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松鼠之爱情感故事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出现应该是这样的情景:全系新生大会,120个座位的教室有150个人在场,黑压压,都坐满了。知道辅导员脾气不好,谁也不敢迟到。就她一个,来晚了。
他刚毕业没多久,脾气不好却是全校有名的,时常沉着脸,天生没有表情肌。不是没有原因,他本来要出国,可惜非典时期,签证难于登天,就这样搁置下来,国外那边等不及,把机会给了别人。他后来想想,岂有不懊恼的,可是生活还是要过下去,他就留校了。
带着一点怀才不遇和壮志难酬,人看上去总有那么一点沉痛。可是他终归才25岁,有的男生不把他当老师,走路还要搭他肩膀,叫哥们儿。所以他渐渐发现,不威严是不行的。不威严,管不住他们,一群顽徒即会疯成猢狲。
他点名的习惯是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这天下午,她见势不妙,连忙转身向楼下跑。可是透过玻璃门他已经看到她了,他喝住她,她还跑,那天她穿一双拖鞋,因为刚游完泳。
脚一滑,啪,摔了一跤,拖鞋飞出两米远,她最后还是被他擒获了。进教室,在大家面前工工整整站好,脸都涨红了。就那样他还不饶过她,他要她做一场深刻的检讨,并且要唱歌以示惩罚。她白他一眼,对大家说:“对不起。”然后唱歌,其实她有很动听的歌声,那天还唱了一首特别高难度的《那就是我》,她学过声乐。
她一边唱,一边看他。有那么一刻,他被歌声吸引,像奥德塞里听到海妖歌声的水手,忘情地沉醉了。他仿佛看到了世间最美的风景,她唱完了,他的嘴角居然绽放了一朵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笑,她全都看到了。 []
她一瘸一拐地扛了把椅子,到教室后面找个位置坐下。盛夏将尽,窗外一地的花,雪白、耀眼。
那天开完大会,身后有个声音叫住她,是王尘。他长有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是光风霁月。以后,她和王尘当同桌,一起上课下课,同学都以为,她和王尘恋爱了,其实他们并没有,因为她心里总有个影子,那影子有双明亮的眼睛,总是在她身后,像保佑她的一颗天使星……
但她遇到他的次数却很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是有意在躲着她。新年联欢会,他每个寝室都去了,大家给他敬酒,他也都喝了,可就在她寝室门口,他偏偏就不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时刻渴想她,梦里也梦见过她,可是看着她的门牌号码,他忽然觉得怯懦了。
他的课,是选修课,她想了想,终于把这一堂课勾去。其实她同他一样,是那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觉―――既然他羞于相见,那么她不想冒昧。
她4年里只当众唱过一回歌,就是被罚那次,她也避免了一切有可能和他接触的机会,比如当班干部,参加演唱比赛,等等。 []
她想一想,觉得这种惆怅简直令人窒息,可是又那么美丽。
王尘够勇敢,一个月亮很好的晚上,他从很远的男生东区宿舍楼跑过来,在楼下狂喊她的名字。她披衣下楼,看着王尘,未免有些怨怼,有什么事儿啊非得这么晚来找我。
“我喜欢你,我会在海边给你买一座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王尘大口大口喘着气说。
她看着王尘,她觉得那一刻心里有个东西一下子醒了。第二天,她疯了一样跑到辅导员办公室。他在,正巧一个人,她在他面前站定,一口气像朗诵诗一样说起来:我喜欢你,我希望毕业后和你在一起,我们会在海边有一所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
他听得呆住了,他看着她,就像看一只小松鼠。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经验―――偶然地,你和一只小动物,小猫、小狗、或者松鼠,不期然地目光撞到一起,内心的某种锋芒对上了,你和它会同时心里一阵颤动,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或者感动。
他看着她,像看着一只小松鼠。他的目光几乎是抚摸着这只小动物,然后他轻轻地一笑,他说:“可我快走了啊。” []
他就这样拒绝她了,过了一段时间,他真的走了,去法国,那是他没想到的一次机会。他知道他选择了这个机会,便等于放弃了她,可是他不选择这个机会,也已经放弃了她。他们的放弃,早在那一次的歌声中,就早已决定。
在成长的时候,我们总是有所捡拾,又有所遗落。而爱情就是在捡拾和遗落里细细生长的花儿,有时,羞涩这片叶子遮蔽了它,它便沉落到最底、最底,然后,我们捡拾了那片羞涩的叶子,落下的羞涩,就叫忧伤。
第2篇、怕我疼,你才没拉我情感故事

那年我四岁,你被派到遥远的山村支教,你走的时候,爸爸和你吵得很凶。他说你宁愿去穷乡僻壤教那些陌生的孩子,也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爸爸还说,如果你一定要离开,他就和你离婚。
结果,你真的走了。临走时你抱了抱我,摘下脖子上的项链给我戴上。我问你何时回家,你想了想,在墙上划了一条横线。你说,等你长到这么高的时候,妈妈就回来了。
我信了你的话,每天笔直地站在墙根,仰望那道横线。有一天,我发现它不见了,哭个不停。爸爸一气之下打了我,他说我永远长不到横线那么高,还说你不要我了。
你走了半年以后,爸爸带了一个阿姨回家,他让我叫***妈,然后我就叫了。
我十岁那年,你居然回来了,你又黑又瘦,仿佛全身都罩了一层尘土。我怎么能把你和妈妈联系在一起呢?她那么漂亮,年轻,还带着淡淡的香味。
可是你却叫出我的名字,我条件反射一样用力推你,大声说,你是谁啊,不准你进我的家。
爸爸从超市买菜回来,他怔怔地看着你。爸爸说,快叫妈妈。
我张了张嘴,脱口而出的居然是,阿姨。
后来,你再次找上门,我贴在门上偷听你们谈话:作文一直是他的弱项,我想辅导他。每周一次,时间定在礼拜六下午。
我以为你利用周末办辅导班,会有很多孩子听你讲课,其实只有我一个人。你租了一套很小的房子,我一进门,便看到墙上挂了一幅很大的相片。是我们的合影,你把我抱在怀里,我张着嘴大哭的样子难看极了。这是你带走的唯一一张照片,跟随你多年。
你拿出很多零食,我很想吃,但是犹豫。我说,爸爸不让我乱拿别人的东西。你一愣,眼里随即有了泪水。你说,我是“别人”吗?我默默地拆开一包话梅,含了一颗,很酸,一直酸到心里。
说实话,那堂课你讲得糟糕透了。你还留给我一个更糟糕的作文题目:我的妈妈。
我把写好的作文递过去,你的眼睛很亮,迫不及待地翻开。一行行地看下来,你眼里的光也变得逐渐黯淡,我写的不是你。你笑得很勉强,你问,都是真的吗?
我点点头。你轻轻叹气,那我放心了。你又说,其实我挺羡慕她的,我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她全都完成了。
你又被派到西部执教,三年后回来,你怕我难过,所以就不辞而别。
我拼了命地学习,只为了早日和你相聚。两年后,我以高分考入北京一所大学。我十八岁了,比爸爸还高出半个脑袋,我长成强壮的小男子汉。我想,我终于长大了,以后可以照顾你了。
那个暑假,我再也按捺不住着急的心情,缠着爸爸带我去西部看你。然后,爸爸就落下泪来。他默默地把我带到一座矮矮的山上,指着凸起的一个土堆说,***在这里。
我想起一个很老的传说,两个一模一样的女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她们分别拉着孩子的一只胳膊,谁都不松手。上帝说,你们抢吧,谁把孩子拉过去,谁就是他的妈妈。
最后,上帝看着双手空空的女人说,孩子,她才是你的妈妈。因为她怕你疼,舍不得使劲拉你。
我也明白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一次也没和爸爸争过我。你把所有的痛苦都给了自己,留给我的,只有印在信纸上的淡淡字迹,还有我胸前的这枚橄榄状的坠子。
我把它摘下来,埋进土堆。它贴着我的心很多年,上面熨烫着我的体温,熨烫着我对你所有的想念,所有的爱。妈妈,我轻轻地呼唤,你听见了吗?
第3篇、今天你最感激谁情感故事

双休日,儿子俯在书桌上做作文,半晌没写一个字,只望着白纸发呆。我偷偷瞄了一眼,发现作文题是《今天你最感激谁》。心想,老师真会出题,写这种作文,能让孩子明理懂事,在孩子的心田播下感恩的种子。
我们家境不算好,孩子他爸下岗后开了一家小书店,儿子上高中后要手表、要自行车只管向爸妈伸手,仿佛爸妈是取之不竭的“银行”,要钱仿佛都是理所当然,问心无愧。一次,为了跟同学攀比穿名牌衣服,竟开口要1000元,被他爸训斥了几句后,就赌气几周不同家人说话。
儿子冥思苦想良久,忽然回头问道:“妈,你说我今天最感激谁?”我让他认真想想。他没好气地说:“我坐在自己家里,一没接受谁的施舍,二没要别人帮助,凭什么要我去感激他人?”儿子认为这个作文题出得毫无道理。
儿子的冷漠,让我忧虑。我告诉他,每个人打出娘胎来到人世,就无时无刻不在接受世界赐予的恩惠,譬如你今天坐在室内不受日晒雨淋之苦,就该感谢攀援在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你打开空调享受清凉不受酷热的折磨,就该感谢冒着高温检修线路的电力工人;甚至连一杯解渴的白开水、一块擦汗的手绢都凝聚着他人对你的关爱。
儿子不以为然:“这不都是花钱买来的吗?”他认为自己不欠谁,不求谁,过的是“银货两讫”的日子,用不着向谁感恩。可是,儿子,你可曾想过这钱是从哪里得来的?是大水淌来的吗?是天上掉来的吗?我告诉儿子:上初一的时候,你从学校二楼平台摔下来,右腿骨折,花掉5000多元的住院费。那时候,你的爸爸刚下岗,为了你不致残废,他挺着瘦弱的身子去码头上扛水泥,每天扛200多包,累得气喘如牛,几次险些栽进江里。200多包水泥就是2万多斤呀,一天的苦力只够交你半天的医药费,那一张张沾满血汗的钞票,都是用命拼来的。孩子,你康复出院的时候,何曾向爸爸说过一声感谢?
儿子脸红了,低声说,连爸爸也要感谢吗?我说,连爸爸都不感谢的人怎么会感谢别人?古人说,“每天清晨一柱香,谢天谢地谢三光”,连天、地、日、月、星辰都应该感谢,何况人呢?儿子沉默了,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傍晚时候,儿子的作文写出来了。最后一段,儿子写道:“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态度。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它化为行动,并因感恩而感到快乐。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感恩人是与人之间的和谐因子。”
不管儿子对自己笔下的话语懂得多少,看过之后,我还是舒心地笑了。
第4篇、无字情书情感故事
常言道,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读大学的时候,郭亮和吕娜不在一个班上,也不太熟悉,他们甚至还没有说过话,但奇怪的是,郭亮竟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吕娜!而且那种爱来得相当强烈,每次见面,郭亮都忍不住要对吕娜偷看几眼。
这天,郭亮从学校回家,碰巧与吕娜同坐一辆车。按说,这是个搭讪的好机会,可问题是,那时他们俩都没有座位,一前一后地站着,中间隔着两个人不说,吕娜还总是不往他这边瞅。没办法,郭亮把到了嘴边的话,一句句地咽了回去,直到自己下车,才勉强与吕娜对上一次眼,但是一切都晚了!
郭亮非常沮丧。回到家,他想好好冲个澡,不料在换衣服的时候,他居然发现,口袋里有一封情书!忙看落款,哎呀,是吕娜写的,里边还夹着她的一张照片!郭亮兴奋极了,差点儿跳起来,她怎么也暗恋着我啊?这一夜,他再也睡不着,把情书上那些娟秀的字儿,把那些浓浓的情和爱,研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就洋溢着激情,给吕娜回写了一封。第二天返校后,他趁别人不注意时,偷偷塞给了吕娜。
吕娜拿着情书一怔,没说什么就走开了。郭亮静静地等着好消息,又过了几天,吕娜果然回信了!当时,郭亮很激动,没说上几句话,就慌忙辞别吕娜,一个人回到宿舍,准备细读。可谁知,这一幕却被一个同学逮了个正着,他悄悄跟在郭亮后面,到了宿舍劈手夺过情书,哈哈一笑便要宣读。郭亮急了,忙伸手去抢,没想到,那同学愣了一下,笑道:“行啊,无字情书,你们保密工作搞得不错嘛!”郭亮上前一看,不由呆住,吕娜的回信竟是一张白纸,一个字没有!
那以后,一些知情的同学老拿这事说笑,戏称这份情书是史上最牛的情书。可郭亮却笑不起来,他很是疑惑。一次,郭亮在学校门口又遇到吕娜,郭亮就鼓足勇气迎上去,问她是怎么回事。吕娜平静地说:“对不起。我对你没感觉,也看不懂你的信,可是不回复又不礼貌,只好什么也不写了。”郭亮一时说不出话来,没感觉?看不懂?开什么玩笑啊,你那封情书不是写得挺热乎吗?吕娜见他傻了眼,也没再说别的,转身便走了。郭亮本想赶上去,来个打破沙锅问到底,可转念一想,人家已经说了没感觉,而且样子还那样冷漠,再追问还有什么意思呢?于是,他止住脚步,摇摇头回宿舍去了。
表面看,事情已经结束了,可从内心深处讲,郭亮仍然很痛苦,毕竟他无法忘掉吕娜!
一转眼,到了毕业那天,郭亮上街想买些东西。路过一条胡同时,他正低头走着,忽然被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撞了个满怀。那男孩很慌张,忙说一声“对不起”,就往前窜了过去。郭亮还没有反应过来,又见一个女孩紧跟着追了上来,叫道:“快,抓住他!”这女孩正是吕娜!郭亮心里一热,一股豪情直冲头顶,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一把揪住那男孩,按倒在地,吼道:“老实点!”这时,吕娜也赶了过来,一边捂着腰,一边指着那男孩气喘吁吁地骂道:“小小年纪不学好。说,偷我的东西呢?快点还我!”
那男孩哭道:“大哥大姐,饶了我吧,我真的不知道啊!”刚说到这,他看一眼郭亮,忙叫道:“塞这大哥兜里了!是他,我记得很清楚!”郭亮和吕娜同时怔住。过了一会儿,吕娜哑然一笑,什么都明白了,便跟郭亮讲了事情的经过。原来,那次郭亮回家,与吕娜同乘一车辆时,这男孩恰巧站在吕娜身后。他趁吕娜不在意,把手悄悄伸进吕娜的口袋里,摸到了那封情书和照片,以为是钱和银行卡,便偷了出来。得手后,男孩想立即逃脱,不料那时,突然上来两个警察,他怕了,赶紧把赃物偷偷塞进郭亮的兜里,慌忙下车了。这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吕娜也是经过后来回忆,才认定是那男孩干的。今天在大街上,吕娜无意间又碰见那男孩,没想到一问,他就惊了,说一声“不知道”便跑……
听到这儿,郭亮苦笑一声说:“你还说看不懂我的信,其实是先有你的啊。”吕娜脸一红,不好意思道:“人家那不是情书,是写的情书类稿件想投稿,所以夹着照片,明白吧?”那男孩见郭亮说话时,表情异样,便灵机一动,哀求道:“大哥大姐,放了我吧,我祝你们恩恩爱爱,白头到老,好不好?”
这句话,郭亮别提有多受用了,心里不停暗道:“谢谢,谢谢!”可是,吕娜却有点受不了,她脸红到了脖子上,半天才嘟哝道:“胡说什么呀!不行,得让警察好好教育教育你。”那男孩一听,当时就惊呆了,忙抱住郭亮的腿,哭道:“别说交警察了,就是给我爸知道,我也死定了,大哥救我!”郭亮本就心软,见他这样,便劝吕娜给他个机会,理由是他还小。吕娜冷冷道:“你做好人,我做恶人啊?”郭亮一惊,茫然不知所措。吕娜莞尔一笑,又说:“好吧,听你的,反正这孩子不是大恶人。不过,好人是要做到底的哦!”郭亮明白她的意思,接下来,他们就一起坐上车,把那男孩送到了家。原来,这男孩也是个可怜的孩子,母亲早年去世了,父亲没本事,赚不到多少钱,再加上脾气不好,见儿子学坏,就只知道一个打。就这样,男孩失学了,父亲也不深管……
郭亮和吕娜了解这些情况后,隐瞒了男孩偷东西的事,只是劝父亲让男孩重新入学。父亲谢过他们,面露难色说:“主要是他不想读书,再者说,我也没多少钱供他不是?”这时,那男孩一个劲儿地流泪,望着郭亮和吕娜,小声道:“我想上学啊,我早后悔了,现在真的想上学了!”吕娜心里一酸,对男孩父亲说:“大叔,你就让他上学吧。我马上就要工作了,钱的事有我呢。”郭亮一听这话,忙插话说:“是是,钱的事有我呢。”吕娜白了郭亮一眼,郭亮赶紧噤声。
这事以后,郭亮和吕娜双双参加了工作,他们的单位都在这个市里,相距也不远,有事没事的,郭亮常把吕娜约出来,吃顿饭啊散散步啊什么的,吕娜也总是欣然接受。当然,他们没忘记那个男孩,他们关心着他的一些情况,每到月初发工资,他们就去给他送些钱。
一天晚上,郭亮骑着摩托车,带上吕娜又去男孩家送钱。回来时,天已黑透,吕娜也不知是害怕还是咋的,身子紧紧贴着郭亮的后背。那情形,使郭亮很冲动,他忍不住嘶声叫道:“娜,我真的好爱你啊。”吕娜沉默了一下,低声道:“可是,我还没有感觉……”听了这话,郭亮心里拔凉拔凉的,怎么还没感觉啊?他注意力稍稍不集中,坏了,车把一歪,二人连车一起掉进了路边的沟里!
那一刹那,郭亮本能地作出反应,使劲把吕娜往一旁的草堆上一推,自己却重重地摔了下去,当即昏死过去!一会儿后,郭亮醒了过来,觉得浑身酸疼,刚要说话,只听吕娜抽泣道:“你傻啊?我怎么会没感觉?我喜欢写东西,我不过是想让你再写一份情书啊。”郭亮心里甜得要命,马上忘了所有的痛,但他还是闭着眼一动不动,他想好好享受这份爱。吕娜哪里知道这些,她伏在郭亮的胸前,继续哭道:“你为啥要推我?你这是要干啥啊!”郭亮再也忍不住,真想紧紧抱住吕娜,好好温存一下,可谁想,这时警报声突然响起,吕娜打电话叫的120救护车赶到了。
郭亮没有大碍,在吕娜的精心照看下,他很快便痊愈了。出院后,他花了好几天的工夫,写了一封万言情书,郑重地交给了吕娜。可是没想到的是,吕娜的回复竟然还是白纸一张,一个字也没有!怎么回事啊?郭亮又纳闷又紧张,吕娜羞涩一笑,低声说:“这个不是没感觉,这个是全交给你了,白纸上面你愿意填什么,就是什么。”郭亮大喜过望,连忙在白纸上写道:我爱郭亮,一万年不变!接着,他轻轻揽过吕娜……
订婚这天,郭亮向前来祝贺的同学们高声宣讲了无字情书的真正含义。大伙感叹不已,都说这才是史上最牛的情书呢!郭亮还特意请来了那男孩,小声对他说:“今天不能少了你,你是小媒人啊。”男孩很高兴,忙献给他们两件礼物:一件是三好学生证书,一件是得了高分的试卷!
第5篇、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情感故事
这是套能从客厅大落地窗看见浦江对岸东方明珠的公寓,这样的地段,这样的两房两厅,房价肯定是贵得吓死人。央央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给我们讲她的故事,眼睛不时地瞟向正在一边玩耍的儿子。作为一个外地来上海奋斗的女孩,30岁的她能拥有这样的一套房子,还有一个两岁的聪明伶俐的儿子,真是够幸运的了。但是明眼人也能看得出来,这里缺少了一个男主人。
天上掉下个金龟婿
我偶尔会想,如果三年前那个晚上我没有提前离开公司派对,生活是否会有所不同。以我当时的旺盛精力,通宵玩乐也是常有的事,而当时好友阿黛连珠炮般地追问“下半场”,我只能暧昧地微笑,任由大家调侃午夜钟声中即将坐上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放肆地哄笑声一直追出半条街。
还在门外就听到隐约的电话铃声,我心急火燎地找钥匙,也顾不上心疼实木地板去换鞋,却还是晚了一步,没接到。墙上的挂钟还不到12点,比我以为的时间略早,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安装来电显示,同时确认一晚上的心神不宁都是为了等这个可能的电话,大维的电话。
我当时为公司推销一种新型办公设备,每天的工作就是捧一本上海企业黄页打电话,找种种借口绕过前台,直接骚扰那些有决定权的男人,祈祷其中的某几个能多给我几分钟耐心,进而成为我的客户。我凭借迷死人不偿命的嗓音和一口流利的英文,短短两三年已经是公司的业绩明星,但大维的慷慨豪爽还是令我大为惊叹,他甚至连“折扣”都不要,温和地默许我全额打进业务提成里。
阿黛一度怀疑大维图谋不轨,但屈指可数的几次商务餐之后,她也承认,这个上海男人气宇不凡,谈吐有度,作为年近四十而未婚的跨国医疗器械公司区域总经理,根本不像是我们这些新上海人钓得到的金龟婿。而我并没有告诉她,大维常常在凌晨给我打电话,而且总是那句“丫头,我又想听听你的声音了”。丫头,我莫名的喜欢这个称呼,介乎长辈关爱和情侣亲昵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平衡。
那晚公司派对上有段根据《小王子》改编的短剧,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她,赋予重复的时间和地点以意义。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意识到,如果我不是偶尔在外过夜的话,大维的电话很可能是在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那么,如果这个凌晨我又一次无视他的“意义”,他会不会因为失望而停止“驯服”呢……
半个小时的寂静里,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向电话,最后心一横,拨通了大维。“丫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声音是一个女人的灵魂……”大维没有提及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如既往地听我讲生活里的种种琐碎,开心的,不开心的。这正是大维感动我的地方,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认真地倾听过我。
此后的电话便频繁起来,但大维却极少提出见面,倒是我对大维的依赖一日胜似一日,甚至好几次梦见他,我能感觉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渴望潜滋暗长。生日那天,我试探性地邀请大维来我的小屋,他来了,也留下了,在共同攀上巅峰时,我恍惚听见他喃喃低语“丫头”,随后便被巨大的幸福感淹没。
产房里的邻居
我和大维很快就结婚了,我以为我就这样成了大维最宝贝的“丫头”,直到我在某个角落里翻出那几盒录像带。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录影了,大维和另外一个女人的甜蜜时光。我清楚大维的过去不会是一片空白,但看到屏幕上那个真正的“丫头”,血液还是瞬间被抽空,如堕冰窟。而真正刺穿我心脏的却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几乎与我一模一样。
更让我绝望的还是大维的坦诚,他说他和丫头青梅竹马,他说他在英国总部培训的那两年,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都会给丫头打电话,他说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和丫头早就结婚了……世界塌陷成一堆面目狰狞的碎片,大维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两年之后我在电影院看《云水谣》,看到金娣千里迢迢跑到西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碧云,真真是痛彻心扉,当场痛哭失声。女人多少是有些受虐情结的,便如张爱玲写的那样,低到泥里去,却又从泥里开出花来。何况还年轻,自以为除了爱情,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却唯独忘记了,再绚烂的爱情之花,也是无法附生于虚空之中的。
婚后的生活出人意料的平静,大维开始习惯叫我央央,我却每每话未出口就已意兴阑珊。在大段大段的缄默衍生出的尴尬里,我忽然开始渴望一个孩子——如果我和大维的过去注定要与丫头分享,那么我可以孕育一个只属于我和大维的未来。大维的回答却是一只吉娃娃,他说他不止一次怨恨过早亡的父母,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同意就生他到这世上,他确信自己永远不会喜欢孩子,如果我太寂寞了,可以多带“欢欢”出去溜达。
我只好一日日无精打采地在小区里溜着欢欢,甚至恶毒地在它对着大狗狂吠的时候悄悄放松手里的细绳,希望那些大狗的主人一脚将它踢飞。很遗憾,那些人比他们温顺的大狗更有教养。其中一个牵金毛的小伙子甚至两次帮我找回跑出老远的欢欢,我一边言不由衷地说着谢谢,一边腹诽他浑身上下的拾掇干净得不免过份。事实上,这个三十上下的“小伙子”很可能比我还大出两三岁,但看着他清澈的笑容,我固执地认定自己的心境更为苍老。像两个总是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家菜场买菜的老阿姨一样,我和这个名叫光羽的邻居算是认识了。
然后有一天,我终于名正言顺地驱逐了欢欢,因为我还是怀孕了。在我的孕期进入第六个月,大维跳槽去了一家国营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百万年薪,而是那个职位远在苏州。
送走欢欢之后,我反而喜欢上在小区里散步,我知道一定有人暗地里怀疑为什么我从来没有丈夫陪同,但我不在乎,我心心念念牵挂的,全是即将出世的孩子。我甚至不顾老总的一再挽留辞职了,尽管大维没有给我多少生活费,但是没关系,我还有积蓄。
八个月时,我开始被频繁的胎动折磨,有次甚至不得不在花坛旁休息了半个小时。也就是那次我才知道光羽居然是个颇有造诣的妇产科医生,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建议我最好去他那里做个检查,因为他怀疑我可能胎位不正。我去了,然后每天辛苦地做他们独创的孕妇体操,逼迫那个喜欢和妈妈淘气的小捣蛋转回他该待的位置,我可不愿意接受医生的建议剖腹产,无论如何,生命因为痛苦而刻骨铭心,就算要走一遭鬼门关,也是值得的。大维对于这些似乎漠不关心,只是在预产期前一周才回到上海,陪我办了住院手续,要了最好的病房,雇了两个护工,然后又借口谈一宗大单子,回了苏州。护士对他花钱的大手笔和一张冷脸的反差感到诧异,只有我明白,他一点也没有将为人父的喜悦,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我在医院嚎叫了两天两夜,结果还是被推进了手术室,主刀的是光羽。
离开时不曾说再见
十天后大维再次回到上海,此行的任务是接我出院回家。我一直以为大维会在亲眼看到仔仔时改变态度,毕竟仔仔遗传了他的招风耳和高鼻梁,活脱脱一个小大维。然而大维的冷淡让我心寒,他甚至在仔仔哭闹时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嫌恶。在请了一个当过“月嫂”的保姆之后,他又一次离开。
大维的绝情彻底粉碎了我的幻想,我甚至怀疑自己坚持生下仔仔,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保姆的照顾不能说不周到,只是除了听她絮絮叨叨阐述她变换花样做出的各种配方的月子汤的玄妙理论之外,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交流。我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囚犯,每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等着保姆饭做好了的信号。
我开始失眠,莫名其妙的焦虑,经常在半夜梦见仔仔被枕头闷死然后惊醒,非要亲手到小床上摸到他的鼻息才能放心。后来发展到甚至白天也会这样,仔仔一分钟不在眼皮底下就会觉得他是不是被保姆拐卖了,茶几上的玻璃花瓶被我挪了十几个位置,总觉得有可能被保姆或者自己碰倒摔碎扎伤仔仔,最终扔进垃圾桶才放心……就这样每天甚至每时每刻一惊一乍,似乎有操不完的心,即便这样还是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没考虑到。我开始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从小到大也没有像这样感到孤立无援和绝望过,有好几次抱着仔仔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都会有“抱着他跳下去”之类可怕的冲动涌上心头。我知道,在这种冲动成为行动之前,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向谁寻求帮助,只记得在书架的一角放着一张光羽曾经给过的名片。
通电话的当晚,光羽就登门了。听完我的描述,他笑笑说这种产后抑郁其实很常见,通常连吃药都用不着,最好的药方就是一个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同时始终保持微笑的丈夫。注意到我脸色的急转直下,光羽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一个能一起散步的妇产科邻居疗效也不错”。
于是我又恢复了以前晚饭后在小区遛弯的习惯,只是每次都要等到光羽的短信之后才会下楼,带着仔仔。也许是因为光羽是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男人的缘故,仔仔跟他竟是没来由的亲近,有时候抱在我手里会哭闹,到了他的手里居然就乖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多,除非值班和天气不好,光羽都会陪我和仔仔在小区里散步。我们似乎养成了一种默契,他从不问我家里的事情,我也从不问他是否单身,偌大的小区花园和可爱的仔仔构成了我们另外一种共同生活的主要部分。经常碰到的带着小孙子小孙女散步的老阿姨们后来甚至公认我们就是一家子,我们都没有否认,我知道,那对于彼此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辞退了保姆,回到婚前自己买下的公寓——尽管仔仔出生后一年多来他在这里住过的日子总共不过17天,但我还是无法做到住着他的房子同时和另外一个男人以夫妻的假象招摇过市。搬家那天,我给光羽家的信箱塞了张便条,上面写着简单的一句话:我需要一些时间,不要找我。
离搬家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在犹豫,毕竟我才30岁,仔仔需要一个爸爸,我的房子也需要一个男主人。

第6篇、年轻人,你该回家了情感故事

“对不起……可是孩子,我想你父亲一定很孤独,你应该多陪陪他的。”他的语气里有一丝责备。
“不会的,我爸爸有许多爱好,还有一些年龄相仿的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我会常常邮明信片给他,他会很开心我这么年轻就有如此丰富的体验。”
“可是,当你父亲需要一根玉米或者一碗汤的时候呢?”那个男人说得不疾不徐,却如当头一棒———父亲从来不要求,也许不是他不需要,而是他根本没机会。我毕业即离家,父亲没有阻挡,但我亦从未问过他是否希望我留下。
我愣了一下,窗外是车站,不是我们上回遇见的地方。
“年轻人,我想,你该回家了。”
我看着这个和父亲一样年纪的男人温和的笑容,和他手里的四根玉米,突然有种想拥抱的冲动。爸爸,我想我是该回家看你了。
第7篇、生命的延续情感故事
林嫂是环卫所的招聘工人,她承包了平安大道长长的一条街。
林嫂看上去身体不是很好,脸色蜡黄,可她扫街很有劲,“刷、刷、刷。”一帚压一帚地朝前延伸。那年夏天,天气特别炎热,马路上的温度高达50多度,林嫂不幸晕倒在路上。路人都围了过来,有卖烧饼的、修锁的……有人拨了120。卖烧饼地抱着她上了车,说谢谢大家,后来大家才知道,街头那个卖烧饼的是她男人。
从医院出来后,林嫂依然在扫着这条街,不同的是,大家发现她的行动越来越笨拙了,细心的人发现,她怀孕了。有时,大家常发现她男人会帮她去扫。
于是,有人就说:“你爱人这样的身体,怎么能让她怀孕?”
林嫂听了这话就说:“我自己要的。”
那人不解地问:“你不要命啦?”
林嫂笑了笑说:“要,命对我们这种人来说太重要了!因为我们什么也没有,只有命。”
不久,街头不见了林嫂,大家估计她生产去了,可后来很长时间都不见她扫街了。几年后,大家见卖烧饼的男人旁边多了一个小故事家》2004年第4期首篇)

第8篇、他爱我,有一天我会知道情感故事

遇到他的那一年,我17岁,他47岁。
17岁的我,把头发烫得像盛放的牡丹,涂紫色的眼影,装模作样地叼根烟,跟一群不良少年混迹在夜店里。课旷得多了,老师就给我打电话,我很嚣张地笑:“不就是请家长嘛,又不是第一次,你看着办好了。”老师软软地说:“叶小羽,你这样对得起—”我知道她会说什么,就很快挂了电话,继续喝酒,可是心里酸酸的,很难受。
从酒吧出来,已经凌晨3点多了,我喝得醉醺醺的,忽然就看到他站在不远的树下,穿得像只甲虫。
他徘徊着走过来,声音抖抖地指着我说:“你,叶小羽,给我过来。”
我傻了眼,没有想到他会到这里来。男生们问我:“叶小羽,你爸爸呀?”我说不是。
他们喝了酒,正在四处滋事,一听便来了兴趣。我刚背过身,便听到拳打脚踢的声音和他的呻吟。我镇定地离开,强忍着没有回头。
是的,我恨他。很多夜里,我流着眼泪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还狠狠地诅咒他。可是今天,我远远地看着他佝偻成一团,腰弯得像只虾米,落寞地往回走,心里却涩涩的,并没有预料中的开心。
第二天,我酒醒了些,回想起来也有些后悔,便窝在家里不敢出门。直到那晚的朋友打来电话,说他伤重住院了。大家央求我去看看他,主要是去息事宁人,希望他不要报警。
去医院时,我带了些自己胡乱做的皮蛋瘦肉粥,在病房门口徘徊。他看到了,说:“是小羽吗,快快,进来啊,拎的什么,喔,好香啊。”
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在涌动。记得我第一次做饭,父亲也是这样,面对着一桌子难以下咽的东西,装出一脸的惊喜。可他不是我父亲,我忍住泪,狠狠地看着大口吃东西的他,心里的恨难以消除。
他本是跑出租的,我高三那年,他停了工作,在我家隔壁租了房子住下,开始做我的保姆和保镖。他买了菜谱,围上围裙,做好就敲我家的门,傻傻地说:“尝尝,小羽,我新创的,看可不可口?”还要时不时地把来找我的社会青年赶走。我站在窗口,看着这个内心胆怯却故作勇敢的矮小的男人大声呵斥他们:“我家小羽就要高考了,谁敢乱来,别怪我不客气!”有男生笑他:“你是她什么人,管得着?”
他义正辞严,表情严肃:“我是她爸爸。”
为此,我和他大吵了一架。我的手几乎指到了他的鼻尖,我的声音那般尖利。我说:“陈建生,不要忘记了你对我家做过的事,我告诉你,谁都可以做我爸爸,除了你!”
我一如既往地躲着他,他怕我变坏,也一如既往地跟着我。我的头发越来越长,黑黑的,盖住了以前那些花花绿绿的颜色,劣质的眼影让我的眼睛疲惫不堪,我只好把以前的大黑框眼镜戴上。偶尔他看我久了,会舔舔唇憨憨地说:“小羽,我第一次见你,就是这样的好孩子形象啊,也不说话,就那么乖乖地看着我。”我挑衅地看着他:“那你也还记得是什么场合吧。”我们的短暂谈话戛然而止。我的话刺伤了他,看着他受伤离去的身影,我的心里有轻微的快感。
是的,我似乎永远都那么恨他,不管他为我做过什么。
转眼我大学毕了业,又在这座城市扎下根来。家还是那么大,我走在中间,空落落的。父亲的照片还在,人还是微微笑着。镜框擦得很干净,想来他也常来帮我收拾屋子。他还住在我隔壁租来的屋子里,干起了老本行,早出晚归地跑出租。我们很少见面,见到了,也很少说话。我不理他,他老了,话也少了很多。
因为寂寞,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叫刘雨,是在酒吧里。他看我埋头喝闷酒,就带我去跳舞。强劲的音乐,闪烁的灯光和疯狂的摇摆让我暂时忘记了所有不快。约会几次后我带刘雨回家,他死死地守在门口,就是不让我开门。
时间似乎倒流到几年前,他脸上还是怯怯的表情,声音抖抖地指着我说:“你,叶小羽,给我过来。一个女孩子,像什么话!”刘雨问:“你爸爸?”我说不是。我的酒气喷了他一身,我说:“我就是没教养的女孩子,怎么了?可是,是谁让我爸爸死那么早的?”我的话永远带刺,他不眨眼地看着我,眼泪顺着眼角流,老泪纵横的样子。我的心突然软了一下。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见父亲哭过。可是他哭了两次,满脸眼泪鼻涕,哭得像个小孩子,那该是怎样的伤心啊。
后来我和刘雨分手了。他说得对,刘雨不是个好男孩。他喜欢赌博,每次输了钱就去酒吧喝酒。我说分手,他不同意,还醉醺醺地说:“叶小羽,你家的事我打听过啦,几年前的车祸,那老头赔了你不少钱吧。”我狠狠地看他,心像被铁锤狠狠地敲,脑袋里也嗡嗡作响。不知道什么时候,陈建生进来,把我带了回去。
我蹲在门口,把头深深地埋进膝盖,哭了。他像哄孩子一样拍我的背,说,小羽乖,不哭,有我在呢,我们回家。
我默认了他的存在,他做的饭,我不再排斥,他偷偷地跟着我,我发现了也不去戳穿。我知道他只是担心。我对父亲说:“爸爸,除了你,这世上没有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
有一天下了班,我在街上闲逛,身后传来一阵急刹车的声音,很快便围了一堆人,我没有在意,继续往前走。可是忽然心猛烈地跳起来,跳得我喘不过气。我恍恍惚惚地回头,冲上去推开围观的人,忍不住叫出声来。倒在血泊里的,真的是陈建生。
在救护车上,我抓着他的手不停地哭,不停地喊。心在流血,仿佛从身上割掉了一块肉。他浑身都是血,还有一丝意识。他也抓紧我的手,气若游丝:“孩子,不哭,我还在呢。”
到了医院,我掏出一堆卡,哭着一张张地刷,弄混了密码,又急得跺脚,周围的人都看着我。好不容易交了定金,签了字,看着他被推进急救室,才慢慢地平静下来。等待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些过往。
初次见面,是在医院,他开车撞到我父亲,我唯一的亲人。我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心里是那么的恨。然后他开始管我,把家搬到我的隔壁,学着做饭。他怕我想不开,怕我交友不慎,就偷偷跟踪我。他怕我被人骗,就偷偷地调查刘雨。他那么老了,走路慢,又怕跟丢,所以被车撞。我边想边哭,边哭边后悔。我想,只要他平安,我再也不和他作对了,不,哪怕拿我去换呢,我也愿意。
这次意外并不是特别严重,但是他的一条腿不能灵活走路了。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唉声叹气。我做了饭,他看着我吃几口又放下,坐起来专心致志地长吁短叹。我给他捶腿,他自怨自艾,唉,废了废了。我买了一把轮椅,有太阳的时候就推他去小花园,我听自己的MP4,他看自己的报纸。出院后,我退了他租的房子,让他搬进我家。他做饭,我吃,他看电视,我上网,他叫我叶小羽,我叫他陈建生。没有什么特别的交流,可是生命中的某些东西,似乎已经融在了一起。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可以好到不计回报,天下除了父母还有谁呢?陈建生不是我的父亲,也不用弥补过错。记得那天晚上,父亲急着来学校看我,横穿马路造成了车祸,陈建生没有任何责任,可他还是毅然地开始管我。
他住院时和一个朋友谈话,我在门外听到了,他说:“叶益民临终时拉着我的手说,帮我照顾小羽,她是很乖的孩子。”
我的眼睛渐渐湿润。叶益民是我的爸爸,原来他在临终前,找到了另一个人来替他继续爱我。
他的朋友继续问:“她现在接受你了吗?”
陈建生嘿嘿地笑:“她对我好,只是没有说,不过我知道。”
那一刻,我流着泪想,一定就像以前,他对我好的时候,我也相信,他爱我,有一天我会知道。
第9篇、使你自己成为珍珠情感故事
有一个自以为是全才的年轻人,毕业以后屡次碰壁,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对社会感到非常失望。多次的碰壁工作,让他伤心而绝望,他感到没有伯乐来赏识他这匹“千里马”。
痛苦绝望之下,有一天,他来到大海边,打算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他正要自杀的时候,正好有一位老人从附近走过,看见了他,并且救了他。老人问他为什么要走绝路,他说自己得不到别人和社会的承认,没有人欣赏并且重用他……
老人从脚下的沙滩上捡起一粒沙子,让年轻人看了看,然后就随便地扔在了地上,对年轻人说:“请你把我刚才扔在地上的那粒沙子捡起来。”
“这根本不可能!”年轻人说。
老人没有说话,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也是随便地扔在了地上,然后对年轻人说:“你能不能把这颗珍珠捡起来呢?”
“当然可以!”
“那你就应该明白是为什么了吧?你应该知道,现在你自己还不是一颗珍珠,所以你不能苛求别人立即承认你。如果要别人承认,那你就要想办法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才行。”年轻人蹙眉低首,一时无语。
有的时候,你必须知道自己是普通的沙粒,而不是价值连城的珍珠。你要卓尔不群,那要有鹤立鸡群的资本才行。所以忍受不了打击和挫折,承受不住忽视和平淡,就很难达到辉煌。
若要自己卓然出众,那就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

第10篇、给花开一个机会情感故事
那年,她大学毕业到报社做一名小编辑。
她不大爱说话,一个人静静地编稿,或静静地看英语书。同事们知道她在准备复习考研,还知道她会间隔着收到北京一所大学的来信。
该是一个男生的。她在拆信时会流露出一点无法掩饰的热切,几页纸,却看得忽悲忽喜。
这一切,都悉数收入了他的眼底。
他们的办公室隔着窄窄的走廊,她偶尔抬起头来向对面望去,他就快速地把视线转到别处,似乎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目光游移中忍不住猜测着她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自己办公桌前摆的那盆茉莉。
茉莉有半人高,枝叶扶疏,满株翠绿,正是要进入花季了。
他小心地把茉莉搬到她面前,拜托她替他照看一下,他要去异地采访一个多月时间。她有短暂的惊讶,之后抱歉地说:“我怕是养不好。”他一笑:“没关系。这茉莉很好养的,记得给它浇水就行了。”
她每天依旧静静地编稿、看书,再有空闲就是不忘为那盆茉莉浇水。茉莉长得很快,那些柔嫩的枝条受了蛊惑般没有规律地疯长,奇怪的是,却不长一个花苞。
无端地,她就想到了自己。为了那个在北京念研究生的男孩,为了维系那份风雨飘摇的爱情,除了到北京读研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她的爱需要拼命地踮起脚尖,爬着梯子才能够到。好累啊。
他采访回来了,她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养好,只长叶子不开花。”他依旧一笑,走到茉莉前仔细地去折那些新梢:“这些太长的部分要掐掉,否则是不会开花的。”她的心一痛,眼里忽地就有了泪。
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看定她的眼睛:“给花开一个机会,给爱一个机会,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茉莉最后还是留在了她的办公室里。
半个月后,已是满室馥郁的花香。

第11篇、义猴小黑的情谊情感故事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12篇、母爱,一个永恒的主题情感故事

母爱,一个永恒的主题。当我在键盘上敲下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
一种莫名的窒息感让我感到疼痛。鼻子里充斥着酸酸的味道。眼睛刺痛着。
我想起了母亲那蹒跚的身影,花白的头发……
今天9点闹钟响了,我很不情愿地起床,因为今天要和母亲出街办点事。
如果不是,我从不与母亲去逛街。好几次,母亲约我出街,但是我死活不去。
母亲没有责怪我,只是淡淡地诉说着:村里的某某某经常和***妈去逛街。
我当时听了,心里特痛。但仍然没有和母亲一起去过。
今天若不是有重要的事情,恐怕我也不会去。
太阳毒辣辣的。我心里直抱怨着母亲选这个时候出门。
我快步走在前头。母亲紧跟在后头。而我则一直都在抱怨着母亲。
她似乎觉得愧对我,小声地提议道:“要不,你先坐车去吧,我后面来,我走惯路了。”
“我走惯路了”当我听到这话时候,我心里的某个角落就象下过大雨,突然间变得干干净净。
我回过头,看着母亲,心里突然平静下来。
我说:“不急,我陪着你慢慢走。”
过马路的时候,我扶着母亲。
突然间发现,母亲老了许多。白头发几乎蔓延了她的头……
我有一个文盲母亲。
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曾经对我说过,以前,不是家里没钱。而是她不能读书。
一上学就生病,好几次连命都丢了。我大笑着母亲封建。哪里有这样的事。
母亲坚持已见。还固执地说,确实如此。后来不去上学了,就没再生病了。
我一笑置之。不屑与母亲争执。
小时候,从未觉得母亲有什么不如人之处。
渐渐地,长大了。便开始嫌母亲这样那样了。
初中的时候,学校经常开家长会。每次我们回来,都叫工作繁忙的爸爸去。从未叫过母亲。
因为母亲是文盲。即使成绩单发给她,她也未必懂。
可爸爸由于工作的原因,经常不去参加。
当母亲要求她可以去的时候,我便大发雷霆,抱怨母亲文盲。去了老师和同学会笑话。
母亲便什么都不说了。静静地做家务。
有一次,本来爸爸说好去的,有事便又去不成了。
母亲去了。她回来的时候,我很不高兴。我说你去干什么?
什么都不懂?瞎搅和!
妈妈把拿回来的成绩单递给我。说:“你这次数学考差了,所以排名后了。下次努力点!”
我愣了。问母亲怎么知道的?别人告诉你的吗?
母亲说,虽然我不认识字,但是只要,一看到那三个字我就知道是你的名字。
我无言以对。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文盲的母亲,什么字都不认识,惟独我的名字她却牢记在心。
后来,我问过母亲,你有学过我的名字吗?
母亲说没有,只是看多了,就认识了。我叫母亲以后多看点,把其他的字都认识。
母亲却摇头,别的字我记不住。看过就忘了。我笑了,也许这就是母爱。
我一个文盲的母亲。我却有一颗文盲的心。从未真正认识过母亲。为此,我想向母亲鞠躬道歉。
我有一个心宽如海的母亲。
母亲是宽容的,她的宽容让我汗颜。更让我自卑。
父亲在外面有了女人。并且还生了个女孩。后来,与那女人断了后。
父亲征求了母亲的意见。把那孩子接了回家。
我不解。问母亲。母亲说:虽然我很恨他。但是孩子是无辜的。
她回来后,母亲对她特别的好。比对我们好得多。我们几姐妹更是心理不平衡。
纳闷:究竟谁才是你亲生的啊?
附近几十里的人家,都清楚我家的事。很经常,很多大人都会跟我说。
***妈真善良大方。都出了名。不是亲生的女儿都这么好对待。
我听了,特不高兴。听在我耳里,我认为是对我母亲的讽刺。
或许他们嘲笑母亲罢了。而且在嘲笑的同时也往我心里撒着盐。
我恨父亲,所有的痛似乎都因他而起。
他这样伤害母亲。而母亲却不恨他。我看不出母亲对他的恨。
因为母亲能够对他和另一个女人的孩子那么好。而且那个孩子和她没有任何的关系。
“妈妈,你恨爸爸吗?”我总闪着很不解的眼光望着母亲。
如果你恨的话,为什么对他的私生女那么好?甚至好过你亲生的女儿。
母亲笑了,摸摸我的 头。一字一字地告诉我。
我当然恨你爸爸,恨是另一回事。对她好,是一种责任。正因为她不是我亲生的。
我更要对她好!明白吗?如果我对她不好,那别人又会如何看待我?
再说,犯错的是大人,不是小孩,她是无辜的……
母亲说了好多好多,我听着,记在心里。虽然那时我还小,什么都不懂。
但是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夸母亲善良大方。
那时起,我特别地崇敬我的母亲,即使她没什么文化。
但是她身上的品质却时刻影响着我。
我从母亲身上学到了宽容。但我的宽容却远远比不上母亲。为此,我感到惭愧。
扪心试问。如果换作我是母亲,我能心无芥蒂地对自己老公的私生女那么好吗?
我想我永远都做不到。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当中又能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做到呢?
我的母亲,我为自己有一个这样的母亲而骄傲。
我有个完整的母亲,但却只能享受五分之一的母爱。
从小到大,我很羡慕很羡慕那些独生子。因为他们得到的是百分百的母爱。
而我,却只能享受母亲五分之一的关爱。
姐妹兄弟有5个,而我第三。中间的往往最不被关注的。
小的时候,经常吵架,打架。特别是和我妹妹。无论是我的错还是她的错。
我总是被责罚的那一个。我懂得了不公平。向母亲抗议。母亲说。
因为你是姐姐。我不懂,就因为是姐姐。就可以不分是非对错了吗?
就因为我是姐姐,就把过错都推到我身上吗?
那时,我想我是恨母亲的。因为她对其他姐妹的爱让我嫉妒。更让我抓狂。
我总是想,同是她的女儿,为什么对我就那么的特别?
是的,没有可爱的外表,没有傲人的成绩。可是我也是她的女儿啊。
抱着对母亲的抱怨,我渐渐地长大了。冷眼旁观这一切。
她一如既往地对其他的姐妹好。而我,总是被冷落的一个。
一直以来,我以为母亲从未爱过我。可是我错了。
没有哪个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子女的。
我身体很不好,一到冬天就容易感冒。
每天出门上学的时候,母亲总要检查我穿的衣服。
一旦少了,就会严词勒令我再穿几件。我烦。不予理会。
终于病倒了,母亲就会喋喋不休地责骂我不听话。
不象其他的姐妹,总让她操心。
看着母亲为我端茶递水的样子,我心突然好痛。
母亲总为我们操心,却从未为自己打算过。
我想,母亲的爱,一切都尽在无言中,体现在生活细节里。
虽然我只能享受到五分之一的母爱。但能够成为母亲的女儿,不是幸福又是什么呢?
还有,其他4个血浓与水的兄弟姐妹。我又怎么能再抱怨母亲呢?
我有个善解人意的母亲。
从小到大,母亲从未逼着我们去读书。
任由我们怎么去学。即使成绩单上出现的是鸭蛋。
她也 只是开玩笑说。今天你们有鸭蛋吃了,好大哦。
她从不会为了成绩对我们严加责罚。更不会下命令考试一定要考多少分。
在学校里,同学们都抱怨父母对他们的严厉。时刻督促着他们的学习。
我说,我爸妈从不逼我们去学习。
她们很羡慕我。其实我更羡慕她们。有人管自己。人是否总是这样?
没有的时候渴望,有了的时候就厌恶。
我渴望自己的爸妈对自己严厉一点,管管自己。
但是他们从不会这样对我,母亲更是如此。
母亲说:“读书是你们的事,如果你不想学,我们又逼你的话,反而弄巧成拙。
可能会害了你。如果你想学的话,就不需要别人任何的督促和管制。一样学得好。
我感谢母亲。从小到大,小学,初中,高中。从未象其他同学那样。提心吊胆地
在爸妈的棒子,责罚,大骂声中长大。为成绩烦恼,为成绩忧心。
我一直都是快乐的,起码在学业上是快乐的。
高三的第一学期。我遇到一些挫折。我想放弃自己。放弃自己的学业。
整整两天,我不请假,也不去学校,躲在房间里没日没夜地上网。
母亲问为什么不去学校?我说不想去。母亲没有再责问我,只说了句。
想去的时候再去吧。我哭了,说,我不想读书了。
我真的以为母亲会责骂我,但是她没有。平静地问我。
“不读书你去做什么好呢?你自己想清楚,我尊重你的决定。”
我哭了,在母亲说尊重我的决定的同时,我已经放弃退学这个念头了。
母亲尊重我,我怎么能不尊重她呢?我知道,她并不想我这样的。
后来,妹妹知道后,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如果你放弃的话,我会看不起你!
我哭了,我能放弃吗?妹妹说的这句话,正是母亲的心声啊。
我有个不漂亮的母亲。
母亲是农村妇女。每天都与泥巴打着交道。她不是不漂亮,而是没机会好好打扮。
根本不可能向同学的妈妈那样,天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很多时候,我不愿意那些富裕的同学来自己的家里。只因为不想让她们见到自己的母亲。
因为母亲会让我觉得没面子。因为母亲不漂亮。
正所谓子不献母丑。我也懂这个道理。我不是嫌弃母亲。而是 我那该死的自尊心在作怪。
有次,母亲逛街,买了一件衣服。她很高兴。说才10元一件。还说要试给我看。
她试了试,发现不怎么合适。因为买的时候不给试。
她说没事,穿久了就会松的。我看着母亲穿那衣服的不自在样。我心里特难受。
酸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偷偷地把泪擦掉。叫母亲别穿了,再买过。
家里不是买不起。鞋子也是,别穿解放鞋了。母亲说,那鞋子很耐穿,下田最好了。
我好想抱着母亲大哭一场。可是没有,我只能哭在心里。
我那勤俭朴素的母亲啊!我又该如何为你谱写一首赞歌?
从那以后,我从不怕让同学知道我有个外表不漂亮,但内心漂亮的母亲。
从那起,我便在心里暗暗地发誓:等我以后有能力了,一定要让母亲穿最漂亮最舒服的衣服!
一定要让母亲穿最好最暖的鞋子!
我有个乐观坚强的母亲。
母亲,面对着痛苦和困难微笑的人。
爸爸的背叛与伤害,带给她多少的痛苦。可是我从未看见母亲流过一滴泪。
为家里,为我们,为生活操劳着,却从未喊过累,说过累。
她带给我们的全是微笑和快乐。而她一个人又得承受多少的苦与痛。
可她从未退缩过,放弃过。坚信着生活的美好。
母亲让我懂得了。
面对着痛苦。即使有千万个要哭的理由,也要微笑着面对!
我有个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最好的母亲,永远都是自己的母亲。
相信读者们也这样认为,在自己心中,自己的母亲永远都是全天下最好的。
流着泪写完这篇文章。情未深 ,泪不流。
此时,再多的言语也未能表达出对母亲的爱。
只字片语,一片深情,只为生我养我爱我的母亲。
祝全天下所有的母亲永远都健康快乐!
第13篇、父母的心情感故事
初春,傍晚。重庆万豪酒店大厅外,料峭春雨淅淅沥沥。送走出席报社“感动重庆十大市民”颁奖典礼的众嘉宾,我陪客人来到酒店自助餐厅。餐厅富丽堂皇的装饰在灯光下呈暗红色,峨冠博带的大厨背着手,气宇轩昂地穿梭于餐桌间,神情活像巴顿将军正视察他的第三坦克军团。
客人是来自东北的一对农民夫妻,他们是来出席儿子的颁奖典礼的。
典礼结束时,头儿对我说:“你陪他们下去吃个便饭吧,人家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这对夫妻年过五旬,朝鲜族人。他们当天从遥远的东北飞过来,男人戴一顶时髦的白色棒球帽,与陈旧的衣服很不协调,女人衣着款式起码是10年前的。他们的儿子叫李恒太,21岁,在重庆读大二。去年国庆节,李恒太在九龙坡长江边为救一名落水儿童被江水冲走,至今下落不明。
老两口都不高,黑瘦,与我想像的东北大汉有差距。但一开口,觉得口音很熟,让人想起赵本山,他们坐在餐桌边沉默着。男人掏出香烟狠狠吸,女人满脸悲伤,眼睛一直含着泪花。
我说,这里是自助餐,我给你们取去。男人把烟掐灭,说:“我们自己来吧。”我带着男人和女人穿行在香气四溢的食盘间。他们怯怯地取菜,可能不太习惯用不锈钢菜夹,女人不小心将菜屑掉落在餐台上。大厨见了,不说,也不笑,脸冷冷的。
男人和女人盛了盖不住盘底的一点素菜,坐下轻轻吃。我叫小姐拿来筷子,换过他们手中的刀叉。男人的脸稍稍松懈了一些,女人仍苦着脸。我知道他们还沉浸在丧子之痛中。
我问男人:“喝点啤酒吧?”男人摇头。我便去取食物,回来后,见他们已将素菜吃光了,盘子干干净净无一点残渣。我说:“再去给你们取点肉食。”男人一把抓住我说:“谢谢了,我们吃好了。”女人也将脸拾起来,眼睛定定地看着我,说:“张记者,我们吃好了,真的。”
我注意到,他们可能怕影响我的胃口,没说吃不下,也没说吃饱了,只说“吃好了”。
餐厅很安静。远处有三三两两的老外正在用餐,交谈声音如耳语。背景音乐是加斯·荷伯为电影Wemer Herzog的配曲,记得电影开篇是一个少年在金黄麦田里奔跑,它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据说,这段音乐的主题是“人人为自己,上帝反众人”。我想起李恒太:春天,东北大平原上,他也曾在麦田里奔跑过,如今却再也回不到故乡——他为了别人永远沉没在重庆长江段,连遗体也没找到。
请李恒太的父母来重庆前,我与他们通过电话。
我说:“按报社规定,你们来重庆,报社可以报销一个人的火车票。”男人说:“现在春运还没结束呢,火车票不好买,我们准备乘飞机过来。”
我说:“飞机票呀,有点……”
男人听出我的迟疑,说:“你们报不报销没关系,哪怕自费,我们也要来出席恒太的颁奖典礼。”又说:“抚顺这几天零下十几度,冷得跟咱心一样,今年除夕夜,我知道儿子回不来了,但还是给他摆了筷子和酒杯。每次一想起他,我头发就一缕一缕掉,现在快掉光了!”
难怪男人戴着棒球帽。
面对丧子之痛的男人和女人,我想找点别的话。问女人:“你退休了吧?”女人一怔,说:“我是农民。”她似乎看懂了我的意思,说:“张记者,你能来陪咱坐坐,我们已经很感激了,你千万不要怪我话少啊。”又说:“昨夜,我又梦见了我家恒太,好多鱼正围着他咬哩!”说罢,她泣不成声。
男人接过话说:“我们虽穷,但还是准备了1万元,如果重庆有人能找到恒太的尸骨,我们一定要重谢他!”他边说边掏出钱包,取出一张合影:前面站着一个风华正茂的英俊青年,后边是满头浓发憨笑着的父亲。那父亲与眼前这男人完全成了两个人。
男人突然问:“今天的颁奖会场可能要花点钱吧?”我说租的,6000元。男人一呆,女人收住哭。又问:“这晚餐呢?”我犹豫着,说147元。“是我们全部吗?”男人问。我说一个人147元。“哪怕只吃了一片面包,也这价。”男人和女人久久无语,低下头去。
最后我问:“你们明天怎么安排,需要什么帮助?”男人说:“不再麻烦你们了。我们准备到恒太下水的地方去看看,再给他烧炷香,也许今后也来不了了。”
我无语。我想起颁奖会上,由我给他儿子撰写的颁奖词。
然而,我真的理解他们的儿子吗?汗颜。
当我把男人和女人送到酒店门外,灯红酒绿与鼎沸人声迎面扑来。接他们的车来了,女人突然弯下腰,从一个大塑料袋里掏出一个小包,说:“张记者,我要送你点东西。”我赶紧推辞,说我们有纪律,不能收的。女人抓住我的手说:“我不听这些,你一定得收下,这是我自己上山拾的榛子,不值钱,是心意。”男人说:“收下吧,收下吧,感谢你给我们恒太写的那些话呢,他如果水下有知,也会笑的。”跨进车门前,男人突然回身握住我的手问:“啥时能来东北?我一定用朝鲜族礼仪接待你。”
一周后的大清早,他们给我打来电话,说已经回到老家了。女人说:“我们是坐船走的,一路想看看恒太安睡的长江。”男人接过电话说:“恒太妈从重庆朝天门上船后,几乎没离开船舷,一直到三峡大坝才回舱,我们知道找不到,但心不甘啊!”
我久久无语。男人叫李明德,女人叫崔成莲,家住辽宁省抚顺市章党朝鲜族村。

