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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午夜教室静悄悄
浩是K大学物理系的学生,人长得很普通,大大的黑框眼睛几乎占去了他脸总面积的三份之一。因为要考研究生所以他总是一个人刻苦学习,有时还要开夜车到深夜。
又是周末了,大多数人都会在这个时候疯狂地玩。但周末对于浩来讲还是要看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浩吃过了晚饭就早早地来到了西教学楼。这座教学楼是学校里最老的楼了,建于五十年代初。浩走在迷宫一样的楼里面,走道里的灯发出微弱的光,伴随浩的只有自己孤独的脚步声。今天来自习的人特别少,浩在三楼最西边的教室找了个座位就坐下了,然后就是安静地看书。外面的世界对浩来说已经不存在了。
大约八点钟左右,“嘎!——”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个学生,他夹着几本书,看来也是来自习的。浩并没有注意到他进来,他依然在聚精会神地计算着复杂的偏微分方程。对于浩来说,解方程是他最生命中最快乐的事情。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大约十一点左右,那位学生收起书准备回去了。当他走到门口时,他回头看了浩一眼,浩还是在苦苦思索着方程的解法。“喂,这位同学。”浩抬起了头看到一未陌生的同学正和他说话。“什么?你和我说话吗?”浩感到奇怪。“是啊!难道这还有别人吗?”“是啊!什么事啊?”浩是个十足的书呆子。“你最好早点回去,这个地方不干净。”那位同学很严肃地告诉浩。
“很干净啊!看,刚打扫过啊?”浩还没从书中回过神来。“这有鬼啊!”那位同学又急又气。“鬼?!”这下浩才回过神来。“是的,我以前见过了,很恐怖的!”那位同学以为浩害怕了。“开玩笑。哈哈哈.你说笑话吗?哪有什么鬼啊?你心里有鬼吧?哈哈哈.”浩又继续看他的书了。“白痴加弱智,不!还要加平方!”那同学气极了。“你不相信算了,我走了!”那位同学匆匆地离开了。
已经十二点了,浩打了个哈哈伸了个懒腰。一看表,“嚯!都十二点了啊!不回去了。“浩决定开通宵夜车了。“嘎!——”门又被推开了,进来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头发,样子很清纯也很漂亮。这回浩看到了,但是他也惊呆了。这么晚了居然还有女孩子敢一个人来上自习。“嗨!你怎么还不走啊?”女孩先打招呼了。“是啊,我经常上通宵的。对了,你怎么一个人来啊?”浩从心里喜欢这个漂亮的女孩。“我也上通宵啊,再过几天就考英语四级了啊。”女孩甜甜的声音真好听。“那我们一起上吧!”浩想尽量表现得潇洒些。“你应该大三了吧?”女孩问道。“是啊,你怎么知道?”浩感到奇怪。“你面前的是考研书啊。”浩不否认她是个聪明的女孩。“你的英语应该不错啊!帮帮我吧!”女孩在朝她甜甜地笑啊。浩心里不禁一热,脸都开始有点红了。“好-好的--”浩说话都结巴了。“太好了!谢谢你啊”这样活泼可爱的女孩谁能拒绝啊?
不知不觉时间在流逝,已经快五点了。他们俩就这样讨论着问题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浩实在有点累了,又打哈哈了,眼皮都要粘在一起了。“要不你睡会吧,我自己看会。我走时叫你。”女孩看出浩已经很累了。“好的,是很累了啊。”浩一趴下就睡着了。——
等浩醒过来时已经六点多了,女孩已经不在了。浩怀疑刚才自己一直在做梦,但她看到桌上有女孩的稿纸在。“怎么没叫我啊?”浩心里有点失落,但心里还是很甜的。“明天或许还可以遇到她啊!”浩真的已经喜欢上她了。
但从那以后浩一直没见再到过她。浩故意在校园里留意过,但女孩好象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直没见着。浩突然想到了那位男同学的话了。“莫非这女孩就是那鬼?不可能的!”浩根本不相信的。“她又没伤害我,怎么会是鬼呢?”但浩真的感到有点奇怪。
后来浩考取了一所很有名的大学的研究生。可那女孩永远却只能是浩心里的回忆了,甜甜的回忆。
第2篇、孝的故事
01 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05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第3篇、没人敢跟我恋爱
门罗狄:还在读研的水瓶座宅女,有时候觉得天荒地老那么容易,只用写下一行行的字句。
1.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有窒息的感觉
赵怡说要带我去见一个她暗恋了五年的男人。我十分讶异,追赵怡的人络绎不绝,可她都拒绝了。她说,你见了李科,就知道我拒绝的理由。
那年我们在一个二流大学读服装设计,赵怡很是这块料,穿起衣服来有型有款,相比之下,我就非常逊色了,赵怡说我是民工。
她特意去买了条裙子,还去秀水淘了个香奈儿的仿制包,裙子是黑色,包包是红色,她竟然还穿高跟鞋,揽着我的胳膊去了饭店。饭店不算好,让我有些替赵怡不平,可赵怡明显不在乎这些,她招呼我进了包厢,是那种很小的包厢,不干净,墙上黑黑的,有油渍有污泥,李科就坐在那个房间里。
我承认,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有窒息的感觉。我只看到了他的侧脸,坐在一张脏脏的塑料椅子上抽烟,看也不看我,低着头,想事情,赵怡喊了他一声,又喊了他一声,他才懒懒地抬起头,笑一下。我开始觉得喘不过起来。
2.没人敢跟我恋爱
那天吃饭,赵怡不停地缠着李科说这说那,大多是他们高中的事情,哪个同学上了什么大学,哪个同学谈了恋爱,哪个同学开始工作,我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埋头吃饭,可我却觉得一点味道都没有,直到李科对我说,慢点,没人跟你抢,说的时候,他还笑了,我立刻觉得糖醋排骨甜死了。
我吃了三碗饭,像个饭桶,赵怡说没人敢跟我恋爱,谁能受得了我,赵怡还拉着我的胳膊问我李科怎么样,我说挺好,她不甘心,仅仅是挺好,我说,是啊,挺好。其实我心里觉得李科已经非常好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那么迷人。
赵怡已经被他迷住了,我也是,但我不敢承认,况且,我只和他吃了一次饭,他甚至不记得我的名字。
我偷偷地跑去他们学校找过他,他穿过一片栀子花向我走来,我躲在了垃圾桶后面,直到他走出了很远很远,远到只成为一个黑点,我才敢出来,冒了一身的冷汗。
我用手拍着胸脯,大口喘气,想着该回去了,不然,宿舍要关门了。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站在了我面前,那个已经变成黑点的人,此时此刻如此真实地看着我笑,我惊慌失措。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愣愣地打了个招呼,嗨!
他又笑了,伸手拍拍我的头,他竟然拍了我的头,我快要晕过去了,他说,我心情不好,陪我去喝酒。他喝了五瓶,这时我才想起问他心情为什么不好,他很苦恼地看着我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哦,一定是赵怡,我心情有点低落,他看着我,不是她。
那是谁?
是你。
3.悲伤的毛衣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反正19岁那年的我无比相信。
我和李科就非常可笑地一见钟情了,他拉着我的手跑过了大街小巷,他和我说了很多很多话,原来他不是表面上那么沉默的人,他骨子里其实很热情。
我被赵怡拷问,她问我为什么夜不归宿,她还问我那个男生到底是谁,她表情很苦恼,她说,谁敢跟你恋爱呢?
我不理她,我和她打闹在一起,可是突然间我就难过了,因为我看见了赵怡正在织的毛衣,她对别人说是给自己弟弟织的,其实是给李科织的。
每天晚上熄灯了,她就点一盏小夜灯,慢慢地织着,嘴角上扬,第二天,眼睛都红了,可一起床,还是织毛衣,织毛衣,她说,要赶在圣诞节前送给他。
我突然就生气了,又愧疚又生气,这是个多么好的女生啊,我冲过去,扯掉了她的毛衣,狠狠地扔在了一边,我说,你对他这么好,可他对你一点也不好。
李科从没来看过赵怡,都是她给他打电话,电话里他的语气有点不耐烦,那时候,是我坐在他旁边。
赵怡看着我笑,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她还抱住了我,对我说,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她还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要支持我。
我该怎么支持她呢,我不能说,我和李科已经在一起了,我们正背着她恋爱,我也不能说她去见李科我很忌妒,忌妒得要死,心里酸酸的。尤其是一天傍晚,她回到宿舍,应该是刚刚见完李科,脸都是红的,她拉着我的手,轻飘飘地对我说,李科吻我了,天哪,那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4.形同陌路
我哭了,尤其是在看到李科穿着赵怡织的白毛衣时,冬天冷到我连句话都说不出来,可是假装微笑着,向着李科伸出手去。
我们一起吃了饭,逛了街,像其他情侣一样过着圣诞节,我还为他准备了礼物,就放在上衣的口袋里,我刚想拿出来,他的电话响了,他躲进了卫生间,我又开始冷了。
我非要让李科送我回学校,我挽着他的胳膊,特别亲热,我看到一个人冲到了我们面前,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紧接着又是一巴掌。
赵怡成了我不认识的人,她冷冷地笑,她说话真难听,她说,行啊你,学会当第三者了,学会抢人家男朋友了,真不要脸。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还是骂着,我抬眼看了一眼李科,这个男生,也成了我不认识的人了,他只是漠然地看着这一切,好像这一切跟他无关,我突然发现,他谁也没那么喜欢,可是他和谁都保持着暧昧的关系,我很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我问不出口,我能做的,只是转过身安静地离开,赵怡还在我后面尖叫着疯狂着。
赵怡换了寝室,她拒绝跟我说话,她每天织毛衣,织呀织的,眼泪会突然就流下来。只是那些毛衣再也没能送出去,李科走了,大学毕业,听说去了上海,甚至没有和我们告别。要知道,我们,是多么喜欢他的那两个女生啊。而这两个女生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一句都没说过。
毕业以后,赵怡去了上海,我是从同学那里听来的,我留在了这个城市,因为不知道能去哪里。
我找了份服装设计的工作,专门给学生设计校服,其实很简单,因为学校的校服都是运动服,黑白蓝为主,所以我异常清闲。
清闲的时候会格外怀旧,我会常常想起赵怡,还想起那个让我们变成敌人的男生李科。
5.永恒的朋友
我遇见了李科,原来他根本没去过上海,他毕业后还是在这个城市。我就知道他不会去上海,就像那天在公交车上,一个男子喊我的名字,我突然就很想哭,我回过头去,曾经那个冷艳的少年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在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男人,平头,夹克。
他从车头一直串到车尾来到我旁边,我的心又开始狂跳,我以为他要跟我说什么温暖的话,可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红色的请柬,塞进我手里,他说,我下个月结婚,你一定得来。我心里的火突然就灭了。
他说了很多话,我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他很快就到站,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我一定要来,他的钥匙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我赶忙捡起来奔下车,他在打电话,我没敢喊他,走在他后面,我听见他说,亲爱的,又碰到了一个人,婚礼又能赚个几百块啊,啊?是谁?不太熟的人。曾经和他恋爱的我,是个不太熟的人。可是,我发现自己竟然没那么在乎。
我喊住了他,把钥匙还给他,走回去的时候,我很想赵怡,很想很想。我们两个人,为了一个男生,一个远走天涯,一个暗自神伤,到底值得不值得?
我拨了那个尘封的号码,接通了,她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只说了一个字,喂,她就哭了,我也哭了。
可我还是笑着说,哎,我看见李科了,他要结婚了,请我去,我才不会去呢,她也笑了,李科谁呀?我忘记了。
我知道,没有忘记,只是不喜欢了,和我一样,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
天底下没有永恒的爱人,却有永恒的朋友,知道那时我才发现这个道理,幸好一切都还没有晚。
第4篇、那夜的烛光
临睡以前,晴晴赤脚站在我面前说:
“妈妈,我最喜欢的就是台风。”
我有一点儿生气。这小捣蛋,简直不知人间疾苦,每刮一次大风,有多少屋顶被掀跑,有多少地方会被水淹,铁路被冲断,家庭主妇望着每斤60元的小白菜生气……而这小女孩却说,她喜欢台风。
“为什么?”我尽力压住性子。“因为有一次台风的时候停电……”
“你是说,你喜欢停电?”
“停电的时候,你就去找蜡烛。”
“蜡烛有什么特别的?”我的心渐渐柔和下来。
“我拿着蜡烛在屋里走来走去,你说我看起来像小天使……”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吧?我终于在惊讶中静穆下来。她一直记得我的一句话,而且因为喜欢自己在烛光中像天使那份感觉,她竟附带也喜欢了台风之夜。
也许,以她的年龄,她对天使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她喜欢的只是我那夜称赞她郑重而宠爱的语气。一句不经意的赞赏,竟使时光和周围情境都变得值得追忆起来,多可回溯的画面啊!那夜,有一个小女孩相信自己像天使;那夜,有一个母亲在淡淡的称许中,制造了一个天使。
第5篇、化妆
上大学那会儿,女生都爱扎堆儿,你三个一群,我五个一伙,一块儿上食堂吃饭,一块儿到图书馆晚自习,甚至闹起别扭来,也是拉帮结派的。
315是新组合的宿舍,一共六位姐妹。新学期刚开始,就明显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五个人,吴莎莎、谭芳、曾丽、刘思琦,还有我;另一派,就只有陆小璐一个人了。
其实陆小璐长得很漂亮,她站到人堆里头,一眼看去,很容易就能找出来。用时兴的说法,陆小璐有着一张“明星脸”。这也就算了,偏偏她还特别臭美,每天都化妆,一大早就起来试穿衣服,弄得自己跟赶演出似的,衬得宿舍里其他姐妹都像“灰姑娘”一样。加上陆小璐很少主动与人说话,一到周末总有人开车来接,慢慢地,与大家便有了距离。
可是有一段,陆小璐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起来,虽然天天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化妆,试穿漂亮衣服,但她的精神明显没有过去好。睡在下铺的吴莎莎告诉我们,她经常半夜还听到陆小璐在上铺翻来覆去的。
我们都想,可能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果然,从周一开始,陆小璐就没有回宿舍。刚开始几天,谭芳和曾丽还说些不着边际的风凉话,可时间一长,我们都开始担心起来。刘思琦是寝室长,想给陆小璐打手机,一问,才发现我们五个人都没有记她号码。第二天,有人开车过来拿陆小璐的铺盖衣物,大家都担心地问怎么回事。来人说,小璐特意叮嘱他转告大家,她要请假半年。
请假半年?我们都挺疑惑的,但这种事也不好细问。还是曾丽机灵,周一的时候,她去问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们不知道吗?陆小璐请假做手术啊。
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都很难过。虽然大家都不喜欢陆小璐,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啊。我们几个便四处打探她的消息,原来事情比大家想象的还要糟糕:陆小璐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一直不敢做手术,最近检查,发现不能再拖了。按照医生的建议,她将要接受四次手术治疗,手术成功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但每一次都有很大的风险。
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宿舍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连续几个晚上,都没有一个人说话。最后,还是刘思琦拿的主意,大家一块儿去医院看望陆小璐。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们的心都慌慌的。在白色的病房里,我们见到了陆小璐,她正认真地对着一面镜子描眼线,打腮红,涂唇彩。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临危病人的迹象。忙完了,她转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我们几个,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接着她连忙将头背过去,说,你们来了,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过了一会儿,又缓缓地回过头来,说,其实很久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了,没什么啦,瞒大家那么紧,是不想让更多的人为我担心。
姐妹几个都不知说什么好。陆小璐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有说有笑地告诉我们:下午是第一次手术,进去可能就出不来了,所以一上午都在给自己化妆,我参加过别人的追悼会,殡仪馆的人化妆很差劲的,我可不想死得那么难看……
等了好几个小时,我们的脑袋里都是一片空白,甚至连互相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终于,陆小璐被人从手术室推了出来。手术很顺利,她安详地躺在病床上,仿佛睡熟了一般。一圈人将她送回病房,315的几位姐妹一块儿回家,一路上我们都沉默不语。
后来,我们陆陆续续地去过医院几回,也陆陆续续地听到她手术成功的好消息。大家都为她感到开心,这个陆小璐啊,真不是一般人,每次上手术台前,她都要给自己化妆,每次都是那么的一丝不苟,就好像她要去的地方不是手术室,而是准备去赴一场晚宴。
第四次手术的前几天,陆小璐突发高烧,接着昏迷了几天,就再没有醒来。事情来得太突然,当我们接到通知赶到殡仪馆时,一个肥胖的女人正在给陆小璐化妆。
我们看着安安静静地躺着的陆小璐,她瘦了,脸上的颧骨明显地突了出来。那个胖女人正在给陆小璐描眉毛,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用心,将一条眉毛画得弯弯曲曲的。我们都无声地哭了,平时最讨厌看陆小璐化妆的吴莎莎,突然很激动地冲上去,一把就夺过了那个胖女人手中的眉笔。胖女人露出一脸的不解。吴莎莎大声叫道,你怎么可以把她的眉毛画得这么难看!
胖女人很诚恳地说,不要难过,人死不能复生。吴莎莎哭着将眉笔丢到地上,说,她很漂亮的,求求你,你不可以把她的妆化得这么难看!
第二天是追悼会。陆小璐的亲属怕我们再次“激动”,就没让我们参加。那天是星期六,天阴沉沉的,我们315的五个姐妹静静地守在宿舍里,不知是谁先开始的,我们都含着泪,对着镜子开始化妆。我们用这种独特的方式,为一个叫做陆小璐的美丽女孩儿送行。
第6篇、考第一名不值得张扬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一阵大张旗鼓的表扬之后,老师派班长、学习委员到我家给家长报喜。我欢天喜地地领着同学,一路上说说笑笑。本来在学校我属于不善言谈的,家境不好让我始终有自卑感。这一次拿了年级第一,立刻有了自信心,性格一下变得活泼开朗。
我七拐八绕到了家门口,忙不迭地冲屋子里喊:“妈妈,我们同学来了,我考试第一名!”我连珠炮似的说了好几遍:“妈妈,我考试第一,这是我们同学,来告诉您的!”
没有妈妈的应答。
妈妈看了我们一下,眼睛里没有什么惊喜,只是平静地直直腰、举着两只满是煤屑的手,却没有去拿同学手里的喜报。答应了一声之后,又弯下腰,继续干活。
同学们的眼睛中也透出了一种失望和不理解。其中一个同学没有忘记老师交给的任务:“阿姨,朱军考试得第一,老师叫我们给您报喜。”
妈妈再次直起腰,回身看看我,用手背轻轻抹了一下脸颊,淡淡地说了一句:“知道了。”
妈妈继续干活,搬起了一簸箕煤,对愣在一边的我们说:“孩子们,我知道了。你们快回家吧,谢谢你们。”语气平静得像完全没有报喜这回事。
同学们将那张粉红色的喜报放在桌上,我尴尬地站在院子里,勉强送走了同学,心中的委屈从头涌到脚。觉得自己的成绩被母亲否定了。自己的面子被母亲打碎了,刚刚建立不到半天的自信心被母亲摧垮了,自尊心被母亲伤害了!
我站在院子里一声不吭,看着母亲来回搬运煤块也不像往常那样去帮忙。母亲忽然间在我的心中变得那么渺小,那么不近人情。好几天,我都闷闷不乐,甚至故意不理睬母亲。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照例和母亲没有什么话说,走到房间门口,我愣住了。
母亲一个人坐在床边。依旧穿着那件洗得褪了色的青布褂子。她身后的墙壁上,花花绿绿的,贴满了大哥得到的各种奖状。足足占了半面墙。大哥从小学开始,年年是三好生。有一年还被评选为兰州市“三好学生”。那时候,大哥是父母的骄傲。每次拿来奖状,他并不张扬,悄悄放在家里桌子上。母亲看到后,就端端正正贴在墙上。直到大哥参加了工作,他上学时的奖状还贴在墙上!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落在母亲瘦弱的身上。她手中拿着我那张粉红色的喜报。轻轻摩挲着,偷偷地掉眼泪——那一刻母亲的形象,像一幅经典油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对母亲的记恨顿时烟消云散。母亲对我的爱,对我的每一点进步,发自内心地高兴。只是为了让我明白,家里穷,上学是一种奢侈的付出,学好功课理所应当,不应该那样张扬。
直到母亲去世,我都没有和她提起这件事,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当我长大之后,无论是回兰州家里,还是把母亲接到北京住,只要有我的朋友在场,母亲无论身体多么难受,都要特意换一件利利索索的衣服,把头发梳理整齐,端端正正,面带微笑地坐在椅子上,拿出最好的烟酒茶水招待我的朋友和大家聊天。见过母亲的朋友都说:“朱军的妈妈气质真好,难怪养出了这么一个儿子。”
听了这话她总是特别高兴。直到她身患绝症,依然是衣着整齐地出来见我的朋友,给足了我儿时那份缺失的“面子”。每当这时,我的心里都酸酸的。
第7篇、男人不强是留不住女人的
我读大学的时候,宿舍八个人有很多故事。讲一个牺牲自己、照亮别人的室友,他现在北京混得极惨,惨到什么地步:他跟今年毕业的男生合租房子,而且还是郊区的平房。
他以前的专业知识也丢了,又没专业的工作经验,现在只能做一些没技术含量的销售类工作。同学聚会,他从来不参加,我们也理解他的心情。他只跟我们两三个人联系,偶尔借点钱什么的。
但他这个人却为社会造就了人才,“培养”了三个伟大的女性。
我们读大二的时候,他暑假回家跟一个高中女生联系上了。那女生已经从电大毕业了(室友复读过),找不到工作。室友就鼓励她考研,那个女孩是镇里的,连本县都没出过,哪里敢有这种奢求?
记得我们看过她写给他的信,信上说:“这辈子能有幸看看天安门就知足了”。室友就三天两头打电话给她,鼓励她提前复习(大专毕业两年才能考研)。她的基础极差,反正是一点信心也没有。室友就帮她选择了专业性不强的国际贸易,还给她寄了很多的书。
大三暑假以后我们也开始了准备考研,室友就把她接到北京上辅导班,鞍前马后地照顾她的生活。帮她租房子,买米买菜。虽然他们没有确立恋爱关系,大家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了。
室友心眼太实在,为了了她竟然荒废了自己的学业,不仅是自己的学习一塌糊涂(挂了两门),考研也彻底失败。那一年他的高中女同学竟然出人意料地考上了首经贸大学,人家看他也没什么发展了,成绩出来就回家准备入学,不理他了,凤凰岂能跟燕雀在一起厮混?
后来那女孩很要强,不仅看到了天安门,还从电大考到硕士,读了博士,现在是讲师。车啊,房子都有了,还找了个当老总的老公。
室友“培养”出来的第二个伟大的女人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大四下学期大家都准备做鸟兽散了,他居然玩起了黄昏恋,跟班上一个女生谈了起来。那女生不打算就业,留在北京准备出国。室友竟然也是混蛋,虽然他在老家省城也找到了相当不错的工作,却宁愿飘在北京伺候女友。
这两个人住在了一起,室友第一次过上了性生活。她学习、生活的压力就落在他的身上了,连她洗脚都是他来做,生怕她耽误学习。两个人虽然很艰苦,但还算很开心。她申请国外学校,他跑前跑后地帮忙。元旦过后,那女生拿到签证,一溜烟飞走了。我们问他,“没有提到带你出去陪读的事情吗?”室友摆摆手:“往事别再提了。”
那个女生在英国拿了名校的博士学位,去年北京一家公司给她年薪30万,她还嫌少。同学聚会,她根本不承认他是她的前男友。
室友的第二任女友非常漂亮,在一家小公司当文员,月薪800块钱。2002年夏天他们就住一起了,他又是鼓励人家考研。那女孩本来根本没信心,因为她是成教大专毕业的,尚不知考研为何物。在他的煽动下,她全职考研,他工作养她,加上双方家里偶尔给点补贴。
第一年她落榜了,继续。第二年勉强考上了首师大的自费生。她读研的三年里,他们一直住在一起,同居四五年也算是老夫老妻了,虽然也很艰苦,但感情一直还可以。
但2007年她居然考上了中央公务员,问题就来了,她有一次说了一句,“我觉得你配不上我。”他们轻描淡写地就分手了。
室友现在又变成了孤单一个人,虽然他人品不错,也有女孩子对他评价不错,只是同情而已。但30岁的男人在北京没房、没车、没积蓄、没地位、没户口,最主要的是没前途,哪个愿意跟他?
所以我们有时就骂他是糊涂蛋。男人不强,只能成为女人前进的踏板。
第8篇、不想负责一辈子
为了赚点零用钱,上学期我报名参加学校曲勤工俭学小组,被分配和一个中文系女生搭档打扫文体楼。
第一次合作那天,我带着工具早早赶到所承包的楼层,看时间还早,就跑到健身房,在器械上练了起来,一会儿满头冒汗,索性脱掉T恤,光着膀子练。
正当我汗滴如雨、肌肉暴涨时,忽然听见有个细嫩的声音向:“马绘涛在吗?”我转身一看,正是和我搭档的那位女生,四目相对,她马上脸红了,很不好意思地扭头跑了出去,我赶紧穿好衣服。
此后,每次见面,她都红着险,不敢正眼瞧我,一副羞涩的样子,凭我的经验和直觉,这是对我有好感的一种表现,于是,我也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她,并且采取主动,给她递纸条、打电话、发邮件。之后,她见到我时脸更更加地红了,头也垂得更低。
功夫不负有心人,昨天,她终于给我回信了,约我晚上到图书馆后面纳凉亭里见面。皎洁的月光下,她一语未发,杷一张芬芳的小纸条塞到我手里后快速离去。
我激动地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请你放过我好吗,我只不过是无意中看了你一眼,用不着负责一辈子吧……”
第9篇、校园故事:春景
春天来了,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者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校园里,到处都是春光明媚的鲁象。柳树抽出了细细的柳丝,上面缀洁了淡黄色的嫩芽;小草带着泥土的芳香探出了小脑袋 ,一丛丛,一簇簇, ;小朋友们都脱掉了笨重的冬衣,换上了既轻便又鲜艳的春装;小鸟们从家里飞了出来,唱着动听的歌,告诉我们:春天来了!
春天真的来了,在池塘里,在田野上,在天空中,到处都焕发着勃勃生机。大自然的景色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晴天里,暖洋洋的阳光照在身上,软绵绵的春风拂在脸上,既温暖又舒服:在下雨天,毛毛细雨,不时炸响一阵阵春雷,既惊险又刺激。
春天的景色太美了,春天里人们的心情更美。佝偻了整整一个冬季的腰板挺直了,欢快的笑脸充满着希望。公园里又热闹起来了,照相的青年人,钓鱼的老人,捕捉昆虫的小朋友,一个个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流连忘返。
春天里人们更忙了。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你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来来往往地穿梭着忙碌的身影,乡村的田地里,农民们在播洒着希望的种子。教室的墙壁上贴着新学期的课表,一本本新书中,有好多好多的知识果实等待着我们去采撷。
我热爱春天,我喜欢闻到花儿的芳香,看到大树的新绿,听到小乌的欢唱。我热爱春天,因为春天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新的希望!
第10篇、那一场悄然而逝的早恋
一时间,风生水起。
学校仿佛觉察到了什么,召开了纪律整肃大会,校长在主席台上高声叫嚷:谁要是搞对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气氛有些像这秋天后半夜的月,明晃晃的,泻在地上,是肃杀的凉,直凉到心底里。
他想起班主任晚上开班会时的神情,也是一脸的阴沉:早恋本来就害人,在高三谈恋爱,简直就是在自杀!班主任说这番话的时候,两眼瞪得大大的,像两把冒着寒气的剑,仿佛要立刻处决了谁。
他有些不寒而栗。
他轻轻叹了口气。一扯被子,只一扯,被子便全笼在他的头上了。他想盖住自己躁动的心绪,但烦恼,像露在外面的腿和脚,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白。
断就断了吧,安心学习,对谁都好。给她写封信吧。想到这儿,他爬起来,拧亮手电筒,趴在被窝里,一字一句地给她写信。宿舍楼外,秋虫在低唱,有一声没一声的,有气无力,仿佛被什么踩住了喉咙。同宿舍的其他同学都熟睡了,除了偶尔的几声鼾声,这月夜,静得有些凄凉。
第二天,他把信装好,一颗心,也就装在了信封里。整整一天,他一点也没有学进去,单等着晚自习的到来。学校的操场与女生宿舍楼交叉处,有一个死角,没有灯。尽管,教学处的几个老师一天到晚地转悠,但真正的死角,也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发现。晚自习的下课铃响后,他第一个冲出教室。以前,那个死角里,总活跃着一些青春萌动的身影,当然,也包括他和她,而今天,格外的冷清。
风,在墙角处,摩擦出呜咽的响声。他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他已经捎话给她了,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想把手里的信交给她,当然了,还有他的一颗心。但课间10分钟,她始终没有来。
上课铃声响后,他没有跑回教室。他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半天,实际上,他和她也没有发生什么,只是在这个黑黑的角落里,说过一些话,是关于学习的,是关于人生的,好像,他们都没有谈过一个“爱”字。
但是,在那些日子里,他还是感受到了与别的同学交往不一样的东西。大约,这就是爱了。
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酸涩,有些怅惘,也有些悲凉。他在他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了好长时间,然后,一回头,向教学楼的方向走去。身后,留下的,是比风还深沉的寂寞。
之后的日子,还是没有看到她。他只好在那封信上贴了一张邮票,寄给了她。尽管,他与她的距离是那么近,他在理科楼,隔着一个小花园,以及一段不算长的甬路,就是学校的那座老式的三层文科楼了,而她,就在那里。
这是一段比青春更远的距离。
高考结束了,一段写着青春、奋斗以及苦痛的日子结束了。他考得还算不错,被浙江的那所心仪的大学录取了。班主任笑得比花还灿烂,把精致的录取通知书给了他,同时,还神秘地给了他一样东西。
是什么?
他有些惊诧。展开一看,是一封信,竟然是他写给她的那封信。他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发现,邮票是盖过邮戳的,信封也还是崭新的,就连他用胶条封得死死的信口,也一动没动,与他寄出之前,一模一样。
那青春的,爱与忧伤啊。
第11篇、晓泉同桌,请放心地变老吧
杜晓泉是我同桌,这几天在为我的发型发愁。因为我刚刚烫了个飘逸的直发,学校就发布了发型肃整通知。作为一名男生,前扫眉,旁遮耳,后擦领,可是标准的治理重点。
可是,我的头发和杜晓泉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她是我老妈。
其实,杜晓泉做我同桌也算有历史了。学校为后进学生设立了家长学校,每周一次,从来少不了她。我们并肩坐在教室里,听心理老师辅导,仔细算算,竟然也有两年了。
那天,心理社团的辅导老师说:“今天我们做个互动游戏,家长和孩子每人说出一个立时能完成的愿望,对方要尽可能满足。”
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游戏,我立刻对杜晓泉说:“老妈,请你把偷偷拿走的PSP还给我。”杜晓泉当即翻我白眼说:“做梦!等你成绩上来再说吧。”然后她对我忿忿不平地说:“儿子,拜托你以后不要让我做你同桌了。”我用鼻子说:“哼!不可能!”
真是想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和杜晓泉的关系变得这么差。我们每天的对话,不出五句就会充满了对决味。老爸无限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叛逆期对更年期,没治了。”
说起老爸,他可是这个家重要的和稀泥者,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神奇功效。可惜他被公司远调外地一年。临走前,他对我说:“喂,十六岁了,也算男子汉了,不要和家里惟一的女士作对了。”
“是她和我作对吧,到我房间里大搜查,把我PSP也拿走了。这么大岁数了还玩间谍游戏。真是太幼稚了!”杜晓泉却在一旁冷言冷语地说:“放心,我会一直幼稚的,等你什么时候自立了,我才会变老呢!”老爸皱着眉叹了一口气。
我去宠物店买一只绿蜥蜴做宠物。我给起名叫“猫头鹰”。从宠物店把它拿回家的那天,杜晓泉同学立时惊声尖叫了。我必须说,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有“猫头鹰”在,一定不敢再进我的卧室大搜查了!
9月25日,是个值得纪念的大日子。我忍痛割爱,剪了头发。不过为了呼应校领导对着装的要求,我偷偷溜进学校的网络室,删掉了电子宣传屏上口号,换上了我的大作,点名指出学校一些老师头型、着装所存在的问题。
此条通知一经滚动播出,立时引起了超高的关注度。学校很快就查出这件事是我干的。这天晚上,杜晓泉一脸怒气地在家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对我拍了桌子。看来她已经接到班主任陆杰远的电话了。杜晓泉气得说:“你怎么就不学好呢!以后你的事我都不管了!”
我顿时心里乐开了花,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和杜晓泉的冷战整整持续了五天。周六的午后,我一个人去了家长学校,辅导老师问:“***妈怎么没来?”我摇摇头说:“不知道。”第一次一个人上互动课,我想自己应该是很轻松幸福的样子吧。可是我的心里却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没了战友一般。
这一天回家,杜晓泉同学不在。老爸打来电话喊:“***被你的怪兽咬伤了,在市医院呢!”放下电话,我飞快地跑去了医院。我在医院找到杜晓泉的时候,她正在点滴,她的左手肿得像馒头。我愧疚地低下头说:“老妈,对不起。”杜晓泉不可置信地坐起来,激动地对病友说:“听到没,我儿子我和我说对不起了。”
鉴于杜晓泉同学受伤的情况,我包揽了全部的家务活儿。而那只“猫头鹰”,我把它送给了生物社团。杜晓泉每天吃着我煮糊的面条,脸上始终挂着幸福的微笑。不做我同桌的愿望终于现实了!杜晓泉高兴地对我说:“我这个同桌可以放心地变老了!”
第12篇、麻省理工的下马威
正式领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证,还是不可避免地小开心了一下。毕竟,这个学校是理科生梦寐以求的目标。领证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一头银发的哈佛教授Dr.Treadway讲的笑话,她说:“如果你是男生,恭喜你了,你可以大肆在酒吧里吹嘘自己是哈佛医学院的学生,然后尽情地看着女孩子们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不过如果你是女生,很抱歉,你最好永远也不要在酒吧俱乐部里提起你和哈佛有任何联系,因为大家都会被你吓跑的!”
无论如何,现在,哈佛和麻省理工,都是我的家了。
我的第一周,如果要用形容词来描述,那么,一定是“疯狂”。
周一周二周三,免疫学病理学解剖学。我的书架上,以惊人的速度堆满了教科书、科学文献、讲义、人体图解和习题册。
人的大脑真的很奇妙,它迅速地分析情况,然后果断地作出决定,把以前不重要的小记忆中的小细节统统删掉,因为无穷无尽的信息和知识,铺天盖地来势汹汹地砸下来,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些措手不及。
终于明白了那种“不可能完全学会所有东西”的心情。尽管以前被警告过,但暗暗地,还是有些小小的不服气。学长学姐们越说不可能的事情,心里就越想要反其道而行试它一试。可是,这份小骨气,只坚持了不到三天。看着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习题和查不完的资料,能做的,只有长叹一声,认命了。再有胆量,也只能无奈沮丧地面对现实。就连现在,每天回宿舍看到20厘米厚的课堂笔记,还是会不小心被吓到。
麻省理工的比喻:每节课的信息量,就好像打开消防栓的闸门,然后对着管子喝水一样。
读书读书读书!沉重繁忙的课业让我不禁想高呼:上帝啊,求求你让每天都有48小时吧!可以悠哉悠哉不慌不忙地学习,可以毫无负担地昏睡8个小时,可以慢条斯理地享受三餐,可以放肆地百分之百无愧疚地和朋友玩个过瘾,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说到这里,还算平平无奇与疯狂挂不上边儿,真正的高潮,还在后头。
“精神科医生什么也不知道所以什么也做不了;内科医生什么都知道但是什么也做不了;外科医生什么都能做可是什么也不知道;病理学医生什么都知道而且什么都能做,只不过晚了一天(指的是验尸)。”Dr.Mitchell教授以他独特的小幽默开始了我们人生中的第一节病理课,然后,他以一句“每个人都要写一份正式的验尸报告”瞬间就把大家的笑容转为一脸的难以置信:验尸?弄错了吧?我们不是医学院第一年的学生么?
