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能量源情感故事
车祸后,我的双腿就没了,穿不了高跟鞋,也当不了“妖精”。琴盒里躺着云杉木小提琴的碎片,是爸爸买给我的。我砸了琴,云杉木的碎片飘落了一地,琴弦还连着两头。
妈妈默默地把碎片拾进琴盒说,不如在家教学生吧。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快递,竟是一把小提琴。红木的琴身稍一撩拨,就迫不及待流出音符;红木围成的共鸣箱,像音乐魔盒闪着熠熠的光,让我兴奋。我开始在家教琴。
“请问,这是望老师家吗?”这是在叫我,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局促地站在门口,“我叫李非鱼,想跟您学琴,听说您教琴教得很好。”
我问:“你以前学过吗?”
“学过,基本的乐理我懂。”
“那好吧,你家住得远吗?”我担心他哪天离开时,找的借口会是离家太远。
“不远,我就住在那儿。”他兴奋地指指对面的楼房。
李非鱼有天赋,小提琴在他手上弹来近乎完美,我教得很轻松,他领悟得很快,让我有成就感。他是我教过的最有天赋的也是惟一有天赋的学生。时间变得畅快起来,我们谈着、笑着,他说他周围的人和事,我嘴上表示不屑,心里却喜欢听他说这说那。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负担,不用顾虑他打量的目光,在他眼中,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变过,所以从容。我开始期待每个周日。
可是,他很久都没有来了。是病了吗?我决定去对面楼房看看。
“你找谁?”他家对门的阿姨问我。“我找李非鱼。”“听***说病情加重了,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我是他的小提琴老师。”
“这么年轻的老师?他自己就是小提琴老师啊,他得过好多奖呢。”
“啊!是吗?”我太意外了。
“真不知怎么感谢小鱼,送了琴,还去当学生。”从李非鱼的家里竟传出妈妈的声音!
“别这么说,这是小鱼的心愿。他从小就喜欢你们家梓儿,他在医院恰好看到梓儿发生了车祸,梓儿摔了琴,不然,就是逼着他,他也不会去的。小鱼现在脑癌没有办法治了,到了晚期!”大概是李妈妈的声音。
我懵了,是脑癌!李非鱼虚弱地躺着,癌细胞在他头上肆虐疯长。他怎么不告诉我?我强忍着自己不要哭,腿被锯掉那天我也没有哭啊。李非鱼你就是个大傻瓜!
我拼命地跑到医院,问李非鱼:“你还愿意当我的学生吗?”“怕是当不成了吧。”他眼里分明留着遗憾。“你不当我的学生,我就砸了你送的琴!”“别砸!那我就当,一辈子。”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躲到屋外,眼泪簌地往下掉。李非鱼终究没能躲过这个冬天。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用他送我的琴拉首曲子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这把琴成了我生命里的“能量源”,每当生活变幻时,它支撑着我坚强,为我续航。
第2篇、感受爱情感故事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很好奇爱到底是什么?
当我摔跤后,膝盖还留着血,回到家里,满怀伤心地等待妈妈的安慰。
可是等到的是妈妈的责备和一顿打。我那时一直不懂妈妈为什么那样狠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明白妈妈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在爱我。因为我从一出生,脚就带有残疾。经常会摔跤,妈妈责备我是在让我明白自己有一个不健康的身体,就更应该学会时时小心,不要受伤。
有一次,我和邻居孩子发生冲突,我的脸被抓伤了,爸爸回到家看到我的脸,好脾气的他竟然发火了,跑到邻居家教育了抓伤我的脸的那个孩子。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母对我的关爱。
现在,妈妈早已经去世了,爸爸也老了,我正在用他们爱我的方式来爱我的老爸。让我的爸爸在爱的关怀下安享晚年。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感受到来自各方各面对爱,但是当我们在享受别人给我们的爱的同时,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这多么难能可贵啊!
那么,我们应该为那些给我们爱的亲人,朋友什么呢?
就是在他们苦恼,困难,陷入困境时,我们伸出手去关爱他们,而不是漠不关心,视同陌路。知道吗?最伤害人的是什么?是亲人的背叛,朋友的远去!试问,再坚强的人也经不起这样的境地啊!
所以,我们应该尽自己之力,让别人感受到爱,比金钱更容易暖人心。
第3篇、生命的延续情感故事
林嫂是环卫所的招聘工人,她承包了平安大道长长的一条街。
林嫂看上去身体不是很好,脸色蜡黄,可她扫街很有劲,“刷、刷、刷。”一帚压一帚地朝前延伸。那年夏天,天气特别炎热,马路上的温度高达50多度,林嫂不幸晕倒在路上。路人都围了过来,有卖烧饼的、修锁的……有人拨了120。卖烧饼地抱着她上了车,说谢谢大家,后来大家才知道,街头那个卖烧饼的是她男人。
从医院出来后,林嫂依然在扫着这条街,不同的是,大家发现她的行动越来越笨拙了,细心的人发现,她怀孕了。有时,大家常发现她男人会帮她去扫。
于是,有人就说:“你爱人这样的身体,怎么能让她怀孕?”
林嫂听了这话就说:“我自己要的。”
那人不解地问:“你不要命啦?”
林嫂笑了笑说:“要,命对我们这种人来说太重要了!因为我们什么也没有,只有命。”
不久,街头不见了林嫂,大家估计她生产去了,可后来很长时间都不见她扫街了。几年后,大家见卖烧饼的男人旁边多了一个小故事家》2004年第4期首篇)
第4篇、要求住院的老太太情感故事
俗话说:“一过二十三,神仙都下班”。这不,离春节还有好几天呢,新华医院住院部的病号们就纷纷收拾好东西回家过年了,尤其是以人满为患而著称的外科病房此时更显得冷冷清清。
平时忙得手脚不得空的吴大夫猛一清闲下来,还真有些不习惯,喝茶水没味儿,看报纸没劲儿,在住院部急诊室里东磨磨西转转 ,不知干啥才好。
正当吴大夫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时候,一位交通民警和一个戴摩托车头盔的小青年搀扶着一位老太太来到了急诊室,那小青年一进门就哭丧着脸说:“大夫,您给这位大娘瞧瞧,看伤着哪儿啦……”
吴大夫平时最看不惯那些开车肇事的楞小子,一边拿起处方单,一边冷冷地问:“说说吧,你怎么撞的人?”
那小青年叫起屈来:“天地良心,这可一点也不怪我!我在路上正开得好好的,她突然横过马路,要不是我车刹的快,非出事不可,大娘,您说是不是这回事?民警同志,您可是亲眼看到的……”
小青年还想继续往下表白,却被民警止住了:“先给大娘看病要紧,这医院是你评理的地方吗?”
吴大夫根据他们的叙述,仔细为老太太做了全面检查,结果是:既无内伤又无外伤,一切正常!
交通民警松了一口气,对老太太善意地批评道:“大娘,这次没出事是万幸,您老今后走道可要当心,大过年的。”
民警说完话转身又去值勤了,一直没有吭声的老太太忽然一把扯住吴大夫的手恳求说:“大夫,您让我住院吧!”
吴大夫闻听一怔,还没来及答话,旁边的小青年可急了:“大娘,我又没招着您,您住得这是哪门子院哪?您想讹钱就说一声;赔您点住院费是小事,可不能误了我的生意,我全凭过年这几天赚钱呐。”
“不,我不用你掏住院费,我有的是钱。”老太太说着从衣袋取出一叠厚厚的钞票:“大夫,这是住院费,够了吧?”
老太太这一反常举动,一时让吴大夫和小青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吴大夫望着老太太手中的钱,迟迟疑疑地问:“眼看就要过年了,您没病没灾的,花钱住院干什么?”“这您就甭管了,只要让我住上院,吃药打针我都不怕。”
小青年一旁“扑哧”一下乐了:“哟嗬!我这几年天南海北地做生意,见得稀罕事也够多的了,可从没听说还有花钱买罪受的,您这不是故意给儿女们添麻烦吗?”
“我就是故意给他们添麻烦!”小青年的一席话勾起了老太太的满腹心事,她忿忿地说:“我老太婆儿女双全,一个在广州当经理,一个在上海做主任,按说该是‘好命’了吧?可一年到头的不跟我照个面,平时他们总说自个工作忙,没时间来看我,这我都理解,可过年了,放假了,总该来瞧瞧我这个孤寡老婆子了吧?可他们倒好,这个说她‘生意忙’,那个又说他‘应酬多’。这不,一人给我寄来三千块钱让我过年花。你们想想:他们不来我一人冷冷清清地能花什么钱?刚才我在邮局取过钱正生气呢,差点又出了车祸,我想;还不如真叫车给撞了呢,我要是住了院,邻居们还不赶快给他们发电报叫回来看呀……”
说到这儿,老太太又恳求吴大夫说:“快过年了,您医院的床位又不紧张,就让我住院吧,再麻烦您给我们邻居打声招呼好吗?”
老太太话没讲完,那小青年“哇!”地一下哭出声来:“大娘,您甭再说了,快把您儿女的地址给我,我这就给他们发电报打电话去!然后我就去火车站买票,我也有整整两年没去瞧俺爹俺娘了呀……”
第5篇、你是谁的宝贝情感故事
隔壁新搬来一家人,带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真没见过那么难看的孩子,塌鼻子小眼睛不说,歪斜的嘴角永远搭拉着往下淌口水。有时在电梯里遇见了,礼貌地打声招呼,真的不愿多看一眼。只有小孩的妈妈,从来都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一会儿哦哦地逗逗,一会儿叭叭亲两口,眼睛里全是甜蜜,好像她怀里抱着的是个天使。 []
跟一个有着真正天使样小孩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朋友笑了,她说,再难看的孩子,也是妈妈的宝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可是,明白什么呢?难道总有一天我们必须以丑为美吗?