第14篇、惊世一诺情感故事

汉明帝时,汝州有一个秀才叫张劭,到东都洛阳去应举。这一天,他住在客店里,听见隔壁有人喊救命,并有痛苦的呻吟声时断时续地传出来。张劭问店小二,隔壁住的是什么人。店小二说,是一个生了重病的人。就快死了。张劭要去看个究竟,店小二慌忙阻拦,说,那个人害的是瘟病,我们谁都不敢去。张劭哪里肯听店小二的劝,他径自走过去查看。见病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张劭赶紧为他求医问药,并汤水粥食,早晚小心伺候。
没几日,那人居然病好了。
原来,这个人也是来赶考的。是楚州山阳人,姓范,名式。因为这场病,两人都耽误了京都大考。范式十分过意不去,就在这家小店里,两人义结金兰,拜为兄弟。
离别时。正值重阳节。范武说,明年的今天,我一定到贤弟家中,登堂拜会你的家人。张劭说,那一天,我一定设鸡黍之宴,等待兄长的到来。两人盟誓之后,饮了数杯酒,然后含泪告别。
第二年重阳这天,张劭起了个大早,洒扫厅堂,宰鸡炊饭。等待范式的到来。然而直到日落。他也没有看到范武的影子。张劭不相信兄长会违背誓约。一直苦等到深夜。
三更时分,一阵风来,影影绰绰中。有一个人影。颇似范式。张劭喜出望外,说,小弟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我知道兄长不会爽约的。然后张劭高兴地置酒设宴,准备与兄长痛饮。蹊跷的是,范武到来之后,始终不说话,还时不时以袖掩面。张劭心疑,以为自己招待不周。范式见状,惭愧地说,贤弟啊,实话告诉你,兄已非阳世之人,乃阴魂也。
张劭听罢,不啻于五雷轰顶,惊问何以至此。范式说,自去年别后,我便终日忙碌在商贾中。尘世滚滚。岁月匆匆,今早邻居送我茱萸酒,始知今日是重阳节。我怎敢忘记与贤弟的盟约,奈何山阳距汝州,千里之隔,非一日能到。有道是,人不能日行千里,魂灵却可以做到。为了不背弃誓约,我便自刎而死,魂驾阴风,来赴兄弟的鸡黍之约……
说实在的,历史上重信守诺的故事读过不少,然而当读到《喻世明言》中的这个故事时,仍觉惊心动魄。也许在范式看来,一个人如果没了信用,也就成了一具躯壳,失去了在世上行走的意义。于是,他便用生命托举起他心目中最贵重的东西——信用。故事到这里还没结束。
那一晚,张劭放声痛哭。第二天,他便辞别家人,奔赴山阳,去参加兄长的葬礼。一路上,他饥不择食,寒不思衣,行了几天,终于到达山阳。张劭祭拜完毕,回头对范武夫人说,愿嫂嫂垂怜愚弟,不弃鄙贱,将劭葬于兄侧,能陪伴在兄长身边。张劭此生足矣。
说完。张劭拨剑自刎而死。他也用牺牲自我生命的方式。给结拜兄长、也给这个世间一个感天动地的回答。
第15篇、口述:我不后悔为网恋失去处女身情感故事
讲述人:金莹

性别:女
年龄:22岁
记者:周绍云
通讯员:夏洁
(金莹说自己并不是个喜欢拿自己说事的人,之所以鼓起勇气来讲述自己的故事,是因为想到我这里寻求一个答案。她仰起尖尖的下巴,问我道:为什么我所有的感情纠葛都与网络有关,而且都一样没有结果。我看到,她那张年轻的面孔上,除了困惑,还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倦怠。)
聊天室的初恋
刚上大一那年,学校流行网络聊天,在寝室姐妹的带领下,我很快就可以打字如飞。在QQ聊天室里,我认识了一个叫“大侠”的人,彼此聊得很愉快。每天下线时,我们都会约定下一次上线聊天的时间。就这样,他的风趣幽默成为我简单枯燥生活中最好的调味品。我渐渐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比我高两届,工科生。
一次聊天的时候,他突然打出了一行字:我们见面吧!那个时候,很流行网友见面,但是也有太多“见光死”的例子。我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或许是因为太好奇了吧。
见面的过程很老套。在学校门口,我见到了穿黑色外套的他,虽然他已经告诉过我他不高也不帅,但是现实中的他,比我想像的还要普通,隐隐地,我有些失望。他很绅士地请我吃饭。餐桌上,他谈笑风生,诙谐自如,比在网上还逗,我笑得前仰后合。就在那一刻,我对他产生了好感。
见面次数越来越多,我和“大侠”也越来越熟,他每天的一个电话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们和校园里所有的情侣一样,在学校礼堂看廉价的电影,在学校食堂吃便宜的份饭。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是多么快乐啊,以后再也没有找到过这种简单的快乐了。
又过了一年,我大二,他大四。他忙着四处找工作。很快,他就去了南方一个繁华的城市。我们的感情就此终结。
灌水灌来的爱情
我又重新迷上了上网。这次不同的是,我喜欢上了BBS。我不断地发帖子来排遣寂寞的情绪。有一个人很奇怪,总是不停地跟我的帖子,每一篇都有他的感言。终于他索要了我的QQ号码,通过验证后,他发过来的第一句话是:我叫阳光,是可以照散你所有的阴霾的。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让我从心底莫名奇妙地升起一种感动。也许因为他也是来自“大侠”所在的那个南方城市的缘故,我和他的话格外多。他是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全国各地到处跑,他说他有一天会来武汉看我。
2002年的平安夜,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他在我的寝室楼下。我说不相信。他呵呵地笑着说,那你就往窗外看吧。我探头一看,雪花纷扬中,楼下真的站着一个人。我冲了下去,站在他面前的那一瞬间,我眼眶湿湿的,觉得自己好幸福。雪依然在下,我和他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又一圈不停地走,大家都沉默着,但心是相通的。偷偷瞥了他一眼,我看到了他脸上和我相同的微笑。
那个晚上,我没有回寝室,而是和他去了他住的酒店。第二天早上醒来,他问我后不后悔。我没有回答,但我清楚,我是不会后悔的。
我经常逃课陪他去采风。凤凰、阳朔、婺源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我总是像一个小女人一样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很奇怪,就是疯狂地痴迷于他拍摄时的那种专注的神情。现在想来,我对“阳光”的感情,应该是崇拜的成分多于爱的成分。
在一起的日子快乐却短暂,和他没有未来,只有不了了之。他需要的是不断更换新鲜的血液,无法忍受一成不变。幸亏这时,我已经可以拥有一种超脱同龄人的成熟来面对这个结果了,心里痛是痛过,但还不至于走不出来。
玩游戏认识了老王
老王是我在联众玩“拖拉机”的时候认识的,我们总是配合默契地赢了不少分,渐渐话也多了起来。后来他说,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我暗暗地笑了,你是老总,我还是比尔·盖茨呢。他说,你是不是不相信?你不是在找工作吗?到我公司来吧。
半信半疑地,我按着老王留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公司。就这样,在我的同学还在四处投简历时,我已经顺利工作了。
刚开始,职场中的很多规则我都不懂,幸好有老王的指点,我很快就得心应手了。陪老王外出应酬的次数越来越多,也帮助他解决了很多生意上棘手的问题。我从老王的眼神中看到了赞许,另外还闪烁着一些其他的东西。
我住进了他的房子。老王比我大15岁,在生活中总是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我,和他在一起,有一种被人疼惜的感觉,仿佛什么都不需要我自己去考虑。很久没有了这种感觉,一下子,好温暖。
终于有一天,貌似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老王的老婆带着3岁的女儿从湖南老家过来看他,他慌慌张张地把我送进了宾馆,走的时候只留下了一沓钱,他说,那是给我的住宿费和生活费,并一再叮嘱我这些天不要给他打电话。一连七天,我一个人住在宾馆,每天对着电视发呆,老王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这才发现,我现在的生活,除了老王,就是工作,连起码的朋友也没有。
老王送走老婆女儿再来找我时,我已经从宾馆搬走了,并且废弃了原来的手机号。
合租者又是网友
我只好暂时和大学同学挤住在一起。重新找了个工作,钱比以前少,却比以前忙了很多。
那个同学不久后交了男友,我成了超级电灯泡,租房成了当务之急。那晚,我在网上四处搜索租房信息,不是地段太偏,就是价格太贵。正好,一个叫“寂寂无声”的网友在QQ上和我打招呼,我便向他抱怨。他问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合租?我一愣,因为我此前压根没想到和异性合租,何况,他还是个网友,虽然在网上聊得很熟,毕竟生活中从未见过面。他感觉到了我的犹豫,说道,可以先验明正身嘛,你觉得行,就合租,不行,也没什么。
第二天,我见到了“寂寂无声”,一个很斯文的男人,有正当工作,人也很干净。于是就租了下来。
刚开始住的时候有些拘谨。一次突然下起大雨,他先回的家,收衣服的时候也顺便收了我的衣服,关系就舒缓了起来。他属于居家型的男人,喜欢做饭,并且手艺不错,而我只会下面条。经常蹭他的饭吃,心里有些不好意思,我便主动地帮他洗洗碗,收拾收拾房间。他邀请我合租,似乎并不是为了让我分担他的租房负担,那一半房租每次都是我硬塞到他手上,水电费他更是死活不要。
他生日的那天,请了很多他的朋友过来吃饭,作为室友,我自然也在邀请之列。他似乎很高兴,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后,突然趴到桌上哭了起来。我们都愣愣的,然后,他抬起头,双眼直直地对我:“你知不知道,在网上时,我就喜欢上了你!”大家都说他喝醉了,可是,我分明看到了他眼中的清醒。
接下来的日子,我总是躲着他。我不想发生什么,又开始四处找房,想早点搬出去。那晚,我又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一开门,发现“寂寂无声”坐在客厅里,似乎一直在等我。我对他打了声招呼,想赶紧钻进自己的房间,却被他拦住。
他问我,你是不是想搬走?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他问,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我那天喝醉了说错了什么?我说,不是,是因为我对从网上开始的感情失去了信心,我希望从正常途径开始一段正常的感情。
最终,我还是搬走了。那天,他专门给我做了几个拿手菜,他只是看着我吃,自己基本上没动筷子,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温情。那一刻,我差点动摇了——这一次,会不会是我错了呢?原来的我的确一错再错,但也许错的不是网络,而是我的判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第16篇、雪妻情感故事

洪班长带领的是一个十足的光棍班,从他到新兵清一色没有对象。偏偏健康的肌体里,那种上帝为他们设计的爱情机理甚是活跃。班长自入伍来哨所已整整5年,从未见过女人,甚至没有听过女人的声音。他手下的10个兵均是如此,只是他们对异性外表、声音的记忆要稍稍亲近一些。在这男人的世界里,大家总是口不设防,荤事艳语无所忌讳,女人是他们嘴边的一种艳丽的装饰和心中的渴望与寄托。
一日,空中的雪花总算疲惫地歇去。班长走到室外,心情爽朗,突发奇想,准备用雪堆一个女人。许多女性形象便在他脑里活生生地晃动,个个表情生动,令他十分激动,双手就开始行动。他是呼吸大山的豪气长大的,家乡那些熟悉的山妹子朴实的爱情,像地里的庄稼似地饱满诱人,以古老的成熟方式被山里的汉子们传统地收割。招兵时,在100个竞争者中,他被红花、鞭炮轰轰烈烈地送到了西藏,而剩下的99个汉子却渐渐地被红花、鞭炮热热闹闹地送入了洞房。他只能用一堆冷冰冰的雪造一个偶像。
当然是先从双脚堆起,他柔柔的目光看着两条女性的腿在自己的手里“咔嚓咔嚓”地长高,由下往上已缓缓地长到了胸脯部位。对胸脯高度的设计他显得经验不足和主意难定。是刻画一对丰乳还是削它一个“一马平川”?最后出于对曲线美的考虑,他决定逼真再现。这么关键的部位塑造,材料的选择自然要慎重而又考究。他将手插入积雪的中层,抓出洁净的没有污染的雪,细细地捏两个碗状的雪坨儿。从雪的色泽和触感他都感到与那真物有某些相似,尽管他有足够的理智压制一切脏欲邪念,可毕竟造的是女人身上一个神秘的部件,很令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叫他怦然心动,仿佛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他把雪坨往雪身子上安装的时候,脸颊羞红起来,双眼一闭,“叭叭”两下左右手同时将两个馒头似的东西贴将上去。他的双手有触电的感觉。
慢慢地他从眼缝里漏出窄窄的光,一瞧,见两个乳房一高一低,一大一小,很印象,很现代。经过一些修补和处理,才让那酥胸呈现穿上衣服的那种高耸而含蓄的美。接下来的美人肩、细脖、粉面、披肩发造得很迅速。转眼完成。剩下的工夫是他退后了几步,远观近瞧,作一番唐诗宋词般的欣赏。
他冲屋里一吆喝:“弟兄们,哨所来客人了!”5个月的封山期才过去一半呢,进出不能,哪会有什么客人大驾光临?兵们都以为班长想见外面的人想疯了才说出的疯话。班长又喊了一遍,兵们半信半疑地蜂拥而出,一看,甚是惊奇,大加赞赏。小刘说:“洪班长给大伙儿送来个维纳斯,现在我们这个雄性世界阴阳完整。”大李说:“真是天女下凡呢!她是第一个来到哨所的姑娘。”
班长在家作过泥瓦匠,手艺与雕塑近亲,雪姑娘塑得还真有几分耐看,但也明显不那么专业,倒像个长得朴实,穿得臃肿(因为此处高寒,可以理解为班长御寒的考虑),带几分傻气的村姑。
班长得意而严肃地说:“大家听着,哨所今儿有一位姑娘,以后你们的嘴巴放干净点,那些脏话粗话收敛点,要讲究男女有别!”
经过一夜酷寒的加固,雪姑娘冻成了一尊冰清玉洁的冰雕。班长又用小刀对她的五官和其它部分进行了精加工,作品多了几分生动、俏丽。雪姑娘从此忠实地亭亭玉立于兵舍前,深情地注视着大家。
雪姑娘的到来,给寂寞的哨所增添了欢乐,也带来了层层波澜,多了些“男女诉说不清”的事情。
一天,全班外出巡锣,只剩小刘留守做饭。他看看天色还早,便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起来。他久久望着雪姑娘情思飞扬,眼前幻出一位长期叫他患单相思的姑娘。当兵后,他给她写过好多求爱信,无一回音。此刻,不知是出于爱还是报复,他心里升腾起强烈的占有欲,禁不住搂住雪姑娘柔抚,狂吻……
雪姑娘的脸上因他嘴唇的停留和鼻息的热度,高高的翘鼻已秃,透明的大眼已暗,性感的双唇整个被融化。最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她的胸脯还留下了乌黑的指纹。班长一行巡逻归来,发现纯贞的雪姑娘受了糟蹋,众人怒火升腾,班长冲他一顿臭骂,大伙儿对他好一通批评。全体通过以“猥亵罪”对他实行多做两天饭的惩处。
事后,班长用小刀将“流氓犯”给雪姑娘留下的创伤做精细的医治手术,重新恢复她的妩媚,雪姑娘风韵再现。
时间一天天过去,雪姑娘忠贞不渝地立在哨所门前,其可爱可敬远远胜过那些一听雪哨就不屑一顾的女人们十倍百倍,更值得这些顶天立地的汉子们投入情感。每遇雪降、风袭,班长总要为雪姑娘进行形体美容,使她永葆青春丽质,光鲜,动人。
而就在即将开山之时,在全班战友的主持和“证婚”下,班长与雪姑娘举行了悲壮的感天动地的“婚礼”。
那是一个雪猛风疾的日子。班长带着小刘巡视喜马拉雅山南麓的025号界碑,发现此处刚刚发生了雪崩,呈现在他俩眼前的是冰石纵横,雪霰升空,雪崩将丰满的山体削下了大大的一块,散乱地泻下凹地,星星点点的碎石仍断断续续地往谷底滚。“界碑呢?界碑哪去了?”班长万般惊愕。此刻,那块花岗石的国界标志,已被埋在冰石雪土中。班长和小刘焦急地挥动军用小铁锹挖找界碑。许久许久,班长的铁锹碰到一个硬体,界碑露出了一角。他欣喜万状,扔掉铁锹准备用手去搬,可铁锹怎么也抛不掉了,零下30多度的严寒,将他的手万能胶似地与铁锹把子牢牢冻在了一起。小刘见状,解开衣服,露出干瘦、发黄的肚皮,把班长的手连同铁锹把子牢牢地搂进怀里。一股猛烈的寒气冲膛而入,冷得小刘牙齿像发报机一样“嗒嗒”作响,暖了半小时才使他与木把子分离。他的手重又活过来。
两人时而用锹铲土,时而用手抠泥,界碑逐渐露出身子。他们的双手被尖石利冰划得皮开肉绽。班长被戳掉了5个指甲,手都变了形。他俩将界碑扶正,从土坑抬出来,准备让它复归原位,重新肩负神圣的使命。碑上了土坑,突然又倒了下去,声音很小但很有力量,班长的手缩慢了一点,右手五指被齐刷刷地砸断。他看着光秃秃的右手掌,喃喃道“我的手怎么了?十指连心,我却连一点痛都没有!”原来,他的手指早已冻死,像5根冰冻的胡萝卜般没有知觉并且带着脆性,殷红的断面,血都滴不下来。
界碑总算在原位上安顿好,笔挺、神圣、庄严。班长秃秃的右手伸向界碑上那遒劲的凹陷的大字:中国025,用残留的断指钳入笔划槽儿时,像蜡笔一样一遍遍逐出雪尘和泥土,肉末和凝滞的血从笔划里透出腥味儿,直涂得“中国025”几个大字鲜红耀眼。
这时,山上又一次塌方,乱石汹涌下来,班长眼明手快,奋力将小刘推出老远,而乱石却“哗哗啦啦”向他疯狂地砸去……
全班战友的泪水最集中、最大流量地倾泻出来,泡化了这个冰冷的日子。小刘哭得死去活来。好久,他啜泣着说:“班长走了,他临终时给我说他到西藏当兵不后悔,没啥遗憾。可我觉得他这辈子没碰过女人,连恋爱都没谈过。我们不能让他光棍一条地走。雪季马上就要过去了,雪姑娘不久会被夏天融化,她凝结了班长的爱心和感情。我们作媒,把雪姑娘‘嫁’给班长吧,让她永远陪伴孤独的班长,将坟墓变成他们的洞房吧……”
面临现实,这无疑是一桩悲怆浪漫的良缘,全体战友含泪点头。
葬礼用“婚礼”方式进行,悲伤和喜气交织一起。大家用菜刀和铁锹把冻得牢实的雪姑娘从脚部与地切开,让她和班长同躺一穴。“新娘”头盖婚纱,颈上挂着小刘用子弹壳做成的项链,温馨而甜蜜地紧偎“新郎”。班长一身崭新的军装,双手在大家的调动下,亲密地搂住他的雪“妻”。
大家表情肃穆、凝重、酸楚。小刘哭喊道:“大家笑啊,这是班长大喜的日子,我们不能哭,我们要为班长高兴啊!”他的声音颤抖,蕴含了大量的悲伤和哀思。大李哽咽着说“我,我们是为班长高兴得……流泪呀……”
全班人在哭中强作笑颜,在笑颜里释放豪哭,在哭嚎中夹杂一句句喜庆而沉痛的祝辞:
祝班长新婚快乐!
祝你们永远幸福、甜蜜!
祝你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17篇、别让比尔•盖茨们误了你一生情感故事

辍学者中固然有成功的,但接受完整教育的人成功机会更大。
美国《时代》杂志不久前公布“美国十大最成功的大学辍学生”。
第一名自然非比尔•盖茨莫属,他从哈佛辍学,创办微软公司,成世界首富。苹果计算机执行长贾伯斯第二,他进入里德学院六个月就离开了。
位居第三位的是著名建筑师莱特,他在麦迪逊大学只读了一年,但他建了纽约古根汉博物馆。
排在后面的一些人分别是:第4名──建筑师富勒;第5名──电影导演卡梅隆,他的近作是《阿凡达》;第6名──查克伯格,他创办“脸谱”(Facebook),成为全球最年轻的亿万富翁;第7、8、9名──演员汤姆•汉克斯、哈里森•福特和女神卡卡(LadyGa?鄄ga);第10名──高尔夫常胜将军“老虎”伍兹。
《时代》并未说明如何界定他们的“成功”,但显然是以他们的财富为计算基准。今天评鉴人物,说某人知识程度、学养人品、服务贡献等等,都无法量化,也就很难作为标准,只有财富是实实在在的、可见可数的东西。你一年赚10万,我只赚2万,你当然比我“成功”。你的财产值10亿,我的只值2亿,你就是老大,我唯你马首是瞻。
问题是,财富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一个有理想的人,以自己的知识、技能促使社会进步、美好,换来的报酬未必一定是金钱。它更可能是生命的充实,内心的满足,以及受人肯定带来的荣誉感。《时代》报道此事还有一种“选择”的谬误。辍学者中固然有成功的人,但受过完整教育的人,其成功的事例和可能性更千百倍于前者。随便找一些人来看看:牛顿、培根、罗素是剑桥毕业生;洛克出身牛津;哥白尼在波兰克拉科夫大学受教;居里夫人是巴黎大学高材生;弗洛伊德受业于维也纳大学;卡夫卡在他家乡就读布拉格大学。
辍学的人当然可以自学,但学校还是求学的最好环境:
第一,韩愈认为老师的三项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自学的人最大困难是遇到“惑”时无处请教。
第二,学校的使命在培植“全人”,它给你各方面的营养,让你均衡发展,助你成为各行各业的领袖。钱穆当年在香港主持新亚书院,先给学生“通识教育”,再给“专长教育”,其意亦在此。自学之人,难免“偏食”,当重担来时,恐体力难继。
第三,学生在校过团体生活,能体验更完善的“社会化”过程。师友切磋,亦有益于进德修业。一个离校自学的人,就不会有这些方便。
总之,辍学者中是有人成功的,但并非所有辍学的人都成功,尤其不是成功非辍学不可。这点逻辑推理,年轻人一定要明辨。如果有机会在学校念书,千万不要放弃,别让“比尔•盖茨效应”误你一生前途。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为什么孩子要上学》这本书中认为,无论是语文、理科、算术、体操还是音乐,都是一个人完成自我所必要的,所以“为了学习这些东西,我想不管在任何时代,这世界上的孩子们都应该要去上学”。
第18篇、男人不强是留不住女人的情感故事
我读大学的时候,宿舍八个人有很多故事。讲一个牺牲自己、照亮别人的室友,他现在北京混得极惨,惨到什么地步:他跟今年毕业的男生合租房子,而且还是郊区的平房。
他以前的专业知识也丢了,又没专业的工作经验,现在只能做一些没技术含量的销售类工作。同学聚会,他从来不参加,我们也理解他的心情。他只跟我们两三个人联系,偶尔借点钱什么的。
但他这个人却为社会造就了人才,“培养”了三个伟大的女性。
我们读大二的时候,他暑假回家跟一个高中女生联系上了。那女生已经从电大毕业了(室友复读过),找不到工作。室友就鼓励她考研,那个女孩是镇里的,连本县都没出过,哪里敢有这种奢求?
记得我们看过她写给他的信,信上说:“这辈子能有幸看看天安门就知足了”。室友就三天两头打电话给她,鼓励她提前复习(大专毕业两年才能考研)。她的基础极差,反正是一点信心也没有。室友就帮她选择了专业性不强的国际贸易,还给她寄了很多的书。
大三暑假以后我们也开始了准备考研,室友就把她接到北京上辅导班,鞍前马后地照顾她的生活。帮她租房子,买米买菜。虽然他们没有确立恋爱关系,大家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了。
室友心眼太实在,为了了她竟然荒废了自己的学业,不仅是自己的学习一塌糊涂(挂了两门),考研也彻底失败。那一年他的高中女同学竟然出人意料地考上了首经贸大学,人家看他也没什么发展了,成绩出来就回家准备入学,不理他了,凤凰岂能跟燕雀在一起厮混?
后来那女孩很要强,不仅看到了天安门,还从电大考到硕士,读了博士,现在是讲师。车啊,房子都有了,还找了个当老总的老公。
室友“培养”出来的第二个伟大的女人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大四下学期大家都准备做鸟兽散了,他居然玩起了黄昏恋,跟班上一个女生谈了起来。那女生不打算就业,留在北京准备出国。室友竟然也是混蛋,虽然他在老家省城也找到了相当不错的工作,却宁愿飘在北京伺候女友。
这两个人住在了一起,室友第一次过上了性生活。她学习、生活的压力就落在他的身上了,连她洗脚都是他来做,生怕她耽误学习。两个人虽然很艰苦,但还算很开心。她申请国外学校,他跑前跑后地帮忙。元旦过后,那女生拿到签证,一溜烟飞走了。我们问他,“没有提到带你出去陪读的事情吗?”室友摆摆手:“往事别再提了。”
那个女生在英国拿了名校的博士学位,去年北京一家公司给她年薪30万,她还嫌少。同学聚会,她根本不承认他是她的前男友。
室友的第二任女友非常漂亮,在一家小公司当文员,月薪800块钱。2002年夏天他们就住一起了,他又是鼓励人家考研。那女孩本来根本没信心,因为她是成教大专毕业的,尚不知考研为何物。在他的煽动下,她全职考研,他工作养她,加上双方家里偶尔给点补贴。
第一年她落榜了,继续。第二年勉强考上了首师大的自费生。她读研的三年里,他们一直住在一起,同居四五年也算是老夫老妻了,虽然也很艰苦,但感情一直还可以。
但2007年她居然考上了中央公务员,问题就来了,她有一次说了一句,“我觉得你配不上我。”他们轻描淡写地就分手了。
室友现在又变成了孤单一个人,虽然他人品不错,也有女孩子对他评价不错,只是同情而已。但30岁的男人在北京没房、没车、没积蓄、没地位、没户口,最主要的是没前途,哪个愿意跟他?
所以我们有时就骂他是糊涂蛋。男人不强,只能成为女人前进的踏板。

第19篇、抢来的外国媳妇情感故事
在西双版纳写生的第十年,韩双竟然娶到了一个外国媳妇,并且,这个外国媳妇还是被他的几个同学给强抢回来的。
事情发生在二十一世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并且抢的还是个外国女人,难道,他们的心里没有王法了吗?
说起来,这里面有一个小小的故事。
韩双是学美术的,上学的时候,西双版纳热带雨林的魅力感染了他,所以,毕业以后,为了寻找原始森林的魂魄,他遁迹山林,一晃就是十年。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工夫到了,妙笔丹青也有了火候,该是韩双下山的时候了吧?可是,韩双的魂却象被什么勾去了似的,没有一点儿下山的迹象,怎么回事呢?
其实,人是感情动物。纳西人的一位老东巴说的好:“再丑的姑娘看上十遍,也有好看的地方;再美的女孩看上十遍,也有缺憾存在。”西双版纳热带雨林里,神秘的箭毒树,挺拔的酒瓶棕,茂盛的绞杀蓉,牵魂的扁担藤。苍松翠柏,奇花儿异石尽管诱人,韩双毕竟是个血性男人。画到三年,多少感到寂寞了。
那一天,画完了澜沧江唱晚,韩双疲惫地爬进了堆满画稿的木楼。昏昏欲睡之时,突然,木楼摇晃起来,伴着嘈杂的声响,一声声野象的嘶鸣直贯耳鼓。梦中惊醒,韩双打开窗子,向外一看,不觉“妈呀”一声喊出喉咙。
月光下,一群野象汇集而来,大的小的,公的母的,一个跟着一个,二十多头的野象,形成了浩浩荡荡的阵势。沿途沿路,茂密的灌木丛被长长的鼻子扫荡一空。楼前的一棵芭蕉,大腿粗细,两三丈高,小山一样的野象长鼻子一卷,枝叶果实荡然无存。
都说版纳的生态发生了变化,断续的生物链开始复现。韩双还当神话儿,今天,销声匿迹多年的野象群就在眼前,机会难得,激动不已的韩双哪里顾得上自身的安危?推开窗户,探出身子,挥笔如风,一场白描。
韩双的精力全部集中在了野象上,其不知,他的生命已经悬浮在了生死一线。
原始森林里的野象,原始的野性形成了他们无与伦比的嗅觉,残酷的自然法则赋予了他们谨慎的排外本能。群居群行,强烈的表现欲鼓惑着他们高昂的斗志。没有干扰的时候,他们捋草拔树,示威嚎叫;人的气息传递过来,那根好斗的神经一下子便提了起来。抬眼看去,小木楼上,一个半裸的人站在面前挥笔作画,傲然无视的态度简直就是挑战。野象愤怒了。
愤怒的野象头颅高昂,长牙直指,眼露凶光,脚鼓咚咚。看着场景,韩双想,够了,有了这扣人心弦的怒象图,原始森林的魂就算找到了。明天就可以下山了。
就在韩双踌躇满志,心旌遥遥的时候,愤怒的野象行动了,雷霆风暴一样,凶狠地向韩双临时搭起的木楼扑来。
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常年保持热带温度,居住的傣族、纳西族,藏族,彝族等少数民族,多半在树林里,深谷中,傍水而居,依山而住。居住的房子,皆为木制的吊脚小楼。楼下,四梁八拄支撑起来,三米高处,做门做窗形成居室。房子的上面,盖上一层薄薄的草帘子以避风雨。韩双的房子也是一样。所不同的是,韩双的木楼,单户独村,借树而就,远离村落,人迹稀少。
这样的房子,怎能抵挡得住野象的冲击呢?这样的荒僻之处,怎样才能求得外界的援助呢?发现了危险,韩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上,他冷汗津津,几尽绝望。
就在韩双的木楼被野象冲撞的摇摇晃晃,快要散落的紧要当口,红光一闪,一个娇艳的身影凭空而落。娇喝声中,一团物件劈头砸向领头母象的眉眼之间。
象群的进攻改变了方向,转身随挑衅的目标狂奔而去。
从死神的脚下活转过来,韩双下楼随象群追去。
没有追上野象,当然也就没有找到救他一命的彩衣姑娘。庆幸的是,恩人那羊皮护腰,披星戴月的纳西服饰,却被他牢牢地刻在了心上。
为了寻找救命恩人,韩双打消了下山的念头,加固了木楼,重新住了下来。
带着新的渴望,韩双走遍了西双版纳的许多地方。终于有一天,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进入了韩双的眼帘。
那是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神秘的曼佗罗花儿纯洁无暇的美丽引诱得韩双忘记了她的野性。一不小心,他被她的毒刺蛰伤了手指。醒来的时候,韩双发现,救他的女孩眼大肤白,美丽端庄。腰扎一块羊皮,头上身上点缀着星星月亮。
看到了服饰,想起了心中寻找的恩人。韩双的魂象被什么勾住了一样。
次日,韩双把自己的木屋移到了第四道冈梁上,这里,不到百米,另一座独楼住着外国女人桑兰。米娜亚。她是一个作家,深深爱上了中国云南的边塞文化。小楼里,她已经住了两年了。再往前,居住着神秘的摩挲人村寨。据说,摩挲人实行的是阿夏婚姻,男到女家,走婚繁衍,生出孩子归女方所有。韩双知道,摩挲人属纳西人的一个分支,桑兰。米娜亚身上那套披星戴月的服饰,就是纳西人典型的民族服饰。
神秘的边塞文化,加上热带雨林无穷的自然风光,这才有了这片水土无尽的魅力。难道说,这还不算版纳的魂魄吗?
韩双完全被这里的山水人之美融化了,走不出去了。
韩双的魂被谁勾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韩双三十出头儿了还只身一人。这对韩双的父母就很重要。于是,他们向韩双最最要好的同学张洪、李民、胡小光求助。
毕竟是最最要好的老同学,酒喝多了的时候,韩双的心事流露出来。调皮的胡小光说:“那个桑兰。米娜亚不是喜欢穿纳西人的服装吗?好,咱就把她当纳西姑娘,抢回来成婚不就完了?”韩双说:“那怎么行?抢人成婚,可是犯法的。她还是个外国姑娘。”胡小光说:“纳西人古有抢婚习俗,桑兰。米娜亚那么喜欢民族文化,能不知道纳西的民俗?何况,她两次救你性命,说不定早就爱上你了呢。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一切由我们安排,你就等着做你的新郎官儿吧。”
本来是酒话儿,一觉醒来,木已成舟,美丽的桑兰。米娜亚鸟儿一样温顺地躺在了韩双的身旁。
原来,美丽的桑兰。米娜亚也在心仪着勤奋的韩双呢。第20篇、班级共读的故事情感故事
原创: 曾琴

得阅读者得语文,得语文者得高考。近几年,这样口号性的话语随时随地攻占着我们的视线、耳膜。
当统编新教材大量增加课外阅读,名着阅读成为必考内容,扩大学生的阅读量、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迫在眉睫,我们最不能忽略的就是教师阅读。只有教师爱上阅读,对阅读有感觉、有感受,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才不会成为一句停留在嘴边的口号。
为此,我们面向全省教师征集“我的阅读故事(经历)”,“我与孩子的阅读课堂(活动)”稿件。
近期将陆续在湖南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推介征集到的教师稿件,以此感谢所有老师的支持,你们的认真,你们的付出,我们都看得到。
当我们一起阅读时
我和全班学生的共读故事—九月
题记
“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这是牛顿的名言。我想我开始班级共读,那是因为我阅读了那些优秀的阅读老师的用时间心血累计的成果作品。
2018年九月开学伊始,我将班级分成了六个小组,组成了六个书友队。我将六个小组长叫到办公室进行抽签选好自己的组的书友队名,这样班级的六个书友队形成了。他们分别是:攀登队、火种队、佳能队、探险队、理想队和梦之队。让队长和队员根据队名设计好自己的书友队的图标。一天下来每个书友队的图标就积极地完成了,安排队长将其帖子教室后面,每一个书友一块空地,刚好左右对称,中间是一棵写满学生的梦想的希望树。对于,每个学生的眼里都闪烁着的疑问,我很快就为他们解惑了。
在开学的第一节课上,我给大家讲到了课外阅读的重要性,并推荐了中国的第一部儿童文学集——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告诉他们,九月全班学生和老师一起阅读这本书。每天从晚上6点开始,每次20-30分钟的时间,书友队长就是每个组的组长,接着告诉他们班上六个组的组长抽签选好各自的书友队队名的过程中的趣事,佳能队开始抽的队名是蜜蜂队,可是组长不是很满意,非要再抽一次。然后着重强调了书友队长他们的任务是——每天在班级微信群里对队员进行提示鼓励,而每个成员阅读完了将阅读的时间发达群里进行打卡,鼓励分享自己的阅读收获——阅读笔记。这样在开学的第一节课,我向学生们正式宣布了班级书友队的成立,每月我们一起共读一本书。在开学第一课前,我先将写好告家长书,发到班级群里,立刻获得了家长们都支持。这样在和学生交流起来我觉得很顺利了,那么接下来给学生们五天的时间准备好书籍,学生们准备书籍的速度十分迅速。
九月共读《稻草人》——班级书友队阅读的播种
在一周星期五的晚上七点学生们正式踏上阅读之旅前几分钟,我在班级群里发了这样一段话——同学们,第一周的周末来了,你们都准备好了九月份的阅读书籍——《稻草人》吧。那么就从这个周末开始,从问题“稻草人的主人是谁?”,开始自己的阅读之旅吧。接着六点时六个书友队的队长陆续在班级群里发布给各个书友队的阅读提示信息和鼓励加油的话语。这样《稻草人》的第一次阅读之旅拉开了序幕······
闹了一个大笑话
九月份的推荐共读的书《稻草人》的原因,是因为我在准备开学的第一节课时,偶然看到一位老师在讲到课外阅读方面时她给学生推荐的《稻草人》,看了她的阅读推荐语,我看了很受启示。想到同学们早已经学过叶圣陶老先生的文章,他的文章是学生学习写作的模范。这学期语文书上两篇有关他的文章,再加上一个童话单元,因此我十分果断地选择这本书进行推荐。给学生们准备书的时间里,有一天一位学生告诉我,他妈妈早就各他买了这本书,他已经把《稻草人》读了好多遍了,还告诉我书里还有好多其他的故事。我听了很疑惑,要他把书带到学校让我看一看,此时我以为他的版本不同的缘故 。我在网上买的书没有到,实在好奇我用手机阅读《稻草人》的电子版,一看,结果反应是:怎么这么短呀!不是一本书吗?我给学生推荐的是一本书要求学生在九月读的呀!我赶快查阅《稻草人》的有关资料,才发现我表达错误的地方,《稻草人》有这个故事,这个故事收录在《稻草人》集中,是中国儿童文学史的第一部童话故事集。我再次在班上给学生们进行解释。如果不是这次推荐学生读《稻草人》我一直在错误的理解中。“至理名言”——没有阅读过,就没有推荐权利啊!这是我在这次阅读推荐得出的启示。
圆梦之旅
疑问解决,开始了阅读之旅,这次和学生的共读给我带来了圆梦的效果。(www.limaogushi.com)第一次知道《稻草人》这个故事是在上大学那会,在儿童文学课上就听到了老师讲到了这个故事。一直要决定买书进行阅读,并推荐给学生。结果一个认知偏差让我的推荐的想法一直徘徊着。之前阅读大量外国儿童文学作品,让我觉得阅读的那些外国儿童文学作品更加能反应儿童的心理和情感;因此我阅读推荐偏向外国儿童文学作品。这次和学生们一起读《稻草人》故事集,我却感觉到了矛盾先生对于《稻草人》的评价——你要从他(叶圣陶)的作品中寻找惊人的事,不一定有,然而即在初无惊人处,有他那种净化、升华人的品性的力量。当自己阅读了《稻草人》这故事时,我就入迷了,被这朴实的语言打动,被这个故事的构思引入,被这个无可奈何的角色牵动,一连读里三遍这个故事,我觉得仿佛我读懂了,而我又觉得我没有懂什么。当我读到《小白船》这个故事时,就被开头的一段景物描写而吸引,我这开头停留了许久。这么美的,这么生动,我仿佛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
疑惑思考——坚定前行
跟学生推荐完书后,我有些担忧这写作的背景离学生太远了,她们是否能感兴趣。一时之间,有考虑不周,彷徨的感觉。当我想到推荐这本书的目的:希望学生通过阅读能从那个时候人们艰难的生活状态中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心存感恩。那么让学生产生兴趣坚持读完这本书,这个需要老师好好想办法引导,这样想后,我对于当初选择在本作为共读的开始就十分坚定了。
我一直对一句话特别记忆深刻——教育是我们,不是我,是我们就成功了。那么这句话发展到班级共读一本书来说同样适合全班共读是我们,不是我,是我们就能成功。那么这个我们就是指的是家长、学生和老师。在开始共读一本书前先取得家长们的支持与配合了。班级学生们是一开始把全班分成了六个书友队,选好了六个十分负责,也在阅读上比较优秀的小队长,一开始将竞争的机制不知不觉地融入这本书的阅读之中。
阅读之旅中的那些故事
在九月份的《稻草人》第一次踏上阅读之旅时,我在班级微信群里发了这样一段信息“同学们,第一周的周末来了,你们都准备好了九月份的阅读书籍——《稻草人》吧。那么就从这个周末开始,从问题“稻草人的主人是谁?”,开始自己的阅读之旅吧。以鼓励为目的,用问题做探路踏上旅途。信息发出后,我拿着《稻草人》开始看起来,边看边等待各个书友队长的提示信息。当看完故事一半,手机提示音陆续响起,我迫不及待地拿着手机看到了六个书友队长精心编制的鼓励提示信息出现了,心里抑制不住喜悦一遍遍看着六个书友队队长的提示信息。之后过去的时间里陆续有成员报告自己阅读时间的打卡。晚上九点,我开始做统计六个书友队阅读情况的整理。全班有将近三十位同学参加了第一次阅读之旅。是的,我此刻是激动,为这些学生们,他们能再出发,开始阅读之旅的探险,真得很勇敢。
第二天上午我准备把昨晚整理的情况发到班级群里时,发现今早又有十个来个学生进行了昨晚阅读的打卡。我赶紧整理一番后,再等待了许久直到下午四点才发出昨晚阅读情况。我发现只有六个同学没有阅读打卡,发现了佳能队是第一个全员在第一次旅途中汇合的队,第二是火种队。我接着陆续发了两条信息:祝贺书友佳能队和火种队所有成员在阅读之旅中汇合。最后我又发了这样一段话:希望各个书友队继续前行,采撷沿途美景,同时希望还没有动身的成员们尽快和你所属的书友队伍汇合,期待我们今晚再阅读途中的第二次相遇,这样《稻草人》的第一次阅读之旅拉下来帷幕。
九月的第一周周末还发生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星期一去学校的路上我翻开了手机发现班上刘昕宇的妈妈给我发了一段信息,时间显示是昨晚上。她说老师发的阅读情况里没有刘昕宇的名字,是不是因为她有两次没有阅读打卡的缘故,被书友队除名了呀。还配上两个着急的表情符号。她解释两次没有打卡的原因,因为刘昕宇到乡下去了没有带书,回来后一定补上来。看到这段话,妈妈的着急与担心,让我觉得莫名的感动,知道了家长们对于班级共读这个活动的支持与重视。我赶快给她打电话,消除了她的担心,并解释每次展示阅读的情况的理由,她听后轻柔的笑声,带着担心消除的喜悦。是的,听着我的心里喜悦亦然。
第二个周末有个好消息——到第七次的时候全班学生终于在《稻草人》的阅读之旅中回合了。同时在班级微信里收到了一位学生外婆信息,她是班上探险队队长刘美的家长。她是这样说的:老师您好!四二班建的这个阅读空间,能调动学生们的课外阅读情趣!真好!作为老师的我心里真的感动,这位外婆对于班级共读的支持,给我这么美好的鼓励,这是这周末我收到了最的美好的礼物。
最终迎来了《稻草人》的班级读书会,这次安排了刘美和张绮喆同学作为主持人,班上还意外的迎来了三位家长来参加:金紫炫妈妈、易婉清的叔叔和刘美的外婆。我才知道了是学生们邀请他们来参加班级读书会的。第一次的《稻草人》班级读书会,虽然显得很稚嫩,但是我知道我已经把这颗种子播种到了学生们的心坎里,也许还有家长们的心里。我期待这颗种子的生根、发芽、开会、结果,成为一棵大树,成为一片葱茏 的阅读高原。
读书会结束后,开启新的旅程
家长们,同学们。你们好!九月份四二班的书友队们开始了《稻草人》的阅读之旅,这段旅途过程中每个书友队们都记录了自己在旅途中的美景采撷,并且向大家展示分享了自己的收获。谢谢同学们的积极地融入,让我看到了你们的身上坚持的力量。谢谢各位书友队队长,让我看到了队长们的对责任的担当。谢谢各个书友队们,让我看到了每个书友队的团结与合作。谢谢书友队背后的家长们,让我看到了你们默默地付出和对书友队地鼓励力量。
这次阅读之旅从准备书籍开始,到九月七日正式踏上阅读之旅直至九月二十八日的班级读书会结束,《稻草人》的阅读之旅正式告一段落,新的阅读之旅又要开始了。十月推荐的共读书籍是《木偶的森林》,这本书的作者是王一梅。这本书讲述的是在茂密的大森林中,一棵会魔法得橡树被工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他拥有一颗寒冷的心。木偶人罗里要报复人类肆意砍伐得行为,希望最终将人类赶出城市......朋友们用热情和爱温暖了罗里,使他那颗复仇得心得以平静,回到了他魂牵梦萦的故乡——大森林。
(作者单位:马鞍山实验学校)
第21篇、傻姑娘安娜情感故事
开学第一天,安娜就立刻引起了男生们的特别关注,姓“安”这实在是一个特殊的姓氏,只有古装电视剧里面知道太监安德,因为皇帝有权赐姓,未知其原本姓氏,不过在百家姓中可知,“安”姓排名第七十位,而且人数不多,因此平时不多见,安娜很漂亮,是那种西方式的美丽,皮肤白里透红,也像白种人,一个漂亮的女孩通常是很快就成为男生追逐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班上就有十几个男生对安娜蠢蠢欲动,更别说系里和分院的其他男生了。
阿浩无疑是这些寻香逐臭的男生中最为出类拔萃的一个,自己长得相貌堂堂,一米八零的身高,国字脸,体态匀称,成绩优秀,就连体育活动也是健将,时常驰骋在篮球场上,再加上家庭有一定的背景,据说他爸爸是某一个省会的市长,也就是说捷足先登非他莫属。很快他俩就坠入了爱河,人们经常见到他们两人出双入对,手挽着在校园里林荫道上窃窃私语,总是有谈不完的话题。那些被无情刷下来的男生多有不满,背后不免说些难听的话,这个女孩一看就不是***的好东西,估计是一个杂种,你看相貌有点像欧洲人,皮肤绝对是白种人。听的人大概认为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深究的人不多,中国人历来讲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阿浩与安娜属于农民说的干柴烈火阶段,不知他们在何时何地偷吃了禁果,第一学期期末,阿浩很郑重地对安娜说:“安娜,我们相处时间也不短了,感情甚笃,今年春节我想请你到我们家去做客,不知你能不能答应。”
安娜笑着说:“搞得跟真的似的,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去你们家玩玩吗?一句话的事儿,哈哈......”
阿浩的家在南方一个省城,他不挑选飞机也不挑选动车,偏偏挑选轮船,他觉得与女友相拥坐在轮船上,欣赏长江两岸起伏的山峦,望着一泻千里滚滚江水,这该多么富有诗情画意啊!漫漫长途,一边聊着一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这将是恋爱史上的千古佳话。
旅途漫长,自然可以聊的话题就很多,理想前途事业家庭都在谈恋爱的范畴,但是最不应该和最应该聊的话题就是做爱。阿浩问安娜:“我跟你做爱之前,你跟别的男人做过爱吗?”
安娜若无其事地说:“做爱也算一个事儿吗?还一本正经地问,高中的时候我就跟男同学做过爱,你不会还有封建思想吧?”
阿浩不仅有封建思想,而且非常浓厚,他一听立刻就如鲠在喉,如芒在背,浑身上下不舒服起来了,他说:“我们不回家了,到安庆去旅行吧?”
在安庆下船让安娜明白阿浩的思想轨迹,男人封建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只能自己独自占有一个女人,决不能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拿来与别的男人分享,即使是女人的过去也是男人无法释怀的,她告别了阿浩独自回到北方的家。
新学期开始以后,安娜同寝室的女孩对安娜有一个统一的评价——傻姑娘安娜。同寝室的女同学魏雅对安娜说:“一个女孩跟别的男孩做爱的事打死也不能告诉现在的男友,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难道这个你也不懂吗?”
安娜笑着说:“隐瞒成不了真夫妻,欺骗过不了好生活,与其有一天东窗事发他把我甩了,还不如现在好说好散。阿浩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鸡肺鼠肠之辈,一旦跟他结了婚,可能后悔的日子在后面。”
后来,安娜又陆续与三个男生谈恋爱都无一例外的以分手为结局,并且都是因为她自己说与很多男朋友做过爱同一件事,几乎全校的同学都认为安娜是一个大傻帽。安娜在熟人里是再也嫁不出去了,很快她就在网络上结识了米歇尔,最终嫁到美国去了。同学们只有一种说法——憨人有憨福。

