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在心里的爱情情感故事
美丽的爱情不仅是写在纸上的。
有一个爱情故事,它种在我心里。那年,我在教育局当文书,两位局长带我一道,上门找一位女教师谈心。这位教师在山区扎根教书多年,数次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最近却突然要求调回大城市,去一家企业当工人。
她客气地招呼我们坐下,我打量着她,外表不算漂亮,举止中却透出坚毅的气质。领导耐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方方面面都谈到了,动员她以工作为重,继续留下来执教。
她眼含泪水,讲出了要求调回城里的理由。她的父亲曾是西康省政府的高级职员,思想比较进步,暗中为地下党做过不少事。可是,在解放后的肃反运动中,没有甄别清楚,她的父亲被镇压了。母亲作为反革命家属,天天扫大街,实在没有办法,将年幼的六个孩子送了人。一个秋日的下午,母亲遇到了父亲生前的一位朋友,当年他是追求进步的热血青年,和她们家有过交往。他没有回避这位反属,而是站在一棵大黄桷树下,听这个女人讲起一家人的遭遇。
黄桷树的落叶和发芽是不随季节的,据说,什么季节种,就什么季节发芽。此时,虽是秋天,那棵大大的黄桷树却满是黄绿的嫩芽,阳光从缝隙中漏下斑驳的影子,照着他满脸的惊讶和温情。他那时还没有结婚,比她母亲小六岁。那个下午以后,就和家里已订婚的女朋友断了,娶了她的母亲。这可是和反革命家属的结合,在那个年代里意味着种种灾难的降临,他的家人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全部和他断绝了关系,兄弟姐妹不相往来。
因为和反革命家属的结合,他从中学教师变为工人,工资也降了两级。可是,他没有退缩,和她―起,悉心经营自己的家庭。他以山一样的坚实和大海般的胸怀,做这个家的家长。他拿出仅有的积蓄,八方打听奔走,找回已成为别人家养子的六个孩子,以慈父的情怀,培养孩子们成长。他那辈人本是传宗接代思想浓厚的,女人后来怀了他的孩子,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他却没有让孩子生下来,也坚决不让孩子们改姓。他用心去爱这位女人,女人变得年轻了,绽放出属于他的芬芳,似一杯淡雅的茉莉花茶,让他越品越有味道。手裁的布衣,她穿出来也有很好的腰身,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全家吃苞谷糊,女人都会为他烙上一张葱花饼。
无视社会上的歧视,关起门来,他们是快乐的一家。六个孩子终于长大了,参加了工作,三个大学毕业。改革开放以后,他又四处奔走,为孩子们的生父平了反,让孩子们改变了反革命的家庭成分。孩子们说,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岁月在不经意中溜走了,女人有了白发,女人最终走在他的前面。
他孤独地生活在城里。
女教师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好的男人吗?她要求调回大城市,陪伴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听到这里,现场了无声息,谁也无法再开口。
年轻而不谙世事的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的母亲,一定很漂亮?
女教师笑了:谈不上漂亮,只是比较温柔。我的继父倒是十分英俊的。
女教师姓曹,他的继父姓什么,我至今不知道。后来,她调走了。再后来,有人看见她在巫山旅游,挽着年迈的老父,幸福地在长江边合影。
第2、那一场悄然而逝的早恋情感故事
一时间,风生水起。
学校仿佛觉察到了什么,召开了纪律整肃大会,校长在主席台上高声叫嚷:谁要是搞对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气氛有些像这秋天后半夜的月,明晃晃的,泻在地上,是肃杀的凉,直凉到心底里。
他想起班主任晚上开班会时的神情,也是一脸的阴沉:早恋本来就害人,在高三谈恋爱,简直就是在自杀!班主任说这番话的时候,两眼瞪得大大的,像两把冒着寒气的剑,仿佛要立刻处决了谁。
他有些不寒而栗。
他轻轻叹了口气。一扯被子,只一扯,被子便全笼在他的头上了。他想盖住自己躁动的心绪,但烦恼,像露在外面的腿和脚,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白。
断就断了吧,安心学习,对谁都好。给她写封信吧。想到这儿,他爬起来,拧亮手电筒,趴在被窝里,一字一句地给她写信。宿舍楼外,秋虫在低唱,有一声没一声的,有气无力,仿佛被什么踩住了喉咙。同宿舍的其他同学都熟睡了,除了偶尔的几声鼾声,这月夜,静得有些凄凉。
第二天,他把信装好,一颗心,也就装在了信封里。整整一天,他一点也没有学进去,单等着晚自习的到来。学校的操场与女生宿舍楼交叉处,有一个死角,没有灯。尽管,教学处的几个老师一天到晚地转悠,但真正的死角,也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发现。晚自习的下课铃响后,他第一个冲出教室。以前,那个死角里,总活跃着一些青春萌动的身影,当然,也包括他和她,而今天,格外的冷清。
风,在墙角处,摩擦出呜咽的响声。他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他已经捎话给她了,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想把手里的信交给她,当然了,还有他的一颗心。但课间10分钟,她始终没有来。
上课铃声响后,他没有跑回教室。他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半天,实际上,他和她也没有发生什么,只是在这个黑黑的角落里,说过一些话,是关于学习的,是关于人生的,好像,他们都没有谈过一个“爱”字。
但是,在那些日子里,他还是感受到了与别的同学交往不一样的东西。大约,这就是爱了。
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酸涩,有些怅惘,也有些悲凉。他在他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了好长时间,然后,一回头,向教学楼的方向走去。身后,留下的,是比风还深沉的寂寞。
之后的日子,还是没有看到她。他只好在那封信上贴了一张邮票,寄给了她。尽管,他与她的距离是那么近,他在理科楼,隔着一个小花园,以及一段不算长的甬路,就是学校的那座老式的三层文科楼了,而她,就在那里。
这是一段比青春更远的距离。
高考结束了,一段写着青春、奋斗以及苦痛的日子结束了。他考得还算不错,被浙江的那所心仪的大学录取了。班主任笑得比花还灿烂,把精致的录取通知书给了他,同时,还神秘地给了他一样东西。
是什么?
