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天堂的誓言
一篇看了让你沉默的文章,凄美青春恋曲,真实的故事
老公,这三天让我最后想你吧.
以前我很坏老欺负你,是我不对,你消失了,我就没人欺负了,习惯静静想着你,一个人在角落想你.我的好朋友都问,你的猪小呆呢?我总是骄傲地告诉她们,他在等我呢,他很爱很爱我的.
老实说,你是坏孩子,很淘气,调皮。会让我担心,让我找不到,会故意逗我生气。。。。。。你就是坏坏的。
老公,以前我伤心的时候最想的你,现在我想你是我最伤心的时候.。当我不开心时,你总会给我满满的温暖,听你温柔地说,“宝贝老婆,乖,不要哭泣,我心疼。”
我可以豪无顾忌的对你发我的大小姐脾气,看你慌乱无措,我在心里偷偷乐。我很自信你是用心爱我的。喜欢你叫我呆小猪,喜欢你叫我老婆,笑我是傻妞,喜欢你唱我喜欢的歌哄我入睡。。。。。。喜欢你。。。。。。
当等不到你的时候,我真的好伤心,好恨好恨你,恨你的残忍,我在街灯下发誓不会再想你。我要假装我很幸福,微笑着藏好所有伤痕,我做得很好,没人可以发现我的秘密。2个月就这样过完了。无色的泪滴,却让我骗不了自己,对你恨不起来,你就迷,让我恋着,始终相信你说的,要给我幸福,让我快乐,乖乖地等你牵我的手。
有童话病的我,就是不喜欢面对现实世界,有你这个王子,几个朋友,一个纯朴的家,这样一直幸福着就足够。我们约会的公园,这个叫落安地方,我们开始结束的地方,桂花芬芳的空气里快乐和伤悲掺伴。欢声就在耳边,你把桂花放在我的鼻翼,抱这我轻声说,
“老婆以后我们就带小呆猪来这里,然后告诉他我们的故事。”
“小呆猪,谁啊?”
“当然是猪小呆和呆小猪的宝宝啦,他要比我帅,长得像***妈”
“你自己生去。。。。。。”
“。。。。。。。”
是老天爷残忍还是你残忍?我在这遇到你的宿舍同学。
“你是维的女朋友小凡吧,我们见过的。”
“恩,我记得你啊。。。。。。”我想他还不知道我们的事吧。
“小凡,不要太伤心,维在天上不想看到我们太难过。。。。。。”
“维在天上?”
“哎,他出车祸的那晚还是我们宿舍一同学22岁的生日,他说要去接你过来的。唉,真不该啊,”
。。。。。。
原来那晚我在公园等到天亮,撕心裂肺疼的痛,是你离开。。。。。。
猪小呆我真的很宁愿你真的不爱我了,活得好好的。我想你一定不要我难过,当我想你时可以微笑,可以给我温暖,猪小呆,努力了好久,我勉强可以做到不那么伤悲了,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们勾着小拇指,说即使分开了,也要开心的。
亲爱的,你在天堂要要过的快乐,我没那么差劲,还有男生会喜欢我的,我一样会狠狠幸福。
第2篇、那时年少,不懂爱
假若拿五年前的他和现在相比,简直可以称得上天壤之别。谁也不敢相信,现在如此缄默安静且有内涵的男生,当年如此放纵,如此轻狂。
譬如,那时候,他会为了赶潮流,把头发留得长长的并且烫成葡萄红。会在元旦晚会上,突然跑到桌子上,拿着扫把当作吉他,摇摇晃晃地弹奏起来,唱着唐磊的《丁香花》。会为了出风头加入“以大欺小”的队伍,在低年级学生面前耀武扬威。
然而,那样一个的他,居然会有人喜欢。或许是因为他成绩好的缘故,虽然他很贪玩,很疯狂,但学习时很认真。那时候他每次考试都是前几名。
十三四岁的青春,犹如含苞待放的荷花,即将散发芬芳季节。此时,爱在一个少女的内心中悄然无声地萌芽。
苏妍总是把目光转向右侧窗台的那个座位上,一个少年稚气未尽的脸庞。少年似乎隐隐约约发现,转过脸。苏妍急忙假装作听课,然而她那羞涩的表情及发红的耳朵,现在看来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少女的心思。然而却能骗得过他,或许因为苏妍和她是朋友。
雨后黄昏,天空初露着的霞光,映照着下几个玩耍的少年。远处楼台之上默默地站着一个女孩,静静看着也在其中的他,他放荡不羁的大笑,他熟练的拍球动作,他嘹亮清脆的叫喊。早已在女孩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闭着眼睛也不会模糊。其实她多想告诉他,她喜欢他。在她粉红色的本子上,多次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的情书。她想象,在某个黄昏,在某个放学的小路,追上他把它给他,然后转身跑走。或者在他出去玩的时候偷偷的塞进他的书包。然而少女的矜持过于顽固,苏妍最终未能鼓起勇气把写下心思的纸头交给他。她明白只要天天见到他就知足了。
女孩成了楼台上的一道风景,每天都会站在原地,不知是在楼上看风景还是偷偷看着远处的人。
弥漫着淡淡花香的校园,充满着一群孩子的欢声笑语,蓬勃着无数孩子们的青春。
十月天空,景色依旧,只不过傍晚飘零的落叶带有一丝惆怅,静静地天空有雁无故地哀鸣。枫林旁,单薄的人影被西下的太阳拉的很长,苏妍哭了,默默地留着眼泪,滴落在地上的枫叶上,无声无息的淡去。她知道他转学了,很突然。以至于他没来上课几天后才知道。苏妍紧紧握着那张满载爱意的纸头,绝望地撕落在随风而落的木叶中。
苏妍依然喜欢站在楼台,只是她目光不在落在玩耍的背影,仅仅只是静静望着远方的天空。
男孩因为他的父母想让他到更好的学校学习。被迫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在那里,他逐渐认识了许多人。三年的时光把他锻造的懂得友情弥足珍贵。不再稚嫩的他,不再顽皮,不再轻狂。青春期使他萌生了对爱情的渴望。
某一天无意发现旧时班级照时,猛然看见那张熟悉的面孔。黑色整齐的刘海下,一张清纯的面颊,是苏妍。
三年的时光不足以冲淡他对以往的记忆,也不会遗忘当年有个女孩在他身边默默地陪伴着。他记得,曾经有个上课爱看他的女孩,腼腆的转头。她会以问作业为借口和他谈天说地,却依然不失淑女的矜持。他恍然发觉,离开后他是在乎他的。
他向朋友打听她的消息,打听到她现在的学校以及她喜欢看安妮宝贝。他走遍大街小巷终于买了一本安妮宝贝文集,特地把自认为自己最好看的相片,紧紧贴在最后一页封面背后的空白里。邮寄过去,让他慰藉的是收到了一封来自苏妍的回信。然而当他看到信上寥寥数笔的感谢语和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有一种压抑和难过,或许她是怪他的,怪他走后三年杳无音信。
十月的天,高远而暗淡。岑寂的路旁,他仰望着天空,播放器传出小5的《那时年少》“如果青春记忆是一本笔记我该如何写你才能永远不忘记,那岁月的画笔还残留痕迹,我和你的过去可不可以不去。”过去的总会成为过去,他想,那些年少的追求和心绪或许早已消失在随风即逝的时光里。他想,或许不应该打扰她。其实那时年少,他并不懂爱,当他明白时,却鬼使神差地错过了。他竟没有半点失去的悲哀。
因为他知道当年如此顽劣的他,也曾悄无声息地住在一个少女的心里。
他想,让过去的成为过去吧,他知道,苏妍绝不会发现安妮宝贝最后一页封面的背面被他照片覆盖的区域,写着,我喜欢你。
他决定,永远封藏那段年少关于青春的余音。
第3篇、一转身已万水千山
苏生的走,让一切就此落幕。就像是看一场电影,屏幕上打出“END”,观众纷纷起身离开。而她,不肯走。执意不肯走。一个人留下来,从头看起。
回忆,就是这样的吧。
1她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但她喜欢探究那些美丽东西的来处。所以,16岁那一年暑假,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美术学习班。那一年,是1986年。
她与他就是那一年相识的。他是班里绘画最好的。那时的他已经工作,在一家提花设计厂做图案设计。那一年,他24岁。
她是班里最小的,也是最爱提各种问题的那一个,教绘画的老先生觉得她的问题实在太简单,就指派得意门生他坐在她的身边,回答她那些刁钻幼稚的提问。她早已知他叫苏生,早已知他是绘画最好的,但她还是本着少女的骄傲说:“我叫杨梅,你呢?”
从此,他受尽她的恶作剧。不是一个转身后,画得好好的画变了样,就是刚刚画好的画不知怎么就署上了她的名字。她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他总是笑着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
也许他心里明白,她还是懂事的吧。画具买来都很贵的,她常在不经意间就带来双份,然后给了他。她知道他穷,家里瘫痪的父亲和读书的弟妹都靠他一个人。
美术班她一学就是两年。高考落榜那天,她心里不是很烦闷,意料中的事情,她一向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她还是按着他的嘱咐打电话到他的单位。她说:“都因为你,叫我坚持学画画,现在好了,我落榜了。”他愣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供你重读。”
掷地有声的那种承诺。
她轻轻挂了电话。家里的环境同时供10个她重读都有余。而他,她太了解了。老先生曾私下告诉她,以他的能力,早就可以不必再来学习的,他却宁愿每天不吃午餐也要省下学习的钱。若他再供她读书,他又要省下什么?
不用他说出来的,但她懂,他之所以一直读美术班,不过是想与她在一起。
18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2她是懂得他的,但当老先生代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生气了。她嘟着嘴说:“我刚刚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我怎么能这样做呢?”老先生很有耐心,只让她记住一点:人生的机缘稍纵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相信的是,那个为了她宁愿不吃午餐的男子,可以等她一辈子。
得知她拒绝,他还是一副好脾气,他说:“你现在还小,我不想吓到你。我只是想告诉你,等你长大后,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能记得我,能把我放在你的条件之中进行选择。”他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是点头的,点头的时候,心里恨他太为她着想。她不是不想同意的,但她要有足够的尊严。
她拒绝,只是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
一时找不到工作,她就呆在家里。每天她只做一件事,把买来的一大堆素描纸一张张分开,而后在上面细细刷上清油,拿到太阳下去晒。再然后,用纱布过滤从附近工地要来的粗沙,把细沙均匀地撒在上过清油的纸上。最后的工程就是把这些成品油画纸送到他那里。她说:“我闲嘛,这样很好玩。”
他只是看着她笑。很幸福很踏实也很坦诚的那种。
他们是彼此懂得的。
那是1988年夏。
3她最终凭着一手绘画本领被一家单位的团委招去,且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因了工作原因,她开始四处出差。他的信总是四平八稳地等在她出差归来的日子。同一座城市,他们见个面不是很难的,但他一直坚持着他说过的话,让她看到更多的天空,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青春。他或是太疼爱她了吧,他总希望她得到的是她想要的。
当她因为工作太忙,因为世界一下子在眼前变大,因为身边的人一下多了起来,而压了两封信没有给他回时,他的信就不再来了。等她惊觉再写信过去,才知他已换了工作。消息就是这样断的。
4她来不及伤心。身边的男子围得太多,打发他们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慢慢地就成了她记忆中的哥哥。
1992年,她跟朋友去跳舞,玩得正欢的时候,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抬头,大叫:“苏生。”他走过来:“你还没忘记我的名字。”
他还是那个样子。而她,已出落得美丽异常。
他再次留下了她的地址。
见到他,她只是兴奋,久别之后与亲人重逢的那种兴奋。她的身边依然是那么多优秀的男子。这是一个让她发愁的问题,她没想过让他再来凑这个热闹。
他写信来,还是那么的有分寸,不多问也不多说,倒是常有一些让她爱不释手的画夹在信中。他知道,她就是扔掉他写的信,也不会丢掉那些画。
而这一次的联系,并没有坚持多久,她被调到外市任重职。为她辞行的人很多,那段日子时间总是不够用。等她到了新的城市,熟悉了工作与环境,才想起来,他的地址,她忘了带了。
纵使带了又如何?四年不曾相见,她正值青春,而他,已经老了。她才22岁,他,已经30岁了。
5常常以为生命中的人或事,就是这样消失的。然而,她与他却不是。
1996年6月,她回到家乡。她已是一个月大孩子的母亲。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她坐人力车去医院。途中,车突然就坏了,她只好下车,却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人很眼熟,想都没想,她脱口而出:“苏生。”
正是苏生。时值流行在玻璃上作画,苏生与朋友合开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刚刚开张一个月。
苏生不顾同伴提醒客户正等着他,坚持陪她去了医院,又把她送回家。苏生对她说:“你的女儿真美,像你呢。”
她沉浸在做母亲的喜悦之中,连谢都没有对苏生说一句。
苏生偶尔会约她喝茶,偶尔也会打电话问候她的近况。她絮絮叨叨地向他说着女儿成长的每一个细节。苏生只是听。像10年前听她提问题那样,耐心地听。
1997年,苏生没有任何原因,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时候,给她的女儿画了一幅素描。她不同意他放弃经营得好好的公司,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她说:“你的家人怎么办?你妻子怎么办?”
直到这时,她才知,11年来,他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挽留的话,她再说不出口。
再次回来,相隔不到一年,他开着自己的凌志车,人也分外年轻。他在大连已经发展得很好了。
她终于说出让他娶妻生子的事情。他说:“婚姻就是一辆车,上晚一次,不怕上晚第二次。”
她再不敢开口。
6他不常打电话给她,但每两个月,有事没事,他总会开着车回来看看她。每次相见的时间都不长,但给她的感觉很舒服,近30岁的女人了,有这样懂得尊重她的异性朋友,不是不难得的。
但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那是1998年底。
当他打电话来,告诉她新的手机号,她没有记。时值下岗风起,她和丈夫虽然可保住工作,但薪水已不再风光。她调到别的工作岗位,换了另外的城市,她没有告诉他。
1999年夏,他还是打听到她的去处,打电话给她,说他出差在她的邻市,很快就过来看她。听着电话那端他清晰的“喂”,她恍如隔世般。
7又是三年。
2002年5月,长假,他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出了一点车祸,正在医院。等一出院,他就来看她。她问:“严重吗?我去看你?你住哪家医院?”她听得到他在电话那端的笑声:“不用,没什么事。我妹妹在我这儿,有人照顾我。”她放下心,嘱咐他好好看病。
第三天,有陌生女人来找她,女人说:“我是苏生的妹妹。我哥哥在给你打电话的当晚就走了。这是他留给你的东西。”是记载他们相识这16年来的5本日记,和一条珍珠项链。
她才知道因为她为人母的幸福,他才远离这个城市去了大连。才知道,珍珠项链是他在最流行珍珠的那一年在香港买给她的,却一直没有勇气送。才知道,就因为她一直告诉他,她过得很好,他才一直对她没有别的要求。
她希望他得到幸福,他又何曾不是。
眼泪是第二天才流下来的。
她记得很清楚,从始至终,他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她也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第4篇、酒喝微醺花看半开
很久以前有个中国男人,半夜里想念朋友,当即搭船赶路,天亮时到了朋友家门前,却转身又回去了。问他为什么?他说:兴之所至,兴尽而归。拜访的故事,要说极致,应该是三顾茅庐,但论意味隽永,则非这位性情先生莫属。
绽放的花朵,美则美矣,但一览无余,终归少了些回味。
法国作家犹瑟纳尔曾经依据《源氏物语》的背景,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位源氏亲王,风流成性,年轻时就与他年轻的后母偷情,他过了五十大寿后,发现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他的第三夫人“西厢公主”与年轻的亲属偷欢,这件事情提醒他到了和自己的青春告别的时候了。
源氏亲王到山中隐居,念佛经,过着清苦、寂寞的生活。还要忍受眼疾一天天夺走他的视力。
在源氏亲王的宫殿里,有一位花散里夫人。她中等人家出身,容貌一般,侍候过亲王的其他几个妻子。虽然源氏亲王只在酒醉后的深夜拜访过她几次,她仍然深爱着他。并且,因为他的身份尊贵,风度潇洒,她对他的爱情怀有某种感恩之情。
源氏亲王进山之后,其他的妻子虽然也表示过忠贞之情,但天长日久,也就各自整顿心情,投入到新生活中去了。只有花散里夫人,她先是写一些深情的信,没有接到回音,便雇车马来到山中,但亲王表现得冷漠无情,把她赶走了。
花散里夫人不肯善罢甘休,源氏亲王失明以后,她假扮成佃农宋平的女儿,再次成为他的情人。当亲王发现她不是懵懂无知的村姑,而是知晓自己来龙去脉的女人时,觉得受到了侮辱,把她赶走了。
花散里夫人并不绝望。几个月以后,她又扮成了大和省七品贵族的妻子祝三君,卷土重来,她为亲王唱了一首歌,让他激动不已。花散里夫人又重新成为亲王的情妇。为了能与他长相厮守,她假装不知道他是谁。
他们在山中住了一段时间,亲王要死了。在弥留之际,他追忆自己的爱情生活,历数曾经在他生命的星空中熠熠生辉的女子们,第一位妻子蔡姬,在他的怀抱中死去的夕颜君,与他私通过的太美太美的后母,羞怯的空蝉夫人,温柔的明石姬,佃农宋平的女儿,小祝三君……
花散里夫人忍不住去提醒他,还有一个——但亲王已经死了,他忘记的惟一的一个名字,恰恰就是花散里夫人。
花散里夫人对爱情狂热执著的追求,最终还是一场空,源氏亲王死后,她也疯了。她是那种喝烈酒的女人,什么都要极致,连伤痛也是一样。倘若她也像亲王的其他妻子一样,退后半步,那么,虚荣也好,恬淡也罢,偶尔在深夜造访的男人永远是她的爱情美梦。或者,她在山中与亲王共浴爱河,静静地看夕阳西下,默默地体会爱人生命的缓慢流逝,也不失为一种美丽。他记得谁又不记得谁,有什么关系?
花看半开,酒喝微醺。
在进退之间,凝眸,或者转身,那种美丽,就像歌里唱的,“没有喝过的人不会懂。”
第5篇、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
情人节的这天,他带她去买花。
这天的玫瑰贵得有些离谱,但他还是给她买了一束,不多不少,十九朵。售花小姐一边熟练地包着花束,一边巧笑倩兮地说,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先生,祝福你们一生一世永远相亲相爱。
她捧花的手就抖了一下,微微的,笑就有些僵在脸上。他发现了,以为是花的刺戳到她了,忙低下头查点,温暖的额抵着了她的头。她的心,立即绵软下来。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着急,总是爱着的。她喜欢看他为她着急的样子,那时,她有种被疼爱的幸福。
她捧了花,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一团夺目的艳红。是燃烧着的爱情呢,她想。大街上也有不少捧着花束甜蜜而过的青年男女,她望他们,他们也望她,相视一笑,空气中,是醉人的玫瑰香。
你也会买花送她吗?她突然无头无脑问他一句。
他一愣,转身搂过她的肩,说,不会。哪会呢?我一生中只会买花送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她低头嗅花,突然就无比的释然了。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收不到花的女人,总是寂寞的。她想到那个女人的寂寞,私底下暗暗高兴起来。没有婚姻那又怎么样呢?她拥有的,是他的爱。
她更紧地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的幸福,就真的有了天长地久的感觉了。她笑着要求道,晚上一起吃饭?他伸手温柔地理理她的发,说,乖,今天不行,今天我得到幼儿园接孩子。
她有些泄气,低头不语。他便哄她,我明天再买一束花送你好不好?以后我天天买花送你,让你的房间整日都浸着花香,玫瑰的花香。她就好笑地问,你就不怕破产?他笑,为你破产,总是值的。
这话像花香一样醉人,幸福的感觉就又像花香一样环绕着她了。她有些傻傻地问,会是一辈子吗?他答,会是一辈子的。说话间,他们路过一农贸市场,鸡啼鹅叫的农贸市场,整日里流动着形形色色的人,卖什么的都有。
他陡地想起什么来,在农贸市场前站定,对她说,你等我一会儿,我进去买点东西。她还没来得及答什么,他已跑进热闹的市场里头去了。
她有些无聊地看市场里的人。市场边有个卖米的老太太,一直拿眼在睃她。她也拿眼看老太太,老太太就笑了,笑得很慈祥。这什么花哟,好看呢,老太太说。她听了,很开心。她很想告诉老太太,这叫玫瑰,是代表爱情的。而且是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笑得很甜蜜。
他终于出来了,手上提一把青菜,很庆幸地对她说,呵呵,差点忘了。她不解地问,买青菜做什么?他说,早上春芳关照我下午买把青菜带回家,大概是煮青菜汤吧。春芳是他的妻,他说得极自然,像呼吸。
她的手抖得厉害了,觉得有疼痛尖尖地袭上来。低头,手指上有殷殷的血痕。她在不自觉握紧手的时候,握住了一根茎上的刺了。殷殷的血痕,像零落的玫瑰花瓣。她才明白,她的幸福,不过是盛开在一些玫瑰上的,容易受伤,也容易零落。而真正的幸福,是属于那个喝青菜汤的女人,那是盛在家常日子里的温暖啊。
第6篇、烟柳寒梦,捧一撮红豆寄情愁
浮华若梦,当我再次走在那昔日你我踏过的足迹,那一腔的情愁思绪,如烟柳寒梦,在脑海里此起彼伏,荡起阵阵涟漪。那街道,那气息,那冬日里如霏的雨露,依旧滋润这片开放成长的热土。可如今的我,怎么也无法开心,再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洋溢一脸的幸福,只有徒添了几丝忧愁。在这个物是人非的寒夜,手捧那一撮红豆,心灵深处的悸动,在这个古老的佳话传奇中阵阵漾起,化作几行泪珠,汇入相思的海洋,在记忆中结成那血色的红豆。
站在岁月的岔口,你我迷失了方向,各自走在不同的道路,从此音信遥遥无期。如今的你我,是陌生的熟悉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徐志摩曾今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或许吧!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这茫茫人海中,彼此能够相遇,那得需要多少缘分。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韶华芳菲,庆幸在这段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感恩上天的眷顾。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尽情的闻着你身上的馨香……..这些那么多的第一次,在我的心里永远的刻下那深深的烙印。
那年的寒冬,你我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绿城,只为我们心中那微小的目的。记忆中,你比我先到达却不肯去找一点吃的,也不肯去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你就不畏那冬日的细雨纷飞,不畏那严寒的侵袭,独自站在那出站口静静等待。当我赶到那会,你那两只小手和脸蛋也早已冻得通红,却还是那么调皮,猛地一下在背后拍了一下,差点没把我吓一跳。拖着行李,我们漫过这纷飞的细雨,也不费任何时间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一次绿城行程,由于都不太熟悉这座城市,只能简略的各处走走,短暂的过了一夜就奔向那拥有“天下第一滩”这一美称的十里银滩,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一夜,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看着时针和分针在那不停的走动,每一步都恍如千年。我知道有朋友一定会这么问,两人独处,真的就没有发生点什么吗?真的有那么纯洁的吗?等等诸多问题。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我想我用不着过多的解释,也用不着顾虑别人的任何闲语。但是如果说心里没有那么一丁点心思,这也说不过去。只是每一个人的原则,每个人的做事风格,就能够足以说明这些诸多问题的最好答案。看着你那熟睡的姿态,和那一脸的从容,此时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就这样静静的倾听你那熟睡的呼吸,在宁静的夜色中静静遐思。
如果说绿城是我们旅途的起点,那么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开端。在记忆的深处,我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拥抱海洋。刚到海边那会,虽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虽然是雨后初晴,天空上也还漂泊着那么几团乌黑的云朵,但沙滩上的游人却依旧那么多,那么热闹。我们彼此携手漫步在沙滩上,尽情吹着海风,望着那依旧波涛澎湃的海面,是那么的湛蓝,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思。就在这时,有个船夫来向你询问是否要搭船出海一览大海,真真切切的和大海来个深情的拥抱。最清楚的记得,当我说出那么一句“不需要”时,你撅着嘴生气的说道:“人家都搭船出海玩,我们都不去不好玩。”我细想了一下,你或许是初次与海接触,总不能让你带着失望而归吧!就独自与船夫谈好了价钱,叫着你登上那艘船艇。而你当时那激动的场景,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你那欢快的表情,以及你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我都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当时的心境,深埋在灵魂的记忆深处。
自那以后,我将你送回那远方的湘府。而我也在那里简单的走了一下,就踏上了下深的列车。离别那一刻,我多么深切的希望与你再次的深情拥抱,而你却只向我招收,将我推进了进站的门槛。从此那万缕的情愁,捋不完的相思,深埋于心底。
早有周幽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那“烽火戏诸侯”的传奇故事,更有李商隐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传唱千古绝句。而我,也都不过是岁月尘埃中那一粒渺小的沙砾。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细读几行细腻的文字,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缱绻着对你那诉不完的缕缕情怀,习惯了在深夜里用文字来书写那对你缠绵无际的相思。多少次我与你相聚于梦乡,最后惊醒那会却独我他方;多少次与你梦里依偎于那片蔚蓝的海岸边,尽情享受那海风的抚慰,醒来时却是空梦一场。多少次梦,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随着天边那云彩远去你的身边。
这一年的寒冬,当我再次踏上这篇充满记忆的城市,灵魂深处的那一缕悸动,再一次在我的胸间颤动。听说那颗颗血色的红豆,最明白一个人的相思之苦,是最有灵性的圣物。在这寒夜的冬日,手捧那一小撮的红豆,寄托我心里那绵绵的爱恋和缕缕情怀。这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不断的在心头荡漾,泛起粼粼波光。
窗外的雨滴不断的敲打在铁皮瓦上,凑上那一曲扣人心弦的恋曲,这冬日的天气寒气逼人,你一切是否还好?是否还记得我这个痴狂的行人?
第7篇、田田印象
田田长得不高,也不是很帅,不过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在那之前,他已经不知不觉跑到我心里去了。
田田是个很害羞的男生,他总是低着头,即使不低头,他的眼睛也会瞅着地上看,以至他漂亮而深邃的眼睛,总是藏在他长而略带卷曲的睫毛下,很少有人能看清他眼睛里的表情。
田田天资聪颖,思维敏捷。他肚里颇有点墨水,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曾经当了30年记者的肖峰教授请田田为他写一篇传记。田田回去翻阅字典,坐在灯下冥思,突然灵感一来,拟出传记标题“宵衣旰食记者路,峰回路转教师情”,他的才情,可见一斑。
很多时候,田田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沉思。他的很多思想,便是在这时候产生的。他不轻易在有很多人的场合发言,但该到他说话,他定是语气铿锵,字字珠玑,思想很有见地。“潭水静默,浅流乃潺潺作响”,我想他是属于前者的。
田田思想高调,但做人却很低调。与人相处,他谦逊平和,说话还很幽默,所以和身边很多人都处得来。独独对我,他总爱板着个脸孔教训我,或者为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和我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候,他甚至会变着戏法来捉弄我,常常弄得我哭笑不得,我便冲他发脾气。这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但决计不向我道歉,也不会来哄我。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有时候我们一起去上网,他懒得跑,就把卡给我,像个大爷一样,叫我去帮他刷卡。他要用MP3拷资料,就把数据线往我面前一丢,说:“把线插上!”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他总是空着个手,不愿意拿东西,过马路的时候,他也不懂应该照顾着点女生,就只顾自己走。我总是在他面前灌输“绅士思想”,他却说那大大违背他的本性,他不愿去做那虚伪的绅士。我听了倒也不气,更奇怪的是,他每次要我帮他去干什么的时候,我嘴上说着不乐意,心里却是很甜蜜的心甘情愿。
更多的时候,田田在我面前就像小孩子一样,童真有趣。有一次我们去洪山广场玩,他说他只带了自己坐车的钱。回来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零钱坐车,要去换钱。我们向一个小卖部走去,走着走着,他突然转过身,蹲了下去,然后跳起来,手里捏着一枚硬币,兴奋地说:“捡到钱了!可以坐车回去了!”我们便向站台走去。经过一个自动售货机的时候,他问我:“你要吃点什么吗?”我指着里面一袋山楂,毫不客气地说:“我要吃!”他把刚拣到的那枚硬币丢了进去,那袋山楂就到了我手上。我津津有味地吃完以后,突然一拍大腿,说:“糟了!那个硬币是用来坐车的,被我吃了。我们还是去换零钱吧。”我们又往小卖部走去。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盯着草丛里看,突然,他又从草地里捡出一个硬币,然后神气十足地在我面前晃,说:“我厉害吧,总能捡到钱。”我拍着手说:“好棒哦,可以坐车回去了。”回去的时候,他要我请他吃饭。我说:“你不是很能变钱吗?你变好多好多硬币出来,然后再请我吃饭吧。”田田突然脸红了,好像怕把戏被我揭穿一样,他支支吾吾地说:“哦,这个……它有时候不灵的。”看他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却在心里偷笑不已。
田田经常说自己是个很自私的人,不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每次我们一起做英语听力,他总会给我倒好磁带,让我直接听就可以。很多次一起吃饭,他给自己买饮料,也总会给我捎上一份,放在我面前,然后什么都不说。他就是这样,默默地对别人好,却从来不会在嘴上说出来。
田田也经常说自己很冷漠,不会去关心别人。可是我生病的时候,惜时如金的他会请假陪我去看病,陪我打点滴。上自习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带上一个亮晶晶的红苹果。有一次我们闹了很大的矛盾,我一气之下便说要和他绝交,叫他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其实和他绝交我也很难受,整天恍恍惚惚,连课都没有去上。后来晚上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来找我,她说:“田田很关心你,他说你最近心情不好,叫我多和你来说说话。”我听了心头一热,便原谅他了。和他和好以后,他对我说,和我绝交两天,感觉时间过了很久,每天都不知道应该去干什么,走在校园里,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往事。田田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然而他这几句,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话。
和田田其实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一一列举起来会有点泛滥。记忆中最深的是有天晚上,外面下很大的雨,我们坐在教室里等雨停。他戴着耳塞听歌。而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看着看着,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希望这场雨就这样一直下,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就这样一直静静地看着他,一直到地老天荒。
现在想起来会有点伤感,因为后来田田告诉我,他是个害怕爱,不敢去爱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他不会愿意和我那样,傻傻地等待一场雨,到地老天荒。可是无所谓,因为我喜欢他,我会等他。
第8篇、熊为什么笨手来脚
远古时候,熊是十分灵巧的,他跑得飞快,连兔子也跑不过他。许多兔子都因此成了熊的美餐。一天,又有一只兔子被熊追撵得没命地逃跑着。这时,一堵绝壁挡住了去路。兔子急中生智,转身就把脊背抵在岩壁上,大声惊呼:“熊大哥,快躲开啊,这堵岩石马上就要垮下来了!我要是一松开,你我都没命了!”熊抬头一看,他不晓得是天上的白云在飘荡,只觉得真是岩子在晃摇,不禁吓得回头就逃。
谁知过了几天,兔子呼哧呼哧地刚刚跃上一个陡坡,迎面又碰上老熊蹲在那里。“今天坏了!”兔子晓得自己后腿长,如果下坡就要吃大亏。他四下望望,眼睛一亮,朝旁边的一堆牛屎跳过去,使劲地搓揉起来。老熊见兔子还活着,惊奇地问:“啊,你咋个还活着?”兔子回答:“那天,我差点就要压扁了,是百兽之王救了我的命啊!”
老熊想吃兔子,就不紧不慢地走上前,装模作样地问:“你在揉什么东西,咋个这么用力?”“我在给百兽之王揉面做粑粑啊!”“我来帮你揉……”
老熊说着,伸出手掌就要抓兔子。兔子机灵地闪到一边:“那太好了,我正愁着自己力气小呢!百兽之王说,面是揉的功夫,你起紧帮我揉呀!兽王晓得会夸奖你的。”于是老熊伸出手掌去揉面,谁知他刚弯腰去搓,就被牛屎滑得咕嘟嘟地滚下陡坡,等他忍着痛重新上到坡项,兔子已经跑得没影了。
老熊气得直哼,发誓非要吃了这只兔子不可!
后来,老熊终于找到了兔子的住处。免子早有准备,他一见老熊气汹汹地追来,马上爬上树,拿一根木棒,朝树丫间的蜂窝假装着敲打,嘴里还不住地叫着“当,当……”老熊大吼:“兔子!今天你逃不脱了,快给我滚下来!”“熊大哥,我哪有闲工夫跟你闹啊,兽王叫我打锣召集百兽呢,他们一会儿就要到了!”
一听兽王要来,老熊怕到时不好抓兔子,忙爬上树。兔子立刻把木棒递到老熊面前。熊刚刚接到木棒,就听兔子着急地喊:“喏,兽王领着一大群兽过来了,快打锣呀!”老熊一听怕了,顾不得细看,擂起木棒就朝马蜂窝重重打去。兔子顺口“当当”叫了两声,乘机跳下树就跑开了。马蜂窝只两三下就被打得粉碎,只见一大群马蜂飞起来,把老熊团团围住,老熊跑也跑不成,被蜇得鼻红脸肿,周身巨痛,眼睛都睁不开了。他瞎摸一阵,“啪”地一下从树上重重摔到地上,动也动不得。
从这以后,老熊就成了笨手笨脚的样子,再也追不赢兔子了。
第9篇、天边的云彩
(一)
艾文在快四十岁时经历了一场网恋。网友名叫舒云,二十四岁,在英国攻读硕士研究生。
艾文担任公司IT部门经理一职。这些年来他内心深感孤独,有种在精神上急于被异性理解的渴望,因而在舒云面前卖弄风趣和学识。艾文起初觉得她年青单纯,和她网聊是短暂安全的,她会象其他聊友那样在他的好友名单里匆匆而过,不会带给他任何感情上的困扰。但随后他发现舒云对自己产生了依恋。
有一次在公司,当艾文在午餐时间登录进QQ时,发现舒云在线。艾文以前几次都是在晚上和她聊天,那正是舒云的白天时间。此时的艾文有些纳闷,问道:“你那里现在几点?”
“快凌晨五点了。”
“为什么不去休息?”
“在找论文资料,顺便等你。”
至此,艾文认为情况不严重,因为双方还没有任何表白。随后一段日子里他借口工作忙,没有再登录QQ。他们只是用邮件通话。艾文曾向舒云要过照片,当时她回绝了。有一次舒云给他发来她的照片: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戴着黑框眼镜,扎起来的长发,身着牛仔裤和体恤衫,腰上围着一件夹克衫。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影背后是一片草原。
“这是苏格兰高地的一个牧场。”舒云解释说。
“太美了!”
“什么太美了?”
“年轻。”艾文含糊地回答。年轻就是好,能拥有很多前景和可能性。艾文想象自己重新回到学生时代,也去体验出国留学的各种经历。或许他恰巧成了舒云的同学,和她结伴旅游,途中产生了期待,发生了故事。
作为回应,艾文找了张自己回老家休假时拍的照片:油菜花盛开着,他站在田埂上冲着太阳忧伤地微笑。艾文注意到自己的眼角鱼尾纹增多了。他把这张照片发给了舒云。
“我喜欢这张照片,这个年龄的男人最有成熟的韵味。”舒云说。
(二)
晚上艾文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穿着黑礼服和白衬衫在舞台上演奏肖邦的幻想即兴曲的中段,那个旋律如歌的部分,艾文将这段曲子的乐思理解为“柔情的表述”。在回复舒云的邮件里他把这个梦告诉了舒云。舒云曾向他谈起过她学钢琴的一些往事。
“我练过这个曲子,差点去考十级。你给你女儿买钢琴了吗?”舒云回了邮件。
舒云的回复提醒了艾文,他开始争取为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买钢琴。说“争取”是因为艾文的太太沈晓群一直认为让女儿学琴既浪费钱又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业。经过数次艰难的争执后,太太终于同意了。
艾文还是深感沮丧,他知道事情虽然得到解决,但问题还存在着。他认为靠争吵来沟通是个非常愚蠢和糟糕的手段,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有效办法了。因为他们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感受被对方忽视了,两人都心存怨恼,所以不争吵才怪。
“艾文,这几天在忙什么?”舒云问。
“给女儿买琴。”艾文匆匆回复。
“我喜欢黑色的钢琴。”舒云在邮件里告诉艾文。
“我也是,但我女儿喜欢深棕色的。”
在灼热的阳光下,艾文大汗淋漓地帮着搬运工将大包小包的钢琴包装件搬进家门。他提心吊胆地照看着装配师将一个个部件装配成钢琴,殷勤地为调律师递各种调音工具或者消暑饮料。
他也不得不又一次为钢琴的放置位置和太太争论。艾文认为将钢琴放在客厅里,有利于发挥它的音色,也能在视觉上起到愉悦人的效果。而太太不想让一个吵闹的大玩具破坏了客厅原有的布局和功能。艾文作了让步,他将自己的书房腾出来当琴房,把自己的书桌和书架搬进了平时用于储物的房间。艾文感觉前所未有的疲惫,比小时候在乡下干农活还累。
当钢琴终于安置好以后,艾文坐在琴凳上,他拙笨的手指在光亮的黑白琴键上摸索,指间流出的琴声虽不成调,但清脆乐耳,带给了他一些宽慰。
(三)
舒云来邮件了:“我一直向往去西奈山,想找人结伴而行。”
艾文在网上查了“西奈山”的资料,明白了舒云话中的含义,但他违心地回复道:“那鬼地方太荒芜了。”
舒云却又发来一个图片,上面是一杯看上去芳香浓郁的咖啡:“这是StHelena咖啡,我最爱的咖啡。它可能没有牙买加BlueMountain那么有名。但我喜欢它的浓郁和它顽强的生命力,在陌生的地方一样可以绽放洁白的生命花朵。我喜欢坐在煮咖啡的房间里,温暖而又芳香,心情会放松很多。艾文,你累了吗?和我一起喝一杯咖啡吧。”
艾文喜欢她的文字。他微笑着阅读这份邮件,而最后那句话几乎让艾文的嗓子哽咽。
“舒云,你让我感到年轻了十岁。让我们相约一起去西奈山朝圣吧。”这次艾文在心里回复道。
公司总经理约谈艾文。他高度赞扬艾文管理的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平台,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打下了基础。然后他问艾文:“有没有考虑过更上一个台阶?”