不多久我被安排去南京学习,到了那儿才发现女友的男友也在一个学习班,赶紧打电话汇报,她在电话里乐不可支,说好呀好呀。我奇怪有什么好的?她说你帮我把他盯紧些,课余你们肯定是夫子庙、秦淮河、莫愁湖地转悠了,可别让他瞎跑。哪天他要是找你们班的漂亮什么的,你可得当机立断给我盯住了。
听着她在电话里的种种担心,心里是大大的奇怪:她那男友,年纪偏大就不说了,个子也不高,薪水也平平,长得更平平,有什么必要紧张成这副模样?在我看来,女友嫁他,怎么都是下嫁了。
大概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屑,女友再三强调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以放松警惕,最后她来一句“他的好、他的魅力我知道”。我狐疑了半天反应不过来。
后来几天我常常留意女友的那个宝贝男友,和那个丑丑的小孩一样,实在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点的“宝贝”样。真叫人不懂呀。 []
认识现在的他时,隔壁家的小孩已经满地跑得欢了,还是难看。女友也嫁了,守着那个平平的宝贝男子,每次见到都是一脸幸福状。
他每天要在电话里问我的一日三餐,算计我睡眠的时间。有时烦不胜烦,我说,你不要管我吃什么睡多久好不好?他好脾气地笑笑,说我是需要监督的人,说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到老,而我活到老对他意义重大。平日和朋友活动,他总说怕。问他怕什么?他说老觉得谁见了我都会眼前一亮都会心动。我没有虚荣到不知道自己真的就是那种走在街上就看不见的人,他说他也知道自己这样想不太合适,但,他无法控制。所以,他出差时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他会为不能夜里来接我而焦急万分坐立不安,打电话给我身边的朋友,让她们一定要送我回家。女友在电话里故意逗他说,都是成年人了,这样紧张是不是太过了?
他怎么说?女友说,他说你光彩照人呀,黑夜里看你走路的姿态都美丽,请一定要陪伴你左右送你回家。
女友使劲笑:想想你,除了一张和舒淇一样大的嘴,哪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听他的口气,那我们今晚要搞辆装甲车来,送蒙娜丽莎回家。 []
我却半天没有出声。自知平凡如我,生命如秋虫,能被一个人当作手心里的宝,那应该是爱吧?终于明白,再丑的孩子,都是妈妈的宝贝;再平凡卑微的人,都是爱的宝贝。
等到老去的那一天,问问自己,谁曾经是我们的宝贝?我们又曾经是谁的宝贝?这一生,你是谁的宝贝?
第6篇、有些东西不会变情感故事
如果你只身在外地,忽然想到了一位朋友,一时心血来潮给他打电话,希望他能来此相聚。你多半只是说说而已,不成想变成了现实,不知你可否会有如此这般经历呢?我就有。
他是我的同窗,高三时,我俩邻铺。人的缘分有时很难说得清是从何时开始的,或许某天早晨,我发现被子上多了件大衣吧,似乎是突然之间,我们成为相知。那段时间,我俩常常在星空下坐在操场上,聊没有尽头的闲话,有时也会突发奇想,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曾记得,我俩坐在河滩的柿树林中,书本垫在屁股下,望着不远处流淌的沂河,似乎静止在河面的船舶,不时传来长短参差的汽笛声,几只小鸟在蓝天自由自在地飞着……沉默,长时间的沉默。双手抱头躺在绵软的沙地上,望着圆圆的柿叶掩映着青涩的柿子,忽而起身缘树而上,在树上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我落榜了。我去学校看他,他带我走遍学校的角角落落,让我感受到大学生活的激情与兴奋。那一个礼拜,我睡他的床,吃他的口粮,而今想来,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学生,生活费用有多少呢?因为我的到来,他不知要节衣缩食多少天。而后,我成了家,他来看我,我也没什么好招待,一碟花生米,一碟炒豆腐,一碟土豆丝,一碟老咸菜,再加上一瓶勾兑的劣质酒。这样的快乐时光,直到他毕业做了教师,我也外出打工才告一段落。而后,他弃教从政,做了官,而我们的情谊丝毫未变,他常常打电话给我,只要我回家,他总要邀我与他“把酒话桑麻”。
今年初秋,我在徐州办事,徐州一友人邀我去游楚王陵墓,一时之间,我突然想到了他,正好这天是星期五,于是,我便给他打了电话,问他礼拜六可否有空,如有,来徐州一趟。电话里,他答应尽量安排。其实,我也不过只是这么一说,并没把此事当真。次日10点左右,我的手机响了,他说已到了徐州,问我现在何处。我那历经沧桑日渐坚硬的心,那一刻突然变得柔软了。都说沧海桑田,可我觉得世上有些东西不会变,那就是淳朴的友情。
第7篇、雪妻情感故事
洪班长带领的是一个十足的光棍班,从他到新兵清一色没有对象。偏偏健康的肌体里,那种上帝为他们设计的爱情机理甚是活跃。班长自入伍来哨所已整整5年,从未见过女人,甚至没有听过女人的声音。他手下的10个兵均是如此,只是他们对异性外表、声音的记忆要稍稍亲近一些。在这男人的世界里,大家总是口不设防,荤事艳语无所忌讳,女人是他们嘴边的一种艳丽的装饰和心中的渴望与寄托。
一日,空中的雪花总算疲惫地歇去。班长走到室外,心情爽朗,突发奇想,准备用雪堆一个女人。许多女性形象便在他脑里活生生地晃动,个个表情生动,令他十分激动,双手就开始行动。他是呼吸大山的豪气长大的,家乡那些熟悉的山妹子朴实的爱情,像地里的庄稼似地饱满诱人,以古老的成熟方式被山里的汉子们传统地收割。招兵时,在100个竞争者中,他被红花、鞭炮轰轰烈烈地送到了西藏,而剩下的99个汉子却渐渐地被红花、鞭炮热热闹闹地送入了洞房。他只能用一堆冷冰冰的雪造一个偶像。
当然是先从双脚堆起,他柔柔的目光看着两条女性的腿在自己的手里“咔嚓咔嚓”地长高,由下往上已缓缓地长到了胸脯部位。对胸脯高度的设计他显得经验不足和主意难定。是刻画一对丰乳还是削它一个“一马平川”?最后出于对曲线美的考虑,他决定逼真再现。这么关键的部位塑造,材料的选择自然要慎重而又考究。他将手插入积雪的中层,抓出洁净的没有污染的雪,细细地捏两个碗状的雪坨儿。从雪的色泽和触感他都感到与那真物有某些相似,尽管他有足够的理智压制一切脏欲邪念,可毕竟造的是女人身上一个神秘的部件,很令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叫他怦然心动,仿佛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他把雪坨往雪身子上安装的时候,脸颊羞红起来,双眼一闭,“叭叭”两下左右手同时将两个馒头似的东西贴将上去。他的双手有触电的感觉。
慢慢地他从眼缝里漏出窄窄的光,一瞧,见两个乳房一高一低,一大一小,很印象,很现代。经过一些修补和处理,才让那酥胸呈现穿上衣服的那种高耸而含蓄的美。接下来的美人肩、细脖、粉面、披肩发造得很迅速。转眼完成。剩下的工夫是他退后了几步,远观近瞧,作一番唐诗宋词般的欣赏。
他冲屋里一吆喝:“弟兄们,哨所来客人了!”5个月的封山期才过去一半呢,进出不能,哪会有什么客人大驾光临?兵们都以为班长想见外面的人想疯了才说出的疯话。班长又喊了一遍,兵们半信半疑地蜂拥而出,一看,甚是惊奇,大加赞赏。小刘说:“洪班长给大伙儿送来个维纳斯,现在我们这个雄性世界阴阳完整。”大李说:“真是天女下凡呢!她是第一个来到哨所的姑娘。”
班长在家作过泥瓦匠,手艺与雕塑近亲,雪姑娘塑得还真有几分耐看,但也明显不那么专业,倒像个长得朴实,穿得臃肿(因为此处高寒,可以理解为班长御寒的考虑),带几分傻气的村姑。
班长得意而严肃地说:“大家听着,哨所今儿有一位姑娘,以后你们的嘴巴放干净点,那些脏话粗话收敛点,要讲究男女有别!”
