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德育小故事:后进生转化为优秀生案例
作者: 星晴

我深知教师工作的其中重要一项是德育工作,德育工作中最令教师头痛的是转化后进生,转化后进生是老师所肩负的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和责任。下面就谈谈我在德育工作中如何把后进生转化为优秀生这一案例。
我班有个学生是出了名的捣蛋鬼,但脑子特好使。他上课扰乱他人学习,东张西望;下课胡乱打闹,经常欺负同学;同学们都讨厌他。他经常要么不做作业,要么做得十分潦草,单元测试常不及格,真让我头痛。于是,我找他谈话,给他讲学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希望他在学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他上课认真听讲,做一名合格的学生。但经过我几次努力,他只在口头上答应,却毫无行动。看到他不思进取,我的心都快凉了,算了吧,或许他就是那根"不可雕的朽木".
为了把他转化成一合格的学生,我采取了联系家长、相互沟通的方式。来的是他的奶奶,通过其奶奶的介绍,原来,他的父母一直都不在家,在外面打工养家糊口,他跟着奶奶生活。奶奶也讲到他在家也不听话,希望老师管教严一点。听完之后,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想这样的留守儿童需要父母的爱,于是,转化他的念头在我心中产生了,我要竭尽全力的转化他。
我首先设法接近他,清除隔阂,拉近关系。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喜欢打乒乓球。打乒乓球不是很会,但是我懂得打乒乓球的规则,于是到了课外活动时间,我看他打乒乓球,并且及时指导,让他赢得乒乓球,赢得他的信任,通过几次的接触,我与他慢慢交上了朋友,但他的纪律等并无多大改进。
后来,我便加强攻势:一边与他交流打乒乓球的技巧,一边谈论学习。及时地教他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做一名好学生。在校园内遇到他,我会有意无意地先向他问好;只要他的学习有一点进步时我就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也逐渐明确了学习的目的。
通过三个月的努力,他上课开始认真起来,作业也能按时上交。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也改善了,并且还主动帮助别人,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现在每个老师都说他变了一个人。
尊重每一位学生,"以人为本",是对每一位教育者的基本要求。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如果我们承认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的过程便不仅仅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是充满了人情味的心灵交融。这样老师才会产生热爱之情。心理学家认为"爱是教育好学生的前提".对于这样特殊的后进生我放下架子亲近他,敞开心扉,以关爱之心来触动他的心。"动之于情,晓之于理",用师爱去温暖他,用情去感化他,用理去说服他,从而促使他主动地改正错误。
每一个后进生的实际情况是不同的,必然要求班主任深入了解弄清学生的行为,习惯,爱好,特别是后进的原因,从而确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因材施教,正确引导。
第2篇、父亲真小气
作者: 木瓜

父亲的小气,在我曾经度过童年、少年时光的村庄是小有名气的。
一枚咸鸭蛋,就是他最好的菜了。他一大早把咸鸭蛋在缸沿边磕开个口后,早晨吃,中午吃,晚上还吃,一根筷子在鸭蛋里轻盈地拨拉着,既可以下酒,也可以下饭,可谓一举两得。最令人吃惊的是,第二天在地头边,他变戏法似的,又把那枚破了小口还没有吃完的咸鸭蛋拿出来,用筷子在里面搅动着,充当菜肴,让周围和他一起干农活的乡邻都看得目瞪口呆。一丝不苟搅动鸭蛋的父亲并不理会他人的嘲笑,继续着他的"挖掘",突然间,他的手停顿了下来,好象工兵遇到了地雷一样,小心翼翼地把"地雷"挖了出来,送到了给他送水的我的嘴里。哇,咸鸭蛋黄真香啊!看着我美滋滋地吃完咸鸭蛋后,他又举起手中的空蛋壳,对着阳光仔细地看,确定里面空空如也后,才恋恋不舍地扔掉。
虽然父亲朴实能干,但他的小气还是让我和母亲受到许多乡邻的奚落,母亲倒是毫不在意,但我却感觉在一些同村的伙伴中抬不起头来。
"您平时就不能大方一些,您感觉不到别人都在笑话我们一家!"上了中学的我,忍不住向父亲发牢骚。
父亲并不以为然,他淡定地说:"做人呐,该小气时就得小气,该大方时,才能大方……""我就从来没见你大方过!"我有些怨恨地粗鲁地打断了他的话,转身走了。
父亲尴尬地站在原地,半天没有缓过神来。
其实,我心里也很清楚,父亲的小气情有可原,那时我们村是个穷村。而我的母亲身体又不好,这让他肩上的负担更加沉重。但我仍然不能容忍他一整个夏天穿着一件满是窟窿的汗衫。我已经是大姑娘了,把面子和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甚至不惜为此伤害和父亲之间的感情。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自己的家乡,做了一名中学教师。出嫁的那一天,父亲在腰间摸索了好一会儿,把紧握着的手,放在我的手间。他抽手后,我低头一看:是两百块钱。他羞愧地说:"孩子,你别嫌少,家里只有这么多钱了!"他的话,我信!我忍住泪,冲他笑了一下,这两百元钱,就是我全部的嫁妆了!
在城里安家的我,日子慢慢好起来。(www.limaogushi.com)我几乎每个月都要回一趟娘家看望双亲。父母一天天一点一点地变老,就像秋天的树叶在寒风中颤抖。唯一不变的是父亲的小气,他依旧穿着破旧的衣服,我给他的钱不舍得花一分,送买给他的衣物,他都让母亲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箱子里。
一天,孩子感冒了,和母亲在电话中聊天时,无意间告诉了她。第二天,一大早,有人敲门。我打开房门,没想到竟然是父亲。
"爸,您怎么来了?"
"你妈不放心,让我来看看孩子!"秋季的早晚,寒风萧瑟,他竟然满头大汗。
"您是怎么来的?"我赶紧把父亲拉进屋里,递了一块毛巾给他。
"我,我骑着三轮车来的!"他气喘吁吁地说。
父亲居住的村庄离我的住处,足有八十多里路。他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竟然是一脚一脚蹬着三轮车来的。
我心疼地埋怨道:"孩子只是感冒罢了,您用不着大老远来看他。再说了,您就是来,也要坐公交啊!您这么大年纪了,这近百里的路,累着您不说,要是路上出什么意外,可如何是好呢!""不累,不累,我干了一辈子农活,骑个百十里路,就像玩儿似的!""是心疼那二三十块的车票钱吧!"我一下戳中了他的软肋,"您先坐着,我给您做早饭去!""你不用做饭,我已经吃过了!"他拉住了我的手臂,"我凌晨三点起的床,吃了一张煎饼,然后就赶过来了!"我抬头看了一下挂钟,来一趟城里,他整整骑了三个多小时的路。我可敬可亲又可怜的父亲啊!我不顾他的反对,下了一碗鸡蛋面,强制着他吃了下去。临走,他竟然强行留下了五百元钱,让我给孩子买点吃的。
再回娘家,我忍不住数落母亲:"现在日子都好过了,您就别让爸那么小气了!"母亲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谁笑话你爸小气,你都不能笑话他!在我们村里,你是第一个大学生,你好好想想,当时乡邻都不舍得把钱投到孩子的学业上,和你同龄的孩子最多只上到初中就不继续上了。只有你爸,不舍得吃,不舍得穿,一路把你供到了中学、大学……你见过这样小气的父亲吗?"我听得面红耳赤。是啊,父亲把小气留给了自己,把大方给予了孩子,他用小气支撑起了这个曾经一贫如洗的家,却大方无私地把父爱雨露般洒到我的身上。
第3篇、睡在我下铺的兄弟

这是一个令我难以启齿的故事,故事里面有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人。
小时候,我有尿床的毛病。为此,没少挨父母的打骂,有时甚至被罚站在屋中央熬过隆冬的漫漫长夜。苦恼而又羞愧的是,这毛病一直持续到我读高中的那一年。
1979年的秋天,我考上县一中。入学时,同村先一年进校的伙伴为我占了一张靠窗的上铺。当时,对一个山里孩子来说,县城里好奇又新鲜的东西很多,就连学校里上下双层床铺都觉得有趣,睡起来特别香,自己尿床的毛病早已置之脑后。
记得第一个学期冬天的一个晚上,天气十分寒冷,北风呜呜地吹打着窗户。午夜时分,梦中的我,径直走入厕所放肆地排泄起来,不待尿完,便猛地惊醒了,伸手一摸,我的天!床铺湿了一大片,仔细倾听,尿液还一滴滴往下铺滴。睡下铺的尹成同学却毫无感觉。黑暗中,我羞愧难当,想到明天早上被同学们知道当作新闻传播时的情景,我心里又急又恨,真想这个耻辱的夜晚永远不再迎来黎明。
辗转反侧、焦虑不安中,曙光还是来临了。学校起床的铃声骤然响起,沉寂的寝室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哎唷!”下铺的尹成同学一声惊叫。“怎么啦!”几位邻床同学不禁问道。此时,我惭愧极了,将头深深埋进被窝里,心里暗暗叫苦:“完了,等着两个班几十位同学的耻笑和奚落吧!”
然而,事情却出乎意料。只听尹成同学回答:“没什么,老鼠将我的袜子叼到床底下去了。”几句笑话过后,同学们便各自忙着穿衣、洗漱、整理床铺去了。
此时,我如释重负,心里对尹成的感激无以名状,但我仍然不好意思起床。直到早操铃声再次响起,尹成问我:“还不起床?要做操了。”我用被子蒙着头瓮声瓮气地回答:“不舒服。”
待寝室的同学都出去以后,我趁机探头朝下铺一望,只见尹成的被单早已拆下泡在桶子里。就在我犹犹豫豫坐起来准备起床时,同学们已下了早操,我只得赶紧又躺下。这时,只见班主任和尹成从门口走了进来。
糟了,难道说尹成向班主任汇报啦?好吧,干脆闭上眼等着难堪吧!
“阿湘,好点了吗?”班主任伸手摸着我的额头温和地问。我一阵惊异,只得“嗯嗯”地点点头。接着,班主任又对尹成说:“等会你陪阿湘到校医务室看看,有什么情况报告我。”此时,不知为什么,我的鼻腔一酸,眼泪不争气地涌出来,是羞愧,是难过,也是感激。
事后我才得知,做早操时班主任清点人数,是尹成为我请了假,说我生病了。肖东同学也在一旁证实了。
从那天起,我和尹成调换了床位。说来也怪,此后,尿床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而且,我和尹成同学成了非常好的朋友。高中三年我们没有闹过任何别扭。我尿床的丑事也没有第三人知道。我在同学们面前始终以一个健康、优秀的面貌出现,保持了做人的自尊和自信。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已和尹成同学失去了联系。然而每当想起那件尴尬的往事,一股温暖和感动之情便油然而生。我真想再次见到这位善良宽厚的同学,尽管说声谢谢已经显得有些多余,但我知道,今生今世我会把这份情谊深深地藏在心中……
(摘自《青春读本》)
第4篇、晨练桃花劫