艾文说自己喜欢现在的工作,部门经理这个职位给了他做具体工作的机会。总经理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微笑地说:“你也算是公司的元老了,是时候坐享其成了。”
艾文感觉到他的笑容里隐藏着一丝暧昧,就直接了当地问:“公司对我另有安排吗?”
总经理没有直接回答艾文的问题,而是提到艾文手下的一个项目主管:“你知道他是我们一个长期客户的老总的亲戚。”
这个项目主管三十多岁,是二年前总经理安插进来的。艾文对他很关照,和他相处得也不错。艾文这时明白了总经理约谈他的目的,公司要艾文让出技术经理的位置。“我有什么选择吗?”艾文问。
“公司缺一个负责技术的副总,你可以担任此职。要是你更喜欢做具体工作,销售或客服你可以选一摊,让那边的经理来坐副总的位置。”总经理一下子和盘托出他的意图。
艾文回答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行。”在办公室门口,总经理扶了一下艾文的肩膀,关切地说道:“艾文,你看上去有点累,到了这个年龄要注意身体。”
艾文从总经理室出来后,有点闷闷不乐:我看上去真的上了年纪吗?或者这个岁数本身就算是上了年纪?
他目睹此行业人来人走的景象,理解自己从事的是流水花落一般的职业,而公司为他作出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对他显示了足够的善意。只不过今后不做具体事情了,他不知道如何去适应这样的工作。
(四)
艾文又梦见自己在舞台上演奏幻想即兴曲。这次他弹奏着乐曲起始段的快板部分,他急速地弹奏着。但是每当到这部分结束时,旋律本身又把他带回到起始点。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急促弹奏着同一段音符。他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险境,他必须冲过这一段旋律,才能得到喘息的机会,进入到一个安全的境地。他反复去冲刺,觉得自己像逆着瀑布的流水而上,但总是翻越不过一阵阵激流。他十分焦急,惊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脖子下都是汗。
艾文起床溜进书房,登录进QQ。舒云不在线,他给舒云发了邮件:“舒云,你在吗?”
他内心焦虑,想找人倾诉。
第二天他收到回复:“艾文,你发邮件时我在上课。你怎么了?”
“没什么。”艾文回复。
艾文最后选择了公司副总这个职位,一是他认为自己不擅长和客户直接打交道,二是顺了太太的意。艾文理解做妻子的一般在意丈夫的职务头衔,尽管这次升职只让他涨了少许薪资,他断定沈晓群早已让她所有的闺蜜都知道自己的丈夫升为副总了。
艾文的心里是另外一番滋味。在原来的职位上,艾文经常亲自编写系统框架和一些核心代码。编写程序一直给他带来乐趣,并能使他保持思维敏捷。数年前,他看到很多同学以及同龄的同行朋友纷纷从技术岗位转向管理岗位,肚子和处世都变得圆滑起来,而反应却变得迟钝了。艾文不希望自己过早地成为那样的人。艾文无法向太太剖白这一心迹,她会责怪他胸无大志,甘愿沦为庸人,她无法理解自己的丈夫有时更愿意当个快乐的庸人,有朝一日她甚至会巴巴儿地指望着他成为总经理呢。
因此艾文不得不面对现实,去适应新的工作。公司新设岗位无非是让本来他一个人做的事情分成二个人做,而分到他手上的事情是简单枯燥的事务性工作。为了填补上班时间的空白,他必须去寻找更多这样的事情,去参加更多的内部和外部会议,撰写更多无关痛痒的报告。同时他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阅读舒云的邮件。
(五)
有一次舒云向艾文倾诉:“我今天打工不是特别累。不过钱没带够,不能买车票。不是特别远,走了四十五分钟而已。下雨了,淋得湿湿的。而且很害怕,因为路很黑。这里八月时刚被杀死一个韩国人。我很怕黑,晚上睡觉都开灯……”
艾文听舒云提过她的留学费用主要来自叔叔的资助,她有时去打工以减轻叔叔的经济负担。艾文为她的安全担忧,他向舒云要了她的手机号码,买了张电话卡拨通了她的手机。
一开始,话筒那一端没有回音,他大声叫喊。几秒钟后,艾文才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说:“你是艾文吗?”
当两人熟悉了对方的声音后,说话轻缓的舒云变得能说会道起来。电话里艾文婆婆妈妈地对她一顿叮嘱。
“你很担心我吧?”舒云问。
“是。”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舒云柔声说。
艾文心里涌上来一股柔情,同时头脑里闪出一个想帮助她的念头。“舒云,你做我的妹妹吧。”艾文说。
舒云迟疑了一下,说:“不好。”
“为什么?”
“我们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舒云反问。
“我不想让你去打工。”
“我今后不打工就是了。”
艾文没有坚持,他觉察到她的心思。
周末艾文带女儿艾琳去琴行上课,因为那里的学琴课时是买琴时赠送的。到了晚上,艾文陪艾琳练琴。他上网查找下载各种练习曲的视频,指导艾琳学习。他连哄带骗,催促艾琳练琴,恨不得女儿一下子会演奏出如歌般的旋律。但艾琳不得要领,对父亲的热情性急产生了厌烦,她拒绝将手指放在琴键上,无望而恼怒地望着艾文。艾文做了反省,不再强求女儿花很多时间练琴了。他认为自己不适合指导女儿,便婉转地向太太提议给艾琳请一个钢琴私教老师,而沈晓群当然是一口回绝。
艾文又想念起舒云,回味着和她聊天时,她温婉的个性和善解人意的聪慧带给自己的快乐。他想给她发份邮件述说自己最近所经历的变化。他打开邮箱,却收到了舒云的邮件,她向艾文细诉自己在功课上面临的压力:“一直听别人说:女孩子不适合学工科。可我很倔强,不甘于平淡,不甘心做只适合女性的工作,为此也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代价,但还是很艰难,也很伤感。生活就像在不停的打开一个个盒子。打开之前你有着美好的愿望,虽然你知道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你早知道里面是什么(自我欺骗)。可是还是不停的打开。于是人就生活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不停地在希望,事实,和失望中轮回……”
艾文一改初衷,他无意递给舒云另一个盒子。他在回复邮件时说了些安慰和鼓励的话:“不管男女在人生的很多阶段都会经受挫折。学生面临学业上的压力是很普遍的现象。在这个时候你需要耐心,很大的耐心。转机和飞跃会出现在耐心之后。当然你也可以评估一下是否需要调整自己,包括调整对自己的期望值。有时需要调整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舒云马上有了回复:“艾文,你的话改变了我的心情,我就需要你这样的鼓励。”
(六)
给舒云发了邮件后,艾文觉得这份邮件也是写给自己的。在升职前,他经常把工作带回家做,那些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因此再忙也觉得活着积极充实。如今他需要调整自己,去找些喜欢的事情去做。
他想起远在互联网没有普及的年代,单身独处的他以阅读为趣。尤其在孤清的夜晚,他总是早早上床,躺着看书。他热爱书中的世界,喜欢与那些被虚构出来的,而又栩栩如生、壅智高贵的人物进行心灵交流。
艾文弄来一张小床,架在储物室——也就是如今的书房的一个角落里,让本已窄小的房间显得更加拥挤。床前是书桌,床头是书架,但艾文觉得这样很充实,他要把自己象粒青豆般包裹在洁净而安全的豆荚里。
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躺倒在小床上,打开床头小台灯,迎着紧凑的灯光翻开手中的书。一下子,艾文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对书中的人物名字如数家珍。这些人物曾伴随他渡过了他一生中最为敏感脆弱的时期。和他们为伍,艾文追寻着人类亘古不灭的理想人性——正直善良,自尊勇敢,热爱生活,向往爱情。他那时虽然薪薄囊涩,性情上自闭内敛,但阅读让他在精神世界里变得丰足多彩。
太太沈晓群安顿完爱琳入睡后,推门而入。她看到自己的丈夫象条丝蚕般蜷缩在狭窄简陋的小床上,就差吐丝了。太太有点惊讶:“你这是干什么?算是修行?”她的口气里是嘲讽。
“没事干,我想看点书。”
“去卧室里不能看?”
“不是怕影响你看电视吗。”艾文言不由衷地说。事实是沈晓群喜欢没完没了地看那些粗制滥造的电视连续剧,而艾文认为里面那些桥段和对白弱智无聊,让他受不了。以前他还可以躲在书房里干活,甚至上网聊天。如今他没活可干,并且自从和舒云网聊以后,他失去了和其他人聊天的兴趣。
“我不怕你影响我。”沈晓群说,她靓丽的脸上是婉妩的笑容。
艾文身穿裤衩,手上拿着书,跟着太太回到卧室。他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花了五分钟阅读同一行文字,试图将它摄入大脑,但外面电视机里咿咿呀呀的声音无法让他集中注意力,最后他放弃了。他站起身,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一副憔悴困惑的模样,象个走投无路的人。
他想起舒云,想象她是自己的妻子,他们在月夜下的阳台上一边听音乐,一边喝红酒——舒云说过她喜欢喝点红酒。或者他们在一张很大的书桌上一起干活,其中的一个会不断去撩拨另一个,直到对方无法继续做事,一起跟着疯疯癫癫起来为止。想着想着,艾文偷笑起来。当艾文想象到自己不得不跟着舒云去见她的父母,而面对五十出头,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想象中的岳父岳母时,艾文认为自己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
艾文叹口气,走出卫生间。他躺在太太的身边,试图去理解,或更确切地说,强迫自己去接受电视剧对白的无趣,剧情的无聊。但思维严谨,品味挑剔是艾文的本性,他放弃了尝试。面对太太那双修长的大腿,他不禁心动,想去搂她。而沈晓群正沉浸在电视剧感人的场景里,她挪开身子,抱怨道:“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别烦人。”
艾文溜下床,回到自己的书房,将书放回到书架上。他在合上的电脑前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打开它,他关了灯,又躺回到小床上。他将毛巾毯掖住肩头,象个孩子般把手藏在被窝里。这一次艾文感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岁月里,储物室的拥挤,让室内弥漫上一层往昔的气息,他的心境也变得无忧无虑,脑袋里是一幅幅儿时的画面。在黑暗里和往昔的自己重逢,让今日的艾文既感受到甜蜜,又心怀忧伤。
外面下起了入秋后的第一场雨。雨滴打在窗户上发出极轻微的沙沙声,艾文进入了梦乡。
(七)
艾文感觉自己近来变得容易疲劳,他认为这是由糟糕的心境造成的,并且他多年缺乏运动。秋天到了,艾文决定恢复单身时晨跑的习惯,以改变心境,恢复青春活力。
早上五点刚过,太太还在酣睡,艾文溜出家门。凌晨凉爽的空气让艾文的胳膊起了鸡皮疙瘩,他几乎想折返回家。但他及时意识到晨跑的意义,他在思想上克服了畏缩,沿着小区的灌木绿化带跑起来。平时干什么都是以车代步,以至于今天他步履拖沓,跑步的姿势笨拙。但他总算跑步出小区,跑上护城河堤岸。多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和大自然如此亲近。
同时他积极地走到户外去。中秋节长假到了,他和几个自驾车旅友拼车一起去外省的一个农家乐景点游玩。在路途中,艾文从手机上收到舒云发来的一张电子贺卡:“艾文,中秋节到了。在中国,这个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月饼。以前在家时,没有想过家的含义。现在才明白家意味着什么:当你结束一天的工作时,不论几点,有一盏灯永远为你而亮,心里不会觉得太凉。我好想家。”
艾文在当地老乡的帮助下,扎了一盏桂花灯,到了晚上,他把它点亮,拍了照片。他将灯的照片连同沿途拍摄到一些景致和享用到的山村土鸡,烤红薯,米酒等照片发给舒云:“这是我专门为了扎的桂花灯,让它陪你吧。”
舒云回复了:“这些东西都很受用。谢谢你,艾文。祝你玩得开心。”
(八)
艾文去外省参加技术会议。这是由一家国际大公司赞助主办的会议,旨在推广他们的新版本技术平台。在新版本平台上引入的一些新特性吸引了艾文,他有跃跃欲试之感。不过他也知道不在其位不谋其事的原则,因此他没有刻意去了解技术细节。在四星级宾馆的餐厅里吃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花了半个小时写完了一份报告,然后坐在床上,拿电视遥控器来回换频道,想找个喜欢的节目看,结果他双手搁在肚子上,看了一会动画节目。他发现几个月清闲的工作让自己的腰围大了很多。
第二天,一辆空调大巴把开会的人拉到山上看枫叶。枫树林里秋意正浓,天气有些寒冷,但近正午时的秋阳温丽,阳光穿越高高的树林在树干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偶尔秋风摇瑟,从枝上飘下一二片红叶。眼前的景象让艾文又想念起舒云:漂泊在外的舒云就是一片随风飘落的枫叶,无论风吹日晒雨淋,只有承受。它会被车辆碾压吗?会被行人践踏吗?或者一阵残暴的大火袭来吞噬了它?
假如我是一个护林人,我会俯身拾撷起你,小心翼翼地把你护藏在枕头下。
晚上,身处异乡、感同身受的艾文给远方的舒云打了电话。舒云在那头听上去很兴奋:“我正在想你是否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就响了,原来真的是你。”
艾文说自己正在外地开会,他告诉了舒云自己工作上的变化。
舒云问:“新的职位一定让你觉得很无聊吧?”
“没办法,年龄到了,原来的位置要让出去。”
舒云不这么认为:“你记得吗,你在聊天室和我谈过你编程时用各种算法轻易地解决问题。你年轻着呢!”
“你还打工吗?”艾文问。他这次打电话的真正意图是想知道舒云的近况。
“我答应过你不去打工。”
“假如经济上有什么困难的话,告诉我……”
舒云打断了他:“艾文,你不应该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再说你们这个行业的实践经验是很宝贵的,或许你可以去上课。”
艾文恍然大悟:“对啊,有空我可以为求职培训班上课。”
(九)
回到家的艾文给一个经营职业培训中心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有没有合适的班让他讲课。他朋友问:“你现在还需要挣这种辛苦钱吗?”
“女儿学琴,我想给她请个私教。”艾文的自豪中夹杂着为人之父的艰辛,他心里一直没有放弃给艾琳请老师的念头,“再说我的业余时间比较清闲。”
“噢,”对方的语气里是同情和理解:“你把你能讲的内容用邮件发过来,我用它登个招生广告。”
舒云有个国内的网友姐姐在大学教IT课程。舒云在QQ里给他留言说:“姐姐有些技术问题要问你,我夸过你。你能帮帮她吗?”
艾文拨通了她的网友姐姐的电话。事实上没有什么技术问题,对方只是想和他谈舒云。
“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她直接了当地说。
“是,很可爱。”
“你将来会对她怎么样?”
“我对她没别的想法。”
“她可是喜欢上了你。她很单纯,我很担心她。”对方很坦率。
“我没想到会弄成这样。”
“你是故意想让她迷上你的吧?”
“我为什么要这样?”艾文有气无力地说,仿佛在问自己。
“想证明你有魅力,很多结了婚的男人都这样,专门让舒云这样的单纯女孩喜欢上你们。”
艾文羞愧难当,他不知如何为自己辩护,也找不到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他说知道自己怎么做,并请对方和舒云谈一谈。
他匆匆挂了电话。
(十)
艾文和她姐姐交谈过以后,不再回复舒云的邮件。有一次他收到舒云的邮件:“……什么是爱情呢?应该是一种放弃吧?如果我的放弃可以使对方过的更好,那么我的放弃就是最好的爱情。是么?”
艾文猜想她的网友姐姐已经和她谈了。艾文抑制住回复邮件的强烈欲望,没有回答舒云的问题。他觉得自己的心沉人到了无底的深渊。
艾文在雨中跑,在风中跑,在孤独中跑。
他朝着东方跑。太阳还没有升起,淡墨色的天空中挂着一弯新月,天边地平线上方的云是深蓝色的。现在艾文已经调整好跑步的速度了,他的双手在胸前有力地摆动,他的坚定的脚步有节奏地踩踏在护城河的堤岸上。柳树在晚秋的浅寒里静静地肃立,树叶已经枯黄了。但艾文知道熬过一个严寒的冬天后,早春之风自然会带给它们绿色的生命气息。
太阳还在地平线的下方,但艾文也知道它正在升起,因为远方的那朵云彩的颜色正在变淡,云彩周围的绯红色却越来越浓重。
此时在晨色中穿越柳树林的艾文,就如逐日的夸父,执着而自信:只要我这样一直跑下去,我就能追回我的青春、自信、爱情和浪漫情怀。要是我能坚持这样跑下去,我还能追上天边的那朵彩云。
(十一)
有个中午,艾文隐身登录QQ,他看到她舒云在线,并给他留了言:“艾文,我在等你!”
艾文下意识地显身:“舒云,你怎么了?”
“我在实验室,不敢回家”
“为什么?”
“我害怕”
“发生什么事了?”
“我被抢了”
艾文用电话卡拨通了舒云的手机:“你人没事吧?”
“手被划破了。”
“严重吗?”
“出了点血,不严重。”
“快去看医生吧。”
“不用,我用了创可贴。”
“报警了吗?”
“没有,报了会很烦琐。”
“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我晚上十二点下班,在回来的路上有个人拿着刀子要抢我的包,我抓着包不放,他拿刀刺过来,手就划伤了。”
“怎么又去打工了?”
“我想挣张机票钱,圣诞节想回趟国。”
“你以前没提过要回国过圣诞节啊?”
“我想回来看你,”电话的那一端,舒云开始哽咽起来,“我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说完这句话,舒云终于哭出声来。
此时的艾文彻底迷茫了。
(十二)
艾文又在晨光中追逐天边的那朵云了。天气转冷了,他穿上了长运动衣裤。
初冬天边的云彩看上去更远。这一次艾文也比任何一次都跑得远。他撵过无数骑自行车和蹬三轮车的人-他们多半赶着去上早工,都是些靠耗时间和体力,为生计奔波的人。
早行的人们,让我来问问你们,你们是不是也曾遭受过失落的痛苦?你们是否也象我这样需要靠一种体力上的耗损来救赎自己?也像我这样靠长跑来抑制对你心爱人儿的思念?来抑制对爱情的渴念么?
人们匆匆而行,神色默然。
心怀忧伤的艾文感觉自己必须孤独地,以同一个姿势一直这么跑下去,跑到地老天荒,跑进虚无的时空。假如我精疲力竭了,跑不动了,我就这么倒下去,我的身子会化成一滩异乡的泥。我希望在这滩泥土上长出一朵思念的花,一朵洁如白云的花儿,眺望着远方的那朵白云。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白云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洁净,周围的色彩正在消失。而艾文脚下的堤岸也快到了尽头,前方有一截水泥护栏挡住他的去路。艾文加快速度,在护栏前他身子全力往上跃起,他跨出脚步。
而正在这时,一股焦虑的柔情,伴随着一阵从心底里涌出来的悲怆向艾文袭来,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艾文抬起的那只脚酸疼无力,被护栏拌了一下,他向前扑了出去,重重地摔倒在砾石地上。
躺在地上的艾文觉得身上多处生痛。慢慢爬起来后,他查看自己的受伤情况:一只手掌的腕部处在流血;他拉起裤管,看到膝盖处也在流血。艾文一瘸一瘸地拐上马路,在寒风中他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拦了一辆出租车后,艾文钻进了车的后座。在车里,他向司机要了一些餐巾纸用来擦血。
艾文用餐巾纸包裹着受伤的手,纸被染上了一滩滩的殷红色—这血是用来偿还舒云为我所流的血。
他转身朝车后窗望去,看到了蓝色的天边漂浮着一朵洁白的云。
第10篇、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又不干‘三陪’……”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第11篇、国人暴动
在成王、康王统治的时期,周朝政局比较安定。后来,由于奴隶主贵族加重剥削,加上不断发动战争,平民和奴隶的不满情绪也随着增长。周朝的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采用十分严酷的刑罚。周穆王的时候,制订了三千条刑法,犯法的人受的刑罚有五种,叫做“五刑”。像额上刺字、割鼻、砍脚等等。但是,刑罚再严,也阻止不了人民的反抗。
到了西周第十个王周厉王即位后,对人民的压迫更重了。周厉王宠信一个名叫荣夷公的大臣,实行“专利”,他们霸占了一切湖泊、河流,不准人民利用这些天然资源谋生;他们还勒索财物,虐待人民。
那时候,住在野外的农夫叫“野人”,住在都城里的平民叫“国人”。周都镐京的国人不满厉王的暴虐措施,怨声载道。
大臣召公虎听到国人的议论越来越多,进宫告诉厉王说:“百姓忍受不了啦,大王如果不趁早改变做法,出了乱子就不好收拾了。”
厉王满不在乎地说:“你不用急,我自有办法对付。”
于是,他下了一道命令,禁止国人批评朝政,还从卫国找来一个巫师,要他专门刺探批评朝政的人,说:如果发现有人在背后诽谤我,你就立即报告。”
卫巫为了讨好厉王,派了一批人到处察听。那批人还敲诈勒索,谁不服他们,他们就随便诬告。
厉王听信了卫巫的报告,杀了不少国人。在这样的压力下,国人真的不敢在公开场合里议论了。人们在路上碰到熟人,也不敢交谈招呼,只交换了一个眼色,就匆匆地走开。
厉王见卫巫报告批评朝政的人渐渐少了下来,十分满意。有一次,召公虎去见厉王,厉王洋洋得意地说:“你看,这回儿不是已经没有人议论了吗?”
召公虎叹了一口气说:“唉,这怎么行呢?堵住人的嘴,不让人说话,比堵住河流还要危险哪!治水必须疏通河道,让水流到大海;治国家也是一样,必须引导百姓说话。硬堵住河流,就要决口;硬堵住人的嘴,是要闯大祸的呀!”
厉王撇撇嘴,不去理他,召公虎只好退出。
厉王和荣夷公的暴政越来越厉害,过了三年,也就是公元前841年,国人忍无可忍,终于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暴动。起义的国人围攻王宫,要杀厉王。厉王得知风声,慌慌忙忙带了一批人逃命,一直逃过黄河,到彘(音zhì,今山西霍县东北)地方才停下来。
国人打进王宫,没有搜到厉王。有人探知厉王的太子靖逃到召公虎家躲了起来,又围住召公虎家,要召公虎交出太子。召公虎没奈何,只好把自己的儿子冒充太子送出去,才算把太子保护了下来。
厉王出走后,朝廷里没有国王,怎么办呢。经大臣们商议,由召公虎和另一个大臣周公主持贵族会议,暂时代替周天子行使职权,历史上称为“共和行政”。从共和元年,也就是公元前841年起,中国历史才有了确切的纪年。
共和行政维持了十四年之后,周厉王在彘死去。大臣们立太子姬静即位,就是周宣王。宣王在政治上比较开明,得到诸侯的支持。但是,经过这一场国人暴动,周朝统治者已经外强中干,兴盛不起来啦!
第12篇、现代爱情故事: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
作者: 泛泛蕾
1
“如何才算深爱一个人?”
“是为她每天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呵护有加,让她永远不孤独不寂寞?还是为她买一所大房子,给她一个温暖安定的未来?可是,这些我都做到了啊。”
“如何才能忘记一个人?”
“是每个夜晚驱逐关于她的梦,每个白天逃避填满她的生活?还是结束没有她就随时会枯萎的我自己的生命?”
“对于死亡,我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为爱死去,而是为失去爱而死去。”
这些充满伤感和绝望的文字,如一把把重槌,一下下敲打着冷洁的心。冷洁在8月炎热的天里,开始发抖,继而如此伤感。
这是一封以遗书形式开头的信,总共10页纸,已经开始泛黄,是一个男人写给一个女人的。他说了他们的相识,20岁的年纪,青春张扬的岁月,那些仿佛发着光的美好片段。他们的相恋,抵抗着父母强势的反对,朋友不看好的眼光,还有彼此的误会,却依旧闪闪发亮的爱情。他们一起走过的5年,他们的夜晚,火热的,温情的,独特的。女孩如花,从最初的紧闭羞涩到逐渐开放,给与他最致命的温暖和柔软。最后是变心后的女孩,不爱他,却伤害他。他喝汤的时候拿勺是错,用筷子是错,直接喝也是错。他睡觉的时候靠近她是错,挨着她是错,远离她也是错。她让他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个错。
变了的心,是无法挽回的。男人放了女人,给她自由,却囚禁了自己,看不见活着的希望。所以,他写了遗书,准备自杀。
一个陌生男人写的遗书,竟然看哭了冷洁。
她读一遍,哭一遍,仿佛那个男人所承受的所有悲伤她都能感受到。那么厚重而浓烈。爱情美丽又残忍,总是伤害那个最认真的人。
2
男人真的自杀了吗?
冷洁急切地想知道。虽然,信的落款是2010年的3月2日,距离现在已是两年多了,但是,冷洁却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在她的眼前。一个被爱伤透,无法自愈的男人,绝望到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用以忘记爱情的痛。
这封遗书是冷洁3天前发现的。它放在房子角落的床头柜最下层,平常基本不会去看的位置。
冷洁住进这个房子才半个月,她来到这座城市也不到半年,如何去寻找两年前的一个陌生男人呢?更何况还不能确定他的生死。
虽然如此,冷洁还是想寻找。假如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话,冷洁觉得自己也会再一次相信爱情。
城市不大,只有3家比较大型的医院,冷洁一一去查询,2010年3月2日,有没有一个男人因为自杀而被送来医院?
就这样,一周后,冷洁可以确定,那一天,并没有因为自杀而送去医院的男人。
那么,他是不是并没有死亡?
3
冷洁是两周后找到那个男人的。
其实,并不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男人还活着,是租给冷洁房子的房东。
冷洁最初是在网上看见租房信息的,那个时候,她原来的房子刚好到期,她也想换个环境,就联系了这个租房的人。
所以,冷洁寻找了两周,一直没有任何线索,她突然想起了可以问房东,这个房子以前住的人是什么样的,去了哪里。
房东沉默了很久,告诉冷洁,这个房子以前是他自己住的,两年前开始一直空着。
冷洁才明白,原来房东就是那个自杀未遂的男人。
男人叫林浩生,高高瘦瘦,带着金丝边眼镜,很儒雅的样子,他约了冷洁,问她为何要问以前谁住在这里。
冷洁愣了很久,她还是说了,说了那封遗书。
林浩生看向远方,一直没有说话。冷洁觉得很难过,也自责,为何要撕开别人或许早已愈合的伤口呢?也许,无论如何深刻的感情,都最终会被时间的洪流冲淡,消失在记忆的彼岸。
最后,林浩生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叹出了悠长而遥远的悲伤。
但是,他也和冷洁说了那封遗书。他想到自杀,却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曾经给与他爱和温暖的朋友,最后决定好好活下去。
至于窟里的女人,早已经散落天涯了。
林浩生是用看似很释然的语气说的,冷洁却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他眉间深深的纹路,让冷洁无缘由地心疼,想用手抚平它,想抱抱这个男人,给他一些温暖。
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2)
4
自从那次后,冷洁和林浩生突然就熬了起来。
她也和他说了她的故事。或许天下男女的故事总是如此雷同――最初总是美好的,你侬我侬,仿佛世界上真的不存在其他的异性了。也总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变心,山盟海誓,毫不觉得虚假。慢慢,看见了彼此的缺点,争吵,原谅,眼泪,如此循环,让心疲惫,却不忍放手。即使如此,冷洁也从没有想过要分开。直至看见对方早已投入男一个怀抱,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他们仿佛是一对同病相怜的病人,互相鼓励,互相安慰,给与彼此温暖。
所以,产生爱情,也很顺理成章。
新的爱情,如一剂良药,像春雨一样,无声地治疗着受伤者的心。
冷洁自己也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还是可以如此爱另外一个人。她爱林浩生,爱他偶尔的沉默和皱眉,爱他做出的一手好菜,爱他修长的手指,爱他手心的温暖,爱他说出的每句话,也爱他夜晚带给她的绚烂。
林浩生带给冷洁的夜晚,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在那些被暮色掩盖的深夜里,冷洁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精美的乐器,而林浩生就是那个天赋异禀的乐士,他的每个动作,都能激发出她身体最美妙的乐章。她在他的弹奏下,轻声吟唱,或者急促呼吸。她感受到了生命最快乐的极致,也看见了最灿烂的烟花。
林浩生也喜欢拍照,他给冷洁拍过很多漂亮的照片。照片里的冷洁,美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们也拍过很多合照,亲密的,幸福的,或者搞怪的。
冷洁记起了从前在某个书里看到的一句话:当新的爱情来临时,以前的统统不算数。 她现在也如此想了。
5
甚至,他们都开始计划结婚了。
冷洁每天都是兴奋的,她拉着林浩生告诉他房子要如何装修。要买青花瓷一样的花瓶,里面插上娇艳的玫瑰和清新的百合。要把卧室的墙纸换成一大片向日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快乐。也要买糖果色的布艺沙发,暖色调的吊灯,在冬天也会觉得温暖。
林浩生对冷洁很纵容,仿佛一个长辈对小女孩的宠溺。他都答应,说一切听她的。
他们的爱情,差那么一点就能开往天长地久了。
在冷洁装修屋子的第十天,她在林浩生衣柜的最下层衣服堆里发现了一个大金子。那一刻,冷洁就突然觉得全身无力,她把盒子拿出来,自己坐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了,才有勇气打开它。
全是照片。
一张张的照片散了出来,照片上都是林浩生和不同女孩的亲密合照。每一张照片里,都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唯一不变的都是林浩生,他熟悉的眉眼,看似幸福的表情。每个照片后面,都有标号,从1到13.原来,她只是他的14.照片的最底下,是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我,你会不会有哪怕一点后悔,后悔曾经残忍地一去不回?
冷洁浑身颤抖,原来,自己所以为的幸福,都是一场错觉。
冷洁撕碎了所有的照片,她也剪碎了自己所有的衣服,毁了刚装修一半的房子。即使如此,冷洁还是在颤抖,她的体内仿佛有怎么也无法熄灭的怒火和委屈。
她无法毁灭自己,所以就毁了这间房子,还有自己在房子里的所有东西。
6
林浩生被眼前的场景所惊呆,直到他看见被撕碎的照片碎片。
是的,这是他的秘密。
冷洁是第十四个。
他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在他深爱她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他,让他痛不欲生,让他跌入悲伤的谷底,再也看不见阳光。他甚至想过自杀,写了那封遗书。最后,却没有了勇气,把遗书随意塞进了那个床头柜。
他怀着破碎的心情,打算把这个房子租出去,以免自己睹物思人。
直到第一个租他房子的女孩找上门,说爱上了他,就因为看见了那封遗书。
原来,对于一段感情的祭奠,可以获取新的感情。
那时,他还身处最痛苦的深渊,有时甚至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所以,他就在心底给自己打赌,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自己,那么他就把所有和这些女孩的照片都寄给那个抛弃自己的女人,告诉她,失去他,是她的损失。因此,他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把遗书放在不同位置,他的房子只租给年轻的女孩。
女孩都是感性而有母性的。她们看见那封饱含深情的遗书,都会被打动,继而同情林浩生,然后这份同情变成了爱情了。
逐渐地,林浩生自己都觉得有些病态而疯狂,收集不同女孩的爱情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最初的爱情对于他的伤害已经很小了,他似乎逐渐陷入了被不同女孩爱上的刺激里。
可是,冷洁是不一样的。
林浩生是真的爱上她了。他已撕毁那封遗书,并且打算和冷洁结婚。
所以,林浩生重新装修了房子,一切都是按照冷洁的想法。他想,她只是生气了。半年的爱情肯定会抵得过她的生气,她肯定会回来的,和他结婚,在她喜欢的房子里和他过一辈子的,他们将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任何痛苦和伤害。
只是,他并不知道,冷洁在离开那个房子的第二个月,就迅速地嫁给了另外一个离异男人。
他永远也等不到她了。
第13篇、薄凉
我还是我的时候,你还是不是你。
你给的致命曾经,让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踩进遇见你的流年。
流苏般的十六岁被轻轻踏碎,惊醒了多少往事如烟。
我们之间,原来仅一朵花开的时间。
倘若一失去消息,就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其实,也是静静的记得。
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
-------引子
她低着头紧紧的攥紧拳头,捏着一手心的汗珠。
昏暗的灯光闪烁迷离,震耳欲聋的音乐像是要把墙壁都震碎般疯狂摇曳。他优雅的坐到她身边,下巴抬的高高的,似笑非笑。他伸手去抓她的手,她下意识的躲闪。他的脸上迅速闪过一丝愠怒,瞬间恢复正常。他温柔的靠近她:“小木,牵下手也不让么?这都是正常的。。。”小木把手藏到身后,头低下一言不发。余光收尽眼底的画面早已让她羞红了脸。此刻,她再也呆不下去,她起身欲逃。一只瘦弱有力的胳膊拉住了她:“到哪去?”她倔强的挣扎,和他僵持着。
斜对面沙发上,香艳的画面还在上演。一男一女正紧紧拥抱着沉醉在热吻中。激情之余,两人顺势倒了下去。女生的衣衫越来越凌乱,整个画面也越来越不堪。
那一瞬间,小木突然很想呕吐。
他猛的松开手,冷冷的看着小木:“你看看别人,你什么时候能机灵点。你自己好好想想。”他走出去,门关上的瞬间,她看见门口梨花带泪的长发女生。她心里跳跃着轻微而细碎的疼。
过了一会,他和长发女生一进来坐在她边上。“想好了么?”他竟对长发女生的到来没有任何解释。她不语。想好?什么叫想好?像对面躺着的那一对一样?“好吧,我想,我们还是比较适合做朋友。”他潇洒的开口打断她的胡思乱想,牵起长发女生的手,似乎还对她扬了扬,转身离去。
她的心,一点点薄凉。那彻骨的寒意,将心脏拉开一个大口子,风呼呼的往里吹,连带撕扯着心尖柔软的疼痛。
走出KTV,好朋友晶晶一副乖巧的模样:“咱们回学校吧。”小木厌恶的把脸转向一边,淡淡的说:“还有一个扣子没扣。”晶晶安之若素的“哦”了一声,轻巧的扣上了扣子。
小木突然很绝望。
这个平日里如此甜美乖巧的女生,竟当着自己面和陌生男子如此放荡。并对自己没有任何解释。哪怕她说一句她很帅,哪怕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
为什么。明明和他认识那么多年,可是,说离开就真的离开。
为什么。明明和她好的如胶似漆。可竟发现她是个这么不检点的女生。
是不是一定要这么残忍。
是我突然不熟悉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我从来就没熟悉过。原来,只有我透明的跟傻子一样。小木疲惫的想。
小木开始疯狂的想念他。从穿开裆裤一去玩耍到如今。纵使回忆烧成灰,都残留着他的影子。如果你已经不是你,那么我变成另外一个我又有何不可。
小木抓起衣服向外冲去。晶晶在她身后喊道:“小木!你相信我么?”
小木停在原地,沉默良久:“相信。”
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玩味的笑了。
“怎么,有事?”他倚着门懒懒的说。
“嗯唔。”她从喉咙里发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长发女生穿着松垮的睡衣出现在他身后,一脸敌意的盯着她。她突然就感到很悲哀,谁能留住已经陌生的他。是你睡衣下的身体,还是其他若干个睡衣下的身体。
她进屋,悲伤在脸上流转。明明知道他已不是他,可还是挪不开步子。好吧,如你所愿。她以最快的速度褪去身上的衣服,一丝不挂的站在他面前。他们愣了,随即笑了。朗声大笑。笑声是一枚枚果子,挂在树上,被她十六岁的身体摇落下来,碎了一地的果肉汁水。她在巨大的羞辱中不见天日,她抑制住眼中的泪水:“她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你,其实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我们,认识那么久了。。。。”他微笑着转过脸去抚摸长发女生的头发,从头发到脖颈,抚的那样细致。他轻轻的说:“对呢,认识了那么久,我连你的手都没有牵过。。。是你太迟钝,还是我太邪恶。。。。”他修长的指尖轻轻掠过长发女生的肩膀,女生的睡衣顺势滑落。胴体一览无余。
小木突然有种眩晕的感觉。不知道是那饱满的身体与自己干瘪的身体的对比,还是他看她那贪恋的眼神。他走到小木跟前,拾起地上的衣服披在她身上,用他一贯温柔的语调讥诮的说:“小木呵,你还是什么都不懂。”
小木行尸走肉般穿好衣服,死灰般的心竟感到些许的轻松。是因为终于清醒?还是因为已无法挽留?