经过一夜酷寒的加固,雪姑娘冻成了一尊冰清玉洁的冰雕。班长又用小刀对她的五官和其它部分进行了精加工,作品多了几分生动、俏丽。雪姑娘从此忠实地亭亭玉立于兵舍前,深情地注视着大家。
雪姑娘的到来,给寂寞的哨所增添了欢乐,也带来了层层波澜,多了些“男女诉说不清”的事情。
一天,全班外出巡锣,只剩小刘留守做饭。他看看天色还早,便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起来。他久久望着雪姑娘情思飞扬,眼前幻出一位长期叫他患单相思的姑娘。当兵后,他给她写过好多求爱信,无一回音。此刻,不知是出于爱还是报复,他心里升腾起强烈的占有欲,禁不住搂住雪姑娘柔抚,狂吻……
雪姑娘的脸上因他嘴唇的停留和鼻息的热度,高高的翘鼻已秃,透明的大眼已暗,性感的双唇整个被融化。最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她的胸脯还留下了乌黑的指纹。班长一行巡逻归来,发现纯贞的雪姑娘受了糟蹋,众人怒火升腾,班长冲他一顿臭骂,大伙儿对他好一通批评。全体通过以“猥亵罪”对他实行多做两天饭的惩处。
事后,班长用小刀将“流氓犯”给雪姑娘留下的创伤做精细的医治手术,重新恢复她的妩媚,雪姑娘风韵再现。
时间一天天过去,雪姑娘忠贞不渝地立在哨所门前,其可爱可敬远远胜过那些一听雪哨就不屑一顾的女人们十倍百倍,更值得这些顶天立地的汉子们投入情感。每遇雪降、风袭,班长总要为雪姑娘进行形体美容,使她永葆青春丽质,光鲜,动人。
而就在即将开山之时,在全班战友的主持和“证婚”下,班长与雪姑娘举行了悲壮的感天动地的“婚礼”。
那是一个雪猛风疾的日子。班长带着小刘巡视喜马拉雅山南麓的025号界碑,发现此处刚刚发生了雪崩,呈现在他俩眼前的是冰石纵横,雪霰升空,雪崩将丰满的山体削下了大大的一块,散乱地泻下凹地,星星点点的碎石仍断断续续地往谷底滚。“界碑呢?界碑哪去了?”班长万般惊愕。此刻,那块花岗石的国界标志,已被埋在冰石雪土中。班长和小刘焦急地挥动军用小铁锹挖找界碑。许久许久,班长的铁锹碰到一个硬体,界碑露出了一角。他欣喜万状,扔掉铁锹准备用手去搬,可铁锹怎么也抛不掉了,零下30多度的严寒,将他的手万能胶似地与铁锹把子牢牢冻在了一起。小刘见状,解开衣服,露出干瘦、发黄的肚皮,把班长的手连同铁锹把子牢牢地搂进怀里。一股猛烈的寒气冲膛而入,冷得小刘牙齿像发报机一样“嗒嗒”作响,暖了半小时才使他与木把子分离。他的手重又活过来。
两人时而用锹铲土,时而用手抠泥,界碑逐渐露出身子。他们的双手被尖石利冰划得皮开肉绽。班长被戳掉了5个指甲,手都变了形。他俩将界碑扶正,从土坑抬出来,准备让它复归原位,重新肩负神圣的使命。碑上了土坑,突然又倒了下去,声音很小但很有力量,班长的手缩慢了一点,右手五指被齐刷刷地砸断。他看着光秃秃的右手掌,喃喃道“我的手怎么了?十指连心,我却连一点痛都没有!”原来,他的手指早已冻死,像5根冰冻的胡萝卜般没有知觉并且带着脆性,殷红的断面,血都滴不下来。
界碑总算在原位上安顿好,笔挺、神圣、庄严。班长秃秃的右手伸向界碑上那遒劲的凹陷的大字:中国025,用残留的断指钳入笔划槽儿时,像蜡笔一样一遍遍逐出雪尘和泥土,肉末和凝滞的血从笔划里透出腥味儿,直涂得“中国025”几个大字鲜红耀眼。
这时,山上又一次塌方,乱石汹涌下来,班长眼明手快,奋力将小刘推出老远,而乱石却“哗哗啦啦”向他疯狂地砸去……
全班战友的泪水最集中、最大流量地倾泻出来,泡化了这个冰冷的日子。小刘哭得死去活来。好久,他啜泣着说:“班长走了,他临终时给我说他到西藏当兵不后悔,没啥遗憾。可我觉得他这辈子没碰过女人,连恋爱都没谈过。我们不能让他光棍一条地走。雪季马上就要过去了,雪姑娘不久会被夏天融化,她凝结了班长的爱心和感情。我们作媒,把雪姑娘‘嫁’给班长吧,让她永远陪伴孤独的班长,将坟墓变成他们的洞房吧……”
面临现实,这无疑是一桩悲怆浪漫的良缘,全体战友含泪点头。
葬礼用“婚礼”方式进行,悲伤和喜气交织一起。大家用菜刀和铁锹把冻得牢实的雪姑娘从脚部与地切开,让她和班长同躺一穴。“新娘”头盖婚纱,颈上挂着小刘用子弹壳做成的项链,温馨而甜蜜地紧偎“新郎”。班长一身崭新的军装,双手在大家的调动下,亲密地搂住他的雪“妻”。
大家表情肃穆、凝重、酸楚。小刘哭喊道:“大家笑啊,这是班长大喜的日子,我们不能哭,我们要为班长高兴啊!”他的声音颤抖,蕴含了大量的悲伤和哀思。大李哽咽着说“我,我们是为班长高兴得……流泪呀……”
全班人在哭中强作笑颜,在笑颜里释放豪哭,在哭嚎中夹杂一句句喜庆而沉痛的祝辞:
祝班长新婚快乐!
祝你们永远幸福、甜蜜!
祝你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8篇、父亲的金婚情感故事
11月17日那天,父亲像往常一样从睡梦中醒来。
这一天,父亲梦见下雨了,他站在屋檐下看雨从瓦上滴下来――滴嗒、滴嗒……一滴、两滴,滴到第三滴的时候,父亲醒了。他听见屋外真的下了雨,雨在窗外滴着,就像梦中一样:滴嗒、滴嗒……已经是深秋了,这场雨过后就是冬天了……
父亲轻轻地揭开被子,披上外衣。母亲蜷着身子睡在床里面,她的身子看起来是那样小。母亲本来是个小个子,她越来越老,个子也越来越小了,七十岁的母亲睡在床上,看起来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父亲不敢惊动睡在床里面的母亲。父亲磨了一辈子的豆腐,每天早起已成了习惯,但母亲却是最不愿早起的,早上的睡眠是她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光。小的时候,我们常常在清晨听见母亲斥责父亲的声音――那是因为父亲早起磨豆腐打扰了她幸福的睡眠。但父亲从无怨言,还养成了蹑手蹑脚的习惯。他每天早上的工作不光是磨豆腐了,他还有另一项神圣的责任――维护母亲幸福的睡眠。在磨豆腐的间隙,父亲常常会忍不住去看看熟睡中的母亲。蜷在床角的母亲是那样娇小,让父亲心中溢满了怜爱。
小磨子欢快地转动,黄豆的乳汁流了出来,父亲陶醉了。他想起母亲年轻时的样子,那时母亲的皮肤就像这豆汁一样鲜嫩。我们的外祖父是个地主,那一年被枪毙了,外祖母也上吊死了。母亲像一片秋天的落叶,瑟瑟发抖着。一天夜里,村里的几个年轻人冲进母亲的住处,他们说地主坏了那么多良家妇女,他们也要坏了地主的女儿。就在他们正要施暴行的时候,父亲出现了。父亲像一座铁塔,在母亲住着的那个牛棚里直不起腰来。他居高临下地盯着那几个家伙,喝道:“你们要干什么?”那几个家伙说:“她是地主的女儿。”父亲说:“地主的女儿怎么了?”他们说:“地主坏咱们的女人,我们就坏他的女儿!”父亲说道理说不过他们,心里一急,说道:“她是地主的女儿,可……可她是我的女人!”于是母亲就住进了父亲的屋里。
我们老家是一个很闭塞的地方,人们的阶级觉悟并不是很高。地主的女儿终于被长工霸占了,这也让他们找到了一点平衡。所以他们决定放我母亲一马,但他们给父亲加了一顶“认贼作父”的帽子,拉着我父亲去开批斗会,去打马游街。只要他们不动我母亲,我父亲就任他们折腾,心里怀着对乡亲们的歉疚和怜悯。那是父亲最甜蜜的日子,因为批斗和游行完了以后,他就可以回家为母亲磨豆腐了!
父亲转动小手磨,就像转动着一部手动放影机,我们一家的生活情景就在他的这部手动放影机里放影。谁能想象得到,母亲那么娇小一个女人,给他生了八个孩子!五个男孩,都像他一样,那样高大、健壮!三个女儿,都像她一样,漂亮、姣小得让人怜爱!
父亲舍不得母亲为他做饭,自己一个人里里外外地忙着。天不亮就蹑手蹑脚地起床磨豆腐,他想着母亲睡得那么香甜,就想放下手中的小磨去看看她的样子;他洗我们的尿片时,想起我们像一群小猪睡在母亲的周围,就会咧嘴笑上好几回;他用一床大被子,把我们和母亲裹在一起,端来豆腐汁喂我们,母亲责怪豆腐汁太烫,母亲的责怪像是一种奖赏,让他开心地笑了……
我们慢慢长大了,离开了他们,我们都很忙,甚至还忘记了他们。母亲有时会对父亲说:“你说小八现在在干什么呢?他会不会想我呀。”每当这时候,父亲总是搓着手说:“要不你到孩子们那儿去转转?”母亲说:“我想孩子们,可我离不开你呀!”于是,父亲想到一个好办法:他买回来八只小猪,给它们起了我们的名字。母亲乐坏啦。她用我们的名字叫着那几只猪,给它们喂豆腐吃,给它们洗澡,晚上让它们睡在自己的床前。到了年底,猪们都长大了,怎么办呢?犹豫了好多天,最后,父亲决定把它们都卖掉。为这事母亲把父亲骂了好几天,她说父亲没有良心,把自己的儿女卖了。其实,卖猪的时候,父亲也偷偷流了泪。
父亲把豆浆放进锅里熬的时候,又想起了那几只猪,是呀,猪卖了,可他的儿女还在,他和他的老伴还在一起呢,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父亲端着熬好的豆浆到母亲的床前。
“仙儿,”他喊,“仙儿,该起床吃豆浆了。”母亲没有动。
“仙儿。”他用手去推,“仙儿、仙儿、仙儿……”母亲还是没有动,父亲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母亲的身子已经冷了……
父亲不知道,那天是他们的金婚。
第9篇、一转身已万水千山情感故事
苏生的走,让一切就此落幕。就像是看一场电影,屏幕上打出“END”,观众纷纷起身离开。而她,不肯走。执意不肯走。一个人留下来,从头看起。
回忆,就是这样的吧。
1她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但她喜欢探究那些美丽东西的来处。所以,16岁那一年暑假,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美术学习班。那一年,是1986年。
她与他就是那一年相识的。他是班里绘画最好的。那时的他已经工作,在一家提花设计厂做图案设计。那一年,他24岁。
她是班里最小的,也是最爱提各种问题的那一个,教绘画的老先生觉得她的问题实在太简单,就指派得意门生他坐在她的身边,回答她那些刁钻幼稚的提问。她早已知他叫苏生,早已知他是绘画最好的,但她还是本着少女的骄傲说:“我叫杨梅,你呢?”
从此,他受尽她的恶作剧。不是一个转身后,画得好好的画变了样,就是刚刚画好的画不知怎么就署上了她的名字。她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他总是笑着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
也许他心里明白,她还是懂事的吧。画具买来都很贵的,她常在不经意间就带来双份,然后给了他。她知道他穷,家里瘫痪的父亲和读书的弟妹都靠他一个人。
美术班她一学就是两年。高考落榜那天,她心里不是很烦闷,意料中的事情,她一向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她还是按着他的嘱咐打电话到他的单位。她说:“都因为你,叫我坚持学画画,现在好了,我落榜了。”他愣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供你重读。”
掷地有声的那种承诺。
她轻轻挂了电话。家里的环境同时供10个她重读都有余。而他,她太了解了。老先生曾私下告诉她,以他的能力,早就可以不必再来学习的,他却宁愿每天不吃午餐也要省下学习的钱。若他再供她读书,他又要省下什么?