他有些惊诧。展开一看,是一封信,竟然是他写给她的那封信。他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发现,邮票是盖过邮戳的,信封也还是崭新的,就连他用胶条封得死死的信口,也一动没动,与他寄出之前,一模一样。
那青春的,爱与忧伤啊。
第3、有一个地址是不会变的情感故事
有一个地址是不会变的,那就是妈妈的地址。每每我们给同学、朋友留下手机、伊妹儿等联系方式,总忘不了留下家里的电话,因为家里的电话是不会变的。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但至少家里的电话、地址总是相对固定的。其实,只要家的地址不变,我们就会心安若素,因为那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在街上遇到多年不见的朋友,他匆匆写好电话号码交给我,却又要回纸条,边补写边对我说:“你还是打电话到我妈妈家比较容易找到我。我早出晚归,放假和周末多是在我妈妈家吃饭。”
另外一次,我要速递邮件给一个朋友,他特别嘱咐:“请把东西送到我妈妈家去。我妈妈家全日有人,送到我家我反而不一定收得到。”
我们这一代,搬家、更换电话、手机、传呼机号码,甚至电子信箱的更换频率,已接近“日新月异”的速度。联系的方式多了,人却越来越难找。除了工作上经常接触的人以外,其余的旧知故交,总是要到想起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找不到了。最后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人的妈妈。
十之八九,那人的妈妈是在家的。十之八九,在那人的家搬了又搬,地址和电话换了又换之后,那人的妈妈,还在原来的地址,保持着原来的电话号码。
事实上,我们的祖辈,当年也“搬”过。从老远的地方搬向另一个地方,对于安土重迁的华人来说,是件大事。然而落地生根之后,祖辈也就不轻易再搬了。到了我们这一代,搬的条件越来越好,在地址和地址之间,号码与号码之间,身份与身份之间,搬个不停。人生的规律,仿佛就是这种停不下来的迁徙。
“妈妈”——除了有上述实际功能,其实还有象征的意味。“妈妈”是生命的源头。妈妈是生命的根本,这“根本”的地址是不会变的。只要我们愿意记得,也还肯尝试,就能凭借妈妈的地址,妈妈的电话号码,联系那已经在漂浮的迁徙中遗失的自己。
忽然觉得,现实活中,不变的妈妈的地址和电话,也许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的精神支柱,那么到了下一代,他们还能拥有不变的妈妈的地址、妈妈的电话号码吗?
第4、静静的幸福情感故事
静静地坐着,听着赵咏华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内心深处涌起一种别样的感动。灯光下,老公黑黑的眸子里盛着无数的疼爱和怜惜,柔得仿佛可以滴出水来。
与老公相识的过程很落俗套:介绍——相识——恋爱。当我们相处两个月的时候,老爸因脑梗塞住进了医院,所有的浪漫情调只得暂放于脑后,我开始在单位和医院之间不停地奔波。记忆中那一个月似乎特别漫长寒冷,每天下班后老公的摩托车就会准时停在我们单位门口,然后两个人迎着寒风一起去给老爸送饭。有时我的工作太忙,老公就独自在医院伺候老爸。
几天下来,他就被累得头发凌乱,眼眶发黑。同病房的人怎么也不肯相信他只是我认识才两个月的男朋友。那天和老公从医院出来,远处正好传来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我看着他皱皱巴巴的衣服,苦苦一笑:咱们注定与浪漫无缘!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只要能和你握着手一起平静走,我就觉得是最大的幸福。
从小到大,我就一直把老爸视为生命中的大树,如今这棵大树的骤然倒下,让我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天我一直失眠,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压力让我越来越消瘦,在昏黄的灯光中我能嗅出无助落寞的味道。
老公只要一有时间就陪在我身边,给我讲他在南方上大学时见到的石板老街和深巷幽弄,讲江南水乡的古镇风韵以及听到的关于爱情的凄美传说。
一天从医院回家时已是华灯初上,我独自走在街头,想着老爸的病情,想着以后的日子,凄然的灯光不时地把身影扯长扯短,像我孤独的灵魂。突然,背后响起了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紧接着我的肩头猛然一痛,肩上的挎包就被人夺去,而后,摩托车发着猖狂的音调得意地扬长离去。在惯性的作用下,我重重地摔倒在地。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嘴角已被磕破,渗出血来。幸亏那天手机没放在包里,惊慌中我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几分钟后,老公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在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他在我的生命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才明白老爸之后谁能为我撑起一片天。他拥我入怀,喃喃地说对不起,离开我几个小时就让我受如此的委屈。那一声声自责,温柔得让人心碎。我的眼睛一热,泪珠就盈满眼眶。我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躲避着寒冷和孤独。