第22篇、孺子牛情感故事
山下,有两座坟,两座坟埋着一个传说。
早年间,山上要建寺,山下的砖木材料需往山上运,运料的行列里有一头大黄牛。山下装料的人,只要装满拉料的车,不用呼唤,不用鞭打,它埋头拉起车就上了崎岖的山路。拉到建寺的山顶,工地的人卸了车,黄牛马上拉着空车返回到山下。建寺的人都说它是通人性的灵牛。就这样,黄牛拉着车,周而复始,来来往往地劳作着。山上的寺一天天见高,黄牛却一天天消瘦下来,在寺建成、佛像开光的那天,黄牛像山一样倒了。
黄牛的死惊动了寺里的住持,住持认为:这样的牛,该得善果。身为牛这样通人性,下辈子,得让它托生成人啊。
人们打算将其厚葬在寺下的山坡。寺里住持提议,为让这牛早日托生成人,要扒去它的皮,将骨肉皮毛分葬两处。
牛的主人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男孩听到牛死后就哭得死去活来。
很快,有人请来了屠夫。屠夫可能是想显示屠刀的锋利,他掀起牛尾,迎着刀刃用口轻轻一吹,牛尾的一缕毛便齐刷刷落了地。那孩子看见此情景,疯了一般推开屠夫,然后一下子扑到牛身上。
众人叹息:这孩子啊,真昏了头。有人劝他:“让你的牛托生成人是它的洪福啊。”可这孩子连哭带喊地说,不,不……
众人眼里射出惊异的目光。
那个屠夫收了刀,让孩子讲讲不想让牛托生成人的理由。
孩子伤心地说:俺家中很穷,爹四十岁才娶了俺娘,不到两年,娘生下俺后不久就病死了。爹为了养活俺,到山上修寺,做运料的小工。爹干了一天得了三个铜子,可一头牛一天的工钱是十个铜子。那天晚上,爹对俺反复念叨:做头牛多好啊。做头牛一天就能给俺娃多挣七个铜子……第二天,爹变成了一头牛。
众人终于明白了孩子不愿让牛托生成人的原因。人们为了表示对“灵牛”的敬意,按照寺庙住持的意思,将牛和牛尾的那缕毛分葬了。
从此,一个孺子牛的故事便流传下来……

第23篇、想要的回忆慢慢变深,再记忆里飞扬情感故事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本没有续集,续集早在那一刻结束。或许只是男孩不忍,不忍就此结束这段虚有的回忆,才继续用着无水平的文字记叙。
女孩生日过后,一切就此平静,男孩这几天没有见女孩,也没有去上课,男孩和女孩是在晚上十点三十二分结束的,男孩跑出了家,在黑夜的街上,一个人喝着酒、抽着烟。独自徘徊在寂静的街道,两旁的灯光早已暗淡。醉了,深深的醉了,男孩就这样,在街道的某个角落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男孩不知睡到什么时候,全身的没了力气,手机也没了电,慢慢摇摇的走回家,换了块电板,向班主任请个天假。男孩依然,抽着昨夜没抽完的烟,不管头痛,依然想着女孩为什么要向他分手,不公平吗?年轻吗?学习为重吗?不懂吗?累了吗?又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深夜了,又来到电脑前,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阵笑一阵悲。
女孩“我想了一晚,我累了,我想放弃它”
男孩“对不起了吗?呵呵,那你好好休息吧。我不会因为这个去改变自己的心的。”
女孩“我想在这学习生涯不能存在爱情,我想算了吧,对不起。”
男孩“你去休息吧,我懂了。我不会改变我的心的。很晚了,去睡吧。谢谢你以前的日子,那好好读书吧。”
一夜在梦中度过,翌日,又早早醒来,来到学校,无表情的像往前一样学习着,浑浑噩噩的度过几天,白天无表情学习,晚上泪流到睡觉。
又一转眼,一星期了,男孩一直没去找女孩,只是一直在每天的中午、下午呆呆的望着她所经过的路段,希望下一秒女孩的出现。其实男孩每天都能看见女孩,只是女孩看不见男孩一直在看她,也不知男孩看见女孩时那往心里流的眼泪。
时间像钟表,在你不注意间消逝,一圈一圈转过,一天一天流失。男孩有一次和朋友回家,慢慢走着,突然男孩吐血了,呵呵,说着也好笑,男孩就是这样,边吐血边和朋友说话一起回的家,男孩没有告诉母亲,男孩其实也早该知道自己,自己的病情又在加重。男孩也依然在忍着,可是在一次吃饭间又吐血了,才被母亲发现。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胃出血。经过的三天的治疗和保养,男孩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在这一次,男孩懂了,等到星期日,男孩走过那一条和女孩走过的路,和女孩来过的公园,一起吃过东西的地方,回忆一遍,再慢慢隐藏。
男孩又回到了以前,没有女孩的以前,那些坏习惯也更着消失在女孩的记忆中,圣诞节要到了,其实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和女孩的关系又有所好转,只是只是一直是朋友的关系,男孩一直在想着女孩曾经说的话。“我想分手之后还是不要做朋友的好”,这是女孩曾经对男孩说的。难孩不介意,依然以朋友的身份在出现,在关心。天气愈来愈冷了,男孩不知怎么的,突然间要求母亲,要她教我织围巾,呵呵,买好毛线,这是男孩第一次织,也是男孩第一次学。
圣诞节到了,男孩把那条围巾,又买了双手套,装个苹果送给了女孩,男孩很满足,也很开心。女孩同样的送了男孩一个苹果,男孩笑了,是的,这是男孩从那次起第一次这么开心,这么兴奋。又过了几天,女孩又买了一条围巾送了男孩,男孩小心翼翼接过女孩的礼物,只是在当时,男孩没多么表达自己的激动,只是把泪再一次的心里流,然而,这此却是感动的泪、激动的泪。
时间就像陌生人,背对着你一直走一直走,不认识你,所以从不会对你停留,也从不会为你而去停留。学校放假了,男孩送女孩回了家,和女孩一起坐车回了家,下车,转身,男孩知道,在下一秒,终于要走了,看着女孩消失在人群中,然后上车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曾忘记:男孩替女孩制作的三片叶脉书签,红色蓝色紫色。
不曾忘记:男孩给女孩送早餐的那些些笑。
不曾忘记:女孩在下雪的时候,那些笑容、那些动作。
谢谢你,我最爱的女孩。
祝福你,新年快乐。
想说的话:对不起了,我知道你不赞成我写成这样的故事,请原谅我,我只是想单纯的记住这段有你的记忆,不曾忘记,亦不曾后悔。故事又是这样,没什么文采,更没什么水平,我只是想写这段回忆,因为有她的每一个瞬间我都不想错过,只要有回忆,足够了,不需要文章像诗一样美。
第24篇、消失在时光里的爱情故事情感故事

【周家年】军训的时候,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林小白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女孩。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长发束了个马尾,给人一种清新、雅然的感觉。
教官喊向右看齐时,我心神一恍,结果把头扭向了左边。然后,我一下子看见了几乎贴到眼前的林小白,林小白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慌忙把头转过去。心里犹如有一面鼓在擂个不停。
中场休息时,我和陈良去买冷饮。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林小白。林小白拿了一瓶可乐,看见我,笑了笑。我一下子呆在那儿,心里有些东西像水一样迅速化开,然后,荡漾在整个心房里。
九月的盛夏,每个人都在抱怨军训的苦累,我却精神抖擞。我想要是天天军训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和林小白站在一起了。
青春的第一个路口,林小白是我渴望同行的人。
【林小白】下晚自习时,陈良在回宿舍的路上拦住我说:林小白,我有话要对你说。我一愣,刚想说什么。周家年忽然从后面跑过来,拉住了陈良,他笑着对我说:没事,没事。然后,拉着陈良走了。隐隐约约,我听见陈良向周家年喊道: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我低着头,快步走了回去。
我知道周家年喜欢我。第一次见到周家年,是在刚来学校报到时,他排在我的前面。周家年不像其他男孩一样,大声地谈论着刚到大学的新奇。他安静地站在我的前面。签完名,他转过身看着我笑了笑,笑容安和,像一池静谧的湖水,没有一丝波澜。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周家年我总是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周家年的安和,让我不忍说任何伤害的话。是不是每一个故事开始的前奏都是这样让人辗转反侧呢?
我和周家年会有故事吗?
【周家年】我想林小白应该知道我喜欢她了。陈良对我说喜欢她,就告诉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见林小白,我所有的勇气都不知所终,只是傻傻地对着她笑。林小白每次看见我都是不温不火的,没有一丝冷淡,也没有一丝热情。
学校在礼堂举行迎新生联欢会。礼堂里到处都是人。
我占了两个人的位子,不时有人走到我跟前问,然后我礼貌地说:对不起,这个位子有人了。
林小白进来时,联欢会已经快开始了。我向她招招手,她顿了顿,然后走了过来。我的心里一片欣喜。林小白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头发用一根白色的丝带束着,清秀脱俗,像一个美丽的仙子。
苏穆出来时,周边的女生有的在尖叫。刚到学校,便听大二的师哥说过苏穆是全校男生的劲敌。苏穆不但人长得帅,并且是校乐队的主唱,全校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我忽然想林小白会不会喜欢苏穆呢?舞台上的苏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优秀。干净的眼风,细薄的嘴唇如同水墨画中的清秀男子,让人忍不住欢喜。
苏穆开始唱歌时,我看见林小白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台上,右手紧紧地握着,身体随着苏穆的声线起伏波动。我的心里忽然像被什么敲了一下,嗡嗡沉沉的,一下子找不到方向。
联欢会结束了,我和林小白依然没有动。台上一帮女生围着苏穆在签名。礼堂里已经快没有人了。我看了看林小白,然后站起来走到台上喊道:苏穆。
苏穆抬头看了看我。
我咬着字说:我叫周家年,我不喜欢你,可是,我的朋友林小白喜欢你,你能给她签个名吗?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到了台下坐着的林小白身上。苏穆笑笑说:可以啊!
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它们一字一字地在我眼前渲染,然后再一字一字地沉沦。
【林小白】苏穆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一瞬间,我像一个跌进深渊的人一样,忘记了一切。只是随着苏穆的每一个动作下坠。一直到联欢会结束,眼前还是苏穆轻言浅笑的样子。
我不知道该对周家年说些什么。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说话。快到女生宿舍时,周家年把那个签着苏穆名字的笔记本递给我说:苏穆唱歌很好听。我没有说话,转身走了。上楼拐弯时,我看见周家年还站在那里。我的心里忽然像有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再次见到苏穆,是在等级考试临近时。那天,在操场上我看见苏穆在打球。操场上人很少,苏穆和两个男生一起打球。夕阳淡淡地铺在整个操场上,金黄金黄的。
苏穆经过我身旁时,忽然说:我记得你,你叫林小白。
我慌乱无措地站起身,苏穆又说:我能请你喝杯东西吗?我看见苏穆漂亮的眼睛里,有些东西柔软得让我心碎。
苏穆带我来到了学校外面的一家冷饮店。苏穆坐在对面,看着我说:那天,那个男孩是你同学吧!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啜饮着橙汁。
走出冷饮店时,天已经黑了,街上灯火通明。苏穆把衣服披到我身上,然后把我拥进了怀里,像一道阳光一下子铺了进来,把我整个淹没。苏穆说:小白,那天以后,我一直记得你,有些东西瞬间就来了,我无法抵挡。
是不是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些伤害和欢喜在一起并结呢?
【周家年】在操场上我看见林小白和苏穆在一起,他们牵着手,亲密无间。我心里忽然一阵辛酸,也许,像林小白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也只有苏穆那样的男生才配得上吧!他们在一起是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天下午踢足球,我拼命地踢,脚都踢肿了,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疼。回到宿舍我一个人蜷缩在床上。陈良进来说:天下又不是就只有一个林小白是女人,何必非要让自己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我没有说话,眼泪沾湿了被子。我第一次知道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是什么样的滋味,那是一种疼,生生地抽离身体的疼。
也许,有些故事注定无法开始,所以一切停了下来。
日子依然继续,除了有时候对林小白过分的思念,我的世界水波不兴。
2003年,我升入大三,宿舍的人也都开始恋爱。陈良也谈了个朋友,是经济系的一个女孩。清清秀秀的,我想他们一定会很幸福的。两个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是多不容易啊!
九月,海报上写,校乐队在礼堂举行告别演唱会。我定定地看着海报,忽然想起刚入学时那一次迎新生联欢会。林小白就是在那一次爱上苏穆的。
【林小白】和苏穆恋爱已经两年了。两年来,听他唱歌,不管是在台上还是在台下。我总会想起第一次苏穆出现在我眼里的情景。偌大的礼堂里,精致的琉璃吊灯金碧辉煌,他就像一个耀眼的明星,享受着台下众人瞩目的目光。我相信我就是在那一瞬间被他感动的。
两年来,在校园里很少再见到周家年。有时候见了,他却躲开我。我一直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有一次,我问他们班的陈良。陈良瞪了我一眼说:你还觉得伤他不够重吗。我听后,心里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
已经是九月了,苏穆马上就要毕业了。我知道苏穆想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因为那里有一家唱片公司很欣赏他。
我害怕苏穆离开我,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大红大紫的人生,我觉得太累。苏穆抱着我说我不会离开你的。
在校乐队的告别演唱会上,我见到了周家年。他眼神忧郁,脸庞比以前稍显清瘦。看见我,他笑了笑。我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所幸,演唱会开始了。
苏穆在台上说: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我忽然就很想对周家年说声对不起。
散场时,周家年走得很快。一晃身,已经融进了人群中。我的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周家年连对他说抱歉的机会都不给我。
【周家年】我想林小白当初的选择是对的。谁不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啊!两年来,我的日子泛白如水,看似平淡无奇,其实每天我都陷在对林小白的思念中。林小白不知道,两年来我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的原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我更害怕她为难。于是,我选择远远躲开。
在校乐队的告别会上,我还是见到了林小白。一样的地方,一样的人,只是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真的是一别经年。
从林小白眼里,我看到很多东西。我知道我们会面对很多选择,有时候,我们能成全别人却无法成全自己。
整个告别会我一直在想着以前。苏穆说他们在这里经历了大半个青春。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报到时,林小白排在我的后面。那个时候,多像一个美丽故事的开始啊!
【林小白】我跑到站台上时,看见苏穆转身告别月台的背影。
苏穆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已经和那家唱片公司签约的事情。我一直都相信苏穆对我的爱是真诚的。我和苏穆会一直走下去的。一直到校乐队里的顾年告诉我苏穆今天准备离去,然后,我拼命地跑向车站。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周家年】陈良说:周家年,苏穆离开了林小白。
他们分手了。
我一下子呆住了,我忽然很想知道林小白现在在哪儿。她一定很伤心,因为喜欢的人离开自己的那种苦,我知道。
窗外下着夏末的最后一场雨。我在阶梯教室找到了林小白,她蜷缩在那里,像一只迷路的小猫。她抬眼看着我,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对立着。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珠旁若无人地打在窗棂上。林小白忽然抱着我哭了起来。
那一晚,是我和林小白唯一在一起的一个晚上。林小白哭了很长时间,最后睡着了。我不知道雨是什么时候停的,等我醒来后,林小白已经走了。
以后,我没有再见到过林小白。也许,我和林小白的缘分只有这些。
2004年7月,我毕业离校。青春散场。离开的那一瞬间,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军训时,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那个时候,林小白是我心里最大的秘密。
【林小白】我终于成全了别人。
那个夏雨滂沱的晚上,我看见周家年在我面前安和地睡着,像个孩子一样。我静静地看着这个整整爱了我三年的男子,心里感慨万千。
我离开了学校,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如同苏穆那天说的话,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
我去了一家电台做DJ,每天晚上在星星发光的时候和听众交流。听着很多人的爱情故事,然后说自己的感受,大声地笑,小声地哭。每天行色匆匆地奔波在陌生的街头,没有人问我过得好不好。
2006年,我和同事去参加一个新片发布会。新人是一家知名唱片公司极力推荐的。镁光灯下,歌手笑容灿烂。
是的,他本来就应该属于镁光灯下,耀眼舞台上的。
我一个人走了出去,跟过来的同事问我怎么了,我摇头不语。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
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苏穆坚定地说:对不起,小白,唱歌是我的梦想。我找不到放弃的理由。然后,他决绝地走进拥挤的车厢。
我一个人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拥有的东西是自己的,可是有一天失去了,才知道失去是那样的铭心刻骨。
那晚,我讲了一个爱情故事,里面有苏穆的名字,还有周家年的名字。虽然他们都已经渐行渐远在各自的生活中。可我在星光灿烂的夜里,用最真实的感情将它讲了出来,纪念我的青春。
第25篇、一张公交IC卡情感故事
邻居家的小孩明明上小学,一日,放学乘公交车回家,在车厢里捡到一张公交IC卡。他记着老师的教导“拾物一定要归还失主”。待车到站停稳后,他欲将公交IC卡交给司机叔叔。希望他找到失主。司机叔叔说:“这卡一不记名,二不挂失,还是你自己处理吧!”
明明心想:自己处理?总不能据为己有吧。于是他在车厢里呼喊:“谁丢了IC卡!”不一会,好几个人来“认领”。一位约摸二十岁出头的小伙说:“这是我刚才丢的。”明明追问:“你说是你的,有什么证据?”小伙愣了一下,指着同行的另一位小伙,那位小伙点头称是。这时,又一位打扮时髦的女青年说IC卡是她不小心丢的,证明人是在她一旁的男朋友。
这可难坏了明明,这公交IC卡究竟是谁的?正在他一筹莫展时,旁边的一位好心爷爷提醒他,最好的证据是请他们各自说出公车IC卡里现有钱的数目。小伙和女青年一听,不知所措,但在众乘客面前又不得不说,小伙说公交IC卡里大概有10元,女青年说卡里可能不到10元。
明明立即到车厢前,把公交IC卡按在读卡器上,机器随即发出声音:“你的卡里钱已用完,请充值。”
第26篇、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情感故事

1 .像合欢花一样红了脸
2003年的徐维雅是个骄傲的女生,扎高高的马尾,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目不斜视。所有人都认为徐维雅有骄傲的资本,比如每周一升国旗之前,撞击大钟的人一直是全年级第一的徐维雅。每当雄厚沉重的钟声回荡在年代久远的校园,金色的阳光均匀地撒下,所有的男生女生从教学楼蜂拥而出时,都会看见亭子里单薄的徐维雅,用力的撞钟,一下,两下……那是无上的光荣。
所以,即使徐维雅昂着下巴,目不斜视,微微一笑就回答了同学远远打过的招呼,那又怎样呢?她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17岁能比来比去的东西其实乏善可陈。这一切很美好,徐维雅在所有人的羡慕中强大的保护了自己,如果姚远方不出现。
每次开学都有新同学转来,他们或者是穿长裙子的漂亮女生,或者是穿白衬衫的翩翩少年,很快像水滴落进大海,与新班级相处融洽,连带着融洽了徐维雅所向披靡的优秀和骄傲。而姚远方的出场白很一般,以至于很久以后徐维雅才知道那个懒洋洋的爱对漂亮女生吹口哨的男生叫姚远方。他的口哨吹得和他的人一样痞痞的坏,就像他转学过来的第一天,斜斜地靠在椅子上,对着班上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大大方方的吹了口哨。两秒钟后,所有的男生笑着鼓掌、起哄,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起先红了脸,瞪着姚远方,可是后来笑意浮上她的嘴角。徐维雅就转过头去看刚转来的这个男生,他细长的眼睛弯弯眯起,笑起的唇线很长很张扬。不知为什么徐维雅愣了愣,然后迅速转回来,脸微微发烫,同桌很关心地说,“徐维雅,你的脸像合欢花一样红。”
2.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17岁的徐维雅成绩确实很好,可是她没有去过法国,不知道巴黎圣母院的石头上刻着“命运”两个字,也没有用课外时间来读《巴黎圣母院》。当她又一次昂头挺胸从走廊经过时,姚远方的口哨吹响,徐维雅没有回头也没有止步,走廊上所有的男生破例般肃静沉默而没有起哄大笑。后来他们像爱八卦的女生一样将徐维雅的优秀和骄傲毫不夸张地讲给姚远方,而姚远方从始至终都用一种轻蔑和不屑安静的听,完了他伸伸胳膊换一种懒散的姿势靠在栏杆上,一字一顿地说,“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龙卷风的中心总是一片晴朗,风和日丽,哪怕它方圆百里已经波涛汹涌,人尽皆知,徐维雅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她一如既往的昂首挺胸,考一成不变的第一名,对所有人拒之千里。可是她渐渐发现有人在她走过时忽然轻轻一笑,莫名其妙而又不可救药的笑。带着嘲讽和可惜的意味,徐维雅就真的不懂了。
周一升国旗之前徐维雅又去亭子里敲钟,这一次她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姚远方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站在亭子边靠着柱子,他说:“早上好,卡西莫多姑娘。”徐维雅愣了,她显然没听懂,但这不妨碍她敲钟。她甚至不想和姚远方说话,更用力地撞钟,钟声在安静的早晨厚重而清晰。所有去升国旗的同学经过亭子时都看看他们俩然后摇摇头笑了。
姚远方在钟声响过后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凯旋离去,而徐维雅在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冲进图书馆,翘掉上午四节课读完了《巴黎圣母院》,明白了卡西莫多是谁。
于是那个一向骄傲,昂首挺胸的徐维雅伏在桌子上呜呜的哭了,这使她驼着的背显得更弯,弓起来像驼峰。窗外的合欢树长得很高很高,枝丫拦在二楼的窗台,粉色的扇形合欢花一团一团开到极致,徐维雅哭红的脸更像合欢花。
很多年后徐维雅走在陌生的城市,路口拐角处有大棵合欢树,叶子疏疏散散遮了大片阴凉,她还是会想问,是不是17岁的男生,依然不够成熟?
3.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
学校在上午两节课结束后有一段20分钟的大课间,大家站在教学楼前做广播体操。卡西莫多姑娘的流言在最初盛行的时候,姚远方总是跟在徐维雅身后,在汹涌的人群中踩她的鞋子,吊儿郎当的样子。徐维雅很生气,可她不发作,不转身也不说话起头穿好鞋子跑到班级最后的位置。没办法,姚远方是体育委员,他要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徐维雅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远远躲开了姚远方。
流言在时间的沙漏中缓慢地沉淀下来的时候,徐维雅已经升入高三,调入学校的实验班,在教学楼的最高层。站在五楼的走廊可以看尽学校所有的合欢花,近处的远处的,高处的低处的,开过的未盛开的,层层叠叠。下楼做课间操拐到三楼的时候会看到姚远方靠着栏杆,他不再懒洋洋而是笔直的站立,偶尔双手插在口袋,微笑的样子很安静。彼时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已经被大家叫做小张韶涵,她作为艺术生也搬到五楼。小张韶涵高瘦修长,爱穿白色的裙子,在课间铃打响的时候快步跑下去。每次徐维雅磨磨蹭蹭走到三楼都能看见姚远方和小张韶涵在说些什么,小张韶涵挺直的肩背和齐腰的长发都使她愈发的亭亭玉立,而恰及姚远方下巴的个头让徐维雅才发现那个穿校服松松垮垮的男生正在拔节的长高。徐维雅就别过脸去装作没看到,可他们总是或前或后的走在徐维雅身后,那些欣赏的目光多多少少掠过徐维雅,她真想转身狠狠推姚远方一把,吼一句:你走开!
那个时候的徐维雅以为自己是不屑于这样的喜欢,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姚远方在成绩最差劲的班里,考少得可怜的分数,带着一帮男生联网打游戏,因为兄弟义气和外校的学生打架,跨着自行车载着小张韶涵穿梭于校园。他把问题少年的所有标签都贴到自己身上,应该很不招人喜欢,可在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还是有很多男生大声的喊他远方,有女生礼貌地跟他打招呼。
徐维雅不认为这样的姚远方会多么有出息。
4.同学少年多不贱
姚远方是不是差劲到只有语文成绩才能拿的出手,徐维雅不清楚,但是能起出卡西莫多姑娘这个异域名字的人却是姚远方,如假包换。所以代表高三年级参加全国语文能力竞赛,姚远方坐在徐维雅身后时,多多少少让徐维雅惊讶了。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但兴许姚远方有两把刷子。
初赛的考场设在本校,大家的能力旗鼓相当,而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复赛就必须在初赛中遥遥领先。徐维雅卡在了几句古诗默写上,她正苦思冥想时,有一张填得满满的卷子飘在徐维雅的桌子旁,她只是惯性的弯腰去捡,就像捡掉在地上的橡皮、铅笔。可是监考老师走过来,厉声说:“徐维雅,姚远方你们出来。”
站在走廊上的徐维雅百口莫辩,她急得眼泪掉出来。姚远方靠着墙,看着徐维雅,然后对监考老师说:“让她进去考试吧,这样的好学生怎么会作弊呢?”徐维雅听姚远方说这话不亚于晴天霹雳,更奇怪的是监考老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徐维雅不知道姚远方会不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在走进考场的一刻她转过身,看见姚远方挺拔地站立,微微笑着,唇角飞扬,目光是温柔的。徐维雅忽然因为这样的挺拔和微笑而感到释然,她猜想那亮若星辰的目光算不算道歉?窗外合欢树的叶子已经落了厚厚一层,褐色的树干很安静,没有谁能告诉她这个答案。
后来考入大学的徐维雅参加过很多场辩论会,她遇见很多能言善辩,出口成章的男生,但是唇红齿白之间再没有一个人说出那样令她刻骨铭心的话。她清楚的记得,捡到的那张卷子上,古诗默写是: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姚远方的答案是对的,杜甫诗人的这句诗像是预言,也是对的。捡到那张卷子并把答案熟记于心的人回考场答完了整张卷子,勇于站出来的少年承担了后果。和成绩优异的徐维雅相比,姚远方拥有的实在不多,可是他让出来了。
5.合欢合欢几月开
每一年六月的北方,合欢花如粉色云锦,团团茸茸开了一树又一树。徐维雅的大学像高中一样有满校园的合欢树,在毕业季开得红红火火。站在合欢树下抬头看高远的天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那些年喜欢过我们的男孩,在回忆的滚滚红尘里,都渐行渐远。
徐维雅自小趴桌子写字而弓起的肩膀,后来即使在她多年昂首挺胸的努力之下也没有太大变化。升入大学后,她索性放空了自己,不再刻意纠正,这让原本平凡无奇的她显得更普通。在大学宽广的舞台上,仅仅拥有骄人的成绩已经不再传奇。徐维雅像太多长大的女孩子一样,说话温婉,举止礼貌,平易近人,这让她与很多人相处融洽。就像当年转学过来的新生,轻易地被提起,轻易地被遗忘。当年骄傲得像钻石一样发光的女生终于暗淡,像沉香一样独自散发若有若无的幽香。
2011年年末,同学聚会。很多年后一起走过青春的人重新聚在一起,说读研,工作或者结婚,日子不说是否平步青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顺风顺水,都有一个小妻子,会生一个胖儿子,慢慢有了白胡子。徐维雅在推杯换盏间安静地听每个人的这些年和将来的那些年,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看见姚远方,熟练地行酒令,豪爽地喝酒,稳重幽默不失风度。那个当年她认为不会有出息的痞痞的坏男生,事业很成功,家庭很幸福,徐维雅为他默默祝福。
很多年后徐维雅想自己依然会记得,在结婚前夕翻高三那年的同学录,很多面孔浮浮沉沉在回忆里慢慢定格。她曾经一度用骄傲伪装了坚强,其实敏感的青春,最好的放下就是不在乎。那个洞悉她而没有点破的少年,虽然叛逆,太过张扬,但是教会她,外刚内柔的人最容易受伤。他并不好看的字迹在泛黄的同学录上清晰可见: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那是美好而骄傲的青春里,最厚重的礼物。
第27篇、我就要这一个父亲情感故事
也许,世界上再没什么可像父子关系一样奥妙无穷。奇怪吗?直到今天我有了自己的儿子,我才心领神会。
男孩子总想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些什么特别东西。也许你只听说过父亲们恨铁不成钢,老想子女成器。可是,反过来也一样呀!记得小时候我就常常希望自己有“这样一位”或“那样一位”父亲,可他不是。
说起来好笑,那时我是多么痴心地幻想,有那么一个潇洒威武、沉实稳重的男人在向我走来——是的,向我走来,当我和伙伴们在街上嬉戏时,我可以自豪地手指他宣称:“喏,我父亲。”
然后就在小伙伴妒忌得近乎白炽的目光中跑过去,又在啧啧的赞叹声中跑回来——老实说,我需要这种自豪。
可是,没有。
父亲不是这种人,他做不到。
平时,小镇上常有自发的各种喜剧小品表演。自然,那主角是少不了父亲的。那是一个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父亲扮演一个滑稽的爱尔兰士兵。“哈哈哈……”观众被父亲逗得捧腹大笑。
可我只想哭。
我真不明白母亲怎么还能够忍受,她甚至和其他人一起笑。我想,如果那不是我父亲的话,我也会笑的。
还有,在美国独立日或英雄勋章纪念日,父亲肯定会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列,仿佛一位什么大元帅或其他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似的,还骑在一匹雇来的大马上,神气十足。可他根本就不会骑马呀!结果,他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脸的狼狈相引得路人哈哈大笑。可他不但满不在乎,还挺得意。
记得一次他又在大街上做了些滑稽事。我刚好和小伙伴在一起。
他们见了父亲都鼓噪起来,父亲竟也向他们大呼小叫,与他们一样开心——这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呢!我真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我钻进去。“噔噔噔”我跑入一条僻静的小巷,在皮利比特利亚教堂的一间小屋里,我抱头痛哭。
还有,在夜晚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父亲总是脸带醉意地在一大帮朋友的簇拥下迈进家门。是的,他永远不会孤独——可就在不久前他开的马具店倒闭了,只因他太乐于赊账了——他真傻,我常想。
我真的对他鄙夷不屑。
可是,却总有那么一些人甘心围着他转——学校的校工,寡言的五金店店主,还有两鬓斑白的银行出纳——真是奇怪,他们竟愿和如此一位满口空话的人待在一起!
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父亲的魅力所在了。小镇的生活犹如一潭死水,枯燥而乏味,而父亲信手拈来、意趣盎然的故事却恰如一粒粒的小石激起阵阵涟漪——他逗他们发笑,他甚至能使他们放声高歌!
多少个夜晚,在溪旁的草坪上,他们围坐成一圈,一边烤着食物,一边饮着啤酒。父亲的故事又总在那里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如果一个爱尔兰人到我家做客,父亲马上就会迎上去,故作惊喜地说自己也是爱尔兰人,然后谈起他的故乡、童年趣事啦,吹得神乎其神。
如果换了个苏格兰人,父亲马上又故伎重演,仿佛又遇上了老乡,一见如故。他还自称德国人,没几天又成了瑞典人哩!其实,客人未必不知父亲作假,可他们仍愿一听为快。唉,这种事我还是小孩子不好理解,可母亲便能理解么?她怎么能忍受呢?
当家里囊空如洗、等米下锅的时候,你以为他会带什么食物回家,那你就错了。他只是去拜访附近的农舍,有时一去就是几个星期,母亲只好凑合着帮人打工,买米下锅。然后父亲回来了,带来什么呢——比如说,一截火腿吧,那是农友们送的。他走到厨房,“啪”的一声把火腿扔到桌上,“你猜我给孩子们带来了什么好吃的东西?”这时,母亲总是微笑着望着他,对于他在外时家里连锅也揭不开的窘况却只字不提。有一次,我听见母亲聊天,也许街坊竟昏了头同情起母亲来吧,只听母亲说道:“哦,那倒没关系,我男人可不像街上的男人没出息。
哼,只要有他在身边,生活就永远多姿多彩。”
我听了可真不是滋味。有时我真不希望他就是我父亲。我终于杜撰出一些不为世人所知的神秘故事,说我父亲原是某大员,例如,是一家铁路公司的总裁或者是一位国会议员吧。但人们总是竭力把这些不实之词掩盖起来。可我不理,反正我不是“我父亲”的儿子,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肯定还有一位尊贵的富人是我“真正”的父亲。
久而久之,我愈发相信自己的幻觉了。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亲不在,父亲淋得“落汤鸡”般地回来了。他已在外混了好几周,现在见我独个儿在厨房的桌边看书,便坐下来望着我,良久一言不发。我吃了一惊:他脸上充满了难言的隐痛。他坐着,衣服滴着水。突然,他站了起来。
“跟我来。”他说。
我站起,跟他出了屋。我满心惊奇却毫无惧色。沿着泥泞小路我们来到离镇子一里外的山谷,那儿有一个水塘。一路我们只是默默地走着,爱开玩笑的父亲也默不作声。
忽然,我心中涌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自己不过是和一个陌生人在一起罢了。只不知父亲是否也如此看我?
水塘很大,雨仍很猛,一声声霹雳过后是一道道闪电。我们到了塘边的草坡。漆黑的雨幕中,父亲的声音怪兮兮的:“脱了衣服吧。”
虽然闹不清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可我仍依言行事。偶尔一道闪电划过长空,我瞧见父亲裸露着的上身。
我们一步一步地跨进池塘。父亲握着我的手,拉我走向深处。啊,一旦置于漆黑的水塘中,我周身冷得发颤。在风雨中游泳,我并不在行。父亲便让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奋力击水游进黑暗。
“他要干什么呢?”我好怕。
但父亲厚实的肩膀一下子便给了我镇静而平和的力量。黑暗中我只感觉到他肌肉有力地收缩。我们游到对岸又返回放衣服的地方……
雨还在下,风还在刮。可间或父亲怡然地游起了仰泳。这时他便把我的手放到他肌肉隆起的背部,再反转过来,好让我的手始终搁在他的肩上。偶尔一两道闪电灿然击过,我便清晰地看到了父亲的脸。
那是一张哀痛难言的脸,一如刚才厨房里看到的一样。虽然只是瞬间的一瞥,然后又是无尽的漆黑,无尽的风雨,但在我,却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那是一种亲密感。
真奇怪,那一刻似乎天下就只剩我们父子两个。仿佛猛然的一动,我已走出了旧我,走出了学生时代的幼稚,走出了为父亲而羞愧难当的境地。
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父亲的血液正汩汩融进我的血液:漆黑中我只知道,我这位小男孩子是离不开他了——在风雨中击水的男子汉。
游着,游着,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听见父亲一下一下有力地划水——不,他划破的是黑暗,划破风雨织成的厚幕……
到岸了,我们默默套上湿衣服,往回走了。
厨房里亮着灯,我们湿漉漉地进了屋。哦,是母亲,她微笑着望着我们。记得她还叫我们:“乖孩子,你们干什么去了?”父亲没有回答,他以沉默开始了那夜的体验,亦以沉默来结束。父亲出了屋,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尊严。
我上楼走进房间,漆黑中脱了衣服上床。可我睡不着也根本不想睡。第一次我明白了,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他是一个故事大王而我也会是的!将来,我想。
漆黑中我暗自偷笑。我是笑自己可不会再犯傻了,竟想要另一位父亲

第28篇、不敢辜负的青春情感故事
大二的时候,他的生活就像一幅乱七八糟的调色板——逃课,迷恋网游,喝酒,和外校女生恋爱,很忙,但都与学业无关。
这样的颓废,不求上进,自己并不是没有警醒,只是计划容易,执行好难,他还是会隔三差五地玩个通宵。
暑假,他原打算在学校补补功课,再打份工,可是女友又邀他参加她们班同学的假期游,无奈,他只好再次搁置计划,登上了开往西安的列车。
正是暑运,车上人满为患,他们只买到两张卧铺票,大家只好轮换着去休息,余下的就在硬座车厢里打扑克,玩得不亦乐乎。
列车在他家乡停靠的时候,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听着浓重的乡音,有那么一刹那,他想起了在家务农的父母。每次打电话,他们都说一切都好,让他放心,他于是也就真的放下心来,不再心心念念……想到这里,他有些走神,直到有人催促他发牌,他才又沉在游戏中。
凌晨三点,他和女友拖着浓重的困意去卧铺车厢休息。人太多,走道里挤满了困倦不堪的人们,有好多农民工模样的人,头枕在编织袋上,昏昏沉沉进入梦乡。
在一节车厢连接处,小小的空间里,人们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他忽然像被针扎了一样,大声叫起来,只见他的父亲蜷在角落里,背倚着包裹,微仰着脸睡着。
世界很大有时又很小,他竟会在这里和父亲相遇。
父亲看见他也大吃一惊。父亲说,他是去郑州的建筑队干活,农活忙完了,正好出去转转。望着父亲皱巴巴的汗衫,乱蓬蓬的头发,黝黑的苍老的脸,他知道父亲故作轻松的话语,是不想让他担心。
父亲又问他去哪里,他嗫嚅着说出行程,父亲却鼓励他,年轻人就该这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想到亮红灯的功课,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
他劝说父亲不要再出去做工,父亲说,劳动惯了,闲不下来。父亲从不在他面前诉说生活的苦,他也很少想过父亲的付出。现在,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列车上,看着年老的他背着行李卷出外做工,他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那晚,父亲在他的卧铺车厢里睡得很香。送父亲下车后,他在自己的口袋里发现多了200元钱,两张皱皱巴巴、浸着汗渍的钞票,让他觉着沉重、烫手。
他忽然就没有了出游的兴致,那场旅行,他的眼前老是晃动着父亲满是皱纹的面容。
从风景区回来,他在父亲打工的城市下了车。天闷热得像个大蒸笼,暑气滚滚,空气里冒着干渴的味道。
在郊外的建筑工地,他见到了正在忙碌的父亲。工地刚施工不久,楼房才建起一层多高,在机器轰鸣声里,父亲正踩着用木板搭起的脚手架,叮叮当当地捆扎钢筋。看见他,父亲急忙从架上下来,心疼地责备他大热的天来工地做什么。看着父亲湿透的汗衫,被暑热熏得黑红的脸膛,他直觉着嗓子发堵,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从他脸上滑下,流进嘴里,咸涩的苦。
正说着话,有工友从身边走过,父亲自豪地介绍:“这是俺上大学的儿子。”那工友又问在学校学的啥?“念的是计算机,开学就大三了。”父亲大声回答,又侧头看看他,一脸欣慰的幸福的笑。
他心里五味杂陈,想想那两门挂科的功课,无地自容。
他在工地呆了两天,才知道,那天父亲在火车上把仅有的钱都留给了他,现在的生活费,是拿工钱代扣。天气那么热,每天强体力的劳动,简单、粗糙的饭菜就是父亲全部的生活内容。他苦劝父亲回家,他留下来做工。父亲有些生气:“俺干庄稼活的,这点累算啥,这哪是你读书人呆的地方,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比啥都强。”
这些年,他变得浮躁无比,忘记了自己的来处。如今,父亲烈日下的汗水,一滴一滴溅在他心里,唤醒他沉睡的心。
那个暑假是他最难忘的一个假期,他突然感觉长大成熟了许多,从此,一步步踏踏实实走好自己的路,和从前顽劣的他判若两人。
多年后,当他和父亲聊天,还常常会提到那年夏天,只是,他没有告诉父亲,如果没有那次火车上的相遇,他不知还要挥霍多久的时光。
父亲拼尽一生,用全部的心血,浇灌他人生路上的片片绿荫,他怎能再辜负青春。这是从那以后,经常盘桓在他心里的一句话。

第29篇、母亲的胸怀情感故事

在“动物世界”节目中看到这样一幅情景:一只芦苇莺正卧在巢里孵蛋,也许是沉浸在即将做妈妈的幸福憧憬中吧,它显得那么温柔而兴奋。此时它并没注意到有一双眼睛正远远地透过树叶缝隙在“偷窥”它。也许是一天或者几天没吃东西了吧,饥饿的芦苇莺四周看了看觉得宝贝们没有危险,终于暂时离巢去觅食了。这下,那双偷窥的眼睛终于露出了兴奋的光芒,它赶忙飞到芦苇莺的巢里。像芦苇莺一样,它仰起头,警觉地向四周看了看——此时我发现它嘴里竟衔了一枚蛋,只见它放下那枚蛋,然后竟将巢里的另一枚蛋挤出巢,落到树下。正不解其意,解说员的解说令我又气又笑:原来那是一只大杜鹃,它将自己产下的蛋偷偷混在芦苇莺的巢里是为了让人家为自己孵蛋产子,真是个又懒又滑的家伙!
粗心的芦苇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短暂的离开竟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几十天后,大杜鹃的崽竟先破壳而出了。也是在芦苇莺离巢之际,这个出生没几天的家伙竟将其他的未破壳的“兄弟”挤出了巢!这下它成了芦苇莺的“独生子”,芦苇莺更加细心呵护它。没几个月它竟然长得是母亲的几倍大了。看着芦苇莺殷勤地给它喂食,我的心里真是深深地为它感到悲哀:是它的母亲将你的一个孩子在未出生时杀死,又是它将你另外两个孩子在即将出生时杀死,而你现在却还在精心地喂养着它……
后来,我看明白了:芦苇莺何尝没有发现它的“独生子”绝非亲生呢,随着“独生子”一天天长大,它怎能没有察觉呢,可是它亲身将那个“小杀手”孵出又喂养大,在感情上它没法不将“小杀手”当成自己的亲骨肉啊!
我的悲哀渐渐变成了感动。
看过这样一则报道:在日本关东军从东北仓惶撤退的废墟上,一个小女孩被遗落在了那里。当一个乡下大嫂发现那个小女孩时,小女孩已经哭哑了嗓子。大嫂亲切地问她话,谁知她竟惊恐地冒出了一连串的日语!日本鬼子!那一刻大嫂脑海里马上闪现的是一幅幅血腥残暴的烧杀抢掠画面……
可是最终大嫂却将那个小女孩领回了家里。此时她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了,一家八口人上有老下有小本来就过着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添一张嘴就意味着生活会更艰难。村里人知道她收留了一个日本人的孩子后非常气愤:杀人放火的日本鬼子孽种,怎么还能养她!家里人有死于关东军之手的,气势汹汹找上门来要“讨还血债”。大嫂挺立在门口:“她和我的小女儿一样大,她不过是个孩子,你们要杀她除非先把我杀了……”那一刻,她像一只危急关头拼命护崽儿的母狮子……
不知经历了多少苦难,当年那个两岁的小女孩终于长大成人了,并且也做了母亲,而当年的大嫂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是当日本寻找在中国的遗孤的消息传到这个偏僻的乡村时,老人却告诉女儿:你回日本去找你的亲人吧,他们不知道有多惦念你……
女儿去日本时母女二人抱在一起痛哭失声:“妈妈,无论什么时候,您都是我的亲妈妈!”女儿泣不成声了。一声“好闺女”老人便再也说不出话了——是啊,她永远无法忘记她在废墟中见到的那个小女孩那惊恐的眼神和祈求的目光,那是只有女儿见到妈妈时才可能有的目光啊,所以她才将她领回了家。而自从小女孩踏进家门的那一天起,她宁愿让亲生的女儿挨饿也要让这个女儿吃饱,她对这个女儿比对亲生的还要好啊!
我不知道芦苇莺和它精心喂养大的那个“独生子”后来的情况如何,但当初的农家大嫂后来的中国老妈妈却和日本女儿演绎了真挚动人的跨海深情。不过我觉得两个故事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对母爱的诠释:母爱是世间最无私的情感,母亲的胸怀是世上最宽广的空间,可以包容一切,哪怕仇恨——无论人还是动物,莫不如此。
第30篇、我亲爱的叫高歌的小破孩情感故事
我一直不喜欢那个叫高歌的小孩。对他,对这个家,我从懂事起就开始愤恨。记忆里,自己被全家人宠到了7岁,然后一场车祸袭来,幸福中止,一切不再像从前。
首先,是妈妈怀孕了。一边是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情况危急的女儿,一边是从天而降的新生命。在亲友的劝说下,她跟爸爸决定生下那个孩子。
然后,你们就知道了,那个孩子就是高歌。我不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不漂亮不可爱,只是因为,他是那个叫高畅的女孩子的代替品。
有了高歌后,我并没有受冷淡。相反,因为愧疚,他们比从前更纵容我。可他们越这样,我就越觉得他们可能是觉得我可能死掉或残疾,就想要一个健康的孩子,世上有这么不负责任的家长吗?至少要巨大的悲痛过后,才会想到用新的希望来代替,但他们却过早放弃了我。这让我满心悲凉,每次看到高歌,就会涌起深深的厌恶。
我越发乖张的性格让他们最大限度地忍让我,包括高歌。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却懂得看到我皱眉时静静坐在一边不说话。他4岁时因为好奇摸了我的陶瓷储蓄罐一下,我马上走过去把它摔碎了。陶瓷碎片割破了他的小脚,点点血迹让我有些愧疚。妈妈抱走了他,我的愧疚又转成了愤怒。我固执地认为,他们更爱高歌,只因为我是个不健康的孩子。
车祸后我常吃一些营养药,上面全是外文商标,很贵的样子,并且每次感冒都会被小题大做地送进医院……看着他们筋疲力尽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是个累赘,他们有理由不要我。
我念中专时高歌上了小学,相比我富贵的童年,高歌明显惨了许多。父母已不似当年意气风发,他们的积蓄似乎都被那次车祸榨光了。所以他没有零食也没有零花钱,整天穿着亲戚送的旧衣服,背着我小时候的旧书包。看着他夹杂在一群小孩中寒酸的模样,我总觉得他们在做样子给我看。我不信曾那么富有的家会因一次小小的车祸而变得窘困。父母的寡言让我与这个家日渐生疏,我很少跟他们说话,每月准时向妈妈要600块的生活费,我比较过,这笔钱不多不少,足够让我看上去像个富足的孩子,虽然妈妈有几次是为难着拖延了几日才把钱递到我手里。
其实,有几次逛超市时我想到过高歌。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中午去他们学校帮他交保险,他正眼巴巴地看着一群吃冰棒的小孩,看到我过去,他兴奋地叫着姐姐。我讨厌那些小孩望着我探究的样子,交了保险就急急走开了。我来不及回想自己的童年,只是伸向“可比克”的手不自觉抖了一下,但我最后还是抱了一堆的零食回到学校。
周末回家时,书包里剩下了半包饼干,味道不是很好,看见高歌过来,便随手扔给他。他半天都没动静,后来到厨房看到他时,他正学着电视里奥利奥的广告,一边嘟哝着“拧开,舔舔,再泡一泡”,一边小心翼翼地品尝那几块并不美味的饼干。不过,他泡的不是牛奶,而是清水。
他抬头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哪来的情绪,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饼干,扔进垃圾桶里。他呆呆地望着我,似乎想问为什么,但我很快跑回了房间。那晚他一直哭,妈妈去哄,好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只是叹气,并没有下文。
时间开始不那么含蓄地流动起来,高歌在两年中高了许多。不过皮肤依然很黑,眼睛依旧不生动。我去附近的超市,他在后面跟着我,他说,姐姐小时候是因为过马路不小心出的车祸,他要来保护姐姐。
那一刻,不是没有温暖在周围浮动。11岁的孩子,牢记着父母讲的教训,守护着对他并不友好的姐姐,难道仅仅是童真?
我想了很多,关于自己在仇恨中成长起来的青春。我长大了,可以离开,但高歌却残留着我愤恨过的童年,继续艰难地成长,这对他是否公平?
但我依然没法拿出热情去拥抱这个本应该跟我亲近的孩子。他的年纪是我冰冷着的岁月,11年,并不是说软化,就可以像蛋糕一样松软。我能做到的,只有离开,终止曾经的不成熟,去重新开始生活。
毕业后我搬出去了。那天爸妈都很无奈,只有高歌快乐地忙碌。他帮我搬那些小零碎之前小心地问我他可不可以动。我知道,他还记得4岁时的那只储蓄罐,于是摸着他的肩膀对他点点头。其实我是想摸摸他的头发,但举起手才发现,这个动作做起来竟那么生疏。
得到我的特赦,高歌很高兴。于是一次只拿一个小笔筒或画笔来回折腾。他高兴的表情让我第一次感觉胸口有些闷疼。
我找到了工作。生活的忙碌让我渐渐忽略高歌的眼神。我告诉自己他是父母的,并不属于我。
但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我还是惊慌失措地冲破自己的冷漠。一公里的路程,我竟踩着高跟鞋狂奔到医院,完全忽略了一种叫出租车的交通工具。
妈在电话里说:“高畅你快来!高歌被车撞了!”
一瞬间,7岁那年的记忆浮现眼前。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他们要生下高歌,因为承受不住失去。
我才知道自己也怕失去,是的,这世上有一个人,他无怨无悔地叫了我11年的姐姐,而我却没给过他任何情感上的回报。如果就这样离去,我一定会觉得空虚和难过。不因为别的,只因为自己作为亲人的亏欠。姐姐,是有与生俱来的责任的。
高歌需要输血,我举起胳膊说我是B型的。但妈妈却拦着我,说我体质差,我大声说我没事。高歌的主治医师认出了我,说道:“是高畅吧!真是奇迹,当年手术后没一点复发的迹象,恢复得跟健康孩子一样了……”
蛛丝马迹一旦暴露,就会引出所有真相。不用别人解释我也知道,当年爸妈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生下高歌,家里为什么会从富有变得窘困。
高歌,从出生,就是为了给我带来生的希望。他的脐血救活了因车祸被发现患有白血病的我,他却因此背负着我的误解度过了卑微的童年。
高歌出院时,我一直把他抱在怀里,我要把对他的冷漠都补回来。高歌睁着大眼睛,良久才出声问我:“姐姐,你怎么了?”
小破孩,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只想抱紧你,告诉什么都不懂的你:我们的命是连在一起的。我是你姐,你是我弟!

