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给我寄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巧克力和朗姆。但是,圣诞节时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在西雅图的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工作十分繁重,我忘记了告诉拉斯。结果,拉斯又寄了个蛋糕到我原来的地址,邮政系统查无此人,又把蛋糕退回到拉斯的家里。拉斯接到蛋糕十分惊讶,他发了封邮件给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蛋糕里加朗姆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当我今年5月份接到我去年圣诞节寄给你的蛋糕时,我在想,我终于有机会试试这种防腐的方法是不是管用啦。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复,我把那个蛋糕吃啦!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起来,我告诉拉斯:“我写了一篇关于我们做蛋糕的博客,不过是中文的。你可以用谷歌翻译工具翻译一下看看。”而拉斯马上给我回了一封邮件说:“我很喜欢你写的我们做蛋糕的冒险经历,不过比起谷歌翻译版,我还是宁愿读你的中文原版。”
第31篇、那一刻,我的忽略伤害了她
和麦丽结成闺密屈指数来已有十几个年头了,记得还是黄毛丫头的时候,我俩就形影不离。后来,上中学,读大学……虽然身边总有新朋友层出不穷地涌出来,却又因为时空的距离慢慢变得销声匿迹。但是我和麦丽总是那么铁,永远不用担心彼此会被杀出的“程咬金”代替,也不用担心被“大浪淘沙”掉。在“亲爱的”、“宝贝”这些口头禅还没有在女孩子间叫得泛滥成灾的时候,我就喜欢这么称呼麦丽,经常把周围的人“酸”得做出晕倒状,而我俩却自然从容地挽臂离去。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都已经成家了。麦丽先我一年结婚,记得在我的婚礼上她忙得团团转,还摆出家长作风,和我老公说:“颖颖从小娇生惯养,我也一直让她三分,你以后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只吃软不吃硬……”直到说得我老公鸡啄米似的点头,麦丽才善罢甘休。
结婚后,老公对我的确不错,他开玩笑说,他惹不起我的亲友团,我知道他指得是麦丽。于是我马上对他粉拳挥舞,然后就会想起该给麦丽打个电话了。虽然有了各自的家庭后,我和麦丽不像以前的那样形影不离,但是一旦煲起电话粥来,持续时间之久,还是让我老公佩服得五体投地。
转眼到了结婚纪念日,给老公该买件什么礼物呢?我首先想到了和麦丽商量一番。去她家时,麦丽老公正好出差,我把自己摔在她家的沙发里,开始向她“抖搂”自己的对幸福婚姻的感受。第一次,我发现麦丽心不在焉,遥控器始终没有离开手心,眼睛盯着电视,不停地换台。对我的话也没有什么反应。“喂!你把我当空气啊,问你呢,我该买什么啊?”我转身夺过遥控器,逼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就自己决定吧!”麦丽脸上显出从未有过的不耐烦。我的心一阵冰凉,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在一瞬间变得有些陌生。我赌气地站起来,准备回家,本想她会留我一下,没想到,她却站起身来,说道:“那你慢走,祝你们幸福。”我冷冷地说声“谢谢”,便出了她家的门。心中愤愤地想:“不能分享快乐,还算什么朋友?”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麦丽变得更是不可琢磨。我打电话告诉她正在上映一部经典的爱情大片,问她是否有时间去,她却冷冷地答:“你和你老公去吧,我没有时间”;我邀请她到我家玩,她也频频拒绝。我当时只想到一个理由,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就不认朋友了。想着想着,心里一阵悲凉。
一天早上,麦丽打电话让我到她家,声音依然是冷冷的。我欣然前往,期盼她能“回心转意”。一进门,却被麦丽的打扮惊呆了!从不化妆的她,嘴巴涂得猩红,身上是一件很性感的束胸吊带装。说实话,麦丽的美来自清纯自然,这一身打扮,在她身上显得不伦不类的。当麦丽问我,她这样打扮怎么样时,我直接说道:“真不怎么,你也不怕把你老公吓跑了。”话刚说出,只见麦丽的脸色越变越难看,接着,便疯了似地将那衣服脱下来,疯狂地在上面踩踏,像是对我所说话的反抗一般。我站在一边尴尬极了,终于忍不住抽身离去。心彻底地凉了,我坚信,麦丽真的变了,我们的友谊也彻底崩溃了。虽然麦丽的影子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也多次想拿起电话,听听她熟悉的声音,可最终,都因想到她后来的变化,而控制住了。麦丽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更别说来找我了。在老公的安慰下,我最终接受了我已经失去麦丽这个好朋友的事实。
一个星期日,我和老公去买东西。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挺拔、高大,像极了麦丽的老公。越走越近时,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说:“麦丽他老公!”而那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却是陌生的。顾不得老公的劝阻,我的第一反应是,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麦丽,我不能让麦丽不明不白地受伤害。
跑到麦丽家里,顾不得一年多没有联系的尴尬,我将她老公的行为揭发了出来。
“谢谢你,颖颖,这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早在半年前,我就和他离婚了。”麦丽平静地说。我的嘴却被震惊成O型,怎么可能,麦丽离婚了?作为她的好朋友,我竟然全然不知。
麦丽走到冰箱边,取了一罐饮料递给我,“看你累的,先歇歇。”然后,她平静地对我说:
“记得那次你来找我商量给你老公买礼物的事吗?就在那事的前一天,我偶然发现他有不轨行为……”
曾经的一幕在我脑海中重现,直到今天我才找到麦丽冷漠的答案。懊悔漫过心扉,我为自己的自私和粗心内疚。可想而知,当我兴奋地和麦丽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她正在经受着老公背叛的痛苦,而我还用自己的快乐刺激她……
“麦丽……”我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这不好好的吗?离开不爱自己的男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开始时却很固执,我以为是我不美,他才……我拼命地打扮自己,甚至模仿那个女人的模样。可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你做再多努力都是徒劳。最关键的是,我认识到,错不在我……哎!颖颖,遇到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容易,你好好珍惜吧!”
懊悔的泪水早已漫过脸庞,我真想对麦丽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可我喉咙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
看着我的样子,麦丽“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道:“傻丫头,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好久没逛街了,就盼着你来陪我出去走走,说不准还能碰上个金龟婿呢,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的……”说着,麦丽已经走到镜子边披那件我和她一同买来的披肩,而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第32篇、女人心事,女人最懂
正如在这个新世纪,新新人类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词一样,新女性的生活也展开得多姿多彩。新女性对情感的渴望依旧美丽,只是除了美丽之外还有许多让我们惊叹不已的洒脱。
女人的约会,请男人走开
过去在约会时,有个威猛的“保镖”伴其左右的女孩常常是当晚的焦点。如果说今天你和那些新女性约会,还骄傲地捎上个男士,要有心理准备接受冷淡,特别是想做重心的男士。一群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孩在告别酒会上的赠言不再是“下次见面时带上另一半”,而是“下次见面时不准拖家带口”。没有男人的约会,女人不仅可以暂且摆脱因男人而起的虚荣或嫉妒,而越来越会欣赏同性,同时在自由自在的氛围中,也会有难得的灵感闪现。有的前卫女孩甚至宣布若他不愿意从约会中走开,那么只有让他彻底地走开。此番恐吓,还有哪位男人敢冒天下女性之大不韪呢?
超越琐碎,女人可以不谈家事
据说现在的新好男人相聚时,对烹调术的兴趣绝不亚于侃足球的津津有味。与此相反,有家或没家的女人却在远离此类话题,家庭和孩子已不再是她们谈话的中心。她们总是很抽象地聊天,说时尚、说国事、说天下事,有时还预测未来,但就是不谈家事,这样的感觉使交往相当轻松,而少了些琐碎事务的干扰。一般来说,女性成年之后要承受着来自多重角色的压力,如果把和朋友共处的一点时间都变成诉苦会,不能全身心放松,而纠缠于家事之中,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恶性循环。
花钱买品味,午间泡吧又何妨
泡吧在男人眼里似乎是他们的专用场所,只是男人们不得不接受正有一些女士比他们还自在的享受着泡吧的独立感、泡吧的尽情性。现在你会发现,在一些茶馆或酒吧、网吧里,中午的时间也被那些惜时如金的Office女性们利用,她们在买单的时候实行的往往是AA制或隐性AA制。在一大公司任职的林对笔者说:吧是培养情调的地方,听古典或现代的音乐,上网找“老友”随便聊聊,放松一下心情远比强迫自己午睡好得多,这样的消费在某些人眼里也许有点奢侈,但陶冶一种向往高质量的生活气质,真是很值得。
把握距离,女子之交淡如水
很多新女性都表示,她们理想好友的突出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对方的隐私,不要把“无话不说,无所不谈 ”作为情深的最高标准,是否为知己,不在于言语的多少,关键在于理解。而有些女性你一旦有什么不对她说(也许是羞于启齿,也许是不想让她担心),就被认为是疏远或不够朋友。这样容易让人感觉太累,很多女性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就更多地和异性作朋友,但天长日久发现,女人和女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要把同性当作敌人,克服女人之间交流的主要困难,保持距离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她们不再冲动地定位友谊,而是小心地选择了如水般明净的新友谊。
有句歌词说“是亲情、友情、爱情串起了男人与女人,串起了世界与美好”。面对着新女性别具一格的友谊,我们发现女人学会与女人相处更重要,因为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第33篇、朋友就该这么做
那天,杰克把文件扔到我桌上,皱着眉头,气愤地瞪着我。他是我的新上司。我是他的秘书。
“怎么了?”我奇怪地问道。
他指着计划书,狠狠地说:“下次想做什么改动前。先征求一下我的意见!”说完,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我只是改了一个长句,更正了语法错误。但这都是我分内之事。
其实,在这之前,有人就提醒过我,上一任在我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士就曾大骂过他。我第一天上班时,就有同事把我拉到一旁小声说:“已有两个秘书因他而辞职了。”
几周后,我逐渐对杰克有些鄙视了,而这又有悖于我的信条: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转过去让他打——爱自己的敌人。但无论怎么做,我总会挨杰克的骂。说心里话,我很想灭灭他的嚣张气焰,而不是去忍受他。我还为此默默祈祷过。
因为一件事。我又被气哭了。我冲进他的办公室,准备在被炒鱿鱼前让他知道我的内心感受。我推开门,杰克抬头看了我一眼。
“有事吗?”他问道。
我猛地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了。毕竟,他罪有应得。
我在他对面坐下:“杰克,你对待我的方式有很大的问题。没人对我说过那样的话。作为一个职业人士,你这么做很愚蠢。我无法容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杰克不安地笑了笑,向后靠了靠。我闭了一下眼,祈祷着,希望上帝能帮帮我。
“我保证,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你是我的上司,我自然会尊敬你、礼貌待你,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应得到如此礼遇。”我说完,便起身离开,把门关上了。
那个星期余下的几天,杰克一直躲着我。他总趁我吃午饭时,把计划书、技术说明和信件放在我桌上,并且,我修改过的文件不再被打回了。一天,我买了些饼干去办公室,顺便在杰克桌上留了一包。第二天,我又留了一张字条,写道:“祝你今天一切顺利。”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杰克不再躲避我了,但沉默了许多,办公室里也没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于是,同事们在休息室把我团团围起来。
“听说杰克被你镇住了,”他们说,“你肯定大骂了他一顿。”
我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们会成为朋友。”我根本不想提起杰克,每次在大厅看见他时。我总冲他微笑。毕竟,朋友就该这样。
一年后,我32岁,是三个漂亮孩子的母亲。但我被确诊为乳腺癌,这让我极端恐惧。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我的淋巴腺。从统计数据来看,我的时日不多了。手术后,我拜访了亲朋好友。他们尽量宽慰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有些人反而说错话了,另外一些人则为我难过,还得我去安慰他们。我始终没有放弃希望。
就在我出院的前一天,门外有个人影,是杰克,他尴尬地站在门口。我微笑着招呼他进来,他走到我床边。默默地把一包东西放在我旁边,那里边是几个球茎。
“这是郁金香。”他说。
我笑着,不明白他的用意。
他清了清嗓子:“回家后把它们种下,到明年春天就长出来了。”他挪了挪脚:“我希望你知道,你一定能看得到它们发芽开花。”
我泪眼模糊地伸出手。“谢谢你。”我低声说。
杰克抓住我的手,生硬地答道:“不必客气。到明年长出来后,你就能看到我为你挑的是什么颜色的郁金香了。”而后,他没说一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每年春天。我都会看着这些红白相间的郁金香破土而出。事实上,今年九月,医生将宣布我痊愈。我也看着孩子们高中毕业,进入了大学。在那绝望的时刻,我析求他人的安慰。而这个男人寥寥数语,却情真意切,温暖着我脆弱的心。
毕竟,朋友之间就该这么做。

第34篇、我们是死党
我们之间。
从一开始不熟。
变成那么那么亲的朋友。
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们感动过。
吵过闹过。
癫狂过。
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们越来越笃定地相信。
我们之间的感情。
天长地久也不久。
曾经的我们。
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
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
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自己。
两个人再互相对视。
继续笑。
笑累了就当没事发生。
继续前进。
我想男生一定不理解。
为什么两个好朋友连上厕所都要一起。
其实要我解释我也不知从何开始。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傻笑。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说一些怕瞬间就会忘记的笑话。
又或者。
我们根本就是怕离开彼此仅是那么一小会儿的孤独。
我们一起牵着手。
不知不觉地成长起来。
朝夕相处也变作分隔两地。
都有了男朋友。
生活中朋友的地盘慢慢地减少。
只有吵架了。
或是哪天他去了别的地方。
心突然痛了。
空了。
才又想到你。
你说日子这么过下去。
我们都有了工作。
再有了家庭。
我们是不是就要忙忙碌碌地为了柴米油盐变成黄脸婆?
但是。
即使那样了。
我们也会牵着自己的孩子。
千里迢迢去看彼此。
让我们的baby叫:
姨~
相视而笑。
我想女孩儿多半都是有恋物癖的。
我们在相处的时光里。
理所应当莫名其妙地就摸透了彼此钟爱的颜色和某一样东西。
想想其实很好笑。
才十几岁的我们。
就开始大聊梦中的婚礼。
在海边还是在教堂。
待定。
穿白纱还是红旗袍。
待定。
在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待定。
唯一不待定的是。
伴娘。
你。
我们不止一次在一起讨论过以后自己的房子要什么样子。
每一次形容的都不一样。
一下冷色调一下暖色调。
心血来潮了还来个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缤纷。
或许我们都不太care以后的房子到底长成什么样。
我们只是想把心底那些小希冀和彼此分享。
或许某一天。
那个房子真的物理上存在了。
那你一定会第一个被邀请。
我和妈妈说。
我们讨论过。
以后一定要做对方baby的干妈。
妈妈说。
你们现在的小孩子还真好意思。
很明显。
明明大人想太多。
因为我们从心里知道。
我们一定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彼此的baby。
--喂。
--干嘛。
--出来。
--怎么啦。
--心情不好。
--好。你在哪。
--老地方等你。
挂断电话。
心安。
我们后来去了不同的地方读书。
常常和别人说到彼此。
人们总会问。
你们怎么会那么好呢?
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呢?
或许是一起消磨了大把大把课间和课外的时光。
或许是当时年幼就理所应当地完全信任彼此。
无论多久没见。
见面之前的澎湃心情立刻被见面以后的平静淹没。
好像我们明明昨天就一起出来逛了街吃了饭。
手牵手。
分别的时间还是会到。
我们回到各自的新生活。
却总觉得。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如果你给我们足够的时间聊天。
我们一定能从日出聊到日出。
从花谢聊到花开。
暗恋。理想。幻想。
以后想要的生活。
想去的地方。
又或是别人的坏话。
blah blah blah
就是这样无边无际的闲扯。
我们才有了让人瞠目的默契和了解吧。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多么难过的事情都无所谓了。
因为会有你听我说。
哭也好。
语塞也好。
总之我知道。
有你在。
我不会再不知所措```

第35篇、这份暗恋在等待中错过
小娅是这个版的忠实读者,她说很感谢大河报提供了一片这样的天地,让人们在繁忙的都市中能够静下心来感悟许多至真至纯的情感。看多了,就想要说说自己的事情。这段感情已经深埋在心底三年了,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日记本。不管故事是否精彩,她都需要表达,因为她被压抑得太久了,也太累了。
和大伟相识是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第一节英语课上。那天我迟到了,慌慌张张走进教室,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就是他。当时我并没注意旁边是谁,只是专心地听课、做笔记。在老师讲完课后,大伟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单词,问它的汉语意思。这时我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印象并不深,只是感觉他很黑(是那种黑得很健康的颜色),后来就渐渐淡忘了。
离开高中近乎封闭式的校园步入大学,仿佛进了天堂一样,我完全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对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在意、无所谓。整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参加各种活动、各类社团,不管自己行不行,都要去尝试。现在我真的很欣赏那时的自己,对生活充满热情,对未来满怀希望。
转眼到了国庆节,学校放七天假。因为家离得比较远,我没有回去。记得那是放假的第三天,我和一个女友到附近的书摊租书看,回来的路上碰到了大伟。当时我并没有认出来,只是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微笑着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闲聊起来。女友突然问我:他是你老乡吗?我愣了一下,含糊地答:我也忘了,好像是吧!大伟惊奇地看着我说:你忘了我是谁吗?第一节英语课上,我还问了你一个单词呢!我这才想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们便熟悉了,但是这种熟也只是见面打声招呼而已。
那时的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几乎每天都和女友在操场玩,也经常会碰到大伟和他的伙伴。他的球打得很好,而且总是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他们打得很精彩,不像女孩一样软弱无力。有时我就干脆停下来看他们打。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注意大伟了。在以后的交往中,我感觉他好像也在注意我,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强烈。有时心里会莫名地泛起波澜,但很快就又消失了。毕竟人家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小娅显然是个非常被动的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她固执地认为:如果一个男孩子喜欢她,一定会向她表达的。
那时我还有一大喜好,就是上网。在网上可以浏览很多信息,那些都是在校园内无法获取的,包括新闻、时事等。最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进很多文学网站,去欣赏那些小诗和优美的散文,去感受那些震撼心灵的东西,这是一种享受。当然还可以聊天,和陌生人随意聊着,真实地展现自我。这与现实相比,就像进入天堂一样:自由自在,毫无顾虑,我喜欢这样。
那一天,我在机房碰到了大伟,他略有拘谨地走过来,问了我的QQ号。后来我每次上网几乎都能遇到他。我们聊学校的奇闻逸事,谈自己,谈家庭,谈文学,谈社会,设想未来,但所有这些都只限于网上,在学校里我们见面还和以前没有多大差别,还是那样淡淡的一声招呼,只是微笑多了一些。可我却能明显地感到大伟表情的异样,毕竟我们有那么多相同之处,我们在网上是那样谈得来。我很多时候都希望能够见到他,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课堂上注意他的一言一行,有时当我扭头看他时,发现他也正在注意我,这时我会连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就像开了一朵花一样,就连心跳也会加速。
有时他也会主动过来和我说话,那种注视的眼神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明明就是喜欢,就是爱恋。可是我却表现出毫不知情、无所谓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这样虚伪,这样不真实,明明很喜欢他,很在意那种眼神和关注,可外在的表现却是那样冷漠。或许我仍然坚持以前的观点,仍然固执地认为:如果他喜欢我,一定会亲口告诉我的。
小娅错了,她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她和大伟太相像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结局。因为他们都是被动的人,都是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所以这就注定会有遗憾。
日子就这样在情感的暗流中流逝,转眼到了大二。
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企盼当中:盼望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盼望着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可是我等到的却是失望,给我的仍然是那种亦真亦假的感觉。有时我真的很气他,气他为何这样懦弱,不敢对我说。也气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表白,让自己这样痛苦。但是这些东西都是在心底深埋着的,外表的我依然是那么无所谓。
又一次,我们在网上相遇了。我曾几次试图向他表白,可却始终没有发出去,或许这就是我的性格所致吧。我太被动、太爱面子了。
快下机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我送你回宿舍好吗?
看着那行字,我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就那样呆呆地坐着,傻傻地看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知道吗?这样的话我等了多久?盼了多久?
可是我说出来的却是:不了,我呆会儿和朋友一块儿回去。
刚发出去我就后悔了,真的很后悔。可是我就这么说了,鬼使神差一般。
小娅说后来在网上就很少碰到大伟了。即使碰到,他们聊得也不多。大伟似乎总是很冷漠。
小娅不知道大伟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想来,也许那句话便是表白,自己的回答就意味着拒绝吧。不管怎样,事情还是遗憾地发生了,而且似乎不再有挽回的可能。小娅和大伟的关系仿佛又回到了起点??陌生的感觉,若无其事的表情。
后来的日子很平淡,我也曾经告诫过自己,放弃这段情感,可它就像一种慢性病一样,来势或许并不凶猛,对人的折磨却旷日持久。
有时我想,也许这只是我生活中一段小插曲吧,像雾一样,一阵风吹过去就散了。我也曾经试着接受别的男孩,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我忘不了他,每天还是那么渴望能够见到他,还是那样迷恋着他。
大二快放假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作业,有一部分要在网上完成。走进机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开QQ号,因为大伟也在网上。果然,他上线了,但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好久,他突然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我说没有,挺麻烦,有一点还不会做。
“你等会儿,我过去。”看着字幕,我真的非常激动,因为他还是关心我的。
一会儿,大伟就过来了,他微笑着问我什么地方不会,然后就坐在电脑前开始操作。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熟悉的背影,我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时真的希望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
大二暑假期间,我经常上网,希望能够遇到他,可是每次都是失望。我给他留言,给他发E-mail,可他的回信似乎都很急促,心不在焉的样子。几次之后,我冷静了下来,重新回顾这段情感,回忆我和他之间的每个细节。忽然感觉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的幻想而已,毕竟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明确向我表达过什么,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幻想。也许这就是暗恋吧,一段痛苦的单相思。
那一天,我哭了,从来都没有那样伤心地哭过。后来,我写了一篇长长的回忆录,结尾画了很多句号。我在告诉自己:这一切都结束了,我要重新来过!
转眼到了大三,由于我们所学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只上了三个月的课,就各奔东西去实习了。就这样,一晃就到了毕业。这期间我偶尔还会想起他,但已经不是我生活的主题了。再后来,听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是那女孩追他的。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探讨,只是潇洒地说,祝他幸福。
从感情的萌发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这期间的情感起伏,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来表述。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吧,至今我仍然时常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但这些只是在无聊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出现,白天我还是快乐地上班,快乐地说笑,就像一个没有任何心思的小女孩。
有时候我会自我安慰说,这样也好,正因为没有结果,这才会是一段美丽的回忆,我会把这个黑黑的男孩永远珍藏在心里。有时也这样告诉自己:我们的性格这样相似,要是真的在一起了,说不定还会不幸福呢,不要也罢。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要让我重新来过,我不知道会不会向他表白?我们的结局不知道又会怎样?可是不管怎样想,怎样安慰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有很多遗憾。但是,如果真的让我重新来过的话,说实话,我也不敢肯定还会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因为这就是我的性格,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被动、传统、固执、不真实、善于等待,却永远不会轻易放纵自己的女孩。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初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是一种宿命论,现在却觉得越来越有道理了。命运里当然包括爱情,而且还是个大头。一个人面对爱情时的种种态度、方法和姿态,无疑和自身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说:性格决定爱情。除非你可以从骨子里改变自己。其实一直以来都很羡慕那些敢爱敢恨、快意人生的人。如果注定枯萎,不如纵情燃烧。

第36篇、星星是穷人的钻石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为了生存而不息地忙碌,忙得没有时间翻翻过去的日记,甚至没有时间抬头看看当空的皓月,还有那闪亮晶莹的星星。
大学刚毕业,我做了OFFICE女孩,很忙碌,要工作,要准备考研,还要回家陪爸爸妈妈吃饭。
我总是毛躁,找东西,一用力把抽屉整个拉了出来,书书本本纸纸片片洒了一地。我只好蹲下来,收拾,发现一个大纸盒。实在记不得里面装了什么,于是想打开它,谁知又用力过猛,里面的东西都散落下来——一颗颗用彩纸折的小星星。
我想我真是一个健忘的人,对曾经以为刻骨铭心的经历竟然忘得如此干净,我索性坐到了地上,先把书本纸片整好,就开始拣那些小星星,被遗忘的往事仿佛永远在一个门口守候,只要你心血来潮或灵机一动去开门,它便深情款款地走进来。
很小的时候,也许是小学刚毕业,我家搬家了,我和我的邻居小朗分了手,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过他。现在回忆起来,我是不应该忘记小朗的。是他教会我骑脚踏车的。大学时,我每天唱着歌蹬着脚踏车在马路上闲庭信步,竟然没有想起过他。小朗是个很可怜的孩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的爸爸妈妈,他是和奶奶一起生活的,家里的陈设也很简陋,但是小朗很聪明,他会画画,会画好多东西。他还有一样很特别的本领,他会用小小的布头,做小娃娃的衣服。虽然他是个男孩子,但是每件衣服都特别的漂亮。现在想来,似乎每件衣服都体现着一种性格在里面,挺别致的。我羡慕小朗,要他教我,他同意了,然后很用心的教我,可是我笨,终于不了了之。小朗对我说:“小冰,没关系,将来我要当个服装设计师,做好多漂亮衣服给你!”我很开心,小朗和我同岁,但是对我说话,却总像个哥哥。真的,他对我真的挺好的。
那时候尽管他家里很困难,但是在我生日的时候他总会送我礼物。都是很普通的东西,可是要是配上他的诠释,就变得有了情趣。我想他真是个中规中矩的人,因为他送东西的形式是那样的固定,一件礼物,一封短信。他曾送我一听可乐,短笺上写道:“小冰,你知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吗?’可是你是女的,那就让我们的交情像可乐吧!味道好极了。”可乐喝了很多年,每次喝它都没有想起小朗,但是此时回想他的话觉得那么的有意义,可乐,样子很难看,一口喝下去还有点苦,但是多喝几口,就会发现它很甜,很好喝。也许只有这种交情才会经久不逝。我想我真该为失掉与小朗的联络而深深遗憾。他曾送我一张画,深蓝的天幕上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很动人,短笺上写道:“小冰,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想永远和你一起玩,但是以后的事是谁也定不了的,如果我们有天分开了,你要是想我,就抬头看看月亮,我们永远都会看到同一个月亮!”小朗是神奇的,他居然预言了我们已变成现实的分离,只要天晴,月亮就挂在天空中,可忙碌的生活却没有了闲暇去让我抬头看一看月亮,看一看不知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咫尺的小朗。我想到了“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小朗,我很想再见见你。
我想起了我们分开的时候,因为房子要拆了,我们都必须搬走,我记得那时小朗送我一只盒子,就是今天被我打翻在地的那只,里面装满了星星,用彩纸折的星星,还有一张短笺,上面写着:“小冰,别人都说我是野孩子,只有你和我玩,我很感激,要分开了,我折了一盒子星星给你,它会带给你好运的。”我想小朗是早熟的,但不擅言表,受到过伤害的孩子也许都是这样的,我没想到自己的曾经懵懂却换来这样一份挚诚挚真的情谊,可我却由于紧张忙碌的生活而将他忘记。小朗也许不会想到,今天的我会这样想,这样理智,清醒,却少了温情的回忆和他的点点滴滴。我感动,但是却不想去寻找他,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生活轨迹。
我把那盒星星装好了,打算把它放回抽屉的角落,就在我拿起盖子的时候,我突然看到盖子的里面写了一行字,我看着那行字,泪水溢满了眼眶,然后流了出来,我突然决定去找他,去找小朗,因为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东西,更值得我去珍视,也许它比事业、成就重要得多。
小朗在盖子上写着这样的话:“星星是穷人的钻石,你知道钻石是什么吗?电视上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小朗,你在哪里啊,我是小冰,我想穿你给我设计的衣服,我想见你。
小朗,你在哪里啊?
第37篇、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
把你的号码从通讯录中删除,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吧,反正,你已经好久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甚至没有主动发过一条短信,我们,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不再爱你了。
不再在嘈杂的人声中捕捉你的嗓音了
不再在滚滚人流中追逐你的身影了
不再因为你出现而再三斟酌自己的言语,动作甚至表情了
不再,为你心动了
你 从来没有发现,喊出你的名字的时候,是我最温柔的时候,甚至声音有微微的颤抖;我从不敢直视你的眼睛,怕泄露了太多的情感;在无意识的发呆时,草稿纸上满 页满页都是你的名字,我能把你的名字写得比我的名字还溜;分开的时候,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你的身影,回忆一刹那只剩与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睡觉的 时候,逛街的时候,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你在干什么呢,会不会,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呢……
那样纯粹而淡然的生活,那样以你为中心的生活,因为回忆而丰满,因为现实而枯萎。距离拉长了思念,却阻隔了见面;时间沉淀了感情,让你离我好远好远。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有了轰轰烈烈,我想,是该放下你了,回忆,仅仅是用来回忆。
不要说我不甘寂寞,因为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不要说我轻言放弃,你甚至,连一个微小的回应都不曾给我。
不再留着你的短信不舍得删掉了
不再一遍一遍的回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了
不再眼巴巴的盯着手机期望你的电话了
不再上一整晚的QQ等你现身了
不再到处跟别人打听你的消息了
不再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心酸了,因为倾诉过几次,已经代表,我决定放下你了
你 拨动了我的心弦,却不曾为我驻足,当我以为你还在的时候,你已没有踪影,当你回头找寻我的时候,我已开始寻找自己的天空,亲爱的,我把最美好最美好的年华 留给了你,我,于你无愧。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承担不起一生一世的等待。亲爱的,让我骄傲一次,这次,是我不要你了。
你爱我的时候是真的爱我,你不爱我的时候是真的不爱我了
请不要怀疑,曾经,我愿意不顾一切的等你,愿意随时随地陪你,愿意在你身后默默的看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悲伤而悲伤,尽管,那些情绪,与我无关啊……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那段感情,只能成为曾经的了
有的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了就是爱了,即使撞上南墙也是爱了,只是爱的卑微爱的骄傲罢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第38篇、网里网外皆是实在的生活
一、昨夜也不知何时睡着的,醒来已是天亮了,才发现手机没关,不过也没有人打来,当时心里有些惆怅。
或许放不下是自己,并不是别人,有时是自己太看高了自己,所以才作茧自缚。到此时我还能说离开,说明我还算理智。
上午和阿三、香一起聊天。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看来是真的。我和两个小女孩聊得不亦乐乎,阿三和香今年才17岁,我算是她们的大姐姐了。想起自己的17岁,似乎单纯得要命,不过,在那个时候,我的心中早已有偷偷喜欢的男孩,或许在感情方面,我算成熟得早。
我们说起个子高矮的问题,很怪,可能物以类聚,我们三个个子都不高,都是一米五五左右。我说,18岁以前的我很傻,那时真的还不懂个子矮不好看,如果早知道,就一定多吃东西多锻炼身体,让身材变高点。还记得十五岁左右,那时就懂得要减肥,每次吃饭时,当我说最近胖了,得减肥时,妈妈总会用眼睛瞪我一下:减什么肥啊,对身体不好。而我总是偷偷伸个舌头作个鬼脸。现在想想,当时懂得要减肥,为什么不懂要长高呢,好象那时还为自己的娇小玲珑暗自得意呢。
接着我说,你们才十七岁,还有可能长高,要多吃一点,不要直想减肥,不然会象我现在,只能遗憾终身。
香是我们三个人中最矮的,她个子高只有152米,不过她有个甜美的脸蛋,而阿三有155米,肤白如雪,很漂亮的女孩。香说她个子不高,也许是因为早出来打工的关系。阿三也连声说是这样的,香和阿三两个都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
阿三有两个姐姐,个个长得如花似玉,那两个姐姐个子都有160米以上,就阿三最矮。昨晚阿三的堂姐过来我们这边上网。 哇噻,实在太漂亮了,比阿三的两个姐姐还漂亮,特别那双又黑又圆又大好象两颗黑萄葡的眼睛实在迷人.阿三说,昨晚那些本地的男孩一直围在阿三的堂姐身边,偷看她上网,好象给她迷得忘乎所以,早已分不清东西南北,只知道一心一意向她示好。这些没有心眼的男孩,看到漂亮的女孩只会象色狼一样,两眼发光.有时我忍不住这样叹气,来我们这个网吧上网的女孩,稍有姿色的来了一次就不敢来第二次,不是我们网吧的服务态度不好,也不是我们这里上网的男孩长得太差,而是帅得可以,只是也是色得可怕,看到美女好象老虎看到猎物一样。不过他们也说得好象很有理,美女嘛,有哪个人不喜欢呢。
香刚来这里上班没几天,曾有个男孩这样同我开玩笑,为什么不请一个漂亮一点的女孩呢,当时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笑笑。香不是很漂亮,没有傲人的身材,也不是那种人眼睛一亮的脸蛋,她只是长得甜美顺眼而已。
其实我明白那个男孩话里的意思,香的前一任是玲,那是个有着绝色脸蛋的漂亮女孩,又热情又很礼貌,玲在我们这里做了一年,就到服装店当营业员,后来介绍香过来顶她的位置,而阿三是玲的同学兼好友,也是香的朋友,后来,我们也叫她过来上班了,她们几个都是87年出生的。
为什么会这么在意她们的外表和容貌,是因为我们是做服务业的,而且来我们这里上网的大部分是本地的男孩,他们是本地的富贵人家的二世主。家里一般都有电脑,可因为家里一个人上网没劲,就喜欢拉帮结伙到网吧一起玩游戏,这些男孩全是20岁左右的男孩,有很多和三的姐姐同学.那些男孩喜欢同阿三开玩笑,长得漂亮自然让人赏心悦目。
我们三个在一起有很多话聊,可聊的不外乎是哪个女孩漂亮点,哪个男孩在网上追女孩。只是我们聊得不亦乐乎。最近我发现给我快乐的人总是年纪比我小的人。或许我现在接触到的人都是年纪比我小的人。
二、阿三的二姐要去见网友,这事在早一天我就知道了,因为阿三想叫香顶她的班,因为阿三想和她的二姐一起去见网友。香说她不大愿意,而我听了也对香说不要同她换班,因为这样冒然去见网友,出了什么事我们网吧有责任,而她姐姐不在我们这里上班,我们无权干涉。
香后来也没有顶阿三的班了,其实每个女孩来我们网吧上班时,我都会善意地对她们说,不要轻易和网友见面,因为她们太年轻,涉世未深,遇事应变能力不成熟,而网络上的人是太杂,什么人也有。
第二天早上,阿三的二姐不用上班,阿三的二姐在一家服装店当营业员,一个月有两天的假日。她很早就来到我们网吧上网,后来中午就走了。下午她在QQ和阿三聊天,原来她正在那个网友那里上网。
好多男孩笑着问阿三,你二姐去见网友了?回来没有?真的是勇气可嘉!那些男孩嘲笑中带着嫉妒,那些男孩大部分是阿三的二姐的同学。
晚上,阿三的二姐带那个网友来我们网吧了。哇噻,染着金黄色的头发,开始我不知道,还以为哪个发廊做事的男孩来上网,听到阿三和香不自然的笑声,才恍然大悟,就多瞧了几眼。哇,脖子上挂着一条粗粗的白金项链,一看让人想到书上写的爆发户的模样。香笑着说,长得还很帅,阿三只会傻笑。倒是阿三的二姐有点不自然地开机上网,那个黄毛男人,在我们的挑剔的眼神中,可能也有点怕了,就直说我们先去吃饭吧。
就这样,阿三和她的二姐还有黄毛一起去吃饭了,那时我们才看到原来黄毛骑着一辆黑太子摩托车。
在她们走了后,我对香说,那头发也染得太黄了,好象理发店做事的,脖子戴着那么粗的项链,好俗气。我问香那人是做什么的,香说好象是做通讯的。我们两个就这样对着人家乱评论,好象不说出一些毛病出来,心里会不甘心一样。
阿三一会就回来了,我们问她,这么快就吃好了?阿三说,看他们两人吃那么慢,她坐不住就跑回来了,香笑说不想当电灯泡吧,说完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在阿三的面前,我们不敢用太挑剔的语气说话,香直说那男人蛮帅的,个子好高,阿三听了也说真的很高,有一米七五。阿三说她骗黄毛说她有一米六二,黄毛说162怎么这么矮啊,阿三说我穿平底鞋啊。说着,我们又哈哈大笑。我们问阿三,那个男的是做什么事,阿三说是开手机店的,就是做通讯的,我和香在阿三面前只说黄毛的头发染得太黄,不然还不错。
10点左右,那时阿三已下班了,就在下面的机子打开QQ,那个QQ是和她二姐一起公用的。看到黄毛在线,就打开视频和他聊天,原来黄毛已回到家里了,我问阿三,你姐呢?她说也在家里睡了,看来网友见面也是蛮累的。
我坐在旁边,看阿三聊天,只见黄毛的第一句话是原来是那个漂亮的小MM,阿三看了呵呵地笑了起来,阿三想问他一些事,却发现他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只是直发QQ笑脸。阿三对我说,他不大会打字,打得好慢。我开始不相信,就问不怎么会打字怎么聊天?他不是做通讯的,怎么不会打字,至少也会打全拼吧。不过看到阿三一直发“你说话啊”,而视频里的黄毛只会傻笑,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看得我都要晕死了,心里直怀疑他是不是做通讯的。
对于这种只会傻笑的黄毛男人,如果是我,早就送到黑名单去了,不知阿三的二姐是怎么想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同他在网上沟通的。
三、香有个男朋友,那是她同村的一个男孩,在香儿因为家境不怎么富裕而不能继续上学,在那种女孩不用读太多书的乡下,在香儿出来打工时,那年那男孩正读高三,现在那个男孩已考上大学,读法律系。香儿同我们说起她的男朋友时,一脸幸福满是崇拜,而我们为之羡慕不已。
我们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可以开QQ聊天。有段时间,香儿魂不守舍,常常坐在电脑前发呆,也不和网友聊天。有时候就一直聊天,同时笑若灿花,那时候,我和阿三奇怪她的变化如此大,就开玩笑问她,同谁聊得这么开心啊,香答是和她网上认的哥哥聊天。阿三又笑着问,网恋了?香儿直摇头,没有没有……
我们看她如此的痴迷,很想问她的大学生的男朋友怎么办?只是我们看到她那样快乐,也就没有说什么,因为毕竟未来还很遥远,谁会真正去计较这段时间,是谁陪她走过。
香儿和我一样喜欢看书,喜欢到各BBS去灌水,在外打工的日子,香儿还自学背英语,按她的说法,就是不想同她的大学生男朋友距离太大。
我、香和阿三每天在网络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又在网下平淡又真实的生活着,我们为聊友痴迷也神伤,在现实生活中痛并快乐生活着。我们虽然活着很简单,却又很快乐。
第39篇、京都趣事

这是我入伍后第一次“负伤”的经历。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曾在北京当过几年铁道兵,有幸参加了我国第一条地铁建设,那时部队在五棵松一带施工,驻扎在一个废弃的沥青厂内,对面是七机部的一个研究院,东侧是五棵松路,西侧是玉泉路,营房后面是一条河,老乡们说是玉泉河。这条河景色很美,两岸杨柳成排,河坡用毛石镶砌,河底都铺了石沙,河水显得格外清莹。因此,这里就成了我们游泳休闲的好去处。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和班里的战友们一道又去玉泉河游泳,刚走到河岸,突然听见有人大喊,“快来救人呐,有人溺水啦!”救人就是命令,大家二话没说争先恐后地冲进了河里,我也不甘落后疾步向河中窜去。该我倒霉,不知是谁为了晒衣服,在两棵杨树之间拴了根铁丝,其他人个子比较矮,蹭蹭跑了过去,唯独我这一米八五的身材吃了大亏,被铁丝撞了个正着,不仅把鼻梁骨刮了一道深深的大口子,冲力的反作用,还结结实实地让我摔了个“四爪”朝天。当时我脸上鲜血直流,大腿像挨了一枪似的疼痛难忍,可又不放心班里的那些旱鸭子,便从地上爬起,三步并作两步地跳入河中。这个时候,那死者早已被捞起,是上游漂下来的一个溺水者,被人们误认为是有人溺水。唉,原来是虚惊一场。
战友们见了我的样子吓了一跳,连推带搡地把我送进了医务室。等我从医务室出来时,可就“旧貌”换“新颜”啦:鼻梁骨上贴着厚厚的纱布,太阳穴上抹着红药水,一瘸一拐,简直就像一个杂技小丑,大家见了都笑得前仰后合。
那个年代,讲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吃了两天的病号饭,我就开始工作了,和战友们一起去五棵松工地。当我开着“天窗”,拖着伤腿,仰着那还没完全卸了妆的丑脸,走在北京的复兴路上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同志们虽然帮我拿走了工具,但我依然成了落伍者,当时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正在我感到特别无助时,突然听到一阵阵掌声。原来是一些中小学生、首都市民正站在路边鼓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奇怪的侧身望去。见到我在望他们,他们又冲我喊起“向解放军学习!向解放军致敬!解放军万岁!”的口号。一些小学生还向我敬少先队队礼。原来他们是在鼓励我这个“伤兵”。
我好激动,一种神圣感油然而生,身体也轻松了许多,很快就赶上了队伍。那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第一条地铁建设好,千难万险在所不惜,向祖国,向北京人民交上一张满意的答卷。”
“电影”观后
那一天下午,我们又连续工作了十几个小时。由于我们班要收尾,没有坐上回营的汽车,只能徒步前进了。我们走的是石景山一带的山路。要说石景山可真美,有苹果园、桃园、葡萄园,一个接一个。山路两旁的庄稼葱绿茁壮,一些不知名的山花在争相斗艳。但劳累一天的战友们却无心观赏这些只顾疾步前进着。
“咯—咯—咯”,突然从山坡下传来了一阵姑娘的嬉笑声。我们顺声望去,原来是一对青年男女正在桃园中谈恋爱,只见他们相拥而坐,女青年一边嬉笑着,一边半推半就地从男青年怀里挣扎,男青年的双手犯着严重的“自由主义”。
“当兵的来了!”女青年抬头看见了我们。
“解放军不管搞对象的,叫他们当电影看呗!”说着男青年的双手又抓向了女青年的前胸……
他们的浪漫被走在坡上的我们看了个满眼。我一想情况不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便大声喊道,“全班注意,跑步——走。”我不敢让战士们观赏剧情的发展,领着大家满头大汗地跑回营房。
晚饭后的班务会上,我们学习了一篇“为人民服务”,谁也没有提刚才这件事情,我也没有当回事。一是青年人恋爱很正常,无须大惊小怪;二是因为当时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入伍参军地位是较高的,战士们不管是来自农村还是城镇,大都有一个姑娘在或近或远的地方牵挂着,都有恋爱经历。可谁知还是出了问题,问题反而出在结了婚,当了父亲的老刘身上。
“班长,你睡着了么?”午夜睡梦中我被轻轻地推醒,朦胧中听出是邻床老刘的声音。
“呵,有事?”
“你说那一男一女后面还会干嘛。”
“别扯王八蛋,快睡觉,明天还有任务呢。”太困了,我无心与他闲扯。
“嘟、嘟、嘟……”我刚睡着,值日班长的哨声又响了。工作十几个小时后,见老刘显得十分疲惫不堪,他确实没休息好。当收工时大家扛着几十斤重的振荡器,踏着木梯走向斜坡时,老刘身子一歪滑向基坑,幸好小王抱住了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场“电影”对老刘触动太大了,他悄悄告诉我,当兵的时时刻刻要保持“纯洁”。
“英雄”的代价
“嘿,我们连的小伙子,
都是好兄弟。
各项训练成绩好,
思想作风永远插红旗。”
这是指导员领我们经常唱的一首歌,歌词虽然有些简单,但却影响着我一生,不时激发着我当英雄的冲动。一次我真的当了把英雄,却付出了一个可笑的代价。
在我们连队,装卸列车水泥是个艰苦活儿,不仅又脏又累,而且远离营房连休息的地方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喝开水了。“越是艰苦越向前”,这是我们部队的光荣传统。因此,各班见到任务都抢着争着去,谁也不甘落后。我们班是个大班,18个小伙子一个赛一个,我拍着胸脯抢下了这个任务,全班的战士都很高兴。大家谁都清楚,快到年底了,“四好班”评比活动即将开始,完成了这项任务,“四好班”可就稳操胜券了,能不高兴吗?
卸车的地点在搅拌站,四五里的路程一个急行军就到了。不用动员,一声令下战士们就冲向了装满水泥的列车。我们班可是一个特别能战斗的团队,工作起来相当疯狂,战士们有的将两袋水泥放在肩上一溜小跑,有的肩上扛一袋,两臂一边夹一袋疾步如飞。大家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刚到中午,水泥就卸了三分之二。
“休息喽,准备补充能量。”我招呼大家休息,准备吃午饭。
可是到了下午二点多钟,给养车还不见踪影,同志们经过了一上午紧张的劳累,几乎耗尽体力,肚子饿得“咕咕”直提意见。虽然大家把着水龙头向空空如也的肚皮里灌了不少凉水,但仍无济于事,身子饿的直发软。
“班长,咱们回去吃饭吧,饿死了,回来再干。”这时比我入伍早两年的“刁德一”站了起来向我建议。“刁德一”是他的绰号,因为他姓刁,晚会上总爱唱“沙家浜”智斗中的刁德一那几句。大家背后都管他叫“刁德一”。
老刁的建议绝无恶意,我们本就相交甚密,他平时对我帮助不小,对他的话向来我都是以采纳为主,可这次不同啊。如果真的要回去,连长说不出什么,但任务可就泡汤了,后果就不用说了。想到这儿我已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也顾不得老刁的态度,立即把全班集合在一起说:“同志们,送饭车还没到,艰巨的任务没完成,咱们是先吃饭,还是先完成任务?”我一脸严肃的问大家。
“完成任务!”战士们响亮的回答。
“你们饿不饿?”
“不饿!“
我们班的凝聚力、战斗力在这时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被大家的激情所感染,我又大声喊道:“同志们,目标水泥车,冲呀!”大家吼叫着跑向列车,老刁这时也站了起来,像一头快发疯的公牛一般怒视着我,甩出了一句“狗咬吕洞宾。”
精神的力量虽说是巨大的,可也离不开物质基础。在同志们热火朝天卸车时,我赶忙找了部电话向连里汇报。没想到原来是文书忘了向炊事班交代,害得我们好苦。
不一会儿,饭送来了,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也得到了连长表扬。可老刁让我得罪苦啦。回到营房他还不依不饶,非要和我讲个明白。无奈之下,我们俩偷偷溜出营房,钻进了石景山街里的一个小饭店,牺牲了我半个月的津贴,请他喝了一顿赔礼酒,才把他摆平了。可两个酒气熏天的大兵哥哥,却被别人揪住了把柄。评比会上,其他班把这件事当做“炮弹”放了出来。那年我们不仅“四好班”没评上,我们两个人连“五好战士”也当仁不让地奉献给了他人。
英雄咱没当成,可那场火一样的经历,那金子般的战友情,却叫我终生难忘。
第40篇、爱情与友谊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41篇、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又是一个星期六,奎诺负责看守军火库,他在黄昏的灯光下昏昏欲睡,忽然,一声巨响,接着他被砸晕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榻上。战友告诉他,哪天是托尼的巡查哨,纳粹残余分子企图炸毁联军的军火库,托尼知道库中的人是奎诺,他用身体抱住了炸药,减小了爆炸力,使军火毫发无伤,托尼自己却被炸的四分五裂。然而,他是可以逃开的。
五十年过去了,奎诺生活在幸福的晚年之中,对于托尼的死,他觉得那是对愧疚的一种弥补。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生活破碎了,因为他的曾孙,在一个盖子上写有波恩的铁盒中,发现了一枚写着“纳粹”的铁十字。
年近九旬的奎诺像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那眼泪,是因为悲哀而痛苦,不是为自己年轻时的愚鲁,而是为托尼年轻的生命:是因富有而喜悦,不是因为那锈迹斑斑的铁十字,而是为了那段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第42篇、我的隐居生活

我一直嚷嚷着要去“隐居”,可身边的朋友们竟然没一个人当回事儿。我以为我对十个人说了,怎么着也会有一个能站出来认真地开导开导我,劝我别去。结果我发现身边净是些掉链子的家伙。他们除了说我“有病”,就压根儿不关心我的去留。
话说多了,假的也成真的了。不过我心里也确实想“弄假成真”一下,因为我得告诉他们失去我的严重性。
于是我怀揣N万块钱只身来到了Q市。第二天就买了一套只有鸽子窝大小的房子。那儿的售楼小姐很是感慨道:“你们北京人真有钱,买房子跟买菜似的。”我笑笑,没理她。心里却在盘算:我这N万块钱要是都买了大白菜,得能吃多少年呢?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办手续、装修、买家具和电器之后,我开始进入了正式的隐居生活。隐得连电话也没安,就连电脑都没搬过去。
隐居的前段时间,我每天逛逛街,看看书,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偶尔一个人到对面的新尚岛喝杯咖啡,感觉还挺美妙挺新鲜。尤其在我接到不同的朋友打来的电话时,我更是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一听到对方习惯性的电话用语“你在哪儿呢”,我就会特得意地告诉他们:“我不在北京,我隐居了!”然后听着对方在那儿一个劲儿地大呼小叫,我却在心里沾沾自喜。
丽的表现是最令我满意的一个。她在一顿大呼小叫后,还差点哗啦啦了。她不断地用疑问句确定我在那儿的安全问题和一切吃喝拉撒睡的生活问题。在确定了我没有被坏人盯梢儿,并且长时间也不会被饿死后,才惴惴不安地放下了电话。之后的数日,她都以这种姿态慰问我。
云却显得现实极了。她在数落我一番后,又为我分析了关于买了房子以后的若干后遗症。她也用了若干疑问句,只是和丽不同的是,她的疑问句我都无法回答。
钢知道了以后反应倒没那么强烈,这着实让我有些失落。他只是问了我房子还缺点什么,空调安了没,热水器有没有装,再有就是肯定地告诉我:你早晚得回北京,你受不了那里的生活。然后他说要来看我,被我坚定地拒绝了。
依刚生了个大胖小子,得知我隐居的消息,也就没来得及太吃惊。其实是她太了解我了,她知道我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我在隐居的那段时间里,还是能够接到她的很多短信。她的那份牵挂让我感觉无比的厚重。
芳和男朋友吵架了正闹分手呢,所以得知我隐居,先吃惊,再羡慕,最后就是强烈要求加入。我想她来我正好有个伴儿啊,于是都没来得及掩饰一下激动的心情就开始跟她交代关于合住房子的租金问题以及每个月的水电费等有关金钱的问题。结果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打断了我,并恶狠狠地指责我:“你也忒黑了……”后来,听说她一改往日在男人面前从不低头的姿态,主动地回到她男朋友身边了。后来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再也没提过要加入隐居行列的事儿。
等等等等,在我接了若干个电话以后,我的朋友们差不多都知道我“隐居”了。就此,我也开始对隐居生活失去了新鲜感。确切地说,是在我知道了朋友们已经知道了我隐居的事情并且大部分朋友都强烈要求我要照顾好自己并且最好尽快回北京以后,我的“隐居”就变成了一个游戏。而游戏就在那个时候,我认为,?媒崾?恕?
我关好门窗,关好了水电闸门,锁好了大门。回北京了,回家了。
到家以后,我还来不及收拾,就开始给朋友们一个个地打电话。而大家一接到我的电话,竟然又在吃惊,吃惊我怎么会在北京!天哪,好像我根本就不应该在北京似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连着聚了N次会,似乎是把我失去的一个月的饭局都找补回来了。生活从此又进入正轨。
待到交手机费的时候,一个天文数字袭击了我的钱包。我一边心如刀绞,一边暗自庆幸。因为我知道,这天文数字里包含了太多太多无以言表的情意。用钱买不来。
第43篇、一个朋友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第44篇、短暂的友谊
威廉是街对面一只脾气很坏的小猎狗,以人类的年龄为比例,应该有八十多岁了。街坊都知道,小孩要是太接近了,它便会龇牙咆哮。
威廉像退休的老将,不和别的狗来往,宁可独自散步,它每天一定在早上七时和晚上六时出去,煞有介事地环绕街区一周,从不变更路线。
它步伐从容,态度威严。它的短腿,特别是后腿,因为患关节炎而僵硬了,变成两个不对称的人字形骨架,与其说在走,不如说在跳,跑是谈不到了。它对来往的人和狗都保持距离,常咕噜低吠,表示对周围事物不满意。
我们的小儿子丹尼碰到威廉时,只有一岁多点。这正是他因为发现自己会单独跑路而感到快乐的时候。他断断续续地说跑就跑,常常跌跤,擦破了膝盖,但从不泄气。
威廉初见到丹尼,照例咕噜低吠,但丹尼是天生的乐观者,只当那是一种表示友善的声音。
威廉不愿意和一个显然比自己幼小的东西接触,便闪开去。但当丹尼追上去跌个脸扑地时,它却好像觉得很好玩,跳了几步,又回头来看那孩子是不是还在跟着。
丹尼冲上去想抓威廉的尾巴,跌倒了。老狗连跳了两步,尾巴没有给抓着。丹尼爬起来再追上去,连跑了几步又跌倒。老狗一面向前跳,一面把头转回九十度来看丹尼跑得多近。 字串5
几米后,双方都停下来,累了。
以后几星期内,街上的其他孩子看见威廉和丹尼一起玩,都觉得奇怪。有些一向可靠的人说他们亲眼看见那老狗居然跑起来,丹尼和它追逐竟达30米远,老狗左旋右转地躲开丹尼,并狺狺猛吠,不过吠声里并不含恶意。
他们玩完后,并坐在威廉屋前坡度很陡的车道下面,丹尼的手搁在威廉颈部的老伤疤上——那是大人和小孩都不敢碰的最敏感的地方。
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谈心:老狗说它年轻的日子和光荣的往事——在篱笆下掘地道,长途跋涉,遭比它大得多的狗的伏袭时所表现的勇敢和坚忍不屈。丹尼则眉开眼笑,威廉是他自己交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们离家度假三星期。回来时,丹尼已能一直奔跑到街角而不跌跤。他不等威廉,威廉也追不上他,只能跟在后面呼呼地喘气。也许是威廉生气,也许是丹尼已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他们彼此不再并坐谈心了。
老狗恢复踽踽独行的习惯,丹尼则参加较大孩子们的追逐奔跑,寻求新的和更有刺激的玩意。上升的生命曲线不再和下降的交叉了,莫名其妙的短暂友谊就此结束。

