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金莹
性别:女
年龄:22岁
记者:周绍云
通讯员:夏洁
(金莹说自己并不是个喜欢拿自己说事的人,之所以鼓起勇气来报告自己的故事,是因为想到我这里寻求一个答案。她仰起尖尖的下巴,问我道:为什么我所有的感情纠葛都与网络有关,而且都一样没有结果。我看到,她那张年轻的面孔上,除了困惑,另有着与年龄不相等的倦怠。)
聊天室的初恋
刚上大一那年,学校流行网络聊天,在宿舍姐妹的带领下,我很快就可以打字如飞。在QQ聊天室里,我熟悉了一个叫“大侠”的人,彼此聊得很兴奋。每日下线时,我们都会约定下一次上线聊天的时间。就这样,他的风趣幽默成为我简朴枯燥生活中最好的调味品。我逐步知道了他的一些状况,比我高两届,工科生。
一次聊天的时候,他突然之间之间之间打出了一行字:我们晤面吧!那个时候,很流行网友晤面,但是也有太多“见光死”的例子。我有点犹豫,但最终依然接受了他的邀请,大概是因为太好奇了吧。
晤面的历程很老套。在学校门口,我见到了穿玄色外套的他,虽然他已经通知过我他不高也不帅,但是现实中的他,比我想像的还要普通,隐约地,我有些失望。他很绅士地请我吃饭。餐桌上,他谈笑风生,幽默自如,比在网上还逗,我笑得前仰后合。就在那一刻,我对他产生了好感。
晤面次数越来越多,我和“大侠”也越来越熟,他每日的一个电话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们和校园里所有的情侣一样,在学校礼堂看廉价的电影,在学校食堂吃便宜的份饭。现在想到来,那段日子是多么快乐啊,以后再都没有找到过这种简朴的快乐了。
又过了一年,我大二,他大四。他忙着四处找工作。很快,他就去了南方一个繁华的城市。我们的感情就此终结。
灌水灌来的爱情
我又重新迷上了上网。这次不同的是,我喜欢上了BBS。我不断地发帖子来排遣寥寂的情绪。有一个人很新鲜,总是不停地跟我的帖子,每一篇都有他的感言。终于他索要了我的QQ号码,通过验证后,他发过来的第一句话是:我叫阳光,是可以照散你所有的阴霾的。
这样简朴的一句话,让我从心底莫名奇妙地升起一种感动。也许因为他也是来自“大侠”所在的那个南方城市的缘故,我和他的话格外多。他是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全国各地到处跑,他说他有一日会来武汉看我。
2002年的平安夜,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他在我的宿舍楼下。我说不相信。他呵呵地笑着说,那你就往窗外看吧。我探头一看,雪花纷扬中,楼下真的站着一个人。我冲了下去,站在他面前的那一瞬间,我眼眶湿湿的,觉得自己好幸福。雪依然在下,我和他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又一圈不停地走,大家都沉默着,但心是相通的。偷偷瞥了他一眼,我看到了他脸上和我相同的微笑。
那个晚上,我没有回宿舍,而是和他去了他住的酒店。第二天早上醒来,他问我后不懊悔。我没有回答,但我清楚,我是不会懊悔的。
我常常逃课陪他去采风。凤凰、阳朔、婺源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我总是像一个小女人一样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很新鲜,就是疯狂地痴迷于他拍摄时的那种专注的神情。现在想来,我对“阳光”的感情,应该是崇拜的成分多于爱的成分。
在一路的日子快乐却长久,和他没有未来,只有不了了之。他需要的是不断更换新鲜的血液,无法忍受一成不变。幸亏这时,我已经可以拥有一种超脱同龄人的成熟来面对这个结果了,心里痛是痛过,但还不至于走不出来。
玩游戏熟悉了老王
老王是我在联众玩“拖拉机”的时候熟悉的,我们总是配合默契地赢了不少分,逐步话也多了起来。之后他说,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我暗暗地笑了,你是老总,我依然比尔·盖茨呢。他说,你是不是不相信?你不是在找工作吗?到我公司来吧。