不用他说出来的,但她懂,他之所以一直读美术班,不过是想与她在一起。
18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2她是懂得他的,但当老先生代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生气了。她嘟着嘴说:“我刚刚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我怎么能这样做呢?”老先生很有耐心,只让她记住一点:人生的机缘稍纵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相信的是,那个为了她宁愿不吃午餐的男子,可以等她一辈子。
得知她拒绝,他还是一副好脾气,他说:“你现在还小,我不想吓到你。我只是想告诉你,等你长大后,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能记得我,能把我放在你的条件之中进行选择。”他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是点头的,点头的时候,心里恨他太为她着想。她不是不想同意的,但她要有足够的尊严。
她拒绝,只是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
一时找不到工作,她就呆在家里。每天她只做一件事,把买来的一大堆素描纸一张张分开,而后在上面细细刷上清油,拿到太阳下去晒。再然后,用纱布过滤从附近工地要来的粗沙,把细沙均匀地撒在上过清油的纸上。最后的工程就是把这些成品油画纸送到他那里。她说:“我闲嘛,这样很好玩。”
他只是看着她笑。很幸福很踏实也很坦诚的那种。
他们是彼此懂得的。
那是1988年夏。
3她最终凭着一手绘画本领被一家单位的团委招去,且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因了工作原因,她开始四处出差。他的信总是四平八稳地等在她出差归来的日子。同一座城市,他们见个面不是很难的,但他一直坚持着他说过的话,让她看到更多的天空,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青春。他或是太疼爱她了吧,他总希望她得到的是她想要的。
当她因为工作太忙,因为世界一下子在眼前变大,因为身边的人一下多了起来,而压了两封信没有给他回时,他的信就不再来了。等她惊觉再写信过去,才知他已换了工作。消息就是这样断的。
4她来不及伤心。身边的男子围得太多,打发他们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慢慢地就成了她记忆中的哥哥。
1992年,她跟朋友去跳舞,玩得正欢的时候,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抬头,大叫:“苏生。”他走过来:“你还没忘记我的名字。”
他还是那个样子。而她,已出落得美丽异常。
他再次留下了她的地址。
见到他,她只是兴奋,久别之后与亲人重逢的那种兴奋。她的身边依然是那么多优秀的男子。这是一个让她发愁的问题,她没想过让他再来凑这个热闹。
他写信来,还是那么的有分寸,不多问也不多说,倒是常有一些让她爱不释手的画夹在信中。他知道,她就是扔掉他写的信,也不会丢掉那些画。
而这一次的联系,并没有坚持多久,她被调到外市任重职。为她辞行的人很多,那段日子时间总是不够用。等她到了新的城市,熟悉了工作与环境,才想起来,他的地址,她忘了带了。
纵使带了又如何?四年不曾相见,她正值青春,而他,已经老了。她才22岁,他,已经30岁了。
5常常以为生命中的人或事,就是这样消失的。然而,她与他却不是。
1996年6月,她回到家乡。她已是一个月大孩子的母亲。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她坐人力车去医院。途中,车突然就坏了,她只好下车,却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人很眼熟,想都没想,她脱口而出:“苏生。”
正是苏生。时值流行在玻璃上作画,苏生与朋友合开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刚刚开张一个月。
苏生不顾同伴提醒客户正等着他,坚持陪她去了医院,又把她送回家。苏生对她说:“你的女儿真美,像你呢。”
她沉浸在做母亲的喜悦之中,连谢都没有对苏生说一句。
苏生偶尔会约她喝茶,偶尔也会打电话问候她的近况。她絮絮叨叨地向他说着女儿成长的每一个细节。苏生只是听。像10年前听她提问题那样,耐心地听。
1997年,苏生没有任何原因,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时候,给她的女儿画了一幅素描。她不同意他放弃经营得好好的公司,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她说:“你的家人怎么办?你妻子怎么办?”
直到这时,她才知,11年来,他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挽留的话,她再说不出口。
再次回来,相隔不到一年,他开着自己的凌志车,人也分外年轻。他在大连已经发展得很好了。
她终于说出让他娶妻生子的事情。他说:“婚姻就是一辆车,上晚一次,不怕上晚第二次。”
她再不敢开口。
6他不常打电话给她,但每两个月,有事没事,他总会开着车回来看看她。每次相见的时间都不长,但给她的感觉很舒服,近30岁的女人了,有这样懂得尊重她的异性朋友,不是不难得的。
但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那是1998年底。
当他打电话来,告诉她新的手机号,她没有记。时值下岗风起,她和丈夫虽然可保住工作,但薪水已不再风光。她调到别的工作岗位,换了另外的城市,她没有告诉他。
1999年夏,他还是打听到她的去处,打电话给她,说他出差在她的邻市,很快就过来看她。听着电话那端他清晰的“喂”,她恍如隔世般。
7又是三年。
2002年5月,长假,他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出了一点车祸,正在医院。等一出院,他就来看她。她问:“严重吗?我去看你?你住哪家医院?”她听得到他在电话那端的笑声:“不用,没什么事。我妹妹在我这儿,有人照顾我。”她放下心,嘱咐他好好看病。
第三天,有陌生女人来找她,女人说:“我是苏生的妹妹。我哥哥在给你打电话的当晚就走了。这是他留给你的东西。”是记载他们相识这16年来的5本日记,和一条珍珠项链。
她才知道因为她为人母的幸福,他才远离这个城市去了大连。才知道,珍珠项链是他在最流行珍珠的那一年在香港买给她的,却一直没有勇气送。才知道,就因为她一直告诉他,她过得很好,他才一直对她没有别的要求。
她希望他得到幸福,他又何曾不是。
眼泪是第二天才流下来的。
她记得很清楚,从始至终,他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她也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第10篇、这个玩笑开惨了情感故事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11篇、那群读大学的保安们情感故事
他们在清华、北大学英语、读大学、考文凭,实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名言。
“我本来没什么口才。
只是个农民”
20岁的杨昌友是清华大学图书馆的保安。他读英语的地方是图书馆监控室。每天从晚上10点半到早晨7点。他和同事兼室友刘晓康交替接班,一个人读书学习,另一个人就盯着32块小屏幕监控器。
为了读书,他们宁愿天天值夜班,杨昌友和刘晓康盘算着:再熬两年,考个文凭,将来就能回老家托人安排个工作或是考个公务员。
事实上,读书的保安早已不止在清华、北大,还有其他大学。读书的阶层也不只是保安,还有餐厅厨师、服务员、宿舍管理员、后勤修水工……他们之中,名气最大的就是被清华学生称为“馒头神”的张立勇。2001年,这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清华十五食堂厨师因在满分670分的英语托福考试中获得了630分而名噪一时。
十多年前,张立勇去清华北侧的生活区上班,每天清晨与上课的大学生擦肩而过。“我们年龄相仿,为什么他们能上学。我就只能捡煤球、蒸馒头?”张立勇如今回忆起来,内心还有几分酸楚。直到学了英语,他才没觉得那么自卑,因为他们能学会的,他也能学会。
曾任职于北京奥委会、国庆60周年庆典组委会的张立勇,总是微低着头,态度很谦逊。“我本来没什么口才,都是这些年参加公共活动练出来的。”他说,“我只是个农民。”
“保安读大学”第一人张君成
“保安读大学”第一人是一个叫张君成的山西人。16年前,张君成穿着制服,戴着大檐帽,站在北大西门的岗亭里。请每一个进门的学生出示证件。今天。他则是西装革履站在操场上,俯视着几百名身穿制服的学生做广播体操。他现在是山西省长治市最大的一所民办中专常务副校长。
1995年6月初,张君成从山西长治老家来北京文安公司做保安,被分到北大的“景观门”——西门站岗。一天,7个老外要进北大,但拿不出证件。张君成不敢放行。事实上,他也不敢肯定对方是否懂得自己的意思。初中毕业的他只会说“Yes”和“No”。
双方自说自话,当然沟通失败。老外们转身离开,走了十几步后齐刷刷地回头,向张君成竖起大拇指。张君成还在“又惊又喜”,七根大拇指一下倒转了180度向着地面。他傻掉了。
当晚,张君成给家里打电话,打算辞职,被母亲骂了一顿。想了几天,他买来一本《英语三百句》,在岗位上开始读。
北大西门是两人交替值班,一人站在门口,称为站岗;一人坐在门卫室里,称为坐岗。张君成选择的是这段坐岗时间学习。
后来,一位英语系的教授发现了这个能用简单英语单词跟外国留学生对话的保安,帮他弄到一个英语强化班的听课证。1998年,他拿下了北大法律成人高考的专科文凭。之后返回长治老家发展的他,成为民办中专常务副校长,他同时又修完一个自考本科文凭。还兼职在长治学院讲授公关礼仪课程。
谈及过往,他最大的遗憾是:那7个老外,后来再也没出现过,没有机会礼貌地对他们说一声“Yourcredentials,Please”(请出示你的证件)。
餐厅服务员的“绿色梦想”
1986年出生于河北大名县的李海磊,2006年来到清华当餐厅服务员。他原本的目标是当一个清华校园里的楼长(宿舍管理员)——不仅有3000元左右的月收入,而且能提供较为充裕的读书时间。
李海磊是个不安分的人。2008年。他通过多方博弈。创建了“绿色梦想”,给自己和一干想读书的同仁们找了个免费补课的机会。后来,他发现:报考楼长已经要求本科学历,而自己拿到文凭要到2015年。“我要是再等到2015年,没准儿就得要求研究生学历了。”
借组织、经营“绿色梦想”的机会,李海磊跟清华的大学生们走得越来越近,光百年校庆时就一起拍了几个月电影。都是同龄人,沟通起来很容易。2010年末,他去一个89届清华人办的公司任职,不久前又跳到一家做远程教育的IT公司做副总,月薪过万。
高校里的人才资源太多了。有的是机会,这比死读书有用得多。李海磊说:“假如按部就班地读书、考文凭,我现在肯定还是一个餐厅服务员。”目前他的公司正在招人,学历要求最低是本科毕业。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我当年的同事,那些服务员、保安现在来找我,我肯定会给他们机会。”
文凭与命运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第12篇、袖口上的木槿花情感故事
一年,大学校园里的紫色木槿花开得格外灿烂。她的脸在一片余晖里,两朵嫣红。他在花树下问她:“你知道木槿花的花语吗?”她摇摇头。他说:“木槿花虽朝开暮落,但是它素面朝天,不恋繁华。它代表着坚贞、永恒和美丽。就像你一样。”她笑笑。他接着说:“木槿花开得这样盛大,多像一场爱情,倾其所有,毫无保留。”
初秋的时候,他和她恋爱了。学校处在小城郊区,他们常常偷空跑出去。她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两腿跷起来,粉色的裙子飞起来,像一只飞舞的蝶。
有一次,他不知从哪儿找来一辆摩托车,她小鹿似的跃上后座,紧紧搂着他的腰,飞在小城的大街小巷。那时候,天高云淡,风里有甜蜜的花香。
那一天,他把从生活费里挤出的钱一股脑掏出来,为她买了一件白色的上衣。白上衣丝绸一般光滑柔软,穿在身上,风一吹,飘飘欲仙。她舍不得穿,紧紧抱在怀里。他笑她傻。他把衣服夹在摩托车后座上。他想让她搂住他的腰,紧紧地。
到了学校,她把上衣抖出来,却发现袖口上竟然有一个小洞。他扯过来—看,懊恼地低下头——是被摩托车发热的排气筒烫的。她委屈得想哭。
第二天,他把白上衣塞到她手里,袖口上竟然多了一朵紫色的木槿花!原来,他跑遍了小城的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一家修补衣服的小店。用一朵花代替一个补丁,是小店的招牌。不过,他们从来没有绣过木槿花,在他的央求下,一朵紫色的木槿花就落到了洁白的袖口上。她满意地把衣服穿上,抬手之间,像有一朵紫色的木槿花在飞飞落落。
她想,一个男孩子,能有这样细密的心思,必定是温柔体贴的。毕业时,她义无反顾地跟随他来到他所在的一个偏僻的小城教书。在与家乡繁华的都市告别的时候,她头也没有回。
三年的时光,是花开花谢。她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有一天,她在埋头备课,他在灯下盯着她。他说:“我不再爱你了,我们离婚吧!”她笑笑,以为他在开玩笑。“别胡闹了,明天还要上课。”他垂下头,“是真的。”
她不知如何是好,眼前的他,陌生得好像她从来不认识,她盯着他,他不敢抬头,说是因为另一个女孩儿的介入。他重复了很多遍“对不起”。
这算什么呢?他像一个霸道的叛军,把她掳了来,扔到一个举目荒寒的地方,然后一个人绝情地离开。这个小城里,她只有他一个亲人。
他把房子、积蓄,连同所有的记忆,都留给了她,一个人净身而出。她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她把绣着紫色木槿花的白上衣拿出来,穿在身上,久久地发愣。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倾情演出的舞者,拼了一身的热情把自己跳老了,最后,剩下的,只是一双褪了色的红舞鞋,多么凄冷。就这样,一生就打发了?