第45篇、这个夏天不太冷
参加完高考,我就打着铺盖卷儿回到了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我的老家在偏僻的大山深处。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交通闭塞,资源匮乏,山民们靠着两亩薄地过日子,是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我从县城坐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达家乡的小镇,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见到儿子回来,母亲都很高兴,接过我肩上的背包,就忙着给我煮吃的。我实在是太累了,等母亲把一碗荷包蛋端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靠在床头上睡着了。
我家是这个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的贫困家庭,一溜三间土屋斜摆在半山坡上,屋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一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还沾上了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么些年来,父亲和母亲苦扒硬撑找出来的钱,都供了我上学,一个子儿也没剩。但是,父母供我上学的决心却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父亲曾经对我说:“孩子,书你尽管读,老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在我想起父亲这句话的时候,心理就涌过一阵又一阵的感动,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是酸楚和无奈。虽然家境贫寒,但我对学习却格外用功,年年都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在家里,最让父亲欣慰和自豪的就是堂屋里那一墙我挣回来的奖状。
晚上,我和父亲一起坐在院坝里纳凉。父亲问起高考的事。我用眼角瞟了瞟父亲,沉默了一阵,咬着嘴唇说,我,这次可能不行,考得不好。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小子,准行的。咱树皮沟这么多年都没出一个大学生,你小子这回可要给咱露露脸了。我说,爸,我真的是考砸了。父亲的脸抽搐了一下,说,没事,今年不行,明年就再考吧。我小心翼翼地说:“爸,我不想读书了。我想,我想出去打工。”父亲愣了一下,站起来就朝我吼:“我晓得你娃在想啥。还是那句老话,书你尽管读,老子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不读书了,你娃究竟想干啥?”然后父亲就生着闷气,背着双手回屋睡觉去了。看着父亲进屋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一片紊乱,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第二天清早起来,父亲已经下地去了。我匆匆吃了点早饭,就到山背后去找二赖子。二赖子是我最要好的童年小伙伴,小学毕业后就没再读书了。来到二赖子家,二赖子的娘告诉我,二赖子到市里打工去了。我就向她要了二赖子打工的地址和电话。我也想和二赖子一起出去打工,挣点钱贴补家用。
回到家里,我把我用过的课本整整齐齐地收拾好,一古脑地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子里,在床边傻坐了一阵,就找出一张白纸来。我知道,我只能偷偷地出门去打工,否则父亲是不会放我走的,父亲把一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读书身上。但是,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还外欠了一万多元的债务,母亲患有心脏病,一年四季没离开过药,哪里还有余钱来供我上学呢?四年大学读下来,十万八万还不一定花得下来,那岂不是雪上加霜吗?我的眼里含着泪花,艰难地写到:“爸,妈,我这次考砸了,可能考不上大学,你们别怨我。爸妈对我好,我永远都记着。我真的是不想再读书了,家里负担太重,我外出打工去了,我会努力混个人模狗样回来看你们的。我已经十九岁了,你们也不必再为我操心了。这次,你们让我自己拿一回注意吧。我走之后,你们要保重身体。爱你们的儿子,一民。”我把这封信放在床头上,简单地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把一张父母的合影装进贴身的衣袋,便悄悄地走出了家门。
来到镇上,我给二赖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想到他那去打工。二赖子在电话那头打着哈哈说:“喂,我说兄弟,你不去好好念书,打什么工啊?你不知道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何况你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我说:“二赖子,我实话对你说,我没考上;就是考上了,我也读不起啊。我现在只想出去打工,你要不让我过来,我就到别处去,天下这么大,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二赖子好象愣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急,要不你先过来,过来再说嘛。”我说:“牛皮,这才象哥们嘛。”放下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感觉踏实多了。
我找到二赖子的时候,他正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吧达吧达地砍火砖。看见我来了,他拍拍手上的土,向管理员请了一会假,就把我带到他们在城郊结合部租住的房间里。他说:“你小子牛啊,书不好好读,打什么工啊。你看我,一天灰头土脑的,没个人样,哪点好啊?”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们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再说了,今年咱不是考不上吗?”他把我的行李放在他的床上,说:“不说那么多了。这段时间,你就暂时住这吧。工作的事,等你休息一阵再说。”把我安顿好,这小子又回到工地上干活去了。
闲着没事,我就想到街头上去转转,顺便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然而,奔波了一个下午,我一无所获,倒把自己累出了一身臭汗。我属于那种性格比较内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时而是三间破旧的瓦房,时而是盖着红戳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坐了一阵,我的心绪渐渐地平静了下来,现实是这样的苍白而又无奈。我不想去看什么高考成绩了,也不想去看自己是不是被大学录取了,就好好地回去打工吧。这样想着,我就站起身来往学校外面走,却偏偏在校门口遇见了班主任刘老师,想躲都来不及了。刘老师老远就喊我,“秦一民。”我只好停住急匆匆的脚步,低着头怯怯地喊了一声刘老师好。刘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告诉我我已经被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了。“小伙子真不赖啊,你是我们县的文科状元呢。”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开心的笑,看得出来,那是在为我而骄傲。我的心中没有一丝的喜悦,木然地从他的手中接过录取通知书,看了正文,又瞟了一眼入学须知,一年一万元的学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刘老师中午要我到他家去吃饭,我借口有事,把录取通知书装进贴身的口袋,便飞一般地逃离了学校。
能考到北京去读重点大学,这或许是每一个莘莘学子的追求与梦想。但于我,这却是一场更深重的灾难。当初参加高考,我仅仅是为了检验自己高中三年的所学,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我怕大学真把我录取了,所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唯一填了北京某大学,甚至不同意调剂。我自认为,填一所自己都望尘莫及的大学,在录取的时候把自己刷下来,或许是对父母、对老师的一种最好的交代。然而命运偏偏捉弄人,把一个不该读大学的一介寒士真实地录取进了中国顶级的学府。我不知道这是该喜还是该忧,我的脑袋晕乎乎的,全然没有被大学录取的那种欣慰感。我是怎么回到市里的,又是怎么回到那间小屋的,我全然不知道。我只记得到市里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夏天的天气突然就变,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我痛快淋漓地在雨中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泪水混合着雨水哗啦哗啦地流。大学,大学,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是要与你擦肩而过,还是倾尽家人的血汗、榨尽家人的油水来与你相约?回到那间小屋,我的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全身虚脱,四肢无力。二赖子给我找来干衣服,又忙着给我弄吃的。我没有丝毫味口,尽管一天的时间只吃了两个烧饼,喝了一瓶矿泉水。我换了衣服,又胡乱地把湿漉漉的头发擦了擦,便慵懒地钻进了被窝。我感觉到冷,浑身不住地打着颤,额头上冒着虚汗,大脑里一片混沌。二赖子赶紧去给我买药,逼着我吃下去,一会儿我就沉沉入睡了。
我感冒了,沉沉地睡了两天。二赖子要陪我进医院,我坚决不去,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但医院我能进得起吗?大城市的医院是我们民工随便进的地方吗?我说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仅仅是个感冒,不吃药七天好,吃药也得七天才好,挺一挺就过去了。二赖子只好在附近的小诊所给我开了几天的药,又找人给我打了一针,就让我在出租房里好好地休息。工地是去不成了,我也正好趁着这机会来理一理自己的思绪。我在迷迷糊糊中老是看见父亲挨家挨户地到亲戚和邻居家去借钱,看见父亲掳着袖子到小镇的医院去卖血,看见父亲用原本瘦弱的身材到邻村去帮砖厂挑砖……我心如刀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句铿锵的誓言,为了孩子读书啊。我想,这错就错在一个穷苦人家生就了一个能读书的娃吧。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过了几天,我完全恢复了健康。我想再看一眼我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就把它处理掉,却怎么也找不着了。那天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都是晕乎乎的,通知书是掉在汽车上了,还是掉在雨中的大街上了,或者被我稀里糊涂地扔掉了?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没了通知书的日子,我的心情反而踏实起来。我又和二赖子一起上了工地,依旧做着调灰浆的活儿。我跟二赖子调侃着说,二哥,大学没考上,我也不想复读了,现在我可要好好地和你干一场了。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二赖子叫二哥,他比我大半岁。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叫他二赖子。二赖子开心地笑了笑,说,好兄弟,好好干,咱俩兄弟谁跟谁啊。这段时间里,我的活儿干得特起劲,浑身好象都有使不完的劲。
八月上旬的一个上午,算起来,这天正好是立秋的日子。二赖子说,兄弟,今天不用去干活了,哥想跟你说个事。我说,晚上说不可以吗?二赖子说,不可以,就今天上午。我就顺从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二赖子说,兄弟,你还是回去念书吧。你看,再有十来天就开学了。我腾地一下子就从床沿上站了起来,干筋火旺地朝他吼,二赖子你说什么啊?你还让我回去复读啊?我还有脸回去复读吗?再说了,我的家庭情况你不是不知道吧,我还有能力回去复读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你还让我去考大学?再说了,人这一辈子,非得要读个大学才有出息吗?我竭斯底里地吼了一阵,便软软地瘫坐在床上。我喘着气说,二赖子,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是真不想再连累家里了。这个时候,我真想哭,但我得忍着。
门外响了起敲门声。二赖子站起来去开了门,父亲和刘老师走了进来。我一下子愣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慈祥的微笑。而父亲,却明显地显得苍老了许多,脸比以前更削瘦了,一道道饱经风霜的皱纹深深地刻在额头上,头上的白发也增添了不少,一脸的忧郁。父亲在我对面的床沿上坐下来,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无话。刘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一民,回去上学吧。”
“刘老师,我不想上学。我,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失声痛哭,忙扯过被子捂住自己的脑袋。
刘老师轻轻地掀开我的被子,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啊。一民,我知道你的顾虑,你只是不想让你的家庭为难。孩子,考起大学不容易啊,考到北京的大学更不容易啊,你舍得就这么放弃了吗?你知道不知道一家人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你身上?困难着是暂时的,问题总会得到解决的。你是县文科状元,学校给了你3000元的奖学金;县教育局给了你2000元的资助,并能提供3000元的助学贷款。你们村里知道你考上了大学,乡亲们也都凑了份子来祝贺你。你父亲为了让你上学,前天才把耕牛牵去卖了。你说,当你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你还能坐得住吗?你还能不去上学吗?所以,你现在,必须跟你父亲回去。”
“刘老师,这学真是上不成了。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我--被我搞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录取通知书在我这呢。”二赖子憨厚地笑着。我诧异地看着二赖子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翻出了几张纸片来,那正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啊。二赖子把录取通知书交给我,说:“那天你从学校回来,通知书已经淋湿了。那晚上你发高烧,做梦都在喊着,我想读书,我想读书啊。我怕你一时想不过,把通知书撕了,或者扔了,那多可惜啊,所以我先替你保管着。兄弟,你不怪哥哥吧?”拿着这失而复得的录取通知书,这被雨水浸湿了又攒干了的录取通知书,我竟不知道是该恨二赖子,还是该感谢二赖子了,我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二赖子又从裤包里掏出一卷钞票和一个信封来,说:“你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家都盼望你好好地去念书呢。这是工友们凑的1000块钱,大家都想表示一点心意。信封里是哥给你准备的1000块学费。加起来也不多,但是能帮兄弟一点是一点。”我赶忙推辞,“二哥,我不要,我哪能要你们的钱啊--”二赖子把钱硬塞到我的手中,一本正经地说,“咱们要还是兄弟,你就给我拿着。你不拿,就是瞧不起俺这当哥的。”
我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我站起来深深地向父亲鞠了一躬,向刘老师鞠了一躬,又向二赖子鞠了一躬。我坐到父亲的身边,轻声说:“爸,我和你回去。”父亲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喃喃地说:“好,好,就回去。回去好好念书。”我咬着嘴唇使劲地点了点头。
我收拾了衣服,与二赖子一起到工地上去,和老板结算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二赖子先前已经给老板和主管说明了我的情况,结算的过程也很顺利,我又拿到了1000多块钱的工钱。很幸运,我没有享受到老板拖欠民工工资的待遇,我不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老板照顾我的成份。然后,我就和工友们依依不舍地告了别,和二赖子告了别,顺从地和父亲回了老家。
半个月后,我带着那张父母的合影照,拎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我想,或许我是不幸的,但我更是幸运的。透过车窗向外望,我看见了一望无垠的蓝天,和天空中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我觉得我有点象那只小鸟,如果那只小鸟的翅膀有点受伤的话。这个夏天不太冷,我晃晃忽忽地有这么一种感觉。

第46篇、一个夜晚的赌注
很久没有人这样信任他了,把他当做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那一晚,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5年前,他因为抢劫锒铛入狱。之后刑满释放,从监狱里出来已经好几个月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有一天,在一个建筑工地上。他无意间看到了他的中学同学蚊子。蚊子是工地上的一个小包工头。还算有些权力。就安排他当了一个力工,吃住都在工地上。“先干着吧,等以后有了好去处再说。”蚊子说。他和蚊子其实不算怎么熟络,上学的时候都没怎么说过话,蚊子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还听说过他犯了事,但蚊子没说别的。就让他留下了。不管怎么样,暂时总算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他心里很感激蚊子,想有一天开了工钱一定请蚊子去饭馆里好好吃一顿。
那天,蚊子拿了5000元钱回来,说是向老板要了半年才要回来的。天太晚,已经没有客车了,蚊子说不回去了。要在他的棚子里将就一宿。蚊子还弄了花生米、香肠和几瓶啤酒。两个人聊起上学时候的事情,蚊子有些不胜酒力,喝了两瓶就有些摇摇晃晃了。他的心里就有了坏念头,那些藏在心底的“恶”又蠢蠢欲动起来。在监狱里改造了5年,他以为那些“恶”已经被连根拔除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偷偷地生长着,使他的灵魂跟着扭曲变形。
他不时地盯着蚊子的包,他现在太需要钱了,他想如果现在下手,蚊子没有防备,会很容易得手的。他又开了一瓶酒,想让他醉得彻底些,那样他的成功率会更高。蚊子又喝了一大口,然后就嚷嚷着要睡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蚊子睡觉前竟然把装钱的包塞到了他的怀里,对他说:“我喝多了,你替我拿着吧,我对我自己不放心。”然后脸冲里,呼呼就睡着了。
天赐良机!他这样想道。握着那装着5000元钱的鼓鼓囊囊的包,他心慌意乱。那些钱对于他来说。诱惑是巨大的。况且天已经黑了,他转眼之间就可以逃之夭夭。
他试着起身开门,蚊子没有反应,依然鼾声如雷。睡得香甜。
他很快融入到了夜色里,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心底的“恶”有些退缩了。他想到,这几个月里,他受尽人们的白眼,没有一个人信任他。所有的人都因为他是一个劳改犯而拒绝他、排斥他。只有蚊子帮了他一把。而且如此信任他,对他毫无防范之心。如果自己真的拿走了这些钱,就是给唯一信任自己的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让人多寒心。做人不能这样,他这样想着,折回身,重新回到棚子里。又躺到了蚊子身边。蚊子的鼾声依旧排山倒海。
不过,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躺在那里。他的“恶”并不死心,依然怂恿着他。那一夜,他被这5000元钱折磨得疲惫不堪。感觉心底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
他终究没有拿走那些钱,早上他把包递给蚊子的时候,感到莫大的轻松。因为一夜没有合眼,他的眼睛红红的,蚊子问他怎么了,他撒谎说怕钱丢了,一夜没合眼地看着它。蚊子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啊,害你遭罪了。
时光一晃而过。10年之后,他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的劳改犯到身家过亿的富商。他的经历可谓传奇。作为很有名望的民营企业家,他的事迹常常是当地报纸的头条、人们茶余饭后不厌的谈资。他的商品从不掺假,他被人称道的品质就是诚信。与人谈起自己成功的经历时。他总是毫不避讳自己曾经阴暗的心路历程,包括那一个让他辗转反侧的夜晚。他说,那个夜晚,真正改变了他的命运。从那个夜晚之后,他就决定了要靠自己的能力奋斗下去。因为一个人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用的人,他不能辜负一个人的信任。他感激那个人,他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名字:朱德文。
“朱德文!”我捧着报纸对父亲喊道,“难道他要感谢的是你吗?”父亲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说:“我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好,你知道我当时的真正想法吗?其实我并不信任他,毕竟他曾经是个抢过劫坐过牢的人,我只是在做一次冒险的赌注。因为在喝酒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眼神,那眼神中有一种贪婪,我就知道他在打那些钱的主意。我的钱和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我就决定赌一次。我把钱给他,如果他拿走了,我也认了,毕竟自己还留了一条命。如果他不拿走,那就万事大吉。那一夜,我故意装作睡得很死,其实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知道。”
“事实证明,我赢了。”父亲说,继而纠正道。“不,应该说那一晚没有输家。我们两个都赢了。”
是的,那一晚的赌注两个人都赢了。一个人赢回了钱和生命,一个人赢回了那些剩余的精彩的时光。

第47篇、重缝
休和查利是我大学时期最要好的朋友。休与我已保持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友谊,而查利则在15年前从我们的生活。
我和休在旅馆登记住宿,仍用当年大学里的老办法决定床位:抛硬币。查利笑了:“嘿,我买了这个。”三只完全相同的礼品盒里,装着三条一模一样的领带:栗色的底,印着蓝色的条纹。尽管天灰蒙蒙的,正飘着细雨,我们仍然雀跃着把领带打上,顿时又成了三位神采奕奕的“三剑客”。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48篇、办事有点难
最近,有件不大不小的事儿把我烦透了,本来这事儿完全符合政策规定,但是那个职能部门偏偏拖着不给办。有同事提醒我说:“赶紧想想办法,疏通一下吧。”
我想想也是,如今办事确实不能太书呆子气。于是我开始搜索记忆,忽然想起同学大力,我听说他有位表哥在一个什么局当科长,兴许能帮上忙。
晚上,我特意请大力喝了8瓶啤酒。在大力的“参谋”下,我买了两条好烟两瓶好酒,和他一起敲开了他表哥家的门。他表哥明白我的意思后,沉思片刻说:“实在抱歉,这个单位我没有熟人,不过我可以替你打个电话,你去找我同学老张,给他‘意思’一下,肯定能办,他们是一个系统的。”
第二天,我买了烟酒,找到老张。老张收下我的“心意”后,说:“你的事儿,我知道了。可惜我刚调动工作单位。不过,我有一个战友,活动能力很强,你找他吧。”我没敢停留,又买了一些东西找到老张的战友,老张的战友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说:“你的事儿我认真考虑了,明天我就去活动,你等我的消息吧。”
过了两天,老张的战友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对此事有点无能为力,不过他的一位“铁哥们儿”或许能帮上忙,如果我愿意,他愿意牵线搭桥,最好能够“坐一坐”。我赶紧答应下来,并联系饭店。
中午,我张罗好酒菜,和老张的战友一起等待他的“铁哥们儿”。过了一会儿,随着“咚咚”两下敲门的声音,服务生领进一人,老张的战友赶紧迎上前去,和那人热情地握手,然后对我说:“来,小董,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
我赶紧站起来说:“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的。”
进来的那个人,正是大力的表哥。
第49篇、不再珍惜你的真情
我叫她唐姨,叫她艾姐。但其实她们两个,差不了几岁,都是奔五十的女人了,只是因为唐姨位低,艾姐位高,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便很微妙地,用称呼上的差异,将两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区别了开来。
唐姨是一家超市的经理,掌管着十几号人,但依然像一个小姑娘般,有着让人喜欢的甜美和温柔,哪怕是员工们受了她的训斥,都觉得心底温暖,犹如落下一小片春天的阳光,或者被一支羽毛轻轻地抚过。我去她的超市里买东西,喜欢驻足片刻,分享她工作时的快乐与喜悦,觉得在她的身边,做一只眯眼睡觉的小猫也好。唐姨没有学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研究所的食堂里打工,因为开心果一样地天真可爱,被许多研究员喜欢,这其中就有刚刚参加工作比她略小几岁的艾姐。
在唐姨的描述里,那时候的艾姐还是个胆怯羞涩的小姑娘,刚刚大学毕业,在众多的研究人员中,她的资历最浅,所以也就没有话语权,常常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去食堂吃饭。唐姨看到了便每次都热情地招呼她,并在那些来吃饭的领导面前,主动为她说一些好话。这样的善行,果然换来了艾姐的回应,她开始喜欢上这个没有多少文化但却可以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而且同为女人,两个人竟是有了许多外人无法知晓的私密话。一个是做学术的知识女青年,一个则是食堂卖饭的打工妹,两个身份层次相差很大的女孩,就这样因为唐姨的真纯与善良,而换来了一份至今已经近30年的友情。
看得出来,唐姨很喜欢这个艾姐,将她的儿子都称呼为“我们的儿子”,见到了比自己女儿都亲,常常是一通拥抱亲吻还要将买的好吃东西全塞给他。在没有见到艾姐之前,我每次都会艳羡她们的这段情谊,并真心地敬佩这个做了研究员有了很高身份和地位的艾姐,想着她到今天还未曾忘记唐姨,或者自动地远离位卑的她,当是有足够高的修养吧。
后来无意中与她们两个在饭馆相遇,出于礼貌陪着小坐片刻,就是这样短短的相聚,让我突然间发现,很多时候,女人间的情谊,远没有男人间来得可靠,那些“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箴言,说给男人们听,有一种江湖气,而告诫给女人们,不过是那廉价的脂粉,风一吹过,便扑簌簌地落了满地。
艾姐17岁的儿子,比唐姨的女儿小不过3岁,可是却像一个被宠坏了的皇帝,不仅仅是在我面前表现高傲,见我坐下,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兀自懒洋洋地切着手中的牛排,那下手时的狠劲和冷漠,让你觉得他不是来赴唐姨的约会,而是见一个于他完全是个累赘的清洁工之类的小人物。唐姨几次抚摸他的脑袋,叫他“儿子”,他都烦乱地躲开去,对于唐姨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见见干爸,也带搭不理,好像领导应付下属毫无必要的饭局,能够躲避一场,那简直是件幸事。
而对面的艾姐,与唐姨淡淡地相聊中,则有一股子教授的清高与骄傲,女知识分子的那种优越感浸入了骨髓中,刀锯斧钺都去不掉。对于唐姨向她展示的刚买的衣服和首饰,她只是微微一笑,不做评价,但那神情里的距离感,却足以让人明白,她对唐姨的一切,其实并不怎么关心。她更愿意朝唐姨炫耀自己刚刚买下的房子和新车,还有攻下的博士学位,以及连升三级的丈夫。而也只有这些内容,可以让她在唐姨面前,有被人奉承了的愉悦和惬意。
不过是短短的20分钟,但我却很想将唐姨和她乖巧的女儿拉到一旁去,告诉她们,不必将这样盛烈的热情,给予一个在高枝上冷漠俯视的女人,她有她的荣华富贵,而你自有你的舒畅人生。我相信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有很多份平等的真情,他们喜欢唐姨,而且不会因为她地位的卑微,便忽略了她那颗善良感恩的心,她的快乐与欣喜,完全可以给那些更懂得珍惜感激的人,而不是一个虽然走过了近30年,但却因为地位的变化,不再需要她情谊的艾姐。
但我终没有说破这份失衡的情谊,或许依然不失一份天真的唐姨,当她一厢情愿地认定并喜欢一个人时,她也有一份外人无法理解的一厢情愿的快乐。
第50篇、周小鱼的阴谋

周小鱼没说什么,望着白易翕动如蝶翅一般的眼睫毛。那一刻,她的心里如一泓湖水,干净得纤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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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鱼留碎发,嚼口香糖,典型的假小子。当然,高兴了,她也会吹口哨。有一次,她和几个男孩打架,鼻子出血了,仍不后退,以至于那几个男孩怯了阵,落荒而逃,气得班主任说:“你个周小鱼,你,你——”说不出话来。
白易站起来,对老班说:“老师,那几个男孩欺负我,周小鱼才出手的。”
老班愣了一下,压一下手势,让白易坐下,忙转移了话题。在老班眼中,周小鱼是问题学生,白易是他的得意门生。周小鱼甚至怀疑,自己打架是不是白易告的密,所以一硬脖子道:“谁是为了你?我就爱打架。”
老班刚缓和的脸色,又白了,说:“你个周小鱼啊,你怎么不知好歹?”
周小鱼噘着嘴,白了老班一眼,故意气他。
2
一直,周小鱼都被看成问题学生。因为是问题学生,就没几个人愿意和她坐,白易除外。而且,白易还是自告奋勇。
周小鱼从心里反感白易,认为这是爱表现。得意什么?不就是成绩好吗?做一副救世主的臭嘴脸,虚伪!为了揭露白易的虚伪嘴脸,周小鱼觉得,自己有必要暗暗监视白易。她不信,白易是钢板一块,没有毛病。
几天观察,她发现,白易爱到后面的湖边树林去。那儿是恋爱中男生女生聚会的地方,所以私下里大家称之为爱情湖。看样子,白易也有了心中的白马王子。
周小鱼暗暗兴奋,鼻尖都冒了汗。
她想,只要把事实一揭露,既让白易失了面子,也打击了老班的嚣张气焰,一举两得,好不痛快!
于是,在一个下午,放学后,白易前脚刚走,周小鱼后面就悄悄跟了去,沿着林荫小道,特务一般,悄悄寻找着。
树林边,夕阳照着湖水,很好看。可是,周小鱼没有这份浪漫心情。
就在这时,不远的林木后,传来白易的呢喃声,声音细碎而柔婉,如诉说衷情,如叙说爱意。周小鱼拿着手机,打开照相功能,她想,明天让大家一看,一定会全校轰动。
拂开枝叶,她猫腰过去,白易靠着一棵大树,只有一个背影,发丝飘扬。
那男孩一定被她挡住了。周小鱼想,干脆走过去,一摁得了。
她站直,飞快走过去。听到响动,白易回过头,望着她和她手中的手机,问:“小鱼,干什么啊,鬼鬼祟祟的?”
白易手中,拿着一本英语书。
周小鱼脸红了,说:“看你读书的姿势很美,给你照张相呢!”说完,一摁相机,忙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
3
事后,周小鱼才知道,白易怕教室吵,所以放学后经常来这儿背英语单词。周小鱼半开玩笑半带惊吓道:“那儿太偏僻了,小心花痴啊。”
白易笑了,拍她一掌道:“小小年龄,咋把同学想那样坏。”
周小鱼想,奸诈,“大奸若忠”大概就是这样。但心里想却没有说出口。她想,总有一天,她会揭穿白易的画皮的。
那天,周小鱼在前面走,过了一个拐角,飞快地躲了起来,向那边窥视着。白易正走过来,突然弯下腰。周小鱼笑了,她感到,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她看见白易在后面,故意丢了一张50元钱,钱的编号她记着。她想,下午她到教室一嚷嚷,白易算完了。
爱占小便宜,是最让同学们鄙视的。
按照计划,下午,她来到学校,故意在衣服里上下寻找,然后问白易:“我丢了50元钱,不知你看到没有,当时好像只有你在我后面。”
白易睁大眼睛望着她,接着忙拉着她往保安室跑。原来,白易上午拾到钱,并没注意到是周小鱼的,问了几个人,都说没丢,她就交给了保安室。
周小鱼拿到了钱,但是却感觉到自己的心很沉很沉。
4
白易是班长,所以经常代收集资料费。
那次,也是收复习资料费,总共50块。同学们一哄而上,忙着交钱。周小鱼也一脑门汗,挤进去把钱交了上去。她有些忐忑,所以时不时地望着忙碌的白易。
白易把钱收好,拿走了。
周小鱼的心中如湖水一样,难以安静。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做得出格了。
到了下午,白易才对她说,自己今天收到一张假钞票,给老班时才发现。她忙对老班说,是自己刚才买东西时得到的一张假钞票,不小心夹进去了。
也就是说,白易多掏了50元。
“你——咋不查呢?”周小鱼一脸愤怒道。
“大家都在认真备考,这样会影响大家的。”白易一边说,一边拿出课本。
周小鱼没说什么,望着白易翕动如蝶翅一般的眼睫毛。那一刻,她的心里如一泓湖水,干净得纤尘不染。她觉得,自己也应该加强复习了。
5
考试结束,所有的同学都一脸兴奋,又满心忧伤。三年在一个班学习,在一个食堂吃饭,谁也舍不得离开谁。
大家有过矛盾,但留下的,更多是友情。
这几天,大家填志愿,一边在笔记本上互赠着留恋和祝福的美好句子。
周小鱼这次考试超常发挥,感觉很满意。她也像同学们一样,恋恋不舍。从白易的嘴里,她才知道,和她同桌,是老班提前安排好的。老班说,周小鱼心高气傲,说白了,反而让她难以接受。
周小鱼的脸上凉凉的。
“呵,假小子,这是怎么啦?”白易拉着她的手。
志愿填好,大家纷纷离校,教室里顿时空空的。白易也要走了,去南方她爸妈工作的城市。周小鱼去送。车动了,白易红着眼圈,给了周小鱼一封信。周小鱼准备拆开,白易挡住道:“我走了再看,好吗?”
周小鱼疑惑地点着头。
车动了,周小鱼的泪一下子不听劝阻地流了下来。她突然想起,有一件事应该告诉白易。那天,那50元假钞是她给的,她想让老班怀疑白易。
可是,车已经动了。白易在车里探出头,向她招手。风搅着白易的头发,渐行渐远,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天地的尽头。
孤独地向回走,周小鱼拆开信,里面是一张50元的假钞和白易的一张字条:小鱼!这张假钞还给你。当时没给你,是为了你的自尊;现在给你,是为了你做人的真诚。
周小鱼抬起头,眼前,山模糊了,水模糊了。没模糊的,是白易的微笑,很甜,很甜。
第51篇、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不过也没关系
因为错过 所以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
正如我心中的梦想
又怎能让它四大皆空
因为苦涩才去品尝
因为感动才去深爱

第52篇、心清如水即是佛

一痴师太向三个徒弟宣布,要在她们当中挑选掌斋师。
掌斋师是看秧庵掌管膳食财务的神职,庵内几百号尼姑居士的饮食起居、一应开销全由她负责。一旦师太圆寂了,掌斋师就自然接替师太,就任看秧庵的当家师。
看秧庵的前任掌斋师是一痴师太的师姐,法号一傻,三年前就圆寂了,掌斋师由一痴师太自己兼任,因此掌斋师一职实际上空缺了三年。
现在,一痴师太要挑选新任掌斋师,也就意味着她要挑选当家师的接任人了。这让徒弟慧明心里暗暗地感到高兴。凭着师太平时对她的喜爱,掌斋师非她莫属,这在看秧庵里的尼姑居士们看来,简直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连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一定会选中自己担任掌斋师。
在这座看秧庵里,慧明呆了15年,也就跟了一痴师太15年,天天打坐念经,潜心修行,简直就是一痴师太的影子。她对佛家经文不仅熟背如流,而且领悟得既快又准,师太对她的这份悟性是极为赞赏的。为此,慧明也在心底里感到一丝甜甜的自豪。
相比之下,20年前就进了看秧庵的大徒弟慧清,尽管练功打坐、念经修行比慧明刻苦,也能领会一痴师太的点拨,但比起慧明灵光般的快速反应来,还是要逊色一些。为此,一痴师太没有少责罚慧清。
再看小徒弟慧悟,简直就是一个木瓜,人家打坐练功是念经文,她却是打瞌睡,仿佛她出生以来就一直没有睡够似的。她身世凄惨,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在路旁,幸遇一痴师太路过收留下来,这才在看秧庵长大。她平时也不太说话,一副木讷的样子。
一次,师太问她们三个师姐妹:“本庵为何称看秧?”慧清想了半天才回答:“世上草木,皆自秧苗始,不加看护,岂能茁壮?”慧悟则在师太的一再追问下才回答:“在我佛眼里,我永远是秧。”只有慧明回答得最快:“世上万物,莫不经风霜历寒暑,否则难以成器。佛家子弟不经磨难,怎能修得真身?”师太听了慧明的话,就微微点了点头;听了慧清的话,没作任何反应;听了慧悟的话,居然把眼睛闭上念起经来。
一痴师太与众尼姑居士们约定,三天后在庵里当众挑选新任掌斋师。尼姑居士们都认为师太是在走过场。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直接指名不就得了?但师父既然要她们三个师姐妹站出来挑选,那就还是得作些准备,否则被师姐师妹抢去了掌斋师,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三天后,一痴师太把全庵的尼姑居士召到了庵堂里,观音大士的塑像坐在莲花蒲团上很慈祥地望着大家,师太用与观音同样的姿势坐在观音大士塑像前的蒲团上。她闭着眼睛,默念了一阵,又突然睁开眼睛说:“开始吧!”
慧清上前,捧着一碗清水献给一痴师太:“掌斋如掌水。”师太接了,放在座旁。
慧明上前,献上一碗饭:“斋饭斋饭,斋即饭,饭即斋。”师太也接了,放在座旁。
轮到慧悟,却见她空着手上前,朝师太打个躬就退下。
师太问:“慧悟,怎么不说话?”
慧悟缓缓地转身,轻声说:“斋在心,饭在心,水也在心。掌斋即掌心。”
一痴黯然无语,旋即起身:“慧悟,从今天起,由你担任掌斋师。”
整个斋堂一时都呆了。
慧明吃惊不已:“师父,我……”
一痴目光深邃地看着慧明,语意深长:“心清如水即是佛,了无牵挂佛无边。”
第53篇、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
2009年初,童话大王郑渊洁做客李咏主持的《咏乐会》。现场的一位观众问:“您认为什么样的人生才能获得成功?”
郑渊洁回答得既简洁又干脆:“交好人!与好人相处,交学识水平高、有安身立命之术的人为友。”他还引用了敢于直言相谏的历史名臣唐代宰相魏征的一句话:“立身成败,在于所染!”
全球畅销书《富爸爸穷爸爸》的作者罗伯特·T·清崎在上海市做理财讲演的时候,有的学员问:“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什么人密切相关?”
罗伯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要求每位学员写下10位和自己最亲近朋友的详细情况,包括他们的职业,公司大小,财务状况,是否有房子、车子等。
当在场的300多位学员写完之后,罗伯特说:“现在,请各位把自己的经济状况与最亲近朋友的经济状况做比较,然后看看能否发现彼此之间的经济状况是差不多的。”
大家惊讶地发现:出租汽车司机的朋友,大多是出租汽车司机;医生的朋友,大多是医生;教师的朋友,大多是教师;读MBA者的朋友,大多也在读MBA;老板的朋友,大多是老板;富翁的朋友,大多是富翁……此时,罗伯特正面回答说:“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交什么样的朋友密切相关。”
乔·吉拉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销售员之一,他在广州市做推销讲演时,有学员问:“您多次谦虚地说,您的成功得益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那么谁是我们的贵人呢?”
乔·吉拉德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250位左右的朋友。他们一般会出现在两种重要的场合,一个场合是在你的婚礼,另一个场合是在你的葬礼。在这些朋友中,有80%的朋友,对你是没有太大帮助的,当你渴望有所作为的时候,他们甚至会泼冷水,告诉你种种的不利条件和失败的可能;有15%的朋友,会给你一些积极的正面影响;只有5%的朋友,能真正地给你重大的帮助,且能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找到了5%能改变你一生的朋友,也就等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每个人都值得花时间找到自己的贵人,然后紧紧地跟着他前进!”

第54篇、一把玫瑰,一把刀

她也不说话。我知道马上就到情人节了。我没打算给她买花,我现在很烦她。她的性格就像电视里演的泼妇,和她的容貌大相径庭。她这一天闷闷不乐的,我知道她生气我对情人节一点反映也没有。她也知道,我没闲钱给她买花。可这毕竟是大多数女人最喜爱的节日。她也是女人。
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第一次的情人节。我的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哪是用牛皮纸包着的三朵玫瑰。那一天,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留言成了她们班上4小时热门话题。我在上面写的“我希望你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发现她很暴躁时已经晚了。我们有一年了。
“你到底是怎么?有事情和我说,总是生闷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啊!”
“没事。我自己闹心,和你没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嘛。不你总是这样不是折磨我吗。你刚才和我发什么脾气。有事你就说呀!”
“没事!你跟我喊什么!用不着你管!”
她穿上衣服,拿起包,狠狠的开门。看了我一眼,走了。
真***烦,总是这样。我追出去。一路上,我像个记者不停的问。她像个政客不知道说的什么。到了她家,我已经问的没有一点心情了。我告诉她,我回去了。她低吼着对我说:“难道从我家待一会都不行吗?”好吧。我无奈的随她上了楼。
“你要是不想说,就睡一会吧。明天就好了。我回去了。”我实在不想在呆下去了。老半天,她说:“你姐夫也不上班,***还护着他,挺大一老爷们。天天在家呆着,拿什么养孩子养老婆。你看***那样,还说我一顿。我来气!”
“我操,就因为这个?你也。。。。。他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妈她怎么了?我妈这样的老婆婆你还上那找去。对你不错了吧”
“你别更我喊。我就知道你得说我。你说我干嘛!总说我,总说我,我在你眼里狗屁不是,是不是!”她大喊。
“你能不能懂点事啊。”我放小了声音。
“不能!!!我知道,你早就烦我了,后悔了吧。把我骗到手了,就什么都不管了”她疯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以前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现在你越来越过份了,我不希望以后再费事的离婚”
“你什么意思,想分手是不是。我就知道。我告诉你,不行!你要是走,我就死!”她站了起来,像个杀红了眼的匪徒。
我没搭理她。转身开门。她像个豹子冲到门口。从墙上拿起哪把藏刀,亮出了白刃。我感觉她来真的了。一把薅住她的手。“我先杀了你,再自己死,我今天***的不活了!”
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手腕。我们俩搏在一起。我没想到一弱女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她又咬又抓,我几乎快招架不住了。哪把刀在我们俩之间来回的窜动。我的衣服出现了几个口子。我使尽了力气,终于把刀夺过来。她还拼命的枪。被我推倒在沙发上。
“我要下岗了。。。。你不能不要我。。。。。”她的手流出了鲜血。
“哪你也用不着这样啊!”我喘着粗气。我看到了她手上的血。
“我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哄我,为什么不给我买玫瑰花,为什么不买巧克力”她嘤嘤的苦了。
我把刀放在桌子上。来到他身边。用手擦了擦她的血迹。“我知道的,不还没道呢吗。你着什么急。。。。。下不下岗没关系。咱们年轻,再找呗。”我气消了一半。
“哪那么好找,我妈也下岗了,我听我爸说他也可能要下。以后怎么办。。。。。 你还爱我吗?”
我看着她。她实际上很温柔很开朗,有时可爱的像个天使。她现在又仿佛回到了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看着她。她崛起了小嘴。微微的笑了。眼泪还挂在鼻子上。“哪不用买玫瑰花了。太贵了。”她又靠在我的肩膀上。
“好的”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混蛋。
第二天,她收到了三朵玫瑰,没有署名。上面写着:梦似花开落,情存你我间。
第55篇、把兄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所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14岁的时候,他俩学着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想了想,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于是小虎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这句戏言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时,发生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小江在这世上没有亲人,只好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游戏机和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悲恸地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小江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过,转身离开,便没有再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的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自己解决。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去美国进修的机会,但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哪女孩知他的经历,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女孩,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小江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和小江本不打算举办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自己十年来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56篇、红茶坊

我是一个活着活着就活得锈迹斑斑的人,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所组成的两点一线上,从来没有什么改变。
无论春夏秋冬,我均在清晨5:30分起床,6点便可以离开家去学校。早点是在外边的早点铺里吃的。这家早点铺在这座荒凉城市的某个更加荒凉的角落,它与学校之间由一条并不漫长的沥青铺成的街道连接着。街道两旁种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梧桐树。秋天的时候,凉风吹过,叶子落满一地。清晨骑着脚踏车从遍地落叶上经过,人的心凉凉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5岁那年,父亲为了自己的幸福,扔下我和母亲,与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母亲是一个好强的女子,婚姻的失败让她变得更加坚强,坚强得不再相信天下任何的男人。她在商海里周旋,在金钱与利益中运筹帷幄。在她看来,金钱可以代替一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一个母亲对她儿子的爱与责任。
5岁以后的我,惟一的依靠便是那一叠叠毫无温情的人民币。母亲给我买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名牌的脚踏车……一切都是名牌的,惟有母爱是劣质的,逐渐在这些名牌产品中变得苍白。
父亲有了他自己的家庭,还有了儿女,我已经成了一种包袱。所以,每月来看我一次已经纯粹是为了履行一种契约,程式化了。总之,5岁以后的我,成了一个有父母的孤儿。我富有而贫穷,富有得浑身都是名牌,贫穷得连叫爸爸和妈妈的权利都被人剥夺了。我知道,那是我的命运。
我的命运注定了我的处境,我的处境造就了我的性格。寡言而冷漠,这些也从某种意义上注定了我不太可能有什么朋友。17年来,我在孤独里穿行,单调而乏味。每次下了晚自修,我便习惯性地去学校附近的那家红茶坊,那里是通宵营业的。
我孤独地坐着,要一杯红茶,默默地喝,听着温暖的音乐,看着进进出出的人。这时,我莫名地就会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城镇里。父亲是个中学老师,很受学生爱戴。母亲是个个体户,摆地摊卖一些衣服。闲暇里,他们便带我去集市尽头的那些小食铺吃东西。我最喜欢吃烤羊肉串,父亲则喜欢吃油炸的香菜,母亲喜欢水煮豆泡加点辣椒。3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开心地吃。当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尽管家里不是很有钱。
不过,那些都是我5岁以前的事情了。
5岁以后,一切都变了。
我8岁起住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到现在已经有10年之久了。大约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这里就开始有那么一间红茶坊了,我也便是在那个时候就开始认识红茶这种东西了。我觉得红茶会给人温暖的错觉。
我15岁生日那天,没有任何人为我庆祝。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记得以外,不会再有任何人记得了,包括母亲。她天天——也许是这一辈子都有永远也忙不完的事情。
母亲可以把那些密密麻麻的账单记得清清楚楚,可她无法记住一个简单的生日——1月24日。她根本不记得在15年前的那一天,是她亲自把那个孤独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
那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那家红茶坊里呆了一个通宵。我叫了一杯又一杯的红茶,内心的孤独浸在红茶里,慢慢变得隐蔽。那夜,没有任何人来找我。
出了家门,我便径直往早点铺去了。
我有挑食的毛病,早点只喜欢吃蛋皮(一种由米浆和鸡蛋做成的食物)。在学校附近,这种东西只有一家早点铺里有卖。所以,我便成了那里的常客。也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桐。
当时,我刚上高三。夏末秋初的季节,不热不冷,早上也一样。那天,她穿一件黑白相间的短袖衫,纯白色的短裙,浅蓝色的凉鞋,乳白色的短袜,头发并不长,但是很黑很柔亮,低垂着遮去了半张脸。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苍白得让人联想到死亡。
她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粉丝,缓缓地走到我面前,坐下了。坐下以后才发现我的存在。于是她抱歉地笑了笑,接着问我那个位置是否有人坐了。我默默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之后我们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吃完了,我便先走了。
第二天,我又碰见她了。她还是那身打扮。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她的另外半张脸,左脸——斜扯着一道醒目的血痕。
她依旧是朝我笑了笑,只是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人坐那个位置了。也许她已经感觉到——我和她一样的孤独。吃完了,我依然先走了。只是她脸上那道长长的血痕,时隐时现地浮在我眼前。我的心莫名地有种疼痛的感觉。
第三天,还是我先到。不过我在那个位置上放了一些我的复习资料。我想,她一定会来的。一会儿她真的来了,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她有些尴尬。我赶忙拿开那些学习资料,然后对她说,我知道你会来的,所以特意为你占了这个位置,说着我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然后低声说,谢谢。
我们一边吃着,偶尔说上一两句话。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
“我叫桐。”她说。
“很好听的名字。”我笑。
“嗯,那是我妈妈的名字。”说着,她低下了头。眼神难以捉摸。
“我明白。”我说。我真的明白,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和她是命运相同的人。
“嗯……我想,你一定明白,”桐接着笑,“你呢?什么名字?”
“秦惑。”这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对陌生人说起自己的名字,轻描淡写地,连一丝激动的情绪也没有。我不是跟父亲姓,也不是跟母亲姓,我的名字是我5岁那年,母亲亲自为我改的。我不懂得它究竟有什么深意,只是每次提起的时候,我便情不自禁地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父亲扔下我和母亲,独自享受他的幸福去了。然后,我对父亲的怨恨就越来越深了。
“我们的名字有些类似的含义。”桐说。
“对。不过,或许本质并不一样。”这也是直觉告诉我的,我慢慢地明白了母亲为我取这个名字的真实意图。而桐的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她不愿意忘记自己的母亲。而我的母亲只是不希望我忘记对父亲的仇恨罢了。
“算了,我们都无法改变。”桐漠然。
“因为我们还小。”
“对。”
然后便没有再说什么了。我们是一起进学校的。临别时她告诉我她刚读高一。不过,她已经不想再念下去了。她说她要离开,离开这座城市!她说那些话的时候有点特别的激动,只是丝毫没有流泪的迹象。微风吹来,拂开她低垂的发丝,我便很清楚地看到她左脸上的那道深深的伤痕已经开始愈合了。
从那以后,我们差不多每天都在一起吃早点。有时候,我们也去那家红茶坊喝红茶,时不时地会向对方讲起自己的往事,还有正经历的无奈与悲伤。不过,有些事情,即便不说,彼此也都已经明白了。因为我们都有相同的命运。
桐在7岁那年,母亲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父亲再婚,她便有了继母,还有了一个弟弟。我那时想是不是所有的继母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习惯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亲生儿女得到不一样的幸福。那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无奈。桐告诉我说,她左脸上的那道伤痕就是上次继母用皮带抽打出来的。原因是,她忘记了给弟弟倒洗脚水。
我相信,她的伤痕绝对不只是脸上的。
愈合的和没有愈合的。但是,我知道,桐心灵上的伤痕是一辈子也无法愈合的。
只有命运相同的人,才能体会到我们的辛酸。然而,我们能给对方的也只有安慰罢了。
又一次模拟考试结束了。
浸泡在题海里的孩子们,骤然间抬起头来,企图偷偷地做一个深呼吸。可抬起头以后才发现,自己早在踏入校门的那一天便已经退化成了海里的鱼,离开了水便无法呼吸。考试考试,做题做题,我们就是这样盲目地活着。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午夜,蓦然间发现自己曾经还是人类。不过,那个自己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锈迹斑斑了。
下晚自修的铃声响了。大家漠然地走出了教室,谁也不曾向谁告别。
我抬起头,环顾着整个教室,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于是,我也提起书包,走了出来。轻轻地踩着脚踏车,走在那条荒凉的长街上,总感觉是自己把自己遗弃了。秋风起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长街两边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当我走到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的时候,却看见有个人蹲在那里哭泣。那声音很熟悉——是桐!我急忙停了下来。
“桐。”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说下面的话了,只是默默地望着她。然后我看见她那张伤痕已经愈合的脸上又多了5道鲜红的手指印,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我将她拥在了怀里,轻声说,别哭了,桐,别哭了,一切都会好的。可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我也哭了。这是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落泪了。我所有的泪水从5岁那年便开始冰冻了起来,在这样一个秋凉的深夜开始融化。
“那个三八婆!”桐咬了咬牙说。
“好了,慢慢会好起来的。”我说。
“你现在要回去了,对不?”她幽幽地问着。
“不,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走不动……”桐哽咽着。原来她右脚的脚踝扭伤了。
我扶着她上了脚踏车。我要带她去江边,企图让那里的宁静抚平她心底所有的伤口。
我们呆愣在赣江边,任凭秋风吹拂凌乱的头发。江水徐徐地流动着,发出懒懒的声音。一弯冷月,在水一方,孤独而冷清。
“那月是黑色的。”桐说。
“嗯。”我应着。我知道,月并不是黑色的,只是我们的脑海里有太多黑色的记忆,永远也无法抹去。那是我们的命运,被岁月搁在与世隔绝的角落。
“我要离开这座黑色的城市!”桐忽然声嘶力竭地喊着。声音从此岸传到彼岸,又从彼岸回到此岸。然后,我看见月光下的桐,她已经泪流满面了。看着这样的她,我默默地低下了头。
“可你还小,先把书念完,好么?”我沉默了一阵,低语着。
桐转身,望了我好一阵。眼神里有种难言的绝望,欲言又止。然后,我们继续沉默,望着冷月沉落在江水之中。
桐还是选择离开了,在第二年百花盛开的春天里。
那天午后,我正在家里看着电视里一个无聊的电影。这时,桐来电话了。
“我买好了去南方的火车票,下午就离开。”她说。
“你决定了?”我问。
“无所谓决定,必须离开。”她苦笑。
“我去送你,我下午不上课了。”
“那么,校门口红茶坊见。”
“好。”挂了电话,关掉电视,我便赶紧出去了。
桐已经先到了。打扮依旧是我们初识时那样。相对望了望,只是无语。我们默默地走了进去,里面放着陈慧娴的《红茶馆》。
我们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每人要了一杯红茶。
“红茶给人温暖的错觉。”桐幽幽地说。
“对,错觉。”我点了点头,“我们有相同的命运,所以都喜欢那种让人心寒的温暖。我曾经这样去描述红茶的味道——喝着喝着就有种想自杀的念头,你再舔舔自己的嘴唇,可以感觉到血的腥味。”
“遥远,充满幻觉。”桐猛喝了一口,接着说。
“有时候像暮色里的列车,一声长笛鸣起,从远方飘来,再往远方飘去。当它经过你身旁的时候,你发现里面坐着的那些人是那么的盲目,盲目得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死去。”我低低地说,感觉像呓语。
“你很久以前就开始喝这东西了?”她笑着问。
“你不是也一样?”我说。
我们都笑了。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喝着。
红茶坊。外面的人冷漠地走了进来,里面的人冷漠地走了出去。我相信,尽管我时常出现在这里,但认识我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几乎没有。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是那种不太容易让人记住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那种根本就没有人记住的人。
红茶,是种能给人温暖错觉的东西,所以很多人爱它,包括我和桐。不过,我们和很多人不一样,我们要的不是那种错觉。
“你准备去南方的哪座城市?”我看了桐一眼问。
“你想知道?”桐笑了。
“嗯,想知道。”我向服务生再要了一杯红茶,那已经是第十三杯了。
“你会想我?”她依然笑。
我不语。
“从第一天认识你开始,我知道,将来如果我离开,你一定会想我的。我也相信,你应该是惟一会想我、惦记我的人。所以,我曾经努力地让自己不要离开,可我失败了。”桐漠然地望着我说。
“我们是命运相同的人。”我说。
桐低下头,然后我发现她的眼眸里含着一丝泪水。我还想再说些什么,不过,到底还是沉默。我们再一次沉默,那一次我们都似乎闻到了血腥的气味,遥远而临近,陌生而熟悉,虚幻而空灵。我想,这也应该是彻底的沉默了。
我们起身,走出了红茶坊。桐走在前面,我紧跟着。我忽然有种特别的感觉,是担心与恐慌。街道上的车辆匆忙得让人窒息。这让我想起了某个心理学家所描述的自杀意念。
“秦惑,你说,这世界上什么花最美丽?”桐扭过头问。
“雪花吧,苍白而寂寞。”我应着。
“不,是血花,红得让人晕眩,也是最苍白最寂寞的花。”桐说。
“为什么?”
“因为一生只绽放一次!”
桐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人却已经像风一样飘向了街道的中间。一辆大型货车急驰而过,然后整个世界变得死寂。死寂。
我,还有很多的路人都呆愣着。微风轻轻吹过,一种绝望的味道扑鼻而来。
宽阔的街道上,桐横躺着。无数的花瓣随风飘落,飘落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许久,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惋惜。惋惜。惋惜。
慢慢地,围观的人散开了。散开了。散开了。
红茶坊里飘出的依旧是陈慧娴的《红茶馆》,进进出出的人们盲目而孤独。我摇了摇头,依旧呆愣着。呆愣着。呆愣着。
几个月后,我也离开了那座城市。
第57篇、那时青春熬人