接下来的事情:分组,发呼叫器。医院停尸间地图,验尸注意事项,验尸的图片……
Dr.Mitchell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们,“不管你在做什么,不管你有多忙多累,验尸官不等人,接到传呼后,只要你还活着,30分钟内赶到指定医院。哪怕你在查尔斯河对面的麻省理工上课,也要飞速跑过来。”
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已经迷迷糊糊地被带到解剖室。这是一种非常极端且诡异的情景。在药物中浸泡过久的已经僵硬的遗体,房间里弥漫着穿透力极强的福尔马林的味道……虽然多少次设想初次上解剖课的心情,但当一切突然间赤裸裸地发生,我仍然有种措手不及的慌乱。外面阳光明媚天气正好,可是解剖室中的气氛,还是无法避免地让我全身发冷。
换好衣服,第一次拿起手术刀,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无法控制地颤抖着,几乎握不住小小的手术刀。心脏在胸腔里跳得那么急,使得血液毫不留情地撞击着血管。我突然有种想落荒而逃的冲动,虽然我的理智顽强地挣扎着制约着我的软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揭开遗体身上的毛巾,当已逝的病人充满各种手术后遗留的疤痕的身体完全展示在我面前的时候,害怕的感觉竟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在一瞬间产生的强烈的感受。
颤抖奇迹般地停止了,这种感觉,仿佛站在窗边,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冷静的自己,把锋利的手术刀稳稳地握在手里。有人说过,每一位上过人体解剖课操过刀的医学生,都会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把手术刀切进皮肤的瞬间。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记住的不是画面,而是对自己的一个新的情感的认知———尊重,为了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我们的逝者;怜悯,为了逝者生前受到的种种苦楚;感恩,为了逝者的崇高的遗愿:让我们可以受到更好的训练,成为更好的医生,帮助更多的人。
6个小时高度集中精神,6个小时站立在解剖台边,6个小时的福尔马林,6个小时的强烈无影灯灯光……我似乎失去了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随着遗体上的真皮层和脂肪层渐渐被剥离,漂亮平滑的肌理线条、复杂密布的神经系统和交叠有致的血管淋巴逐渐显露出来。唯一能做的,就是感叹,一切,真的是奇妙至极了。
当我走出解剖室,从头到脚,都是福尔马林的味道,浑身像是经历过一场大战,几乎要散架了。我想,很多年以后,哪怕我所有的记忆都被书本上的知识挤出大脑,我还是会记得这一天,我的first cut。
第13篇、哥伦布发现“旧大陆”
上写作课的时候,语文老师问:“谁看见教室后墙黑板边贴着的那张小纸条了?”同学们一起回过头——黑板周围什么也没贴呀?
老师说:“这张小纸条是我前天早上贴的,上面写了字,就是今天的作文素材。因此,这张纸条非常重要。”
同学们很惊奇,难道布置写作文需要这么故弄玄虚吗?老师解释:“而且,这也是一个有趣的测试,我们不妨先谈谈这张小纸条一请问,哪位同学注意过它?”
一名同学回答:“我看见过它,但是,我没在意它是什么。”另一名同学懊悔地说:“昨天放晚学,我们组打扫教室,我也看见了,顺手将它划拉下来,可能扫走了。”
语文老师点点头:“好的,至少有两名同学发现过这张重要的纸条。那么,为了上好这节课,我们还是先寻找一下小纸条吧。”坐在后墙附近的同学们立即行动起来,有检查地面的,有查看桌肚的。凡是角落,都没放过。
“哎呀,是不是这个?”一个女孩站起来,举着一张纸片。老师说:“你念念上面的字。”女孩念道:“哥伦布发现‘旧大陆’。”老师笑了:“很好!就是它!”
同学们都很意外。老师问那个女孩:“怎么样?发现纸条的感觉如何?是不是很惊喜?”女孩微笑。老师又说:“其实,这张小纸条在昨天就被至少两名同学发现了,但他们却没有惊喜。为什么你会觉得惊喜呢?”女孩说:“因为我知道它有价值。”
“好了。”语文老师走到讲台上,“现在正式上课。哥伦布当年发现美洲大陆,被载入史册,其实,早在哥伦布之前,印第安人已经在那里世代居住了,他们比哥伦布发现美洲要早多少年?哥伦布发现的不过是一片‘旧’大陆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同学们没说话。老师转身在黑板上画了一个球体,说:“因为,哥伦布的这个发现证明了地球是个球体。而这一点,后来改变了整个人类的思维。”老师又举起小纸条:“它其实是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当你不在意它的时候,它是没意义的;而当我们需要这张纸条的时候,它的出现,会带来惊喜。”
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发现的意义。“同学们,就用这个题目写作文。”
(摘自《重庆晚报》)
第14篇、自私地去高考
一位老师曾经在课上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
我们的一个学长,姓李,家中贫困,当时是他们家乡的小山村里有史以来第一位大学生。因此,跟许多故事里说的一样,这位李学长发愤图强,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并开始在一个不错的企业里工作。李学长很兴奋地打电话给老师告诉其近况。老师问他:“你每个月的工资都怎么分配的?”学长说:“我只留500元自己用,其他的都寄回家给父母和正在念高中的妹妹。”用500元在那个城市生活的概念就是,只能花200元租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巴掌大的小屋子,剩下的300元还必须省吃俭用。而对当地很多女大学生来说,300元只够她们一个月的正餐吃喝,还不包括零食。可想而知,学长的生活辛苦到了什么程度。
在听完学长的话后,老师说:“你这样不累吗?你必须多留些钱给自己,让自己多享受,过得轻松些。”学长不解,说:“可是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不能那么自私啊。”
听到这里,我们都打从心眼儿里佩服这位学长,同时也对老师说的话存有质疑。老师说:“你们真的认为这种所谓的‘舍己为人’的忘我精神是最好的吗?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你们觉得会发生什么事呢?”老师又继续把故事说下去:
在学长打完这个电话后过了几个月,他又给老师来电话了:“老师,我觉得好累。现在村里的人都知道我能挣钱了,就不时到我家借钱,爸妈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状况,总是慷慨地借给别人,然后又问我要;妹妹说她现在对音乐很感兴趣,想让我给她买个小提琴,并供她读音乐学院,我真是烦透了!”
说到这里,老师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现在,你们该明白了吧。并不是说‘舍己为人’不好,但就算是超人,也应付不了别人的索取无度。所以当你要‘为人’时,首先须想到‘为我’,只有先满足了自己的需要,才有精力去满足别人的需要。否则,一味地牺牲奉献没几个人受得了。”
这个故事同样适用于高考生。
很多考生说他们高考是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望,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他们学习的动力。但他们也发现:当学习成绩好的时候,家人对他们的期望就会增多,总是盼望他们能考上北大、清华一类的名校,光宗耀祖,这使他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当成绩差的时候,有些父母表现得极其失望,并不断打击他们,给他们施压;有些父母虽表现得很体贴并且小心翼翼,却更让他们感到愧疚,更有压力。长期下去,只会使他们负担越来越重,不仅影响学习成绩,更影响其身心健康。
我们应该从上面的故事得到教训———高考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将来的发展,我们可以自私地去高考。
像李学长那样,村里人对他的误解是他有能力挣钱,所以必定家资丰厚,自己去借钱即使不还他也不会计较。家里人对他的误解是他每个月赚那么多钱,肯定不会计较借些钱给别人,再说都是乡里乡亲,还能让我们有面子。妹妹对他的误解是哥哥能挣钱了,也一定有能力送我上音乐学院。这些误解其实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在潜意识里必定有虚荣心,只想让村里人和家里人看到他优秀风光的一面,自己在背后要付出的代价却只字不提,所以最后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同样的,为了别人和虚荣心而学习、考试,你迟早有一天会被别人的闲言碎语和期望所吞没。
所以,我们应该确立好自己的目标,要知道,高考只是实现自己目标的一个过程而已。不是只有考上北大、清华一类的名校才有成功的可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作出最好的选择,让自己以轻松的状态面对将来的挑战,才能更稳当、更持久地走在人生的道路上。
第15篇、纸币花
她的书店位于几所大学附近,店分成两个部分,前面是租书部,后面是售书部,因为她这里的书非常全,而且哪方面的都有,因而来租书买书的人很多。第一次来这里,我惊喜地发现,居然有米兰·昆德拉所有的作品。我立刻买了几本,并对售书的女孩说:“你们这儿的书不错,如果能再进一些国外经典之作,相信会吸引更多的大学生!”那女孩立刻对楼上喊:“姐,你下来一下!这位先生可能会有一些好的建议给你!”
她立刻微笑着请我到楼上去谈。坐在她的对面,我讲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她饶有兴味地听着,并不时在本子上做着记录。这时我发现桌上摆着一盆假花,仔细看,竟都是用纸币做成的,有两朵盛开的红牡丹,还有许多花蕾。花是用粉红色的百元纸币折叠成的,衬着的几片叶子是用淡绿色的五十元纸币做成的,很精致也很美丽。
见我注意那朵花,她问:“你觉得这花怎么样?”
我由衷地说:“真是太漂亮了,想不到还有这么高超的手工技巧!”
她高兴地说:“这是我自己做的呢!你看,整整用去了三千元纸币呢!”
我说:“这是艺术品,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就算用去一万块,也值得!”
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
后来,也是在这朵花旁边,她给我讲了她上大学时的一件事。她出生在一个偏远落后的山区,因为贫穷,她要靠当家教和给学校的图书馆打扫卫生,才能勉强维持正常的生活。那时她非常喜欢看书,可图书馆里文学书籍有限,一些新书根本无法看到。学校附近有个书店对外租书,一天一元钱,一天最多限拿三本书。不少同学都从那里租书看,她也想租书看,可是没有多余的钱。但她发现在那里租书只要抵押身份证便可以(不是本人的也行),还书时结清账就行。
那年七月份,正赶上毕业生离校,她在打扫宿舍时,发现了许多毕业生丢弃的身份证。因为学生们的身份证都是在入学时重新办的,是本地的身份证,所以一毕业许多人就不要了。她立刻想到租书的事,便拾了许多。第一次去租书时她还战战兢兢,三本书拿到手后,她的心立刻被喜悦占据了。她在两个月内没敢再去那家书店,后来实在忍不住又去了,人家显然已经不记得她了。那以后,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手里的书也越来越多,但她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她租书,她都是偷偷地租偷偷地看,看过后便将书藏起来。
三年中,她用那些身份证弄到很多书,有时心里也自责,也感到可耻,可就是抵制不住想看书的欲望。所幸她并没有被发现过,等到毕业时,她有了三大箱的书。
回到家乡后她接连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尽如人意,后来便贷款开起了这个书店,由于位置好,图书全,一年能赚到不少钱。这时她想到了曾经被自己骗过的那家书店,终于良心不安,清点那些书,按定价算正好三千元。于是她回到曾经上学的城市,找到那家书店,对老板说了那段往事,并交上三千元钱。
那个五十多岁的大婶说:“你们当初也不容易,算了,这钱我不要了,丢了那些书我也没损失什么,而且每年我都能赚到一些。你现在也有了自己的书店,把这钱拿去进书吧!如果把钱看得过重,那钱就不值了!”
她深受感动,回来后,她的书店每年都要向几所大学的贫困生赠书。
她说:“那书店老板的话让我很是震撼,同时也明白对待金钱应该是怎样的一种态度。那三千元钱我没有进书,而是做成了这盆牡丹,看着它,我会时刻感到世界的美好,而不是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让心蒙尘!”■
第16篇、若不痴情枉少年
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若不痴情枉少年”。
最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你吃”。最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你吃饱了没有?”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你吃饱了没有?”“想吃什么?”男的说。“豆腐怎样?”女的提议。“你想吃豆腐吗?”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议员”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合法接吻”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第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无题”是他们选择最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第17篇、【我的教育故事】我的平凡人生平凡路
李龙德
老实说,高考报志愿时,我不想选师范学校,不想当老师,没有更多其他多余的想法,但是在那一年出现了疆内师范零批次,我只知道老师跟我们说填那个志愿不影响后面录取,手一长,我就随便填了几个学校,等着录取,等着结果。等到最后的结果竟然是,恭喜你被美丽的伊犁师范录取了……吼吼……,无语,气愤的心情涌上心头,不想上,赶快退学籍,满脑子都是这些想法。在家人、亲戚劝说,朋友的安慰下,都说上师范学校也不一定都当老师,就这样我带着毕业后决不当老师信念开始了四年的大学之旅。在大学四年里让我对教师职业印象深最深刻的就是支教的日子,我支教的地方是伊宁县温亚尔乡中学,基本都以回族为主,那片天空,我和孩子们一起嗨起来,一起打打篮球,一起打打乒乓球,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等等……支教经历回忆多、印象深,但是仍然没有动摇我不当老师的决心,打死不当,坚决不当!但是,今天我站在了这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2015年我通过了自治区特岗招聘考试进入了我们四中,带着对教育的好奇、追问开始了我的平凡人生平凡路。对学校我一开始是抵触的,经过了学校组织的军训生活,但是,我开始慢慢熟悉了解教育行业,当我的第一批孩子纷至沓来的时候,从千里之外的阿克苏来到阜康市,看到一个个天真无邪的笑脸,我笑了,这种笑容怎么说呢,或许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那种价值,打开了我和孩子们之间沟通交流的大门,也意味着开始了属于我的这段故事。
记得,第一次走上讲台,问孩子们,来到四中有什么感受?孩子们说:"想家""我想爸爸妈妈啦!"一个个眼眶中含着泪水。紧接着我又问道"来到四中你们有什么变化么?",孩子们说会:"会叠豆腐块了,""会自己洗衣服了。"我心里暗想,这便是孩子们成长所需要的付出,我说:"孩子们,你们长大了,你们能够自己独立面对生活,老师为你们点赞,你们成为了一个‘酷’的人,心里暗自期望他们能在四中快乐生活,快乐学习。"
有一次,看到娃娃们交的作业,可是把我乐坏了,孩子们把班主任魏静老师的名字,写成了味精老师,还有的孩子直接叫的静老师,在他们眼里名字后面的一个字才是姓吧,真是让老师们哭笑不得。当然孩子们也带给我们很多感动,原七年级四班,也就是张婷婷老师的班级的孩子,在张老师生日那天,在其他老师的协助下买了个生日蛋糕为她庆生,依然清晰记得张老师眼里满含着感动的泪水。孩子们用他们的方式,表达着对班主任的爱和敬意。还有一次,在晚自习的时候,我偷偷欣赏了下班里孩子们的周记,令我笑点最高的就是,这个周末怎么还不到,我要去购物,我要吃好多好多零食,我要吃辣条,我要吃酸奶,酸奶你等着我……木嘛!看到这句话我笑了,笑的背后我心里又有一阵苦涩。我心里就想立马给孩子们买点吃点。
15年的那个冬天,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那天我正好值晚自习,看着天空飘落的雪花,心里阵阵的暖意,因为我喜欢下雪的每一天。外面下着雪,让我想起了,那首"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四中里,阵阵暖意……"在回生活区的路上,和学生一起走到了白头,学生看到我高大被雪覆盖的模样说道:"老师,你太帅了啦!"好似"圣诞老人来送礼物了!"阵阵欢呼,还有的竟然偷袭我,拿着雪球砸我,走着走着到了孩子们的宿舍,这会儿可好了,他们准备把我五马分尸,大家簇拥着都要把我拉向他们的宿舍,去参观,还有的学生拉着我的手说:"老师,你陪我们一起睡吧,我们一起聊聊天!"为了不影响孩子们休息,我偷偷跑了下来,看到了孩子们在打电话,心里不禁也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家就是不论再远都想要回去的地方……一次次与孩子们的经历只希望他们能够在四中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到亲情温暖,感受到家的味道,因为我们就是一家人。
记属于我和孩子们的宿舍-213,现在已经回忆不起来,第一次进孩子们的宿舍是什么时候,大富翁、下象棋、狼人杀、一起劲歌嗨舞、开Party这些是属于我和孩子们的回忆,走进宿舍我和孩子们一样,我也怕生活老师,甚至有时捂起被子把自己藏起来,害怕被发现,甚至还有孩子帮我放哨,我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和他们在宿舍一起嬉闹,和他们在一起畅谈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一个孩子问道,老师你多大了,我说今年13岁,他们用不屑的眼神看着我,但是我感觉与他们在一起仿佛我真的13岁,这就是教育中的最快乐的享受吧。
对待孩子们的时候,我们细心、耐心。但是,在对待家人的时候。我自责,为什么不能同样用对学生的耐心去对待自己的爸妈,为什么自己不能像关心自己的学生那样关心他们,有时真的想扇自己两巴掌,总给孩子们讲要孝敬父母,从一言一行表现出对父母的关心,要尽孝在当下,切莫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孝敬父母。教育不仅仅是教会孩子,而是在教的过程中要学会反思自己,真正做到发挥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人范作用。
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对每一个孩子我们都应该耐心、细心。对每一个孩子我们都应对他们充满希望,真诚地爱着他们,把他们当作是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把浓浓的师爱化作每一个孩子心中最美的云彩,一定会有更多的奇迹和惊喜。人生因为事业才显示生命价值。我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我将继续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分秒秒地珍惜宝贵的时间,真真切切地爱着所有的学生,踏踏实实地做着该做的工作,这,就是选择的平凡人生平凡路。
第18篇、送给你一朵最特别的玫瑰花
那年,他17岁。
17岁,花瓣带着雨的年纪,在春风中微微红酥了脸庞。
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中,他低着头窘然坐下,眼角的余光,却轻轻地,洒落在她的身上——别人的嘲笑,他不在乎,惟独她的,哪怕一个不屑的眼神,只要她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
可是,他只能悲哀,默默地悲哀。因为即使这样,他,也无法引起她的注意。
窗外有雨,他却看不见,雨水顺着玻璃流下来,像汩汩涓流不断的小溪,没有尽头,模糊了世界。
在她的世界里,也许,永远没有他。
而少年的心,是不甘心,就这样停止的。他伸手探向了身边,一朵朵绚烂的花,在手中绽放。这花的季节里,连鼻息中嗅到的风,也有着令人沉迷的醉。
在过去的十六年中,曾是多么平淡的一天。偏偏在他的第十七个年头中,他在自己的心里放进了一个人。
因此,平淡的,变得不同了;普通的,变得特殊了;伤感的,变得忧郁了。
店里的花笑得那么甜,但他只能忧郁地望着它们,眼睁睁看着,它们被一束束地带走。他那沉睡中的恋人,他如何才能够把她唤醒。
他替花店打工,一束束地将它们送走;看见花后面的笑脸,他笑了,仿佛看见的是她。
从这个城市的东头,一直到西头,踏着自行车,送着爱的礼物。他唱起了歌,甜蜜蜜,自行车吱哑吱哑地和着他的音。在乍暖还寒的季节中,这个城市的人们在这一天,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在淅淅沥沥的雨里穿梭前进。
他的身前、身后,都是花,多么艳丽的花骨朵儿,和他一起,在春日里盛开。
多么痴情的男孩子,他的女朋友一定无比幸福。他听了,羞红了脸。在花团中的他,送的,不是他的花,而是他的爱。
送了99束花,有大的,有小的,有昂贵的,也有便宜的。可是无论怎么样的,都比不上他将要送的第100束,送她的。
那是怎样的一束花啊,姹紫嫣红,娇艳欲滴。在夜幕中,他让老板帮他包上店里最后一张包装纸。
包装纸就送你了,年轻人。老板对他微笑。
他心里充满了感激,在这一天里,有太多的激动,来不及言说。
她家的门已经合上,他不忍敲醒她。踌躇,犹豫,他还是把花悄悄地放在了她家的门口。临走时,他望了一眼他的花,喔,不,她的花。
他对它说再见。
他对她说再见。
明天就开始准备高考,贫寒的他,不能再把心放在书本之外。他的父母渴望的眼睛啊,让他不忍不看。
第二天,她一如往常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只是有那么一刻,她说了一句话,让他欢欣不已。
这个城市里哪家花店卖的花会那么奇怪?
是的,他送她的花,是很奇怪,因为,他每送一束花,都请求花的主人送他一朵。他把那些收到的花扎成一束,成了他送她的花。
没有一朵是一样的。天底下的确没有这样的一束花,因为每一朵里,都有一份爱。
第19篇、那一场南辕北辙的青春伤痛
那时,他正在读高中一年级。正是脑子里充满幻想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对什么好像又都蛮不在乎。
校园里情窦初开的男生开始在课余勾肩搭背,为校园里貌美的女生排座次,也就是在那时,他知道了甄靓的名字。甄靓长得真的很漂亮,白皙的面容、精致的五官、长长的腿,走起路来像是小鹿在跳跃。她被那帮闲得无聊的男生评为学校一号校花,可谓当之无愧。
甄靓的名字在男生的嘴里像青蛙一样跳来跳去,时间久了,也跳到了他的心里。第一次对她有心动的感觉,是学校举行的一场排球比赛,身着短衫短裤的她四肢修长、动作优美,她的每一次击球,都会引起男生们的惊呼!就这样的,玫瑰花的种子在他心中一点点发芽;就这样的,毫无防备的,喜欢上了她。
喜欢也是默默地,这样的思念一如乞丐,衣着寒酸地藏在角落里。她的美丽让他产生了深深的自卑。他的学习成绩一般,长相也不出众,能够远远地看着她,就会感觉到无比地幸运和幸福。他会故意设计好路线与她相遇,或是提前站在她必经的路边等待她。多数的时候,她和女伴谈笑,偶尔独自一人从他身边掠过时,也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有时也会望他一眼,这样的惊鸿一瞥,立即让他心惊肉跳、紧张万分。暗恨爹妈给了自己一副不争气的外貌,长时间地望着镜子发呆,像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一遍遍地用梳子梳理头发,希望自己能够帅一点点。
有时候,他想,其实自己并非一无是处,歌唱得好,语文成绩也不错,足球也踢得像模像样,把足球踢进球门时,他甚至想象自己以后会成为中国足球的救世主。鼓起勇气在她身边唱一些伤感的情歌,她和女伴会用惊异的眼光看着他,她的目光是一种鼓励,越发唱得动情,陷入到自我陶醉中。直到那个女伴说了一句“神经病!”,才把他骂醒。看着捂着嘴跑开的她的背影,他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暗恋在心中像麦苗一样滋长,有时候,爱情真的是一种力量,一向内向的他开始大着胆子打听有关她的讯息。就这样,知道了甄靓的一些情况。她的父亲是另一所中学的校长,每个周末她都会骑脚踏车回家。
终究是胆怯,约了一个同班好友,尾随她回家。期待着和她在路上会有故事发生。那一次,不知为什么,她没有骑单车,而是一位女同学骑着脚踏车带着她。路程过半,跟在她后面的他如果继续等待,那么与她搭讪的机会就会白白溜走。深呼吸了一口气,调匀自己的呼吸,独自加速冲了上去。没想到她竟然跳下了车。原来那个女同学的家到了,剩下的不长的一段路她要自己步行走回去。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快骑两步:你好,是回家吧?我捎你一段吧!她抬眼与他相望的刹那,天使般洁净的面孔与秋水一样的眼睛令他惊叹不已。许是看他面相老实,她并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坐在了他的后座上。她的存在,不但没有让他感觉到负载的沉重,反而好像给脚踏车加了个马达,他豪情万丈骑得像风一样。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吧?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犹如琴弦拨动。
你认识我吗?他很惊异。
是啊,我知道你,你的歌唱得挺好的!
幸亏没有和她面对面,他一阵脸红。
我还看过你的文章,你的文章写的真好!下一期的校刊会发表出来。
你是文学社的?
是啊,你为什么不加入文学社呢?
她的话让他无以应对。虽然他的作文优秀,但由于他在班级里综合成绩一般,所以文学社毫不留情地把他拒之门外。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张富贵对吧?有机会多给文学社投稿。
他再次感到一阵羞愧。早就想换掉爹妈给他起的这个土得掉渣的名字,怎么也想不到,甄靓对他的了解竟比他了解她的还要多。
胡思乱想中,她突然跳下了车。
我的家到了!谢谢你!她与他道别。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他才怅然若失地原路返回往家赶。回到家中,感觉和甄靓的这次亲密接触就像是做了一个美丽的梦。傻笑一阵,发呆一阵,怎么也难相信,送甄靓回家刚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过。他感觉爱情似乎在那一刻降临了,它给予了自己无与伦比的信心和力量。
原以为,再见到她时会有朋友般的熟络和默契。没想到相遇后,都是礼节性的浅笑一下,或是第三者都觉察不到的点点头。这种蜻蜓点水似的问候,让他感到非常失落。
中学校园里的单相思可以毁掉一个学生,也可以成就一个学生。从此他开始打消乱七八糟的念头,发愤读书。高三时,他已经成了班里的优等生。课外活动,他喜欢去踢足球,这会引起一群女学生的围观,有时,甄靓也会藏身其中。他漂亮的摆脱过人、射门,掌声四起,他只注意她的反应。甄靓好像对观看篮球比赛更有兴趣,篮球场是学校里帅哥的集中地。那个名叫管波的男孩,每一次扣篮总会引得女孩们一阵阵尖叫。更令他郁闷的是,甄靓好像对管波情有独钟,她是他的忠实球迷,有时甚至帮他拿着衣服。
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能够治疗一切青春期的伤痛。当接到北京一所大学的通知书时,他竟然一脸地波澜不惊。他知道甄靓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大学。他不愿意自己的爱情就这样南辕北辙、无疾而终。
临行前的几天,他提着鱼竿到她家门口附近的池塘里垂钓。有好几个附近的居民提醒他,这口池塘里根本没有鱼,他笑了笑,默不作声,不为所动。
终于,等到她出来。
是你?怎么在这里钓鱼?这口池塘里是没有鱼的。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哦,听说你考取了上海的大学。他答非所问。
是啊,你考上的是北京的大学对吧?从此我们可就天各一方了,别忘了我啊!她话语中透露着调皮。
我,我,这是……他哆嗦着想把藏在口袋里的信给她。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从她家里走出来的竟然是管波。看着高大英俊的管波,他一阵气馁。最终把手留在了口袋里。
你是想给我什么吧?甄靓盯着他的眼睛。
没有,没有啊。他尴尬地掩饰,做着垂死的挣扎。
管波把手臂搭在甄靓的肩膀上:是你的同学?让去家里坐坐啊!
他婉拒了她的邀请,丢盔弃甲地落荒而逃。他清楚地听到爱情在心中发出支离破碎的声响。
在那一刻,他明白,最美的花并不是为他盛开,而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陪伴在她身边的男孩管波,其实只是她的表弟罢了。
第20篇、同样一斤米
一青年向一禅师求教。
“大师,有人赞我是天才,将来必有一番作为;也有人骂我是笨蛋,一辈子不会有多大出息。依您看呢?”
“你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禅师反问。
青年摇摇头,一脸茫然。
“譬如同样一斤米,用不同眼光去看,它的价值也就迥然不同。在炊妇眼中,它不过做两三碗大米饭而已;在农民看来,它最多值1元钱罢了;在卖粽子人的眼里,包扎成粽子后,它可卖出3元钱;在制饼者看来,它能被加工成饼干,卖5元钱;在味精厂家眼中,它可提炼出味精,卖8元钱;在制酒商看来,它能酿成酒,勾兑后,卖40元钱。不过,米还是那斤米。”
大师顿了顿,接着说:“同样一个人,有人将你抬得很高,有人把你贬得很低,其实,你就是你。你究竟有多大出息,取决于你到底怎样看待自己。”
青年豁然开朗。
第21篇、“状元”之于我消极多于积极
我母亲是中学老师,小时候对我的管教多些。我9岁时母亲病逝,之后父亲忙于工作、家务,没什么时间管我。我属于那种谨小慎微不惹事的“好学生”,也不怎么让他操心。我不算是很用功的学生,功课会按时完成,印象中从未苦学到晚上10点以后。
我小学四年级至初三都就读于东郊纺织城的西北电建四公司子校,学校离家很近,是普通的子弟学校,但有几位极好的老师。我家住在大院子里,伙伴很多,大家经常一起做游戏,过得很开心。
高中就读于西安中学,属于省重点。每天来回要花两个小时坐公交车,功课也多些。生活单调,没留下多少美好回忆。我算是比较聪明的学生吧,考试成绩一直很好,但算不上顶尖的,各类竞赛从来都是二、三等奖。到了大学有机会接触到一些全国奥赛的获奖者,才见识了什么样的算是顶尖。
实际上我在高考前已经被保送清华了。按说可以不参加高考,但学校要出成绩要求我考,把这作为能够保送的条件。我也因此感觉不到多大压力,只要考出一个过得去的成绩,不丢保送生的脸就行了。我们那一年理科考5门课。除了语文外,我数、理、化、英语的水平很平均,考前我想,只要正常发挥,得个高分不难,但却没想到能考个第一。
很多事情其实就是运气,我认为当状元也是这样。现在回过头来看,“状元”这个头衔对我的影响消极多过积极。数不清的赞誉扑面而来,认识或不认识的在知道你是“状元”后都表情异样。那里你只有18岁,不谙世事,难以避免的,你会把握不住自己,会过高估计自己,这样下去,面对困难或挫折时就可能不够坚韧,甚至难以承受。实际上,高考的前十名,甚至前一百名,大家的智力相差无几。考第一无非是个运气,说明不了什么。据我所知,曾有一个理科状元上了北大,两三年后就退学了。我自己1997年生病住院,休学一年后回来读完本科也离开学校工作了。
第22篇、大学里应该追求什么?
大学四年,这人生最宝贵的时光,我们该如何度过?
有同学给我写信,说考上大学了,满怀希望进大学,结果一上课就觉得老师的课不怎么样,对老师不满意。我觉得其实每个大学都有一些不太好的老师,北大也一样!不可能所有课都是好的。中学老师不太好的话,会影响你的高考。但是在大学里,关键在你自己,时间是属于你的,空间是属于你的,你自己来掌握自己,自己来学习。不必像中学那样仅仅依赖老师,需要自己独立自主、自我设计。
那么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大学是干什么的?你到大学来是为了完成什么任务?我想起了周作人的一个很基本的观点:“一个人的成长,一切都顺其自然。”他说人的生命就像自然的四季:小学和中学是人生的春天;大学是人生的夏天,即盛夏季节;毕业后到中年是人生的秋天;到了老年就是人生的冬天。人生的季节跟自然的季节是一样的,春天该做春天的事,夏天该做夏天的事。自然季节不能颠倒,人生季节同样不能颠倒。而现在的问题恰好是人生的季节颠倒了。我在北京老看见那些老大妈在那里扭秧歌,扭得非常起劲。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老年人狂,少年却多老成,这就出了大问题。所以我经常对北大的学生讲:“你此时不狂更待何时?”这人生的季节是不能颠倒的。按照我的观点,儿童就是玩,没别的事,如果让儿童去救国,那有点荒唐。首先在大人方面是失职,没有把国家治理好,让儿童来救国;而对儿童来说也是越权,因为这不是他的权利,不是他的事。
年轻的大学生主要该干什么?这又让我想起还是48年前,我刚进北大一年级的时候,中文系给我们开了一个迎新晚会,当时的学生会主席、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温小钰师姐说过一句话:“祝贺你们进入大学,进入大学就要三样东西:知识、友谊和爱情。”爱情这东西可遇不可求,你不要为爱情而爱情,拼命求也不行。现在好多年轻人赶时髦,为时髦而求爱情是不行的。但遇到了千万不要放掉,这是我们过来人的教训。
我其实在中学就遇到了非常喜欢的女孩子,但是不敢,另外当时我是书呆子,就知道一门心思读书,懵懵懂懂不知道这就是爱情。所以大学里如果遇到了真正纯真的爱情就不要放弃。知识、友谊和爱情是人生最美好的三样东西,知识是美的!友谊是美的!爱情是美的!大学期间同学的友谊是最可珍贵的,因为这种友谊是超功利的、纯真的友谊,同学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一生能够有这样的友谊是非常值得珍惜的。
所以我说大学是人生最美好的季节,因为你追求的是人生最美好的三样东西:知识、友谊和爱情。记得作家谌容有篇小说叫《减去十年》,如果我可以减去十年或二十年,如果现在是当时的话,我会和同学们一起全身心地投入,理直气壮地、大张旗鼓地去追求知识、友谊和爱情。因为这是我们年轻人的权利!
第23篇、刀鞘之上盛开的花朵
刀鞘之上盛开的花朵 ■琴 台
从我有记忆起,他就是一个带着巨大光环的疯子。可所有人都用艳羡的目光看着我说:“看,你有一个多伟大的爸爸。”
我知道的只是,童年的每一天都是空荡荡的。豪华的大房子中一切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父爱。
稍微大一点之后,在他仅有的几次回家的夜晚,我听到他和妈妈激烈的争吵。他在卧室大声咆哮,狮子一样扑过去揪住她的头发,他好像完全失去了控制,手劲一下比一下更用力,到最后,瘦弱的妈妈变成了一个没有生命力的布袋子,瘫在地上。巨大的恐惧像窗外的黑夜,一下子蔓延得没了边际。我连滚带爬地下楼,第一次拿起电话报警。
十分钟后,门铃响了。我匍匐在楼梯拐角,看到他慌张地跑下来,知道门外是警察的时候,他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微笑,开门。
“什么事情都没有。”他恢复了经常在电视上接受采访时那温文尔雅的样子。
警察诧异地环顾,就要转身而去的瞬间,我猛然从楼梯处冲了出来。
谎言被揭穿,在他扭曲变形的目光中,妈妈被警察送进了医院,我自始至终一直紧紧抓住一个老警察的手,不,我再也不要回那个家。
而他,对我没有丝毫的在意,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妈妈躺在床上遍体鳞伤,他的女儿将由谁来照顾。
那种被抛弃的绝望感,好像一只巨大的手,牢牢地攫住我。我恨不得自己是一把血淋淋的刀,直直地刺中他的心脏。让他疼,看着他一滴滴流血,让他知道,被伤害被轻视被抛弃的孤单和凄冷。
可我的力量还强大不到成为一把刀。
但我依然成功刺中了他的心脏。这个将光环当生命般珍爱的男人,在我一次又一次对着记者讲出那些细节的时候,震惊恐慌抵赖,但再华丽的谎言都无法抵挡一个孩子的血泪控诉。
他一步步精心堆砌起来的荣誉之塔哗然坠落,妈妈伤愈出院,虽然她没有同我一起站出来控诉,可他已然狼狈不堪。
离婚,没有别的选择了。法庭判决他为家暴付出惨重代价时,他的目光直直地望过来,我惊慌地扑到妈妈的怀抱里,我害怕,害怕这个男人眼睛中飞出无数把可以将我杀死的刀子。
他一定恨死我了。
为了远离这份恨,我和妈妈搬到另一座城市。
日复一日地长大,在崭新的学校和同学面前,我极力回避任何人关于身世的追问。实在回避不了,就摆出一副痛苦的样子搪塞:“我爸爸早就过世了。”追问的人立即同情地噤声。
为了给压抑低沉的生活增加点色彩,我在出租房子的天台上,种了大片向日葵。秋天还没有来到,金灿灿的向日葵就开始扬着笑脸追逐太阳的光芒,我奔跑去喊妈妈过来看时,却看见她一个人拿着一张报纸在房间里落泪。
报纸里,有条关于他的消息。
妈妈泪眼婆娑地看着我:“他现在落难了,你看看这段文字,说得多让人心酸。”
妈妈难道忘记了他强加给我们的所有痛苦和折磨么,当初,为了成功,他在不爱她的情况下,勇猛示爱、不依不饶,为的不过是姥爷的权势。后来,他果然得到了一切,按说对妈妈该有感恩之心。可随着姥爷的去世,这个男人露出了最卑鄙的嘴脸。
他曾不止一次公然宣称:“这辈子,我任何人都不爱,除了成功和荣耀。”
刚开始,我们以为这不过是一个男人偶尔自大的妄语,可当我亲眼看到,病危的爷爷在医院里努力撑住一口气等他回来,却被他轻飘飘的一句“我来不及赶回去”就给打发掉时,我有点相信了。
爷爷去世之后,他到底是回来了,可从头到尾一直在应酬。他是场面上的成功男人,一场丧父之痛,就那样滑稽地演变成了打通关系网的平台。他面无表情地点头,一转身,惨白的月光下,看到爷爷的黑白遗像,眉头微微一皱,目光中不慎流露的冰冷,让我悚然一惊。
那绝对不是一个儿子看亡父的眼神。
尽管早就知道他同爷爷不睦,但这一幕,还是让我无法释怀。如今,妈妈放在茶几上的报纸,有他花白头发的照片,笔挺的西装还在,可眉宇间的落魄却抵挡不住了。
新闻的标题很狗血:一代名士转而沉寂成灰,再难展欢颜。
他投资的生意,全面崩盘。他掌控的江山,被人鱼肉。他成了彻底的孤家寡人。记者八卦,凭空爆料,称他无数个黑夜徘徊在生死边缘。妈妈的眉头皱成了一个死结,她讷讷地望着我:“他再怎么说,也还是你爸。”
我一把撕碎了那张报纸,她难道这么快就忘记了身上的伤痕!