他捧起我的脸,一字一句地说:结婚吧,我保证给你平静的幸福。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着光线在他脸上凝起的郑重,一丝暖暖的感觉从脚底升起,在他怜爱的目光中不断地膨胀,两抹雾气在眼中凝聚,最终化作了两滴晶莹的泪。在相识100天的时候,我们携手走上了红地毯。
小时候曾看过一本书,讲的是有一个民族,在女孩子出嫁的时候,丈夫和父亲会一起为她穿上红嫁鞋,这样她的一生就会有两个最亲的人永远呵护。于是出嫁那天,老公和刚刚康复出院的老爸共同合作满足了我的愿望,在我幸福的泪花中完成了两个男人对一种神圣责任的交接仪式。
老公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婚后的生活很快就像他说的那样趋于平静。和许多家庭一样,我们一起做饭,一起上下班,日子像一条清澈的小溪,静静地在我和他的指尖淌过。
情人节到了,满大街都流动着玫瑰花和巧克力的香味。我问他是否可以送我一枝玫瑰。他正全神贯注地玩着电脑上一个极无聊的游戏,对我的请求默不做声。我气得在键盘上乱拍一通,他这才抬起头,脸上僵硬的肌肉终于百年不见地动了一动,可冒出的话足以让我气得昏过去:你神经病啊!
失落地过着2月14日,马上就要下班了,情人节的最后时刻。我独自委屈地望着街上一对对相互购买礼物的情侣,心里酸酸的。情人节,这个透着粉红色光环的节日,难道真的要在无声无息中悄悄地滑过?一大束鲜花从被推开的门缝里飘进来,接着又挤进一位阳光男孩儿。我忙低下头,心里更加难过:不知道哪一个幸福的女孩儿能得到这束漂亮的鲜花。突然,我的名字从男孩儿的口中蹦出,我惊讶地抬起头,男孩儿把那束鲜花送到我的手中,并且告诉我一位先生在一个月以前就订下了这束花,今天特意交代一定要等到情人节下午6点准时送到我的手里。
低头看去,8朵红玫瑰娇艳欲滴,紧紧地簇拥着一朵蓝色妖姬,与众不同的蓝色,精心喷上的金粉,华贵中透出妖冶,显得卓尔不群。男孩儿随后递上一封粉红色叠成心形的信,眼里荡漾着深深的笑意:你真是个幸福的人。
红着脸打开飘着玫瑰香味的信,一行行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宝儿:
还在偷偷地抹眼泪吧?本来想两个人共度晚餐时给你一个惊喜,但你的好强和虚荣让我不得不改变决定。因为对你来说,闻着别人的玫瑰香味去工作比自杀还痛苦。爱你,所以疼你;疼你,所以怜你;怜你,所以宠你。希望你不再忍受风雨淋漓之苦。从认识到结婚再到情人节,我们携手已走过了4个月。常常捧着你的脸,却不敢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爸爸生病那段时间,你的无助凄楚让我心痛,所以匆匆地结婚并不是我一时的冲动,我只想拥你入怀,用尽一生的精力去爱你,呵护你,就像歌中唱的那样:“直到老得哪也去不了,你还是我手心里的宝。”我是个喜欢平淡的人,也许你跟我在一起总感觉索然无味。但是我还是相信平平静静走过的才是幸福,才是永恒。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特意把玫瑰送到你的办公室,这下你应该破涕为笑了吧?芽不过,不要太得意忘形,浪漫过后还是平淡最好,请按时回家吃晚饭。
老公 2月14日
手机响了一下断了,这是他等在楼下接我下班的暗号。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老公正傻傻地等在楼下。刹那间,心底千辛万苦准备好吵架的话在玫瑰的香气中瓦解了,铺天盖地幸福砸得我头重脚轻,恨不能化作一缕轻烟,从玻璃窗飘下,一生缠绕在他的身边……
第5、红颜蓝颜情感故事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
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第6、月光嫁衣情感故事
一
农历八月十五早餐时,姐姐宣布:今天,她要带相处了半年的男友回来过中秋节。让我们给把把关,审查一下。老爸老妈立马兴高采烈地扔下筷子拟菜单去了。
姐姐一脸幸福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叶禹,他可能要向我求婚了,不然也不会要求来咱们家。”姐姐很幸福。我点头,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的姐姐叶涵,从小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她一直都是我的依赖和骄傲。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们俩都是同班同桌。家里家外,我们形影不离。小时候,大我2岁的她在上学放学路上都是小心翼翼地牵着我的手走过每一条街道。高中毕业,她去外地读大学,我留在家里搬弄文字,我们才分开。现在,她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名公务员。而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读过大学,不是考不上,因为——我不能开口说话。我——是个哑巴。