毕业那年,与寝室的三个兄弟一块儿租房住。那时,就业形势已不乐观。离校时,我们都还没找到工作。
一间房,挤了两张床,中间只余半米过道。两张一米宽的小床,每一张都要挤两条汉子。睡觉需要卧如弓,里面那个梦中翻个身,另一个就得滚到地上去。刷牙洗脸在楼道里的公用水池,做饭用的煤炉便放在门口。吃饭基本上都是下面条。毕业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以部落群居的形式凑合着。
找工作的过程是焦虑而毫无诗意的。前半个月还乐观,面对人才市场眼花缭乱的岗位,挑挑拣拣,信心百倍地投简历,用手蘸凉水梳理头发迎接面试。城市不大,很快,好点的企业就被过滤一遍,但始终没有一家公司与我们眉目传情。心冷了,本来就空的钱包更是即将山穷水尽。
这时,瘦瘦小小的老六找到了工作。他每日早早起床,晚上很晚才回来。谁也不知道小六千的是什么工作,他没告诉我们,但我们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肤色被晒得像黑炭,躺在床上就打呼噜,怎么推都不醒。半个月后,他领了600元薪水。我们很是羡慕,纷纷要求他帮我们引荐一下。他只是说:“这活儿你们不会干。”我们仨很气愤,但小六虽然在这点上自私,他挣的钱却是大家一起花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秋深风冷时。小六一个人干活,养活我们四个人。他的勤劳,让我这会儿想起来都有点汗颜。他工作回来,放下买来的面条、鸡蛋,把锅放到火上,抓起扔在地上的衣服便洗。
老五是最早颓废下来的人。父母时而接济他一点儿,他整天窝在房间里租了成摞的武侠书看。他最热衷的事,就是晚上吃了饭拉着大家打牌。他悄悄告诉过我,工作的事,家里人正在帮他跑,有了眉目他就回去。
老三则白天跟我一块儿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去附近的广场跳交谊舞。他的舞技很出众。一天晚上,老三整夜未归。次日清晨,他告诉我们他艳遇了。那女人离异,有房子,迷恋他的青春气息。于是,老三成了最先搬出去住的人,从此我睡的床空了一半。老三走时,哭得稀里哗啦:“兄弟们,我这算不算卖身求荣啊?”
以后的夜里,老五哗啦哗啦玩着扑克,很黯然地嘟哝:“真没意思,连打牌的人都凑不齐了。”老六在过道里下面条,我拿着电话本翻看白天投过的岗位记录,心里空落落的。
老六失业时,我和老五才知道,他干的活儿是送水工。为了多挣点钱,他往往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老六说:“不多挣点,兄弟们连饭都吃不上了。”他挣下的血汗钱大多变成了面条,有时还有点小酒,都装进了我们的肚子里。
那年的雪来得很早。刚进11月,风就刀片一样割耳朵,薄薄的被子无法御寒。我和老六最先送走了喜滋滋的老五。他父亲打来电话,说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帮他进了县电力局。看着老五踌躇满志地坐在长途车上朝我们挥手,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落下来。我和老六都属于没有退路的人,退一步就是脸朝黄土。
后来,老六找了家销售公司做业务,被外派到别的城市开拓市场,我则有幸进了一家小公司的策划部。将他送上火车那天,雪仍在下。老六拉开车窗喊道:“哥,你要保重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悲凉。
回到曾经人声鼎沸的小屋,我呆呆地坐了很久,却在枕头下发现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是老六留给我的。
那个晚上,我冒雪走到街上,找到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家是没有电话的,我打到邻居家,邻居再去叫我妈。妈妈过来接电话时,我的牙齿已经在激烈颤抖了。我强忍着心底的辛酸对妈妈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别操心。”泪水却止不住流下来。
如今,小六已经在江城买房定居,他的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老五在单位成为骨干,而我,也在这座城市衣食无忧。
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
第58篇、特克斯的眼睛

埃里克•西尔觉得,这只卧在他脚旁瘦骨嶙峋的小狗也许只有五周大。这只杂种母狗半夜被人扔在西尔夫妇家前门口。
“不要说了,”埃里克对他的妻子杰弗里说,“回答是绝对的‘不可能’!我们不打算养它。我们不需要再养只狗。若真要养,就养只纯种的。”
“我们不能就这么把她扔在门外,”杰弗里哀求道,“我把她喂饱,给她洗澡,然后给她找个家。”
小狗站在他俩中间,好像知道他们在决定她的命运,瞅瞅这个,看看那个,试探性地摇了摇尾巴。埃里克注意到,虽然小狗瘦骨伶仃,全身的毛没有光泽,但那双眼睛却明亮而又充满活力。
埃里克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你想照顾她,随你吧!不过你要明白这种海因茨杂种狗,我们不需要。”
杰弗里把小狗抱在怀里,然后和埃里克往房子里走去。“还有,”埃里克接着说,“过几天再让她到特克斯那里。不要再给特克斯添麻烦了,他已经够辛苦了。”
特克斯是只牧羊犬,西尔夫妇把他从小养大,现在已经6岁了。他是由澳大利亚牧场主培育的品种,特别温驯纯良。他的窝里已经有了一只黄猫,但腾出地方给这只被西尔夫妇叫做海因茨的新来的小狗,他还是很高兴的。
海因茨到家没多久,西尔夫妇便发现特克斯的视力越来越差。兽医认为特克斯患了白内障,也许可以通过手术去除。但是达拉斯眼科专家给特克斯检查后认为,白内障只是导致他视力衰弱的部分原因。专家在当地大学的兽医学实验室为他预约了门诊。实验室的医生们判定特克斯早已失明,并解释道,即便发现得早,药物或手术都不可能阻止或延缓他的视力衰退。
回家的途中,西尔夫妇在谈话中想起,其实在几个月前,他们看到过特克斯如何在黑暗中生活,现在他们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特克斯有时会撞到开着的门,或者鼻子会撞到铁丝围栏上;为什么他总是沿着石子道走动:因为如果走错了路,他还可以摸着走,直至再回到石子道上来。
西尔夫妇为特克斯失明的事忙碌着,弹指间,海因茨已长得胖嘟嘟的,活泼好动,那身深棕黑色的毛已变得健康而有光泽。
显然,这只德国杂种小牧羊犬很快就会长成大狗,再和特克斯及黄猫住在一起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一个周末,西尔夫妇又在原有的狗屋旁建了间新的狗屋。
也就在那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看到海因茨跟特克斯玩耍时又是拉又是拽,以为是小狗爱瞎闹,但后来发现,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每天傍晚,当狗狗准备睡觉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咬住特克斯的鼻子,然后把他引进狗屋。早上,海因茨叫醒他,再把他带出狗屋。当两只狗靠近门口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肩膀引着特克斯穿过门口。当他们沿着狗圈围栏奔跑时,海因茨就在特克斯和围栏之间奔跑。未经任何训练或辅导,海因茨便充当起了特克斯的导盲犬。
“天气暖和时,特克斯就把四只腿伸开,睡在柏油车道上,”杰弗里说道,“车快开过来时,海因茨就拱醒他,使他脱离危险。许多次,我们都看见海因茨把特克斯从马路边推开。起初我们不知道他们俩能并排在牧场上奔跑的原因。后来有一天,他们陪着我遛马,我听见海因茨在‘说话’,原来她在不断发出轻轻的咕噜声,让特克斯在她旁边跑。”
西尔夫妇很是佩服海因茨。这只年轻的狗未经任何训练,就想方设法帮助、指引和保护她失明的同伴。
显然,特克斯不仅分享了海因茨的眼睛,还有她的心。
第59篇、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杰克把建议书扔到我的书桌上——当他瞪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他的眉毛蹙成了一条直线。
“怎么了?”我问。
他用一根手指戳着建议书。“下一次,你想要做某些改动的时候,得先问问我。”说完就掉转身走了,把我独自留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敢这样对待我,我想。我不过是改动了一个长句子,纠正了语法上的错误——这些都是我认为我有责任去做的。
并不是没有人警告过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的前任——那些在我之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人们,称呼他的字眼都是我无法张口重复的。在我上班的第一天,一位同事就把我拉到一边,低声告诉我:“他本人要对另两位秘书离开公司的事情负责。”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轻视杰克。我一向信奉这样一个原则:当敌人打你的左脸时,把你的右脸也凑上去,并且爱你的敌人。可是,这个原则根本不适用于杰克。他很快会把侮辱人的话掷在转向他的任何一张脸上。我为他的行为祈祷,可是说心里话,我真想随他去,不理他。
一天,他又做了一件令我十分难堪的事后,我独自流了很多眼泪,然后,我像一阵风似的冲进他的办公室。我准备如果需要的话就立即辞职,但必须得让这个男人知道我的想法。我推开门,杰克抬起眼睛匆匆地扫视了我一眼。“什么事?”他生硬地问。我突然知道我必须得做什么了。毕竟,他是应该知道原因的。
我在他对面的一把椅子里坐下来,“杰克,你对待我的态度是错误的。从来没有人用那种态度对我说话。作为一名专业人员,这是错误的,而我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也是错误的。”我说。
杰克不安地、有些僵硬地笑了笑,同时把身体向后斜靠在椅背上。我把眼睛闭上一秒钟,上帝保佑我,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我想向你作出承诺:我将会是你的朋友。”我说。“我将会用尊重和友善来对待你,因为这是你应该受到的待遇。你应该得到那样的对待,而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对待。”我轻轻地从椅子里站起来,然后轻轻地把门在身后关上。
那个星期余下的时间里,杰克一直都避免见到我。建议书、说明书和信件都在我吃午餐的时候出现在我的书桌上,而我修改过的文件都被取走了。一天,我买了一些饼干带到办公室里,留了一些放在杰克的书桌上。另一天,我在杰克的书桌上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希望你今天愉快。”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杰克又重新在我面前出现了。他的态度依然冷淡,但却不再随意发脾气了。在休息室里,同事们把我迫至一隅。
“看看你对杰克的影响。”他们说,“你一定狠狠责备了他一通。”
我摇了摇头。“杰克和我现在成为朋友了。”我真诚地说,我拒绝谈论他。其后,每一次在大厅里看见 杰克时,我都会先向他露出微笑。
因为,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在我们之间的那次“谈话”过去一年之后,我被查出患了乳腺癌。当时我只有32岁,有着3个漂亮聪明的孩子,我很害怕。很快癌细胞转移到了我的淋巴腺,有统计数字表明,患病到这种程度的病人不会活很长时间了。手术之后,我与那些一心想找到合适的话来说的朋友们聊天。没有人知道应该说什么,许多人说话语无伦次、颠三倒四,还有一些人忍不住地哭泣。我尽量鼓励他们。我固守着希望。
住院的最后一天,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原来是杰克。他正笨拙地站在那里,我微笑着朝他招了招手。他走到我的床边,没有说话,只是把一个小包裹放在我身边,里面是一些植物的球茎。“郁金香。”他说。我微笑着,一时之间没有明白他的意思。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第60篇、花香
我常常郁闷。在油菜花盛开的时节,我就去学校后墙外的一片油菜田——在那儿坐上半天。面对着被风卷起的滚滚花涛,我被忆海温暖的泡沫淹没了。馥郁的气息扑来,冲入口鼻,浸入心肺,渗入心灵尘封的角落,我便看见一朵嫩黄的小花倾吐芬芳。
我的小镇。
我的田野。
女孩天性喜欢手拉手,以手心的灵犀传递依赖与信任。我和毛毛拉着彼此的小手在乡村小路上来来往往走了6年,在那条小路上走过了我们的小学之旅。清晨麻雀以啁啾之鸣赞我们的勤勉,晌午阿波罗以雷霆之钧锻炼我们的心灵之钢,黄昏柔和的风为我们洗去一天学习后的倦怠。我们在夕阳的庇护下放开嗓子说笑、歌唱,田野上回荡风铃串串脆亮的和音。小镇的天空永远高远明净。夕阳给苍穹镀上玫瑰红,晚霞在暮夜中燃烧,高山、大海、花、鱼、鸟、兽在九天之外被赋予神奇的意境。我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像面团一样发酵,在散发着泥土清新的田野上分享大自然馈赠的神奇礼物。毛毛是快乐的,我是幸福的,我们才是无忧无虑的天使。
镇上的孩子对露天电影怀着一种近乎狂热的激情。我们期待电影胜过杨树瞭望春风的焦躁,麦苗渴望甘霖的热切。放露天电影的那一天是镇上人的节日——那个时候买得起电视的农家真是凤毛鳞角。因为对于节日人们历来总是怀着一颗激动的心。不论是酷暑还是寒冬,这些在日头底下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耘土地的人早早吃过晚饭,家家户户携老带幼,三五结伙自觉集中到放映地点,争取占据有利地盘,力求最佳视觉和听觉效果。我往往饭吃到一半就从家里溜出去与毛毛碰头。两个小姑娘紧紧拉住对方的手在密匝匝的人堆里冲突就为占据前排位置,我们天使般的笑靥足以消除被我们惹火的人的怒气。等待是漫长的。挨到放映开始,我的脉搏才正常跳动。成年人评价电影,谈主题,讲高度,评估社会价值。可在那心灵喷射清泉的季节,我们只管热闹,痛快。战斗片激烈的枪声揪心扯肺,血液在血管中奔涌沸腾。头上扎白毛巾的游击队员被鬼子穷追狠堵,我全身汗毛直立,寒气从脚心直窜头顶。幸而上帝一仁慈,他们就化险为夷了。冲锋号响彻云霄,小日本被打得丢枪弃炮,抱头鼠窜,什么叫落花流水!我们被淹没在一片叫好声中。我们不懂什么是民族荣辱,什么是国家利益,不明白什么叫汉奸卖国贼,可我们却清楚我们的感情站在哪一边。当然偶尔也放爱情片,那些关于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誓言,那些凄凄惨惨的情节和画面使多愁善感的女人涕泪横流。成人的童话。一放这类片子,一群小孩便在人堆里捉迷藏,因为这些片子总是慢吞吞不知所云,没劲透顶。在点缀着宝石的神秘夜幕中,我们纵情欢笑,挥霍着人生之初的童真与美妙。
我步入初中以后懂得用功,知道竞争,野劲有所收敛,但毛毛家的小花园总是诱惑我,尽管那种庸俗的花香使我头晕。我们在花架下窃窃私语,交换彼此的小秘密,害怕星星看见,担心风儿嘲笑。在开始懂得秘密这个词时,两个小姑娘就用行为来诠释它了。
在高中,我以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咀嚼堆积如山的课本和复习资料,为的是稳稳当当走过那座挤着千军万马的独木桥。我每分每秒闻着恶心的油墨的气味,身心疲惫。毛毛在我快高考时送来一只香包:红缎子底、鲜绿的草,两个小女孩手拉手漫步其上。针脚细密匀致,走线利落到位,一幅传神的作品。一嗅,一缕清香飘进鼻孔,像我书里的干花一样所独有的带点苦的香。毛毛说这是她做的第六个,还算满意。我眼前晃动着绣针、丝线,眼睛热辣辣的像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我该说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呢。任何语言也表达不出我复杂的情绪。此时毛毛已是待业青年,她多次给我送补品,我们聊过去的小镇的日子。翻开昨日的记忆,我们的友爱如一丝油菜花的清香留给泥土,亘古萦绕,风吹不散,雨淋不湿。毛毛把她的爱和祝福缝进了香包。
我怀着天意弄人的遗憾离开了我的小镇去上离我梦想十万八千里的大学。那时油菜花开得正火。毛毛在同一天去了上海。我没来得及给她送去祝福,毛毛已经只身一人去那个只有钢筋混凝土的都市自谋生路了。抬头凝望苍茫的泼墨的天空,我默默地说:我的朋友,快乐时,忘记我,彷徨无助时请记起我。
我生活在所谓天之骄子云集的校园里,心灵像废弃的城堡。我的周遭是冰冷的石灰墙,冷漠的眼神,骄傲的面孔,虚情假意的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脚步。我只有玩伴,没有朋友;跟人只谈交情,不提友情。我对“友谊”这个字眼满怀着敬畏与感激,在我生命滑翔过的轨迹上,我把它留给我缝存在香包里的回忆。

第61篇、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那时,他刚进厂跟我当学徒,对车间的什么东西都感到新鲜,常尾随我身后,师傅长师傅短地问个不停,一脸真诚,童稚未消。我一直称之为小弟。
小弟因母亲病故顶替进厂,之前曾在体校学体操。他两臂粗健,胸肌凸显,那正是生命力旺盛的张扬。发电厂远离市区。那时文艺生活还比较单调贫乏,周末能看一场露天电影便是生活中最大的享受。少年人性急,吃过晚饭便早早地扛着条凳到电影场抢地盘占位子。等我姗姗来迟赶到时,小弟早有些等得不耐烦,远远挥手招呼我。我们那时正是从联邦德国电影《英俊少年》中记住了那些优美的插曲。尽管电影里的国度离我们十分遥远,有些内容我们还看不懂,或者说理解不透。
我好静,下班后就躲进宿舍,躺在床上看书。小弟好动,吃过晚饭就不见踪影。我知道当地农村有一著名的拳师,那是小弟顶礼膜拜的英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都换成了烧酒孝敬给这位老拳师。小弟仗着练过体操有基础,投身老拳师门下,每天苦苦练功。回来后累得浑身散了架一般,倒头便睡。我便拾起他扔到地上散发着酸臭的衣服,到水池边为他淘洗干净。
后来我考上大学,毕业分到市机关工作。小弟常来看我,每次都要表演一套拳脚。我知道他在武术界已小有名气,在市里获过几次大奖。
一次小弟带来一副怪模怪样的兵器向我炫耀,说这是虎头钩,过去只有大侠才能拥有,是二叔的看家兵器,从不示人,现终于传给他了。那神情就像孙悟空得到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三九寒天,我穿羽绒服还冻得打战,他只着一件薄薄的运动衫,前胸鼓鼓的,额头冒着热气。二叔就是那位老拳师,在行将就木之前将最后的绝招传给这位痴迷的武术爱好者。
后来的一天,小弟的姐姐托人带信告诉我,说小弟不行了。不行是什么意思?当我赶到医院时,被眼前所见惊呆了:躺在病床上的小弟形销骸瘦,皮肤蜡黄,两眼深陷,无神的眼睛茫然地望着我,无力地摇下头,如同在秋风中摇曳的一片枯叶。
原来,两年前发电厂大修时,小弟突然晕倒在汽轮机旁,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到南京、上海的大医院都看过,已无药可治。我告诉小弟,目前外国已经能做换肝手术,就是将车祸死亡或死囚的肝脏移植到患者身上,病人即可获得新生。这种医疗技术要不几年我们国内也能掌握了,你不要灰心。小弟眼睛一亮,即刻又黯然了。
姐姐为他打开床头的录音机,一支舒缓沉郁的大提琴曲在病房弥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是电影《英俊少年》里的插曲:“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在原野悄悄开放,你的心不要过多惆怅……”
当夏日的玫瑰正悄悄开放时,我的散文集《与梦同行》出版了。该书被市《都市晨报》评为优秀图书奖。颁奖仪式就在微山湖畔举行。在去领奖的路上,路过发电厂,我又看到了那熟悉的厂房。发电厂现在的规模比以前大了几倍,围墙后边的山冈上草木葳蕤,那里长眠着我心中永远的英俊少年。
山冈上的野玫瑰每年都会悄悄开放,它在慰藉着怀念者的最后惆怅。

第62篇、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
玫瑰并不一定要畏缩、自卑,只要心中宽容乐观,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开满玫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哦,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的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这些女孩子值得骄傲和喜欢幻想的东西,只会让我自卑、孤独和伤感。我渴望别人的理解和关怀,渴望有人越过我毫无光彩的脸真诚地感受我火热的内心。
这一切终于不可置信地实现了——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子用灿烂的微笑在我少女的花园里洒满珍珠般的光芒。
数学系召开第一次全系会议,会上宣布了系里录取成绩的前三名。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二名,心里不觉涌动着一股惊喜的安慰。可是这一点可怜的骄傲却被大家的目光从敬佩迅速转为惊讶而扫除了。
我低着头,比挨批评还难受。散会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我故意留在后面,准备只有我一个人时再走。
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看见是“第一名”。他笑起来很文雅,让人不能不感到亲切。但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下:“你是谁?”他的嘴角浮起一抹更浓的微笑:“我是97计算机专业的乔阳。”我的心一沉,他和我是一个班。在学习上我一向独占鳌头,现在明明地多出了一个竞争者,我心里不觉生出一股敌意。他仿佛对我的“巨变”毫无察觉,仍旧和颜悦色地问:“你呢?你也是97的?”我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嗯”里全部是胜过他的决心。
在班里我很怕跟人接触,而坐在我前排的乔阳一下课就转过头来问东问西,常常弄得我窘迫不安。我不知是因为我不能给他骄傲女孩的感觉才使他坦然自若地跟我接近,还是因为他想借此“侦探”我的学习状况。总之我不太相信他的善意,我的长相决定了我没有这么宽容的心。
一次自习课上,我又拿出了心爱的《红楼梦》。不是没看过而是因为总看不够。乔阳转过来,他很随意地从我手里拿过书,然后笑起来:“这么唬人,我看你都伤感成林妹妹了。”“我?林妹妹?你开什么玩笑?”羞愤的眼泪直往外涌,他竟这样戏弄我!我知道自己丑,可他也不能含沙射影地说我东施效鳖呀?乔阳吓得手足无措,面带尴尬不住地说:“对不起。”我伏在臂弯里,久久不肯抬头。
说实在的,与乔阳的频频接触虽使我窘迫,但并不反感,尤其想到那么出色的男孩单单喜欢跟我接触,心里便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和虚荣。可我没料到他根本就不尊重我。我发誓不再理他。
此后乔阳频频转头,但一看见我阴沉的脸便欲言又止。有一次他转过头来无声地想拿我桌上的一本书看一看,我一把握住,满脸愠怒。他毫不介意也不放弃,无奈我只得松手。乔阳送回的书里多了一封厚厚的信:“溟蒙,系里第一次开会,我就佩服你,一个女孩能考出那么好的成绩,需要付出多少汗水,拥有多少坚强!可是我从你脸上没有读到一丝应有的自豪,也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你的朋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待你,你在我心里总是和谐而美好的。请你不要让自卑的海浪将你重重包围,抛开一切顾虑,相信自己的能力……”一时间我的眼泪恣意流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么大的鼓励和安慰。
期中考试我稳拿第一,乔阳不得不屈居第二,这使我在扬眉吐气之际略有不忍。但乔阳却大度地微笑着冲我竖起了大拇指。一段干戈就这样轻易地化作了玉帛。此后,我和乔阳一起下棋,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嘀咕某某老师的讨厌,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可这些简简单单的俗事里也隐含着危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并期望整天跟他在一起。强烈的感情和内心的无望时时噬咬着我的坚强,脆弱的我甚至听到一首伤感的歌都要泪流满面。有一次我梦见乔阳不知为何打了我一个巴掌。我哭着用力划开了手腕,汩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梦。我惊悸得满身冒冷汗,我想我这样的丑八怪喜欢他连老天也会在冥冥中惩罚我。有时我又天真地想我可以为他去整容,只要他肯等我,于是我开始积攒每一笔稿费。可现实还是彻底地把我从想入非非中击醒了。
一次去收发室取信,隔着密密匝匝的长青藤,我听到乔阳和他的老乡在谈话。依稀有一句“溟蒙”,让我立时支起了耳朵。我终于明白他的老乡是想确信一下他是否在跟我谈恋爱,又想明白为什么偏偏选择丑陋的我。乔阳的话一句句落在了我等待判决的心里:“我和她只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她需要友谊,对她来说一份真正的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我想帮助她让她有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期中考试我故意做错题就是想让她考第一,让她有一份战胜自卑的力量……”我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了,可我心里却是感动的,温暖的。
年终我和乔阳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两人的奖学金加起来足有2000元。我和他在一家饭店美餐了一顿。餐间有位卖花小姐经过,看看我看看乔阳,似乎在一刹那被我们之间的关系搞昏了头。但为了生意她还是试了一试:“先生,给小姐买一束花吧。”这个“小姐”说得迟迟疑疑,但我快乐的心情已不再计较它。乔阳付给她5元钱,挑了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微笑着递给了我。伸手接花时,我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是一支与爱情无关的玫瑰,却是我生命里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一首友情绝唱。

第63篇、在那最西的地方…
鱼,血痕
一年级的儿童节,记忆中是撅着小嘴度过的。
因为央求妈妈给我买只小金鱼和一个玻璃缸,可她却说我还小,养不活它们。任凭怎样的哭闹都没有得逞。这件事很快过去,不谙事的我根本没将它放在心上。毕竟,蕾丝衣裙的魔力委实比鱼儿要大得多。
六一过后的某天夜里,依稀听到隔壁东子哥哭叫的惨烈声音。具体因为什么,迷迷糊糊的也没听清,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美梦。
第二天一早,在小院的拐角处。他捧着一个蓝色的玻璃缸,微微的蓝倒影在他的眸子里,清澈而忧伤。一只披着彩色鳞甲和扇形尾翼的小鱼在水里兀自的游着。他说,给,这是哥给你的。
透明的水缸影射出一双无数血痕的手掌,他咬着嘴唇浅浅莞尔。
眼睛被一层雾霭遮住,碎小珠子从眼角泛溢而出。为了一条鱼和一只破鱼缸,他竟然逃学到水塘去捞鱼,而后省下好几天的早餐钱买了一只蓝色的水缸。
暗紫色的血痕好象深深的印记刻在了我童年的心底,怎么也抹不去。
默别
六年级,我们一家从小院搬走了。东子哥没有来送我。
望着小院里高高的老槐树,斑驳的树影从缝隙间调皮的挤进来,洒在我的脸庞,暖暖的。长满苔藓的洗衣台落寞的倚在墙角。还记得,曾经和他常常坐在这个冰冷的板子上看午夜的星星。他说那颗最亮的星星叫小然。我的名字就叫小然。
东子哥说,长大了他要做警察。他要保护我,不让我受欺负。我微笑着仰望布满繁星的苍穹,小小的幸福被贮藏在了遥远而美丽的星球上。
青涩的碎片一幕幕蔓延开来,禁不住到处搜索他的身影。他似乎故意躲起来不让我看见。其实只是想问他一句,你说话还算话么?你还会做警察么?还会保护我么?
屋子搬空了,心似乎也空了。抹去眼角的湿润,凝视那扇熟悉而一动不动的木门,在心里与他话别。
刺青
之后的一年里,我们象断了线的风筝,在彼此心里越走越远。他的样子开始浑浊,做不做警察似乎也和我毫无干系了。
那年我初一,他高一。
朋友小阳和东子哥在同一所中学。直到我在尘舞飞扬的操场上看见他时,才知道。
他比以前更加瘦弱,脸庞里透着一丝和他不太相符的隐忍。看见他过来时,思绪顿时波涛汹涌。近了,站在面前的他,却是那么的陌生。手臂上的一块动物刺青,宛如胸口上的一块疤,一旦揭开就会血流不止。和先前的血痕比起来,难看了好多。
我们只是尴尬的互相问好。他身后的女子涂着鬼魅的妆容,用一种挑衅的眼神注视着我。
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他,他小心的对折一下,然后和那个女子幽幽离去。
面对刺青,面对那个鬼魅的女子,我想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心里堆砌了一道高高的城墙,横跨在我们中间。
玩笑
后来,听妈妈说。东子哥的爸妈离婚了,家里败得一塌糊涂。叔叔整天酗酒打他骂他,阿姨变卖掉一些财产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读到高二时,他休学了,在社会上闲混,到处替人收帐。
末了,妈妈紧张的补上一句,以后离他远点,别和他来往。
听到这里,我才发现刻在他脸上的隐忍到底是什么?
警察与贼的故事好象是老天和我们开的玩笑。我想,就算再美丽的彩虹也构筑不起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
家里常常会接到一声不吭的“骚扰”电话,只有短短的一分钟,对方微弱的呼吸声能够清晰的充溢在耳畔。也许因为小时候对承诺固执的守侯,在缓缓流走的日子里,心底的某个角落已经将这个做“贼”的家伙给掩埋了。
对不起
高三毕业那年,接到了他唯一的电话。
之前,在这个宁静的小城里他好象蒸发了似的。接通电话的时候,他哽咽了。一个男子在电话里失声痛哭,除了说对不起还是对不起。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听到他哭泣的声音,想象他泪水连连的脸庞。眸子里满是我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我说,哥你回来吧?这里也是你的家啊!
电话断了,只剩下刺耳的忙音。
最西
他判了刑,坐了三年牢。曾经去看过他,可狱警说他不愿意见我。写给他的信也全被退了回来。一年前听别人说,出狱后,他去了茫茫大漠,中国最西的地方。怎么想也想不出他去那里的原因。或许小城已经没有他可以留恋的东西。
时常看到小区里的孩童闹闹嚷嚷的样子,都会忆起曾经那双布满血痕的手掌,那条小鱼,那块碍眼的刺青,还有那个说要做警察保护我的男子。
仰望蓝色的天际,只想轻轻问一句。
东子哥,你到底在哪儿?

第64篇、好朋友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有一个美国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积累了上千万的财富。有一天,重病缠身的他把十个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公布了他的遗产分配方案。他说:“我一生财产有1000万,你们每人可得100万,但有一个人必须独自拿出10万为我举办丧礼,还要拿出40万元捐给福利院。作为补偿,我可以介绍十个朋友给他。”他最小的儿子选择了独自为他操办丧礼的方案。于是,富翁把他最好的十个朋友一一介绍给了他最小的儿子。
富翁死后,儿子们拿着各自的财产独立生活。由于平时他们大手大脚惯了,没过几年,父亲留给他们的那些钱,就所剩无几了。最小的儿子在自己的账户上更是只剩下最后的1000美元,无奈之时,他想起了父亲给他介绍的十个朋友,于是决定把他们请来聚餐。
朋友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美餐了一顿之后,说:“在你们十个兄弟当中,你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我们的,为感谢你的浓厚情谊,我们帮你一把吧!”于是,他们每个人给了他一头怀有牛犊的母牛和1000美元,还在生意上给了他很多指点。
依靠父亲的老友们的资助,富翁的小儿子开始步入商界。许多年以后,他成了一个比他父亲还要富有的大富豪。并且他一直与他父亲介绍的这十个朋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就是美国巨商费兰克·梅维尔。
成功后的梅维尔说:“我父亲告诉过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钱都珍贵,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恒久。这话一点也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能给人一时的快乐和满足,但无法让你一辈子都拥有。而友谊和朋友却能给你一生的支持和鼓励,让你终身拥有快乐、温馨和富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笔最大的财富,也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摘自《演讲与口才》)
第65篇、第一片绿色

新兵小杨上山已半年有余了,今天是第一次下山。
卡车沿着蜿蜒的盘山路一步步降低海拔高度,车上,战友们的呼吸越来越感到顺畅。
高入云端的雪山垭口有一座被称为“天屋”的边防哨所,驻守着一个班。老班长郁江南被批准复员,今日下山到连部集中。副班长周勤及开车的老兵盖国强,带着新兵小杨也一起下山,为老班长送行。
海拔高度己从4500米降到2800米,小杨长长地深呼吸,真想唱一支歌。这时,老班长开言,兴致勃勃地宣布了一条好消息:军区文工团小分队今晚在团部礼堂慰问演出,“天屋”哨卡分配到了一个看演出的名额。“我们车上这四个人都请注意集中精力,等会儿,谁先发现了路边的第一片绿色,看演出的名额就奖给谁。”
啊,绿色,自从小杨上了哨所,就再也没见到过了。放眼望去,四面八方全是终年不化的皑皑雪山。同全班战友一样,小杨在每次临睡前,最盼望的事就是能在梦中拥抱青山绿水。现在,随着气温的一度度升高,小杨早已在睁大了双眼急切地搜寻点点滴滴的生动活泼的生命之色了,不为争取去看慰问演出,就为实现半年多来的夜夜梦想啊!
看到了,看到了!小杨眼尖,第一个发现了挺立在悬崖绝壁上的一棵松树,那绿色的松针,宛如一朵朵耀眼的鲜花!“绿色!哈哈我看到第一片了!”情不自禁,小杨手舞足蹈喊出声来,喊出了两眼热烫烫的泪水。
“好,好,今晚看演出的名额就归小杨了!”老班长话音未落,副班长和盖老兵便立即应声响应:“小杨啊,你运气真好!”“是啊,我眼睛都瞪圆了,怎没抢到第一名呢?”
“不不不,”小杨急忙摆手,“虽然是我最先发现绿色,但老班长就要离队了,演出应当让老班长去看。”
老班长说:“我马上就要回到我的江南古镇了,还愁看歌舞演出没机会吗?沪剧,越剧,我们家乡可是戏剧之乡呀!”副班长和盖老兵也齐声赞同老班长的决定:“小杨呀,我俩明年也要复员了,可是你呢,守好咱‘天屋’,还任重道远呢!”“对呀对呀,既然是比赛眼力你得了第一名,公平竞争,你就不要推辞了!”
少数服从多数。盛情难却。晚上看演出时,小杨的眼前一次次浮现的是下山时发现的那第一片美丽的绿色。
次日,回哨所的路上,少了一个人。三位战友怅然若失,一边怀念着老班长,一边用凝重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与渐行渐远的绿色告别。汽车盘上雪线,与那最后一棵岩松挥手再见时,副班长和盖老兵的脸上更是写满了神圣与庄严。新兵小杨蓦然间全明白了:昨天下山时,老班长、副班长还有盖老兵,三个人其实都早就远远地看见思念已久的第一片绿色了,但他们都忍着兴奋,抑制着心跳,为的就是让新兵小杨发出第一声欢呼,把那难得的唯一的看演出的名额让给他……
泪水模糊了小杨的双眼,他站直了身躯,像一尊铁塔一样,向雪山,向雪山下的万里绿色,立正敬礼。
第66篇、你是我的天堂傘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67篇、男朋友与男性朋友的区别!
男朋友和男的朋友的区别
男的朋友:半夜会找你打电话聊天到很晚。
男朋友:半夜看你在网上会赶你下线。(当然你可以拗几分钟)
男的朋友:他会找你出去玩,叫你放弃正理或逃课。
男朋友:他会催你写作业,或者想要跟你讨论功课。
男的朋友:在你生病时,会讲好话关心你。
男朋友:在你生病时,他会关心你到很烦,而且逼你去打针。
男的朋友:他会尽量说好话来讨好你,你会觉得他很棒。
男朋友:他所说的话,都是关心你的,但通常像是在命令你,你会觉得他干吗这么做。
男的朋友:他什么都会配合着你,只要你高兴。
男朋友:他会帮你辨别是非,但你会觉得他管得太多。
男的朋友:他会说他要给你最大的快乐。
男朋友:他只能给你保证,你跟他在一起,他是最快乐的。
男的朋友:他不在意你的男孩子交往,他会告诫你不要和什么人交往。
男的朋友:他只想现在。
男朋友:他已经预见将来,该怎么自我努力,好给你幸福。
男的朋友:他会说,我喜欢你!
男朋友:他会说,我爱你!!!!!!!!!

第68篇、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一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第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最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第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第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第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最惬意最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第69篇、易中天和赵本山惺惺相惜

早在1990年,赵本山首次携小品《相亲》亮相央视春晚舞台,他风趣幽默的表演,就引起了易中天的注意。20年来,和全国许多观众一样。易中天一年不落地看过赵本山所有的春晚小品。作为国内知名的文化学者。易中天为什么如此喜欢看赵本山的节目呢?有一次。易中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赵本山的作品里一定会留下很经典流行的话。比如《不差钱》。”这时候,易中天不禁绘声绘色地学起了小沈阳:“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易中天还评价说:“这里边的哲理非常耐人寻味,能够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明白、又最搞笑的大白话点了出来,一旦出来就爆发、裂变了。可以说,赵本山的每个春晚小品都是这样的,令人愉悦和享受。”谈到赵本山的“二人转”,易中天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正常人都会喜欢吧?你看我不正常吗?有人说他俗,我要说的是,你可以不喜欢看二人转,你也可以嫌他俗,那是你的神圣权利,也是法律赋予你的神圣权利,但是你不能不允许别人喜欢二人转,喜欢二人转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2010年8月,易中天更是向记者表达了自己“至今还没正式看过刘老根大舞台的二人转,有机会一定去东北看看赵本山和他的‘二人转”’的想法。
赵本山对易中天也神往已久。特别是2005年开始,易中天在《百家讲坛》节目里主讲的“汉代人物风云”、“易中天品三国”。因其白话式的幽默分析,赵本山对易中天非常欣赏。原来看电视只看新闻的赵本山,后来也非常喜欢看《百家讲坛》这个栏目。在《百家讲坛》的鼎盛期,赵本山和于丹交往甚多,但遗憾的是与易中天则从未正式见过面。所以,当赵本山得知易中天想来看看的想法后,惺惺相惜的他便立即向易中天抛出“橄榄枝”,二人很快约定8月28日在沈阳本山传媒基地会见。
28日下午3点,易中天准时来到了本山传媒基地,早已等候在门口的赵本山大步迎上前去,神交已久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上去就来了个大大的“熊抱”。赵本山贴着易中天的耳朵欢迎说:“久仰已久,但是没啥机会见面,今天终于迎来了您,非常荣幸!”易中天笑着答道:“我非常喜欢您。20年来我看春晚主要是为了看您。”易中天和赵本山两大观众喜闻乐见的名人,如此相互倾慕,不禁让现场的人们深受感染。
随即,两人走进古色古香的会议室,围绕艺术、人生等话题,相谈甚欢,会场不时爆发出哈哈笑声。易中天在交流中大量引用赵本山小品中的经典桥段,感叹说:“这些在让人反复琢磨后,留下了整个社会都流传的话语,这意味着话语中蕴含着的哲理被人认可了,这就是好作品。”赵本山也十分欣赏地说:“易老师是一位能够亲近‘大俗’的大学者,是真正的文化学者。因为您能够把最深奥的道理。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给读者。这才是最难的,很多学者一肚子书,可是都卡在嗓子眼儿了,那有什么用?像易老师,《三国演义》要想通读挺费劲的,可易老师就能够把这个东西都读进去,再用我们当代的语言讲述出来,还能让你爱听,这就是最有能力的人。”现场的人都感觉到,相互的探讨和交流。相互的承认和肯定,让易中天和赵本山的两颗心贴得更近了。
现场,酷爱书法的赵本山和易中天还分别为彼此写下了一幅字。赵本山书写了一幅“精气神”送给易中天,易中天则给赵本山题了一首词,表达了他对赵本山的更多期许:“君唱二人转,我讲三人行,走遍天涯皆芳草,满目艳阳春。漫道晨昏短,但问耕耘深,茄子黄瓜老玉米,泥土最清新。”从易中天的题词中,人们不难看出,易中天不愧为赵本山的知音,为了烘托赵本山的乡土气息,特意在词中加上了“茄子、黄瓜、老玉米”这样的“大俗菜”。
眼看一年一度的春晚又该准备了,每年都为剧本发愁的赵本山还不忘向易中天发出邀请,诚挚地希望易中天能给自己出个合适的选题。易中天笑着答应了帮忙:“这个东西还得好好思考一下,等我想出好点子,一定通知你。”想必经过易中天的“出招”,赵本山兔年春晚的小品一定会更精彩。
当晚,赵本山设宴盛情款待易中天并请他欣赏了一台“二人转”的传统唱段,易中天看了之后大呼过瘾,禁不住赞叹道:“他们唱得太好了,本山传媒的二人转演员个个都是综合能力强的人。唱也唱得,绝活也有,赵本山都是从哪找来这么多徒弟的?”其间,易中天更是几度为他们全情投入表演的《包公断后》潸然泪下。
临别,易中天紧紧握着赵本山的手说:“今天是我最为快乐最有收获的一天,我不仅在您这里收获了友谊,还找到了新的艺术灵感。让我最后说一声:衷心地谢谢您!”说罢,两人再次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第70篇、一根负重的稻草

一个异地好友兰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母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有癌变的危险;后是男友让三十多岁的她留在了婚姻的门外;再是慈爱的父亲辞世;接下来是律师资格考试第二次败下阵来,职业方向出了问题。
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疼痛和悲凉,能够理解她的无奈与艰难。路途遥遥,除了专程去看望一次,只能常在电话中传递着关切和鼓励。
可近一个月了,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换了手机,没有告诉我。
昨晚,手机未接来电中有她那个将她留在婚姻门外的男友,我便坐不住了。直觉告诉我,她肯定有事了。曾经,她那个男友给我打过电话,都是在他们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另一个好友梅那里找到了她的新号码,准确地讲,应该是梅的先生辉那里……
拨通她的电话,我们一如既往地谈了许多,只是不谈她的那个男友,也没告诉她那个未接电话的事。她顺便解释了为何没有告诉我新号码。她曾多次写好了给我的短信,但都没有发,她说她现在的状况太糟糕,已不是原来的她了,不想让我等真心关心她的朋友们失望。但,因为梅的先生辉虽然关心她可从来不问她,所以她将新号码告诉了他。
因为“关心而不问”,所以告诉了他!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关心太多,问她的也太多,一定是让她觉得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尊,有些事情不愿让别人知道,哪怕是好朋友。况且,我知道了她的事情,除了深切痛心的同情与苍白无力的鼓励外,却不能给她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她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相反,因为知道了她的秘密,让她觉得难堪,因而在她疲惫的肩上又增加了一根负重的稻草。
想起了一个故事。一群豪猪在外过夜,睡觉时,为了御寒,便挤在一起。可挨得太近了,就被对方身上长针状刺给刺伤了。
朋友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心灵上的所谓“亲密有间”。既不能失了关爱的温暖,也不能走得太近了将对方扎痛。
决定将祝福放在心中,不去打扰朋友兰,让她安静地疗伤,让她安静地重新站起来。因为,她和我一样,希望我看到的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71篇、痛苦不痛苦

一辆东风大卡车,在沪杭高速上追尾撞上了一辆厢式大货车。东风大卡车的整个车头凹了进去,司机扭曲在驾驶室里,他身上的鲜血像发动机里的机油一样往下流。东风大卡车后面,停着另一辆卡车,他们是朋友,他眼睁睁地看着朋友在驾驶室里呻吟、求救。
消防队员赶来了,经过了三个小时,才把司机从驾驶室里抱出来,但司机已经死去多时了。司机的遗体被家人运走了。安葬后,司机的妻子带着五岁的儿子赶来问他一个问题。
她问:“我丈夫撞车前,有没有喝酒?”
他说:“没有。”
她又问:“有没有疲劳驾驶?”
他说:“我们刚刚启程一小时。”她的泪掉下来了,又问:“当时他痛不痛苦?”
他一怔,说:“不痛苦。”
她问:“真的不痛苦?那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没有。”
她已经泪流满面,她对儿子说:“你爸爸死的时候没痛苦,他很坚强。”
孩子懂事地点点头。
其实,他的朋友卡在驾驶室里,痛苦至极。朋友在里面呼天抢地,但是,他无能为力。朋友那满脸的血,绝望的呼救,他回想起来,就会不寒而栗。
他不想让朋友的妻子知道这一切。否则,这惨状会让朋友的妻子一辈子也无法承受。但不幸的是,一个月后,当时消防队员救援的场面却在电视台播出了,镜头中的朋友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在喊救命,不停地喊着。他吃了一惊,马上想到了朋友的妻子会不会看到,如果看到了,她将如何面对?
他赶往朋友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朋友的家人正在用餐,电视关着,他们对于他的到来有点意外,招呼着他一起吃。他和他们聊着家常,他们很平静。他想,他们肯定没有看到那一幕。
从朋友家出来后,他又赶往电视台,找到了制片人。他把这个故事告诉制片人,希望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画面了,死者的妻子、儿子都认为他死的时候没有痛苦,让他们心中永远保留着一份美好。制片人很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从电视台出来时,那位制片人一直送他到大门口,握着他的手说:“但愿这个秘密能一直保持下去。”
第72篇、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73篇、我和友情谈了一场恋爱

我总会无端地想起西林。她像个恍惚的影子,长久地占据着我青春时光大片大片的记忆。
彼时,我是寝室里最瘦的一个,西林比我胖了将近十五斤,恰恰,她却又被分到我上铺。不太喜欢她,眼神清冽而又散漫,看人的时候,总从别人的头顶一掠而过。她是城里的孩子,有理由这样。
我初晒过城市里的阳光,因为炫目,还未完全适应,一切太过小心翼翼,所以,我有点怕西林。
读书时期的友情最简单不过,只是想要在去食堂时,去逛街时,下过晚自习走过长长的走廊时……有一个女孩在身边。慢慢,我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一起,吃饭,逛街,去教室,回寝室。不管两个人好不好,就那样在一起了。
直到有一天,吃饭的时候,西林硬要等到我们才肯去食堂。从这之后的一周里,她每次都一样,我身边的那个女孩说她不喜欢西林。我知道她是怕西林抢走了我。换作我,也会害怕别人都有人相陪时,我却要形单影只地完成这一切。
不懂得爱情的年纪,后来却想,即便是爱情,也是演练成这个样子了。连三个人在一起都觉得过于拥挤,这哪里不像?
所以,开始无端地矛盾。直到西林说,她要和我在一起。顷刻,我已经忘记是否曾经不喜欢过她。所有,在那一刻化为云烟,只留下两团雾,在眼眸里恋恋不去。
临近吃饭时,我故意装作很忙碌的样子,只为等西林来叫我的名字,然后端着饭盒一起去食堂。我和西林,总是并排坐在餐桌的一边,哪怕有再多的位子,也要如此。总像怕万一漏出一点缝隙,会有人从其间塞充。西林总把饭盒里的肉块挑给我,每次还要不忘说你要多吃哦!西林每次回家,总要带些水果回来给我。西林小时候学过美术,有时在苹果上画上各种孩子一样的表情,拿给我一一看过之后,再用干净的水清洗,末了还把苹果皮削得一圈圈地像枚泛着果香的项链。
相处久了,渐渐知道西林虽然是城市里的孩子,但穿得并不娇艳,终日都是T恤,黑色居多。头发稍一留长,就会跑到理发店剪成短碎,倒是我,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碎花裙。同学们都笑说我们从背影看,简直是绝配情侣。
西林有一次一本正经地问我,如果毕了业,你还会和我好下去吗?我说,怎么不会,我们要一直一直这样地好下去,不管到了哪里,我们都要彼此拥有对方的消息,好让我们知道都过得好不好。
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在那个夏日,手牵着手沿着铁路往夕阳的方向一直走,还不忘欢快地一首接一首地唱着时下流行的歌,在面对自己后来的人生是不是需要对方的出现时,却也差一点没有立字为据。
就那样相信了诺言。以为一生一世,原本也就如此了。却不知道太过相爱,在诺言的背后,也会藏着数不清的沙砾。
没有争吵,两个人就那样突然不好了。我像个失恋的小女孩,一张张地托同学传纸条纠缠西林。每张纸条上都有我留下的泪痕。西林却采取沉默的方式对抗这突如其来的伤害。我一个人吃饭逛街四处走走停停,西林再不会将这些看在眼里。她已经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那样决绝,像她当初和我走在一起那样。
慢慢,我知道我的泪水起不了作用,也再挽不回她的心。我开始在她面前总是装作很快乐的样子,但眼神从未在她身上有过半秒的停留,其实她哪里知道,我的一切都是做给她看的。
从心痛到强作笑颜,再到漠然视之,最后到忽然觉得自己很傻,为着一个女孩子整夜整夜地泪流满面。很多年后,我和一个男孩谈了恋爱,他对我如西林对我好,他对我如西林说要永远和我在一起,最终我却对他如西林先撤而退,他的心痛与强作笑颜我都看在眼里,但在后来的后来他对我说“原来那时候的自己好傻”时,我却泪流满面。因为,刹那间我猛然想起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在我身边,而我因为她的离去蒙住被子低声哭泣。
尽管西林最后给了我离开的理由,她说她和成绩那么好的我在一起只是感觉过于自卑。但我只是一笑而过。是啊,别人说,分手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得不够多。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我宁愿相信我曾经和我的友情谈了一场恋爱,但我也知道,从西林之后,我再也不会那样傻地对待一个人了。
第74篇、咖啡一样的情思
很久没有品尝那样一种远远的注视,他的眼睛是深遂的蓝,一如广阔天空中的那一抹纯净的蓝。他的心里写满了善良,他的声音里传来的都是他对生活的认真,当然还有那一份豁达。他的幽默地笑声里所送出来的温暖传递到我身体里的每一片神经,快乐是可以互相感染的,我信的。绝对!可是世间有这样一种人不图回报,只是简单的为了你的开心,真的是应了那样一句感言的话:你快乐,而后我快乐。记得很清楚的那是王菲歌中的一句唱词……
总感觉这个年代的友情已经被物质上相互利用所替代了呢?!这个感觉我已经信了很久,真的,在我的心里,小时候的那种甜美的真纯的友情已渐远了,最终我已经找不到了它的痕迹,真的是了无踪影了吧。
真的是感慨于漫漫人生路呢?真的是圆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也许“朋友”一词最终会消失吧,朋友也许只能是一个时期,或者是一个阶段的陪你走路的人,但不要期待永远,也许世间本来就没有了永恒的友情。想必这才是不变中的真理。
真的是千里寻的他吗?我迷惑了。他驻足在我很远的地方,相识很久了,有一段时间,也是我情绪最低落地阶段,每一天的清晨,他都准时在新浪网站等我,我真的感动于他的“痴”情了。他说过的一句话,他会让我开心——永远。我特别喜欢演戏,他的大脑转得很快,很快的就能入戏了。我真的感慨于他的感觉的到位。每一天我都能感受到他特别的问候与关怀,他的话语总是透着一种理性的哲思,他有一颗宽入大海一样的胸怀,曾经听过的宰相肚里能撑船。他是这样一个能从始到终的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偏离情感的轨道。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有说过想见我,他默默地关心着我的写作,激励着我前进。
那一天,才发现有很久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手机上也再也没有他的短信。我突然就开始十分地想念他了,想念的心情变得是那样的强烈。可是,我想不清他的五官的模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第二天,便急急地发去短信,他还是那样客气,说,怕耽误了我的写作,以为我又开始新的创作了。
喜欢在静谧的夜空下想他,一种很沉地,深入心底世界的想他这个人,一个很深的、不求回报的。一个真诚地可信的朋友,能不给你增加任何烦恼的,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立刻给你带去欢笑的,一个能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用一种深沉地目光,一种喜悦的目光看你成长的朋友……
一个活在笑声中的朋友……

第75篇、玫瑰的朋友

有一天,一个路人发现路旁有一堆泥土,从土堆中散发出非常芬芳的香味,他就把这堆土带回家去,一时之间,他的家竟满室香气。路人好奇而惊讶地问这堆土:“你是从大城市来的珍宝吗?还是一种稀有的香料?或是价格昂贵的材料?”
泥土:“都不是,我只是一块普通的泥土而已。”
路人:“那么你身上浓郁的香味从哪里来的?”
泥土:“我只是曾在玫瑰园和玫瑰相处很长的一段时期。”
和什么样的人相处,久而久之,就会有相同的味道。让我们不但是靠近玫瑰的泥土,吸收它的芬芳,更自我期勉,也能够成为可以带给别人香味的玫瑰。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第76篇、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
“闺密”是女孩子的专属,它既有闺中密友的意思,又透着一股子温暖和芬芳。不少美国性咨询师都认为,闺密有助于女孩的成长,因为她们的交流常常以感情为主:年轻女孩的话题大多停留在暗恋某个男生、恋人吵架拌嘴上;而成年女性多半会选择一两个贴心朋友,倾诉性方面的苦恼或寻求意见。
妈妈也能做“闺密”
美国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播出时,曾引起了一股热潮:女性纷纷仿效连续剧中的女主角,将性话题摆上了桌面,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分享。在美国,基本每个成年女性都会有一两个亲密的朋友:她们可能是深交多年的同学,或是从未见面的网友,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22岁的大学生苏珊说:“我认为,母亲是我最好的闺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人们习惯把话题夸大化,有时网友的意见会和实际生活有所差距,只能作为参考。但母亲的生活经历丰富,也最了解我的个性。她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刻,给我非常中肯且实用的建议。当然,和她交流我对性生活的态度,有时确实有些尴尬。
“男闺密”并不妥当
我国的性心理学专家也认为,中国女性也非常有必要有一位闺密。比如,很多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性意外或感情意外时,都会不知所措,以致做出错误决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这时有一位可靠的闺密就非常重要了。
曾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一直是乖乖女的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绝望的她只能拨通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电话,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她终于放弃了去私人医院做流产的念头。
专家建议说,闺密最好“有一定生活经验且比较稳重”,向冲动、义气行事者求助反而会“自乱阵脚”。其实,已婚女性比男性更热衷于交流有关性的想法和苦闷。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比较严肃的话题,最好只和一位好友单独交流,因为“两个人会当真,三个人容易开玩笑。”
针对现在一些女性热衷和“男闺密”分享性事的现象,专家则认为不妥,这样一来易让人误解,认为你是个轻浮的女人;二来男性的立场始终和女性有异,有时并不能获得最有力的帮助。

第77篇、女子的友谊有几多真?