那天早上,和往常一样,六点半准时起床,三两下穿好衣服和运动鞋,我向楼下奔去…
五月的北京,清晨的感觉十分舒服,淡淡的凉意和碎碎的阳光。
我迈着轻盈的步子,感觉到凉风拂过,快乐得象只兔子。操场上已然可见不少青春的身影,我的生活我做主,没错!我要超过跑道上的每一个人,我就这样狠很的想着。一面数着被我超过的那群可怜的人们,其实我也毫不掩饰自己的阿Q精神,哈哈,人家晨跑可不象我跟跑四百米似的,不过没关系,我就喜欢!
我斗志昂扬的…喘着粗气,心想再超过五个人今天就OK了,因为我的肺正剧烈地撕张着,以示对狂热大脑的抗议。就在这时,我听到身后来了一串急促但极富节奏的脚步声,近了,越来越近了,我猛然意识到居然有人想超过我?小样,跟我比是吗,好!我终于感觉到了挑战的刺激,于是加大了马力,我撒开了腿。很奇妙的感觉,因为我觉得脑子有点嗡嗡的,我仿佛在穿过空气的缝隙,但我的肺明显不满了,关键是腿开始要作出罢工的姿态。我分明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轻盈的身影飘了过去,然后远远的把我甩在了后面,我象一个可怜的小孩,傻傻的在后面蠕动。我突然想到了在大脑里重放这一羞辱性的历史镜头,一个身影,仿佛是白色的,轻盈的步子,对了,头发,好像有点长…….不会吧,我的心里顿时慌了,刚才的阿Q精神全无,我神情故作镇定的朝前望去,我晕,果然是个女生!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我仿佛顶着千万男人的重托,迈着悲壮的步子,霎时感觉阳光庇佑着英雄,我冲!哈哈,我就说嘛,她一个弱女孩儿家不在床上好好享受美梦的滋润,在这里跟我凑什么热闹嘛,近了,更近了,我感觉自己就要完成完美逆转了,哎,差点让我feel disgraced 呢,我在心里数着倒计时,就在这关键一刻,时间突然凝固了——这个从背影看来还多少给人点遐想的女子,这个刚才轻易跑在我前面去的女子,这个即将就被我赶超以挽回我颜面的女子——居然,轻轻的停下了脚步,轻轻的停在了距离我仅三米之远的地方。为什么不给我超过你的机会!我愤愤的想,两肩却飕飕的凉,也鬼使神差地停下来,眼巴巴的看着她的下一步做什么。没错,正如看官所料,本文的主人公,也是回眸一笑,但仅仅是一笑,径直朝跑道边的一个小背包走去。
喂,同学,我说,做人要厚道哟。
她注意到我想找她“算账”,丝毫不动声色,但我却从她清澈的眸子里看到了诡诘,什么嘛,人家在训练四百米呢!她忍不住想笑,看着我灰溜溜的样子。
我楞楞的,无语。实际上,我的视线已全然转移到了她那张不算特别漂亮但绝对精致的脸上,这种舒服的视觉感受让我差不多忘了刚才的悲壮与灰头土面。
哦,这样啊,我就说嘛…我意识到最好不要继续这个话题了,对我无益…不过你的确跑得很快哟,很厉害啊!给女生一点适当的吹捧是很好的调和剂,这是我百试不爽的经验。
果然,她笑了,哪里哟,我才练习没几天呢。喝吗,她递给我一瓶纯净水。
这个普通的举动让我突然有些心跳加快和感动,因为就一瓶水,刚才的瓶口上还留有她的唇温…通常情况下女孩子是不太情愿这么做的呢。尽管如此,虽然有些“揩油”的邪念闪过一丝,但我仍然还是接过瓶子,高举起来,往嘴里灌,没有让它贴着我的嘴。
你是要参加学校的运动会啊?
对呀,我平时可舍不得那张大床呢,呵呵…
我知道良好的谈话就这样开始了。谁知道这不是个美妙的开端呢,我深深呼吸了一下周围清新的空气,酝酿着甜甜的味道。眼前的这位女生带给我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她快乐地给我讲起了她的训练计划,而我现在也终于可以好好打量她一番了。其实,男人看女人,无非就那几个地方,我也知道我无法强迫自己不去偷看几眼她那薄纱般白色上衣里挺起的诱人的胸部,然而我还是被她的眼睛深深的吸引住了。淡淡的眉黛清澈的眸子,我仿佛觉得十分的眼熟,我的脑子在飞快的运转,我在迅速搜索人生经历中似乎见到过这样的眼睛,她的眼里透着少有的明亮与傲慢,但却终究难掩十足的妩媚和女性的温柔。我缓缓意识到今天的偶遇是否是一种幸福降临的前兆….我的脸上顿时感觉有些发热….想什么呢我,晕!
喂,请我吃早饭怎么样啊!她调皮的对我眨着眼睛。似乎并没感觉我正在经历的心理上的潮涌。
求之不得!心想今天我吃定你了,便从她的手里拿过背包,我冲她一笑,分明感觉自己已经在淫笑了。
就在我快要到赛场的时候,我看见了她的背影。但是,并不仅仅只有她。
她的旁边同时走着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子。
他们牵着手,说笑着。
……..
晴天霹雳!我的脑袋仿佛已经炸开了。有种强烈的电击自天上俯冲下来,击中了我的脑,迅速蔓延到全身,然后凝聚于眼眶,冷冷的在里面打转。
我背起包,慢慢的爬到看台上,我知道,那个冲近赛场为她加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我拿起手机,仿佛大彻大悟一样。我轻轻的呼了口气,感觉着周围。天气还是那么好,碎碎的阳光,淡淡的凉意,还有一颗冰冷的心。
她开始跑了。我看见跑道边站着她的他,我狠很的骂了一句,你个杂碎,她当初训练的时候你***的哪里去了!!
后来,很久以后才有人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专门从天津赶来给她鼓劲的。
她在狂奔,我的心里紧得很,我看见她从第二的位子迅速的赶到了第一,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更近了!我站了起来,我对着下面大声的喊:加油!!加油,我的妍!加油啊!
在那一瞬间,我发觉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啊!!
看到她以第一名的优势顺利的冲到终点,我的眼眶里的东西终于抑制不住了,它的温度已经变热了。
妍,我爱你!
……
这就是我和妍的故事,其实并没有结束,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我已经不打算继续说下去了,我知道已经跑题很远了。
桃花劫,我终于领教到了。
第5篇、考第一名不值得张扬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一阵大张旗鼓的表扬之后,老师派班长、学习委员到我家给家长报喜。我欢天喜地地领着同学,一路上说说笑笑。本来在学校我属于不善言谈的,家境不好让我始终有自卑感。这一次拿了年级第一,立刻有了自信心,性格一下变得活泼开朗。
我七拐八绕到了家门口,忙不迭地冲屋子里喊:“妈妈,我们同学来了,我考试第一名!”我连珠炮似的说了好几遍:“妈妈,我考试第一,这是我们同学,来告诉您的!”
没有妈妈的应答。
妈妈看了我们一下,眼睛里没有什么惊喜,只是平静地直直腰、举着两只满是煤屑的手,却没有去拿同学手里的喜报。答应了一声之后,又弯下腰,继续干活。
同学们的眼睛中也透出了一种失望和不理解。其中一个同学没有忘记老师交给的任务:“阿姨,朱军考试得第一,老师叫我们给您报喜。”
妈妈再次直起腰,回身看看我,用手背轻轻抹了一下脸颊,淡淡地说了一句:“知道了。”
妈妈继续干活,搬起了一簸箕煤,对愣在一边的我们说:“孩子们,我知道了。你们快回家吧,谢谢你们。”语气平静得像完全没有报喜这回事。
同学们将那张粉红色的喜报放在桌上,我尴尬地站在院子里,勉强送走了同学,心中的委屈从头涌到脚。觉得自己的成绩被母亲否定了。自己的面子被母亲打碎了,刚刚建立不到半天的自信心被母亲摧垮了,自尊心被母亲伤害了!
我站在院子里一声不吭,看着母亲来回搬运煤块也不像往常那样去帮忙。母亲忽然间在我的心中变得那么渺小,那么不近人情。好几天,我都闷闷不乐,甚至故意不理睬母亲。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照例和母亲没有什么话说,走到房间门口,我愣住了。
母亲一个人坐在床边。依旧穿着那件洗得褪了色的青布褂子。她身后的墙壁上,花花绿绿的,贴满了大哥得到的各种奖状。足足占了半面墙。大哥从小学开始,年年是三好生。有一年还被评选为兰州市“三好学生”。那时候,大哥是父母的骄傲。每次拿来奖状,他并不张扬,悄悄放在家里桌子上。母亲看到后,就端端正正贴在墙上。直到大哥参加了工作,他上学时的奖状还贴在墙上!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落在母亲瘦弱的身上。她手中拿着我那张粉红色的喜报。轻轻摩挲着,偷偷地掉眼泪——那一刻母亲的形象,像一幅经典油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对母亲的记恨顿时烟消云散。母亲对我的爱,对我的每一点进步,发自内心地高兴。只是为了让我明白,家里穷,上学是一种奢侈的付出,学好功课理所应当,不应该那样张扬。
直到母亲去世,我都没有和她提起这件事,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当我长大之后,无论是回兰州家里,还是把母亲接到北京住,只要有我的朋友在场,母亲无论身体多么难受,都要特意换一件利利索索的衣服,把头发梳理整齐,端端正正,面带微笑地坐在椅子上,拿出最好的烟酒茶水招待我的朋友和大家聊天。见过母亲的朋友都说:“朱军的妈妈气质真好,难怪养出了这么一个儿子。”
听了这话她总是特别高兴。直到她身患绝症,依然是衣着整齐地出来见我的朋友,给足了我儿时那份缺失的“面子”。每当这时,我的心里都酸酸的。
第6篇、可可人生
远远的学校在城市中心,门口便是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
那些穿着短短的百褶裙、提着半高跟的鞋、扎满了耳洞的学生总是三两成群地横过马路,消失在对面的酒吧门口。
远远也是她们其中的一个。她刚刚在酒吧里因为提出分手被前男友泼了一脸的酒,是这个月交往的第五个。他骂道,你就是心理变态,真该滚去隔壁看看医生。远远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有病,只是因为无聊罢了。
酒吧前的街灯格外黄晕,想莫奈的日落,泛着黄昏所特有的暖光,只有在醉眼朦胧时,仰望着这盏街灯的远远才是最幸福的。
远远后来还是去了酒吧旁的那家诊所,抱着白子一起,跟着护士小姐指的路线,走到左边数起的第二扇门前,小声读着门牌上的每一个字,“西--门--先--生,就是这间。”然后用左手推开了门。
正如班上的女生所说的一样,办公桌前做的这个人,在身后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的照射下,轮廓分明,眼神深邃而柔和,就像她们形容的那样,“他有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呢。”
远远坐在一旁的沙发,等待着西门先生给上一个病人诊断,是一只毛快掉光的波斯猫。白子大概是看到那只波斯猫,有点害怕,在远远怀里瑟瑟发抖。
是在前不久,放学的时候,经过一条漆黑的巷子的时候,听到有猫的叫声,才停下来,并且亲眼目睹了那个人拿刀把猫的尾巴砍下来,还有那一声伤痛欲绝的叫喊,猫逃跑了,但落下了痛苦挣扎的尾巴。“叫你吧我的盆栽打碎!”说完,那人就转会自己家里。远远是在离巷子不远的街道上捡到白子的,它丢掉尾巴的部位还在不断渗血,在远远的校服上像花瓣似的晕开来,染红了一片。
远远就这样回答了西门先生的问题,“所以白子没有尾巴。”
“你自己给它包扎的?”西门先生观察到白子屁股上绑的绷带有点乱,末处还打了个可爱的蝴蝶结,不经意间微微将眼睛眯成一条曲线。
远远注意到他的目光落在白子的蝴蝶结上,紧张地点点头。
“为什么当时不送来医院呢?”西门先生皱着眉头,但语气平缓得听不出一点责备的意思,“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要第一时间送来医院,知道吗?”
那时正是被泼酒的深夜。但远远不想让西门先生知道,所以依旧沉默着点头。
她注视着西门先生从抽屉里拿出一大卷雪白的绷带和一些瓶瓶罐罐,他温柔地把白子抱到病床上,认真地替白子处理伤口,包扎,修长雪白的手指在绷带与阳光间来回穿梭,最后在末端系上了一只更精致的蝴蝶结。
远远回忆起,似乎曾有人说过,白色的蝴蝶象征着死亡,它会在风吹时悄无声息地夺走人的灵魂。然而白子,远远是十分珍惜的,但远远感觉到,它不会停留太久,因为它终归不属于她。
“谢谢你。”远远向西门先生鞠躬,准备离开。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西门先生微笑着说。
远远再次鞠躬,抬起头的刹那,窗外的阳光将西门先生的影子深深映射入她的瞳孔里。
贰
那些学生匆匆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或是往回家的方向走,或是往游戏机室的方向,或是往购物中心,或是往酒吧,又或是酒吧旁的宠物诊所。
远远进入西门先生的办公室的时候,西门先生的目光刚好凝结在门口,远远脚上崭新的帆布鞋,鹅黄色,像诊所门前那盏街灯在冥冥深夜里散发出的光。
“您好。”远远简单地打过招呼后,开始陈述白子的状况。
“上次回去后,白子没有再在晚上发出那种疼痛的呻吟声,但是它现在白天也不叫了,像失声了一般,还老躲在幽暗的角落,一声不哼的,甚至对食物也失去了兴趣,很少会主动出来找猫食,大都是我把东西推到它面前,才勉强吃些许。”远远停顿了片刻,继续说,“还有一次,几乎翻遍了整个家的每一个角落,却怎么也找不到它,最后才在打开冰箱的时候,发现它在速冻格里冷得发抖,可是等我把它抓出来的时候,它的胡须上都挂满了冰柱,那时它可能已经在冰箱里呆了好几个小时了。”
西门先生安静地听着,并做出了判断,“也许是患了抑郁症。”
“白子得了抑郁症?”远远瞪大了眼睛,她不是不相信西门先生,而是刚好妈妈也是因为抑郁症自杀的,在远远十岁时,又或许更小一些。而爸爸只顾赚钱,赚钱,赚钱,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娶一个可怕的继母回来。远远就这样从小守着空虚长大,空白的童年和荒芜的内心被岁月一并洗去,自己也就只剩一副躯壳。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得抑郁症的不是自己。
西门先生点点头,笑笑说,“其实很正常,它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当然心理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你放心,猫一般不会自杀,毕竟它没有人的大脑,没装不下那么多污秽的东西。白子会做出一些不寻常的行为,可能是因为它在你家的时间不长,面对陌生的环境,加上心里的不稳定情绪,所以才会钻到沙发底或是冰箱里,只是单纯的想寻求安全感。”
“嗯,那该怎么办?”
“哈,看你是没养过动物吧。”
“不是的,小时候有养过蜘蛛、乌龟、蜥蜴什么的,不过都养不长,要么很快就死掉,要么就都跑了。大概是我真的不适合养动物。”
“那定是它们怕了你了,一个连蜘蛛都敢养的人肯定连蜘蛛都会感到害怕。”
“嗯,其实准确的说,那时我养的那只是亚马逊大狼蛛。”
“那也吓唬不了我,我可是野兽之王。”
“狮子王辛巴?”
“不,是兽医。”
“这可是个受人尊敬的动物。”
远远从未遇到过一个可以对他讲那么多话的人,西门先生是第一个,第一个把她从浩瀚无垠的大海中救起的人。他们聊了很多很多,从小时候到长大,从离家出走到重入正轨,从初恋到爱情,那么多,像要将他们的命运紧紧联结起来。
直到下一位病人敲开办公室的门,远远才站起离开。
西门先生也站起来,眨眨眼说,“下次带白子一起来,不收你钱呐。”
叁
远远习惯把自己身边的人和东西一一列在日记本上,然后在下一行写上食物的名字与他们对号入座。以此来读清楚自己的心,喜欢这个,还是不喜欢,想要这个,亦或是不想要。
一直以来,父亲的名字下面都写着黑咖啡,从未更改过。
白子,就是提拉米苏。
至于西门先生,是南瓜饼,金黄金黄的南瓜饼。
感觉和味觉相连起来,往往会得到一个更完美的答案。远远坚信这一点。因为她想每当想念这个人的时候,就吃这样东西的话,那么这个人的样子会慢慢地浮现在脑海里,心里也就不那么苦涩了。
从前,不开心或是不想回家的时候,远远会毫不犹豫地走进酒吧,然而现在不一样,她喜欢走到诊所后面,找到属于西门先生的那扇窗,跨过草坪,悄悄地趴在窗台上望着他的背影。静静的,远远闻到了淡淡的可可的香味。
有时,是仰着脑袋靠在椅子上睡觉的背影;有时,是笔直坐着看书的背影;有时,是认真工作的背影;或有时,是在发呆,侧着头,深深地凝视着门缝,像是能透过门缝看到外面整个世界似的。
每当这时,远远便联想起白子,它也时常侧着头长久地看着一个角落发呆,感觉它好像可以看穿每一件事物,不论是分子原子间的转换,还是时光飞逝的瞬间。或许,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方法,告诉自己,你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到这里,远远会莫名的感伤。
假如此刻拾起脚边的小石子,敲敲玻璃窗,告诉西门先生,“嘿,我在这儿看着你呢。”那该多好。可是远远没有那样的勇气,她也不想摧毁这份难得的平衡,只要保持现状,便足够了。
肆
再一次推开西门先生办公室的大门,是因为白子两天没有进食了。
然而这次,西门先生又在给新的病人治疗,是一头体型极巨大的牧羊犬,站起来几乎要到西门先生的腰。牧羊犬的主人也一样,高挑窈窕,还一直用倾慕的眼神看着西门先生。
但西门先生似乎不以为然,淡淡地用一句“如果没其他事,请到服务台取药缴费”结束了这场可笑的闹剧。
“呼——连我坐这么远都能感觉到她对你暗送秋波,而且电频不是一般的高,说不定可以一秒钟烤全羊。”远远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边走过去,把白子放在刚才牧羊犬躺着的位置。
西门先生尴尬地笑笑,“我可爱的白子,你又怎么了?”他缓慢地抚摸白子的后脑勺和肚皮,白子舒服得半眯着眼睛,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它两天没吃东西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以为它又生病了。”
“那可爱的白子现在一定饿坏了。”说完,便从抽屉里取了盒猫粮出来,倒了些在手心,亲自喂给白子,白子用鼻子嗅了嗅,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你色诱它!”远远瘪瘪嘴,“白子还从来没和我这么亲密呢。”
西门先生抬眼示意远远把手伸出来,又倒了些在她手心,继而又把她的手拉到白子面前,指尖触碰的感觉细腻而温热,像是抹上了层忌廉,现在白子又一点一点地把它舔干净。
“你也可以色诱它,但是色诱的同时,你得告诉它,你是爱它的。”
“嗯。”远远低下头问,“但是要怎样告诉它我爱它呢?”想在问西门先生,又像是在问自己。
西门先生沉默片刻,说,“就是要表现出来,用行为告诉它。例如说,一些亲密的行为,亦或是,送它礼物,给它买一些它喜欢的玩具,像毛线球之类的。其实白子肯定是既单纯又好骗的,因为它也渴望被爱。”他宠溺的神情就像是在谈论着某个顽皮却可爱的小孩。
远远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和白子一样渴望被爱,或许每个人洗礼都有这样的渴望,但对从前的远远而言,“爱”不过是个极为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种情感,一种行为方式。她以为她永远也不可能需要,因为也不懂该如何体现。
“可以让白子在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吗?”在了解到西门先生家里并没有养宠物之后,远远才发出请求。
“这个当然没问题,只是加入这个‘一段时间’太久了,我可不敢保证白子还会想要你这个主人哦。”
“没关系的,我相信白子。”远远底气不足地说出这句话。
“远远。”
“啊?”这是西门先生第一次喊她的名字。
他起身轻轻地环抱着她,像朋友一般的,温暖而舒心,这种感觉就像是咬了一大口的黑森林蛋糕,周围都笼罩着一股咳咳的香味。
远远忘记了是在哪一本书里看过,味道不仅是外界事物授予你的,而更多的是由自身的内心散发出来而构成的,因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气味,这一特殊本质更能成为人们记住彼此的工具。继而,可可的香味便一直以这样特殊的方式深刻地存留在远远的内心深处。
伍
发呆,其实是一场灵魂的旅行,尽管身体静止不动,但思想却可以飞离到任何人都无法到达的时空。这是远远发了好几年呆才取得的真谛,她觉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西门先生和白子总爱这么干了吧。
跟随父亲的工作地点的转移,远远搬了无数次家,而且每一次都离原本的城市更远更远,她更加更加想念西门先生和白子了,所以几乎每隔两天就吃南瓜饼和提拉米苏。
直至远远在人群里遇见了另一个西门先生。
他叫路以。和远远在同一所大学,但比远远高一年级。路以有一双和西门先生漂亮的眼睛,一张和西门先生一样好看的脸,他拥抱远远时,空气中同样弥漫着一股可可的味道,只是稍浅一些。
世间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远远想,这句话并没有错。但,世间是可以拥有两片非常非常相似的叶子的,从形状,乃至大致的颜色和脉络。像西门先生和路以。
“你为什么喜欢我?”路以用和西门先生十分相似的声音很多次地问远远。
但每次远远都微笑着回答,“因为你像西门先生。”
路以从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喜欢远远,也同样喜欢她额过往,她的回忆,她热爱的人和事,不论丑陋还是美好,不论快乐还是忧伤,不论虚伪还是真实。
路以陪远远去图书馆写论文,陪远远去酒吧喝酒,陪远远去宠物店看小猫却从来不买,陪远远去咖啡厅吃提拉米苏喝咖啡,甚至陪远远发一整个下午的呆,什么也不做。
然而命运就像一个机械木偶,时间就是那双不断给它上发条的无形的手,你看不见透明的发条,更撕扯不断它,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木偶永无止尽地变换姿势,一次次扭曲你的人生,又再一次次地扳直。
路以毕业典礼那天,远远哭得失了声,或许她意识到了什么,又或许她只是单纯的不舍,单纯的悲伤。
他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牵着远远的左手,离开学校时,他对远远说,“我终究不是西门先生,也终归不能成为他,但我能像他一样一直爱着你。再见,远远,亲爱的远远。”
远远泪眼朦胧,遥远地望着路以的背影,被暖黄色的夕阳越抹越长,深深地映在地面,也深深地映在她的心里。
陆
远远的毕业晚会,她喝了整整一大瓶加州红,像要将全世界的惆怅都吞咽埋藏到肚子里。那晚,远远做了个可怕的噩梦,梦见自己还没与思念已久的西门先生和白子重逢,就掉进酒瓶里,被红酒淹死了。
次日早上,远远匆匆忙忙坐了早班机回到了那座城市,她清晰记得那个十字路口,那间诊所,还有第一次来时,护士小姐指的路,右转,左手第二间。
远远坐在西门先生对面,但两人都十分默契地沉默着。西门先生的眼神依旧深邃,但多了一丝什么,远远也说不清楚。她想起,这双眼睛曾在阳光照耀下对着她微笑。又是什么在轻微地牵扯着着一丝丝的变化,是岁月?
“远远。”
“是。”
“白子去世了。”
远远沉默。
“在一个月前。”
“嗯。”
“对不起。”
远远伤心地摇头。
……
“远远。”
“嗯?”
“远远。”
“什么?”
“我喜欢你。”
那一瞬间,远远又闻到了空气里飘散的可可的味道,苦涩却香醇。大概“爱”也就这样,人生也就这样,它会在漫长的日子里不经意地一点一点把你的所有毁灭,消逝,但终有一天,待你看透了万千风景,看厌了细水长流,经历了,踏遍了,它会一次性将世间所有的美好都归还于你。
远远吸吸鼻子,这大概就是属于岁月的味道吧。