第一次爱的人,面目还没有全非,却如同隔着汪洋大海。
她转身,对他凄凉的莞尔一笑。那是一种骤然悲伤到极至而又强颜欢笑的坚强。她转身。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回到宿舍,晶晶的便条早已恭候多时。
亲爱的小木:
总会出现那么一个人,瘦削而优雅的站在树下,一脸温婉如玉的笑容。他会对你说:“嘿,我想疼你呢。”
宝贝,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就像有些事,你永远不必知道。
字条的末尾是歌词:如果你也听说
会不会相信我
对流言会附和
还是你知道我还是我
跌跌撞撞才明白了许多
懂我的人就你一个
想到你想起我
胸口依然温热
小木的眼泪哗啦啦打到纸上,墨迹蓦地晕开,模糊了双眼,模糊了疼痛。
有时候,青春是场兵荒马乱的闹剧。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最悲情的主角。到最后才发现,连配角都是自己。
而那青春时的玩伴,再怎么臭名昭著,再怎么十恶不赦,她依旧会心疼你的心疼,明白你的明白。就像自己,不也毫无条件的相信她了么。
也许,有些事真的不必知道吧。
谢谢我曾爱过你,像爱过一些真知道灼见,像爱过一些歪理邪说。在写给他的最后的信的末尾,小木轻轻写下这行字,折叠起来。
那个美丽的早晨,小木捏着信走在落叶飘零的小路上。看摇曳的落叶倔强的在空中翻卷摇摆,然后才心甘情愿的成为人们脚下那不经意的一声脆响。那是一种有所坚持的美感,像爱情。
一个从小学到如今一直同班的男生迎面走来,那是个腼腆、不爱说话的男生。男生漫不经心的问:“呀,送信呢,里面写的什么呀?”
小木没有责怪男生的不礼貌。她眯着眼睛迎着温暖的阳光,口齿清晰的说:“我爱了你那么多年。”男生看着小木的侧脸,被阳光照的几乎透明的耳朵熠熠生辉。
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小木收到男生的礼物,竟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小木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兔子?
男生眼中的柔情百转千回:”你爱吃苹果,你不喝隔夜的水,你喜欢紫色,你不吃辣的东西。。。”
小木惊讶的看着他:“你。。。为什么?”
男生淡淡的说:“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小木的心里渐渐薄凉。像是沐浴在清凉的水雾中。一滴滴的清凉从舌尖颤动到心尖,融化成一片湿热的浅浅湖泊。
啦啦啦啦,唱一首歌都是好的。哪怕没有人知道我快活的原因。
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
第14篇、一路有你
十二年前,她和他结婚了,小两口恩恩爱爱,日子过得平淡但很快乐。
就在那一年,他去了一家钢铁企业,打工。一天,他正在车间里烧电焊,突然,一块约一吨半重的大铁块从上面坠下,砸在他的腰上……
从此,他成了高位截瘫的残废人。这时,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他考虑再三,决定与她离婚,希望她打掉孩子,重新嫁人。
她流泪了,不停地哭泣。她说,她会照顾他一辈子的。但他生气了,责怪她太傻,她应该重新获得幸福。
她不答应。
他仍然没有灰心。
那天,趁她不注意,他悄悄地拔下床头的插座,将手伸到了电线上……
她发现了,一扫帚敲开了他的手。
他哭喊着,你不嫁人,就让我去死吧!
她没有理他。
第二天,她请人把家里的电线、插座全部挪开,并告诉他,她死也不改嫁。
他无可奈何。
于是,她依旧给他洗衣、做饭……无微不至地伺候他。
有时,为让他感觉舒服点,她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他翻一次身;为了防止久躺生褥疮,她隔一两天就给他擦一次身,换一次被褥……
十二年了,这个残缺的家在她的支撑下,渐渐地有了笑声。
他们的儿子也已经上五年级了。
她说,我不求别的,只要他安安稳稳,一直到老,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深深地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了。这难道不是一种浪漫吗?慢慢的,陪你到老。
是的,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
第15篇、江南好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桑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只小船推开薄雾,漂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江南。
第16篇、遗失的地老天荒
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一个流浪文青。每天,她都坐在地铁站大厅的同一个地方,表情认真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带着些许的迷惘。
渐渐地,开始注意看她。二十岁上下,明亮的眼睛,小巧的鼻,五官清丽。柔软的长发大部分时间披在肩上,有时也挽成一朵花。只是,嘴唇总是没有血色,让人不由得揣测她是藏在地下的幽灵。有时候,我很佩服她的勇敢,比我勇敢。起码,我还要为了一日三餐在自己不喜欢的公司混日子,不敢做丝毫的游离。
那天周末,公司安排聚餐并包房唱K,我对这些一向没兴趣,早早找个理由离开。在街上闲逛一晚,乘搭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到了终点站已是晚上十点多。列车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大厅一片静谧。
她居然还在,坐在那里,全身被乳白色的光笼罩。我终于抵挡不了内心的好奇,走到她面前。她马上站起身,警觉地看着我。我有些尴尬地对她笑,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每天都在这里。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唇角枯涩地翘了一下。我只是在看人的表情。看表情?我诧异。是的。我在画一本画集,画集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需要很多表情,所以我在这里观察。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得来的是这样的答案。其实我在这里的收获不大。她似乎没意识到我的异样,继续说,我看到的所有人都是一般模样,脚步匆促,神情淡漠。说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想,她一定来城市不久,否则,怎么会不习惯城市的表情。城市里,人早被喧嚣和浮躁淹没,哪里有心思去随心所欲地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次,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沐梓。
遗失的地老天荒青岩又穿着一件崭新的皮夹克在镜子前转来转去,不时靠近镜子捋捋新剪的刘海。他一定又要和女友去约会了。和他住一起的这么长时间,他平均每三个月换一个女朋友。他和我,终究是不一样的人,他在这座城市活得很好。
我对他说起沐梓,他“哦”了一声,然后回头,对我诡谲地笑,你小子是不是动心啦?我哑然失笑。说实话,对沐梓,是有一点儿好感的。我喜欢这种单纯的女子,对这个世界抱着一种来自本能的天真和好奇,又对城市的声色犬马、聒噪喧嚣持有戒心。
再见到沐梓,我看到了她的画。画在素描本上,用彩色的铅笔。一页一页翻过去,画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大多数是翘着一边嘴角,笑容痞气而桀骜。这就是你画集里的男主角?我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可是我只画出了一种表情,别的表情,还没找到适合他的。我把素描本合上,跟她开玩笑,人的表情不都是一样的么,喜怒哀乐,不过是脸上若干肌肉的组合排列。沐梓认真地摇头,眼睛里有异样的光芒一闪而过。不对,我的石头不一样。石头?没想到这个帅气的少年有这样难听的名字。她听了咯咯地笑,露出两颗白牙,说,是呀,他的名字是不好听。不过,他是独一无二的。
这次,沐梓似乎很兴奋,说了很多话,说关于石头的画集半年后就要出版了,还说出版社对她的作品很满意。我第一次见到她笑得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这是这个城市少有的表情。
这是青岩第一次带女孩回家。之前他从不会这样,所有的风流都被他扔在外面,和生活泾渭分明。地上的衣裙鞋袜,从客厅进门开始,一直延伸到他紧闭的房门。我的心里忽然就积满了莫名其妙的愤懑。想用手砸房门,想了想,还是把手放下来。
进了自己的房间,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想着隔壁的一男一女。青岩和她,相识了多久呢。也许,时间并不是问题,正如我和沐梓相识不过一个月,却已深刻于心。只是,青岩一向滥情,定是和以前一样的露水情缘吧。
上了两个小时的网,终于听见敲门声。青岩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外面吃饭。开门,见到他用胳膊搂着一个女孩的肩膀,那女孩长得苹果似的小圆脸,带着小小的单纯和可爱。青岩看她的表情也与以往不同,洋溢着幸福和满足。他说她叫心凌。
我想青岩这次是真的动心了。识相地谢绝了他们的邀请,我继续呆在家里,吃了泡面,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话响了,是沐梓的,言语有些忐忑,要邀请我去她那里看她的画。听我不作声,又怯怯地为她的唐突道歉。
其实,迟疑是因为兴奋,我连忙抑制住心里的兴奋说了好,然后忙不迭地出了门。是在市郊的一幢破旧的小洋楼,楼体爬满了苔藓,在夕阳的余辉里泛着暖光。按她说的地址上了三楼,她已经倚在门框上等我。
如我所想,沐梓一个人住。只是一间单房,除了床和一些必备的物品,就是靠在墙上的很多油画,都是那个叫石头的少年。或撇嘴,或皱眉,或开怀地笑。我在油画面前一幅一幅地走过去,那个叫石头的少年似乎和她素描本上的有了一点不同,那表情似曾相识。
正要问她,她却挽住了我的胳膊说谢谢,她的动作不带一点暧昧,是真的对我深怀感激。我的笑容僵在脸上,终于用手拍了拍她的手,说要说谢谢的是我,是你让我知道我还没有被这个城市湮没。
青岩和那个叫心凌的女子在一起很久了,这次完全没有分手的迹象。我想,这一次,他是真的爱了。不久,青岩说要和心凌搬到城市南端的一个小区,我有些伤感,却是真的替他高兴。只是,在他和心凌亲昵地坐上计程车的尾座,青岩高兴地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的心里还是晃过一丝惶恐。直到计程车在车水马龙里消失成一个小点,才微微舒了一口气。
独自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等心跳恢复正常。我给沐梓打了电话,我说沐梓,我想找你。沐梓在那边静默了一下,说了好。
这次见沐梓不是在她的家,是在游乐场的摩天轮下面。她一直抬着头看着摩天轮,以至于我走到她的身后,她也没有反应过来。沐梓穿了干净素雅的棉布裙子,长发海藻一样披在肩上,像单纯的孩子。
我试探着拍了她的肩,她似乎吓了一下,见了我,微微一笑,问,过几天的话,摩天轮会转吧。我看着旁边立着的那个“机器故障抢修中”的牌子,说,也许吧。离开前,沐梓用手掌盖着眼睛,抬头认真地凝视了一下那些停在空中的空空的坐舱,期盼地点了一下头,说,我想让石头坐在上面,笑容清澈地朝下面招手。
那天,我带沐梓玩遍了除摩天轮以外的所有设施,沐梓很开心。但我终究没能说出那三个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我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向她表白,而不是因为我有些害怕,害怕说出来了,就意味着将要失去。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为自己的表白准备了很多,想了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被我一一否决。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何况,在我爱的人面前。
最终,我带了很多的照片,从小时到现在,各种各样的表情。我想为沐梓的画集提供更多的素材。我选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带着我的礼物到了沐梓的住处。在沐梓的门前犹豫良久,手指终于落在那面老旧的带着精美雕花的门板上,然而,门久久不开。我的心里浮起不祥的预感,把门砸开,我见到了倒在地上的沐梓,她的手里还拿着画笔,颜料撒在尚未完成的一幅油画上。那幅画里,石头正得意地把脑袋从摩天轮的坐舱里伸出来,未完成的笑容也是灿烂如葵花。
沐梓醒来是在第二天的上午,那时太阳刚刚升起。看见病床旁边的我,她皱皱眉,身体警觉地朝墙壁靠了靠,眼睛里有瞬间的惶惶然。过了一会儿,紧蹙的眉头才舒展开来,朝我虚弱地笑,说吓着你了吧。
我摇头,并安慰她。医生说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脑肿瘤,可以做手术切除。可是,会影响记忆力。也许,我很快就不记得你了。她笑着说,但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担心,更多的只是遗憾。我把她的手放在手心,心里的疼开始蔓延,眼泪开始往外涌。我转过身,不让沐梓看见我的眼泪。半个小时后,沐梓吵着要吃苹果,我去买了后回来,她就不见了。医生说她坚持要出院,去找另一家医院做手术,可是不愿意说出那家医院的名字。我愣在原地,哭不出声音。
事实上,从见到她的素描本开始,我就知道她的真名并不叫沐梓,沐梓只是她的小名。她的画集,画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是青岩,小的时候,他的小名就叫石头。我相信,她一定是青岩的青梅竹马吧,他和她相约过未来,相约一起去坐摩天轮,一起乘搭地铁在城市的地底下游玩。直到青岩独自一人到了这座城市,在城市里的声色犬马里迷失,终于回不去。而沐梓,在等不到青岩又发现自己生了脑肿瘤后,便到了这座城市找青岩,她一遍一遍地画石头,不过是想让自己不要那么快把青岩忘记。
而青岩,是依然深爱着沐梓的吧。心凌,和沐梓那么相像。他只是不自知。我想,在沐梓和青岩之间,我是一个道德低下的第三者,虽然严格来讲不是。但我没有告诉青岩沐梓的到来,完成沐梓的心愿。我爱沐梓,我不知道这值不值得原谅。
总有一天,沐梓也会把我忘记吧。但或许这是好事,在没有青岩的世界里,我和沐梓的爱情才可以得到圆满。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因为,她画布上的那些表情,一定都是我的。她一定记得,我曾经为了她,真实地欢笑,担忧,以及红了眼眶。
第17篇、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第18篇、一树一树桃花开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19篇、另一种反抗
“生活永远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的故事,结尾总是出乎意料。”老三斜靠在宿舍上铺的床头,拿着一本英文版的大部头名著,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目光呆滞,语出惊人,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我们习以为常,丝毫不为所动。于是,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重新沉浸到他的世界中。
老三叫李铮,个头有点儿矮,带着农村孩子特有的固执,走进了这所大学。成了我们的舍友。转眼大三了,感情方面的苍白,让老三寝食难安,一次次的冒险和尝试,换回的只是一次次的挫折和更大的打击。他似乎变了个人,从图书馆里借了大部头的英文原版书来读。我们说他这是在“自我麻醉”,而老三则认为自己只是在追求更为高级的生活方式。老三喜欢上网,常彻夜不归。是一种善意的捉弄,老四改头换面,用一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媚儿”把老三约到了清晨六点的操场边上,还说自己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操场跑步,如果有缘,定能相见。果然,每天早晨五点刚过,老三就会悄悄起床,他永远不会知道,伴随着他脚步声的消失,宿舍里爆发出的笑声,是怎样的惊天动地。
一天两天,我们觉得可笑;三天四天,我们开始内疚。一个多月过去了,看着老三沉郁的面容,我们感到一种不忍和残酷。但是,谁也无法告诉老三真相。亲手撕碎一个人的希望,比制造一个谎言要困难得多。冬天说来就来。雪花飘飞的早晨,我们想拉住老三,但是他的眼神像狼,我们恐慌而无奈。
老三不会想到,他竟然成了一道风景。我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女生蔡玫。没想到大家都知道了。渐渐地,每天早晨,会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小女生,远远地冲老三指指点点,或者故意跟上老三的脚步,从近处看一看这个固执和坚持的男生,我们也加入了老三的“粉丝团”,每天到操场上陪他热火朝天地跑上几圈,是出于内疚,也是对老三的一种补偿。
我们所有人都保守着秘密,都有意无意地欣赏着这道人为的风景,除了被蒙蔽的老三。直到有一天,当一个漂亮女生走到老三跟前,说自己就是“媚儿”的时候,我们几个当场呆住,各自脸上写满了羡慕、妒忌、惊奇、疑惑还有失落的表情。这个“媚儿”当然是假的。大家都知道。假媚儿听说了老三的事,被他那种傻乎乎的坚持所打动,她曾反问我们:“为了一个约定坚持到这种程度,这个人能不可靠吗?”但是,为了守住一个谎言,我们不得不承认另一个谎言,就像为了掩盖一桩罪行。而犯下另一桩罪行一样。我们每个人都祝贺老三。并目睹着这个爱情故事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按部就班地发展和升华。
老三的故事仍旧被许多人传播着,老三的爱情同样也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老三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书呆子,一跃成了校园里万众瞩目的偶像级人物。他的故事激励着那些怀揣梦想的“青蛙王子”们,他们从老三的故事中汲取营养,学会如何在爱情长跑中用最朴实无华的坚持来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自然以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是老三。我们再次重逢是在毕业三年之后老三和“媚儿”的婚宴上。老三道出的秘密,让我们都大吃一惊。老三说他早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时候他想,就这样傻下去吧,当所有人都在看一个人的表演时,表演者也成了观众。
老三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反抗着我们的捉弄,也用这样的方式,傻傻地赢得了属于他的爱情。
第20篇、刻在树上的字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想着想着,他就会露出开心的笑。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中学读书。植树节学校组织植树,每人植一棵,挖坑、栽树苗、填土,给树苗浇水,每人承包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红扑扑的,汗珠儿晶莹地挂在额前颌下。他觉得她就是上苍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我是这样的爱她,总得为她做些什么!在一个月明的夜里他带着小刀,来到自己栽的小树前,用小刀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不久就被同学们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中心,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是谁刻的字?真是色胆包天!班主任大为恼火,小小年纪不知学习,却学会早恋了。班主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动广大同学进行无记名举报揭发……但数周过去,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这次“刻字风波”中,他心中惴惴不安,因为那些字就刻在他栽的那棵树上。然而,她看上去则精神始终特别好,面若桃花,走路昂首挺胸,就好像她已经和谁沉浸在热恋之中了。
爱一个人,就把这个人的名字深深地埋在记忆里。十几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她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学友重逢,握手相看,感叹十几年光阴眨眼便过去了。望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他心潮澎湃,从侧面看,她的耳垂依然极白,依然是弧线极优美。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也长高、长大了,他能够清楚看到她的名字,还有“我爱你”三个字。“也不怕老同学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这树上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他的心一动。
“那件轰动全校的‘刻字风波’,是我最浪漫的少女故事了,说实话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这样写呢?我宁愿相信是他。”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她说:“这是我的一个秘密,那时我在心中偷偷地爱着他。你知道在那个年代,同桌男女还要划上‘三八线’,即使谁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我天真地认为他也在偷偷地爱着我,他是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表达心中的爱意。我大学毕业分配回来,曾写信去找过他,他参军了,我们通过几次信,但从没有谈那件‘刻字风波’,我没问,他也没说。后来,当我鼓起勇气写信追问他时,却再也收不到他的回信了。”
“为什么?”
“他在一次抗洪救灾中牺牲了。”她再一次抬起头,看着树上的字迹,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他知道那个身强体壮的体育委员,在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上一个人独拿三千米和五千米两项冠军,也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位同窗的先进事迹。他望着她,努力平静地说:“应该是他写给你的吧,肯定是的!”
他在她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就像老同学和老同学重逢一样。
第21篇、希望下辈子在一起
这是我离开你的第一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我们常去的大榕树下大醉了一场。等到王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了,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来了。
你不知道,我就站在榕树后,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书也不读了,宿舍也不回,就总是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难道这样我就能回到你的身边了吗?别傻了,天下的好女孩多得很,你为什么就只认定我呢?隔壁班的文娱委员于娜不就很喜欢你吗?她长得漂亮而且又善解人意,对你又是体贴入微的。
你难道忘了生病的那几天是谁陪在你身边喂你吃药吃饭的?好好疼她吧,把我忘了吧。我是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请别怪我狠心。
离开你已经半年了,你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你忘了,以前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笑的时候是那么阳光那么帅气。可现在呢?笑一个吧,于娜就在你身边呢,人家怎么说都是个女孩子,多疼她点吧。其实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就在远处望着你们。你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突然,线断了,你盯着渐渐飘落的风筝,忧郁又爬上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想我了吧,想我第一次放风筝的场景,想我因为风筝总飞不上天,气得哭鼻子的场景,想你把我搂入怀,指着我骂我是小笨蛋的情景。别再想了,亲爱的,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让那些美好的往事随风而去吧。
1月29日是你的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开了个Party,说是为了庆祝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你们一起猜拳一起唱歌,笑骂声一阵高过一阵。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你的哥们都被你吓倒了,谁都没出一声。每年的生日都是我陪你一起过的,记得去年我还送了你一条皮带,我还说要永远把你绑在我身边,要做你的新娘。当时你美得直傻笑。可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信守承诺,是我违背了我们彼此的诺言。可有些事发生了就发生了,就算以前我们多么的相爱,有些事就是那么残酷。
王扬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我就在附近,虽然我离开了你,可我还是总关注着你。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你不是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吗?你不是说过你很坚强是个男子汉吗?别伤心了好吗?亲爱的,别伤心了!
你毕业了。你拿着毕业证书却没有回家。你跑到了学校操场左边第5棵树下,看着树下刻的一行字发呆。
“大猪永远爱小猪。”这是我们一起刻的。你是大猪我是小猪。
亲爱的,你就快毕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其实这样也好,你可以早点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里有太多美好也有太多伤心的往事,离开这里,走出学校,那里有你期盼的新的生活,我也衷心地希望你能在那里找到一个真爱的人。
你在一家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人才。你每天拼命地工作,起早贪黑,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两年后,你终于坐上了经理的位置。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这是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啊。当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时,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你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跟着,其实,分开了那么久,我总是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们拐进了家具店,我才知道你们打算结婚了。你们一起挑选家具时,那女孩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啊,我好羡慕她。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你,在你身边的就是我了。我好后悔。
你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多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是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一幕,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推开你,为你抵挡住一切灾难……
所以亲爱的,忘了我吧。好好爱你的妻子,今天起我就不能再看着你了小峰,天堂在召唤着我呢,我得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时,你的妻子叫你出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走向你的妻子。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就当作是一个拥抱吧。
吾爱,我走了,我会在天堂看着你呢!
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能在一起
第22篇、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第23篇、你跟我隔着一张黑白照片的距离
[一]
我越来越偏爱做两件事。
一件是喝酒。
我的酒量越来越好,啤酒、白酒、清酒、洋酒,只要是酒,我通通能像喝水一样一饮而尽,它们的结局也跟水一样,短暂地停留在我的身体中之后义无反顾地奔向洗手间。
另外一件事就是顺着阳光,举起剪刀,对着所有分叉了的头发毫不留情地“咔嚓”一声,剪掉。
看着那一地的分叉,我很想问问你,是不是头发长长了就一定会分叉,就像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一定会分开?
冰箱里已经空了,唯一剩下一盒雅士的酸奶也已经过期,最重要的是,我没有酒了。
我不得不沮丧地打起精神换套衣服戴上墨镜涂上防晒霜出门采购食物,一直以来你都欣赏我的生活态度,无论在家里多么随意邋遢,出门一定要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紫外线最强烈的中午,滴水未进的我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晕倒在柏油马路上,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这么多,这是个喧嚣热闹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一切都那么容易失去,食物,工作,住所,幸好我还有爱情。
在一切未知的变动中,我有对你的爱情,这足够我在漫长永夜里慰藉自己寂寞的灵魂。
我推着推车在偌大的超市里闲逛,像一只即将冬眠的野兽给自己贮备食物,以前为了保持身材而刻意拒绝的膨化食品,可是现在,不必了。
你曾经半真半假地说我最大的优点是自律,最大的缺点是太过自律,我知道你另有所指,于是含笑不语。
月球围绕地球转动,地球围绕太阳转动,这是必须遵循的轨迹,如果缺少自律,后果堪虞。
一边想着这些往事片段,一边走到了酒柜面前,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看到这些各色各样的瓶子整齐地陈列在我眼前时,我原本麻木的面孔竟然绽露了笑容。
在收银台结账的时候,我前面的女生刚好缺一块钱的零钱,算我多事,好心帮她付了。
她转过身来对我说谢谢,干净的面孔,澄净的眼神,由衷的语气。
藏匿在墨镜后面的我,微微怔了怔,然后挑一挑嘴角:“不客气。”
我绝对不会认错,曾经你的手机壁纸就是她的照片,她是林思思,跟我爱着同一个人的林思思。
王宇哲,我不曾料想,在你远离我们的生命之后,我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她,如果她站在我的背后,是否能清晰地发现,我就是曾经安放在你钱包里的那张黑白照片上的背影。
[二]
真心话大冒险真不是个好东西。
第一次见你,就因为这个游戏给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印象。
我穿着一字领的黑色雪纺,上面有点点小碎花,露出嶙峋的锁骨,绷紧的铅笔裤,女人味十足的着装却不伦不类配了一双帆布鞋。浓墨重彩的妆容已经掉了一半,不用照镜子我都能想象黑色眼影跟睫毛膏被汗水晕开之后那张面孔有多狰狞。
本来是一群朋友的聚会,中途小卉说有新人要加入,是她玩游戏认识的朋友,很英俊的男孩子。
所有的女生都欢呼雀跃,只有我没当回事,英俊的男生太多了,哪能个个都关注。
可是偏偏那么巧,我打开包厢门,你就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看着我,我仰起通红的面孔对你笑:“帅哥,找小姐啊?”
多么狼狈的开场方式,天知道我是多不情愿接受这样的玩笑,可是比起要我认输喝酒……还是两害相交取其轻。
愿赌服输,我输了,就要玩得起:打开包厢门问你见到的第一个异性是不是要找小姐。
搞清楚原因之后,你在我的身边坐下来,我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连“不好意思”四个字还只刚到嘴边,你就义正词严地对我说:“你像个什么样子。”
我笑意盈盈地看着你,一点辩解的意思都没有。
可是轮到你的时候,你也十分狡猾,选择了大冒险,一众损友提出“必须去吻今天晚上你觉得最漂亮的女孩子”,我带着看戏的心情想看看这个之前道貌岸然批评我不含蓄矜持的男生怎么收场。
我死都没想到,你环视四周一眼,然后,倾过脸来轻轻地吻了我。
居然是我?
我呆若木鸡地应承了你的吻,众人哄笑过后我依然茫然不知所措,散场的时候你忽然拉住我,所有的人都走光了你轻轻地抱了一下我,我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而是把它当成一个礼节。
没想到你一改之前道貌岸然的样子,戏谑着同我说:“好细的腰。”
我想,那个时候,你大概是把我当成那种浪荡开放的女孩子。
但是我什么都没说,你的眼睛在夜里像寒星,真好看,你说:“美女,我送你回家吧。”我笑一笑,对你说:“不必了,美女自己打的回去。”
你真是年少轻狂,我下了的士之后才看见紧随其后的你的车,你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对我笑,那个表情的意思就是“你不让我送你我也有办法知道你住哪里。”
我看着你那副登徒子的嘴脸,不怒反笑。
你忽然又正色:“美女,我其实只想做两件很纯洁的事情,一是想打听你的名字,二是想告诉你,你的衣服跟鞋子不配。”
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那双被人踩得看不出颜色的帆布鞋,忽然有点难受,可是我还是笑着对你说:“美女名叫苏瑾,苏瑾从来不穿高跟鞋。”
后来听说你回去之后跟小卉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中间你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第一次听说从来不穿高跟鞋的女生,太稀奇了,拜托你一定要介绍她给我认识。”
当天晚上我正要睡觉,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短信:“苏瑾,我是王宇哲。”
[三]
接触得多了,你就喜欢妄自评价我:“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也客观地审视过自己,得出的结论是:你错了。
我一点都不奇怪,平凡如街上每一个女孩子,我上得厅堂入得厨房,人格经济都独立,学习也认真努力,我哪里奇怪?
在我某天心血来潮的时候决定要让我的狐朋狗友们都了解我居家的一面,于是一个人兴冲冲地去超市买了很多很多菜,翠绿黄瓜、深紫茄子、绿油油的莴笋、红通通的番茄,还有必不可少的青椒、红椒,再加上做甜品的黄澄澄的芒果、外表难看内心美的奇异果。
大家在客厅聊天、看电视、打牌,我挂着围裙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切辣椒的时候辣椒籽蹦到了眼睛里,眼泪哗啦哗啦流下来。
不知道谁推开了厨房的门,我眼睛里一片模糊,是谁小心翼翼地用纸巾帮我擦眼睛,是谁轻轻地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长发。
那个模糊的身影像变焦一样渐渐清晰起来,我从混沌之中看见你关切的样子。
有别于之前任何时刻的你,这次你的眼神不是探究,不是好色,那是实实在在的关切。
怕被你看出我的拘谨,我使劲把你往门外推,快快快,你快走。
你一边踉跄着脚步一边不解地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说,我每次看到你就紧张,那种掌心里会冒汗的紧张,虽然我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大概知道你对于我来说跟那些男生是不同的。
有很多很多人说喜欢我,男生女生都有,我从来都是一群人里最受欢迎的那一个,所有人都觉得我可爱,只有你说我奇怪。
我做这么多事,目的都是为了向你证明我不是,类似于幼童赌气的心理。
可是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跟你赌气?
你愿意怎么看我怎么想我怎么评价我,随你去好了,我跟你较什么劲?
胡思乱想的时候,锅里的油烧热了,我连忙把切好的黄瓜丁倒进去炒,再把在超市里买来的半成品鸡丁倒进去,撒盐,撒酱油,撒辣椒,起锅。
我做了很多很多菜,颜色和味道都那么好,每一道都是那么秀色可餐,我沉浸在对自己的崇拜中无法自拔。
最先吃鸡丁的小卉怯生生地问我:“苏瑾,这个鸡丁什么时候买的?”
我瞪着她:“当然是今天现买的呀,难道还是过年的时候留下的?”
可是众人一闻,确实有点变坏的气味了。我原本不信,结果事实让我哑口无言,气氛一时之间有点尴尬,我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这份倒霉的鸡丁责任在超市而不是我。
关键时刻,你好心为我解围,招呼大家:“继续吃。”
我勉强笑着叫大家吃别的,我去厨房看看甜品,就在我转身进了厨房的时候,我听见你的声音那么沉稳有力,他说:“这个菜吃光吧,一剩下她就要伤心的。”
我背靠着厨房门,用一句俗气的话说,心里涌过一阵暖流。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温暖的力量却让我簌簌地掉眼泪,以至于他们后来吃甜品的时候都说微微泛苦,我没敢说那是因为我的眼泪落在了里面。
很久以前我就觉得我的感情残废掉了,我应该不会再对任何一个男生言爱了,在你出现之前,不是没有人说过喜欢我,可是我看着他们的面孔,捂着自己的心口,说着同样一句话。
你是一个意外,平铺直叙的余生中一道闪电,我心里那些落满灰尘的角落在光亮之中袒露得清清楚楚。
王宇哲,我想我大概是动心了。
[四]
我们这群朋友都是群居动物,天生爱热闹,天性贪玩,所以借着你生日的机会,我们又大肆冲向钱柜。
我不知道要送你什么礼物,衣服、钱包、火机,你什么都不缺,如果干脆包个红包,又显得我苏瑾十分恶俗。
所以最后我只提了一个很大的慕斯蛋糕去,蛋糕上中规中矩地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字,就这样,不出错,也不出彩。
我进去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小卉她们堵车都还没有到,我把蛋糕放在桌上在你身边坐下来,安静的包厢里一时之间连空气都变得浮躁暧昧。
你轻轻握住我的手,什么话都不说。
我像第一次被你拥抱一样,用沉默许可了你的放肆。
我们沉默以对,谁也不知道能开口说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包厢的门被一群乌合之众推开,与此同时,你飞快地收回了你的手。
我心里一惊,幽幽地看向你,心里有些疑问渐渐显出端倪。
我的疑问没有持续到次日天明,在你吹生日蜡烛的时候,答案浮出水面。
一打开灯,以小卉为首的八婆们就唧唧喳喳地问你“许了什么愿望,不妨说出来娱乐一下大家”。
那么多双亮晶晶的眼睛都注视着你,我心里“咯噔”一下,像是预感到你说出来的话会对我造成伤害,可是来不及,来不及,在我屏蔽自己的听觉之前,你抢先说出了残酷的真相。
你说:“希望我跟思思可以早一点分手。”
我的笑容像是风中寂灭的花朵,在黑暗的角落,心里有些什么东西一寸一寸坍塌了。
你是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其实你身边有别人,所以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牵我的手,人前人后你两副模样,只是不想被人察觉我们之间那点与众不同。
那是我时隔多年第一次再喝酒,喝了很多,最后一个人在洗手间门外的盥洗台上吐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想我大概是哭了。
圈子里传言苏瑾是一个从来不会哭的人,其实只是没有伤心的事情而已。
因为曾经失去过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于是养成了今时今日这副隐忍坚韧的模样,可是在这个夜晚,我依然被那种暌违已久的淡淡的羞辱击败了。
这种羞耻,是你给我的。
你沉默地站在我身后5米之外,用手中的相机拍下我此时仓皇的背影,后来你把这张照片洗出来夹在钱包里,当林思思问起的时候,你说是一个女明星。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递来的纸巾被我甩在地上。
那天晚上小卉她们都很惊讶我酒兴那么好,跟每一个人玩游戏,输了我二话不说就喝,后来大家发现不对劲了,因为我赢了也喝。
你在一边终于看不下去了,顺手捞起我的腰跟大家说:“你们先玩,我先送她回家。”
在你的车上我闻到了Dior甜心的香味,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么小女生的香味……”你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一路上一直沉默。
其实我于心不忍,明明是你的生日,却弄得你这么不开心。
可是要我装糊涂,要我在众人视野之外的地方陪你玩暧昧,对不起,那不是苏瑾做的事。
我下车之前,你忽然铿锵有力地说:“苏瑾,我喜欢你!”
我啼笑皆非,这么容易说出口的“喜欢”,你以为我会有多珍惜?我拍拍你的脸:“亲爱的,我不会当真。”
我只是没有想到,次日清晨,我拉开窗帘,阳光洒进房间,同时,看到你的车。
你在电话里说:“我等了一夜,其实你只要起来看一眼就会知道我一直在这里,但是你竟然真的……”
我干脆利落地摁掉电话,什么都不想说。
其实这一夜,我并没有睡,在床上翻来覆去直至半夜,又起来把冰箱里剩下的那瓶清酒喝掉了,本意是想喝完之后可以倒头就睡,没想到越喝越清醒。
镜子里那张脸还很年轻,可是我的灵魂,已经老了。
[五]
从我干脆利落地挂掉你的那个电话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都没有再联系我。
我不是笨人,飞蛾扑火这样的事年轻的时候可以做,但是长大了再做就显得非常不合时宜,所以尽管某些空虚孤独的时候,我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你的笑容,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纵容自己这样下去。
无数知性犀利的前辈在无数的规劝信条中告诉成长中的女生:别人的男人不要去碰。
我从十七岁开始就懂得的道理,没理由再去越界。
可是在某天跟一群人嘻嘻哈哈的空隙当中,我再次不能抑制地想起你的时候,我知道,我完蛋了。
寂寞的时候想念一个人,不算什么。
热闹的时候想念一个人,这才可怕。
我终于忍不住拿起手机打给你,装作漫不经心问起:“你在哪里?”
你顿了顿,然后说了以前朋友们常去的一个咖啡厅的名字,你说:“过来吧,我想见见你。”
短短的车程,无数次我想叫司机停车,我想半路落跑,这是一场欲望跟理智的战争,最后我发现前者还是占据了上风。
你在街边等我,白衣胜雪,我远远看着你,眼眶里有了湿意。
有句话很土,但是用来说我们却是恰如其分:相识已晚。
在直面彼此的几分钟内我们都没有说话,这沉默却更叫我难过,最后打破僵局的是你,你打开钱包给我看一张黑白照片,我辨认了半天才发觉那是自己。
你说:“是不是很有艺术感?”
我忍不住笑起来,你又说:“特意去了色,总觉得色彩太艳丽了不是你。”
可能是你出来的时间太长了,你的朋友终于忍不住出来一看究竟,你对着我身后招手,我顺势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得我五雷轰顶。
我没有想过,这一生会再见到周昊予。
我后来的朋友,都知道我不穿高跟鞋,但是她们都不知道,十七岁之前,我嗜高跟鞋如命。
在十七岁之前,我一直坚定地信奉“每个女生都要有一双高跟鞋”以及“不穿高跟鞋的女生人生都不完整”这样的说法。
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那个时候的我,如果非要选一款香水,毋庸置疑也是Dior甜心,那个时候的我多好,他们都说我纯净得像一块冰一样。
那个时候……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叫周昊予。
他是城中有名的贵少爷,整个家族都做房地产,人生对于他来说,似乎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相识是因为在某个节假日,我那双劣质的高跟鞋被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的下水道缝隙里,我用力一拔,鞋跟断了。
每个女生在年轻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个关于王子的梦想吧,在危难之际,他挺身而出,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周昊予对于我来说,便是命运赋予了这样的意义。
我因为窘迫和难堪而埋着头慌张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从路边的跑车上跑下来,一把将我抱起妥善地安置在他的车内,我因为巨大的震惊而忘记了言语。
多年后我依然记得他提着那双银色高跟鞋朝我走来的时候,脸上那层神圣的光芒。
对此一切,他给我的解释是:你太漂亮了,不去救你简直是白痴。
从此人生翻开崭新的一页,清晰地明了了失去的痛,清晰地明了了留不住的悲。
时隔经年,我们两个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那样清晰地看到时光在对方身上留下的痕迹,强烈的心酸击倒了我。
过了半天,他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笑着点头:“是我。”
原谅我,那一刻,我没有多余的力气,顾及一旁神色从惊讶转为黯然的你。
[六]
世界太小了,我怎么都没想到,曾经你无数次提起在国外留学的至交好友,竟然是我青葱青春里深深爱过的男孩子。
你像一座桥梁,顺利地促成了我和昊予的重逢之后,你就消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在一个落着大雨的午后,昊予坐在客厅里看杂志,我面无表情地在做一道甜品:椰汁芒果爽。我们像两个劫后重生的战友,对于过去那场战争绝口不提。
他忽然说:“王宇哲喜欢你。”
我切芒果的手不自觉地停了下来,他又接着说:“苏瑾,无论如何,我希望你快乐。”
冰块在溶化,我依然不知道要怎么接他的话,只能静默以对。
他放下杂志走到我面前,摁住我的肩膀,正色道:“苏瑾,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王宇哲是真的喜欢你,我看到他望着钱包里那张黑白照片发呆的样子……我的兄弟,我最明白。”
“那么……”我抬起头来看着他,“那么你告诉我,林思思怎么办?”
他的脸色一变:“苏瑾……宇哲对林思思有一份责任在,他们在一起很久,林思思家境不好,她家希望她能借助宇哲改变人生。”
我听到这句话忽然开始发飙:“家境不好怎么了?穷人家的女孩子就理所当然要成为你们这些贵公子的玩物?在你们身上耗费了大好年华之后,得到一点物质或者金钱之后识趣地离开?”