第31篇、我曾自卑情感故事
念小学的时候,我是班里写作文最好的一个。
每一个星期的周五下午,会有两节作文课,那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小学教室的黑板边上,贴着课程表,每次去旁边的垃圾桶丢垃圾的时候,我都会用眼光很快地扫一下“作文课”那三个字。
小学的时候,认真地写每一次老师布置的作文。无论是写学校旁边公园里举行的花卉展览,还是去烈士陵园扫墓,每一次学校组织活动出发的时候,老师都会叫我们带上纸和笔,把需要写作的素材记录下来。那个时候有很多的同学,就随便带上一本软塌塌的作业本,然后口袋里放一支铅笔。还有更顽劣的男生,会随便撕下一页纸,然后塞进口袋里。
但我都是拿着书包里最好的一个硬面的笔记本,那是我参加区里面的作文比赛得来的奖品。
那个时候我才八岁或者九岁。
小小的自己,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和赢得赞美的目光,于是装腔作势地拿着笔,把自己想要写的记录下来。
那个时候,当我蹲在花坛边上抄写着植物资料时,当我趴在墙壁上把所有烈士的资料抄写下来时———
当我写着“今天阳光灿烂,白云一朵一朵轻轻地飘在天上,像欢快的绵羊一群又一群,学校带领全校同学一起去了公园欣赏牡丹”,或者是“烈士陵园里安静极了,我们依次把自己做好的纸花放到烈士们的墓前,当我们听到老师讲起烈士们的英雄事迹的时候,很多同学都流下了感动的热泪。我们想,长大了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保家卫国。”
当我听见小学语文老师用标准的普通话在全班同学的面前朗读我的文章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个蹲在花坛边抄写“洛阳春的芽尖而圆;朱砂垒的芽呈狭尖型”的自己,有一天会因为这样的写作,而走上那条无限柔软,但也异常粗糙的红毯。
记忆里最鲜明的那个句子,被老师用标准的普通话朗读在空气里:
———那是最盛大的一个夏天,烈士陵园的绿色沉重而庄严。阳光慷慨富足,像海潮般拍打向每个人的胸膛。而白云依然静默,停留在广袤的苍穹。
但无论是走过红毯,抑或跋涉于寒冷的冰原,这些都是非常非常遥远的将来了。
而那个时候发生的事情是:老师让我们班上五个写作文最好的同学向报社投稿,四个同学的文章都发表了,我是唯一一个,没被发表文章的那个同学。
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背着小书包跑去了学校后面的一个花坛。
我在花坛边上低着头坐了很久,等到太阳差不多快要落山,才站起来匆忙地跑回家。
嘈杂的声音,在放学后最后一声铃声里变成无数密密麻麻的刺,扎在我年幼而自卑的心脏上。
第32篇、感人故事:爱听讲座的老头情感故事
老伴刚去世不久,刘老爷子近段日子迷上了听讲座,就是那种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健康讲座".讲座表面上是关爱老人健康,实为销售产品。遇到这样的事,家属一般是不支持的,可刘老爷子的儿子刘艮不仅不反对,甚至还掏钱支持父亲去听。

当然不是。刘艮是公司的销售经理,忙得跟陀螺似的,十天半月不着家。母亲在世时,二老的感情非常好,如今母亲先走了,留下父亲一个人。刘艮一直担心父亲因为过于思念母亲生出病来。现在好了,自打老爷子有了那个"爱好",成天同一大帮老头老太太在一起,他再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安稳地过着,直到这天刘艮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是公安局打来的,说是刘老爷子现在在公安局经侦科,要刘艮马上过去一趟。挂断电话,刘艮不敢怠慢,放下手里的工作立马开车赶到公安局。来到经侦科办公室,只见里面有一位警官正在与父亲聊着什么。
见到刘艮,警官停止了与刘老爷子的谈话,起身走过来说:"你好,你是刘艮吧,我是经侦科的丁小儒,请坐!"刘艮点了点头,待他坐下后,丁警官继续说道:"我们同工商局在早上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捣毁了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团伙,你的父亲当时就在售假现场。"
"你说的售假现场,是指‘健康讲座’吧?"刘艮小声地问道。丁警官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继续说道:"我们在前几次的行动中,都在售假现场碰到了你父亲,每次我们都告知他,那些人都是打着关爱老人健康的幌子,实为售假骗取钱财,可你父亲……"
"你们不会怀疑我父亲是他们的托吧?"刘艮腾地一下站起来插话道。丁警官摇了摇头道:"起初我们也是这样怀疑的,所以这次单独留下你父亲询问,经过交谈得知,是你让他去的。"
"冤枉啊警官,我同那些制假售假的人绝对没有半点关系,不信你可以去调查!"刘艮见案子把他牵涉了进来,急了。"请冷静一下,不要太激动。"丁警官起身倒了杯水递给刘艮,继续说道,"目前我们只是打电话请你过来把事情弄清楚。"
刘艮听到这里,长长地舒了口气。为了彻底洗脱嫌疑,刘艮接下来把因为母亲刚刚去世,而他工作又忙,没时间照顾父亲,于是让父亲去听讲座多结识朋友,以此来缓解父亲心中郁结的整个事情经过告诉了丁警官。
丁警官听罢沉默不语,过了许久才开口道:"大家总以工作忙为借口疏忽了对亲情的维护,‘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你成了大款,要啥有啥的时候,想回过头来陪陪老人,却再没这个机会!"
听了丁警官的话,刘艮的脸一下变得通红。而丁警官也觉得差不多了,便说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真心希望你能好好善待父亲。"说完,他从身上掏出一张卡片,递给刘老爷子道:"老人家,这是我的警民联系卡,有事打我电话,那种骗人的健康讲座真的不要再去了。"
从公安局出来,坐在车上的父子俩许久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刘艮开了口:"你怎么能说是我让你去的?""我这不是被问急了嘛。"刘老爷子解释道。
"问急了你也不能乱说呀,这事如果传到公司里,不知道的肯定会认为我是个不孝子,叫我今后在同事面前还怎么立足!"刘艮语气里明显带有责备的味道。"可我让你陪我去,你又不愿意。"刘老爷子继续解释。"我不是没时间嘛,再说了,一帮老头老太太里加上我这样一个年轻人,有意思吗?"刘艮大声说道。
刘老爷子本还想说些什么,但一看刘艮铁青着脸,就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艮虽然心有怨气,到家后还是掏出手机跟老总请了三天假。休假的这三天里,刘艮陪着父亲游玩了市里的所有景点。期间刘艮去了一趟家政市场,为父亲请了一位保姆,毕竟把父亲一个人留在家里还是有点不放心。
休完假回到公司后,恰逢公司产品的销售旺季,身为销售经理的刘艮更忙了。
这天刘艮找了个空当,打电话给保姆询问父亲的情况。保姆告诉刘艮,老爷子啥都好,只是有件事很奇怪,他每天上午都会风雨无阻地去听"健康讲座".
刘艮一听就蒙了,父亲不是答应不去听讲座了吗,怎么才过几天就变了?刘艮在电话里责备保姆,为啥不阻止老爷子。保姆很委屈地说她劝了,可老爷子不听,说多了他还发脾气。
这下刘艮没辙了,父亲的倔脾气他是知道的,可公司的事又让他脱不开身,唯有在电话里叮嘱保姆多费点心,有啥事马上打电话。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同保姆通过电话后的第三天,刘艮又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还是丁警官打来的,说老爷子在他那里,让刘艮马上去一趟。
不用猜,老爷子肯定又是因为听讲座的事让公安给"逮"了。
到了公安局经侦科,一见到丁警官,未待他开口,刘艮便连连道歉:"丁警官,真是对不住,因为我父亲的事又给你添麻烦了!"丁警官听了刘艮的话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刘艮同志,这次我请你来不是说教,而是要感谢你,并且还要对你说声对不起!"
丁警官的话把刘艮说蒙了:"不是,丁警官,你就不要吓我了,不会是我父亲这次闯大祸了吧?"丁警官摆摆手道:"刘艮同志,你就不要再谦虚了,如果这次不是你父亲‘卧底’报警,我们绝不可能这么快就破获这起医药造假售假案。上次是我误会你了,对不住了!"
见丁警官不像是在说笑,刘艮正想问个明白,坐在一旁沙发上的刘老爷子起身说道:"艮啊,不是你跟我说,你们单位有一位同事的母亲因为吃了‘讲座’上买的药而耽误了治疗,让我有时间留意这帮坏人吗?"
"我……"听了父亲的话,刘艮更糊涂了,正想追问些什么,却被刘老爷子一把拉到一边。紧接着刘老爷子转身对丁警官说:"不好意思,丁警官,我现在感觉有点累,想回家休息。"
丁警官点了点头,说道:"好的,辛苦了,(www.limaogushi.com)老人家,回家好好休息,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回家的路上,刘艮突然觉得,这次父亲之所以"以身犯险",肯定是因为他之前从公安局出来时,埋怨的话说重了。刘艮正想给父亲道歉,刘老爷子抢先开口了:"知道你母亲怎么走的吗?…淋巴肿瘤。"刘艮不知父亲怎么会突然问这个。
"发现时,医生说是早期,只要配合治疗,按时吃药,至少还有几年活头,可你母亲……"说到这里,刘老爷子泪流满面,再也说不出话来。刘艮见状,把车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位上,掏出纸巾递给父亲。
刘老爷子擦干泪水,接着哽咽道:"可你母亲自打听了那什么健康讲座,便听信了‘神医’的话,把那包治百病的‘神药’当饭吃,且再也不肯吃医生开的药。最后,发病的第二年就去了!"
母亲走的时候,父亲曾对刘艮说起过这事,当时刘艮去咨询过医生,医生说治疗情况因人而异,因此他就没有把父亲的话放在心上。
"当时我就发誓,一定要亲自将那群骗子绳之以法,决不能让他们再去害人。现在我做到了,老伴,你在天之灵也能瞑目了!"刘老爷子抬头望着车顶打开的天窗,泪流满面。
刘艮听到这里,眼睛突然泛酸,伸手紧紧握住了父亲的手……
第33篇、爱情大逃亡情感故事
他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为什么走?大家都七上八下地揣测着,似乎都心知肚明又茫然失措。
他拿了家里的八百元钱,一大早悄无声息地走了,谁也不曾料到。村子里大大小小的鸡鸭鹅依然早早地出去溜达了,农民们依然伸着慵懒的腰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只有他的父母,急得像热窝里的蚂蚁,到处找东西,具体找什么,他们也不知道,许是找纸条亦或所有与他的行踪有关的线索。
一切都只是白搭,他什么都没留下,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一定去了某地方,具体做什么还不知道。
眼泪并不能洗清母亲的疼痛与父亲的忧郁,时钟在牵挂中一点一滴地走过。
而他,凭着青春的冲动,走着流浪的路线。他想着:“我就不相信自己不能很好地活下去,我就不相信我的明天没成绩!”他的确攒着一股热血与坚强,充满希望地到处寻猎。
好不容易找到了几家公司正在招聘人工,可是一跑到那里,人家都要大专以上文凭、丰富的实践经历。
来到饭店,人家问他是否学了厨师……
他学了什么,初中才毕业,而且最近两年一直在谈恋爱,还弄得满城风雨,父母要死要活的------
“军,我真的很爱你!”“我也是!”说着,他就和华紧紧地抱在了一起,青春的骚动让他们不能自拔。“我们干脆别读书了,好不好?”军说。“我?好!反正我的成绩不好,只是你-----你真的愿意和我在一起吗?”“愿意!”“永不后悔?”“是!”他们彼此无限憧憬与幸福地看了对方,然后都开心地笑了,就像早晨开放的花儿,晶莹灿烂,没有丝毫杂质也简单得要命。
当他们各自把这个信息告诉自己父母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
华他们家庭很富裕,父亲开了一家公司,拥有资产一千多万,当然不愁什么生活问题。再说她的成绩一般,既然她死活地爱着军,军也很喜欢她,就让他们结合吧!这小子人长得也还不错,脑子比较灵活,就张罗着让他进他们公司,一来可以锻炼他的能力,二来可以好好看着他,不让自家的女儿吃亏。他们这样想着,也准备这样做。
而军,学习成绩还好,他们家很穷,父母希望他多读点书。但是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没办法。按道理说,对方能够那样培养自己的儿子,不嫌弃他们家,应该也算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然而,他们父母却不同意,他们执意要让自己的儿子继续读书,他年龄还不大,当然最重要的是怕对方今后瞧不起,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
就在两方坚持不下,他无法抉择的时候,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他出走,想着:“你们谁的我也不听也不靠,我要自己赚钱结婚,我要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来!”就这样,他走了,义无返顾、豪气冲天地走了!
外面的世界眼花缭乱,外面的世界还精彩纷呈,可哪里是属于他的呢?
他一路行走,一路寻找。脚步越来越沉重了,钱也渐渐地快花完了,身心的憔悴让他看不到希望的嘴脸。他咬牙切齿地坚持着每一步的继续。生活有时就像一只无情的狮子,你没法驾御它,就只能被它所吞噬。他终于没有力气了,饥饿让他的眼神越来越没有光彩了。他终于向路人伸出了乞求的双手。生存本能的欲望使他失去了往日的傲气。可是一个个看着他年纪轻轻却在外面流浪,都用鄙视的眼神望着他,然后迅速地逃离,就像躲避瘟神一样。稍有责任感的长辈就说:“小伙子,你这个年龄应该多去读点书,在外面瞎磨蹭什么!”一个好心人告诉他,像他这样的情况可以去收容所,为了暂时能够安歇,他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乖乖地去了。在那里,他得知,他将被遣送回家。“啊,遣送回家!像个劳改犯一样?像个可怜虫一样?我不要!我不要!”生来倔强的他暗自想着:“哪怕我一路沿街乞讨回家,我也不能让他人送我回家,那多么没面子呀!”
离开了收容所一路往回走,累了就蹲在墙角边或车站里休息一会,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就去讨点。其中,他迟疑着迈进了一所中学。老师们看着眼前这个乳臭未干的俊小子,满脸的疲倦与憔悴,纷纷走过来,关切地问道:“小伙子,你怎么啦?”一听说他的意气出走与一路的遭遇,纷纷拿来好吃的、好穿的,还有坐车的钱……都七嘴八舌地劝慰他,各自显示出他们的天职与优势。他泪流满面地一点一点哽咽着米饭,说不清是感动于他们的温暖,还是为自己的辛酸。
迈出校门,他加快了前进的脚步,那是坚定的、有力的。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独自走天涯”,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沉默了、成熟了。一回到家,他只是简单而强调地对他父母说:“我想去读书,我一定会努力读书的!”两口子,你看着我,我看你,都诧异得张开了大大的嘴巴。但是不管怎样,看着儿子能有这样的转变,他们的欣喜很快就荡漾在脸上。
听说军回来了,华就发疯似的赶来了,多日憔悴的脸上终于舒展开来。她想着她的幸福终于回来了,激动得眼泪直在眼眶里跳圆圈舞,不时地泛起快乐的火花。
他们心领神会地走出了家门,两个人沉默着踩着彼此不平静的思绪,往前走着。谁也没有打开话匣子,一丝不安的情绪莫名袭来。
“华,我们还是去上学吧!这个世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再说,我也不想老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我要靠自己的实力走出一条路来。我父母就我一根独苗,不努力不行呀,他们还等着我去养活呢!……”华听着没有言语,末了突然来了一句:“我回家了!”说完就一溜烟地跑走了,说不清是生军的气了还是为自己难过了。
军又去上学了。华反正估计自己没什么戏,就在自家的公司帮忙。经历了上次的事件之后,军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劝说华再上学而无用之外,他一心扑进了书海。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再把心思分散。
华,看着他那样,失落地走开了。而她的父母,总冷言冷语地对她说:“这下看见了吧,死心了吧!”她任凭泪水流淌着,洗礼着自己的忧伤。
说句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思想转移了还是自己不爱狭隘中的她了,反正就是平时我们大家说的“没感觉”了!
他和所有的经典的结尾一样,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被大学录取了。
扭头看看她,花枝招展地穿梭于每个青春靓丽的地方,谈了一个又一个小伙子-----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把逐渐性感成熟的嘴唇死咬着,冷冷地看着前方倔强地行走着……

第34篇、人在世的时候,要对父母好点……情感故事
作者: 木瓜

如果有一天,生你养你的两个人都走了,这世间唯一与你有着最亲密血缘关系的人就都不在了。所以孩子们啊!人在世的时候,要对父母好点,别让父母总是为你们操心。父母不需要你挣多少钱,但他们很需要子女的陪伴,因为子女是父母最深的牵挂!
人在世的时候,要对父母好点!
如果有那么一天……这世间就再没有任何人会毫无保留的真心真意地疼爱你了,所以,孩子们啊!当你们再去回忆和父母的一点一滴的时候是不是会泪流满面?是不是在父母的坟前哭得肝肠寸断?没事的时候要常回家看看,看看父母,他们只需要你们回家而已。别把时间都花费在娱乐上面,那些娱乐场所的朋友不值得你去深交。请记住,酒吧不是你的家,KTV也只是消遣而已,别让父母眼睛望穿了,却还看不到你们。
如果有那么一天……这世间就再没有谁会在你不吃饭的时候,明明知道你会发脾气,而却还是要喊你吃饭的人了,所以,孩子们啊!不管外面有多大的事情都要记得回家吃饭,别让父母打了无数次的电话,你却依然不接,孩子们啊,别让遗憾留在心里,别到了以后父母都走了,想和父母吃饭,却没有了机会,多遗憾啊!
如果有那么一天……这世间不会有谁会每时每刻地管着你了,管你工作怎么样了,管你瘦了还是胖了,管你的身体怎么样了,管你吃得好不好,管你睡得好不好,因为管人是很累的,谁会愿意这样的去劳累呢?那还不是父母吗?所以,孩子们啊!在父母生病的时候,你们也要多去关爱他们啊!在他们生病的时候,他们也需要你们的关爱啊!
如果有那么一天……这世间除开父母,没有谁会一生一世把你放在心上了,没有谁会暖暖地喊你的小名了,所以,孩子们啊!别做不孝之人,多问问父母最近好不好;如果不在父母身边,那么至少每个星期打电话给父母,告诉父母自己的状况,别让父母为你担心,别不接父母的电话。
如果有那么一天……就再也没有谁会心无杂念对待你了,所以,孩子们啊!别伤父母的心,在父母的有生之年里,多给父母一些快乐。别说自己没时间,别说自己工作忙,别老是把时间都用在了其他人身上。要知道爸爸和妈妈都只有一个,失去了朋友,可以再找;工作没有了,可以再找;甚至连心脏没有了都可以重新换一个,但是父母没有了,到哪里去找呢?
别把不尊敬父母的人带回来,别跟不尊敬父母的人做朋友,别找不尊敬父母的男人或女人做老公或老婆,因为心里没有父母的人不值得去交往。
人在世的时候,要对父母好点……
照片是时光最好的证明,孩子们啊!至少要跟父母照一张相,以后他们即使真的走了,还有照片活在你的心里。如果还没有跟父母照相的,那么就别废话了,赶快去照吧。孩子们啊!你们有大把的时间跟别人照相,那么跟父母照相就那么没时间了吗?如果父母走了,翻遍了照片却找不到和父母的合影,多遗憾啊!所以,孩子们啊!别等到你们想和父母照相了,父母却不在了!多痛苦啊!多遗憾啊!
任何人都可以不是谁的谁,但唯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偏偏就是谁的谁,任何人都有权利不再理你,任何人都有权利抛弃你,任何人都有权利不帮助你,甚至你都没有必要去抱怨男人甩了你,因为除开父母,谁都不是谁的谁。孩子们啊!父母是这个世间上最关爱你的人!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血浓与水的亲情,还有哪种情会比父母之情来得深厚,想必很多子女对父母的感情都没有父母对待子女的一半吧!孩子们啊!你们光光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从小到大,父母为你们洗过无数的澡,为你们洗过无数次的衣服。你们不会走路,(www.limaogushi.com)他们牵着你们的小手过马路;你们不吃饭,他们就喂饭,等到把你们喂饱了,饭菜都凉了,但你们呢?你们为父母洗过什么呢?你们为父母做了一些什么呢?不说洗衣服吧,相信你们连碗都没有洗过吧?!
父母打过你们,骂过你们,你们恨他们,甚至跟他们吵架,然后几天不回家,孩子们啊!你们可以恨任何人,但唯一不能恨的两个人就是父母啊!孩子们!别傻了,别恨了,有什么好恨的,他们是父母,是生你养你的父母,你们想一想,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比父母更加疼爱你!
父母在世的时候,多留点笑容与安慰给父母,还有谁的恩情可以大过父母?还有谁的关怀可以大过父母?!是谁在你病重的时候抱你去医院?!那还不是父母吗?!你们难道以为还有其他人会在你病重的时候会带你去医院吗?!别傻了!我敢保证:除开父母,没有人会为了你的病急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直到你开心了父母才会开心!
在复杂的社会里,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很单纯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爱可以大过父母。多看父母两眼,在爸爸难过的时候,你不要说出来,男人的脆弱不习惯被任何人看出来,你只需要默默地陪着他。在妈妈难过的时候,你不要走开,让她在你的肩膀上哭。在父母吵架的时候,你不要不闻不问,你要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父母为你们付出了这么多,你们难道不应该也为父母做点什么吗?
父母是最真最真的人,父母是唯一不会抛弃子女的人,任何人都会抛弃你,但父母不会!所以孩子们啊,别和父母闹矛盾,有话好好说!他们会谅解你的。孩子们啊!别难过了,别傻了,你们做错了事,父母是不会跟你们计较的,父母对子女的情感大过天啊!
孩子们啊!如果有一天,生你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是真的不在了,他们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们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那么,乖孩子,我们擦开泪水,我们不哭,我们要勇敢!我们要坚强!人总是要走的。我们要乖!要听话!我们不要哭得太大声了,会把他们吵醒的……
所以,好好生活,善待父母。如果有一天,生你养你的两个人都走了,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有遗憾了。因为在父母在世的时候,自己已做了该做的……
第35篇、付出少女的贞洁 我不爱的女人曾爱我那么深情感故事
文/新浪网友 孟献文2006 欢迎网友投稿

一
那个夏天似乎早有预兆,会有一些事情发生,太阳像个恶魔一样追着人不放,我不停地喘息却无法摆脱。小衣打电话叫我过去玩,实在是烦,就去了。
还好,离小衣的距离不是很远,可是之前却是很少去的,今天的爽快可能让她意外把?还没下车就看到小衣站在站牌下探望的样子。看我走下车来,小衣像只欢快的兔子跑过来,阿明,先去吃饭把,我发现有一家的宫堡鸡丁很不错,去尝尝把。每次跟小衣吃饭,我都是要的这个菜,小衣也心领神会。
似乎察觉我有些不同,小衣也跟着我沉默。吃完饭,小衣问,去哪玩?随便吧,我信口答。那就去看电影把。我点头。小衣好高兴,我也知道这是我第一次陪她看电影的缘故。
哎,寂寞的小衣,大段大段空白的日子,就是独自一个人在电影院里看一场场有关爱情的电影,却不去身体力行谈一次真正的恋爱。这个浪漫空虚的奇怪的女子。
照例是一部一开始就知道结局的没有悬念的爱情电影,小衣却看的津津有味,浑然忘我,就在我厌倦的闭上眼睛时,小衣突然转头说,恋爱是一场重感冒?带着征询的目光,我也看到小衣注意的那个画面,一个女子在男人离开时,大声在雨中呼叫恋爱是一场重感冒。突然地胸腔里窜出一股怒火,仿佛被言中心事的恼怒,什么狗屁电影,胡说八道,小衣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愤怒的像一头狮子,什么也没说,拉着我的手走出去。过后我对小衣说对不起,小衣抱了抱我,眼里泛过不言自明的温柔。那一刻的亲昵让我忘乎所以。
那一夜我留在小衣家。
二
小衣就是这样的女子,即使发生过什么,她也能在你面前若无其事淡定从容的样子,而我却不能忘记那是小衣的第一次,不是怕承担后果,而是我根本不爱小衣,小衣也知道,我连伪装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城市夏天来的早,我对夏天的感知完全依据小衣越穿越少的衣服,因为我足不出户,甚至一日三餐,即以速食方便面代替,倒是小衣为我的饮食起居担心,在她眼中,我就像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而她就是在我需要时立时出现的保姆。小衣爱我,很多时候让我以为是把我作为一个孩子来爱的,这让我很不舒服,但是做为纯粹的朋友,我也能心安理得。毕竟偌大一个城市,我只有小衣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我一直知道。
小衣太怕热,每次见到她,身上的汗珠子就像太阳下融化的冰激凌一样咕咕而出,可是她依然来常常看我,她是我与外界保持联系的唯一通道。
三
恋爱像一场重感冒,从入夏我就深陷这场感冒,我绝望地爱上了一个女人,南溪。当然南溪爱的是另一个男人,像我爱她一样她对那个男人也是誓无反顾。就像很多的背叛故事上演的一样,那个男人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南溪被抛弃了。南溪第一时间赶来告诉我,痛哭流涕,狼狈不堪。我陪着南溪喝酒,心跟着她一起痛,南溪喝醉了,靠在我肩上模糊地说着,全是对那个男人的爱,让我感动又嫉妒着,为她的痴情感动,为那个狠心的男人嫉妒。
为什么当初我爱的人不是你?南溪在我耳边流泪说。南溪是知道我对她一直的爱,也认为只有我是永远不会伤害她,可是她不知道,爱上一个人的同时,总是以伤害另一个人为代价的。就像南溪的男朋友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伤害了南溪,我爱上南溪,不是也伤害了小衣,对于小衣,我不也算是背叛吗?所以背叛的故事是不会停止上演。
那一晚我陪着南溪在草地上坐到天明,这是我和她最近的距离,也是在南溪失恋的情下,才会想起还有我这样一个朋友,就像我这时会想到小衣一样,都与爱无关。第二天,南溪就走了,我最后说的话是,你知道的,南溪,我心里永远有你一个位置。南溪没有回头,留给我一个孤绝的背影。
很多次我以为南溪会回来找我,甚至幻想好我们会幸福的在一起,也只有我能给她从始到钟的爱,听来的却是,南溪同一个个陌生男人纠缠,抛离,再继续纠缠。我也知道,她是在以这种自虐的方式来报复她受到的伤害。
她习惯这样的游戏,却一直没有来找过我,为什么当初我爱的人不是你?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南溪的这句话,才知道我误读了她的意思。南溪还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我永远在她的视线之外。当这个无奈事实,横亘在面前时,我猝不及防陷入一场伤害,我和南溪有太多相同,都是害怕伤害的人,只不过我选择了小衣来抵御。我注定万劫不复。
四
我一直不敢面对小衣,从那一晚后,虽然小衣绝口不提,在我心里却总有块阴影挥之不去。小衣也渐渐看出什么,淡淡的就稀少来了,不知道她还会把大把大把的时间逗留在电影院里,我继续毫不在乎地过着日子。但是我知道我和小衣之间有种事实无法改变,也无从逃避。甚至我心里也作好迎接的准备。
小衣终于来了,这是我们两月后的第一次见面,她倚在门后,手里提着一个大蛋糕,像一朵褪去颜色的花,脸上也是静静几近凝固的笑,我愕然又愧疚地看着她。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忘了吗?生日快乐。我点头,接过她手中的蛋糕。再没有话说,小衣也罕见的沉默。
那晚破例小衣喝了酒,喝着喝着,小衣的眼里淌下泪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眼泪,她一直是那么快乐的女孩,笑容总是和话语一样常见。我心疼地抱住了她,小衣俯在我的耳傍说,今天我终于看完了那次没有结束的电影,恋爱是一场重感冒,那个失恋的女孩,最后却是幸福地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电影里的爱情都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小衣的眼泪滴答滴答落在我身上,仿佛要将我融化,其实我知道的,小衣是一直抱着一个爱情幻想的,那个幻想就象电影里结局那样的美好,可是往往现实总是事与愿违的。小衣也终于从她的童话城堡里走出来。我也知道是我亲手打碎了她的梦,现在我希望做的,无非是重新拾起这些碎片,再慢慢拼凑,等待时间来胶结。我的心顷刻柔软无力。我张开嘴试图说话,却最终停留在小衣的唇上,纠缠,交织。小衣也尽力迎合我,火山爆发,那一刻我们从所未有的心灵交融,赤裸裸的耗尽全力地索取对方的身体,都试图保留这一刻欢愉到永恒,那一夜缠绵到天明。
五
有些东西在我还没完全明白,夏天就要结束的时候,小衣却没有告别无声无息离开了,无论我怎么去穷尽寻找,她就像一颗水泡一样永远人间蒸发了。这个城市开始吹动秋天的风,我习惯点燃一支烟,在落日的黄昏,视线可以伸向很远很远,但我知道永远够不到与小衣的距离。有人说,一个不抽烟的男人开始抽烟,抽的是寂寞,吐的是思恋,在袅袅烟雾中,我仿佛看到小衣清清爽爽的样子,一如三年前第一次见面。只恨可惜那一夜还没来得及对她说,我爱你。夏天就过完了。
从今以后我抽很多烟,都是关于对一个女人的思念。
第36篇、小猫车站情感故事

我喜欢你就像我吃芥茉打嗝一样自然,
而你是北海道的青芥,
只消一个回合,
就能呛得我涕泪横流,破涕为笑。
安葭:某知名期刊主编,时而温柔时而刁钻的双鱼妹子一枚,奉信的是对具有锲而不舍精神青年的日久生情。
1
就在20岁生日这天,我建了一个博客,为一个我喜欢了好久的人。
博客背景是我手绘的一张漫画。两根平行、没有尽头的铁轨,一个女孩和一只柴郡猫。天空落着雨,女孩的头发浓密又舒展,像天上的乌云一样美。柴郡猫的皮毛颜色是那种很旧很旧的黄昏的黄,它坐在女孩身边,比女孩还高,宁静又温柔。
开博第一篇是这样的——
说不清具体哪一天喜欢上你的,真正的喜欢永远都是让人着迷而又说不清的。
记得去年文艺节,你拉一把插电小提琴像一匹骄傲的野马一样,在舞台上奔腾咆哮,都不知道你怎么能用小提琴去拉摇滚,总之招惹了不少女孩。
我也跑去后台。有一个女孩捧着一块松香,小心翼翼像捧着自己的心,送给你。
你皱着你那野草般的眉毛,说,我的琴不能用那些普通的松香。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
我也是一块普通的松香。
厌恶你的自大与嚣张,但是这点厌恶还是改变不了什么。
我喜欢你只有一年的时间,对于20岁的我来说,算得上很久了。一年有52万5600分钟,我不知道别人如何花掉这样浩淼的分钟?用日出、日落,用咖啡还是公里?如果我全部用来记住一个人,这样的喜欢难道还不够久吗?
我是一个根本不会HTML及CSS语言的人,我很辛苦地为你建起了这个“小猫车站”。我知道,你是我一生也等不来的人。
可是,这一个静止的,代表永恒的空间,在我心里,永远是你的。
2
如果暗恋只安放在虚无的“小猫车站”,很多悲欢离合就不会有后来。可惜,人的行为太复杂了。由于我的进一步行动,“小猫车站”的另一位主角宋帅必须出场了。
圣诞节的合唱团大赛,是本年度全校最重大的压轴性比赛,各个院系都很重视。我们水环系团委指定多才多艺的宋帅当团长,要求他在一个月内招兵买马,迅速组建合唱团,并在“十一”过后密集排练。
艳阳高照的星期六,我先去早市买了橘子,又去洗了个澡,上网玩了一把三国杀,买了五双袜子,时间还是走得很慢,我终于决定去系里。宋帅正在系团委办公室招聘合唱团的成员。我和宋帅在同一系同一年级,但并不能天天见面。只有在阶梯教室上大课的时候,才能见着他。
系团委办公室门口贴着数张大纸板海报,用糖果色的画笔写着各种蛊惑人的征募语录。可惜,应征者寥寥。我从门口飘过,里面立马冲出来两个男生捉鬼一样架住我,递给我一张表格。我低头一看,合唱团报名表。
我问,难道不用试唱的吗?
男孩嬉皮笑脸地说,嗯那。只要不是哑巴就行。
读水环的女生本来就少,能在招聘现场逮着的,更是大熊猫。
我犹豫了45秒,在这45秒里,脑海像放电影一样,快速闪过宋帅敏感、冷傲的单眼皮,闪过那些静谧的夜,我爬到他的叶子上,看他更新了什么日记,加了什么分享,闪过很多光怪陆离的梦境里的他。
于是,我果断地在报名表填上了个人信息。
后来,我一直在反思那天的冲动,我的脑容量从来没有那么大过,又不是拍骇客帝国,怎么会有那么强的关于他的电磁流?可以十分地肯定说,那是我潜意识的预谋,是我最本真的渴望,渴望一个机会,就去靠近“小猫车站”之外的真实的宋帅。
那天的宋帅很痞很烦人,双脚搭在老师的办公桌上,打愤怒的小鸟游戏,满不在乎,头也不抬。
这样的合唱团,有希望吗?
3
好不容易土匪拉夫似的拉满了十八个人,却因为松松垮垮的排练,一个月后,各个声部还是混搭得一塌糊涂。
那天宋帅的心情很不好,系领导批评了他和他的合唱团,他请辞,他本来就不稀罕做团长更不想担责任,就算生在乱世,他都没兴趣做什么英雄。于是他遭到了更为彻底地批评。
这天的排练现场,像中学课本《口技》里一样眩晕,有给男友发分手短信的,有一边唱一边分心背四六级词汇的,而我正在埋头刷豆瓣。
宋帅突然叫停,指着我说,你出来。
我第一次和宋帅面对面这样近,大约只有两个跨步的距离。看着他的眉目,觉得对他还是那种单纯到脱线的感觉,不计后果地喜欢。
他眯着狼一样的单眼皮,说,滚吧!
我吃惊地问,你说什么?
你不是喜欢学春晚对口形吗?你被开除了。
他粗暴地接着说,我最看不上你这种女孩,身体里蹲着个萝莉,什么也不想懂,不关心别人,更不关心合唱团。后半截的话摘自系领导对他的批评,我成了他的出气筒。
我的眼泪在眼圈里流转,我咬紧牙不让它们落下来。怎么会有男生对女生这么无礼与恶毒?
他看着我发抖,还在穷追猛打,说,你怎么还不走?就知道你在合唱团混日子,混荣誉,根本就唱不下来《heal the world》!
他话音刚落,我便唱起我们参赛的MJ的《heal the world》,这是一首歌词冗长的英文歌,我颤抖着声线,一字不错。
宋帅呆了几秒,骂了句,操蛋的绵羊音。
我的眼泪已经啪啪地前仆后继,我尽量不卑不亢:你的身体里蹲着一个彼得·潘,你就是一个长不大的笨蛋,你那愤怒的小鸟打通关了吗?你根本就没有责任感,更不懂合唱团的精神与追求,你就知道炫技,炫你那破小提琴,这不是你一个人的表演,你这样只会毁了合唱团,我退出!
4
我改了“小猫车站”的背景。乖巧的柴郡猫,变身成了腾云驾雾、杀气冲天的剑齿虎。
我上传了新的博客,是一幅八帧的连续漫画。一个美到绝色的男子在雨中痛扁一个挂着胸牌为宋帅的委琐男。漫画标题——两人终于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做了一场风雨交加的事。
漫画发布还不到两天,就有不怎么熟的隔壁女生跑来问我,宋帅真的是GAY啊?
晕倒!我赶紧奔回寝室打开网页,只有室友才知道的我绝密的“小猫车站”,平时一周的游客点击量不超过二十,短短一天半竟突破五百大关。我赶紧删掉漫画。想着,我对宋帅的爱如临峭壁,更觉痛彻心扉的孤寂。
大约过了一个礼拜,有人在寝室下面找我,竟然是宋帅。他啃着个青苹果问我,听说,我被你耽美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白球鞋。
他提拎着苹果核继续探讨,电闪雷鸣和风雨交加这两个词,用在一块怎么会有那么大能量哩?
我默然等待桀骜不羁的宋帅爆出更令我伤心的话。忽然,他柔声说,扯平了,好不好?上次的事,你不要怪我。我那天太窝火。我仔细想过你的话了,你比系领导批评得到位,我确实太不成熟了,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是带领不好合唱团的,我改。行吗?
我愈加关心“小猫车站”的安危,急切地问,你登陆我的博客了吗?
什么博客?我哪里找得到。都是别人下载转发我的。你不知道,你那八格漫画,人气王啊,都打败火影忍者了。
于是这样,我又回到了合唱团。
宋帅完全改变了他的方式。本来,MJ的这首歌,他准备了3分钟的小提琴秀,全删了。变成由四个人每人领唱一个小分段,后半部全体分声部合唱。
5
转眼到了圣诞节。比赛后台,宋帅额头、鼻尖都沁出冷汗,还有半个小时就上场了,第三领唱却玩起了失踪。
下一个曲目就是我们水环合唱团的了,人还没联络上,宋帅当急立断,删掉第三领唱的唱段。
我鼓足勇气说,那样切割太不完整了,会扣分,让我顶上,好吗?
宋帅低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搓着眼睛,集聚起深邃光芒望着我,绵羊同志,你真的可以吗?
我真的可以。我闭上眼睛,舞台、灯光消失了。我轻声歌唱,恍若置身于绿色的海底。水流清透舒缓,好像无论多么痛苦的事,在这里面都会像掠过肌肤而去的鱼群。
If you want to know why 如果你想知道缘由,
There's a love that cannot lie 因为爱不会说谎。
Love is strong 爱是坚强的,
It only cares of joyful giving 爱就是心甘情愿的奉献。 If we try 若我们用心去尝试,
We shall see 我们就会明白,
In this bliss 只要心里有爱,
We cannot feel fear or dread 我们就感受不到恐惧与忧虑。
We stop existing 我们不再只是活着,
And start living 而是真正开始生活。
合唱团真挚无邪的歌声和对迈克尔·杰克逊的追忆,感动了许许多多人。我们的合唱团最终不可思议地获得了第一名。是的,第一名。
那天晚上,宋帅带我去吃圣诞大餐,他在雪地上撒欢奔跑,那么欢乐、那么俊朗的背影,真正青春无敌的样子。
坐在必胜客里,宋帅还在赞我,说,还以为你就会唱狮子座呢,没想到,你的声音那么棒。
我叉个虾,慢慢地一下下在它身上每一节叉出一排排小洞。
被吃掉已经很可怜了,不要再虐它了。宋帅按住了我的手。
我的眼泪突然不可控制地掉下来,是不是我觉得尽头将至,过了今晚我们再无理由在一起,我才如此悲伤?是不是在这一场势单力薄的暗恋里,我也不过是那枚伤痕累累的小虾?
懦弱与矜持,让我说不出那个爱字,我只有逃。我抓起大衣,一个人逃了。
6
我又回到了静谧与孤独的“小猫车站”。以前,我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觉得那个奥地利的作者其实有点神经病。怎么可以一个人偷偷爱另一个人一辈子?不过现在,看他小说都快成照镜子了。
像往常一样登陆,突然我惊声尖叫,小猫车站的守护神被人偷了,那只很旧很旧与我相依为命的柴郡猫不见了。
我刷新刷新,拼命地刷新。整个背景变了,身边的柴郡猫变成了那么酷又那么邪气的宋帅。
最新的黑客留言:
对不起,我哥们占领了你博客后台。
我第一次登陆你的博客,我的心就被你占领。
可是,我们都太纠结。
其实人生的真情就那么几次,不应随意透支。
是你让我成长。
要多么特别地表白才能衬上那么特别的你呢?
还是从此让我在风雨里守护你和你的小猫车站吧!
我答应你,今后只和你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
从诗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这样的结局你还满意吗?
第37篇、被爱情遗忘的丑女情感故事

我聪明活泼,生活一帆风顺,然而长相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从小到大,老师钟爱的都是卖相好或乖巧玲珑的学生。像我这样天生反骨,又没有姿色的女生,当然成了老师的眼中钉。许多男生与我称兄道弟,可就没听说谁把我写在日记里,偷偷喜欢我。
于是我性格愈发奔放,外形愈发中性,成绩愈发优秀。老爸老妈原来以我为荣,后来见我就摇头,担心我嫁不出去。我自己也春心萌动,主动出击过几次,难以忘记他们惊诧的表情:“你是开玩笑吧?!”我只能苦笑着点点头,伤自尊呀。
想想有点辛酸,一些女孩儿,不及我一半兰心蕙质,可面容娇美,走到哪儿都是众星捧月。可我呢?同样是朋友堆里的中心人物,出尽风头,可曲终人散,没人送我回家。一次我酒后吐真言:“你们有人喜欢我吗?”一干兄弟哈哈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你呀!”我怒吼一声:“那怎么没人追我?”兄弟们愣住了,有的说你喝醉了,有的说没想过这个问题,有的说你太强了,不敢追。我欣慰没人说你太丑了。
爸妈觉得我单身贻害人间,精心安排了一次“相亲”。真是老土,但我去了,为了他们高兴。“相亲”这种形式,实在不利于我的发挥,,匆匆一面,内在美来不及表现。我踏上首次“相亲”之路,不抱任何期望。男主角比我想像中英俊,居然有点儿像现在大热的韩剧明星裴勇俊。天哪,这等男儿怎么会是安排给我的呢?我有种搭错车的感觉。在别人面前的洒脱健谈被紧张不安所取代,我数次将可乐洒到毛衣上。
我有多聪明,我有多幽默,已无关紧要。这时候,心中反复在想:我是只没人爱的恐龙。这令我潜藏在心底里的自卑一点一点浮出水面,将“强大”的我淹没。我觉得自己面目可憎,甚至不敢看他。他说什么,我说什么,全不记得了。反正在他的注视之下,我的眼泪一点一点涌了出来。我知道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梨花带雨,可能像只丧家犬。谁在乎呀?反正他是个匆匆过客,不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
我越哭越有感觉,索性号啕大哭,破罐破摔。他在一旁,镇定自若,沉默不语,后来良心发现,递给我几张面巾纸。我从不在人面前哭,但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袒露我的伤口。
临别时,我握了握他的手,感谢他百忙中抽空儿见我这只歪瓜。他友好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保重。突然我觉得很温暖,我想他将来的老婆一定很幸福,只可惜他不是裂枣儿。寒风中,目送他离去,也许有一天,我会感谢他,陪我看见残破的自己。
我想,我不会再去相什么亲了。
第38篇、如歌的友情情感故事

在人生的路上行走,会经历许多的事,遇见许多的人,这其间就有我想要靠近的人和想要靠近我的人,而人与人的交往中就是事物的不断的更新与交替的过程。于是,就有了许多人所说的缘,相遇是缘,相逢是缘,相识也是缘。彼此之间坦诚相待,珍惜那份理解的美缘,把握那份珍贵的善缘,用心去感受缘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感受一份缘来缘去的过程的灿烂,感觉这种生命里程中的经历。
无论花开花谢,缘都会在我的心田留下痕迹,正如那首歌的传唱《相逢是首歌》。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眼睛是春天的海,青春是绿色的河,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心儿是年轻的太阳,真诚也活泼,……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分别是明天的路,思念也火火,心儿是永远的琴弦,坚定也执着……歌词的魅力在于真实的生活感染力,朋友与缘同行在我的人生路上。
其实,生命的过程就是一种缘来缘去的行走过程。在人生的路上,我成长,我经历,我潇洒,我成熟,一路伴随岁月的脚步去行走,渐渐理解了人生的意义,慢慢懂得了生命的价值,也逐渐的明白了生活的真正目的。在时间的长河中,成长的足迹遍布人生的风雨之路,岁月如海,友情如歌,生命旅途中,我感动每一次缘的靠近,一个简短的问候信息,一段亲切的电话交谈,一个生动活泼的表情的发送,一首轻快飞扬的歌曲,一张美丽清新的风景图片,都如此让我感动,感慨缘的美丽,感动友情的温暖温馨。
朋友的情谊就如这杯浓郁芬芳的咖啡,在于品,在于酿,我时常会于某个温暖的午后,一个人独自安静的坐在桌前,细细地品味着咖啡的浓郁,想起朋友的点滴,耳边聆听的音乐时常会让思想的火花游走在朋友的生活空间,友情正如这杯中的咖啡,慢慢地将温馨的香味回味,想象与某个朋友一起相逢在某个幽雅的咖啡屋,一起品饮咖啡聆听纯净音乐旋律的情景……
人生的路上,因为有你,因为有我,因为拥有每一个缘带给我的感心的快乐,生活就变得美好而阳光明媚。每当我听到《相逢是首哥》这首歌,都会想起朋友的情谊,有一种淡淡的温暖就涌遍全身。朋友的交往不在于距离的遥远,友情的感受不在于物质的给予。与我来说:“朋友的美好只在于彼此之间所感受到的那份温暖的感觉,那种心灵与心灵共鸣的感动。”只因我还拥有这样的感动,生活才会绚丽如花样美丽,只因拥有朋友的友情,生命的花开才会眩目的璀璨。
孤独的时候,仰望天空,我会想起朋友,寂寞的时刻,低头不语,我会想起朋友;伤心的时候,忧伤泪流,我会想起朋友;疼痛的时刻,忧郁无助,我会想起朋友;快乐的时候,开怀大笑,我会想起朋友;开心的时刻,微笑凝望,我会想起朋友。于是,生命中的感动牵系在朋友的情谊中,心灵间的思念牵挂在朋友的情谊中,淡淡的想念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牵挂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温暖将友情的灯光点亮,温馨地照耀这人生的旅途,拥有朋友的人生不再孤单,拥有友情的生命不在孤独,拥有情谊的生活不在寂寞。人生的路上,我在用心感觉拥有朋友的美好感受,也在用心品味拥有朋友情谊关怀的温暖感觉,相逢是首歌,歌手是你与我,人生路上彼此坚定执着,感动,感谢,感恩,感慨漫漫人生路上——岁月如海,友情如歌!
第39篇、拾瓶记情感故事