第7篇、一旦失去追求
一旦失去追求
文/李伟明
公元281年春,刚平定东吴不久,实现三国统一的晋武帝司马炎发布诏书,挑选东吴最后一个皇帝的宫女五千人人宫。至此,晋武帝后宫妃嫔接近一万人。实现了统一“理想”的晋武帝, “颇事游宴,怠于政事”,开始把大量时间用在玩乐上面,对政务越来越懈怠。
精于玩道的晋武帝还玩出了不少新花样。例如,后宫佳丽太多,晋武帝无所适从,于是想出个办法:乘坐羊拉的车子,羊把他拉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宴饮、入寝。宫女们为了得到宠幸,纷纷在门上插竹叶,在地上洒盐水,以吸引拉车的羊止步。朝廷那边,皇后的父亲杨骏几兄弟当权,互相勾结,被称为“三杨”。大臣山涛多次规劝,晋武帝心里明白他说得有理,但就是不改。
在中国封建史上的主要朝代中,司马炎算是表现比较差的一个开国皇帝,而整个晋代帝王当中,几乎无一值得称道的,整体素质之差,在历朝历代都是罕见的。司马炎于公元265年正式夺过魏国曹操家族的皇位,当时三国尚存东吴,统一大业任重道远。刚当皇帝不久的司马炎,表现倒还过得去,一上台便以仁厚节俭来纠正曾魏苛酷奢侈的弊端,并立下灭吴大志。公元280年,司马炎总算实现了“三国归晋”的目标,此后,他反而变成了一个只顾吃喝玩乐的人。有一次,当他问司隶校尉刘毅,自己可以和汉代哪个皇帝相比时,刘毅毫不客气地说他可能比把东汉搞垮的汉桓帝还要差些。
司马炎本身智商情商都很高,他的变化,与他“功成名就”之后失去了追求有关。在国家统一大业尚未完成之前,司马炎要实现灭吴的目标,所以还是有所作为的。灭吴后,目标实现了,司马炎却没有考虑再为自己设计更高的追求,于是玩物丧志,此后毫无建树。
人在精神上一旦失去追求,就如同身体失去支架,是很难“立”起来的。追求是一个人上进的原动力,一个无所追求的人,生活肯定是空虚的,很难在人生中找到真正的乐趣。人要有点精神,就必须有所追求。
无所追求的人并不少见。那些醉生梦死、浑浑噩噩的人,不就是没有为自己设定一个合理的目标吗?对这类人来说,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回答肯定是虚无的,消极的。
追求,并不见得要定个多伟大的目标。目标应当符合现实,有望实现,可以分为近期、中期、长期目标,循序渐进。只有如此,目标可以不断更新,追求可以不断升级,人的前进动力才会源源不断。司马炎实现“三国归晋”的愿望后,以为从此“大功告成”,达到了人生的终极目标,于是沉醉于享受,荒废政务,其实大谬也。他完全可以刷新一下自己的理想,比如:建设一个强大的晋国,让天下百姓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样,他就可以像东汉的开国君主刘秀那样,一辈子勤政,干起工作来 “乐此不疲”。可是,司马炎毕竟不是一个心里装着天下、装着百姓的政治家,他只是一个为实现个人权欲而奋斗的封建统治者。因为这些局限性,所以他没这样做。他甚至没有考虑为自己的王朝打下扎实的根基。在他死后,西晋仅经历了三个皇帝,二十多年历史就灭亡了。其中,晋惠帝是历史上有名的低能儿,晋怀帝则做了异族的俘虏。
人的一生,是行走的一生,只要还在路上走着,就有新的目标和新的追求。失去追求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其后果甚至比迷失方向还严重。一劳永远的美事是没有的,而正是因为没有,世界才变得缤纷多彩。
第8篇、谁的青春无试探