她不想回父母家。她已经把青春赌在这里,现在赌输了,还怎么回头?爱情关上了门,生活的窗子,还敞开着。她重整旗鼓,开始在生活中奋力打拼。小城里,还有她的学生、朋友和同事,她不孤单,她要留下来。
十年以后,她成了小城里赫赫有名的人物。她靠自己出色的成绩,做了小城重点中学的校长,后来又做到教育局副局长的位置。她桃李满天下,生活充实而满足。她在他的小城里,扎下根来,为自己赢得了一道道光环,他却日益暗淡下去。她偶尔翻出压在箱底的那件白上衣,袖口上的木槿花,已经被流年洗褪了颜色。她拿起,心里有隐隐的疼;放下,心里又是淡淡的空。她不知道心里是不是还有恨。
她想,他是她人生的列车,载她驶入一个她要抵达的地方。她下车了,他径自去了。她到了属于自己的目的地,从此与他再无关联。那一站,是她要经历的。
第13篇、纪念一个孩子情感故事
我抵达城已是傍晚。第二天清晨,我往一所学校赶。我是来取经,城的教学自有独特的一套。可是,我穿过广场的时候,发现广场到处都是孩子,东一堆,西一伙,我以为今天要在广场举办一个儿童的大型活动。
可是,又不像。他们有的给鸽子喂食,有的放风筝,有的打陀螺(我小时候也玩过,称为打牛),有的摆家家,有的制陶器,有的画画,有的跳舞,好像相互之间不搭界,各玩各的,穿的服装也各式各样。我真的误以为城居民突然返老还童了,成了童子城。而且,广场附近的街巷,到处都可以看到小孩,甚至房子门口,还有小孩在玩玻璃弹子(我小时候一度着迷过这玩意儿)。
学生不去学校,就如同庄稼地里不长庄稼。我观察了好一阵子,孩子们都玩得投入、尽兴,似乎把上学的事儿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蹲到打玻璃弹子的三个小男孩旁边,我说:小朋友,你们咋不去上学?
—个小孩说:不用上学了。
我说:为啥不上学?
小孩说:玩呀。
我说:学校放假了?还不到暑假时间呀。
小孩说:到了玩耍的时间了。
我说:不上学,就是玩?
小孩说:就是玩。
我说:要玩多久才上学?
小孩说:半个月。
我说:谁规定的半个月?
小孩说:没谁规定。
我说:那为啥?
小孩:纪念—个同学。
我说:那个同学现在在哪儿?
小孩说:我也不知道。
我被晾在一边。
我终于找到一个大人。门前,仍是几个小孩在玩——制陶。小孩的手上脸上衣上,都黏着陶泥。大人可能是其中一个孩子的父亲,很无奈很羡慕的样子。
我说:讨口水喝。
他热情地沏了一杯茶,似乎生怕我立即走,还搬来椅子。一个被小孩排挤的成人。
我请教他为什么孩子都在玩耍?
他说:玩吧,玩吧,放松放松。
我说:到底为啥?
他说:纪念—个孩子。
我说:纪念一个孩子就都玩耍了,那个孩子一定是个贪玩的孩子。
他说:不是,那是个不会玩耍不会淘气的孩子。
我说:你认识那个孩子?
他说:不认识。
我说:那个孩子怎么发动起全城的孩子放开来玩耍呢?
他说:没有发动,没有。
我说:那个孩子现在在哪儿?
他叹一口气,说:去年,那孩子住了院,医生诊断不出他患了啥病,他在病床上躺了半个月,像一棵树苗缺水缺光一样眼见着枯萎了。半个月里,他什么也不说,最后那天,他的爸爸妈妈问他要啥,他说,我要玩耍。
我脱口说:他玩耍了吗?
他说:孩子命短。他的成绩,每门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稍微降一点,他会哭,他把所有的力气都掏在功课上了。孩子的爸爸妈妈很后悔。
我说:后来呢?
他说:后来,不知谁发起纪念那个孩子,每年这半个月,允许孩子们玩,痛痛快快地玩。
我想到,许多孩子并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一个不会玩的孩子换来了孩子们的玩。
第14篇、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感故事
一、
初遇岑玦的时候,是一个夜晚。灯光照在他脸上,一半明亮,一半阴暗。如同他给我的感觉。
第二天,特地在字典上查了他的名字。玦,念jue,第二声,现代汉语词典第746页。意思是:古时佩带的玉器,半环形,有缺口。
一个星期之后,他开门见山说要追我。但是,除了他的名字,我对他本人没有任何兴趣。他说:莫小狸,跟我在一起吧,我要娶你。
我承认我有一瞬间的心动,只为一个“娶”字,太诱惑了。可是嫁给自己没有感觉的人,是一种悲哀,我莫小狸身边花花草草无数,总不至于沦落到求嫁的地步吧?于是果断拒绝了。
他并没有死心,一次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由地有些心软,仔细端详起他来。突然发现,原来他和纪阳那么像。那年,纪阳和他现在一样年纪,喜欢安静地吸烟,眉头紧锁,不苟言笑,法令纹深刻地印在嘴角,隐忍而沧桑,香烟的雾气缭绕于指尖,纠缠成寂寞的曲线……
或许只是为着这么一份相似,我的态度软和了下来。开始和他一起吃吃饭,喝喝茶,散散步,不紧不慢地相处。日子久了,发觉他的大男子主义,也不是那么讨厌。虽然偶尔也会惹得我大动肝火,但他的包容和谅解,总让我失去了继续生气的理由。
三月中旬的时候,他说,我们一起去婺源吧!
那一瞬间的惊心动魄,我无法形容!万亩油菜花田,中国最美的乡村,小桥流水和朗朗书声弥漫的诗书水乡……所有美好的意境涌上心头,我知道,我心动了。只是,不知是为他,还是为那一片亮丽的油菜花海……
后来,因为工作上的一些原因,我们最终没有去成。
但是,我分明意识到我的心在动摇。
一种不明所以的惶恐充斥着我的神经!我是谁?莫小狸!所有男人全不放在眼里的莫小狸,无论老的少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美的丑的!可是,一块有缺口的玉,竟扼住了我的咽喉,让我呼吸都有了困难。不,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怎么可以!