小时候,妈妈成天在外头干活,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我们兄弟姐妹几个由奶奶带着。由于家里穷,零花钱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我们不得不自个儿想法子去挣。
我那时只有5岁,不能跟姐姐一样给人家当保姆,也无法像哥哥那样,周末到农场给人家打下手。我惟一能胜任的挣钱活是收集汽水瓶,到户外的水沟或路边草丛中捡人家扔掉的空饮料瓶子。一个废瓶子能换回一枚闪闪发光的5分硬币。
那年秋天,哥哥姐姐们都返回学校念书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独享自由自在的快乐。再过一年,我也要被关进学校,何不趁机发一笔小财呢?
每周有3天的时间,奶奶给麦金太尔先生照看便利店。我们有一半的时光是在那儿度过的。小店有很多好吃的,尤其是柜台后那待售的一瓶瓶糖果:甘草棒棒糖、薄荷糖,以及太妃糖等等。但我得用现金去买这些好吃的。于是,在获得奶奶的同意后,我开始到处搜罗废弃的饮料瓶。
捡瓶子的地方主要是离店不远的田野、台阶等场所。我经常像老鹰一样盯着在地里干活的雇工,看着他们喝完最后一口汽水,忙不迭地跑过去捡回来,如获至宝。由于我长时间四处找瓶子,很快就挣够了买一小包糖果的钱。我天天乐此不疲地到处搜寻,回头再把瓶子卖给奶奶,很快我就成了奶奶的固定客户。
有一天,我照样出去捡瓶子,刚好转到了那家便利店的后面。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里散落着一地的空瓶子。我赶紧把这些宝物如数装入自己的小推车,然后拉到店的前面。奶奶见了也笑逐颜开,不停地夸自己的小孙女肯吃苦、会做事。
第二天,我再次来到相同的地点———又有一堆汽水瓶子躺在那儿,足有两打!哈哈,我发现了聚宝盆,以后再也不用眼巴巴地瞧着人家喝汽水了。
接下来的一天,我又来到那个神奇的所在,还是有更多的瓶子。我如法炮制,装入小车后,直接推到店前面,只等着奶奶来收购。
这时,一辆卡车开到了店后面。麦金太尔先生走了出来。他礼貌地朝我点了点头,然后问奶奶:“在哪儿呢?我得把你提到的那些瓶子都装上。”
“在后头,”奶奶回答,又加了句,“至少有8打,是我孙女在村子周围一个一个捡来的。”
瞧着小推车中的瓶瓶罐罐,我立即明白了一切:原来,自己正反复地把同一些瓶子卖给奶奶!
当时我怕极了,害怕奶奶因此而丢掉饭碗。没了她的收入,我们全家的日子会更加难过。但我知道自己必须硬着头皮向麦金太尔先生坦白,哪怕他们把我关起来。
我大气不敢出,推着那些瓶子走到麦金太尔先生面前。我把所发生的一切和盘托出。渐渐地,我的眼泪开始流出,一丝微笑也浮现在他的脸上。随后他开始哈哈大笑,我如释重负,意识到奶奶不会有什么麻烦了。
后来,麦金太尔先生专门搭了个用来放空瓶子的小棚屋,以免其他的小冒险家重蹈我的覆辙。每到周日,我就帮他把空瓶子装上车。作为报酬,在劳动结束后,他会给我一瓶汽水。
“有时候,一件事情看来太容易了,那往往不是真的。”奶奶常常这样告诫我们。那年剩下的日子,我还像以前一样,在田间水沟、偏僻小路上,或是挨家挨户地找瓶子。活儿很苦很累,但在店里的柜台上数着丁当作响的硬币时,心头甭提有多舒畅了。真的,再也没有比经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而挣来的汽水更甜美的东西了。
第40篇、花儿说,我要谢了情感故事

花儿说,我要谢了
作者/ 陈辉
故事发生在一个拉丁美洲的小镇。
一个叫乔皮奇的男孩的智力似乎低于平常值,很少有人和他来往。绝大多数时间,他总是一个人躲在自家的大屋子里。他和他叔叔住在一起,家境殷实。
不过有一个像花儿一样的女孩叫赫斯,她不大讨厌乔皮奇。当乔皮奇自娱自乐的大玻璃珠滚到赫斯的脚边的时候,乔皮奇不敢去捡,而赫斯捡了起来并还给了他。于是他们认识了。
你知道,小镇上的女孩如果不爱玩耍,那就一定喜欢看童话。赫斯也是这样一个人。她坐在秋千上看书,而乔皮奇往往蹲在旁边的沙地上丢玻璃球。赫斯读到喜欢的地方,往往会不自觉地读一段,也不知道是不是读给乔皮奇听的。
“真希望这是我啊!”
稍大后,赫斯上学了,乔皮奇由于上不了学校而窝在家中。不过他们常常见面。一天,乔皮奇兴奋地抱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大书来找赫斯,并说这是他在家中的旧书堆里找到的。可这并不是童话,而是一本画满了古怪符号和难解字母的怪书。赫斯并没有大大兴趣,而乔皮奇却觉得这本书大有用处。
赫斯的成绩优异,但乔皮奇一直没有上学,在家研读那本奇怪的旧书。开始识字的赫斯明白那是一本关于炼金秘术的书。赫斯的家长希望她远离乔皮奇,因为他们觉得她和一个问题儿童待在一起很可能也会变得怪怪的。但赫斯和乔皮奇还是偶尔碰面,乔皮奇会兴奋地和她说自己的新发现。那时候的赫斯依旧还是偶尔带着本童话书来找乔皮奇。
很快地,赫斯长成大姑娘,就像一朵最美的花,尽情盛放,十分迷人。乔皮奇则很少出现在那间大屋子之外,偶尔赫斯去找他,他才会慢慢从窗户里探出头――他的下巴已经有了稀疏的第一把黄胡须。让赫斯惊讶的是乔皮奇依旧在研究炼金术,并且花了很多零花钱去收集稀奇古怪的书籍,里面画满了太阳、线条、六芒星等一系列令人困惑的图腾,看似毫无意义,但乔皮奇却觉得意义非凡。乔皮奇问赫斯还有没有读童话,赫斯说,很怀念,但是很少了。
又过了几年,赫斯毕业了,很多男孩追求她。而疯狂的乔皮奇研究巫术的名头已经传出去了,但并没有人多想,因为傻人自有傻人的消遣。尽管赫斯知道乔皮奇一直行为古怪,但她知道乔皮奇并不是怪人。在家人的怒骂下,她和乔皮奇结婚了――或许这真的是个很蠢的决定。
不过庆幸的是,乔皮奇唯一的监护人叔叔死了,大屋子和一笔不少的家产记到了乔皮奇的名下。
赫斯有心用爱来感化乔皮奇务点正业,但乔皮奇并没有怎么听进去。他花了更多的钱去收购了很多名不见经传的炼金术书籍,他的一间小黑屋里摆满了各种器材,还有一个小火炉,乔皮奇每天都在里面煮着什么,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味。
慢慢地,生活开始拮据。赫斯不得不去找些工作来做,娘家已经和她撇清关系。四周的邻里开始私语,觉得赫斯的确嫁了一个最差劲的男人,一个神经病,并且抱怨他们家的味道太臭了,乔皮奇甚至把蜗牛壳、树皮还有石头一起丢进火炉乱煮。赫斯开始抱怨乔皮奇太有病,而乔皮奇总是衣服不修边幅的样子,反问,你觉得烦为什么不去读本童话。
可悲的傻子。人这一生可以读几年童话?
又过了几年,家道如江河日下。那笔小资产很快被挥霍掉,大屋子开始被变卖,唯有乔皮奇的黑屋子越来越丰富。赫斯有点开始显老了――本不该那么早的。她补贴着家用, 口中念念有词的时候越来越多了。她有时候幻想自己当初嫁的是另一个人该是什么光景。
他们有了一个儿子,智力正常,出生在几年之后。但由于没钱上学,他只能在这间屋子里跑来跑去,直到有天跑进了乔皮奇的实验室碰倒了那个火炉,里面不知是什么的液体浇在了他的腿上,导致残废。这让赫斯彻底疯狂了。 “疯子!疯子!”她生气的时候,脸上的皱纹也在游动, “你为什么不去死?” “他刚出生我就提醒过他不能进来的……”乔皮奇默默地蹲在那里。积蓄了多年的怨气喷薄,赫斯脑中那个单纯的玩着玻璃珠、听她读书的男孩早已荡然无存,现在他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怪物。炼金术或许真的可以带来财富,但在那之前,他已经榨干了这个妻子的血。
“你和你的炼金术见鬼去吧!”赫斯哭着跑出黑屋子,丢下了最后的诅咒。
衣衫褴褛的乔皮奇佝偻地蹲在那里,失望地往火堆里加木柴,并用树枝搅拌着汤汁。而失望之余,他的余光瞥见,那臭气熏天的汤药里, 出现了黄色的沉淀。或许千年来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也没能做到这件事――炼出真正的黄金,完成这件事的是一个叫作乔皮奇的人,在一间摇摇欲坠的黑屋里。
“啊哈哈,啊哈哈哈……”乔皮奇像是失控了,直接将手伸进滚烫的汤药里取黄金。他拿到了圆润小小的一块,简直就像是个黄金蛋。
他冲出了黑屋,没命地跑着,跑进了阳光里。他跑得像个野人。或许他三十多年没有这么跑过了,高兴得踉踉跄跄,就如同很多年前,他抱着第一本炼金术书跑向一个酷爱童话的女孩那样高兴。
而当他奔到赫斯的房间,却黑乎乎的。什么东西踢到了他的脸。赫斯的身体悬在梁上, 已经没了气息,只是轻轻荡着。她确认自己嫁了一个最没用的疯子男人。
很多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赫斯也是这样荡着,那时她坐在秋千上,说起一个她最喜欢的《公主与黄金花园》的故事。
“真希望这是我啊!”她感慨道,而且是最有感情的一次。
“我可以买给你。”乔皮奇说。
赫斯说: “乔皮奇,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就算你花光了你叔叔的家产,也买不到一座黄金花园。何况那只是个童话故事。”
满脸胡茬的乔皮奇悲怆地望着挂在梁上的妻子,如同望着一朵突然凋谢的花朵,而那些童话般的时光,仿佛在一瞬间就消失不见。她不再是像花儿一样的女孩,她已经是个死去的忘记童话的老姑娘了。而乔皮奇手里捏着的,正是他要建造的黄金花园里的第一颗鹅卵石。
第41篇、有多少人在自设障碍情感故事

有没有人给自己设置过障碍——那种影响你大步前进的障碍?
你们摇着青春的头颅:“没有!谁会傻成那样?”
可是,真的没有人给自己设置过障碍吗?我们来看看那个扎羊角辫的十岁女孩。女孩整天嘻嘻哈哈比较钝感,因为父母总是迟归,她经常敲开邻家阿姨的门。她大大咧咧跨进去,一脸单纯天真:“阿姨,我爸妈还没回来,我能在你家看一会儿电视吗?”得到许可后,她欢欣地趴在床上,从这个台转到那个台,直至外面响起熟悉的呼唤。
她这种自来熟的傻劲,令阿姨喜欢。所以,每次她敲门,阿姨都欣然接受,有时还端上削好的水果。
不知怎的,阿姨的小宝贝腿跛了。一天中午,跛腿的小弟一颠一颠地追赶野猫,那滑稽的不平衡终令女孩哈哈笑出声,笑得实在收不住,她忘乎所以地打开窗户喊起来:“你这个小瘸子还想追猫,哈哈哈!”
是因为没追上猫,还是因为那声“瘸子”?小弟“哇”地哭了,阿姨走过来抱起他,朝女孩轻轻地、轻轻地看了一眼。
就那一眼,令女孩意识到什么……从此她见了阿姨就躲。许多傍晚,她都踅踅摸摸游荡在家门外,怕阿姨看见,怕小弟看见。尽管小弟腿好了,女孩还是失去了大大方方敲邻居门的勇气——她被自己的嘲笑绊了一脚,绊得她失手丢开与阿姨和睦相处的岁月。
你们“噢——”地一声明白了:“原来这就是自设障碍啊……”一位男生嗫嗫嚅嚅地站起来,坦诚自己也曾自设障碍,一起来听听他的自省吧。
初二下学期,男生班上换了数学老师,男生觉得她不漂亮,先在心底产生了抵触。上课,他和同桌嘀嘀咕咕讨论老师的小眼睛、罗圈腿,窃窃地低笑引起了老师的注意。老师喊他回答问题,他答不出,难堪之至,便认定这个老师不光丑还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
他真不喜欢数学老师!她给他个别辅导,他觉得恶心;她语重心长,他觉得她装腔作势;她痛心疾首,他觉得作怪……总之,他就看她不顺眼。恨屋及乌,他也开始讨厌数学,数学成绩从此一落千丈。
男生低着头:“其实,现在看那个老师挺好挺善良,课上得也不错,只是我一开始便戴了有色眼镜,令我抛弃了多年的数学优势……这就是我用成见给自己设置的障碍,现在想起,还是觉得很冤……”
大家噼噼啪啪鼓起掌,为男生自剖的勇气。一个胖胖的女生在掌声中站起,万分委屈地说:“班上同学都不喜欢我,可我从未给自己设置过障碍啊,我见谁都一兜子话,恨不得掏出心来跟大家热乎……”
你真的没自设障碍吗?请听班长帮你分析:“你喜欢图口舌之快。谁都能成为你的谈资和抨击对象。于是,你的口不择言成为你跟同学关系的障碍。”大家又一次鼓掌表示赞同,瞧,你用嘴巴将障碍高高挑起,又用嘴巴为自己辩白,真是“生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啊!
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样四幅漫画?好像是季诺先生的作品。一位先生想跟邻居借锤子,一路他想了很多,可能对方没有?可能对方正用?也可能对方藏起来不想借给他……结果对方一开门,他即大喊:“你这混帐,我知道你有锤子却不想借给我!”
瞧,这是他用想象给自己设置的沟通障碍——猜疑成为沟通的障碍,同样,孤傲成为合群的障碍、说谎成为表达的障碍、心机成为磊落的障碍、自大成为学习的障碍、小器成为赚钱的障碍……障碍真是无处不在啊,我们可要小心避开。■
第42篇、一盘神奇的录像带情感故事
瑶瑶的姐姐在电视台工作,所以她常常到电视台里去玩。这些天,电视台新办了一个活动,让观众自己制作一段教学录像,教别人学会一个小知识或小技巧,然后向电视台投稿。瑶瑶的姐姐就在这个栏目组里工作,每天审查无数观众寄来的录像带。
这天,瑶瑶在姐姐这儿玩。瑶瑶的姐姐发现了一盘既没有地址,也没有姓名的录像带。她把这盘录像带放进机器里。奇怪,五分钟过去了,什么图像也没有。瑶瑶的姐姐没有耐心,就把这盘录像带丢到废纸篓里。瑶瑶觉得好玩,把这盘录像带捡起来,放进书包里。
晚上,瑶瑶回到家,做完作业后,把那盘奇怪的录像带推进录像机里,可屏幕上仍是一片雪花。十分钟过去了,屏幕上还是一点图像也没有,看着看着,瑶瑶竟呼呼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瑶瑶被电视机里的声音吵醒了,睁眼一看,哇!屏幕上终于出现图像了!一只卡通狗正在叽里哇啦地说话:"喂!小家伙,你好呀!我叫毛毛!"
瑶瑶下意识地朝两边看看,这里除了自己没有别人呀!难道录像带会对我说话?
毛毛笑嘻嘻地回答:"对呀,这盘录像带可神奇了,它不仅可以让我和对话,更可以让你快速学会任何知识。"
瑶瑶不相信。
毛毛告诉她:"你可以把你要学的书放到榨汁机里榨一榨,然后,把榨出来的汁水滴一两滴到这盘录像带侧面的小圆孔里,然后双手紧握在胸前,心里指定一个受益人,那个受益人就会学会这本书里的所有知识。你说,这算不算神奇呢?quot;
瑶瑶决定试一试,便拿来榨汁机,接上电源。学什么呢?瑶瑶想了一会儿,拿来一本巩书扔进了榨汁机。瑶瑶最怕学英语了,明天又有一次该死的英语测验。看着英语书在榨汁机里被搅得粉碎,瑶瑶觉得特别痛快。
不一会儿,真的榨出了几滴汁水来。瑶瑶迫不及待地把录像带从机器里拿出来,把榨出来的汁水滴了两滴到侧面的小孔里,重新插进录像机,摁下了播放键,然后在心里默默地念了十遍自己的名字。奇迹发生了--瑶瑶的大脑里像放电影一样,这本书里的每一课都伴随着美妙的音乐缓缓输入瑶瑶的大脑,在脑海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一曲终了,瑶瑶感到大脑一下子开窍了。她试着说了一句英语,流畅得让瑶瑶自己直吐舌头,哇,太棒了!简直和说自己本国语言一样自然!她又把一本去年的英语书丢进榨汁机,这回瑶瑶突发奇想,在榨汁机里偷偷放进了一点糖。不一会儿,瑶瑶的发音比刚才更圆润了,好听极了。
这时,毛毛关照瑶瑶:"小姑娘,这盘录像带还有点缺陷,暂时还不能把以前的知识抹去,你使用时一定要小心。另外,一定要防止有人利用这盘录像带做坏事,不要轻易把这盘录像带的秘密告诉别人?quot;
第二天早晨,瑶瑶早早来到学校,英语考试时她只用了二十分钟就交了卷,老师惊呆了,全对!
下了课之后,瑶瑶就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
老师语重心长地说了一通道理,无非是怀疑她考试作弊。
瑶瑶用英语和老师对话,她的口语不仅发音标准,而且韵味十足,一下子震住了办公室里所有的老师,他们像欣赏一场音乐会似的如醉如痴。
英语老师兴奋无比,他相信了,还当场要求瑶瑶参加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因为这次大赛的冠军还要去参加全球英语演讲大赛,辅导老师也可以跟着出国!
瑶瑶果然不负老师厚望,一路过关斩将,获得了全国比赛的冠军,杀进了全球比赛的现场,并获得了"环球英语演讲第一小朋友"的光荣称号。
于是,请她介绍学习方法的人蜂拥而至,瑶瑶正感到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对他们说。
瑶瑶的英语老师可大显身手了,他介绍他在瑶瑶三岁时,就开始教她学英语了,玩具上全印满英文字母,录音机里放的催眠曲都是奥斯卡经典英文催眠曲,连奶瓶上都没有漏掉一个英语单词……
瑶瑶觉得特没意思,尤其自己过去那种费尽脑筋解决了一道难题之后的快乐再也没有了。瑶瑶终于明白了:学习本身是一种思维体验,这种思维休验的过程是快乐而有趣的,没有过程的结果,又是什么意思呢?瑶瑶有点恨毛毛的录像带了。它让她在学习上走了一条没有乐趣的捷径。
这天晚上,瑶瑶又一次打开录像机,见到了毛毛。
毛毛对瑶瑶摇摇尾巴,得意地问:"怎么样,我教你的办法好不好!"
瑶瑶一脸的沮丧:"有什么好,一点都没意思,还是让我忘掉这些知识吧。"
瑶瑶决定把毛毛的录像带扔掉,但又觉得有点可惜。在扔之前,她最后利用了一次这盘神奇的录像带,用榨汁机榨了一本《美容知识大全》,因为学这种知识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不值得。
现在,瑶瑶不仅成了一个美容专家,去掉了班上好多同学脸上讨厌的小痘痘;而且靠自己的努力,英语成绩直线上升,虽然达不到全球英语第一水平,但尝到了学习的乐趣。
第43篇、娘,再叫我一声傻子情感故事

娘告诉我,我刚生下来时,特别丑,而且不会哭。接生婆在我的屁股上拍了好几巴掌,我还是不哭,只是咧咧嘴。在我两岁时,和我同龄的孩子可以口若悬河地讲话了,可我连爹娘都不会叫。见此情景,爹怅怅地叹息着:“唉,生了个傻子。”
长大之后,我依旧呆头呆脑。村里的小伙伴在一起开心地玩时,我只能在一边傻傻地看。小伙伴边玩边喊:“傻子傻,傻子呆。爹不疼,娘不爱。”我跑回家,问娘:“他们说的是真的吗?”娘抚摸着我的头说:“在娘的眼里,你是最聪明的,娘最疼你。”
我最喜欢的是玩泥巴。每次下过雨之后,我总喜欢坐在村头的那棵老槐树下,认真地捏着泥娃娃。捏完,把它们摆成一排,认真地看。看着一个个和我一样呆头呆脑的泥娃娃,我开心极了,拍着粘满泥巴的手笑。村里人看见了,总要说一句:“真是个傻子。”只有娘会认真地看我的泥娃娃。看完了说:“原儿捏的泥娃娃真好看。”
娘求了村里最有文化的刘先生给我取了个响亮的名字叫高原,但是没人叫我的名字,他们都叫我傻子。每次听到有人叫我傻子,娘总会出面纠正:“他叫高原,他不傻。”娘的纠正引得别人一阵哄笑。娘纠正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村里只有一个人一直叫我高原,那个人就是娘。
6岁了,我该上学了。因为傻,班里的同学总欺负我。每天,我都是带着一脸的伤痕回家。娘没办法,只有默默地流泪。后来,娘做了好多的鞋垫送给我的老师,让他们在学校照顾我一下。娘做的鞋垫很漂亮,但却也很辛苦。在昏暗的油灯下,常常一直要熬到深夜。早晨醒来,她的眼睛总是红肿并布满血丝的。
我上二年级了,可是简单的加减法我都不会,老师对我没办法。一次,娘给老师送鞋垫时,老师说:“你不用这么费心了,高原实在……实在……傻。他不是读书的材料。”娘惊呆了,鞋垫从她的手上跌落。我无法体会娘那时的心情,但我知道,那一定是苦涩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娘用一个小木板教我给汉字和数学。娘读的书不多,教我很吃力。大多时候,她都是低声下气地去村里问那些读初中、高中的孩子,听明白后再回来一遍一遍地教我。
在我8岁那年,得了一种怪病,拉肚子拉得我骨瘦如柴。娘给我找了好多的大夫,吃了好多的药,还是不见效。眼看着我一天天地瘦下去,娘束手无策。她只能把我抱在怀里,不停地叫:“原儿,原儿……”
那个秋雨绵绵的午后,我昏迷了,无论娘怎样哭喊我都不睁眼。爹蹲在门口,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沉默着。隔壁的二婶跑过来,见状对娘说:“你去求求槐神,说不定,槐神可以救娃一命。”听村里的老人说,村头的那棵老槐树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村里人有了解决不了的事,常去求它。娘忙放下我,冲进雨中,来到老槐树下,跪下去。这一跪,就是一个下午。冰冷的雨水扑打着娘瘦弱的身子,娘在雨中瑟缩成一团,像寒风中的枯草……
也许是娘的真诚感动了槐神,也许我命不该绝,我的病好起来了。看到我睁开眼睛,娘疲惫的脸上有了欣慰的微笑。我的病好了,娘却病倒了。
上初中时,因为学校离家远,我每月回一次家。每次回家,在村头的老槐树下,总能看见娘。见到我,娘远远地迎过来,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把我打量许久,她的眼睛里包含了太多的东西。让娘欣慰的是,我的成绩渐渐好起来,每年都能抱奖状回家。娘把我的奖状贴得高高的,见人就说:“看,高原的奖状。”
黑色的七月终于过去了。那年,我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当消息传到村里时,全村轰动了。这时,娘的脸上带着自豪:“高原考上了。”娘把“高原”两个字咬得很重。为了给我凑学费,娘跑遍了所有的亲戚,可还是差1000元。娘去了离村里很远的那个叫“鬼门关”的池塘捉王八。娘在那个有一米多深的池塘污泥中一站就是两天,最后晕倒在了池塘边。要不是被别人发现,娘可能就离世了。
开学那天,娘把我送到村头。一滴泪从娘的眼角流出来,在阳光下抖动着,闪烁着。从那滴泪里,我读出了欣慰、牵挂和不舍。在我坐上开往县城的车时,娘忽然跑过来,在我的耳畔轻轻地叫了一声:“傻子。”娘叫得很亲切,很温馨。叫完后,娘显得轻松了许多。我知道,娘在为她的儿子不是傻子而感到轻松。“傻子”如同一个重担,在她的心头整整压了18年。
在大学里,因为功课忙,我很少给家里写信。偶尔写一次,也是草草几句。但每个月,我都能收到娘的信。娘的信很长很长,长长的信里全是牵挂。每次寄信的同时,娘总要寄一双针针包含母爱,线线带着真情的鞋垫。娘在信里说,你的脚汗多,要常换鞋垫。
收到娘的最后一封信是在我上大三的那年。那封信是娘托村里的王老师写的,王老师在信的末尾这样说:“高原,你娘每天都要来学校问问有没有你给家里的信,当听到没有时总是一脸的失望。那神情让人心碎。后来我都不忍心说没有,谎称邮递员没有来。前几天收到了你的信,你娘的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她让我把你的信读了好多遍,还不停地问,娃还说啥了?城里的娃不会欺负乡下娃吧?昨天,我路过你们家时,你娘还在‘读’你的信。虽然你的草字她认识不了几个,但她读得很认真……”
收到这封信的一个月后,娘去世了。听爹说,娘走的时候一直在喊我的名字。等我赶回家时,娘已经被一黄土掩埋了。望着那个小小的坟头,我想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恍恍惚惚,像在做一个噩梦。仿佛我看见娘向我走来,她的脸上写满慈爱……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今夜,我写下了这些文字,可娘永远也无法看见了。窗外,寒月如钩。如果娘在天堂有知的话,我真希望她能再叫我一声“傻子”……
第44篇、情天屁地情感故事
自打母亲死后,老爸靠卖豆腐供着我和两个哥哥上学。三个学生的费用是个天文数字,我家的条件可想而知。但就是靠着这小本生意,老爸竟然把我们哥仨都供到了大学毕业,这一点全村人都挑大拇指。
老爸有个最大的毛病,说起来真不雅,就是爱放屁。他那屁要是放起来,真是惊天动地。可老爸偏偏啥也不在乎,不分场合,不论面对的是谁,他总能给大家来个“小插曲”。每每别人有了非议,老爸总会用上他那口头禅:“管天管地,管不着我拉屎放屁!”
那一年,我正冲刺高考,老师要开家长座谈会。本来作为优等生,是不怕叫家长的,而因为老爸的那个“嗜好”,听到开家长座谈会我就两眼发直。因为以前的家长座谈会中,老爸留下了不少的“案例”。
这一次,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前老爸让我在同学面前丢了面子时,我都会对他大发脾气,这次老爸向我保证,他一定坚持。
果然,座谈会在老爸的”努力”下进行的挺顺利。轮到老爸发言了,老爸把他准备的台词发挥的淋漓尽致,正在大伙儿兴致勃勃的听的时候,老爸突然停顿下来,脸涨的通红,使劲憋着气,我心说不好,果然,老爸的”特长”发挥出来,既而被同学们的笑声盖了过去。老爸尴尬的看着我,我瞪他一眼转过头去。
也就是座谈会的第二天,和我家最好的表叔慌慌张张的跑到我们学校,急迫的抻着我向医院赶去。原来,老爸回家后,肚子疼了一宿,最后竟不醒人事。在医院检查之后,怀疑是阑尾炎穿了孔,现在正在医院等着开刀呢。
我顾不上看手术单上的那些条条框框,急匆匆的签上了字。接下来是在手术室外漫长的等待。本来阑尾炎手术一般至多两个小时,而老爸的手术却花了五个小时。最后主刀医生心事忡忡的对我说:”你老爸严重的营养不良,得了罕见的疾病-----‘出血坏死性小肠炎’,我们把他已经坏死的那段小肠切了。……”我听完感到头昏目眩,大夫接着说:“这种病的死亡率是百分之七十,如果小肠继续坏死,我们就无能为力,先输液观察,关键要想办法让他排气。”
因为当时哥哥们正在上大学,我只好拿起书本,一边照顾老爸,一边心不在焉的复习。。看着老爸痛苦的神态,我心里酸酸的:放屁在以前是老爸的强项,我以前是那么的反感,而这次我认为它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我隔一会儿就问老爸是否排气。
五天过去了,我和大夫都做了最大努力,萝卜汤喝了,肠子灌了,可老爸没有一点”动静”。还吵着要出院,说这医院咱住不起。就在我手足无策的时候,表叔到医院来了。老爸喃喃的对表叔说:”老四,有一样东西,准保可以让我放屁。”我和表叔都竖着耳朵听着,老爸突然一挥手让我出去。
表叔出去半天,带回一小袋东西,老爸再一次让我出去。等老爸把这东西吃下没多久,便开始排气。也就是因为能排气,说明老爸的小肠恢复了工作,经过医生的全力治疗,老爸最终痊愈。
我问表叔老爸吃的是什么,表叔含着泪说:“这个我得保密,你爸说无论如何也不能告诉你。”
五年过去了,我终于大学毕业,而老爸终因积劳成疾,离开了人世。我在悲痛的同时,突然想起了老爸那个秘密,迫不及待的来到了表叔面前,让他告诉我这个谜底。表叔禁不住失声痛哭,一把搂住我颤颤的说:“你爸生前一再嘱咐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怕影响你的学习,他供你们哥仨老吃不饱,每次做豆腐都顺便拿豆腐渣充饥……那次给你爸吃的,不过是豆腐渣而已……”

第45篇、爱,拿什么拴牢它情感故事

20年前,她还是个十六七岁的俏丽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不佳,但因为是校长的千金,又楚楚动人,于是老师们喜欢,同学们迁就,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过多的宠爱,教会了她如何撒娇,在父亲跟前是发嗲,在哥嫂跟前是娇嗔,在同学跟前是任性,在老师跟前是扭捏。比如课堂上回答不出问题,她一双好看的杏核眼求救般地望着老师,纤纤细腰拧麻花似的不停地扭,弄得老师受不了,不忍心再让她扭下去。
可是,她偷偷喜欢上了他。他是班长,家境贫寒但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她主动接近他,暗地里跟他交往,有了什么好吃的总给他留着。在那个年代,他们无非是找机会倾吐心声而已,其实,他连她的手都不敢去拉。
升入高一后,她竟对校长父亲挑明了,她要让自己的爱情走到阳光下。父亲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百般疼惜。大约也是看这位班长孺子可教吧,校长就托人捎信,让他们家叫媒人来。你可以想象另一对爹娘是怎样的受宠若惊――若非校长亲自开口,依家境,这桩婚事是不敢想象的。
她和他的婚事一下敲定,她高兴极了。在乡下,定亲仪式就像月老拴的一道红线,把她与他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当他成为校长大人的准女婿后,得到了许多追捧和实惠:老师们更加赏识他,同学们也巴结他,人人都能看得见他头顶上笼罩着炫目的五彩光环。临近高中毕业时,她父亲又为他争取到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好多人羡慕得眼睛喷血。她则更加得意,就像在拴他的那根红线上又多了一道绳索,把他拴得更牢了。有了更雄厚的资本,她在他面前更是恃宠而娇,发嗲,娇嗔,任性,扭捏,这会儿全用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他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太多的苦恼。订婚后他才发现,她有时太霸道了,简直是蛮不讲理。她被娇宠惯了,在他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他必须时时哄她开心。他艰难万分地应付着她,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爱,但他不敢向别人诉说,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像一张网结结实实套牢了他,让他窒息。
大学毕业前夕,他被迫和她结婚了,理由是她父亲又托关系为他联系到一家很好的单位。她家把对他一次次的分外眷顾,看做是他必须感恩的筹码,有了这些无形的绳索,就能把他牢牢地拴在她身上,想跑也跑不了。
但他与她之间的隔阂,却像一堵越砌越高的墙。在大城市读了四年大学,他接受了很多新观念,她却高中没毕业就闲在家,守株待兔就等做他的贤妻良母。婚后他们时常吵架,每次争吵的原因或许不同,最后却都转换成同样的逻辑:他的一切都是她家给的,否则,他狗屁不是。她的这些话像一把利刃,无情地凌迟着他高傲的自尊,而她父亲也每每站出来,也是警告他不要忘本。每次吵架后,他就赌气回到城里,一两个月不回家。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儿子,一年后女儿也降生了。有时他想想,她一个人带俩孩子住在娘家也不容易,但他不愿意再听她父亲没完没了的训斥,寂寞的时候,就去跳舞胡混,情感的天平渐渐倾斜。他长得不错,又年轻有为,颇受姑娘们青睐,他后悔当年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这桩屈辱的婚姻。
这时候,她父亲和她三个哥哥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为了她的终身幸福,他们调动一切力量要把他从单位里整下来,让他永无出头之日。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他们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害怕并退缩了,因为他不愿意失去到手的一切。他硬着头皮回去陪了她一段时间,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她。她满足了,似乎找回了丢失的幸福,便在父亲和哥哥面前为他说好话,求他们放过他。那时,他感到她是真心爱自己的,她心地是善良的,只是脾气被宠坏了。但他心底已经对她们家滋生了仇恨,并像阴云一样遮蔽了他与她的情感天空。
一年以后,又一个孩子出世了,他却坚决提出离婚,因为他在单位里的地位已经稳固,任谁也不能动摇了。她哭着求他,说她们家丢不起这个人。他看着昔日骄傲的公主,如今抛开颜面低三下四地哀求自己,有了一种胜利的感觉。他铁了心要离婚,目的就是报复。这桩婚姻,从一开始他就是被动接受,丝毫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他追求真爱的愿望太强烈了。跟城里那些时髦的女子比,她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其形象和邋遢可想而失口。
她不相信他真会如此绝情,就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进城来,到单位里跟他闹,扬言要死在他面前。在绝食的情况下,她还要喂吃奶的孩子,几天下来就憔悴不堪了。他虽恼恨她,却怕她出事,就端一碗面过来劝她进食,安慰她说只要答应吃饭,什么都好说。她以为他还在乎她,就对他撒娇道:“那,你喂我。”他一听便丢下饭碗,扭头离开了。第二天,他从单位里彻底消失了,他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跟另一个女子私奔了。
绝望中,她搂着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这一年,她已经30岁了,拉扯着三个孩子苦苦支撑了两年,只得又嫁了个男人。这是个高大健壮、胡子拉碴的男人,因家庭成分不好给耽误了,快40岁了还未碰过女人。男人对她很好,什么事都迁就她,任劳任怨地把她的孩子一个个抚养大。有时她望着生龙活虎的儿子,脑海里却常会浮现出负心汉当年清秀的面容。身边这个粗糙的男人,让她常有恍若隔世之感,心里一直疙疙瘩瘩不痛快。即使后来,她风风光光地给大儿子娶了媳妇,又体体面面地送女儿出嫁,在人前她满脸是笑,可心底总抹不去一份苦楚与落寞。
这一年,她的小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男人显得特别激动,兴奋地张罗着四处筹借学费。她发愁地说:“借这么多债,可咋好呢?”男人大大咧咧地说:“没啥,不就四年吗?”
“大不了我再去砖瓦窑拼上四年!”她忍不住哭了,泪眼汪汪的:“你忘了自己多大岁数了?叫我咋能忍心呢!”
一天,她正和男人在院里忙活着,门口忽然传来邮递员的喊声,说有她一封挂号信。“咣当”一声,她手里的笸箩落了地。多少年了,从未有人这么直截了当地喊过她的名字,也没有人给她来过任何一封信。刹那间,她就猜到了这是谁的信,仿佛期待了很久似的,她从邮递员手里一把夺过来,急急地往屋里走。关上门时,她没忘了对愣在那里的男人说一句:你不要跟进来!
不久,屋里传来她嘤嘤的哭声。男人也猜到了,这信八成是她日思夜想总不能忘怀的那个负心汉寄来的。只是,他没有进屋。想哭就哭个够吧,她实在压抑得太久了啊!
‘约摸一顿饭工夫,她从屋里出来,两眼红肿得像八月里的桃子。她不说,男人也不问,两人心照不宣,只是默默地继续干活。
平常的日子继续着,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后来的日子,细心的男人还是发现她有了不小的变化:脸上开始带笑模样了,一笑,那张脸还像当年一样生动。脾气,也开朗多了,随和多了,跟男人合作也比以前默契了,有时彼此还开个小小的玩笑,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连邻居们都说,孩子他娘是怎么了,像变了个人似的?
男人暗暗惊诧于她的这些变化,他猜这变化一定跟那封信有关。那个人会在信里说些什么呢,竟让她打开了拴系多年的心结?是负疚痛悔?是嗟怨依旧?还是想旧缘重续?也许是兼而有之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必对当年的恩恩怨怨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吧。男人想。
男人很小心地对她说:“跟我过了这些年,从没见你这么高兴过。你知道吗,现在的你才是真实的你。”
她明白男人想说什么,深情地斜睨了他一眼,主动表白说:“你知道那封信是谁来的吗?”
男人知道那封信已被她烧掉了,就问:“他都说了些啥?”
“我说了你可能不相信,那上面除了我的名字,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就是几张白纸。不过,我看懂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一个字也没有,又什么都在上面?”男人盯着她舒展的双眉,一张大嘴忽然附到她耳边,悄声问:“谁都知道你是咱镇上最爱撒娇的女人,跟了我这些年,咋从没见你撒过一次娇呢?”
问得她心里一颤,泪水一下子模糊了双眼,淋淋漓漓的酸楚陡然漫上心头。当年她抛出那么多绳索想拴牢一份爱情,结果却作茧自缚,把自己给牢牢拴住了,以致错失了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的机会。强睁泪眼,她想好好瞅瞅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身子却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软软地瘫倒在他宽厚温暖的怀里……
第46篇、妈妈感冒之后情感故事

你感冒过吗?当你发烧、浑身疼痛时,你就得躺在床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并且在24小时之内就恢复了。但是这许多人不包括母亲们,做母亲的总能在12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好起来。
你感冒过吗?当你发烧、浑身疼痛时,你就得躺在床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并且在24小时之内就恢复了。但是这许多人不包括母亲们,做母亲的总能在12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好起来。
妈妈刚量完体温,超过了39度,她感冒了——这是感冒流行的季节。
午餐过后,大一点的孩子都上学去了,婴儿正睡着。妈妈也该休息一会儿了。可是,她先得做完这些事:为晚餐准备好面包;给清洁工留一个字条;找人代她在今晚开会时送咖啡;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把垃圾倒掉。
最后,她终于躺下了。噢!她正疼的腿贴在冰凉的床单上,感觉一阵舒畅。她带着血丝的眼睛闭上了。她睡着了!
突然,客厅门被撞开了。孩子们放学了。“妈妈,妈妈,你在哪儿?”他们叫喊着。妈妈想回答,但她实在很虚弱,孩子们听不见她的回答声。过了一会儿,他们发现了她——躺在床上。
“你还没起床吗?”小女儿叫道。
“我怎么到比尔家去?”男孩子问。
“晚饭怎么办,我们得吃饭啊!”大女儿说道。
妈妈懂了,她明白了这些孩子不习惯妈妈躺在床上。“我病了,”她说,“什么都不能干,我得把活全交给你们。”她说道,“煮土豆,……照看好婴儿……摆好桌子。”
孩子们兴奋地冲出去,像战士一样投入了战斗。一时间,妈妈被留在安静的房间里,身上的疼痛又加剧了。
爸爸回来了,他走进卧室,重重地跌坐在床沿上去摸她的手,他看上去很累。妈妈安慰他道:“没什么。亲爱的,只不过是感冒。”她说,“我能起来做饭,并且……”
爸爸摇摇头:“你就呆在这儿,什么事也不用操心,我和孩子们会操持一切,你不在,我们也会干好的。”
妈妈的房间又变得安静了,也显得空荡荡的。她静静地躺着,倾听着家里的声音。她有一种被遗忘的感觉。但其他人好像都很不在乎,似乎正在召开一种会议,还有孩子们“吃吃”的笑声和父亲的大笑。
一会儿,又安静了。显然他们正在用餐,而妈妈一个人孤独地躺在那里,生着病,没人想到过给她送晚餐来。他们把她全忘了。即使没有她,他们照样做得很好,活着真是没意思啊!
“砰”的一声,门打开了。小女儿冲进来告诉她:“他们把盘子打碎了,狗把你的晚餐都吃光了。”
原来这样!又是一阵喧哗,孩子们都来了,他们为他们带来的东西感到自豪:一杯水——水洒了一盘子,还有一个盛着三粒菜豆的碟子,一块凉了的土豆,一小块烤煳了的面包。“你吃饭的时候我们能和你待在一起吗?”他们问,“爸爸晕头转向,厨房里一团糟,没人知道扫帚在哪儿,我们和你待在一起你高兴吗?”
妈妈觉得舒畅极了,在孩子们的注视下,她吃完了这顿凉饭。“这些东西都好吃极了。”她说。不知不觉地,她发现身上的疼痛全没了。
大女儿讲话了:“哎,妈,我真希望你早点起来,你生病了一点儿也不好。”
“是的,”儿子说,“我希望你明天就好,我们想你。”
妈妈笑了:“我已经全好了。”她说。
你看,这就是母亲的生活,其他人可以一天24小时卧床不起,但母亲不行,她必须在12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好起来。
第47篇、嫁个男人没长大情感故事
一

故事书里习惯说“那一天”,我以为只不过是一个开头语。直到今日我才觉出,带有略略怀旧意味的“那一天”,其实并不简单,那一天过后,你可能从此幸福,也可能从此哀
哭。那一天开始,一切不同。
两年前的那一天,有秋日的清凉空气,我去图书馆看漫画展。在一个供人涂鸦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郭家瑞。他略微羞涩的笑、明亮的眼神和他在墙上涂鸦时的狂热,让我心有所动。“我给你画一个公主吧!”这是他给我说的第一句话。爱上他,也许就是喜欢上他孩子般的热情吧!如今的男人,少有他那样的率真。
接触几天,觉得他确实像孩子一样澄净天真。2000年春天,我把他带回家,献宝似的给父母过目。
没想到驻外多年、开通明理的父母,齐齐打了最低分。“在单亲家庭长大的人或多或少有一些问题。懦弱、自私、恋母情节,他就像吸铁石旁边的小螺丝,怎么能逃开他妈妈的手掌心!还有,他说话完全像个没长大的小孩,二十好几了,还像个在摇篮里似的,要人家哄。”我以为的优点在父母眼里全然不那么回事。
沟通无望,我也学乖了,从此在家中一字不提郭家瑞,但在外头,该搂抱就搂抱,该亲吻就亲吻,恋爱有条不紊进行着。反对呼声愈高,两颗心愈热乎,即便有什么小毛病,也早在如此高温里融化了。没多久,父母又被公派日本。第二天,我和郭家瑞水到渠成地完成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事必,我偷偷起床给死党林晓春打电话,为的是先前的女子盟约:一旦蜕变,必告知对方,甜蜜共享。“虽说是个邮局小职员,但他作得一手好漫画。他妈妈照顾得好,他连鸡蛋挂面都不会做,可是我炒菜,他主动调出北京音乐台给我听。我最厌恶男人粘粘乎乎,他可不是,他想说就说想做就做,特别干脆。我最欣赏他那种孩子似的简单。”
林晓春却怀疑,“夏细细,你不至于和他过家家吧!你说话的口气像是躲开大人干坏事的孩子,难怪你妈担心。”我急急否定,“哪里呀!他决定为我换工作,去一家德国公司做外勤,说要改变我爸妈的看法,他也有责任心的!”
一个月后,爸爸妈妈回国,我提出结婚的问题。房子不愁,那还是几年前父母预备我结婚用的。看着被爱情迷昏了头的女儿,妈妈的眼里满是酸痛,“你们接触不到一年,细细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妈妈将户口本扣住,力图最后一搏。
那时我和郭家瑞请了婚假,假中有假,中间连一个周六周日算上了,总共才七天。结果头三天我妈妈就是死活不给我户口本,爸爸看着我叹气,说我不懂大人的心。可是,我那时心里真的只有郭家瑞,我想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
第四天,我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不再理会那个户口本,而是毅然从家里拿出我的衣服鞋子,和郭家瑞搬进了新房。
看我态度决绝,妈妈还是妥协了,只是提出见见亲家母,好操办婚礼。郭家瑞的回答却是简单明了,“登记和婚礼两码事,隔一段时间再说吧。”见面的事也就搁下了。
想想那时我的样子,真的像被鬼催眠了似的,其实可以等等,可以再处处看,我没有。我只是任性地沉醉于那样一种孩子似的喜悦里,哪里知道,任性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二
那边,我的婆母大人似乎也并不怎么待见我。婚后第一个周末,我们一同拜见婆婆。她是个白净的女人,在总参干休所做护士长,我以前也曾见过的,当时还是称呼阿姨的。印象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可是,吃饭的时候,我却有些惊讶。郭家瑞吃饭有些急,嘴角沾了点米粒。婆婆用一只手自然地去擦郭家瑞右腮的两粒米,一边又往儿子碗里夹了一块鱼肉。“瑞瑞,慢慢吃,你看饭粒都粘脸上了。”像是给幼儿园里的孩子喂饭似的。我看了有些不自在,动了下椅子。
要离开的时候,婆婆突然哭了,说舍不得。于是,郭家瑞自作主张在家里住一晚,母子足足聊了大半天,到晚上我们才睡进郭家瑞的小房间。
一张单人床,虽说是双人被,可是小了一号,挤在里头,我总是睡不实。半夜梦到有人盯着我看,那种眼神像刀子似的,一激灵就醒了,睁开眼更吸一口凉气,黑灯瞎火里婆婆站在床前,使劲儿把被子往儿子身上扯,全然没注意儿媳这边已露出来一点。我一旁不动声色,除了对婆婆擅自进屋的恼怒,心里更是酸酸的,隐隐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第二天郭家瑞赖床,我一边拽他的胳膊一边笑骂,“你这懒猪,再睡就把你搁称上卖了。”谁知被婆婆看见,满脸不高兴,“哎呀,他胳膊小时候脱过臼,你轻点!真是的,年轻人不知道轻重!”说得我一脸讪讪的。
待婆婆走到厨房里,我吐吐舌头对郭家瑞说,“你妈真疼你!”郭家瑞白我一眼,“比你妈强。”我不由一惊,郭家瑞的心里竟也藏着怨恨。
也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我才理解自己妈妈的心思。
我是个活泼开朗的人,喜欢唱歌,喜欢笑。但是在家里,哪怕走路声音大了点,郭家瑞也会生气,“瞧你一个人闹得整个屋子五马乱叫的。”我好脾气,只好迁就他。有一次林晓春见到我,大为惊诧,“细细,你怎么小丫头似的颠着脚尖走路呀?”
其实我原先在家中也是凡事不干的,可是碰上一个比我更不干的男人,我也只好挽袖子上阵。累得汗涔涔的,指望郭家瑞夸奖一番,却听到他嘟囔,“你看你怎么搞的,电脑桌下怎么没墩呀!都是土!我妈看见了准得说你。”
郭家瑞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玩电脑,我不敢打扰,只好开了电视来看,电视的音调亦是调得低低的。
他玩饿了,会向我要饭吃。碰巧我也懒得做,郭家瑞便会拉下脸,“我妈从不让我吃方便面!”搞得我觉得自己像个童话里凶残的后妈。后来,婆婆隔三差五叫他过去,他似乎很喜欢和亲爱的妈妈共进美餐,吃个肚饱。从来都是一人去,慢慢地竟成了习惯。我回自己的娘家,亦是一个人。
我有时也会给自己打气。“即使不是单亲家庭,每个男人都有几个缺点吧?结婚就得磨合吧!”
新婚一年,也不是没进步,郭家瑞学会了煎蛋,做麻酱面,还学会用Flash软件画一个英俊小王子,对着小仙女似的细细公主鞠躬,单腿跪下求婚,然后举行盛大的婚礼。我们在Flash里的婚礼,足足惊动了一个城堡的人!
郭家瑞播放那个Flash时郑重其事地说,“只要你快乐!”我当时就流了泪。纵使他有一点小毛病,可他还是爱我的。也许,婚姻磨合几年,我们都会成熟起来的。
三
新婚的男女,虽有小小摩擦,时间还是觉得飞快,像被谁偷了去,忽然间就没了。第二年,郭家瑞被公司派到重庆半年。
“唉,你以为在德国公司好干呀。又是外勤,累死人!”我为他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一声声发牢骚。我只好安慰他,“我知道你不舍得家,可是没办法。不过,又不是没电话!”
其实根本不需嘱咐,我们每晚都通一次电话,电话费随着两人的绵绵情话而猛涨上去。他在那边怎样,我是知道的。重庆的女孩据说火辣辣的,很开放,但我放心他。
第二次出差是从重庆回来后,休息了不到三个月,那短短的三个月,是我和他感觉最好的时候,当然,也是我伺候他最周到的时候。只是,像是考验我们似的,夏秋时分,郭家瑞又去了哈尔滨出差。
没多久,我单位进行ISO9000质量认证,每天加班到很晚,为了能有现成的饭吃,我就回娘家过夜,不巧就错过了他的几个电话。有一次听到郭家瑞在电话里抱怨,我只好耐心解释说自己太累,“我像只被人使唤的驴子,晕乎乎的。”。
谁知道郭家瑞竟生了气,一周都不来一个电话。等到我从忙碌中透一口气,才觉出一丝不对劲儿,急忙打过电话,却又没人接,手机也未开。
那一段报纸上连续报道了几起抢劫杀人案,传闻是从东北来的一拨亡命之徒,号称斧头帮,专门在立交桥的桥洞下作案,照人的脖子来一斧头,劫财而去。我害怕,斧头帮是东北跑到北京的,保不好他们在老家也乱来呢。一时间,我急得脸上起来几个疙瘩,轻轻一碰,疼得要命。林晓春安慰我,“报什么警,你老公孩子似的,说不定去哪玩了,一高兴,忘了回电话也是正常的。你呀,真成了他的小妈妈!”
于是我一下班就回自己家,即便到厨房里做饭,也不敢开抽油烟机,怕电话来了听不见。还好我终于等到了他的电话。我也是急,一开口就起火,冲他嚷嚷,问他这几天都干嘛了,一个电话都不给家里打。郭家瑞迟疑一下才回答,说是去亚布力滑雪场了。
“和谁,男的女的?”其实也是随口问问,没想到郭家瑞那么反感,“管那么多干嘛!”然后,“啪”一声把电话挂上,留我一人兀自发呆。
再往后,郭家瑞的电话间隔越来越长,通话时间也缩成几分钟,很像一个声情并茂的大长句子,被一个粗暴的语法老师硬性地砍成一个光溜溜的主谓宾,尴尴尬尬晾在那里。我打过去,常常没人接。
我再傻也感觉出不对劲,有一次给他打通电话,就说,“家瑞,你到底怎么了?你回家一趟吧,要不我请假过去,不要在电话里生气。”天性爽直的我最反感他这一点,什么事都攥了拳头让人猜。郭家瑞不同意,嘟囔一句,“怪不得当初我妈说咱俩不合适。”他的语气里带一股子怨气,活像个撒赖不玩的小孩子。
我一下子被噎住了。我没想到会等来这句话。
四
结束了八个月的外派,郭家瑞回家来。公司考虑到他的业绩,专为他配了一部捷达。开车回家的时候,他眉眼在笑,说出来的却是“你爸妈还看不起我!”我已习惯了他孩子似的脾性,就连他回京先见他妈,第二天才回自己家,我也抱了忍让的态度。可是,那一天,我最不能忍让的是晚上的电话。
尽管郭家瑞跑到阳台上,而且压低了嗓音,我还是能在那样寂静的夜里辩听出那边女孩的笑声。看一下表,已是夜里十一点。电光石火,我瞬间明白了。郭家瑞在哈尔滨并不寂寞。
“郭家瑞,我不是你的小妈妈!”待他回到床上,我轻声细语地说了出来。我以为自己会暴怒,结果没有。
“什么意思?”郭家瑞有些恼怒。
我笑笑,郭家瑞天生有一种本事,不论何时,即便他理亏,他也能成功地把球抛给对方,让对方为自己的唐突而歉疚,为自己无端欺负一个纯真善良的人而自责。他自己则从来犯不着作出什么解释。
我碰一下他的肩,郭家瑞厌烦地一躲,“够了,你这人真没劲儿。”我沉默片刻,最后还是成全了他,主动作了恶人,提出离婚建议。结婚两年我也累了,当初的任性既然已是错,我不想错太久。
果不其然,郭家瑞随即气咻咻地回击,“结婚是你,离婚也是你。随便吧!”说完,卷了被子去睡沙发,我突然想起两年前交出户口本那天,妈妈悲伤的脸。明天,我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睡不着,索性赤脚去阳台。隔了玻璃窗,偶尔还能见到一两辆车飞驰而过。忽然就想到那一年郭家瑞做的Flash,细细公主的婚礼上,一辆盛满玫瑰的车从一个门洞钻出来,驶到大街上,变魔术似的升到半空,一朵一朵飘洒在城堡各个角落。
我恍惚感到陌生,对自己,对身边两年的男人。像是一场闹剧似的,起因是自己的任性。转身回房,却不自觉走到卧室,郭家瑞手脚摊开,占满了整张床。我不由得佩服这个男人,天塌下来都不会影响他打鼾做梦。
第二天一早,是周五,我还是做了早饭,叫醒郭家瑞一同吃了,找了结婚证出来,准备去办手续。单位那边,也是请了假的。我先到的楼下,拿了郭家瑞的钥匙去开车门,才觉出那个钥匙有些异样。原来,钥匙串上多了一个小坠子,那是一对接吻的橡胶小人,看仔细了,小人的脚底分别刻着,“瑞”和“琴”。虽说已经不重要了,我还是感觉心里凉飕飕的,一时间愣在那儿。
“我们离婚,你说实话,是不是你妈挑唆的?”郭家瑞从后面过来,一把夺过钥匙,阴着一张脸,发动了车子。
我的火突然腾的起来了,“你给我解释清楚,什么意思?”郭家瑞不予理会,吓唬我,“闪开,你不闪开我可就开车了。你自己去,我不要和你这样的人同一辆车。”我坚定地摇头,“你不解释清楚就别走。”
没想到,郭家瑞的下一个动作就是用脚猛踩油门,我在他左前方五米远,还在执着地等着他的解释。当车轧过我的脚面,我只来得及给他一种不置信的眼神,然后倒在地上,我连疼都没感觉出来,更不知道郭家瑞怎样来的急刹车。
五
婆婆来医院看过我,儿子闯了祸,差了母亲道歉。我礼貌微笑,那个闯祸的人,怕是真要躲进妈妈的子宫里了。出院后回家,我发现他连牙刷都拿走了。我为他买的电脑倒是还在,里面细细公主的flash却被做了永久删除。
办离婚手续的时候,才看到他,由他妈妈陪着。那时我右脚的几个脚趾头粉碎性骨折,神经粘连,走路只能用上一点力,仗着左脚,走起来一颠一颠,真的成了一个美丽的小瘸子。
他没问起我的脚,仿佛打一认识我就是这样的,他的眼神是直直地穿过我,落到离婚登记的牌子上。倒是他妈妈看了一眼我的脚,叹了一声。他既然不打算说话,我也就始终不知道他那次踩油门是故意还是慌了神。从此分道扬镳,各走各路。
不常见面的朋友有时意外撞见,会惊呼,“细细你脚怎么扭了?”我说不小心。对方便说一句老话,“伤筋动骨一百天,还得忍忍。”
我说,是得忍忍。说完回人家一个笑,却笑得像个七老八十的人似的,苍凉里含几分潦倒。嫁给一个摇篮里的男人,男人没长大,我倒先替他老了。
有时也想,真希望一切的过往只是一个Flash,一段播放完毕,关机。开门,看太阳挂在蓝天上,而我只是多了一个云彩似的故事而已。那样,是不是就不会伤心?
第48篇、黄蓉在第957天离开情感故事

