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他那一年,我19岁,他49岁。
我叫安小东,他叫金小林,我和他是一对冤家,不吵架的时候少,吵架的时候多,见了面就吵,吵得天翻地覆,吵得乌烟瘴气,吵得别人都不得安生。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里,家里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别扭,进出都不方便,冷着脸不跟他说话,也不跟他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但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他依然会讨好地笑,喊我已往吃饭,我没好气地说,看到你,我就饱了,还吃得下吗?他的笑僵在了脸上,两只手在衣襟上擦来擦去,好半天叹气说,小东你这丫头,我在你眼前消逝还不行吗?说着,他真的去街上转悠半天才回家。
他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但是成熟、稳重,做事儿有条理。笑的时候,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令人温暖,偶尔也会像轻狂的少年,不管不顾地做事和说话,挺可爱的,但我就是看不惯他。
有一日去图书馆返来,找一本书找不到,才发现凌乱的卧室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我生气地对他喊,金小林,谁让你动我的东西?我一边说一边生气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扫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乱。他站在边上,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好脾气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后不敢乱动你的东西了。
我生气的时候,总会很严厉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险些指到他的鼻尖上,说,别嬉皮笑脸的,你这是什么态度。他忍不住笑,说,大小姐,你什么眼光,我这态度还不够好吗?
他的笑脸不经意间触怒了我,他的笑,那么像父亲(father),小的时候,父亲也是这么纵容我,对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亲。我往街上狂奔,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后跑。我穿过两条巷子,仍然没有甩掉他。他气喘吁吁地喊我的名字,囡囡,别跑,回家吧,小心车。我的心中突然之间动了一下,慢慢停下脚步。
那一晚,我没有回家,跟着同学去迪厅蹦迪。
走出迪厅时,天已经快亮了,晨风一吹,我清醒了许多,突然之间看到不远方的树下,金小林坐在台阶上打盹,衣服上头发上结满晶晶亮的露珠。我静静地谛视着他,他不是一个特别让人憎恶的男人,可是我就是不喜欢他。
看样子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可以好到不计回报,除了父母,天底下另有这样的人吗?胸中酸涩难抑,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涌动,我抬起头看天,硬生生地把眼里的泪忍了回去。
时光像流水一样,转眼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为了避免看到他,我不常常回家。之后我熟悉了个男孩子,叫安生,有些病态的苍白和郁闷,但我疯狂地喜欢安生,挣的钱险些都给他花掉,并无怨言。
带安生回家,金小林依然盛情地款待了他,特意做了许多菜,还买了红酒,弄得很隆重。我的心中是温暖的,是感激的,但说出来的话仍然像小红辣椒那么辣,充满敌意,一副并不领情的样子。幸亏他并不介意,甚至早已经习以为常。
安生走后,他很正式地跟我谈了一次话,是19岁那年碰到他过后,第一次很正式地对话。他不赞成我跟安生来往,他以阅人无数、老辣的江湖经验说,安生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和他断了吧!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没错。
我挑衅地看他,说,我知道你见不得我幸福,可是我偏要跟他在一路。再说,你根本没有权力管我的事儿。他不眨眼地看着我,我的话刺伤了他,他受伤的样子令我有了轻微的快感。
决定和安生结婚之前的那几日,他险些天天跟我谈这件事。
我说,我不会改变我的决定。他很自信地笑,说,如果你知道安生是什么人,你是一定会改变念头的。
他把一沓照片递到我的眼前,全是安生的。我惊呆了,傻掉一样看着他,原来安生吸毒,怪不得他那么苍白郁闷,怪不得安生要花那么多的钱。我扼住他的手腕,狠狠地说,多管闲事,哪里来的这些照片?他说,你带他回家过后,我刻意跟踪过他,才得到这些一手的资料。安生知道我知道他的老底,他威胁我不准通知你,可是不通知你,你这个傻瓜一定会往这个火坑里跳的,我心不安。
我捧着那些照片哭了,他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说,孩子,乖,不哭。
之后,我找了一个普通的男人嫁掉。
之后,我有身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之后,我和他息争了。
那时候,他刚退休,没有我和他作对手,所以他很余暇,有了大片的时间,养鱼种花上网,给我发E-mail,他给每一条鱼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其中有一条非常漂亮的热带鱼,他给它起个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听到他喊囡囡,就以为是在叫我。
有时候,我像个大人一样,和他闲谈、下棋,没有了争吵,日子过得安静平和,像流水一样。
有一日夜间,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之直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哭了,哆嗦着说不清楚前因后果。我急了,说,把电话给金小林。母亲这才说,金小林出了车祸,在医院里。
我的心突然之间就开始“扑腾”起来,出了门,竟然忘记打车,一路狂奔到医院。我并没有见到他,他已经被推到了急诊室里,只等着我去签字。我想都没想就在家属签字那一栏写下“安小东”三个字。然后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等待的时候,我想到那些已往的事,初次碰到他,他拙笨地笑,我从没有给过他好脸色,可是他从来没有盘算。他吃了我许多苦头,我刻意捉弄他,为了赶走他,我甚至捉了毛毛虫(caterpillar)放在他的床上,因为他怕软体植物。想到那些过往,我一边笑,一边流泪。许多东西其实已经深入到血液里,哪怕是以吵架和敌对的方式相处。
我第一次有了畏惧的感觉,我怕失去,怕得厉害,我在心中祈祷,让他活,如果可以,我宁愿用我与他互换,只要他平安。
这一次意外其实并不严重,只有轻微的皮外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我甚至想谢天谢地。每日,我到医院里给他送饭,喂他吃,给他洗脸,擦手。怕他寥寂,我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到医院里给他玩。
出院过后,我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金小林这个男人已经不再是已往的样子,他的智商出了很严重的问题,看见人就笑,过马路时,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时候会跟我三岁的闺女(daughter)抢一个玩具。但他始终认得我,认得我是囡囡。
去西藏的时候,我非常喜欢一幅布达拉宫的挂毯,在八角街上跟人讨价还价买了下来,千里迢迢背返来,没过一个星期,竟然被他剪成粉末。他开心地问我,你看像不像下雪?我精心预备了半年之久的论文,竟然被他折成纸鹤,在客厅里放飞,问我,好不好玩?我气得全身颤抖,呵叱他,多大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你以为很好玩吗?他竟然听懂了,生气,撅了半天的嘴,我没理他,他竟然不见了,离家出走。我到处找,找了一个晚上,他竟然蛰伏在楼下的大树前面。
想到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他伸出手来给我擦眼泪,问我,你怎么哭了?我做错事了吗?我摇了摇头,说,没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继父。10年前,他宠我,像宠宝贝一样,任我厮闹,妄为,任性,他包容我,接纳我,爱我。10年后,我宠他,像宠宝贝一样,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喂他吃东西,帮他抢我闺女的玩具,纵容他,珍视他,爱他。
是上天让我做了他的宝贝闺女,是上天让他做了我亲爱的父亲,我要珍惜这段缘,我要把他给我的所有的爱都回报给他,让我们做一生一世的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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