有人说,女人之间的友谊其实是很脆弱的,经不起一点考验,因为她们喜欢斤斤计较。男人遇上优秀的同性,往往会惺惺相惜,而女人看到优秀的同性往往则会嗤之以鼻地说:不就那样吗?或许也正因为此,男人们往往可以肝胆相照,而女人们似乎只能共痛苦,不能共幸福,惹得不少人都在质疑:女子之间的友谊能有多真?
A:功利型友情
口述:叶薇,女,27岁
和梅子认识十年了,老公常说,瞧你们亲的像个姐妹似的,真有那么好吗?我不禁一愣,想想也是,十年来,我和梅子经常约会、逛街,但说实话,这种友情许多时候是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我把它归结为功利友情。
或许我这样你说,你无法明了,那来看看我们联系最频繁的一天吧。
6:00 一大早,我被梅子的电话吵醒。她急切地求我,薇薇啊,今天帮我到你们单位旁边的商城化妆品专柜买一套化妆品啊,我要送人。我问什么牌子,和你用的一样吗?她说,随便啦,几百元的就行。说完就挂了。老公问我是谁,我说梅子,他说,对了,我过两天出差,他老公在铁路系统工作,让她帮忙订一张卧铺票吧。
11:00 上午正好没事,我溜出去买了一套“嘉娜宝”,回到办公室打电话给她,她高兴不已,当我把老公的事说了以后,她满口答应,并且承诺,保证在我下午6点前,叫他老公的手下把票送来。
15:00 没想到这么快,车票真的就送来了,我打电话给她,说,真想好好亲亲你。对了,化妆品什么时候给你。她笑着说,今天晚上吧,我请你吃饭,不过吃饭前,你还要帮我办一件事。我说什么啊。她说,帮我到幼儿园把我女儿送回我妈家,好不好?我老公晚上有应酬,我今天有点事,要晚些走,正好没时间接小孩呢。我说我六点才下班啊。她说,你别来这套,早上都有空溜出去,帮我买化妆品,下班早点走又算什么。唉,没办法,被他吃定了。
19:30 什么事都搞定了,终于见面了,她忙不迭地说谢。我说,先别谢了,我老公下周出差,我一个人在家害怕,你过来陪我住几天吧。她惊呆了,什么啊,那我老公怎么办?我一本正经地说,他不是有女儿陪吗?我没孩子,你不过来陪我,谁陪我啊。她的脸上一脸无奈,我的心里一阵偷笑。
点评:有句歌中唱道:“朋友多了路好走”,可见功利色彩是无法从友情中抹去的,而女性的心思比较缜密,或许对此也尤为在意。因此,功利在女子之间的友谊上显得比较明显,不过,贬义上说是功利,其实是互相帮助,本也无可厚非。
B:对比型友情
口述:李西楠,女,26岁
不少朋友都很难理解为什么我和咪咪那么要好,有的忍不住含蓄地问,你们整天呆在一起太不协调了啊。我清楚他们所说的“不协调”,那是因为我和咪咪的的容貌有差异。我长得漂亮,而咪咪则比较胖,长相稍差。
其实,有这样一个朋友,我很满足,从有记忆时,我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在家里亲友们哄着,到了学校,老师们都说我可爱。而到了青春期后,就经常有男生给我塞纸条了。孩提时候的友情在记忆里已经很模糊了,而到初中以后,我才开始有意识地开始想交一些知心同学、朋友。而此时我选择了班上一个同样很出色的同学,人很漂亮,而且学习又好,还是班委,我对她很好,但是物以类聚在女子之间的友谊似乎不太成立,她对我一直很冷淡,而且后来,她竟然在背后对同学们说起我,别看她平时那么高傲,还是一样拍我马屁。
我心里很委屈,同时对友情这个概念有了极端的误解,学生时代,我一直和同学保持一定距离,尤其是美女,几乎从不说话,以至于最后毕业和我有联系都是长相一般的同学,而且也没有交到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闺中密友。直到进入这家公司,遇到咪咪,我才意识到友情的存在。
咪咪给我最初的印象是爱笑,虽然她笑的并不好看,但至少新来的我感觉到了关心。后来,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她家离我家不远,我们还一起乘公车,在单位里,一有空闲就在一起聊天,她对我很信任,经常和我说一些心里话,让我很感动,因此也时常给她说一些感受。慢慢的,我们的友谊逐渐升级,经常如影随形。
其实,在我的内心,也有一定的虚荣心,和她在一起,我可以找到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因为两人在一起,光环几乎全给我占了,更何况她人的确心底好;而通过接触,我也知道咪咪地心思,和我在一起,她也会觉得很光采,毕竟她也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可以说,我们这段友情的建立是在各取所需,相互对比的基础上的,我不清楚这样的友情能有多牢靠,但是我知道,咪咪是我23年来遇到了最好的朋友。
第78篇、飞来飞去的汇款单
今年春节期间参加了一个大学的同学聚会,许多同学都是近十年未见,每个人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脸上,也有了沧桑的印迹,酒酣耳热之际,大家谈起了当年的生活,都欷歔不已。
有个叫林晓蕾的女生一直微笑地听着,保持着温柔的沉默。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便把目光都投向了她,纷纷说她上学时就不爱说话,现在还是不愿吱声。其实林晓蕾现在经营着几家服装连锁店,是有名的女强人。她笑着对我们说:“其实,上学时我是最自卑的!”我们都感到奇怪,问她为什么自卑,她说:“那时我家经济条件差,所以只好少和大家交往,免得尴尬!”
这时当年的宣传委员吴风钦说:“不对,不对J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时你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张从上海寄来的汇款单,四百元,我问过你,你说是你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在资助你。我们都羡慕你有个好表姐呢!那时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也才三四百元,你有什么可自卑的?”
林晓蕾微笑着说:“说起那汇款单,可是我的一个秘密呢!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也不用保密了!”接着,她就给我们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那时的株晓蕾暗地里找了家教做,以挣些生活费用,刚开始的两个月家里还给她寄些钱来,后来家里就实在借不到钱了。所以林晓营找一切可以挣钱的活去干,还要瞒着同学们,只为了青春的自尊,她也不想别人用怜悯的目光看她。可是她发现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是每月收到家里寄来的生活费,只有她没有。后来她写信把所有的烦恼都告诉了高中时最好的一个女同学,那女同学叫胡凡丽,在上海读大学,而且她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家境都不好,都有着相同的自卑,两人时常写信互相倾诉互相慰藉。
有一次胡凡丽在信里提出了一个办法,她说她现在攒了四百元钱,是用来应付突发情况的。她想把这四百元钱汇给林晓蕾,然后让林晓蕾再偷偷地汇回来。这样一来,两个人每月都能收到四百元的汇款了。林晓蕾欣然同意,于是,她有了一个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而胡凡丽也有了一个在沈阳打工的“表妹”。两个人共同守护着这个青春的秘密,直到大学毕业。
听完林晓营的故事,我们都既惊讶又感动。林晓蕾说:“我知道就算当初你们了解了我的情况,也不会嘲笑我,可是我真的不愿让你们知道!一个内向的女生,自尊心比别人更敏感更脆弱,所以,请大家原谅我。不过,这个青春的秘密,真的是让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呢!”
是啊,一张在沈阳与上海间飞来飞去的汇款单,联结着两个女孩晶莹易碎的自尊心,也温暖着她们艰难日子里无人可诉的伤感与彷徨。我可以想象,那一张张绿色的汇款单,一定给了她们安慰和力量,从而能有勇气涉过青春的泥泞,也让那些艰难的日子因此而有了阳光,成为青春岁月中最温暖最感动的回忆。
第79篇、浑身是“刺”的桑吉吉

我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地且微笑着说声“谢谢”和“对不起”。
桑吉吉一进宿舍的门,就让我们觉得不顺眼。明明是因为在另一个宿舍混不下去,成了孤家寡人,还不懂得收敛,在我们宿舍里依然是满身的锋芒,说话总带骨头,偶尔碰着了,会把你硌得生疼。
譬如有一次,她买了几本很流行的过期杂志,故意摆在桌子上,引得舍友们蠢蠢欲动。可平时防她防惯了,什么东西都不愿借她的,也只有对花花绿绿的杂志酸酸地说两句: “旧杂志有什么好的?还是买新的看着赏心悦目。”一旁的桑吉吉头也不抬地哼出一句:“就怕有的人连旧的也舍不得买!”像一根针,“哧”地一下扎进我们心里去,血便哗哗地流出来,彼此用眼角愤愤地瞥一眼对方,再不言语。
桑吉吉的高傲和刻薄,是写在脸上、挂在朝天昂起的蒜头鼻子上的,有时候连老师竟都会怯她三分。有听课的领导要来,老师们总会在讲台上反反复复地对我们谆谆教导:“听课的时候,别给老师提太尖锐的问题啊,还有我叫你们的名字再站起来;不叫,你们便安安心心地坐在位子上听讲:千万不要为了个人出风头而让老师在领导面前尴尬难堪啊。切记切记!”
桑吉吉才不管这些呢,她是谁的账都不买,“三思而后行”在她的词典里根本查不着。她是助燃剂,什么小星小火在她那儿,都会无休止地燃个不停。有时候明明没有人影射她,她愣是会听出弦外之音来。时间长了,周围的人都不敢与她说话,经过她的身旁时,也会快走几步,怕不小心碰着了她,身上会蹭掉一层皮,隐隐地痛上几天。 可在一个屋檐下,彼此总免不了要磕磕碰碰。桑吉吉知道大家都烦她,有集体活动不乐意让她挤进来,她却故意装作不明白,照样落落大方地和我们混在一起。只是总会拿出不一样的姿态,鹤立鸡群地硬把自己烘托显摆出来。
桑吉吉也确实是光芒锐不可当,样样都像她的学习成绩,无人匹敌。 高一开晚会,班主任要求每个宿舍必须出一个节目。桑吉吉回来便兴奋地宣布她的决定:要在短短的一星期内拿出一段舞蹈来。她以为自己有一呼百应的本领,没想到大家都一脸的漠然,反应极其平淡。其实是知道她从小练舞蹈,功底深厚得很,完全有可能编出一段精彩绝伦、让舍友们也跟着一鸣惊人的舞蹈来。可是想到要用我们七片绿叶来衬托领舞的桑吉吉这一朵鲜花,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于是便纷纷罢演,又很快以七票通过“小合唱”的节目。桑吉吉并没罢演,而是依然编自己的苗族舞,在宿舍里旁若无人地放舞曲,搞得我们做梦都是桑吉吉在一摇一摆地扭屁股。我们当然也不肯受气,排成队在宿舍里“嗷嗷”地练小合唱,气势远远压过了桑吉吉的舞曲。看着桑吉吉时不时地因走错了舞步而愤愤然的样子,我们常常忍不住当着她的面就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把桑吉吉的眼泪都要气出来了,我们才善罢甘休,重新各练各的去。
晚会上,我们的小合唱在很多个合唱里既不显山也不露水,连掌声都是稀稀拉拉的,不给一星半点的面子。桑吉吉坐在我们面前,像是检阅部队的首长,一脸高不可攀的神气模样。我们气咻咻地下了台,想,先别得意得太早,到时扭了脚闪了腰,有你哭的时候。桑吉吉的舞是在大家都快对当晚的节目失望透顶的时候上台的。主持人说欢迎桑吉吉上台跳舞后,台上很长一段时间都空无一人。又过了几分钟,灯突然灭了,代之以一束橘黄色的光,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舞台上。而后听见葫芦丝演奏的《月光下的凤尾竹》,从静静的竹林里浮出来。一块儿飘出来的,还有穿着苗族服饰的桑吉吉,像是一片空灵优雅的云,整个人不是在走,而是踩在溪水上;或是长了双翅,轻灵地在温柔的月光里飞。那一刻的桑吉吉像是位美丽羞涩又张扬的苗家女子,眼神顾盼流连中,全然没有了平日的张狂和蛮横。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桑吉吉赚尽了所有的风光和掌声,就连门外的走廊里,都挤满了高声叫好的别班的观众。桑吉吉的舞蹈表演完有好大一会儿了,全班的人才反应过来,我们竞也“不记前嫌”地给了这个几乎让每一个人都感到看一眼便如芒刺在背的女孩子最公正无私的掌声和敬佩。
很快地有外班的人拉她去赞助节目,桑吉吉却又恢复了先前的桀骜和执拗,谁的面子都不给。后来有人也不知怎么想的,纷纷地跑来求我,说我是舍长,肯定有办法劝说桑吉吉。不愿在以前的同学面前丢面子,我硬着头皮去找桑吉吉商量。她却是想也没想,谎说头疼,要回宿舍休息,扭头就走开了。盯着她还没换掉演出服的背影,我咬牙切齿地想:总有一天也会让你桑吉吉在人前下不来台的。
桑吉吉走后,节目愈发地平淡无奇。我们陆陆续续地回了宿舍,却发现桑吉吉并没有回来。
十点多我们都躺下了,桑吉吉才疲惫不堪地推门进来。依然穿着她的苗族服装,背上有隐隐的水迹,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我想她或许是一生气跑到操场上,狂奔了几圈才回来的吧?
这样一想,心里的气倒是消减了大半。我以舍长的语气让靠门的小月关了灯,也不管桑吉吉是否要洗漱。桑吉吉这次倒没有反抗,而是沉沉地往床上一躺,被子还没来得及盖全,就听见有轻微的鼾声水一样漫过来了。
这件事之后,见了别班的同学,我总是绕道走,怕他们笑我这舍长当得没有丝毫的权威。其实是他们不明白,这个桑吉吉是多么难以驯化,又让人头疼啊。
高一快结束的时候,听说桑吉吉报了理科,我们七个人还专为此买了水果点心好好地庆祝了一番,想着以后总算不会和这个难对付的桑吉吉同班或同宿舍了,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好事啊。
没想到后来竟和让我去求桑吉吉跳舞的几位旧友同了宿舍。为了争回面子,闲聊的时候免不了在她们面前说桑吉吉的坏话,说她多么地不可理喻,多么地牛气冲天,多么地冷酷无情。
没想到旧友们皆是一脸的惊讶和迷茫,说:“怎么可能?那天晚会她多给你面子啊,很卖命地在各个班巡回演出,直跳得汗流浃背的,腿都走不动了……不过也奇怪,她非得让我们保证,不在你们宿舍的人面前提这件事,要不,我们早过来感谢你的大力帮助了。”
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像听别人讲一个与桑吉吉毫无关联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可是也只在心里这样默默地内疚自责,默默地感激了桑吉吉一番,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在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她,且微笑着说一声“谢谢”和“对不起”——就像桑吉吉从不肯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她曾是多么真诚又多么努力地给足了我面子一样。
第80篇、友情是最好的美味
朋友间难免会有小酌的时候,每每此时我总是邀到家中。这并非是我舍不得酒店里破费,而是我特别珍视这份情谊,必亲自下厨才觉得能尽心尽意。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不分贵贱且以诚相待的,但在时下这种友情已经十分难觅亦弥足珍贵了。因而,虽然那酒店里不乏美味且省了操刀掌勺之劳,又十分排场和便捷,却也是我极不乐意为之的事情。因为那不足以表达我对朋友的感念。
我喜欢以真诚感激的心情去烹炒一番。虽然我的技艺和酒店的大师相比有天壤之别,但我此时的心情却极为甜蜜。在我邀请了朋友之后,我就开始拼盘。我要考虑到色彩、味道、造型和荤素的搭配,而且肉丝要切得均匀,蒜苔要切得齐整,莲菜要切得薄而透亮,青菜要炒得支支楞楞,汤要做得红黄绿鲜艳入目。更重要的是还要多想想朋友的爱好,张三喜欢甜食,我就加个糕点;李四喜欢水果,我就拼个果盘;王五喜欢麻辣,我就做一道川味。每每此时,我的心中就满是些美滋滋难以言传的味道。因为,我在以一颗朴实的心对待朋友,没有一丝的世俗和杂念。我固执地认为,此时此刻只有心中的友情才是最好的美味,我想让朋友都珍视这一份友情,也品尝这友情的鲜美和绵长。
漫漫人生路,朋友能几何?芸芸众生之中,擦肩而过者数不胜数,形同路人者亦决非屈指,能心心相印者可谓罕见。有时我会想,不知道这是人之幸呢还是人生之悲。
我的朋友大多是为文之人。他们都是些一穷二白者,甚至是下岗失业者,唯有心中的那份绿荷红花一样的情操和追求才是最大的财富。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清醒者和思想者,甚至是充满对人类关怀的布道者。他们对生活的奢望很少,对理想的付出很多。所以,来我这里并不要什么精美的菜肴,一瓶二锅头,几碟小菜,都能喝得兴致无穷,都能喝出些意外的灵感来,都会让我有许多人生的感悟,也使我更加珍惜生活和友情。
当然,朋友对我的烹饪之技还是挺赞赏的。但最感动的却是那句“上酒店是钱买的,喜斌你这是用心做的。”是的,在操刀掌勺之时,我那份情意,我那份感动和愉快,已经深深地渗入其中了。这就像我写文一样,总希望有妙趣横生的文字流出,总希望有灵光四射的意境飞来,总希望能给读者一点享受和愉悦。我在用心烹调。心之所想,手之所至。那些红绿青白、咸香麻辣,如同我的心灵之文,我希望是五光十色鲜艳夺目,能让朋友心悦目爽咂之又咂,最好是回味无穷。
人生是短暂的。正因于此,朋友就特别珍贵。用心去对待友谊,用心去对待朋友,就会拥有人生的灵光。因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还会请朋友光临寒舍,我还会亲自下厨,因为我想奉上一份真诚的友情。当然,我希望我的烹饪技艺能日有所长,好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亦色香味儿俱佳。诚若如此,那便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也是人生的一大美景了。

第81篇、这个玩笑开惨了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82篇、一个善良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有天晚上大雨滂沱,我喝醉了他送我,我一次次地嘲讽他,对他说我最烦那些出门不下雨却带伞的人了,没想到你也是这样。我站在午夜的街上,任凭大雨把我全身浇湿,他把伞收拢起来,在雨中那么无奈地看着我,等我折腾够了,才从他手里接过那把伞,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晨,看到扔在走道中的伞,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但我始终没打电话跟他说一声谢谢。那把伞也一直没有还给他。一直在我家的鞋柜里面。
后来,联系得就少了。他给我发过一些短信,邀请我去参加某个村子举行的诗歌朗诵,或者去参观一些画展。我一次都没去过。开始的时候还回复几次短信,说抱歉,我去不了。后来,干脆连短信也不回了。我想在突然觉得想念一个朋友的时候去看他,带上酒和想说的话,酒也许喝不完,话有时可能说不尽,但那时,我或许能和他善良且真诚的眼光对视。能和他对视,我就敢和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视了。

第83篇、心结

几天前,我收到大学同窗的来信,这封来信将我带回并不遥远的过去。
我们之间的往事源于大学时代,我们曾是相当要好的同学。她来自北国农村,淳朴、耿直;我虽长在南方,但父母都是东北人,血脉里也充斥着豪爽的个性。我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她睡上床,我在下铺;在课堂上,她坐在我身后。平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
她生活能力很强,做事干脆利落,平时常帮我缝被洗衣,但在学习上由于基础差一些,总是感到有些吃力。为此她很刻苦,经常熬夜苦读,无论在宿舍还是在教室,每当看到她为解题而苦思冥想时,我总是凑到她身边“指点迷津”,将我的思路告诉给她,这是我惟一能帮助她的。
第一个暑假过后,从家里回来的第一天,她就将我叫到一边,悄悄地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纸包:“试试看,合适不?”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是我妈专为你做的。”随即,她又补充道。
打开纸包,是一双黑色条绒面的千层底布鞋,针脚密密麻麻,是她母亲的作品。我的脚细长而薄,按号买的鞋长度够了,却总是宽出许多,穿在脚上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的鞋。这双自家做的鞋小巧秀气,不仅穿上特别舒服,而且衬托着我本不怎样的金莲显得特别优雅有气质。拿着这双鞋,一股暖流使我半天没说出话来。看着我惬意的模样,同窗一脸灿烂。
其实,我并不缺少什么,来自大城市的我在物质生活上自有一种优越感,但为这双自家做的布鞋,我激动了很久,为同窗这份细腻的感情。无疑,这双鞋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要不是因为那本日记,我们的友谊早酿成了陈年老酒……
那是在毕业前夕,学友们即将各奔前程,想想这么多熟悉的人转眼间将各奔东西,我的心中多了几分惆怅。可是,还没等我依依惜别的感情酝酿成熟,偏偏同宿舍的姐妹们却一夜之间全变了脸,这几张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出谁是谁的面孔,此刻阴云密布,写满了阶级斗争。
我很茫然,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家。等到我收拾东西,准备行李时,却发现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本被人动过了。这记录着我大学生活喜怒哀乐的小红本,记载着我对周围人、事的全部评价,其中各有褒贬。
第二天,班上的一个同学悄悄告诉我舍友们生气的缘由——都是那本日记惹的祸!我那好朋友嫌爬到上铺麻烦,见我中午在教室没回来,便在我的床上休息。她百无聊赖之时,在枕头下发现了我的日记,没禁得住好奇心的诱惑,她掏出我的日记本看起来。若是她自己看了我日记中对人和事的看法,倒也不会引发什么事端,偏偏她又将看到的一切原封不动地转播给了其他人。这下我可惨透了,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一屋子的人,自己却还茫然不知呢。
当我知道了事情的起因后,我很无奈,但更多的是气愤,不敢相信出卖自己的,竟然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气愤之余,我打点行装不辞而别。心里想,我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我再也不想和出卖朋友的人来往了。4年的同窗之谊禁不住一件小事的考验,我很沮丧,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何处。
还好,我在战争爆发的前夜逃离了现场,在和同宿舍的同学们撕破脸面前离开了校园,仓促地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当日历翻过几千页后,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科技工作者了,不敢说事业有成,但工作、生活都颇为顺利,我几乎快忘记了校园里的一切。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经常带来其他同学的信息,间接地,我也听说她已成家,有了一个女儿,并且丈夫很疼她。偶尔,我也有过念头想写封信问候她曾给我做过一双布鞋的老母亲,但想想毕业前的那段不愉快的往事,我便打消了念头。而那本惹了祸的红色日记本,依然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虽然惹事的那几页已经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但“日记本事件”却成了我解不开的心结。每当想起毕业前的情景,我的心就隐隐地疼。
几天前,我却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虽然多年没有联系,但熟悉的字体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出于她之手。来信的信封只写了我单位的地址和部门,却惟独没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是同事打开信才发现那信的收件人是我。
厚厚的信纸讲述了毕业后她的经历和现状,她说很想我,怀念我们的校园生活,几次拿起笔又放下,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给我写来了毕业后的这第一封信。这封信整整晚了12年,她很坦诚地希望我们能忘掉那段不愉快的往事,还做最要好的朋友。
这封迟到的信带来了校园里那久远的温馨,青年时代的纯真友情在瞬间弥漫心间,熨平了我郁结在心中多年的心结。静下心来想一想,其实我早就该忘记那件不愉快的往事了,那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
见到她的信,我还能说什么?谁让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呢?
我只想写信告诉她,那时我们都还年轻,都很不成熟。其实,把我们禁锢在这心结里的正是我们自己。大学生活无论喜怒哀乐都不该忘记,因为那是我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
第84篇、友情如花

一同学致电过来,说是杰从珠海回来,晚上请同学一聚,不可缺席。
杰,我的高中同学,现在珠海谋事,听说混得不错。赶过去时,请的同学都已到齐,围坐在桌子边,叙旧、回忆、细数往事。
喧闹的气氛,柔和的暧光与心绪,像多年以前,我中学时代的课间,树下的闲聊,草地的苦读,校园繁闹中有安静。
杰笑着说:雪,还记得以前我追你的时候吗,你总是穿着白衣碎花裙子,扎着老高的头发,睬都不睬我。我笑成桃花样,心里有暖意。还有人记得,总算有点安慰,是好事
曾经,我们都风华正茂,正值高中年华,想爱不敢爱,不敢爱的一颗心却依然有所渴求,年轻的渴望如同被阳光隔断而盛开的花朵,它拒绝接受爱情的诱惑浸染。那些记忆深处的往事,年少温暖的记忆,倾泄而出地翻卷着,溅湿了同学的友谊与情感,又蹉跎了那曾经青涩朦胧的柔情与关切,这一切,只是因为太年轻。
开始倒红酒,酒在高脚杯中“噗噗”冒着泡,紫红色的液体,晶莹透亮,像极了同学间那种通透纯洁的情。杰举起杯,说:来,雪,我们干一杯。我说:好,干杯,然后一仰头,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饮干了酒,那份纯纯的同学情,那种年少轻狂的过往,开始一点点在眼前蔓延开来……,我们曾经年轻,曾经与书为伴,我们苦读,我们互助,我们快乐。
有头晕的感觉,但心情却好。与同学朋友聚聚,说说话,原来可以令心情重新体会平静与快乐,虽然只是一刻短暂的时光,毕竟久违。
有同学过来敬酒,不敢再喝,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同学相聚,说不完的话,回忆不完的往事,大家举杯换盏,快乐久久回荡在这相聚时的分秒间。平时不敢说的话,今晚终于可以对同学一诉,平素刻意保持的淑女模样,此刻也得以在同学面前一放,那些我们共同的日子,共同的成长经历,多年以后再叙,令大家唏嘘不已,然,永远难忘……
透过流动的灯光,迷离于同学间的真情,原来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愿意。在离席间不远的一角,品着茶,我享受于自己暂时的安祥之中,笑得灿烂而陶醉,像一个受了委屈刚被人哄好的傻孩子。所有的痛苦,此刻全都遗忘,还有爱。也许,我真的不是一个一般定义下的好女人,我的男人说,我有给他压力了。然后,我抑郁,不快,把整个婚姻里该有的,没有的信心,全都虚化了。
整理着自己的心绪,我再不想为房子的事烦忧,也不必去想,那许多的承诺,有没有兑现的快慰。想着爱的理由,一切便都释然了。而我们的爱恋,一直都不会老去,象越存越香的陈年老酒,经久不息,醇香、绵长……
在这暧意融融的夜里,暧色的灯光凝聚了彼此之间的友谊,紫红色的红酒造就了多年后相聚的那种温暖氛围。它是那样的美丽而弥久,静静的夜里,没有风,却下着雨,在雨夜的滴哒声中怀想过去的我们,似又回到年轻时代的青葱岁月,虽然多个同学都表示,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然,却渴望着偶尔的相聚,在开心时,在痛苦时,在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时。
任何时候,友情,都是伴随我们一生的精神食粮,它如盈身的暧阳,在心里开了花,发了芽。我们曾经所有的历经,都会藏于我们心中最深处的地方,而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会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
今夜,友情如花,开在我们心田。
第85篇、娶个老师的“下场”
俺媳妇是位小学语文教师。趁着教师节这节骨眼,俺得赶紧跟大家“诉诉委屈”。
说起这“委屈”,其实早在和俺媳妇刚谈恋爱的那阵儿就打下了伏笔。那时媳妇还是刚分配的实习生,虽上班时间不长,但工作态度那是没得说———绝对的端正,除了正常的八小时外,晚上加班加点是常事。由于她家距学校比较远,骑自行车需要二十多分钟,且中间还要穿村过寨,所以接送的重任义不容辞压到了俺这个“护花使者”的肩上。俺倒不是嫌路途遥远,其实这一接一送没少给俺制造“骗取芳心”的机会,在俺的甜言蜜语和她的娇嗔细语中,时间和路途都缩短了不少。但抵达学校以后到接她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可就不是那么好受了。为了不打扰她备课、写教案,俺就在旁边埋头苦读小学语文,里面的好几篇课文俺都会背了。有时实在无聊俺就到校园里游荡一圈,以至于有一回被看门的老大爷误认为贼,幸亏媳妇听到动静及时出现,否则俺差点就被练武出身的老同志给“缉拿归案”喽。这还不算啥,更让俺感到痛苦的是,由于俺接送比较勤奋,且表现良好,竟然被媳妇同事们封以“模范老师家属”的荣誉称号,一直叫到今天,这下可好,让俺没了翻身做主人的机会。
后来媳妇因俺的突出表现,进了俺家的门,也从此翻开了俺“受苦受难”的新篇章。平常为了扫地都要跟俺斤斤计较的媳妇,对待她的那帮“小土豆兵”们却有十足的耐心与爱心。为了让小家伙们在第二天能很容易的接受新知识、新课程,媳妇每天晚上细致认真的备课是必不可少的,备课地点虽然从婚前的学校挪至婚后的家里,免了俺一去一回的接送,但刷碗、拖地、倒垃圾这三大任务却名正言顺的归入了俺的名下。更有甚者,媳妇经常在下班的时候领着因父母工作忙而无人照顾的小家伙回家,辅导其做功课和写作业,每到这个时候,为“一家三口”做饭的任务就落到了俺这个“临时爸爸”的头上。晚上把俺当劳工还不算,周末也不让俺安生。为了激发孩子们的写作热情,媳妇没少“瞎折腾”,每个月都要拿出一个周末来搞课外活动———什么春游秋游啦,什么野外烧烤啦,什么植树种菜啦,什么风筝比赛啦……花样还真不少。孩子们呢,每回都兴奋得不得了,就像一群撒了欢儿的小羊羔,这时候不仅需要媳妇这只“头羊”的带领,更需要一只尽职尽责、腿脚利索的“牧羊犬”来维持秩序和保护羊羔子们的安全。很不幸的是,那只“牧羊犬”就是俺。
媳妇很有学生缘,每到教师节,收到的小礼物、小贺卡一堆一堆的。虽然都是些小家伙们自己动手做的幸运星、千纸鹤、祝福卡一类的小物什,可媳妇却如视珍宝,一件一件归置整齐,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头两年还好说,俺们家的柜子里、抽屉中、床底下还能容得下这些“珍宝”,可随着教师节一个个的过下来,俺们家的“内存”明显吃紧。为此,俺三番五次的向媳妇表示抗议,强烈要求精简库存,可每回都无功而返。前些日子,俺实在是忍无可忍,趁她不在家时偷偷处理了一部分。可没过两天就被媳妇发现了,这可捅了大马蜂窝,在遭受了猛烈的“枪林弹雨”之后,千疮百孔的俺当晚还享受了“沙发待遇”。在俺写了自识字以来最为深刻的检查,并发了“再犯此类错误,罚睡一个月沙发”的毒誓后,才平息了那场风暴。
最近又有不幸的消息传来———媳妇被评为了“局优秀教师”!看着荣誉下媳妇更为勤奋的身影,俺痛不欲生,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
第86篇、亦冰亦火的西式人情
被好友出卖
2008年年初,我从温州来到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这里是五大湖区城市群的造船中心,而我做的是船用仪表生意。初来乍到,我想只要交些朋友,会少走许多弯路。很快,通过聚会,我认识了不少当地的商人。特别是船协的霍华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个高大的中年黑人脸上总挂着阳光般的笑容。他声音洪亮,初见面,就给我一个强有力的拥抱。我觉得,他就是国内常说的“红脸汉子”——性情豪爽,能为朋友两肋插刀。聚会结束后,我再次拜访了霍华德,并送去了中式礼物。霍华德一家亲热地留我吃了晚餐。
2008年4月7日,我出门办事路过霍华德家,顺路去拜访一下。门开着,他六岁的儿子在客厅里捏住鼻子,满脸紫红,看上去非常难受。原来,他学卡通片主人公将一粒爆米花放进了鼻孔。我赶紧报警送他去了医院,霍华德夫妇也很快赶到。看着平安无事的儿子,霍华德握着我的手,那力道让我感到了他发自内心的感谢。
半个月后,霍华德夫妇邀请我和他全家到湖区度假。美国人是轻易不会让别人走进自己生活的。这意味着,我用真诚交到了第一个美国朋友。
6月,克利夫兰一年一度的船上用品招标开始。霍华德供职的船业协会,负责对招标监控。我很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消息,不需要太多内幕,只想知道,我有几个对手,对报价信息这样的核心消息没有奢望。霍华德一脸严肃地冲我摇头:“郑,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我询问的并不是什么秘密,他的态度让我失望。
回到家,我根据自己搜集的资料,做出报价,对于质量,我是很有信心的。我要向霍华德证明,我不是只靠关系就想得到订单的人,结果我失手了。
负责招标的斯皮茨惋惜地告诉我,我的仪表性价比是最好的,但鉴于我之前向霍华德询问过关于招标的消息,船业公会对我的目的表示怀疑,所以最终选择了别家。
失去生意先不说,想到出卖自己的,还是我自以为在美国交到的第一个真心“朋友”,我简直无法接受。霍华德来到我家,我给了他闭门羹。这家伙不死心,迂回地让商会会长章明来做说客。章明说:“郑远,你还是不大了解美国人,他们的朋友很少。但霍华德真的很看重你,他开门见山地告诉我‘郑是我的朋友’,他希望你能体谅他的苦衷。”
再次碰壁
我还是不相信章明的说辞,计划多交美国朋友,看美国人是不是对朋友都冷得像阿拉斯加的冰山。
为此,我经常主动地和邻居们打招呼,或者做一些精美的中餐,送过去和他们一起分享。很快,我从邻居格尔嘴里,听到了“朋友”这个久违的词汇。格尔是个古怪“音乐”爱好者,他家里经常有聚会,参加的人是一个小圈子里的朋友。
可令人惊讶的是,格尔的敲击“鼓手”是我们街区靠乞讨为生的流浪汉达利,他的乐器是那些被丢弃的垃圾桶盖。还有两个来自北部的小农场主,以及一个酒吧里陪酒的女郎。这颠覆了我的原则,我一向认为,看一个人的潜力,要看他的朋友。
格尔是一个中型公司的主管,和这些人在一起做朋友,实在有些说不过去。私下里,我问过流浪汉达利,为什么不请格尔帮他找份工作?达利有些生气地说:“我们在一起玩音乐很快乐,可不代表我会接受这样的帮助!”
2008年9月,我和格尔的友谊经历了一次“考验”。周末的一次聚会,我到得较早,看到了他茶几上放着的一本相册,就随手翻看起来。没想到格尔看到后,勃然大怒。
晚上,流浪汉达利来到我家。我怒气冲冲地说了不满,达利笑了:“郑,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但身为朋友,你也不能这样随便窥探别人的生活,实在不礼貌!”我耸了耸肩膀,还是觉得格尔的表现实在太过分了。为什么美国人都是这样,似乎朋友分外“廉价”。
惊遇“活雷锋”
2008年12月4日,我订好了千岛湖的旅馆,决定到那里享受湖光山色和悠闲钓鱼的假期生活。
从克利夫兰到千岛湖,车程12个小时,途中会经过五大湖区特有的湿地公园。突然,车身剧烈地颠簸了一下,汽车发动机发出吃力的嗡嗡声,车子不再前进。我跳下车,发现车轮陷入到湿地的泥泞中。这让我的兴致一扫而空。
这种地方,罕见人迹,如果没有别人帮助拖车,我只有两种选择——步行到公路边求助,或者在汽车里过夜,等待着上帝的眷顾,派一辆汽车忽然出现。
第一个办法是首选。可是想到在美国所谓朋友的冰冷,我对在公路上拦车没有任何信心。就在心情糟糕透顶的时候,我听到了汽车驶来的声音。从车上跳下来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美国人。他走过来对我说:“嘿,你的汽车需要用绳子绑住拖出来。这个湿地一旦到了冬季,泥土疏松,过去有很多来看湿地的车都陷了进去。”
越野车陷得很深,他带来的绳子,崩断了三四根。我询问他要多少报酬?他竟摆摆手,他说自己是在公路上看到我向湿地转向后,知道我可能会遇到麻烦。但他的车性能不佳,追不上我,所以干脆自己先回家,拿了绳子过来,看我需不需要帮助。
说完,他发动汽车,扬长而去,留下我目瞪口呆。
没想到在美国遇到了这样的“活雷锋”!
经历了一“劫”,剩余的路程很顺利。第二天一早,我在宾馆租了渔具,可驱车来到了湖滨,我才发现自己又遭遇了点“麻烦”。美国宾馆里的渔具需要用剪刀打开,因为出来得匆忙,我忘带了。而这个时候,湖滨钓鱼的人也只有我一个,我决定考验一下自己的牙齿。就在我努力的时候,一个美国老人来制止了我,他说这样很危险,然后让我稍等……
大概有一个小时,老人才开车再次来到,递给我一把剪刀。他还抱歉地说,自己的家距离这里有四公里左右。他早上是来湖边散步的,所以没有开车,刚才是走回家去拿了剪刀,怕我等得着急,于是开车送过来的。说着,他表示这把剪刀就送给我了,叮嘱我放在车上。我感激地握住他的手,他却微笑着告辞了。
朋友的真正含义
回到克利夫兰,我发现欠了“人情”。回来的时候,隔壁的罗宾逊正在帮我修剪门前的草坪,因为草坪太过脏乱是会收到社区发来的警告信和罚单的。就这样,我和罗宾逊熟悉起来,并且成了朋友。我觉得罗宾逊这种可以帮助陌生人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我的第一位美国朋友。我到罗宾逊的家里串门,他主动邀请我观看他的相册、车库以及工作室。我对美国朋友“冷冰冰”的心,开始逐渐融化。
2009年1月,克利夫兰船业协会准备新一年的招标工作。久没有音信的霍华德,通过快递公司,把通告发到了我的信箱。拿着信,我琢磨着,是不是霍华德因为内疚所以对我这样,可我决定还是冷冻和他的关系,我不想重温噩梦。
2009年2月11日,国内来的最新样品到货,机场通知去取。上路后,我的车却抛锚了。我想起了罗宾逊,打电话给他,手机却提示关机。无奈,我翻出了罗宾逊家里的座机号码打了过去。让我沮丧的是,竟然是电话录音的回复。
在公路边上焦虑且无助的时候,一辆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听我说完自己遇到的困难后,这个年轻的司机汤姆逊自告奋勇载我到机场,还帮我叫了维修厂的拖车。
汤姆逊送我回到家,我发现,罗宾逊家的窗户打开着,他正和儿子在客厅里玩耍。这是周日,罗宾逊的车一直停在车库里,应该没有出门才对。想到电话录音和他没有回复,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我执意要请汤姆逊一起进晚餐,席间,我感慨美国人为什么对朋友这么不重视?汤姆逊说,他觉得罗宾逊对我不错。见我摇头,他认真地告诉我,在美国,朋友是很难拥有的。成为朋友,必须要有相同的爱好或真挚的感情。
交朋友的目的,就是能够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开心和快乐,为生活增加色彩。这样的解释,让我彻底被美国这种朋友观和自己遭遇的冷热美国人搅得一塌糊涂。
几天后,章明找到我。他拿出克利夫兰目前使用的船上仪表模型,还有一页中国国内常用仪表的图样。他指出,国内仪表在日期的调整上,存在着缺陷。船只在航行中是跨越不同时区的,仪表必须能够自动调节日期。我拉住章明表示感谢。他说:“你如果要感谢的话,去感谢霍华德吧,这些资料都是他给我的,说直接给你的话,怕你会拒绝!”
2009年4月14日,船上用品招标开始。这次,我笑到了最后。霍华德第一个跑来对我祝贺。我说:“你不是不对朋友泄露任何关于招标的消息吗?为什么这次要帮助我?”他摇了摇头说:“郑,这一切是你争取来的,我告诉你的,只是大家都可以掌握,却被你忽略掉的小细节而已!”
原来,美国人不喜欢过近的关系,觉得会损害到自己的私人空间,影响到生意和事业上的公平。朋友,只是一种深度的感情而已。

第87篇、我与猫之间不会实现的承诺
我家养了好几代猫,这些猫总是繁殖一代又一代的无终止,这要源于刚开始的那只猫。想一想,那已是5年前的事了。
那时,大姐在外,家里气氛很安静,我便提议要只小猫,后来我终于等来了一只黄白毛、很活泼的小猫,它常在太阳底下滚来滚去,一个毛线团,一支笔都是它的玩具,它总是扑过来抢,抢了又扑。家里的院子里有个葡萄架,它常在架下的沙发上睡懒觉,消耗着它几个小时的时间。它的魅力很大,不久又领来了一只狸色的小公猫,它们俩的关系非常好,也很懂人气,每天我们上学要走时,它们俩总是一前一后地跑回来。过了几个月,黄猫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我们便知道它要当妈妈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黄猫突然“喵,喵”地叫,一反常态,我们便知道黄猫要生了,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忧。由于我们没有给猫接过生,所以打电话请黄猫原来的主人照顾一下,这只猫的主人可是我们当地出了名的猫之家,她家没有孩子,所以以养猫为乐,大大小小有十几只,她们把猫当成了孩子,是她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我们两家并不是很远,所以十几分钟她就到了我家。可是大家忙了大半天,黄猫也没有要生的感觉,天黑了,猫主人要回去了,走前告诉了我们一些注意事项。凌晨,黄猫终于顺利地生下了6只小猫,原本以为它生产会怕生,可是黄猫却让我们必须在场,走一个它都会站起来叫。生完后,我们把小猫放到一个大纸箱子里和它们的猫妈妈在一起。更有趣的是小狸猫在偷看小猫时,总会禁下鼻子张着嘴,仿佛有不喜欢的气味似的。小猫们似乎生下来就注定了分离,到了被送走的日子时,我苦苦的哀求却只留下了两只小猫,另外的4只全送走了,当我们去看它们的时候,有的小猫认出了我们,在我们的身上蹭来蹭去,让我们走时都是与泪水为伴,再后来这几只猫有的被车轧死了,有的吃药死了,有的跑了,还有的不知所踪了。
我很想改变这些猫的命运,可是却力不从心。每当看到家里的这两只小猫,我都会想它们真的好幸福。
一天下雨,我们晚上一直不见猫妈妈,到外面叫它也没有回音,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出去发现黄猫躺在葡萄架下,身子上下全被雨淋湿了,喂它东西也不吃,眼神直勾勾地注视着我们,想让我们救它,可是我们不是神呀,兽医也无力回天,黄猫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不久后我们搬了新家,3只猫也到了新的环境,小狸猫在搬家后没有像以前那样出去玩,后来会慢慢地试探出去,两只小猫却安心地在院子里玩,没有想过院外的世界。秋天的一个傍晚,妈妈下班时抱回来一只小猫,刚开始我们都以为是家里的小猫出去跑丢了,可是回家一看,发现两只小猫好好地在床上睡觉呢,这只小猫怎么办?看见这只小猫又小又瘦,我们决定养几天再送人。可是送人没过半个月,我们又在门外发现了它,它竟然又跑了回来,还像以前那么瘦,也许好久都没吃饱了吧。算了,一只也是养二只也是放,都要了吧。养着没问题,只是多了只猫吃饭而已,可是小狸猫却不容忍了,每天都找机会咬它。害得这只小弃猫每天都精神紧张,连觉都睡不安稳,小弃猫很忧郁,也许它也知道这个暂时可以提供住处的地方并不长久。我们又送了小弃猫两次,都让它跑了回来。一次送到不远的姑姑家,它在半路跑了回来;一次送到外地,可是它绝食,撞玻璃。它用它的方式表达它的拒绝与气愤,可见它多留恋这个家,可是我们呢,却很残忍地抛弃了它,最后的一次,小弃猫被狸猫咬坏了后腿,皮都掉下了一大块,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受不了了,决定再一次送它,因为它是我们家捡来的猫,这个理由很自私。我抚摸着弃猫,我好怕,好怕它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关爱了,好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它了,更怕它以后不知会怎样,我流着泪对它说:“猫猫,到了别人家别跑丢了,以后就没人欺负你了,你可以好好地睡觉了。我会去看你的,听话!”它似乎听懂了什么,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不停地晃着尾巴,这是我与它之间的承诺。
第二天,在它被放进箱子里的时候,它出乎意料地安静,没有像以前几次那样的挣扎,也许它相信我,相信我对它所说的话,但是在放进去的瞬间,我看见了它的眼泪,我好难过,心里也很无奈,发现有时有些事是我无力改变的。一天两天,我度日如年,想着周日休息去看它,可是小弃猫连这几天都不给我,它只在那人家呆了两天,就跑走了。我想它一定是想找回来的路,因为它认准了这是它的家,可是这个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因为血统的不纯而选择放弃,想想它在外也许会冷,也许会饿,也许会生病,可是我们之间的承诺却不会实现了,我好希望有一天它会突然出现在

第88篇、木 偶

我是一个木偶。
我有眼睛,可是那看起来很空洞。我有生命,可是那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总是在人们的手掌之间被传来递去。
从我成型的那一刻起,我便开始流浪。有时候在明亮的玻璃橱窗里,那是个好地方,有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暖暖的。有时候在阴暗的抽屉角落里,空气很浑浊,偶尔抽屉被打开的时候,我总是大口呼吸新鲜的氧气。
我有很多回忆,有些是完整的,有些是零碎的。
我有过很多主人,他们大多是不经世事的孩子。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一个小女孩。她有大大的眼睛,甜美的酒窝,还有微卷的头发。
刚开始的时候,她很喜欢我。不管到哪儿,她都把我带在身边。那些小火车小积木都引不起她的兴趣。
小女孩的小手很可爱,肉鼓鼓的,粉嫩粉嫩。原先她要用两只手才可以拿住我,后来只用一只手也行。我喜欢她看着我咯咯地笑。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从国外带来回一个金发的漂亮娃娃。自那以后,小女孩再也不带我溜达,她乐呵呵地抱着她的洋娃娃到处炫耀。
后来,她把我送给了她的幼儿园小朋友。于是我有了第二个主人。
我的第二个主人也是一个小女孩。只是,她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于是我心里就叫她静静。
静静很乖,不爱哭,也不吵闹。她把我放在床头,睡觉的时候会摸摸我。
除了我,静静没有其他的玩具,也不像其他女孩那样有很多漂亮衣服。
有时候静静的爸爸来看望她,她会显得很高兴。常常被爸爸的胡茬扎地哇哇叫。可是如果静静的妈妈也在,她就只会乖巧地坐在一边,低着头摆弄我。
静静的妈妈脾气不好,经常会责骂静静。起先,静静的眼泪总是一滴一滴地往下掉。后来,渐渐地习惯了。于是静静不再哭,只会用手紧紧地握着我,握得我很疼。
可能是积劳成疾的关系,静静的妈妈很仓促地离开了静静,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静静便要回到她爸爸的身边去。
那天,静静的爸爸来接静静,身边有一个陌生的阿姨。静静的爸爸让静静叫***妈,可是静静不肯。
收拾屋子时,静静的爸爸只带走了很少的东西。而我,被拉在了床头。
我觉得很累,所以我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在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很害怕,我怕他们又用小刀在我的身体上刻刻划划。也怕他们随手把我仍到臭哄哄的垃圾箱里,在那里,只能与蚊子做伴。也可能他们有一天会把我丢到熊熊烈火里,那么我就会死掉。
想着想着,我又沉沉睡去。就这么醒醒睡睡,睡睡醒醒,过了好多年好多年。
有一天,我忽然觉得厌烦了这样的生活。于是我睁大眼睛,重新开始对身边的一切起了兴趣。我发现,我和一大堆杂物一起住在一个纸盒子里。我想,我大概是被人遗弃了。
不过,幸运的是,有个小男孩把我救了出来。
小男孩似乎很满意他的重大发现。他把我拿在手里左瞧右瞧。
喂,我就叫你木头人吧。
我的心忽然通通地跳,小男孩竟然和我说话。记忆中,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一句话。于是我认定了这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就叫他不不吧,我对自己说。
不不很调皮,生气的时候会把我重重地摔到地上。然后又会忽然良心发现地把我捧在手心里说,木头人,对不起。
不不还会把很多很多心事都告诉我。被小朋友欺负了,或者是没听老师的话被罚站了。每次,我总是暗暗地痛恨自己为什么不会说话。如果我可以说话,我就可以安慰不不。
不不一天天长大,我的恐慌也一天天加深。我很怕他长大了,不需要我了,就会把我重新扔回那个纸盒子里。幸好这样的事一直都没有发生。
我看着不不进学校读书,考高中,然后进入大学。那时候不不已经很高大了。每个礼拜只有周末才回家。
不不变了很多。可是每次不高兴的时候,他还是会像小时候那样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把心里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出来。不不好像交了个女朋友,很多时候的不高兴似乎都和那个女孩有关。我心里暗暗地讨厌那个女孩子。不不满脑子都是那个女孩,她要把我的不不给抢走了。我很伤心地想。
有一次,不不把那个女孩子带到家里来玩。她看到我的时候说,哎,你怎么还留着这种小孩子家的东西啊?不不听了,竟然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那个时候,我发现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希望自己可以开口说话。
机会终于来了。有个调皮的天使到人间来玩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我。她觉得很好奇,于是想要来摸摸我。我变得很兴奋,我对她说,好心的天使姐姐,你可以让我说话吗?天使姐姐被我吓了一大跳。原先她一直都不肯答应我的要求,后来看我可怜兮兮的模样,她终于同意了给我三分钟的时间,可以和人类说话。我很开心。
周末,不不和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当他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大声地说,不不,不不,我是你的木头人,我可以和你说话啦!
不不的表情很奇怪,嘴巴张得大大的,拼命地眨眼睛,还用手指挖挖耳朵。
我知道三分钟很短,于是我顾不得解释,只好继续说,不不,我没时间了,我只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把我扔掉。
不不拼命摇头,跑了出去,然后我看到不不的妈妈被不不拉了进来。不不似乎在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楚。走近的时候,我听到不不的妈妈说,傻孩子,木偶怎么会说话呢?不不见我不再说话,便点点头,沉默下来。
我很郁闷,不不明明听到我说话了啊,他为什么不敢相信呢?可是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对不不来说,那只是个幻觉,应该一笑而过。
我又重新回到无声的世界里。看着不不工作,成家。不不结婚了,自然不会再住在家里。他搬去新房的时候,我又一次被拉下。
有一天,不不的妈妈整理房间,又把我放回了那个纸盒子里。
我只能又过着昏昏沉沉的日子。
有时候想想我的那些小主人,心里好像很开心,又好像开心不起来。
其实我早该明白。终究,我只是一个没有声音,没有表情,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的木偶。
第89篇、感谢友情—谢谢你,朋友!