4岁那年的一场医疗事故,让我的世界里没有了欢声笑语。我的声带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妈妈说,我小时候的声音特别好听,清脆得像窗前的风铃。
所幸的是,我的听力正常,我常用心地聆听这世界上的每一种声响。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早春的风送来了淡淡的泥土的芳香,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看着雨像千万条丝线般地从灰蒙蒙的天空牵扯到地面上,头顶上的风铃轻轻地摇曳着,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清脆悦耳。我静静地听着铃声看着雨想着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声音。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唱过歌,雨雾打湿了我的睫毛我的眼睛。
是谁说过的:没有缺憾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如果有选择的机会,我宁可选择一个不完整的人生,也要一个可以说话唱歌的嗓子。
等我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看我的时候,姐姐和浩生已经进来很久了。姐姐说,爸妈准备好了晚饭,他们俩是想悄悄地进来调皮一下叫我吃饭的,推开门就看见了我,坐在藤椅里发呆。浩生用手势制止了想叫我的姐姐,然后用痴痴的眼神看着我。姐姐后来说,她看着浩生看我的眼神一点一点地浓烈,她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后来浩生这样形容那天:一串风铃、几盆花草间坐着一个美得像一幅静物画一样的长发女孩子,在静静地看雨。浩生说:他知道从那一刻起,他将万劫不复。
二
午饭开始的时候,爸爸妈妈开了红酒,看得出他们对这个未来的毛脚女婿很满意。爸爸说:真遗憾,中秋节下雨,晚上没有月亮可以赏了。浩生说,谁说的?我们的饭桌上就有两轮美丽的月亮。爸爸妈妈笑了,我看见姐姐的嘴角动了一下,很牵强。我尽量地低着头啃着手里的月饼。妈妈和浩生聊天,说着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妈妈说:我的小禹从小就有一副好嗓子,只可惜……小涵还好,一路顺风顺水地上学工作。不过,我的小禹也很优秀,19岁就出了专集《无声世界》,还进了省作协……浩生惊呼:你是《无声世界》的作者!我不敢抬头,浩生坐在我的对面,他的目光灼红了我的脸。
浩生离开时雨还在下,妈妈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常来啊。我把目光瞟向门口,再一次迎上了浩生穿过妈妈投过来的眼神,我立刻转过头去,看来再见都没法和他说了,这样的眼神给他女友的妹妹,代表什么呢?姐姐怎么找了一个这样的男友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姐姐请了病假,躺在床上蔫蔫的。我去摸她的额头被她推开了手,不吃饭也不说话。我的心里慌慌的,好像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晚上妈妈过来拉姐姐:不许这么躺着,没有病也会躺出病来的,有什么话说来给妈听,要不,让浩生陪你出去走走?姐姐扑到妈妈的怀里:妈,我们分手了。
我失手打碎了装满开水的杯子。
姐姐盯着我,用很陌生的眼神:小禹,他说他爱上了你,要追求你!我惊得跳起来,捡了一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妈妈去找邦迪了。姐姐自顾地说,我认识他快半年了,而你只认识他才几个小时……泪水顺着姐姐的脸庞划落下来:我从小就呵护你,照顾你,为了你,我9岁才读小学,可是,我惟一最疼爱的妹妹却抢了我的男友……姐姐泣不成声。我瞪大眼睛拼命地摇头打手势,我想告诉她:我没有、也不想、更不会这样做!谁知道那个可恶的浩生他是怎么了。可是姐姐只顾把头埋在被子里哭泣,根本不再看我。我无力地垂下了双手。我真的恨自己,恨自己是个哑巴,居然没有能力为自己辩白。
我委屈的泪水也喷涌而出。
浩生在3天后捧了玫瑰来我家,不知情的妈妈打开门就喊:小涵,浩生来了。浩生对着妈妈鞠了一躬说:阿姨,对不起,我是来找叶禹的,我和叶涵分手了,我爱上了你的小女儿叶禹。浩生就那样把嘴巴张成“O”形的妈妈扔在门口冲了进来。我用杀人的眼神看着他。他说:叶禹,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管不住自己沉沦的心,不管你接不接受,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爱你。我把那束玫瑰向他砸了过去。姐姐倚着门框说;扔了干吗!多可惜啊,假惺惺的。浩生转身离开时说: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想放声大哭,可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任泪水无声地流进被子里。
浩生从那天开始每天早晨来敲我家的门,有时候在门口放一个苹果,上面刻着:小禹,何时,你的梦中有我?有时候是一把沾满露珠的野花。爸爸妈妈开始数落着浩生:怎么看上去好好的一个孩子用情这么不专啊?一会儿姐姐一会儿妹妹,谁知道过几天又是谁啊。