妈妈辩解:“都十多年的事儿了,仔细想想,他也是真的可怜。”
妈妈似乎想说更多,我却没有耐心听一句。这个人,从离开的那一刻,就彻底完全地被屏蔽出了我的世界。
没有人知道,他毁的不只是我的童年。马上就要30岁了,我还是无法开始任何一段爱情。认识林玉生之后,他对这种恐惧亲近的心理给出了一个很科学的解释:“一个从小没有同爸爸建立亲密信任关系的女性,长大之后会很难相信爱情。”
那一刻,我眼前闪过他冷漠的背影、妈妈撕心裂肺的哭泣,以及他看爷爷遗像那嫌恶的眼神。这个男人,他毁掉了我对爱、对情感温度的向往和憧憬。
我比10岁之前更恨他。
好在还有林玉生,这个英俊的心理学博士从我的心理治疗师渐次发展为灵魂上的知己,当他终于鼓足勇气托举钻戒和玫瑰来求婚时,我悲喜交加、痛哭失声。
其实,我还没有勇气开始一段爱情。可林玉生的话锥子一样扎到我的心里:“人生充满种种未知和变数,如果因为万分之一伤害的可能就拒绝爱,那是不是一件因噎废食的蠢事?”
我不想做一个因噎废食的傻瓜,所以,最终的最终,还是答应了林玉生。
婚礼排上议事日程之后,我发现妈妈和林玉生总是偷偷商量着什么。我以为他们是在合伙营造某种惊喜,却不想,试穿婚纱的下午,林玉生当着妈妈的面,将一张大红的请柬推到了我的面前。
只看了一眼,我就像被蝎子蜇了一样跳开去。
那上面,赫然写着那个我一辈子都不愿意再看到的人的名字。
“不,我的爸爸,已经死了。”我固执地用婚纱塞住耳朵,不听林玉生的劝解,更不听妈妈的哀求。
不过,他们的声音,还是落进了我的耳鼓里。我说什么也没想到,身上这件圣洁的婚纱,竟是他出钱定制的。知道真相那一刻,我死命撕扯华丽的婚纱,好像受了某种无法忍受的屈辱和玷污。
妈妈流着泪抱住我:“傻瓜,这么多年了,妈妈都学会了放下,你怎么还放不下。”
林玉生用力安抚失控的我:“亲爱的,学不会放下和宽容,我们怎么保证以后的幸福和长久?”
他出现在我婚礼的前一天,第一眼,我竟然没有认出这个矮小的男人就是我的爸爸。十几年不见,他从一个高大的男子变成了和我等高的老头。他看到我的瞬间,眼神瑟缩躲闪,脸上是欲喜又悲的愧疚。
我没有给他机会忏悔,倒是妈妈,恩仇泯尽,无声地给他下了一碗面。吃过面,他识趣地在客厅临时的小床上睡下。夜半去洗手间,恍惚中我忘记了他也在,从卧室出来,惨白的月光下,躺在床上的他,让我蓦然一怔。
那一刻的画面,像极了十几年前爷爷去世的那一夜。我瞥向他,眼神中不自觉泛出的嫌恶,令自己悚然震惊。
我一直记恨着他,却从没想到,令我最鄙视最心寒的那一幕,也延续到了我的血脉中。
那一刻,我庆幸自己的身边,没有任何人。也就在那个刹那,我蓦然懂得了林玉生和妈妈的苦心。
他们希望看到的和解,其实不只是我和他,更是我和自己、和过去、和未来的和解。
诚如林玉生所说,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但上天只能注定悲剧的开始,作为当事人,是继续延续悲剧,还是用宽容来更改剧情,才真正决定了我们此生的幸或不幸。
夜深露重,我艰难向他走去,捡起跌落在床下的被子,轻轻搭在他身上。
西方有那样的哲语,如果一把刀永远无法拔出,那就在刀鞘上撒播种子,总有一天,怒放的鲜花会覆盖累累伤痕。
我期待,爸爸埋在我心里的那把刀,有朝一日,也会在刀鞘之上盛开鲜花。
第24篇、我们可曾相爱过?
当我们以为我们得到了一切的时候,其实只看到了一个小小的侧面。
蓝小洁闭起眼睛,就感觉萧木的嘴唇附了上来,温暖,柔软,清澈,轻轻的,有薄荷的清香。6个小时前,她失去了自己的初吻,现在是半夜十二点,她失眠了。舔舔嘴唇,这是真的吗?那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真的主动吻了她吗?刚刚过了17岁的蓝小洁翻了个身,那么我算他的什么人呢?
其实,事情应该从半年前说起,自从她认了萧木当哥哥,这个男生就像切香肠一样一步步靠近她。而她死心塌地地喜欢他,死心塌地。
但在半年前,她甚至没对他动过那个心,那个时候她一心想撮合萧木和阮香,他们才是相配的,和阮香比起来,她确实有点像丑小鸭。可是貌似萧木是选择了她,是这样吗?就连第一次接吻也被他找到借口,他真的喜欢她吗?她不知道。
打开日历又确认一次,2月14日,2005年。2005年2月13日,她失去了她的初吻。
清晨早早爬起来去补课,严重睡眠不足,但与一对黑眼圈不相称的是亢奋的情绪,也许这是第一次,她有权利过的情人节。下楼时她向萧木家门口望了一眼,他一定还在睡觉,是的,他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
一整天都要逼着自己才能听课,晚上面对弯弯曲曲的数字和字母更加不能看进去。她走到窗口,拉开窗,手在下面的暖气上敲几下,不一会儿,下面的窗口就伸出头来。
萧木费力地转头看她,问:“有事吗?”
“嗯……没有。”
“没有事,就是想让我出来吹吹冷风,是吧?”
“嘿嘿,”她低下头仔细看他,“节日快乐!”迅速吐出这4个字,缩回身子拉上窗户。他那边是什么反应,她无从知晓,只是对她,他没有任何表示。看看手机,一整天安静。这就是我的第一个情人节吗?她回身倒在床上。
“明天下午两点,篮球场打球去。”这条短信收到的时间是距开学还有两天的时候。打个大头鬼,刚刚下了雪怎么打?她撇撇嘴,还是回了“好呀”!
萧木非常虚伪地带着个篮球,还在满是积雪的地上拍了两下,证明打不成了,然后才骑车带着她去海边。她坐在他的自行车上,用两只手抓着后架,她不能确定自己有没有抱着他腰的权利,事实上她早乱了阵脚,什么也不知道了。
沙滩上也同样有积雪,他们找了干一点的地方坐下,萧木从后面抱住她。她收回眼神,感觉萧木一点点亲吻她的脸,她侧过头去,倒在他臂弯里,嘴唇相触,深长的吻。
在他的怀抱里,她太害怕失去,不敢说也不敢问,失去了判断的能力。回去的时候,萧木对她说:“快高三了,该好好学习了。”于是她想,他是说到此为止吗?
如果感情可以像自来水一样,说开就开,说关就关,说大就大,说小就小,那这个世界上不知会省去多少麻烦。
蓝小洁想知道,我是你的什么人,可不可以给我一个确切的说法,让我的心靠岸?可是萧木永远只说,现在开心就好,你不要想太多了。
指甲在暖气管上敲击,通过金属的传递,音质很特别。那是他们特有的暗号,于是这个普普通通的供暖设备也有了特殊的意义。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蓝小洁拉开窗,探出头去,“怎么了?”
“我告诉你一件事,但是你答应我以后都开开心心的。”寒风里,萧木在楼下费力地扭着头,夜太黑,她看不清他的表情。
“行。”
“你猜我最喜欢的女孩是谁?”
如果要我猜,那就不会是我,怎么可能去猜自己呢?
“阮香。”她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怎么知道?”
真的吗?真的是阮香吗?顾不上心痛,她马上说:“你们两个站在一起就很般配,让人羡慕。”幸好夜太深,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关窗拉窗帘脱衣服盖被子,她抱着被风吹得冰凉的胳膊躺在床上,不可以流泪,不可以难过,睡觉,睡醒了就没事了。
GAME OVER。她仍然是她,阮香的朋友,萧木的邻居。她看到萧木下楼找阮香,两个人在楼道里说话,站得很近,表情暧昧,于是阮香看着她的目光有了点洞晓的意味。这些都没什么,她和萧木本来就没有说法,她没有失恋!
他们是相配的,不是吗?应该祝福朋友,不是吗?可是萧木为什么要接近她呢?她不敢想太多,至少今天的萧木还会对她笑,至少。
这天,蓝小洁是仰在床上的时候被电话催起来的。受到那个声音的蛊惑,仍对那个人毫无抵抗力,她换衣服洗脸梳头冲下楼。
萧木在她耳边说:“我很心痛,为什么最脆弱的一面只能让你看到?”于是她再次成为被他牵引的木偶,再次忘记了自我。
居然又绕了回去!虽然心里有了更深的芥蒂,但仍然决定就这样走下去。
她不再问他什么,不问自己也不问阮香,只要偶尔他可以抱抱她,只要他肩头的几分之几是属于她的。
高三,每个人都被埋进书山题海中,来不及思考,来不及委屈,来不及心痛,没有时间说笑,更何况是不成形的恋爱?只要能够看到他,在楼道里相视笑笑,在学校见到就打个招呼,就足够了。
过年的时候她发短信给他拜年,其实只是想确定手机在他手里。那边的回复带着萧木特有的风格,于是她发:“你喜欢的人,是不是一直都是阮香?”告诉自己不在乎不介意,到最后还是骗不了自己。
“现在是高三了,你别想那么多,好好学习吧!”
不想就不想吧,她开始忽视他暧昧的暗示,甚至给他躲避的信号,疏远。其实本来也没有多近,一直由他主导的线条,出现了她逆向的痕迹。
给他写绝交信是在自习课上,教室里灯光分外明亮,她看了看窗外的一片漆黑,在颜色微微有些暗的信纸上写下“Farewell(告别)”,不是再见,也不是永别。从此她与他,形同陌路,是再无交集的陌生人。
她中午开始在学校吃饭,早晨也早早起身,避免与萧木相遇。只是晚上,她骑车回家,他总是在快到家时从她身边骑过去,先她上楼。
每天晚上,听到前面渐远的脚步声,心都会往下沉,曾几何时,这上楼的两分钟是她一整天的期盼。
有一次停电,他在她前面上楼,唯一一次走得不很快,他唱着一首歌,很大声。她知道那是唱给她听的,他知道其实她怕黑。
后来萧木消失了,她知道他回原籍考试,很早以前他就告诉过她,那时她答应过他,会想念。是的,即使时间不多,仍然会在每一个细小的缝隙里想念。
高考结束,她清楚他回来了,清楚他考上的学校所学的专业,只是不能见面,很多次,她在楼道里闻到他的气息。阮香来找她玩过一次,两个人在她房间里闹。
上大学以后,蓝小洁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不是不想恋爱,不是不知道萧木不值得她这样无法忘怀,只是有些事做不到,只是没有办法。
最终还是恋爱了,那个男孩子感动了她,他喜欢她,非常确定,这种感觉让她觉得温暖安心。
大二的寒假约阮香出去玩。阮香的手机一直响,蓝小洁敲着桌子打趣她,阮香放下手机,忽然问:“你和萧木还有联系吗?”
“没有了,你呢?”她心口紧了一下,萧木是长久以来她们谈话中的禁忌。
“也没有。”
“他那么喜欢你,怎么会不联系你?”
“原来他一直都没对你解释!”
“解释什么?”
阮香突然很认真地直视着她的眼睛,“他对我说,他喜欢你,但是怕你陷得太深耽误学习,所以拉我来当幌子,要我谅解他。”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因为……”
“好了,不用说了。”因为,你也喜欢萧木,我早该知道的。
她突然觉得可笑,我们一直以为自己足够成熟了,了解一切,可以用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其实不过是幼稚的游戏。
如果爱的信号没有被接收到,那么,和没有爱过的区别只有自己知道。也许萧木并不知道她对他的感情有多深,所以轻易放手,散落天涯。
在漫漫的岁月里,她从未了解他的所想,他自以为保护着她的墙壁,把她撞得头破血流。如果两个人一直在用对方不能明白的语言呐喊,那么该如何确定彼此相爱过?
再也回不到17岁,再也无法弥补曾经的伤痕,只有诺言仍在耳边……
第25篇、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韬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韬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弄不清是什么时候把韬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韬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韬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弟兄”情谊上韬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韬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我对韬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韬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桌,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韬光是因为韬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韬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韬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韬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韬光跟我同桌整整3年,从高一到高三。这3年,我压根没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韬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韬光天南海北地扯皮。韬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韬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韬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韬光的长发,竟接连两次把韬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韬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清楚,追上韬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韬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没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好像没什么由头。韬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韬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俩差别太大……”韬光做忿忿状,“长得难看连替补都没机会?”
其实,韬光一点都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韬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还是工作。韬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韬光终于不再“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跟韬光同一城市读书应该很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没拿优秀,我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竟越来越想超过她。
韬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目前的现状,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们儿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的。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他空弦也不会降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子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得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韬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韬光似乎对那封信没什么反应,至少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韬光不在。没有了考研的压力,没有了韬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惟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不但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韬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电子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韬光的消息,不错,我当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韬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韬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韬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韬光开口。韬光太了解我。
不知道韬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韬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韬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果然,韬光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韬光的电子信箱,学伟的样子试着输入了觉得可能的密码,最后,我进入了韬光的信箱。
没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韬光给我的信,或者,韬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却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叫她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一心一意要我考到北京,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的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时,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了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除了那个‘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幕里哼《同桌的你》。
韬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第26篇、老师的新西服
他是我们中文系的写作教师。
他的观点是:一个人的魅力不在外表的光鲜,而应由内在的东西来体现,男人更应如此。若以学问和教学能力论,他在这所重点大学是数一数二的。本来,他的身材及长相都过得去,可他偏偏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
琴的美丽在系里乃至全校都是出了名的。十九岁的琴既有一种成熟女孩的风韵,又不失一个女大学生的清纯。因我们一班有琴,他在我们班的课就讲得格外神采飞扬。
一天,琴找他借六十元钱,他知道琴的家在外县,琴的生活费每月都是由父母从邮局汇寄。他没多想,便给了琴六十元钱。
不料,几天后,琴给他送来一套西服,崭新的。他问琴干嘛送西服给他。琴说:“同学们都说你什么都好,就是太不讲究穿着了。”
“我给你们讲的关于美的观点不对?”他盯着琴美丽的眼睛问道。
“可你还说过文章要讲求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啊!”
琴的话让他这个老师无言以答,只好转个话题问琴:“你生活费都没了,哪来钱买西服?”
“就是借你那六十元钱啦。”琴调皮地说。
“你不说是你借的吗?”
“我不说借,你会给我吗?”
要是换一个人,这咄咄逼人的话语一定会令他生气,但在琴面前他就是有气也发不出来。
第二天,他就穿上那套西服,一开始是走上了二班的讲台。
“哇塞,好酷啊!”“这才像一个浪漫的青年作家。”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赞美声,一下子让他有些飘飘然的感觉。下课后,学生们纷纷好奇地围在他身边。
“哇,还是名牌西服呢,”一学生突然惊讶地叫道,“这西服至少值500元。我哥买了一套,558元。”
“真的?”这下轮到他大吃一惊了。
以前,他从不买服装,他现在所穿的全是读大学时母亲给买的,参加工作后,母亲觉得他该自己料理自己了,不再给他添置任何东西。他也没想过要买新服装,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衣服已经够穿了。从不进服装店的他还以为这套西服是60元钱买来的呢。
当天,他便到服装店去,才知那学生说的没假,真是名牌,只有专卖店才出售,统一标价:558元,不讲价。至此他才明白,这西服是琴送他的。琴为何要送我这么昂贵的西服?难道她对我……?他决定找琴好好谈一谈,并将琴垫付的钱给她。
岂料,当他将学生不能与老师相恋的意思含蓄地表达出来后,琴疑惑地看着他说:“我没想过要恋爱呀!”没法,他只好将五百元钱给琴,还说了一堆你是没经济来源,不能买那么贵重的东西送老师之类的话,琴听后哈哈大笑说:“您误会了!”
原来,这西服是一班五十个学生每人凑十元钱买的。因最后差58元,琴便向他以借的名义要了六十元。
“我们都盼望在毕业前看到您给我们找一个师娘!”琴说完这话便咯咯咯地笑着离开了。从此,他格外注重自己的仪表了。
第27篇、“坏孩子”的操场
大学毕业那年,我应聘到一所私立学校执教,在新学期教职工大会上,当校长宣布由我担任高一 (2) 班班主任兼英语科老师的时候,其他同事皆对我暗暗竖起了大拇指。会后,我问同事:“怎么,难道仁慈的校长给初来乍到的我,安排了一个积极上进、易于管理的班级吗?”同事低声说:“算了吧,现在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很难管理,你就等着吧,高一(2)班藏龙卧虎,班里的学生个个都是‘阎王’,你想,你进了阎王殿,还会有好过的吗?”听同事这般亦真亦假的描述,我不禁有些担忧。
但我还是着实领略到了学生的惊人之举。第一节英语课上,我刚刚介绍完自己,台下就有学生不耐烦地叫嚷:“老师,你介绍的信息没有一样是我们所需要的。”我大惊,问:“那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此时,只见一位胖墩墩的男生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快步跨上讲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着身高、体重、年龄、婚否、爱好、恋爱史、QQ、E-mail、手机号码、网游账号等信息条目,然后转过身对我说:“老师,你只要按黑板上的信息条目一一填写完就 OK 了。”望着黑板上这些密密麻麻的信息栏,我一时晃了眼。除了基本的信息之外,其他信息我无法填写,因为我从未玩过网络游戏,而且恋爱史貌似归结于个人隐私范畴。就在我沉思之际,只听教室里“嘭”的一声巨响,眼前这位胖乎乎的男生,慌忙用手捂住鼻子,逃也似地说:“天哪,张晓磊又放‘烟雾弹’污染空气了!”教室里立刻响起大笑声。我扯着嗓子让这些叽叽喳喳的学生保持安静,而他们对我的话置若罔闻。
我的第一节课,便以这样乱糟糟的局面草草收场。
后来,我知道,那个胖墩墩、公然与我叫板的男生,叫李欢,是班里喜欢挑事的主儿,而他的同桌张晓磊,则是一位文弱乖巧的男生。李欢与张晓磊,是猫与老鼠的关系。
一天上课,我发现李欢的座位上空空如也,于是便询问张晓磊李欢的下落,张晓磊频频摇头,其他学生也均齐刷刷地将脑袋埋到了桌洞里。我知道,这般询问,到天黑也不会问出个结果,因为他们是慑于李欢事后伺机报复才保持沉默的。
下课后,我到校外附近的一家网吧,顺藤摸瓜地找到了在网游世界里激战正酣的李欢,一把将其拉出网吧,质问其为何逃学?李欢开始和我言语周旋,旋即趁我不注意,挣脱我的手,撒腿就跑,边跑边咆哮道:“你管不着!”我管不着?身为班主任,我居然管不着自己的学生?可笑至极!
第二天英语课上,我罚李欢站着听课。孰知李欢不服,竟一口气跑到校长办公室,将我刚上任一周所犯下的“累累罪行”一一禀报,说我体罚学生,不能与学生打成一片。校长问:“他打你了么?怎么才能与学生打成一片呢?”李欢说:“他让我罚站不算体罚吗?老师和学生打成一片很简单的,比如,我们玩游戏的时候老师能和我们一起玩,我们聊球赛的时候老师会和我们一起聊。”校长哈哈一笑说:“在你的世界里,除了玩,你将学习放在了什么位置?”李欢低头,不语。
只是刚开学半个月,李欢就处处与我刁难,我想,是该对他进行一次家访了,看看这个问题学生到底有着怎样的家庭背景。
当我出其不意地来到李欢家里时,李欢正在厨房烧水。他生平第一次用惊恐的目光瞪着我,平日在学校里的顽固跋扈耀武扬威,于顷刻间消失殆尽。李欢的爸爸,一个极为淳朴的下岗工人,虽身患重病,但仍热情地接待了我。我解释说我刚好路过,顺便过来看看。李爸爸关切地询问李欢在学校表现的情况,并告诉我,这几年因为妻子生病,他对李欢也疏于管教,自从妻子去世后,李欢就一蹶不振,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我抬眼,看见客厅里那张简陋的桌子上摆放着李欢妈妈的遗像。望着这个一贫如洗的家,以及这两个患难与共的父子,泪不禁盈满了眼眶。
我将李欢叫至跟前,问他最大的理想是什么?李欢说:“我最想做一名运动员。”我问为什么?李欢答:“做运动员体质好,不容易生病,所以就不会经常花钱看病,并且还可以参加很多比赛,不但可以出名获奖,还能获得不菲的奖金,那样我就不用再为给爸爸治病犯愁了。”我愕然,本是如此清纯无邪的孩子,内心深处,却是积压着令人锥心的生活负担,这究竟是生活赋予的磨难,还是磨砺意志的人生财富?我对李欢说:“你可以报考体育大学圆梦的。梦想不是遥不可及,而是要付出百倍努力。从明天开始,老师陪你锻炼,陪你复习提高成绩。”李欢深深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里,教室里和操场上总少不了李欢的身影,时常,我也抽空陪他一起打球跑步,两个男人在运动场上的交流,远比课堂上来得透彻贴心。李欢这个“问题”学生的问题,和所有高中学生一样,期待考上心仪的大学,光明正大地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进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为社会、为家庭做出贡献。
三年的时光很快过去,通过自己的努力,李欢以优异的成绩被上海一所体育大学录取。去大学报到的前一天,他找到我,递给我两本厚厚的日记本,说:“老师,这是自从你担任我们高一(2)班的班主任那天开始,我写的关于我、关于你、关于这个班级的日记,里面记录了我高中生活的点点滴滴,我想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你,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和鼓励,如果没有你,我不会考上大学。”深夜,温馨的台灯下,我翻看那两本日记,在第一篇日记里,李欢就说自己是大家眼里的坏孩子——成绩差,没礼貌,经常欺负别的同学,既然是坏学生,那么他就一定要和新来的老师作对,因为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成绩优异的学生,而无一例外地会将他这样的“坏孩子”抛掷脑后,他要给所有戴有色眼镜的老师制造麻烦。后来,在对我的几番捉弄后,李欢把我归为“不同寻常”的老师,说我反其道而行之,倒是对包括他在内的这些“坏孩子”宠爱有加,从此他的内心深处便对学习有了期望,直至在我对他进行家访并鼓励他报考体育大学后,他更是坚定了对生活和学习的信心。除了学习,他每天都在操场锻炼,李欢说他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为了提高成绩,他曾经疲倦地在操场上一路跑一路哭,这些心酸往事,他都埋藏在心底,只是想借着操场的空旷,来发泄心中的焦虑,以及对生活压力的释放。
读到此处,我泪流满面。原来,“坏孩子”的操场不仅仅是用来锻炼体魄的有形场地,还是营造身心健康的无形空间。它不仅存在于人人可见的现实中,还存在于不被人知的内心里,这块构筑在心灵上和精神上的无形圣地,在当今学习和升学压力如此大的校园里,是何其重要。
第28篇、柳絮青春
进高三的第一天。
很普通的高三教室,铺天盖地的复习资料,刺鼻的风油精和粘粘的汗液混合的空气,在离讲台最近的位置,睡得一塌糊涂的我。
丫在那个早晨,用一支尖细的铅笔,从后面戳醒了梦中的我。猛地睁开眼,转过头,看到戴着黑眼圈的丫,用左手在草稿纸上划着圈:“额,兄弟。帮我捡一下笔!”
就这样,我虚度掉了高三的第一个45分钟,顺带着,认识了丫。丫说她今后会在回忆录里写:“在那个天高云淡的早上,我正一边思索做人的道理,一边练习用左手转笔。突然,我的晨光中性笔鬼使神差地飞离了它原来的轨道,砸到前排的一头酣睡的猪背上,之后落到地上。我用脚勾了半天,没有成功。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拿起一支铅笔,用没削的那头戳了她一小下。猪依旧纹丝不动,可怜的孩子!天知道她昨天晚上加班加到什么时候!千万般无奈之下,我换了有尖的那头戳她。就是这一下,中华2B素描铅笔的一次伸展运动,造就了两个伟人的传奇友谊。”
我向来是个低调的伙计,估计自己成伟人的机会不大,可丫不同,在我们班,她绝对是那种很强的人。她会做那些奇怪的自然地理题,写让人眼前一亮的800字作文,让那些整天埋头啃书的好学生无理由地郁闷。可是,她和我一样,拿外语没办法。在试了很多诸如一个月做几百道阅读理解题一天记几十个单词的偏方而毫无起色之后,丫对外语彻底绝望了。她开始以请吃饭为诱惑,让同样外语很烂的我替她写作业。经常抄错答案位置的我,让外语老师找丫谈话的频率从一个月一次上升到一星期一次。丫受训的时候一脸虔诚,低着头,偶尔抬头看外语老师的眼睛。丫的眼睛很大,盯着外语老师的时候,给人一种顿悟的感觉。老师习惯性地在谈话的最后温柔地拍拍丫的肩膀:“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下回可别让我失望啊!”这样之后,丫会同样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小琳子,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下回可别让我失望啊!”
嗯。上帝证明,我们都是好孩子。虽然,丫继续在外语课上发呆和睡觉。虽然,我继续坐在离讲台最近的地方,把丫的外语单选题答案抄错位置。
事实证明,丫比我更爱睡觉。她很奢侈地睡掉了高三30%的外语课,将近一半的政治课和几乎所有的课间。还会很无辜地解释说那些课实在了无生趣,是她强迫不想睡过去的自己睡过去的。就像她也会在地理课和语文课上强迫想睡的自己醒着一样。丫把这件事叫做驱魔,于是每回都使出浑身解数:抹风油精,咬手指头,用尖头的铅笔扎自己的腿,手法相当残忍。而在我看来,那些可爱的可恨的瞌睡虫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投过降,且越战越勇。我只能充分地尊重它们毫无章法的作息,即便是在月考的数学试卷面前,都只能用酣睡伺弄好那些醉生梦死的小虫子。
高三的时间都被排得满满的,满到了我们得挤时间去感慨和发呆。可是,我们都在为能够挤出来的时间活着。老些的人说:“生活总得有个盼头。”那些隐约可现的自由和白日梦可能就是我们的盼头吧。每天照例去食堂排老长的队买米粉,为了多得到一点黄豆肉糜的佐料,对着食堂师傅永远板着的脸笑。丫会在我们俩的米粉里放上***妈捎过来的咸菜,和着高考前所有的郁闷吃掉。下午的课,我们逃掉自习。坐在阅览室大大的窗子前,翻那些花花绿绿的杂志,看窗外飞过的鸟,猜着它们旅行的终点。体育课上,我们绕着学校400米的跑道走过了一圈又一圈。冬天的时候,丫缩着脖子搓着手走在风里,告诉我她最想活在春秋战国。为一个简单的理由,爱或恨,生或死。周迅在歌里唱:“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更多的时候,我宁愿是,和丫,两个土得掉渣的小人,手牵着手,在繁华落寞的大银幕后,自娱自乐。一起傻笑,一起发呆,互相争吵。
在睡掉了高三的五分之一后。丫突然跑过来对我说:“小琳子,我们不能这样堕落下去了。从今天晚上开始背历史吧。”
“背历史?什么时候?”
“晚上。”
“哪?”
“宿舍楼梯那。”
“为什么是晚上,感觉好像在做贼。”
“做人要低调嘛,搞学习也一样。”
“哦。你昨天历史考试没及格?”
“嗯。你也一样吧?”
“知道还问!晚上出来一起背吧。”
我们的宿舍是一栋很长的六层楼,长到每一层都有一大排、20多间寝室。丫住在201,我住在301,不同的楼层同样的位置。所以我经常用拼命跺脚来吵醒睡在上铺的丫,并在丫举着扫帚红着眼杀进我们寝室的时候,装作一脸天真。宿舍管理员田阿姨是一个大嗓子的中年妇女,有点凶,特别■,喜欢开寝室长会议打小报告享受做领导的感觉。她每天坚持在熄灯后叫上两嗓子,然后仔细地查寝,锁门。这样复杂的过程之后。我们的夜生活才真正开始。
那天晚上。按照计划,我在12点钟的时候用脚连跺了5下地板,然后带上手电筒和书跑到2楼的楼口等丫。丫光着脚拎着鞋从寝室里跑出来,看到我后眼里闪过一道兴奋的光。四下张望了半天后走到我跟前,诡秘地说:“咱俩先吃点宵夜吧。”说完从书里变出一大袋子饼干和旺仔牛奶。很多东西都会引起人们对于往事的无限回忆,比如说老照片,日记本。而在我看来,旺仔牛奶和手电筒无疑会让我一辈子记住有丫的高三。在那个晚上,只属于两个人的寂静的夜,我们把历史书塞在屁股底下,坐在冰凉的楼梯上,开始了我们的夜生活。
丫一边嚼饼干一边无比憧憬地感叹道:“唉,真想做个男生。”
“男生不用半夜起来背历史?”我笑。
“无所谓啦。至少,背完历史,我们可以一起翻墙出去上通宵网。打魔兽打到天快亮。然后买一大袋包子一边啃一边翻进来赶早操。还可以爬到房顶上唱许巍的歌,抽烟,喝酒,讨论彼此喜欢的姑娘。没事的时候,一大帮子兄弟出去打打群架,多好。”
“呵,等到我们都被学校踢了,就加入伟大的民工队伍。去北京建奥运村,去新疆捡棉花。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努力奋斗。”
“然后,死在城里人的白眼里!”丫做了一个刘胡兰就义的姿势,“这真是生的光荣,死的伟大啊!”
“那样比现在的日子好过?”我问。
“不知道,可是现在这样,让我很难受。”丫努着嘴,貌似很痛苦。
我们很坚持地从三皇五帝背到了鸦片战争,从麦哲伦环球航行背到了美苏争霸。每天坐在楼梯上,举着我们唯一的家用电器,乐此不疲。丫甚至在背完历史后回宿舍继续窝在被子里看书,一本叫做《血色浪漫》的书。她很厉害地在夏天快要到来的季节,把被子捂得密不透风。经过几个晚上的奋战,丫在一个阳光分外明亮的早上,在学校的食堂里肿着眼睛为我朗诵了那段被她奉为经典的择偶标准:
“我的爱人,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当乞丐,她会二话不说跟着我去要饭;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神农架抓野人,她也会屁颠屁颠地跟着一块去。等到我们都老了,走不动了,就坐在家乡的草垛子上,为对方捉虱子。”
丫不由分说地爱上了那个人——目光冷峻、一脸坏笑的钟跃民。
我却很变态地对暴力狂充满好感,喜欢凶巴巴的人。因为我相信,用拳头来解决问题的人,心思都会很单纯。他们眼里的世界,美好或肮脏,喜欢或厌恶,简单分明。
不知道是谁给丫吹了枕边风,说18岁之前不谈恋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于是在17岁的尾巴上,丫充当了一个十足的思妇:经常抱着书在“野兽”出没的操场边上晃悠,像个猎人,等待上钩的猎物。更确切地说,是等那个双手插在半个月或是更久没洗的牛仔裤袋里,歪着头装酷的“钟跃民”。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天高云淡,香樟蓊绿,篮球场边,抱着书的丫。一切都和偶像剧里的情节出奇的一致:三分未中,充当爱情小天使的篮球砸中女生乌黑的长发。然后有小姑娘因为生气而微红的脸颊,阳光帅气的校草慌张而羞涩的眼睛——像是一场有预谋的电影,完美,无懈可击。
当我正想给丫的浪漫小故事续上一个诸如:“从此,王子和公主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之类的结尾时,一个重物从天而降,压在了我背上。身子动不了。我扭过头。看到丫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泪流满面:“苍天啦!什么鬼日子!居然让体育老师给砸了!”丫一边揉着脑袋一边龇牙咧嘴地挤出几句话。人生就像一场戏,这话没错。
丫后来会经常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地给我讲那天发生的事:矮而胖的体育老师如何发挥失常,篮外空心;篮球如何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打了个转砸到丫的头上;眼泪如何像决堤的洪水,不听使唤地汹涌奔腾:动画片里的星星如何一圈又一圈在脑子里飞。末了,还不忘对一脸悲天悯人表情的我补上:“小琳子,人生就像一场戏啊。你没事的时候去那块地方转转,说不定哪天会被某个你钟爱已久的暴力狂砸到。然后装晕,等后话。”
或许,这真的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太懒的我更热衷于养我的小宠物——那些可爱的瞌睡虫。
丫在那个高三写了很多东西。包括每个星期十几页的信,都会寄给一个叫杨的小伙子。我也在丫的煽动下,写信给一个像丫一样陪我做过梦的兄弟。每页信纸都会用彩色铅笔涂得满满的,再让丫给我在信封上画一头小猪。由于信的原因,我和丫有了同样的习惯:下早自习后狂奔到传达室翻信。那是每天最快乐的开始。我们兴奋而紧张地翻动那些刚从墨绿的邮袋里拿出来的信,希望看到熟悉的笔迹和名字。那些信有的会有碳素墨水淡淡的清香。有的会混着香味中性笔各种各样的化学原料味。无一例外地,在高三的上百个早晨,它们都会令我迷恋而不能自拔。
我们在那些信里,看到过许多从北京上海某所貌似很辉煌的大学里寄过来的信,喘着粗气的字生硬而骄傲地刺人眼。也有从广州福建某个工厂里寄过来的,歪歪斜斜的字,缩在白色信封的一角。有一回,丫甚至翻到了一封寄给她曾经疯狂地喜欢过的男生的信,粉红的信封里藏着不言而喻的小秘密。丫把那封信拿在手里,感叹了半天人世的无常多变。
杨的信,会让丫看上去像一株生气勃勃的植物。她收到信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笑得没心没肺。迫不及待地撕开雪白的信封,满脸陶醉地撇下我走掉。我甚至很想见见那个文字娟秀的男生,在丫的描述里像顾小北一样干净的小王子,他常在某个有阳光的午后,躲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给丫写温暖如春的字。
看来,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有个互相惦记、心照不宣的好兄弟,丫的18岁依然会是件美好的事。比如在她生日那天,我们照样可以去传达室眼巴巴地翻信。比如那天,学校的栀子花开成了一大片,白得灿烂。广播里有情调地放着何炅的《栀子花开》。
丫突然扯住翻信的我,小声叫道:“看,好大一束向日葵,真拉风啊!”我扭过头,一个小姑娘抱着一大束开得火热的向日葵朝我们走过来。
站在我们面前,小姑娘摸了摸头发,不好意思地问丫:“嗯,请问高三310班在哪?”