[1]
朱迪的朋友大金是有名的大嘴巴,挂在嘴边的话常常是,别看谁谁平时低调其实是富二代公子啦;某某已经在校外结交了来历不明的男友啦等等。朱迪若是问她如何知道的那些信息,大金肯定以“听说”为开头,也以“听说”为结尾。
来历不明的话水分很多,朱迪就把这些“听说”当成调剂生活的作料,就着薯片咔嚓咔嚓吞进肚子里消化掉了。
不过今天貌似有一个惊人的消息在等着朱迪。中午,朱迪刚在食堂里坐下,大金就神秘兮兮地坐过来。“听说,二班的科辰喜欢你。”大金意味深长地望着朱迪,“你有消息也不透露给我,对我还这么保密。”
“科辰?谁说的呀?”朱迪被一口汤呛到了。
“是有人听见科辰说,觉得你还不错呢!”大金“嘭”的一声打开一瓶易拉罐饮料,“朱迪,你不喜欢他吗?”大金步步紧追。
被别人喜欢应该是件值得窃喜的事情,可是朱迪为什么高兴不起来呢。最后她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科辰是谁呀?”
[2]
朱迪对科辰一点印象都没有。两人唯一的一次交集也许是在阶梯教室开年级会议时,朱迪习惯性地来晚了,一位坐在教室后面的男生主动把自己的书包拿了起来,给她腾空位。于是,作为感谢,朱迪把自己那杯速溶咖啡递了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咖啡起了作用,男生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趴在竖起的一本书后面睡觉,而是打开笔记本,认真记着教导主任关于模拟考试的注意事项。散会后,有几个男生拿着球过来招呼着他:“科辰,走啦。”
应该是一个认真学习且有很多朋友的男生吧!朱迪当时心里小小感叹了一下,可是仅此而已,不知道怎么就传出他喜欢自己的话。
莫非那次就是他在接近自己?朱迪想到这里心里就很紧张。
要不要向科辰问清楚,是不是他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可是真看到科辰,她又犹豫,这样会不会伤害到他呢!朱迪承认自己有点着急,她真的是怕别人误会了,因为在朱迪心里的角落里住着另外一个人,那个人要是误会了自己她不知道该怎样去解释。
[3]
朱迪没想到需要她解释的却另有其人。某天,朱迪下了课被一个小个子女生堵到了,她直接就说明来意:“你最好离科辰远点。”
朱迪纳闷地问:“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妈妈和***妈是好朋友,我们很熟,你没有机会的。”女生说完气咻咻走了。
原来科辰也是有人暗恋的。
课问操,大金指着远处正在卖力喊口号的男生说:“你知道吗,听说啊,话筒王子和舞蹈团的团长正谈恋爱呢!”
远处声音洪亮的男生被女生们称做“话筒王子”。
朱迪的眼睛瞟过他,心突然像低血糖那样难受。是的,她在意的人就是话筒王子。不知道这回大金的信息从何而来,她第一次希望大金的话不是真的。
记得高一运动会上,当朱迪知道话筒王子是主播的时候,就勇敢地报名参加了800米跑,她想让自己的名字被他念出来。果然话筒王子在喇叭里有力地喊着,只是他说:“让我们给这两位并驾齐驱的同学以鼓励!”然后就是响彻全场的加油声与欢呼声,跑在后半段的朱迪知道那是第一名冲线了。
他没有看到自己不怪他,是自己没有能力让他可以看到,朱迪埋怨着自己跑得太慢了。他好听的声音给这个伤感的理由增添的都是甜蜜的元素。朱迪可不想让他听到自己与科辰的传言。
事与愿违,朱迪与大金几次在校园和那个小女生狭路相逢,小女生都是斜睨着眼睛挑衅地看着她们。
“听说,她表白失败,被拒绝了。”单调的高中生活不会缺少长了翅膀的流言飞语,身边总有人不停地报料。
“也许,科辰真的喜欢你,否则为什么会拒绝她呢!”沉默片刻后,大金突然说道。
[4]
中午,朱迪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放学后在图书馆门口的车棚里等我。“我”有可能是谁,手机号码不熟。
等到朱迪看见了班长才意外地发现原来有人在默默地关注着自己。
班长说:“朱迪我注意你很久了,你的作文写得不错,我看过,很喜欢。”
朱迪“哦”了一声,不知道他究竟要说什么,是喜欢自己还是喜欢自己的作文呢?
班长继续说:“我想问问你是不是喜欢科辰。”
“为什么要问这个?”朱迪一惊,难道他听说了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想搞清楚你喜欢谁。”班长推着车慢慢走着,继续说:“本来想高考完再告诉你,因为,最近班里的同学总是乱说话,万一哪天你听说了我和某个女生的传言,我担心你不会相信我了。”班长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
天哪,在朱迪揣摩科辰是否真的说过喜欢自己的话时,另一个男生也在观察着自己,而且是好久了。
那天,班长还与朱迪交流了打算考哪个学校,对哪个专业感兴趣。朱迪惊喜地发现班长也并不是如平常那样严肃,他也有幽默坦率的一面。
原来喜欢是从坦诚地交谈开始的。朱迪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刻平静了,好像飘荡了好久的小船终于看见一个港湾向自己敞开。
[5]
高三的生活开始变得忙碌,偶尔放学后,她看见了围追堵截自己的小女生坐到了话筒王子的单车上。
“听说,他和芭蕾公主本来计划高考后一起出国的,后来因为女生的爸爸破产了,他就甩了她。”大金冲着话筒王子丢过去一个白眼。
“是吗,变得好快。”朱迪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宁愿不再相信这些传言,虽然有时还是为它们感到惊心与难过。无论是在传言中曾经引起她欢喜过的还是在她心中留下遗憾的,都开始在与班长的会心一笑中慢慢变得模糊了。
朱迪开始变得踏实与安静,不在意自己在其他人的传言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了。
直到高考结束,同学告别会上,大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来,后来有人提起了说:“这下可好了,大金和科辰考到一所大学里了,难为大金为科辰这么拼命努力学习。”
“对不起,我对自己没有自信,他们都说我嘴巴大,我以为科辰喜欢的是你这样的女生,所以一再地试探着,故意说科辰喜欢你。”拿到通知书的大金在电话里将对不起说得清晰有力,“不过,我现在明白了,我是可以做得到的,朱迪,你相信我吗?”
“我相信,你的努力总是有人会看到的。”朱迪挂了电话微笑着,她想大金也应该是同样的表情吧!
有谁的青春没有过试探与掩饰,求证与等待。不过好在我们都走过来了,而只有拨开这些云雾,我们才能看清楚自己。
第9篇、伤痕无碍我们的美丽