我开始无理取闹,动不动就大发脾气,甚至大打出手,气极的时候还会摔东西,大吼大叫,情绪激动到近乎癫狂!我失去了从他手心挣脱的力量,只能用这种方式刺激他,等他主动放弃。
原以为,他看见这样的我就会知难而退,没想到他依然紧追不舍。无论我怎样歇斯底里,他到第二天依然可以没事人一样出现在我面前,还恬不知耻的对着我微笑!真正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在他死缠烂打的攻势下,我溃不成军……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热了,又凉了,叶子绿了,又黄了。像是逃避自己的内心,我一次次向他提出分手,可是他全当没听见。渐渐地,我已不能再坚定地拒绝他,更无法关闭心中那扇门。时间让我安宁下来,可以平静地面对自己,面对这段感情,面对他。
只是,当我开始全身心投入的时候,他对我却不再如从前那般殷勤了。他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而我却是患得患失,不知所措了。
我心里有种预感,我可能陷入了……
二、
莫桑说,小狸,你那么优秀,那个男人配不上你,他不值得你爱。
可是我似乎已经丧失了说“不”的勇气。
莫桑是我异父异母的哥哥,大我十五岁。他不知道,从我来到他家里的那天开始,我就喜欢他。我从来不叫他哥哥,尽管妈妈说了很多遍,我一直叫他莫桑。
其实,纪阳、岑玦,他们和莫桑很像,他们是同一种人。
我读大学的时候,莫桑和一个叫鲤书的南方女子结婚了,那时候,他已经34岁。他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但却亏欠另一个女人。他爱的女人叫洱彤,他亏欠的女人叫若宣。而鲤书,只是一个在恰当的时候,出现的一个恰当的人。他的事,我全都知道,只是他并不知道我知道而已。
我很喜欢听故事。因为我知道太多莫桑的故事。
爱上纪阳的时候,我曾整天缠着他,要听他和他以前那些女人的故事,后来遇见岑玦,我也是如此。我喜欢躺在他的臂弯,听他说起那些年代久远的过往。有他的怀念,有他的遗憾,有他的伤感,还有我的心痛。这种喜好,就像是中了罂粟花的毒,疼痛,却上瘾,我乐此不疲。
亦如爱情,明明知道它是毒酒,会蚕食我的五脏六腑,却还是一无反顾地含笑将它一饮而尽。
那天看到《牡丹亭》的题记,有一句话久久无法忘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不知不觉中,我已深陷……
三、
新年在大雪中到来,节日的喜庆,飘满了我们两人世界的每个角落。那天雪后初晴,岑玦在雪地里拥着我,说:小狸,和我结婚吧!
我调侃他:拿钻戒来,单膝跪地,求我!
他双手搁在我肩上,两眼定定地看着我:小狸,我是认真的。
我败下阵来。他总是这样深情,叫我如何拒绝?记不清他说了多少次了,只是这次,我再也没有之前说“不”的果决和勇敢。
我说,那好吧,你以后不要抛弃我。
他说小狸,你放心,那是不可能的。
当我把结婚的消息告诉家人的时候,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是满满的不置信,没有欣喜,没有祝福,有的只是怀疑和否定。我不在乎他们的态度,因为我相信自己的选择。
对不起,我只是通知你们一声。
声音小得似乎只有我自己才能听见。我知道我伤害了他们。可是没有办法,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心!
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妈妈气的发抖,继父一言不发,拉着妈妈的手,抚着她剧烈起伏的胸口。莫桑吸着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有大嫂,一贯地平静,看她的书,云淡风轻。
第二天,我便拿着户口本和岑玦去民政局登记了。其实,我也怕的,我怕自己会后悔,这段不被任何人看好和祝福的婚姻。
婚礼定在四月。因为家人的态度,我和岑玦说好一切从简,但我有一个要求:婚前去婺源旅行。他答应,陪我一起去。
转眼桃花就开了,娇嫩、艳丽地让人不敢逼视。婺源的油菜花,应该也是如火如荼的盛放吧?想想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和他相识不久,不曾想,现在我们已经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旅行的日子越来越近,不巧的是,临出发前一天,他公司有事,去不了。但我无法再等待,这一天,我盼了太久太久。只得同他约定,我一个人先行,在婺源等他。
四、
带着婚前的焦虑,和去往梦中圣地的激动,我出发了。火车哐当哐当响了一夜,我也彻夜未眠。下火车之后,在南昌转乘去婺源的汽车。一切安排妥当,我便坐在车窗边欣赏路旁的风景,说不出的兴奋。只是偶尔,身体里会窜出一股莫名的恐慌。
说真的,我有些矛盾,有些犹豫。我在想,到底该不该和他结婚?他爱我吗?他能忘记他以前的爱人吗?我爱他吗?我爱他什么?爱又是什么……
旅途是安静的,也给了我更多的时间,让我好好想想现在和未来。想到头疼,便停下来,用手机上网打发时间。
猛然看到一条微博:有首歌,仅听歌名已觉惊心——《再不相爱就老了》。想到了受制于俗世种种条框的众生,条件,次次战胜了真爱。安谧的等待,静逝的岁月,带走了最美的年华。此后遗恨。若注定要有一次爱的错失,情愿,那是在最美的时候。莫辜负如花盛开,因你不能确定,那些渐行渐远的时光里,会不会一直有他……
心动不已!
我想,我已经可以很坚定地和他步入围城了,不再犹豫,不再彷徨。并不是谁都有我这样的运气和勇敢的,世俗,终没能将我们打败。
这一世,我找到了我的挚爱!遇见了,心动了,也用心去爱了,没有遗憾。只是想起莫桑,想起纪阳,想起岑玦,想起他们的故事,我总觉心痛。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和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在一起呢?为什么?我想不通。就像想不通《士兵突击》里,史今成就了许三多之后,为什么要走一样。
想着这些事情,迷迷糊糊地,竟然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
五、
梦中,他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站在一片亮丽的油菜花海中,单膝跪地,将一枚金光闪烁的戒指递到我面前,说:小狸,嫁给我吧!
我看见自己穿着火红的婚纱站在他面前,发丝、头纱、裙裾在风中纠缠飞舞,摇曳生姿。火红的衣裳、碧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金黄的花海……还有眼前温润如玉的男子!我感觉幸福地快要死去了一样,真不敢相信!
看着他含笑的嘴角,动人的脸庞,想起那个曾经钢铁一般的大男人,如今也能为我化作绕指柔,这是一种怎样的爱意和承诺啊!
我愿意。
微笑着伸出手来,等待他将那枚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
岑玦!
突然,一声凄厉的叫喊从我身后冒出来。我吓的不轻,转身一看,一个身穿白色婚纱的女子站在我身后,泪流满面。她走过来将我一把推开,站到岑玦面前。
你忘了吗?你说过非我不娶的!你说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的!你说过我们还会再有一个孩子的……难道你都忘了吗?
她抓着岑玦的手,哭的伤心欲绝。
岑玦转头看看我,然后又看看她,突然,他握住她的手,将戒指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起身,离开,一气呵成。
他们十指相扣,阳光下,那枚闪烁的钻戒刺疼了我的眼。逐渐远去的身影中,只剩了她洁白的婚纱吹散在风里,如一只翩翩飞舞的蝶。
我愣在了那里,头脑一片空白……
忽然,身边的场景变成了教堂。两边坐着很多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岑玦和她站在神父面前,交换戒指,他们对视着微笑,笑的好幸福。
怎么会这样呢?不,我不相信!他要娶的人明明是我,他说过不会抛弃我的!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奔上前去。我要质问他,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为什么不要我了!
没有人过来拉我,大家都在欢笑、鼓掌、祝福。像是我根本都不存在一样。
忽然,我在人群中瞥见了莫桑,他依然用那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直看着我。
来不及问莫桑为什么在这里,我现在只想抓住岑玦,让他告诉我,这不是真的。我看见自己跑地很快,可是就要到岑玦面前的时候,地上忽然裂开了一道口,不,好像是楼梯,我摔了下去。
岑玦,救我!
我向他伸出双手,可是他依然站在那里对她微笑,像是没有看见我一样。而莫桑就站在楼梯口,看着我滚下去,眼神复杂而纠结。
六、
天旋地转,只觉得头好痛,腿也好痛。眼前是一片看不见底的黑暗,我很无助,很害怕,巨大的恐惧笼罩着我。我想呼喊,可是不知怎么,喉咙发不出一丁点儿声音,任我再怎么努力地想要叫出来,都无济于事。除了头痛、腿痛,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了,连心痛都忘了……
意识逐渐模糊起来,这是梦吗?如果这是梦,为什么我醒不过来?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当我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眼前有白色的光,很刺眼,像那个女人的白色婚纱一样亮。周围很吵,有脚步声,有说话声,有金属碰撞在一起的叮当声。我有些害怕,还是想叫喊,这一次,我听见喉咙里发出了嘶哑的声音。
我感觉有人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不对,这不像是梦,我得赶紧醒过来!费力地睁开双眼,我在白色的光影中,看到了莫桑的脸!
周围的一切,让我的心都跳慢了半拍,我居然躺在医院里!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灯,白色的点滴瓶,白色的床,还有床尾,我半截右腿上裹着的一层又一层白色的纱布!
莫桑坐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沉默地看着我。
我怎么了?
声音嘶哑而颤抖,把我自己都吓到了!
小狸,你出车祸了,你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翻了车,死了很多人。你很幸运,捡回一条命,只是,你的小腿……
他看了看我的右腿,没有再说话。
从他的表情,他的语气,他的眼神中,我找不出说谎的痕迹。
莫小狸,你残废了!
我是不是应该大哭一场?或是像从前一样,大发脾气,大吵大闹,要死要活?总该折腾一翻,才是我莫小狸的作风吧?
可是这一刻,心突然安静了。觉得很累,很累。什么也不愿想,什么也不愿做。
梦中的黑暗和恐惧,在眼前白色的光影中消散,在莫桑温暖的手掌中消散。不怕了,小狸,你不用再害怕了。至少,有他在,至少,你还活着。不是吗?
我看着莫桑,轻声问他:岑玦知道吗?