“哦,我就是310班的啊。”丫的眼里明显放着绿光。
“真巧啊!可以帮我叫一下你们班丫吗?这花是别人订给她的。”
“啊?不会吧。”丫望望我,又看看送花的小姑娘,一脸茫然。
“就是她啦!”我窃笑,很八卦地把脸凑过去,漂亮的向日葵,裹上了米色的皱纹纸。一朵一朵,笑得灿烂。
“看什么啊?又不是给你的。”丫小女人地抱过那束花,签收,跑到一边,表情古怪。
其实我知道,花里面会有一张小卡片,上面会用彩色铅笔写着:
“今天丫18岁,在她生命的黄金时代,她有好多的梦想,她想爱,想吃,还想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不管这些天马行空的梦想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一一实现,我都希望,丫永远都是那株向日葵。骄傲地昂首走在六月的阳光里。”
——兄弟:小琳子
丫蹲在一大片雪白的栀子花下,抱着大束的向日葵,眼泪噼里啪啦打在水泥地上。
我们的学校,建在沅江边上,湘江的支流。在某一年发大水后,人们修了一条长长的防洪堤,并在堤上种下一大排的垂杨柳,任凭江水在堤外撒野。每年春末,柳絮就会在风里死命地飘。这群白色的小妖精,飞过大堤,弥漫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曾经无数次地让刚从梦里醒过来的我误以为睡得太多眼睛花掉了。第一次在丫的指挥下,胆颤心惊却很顺利地从学校混出来,我们就沿着大堤走了半个下午。丫在前面哼着歌,稻草把一样扎起的头发上沾满了白的柳絮。我只是走在丫的后面,看她胖胖的身子下那双白色的帆布鞋,踏过青石板的路面,一路无语。
丫,有的时候,我会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年华静好,你在,我在。栀子花会开,我们的青春,像柳絮一样死命地飘在风里。
第29篇、苹果树下的等待
一
北方的深秋,色彩斑斓。枫叶的赤红、明黄,松树的苍绿,处处有惊喜。
从小生活在南方的她,就是为了这些奇迹般的美丽色彩来的。
在校园里上演无数的悲伤离别的时节,他们相遇了。
北方秋天的早晨甚是可爱,万物都添上细细的薄纱,连魁伟大气的松树,也显出了娇俏。
她踮起脚,把身子拉到最直还是差了一点点。这时,地上出现了一道长长的影子与她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瞬间,一只大手,把她盼了很久的东西,轻松摘了下来。
她转过身,面红若丹,黑发垂至腰,乌亮的眸子含着浅浅笑意。
他大四,虽然离七月还有段距离,但他已和南方城市的一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再过一个月,就要到岗位上了。
她大一。几个月前刚和疼爱她的爸妈告别,独自来到这里。
可是他们相爱了,几乎是一瞬间的事。
坐在他骑了四年的老旧自行车后座上,紧贴着温暖的后背,她总是咯咯地笑。他就这样载着她穿梭于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哪家的牛肉面好吃、哪家卖水果的老板最善心、公车末班时间是几时几分……一切的生活细节,他都会一一叮嘱。
二
隐在学校后山苍茫松海里的古老寺庙,常年香火兴旺,上山的每个人都被嘱咐,踏上阶梯就不要回头。这样,佛祖会帮你实现所有的愿望。
于是,他们大手握小寻,迈着欢快的步子向前。终于到了摇签的地方,一阵摇晃后,一根竹签轻脆地落在了他们面前,拾起来一看,上面刺目的几个字,“下下签”。蓦地,她快速把签放回竹筒,抬头对他笑笑,“奇怪,怎么上面什么也没有。”先前来路中无心的回头惹怒了佛祖吗?她心痛地想。
这个月,如划过天际的流星,美丽而短暂。
喧闹的火车站,他不管身边有多少人来人往,把她拥入怀中,呼吸着她身上的气息,“等我”。她咬紧嘴唇,“等你”。
谁知,他一去便杳无音讯……
今年,校园那株苹果树高产,红艳艳的一片,压折了树枝,看着它们,她终于再也抑制不住积攒了一年的泪水。
北风呼啸,她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宿舍楼,推门入寝室,一惊,“妈!你怎么来了?”
“你假期都没回去,我来看看你。”桌子上,堆满了食品袋,她不看,也知道里面有什么,她的喜好,妈妈从来都知道。她也知道,妈妈坐公车都会头疼眩晕。实在不忍想象她是如何在火车上熬过这一天一夜。妈妈的到来,是因为自己整个假期都固执地留守在寝室,只是担心和他错过。望穿秋水终不见君。反而是让最牵挂她的人辛苦惦念,她感觉自己如此不孝。
从此,收拾心绪。埋入书堆,图书馆靠窗的位置是她的常座,日升、日落。
三
又是一年秋天,但苹果未红,饱满的果实裹着盎然的绿,娇嫩欲滴,她昂着头,细数着枝丫上滚圆的小家伙。
“嘿,这苹果可以吃吗?”
她转身过去,阳光晃眼,她伸手挡住眼帘,没看清他的样子。
“不可以,很酸涩。”
他们便这样认识了,他叫杨佟,大一新生。泛白的牛仔裤,格子衬衣,灿烂的微笑。
初入校时,除了参加篮球队,其它一概不过问的他,报名参加了有她的所有社团。
他毫不掩饰对她的追求,而她只是慌乱地像只迷失的小鹿。
每次她提开水的路上,他总会在意外的角落跳出来,不由分说地抢过水壶,送到寝室楼下。她有点慌张,但又不好意思发作,只得红着脸,跟在他后面,最后迈着重重的步子上楼梯。而他则目送她的背影,良久。
那年的圣诞舞会异常盛大,舞场搬至操场。他最终还是在混乱的人群中找到她。
舒缓的音乐响起,他径直走向她,牵起她的手,她惊讶地看着前面这个陌生却又似乎很熟悉的男生,跟随他的脚步轻轻舞着。
“明天是我生日,可以接受我的邀请吗?”
他满眼尽是期待。
“嗯!”她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顿时,他笑开了。像夏日里盛开的向日葵一般灿烂炫目。
四
那天,是朋友为他庆生办的party,玩闹过后,走出来,江边,瑟瑟冷风呼啸而过。她挨着横杆俯瞰滚滚东去的江水,风自由、水自由、她不禁抬起双臂、祈愿风能给她些力量,让她的心灵重拾自由。
“我能让你飞,相信我!”
铁达尼号上jack一样的坚定如磐石的眼神,美丽的rose不能抗拒,她也不能。
他把她拦腰抱上一米四高的堤坝上。
她背对着他,他让她倒下,他会在她身后接住她。他在等待她的信任。
她又一次照做了,强烈的失重感,让她兴奋得高叫起来。他接住了她。
“这是一个刺激的信任游戏,享受高空失重的愉悦。你信任我,我不会辜负你。”突如其来的誓言,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不知所措,转身逃了。他怔怔地站在原地,有些失落。
第二天,未见她,拦住平日与她并肩走的女孩。
“发烧了,吃过药,在寝室休息呢。”
他再也按捺不住,求了舍管阿姨半天,才换得五分钟的探视。
他飞快转身,打一碗牛肉汤面,直冲5号宿舍楼。
“牛肉汤,热滚滚的,上次我发烧不吃药,喝一碗,逼出汗,就好了。”
她看见他,起身,直说谢。
她咕噜咕噜把汤喝尽,这味道如此熟悉。
烧,在当夜全部退尽。
她睡在窗边,抬头,几颗星莹莹闪着光亮。
“谢谢你给我带来如此好的朋友。”她喃喃自语。
光阴似箭。
简单的日子,今天是昨天的重复。
大四,就业的压力紧跟其后。忙赶课程,忙论文,忙找方向去投奔。
“你不问我会去哪里吗?”
“选择你喜欢的就好,我有信心找到你。”
无意间,问起他这个问题,他给她的回答是简单明媚的微笑。
春节刚过,她便赶回学校,可是一个星期了,还是未见他韵踪影。
她开始坐立难安,打电话,传来是空寂的忙音。
她刚死而复生,又要推她入地狱吗?
一惊,瘫坐,原来自己早已习惯了有他的日子,只是自己努力隐瞒自己罢了。
突然电话响起,深呼吸,按接听键,“嘿,我给你带好吃的了,我在你楼下。”
不是他还有谁,她风一般冲下了楼。
是他,她停住脚步,他长长的影子正好落在她脚前,她想起刚看到的一个爱情魔咒,如果想心爱的人一直留在身边,每天都要踩一下他的影子。
她迈出一大步,两个影子交叠在一起。
五
最终,她拒绝家乡电视台的邀请,留在这个城市,主持一档午夜节目。
时光飞逝,杨佟也毕业,在一家报社做了记者。
又是天高云淡的秋天。
他牵着她踏上南下的火车,他的父母亲切可敬。
傍晚,他们走在柳树成荫的湖边,“我们家,有个人你没见到。”
她俏皮嘟着嘴看着他,“你爸妈都见了,我还有谁没见?”
他略带酸楚地笑了。
第二天,他们的车渐渐把这城市繁华抛在后头,这里风景甚美,但却是墓地。她握住他的手,没有过的冰冷。
“我哥埋在这里,”他脸色沉沉,“他原来就读的也是我们所在的学校。起初很害怕,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的气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她的心突然莫名颤抖。
“未回来之前,打电话告诉我,他终于找到他一生的挚爱了,声音从未有过的兴奋。他很想留在那个城市和女孩在一起,可是他已签订了就业协议。我也试图找过那女孩,可是他们唯一的合影,被他的血浸湿了,看不见女孩的模样,手机亦粉碎了,我找不到她。”
“他……他是怎么……”
“车祸……”
“哥,我带我们家的新成员来看你了。你还好吗?”
抬头,墓碑上的相片震得她的心一阵绞疼,转身,泪流满面……
第30篇、斧头
少年时,我曾做过一个游戏,将父亲用了好多年的那柄斧头,偷去埋在挖野菜的山梁上,然后栽了两棵小树作为记号,设想着再过几年挖出来,看斧头会变成什么样子。后来在外地上学、谋生,就忘了这件事,忘记了被我埋掉的那柄斧头。
年岁一长,便渐渐回忆起往事来,也就明白了“记忆是一个人的神话,神话是一个民族的记忆”,也就记起了在我平淡的少年岁月里,也有着一个斧头的神话。在我记忆中深埋的那柄斧头,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年回家,我在那个山梁上找到了两棵高大的橡子树,我当时栽的那两株小树正是橡子树。在两棵树之间,埋着我早年的神话。我小心翼翼地挖掘,如同考古学家挖掘远古的墓葬,我小心翼翼地挖掘着我的记忆。刨去表层的腐殖土,刨去岁月的尘埃,我一点点接近时间深处的东西。
根,根,仍是根。纵横交织的根。老根、新根、粗根、细根。我被密集的根挡住了去路。在根与根之间,我继续挖掘搜寻。
终于,在根的深处,在根的手互相紧握的地方,我触到了一个硬物,潮湿的泥土芳香笼罩着它,根的手指缠绕着它,我看见它了,它锈在泥土里,安卧在地层深处的温暖里,它已经与泥土打成一片。一个曾经在地面上显得十分锋利和明亮的东西,多年了,已经习惯了地下的幽暗宁静。在根的把握里,在泥土和地气的劝说下,它正在慢慢地变成别的事物。我久久地凝视着它。
最后,我将刨起的土还回原处。我告别了我早年的记忆。这再一次的掩埋,使我的记忆更深。我用记忆掩埋了过去的记忆。我知道这是永恒的告别。从今往后,那个烙满父亲手纹也印着我的手纹的斧头,将在寂静的泥土里远行,像一个人走在自己的命运里。起风了,橡子树叶互相拍打着,发出金属般的声音,我知道,这些树叶的手掌,正是从泥土里汲取了金属,那也是我记忆中的金属。人总是在他的岁月里埋藏一些什么,比如埋一柄斧头,埋一个永远孵不出天鹅的鹅卵石,或者埋一些泪水,埋一段眷恋……
第31篇、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文/叶倾城
淡定坚韧的目光里,是血浓于水的缠柔。
1948年,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有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削苹果,船却突然剧烈地摇晃,刀子滑落在他衣服上。男人跌坐在地上,全身都在颤抖,嘴唇瞬间苍白。
六岁的女儿被父亲瞬间的变化吓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地拾起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不引人注意地,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以后三天,男人照常每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替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尚不能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都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线的眼光又是那样的忧伤。
抵达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女儿说: “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
女儿不解地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你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
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了,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她大喊一声: “妈妈……”周围忽然一片惊呼,她一回头,她的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霎时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他却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创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三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以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他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铮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做父亲。”
几年前,武汉发生了一起火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
一辆早班的公共汽车搁浅在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驾驶员下车找水去了。是农历正月,天寒地冻,十几名乘客都舒舒服服地呆在还算暖和的车厢里,谁也没有想到大祸将临。
没人留意到火车是几时来的,从远远的岔道。只能说,是呵气成霜的车玻璃模糊了众人的视线,而马达的轰鸣和紧闭的门窗又隔绝了汽笛的鸣响。当发觉的时候,顷刻间,一切已经停止了。
――一切都停止了,却突然间爆发出孩子的哭声。
那是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孩子,就躺在路基旁边一点点远的地方,小小整洁的红棉袄,一手揉着惺忪的眼睛,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一味哭叫: “爸爸,爸爸……”
有旁观者说,在最后的刹那,有一双手伸出窗外,把孩子抛了出来……
他的父亲,后来找到了。他的座位正对着火车那一面,几乎是第一个被撞上的人,他身体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撞断了,他的头颅被挤扁了,他满是血污与脑浆的衣服看不出颜色与质地……是怎么认出他的呢?
因为他的双手,仍对着窗外,做着抛丢的姿势。
好几年前的事了,早没人记得他的名字,只是,在经过这个道口的时候,还会指指点点: “曾经,有一个父亲……”
还有,那个孩子现在长大了吗?
很久很久以前,中原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子弟。读书不成,反把老师的胡子一根根都拔下来。种田也不成,一时兴起,把家里的麦田都砍得七零八落。每天只跟着狐朋狗友打架惹事,偷鸡摸狗。
他的父亲,一位忠厚的庄稼人,忍不住呵斥了他几句,儿子不服,反而破口大骂。父亲不得已,拎起菜刀吓唬他,没想到儿子冲过来抢过刀子,一刀挥去。
老人捧着受伤的右手倒在地上,鲜血淋漓,痛苦地呻吟着。而铸成大祸的儿子,竟连看都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从此生死不知。正是乱世,不知怎的,儿子再回来的时候,是将军了。起豪宅,置美妾,多少算有身份的人,要讲点面子,遂也把老父安置在后院。却一直冷漠,开口闭口“老狗奴。”他自己夜夜笙歌,父亲连想要一口水喝,也得自己用残缺的手掌拎着水桶去井边打水。
邻人都道: “这种逆子,雷怎么不劈了他?”
许是真有报应这回事吧。一夜,将军的仇家寻仇而来,直杀人内室,大宅里,那么多的幕僚、护卫、清客,逃得光光的,眼看将军就要死在刀光之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用惟一的、完好的左手死死地握住了刀刃。他的苍苍白发,他不顾命的悍猛,连刺客都惊了一下,他便趁这一刻的间隙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双手俱废。
三天后,逃亡的儿子回来了。他径直走到三天不眠不休、翘首期盼的父亲面前,深深地叩下头去,含泪叫了一声:“爹一一”
一刀为他,另一刀还是为他,只因他是,他的儿子。
(草根摘自《倾城十年:芙蓉锦》文化艺术出版社)
第32篇、谎言使我如鲠在喉
儿时的一个不经意的谎言,夺走了一个人的生命。它让我的生命过早体会了谎言的可怕,无边无际的忏悔周而复始地盘踞心间,像一把锋利的刀子,把我的心灵切割得七零八落。
小时候,村子里有个哑巴,他是个孤儿,和我同龄,每天靠村里人的施舍过日子。我们淘气,总是放狗去咬他,时间久了,他的性格变得很孤僻,仿佛对任何人都充满了敌意。
有一天,我和几个小伙伴们打赌,说我能让他听我的话,叫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因为我发现经常光着脚的他非常喜欢我的凉鞋,每次我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一直盯着我的凉鞋看。我生命中最有杀伤力的谎言鬼使神差般迅速配制成功,我跟他比划说,妈妈准备给我买新凉鞋了,到时候我把这个给你。哑巴高兴坏了,每天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后面,我让他做什么,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做。我没想到,一个简单的谎言竟然有如此的功效。
有一天,在游泳的时候,我陷进了淤泥里,情况危急,我大呼救命,哑巴看到情况不妙,一个猛子扎下水,把我拽上岸来。可是我的脚上只剩一只凉鞋了,另一只陷进淤泥里。哑巴二话没说,又一次跳下河,去拯救那只已被许诺送给他的、被谎言附了体的凉鞋。结果,哑巴很久很久没有声响,他没有上来。我惊慌失措地大声喊叫,惊动了村里的人。大人们将他打捞上来的时候,看到他手心里紧紧握着一只凉鞋。大人们不解,咂着舌为他惋惜:这孩子,咋就为了一只凉鞋呢?
没有人知道那个谎言,那是我放出去的毒蛇,咬死了他。
埋葬他的时候,我偷偷地将一双凉鞋跟着埋了进去,那颗幼小的心灵刹那间生出巨大的愧疚来。
从此以后,我不再轻易地说谎,因为我知道,谎言是一把双刃剑,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而且朝向自己这边的刃远比另一边的锋利。朝向自己这边的刃,叫忏悔。它对于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痛苦如同暗夜,漫无边际。
第33篇、每一场失意,都是为了更好的开始
她一直认为,他是她萦绕不去的初恋,从看见他第一眼开始。
她十六岁的那年夏天,他随父母搬来,做了她对门的邻居。每天早晨,他们在楼梯上相遇,相对笑笑,无语,然后,在楼下的拐角分开,他向左,她向右,去两所不同的学校读书。
上课时,她想象着他一跃一跃下楼梯的样子,走神使她常常被老师叫起来罚站。然后,她像一棵安静的小树苗,站在那里,想得更是专注,两眼都是明媚的阳光,嘴角微微上翘。
那段时间,她的学习成绩下降得厉害,老师和父母都找不出原因。他是藏在她心底里最美好的秘密,连最要好的同学都不告诉。
转机发生在十七岁。那天她放学回家,发现忘记带钥匙,她傻傻地站在门口等父母时被他发现了,他大大地拉开门,问她怎么了。她说了,不知为什么,竟有些委屈,就嘤嘤地哭了起来,他有点手足无措,也不会安慰,只是一个劲地请她进家坐着等父母。
那是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比天籁还美的声音,觉得他的家里,连一只陈旧的小板凳都是温暖的,那套不大的房子,简直像天堂那么美好。
据说,爱一旦被启动,再普通的场景都会有天堂的氛围。
因为紧张,她洒了两杯可乐,在尴尬的手忙脚乱中,她几乎不记得他曾说了什么,唯一记住的是他也是明年参加高考,他的理想是北大。
她牢牢地记住了北大,就像教徒记住了耶路撒冷,因为,那是他们的圣地。
从那以后,为了北大她发奋读书,就像教徒为了去耶路撒冷朝圣而不惜披荆斩棘。
一年后,她如愿以偿地收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在拿到通知书的刹那,她多想冲到对门,告诉他这个消息。但是她忍住了,想,留个悬念吧,等上北大报到后,在校园里相遇,或许更符合爱情开始的要素。
那年秋天,她揣着希望,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收获的,全是失望。
直到在冬天的深处遇到了林,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他总在寝室的窗子里看她,他从未见过这样喜欢散步的女生,无论寒风多么凛冽,无论雨雪怎样肆虐。
她像一道美丽的风景,在每个黄昏,缓缓流过他的窗前。直到冬天的深处,突然一连几天,不见了她。
林先是猜测,后是担忧难耐,沿着早就打探好的路线一路找到她的寝室,才发现她病了,发烧让她面颊绯红。
面对陌生的他,她是错愕的,他磕磕绊绊地自我介绍完了,就红着脸跑出去,很快,就拎了一个巨大的西瓜跑回来,一声不响用勺子挤西瓜汁。
同寝室的女孩子都羡慕得不行,纷纷尖叫着打趣他们。
然后,他们成了朋友。她知道林有多么爱她,但是她无法忘记那个男孩,一直坚持用对待朋友的礼尚往来对待林。而林呢,像那个守在树下等待兔子撞来的老农,有的是耐心和憧憬。
她的心,如向火的冰淇淋,逐渐被融化。在林的关爱里,她突然领悟到,美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参与的事,单相思,是种被煎熬得越来越浓却徒劳无益的毒药。
那年寒假回家,在楼梯上遇见他,问过才知,他读了上海财经,没读北大。
他问她为什么要问这个,她笑了笑说没什么,临了,又说了句谢谢。
他有些讶异,不知她为什么要说谢谢。
她的谢,那么真诚。爱情是多么美好,或许它结出的果子,未必是相爱花开,但,爱会给人力量,倘若她没喜欢过他,就不会那么在意他无意中的一句话,为读北大而奋发;假如,不是为了在校园中遇到他,她就不会去散步,就不会成为林眼中最美好的风景。
是的,请我们一定要感谢发生在生命中的那些爱意萌动,不必哀伤缘分的最终离散。每一场失意,都是为了更好的开始。
第34篇、你终是放弃了我这只骄傲的苹果
我希望周明朗去火星
我所在的贵族中学有三类人:有钱人,学习特优生,体育特长生。很显然,周明朗属于最后面那个,在我顺利升入高中部的同时,周明朗和我成了校友。并且很不幸地,我们还是同桌。
上课时,他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我使上吃奶的劲才能把他越过三八线的胳膊给戳回去。放学时,他有一个小时的特训时间,当我经过运动场时,他就嬉皮笑脸地冲我挥手:“我不能送你,你自己要小心哦!”运动场上的男孩开始哄笑,在我身后吹着口哨。
我难堪地撇过头,脚步飞快。穿过球场和一条长长的林荫道,便是我最爱去的奶茶店,萧白正老生常谈地玩着弱智的魔术,他摊开手心,硬币便不见了,他对面的女孩发出惊呼声,我猛吸一口香芋奶茶,走到他面前:“请你教我魔术!”萧白有点惊讶,随后抬眼有点得意地说:“洛卡卡,你不是想追我吧?你们女生喜欢上男生,总是喜欢说:请你教我这个,请你教我那个……”
萧白是学校最有钱的男孩,他曾经在我面前变过鸽子,变过玫瑰,我都不拿正眼看他,可现在我太迫切地想有个男朋友来抵抗周明朗了,我拍着桌子豪迈地说:“你教会我大变活人,我就追你!”
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便是把那个讨人厌的周明朗变到火星去。
大变活人的魔术
夏季运动会轰轰烈烈展开了,周明朗很多的时间都在训练。起跑,跳跃,然后稳稳落地,动作干净利落。他笑着抬头望向教室窗口,我一个激灵扭过头,继续抄笔记。
午休时,他趴在课桌上看我写作业,嘴还不闲着:“等我选上参加市里的比赛,可以去三亚玩。”他坐起来,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还可以带家属去呢。”
我没理会他。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大声说:“洛卡卡,到时候我带你去吧!”我吓得笔都掉在了地上,周明朗帮我捡起来,用力推了一下我的脑袋:“傻拉吧唧的!”
运动会那天,比赛快开始的时候,萧白把我拉到了广播室,他推开窗户,刚好看到周明朗那组:“你不是想学大变活人吗?”说完,走到我面前,“你要记得你说的话。”
我迟疑地看着他,萧白又问:“就是把他变没有是吗?”
“对,就是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如果你能让他消失的话,别说做你女朋友,就是让我从这跳下去,我都愿意!”
说完这些话,我愣住了,因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正从广播里传出去,萧白的唇角轻轻扬起,他说:“魔术完成了。”窗外正在撑竿跳的周明朗,竹竿滑脱,他人从几米高的竿上跌落,没有落在海绵软垫,而是砸到了地面上。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能跳高了。失去特长的他,终于被迫转学。 他离开那天,来教室收拾课本,我埋着头不敢看他,周明朗第一次变得这样安静,一言不发地抱着一大摞书离开,盛夏的梧桐花瓣撒落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浓郁的花香里。
时光有一点错位
我的青春比较迟钝,直到大一这年才开始进入叛逆期,我把卷发烫直剪短,穿骷髅图案的黑色T恤,惟一没有改变的是走路时依然把下巴扬得高高的。谁都知道洛卡卡是个臭脾气的家伙,没有人相信,洛卡卡也曾是个公主,更没人相信,会有一个男孩曾在6月明媚的阳光下仰着灿烂的笑脸大喊:“洛卡卡,我不能送你,你自己要小心哦!”尽管这些,已经是2003年的遥远往事。
大三的暑假,我提前去三亚作毕业旅行。我裹得像粽子一样躺在太阳伞下,色迷迷地看着穿泳装的美女,一个裸着上身的型男跑过来不客气地把我拉起来:“嘿,兄弟,我们打排球差个人!”
我面红耳赤扯掉墨镜和太阳帽,双手叉腰像泼妇一样大喊:“谁是你兄弟啊!”吼完,两个人同时愣住。
眼前的周明朗已经是个俊朗的男孩,他学会假兮兮地说:“洛卡卡,你还是这么可爱。”可他看见我手上的骷髅手链时分明抖了一下。
他的成长总是先我一步。当我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周明朗已经在青春叛逆,而时光总是错位,此刻进入成年人行列的周明朗遇见了还在叛逆期的我。
蹩脚的魔术
周明朗在邻近的城市读热门的经贸专业,他从一个体育特长生变成音乐发烧友,并且组了一个半吊子摇滚乐队。从海南回来后,他就盛情邀请我去看他表演。
为了不让他太冷场,我特地买了一束花去,没想到,周明朗这么红,他一上台,我就被后面的人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快要挤到台上了,一个疯狂的女粉丝从右边冲出来,把我直直撞翻在地。
活动结束后,周明朗很帅地从侧台跳下来,当他扛着贝司向我走来时,我有一种错觉,似乎看见了那一年的少年,正轻快地越过横竿,稳稳落地,并对着我得意地坏笑。
他走到离我两米远的地方时,疯狂女粉丝再次拦截了他,我想她是来要签名之类的,周明朗却一把揽过她的肩膀,笑嘻嘻地给我介绍:“这个是我女朋友,董晴。”说完指指我,“老同学,洛卡卡。”
噢,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我已经沦为“老同学”。我把藏在身后的花偷偷扔掉。
快放假的时候,周明朗约我同他一起回家,说路上好有个照应,我摆出一副不屑的模样,暗地里却把机票给退了,好能和他一起坐火车。火车上,周明朗一路都在给他的女朋友打电话,肉麻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车厢,打完电话,他就撑着脑袋看我:“洛卡卡,你真是一点没变。”我掏出镜子看自己,周明朗继续说:“还是我恰好喜欢的样子。”他说完把头撇向窗外,像是很随意地提及,“你有没有听说过关于苹果的故事?”
我看着镜子里笑得很难看的自己,似乎回到那个17岁的夏日。
苹果的故事
关于苹果的故事是这样的———
如果,你喜欢一个苹果,但它在很高的树上,你要搬个梯子,才能把它摘下来,那么,你得到它的时候,会很开心。可是如果,你为了摘这个苹果,跳了高,搬了梯子,但梯子没稳,你摔了下来,摔破了胳膊,摔断了腿,还压死了你最爱的小花猫,结果那个苹果自己掉下来,掉到了你怀里,你,还会不会开心?
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
论文答辩后,我在学校摆着地摊卖台灯,卖书,卖衣柜,甚至把我的古董电脑也卖了。里面装着我从2001年到2008年关于周明朗的所有日记,当然,这些,他都不会知道了。就像他并不知道,在我把他变到火星去的那一刻,我的人生也改变了,我并没有成为萧白的女朋友,相反我们梁子结大了,我在广播室气愤地推了他一把,他的额头撞在了门框上,留下了难看的疤痕,我被勒令退学。
我在普通中学里变得很皮实,会参加大扫除会搭公车,也会在饭堂不顾形象地抢红烧肉。
把这些日记通通删掉之前,我看到2001年7月13日的那页———2001年7月13日,举国欢腾,我在这浓重的夜色里不小心和少年周明朗拥抱了。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我的眼睛忽然潮湿了。嘿,周明朗,我们一起捱过了漫长的7年时光,我以为再次重逢,我们便不会再分开。可是我不曾预料,你终于放弃掉了我这只骄傲的苹果。
第35篇、教育故事:且慢下手 等待花开
莎士比亚告诉我们"世界就是一个舞台".在这个教育的舞台上,我们每天都发生着许许多多平凡和不平凡的故事。这些在教育教学活动所发生、出现、遭遇、处理过的各种事件,不是瞬间即逝、无足轻重、淡无痕迹的,它会长久地影响学生和老师的教育教学和生活。在这些故事中我们能够学到很多东西,得到很多启发,甚至会产生心灵的震撼,可能会激发出许多连自己也都意想不到的智慧。
一个星期一的早上,上课前我检查学生作业上交情况,缺四个同学的,其中一个生病请假,另外的是谁呢?一会儿,有两个同学向我说明了情况,但还缺一个同学没说,我环视一下,没人上来说明,我只好让全班同学起立,读作业本上的名字,读一个坐下一个。
当我读完的时候,小刘才慢腾腾地站起来,笑嘻嘻地说,"老师,我刚才忘记我没交了。"
这样的事已经不止发生一两次了,更可气的是,他竟然还笑嘻嘻的,于是,我的怒火止不住地往上蹿,我终于爆发了。
"老师,我不是故意的,我是……"
"你不用解释,我还不知道你吗?就知道玩、玩、玩!"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他终于不笑了。
"都是你浪费了大家的宝贵时间。"我习惯了他一向的"笑对批评".
他只好坐在座位上,我继续上我的课。
直到下课,才有同学告诉我,小刘哭了。我感到诧异。抬头一看,见他果然趴在桌子上,双肩继续地微耸着。
小刘长得胖胖的,很淘气,不时地给我带来些小麻烦。说实在的,他属于自己管不住自己的那种,常常是当面的说教,他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就忘的一干二净。可今天他哭了。我觉得有些反常,但此时,下一节上课的时间到了,我只好丢下他匆匆忙忙地了离开教室。
读了同学推荐给我的《且慢下手》这个故事后,给我很大的震撼,我在反思我的做法是否正确。
故事是这样的:有位人,买了栋带着大院的房子。他一搬进去,把院子按自己的意愿重新进行了布置。某日,旧房主进门惊奇的问:那最名贵的牡丹哪里去了?我这位朋友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竟然将那名贵的牡丹当作杂草给铲除了。后来他又搬家,当时正值冬天,看到院子很杂乱,他却没有急于动手。结果冬天以为是杂树的植物,春天里开了繁花;春天以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锦簇;半年都没有动静的小树,秋天竟然红了叶。直到秋后,它才将真正应该铲除的杂草除掉,这样使所有珍贵的草木更好地得以保存下来……
是呀,花期是有季节性的,只有耐心观察才能认出它的优点,发现它的长处。回想课前对待刘淞源那粗鲁的一幕,又何尝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第一次的"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呢?"你不用解释,我就知道……","你就是这样,怎么能改?"就这样,有些话已说的习惯成自然了,有些想法已成为思维定势了!所幸"故事中的那位主人公"又有了第二次的"静观其变",让他拥有了"繁花",有了"红叶".对待花木都能如此,何况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一张张阳光灿烂的笑脸呢!
又是一节课的开始,该向小刘仔细问明不交作业的原因了。当我得知他是因为感冒打针没有写作业的时候,我对自己的不分青红皂白地发脾气有些后悔,于是当着同学们的面,向小刘道了歉。我想,假如我能静心地去听完他的解释,那该有多好啊!然而,我没有做到。
一个好老师,需要有多少的"且慢"啊!且慢发脾气,多一份了解;且慢放弃,多一份真心的交流……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在孩子们的心田里,播种春雨似的滋润和慈母般的关爱,去拥有心灵相通的收获。
且慢动嘴!静思一下之后处理得会更圆满;且慢下手,给自己留有处理问题的时空。愿"且慢"一点一滴地改变我的行为,同时,也改变着那些像我一样的老师们……
第36篇、我在北师大等你
开学后不久,她又收到了他的短信,他说他在北师大附近的一个民办大学读书。
10月,他的学校举行新生运动会,借了北师大的操场。运动会结束后,他一个人坐在运动场空荡荡的台子上放声痛哭,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说:“我觉得这个校园应该是我的。”从那以后,他经常悄悄地溜进北师大,但从来没去找过她。有一次,她明明看见了他,但他一闪又不见了。
一天,她给他发短信说:“你来北京这么长时间了,我请你吃顿饭吧?”他回道:“好啊,好啊!你们这儿老吃米饭,你就请我吃馒头吧!”
那天,他们第二次见面了,她觉得他瘦了一些,还像以前那样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她不停地鼓励他:“读哪所大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度过大学这几年,如果你能坚持不懈地学习,机会时刻在等着你。好好加油吧,我等着你考我的研究生!”
第一学期过完的时候,她得知他是他们学校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是他们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但他却做了一件事先没跟任何人商量的事,他直接找到校长说:“我要退学。”
校长惊讶地问:“为什么?”
“我要再考一次北师大,因为那儿有位老师在等我。”他说。
“那位老师知道你要退学吗?”
“不知道。”
“你还是个孩子,这事关你的前途,不能这么冲动啊!”校长语重心长地说。
“校长,我18岁,你让我做一件我80岁都不后悔的事吧!”
校长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祝你成功!”
就这样,他到了家,用同样的话说服了家人,最后他又发短信告诉她:“老师,我退学复读了,暑假后,我们北师大见。”
复读,谈何容易啊?万一还考不上北师大,他又如何承受呢?她为他不安起来。
复读的那段时间,他们经常通短信,她一直鼓励着他。三月份,艺术系开始报名了,报名总共是三天。第一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他还没有来。第三天的上午过去了,他依然没有来。中午,他给她发了个短信说:“老师,我害怕了,我越复习越害怕,我可能考不了了。”
她的心里一阵紧张,最怕的事情终于来了,她回道:“孩子,打仗不是不能失败,而是不能败给自己,败给对手并不丢人。”
他看到这个短信,一路跑来,终于赶在结束报名之前的一个小时,报上了名。她说:“我在北师大为你加油!”
再次相见是在艺术课的考场上,他进来说:“老师们,又看见你们了,我就说说我这两年的经历吧!”
她终于知道,原来,他之所以高考考得那么差,是因为在高考当天的凌晨,他得了急性阑尾炎。手术过后,他还没从麻醉状态中缓过来,就要上考场。父母和医生都阻止他,他说:“我要去北京,北师大的老师还在等着我呢,我要是不去,会后悔一辈子的。”最终,他走进了考场。但麻醉消失的时候,疼痛如洪水般袭来,汗水浸透了他的衣服,滴落在试卷上……
考试被迫中断了,因为所有的女老师都在哭,男老师的眼圈也红红的。后来,有个老师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能难倒这个孩子?”
终于,他以高分考进了北师大。报到的那天,他从青岛坐上车就开始给她发短信:“现在车轮就要启动了,我开始去北京了。”夜里的时候,他又发来短信:“老师,明天早上迎新你在吗?”
“我在,我肯定从早上七点钟就站在校园里等着你。”她回道。
早上,他坐的车到站了,他开始现场直播似地发短信说:“我现在下车就开始往你那儿飞跑。”
“我看到北师大南门了。”
远远地她就看见他拿着手机,满头大汗地跑着,直到他来到她的面前。这是他们第四次见面,这个时候,他成了她的学生。
现在,这个孩子还在北师大读书,他的成绩非常好,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是北师大最优秀的学生之一。
一天,他给她发短信道:“妈妈让我知道什么是勇者不惧,老师让我懂得什么是智者不惑,你让我知道什么是仁者不忧。您在我心中的这三重身份,时时刻刻伴随着我成长。有了这三盏明灯,路再远,夜再黑,我也能够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她成就了他的传奇,成了他的奇迹,而其实,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奇迹呢?
