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当年厦门大学的阳光有多灿烂。
那个满是阳光的下午,我坐在教室里,她轻轻地走到我面前向我借课堂笔记。我闻到了她身上散收回的淡淡清香,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她坐到我的前排,却又半转过身,用手遮住嘴巴对我说:“邓丽君的歌你喜欢吗?有机会我唱一首给你听,好不好?”她回过头去,头发洒了一些在我桌子上。我心乱极了。
但我始终没有对她说什么,因为自卑。她是泉州一位富贾的千金。而我,山村的农民子弟……
转眼到了实习期。我在厦门的一个组织实习,日子特别清闲。晚上便和几个同学去一家印刷厂打工。干了10来天,赚了100多块钱,拿到钱,我眼前浮现的是她的长发,突发奇想地决定用这些钱给她做一个发夹。
我先到装饰材料店买了一片棕榈木块,然后买来两把刻刀,几张磨砂布,小罐的油漆。用了两天两夜,我将木块刻成为一只展翅的胡蝶(butterfly),抹上了油漆。还剩下十几块钱,我买了个新发夹,拆下其中的金属夹子,镶在我雕刻的胡蝶上。我想象着这枚小小的发夹在她飘飘长发里跳跃飞舞的模样。
她在泉州的一家报社实习,我向同学借了100元,刚好够往返泉州的路费,起了大早,乘半天的车跑到她实习的地方,她外出去采访了。我把发夹放在一个女编辑那里,花了10分钟时间才交代清楚,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地请她千万别送错人,自然,我没有留自己的名字。我期待她能猜出是我送的,但又不希望她知道。终究,她什么都没提,我不知道,我心中那种酸酸的滋味是失落依然庆幸。
毕业前,系里组织了一个告别晚会,直到晚会快结束时,她才匆匆地赶来,合唱了一首叫《初次尝到寥寂》的歌。唱歌的时候,她的眼睛老是往我这儿瞟,而我却和同学斗起酒来。之后我才知道,《初次尝到寥寂》是邓丽君的歌。
她被分配在厦门,而我却去了另一个城市。到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我开始往厦门的每一个新闻单位打电话,打了近50个电话,终于查到了聘她的那家报社,从办公室里一向问到她的宿舍。拨通她的宿舍电话,听着她那边:“喂!您好……我正听着呢。”突然之间之间之间感到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也许,我们之间比一般的同学还陌生,也许她连我的名字都叫不起来了,也许她正在等她男友的电话……
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就像第一次她找我借笔记本,但那一阵一阵气息已越来越远……我挂断了电话。
过后我再都没有打过这个电话,尽管那几个数字仿佛已经刻入我的脑中。
慢慢地,我有了女朋友,她温顺得像只小兔,我说结婚便结婚,我说要孩子便要孩子,曾经飞舞的青春和热情伴伴随着时光逝去,世俗的荣辱很快沉没了我的生活。只是,每每拿起那两把锈迹斑驳的刻刀,心依然被刀刺着了,很痛,痛得掉下泪来。常常就理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回到校园的时光,一切重新再来。
唯一想的,就是想问问她,她是否喜欢过我。
果然就有这么一天,10年后的一天,同学聚会,第一站便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门前聚集。
满是阳光的下午,往日时光历历在目,我回到了已往,脚步轻快得就如天边的那朵云。
图书馆的门前,在那个熟稔的位置上,一个熟悉的背影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她那长长的发已不再飘着,一枚木制发夹将它们牢牢地夹在后脑上,形成一个鲜艳的发髻。
在我手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在我的心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就是那枚胡蝶飘飘的发夹。
我逃开了。我跑出了校门,一会儿沉没在街市里。我听到街边的一家音像店里音响震耳欲聋,刘若英在唱:“之后/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逝在人海/之后/终于在眼泪中晓畅/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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