不知道。
嗯,不要让他知道。
我很平静。
七、
和岑玦离婚的时候,他眼睛里喷着火。我告诉他,我在婺源找到了一生的挚爱,我告诉他,我从来也没有爱过他。
他是个不需要解释的人,离开的绝决而干脆!我想,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吧?不过,他应该很快就会把我忘了……
莫桑说,小狸,不要考验爱情。
我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否则当初出事,我也不会瞒着他。我不确定,真的不确定,他一个那么追求完美的人,能不能接受我这个断了一条腿的废人。
我没有勇气去验证我们之间的爱情,更没有勇气去面对它未知的结果。索性放下,留一份美好给自己,他依然是那时的样子,恰如初见……
现在,我住在莫桑曾经住过的地方。那里有两个女人留下的痕迹。他真可爱,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里的茉莉花,是洱彤亲手种下的,那里的摇椅,是若宣曾经躺过的,这里有她们的气息,当然,也有他的气息。我住在这里,感觉和他们在一起,很安全,很满足。
闲来浇浇花,喝喝茶,看看书,听听歌,或是躺在摇椅上小眯一会儿,也挺好。窗外人来人往,常常会不知不觉坐在那里,一看几个小时,不知道,能不能看见谁。
总是在不经意间念起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我将继续书写着我的故事。关于莫桑,关于纪阳,关于岑玦,关于子颜,关于若宣,关于洱彤,关于鲤书,关于聆娅……
第15篇、谁是你那桃花女子情感故事
(一)
窗外的桃花又妖妖娆娆地开了,比去年还要妩媚。
前一晚还是零星小花,只一夜便开得千树万树的繁华。只是,这一夜的春风将喜了谁的眉梢,又断了谁的翅膀。怕是再无与陈思言相见的机会吧。
夏小桃不禁又攒了柳眉,暗了双眼。
(二)
2004年春,夏小桃初识陈思言,因了方可曼。彼时,山色正绿,桃花正盛。
是日,方可曼用一整套精装本的世界名著央求夏小桃做她一个月的书信助理,说是学些书香墨气。夏小桃没多想,便一口应了下来。方可曼知道她的软肋:只要看到好看的书便挪不动腿。
谁知却是为了陈思言。等到明白个中原由,早已收下方可曼的全套书籍,怎好反悔。
陈思言是方可曼与夏小桃的学长。只是她们入学时,他正好转入研究生院,所以未曾谋面。方可曼的表哥恰巧也是研究生院的,便从照片中识得了陈思言,一见钟情。
只是有了前面那些唐突表白女生的前车之鉴,加之方可曼又是个颇有心计的女子,万不会做那没有把握的事儿,来断了自己的退路。所以,兜兜转转地知道陈思言现在在一家电台做兼职DJ,便打算先以听众的身份与陈思言通信,再进一步攻破。而恰巧夏小桃又是中文系的才女,便有了先前的借兵之计。
夏小桃一直不明白,长得像方可曼这般曼妙的女子,只需言一句,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男子能不就范。隔壁班的李明亮只见了方可曼一面,便将追求了三年未果的夏小桃放在了一边。又何苦用鸿雁传书这种老土的方式?
方可曼只是笑,说,你不会明白的,这世上的男人分很多种,追求男人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你就好好帮我写你的信,事成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方可曼是何许人也,竟也会为这种事儿上了心,动了情。想到这里,夏小桃不禁抿了嘴笑起来。
(三)
闫皓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近半个钟头。
夏小桃趴在阳台上,无聊地看着斜靠在柳树下的身影。
床上的方可曼翻看着陈思言的回信,嘴角都快弯到了天上。
夏小桃趴累了,回到屋里,说方大小姐,你到底要让人家等到什么时候?方可曼把手中的信翻得哗哗响。说他愿意等就让他等好了,总有一天会等烦的。我只要能抓住陈思言的心,便是万事大吉了,哪管得了其他的闲杂人等。
闲杂人等?闫皓从什么时候沦落成闲杂人等了。想当初,还不是因方可曼的温柔一刀,那傻小子才误入情网,却不知是方可曼下的套。现在一句闲杂人等,就将闫皓推得干干净净。怕是那陈思言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方可曼自小就被人娇纵惯了,尤其在男生面前,方可曼可是由着性子来。她方可曼要是说苍蝇长了四条腿,那就只能是四条腿。所以,她不肯下楼,夏小桃也没有办法。只是,夏小桃开始犹豫了。还要不要再帮方可曼写下去?
(四)
每晚的9点30分,便是夏小桃和方可曼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方可曼是在捕获爱情,夏小桃却是在助纣为虐。
这是闫皓下的结论。不知闫皓那傻小子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方可曼在利用夏小桃追求陈思言,便也死了心。只是还一直对方可曼的有始无终耿耿于怀。
听着电波那端的声音,夏小桃想这该是一个理性、冷峻、自我的男人。可这样一个男人,却在电波那头谈王菲,谈红豆,谈棋子,谈那女子与生俱来的孤傲和拎不清的情感纠葛。
夏小桃想,陈思言或许只是个声音理性,表面和那些只识朱颜不闻内涵的普通男子不同,而内心却未必坚定吧。可这些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周末,夏小桃寻了王菲的新专辑。细细聆听,慢慢品琢。尔后,在宿舍走廊的阴暗灯光下写那些流年往事。关于王菲。关于阿修罗。关于新房客。关于笑忘书。关于寒武纪。关于彼岸花。
然后小心地署上方可曼的名字。方可曼便以夸张的姿态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大口。这种亲昵的举止是不得夏小桃欢喜的。原本生分的一对人,如若不是因为陈思言,又怎会一下子熟悉得像好姐妹。
看来,陈思言确是个人物。夏小桃的心里就那么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随着书信的日渐频繁,陈思言的言辞间便也似柳暗花明般开始显山露水。不再如当初,她谈张爱玲与胡兰成,陈思言便说倾城之恋,说沉香屑,说那有着贵族血统同样孤傲小资的女子。
陈思言开始在信中刻画他心中的女子。说能写出这般空灵文字的女子,定与常人不同。该是细细的柳眉,淡淡的朱唇,走路如莲,吞气出兰,一低眉一抬眼都是风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夏小桃兀自笑了开来。
陈思言也不过如此。
(五)
方可曼忽然像变了个人。整天整日地坐在镜子前,画细细的柳眉,抹淡淡的朱唇。丢掉以往所有色彩夸张的饰品,甩掉高跟鞋,像新出生的婴儿般在房间里练习走路,唇齿间全是风情。
一个男人而已。夏小桃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因了方可曼的大费周折?还是因了自己偶尔提及桃花,说希望做那如桃花般的女子,陈思言便说如果哪次不经意地相遇,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这样的言辞?
罢了罢了。到底是方可曼要的猎物。何苦庸人自扰。
可夏小桃随着陈思言那几句似有似无的暧昧字眼还是欣喜起来,转而凄然。陈思言口中的桃花女子应该是那明艳照人的方可曼啊,哪是如自己这般的平淡无奇,姿色平庸。心中不禁黯然。
一转眼,桃花便繁花似锦起来。风一吹,飘飘洒洒入眼皆风花。该来的事情还是来了。在桃花正盛,在夏小桃以方可曼的名义与陈思言通了半年信后,陈思言说要见她。那个他自以为是的她。
方可曼欢呼雀跃地要向夏小桃致敬。因为方可曼知道,只要一见面,这场游戏也就结束了。陈思言是逃不脱方可曼那张艳如桃花的脸的。
整整一封信里,陈思言只说我想见你,想见你。在离开电台之前,在这桃花正盛的季节。不用信物,不用约定,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他终于要走出薄薄的几页信纸,见那桃花树下的女子。自己?还是方可曼?
他说他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那个一直以来与他频传锦书的女子。他真的认得出吗?
(六)
阳春四月,人面桃花。
方可曼画了细细的柳眉,抹了淡淡的朱唇,着一身江南布衣的粉色罗裙,站在桃花树下轻轻浅浅地笑。
连夏小桃自己都以为,方可曼便是陈思言口中的女子,那有着与灵动文字相匹配的娇美容颜的女子。
阳光下,陈思言一步步逼近。夏小桃听到自己如鼓点般的怦怦心跳,仿佛要震穿整个胸膛。
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对她来说却是如此漫长,恍若几个世纪。夏小桃不知下一秒自己走进的将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有阳光狠狠地砸了下来。
明亮的阳光下,陈思言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认识你。
有那么一秒钟,夏小桃以为自己是那么的接近幸福,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可只一句,便碎掉了她所有的梦想。陈思言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你就是小曼在信中常提及的好友夏小桃吧?
夏小桃木然地点头,然后笑出了那整个春天最惆怅的笑容。在陈思言抓紧方可曼的双手叫她小曼的那一刹,夏小桃仿佛听到陈思言说:“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头上的桃花又纷纷扰扰地落了一地。
(七)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也该是个不错的结局。美人鱼与小王子的故事呵。
美人鱼为了获取爱情,舍弃了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做人的权利。结果,却做了别人的嫁衣裳。最后,沉入大海变成了泡沫。而小王子自始至终都不曾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善良的小美人鱼。
一个凄美却让人感动的故事。可这也只能是个故事。
两年后,在路上偶遇陈思言。是时,夏小桃已有了一份平淡却踏实的爱情,断了所有和方可曼的联系。
那日,陈思言认下了方可曼之后,方可曼便立即卸下了夏小桃御用信使的身份,说些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说出真相的贴己话。聪明如夏小桃,怎不知方可曼的心思。既然陈思言已离开电台,再不需鸿雁传书,加之当初陈思言眼里信里的企盼,当有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夏小桃便欣然前往了。
如若不是再次遇到陈思言,这出剧也早该落幕了。
陈思言还是那样有礼貌地笑,拉些不咸不谈的家常话。然后说起学校,说起方可曼,说起当初夏小桃的匆忙离去,说起有些事情在他心里一直悬而未决。其实,夏小桃一早就从旧日同学那里听说,陈思言和方可曼的婚姻出了问题。而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都不曾有过关系,现在更不会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两个人客气地道别,谁都没有做作地要互留电话说些常联系的蠢话。
只是,在转身时,陈思言的声音幽幽传来:“是你吗?真的是你吗?那信中与我共话桑麻的桃花女子?”