放学铃已响过很久了,韦蓝仍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她拿着笔,似乎是在聚精会神地演算习题。直至整个教室空无一人,韦蓝才收拾好东西,默默地最后一个离开。
她走得很慢,但仍逃不脱路人关注的目光。她知道自己奇怪的走路姿势将如影子一般伴随一生。
韦蓝16岁,这个年龄,如花绽放。转学来的第一天,当她站在教室门口时,吸引了很多赞叹的目光。可是当她开始移动双腿的时候,就低下了头,满面羞涩。她不敢抬头,因为她知道那些目光将会如何变化。
老师介绍:“这位是今天转学过来的韦蓝同学,成绩优异。希望大家能发扬互助精神,多多照顾韦蓝同学。因为某些原因,韦蓝同学行动有些不便。”说到后面时,老师的语气异常轻柔,仿佛生怕伤害了一朵娇柔的花儿。
韦蓝从座位上艰难地站起来,掌声在四周荡漾,可她却感觉,这仿佛是对她的一种嘲笑。
放学了,橙子热情地说:“韦蓝,我家和你家只隔着一条街,以后就由我负责送你回家吧!”
韦蓝却冷冷地说:“不需要!你凭什么送我?”
橙子大出意料之外,愣了一下,不由犯了口吃的老毛病:“我……我只是关心你……老……老师说同学应该互相帮助。我家离你家很……很近,我也顺路。”
韦蓝猛地站起来,忘了自己右脚没有力量,所以歪了一下,几乎跌倒。橙子赶紧去扶她,韦蓝却一把甩开橙子的手说:“我刚才说得很清楚了,我不需要!我讨厌别人的怜悯!没想到你这个学习委员竟是个大结巴啊,话也说不清楚,还想要帮助别人?”
橙子顿时满脸通红,泪珠在眼眶里几乎要掉下来,只得负气离开。
韦蓝坐下来,装模作样地拿着习题集,做起习题。她要等全部同学离开,没有人能看见自己走路的样子时才一个人离校。
韦蓝很敏感,她讨厌别人把她当残疾人。
这天,她等了很久,却发现一个陌生的男生久久不离开,一直埋头做习题。她的肚子已咕咕叫唤,那男生还没有离去的迹象。
韦蓝终于无法再等了。她收拾好东西,一瘸一拐地出了教室。出门的时候,她恨恨地向那男生瞥了一眼,却只看到他仍在聚精会神地做题,仿佛对自己的离去毫无知觉。
第二天也如此。
第三天,韦蓝再也无法忍耐了。她强压着怒气,冲到那男生面前,使劲敲了下桌子,怒气冲冲地说:“喂!你是哪个班的?要做习题为什么不在自己班的教室做?你既然这么想看我这个瘸子,那你现在就看个够!然后你哪来的仍回哪里去!”她的脸涨得通红,已经有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男生很吃惊,注视了她一会儿,然后开口:“你的脚很引人注目吗?说实话,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他抬头看着韦蓝:“不过这张脸如果能有一些笑容,我倒觉得会非常引人注目。”
韦蓝愣了。这个男生如此坦然地对她的右脚开玩笑,分明没把她当残疾人。
其实他在韦蓝的教室看书,只因为这个教室门锁得最迟。但在来的第一天,他就注意到这个迟迟不肯离开的女孩儿。当他看到这个女孩儿孤独地、歪歪扭扭地走出教室,脸色慢慢变得凝重。
用什么方法能使她走出阴影?
他冲对面发愣的女孩儿笑笑:“我叫童乐。为了看到你的笑脸,我很想充当一次护花使者。请问我可有这份荣幸?”
是他的坦然和阳光让她脱下厚厚的盔甲吗?他的话有着让她无法拒绝的魔力。
暮色苍茫中,童乐不停地催:“哎呀,快点儿啊,肚子都饿扁了!”仿佛她是一个肢体健全的人。
在童乐的催促下,韦蓝发现,若不顾忌自己的走路姿势,她能和别人走得一样快!原来,阻碍她的,其实是心理上的“伤痕”。
路过花店,童乐说等一下。然后他转身买了一束鸢尾出来。蓝色的花朵,上面却有着一道伤痕,是他故意划的吗?
他把花递给韦蓝,说:“你看,恰恰是这道伤痕,使鸢尾增添了别样的美丽!伤痕也有‘生命’,如果你因此将它放在阴冷潮湿的地方,它就会腐烂发霉。而如果将它仔细打理一番,然后再欣赏它,就会发现它的别样的美丽!韦蓝同学,我希望你别因为‘伤痕’,就将自己的美丽遮盖!”
夜晚,韦蓝躺在床上,看着带有伤痕的蓝色鸢尾,不禁心潮起伏。她看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橙子。其实,橙子也有“伤痕”,她的“伤痕”是口吃带来的。而她那天却在橙子的伤痕上又刺了一刀,想到这里她有些愧疚。
第二天,同学们看见一个白衣女孩儿捧着一束鸢尾向着橙子大方地走了过去。她走得不稳,但微笑却异常动人。花中垂下一张字条:“伤痕无碍我们的美丽——韦蓝致歉。”
顾建平/荐
第10篇、大教堂
十九世纪末的一天,圣奥诺雷街一家画店的橱窗前,站着一名大学生。橱窗里陈列着一幅马奈的油画,名叫《大教堂》。那时候欣赏马奈的人可谓寥寥无几,倒是这位过路学生独具慧眼:他看到画面之美,为之心醉神往。过了几天,他又特地跑来观赏。临了,他鼓足勇气迈进店门,想打听一下价钱。
“老实说,”画商道,“这幅画在这里已放好久了。您肯出2000法郎,画就算您的了。”
大学生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他虽然出身内地,倒还不是贫寒人家。他来巴黎上学之前,有个胞叔对他说过:“青年人的那套生活,我全清楚。急需钱用时,给我来信吧。”他要求老板保留一周,不要将画卖掉,自己当即给叔叔写了一封信去。
这小伙子当时在巴黎有一个情妇。她因为嫁了一个比自己年龄大的男人,禁不住闺中寂寞。虽说话有点粗俗,且很傻气,但生得倒也清秀。就在大学生打听《大教堂》售价的那天晚上,她跟他说:
“从前同宿舍的一个女友明天要从土伦来看我。我丈夫没工夫陪我们出去,我就指望您了。”
第二天,这位女友来时,又有另一位女友陪着。于是大学生只得陪着3个女子游逛巴黎,前后玩了几天。下馆子,乘马车,上戏院,全是他请客,一个月的生活费很快便花光了,只好向同学开口。他正开始发愁的时候,叔父的信寄到了,信中附着2000法郎汇款。这下他真是如释重负,马上还掉欠款,又给情妇买了一件礼物。结果那幅《大教堂》给一位收藏家买走了,许久之后,连同别的画一起,馈赠给了卢浮博物馆。
如今这位大学生已经成了著名的老作家。但他仍保持一颗青春的心。看到一幅风景画或好看的女子,他依然会情不自禁,驻足流连。他从家中出来,在街上往往遇见一个上了年纪的邻妇。这位太太就是他昔日的相好。老妇脸上脂肪多得已面目全非。过去那么眉目清秀,现在眼睛下面垂着肉囊,嘴唇上还有灰茸茸的短毛。她步履艰难,可以想见脚力的软弱。作家看见了就打个招呼,脚步连停也不停,因为他知道她为人卑下,不愿想起昔日相爱的那段往事。
他有时去卢浮博物馆,上楼径直往陈列《大教堂》的展厅走去。他对着画看了又看,不禁喟然长叹。

第11篇、风吹过的日子

又一个春天到来了,站在异乡的土地上,N千里的空间距离却无法引来我的乡愁,有风从南面吹来,带来一片一片飘舞的花瓣,伴随着花
傍晚的时候,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宿舍里踱着步,心里牵挂着即将毕业的她,想像着即将面对的别离,我思绪万千,一点学习的心情也没有。突然电话响了,她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惊喜地叫着她的名字,往事就像风里的花香乘机一起涌入我的心里。
高二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她高挑,白净,漂亮,并且喜欢和漂亮的女孩在一起。长相平庸的我被班主任钦点为她的同桌的时候,她正趴在一大堆的书里,连看我一眼的工夫也省了。我有些沮丧地坐在她旁边,开始当时的主业——学习。
她高一时憎恨学习,讨厌老师,藐视学校。逃课,睡觉,考试从不及格。做出的事永远让班主任头疼不已,却又无可奈何。高二她突然想好好学习了,买了一整套的黄冈的教辅书,书的背面印有北大的未名湖和博雅塔的图片,很漂亮的让人向往的样子。那时我学习很棒,至少在她看来是非常了不起,因为她是倒数第一。我是个很热心的女孩子,这个优点我一直保持到今天,她偶尔问我个题什么的我很乐意给她详细讲解。刚开始我们只谈论学习的事情,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本啊!后来也会说到一些生活上的事,谈未来,谈理想,那时候我们都好向往去北大睡觉,那么古老有来头的一个学校肯定到处都是知识和文化的气息。然后我们把她的书的封面郑重其事地摆在课桌上,发誓一定争取要到北京大学去睡觉!
她很有出息的,第一次月考就考到中等以上了,她的突飞猛进一时之间成为老师们经典鼓励的榜样,有逼我宫的趋势啊!我们班主任逢人便说,“我们班那个很厉害的,上进四十多名呢!”
我其实是个很能闲谈的人,有一次她告诉我她有个男朋友在南京的东南大学,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或者是喜欢的人,我半真半假的编了一个爱情故事给她听,我不知道她信了多久,反正后来我说话又露馅了。我们的确说了很多的话,老师不满意了,把我们换了座位,我俩伙同我们的新同桌去找老师协商,以失败告终,显然,老班已忍无可忍了。
虽然我们不是同桌了,高中的生活也非常忙碌。可是我们偶尔也还是会一起逃个课去外面吃个饭啊,逛街什么的,看那些漂亮的衣服,鞋子,买好听的D,在大街上左手拿着冰激凌,右手举着刚出炉的麻辣烫或是臭豆腐,把身上的钱花光,然后买一个漂亮的气球系在书包上,夸张地笑,慢慢地走着听音像店里传出来的一阵阵熟悉的旋律。
愚人节那天,我以我很烂的骗人伎俩骗到了她,她知道这是我骗她的时候,微笑着很有风度地说了一句“我信任你”。
那天晚上我们聊到很晚,有感于我的不谙世事,她语重心长地说,以后我们考到一个城市去啊,让我来保护你吧,当时听了好感动,可是到了大学她就不承认自己说过了,倒是记得我随口说的一句玩笑话,我以后养你啊!
高三下学期,也是我最喜欢的家乡春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在课间像往常一样离开紧张的教室,来到阳台上吸收春天空气里的清新的气息,忽然一阵风过,眼前飘起一片一片粉红色的樱花瓣,那天天下着绵绵细雨,花瓣是从我们教学楼底下的一个花圃里吹过来的,那些花瓣在我们眼前飘啊飘啊,很有十八春里的那种气氛。我们一起坐到那个花圃旁边的绿草地上,任那些花儿轻轻地飘进我们的发丝间,衣服里,若有若无的幽幽花香夹杂着江南春天特有的潮湿清新的气息不断向我们袭来,我偷偷地把一些花瓣夹在我的日记本里……两年过去了,当粉红色的花瓣陪着我小小的心事和梦想一起风干的时候,曾经的一切都像是过眼烟云,看到往事的痕迹,我常常心生感慨,仰望长空,微微一笑。也许青春就是这样的吧!
我们没有能够去北大睡觉,我考的尤其差,接到成绩通知单的时候我甚至不敢抬头看老班,他好严肃,对不起啦,老班。之后我像黑旋风一样闪了。结局比较现实,我们最后连在同一个城市这样的最低目标也没有争取到。我拒绝在补习班浪费我的青春,所以毅然决定流放塞外苦寒之地。
高考结束之后,我在她家小住了一段日子。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散步来到白石公园,一辆停在公园门口的无偿献血车吸引了我们的注意,我们不约而同走到了拥挤的车里,那时她刚好18岁,而我没有,医生礼貌地把我请下了车。她出来的时候,很高兴的笑着,我郑重其事地对她说,我18岁那天去献血,完成我不同寻常的成人仪式,她笑了,很可爱的样子,在我18岁生日的前一天,学校组织了一次献血,当她后来问到我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是不是鲜血的时候,我无言,就像面对高考指挥棒,把她留在本市而把我抛在北方一样,有很多无奈。
“春天的时候你曾经问我,不知道秋天你会在哪里,现在你知道答案了,你还满意这样的安排吗?”在邮件里她这样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在心里这样默默地回答,有点委屈。
……
我走了好一会的神儿,仿佛听到她在说,你觉得我变了吗?
——没有啊,你还是很乖的,在自己自由选择和父亲的期望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那片小天地里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又尽量让爸爸开心,让他放心你!
——你真的一点没变,说话还这么酸。
——我上次去北京了,发现其实在北京大学睡觉和在别的大学睡觉是一样的。
-——是啊,我就很羡慕你啊,刚才我被妈泼了一身油,真的很不想回家啊……
她父母离异了,这个妈其实不是她的亲生妈妈,她们之间永远充满着硝烟弥漫的战争,她在那边说,我发现我现在长大了,不像小时候,她说我都不会哭了!
——没事啊,你努力一点,找一份好的工作,买房子自己出去住就好了,偶尔回家看看爸爸啊!
——……
几年的时间仿佛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影响,我们什么都会聊,感觉我昨天就和她在一起,岁月带走了什么?心里的声音总是会告诉我,她会帮你的,我们是朋友啊!
又一个春天到来了,站在异乡的土地上,N千里的空间距离却无法引来我的乡愁,有风从南面吹来,带来一片一片飘舞的花瓣,伴随着花香吸入鼻孔的是熟悉的春天的气息。
第12篇、浅绿色信笺里的温暖
他阳光帅气,学习成绩一直是班级里的第三四名,也成了班级里许多女生在宿舍里公开谈论的白马王子形象,但是他却沉默寡言而敏感。
临近高考前一个月,他发现自己无可遏制地喜欢上了班级里的一个女生安晓羽。安晓羽就坐在离他不远的位置,她长得纤巧灵秀,一双忽闪闪的大眼睛,如饱满的紫葡萄,干净纯粹。在课余,她一般不多言语,但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时,总是激情四溢。对于一道深奥的物理题,她总有巧妙的思路去解决,就连物理老师也被她理论得无招架之力。她是班级里的第一名,深得各任课老师的喜欢。一个女生,到高三学期还能够把学习成绩保持到榜首位置,真的是不容易。
他觉得必须让安晓羽知道他对她的心思。不然,等到高考完同学们各奔东西,可能一辈子不再相见了。他脸皮儿薄,怕当面表白会遭拒绝。于是,他就给安晓羽写信,信写得很是委婉含蓄,但他知道像安晓羽那么灵透聪明的女孩子,一下子就会明白他的意思。趁晚自习放学,其他同学走光后,他把那封写满少年心思的粉红色信笺,悄悄夹到安晓羽的文具盒里,静静等待她的回音。
等了一天时间,他没有发现安晓羽的回信和任何话语。到底她看到他的信,会有什么想法,他不得而知。他的心变得忐忑而透凉。他还担心她会把那封信交到班主任手里,班主任可是多次强调不能在高考前最关键的时候有任何不良想法的啊。
第二天,他却意外地收到一封浅绿色的信笺。是安晓羽的字,娟秀小巧。信很短,说是感谢他的欣赏,也赞美他的成绩优秀,希望他把握住自己,做好高考前的冲刺。信的末尾还叮嘱他,如果想再回信,就在晚自习放学后塞到她书桌里,免得被人看见,引起班级里的议论。看完信,他满是兴奋和敬意,还是安晓羽想得周到啊。他知道自己不能与她过多地纠缠,他要的是实力,他要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来证明自己是一个优秀的男孩。他迅速给她写了信,希望与她一起为考取理想的大学而努力,希望相互鼓励,过好高考前一个月的宝贵时光。当然,他是按照她的叮嘱,在晚自习放学后,小心翼翼塞到她的课堂习题集锦本里的,这是他们的秘密约定。
就这样,一来二去,在高考前,他和安晓羽共通了26封信,一直到走进高考考场前两天。在信里,他们不谈任何感情,只说鼓励的话语,也简单聊聊每天里最开心的事情。每次给安晓羽写完信或者看到安晓羽的回信,他都会信心倍增,学习状态也越来越好。等到高考前几天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他的成绩竟跃居到了班级里的第二名,年级里的第四名,而安晓羽,稳坐年级里的第一把交椅。他暗自得意他们之间的秘密怎么就没有被明察秋毫的班主任看出来呢。
高考结束,他发挥到最好的水平。等到成绩公布下来,他成了全市理科状元,而安晓羽是全市的第二名。有好几家知名大学向他提出了邀请。可是他想听听安晓羽的想法。他邀了安晓羽去向班主任咨询填报志愿的事情,他还带了安晓羽写给他的那26封浅绿色的信笺。
在去班主任家的路上,他和安晓羽畅谈起自己的理想。安晓羽对他很客气,全然不像在书信来往里的亲切。他说:“我能有今天的成绩,要感谢你安晓羽,还记得你给我的那26封信吗?我都珍藏着呢。或许我们以后会有更一步的交往。”他把那些信笺交给了安晓羽。安晓羽惊诧地说:“我从来没有给你写过信啊。你的第一封信,我交给了咱班主任啊。”
他愕然,与安晓羽急急奔到班主任家里。他向班主任提起信笺的事情,班主任哈哈大笑起来,也把一摞书信拿出来,是他写给安晓羽的信。班主任说:“对不起,我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当安晓羽把你给她的第一封交给我时,我劝慰安晓羽不要慌张,说我自有办法处理这件事。于是,我就模仿安晓羽的字体,给你回信。还特意叮嘱你下了晚自习后,把回信塞到安晓羽的习题集锦本里。每晚,我都会等你把信放完,我再取了来,然后再以安晓羽的口吻回信。呵呵,那一段时间,我做得够小心吧,很辛苦呢!我还特意买了浅绿色信纸,因为绿色代表希望呀。我不能看着我最得意的弟子陷入青春期的困惑走入迷途。不过,你小子够厉害,能把握住自己,考了全市的状元,真不枉费了我的一番心意啊!”
他双手捧起原以为是安晓羽给他的那些信笺,这里凝结了年已半百的班主任多少良苦用心啊。班主任以怎样淳朴善良的爱,保护着自己学生青葱年少的秘密情感。正是班主任怀着一颗宽容的心,不动声色地,给了自己那么多温暖的鼓舞,才使得他没有陷入到朦胧的情感漩涡里,使得他以积极昂扬的热情,稳稳当当地走过了高考前让人感觉最难熬的时光,让他看见了尘世里的许多美好。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做到天衣无缝,不料一切尽在班主任巧妙的设计中。
他和安晓羽,向着敬爱的班主任,深深鞠躬,再抬头,两人早已泪流满面。