中午,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中国新首富陈天桥说:困难是正常的,不困难是不正常的;困境中,不要设法让难题变小,而要设法让你自己变强大.您永远的朋友D与您共勉!
短信是D发来的.很感谢他的良苦用心……
算起来,和D认识快一年了,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之间似乎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时候甚至忽视了对方的存在.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每每在我心情沮丧的时候,总会接到他的电话或者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发现,郁闷的时候,总有一种期盼!期盼有他的电话或者短信.
三月里那个寒冷的晚上,K很绅士地送我回来,然后,潇洒地走掉.只留下刻骨的心痛,和刺骨的寒风一起,袭向我丝毫没有设防的柔弱的心房......我狂奔上楼,冲进卫生间,孩子似的痛哭!......
不知道哭了多常时间,只知道我开始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怎么也止不住汹涌的眼泪……
电话响了,习惯性地以为是K打来的,因为每次分手后,他一到家总有电话打来,告诉我他已到家.然而,这一次,来电显示分明是D的号码,于是,我彻底的失望了!K真的离开我了!我们之间,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强忍着撕心的痛,我接了D的电话……想不起我和他都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渐渐止住了眼泪,只记得我当时真的真的好感激他的那个电话……
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调解自己,我努力地工作,甚至报了自考,每逢周末,就和驴友们上山去,生活过的还算充实。不经意间,依然会想起K,只是在甜蜜的回忆过后,不再有任何怨言,也没有了忧伤,只是在心里对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D仍像以前那样,偶尔会发来短信或打来电话,我也会礼貌性地给他回复。有时候在Q上遇到,他也会开玩笑地称我“小妹妹”,我想,他也许以为我还是小孩吧,却也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也会和他开开玩笑,甚至说一些不太礼貌的话,而他呢,好像也并不生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开始对D无话不说了。他的对于我的感觉,有时候像兄长,有时候像挚友,有时候,又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这种感觉!
单位里有个贪财好色的领导,令人十分恶心,我严重BS他的很多做法,因此没少受他的刁难,郁闷!加之单位四周到处留有我和K的影子,每每触景生情,平起淡淡的忧伤,很累,很痛!于是我决定离开这里, 给心情找一个宁静的港湾……
D只知道我要离开单位,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他总在鼓励我,安慰我.冰冻的夏日里,他的关怀给了我很多温暖,他的鼓励凭添了我几分自信.正如今天他发来的短信,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久违的激情在萌动!
朋友别哭
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宿
要相信自己的路……
又哼起吕方的<<朋友别哭>>,有一种感觉:这歌是D唱给我的!其实,我并不知道D会不会唱这支歌,或者,他根本没听过这支歌!但此时此刻,我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
真的好想对D说,谢谢你!
真的好想对D说,感谢友情!
第90篇、活出一个越来越大的世界

秀秀是我高中很要好的朋友,我们同在一个班里度过了高三的辛苦时光。她学习努力,成绩很棒,后来考上了北京的名校,现在读研究生,同时在一家500强公司里做实习生。秀秀所在的公司是全球IT领域首屈一指的老大哥公司,但是她在里面做人力资源部实习生,而她的专业好像是行政管理,跟人力资源或者IT都不太搭界。
我问秀秀以后想做什么,她说想去某奢侈品公司做业务,因为听说那边实习生待遇是一天500块钱;要是能当正式员工,肯定钱多得数不过来。
我问她那为什么在这里做实习生,一个跟未来和现状都不搭界的实习工作,秀秀说她只是想混一个实习经历而已,其他的不重要。
我问她对未来有什么打算,秀秀说准备过年辞了这个实习回去写论文,再找个实习,能转正的那种,然后就工作了。至于找什么,还不知道。
我有点儿默然,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出什么。我下意识地认为,当年秀秀这样的好学生,结果为什么一点儿都不让我觉得精彩和震撼?我一直相信,秀秀应该是那种一直让我惊艳的人。
秀秀说她总觉得自己的生活缺点儿什么,缺动力、缺激情,似乎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类重点大学、保研、金牌导师、500强实习,一路上很稳定、很顺溜。但是我一直记得一句话:“顺利,只是一种平庸的人生。”当年我不太理解,但是现在看着这种平静得没有一点涟漪的生活,我瞬间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到位了。秀秀的生活被一种模式牵绊着,好像出轨了就是大错特错——当然,一贯优秀的秀秀是不会让自己出轨的,她是在轨道里跑得最快的那个。
我跟秀秀说:“我怎么觉得你的生活不该是这样普通呢?”秀秀说:“那我去国外再读个博士,你觉得如何?这样就有海外背景了。”我差点儿掀翻了凳子。
秀秀,还记得轩轩吗?当年我们班那个弹琴很好,但是成绩很差的轩轩,每天优哉游哉地来上课的高个子的轩轩。我想给你讲讲她的现在。
当年轩轩有清华、北大等多个名校的音乐特长生录取资格,可是文化课成绩太差,只上了一个二类学校的本科,还是靠特长进去的,费牛劲了。四年时间,她拜了个钢琴家为师,在毕业的时候考到了加拿大排名前三的一所大学继续学音乐,师从一位世界著名钢琴家。我们经常在飞信上聊天,我看着她慢慢地适应国外的生活,慢慢地在另一片天空下寻找内心的荣光,我看见她的音乐梦想一点点绽放起来,她的音乐慢慢从学校的琴房走向舞台,走向世界,走向更大更美的地方。
轩轩最近正在申请耶鲁的博士学位,问题不大,等学出来就是音乐家了。我一直在想,当年她不是最好的,甚至是很糟糕的,但是你现在综观一下当年我们那个所谓的强化班里的学生,哪一个的世界有她精彩,有她开放得盛大而顽强?
而我们呢?我们过得很规矩,特别规范。我们用ABC和XYZ考进最好的大学,上最牛的硕士,挤进500强,做渺小的实习生,试图给自己的背景上加朵花儿;然后入职,拿400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还互相攀比,比谁小资、谁名牌、谁出门能打车了,谁租的房子比较大、是精装的;未来我们会继续攀比谁有房子有车了,谁嫁入豪门了。但是你发现了吗,轩轩的世界越来越大,我们的世界却越来越小,最后就变成了我们拿着自己用加班熬夜赚来的十万块钱,在北京几个烫手的楼盘和几个华而不实的名贵餐厅里显摆、得瑟。我们当了20年的好学生,最终成就的是一个个小小的蜗居,以及在虚荣的外表下隐藏着的脆弱的心灵。
你说你没有想到我现在会变得很好,而我当年也就是个中等生,也没有轩轩的特长。在我的大学里,我一直认为要高薪、要体面的工作、要当传说中的小白领,出门要住五星级宾馆,买东西再也不用看价格,于是我就冲着这个目标“piapia”地跑出来了。但是,在毕业后一年外表光鲜的白领生活中,我看不到自己的目标。我是一个目标导向的人,没有了目标,生活就成了死水。
直到今年7月的一天,我在火车上突然想起来我的梦想。芥末说:人在17岁时候的梦想很大程度上就是终生的梦想。是的,我17岁的梦想在心里一点点复苏,变得生机盎然。那之后的我,也奇迹般地恢复了元气和精力,开始了很多我想做的事情,也想明白了很多问题——比如我为什么要经常加班工作,而且还很开心地忍受没有加班费的事实。这都是因为我内心有了一个目标,在通往这个目标的道路上,我明白自己该要点什么,该放弃点什么。我学会从多角度来看待我的世界和别人的世界,我的视野变得圆润而饱满,我的胸怀变得宽广而有秩序。我尝试读曾经厌恶的历史,我尝试用做生意的方式做事情,我尝试海纳不同的声音入耳,我尝试曾经标准好孩子不应该做的所有事情。
兔斯基说:当你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你才有可能看到和别人不一样的风景。在我变成一个人人眼中的特殊的小孩的时候,我看到了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精彩的活法。我开始由衷地赞叹穿着一身油腻腻工作服的工人的伟大,我感动于一个个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和善良。而这些,都是曾经被我用标尺划出去的不够标准的生活。
今天早晨,轩轩在飞信上说,如果考上了耶鲁,让我给她一个大大的奖赏。我笑了。轩轩像一只美艳的蝴蝶,一步步飞向了高远的音乐天堂。而她的故事和我走过的日子也让我明白,成功不是一个点的概念,而是一个成长的概念。只有那些有目标、有爱、有激情、能坚持到底的灵魂,才能走出一路不断的生机盎然,活出一个越来越大的世界。
第91篇、人际交往中不要“过度投资”

不要对人太好了!好事几乎都被做尽了,也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对一个有劳动能力、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付出都是内部的需要。人际关系中如果不能相互满足某种需要,那么这种关系维持起来就比较困难。在卡耐基成功人际交往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则——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内容)的基础上,即人际交往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心理学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经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即人们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于所付出的。其实有止是得到的不能少于付出的,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也会令人们心理失去平衡。
人际交往要有所保留,初入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好事一次做尽”,以为自己全心全意为对方做事会专关系融洽、密切。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不能一味接受别人的付出,否则心理会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也是为了使关系平衡的一种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尽,使人感到无法回报或没有机会回报的时候,愧疚感就会让受惠的一方选择疏远。留有余地,好事不应一次做尽,这也许是平衡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留有余地,适当地保持距离,因为彼此心灵都需要一点空间。如果你想帮助别人,而且想和别人维持长久的关系,那么不妨适当地给别人一个机会,让别人有所回报,不至于因为内心的压力而疏远了双方的关系。而“过度投资”,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就会让对方的心灵窒息。留有余地,彼此才能自由畅快地呼吸。
第92篇、失散30年 您还好吗

●这是一个西安名医世家与一位上海支内姑娘之间回肠荡气的友情故事。年幼的她因这位上海"袁姨"的印象而有了深深的上海情结。
●后来袁姨回到上海的老城厢,等到再次去西安找他们一家时,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错过。
●她的母亲想方设法找袁姨,但直到离开人世也未能完成心愿。她通过晨报倾诉呼唤袁姨---
10月31日,读者郭阿姨给我寄来一封笔迹遒劲、情真意切的信件,提到最近晨报倾诉刊登的《能续否,花季友情》(详见10月25日A22版)一文,她说自己是西安人,因种种原因,家里几代人都有着深深的上海情结。如今她和丈夫已定居在上海,特别希望通过晨报的这个版面,寻找母亲生前的旧同事兼好友,上世纪50年代在西安支内的上海知青袁文娟阿姨。
很快,我见到了郭阿姨和她的丈夫李老师。漂亮开朗的郭阿姨特意带来了珍贵的家庭照片,经她介绍,我才知道照片中的几个娃娃如今都“术业有专攻”,大哥是陕西知识界的著名学者,郭阿姨本人是党政机关的负责人,而小弟则是前不久曾在《申江报务导报》“招亲”的雷老虎郭良,不仅是货真价实的明星,更是中日文化交流的使者。
备受好评的上海姑娘
我出生于名医世家,解放前父亲在西安开设私人医院,是当地第一位学有所成的西医,解放后出任西安防疫站的站长。受他的影响,母亲也有志于学医,通过考试拿到了产科的行医执照,出任西安北关妇幼保健站(位于北关正街,北关联合医院的前身)的站长。从我记事起,父母就都是大忙人。建国初期,百业待兴,保健站的任务很繁重,因此尽管我年纪很小,母亲还是整天背着木头小药箱出诊,“狠心”地把我和哥哥关在家里。
母亲当时有三位特别要好的女同事,四人中她排行最大,张阿姨排行第二,赵阿姨排行最末,而排行第三的就是上海来的袁阿姨。袁阿姨算得上是第一批支援西部、开发西部的“东部人”。那时的西安还很闭塞,外地人不多,而来自东海之滨的上海人就更稀罕。作为保健医生,袁阿姨没有半点大城市娇小姐的作派,不分白天黑夜,一有病人家属来找,背起药箱就出发,其医德和医术都备受当地群众的好评。在北关工作的那些年里,恐怕袁姨自己也记不清接生过多少小宝宝了,但我记得很清楚,小弟郭良正是在袁阿姨的精心照顾下呱呱坠地的。
李老师在旁边插话:“五六十年代的北关属于西安的‘落后’地区,出了城圈儿就是庄稼地。”郭阿姨也补充:“是啊,我小的时候听说城外还有狼呢,所以袁阿姨和我母亲每次出城给农村的产妇做复查,还要带棍子防身。”想像着两个年轻的女医生深夜出诊的情形,我的心一动,眼底有点潮乎乎的。
我还是得强调一句,袁姨那一代开发西部的上海知青,条件很艰苦,他们响应国家号召,是抱着一颗扎根农村、扎根边疆的心来的,并不知道何时能回家乡,也不清楚到底会遇到什么样的考验。不过,正像一部老电影《上海姑娘》所展示的,那时的人很单纯、很乐观,对于物质生活没有奢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西北一直工作到退休,好些连子女也留在了内地。
凭着我的百日照找到她家
成家前,袁姨一直住在保健站的二楼宿舍,自己开火做饭太孤单,她就经常和我家搭伙。据母亲回忆,袁姨心特别细,三个孩子中对我尤其关注,只要我念叨一句想吃鱼了想吃虾了,她就会起个大早,四五点钟跑到西安当时唯一的水产一条街———炭市街去买来鲜鱼鲜虾,烧好了大家吃。尽管在西安生活多年,她还是保持着上海姑娘爱吃零食的习惯,房间里储备了不少上
海寄过来的糕点,可她自己却不爱吃,最喜欢在我吃点心的时候,从我嘴边抢下一块来,说这样吃着才香甜。我还记得一件小事。也许因为是医生的缘故吧,母亲平时总教育我们,不能挑食,五谷杂粮各有各的营养。袁阿姨好像不太爱吃胡萝卜,有一次就当着我的面跟母亲“抬杠”:“我说大姐,在你嘴里那胡萝卜和白菜就好像人参一样,那还有啥东西没营养啊?”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资讯很不发达,上海因地理上的遥远而显得非常神秘。只要有人到上海出差,每位同事都会让他捎带吃的穿的。我家三个孩子,花费不算小,袁姨很体贴我母亲,每次回上海探亲都会给我们带许多礼物,我上小学时还穿过不少式样新颖的上海童装。我最喜欢的一件白底蓝花布拉吉,就是袁姨送我的生日礼物。还有那种压成小金鱼、小兔子形状的儿童香皂,更是让我舍不得用。
后来袁姨嫁人了,丈夫也是上海知青,在离西安一百多里的铜川铁路系统工作。又过了几年,袁姨就回上海了。60年代末我父亲到上海出差,还特意到老城厢登门拜访她。据父亲回忆,那场景也颇具戏剧性。他拿着写有地址的纸条走进迷宫一样的里弄,正想开口打听袁姨,一抬头,就望见某家墙上正挂着我一百天时戴绒线帽的一张照片,被放大到一尺二寸(那时普通照片的最大尺寸),他推门就进,心想肯定不会走错门,因为袁姨特别喜欢我那张照片,特意将底片从西安拿到上海冲扩的。
郭阿姨和李老师对望了一眼,不禁同时叹了口气,她接着说:“自从那次之后,因我父亲遭到了政治上的冲击,全家下放,与袁姨从此就失去了联系。”
70年代初我父亲被打成“走资派”,他主动申请下放到了西安的兴平县,即马嵬坡的所在地。母亲带着小弟郭良陪他一起下放,我和哥哥则寄养在亲戚家,全家都搬离了北关。小弟自幼体弱多病,父亲在兴平遇到一个精通武术的老朋友,就把小弟交给他做徒弟,本意不过是想让他强身健体,却没想到他日后竟以习武为专职,“打”出了一片天地。这是闲话。
下放期间,母亲听老同事们说,袁姨曾专程回西安,到北关正街打听我们全家的下落。但因为局势乱哄哄的,她不得不失望而归。这个消息让母亲难过了好些天,很担心就此失去一位知心的朋友。
两代人的寻亲梦何时能圆?
郭阿姨的描述让我对这位昔日上海知青———袁阿姨充满了敬意,也特别想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就急切地问他们是否保留有袁阿姨的照片。郭阿姨先是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表情有点为难:照片在西安老房子里……
我家相册里珍藏着一张袁阿姨年轻时的照片,迄今至少有40多年了。袁姨本人身高适中(约有1.60米),瘦瘦的,长得既洋气又干练。照片中的她穿了件中式立领紧身上衣,俨然一位30年代穿旗袍的美女,当然更多了些书卷气。难怪当年走在西安的大街上,回头率特别高。即使是在今天的大上海,我觉得她依然“丽压群芳”,气质丝毫不输于这些年轻的上海姑娘。
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祖母是浙江绍兴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父亲对水乡、对上海都很有好感,所以才会给我起了个很南方的名字“阿娟”。通过和袁姨这位上海知青近十年的交往,父母更是对几千里外的上海以及上海人青眼有加。我和李老师成家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我们接母亲同住。丈夫经常有到南方出差的机会,他也非常理解老人的心情,每次都捎回不少南方的小吃。有次去扬州出差,在外面住了一个多月,母亲正在西安的家里说着想吃南方的大闸蟹,他就提着一篓蟹推门进来了。记得那时候大闸蟹还没这么金贵,9元钱就可以买整整一大篓。
人一老就格外念旧。见我们三个子女都成了家,母亲就格外挂念远在上海的袁阿姨,总是念叨着想见她一面。尽管家里的生活条件有很大的改善,可每次听说有人到上海出差,她还是点名要那种袁姨带回来的核桃酥,这种点心相当便宜,但母亲就是爱耍小孩子脾气,老是说袁姨给她买过的点心才最好吃。等她都到了80岁的高龄,因小弟郭良要在上海发展事业,她还动了迁居南方的念头,为的就是在大上海找到自己的故交。
“然而很遗憾,母亲85岁那年因病去世,终归没能了结这个心事。”郭阿姨不禁泪光莹莹。
基于儿时的记忆,加上母亲日复一日的唠叨,我们三兄妹对袁阿姨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也正是在这种情结作用下,小弟和我都先后选择上海作为第二故乡,在这里买房定居。一想到已和袁姨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我们“寻亲”的心情就越发不能自已。但因为父母都已去世,除了知道袁姨的全名叫袁文娟,知道她以前住在老城厢,我们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上海毕竟有那么多人口,叫“袁文娟”的人大概不下数百位吧,找人还真像大海捞针,毫无头绪。就在此时,我很偶然地读到了晨报上那篇寻找中学好友的文章,眼前不禁一亮:如果能用这个方法找到朝思暮想的袁阿姨,那该多好啊!真的得到好消息,大哥和小弟再忙也会来一趟上海的。而我母亲虽无法亲眼看到这一天,但我和李老师已在上海订了一处墓地,打算把老人家的骨灰请到上海。
我被郭阿姨一家几代人的上海情结所打动,心里热呼呼的,赶紧告诉她,前一个故事见报的第二天,两位失散多年的中学好友就在晨报倾诉的帮助下通了电话。我也衷心希望袁阿姨能够尽快读到这篇文章,尽快和晨报取得联系,尽快见到原来远在西安的故交及子女。
细心的郭阿姨考虑到袁阿姨年事已高,还特地提供了家庭档案里的“绝秘”信息。
袁阿姨如今估计已是70岁高龄,不一定能坚持看报,如果她的家人给她读报的话,我希望他们能提醒她,因肤色的关系,我大哥的小名叫“黑蛋”,小弟小名叫“(白)蛋蛋”,而我的小名就叫“娟娟”。尽管事隔多年,我相信袁阿姨是不会忘记这些熟悉的名字的。
第93篇、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暑假给一家礼品店打工。老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名叫阿忘,健忘的忘。
虽然只有巴掌大小的一个店面,老板还是郑重地为我安排了一次面试。为了这次面试我精心修饰了自己:从发型到衣着。但当我如约到达的时候,只看见店里有个大个子“吭哧吭哧”地撅着屁股拖地板,上身穿着卡通人物“辛普森”的T恤衫,毛茸茸的大脚插在一双沙滩鞋里。这就是我的老板阿忘。我说明来意,阿忘一拍脑门儿,接下去我差点晕倒——他压根就忘了这次面试!
第二天,他风风火火地去进货,临走时向我交待:“这个存钱罐少了15块不能卖,这个钢琴音乐盒,要价得35,再低也不能低过30,否则,宁可不卖……”也就在那天上午,我做成了第一笔生意,把那只存钱罐以15块的价钱打发了。阿忘一回来,我便向他邀功,没想到他不屑地说:“要卖15块的东西,你要价才15块,多亏人家没砍价,要不你能卖上这个价钱?以后长点记性!”“哎!”我低头答应着。这时,一个女学生进店指着那只钢琴音乐盒问:“怎么卖呀?”“20块!”阿忘想也不想地说。
接下去的一个星期,我彻底地领教了阿忘糟糕的记忆力。他会忘了带钥匙,忘了锁车子,他会在进货时忘了带钱包,他会紧紧地抱着一捧满天星,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如果我不提醒他,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王还是小李……
一天,有个小青年一大早就来到店里,见到阿忘就“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惊得阿忘一口水没喝匀,打起嗝儿来。听小青年细说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青年是街上的“太保”,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保护费”,被阿忘断然拒绝。后来,他就叫了几个小“哥们儿”砸了阿忘的柜台。而昨天晚上,小青年喝醉了酒,一头栽到护城河里,又偏偏不会水,幸亏阿忘路过,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大哥,我对不住你,要打要罚,由你吧!”小青年说。阿忘脸上的疑惑以极慢的速度解开,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噢,是这样啊,过去的事,算了!”打发走了感激涕零的小青年,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唉!你别笑话我了,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况且,谁掉到河里,我也不能不管呀!”这个阿忘,不只是“不计前嫌”,他压根儿就“不记前嫌”。
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也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次车祸,阿忘的父亲死了,母亲少了一条胳膊,他还有个妹妹,和我同岁,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阿忘的礼品店。有一次我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说:“会,不过我记性差,一会儿就忘了。”印象中,阿忘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他母亲做饭;二是每个星期六给他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
暑假结束了,打工也划上了句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阿忘,他的生意还好吗?不管怎么样,我相信阿忘一定很快活。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
第94篇、每個人都需要朋友

當我們對一個朋友付出很多感情,最後,大家的關係卻決裂的時候,我們會傷心地告訴自己,以後也不要對朋友投入那麼多的感情。
你愈把他當作知己,你對他的期待也愈高;你愈付出感情,愈覺得有些事情是理所當然的。
為了利益而反目,那不值得可惜,經不起利益考驗,證明你沒有付出最真摯的感情。
為了一些原則和誤會而反目,那才是叫人難過的。
那麼,不如不要再對新相識的朋友付出感情。
然而不付出感情,又怎可能交到朋友?
原來,問題不是我們付出太多感情,而是我們不願意坦白。
你以為不用說得那麼清楚,其實,是有必要的。
你以為不能那麼坦白,其實,有些事情無法解決時,坦白是最好的方法。
我以前不會這樣做,然而,為了不再失去我摯愛的朋友,我以後會坦白。
你不知道怎樣拒絕他的提議,不如坦白告訴他,而不是另外找藉口拒絕他。
你不喜歡他對你做的一些事情,不如坦白告訴他。
你不同意他的觀點,大可坦白說出你的看法。
坦白一點,你可能會交少一些朋友,但你會交多一些真正的朋友。
每個人都需要朋友。
但是,需要歸需要,有和沒有卻是另一回事。
我們可能認識很多很多人,卻感到其中沒有一個是朋友。
就算你有朋友,而你也是一個很珍惜友情的人,但對方沒有這種想法,彼此的步伐不能一致,你們始終會變得疏遠,到了最後,形同陌路。
容忍、遷就和迎合,對於維繫一段友誼來說,只是一時之計。
你必須知道,當你一點也不被尊重時,你並非在交友,而是在行乞而已。
人與人之間總被某種感情支配,那可能是愛或恨、是依賴或抗拒,也可能是愛恨交織、依賴和抗拒同在,人們有時連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想法,何況對於別人的呢?
朋友對你不仁,你卻對他們不捨不棄,那很好,卻該定一個限期,讓自己在徹底失望前離開。
朋友,始終不是你生命中的氧氣,沒有朋友是不會死的,暫時沒有朋友也不代表永遠沒有朋友。
相反地,如果你擁有一群已經不當你是朋友的朋友,而你還是對你們苦纏不休,那並不代表你真的需要朋友。
而是你不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價值而已。
第95篇、缺少你,纽约变得平庸
一天天黑后,我开着车拉着艾未未从长岛出发,沿着495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那段时间,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在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开着车到处乱窜。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怕。
我不懂英语,刚开始时也不认识路,所以老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该拐弯时也不说话。我就一直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
一次,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对他说:“你要是还不说拐弯,我就开到海里去。”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把玻璃摇上,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再逃生。”我脑袋一热,差点一踩油门轰到海里去。在岸边刹住车后,他认真地对我说:“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的感觉。”平常开车,他也老说:“撞一次吧,求求你,快点,再开快点。”久而久之,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
那段时间,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要不是我天生怯懦,又对未来充满憧憬,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子》,我一下子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
艾未未是北京人,大学读了不到两年,觉得没劲,毅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我认识他时,他已经在纽约待了12年。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他喜欢搞恶作剧,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嫁接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他会把篮球装进编织袋中,从楼顶抛下。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令行人纷纷驻足观望,百思不得其解。
艾未未为人仗义,朋友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一年圣诞节的前夜,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那人刚坐下,就被他从后面用塑料袋套上脑袋,憋得满脸通红。艾未未对我说:“这小子是个贼,好好搜搜他,身上一定有好东西。”韩国贼拼命挣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说了一串韩式英语,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他,诚恳地说:“我今天没偷东西。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礼物。”
事后,艾未未对我说:“我来纽约12年,有两件事让我体会到人间尚有真情在:一个是每年过生日,我自己有时都忘了,但大西洋赌城从来没有疏忽过,一准寄来生日贺卡,再有就是这个圣诞节,收到贼的礼物。一个贼,能自己花钱买礼物送人,可见这种感情是多么的真挚。”
说到艾未未和贼的感情,我想起一件事。一天,我们在他的地下室拍戏,负责外联的李争争突然跑进来,说他车上价值200美元的音响被人敲碎玻璃盗走了。艾未未听后,出去转了一圈,他只花十美元就从一个黑人手里买回一台音响送给李争争。李争争惊呼:“这就是我丢的那台!”
那时,我们两人经常开着车在长岛盲目地东游西逛。艾未未常常指着一座座花园洋房说:“这些都是垃圾,应该炸掉。”看到我露出不胜向往的贪婪目光时,他一脸坏笑地补充:“可以给你留下一幢。”他反对建筑和装修有任何抒情的倾向,喜欢冷酷、简单。他曾经对我说:“你回到北京以后买一块地,我给你设计一座房子,保证花钱不多,又非常牛。”他说,“你买四个加长的集装箱货柜,彼此衔接,组成一个‘口’字形的建筑,从外面看不到一扇窗户,甚至找不到门,就像一个金属方块,所有房间的采光都从里面的天井获得。”我听了。热血沸腾,到处打听买一个最长的集装箱得花多少钱。
12年后,艾未未终于在中国找到—个勇敢的实践者,此人就是北京房地产界另类潘石屹先生。潘石屹被艾未未蛊惑,在长城脚下投巨资造了十几幢巨冷酷的房子,看上去令人不寒而栗。前往参观者生怕自己不识货,异口同声地说:“牛。”这—座房子,—方面,极大地满足了潘总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也把他的资金牢牢地冻结在八达岭的寒风里。
现在,冷酷和简约已经在北京蔚然成风。我老想告诉那些自认为很酷的人:“你们太落后了,要知道,12年前的艾未未就已经很冷酷、很简约,非常水泥了。”
只要提到纽约的事,就不能不说艾未未。有他在纽约,那里就是—个充满刺激和活力的城市。许多年以后,我再次回到纽约,发现缺少他的城市竟变得非常平庸。

第96篇、我们是朋友

先是股指大幅下挫,短短几周,华生手里的500万一下变为200万。不甘心的他以为股票跌到了最底部,他拿房子、车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了100万,还找亲朋好友借了300万,全投入股市。哪知股指又下跌了1000点。华生一算,他的100万不但亏空了,还欠了亲朋好友数十万。祸不单行,就在这时华生的第二任妻子就同别的男人跑了。最不幸的是上个月,华生的第二个儿子竟被确诊为白血病。
华生知道他不能向命运低头,不能垮下来。他要救儿子。
医生告诉华生救儿子最好的办法是给他儿子换骨髓,但费用要30万。30万对现在的华生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华生只有找亲朋好友借,但没借到一分钱,亲朋好友都找各种借口拒绝。华生极其失望,也极其愤怒。华生有钱时,如手头一时转不过来,随便找个人要几万块钱,那个人都会马上给他。华生也信了“狗拉屎肥茂草”这句话,草长得越茂盛,狗越在那些草上拉屎,而那些极需狗屎作肥料的矮草,狗却不爱光顾。
正当华生为钱的事焦头烂额时,安荣来了。安荣带来了10万块钱,对华生说:“华生,真不好意思,这钱太少,我一定想办法,一定筹到治侄子病的钱……”
“你哪来的10万块钱?”华生的眼里一下湿了,他硬是忍着,泪水才没掉下来。
“我把乡下的房子卖了,还有这些年打工积下的钱……”
“这,这怎么好意思?”华生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哗”地一下淌下来了。
“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华生嘴里不停地说着“朋友,朋友”,其实华生在此之前一直没拿安荣当朋友,而且一直瞧不起安荣。安荣是一个打工的,衣着邋遢、举止粗鲁、满嘴脏话。华生也想不起来他怎么会认识安荣这样的人。
安荣却记得极清楚。公交车上,华生踩到了安荣的脚,华生一脸歉意的笑,连说“对不起”。安荣心里热乎乎的,这几年,有不少城里人踩了他的脚,但没有一个人对他说对不起。华生是第一个踩了他的脚后说对不起的城里人。安荣不好意思了,对华生说:“该我向你说对不起,其实错在我,我不该离你这么近,瞧我身上的水泥把你的西装都弄脏了。要是我离你远点就不会弄脏你的衣服,你也不会踩到我的脚。”
没多久,安荣又见到了华生。华生正被3个气势汹汹的男人围在中间。安荣凑上前,才知道华生遇到了“碰瓷”的。所谓碰瓷,就是一个抱着花瓶之类瓷器的人故意往你身上撞,瓷器摔碎了,他们便讹你,要你赔。安荣有几个老乡也做这事。安荣挤上前说:“你们别讹他,他是好人。”
“讹他?”一个人给了安荣一拳,“你找死。”
安荣说:“我几个老乡也在做这样的活,你们肯定认得。”安荣说了几个人的名字。两个人都看着“络腮胡”,“络腮胡”指着华生说:“他是你什么人?”
安荣一脸自豪:“我朋友。”
3个人这才放过了华生。
后来安荣没事做了,找到华生时,问华生能否介绍个事给他做。华生当着安荣的面给一朋友打电话。华生说:“我朋友没事做了,你能否让他进你公司?”
安荣很激动:“华生,你真把我当朋友?”
华生说:“我们当然是朋友。”
安荣进了华生朋友的公司,当了保安。
这天下午,华生无意中从电视里看到悬赏通缉安荣的通告。通告中说,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30万。原来安荣绑架了一个千万富翁的儿子,但并没有伤害他,只绑架了一天就放了。富翁在电视里反复做悬赏广告。
晚上12点,华生接到安荣求援的电话。安荣说他住在一幢烂尾楼里,已3天没吃东西了,让华生送点吃的过去。
华生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自己有了30万,儿子也有救了,便拨了“110”。
安荣被警察抓获了。让警察奇怪的是安荣见了警察不跑,而是向警察伸出双手。其实安荣完全有逃脱的机会。安荣还对警察说:“如果那千万富翁不给那个向你们报警的人30万,你们一定得管。”
警察有点不耐烦,狠狠踹了安荣一脚:“你还是好好关心你自己吧。”
“可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警察又踹了安荣一脚:“闭上你的嘴。”
第97篇、别把友情弄丢了

女人需要一个闺中密友,分享心事、宣泄苦乐,但谁都知道,对于女人来说,找到一个真正的“红颜知己”,实属不易。
我搬新居的时候,最担心的是女儿在新幼儿园里交不到好朋友。我倒不担心自己会没有朋友,虽然我是全职太太,没有知心的同事,但在我的新邻居中、在刚报的瑜伽班里,总会有新朋友的 。
没想到,女儿很快就找到了好朋友,我却成了“老大难”。在瑜伽课的休息时间里,我只能拿着一本杂志,假装认真地读着,任凭周围谈笑风生,而我,格格不入,一人独坐。
我不是没有尝试过结交新朋友:主动做值日,请人吃午饭,与人分享做菜心得……,我打电话过去,电话那头总是友好愉快的;但从来没人主动打电话给我。孤独、沮丧、古怪,是我在那段时期里的心情写照。
我在BBS里发了一个帖子,向网络吐露自己灰暗的心情,最后结尾时,我说:多可笑,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找不着朋友的人。几天后,我发现BBS里那条帖子的后面,有很多回帖,很多人都在回帖中说,她们也因为没有朋友而感到郁闷,以至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人格缺陷。
这件事儿引起了我探寻问题根源的兴致。我参考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也写信向不少心理学专家咨询,最后我意识到:交不到朋友,问题不在于我们是不是有人格缺陷。大多数已婚女性,白天在工作间里忙忙碌碌,下班以后的时间则用来照顾老公、辅导孩子、收拾家务,一刻不得闲……还有一些女性,她们经历结婚、离婚、再婚,生理、心理上都时刻承受着来自生活的各种变化,纷繁的世事,让女人把友情抛到了脑后。谁会静下心想想,自己有多长时间没和好友吃一顿饭了?谁会从一天紧巴巴的日程安排里,抽出一点儿时间,去和一个朋友说点儿琐碎的事情?谁又曾留心过,有人向你表示友好,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而你却无暇顾及,或置之不理?你甚至都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
我们把友情弄丢了。结交新朋友,究竟有多难?心理学专家建议,使用一些技巧,再加上一点儿耐心,就能找到好朋友。如果你正准备结交新朋友,看看下面的事例吧,也许能令你受用无穷——
即使是全职太太,也能找到“同事朋友”。——张琳,32岁,全职太太
张琳曾经也有闺中密友,是和她在一个医院里工作的同事,那时张琳是一个麻醉师。谈到那段时间的生活,张琳说:“确实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没想过结交新朋友,每次回到家都累极了,没有力气说话。”
后来张琳有了宝宝,辞去了工作。“我发现自己很孤单,只能跟老公诉苦。我需要朋友,需要和我处境相似的朋友,和我聊聊照顾婴儿的经验,分享只属于女人之间的心事。我带宝宝去参加亲子班,报了插花班,还参加了一个由一群年轻妈妈们组织的‘妈妈会’……”
后来,张琳在婴儿用品店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店里出售一种装在推车把手上的塑料小物件,能让宝宝不去啃车把手,她们俩都为此事在柜台前咨询,攀谈起来发现彼此都是刚刚做妈妈;在亲子班里,张琳遇见一个儿科医生,有同样的职业背景,同样是刚刚做妈妈,很容易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生活变得有意思多了。有人会问,这样找朋友不累吗?而我觉得,这完全取决于你想不想交朋友,如果你真的想结交新朋友,这点儿辛苦算什么呢?”
给友情挤出一点儿时间。——汤玉明,29岁
小汤有四份工作,白天在一家电视台做会计,晚上和周末兼职做广告代理、电台主持人和临时演员。“我是一个单身工作狂,”小汤笑道。
虽然每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是空的,好象少了孩提时代一起玩过家家的女伴,“我有男朋友,但是没有女性知心朋友,这是另外一种失落。”
后来,小汤在工作中认识了三位女性,她们四人有很多相同点:都在电台工作,都没有孩子,都不浪漫,工作起来都很疯狂。一天晚上,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相谈甚欢,便有了第二次聚会,第三次聚会的时候,小汤觉得自己大笑的次数越来越多,郁闷的时候越来越少,“这就是友情的魅力吧。”
于是,四个女人决定每星期聚会一次。有了这样的约定,像小汤这样工作忙碌的人,只好把其它的时间压缩再压缩,甚至为此要少见几次男友,尽管男友对此表示了不满,但小汤还是觉得,她同样需要女人之间的友谊。
谁生病了,其他三个都会去看望;谁出差去了外地,其他三个会轮流去她家打扫卫生、喂猫;休年假时,四个人会一起出去旅行;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小汤成了电视台的市场部主管,事业一帆风顺;感情也将在今年年底开花结果,而三个好朋友都是伴娘。小汤说:“别吝啬为友情付出一些时间,因为你会找到另一番天地。”
计划A失败,那就分别执行计划B、C、D。——我给大家的建议
看过别人的故事,再说说我自己,现在我也交到了4个好朋友。当初的交友计划A宣告失败,我就接着执行计划B、C、D,不断尝试着去和人成为朋友:我在女儿同学的家长里,结识了一个也喜欢写作的妈妈,我们于是成了好朋友;一天在街上,我和一位女士同时看上了一套精美的盘子,我大方地把盘子让给她,她为此请我去她家做客以示感谢,我发现她对家居的布置颇有心得,我们聊得高兴,后来就成了好朋友。其实,女人之间的友情,就像种子,需要土壤、阳光、雨水,和一个生长周期。
我想,人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志趣相投;更重要的是,培养友情也需要时间,揠苗助长,急于一时,是会把人吓跑的;朋友之间还需要经常联系,否则再深厚的感情也有变淡薄的一天;朋友之间还需要深入了解,了解朋友的喜好,也有助于加深友情。有一次和一个朋友打电话,她无意中提到她很讨厌和人在电话里聊天,于是我不再通过电话和她聊家长里短,我们一个月见两次面,每次都聊上起码2个小时。
茫茫大地上,两只蚂蚁相遇,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朝相反方向匆匆离开。很久之后,它们突然想到,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余秋雨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所以,请你珍惜友情。
第98篇、一代人的友谊
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回忆而感怀呢?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友谊分为三种:一种是出自利益或用处考虑的友谊;一种是出自快乐的友谊;一种是最完美的友谊,即有相似美德的好人之间的友谊。
同时,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友谊是一种美德,或伴随美德;友谊是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
我们这一代人在那个时代所建立起的友谊,当然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会逐渐退化为亚里士多德说的前两种友谊。但我可以说,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或者说我们这一代中优秀者在艰辛而动荡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友谊,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因为我相信虽然经历了波折、阵痛、跌宕,乃至贫穷与欺骗之后,这一代依然重视精神和道德的力量。这就是这一代友谊的持久和力量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说,没有比这一代人更重视友谊的。
我这样说也许有些绝对,因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拥有值得他们自己骄傲的友谊。但我毕竟是这一代人,我确实为我们这一代的友谊这样偏执而真切地感受着,并感动着。我的周围有许多这样在艰苦的插队的日子里建立起的友谊,一直绵延至今,温暖着我的生活和心灵,让我格外珍惜。就像艾青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多么可贵又多么艰辛,像火灾后留下的照片,像地震后拣起的瓷碗,像沉船露出海面的桅杆……”
因此,即使平常的日子再忙,逢年过节,我们这些朋友都要聚一聚。我们虽然并不常见常联系,甚至连如现代年轻人煲粥一样打个电话或寄一张时髦的贺卡都不经常,而只是靠逢年过节,这样仅仅少数几次的见面来维持友谊。但那友谊是极其牢靠的。这是我们这一代友谊特殊的地方。这在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朋友也可以轻易地抛弃一个朋友的当今,就越发显得特殊而难能可贵。这种友谊讲究的不是实用,而是耐用。它有着时间作为铺垫,便厚重得犹如年轮积累的大树而枝叶参天,如果说那个悲凉的时代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一些什么,但也让我们得到了一些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最可宝贵的之一就是友谊。友谊和爱情从来都是在苦难土壤中开放的两朵美丽的花,只是爱情需要天天一起的耳鬓厮磨,友谊只需哪怕再遥远的心的呼唤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友谊之花就开得坚固而长久。
去年春节,我们聚会的时候,得知一个当年在一起插队的朋友患了癌症,大家立刻倾囊相助,许多朋友是下岗的呀。但他们都毫不犹豫地拿出、带着所有的钱,那钱上带有他们的体温、血汗、辛酸和心意。看着这隋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独特的友谊。
我想起有一年的春节,是二十七年前1973年的春节,由于我是赶在春节前夕回北大荒去的,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父母。我的三个留京的朋友在春节这一天买了面、白菜和肉馅,跑到我家陪伴两位老人包了一顿饺子过春节,帮助我弥补着闪失而尽一份情意。这大概是我的父母吃的唯一一次滋味最特殊的大年饺子了。就在吃完这顿饺子后不久,我的父亲一个跟头倒在天安门广场前的花园里,脑溢血去世了。如果他没有吃过这一顿饺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该是多么的遗憾而永远无法补偿。那顿饺子的滋味,常让我想象着,除了内疚,我知道这里面还有的就是友谊的滋味,是我们这一代永远无法忘怀的友谊。我还想起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开始只是我们少数几个人的聚会,商量给当中一位朋友的孩子尽一点儿心意。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北大荒落生的时候,条件太艰苦简陋,落下了小儿麻痹瘫痪至今。如今孩子快20岁了,我们想为孩子凑钱买一台电脑,让他学会一门本事将来好立足这个越发冷漠的世界,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不是孤独无助的,他的身边永远有我们这些人给予他的友谊。谁想,一下子来了那么多曾经在一起插队的朋友,当中还有下岗的人。纷纷掏出准备好的钱,一位朋友还特意带来了他弟弟的一份钱和一份心意。后来,这个孩子用这台电脑设计出自己构思的贺卡,并打出来他写给我们这些叔叔阿姨的信时,我看到许多朋友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营养,滋润着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滋润着我们自己的心灵。
现在,常有人说我们这一代太爱怀旧,有的说是优点,有的说是缺点。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念及而感怀呢?况且它又是那样温暖着、慰藉着我们在艰辛中曾经破碎的心一在忙碌而物欲横流中已经粗糙的心。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不带势利,而伴随美德。不随时世变迁,而常青常绿。
以感情而言,我以为爱情的本质是悲剧性的。真正的爱情在世界上极其稀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所以千万年来人们在艺术中才永无止境地呕歌和幻想它,而友谊却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是对爱情悲剧性的一种醒目而嘹亮的反弹。爱情和人的激情是连在一起的,而友谊则是“一种均匀和普遍的热力”。这是蒙田说的,他说得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第三种友谊不会如爱情鲜花般灿烂,只是在艰辛日子里靠均匀的热力走出来的脚下的泡,而不是与生俱来或描上去的美人痣。
我们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哪怕我们两手空空,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情,就已经足以慰藉我们的一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因此才会从遥远的历史中走来,伴随我们的命运持久而到永远。

第99篇、身在异乡的姐妹情
昨日中午,仙桃市钱沟日用品批发市场内,随着一声“妈妈”的哭喊声,一对湖南母女抱头痛哭起来。见此情景,帮助这对母女团聚的一群搬运女工,也禁不住直掉眼泪。
去年10月,钱沟日用品批发市场来了一个“女疯子”。她衣衫褴褛,时而痴痴发笑,时而呆坐不语。刘杏芝、刘莲姣等搬运女工心生怜悯之情,便常常带些饭菜给她吃。
“疯子”从哪来?家住哪里?因为语言不通,刘杏芝等人根本无法与她交流。今年3月,刘杏芝偶然看到“疯子”用树枝在地上写着什么,便用笔与她“攀谈”起来。
“交谈”得知,“疯子”名叫陈晓丹,今年48岁,湖南南县南洲镇人,离异多年,几年前女儿被前夫接走。陈晓丹思女心切,便四处寻找,没想到流落到仙桃。
陈晓丹的遭遇,让大家十分同情。此后,大家亲切地叫陈晓丹为“陈姐”。女工们一商量,决定帮“陈姐”找到女儿。她们给“陈姐”的弟弟写了封信,但很长时间没有回音。
这期间,刘杏芝和姐妹们更加无微不至地关心“陈姐”。她们轮流给她送饭、送衣,时常为她洗头、洗澡。怕“陈姐”晚上寂寞,姐妹们还陪着她“聊天”。
刘杏芝等人的善举,感动了市场内做生意的老板。哪家煨了汤,做了好吃的,都不忘给“陈姐”盛上一碗。从此,“陈姐”成了“百家客”。
“陈姐”也十分“心疼”姐妹们。女工们搬货物时,她就帮着抬;门面来了活,她赶紧跑去报信。
一封寻亲信石沉大海,但刘杏芝等人并不死心,她们接连又去了几封信。
功夫不负有心人。前不久,陈晓丹的女儿陈静从广东给刘杏芝等人打来了电话。刘杏芝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陈姐”,“陈姐”激动得像个小孩子拍起了巴掌。
昨日中午,陈静来到仙桃,和母亲见面后相拥而泣。她拉着刘杏芝等人的手说:“感谢你们,我们全家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陈静还拿出500元钱执意要酬谢,但被婉言谢绝。
“陈姐”要走了,姐妹们真舍不得。临行前,她们给“陈姐”洗头、洗澡,买来好吃的,卖文具的张老板端来骨头汤,卖鞋子的涂老板送来了球鞋,卖电器的熊老板拿来衣服……
上车离去时,“陈姐”已是泣不成声。