第37篇、紧握木棒的黑孩子
那天晚上,母亲告诉我:今后我必须学会自己到食品店买东西。母亲领我到大街拐弯处的食品店走了一趟,让我记住路怎么走。我激动不已,觉得自己一下子长成了大人。
第二天下午,我就拎着篮子沿着人行道去那家食品店买东西。
当我走到街道的拐弯处时,突然,一伙流氓蹿了出来。他们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推倒在地。他们夺走了我的篮子,抢去了我的钱。我惊慌失措地回了家。
我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可是她没做声,随即坐了下来,写了一张所买东西的清单,给了我更多的钱,又打发我去食品店。我踌躇着走上了大街,发现还是那帮小痞子在路边闲逛,我掉头飞奔回家。
“又怎么啦?”母亲问我。
“还是刚才那群流氓,”我战战兢兢地回答,“他们还会揍我的。”
“我要你自己去对付这些人,”她平淡地说道,“好,去吧。”
“我害怕。”我乞求道。
“走吧,不要理睬他们。”她告诉我。我走出家门,径直沿人行道走去,心里祈祷着———那群小流氓别再骚扰我。
然而,正当我走到几乎和他们并排的时候,其中一个突然喊道:“看,还是那个黑小孩儿。”
地痞们向我逼过来了。我感到心惊肉跳,马上转身狂奔起来。很快,我被追上了。他们把我搡倒在人行道上。我哭喊,恳求,用两脚使劲蹬,但都无济于事,没逃脱被殴打的噩运。他们掠走了我手中的钱,扯住我的两腿猛拽,朝我的脸上凶狠地抽扇。最后,我又是哭着走回家。
母亲在门口遇见了我。
他们打……打……打我,”我边抽泣边委屈地说,“他们抢……抢……走了钱。”我正要迈上台阶,渴望着躲进“家”这个避难所。
“你不要进来。”母亲阴沉着脸警告我。
我吓得退回原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母亲,心中无限委屈。“可他们一直追着打我。”我哭诉着。
“那你就给我站在该站的地方,”母亲用吓人的声调说道,“今天晚上我非教你学会挺起腰板儿不可。并且让你学会怎样保护自己。”说着,她走进屋里,我只是战战兢兢地等着,不知道母亲要做什么。
不一会儿,母亲出来,拿出更多的钱和另一张买东西的清单,而且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根又长又重的木棒槌。“带上这些钱和这张清单,还有这根木棒槌,”她说,“去,到商店把东西买来。”
我疑惑了———母亲在教我打架———这是她以前从没有做过的事。
“可是,我怕———”我嗫嚅着。
“要是买不了东西,你就不要进这个家门。”母亲冷冷地说。
“他们会欺负我,他们……”
“那你就呆在外面,不准回来!”
我憋足了力气向台阶上冲去,试着挤过母亲,闯进屋里。可随即而来的,是脸颊上重重的一记耳光。我被抽到了大街上。我哭求着:“妈,求求您让我明天再买吧!”
“不行!”她说,“现在就去。你要是空手回来,我非揍你不可。”
“砰”的一声,母亲关上了门,上了保险。
那伙流氓就在我身后,只身一人面对这阴森的街道,我惊骇地颤抖着。只有两条路可走,或是回到家里,或是远离家门。我攥着木棒,边抽泣边思索。如果我回到家里,最终也躲不过被母亲打一顿,而且自己丝毫不会对此做什么改变,然而,我要是走上街头,去面对那些无赖,那么至少可以获得机会用木棒和他们较量较量,看到底谁输谁赢。
我慢慢沿街走着,接近了那伙地痞,我捏紧了木棒,紧张得几乎停止了呼吸。
我已经站在他们对面了。
“黑小子,又来啦。”他们狂吼滥笑着,很快把我围住,其中一个正要抓我的手。
“我***宰了你们!”我从牙缝中挤出这样一句话。随着我的吼声,手中的木棒早已使一个地痞的脑袋开了花。接着又是一棒,闷住了另一个流氓。就这样,我打倒了一个又一个,把刚才的怨恨和愤怒全部倾注在这根木棒上。我明白,只要我停歇一秒钟,痞子们就会缓过劲来,所以我要把他们一个个打倒,不能让他们有机会再爬起来。我呐喊着,挥舞着,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刚才所遭受的殴打,所受的屈辱,一幕幕又在脑子里呈现。阵阵余悸使我每抡动一次木棒都要用上全身每一分气力。
挨过一顿猛击,小流氓个个狂呼乱喊,抱头鼠窜。有个地痞瞪大了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一点儿也不相信这是刚才那个任他们肆意欺侮耍弄的黑小子。他们大概从来也没看见过这样的疯狂愤怒。
我站在那儿喘息着、叫骂着;激他们上前来斗。当发现小流氓们真的吓破了胆时,我就急追过去。他们喊着、叫着飞跑进各自的家。
随后出现在街道上的是那些地痞的父母们,他们是来吓唬我的。是平生第一次吧,我冲着大人们高声喊叫。我警告他们,如果要找我的麻烦,那我就让他们尝尝我木棒的滋味。
最后,我终于走到商店,买了东西。
回家的路上,我仍紧握木棒,准备着再次用它保护自己。可是,这回连个流氓的影子都没有碰上。
就是那天晚上,我赢得了在美国孟菲斯城的街道上行走的权利!
第38篇、微笑,四叶草
四叶草(幸运草)—— Four Leaf Clover,第一片叶子代表真爱 (love),第二片叶子代表健康 (health),第三片叶子代表名誉 (glory),第四片叶子代表财富 (riches)。用右手的两只手指握着四叶草,开始慢慢地转动,许下你的愿望。
早晨上课,经过离教室不远处那棵桃树旁,心里顿时一惊,上个星期还是满地残花此时却已是绿叶丰茂,撩了它的几片叶子,我示意:“表现得不错……”和着风,我愉快地向课堂奔去,不用回头,我也感觉到了它的微笑。
我的目光突然停留在地上。在草地上,我发现了一团翠绿,绿得不可思议。我与羊立刻凑上去……我们跳了起来,因为我们看到了书上说的“三叶草”。它们是多年生草本植物“苜蓿草”的一般的样子,叶呈心形状,叶心条纹部分亦是心形。人们常说,三叶草的一叶草代表希望,二叶草代表付出,三叶草代表爱。
我们笑了,然后,又蹲下来开始扒叶子——因为在十万株苜蓿草中,可能会发现一株是“四叶草”而非三叶,传说它是夏娃从伊甸园带到大地上来的,花语是幸福。四叶草的每一片叶子的象征义包含了人生梦寐以求的四样东西:名誉、财富、爱情及健康,倘若同时拥有这些东西,那就是“幸运”了,也就真正拥有了幸福。所以它又叫做“幸运草”。
机率大约是十万分之一,因此它是国际公认的“幸运”象征。尽管我们看见的这一小堆三叶的苜蓿草里会出现“四叶草”的奇迹比地球灭绝的概率还要小,可是,没有用力去找遍谁又会相信自己遇见的“三叶草”里就一定没有四片叶子的呢?
我突然住手了,看见羊那么仔细,那么用心,那么专注的表情……这一瞬间,觉得好美,人在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的过程中真的很让人钦佩。
其实,不是每个人都有着拿破仑那样的幸运。因为后来我们并没有找到什么幸运草。
很喜欢把“回宿舍”说成“回家”。宿舍里住的是一群跟我很相似的女孩。羊说,自从跟我们在一起,她脸上每天都挂满了笑容。有了她们,我打一通电话就可以奶茶炒饭铁板烧凉面随便挑,我可以睡在床上静静地等待“大润发”的东西长腿跑来,在洗澡时不用担心忘带洗澡卡、毛巾、搓澡巾、梳子、沐浴露,在打饭时不用苦恼饭卡不知所终,上课的路上、闲扯的床上、夜晚奋战在电脑桌旁也总不再是一个人。这样的日子实在没有时间苦恼寂寞,也让独在异乡的自己倍感舒适和温暖。这些难道不算幸福吗?
假日晚归的途中,看见了一路寻来的父亲;返校的公交车上,意料之内地接到了舍友询问是否还健在的笑声;哑了一天的手机收到了久别好友的祝福短信,几句实在的问候式话语觉得有不可言传的满足感。这些难道不算幸福吗?
这就是幸福。是无所不在、无穷无尽又触手可及的幸福。幸福就是由生活中的一点一点的小欢笑、小感动汇聚而成的。
每一天,多背了几个单词、多看了几篇文章,便感觉有内在的充实感;也会因为得到了竞争对手的一句衷心赞赏、一个受助人感激不已的“谢谢”、一个陌生人无故但有缘的默契的微笑而使自己精神愉悦很长时间,这些难道不算幸福吗?
当自己坚持咬牙跑完800米,虽然身体痛苦难忍,但心里更多的却是一种执着一种感动一种自我肯定的惬意和欢笑;当坚持读完一本名著、背完一课单词、洗完一桶衣服……早起早睡、勤奋向上,心里油然而生的那股活力,使我完全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明天一定有什么好的事情在等着自己。这些难道不也算幸福吗?
其实,能否找到四叶草并不重要,它也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真正能给人带来幸福的是生长在心中的幸运草,因为,每个人的幸运,都只能靠自己种!
第39篇、两道选择题的启示
大学一堂选修课上。教授面带微笑,走进教室,对我们说:“我受一家机构委托,来做一项问卷调查,请同学们帮个忙。”一听这话,教室里议论开了,大学课堂本来枯燥,这下好玩多了。
问卷表发下来,一看,只有两道题。
第一题:他很爱她。她细细的瓜子脸,弯弯的娥眉,面色白皙,美丽动人。可是有一天,她不幸遇上了车祸,痊愈后,脸上留下几道大大的丑陋疤痕。你觉得,他会一如既往地爱她吗?
A、他一定会 B、他一定不会C、他可能会
第二题:她很爱他。他是商界的精英,儒雅沉稳,敢打敢拼。忽然有一天,他破产了。你觉得,她还会像以前一样爱他吗?
A、他一定会 B、他一定不会C、他可能会
一会儿,我们就做好了。问卷收上来,教授一统计,发现:第一题有10%的同学选A,10%的同学选B,80%的同学选C。第二题呢,30%的同学选了A,30%的同学选B,40%的同学选C。
“看来,美女毁容比男人破产,更让人不能容忍啊。”教授笑了,“做这两题时,潜意识里,你们是不是把他和她当成了恋人关系?”
“是啊。”我们答得很整齐。
“可是,题目本身并没有说他和她是恋人关系啊?”教授似有深意地看着大家,“现在,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第一题中的‘他’是‘她’的父亲,第二题中的‘她’是‘他’的母亲。让你们把这两道题重新做一遍,你们还会坚持原来的选择吗?”
问卷再次发到我们的手中,教室里忽然变得非常安静,一张张年青的面庞变得凝重而深沉。几分钟后,问卷收了上来,教授再一统计,两道题,我们都100%地选了A。
教授的语调深沉而动情:“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亘古绵长,无私无求;不因季节更替,不因名利浮沉,这就是父母的爱啊!”
善待自己的父母,他们永远是最爱你们的。
第40篇、柔黄的鸢尾
春季运动会尚未开始,我便因流感高烧进了医院。躺在周遭惨白的观察室里,我开始无比怀念徐青青的叽叽喳喳。
徐青青的到来,多少让我有些喜出望外。她是班里第一个赶来看我的同学,她一进门就欢叫:“哈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咱们班的欧阳鹏在长跑里获奖了!”
她每次出现,都能让寂冷的病房瞬间鸟语花香。住院的三天,她时常跑来看我,既欢呼雀跃地传达赛场上的喜讯,又百般好言地鼓励我。
出院之后,徐青青送了我六张照片。照片上,是六个不同的人生时段。7岁,17岁,27岁到67岁。每张照片背后,都有一段极富哲理的话。
17岁的照片上是一位青涩奔跑的少年。他的衬衫被清风扬起,眉宇间洒满了阳光。最重要的是,他的脸上也长了不少痘痘。徐青青在背后赫然写着:“那是青春,不是痘。”我为她的良苦用心感动不已。
徐青青参加八百米速跑时,我在看台上喊哑了嗓子。尽管她最后没能进入三甲,我还是把那束柔黄的鸢尾送给了她。
她气喘吁吁地从赛道上跑来,露出洁白的龅牙问我:“这花叫什么名字?”
我说:“它叫鸢尾,代表纯真热烈的友谊。”
那一刻,我们拥抱在一起,徐青青的眼角有些晶莹的东西流了出来……
第41篇、让你拥有了幸福的味道
大四第二学期,由于还差两个学分,我便选修了《心理学》这门课程。
授课的先生是一个身材魁梧、满头银发的老教授。老实说,我对心理学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关心的只是那两个学分,所以,真正一个学期,这门课我只去过两次:第一次是去交选修卡,交完之后便偷偷从后门逃了出去玩游戏;第二次是这门课最后一堂课,因为根据惯例,通常会点名。
最后一堂课快要结束的时候,先生给我们说了这样一番话:“这是我给同学们上的最后一节心理科,可我知道,这么久以来,你们中间并没有多少人真正学到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将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紧接着,先生问了大家一个问题,“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幸福么?”
教室里顿时哗然一片,大家都纷纷议论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属于未就业一族,加之女朋友正在和自己闹分手,心情糟糕透了,于是,我站起来回答说: “我很不幸福!”先生把我叫到教室前面去,面对大家站在他面前,我依法照做。突然,先生用他一只强劲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把我抱住,又用另一只手把我的嘴和鼻子捂起来!虽然我刚23岁,正值年轻力壮之时,无奈先生虎背熊腰,无论我怎么努力,硬是动弹不得,只好任凭他把我死死捂着,不能呼吸。等我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先生终于松了手,笑嘻嘻地问我:“小伙子,现在是不是很幸福呀?”这件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充其量就一分多种的时候。进过刚才的一阵窒息,我惊魂未定,赶紧大口大口地呼吸开来,果然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痛快和幸福!
面对大家惊讶的目光,先生说道:“同学们,我们这代人经历的事情比你们多得多,我学心理学了一辈子,人到晚年,才终于悟到幸福的真正含义:无论世事多么不顺,其实我们每时每刻都是幸福的,因为我们还能够自由呼吸!”静默了几分钟后,教室内终于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生活中,有些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却实实在在存在着。就像呼吸,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呢?可是一旦你注意到了它的存在,你就拥有了幸福!
第42篇、冬季恋歌
一
从公司大楼走下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
乐乐一脸愁云。孙雅在一旁看到不禁感慨,这也难怪,饭碗都不保了,换了自己,能不苦瓜脸吗?
才走到公交车站。孙雅远远地就看见59路向前驶来的身影,她立刻挣脱开乐乐的手,飞快地朝乐乐抛出一句:“我先走啦!”就立刻蹿了上去。速度决定一切啊!居然在最前排还有一个座位,这种成就感颇似在茫茫沙漠中发现一小片绿洲。孙雅刚凯旋般地坐下,却发现背后好像有个人朝自己傻傻地笑。
一扭头,是他!
几个站过去,孙雅下了车。等那个男人追上来,孙雅使劲地揪他耳朵。
“干吗干吗,谋杀亲夫啊?”孙雅狠狠地瞪他一眼:“现在知道是亲夫啦?刚才干吗装聋作哑?”江涛揉揉耳朵,一脸委屈状:“刚发现一个美女上车,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谁知道竟然是我老婆……”
“怎么啦?原来你专门在车上偷看美女啊!色情狂!”孙雅挥拳。江涛忙请罪,代价是背孙雅走回还剩三百米远的家。“老婆,你又重了!”孙雅左右扭动,直摇得江涛着急:“等下掉下来啦!老婆别晃啦……”
两个从不同地方上车的人,却最终走向共同的目的地,一个小家,一个只有40平方米的出租房小家。
江涛开始在那个窄小的厨房忙碌的时候,孙雅对着电视偷偷瞥了几眼,心里直乐。
而后,吃着可口的饭菜,孙雅更是得意地扬扬眉毛:“怎么样,江同志,有这样一位美女陪你一起品味佳肴,很幸福吧?”
江涛咽下一大口饭:“幸福,简直是幸福得体无完肤啊!”
说完,江涛做好准备迎接孙雅的拳头,孙雅却破例地平静,还夹了一大块肉放进江涛碗里。是啊,孙雅又怎么舍得打他呢?
都说没房没车别结婚,可今年,孙雅就硬是在简陋的出租房里和相恋五年的江涛结了婚。
没有华丽的婚纱,没有名贵的首饰,没有宽敞的套房…可孙雅知道,她拥有的是一个男人真诚的心。
如果孙雅是花,那江涛就是庇护她的那棵大树。
二
晚上,躺在床上。江涛斜眼看看身旁的孙雅,只见孙雅睁大了眼睛,盯着天花板。“想什么呢?孙美女。”
“江同志,我们公司要裁员了。”孙雅叹口气,轻轻地拧着江涛的胳膊。 “那,那会裁你吗?”问这话的时候,江涛有些小心翼翼。
“很有可能哦,我马上就要成无业游民了。”孙雅说完,坐起身来,长吁短叹。
江涛马上把孙雅揽入怀中,说:“别怕,老婆,有我在呢!要是你真被裁了,就在家玩,做宅女,洗衣做饭。赚钱嘛,有我呢,大不了多出几次差,多加几个班!”
孙雅却扑哧地笑起来:“你就不怕养我被累死啊I”
“怕什么!”江涛拍拍胸脯,“大不了你吃饭我喝粥,你穿新衣我着旧的嘛!”
看着江涛一脸的担当,孙雅心生感动,男人,就得给予自己的女人生存的安全感,即使天塌下来,也有他为你顶着!
孙雅此刻调皮地做个鬼脸:“哈哈,我是谁?堂堂的美女孙会计。你想啊,再怎么裁员,最多也就是裁些业务员和行政人员,我们这些打理金库小后院的,公司怎么舍得裁呢?”
孙雅这话不假。自从金融风暴爆发以来,公司的出口业务一下子减少了将近一半。这阵子,很多小公司忙着关门歇业,大公司也忙着裁员减薪,公司里人心惶惶,谁知道,这股裁员风暴最终还是刮到了自家门前。
几天后,好友乐乐的名字果然出现在了裁员的名单里。
孙雅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好不感慨。自己和做业务的乐乐不一样,好歹也是个娴熟的会计。但是,暗自庆幸也好,幸灾乐祸也罢,生活总是进行在属于你自己的日子里。乐乐被裁了最多失业一阵子,人家好歹在这座城市有一套属于她的房子。
可孙雅呢,她没有失业,那薪水除去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成本以后,剩下的,在高昂的房价面前渺小得不堪一击。
三
这几天,江涛的表妹江柳从内地的一座城市赶来。
小丫头是冲着年底的几场大型企业招聘会来的。现在经济不景气,还在念大四的她们,为了生计,趁着空闲都早早地学会了未雨绸缪。
江柳来了后,就寄住在孙雅的家里。到了晚上,江涛就打起地铺,把床让给孙雅和江柳。
一连几天,江柳奔波无果。
这天下午下了班,孙雅和江涛在厨房里忙碌地做着晚饭。孙雅一边摘着菜。一边偷偷看看坐在电脑前聊天的江柳。她小声地对江涛咬耳朵一“你妹妹今天找到工作了吗?她还要住多久日阿?”江涛摇摇头,同样一句让人很没有结果的话:“我也不知道。”
吃饭的时候,江柳突然放下饭碗,嚎啕大哭起来。吓坏了江涛和孙雅,在他们苦口婆心的劝慰下,江柳停止了眼泪,倒出一大堆苦水:“什么大型的招聘嘛,简直就是骗子!天天人山人海的,一场门票就10块,要么投了一堆简历石沉大海,要么不是问你要工作经验就是要这个级别那个证书,什么世道啊!哪里有谁都过了英语专业八级的,又有谁一毕业就有客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江柳读的专业是国际经济贸易,现在金融危机,贸易变得不好做,那些企业用人更是挑剔。
生活真是现实得摧残人啊!晚上,孙雅望着身旁愁眉紧锁的江柳,不禁在心里翻江倒海,才几天啊,这社会的残酷和竞争的激烈就让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孩,一下子为了生存茶饭不思,梦里也充满了挫败。
孙雅的手机突然振动了一下,打开,是一条短信:“老婆,我想你!”
孙雅看着偷偷地笑了,隔着帘子,她轻轻地极其小声地回应:“老公,我也想你!”
四
五天后,江柳走了,带着闯荡江湖的失败和对一个城市的不满离开了。
孙雅开始更加认真地工作。她害怕自己也会出现江柳眼里的那股落寞、失意,甚至绝望。
冬天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早上起来,孙雅常常觉得,离开那个温暖的被窝,身体就开始发冷,一直冷,直到下班回家。
而这阵子,孙雅和江涛看着工资条,都不觉皱紧眉头:绩效和奖金越来越少,差补的标准也降了又降。
这个冬天,有点难熬哦!
江柳突然打来电话,电话的那头,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原来,小丫头转变了观念,已决意回县城老家寻找工作。江涛和孙雅的老家,虽然是个小县城,每年却仍然招收很多毕业的大学生回家乡工作。江柳这次通过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分配在了离县城不远的一所镇农村信用社。
孙雅开始盘点自己的生活了,她对着江涛算了这样一笔账:
回家乡工作,压力小,消费低,离家近。可以照顾父母长辈,可以不用为买房奔波,可以享受县城里缓慢的节奏和悠闲的生活方式……
说到最后,孙雅激动得恨不能立马拖出箱子,收拾行李打道回家。
甚至,有些悔不当初。
当年,孙雅和江涛大学毕业,豪情
一
从公司大楼走下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
乐乐一脸愁云。孙雅在一旁看到不禁感慨,这也难怪,饭碗都不保了,换了自己,能不苦瓜脸吗?
才走到公交车站。孙雅远远地就看见59路向前驶来的身影,她立刻挣脱开乐乐的手,飞快地朝乐乐抛出一句:“我先走啦!”就立刻蹿了上去。速度决定一切啊!居然在最前排还有一个座位,这种成就感颇似在茫茫沙漠中发现一小片绿洲。孙雅刚凯旋般地坐下,却发现背后好像有个人朝自己傻傻地笑。
一扭头,是他!
几个站过去,孙雅下了车。等那个男人追上来,孙雅使劲地揪他耳朵。
“干吗干吗,谋杀亲夫啊?”孙雅狠狠地瞪他一眼:“现在知道是亲夫啦?刚才干吗装聋作哑?”江涛揉揉耳朵,一脸委屈状:“刚发现一个美女上车,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谁知道竟然是我老婆……”
“怎么啦?原来你专门在车上偷看美女啊!色情狂!”孙雅挥拳。江涛忙请罪,代价是背孙雅走回还剩三百米远的家。“老婆,你又重了!”孙雅左右扭动,直摇得江涛着急:“等下掉下来啦!老婆别晃啦……”
两个从不同地方上车的人,却最终走向共同的目的地,一个小家,一个只有40平方米的出租房小家。
江涛开始在那个窄小的厨房忙碌的时候,孙雅对着电视偷偷瞥了几眼,心里直乐。
而后,吃着可口的饭菜,孙雅更是得意地扬扬眉毛:“怎么样,江同志,有这样一位美女陪你一起品味佳肴,很幸福吧?”
江涛咽下一大口饭:“幸福,简直是幸福得体无完肤啊!”
说完,江涛做好准备迎接孙雅的拳头,孙雅却破例地平静,还夹了一大块肉放进江涛碗里。是啊,孙雅又怎么舍得打他呢?
都说没房没车别结婚,可今年,孙雅就硬是在简陋的出租房里和相恋五年的江涛结了婚。
没有华丽的婚纱,没有名贵的首饰,没有宽敞的套房…可孙雅知道,她拥有的是一个男人真诚的心。
如果孙雅是花,那江涛就是庇护她的那棵大树。
二
晚上,躺在床上。江涛斜眼看看身旁的孙雅,只见孙雅睁大了眼睛,盯着天花板。“想什么呢?孙美女。”
“江同志,我们公司要裁员了。”孙雅叹口气,轻轻地拧着江涛的胳膊。 “那,那会裁你吗?”问这话的时候,江涛有些小心翼翼。
“很有可能哦,我马上就要成无业游民了。”孙雅说完,坐起身来,长吁短叹。
江涛马上把孙雅揽入怀中,说:“别怕,老婆,有我在呢!要是你真被裁了,就在家玩,做宅女,洗衣做饭。赚钱嘛,有我呢,大不了多出几次差,多加几个班!”
孙雅却扑哧地笑起来:“你就不怕养我被累死啊I”
“怕什么!”江涛拍拍胸脯,“大不了你吃饭我喝粥,你穿新衣我着旧的嘛!”
看着江涛一脸的担当,孙雅心生感动,男人,就得给予自己的女人生存的安全感,即使天塌下来,也有他为你顶着!
孙雅此刻调皮地做个鬼脸:“哈哈,我是谁?堂堂的美女孙会计。你想啊,再怎么裁员,最多也就是裁些业务员和行政人员,我们这些打理金库小后院的,公司怎么舍得裁呢?”
孙雅这话不假。自从金融风暴爆发以来,公司的出口业务一下子减少了将近一半。这阵子,很多小公司忙着关门歇业,大公司也忙着裁员减薪,公司里人心惶惶,谁知道,这股裁员风暴最终还是刮到了自家门前。
几天后,好友乐乐的名字果然出现在了裁员的名单里。
孙雅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好不感慨。自己和做业务的乐乐不一样,好歹也是个娴熟的会计。但是,暗自庆幸也好,幸灾乐祸也罢,生活总是进行在属于你自己的日子里。乐乐被裁了最多失业一阵子,人家好歹在这座城市有一套属于她的房子。
可孙雅呢,她没有失业,那薪水除去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成本以后,剩下的,在高昂的房价面前渺小得不堪一击。
三
这几天,江涛的表妹江柳从内地的一座城市赶来。
小丫头是冲着年底的几场大型企业招聘会来的。现在经济不景气,还在念大四的她们,为了生计,趁着空闲都早早地学会了未雨绸缪。
江柳来了后,就寄住在孙雅的家里。到了晚上,江涛就打起地铺,把床让给孙雅和江柳。
一连几天,江柳奔波无果。
这天下午下了班,孙雅和江涛在厨房里忙碌地做着晚饭。孙雅一边摘着菜。一边偷偷看看坐在电脑前聊天的江柳。她小声地对江涛咬耳朵一“你妹妹今天找到工作了吗?她还要住多久日阿?”江涛摇摇头,同样一句让人很没有结果的话:“我也不知道。”
吃饭的时候,江柳突然放下饭碗,嚎啕大哭起来。吓坏了江涛和孙雅,在他们苦口婆心的劝慰下,江柳停止了眼泪,倒出一大堆苦水:“什么大型的招聘嘛,简直就是骗子!天天人山人海的,一场门票就10块,要么投了一堆简历石沉大海,要么不是问你要工作经验就是要这个级别那个证书,什么世道啊!哪里有谁都过了英语专业八级的,又有谁一毕业就有客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江柳读的专业是国际经济贸易,现在金融危机,贸易变得不好做,那些企业用人更是挑剔。
生活真是现实得摧残人啊!晚上,孙雅望着身旁愁眉紧锁的江柳,不禁在心里翻江倒海,才几天啊,这社会的残酷和竞争的激烈就让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孩,一下子为了生存茶饭不思,梦里也充满了挫败。
孙雅的手机突然振动了一下,打开,是一条短信:“老婆,我想你!”
孙雅看着偷偷地笑了,隔着帘子,她轻轻地极其小声地回应:“老公,我也想你!”
四
五天后,江柳走了,带着闯荡江湖的失败和对一个城市的不满离开了。
孙雅开始更加认真地工作。她害怕自己也会出现江柳眼里的那股落寞、失意,甚至绝望。
冬天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早上起来,孙雅常常觉得,离开那个温暖的被窝,身体就开始发冷,一直冷,直到下班回家。
而这阵子,孙雅和江涛看着工资条,都不觉皱紧眉头:绩效和奖金越来越少,差补的标准也降了又降。
这个冬天,有点难熬哦!
江柳突然打来电话,电话的那头,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原来,小丫头转变了观念,已决意回县城老家寻找工作。江涛和孙雅的老家,虽然是个小县城,每年却仍然招收很多毕业的大学生回家乡工作。江柳这次通过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分配在了离县城不远的一所镇农村信用社。
孙雅开始盘点自己的生活了,她对着江涛算了这样一笔账:
回家乡工作,压力小,消费低,离家近。可以照顾父母长辈,可以不用为买房奔波,可以享受县城里缓慢的节奏和悠闲的生活方式……
说到最后,孙雅激动得恨不能立马拖出箱子,收拾行李打道回家。
甚至,有些悔不当初。
当年,孙雅和江涛大学毕业,豪情壮志,梦想着在这座沿海城市打拼出一番天地。
而当年他们的一些同乡,毕业后坐上那趟回家乡工作的列车,有些在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任职,有些人的孩子都已经长了满口的牙了。
五
这几天,斡旋在孙雅心里的,就是矛盾,层层叠叠的矛盾。精神上的枷锁远比肉体上的疼痛来得更加折磨。
尤其是孙雅看到在家乡的同学的QQ空间和博客里面,她们在家里举行的婚礼,新房喜气明亮,陈设齐全时尚,场面热闹壮观,就连婚纱照也比自己的漂亮。
些不平衡在孙雅这个小女人面前,外加金融危机给予这座城市的一些或大或小的震荡,让她变得更加难以释怀。
倒反是江涛,仍旧是每天平静地上着班,做着饭。
元旦这一天,俩人都在公司加班。
下午,江涛打来电话,约孙雅晚上一起去城市广场吃元旦套餐。
在肯德基吃着可口的元旦套餐的时候,孙雅突然又感念起这座城市的好来,谈不上具体,就是这么一瞬间,在心里滑过那么一点笼统的美好。
入夜,城市广场人潮如海。今晚,市政府购买了一批烟花,将在城市的中央——城市广场燃放。
随着一朵朵美丽的烟花绽放在了夜空里,在人们的眼眸里生长出一阵阵的惊喜。孙雅在人群的包围中,紧紧地抓着江涛的手,依偎在他的肩头,孙雅竟然觉得这座城市也很温暖。
等人群渐渐散去,一对母女,在广场上捡拾着垃圾,寒冷丝毫没有退缩她们的热情。
“妈妈,你看,我捡了好多呀!”
“对,宝贝,那些饮料的瓶子可别扔了哦,等下要拿给环卫阿姨。”
一起捡拾垃圾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三个,五个,十个……孙雅突然也拉起江涛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来,这座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那种随和,竟然有些温馨。
回去的路上,孙雅对江涛说:“我觉得这里挺好的!”
江涛刮刮她的鼻子:“不吵着回去啦?你呀,就是个极端主义者,《双城记》你看过吧,要知道,生活本来就不是绝对的。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不好。你向往蓝天白云下那带着花草香味的空气,那是否想过闭塞的乡村里那肆虐的蚊蝇也同样难以忍受?”
孙雅朝他做了个鬼脸。
依偎着江涛,她相信在这座城市,他们努力着,冬天总会过去……
第43篇、何小厉之死
(1)
孟超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父母离异后,孟超跟随父亲生活。因为怕自己再婚后儿子受委屈,孟父在离异后虽然有很多人给他介绍对象,但都被他拒绝了。出于对儿子的内疚,孟父对孟超几乎是百依百顺,格外溺爱。正是这种溺爱为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进入青春期,孟超情窦初开,但他对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儿不感兴趣,反而喜欢那些年纪大自己许多的女性。和班主任张丽相遇,改变了孟超的一生。
张丽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进入市中学任教。张丽是一个对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的老师。最让学生拥戴的,是她如时尚青年一般年轻的心态,她开博客、上QQ,上课时,经常蹦出许多新潮的网络语言。因此她被学生冠以“最开放的老师”称号。
然而,事业上一帆风顺的张丽在个人生活上却不尽如人意。直到27岁,张丽才通过朋友介绍,和一位男教师结婚。但两人由于性格不合,婚姻一直磕磕碰碰,勉强维持了4年,张丽结束了婚姻,带着3岁的儿子独自生活。张丽将儿子寄养在父母家,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然而,情感的缺失还是令她内心倍感孤独。慢慢地,她开始或多或少地把情感寄托在班上一些帅气的男生身上。
张丽教授语文课,她的个性和魅力很快吸引了孟超。那段时间,孟超特爱上语文课,他的作文也多次在课堂上被张丽当做范文朗读。孟超从小体质过敏,患有哮喘病。张丽帮他买药,嘘寒问暖,对孟超就像对亲生儿子一样关心,渐渐让孟超对她产生了依赖。他多次以找张丽辅导功课为借口接近她,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长。寒假里,深深渴望母爱的孟超认她做了干妈,两人的关系就更进了一步。
3月底,学校组织孟超所在的班级到外工训,班主任张丽跟他们同行。走出校门,大家就像鸟儿飞离了樊笼,孟超心情特好,张丽显然心情也不错。在明媚的春光里,看着老师秀美的脸孔,孟超心里突然萌发出了一阵强烈的冲动,他大胆地用手机给张丽发了一条“我想你”的短信。短信发出去之后,孟超脸涨得通红,他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张丽的回复。
谁知接到短信后,张丽只是看看把手机又放回随身的包里。一路上,她都若无其事地跟同学们谈笑风生,唯独不理孟超,让他痛苦绝望至极。晚上,孟超入睡前,手机突然提示有短信。孟超颤抖着手打开一看,果然是张丽的短信,短信只有一个代码“130”。孟超一下子激动地跳起来,他知道“130”意味着什么,这是他熟知的网络语言,意思是“也想你”。这一夜,孟超再也无法入睡了。第二天晚上,在工训基地的小道上,趁四下无人,孟超冲动地吻了张丽的脸,她没有拒绝。
很快,为期一个月的工训结束了。刚回到学校那天,孟超的手机响了,竟然是张丽打来的!得到老师的暗示,孟超立即精神大振,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直向张丽的住处冲去。等孟超满头大汗地赶到她家,张丽立即关上门,将孟超搂进了怀里,大声哭道:“孟超,我喜欢你,虽然我知道这不行,不可以,但我就是忍不住想你!”