姐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三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流泪了,其实我是不想离开的,因为我不能说话,从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由家人无微不至地照应着,现在离开,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和惶恐。我给姐姐留了言:告诉她这一切不是我的本意,一直以来我都当自己是局外人。现在,我离开,她可以去找回她的幸福。她什么时候出嫁我什么时候回来。
我选择了有海的城市,我要在那里开始我的长篇小说《流泪的月亮》。
一个人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没用,我不能告诉房东我想租她那间推开窗子就可以看见大海的屋子,我满头大汗地比划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他们不懂哑语。
安顿好的时候已经傍晚了,我倒在床上再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又累又饿地昏睡过去,朦胧中我又看见了浩生,他看着我笑,我也看着他。看着他浓浓的眉毛,希腊式的鼻子,微扬的嘴角……
醒来时已经第二天早晨了,打开电脑姐姐的头像就拼命地晃动起来:小禹,你在哪里?我回复:我很好,在一个有大海的地方,告诉爸爸妈妈我很好,我要在这里写小说。
不等姐姐回话我立马关掉电脑。
大海真的很美,放眼望去,心胸开阔起来,赤脚走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我的长发。仿佛觉得自己成了欲展翅飞去的仙子。不再被世俗的烦恼牵绊。
上午睡觉,下午看海,夜晚码字,睡觉前打开QQ和家人说声:今天,安好。勿念。姐姐说,我离开后爸爸妈妈把她骂了一顿。
日子就这样过起来,一切仿佛都不曾发生过,只是我的QQ多了一个叫做千刀万剐的网友。我常在写作累了的时候和他聊天,我现在的城市是他的故乡,在电脑里他嘱咐着我去哪里买什么东西,路线该怎么走等等。慢慢地我知道,他毕业于一所很不错的学校,现在,在另一座城市工作。他说:你瞧,我们都是离家在外的孩子,可要相互取暖啊。
因为这句话,我的心里有了暖暖的感觉。
他几乎每天在我需要的时候都在,我取笑他,天天夜里不睡觉,白天要不要工作?他打来笑脸:没办法,不放心你这傻丫头。心开始在他这琐碎的呵护中乱起来。习惯了有他指点的日子,就这么依赖了他。
四
姐姐给我发消息:说她已经和心爱的人互定终身了,问我什么时候回?我说,你结婚吧,我回去参加婚礼。她说好的。
我终于松了口气,心里却有几分失落,那样的眼神原来不代表爱情。
那天晚上,我和千刀万剐聊了很久。我问他:如果一个男孩用很痴的眼神去看一个女孩,那代表什么?他说:爱情。他问:有人这么看你么?我说曾经有过。但很短暂。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现在女孩还不接受他,他在等。我问,那你不是很傻,如果等不到呢?他说,我会一直等。我的心又有几分失落。
姐姐告诉我,6月6日之前一定要回来,因为那天是爸爸50岁生日,也是她订婚的日子。算了一下,还有二十几天,离家快半年了,稿子还有个结尾不知道怎么写。时间过得真快。
我不知道有这么多人来接我,爸爸妈妈,姐姐浩生,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看了一眼浩生,迎上了一双痴痴的眼睛。心跳又快了半拍:不知道姐姐嫁了他会不会有安生的日子可以过。姐姐迎上来把我抱在怀里。爸爸妈妈说瘦了瘦了。那个陌生的男孩走过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未来的姐夫。我呆在那里。
这是我想不到的结局。姐姐的爱人原来不是浩生,是她的同事。而浩生就是那个陪了我几个月的“千刀万剐”,为了我,他厚着脸皮从姐姐那要了我的QQ号,白天工作晚上在电脑前陪我。我看了他一眼,他更瘦,下巴都尖了。
五
姐姐的婚期定在明年的中秋节,未来的姐夫坚持要在月亮最圆的时候迎娶他的新娘。他说,我要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就是中秋才让他结束了几年的单相思迎来了他的最爱。
浩生在姐姐订婚的日子用手语告诉我,他也要在中秋节迎娶我。我想告诉他不行,我们还没有开始恋爱呢。看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低下了头。
我无法拒绝他,为了我他去学了手语,又用极端的方式说服了他的家人,接受了一个残缺的我。
为了这样的爱,我准备嫁了。他,值得我一赌。
我期待中秋,月亮圆了的时候,我要带着希望和憧憬走向我的爱。
浩生说,他要用中秋的月光为我做嫁衣。
第7、谁在你心里情感故事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恨恨地看着他,她没有想到他会说分手,这两个字从来都是她说。但是,她说了千百遍,却不及他决绝地说一次。她在心里暗暗地说:“我会让你后悔的!”
她疯狂地写字,发表,她让自己的名字在各种媒体上不断出现!她要让他发自肺腑地承认:放弃她是他这一生最大的失败!