第100篇、我的女友比我靓

我和范喜儿成为密友的时候,大家都大跌眼镜。也包括我。
我知道他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李敏静,你以为范喜儿找你做朋友是为何?红花绿叶,美丽的公主当然需要平凡的跟班……
陪衬就陪衬。
我跟范喜儿出双入对,勾肩搭背,俨然一副亲密无间的多年密友。
女人间的友谊,本来是很怪的东西。
谁说我不嫉妒范喜儿?痘痘蹿上鼻尖,我对着镜子边挤边抽空对喜儿抱怨:“就只你省事。好皮好囊的,我们这些破落户,再装修门面也抢不了你的好去!”
然而我知道。每个女人都有让别人妒忌的理由。我也一样。比如范喜儿便分不清普京与布什,她也不会去竞选文学社社长。
我在这段友谊里并不觉身份卑下。是以这段情谊可以平衡地维持下去。
范喜儿的确是风云人物。不管是否出于她的主观意愿,学校里的事情一一找上门来,诸如学生会文艺部长及迎新晚会主持,又诸如新排话剧的女主角或者领导视察的学生代表。喜儿在忙碌之余,也抽空收收玫瑰或者巧克力。这样的各色玩意,在大多数时候,不是入了我等的肚囊便是在不知哪个角落里悄悄蒙了尘。
男生找不到喜儿的时候,纷纷来找我。
“敏静你可知她如何看我?”“她爱午夜飞行多一些,还是第五大道?”“好敏静,你定要把2张演唱会票转给她。她若不去,我3个月的口粮便泡汤了”……
我把他们一一打发回去:喜儿此刻在剧团排练,谢绝一切繁杂俗务叨扰。
然而有个男生坚持不懈。
李敏静,范喜儿作为剧团成员,已连续停掉3日的排练。我希望你务必转告她:3天后的公演,我不愿全体人员的努力因为一个人的儿戏而通通白费!我倒吸口凉气,天知道范喜儿此刻是跟Bob在拼街机还是跟阿正在看电影。
该男生有坚毅目光,我忍不住致歉:对不起对不起。喜儿太过胡闹,我一定把她法办归案!
喜儿在晚上2点半翻墙溜回来。我打亮手电,喜儿低呼:“宝贝,你还没睡!”
“范喜儿。你们话剧团团长即将被你逼疯。今天他上门来要人,威胁你再不去排演他便换人。”
喜儿嬉笑:“换便换,谁愿意演那劳什子破剧。”
“那你当初应下来又是为何?”
“谁知道排个破剧费工又费时,哪有想像中好玩。本来我就是被硬拉入伙,他们遇人不淑在先,哪怪得我不义在后。”
我怒极反笑:“范喜儿,你们团长看来真的要活活被你逼疯。还有3天公演,你让他怎么办?”
喜儿的倔劲也上来了。“反正我不要再去。他爱怎么办怎么办吧。”静了片刻,喜儿忽然又笑起来:“我说这个李佑明也真是。年纪不大便老气横秋的,白白可惜了这副英俊样貌。”
李佑明第二日果然继续找来。
看着他剑眉深锁,我忽然心血来潮,我去。我帮她顶上如何?
李佑明盯住我片刻,然后说,就是你了。演出没有出大纰漏。然而范喜儿与李佑明却结下冤仇。
李佑明张贴出黄榜,范喜儿纪律观念淡薄,造成严重后果,话剧团将之除名。
美丽的范喜儿怕是生平第一次在人前受如此大辱。她恨恨道:“开除便开除,至于昭告天下吗?!李佑明,你让我下不来台,总有一日我要你好看!”
我去找李佑明。
他淡淡道:这样的女孩,现在不挫挫娇气,难不成日后来摔硬跟头?
范喜儿和李佑明较上劲的时候,我开始和李佑明不咸不淡地交往。
李佑明竞选学生会主席,她也参选;李佑明参加辩论,她偏偏要参加还要做反方;李佑明申请做校足球协会秘书长,范喜儿更召集了一大拨崇拜者给他投反对票。
我对喜儿说,以前怕你不务正业,现在怕你正经过头。
喜儿笑,以前以为只有街机PubDisco才叫玩,原来上图书馆,看踢球也有这许多乐趣。还有,跟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问她,你要跟李佑明斗到什么时候?
喜儿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斗到……有一天他对我心悦诚服。
晚上她偷偷爬上我的床: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谁?
李佑明。
我头大。
我知道只有李佑明对喜儿的美貌视为等闲。范喜儿于是偏以之为挑战。
我跑去告诉李佑明。他依然是那副变幻莫测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范喜儿改变作战攻势。她开始邀请李佑明看电影,看音乐剧,或者去郊游。
李佑明忽然变成“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我对喜儿的作为不阻止,也无法阻止。
我看着喜儿离开以前乱七八糟的生活,一天天变得越发神采奕奕。
夏天的时候,我落了单。
我心里五味杂陈。当然李佑明也没有承诺我任何,我还是忍不住想,若果范喜儿不是我的朋友?
有时我会怀疑,李佑明与范喜儿的桥梁分明就是我搭的。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秒针,徒劳的转着圈圈,为的却不过是时针和分针交汇的一刻。
范喜儿忙于谈她的恋爱。偶尔在约会的空当,便无聊地把我从角落里挖出来。一会给我拔眉毛上多余的枝杈,一会又给我仔细地修理每一个指甲。
“啧啧,苍白个脸扮鬼啊。女孩要自己在意自己,不然谁还来在意你!”
我忽然有些负气:“再打扮,又怎及得了范大美女的万一?”
喜儿手上的动作忽然停住:“敏静!你怎么可以这样想?你是你。我是我。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你聪明,大方,你漂亮的地方我都没有,你干吗要来做我!”
我冷笑:“我这个陪衬可称职?既不来抢你的风头,也不来威胁你的爱情。”
喜儿脸变得煞白:“李敏静,你什么意思?我找你做朋友,是因为你值得做朋友!”然后摔门而出。
我发现了自己的失态。窗外的树叶很浓密。刚好挡住了阳光。
我躲在阴影里一脸冰凉。
我想我刹那间,既失了爱情,又失了友情。
范喜儿和李佑明在秋天分手。
我早该想到,李佑明可以突然离开我,也可以突然离开范喜儿。
喜儿在夜晚又爬上我的床,抽噎着说:“敏静。我后来才知道李佑明这个混蛋居然也骗过你……”
我拍着喜儿的背:“还好噩梦结束啦!只怪我们遇人不淑在先,怪不得混蛋不义在后。”
喜儿扑哧一笑:“敏静——还好有你。要因个混蛋丢了你,那可本亏大了!”
“啊是,像我这样胸襟宽广不计前嫌善解温柔低调之人,现今哪里找去?”
“罢罢罢,今日我只有以身相许,不然难以回报之万一……”
再一天。听见八卦说李佑明被情敌追打。
那会我正和喜儿研究那首著名的假模假式的诗,我念:亲爱的,分手之后,请你一定,一定要秃头哇!
Tips当女友比你美丽时
1 坚信每个女孩都有闪光的一面,自己也不例外;
2 想清楚自己和她做朋友,到底是因为她真值得交往,还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3 扬己之长避己之短,不要和女友争抢风头;
4 漂亮女孩的坏脾气,不要因为是好朋友,便纵容她为所欲为;
5 横刀夺爱的事时有发生,切记,不对的总是男人,女人都是受害者,他能抛弃你便能再抛弃她;
6 至于横刀事件之后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一视具体情况,二视交情深浅。不过结果如何,还是,还是只有阿弥陀佛。
第101篇、离奇的绑架

小李子和三个工友守了一天也没守到事做。平常偶有人找他们做工,工钱都压得很低:刮瓷,一平米才五毛钱;墙上开槽埋线,一人一天才挣十块钱。这天小李子他们实在无聊就围在马路边开了牌局。打着牌,小李子突然晕倒在地,慌得工友们赶紧送他去了医院。小李子住了几天,就出院了。工友们关切地问他病情,小李子脸色苍白,淡淡一笑,说了句:“没什么大病。”大家这才放心。
他们租住在一个废弃的地下室里,一月租金二百元。地下室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阴暗潮湿,住得很不舒服。每天吃完晚饭,大家就围着一个破电视机看电视节目,十点来钟就睡觉。逛街没意思,花花世界属于别人的。再说口袋里没几个钱,就是有也得赶紧寄回家。
但这段时间,小李子天天逛街,每天都逛到十点钟才回来。工友们问他去哪玩了,他只说心里闷,出去散散心。
这天,小李子刚出门不久,就回来了,还领回来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好天真,问小李子:“叔叔,我妈妈真的会来这儿接我吗?”小李子说:“是的。”小李子顺手给了男孩一大堆好吃的。这堆吃食起码要几十块钱。工友们奇怪极了,问小李子:“这是谁家的孩子?你领别人的孩子到这儿来干嘛?”小李子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亲戚。小李子支支吾吾说是在大街上捡到的。工友们不信,怎么随便就能捡到孩子?快十点钟了,小男孩哭闹起来,嚷着要回家。工友们害怕了,要他把孩子给人家送回去。小李子说:“不关你们的事,你们最好不要管。”工友们说:“这影响到我们了,怎么不关我们的事呢?”他们立即吵起来。地下室有一个堆杂物的小房间,小李子把小男孩关了进去,然后把那堆吃的扔进去,任他在里面哭闹。工友们不干了,说这不成了绑架么?小李子说:“没错,我就是绑架,等着***妈送钱来。我开价三十万,你们要敢报警,我就杀了他!”小李子从身上摸出一把在街上买的尖刀大声吼叫起来,眼睛都红了。工友们全愣在那儿,小李子在小房间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你们要敢放他,连你们一起杀掉。”小李子突然翻脸不认人,不知哪根神经出了错,工友们一时还真不敢放走小男孩。工友们心想:小李子疯了,居然用这种法子弄钱!
小李子在地下室守了一会儿,果然守到了一个电话,小李子哆哆嗦嗦摁了接听键。对方答应给他三十万块钱,说好放在小李子要求的地点,但孩子必须安全送还。小李子电话刚打完,警察就摸到了地下室。小李子一下子冲进了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大声狂叫:“你们都出去!否则,我杀了他!”
警察只好出去,请工友们劝说一番,无效。天快亮时,小李子的老婆来劝:“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你不要干傻事啊。”这一招果然有效,小李子抱头痛哭起来。警察冲了进去,生擒了小李子。
小李子这样一闹,判了十年,宣判那天,小李子一脸平静,他老婆倒是哭哭啼啼的。小李子进监狱后表现积极,干起活来不要命,连狱警都忍不住提醒他悠着点。一天正干活时,小李子突然晕倒了。
送到医院一查,狱警们吃了一惊,小李子脑子里长了瘤,必须尽快手术。监狱方面为他安排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小李子很快就康复了。小李子出院那天,拉着狱警们的手紧紧不放,感动得直流眼泪,他说:“电视里报道说,监狱里管看病,真是这样啊!我哪凑得齐十万元的手术费?要是不来你们这儿,回家就是等死啊。”
第102篇、对朋友恶毒的猜测

是朋友,才敢放心把钱借给他。想不到,那钱,却迟迟不见还。借条有两张,一张五千,一张两千,已经在他这儿,存放了两三年。
他和朋友是在上中学的时候认识的,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和理想,慢慢地亲近,终至形影不离。后来他们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这份友谊就愈加深厚。毕业后他们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打拼,两个人受尽了苦,却都生活得不太理想。朋友似乎比他要稍好一些——虽然朋友只是一个小职员,可那毕竟是一家大公司,薪水并不低。
可是那次朋友找到了他,向他借钱。他猜最多也就两三百块钱罢了。可当朋友说出五千这个数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对朋友说,虽然这两年来我只攒下了五千块钱,但我仍然可以全部借给你。不过,你得告诉我你借这五千块钱做什么。朋友说,有急用。他问,有什么急用?朋友说,你别问行吗?最终,他还是把钱借给了朋友。他想既然朋友不想说,肯定有他的道理。不追问,是对朋友最好的尊重。朋友郑重地写下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着,一年后还钱。
可是一年过去,朋友却没能把这五千块钱还上。朋友常常去找他聊天,告诉他自己的钱有些紧,暂时不能够还钱,请他谅解。
可是突然有一天,朋友再次提出跟他借钱,仍然是五千块,仍然许诺一年以后还钱。于是他有些不高兴,他想难道朋友不知道“讲借讲还,再借不难”的道理?他再次问朋友借钱做什么,朋友仍然没有告诉他。朋友只是说,有急用。他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如果是朋友,你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说暂时还不能——现在我只能向你借钱。他当然听不懂朋友这句逻辑不通的话。他听不懂,却仍然借给了朋友两千块钱,然后收好朋友写下的借条。为什么还借?因为他相信那份珍贵的友谊。
往后的两个月里,朋友再也没来找过他。他有些纳闷,去找朋友,却不见了他的踪影。朋友的同事告诉他,朋友暂时辞了工作,回了老家。也许他还会回来,也许永远不会。
他等了两年,也没有等来他的朋友。他有些急了。之所以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窘迫与贫穷。他想就算他的朋友永远不想再回这个城市,可是难道他不能给自己写一封信吗?不写信给他,就是躲着他;躲着他,就是为了躲掉那七千块钱。这样想着,他不免有些伤心。难道十几年建立起来的这份友谊,在朋友看来,还不如这七千块钱?
好在他有朋友的老家地址。他揣着朋友为他打下的两张借条,坐了近一天的汽车,去了朋友从小生活的村子。他找到朋友的家,那是三间破败的草房。那天他只见到了朋友的父母。他没有对朋友的父母提钱的事。他只是向他们打听朋友的消息。
他走了。朋友的父亲说。
走了?他竟没有听明白。
从房顶上滑下来……村里的小学,下雨天房子漏雨,他爬上房顶盖油毡纸,脚下一滑……
他为什么要冒雨爬上房顶?
他心里急。他从小就急,办什么事都急,比如要帮村里盖小学……
您是说他要帮村里盖小学?
是的,已经盖起来了。听他自己说,他借了别人很多钱。可是那些钱仍然不够。这样,有一间房子上的瓦片,只好用了旧房拆下来的碎瓦。他也知道那些瓦片不行,可是他说很快就能够筹到钱,换掉那些瓦片……为这个小学,他悄悄地准备了很多年,借了很多钱……他走得急,没有留下遗言……我不知道他到底欠了谁的钱,到底欠下多少钱……他向你借过钱吗?你是不是来讨债的?
他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他不敢相信他的朋友突然离去,更不敢相信他的朋友原来一直在默默地为村子里建一所小学。他想起朋友曾经对他说过:“现在我只能向你借钱。”现在他终于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朋友分两次借走他七千块钱,原来只是想为自己的村子建一所小学;而之所以不肯告诉他,可能只是不想让他替自己着急。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他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了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老人握着他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他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他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他善良的朋友,为他对朋友恶毒的猜测。
第103篇、一只家猫与一只流浪猫的友谊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

第104篇、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

傍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告诉我:“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明天是儿子11岁的生日。”“祝你们生日快乐。”“我老公现在还没有回来,他说有应酬,他不想回这个家。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瘦瘦的依婷在讲述的过程中没有哭,她的故事令人心痛,但是她自己极力保持着平静。讲述结束后,我向她推荐了一个治疗肝硬化的老中医,告诉她肝硬化并非不治之症,一定不要因为感情上的挫折而放弃、耽误治疗。依婷却哭了:“你知道吗,现在每天早上我的儿子在微波炉里为我热中药。他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的“生日礼物”是老公情人的电话
许磊一定没有忘记我的生日,因为他肯定记得儿子的生日,我在23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给他生了个儿子。但是今天一整天,他不仅没给我一句祝福的话,而且连家都不想回了。
许磊的单位效益相当好,他在里面负点责。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套房产,三辆汽车,应该说日子过得很舒心了。可是就在昨晚,他在我的威逼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他说他要净身出门,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和儿子。我不想到这一步的,但是我没办法,如果不提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昨天,我提前收到了我34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女孩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她是许磊的情人……
自从许磊回家吃饭的次数减少后,我做饭就做得很没劲。我自己可以随便,但是儿子不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孩子的饭量能有多大呢,于是通常我做了一桌子的菜,从热放到冷,也等不到许磊回来尝一口。有时候,我就愤怒地把菜倒掉了。许磊有时回来想加餐,我说没有,他也不敢作声。如果家里有猪,也许我会去喂猪,喂猪都不愿再给他吃了。
我觉得他不配。那段时间他手机不离手,总是不断地收发短信。开始我还以为是业务繁忙,直到有天晚上他被一个朋友喊到楼下去散步,手机落在了家里,我看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以后我们一定要在我家附近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木讷的女人,也会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我就着许磊的手机回拨了那个号,“喂---”慵懒而娇媚的女声,仿佛要把人化掉。她一定以为电话这边的人是许磊。我像拿到烫手的山芋,赶紧把电话挂掉。我的心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没有想到电视里的一幕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要知道许磊可是众人眼里的模范老公啊。
我给他自由他却玩过了火
许磊在外面有了女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实。虽然只一眼,但是那个号码我已经烂熟于心。第二天我用自己的手机去拨那个号,要么拒接,要么关机。好奇和疑心让我立即去查那个号的主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号的主人居然是许磊。再简单不过了,许磊给那个女人买了部手机。
这是一个令所有女人知道后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调查结果。我却很快就转过弯来:男人嘛,特别是像许磊这样的在生意场和官场上应酬的男人,难免有应酬,难免拿酒色买机会买放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鞋子打湿了,晒一晒也就干了。我以为仅此而已,只要不波及婚姻,偶尔逢场作戏的自由,我还是给的。
我没有想到会在自己34岁生日的头一天接到那个女人的电话。当她自报家门后,我问她知道我找过她吗?她说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她说许磊事先通知过她,告诉过她我的号码。他们的保密措施做得真好。
那天晚上许磊回到家,手机已不在原处,他也没说什么。我也压抑着什么也不说。查到事实后,我还是没说什么,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的伤自己舔平,慢慢就会好起来。没想到,时间并没有淡化什么,反而提供了滋长的空间。
我问那个女人,是什么力量让她从不敢接我的电话,到主动打电话给我。她说,此一时彼一时,是时候做个了断了。我问什么样的了断呢?她沉默了。
晚上许磊回到家里,我说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许磊一边换鞋一边说:“是的,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她身边。”“什么?”我简直是大惊失色。“我想做个了断,一切都应该结束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要回归家庭,也就没说什么。
患上重病时他曾是模范老公
我没有办法不相信他,也没有能力不相信他。一年前,我被查出肝硬化。医生说,保养得好,不生气可以活二三十年,最坏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我整个人蒙住了。许磊当着医生的面搂着我说:“老婆,我就是卖房卖车也要救你。”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医生羡慕地说:“真是个模范老公。”
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老公,在外人面前,他也的确做得很到位。我们结婚十二年了,他至今记得每个月给我父亲买烟。他的收入、家里的房产,全部由我在经营管理,他从不过问。即使为一个问题发生争执,他也会听我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要知道,我们在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许磊常给别人说起我们的以前。那时我们到四季美去吃汤包,他点了最贵的蟹黄汤包,一两就得五十块钱。因为钱不多,我们只点了一两,许磊和我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两蟹黄汤包。许磊后来告诉他的朋友,没有我对他的支持就没有他的今天,说我是他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
我和她都爱上了花心男人
我的病现在全靠药物在维持,每个月几千块的医药费。有次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不知道我这病是怎么得上的?”许磊就说:“一定是你大哥从前谈的那个对象得了肝病,你们都没注意,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许磊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次他不多的言语让我意识到,我在他心里已经成了灾星。
除了默默地承受,我还能如何?昨天晚上,许磊对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儿子,既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我就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家里。”想到他在人前对我种种的好,想到人后他对我种种的折磨,我心有不甘地问:“你爱她什么?”“她比你懂事,比你脾气好,从来不口罗嗦。”“妻子和情人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妻子就是和你一起面对琐碎生活的人,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情人只用和你花前月下就够了,如果我是她,百事不用操心,我也不会有口罗嗦和埋怨。”“我们在一起,是真的有感情的,难得的是她并不是看中我的钱。她家里有的是钱,她给我买名牌衣服,送我名牌皮带、领带……”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许磊说,以他的关系网,要想认识一个女人,不是件难事。
晚上,许磊睡了。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不清一个问题,既然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为什么早上还能和我缠绵?现在,我明白了,他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吻过我,没有从背后拥抱我了。
我睡不着,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我告诉她,我和许磊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生活的一切重心都是围绕儿子。那个女人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是的,他现在爱的是你,可是你知道他今天早上又对我做过什么吗?”我说话的时候很激动,我的确是有些不能自持。如果许磊是个一惯的坏蛋,我也就认了。但是他的从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包括现在在外人面前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形象。这让我处于一种哑巴吃黄连的状态。那个女人听了我的话,长久地沉默。她说:“我也一直在疑惑,这么些年来,他居然也能把你和孩子照顾得那么好。”然后,她收了线。我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谁让我们先后爱上了一个花心的好男人呢?
我的生命快没有了他却还要我等
今天早上醒来,许磊已经上班去了。我的肝隐隐作痛。我给他发短信:“为什么你就不能再等两年呢?那个时候,我不在人世了,你不也就自由了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许磊的回复是:“我肯定会回来的,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啊。”我觉得堵在胸口的那一口气总算顺了下去,我通过短信对许磊说:“好,为了孩子,我们重新开始。”
没有想到,就在我们重新开始的第一天,他居然又有家不归。下午我又很没出息地给他打了几次手机,催他回来,他都搪塞了过去。
说实话,那个女人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一直把许磊当作我生命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人,我习惯了他对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将要失去了,我才恨不得紧紧地抓住。
他说他要回来的,我就忘了昨天晚上我逼他写过离婚协议,我还像从前一样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我的尊严在他冷漠的应付里消失殆尽。昨天儿子听到我给他爸打电话,知道他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当场就哭了。孩子求我“再观察观察爸爸,好不好?”他说有爸爸总比没爸爸好……
儿子的话令我心都要碎了。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爱,我只能继续呆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里,和许磊一起作戏。
第105篇、陈可辛与陈德森:多年朋友成兄弟
“知遇”陈可辛,陈德森
非常感动
陈可辛和陈德森相识已近20载。陈德森是香港多才多艺的电影人,曾做过场记、编剧、策划、统筹……1993年,陈德森加入了由陈可辛、张之亮、曾志伟等人组建的“电影人制作公司”(简称f)。他的才华引起陈可辛的注意,他编写的剧本也经常得到陈可辛的赞赏。两人惺惺相惜又志趣相投,逐渐成为好友。
后来,陈德森执导了一部低成本的《晚九朝五》,影片描写了青年人纸醉金迷的夜店生活和一代入迷惘的青春。这本是陈可辛想拍的电影,但陈可辛是娱乐圈著名的健康生活分子,他不喝酒也不泡吧,并没有这方面的体验。他想起了好友陈德森,心头不由一动:陈德森爱喝酒、爱飙车,还有个在兰桂坊开夜店的表哥,他有着这方面的天然优势,再说陈德森也一直想做导演。于是,陈可辛决定成人之美,他对陈德森说:“德森,你有这方面的体验,不如你来拍吧!”对于陈可辛的“知遇”,陈德森非常感动。
《晚九朝五》在香港备受争议,当时f公司的其他合伙人,比如曾志伟,看见他们掉头就走,责怪他们弄了部低级片子:“好做不做,你们把公司毁了!”面对非议,陈德森羞愧交加,欲放弃做导演。陈可辛鼓励他说:“德森,我们不怕这些,我们拍得真诚。只要坚持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获得大家的认可。”
“你这么看好我能成功?”陈德森问。
“是啊,我对你有信心!”陈可辛答。他常常是陈德森剧本创意的第一个聆听者。
在陈可辛的鼓励与提携下,陈德森开拍了几部票房和口碑俱佳的电影。1999年,陈可辛联手陈德森成立“ppleptre”电影制作公司。陈德森以《神偷谍影》和《紫雨风暴》在香港电影圈崭露头角后,他不满足于只是当个“公式化的动作片”导演,他想拍一部“有些意义、有点内涵”的电影。
《十月围城》,得益于
他们的友情
2000年的一天,陈德森找到陈可辛,讲述他的电影构想:“peter(陈可辛英文名),我想拍一部以清末民初为背景的动作片。这次还想拍小人物,你觉得让一群小人物在一个混乱的背景下保护一个很重要的人,这样的故事有趣吗?”陈可辛大声叫好:“听起来很有创意。”但他随即反问一句,“你要他们保护谁呢?”是啊,要保护谁呢?陈德森一下子被问住了。
陈德森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偶然一次,陈可辛想起了他父亲拍过一部以保护孙中山为题材的电影《赤胆好汉》。以前陈可辛想重拍这部电影,但因为种种原因搁置了。他想到陈德森的构想,于是第一时间把这个题材推荐给陈德森。陈德森一听,立刻说:“保护孙中山这个题材很好。”当晚,陈德森就把这部电影看完,然后兴奋地开始动手改写剧本:把《赤胆好汉》里的一个义士改为六个,变成群戏。剧本改完后,陈德森确定了这部电影的投资额:6800万港币。这在当时可是个天文数字。
经过一年多的艰难筹资,陈德森得到好友曾献基的情义相挺,获得6800万港币的投资。《十月围城》这部浩大的制作从筹备之初就险阻重重。2003年,眼看影片开拍在即,陈德森却接连经历了“非典风暴”、投资人自杀、资金冻结、法律官司、母亲中风过世、姐姐罹癌、车祸、抑郁症等一连串风波,他朝思暮想的。围城梦。与那座木制打造的香港旧城,在风雨中逐渐销蚀……
陈可辛一直尽其所能地帮助他,并给推荐了一组“心与灵”的课程,劝他离开香港——与其卡在那里,倒不如去加拿大休息一下。陈德森听从了好友的劝导。
就在陈德森“风雨如晦”的那几年,陈可辛在事业上犹如神助:2005年,他执导的《如果·爱》在内地公映,好评如潮;2007~,汇集了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的《投名状》登陆年底的贺岁档,不仅票房突破两亿,还几乎囊括港台所有的电影奖项。
春风得意之下,陈可辛并没有忘记正走霉运的好友陈德森。2008年,《投名状》票房过两亿元的那天,陈德森给陈可辛发来祝贺短信,陈可辛却回电话问:“德森,你那个《十月围城》可以开拍了,还拍不拍?“陈德森说;拍啊。”陈可辛说:“好,那我们就来聊聊。”陈德森没有欣喜若狂,他关心的仍然是那个老问题:“你给我建那座城吗?”当年他说要建这座城的时候,十个人里,有七个扭头就走,只有两个人劝他放弃,其中一个,就是陈可辛。这回陈可辛只答了一个字:“好!”他亲自担任该片的监制,很快找到2300万美元的投资。
2009年3月底,陈可辛和陈德森在香港宣布《十月围城》正式启动。随后,剧组开始在上海拍摄。开机三天后,陈德森焦急地给陈可辛打电话:“按照目前的时间,6月中旬肯定拍不完。演员档期已经少了一个月,这怎么拍得完呢?除非多一些人来帮忙。”陈德森的言外之意是,不如你也来一起拍吧。陈可辛不想陈德森被人指为“傀儡导演”。所以他只好说:“你就好好享受做大片的导演吧!”
开拍的第一个月,淡定的陈可辛只来剧组探了两三次班,每次只待两三天。而“不淡定”的陈德森,压力大到要靠吃安眠药才能睡得着,天天睡觉都做梦,做梦都在拍戏,经常半夜大喊一声“t”之后醒来。每天早晨,他一拉开窗帘,就看到自己的“梦想之城”近在眼前,可此时,它“简直变成一座恐怖之城”。两个半月后。当服用安眠药的剂量达到极限时,陈德森终于病倒了,他对陈可辛说:“我不行了,在这里我会发疯,我要回去看医生。”说完他就回了香港。
回到香港的家中后,陈德森将手机关机,连睡了四天。陈德森的这次出走,快把陈可辛逼疯了。陈可辛开始给他打“追命连环ll”,但每次打,都是关机。陈可辛心急如焚,他实在不愿看到好友功亏一篑。于是连夜赶去香港陈德森家里,苦口婆心地劝说他回去复工。
见面之后,陈德森不等陈可辛开口,第一句话就说:“我真的不想拍了,压力太大了!”陈可辛内心清楚这部戏对陈德森的重要性,为了给好友鼓气,他故意说:“德森,我并不完全是为了帮你圆十年来的梦。我一辈子的梦想是,上台拿最佳电影——我监制但不是我拍的电影。我已经拿过最佳电影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可是我没有拿过由我监制的最佳电影奖。能拿下的话,我的金像奖之旅就可以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所以德森,作为兄弟你一定要帮我。”
陈德森信以为真,他决定帮助好友完成金像奖梦想,但他明白以一己之力恐怕无法如期完成。陈可辛这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打电话给《无间道》的导演刘伟强,请求帮忙。接到陈可辛的电话后,刘伟强第二天就带着行李来到上海。刘伟强和陈德森、陈可辛分为三个组,同时开工赶拍。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十月围城》如期拍完。
《十月围城》杀青的晚宴上,戒酒多年的陈德森破例喝醉了,他握着陈可辛的手哭了:“peter,多谢你帮我圆了十年来的梦。”陈可辛拥抱着陈德森,感慨地说:“德森,你这话就见外了。一直以来,我都很欣赏你的纯真和坚持。我们是多年朋友成兄弟,帮你如助我。”

第106篇、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我和路子在一个湖边的堤坝上聊天。
路子突然叹了口气,好像有感而发,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曾经那么熟悉的人有一天却会突然变成陌路。
路子是一个多情善感的男人,我喜欢他的这种感觉,还没有被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我想对路子说,只想爱你一点点,请爱我一点点。
真正的爱,应该像空气,无处不充盈,却自由得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第107篇、小女孩的故事之友情篇
从前有个女孩,她的童年没有朋友。直到上小学前,她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时的女孩还不懂孤独,就好比一个人在没有得到前,是无法体会失去的。
渐渐的,女孩有了很多朋友,她也越来越重视友情,把友情看得比爱情,甚至是亲情更重要。因为她太希望有人能理解她,明白她的心里的苦了,但友情在女孩心中也是层次分明的,终于,她觉得自己拥有了这十年来最好的“朋友”。当她第一次向人诉说她心中的痛时,她哭了,她的“朋友”“安慰”了她,女孩的心被填满了,可她不知道,三个人的友情是不可靠的,那时的她们还是那样的年轻。她们背叛了女孩,还把女孩的痛当做笑话般的散播,女孩很失望,但她仍然相信她的每一位朋友。
到了一个新环境,很快的,她又有了新的友情。女孩傻傻的以为,这一次不会再失败了,可老天偏偏爱和她开玩笑,这里再也没有宠爱她的老师,友爱她的同学,她所触及有都是披着友善面具的小人。她们一次又一次的出卖她,拿她做挡箭牌,陷害她,中伤她,但女孩走过来了,她一直承受着,没有骨气的承担着。她的心中没有仇恨,只有疑问,她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才会这样。
女孩已经不再年幼了,可她仍然以为,只要不停的付出,总会有收获的。她以为自己长大了,成熟了,不会再吃亏了。于是,又小心翼翼的经营起一份三个人的友情。但命运总是如此的不公,这次的她,更是赔上了自己的名誉,变成了恶人,这时的女孩已经麻木了,对一切也都无所谓,不在乎了。随别人说去吧,只要自己知道就行,她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有时候让别人自己知道要比解释要好得多。女孩愿意等,哪怕是用一生的时间。但在这之前,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但女孩说过:她不在乎,一个死过的人,还会在乎她所拥有的吗?更何况,她本就一无所有。女孩信命,很信,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来还债的,所以她愿意承受一切,可她已不再相信三个人的友情,不再相信三角形的稳定性。
如果说生活一定是多彩的,那我注定是黑白的。
如果有一天,我堕落了,我想告诉那些还认为是我的朋友的人们:
是你们逼我的,现在满意了吗?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仍想告诉你们: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不怪你们,我仍然爱着你们--我的朋友!

第108篇、不是心情好时才唱歌

老弟叫歌唱,歌唱得很不错。歌唱就是他网上K歌的名。
认识歌唱时,他在网上很红,跟一个小妹搞的“迷死你”歌友会,走遍全国各地去找人PK,在网上的平台。那时的我处于人生最苦闷的时期,便跟着他们南征北战。
搞那个歌友会的小妹,不仅歌唱得好,人也特别漂亮,是让帅哥流鼻血的那种女孩,她的圈子里都是各地一等一的唱歌美女,无疑帅哥也就有了一大帮。因此,就有很多歌友圈子来挑战,但都以失败告终。每次PK,场面的疯狂劲绝不亚于一场大型歌会。
我就是歌唱拉进那个圈子的,刚进去的时候,没人理我,大概是我很少K歌,也不爱说话的原因吧。
一天,一个叫“切瓜”的歌友会,在网上发帖,要跟“迷死你”歌友会大PK。一下子,网上闹翻天了,热帖不断。“切瓜”歌友会也是一个有实力的圈子,他们是一帮准专业的音乐人组成的,所有人出视频都是发烧级的麦,有半个脸大。有好戏看了!
“迷死你”歌友会也早想找“切瓜”歌友会大干一场。那天晚饭过后,歌唱给我电话,劈头盖脸来了句:老大,晚上你要参加啊!
我上线了,好家伙,几百人的圈子,个个头像闪亮,齐了。
在一个叫《情感天空》的房间,两军对垒。“迷死你”歌友会擅长通俗唱法,“切瓜”歌友会以民族唱法为主。网上还是听流行歌的人多,美女登场,下面帅哥欢呼,帅哥登场,美女献花,因此“迷死你”歌友会占尽了风头。
这时,“切瓜”歌友会的头出视频说话了,要跟“迷死你”歌友会一对一PK,言明—首民歌一首通俗。“迷死你”歌友会的短板出来了。“切瓜”歌友会虽然不擅长通俗,但还都能唱,但民歌就不是唱通俗的人都能唱的了。一时,“切瓜”歌友会占了上风。“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火了,在群里将她的粗气呼向了每一条线路,群里的帅哥们都慌了。
歌唱这时出视频说话了,这家伙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我给出卖了。所有的鲜花都送到了我的网名下。
“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给我一条私聊:我认你做哥哥了!天啊,都知道她是不甩任何男人的女孩。那晚,我出场了十次以上,嗓子疼了几天。但从此,我也成了网上所有男人们羡慕的对象,因为我是小妹唯一给拥抱的男人。
那晚.PK后,歌唱给我留言了:老大,我后悔喊你了!
自此,小妹成了我的唯一,我不去唱歌,她也绝不唱歌,更不会出视频。“迷死你”歌友会的媚女们,也都拼着命地喊我哥哥,那个劲头让人受不了。有一天,美女们正对着我的网名狂喷,小妹发来私聊:哥哥,闪!她拖着我的马甲闪了。
歌唱自那晚后,基本上不参加“迷死你”歌友会的聚会了。很多次偶尔看到他,见我来了,一个招呼后,立马闪人。
我被小妹霸占了。“迷死你”歌友会也因为我英雄一次,渐渐人疏群散了。
三年后,我在歌唱的城市出差,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回信很快,文字既激动又热情,没想到不到半小时,他竟然出现在我眼前。见面时,一把将我抱在怀里,比情人间的拥抱还要热烈,一口一个老大,我想死你了!
就这样,我跟歌唱成了生活中的好友。歌友见面,当然是K歌娱乐,那天,歌唱喊来了同城十多位歌友,那个热闹劲、高兴劲,让人终生难忘。我是喜欢唱歌却又喜欢静的人,那晚,歌友们让我着实当了一次麦霸。后来,我实在唱不动了,就把机会给了他们。我停下来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在不停地跟歌唱套近乎,满脸的崇拜。我会心地笑了。
见我不想唱歌了,歌唱立马将屁股挪到我跟前,女孩也就跟过来了,歌唱说:我老大。女孩很聪明,跟着就喊:大哥!歌唱又说:喊大哥就对了,千万别喊哥哥。说完,他咯咯地大笑起来,非常灿烂,还诡异地看我。他搂着我肩膀,伏在耳边:老大,她怎么样?我说:不错,挺好!他又问:跟桃子比怎么样?桃子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小妹。我吃惊:你还在想她?
他打了我一拳,拉起女孩K歌去了。
其实,我没告诉他,我跟小妹一直有联系;我更不会告诉他,小妹因为一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她面目全非。小妹从此不会再出视频了。那晚,她说:哥哥,就让你一个人知道。那晚,我流泪了。
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去歌唱所在的城市,而歌唱只要听说了,肯定会过来拉我K歌。每次,歌唱身边都会出现一个新的女孩,都会跟那女孩介绍:我老大。女孩也会立马就喊:大哥!然后,歌唱也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耳语:老大,跟桃子比怎么样?
我开始逃离歌唱了。我明白我的存在将让他永远找不到女朋友。
第109篇、朋友是最好的医生
朋友就是拿来麻烦的,使“朋友”一词有了更多的意义。我经常“麻烦”朋友,也喜欢朋友来“麻烦”我,在被朋友“麻烦”中感受友情的坦诚与信任的快乐。
朋友,世间最熟悉的词语,熟悉得叫人百思不解其真谛。一次偶然的事故,使我对“朋友”一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春节期间,从家返回单位的途中,突发事故导致右脚轻微骨折。光靠左脚是不能行走的,我无助地呆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掏出手机就打朋友的电话。火车半夜到站,这时,朋友们都关机睡觉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打120求助了。
躺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感觉一切都是冰凉的,就连空气和时间都是冰凉冰凉的。在这陌生的城市,我没有亲人,无助的我想起了朋友们,求助的心情促使我接连给非常要好的几个朋友发了同样的信息:“我的脚骨折了……”
手机很安静,时间随着吊瓶的药液一滴一滴溶进了我的身体。天亮的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四起,朋友们一一打来了电话,出奇的是,朋友们说的话几乎都是一个语调:“严重吗?在哪家医院?”我就一一告诉朋友们:“没事的,有护士照顾,不麻烦了。……别来了,马上转院,同事很快就来接我。”
接完电话,我来精神了!看来,生病光靠医生是不行的,还得靠朋友的“精神剂”来治疗啊!
工作中很少交流感情的同事比亲人更加亲了。同事接、送我去医院打针;同事帮我一日三餐买饭;同事帮我端茶递水……
同事集亲人和朋友的感情时刻相伴我们,而我们却如水不知鱼的眼泪一样漠然。人生的旅途中,最纯美的感情都被工作淹没了啊!
在休养期间,朋友们也一一来看望我。
奇怪了,平时,朋友们同处一城,一年难得见一、两次面,就是拿香醇的美酒也诱惑不来的朋友,这次却说来就来了。
人在心理脆弱的时候,一下子就变成了祥林嫂啊。不能行走,躺着或坐着,好生寂寞,就和朋友们聊天。一朋友问,工作不影响吧,脚残又不是脑残;一朋友羡慕地说,你现在牛了哈,终于过上饭来张口的日子哦;一朋友娇嗲地说,怎么这样不小心呀?!哎!马失前蹄啊!
我的脚在同事的照料、朋友的关怀下,一天天好起来了。朋友们又期待地问:“咋样了?马蹄子好了吧!你又是一匹奔跑的黑骏马哦……”
“马蹄子好了吧!闷了这么久,好了就记得先去草地上撒撒欢儿呀!呵——呵——”
“脚好些了吧!……先别急着四处走动,这病得养好,否则,会落下后遗症。”
“马蹄子好了吧!周末一起去踏青啦……”
如果没有朋友,这“伤筋动骨一百天”的时光怎么熬过来啊?!有了电话和互联网,夜晚的我是孤单而不寂寞。
与朋友分享快乐,快乐便插上翅膀向蓝天上飞翔;与朋友分担忧愁,忧愁伴花随水流……
我们的身、心受到伤害的时候,记得找朋友疗伤。

第110篇、酒鬼卡森的追思会
酒鬼卡森死在了厨房。临终,他的手里还拎着半瓶威士忌。
说起来,卡森可不是什么好人。40岁,没结过婚,父母双亡,酗酒,语言粗鲁,常对人大喊大叫。
如果不是新来的牧师安略特沿家拜访镇子里的居民,卡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卡森的追思会,办得却不那么容易。在牧师的动员下,来的人倒也不少,可追思会已经开始了十分钟,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安略特清了清嗓子,正要打破令人难堪的沉默,却听下面有人低声说:“他参加过伊拉克战争,是个军医。”
“他,他给过我糖果。”角落里,一个叫萨利的瘸腿孩子突然怯怯地说。“万圣节,他送我很多糖果,还给我做了南瓜灯。他说,万圣节所有的孩子都该有糖果吃。”
几分钟的祈祷之后,仍旧是沉默。除了那一袋糖果,卡森是否还有值得人铭记的地方?大家搜肠刮肚,却想不出来。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夫妇走了进来。看上去,他们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站在卡森缀满鲜花的棺木前,老人一脸悲伤:“想不到,卡森就这么走了。我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我们爱你,孩子。’”
他们是谁?众人又好奇又惊讶。老先生说,他曾经有个女儿,叫安妮。安妮医学院毕业后,把卡森带回了家,说要嫁给他。可是,他们天使般的女儿,怎么可以嫁给这么粗鲁无礼的人?他们绝不同意。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女儿上了伊拉克战场,她再也没有回来。卡森说,是他没有照顾好安妮,他要当安妮父母的儿子。
老太太将一束雪白的玫瑰花放到卡森的棺木上,轻声说:“孩子,今年的圣诞树,你会从天堂给我们寄来么?我们会等的。”
教堂里,一阵抽泣声。连一脸严肃的安略特,眼圈儿都微微有点儿发红。大家静默无声,努力将那个粗鲁的卡森和深情的卡森对接起来。
追思会原本打算只举办一个小时,可最终,却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众人才恋恋不舍地散去。
教堂的大门被紧紧地关闭,牧师安略特脱下身上的白袍子,扔到了一边。他轻轻地掀开棺材盖,将卡森嘴里的破布掏出来,将他的手脚解开。
卡森咆哮:“你不是说,只有一小时?”安略特笑了:“我也以为一小时足够了。谁知道,你这个傻瓜,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怀念。”
卡森面无表情。只有他知道,安略特是个冒牌牧师。他是卡森的战友,这次来小镇看望卡森,见卡森自暴自弃,整天把自己泡在酒缸里,就劝他振作起来。可卡森说,像自己这样没有正经职业,一无是处的男人,除了喝酒,还能做什么呢?于是,安略特和他打赌,如果公布他的死讯,能有三个人说他的好话,他就应该戒酒。
卡森笑了,他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有一个人。就这样,两人打下重赌。如果安略特输了,他要给卡森五万美金。卡森以为,他死了,人们应该是高兴,至少不会悲伤。可事情的结局,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让他感到有点儿惭愧。现在想来,还是让那个粗鲁无礼的卡森死掉吧,要是让他活过来承接大家的敬佩、友善、赞美,他还会不适应呢。今晚,他要砸碎所有的酒瓶子,把那些威士忌倒进水沟。然后,他将像初生的婴儿,带着美丽的姑娘离开……
第111篇、友誼的一句話

朋友是伱最依靠的,是分卟開的.但是朋友背叛了伱,那你的心情一定很難受吧?
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因為在家里爸爸媽媽幫助伱,那在外面呢?只能是朋友幫助伱....
可是有一些朋友是虛情假意的,他(她)們可能一下和伱玩,一下有在背后說伱壞話,這樣的朋友我寧可卟要,在說這樣的朋友也卟值得伱去交...
朋友是什么?
有人說是一種依靠..有人說是一種信任..又有人說朋友是一種愛慕等等的說法.
但是對我來說的話,朋友是一種依靠.一種信任.一種愛慕.一種卟可缺少的一份友誼,一份真誠而具有回憶的友誼...
對伱們這些(讀者)來說,友誼是什么?對伱們而言友誼重要嗎?
聽我說:其實我們大家都一樣,識伱的好朋友是一種卟可多的的緣分,卟管怎么樣都要恏恏的珍惜伱身旁的恏朋友......
第112篇、小贝去过2010
站在现在回望,似乎迟了一些。如此看来,小贝的确是一后知后觉的孩子。
小贝那丫头还很偏执,很容易被感动;还,很向往自由。她常说:希望他过得好。
我不想相信这话是口齿伶俐嘴巴恶毒的小贝讲的。
在她收拾东西去读大学的下午,她把所有的照片和纸条都看了一遍,最后全扔了,这把坐在地板上喝开水的我弄得有点诧异。在她去倒“垃圾”时,我无意地瞟见了幸存的一张纸条,有两个强调句子: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最后那张纸条的归宿是她的钱夹,和我们俩的照片放在一起带去了大学。
呸!我不爽!我很不爽!
记得他刚走的周末,小贝就去把头发剪了,买了新鞋子。我故意说:“哟西,要从头开始,穿新鞋,走新路哇?”她却鸟都不鸟我。当时我就超想骂她胆小鬼,倔强婆。
刚高三小贝去了新的班级,接着国庆节她雀跃地说和班上一足球小子成了朋友。然后她信誓旦旦地说:“融入集体,指日可待!”后来的后来,一零年三月十四日,她面无表情地捧了一束玫瑰回了宿舍,什么也没有说,倒被窝里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出事了。
后来的后来,高考的那个漫长而难熬的暑假,当我们决定一起去读大学,也从别人那里确定他要复读,她才愿意与我提起在那段时光。
我不知道哪种感觉,。小贝说: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想抓,怕过错,想放,怕错过。所以她就在抓与放之间纠结,反复沦陷,到最后,没有勇气与力气去面对。
现在,他们都刻意地不联系对方了。
当我和小贝网聊时,我总会假装不经意地说:“哎哟喂,他在嘛!”
她也不吃我这一套,淡淡地说:
“所以呢?”
“去打个招呼!”
“为什么?他还要高考!”
“就像朋友寒暄一下又不会怎样。”
“我想睡了。”
“~~~~~”
大学这一年,小贝总爱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总有一天我也会美梦成真的!”
“你瘦了。”我带了点难得的怜惜语气。
“是不是无限趋近于完美曲线了,呵呵~~”她不是不懂,她只是想假装她过得很好。

第113篇、友情无须鉴定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并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
朋友也收藏了许多物件,有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有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和朋友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两样瓷器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他也忽然间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他和朋友的确情趣相投,甚至彼此最心爱的都是瓷器。虽然两样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
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那年夏天,央视“鉴宝”栏目组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到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自然,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而家人和朋友更是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过了好几天,海选快结束的时候,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就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真的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天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和他一样,朋友没有去。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并非不想去,相反,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因为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也就是业余水平。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也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决定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换的那个瓷瓶,因为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可是,如果那个瓷瓶真的是宝贝,那么必定价值连城。但既然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是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而如果那个瓷瓶只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他会觉得当初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只是他并不知朋友怎么想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为珍贵、最为难得的真品。
第114篇、最美的距离

也正是这种恰当的“餐桌距离”,使他与她能够平稳地度过激情岁月,顺利踏入理智之年。外人目睹他们在吃饭时有说有笑的样子,也许会误以为他们关系暧昧,其实他们心里很明白,一张餐桌,就是彼此之间的楚河汉界,情感与理智泾渭分明。世间有些男女交往到最后落得惨淡的结局往往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握好彼此之间适度的距离。他与她之间,因为未曾被激情燃烧过也就没有被时间的灰烬掩埋,也因为交往的意犹未尽而在彼此生命中留下经久不散的余韵。她与他这样的相处已经达到禅宗所推崇的一种叫做“花未全开月未圆”的境界,这是男女交往中最玄妙的境界,因为花一旦全开之后就会凋落,而月一旦全圆之后就会残缺,只有保持着“花未全开月未圆”的理想状态,才让人生的美好憧憬永远无尽无涯。
青年时代曾将“生不同衾死不同穴”视作两情相悦者的千古憾事,中年以后才明白,两个人能够常常同桌进餐,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缘分。古人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而他与她之间的“同桌食”至少也是半生修来的结果,因此,她更加珍惜这位坐在餐桌对面的朋友以及眼前的饭菜,并怀着感恩的心情,将一杯盛满友情的咖啡喝下去。
第115篇、我和我的高个女友
女友陶儿,这两天正琢磨着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今天她忽然笑吟吟地跟我说:阿伪,我想到了,May,五月。多好,又和“美”谐音。我想了想,很严肃地对她说:嗯,不错,你姓周,周的英文好像是chow,连起来念,正好是臭美。陶儿很不满:你就会胡咧咧。那你给我起一个呀。我说:都是姓周的,你看看人周润发的英文名起得多好。chowyunfat。如果再翻译回来,就是周润发福。一听就知道去了趟好莱坞,多了个福。所以,你的英文名也应该根据你的名字起。陶儿先是笑,可看我始终很严肃,就认真地问:那你说我叫什么好?我说:你就叫tower。帅吧,简直就是浑然天成无与伦比。她立刻反应过来,横了我一眼,骂了句:没文化。
Tower是塔。她当然不高兴。可是我说的也没错。因为她长得高,虽然比我高不了多少,也就高大半个头。
我第一次见到她,仰头说了句:喂,别找了,我在这儿呢。她就笑了。据她说,她正是因为这句话喜欢上了我。她觉得我很幽默,而且还能身残志坚。
刚开始恋爱那会儿,除了恋爱本身的快乐外,我多少还体会了一把虚荣心的满足。几个朋友见过陶儿之后,一致认为,这样两条长腿给我实在是太奢侈太浪费。我嘿嘿一笑,没理他们,我知道哥儿几个这是在嫉妒。
不过,一些问题还是逐渐暴露了出来。每次我和她拥抱,感觉上总像是我小鸟依人般一头扎进她怀里,而她会顺势拍拍我的后脑勺说乖。有时我想吻她,我得拼命踮脚努嘴,这让我好几次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长吻鳄。可这些还不是我最苦恼的,我最害怕和陶儿一起上街。
如果你认为和一个长腿美女走在街上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长得也很高,二是你没试过。
对我来说这两种可能都没有,所以,每回和陶儿一起出去身心都备受折磨。试想一下,如果我搂着她的肩,这让我看上去像一只吊在树上的考拉,或者是斜背在她身上的一只帆布包。当然,我可以去搂她的腰。只是她的腰很高,我的手常常会不自觉地落在她的屁股上。老实说,我不介意把手放在那里。但是陶儿介意,这时候她会扭扭身子,然后横我一眼,说:老实点!
自从我和陶儿恋爱以后,我觉得对陶儿来说,一步裙是最完美的,既能严密地遮掩腿部又能控制她的步幅。可惜我从没见她穿过。我曾替她买了一条,作为一种暗示。但没过几天,她就有了一条新裙子。
所以,我常常满头大汗地紧跟在穿着短裤的陶儿身边。看着她轻松愉快的神情,我绝望地想象自己有一天练成了星爷的无敌风火轮。
前些天,陶儿有点沾沾自喜地说:我现在的回头率好像上升得很快啊。我见她很陶醉,就没忍心告诉她,其实,在这高回头率里,有她长腿的一半,也有我短腿的一半。
假使有人从身后走过去,总会回眸一笑。如果是几个人,会交头接耳一番,接着一起回眸一笑。这帮孙子,笑得真整齐。要不是我正吊在陶儿肩上,两脚悬浮,我一定早踹过去了。
我想改变,而且我相信科学。我买钙片,没长高,长出两颗智齿,结果整整吃了俩星期泡面。我做引体向上,半年以后,两只手臂各长出五厘米,我从一只考拉变成了长臂猿。我买各种据说能增高的药,两个月以后,我长高五厘米,太神奇了。但事实上,这是因为这药吃得我头发根根愤怒直立,看上去高了,但不能洗头,一洗立马重新矮下去五厘米。
这些事情,我都是瞒着陶儿做的。那次到她家,我在门口换鞋,几乎是下意识地挑了一双高跟拖鞋,被他父母四道目光当场盯死以后,我就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些活动。其实我估计陶儿是知道的。有一天她盯着我的一头怒发问我:你用的什么摩丝,怎么整成这样?!
可是失败接二连三,我绝望了。我开始明白我不是在相信科学而是蔑视科学。因为科学证明,除非有病,三十岁只可能往下长了。
陶儿的朋友结婚了,拍了一堆照片。新郎官横抱着新娘春风满面,陶儿说:这张多好,多幸福,我喜欢。我为难地说:这对我实在有点难度。陶儿说:乖,我们拍你背着我的就行。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觉得其实我还是很幸福的。
第116篇、“需要资金吗,今天?”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浪漫的人,所以手机里少不了存着许多风花雪月的短信。但我存得最久、直到现在都舍不得删的一条短信却与风花雪月完全无关,那是一句如果不明前因后果甚至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话:“需要资金吗,今天?我去给你送钱,三千够吗?”
发送短信的日期是2003年4月15日。离现在,已是一年多了。
2003年1月,我得了一场重病,停掉手里一切工作,做手术,住院。世人都羡慕白领时尚自由的生活,只有身在其中,才知什么叫“手停口停”。那时我才换了工作不久,又刚交了半年的房租,住院押金加治疗所花杂费,几乎立时捉襟见肘。我又骄傲惯了,从不在朋友们面前诉苦,自以为也没人看得出来。
就在用钱最紧张的时候,一个平时交往很好的朋友来看我,“缺钱不?”我只当他是普通的客气,所以很随意地答:“还好啦。”他又叮嘱说:“如果真缺钱就告诉我啊!”
我笑着点头,却并没有认真地去记着他的话。
过了几天,忽然收到他发来的短信:“需要资金吗,今天?我去给你送钱,三千够吗?”心里没来由地一震,眼泪都快出来了。他是认真的啊!认认真真的,实实在在的,想要帮助我。他知道我不会主动开口,所以特别再发短信来问——所谓患难之交,这就是了吧?
住院期间,时时收到朋发们的短信,多是殷勤问候、祝愿早日康复。知道自己并没有被人遗忘,心里也是觉得温馨的,但无论如何都不如那条短信让我感动感动至今。
一年能有多少天?在这个以短信说话的时代,365天可以收过多少条短信?可是这条短信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手机里,我无数次地去翻看,甚至不去翻看也可以把它的每一个标点倒背如流,却始终舍不得删除它。
那么一种患难情谊,是这辈子也删除不了的吧?
第117篇、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118篇、9年朋友