第16篇、绽放如花的谎言情感故事
做了多年的妇产科医生,我诊断过的病例不计其数,然而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那天早晨,我刚上班,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了进来,男人个子很高,眉宇间流露出一股气定神闲的表情;女人有些清瘦,脸上洋溢着一丝温暖而满足的幸福,两个人手挽着手,不时地窃窃私语,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从他们的衣着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看,就知道是一对受过教育的年轻人。
他们五年前结的婚,两年前开始计划着要个孩子,可不知为何却总也怀不上。我问了问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日常的生活规律,开了张单子让男人去做化验,同时给那女人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开了张B超单,并告诉他们明天来看结果。
第二天下午快到下班的时候,我正收拾着桌上的东西,那男人来了,他先是礼貌地道了歉,解释说因为接待客户来晚了。我请他坐下来,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坐到了椅子上,双手放在两腿间,十指不安地绕动着,看得出他有点儿紧张。
“医生,我们还能有孩子吗?”他一脸虔诚地望着我。
“化验的结果显示,你是正常的,你爱人属于幼稚型卵巢而且伴有先天性子宫畸形。”我平静地说。
“您说得这么专业我不太懂,我只想知道,我们还有怀上孩子的可能吗?”那男人探起上身,惶恐地望着我,眼睛在我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我努力笑了笑,说:“虽然现代医学的发展使一些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由于你爱人的病症是先天性的,因此怀孕的可能性很小,你要有思想准备。”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男人就跌回到椅子上,脸上的痛苦清晰可见。
我正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几句,他又一次探起身,猛地抓住我的手:“大姐,求您点事儿,帮帮我好吗?”我本能地想抽回手,惊恐地望着他。
“对不起,大姐,我有点激动。”那男人松开了我的手,两手在口袋里翻找着,像是在找烟。
我看了他一眼,他意识到了什么,抱歉地笑了笑,双手又搅到了一起。
“大姐,不瞒您说,我和爱人是大学同学,五年前她放弃了城市的生活随我来到这里,那时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那男人喃喃地说着,像是对我,又像在自言自语。我冲他点了点头,同样是白手起家的我,对从农村走出来寄居城市屋檐下的学生的艰辛深有感触。
“大姐,请您在诊断书上写上是由于我的原因怀不上孩子,行吗?我求您了!”那男人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愕然,愣愣地看着他。
“我爱人跟了我九年,她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我,我不希望她的下半生在自责中度过……”
男人哽咽了,他把头扭向一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我默默无语,开出了我从医二十年来的第一张虚假诊断书。
当我在那男人的名字后面写下“精索静脉曲张”几个字时,眼里涌出泪来,因为那一刻,我突然读懂了真爱。
第17篇、目送情感故事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树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时常,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四周。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结束,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的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的孩子在哪一个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腿。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队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心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长途小货车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地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只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被雨湿了的前额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第18篇、一次性朋友情感故事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一次性朋友。
我的一次性朋友,不少是在酒桌上认识的。有时是因为工作关系,或是接待客人,或是参加各种活动;有时是因为朋友相聚共饮,与其中某人谈得很投机……
不少时候,对方会要我的手机号,当着我的面存在手机上;我也会装模作样地把对方的手机号输入到我手机上,却并不真的存储,因为我知道,分手之后,大家不会再联系了,这种交情是临时性的,这种朋友是一次性的。
当然也有其他方式结识的,比如一次旅行,一次住院。甚至是打一次球、下一次棋等。大家客气地相处,很有朋友的感觉,只是很快缘分就尽了,于是礼貌地分手,各奔东西,从此在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个人有特别的感觉,离别时也会难舍难分,但毕竟相处甚短,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有时也会偶尔想起对方,甚至期待再一次见面,但只是期待而已,并无进一步的行动,毕竟大家只是一次性朋友。
一次性朋友。一生只有一次相处机会,如同南来北往的两只小鸟,在空中碰了个面,互道一声问候,便按照各自的方向飞走,从此不再见面。也有后来再见面的,或形同陌路,或渐归陌路。
一次,我在酒桌上结识了一位朋友,因为我们坐在一起,便客套地多聊了几句。一聊,发现我们居然住同一个小区,于是更显投机,手握了又握,杯碰了又碰,相互称兄道弟,都说过几天再相约一起喝酒。分手后大约半月,我突然在小区迎面碰到他,脸上虽然堆满笑容,嘴里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连姓氏也忘了。我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只好握住他的手,胡乱地称他为老兄;他也握住我的手,称我为老兄。然后两人互相问一些“工作忙吗”“家人生活还好吗”之类的问题,不敢深入地聊,尔后友好地分手。之后再相见,我们不再握手,只是客套地打个招呼。后来我们连招呼也不打了,相互有意识地回避,终于又归于陌生了。
几乎所有的一次性朋友,都如流星划过夜空,却少有留下痕迹。
但也不尽然。
有一次,在酒桌上认识一个朋友,分手时礼貌地互留了电话,酒散就自然分手了。第二天,我给一个老友打电话,鬼使神差地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接通,我听到他的声音,才知道打错了,不由尴尬起来。好在我的反应还算快,马上故作亲热地问他头天有没有喝多,感觉怎么样等。他却感动起来,连说十分庆幸结识了我这位朋友。从那以后,遇到各种节日他都会发来短信问候。时间过去很久了,我们之间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每次收到他的短信,我心中依然感到十分温暖。
第19篇、李美丽也有情书情感故事
7年前,我在一所师范大学读大一,寝室里的几个女生个个漂亮。
进大学不到半年,寝室里几乎每个女生都收到了男生的情书或玫瑰。只有一个叫李美丽的女生例外。
李美丽并非长得不好看,只是她来自农村,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有些黑,再加上家庭条件所限,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今天买裙子明天买皮鞋,因此在女生中多多少少显得有些黯淡,女生们也就多多少少对她有些排斥。特别是每晚熄灯后的“卧谈会”,大家争先恐后地说着恋爱趣事,李美丽的处境就不免尴尬。
日子一久,她渐渐成了我们寝室的“第三世界”。女生们见了她,都有些爱答不理的,她也不怎么待在寝室,不上课时基本泡在图书馆。
一天,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论文,我去图书馆查资料,正好碰上李美丽。我向她点点头,就在对面的座位上坐下。
过了一会儿,有人用钢笔帽敲我的本子,我抬起头,见是李美丽。
“是不是你的?”她指着桌子的中间问。
我这才看到,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封信,见怪不怪,肯定是情书。我望望四周,三张桌子外有两个窃窃私语的女生,一个男生站在书架前翻资料,还有七八个学生,但都离我们这张桌子很远。
那就只有可能是给我的了,我理所当然地拿起那封信。信捏在手里有些软绵绵的,像是搁在口袋里很长时间了。
撕开来,几个工整的小楷字映入眼帘:亲爱的美丽!
我使劲眨眨眼睛,再看,没错,真是:“亲爱的美丽!”
“是你的,给你的情书。”因为惊讶,我的声音很大,同学们纷纷把目光投过来。
李美丽的脸慢慢地红了,她拿起那封信,小声问:“是吗?”
那天晚上,李美丽第一次成为我们“卧谈会”的中心。女生们七嘴八舌地要她交代到底和谁“来电”。在李美丽赌咒发誓否认之后,话题就转为“谁在暗恋李美丽”。大家绞尽脑汁地列举了所有可能的“嫌疑犯”,我想起了一个细节,就说:“上午,站在书架前翻资料的那个男生,你走后,他马上也走了,会不会是他?”李美丽说:“真的?我怎么没注意?”于是大家又催我回忆那男孩儿的长相身高,看上去和李美丽般不般配。直到值班老师在门外大声咳嗽,我们才意犹未尽地闭上嘴巴。
情书事件后,李美丽在寝室里的地位有了微妙的改变。女生们对她的态度明显好转,李美丽也开朗了许多,说话声音响亮了,看人时眼睛也不像过去那样茫然,而是亮晶晶的,像含着一汪水。
大家都说,以前怎么没发现,李美丽长得还蛮有味道。男生也开始打听:你们寝室那个叫李美丽的,找了男朋友没有。
这些话,李美丽当然也听到了,她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后来,李美丽又陆陆续续收到了情书和玫瑰花。再后来,数学系一个男生约李美丽吃饭,没有约到,就在电台点了一首歌《一只受伤的老鹰》,后被我们篡改为“一只受伤的苍蝇”,成为寝室里的经典笑话。
但直到毕业,李美丽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她依然每天往图书馆跑,很用功地学习,几乎每次考试,她都是年级第一名。大四后,她被保送为本校的研究生。
图书馆的那封情书究竟是谁写的?这个问题后来就不了了之。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我出差到长沙,偶然碰到了李美丽,她主动向我提起了这件我几乎要淡忘的事。她告诉我,那封信其实是她自己写的。
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因为只有我看过那封信,眼睛掠过信纸的第一眼,我就恍然觉得那是李美丽的字,那样工整流畅的小楷。
而这有什么呢,重要的是,她因此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女孩儿。
我们相视而笑,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
第20篇、怪人教子情感故事
据知;某村一人性郑,名;一国,外号怪人,师范毕业终生以教学为主,所得三男二女,花甲丧偶,子女还在幼年时期就由他一人抚养,除了工作之外,礼拜回家,料理家务,担水、加面、打扫卫生、洗刷衣服。
喂鸡养蜂,日常杂事都由他承担。流经汗水,费尽心血,年复一年总算把五个儿子抚养成人,结婚嫁女要由他一人操劳,现均已经成家立业。
由于他脾气不好,有时对女儿严加痛斥,恶语伤人教子不佳。逐渐有了隔阂。故而形成了儿女们对他不大孝敬。
所为怪人,一。不与人交往,二。不和邻居接近。村里大动、小事,只是上礼从不吃饭。总是和人背道而驰。还好搬弄是非。怪话连篇,怪人号名就此而得。
61岁退休返乡。年近七旬,身体不佳。日常生活以自理,时时事事困难甚多。终日在家闷闷不乐。五个孩子谁也不管,这口恶气闷在肚子里无处可诉。可是没有良策。经他埋头反复思夥记上心头。我一不怕丢人,二不怕亮相。总想出了这口恶气。吾写了副对联暗地里对他作了点讽刺;一人托大三男二女五人,举家功高并无一点回报。横批;催人泪下。写好后贴在自己家里的墙上,儿女看了更加反感,结果适得其反悔之晚矣。后来他又想了一个办法,2006年春节,他又在大门上写了一副对联;内容写的是;年过八旬需要亲人护理,远情近亲还是骨肉之情。孩子们看了以后都认为他的父亲有了醒悟回头,有错必纠。不管怎样总是亲生父亲,咱们也不能忘恩负义。于是在他生日时暗地商量;有咱们给他好好做一个八十大寿,规模之大,人数之多。全村群众不动财礼,中午光临就午餐。这样老汉深受感动,高兴无比,逢人就讲述儿女孝敬。觉得真是祖上有德。至此老汉衣食住行女儿照顾无微不至。一日三餐儿媳妇亲手端送,两个闺女三天两头前来探望、洗晒铺盖,衣服更换洗彻,是老汉过上晚年幸福生活,事后有人伸出大拇子说;老郑,你真是教子有方,老汉只是抿嘴含笑,低头不语自得其乐,故而传为佳话。
作者;刘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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