她成功了成了有名的专栏作家。但生活依然寂寞孤单,她并没有因此而快乐!漫长的夜晚,才发现,成功并不能掩盖爱情的缺失。
一日,在咖啡吧看书,手机响了,是个新号,拿起问是谁?对方说是陶子。停了半天,才知道,是最近常给她写信的一个女子。于是说:“我在喝咖啡,有时间的话,过来吧!”等了不多久,进来一个细眉细眼的女子,径直来到她的面前入座。两人异常地投缘原来都是乐于高声谈笑的爽朗女子。
不经意间,一张轧花的餐巾纸跌落在地,陶子弯身去捡。她瞥见那白颈间滑落的项链桃心坠。“我有一枚同样的。”她笑笑指指陶子胸前。那是他曾经送她的,桃心里可以放一张小照片,精巧可爱。然而,分手后,她便将它藏了起来,怕的是睹物思人。“是吗?这是我那一半送的,”陶子一脸幸福,“要不要看看他,可丑了。”
她笑着捏在指尖轻启,怔住了满脸的胡子,竟然是他!心中一颤,失手打翻了咖啡杯,褐色的液体沿着桌布的经纬,四下蔓延。
匆匆告辞,未至家,已然泪流满面。胸中又涌起无限激愤,枉我一直记挂着你,竟然送同样的东西与人。端出首饰盒,桃心坠赫然在目,像是无辜的嘲弄。“啪”,桃心落地,碎成两半,一扇壳兀自弹了很远,只留一扇翻了几翻,落在脚边。她心灰意冷,正欲一脚踢开,却被桃心内的照片怔住:挑眉凤眼,下巴轻扬那是她。她想起那个同样的桃心坠里却是满脸胡子的他。原来,自己心里装的人只是自己而已。
男人于我们,其实往往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苛求,他们求的,也许只是一个把自己时时装在心里的女子。
第8、感人故事:真挚的爱情感故事
作者: 唐成元
在永胜乡街道,有一个红光满面,双目炯炯有神,一脸幸福模样的中年人,经常坐在一个手推三轮车上,自己推着悠闲地行走。人们看到他,无不感叹地说,这个残疾人长得这样好,活得这样开心,多亏他娶了个好媳妇!
这个残疾人名叫刘仁贵,是新疆建设兵团农四师的职工,他人高马大,长得帅气。娶的媳妇叫彭世秀,个子高挑,身材匀称,长得俊秀,是街道企业的职工。岳父母是国家的正式职工,是一个条件不错的家庭。他们1965年6月结婚,人们都说是天生的一对,地配的一双,两情相悦,十分恩爱,婚后书信往来不断。
可不到不到一年,一个天大的不幸消息传来,刘仁贵因公负伤,胸二椎以下,全部失去知觉。传到身怀有孕的彭世秀耳朵里,像五雷轰顶,顿时心如刀绞,泪如雨下。之后她不断给丈夫写去了一封封安慰信,盼望着丈夫早日恢复健康。可一次次的消息,都让她大失所望,最后是丈夫转到了上海医院治疗。
刘仁贵在上海医学院治疗期间,彭世秀带着孩子前去探望,当她揭开被子,看到丈夫的双腿直直地不能动弹,两眼的泪水,禁不住地涌了出来。她怕剌痛丈夫的心,马上把头掉过去,强忍悲痛抹去了眼泪。
"世秀,我的双腿再也不能站起来,再也不能同你并肩走路了!"刘仁贵哽咽着说:你今年才二十三岁,我不能连累你------
"你千万不要这样想!"世秀打断了丈夫的话说:"别说我们已有了一个孩子,就是没有,我也要跟你就一辈子!"她发自内心向丈夫表示了决心。住了一段时间,刘仁贵担心她带着孩子不方便,逼她母子回到了家里。
刘仁贵在上海住了一年零两个月的医院,双腿仍无好转,他怀着痛苦的心情,又给彭世秀写了一封长信,反复说了他这辈子不能再给他的爱了,又提出了同她离婚的请求。她接到信以后,心中十分难过,有人劝她长痛不如短痛,趁机离婚算了。
可彭世秀心里想到,丈夫五、六岁就失去父母,哥哥在抗美援朝中牺牲,现在又因公残废,我不能再给他累遭创伤的心灵增加痛苦。她又给丈夫去信,表示铁心要跟他一辈子,海枯石烂不变心。
1970年,彭世秀到丈夫疗养的安徽医院,要求接他回家一起生活。领导怕他们日久搞不好关系,劝她还是不接回去为好。她再三向领导表示:"我世秀不是没有良心的人,要是对他有半点不好,天打五雷轰!"领导最终同意她把刘仁贵接回了家。
常言,事非经过不知难。从未照顾过残疾人的彭世秀,把丈夫接回家以后,对丈夫的照顾,比她想像的难得多。她每天都要给丈夫穿衣、洗脸、端茶、送饭,还要给他活动手脚,同时又要经佑孩子和上班工作,一天到晚忙得不不可开交,深更半夜还在做家务,她的身体渐渐消瘦了。
一些闲言闲语也经常传到她的耳里:"年纪青青的,守着一个死了没有埋的人,有啥意思!""跟着个没用的人守活寡,不知她图的啥子?"她的父母也为她十分忧虑,摊到这个残疾女婿,女儿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刘仁贵看到媳妇为自己劳累奔波,加上听到那些闲话言闲语,看到岳父岳母忧虑的眼神,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再次提出了离婚。可彭世秀坚定的回答: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离开你,就是死,我也和你死在一起!