我终于说到正题上,昊予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无比悲伤,前尘往事穿过时光逆袭而来,我们倔犟地对峙着,紧接着,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
十七岁那年的伤口在回忆面前被剧烈地撕扯开来,我不是不明白,那些伤口一直都在,再长的时光都无法将它们完整覆盖。
是昊予让我懂得了爱情中的美好,同时也是他让我懂得了现实世界的残酷。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下午,他不能自制地紧紧抱住我,我知道这个拥抱的意义,不再像从前那样出于爱,而是出于一种愧疚。
他的声音嘶哑低沉,缓缓向我说起:“后来我终于知道真相,可是我找不到你了,我没有办法亲口对你说一句对不起。”
“到了加拿大,许颜整个人都变了,我一开始以为她是不习惯陌生的环境,可是过了大半年,她还是郁郁寡欢的样子,我甚至都想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后来她终于憋不住了,再不说出来她就会疯掉了……苏瑾,其实许颜当初,真的只是不懂事,她本性并不坏,后来这些年里,她一直心怀愧疚。”
“我妈妈知道我这次回来偶遇你,也让我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当初她,确实太跋扈了,你知道,居高临下的人,总是不太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昊予的口才比起当年来好了很多,可是没有用,再完美的措辞,再体贴的理由,都无法磨灭我素白青春上那一抹浓墨重彩的伤疤。
我轻轻地推开他:“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以前的苏瑾,早就死了。”
[七]
许颜跟昊予的妈妈在酒店门口截住我们的那天,正是昊予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前一晚很多朋友一起玩,喝了很多酒,玩得太晚了,我那个醉醺醺的样子又回不了家,只好任由他安置。
我永远记得许颜那时傲慢的眼神和昊予母亲轻蔑的神情,尽管我穿着高跟鞋,可是无端好像矮了几分。
昊予的妈妈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为难我,而是随手从钱包里拿了100块钱让我自己打的回家,我没有接受那张钞票,但是我的自尊已经受伤。
我一路走回去,新鞋子很不合脚,每走一步都很辛苦,我一路走,一路哭,虽然还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但是我已经意识到要失去什么了。
我相信昊予那时对我是认真的,在他被禁足的那两个月里,许颜找过我好几次,我都躲过去了,最后一次,是在昊予去加拿大之前的一个礼拜,她把在学校上课的我从教室里叫了出来,跟她一起来的还有政教处的主任,那个主任卑躬屈膝地跟在她身后像一个奴才。
彼时,我已经完全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
昊予跟许颜家里几代世交,那种稳固的关系是建立在共同的利益之上的,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关系远远比昊予在大街上对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一见钟情要牢靠得多。
满了十八岁,两个人就要一起出国,这是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计划好的事情。
生长在大家族,从小就深深懂得要如何规划人生的许颜,断然不会允许一个穿着劣质高跟鞋,喝酒像喝水一样,不知自爱的穷家女妨碍她。
在楼梯口,我们两个人剧烈地争吵起来,她言辞尖酸刻薄,我也不甘示弱,最后愤怒至极的她狠狠地推了我一下。
后来无数个从噩梦里哭醒的夜晚,我都不寒而栗地想,如果我不是穿着一双高跟鞋,在许颜推我的下一秒,我是不是能踉跄几步之后迅速站稳?
我只有这一遭人生,不能倒带,没有如果,不可假设的人生。
我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下去,我的耳朵里只有巨大的轰鸣,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很疼,非常非常疼。
躺在医院的那两天,惊慌失措的许颜已经提前出国,而昊予在他母亲卧室门口跪了一夜之后终于以妥协换得了来见我一面。
他怎么都没想到,躺在病床之上,脸色苍白的我,会对他说:“不关你的事,我本身就是个乱七八糟的女孩子,当天肯跟你走,后来就能跟其他人走。”
昊予是愤怒地离开的,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我当时睡在病床上,他一定会抽我两耳光。
他走之后我微笑着对在一边哭成泪人的妈妈说:“没事的,爸爸的工作保住了,还额外赚了一笔。”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浓烈的屈辱,昊予的母亲走进我简陋的家,把一张我以前只是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支票摆在我们面前,她的声音不大却极有威慑力,意思非常明白,要么接受这张支票离开她儿子,要么,以周家的权势,随便捏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能让我爸爸的工作单位开除他。
那是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我明白,这其实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从那一天开始,我的人生丢失了两样东西,一是高跟鞋,二是眼泪。
并且,我不再喝酒。
这些刻骨铭心的伤痛与屈辱,是我多年来踽踽而行的原因,我不再向往爱情,身边有女生谈起自己的“豪门梦”,我的心里都会掠过一声叹息。
你在我身上看到的那些自律,那些隐忍,不过是这场青春浩劫留给我的教训。
我自己是那样痛过,便不想因着我,让你身边的那个人痛。
对你,是因为懂得,所以去爱。
对她,是因为懂得,所以不去伤害。
[八]
我再次穿上高跟鞋,站在昊予身边,微笑而立。你的眸子里一闪而过的绞痛没有掩饰得好,你脸色很难看,把我拖到无人的角落里,哀伤地问:“是真的?”
我知道你指什么,昊予是不是那个能让我再次穿上高跟鞋的人。
虽然很残忍,但是我点点头:“是真的。”
中国有句古话,当断不断,反被其乱,我再不做个了结,大家都难过。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赌局,适时立场,方可保全自己。
只是,王宇哲,我爱你,从那个游戏开始,我大概就爱上你。
你在厨房里帮我擦眼泪,你招呼朋友们吃坏掉的菜,你在我家楼下等我一夜,你把我的照片夹在钱包里随身携带。
能被你这样爱着,不管是什么样的结局,都叫我安慰。
原谅我的懦弱,我不能做飞蛾扑火的爱情圣斗士,通过伤害无辜的人来成全我的快乐,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
然而,这些,你未必明白。
最后离开的时候,你的语气里满是苦涩:“你开心就好。”
你真的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有腔调的对白,可是我给你的那些笑容都是发自肺腑的,你离开之后我脱下那双让我发抖的高跟鞋,蹲在墙角哭得像个白痴。
昊予站在一边看着我,什么都不说。
我以为这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结局,优雅的,从容的,妥帖的。
直到我收到那封快递。
事后昊予跟我说,你有这个习惯,每次出行之前都会写一封信给心里最挂念的人,因为你从小就怕死,更怕死了之后有些话来不及说,如果没有意外发生,三天之内你会通知快递公司收回那封快递,这些年来,从来都没有人收到过你的信。
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那封信很短,我第一次看到你的字,苍劲有力,整洁干净。
你说:苏瑾,我们之间,算是有缘无分吗?是时间弄错了吧,你爱着别人的时候,我懵懂无知,我身边有别人的时候,你心如死灰。
我这一生吊儿郎当,没做过什么善事,除了深爱你,不求回报,如果这也可以算是善事的话。
苏瑾,我真是希望你过得快乐。
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可是每一个字都像子弹穿过我的心,我握着那张薄薄的纸,几近昏厥。
那张黑白照片从信封里跌落出来,背面朝上,我看到那句诗。
IfIshouldseeyou,afterlongyear.
HowshouldIgreet,withtears,withsilence.
[九]
太阳到地球的距离是1.521亿千米。
月球到地球的距离是384,400千米。
而你我之间的距离,是一张黑白照片。
无论如何,我不相信你就这样告别,这太戏剧化,这个结局不符合我这么务实的人。
我日日夜夜沉溺在酒精之中,越来越寂寞,越来越清醒,小卉她们找过我很多次,最后大家都放弃了。
王宇哲,谁都不知道,我喝了酒之后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你的样子来,你嶙峋的轮廓,清亮的眼神,你的一点一滴,清清楚楚,毫发毕现。
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回来,就像那首诗写的那样。
只是我该如何贺你?
以沉默?以眼泪?
还是淡淡一句,别来无恙。
第24篇、合作婚姻
合作婚姻
阿筱
人和人的缘分真是千奇百怪,比如杨嘉铭和李惠媛,前一分钟还是毫无交集的路人,后一分钟,立刻就有了谈婚论嫁的可能。
事情源于杨嘉铭在同城论坛发的一个帖子:谁愿意接受一份合作婚姻。杨嘉铭的目的很明确,寻找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坚决不谈爱情。很多网友看到这个帖子,都以为是个玩笑,唯独李惠媛当了真。
杨嘉铭有个特有钱的父亲,十年前,父亲和发妻离异娶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不久又添了一个小儿子。那之后杨嘉铭和父亲就很少联系了,可前不久,父亲又重新找到了他。
原来,他的小儿子夭折了,杨家的产业需要继承人,杨嘉铭无疑是唯一人选。没有人会对送上门来的财产不动心,杨嘉铭决定重新回到父亲身边,但父亲有个要求,那就是杨嘉铭必须在结婚之后才拥有继承权。
可杨嘉铭自从目睹了母亲被弃,一直抱着不婚的念头。想来想去,他萌生出一个想法:既然必须结婚,何不以合作的形式找一个女孩来共同完成这个任务?
当然,他的条件是对方不仅婚前要接受财产公证,婚后还要接受家庭经济AA制。除了一纸结婚证书,他们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帖子发出去第七天,李惠媛主动找到了他。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可以合作。”
杨嘉铭开始很担心,他不敢相信真的有女孩能接受这种条件,不过等他一见到李惠媛,便全都明白了。
李惠媛对他说得很清楚:“我和你结婚,就是想让肚子里的孩子有个名分。”接着,不用杨嘉铭问,李惠媛就交代了详细情况:她被一个隐婚男人骗了,有了身孕后才得知真相,坚决跟对方分手后,却始终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等我生下孩子,你想马上离婚都可以,我甚至可以付给你报酬。”李惠媛说得情真意切,杨嘉铭彻底放心了。
杨嘉铭想,这买卖划算,买一赠一。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瞒着父亲的。杨嘉铭的瞎话编得很圆:我和李惠媛恋爱很久了,现在她有了身孕,正好奉子成婚。
杨父见了李惠媛一次,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随即两人便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婚后,杨父给他们小两口买了一套两百四十平方米的精装修房子,还给杨嘉铭十万元,让他请个保姆好好照顾李惠嫒。
杨嘉铭当然没有将那十万元拿给李惠媛,自从结婚后,哪怕买颗螺丝钉,他和李惠媛都会各出一半。杨嘉铭想了,如果李惠媛过分,大不了找个借口离婚。谁知李惠媛一点都不过分,她完全按照他们订立的婚姻合同来,怀孕七八个月了,还挺着大肚子早出晚归,像她承诺的,分娩所需的手术费她也将独自承担。
看着李惠媛行动缓慢的样子,杨嘉铭也会有瞬间的同情,但也仅仅是同情。为了不让老爸察觉这场婚姻有假,李惠媛生孩子时,杨嘉铭还是赶到了医院。
“是个儿子。”医生笑嘻嘻过来通报消息,杨嘉铭不动声色坐在那里,心想:“儿子还是女儿,与我何干啊?”但他没想到,老爸高兴得当天晚上就赶到了医院,将一张十万元的银行卡塞在了李惠媛的枕头下。
李惠媛表现得很得体,杨父走后,立即将银行卡还给了杨嘉铭。杨嘉铭有点不好意思,想必刚才他焦急的样子李惠媛全看到了吧?一时有些尴尬,他低头看睡在婴儿床上的孩子:“宝宝,以后叔叔用这钱给你买礼物。”
忽听李惠媛猛地咳嗽一声,杨嘉铭一抬头,吓出了一身冷汗,继母正推门进来呢。有了这次惊吓,杨嘉铭再也不敢对着孩子自称叔叔了。
孩子的小名叫鹏鹏,是杨父取的。李惠媛出院后,老人提出让他们搬到自己的别墅中居住,杨嘉铭再次被吓住了,这要真搬过去,没多久就肯定会露馅啊。好在李惠媛拒绝了杨父的邀请,带着鹏鹏回到了杨嘉铭的房子里。
杨嘉铭对李惠媛的表现很满意,可渐渐地,他又有了新的不安。老爸对鹏鹏也太亲热了吧,每隔三两天就过来看一次,每次见面都乖孙乖孙地喊个没完。他突然担心,万一有一天真相大白,老爸受不了怎么办?
而更让他担惊受怕的是,父亲的律师暗示他,老爷子可能会将遗产留给鹏鹏一份。
杨嘉铭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离婚。他想,只要离了婚,一切麻烦也就解决了。让杨嘉铭目瞪口呆的是,李惠媛不离,坚决不离。不仅不离,她还哭哭啼啼抱了鹏鹏去找公公,让他向杨嘉铭求情。
杨嘉铭这下傻了。他冲着李惠媛吼,李惠媛抱着孩子求他:“我现在没工作,如果离婚,鹏鹏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求你了,暂时收容我们母子两个还不行吗?”
杨嘉铭快要气疯了!知道他要离婚,老爸吹胡子瞪眼地教训他:“如果你离婚,我宁可要孙子也不要儿子。”
万般无奈,杨嘉铭暂时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不过,鹏鹏长久地留在家里,肯定会有麻烦。想来想去,杨嘉铭决定自己去找鹏鹏的生父,期盼着那个男人在知道李惠媛给自己生下一个儿子后会要回自己的孩子。
他仔细回想了当初李惠媛说过的话,隐约记得鹏鹏的生父是北京新世纪公司一个叫天钊的部门经理。杨嘉铭奔赴北京,果然找到了新世纪公司,只是他问遍了整个公司都没有人知道叫天钊的人。再问及李惠媛,公司前台告诉他:“李小姐两年前就辞职了。”
故事是假的,再想到她坚决不离婚,杨嘉铭不寒而栗:难道当初他和李惠媛的相逢不是误打误撞,而是对方的蓄意而为?
杨嘉铭真的害怕了。
从北京回来,杨嘉铭追问了李惠媛结婚以前的事,这次他留了心,才发现李惠媛回答得很慌乱。骗子,李惠媛一定是个骗子!
没有别的对策了,除了亲子鉴定。杨嘉铭想,等老爸看到亲子鉴定的结果,他就告诉老人是李惠媛背叛了自己,到那时,李惠媛想耍赖也没人帮她了。
让杨嘉铭没想到的是,他和保姆带着孩子还没到亲子鉴定中心,李惠媛就追来了。她应该是料到了鉴定的后果,脸都吓白了。在李惠媛的坚决反对下,杨嘉铭和鹏鹏的亲子鉴定没有做成,不过杨嘉铭下了决心,这个亲子鉴定,必须做!
却没想到,还没等他再次找到机会,两天后,他正在公司上班,李惠媛披头散发地奔进来:“求你了杨嘉铭,我同意离婚,只要你能把孩子还给我。”杨嘉铭大吃一惊,她疯了吗?什么把孩子还给她?鹏鹏不是在家里跟着她吗?
李惠媛撕心裂肺地继续哭着,杨嘉铭总算听明白,鹏鹏失踪了。
保姆说她带孩子在楼下的小花园玩,一转头的工夫孩子就不见了。李惠媛认定了是杨嘉铭做的手脚,再三哀求杨嘉铭未果后,她跌跌撞撞地跑到公安局,指证杨嘉铭绑架了她的孩子。
骗局揭穿,杨老爷子暴怒了,他给杨嘉铭下了命令:“行了,现在我知道鹏鹏不是杨家的后代了,你赶紧将孩子还给李惠媛,再把离婚手续办了。”
李惠媛还在一个劲地哀求:“我真的知道错了,杨嘉铭,我承认过去是在说谎,但我并没有觊觎你家的财产,我只是想给鹏鹏找个爸爸,让我的孩子有一个家。”杨嘉铭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他确实没有绑架鹏鹏啊!
李惠媛终于说出了全部真相,其实根本没有天钊这个人。她当初的谎言,只是为了让杨嘉铭相信她不会给他惹麻烦。而鹏鹏,其实是人工授精得来的。
杨嘉铭震惊地看着李惠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李惠媛说,作为高龄剩女,自己一直顶着各方面的压力。三十岁之前,她还对爱情抱着一丝幻想,三十岁之后,她彻底绝望了。为了让自己不至于老无所依,她决定要一个孩子,所以才选择了人工受孕。可当真的怀孕成功,李惠媛发现如果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那将会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杨嘉铭征婚的帖子。
为了给孩子找一个名义上的爸爸,她和杨嘉铭签订了合同婚姻,孩子真正降临之后,李惠媛难堪地发现,她和杨嘉铭虽然没有爱情,但她却无比贪恋家的温暖。缘于此,她开始反悔了,但是,她没想到孩子会不见了。李惠媛抱着杨嘉铭的腿痛哭流涕:“是我太贪心,我知道错了,求你将孩子还给我,我立刻和你离婚。”
尽管杨嘉铭一再否认,可所有人都不相信他。如果不是“微博随手拍解救被拐儿童”的某张照片让杨嘉铭发现鹏鹏,他真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看到照片,杨嘉铭第一时间通知了李惠媛,鹏鹏很快被解救了。李惠媛抱着孩子放声大哭,杨嘉铭也一阵心酸,正想悄悄转身,身后响起稚嫩的童声:“妈妈,我要爸爸抱。”
杨嘉铭一回头,满脸是灰的鹏鹏正撒着小手向他欢笑呢。就在这一刻,杨嘉铭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情愫,这几天,他只顾着解释和寻找,从未意识到,其实自己对鹏鹏的牵挂和惦记也很多。否则的话,现在抱住孩子,为什么他的眼泪会不受控制地落下来?
当天晚上,李惠媛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向杨嘉铭道歉。经过这一劫她才发现,这世间最重要的事就是和儿子在一起。所以,她同意离婚。
杨嘉铭呆呆地看着李惠媛收拾东西,鹏鹏的小手一直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孩子睡着了,杨嘉铭觉得心里满满的。当李惠媛接过孩子之后,他的心忽然就空了。这些年来,他因为目睹了爸爸妈妈的婚姻悲剧而拒绝进入围城,可现在,眼看原本温馨的家骤然空下来,杨嘉铭忽然觉得有点不能忍受了。
也就在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虽然标榜着不婚的信念,可内心也和李惠媛一样向往着家的温暖,惧怕着孤单。
李惠媛就要走了,杨嘉铭迟疑地看着她抱着鹏鹏出门,背影娇小瘦弱,再环视大大的房子,突然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尤其是泪眼婆娑的鹏鹏,更让杨嘉铭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他默默地跟着他们母子俩下楼,出了小区,李惠媛就要上出租车时,他终于拉住了她:“别走。”
李惠媛吃惊地回过头来,杨嘉铭红着脸从她怀里抢过孩子,故意说道:“我舍不得鹏鹏,如果你真想离开,就一个人走吧。”
李惠媛又哭又笑地跟在杨嘉铭身后回来了。
那天晚上,鹏鹏睡下之后,他们好像一对历尽劫难的患难夫妻一样拥抱在一起,李惠媛泪眼婆娑地看着杨嘉铭:“爸爸已经知道了一切,他不会怪你吗?”
杨嘉铭眼中闪过片刻惶恐,不过,他很快又坚定了自己的心。爸爸确实已经知道了鹏鹏不是自己的孩子,但只要他能对鹏鹏视如己出,那么还怕他当爷爷的不会像当初那样爱鹏鹏吗?
无论如何,父亲的初衷也一定是希望杨嘉铭幸福吧。经历这么多,杨嘉铭想清楚了,他这辈子的幸福,无法离开李惠媛和鹏鹏的成全。
第25篇、最爱的人原来就在身边
我的老家在广东的一个小地方,那里虽然偏僻,但是风光很好。我读中学时,和父母一起到了广州,虽然离开了老家,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而且我有个心愿,要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老家的山顶并肩看日出。
我那时喜欢邻班的一个女同学,等了她三年,因为她不想在上大学之前就谈感情的事,说要专心读书。终于我们双双考上武汉大学,可以开始恋爱了,但恋爱却只谈了半年,分手的理由是她觉得我太大大咧咧,随地吐痰,乱扔东西。两个月后,我看到她和一个男生依偎着迎面走来,在经过我身旁时,她的男友响亮地将一口痰吐进路边的草坪里,她的头倚靠在那个男生肩上,不知在说些什么,一定是很有趣的事吧,否则她怎么笑得那么开心?
我失落了很长时间,原本准备在暑假时带女朋友回广东老家玩,到山顶上卖凉茶的小棚子里一起看日出,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虽然只是一个人,我还是去了那个凉茶铺。卖凉茶的还是那对老夫妻,他们脸上的皱纹里依然是熟悉的笑容,只是我的心里不用喝凉茶都很凉。我从中午直坐到老夫妻日落收摊,他们的棚子从来不锁,只是简单地掩上门,随便游客出入。
郁郁地坐到月亮升起的时候,门被推开了,两三个人走进来,我回头望去,认出其中一个是我中学的同班同学花铃,我自打上了大学后就再没和她见过面。我们都很高兴,她说她带了两个朋友回来玩,在山上耽误晚了。她也考上了大学,学校居然也在武汉,我们就约定过完春节一起返校。
下山时,虽然月光很亮,山路依旧不好走,花铃的两个朋友中有一个叫心如的女生,人很柔弱,是上海人,不习惯走山路,我就充当起护花使者,一路照应。
"生活就是这么巧,当你觉得没有光的时候,就会发现一扇窗户。这次山上的偶然相逢,给了我意外之喜―――我又恋爱了,对象就是花铃带回来玩的好朋友,被我一路照顾的心如。"署枫又大笑起来,他个头不算高,但笑起来很豪迈的样子。
消息是花铃在返校的火车上告诉我的。在中途停车的时候,花铃把我拉到一边,而心如则在远处看着我们。花铃问我:"署枫,你……你有女朋友吗?"我说:"刚分手,怎么了?"花铃回头看了一眼心如,又说:"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你觉得心如怎么样?"
离合
听着花铃的话,我的心跳了起来,那是种心花怒放,喜从天降的感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孩子主动爱上,并且,是我喜欢的类型!
恋爱再次开始,心如是个细致体贴的女孩,我决定好好珍惜。我吸取了上次的经验,讲卫生重形象爱环保,但爱情的花朵并未因我精心就长开不败,这段有点一见钟情的恋爱也只维持了一年不到,分手的理由则不像上次那般具体,心如只用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就总结了我们的爱情。我不甘心就此结束,我去找花铃,我想心如一定很依赖她,否则怎么会托付花铃传递心声呢?花铃很犹豫,我说请看在当年我们是好朋友的份上,看在我那么爱心如那么珍惜这段感情的份上,帮帮我!我说得很动情,一连串的排比句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花铃默默地听着,她似乎被我说动了,眼中泛起小小的泪花。但她没马上答应我,只说让她再想想。
"两天后她让我去她学校,在校门口我看到了含笑玉立的心如。"署枫叹了一口气:"朋友就是朋友,她连一个谢字都不要。"
此后,但凡我和心如之间出现矛盾,我都要去找花铃,每次花铃都会帮我们复合。但灵丹妙药也有失效的时候,最后,我和心如还是分了手。这一次,我没有那么强烈的失败感,反倒觉得是种解脱,也许是因为我和心如间离离合合太多而让我们的心都变麻木了吧。因为我和心如的这段感情,花铃开始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个心灵良医,我会把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都向她倾吐,而她多半都是默默地听,然后给我以帮助,她就像我的一个"兄弟",不必时时提起,却总在需要时挺身而出,但我却没心没肺地只在有困难时才想得起她。
快毕业的时候,我结识了另外一个女孩,才让冷却了两年多的爱情之火重新燃起。她给我带来了和其他女孩都不一样的感受,我再也不用为约会去哪里吃什么怎么玩而伤脑筋,我只要随时听从召唤就行了。她更像个将军,我的喜怒哀乐全操纵在她手中,而我却乐于这种鞍前马后的从属地位。
我把我又谈朋友的事情说给花铃听,花铃似乎并不开心。以前,对我的絮絮叨叨,她还愿意听,可这次她不停地用话岔开,最后她说有事,先走了。我很了解她,她其实没事,只是不愿意再听我说了。
领悟
这一次我爱得天昏地暗。毕业后开始全力为结婚做准备,赚钱,买房,存老婆本儿,我像开足了马力的火车,充满动力。当然,爱情也还是一波三折,我也还是在伤心绝望的时候去花铃那里寻安慰。花铃永远一脸淡然,听我说一大堆,自己却不表态。其实不必她说什么,我只要和她坐在一起心就会安宁下来。有一次我问她,怎么从来不见你和男朋友在一起。她表情有些古怪,我以为她生气了,赶忙道歉。我说我只是好奇,因为女孩子的心思总是很怪,像有些女孩,她们会把全世界都召唤来看她的男朋友,而有些女孩则将男朋友视为旷世奇珍,要一个人独自看守,我不知她属于哪一种。花铃沉默良久,最后说,你想让我的男朋友一起听你的不开心吗?我笑起来,大摇其头:"还是不要了。"
当我攒足老婆本儿准备"五一"带女朋友回家,憧憬着在山上当太阳跃然而出时,向她求婚的幸福图画,我的女朋友却向我提出了分手。分手来得很突然,从前我们之间也闹过,可是没几天我总能劝她回心转意。可这次不同了,她分得很坚决,也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后来我知道,她在外面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有钱的人。我准备好的新房成了空巢。我觉得人间的悲喜就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我给花铃打了个电话,一贯多话的我这次什么也不想说,很简单地告诉花铃我又失恋了。花铃没有问我分手的原因,只是问我"五一"还回不回老家?我说回,她"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如果说和心如的分手我懂得了什么是心痛,这一次则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常。回老家的时候,我又一次独自上山。当年喝茶的凉棚已经没有了,山上变化挺大的,只有我还是和多年前一样,独自一个人。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向我走过来,仔细一看是花铃!我觉得心里某个地方突然被融化了,我想哭。
花铃和我并肩坐在一起,月光洒在她的脸上。我看着远处,说:"离开老家这么多年,到现在也还是一个人。"突然我听到了哭泣声,转头看去,花铃的眼泪一颗一颗滴落在草丛上,发出轻轻地,吧嗒吧嗒的声音。我第一次这么近这么认真地看花铃,花铃的脸在月华的光晕里,柔美而动人。在我的目光中,花铃低下了头,我的心莫名地抽痛了,她什么都没说,我却像听到了千言万语,猛地领悟了。我伸出手握住她的手,记起那年和花铃、心如一车回汉,上车时花铃曾送我一个盒子,回校后打开,是挂美丽的玻璃风铃,上面悬着一张小卡片,写着:"你是风,因你而起舞。"
"我终于偿还了与心爱的女孩在山顶并肩看日出的心愿,这中间我浪费了7年的时间,7年里我寻寻觅觅,却不知最爱我的那一个人,她一直都在我身旁。"署枫的脸上是深深的动容。
第26篇、一场意外的爱情
1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彼此相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投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地美好又恬静的,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地坚定且执着: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2
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去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又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是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的。脚步声走到厂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怔怔地看了女孩足足有五分钟,而后他终于想起,在来山村的第一天,他们就曾经见过面的,是在山道上。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想到竟在这里又意外地重逢。上天竟是这样地厚待父亲!那个女孩脸上的绯红,让父亲确信,她定是也如他一样地爱上了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以迟疑的呢,父亲立刻做了这一辈子他最英勇的决定,他说:我可以请教你几个字的读法吗?说完了便拿出手心里发烫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可以爱你吗?
3
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地便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4
原来母亲一直不肯回忆这段往事,原来她所有的犹豫与迟疑,都是因为她在父亲面前,隐瞒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那就是,那个照顾了父亲一个月的护士,是云姨,而一直暗恋着父亲的母亲,不过是在云姨进城买药的那天,帮她给父亲打开了纱布……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冀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第27篇、黑白片之恋
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每次存10块钱。
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讲述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它的真实。
我和讲述者在列车上相遇。长夜无聊,免不了要谈论一下女人。他问:“老弟,你结婚了吗?”我说:“结婚就像逛商店一样,没带钱包时,满眼都是好东西,恨不能全搬回家去。真的带足了钱时,却一样也瞧不上了。我真的有了结婚的念头,却发现身边的好女人都消失不见了。”他认真地建议我:“也许你应该到银行试试看。”我茫然不解,他就讲述了下面的故事:
我有个很要好的哥们。他父亲是当地的高官,娶了一个年轻的老婆,生下兄妹三个。他是老大。他和我这普通家庭的人交往,一点架子也没有的。
文革来了,他母亲被整得自杀了。他那些年吃了许多苦。原本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的,这下全吓跑了。这一耽误就是十多年,35岁了还没结婚。
他父亲后来平反了,官复原职,又娶了新老婆。他不想搬回原来住的小洋楼去,宁愿住在郊区的破房子里。他父亲为补偿他这些年来受的苦,给他找了很好的单位,他也不去上班,自己开修车铺子,先是修自行车,发展到后来就修汽车。
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每次存10块钱。那姑娘看他来的次数多了,也就留意上了他,问他每次存10块钱做什么?他说用来娶老婆的。姑娘笑了,说你岁数不小了,怎么还没结婚呢?他说钱赚得太少了。其实他那时已经有几十万的资产了。我很佩服他的定力,如果我那么有钱,早就张狂起来了,跑到心爱的姑娘面前炫耀,也许早就把她弄到手了。他还是每天到那储蓄所有10块钱,风雨无阻。就这样他存了三千多块钱,跟那姑娘也见了300多次面了。
有一天,他跑到银行去,说要把钱全部提出来。姑娘见他满脸忧愁的样子,就问他做什么?他说母亲生了重病,要他寄钱回去看病。姑娘说,那你娶老婆的本钱岂不是全没了?他说有什么办法,还是母亲要紧。姑娘问,老人看病的钱够么?他摇摇头。姑娘说,我可以借给你1000块,但你可不能拿去娶老婆哟。
过了些日子,他老是不出现,姑娘有些担心,终于盼到他来了。他直截了当地说,母亲去世了,钱也花光了,看来一时半会儿也还不上债了。不如你嫁给我吧,成了一家子,我就不用还钱了……姑娘脸红了,居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后来,姑娘的父母加上全体亲戚来反对他们的婚事,阻挠她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老男人。我的朋友当然毫不在乎,姑娘也坚决不屈服,到底两人还是结了婚。
然而,这太像一部电影的情节,而且是那种好莱坞的黑白片子,结局是甜美的大团圆。
这个据说属实的爱情故事给我们的经验是:永远不要让金钱充当爱情戏的主角,相爱的人才是真正的主角。另外,有可能的话,去娶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姑娘吧,也许,她平常看多了钱,就不把它当回事了。
第28篇、女“劫匪”:抢来的爱情也美丽
年轻姑娘为筹学费铤而走险,正在翻箱倒柜行窃之时,男主人回来了,避之不及的女贼情急之下抓起一把菜刀逼男主人拿出钱来……谁知故事的发展却是峰回路转,出人意料。
惊魂之后,局长与女贼促膝谈心
在重庆市某区,只要认识卫生局长黎剑的人,都知道他工作认真负责,人品极好。出生于1956年的黎剑从小就有一个上大学的梦想,然而,生不逢时,文革风暴破灭了他的大学梦。尽管他走上了领导岗位,但他坚持业余自学,先后获得大专和本科文凭。
1997年8月28日晚,黎局长朝家里走去。他家在区委会家属院的一楼。因妻子前几年病逝,女儿出嫁,他一直一人生活。黎局长准备洗漱罢早点上床休息。当他打开客厅的壁灯时,一个人从他眼前一晃闪进了旁边的厨房,他本能地追了过去,只见一名蒙面人正往窗台上爬,准备逃走。黎局长冲上去,一把抓住那人的一条腿使劲拽下来,他刚一松手,那人敏捷地一闪身,顺手抓起菜板上的一把菜刀对准他低声喝道:“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要不然,我就要你的命!”黎局长听出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从她的声音上判断,年龄大约在20 岁左右。
黎局长镇静下来,一边将身上所有的口袋都翻出来让女贼看,把仅有的320元都交给她,一边苦笑着说:“姑娘,实在是抱歉,你今天找错了对象,我确实没多少钱给你。”他一镇静,女贼倒更加慌乱起来,握刀的手抖得更厉害。黎局长抓住女贼的心理,用一种真诚关怀的口气对她说:“姑娘,我看你并不像干坏事的人,你一定有什么难处,能不能说给我听听,也许我能帮你……”
黎局长的真诚终于攻破了女贼的防线,她两眼滚出豆粒大的泪珠,双腿一软,在他面前跪了下去,哭了起来:“你救救我吧,我要上学啊!”
女贼泪流满面地讲起了她的不幸遭遇。
女贼叫刘源源,21岁,父亲耳聋且视力不好,母亲很早就患了肺病,药罐子一年四季不离身,家里穷得叮当响,而刘源源却具有读书天赋,又勤奋好学,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1997年8月21日,她接到山东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份喜悦让刘源源和他的父母喜极而泣,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脸的愁苦:几千元的入学费用从何而来?
刘源源找过几家亲戚,但都是些穷亲戚,帮不上什么忙。一个铤而走险的念头在她大脑里产生了:晚上到有钱人家偷窃,只要凑齐了第一学期的学费,入了学,就可以边打工边读书,四年大学不就熬过来了?于是,有着几分野性的刘源源开始到区内四处“踩点”,无意中打听到区委家属楼住的全是“当官的”,在她看来,当官的个个都有钱。便将行窃的目标锁定在此。8 月28 日晚,她伺机进入黎剑的后窗,拉开两条锈蚀的窗条,翻窗入室,搜来搜去只搜到衣柜小抽屉里的800 元现金,她不甘心,继续到另一房间“搜查”,这时,主人回来了。说到这里,刘源源一把扯下脸上的黑布,黎局长惊讶地看到,这是一张俊秀而白洁的脸,那双又圆又亮的大眼饱含着强烈的期盼。
黎局长从刘源源的眼神里读懂了她的心声,他更明白一个贫困女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迫不得已走到了这一步。是拉她一把,还是把她推入人生的深渊里去?刘源源的命运此时此刻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这一点他们心里都十分明白。
刘源源这时想起自己身上还揣着从黎局长家偷来的800 元钱和“抢来”的320 元,慌忙掏出来还给黎局长。黎局长把钱推回去,对她说:“这钱你拿去,你上大学差的钱,我再给你想办法。只是你千万要记住,今后无论在何种困境下都再不能干这种傻事了。过几天,我到你家里看看。”
拂去浮尘,那是一颗金子般的爱心
几天后,天空下着蒙蒙细雨,黎局长来到刘源源家。走进这个乱石作墙、四壁漏风的土屋里,看到的一切比他想象的情景更让人心酸。刘源源见黎局长真的来了,激动得不知所措。刘源源的母亲躺在床上,想起来陪黎局长说话,可动了几次都起不了身。黎局长急忙让她躺下。
“我这妹娃读了十几年书,好不容易考取了大学,家里又想不出办法让她去上学。这都是我前世作孽,让下一代来还罪哟。”刘源源母亲哭哑着声音说。
刘源源咬住嘴唇默不做声地看着门外淅淅沥沥的细雨。
黎局长内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攫住。他果断地对刘源源说:“妹儿,你准备按时去上学,3 天后,你到卫生局来找我。”
转眼一周过去,刘源源如约来到黎剑办公室。黎剑把新买的两套衣服、一双皮鞋交给刘源源,像慈父一样叮嘱他:“都是大学生了,要穿戴整齐点,别太寒酸,这两套衣服你可以对付一年半载。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学校已经有了,我就不再给你准备了。”说着,他将5000 元钱交到刘源源手里,语重心长地告诫:“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成才。以后的生活费,我每月按时给你寄去,每年的学费也由我负责,但你要合理开支,我每月只能给你200 元。”
捧着这一沓人民币,刘源源的双手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她眼里闪烁着激动的泪花跪谢黎剑:“黎叔叔,你的大恩大德,我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呀。”黎剑一把扶住她:“傻孩子,谁要你报答,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就是最好的报答。”
1997年9月6日,刘源源离开家乡到济南求学去了。黎剑暂时松了口气。可是,每月要支付刘源源200 元的生活费又从哪里开支呢?自己每月工资只有七八百元,除了社会应酬、吃饭零用,还要适当支付跟随二弟一起生活的父母的生活费,哪还有剩余?资助源源的钱只好向朋友借。
一天,黎剑乘三轮摩托外出办私事时,与车主聊天得知,开三轮摩托车每月至少可以挣1500元,生意好时可达2000元。这让黎剑眼前一亮:何不买辆三轮车承包给别人经营,每月收取租金,自己当“幕后老板”,既可以解决刘源源的学费,又不为人所知,岂不两全其美?于是,黎剑向信用社贷了2500元钱买了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车出租给一个远房亲戚经营,每月收取租金。
解决了刘源源的学费,黎剑心里沉沉的石头落了地。但他深知只在物质上资助刘源源还远远不够,还要帮助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隔个十天半月,他就会给刘源源写信,鼓励她正确地看待苦难和挫折,切莫自悲自怜……
不久,他那位远房亲戚在驾驶三轮摩托车违章时被交警逮住,无奈,远房亲戚打出了黎剑的“招牌”。这件事很快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他身为领导干部却私下搞起“第二职业”,这是不合符上级规定的。然而,当真相大白时,所有的人无不惊讶。有人说黎剑为了资助一个陌生的贫困女大学生,如此冒险不顾前途,实在太傻。也有人说黎局长另有所图。但更多的人还是很支持他,虽然他“违纪助学”的方式不妥,但“拂去浮尘,他还有一颗金子般的爱心”。�那年暑假,刘源源回家时听说黎叔叔因为她“违纪”的事,心里充满了内疚和自责。同时,也感到了几分羞辱,想不到自己的学业竟是靠黎叔叔这样挣钱资助的,她甚至感到无颜面对同学们。
2000年9月初新学期开学后,刘源源让人开了一张患肝炎的证明到学校申请休学半年,到海南打工。临行前,她给黎剑写了一封信:“黎叔叔,你为了我读书受了这么多委屈,我向你表示深深的歉意。可是,你不该用这种办法去挣钱来支持我,你在信中不是多次叮嘱和教育我,为人要正直,要光明磊落吗?可你这样做把我们都置于非常难堪的境地。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休学去南方打工挣钱,一来可以还你资助我的钱,二来可以继续上学……”
看到这封信,黎剑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这件事竟然给刘源源带来这么大的影响。眼看她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黎剑打电话到学校,打听到刘源源已在一位同学帮助下,在海南某陶瓷公司找了一份翻译工作。黎剑旋即请了半个月假,经过3 天3 夜的奔波,来到了海口。几经周折,黎剑终于在位于海口市郊的陶瓷公司找到了刘源源。其时,刘源源正在技术科办公室聚精会神地翻译资料。看着瘦弱的刘源源神情专注的样子,黎剑又喜又怜。而刘源源见到黎剑,呆愣了一会,竟如同女儿见到久别的父亲高兴地迎了上去。黎剑说明了来意,但刘源源却面露难色:“黎叔叔,我不能再给你添麻烦了,否则我会良心不安的。你就让我在这里打工吧,老板对我不错,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等我有了钱,一定回去上学……”
“不行。你不能前功尽弃,现在还不是你挣钱的时候,你赶快回学校去吧。”黎剑不由分说打断了刘源源的话。刘源源还想说什么,黎剑有些生气了:“我不远千里来找你,你说我图个啥?”停了一会儿,黎剑语气沉缓地向刘源源讲起了自己的大学梦,讲起了自己自学圆梦的故事。听完黎叔叔的真情述说,刘源源被感动了,自己如果再不返校好好学习,怎么对得起恩人的无私付出?