这天晚上,未满18岁的孟超留在了老师家。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后,孟超就开始依恋张丽的身体,每天下晚自习后,孟超都会偷偷摸摸地避开同学来到张丽家里幽会。
因为孟超的家在附近,同寝室的同学都认为孟超回家了,因而也没有在意。但每个周三和周五下午,孟超都不必偷偷摸摸,他借着补课的名义公开地去张丽家。
毕竟是和比自己大16岁的班主任相恋,这份见不得人的畸恋带给孟超更多的是痛苦与不安。
孟超在日记里写道:“社会、伦理、道德都在逼迫我回头。但我拼了命也不愿意离开她……即使我的头骨被打碎了,牙齿被打掉了,眼睛也被活生生地挖走了。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即使我变成一具千疮百孔的行尸,我也要紧紧地跟随她。”孟超对这份爱情格外看重,他幻想着跟张丽能够长相厮守。
然而,孟超万万没有想到,在他眼里热辣纯情的张丽并不是将所有心思都投在了他身上,在拥有孟超之前,对感情十分饥渴的她还一直和另外一个学生保持着恋爱关系。
这个人,就是孟超的同桌,跟他亲如兄弟的何小厉。
(2)
何小厉和孟超同岁,担任班上的团支部书记,父亲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老总。
因为家离学校较远,何小厉的父亲特地在学校旁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给儿子住。
因为公务繁忙,何小厉的父亲母亲除了给儿子零花钱外,一星期几乎也不见儿子一面,只是将儿子托付给班主任张丽管教。正是因为父爱母爱的匮乏,使得何小厉对张丽非常依恋。
高一下学期的一天,到张丽家上辅导课时,何小厉和张丽突破了男女的最后防线。此后,她经常发手机短信给何小厉,何小厉把他和张丽所有来往的短信全都存在手机的一个文件夹里,取名“天堂口”。
在与何小厉相恋时,张丽又遇到了中途转到班上来的孟超。她在和何小厉保持着亲密关系的同时,又将孟超俘虏在裙下。她的移情别恋被何小厉发现了。
一天,何小厉在街上看到张丽和孟超一块散步,神态很是亲密。这一幕让何小厉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次,何小厉因为考试成绩没有孟超好,便要张丽将他的成绩改得比孟超高,张丽第一次拒绝了他。何小厉更加相信张丽和孟超有染,他在张丽家里大发脾气,拿着菜刀乱挥乱舞,扬言要自杀。
一天早晨,孟超早早离开家偷偷来到张丽家中幽会,正当两人拥抱在一起时,何小厉突然用以前张丽为他配备的钥匙打开了房门。这次狭路相逢,让三人之间的关系走向了极端。
也就在此时,孟超知道了何小厉和张丽之间的关系,他愤怒不已。然而张丽却告诉他,何小厉一直在追求她,但她没有同意。她还哭着说,何小厉天天纠缠她、烦她,逼她远离其他男人,包括孟超,甚至不惜以自杀相威胁。孟超相信了张丽的话,为了让何小厉知难而退,不再纠缠他心爱的张老师,他决定和这个昔日的好兄弟好好谈谈。但两人谈了约4分钟就不欢而散,何小厉只是挑衅地看着孟超一言不发,临走时丢下一句话:“我们从此恩断义绝。”
(3)
虽然陷入情网不能自拔,但这两个变得孤僻的热血少年谁都不愿意在情敌面前示弱,他们纷纷固执地和张丽保持着热切联系。最多的一天,孟超给张丽发了36条短信。
而此时的张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的荒唐行径会给两个学生带来怎样的伤害。她还多次在两人之间挑拨,经常向孟超哭诉何小厉又如何如何纠缠她。孟超为此经常失眠,压力越来越大,也更加深了对何小厉的怨恨。
孟超18岁生日这天,二十多名同学为孟超庆祝生日。下午上课时,一帮学生回到教室。何小厉刚进门,喝了酒的孟超突然从座位上冲上去掐他脖子,被同学们拉开了。何小厉刚把书包放下,孟超又冲了上去,再度被同学们拉开。有同学当和事佬,对何小厉说:“孟超喝醉了,你别在意。”何小厉冷冷地说:“没事。”
第二天中午,张丽和何小厉一起吃午饭。饭后,孟超在家中接到张丽电话。她说何小厉逼她把钥匙给他,想看他们偷情的样子,还说要砍他。孟超半年多来积累下的怨恨被这个电话点燃了,他心想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孟超打电话给何小厉,要和他进行最后的了断。下午5点半,在何小厉租住的房间里,何小厉对孟超恶语相向,威胁孟超离开张丽,否则就把他们的事情捅到电视台、报社和学校领导那里,让他们无法立足。
孟超再也无法忍受了,他趁何小厉转身倒水的机会,猛地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里抽出一把刀,刺向何小厉的背部……
案发后,警方迅速传讯并刑事拘留了孟超。孟超很快交代了杀害何小厉的事实。
发人深省的是,校方竟对张丽与两名学生发生畸恋的过程毫不知情。案发后,心理素质超强的张丽仍在正常上班授课。直到检察院在对此案提起公诉时,告知校方,张丽已不适合做老师,校方才将其停职。
不堪重压的张丽从自家阳台跳楼自杀,因抢救及时,已无生命危险。这或许是她对自己行为的一种痛悟和反思,但为时已晚,一个鲜活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复生。
第44篇、校园的流行话
眼下校园里最流行的是什么?是KITTY猫还是电子游戏?校园里的流行风一季又一季,如今谁不会不网,不进"聊天室",不懂得几句不伦不类的"网文话",谁都会把你看做"老土"。校园自然是可爱的"追星族"的大本营,迷影星、迷歌星、迷球星,连主持人都被"追星族"们追得无路可逃。还有啦,起洋名,过洋节,流行永远是校园里最亮丽的风景。这里有几个非常有趣的有关流行的故事,没准写的就是你和你周围的同学呢。
左手戴手
自从姜峰搬家之后,李小杰跟姜峰只能通过电话联络了。星期天,他们一通电话就是好半天。同学分别以后,话怎么会变得这样多?
可是,最近两个星期,姜峰妈告诉小杰,姜峰最近迷上了电脑,老是上网,?quot;聊天室"里跟一些不认识的聊天,海阔天空地聊。这小鬼头还给自己取了个"007"的怪名字,弄得神秘兮兮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李小杰老是打不通他家的电话。忽然,李小杰眼珠子一转,有了。他问姜峰妈,姜峰上的是什么网站。姜峰妈想了好半天才说,好像上的是一个叫什么"红狐狸"的网站。
好,只要知道了网站名就好办。
星期天一大早,李小杰打开电脑上网,很快就搜索到"红狐狸"网站。他不断地点击,很顺利地进入了"聊天室"。"聊天室"主页面上,网友济济。李小杰移动着鼠标,扫描了一番。果然,他看到有一?quot;007"先生正在侃侃而谈。看"007"的语气,仿佛是位货真价实的职业侦探。"007"时不时给网友们出几道有关破案的智力题。然后便开始对别人的答案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妄加评论,仿佛此人真乃中国的"福尔摩斯"、"007"或是"柯南"。
李小杰开始击键,化名"遥控器",输入一行文字:可爱的007先生,据我的职业敏感,我知道你只不过是个中学生而已。
电脑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对方的反馈:谁说我是中学生?荒唐!
李小杰又键入:我不但知道你是个中学生,而且知道你在念高二。你喜欢看侦探书。你家里的书橱里有一套《福尔摩斯全集》。你现在手头有一套三本的《一分钟破案》的小册子。
对方心虚地回答:"你不过是瞎猜猜而已,其实毫无根据。
李小杰继续键入:那好,我再说得具体一些。你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左眼250度,右眼200度。你的数学成绩不佳。你做不出数学题时,喜欢不住地抓头皮。你的下巴上有一颗黑痣,你应该姓姜……
屏幕上姜峰的文字,立刻出现在"私聊"区域里。他把自己的回答加粗、放大:我认输了。我知道你一定是个了不起用的侦探。我很想见到你。可以吗?
李小杰回答:可以。我打算在离你家不远的和平公园1号门与你见面。时间为2个小时以后,也就是9点40分。
对方显示:好。我怎么与你联络?
李小杰忽然想起前不久看过的《红灯记》碟片里的一句台词:"左手戴手套,自己人。"于是,他们就输入:联络暗号,左手戴手套。
2个小时以后,李小杰左手戴着手套,出现在和平公园1号门前。
正在探头探脑地等人的姜峰,一见来人是李小杰,气得"哇"的一声扑上来,二话没说,就重重地给了李小杰一拳……
掌声响起来
星期天早晨,喜欢睡懒觉的刘翡从暖烘烘的被窝里伸出手来,打开床边的收音机,调频103.7,流行音乐频道。电台里的主持人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今天下午2点,在上海大舞台有个歌迷见面会,届时,香港当红歌星谢霆峰将出场一展歌喉……
对谢霆锋"迷"得一塌糊涂的刘翡,立刻激动地踢掉被子,跳将起来。她急匆匆穿好衣服,带上一本厚厚的自己收集、制作的谢霆锋"写真集",忽匆匆赶往上海大舞台。
换了两部公共汽车,她赶到了上海大舞台。大舞台门前,冷冷清清的。怎么?地方搞错了?没有,高高竖立着的广告牌上,不是明明张贴着谢霆锋的大照片吗?对,还有歌迷见面会的大字消息。
刘翡"砰砰砰"地敲开了售票处的门洞,问,有没有今天下午歌迷会的票子?门洞里的一个秃顶老头打了一个呵欠,瓮声瓮气地回答,没有,票子早就卖光了。
刘翡抱着那本厚厚的"写真集",惘然若失地打量着灰蒙蒙的天空。她决定给电台的主持人打电话,不管是晓露、阳阳,还是阿健、陶海,或者是……她急匆匆跑到路边的一个投币电话亭边,投币,拨号62081037(这个流行音乐频道的热线电话号码,她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可老是忙音、忙音、忙音。现在像她这样的中学生歌迷实在太多了,谁都希望能在电波里为自己的朋友点一首歌,说几句祝福的话。刘翡不住地按重拨键。
一次、两次、三次……N次以后,总算接通了电话。一个温声细气的声音响起耳边。刘翡知道,那是电话编辑的声音。她无心去听对方在讲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地说,我需要一张歌迷见面会的票子,今天下午2点上海大舞台的入场券。
温声细气的声音回答,对不起,赠票已经发完,无法满足你的要求。你想点首歌吗?我可以给你接进直播室。你可以通过电波,为你的亲人、朋友点一首歌。
不,我只需要一张票子,今天下午2点上海大舞台的票子。因为……因为谢霆锋要出场,因为……我是谢霆锋的歌迷……
刘翡觉得自己的声音在打颤。大概是她的颤音通过电话线路,感动了这位不知名的电话编辑。对方温声细气地告诉她,如果有可能,万一有余票,那么如何通知她呢?她赶紧把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并且不住地道谢。搁上电话,刘翡舒了口气,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天空,似乎不再像刚才那般灰蒙蒙了。刘翡准备往家里赶,她得守候在电话机旁。
她急匆匆地赶往车站,跑着跑着却停了下来。她想,那位电话编辑也许只是给她一个"空心汤团"而已。如果她急匆匆地赶回家,接不到电话,那不是坐失了一次机会?对,倒不如到大舞台门口转转,也许会等得到退票。
刘翡又急匆匆地往回赶。大舞台门前,依然冷冷清清的。她在门口转来转去,眼睛在搜索着过往的行人。没有,没有,还是没有退票的出现。于是她开始往家里打电话,问妈妈有没有人打电话来,让她去取票子的。妈妈嘀嘀咕咕地说,搞什么搞,书不好好读,整天歌星、歌星的。她只得不住地说好话,妈妈,求求你了,不要出去,帮我接一个电话,是广播电台打来的,让我去拿票子的。
以后每过一刻钟,她就给家里打电话。
大舞台门口渐渐热闹起来。等退票的人开始多起来。偶尔听到一阵喧闹声,一张退票被一位眼疾手快者得到。刘翡惘然地打量着闹哄哄的人群,嘴里有气无力地吆喝,票子有吗?票子有吗?
时间在分分秒秒地逼近2点钟。刘翡第5次来到投币电话亭边,投向,拨号,接通了家里的电话。妈妈着急地说,电台已经打来电话了,让你赶快去电台取票,虹桥路1376号810室。
我的妈呀!刘翡尖叫一声,赶紧招手,打的。出租车急匆匆地将她送到电台,急匆匆地上楼,急匆匆地从一个胖乎乎的小姐手里拿出票子,高兴得?quot;谢谢"都忘了说(为此她至今还有点后悔),便急匆匆地原车原路返回。
谢天谢地,时间刚好2点。她心急慌忙地跑进场内,在黑漆漆中摸到自己的座位,然后心满意足地坐下。在几道追光的晃动中,一队青春组合在载歌载舞。怎么谢霆锋没有出场?她轻轻地问旁边的一个男孩。男孩很内行地告诉她,早了,大牌明星总是放在最最后面的。
"哦,"于是刘翡把双臂搭在座椅的扶手上,把那本厚厚的谢霆锋"写真集"放在大腿上,把后脑久靠在座椅的靠背上,让疲惫的身子坐得舒服些。眼前晃动着五彩的身影,耳边是悦耳的歌声。
怎么谢霆锋还没有出矗;豸涞炔患傲耍;逝员叩哪泻?是呀,怎么搞的。男孩也有点耐不住了。
怎么还没出来?刘翡又一次问那个男孩。
男孩愤愤地说,也许这家伙在后台数钞票。
怎么会呢?谢霆锋不是这种人!刘翡很想跟那个说话一点也不负责任的男孩吵一架。可她最终还是耐住了性子。她合上眼睛,静静地聆听电声乐队热闹而快节奏的喧嚣。
渐渐地,渐渐地,喧嚣声变得飘缈起来……
刘翡脑袋靠在软软的座椅靠背上,舒展着自己整个身心……
突然,"哗--"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将刘翡从迷迷糊糊地睡梦中惊醒。那本平放在自己大腿上的厚厚的谢霆锋"写真集",早已滑落到地上。人们已经开始陆续站立起来。
怎么,谢霆锋没有出场?她问那个男孩。
男孩把眼珠子瞪得大大的,说:谢霆锋已经唱了5首歌。可以了,很不错了。满足了。
刚才……难道我睡着了?刘翡觉得鼻子尖一阵发酸……
宠物
暑假里,双胞胎阿大、阿二和班进而的同学一起去淀山湖游泳场游泳。在湖边的鹅卵石堆里,眼尖的阿大发现一条长尾巴晰蜴。他把它从石块缝隙中抠出来,装进塑料袋,又把塑料袋悄悄塞进书包里。他准备把它带回去当宠物养。不是吗?如今兴起一股养宠物风,王海冰养了一条狮子狗,胡丽娜养了一对波斯猫,曹兵养了三只绿毛龟,连最懒惰的小矮子佳佳,也养起了电子鸡什么的。听说,在广州就有学生把蜥蜴、蟑螂当做宠物养。阿大本来想把养宠物的事告诉阿二,可又一想,慢,阿二嘴巴快,要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那可不得了。要知道妈妈是最最反对在家里养什?quot;宠物"的。
阿大偷偷把蜥蜴带回家,放入肥皂箱,塞进床底下。这虽然瞒过了妈妈,可还是被阿二发现了。阿二半夜里起来小便,听到床底下有声音,便拖出了那只肥皂箱。他打开一看,吓得大叫一声:啊!是鳄鱼!
阿大被惊醒了。他听阿二说这小东西绝对不是蜥蜴,肯定是鳄鱼!他顿时也吓得傻了眼。他前几天刚看过VCD《疯狂的报复》,影片中鳄鱼潭里的鳄鱼实在太凶猛,太可怕了。阿大慌了,声音哆嗦地说,这样的宠物不能养,得把它扔到垃圾箱里去。
不行!不行!阿二连连摇头。鳄鱼,特别是扬子鳄,可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真正的"宠物"。怎么可以把它扔到垃圾箱里去呢?我们不但不能把它扔掉,而且还要把它养好!
于是,兄弟俩瞒着爸爸妈妈偷偷养起了这条鳄鱼。他们给鳄鱼喂肉松、肉丸子、牛肉干。大人上班的时候,他们就把小鳄鱼放在浴缸里,给它洗澡,让它游泳。还让它在阳台里爬来爬去地散散步。小鳄鱼日长夜大,藏在兄弟俩睡的双人床底下,目标变得越来越大了。星期天早晨,妈妈上兄弟俩的小房间打扫卫生,她先是发现小房间进而有异味,进而发现了床底下那只可疑的肥皂箱。幸好这个时候,妈妈单位的领导打来电话,说是有重要活动要妈妈去参加。妈妈急匆匆地去了,才让鳄鱼躲过这一劫。
妈妈一出门,兄弟俩就扛着肥皂箱悄悄出了门。把小鳄鱼藏在哪里呢?他们正急得手足无措的时候,碰上了同班同学胡丽娜。嘴巴快的阿二忙把他们养宠物的事告诉了胡丽娜。胡丽娜一听,扑闪着眼睛想了想,说了声"你们等一等"。她快步跑到电话亭前,打了个电话,然后喜滋滋地跑回来,说,有办法了,我老爸说,就把鳄鱼养在我们家里吧。
那太好了!兄弟俩立刻扛起肥皂箱,跟着胡丽娜就走。他们沿着小马路走呀走,走进了一家餐馆。上餐馆干吗?阿大停下了步子。胡丽娜忙说,这餐馆是她爸爸开的,餐馆就是她的家呀!胡丽娜的爸爸是个罂橥罚;拥脚;牡缁埃;浪;バ值芤;货"上门,自然高兴得不得了。大块头对阿大、阿二说,把鳄鱼留下,他可以出高价把它买下。阿二一听,连声说,好的,好的。阿大眼睛一瞪,连连摇头。他已经看到餐馆走道上的玻璃柜里陈列着青蛙和蛇。青蛙和蛇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放在餐馆里,明码标价,难道仅仅是陈列吗,把鳄鱼放在这里养,凶多吉少。阿大一个人抱起肥皂箱就跑。
等等!等等!大块头急得大步追了上去。阿大腿脚利索,身子灵活,他连奔带跑地跳上一辆就要离站的公共汽车。等大块头追到汽车站,那辆公共汽车已经出站开走了。
公共汽车在飞驶。阿大心里在琢磨着,是把这条小鳄鱼放回淀山湖呢,还是送到动物园去……
惊天大行动
初二(1)班转来一个新生,是个皮肤白得有点透明的漂亮女孩。她说的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还时不时夹杂一些英语词汇。她报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快得谁也没听清。可她又慢悠悠地补充道,我还有个外国名字,大家就叫?quot;凯瑟琳"吧。
这天放学,有几个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在大个子校长的陪同下参观学校。凯瑟琳胆子真大,竟敢自如地跟外国人开英语。
同学们远远地望着凯瑟琳。突然,挤在人群里的迪斯大惊小怪地尖叫起来,知道吗?这些外国人是来寻找外星人的。知道吗?前不久人类已经向太家发出详细地无线电信息"2001接触",希望外星人接到信息后与人类接触。数十个国家的太空业余爱好者已经组成了搜寻外星智慧生物联盟。迪斯说起这类信息来,总是一套接着一套的。他是电话台Discovery探索频道的忠实观众。为此他自说自话地给自己起了个"迪斯"的外国名字。
同学们围着迪斯,听他神秘兮兮地讲着,知道吗?最近联合国组建了"国际搜寻外星人特别行动委员会",其中一支小分队已经到了中国。而这支小分队里的一个特别行动小组已经到了上海。而眼前的这几个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就是这个特别行动小组中的成员。
同学们听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些外国人这么有来头。迈克轻声轻气地问迪斯,是否知道这支小分队的特别行动小组已经摸到有关外星人的信息?迪斯又神秘兮兮地说,根据我的判断,这个新转来的凯瑟琳,八成跟外星人有瓜葛。
啊!同学们又倒抽了一口冷气。迪斯又继续尖声尖气地说,据我所知,最有可能从火星来的外星人有三个特征。同学们纷纷问道,哪三个特征?哪三个特征?迪斯不慌不忙地答道,一是,外星人不喝有颜色的液体;二是,如果你给外星人拍照,印出来的照片常常是模糊的,对,肯定是模糊的;三嘛,迪斯想了一会儿说道,外星人在太阳光底下没有影子。
迈克一后脑门,大声说,如果大家怀疑凯瑟琳跟外星人有关联,我们不妨用这三个特征去试试她。
哇!搜索外星人,这不成了惊天大行动。迪斯笑笑,对长得圆头圆脑的小W说,你去给凯瑟琳送瓶可乐,看她喝不喝?小W快步上小卖部买了瓶可乐,然后急匆匆跑过去,把可乐送到凯瑟琳面前。给,喝瓶可乐。凯瑟琳没有伸手,她微笑着摇摇头,谢谢,我从不喝可乐。
哇,果然她不喝有颜色的液体。小W慌里慌张地跑了回来。迪斯笑着说,那么给她拍张照片,再试试嘛。可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下没有照相机呀。于是迪斯说,去看看她太阳底下有没有影子?大家又看看天空。天空中阴去弥漫,没有太阳。
没关系。迈克变戏法似的从书包里掏出一只手电筒。
慢。小W说,我先把她引到暗处。说着,他一溜小跑,奔向凯瑟琳。同学们远远地探头探脑地张望着。小W跟凯瑟琳比划着什么,于是凯瑟琳跟着小W朝教学大楼走去。迈克像侦察员似的贴着墙壁,跟了过去。他的后面,跟着一串同学。
迈克突然冲进大楼,打开手电筒,光柱直指站在楼梯拐角处跟小W说话的凯瑟琳身上。凯瑟琳的眼睛被手电筒光照得眯了起来。你们……你们这是干什么?
快!快看看她有没有影子?同学们围住凯瑟琳,东张西望起来。有影子的,她有影子的。有人在轻声轻气地嘀咕着。
谁没有影子啦?凯瑟琳竖起了眉毛。哈哈哈,同学们大笑起来。你们笑什么笑?凯瑟琳白得透明的脸颊涨得绯红。小W一见,慌忙对凯瑟琳说,是这样的……他们说……你有可能跟外星人……有点关系……
啊?凯瑟琳突然转身朝校长室跑去。同学们一见,慌忙四处跑开。
站住!大个子校长出现在大家面前。怎么回事?你们在欺负新同学?
没有,没有。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小W却把迪斯供了出来。是他说联合国组建的"国际搜寻外星人特别行动委员会"的一支小分队已经到了中国,而这支小分队里的一个特别行动小组已经到了上海,而新转来的凯瑟琳可能跟外星人有点瓜葛……
干什么?你们这是干什么?迪斯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今天是什么日子?
第45篇、卑微的背后
如果一个男人在你面前表现得卑微,那是因为,他是真的爱你。
他们相识在校园里,同校,不同系。和他在一起,她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她家在市区,是家中的独女,从小习惯了被人照顾。她喜欢被他宠着,动不动就对他发脾气。每次,不管是谁对谁错,最后道歉的总是他。
他们毕业了,她成了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收入不菲。他应聘到一家公司,做了一名普通的业务员,工作很忙,收入却不尽人意。
他的家在农村,父母靠种地为生,供养出个大学生实属不易。他们租房同居,房里的摆设几乎都是她花钱买来的,这让她在他面前更加底气十足。
她从小没做过家务,而且拒绝学习。她不会做饭,他便成了家里的厨师。她嫌洗涤剂伤皮肤,洗碗洗衣服的杂活儿就都成了他的事。每天,他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她却搂着玩具熊坐在沙发里嗑瓜子看电视。在她看来,一个男人如果不能挣钱养家,那么多做些家务便是天经地义。他并不和她计较,每天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
她是个事事喜欢争上风的人,因为工资收入比他高,她备觉骄傲。在他和他的朋友面前,她总是有意无意提及此事,无限风光。正因如此,她对他的颐指气使便心安理得,在她眼里,一个薪水不如女人的男人是不配做大男人的。一些时候,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她甚至有点瞧不起他。她觉得,一个对女人惟命是从的男人是不会有什么大出息的。想到这些时,她的心底便会油然而生一丝莫名的失落。
公司里不乏优秀的男士,在她这个漂亮能干的女设计师面前,有意无意地说些暧昧的话或是干脆直截了当地抛几个媚眼。看着眼前这些风度翩翩的男人,想着卑微的甚至有些猥琐的他,她心中的懊恼便无限扩张开来。她常常想,自己的爱情会不会是个错误?
7月,男人对她说,省电视台有一档叫做《财富论坛》的栏目,邀请他和另外两位业界同行一起参加。她不想让他去,怕他在亲戚朋友面前丢人,可她又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阻拦他。看着他跃跃欲试的样子,她只好答应,却一再嘱咐他少说多听。
她不知道电视台为什么邀请他,她从不关心他的事。在她心里,一个拿大众薪水的猥琐男人应该被埋在芸芸众生里才对,怎么能有机会上电视呢?
节目是现场直播,她在电视机前看着他,很为他捏一把汗,生怕他说出不当的话来,怡笑大方。然而,他换了个人似的,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气定神闲的样子极像那些久经商战的名家,他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面对一个个刁钻的问题,引经据典、妙语连珠,台上台下不时发出阵阵笑声。看着漂亮的女主持瞅他时那略带媚惑的目光,她的心底刹那间涌起些许醋意,那是他们相识7年来从没有过的。
节目结束后,她给他发了短信,那是她第一次主动说爱他。
躺在床上,她的心再也无法平静,她忽然想起,主持人在介绍他的时候,说他是公司的副总。一个副总的月薪怎会只有4000元呢?是不是他存了私心,把钱给了乡下的爹娘或是在外面有了新欢?毕竟他们现在还只是同居啊。
她再也无法入睡,翻身下床,在房子的角角落落仔细查找着。果然,在书橱的一本书中,她发现了一个存折,翻开看时,她的跟睛湿了。存折上是她的名字,从相识的第二年起,每个月他都会存一些钱,有时那些镀甚至是她工资的几倍。
他回家后,她一问,他吐露了实情:想存够首付买婚房,然后娶她进门……
后来的日子,他依旧像以前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宠让有加。只是,她再也不会心安理得地接受,她学会了说谢谢,学会在了接受的同时付出自己的爱。在博客里,她写道:爱情的另一个名字,叫做卑微。处在婚恋中的女人,总有一天会明白,如果一个男人在你面前表现得卑微,那是因为,他是真的爱你。
第46篇、你知道我在爱你吗
比如说,都上大学了,林向还在暗恋着叶子,只是林向在佛山念书,叶子在湛江。林向一直在想叶子你知道我在爱着你吗?
叶子是林向高中的同学,高中三年林向一直在追随叶子。比如说林向每天都在去长水中学路上的拐弯处等待叶子,叶子一出现林向就欣喜万分了。林向往往会看见叶子骑着自行车轻柔地出现,飘飞的长发就总是轻轻地抚弄林向的心。林向总是与叶子保持一段距离。林向这时候还想象着与叶子在一起的美妙情景,放学回来的路上也是如此呀,有时林向想迎上前去,说,叶子。可是就往往只有满腔的热情拥上心头,过后只留下甜蜜与痛苦了。林向还曾经在晚自修的时候和同桌溜了出来,在窗边偷偷给叶子扔了许多情诗,过后林向还想象叶子在微笑地看着情诗的情景。林向于是有些激动。叶子你知道我在给你写情诗吗?林向说。
想起跟叶子最亲密的接触,现在说起来,林向还记忆犹新。高考后的暑假里的某一天,林向曾经鼓起勇气给叶子拨了电话。林向说是叶子吗我找叶子。电话里叶子说是我呀是向吗?什么事呀?叶子……林向有点吱吱唔唔。向你怎么啦,叶子笑着说。林向觉得自己满脸通红。
在炎热的日子里,尽管林向满头大汗,他还是把要请叶子看电影的事情给叶子说了,想不到叶子很痛快地答应了。
林向记得那天夜晚姗姗来迟,甜蜜的感觉曾多次漫过林向的全身。他们走在往电影院的大街上,他们并排走着,保持着一米的距离。林向想他那时一定是心如鹿跳了。他看到街边的一些人在看着他们,更多的是在看叶子。可爱的叶子呀,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亭亭玉立,多么像天使。林向感觉到自己的脚步有点凌乱了,变得有些跌跌撞撞。
他们到了长水电影院,在林向还沉浸在甜蜜中时,叶子已经抢先到购票处了。这怎么能行?情急之中林向连忙跑过去,一下子抓住了叶子的手臂。当时没及多想,现在回味起来,那感觉让林向刻骨铭心呀,过后他还细细揣摩那种触摸的感觉,圆润圆润的,柔滑柔滑的。多少次他因此而失眠和茶饭不思。这些情形只有他自己知道,它像一些甜蜜的记忆让林向常常不能自已。
叶子惊异地看着林向,叶子对林向说,谁买票都一样啊。林向于是把手缩了回来,说,嗯。
现在林向已经忘记了电影的名字,也忘记了其中的内容,林向想他那时正在偷偷地看着叶子或者是做着一些关于爱情的梦。
二
大学里有一段时间林向沉迷于给叶子写信,他们通信的内容往往只是些问候话,平淡无奇。叶子有时还啰啰嗦嗦地在信中向林向述说学习的艰难,她说一天到晚啊除了看书呀还是看书了,她还说那个教授老板着面孔,让人有一些沉闷啊。林向想,叶子你为什么不说点别的什么呢?比如说爱情。
林向常常对于叶子的信充满了期待,某一天早晨,同班的楚倩偷偷地溜进了林向的宿舍,弄醒了正在沉睡的林向。那时林向光着身子,难为情极了。林向说,楚倩你就不能讲点礼貌吗?好呀,楚倩说,只不过待会有人就忘乎所以了。快点给我,林向激动地跳了起来,从楚倩的手中夺过了一封信。叶子的信让林向在早晨时分睡意全消。
是她的吗?楚倩问。
嗯。林向说。
年轻的楚倩在出门时对林向说,向,昨晚我把你的那一堆脏衣服洗了。
哦,我就知道是你,林向说,下次真的不用了。
几天后楚倩过来告诉林向,说是学校文学社要选举社长了。楚倩还高兴地告诉他,她已替他报了名。听了他在十分生气,又拿楚倩没办法。
你怎能这样?林向说,楚倩我说过多少次了,你怎么就这么喜欢多管闲事?
楚倩说林向你不是喜欢文学吗,干嘛不争取呢?
林向说那有用吗?文学社谁认识我林向?你这不是让我丢脸的吗?
林向有点激动,又有些手无足措。他于是来来回回地走,说楚倩啊楚倩。
楚倩就笑了,说林向你还是男子汉吗,说林向啊林向。
不用你管,林向说,都说了不用你管。
竞选文学社社长的当晚林向出现在会场里。那晚他穿着一件全新的西装,那是楚倩给借来的。林向连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来参选。在会场,他看见楚倩坐在下面,在对着他笑。林向想,如果叶子在就多好,如果是叶子就多好。就为叶子吧,林向想。
总共有五位参选,林向排在最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随着一阵阵热烈的掌声,林向开始坐立不安。每当其中一位参选者演讲完后,林向就看到会员们争先恐后地填涂选票,他变得有点心虚。
到林向上台演讲了,林向有些混乱,头脑发热,但最终他还是稳住了。不过,当时林向在演讲台上演讲了些什么,直至现在他都没法说清楚,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他甚至能清晰地记起在整个过程中,他曾将文学比喻成一个女子,他说他喜欢文学就如喜欢一个女子一样让他动情,他说喜欢文学就如喜欢一个女子一般让他甜蜜。
林向在走下演讲台的时候获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是他没有意料到的。他甚至还看到了已经热泪满腔的楚倩。
后来林向当选了,舍友们都拥过来祝贺,楚倩还抱住他忍不住地哭了起来。林向想,如果是叶子那该多好。
还记得当晚楚倩和舍友们决定要庆祝一番。他们喝起了白酒,楚倩还当场即兴唱起了来了。热闹的情景让人难忘。那天晚上林向总共喝了多少杯连自己都说不上来了,最后一杯酒还没喝完林向就已经不省人事。舍友们七手八脚地将他扛回到床上。整个晚上林向呕吐不已。林倩一直都在照看林向。第二天中午林向才醒来。看到了依在床边已睡去的楚倩。林向有些感动,他用手抚弄楚倩低垂的发丝,楚倩便醒过来了。
林向说,谢谢你,楚倩。
楚倩说,林向你让人担心死了,不会喝酒以后就不要喝了。楚倩还对林向说,林向你整个晚上都在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林向说,那是谁?
楚倩说,是叫叶子什么的。
林向听了鼻子有些酸。
林向对楚倩说,楚倩你回去吧,我还想躺会。
三
对于叶子的思念林向往往不能自拨,现在甚至连一些流行歌都要让林向充满了情思。
比如说,假日,在一些没有爱情的夜晚,林向还孤零零一个晃出了校园,走华灯初上的街道。行人匆匆,情侣们浪声笑语。街边的路灯苍茫,是否会照着下面孤寂的灵魂?林向想。
他独自走在街边幽暗的地方,繁华的情景仿佛远离而去。现在林向变得心事重重,突然想起了要回家,寻找许多温馨的和失落的爱情。夜色中的火车站开始变得遥远,他要赶的是那一趟晚上10点开的火车。
火车常常开得那么轻,节奏的回响就像动听的乐曲,许多乘客已经甜甜睡去,一些在争执着什么,面红耳赤的情景使人很轻易想起一个没有意思的故事呢。
没有爱情的夜晚,火车在午夜时分将林向送到了某个中转站。林向还记得他得在这个城市逗留几个钟点才能回家。他走在那条幽暗的从火车站通向大街的道路,心中兴奋而又有许多苦闷。他差不多就爱上了这条幽静的道路。除了他没有一个人,顺着前面的灯光走,漆黑的四周仿佛不存在,而又因了这无边的漆黑,增添了他的许多有趣的记忆和对于一个童话的幻想。
这么静,他想在这没有爱情的夜晚,有一支歌就多么好。于是唱一支《还是觉得你最好》,他第一次发觉自己唱歌原来是这么好听,常常连他自己都要感动。他觉得还有唱一支的必要,于是他又唱了一支《你是我今生唯一的传奇》。唱到最后一句,他的嗓子就要哑了。他想他毕竟不是歌星,在这种时候他认为需要某些滋润作为鼓励他才能唱得下去。如果在爱情的夜晚,他不知他是否能唱出如此动人的歌。
后来他来到了这座城市的寂静的街中心,抑闷的空气很容易让人回忆白天里的繁华。不远的前面有一间电影院,歌声和笑语传来,夹杂着许多淫荡与虚伪。这表明正在播放香港三级爱情片。仿佛有了一种寄托或是消磨时光的好去处,再或是因为没有爱情的夜晚,他买了一张情侣座的票,走了过去。
我是不是太无聊?为了爱情需要如此吗?林向想起自己为了爱情一心一意和执着的样子。情侣座的确舒适和高级享受,没有白白的丢掉十块钱。可是林向在这合适的中间却浑浑欲睡,影片的画面开始变得模糊,浪声笑语也仿佛像一只幼小的蚂蚁在记忆之中爬过。谁也不知道,林向在这三级下流的中间做了一个清新的爱情的梦。醒来时他又暗自庆幸,而又总总的烦燥不已。
在长水,林向还终日在街上游荡,还常常给叶子挂电话,只是电话那头不断传来让人心烦的“嘟嘟”声,怎么都没法打通。林向开始注视在街上过往的行人,仿佛要在其中能看到熟悉的身影来。
比如说,在夜晚来临时,林向独自跑上了长水大江的江堤。在清风徐来,能听到江水轻轻拍岸的声音。躺在江堤上,林向觉得疲倦的身心最终有了一些惬意。林向在注视着某颗星星,些许的微弱的光芒会让林向幻想起一些情节。后来林向在江堤上沉沉睡去。醒来时他习惯地摸一摸脸,发现有一些泪珠,这让他始料不及。
在长水的某一天,林向遇到了他念高中时的一个同学。于是林向向他打听叶子的情况。林向发觉那个同学的脸上写上了一些神秘,他笑着对林向说,林向你还是死了心吧,叶子现在正在热恋中。林向听了似乎有些失魂落魄,有些难受。林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情形于是变得有些模糊了,林向对那个高中的同学说,哦。
四
回到学校,相当长的时间里林向都很消沉,甚至在躲避着楚倩。他经常将自己藏在图书馆或者关在宿舍里写呀写的。其中他写的一些名叫《梦幻日记》的文字稿件从凌乱的稿子中散落在宿舍里,还一度在舍友中广为传阅。
以下是日记的一些片段:
《梦幻日记》
10月15日
恍恍是一场多么可爱的梦。我在经历那么多的年月之后,我的胡须于是密密的扎上我的脸庞,一层迷茫的烟气也从此罩过我原本多么年青的脸蛋。我拿过镜子,惊讶地发现了另外一个不像我的我。那个情形令我尷尬。
她是谁?我常常这样问。我想只要我对她投去一个含着意思的目光,她就会意的了。可这些,只有在我的梦中才能做到。她在何方?我为什么要这样一心一意的追求她?又常常将她幻化得如此的神圣美丽?有一段日子我拼命地给她写信,里面尽是些露骨的话儿,我认为这些话儿常常在我的梦中发出呓语时才会有的。
10月20日
远方的一位朋友来找我。望着我的样子我的朋友惊愕了半天,眼神流露出怀疑与不安。我苦笑了一下。我的朋友十分不解。
最近你怎么啦?我的朋友说,你真不像你。
我......我......。我一下子想不出怎么回答。
你的新作呢?我的朋友说,我想看看。
新作?我似乎不明,什么新作?
你不是在做梦吧?我的朋友惊疑地说,以前老是痴痴地写呀写的。
我听了朋友的话语,仿佛一下子坠入了烟雾中,难道我已经消失了记忆?
你一定是在做梦,我的朋友笑着说,看你这副样子。
是的,我说,我又梦见了她。
我的朋友听了脸上于是露出了神秘的色彩,他一下子牵了我的手,走了出去。走呀走,一直走到了一个我不熟悉的地方。
这是一个充满奇异的地方,四周轻烟弥漫,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天上,在对我笑。我在觉得温馨的时候听到了小鸟的吱吱喳喳。我的朋友兴奋地指着前面说,向,你看。我抬起头,我竟然看见了她,真的,我日日夜夜所梦到的她!那个的她呀!含着微笑,袅娜的身姿在轻盈起舞!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握着朋友的手不住地摇着说:真是她呀真是她呀!