她和他搭头搭尾加起来认识足有九年半。开始是朋友,当中是好朋友,后来只有他们自己还死撑着说是好朋友,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不认为他们还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
有人问她,她嘴里硬着:“根本没事,就是朋友。”其实心里很烦,假如只是朋友,干吗她高兴和生气都是因为他。只是虽然她凡事争锋,这种口是不开的,她预计不了开口的后果,她担心自己没有那个承受力。当然也总有人问他,他轻描淡写地说:“好朋友罢了。”他心里也不清净,假如仅是朋友,干吗她一周不接他的电话,他会觉得失去了什么。只是她对他那副和对别人一样的态度让他开不了口。他和她甚至都劝着对方去参加“相约星期六”。
情人节,她说没方向的人到她这儿集合,他参加了,凑了四个人打牌。打完已夜深,他送她到楼下:她一个人住,在他转身的时候突然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邀请,又是在这样一个日子,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答应了,她没料到。
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靠着面对面的两堵墙,中间隔着一壶茶。她说她打算提早到松江四星级的敬老院报名,将来在里面打麻将。以免到时候孤苦伶仃被人遗忘。
他看着她说:“你难道不想结婚?”
她苦笑:“这种事情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他沉默了片刻,说:“那么你看我们可不可以发展一下?”
她本来是已经绝望了,真的绝望了。所以听到这句话她愣住了。然后她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地扳着手指说自己有十大罪状。
他的声音穿过她的声音:“这些年,你一直在我心里。”
她—直都转了头不去看他,但此刻分明听到她努力坚强的心柔软下来的声音。她转回头看着他,郑重地告诉他她接受。
他们依然面对面,平静地坦白自己以往的内心和以后的相处,喝着茶,像两个伙伴在讨论一项合作。—段没有玫瑰和不带爱字的开场白。他们已经三十岁了,他们已经相处九年半了,这么多年,激情早沉淀成了实在,这互相的表白虽然迟了些,但也倒字字隽永。
第119篇、硬汉的温柔

正当大家喝得高兴时,武术指导洪金宝发现一旁的甄子丹情绪有些反常,心中不禁犯起嘀咕。他主动招呼甄子丹:“老弟,咱俩也划划拳吧!”
“好啊!”盛情难却,甄子丹微笑着伸出右手。细心的洪金宝发现,甄子丹的动作很别扭,便关切地问:“老弟,你的右臂怎么了?”
见洪金宝追问,甄子丹不再隐瞒,叹了口气说:“前几天,我的右臂骨折了,到现在还没痊愈,不能过分用力。”“哦,原来是这样……”洪金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此时,大家划着拳喝着酒,谈笑风生,酒桌上的气氛步入佳境。洪金宝突然站起身来,对大家拱了拱手说:“抱歉,我有点事要先走一步,朋友们吃好喝好啊!”大家都很不解,搞不懂他为什么会如此扫兴,看到他一副着急的样子,又不便强加挽留。
洪金宝走后,其他人继续喝酒。深夜返回时,大家发现,洪金宝住处的灯居然还亮着。
第二天,洪金宝早早来到拍摄现场,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甄子丹,把一张武术指导图交到他手中。接过图,甄子丹一下子惊呆了:本应是右手出力的动作,都换成了左手。要知道,武术的动作是连贯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样一改,几百个招式都得打乱重来。望着面前两眼布满血丝的洪金宝,想到他昨晚匆匆退场、深夜窗口不灭的灯光,甄子丹恍然大悟。为了避免自己的右臂遭受二次伤害,洪金宝连夜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一张武术指导图啊!
生活中,谁都会遭遇不幸或挫折,朋友的出现总能给你力量。真正的朋友是放下自己所需,默默帮你解决好一切的人。洪金宝便是甄子丹真正的朋友。难怪,后来在新片发布会上,甄子丹无比动容地说,自己拍摄《叶问》最大的收获并非片酬,而是得到了比片酬更珍贵的东西——让他心生暖意的朋友的关爱之心。这颗心是洪金宝给他的,他将传递给更多朋友。
第120篇、建立肉体之欢上的爱情不能长久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 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121篇、这棵树上只有一个果子,叫做信任

现代人的友谊,很坚固又很脆弱。它是人间的宝藏,需我们珍爱。友谊的不可传递性, 决定了它是一部孤本的书。我们可以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友谊,但我们不会和同一个人有不同的友谊。
友谊是一条越掘越深的巷道,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刻骨铭心的友谊也如仇恨一 样,没齿难忘。
友情这棵树上只结一个果子,叫做信任。红苹果只留给灌溉果树的人品尝。别的人摘下 来尝一口,很可能酸倒了牙。
友谊之链不可继承,不可转让,不可贴上封条保存起来而不腐烂,不可冷冻在冰箱里永远新鲜。友谊需要滋养。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血。友谊是很贪婪的,绝不会满足于餐风饮露。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
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礼物分两种,一种是实用的,一种是象征性的。
我喜欢送实用的礼物。不单是因为它可为朋友提供立等可取的服务功能,更因为我的利己考虑。
此刻我们是朋友,十年以后不一定是朋友。就算你耿耿忠心,对方也许早已淡忘。速朽的礼物,既表达了我此时此刻的善意,又给予朋友可果腹可悦目可哈哈一笑或是凝神端详的价值,虽是一次性的,也留下美好的瞬间,我心足矣。象征久远意义的礼物,若是人家不珍惜这份友谊了,留着就是尴尬。或丢或毁,都是物件的悲哀,我的心在远处也会颤抖。
若是给自己的礼物,还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好。比如一块石子一片树叶,在别人眼里那样普通,其中的美妙含义只有自己知晓。
电话簿是一个储存朋友的魔盒,假如我遇到困难,就要向他们发出求救信号。一种畏惧 孤独的潜意识,像冬眠的虫子蛰伏在心灵的旮旯。人生一世,消失的是岁月,收获的是朋友。虽然我有时会几天不同任何朋友联络,但我知道自己牢牢地粘附于友谊网络之中。利害关系这件事,实在是交友的大敌。我不相信有永久的利益,我更珍视患难与共的友谊。长留史册的,不是锱铢必较的利益,而是肝胆相照的情分,和朋友坦诚的交往,会使我们留存着对真情的敏感,会使我们的眼睛抹去云翳,心境重新开朗。
第122篇、能量源

车祸后,我的双腿就没了,穿不了高跟鞋,也当不了“妖精”。琴盒里躺着云杉木小提琴的碎片,是爸爸买给我的。我砸了琴,云杉木的碎片飘落了一地,琴弦还连着两头。
妈妈默默地把碎片拾进琴盒说,不如在家教学生吧。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快递,竟是一把小提琴。红木的琴身稍一撩拨,就迫不及待流出音符;红木围成的共鸣箱,像音乐魔盒闪着熠熠的光,让我兴奋。我开始在家教琴。
“请问,这是望老师家吗?”这是在叫我,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局促地站在门口,“我叫李非鱼,想跟您学琴,听说您教琴教得很好。”
我问:“你以前学过吗?”
“学过,基本的乐理我懂。”
“那好吧,你家住得远吗?”我担心他哪天离开时,找的借口会是离家太远。
“不远,我就住在那儿。”他兴奋地指指对面的楼房。
李非鱼有天赋,小提琴在他手上弹来近乎完美,我教得很轻松,他领悟得很快,让我有成就感。他是我教过的最有天赋的也是惟一有天赋的学生。时间变得畅快起来,我们谈着、笑着,他说他周围的人和事,我嘴上表示不屑,心里却喜欢听他说这说那。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负担,不用顾虑他打量的目光,在他眼中,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变过,所以从容。我开始期待每个周日。
可是,他很久都没有来了。是病了吗?我决定去对面楼房看看。
“你找谁?”他家对门的阿姨问我。“我找李非鱼。”“听***说病情加重了,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我是他的小提琴老师。”
“这么年轻的老师?他自己就是小提琴老师啊,他得过好多奖呢。”
“啊!是吗?”我太意外了。
“真不知怎么感谢小鱼,送了琴,还去当学生。”从李非鱼的家里竟传出妈妈的声音!
“别这么说,这是小鱼的心愿。他从小就喜欢你们家梓儿,他在医院恰好看到梓儿发生了车祸,梓儿摔了琴,不然,就是逼着他,他也不会去的。小鱼现在脑癌没有办法治了,到了晚期!”大概是李妈妈的声音。
我懵了,是脑癌!李非鱼虚弱地躺着,癌细胞在他头上肆虐疯长。他怎么不告诉我?我强忍着自己不要哭,腿被锯掉那天我也没有哭啊。李非鱼你就是个大傻瓜!
我拼命地跑到医院,问李非鱼:“你还愿意当我的学生吗?”“怕是当不成了吧。”他眼里分明留着遗憾。“你不当我的学生,我就砸了你送的琴!”“别砸!那我就当,一辈子。”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躲到屋外,眼泪簌地往下掉。李非鱼终究没能躲过这个冬天。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用他送我的琴拉首曲子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这把琴成了我生命里的“能量源”,每当生活变幻时,它支撑着我坚强,为我续航。
第123篇、天上掉下个小白哥

小白哥常被我称作“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因为即使拿大棒槌敲破我的头,我也想不起当初如何与他结识的,这也实在是信息时代的灵异事件了!问他,也是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在街上卖火柴,我看你又冷又饿怪可怜的,就把你捡回去了。”我举起杯子砸过去,他威武立可屈:“妹妹,投降了!”
吃饭
我最喜欢小白哥带我去吃饭。可我这食神一流的人物跟他鼓鼓的钱包好像没有什么缘分,第一次他带我去王府井吃小吃,我半夜里吐了三回,心都要呕出来了,才将那一堆油乎乎的完全没有消化的芋头饼吐出来,折腾得一宿没睡,可怜我辛辛苦苦补了两天的觉全完了。第二回吃火锅,小白哥生在重庆,非辣不能下咽,我也逞强,况且我能吃辣也是比较著名的,于是我们要了一锅红汤,吃的时候还连连称爽,吃完了又是翻江倒海的一夜。
偏偏这两次盛宴都是在周日,正赶上第二天周一班级例会,我坐在班主任的对面睡得东倒西歪,会一开完我就醒了,听见他说:“我最害怕有的同学对学习没有热情……”
再带我去吃川菜,小白哥一定逼我在吃饭前喝一个生鸡蛋,说这样可以在胃里形成一层保护膜,再吃辣就不会那么刺激了。他也是吃成精了!
我大学同一宿舍的那帮姐姐们见我与他好成那样,就对我“情同兄妹”的辩白嗤之以鼻:“都21世纪了,还拿兄妹蒙人?当我们都傻啊?老实交代!”最终也没什么可交代的,疑云最重的老大却在一起吃过饭后立即深信不疑了。我问起缘故,老大说:“你看你在他面前那副吃相!”
暗恋
圣诞前夜,和同事逛街,看到一家卖罐装星座花卉的小店。我给自己挑了一罐石竹,给最好的朋友挑了一罐葡萄风信子。小白哥是双鱼座,对应的是含羞草,想想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养这样一株娇弱羞怯呵口气就能化掉的植物,委实可笑,其他的花花草草又都很常见,就选了一罐据说能随音乐跳舞的音乐树。
送给他的时候他还很没良心地说:“怎么是射手?妹妹啊,把我的生日都忘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双鱼座是含羞草,你能养吗?你要是把它羞死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打开栽培说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妹妹啊,暗恋我就直说么,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吧,这可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我满头雾水地听他念:“音乐树又名跳舞草,爱情草……”我差点晕死过去,暗恨自己没有看清说明书,让他占了个大便宜,怒极反笑:“嘿,别说它叫爱情草这样动听的名字,就算它叫魔鬼花、断肠草,你还敢不要?”
最让我郁闷的是,从此以后,他就随时随地向人宣扬:“这小丫头暗恋我!”遇人不淑,只有认命,逢此时我只好作出一副痴呆相,让别人看看,暗恋他的都是何等人物,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空口白说的,古人诚不我欺!
那罐爱情草至今也没发出芽来,他倒比我还要遗憾,因为不能让人看见我暗恋他的铁证了。
笨笨
小白哥他们单位养了一条狗,叫笨笨,遍体金黄,威猛帅气,见了生人就呜呜发威,却跟我这个自古以来与狗族互不待见的人十分投缘,头一回见我就摇头摆尾往腿上蹭,温顺得像头小绵羊。我到小白哥那里去过四五次,已与笨笨难舍难分了。
笨笨的狗龄已算是大龄青年了,于是我叫它“笨笨哥”。小白哥大张了眼睛:“它也是你哥?那我算什么?”我说:“你拿什么跟他比?他是大哥,你是二哥……”他忿忿然:“等哪天我把它宰了,我就是大哥了。哈!哈!哈!”
没过多久,他来看我,进门就说:“笨笨死了!”我说:“不会吧,大不了让他做二哥你做大哥好了,用得着那么小肚鸡肠么……”看着他怪异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惶惶地问:“你真把它杀了?”他赶忙辩解:“不是我杀的,他们知道我跟笨笨好,就趁我不在的时候杀了吃肉,我回来时只剩下皮和爪子了。狗爪子是暖胃的,你肠胃那么不好,一点油腻也不能吃,我就带了两个爪子来给你炖汤喝……”
他从包里掏出两只爪子,我一眼就认出正是笨笨的两只前爪,一只上面有个月亮型的伤痕,另一只金黄的毛丛里杂着星星点点的雪白。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小白哥被我哭得手足无措,不停地拍着我的背:“好妹妹,别哭了,别哭了,一条狗而已,过完年我再养一条……”我火了,腾地把爪子扔到他面前:“你还说一条狗而已,还要我拿它炖汤喝?你平时那么喜欢狗,感情都是装出来的了!笨笨死了你还不是照样吃肉?”
他急了,说:“我发誓我一块肉也没吃!我也没办法啊,等我到时都已经这样了,都是很好的哥们,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这样,我把笨笨的皮拿去硝了,给你缝个坐垫,它就可以整天陪你了,好不好?你的屋子又这样冷。”
这个温暖金黄的坐垫现在就在我眼前。我抱它在怀里,想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精灵的眼睛,轻唤着“笨笨哥笨笨哥”,眼睛常常湿透。
压迫
从来都认为女孩子只应该有哥哥——不应该有弟弟妹妹,女孩子生来是要被人照顾,不应该去照顾别人的;也不能有姐姐,姐妹俩是要争宠的,万一姐姐更漂亮,妹妹只好去跳楼了。目光放长远一点,如果姐妹俩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而哥哥的用处是很大的,代闯祸的妹妹挨鞭子啦,替妹妹教训欺负她的人和狗啦,做她的挡箭牌出气筒啦。而慧质兰心如我者,居然只有一个只会开口向我要钱的弟弟,命运何其不公!最要命的是,这样一个弟弟还是一张姐姐我养不大的癫痫病证明换来的!
没有哥哥的不同,我还没上幼儿园就深有体会了。只要我的小女伴们和我斗气,就坐上她们哥哥的肩头,夸张地尖声大笑,因为她们知道,只要祭出这个法宝,我必然会扁扁嘴巴下起大雨。所以当她们中最嚣张的一个去念了心理学硕士,我一点也不吃惊。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秉了嘛!
可是自从有了个小白哥——这话怎么说得跟“自从有了个马县令”似的——哈哈,爽啊!他第一回来看我就是奉命来的。那阵子我的合租者刚搬走,我想撤一张床,顺便把屋子重新归置一下,免得转个身都碰东碰西的。于是给他打电话:“明天来帮我干活。别忘了带上钱请我吃饭。”
他见了对生活常识贫乏如白痴的我,赞不绝口:“傻妹妹啊……”他教我将牛奶炖热了再喝,这样就不会拉肚子;教我用牙膏糊墙纸,用泡沫板隔音;给我换爆了的灯泡,修摔坏的随身听和漏水的龙头;把我乱得贼窝似的书堆码放整齐……干完活还要挖空心思带我去吃些新奇的玩意儿,他被我欺负得紧了就犯嘀咕:“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一个妹妹的?”我说:“你命好我也没办法。”他说:“你去看看别人家的妹妹,有这么对待哥哥的吗?”我说:“我要是想要个哥哥来跟我耍威风,哪还轮得到你?我告诉你,哥哥就是用来给妹妹敲诈、欺负、剥削、压迫……”
解放
可现在我已经不能随便欺负他了。原因我不说你也能明白,他有女朋友了。给他打电话,就说“你嫂子在看电视呢”或“你嫂子在玩游戏呢”。我万分恼火:“我嫂子在,我就不能跟你说话了?我还是你妹妹呢!”明知道这个时候妹妹最招人嫌了,就是亲妹妹也要乖乖让道,何况我这个不知从哪里杀出来的野丫头。他又赶紧过来安抚:“这个嘛……呵呵,小妹妹,将来你会明白的。别生气了,哪天我跟你嫂子带你吃饭去。”我咬牙切齿:“你敢带她来我就把她杀掉!”
气呼呼地摔上电话,我心里却感慨蔓生,知道什么叫重妻轻妹吗?来看看小白哥此时的样子……
其实即使我有了嫂子,再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也根本不需皱一下眉头,拨个电话,叫一声“小白哥!”听他一句:“别着急啊,我马上过来!”则不管这个深深似海的城市抛来多少已知的磨难和未知的孤独,心也立刻就安了。
可是小白哥,我多么怀念我们那段亲密无间的兄妹岁月。因为知道漫长琐碎的生活会在我们中间生出许多遥远和疏离,所以面对命运附着的如恒河沙数的恍惚与苍茫,因了你的存在,我学会了祈祷,向那些隐迹于宿命各个缝隙的神祗,一遍遍地祈祷,希望他们听见我惶恐的悲心,请求他们保佑彼此关爱的兄妹,让我们在这尘世的旅途上,能陪伴彼此多一些光阴。
第124篇、相互疼爱的瓶子
◆一◆
这样的年纪,很少见梁可那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她长相平平,不高不矮,不黑不白,不胖也不瘦,扎个高高的马尾辫,穿普通的白衬衣,蓝牛仔裤。衣服同她的人一样,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寂寞。
不是一定要同梁可有什么热切的往来,而是我和她,是在同一间宿舍最近的位置,每天晚上,要头对头地睡觉。
头对头,我这种从小就爱倾诉爱热闹的性格,要我不开口,实在很难。
◆二◆
第一个晚上,就在梁可那里讨了无趣。收拾好了床铺,都躺下了,我又爬起来对着她的脑袋,咕噜咕噜地说个不停。可对我所有的话,她大多用淡淡的一声“嗯”,算作回应了。结果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终于察觉到,尴尬地住了口。
开始是有点生梁可的气,以为她对我有偏见,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如此,对所有人,她都这样。不主动说话,如果对方说,也是简短回答。而且,梁可对人其实是好的,尤其对我,她的自立能力明显比我好,买饭,打开水,套被罩……这些生活中的问题,不等我开口,她都会主动帮我来做。依旧是简单的话,我来吧,我帮你。
梁可用这种方式来亲近我。于是我知道,梁可大抵天生就是不爱说话的。
◆三◆
周末,我们会各自回家,我们的家都在本市,我问过她,她住在离我家并不算很远的城中村,有时候,我们会坐同一辆公交车,我比她早下几站路。在车上,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说她听。人多了,我们都不说话,各自安静地站着,并不觉得不妥。
越来越发现梁可这种沉默性格的好,她不爱说话,以至于不管什么事,我都可以放心地对她讲。包括对男老师的暗恋,从来不曾有,听到我对她说的心事,被第三个人知道。那样地安全,所以那时候,所有的情绪,我全部不留地告诉梁可。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从来没有“出卖”过我。梁可,她是一个多么安全的瓶子。
◆四◆
我的倾诉,她的倾听,让我们越来越亲近了,也在我们真正熟悉以后,梁可也终于有了对我讲述的话题,惟一的一个话题:爸爸。
最初的讲,是从一件生日礼物说起的。那个冬天的黄昏,我们过完周末从家中回来时,梁可系了一条黑红格子的新围巾。她几乎从来不佩戴饰物,那条青春艳丽的围巾,让她整个人亮丽了许多。问她,才知道是爸爸买给她的20岁生日礼物。我羡慕地说,我过生日,老爸只会买蛋糕。
梁可的爸爸是警察,从小,她便崇拜爸爸。爸爸总是出差,每次回来,都会给梁可带礼物,是个很硬气的男人,心底却柔软,也不爱说话……梁可说,她长得很像他,性格也像……
那天晚上,我想梁可可能毫无察觉她对我说了那么多的话,那么多,像平时我对她说的那么多。我有些感动,她终于如同我信任她那样信任我了。原来每个女孩子,总会有一个想对别人倾诉的话题,心底都有一处柔软和快乐,想有人来分享,梁可并不例外,她只是更含蓄一些。
◆五◆
那以后,偶尔,梁可会对我说起她的爸爸,说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有次,她拿照片给我看。是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还没有更换的绿色制服,非常年轻。
梁可的眉眼真的很像他,还有那种静静的眼神。那条围巾之后,她会经常带一些小东西过来。音乐盒、卡通杯、好看的包……它们其实都不贵重,却让我感觉到爱的另一种温暖,让我羡慕。心里,甚至想去跟着她回家见见那个可爱的男人,但她从来也没有邀请过我。
这样一年一年,转眼到了大三。寒假,去和高中的同学见面,回来的时候,刚巧路过梁可家住的那个城中村,突发奇想,决定去看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警察要带着自己的家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便这样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问下去。后来有点累了,找到一个卖百货的小门面房,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继续抱着再试试看的打算,问店主,是否认识一个警察,姓梁,他的女儿叫梁可。
店主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很和气,听了我的话摇摇头。我有些丧气,刚要走,却听妇人又问,你是说,姓梁,她爸爸是警察?
是啊。我赶忙回头问,您认识她吗?她没有着急答我,想了想才说,倒是有个姓梁的住在这里,好些年了。可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爸爸当年不过是在公安局帮忙,早就不干了,后来出了点事,腿伤着了,干不了别的,就摆了修鞋的摊子,好多年了……她指向长长的巷子,就在巷口那儿,你去看看是不是他。
心里忽然一阵被抽空的难受。妇人还在问,丫头,是不是她啊……直到她问了好几遍,我才机械地笑了笑,阿姨,不是,可能不是一个人。说完,逃一样离开了。
在巷口,我终究还是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小小的简陋棚子,一个穿粗布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里低着头处理一只鞋子的鞋跟。也许感觉到有人,他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笑,问,姑娘,修鞋吗?
我也笑,然后飞快地摇头,转身离去。照片中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如今面容沧桑,连鬓角都已染了霜白。而我心底,所有的游移、困惑、不解,慢慢地,都成了心疼。我,忽然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切,那都不过是梁可的谎言。
◆六◆
半个月后,我回到学校,看见梁可,用平静的神情,装作一切不曾发生,我知道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到像她一直对我那样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独自承担过任何的心事。但这次,我一定要做到。
大学最后的那一小段光阴,我始终坚守着那个秘密。在梁可面前只字不提,并努力装得跟从前一样,事事跟她倾诉,也偶尔,静静地听她讲述她的爸爸……只是每次听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背过身去,总是害怕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七◆
终于毕业了。
告别也是平静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抱在一起哭。也忽然记起,一起的4年,从来没有看见梁可流过眼泪。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坚强的呢?是从最爱的爸爸受伤之后吗?
毕业第三年,同学聚会将我召了回来。一个班的同学大多到齐,可是没有梁可,同在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而回忆起那个多事的年纪,在大家记忆中,我竟然没有什么秘密可寻。他们并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都装在梁可的瓶子里,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在习惯地为我守候。
突然就无比想念她,却没想到,那天晚上很晚了,忽然电话响,接听,对方说,我是梁可。
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再说不出话来,分别太久,联系太疏,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倒是一直善于倾听的她,在我们共同沉默了几秒钟后,慢慢地说,我要谢谢你这些年为我保守的秘密,我知道那年寒假,你去找过我,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在她面前隐忍了太久的泪,终于在那一刻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她说,那时候太年轻,不肯面对真实的人生,所以骗自己,宁肯让自己生活在虚构的美好里,不允许别人知道……
梁可,我含着眼泪打断她,那些美好不是虚构的,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第125篇、你是我的天堂伞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126篇、无法释然的爱恋和友谊
【小迅是个特别的女孩,外表时尚,性格爽朗。讲述前她坏笑着说:“你不会想到我这样不爱学习的女孩,初恋男友是学生会主席吧?”她的手指细长,交错地涂着两种颜色的指甲油,一种翠绿,一种粉红,这样配在她身上,竟然不觉得突兀。】
对我好的人我要对她更好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个另类,叛逆、冷傲、倔强,我行我素地生活。
在学校里,我没有朋友,也许我的叛逆让人讨厌。物理考试的前一天,我一切关于物理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我知道是哪些同学干的。是的,我常常迟到,不上晚自习,书包里有烟,上课时候偷偷听朋克……他们可以不理我,但是不该欺负我!我什么都没说,一下子把桌子掀了,文具书本掉了一地,我背起书包回寝室。
班主任找我谈话,“小迅,为什么你总是不团结同学?你的同桌对你很有意见,他说你上课睡觉很影响他,我想给你换个位置,你坐到后面去吧!”睡觉也能影响他?不团结同学?我在心里冷笑,他们给我机会让我团结么?我淡淡地说:“随便。”回到寝室,我的眼泪才簌簌地掉下来。
上高中以来,日记写了两大本,因为没有人会和我讲话,就讲给自己听。长期住校,我和父母的感情逐渐变淡,而住在这个八人寝室里,别人一起嬉闹,但我坚守孤独,一个人吃饭、散步、做作业。
灯突然亮了,桃子坐到我身边来,搂住我的肩膀。她是学习委员,和我们班的帅哥班长鹏程是同桌。他们都是老师宠爱的宝贝,是如向日葵一样灿烂的学生,我只是暗地里努力生长的小野菊。
那一瞬间,我抑制不住脆弱,我抱住桃子,泣不成声。桃子温柔地安慰我:“别哭别哭,我们是朋友啊,有什么你就告诉我。”我咬住嘴唇不哭了,“我们是朋友”,就这一句话,长那么大都没有人对我说过。从此,我们手牵手去食堂吃饭、做早操、写作业。我到水房打水,总是带上她的热水瓶,桃子笑我:“你怎么这么客气啊?”我很认真地对她说:“因为你对我好,我要对你更好。”
元旦晚会,班级大合唱,他们不愿意和我站在一起,我从队伍里走出来,宣布从此不参加新年联欢!我低着头,手插口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每个教室里都传来歌声和笑声,天气没有我的心冷。在操场的尽头,桃子向我招手,脸蛋冻得通红。我的泪水迅速涌了出来,两个人的新年,我在学校最快乐的新年。
我们在操场边笑闹。桃子的鞋带散了,她顽皮地把脚向我一伸,命令我:“小迅,你帮我系鞋带!”我想都没想就蹲下来,仔细地为她系好,系个最漂亮的蝴蝶结,然后站起来。桃子愣住了:“我是故意逗你的……”“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
拥有友情和爱情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顺利地考进大学,和桃子在同一所学校。大学里自由的氛围更适合我,我终于不那么孤僻。公开课上,我惊讶地发现帅哥班长鹏程也在听课!我悄悄问桃子,她告诉我:“你才知道啊,他跟我们一个学校呢,刚刚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下课后,我们三个校友一起热闹地吃了顿饭,鹏程真是个优秀的男孩,那么高那么好看,身上有种耀眼的光芒。我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瞄他,总是正好被他的目光抓住,他翘翘的睫毛和带着笑意的眼睛闪烁着,有两次我紧张地咬到自己的舌头。
每次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那是我的固定座位,我都会一直盯着看前面埋头做笔记的桃子和鹏程,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他们的优秀。书包里有两颗糖,我远程投射扔给他们,有一颗正砸中鹏程脑袋,我窃笑的时候收到传来的糖纸,鹏程的笔迹,是一串奇怪的密码,上排是字母下排是数字,都没什么规律。我皱眉研究着,叫旁边的男生帮忙看,他看了一眼就笑了:“这是二战时候的密码,翻译过来就是我喜欢你!”
在教室外面,我仰头看着鹏程,傻傻地说:“我也是。”他坏笑着问:“是什么啊?”我的脸都涨红了,他的嘴角调皮地上扬。
第一次约会,我们坐在64路双层公汽上最后一排,依偎着绕着武汉兜圈,他的胸膛宽厚温暖。车经过二桥,江风拂过来,带着甜味。鹏程神秘地冲我眨眼睛:“我要送个礼物给你!”然后从衣服里掏出个漂亮的礼盒递给我:“回家才准看哦!”礼物上还有他的温度,趁我低头看的时候,他的吻就偷袭过来……回家后我拆开礼盒,是本精致的带锁日记本,扉页上鹏程写着:“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知道你最爱写日记,给你一把钥匙,我也有一把,从此有我分享你的心情,你不会再说话给自己听。”
大二的圣诞节,校园里都是浪漫的味道,寝室里的姐妹都去约会了,鹏程在楼下等我。只有桃子还在书桌边背单词,谈恋爱后我有多久没有陪她了?我立刻打电话给鹏程:“我要桃子和咱们一块玩!”然后不管桃子红着脸拒绝,便拉着她就下楼。鹏程尴尬地抱着束玫瑰,我一把拿过来,把玫瑰分成两把,一把给桃子,另一把满心欢喜地抱在怀里。
过马路时,鹏程走在车流来的方向,我走在他们中间,一手挽一个,蹦蹦跳跳。我们去吃火锅,鹏程先放一片涮好的羊肉到我碗里,再放一片到桃子碗里,看我们两个丫头吃得热火朝天。身边坐的是我最爱的男孩和最好的朋友,我的平安夜,已经超过了浪漫的界限,幸福蔓延。
不想拖累他我忍痛割爱
鹏程真是太惹眼了,大三的时候,就有学妹围着他团团转。约会的时候,我的手插进他的外套口袋,竟然摸到小女生送他的纸条,我装做不知道。
我还是玩我的,异性朋友多过同性朋友。周末的班会我又没参加,我站在门外等鹏程,他出来的时候一脸阴霾。没等我开口,他就劈头盖脸地质问我:“你昨天晚上又疯到哪里去了?有人看见你半夜才回寝室。”我不回答。我太了解他了,他在找借口对我发脾气。
后来桃子告诉我,鹏程入党的资格被别人挤掉了,因为他有个不务正业的女朋友,别人说物以类聚。
我找到鹏程,跟他摊牌:“如果你觉得我拖累了你,你可以离开我。”他软了下来:“小迅,你难道不能改变一点吗?好好学习,去考研,我认识学校的一个导师,他能帮你……”我冷冷打断他:“你并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我不会为别人改变。”
此后,鹏程不会在天黑以前拉我的手了,多可笑,他怕别人说闲话。当我开心地想亲他时,他迟疑地看着学校的人,躲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已经足够让我那点好不容易储存的幸福坍塌。
有绯闻传来,有人看见鹏程宿舍里留宿过一个女生,我开始在心里作出决定。
那天,鹏程约我去看通宵电影,我知道他想哄我开心。电影是什么内容我一点也没看进去,我靠在他肩上,回忆的是我和他的电影……清晨在电影院门口,我说:“好了,电影散了,我们也散了吧。”鹏程急了:“我知道你在生气,那个女生是我好朋友,太晚了就没走。我们可没怎么样,当时宿舍里的人可都在啊!”我打断他的话,说:“不是这个,我们已经不一样了。”
鹏程在我寝室楼下不甘心地等我回心转意,全楼的女生都在嫉妒地议论着,说我不知好歹。我冲下楼,当着他的面,把他送我的日记本打开,一张张的撕,撕得碎碎的。他冷冷地看我撕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我没舍得撕碎扉页,因为鹏程在上面说: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我没有变,是他淞恕?
失恋最痛的那段日子,幸好还有桃子在我身边。以我的性格,是不可能和鹏程再见亦是朋友,可是桃子还是和他是朋友,我不让桃子告诉我关于他的消息,我怕听到后会心痛。
但我还是能在学校偶尔看见他,他永远那么忙,忙着找导师、考研、管理学生会,英气逼人。终于有一天,我远远地看到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在食堂里吃饭,她有大大的眼睛和浅浅的笑容,乖巧顺从,小鸟依人。
最好的朋友我能为她放弃一切
但他新女友的口德可没她的长相那么讨人喜欢,她在背后咒骂那些缠着鹏程的小女生,说得最厉害的竟然是桃子!她刻薄地说:“没想到桃子看起来很秀气,原来这么贱,没事总找我们鹏程,鹏程跟她同学那么多年都不爱理她,她却没自知之明,不要脸!”这话一传到我这里,我的火就上来了,恨不得立刻就去收拾她!
我还是决定先去看桃子,推开寝室门,桃子一个人坐在床边失声痛哭。内敛的桃子第一次这么失态,她的委屈让我难受。我说:“桃子别生气,我知道你对鹏程只是普通朋友的感情,她这么说太过分了!”桃子只是流泪,不吭声。我只能默默拍她的背。我突然明白,她的沉默,她接近崩溃的哭泣……和鹏程同桌三年,大学又是同窗的桃子,她是一直在暗恋鹏程的。
好多安慰的话全堵在我的喉咙里。那么过去那三年呢?我和鹏程在享受甜蜜爱情之时,给桃子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大学四年像翻书一样过去了,鹏程如愿地留校了,桃子去北方工作,我还是留在武汉,回到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我去站台送桃子,她红着眼睛拥抱我,我的喉咙涩极了:“桃子,如果你有事一定要告诉我,我愿意第一个出来帮你!”桃子抹了抹眼睛,故作轻松地笑:“你呀,照顾好你自己,别那么任性就算帮我了!”火车走得没影了,我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男孩,都已经离开了,可我心里还装着一分愧疚,沉甸甸地放不下来。
后来在网上碰到桃子,因为隔得远,我终于敢开口问她:“还喜欢鹏程吗?”她发过来一个笑脸:“从高中开始,我喜欢了他七年。当他那天在课堂上让我帮他传纸条给你,我就把一切埋起来。现在我终于能离开武汉,看不见,也就结束了。”我也看不见,可是我不能安心。我愿意低头为她系鞋带,也愿意为她受任何委屈。桃子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我的帮助让我永生难忘,如果我知道这一切,即使再心爱的男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即使鹏程并没有选择她。
曾经的爱恋和友谊,只有它们都有归宿的时候,我才能够释然。

第127篇、她是我朋友

我在越南时听说了这个故事。
不知是什么军事目的,几发迫击炮弹突然落在一个小村庄里一所由传教士创办的孤儿院里。传教士和一两名儿童当场被炸死,还有几名儿童受了伤,其中有一个小姑娘,大约八岁。
村里人立刻向附近的小镇要求紧急医护救援,这个小镇和美军有通讯联系。终于,美国海军的一名医生和护士带着救护用品乘着吉普车赶到了。经过查看,他们确认这个小姑娘伤的最严重,如果不立刻抢救,她就会因为休克和流血过多而死去。
输血迫在眉睫,但得有一个与她血型相同的献血者。经过迅速验血表明,两名美国人都不具有她的血型,但几名未受伤的孤儿却可以给她输血。
医生用掺和着英语的越南语,护士讲着仅相当于高中水平的法语,加上临时编出来的大量手势,他们竭力想让他们幼小而惊恐的听众知道,如果他们不能补足这个小姑娘失去的血,她一定会死去。
他们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献血。他们的要求只得到一阵沉默。每个人都睁大眼睛迷惑地望着他们。过了一会一只小手缓慢而颤抖地举了起来,但忽然又放下了,然后又一次举起来。
“噢,谢谢你。”护士用法语说:“你叫什么名字?”
“恒。”
叫恒的小男孩很快躺在草垫上,他的胳膊被酒精擦拭以后,一根针扎进他的血管。
输血过程中,恒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过了一会,他忽然抽泣了一下,全身颤抖。并迅速用一只手捂住了脸。
“疼吗?恒?”医生问道。恒摇摇头,但一会儿,他又开始呜咽,并再一次试图用手掩盖他的痛苦。医生又问他是否针刺痛了他,他又摇了摇头。
医疗队感到有点担心,觉得显然有点不对头。就在此刻,一名越南护士赶来援助。她看见小男孩痛苦的样子,用极快的越语向他询问,听完他的回答,护士用轻柔的声音安慰他。顷刻之后,他停止了哭泣,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那位越南护士。护士向他点点头,一种消除了顾虑与痛苦的释然表情立刻浮现在他的脸上。
越南护士轻声对两位美国人说:“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误会了你们的意思。他认为你们让他把所有的鲜血都给那个小姑娘,以便让她活下来。”
“但是他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海军护士问。
这位越南护士转身问这个小男孩:“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
小男孩只回答:“她是我的朋友。”
我想,没有人奉献的爱比这更伟大的了---他为了一个朋友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
第128篇、巨匠的友谊

第129篇、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130篇、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她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珍惜。
1
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尊心特别强,敏感、自负,却也脆弱。虽然我一直都知道,父母下岗后到市场卖菜没什么丢人,但年少的虚荣里,我还是觉得有点难为情。刚开始,我连市场都不愿去,害怕遇见同学。但天天看着父母早出晚归,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时,我的心就备受煎熬。于是有空时,我也会硬着头皮去市场帮忙。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暑假里的那天傍晚,我在跟妈妈一起卖菜时,会遇见同学吴昕。吴昕家境优越,成绩与我不相上下,只是她说话时有点嗲声嗲气,而且还有洁癖,每天进教室,总会用面巾纸一遍又一遍地擦拭干净桌椅后才会坐下……所有这一切,让我这个表面上大大咧咧、内心里却细腻敏感的女生所不齿。所以每次见到她,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不屑的神色。而她,亦会回敬我一个鄙夷的眼神。因此,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我们俩就像两只骄傲的孔雀,谁也不服谁。
我们遵守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各自为政,本也相安无事,没想到,那天的邂逅,彻底粉碎了我那像泡沫一样膨胀的自尊。看见她时,我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她看着我,愣住了,眼睛睁得老大,嘴张得足可以塞进一个包子。许久,她才惊讶地挤出一句话:“你,在这卖菜?”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仿佛脸上被人掴了一个大耳光,气急败坏地说:“关你什么事!”惊得正在摊子前买菜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看着我。
2
开学后,老班重新安排座位,我们竟然成了同桌。尽管我一百个不愿意,但又无力改变老班的决定,于是当她在我身边坐下时,我毫不客气地给了她一记白眼。
头几天我们相安无事,我一颗忐忑不安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在平淡中悄悄度过,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异常气愤和难堪。一天轮到我值日,自习课上,一个女生一直在跟同桌说话。我过去制止,没想到那女生却一脸不屑地指着我说:“你不就是一个卖菜的,你以为你是谁呀,还管起我来了!”其他同学闻声,都齐刷刷地转过头来看着我,嘲讽、惊奇,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将我笼罩。我满脸通红,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见此情景,吴昕慌忙跑过来阻拦那个与我吵嘴的女生,目光却是闪躲不定。不用说,她一定是做贼心虚!我卖菜的事一定是她公之于众的。我怒火中烧,目光如刀般狠狠地盯着吴昕。吴昕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却被怒气冲冲的我狠狠地推倒在地。
“真野蛮!居然动手打人。你本来就在市场卖菜,难道我说错了?”那个挑起是非的女生很不合时宜地火上加油。其他几个女生扶起坐在地上哭泣的吴昕时,也都不满地指责我。众怒难犯,我只能默默承受冲动带来的苦果。
从那以后,我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都对我敬而远之了。于是我像变了个人似的,对生活充满了厌倦,对身边的人也充满敌意。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而我却表现得无所谓,还变本加厉地逃课。老班来找我谈话,从她焦虑的眼神中,我看得出她恨铁不成钢的心痛。但我依然冷酷地板起脸,一声不吭。
父母也不明白我究竟是怎么了,一脸关切却什么也不敢问。妈妈对我说话时更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又惹我生气了。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像个刺猬,但我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冷漠和孤傲,觉得全世界的人都亏欠我。多少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思如潮涌:那天发生的一幕幕,伴着一声声嘲笑和指责,一次次地在我耳边回响,泪水也不止一次地打湿了枕巾……想到吴昕带给我的伤害,我咬牙切齿地发誓决不原谅她。
一天中午放学时,吴昕讨好似的凑了过来,支吾着想对我说什么。而我,却不屑地把头扭向一边。其实,我看得出来,自从上次的事件后,吴昕也沉默了很多,每次看见我时,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头垂得很低。
“殷子,对不起!”吴昕的声音很轻,“上次的事……”我的心一颤,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在学习上从不肯认输的人,居然会向我道歉?吴昕接着我:“看见你现在的样子,我很难过。我的原意并不是要取笑你,但我没想到事情会弄成那个样子……”
我僵硬冰冷的心渐渐温暖,在这段被孤立的日子里,我内心的惶恐与孤单谁人知晓?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与不在乎,面对从没有过的不及格的试卷,我的心会痛;面对父母焦虑的眼神,我的心也会痛。但是碍于面子,我并没听完她的话,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室。
下午上课时,我发现桌洞里有一只纸鹤,拆开来一看,里面有张字条:“殷子,对不起!上次在市场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对你充满了钦佩。我佩服你能够体谅父母的辛劳,并且身体力行地为他们减轻负担。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做学习上的劲敌,铆足了劲跟你竞争。但后来才知道,我们之间的竞争并不公平,你课余时间常去帮父母卖菜,我占了便宜。于是我把这事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同学,希望他们的父母去买菜时,能够多照顾点你家的生意,好让你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学习。我还请求老师把我们调到一起,这样我就能与你在学习上互相竞争与互相帮助……”
我仰起头,紧紧地闭着双眼,生怕眼中的液体一不小心就会滑落。吴昕真诚的言语让我阴郁的心一阵释然。其实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我自己死要面子,父母卖菜,又有什么见不得人呢?
3
“殷子,一起出去走走吧!”又一天下课后,吴昕主动来邀请我。我很爽快地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出教室。其实自从上次看完她的字条后,我就想主动跟她和好,幸好吴昕善解人意,给了我一个台阶下,或许她从我对视她的目光中读懂了我对友谊的渴求。
解开心结后,我与吴昕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渐渐地,我才发现自己以前对她存有诸多偏见。虽然吴昕说话的语气有些娇滴滴,但她其实是个坚强勇敢的女生。路上看见小混混敲诈小学生,她竟敢跑过去阻止,说她爸爸是警察,唬得那人转身就跑;看见年迈的乞讨老人,她会毫不犹豫地把口袋里的钱全都掏出来。而且,吴昕还在每个周末抽出时间陪我去市场卖菜,并美其名日:体验生活。但我明白,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珍惜。
有吴昕陪在身边,我在帮父母卖菜时,再也不会难为情了。吴昕热情洋溢的笑脸和甜甜的吆喝声,为菜摊招徕了不少顾客。一些前来买菜的大娘一边挑菜,一边问我们是不是姐妹。“是呀!我们是最好的姐妹!”在我还不知如何回答时,吴昕已经乐呵呵地抢先回答了。望着她如花的笑颜,我心里暖暖的。
在学习上,我和吴昕依旧是最强劲的对手。因为有她的存在,我斗志昂扬。我们坚信,对对手最大的尊重就是竭尽全力地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就这样,我和吴昕既是相互尊重的对手,又是最要好的朋友。就像吴昕说的:“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第131篇、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念在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的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开心么。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男孩说好啊好啊。她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了,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的又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好久的沉默,然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会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了,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这种思念是平和的,是温馨的,是不掺任何杂念的,没有任何专属味道,没有任何占有的意念。
女孩突然想起男孩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只有三种颜色,红色,蓝色和绿色:红色是冲动,是激情,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蓝色是忧郁,是深刻,是沉沦一切的力量;绿色是平和,是安逸,是抚慰一切的力量;经过红色的爱情,蓝色的失恋,那么绿色的思念就是你最好的心灵鸡汤。
爱情的时间是多久,几个星期,几个月,还是几年?但不管多久,爱情总是会过期的。而这种思念呢,永远也不会过期。
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感情,就是这种思念。
找一处心灵的港湾,你可以放心的去停泊。
找一个心灵的守护天使,永远不会迷失自我。
当你找到了,你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

第132篇、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那次出行,女孩子们轮番拍导师的马屁,直拍得导师假意嗔怒,早知道你们心里的花花肠子了,放心吧,我会大方地把没花完的经费拿出来,赞助你们来回路费的。一群女子皆哗哗地鼓掌,说,我们替小姝谢谢老师哦。接着她们一脸羡慕地转向她,说,小妹,到了小镇,你可要好好做一桌家乡菜,感谢我们为你大力拍马屁哦。一车厢的人皆笑。而她却在这样突如其来的幸福里,扭头落下了眼泪。
离别两年后,她上网,看到一个同门师妹的博客,讲起她们声名远播的“金陵十二钗”,这才知道,她们为她,守了一个怎样的秘密。那次抽签,所有的纸条上,都写着12。甚至,在最忙的毕业前夕,她们集体去求导师,让他帮忙,给她最后一个免费出行的理由。她们究竟为她,在三年里,编下多少个理由,埋下多少次单,她都记不清了,但她却知道,那朵永远不会绽放的秘密之花,会为她记得,这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第133篇、第五枚戒指

西莫19岁那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珠宝行售货员的工作。这份工作对她来说,太重要了。那时,正赶上经济太萧条,一个差事会有上百的失业者争夺。有了工作,家里也就有了指望。西莫的父亲五年前因病去世,母亲失业在家。能到珠宝行工作,还得感谢好朋友凯斯,凯斯是那家珠宝行的点货员,是他向老板推荐西莫,西莫才有机会进去。 西莫在珠宝行的一楼工作,干得很卖力。第一周,她受到领班的称赞。第二周,就被破例调往楼上工作。 珠宝行的二楼,是商场的心脏,专营珍宝和高级饰物。整层楼排着气派的展品橱窗,另外,还有两个专门供客人挑选珠宝的小房子。西莫的职业是管理商品,在经理室外帮忙和接听电话。西莫热情、敏捷,完全能适应这份工作。 圣诞节临近了,珠宝行的工作日益紧张。那天,西莫冒雨赶到店里,全店的人都在忙碌地工作着。不一会儿,小屋子里打来要货电话,西莫忙着到橱窗的最里边取珠宝。当她急急忙忙往外挪时,不小心让衣袖碰掉了一个碟子,里面装的五枚精美绝伦的钻石戒指一下子滚落到地上,稀里哗啦东—个西一个的。 经理匆匆忙忙地赶来,并没有发火,而是对西莫说:“快捡起来,放回碟子。”
西莫用近乎狂乱的速度捡回十了四枚戒指,怎么也找不到第五枚。西莫细细搜寻了橱窗的每一个角落,依然没能找到。西莫哭了,她心里很清楚,找不到戒指意味着什么。跌落戒指是很糟糕的事情,但终归会忘掉,若是丢掉一枚,那是难以想象的! 店里来来往往的顾客,让她对找到第五枚戒指彻底失去了信心。西莫呆呆坐在地上,痛哭流涕,她想到了母亲,一个家就让她这么毁了。
西莫当天便离开了珠宝行,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没想到,第二天凯斯到她家告诉她说,戒指已经找到了,夹在了橱窗的缝隙里,老板说可以回去上班了,西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
再次上班,西莫更小心谨慎,经常得到领导的表扬。凯斯在一楼工作,他的工作是接货送货。以前上班的时间里,两人来往不多,下班的时间里,才会在一起说说话。
自从西莫再次上班后,就很少能看到凯斯了。他告诉西莫说,他每天要提前下班,回去照顾母亲。西莫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他的话应该是真的,也就没放在心上。
很快到了年底,在珠宝行进行年底大盘点的前一天,老板给员工发工资。那天,凯斯没有到珠宝行上班。
一年来,凯斯看上去越来越忙碌,越来越消瘦,作为朋友,西莫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些礼物,在没有通知凯斯的情况下,到了凯斯家。凯斯不在家。见到西莫,凯斯的父母先是一惊,待西奠说自已是凯斯的朋友时,凯斯的母亲便哭着向西莫大倒苦水,说:“凯斯这一年来,就没有休息过一天,我心疼他,可也没办法啊。他说和他一起工作的一位女孩弄丢了一枚钻石戒指,如果不帮助她的话,她的一生和整个家庭就要毁了。他看不过去,就瞒着人家,和老板私下签了协议,钻石戒指由他来赔偿。你看我这家,就他那点工资,还要养活一个家,能赔得起吗?他只好用下班时间在一家小店子里打工。”说着说着,老人已经泣不成声,西莫早已泪流满面。
第二天,珠宝行要进行大盘点,各种展柜都要重新布置。一大早,西莫就来到了珠宝行,她要当面向凯斯和老板问个清楚。凯斯和老板没有准时到,西莫站在自己负责的展位旁,想到一年前的那一幕,眼睛就模糊了。西莫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自己负责的展柜,没几分钟,一声清脆的响声让西莫浑身一颤,这声音就是一年前钻石撞击地板的声音。西莫急忙趴到地板上四处找寻,猛然发现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立在两块展柜的缝隙间。
西莫兴奋地用颤抖的双手捧起那枚戒指,大叫道:“找到了,找到了!”一边哭叫着一边往楼下跑,整个珠宝行的人都惊呆了。这时凯斯已经在楼下,两人相拥而泣,久久没能说话。
当晚,西莫便去祭拜去世的父亲,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西莫脑海中浮现了父亲临死前对她说的一番话:“在这个世界上,不管遭遇什么样的困境,你要相信,大多数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你要做个好人,好好活下去,并用真情回报别人……”
第134篇、一个朋友在路上

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着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的浑汤了, 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第135篇、纯棉布友人
衣料质地中,我首选棉,棉制品中尤喜牛仔布与毛巾布。因其洗后不易变形,可熨可不熨,故为懒人佳选——无须花大量工夫,看上去整洁清爽。
友人中有不少性格似百分百纯棉的——不用时时刻刻照顾其弱小的心灵,一年间三四次面,一般投机,无话不说,爽朗可爱,全天候,多年不变。
丝与麻,美则美矣,比较麻烦,简直需要伺候。可是许多人时间多得可以用来发呆,又穿得起,得其所哉。故甲之熊掌,乃乙之砒霜,信焉。
与一些怪人做朋友,亦有同样的烦恼,他们总是要求别人孝悌忠信、贤良淑德,动辄冷笑着埋怨所托非人,真累。
如今,衣柜中难打理的衣物越来越少,生活中难服侍的亲友也避而不见。
所有枝叶都被削得干干静静,自由自在,不由得让人想起爱因斯坦那七套西装来:一式一样,每天穿一套,均无伤大雅。
我们要不要跟好榜样学习
乃可听其自然,有一朝起床,会诧异地对自己说:我要五十双鞋来干什么?此其时矣。
吾爱吾纯棉布友。(此乃我曰)
第136篇、朋友、异性、同学、知己