涉世“触礁”:好心人拨正航向
刘源源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 2001年7月,刘源源大学毕业应聘到浙江宁波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这是一家台商独资企业,投资规模不小,颇有发展前途,但当时心高气傲的刘源源在干了6个多月财会工作后,见公司老板当初让她从事英语翻译的许诺迟迟未兑现,便一气之下辞职离开了公司,回到了重庆。由于刚出校门,缺乏社会经验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刘源源在应聘中屡屡失败。这让她有些心灰意冷,在重庆近两个月的时间,她带的钱全花完了,只能靠重庆的两个同学接济,吃住都在同学那里。但日子久了,刘源源越发烦躁:“同是大学生,我为啥要靠同学来接济?”
焦急的刘源源每天带着求职材料不停地穿梭于各个单位。事有凑巧,2002 年4 月12 日中午,黎剑到重庆医大附属医院看望一位生病的朋友出来,在重庆出版社旁边的公交站竟碰见了刘源源。黎剑非常诧异,刘源源红着脸把自己的窘迫告诉了黎剑。黎剑没有责怪她的年轻冲动,而是专门买来一张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分布图,在地图上用笔勾画出许多企业,给刘源源求职作导向。看着黎叔叔如此认真,刘源源心中涌过一阵暖流,她刹那间恍然大悟:年轻浮躁的自己缺乏的正是黎叔叔这种可贵的踏实和韧劲,黎叔叔是在用行动教育自己啊……
黎剑带着刘源源走进了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的一家外资公司。黎剑向老总简单介绍了刘源源求学的情况,还说他带刘源源在市内已找了20多家企业都没被聘用,老总仔细看了看他们的相貌,发现并不像父女,便疑惑地问黎剑:“她是你什么人?” 刘源源急忙抢着告诉对方:“他是我的大恩人。”接着,她把黎剑如何帮助自己的经过说了一遍,老总被黎剑的无私爱心感动了,破例接收了刘源源,让她从事翻译工作。
刘源源的工作落实了,黎剑也该回家了。离开重庆前,他和刘源源促膝长谈了一夜,告诉她如何与领导、与同事相处,如何对待付出与收获。刘源源认真地听着,不停地点头。他明白,黎叔叔教给她的都是做人的真谛,她会倾尽一生去细细感悟……
峰回路转,“抢”来的爱情也美丽
黎剑走后,刘源源一连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耳边总是响起黎叔叔亲切关怀的声音,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她突然发现,自己生平第一次对异性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牵挂和眷念。对黎叔叔的离去,她感到失落和惆怅。他成熟稳重的气质和朴素善良的品质,在她心中荡起阵阵涟漪。
2002年春节刚过,刘源源按捺不住自己的激情,饱含深情地给黎剑写了一封信,敞开了自己的心扉,在信中,表达了自己对他的崇敬之情和爱慕之心。
黎剑收到这封信后,感到刘源源对他的感情发生了“异常”变化,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事。自己已年近半百,她才20 多岁,这怎么可能呢?再说,社会舆论也不允许,如果真这样发展下去,不正应了一些人曾经有过的说法:他帮黎源源是另有所图。黎剑毫不客气地回信批评了刘源源。
尽管黎剑毫不客气地回绝了她,但并没有改变刘源源的选择,反而使她更加爱恋这位有恩于她的“黎叔叔”,她觉得跟这样人格高尚、责任心强的人在一起生活,哪怕时光短暂也是值得的。她在给黎剑的回信中语气更加坚决:“作这样的选择,决不是因为你帮我而知恩图报,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女性,深知对恩人的回报有多种方式,但不必拿自己的婚姻和一生的幸福来回报的道理。一些表面上看来不合常理的爱情,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情感归宿。如果你现在还无法接受,我将耐心地等下去,直到你喜欢我,接受我的那一天……”
2002年五一节期间,刘源源回家探亲,特意去看望黎剑,不料,黎剑因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她急急忙忙赶到医院去看他,主治医生告诉她,螺旋CT 上显示出黎剑的肝右下叶有一团阴影,怀疑是癌变,但要做进一步的确诊。刘源源听了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她暗自打定主意:如果他真是癌症,我就留在他身边伴他度过最后时光。
第二天一早,刘源源到花店选了3朵鲜红艳丽的玫瑰花,当着黎剑的女儿、父母及所有亲人的面庄重地送给了黎剑,在场的人们包括医生、护士无不惊讶地看着她与黎剑,整个病房一下子沉默了。半晌,黎剑心情复杂地对刘源源说:“这花送错人了。”刘源源果断地说:“不,这花是送给你的。”
接下来,不管黎剑是否愿意,刘源源从早到晚守候在他的病床前,精心护理。几天后,黎剑的肝病确诊结果出来了,那团阴影是良性血管瘤,只需一个手术就可以解决。
经过2 个月的住院治疗,黎剑术后恢复良好,出院回到家中疗养。2002 年12 月,由于身体原因,46岁的黎剑提前退休,一年以后,刘源源与黎剑举行了婚礼。
第29篇、爱的奇迹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到来,可不是吗,商店为了更好的推销商品,趁此机会开展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活动,什么情侣套餐,到某地烂漫一日游等等。其中销售最好的就是一朵朵鲜艳亮丽的玫瑰花了,那可是情人节的标志,是情侣们彼此向对方表达爱意的最佳方式。仿佛少了它,情人节就少了许多烂漫的色彩!
瞧,前面的那个情侣,男的正捧着一束玫瑰,将它送给旁边那个令他心仪的女孩子,女孩羞涩地接过花来,泛红的脸蛋流露出迷人的笑颜,此刻仿佛是登上了华丽的婚姻殿堂,接受新郎官送给自己的定情戒指一样。多么浪漫的场面呀!但这样的场面却深深刺痛了一个人,在她心里,这样的浪漫就如刀绞一样,在心中无情的切割着。
这是什么回事呢?故事是这样的:林梦瑶,是一个聪明伶俐,天真可爱的女孩,两年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此不久,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吴浩,(*吴浩:年轻有为,少年时就有极不平凡的表现,被当地人称为“江南鬼才”。长大后又以优异的表现在职场上步步高升,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某公司的经理。)当第一眼看到吴浩时,少女的内心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就是自己心中要找的白马王子。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缘分,吴浩对她也是一见钟情。两人的目光在彼此的身上恋恋不舍,宛如在梦境中,他们多想时间就此停留。当他们擦肩而过时,又互相回头望了望对方。
果是天公作美,林梦瑶就在吴浩的公司下成功应聘了一个职位。吴浩得知,欣喜若狂,于是趁一个机会向她表白。梦瑶听了,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主动的向自己示爱。羞涩的脸蛋通红。吴浩看了,心中大喜过望。就这样,他们白天在公司里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样。梦瑶业绩惊人,连吴浩也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从心里由衷的敬佩她…..
这天是情人节。梦瑶刚醒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屋张灯结彩的,桌子上用红玫瑰铺成“ILOVEYOU”的字样。不用想,这肯定是吴浩的杰作。此时梦瑶的手机响了,是吴浩打来的,“你醒了吗,梦瑶。我送的花还喜欢吗?”“讨厌,谁让你送的。”梦瑶嘴虽这么说,心中却无比高兴。“哦,不喜欢,那我送别人去。”吴浩故意挑逗。
“别呀,我喜欢还不成吗。”
“真的?”
“真的,只要是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
“哈哈哈吴浩暗中得意“哦,对了,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呀”
“秘密,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吴浩故意卖关子。
梦瑶心情激动不已,不知道吴昊又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
到了晚上,月光如明镜一样,足以把黑夜照亮。此时,吴浩已开车来接梦瑶了。“去哪呀?”:
“到了你就知道了。”一会儿,车停下来了,梦瑶下车看,眼前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俯望下面,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月亮就像是从这儿升起的。令人心旷神怡。梦瑶不由得伸出手来,哇,好清爽呀!仿佛此刻自己已经摸到了月亮。此时,吴昊走了过来,告诉她,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的地方,每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或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时,他总是到这里静静的望着月光,把所有的烦恼都置之脑外,他曾在这里许下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仪的女孩,与她厮守一生。梦瑶静静地看着旁边的吴昊,心中有股莫名的感动。眼睛稍微紧闭,嘴角露出甜蜜的笑容。想不到平日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吴昊,竟然也会有如此烂漫的举动。她想到这里,又微微白了吴昊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也就在这时候,吴昊双手抱住了她。
“哎呀,你干嘛呀”此刻梦瑶先是一惊,脸蛋羞得通红,趁着月光的照射,显得分外美丽。“梦瑶,你嫁给我吧!”借此之景,吴昊终于把隐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不嘛!”梦瑶噘着小嘴,羞答答的把脸转了过去。
“为什么?”
“哼!我哪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万一,万一有一天你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故意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我吴昊如有做了半点辜负梦瑶小姐的事情,就让我得上不治之症,让我在痛苦的煎熬中慢慢死去。”
这时梦瑶赶快用手捂住他的嘴,“我不准你这样说。”
“怎么,舍不得我了。”
“讨厌!才不是呢!我只是怕我这么早就守寡!”梦瑶微低着她那泛红的脸颊,.嘴中倔强地回答。样子显得格外迷人。
吴昊轻轻将她抱入胸膛,亲了下她那倔强的小嘴,梦瑶双眼微闭着,那一刻,两人的心紧紧交织在一起。
就这样,他们彼此深爱的,每天形影不离。邻居们看了,不由的称赞道:“瞧,这小俩口,蛮恩爱的嘛。”
“是呀,年轻人可真是活力四射,让人既羡慕又嫉妒。”
“嫉妒干啥呀,你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呀.”
“咳,都快四十了,哪来这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呀。”
“哈哈哈……”
他们原本约定等吴昊忙完这一阵子,就立马结婚。可好景不长,因为这几天,梦瑶发现吴昊很少回家,就算回到家也不和她说话,每次吴昊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来逃避与梦瑶的谈话,甚至好几次吴昊都在外面喝的大醉回来,有几次还和梦瑶吵了起来。这还是当初认识的吴昊吗,想到这里,梦瑶常常在家了泪流满面。
又是一个情人节,往常吴昊不管有多忙,总会抽时间来陪她,会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惊喜,令梦瑶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常常向上天祈祷,能够让他们今生今世,甚至永生永世都能在一起,永不分离。可是现在,吴昊却没能在她身旁,陪伴着她。月光照着几乎令她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一对年轻的情侣从她身旁走过,哪男的对女孩说:“小丽,你嫁给我好吗?”
“才不呢!”女孩把那羞红的脸蛋转了过去。
“为什么呀?”显然那男的有些着急了。“哼,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女孩故意去试探他。
“怎么会呢,苍天在上,如果我……”
这犹如万箭穿心一般,深深刺痛了梦瑶那颗脆弱的心灵。是呀,就在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吴昊也曾用同样的方法向自己求婚,也曾许下过非自己不娶的诺言。可是现在,这种诺言早已化成泡沫,破裂在刚刚升起的海面上。
“难道这些美好的誓言都是假的吗,都经不起时间的冲洗吗?”梦瑶不断追问自己“不,我不相信,这不会是真的,我要找吴昊当面问清楚这事。”
此时,梦瑶已来到了公司,吴昊一人坐在办公室中,见梦瑶来了,便有些惊慌失措,“你怎么来了?”
“我就不能来吗?”
“可…可以,请…请坐。”吴昊结结巴巴,表情极不自然,跟他日那个性格开朗的吴昊完全派若两人。
“你为什么对我不理不睬的。”
“不为什么。”吴昊无奈的吐出这几个字来。
“不为什么?这就是你的回答?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没什么。”吴昊沉默了一阵,压抑住心中的悲伤,说,“梦瑶,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此时吴昊转了过去,只是为了不让梦瑶看到他那种软弱而又无奈的形态。
“分手!”听到这两个字,就如晴天霹雳一般。要知道,这两个字在她心中就如两座泰山一样,压着她喘不过气来,“为…为什么?”梦瑶全身颤抖,泪眼模糊,一切就好像突如其来的噩梦一般,而自己又仿佛深深陷入噩梦中,“告诉我是我哪里做错了什么,我改!”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仿佛心中有无数委屈却又无法诉说一样。“是什么,你必须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要分手?”
“我...”此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吴总,我能进来吗?”“请...请进.”此时一位妖艳的少女走了进来,年龄与梦瑶相仿,美丽妖娆,她就是吴昊身边的秘书小兰,全公司的男职员见她无不垂涎三尺。
“哟,吴总,那女的是谁呀?”用她那娇媚的声音问道。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还没等吴昊反应过来,梦瑶已泪流满面,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司。“梦,梦瑶。”吴昊想去叫回梦瑶,最终却是停止了。只残留了几滴眼泪,滑落在办公桌上。
到家里,梦瑶一头扎进被窝里。“怎么会这样,不,绝对不可能的!”但这是不争的事实呀,吴昊在外偷情的事明明是自己亲眼看见的,难道还有假吗?梦瑶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为什么上天偏要这般折磨自己。原本以为吴昊是自己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但为什么会这样,难不成吴昊真是人面兽身,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之前许下的诺言只是为了掩饰他那丑恶的鬼脸吗?此时梦瑶心中无比悲愤,却只能一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里抱枕痛哭。谁又能抚平她那颗已经碎的不成样的心呢?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遇到这事就乱了理智。转念一想,总觉得事情有蹊跷,吴昊不是那种人。再说了,吴昊说出分手时,嘴中分明是抽搐了一下,然后把脸转了过去,难道是为了不让自己看到他的悲伤吗?这背后肯定有什么隐情,我得再找他问清楚这事。
“叮咚…”一阵门铃声响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来了,梦瑶赶紧拭干眼泪,急匆匆地去开门。“是你呀,快请进吧。”只见门外是一个清秀的少女,穿着并不什么华丽,但却隐藏不住她内心那种不凡的气质。
“你好,嫂子。”原来这女子便是吴昊的妹妹吴婷,因得知梦瑶是哥哥的心上人后,便常常找梦瑶和她聊天。不久,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咦,我哥呢?”吴婷问道。
“哦,他呀,去工作了。”
“工作?今天不是星期日吗?”
“这……”梦瑶几乎有点惊慌失措。
“嫂子,你的眼睛怎么红了?”吴婷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对劲,“告诉我是不是我哥又欺负你了。”这小丫头故意挑逗梦瑶。却触伤了梦瑶的心,梦瑶心中扑哧一下,像失去了什么似的,吴婷看到嫂子竟然慌张成这样,心里也几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说:“怎么了,我哥是不是对你不好?”
“没…没这事,你就别乱想了。”
难道真是我乱想了?此刻吴婷想起那几天哥哥喝得乱醉回来,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起初没当一回事,认为哥哥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借酒来发泄发泄情绪而已。现在看到嫂子如此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和我哥发生什么事了吗?”吴婷进一步问道
。“没…没什么。”梦瑶有些紧张“只是这几天不舒服。”
“没什么?不可能吧。”在小丫头的逼问下,梦瑶终于把自己与吴昊之间的事告诉了她。“不可能,这不会是真的。”吴婷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那种人,可是望着梦瑶悲伤成这样,知道梦瑶绝不是在跟她开玩笑的。不成,我得找我哥问清楚这事。“好了,嫂子你也别太伤心了,我相信我哥不是那种人,这里面定有什么隐情。我会帮你把事情弄清楚的。”说完便去拭干梦瑶脸上的泪珠,起身要走。
“是呀,吴昊不会是那种人的。”梦瑶心想。她决定再去吴昊。
第二天,梦瑶又一次来到公司者吴昊。可一进办公室,发现吴昊并不在这里,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缠在吴昊身边的秘书。梦瑶这回是气不打一出来,原本善良的她竟然冲了上去,狠狠给了她一巴掌。一向温柔的梦瑶,竟然会做出这种举措,完全颠覆了她以往的性格。可是这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她的出现,吴昊怎么会对自己那样不理不睬的呢,以至于提出分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这个女的所赐。可是即使这样也难以消除心中的悲痛。那女的静静地站在那里,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对不起,我…..”小兰对梦瑶深有内疚之感,看到梦瑶这么伤心,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
此时梦瑶冷静了下来,“行了,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吗,我和吴昊……”梦瑶把自己如何跟吴昊相遇、相识、相爱及吴昊对自己许下的诺言统统告诉了小兰,此刻梦瑶的嘴角展露笑颜,仿佛又回到了眼前那属于她俩的日子。“可是,”梦瑶突然变脸“因为你的出现,这一切就从此画上了句点,你好狠毒呀~!”梦瑶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令她站立不安,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破坏别人夫妻感情是罪魁祸首。“梦瑶小姐,请冷静点,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什么?那天的事这难道是我想象出来的吗?”
“不,这个….我…..”
就在此时,吴昊走进了办公室。梦瑶冲了过去,抱住吴昊,“告诉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你不会不要我的。吴昊~”梦瑶泪眼模糊,双手紧抱的吴昊,只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你难道忘了吗?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相爱,你曾说过要与我偕头到老的,你难道忘记了你对我所许下的诺言吗?”
吴昊见此,泪水竟悄悄从眼眶中溢出来,“对不起,梦瑶,我要走了”吴昊用他那爽颤抖的双手,无奈地将梦瑶推开。
“走,去哪,带我一起去。”梦瑶此刻已是泣不成声,苦苦央求着吴昊!
“我不能带你去。”吴昊强忍着快要从眼眶中溢出来的泪水,稍稍低下了头,却怎么也不敢正看着梦瑶,“对不起。梦瑶,我无法再陪你一起漫游在那皎洁的月夜,无法去兑现那曾对你许下的承若,不能与你私定终身。我简直就是一个忘情的负心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现在不奢望你能原谅我。忘了我吧,就当你从来没有认识吴昊这个人,因为他不配,也不值得你这样为他牵肠挂肚!”吴昊终于甩脱了梦瑶的缠绕,带这小兰,消失在梦瑶的视线当中。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究竟为什么会这样!”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梦瑶孤零零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追问自己。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隐瞒她一辈子吗?这样对你和她都不公平……”小兰跟吴昊的后面,看着吴昊这个样子,内心极其难过。
“够了,别再说了!”吴昊心中何尝不是撕心般的煎熬,但他又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对我就这样不公!”吴昊一拳打在一棵树桩上,发出无奈的抱怨。
小兰只好闭上双唇,静静地跟在他后面,心里好不是滋味!揉了揉刚才被梦瑶扇了个耳光的脸蛋,含着泪水,默默向上天祈祷!
回到家后。吴婷像头发了狂的红牛,急匆匆地向她哥哥房间冲去!“妈,哥呢?”此时她的愤怒已经吞噬了理智,看到她哥没在房间里,带有质问的口气询问母亲!
老母亲正在帮吴昊整理书桌,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丫头吓了一跳!“他呀,在公司工作还没有回来呢!”在母亲的眼中,仿佛略带一丝微润。但吴婷并没有察觉到,怒气冲冲的说:“工作?我看是去偷情去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母亲不解的问道。吴婷将早上去梦瑶家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母亲。
“我是看清楚了哥了,他伪装得可真好呀!”吴婷冷笑道,“我看像他这种视感情如玩物的负心汉,迟早会让老天给收了的!”
“你胡说什么!”母亲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却深深痛在母亲心头!母亲把脸扭过去,呜咽了一下。
“好,你打我,你竟然帮着他打我!你们打小就知道宠着他,这下可好,宠出祸来了吧!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让嫂子独自一人伤心难过!”吴婷将多年埋藏在内心中的积怨终于爆发了出来,两眼直冲冲地望着母亲!
母亲含着泪水,双手颤抖地从抽屉中拿出一本折子来。后低下头,用手捂住嘴,轻轻哽咽着。
“病危通知书!”吴婷双手开始颤抖起来,心中的那股无名之火瞬间被这如同冰冷的寒潮所扑灭,令她不住瑟瑟发抖。“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妈,你别吓我,我哥绝对不会得这种病的。”吴婷一直地摇头,双手不住地晃动着那悲痛欲绝的母亲。
母亲用她那颤抖的双手轻柔了她的脸,两人抱头痛哭,“难道我还好那这种事来开玩笑吗?你哥这病已经是癌症晚期了。”母亲用袖子擦拭了眼中的泪水,长叹了一声,“是你哥我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的,因为他不想让他所爱的人为这件事而伤心欲绝。尤其是你嫂子梦瑶呀!你可知道他有多么爱她吗?他宁愿背负着这“负心汉”的罪名,宁愿让梦瑶去记恨他一辈子,也不愿让她为自己悲痛欲绝。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呢?”
吴婷愣了,无力的双手去翻开哥哥的日记本:
2月14日小雨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又到了情人节。天突然下起了小雨。这阴冷的天气给原本浪漫的节日增添了几丝悲凉的气氛!
想去去年,你在我身边,我们在一起嬉戏的日子…这只能停留在漫无边际的记忆中。
下午,梦瑶突然来到我办公室,使我那冷了许久的心突然迸发活力!我多想再一起将她抱入怀中,告诉她这些天发生的事,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愿看到她为我伤心的样子。内心在不住痛苦地煎熬,终于做出了那违背内心的决定。或许是魔鬼的操纵,将那我害怕听到的“分手”俩字竟从我口中脱颖而出!这一刻,我的心如从空中坠地的花瓶,已找不到一小块完整的模样!
2月15日阴
我无奈的走进办公室,心中被悔恨与伤痛充塞着,无力的手支撑的脑袋,发出一声声奈何的叹声!
这时一个令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走了进来。我心如获至宝般喜悦,可还是伪着内心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当梦瑶紧紧抱住我,泣不成声地再一次叫我的名字时,我的内心如刀绞般撕痛。我多想再一次将她抱入怀中,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与她漫步在那狡黠的月夜,去完成我们守候的承若:我多想时间就此停下来,静静享受那一刻的幸福!可我不能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就这样对我不公!不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不止一次的这样怨天忧人!
梦瑶,对不起,我不能实现我俩当初的誓言,不能牵着你的手,共同踏入婚姻,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同至宝地把你捧在手心中,呵护着你,照顾着你!我知道我今生欠你的太多,倘若有来世,我一定会加倍还与你!
永远爱你的吴昊!
吴婷泪流满面,朝门外奔去,恰好碰到哥哥吴昊。吴昊看到妹妹手上拿着自己的日记本,不由有些慌张,“你想干吗去!”吴昊急忙夺过吴婷手中的本子。
“哥…我…”面对突如其来的吴昊,吴婷不免有些慌张“你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哥,对不起!”
吴昊瞟了一眼房子里的母亲,无奈地摇了摇头。
“哥,我知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嫂子难过,可是这样嫂子真的就不会伤心吗,嫂子每天以泪洗面你知道吗?”吴婷含着泪水。
这些话如同一把坚硬的钢刀,深深刺痛了吴昊那未曾愈合的伤口。原本是想让梦瑶忘记自己,不要因这事而伤心难过,可不曾想到这样做又如是火上浇油,加剧了梦瑶的痛苦。吴昊陷入深深沉思中。
晚上,一向不爱说话的父亲竟找他交谈了一宿:
“爸,我真的很难受,你能告诉我该如何是好吗?”吴昊含着眼泪询问的父亲!
“难受?!自己在受内心的谴责,能不难受吗?”父亲拍了拍他的后背,“你看你为了此事憔悴了许多呀!”
“可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不要说父亲也明白他的心中思索着什么。
“儿子呀,你要明白,”父亲叹了口气,继续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逃避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只能让逃避者更加受到心灵的谴责!既然躲不过,不如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吧!当然路在你脚下,至于怎么走,还得由你来决定。”
“我?”吴昊突然心中一亮,仿佛领悟到了什么似的!
“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我儿子所做的决定,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什么秘密都不能在吴婷心中逗留一天,可不一大早便飞奔到梦瑶家,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她。
“我就知道吴昊一定是有他的难言之隐,他宁愿让我误解他、记恨他、忘记他。也不远让我知道事实后为他痛心难过!”梦瑶笑中含泪,她觉得自己所受的所有委屈与吴昊比起来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此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急忙感到吴昊的家里,再次将他抱起,抚平他那颗久受煎熬的孤独心灵。
——叮咚,叮咚!门铃一声声响起,吴昊像往常一样去开门。他怎么没有想到,门外面竟然是梦瑶!心中的惊讶与喜悦一时冲击了他的大脑,使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梦瑶,你你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呀?!”梦瑶朝他笑了笑,笑的是那样可人。
“欢迎….欢迎,请…进来!”吴昊激动得一时也语无伦次了,“来,我为你沏杯茶。”
梦瑶突然发现客桌上摆着一些照片,“这是….”没错,这些就是他们俩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时隔一年,吴昊仍把它们视为手中至宝,这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年里他的自己的爱不曾有丝毫的递减!
梦瑶心中有些酸痛,泪水再一次从眼中滑落,抱住吴昊,“吴昊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不能理解你心中的那份痛楚!”
吴昊终于可以再次把她抱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没用,不能更好的去保护你,反而让你收了这么多的委屈!你能原谅我吗?”
“嗯,我原谅,我什么都可以原谅你,只要你能再一次回到我的身边来!”
接下来的举动令梦瑶出乎意外。
吴昊双腿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这让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梦瑶大为吃惊,赶忙将他扶起,“你这是干什么呀吴昊?”
“梦瑶,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否答应我?”
“你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会答应你!”梦瑶将吴昊扶起。
“就是,不管我以后是否还能继续陪伴着你,照顾着你,你都要带着希望坚强地活下去!好好照顾自己,行吗,梦瑶?”
梦瑶含着晶莹的泪花,再次抱住吴昊,满带着哭声在吴昊耳边轻轻说道“我答应你!”
一场风波也就就这样悄然而过,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一切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吴昊与梦瑶经过这次不堪回首而又刻苦铭心的经历后,俩人再一次深度熟知了彼此,他们对彼此的依恋进一步加成!吴昊变的开朗了许多,正以乐观的心态及顽强的毅力跟病魔作殊死的拼搏。而梦瑶总是时常陪伴与他的左右,一次一次给他重生的希望与勇气!吴昊的病也逐渐好转起来!
这一天梦瑶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吴昊不在他身旁,心中顿时一震,慌手慌脚的穿上衣服,朝窗外远眺,才发生吴昊正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她这颗悬的着心才有了着落。此时她迅速往楼下跑,因为她不想再次离开吴昊半步!突然,她被一块砖头所绊倒,来了个与地面亲密接触,鼻尖蹭了一层灰,俩膝盖被轻轻划破,流出一丝通红的鲜血。疼痛之感令她一时半会不知所措,尽管是如此的疼痛,她还是忍住了哭声,毅然地站了起来。
来到了吴昊身旁,俩人相拥而抱。吴昊帮她稍擦拭了鼻尖的灰尘,轻揉了她的双膝,把嘴凑在她耳根悄悄地问道:“疼吗?”
梦瑶含泪地摇了摇头,嘴角中瞬间流露出一丝苦味的笑容,亦或许是笑自己太脆弱了,连这点小事也要让吴昊为自个担心!
不知道是否是上天对吴昊的恩赐,奇迹又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的病竟奇迹般的恢复了。这对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赏赐,尤其是梦瑶,她简直乐疯了,就好像是自己得到了上天的恩赐了一样。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夜晚,今个的月儿显得格外圆亮,仿佛是要预祝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吴昊与梦瑶再一次漫步在这皎洁的月之中,心中泛起阵阵惬意。吴昊轻轻牵起梦瑶的手,梦瑶不住着地将那泛红的脸颊偎依在吴昊的肩膀上,享受这一刻的浪漫!
看得梦瑶那张秀丽的脸蛋,蓦然有一种暖流涌上心头,正是由于她对爱情矢志不渝的执着,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守候,才让自己看到重生的希望,让奇迹再一次降临在自己身上!吴昊眼中含有幸福的泪水,趁梦瑶不注意之时,吴昊悄悄地将她搂在怀中。
“哎呀~你想干嘛!”羞红的双颊在月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的迷人。
“梦瑶,我们结婚吧!”吴昊终于把心中的夙求表露了出来。
梦瑶何尝又不是那样想的呢,这一年多来,她忍受过多少的委屈,只为了能再一次听到今天的这句话。可她却翘着嘴,倔强地说:“哼~才不呢!”
吴昊贴下去吻了她那倔强的小嘴,问道:“为什么呀?”
“哼!万一,万一你又跟上次那样把我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再次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如果我和上次一样再次做出辜负你的事情,就让我就…”
此刻间梦瑶突然阻止了吴昊所要说的话,脸上稍带点怒气,“那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想让我再次伤心难过不成?”
吴昊马上将要从嘴边脱颖而出的誓言又吞了进去,因为他知道就是这轻浮的誓言险些成为隔断他俩的咒言!他轻轻将梦瑶抱人怀中,嘴悄悄凑近她的耳根旁:“梦瑶,你知道吗。爱上你是我今生唯一的骄傲!”
月光是那样的狡黠,那样的柔和,照耀在树下那切切私语的恋人的脸颊上,聆听那一段真情的独白,感觉好美好骄人!
第30篇、我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
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被韦章同志插了一脚进来后,正式宣布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春天来时,我们吉祥三宝搬进了新家。
马兰花最近表现异常,早晨,六点还不到就猫在洗手间里化妆,最最奇怪的是五音不全的马兰花居然哼《嘻唰唰》,噢,卖糕的,搞笑变抒情,她这算不算是恶搞一族啊?
吃早饭时,看着马兰花搞得山清水秀的一张脸,我问:坦白从宽,抗拒那啥那啥。马兰花给我夹了个煎蛋说:春天来了。我点头,四季我还搞得清楚,新年早就过完了,春天再不来,那一定是有问题了。我说:你不老实。马兰花低头喝了一口牛奶说:小猪头,这周末,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我倒,我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吃饭嘛,不对,这个咱们里一定有内容。突然心跳加速,我的预感难道是真的?
背书包出门时,我说:马兰花,其实你真的挺漂亮的,像二十一。马兰花的脸居然有点儿红,她说:臭小子,好好上课,别净想着玩游戏。还有,晚上早点儿回来。
走在路上,路边的丁香花都冒出了小花苞儿,突然有那么一点点伤感。马兰花真的打算嫁了吗?我们的单亲房子真的会住进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吗?
我的脚踢到了马路牙子上,很疼,抬头瞅瞅周围的人,没人注意我。
要让世界知道
小猪头的妈妈是马兰花
晚上,我回家时,马兰花正坐在沙发上翻家里的影集。我说:你老了,都开始怀旧了。马兰花摸了摸我的头,说:你都这么大了,我能不老吗?
我有些恍惚,时光恍然回到了五年前的初冬。那个清晨,我睁开眼睛,马兰花坐在我的床头,眼睛红红的,她说:小猪头,我跟你爸离婚,你跟谁?我的思维有了瞬间短路。我傻傻地说:谁同意你们离婚了?不许离!
马兰花没理我的茬儿,接着说:小猪头,你可以跟你爸,他条件好,可以让你过舒服的日子……我抱住她,说:我知道我爸不好,他仗着有几个钱欺压咱平民百姓,但能不能给他个改错的机会?
马兰花笑了,眼泪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我咬咬牙,说:那好吧,我决定跟你啦,谁叫你是个弱女子呢,我不保护你谁保护你!
马兰花又哭又笑,捏了捏我的脸蛋,说:你真是我的小猪头。我抗议:我最讨厌别人捏我的脸蛋,以后,咱俩过日子,我就是家长了,马兰花,你可得听我的!
我跟马兰花搬进了一间藏在胡同里的平房,要东拐西拐很多弯才能找到。第一天我就迷路了。我在那一片贫民窟似的地方转来转去,没头苍蝇一样。直到看到了站在街角不停张望的马兰花。我抹了把汗说:打了会儿篮球,你看我这汗出的。
马兰花的眼睛湿湿的,她说:小猪头,你还是回家跟你爸住吧?我瞪了她一眼:你怎么这么瞧不起我?我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吗?
我说:马兰花,你放心好了,咱们的好日子在后头呢。长大了,我肯定也IT精英,到那时,张朝阳早老得不能动了,韩寒也开不动赛车了,周杰伦也早就落伍了。全国,不,全世界最红的就是我啦。我要开家网站,就叫马兰花开二十一,还要赞助个比赛,F21,对了,还要出张专辑,现在人人不都知道周杰伦的妈妈叫叶惠美嘛,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小猪头的妈妈是马兰花……
马兰花早已笑得肚子疼了,她说:小猪头,你是妈最值钱的宝贝,有了你,妈做什么都值了。
帅哥名叫韦章
周末的晚饭很郑重,马兰花提前下了班,特意去市场千挑万选大包小包地拎了回来。我用眼睛瞟着她:你可有点儿偏心哦,我说想吃红烧肉,都一个月了。马兰花捏捏我的鼻子,去量量体重吧,还吃红烧肉,看哪个女孩喜欢你?
切,我的嘴歪到耳根子后面去了。我玉树临风,后面的女生排着队,我瞅都不瞅。马兰花打了我一巴掌,递给我两根葱,说:别贫,干活去。我嚷:不带这样的啊?那人还没进家门,就虐待我干家务活。马兰花可不管这一套,又坐在梳妆台前化妆了。我撅着嘴说:哼,那帅哥有胆子进来,看他有没有胆子出去。
帅哥个头不高,戴着厚厚的镜片,伸手过来对我说:你是小猪头吧,我是韦章。我一忍再忍,终于忍无可忍,笑喷:警察不抓你呀?韦章同志一本正经地说:我叫韦章可从不违章。
吃饭时,我还是忍不住笑,说:我猜你一定不会开车。韦章扶了扶眼镜问为什么,我说:申请不下来驾照啊,人家一看违章,根本不敢让你上路。马兰花在桌子底下踢我,韦章大笑,说:小猪头,实话告诉你,本人就承包了一所驾校。我大叫世界真奇妙。
晚上,我们都没说关于帅哥韦章的事。我知道马兰花在等我说,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跟她说。
月亮很亮很亮,照得我和马兰花小小的屋子一片银白。我说:马兰花,还记得我们搬进来的那个冬天吗?
单亲房子里的冷与热
我和马兰花的家里有个炉子。在搬到这里来之前,炉子这个词只在我的课本里见过,开始我还觉得好玩,兴冲冲地对马兰花说:这回咱们可以在炉子上面烤地瓜吃了,欧洲贵族家才有炉子呢。马兰花叹了口气,出去问邻居在哪可以买到蜂窝煤。
搬蜂窝煤真累,我成了小黑猪,我对马兰花说:咱俩这才叫真正的“倒霉(煤)”呢。马兰花直了直腰,说:你去歇歇吧,这点儿我自己搬。
这不明摆着瞧不起我小猪头吗?我堂堂男子汉,岂能让女人干重活儿?我的话把邻居都逗乐了,他们说:这小子行。说完,七手八脚地帮我们搬。
炉子红彤彤地点着了。家里自然没有地瓜,那东西还挺贵的,马兰花一个月一千多的工资我们俩得算计着花。马兰花说:小猪头,你那阿迪达斯运动鞋咱只能订做远景目标了。我说:谁穿那玩意儿,穿名牌,俗。马兰花的眼睛有点儿湿,转过身去给炉子加煤。
晚上,我做作业,马兰花削了土豆,切成片,放在炉子盖上烤,烤出来几片递给我,烫手,却很香。我说:这可比麦当劳里的薯条好吃多了。马兰花,你应该创业。说得马兰花的脸红彤彤地兴奋。
夜里,我迷迷糊糊中,总能听到马兰花一趟一趟起来看炉子的声音。我说:屋里不冷,不用加煤了。可是,马兰花过一会儿还是会起来。白天,她困得不行,我说:你看你看,晚上瞎折腾,不好好睡觉,不听儿子言,吃亏在眼前吧?