什么真是她呀?我的朋友对我说,你走近去看吧!
我于是飘身上前去,一看,那个可爱的她竟然不见了,展现在我的眼前的是一朵我叫不上名的也叫不上什么颜色的花,那朵花正在滋滋的开放,一缕我多么熟悉的清香在弥漫和升腾。
五
又有一段时间,林向重新陷入了痛苦的等待中,他记得在一个寂静的黄昏他急切地将一封信投进了邮箱。那是他下了很大的勇气给叶子写的一封信。信中只有那么一句话:叶子你知道我在爱你吗。
遥遥无期的等待让林向变得神思恍惚。现在他甚至渴望楚倩的出现,他在想象着在某天的清晨可爱的楚倩已经轻轻地走进了他的宿舍,他在想象着可爱的楚倩微笑着出现在他的面前,可爱的楚倩手里拿着一封信,对他说,看,这是什么。
结果总是让他失望。
某一天夜晚林向又醉酒了,楚倩说,林向你就忘了她吧,你这是何苦呢?
我的事不要你管了,林向醉意朦胧说,楚倩,我告诉你,我爱的是叶子,你知道我一直都在爱着叶子。林向说着这些的时候便有点伤心。
林向说,楚倩,你走吧,别理我,叶子爱上了别人,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失去了一切。
林向说,楚倩,我以后也不要你帮我洗衣服了,说了多么次了你也不听,你为什么要给我洗衣服呢?我爱的是叶子,不是你。楚倩,你听到了吗?
现在宿舍里有点静,除了他俩没别人。可以听到水龙头在滴水的声音,还可以听到楚倩在低声哭泣的声音。
后来楚倩说,林向你就不要再喝酒了,你都醉了。
林向说,谁说我醉了,我没醉,楚倩你告诉我,你知道叶子在哪里吗?
楚倩犹豫了一会,对林向说,我知道。
真的吗?林向说,那你快点告诉我吧。
楚倩说,叶子在这里,我就是叶子。
林向笑着说,笑话,你怎么会是叶子,你是楚倩。
楚倩伤心地说,向,我就是叶子,我就是你的叶子啊。
你是叶子?林向露出了迷惑的神色。过后楚倩发觉林向的眼睛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情形变得有些微妙,楚倩能看到林向摇摇晃晃地走向她,轻轻地将她抱了起来。楚倩有些发抖。
楚倩在想,夜晚是多么美好,她已经能感觉到从外面传来的动人的歌声在轻轻地敲击着她的心。缠绵的回响让她记起某天在山上溪边弄水的情景,那时山花怒放,弥漫的香气让她沉醉在其中。
楚倩还能感觉到林向正一点一滴地抚弄着她的全身,她觉得有些痒痒。她开始全身发热。她认为那是林向传染给她的,原因是当她情不自禁地触摸林向的身体时,发觉林向的身体竟然火烧火燎般,她还给吓了一跳。现在林向似乎变得更疯狂了,还狠狠地扭捏着她的乳房。
林向说,叶子啊叶子。
楚倩说,嗯。
林向说,叶子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楚倩说,嗯。
六
大学毕业后林向将楚倩带回了长水,他们后来在长水中学教师。
在他们举行婚礼的当晚,楚倩有些心神不定,有一件事她不知道要不要跟林向说,原因是她一直藏着叶子寄给林向的一封信,她还清楚地记得信中的内容:
我一直在等待着你
当晚楚倩犹豫了很久,最终没和林向说起。
楚倩想,如果把信交给了林向他还会爱我吗。
第47篇、赌情
我与晓颖是师范学校时期的同班同学。她是班长,我是班级团支部书记,经常在一起配合工作,接触的机会自然就多些。
晓颖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入学时是我们班级的第一名,当上班长后也没有影响到她的学习,每学期的成绩依然是数一数二。平心而论,她的相貌倒是很平凡,我觉得某种程度上缺乏女人那种抚媚和娇气,似乎有点男人的性格。其实这种类型的女生,很难得到男生的追捧和青睐。
在师范二年级下学期开学不久,我们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利用一个星期天休息时间,我动员几个团员青年,也得到了晓颖的支持和响应,我们一起来到学校一位离休的老校长家中义务劳动。帮助老校长家打扫卫生,擦玻璃、扫院子、洗衣服、干零活,里里外外忙乎了一上午。
我是动嘴不动手,指挥同学们干活。晓颖却不同,主动给老校长家洗起了衣服。我说:“班长,不用你伸手,你在这儿坐阵就行了。”
她也很风趣地说:“不行!我也是共青团员啊,归你团支部书记指挥!”
就是通过这次活动,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上了晓颖。
没过几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试探着给晓颖写了封信,吐露出我的心声,表达了我对她的爱意。
我当然接到了她的回信。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拒绝了我,她说在校期间还不想谈这事,怕影响学业。再说,学校也三令五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我们学生干部不能带头违反校规。她也谈到对我的印象很好,说我品学兼优,要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放在工作中。她说如果有缘,等到我们毕业时再考虑此事如何?
我第一次追求女生就遭到了拒绝,就算是她说的再有道理,我心里也不是个滋味,为此郁闷了很长时间。她说等到毕业时再考虑,我认为她是在搪塞我,分明就是不同意与我相处。
当然,这事并没有影响到我什么。我劝自己,就当我从来没想过这事吧。
我是个要求上进的学生,在师范四年级上学期期末,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那时全校学生党员只有我们3人。师范毕业时,我被评为优秀毕业生标兵,标兵只评2名。
要知道那时候凡是谈恋爱的学生,一律不能入党,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这是硬杠。有一个学生会干部,就是因为谈恋爱被校方知道后,取消了入党资格。
话又说回来,就在我们即将毕业的时候我处女朋友了,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她追求了我很长时间,最后打动了我,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当时我们没有公开而是秘密地进行,上至学校领导,下至班级老师、同学,没人知道我处女朋友。
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晓颖也处了男朋友,是我的同座振南,就是她现在的丈夫。振南是论长相相貌平平,论身高绝对是三等残废,而且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爱好吸烟、酗酒。特别是晚自习,经常看到他晃晃荡荡、醉醺醺地走进教室,要么前后左右捅捅咕咕,要么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很多女生见到他,就不烦别人,对他嗤之以鼻。他的学习成绩始终排在班级后面,扯班级的后退,没少挨老师的批评。
晓颖为什么会看上他?起因在我。就在我与我现在的妻子确定恋爱关系不久,晓颖找到我说可以考虑个人的事了。我告诉她,我早已改变了主义,不想在同学里找,委婉地拒绝了她。她也很倔强,对我说:“咱们班,你知道我最喜欢谁吗?当然是你!你知道我最讨厌谁吗?你的同桌振南!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嫁给振南!”我当然无法答应她。
当然,晓颖和振南恋爱的事同学们很快就知道了,是振南一次酒后向大家宣布的。那段时间,晓颖也在注意观察我的动向和反映,不管怎样我就是无动于衷。后来,我发现她郁郁寡欢、愁眉苦脸、心事重重。即将离校的时候,振南才告诉我,一次晚上他和晓颖都喝多了酒,在学校南边铁道桥下,他把晓颖拿下了。
就这样,毕业后晓颖远嫁到离娘家千里之外的扶饶县。振南家就住在扶绕县城。他们俩分配到县里一所小学教学。
我和晓颖的娘家在一个县城。我毕业后就直接转行到县委宣传部工作。毕业后,我知道晓颖每逢寒暑假时肯定得回娘家,但她从来不联系我,她还在生我的气。
我们毕业15年的时候,一次我公出去扶绕县,串联在那的同学聚聚。除了晓颖,该来的同学都到齐了。我鼓捣振南,同学聚聚,就差你媳妇,她如果不来,这酒我肯定不喝!另外一名女同学见状陪振南回到家中,好说歹说硬是把晓颖请了出来。
见到晓颖,我主动伸出右手并向她问好。可是,她并没有伸出手来与我相握。而是斜视我一眼,径直走到我身边挨着我坐下,示意大家喝酒。
我发现她的情绪有点不对头。她先端起酒杯提议:“今天难得同学聚聚,老支书来了,干杯!谁不干杯谁是犊子!”说完就把满满一大杯近4两白酒一饮而尽。没有办法,我连续喝了好几口,总算把这杯酒弄进了肚里。
待其他同学都喝完后,晓颖提议每人再斟满一杯酒,然后,她又率先一饮而尽。还没等其他人喝完第二杯酒,晓颖就醉了。
喝醉了的晓颖不由分说就开始数落起我来。她说这些年为什么不见我?是因为恨我!是因为我,她才嫁给了她并不喜欢的振南,使他远离娘家。她指着我说:“当初我最喜欢的人是你,现在我最恨的人也是你!”
这就是我们师范毕业后,我惟一的一次见到晓颖,而且是不欢而散。
后来,我才得知,晓颖婚后并不幸福。振南天天喝大酒,赌博成瘾,一分钱没攒下不说还欠下了一屁股外债。一次酒后他把学生打坏住进了医院,结果除了给掏药费外,还受到了教育部门的处分。
我们毕业20年时,我发起了同学聚会,只有振南和晓颖缺席。听说振南得了脑血栓,留下了后遗症,已经病退在家。扶绕的同学说如果不是振南得病,晓颖她们可能过不到今天。
现在,我们大多数同学都已年近半百,有的已经成为了爷爷奶奶、姥爷姥娘。我们毕业很快就30周年了,届时我还想发起同学聚会。这次,我希望一个都不少。
第48篇、梦里花落知多少
很少人知道我当过中学语文教师,因为相对于二十来年的记者生涯,它太短了,仅一年。
可我经常怀念那一年。
1983年,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被分配在市里的一所中学教初一的语文,还兼班主任。
生性率直的我,感觉这个不苟言笑的职业太痛苦了。初来乍到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更让我手足无措。
那个时候,校方规定学生一律不得穿牛仔裤上学。每天早晨,校门口就守着几位拿着小本的值日生,将穿牛仔裤的学生拦住,劝他们回家换服装。有一天,值日生将穿着牛仔裤的我给拦住了,问我是高中部哪个班级的学生。恰好有个老师经过,帮我解了围。她一边陪我上楼,一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老师应该给学生作表率,“你看看,全校老师没有一个穿牛仔裤的。”
第二天,我就换了一条黑裙子,女老师常选择的那种。黑色常常代表庄重。穿了裙子的我又在走廊上被老校长叫住了,他和蔼地提醒我,是不是把披在肩上的长发扎起来,因为校方也要求女生不能留披肩发的。还说,有个班主任反映,她班上有个女生不肯剪去长发,并振振有词地辩解“范老师也是这个发型”。
我一听,也觉得事情严重了。仔细地留意了一下女老师们的发型,她们都像是找同一个理发师剪理的,短发齐耳,唯一的装饰品也仅是一枚黑色的细发夹。
在大家的劝说下,我下课后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理发店。
理发师是个胖胖的妇女,她用手托起我长长的黑发,有些不忍地举起了剪刀:“你可考虑好,这一剪子下去,就像脑袋掉在地上,可是接不起来的哦!”
我咬咬牙没有作声,只听剪刀在我的脖后连续发出冷冷的“咔嚓”声。女理发师从镜子里发现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以为剪到了我的头皮,后来才理解了我的疼从何而来。从小到大,我都梳着清汤挂面似的长发,上面也曾留下了姥姥温暖的手温,此刻,它们一起飘落在地。
老校长再次碰见我,很满意地夸道“好”。我的目光凝视着操场上一排绿化树,它们被修理得齐齐整整,宛若一个笼里蒸出的圆润的大馒头。
剪了短发的我,在同行眼里仍然不像个老师。至于老师应该是个什么样儿,他们也说不太清楚。
有一天,我正在教室上课,喊一位同学回答问题,那位同学上课分了心,回答得南辕北辙,我忍不住想笑,但内心有个声音严肃地提醒我:老师不能当着学生的面笑。可是他慌乱的第二次补答,更是让人忍俊不禁,我实在憋不住,放声笑起来,后来竟伏在讲台上直不起身。课堂当然解了大禁,那个同学也和大家一起笑得前仰后合。这一切恰恰被在走廊上巡视的老校长看见。
自然,我受到了严厉的批评。他是个非常敬业的人,一生严谨,腰板挺直,灰白的头发纹丝不乱,藏蓝色的中山装的领扣从来都是严严实实的。老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只是常常出格的我,不能不让他伤心。这让我很过意不去,又奈何自己不得。
每天早晨,校园仅有的一张乒乓球水泥台桌常常被高年级的学生霸占着,初一的学生只能眼巴巴地看他们打球。我想了一个主意,从此早早地赶到学校,将自己的大包往乒乓球桌上一撂,俗称占台子。胆子再大的学生也不敢和老师争桌子,于是,我们班的学生终于有了摸摸乒乓球拍的机会。他们有时也嚷着让我上阵,但很快就将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只好重新排在队尾。上课的铃声一响,大家比赛似的朝教室飞奔,有时装备课本的包会遗落在树杈上,学生会气喘吁吁地拎着它追上来:“老师,你的书包。”
老是抢占乒乓球桌,也不符合我常常给学生讲的机会均等的道理。后来,我鼓励大家跳绳。可是没有人天生爱甩绳子,尤其是孩子们。自然,天天给他们甩绳的还是我。当长长的绳儿在空中划着优美的圆弧,荡起孩子们银铃般的笑声,我感觉自己正穿过长长的时空隧道,回到欢乐的少年时代,生活的阴云也暂时一扫而空。
当我和学生在操场上游戏的时候,老师们却在走廊上摇头叹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学校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争取来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偏偏分来个仿佛永远长不大的我。
直到期终考试的时候,我们班优异的成绩才让大家放下心:还好,没有误人子弟。
而这一年,也发生了不少令我至今难忘的事情。
有一次,上课铃响了,我夹着课本走进教室,发现室内乱成一锅粥:一个瘦长的男生举着根布拖把当长剑,将同学们撵得像燕儿飞。平日他也令我有些头痛,不是上课打呼噜,就是将纸团冒充小白鼠塞进同桌的衣领里,吓得同学哇哇大哭。
这一回,我不再放过他。大家都各就其位之后,我生气地让他站起来,接着像老师惯常做的那样,让他放学后请他的父亲到学校来。他一听请家长,倔强地昂起头“我没有父亲”。“那就叫你的母亲来!”我依然不饶他。他低下头不作声,半晌,有个同学轻声地说:“老师,他也没有母亲。”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同学们仿佛为我打气,纷纷举手:“他还有个叔叔!”我终于可以下台了:“那好,让你叔叔来一趟。”
下午放学了,学校很快静如空巢。我独自留在办公室等他的家人。黄昏将临的时候,还未见他的人影,我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正欲下楼的时候,却震惊地发现他背着一个老太太艰难地登上了办公室所在的4楼。
“她是我的奶奶。”他吃力地放下背上的老人后,抹着满头的汗水喃喃地介绍。我赶紧将老人扶到椅子上,递上一杯热水。还未等我开口,老人就哭了,告诉我,他的父母自他刚会学说话就离婚了,谁也不肯要他,一直跟着叔叔和她过日子。他叔叔是习武之人,担心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受人欺侮,便教他拳脚功夫。由于恨铁不成钢,平日下手那个狠,谁见谁怕。如果让他叔叔知道了他在学校不听话,又难逃过一阵暴打。所以,奶奶代他叔来见老师。
我开始后悔自己随意请家长的轻率。老人说,他功课不行,但是孝顺老人在邻里却是出了名的,担心她这双小脚行走不便,先是用三轮车载她走,又硬要背着她上楼,也不怕人见了笑话。
那个黄昏,我们仨坐在办公室聊起了家常,我也谈起了我的姥姥。后来,我们仨都流泪了,他更是哭得像个小孩子。
从那之后,他渐渐变了。虽然学习成绩还是不如人意,但上课的眼神却是专注的。我知道他在尽力。
这一年,我在学校过了第一个教师节,手里捧满了学生送给我的贺卡。那一天,也是个黄昏,围着我的同学渐渐散去。一直夹在人群中的他似乎等待着这一刻。他腼腆地走近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黄豆塞到我的手里,然后飞快地跑了……
握着这把尚带有体温的黄豆,刹那间,我热泪盈眶!
这学年的最后一课结束了,当清理书本的时候,我发现书本里夹着一张纸条:亲爱的姐姐,我们都认为你的长发好看。署名是:全体同学。
就在新学年即将开始的时候,我接到了刚复刊的《武汉晚报》发来的录用通知,心里却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办完调动手续的那天是个雨天,校园正在上课,操场上空无一人。我撑着伞缓缓经过草坪,向校门走去。突然楼上的走廊传来一阵喧哗声,不少学生竟从教室里冲出来,纷纷跑下楼,向我奔过来。老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纷纷冲出教室,劝阻他们的狂奔。
我与其说感动,不如说被这一幕惊骇了,焦急地挥着双手大声地劝他们返回教室,他们不听。围住我的学生兴奋地告诉我,有个同学从教室敞开的后门发现了我,率先跑了出来,于是我来学校的消息便传遍了整条走廊,原来我教的那个班级已经打散,分到了二年级的各个班级。
学生们的这种送行方式自然太出格,经我的央求还有校园门卫的干预,他们最终返回了教室。从教室传来了训斥声,我知道他们在这节课的命运。
当我离开校门的时候,回转身望见教学楼的阳台上站着一个老人,那是老校长。他的发丝愈发地白了,但腰板还是那么硬朗。我猜想他一定看见了先前发生的那一幕,抱愧地欲向他解释,他摆摆手示意我不用解释,像个孩子似的对我顽皮地一笑,缓缓地做了个手势,好像对我说什么。雨大,我没听清。
他大声地重复,我明白了,他说我的头发长长了。
多年之后,我看了影片《放牛班的春天》。影片讲述的是一位善良的教师怎样用音乐的力量感化了一群顽皮学生的故事,剧情是在那个教师离开学校那一刻结束的:他走出校门的那天,孩子们正在上课,当他怅然若失地提着那只简陋的皮箱拐过教学楼的时候,忽然从窗口里飞出阵阵天籁般的歌声……
我的眼睛和那位男教师一起湿润了。
第49篇、父爱故事:父亲的沉默
收拾好东西的时候,父亲已经起床。再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五点半。他穿起那件我一直看着的迷彩服,走过来说:“你不吃些东西吗?”我说不了。一则并不感到饿,二则吃了东西,在车上便会觉得不舒服。
雨下得很大,我说:“你送我去吧!”从家里到有客车的地方,大约有十里远。此时伸手不见五指,天上又下着大雨,我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赶不上车的。他说:“嗯。”然后转身去取摩托车。
我看着他自昏暗灯光下走过去时,有些发福的身体不自然地佝偻起来。他骑车的技术并不很好,何况现在这样的天气,崎岖的公路会更加难行。
父亲冒雨取出摩托车,然后笨拙地穿起雨衣来。我打着雨伞,站在两米外,用手电照着他。雨衣沾了水,变得又冷又硬,他穿了几次都没有将手伸进衣袖。矮胖的身体,在寒风中挣扎着。
他终于还是没有穿上雨衣,就气喘吁吁的脱了下来。将雨衣理好,父亲将雨衣的上半部分抓在手里,下半部分则放在摩托车上,然后慢慢弯身下去,一寸寸钻进雨衣里。
我心中突然觉得痛了。冰冷的雨水顺着伞的骨架流了下来,滴在火热的手上。我走上去,说:“爸,我帮你!”他摇了摇手,沉闷的声音从雨衣里传出来:“我自己就行,你别来,小心淋了雨!”
等他穿好了雨衣,身上的衣服大多已经湿了。我用手电照着他笨拙地爬上摩托车,全身竟难以遏制地颤抖起来。
曾经的父亲,高大,健壮,在记忆中永远是巨人的存在。可是现在,我看着他只及我肩高的身体,看着他在寒雨中闪烁着苍白光芒的一根根白发,看着他已经不再灵敏的动作,心中突然被堵住了一般,沉闷,难受。
是什么让父亲变得如此苍老?时间,亦或是我?我悄悄抹了抹眼睛,坐上了父亲的摩托车。
到了车站,我站在月台上,父亲站在月台下。他将摩托车停在一边,微颤着手掏出一根烟点上。黑暗中,一点明晃晃的光点上下浮动,随即传来父亲浓重的呼吸。
我心中愧疚。说:“你回去吧,我一个人等就行了。”他说:“没事!”又继续坐在旁边吸烟,坐在被雨水打湿的车上。
过了一会儿,他才抽完烟。走过来,递给我一沓厚厚的钱,他说:“好好放在包里,不要丢了。”我说:“嗯。”接过钱,夹在书中,又小心把书放在背包里。他又说:“在学校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要省着。”
我点了点头,却不敢看他,也没有说一句话。我站在月台上,父亲站在月台下。沉默着,不说一句话。空气中流淌着刺骨的寒气,以及死寂的静默。
又过了一个小时,雨小了些。明亮的灯光闪耀着照射过来,我知道,该是走的时候了。我说:“你回吧,我自己上车就行了。”
父亲笑了笑,说:“不碍事,等你上车了我再走。”
我无言以对,看着父亲疲惫的眼睛,突兀哽咽了下。转过身,几步就跑上了客车。窗外,寒雨细细地下着。
细雨中,父亲沉默的看着我。我扭头望去,他已被无边寒雨遮挡住,就这样看不见了。
我抱着沉重的背包,眼泪再也忍不住,突然间泛滥开来。像这天地间下着的寒雨,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才明白,父亲的沉默,竟是比大海还要深沉。
也才明白,父亲的爱就在这大海般深沉的沉默中,随着我的出生,一直伴随我走过二十年之久。我流着泪,紧紧抱着沉重的背包。
第50篇、我看我看爱情的鬼脸
那是大三的事了。那一段时间里天气暖暖的,空气中有着紫丁香的味道。几天前学校举行了一场校园歌手演唱会,来自英语系的长头发的她唱了一首民歌,在打动了评委的同时,也彻彻底底地让我陷得无法自拔。
在一个月色很好的晚上,我找到了在自习室做功课的她。我直截了当地问她星期五的晚上是否有空。她惊讶了一下,说:“星期五晚上学校礼堂里不是有个院士的讲座吗?”那神情很严肃。我说那周六呢。她说:“周六我的一个在南方上大学的同学要来京。”听了这个回答,我马上失去了想接着提星期日的勇气,当时只剩下一个愿望,那就是从三楼自习室的水泥地面上找个缝钻进去。遗憾的是这种能挽救我的自尊的玩意儿压根就没有,我只能红着脸,逃也似的出了教室,把我的第一次单恋扔在了身后。
过了几天的三八节晚会有一个舞会做压轴,学生会别出心裁地规定舞会是假面舞会,并且只能女生戴面具,男生不戴。更有意思的是,组织者让所有参加舞会的男生都端坐一旁,只有接到戴面具的女生的邀请后方可起立与之一舞。一向自认为还算舞林高手的我那天也参加了舞会,只不过最主要的是想排解一下那一时期心中的郁闷。邀请我跳舞的女生还真挺多,我一会儿起来,一会儿坐下,忙了个不亦乐乎。
女生们戴着面具本来就难以猜其真面目,再加上为了体现出真正的假面舞会的魅力,她们在穿着上也下了一番工夫,所以即使是很熟悉的人,也很难看出点端倪,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当乐队奏起了第五支曲子时,一个戴鬼脸的女生向我款款走来,并伸出了双手。在我的手掌承住了她的手迈出第一步时,一种奇怪的感觉向我袭来。我感觉到那一刻我的手在不争气地抖,这滋味奇怪极了。我一下子就认定了,这个向我发出邀请的女生肯定与我这几天的失魂落魄有关。虽然戴着面具,但我知道那个一直坐在那儿等到第五个曲子响起时才向我发出邀请的她就该是会唱民歌的长发女孩。全凭感觉。
“这很不公平,你能看见我的表情。我有一点痛苦,又有一点失落。而我却看不到你此时的脸,也猜不到你在想什么。那么好,就让你看到我说这四个字时的认真吧。微笑还是嘲笑都无所谓,反正我看不到你面具后面的脸。”我对着陪我起舞的面具说。面具一声不吭,在“人鬼情未了”的乐曲声中若无其事。我很佩服自己在那一会儿说出那么多的话。一曲终了的时候,我只说了4个字:“我喜欢你。”感觉得出,她的手也有一些抖,在我的手离开的时候。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和几个室友上街,恰巧也碰见她们宿舍的几个女生,其中也有她。我假装很随意地和她打了声招呼,就在我们要擦身而过的一刹那,她突然用自然得不能再自然的语气跟我说:你有一封信不知怎么回事给发到我们女生宿舍楼了,现在在我那儿,有空你就去拿吧。
由于男生不可以进出女生宿舍楼,所以我就待在楼下,目送着一封信从女宿舍的窗户里缓缓地飘出,伴着一句“好好看”。
飘下来的那封信发信地址不详,倒是还贴着邮票,可仔细一看就知道是伪造的。因为邮戳根本不全,只有邮票上面有那半拉邮戳,而信封上面的那半个邮戳却没有。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晚自习上到很晚,熄灯铃响过以后我又找了一间昼夜不停电的大阶梯教室。信我一直没舍得拆开看,虽然我一直都在猜测信的内容。我想,信不外乎有好坏两种结果,还是让坏消息和好消息都晚点来吧。就这样一直挨到了下半夜的3点,当睡意渐渐袭来时,我决定亲自揭晓我第一次恋爱的命运。信是这样写的:“虽然我对你还不了解,但据说你这人不错,我会试着了解你的。顺便说一下,那个周六的下午我的确有一个同学从南方过来。另外,这个周日你有空吗?”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个美好的凌晨我是多么地激动。在我最美好的大学时光里,我等来了最美好的爱情。
第51篇、我愿为你收藏一粒盐
我愿意把这粒盐一直收藏下去。我想用我的永久收藏,来换得这位同学的一颗一辈子不去犯错误的心灵。
那天上午,是两节作文课。留下作文题目后,学生们一改往日的慵懒,蹙眉紧锁,很快进入构思状态——班里静悄悄的,马上就要高考了,他们似乎一下子懂得了时间的珍贵。
窗外,冬天已经过去。垂柳虽在枯黄的枝柯间爆出了星点的绿,但风依旧格外大,春寒料峭,让人难以抵挡。教室正对着的,是学校阅览室。我见阅览室的辅导员胖胖的人影一晃,就将一块小黑板矗立在了学校的公示栏前。黑板上写着什么呢?我信步走出教室,去看个究竟。
原来是一个通告批评,寥寥数语。大意是说一个同学在昨天阅览的时候,把一本《散文》杂志私自“拿”出阅览室,被当场“抓”住,希望引起其他同学的注意,不要再做出这样令人不齿的行为。而被批评的学生,竟是我们班上的学生。我的心头一热,几乎想都没想,径直走向了阅览室。
辅导员正低头整理着报纸,头顶上,一圈新长出的白发,在周边染过的黑发簇拥下,显得格外醒目。他见我神情异样,便问我有什么事。我便直截了当,向辅导员说明了来意。我说,被通报的学生是我们班上的,希望您赶在学生们下课之前,把这块黑板撤了。(现在想来,我当时的语气一定很生硬,生硬得像一个居高临下的命令。)辅导员的脸“腾”一下红了,他生气了,说,这是我的职责,用不着你来指手画脚。那一刻,两个人剑拔弩张,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那时候,我刚毕业没多久。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和胆量,敢顶撞一位年逾花甲的老教师。片刻的沉默之后,我的语气缓和了下来。我说,老师,是这样的,还有3个多月,就要高考了,如果学生们看到这个通告,一定会议论纷纷,这样的话,那个挨批评的同学压力肯定会非常大,我怕,我怕会影响他的高考……
可是,如果不批评,不给学生们一个警醒,我这里的杂志就要被学生偷完了,我看着阅览室,我也有自己的一份责任。辅导员似乎还在生气,但语气也明显缓和了许多。
是的,我知道。可是,这个学生,这个学生马上就要高考了……我发现自己语塞,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接下来,我的语调似乎在央求这位辅导员了。他沉默了半晌,说,这样吧,我也不为难你,我撤了,但你必须保证,你回去一定要批评你的学生。是,我会的,我会的。我一边答应,一边疯也似地跑到公示栏前,把那块黑板取了回来,并当着辅导员的面擦掉了那个通告批评。那一刻,仿佛擦掉了自己的一个错误,我擦完之后,站起身,如释重负。
是的,这是我接手的第一个毕业班,我不想让自己的学生有个三长两短,尽管,我的学生的确做错了。
之后,我曾经想把这件事情委婉地告诉那个犯错误的学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没有说。我也不知道,我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临近高考的最后一个班会,我讲了很多,学生们也听得聚精会神。末了,我语重心长地说,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肯定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你们因此也得到过这样那样的教训。然而,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有一些错误,你们犯过了,以为像一粒盐,永久地溶在了岁月中,没有人注意,也没有人计较。其实,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粒盐,原本并没有溶化掉,只是有人怕硌疼你们,悄悄地为你们收藏了起来。
而我这里,就收藏着这样一粒。
学生们一下子现出惊异的目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继而重新把目光投到我身上。我扫视了班里一圈,笑了笑说,是的,我这里的确有一粒。但是,我不想告诉你们,这粒盐是属于谁的,我愿意把这粒盐一直收藏下去。因为,我想用我的永久收藏,来换得这位同学的一颗一辈子不去犯错误的心灵。
我的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即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一刻,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在学生们的掌声中,我结束了那次班会。
我始终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我的那位学生,大学毕业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也表现得很优秀。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次班会上的掌声,仿佛一直回响在我的耳畔,温暖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不能忘怀。
(心海摘自《新青年》文/马德)
第52篇、糯米丸子
爱情深入到每一个细节。他说“当你爱上吃糯米丸子时,你就是爱上了我”
当年为了他这句话,她嫁给了他,她是家中的娇娇女,过着衣食无忧,饭来张口的日子,妈妈经常说她:“今后你怎么嫁人,不会做家务,不会做饭,结婚肯定被婆婆骂”她听后,赖在妈妈怀里撒娇:“我不结婚,跟妈妈过一辈子,吃一辈子妈妈做的糯米丸子”
她不爱吃肉,可唯独爱吃妈妈做的糯米丸子,小的时候,妈妈总为她吃饭发愁:“妞妞乖,不吃肉,个头长不高的,你不是要和小松树比个头吗,不吃肉,长不快的”
上大学后,学校离家很近,每天晚上她都回家吃饭,然后再回学校,那天晚上她和往常一样回学校,在校门口遇到他,他问她:“怎么天天回家吃饭?”
“嗯,学校的饭不好吃”我回家吃”说完她走了
他是她同学,两人在同一个教室,可从来没讲过话,可他喜欢她,喜欢她那开朗的性格。
他通过别的同学才知道她喜欢吃糯米丸子,他专门买来菜谱学做糯米丸子。
他在教室里不好意思直接把糯米丸子给她,他招呼同学们一起吃,然后他走到她面前:“尝一个吧”她轻轻的拿起筷子,夹一个丸子放在嘴里
她眉头一皱,跟他说,挺好吃的,谢谢,然后扭头出去了
她的表情被他捕捉到了,他也夹了一个糯米丸子放在嘴里慢慢吃,想到底哪道工序不对呢,直到把丸子吃光,他也没吃出来哪里不对劲。
他背着她偷偷跑到她家,跟***妈说了他心中的想法
***妈笑说:“明天来吧,我教你”
于是每天他都利用放学后,她吃晚饭回学校以后的时间来跟***妈学做糯米丸子。一个星期后,他拿着成品让***妈尝,***妈拍着他的肩膀:"你很聪明,比我做的还好吃,去吧,找她去吧,祝你成功”
他在教室找到她,把糯米丸子放到她跟前:“尝一个吧,我新学的”
她不好意思说不吃,轻轻的拿起筷子把丸子放进嘴里,心里一惊,看了他一眼,又夹了一个,嗯,这丸子,有妈妈的味道。
就这样她成了他的女朋友,毕业后两人结婚了,结婚那晚他抱着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糯米丸子”她在他怀里娇羞的点头。
五年时间很快过去,她开始厌倦他做的糯米丸子,她嫌弃他不像男人,每天下班就知道围着锅台转,从来不去应酬,她提出了离婚,他爱她,也没争辩,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一年后,她已经被提升为部门经理,为了祝贺她的高升,她请同事们下班后吃饭。
来到一家饭店,她看见菜单上有糯米丸子这道菜,她下意识的点了这道菜。菜上的很快,唯独糯米丸子迟迟不上桌。
她把服务员小姐找来:“这道菜我们不要了,这么慢,我们都吃完了”
“马上快好了,这道菜很麻烦,工序也很复杂,厨师要先搅肉馅......"
服务员小姐的话,让她想起了他,他为了她做这道菜做了五年,这么麻烦的糯米丸子,他每天都不厌其烦的给她做,就因为她爱吃,可想而知她在他心中的位置。
她从饭店出来,拿出电话:“我还想吃你给我做的糯米丸子”电话那头良久没有说话,过了会:“回来吧,我给你做。。。。”
第53篇、使你自己成为珍珠
有一个自以为是全才的年轻人,毕业以后屡次碰壁,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对社会感到非常失望。多次的碰壁工作,让他伤心而绝望,他感到没有伯乐来赏识他这匹“千里马”。
痛苦绝望之下,有一天,他来到大海边,打算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他正要自杀的时候,正好有一位老人从附近走过,看见了他,并且救了他。老人问他为什么要走绝路,他说自己得不到别人和社会的承认,没有人欣赏并且重用他……
老人从脚下的沙滩上捡起一粒沙子,让年轻人看了看,然后就随便地扔在了地上,对年轻人说:“请你把我刚才扔在地上的那粒沙子捡起来。”
“这根本不可能!”年轻人说。
老人没有说话,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也是随便地扔在了地上,然后对年轻人说:“你能不能把这颗珍珠捡起来呢?”
“当然可以!”
“那你就应该明白是为什么了吧?你应该知道,现在你自己还不是一颗珍珠,所以你不能苛求别人立即承认你。如果要别人承认,那你就要想办法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才行。”年轻人蹙眉低首,一时无语。
有的时候,你必须知道自己是普通的沙粒,而不是价值连城的珍珠。你要卓尔不群,那要有鹤立鸡群的资本才行。所以忍受不了打击和挫折,承受不住忽视和平淡,就很难达到辉煌。
若要自己卓然出众,那就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
第54篇、朋友就是另一个自我
刚由紧张的高中生活进入大学校园,好像没有人学习。女生为三毛、琼瑶痛哭流涕,男生不是在《自助旅行手册》上寻找最佳旅游线路,就是在苦修《恋爱兵法》。
我突然发现全世界的人都在忙着恋爱、约会,享受大好的青春,只有我还在傻乎乎地戴着厚厚的眼镜,忙着上自习,查资料,读英文。
有一天,宿舍熄灯后的卧谈会,李梅神秘兮兮地说:“知道吗,我们班男生在给女生打分。”大家都竖起耳朵,李梅却故弄玄虚地戛然而止。“真无聊。”说话的是刘小红,她的高考成绩是全系第一,个头儿却是全系倒数第一,胖胖的,目前和我一样,属于单干户。“岂止是无聊,简直是浅薄。”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火气。大家笑着转了话题,我和刘小红没再吭声。
尽管我还是拼命读书,心里却有一种隐隐的凄凉。走在阳光明媚、绿树成荫的美丽校园,看那些漂亮女生花蝴蝶似的飞过。
那时,校园里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凡是情书,信封上地址那一栏都写着“内详”。
每天下课后,我总是匆匆地赶往系楼,迫不及待地打开信箱,希望有一封地址内详的信,静静地等我。
但是,一直没有。到大三开学,宿舍中其他四位美女,第二任男友已隆重登场,我和刘小红还是每天晚上去上自习。坐在空空荡荡的大教室里,我狂读英语,她写校园文学。一个周末,下了自习,我和刘小红一起回宿舍,夜色中的校园,笙歌阵阵,刘小红突然说:“何时微雨燕衔情?”我们不禁相视而笑,笑到最后,有点儿涩涩的酸楚。
一天上午下课后,我正夹杂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急急地走,生活委员从身后追来:“你的信。”我接过来,忽然看到“地址内详”四个字,心狂跳起来。我加快脚步,上气不接下气地狂奔回宿舍。大家都还没回来,宿舍里安静极了。
我极小心地剪开信封,一张精心叠成鸽子状的雪白的信纸,安静地在我的十指间舒展开来。
荣荣学妹:
你好,虽然你并不知道我是谁,但是你已在我的心里驻留了很久。我常常在自习楼碰到你,你那么用功,甚至周末还在上自习,真让我惭愧。
引起我注意的是你的特立独行,没有哪个女孩子像你那样步履匆匆目不斜视;更没有哪个女孩子像你那样永远素面朝天,没有一丁点儿的矫揉造作。你像一枝与众不同的风信子,在百花的姹紫嫣红中静悄悄地绽放,光彩四溢。
不知从何时,我开始远远地欣赏你无拘无束的长发,希望每天去自习楼时能和你打个照面,哪怕只是匆匆。
一位大四男生
放下这封匿名情书,我拿起枕边的小镜子,站在窗前。阳光完完全全地洒在我的脸上,我看到镜中的自己,眼睛里飞扬着青春的光彩。
大家吃了午饭后,陆续回到宿舍,看到我,林子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说:“荣荣,你今天好像变漂亮了。是不是有情况?”