第13篇、寻找音乐学院的学生

一位父亲放下日进斗金的生意,带着独生女儿来到这座美丽的风景城市。
他们俩哪也不去玩,径直找到音乐学院,声称要寻找在此就读的一个学生。
这位父亲当着许多师生的面声泪俱下,说自己平时光顾了赚钱忘了关心正处于花季的女儿,以致女儿离家出走。好在她运气不错,正当她徘徊在水边犹豫不决的时候,遇上了一位好心的音乐学院的学生,他的歌声及时地拯救了已经在旅店留下遗书的女儿,拯救了他们整个家庭。
这位父亲说自己深深地忏悔,现在终于知道生命中什么是最重要的了。他现在想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学生,他要当面感谢这个年轻人。他还想听听他唱歌,并出资为其做一张唱片。
音乐学院的领导和老师都为自己的学生高兴,他们让女孩描述学生的外貌特征,发动学生会、共青团、各专业、各班级寻找,并趁机在学院开展了一场大张旗鼓的“弘扬精神文明,以音乐拯救心灵”的活动。
一时间,学院上下都谈论着此事,都在猜测是你,还是他?被大家一致认为外貌特征相似的几位,却都矢口否认:不是,真的不是。因为事情是发生在黄昏,女孩对于恩人的形象也只是记得个大概的轮廓。
当地的媒体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题材,追踪报道了好些时日,那对父女在电视上流泪的镜头很是煽情,甚至有资深音乐人出来表示愿意接这单生意,总之沸沸扬扬很是热闹。但那个年轻人,千呼万唤不出来。主角不出场,这出戏也就很难演下去了。
此时年轻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他怕别人认出来,自己会下不了台。
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待了好多年,租的房子就在音乐学院的周边。他在此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省下钱来拜师学艺,唯一的梦想,是能走进这所他心目中的艺术殿堂。
可是他的运气不够好,每次总是差一点点没考上。当初跟他一起雄心万丈赶考的人,要么如愿,要么回家,只有他年复一年不改初衷。
那天傍晚他在湖边发现了这个女孩的动机,他说:我没法迫使你改变选择,但是,你能不能听我唱一首歌呢?
他没想到自己能唱得那么出色,比任何一次考试都要发挥得好,以至于后来女孩问他时,他顺理成章地脱口而出:我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产生这样轰轰烈烈的后果,是他没想到的。
选择离开,原因不仅仅是担心自己被认出,更因为他忽然觉得没有必要考音乐学院了,他准备找一份踏踏实实地工作来做。不是吗?自己的歌声已经能抵达灵魂,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第14篇、安静下的夏天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15岁的夏天,因为顾一晨的到来而格外炎热和漫长。
这个穿着蓝色工装裤和白色长袖衬衣的男生,像一颗被风无心吹来的草籽,默默“落”在了教室门前。男生悄悄使个眼色,女生把眉头微皱,我明白大家的意思:他太土了。但是,我还是对他说了话:“欢迎你,新同学。”
心中不是没有轻视,只因我是班长,一个老师青睐、同学拥护的班长。我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声望。比如,在大家无视陌生的顾一晨时,我送上适时的关心。
顾一晨瘦削的脸上现出笑容,明朗得好像初升的太阳。
他坐教室最后面右边的角落,他在夏天火轮一般的大太阳下仍穿着长袖衬衣,他的头发好像菠萝的叶子让人发笑。他不用自动笔,只用粗粗的铅笔……总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顾一晨成为大家课间议论的对象,少年总是对沉默的人有强烈的好奇心。虽然心中很想知道顾一晨的经历,但我不参与同学的讨论,那会有损我班长的“权威”。我只是到自习课坐在讲台上的时候,多注意他几下。
顾一晨不怎么喜欢看书,大家都做作业的时候,他歪着头发呆。我下去提醒他,他竟说做完了。
我不信。我想他是那种不学习、得过且过的家伙吧。我对他有了一丝轻蔑。
那天物理竞赛报名,顾一晨竟然也参加。他递上一张皱巴巴的五元纸币,说:“我的报名费。”我有些讥讽地回一句:“量力而行啊,何况还是交钱的。”
竞赛结果出来的那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顾一晨得了第一名。
物理老师跑到我们班,喜滋滋地问谁是顾一晨。我把手一指:“那个穿白色衬衣的瘦瘦的男生。”我看着物理老师把他叫出去,给他好几本物理资料,心中暗暗不爽。
以前,什么奖励不是我严戈的?老师对我像是对待国宝熊猫。更何况,我还是班长,所有的荣誉都有我的份。
而这个叫顾一晨的沉默瘦弱的男生,瞬间夺走了老师的关注。我心中有一种叫做嫉妒的荆棘潜滋暗长,蠢蠢欲动,等待一个时机,划破少年纯真的心。只是,当时我还没意识到。
很快机会就来了,我得知顾一晨要代表我校参加市里的物理竞赛。比赛是在周三下午,上午的时候,物理老师来交代他:“这次比赛选择题是机器改卷,就是那种用铅笔填涂答题卡的,你懂吗?”顾一晨点点头。
中午我很早来到教室,走到顾一晨的位置上:“喂,下午加油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带着男生特有的力气,那是一种亲切和友好,只在哥们儿之间发生的亲切。
他回报我以笑容,一贯的明朗的笑容。
我们又聊了一些闲话。然后我把他送出了教室,一直送上校车,看着车开出校园。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墙上的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每一步都敲在我心上。班主任喊我收作业,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被大家笑了好一会儿。
我在等待某个事情的发生,我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带着酸涩和苦。
顾一晨回来了,一同进教室的还有物理老师。年轻的物理老师脸涨得通红:“交代你多少次,记得带铅笔,记得带铅笔,你怎么还是忘了?”他尖锐的声音掩盖了顾一晨的低语。没人听得清楚顾一晨说了什么。只有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藏起了顾一晨的铅笔,唯一的一支铅笔,那支粗糙的铅笔。
顾一晨在老师的责难中走到教室后面,坐下,把头钻进书屉里,翻找那支不存在的铅笔。他的背很弯,好像秋日收割过后的麦田残存的最后一株麦子,孤单,寂寥。
终于,他放弃了寻找。他呆在位子上,两手紧握,上面的血管突起。看得出,他很难过。
我在不安中度过那漫长的一天,但没有人怀疑我。放学的时候,我很快地收拾了书包要走。啪——一个东西从书屉里掉出来了。
是铅笔,就是我藏起的那支,我本来打算放学路上扔掉的。
同桌好奇地凑上来:“咦,你怎么也用铅笔。你不是一直用自动铅笔吗? ”
我支支吾吾:“原来的坏了。坏了。”
“不会是顾一晨的吧,他今儿不是丢了一支吗?”同桌不依不饶。
顾一晨正好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住。他拿起笔,看了好一会儿,说:“不是的,别误会严戈了。”
天知道听到这句话我是多么高兴,蹦到嗓子眼的心又回归原处。也许,顾一晨真是被我迷惑了吧,我暗自庆幸。最关键的是,我保护了自己的声誉,作为一班之长的声誉。
第二天上学,我故意跑去和顾一晨打招呼,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了以前的笑容。两周后,物理成绩出来,他还是获奖了,物理老师来祝贺,他也只是淡淡说句谢谢。他更加沉默了,急剧地消瘦,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内心。再后来,他转学了。
转学的前天晚上,他喊我出来,在城西的一个大学。
六月的校园,凤凰花开得正好,火红热烈,团团紧簇。他伸出手:“谢谢你一直帮助我。”我一愣,在他漆黑清凉的眸子中,映出两个小小的我。第一次从别人眼眸中看自己,渺小却自以为是的自己。
“那种铅笔,你这里好像是没卖的,只在我们小镇上有。”顾一晨接着说,“我不怪你,只是那笔是我妈妈给的,她要我好好学习。”
“那***妈呢?”我脱口而出。
“在外打工。不知道在哪里。”顾一晨说。
明明是轻描淡写,我为何觉得雷霆万钧?
我不知说什么,只是伸出了手。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我们在开花的校园游荡,听晚风把树叶唤醒,说着各自的梦想和骄傲。我第一次发现,顾一晨沉默下面的热情,瘦削后面的强大。也许有些晚,但是还不算最糟。至少,我们拥有一次倾心的长谈,让炎热的夏季瞬间清凉安静。
而我那颗骄纵自私的心,也在这个凤凰花开的季节,渐渐成熟。