男人有红粉知己,女人也同样有蓝颜知己,蓝颜知己是甘心情愿的为你分担苦恼,但没有性别意识的男朋友,是欣赏和尊重你理想的男人,如果真的拥有了这样的蓝颜知己,不仅是女人的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人是需要发泄的,有些话对爱人也是不能说的,女人很需要有个男性朋友给她一个男人的建议,在爱人之外有那么一个真心的男朋友能听你倾诉心中的酸甜苦辣,一个真正的男人胸怀来包容和理解,男性朋友和女性朋友最大的不同:男人往往比女人更理性,他们能站在很多客观的立场给你分析问题,而且,你不必担心他们会与你有利益冲突,在你脑子发热的时候,她是最好的听众和冰水。
蓝颜知己能给你安全感,无论有什么事情发生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在心理上会给你很大的安全感,虽然他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有一个可以应急的肩膀,他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阳光可以照耀你,他的善良可以感动你,他的进取可以激励你,他会是你永远的依靠和心灵的港湾,若你想同蓝颜知己长久地交往,那你就要对蓝颜知己定好位,他是亲密的。因为他不是一般的朋友,他是秘密的,因为他不是爱人。你与他之间只有1厘米的距离,但这距离是必须保持的,越是最好的朋友,就越应小心的经营这一段情谊,女人不必担心男人会不必担心他们会与你有利益冲突,在你脑子发热的时候,她是最好的听众和冰水。蓝颜知己能给你安全感,无论有什么事情发生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在心理上会给你很大的安全感,虽然他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有一个可以应急的肩膀,他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阳光可以照耀你,他的善良可以感动你,他的进取可以激励你,他会是你永远的依靠和心灵的港湾,若你想同蓝颜知己长久地交往,那你就要对蓝颜知己定好位,他是亲密的。因为他不是一般的朋友,他是秘密的,因为他不是爱人。你与他之间只有1厘米的距离,但这距离是必须保持的,越是最好的朋友,就越应小心的经营这一段情谊,女人不必担心男人会有过激的行为。
最后怎么反复在强调那几句? 我还没有找到这样的知己,就是因为总是无法定好位1厘米的距离。1厘米的距离不是那么容易把握的。 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要两个人都做到才可以。否则肯定会有一方难过。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暗恋了他所谓的”红粉知己“2年多, 看着她在面前为了别的男人哭泣,听着她在耳边说着与别人的甜蜜
……
可是没办法,他不想打破这层关系。 因为他知道她只当是“蓝颜知己” 。
第137篇、一张生命的车票
现在,遥想20年前蓝光闪过的夜晚,仍隐隐感到恐怖和悲戚……
7月28日,是我们刚刚结婚后的第4天,我们本来已经计划好,利用婚假的剩余几天去北戴河,秦皇岛好好玩一玩,两张火车票已经买好,就放在床头柜上。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就在灾难降临的前一天提出来的。我对他说:“我在唐山生活了25年,还没有迈出过唐山市的大门,我想去北戴河,可以吗?”他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我的头,笑吟吟的说:“为什么不可以呢?今后只要我们能挣到钱,我每年都和你到外地玩一次,让你走遍全国。”我满意的笑了,说:“今年是我们两个人,以后就是我们3个了。”他听了我的话,眼里闪着希望的光芒,轻轻挽着我的手臂,在屋里转了几圈。
吃过晚饭,我们在一起准备好了行囊,就甜甜的进入了梦乡。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俩穿着鲜艳的泳衣,携手奔向蓝蓝的大海,在清凉的海水中上下起伏,随波逐浪。突然间,一阵大浪向我们压来,并且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吼声……当我挣扎的挣开双眼时,周围漆黑一片,仿佛整个天空都坍塌下来一般。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痛苦的呻吟声,是他的,就在我耳边。恐惧一下子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了他扭曲的声音:“我……被……压住了。”我几乎是带着哭腔不知是问他还是问自己: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房子塌了吗?难道是地震么?我说对了,是地震,一场灾难性的地震发生了。我想坐起来,想弄清究竟怎么了,可我刚刚一抬头就重重的撞在了上面坚硬的水泥板上,差点晕过去。我只好让手在他身上一直摸过去。在水泥板和他身体相交的地方,我摸到了黏黏的,掺杂着碎沙石颗粒的液体。血!从他身体里沁出的浓浓的热血。我哭了,几乎是嚎啕大哭。我紧张的问:“疼吗?”他说:“不疼。”然后他用另一只没有压伤的手牢牢抓住我颤抖的手,关切的询问:“有没有……东西……压在你……身上?”我活动了一下身体,告诉他没有。他说那就不要哭了,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敢与天斗与地斗,现在正是天地考验我的时候,我一定可以战胜他们!我紧紧的贴在他身边,鼻子酸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笑话。
我们仰脸躺在床上,用两个人的3只手臂一起向上推那块水泥板,试图把他推开。然而失败了,水泥板像焊在那里一样,纹丝不动,只有几粒沙尘哗哗落下来。他鼓励我别怕,过一阵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告诉他:“只要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枕头下的手表“嗒,嗒”的敲响这狭小的空间。我用手向另一侧摸去,幻想能摸到一丝光明,摸到一线生的希望。水泥板,还是水泥板;砖块,还是砖块……我几近绝望,生命的支柱一瞬间像房屋一样坍塌了。
真的不甘心走向死亡啊,我们刚刚结婚还不足4天啊,蜜月还没有度完,我还没有生过孩子,女人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今后的路还应该很长,对,还有北戴河,秦皇岛,还有那两张车票,就放在床头柜上。车票,使我产生了新的动力和勇气,于是继续摸索。床头柜-车票-我真的触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真的是车票!我欣喜万分的把车票攥在手里,激动的摇着他的肩膀:我找到了车票!他也很高兴:两张,车票?我心头一沉,一张,可另一张呢?另一张车票被水泥板牢牢的压住了,只露出很小的一角,我试图把它拉出来,却几次都未如愿。我无言对答,默默的流泪。他好象什么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再买一张……
沉重的水泥板一端压在他身上,一端压在床头柜的车票上,两个支点为我留下了一块赖以生存的空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表的“嗒,嗒”声停止了,我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个他,我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点点生的希望都在渐渐稀释,融化。肚子“咕,咕”的叫个不停,嘴唇像干裂的土地,四肢瘫软无力,眼里闪着眩晕的亮星。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信念正在一点一点的崩溃,便开始向我讲述外部世界的故事:北戴河的海滨清爽宜人,海是湛蓝的,人是欢乐的;美丽的西双版纳聚居着很多少数民族,每年一度的泼水节异常热闹;橘子洲头遍地生长着橘树,秋天的橘子水分充足,甘甜如蜜……他讲的每一段情景都让我产生许多遐想,仿佛大海就在眼前,泼水节的水就泼在我身上,橘子就在我的唇上滋润……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我身体里涌动,一个生命的光环在眼前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他用生命的余晖,为我点亮一支希望的蜡烛,这支蜡烛一直照耀着我走出了地狱之门,重返光明的人间。7月31日清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压在我们头顶上的水泥板被掀开了,一道阳光瞬间泻在脸上,我仿佛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竟然意外的喊出了声音:我们活了!当我急急的负在他身边时,映入眼帘的一幕突然间让我变傻了:他的右半部身体完全被砸成了肉泥,殷红的血凝固在废墟的石堆里。他只看了我一眼,嘴角渗出一丝浅浅的笑纹,就闭上了双眼。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渡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安心的走了。
当我的身体复原后不久,我也离开了唐山市——那座令我怀念的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
20年过去了,20年的岁月里我没有去过北戴河,秦皇岛,甚至没有离开过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他的陪伴,我将不会再去任何地方。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知道人不可能再有来世,可我又总是在想:如果真的能再有来世,该多好,我们重将成为眷属,携手走遍天涯海角。
那张车票我至今还完好无损的保存着,我相信,定将有一天,它会带我蹋上隆隆作响的列车,驶向他的身边。

第138篇、从手帕交到十字绣的友情掺金

友谊的纯情时代就像爱情的处女时代,易碎的标签,令人战战兢兢 掺了“杂质”的友谊也能像合金,坚固。
3个手帕交的女人,一起经营公司,5年来她们的友情点石成金。
任君:“小时候我们就喜欢在一起织织绣绣。”
王端:“大学学了不同的专业,毕业后就干了不同的工作。”
刘林娜:“1997年我去新加坡读书。那个时候整个东南亚地区正在流行十字绣,我买了一些绣了带回国送给她们俩,她们都很喜欢,但当时国内没有。”
我们能不能做呢?我们能不能一起做呢?
3票通过。1998年3月,公司注册成立。3个本来聚少离多的好朋友开始整天“掺合”在一起。
既然起事了,责、权、利怎样分个清清爽爽?
一起长大的朋友,谁不了解谁呀?个性化分工绝对合理——王端,历来是3个人中的“大姐”,办事细致,最适合管理财政;任君,别看嘻嘻哈哈的却很有韧劲,还从来不服输,市场开拓就她了;刘林娜,负责供货、采购,谁让她把这招人的玩意儿带来呢?
好朋友共事被称为“危情关系”,更何况是女人,遇到不同意见怎么办?
王端:“我们先确定规章制度。”
刘林娜:“对事不对人。”
任君:“举手表决,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不断地聊,直到大家都认为这个主意最好才执行,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事业掺合成了,爱情、家庭要不要也掺合?
5年的时间,她们从一间小小的店铺发展到全国总代理,十字绣也在女人中流行起来。
5年的时间里,先是王端要嫁人,任君和刘林娜说:“面试吧!”面试通过,王端嫁了。后来,刘林娜也带来了“他”,又是个好男人,嫁吧!任君和王端把婚礼办得红红火火,刘林娜说:“简直是包办婚姻嘛!”再后来,刘林娜生了儿子,王端和任君掺合着做孩子的妈妈。
任君:“和王端出差啊,我什么都不用带,毛巾零食什么的她都会替我准备好。”
王端:“那是我让着你。”
刘林娜:“快!快!趁任君不在,咱俩合影。”
……
孩子小名“闹闹”,拍照时一点儿也不闹,甜甜地睡着,听到3个女人嘻嘻闹闹,梦里皱皱眉头。
第139篇、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
生命中总有许多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我们走路时马路上那些过客,有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有与我们走向同一个方向的。
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许我们转瞬即忘,岁月的风,会把他们吹到我们记忆的边缘,甚至是我们的记忆之外。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里,我们也还会偶尔地想起一些模糊的影子来,但也只是偶尔地想一下而已,他们在我们身后,已离我们越来越远。即使他们因为某些原因又重新折回来,可因为我们已相隔得太远了,也早已无法追得上。
那些与我们同行的,有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有的也许会陪我们走一段距离。但时间都不会太长,人生的道路上岔道太多,在每一个路口,我们的选择都会不同。你选择了这条路,他选择了那条路,于是,只有分手。新的道路上,当然还会有新的同行者,可也同样还会有新的岔路口。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馨。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只因常常积满忧虑和无奈而倍感沉重的杯子,只有那些为了友情而伸给我们的双手,才愿意真诚的为我们倒空这只杯子,还她快慰和轻松。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更加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光荣。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只有那些和我们的心灵撞出了友情之火的心灵,才会愿意打开这本厚书仔细地阅读和真诚地评注。通过他的评注,我们明白了哪些是该删除的文字;通过他的评注,我们知道了该怎样才能用自己的生命之笔创造出不朽的杰作。
在这个世界上,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心着我们的灵魂,我们的心灵怎能不燃烧?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注着我们的精神世界,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快乐和幸福?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为我们的失败和成就而叹息和祝福,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骄傲和激动?亲情是来自于血缘,而友情却是来自于苍茫人海中的一种美妙的机缘,来自于对彼此荣与辱的分享和分担,来自于彼此对对方人格的尊重和对内心的理解。
友情的根是植于高尚的精神,而不是植根于低俗的利欲;友情是彼此为对方吹响的鼓舞前进的号角,而不是相互利用的工具;友情是彼此为对方美好的情操而唱的赞歌,而不是相互间的哄骗和吹嘘;友情是为了使朋友之间成为彼此的纯洁品行的一面镜子,而不是为了使彼此成为对方恶行的帮凶……
拥有了友情,就如青山拥有了奔腾的小溪;拥有了友情,就如帆船拥有了顺风;拥有了友情,干渴的旅行者拥有了清泉;拥有了友情,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灵魂就不再是形单影只;拥有了友情,就会有人在我们成功的时候穿过嫉妒的人丛为我们献上一束鲜花,在我们失败痛苦的时候为我们抚平伤痕。

第140篇、无言的悔恨

如果逝去的都能重来,如果忏悔能减轻对无辜者的伤害,也许就不会有这份——
大学毕业那年,因为没有靠山,我进了一家电脑配件公司的成品车间。而同学陈娟却在当官亲戚的出面下坐进了办公室。那一天,我为命运的不公咬牙切齿,也对当官的人无端生出一份鄙视与憎恨。
由于成品车间员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我这个年轻的大学生便被委以了重任——担任搬运班组组长。
刚从技校毕业分进公司的吴凡在员工中比较突出。就在我有些看好他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你看他从不在人前摆谱,他的爸爸可是堂堂的卫生局局长呢。”什么?他居然是局长的儿子?听到这样的消息无异于给了我当头一棒。
心中那个尚未痊愈的伤口再一次被拉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莫名地,心里对他徒增了许多的怨与恨。
“哼!局长的儿子又怎么了?”我在心里愤愤地想,“我还是个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呢。”
由于我的“出类拔萃”,不到3年的时间,我从班组长一路提升至人力资源部经理,真正拥有了一种“呼风唤雨”的感觉,但是,埋在心底的“积怨”始终让我无法释怀。后来,有一件事终于让我“淋漓尽致”地“教育”了一下吴凡,也抚慰了我那颗曾经受伤的心。
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工地上,工人们正冒雨将一批货物搬运上车。就在这时,危险发生了。由于路滑,前面的一个工人摔倒了,沉重的货物一下子压在了后面来不及躲闪的工人身上……
当得知险情赶到现场时,我看到了一个后来无数次在我梦中重现的画面:个头不高的吴凡抱着浑身是血的工人向面包车奔去,脸上的表情痛苦而恐慌,汗水和着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滚滚而下……
我在那一刻忽然就拿定了主意——这次决不轻饶他!后来,公司领导在研究处理意见时,我提议为了严肃公司纪律,开除作为班组长的吴凡。
就这样,在我的别有用心下,吴凡走了。那天,在公司的楼道上,我遇到了他,他投来了让我至今不能忘记的仇视的目光。
3年后有人告诉我:吴凡15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他一直是与母亲相依为命。吴凡被公司解聘后,他们母子离开了这个城市,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日子越发艰难。他去建筑工地打过工,在街头卖过水果。至今连媳妇也没娶上……
听了这人的话,无边的悔恨漫过我的头顶。我难以原谅自己,是我的自私毁掉了吴凡。而今,我不求他的谅解,只希望他能知道,从此后有一颗忏悔的心永远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祝福,祝愿他从此幸福快乐!
第141篇、男人间的诺言
抗美援朝的行军路上,他看到旁边的战友眼角挂满了泪水,于是低声问:你害怕打仗吗?战友摇摇头:男人怎么能怕冲锋陷阵和流血牺牲呢?他追问:那你哭什么?战友答:我怕再也见不到我的父母,尽不了孝了。他的眼泪也下来了,说:我也一样。于是两人击掌为盟:如果两人中有人不幸牺牲了,幸存的人一定要把对方的父母视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来孝敬。他们各自把家里的情况写在一张纸上,交换后放进了各自的贴身口袋里。
第142篇、别为一次牵手想太多……
坐在我身后的男生姜新强,与我住在同一个社区。
课堂上,我总是想回头看看他在做什么,每次有这样的想法时,心中总是充满羞涩——我只是把身体略向后边偏转一下,然后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他正在读一本书,或是正在算一道题。
有时候,我就保持这种略略偏转的姿势,瞟着姜新强的身影开始发呆。讲台上的老师看见我走了神,就站在讲台上喊:“哎哎,下边那位女生,想什么呢,注意听讲了。”我才猛然醒悟过来,坐正了身体,脸立即红起来,低下头,惊惶失措地听老师讲课,但什么也听不进去,因为心跳的声音掩盖了老师的声音。
姜新强坐在教室里的时候,我常常会这般身不由己地要去“瞟”他的存在。于是我会抱怨姜新强为什么要坐在我的后边,我也会抱怨自己为什么把心思倾注到一个男生的身上。但是当姜新强真的离开了这个座位之后,我发现自己更加烦乱如麻。有一次,姜新强请了两天的假没来上课,在那两天里,后边的座位空空的,我的心也是空空的,还无比焦躁,有世界末日的感觉……
我看过一些青春期心理的书,书上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哪个少女不怀春。但我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喜欢上了姜新强,一个女生喜欢一个男生,让我非常不安,羞于告人。
姜新强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对人非常好,有耐心。有一周我生病在家,老师就派姜新强给我捎作业,顺便给我补习一下当天的功课。姜新强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一遍,再讲一遍。我从没有体验到一个男孩会对女孩这般耐心,我感觉自己非常依恋姜新强的这种耐心。
我总是想报答姜新强为我付出的细致和耐心,但是姜新强却一直没有生病,所以我的这种心愿总是没有机会达成。有一次放学后,教室里恰巧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吞吞吐吐地对姜新强说:“我,我想谢谢你。”
姜新强惊讶地问:“谢我什么?” 我说:“就是你给我补课的事。”
“噢,那是老师安排的,没有什么好谢的。”姜新强非常平静地回答我,然后就收拾好自己的书包离开了。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因为失去了单独倾谈的机会,非常失落。
上自习课的时候,姜新强忽然从后边喊我:“小薇,有没有三角板?”
姜新强忙着做一道题,也不抬头,伸着手向我借文具。我急忙找到自己的三角板向后边递过去,谁知在慌乱中却把自己的手连三角板一同伸进了姜新强张开的大手中。姜新强感觉有“三角板”送过来,就握住了,连我的手也握进了他的掌中……
或许姜新强做题太投入,居然没发现他的手正握着我的手。大约过了几秒钟,姜新强才发现他手里握住的不仅是三角板,还有一只女生的手。姜新强笑了笑,松了手。我也松了手,三角板轻轻落在他的桌面上……
那几秒钟里,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僵住了,没有立即抽回自己的手一是因为不愿意抽回?还是怕打扰了姜新强的解题思路?
后来,我总是很偏执地认为,一定是姜新强故意拉住了我的手。于是我又多了一种心思,总是想找机会问姜新强为什么愿意拉住我的手,只是我总开不了口去问他。
一年之后,我要转学了,鼓起勇气单独找到姜新强,问:“你为什么会拉住我的手?”
姜新强一脸茫然:“拉你的手?拉过吗?不会吧,你开玩笑吧。”
我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强忍住了。那真是一次伤感的离别,一次无聊的询问——我的感觉,姜新强根本没懂。真的,年少的我们没有必要为一次牵手想得太多。

第143篇、相爱也要够哥们
男人们总爱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为手足可以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而对心爱的女人纵使百般浓情蜜意,却难如待知己般仗义豪侠。
很多人对朋友忠肝义胆,能为对方做任何事,只因“他是我朋友”;惟独对配偶选择性付出,即付出一定是为了更大的回报,只因另一半是“自己人”,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便有了无限要求你的特权。时间一久便对其漫不经心,这是很多男女在爱情婚姻中的态度。
其实爱情,不止是异性间相互吸引彼此爱慕,也要有一点朋友般的肝胆相照;情侣夫妻之间,也要讲点哥们似的情义。
像哥们那样忠于彼此。诚信是所有契约关系的基础,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哥们一旦结义,很多便是一生,甚至对方性格、人格有缺陷,仍然不问是非曲直,不论长短高低追随左右。爱情这种契约,如果有一点哥们义气,尊重爱情、信守承诺也就获得了更绵长的力量。
像哥们那样侠义、有担当。不只是在对方罹患重病、遭遇危难,或贫困潦倒、不名一文时不离不弃,同患难共生死,也包括在平淡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包揽对方的烦闷、困惑、压力、烦躁。勇于担当,是要担起所有的喜悦和忧愁,悲阔和庸常。
像哥们那样有情有义。江湖义气的动人之处,恰在于它不问缘由、不计后果、义无反顾,朋友有需要就捋袖冲上;还在于它单纯醇厚,自始至终。多一点义薄云天的豪气,自然会对对方生出许多理解和宽容,爱情也就多出许多生动的色彩。
人的一生需要真正的朋友,来温暖我们的内心,让我们不至寂寞孤单。而最爱的那个人,恰恰是不容错过的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不仅在生活上相伴,也在精神上相依。够哥们的伴侣一定会少一些彼此伤害和辜负,够哥们的爱情一定能多一些坚韧和厚重。

第144篇、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

我有一群车友。
不要以为我要说的是如何驾着“私家宝马”以车会友的事,我一个小小的工薪族,就算买得起马暂时还配不起鞍,每个月养车的费用会让我衣食无着的,所以我要说的不过是单位通勤车上的一班朋友。
通勤车在很多跟得上改革大潮的单位里已经随着兴利除弊被毅然取消了,在我们这所高校还侥幸留存。同样因为计划经济年代遗留的问题,坐通勤车上下班的人90%是女同胞,都怪当年分配住房是各单位男职工的独享福利。
我的车友差不多都是我的老大姐,年龄至少也比我大八九岁,我明显有着比她们更水灵的皮肤和更苗条的腰身,不过她们也是看着我由当年未婚的女孩子一步步变成了如今的孩子妈妈。时不时还有人对我说:“你女儿真的5岁了?我还记得你当年挺着大肚子的样子呢。”我也记得,因为那时,总是有人为我留座位或者硬是把我按在她的座位上,总是有人帮我提单位分的诸如豆油、苹果之类的重物,总是有人不厌其烦地帮我从肚子和肚脐的形状分析未出世胎儿的性别……
我的车友们是有着各种各样不同身分、不同职务、不同职称的人,上到教授、处长,中到普通教师、实验员,下到食堂服务员、办公楼清扫员。当大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坐在同一辆回家的车上,抛弃掉社会身份只剩下自然身份时,这些人是多么的相同。在我眼里,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等待着回家的女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抑或别人的女儿,只不过是比我有着更多生活阅历,有着更重生活负担的一群女人而已。
挤在这群叽叽喳喳的家庭主妇堆里,嘴里议论着的无非是哪里又有了新品上市的衣服或物美价廉的食物,谁的头发烫了新发式,哪道菜的最新做法,今天早市的菜价,哪个小学校附近有补习班等等这些琐碎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这是些生活底蕴的东西,看起来无足轻重登不得大雅之堂,但在办公室里坐久了,高贵的女人气演绎烦了,到通勤车上彻底放松一下,偏偏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快乐。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是指望和车友们探讨文学和哲学思想,也不是期盼从她们中间找到一个知音,忘记自己是个硕士学位的拥有者,别样的友谊唾手可得。这里没有人因为你嘴里的家长里短笑话你庸俗。其实高贵和庸俗何尝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不可或缺的不同侧面呢。
我不怕在我的车友面前露怯,我生活上的低能她们是熟知的。人有所短必有所长,我面对生活不知所措时,她们却游刃有余,对她们身上我所不具备的能力我只不过是真诚地赞美了几句,她们却回报给我很多——我每日午餐的佐餐泡菜是车友“友情提供”的,且不说她要为了我们爱吃这口儿的人多费多少工多买多少菜,只看她每日为我们分装好那一个一个的小袋子,这位孩子妈妈至少也要放弃温暖的被窝早起10分钟。我款式新颖的毛线帽子毛线围巾是车友“友情代织”的,别人羡慕得眼睛发红,其实我只是嘴巴甜甜地叫了两声“姐姐”而已;更有别人看不见的我女儿的毛背心、小手套也是车友们的作品呢。她们对我这个笨拙懒惰的妹妹实在比男人对我更宽容,说“年轻人管孩子辛苦,不会就不会吧,缺什么说话!”天知道她们为此多熬了多少夜,多加了几个班。可能只有女人最知道女人抚育孩子的艰辛,所以女人给予女人的帮助才最无私吧。
人人都喜欢做小孩子,做小孩子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真情流露无需顾忌太多。在我的车友姐姐们面前我身心放松,常常有了回归孩童的感觉。有时受了委屈,心里不高兴,上了通勤车自然没精打采。到底是女人,一个个眼睛尖着呢,一句“姐姐兜里有冰淇淋”肯定让我绽开笑脸。真的,这么多年来,坐在回家的车上像个饿狼,也不知吃了多少车友们本来要买回去给自己孩子吃的好东西。要是再多嘴把事情的原委和她们中的某位唠叨唠叨,她们的主意有时真不赖,到底姜是老的辣;就算只是给我吃颗宽心丸也好啊,想一想,父母年纪大了,孩子还小,朋友都各自忙着,同事各怀心机,有时闷在心里的事不知道对谁说,有了车友们,真让我多了一个倾诉的渠道呢。
如果我没有听新闻,不要紧,只要上了通勤车问我的车友,无论是国家大事,街头趣闻,还是单位里的小道消息,应有尽有,来源可靠且广泛而前沿,一个足不出户的消息灵通人士绝对非通勤车上的人莫属。如果有事关个人的重要情报,也会有人下了车,把我偷偷拉到一边,格外关照。在学校里,到哪个部门办事,都可能遇到车友们,大家打起招呼,别提多亲切,旁边的人看了头上直划问号,让我这个出门办事心里先发怵的小白丁无形中也壮了胆;有时也会有人悄悄告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处理某件事的方法或与领导沟通的时机,甚至具体到某句话该怎么说。我的车友姐姐们啊,让我少碰了多少壁?也让我不必在头破血流中才学会成长。
其实我和我的车友们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年龄也相差了很多,但是我和这些吃苦耐劳、家务工作双肩挑的女士们在通勤车上竟然慢慢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如果你问这种友谊是怎么来的,我只能猜测可能是发生在每日共同的披星戴月、起早贪黑的出门和回家的路途中,在大雪飘飞寒风刺骨的车站上一起望眼欲穿翘首以待那辆熟悉的车影时,或者每日必不可少的闲谈笑语互致关心的问候里。很多事情因为自然而然所以我们没有注意,但是如果它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如一日的重复,其实它早已存在了。当然如果一个人是上车抢座的,是自命不凡的,或者是看人下菜碟的,即使在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空间里,也绝不可能有结成什么友谊的基础。
友谊是什么?说起来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没有人可以规定它的形式和种类,但是不同的友谊却常常可以同样如清泉滋润人的身心。不但如此,更多时候,它也可以游离于什么规矩、约束这些东西之上,在亲情和爱情力量不及的地方,在一些难言的行程中,默默伴你左右,送你一程。我骨子里是爱孤独的,可是仍然希望我孤独的身影旁阳光明媚,而且经常有人微笑着和我擦肩而过,挥手致意。
车友的确比不得同事更亲密,但是办公室里众所周知的相互倾轧,反倒让同事之间因为距离太近不敢真的推心置腹。比起同事情谊的“浓”,我倒更喜欢和车友之间的“淡”。通常我们是想不起彼此的,但是如果想起她时,她一定在那里,这正是我理想中的朋友的感觉。而且我们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一争高下,一决雌雄,这也是“牢不可破”的另一个原因吧,无疑也给了友谊一个纯化的机会。物欲横流的社会,本来暖暖的人情里常常也搀杂了太多的渣滓让人无从辨别。
说起来,我真喜欢这种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呢,我也要感谢我的形形色色的车友们带给我平凡生活的一抹抹亮色。
第145篇、男孩,梦想,友谊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能把这三者串成一捧精美珠链的东西,那么毫无疑问,篮球是其中之一。
不知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不喜欢篮球的男孩就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男孩。”话语虽然有失偏颇,可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男孩子,就应该打篮球———起码也应该喜欢篮球。
因为,这是一项饱含激情、充满青春活力的运动。男性的力与美,少年的蓬勃朝气,会渗透过每一个百步穿杨的三分球,每一个令人陶醉的假动作,每一次畅快淋漓的封盖,就像千百年前的维苏威火山一样,感天动地地喷薄。当然,能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它需要男子汉的品质:坚强的意志力,果敢勇猛的作风,冷静,敏捷以及永不言败的斗志。
篮球也是一项依靠协作的运动。一个球星虽然可以主宰一场比赛,但若没有一群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战友,没有倾注全部热情摇旗呐喊的球迷,他就永远无法主宰最终的胜利。真正的成功,需要一个球队从主力到替补、教练以及球迷的精诚合作。
篮球还是一片充满着梦想的天空。在这蔚蓝的梦幻中,没有规则,没有定律,也没有扰人好梦的枯燥和鸦鸣。每一个新手都可以梦想成为姚明、艾弗森、奥尼尔,甚至是乔丹;都可以幻想在三分线起跳灌篮,在后场投出百发百中的三分球,或连盖三个大帽。把无法实现的梦想小心翼翼地贴心珍藏,在心灰意冷、百无聊赖的时候,枕着它甜甜地睡上一觉。希望会乘着梦想的翅膀,亲吻你的前额,在灰色茫然的心境中,点亮你一片豁然开朗的澄明。
男孩在篮框下成长。
他会被赋予男子汉的优良品质,尽管他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然而在球场上,他会懂得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进攻机会。面对对手的狂轰乱炸,他抹一把额上的汗,坚韧而不屈。领先的时候,他所想的只是更加努力地完成比赛;落后的时候,他在山雨欲来的狂风中屹立不倒。
他也会主动地寻求友谊,珍惜友谊。他会尝试和每一个真正热爱篮球的人交朋友。他知道真正友谊的珍贵,会悉心呵护每一朵友谊的蔷薇。他会无私地把球分给机会更好的队友,哪怕两人之间曾有过无数次不愉快的争斗;和对手撞个满怀的时候,会用真诚而善意的笑容,化解对方满腔的恼恨。
最重要的是,他心灵的橱柜中始终会搁着几分梦想。因为有梦想,在他的人生路途中永远高悬着一盏指路的明灯;因为有梦想,他能看破混沌的迷雾、迷离的夜,直面希望的曙光,永远都不会对人生丧失信心。
一个男孩子可以没有篮球,但他决不能没有友谊,更不能没有梦想。
第146篇、诺言的价值

杰弗逊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因为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所以一直保持着密切的来往。他常常为杰弗逊推荐一些书,或者为杰弗逊做一些杰弗逊要他做的事,呼来唤去的,从来没有怨言。杰弗逊在他面前很随便,他说杰弗逊穿着大人的衣服,其实是个小孩。
有一年他搬了家,新年的时候他邀杰弗逊到他家看一看。杰弗逊答应了,可新年那天轮到杰弗逊在学校里值班,上午杰弗逊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听说杰弗逊值班,就问杰弗逊还能不能去,杰弗逊说下午过去。
下午杰弗逊要离开学校的时候,有一同事来到学校,他见杰弗逊要走,就说:“您和我打一会儿网球吧!”杰弗逊说还有事,他说就玩一会儿,经他一说,杰弗逊有些手痒起来,就和他玩了起来。这一玩把时间给忘了,等杰弗逊从学校里出来,天都快黑了,他只好回家了。
后来杰弗逊总想找个机会对朋友解释一下,可不知怎么搞的,一拖就是很长时间。时间越长就越不想再提这件事了。心想反正也不是外人,何必那么多礼节呢,后来竟渐渐忘了。
杰弗逊再次想起朋友的时候,是有事要求于他。电话里他对杰弗逊很冷淡,杰弗逊问他怎么了,他说:“问你自己。”
杰弗逊试探着提起新年里的那件事,他说:“你已经无可救药了,有那样轻率待人的吗?”他很生气,说那一天他和妻子推掉了所有的安排,只是为了杰弗逊的到来,从早晨到晚上竖着耳朵听每一阵上楼的声音,可最终杰弗逊还是没有来,之后连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说得杰弗逊脸上一阵阵发热,杰弗逊解释说他从来没有把他当过外人,因为杰弗逊以为他们距离很近,就在这件事上随便了。朋友说杰弗逊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
为了让杰弗逊知道诺言这个很平常的词,他决定不再理杰弗逊。
因为失去了这个朋友,杰弗逊记住了什么是诺言。
第147篇、没有送别的道别
今晚,你走了,没有送别,没有祝福,只留下大学生活那些美丽而又奈的回忆。曾经信誓旦旦地对你说,你走的时候我一定会去送你,即使不是送到火车站也会送你到校门口。你说不用了,有那份心就好了。我说不行我会去送的。你说你没骗我吧,我说没有。然而,今晚我却真的没有去送你,清爽的夜晚留下的是一份深深的惆怅。
曾经我不相信大学会有纯真的友情,我不相信大学会有我的同盟军。我只是一名孤独的勇士,独自奋斗在寂静的人生路上,朋友只是匆匆过客;曾经我相信人走茶凉,相信大学的友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然,直到你的出现以及离去……
我们是同一时间进入校学生会的,我是副主席,你是副秘书长;我大一,你大二;我来自经济系,你是金融系,尽管如此,我们却相处地很融洽。俨然一副大哥哥的你对我十分关心,富有学生工作经验的你告诉我许多工作方法、为人处事、人生道理……
记得大二一学期,我因几分之差拿不到奖学金而沮丧时,是你陪我聊了一个晚上;记得你总鼓励我要如何大显身手,发掘自我,在你的鼓励下,身在校学生会的我又同时兼了系学生会主席,并取得一定成绩;记得我们无拘无束地在一块谈亲情、爱情、友情……。
还记得吗?当有一次我用不太信任的眼光问你:你相信大学里有长久真诚的友谊吗?不要忘了,我们不相信永恒!沉默一会后的你对我说:或许没有永恒,但有真诚。当许多人用虚伪的脸孔,警惕地处理人与事时,疲倦的身心更渴望能有一位相对、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都没有戒心,缘份使我们走到一块,为何要怀疑呢?我们都会心地笑了,更开心地享受大学生活的馈赠,一同祝贺你被评为省优干,祝贺我们同拿奖学金;一同测绘我们的学生工作;一同漫步校园……
花开花落,当校园的荷花再一次开放,当美丽的校园再一次披上夏装时,你也将毕业,回到你的故乡——四川。
那一天,你跟我说:好好珍惜大学生活,打好各方面的基础,将来走出社会,才能尽快地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别忘了给我写信、打电话,也欢迎你来四川作客……关怀的语言掩盖着伤感的心,我故作轻松地说:还没到离别的时候,干吗那么伤感呢?然而你可知道,我比你更缠绵,我害怕不轻易流泪的我会变得不争气,我更害怕与你告别的时刻。
然而,没想到那一天真的成为我们告别的见证。
今晚,你要走了,我以为你会在学生会与我们告别,却一直不见你的到来。回到宿舍后却听舍友说你来找了我好几次,就这样,你真的走了。
想想中一楼不管我怎样嚷都不会走出熟悉的你;想想再也找不到曾经的海阔天空;想想或许人生就这样一次别离,我们却擦肩而过……,我哭了,第一次在大学里因为友情而落泪。难道一切都是冥冥中的注定,难道上天不忍看到我们离别的伤感?然而我宁愿选择伤感,也不忍忍受这份深深的痛楚以及无奈的遗憾。
朋友,清爽的夜晚,月光普照,可心却是一片阴凉,只能让月儿代我捎去深深的祝福:一路顺风,前程似锦。再真诚地告诉你:你将是我大学生活里的永恒!

第148篇、谢谢你对我的好

三辆单车相互追逐着,笑声洒得很远很远。有什么能比青春岁月里最纯最真的友谊更珍贵呢?
1
那是个雨天,许心怡把书包顶在头上,一步一步跳着,躲闪地上的水泡儿。骑着单车飞驰而过的官越停了下来,用一只脚支着单车,吹了声口哨,然后喊了声:“嘿,我带你!”
穿过那条长长的小巷,许心怡跳下单车,伸出手:“雷锋同学,认识一下吧,我叫许心怡。”
官越被她这样大大方方的样子弄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一下,挠挠头说:“还是不握了吧,我叫官越,官越做越大的官越!”
许心怡笑了。这名字,真好玩。
从那个雨天开始,许心怡几乎每天上学、放学都可以遇到官越。遇到了,官越就一脸阳光地“嘿”一声,许心怡也就大大方方地跳到他的后座上,让他载一程。
2
许心怡晃着两条长长的腿坐在官越的单车后座上时,会嚼着泡泡糖,说着数学课上如何被老吴同志骂没大脑,好像在说与她不相干的事。她轻轻笑着:“你知道我们同学叫我什么吗?”
官越略略扭了扭头问:“叫什么?不会是傻丫头吧?”
许心怡吃吃地笑:“单细胞动物。因为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计较。”
官越使劲扭着车把,强忍住笑,不让自己从车上倒下来,说:“单细胞动物,你真可爱。”
许心怡“啪”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大声说:“喂,祥子,你要摔了本小姐,那你的祸就闯大了。”
官越使劲地骑着车,喊了声:“遵命。”然后把车踩得飞快。
许心怡从不知道官越那么聪明,每次他们那个年级里的第一都是他啊。林小朵八卦这番话时,许心怡差点儿就把自己的舌头咬掉。自己那么笨,跟他说了那么多傻话,多让他见笑呀。
再见着官越时,许心怡便咬着唇不说话。官越满头大汗,显然是刚打完篮球,他问:“单细胞动物,谁惹你了,你不是没心没肺的吗?”
“你干吗骗我?”
“骗你?”
“你成绩那么好,可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许心怡像受了很大委屈似的。
官越长长地舒了口气:“喂,我只是没说而已,这叫骗吗?再说这重要吗?”
许心怡撅着嘴,不理官越。当然重要,他那么聪明,如果知道她的成绩每次都在生死线上挣扎,会笑话她的。
还有,哪个女孩儿没心事啊?谁真的是没心没肺的单细胞动物啊?唉,烦死了。
3
官越突然在上学路上等不到许心怡了。他有些纳闷,哪会有人不喜欢自己的朋友学习好的。原来,许心怡的没心没肺都是装出来的。唉,这丫头,真够傻的。
上课间操时,官越远远地看到许心怡。她穿着宽大的红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和林小朵勾肩搭背。官越想,其实她不用为那点儿事自卑的,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好呢!
走过官越身边时,林小朵拍了官越一下:“大帅哥,这回有你表现的机会了。心怡买了辆新单车,可她不会骑。”
许心怡的脸却腾地红了起来,她推了林小朵一下,嗔怒道:“谁让你嘴快的。”
林小朵说:“害什么羞啊,不然,你要摔倒,我可不扶你。”
就这样,太阳落山时,官越就和林小朵、许心怡在操场上练习自行车。
别看许心怡个子高,可动作却笨得厉害。林小朵都可以骑着单车在操场上绕整圈了,许心怡扶着车把还胆战心惊的。她看了一眼官越:“算了,我还是不学了。”话说得很沮丧。
官越说:“都坚持一个星期了,其实你已经可以骑了,只是有点儿不自信。你行的,学会了,我与你一起体会并肩飞驰的感觉。”
许心怡被官越的诚恳打动了,她努力地点点头,跨上单车……
坐在跑道的看台上,吃着官越买来的蓝莓冰淇淋,许心怡幽幽地说:“官越,你不嫌我笨吗?”
官越说:“嫌啊,你笨得像企鹅。”
许心怡眼含飞刀,又沮丧地挪走了目光。
“傻丫头,谁说你笨了?你就是太没自信。就像刚才,没有我扶,你也骑得很好啊!心怡,很多时候,力量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
“你知道我有一次数学考过零分吗?”许心怡的声音小得像蚊子。这事就连林小朵都不知道。
抬起头时,许心怡的脸上满是泪水。
4
许心怡居然上课举手了!
许心怡居然报名参加班干部选举了!
许心怡红着脸拉林小朵的衣襟。林小朵说:“喂,你还会装淑女害羞啊?”
官越说:“许心怡,你得请客!”
许心怡抬起头问:“是因为你的帮助使我有自信了吗?”
官越摇摇头:“是因为——我们可以一起骑单车了呀!”
三个人去吃麦当劳。路上遇到一位阿姨,她说:“这小哥儿俩是要去干吗呀?”
许心怡愣了一下,她不认识这位阿姨,她怎么知道……
林小朵嘻笑着接过话茬儿:“舅妈,小哥请我和我同学去吃麦当劳!”
许心怡的目光在官越与林小朵的脸上晃来晃去。林小朵说:“唉,反正大功告成了,我还是招了吧!官越是我舅家的哥哥,所以,我们是兄妹!因为那阵子你不快乐,所以我才求官越帮你的。”
那次数学测验后,许心怡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可是上课时常会走神,本来就不自信的她,越发沉闷了下去。林小朵是心怡最好的朋友,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心怡不跟她说,她也害怕伤好朋友的自尊心,假装不知道。后来她把这件事告诉了高一年级的官越,官越说:“我来试试看。”
所以,那个雨天,林小朵放学后故意说有事先走了,然后官越才找机会带了许心怡一程。
“后面的事你都知道了……”林小朵很怕许心怡会生气。
许心怡的眼泪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官越站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林小朵也掉下眼泪来。
半晌,许心怡走过去搂住林小朵,说:“小朵,谢谢你。有你们这么好的朋友,我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怨你们呢?”
三辆单车相互追逐着,笑声洒得很远很远。有什么能比青春岁月里最纯最真的友谊更珍贵呢?
第149篇、红颜知己和婚外情人的区别
红颜,在身体渴望之外。能做红颜知己的必是女人中的精品。能拥有红颜知己的必是男人中的智者。知己者,亲密、诚挚、默契的能够相相互理解的朋友。
红颜知己?
揭开红颜知己的面纱,确切的解释不过是女性知己而已--一个与你在精神上独立、灵魂上平等,并能够达成深刻共鸣的女性朋友。而不单单是让你一味倾诉烦恼的情绪垃圾桶,或者在外面的世界受了伤害才倦鸟望归的巢穴。同性知己尚且难求,红颜知己自然更是珍品中的珍品,更需要用心用情维护。
在她面前,你不必象在同性朋友面前那样逞强更不必虚伪,取决于你的品位和需要,她可以是善良的智慧的尖刻的甚至庸俗的,但必定善解人意--能够理解你希望得到共鸣的思想,并给予适当的意见建议,开解你、抚慰你,爱情短暂、友谊却永恒,她能够令你感受到比情欲之爱更深层次、更震撼人心的长久感动。
在婚姻爱情里,她可以是你的枕边人,如伏波娃之于萨特,不仅只是相爱了一生的伴侣,更是事业学术上彼此理解扶持的知己,在婚姻事业里做到真正的比翼齐飞,这种红颜知己求之不得,只能让命运恩赐,更要自己懂得发现并学会珍惜。
其实有时,在人生的某个或长或短的阶段,配偶总有一度是我们的知己。有几个人能够相伴成长、了解我们甚于所有人?只是等悟到此点之可贵,往往是在完全失去之后。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虽然婚姻解体了,却跟原配更交好的缘故--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当爱情的热度逐渐消失,仍然不辍沟通交流,给予彼此人道意义上的信任、关怀、体贴和理解,一个能够这样理解并关怀自己的女人,当然值得被称为红颜知己。
在婚姻里,往往因为距离太近彼此的缺点暴露无遗,因而也失去了与对方沟通的良好愿望,因为这样,才使心灵的距离愈来愈远,失去了相知相悉、同气相求的可能。只有拥有丰富历练的成熟的心灵,才深谙把最亲密的人变成红颜知己之道。
婚外情人?
对于已婚的朋友而言,配偶外的异性能够成为朋友,起点和恋爱或同性友谊一样都是从好感开始。她往往是你年纪尚幼、处于青春蒙昧时期的圈内人,当时大家情同兄弟姐妹,没有亲疏之别,随着时间流逝逐渐长大、分离,彼此才慢慢意识到少年单纯友谊之可贵、懂得陪伴你成长的见证人之难得,再经过时间洗礼和空间的重合,再次碰撞的火花极易使双方成为非常默契的友人。
这种感情极之深厚,大家从未想过失去,更没有想过拥有,没有明确的定义之前,早已拥有彼此一份真心,不象亲情友情爱情那么单纯和易于表述。这一种年少的纯情,不适合轻易尝试发展成恋爱,因为往往大家深刻留恋的只是年少情怀,而不是彼此作为异性的吸引力。

第150篇、我们都是好姐妹

去年冬天的时候,经济不景气,陈明梅被公司炒了。现在是冬天,陈明梅就决定去摆个卖暖手袋地摊。
这里连同陈明梅一共五个摊位,每个人卖的东西都不一样。穿得很漂亮的美女卖在饰品,人称小辣椒,排头的大姐买生活用品,听说她摆摊的时间最长,年龄也最长,所以都称她大姐。还有一个很斯文的限镜妹妹卖旧杂志,另一个胖妹妹买内衣和袜子。这样最好,没有竞争的冲突。
这天,大姐从批发部进来一批年货,比如对联,福字,财神。没想到进回来没多久,就被抢空。姐妹们都大吃一惊,这东西也太好卖了吧。这立刻给了大家一个信号。马上就要过年了,年货一定是抢手货。陈明梅说,大姐真是久在江湖,做生意的眼光非常独道。
第二天早上,小辣椒没有来摆摊,大家都以为她又到哪里玩去了。直到中午时分,大家都在吃饭去了,陈明梅一个人在守摊。一辆三轮车开了过来。小辣椒探出过头来:“小妹,快来帮我一下呀。”陈明梅看到三轮车里两大包货,纳闷了,这都是些什么呀?小辣椒说一早进了不少的年货,除了对联之类的东西,还进了中国结,灯笼,与过年有关的喜庆物。陈明梅愣了一下,大姐不是部在卖了吗?小辣椒这不是明摆着抢大姐生意嘛。
小辣椒一边摆弄新进的货。边唱着新年好。摊上的饰品被放到了一个角落。整个摊子都变得喜庆很多。
去吃饭的姐妹回来后,看到小辣椒的摊位,部愣了一下。小辣椒看到大姐,笑盈盈地说:“大姐,帮我看看这年货的摆放得可以不?”大姐笑笑:“非常的喜庆。”
这天,小辣椒的生意相当的火爆。大家都看在眼里,没过两天,所有的摊位,都摆起了年赁。看似喜庆的一条街,充满了火药味。
“四眼,你为啥一副对联只卖4块钱?”收摆的时候小辣椒走到眼镜妹摊位上大声说。眼镜妹显然吓了一跳,小声地说:“客人要讲价,我看还有得赚,所以就卖了。”小辣椒显然不高兴:“我对顾客说对联都是5块一对,这里的摊位都卖的这个价。你这不是存心让我和客人过不去,说我是奸商吗?”小辣椒大声说。
吵闹声惊动了大家,眼镜妹低头不语。小辣椒却还在那里咬牙切齿地说:“生意本来就差了。现在倒好,来个压价的,还是好姐妹呢,这不是相互残杀吗?”
陈明梅叹了一口气,照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亏的只会是自己人。大姐一直没说话,此时也走了过来,“大家听我说,我们都把价格给定定,给不了那个价的,大家都不卖,这样,人人都公平,全靠各人本事了。”大姐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定了价格的商品,要想卖得好,只能靠嘴巴的能力和摊位的位置了。大姐的位置在最前头,而且摊位搭得最漂亮,本来摆的时间长,客源就多,再有她在生意场上打拼了很多年,对付客人很有一套。她的生意相当不错:其它的四朵花,早已经被太阳晒得蔫歪着头。就连信心十足的小辣椒,此时也没有更多的语言。
“对联4块,大家过来看呀!”小辣椒突然对着生意很好的大姐摊位喊了一声。对联价格大家定在了5块,小辣椒这一喊,很明显违背了规定。客人放在手中的对联,向小辣椒这边走来。大姐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绝对不公平。”收摊的时候。小辣椒反而冲到了大姐的摊位。大姐显然已经习惯了,只要小辣椒的生意不好,就是不公平。大姐很平静地问她有什么不公平了。小辣椒说:“你的摊位位置太好,栅又搭得好。”大姐笑了:“我在这里摆摊时间最早,所以位置在最前面,因为要摆很长时间,所以棚自然要搭得结实一点,没有错呀。”
小辣椒没有找到茬,很不开心。一脸沮丧地表示,照这样下去,回家铁定没钱不说,这一大堆年货要卖给谁去?你是我们队伍的大姐,你应该多照顾我们才对,难道说要我们这些小妹过年没钱回家吗?大姐沉默了一会儿,陈明梅就问小辣椒让大姐如何照顾?总不能把到摊的顾客都赶走吧。小辣椒说,当然不用那样。小辣椒想了想,说:“只需要把大姐你的定价比我们高2块钱,只高2块钱就行了。”
这太不公平了,陈明梅和其他两姐妹都觉得小辣椒太过份了。只让大姐一家抬价的话,结果很明显,大姐准没生意,她一定不会答应的。大姐的脸抽动了两下,居然点点头。
“大姐。”陈明梅心里很不是滋味。大姐回头对陈明梅笑笑:“过年了,年货是好卖,但是我这摊上的生活用品同样很好卖。你们这些小姑娘,过年没钱,一定很难过的。加油卖年货吧。”
大姐的年货在第二天早上就提高了2块钱,生意立马淡了不少。有一个老顾客问了问大姐的年货,说咋都比其它几家贵呢?大姐一脸的难堪,笑着说进货的渠道不一样,当然买出的价就不一样了。老顾客问大姐可不可以再少点钱?大姐犹豫了,这时,小辣椒就故意站在摊的前面,看大姐如何办?大姐对老顾客摇摇头,说不能少了,再少就没钱赚了。觉得价格高的话,去其他几家看看吧。小辣椒这才坐回摊位。这天,她的东西卖得好,时不时发出铜铃一样的笑声。
大姐干脆把年货收到了一个角落边,全心投入卖起了生活用品。
大年二十九,大家的年货都在清理了,回头看看大姐的摊位,生活用品倒是所剩无几,可年货还是满满的。要知道,年货有很多东西都是时效性的,比如,今年是牛年,关于牛的东西,如果不是卖光,过了年就是废物一堆了。
晚上收摊以后,小辣椒花枝招展地走了过来,口中说着新年的贺词。然后,在她的铜铃声中消失了。陈明梅回头看看大姐,她一脸的沉重。
明天就是春节了。一大早,陈明梅没有回家,她想去看看大姐。来摆地摊这些日子,大姐一直在照顾她。今天早上,是最后的销货机会,她想去帮帮大姐。
来了才发现,只有大姐一家的年货摊,今天生意好得出奇。大姐显然忙不过来。看到陈明梅来了,很惊讶,又很感动。后来胖妹和眼镜妹也来了,小小的摊位变得更加忙碌和热闹。
11点半,所有年货销售一空。四姐妹相视一笑,特别是大姐,一脸的轻松。
“大姐,生意不错嘛,要不是我,你今天能卖独家赚大钱吗?”小辣椒突然出现在摊前,今天的她,更加的夺目,可大家看到她,却相当的厌恶。“小辣椒,今天是什么日子,还说风凉话。”陈明梅忍不住说。小辣椒不理陈明梅,走到大姐的面前:“大姐,要不是我当初让你抬高价,你的年货肯定也在昨天销空吧,又怎么会有今天如此火爆的生意吗?能赚这么多吗?”
大姐点点头,的确得谢谢小辣椒。“可是,就半天时间,万一卖不完咋办,风险太大了。”陈明梅责备小辣椒。小辣椒这才回过头来看她说:“小姑娘,说你嫩你还不承认。像大姐这样久战生意场的人才了解,做生意是需要一定的风险和胆量的。要不,大姐她不会在最后时刻还稳如泰山。”
大姐听到这里,笑了。说小辣椒就是聪明,虽然说话有点尖刻。陈明梅算是明白了些东西。前几天,大姐如果也把大多精力放在年货上,可能生活用品就销不了那么多。大姐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她一定会把销量给做上去的。这是一种激将法。
但陈明梅还是不了解,万一昨天所有人都买了年货,今天都在家里团圆,那这么多年货能往哪里销呢?小辣椒拍拍陈明梅的肩膀道:“几天前我有了解过,很多白领都一直忙到昨晚才放假,很多过年的东西根本没有买。这群人才是最有钱的主,他们一定会在今天早上,把年货搬回家,并且,不会多讨价还价的。”
“可万一……”陈明梅还是担心。小辣椒拍拍她脑袋说:“小姑娘,看看吧,货已经卖光了,没有什么万一了。再说,如果真的没有卖光的话,我会买下所有的,我们家的亲戚到现在我还没有让他们办年货呢,其实就是怕大姐万一卖不完,好找销路。”说到这里,一向开朗泼辣的小辣椒竟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们都是好姐妹。”大姐两眼含泪,大声对大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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