第二天,哲学课后,班长问谁愿意报名参加全系演讲比赛,我说我报。他略显吃惊地看着我,要知道,平时我是那样无声无息。
这次演讲比赛,我获得了第二名。
两个月后,我又在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得了第一名。我相信,站在台上的我,这个没有姿色可以炫耀的女孩子却一定是光彩照人的。因为,我心里有一个渴望:他在这里,会看到这一切。
沉闷的大学生活被这封未署名的情书激活了。我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频频得奖,乐观、开朗而自信的性格使我交到了许多朋友。宿舍的几位美女把最佳气质奖的桂冠戴在我的头上。我依然没有恋爱,对男生们的殷勤无动于衷,只是全心全意地等他,那个写了一封情书后就销声匿迹的“大四男生”。
那个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刘小红平静地把五本她亲自签名的散文集《那个没有恋爱的季节》送给我们。我们才如梦方醒地知道,原来被媒体炒得炙手可热的神秘女作家石梦就是刘小红。我们几个女孩子一下子把她拥起来。不知怎么,我竟激动得热泪盈眶。不知是为她的精彩,还是为自己重又赢得的自信。
快放暑假了,看着校园里来来往往忙着告别的毕业生,我心里有一种深深的失落,他要走了吗?他就在他们中间,他是谁呢?我盼望着能再接到他的信。然而,当校园中再没有大四学生的影子时,我依然一无所获。此时,我才孤单地坐上回家的火车。
新学期开始的时候,一封盖着南京的邮戳、写着地址内详的信安静地躺在我的面前。字体是我熟悉的,我的心又开始狂跳。
荣荣学妹: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了美丽的校园。我留恋校园,不仅因为这里给了我知识,更因为看到了你这样出色的女孩子。告别校园的那些日子,我看到你的眼里有一种寻找的渴望,有好几次,我几乎无法控制地想走近你,更近距离地看你的眼睛,但我最终控制了这种冲动。你将继续享受校园的平静,而我,不知会在新生活中面临什么。
让我们彼此把一切话放在心里吧。
学兄
读完这封信,我那汹涌起伏的心绪平静下来了。是的,一切都放在心里吧,让我们尽最大的可能想象那些美好的事情。
我把信给刘小红看,告诉她关于“匿名情书”的故事。她听罢,沉默半晌,然后引用了一句北岛的诗说:“所有的爱情都在心里。”
带着这两封匿名情书,我离开校园,工作,成家,成了一名优秀的职业人和幸福的主妇。有一年圣诞节,我收到刘小红寄自加利福尼亚的贺卡,熟悉的字迹使我产生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大学四年,我对她的字迹熟视无睹,突然之间,竟发现它与那两封地址内详的信上的字是那样的像。我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她的电话。在听完我的疑问后,她的笑声越过遥远的高空,愉快地在我耳边敲响。
也许,对于如我当年那样自卑而平凡的女孩儿,只有朋友刘小红会给我写那些温情而美丽的句子。但我依然愿意把它作为最宝贵的爱情珍藏在心中。“朋友就是另一个自我”,我与刘小红像镜子一样互相比照,没有让浮华和虚荣将自己的光辉淹没。
匿名情书,带来的不是轻飘飘的风花雪月,而是一生一世、不需要依靠别人、自信而自在的幸福。
第55篇、暗恋是一颗残缺的种子
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如果先天营养不良,就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1
姜芸在寻找一种淡蓝色的孔雀鱼,尾巴有黑色小点,夜里会发出蓝色的荧光。
姜芸第一次养的孔雀鱼,是她暗恋的男生转学之前送给她的。此后,她一直养着这种被叫做马赛克的孔雀鱼,给它们另起名叫做“蓝波点”。一年后的一天早晨,它们突然死在鱼缸里,是寿命到期。
鱼缸空在那里很多年了,有一天姜芸在网上收到陌生的信息,是那她16岁暗恋的那个男生发来的,他要回来了,想见面。姜芸浑身充满了力量,她把空鱼缸壁上的青苔都刷干净,放了清洁的水,买了水草和电氧气,一切看起来如当初一样,只缺两条鱼了。
水族店里只有一个人,蹲在一个巨大的玻璃缸前,弯着嘴角目不转睛盯着鱼缸里游来游去的神仙鱼,他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姜芸,笑了。小小的水族店,被一个个巨大的玻璃鱼缸占满,各种形状颜色的鱼群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少年像置身海底。有一瞬间,姜芸觉得他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夏雨,被晒成棕色的皮肤,瘦,高,灿似朝阳的面庞。
“嗨,买鱼吗?”他还有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有没有蓝色的尾巴带黑色斑点的孔雀鱼?”姜芸问。
“我带你看看。”男生朝姜芸走过来,依然满脸笑意。姜芸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走过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
哗啦一声,水族店后门的铁门被拉开,一个穿着雨鞋胖胖的中年男人提了两个水袋进来。
“阿亮,你又在泡妞是不是?你要的鱼我拿来了。”中年男人提着袋子走过来。叫做阿亮的男生回过头对姜芸耸耸肩,被揭穿也不在意。
2
两天后姜芸开门,发现一个红色小桶放在门口的地垫上,垫子上还有一张字条。字条上写:两条蓝色的马赛克,送给你,那天的事,我不是有意要逗你,想请你看电影。
署名阿亮,后面画一个大大的笑脸。
阿亮是怎么知道姜芸家的地址不得而知,但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第一次单独和男生看电影。
姜芸在电影院门口,看到阿亮手里抱着一只硕大的泰迪熊,熊和阿亮一起成为众人焦点。他抱着熊站在那里对姜芸招手,等姜芸走近,阿亮就把大熊塞到姜芸的怀里。
“送给你的赔罪礼物。”阿亮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真诚。
“抱着这么大的熊要怎么看电影?”姜芸红着脸把熊推过去,又被挡回来。阿亮顽皮地扮个鬼脸,从口袋里掏出电影票挥了挥说:“你放心,我买了三张电影票。”
看完电影阿亮送姜芸回家,姜芸问他:“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了吧?”
阿亮笑了笑说:“我每天早上都给你家送牛奶,在你未睡醒之前。”
在水族店里第一次见面,阿亮就认出了姜芸,他知道姜芸早上六点半出门,站在门口打开奶箱,喝光一瓶牛奶然后去学校,长期以来都是如此。
阿亮没有上学。他不仅送牛奶,还在玩具厂工作,给玩具厂里的布偶分类,可以用很便宜的价钱买下一只硕大的泰迪熊送给姜芸,玩具厂的员工都拥有这种低价福利。
3
后来阿亮带姜芸去玩具厂,姜芸看到了制作玩偶的过程,太空棉为芯,花布为皮,扣子为眼,组合在一起,似乎就有了生命般。
“起初是她喜欢玩偶,我们才一起到玩具厂工作。”阿亮说起他的初恋,是个很不安分的女孩,时而喜欢这个,时而喜欢那个。
“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种喜好呢?而且每种都非要拥有或尝试不可。”他说。
最开始,阿亮和女孩一起在玩具厂工作,后来,女孩攒够了钱,就去印度做义工。女孩还给阿亮寄过照片,照片里她被一群印度老人围着,笑得那么开心,那些老人也笑得那么开心,可他们都是身患重病的垂死之人。再后来,女孩去了非洲,从此再无音讯。
“你想念她吗?”姜芸问阿亮。
“时常想念,但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强求不来。”阿亮说。
姜芸喜欢阿亮的故事,阿亮有着让人喜欢的某些特质,那个去了非洲的女孩,一定也是喜欢他的。姜芸总觉得这个世界上,爱情才是最美妙的东西,只是阿亮的女朋友还没有意识到。
阿亮对姜芸说:“我第一次见你就忍不住想要认识你,你长得很像她。”
阿亮喜欢他现在的生活,依靠自己获得的小快乐,虽然女朋友离开他,但并不是痛苦地离开,而是去追逐更多的快乐。他喜欢随意做着喜欢的工作,没有太大的梦想,小梦想也足够。现在他正在存钱去西藏,并邀姜芸一起去。
姜芸的年龄和阿亮差不多,可是他看起来充满了年轻该有的活力。
姜芸喜欢什么呢?活了二十几年,在一个二流大学毕业,找了二流的工作,早九晚五上下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姜芸找不出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甚至来不及好好喜欢一个男生。
噢,那个男生,16岁时姜芸暗恋的男生,他约姜芸见面。
姜芸犹豫着要不要去赴约。她害怕,她是一个没有信心也没有勇气的女孩,她一点自信也没有。男生约姜芸在高中母校见面,去赴约之前,姜芸翻出16岁那年写的那封信,写给男生的告白信。
16岁那年,男生转学离开的前一天,姜芸发了一场高烧,她坚持要把信拿给男生,却错过了火车。
4
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翻出漂亮的长毛衣,兔毛靴子,还精心把头发扎起来,涂了淡淡的眼影。
高中毕业后,姜芸没回过母校,虽然很近,在一个城市里,偶尔也会经过,但那里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她怀念。
姜芸到学校的时候,男生还没有来,她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忽然觉得伤感。校门重新上了漆,还弄了一个漂亮的花坛,操场上种上了草,再也不像以前满地黄土。姜芸曾经在操场上遇见男生,下雨天,他和一群同学在黄泥里踢足球,每个人满身污泥,开心大笑,他把脏兮兮的球踢到姜芸身上……
渐渐地,校园里出现一个又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都是姜芸的高中同学。
先是A同学,然后是B同学,接着是C同学……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同学没错,这是那个男生发起的高中同学聚会,包括姜芸,每个他认识的同学他都约到这里。
“他从英国回来。”A说。
“他现在世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B说。
“他的女朋友,是大学校花。”C说。
你有没有像姜芸这种经历,暗恋过学校里风头最劲的男生,成绩好,长相好,性格好,万人迷。
这种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先天营养不良,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当年这个男生离开时不止给姜芸送了孔雀鱼,他给所有认识的人都送了孔雀鱼。
姜芸没有等男生来,就离开了。那封信她捏在手中,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男生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斯。
再见,如斯。姜芸对自己说。她突然想起了阿亮。
5
姜芸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阿亮,那个让她重新认识自己的男生。
据说玩具厂倒闭了,阿亮离开这里,去了别的地方。
一个月后,姜芸收到了阿亮寄来的明信片,在西藏,背后是覆满白雪的布达拉宫。
阿亮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刻去了布达拉宫,照片中的他裹着厚厚的羊皮毯子,半边脸裹在脏兮兮的围巾里。
“春天快要到了,我在西藏等你。”阿亮在明信片上再次邀姜芸去西藏。
阿亮患有哮喘,可是他说他不怕。他还说:“我都不怕了,你还怕什么?我可以当你的左腿,带你翻山越岭,看尽世间美好。”
原来被人告白是这么美好。姜芸的内心被注入了一股暖暖的气流。
姜芸的左腿,在多年前,拿着告白信追逐男生时被车子碾过,她没能赶上火车,也失去了一条腿。她以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藐小的一颗种子,残缺的种子,却原来每颗种子,都有发芽的春天。
姜芸在等待春天,什么都可以逝去,但春天总会来。
第56篇、跟踪一本书的暗恋
他是校园里的才子,文笔好到连老师都自叹弗如。有时候校园里会有广播,校长在上面郑重地轻咳两声,便点了他的名字,说他又在哪家杂志发了文章,给学校带来了荣耀,特此表扬。她站在阳台上微微仰头听着,就像在听自己获奖一样,两腮红润,手心发烫,鼻翼上竟是也有了点点晶亮的汗珠。
她还曾经偷偷地跟踪过他。是他在图书馆借书。他在书架旁不过是站了片刻,便很快地拿了一本《中学生魅力阅读》,而后又选了一本《收获灵感和感动》。
可惜他离开的时候,那两套书也被人借光。书架上有些空,像那一刻她的心,有些寻不到泥土的失落。她很快地跑到图书馆大厅,在电脑上查明了出版社和主编,便又旋风般回到还书处,在一群学生里毫无淑女风度地朝图书管理员喊:老师,麻烦帮忙查一下现在有没有学生还回这两套书。
管理员终于抬起头来,看了看她手中的纸条,淡淡地瞥她一眼道,没看到这两套都是刚上架的新书么?好书没被看旧之前,会还回来么?
她多想告诉管理员,她就要这两套书,因为这是他正在读的,她愿意与他一同阅读那些精美的文字,似乎这样,她的视线,便能与他的,通过文字温柔地融合在一起。
最终她还是决定每天都来这里等待,等到第九天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了,偷偷逃了课,逛遍了市里所有的书店,书果真是买到了,但此后的几天里,她却是在早晨饿了肚子。但当她一边忍着饥饿,一边将视线温情地抚过那些他也穿越过的文字的时候,她的心里,却是温暖又充实的。
几天后她在阳台上看到对面楼上的教室门打开,他抱着一摞书,显然是要去图书馆还的样子,她激动地抱起那两本书,便也飞奔下了楼。
她终于赶在了他的前面,而且是一前一后地排队还书。当她将书轻轻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她的视线,却是落在他的鞋子上。那里有一小片尘土,她多么想弯下腰去,为他用手温柔地拭去。就在这时,他温和地问她:你也喜欢这两套书吗?
她惊讶地抬起头来,第一次与他如此近距离地对视。她看到他的牙齿很白,像是海滩上闪亮的珍贝。她还看到他额头有一道轻微的伤痕,如一只小兽,轻轻咬下的齿痕。而他看过来的眸子里,竟是深得如一潭不见底的湖水,只看一眼,就会晕眩,几乎要掉落到那水里去。
她忘记了自己有没有点头回答他的问题,她只记得他很快地还了书,便连再见也没有说一声,就转身很快地离开了。
这一场暗恋,他从来都不知晓,可是,她却是如此持久又深刻地记着。就像记着青春这一串手链上,一颗一颗琉璃做成的动人的彩珠。
第57篇、暗恋
转眼之间进入了高二年级,新学期又开始了。在我们这个农村中学,每到这时都有不少老师调走或分来。这学期,不知道又有什么新的变化?
星期一上午第三节课是英语,上课铃响了,同学们都睁大眼睛在等待着,班主任已经提前宣布,新来的英语老师姓党,刚从师范大学毕业。
党老师来了,穿着那年夏天很流行的粉红色碎花连衣裙,她胳膊下夹着课本,脸有些绯红,令人目眩的是她白色的皮肤,说话时露出的一排白亮牙齿。她用英语问候了同学们,然后开始上课。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今天的课文题目。她的英语字母在黑板上写得有点倾斜,但非常娟秀,像一排追逐的小鸟。
那个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只算是中等。党老师说英语时的自如和流畅,一瞬间让我感到了这门课的魅力。我暗暗对自己说要不断鼓劲,一定要把英语成绩赶上去。吃饭前,我在背英语单词,睡觉前,我依然在温习这一天的英语功课。清晨的校园小路上,我捧着英语课本大声朗读。
我的英语成绩很快赶上去了,第二次英语测验,我出人意料地排在了班上第一名。半学期过后,我当上了英语科代表,原来的科代表长得高大威猛,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我有一种击败对手的自豪感。
我对英语的热情和努力,只是为了吸引一个人的注意。她就是党老师。每一次英语课,我都在猜测,党老师在注意我吗?我欣喜地感到,党老师真的有些青睐我了——点名让我回答问题的次数在班上最多。每次我回答完问题,她脸上赞许的神情都让我内心激荡很久。
每天,我都在焦灼地等待党老师的身影出现。由于党老师还教另外两个班的英语,每当我看见她走进别的教室,我就怅然若失。有一次,我站在她每次必经的路口等待,她问我在等谁,我支支吾吾,转身跑进了教室。
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党老师,你真的不知道我在等谁吗?每一天,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见一见你,努力让我的心踏实安静下来。
一天下课,她对我说:“中午,你把班上的作业收起来交到我的寝室,你协助我批改。”
我抱着作业本,走向党老师的房间,心里突然有些慌乱起来。门虚掩着,我敲了门。“进来吧。”党老师让我坐下,她合上一本书。我一看,是《呼啸山庄》的中英文对照译本。我轻轻地问:“党老师,你也喜欢看小说?”她笑了,告诉我:“我也非常喜欢文学,对了,听刘老师说,你的作文写得很棒。”仿佛做着作家梦的秘密被看穿,我的脸红了。党老师同我一起批改作业,她同我挨得那么近,我能够听见她的呼吸声,带着一种异性特有的清香。我悄悄扭过头,望见了党老师清澈晶莹的双眸,我的血液在奔腾燃烧。
这天晚上,我在梦里轻轻呼唤着党老师。
党老师成了我心中的女神,我的日记里记载着一个怯懦自卑的少年的苦闷和渴望,记载着一个少年常在夜晚溜到她的窗前静坐,那透过窗户的剪影对一个少年心灵的灼痛。
高三上半学期,校园里传出一个消息,党老师和县工商局的一个公务员在谈恋爱。
真的吗?天边隐隐传来雷声,无情地轰击着一个少年的心。
一天早晨,我抱着作业本,几乎是粗鲁地撞开了党老师寝室的门,正巧党老师和他亲密地拥抱在一起。
我把作业本放在门前,冲出了那个没有路灯的走廊,一路跌跌撞撞地奔跑,我的泪水哗哗地流着,嘴里念念有词地还在诅咒着什么。
疼痛一直挥之不去。那一周,面对党老师的目光,我没有抬过一次头,我一直没有吭声。我在表达我的愤怒。
党老师似乎也很难为情,因为我偷窥了那个秘密。我终于向她提出了辞去英语科代表一职,她惊讶地问为什么,我瞪着她的眼睛,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不为什么,我不喜欢!”
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下滑,高三下学期,党老师找到我,同我语重心长地交谈了一次。她说马上就要高考了,李平,你要再加把劲啊。走出了这个地方,还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你去发现。那一天,我在党老师面前流了泪,我感到,党老师就像我的大姐姐,而我这个幼稚的小弟弟也长大了。蝉鸣荫浓的8月,我接到了重庆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时候,党老师正在度蜜月。
翻开毕业照,却没有党老师的微笑。毕业留影那天,她去影楼拍结婚照了。
前不久回家,我听说党老师已经调离了那所中学,去了县城中学任教。我抽空去看望她,党老师同我亲切地交谈着,蓦然一抬头,我看见了她眼角的皱纹,党老师也会老吗?我心里突然一酸,18岁那年的哭泣再一次遥遥而来……
读者感悟
暗恋老师是青春期综合症之一。之所以不说是病,是因为这种综合症如果能够顺利走出盲区,反而会加速成熟。李平的幸运在于他遇到了一位睿智宽厚的好老师,能为速航的青春矫正航线,也在于他能理智地接受长辈的劝戒,最终绕过了成长期的心理黑洞。是的,18岁,我们最缺乏的也许不是激情,而是系在激情之马身上的一根理性缰绳。
第58篇、我叫施博文
“一年一度的美国高校的返校节都会举办得轰轰烈烈。这个传统已有百多年历史。无论是热闹的舞会派对,还是安静的讲座会谈,精彩纷星的活动背后,是校方的良苦用心:为校友和在校生创造近距离交流的机会。而返校节中的竞选“王子”活动,更是活动中的亮点,会吸引全校学生的目光。因为每个男生都想当“王子”。而对女生而言,“王子”的意义非凡,它象征着才华、智慧和高贵。
拉选票让我不再“以貌取人”
我叫施博文,北京十一学校的学生,2010年8月到今年的6月,我作为交换生来到了美国冈萨雷斯中学学习。对于我来说,崭新的异国学习生活,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惊喜,当然也有各种文化和习惯的冲击。而恰在我熟悉新的环境时,正赶上了冈萨雷斯中学隆重的返校节。
返校节中最意义非凡的活动之一,就是每个年级都会有两到三名男生或女生分别被提名为本年级的王子与公主(十二年级是国王和皇后)候选人,经过激烈角逐。最后产生王子与公主。在半个月活动中,被提名者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争夺王子或公主的宝座。而我有幸成为了被提名者之一。
天性有些腼腆的我听到此消息时,真是热血沸腾,但又有些忐忑不安。当初,参加这个活动我是抱着重在参与的态度报的名,没想到学校竟真的给了我这个“外来户”机会。当看到那些被提名者,将各自的宣传海报贴得校园到处都是时,我发起愁来,因为我连一张海报都还没有贴出。如何更好更快地推销出自己呢?
我从来就不是个轻易服输、坐以待毙的人。可上哪弄些让人一看就过目不忘的海报?同宿舍的凯德告诉我,福莱老师那儿有我需要的东西。一想起福莱老师。我心头一紧。每次上课时她都是不苟言笑、凶巴巴的样子,教学也非常严谨,属于那种作风硬朗,看上去不讲情面的人,这样的老师能帮助我吗?我心里敲起了小鼓。
放学后,我鼓起勇气站在福莱老师面前,手心里都是汗。我小心地问道:“请问,您还有空白的海报吗?”出乎意料的是,一贯严肃的福莱老师听了满脸笑容。亲切地对我说:“哦,亲爱的施同学,恭喜你获得提名,这儿正好还有些海报,你都拿去吧,祝你成功!”她眼神中透露着真诚友好,我紧张的心情立刻烟消云散,愉快地接过了海报。正想道谢离开,福莱老师又叫住了我。
只听她爽朗地说:“施同学,以后遇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时地寻求帮助,不要等到很晚了才来。同学们都会帮助你的。加油!”我听完心头一热,用力地点了点头。
从拿海报这件事上。我纠正了一贯以来的“以貌取人“的看法。只要自己敞开心扉,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open,那么多人愿意帮助别人。而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
小道具派上大用场
如何让自己的海报使人看后过目不忘呢?我想起了中国汉字。便用彩笔分不同颜色在海报上介绍自己,方方正正的汉字,在众多提名者的海报中异军突起,感觉如鹤立鸡群,顿时引起众多学校里的同学围观。
更有甚者。有的同学竟来我这儿讨教汉字的写法。并竖起大拇指,说着生硬的汉语夸我的海报“给力”。我真是开心极了。在学校里上完课后。老师和同学们也帮我制作起海报来,还有女同学在海报上添上了可爱的花边。又画起了个功夫熊猫,点缀其中,引得我们忍俊不禁。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周五的下午。学校的全体学生和老师坐在体育馆内,他们带着喇叭、条幅,脸上抹着迷彩,观看竞选者们的表演。而我们竞选者则等待在馆外等待上场表演。音乐响起,我唱了起来:Besame,Besame mucho,Como Bi fuera esta noche,h uhima vez……全场一时静极了,因为作为中国人的我,在墨西哥人居多的学校里,竟然出人意料地演唱了一首由墨西哥知名作曲家创作的歌曲《热情相吻》,醇厚深情熟悉的歌曲,立刻引起他们的共鸣,我也拉近了与他们的距离。一曲终了,雷鸣般的掌声毫不客气地赏给了我。
“王子”拥有的世界
第二周的周四是公布结果的日子。同为十一年级的我的好朋友鲁肖和我是竞争对手,他表演的是一段魔术,同样精彩,也博得观众的掌声。鹿死谁手,就在今天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很自信能夺得这次的“王子”。
我和他走向了体育馆中央。我们面朝馆内的大门,背对着主持人的召唤。
刚开始心情特别忐忑。这毕竟是我在全校面前第一次露面,要知道,在国内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活动,一点经验都没有。可看那些美国学生们,一个个笑逐颜开,比过节了还开心。也是,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节日。
先是高年级的表演。只见十二年级橄榄球队队长雷蒙上场了。在舞台上,他和同学们再现了橄榄球比赛中的一幕。逗的是刚开场。他率领的橄榄球队并没有按照常规发球开始比赛,而是先冲着“对手”球队跳起了桑巴舞。“对手”看了莫名其妙,看着他的舞姿,也随着音乐跳了起来。可突然,队长雷蒙所在的球队通过配合将对手打了个措手不及,并由雷蒙得到了1分,从而成为最有价值球员,接受队友们的簇拥。整个袤演不仅发挥了竞选者雷蒙的特长,更使观众捧腹大笑。场下的尖叫声、鼓掌声不绝于耳。
接着是一场交谊舞,提名者优雅的舞姿,英俊高大的身材博得了场上众多人的关注,最后,绅士般地鞠躬。圆满地为自己的表演画上了句号。
终于轮到我上场了。我深呼吸一口气,整理了下衣服。相对于别的竞选者悄悄上场,我背着行进小军鼓。伴随着节奏隆重上场,来到了体育馆的中央。这时,老师和同学们都冲我摆手,有的还竖起大拇指来。当然,他们是冲着我的节奏分明的鼓声来的,要知道,我还是在小学时学的敲鼓,这个时候派上了大用场。我的一开场就与众不同,让观众立刻就记住了我。我停下来,稳了稳神,示意大家安静,全场逐渐静了下来,观众,颁奖嘉宾站在我们背后,会将象征着荣誉的绶带戴在最终成为王子的人的身上。 颁奖嘉宾是个可爱的教授,他一会儿将绶带欲戴在我的身上,随着观众的尖叫,又将绶带举向鲁肖,场面刺激得让人狂跳。我和鲁肖的脸都涨得通红,被观众的一阵阵掌声和尖叫弄得心惊肉跳的。当然,尖叫声最高的,也就是最终的获胜者。终于,我被评为第十一年级的“王子”。我举起了双臂,向观众席上的福莱老师和同学们致谢。而旁边的鲁肖,明显地很失落,眼角还有了泪花。我走上前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典礼结束后,我将绶带脱下,戴在了他的身上,以表示了我对他的尊重与肯定。
有个传说。说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是自己的王子。而这次竞选“王子”的成功,让我体会到作为一个真正的“王子”,是能够勇敢地秀出自己的真性情,积极地寻求帮助,成功了也应该给予失败的对手足够的尊重,拥有一颗博爱之心,才是地道的“王子”风范。
在美国的高校。这样的活动很多,这次的竞选只是返校节的开始,各种活动会贯穿整个学期。相反,美国学生学习起来也是很刻苦,每天夜里两点多才能睡觉。在这里。老师和同学们更看重你身上特有的气质和每个人身上的特点。这也让叛逆期的我们得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充实与安定。
秀出真我,活出真性情,多多投身到各种活动中去,而不是固守着一块小天地,那时,你会觉得天地是多么的辽阔,“王子”拥有整个世界。
第59篇、用笔记下的回忆
那一场别离,火车将我远远地甩在了它身后。
说好了不哭,可是结果谁也没有忍得住,在送走诺的月台上,我与火车越来越远。
和诺一起读文科,因为我们的数学差得见不得人。就这样,我们用其他科的分数来赎还从进高中起就欠下的数学科的债。
我们总是坐在最后一排那个角落,让前面男生高高的背影挡住老师的视线。甚至,没有人发现我们何时来,什么时候走,或者根本没来过,这样的讲述感觉很夸张,可是只有我们知道它有多真实。
我们执著地去堕落,每次从末排的位置悄悄消失掉,体育场的那个时开时关的大门就决定着我们是走还是留。
很多次,当我们从大门走出踏上那片草地的一刻,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就这样使我们激动。然后我们做贼一样地逃离那个地方,或者走路,或者骑自行车,我们听着音乐在县城里穿梭,光顾那些留下过我们无数车辙的街道,那些我们闭着眼睛都能够找到的商店,那些我们连有多少椅子、多少桌子、多少服务员都一清二楚的冷饮店……
我们不知道在做些什么。诺有好多日记本,满满地写满了她从小学到高中的记忆,有快乐有悲伤,有她第一次恋爱的故事,她说没等到她明白什么叫爱情,她就分手了。后来,她真的喜欢了一个男孩,和他在一起三年,她依旧说她的初恋从一开始到分开都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日记本里记录着她因为恶毒地捉弄别人,反而把自己弄到水里差点见不到后来的我;也记录着她好努力、好努力地学数学最后还是在60分以下的痛苦经历和英语冒到130分以上就没打算下来的自信。
但是无论我们表现得有多叛逆和无所畏惧,我们还是像被下了诅咒一样高考失利,然后狠狠地难过。之后,她踏上北去的列车,我留下接受现实的残酷,继续天天面对老师那张难看的脸。我以为离别的时候不会像电影里演得那样下场雨,可是老天偏偏在我送她上车后让一场大雨把我狠狠地淋湿,我也就真的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让雨水模糊了泪水。然后,火车走得很远很远。
我在熟悉的城市过着陌生的生活,不早退也不逃课,没快乐也不伤悲,抱着我讨厌的数学书辗转在优等生的桌前。没了时间写日记,就连偶尔翻看过去都变成奢侈,每每那些字句都可以把自己狠狠地感动,到最后就连看都没有勇气,害怕那些会让自己失去继续一个人努力的勇气。
时间飞快,无论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许多人快乐,它都以它的速度、它的姿态在前行,所以在我不知所措中又一季樱花烂漫地盛开,然后又一个六月伴着燥热悄无声息地来到。在我走进考场之前我又很认真地看了一遍她的短信,我知道,我肩负着的是两个人的使命。
坐在电脑前,我忘记了我曾经想过高考结束后想要做的一切,对游戏已经失去了热度,而看着空间里的相片,却莫名地想念过去,想念她。
诺的日记已经不再继续,她说,生活的压力让她忘记了笔和纸,甚至忘记了翻看回忆。而我却在落下了很久后重新开始,用笔回忆月亮河的水,平桥的山,广场的樱花,18岁生日那个她画上笑脸的鸡蛋,19岁那个我送她的漂亮的磨砂水杯,我们写小说的笔记本,争着看过的小说……
一切都在时间的消逝中慢慢淡去,残存的,只有我用笔记下的回忆。
第60篇、痴迷只是一只蚂蚁
苏小馨爱上了纳兰,全班同学都知道。爱到痴迷,爱到狂热,爱到发烧。像那些追周杰伦、追韩寒、追李宇春的粉丝一样,她是纳兰的粉丝。
吃饭的时候想,走路的时候念,就连上课也常常走神。有一次数学课上她正在琢磨纳兰词中的意境,忽然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她一张口,一句词就溜出来:“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同学们“哗”地一声乐出来,声浪能掀翻屋顶。再看老师的脸,跟紫茄子的颜色差不多,声色俱厉:“苏小馨同学,又梦游了?去哪里旅游去了?你有没有搞错?这是数学课,背的哪门子纳兰词?像你这样走火入魔的状态,明年怎么参加高考?”
连续的几个问号,把苏小馨砸得晕了,她一句话说不出来,吭哧了半天,脸红得像窗台上的仙人球开出的小红花,羞涩失语,低下头,对着课桌掉眼泪。
身后的男生李泽宇悄悄地在桌子底下踢她的椅子,她回身瞪他一眼。这个幸灾乐祸的家伙,每次她挨了老师的批,他都会偷偷地乐上一阵子,然后再颠颠地跑回家里,向她的老爸老妈打小报告,添油加醋地描述一番,不把他们搞得义愤填膺、想要抽她的大嘴巴子不算完。
比如上次,她不过是在开满槐花的树下跟隔壁班那个有点酷的男生讨论了一下纳兰早期的词,李泽宇便颠颠地跑回家,告诉她的老爸老妈说她有早恋的倾向,气得她老爸老妈两周没有理她。她跑去问李泽宇,干嘛无中生有、惹事生非?李泽宇振振有词,说:“是你老爸老妈把你交给我了,让我监督你,你以为我容易啊?我还不是为了你好?救你于泥潭边缘,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跑来找我算账,真是好心没好报。”
李泽宇的委屈,让苏小馨觉得很无聊,这个男生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两家是门对门的邻居,夜里睡觉,说一句梦话隔壁屋都能听到,彼此熟悉得都失去了想要了解的愿望。
偏偏就是这样两个人,针尖对麦芒,见了面就掐,不掐出个输赢不罢休。
这会儿,李泽宇在身后踢她的椅子,她知道没什么好事,所以根本不搭理他。下课时,李泽宇把一张小纸条悄悄塞进她的手里,然后转身跑出教室。她抻开纸条,傻傻地看了半天,然后忍不住乐了。
是一张漫画,画面上是一个古典美女,对着一朵花在掉眼泪,眼泪的下方有一只碗,旁白是一行工体小字:装眼泪的碗如果不够大,我们家还有更大的,可以考虑借给你用几天。
苏小馨当然知道李泽宇是在讥讽她,风作衣裳,雪作肌,明明什么事情都没有,却偏偏要多愁善感,替古人担忧,为一朵花落泪。她之所以没有恼,是因为李泽宇三笔两笔勾勒出来的人物,非常可爱,神似而夸张。更绝的是他的创意,眼泪居然要用饭碗装,难为他想得出。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一直和他作对的男生,也有可爱的一面,也有浪漫温情的一面。
那天放学,苏小馨第一次跟李泽宇一起坐公交车回家。车上,她第一次很坦诚地问他,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画画,喜欢到痴迷,可是为什么你喜欢画画,却并没有耽误学习,反而学习成绩却更好?为什么我一喜欢纳兰的词,成绩就直线下滑?滑到惨不忍睹的地步?这是为什么呢?
李泽宇笑了,他的笑容像风,仿佛透明。他说:“别不停地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苏小馨生气地扭转身子,看向车窗外,不理他。他说:“跟你开个玩笑,你就生气了?其实你只是没有理顺主次关系。如果你不想上大学,你可以一直躺在纳兰柔软缠绵的温柔乡里。我和你不一样,我的梦想是上大学,上最好的大学,所以画画和我的理想相比,就像一只蚂蚁和大象,我不会因小失大。”
苏小馨不认识似的盯着身边这个男生,高,瘦,不很帅,从小到大,一直觉得这个男生无厘头、事妈,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可是现在,此刻,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些不认识他了。
她和李泽宇不一样,表面上看是一个温柔和顺的女孩,骨子里却是倔强而叛逆的。老妈让她喝补脑液,她偷偷地倒进马桶里,内心里并没有什么不安。老妈让她考一流的大学,她偏偏抱着纳兰词,掉进清风朗月的诗情画意里。她从来没有像李泽宇那样,理性地想想自己想要什么。
苏小馨依旧很喜欢纳兰词,只是不会再像从前那样痴迷和狂热到上课也偷偷地看,而是把重心转移到学习上来,她终于明白,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杜甫因为战争和离乱,写出了那样忧国忧民的诗;曹雪芹因为经历了盛世,才写出那样一个贵族家庭;而纳兰,若不是出生于世家,哪有闲工夫吟颂那些风花雪月?早为衣食忙碌去了。
苏小馨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就是和李泽宇一样,在最好的大学校园里漫步。
期中考试后,李泽宇找了一个机会又塞了一张小纸条给她。她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偷偷地把纸条拿出来看,依旧是李泽宇的漫画大作:一个女孩很夸张地嚷嚷着:谁怕谁啊?她知道这个是她。一个男孩蔫头搭脑地举着白旗:被你打败了。她知道,那个是他。旁白:没有机会再打小报告了。
苏小馨会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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