第15篇、那只手
她叫王凤琴,大家都叫她琴娃,我初中时的同桌。
她是那样的娇美柔弱。最美的是那双手,特小,白嫩,柔软。我常偷看她的手,她就红着脸笑。为此我们有点那个了,幽会过一次,我说你的手没骨头,她就把头低到我看不到脸的程度,说:“那你摸摸,看有没有!”我终于摸了一回,就一回。
初二开学不久,学校停课了,全体学生有三个选择,一是拉练去北京,二是拉练去延安,三是参加“五七劳动”。琴娃对我说她要回家,不上学了。我不管,我报了去延安。她没回家,就在我们那个组要出发的那天,她找到带队的老师报了名,和我一组。
我们这个组的学生都是比较娇弱的学生,共12名,9名女生,3名男生,老师是教语文的王老师,最细心温柔的妈妈老师。路线和别的组相同,从终南山到宝塔山,走当年红军走的路,别的组10天到,我们可以15天到。我们都背着行李和干粮,水,路上找,干粮吃完找野菜。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
翻山越岭时,琴娃一直走在我后面,但不理我,撅着嘴。我也赌着气,拼命走稳,让她看看我的革命斗志。王老师好像知道什么,不时笑笑我,再笑笑她,不说话。
老天就像当年的蒋匪军,第二天就下雨,紧一阵慢一阵,围追堵截。我们晚上找山里人家,找山洞,白天不停地走,穿谷翻梁,一个个都摔成泥人儿了。我已经想哭了,组里我倒数第二,琴娃倒数第一,紧跟着我。
第五天,出事了。
穿越一片野林时,我扭头不见了琴娃。就算方便也要给老师打个招呼的,怎么说去就去了。我没敢吭声,走得慢了点,等她归队。就在这时,一声凄厉的喊声传来:“明哥——”是在下方的坡底,琴娃的。
我扭头就往坡底跑,一下子摔倒了,翻了几个滚,被一棵树挡住了,我只好爬起来坐着往下挪。老师和同学们都连滚带爬到了坡底。一看,都愣了,琴娃大半个身子已被泥沼吞没了,也不叫了,呆呆地看着我,下陷得很快。
我哭叫着跑向她,但刚到坡底就跑不动了,两脚越陷越深,拔不动了,停下就下陷。腐叶铺盖的坡底竟全是泥沼!
老师大声喊:“凤琴你别动!同学们快解行李的绳子!”都哭了的同学们开始解绳子,有几个仍然呆着,吓傻了。
我还在发疯似的挣扎向前,琴娃的手朝我伸着,我的手朝她伸着……
“别过去!”老师在吼!
“别过来……哥……”
这是琴娃最后的一句话了,她已经被淹至鼻口,很快只剩头顶和一只手臂了……
绳子接好了,老师两条腿也全陷了进去。老师让同学们拉好绳头,她把这边绳头一次又一次抛向琴娃……但,琴娃看不见了,只露一只手了,那只手拼命地向上抓,一下,一下……绳子终于没能触到那只手。那只美丽的手,就那样一点一点地沉没了,一点声息也没有。
老师和我也在危急中了,我只剩半个身子,老师陷得更深,平日文静柔顺的老师变得狂暴起来,吼我别动,吼同学们别哭拉好绳子,同时把绳头绑死在我的腰间,让同学们一起拉!
我和老师得救了。
我的心却陷入泥沼了,我看着那只手消失的地方,仍然伸着我的手,椎心泣血地哭,没命地哭,每一声都把我瘦小的身躯拉成折叠式的,上身与下身重合。老师不再吼,哭着让我哭,同学们抱成一团哭,疼痛,无奈,愤怒,迷茫……
一切平静之后,我不再想事情的前因和后果,也不再想什么对对错错,我只想那只手。
几十年了,那只手一直在我的心海中浮现着,那只拼命上抓着的手!这只手一直抓紧着并托举着我的生命,让我不断走进更深切的疼爱与珍惜,对自己,对所爱的人,对这个本就很柔弱的人类
第16篇、儿子升官

儿子回家来,得意洋洋宣布:“我升官了。”我看看同样莫名其妙的妻子,笑着问儿子:“你升什么官了?”儿子伸出一根食指:“我原来是副营长,现在当正营长,是一把手呢。”妻扑哧乐出声来,好有自豪感地瞅瞅儿子,再看看我。
放暑假后,读小学的儿子进了一家夏令营,因他胆子贼大,活泼,又爱管闲事,当时被指导老师任命为夏令营“副营长”。我饶有兴趣地打听原委:“你原来不是副营长么,怎么转正职啦?”儿子在客厅里趾高气扬地背着手大踏步走了几回合,手舞足蹈气势磅礴地开始演讲:“方舟子当正营长老欺负年纪小的同学,群众意见很大,大家一致要求罢免他的官职。哈,我以最高票数顺利当选为正营长。”看儿子绘声绘色描述细节,我和***笑得要命。嘿,小家伙,电视新闻可没白看,动不动用上了诸如“群众意见”、“罢免”等新名词。营长看我们开心,小手一摊,毫不含糊地说:“爸爸,给我100元。”我有点糊涂:“夏令营的钱不是一次性交完了么,又要钱?”营长嘴一瘪,很不满地说:“爸爸,我升官了,多少也得去肯德基摆一桌,请那些大力支持我工作的同学们吃一顿吧。刘洋说,他爸爸从副局长升到正局长的时候,包下一家酒店,摆了几十桌酒席呢。”妻的脸色僵住了,我则傻呆呆愣住了。
第17篇、干事不能只凭一腔热情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阵我对学拉二胡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放学从教音乐的沈老师窗前经过时,从里面飘出来的那悠扬或凄婉的琴声总是让我挪不动脚步。多次登门恳求后,沈老师终于答应收我为徒。
在沈老师的悉心辅导下,我的演奏技艺突飞猛进。进了中学宣传队后,我便成了各种舞曲的“首席演奏员”,拉的《赛马》、《二泉映月》等独奏曲成了校宣传队对外演出的“压轴戏”。
有一次,省歌舞团来校招收小演奏员。当时我们几个小伙伴兴奋不已。大家羡慕地说,沈老师那么喜欢你,队里就你能上台演奏,这次进省歌肯定没问题。
我满以为沈老师会把我推荐上去。过了一周,直到其他几个演技平平的同学欢天喜地地登上去省城长途客车的那一天,我躲在一个角落里悄悄地落下了泪水。事后,沈老师对我要么闪烁其辞,要么欲言又止。我百思不得其解。从此,我心里对这位“恩师”产生了一股悠悠的积怨。
直到我上了高中。那天,沈老师专门去我家表示“道歉”,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尽管我心里对他已全无好感,但还是忍着性子听他讲了起来:“孩子,我知道你很好学,也有音乐的天赋。要怪就怪你跟错了我这个‘师傅’。你看,从一开始我的指法和运弓的方法都是错的。搞音乐的人要看先天的条件,从小要经过系统、严格的训练。当时去省歌的几位同学虽然技不如你,但经过目测,他们左手五指长而圆润,右手运弓轻松自如。从长远看,他们更有培养前途,就好像一张白纸。而我拉琴的套路就等于在你的这张原本洁白的纸上染了一大块墨汁,积重难返。凑巧把你给招上去,那也是耽误了你一生啊!”
听完沈老师所讲的“隐情”,我的心在震颤,豆大的泪珠从我脸上滑落了下来,我紧握着老师的手半天不愿松开。刹那间,我觉得沈老师人格可贵,敢于在学生面前坦承自己的不足,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就是我人生道路上的最好的“琴师”。
从那件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干任何事不能只凭一腔热情。学本事要审时度势,量体裁衣。就像一列火车,背离了方向,速度越快,只会离它要到达的目的地越远。

第18篇、斧头

少年时,我曾做过一个游戏,将父亲用了好多年的那柄斧头,偷去埋在挖野菜的山梁上,然后栽了两棵小树作为记号,设想着再过几年挖出来,看斧头会变成什么样子。后来在外地上学、谋生,就忘了这件事,忘记了被我埋掉的那柄斧头。
年岁一长,便渐渐回忆起往事来,也就明白了“记忆是一个人的神话,神话是一个民族的记忆”,也就记起了在我平淡的少年岁月里,也有着一个斧头的神话。在我记忆中深埋的那柄斧头,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年回家,我在那个山梁上找到了两棵高大的橡子树,我当时栽的那两株小树正是橡子树。在两棵树之间,埋着我早年的神话。我小心翼翼地挖掘,如同考古学家挖掘远古的墓葬,我小心翼翼地挖掘着我的记忆。刨去表层的腐殖土,刨去岁月的尘埃,我一点点接近时间深处的东西。
根,根,仍是根。纵横交织的根。老根、新根、粗根、细根。我被密集的根挡住了去路。在根与根之间,我继续挖掘搜寻。
终于,在根的深处,在根的手互相紧握的地方,我触到了一个硬物,潮湿的泥土芳香笼罩着它,根的手指缠绕着它,我看见它了,它锈在泥土里,安卧在地层深处的温暖里,它已经与泥土打成一片。一个曾经在地面上显得十分锋利和明亮的东西,多年了,已经习惯了地下的幽暗宁静。在根的把握里,在泥土和地气的劝说下,它正在慢慢地变成别的事物。我久久地凝视着它。
最后,我将刨起的土还回原处。我告别了我早年的记忆。这再一次的掩埋,使我的记忆更深。我用记忆掩埋了过去的记忆。我知道这是永恒的告别。从今往后,那个烙满父亲手纹也印着我的手纹的斧头,将在寂静的泥土里远行,像一个人走在自己的命运里。起风了,橡子树叶互相拍打着,发出金属般的声音,我知道,这些树叶的手掌,正是从泥土里汲取了金属,那也是我记忆中的金属。人总是在他的岁月里埋藏一些什么,比如埋一柄斧头,埋一个永远孵不出天鹅的鹅卵石,或者埋一些泪水,埋一段眷恋……
第19篇、爱在玉米成熟时