马兰花说:小猪头,你睡觉打呼噜,山响。
那天放学在胡同口,好些人围在一起,说周围有户人家煤气中毒了,一家三口都在医院抢救。有位大妈说:咱们这烧炉子的人家,睡觉咋能那么酣呢?一晚上得起来看几趟才行。吃晚饭时,我说:马兰花,你不老实。马兰花打了个哈欠,问咋的啦。我说:你是不是怕我煤气中毒,天天晚上才睡不好看着来的?
马兰花说:就这事?
我的眼泪不听话地往下掉,我说:你早说咱俩轮班呀?谁让你一个人把好都占了,就你伟大,不让我孝敬你,你做人不厚道。
马兰花放下筷子,走过来,搂住我,我们说好了相依为命的,我们说好了要开心快乐的,小猪头,我不能让你过得更好……
我说:马兰花,你有成为祥林嫂的趋势……
好男人就能通过审查
韦章开始大规模地进驻我家。这人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买了菜,进了厨房就做,不像从前的老爸,回了家,拿着遥控器乱点台也不知进厨房伸伸手的。韦章系上围裙的样子很好笑,我说像是袋鼠,韦章说:袋鼠可没我这么帅的。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有自信,我喜欢。
马兰花假装骂我没礼貌。我说:那我可冷冰冰投反对票喽!马兰花举手投降,说:得,你俩的事我整不明白,爱咋的咋的吧!
家里有个男人还真挺好的,比如电灯泡坏了,就不用我提心吊胆地去弄了,说实在的,我还真是怕死。从前没办法,在老妈面前撑着。现在好了,一个电话,韦章乐颠颠地跑来了。我还美其名曰:给你创造机会,别浪费了哦!
看着忙里忙外的韦章,我说:你还真有眼力,像马兰花这样的好女人不好找。韦章得意洋洋地看着马兰花,眼神里全是幸福。
这哥们儿,哦,不对,是爷们儿果然不含糊,没几天,捧了一大束玫瑰花上门,这人,我告诉他了马兰花喜欢百合花,他还偏买玫瑰,唉!不过,看样子,马兰花特喜欢那束玫瑰,抱在怀里还不舍得放下了。我偷偷拉了拉她的衣襟,说:哎,不许这样没出息的,好像咱没收过花一样!
韦章紧张得直搓手,他说:这几天我一直想来,是小猪头不让,他说得抻抻你,不然你太嚣张了!
我晕,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埃不过嘛,看在马兰花一脸幸福的份上,我小猪头也就不计较了。
唉,小猪头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被韦章同志插了一脚进来后,正式宣布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春天来时,我们吉祥三宝搬进了新家。
第31篇、小城盛夏的小雨
他沮丧极了,独自乘车去小城,路上只打了个盹,便听到乘务员嘶喊着要乘客下车了。
“喊什么喊,早知道这样,自己驾车来了。”他嘟哝着,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从车站走出来,宽阔的大道两旁尽是高楼大厦,绿树成荫,花带如画。他四处张望,努力地搜寻着,繁华的新城区令他心更沉重,失落感更深更厚。那张阴沉的脸被烈日照得更显憔悴,额角沁出豆大的汗珠,到眼角汇成汗水,如泪两行。
辗转了半天,他终于从新城区找到了老城区,然后,找到了那个沙洲。
沙洲上仍是人多却不喧嚣,树荫下摆满了牌桌,人们三五成群地或打牌,或下棋,也有一边纳凉一边享用美食的,更多的则是在蝉鸣的绿荫下享受闲逸。
他坐下来,目光四下里搜寻着,远远地发现那家茶馆竟然还在!目光所到之处,都有她的身影存在…
他与她那次去小城的时候,也是盛夏,一个最浪漫的季节。晚上两个人手牵着手,去河边散步,去河堤边听别人唱歌,去街上看人家跳舞…他们的手始终紧紧地牵在一起,就如那两颗激情澎湃的心,谁也不愿离开谁。
第二天,他们要离开小城的时候,他说回去太早了,去逛逛吧。于是两人象误闯桃花岛一样,来到了沙洲上。他们同时被那里的恬逸所迷醉,两个人围坐在一个石桌旁,绿树为他们成荫,蝉虫为他们歌唱,周围的人一个都不打扰他们,任他俩尽情地享受着那份大自然赐予的幸福。
天忽然就下起雨来,他们跑去了茶馆。茶馆里的人不多,一个老板娘,几个慈祥的老头儿。老板娘无所事事,两个老头在谈论南海问题,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外面的雨让气温有所下降,凉爽凉爽的。他打了个哈欠,她笑着说:“累了吧,傻瓜,来,爬在我腿上休息一下。”他挪了挪椅子,爬在她的双腿上,闭目任她轻抚,孩子般地温顺。不知什么时候,雨小了,老头们也不再谈论国家大事,个个闭目养神。他醒来抬起头,揉揉眼,发现她正疼爱地看着他,眼里洋溢着的笑意,脸上写满了幸福。他有打趣道:“平时总是你向我撒娇,今天反过来我向你撒一次娇,感觉太好了!”她扯了一下他的耳朵,娇嗔道:“傻!刚才还打酣呢!”他喜欢她说他傻,所以每次她叫傻瓜他都开心地应得好快。他动情地对她说,他得到了一份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是上天对他的眷顾。他说刚才的情景他曾幻想过,没想到真的能亲身体验到,天公作美,他太幸福了!他高兴得象个孩子似的,就差手舞足蹈了。平时他虽然显得沉稳,但在她的面前,他永远是个孩子气的性格,喜怒哀乐易于形表…
他喜欢闻她的发香,每次深情地闻后都会由衷地称赞:“真香!”有一次她故意说:“我自己怎么闻不到香呢?是什么香味?”他故作认真地说:“瓜香味!”“什么瓜的香味?”她问。他抱紧她,咬着她的耳朵调侃她:“傻瓜的香味呗,嘿嘿…”她不依,直往他怀里钻,一边捶打他的胸口,一边说他坏…
他眼睛里有了一丝笑意,嘴角微动,为已过往的浪漫与甜蜜。
“轰隆…”一声闷雷响,把他从记忆中拉了出来。他的脸再次绷紧,目光有些呆滞,怔怔地望着江面,任思绪随那滚滚江水涌动、奔流。“今天不会也下雨吧?”他想,“此时她在干什么呢?是否会偶尔想起我呢?”从而心里有了隐隐的痛。他们象所有的恋人一样,激情过后就是长时期的平淡,两个人还常斗嘴怄气,现在已是长久的各奔东西。
雨,真的下来了,虽疏,点却很大,砸在脸上有些痛。
他没有往茶馆跑,他不敢往茶馆跑,他觉得那儿会更加刺痛他心灵的伤口。他木木地呆坐在石凳上,任指头大的雨点砸在脸上,他满脑子里充满了她的身影,凝望着江水,江面上漂浮着的杂物随波逐浪,就如他凌乱的思绪…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说停也就停了,太阳一出来,竟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彩虹。
他得回去了,他留恋地看了看茶馆,住回去的路上走去,到了桥头,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他转身返回来,几乎是小跑着朝茶馆奔去,他要看看那个靠窗的桌子!哪怕看后会让他更想念她。他发现,自己一直还深爱着她,没有办法离开她!觉得不应该再跟她怄气了,回去后一定要去找她,要给她电话,要爱她宠她!
走近茶馆,当他看到那张常让他追忆的桌子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她竟然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两眼凝望着窗外,清瘦的脸庞上挂着泪珠…
他心痛极了,顿了一下,便向她飞扑过去…
她扭过头来,惊喜地发现了他的到来!
他紧紧地抱住她,不停地呢喃她的昵称,吻着她的头发、她的脸、她的额头…
她再也控制不住,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用手轻打着他的胸膛…
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也可以沉淀出一切的厚重。只要有过刻骨铭心,就会追忆一辈子!
第32篇、因为爱情,因为悲伤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
怎么会有沧桑
——回忆——
巨大的樱花树在盛夏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明亮耀眼。
“小易哥哥,你很喜欢网球吗?”树上响起小女孩清脆的声音。
“那当然。”然后是中气十足的男孩声音。
“那,你打网球快乐吗?”
“那当然。”
“呵呵……我也很喜欢打网球呢!”小女孩的声音欢快了不少。
“那我们一起打,拿到世界第一怎么样?”
“好啊好啊!”树上响起轻快的拍掌声,配合着小女孩升高的分贝。
微风拂过樱花树,绿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出一种美好。
——素描——
医院里时针孤独走着。
一个16岁模样的女孩蜷在长椅上,肩膀不停抖动着,像在哭泣。
这时,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到女孩面前,女孩霍得抬起头,眼里早已噙满了泪水。
“医生……他怎么样了?”
女孩声音颤抖,却还是可以听出一丝希望。
医生摇摇头:“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事故使他的肩、手肘、肋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肩骨断裂严重,几乎可以算是粉碎性骨折。就算好了,恐怕再也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您的意思是说……小易他……不能打网球了?”女孩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网球……是他的生命啊……”
医生沉重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女孩的心骤然冷了下去。她木讷地瘫坐在地上,任凭眼泪不停落下。
怎么会……
曾经约好要一起打网球……曾经说好的……
要一起去美国拿冠军……
你是那么信誓旦旦……
该……怎么办……
——前奏——
医院窗外有落叶飘零。现在已是深秋,透着隐隐约约寒冷的味道。
“小易,在想什么?”女孩倚在病床旁,看着床上男孩略微苍白的脸庞。
男孩微笑:“没什么。只是住这么长时间的医院,都有些乏了。真想快点打网球。”
女孩心里“咯噔”地一响,眼神黯淡了下去,但随即恢复了常态,“慢慢养,总会好的。”
“谢谢你,小容。”男孩拍拍女孩的手,笑容温暖。
“医生,现在状况怎么样了?”
医生别过脸,“有所好转。只不过,他的肩膀还是比较危险,痊愈后能打网球的概率,”医生顿了顿,“只有10%。”
“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女孩的声音渐渐轻了,她把脸埋在阴影里,藏住那悲伤。
而门外,一个落魄的身影沿着墙壁滑了下去,坐在地上,深深的低垂着头,绝望,无助。
——迭起——
新鲜的水果上还沾着水珠,女孩轻轻将其放在桌角,扬起一个轻快的笑容,“小易,快吃,这是刚买的,很新鲜呢。”
半坐在床上的男孩低着头,声音冷冷的,“究竟……要瞒我多久?”
“啊?”女孩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说……”男孩飞快地抬起头,愤怒地直视着女孩的双眼,“为什么不告诉我?骗我还能打网球?为什么?!”
女孩惊慌地摆摆手,“不,不是……小易……”
“还有什么不是?我都听见了!再也不能打网球,跟个废人有什么差别?你说啊,说啊?!”男孩吼道,紧握的双拳颤抖着。
“我、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复健,不用担心,小易,你会好起来的……”女孩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安抚着面前暴怒的男孩。
沉默。静到可以听见风飘过的声音。
半晌,男孩终于开口:“不必了。你不必为我操心。你自己去美国吧。别管我。”他的声音像潭死水,没有一点感情起伏。
“小易别这么说……我们可是青梅竹马啊……“女孩勉强撑起一个笑容。
“你走吧,”男孩的目光落在被单上,“我其实,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以前只是把你当成用来训练的工具,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所以,你滚得越远越好。”
“小易……”女孩的眼眶一热,她没想到男孩会说出这样绝情的话,“你怎么能这样……”
女孩哭着跑了出去,地板上洒下一串泪花。
男孩紧紧抓着被单,他努力咬紧牙关,但泪水还是不止地流下来。
对不起……我怕我会伤害到你……
伤害到你的前途……你的未来……
我会永远记住你……因为我们曾经是多么好的朋友……
勾过手指,许下誓言……
不能答应……我们是否还会相见……
我不回头……不能再回头……
——落幕——
医院天台。
男孩静静握住锈迹斑斑的栏杆,风拂过,吹起他的头发。
“你果然在这儿啊……”身后出现女孩的声音。
“我不是说过……不想再见到你了么?”男孩的手暗自握紧,破旧的栏杆有些摇晃不定。
“那是骗我的,对吗?”女孩走近,和男孩并肩站在一起,“我不会丢下你。所以,我不去美国了。”
男孩惊愕地转头:“你在说什么?这是你的机会,你用不着为我留下。而且,我也没骗你。”他回过头,直视前方广阔的蓝天。男孩出神地看着鸟儿飞过,那么自由。于是他微微向前倾,伸手想要抓住那自由,那广阔的蓝天。
“嚓,嚓嚓——”年久失修的栏杆终于承受不了男孩的重量,失去了平衡,男孩倏地垂直掉下去。女孩惊恐地大喊,飞快地抓住男孩的衣领,用力向上扯,硬生生地将他从死神手里夺回来,自己却因为惯性的巨大作用,随着栏杆掉落下去。男孩猛地反应过来,回身想要抓住她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自由坠落……像只鸟儿一样……女孩突然感到身体轻盈了很多很多。
“不——”天空中响彻男孩绝望的哀嚎,他看着女孩就这么掉下去,大滴眼泪涌出,也无力救回女孩。
“啪——”血肉模糊的声音。
“啪——”骨头断裂的声音。
女孩像个木偶一样躺在八层楼下的地上,身后大片鲜血涌出,染红了地面。视线变得模糊,却还是能看见男孩的脸庞,那么清晰。女孩并不觉得悲伤,心里反而豁然开朗,微笑着长叹了一口气。
还记得那年的樱花树吗……
那年你和我的约定……
一直没说出口……
其实很喜欢你……
一直一直很喜欢你……
曾经一起追过的梦想……
真的……很开心……
很开心……
因为有你……
我的爱情才不会那么悲伤……
第33篇、镜子前
新年那天,她站在休息厅的一面大镜子前。镜中,在火光、吊灯以及许多盛装的女人们的光彩辉映下,她觉得自己那么平淡无奇、丝毫不漂亮,不出众。她惊慌地向他转过脸去,急速地说:“咱们走,快离开这儿吧!……”他明白她的心思,吻了吻她的鬓边,温柔地说:“你是用别人羡慕的眼光来看你自己的。”
她听了,顿时轻松地放下手,以一种温顺而感激的口吻对他微笑着说:“谢谢你,你到底还是爱我的。”
第34篇、冰纹瓶的故事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第35篇、逻辑的力量
在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一个男孩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表达,因为,他怕被拒绝。一天,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接近女孩的好方法,于是,他就鼓起勇气,向正在校园里读书的女孩走去。
他对女孩说:“你好,我在这张字条上写了一句关于你的话,如果你觉得我写的是事实的话,那就麻烦你送我一张你的照片好吗?”
女孩立即想到,这又是一个想找借口追求自己的男孩。她想:无论他写什么,只要自己都说不是事实,这样不就可以了吗?于是,女孩欣然答应了男孩的请求。
“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你千万不要把照片送给我!”男孩急忙说。
“那当然!”女孩俏皮地回答。
男孩把那张字条递给了女孩。女孩胸有成竹地打开了字条,但是,随即她却皱起了眉头,因为,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拒绝男孩的方法,只好恭敬地把自己的照片送到了男孩手中。
那个聪明的男孩究竟写了什么呢?其实,他写的只不过是一句极其简单的话:“你不会吻我,也不想把你的照片送给我。”
这个智慧的男孩名叫罗纳德・斯穆里安。后来,他成了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而那个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第36篇、小哲看完哭了,多么好的爱情故事
女人刚把菜放进锅里,男人的电话就打了进来:“媳妇,睡没?”“没,正要热菜呢。”“不热了,咱出去吃。”“都半夜了呀。”“穿好外衣下楼吧,我等你。”男人语气执拗中又充满期待,女人不忍拒绝了,轻声答:“好。”
楼道寂静,女人刚下半层,就听到男人有意的轻咳。女人小声问:“怎么上来啦?”“怕你害怕。”说话间男人已到近前,俩人牵手而下。
出楼门,红色的出租车正停在门口。坐进车里,女人皱起眉头:“怎么又没锁车啊?”男人拍这脑袋说:“嘿,光想着你害怕,急着接你了。媳妇,可别生气啊,平时我连出去吐口痰都会把车锁得密不透风的。”女人‘扑哧’乐了:“别贫嘴,这大半夜的去吃什么饭呀?孩子快上小学了,要多攒些钱,妈身体不好,也要存些钱,还有。。。。。”“不怕,咱就吃碗面。对了,不说让你先睡,我自己热菜就行吗?”男人边说边把暖风拨向女人的方向。“你?你只会图省事吃冷的。你天天这么辛苦,不说吃得多好,总要吃得热乎乎的呀。”“你啊----”男人摇头,脸上却挂这被宠的满足与幸福。
街路空旷寂静。“人真少,都在暖被窝里呢。”女人说着,愈发心疼男人,一再地说:“晚上千万别出城,给多少钱也不行!”“嗯,记得的。”这样的嘱咐已数不清了,每次男人都应得肯定而郑重,他要尽力多给女人一份安心!
七拐八转,车子在小巷子里的一家面馆附近停下。锁好车,男人和女人从门前停得横七竖八的出租车间的缝隙穿过。“这么多死机都来吃面?”女人很惊讶。“是呀,这家的面馆的牛肉面特地道,还不贵。”
一坐下,男人就豪爽地点起来:“老板,来两大碗牛肉面,一盘牛腱子,一盘花菜,一听啤酒,一瓶可乐。”女人有点急:“不是说开车不喝酒吗?怎么点那么贵的菜?”男人也不解释,只呵呵笑着用餐巾纸把女人面前的杯子细致的擦好。
酒水端来,男人把酒摆到女人面前,可乐摆在自己面前,笑着说:“你的话我全记得,酒是给你的。”“我?”女人很惊讶。店里顾客几乎都是男人,有的闷头吃,有的边吃边谈论刚拉的活,面馆里只有自己一个女人。女人悄声说:“我可不好意思在这喝酒呢。”“怕什么呀。”男人说着开了啤酒,给女人倒满了杯子。女人笑了,不再争执,也给男人倒可乐。
牛肉面送来了,热腾腾的,香味扑鼻。“好香!”女人轻赞。“嗯,这是秘制老汤煮的,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家。”男人答。女人挑起一小筷子面,说:“味儿可真诱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那快吃,趁热好吃。”男人热切地看着女人,女人把面送入口中,刚嚼两下就不住点头:“好地道,有我家乡牛肉面的味儿。”男人仿佛一直等着这话,女人一说完,男人就放松地靠到椅背上,从胸腔里畅快地吐出一口气。“你也吃呀,傻看着我干嘛。”女人催着。“好,好,一起吃。”男人应着,却并不动筷,而是掏出手机看。
女人正要询问,男人却忽然满脸激动地站起来,大声说:“在座的哥们,现在是24号的午夜11:59分,再过一分钟就是25号。25号是个好日子------是我媳妇的生日,30岁的生日!广播里总是说女人特别看重30岁的生日,希望在这一天能有些特别的庆祝。我就是哥的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不敢搞大了,就想着带我媳妇吃一碗有她家乡味的长寿面,第一时间里。。。”说到这,男人凝视着女人,深情地说:“媳妇,第一时间里祝你生日快乐!”言罢,男人一仰脖,喝干了杯中的可乐。
面馆里的人先是好奇地挺,随之便使劲鼓掌,大家友好地看着女人。女人的脸儿红成了苹果,身儿飘成了云朵。一个五十多岁的的哥端着杯子走过来,对女人说:“妹子,生日快乐!”随后,的哥们全来祝贺了,他们手里,有的捧着保温杯,有的拿着矿泉水。老板也来祝贺,还宣布今夜的牛肉面是寿面,可劲造,全部免单。
车里,男人轻声问:“媳妇,高兴吗?”“嗯,”女人轻声应。男人边开车边美滋滋地哼着《生日快乐》。女人嘴角轻扬,笑容在腮边漾起一圈圈美丽的涟漪,素日生活中的沉重与疲累全清空了。此刻,女人感觉自己是那么轻盈,快乐,幸福。
其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累的,都会倦的。但是只要还被人想起,还有有人关心,也是一种莫大的欣慰。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多少钱的,钱多了也并不见得可以买到很多幸福。幸福只是一种感觉。
这就是爱~看完了想哭…期待这样的生活…虽然这可能在一些人的眼里太过平凡与平淡…但这可能就是我想要的了…期待那个陪我一起的你…)
第37篇、诗歌为箭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第38篇、锦衣不夜行
杨丽萍带着她的《云南映像》到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正是新年将近,亚红也从南京回来,打电话告诉我说买了两张票,她要穿那件南京云锦外衣去看杨丽萍的舞,算是给当天的观众“锦上添花”。
为了不给她这件“江宁织造”出品的锦衣有夜行的遗憾,她嘱我晚餐订了湖边的“在水一方”,她要带亲戚过来。
八点一刻亚红准时出现,手里牵着个八九岁的女孩,身后一对衣着朴实的中年夫妻,亚红指着那男人说:我哥。拉过女人:我嫂子。揽过女孩:我侄女。那对夫妻掩饰着内心的惶惑对我点头,迟疑不决自己该不该坐下,小女孩也是神情怯怯的。
亚红不停地给哥嫂布菜,让他们多吃。挨着女孩说了不少话,问她上几年级,喜欢不喜欢学校。成绩好不好等等。女孩炯炯地盯着四周的一切看,渐渐地话多了,女孩说:姑,这里很好看。亚红抚着她的头发:你将来可以常来。这里的大学很有名,你要努力,姑在家里等你。
那顿饭吃了很久,饭后送他们一家回招待所。风很大,天气更加寒冷,亚红脱下自己那件昂贵的云锦外衣披在女孩身上。
那天我们没去看扬丽萍,换了家酒吧聊天。亚红不说话,默默地喝着酒,三杯之后才红着眼对我说:那人不是我哥,是我中学的语文老师,是他。
我愣住了。
我知道他,亚红的初恋。
那时的亚红是高中一年级学生,他是刚刚从外校调到县重点中学的语文老师,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白皙、清瘦、文弱,穿一件天蓝色上衣,晴空万里的颜色,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诗意。亚虹就在他开口说第一句话时爱上了他,他也爱这个聪慧灵气的女学生——这当然不被允许。于是亚红被父母送到了城里姨妈家,他去了更偏的乡村,生活艰难,初时亚红给他写信,托同学辗转交给他,那么执迷不悟地写了一封又一封,他却一封信也没回。亚红高三那年听说他结婚,痛哭一场后发奋读书,大学第一年就听说他有了女儿,生活愈加贫穷。
去年他因工作终于调回小县城,他的妻女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想起了她所在的城市,拿着辗转得来的号码,在新年,临近的时候携妻女来到这里,却又不打算去找她。他们在城里一家地下室的招待所住了三天,逛了公园、商店,还看了一场电影,踏在厚厚的宝蓝色地毯上看银幕上聚光成影,他想那是她的生活,离他很遥远,但是很好。于是心安,他想他应该回家了。从电影院出来,他一个人去买回程的车票,走在街上看着这个有她的城市,看见路边的电话亭突然就想给她打个电话。
亚红下楼时接到电话,声音很陌生,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时,她的脑子像被当头一击,藏在角落尘封的往事被击打出来。她这么多年都没想到过他,她原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了初恋情人的脸,但回忆却带她翻越青葱的群山,那些前尘往事都回来了。
他只是怯意,喃喃地说只是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可她不让他挂断电话,自己驱车在那条街上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找,终于在街头拐角处看到他。看到他的一瞬,她倏地坠下泪来——他穿着单薄的衣裳在昏黄的街灯下站着,双手抱臂抵御刺骨的寒风,他的脸在灯光下是深褐色,上面沟壑纵横,头发也变得花白,他还不到四十岁。她在车上泪水滔滔。
他是谦卑和不安的,连连说实在不想打扰她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她却说你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亲人,坚持要请他们吃饭。
她在席间看着当年的情人和他的妻,他们小声地说话,局促不安,带着谦卑的笑。只有小女孩渐渐没有了先前的拘束,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声声叫她“姑”,把她的心叫得酸楚。
我说你可以送孩子别的,那件云锦外衣对她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亚红说,我只是想留一点什么给他那贫穷的弦子,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许多美好的、如花似锦的东西,种一点美好的希望在她心里,如此,才不算锦衣夜行。
第39篇、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
分手后,她在网上问他,你说幸福是什么?
这个词实在不好定义,他想了半天,才嗫嚅着回答,幸福就是欲望的满足吧,然后就是上升到没有欲望的羁绊时的自由。
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彼此祝福。他们相隔了千里,他们其实很相爱,却没办法生活在一起,因为许多原因。他有时候想,是不是爱得还不够?
她说,每天总会有大大小小的浩劫,幸福其实很难得到。
他突然想起一句话,他敲了过去:“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
她笑,是你说的吗?
是那只叫史努比的小狗说的,它欢天喜地,洋洋自得地把自己等同于幸福,你瞧,幸福多简单。
可是你没有送过我史努比。她轻轻地抱怨,也在追忆。她说,谢谢你陪伴我的那段日子。
他叹息,互相陪伴吧。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她倚窗仰望,他也是。头共一轮明月,神思却两异。他在想,史努比如果在这个城市里找不到一棵树,它还会感到幸福吗?而她想,即使没有树,一个路灯杆、一个墙角都可以满足欲望,而那也会是种温暖吧。
第40篇、玫瑰刺
他的父母都是有名的园艺师,种得一手好玫瑰。他从小种花,喜欢玫瑰。大学读的是园艺专业,后来拥有全市最美丽的花店。
遇见她,是在一家叫夜来香的迪厅。她是迪厅的领舞,穿性感的衣服,眼神专注。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欲走。突然一阵喧闹,一位被酒精撩拨得失态的客人突然跳上迪台抱住了她。她顿时花容失色。迪厅有些混乱,迷乱的笑声尖叫声充斥着……
事情过后,她不忘礼貌地向大家鞠躬,但眼角有未擦干净的泪珠。一阵从未有过的心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看到桌上,摆着一束玫瑰,于是从中抽出一枝,微笑着递给她。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接过了玫瑰。突然,她“哎哟”轻叫一声,手指被枝杆上的刺扎着了,血从白皙的指上流出。他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她把手指放到嘴里轻吮了几下,淡淡地摇了摇头。
他爱上了她,凌晨一两点,她下班,他会带她去吃宵夜,送她一束玫瑰,并且事先把每一株玫瑰上的刺全部清除干净。她接过他的玫瑰,幽幽呢喃:“其实没有必要拔掉玫瑰的刺,拔了刺的玫瑰已经不是玫瑰……”
认识半年多,他带她去见父母,他的父母很喜欢她。他的母亲问她的工作,他抢着说她是办公室白领,母亲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他要她辞职,说他完全可以养她。她不愿意,告诉他自己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花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向她发火。她不闹了,盯着他看了好久,转身出门。
她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他收到她的E-mail:……每一朵玫瑰都有刺,正如每个人的性格中都会有别人不能接受的部分,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玫瑰,却没有懂玫瑰。他突然捂着脸,放声大哭……
第41篇、小农之爱
艾丽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地一家有名的广告公司设计部工作。因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要与外界打交道,所以穿着上比较讲究,天天像开服装展示会一样,其他部门的同事就称其为“小资部”。
上班一个月后,她去财会室领薪水。哇塞,有个超级帅哥在耶!艾丽莎感觉自己被狠狠“电”了一下。他凝视艾丽莎良久,方说:“你……”艾丽莎朝他绽放出一个温柔的微笑:“什么?”“有1块钱零钱吗?”艾丽莎摸摸口袋,说:“没有。”他说,钱他先帮垫着,让艾丽莎等下还给他。
头次领薪水,按小资部惯例是要请客的。艾丽莎被姐妹们拖着去酒店大吃特吃了一顿,回来后,晕乎乎的艾丽莎看见办公室里好像多了个人。
“艾小姐,我的钱你可以还了吗?”那人问。艾丽莎喝了点酒,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儿来:“钱?什么钱?”“你领薪水时欠了我的钱啊!”他很惊讶地望着她。艾丽莎想起来了,更惊讶地望着他:“啊?你说那1块钱啊?”姐妹们“哈”地一声全笑了。
艾丽莎还是没有零钱,有个姐妹看不过去,掏出一张2元面值的塞给他。艾丽莎没好气地说:“算了,不用找了。”
后来,她得知那个男孩叫罗作汉,是财会室的主管会计。财会室人因为都很抠门儿,所以被人称为“小农部”。
艾丽莎说,就他那抠门儿样,长得再帅也找不到女朋友!忽然她发觉气氛不对,一转头,只见“罗小农”虎着一张脸望着艾丽莎:“给,还你1块钱。”
天哪,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男孩?
“小农”是个精明人
单位组织郊游,在山脚下,艾丽莎看中了一根银质的项链,项链上还有个漂亮的小玉坠,很好看。老板要价30元,艾丽莎劝小资部的女同事们人手一根地买下了。
罗作汉走过来了,对着艾丽莎冷笑一声。艾丽莎不乐意了,说:“你小子冷笑什么?”“我笑你们被骗了还这么高兴。”他说,“这不是银质的,成本价最多3元钱。”
姐妹们抱怨艾丽莎害她们一起上当。艾丽莎急了,硬拖着罗作汉回到山脚下,让他当面与老板对质。罗作汉对那老板说:“你这项链便宜点卖给我,我要很多。”老板说:“20块钱一根。”艾丽莎气坏了,还没发作,那老板看罗作汉没有回答,又往下降:“算了算了,8块,不能少了。”罗作汉还是一言不发,拽着艾丽莎往回走,走出好远,还听得见老板在大嚷:“6块?要不5块……你开个价嘛!”
艾丽莎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他俩闷声闷气地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看到集体队伍。天忽然下起雨来。艾丽莎忍不住打起了哆嗦。罗作汉不声不响地脱下了他的外套给她披上。艾丽莎心里一热:原来他还蛮会体贴人的啊!艾丽莎说:“如果你不是色狼,我不介意共披一件衣服……”罗作汉笑了:“我还担心你是色女呢!”
两人走走说说,没想到罗作汉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让艾丽莎一路上笑个不停。突然,艾丽莎看见路旁有卖伞的,就对他说:“去买把伞吧,方便些。”罗作汉皱了皱眉头:“这山上的东西都很贵的,再说,山雨说停就停,带把伞多不方便……”说来说去,罗作汉就是不愿意掏钱。遇到这号人,艾丽莎也真没辙了。
好不容易找到集体队伍,回到小资群中。可艾丽莎J心里却有点不自在,眼光不由自主地总往罗作汉身上瞟。好几次,遇到罗作汉的目光,两个人又都慌慌张张地躲开来。
找个“小农”不吃亏
“罗作汉的女朋友来探班了!”艾丽莎一早来到办公室就听到这个消息。她想,难怪我今天起床时眼皮直跳――果然是个坏消息。女孩子眉目很清秀,看上去最多18岁。姐妹们交头接耳,说罗作汉那么小气,居然也能找个水灵灵的女孩子。艾丽莎撇嘴说:“只怕是童养媳呢!”有人就似笑非笑地望着艾丽莎:“好浓的醋味,阿――丽莎,你不会爱上‘小农’了吧?听说这号人很会持家呢!”
艾丽莎不理会她们,给女孩端了杯水过去,问:“小妹妹,你是哪儿的人啊?”
女孩子睁大一双眼睛说:“我是汉哥老家的。”汉哥?叫得这么亲热啊。艾丽莎心里有点酸溜溜的了。
下班的时候,罗作汉在门口招招手,女孩子就蹦过去了。艾丽莎追出去,对他说:“你小子平时抠门儿,对女朋友可要好点啊,人家大老远地来看你……”
“女朋友?”罗作汉疑惑地望着艾丽莎,笑道,“哪儿呀,她是我亲戚。”艾丽莎暗自高兴,嘴上却说:“那也要招待好人家啊!”“那当然,你知道哪儿的饭菜不错?”罗作汉问。艾丽莎乐了,他是不是想约会我呢?
就这样,他们一行三人去了家小酒店。服务员递上菜单,艾丽莎还没仔细看,就被罗作汉一把按住:“30块钱,随便你安排。”服务员不高兴地撇嘴走开了。艾丽莎说:“30块,你请我们吃盒饭呀?”“盒饭才5块一个呢!”罗作汉不以为然地说,“哦,该省时就要省,人家外国都是这样呢!”得,真服了他。
送走女孩子以后,罗作汉就单独请艾丽莎看电影,还好,有可乐和爆米花招待。吃着吃着,他的手就握住了艾丽莎的手。
丽莎心里乐开了花
“与‘小农’恋爱的滋味怎么样?”很多天,都有同事问这种八卦的问题。艾丽莎说:“其实也蛮好的。”的确,和“小农”上街吃饭,他永远知道哪里的菜既干净又便宜。买衣服,她不用担心再受奸商们的骗了,他只要看看衣料质地,.就能喊出一个让人跌破眼镜的价来!
情人节那天,别的女孩都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他却双手空空而来。艾丽莎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待在办公室里哪儿都不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艾丽莎问他:“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一朵花也不值得你送?”
“今天的玫瑰花比肉价还贵,再说,送一朵给你和一朵不送也没有很大的差别。”他指指被鲜花塞满了的“小资”办公室说,“你们这都是些妖精一样的女孩子,今天还能少得了花吗?送你一朵,你和我也都要被人家嘲笑的,还不如省点钱……”
“钱、钱、钱,你上辈子只怕是个乞丐,从来没有见过钱!”艾丽莎吼道。
第二天,艾丽莎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见她桌上摆了好大一束玫瑰花,还有张情人卡:“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同事们围过来:“哟,罗作汉也真够糊涂的,记错了时间吧――昨天才是情人节呀!不过,只要他还有这片心意就行了。”
艾丽莎当然明白,情人节一过玫瑰花就掉价了。可是她嘴里却说:“那是那是,他没谈过恋爱,我是他第一个女友,所以他搞不清情人节是哪天。”办公室里一片羡慕之声。
交往了一段时间,艾丽莎便随罗作汉去见他父母了。因为考虑到他那么节省,想来他家条件也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是艾丽莎翻箱倒柜,找出妈妈当年插队时候穿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了乡下小姑娘。
罗作汉一见她就傻眼了,捂着嘴猛笑。艾丽莎可不管,像个傻大姐一样和他穿街走巷。来到罗作汉家,这回轮到艾丽莎傻眼了:罗作汉家住的居然是别墅!他老爸竟是那个常在电视上露脸的民营企业家!他妈妈一袭华衣,气质高贵,更衬得艾丽莎像洞庭湖边的麻雀!
从罗作汉家里走出来,艾丽莎手里拎着个大包――他妈妈说什么也要艾丽莎带走几件新衣服,她真以为艾丽莎是个淳朴的穷女孩!
艾丽莎说:“罗作汉,你家里条件这么好,你为何这么小气?”罗作汉瞅了她一眼说:“爸妈的钱是他们的,我的钱是我的,我想用自己的钱给我喜欢的女人买个好房子,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省着点儿?”艾丽莎听罢罗作汉这般表白,悄悄拉住了他的手,心里乐开了花
第42篇、我爱过一个陌生人
这个清晨没有什么特别,像过去无数个深夜一样,我只是突然想起高中时代穿过的一件蓝色T恤,于是翻箱倒柜的寻找,不小心看到抽屉的角落一些静默的干枯的百合花瓣,好像一个探索回忆的暗号。
久违的炙热眼泪毫无征兆的掉下来。
所以我想起你来,我用力的想起了你,我爱过的人,周皓言,你还好不好?
[一]
学校门口的小店很多,为什么大家偏偏都喜欢聚集在言嘉呢,是因为那里的双皮奶味道很正呢,还是因为那里的音乐很美,还是因为那里的老板很帅呢。总之,我是因为最后一个原因,美色当前,一切退后。
仲夏时节,我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帆布鞋,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那个时候的我多美好啊,他们都说我晶莹得就像块冰一样,我去你的店里买玩,一大群人坐在一起聊天,都是初中或者高中的学生,你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玩游戏,仿佛不屑和我们为伍的样子。
有几个低年纪的小妹妹穿着低腰裤,鼻子上穿着鼻环,大家聊天说考试,我大叫一声,我忘记巴金写的高氏三兄弟的名字了。有个小妹妹看着我,目光里满是疑惑,巴金是谁啊?
整个店里寂静了一两秒,我憋着笑装作严肃的样子告诉她,巴金你都不知道啊,唱歌的。她更疑惑了,唱什么歌的?周围的人终于忍不住爆发出哄堂大笑,你也忍不住侧目看我,嘴角带一点点笑,像细碎的火星般溅入我的眼眸,另我有片刻的失明。
旁边一个女孩子插嘴说,巴金是作家啊,写骆驼祥子的。
我笑得连手上的奶茶都端不稳了,好不容易平复下来,我认为有必要对她们这群90后的小孩子进行一下思想教育工作了,妹妹们,平时有时间少去泡吧,唱K,多读点书,古人说腹有诗书七自华,不是没有道理的。
骆驼祥子明明是老舍写的嘛。
临走的时候我悄悄的瞄了你两眼,你真是好看,眉目俊朗,眼神清凉。你忽然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吓得弹了一下,然后畏畏缩缩的回答你,苏丛丛。你“哦”了一声,然后说,你蛮有意思的,有时间多来玩。
很久之后,我都记得那种心情,欢喜得好像世界都要爆炸了,仅仅是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让我联想到沧海桑田或者亘古洪荒。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么一个人,给过我这样的欢喜,后来,再直接的表白,再贵重的礼物,都不曾这样打动过我。
[二]
我观察过你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早上8点开店,早餐是黑咖啡和涂着厚厚的果酱的羊角面包,中午你会开车去汇回家吃饭,你的车是一辆绿色的甲克虫,开在马路上混在一堆黑色汽车里很显眼,下午你会一边听音乐一边玩游戏,偶尔有客人会你也只是微笑,不像别的老板那样嘘寒问暖。
你真不像个缺钱的人,你的态度也真不像个很想赚钱的人。于是我暗暗猜想,你会不会是个富家公子,,不满家族安排的婚姻,所以逃了出来,开个小店以此为乐。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了你,所以才会用这么多宝贵的时间去窥探你的生活。学姐跟我说,喜欢一个人不说出来不就等于没喜欢吗,我想就是这样,说了我就不后悔了,最重要的是,说出来我就爽了,这个沉重的包袱我就甩给你了,从此一身轻了。
七夕的那天我在店里磨蹭到很晚,所有的人都走了,我还赖在那里看《猫和老鼠》,你走过来给我一分草莓冰淇淋,微笑的看着我,仿佛将我的拙劣的伎俩看穿了一般,你说,你怎么不跟朋友出去玩呢?我可怜兮兮的望着你,企图用凄凉的眼神打动你,我的语气那么自怜自艾,我说,朋友都有男朋友,我不想做灯泡呀。
你说,那你的男朋友呢?