彭仕秀把自己的爱全部倾注到了残疾丈夫的身上。为了解除丈夫的寂寞,她除了买一些书籍他看外,还先后买回象棋、朴克、让左邻右舍有空闲的人,陪他娱乐开心。她自己有空时,推着丈夫坐在三轮车上,到公路上慢慢行走,观看野外的风景。有时还陪丈夫到县城电影院去看电影,总之,千方百计让丈夫开心快乐!
每年夏天,刘仁贵的双腿,都要出现腐烂流脓,她就天天晚上给他洗脚上药。遇到伤风感冒,不管白天黑夜,她都要去请医生给他看病,给他拿药治疗。常常忙得饭都吃不上,她的心里没有丝毫怨言。
在市场上的猪肉、禽蛋供应紧张的那几年,为了保证丈夫的营养需要,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和亲友的劝阻,买了小猪和鸡鸭苗来饲养,起早贪黑不辞辛苦,一年喂三、四头肥猪和一群鸡鸭,保证了丈夫每天吃猪肉鸡鸭和蛋品的需要。
彭仕秀就是这样,十年如一日,不离不弃地照顾着残疾的丈夫。在她父母先后退休之时,她完全有条件顶替接班转为国家正式职工,为了丈夫,她毅然放弃了人们羡慕的好机会,继续留在灵活性大的街道企业工作,以便更好地照顾她心爱的残疾丈夫!
彭仁秀对丈夫真挚的爱,感动了四邻八乡的人,提起她的名字,无不伸出大拇指:这样的人真是难找啊!
第9、一旦失去追求情感故事
一旦失去追求
文/李伟明
公元281年春,刚平定东吴不久,实现三国统一的晋武帝司马炎发布诏书,挑选东吴最后一个皇帝的宫女五千人人宫。至此,晋武帝后宫妃嫔接近一万人。实现了统一“理想”的晋武帝, “颇事游宴,怠于政事”,开始把大量时间用在玩乐上面,对政务越来越懈怠。
精于玩道的晋武帝还玩出了不少新花样。例如,后宫佳丽太多,晋武帝无所适从,于是想出个办法:乘坐羊拉的车子,羊把他拉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宴饮、入寝。宫女们为了得到宠幸,纷纷在门上插竹叶,在地上洒盐水,以吸引拉车的羊止步。朝廷那边,皇后的父亲杨骏几兄弟当权,互相勾结,被称为“三杨”。大臣山涛多次规劝,晋武帝心里明白他说得有理,但就是不改。
在中国封建史上的主要朝代中,司马炎算是表现比较差的一个开国皇帝,而整个晋代帝王当中,几乎无一值得称道的,整体素质之差,在历朝历代都是罕见的。司马炎于公元265年正式夺过魏国曹操家族的皇位,当时三国尚存东吴,统一大业任重道远。刚当皇帝不久的司马炎,表现倒还过得去,一上台便以仁厚节俭来纠正曾魏苛酷奢侈的弊端,并立下灭吴大志。公元280年,司马炎总算实现了“三国归晋”的目标,此后,他反而变成了一个只顾吃喝玩乐的人。有一次,当他问司隶校尉刘毅,自己可以和汉代哪个皇帝相比时,刘毅毫不客气地说他可能比把东汉搞垮的汉桓帝还要差些。
司马炎本身智商情商都很高,他的变化,与他“功成名就”之后失去了追求有关。在国家统一大业尚未完成之前,司马炎要实现灭吴的目标,所以还是有所作为的。灭吴后,目标实现了,司马炎却没有考虑再为自己设计更高的追求,于是玩物丧志,此后毫无建树。
人在精神上一旦失去追求,就如同身体失去支架,是很难“立”起来的。追求是一个人上进的原动力,一个无所追求的人,生活肯定是空虚的,很难在人生中找到真正的乐趣。人要有点精神,就必须有所追求。
无所追求的人并不少见。那些醉生梦死、浑浑噩噩的人,不就是没有为自己设定一个合理的目标吗?对这类人来说,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回答肯定是虚无的,消极的。
追求,并不见得要定个多伟大的目标。目标应当符合现实,有望实现,可以分为近期、中期、长期目标,循序渐进。只有如此,目标可以不断更新,追求可以不断升级,人的前进动力才会源源不断。司马炎实现“三国归晋”的愿望后,以为从此“大功告成”,达到了人生的终极目标,于是沉醉于享受,荒废政务,其实大谬也。他完全可以刷新一下自己的理想,比如:建设一个强大的晋国,让天下百姓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样,他就可以像东汉的开国君主刘秀那样,一辈子勤政,干起工作来 “乐此不疲”。可是,司马炎毕竟不是一个心里装着天下、装着百姓的政治家,他只是一个为实现个人权欲而奋斗的封建统治者。因为这些局限性,所以他没这样做。他甚至没有考虑为自己的王朝打下扎实的根基。在他死后,西晋仅经历了三个皇帝,二十多年历史就灭亡了。其中,晋惠帝是历史上有名的低能儿,晋怀帝则做了异族的俘虏。
人的一生,是行走的一生,只要还在路上走着,就有新的目标和新的追求。失去追求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其后果甚至比迷失方向还严重。一劳永远的美事是没有的,而正是因为没有,世界才变得缤纷多彩。
第10、春风吹过的岁月情感故事
初二那年,是第一学期,上官轩云转学到了我们班。这个小女子不简单,才来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和班上的同学建立起不错的关系。
这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生。她长相甜美,对人友善,甜甜柔柔的话语让人如沐春风。老班也喜欢她,成绩好加上有礼貌,想讨厌她都难。我很奇怪,一个新来的转校生,怎么就人气这么高?