半信半疑地,我按着老王留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公司。就这样,在我的同学还在四处投简历时,我已经顺利工作了。
刚开始,职场中的许多法则我都不懂,幸好有老王的指点,我很快就随心所欲了。陪老王外出应酬的次数越来越多,也帮助他减缓了许多生意上顺手的问题。我从老王的眼光中看到了赞许,另外还闪烁着一些其他的东西。
我住进了他的房子。老王比我大15岁,在生活中总是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我,和他在一路,有一种被人疼惜的感觉,仿佛什么都不需要我自己去考虑。好久没有了这种感觉,一会儿,好温暖。
终于有一日,貌似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老王的妻子带着3岁的闺女(daughter)从湖南老家过来看他,他慌镇静张地把我送进了宾馆,走的时候只留下了一沓钱,他说,那是给我的住宿费和生活费,并一再叮嘱我这些天不要给他打电话。一连七天,我一个人住在宾馆,每日对着电视发呆,老王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这才发现,我现在的生活,除了老王,就是工作,连起码的朋友都没有。
老王送走妻子闺女再来找我时,我已经从宾馆搬走了,而且废弃了原来的手机号。
合租者又是网友
我只好暂时和大学同学挤住在一路。重新找了个工作,钱比以前少,却比以前忙了许多。
那个同学不久后交了男友,我成为超级电灯泡,租房成为当务之急。那晚,我在网上四处搜索租房信息,不是地段太偏,就是价格太贵。正好,一个叫“寂寂无声”的网友在QQ上和我打招呼,我便向他抱怨。他问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合租?我一愣,因为我此前压根没想到和异性合租,况且,他依然个网友,虽然在网上聊得很熟,毕竟生活中从未见过面。他感觉到了我的犹豫,说道,可以先验明正身嘛,你觉得行,就合租,不行,也没有什么。
第二天,我见到了“寂寂无声”,一个很斯文的男人,有正当工作,人也很干净。于是就租了下来。
刚开始住的时候有些拘谨。一次突然之间之间之间下起大雨,他先回的家,收衣服的时候也顺便收了我的衣服,干系就舒缓了起来。他属于居家型的男人,喜欢做饭,而且手艺不错,而我只会下面条。常常蹭他的饭吃,心里有些不美意思,我便自动地帮他洗洗碗,收拾收拾房间。他邀请我合租,似乎并不是为了让我分担他的租房负担,那一半房租每次都是我硬塞到他手上,水电费他更是死活不要。
他生日的那天,请了许多他的朋友过来吃饭,作为室友,我自然也在邀请之列。他似乎很高兴,喝了许多酒,喝到最终,突然之间之间之间趴到桌上哭了起来。我们都愣愣的,然后,他抬起头,双眼直直地对我:“你知不知道,在网上时,我就喜欢上了你!”大家都说他喝醉了,可是,我分明看到了他眼中的清醒。
接下来的日子,我总是躲着他。我不想发生什么,又开始四处找房,想早点搬出去。那晚,我又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一开门,发现“寂寂无声”坐在客厅里,似乎一向在等我。我对他打了声招呼,想赶紧钻进自己的房间,却被他拦住。
他问我,你是不是想搬走?我犹豫了一下,依然点了摇头。他问,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我那天喝醉了说错了什么?我说,不是,是因为我对从网上开始的感情失去了信念,我希望从正常途径开始一段正常的感情。
最终,我依然搬走了。那天,他专门给我做了几个拿手菜,他只是看着我吃,自己基本上没动筷子,他看我的眼光充满了温情。那一刻,我差点刚强了——这一次,会不会是我错了呢?原来的我的确一错再错,但也许错的不是网络,而是我的判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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