我的头发的确是有点长了,可是我妈一天之中已经骂了八次要我去理发,还是有点夸张了。更年期吧,都这样——这话要是让我妈听见保证她会提着厨房里剪鱼的大剪刀,趁我睡着时把我的头发剪得寸草不剩。
我不想理发的原因很简单,我听说隔壁班的田恬宣布她就是喜欢长发男生,最好是西门一样的长度,异常帅气。
说实话F4那四个白痴在我们男生眼里不比四堆牛粪强多少,可是田恬不一样,她是我们学院最盘靓条顺的女生。
可惜我发质太硬,因此根本不像什么西门东门,倒有点像发霉的拖把。为了防止我妈做出什么过激举动,我决定下一个月回宿舍去住,多制造一点与田恬邂逅的机会。
我下楼梯的时候被简瑶拦住。
我俩的关系说肉麻点就是青梅竹马,她父母和我父母全部在研究所里干了大半辈子,我俩自打生下来起就住上下楼,同在一个小学、中学。好在高二时候她因为理化太烂去了文科班,高考的时候她又比我多考了那么点。于是我终于摆脱了和一个女生形影不离的命运。要是和她在一个学校,那别说瞄田恬了,找女朋友都没戏。她这个八婆,初中就把我收到情书的消息跟我妈卖乖,害得我还没从那痴情小女生的溢美之辞里自恋呢,就被我爸妈围起来好一番恐吓。
八婆就靠在楼梯口啃玉米,她对于玉米的迷恋简直让我无法理解。和她走在马路上,一看到卖煮玉米、烤玉米的摊子她就疯了一般扑过去,一个个扒开皮用指甲在玉米头上掐来掐去,看新不新鲜,连是不是隔天煮的她都看得出来。
我每到这时候就觉得羞愤无比,她的表情哪像买一根一块钱的玉米啊,简直就是在挑钻石。她吃起玉米更是神速,松鼠一样一排一排啃得整整齐齐。有一次她买两根煮玉米,咬了几粒就陶醉得不行,说是绝对香,非逼我在马路上尝一口。我万般无奈下,备感屈辱地啃了一口,没觉得有任何区别。她还指着我咬过的地方啧啧地说恶心死了,你怎么吃得那么难看。
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我故意打了个流氓哨,本来嘛,就算她没有当我是男人,我也没当她是女人,瞅瞅她老人家那两条瘦骨嶙峋的腿,活像刚啃完的玉米骨头,还美滋滋地一边大嚼一边对我挤眉弄眼:“听说你在你们学校看上一个校花?你不会这么挑战极限吧。”
我就知道这个苞谷妞有眼线,她的两三个死党都在我们学校。那些女生我到现在都没分清楚,不过她们共同的特征就是——不三八、宁毋死。哥哥我也是过了20岁奔30岁的人了,现在就是带个女朋友回家也不算早恋了。于是我不以为然地对她龇龇牙:“不服啊?瞧你自己吃得跟苞谷棒子一样,找得到男朋友吗?”简瑶果然被激怒了,没吃完的玉米朝着我的脑袋就扔过来。“看你那老玉米穗子一样的头发,是个女人都不会爱上你!”说完一扭身噔噔噔回家了,小裙子在膝盖上15厘米的地方一摆一摆。我又打了声口哨,哈哈大笑着冲下楼。
回到宿舍里照镜子,我的长发还真的有点像玉米穗子。我以前都是在家属院的理发室花三块钱剪个板寸,这么长的头发还真有点受不了,况且夏天已经来了。不过为了爱情,我决定再忍耐一阵,反正我已经想好了,明天就把田恬约出去吃饭喝咖啡。虽然有点莽撞,但先下手为强。
要不《勇气》那首歌怎么那么流行呢。爱情真的是需要勇气啊。看田恬平时那种公主的架势,我们宿舍的人都说我这下肯定GAMEOVER了。没想到过一会她就发信息过来了:“明天下午四点半,学院路上的昨日重现,不见不散。”我周围一群爷们顿时失色,暗骂自己错失良机,而后醋溜溜打量我,哈哈,简直把哥哥我爽死了。当然,最意外的还是院花居然真的同意了我的邀请,我真有冲动把简瑶抓过来让她看看短信后面的那个笑脸符号。
第二天上午篮球队训练,打了两个小时之后已经是一身臭汗,头发更是淋漓酣畅地乱飞。掐表一算时间差不多,我当机立断决定回家洗澡换衣服,顺便还能偷偷用老娘的发胶捣鼓一下我的玉米穗子。
上到三楼吓我一跳,简瑶居然正抱着个脑袋坐在楼梯上。“大白天的你梦游呢!今天又没课啊?”我今天心情好,随便说两句就准备越过她上楼。我刚迈步踏上第一个台阶,这丫头忽然没命似的使劲把我脚脖子抱住了,差点摔我一个狗啃屎。还好我平衡够好,身体呈钝角固定住了,挽救了我的门牙。“我K……”我一只手撑在扶手上,刚回头大吼,却看见她脸上鼻涕眼泪的,眼睛都肿得不成人样了,额头上还有一块皮蹭破了,渗着血珠。
我一下子慌了,简瑶在我的印象里就不是个女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不记得她哭过。考砸挨打也好,我怎么损她也罢,她就只会斜着一身排骨站着,瞪大眼,硬是没有液体流出来。
这会儿她可怜巴巴地抱着我的小腿,仰头看着我,泪眼迷茫的,我真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赶紧蹲下来揪起我的篮球背心给她脸上一顿胡撸,说实话她这样真丑,可是我心都揪起来了。“怎么了这是?谁欺负你了?”不问还好,她一把拉住我的背心带子,头往我胸前一栽,哇哇放声嚎起来。幸亏研究所的人一般中午都不回家,否则整座楼的人都得跑出来看热闹。我快被她勒死了,就觉得胸前热乎乎湿乎乎的。
她一边哭一边说,那动静简直是惨不忍听。一个叫高寒的上个月开始追她,她觉得不错就答应了。今天,她路过西餐厅看见高寒的嘴在一个陌生女生的嘴上!她跑进去问,那个女生居然说是高寒的女朋友……我一蹦子从地上跳起来:“靠!他还把你打成这样!”我把简瑶拉着大步流星冲到马路上拦辆车就坐进去。
“你说地方。”这傻女人竟然还摇头摆手的:“算了,我不想跟那种流氓再见面了。”“说!!”我用最大分贝冲她吼去,唾沫星子喷她一脸。
她乖乖地对吓傻了的司机说:“师傅,学院路上的昨日重现西餐馆。”且慢!那不是我跟田恬约好的地方?得,今天这个约会肯定泡汤了。要杀要剐我也就悉听尊便了,反正晃点爽约的事我也没少干。问题是,这次闪的是我单恋N久的院花田恬……我不由得烦躁地抓抓我的长发,让见鬼的西门***吧,让简瑶高寒田恬都***吧。
到了昨日重现,我一脚踢开门:“高寒,有种你给我出来!”没人应声,我看过去,左边桌子一男一女。再回头确认一眼,简瑶点头。
我两步走过去提着脖领子就把那小子从椅子上揪起来,先左右开弓给了两拳。这小子也噌的就从桌子上弹起来了,他个子比我矮点,也有180厘米了。仔细一看,一双桃花眼,不是好东西。简瑶这个蠢货,居然被这样的小白脸骗到手。我一走神,就趁着节骨眼那小流氓居然像女人打架一样揪住了我的头发?!我头皮一阵抽紧,果真是红颜祸水啊,要是以前的板寸他小子能抓到一根才怪。
简瑶跳过去拿起餐巾冲他乱抽乱打,他冲简瑶脸上一回肘子。我忍无可忍地一顿拳打脚踢。这么下流的招数他都使,还打女人,真废了他也算是还男人名声。
这真是我这辈子打过最窝囊的一架,跟街上卖菜的三八撕扯似的。都是为了这个花痴的玉米妞,还有我自己花痴,留什么玉米穗子头发。饭店里的草包保安们赶来把我们分开,才发现这桌子那边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要跟我约会的美女田恬!
她精致的五官还是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浅笑着对我扬起手腕:“喏,刚好四点半。”
我有点回不过神,固然是因为她迷人的笑容让人不能逼视,但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她会和这个小子混在一起,在和我约会的前夕?她拿起餐巾替我擦起脸来,呵气如兰,笑笑地说:“你刚才打架的时候真像西门给小优报仇的那一段,真性感。”被自己的单恋对象用这个词来形容,我应该高兴得发狂才对。
第一次这么近看田恬,才发现她的嘴唇那娇艳欲滴的粉色原来是唇彩制造的效果,想到这嘴唇在不久前吻过那个被我打倒在地的人渣。一瞬间,我觉得有点反胃。
我下意识躲开了她拿着餐巾的手,扭头看到简瑶细细的小胳膊同样被保安抓得紧紧的,嘴里流着血,不依不饶地跳着脚冲高寒的方向踢,傻女人,她那几根玉米棒子啃出来的力气!
我们被父母从酒店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高寒直接被送医院了,装死装得跟真的似的。出了酒店我爸首先沉不住气,转身大骂:“臭小子!大学快毕业的人干出这种事,以后杀人放火不要我去监狱保你!”与此同时,简瑶***的手指头也点到了她脑门上:“一个女孩子,打架打到鼻青脸肿,我的脸被你丢光了!”我和简瑶低头对视偷笑。
第二天一大早有人敲门,我带着我妈给我缠的一头纱布开门,其实伤势根本没有这么严重,我怀疑是她昨晚给我剪头发时造成暗伤无数才包扎得这么夸张。门外是简瑶,她愁眉苦脸地看着我狗啃一样的板寸,含混地说:“我今天早上刚咬了一口玉米,就发现了这个。”她伸出手,手心里一颗尖尖的虎牙。我幸灾乐祸地安慰她:“没事,安个假牙就成。”
简瑶郁闷无比地低头看那颗牙:“新玉米马上熟了。我要是吃不成不如让我死。”我看着她好玩的眉毛皱成一团,忍不住一伸手把她的手心盖住,拉她过来,故做严肃地说:“现在技术很高的,安了假牙不但不影响你啃玉米棒子,就是以后接吻都不会被发觉。”
第20篇、抬头与低头
这是一所宁静美丽的江南小城。小城西北角,有一所大学。繁花修树,小径回廊,校园美丽而安宁。一条清粼粼的小河,从校园中穿过,把校园一分为二。每个早晨,总有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沿着小河慢跑,从东向西,再从小河的另一边跑回来。无论寒暑,很是规律。
这位老人姓赵,是中文系的教授,平和朴实,总是温和地微笑。
可是,有不少学生对这位教授的印象并不好。因为,这位教授历史上有污点。据说,文革时,有一次,一个造反派把一大碗剩菜扣在他脑门子上。他呢,只是呵呵笑着,也不理自己满脸的污秽,而是先把造反派身上溅落的一片菜叶子擦掉了。造反派不由得没了脾气,嘴里咕哝几句,转身离去。
经过学生们一届一届地口口相传,教授没有骨气的坏名声就在校园中传开了。
一次上课时,一位男生迟到了,教授淡淡地批评了他几句。这位男生怀恨在心,回到座位上不久,就举手说有问题请教。“我认为,人活着就要抬头挺胸,而低头垂尾是可耻的!教授您以为如何?”男生一边说,一边用挑衅的目光盯着教授。话没说完,教室里已是一片窃笑。
等大家笑停了,教授才平静地说:“如果,抬头是在看云娱情,如果,低头是在看路防跌,又何所谓抬头低头呢?”
学生们听了,默然无语。教授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大家一定听说过我的故事。可是,你们知道吗?当年我们这所学院里,和我一同被打为反革命的,有七名教授。一年后,死了六个。只有我,活到了现在。”
教室里,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那个男生涨红着脸站了起来:“教授,我错了。”教授轻轻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
阳光温暖而洁净,透过窗户斜斜地射进来。教授又开始讲课了。他的声音平和而有力量,仿佛一条大河在大地上缓慢却沉稳地流淌。讲桌下,是学生们一张张专注而感动的面庞。
是的,一个人,只要内心有所坚守,抬头或低头不过是无足重轻的外在形式。
抬头时,便看云;低头时,便看路。淡泊宁静,自然从容。这才是人生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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