高中时我既漂亮学习也好,这样的女生通常飞扬跋扈。
同桌李小涛是个学习一般的男生。我们都喜欢看武侠书。我还千辛万苦让父亲帮我在家里系了个沙袋,每天对准它打,打到手上有一点点微微的血痕,便跑去学校让李小涛看。李小涛看后无限崇拜地说:“黄姑娘,你真行。”李小涛叫我黄姑娘,放任我的刁钻古怪,并称之为冰雪聪明。
自习课,我说坐久了脚累,便把他的书包放在脚下当垫子。放学时,他从地上捡起书包,边拍上面的灰,边冲我笑。我不喜欢他跟别的女生说话,只要看到,就会在他坐回座位时,偷偷打他一拳。他就撑不住地咧着嘴说:“黄姑娘,你的功力竟又长了几分呢。”
从小到大,没有一个人那样纵容我。
那时,我喜欢的人是班长彭海。我说彭海很像桃花岛上的黄药师。李小涛听了笑笑,朝彭海的背影做鬼脸。我“咚”地打了他一拳,他咧了半天嘴,眼圈突然红了。
我开始每晚电话骚扰李小涛,让他给我出主意,怎么才能接近彭海。当时彭海的同桌是我的好朋友白蓝,白蓝愿意与我对调,但我觉得那样太不掩人耳目。
一天晚自习后,我对李小涛说:“咱俩假装闹翻吧,那样白蓝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与我换了。”李小涛闷闷地走路,影子在路灯下拉长然后缩短。“听到没?”我朝他后背捶了一拳,“咚”的声响在夜色中左冲右蹿。李小涛像从梦中惊醒一样,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突然撒腿跑了。
第二天早自习,我怎么跟他说话他都不理。我愤怒了,李小涛这个名字就代表了百依百顺,如果不这样,那就是对朋友的背叛。
那天,我的拳头落在李小涛的后背上发出的声响特别巨大。全班同学都扭过头来看我们。李小涛没有像往常那样装笑,而是突然涨红脸站了起来,边挽袖子边说:“我忍你很久了。”我本能地捂着头趴在课桌上尖叫。
彭海走过来挡住了李小涛,白蓝趁机要求与我调换座位。在我仓皇收拾书本准备“搬家”时,李小涛递过来一支钢笔。我记不清这是哪次他向我借的了,便把它狠狠地塞进书包,就算恩断义绝。
与彭海同桌后,我才知道与偶像坐在一起是多么压抑的事情。彭海知道我打沙袋后,像我爸那样严肃地说,时间不多了,学习是第一位的。在彭海面前,我沉寂,变得不像自己。因为想念而特别悲伤的夜晚,给彭海打电话,说不到三句,他便说,好好复习,争取考上理想的大学,然后砰地挂断电话。电话断掉的嘟嘟声如此刺耳和陌生。我这才恍然想起,与李小涛同桌近三年,每次通电话他都要我先挂掉。
怀念与李小涛同桌时的被宠和自由时,我们已经不说话了。高考前的一个月,李小涛突然很少来上课。然后某一天,老师说李小涛不来上学了,准备去新疆当兵,因为他父亲患肺癌去世了,家里无法供他读大学。那天放学,大家一起去李小涛家探望。原本很瘦的他更瘦了,想想以后再也没人叫我黄蓉,我那被他称为很硬的拳头也再无用武之地,有种什么东西失去后不会再来的心痛。
白蓝悄悄说,你应该主动跟他和好,你总欺负他来着。可我犟着,不开口,最终我们都没有开口。
高考后,我在书包的夹层里,摸到一件硬硬的东西,是李小涛与我吵架那天丢过来的钢笔,八成新。在笔尖上端的笔体上,刻着很细的字,1996年9月2日——1999年4月16日。我的心突然怦怦狂跳起来,这正是我们同桌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也就是说,李小涛那天与我吵架是有预谋的,他想帮我坐到彭海身边。
1999年的夏天过后,我不再习武,也不再是黄蓉。原来,黄蓉只有在郭靖面前才是真正的黄蓉,魅力四射,妙语连珠。这是我回首《射雕英雄传》1999年版才明白的事情。两个人的青春,糊里糊涂地错过了,便糊里糊涂地永远黏在一起,如那一年,我的李小涛与我的沙袋。
第49篇、夜,白玫瑰的葬爱情感故事

其实,不是我不肯忘记,我只是怕,没有人给你送你爱的白玫瑰,你的笑靥会去哪里,没有人为你流泪,花儿,很快就会枯萎。
你知道吗?渐渐地,我爱上了雨,尤其是雨夜,因为我始终还惦记着,没有了我,谁为你打伞。
若梦的现实,那努力忘记的曾经,我真的,真的无法……
前:雨中的街上,伞下的两个人,女孩的无名指被男孩的无名指紧紧勾着,女孩子故装委屈地问男孩:
“你说,你喜欢我吗?”
男孩一阵沉默,女孩追问:
“你说呀!说嘛!”男孩低着头:
“不喜欢。”
女孩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停了下来,然后抬头瞪着眼看着男孩,十分生气的样子,男孩还是默不作声,只是笑着,然后,把女孩死死地搂在怀里,贴着她的耳朵说轻声说:
“可是,我很爱你啊!”没等女孩子反应,只是感觉嘴角热热的……女孩敲着男孩的胸膛,扭过头说:
“讨厌,那么多人呢!”
“怎么?还生气吗?”
“那有啊?我才没呢!哼,我还不喜欢你呢!”
“好了啊!我错了还不行嘛!乖乖啊,我们去哪呢?”
“嗯,这还行,惩罚你一下,我们……”
女孩依偎在男孩怀里,双臂挽着男孩的一支胳膊,轻轻地说:
“××,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想我吗?”
“不在?去哪啊?”
“我是说,假如…我…死了。”
男孩,用另一只手弯曲的中指抿着女孩子的鼻子,
“你呀!你个小调皮,说什么呢?啊,不许这么说,知道吗?”
“哎呀!我是说,如果……”
还没等女孩子说完,男孩子就抢过来
“哪有什么如果,乖啊,不许再说了!”
依旧是这条街,依旧是下着雨,可是,只有男孩一个人,没有伞,就那样在雨中静静地站着,是在想着什么吗?没有人知道,或许…
她为什么就这么走了?什么都没留下,而他,还是在为她守护着,守护着她喜欢的音乐,守护她着喜欢的白玫瑰,守护着她指尖牵引的笑靥,守护着……静静地,守护着有关她的一切…
耳边响起了,是那么的熟悉,你就真的忍心走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留在身边陪我?我…
一阵伤痛,手中的白玫瑰洒落了一地,月光的映衬下,我…真的没有忍住…
是真的吗?没有了雨下的共伞,没有了街旁的依偎,没有了深夜的相伴,没有了…就那样地,什么都没有了…可是隐隐约约中的那种说不清的感觉是什么?没有了一切,但是却是那样熟悉,就像那些都不曾消失一样…
那是一夜的光景,一个人的房间,疲倦的音响,伤感的歌曲,空荡荡,那贯穿左与右的,扰不去的是声音,或是怎么样思绪,醒来,是洇湿的枕巾,还有眼角残余的一滴,只有那一滴,似琥珀,剔透得毫无瑕疵,饱含着的是你给过的曾经,美丽的夜,还是街边那熟悉的路灯,残留着你气息的街道,何人堪摘却是已不在的落花,洒落了一地的,已不再是那美丽的心情,是清风吗,他为何如此落寞?骄人的夜,却早已没人与我共赏,当花儿败落的那一刻,分明是听到了它的哭泣,那恰似你温柔的呼唤,与清风共舞,它已不再伤心,早已不再落寞,只是想留住这温暖熟悉却又冰冷陌生的夜。
凉风带来了几丝清醒,是的,天亮了,你该…真的就这么走了,什么都没留,只是轻轻地告诉我你喜欢的冬日的白玫瑰,你说它可以美丽傲放,好吧!每年的冬天,我都会来看你的,给你喜欢的白玫瑰,静静地,就那样,是睡着了么?而白玫瑰依然在傲放。真的吗?是你死去后灵魂,悄然跃上了它的花蕊,我分明是看到了,那是你指尖牵引的笑靥,我不敢转头,因为我怕,就在那一刻,泪水会不住地滑落,滴在花瓣,在这冬日,将你微凉的指尖冰冻。你是累了吧?那就早点休息吧。看见了么,那渐渐里合的花瓣是心疼你了,睡吧,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依然会来的,就在这里,给你喜欢的白玫瑰,看你指尖牵引的笑靥…
听吧!那是我们多么熟悉的缠绵啊,就那样,伴着你安睡的容颜,依旧是那样美的笑,轻轻地撩动我的心弦,不经意间竟是我们曾经对彼此的深深思念。夜,真的好静,独自的徘徊,我想,这月光下的白玫瑰应该很美吧,因为你说过,喜欢月夜。我停下了…手里的白玫瑰正在盛放,打开播放器,对着花心,放着那些我们喜欢的缠绵…因为,你知道吗?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是我们的纪念日,可是,你却没有陪我,你知道吗?我…泪水还是没有忍住,竟滴在了玫瑰花瓣,那一刻,我看见了,彼岸天堂里,你的笑,是我今生忘不了的思念。
葬在玫瑰里的爱,谁肯为她守候,他依旧在独守,因为他相信,玫瑰开处,伊人归来。
还记得玫瑰里的对白…
第50篇、“铁手”之爱情感故事

父亲在纺织厂干了近20年的合同工,之后被无情辞退。
这是一件阴霾到极点的事,父亲使劲地敲打着自己的头,后悔不已。他说,都怪自己年轻时,没有好好识字,才有今天的下场。所以他发誓一定要让我多读书。
但是如果没有收入,一切都将是枉然,父亲只能选择做苦力,去了一家私人砖窑厂,和许多工友一起,在温度很高的窑洞里码砖坯;等砖坯烧好后,再开窑,将烧熟的砖一一拆卸下来。
砖窑厂里,最苦最累的就数这拆卸砖了,因为,拆卸的时候,窑洞里面的余热依然很高,有时高得甚至连人肉都能烤熟。因此,一般情况下,开窑之前,都要冷却几天,以便尽量释放窑洞里的热量。
父亲去的第三个月,一家建筑工地朝砖窑厂要砖,而且要得非常紧。于是,砖窑厂主决定缩短冷却时间,提前几天开窑卸砖。
进入窑洞卸砖的人中,就有父亲。
尽管是一万个小心,结果还是出事,而且是出在父亲的头上,由于是提前开窑,外面的空气一下子大量涌入窑内,致使部分快燃尽的煤炭团,再度燃烧了起来,同时使得许多块匣钵失去了平衡。
就在父亲忙碌着拆卸时,灾难突然降临,一大团烧得通红的煤炭团突然从上面滚落了下来,不偏不斜正好砸到父亲的双手上!还没有等父亲明白过来,第二团、第三团,乃至更多的煤炭团,一个接着一个滚落下来。
我已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形容当时父亲的惨状和痛苦了,短短几秒钟,父亲的十指已经变成了十个炭棒,连一点血都来不及流……在场的人都惊呆了,看着纷纷下落的通红煤炭团,他们突然明白了过来,扭头就跑,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拉父亲一把……
是父亲自己,忍着惊恐和钻心的疼痛,逃出窑洞的,在他刚迈出窑洞口的一刹那,整个窑洞口都被随之滚落下来的煤炭团和杂物,阻塞了起来。
父亲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只简单地说了一句,马上让亲属过来签字,截肢。第二天,等父亲睁开双眼的时候,他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双手了。
当时我真是太小了,小得已经记不得,砖窑厂主用什么方法就服服帖帖地把父亲给打发回家了。我惟一能记得的是,那个可恶的砖窑厂主拿着一大袋水果,一个薄薄的信封,让父亲在家好好养伤,养好了,再上他那儿去上班。
仅仅休息了一个月,父亲就又下床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是不能在床上停留太久的。
父亲去找那个砖窑厂主,要求给点事让他做,砖窑厂主怒斥道,我已经给过你营养费了,我们两清了,况且你连双手都没有了,能干什么?然后就让保安把父亲给赶了出来。
在经过痛苦地挣扎后,没有了双手的父亲,决定为自己造一双假手,他先后用硬纸壳、轮胎、软皮鞋底等作为材料,给自己造出一双双假手,然后将其嫁接到自己的胳膊上,但最终因为诸如活动不灵活、操作不方便等原因,一一宣告失败。
但父亲并没有因此放弃,在经过一系列的艰难摸索后,他的设计终于成功了———他让附近的一个铁匠,为自己打造了一双铁制的“双手”,并用几根弹簧将“手掌”和“指头”连接起来,再用一根粗铁丝,将弹簧和手肘关节连接起来,如此,父亲就可以通过肘关节的运动和伸展来控制“双手”的弯曲了,就能随心所欲地拿劳动工具了。
但是,所有的设计都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假手必须要牢牢地套住胳膊,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几乎是完美的境界。为了达到这个效果,父亲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要将铁制的假手植入自己的胳膊内,将它们牢牢地固定在一起,而完成这一手术的,竟然是帮父亲打制假手的铁匠。
没有麻醉药,也没有任何消毒措施。焊接之前,父亲一口气喝完了一瓶高度白酒,然后将酒瓶底剩下的一点点酒,倒在自己的双臂上,对铁匠说,来吧,下手狠一点,利索些。
十几年后,当我读到关羽刮骨疗毒的时候,我哭了。我的眼前仿佛看到,铁制的假手烙入父亲胳膊上,升起的那一阵阵带着血腥味的青烟……
后来,听人说,那个铁匠从此关闭了铁匠铺,举家外迁了。铁匠临走前对他的邻居说,他怕父亲再去找他,他怕想起那揪心、胆寒的一幕……
父亲的伟大设想成功了,他能像常人一样下地干活了,虽然效率要低些,后来就有了我的书本,父亲靠着自己的一双“铁手”,把本已经发黑的日子,重新擦得雪亮。
但是,几年后,植入父亲胳膊内的“铁手”开始发炎,流脓。在忍受了无数个被疼痛折磨的日夜后,父亲不得不到医院,将假手重新取了来,并幸运地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帮助下,获赠了一双真正健康的假手。
我是15岁时,才知道父亲的故事的。也是从那个时候明白了,“父亲”两个字,所包含的千座山般的厚重,和万只船载不动的敬畏。
第51篇、爱是不能替代的情感故事
在我最近的阅读中,有两个女人的爱情故事深深打动了我。

她们的命运是那么相似:都曾有过惊世骇俗的爱情;都不是丈夫的原配;都成了遗孀;都凭着对另一扇翅膀的美好回忆,在人间单翅飞翔。
――廖静文女士,徐悲鸿先生的遗孀。她揣着一个到了坟墓都不忍放下的故事:“悲鸿每次去开会的时候,回来都会带三块粮,两块给孩子,一块给我,就是这样。他去开会的那天,从早到晚他都在会场。他开了一天的会,晚上又去出席一个招待外宾的宴会上他突发脑溢血,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死了以后我在他的身上摸到了三块水果粮,就是他预备带回家给我和小孩吃的。”那是1953年的事,那时,一块糖给苦难人生带来的安慰是不容低估的。徐悲鸿去世之后,廖静文女士的生活中也曾有过异性的倾慕,但是,廖静文一看到客厅里挂着的“像油画那么大的悲鸿的画像”,看到到处都是徐悲鸿的痕迹的家,她就明白了她永远不可能停止对徐悲鸿的思念,恰如徐悲鸿生前所说:“爱是不能替代的。”
――章含之女士,乔冠华先生的遗孀。1967年春,章含之在一家小文具店邂逅了乔冠华。那时,她并不认识这个人,只是一种独特的气质,禁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后来,他们迎着世俗的眼光毅然走到了一起。1983年,乔冠华撒手人寰。那年的圣诞夜,章含之应邀到朋友家用餐。餐华,章含之独自一个人踯躅在寒冷的街头,突然心飞袭来一种孤苦无依的感觉。于是,她想去徐家汇教堂,打算到那里排解满心的苦闷。在淮海路上,她等着电车,后面一家电器店正播放电视,不经意间一回头,竟看到了乔冠华的镜头!她听到两个女人用上海话议论:“乔部长多帅!”“乔部长多有派头!”顿时,章含之“整个人被提升了一截”。她明确地告诉自己说,她不需要神的帮助了,她要回家,回家坐在乔冠华生前最喜欢坐的那把旧躺椅里,用回忆驱寒,借往事疗伤。
我看到过许多别样的故事――伊人远去,孤独的人不堪冷寂,重觅了一条通向春天的道路。我衷心祝福那行走在路上的幸福的旅人。然而,如果一份情感的遗产,足以让继承它的人恒久地享有春天,那么,我们不更应该奉上自己的感动吗?徐悲鸿留给廖静文的“糖”,她一辈子都吃不完,所以,她拒绝了那个年轻的军官;乔冠华非凡的气质,让一个人膜拜一生,那份从骨子里透出的英气,足以傲煞神灵!
也许,你看到过太多相似的爱情故事,你听到过太多相似的情感表白,但是,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绝没有雷同的爱!
爱是不能替代的,一如生活不能替代。
第52篇、口述: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情感故事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
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
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 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 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
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离婚。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 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 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 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 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 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 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 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 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
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
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减肥,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 那天晚上,可心穿着性感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客厅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 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 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
第53篇、为爱让路情感故事

星期天,我赶聚会,看看时间快到了,专线车还没有来,候车亭旁已黑压压站了一大圈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动了破费“打的”的念头,还好,谢天谢地,一辆载满乘客的车终于姗姗来迟了……
这一站的乘客下得真不少!一个,两个……此刻我的心已如离弦之箭,恨不得越过人墙直上座位,然后叫司机加足油门冲出去。对不起,人急了公厕像私厕,公车像私车!然而,事情并不如我的“一厢情愿”,我的面前,下车的客人不仅反常地多,而且动作个个慢如蜗牛,到后来,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先生下到门边,忽然像一尊门神站住不走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下边的人开始焦急起来:“老头,快下车呀,没看见这么多人在等吗?”“是忘了东西吗,快点回去拿呀,还愣在门边干吗?”“八成是个聋子吧!”有人多次想逆流而上,不知为什么,没一个人敢冲上去。
十来秒钟的时间就像过了十多个小时。这时,另一幅风景出现了:老者突然伸过手去,里边也伸来一只干瘪的手,当两只枯稿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人们看清了:原来这是一对老夫妻,女的显然有病,行动不便,于是老先生就抢先一步,站在门边,一来是怕老伴有个闪失,二来是怕性急的乘客挤着老伴。天下感人的镜头,就这样在不经意之间出现了!
下边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在一刹那间静止下来,人们默默地注视着这对老夫妻,门边想挤上车的人也自觉地伸出手去搀扶他们,其余的则默默地闪开一条道,这条不宽不长的道,是为他们永恒而真挚的爱让出的路……
第54篇、女孩200封情书感动蒙冤汉 终洗清奸淫幼女罪名情感故事
苦等8年女孩200封情书情动蒙冤汉

5月15日,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河东村村民张军被捕,同村青年吴勇背负多年的奸淫幼女罪名终于昭雪。令人动容的是,在吴勇背后,一个痴情女孩苦等他8年,用200封情书写就一个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城市晚报记者杨拓陈雷报道/摄
◆18岁青年酒后伤人
吴勇1973年10月18日出生于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河东村一户普通农民家中。他的到来令已有3个女儿的吴耀荣、王淑琴夫妇惊喜万分。1987年,就读于吉林市第26中学初中一年级的14岁的吴勇辍学了,辍学后的吴勇有更多的时间同村子里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在距离吴勇家200米左右住着村民张军一家。张军再婚妻子带来的女儿秀秀比吴勇小4岁,两个人偶有来往,他们的交往引起了秀秀继父张军的警觉,他认为两个孩子是在处对象。
1991年年末的一天,秀秀让小伙伴高莉峰去找吴勇到她家去玩,这是吴勇第一次走进秀秀的家。吴勇到来后,高莉峰到另一个屋子去看电视。几分钟后,吴勇从里面走了出来,张军说:“秀秀还小,你们处对象我不反对,但要等你们再大一点。”吴勇以为张军说完就没事了,没想到第二天,张军来到了吴勇家,在他父母面前指着吴勇的鼻子怒骂道:“你要再上我家,我打折你的腿!”张军的这番话,让血气方刚的吴勇有些沉不住气,但父母在场他也就忍了这口气。
转眼1992年的春节到了,2月5日是农历正月初二,一家人兴高采烈地吃完团圆饭,吴勇很高兴,还喝了点酒,他想休息一会儿,刚躺在炕上,张军斥责他的一幕就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于是裤兜里揣上一把蒙古刀直奔张军家。此时,张军一家人正在吃饭,张军见吴勇来了,立刻手拿两根棒子怒吼:“滚出去。”同时一根棒子打在了吴勇的头上,一看两人的架式,秀秀赶紧上前拉架,张军挥手就用棒子打到了秀秀的左额头,血立刻顺着秀秀的脸流下来。吴勇一看秀秀受伤了,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积蓄已久的怒气,上前与张军撕扯起来。秀秀母亲一看形势不妙,她死死搂住吴勇的腰并顺势倒了下去,张军则趁机掐住吴的脖子。挣扎中,蒙古刀的刀把从裤兜里露了出来,吴勇一见眼睛一亮,趁机拔出刀用力向张军后背捅了两刀,张军倒了下去,趴在地上不动了,后被闻讯赶来的吴勇的父母送到医院抢救。后经法医鉴定,张军肌肉断裂,血管断裂,失血休克,属重伤。1992年3月17日,吴勇因伤害罪被收容。
◆奸淫幼女的罪名让他目瞪口呆
1992年5月的一天,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两位女检察官提审了正在看守所看押的他,详细询问了他1991年“六一”儿童节那天的行踪,他感到很蹊跷。1992年7月,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对吴勇一案进行审理,此时,他才知道秀秀的继父张军告他包括1991年“六一”那天在内多次“奸淫”秀秀,时间、地点、包括强奸时的具体细节说得有鼻子有眼。经法医鉴定秀秀处女膜属陈旧性破裂,当然,被害人秀秀的指证口供和6月1日那天几个始终和他在一起的伙伴的有关没有和他在一起甚至不认识他的证词被当庭出具。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吴勇于1991年5月末至1992年年初以处对象为由,将被害人秀秀(1978年8月8日生)在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河东村南山吴家牛圈及被害人家等地多次奸淫。被害人继父张军因其继女未成年,故不同意二人处对象,劝阻被告人吴勇今后不许与秀秀往来,被告人产生怨恨。1992年2月5日17时,二人发生厮打,被告人吴勇用蒙古刀向被害人张军后背刺两刀,致使被害人肌肉断裂,血管断裂,失血性休克,法医鉴定属重伤。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虽被告人否认奸淫幼女事实,但有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为凭,足以认定属实。被告人吴勇犯奸淫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刑期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0天后,法院的判决书被送达看守所,吴勇颤抖着手打开判决书,“奸淫幼女”几个字如同闪电般划过他的双眼,刺得他几近昏厥,他把判决书撕得粉碎。他在另一份判决书上给父母留了言:秀秀的爸爸、妈妈如果看见了(奸淫秀秀一事)为什么当时不说,而是她爸爸在医院一个多月后才告我的,这是为什么?明摆着是存心报复我。天下哪有这样的父母,明知道自己女儿被强奸,而当时不告,这太不现实了。我现在已经上诉了,不知道能不能把罪打掉。我判了11年,告诉秀秀一声,就是她害了我,让她想一想,如果想帮我还赶趟,只要她说实话,问她为什么这样害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只要有证人,上诉一定会成功的,我想这一切都是张军安排的。
不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很快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2年10月10日,吴勇被送到吉林市监狱,开始了漫长的囚徒生活。
◆漫漫申诉路
因伤害罪被判4年,吴勇心服口服,但8年的“奸淫幼女”罪,却让他犹如百爪挠心。他知道要想为自己洗脱罪名只有走申诉这条道。
入狱的第一天,他就向狱友借来了纸笔,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告诉家里可以探监了,叮嘱父母探监时带足邮票和信封。从1992年10月起直至1997年,吴勇踏上了一条用纸笔为自己申诉的艰辛之路。他在申诉书中记录了秀秀向他哭诉经常被继父张军殴打一事,着重回忆了1991年“六一”儿童节那天,他和同学在一起玩了一天根本没分开,且有充分人证。而张军则诬告他在那一天把秀秀再次强奸……每次写好的申诉书他都要邮寄到丰满区人民法院、吉林市中法、吉林省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各一份。
他在写申诉书的同时,一封封写给秀秀的信也在暗夜里伴着他的不满与希望匆匆写就。他在信中袒露了心扉:“秀秀,咱俩之间的事,你我最清楚,只不过拉拉手。如果真是为了你,就是判我80年,我也认了,但你要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弄清楚。”
每周两三封或三四封信他都满怀希望地邮寄出去,但却如泥牛入海,音信杳无。他甚至有些绝望了,直到1995年7月份,在他写给秀秀百余封信后终于有了回应。
原来,1995年7月的一天,吉林市江城监狱的服刑人员组成宣讲团到吉林市55中作报告,恰巧在该校就读的秀秀与一名服刑人员相邻。这让她想起了吴勇,正当她鼓足勇气想要与身边的服刑人员说话时,报告会结束了。望着服刑人员们渐渐地消失在校门外,一种复杂的心情逼迫她回到教室提起笔来,为因她的“指证”而正在高墙内苦度光阴的吴勇回了一封至关重要的信。她在信中说:“知道你被判刑,我心里也难受,我现在还小,我和我妈还得靠我爸养。等我大了一定还你一个清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来了第二封信,信中说,继父张军被刺伤后让她跪下,并殴打她,目的是让她一定要按他的话说,是吴勇强奸了她。一开始她不愿意说,张军就打她,直到她顺从为止。秀秀的第3封信在吴勇的企盼下如约而至,但很简单,大意是说,她自己也受了不少苦,两人算是同病相怜,劝慰吴勇:“你就认了吧,回来你想咋报复我就咋报复。”随后的时间里尽管吴勇一连写了10多封信,但秀秀再也未回信。
在此期间,吴勇还收到朋友于某的来信,于某讲自己作伪证系因张军用刀威逼所致。一天张军找到于某家说有事找他,于是于某随张来到张家,进屋后张军就把门反锁上,然后拿出两把刀威逼他在一张写好的纸上签名按手印,于某对当时的行为也表示忏悔。
◆两次减刑8年零10个月后被释放
由于表现积极,1997年吴勇被减刑一年零两个月。也就是在这一年,为了更好地改造争取更多的减刑机会,吴勇放弃了在狱中的申诉,而是由父亲吴耀荣揽过申诉的责任。自此,55岁的吴老汉骑着自行车的身影就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他常说的话就是:“我儿子冤枉啊,他没有那事,我得给他找个地方说一说,他这一辈子太冤枉了!”
2000年4月15日,吴耀荣、王淑琴来看儿子,吴勇万万没有想到,此次相见竟然是自己与父亲的诀别。那次的见面吴勇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已经4个月未见到父亲了,一进监室,父亲水肿的脸泛着青光在阴沉的监舍内分外刺眼,父亲一把把儿子揽在怀里,话语早已哽咽:“好悬见不到你了。”话毕,掀开衣服,腹部一条二三十厘米长的伤疤赫然可见,原来吴耀荣刚刚因淋巴癌动过一次大手术。吴勇早已泣不成声,吴耀荣拍了拍儿子厚实的肩膀,坚定地说:“别怕,爸爸死不了,爸爸一定要等到我儿子冤情昭雪的那一天。”
然而一个多月后的2000年6月,58岁的吴耀荣睁着眼睛离开了人世。他因惟一的儿子不在身边,因惟一的儿子蒙受着不白之冤而不能瞑目啊!在家人为老人换衣服的时候,在他的内衣兜里发现了一个笔记本,笔记本是空白的,里面夹着两张照片,一张是他自己的,一张是儿子的。
2001年1月12日,吴勇再次被减刑一年,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出狱了。而在宣读减刑令时,他却无法兴奋起来,就在1月11日晚上,一个同村的服刑人员无意中说出了他父亲去世的消息,这不亚于在耳畔响起了晴天霹雳。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半年来再也没看到父亲的身影,每每问及探视他的姐姐时,姐姐均闪烁其词。那天晚上,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几个也有挚爱亲人去世的服刑人员与他抱头痛哭。一连四天四宿他都是睁着眼睛过来的,只要一闭上眼,父亲浮肿的脸、疲惫的身躯、痛苦的表情就浮现在眼前,他自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父亲不会走得这样早。在无尽的悔恨与煎熬中,吴勇度过了8年零10个月刑期的最后4天。
2001年1月16日,吴勇被释放。开始了新生活的吴勇从未放弃申诉,他盼望着自己的冤情能够得到昭雪。
2003年4月初,吴勇到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对原吉林市郊区人民法院(1992)第10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自己犯有奸淫幼女罪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附有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及多份申诉书。在申诉书中,吴勇除提供自己没有实施强奸的证据外,还提供证据证明张军有对被害人秀秀(当年未满14周岁)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控申部门对此案十分重视,从吴勇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刑事判决书中,他们发现原审判决认定吴勇强奸的证据材料不充分,被告人的供词与被害人的证言之间存在严重差异,且经过调查,张军早年曾因强奸知青被判处过有期徒刑7年,有强奸犯罪的前科。经向有关领导请示,控申科将案件移交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遂与控申科组成联合办案组,开始了对该案的侦查工作。
由于此案发生在10多年前,被害人秀秀早已成家,对幼年被奸淫的事实讳莫如深,且原审判决中的证人也不知去向,使本案的调查工作十分艰难。对此,联合办案组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和措施,分工负责、分头行动。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多次下到二道乡河东村寻找当年的知情证人,查找张军强奸犯罪证据。同时控申科通过对被害人秀秀的耐心说服,同时拿出了吴勇在服刑期间秀秀写给吴勇的忏悔信,终于使被害人秀秀讲述了幼年时被继父张军奸淫,并被逼诬陷是吴勇所为的犯罪事实。
4月23日,张军及秀秀分别被带到丰满区检察院。
当晚10时,秀秀提出要见一见吴勇。两个人在检察院的一辆警车内长谈了一番,听着吴勇讲述自己的数年监狱之痛,秀秀有些愕然,她也向吴勇讲了自己的处境。11年了,她在自责中度过11年。她说,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有个想法,想要多赚些钱,等着吴勇回来借以赎罪。在吴勇看来,秀秀也是一个受害者,最后,吴勇与秀秀握手言和。与此同时,另一组工作人员正在对张军进行讯问,开始张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侦查监督科的干警们拿出被害人秀秀的陈述、证人张某某等的证言,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张军终于低下了头,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1年夏的一天,在丰满区二道乡河东村,犯罪嫌疑人张军的再婚妻子张某某回娘家串门,天下大雨,晚上没赶回来,家中只有张军和继女秀秀(1978年8月6日生)在家。晚饭后,二人早早躺在炕上睡觉。10点多钟,张军起床上厕所,回来时看见炕上熟睡的继女秀秀穿着单薄的衣衫,小女孩的身体已开始发育。张军遂起一阵冲动,跳上炕欲行强奸。秀秀从睡梦中醒来,被继父的行为吓呆了。此时张军露出了凶恶的本相,威胁秀秀说:“不许喊叫,也不许告诉别人,不然我打死你。”自小被张军打怕了的秀秀只有哭着推张军,无奈身小力弱,终于被张军强奸。秀秀整整哭了一夜,但迫于张军的淫威,第二天没敢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母亲。张军见自己的恶行没有暴露,更膨胀了他的犯罪欲望。此后的三年中,只要妻子不在家,张军就对养女进行奸淫。被害人秀秀也记不清被强暴了多少次。张军被吴勇刺成重伤后,对吴勇怀恨在心的同时又生一毒计,趁司法机关对吴勇处罚之时,张军认为把自己的强奸罪行推到吴勇身上,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于是逼迫秀秀作伪证,又威胁证人按其意图作伪证,使吴勇因此被判犯有奸淫幼女罪而含冤入狱8年。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4月24日,丰满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向丰满公安分局发出了《通知立案书》,并将犯罪嫌疑人张军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于当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张军刑事拘留。5月15日,经丰满区检察院批准,丰满公安分局对张军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4岁的高莉峰拒绝为张军作伪证
2001年7月8日刚刚走出高墙不到半年,背负着奸淫幼女罪名的吴勇举行了热闹的婚礼。新娘子是比他小4岁的少年玩伴高莉峰。这个痴情女孩苦苦等了吴勇8年,8年间两人只见了5次面,但却通了200余封信。200余封火辣辣的情书鼓舞着吴勇努力改造,装点着吴勇暗淡的囚徒岁月,打造了一部现代经典爱情故事。
高莉峰1977年出生于永吉县口前镇,她因其特殊的身份而走进吴勇的生活,并一度被卷入吴勇冤案的漩涡中。高莉峰的母亲是奸淫继女秀秀并诬告吴勇的张军的前妻,这位可怜的女人曾为张军生育一子,不堪忍受暴戾的张军,32年前,27岁的她与张军离婚改嫁到永吉县口前镇,后生育了高莉峰。
张军离婚后与秀秀的母亲再婚,当时秀秀4岁。而莉峰母亲与张军生育的儿子则随父亲张军一起生活。因为同母异父的哥哥的原因,莉峰每年寒暑假都要到张军家小住,她比秀秀大一岁,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
由于莉峰姐姐的对象是吴勇的哥们儿,再加上吴勇与秀秀偶有来往,莉峰也与吴勇相识了,那时吴勇留给少年莉峰的印象并不深,只是记得他爱笑,爱打抱不平。
1991年年末,吴勇第一次与张军发生正面冲突起因在于吴勇到了张军家并与秀秀在屋内闲谈,而这次恰恰就是秀秀让莉峰去喊的吴勇。
在张军诬告吴勇强奸了秀秀事件发生后,张军曾找到莉峰,对她说:“告诉你一点事,要是有人来调查我,你就说那一天晚上,吴勇从窗户跳进来,拿刀逼你,让你出去,然后把秀秀强奸了。”尽管当年莉峰才14岁,但她早已明辨是非,她对那天的事最清楚不过了,是她喊来的吴勇,然后自己出去看电视,不过四五分钟,张军就发现了吴勇,然后吴勇就走出张家的大门,她倔强地回答:“我不能那么说,那不是害人吗?”
时隔不久,她就听说了吴勇因强奸罪被判8年的消息。她的心里一直很不安,同时也愈发地挂念吴勇,她坚信吴勇是清白的。
鸿雁传书递真情
1993年,16岁的高莉峰正在永吉十中读初中二年级,一年多来一个想法一直在她头脑中盘旋,她很想给正在监狱内服刑的吴勇一些安慰,于是费尽周折终于弄到了吴勇的通信地址。1993年2月28日她给吴勇写下了第一封信。
她的第一封信俨然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她劝勉吴勇:“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些,我相信你是强者。每个人都有走错的时候,但不能倒下去……”署名是,你的朋友莉峰。
这封信给吴勇的触动很大,刚刚接到信的一刹那,他还以为是秀秀写来的。几句安慰的话让吴勇的思绪回到两年前,这个娇小、不善言谈的小姑娘并未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但出于礼貌他马上回了信。从此一封封满载着关心爱护甚至片片情意的信函鸿雁一般翩翩而至。1993年,初二未念完高莉峰就辍学了,到一家丝绸厂工作。两人通信更加频繁。但此时两人的称谓依然保持着“大勇”、“你的好友莉峰”的字样。
时间转眼到了1994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因为特殊原因,莉峰未给吴勇写信,此刻吴勇才意识到收不到莉峰的信,生活仿佛缺少了一根支柱,他感到自己离不开高莉峰了。也就是从这时起,两个人确定了恋爱关系,称谓也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变成“想念的大勇”、“亲爱的大勇”、“永远爱你的人”等等不一而足。
1994年10月17日,高莉峰特意请了一天的假,怀着对恋人的热切企盼随吴勇的父母到监狱探视。2年不见,吴勇比以前黑了瘦了,但个子也长高了许多。
11月份,她辞去了丝绸厂的工作,到吉林市一家发廊学烫发,她想将来自己支起一个小店,多挣点钱为吴勇的归来作些经济储备。在此期间,一个一起学习理发的男孩爱上了莉峰,这个男孩的父母亲自到发廊找了她四五次,乖巧孝顺、心地善良的莉峰很讨两位老人的欢心,他们直接表达了要接纳她做儿媳的愿望,但被莉峰婉言谢绝了,因为她深爱着她的大勇。
她随后写信给吴勇:“首先让我说一声‘我想你’,再让我说一声‘我爱你’,真恨不得插上一对翅膀飞到你那里。我相信我未来的老公一定比别人强,他不会让别人看不起的,一定是真正的男子汉。真正的爱情不在于向对方索取什么,它求的是一颗金子般的心。大勇,别管以后有人说什么,只要我们两个人有志气,不要让别人看不起,要做出个样给他们看……”
被迫到北京打工
然而,他们的爱情也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早在莉峰和吴勇通信的第二年,无意中她的母亲看到了她写给吴勇的信,此时母亲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女儿为什么拒绝那么多媒人的提亲,原来是心有所属。但这位经历过磨难的母亲实在为女儿的未来生活担心,尽管她也相信吴勇是清白的,但他毕竟是蹲过大牢的人,即使自己家人不说什么,但外人怎么看呢?因此她和丈夫均对女儿的选择提出异议,进而发展成为阻拦。
为了兑现自己对心爱的人坚贞不渝的承诺,为了摆脱家人充满爱心的“纠缠”,1995年3月15日高莉峰毅然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
到北京后几经周折她终于找到了一份在北京市妇产医院洗衣房洗衣服的工作。从小山村到大都市让她倍感眼界大开,但更感到了孤独和寂寞,对吴勇的挂牵愈发强烈,尤其晚上,同寝的小姐妹们被男友接走,逛街的逛街,吃饭的吃饭,惟有她守着一盏孤灯,用心灵与思念为远方的人编织着温情。她动情地写道:“你那充满朝气的身躯总是伴着月光入我梦来,让我牵挂不已。我想你,我的相思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成长,而你就是我心中的那棵最高大的常青树,我怀着最纯洁、最温暖、最热烈、最忠贞的爱在思念着你,在等待着你……”
尽管莉峰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和吴勇通信,但到底被好事的同伴把“秘密”宣扬出来。“小高的对象是劳改犯”,“这孩子傻,等他那么多年值吗”。流言蜚语或诋毁或讥讽,当然也有善意的劝解雨点般向她砸来,这时的高莉峰只有在夜里捂着背子暗自抽泣,以此来缓解她心中的压力……
而在此期间,吴勇一次在玩篮球时手被碰坏了,自己不能握笔,由他口述,同舍的服刑人员代笔,那一封封陌生的笔迹载着和平常一样充满温情的话语温暖着莉峰那颗为心爱的人漂泊的心。
1996年10月18日,是吴勇23岁的生日。那一天,北京下着瓢泼大雨,高莉峰骑着自行车冒雨去商场为他买张生日贺卡,由于路滑,为了躲避迎面跑过来的一个小男孩,她的自行车冲上了马路牙子,人结结实实地摔倒在地上。头、膝盖、手都被磕破了,血顿时流了出来。她趴在地上,看到身边车来车往,疾驰而过的车掀起一层层水浪拍打着她,但就是没人来扶她一把问候她一声。她哭了,不是因为伤口疼痛而是心在痛,她心里在喊:“亲爱的大勇,你要是在我身边该有多好啊!”趴了足足有十来分钟,她才爬了起来,跛着脚湿着身子来到商场,由于商场此时已关门,她只能在一小摊上买了一张廉价的贺卡。摊主说:“下这么大的雨你还来买,一定是送给一个不平常的朋友,是不是给男朋友买的?我要是他,真是我一辈子的幸福。”此时尽管伤口上浸着雨水有一种钻心的疼痛,但她感到无比的甜蜜。
高莉峰回来后在信中写道:“大勇,我们四年多的鸿雁传书,使我们互相了解了许多。虽说我们没有甜言蜜语,热烈的拥抱,最亲密的吻,但我相信,我们的心永远是以同一频率跳动的。时间淡漠不了我们的感情,别人更别想阻拦我,你一定要好好改造,要争口气,回来后让别人看看,你是被冤判了8年,8年后你会活得更好,最后,祝我亲爱的人生日快乐。”
有情人终成眷属
1998年高莉峰结束了在北京的打工生活回到了吉林市。1999年春节,姐姐、姐夫、外甥女等亲人都来到高莉峰的家中。正月初三的晚宴很丰盛,欢声笑语不绝于耳,而高莉峰独自一个人喝着闷酒,她怎能快乐起来啊?就连外甥女都抱着小孩回来了,而自己还在坚守着在别人看来不知所终的“幸福”。在农村22岁的女孩还不谈婚论嫁是少见的。那一晚,她借着酒劲把自己的苦恼、欢欣、无奈与无助全都倾诉了一番,6年来积压于胸中的不快化作滚滚热泪……
从16岁的豆蔻少女到24岁的成年女性,在苦苦等了8年后,高莉峰终于等到了那一天,然而为了这一天她付出了常人预见不到的艰辛与煎熬……
2001年1月16日,高莉峰怀着异常复杂的心情来到吴家,见到吴勇,两人一如从前“你回来了”,“回来了”,虽然两人的话语不多,但是彼此似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因为他们心是相通的……次日,莉峰陪吴勇去给父亲扫墓,在打扫积雪时,当吴勇要给她焐焐手,她却红着脸怯怯地抽了回来。
2001年的春节,高莉峰没有回口前的家而是陪着吴勇在吴家度过的。春节过后两个人到吉林市延安街市场卖菜。那年冬天异常寒冷,两个人租住在市场内一个铁皮房子里,在暖暖的炉火边,两人相拥而眠,彼此温暖着度过百余个寒夜。
2001年7月8日,一度沉浸在寂静中的吴家大院喧闹起来,吴勇与苦等他8年的高莉峰喜结连理。2003年5月13日,两人爱情的结晶呱呱坠地,他们为这个漂亮的男孩取名吴培硕。
6月15日,记者来到吴勇家,看到了足有二三十厘米厚的一大本信纸,那都是莉峰用真情写就的无价之宝。记者只读了其中的几封,便被他们两人的真挚爱情感动,泪水模糊了记者的双眼……(文中张军和秀秀系化名)
第55篇、张柏芝的恩怨人生 情路坎坷生性爱玩情感故事
日前,陈晓东做客《康熙来了》,当小S问及陈晓东和张柏芝分手与谢霆锋再恋的情景时,陈晓东竟然大有讽刺意味的道:“她(张柏芝)好像不止跟他(谢霆锋)在一块,好像还有好几个!”