其实刚开始,我并不喜欢她,甚至还有点讨厌,她长得那么漂亮,对我是一种威胁。看她跟谁说话都灿笑如花时,我就暗自在心里想,这个女生真是轻佻。我在班上有个绰号“冰美人”,因为我对人比较冷淡,而且平时不爱与人交往,所以大家就这么叫我。我倒是无所谓,对人对事都不那么热心,只要成绩好就行了,至少不会被人说成“绣花枕头”。
我最看不起那种长得好看,笨得像猪的女生,占着自己有副好皮囊就不学无术,整天招蜂引蝶。我以为上官轩云就是这样的女生,要不,她怎么会才来一个星期就可以叫出全班同学的名字。惊叹她记忆力的同时,我也对她的用心不屑。
可是第一次各科的单元测验,我就被她吓一跳。除了语文外,其他各科居然都是满分。虽然我的成绩也很优秀,但跟她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我长期以来独占鳌头的局面,一下被她打破。班上的同学欢欣鼓舞,一个女生还在嚷:“上官轩云太棒了!”看着我就生气,好像我没得第一,于她们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我就那么差吗?想想真有点悲哀。这个上官轩云像是有什么魔力,大家都愿意围在她身边,无论男女,一个个对着她时都笑得像朵花。
我的失落显而易见。被人超越、被人冷落的滋味并不好受,特别是被一个初来乍到的人比下去,更是窝火。可是没有人在乎我的心情,平日里,我习惯我行我素,对人爱理不理,身边没有要好的朋友。我板着脸,愣神地望着窗外蓝蓝的天空,心里五味杂陈。这个上官轩云真不简单呀,不仅长得漂亮,人缘好,小嘴甜,成绩还一级棒。看着众星捧月的她,我心里一阵酸,特别是一个平日里不受我待见的男生故意在我面前冷嘲热讽时,我委屈地趴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教室里一下安静了下来,只有我抽泣的声音。我想大家当时都在好奇地看着我哭吧,居然没有一个人前来给我递张纸巾。后来回想起这件事时,我还觉得特难过,自己处世真是失败到极点了。那次唯有上官轩云过来安慰我,但当时我并不领情,心里正恼她。
我愤愤地对她说:“走开,少假惺惺。”她没走,我哭着跑出了教室。在教学楼的天台我哭得委屈又忧伤。
很久后,身边居然有人在说:“哭累了吧?歇会儿。”
我诧异地抬起头,见上官轩云正微笑地看着我,手里拿着一叠纸巾。
“擦擦吧,眼睛都红了。”她接着说。
“看我笑话吧?是不是很开心?”我一脸恼怒。
她静默地盯着我,一会儿后,说:“就因为一次成绩,你哭成这样?和你平时的风格不大像。”
听她说完,我的脸倏地涨红,低头不语。她又慢条斯理地劝慰了一阵,然后很自然地搂着我的肩膀。感受着从她身上传递过来的温暖,我有点难为情,因为自己以前对她的态度。从最初的抵触,到后来慢慢接受她,并且向她敞开心扉聊起自己,这个过程出乎我的意料,不得不佩服上官轩云的亲和力。在她面前,我很难坚持自己的冷漠和拒绝。
那次我们说了很多话,也知道了她的故事。原来她也曾有过和我一样不受人欢迎的过往,但她遇见了一个好老师。那个老师让她试着每天都微笑面对镜子中的自己,也面对身边的人。一段时间后,她见到了老师所说的那种奇迹,因为周围的人都开始喜欢她,而且对她友善热情。上官轩云要我也去试试,她说以后就会有无限的快乐了。
那个秋日阳光灿烂的午后,上官轩云旷了一节课,就为了陪我。我们的谈心成了我记忆中最深的一抹痕迹,因为我从那天开始,学会了微笑,学会了付出爱。我不仅收获了上官轩云的友谊,也渐渐赢得了身边同学的好感。我真的见到了她说的那种奇迹。班上的同学不仅对我好,还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像灿烂的向日葵。我再也不要板着一张脸生活了,能开心笑,多好。
初中毕业后,上官轩云随父母去了厦门。我们其他同学都上了不同的高中。每次老同学相聚时,我们都会第一个就聊起她,说她总是微笑的脸,说她无敌的好成绩,说她让人妒忌的超高人气。说到她,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滔滔不绝。虽然她只在我们班待了两年,但她绝对是班上最受大家欢迎和惦念的一个。
我知道,不仅是我,班上的很多同学都曾得到过上官轩云这样或那样的帮助、安慰,她不仅总能发现别人的优点,她还能帮助别人发现自己的优点。她就像一缕春风,永远回荡在我们美好而温暖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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