我叹口气说,我没有男朋友呀,我身边的男生都觉得我太好了,他们自卑得不敢跟我表白呢。你咧开嘴巴笑,露出一颗颗整齐干净的牙齿,你伸手揉我的头发,指间有莫名的温柔。你说,那我带你吃东西去吧,这么好的节日,我们孤家寡人的,不能亏待自己。
你买百合花给我,你说世人都爱玫瑰,但是我的气质属于百合一族,艳而不妖。我跟着说,我的气质是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啊,哇哈哈。晚上广场上放烟花,人潮拥挤,你伸手拉住我的手,我很大声的喊,周皓言,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周围太吵,你听不见,一遍又一遍的问我,你说什么?
我望着你,眼泪忽然流下来,那是我成长的过程中第一次因为快乐而流泪,那种奇妙的感觉,难以用言语说清楚,我喊了三次,你的表情还是很懵懂,我决定不说了,我们的时间还有这么多,有的是机会说。
我把你送我的花插在花瓶里,它们和你血脉相连,我想带着它们远走高飞。
[三]
周末的时候我约你,去郊外爬山吧。我的脸红仆仆的像樱桃小丸子,你宠溺的说好。你对我真好,我提什么样的要求你都满足我,我穿什么你都说好看,我吃再多你都说不胖。
但是你还是不说你喜欢我,按照学姐的经验,喜欢一个人不说,那就等于没喜欢。可是,你对我那么好,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呢?
我们走在一起时,学校那条街的的时候有很多人看到了我们,他们的眼睛里有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问你,我们在一起玩很奇怪吗?你沉默了一会,你说,丛丛,你还太小,有些东西你不明白。
甲克虫不适合走崎岖的山路,你带我吃过早餐之后决定把车开回家,另外打的去郊区。你家住在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小区,我站在小区门口看着里面素雅却别具一格的楼房,心里暗想,要是真的嫁进你家,,那我不就成了少奶奶吗。
你出来的时候我笑嘻嘻的问你,你家干什么的呀,住这里的人都巨有钱呢。
你的眼睛里划过一丝忧伤,霎时又转换得波澜无息,你笑笑说,哪有很有钱啊,钱再多,那也不是我的。我攀上你的肩膀,有志气,靠自己才是王道!你转身捉住我的手,狠狠的捏我的脸,小丫头,没大没笑。
我们在街边肆意的闹,忽略了背后窗口里那簌清冷的目光。
郊外的空气清新芬芳,你拉着我在山脉上攀爬,泥土里散发出自然的味道,我忽然大声唱歌,我爱上一道疤痕,我爱上一盏灯……你问我,丛丛,你爱过吗?
我眨着眼睛,以为你在暗示什么,从前没有,现在还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你的眼睛看着远方,树木葱郁,大山巍峨,流水清澈。
你忽然说了一些奇怪的话,你说,丛丛,有时候两个人不能在一起不是因为不相爱,而是人生中有些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像是责任之类的。但是……总之,不在一起,不代表没有爱,明白吗?
我点点头,又摇头,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说的那些话我在小说里看到过,在偶像剧里也看到过,但是这些跟我又什么关系呢。
你又笑了,丛丛,你还小,以后你会明白的。山上有庙,我带你去拜佛吧。
这个庙看样子年份久远,朱红色的大门已经陈旧灰白,但是庙里的菩萨依然慈眉善目,你牵着我的手跪下去,满脸虔诚的表情,你说,丛丛,诚心一点拜,心诚则灵。我懵懵懂懂的拜下去,心里只望这一刻永恒。
我们一直坐在山上聊天,基本上都是你听我说,自己却沉默不语。有那么一刻,我问自己,我究竟了解你多少,除了知道你毕业于北方一所名校,你大我三岁,你叫周皓言,其他我一概不知道。不过没有关系,你是我喜欢的人。
我喜欢你,所以我相信你,你不愿意说,我就不问。亲爱的周皓言,我相信你。
[四]
可是我没想到,我选择相信你之后会遭遇重创,我没想到你刻意沉默的历史竟然是一把会伤害我的利剑。
时间缓慢流逝,我每天都可以看到你,可以跟你在一起,可是你越来越沉默,我时常在那种令人窒息的沉默里甭紧身上每一根弦,把头靠在你的背后,悄悄的流几滴眼泪,然后你转过来时我就可以微笑的看着你,好啦,没事啦。
转眼到了圣诞,高三的学生不放假,我们从窗口看到低年纪的学弟学妹欢欣雀跃的拿着圣诞棒去庆祝,心里有中强烈的嫉妒。
是的,我嫉妒他们,所以我撬了晚自习,我去元祖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想给你一个惊喜。这是我们一起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蛋糕很漂亮,有厚厚的巧克力和香滑的草莓果酱,这些都是你最喜欢的。然后我兴冲冲的往言嘉赶去,门口除了你的甲克虫之外还有一辆宝马330,我走到言嘉门口时听见里面你和一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你说,这些年来我从来就没有一天真正过得开心过,,你们究竟要束缚我到什么时候。那个女声也在叫喊,你说这样的话未免太没有良心了吧,这么多年,我们给了你那么多,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们给的……接着就响起了玻璃碎裂的声音。
我连忙冲进去看,你全身都在发抖,一个雍容华贵的中年女子流着眼泪瞪着你,眼神那么锋利,好像要刺进你的身体,我怔了几秒钟之后慌乱的说,对不起,我听见有吵架的声音才进来看看的……话音未落,她顺势扯过我的手去细细打量,带着冷笑说,就是她吗,就是她让你猛然醒悟自己的人生没有乐趣吗?
你把我拉过来护在身后义正言辞的说,妈,我们的事不要扯到她身上去。犹如雷电霹雳,我浑浑噩噩的看着她甩了你一个耳光,看着你送走她,看着你悲伤的坐在我的面前。
不知道过了多久,巧克力都融化了,外面开始下大雪了,你说,丛丛,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我是个孤儿,2岁时被收养。我的养父养母家里很有钱,一直没有小孩,所以很疼爱我。我3岁时妈妈意外怀孕,生下一个妹妹,可是并没有减少对我的疼爱,我们生活得很幸福。
我的妹妹叫皓嘉,似乎是我高中时她从妈妈口中得知我并跟她并没有血缘关系,从此之后对我的感情也就变质了,我说我们不可以在一起,可是她是个执拗的女孩子,她说,我要我们在一起。
为了躲避她我填报了很远的城市读大学,放假的时候我回家看到她整个人都变了,她曾经是很活泼天真的女孩子,可是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像枯萎了的花朵,没有丝毫朝气,看到我的时候她当着父母的面号啕大哭起来。
父母知道一切之后跟我谈了,他们愿意让我的身份反发生一些改变,可是我断然拒绝了。在我心里,她是妹妹,这个概念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后来,我带女朋友回家,皓嘉当着我女朋友的面哭,她说我辜负了她……
我在大学期间带了无数个女生回去,只想打消她荒唐的念头,可是她一次比一次极端。我大三那年,带回去的女孩子是所有女生最漂亮的,我对皓嘉说,我要娶这个女孩。当晚她喝醉了酒,一个人在高速上飚车……后来,你知道,高速上……开那么快,肯定会出事的……所以,我必须,照顾她一辈子。
我的指甲用力的掐进掌心里,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疼,开口说话怎么会是这么嘶哑,我说,那她现在呢?你不看我,你盯着地板说,在家里,不能自由活动,这个甜品店的名字也是她取的。
最后你说,丛丛,对不起,我没有资格说爱你。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走的,12月的夜晚好冷啊。
[五]
回去之后我发了一场高烧,迷迷糊糊里我哭了,我叫着你的名字,周皓言,其实你对于我来说只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陌生人而已,可是你之于她,却是一辈子的信仰和依靠,我有青春,我有健康,我拿什么是跟她争呢。
你是她的爸爸妈妈养大的,这个恩情,你用一生来报答都不够,我怎么还能逼着你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呢。我的房间里还插着你送给我的百合,可是花瓣已经泛黄了,我想起你在山上跟我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终于弄清楚了你的意思。
即使我们是相爱的,也不可以在一起,人生中有很多事情比爱情更重要,也更沉重。她是你的原罪,是你终身都要背负的伤口,可是我哭一哭就可以忘掉你,继续我的人生,将来我会遇见比你更好的人,我会爱他,也被他所爱。
是这样吗?如果真的可以这样云淡风清忘记你,那为什么心脏会那么痛呢,为什么我还要哭的喘不过气来好像全身的骨骼随时会散架呢?
整个寒假我都没有出门,新学期的时候我让家里帮我办了转学,据说每年的高考状元都是在新学校诞生的,于是这成为了我逃避你的最好借口,你是我身体里的一颗毒瘤,如果不狠心剔除,癌细胞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蔓延到我身体里的每一处,到时候我就无力回天了。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我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我用很多很多的题目来填补时间,害怕一空闲下来就会想起你,想起你的笑容,你手指的温度。我把那些百合花的花瓣风干后包起来放在抽屉里,我以为这样就尘封了一切与你有关的记忆。
流火的8月,我收到录取通知书,它对得起我这些年来的努力,就要告别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突然有种强烈的心情,我想见见你,我生命里第一个爱着的人,第一个,爱而不得的人。我一个人跑去言嘉,你不在,有个坐轮椅的女孩子问我,你需要什么?
我呆呆的看着她,你从来没有告诉我,她是这么漂亮,如果不是失去了双腿,我想她一定会是个颠倒众生的大美人,明明跟我一样大的年纪,眉目间却有着我望尘莫及的风情,我问她,这家店的老板呢?她笑着说,我就是这里的老板呀。我指手画脚的说,不,是一个男生,我转学之前经常来这里玩,他不在吗?她的神色立刻紧张起来,你找他做什么?你是谁?一边说一边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我。
我在她拿东西摔我之前逃遁了,转角的时候撞上迎面而来抱着一个KFC的全家桶的你,我的眼泪哗啦哗啦的淌下来,你对我笑,那个笑容心酸又疲惫,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哭着跑开。
皓言,我说不出温柔或者是决裂的语言,但是我有远遁的能力,我离开你,我放生你。
[六]
我没有想过会再遇见你。我觉得我们是欠缺了缘分的人,给不了不彼此幸福的人即使住在同一条街上也有可能终身不见。
然而,暑假我回家的时候,跟聂初霖手牵着手一起在商场里买衣服的时候,我居然再次看见你。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好看,眼神依然清凉,眉心微微簇起,总让我有想要替你抚平它的冲动。你跟初霖看上同一件衣服,可是中码的只有一件了,初霖还没说话你就开口说,你买好了,我看别的。
他去试衣间换衣服的时候,你轻声问我,是男朋友吗?我点点头,是的。
你不知道吧,大一的圣诞节,全班同学一起联欢。我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酒,喝完啤酒喝白酒,喝完白酒又喝啤酒,不知道喝了多少之后失去理智,当着班导的面大声喊了一句,愿天下有情人都不得好死!喊完这一句之后我就像一堆烂泥似的瘫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当晚我因为酒精中毒而被送去医院急救,昏迷中还一直叫着你的名字,这些年来所有我想说却一直没有机会说的话,在那次的痛哭中终于全部说了出来,周皓言,我曾经是那样,那样认真的爱着你。我记得你带我在山上看的日落,夕阳芬芳,明月如霜,可是我们是怎么让这爱变得无法进行了呢?
为什么,她早我那么多认识你呢?
我昏迷了很久,醒来时看见初霖一直守在我的身边,看到我睁开眼睛,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于是就这样,皓言,反正不可能是你,那么我就接受新的人,开始新的感情,努力忘掉你吧。
可是当我再次看到你,我忽然想起一句词,不思量,自难忘。
你点了一根烟,烟雾袅袅里我看不真切你的脸,你说,我一直很挂念你,却始终不敢去联络你,当初让你那么难过,都是我的错。我抿紧嘴唇,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我害怕只要我一开口就会哭。初霖朝我走来的时候你突然轻声说,丛丛,其实那年圣诞节你喊的那句话我知道,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望着你的背影,我的眼泪在灯光如昼的商场里旁若无人的汹涌而出,皓言,今时今日,你还可以轻易的让我掉下眼泪来。
我看到你丢掉的万宝路烟盒,你曾经告诉过我,它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男人不忘女人的爱。我忽然想起一部电影来,一个女孩经历过很多城市,也经历了很多男人,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初恋。直到车祸时候仰面躺在围观的人中间,喃喃地说,我们真得要分手了吗,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我准备好了吗?
皓言,我没有忘记你,我知道你也无法忘记我,因为在你抽烟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你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个刺青,SCC。
那是我的名字,我叫苏丛丛。
第43篇、玫瑰
最近心情不太好,下班回到家,到了家门口,她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进去,母亲总有那么多的唠叨。开锁的时候,门却砰的开了,母亲一脸怒气地站在面前。一封信重重地摔到面前,“你还在跟他来往?”她知道母亲指的他是谁。她慢慢地弯下腰把信捡起来,回到自己的屋里,把信扔到床上,望着天花板,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她遇见他的时候,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当网管。而她,还在读研。母亲知道后,极力反对他们交往,因为母亲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母亲是一位很要强也很世故的女人。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背叛,母亲眼里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爱情。她目光落到那封惹母亲生气的信上。原来,他还是那么让她心疼。今人已经很少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递感情了。可他们,曾经还是那么喜欢写信,写一些纸片。现在,她珍藏着那每一张纸,舍不得丢弃。可他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了。他们在她母亲的坚决反对下好了那么久,可还是无疾而终。她从此关闭了她的心,不愿再为谁敞开。眼看着女儿的云淡风清,母亲却着急起来,其实,她也知道母亲是为她好,要让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安心。后来,她才知道他的出走,是为了她。是母亲去找了他。告诉他,一个乡下穷小子,能给她的女儿带来什么?
她轻轻地把信打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信封里除了那一瓣瓣的玫瑰花以外,只有一张他笑眯眯的笑脸,帅气而青春。她呆呆地坐着,她心说,你在哪里?她只是闻着那花香。那一次,他带着她去了他的姐姐家,他说他姐姐是一个花老板,在他姐姐家什么样的花都有,而他特地带她去了玫瑰园,他当时还亲自去摘了十一朵玫瑰花朵,把她扎成一个心送与了她。他告诉她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为妻。后来,她常常悄悄去那片花地坐坐,也许有一天,他就会出现。
这时,手机响了,她没理。可是手机依然固执地响个不停,她看了看号码,是一个陌生的,她接听,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喂!喂!是燕吗?那边急切地喊着她的小名。这声音仿佛是几千年前听过的,如今听起来是那么的近,那么的真实。他说,你站到窗前来。
她从窗口探出头去,看见他立在黄昏的余晖里,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像那年他在他姐姐家一样的一束扎成心形的玫瑰花。他在那里向她招手,一阵凉风吹来,她下意识揉了揉眼,幸福的眼泪掉了下来。
第44篇、天使的爱情
天使尚且如此,人间该如何相爱呢?相信这个短小的故事,足以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
从前,一位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的时候都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总觉得天使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了。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熟睡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坐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地忏悔:“纵然我爱你爱得发狂,也不能剥夺你自由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该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地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又不再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用爱当作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如何地爱一个人,也不能阻碍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第45篇、爱在梅花盛开的时候
有一种爱叫等待
军心甘情愿地等待着,这种等待源自一句诺言,像梦般虚无缥缈吗?不,军能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军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认识妍的,从最初的记忆开始,他就和妍手牵手走在一块儿,有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想,也许他生来就注定要与妍在一起的。
军和妍是邻居,而且是很要好的邻居,两家人互帮互助,私交甚好。于是青梅竹马就成了两个人最好的写照,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快乐,一起伤心,太多的一起以至于根本没有想过会有分离的一天。他们成长着,亲密的程度甚至使他们忘记了男女的区别。不过,岁月还是把一切问题都告知了两个天真的小孩,当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各自的差别后,两个人就不再手牵手上学,不再经常睡在草坪数天上的星星,不再喜欢玩那幼稚的结婚游戏。他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心跳和牵挂,那是什么,他们也说不清。
军读高一的时候,妍一家突然提出要移民墨尔本。那是军第一次感受到分离的滋味,而且可能是永久的分离。年少的军突然觉得心很痛,是将失去妍的痛疼。当天晚上,军打电话给妍说你不要走好不好,电话那头的妍早已泣不成声,她说她不能没有父母。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大雨打落了树上的梅花,淡红的花瓣在风雨中飞舞。妍和军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千言万语就融化在彼此不舍的目光和泪水中。末了,妍递过手中包得很精致的礼物,抽泣着说:“五年后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回来的,你一定要等我。”军颤抖着双手接过礼物。多年后,他依然清楚地感受到那份礼物还带着妍温暖的体温。
就是这样轻轻的一句话,总是萦绕在军的心中,无数个夜阑人静的晚上,回响在耳边。在情窦初开的时代那懵懂的情愫里,那句诺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搞不清。而五年间的沧海桑田,谁又能保证两颗心都不会改变;即使五年后妍真的回来了,结局又会不会如童话般绚丽美好,军无从知晓。
老鼠爱大米
素素早就听说过学校里有一个叫军的男生,帅得要命却又比和尚还铁了心,每每室友提起,她总是不以为然。室友们打趣她:“你要有本事,也让他请你喝杯咖啡啊!”于是,铁了心的素素开始酝酿一出自己的戏剧,不为别的,只为给姐妹们看。
素素手上捧着一大堆资料,拐过墙角,正好和军碰个正着,资料散落一地。军连忙弯身去捡,当他把资料整齐地放回素素手上时,他愣住了,眼前的女孩不就是妍吗?看着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素素不由得一阵窃喜:哈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啦!军半天才回过神来,天啊,长得太像了。“同学,可以请你去喝杯咖啡吗,当是赔罪。”这是军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好啊。”素素心想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咖啡厅里,当素素还沉浸在“阴谋”得逞之际,军说:“你长得真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接着,军就将他和妍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情不自禁,也许这个女孩注定会在他生命里留下什么。素素听着听着就哭了,虽然有点不甘心。
素素和军成了好朋友,说实话,她从第一眼起,就被他帅气而略带忧郁的脸庞吸引住了。虽然她知道军不可能喜欢自己,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军,就像老鼠爱大米。素素知道,这只是一个梦,梦里军拖着妍的影子在走,但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梦就会变成泡影。
抹杀不掉的伤痕
军悄悄地告诉素素梅花树上已经开始有花蕾了,他的脸上透露着难以掩饰的快乐。这也难怪,四年的花开花落,酝酿了五年的感情即将结果了,就好像打开一壶陈年佳酿一样,芳香扑鼻。可素素的心却在隐隐作痛。
军在这些日子里表现得特别兴奋,他一有空闲就要到梅林里转两圈,回来后向素素诉说花蕾在一天天地长大。素素觉得军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即使是在有她陪伴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军充满期待的眼神,素素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影子,原来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可当现实来临时,一切又都那么残酷。
一场绵绵春雨过后,梅花以它独特的姿态绽放出迷人的微笑。可没有人告诉军,墨尔本的天空正下着漫天的大雪。每一个旭日东升的黎明,希望伴随着晨曦从地平线升起,又伴随着黄昏的余晖在天边划出最后的弧线,每一天都是希望,然而每一天又都是失望。无数次重逢的幻想闪过脑海,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花落无声,当最后一片枯干的花瓣从树上飘落,希望就破灭了,梦就碎了。素素最想但又最不愿意出现的事情发生了,她本以为这是对军的一种解脱,但当军容颜憔悴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知道自己错了,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妍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开始鼓励军到墨尔本,到地球的另一边去寻找他心爱的女孩。那天军发了素素认识他以来最大的脾气,他把花瓶摔碎在地上,说:“难道就为五年前的一句戏言吗?”然后仰天长叹:“五年啊,原来只是自己的奢望,唉!”
然而,有些事情,有些话语,并不是想忘掉就可以的,五年前的那句话依然萦绕在军的心中,但却已成了他内心中抹杀不掉的伤痕。
最遥远的距离
素素很久没有来找军了,她的父母说她去旅行了,军想她是不忍心看到懦弱的自己,不过这正好给他一个静静思考的空间。
三个星期后,素素回来了。但军却发现素素的表现有点不寻常,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素素开始变得异常敏感,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触及她的痛处,军甚至觉得此时的她比自己还要脆弱。
一大早,军出现在素素的楼下,素素有种不祥的预感。当军告知她自己决定要去墨尔本的时候,她差点没昏厥过去。素素说:“军,你不能去。”军说为什么,当初是你让我去的,现在却又阻挠我。“可是,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说着,素素竟哭了起来。军说你不用劝我了,我已收拾了行装,明天启程,说完转身就走。素素跪倒在地,是的,当初是自己要他去的,又有什么权利阻止他?
机场里,安检完毕后,军正向素素作最后的道别。看着她落魄的眼神,军安慰道:“不用担心啊,假如一切已成定局的话,回来后我会跟你订婚的。”素素再也控制不住了,她一下扑入军的怀里,抽泣着:“你不要去了,即使你去了,也不可能见到她。”“为什么?”军一把推开素素,像头怒吼的狮子。素素知道再也不能隐瞒了,只好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军。
原来,在素素失踪的三个星期里,她偷偷地到了墨尔本,她想弄明白,究竟是妍对军死心了还是有别的苦衷,无论结果如何,也应该对军有个交代。
按照地址,素素终于找到了妍的家。当她向妍的父母说明来意后,她惊奇地发现他们已沉浸在悲痛中。在声泪俱下中,妍的母亲说妍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她说本来他们一家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可从今年年初开始,那傻女儿就不时地问家乡的梅花什么时候开放,还嚷着要在梅花盛开的时候回家乡一趟。我们都很疑惑,家乡并没有什么亲戚,真不知道她有什么放不下的。在女儿再三的要求下,夫妇俩只好答应了她,不过他们工作都很忙,只好让妍一个人回去了。妍说她这么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不会有什么事的,怎知道在去机场的途中……
假如五年是一个限期,那么回忆就永远停留在这个限期的终结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军拔掉了电话线,关掉了手机,没有和任何人联络,独自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梳理思绪,从和妍的初识,相熟到分离,所有的片段、情节如放电影般地重现。两个星期里,军摸着妍的照片哭了一次又一次,将所有的悲哀毫不保留地宣泄出来。
素素猜不出军的痛究竟有多深,他们之间的爱源自人类最原始最纯真的萌动,纯洁无瑕,即使相隔万里也不离不弃,相比之下她对军的爱是多么渺小。
她开始明白,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不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而是两颗相爱的心在彼此靠近的时候,一颗心却突然停止了跳动。
守护天使
传说当一个人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会将月老系在她与心上人之间的姻缘线转系到一个与自己的心最相近的人身上,让另一个女子充当他一生的守护天使。
当军再一次微笑着出现在素素面前时,她惊奇地发现军竟然在短时间内从痛楚中挣脱出来了。他拉起素素的手说:“我想去一趟墨尔本,你会陪我去吗?”素素轻轻地点了点头。
妍的墓前,军抚摸着墓碑上妍的相片,五年的守望,再见竟然已阴阳相隔,军不禁失声痛哭。素素望着相片中与自己惊人相似的女孩,泪水也盈满了眼眶。
军在坟前放下一簇鲜艳的梅花后,紧握双手放在胸前默哀了数分钟,然后默默地说:“妍,周围没有梅花,不知道你会不会寂寞。你知道吗,五年来的每天我都幻想着你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想到现在你竟离我远去了,但我绝不会怪你,真的,因为你的心意,你的执著已足够我感动一辈子。五年前你说过会回来,我知道你确实回来了,因为你的心早已与我系在一起,永远地不离不弃。你的心意我也明白了,你担心我寂寞,临走时将跟你有共鸣的女孩带到我身边,充当我的守护天使,是吗?我承诺,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爱护她!”
微风吹过,柔柔地拂过面颊,仿佛情人的手,军知道,那是妍的默许。
风中有梅花朵朵。
第46篇、给别人以宽容,给自己以信心
有一个年轻人,好不容易获得一份销售工作,勤勤恳恳干了大半年,非但毫无起色,反而在几个大项目上接连失败。而他的同事,个个都干出了成绩。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在总经理办公室,他惭愧地说,可能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安心工作吧,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直到你成功为止。到那时,你再要走我不留你。”老总的宽容让年轻人很感动。他想,总应该做出一两件像样的事来再走。于是,他在后来的工作中多了一些冷静和思考。
过了一年,年轻人又走进了老总的办公室。不过,这一次他是轻松的,他已经连续七个月在公司销售排行榜中高居榜首,成了当之无愧的业务骨干。原来,这份工作是那么适合他!他想知道,当初,老总为什么会将一个败军之将继续留用呢?
“因为,我比你更不甘心。”老总的回答完全出乎年轻人的预料。老总
解释道:“记得当初招聘时,公司收下100多份应聘材料,我面试了20多人,最后却只录用了你一个。如果接受你的辞职,我无疑是非常失败的。我深信,既然你能在应聘时得到我的认可。也一定有能力在工作中得到客户的认可,你缺少的只是机会和时间。与其说我对你仍有信心,倒不如说我对自己仍有信心。我相信我没有用错人。”
我就是那个年轻人。从老总那里,我懂得了:给别人以宽容,给自己以信心,就能成就一个全新的局面。
第47篇、爱情求证
出嫁前,女人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爱不爱他;出嫁后,考虑最多的却是自己是不是被爱。
也可这样说,嫁前女人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嫁后看重的则是对方的感情,是安全感。这就如某人将几十年的积蓄存入一家曾令自己倾心的银行,钱一旦送进银行,倾心常常变成担心,担心这笔钱能否保值甚至升值。
安全感何来?自己要费一番苦心。男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止都是现成的“已知条件”,书刊杂志上的经验之谈权作“公理”、“定理”,剩下的就是艰难的求证了。
当年,学校里的求证题没完没了,不知愁坏了多少学子;而今,许多走出校门踏入家门的女子却不仅乐于此道,而且乐此不疲。 []
我帮助不少人求证过,她们都比较信任我。聚在一起在列举婚后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之后,等着我得出结论。推导来推导去常常头昏脑胀,但一般的结论都令我欣喜:“他还是爱你的,只是你还没发现,婚礼后的爱已经换面变了样子。”
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曾紧紧抓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是。”
她松开我的手笑了笑:“幸亏是。否则我就死给他看。”
我大惊:“除了被他爱,你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我是因为爱才活着的,也会因为爱而死。”
我无言。我想起了上大学之前,我的一个乡村女友,不久曾收到她从乡下寄来的贺卡,贺卡由硬纸自制而成,贺词很别致:
我愿天天做新娘
新郎只有一人
当时她已结婚数月。后来我专程去乡下看她,她仍然梳着两条黑黑长长的辫子,一边喂猪一边同我聊天,然后擦净手,拿出一个精心订制的本子,封面上画着一株破土而出的小芽芽。
我知道这是什么了,很奇怪:“你还写诗?”
“做不了诗人,还做不了业余诗人吗?”
“没想到你还留着辫子。”
“我觉得还是这样好。”
那一整天我们海阔天空地聊,包括今后的读书计划,明春的种地打算,甚至腹中胎儿的名字,因为她的愉快,我也相当愉快。 []
晚上,她丈夫被“请”回父母家去了,我悄悄问:“天天做新娘吗?”
她笑了:“今天不。”
我非常羡慕她,不是那份幸福,而是那份平静和自信。
从这个小村妇身上,我读懂了,女人的爱情实际上是一份无需求证的证明。它浓烈的芬芳终究会趋于平淡,然而温柔聪慧的女人却懂得将它植入心中,懂得用自己生命中的那份从容和细致来浇灌,这样的爱情,永远保鲜,实在无需任何求证。
第48篇、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我从一所省级的医院跌跌撞地失魂落魄地走了出来……
妻子已于半年前外出打工了,手机短信成为我们联络感情的重要渠道。
我掏出手机,正要写信,却收到了妻子的短信:“老公,他今天又说爱我。”
我忽然问不想把情况告诉妻子,便发了一个字回复:“哦。”
第二天下午,我又收到妻子的短信:“老公,他又缠我,我对他说我有老公了他也不信,说我是故意找借口。”
“哦。”我又发了这个字的回复。
“你倒表个态,我被你气死了!”老婆的短信。
“哦。”我的短信。
第三晚,妻子又发回短信:“他约我逛夜市,我没有拒绝。”
“哦。”我心痛。
又一晚,妻子的短信:“又逛夜市,他拉了我的手。”
“哦。”我心痛。
又一晚,“他今晚吻了我的额头,吻过后深情的望着我,我不望他,转身走开。”
“哦。”我心痛。
又一晚,“我和他逛夜市。过一树荫时,他抱得我很紧,吻了我的嘴,我挣也挣不脱。”
“哦。”我心痛。
又一晚,“他又吻了我,吻了很久,我没有反抗,我被一切陶醉了!”
“哦。”我心在颤抖。
又一晚,“他和我说结婚的事,我又告诉他我已有老公了,他叫我不要故意找借口,要我到十—一和他回家登记。”
“哦。”我心颤抖。
妻子又发回短信,“你不在乎我,我也不在乎你了,趁我还年轻,趁我还有人要!”
“哦。”我心颤抖。
想了两日,我给妻子发了条短信:“九月二十五日,你回家一趟。”
“什么事!”
“回来!”
妻子回来了,我把一张纸递给她,说:“签字。”
妻子看了一眼,见是“离婚协议书”,就沙沙的签了名。签完,扬起头,“哼,谁怕谁!”
“哼,谁怕谁!”我也扬起头。
妻子气呼呼的收拾衣包出了门。之后我就低下了头。我的泪水扑嗒扑嗒地掉到地上,砸开了花。
十·一那天,早上,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给妻子,不,她不是我的妻子了。给她发了条短信:“和他回去登记没有?”
“当然,不用你操心,以后别烦我!”
我满意地闭上了眼睛,心里安然了。
在我的床头小桌,是一张“白血病晚期”的医学报告单。我想把这张单烧掉,然而我连睁眼睛的力气也没有了。只隐约听到老父哭日:“我可怜的儿啊!”
第49篇、夏日里桃花安然朵朵
(ONE)天使也会很孤单
我和夏日里分手了,在四月一号。
我在教室的走廊里对他说:“夏日里,我们分手吧。”我对他浅浅的笑,脸上露着两个很深的小酒窝。“好啊。”夏日里也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夏日里转身向教室走去,忽然又回过头对我说:“安朵朵,愚人节快乐!”说完带着标志的微笑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突然觉得很茫然,但是仍笑得很开心,无厘头的笑。
夏日里和安朵朵分手了,我一个人在教学楼顶上喝啤酒。
我没有哭,但是眼泪掉了下来。
四月的天还是有一点冷,我在楼顶上“开怀畅饮”。此时,夏日里站在天台后默默地吸着万宝路,他一直以为我没发现,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烟头一明一灭早已烙在了我的心里,我甚至知道他一共吸了多少根。夏日里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多么的想冲出去抱住他。但是我不能,我不能那么自私,夏日里,对不起!
夏日里在吸完第九根万宝路的时候转身离去,我一直到他的声音消失的无隐无踪的时候,我才敢转过身看夏日里走过的痕迹。可是,我转身看到了我心中的夏日里,依旧是那么平静的微笑,露着属于他的标志的小虎牙。望着他笑,我的嘴角也不经意的往上翘,夏日里是个天使,在我的眼里。他总是喜欢传染我笑,而且让我身体里产生不了这种病毒的抗体。
那晚,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声说道:“夏日里,愚人节快乐。”
(TWO)天使不会再孤单
我和夏日里休学了,一个学期。
在夏日医院里,我和夏日里被不同的人推进了不同的手术室,我轻轻的对夏日里说:“夏日里,我爱你。”我不知道夏日里是否听到了,但是我听到了夏日里说:“安朵朵,我爱你。”那个四月里,我和夏日里就此分别。医院外的挑花落了一地。
夏日里在医院里进行调理,忙于各项检查。我还是平静的在透析室里坐着我的透析。对于透析,我已近麻木了,每次都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可是我从来不会流眼泪,当血液随着撕心裂肺的痛进入机器,再从机器中过滤后进入我的身体后,我又一次做完了一种叫做“透析”的运动。护士把坐在轮上的我推回病房。
我得了白血病。而夏日里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们都在16岁这个花季共同患难。
夏日里已经决定把手术的日期定在5月20号那天,而我还是呆在医院里等待可以与我配型的骨髓和每月一次的透析。
我和夏日里在很长又很短的时间里失去了联系,虽然我们同在一个医院,在同一幢楼上,只隔着那么几个楼层而已。
我一个人很孤独,在病房里独自一人看电视。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这种冷清。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在我8岁生日那天,拿回了我这辈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离婚证。我的妈妈吴可欣女士是一名珠宝公司的董事长,每天在公司各种文件里穿行,对于我这个女儿,她给的更多的是钱。然而我的爸爸安柯东先生是一名房地产大亨,他有了新的家庭,对于我这个女儿,他能给的也只不过是一沓沓红色的钞票。我生活在一个很自由的空间,一个很寂寞的空间,一个没有人关心的空间。那不叫家,在我的眼中那只是一个很纯粹的栖息地。我羡慕我的那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有父母爱他们,管着他们,给他们关心,呵护和爱。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儿。
我没有告诉我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我只身一人面对病魔给我带来的痛苦与恐惧,我知道我的父母他们很累,所以我不想给他们增加压力,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我有一张卡,里面有很多钱,都是同两个人每个月向这张卡里打钱,我没有动过他们,因为我会幻想,这是他们对我的内疚,对我的爱。
我用这张卡做了我的医药费,绰绰有余。
今天是15号,我回了家,因为吴可欣女士说她今天从香港回来看我,我请了钟点工,打扫了那处大的让人觉得空虚的“栖息地”。同时,买了顶假发,我的头发落得很严重,我不能让她看出什么,所以有必要干这些无聊的事。当吴可欣女士见到我的时候,她的女儿很健康,没有生过病的样子。多亏了那些厚厚的粉底,浓浓的腮红。
今天我过得很开心,晚上的时候,一个电话,吴可欣女士又要从这个刚刚有点温暖的栖息地飞到大洋彼岸的某个地方,我对她说:“妈妈再见。”
我随后出了门,我不愿意呆在那个即将又冷下去的巢穴,那还不如一直都没热过,使人更舒心。我去了一处时间很长的别墅区,古韵花都59幢。这是我的家,曾经的家。这里有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过的8年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
打开门,屋里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开始一个一个地方的游荡,回忆曾经属于我的温暖。然后,我哭了。在花园的秋千上,我抱着我的8岁生日礼物-----一只很大的泰迪熊,在一起悲伤的荡秋千。后来,我喝了好多酒,再后来,我就记不清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假发不见了,我看到吴可欣女士的身影在厨房里晃来晃去,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吴可欣女士正向她的女儿端着一个餐盘走来,里面是我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和巧克力芝士蛋糕。她望着我不说话,只是很认真的把粥吹一吹,喂我吃。我不争气的眼泪掉了下来,滴在吴可欣女士的手上,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吃完饭,吴可欣女士帮我戴上假发,我突然抱住她:“妈妈,对不起。”吴可欣女士瘦弱的身躯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妈妈不会让你有什么事的,朵朵,妈妈带你去医院。”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吴可欣女士眼中的坚定和微闪的泪光,我鼻子一酸,泪落了下来。
(THREE)天使折断了羽翼
吴可欣女士大闹了夏日医院,但是仍然得不到他们坚定的的回答,吴可欣女士哭了,这是我看到她第二次哭,第一次是他们把离婚证带回家的那天晚上,第二次就是今天,为了我的病情,吴可欣女士出去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后,对我宣布,要带我去香港治疗。我同意了,因为我不希望失去了妈妈,我希望可以找回我遗失的母爱。
第二天早上,我们动身去香港,在医院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爸爸。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躲了起来。我看到我的爸爸和一女人一起推着夏日里到医院外散步。我的大脑在看到夏日里的那一刻突然死机,我的脸色霎那间变得如此苍白。把吴可欣女士吓了一大跳,这使她加快了进军香港的速度。我留恋的看着这个在我心里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城市,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突然忍不住泪水直涌,吴可欣女士心疼的把我搂在怀里,我靠在她怀里嚎啕大哭,我轻轻地说:“夏日里,再见了。”
天使折断了羽翼,飞不起来了。
(FOUR)天使不会哭,但泪落下来。
也许是吴可欣女士对我的爱感动了上天,我在到达香港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可以与我配对的骨髓。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和吴可欣女士紧紧相拥,哭的天地地暗,最后笑了,互相为彼此擦眼泪,我的主治医师将手术日期定在了5月19号。手术的前几天,吴可欣女士为我买了好多东西,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没有了父爱,但是我拥有了母爱。我很容易知足的。
手术的前一天,吴可欣女士在看日历的时候,很惊讶的告诉我,5月20号是我的17岁生日。我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一直没说而已。晚上,吴可欣女士趴在我的床前睡着了,我睡不着,因为明天就要手术了,我侧躺着望着睡着了吴可欣女士,突然发现那个一直很美的女人头上竟然跑出了几根白发,我哭了。然后抱着吴可欣女士的头哭着睡着了。
手术前,吴可欣女士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个字。
我微笑着被医生推进手术室,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功!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5月20号的早晨,我看见吴可欣女士对我微笑,我看见了太阳发出的光芒,我成功了。
我没有回去,选择呆在了香港。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吴可欣女士。我希望我可以每天都生活在每天都有母爱沐浴的阳光下。所以,我舍弃了夏日里。
每天晚上,我总是望着手机上的照片轻轻地说:“夏日里,我爱你,对不起。”
(FIVE)断翼的天使也会飞
五年后
“安朵朵!”我回过头,望着身后呼唤我名字的人,片刻迟疑后,与那个人紧紧的相拥。
夏日里,我又找到了你。
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念到:“夏日里,我爱你。”夏日里听到后只是用手臂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夏日里,我再也不会跑丢了。
机场外,仍是一片美好春光,桃花开的格外鲜艳。
(后记)
安朵朵:
当我看到爸爸推着夏日里出来的时候,我便已经明白了。夏日里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孩子,不是爸爸亲生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有缘,那天爸爸没有看到我,但是夏日里看到我了,我轻轻的对他说:“夏日里,再见。”我不知道他是否看懂了我的嘴型,那时妈妈来了,把我带走了。她没有看到爸爸,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我下一秒会决定不离开了。那天手术前,妈妈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朵朵,妈妈爱你。”我冰冷的心顿时被温暖填满。手术成功后,我过了我的17岁生日,我对自己说:“安朵朵,生日快乐。”我想,夏日里也一定度过了难关吧!我和夏日里五年没见,我思念夏日里五年,爱了他五年。夏日里,我爱你。
夏日里:
第一次在医院手术室前,我轻轻的对安朵朵说:“安朵朵,我爱你。”我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但是我听到她说的“夏日里,我爱你。”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后来有一天,后爸推我出去散步的时候,我看到了脸色苍白的安朵朵和后爸的前妻,我那时才知道,安朵朵是后爸的亲生女儿。安朵朵被***妈拉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夏日里,再见。”我的心瞬时碎了,后来,我打听到她是去香港治疗,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挡不住思念她的思绪。5月20号是安朵朵的生日,我原本定在那天手术,但后来又被我改了,提前了一天,我希望5月20那天,我的重生之日可以和安朵朵的生日在同一天。那样,我们就都是5月20号生的了。呵呵,手术成功后,我知道了安朵朵也重生之后,我真的很高兴,等待着她的归来,我每天都对这安朵朵的照片说一声:“安朵朵,我爱你。”五年之后的相遇,我听到安朵朵对我说:“夏日里,我爱你。”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拥得更紧些。
第50篇、把金牌熔掉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第51篇、初秋细雨
秋雨湿润漂泊天涯的孩子,秋风卷起红烛窗前的思念。
一行字,一曲歌,点点牵挂,飘入你那寂静的梦乡中。
一滴泪,一生情,片片真心,镌刻于永恒的三生石上。
——题记
初秋微凉,一场细雨洗净了凡间的尘埃。而我为何还对那坠落的滴水恋恋不忘?