1980年,张柏芝出生在中国香港。小学毕业后,她便被父亲送到澳大利亚读书。从小就喜欢照顾人的张柏芝本来打算做一名护士。然而,1998年,当17岁的张柏芝从澳洲高中毕业回香港时,被星探挖掘,接拍了一支柠檬茶的广告。 清丽的外形,让张柏芝被媒体誉为“小林青霞”。在林青霞、王祖贤、张曼玉等“玉女前辈”逐渐淡出舞台后,娱乐圈急需玉女接班人。经纪公司开始刻意将张柏芝往这个方向包装。幸运的张柏芝,很快得到周星驰发掘,在《喜剧之王》中,凭借小舞女柳飘飘一角一炮而红。 这部片子最后成为当年贺岁片的票房冠军,成绩达三千万港元。从此,张柏芝正式成为新一代玉女掌门人。接着,《星愿》、《河东狮吼》、《忘不了》等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影片,更是奠定了她的地位。 初恋朱永棠:张柏芝十七岁前后返回香港后,有了这段刻骨铭心和轰动媒体的初恋事件。当时张柏芝从澳大利亚返回香港不久,当时她没有继续求学,无所事事的张柏芝,在当年香港的娱乐业繁荣发展时期,犹如现在的超级女声热潮,张柏芝自然也有着明星梦想的情怀!此时,张柏芝结识了这位男孩子朱永棠,在两人火热恋情的基础上,才引出张柏芝和朱氏兄弟的那场恩怨风波。 周星驰:对于打造张柏芝《喜剧之王》而走红的周星驰,因为当时张柏芝经常在新闻采访中,以及各类颁奖典礼等场合,大加赞誉周星驰,说他很聪明与很幽默和很迷人,甚至说他的眼神会把你电死的! 所以媒体曾经传闻两人有地下恋情,但是随着张柏芝相继而来解约风暴的喧闹,两人传闻的地下恋情,则没有接续的下文,而张柏芝多年来都表示感激周星驰的引领出道之恩! 陈晓东:可以说陈晓东是张柏芝婚前的绯闻男友中,唯一让张柏芝敢于正面坦承和谈论的男友。当年东东和柏芝这对被称为金童玉女的情侣,也历经分手与复合风波,直到媒体传出黎明介入东芝恋后,东东就宣布和柏芝分手! 但是张柏芝却始终表现出余情未了,她曾经公开发表宣言;除非我和东东重新和好,否则不会再找另一个男朋友!可惜这段恋情最终在两人恩怨纠缠中消亡! 陈小春:众所周知;当初张柏芝与陈小春的春芝恋焦点,就是两人结伴到泰国享受阳光假期!当时他们两人在下榻的酒店泳池边,被新闻记者拍摄到整整一个下午,两人亲密无间地不停说笑。 而此前两人被传闻从相恋到分手,这次双双度假是否再次复合,由此引发新闻媒体们的高度关注!但是两人终归也没有将这段传闻感情进行到底,双方对外永远都说相互是最知心的好朋友! 谢霆峰:当初从传闻张柏芝插足谢霆锋和王菲的恋情起,两人从开始到后来的绯闻始终甚嚣尘上,但是两人坚称相互只有兄妹情,随后他们同到泰国度假时,被香港新闻媒体爆出恋情真相! 2003年1月,张柏芝接受《娱乐百分百》采访,坦白地向主持人小S承认错爱谢霆锋。总之两人聚散离合,最终出乎意料的终成正果,双双缔结良缘而结成婚配! 2002年初,媒体开始传出谢霆锋与张柏芝关系暧昧的消息。 2002年4月,谢霆锋终于承认跟王菲分手,坚决否认有“第三者”。 2002年中“浪子回头”谢霆锋成功与王菲复合。 2002年7月,张柏芝言语中间接承认与谢霆锋分手。 2003年1月,张柏芝接受《娱乐百分百》采访,坦白地向主持人小S承认错爱谢霆锋。 2006年6月初,张柏芝以5000港元低价贱卖六只名贵爱犬。有“知情人”道出卖狗真相:谢霆锋患有见不得毛毛的哮喘病。张柏芝默认已和谢霆锋复合。 2006年8月初,张柏芝于电台发表爱的宣言,“锋芝恋”高调复合,引来娱乐圈炸锅。 2006年9月,张柏芝谢霆锋闪电结婚。 黎明:继此前张柏芝分别被新闻媒体爆出;她与陈小春和谢霆锋的恋情之后,新闻媒体再次爆出;张柏芝在合作影片《情迷大话王》时,被黎明展开感情追求,同时黎明以名贵跑车相赠而取悦张柏芝!后来张柏芝飞车受伤在医院疗养期间,中国星的老板娘陈岚,向媒体批评陈晓东不负责,而陈晓东则愤恨地回应透露,张柏芝的奔驰跑车是黎明所送!然而,张柏芝与黎明这段传闻恋情,最终同样逐步淡化而没有下文,随着陈晓东的愤愤不平而逐步烟消云散的淡化了! 陈冠希:记得零三年初时,新闻媒体爆出陈冠希与张柏芝,两人秘密幽会在某餐馆同吃鲍鱼,服务生透露两人席间非常亲昵,由此媒体爆出两人的地下感情。另外零五年七月,张柏芝与陈冠希也被新闻媒体拍到,他们在日本住在同家酒店,期间举止亲密异常! 而同年六月时,张柏芝在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中,也间接坦承了跟陈冠希的绯闻!这段节目视频在艳照门事件时,已经被很多人再现网络上,而张柏芝也随着艳照门事件的逐步升级,成为其中最大的受害者之一! 郭富城:早前张柏芝与陈晓东的聚散离合之后,张柏芝在出演影片《芭啦芭啦樱之花》期间,因为面对新闻媒体连续称赞郭富城,所以媒体则引用某些亲密现象,爆出张柏芝与郭富城的地下恋情,而张柏芝仅回应说;他的舞跳得好好看,和他合作很开心! 同时张柏芝表示;我才不怕媒体的传闻,郭富城是感情绝缘体!这段传闻最终被大家归结为影片的宣传炒作而逐步淡化下来! 苏致远:记得此前有香港和台湾等多家新闻媒体爆出;张柏芝的儿子不姓谢而姓苏,与此同时其他相关媒体也引经据典,同时纷纷披露报道张柏芝的儿子姓苏而不姓谢。而港台两地新闻媒体报道所指的姓苏的人,就是台湾政界资政苏贞昌的侄子苏致远,同时相关证据和说法漫天飞舞,而张柏芝和谢霆锋两家人,均对此事拒绝予以回应,由此则让这件事情更加显现得扑朔迷离。 许志安:日前香港媒体再爆猛料,继郑秀文、前助手“细佬”和余德琳外,许志安在2003年曾与张柏芝假戏真做!7年来频频与女友分手的许志安,与郑秀文复合不成,反被踢爆花心情史,相信连他自己都始料不及。
第56篇、约会试验情感故事
他俩认识已好长时间,可一块儿出来散步还是第一次。有时他们各自都弄不清楚对方到底对自己怎么样。反正他们的接触挺正儿八经的,从未进入过男女间谈恋爱时那种亲昵状态。
黄昏的都市流动着温暖的柔情,他俩沿着大街往前走。一盏盏街灯投下的光束在路面的反射下显现出朦胧的光晕。在这朦胧的光晕里她的身影极优美,顿然他心里涌上一股冲动,真想一把抱住她,吻吻她那两瓣芬芳的嘴唇。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冒犯她。
走了好长一段路,两人来到湖畔的一棵树底下,她靠在树上静静地瞅着他。
不远的一张石椅上有对男女相拥着热吻。她朝那边望望,又回头朝他瞅瞅,眼神里闪着忧怨。他也朝她瞅瞅,再朝那边望望,便用力踢下了脚边的一颗石子。石子飞进湖里,溅起朵朵水花。
他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她微微一笑说:“好啊。”她一直很喜欢听他讲故事。有时她真弄不明白,这么一个会讲故事的人,怎么会这么木讷。
他说有这么一个母亲,对她那处于热恋中的女儿说,你跟男人约会时千万别冲动!你得先冷静地观察一下,假如那男人先想碰你,那肯定不是个好东西,得赶紧离开他。不过在没碰你的情况下,也不妨试试,假装想要跟他亲热。要是那男的举动笨拙,局促不安,你就嫁给他!因为这是过日子的男人,以后什么都会听你的。
讲到这儿,他停了停看她一下继续说,“我们来试验一次,怎么样?我装着要拥抱你的样子,等我靠近你时,你就赶紧躲开。”
她听着,没吭声。
他说:“你不要怕,我不会真地拥抱你的。我只是做做样子,你反应要快,以后你要是跟别的男人约会,就有心理准备了。”
她有些怨忿地瞅着他。
他说:“你准备好,我喊开始就伸出手来装着要拥抱你,你赶紧躲开。”
他伸出了他的双臂。而当他的手臂碰到她时,事情却发生了变化。她并没有躲开,而是扑进了他的怀里,用手捶打着他的胸膛说:“你真坏,你真坏……”

第57篇、跳下去情感故事

当时,我们的两个儿子一个10岁,一个11岁,他们都想学跳水。跳水课在公共游戏池进行,如果骑自行车去就太远了。而上课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开车把他们送去后我还不能马上回家。于是我说:“不,我不想带你们去上课,另找个人教你们学跳水吧,这并不难。”“不,妈妈,我们就是想上跳水课。”“不,不行。”他们不停地央求,一个星期后我投降了:“好吧,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出发前必须准备好一切;第二,必须坚持到底,不能中途退出。”他们说:“好的,我们答应,我们答应。”我说:“好,就像照顾你们的狗一样。”
上课的第一天,我像所有妈妈一样边看边等。大儿子Donny很快就从更衣室出来了,并站在跳板上等着。最后老师出来了,是一个大学生。Tom站在离他十米远的地方,走得很慢。
老师开始上课。Donny走上跳板,而Tom则站在栅栏附近。Donny跳离跳板,肚皮先着水,之后快速游到游泳池边,出来后重新排队。Tom则整堂课都站在栅栏边上。Donny总是肚皮先着水,然后回来,一次又一次。跳水后游回来的速度一次比一次慢。而Tom则始终站栅栏旁边。
在回家的路上,我说:“Donny,表现不错,你尽力了。Tom,我知道你在听、在看,明天你会跳得很好,因为你今天注意力很集中。”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Donny再次跳入水中,还是肚皮先着水,一次又一次,都这样。Tom则始终站在栅栏旁边。Donny在每次肚皮先着水后,一次比一次慢地游到梯子旁。他的肚子都红了。Tom则始终像根棍儿一样立在那儿,衣服都没湿。回家的路上,我说:“孩子们,做得不错,Donny很卖力,我真为你骄傲。Tom,你确实应该下水试试了。我知道你喜欢看,但是你该抓住机会试试了,所以我希望明天你能下水,你需要练习。”
第三天,Donny还是肚皮先着水,一次又一次,都是这样。Tom则仍是站在栅栏旁边。现在Donny的肚皮都红得发亮了。回家的路上,我说:“Donny,你确实是尽力了,我为你而骄傲。Tom,你说你想上跳水课,可是你连水都没下过,这是怎么回事儿呢?”Tom问Donny:“伤得怎么样?”
Donny说:“噢,不轻呢。”Tom问:“还伤到脑袋了吗?”Donny说:“伤到脑袋了。”我说:“Tom,每个学跳水的人都是这样的,开始的时候可能肚皮先着水,然后想办法改过来。所以,我希望你明天能够下水。”然后,第四天和第五天还是一样,一个肚皮先着水,一个站在栅栏旁边。
第二周的跳水课开始了,一次又一次,Donny还是肚皮先着水,没一点儿长进。母亲们觉得这是一个坏毛病。她们说:“不能这样了,他头部会受伤的。”Tom则换了个新姿势。他不再站在栅栏旁边,而是开始靠在上面扣着脚趾头。我对Tom喊道:“Tom Gardner,下到游泳池里去。”
他没动。“我带你去Dairy Queen,下到游泳池里去。”他还是没动。这个孩子不下水,而另一个孩子总是肚皮先着水。
现在是第二周的第三次跳水课了。Tom用一个很怪的走路姿势跟在老师后面,这是一种“很酷”的姿势。突然他向右转,走到栅栏处。Donny走到队列中开始跳水,这次他做的动作有些滑稽,像是溅水花的动作,不过这次不是肚皮先着水。他从游泳池出来,面带喜色走到边上!这一天Donny就跳了这一个像样儿的动作,而Tom则还是没碰过水。
在跳水课的倒数第二天,Donny排在第一个。再次肚皮先着水。Tom仍然站在栅栏边上。Donny重新归列,又是肚皮先着水,但他还是再次归列了,最后终于又做了一个像点儿样的动作。Tom则还是站在栅栏边上。我和其他母亲们坐在一起,我又开始贿赂Tom:“Tom Gardner,跳进游泳池。”没用。“Dairy Queen和棒球卡!快,跳进去!”还是没用。这一天的课还有大约一分钟就结束了,Tom转过来,以便我能看清他的脸,然后伸出食指并做了个“跳一次”的口形。我翘起拇指并指着水中说:“跳下去。”Tom排在所有孩子的后面。轮到他时,他跳了下去,而且跳得很好,几乎没有溅起水花。
在上完这次跳水课后回家的路上,我说:“噢,孩子们,真是难以置信。瞧,Tom,如果你早点下水就好了,Donny,你跳得好极了。明天我终于可以同时看你们两个跳水了,我真是高兴,一定非常好看。”Tom说:“我明天不想跳了。”我问道:“为什么?你今天跳得很好啊。”Tom说:“我现在已经知道怎么跳了。”
Tom和Donny都学了跳水。他们都跳了。Donny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肚皮先着水来学习。而Tom则通过观察和研究。但他们都跳了。害怕失败或者观望妨碍你跳下水吗?“跳下去!”
第58篇、12封情书的秘密情感故事
窗外,月亮渐渐升了起来,明亮而皎洁,就像几年前,何莲向我诉说的那个夜晚。原来,当爱情和友谊擦身而过,何莲付出的不止是失恋的痛……
一
2007年,我正在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念大三。当时,寝室6个女生有5个都在谈恋爱,大家整天描眉画眼,涂脂抹粉,交流恋爱心得,忙得不亦乐乎。唯有何莲总是捧着一本《新概念英语》,口中念念有词。
她长得不算美,但也不至于说没有男生喜欢。然而,她却从不恋爱,从大一到大三,一直一心向学。背地里,我们称她为居里二世。想当年,名噪八方的居里夫人就是以这种姿态遗世独立的吧!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冷若冰霜如居里的何莲也有为爱痴狂的时候。
这是何莲收到的第11封匿名情书,她坐在书桌前,埋头看着,睫毛轻颤,笑意盈盈,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句子,犹如晴空里的惊雷,准确地击中了她。
晚上熄灯后,室友们都进入了梦乡。寂静的春夜,蟋蟀温柔地鸣叫着,睡我上铺的何莲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后来,她索性下了床,伫立窗前,凝视着窗外婆娑的树影。
我翻了个身,床吱吱作响,何莲扭过头,轻身问:“小米,你还没睡着?”我应了一声,对她说:“快进来,小心着凉。”于是,她钻进了我的被窝。
我们小声耳语,她向我诉说起那份匿名的爱恋,一遍遍地回味着信中的话语:“旁人或许不理解,但我却从你纤秀的身影中感受到火山般的热情,你不恋爱,仅仅因为身边不过一群俗物而已……”
“小米,从前我真傻,把自己埋在书本里。现在,我终于明白爱情是这样美好!”她尽量压抑着的说话声里有难以掩饰的兴奋。
那一夜,何莲与我睡一张床,她呼吸不平静地起伏着,想翻身但又怕吵醒我。我们许久都没有睡着,沉浸在各自的心事中……
其实,何莲收到的11封情书,每一封都出自于我男朋友吴磊之手。当初,舍友们为了试试清高的吴莲到底会不会做爱情的俘虏,于是,一致推举吴磊给何莲写情书。她们说吴磊文笔好,人又浪漫,写出的情书一定惊天地泣鬼神,况乎小女子何莲?眼见舍友盛情难却,我只得用分手威逼吴磊就范,于是有了这场好戏。
那夜之后,我想了很多,既然目的已经达到,我也想趁何莲还没陷得太深时,让情书戛然而止。但这几乎是全体舍友的计划,我怎能半途而废呢?于是,我咬牙逼吴磊写最后一封,而且故意让情书间隔的时间更长。
仅仅4天,何莲就像没了魂似的,常常在信箱前发呆,那本从不离身的《新概念英语》也被她丢在一旁,她开始向舍友请教化妆技巧。她瘦了,小圆脸有了尖尖的下颌,甚至有一次,课上到一半,她突然起身就往外走,教授望着她直瞪眼……我知道,何莲要去的地方是收发室。每天上午10点,是收发室分信的时间。
我成了何莲的倾诉对象。每天晚上,她坐在我的床前,将患得患失的心情向我诉说:“那个人就在身边,是谁呢?为什么还不现身?他长得怎么样呢?”我被这许多问题包围着,看到何莲的眼睛因为这莫须有的爱情点亮,内疚之情日益吞噬着我的心……
第6天,将吴磊的信塞进信箱后,我告诉自己,这真的是最后一封了。
二
信,终于不再来。何莲焦急地翘首期盼,每天N遍去看信。后来,她坐在床沿发呆,有时竟会泪眼蒙眬。她的失恋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让我们这群搞恶作剧的女生心惊胆战。
宿舍里,我们有了一次很严肃的谈话。老三望着我问:“怎么办?”我难过地说:“我咋知道怎么办?总不能让我将吴磊让出来吧,我们恋爱2年,难道仅仅因为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就分开?这是现实,又不是琼瑶电视剧。”
一开始就反对这个计划的老大轻哼一声:“无伤大雅?”刹那间,我的脸红得像烙铁。是啊,看着人家和我们不一样,就找人写匿名情书试探她,就算是玩笑,也是个可耻的玩笑。
没有人说话了,而我突然有想哭的感觉。
会议结束后,我们争相帮何莲打水叠被,但她总是拒绝。她每天晚上反复地研究那些情书,然后愣愣地坐在书桌前发呆。我心惊肉跳,怕她胡思乱想,甚至忍不住想将真相告诉她。
度日如年中,一周过去了,在我们即将崩溃时,何莲却奇迹般地恢复了,又开始读《新概念英语》。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我们默默地感谢上帝。
可能是因为对何莲的愧疚吧,我开始主动接近她,她对我也特别好,帮我整理笔记,划考试重点,甚至将最喜欢吃的红枣凉糕留给我。
慢慢地,我真正了解了她。她心思细腻,关心人,喜欢读世界名著,而且毫不虚荣。想到那12封情书给她造成的伤害,我后悔得想咽下自己的舌头。和吴磊牵手散步时,我们都不敢提起何莲,她的名字会像炭火一样烧得我们无地自容。
快乐的日子飞逝而过,转眼间,我们已经临近毕业了。何莲的英语没有白念,她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的研究生,而我们开始为工作四处奔忙。
2009年6月底,毕业典礼之后,我送何莲踏上回老家的列车。站台很冷清,褐色的铁轨向远处延伸。我拉着何莲的手,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不舍。一年前的那场恶作剧之后,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火车缓缓开动,风飞旋着吹起沙尘,满天黄沙中,我们无比不舍地告别青涩的大学时代……
随后,我和吴磊一同到美丽的杭州找工作。正值盛夏,我们冒着醒暑奔走在杭州大大小小的人才招聘点。在经过数次拼杀后,我们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分别找到了工作。吴磊在杭州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我在一个儿童培训机构任职。
为了在杭州站稳脚跟,我们每天努力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偶然会想起大学时代的美好岁月,还有那个玩笑,不由得感叹当时的年少无知,心里对何莲满怀愧疚……
转眼近3年过去。3年来,我和何莲一直保持着联络。得知她一直没有恋爱,我忍不住一次次催她:“不要光顾着学习,快找个男朋友吧,不然你就成高知剩女了。”
三
2012年5月,在我即将成为新娘的时刻,何莲寄来了一封长长的信,信中告诉我,因为成绩优异,她被保送读博。除此之外,她还告诉了一个令我激动不已的好消息,她恋爱了!男朋友是她的同门师兄,非常优秀,与她有相同的志趣和爱好。我赶紧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吴磊,让他和我一起分享这份快乐!
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只美轮美奂的手工音乐盒。《献给爱丽丝》的乐声中,时光静静流回到大学时的岁月,我和吴磊沉浸在各自的回忆里。“小米!”吴磊轻声唤我。我抬眼望向他。“其实何莲早就知道写匿名情书的人是我。”吴磊的话仿佛平地一声惊雷,将我一下子击蒙了。
“12封情书寄出后,何莲很快认出了我的字迹,就找到我……”我张大嘴巴,不敢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吴磊继续说:“她将我骂了一顿,说有你这样好的女孩做女朋友,我怎能脚踏两只船?”
“可你并没有脚踏两只船啊,这只是一个恶作剧。”我喃喃自语。
“但她并不知道这是恶作剧,还以为我背叛了你,直为你打抱不平呢!”沉默了很长时间后,吴磊说出一句话:“我们对不起她!”
窗外,月亮渐渐升了起来,明亮而皎洁,就像几年前,何莲向我诉说的那个夜晚。原来,当爱情和友谊擦身而过,何莲付出的不止是失恋的痛,她还经历了一场友谊的取舍,痛苦和煎熬可想而知,只是我们都蒙在鼓里罢了!
我将音乐盒放在新房最醒目的位置。《献给爱丽丝》的音乐声中,眼泪从眼底慢慢溢出,心里掠过的,是何莲的笑、何莲的泪,何莲患得患失的表情,还有那些率性轻狂的青春岁月……
12封情书的秘密和何莲那颗水晶般纯洁透明的心,将永远珍藏在我心中!

第59篇、女人间的友谊好脆弱情感故事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60篇、餐桌上的爱情情感故事

她家祖传的不吃葱蒜、辣椒和芹菜类蔬菜,一吃就反胃。但是,每次炒菜之前,她总要先切上一碟辣椒、姜丝拌蒜泥,再往上浇半勺滚烫的花生油,因为这是他喜欢吃的。她很乐意地做着这一切,甚至把它当成一种享受。
他从来不进厨房,至今还不太会用电饭煲煮饭。但他只要一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便会不由自主地把一个酒杯摆在餐桌上,然后看看酒瓶里的酒还有多少,再坐下来看电视。
等菜都端上了餐桌,他就为她斟上小半杯酒,说声“你辛苦了”,再尽情地享受桌上的美味佳肴。她呢,则独自慢慢地品尝着杯中美酒,满眼含笑地看着他宛如贪吃的孩子般狼吞虎咽,往往是她的杯中酒还没喝完,他已经饭足菜饱放下碗筷了。
“这么醇厚的酒,你也学着喝吧,人生得意须尽欢,这就叫享受生活,懂吗?”她曾多次笑眯眯地对他说。“呵呵,小葱大蒜有营养,开胃强身保健康。这么香脆的菜你都不吃,这才叫不会享受呢。”他乐呵呵地反驳她。
她也会发牢骚,因为相处的日子久了总有烦的时候。烦恼到了顶,她会骂:“就知道吃。我为你做了一辈子的保姆,什么时候你能做一餐像样的饭菜给我吃。”
他针尖对麦芒:“你能什么,不也就知道喝?”于是有了战争。
有一天,她病倒了,他急得眼睛都红了,拉着她的手,轻声地问:“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弄去。”她苦笑:“你会弄吗?”“我会,我这就去。”他说。他本来想给她弄碗鸡蛋面的,手背被油溅了几个红点不说,面还弄糊了,尝一下还很苦,原来是盐撒多了。
他悄悄到家对门那家餐馆弄了一碗牛肉面,赔着小心说:“不是我自己做的,我做不好……”她的泪花就打转转了,说:“我知道,你有这份心就够了。”
过了两天,她的身体康复了,他们又恢复了以往的日子。他们的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从从容容过着。
他们的年纪渐渐大了。但是,每天饭前,他还是习惯性地为她斟上一杯药酒。而家中的冰箱里,永远都放有他爱吃的大蒜。
他是我的父亲,她是我的母亲。他们的爱情,就像他们餐桌上的菜肴,淡而有味。
第61篇、国王和渔民情感故事
有一天,国王同宰相到海岸边去散步。在海边,他们遇到一个渔民准备出海。这天,刮着强大的南风,海浪很大。国王叫了一声渔民:“喂,渔民!”
“哦,国王!”
“四个,四个,难道你还不够四个吗?”
“不够,国王,不够!”
“你这渔民真不错!你可不要给他太便宜了!”
“国王,我是坚韧不拔的,我知道在哪里捉乌贼。”
国王说完,同宰相回去了。在路上,国王问宰相:
“你明白我同渔民谈的话吗?”
“不明白。”
“你身为一国的宰相,竟不明白普通渔民也懂的话?”
宰相惶惶不安,想:叫来渔民问一问。于是,他叫来了渔民,说:“我想要弄明白,你同国王在海岸边谈的话。”
“我也不明白国王说的话,我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
“你告诉我,我给你二百银币。”
“我不知道。”
“给你五百。”
“大人,我确实不知道。”
“我把我自己住的房子也给你。”
“好吧。”渔民说,“我讲给你听,但你要写张凭据。”
宰相写好了凭据,于是渔民给他解释国王说话的意思了。
“国王对我说:‘四个、四个,难还不够四个吗?’这意思是,国王看见海上起了风暴,可我在准备渔网要出海,他很奇怪。这时他对我说:‘一年中有四个月是刮北风——这是捕鱼季节,四个月是无风天气,海上风平浪静。难道在这八个月中,你捕的鱼还不够后面起南风时那样不平静的四个月吃的吗?’我回答说:我不够!”宰相听到了解释后,就去找国王说:“我知道了你同渔民说的话。”
“你说吧。”
于是,宰相把渔民告诉他的话全说了。
“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国王很高兴,就赏赐了宰相。
过了几天,国王知道渔民住进了宰相的房子,他想知道原因,就叫来渔民问:“你为什么住在宰相的房子里?”
“这是我的房子,不是他的。”
“这是怎么回事?”
“国王,你记得我们在海岸边相见的事吗?我明白你对我说的话:‘不要给他太便宜,’所以,我回答您说:‘我是坚韧不拔的,我知道在哪里捉乌贼。’这意思是:我是穷人,但我知道如何得到钱。后来,我很快得到了好处,住在宰相家里了。”
国王知道宰相骗了他,非常气愤。他叫来宰相,对他说:
“你说你知道这些话的意思,你是骗了我,你是笨蛋,说谎者,你不能当宰相,你的位置应该让给渔民!”
就这样,渔民当了宰相。

第62篇、破了更温暖情感故事

去年冬天,我们这个南方小城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寒冷。我的服装店进了一批羽绒服,生意不错。
这天上午来了一对母女。两个人的穿着虽然干净整洁,但很廉价。进店后,女儿先看款式,母亲先看价格。母亲被衣服标签上的数字吓了一跳,连声说太贵。女儿压低声音,附在母亲耳边说:“妈,试试吧,反正试又不要钱。”
可能不忍拂女儿的心意,母亲一边诚惶诚恐地试穿,一边说着款式太时尚、颜色太鲜艳等等。她在试穿一件墨绿色羽绒服时,眼神中有着明显的喜欢。做女儿的注意到了这一点,但她轻描淡写地说:“不好就算了,我们走吧。”
望着她们的背影,我摇了摇头。
晚上6时,我正要关店门,一个人匆匆进来了,是那个女儿。她看着我,指着那件墨绿色羽绒服说:“我要了。”
我暗自好笑,看来,她做了半天的思想斗争。等她付过款,我找出包装袋准备装衣服,她突然说了声“等等”,低下头,在手袋里翻找着什么。最后她找出来一把小剪刀,瞅了好半天,小心地在羽绒服的腋下剪开一道指甲盖大小的口儿。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接听:“嗯,妈妈,我正准备打电话给您呢。告诉您一个好消息,下班后我陪同事逛街,在另一家店里发现了您上午试过的那种墨绿色羽绒服。100元不到……当然是真的,这衣服腋下破了一点点,商家只好降价处理……嗯,破的地方很小,也不打眼,您补上两针保证谁也看不出来。是呀,我买了,是呀,运气可真好……”
我的眼睛突然有些模糊了……
第63篇、被爱的资本情感故事

五年前,他说爱我。我却说:“不,我还没有被爱的资本呢?”他惊愕,我惭愧。
被人爱是女孩子的骄傲。可我懂的太少,无法和他争论国际风云、国家兴衰,听不懂他讲世界名画、古典音乐。还是别让心中最敬佩的人失望吧。这太幼稚了吧?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四年前,他做实验烫伤了手,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我都偷偷地查看他的手,可嘴上却说:“你看诺贝尔……”他踢足球撞伤了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足球赛了,可嘴上却说:“足球,是勇士的运动。”他在校乒乓赛中名落孙山,觉得很难堪,我却说:“男子汉嘛,要有输得起的气魄。”我猜想,我如此知书达理,他一定会爱我,可他再也不提此事,大概怨我再傻不过了。
三年前,当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世界通史》,《中国通史》,当我细心地倾听美术系列讲座,当我也能笨拙地弹起吉他时,我多么希望能在他面前炫耀一下儿啊!此时却接到了他北京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捷报夹着一张一等三好生的证书。我好不羞愧!我的这点小小的进步何足挂齿,我的院级三好生的证书又怎能拿给他看呢!他会认为我可笑吧?真是再傻不过了。
两年前,他考上研究生的喜讯使我高兴得连喝3瓶汽水,腹痛了一天;他的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常使我夜不能寐;他喜欢的英文书,我连夜抄写……但是,当他突然吻了我一下儿时,我却气愤地喊:“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你有什么权力?!”事过之后,我后悔,那本该是多么含情脉脉的一瞬,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瞬啊!谁还会再吻自尊心这样强的女孩子呢?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不久前,他要出国去读博士了。我再也不能那样“坚强”、那样“豁达”了,我伤心,他腿受伤时,我不该把眼泪擦干;他手烫伤时,与其我独自彻夜难眠,还不如床边陪伴;我精心练习的吉他曲,早该弹给他听;他吻我时,我应该回报他……这无数的遣憾,使我怆然泪下。“我只想告诉你,这5年,我真是再傻不过了。”他却说:“我真希望我有资格说‘我爱你’,也许在我回国的时候。唉,我也够傻的,只有傻子才肯等我了。
我泪流满面地回答了他:“我再傻不过了。”
第64篇、手掌心里的爱情情感故事

摊开他的掌心
我终于看清楚,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感情线
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呵!
浪漫的我最爱给人看手相,朋友们都戏称我是预测爱情的小巫女。
一直都固执地认为,人的掌心是藏着玄之又玄的秘密的,所有感情的悲欢离合,都尽收在那条感情线里,闲时常会摊开自己的掌心,满意地看到粉色的掌心里那条爱情线干净分明。于是我就相信,无论经过怎样的伤痛和等待,终会有一份最真的感情在前面等着和我相逢。
后来真的就遇见了他。
初夏一个午后,我在雨中悠闲地漫步。忽地瞥见路边有个小小的花坛,有些荒芜了,杂草丛生的,却有一株玫瑰在雨中开得正艳。那份热烈而寂寞的美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嗯,偷一枝吧,就一枝!
主意一定,我四处张望一番,瞅准了那枝好看的玫瑰,谁知一伸手却正好握住了一枚花刺。我眼睁睁地看着掌心上冒出了一粒血珠,心里别提多恼火了。
“我来教你怎么折玫瑰花儿!”正在发愣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温和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却触到了一对清澈的眸子,正含着笑意静静地盯住我。没等我开口,那男人已把玫瑰花柄上的刺儿一枚枚地扳了下来,轻轻一折,玫瑰就到了手上。“给你!”他把花递给还在发愣的我,“折玫瑰要先把刺掰下来!”
我接过那枝还凝着雨珠儿的玫瑰,抬头细细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白T恤,干净平凡的面容,唇边挂着淡淡温和的笑,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里恍恍惚惚地,一下子忆起了红楼梦里宝玉初见颦儿时的一句话:这位妹妹我认识!那样一份前缘未了的感觉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
“下雨了,你去哪儿?我有车送你一程!”我回过头来,看到身后有一辆雪白的林肯车。没等我回答,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走吧,小心有人看见了会罚款的!”我竟一如听话的小孩一样被他牵着手,上了车,我仍是沉浸在那样一份似曾相识中有些恍恍惚惚地。“去哪儿?”他并不看我,专心地开车。我吐出一个地址,然后就捧着那枝玫瑰,心里乱乱的。很快到家门口,我心慌意乱地推开车门,道了声谢就要走。“等一下!”他在背后唤我,我转过身,看到他淡淡的笑容和伸出的手掌:“写一个你的电话给我好吗?就写在我手上。”我忽然有一种想看看他的掌心的欲望,他的掌心,究竟会有怎么样的一条感情线呢?写下电话,在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开始有一种柔软的疼痛:他的掌纹和我一样的干净而分明呵!雨已经停了,可却有一片湿湿凉凉的东西,杏花春雨一般浸润了我的脸颊。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掌心和我的命里所等待的那份爱情了。和他的相处是淡淡的,他的阅历和年龄都注定了他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和火热,但和他在一起是温暖而踏实的,我几乎沉溺在那样一种感觉中不能自拔。
在不太忙的日子里他会给我电话。我们开着车沿着东湖慢慢地兜着,然后停在一处安静的湖边,一起看波光粼粼的湖水被如血的残阳映得泛红,直到夜色一点一点包围了我们。这时车内流淌着柔柔的音乐,我们轻松地聊着天。我常会被这种气氛深深地打动。“哎,我总在想着,要是以后在郊区有一栋小小的木屋那该多好!房顶是用透明的玻璃做成的,会有阳光洒进来,晚上还可以数星星,浪漫吧?”我捧腮作陶醉状。
“那夏天呢?”他带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悠悠启发道,“会不会被晒死?”
……
“那,我已经设计好了以后的生活,天天呆在家里,穿最舒服的睡衣,什么也不做,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给自己看,多自在!”
“那不用工作?不用过日子啦?”他又是不以为然。 他太现实,而我又总是爱做梦。
每次的梦想披击破,我都会不依不饶地扑上去揉乱他的头发,他就会握住我的手让我不能动弹,他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地:“我不放开你,你是挣不脱的。”
我其实不想挣脱他。
我喜欢他握住我的爱出汗的手,那一刻的温暖叫我觉着好窝心,好像自己都在要着自己。他也从来不知道那个关于掌心的秘密,我不告诉他,在他不曾设防的最初,我已是蠢蠢欲动地握住了这样一份情缘。
日子就在淡淡的相处中飞快地掠过去,直到那一夜和他去看电影《甜蜜蜜》,我为影片中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结合而掉着眼泪。直到从电影院里出来还是不能抑止住难过。他像哄小孩儿一样拍着我的肩:“好了好了,乖,听话不哭了!”他小心翼翼地为我抹去泪水,我一边抽泣一边嘟囔着:“为什么他们不能选择不顾一切地结合呢?他们那么相爱的啊!”“可是,”他静静地停顿了一下,慢慢吐出一句话,“有时候,相爱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我一下子停住了哭泣——我明白了我所有的不快乐的根源了。
他牵住我的手:“你看你哭得成了个花脸儿猫了,怎么回家见妈妈呢?到我那儿去洗个脸,平静一下再回去。”
我是第一次到他的家里去,他的家布置得好雅致,浅浅淡淡的色调让人觉得好舒服。我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下来。他去倒茶时,我走到洗手间想洗个脸,伸手拧水龙头时,却触到了一个软软柔柔的东西,我好奇地拿起来看,是一朵女人盘长发时用的头饰,雪白剔透的蕾丝蝴蝶花儿,很美,就像是,像是……新娘的头花。
我捧着那朵纯白的头饰,心在一点一点地往下坠着,仿佛看到了一些我平日里不肯去面对的真相。而能选择这种美丽头饰的女人,一定是有着一头美丽长发和一颗玲珑慧心吧?
我就在这时想到了新娘子,想到了湖边的夕阳,被握住的爱出汗的手,初识时那个有雨的午后,偷来的刺破掌心的玫瑰……
我明白了,我想要的那份纯粹而快乐的感情,而他永不可能给我。
抬起头,泪眼模糊中看见他捧着杯茶呆呆地立在门口。
分手那一夜我任性地喝了好多的酒,他温柔而忍耐地望住我:“是我的错。只是我想让你知道,你心里有的,我心里都有,你是个好女孩,我会记住你的。”他并没有说让我原谅的话,他知道我一定明白他的感觉。是的我懂,那枝玫瑰其实也是同样刺破了他的掌心呵!
醉意中我摊开他的掌心,终于看清楚了,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爱情线,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啊!我含着泪合上他的手掌,用尽全身的气力握紧它,直到也痛进自己的心里去,我其实是留恋的,我们从来不曾有过海誓山盟和轰轰烈烈的爱,只是那样一份温暖与默契,也真的曾一点一点渗进过我们的心里去,泪眼再望着我那掌心里的爱情,仿佛已是恍若隔世,那个相信爱情线的女子也已随着泪水渐渐远离了
……
日子静静地滑过去,我和他再也没有见过面。
闲时我依旧会摊开自己的掌心,看到粉色掌心里的爱情线仍是干净而分明着,不知道那个与我有着一样掌纹的男人,他过得好不好。
第65篇、父爱故事: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情感故事
作者: 木瓜

那一年我上高中,家里正是水深火热的时节。屋漏偏逢连天雨,本来就家境贫寒,又遭遇了一场大冰雹,把地里所有的农作物都打成了残疾,这意味着一年的收成都泡汤了。父亲在一夜之间灰白了头发,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庄稼,也为了那个是否让我退学的难题。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孩子中途退学。这是父亲对我和他自己的承诺。由于生活窘迫,我在学校里处处捉襟见肘,那点可怜的生活费我要精打细算到每一分每一毛。在食堂吃最便宜的饭菜,而且每顿饭都吃个半饱。即便如此,兜里的那点硬头货每月还是早早就"举手投降"了,向生活缴了枪。
同学们自发的一些活动我从不参加,我的"小气抠门"是我的"死穴",在他们攻击我的时候常常令我无还手之力。但我也有自己的骄傲,那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有我的篮球水平,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它可以让我一直挺直着腰板,永不低头。
学校里要举行篮球赛,作为班级的主力,我是必须要上场的,可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难题是,我要穿什么鞋子去比赛?我羡慕同学们脚上那一双双白得耀眼的运动鞋,有阿迪达斯的,有匹克的,如果能穿上那样一双鞋子在篮球场上飞奔,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英姿飒爽啊。
可我只有两双布鞋,脚上的这一双和包里的那双新的,都是母亲自己缝制的,虽说那是母亲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但我并未感到舒适过。因为它只能踩在家乡的山路上,一旦踏上城市那做了各种标记的马路,我的脚就像踩到了炭火上,格外难受。因为我看到人们看我时总是先盯着我的鞋子看,我看到他们的脚上穿的都是漂亮的鞋子,那个时候我是气馁的,一双鞋子泄漏了我难于启齿的身世:一个穷酸的"土包子".有一次父亲来,同学们喊我:"你爸在校门口找你。"我问他们怎么知道是我父亲,他们说:"因为他穿了和你一模一样的鞋。"接着是一大帮人肆无忌惮的笑,很坏的笑,能把人撕碎的笑。我看着脚下的鞋子,这贫穷和寒酸的象征,我恨不能一下子把它踢到南极去,让它再也不回到我的脚下。
所以我决定向父亲要一双运动鞋。尽管我知道它很贵,尽管我一向都很乖,很能体谅父母。那些天的夜里,我只做一个梦:我穿着白得耀眼的运动鞋,在篮球场上飞奔。我不停地扣篮、扣篮,我像长了翅膀一样,我飞了起来!
那时我还不知道家里遭了灾,在电话里还不忘跟父亲幽默一把:"老爸,您儿子山穷水尽啦!"父亲对家里的灾难只字未提,装做轻松地说,"别急,老爸明个给你送钱去,让你柳暗花明。"
我没想到父亲会亲自把钱给我送来,往常都是直接通过邮局就汇来了。我埋怨父亲糊涂,不会算账,这往返的路费要比那点汇费多很多呢。可父亲说他是搭别人的车过来的,没花钱。"那回去呢?"我还在为父亲的愚钝不依不饶,父亲却不恼,他一辈子都没有恼过,他憨笑着说,这不顺道还能看看你吗!
梦终归是梦,现实还是把它打回了原形。当我向父亲说出要一双运动鞋的时候,他显得很尴尬,他说他没带闲钱来,他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只要你球打得好,同学们就会给你鼓掌的,谁会在乎你穿什么鞋子呢?"父亲自己都觉得这个安慰有些牵强,所以说的时候声音很小,仿佛自言自语一般。
我哭了,当着父亲的面。其实我完全能预料到那样的结果,父母是没有闲钱买这些奢侈品的。但我还是哭了,哭得很委屈。父亲站在那里,不停地搓着两只手,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显得手足无措。没和父亲说再见,我扭头就回学校去了。
运动鞋的梦想从此彻底破灭了。我想我不能在全校的同学面前丢丑,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因为我的那双布鞋而笑话我,我决定退出篮球队。老师找到我,要我说出退出的理由,我支支吾吾地说,只想抓紧时间学习。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多么想在篮球场上奔跑啊!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门卫打电话过来,说有人找我。我在校门口看到了父亲,他的手里拎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耀眼的白,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以为自己仍然在梦中,直到父亲催促我穿上试试的时候,我才敢确定这是真的。尽管不是名牌,但足以令我爱不释手,它真漂亮,我愿意叫它"白色天使".我忍不住问父亲,怎么舍得花钱买了它?
父亲说,自从那天听了我的心愿之后,他就忍不住去了商场,打听那些运动鞋的价钱,准备回家取钱给我买。可是每一双鞋的价钱都让父亲倒吸一口凉气。在柜台前,他盯着那些好看的运动鞋看,其实是在看他儿子的心愿。正巧人家在搬货,嫌父亲挡道,就一个劲地往边上撵父亲。父亲是个干活的人,看不惯他们干活的样子,像小孩子们过家家一样。他忍不住替他们搬起货物来,以一当仨。搬完后,老板非要给他些酬劳,他却不肯收。他说就帮了这么点忙,怎么好要钱呢?可老板却坚持要给他,他就指了指货架上的那双运动鞋,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对老板说,俺给你干一星期活,换那双运动鞋行不行?老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那一个星期对父亲来说,是一种多苦的煎熬啊。(www.limaogushi.com)出力倒没有什么,关键是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因为口袋里没有几个钱,父亲只好每天吃一顿饭,而且每顿饭只吃一个馒头。晚上没地方住,父亲只好到桥洞里去对付,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
"就这样,鞋子到手了。"父亲不无得意地说着。我却再一次留下了眼泪。父亲慌了:"怎么了,不满意这个样式?那我可以去给你换……"我一个劲地摇头,说满意。"都大小伙子了,别总掉眼泪。"父亲怕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要趁早往家赶,要不晚上就到不了家了。100多里路,父亲坚持要走着回去。
我急了,一把拽住父亲,问他是哪个商场,我要把鞋退掉,为父亲换一张回家的车票。父亲死活不肯,我抱着父亲说,爸,相信我,没有这双鞋子,我一样可以堂堂正正地走路。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真正的长大了。
那场比赛,我穿着朴素的布鞋上场了。我不停地飞奔,不停地投篮,不断地把球投进篮筐,威力无比,势不可挡。仿佛长了翅膀一样,像是在飞翔。在飞奔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在投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我要让父亲知道,我是他最棒的儿子。
从此,我在学校里有了和乔丹一样的绰号:飞人。
从那以后,我更加勤奋地学习。终于在第二年的夏天,考取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成了我们山村里飞出去的"金凤凰",我真的会飞了,是父亲给了我坚强而自信的翅膀。
父亲,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只有你,可以让我飞翔。
第66篇、家宴情感故事

茜要在家搞一场小型宴会,宴请她高中时同班的十个女同学。这想法来自茜在超市购物时碰到一个多年未见的女同学。感情的闸门猛地打开,湿了她的心。
茜生活得很惬意。锦衣玉食,饱食终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有一个很能干很有钱的丈夫。
宴请的同学中,有一位是茜的同桌娟。俩人虽同桌,却不同命。娟的丈夫,有一天早上起床,低头穿鞋时,突发脑溢血,一头栽地。虽然大夫尽了心,虽然娟把家里全部积蓄都用给丈夫治病,可一年过去,丈夫仍然卧床。目睹着亲爱的人在受苦,娟心如刀绞。大笔难以承担的医药费,使她心里像压了块巨石。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娟本不打算参加宴会的,可茜盛情,一次次地请,一次次地邀,娟甚为感动。娟便请来婆婆,暂替她照料丈夫。婆婆心疼儿媳,说:“去吧去吧,整日里苦,出去和同学散散心,换个心情也好。”临出门,娟对婆婆叮嘱再叮嘱,她不放心丈夫,她觉得自己就是为丈夫活着的。
茜的家的确豪华,一进家门,扑面而来的是富丽堂皇的装饰:巨大的欧式吊灯,流光溢彩;雕刻着龙凤等古典图案的红木家具,气派典雅;玻璃窗外一目了然的大片私家花园,赏心悦目。娟感受着茜的家气派豪华,下意识整了整衣角。
娟是最后一个在同学们面前出现的。娟的同学个个时髦体面。娟也特意把自己打扮一番,乌黑的浓发在脑后盘了一个好看的卷,粉红色的衣服映得她的脸庞和顺柔美。同学们虽都住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毕业十几年一次也没见过。拥抱、惊呼、尖叫、放声地笑,这些见面时的仪式几乎把茜的家闹翻天。等稍稍安静下来,她们想起娟是需要安慰的,便围在她身边,说些劝慰的话。娟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老同学的关爱,感受着对她这样一个不幸人的怜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感谢。
作为主人的茜虽然浑身散发着富婆的贵族气,却没有哗众取宠的轻飘。茜的言谈举止、一憨一笑都大方得体。她的头发烫得弯曲,衣服是紧身的,显得身形更好看。娟心里很羡慕茜,和茜相比,自己一贫如洗。上学的时候,娟比茜出众,无论从长相还是学习成绩,娟都比茜强。娟觉得生活亏待了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生活深深伤害的女人。但娟的自尊心极强,她克制着自己。她心里想,茜,你过得再好,还不都是你丈夫给你的吗?你若遇我这样的遭遇,能有我这份从容吗?
茜自然要在大家都到来之后说几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引起了大家的如雷掌声。之后,茜把大家引到餐厅。保姆已经把美酒佳肴摆满了桌。因是同学相聚,大家都很放松,开怀畅饮,谈笑风生。
席间,保姆来到茜的身旁,在茜耳边低语了几句。茜立刻现出惊讶,说:“再找找,再找找,不会丢的,放错位子了吧。”保姆说:“不会的,不会的,千真万确我放在那儿的,不会错!”
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们。问什么事,什么丢了?茜说:“没什么没什么,什么也没丢。”保姆抢话说:“茜姐的手表丢了,刚买的,两万多呢!上午我亲手放在客厅柜子上的。”保姆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茜生气地对保姆说:“你下去吧,不要坏了我们的心情。”保姆说:“如果真丢了我可不负责任,不要等你的同学都走了再拿我问!”
一个同学说:“我们一起帮她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大家都附和说:“是啊是啊,我们一起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都踏实了。”于是大家离开座位,来到客厅,在椅子底下,桌子底下,柜子旮旯,找啊找啊找。可是,大家还是没有找到。保姆像是对茜又像是自言自语:“除非搜身,不然永远也不会找到!”
保姆的话引起大家共鸣;为洗清自己的嫌疑。好多人都赞同,说:“还是搜搜吧,搜搜好!”娟却不同意,她大声说:“我不同意!”大家一起抬头看她。她说:“我没偷,我不允许别人搜我的身。”她身边一个同学劝她说:“搜就搜,反正咱又没偷。”另外一个同学也说:“搜了不就清白了。”娟坚决不同意:“任你们怎么说怎么想,我反正不允许别人翻我的身!”茜一看大家都下不了台,就走到娟跟前,抱歉地说:“对不起娟,我不会同意这么做的,你们都是我最亲最好的同学。”保姆强硬地说:“你可别先说这么好听。同学又怎样,十几年都不来往,人心可是隔肚皮的。”保姆把脸转向娟说:“你为什么不让搜身?你紧张什么呢?难道是你偷的吗?”娟面对保姆的目光,脸气得通红。她没和保姆争辩,一转身,离开茜的家,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茜来到娟的家。娟正给他的丈夫做按摩。见茜来,娟很客气给茜端茶让座。茜的脸羞红了,说:“娟,很对不起,手表找到了,在花瓶后面找到的,是保姆放错地方了。”娟并不吃惊,笑了笑,仿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茜很愧疚,再次请求娟原谅。说:‘媚。你把上午不愉快的事忘掉吧!”
面对茜恳切动人的脸庞,娟沉静一会儿说:“茜,上午我确实偷了你家的东西。”
茜震惊了,轻轻问:“什么,你偷了东西?你开玩笑吧!”
娟摇了摇头,说:“我偷了一块点心装在了裤兜里,因为我丈夫好久没吃上那么好吃的点心了。”娟说着,流下了泪。
茜看着娟,泪也湿了脸……
第67篇、每一场失意,都是为了更好的开始情感故事

她一直认为,他是她萦绕不去的初恋,从看见他第一眼开始。
她十六岁的那年夏天,他随父母搬来,做了她对门的邻居。每天早晨,他们在楼梯上相遇,相对笑笑,无语,然后,在楼下的拐角分开,他向左,她向右,去两所不同的学校读书。
上课时,她想象着他一跃一跃下楼梯的样子,走神使她常常被老师叫起来罚站。然后,她像一棵安静的小树苗,站在那里,想得更是专注,两眼都是明媚的阳光,嘴角微微上翘。
那段时间,她的学习成绩下降得厉害,老师和父母都找不出原因。他是藏在她心底里最美好的秘密,连最要好的同学都不告诉。
转机发生在十七岁。那天她放学回家,发现忘记带钥匙,她傻傻地站在门口等父母时被他发现了,他大大地拉开门,问她怎么了。她说了,不知为什么,竟有些委屈,就嘤嘤地哭了起来,他有点手足无措,也不会安慰,只是一个劲地请她进家坐着等父母。
那是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比天籁还美的声音,觉得他的家里,连一只陈旧的小板凳都是温暖的,那套不大的房子,简直像天堂那么美好。
据说,爱一旦被启动,再普通的场景都会有天堂的氛围。
因为紧张,她洒了两杯可乐,在尴尬的手忙脚乱中,她几乎不记得他曾说了什么,唯一记住的是他也是明年参加高考,他的理想是北大。
她牢牢地记住了北大,就像教徒记住了耶路撒冷,因为,那是他们的圣地。
从那以后,为了北大她发奋读书,就像教徒为了去耶路撒冷朝圣而不惜披荆斩棘。
一年后,她如愿以偿地收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在拿到通知书的刹那,她多想冲到对门,告诉他这个消息。但是她忍住了,想,留个悬念吧,等上北大报到后,在校园里相遇,或许更符合爱情开始的要素。
那年秋天,她揣着希望,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收获的,全是失望。
直到在冬天的深处遇到了林,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他总在寝室的窗子里看她,他从未见过这样喜欢散步的女生,无论寒风多么凛冽,无论雨雪怎样肆虐。
她像一道美丽的风景,在每个黄昏,缓缓流过他的窗前。直到冬天的深处,突然一连几天,不见了她。
林先是猜测,后是担忧难耐,沿着早就打探好的路线一路找到她的寝室,才发现她病了,发烧让她面颊绯红。
面对陌生的他,她是错愕的,他磕磕绊绊地自我介绍完了,就红着脸跑出去,很快,就拎了一个巨大的西瓜跑回来,一声不响用勺子挤西瓜汁。
同寝室的女孩子都羡慕得不行,纷纷尖叫着打趣他们。
然后,他们成了朋友。她知道林有多么爱她,但是她无法忘记那个男孩,一直坚持用对待朋友的礼尚往来对待林。而林呢,像那个守在树下等待兔子撞来的老农,有的是耐心和憧憬。
她的心,如向火的冰淇淋,逐渐被融化。在林的关爱里,她突然领悟到,美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参与的事,单相思,是种被煎熬得越来越浓却徒劳无益的毒药。
那年寒假回家,在楼梯上遇见他,问过才知,他读了上海财经,没读北大。
他问她为什么要问这个,她笑了笑说没什么,临了,又说了句谢谢。
他有些讶异,不知她为什么要说谢谢。
她的谢,那么真诚。爱情是多么美好,或许它结出的果子,未必是相爱花开,但,爱会给人力量,倘若她没喜欢过他,就不会那么在意他无意中的一句话,为读北大而奋发;假如,不是为了在校园中遇到他,她就不会去散步,就不会成为林眼中最美好的风景。
是的,请我们一定要感谢发生在生命中的那些爱意萌动,不必哀伤缘分的最终离散。每一场失意,都是为了更好的开始。
第68篇、长发的薄荷味道情感故事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
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肖,班里的清秀男生,记得他开门的姿势,跑步时湖蓝色的运动服飘动的样子。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对视他深邃的眼眸。惟一的一次,他望着远处一个女孩说:“那么好看的头发,真像一匹绸缎。”那是黄昏,他的头发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道。
从此便坚定了留长发的念头。毕业来临,我没有勇气和他合影,他却大方地给我一张照片,而后天各一方。那张照片,我偷偷放进贴身口袋,他在玉兰花丛里扬眉笑着。
大二那年,我的长发已垂过肩膀,特地照了一张满头青丝垂挂的照片。女子如发,真的,没有谁能像我那样,心思细密地记起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那些痛苦的甜蜜和蚀骨的忧伤。
我鼓起勇气去了他的学校,却见他和一个短发女孩亲密地吃饭。无比疲惫地返校后,第一件事,便是坐到理发店里剪去三千青丝。养护成绸缎一样的头发像碎了的心事般飘散一地。
我接受了身边一个男孩的感情。他一直奇怪,我为何坚持用薄荷洗发水和湖蓝色发夹。
那张陪伴了我成长岁月的照片被放进影集。剪开密封膜时,一张薄薄的纸条飘出来:苏苏,现在我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如果你愿意,请一年后拨这个电话:139********。
一句话击溃了我的坚强,泪水滂沱中,我知道那如暗夜一样芬芳的时光已一去不返。
而那个短发女孩是他的表妹。两年后我才知道。
第69篇、童年的往事情感故事