纷繁漫天飘摇细如牛毛的秋雨,仿佛是你那一滴滴青涩的泪水,温柔地拍打着我静默的脸庞,融进了我的清泪,一起落入沉寂的大地,不留声息。伸出微微发凉的手掌,接住下坠的冰雨,我感到一丝温暖,想象那是你倾心的香吻。
月牙没有露面,没有挂上静静等待的树梢,天空是灰暗的,调节不到安详的气氛,只管秋风不留牵挂的划过,带走了云彩,却又带来了一地清水。
岁月总是拂袖而过,都说白驹过隙,可是现在的我觉得时间是多么的漫长,漫长的足以生出双鬓的白发,足以抹平那汹涌的记忆。一切显得平淡无奇,可是我又不安现状。寂寥的秋夜,黑暗得锁住了点点星光,然而,却锁不住我安静的思念。
漫步在喧哗的街道,广州就是广州,没有一个角落适合我们这些寻觅安静的寄相思于天涯的人呆的。走的每一步,擦肩而过的都是一对对的陌路人。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牵手的散步,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有温暖的手心,和风细雨般的眸子,闪烁在橘黄灯下,告诉我,那是幸福的暖流,一股股注入心窝。
雨滴,淋湿那一夜一夜压不住的思念,化作一曲一曲萦绕耳边的悲歌,或是化作那一个一个轻描淡写的文字,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汉字,是又苦又甜的泪水。灯下斟酌着你那张熟悉的脸庞,思量我们那仿佛默定的三生缘,前世多少次的回首,换来了今生一世的迷离。尽管岁月的蹉跎,尽管风雨的滂沱,也隔不断思念的长线,阻不断希望的翅膀。
相遇的温度,是春季的安详,温和细腻;相恋的温度,是夏季的炽热,如火如荼;相知的温度,是秋季的清风,泌人心脾;而相守的温度,是冬季的阳光,暖和干涸的心灵。
第一眼的对望,谱写我们所有的喜怒哀乐,奏成乐章,一曲永恒的歌谣在记忆深处频频跳动。
雨,依然在下,风,依然在吹,而我,在夜半之际,依然清醒。
第52篇、抉择: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爱情和事业
冒似除了是建军节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对书寒来说却是意义非凡。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谁会记得自己的生日呢?于是书寒决定一个人静静的享受属于自己的快乐。正好今天休息。午饭过后,刚用餐巾纸擦完嘴上的油,手机就响起来了,一接,原来是穹,“喂,书寒,今天要上班吗?”书寒:“不用。”。
穹:那你来看我。
书寒,摸摸口袋,只掏出二十块钱,说:“我对你那里不熟悉,怕走丢。丢了没处赔。”
穹:“那我来找你。我今天请假。”
书寒也没有放在心上,打算和小李一起去游泳。下午,他再次接到穹的电话,:“喂,我到了,在接我。我在**酒店门口。”
书寒看到穹身边多了一个朋友,经过打听,才知道是她的同事兼闺中蜜友。三伏天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穹用一只手掌放在额头遮太阳,另外一只手不停的给自己扇风,说:“这么热,我们到※※店喝奶茶,在那里吹吹空调,聊聊天。”路上每个人买了个冰淇淋。穹突然问书寒,:“你为什么不去做房地产呀?”这是书寒想都不敢想的,自己都不知道何时才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书寒:“啊,房地产?没钱也是空谈。”穹:“没钱也可以做呀。像你这样当业务员的,给人家售楼。到房地产中介公司,有钱了不就可以做了吗?……”
穹在一家外贸(澳大利亚)公司上班,她是个很有能力的女强人。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强人。必然将来她的老公在她的指点下一定是个非凡的人。书寒,从一开始认识穹就知道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她很有远见很有志向。她高中毕业就出来工作,没有上过大学,但社会经验比书寒强。书寒在学校里,穹经常劝导书寒一定要学好英语,将来才能出人头地,做生意也不至于吃亏。
以前书寒说做个推销员,穹说:我知道你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绝不会只满足于当个销售员。也好。等到自己实力扩大了,有了一群属于自己的客户,可以拉过来自己开公司。"这是在他们第一次认识时穹就教会了书寒要有野心。
(续)喝完奶茶,穹说天气好热,这大城市里到处都是房子,没什么地方好玩,于是就说去逛超市。她们两个还真是亲如姐妹,在超市里看看这看那,嘻嘻哈哈,“你再说,小心我睡觉的时候不安分又在梦中踢你。”“还说,你这头猪睡觉要么把腿压在我身上要么把我挤下床”,“哈哈哈哈哈哈哈…”
书寒则在后面推着购物车,(身上没钱还是低调点),吃的东西买完了,然后问书寒还差什么生活用品或者衣服需要买的,书寒愣了一下,自己来这个城市时就带着几件衣服,工资都还没发,缺的东西自然有不少,不好意思让人家破费了。穹一共来看书寒上次,第一次在一个高档餐馆吃饭,说是第一次请书寒吃饭一定要丰盛些。第二次,穹出差回来经过这个书寒住的城市,顺路来看书寒,书寒还在上班请假和她见面了,兜里只有五十块钱,还是穹出的钱一起吃的肯德基。这次又是她出钱,真的太过意不去了…等到有钱了一定不能忘记这个好朋友。
穹的朋友很像书寒的初恋情人,柳叶眉,瓜子脸,竹子般的身材,樱桃小嘴一点红。
回去的时候书寒忍不住问她朋友QQ,声音小的像蚊子,不敢看她们两个人的脸,没等她们回答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他不知道穹会怎么想,也不敢知道穹会怎么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穹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千丝万缕,若即若离的感情,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比爱情淡一点点,比友情浓一点点,书寒心里很清楚,他不喜欢穹,所以每次穹对书寒很好时总要说一句;遇到你这样的朋友我很高兴。”
这次穹真的生气了,她回去后不久,打了个电话过来问书寒先是开玩笑的说:“你要我朋友的QQ干嘛?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书寒:“没有."
穹很严肃的说:“到底有没有?"书寒:“没有”穹:那你为什么要人家qq?”“我…”
他一时也答答不上话了,故事讲完了。
该是问你们问题的时候了。1你会喜欢一个对你很好,同时也很喜欢你,但不是你喜欢类型的女孩子?
2,当你遇到一个觉得很像自己梦中情人的异性,但梦中情人已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你会不会替代往日的梦中情人?
第53篇、闪着荧光的外衣
他和她,只是那么普通的一对夫妻,他们的家坐落在一条匆忙的国道边上。
一天晚上,正在做饭的她听说又发生了车祸,死去的是一个骑车的男子,女人的心一紧,第二天,她给丈夫买了一件新衣,那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在衣背上镶着几道荧光彩条,一到暗处便会闪光的那种。她让他穿上,男人笑而不言,开始穿着衣服去上班。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继续着,没有任何风生水起的东西。直到有一天,男人又很晚回家,他骑车走在国道的一个拐角时,忽然有一辆车从他身边迅速地刮过,斜插到路边的草丛里,而他也被刮倒在路边的田地里,司机惶恐地走了过来,扶起他,顾前问后之后,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司机说:“幸好看到你背上的荧光,要不就撞到你了。”
而他也惊魂甫定,脱下那件沾满泥土的外衣,看着那闪亮的荧光,豁然明白了妻子的用意。原来妻子是为了他的安全才特地买了一件荧光衣。
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他抬头看,忽然发现一个黑色人影居然站在窗台上凝望着黑暗的路口。他忽然又是一颤,原来妻子只是关了灯,其实仍然在翘望着自己带着一身荧光回去。
于是,他又拐了出去,重新穿上荧光衣,在妻子的凝望下从路口赶回家里。到家的时候,妻子假装睡去了,而他也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妻子他的遭遇。
只是从那天起,他总爱穿那种镶带荧光的外衣。而每晚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总是分外地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有一个女人始终在沉沉的黑夜里,凝盼着自己安全回家的身影。
日子久了,他身边的邻居居然都喜欢起穿荧光衣,因为无论在多黑的夜里,它总能闪动着无比温暖的爱意。
第54篇、《断背山》: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爱
爱一个人,爱到不知所措。等一个人,等到绝望。这就是我眼里的JACK。
两个19岁的孩子,在断背山上度过那样艰难的时光,ENNIS的爱内敛而沉默,JACK的爱热情而主动,但是这一切终究敌不过命运的翻云覆雨。
20年,苦苦的等待和挣扎,整整20年。20年里,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相聚,他们并不常常通音信。那时他们没有网络,他们甚至不打电话,唯一的联系,就是那几张话语简单的明信片。如果不是死亡把JACK带走,或许他们会坚持更长的时间。
“这事只能发生一次。”
“这是我们自己的事,和别人无关。”
“我不是同性恋啊。”
“我也不是。”
在他们的心里,有着多少难以言说的挣扎,对自己,对这份爱,有着多少排斥。
ENNIS一直行走在自己概念里的正常与不正常的边缘。内心里他绝对不承认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当他最后一次与JACK在湖边争执,他对JACK吼叫着说,“你去过墨西哥是吗?我听说过墨西哥有人专门为你这种人服务!你这种人。”哪种人?同性恋者。可他自己却从不承认自己就是GAY的事实。
JACK万箭穿心却依然表情平静。“是的,我去过,这有***什么不妥吗?”
ENNIS推搡着JACK,咬牙切齿压低了嗓音却是在怒吼,“如果真有这事,我会杀了你!”JACK终于爆发。有什么理由可以使他不爆发吗?他曾有过一些计划,一个小小的农场就可以使他们象是生活在天堂。一些牛和羊,几匹马。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爱。没有14小时满表驾驶的距离。没有任何阻挠。幸福在他眼里的含义仅仅如此。但他却足足想了20年到最后也没能实现。而ENNIS显然是走不出那一步的。他的借口往往是他照看的牲口,或者那个离了他就不行的小农场主。要不就是女儿要供养。
“20年来我们在一起才有多少天,再想想你把我拴得有多苦,最后拟在质问我墨西哥的事情,并且威胁要杀了我,就因为我想要一些我从未得到的东西。”
而JACK想要的是什么?再简单不过,他只想要ENNIS的爱,ENNIS和他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
“你根本不知道这有多苦,我爱你爱到心痛,埃尼斯。如果我知道该如何舍弃你,那有多好……”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JACK此处的台词吧……这份爱,太深,太重,生命中已无法承受。
JACK的离世就被一张明信片轻易地承载,寄信人已故这样的事实却是凛冽地呈现在人的眼前,19岁爱情开始,挣扎了20年,最终却是死亡的结局,他想把他的骨灰撒在断背山上,那里是他梦中的天堂。
“我知道你,你是JACK的朋友,你们一起钓鱼或者打猎。我不大清楚断背山在哪里。但他说那是一个知更鸟歌唱,威士忌畅饮不绝的地方。”
“是的,有一个夏天我们在断背山放过羊,那是63年的事。”
弹指间,二十年已逝,斯人已去。可是那份记忆,应属永恒。
ENNIS来到JACK的房间,一切和年轻之时无任何变化,桌上的木马在那里寂寞的放着,还是牛仔的装扮,时钟指示着八点四十五分,那是他们在断背山上最美好的早晨。然而带着斑斑血迹的藏在角落里的衬衫突然出现在眼前时,却是深深的震撼,不曾想过衬衫会在这里,承载着太多的爱。那一瞬间,我泪如雨下。
如果不能与你血肉相连,那么让我的衬衫拥抱着你的衬衫,就仿佛我拥抱着你。这一抱就是20年。ENNIS对此却一无所知。他,该是怎样的心情?
最后电影的画面中ENNIS看着那两件衬衫,“Jack,Iswear.”这样的盟誓已经太晚,太迟,可这份爱,却永不会消退,永不会重来。
也许他们之间,有过的都是令人窒息的拥抱,亲吻,令人窒息的爱与被爱。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JACK离开了,虽然他只有39岁。而谁能让时光倒转,让他们重回断背山。19岁的爱人是永远的爱人。这一生,从那一刻起,便不会再有别人。
生命中不可承受的爱。
每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
每个女人的心里,都有一份关于断背山的感动情怀。
第55篇、信任是爱的翅膀
他和她结婚已经七年了,书上说,这是个关键时期,很多人都在这个时候反目,俗称“七年之痒”。
他说,对于别人来说,或者七年真的是一道坎,但我们的感情固若金汤,岂是那么容易就被瓦解的?她幸福地钻进他的怀里,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一天,他上海的同学突然来了电话,是她接的,内容是埋怨他们前几天去上海为什么不找他。她一脸愕然,你怎么知道我们去了上海?他的同学说,我亲眼看见你们在丽华酒店门口拥抱接吻呢,那还有假?哈哈,少忽悠我。
挂上电话,她脸色惨白。难怪他出差这几天,电话极少打来,难怪他一反常态地给我买了那么贵重的礼物,难怪晚上亲热的时候,他一脸的漫不经心……
不能再想下去了,她已经听到了自己的心碎裂的声音。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刻骨铭心,此时都已经幻化成了过眼云烟!人说,千年修得共枕眠,可这千年的修行却要被偶然出现的火花燃成灰烬。
她是个理智的女子,她不想把这样不光彩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她只想找到真实的证据,然后,摆出以前他写给她的300多封情书,让他在曾经的誓言面前无处藏身,然后期望他能良心发现,收回自己脱缰的心。
为了不打草惊蛇,她忍耐着心灵的剧痛,仍和以往一样忙里忙外,悉心爱护着这个家。接下来的日子,她开始精心留意他的身体以及手机。她发现,他的衬衣最上面的纽扣经常散开着,当她发现并及时给他系上的时候,他会羞红着脸。他的手机里经常有个叫小美的女人发来的短信,不是什么甜言蜜语,也不是什么黄色小段,竟是一些前言不搭后语的句子,如“夏日的黄昏,走了,又回来了”、“我的翅膀遗落在梦里”等等。可越是这样,她越是心惊肉跳,一定是什么暗号,怕她发现,用他们两个人才懂得的语言进行交流。
她在耐心地搜集着证据,期待着他的真面目被拆穿的那一天,同时又心痛,害怕那一天真的到来。
半个月后的一天,那个上海的同学亲自登门拜访。席间,同学狡黠地问他,怎么样?她发疯了没有啊?他得意地说,当然没有,七年的感情怎会如此脆弱?
她一头雾水地望着他们,你们说什么呢?谁发疯了?
同学道出了原委,那次他去上海,我们打赌说,任何女人都会猜忌自己的丈夫外边有情人,可他说,你不会。于是,我就想了这个损招,打了那个电话,还用美女的名字给他发短信等等,看看你们的感情能否经受得起风雨的洗礼。真是羡慕啊,从你的身上,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爱的魅力。
她的后背不禁惊出了冷汗,细数这些日子自己的心理变化,她禁不住羞愧难当。夫妻之间,信任是最起码的底线,而她却践踏了他们之间浓厚的感情,被猜忌和怀疑蒙蔽了心智,她差点就自以为是地失去了他。
信任是爱的翅膀,给爱人一对坚实的翅膀,他才会带你飞向幸福的永远。
第56篇、为爱而悄悄放弃
直到坐上南下的火车,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开始和他相爱时,她也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但还是抱有幻想。那时候总以为自己的爱情会和别人的不同,到了最后才发现,所有的故事竟是如此惊人地相似。遇见他时,离他的婚期还有四个月。她在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他找到她,是为了装修结婚的新房。 []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她眼前出现的这个男人,头发干爽,笑容明朗,眼睛里有童真闪现,开口说话,声音干净而有磁性。他看到的这个女子,素净着一张脸,稍显苍白,说话时嘴角有浅浅地笑意。
目光交错,两个人都暗暗心惊,从前,心里那个模糊的影像,倏然清晰。她只觉得之前空着的心,突然就满了。两天后,他去看设计的效果图。这一次,又吃了一惊,整体风格简洁写意,局部细致熨帖,从里到外丝丝入扣,正是他喜欢的类型。双目对视,彼此心领神会。
两人真的就开始相爱了,频频私下约会,感情如火如荼。虽然是一段见不得阳光的感情,却是她生命里最灿烂的一段时光。深夜里偷偷溜出来,和他一起去赏雪;他带她去西山看迎春花,黄灿灿的迎春花漫山遍野,她在花丛中笑得像个纯真的孩子。即使在屋子里看他做蛋炒饭,她也觉得幸福,油溅得他一身,她快乐地大声尖叫…… []
她能从他的眼睛里感觉到爱。她多么希望自己能留住幸福。
可是婚期既定,四个月后,这段感情如何归属?不管不顾,带着她离开这个城市?可是这里有他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更何况,还有那个已经许诺了婚期的女人,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不是他的处事风格。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人。
婚期渐近,他一天天消瘦下去,忧心如焚。
一点一滴,她都看在眼里。
终于,在他婚期的前一个星期,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
许多年后的一天,在朋友的聚会上,他喝多了。和朋友们说起当年和她的那段感情,便有人笑他:“那种感情你也当真?摆明了她是在游戏啊,不然她为什么不辞而别?爱就应该坚持下去。”他当场就和那人翻了脸,摔碎了酒瓶,红着眼睛嚷:“你知道什么?她主动离开,是因为不愿意看我那样艰难挣扎,不愿意让我众叛亲离啊……”话没说完,他便当着那么多朋友的面唔唔地哭了。
很久以后,她从朋友那里辗转听到他的这番话,欣然泪落。原来,他一直是懂得她的啊。她想起许多年前读过的一首诗:“许多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走开。”
第57篇、默陌
她,萧默莜,沉默的默,十六岁那年,她的身体不好,到乡下的奶奶家养病,认识了一个男孩就是他。他,卓陌熙,陌生人的陌
男孩老爱用刚变声的嗓音喊女孩女孩默默,而女孩也叫男孩陌陌,这样,他们在喊自已的时候,同时也在喊对方。
默默、陌陌,两个有缘的男女生,偏偏无份。
男孩是女孩的邻居,他和她一样不必上学,村子里,就他们两个年轻人最闲,女孩没有问男孩怎么不上学,只是暗暗高兴着,有人陪她聊天、陪她悠闲,生活不会无聊。
男孩家有大院子,每次女孩去找他,常见到他在松土、除草、浇水,可光秃秃的泥地里却找不到半株绿色植物,女孩问他想种什么,他说还没想到。
女孩是都市人,男孩教女孩如何在小溪里抓鱼。,他带她去采水果,抓夏蝉,女孩则唱歌给他听,跳舞给他看。
男孩的爸爸妈妈告诉女孩说,陌陌从没这样快乐过,他们说,她是老天爷送给陌陌最好的礼物,岂知陌陌才是老天爷送给女孩最美好的礼物。
有天,男孩问女孩,她最喜欢什么花?女孩随口说是蔷薇,其实她根本分不清玫瑰和蔷薇有何不同。
隔天,女孩看见买花的叔叔开着卡车到他家,搬下很多盆花。陌陌告诉她。她是他的蔷薇,他要在院子里种下满满的蔷薇,要她二十四小时陪着他。
那时,默默没听懂他的话,误以为他担心分离,因为女孩的身体逐渐康复,女孩的爸妈想要她回台北念书,所以女孩回答他:“要是不能把陌陌装在口袋里,默默哪里都不去。”那时女孩笑得那么灿烂,男孩却泪流满面。
男孩病了、快死了,所以他不上学、不做事。他专心一意的陪她过日子。
十六岁的默默,很自我中心,观察力坏到让人恨之入骨,她看不见陌陌一天比一天消瘦、看不到他的嘴唇总是发紫,她只看得到他的笑脸,听得见他说的每个和天使有关的故事..........
即使在拼命也会不到过去了、陌陌最后死在默默的怀里、死前叮咛女孩,她是蔷薇,要一年比一年更茁壮旺盛。
但默默知道不会了,陌陌一死,蔷薇失去容颜,她回到台北,每个星期买一盆蔷薇,不浇水,不照顾,静静等它凋谢,她收集干枯的花瓣摆在窗台边,等风来,把它们高高吹到陌陌的身边,她要陌陌知道,没有陌陌,蔷薇只能干枯凋萎。
陌陌死后,女孩失去了笑容,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是睡觉,早早的上床,晚晚起床,让自已留在梦里够久,让陌陌有充裕的时间来入梦。
第58篇、情人节的前一天
他20岁,他的爷爷80岁。他和爷爷住在上海。
爷爷曾是十里洋场上的富家少年,是在别墅花园钢琴的环境里长大的,早年留学给他一口漂亮的英文。爷爷在无数爱慕他的女孩中挑了奶奶,这一决定,不知伤了周围多少美人的心。
他和爷爷一起生活,他的父母则一直在内地。
父母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一腔热情双双支援大西北建设去的。尽管生活艰苦,却也青春无悔。人过中年,才察觉自己已经融不进沿海的繁华,惟一的心愿是儿子可以考上沿海的大学。他很争气,果然就上了。 []
父母送儿子来到上海,祖孙三代告别时,千叮咛万叮咛:好好学习,争取出国留学,不要过早谈朋友影响学业。又特别交代爷爷,看好孙子,不要娇纵他。
偏偏孙子也是如爷爷当年一般的潇洒少年,惹女孩子喜欢,丘比特之箭,势不可挡。
年轻人恋爱起来,是瞒不住的,爷爷很快发现了孙子的秘密。意外的是,孙子也发现了爷爷的秘密。爷爷生日那天,居然收到了玫瑰花!爷爷说:“送花的阿婆,早已过世,这花,是她的女儿代送的,好多年了。”
爷爷对孙子说:“不要拒绝爱情,只需要懂得怎样去爱。” []
爷爷80岁了,还是舞厅里惹人注目的“王子”。可这一次,他在舞池中不小心摔了一跤,送医院,由于耽误了诊治,爷爷看样子不行了。
他的父母心急火燎赶到,亲戚小辈一干人,将爷爷团团围住。
已经昏睡好几天的爷爷,最后睁开眼,看着孙子,问了一句:“今天是几号?”
“2月13号。”
爷爷说:“哦,明天就是情人节了。”遂带着笑意离去。
爷爷的话让所有人都颇感意外,只有孙子听懂了,他觉得爷爷真幸福,停留在他最后意识中的,仍然是爱。
第59篇、你好,我们结婚吧
每天的生活很惬意,偶尔做点农活,偶尔有事没事往好友家跑,和朋友聊天、织毛衣,成了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天和往常一样风尘仆仆地往好友家跑去,难得好友的妈妈这时候还没出门工作,大老远看见郑小洁来他们家玩,热情地叫唤她,并问:“小洁,看着你跟妞妞一起长大,阿姨还不知道你多少岁了呢?”小洁笑了笑说:“23咯——”朋友的妈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在一旁正认真的打毛线的小洁说:“小洁,这么大了啊,要不阿姨帮你找个婆家吧!”可爱的小洁脸上有着灿烂的笑容,像是一朵花儿似的美丽,咯咯的笑了起来说:“好啊,呵呵……”
第二天小洁像往常一样起床后,站在家门口打个哈欠伸伸懒腰,这时听见朋友的妈妈叫自己,小洁疑惑地看着走进来的阿姨,问道:“阿姨,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阿姨迫不急待地从袋子里拿出用一块小小的布包起来的相片递给小洁,她笑着对阿姨说:“我只是开玩笑的啦,还当真的了啊?呵呵!”洁看着照片里的男生,他自然地用双手环住那颗看上去有点苍老的榕树,流露出从容的微笑,还有那双深情双眸,小洁不由自主地抚摸了一下照片上的男生,阿姨看着小洁的专注的神情,欢喜道:“一见钟情了吧,这么说你看到照片后不反对跟他见个面了?”小洁羞涩地把照片还给了阿姨。满脸通红地说:“照片还行,就是不知道人长的怎么样,那就见个面吧……”阿姨嘻哈地点头说:“好,好,好……那就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安排你们见个面。”
一个月后正好是端午节,他回来了,在阿姨的安排下见了面,他就坐在小洁的对面,可能是别扭吧,从进来到那时十几分钟过去,都不敢正眼瞧小洁,小洁低着头羞涩地偷偷地瞅了他一眼,笔直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挺帅气的,这时看见他也正用偷窥的方式看着自己时,小洁的脸红的更厉害,别开脸别扭地捏着衣角,不自在地看着桌子低下不敢抬头。
“小洁,小洁……”这时小洁抬起头看了阿姨,妈妈在一旁边扯了扯小洁的衣服:“你低着个头干嘛呢!”阿姨笑逐颜开地说:“你们二个到后面小亭子里去说说话吧。”小洁跟他扭涅地起身缓缓地走到小亭子里,从在凳子上都不吭声,还是他打破了沉默,说:“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小洁不好意思回答只能脸红心跳地说:“嗯。”
然后他又说:“那就是可以的意思了?”
小洁还是那句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嗯。”
虽然很小声音,但他还是听见了。随后他说:“要是我们都没什么意见的话就选个日子吧,你看怎样?”
……
……
许久后小洁说:“要不我们先谈谈看吧。”
他脸色有点难堪,尴尬地说:“呃,那好吧!”
几天后他南下打工,而小洁一直留在家里,这事算是过去了吗?
一个星期……
二个星期……
三个星期后……
小洁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写来的,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给她写的来信,信上几乎是无话不谈,有他在广东打工的辛酸和艰苦,还有一些小洁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在海边赤着脚丫奔跑的感觉,还有广东的夜景是多么的美丽与繁华,看完后小洁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他的来信,并回了信,小洁思虑很久很久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最后只写了短短的四个字,你好,己读!
书信你来我往的持续一年后,了解了他的内心世界还有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次小洁并没有再写一如既往的那四个句。这次写道:你好,我们结婚吧!
第60篇、谁是你那桃花女子
(一)
窗外的桃花又妖妖娆娆地开了,比去年还要妩媚。
前一晚还是零星小花,只一夜便开得千树万树的繁华。只是,这一夜的春风将喜了谁的眉梢,又断了谁的翅膀。怕是再无与陈思言相见的机会吧。
夏小桃不禁又攒了柳眉,暗了双眼。
(二)
2004年春,夏小桃初识陈思言,因了方可曼。彼时,山色正绿,桃花正盛。
是日,方可曼用一整套精装本的世界名著央求夏小桃做她一个月的书信助理,说是学些书香墨气。夏小桃没多想,便一口应了下来。方可曼知道她的软肋:只要看到好看的书便挪不动腿。
谁知却是为了陈思言。等到明白个中原由,早已收下方可曼的全套书籍,怎好反悔。
陈思言是方可曼与夏小桃的学长。只是她们入学时,他正好转入研究生院,所以未曾谋面。方可曼的表哥恰巧也是研究生院的,便从照片中识得了陈思言,一见钟情。
只是有了前面那些唐突表白女生的前车之鉴,加之方可曼又是个颇有心计的女子,万不会做那没有把握的事儿,来断了自己的退路。所以,兜兜转转地知道陈思言现在在一家电台做兼职DJ,便打算先以听众的身份与陈思言通信,再进一步攻破。而恰巧夏小桃又是中文系的才女,便有了先前的借兵之计。
夏小桃一直不明白,长得像方可曼这般曼妙的女子,只需言一句,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男子能不就范。隔壁班的李明亮只见了方可曼一面,便将追求了三年未果的夏小桃放在了一边。又何苦用鸿雁传书这种老土的方式?
方可曼只是笑,说,你不会明白的,这世上的男人分很多种,追求男人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你就好好帮我写你的信,事成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方可曼是何许人也,竟也会为这种事儿上了心,动了情。想到这里,夏小桃不禁抿了嘴笑起来。
(三)
闫皓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近半个钟头。
夏小桃趴在阳台上,无聊地看着斜靠在柳树下的身影。
床上的方可曼翻看着陈思言的回信,嘴角都快弯到了天上。
夏小桃趴累了,回到屋里,说方大小姐,你到底要让人家等到什么时候?方可曼把手中的信翻得哗哗响。说他愿意等就让他等好了,总有一天会等烦的。我只要能抓住陈思言的心,便是万事大吉了,哪管得了其他的闲杂人等。
闲杂人等?闫皓从什么时候沦落成闲杂人等了。想当初,还不是因方可曼的温柔一刀,那傻小子才误入情网,却不知是方可曼下的套。现在一句闲杂人等,就将闫皓推得干干净净。怕是那陈思言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方可曼自小就被人娇纵惯了,尤其在男生面前,方可曼可是由着性子来。她方可曼要是说苍蝇长了四条腿,那就只能是四条腿。所以,她不肯下楼,夏小桃也没有办法。只是,夏小桃开始犹豫了。还要不要再帮方可曼写下去?
(四)
每晚的9点30分,便是夏小桃和方可曼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方可曼是在捕获爱情,夏小桃却是在助纣为虐。
这是闫皓下的结论。不知闫皓那傻小子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方可曼在利用夏小桃追求陈思言,便也死了心。只是还一直对方可曼的有始无终耿耿于怀。
听着电波那端的声音,夏小桃想这该是一个理性、冷峻、自我的男人。可这样一个男人,却在电波那头谈王菲,谈红豆,谈棋子,谈那女子与生俱来的孤傲和拎不清的情感纠葛。
夏小桃想,陈思言或许只是个声音理性,表面和那些只识朱颜不闻内涵的普通男子不同,而内心却未必坚定吧。可这些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周末,夏小桃寻了王菲的新专辑。细细聆听,慢慢品琢。尔后,在宿舍走廊的阴暗灯光下写那些流年往事。关于王菲。关于阿修罗。关于新房客。关于笑忘书。关于寒武纪。关于彼岸花。
然后小心地署上方可曼的名字。方可曼便以夸张的姿态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大口。这种亲昵的举止是不得夏小桃欢喜的。原本生分的一对人,如若不是因为陈思言,又怎会一下子熟悉得像好姐妹。
看来,陈思言确是个人物。夏小桃的心里就那么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随着书信的日渐频繁,陈思言的言辞间便也似柳暗花明般开始显山露水。不再如当初,她谈张爱玲与胡兰成,陈思言便说倾城之恋,说沉香屑,说那有着贵族血统同样孤傲小资的女子。
陈思言开始在信中刻画他心中的女子。说能写出这般空灵文字的女子,定与常人不同。该是细细的柳眉,淡淡的朱唇,走路如莲,吞气出兰,一低眉一抬眼都是风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夏小桃兀自笑了开来。
陈思言也不过如此。
(五)
方可曼忽然像变了个人。整天整日地坐在镜子前,画细细的柳眉,抹淡淡的朱唇。丢掉以往所有色彩夸张的饰品,甩掉高跟鞋,像新出生的婴儿般在房间里练习走路,唇齿间全是风情。
一个男人而已。夏小桃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因了方可曼的大费周折?还是因了自己偶尔提及桃花,说希望做那如桃花般的女子,陈思言便说如果哪次不经意地相遇,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这样的言辞?
罢了罢了。到底是方可曼要的猎物。何苦庸人自扰。
可夏小桃随着陈思言那几句似有似无的暧昧字眼还是欣喜起来,转而凄然。陈思言口中的桃花女子应该是那明艳照人的方可曼啊,哪是如自己这般的平淡无奇,姿色平庸。心中不禁黯然。
一转眼,桃花便繁花似锦起来。风一吹,飘飘洒洒入眼皆风花。该来的事情还是来了。在桃花正盛,在夏小桃以方可曼的名义与陈思言通了半年信后,陈思言说要见她。那个他自以为是的她。
方可曼欢呼雀跃地要向夏小桃致敬。因为方可曼知道,只要一见面,这场游戏也就结束了。陈思言是逃不脱方可曼那张艳如桃花的脸的。
整整一封信里,陈思言只说我想见你,想见你。在离开电台之前,在这桃花正盛的季节。不用信物,不用约定,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他终于要走出薄薄的几页信纸,见那桃花树下的女子。自己?还是方可曼?
他说他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那个一直以来与他频传锦书的女子。他真的认得出吗?
(六)
阳春四月,人面桃花。
方可曼画了细细的柳眉,抹了淡淡的朱唇,着一身江南布衣的粉色罗裙,站在桃花树下轻轻浅浅地笑。
连夏小桃自己都以为,方可曼便是陈思言口中的女子,那有着与灵动文字相匹配的娇美容颜的女子。
阳光下,陈思言一步步逼近。夏小桃听到自己如鼓点般的怦怦心跳,仿佛要震穿整个胸膛。
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对她来说却是如此漫长,恍若几个世纪。夏小桃不知下一秒自己走进的将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有阳光狠狠地砸了下来。
明亮的阳光下,陈思言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认识你。
有那么一秒钟,夏小桃以为自己是那么的接近幸福,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可只一句,便碎掉了她所有的梦想。陈思言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你就是小曼在信中常提及的好友夏小桃吧?
夏小桃木然地点头,然后笑出了那整个春天最惆怅的笑容。在陈思言抓紧方可曼的双手叫她小曼的那一刹,夏小桃仿佛听到陈思言说:“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头上的桃花又纷纷扰扰地落了一地。
(七)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也该是个不错的结局。美人鱼与小王子的故事呵。
美人鱼为了获取爱情,舍弃了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做人的权利。结果,却做了别人的嫁衣裳。最后,沉入大海变成了泡沫。而小王子自始至终都不曾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善良的小美人鱼。
一个凄美却让人感动的故事。可这也只能是个故事。
两年后,在路上偶遇陈思言。是时,夏小桃已有了一份平淡却踏实的爱情,断了所有和方可曼的联系。
那日,陈思言认下了方可曼之后,方可曼便立即卸下了夏小桃御用信使的身份,说些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说出真相的贴己话。聪明如夏小桃,怎不知方可曼的心思。既然陈思言已离开电台,再不需鸿雁传书,加之当初陈思言眼里信里的企盼,当有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夏小桃便欣然前往了。
如若不是再次遇到陈思言,这出剧也早该落幕了。
陈思言还是那样有礼貌地笑,拉些不咸不谈的家常话。然后说起学校,说起方可曼,说起当初夏小桃的匆忙离去,说起有些事情在他心里一直悬而未决。其实,夏小桃一早就从旧日同学那里听说,陈思言和方可曼的婚姻出了问题。而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都不曾有过关系,现在更不会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两个人客气地道别,谁都没有做作地要互留电话说些常联系的蠢话。
只是,在转身时,陈思言的声音幽幽传来:“是你吗?真的是你吗?那信中与我共话桑麻的桃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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