童年的往事很多,但给我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有关哥哥的一些童年趣事。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哥哥经常做出一些令人惊心动魄的事情,吓得我们不是做恶梦,就是睡不着觉。
哥哥虽然只大我一岁,但他的胆子却大得出奇,也非常的顽皮淘气,这与生性怯懦的我有着鲜明的对比。所以他做的那些令人匪夷所思、胆战心惊的事情,便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至今想起还会令我心惊肉跳,心有余悸。
童年的往事父亲在和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次婚姻,生过两个女孩后来都夭折了。或许是不堪承受这种沉痛的打击,父亲的前妻也相继去世。父亲和母亲婚后又一连生了四个女孩——二姐身下是一对双胞胎(后来也不幸夭折)。等哥哥出生后,已经见到六个女儿,才盼来一个儿子的爸爸,就理所当然地把他视如掌中宝了。加上哥哥长得漂亮可爱,全家人都把他当成了命根子。正是因为这种得天独厚宠爱,才铸就了他的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哥哥小时候经常打架、惹祸这都无需细说。
单说五岁那年。有一天,我和姐姐们突然听到后院传来几声尖叫,便急忙跑去观看,只见哥哥和邻居的一个小哑巴,手里抬着一个小死孩。那个小死孩已经被野狗吃得鲜血淋漓、面目全非——就连男孩女孩都看不出来了。见此情景,吓得我和大姐、二姐都嗷嗷直叫,哇哇大哭。但见我们被吓得如此狼狈,哥哥却不以为然,还把那个死孩子继续往家里搬。当时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也没人阻止他,幸好这时有一个拉沙子的马车从我家门前路过。那个车老板见我们被吓得狼哭鬼叫的,便用大板锹把死孩子给搓走,扔进了我家后面的大河里。
我家的后面有一座沙子山。人们经常把那些不幸夭折的小孩,扔到山上,任野狗豺狼饕食殆尽。哥哥弄回家里的那个小死孩就是从这座山上捡来的。尽管爸爸、妈妈和我们一再阻止他到山上胡闹,但他还是经常趁我们不注意,就往山上跑。
有一天,趁父母不在家,他又偷偷地跑到山上,捡回来一枚日本鬼子扔下的香瓜形手榴弹。等到了家里,他就把手榴弹放在门口,坐在门槛上拼命地砸。任大姐怎么叫喊阻止,他也不听。大姐那时虽然还不到十岁,但也知道那东西是容易爆炸的,所以不但吓得脸色煞白,而且连叫声也变得凄厉无比。尽管我和二姐当时还小,还意识不到事态的严重,可看到大姐被下成那样子,也知道害怕,就躲在大姐的身后哭。大姐想带着我们跑,但哥哥却堵在门口。无奈,她只好搂着我们挤在墙角、捂着耳朵拼命地叫。就在这时,恰巧许叔叔来我家串门,赶上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吓得他急忙厉声吼道,住手!不要命啦?!哥哥见有大人阻止,才不敢继续砸了。于是我家也避免了一场家破人亡的惨剧。
除了这些,哥哥上学的时候还经常逃课、旷课,到山上疯跑、到野外放火……尽管我知道,这些震撼人心的往事也只是哥哥生命长河里几朵跳跃的浪花而已,但它却成了我童年旧梦中刻骨铭心的记忆。
俗话说,“淘丫头出巧、淘小子出好”,一点也不假,哥哥这个淘小子后来果然出息了。哥哥长大参军后,不但表现突出、有工作能力,而且为人也热诚正直。因此很快就入了党提了干。后来在1987年大兴安岭森林大火的扑火战斗中,又荣立了一等功。专业以后又被任命为我家乡那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栋梁。
此时,窗外正春风浩荡,我的情思早已伴着这徐徐的春风飞回了以往。往事历历在目,如此的鲜活生动;往事如梦如烟,已然永不复返。我久久地坐在屏前,在温寻和追忆那些童年往事的同时,也倍加地思念哥哥,感谢哥哥。是的,我感谢他让我有关童年的往事,有了如此丰富多彩的内容和难以忘怀的主题。哥哥,你还好吗?但愿今夜此时,你也能在遥远的故乡把我深深地想起。为此,我也会由衷地祝福你!谢谢你!
第70篇、美女口述:给我幸福的男人是个可爱的胖子情感故事
文/新浪网友 柔雪纤烟 欢迎网友投稿

(一)
我一把拉开窗帘就叫嚣,权当是大清晨练声:胖子,按什么喇叭啊你!神经病!你有辆别克就了不起啊!叫完,继续趴回床上。猛地想起昨晚江俊辉说我发福了,我气急败坏地打过去一行字:你那什么超级视频啊?简直就哈哈镜嘛!我才没胖呢,我骨感苗条得很!
一骨碌起床,下地,贴到镜子前。从小腿检查起,刚检查到小肚腩,门铃唱着《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如蛊咒般响起。该死的胖子!真是阴魂不散哪!我边开门边嘟哝,最好,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要再让我碰见你,TMD,金旭磊。哎吆,好难得呀,听到你叫我名字了。他竟然喜滋滋地一屁股在我的进口沙发上坐下,还很享受地弹了几下。我闭上眼睛,实在不忍卒睹自家沙发残遭如此蹂躏,刚拎起包准备往门外闯,才意识到自己还穿着睡衣,还没洗脸,肯定还肿着眼睛,晦暗着一张脸。依稀记得昨晚跟江俊辉聊完下网已是凌晨2点多。你害我没补上美容觉,岁月都还没催我老,你个胖子就来催我成黄脸婆是不?我边叫嚷边把手里的包狠狠地往他身上砸。他边挡架边嘟哝,遵循自然规律好不好?女人过了25就是黄脸婆,你都26了,这绝对不是我害的!他一本正经满脸无辜地望着我。我转了转眼珠子说,胖子,你请我去美容餐厅吃一个月,吃到江俊辉回来咋样?终于发现,胖子还是有优点的,那就是有钱。
(二)
这是第六套了。我望着床上的那一堆赤橙黄绿青蓝紫,开始怀疑自己以往对衣装的审美眼光。胖子的喇叭声又催命似地响起。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别克凌迟处死,哼!我趴着窗户恶狠狠地说完,一分钟后又极其熟练地打开别克锃亮的车门,优雅地钻了进去。
都多老了,还扮清纯?白色不适合你,桃红柳绿更能烘托你的气质。胖子从反光镜瞄我一眼不疾不徐地娓娓说道。我——是什么气质的?我挺了挺了身。胖子裂着嘴用他的胖手拼命地揉他的肥耳朵,这是他为那四个字付出的惨痛代价——狐媚气质。
我跟眼前这个染橘黄头发,媚眼如丝的女子友好地握手,在胖子和江俊辉热烈拥抱的时候。江俊辉说那是他在分公司新招的公关部经理,也是他的学妹。当胖子起劲地拱上去学妹学妹地套近乎时,女孩子有点不知所措地用媚眼瞟瞟江俊辉,江俊辉笑着说,胖子是他同窗四年的同学。她也是吗?女孩指着我说。她是旭磊的女朋友。江俊辉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胖子在几秒的错愕后非常抱歉地望着我。我的高跟鞋极有节奏地扣击着大理石地面,从着玫瑰色吊带的女孩面前袅袅而过,深情款款地挽住了胖子的一条胖胳膊,我说我饿了,吃了一个月的美容餐想换换口味,去钻石庭园吃时尚创意菜吧。
(三)
不就十年陈吗,胖子,我可没醉!我在胖子的别克里不安分地晃悠踢腿。你想把它凌迟处死也得到了家,要不咱俩都得玩完。胖子头一次气势凶凶地向我吼。我说玩完就玩完,你有什么好留恋的,不就几个臭钱吗你?!我边吼边放肆地在他口袋里摸烟,哈,红中华,你小子够奢侈。我自顾自地点火,吐圈,然后呛出泪水。
我被胖子连拖带拽地清理出别克,又极不雅观地被扛上楼。我又踢又咬地耍泼。胖子把我重重地扔到床上,依稀听到他说,真是疯子,让你自个疯去!神经病!敢骂我?你个胖子!我先爬起来收拾他,可脑袋一阵眩晕……
我最欣赏的女子是《京华烟云》中的姚木阑,端庄清雅。西餐厅一角江俊辉眼光闪烁地望着我说。我为自己的超短吊带裙和闪亮的眼影羞愧得无地自容。这种羞愧折磨了我半年之久,直到我见到江俊辉身边那个着玫瑰色吊带,媚眼如丝的女子时突然就烟消云散了。我开始拼命回想在那套雪白淑女装映衬下的自己有着怎样一张苍白平淡的脸,想得头痛欲裂……
好象有一只温软的手掌掖了掖我的额头,我闭着眼睛双手在空中无力地扑腾,还是一只手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掌心的温度刚刚好,像妈妈买给我的那个电暖宝。我紧抓着那只手掌昏然而眠。
(四)
我大呼小叫地气急败坏地N遍死胖子坏胖子之后,胖子还纹丝不动稳如泰山地趴在我的床上打呼噜。我把他的肥耳朵当作了小时候家里那台西湖牌电视的频道开关,24个频道全转遍后,他才惺忪着小眼睛回答:我本来早就跑了,你个疯子!谁叫你后来吐得要死要活的啊?!说着,还傻傻地蹲在地上示范了几下擦地板的动作,以证明他昨晚确实干过脏活累活。我偷眼瞧瞧地板,还真的是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洁净透亮,锃亮的地板上还有个鲜活的胖子的影子移来荡去……
我说,胖子我给你做点早餐吧,胖子说你做的那不是人吃的,还是去外面吧。
什么?那辆别克不是你的?我在警局瞠目结舌得看着胖子。是俊辉借我用的,胖子耷拉着脑袋喃喃道。好个胖子,拿人家的车子拿来显摆?!这下好了,你拿什么赔人家?我在路上火冒三丈地数落他。他说要不是你喝醉了我怎么会忘了锁车?他紧跟在疾走如风的我后面不愠不火地辩驳。马上,我闭嘴。
(五)
细弯眉毛,浅蓝眼影,份蓝抹胸加超短牛仔裙,我拎起手袋,烟视媚行地出门,打的,下车。
胖子呼哧呼哧地跑过来,边拉我的手往前拽边数落,怎么那么晚?就等你一个了,真没有礼貌!我说,还不是你个胖子把我的进口沙发坐了坑,害我折腾半天都没法搞平它。
包厢里的灯光淡柔如朦朦的月光,似乎把江俊辉身边那位女子的媚艳也冲淡了不少。不去在意她的眼神里掠过的那抹惊讶,我轻松地跟她点头,微笑,她不知道,其实我从来都喜欢作媚惑的装扮的。我平稳地端起酒杯祝江俊辉30岁生日快乐,并豪爽地一饮而尽。胖子在一边朝我挤眉弄眼,外加拧我手臂。我明白他那是在警告我,这次可没有别克供我晃悠踢腿凌迟处死的了。我慢慢地靠近他说我头晕得厉害,想吐。他的肥脸颊被骇得颤动了几下。
我从胖子的连拖带拽里挣脱出来,冷静地问他,江俊辉那辆别克的钱什么时候还?胖子愣愣地把我从头看到脚后说,你没醉啊你?!我低头望着我的水晶高跟鞋说,年底,我应该会有一笔可观的年终奖金。胖子说,那咱俩不用去卫生间了吧。我说包厢里空调打得太冷,还是走廊里暖和。胖子温软的手掌轻轻地握住我的小手,十指相扣,掌心对着掌心,传递过来的温度刚刚好,象妈妈买给我的袖珍电暖宝。
第71篇、留在童年的“橡皮泥”情感故事

留在童年的“橡皮泥” ●闫涛
小学时,家里特别穷,于是很多时候,我都是在自卑中度过的。有一次,学校进行手工课表演,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带一块橡皮泥,同学们都高兴地准备了自己喜欢的橡皮泥,可是我的家里穷得连学都上不起,又怎么有能力让我买橡皮泥呢?我实在不敢有这样的非分之想,可是老师的要求又不能不听。于是,我的心里十分纠结。回家后,我几次欲言又止,因为看到爸爸妈妈劳累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说出口。
如果家里的条件好,我一定会高兴而轻松地对他们说:“我要橡皮泥!”可是,这样的家庭,我要是那样想,那就是太不懂事了。爸爸妈妈忙于活计,他们并没有发现我的心事,我也不想让他们在劳累后再为我而担忧。
可是,老师的要求就是命令,我怎么能违抗呢?就在我矛盾万分的时候,一个特殊的想法突然从心头冒出。于是,我就跑到了村子东头的水池,用手掏了一块大泥巴,之后用力地揉捏了起来,不大一会儿,一块干爽的泥巴就出现在了眼前。然而,我的心里还是战战兢兢的,我不知道这样的泥巴是否会合格,也不知道老师看到后会是一副怎样的面孔,然而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索性就听天由命了。
那一节手工课在其他同学的期盼和我的矛盾中拉开了序幕,同学们都高兴地炫耀着自己的作品,可是我始终不敢抬头看老师,也不敢让更多的小朋友看到我的作品,我用书本在桌子的周围围了高高的一层壁垒,之后我便在里面揉捏着那块泥巴。半个小时过去了,老师让我们展示自己的作品。其他的同学都兴高采烈地走到讲台旁展示,而我却担心到了极点。可是,时间却很快,不大一会儿就轮到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前面的,更不知道大家看到后会是怎样的表情。那一刻,我的背上仿佛扎了很多的刺,我想,等待我的一定是一场哄堂大笑。
然而,奇怪的是同学们看到我的作品后都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这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而班主任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表扬了我,夸我的作品做得好。那次,我的作品还被评为了一等奖,那是何等的光荣啊!由担心到欢喜简直是天壤之别,可是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激动得不得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然而,这一切又真实而清晰。
那一刻,对我来说真的是刻骨铭心,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就是那节课改变了我,以往我还很自卑,可是从那以后,我不再自卑了,而是用自信与乐观去经营自己的生活。我开始努力地学习,因为我知道老师一直在关注我,鼓励我,我没有理由不努力和刻苦。我的努力仿佛就是为了他的一次次鼓励。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考上了理想的高中,后来又考入了大学。
如今,我已经站在三尺讲台旁传道授业解惑,然而我却始终没有忘记曾经的感动与记忆。面对那些可爱的学生,我始终用自己的经历教育他们,我经常给他们讲自己的故事,也经常毫不吝啬地挥洒自己的鼓励与爱意,我所收获的同样是一份份感动与惊喜。如今,每当看到橡皮泥的身影,我的心中都会被感动与幸福充斥!
第72篇、老人和女儿情感故事
我认识这个老人。他生活在偏僻的胡同里,住的是一座很旧的楼房。在这里他和老伴及女儿生活过很多年,他常常在回忆中咂摸当年的快活,像他翻破了的相册里存留的记忆。
老伴走了以后,他老得更快了。这是一个急躁的城市,只有他有太多的空闲无法消耗,可女儿总是太忙,他也知道不应该过多地占用女儿的时间,现在的年轻人讨生活都不容易。
女儿结婚后就从这里搬出去了,后来她离了婚,他在替女儿伤心之余又有点儿庆幸,满以为她肯回来和他同住,但是没有,女儿在外边租了房子。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生活在这个贫穷的小胡同里。女儿总是期望过上更富裕舒适的生活,她羡慕虚荣浮华。她没有错,可他没有能力给她。
他不能够照顾自己。女儿每周来看他一次,给他带来一周的食物,放在冰箱里,他每天就靠取用这些食物来维持生命。他盼着女儿回来,可是她来了总是风风火火,说不上几句话,就急匆匆走了。
他不敢下楼,他太老了,走在狭窄的老旧昏黑的楼梯上,天知道会不会摔下来,他不敢给女儿添乱,老老实实每天待在屋子里。
在他的窗户外边原来有个街道幼儿园,看孩子们嬉闹是他最大的娱乐。后来,这个幼儿园因为条件差、规模小,被教育部门勒令停办了。曾经的喧闹消失了,他更加孤单,一个人趴在窗户上看那些和他一样陈旧静默的蹦蹦床和旋转木马。
上次女儿来的时候说她又要结婚了,这次她找了一个外国人。听说他比女儿大了很多,兜里有不少钞票,他要带女儿出国。老人没有办法,他不能阻止女儿追求幸福。
临走前,女儿得给他安置个合适的地方。她已经联系好了,打算送他到市郊的养老院去,听说那里的条件不错,老人不愿意到养老院去,这里有女儿有老伴的味道,离开这儿就好像离开自己的根一样,可是他不敢违抗女儿的意思。
临去养老院的前一天,他跟女儿商量,能不能到街上转转去,跟一起住了几十年的老邻居们告个别。女儿答应得很犹豫,她没有时间陪他,出国的手续还没有完全办妥呢,要是他走丢了怎么办?
“不要紧,我把你的名片放在口袋里,找不到路了我就求人家给你打电话。”女儿同意了。
老人很高兴,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下过楼了,走起路来脚底下有些虚晃。
老伴先走了,女儿也要走了,这一走就带走了他的希望。唉,人为什么要老呢,却又老而不死,就像一台废旧的没有任何价值的机器,只能成为人家的累赘。
阳光晃得他眼晕,他有一种喝多了酒一般的迷醉。他慢慢走着,想他这一生,他曾经年轻、英俊,喜爱运动,曾经是厂里的篮球中锋,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老态龙钟,步履蹒跚。
出来时间不短了,再不回去女儿会担心的。他慢慢转回身走向那条生活了多年的胡同。一个年幼的孩子哈哈笑着从他面前冲过,后面追着另一个稍大一些的孩子。他们冲得太突然了,在老人对面的马路上驶过来一辆汽车。
这一切太突然了,老人来不及摇头叹气,他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的篮球场上,豹子般敏捷地冲过去,孩子被他抱起来抛了出去。老人被汽车撞飞了,重重摔下。吓得脸色发白的司机跳下车,抱起老人的头,他嘴里涌出血,眼睛里却没有痛苦,他说:“我口袋里有女儿的名片。”
老人死了。女儿可以无牵挂地走了。
第73篇、海门之恋情感故事
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地铁的日子,习惯了这座甚至没有火车站台的城市。它热情的阳光,就像这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市容,干净恣意地撒在行人的身上。最让我舒心的是这个城市的陌生,没有人来烦我,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我只是总公司派来搞市场调研的。我似乎远离了尘嚣。几个月之后,南通也将只是我的回忆。手机又在提醒我有邮件,不用看,准是吴贞的。记不清我删掉了多少封她的E-mail,掐断过她打来的多少次电话。记得清的是,地铁站里的那一幕,仿佛刚刚过去。
我冲下地铁,对面的列车“咣当”一声关上门,那对两情缱绻的狗男女在黑暗中扬长而去。两列相向的地铁裹挟而来的风,阴柔地在站台里旋转着,教人以为是电影中恋人的诀别。而那份伤心,却是实实在在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我不相信,两个小时前还偎在我怀里的吴贞,真的就这样背叛了我。那一天,北京的阳光正如今天的南通,出奇的跋扈,刺得我张不开眼。做错事的仿佛是我,而不是吴贞。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或者说,我不愿欣赏她的挣扎。仓促之中,我申请了这份没人愿意出的差。这儿的青山绿水,这儿的灿烂阳光,是我疗伤的天堂。
公司的市场这块,青荇一个人负责。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身材小巧,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来实习的。然而,她的言语里辐射出的却满是踏实可靠,偶有南方女人的温软口音,提醒着她的性别。我们的工作主要在南通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门进行。白天两个人一起在市场上转悠,晚上则是我一个人整理白天的数据,或者坐下来静静地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给总公司发E-mail汇报,常常工作到午夜。信箱里每有吴贞发来的信,都会引得我睡不安生,尽管我从没看过。
金天宾馆的早餐一直供应到9:30,晚上加班久了,可以放松地睡下去。有时候寂寞地拉开窗帘,看天上的星星,或者是半轮明月。海门的夜空,就像我小时候的家乡,高高的,像水洗过。我总觉得,北京的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静谧纯粹,灰蒙蒙的,月亮也昏昏沉沉,没有灵性。没有朋友,没有同事,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这么渐渐远了。第一个休息日,她尽地主之谊带我去狼山风景区。南通这地方,一望无际,小山包狼山就显得很突出。又不是旅游季节,山上游客稀稀落落。山顶上,她接了个电话,海门话,却没有了吴侬语音的柔和。我没听懂一个字,但能感觉到其中的火药味。是她男朋友?我来这儿一周了,她却从不向我提起她那位准丈夫。晚上忽然想到要用一份资料上的数据。赶到南通的办公室时已是10点多钟,屋子里黑漆漆的,却有音乐隐约传来:“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矛盾心理总是强求。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重新来过。”门虚掩着。打开灯,青荇呆呆地坐在那儿,电脑里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曲目,凄婉的女声,撕人心肺。“睡不着觉,听听音乐。”她脸上挤着勉强的笑。我记住了这音乐,还有她的落寞神态。改天经过一家音像店时,忽然记起她在黑暗中播放的那首曲子。我让她停下车,那几句歌词,熟稔得脱口而出。老板很专业地说:“是陈慧琳的《记事本》。”我把它放进试音的CD机里,戴上耳麦。是的,正是那谙熟的旋律:“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著,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复骗着我。”当青荇也走进店里时,我把耳麦给她戴上。她看着我,会心地笑了。
大多数夜晚我都是孤寂地趴在窗户前看海门的夜空,在陈慧琳的乐声中,我常常陷入无边的遐想之中,想像吴贞此刻的生活,她的E-mail里到底写了些什么,尽管我不在乎。还有青荇,这样的夜晚,她还会在黑暗里怅然吗?早晨起来,打开电脑,放我烂熟于心的《记事本》,然后收拾一下,青荇就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的办公室。有一天青荇敲开门,看我在哀怨的乐声中刷牙洗脸,才知道我的早餐票一直都没用过。以后青荇早上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来烧麦年糕之类的特色早点。
我们的工作展开得很顺利,对吴贞的态度,也在心里渐渐缓悔。金天宾馆离青荇南通的家并不远,她却从不邀我去做客。又是皎洁的月光。置身于其中,我忽然有种幸福至极的冲撞。离开北京这么久,第一次有心情给吴贞发短信:“你有多少年没有仔细地欣赏过高蓝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儿时记忆中神秘清澈的星空?我希望,能和我共享每一个这样日子的,是你!”电话铃响时,我以为是吴贞。正思忖着该怎样应对这尴尬的时刻时,发现号码却是青荇的。她让我下去再登记一个房间,她要搬来住——平平淡淡的语调。我猜测,可能是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然而,不巧的是,海门市的一个会议把所有的房间都包了下来。打她的手机,关机。只有回到房间等她来后再说。人未进屋她就两眼氤氲,跟电话里的沉着冷静判若两人。平日的干练沉静全消逝在汪汪的泪水中。我在她嘤嘤的哭诉中了解到,她凭女人的直觉一直怀疑男友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密切的往来。果然,晚上帮他收拾旅行箱时发现了一双女人的长筒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一个婚期将近却发现恋人不忠的女人。就像我,无法自拔,不逃避又能如何?宾馆每天赠送的一枝玫瑰,猥琐地耸立在桌子上,像是企图去滋润两个没有爱情的主人,那么不合适宜。倒是青荇,很快就恢复过来:“来点音乐!”这下提醒了我。关掉房间里的灯,拉开窗帘,月光暖暖地泻进来。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这样的月光下捉迷藏,听大孩子讲鬼怪的故事,看看静得瘆人的四周才急着想回家。青荇也把这儿当作安全的家了吗?我不知道。《记事本》的音乐洋溢着整个房间,那个曾幽幽地坐在办公室发愣的女生,现在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音乐,不一样的环境,多了我!夜色还是那么清亮,这样的美景总是让人想家,父母,潜意识里竟然还有北京的吴贞。面前的青荇呢?她的呼吸渐趋均匀,此刻,或许有我同样的孤寂。
早晨醒来,她依然买回了早点。可能是宾馆内部的自助餐,两个托盘装得满满的,两杯牛奶。我看着她的背影,恍若梦里回家,不知道盛在心里的是感动还是爱意。我好像,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青荇母性的温软。爱得倦了,还是倦得爱了,理不清的心绪。只不过旧伤口,还有些阵痛。到了晚上,她换了套牛仔衣,不知从哪儿又弄了辆摩托车,骑士般跨在摩托车上,要带着我看看海门的夜景。海门的大街小巷都是彩灯,形色各异,霓虹灯在拼命地拼凑着不同的造型。一些偏僻的街道上,彩灯的规模甚至有些夸张,仿佛置身于大上海。在北京,也只有节日里的长安街才有这样气势恢宏的大手笔运作。小小的县级市海门,尽管是模仿,它的步伐,一样让人惊喜。天气有些凉了,行人渐稀,霓虹灯却起劲地闪着,没有人驻足,没有人喝彩,今夜的海门,也许只有我们俩人是为它,为它们永不疲倦的舞蹈而来。滨河广场,很小,造型却是别具特色。草地上极不规则地铺着窄窄的人行道。青荇背着现时流行的包,带子长长的,在前面娉婷地一蹦一跳,背包打在她被牛仔裤绷紧的臀部弹起又落下,一点也不见她先前的沉稳。以至于回到北京很久以后,只要接到她的电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一幕,无论如何,也难以把电话里的沉静和她那天的小女生形象联系起来。
回宾馆的路上,四周静悄悄的,惟有重重叠叠的彩灯还在热闹地变幻着图案。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腰,身子贴在她的后背上感受着她的颤动。真希望这样的穿行,能永远下去,忘了她的男友,忘了吴贞。和着她无声的泪水,我们青春的身体纠缠了一夜。她肌肤的香味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全,醉得让人失去其它的感觉。她细细的倾诉,轻轻地飘浮在空气中。我看到了本该发给吴贞的那条短信,我对吴贞惴惴的希望,却错发到她的手机里。我在满心的期望中静候着她的承诺,哪怕是一句暗示,直到她们的婚期一天天地逼近,她都始终小心冀冀地回避着,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青荇出乎我意料地把车停到了她南通的家门口:“不是想来看看吗?”我的眼睛收不下那里的一切,她的床她的沙发,甚至她的卫生间,所有最贴近她的地方,都散发着新人的气息。房子里最具特色的是大理石,冰冷而光滑的石料,用得有点滥,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主人的职业。餐厅里摆设的石凳石桌,精致得让人以为是工艺品。我伸手去移它时,才感觉到它的大理石质地,没有温暖,像青荇的生活,却坚不可摧。我在她的床上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弄乱她的床弄乱她的家弄乱她的生活……可是不行,除了我们在床上翻滚时流下的汗水,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我们的冲撞,也许只是人类最低级的需求,也许。几天以后,这里将作为一对佳人的新房。我也同时决定提前离开海门离开南通,回到我先前的物质世界中去。
她后来告诉我,那天她裸着身子奔向后窗,绝望地看着我从小区消失。她曾经说过,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泪水,她会一塌糊涂的,我不想她这样。其时我没有泪水,甚至没有回头。当海门熟悉的广场,还有悠闲的灯柱从出租车的窗户匆匆退去时,那种惆怅,那份忧伤,才难以遏制地涌上心头。总感觉恍如一梦,倒是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门上赫然印着的“江苏海门”字样,不断地纠正着我的幻觉。
海门真大,世界真小。

第74篇、一个人的演出情感故事

那时,她是爱写诗也爱做梦的女孩,在校园里以雪莲的姿势盛放——清雅灵俏,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飞花乱眼,可是,她的心静默着,直到他的出现。
南方的春天,雨总是这么绵长,而她与他的那把蓝格子伞是这泼墨画般的雨雾里最韵味悠远的点缀。
整个有雨的春天,她沉醉于馥郁的爱情中。仿佛跌落仙境的爱丽丝,雨水沾上了她皎洁的面容,她的眼睛晶莹如绿叶上的水珠,她娇憨地微微昂首:“我们的将来是什么样子?”
他答:“你怀抱着馨香的婴儿倚在门口等我回来,桌上摆了色香俱全的好饭菜……”
他没注意那晶亮的双眸瞬间黯淡了。
她说:“可是,我还要写书呢。”
他毫无心机地笑着:“小傻瓜,我要的是一个温柔的好妻子而不是一个作家。”
清冷的空气中一声轻微的声响,那是一种瓷器碎裂的声音,不,是她的心,那样骄傲而易碎的年轻的心。
“那么,你去找会做菜的好女孩吧。”她绝决如斯,出乎他的意料。
他站在宿舍门口等她,一整夜,憔悴灰颓,她不理。他托人带来忏悔的长信,她不拆。直到毕业,她真的没有原谅他,年轻时的爱如此纯粹而不肯宽容。
她的书连同她的名字成就文坛的一段传奇,那是十年之后了。
应电视台邀请她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做访谈节目,优雅睿智的女作家却并不谈文学——作品集一本一本摆在书店里,还有谁没看过?她以最隆重的姿态出镜,怀中三岁的女儿如馨香的花朵,她娓娓地说起夫妻相处之道、孩子的早期教育乃至房间的布置,最后还在现场表演了一番烹饪艺术,果然是色香味俱全。
电视里的她,是幸福家庭与杰出事业兼得的完美女人,双眸清澈一如从前。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和他的会做菜的小女人一起。
很晚,她回到酒店,他的电话打进来。
“你真了不起。”他真心地说。
她的心,隐隐痛起来,十年的努力,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向他证明:一个爱写字的女孩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妻子?
往日的甜蜜与伤痛早已化为时光的灰烬,在绚丽的舞台中央,自始至终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演出。而曾经那样在意的人,却终于成为一个遥远的观众——鼓掌、微笑,然后离去。
第75篇、爱你,不告诉你情感故事

密雪笼罩着山谷。狂风一吹,便腾起团团烟雾。在这罕无人迹的雪山上,铺天盖地的雪浪轰击着一切。
两个人在山路上艰难地移动着。他们都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进山,途中意外碰到暴风雪,迷了路。
在此之前,他们仅仅只是要好的同事,虽然从接触中感受到了彼此的爱慕,但从未表白过。这次旅行是男人蓄意已久的,小心翼翼地说给女人,果然一拍即合。
雪越下越大,每走一步,都要付出相当大的力气。他们手拉着手,在没膝的雪中艰难前进。衣服已经湿透了,冷风一吹,两个人都冻得嘴唇青紫。
已经三天了,他们仍找不到出去的路。体力严重透支,最糟糕的是,食物也越来越少了。男人把所有的食物都集中到了女人的背包里,由女人规划,控制每天的食量。
路过一片树林时,女人掉进雪洞里,扭伤了脚。男人已经极度疲惫,不可能背上女人前进。斟酌再三,只能由男人独自前行,找到出山的路,寻求救援。
男人为女人架起了帐篷,安顿好。
女人告诉男人:“还剩下八块压缩饼干,我们一人四块。”随后叮嘱男人出去烧水。男人烧好水送进帐篷来,女人说饼干分好了,装在两个人的包里。男人摸了摸,凭感觉,的确是一样多。他拉着女人的手,说:“等着我,我马上回来。”
直到这时,他们仍然没有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恋。这种情况下,可能一分手就是永别。如果,他们中只有一人能生存,那何必让对方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逝去的爱人呢?
男人替女人拉上睡袋,转身。
男人每走一段路,都做下记号。他一心想着找到救援,回去接女人。男人渐渐支撑不住了,终于,他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倒下了。失去知觉前,他想,女人的食物还够吗?还能撑住吗?
醒来后,男人发现自己躺在救援队的帐篷里。朋友知道他们一起进山,一连几天没有回来,猜想他们遇到了险情。为了找到他们,救援队已经进山搜救很久了。他们先找到女人的帐篷,然后顺着男人留下的记号,找到奄奄一息的男人。
男人的体温渐渐恢复,醒后第一句话就问:“她呢?”大家不语。
男人一呆,挣扎着要去找她。
救援队长低声说:“她不在了,可能是出去融雪烧水,没力气回到帐篷,冻死了。”
三年后,男人结婚了,是一个和女人一样喜欢户外运动的可爱女孩。女人走后,这个女孩陪男人走过了最难过的日子,男人逐渐快乐起来。
当年的救援队长参加了他的婚礼。
婚礼后,队长来到女人的墓地,女人在照片上,笑容依旧美丽。队长对女人说:“你放心吧,他结婚了,很幸福。”
女人不是冻死的,救援队发现她的时候,她好好地躺在帐篷里,睡袋盖得很好,男人替她盖好的,她舍不得动。
女人是饿死的,她的背包里只有几块平平的石板,根本不是什么压缩饼干。他们当时仅有的压缩饼干,不是八块,而是四块。女人把仅有的食物都留给了男人,她骗过了他,因为,她真的,很爱他。
队长发现女人的时候,她早已经僵硬的手中,紧紧攥着一张小纸条:“我肯定撑不到他回来了。别告诉他,他该有自己的生活。”
第76篇、生气、吵架、和好or分手情感故事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只有她墓前的鲜花,一年一年,依然盛开。

第77篇、中国古代四大情圣情感故事
第一名 :登徒子

上榜理由:登徒子作为楚国一个大夫,地位应该相当高了,经济基础应该不错。楚国那么大,找的美女应该不是一件难事。那时一妻多妾应该没什么问题。他的妻子蓬头垢面,耳朵挛缩,嘴唇外翻而牙齿参差不齐,弯腰驼背,走路一瘸一拐,又患有疥疾和痔疮。 远非丑陋二字可以形容的。可是登徒子对她是不离不弃,他们还有5个孩子。登徒子这样做可不是像现在某官员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而矫揉造作。登徒子就因为对他老婆太好,结果被宋玉说成什么女人都能上的,好色之极。登徒子经宋玉这么一说成了好色之徒的代名词。
评语:登徒子可谓前无古人,后乏来者。现在官员能有登徒子十分之一,国家就有希望了
第二名 :石崇
上榜理由:石崇人品确实不好,甚至可以说很烂。不过人品不是情圣的必要条件吧。绿珠是他的一姬妾,他花了N斛珍珠换来的,N是三还是十搞不清楚了。石崇对绿珠十分宠爱,不过一般纨绔子弟都能做到这一点吧。正值八王之乱,赵王司马伦权热熏天,手下有个狠角色孙秀。孙秀听说了绿珠的美貌,便向石崇索要。如果是一般人肯定立马送去,说不定还多送几个,乱世保命要紧。绿珠也就是N斛珍珠换来的,家里的财富可比这多,自己的命更不用说了。可是石崇拒绝了,结果招来了杀生之祸。
评语:做情圣可以,但不能玩命。
第三名 :陈叔宝
上榜理由:陈叔宝文章写得不错,还弄出了《玉树后庭花》。治国那是一塌糊涂,最后亡国了。这也没什么亡国之君多的去了。但他在亡国时的举动确实是一大创新。他没有把自己绑着去投降,也没有干脆放一把火把宫殿烧了。他在这危急时刻,与张丽华、孔贵嫔三人并作一束,同投井中。这举动绝对是毫无皇帝尊严的。不过他在最危急的时刻,仍不忘他的爱妃,可谓用情至深。没有像崇祯一样,一顿胡砍,结果了为数不多的后妃。陈叔宝比范跑跑强多了,范跑跑说就是妻子都不去救。
评语 :适合做情圣,不适合做皇帝。
第四名 :杨广
上榜理由:在隋朝大举灭陈时,杨广任元帅,高颎为元帅长史。杨广私下叮嘱高颎:“你进入建康,一定要找到张丽华,一定不要杀她。”结果高颎找到了张丽华,认为她是妲己,是亡国祸水,还是把她杀了。杨广从此对高颎怀恨在心。这似乎是杨广的反面的案例。不过我觉得从这件事,看出杨广是性情中人。他倾慕张丽华的才貌,不认为她是红颜祸水,这有什么错?这一点在那个时代是很难得。不要以为这是杨广贪图女色的表现。那是杨广的羽翼还没丰满,他要讨得父母的欢心。而他母亲独孤皇后最恨妻妾成群的人,杨广要留张丽华一命,可以说是冒很大风险的。他可能因此被认为是好色之徒,这会导致他母亲对他的不满。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但他还是叮嘱高颎不要杀张丽华。
评语: 可惜后来在人们心目中是禽兽,而不是情圣。
第78篇、随缘爱情情感故事

我有一个叫娟子的朋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28岁,单身一人,还没有谈朋友。娟子说:“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找工作没什么门路,在学校时我怕学不好专业课,毕业后就业很困难,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业余时间,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都是做家教、打短工,哪里还有时间谈恋爱?”
我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怎么还不找一个呢?是不是你对男方的要求很苛刻?”
娟子说:“我对男方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不像许多女孩,要求男方又有房子又有车。我感觉那样不是在嫁给他,而是嫁给房子和车了。”
“那你现在一个人生活,不觉得孤单吗?难道不感觉生活中缺少了一些东西?”我认识的好几个还没谈男朋友的女孩子,有的比娟子年龄还小,跟她们聊天的时候,在她们嘴里吐出最频繁的几个字就是“孤单”、“生活无聊”。我想娟子肯定也有这样的感觉。
娟子甩了一下秀长的黑发,看着我说:“我没有这种感觉。平时上班,每天都忙忙碌碌,有时工作还做不完,根本没时间想别的事情;周末我报了健美班,在那里学瑜伽,做健美操。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没有你说的那种孤单感觉。”
“可是你的年龄终究是越来越大,需要成家立业,要找对象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孤单就不找另一半呀。”
娟子笑着说:“在爱情方面,我是随缘的。我相信缘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相爱的人。”
我有些担心地说:“如果你不主动出击,我觉得你今后的难度还是越来越大。哪里有那么好的随缘爱情来到你身边……”
娟子笑了摇着头,对我的话不置可否。
和娟子那次聊天过后,转眼一晃,我们又有三年没有见面了。直到上个月,她打电话让我参加她的婚礼,我才知道,她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了。
在娟子的婚礼上,我见到了她的新郎,是一位很帅的小伙子,在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我悄悄问娟子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是不是你主动追人家的?”
听了我打趣的话,娟子说:“我是去他们单位谈业务时认识他的。他说他因为工作忙,才耽搁到今天没有恋爱。后来我们便自然地交往起来,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今天。”
“那他怎么看上你的?”我有些不解地问,“人家可是公司副总经理。”
“我和他交往,正是因为随缘,没有强求,他才爱上我的。”娟子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他说,他就是看上我这种对生活的态度,才决定娶我的……”
听了娟子的话,我一下明白过来,也终于理解了娟子的“随缘”爱情。在娟子看来,“随缘”便是一种真实、自然的生活态度,不矫揉造作,不急功近利,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以积极健康的姿态迎接每一天。正是凭着对爱情的这份“随缘”,娟子终于换来别人对她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了她的真爱……
第79篇、千年痕情感故事
在香槟、葡萄酒、咖啡等各种饮品绚丽缤纷的今天,茶虽淡淡的苦,却有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是我第N次来这个老茶馆喝茶了,从1996年春至今。8年前,我左手牵着润儿,右手提满牛奶薯片之类的东西,走进茶馆对面的寄宿幼儿园。那时,他还不到两岁,眼睛里装满了恐惧,胖胖的小手被老师牵着,一步一回头可怜兮兮地叫我——姨。我僵硬着表情转身冲进这家叫做千年痕的老茶馆,端起冒着热气的茶连同我落进去的泪水一起喝下。
从那时起,我每月来这里一次,交纳润儿的学费及生活费若干。每次,我都会走进这家老茶馆。
润儿10岁了,上了小学三年级,我把他送进了茶馆右面的贵族小学,和我的女儿在一起,依然寄宿。润儿是吴成的儿子,我是吴成的妻子。可是,我却不是润儿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叫做施小鱼的女人。
刚认识润儿的时候,他还在施小鱼的肚子里,8个月大。我得承认施小鱼的美丽,怀着身孕素面朝天依然美丽得惊人。那天,她拉着我丈夫的手并排站在我的面前,理直气壮地对我发表爱情演说,然后告诉我,她与我的丈夫相爱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她要嫁给我的丈夫,要给肚里的孩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家。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丈夫不爱我了,我以为他出差了,临走时还吻过我说,等我回来。但是,他就在我的面前,手还被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牵着。我只能低声喝道:滚出去。施小鱼扬着美丽的下巴说好的,就从容地走了出去,并带走了我的丈夫。从那天起,吴成离开了家。
我16岁,吴成18岁那年,他把我拽到学校后面的槐树下说,一凡,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好吗?还没等我的脸红透,他就塞给我一样东西跑开了,那是一块雨花石。从那以后,我就很没出息地盼着快点长大。
我们相恋8年,结婚10年,每个纪念日吴成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最初的雨花石到后来的黄金、钻石。每次,吴成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告诉我,我永远都是他心里永开不败的玉兰花,我们的爱会地久天长。可现在,海未枯,石未烂,那个发誓的人却与别人演绎另外的爱情故事去了。世事有多善变,永远原来并不远。
第二次见到润儿,他3个月大了,大而明亮的眼睛,胖得珠圆玉润,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的小拳头,靠在施小鱼的怀里。施小鱼胖了许多,吹弹可破的皮肤,秋水盈盈的双眼,花瓣样丰润的唇,鼻尖俏皮地微翘着。我忽然想起了唐代的杨贵妃,那个让唐明皇从此不早朝的女人。施小鱼是来求我的。因为我没有在离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吴成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家,我冻结了我们名下的每一分钱,我不要别的女人来分享我们呕心沥血创下的家业。看着气急败坏的施小鱼,我忽然有了一丝快意。
那是怎样的日子没人知道。白天,我打理公司照顾女儿,依然演绎着我的自信与坚强。夜晚,我的丈夫在与别的女人共赴春宵时,他不会想过我的夜晚怎样度过。我把我们用过的被褥撕成碎片,我把我们的床拆掉在夜色中搬出我们的家,我把吴成买给我的衣服扔进垃圾桶,点燃,看着跳动的火苗我笑,却流了一脸的泪,打湿了黑夜。我在回忆、哭泣中苍白憔悴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
半年后,我见到了吴成。他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天是我们结婚11周年的日子,在他的手里握着一朵用白玉雕成的玉兰花,他在回家的路上驱车驶向天国。我看了一眼吴成,那个耗去了我全部青春与热情的男人此刻就躺在那里,与我从此天人永隔。
第三次见润儿是在他父亲去世1个月后,那天下午在我家,施小鱼对着我跪了下去,她美丽的眼睛深陷了下去,里面装满了忧郁和绝望。下巴尖尖的,肩膀藏在宽大的衣服里,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不自觉的我又想起了舞在汉宫里轻舒水袖的赵飞燕。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可以拥有两种极端的美丽。我忽然理解了吴成。
施小鱼说,姐姐,对不起,失去了吴成我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我那么自私,对不起。我扶起施小鱼,她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施小鱼告诉我,吴成对我的爱没有停止过,他曾经用香烟点燃过我的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我开了一张支票给施小鱼,那是我与吴成全部的二分之一。施小鱼笑着推开了我的手说,姐姐我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润儿在那个有阳光的午后第一次叫我——姨。
第四次见到润儿,我哭了,他在孤儿院,他母亲长大的地方。施小鱼自杀了,她在遗书里说,她无法生活在没有吴成的世界里。我安葬了她,在吴成的左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爱情付出生命。
我在所有人的不解的目光中做着一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这世上的所有爱恨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淡去。只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回忆起那朵白玉雕成的玉兰花时,心会莫名地痛,会有液体模糊了双眼。

第80篇、蜜情感故事

[i could be your green eyed monster 我是你绿眼睛的小怪物]
学期考前的自习室,晚上八点。
即将完成大二学业的润兰,一贯奉行“不考不玩,小考小玩,大考大玩”准则,这时候对后天的考试已胸有成竹,复习到九点就打算回宿舍休息。走廊里正三三两两分布着临阵磨枪的背书族,上自天文下至地理地在嘴里喃喃大串烧。
不觉已走到四楼的楼梯口,一个念头却在此时蓦地蹿出。
她回转身,脚步越来越快,直到七楼的楼梯转角,才放慢速度,一一踩下自己的心跳。
她在心中演习:如往常一般,像路人一样“经过”707教室,不经意地将视线扫过那个“他”常坐的位置。最后,看到“他”。
他——
化工学院有机化学专业,体型适中,爱好足球。
总是在707教室正数第三排靠窗的那个位置上自习。
在校外租了房子,原因不是女朋友而是他养的约克夏狗。
一年前,润兰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微笑着在校花园里漫步,而那只名叫尼禄的小狗狗则灵活地在他两腿之间跳着踢踏舞。
平乏无趣的校园里,他像一颗令人惊喜的流星。
——霍嘉言。润兰的嘴角不觉扬了起来,707教室已在眼前。
门开着。心跳120。
正数第三排。
心跳240。
靠窗位置。
心跳——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八分凄绝两分壮烈的女声好比闪电破空而至,本身安静的自习室立即被撕出大片真空地带。707教室的所有人都抬头看向门口站着的润兰,她手上那个外观可爱的诺基亚手机,正是恐怖真空的制造者。
润兰的心跳戛然而止。只见霍嘉言低下头,肩膀颤动得像失控的按摩器,润兰心里终于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七楼跳下去能不能死⋯⋯”
外加一个念头补充:
“安浅,你个桃花灭绝者!去实习了都不让我省心,这时候打什么电话啊!”
[i could be your worry partner我是你的欢喜冤家]
往往在我们想对孽缘追本溯源的时候,只能发现它现在的如影随形。润兰对自己和安浅的相识经过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军训的时候她们是一个排的,然后相识了。
安浅是漂亮的,就是往人群里一露脸,可以“惊起哇声一片”的那种漂亮。上着自习、走在路上就有男生来示好,被安浅喊“老公”的润兰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好不容易有一天,一个让润兰很有好感的男生暗示想找个角落说秘密。润兰以为是桃花终于向春风,一脸羞涩地跟着人家到了小花园,却听男生急急开口:
“润兰,你觉得我追安浅有戏吗?”
此类乌龙事件发生得多了,润兰也有了些认命的意思。安浅在一年半前拒绝某执著追求者时,甚至还如此陈述理由:
“其实,我是同性恋啊。喏,那个就是我老公了。”
她纤纤削葱指所向的润兰却只觉得脊背发凉——本想在大学期间能有一两段桃花缘的,谁曾想在遇见桃花之前,就先遇见了安浅这个摧花恶东风。
[i could be your tender hearted child 我是你心地柔软的小孩子]
“老公,你不是刚从北极回来吧?你老婆我两个月的实习终于结束要回你身边了哎,你干吗冷得好像要把我千刀万剐似的。”
安浅对闺密回应自己回归喜讯的态度相当不满。
“哼!”
安浅默然之后,说:
“不会是刚才手机响的时候,你正在自习楼偷窥霍嘉言吧。”
了然的窃笑在得到润兰的心虚默认之后,迅速蹿升为暴笑。润兰手机上那曲惊爆全场的“上邪”,正是安浅特地为她录制的“老婆来电”个性铃音。
刚想阻止安浅笑成羊痫疯,润兰却听见她的笑声忽然变成了难掩的抽噎:
“老公,我和庄科分手了。”
“什么?!”
庄科,本校硕士研究生。平常为人低调,一年前追到安浅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润兰第一次见到庄科时只觉得他顶了张“眼大无神瞌睡脸”,站在安浅身边让人想起“美女与野兽”。但他走在路上总会把安浅让到没有车的那边;知道安浅月经不调,每天给她熬枸杞红枣粥。
女生总是容易被小细节打动,庄科有意无意流露出的体贴,让一向没有安全感的安浅变成了柔软的小猫。
可如今,润兰只好一个劲儿说,安浅你别哭了,先告诉我怎么回事,你再哭,我也要哭了。
[now i would lie here in the darkness 若深陷在黑暗之中]
安浅曾说:“人生这么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比较贪心,想在死后还能够有人念想。”
润兰喜欢安浅这样爱得极致,痛得决然,她自己则是个平凡的胆小鬼。其实润兰在高中时有个很要好的男友,但高考时未能如愿进入同一所大学。润兰去火车站送他时,两人流着泪,执手承诺永远。
现在想来,当初那般场景,如同在拍摄美好的纯情电影。可现实是,仅仅分开半年,那个男生便另寻芳迹。
润兰恨自己爱上一个并不值得的人,他曾为她带去的快乐变成令她痛苦的匕首,狠狠扎在心里。
当时正是安浅陪在润兰身边,听她像祥林嫂那般重复以往。待润兰释然,已是一年之后。
润兰忽然明白,承诺时男友是认真的,只是,誓言只有在爱情存在的时候才是誓言。后来他不爱了,虽然她还爱着,誓言也还是变为无效。
她开始变得有些害怕爱情。
她开始觉得暧昧阶段的爱情最美丽,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所以一年来,她只是默默看着霍嘉言,虽然知道他一直没有女友,也不曾主动向他示好。
[now i would lie here watching over you,comfort you. i could be the one 我在这里静静注视你,抚慰你。我是你的蜜]
第二天中午,润兰飞快地走向学校车库——搭乘着安浅的校车马上就要到了,却在花园处撞见一个人,他穿着超宽的韩版长裤,大大的口袋里正趴着他的宝贝小狗。
——霍嘉言。
润兰的脚步有些凝滞,脑中迸出个念头:应该叫他移动的袋鼠妈妈,还是可爱的海马爸爸?
没想到霍嘉言却对她展出了一个顽皮的笑:“你好啊,上邪。”
上……邪……
润兰脸红了。
虽然霍嘉言打招呼的方式令人不敢恭维,但这件事本身还是像抽中了彩票——暗恋的人主动和自己说话了。
但润兰没有像自己曾数次假想的那般激动害羞,相反,因为昨天闺密的哭泣,让润兰觉得男生没一个好东西。她瞪着主动示好的霍嘉言,冷冷道:“烂男人。”丢下瞬间石化在原地的霍嘉言。
可刚刚走过拐角,润兰已悔得肠子都青了。
见到安浅,两人坐在学校运动场的草地里,靠在一起插着耳机,听soulja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吟唱《a song for you》。
安浅忽然拔下自己和润兰的耳机,将头轻轻靠在润兰肩上:
“老公,有你真好,你是我的蜜。”
润兰心里一动,轻叹一声,抱了抱安浅,道:
“我还是你的蜂呢。心情好些了吗?你和庄科究竟怎么了?”
安浅从润兰肩上抬起头来,咽了咽唾沫,这才说:“身为我的蜜,老公,如果我犯错了,你一定要原谅我。”
润兰冷眼看她,脸上欣慰和愤怒交杂,“你别告诉我,你们已经和好了。”
安浅讨好地对润兰笑,“不愧是我家蜜!”
“安浅你给我***!”
为了这个摧花魔,她今天可是一脚踹开了主动示好的心上人啊,润兰欲哭无泪。
安浅一面捂着脑袋飞奔逃跑,一面蹦豆子似地喊道:
“老公你原谅我,我跟你说个好消息,霍嘉言今天下午找庄科问你的事情呢!对你很有好感的样子。庄科说了你不少好话呢,我这也算功能抵过了吧……”
润兰挥着的手臂停了下来:
“……呃?”
第81篇、蝴蝶女孩的青春情感故事

蝴蝶等于毛毛虫。这是我一直不愿承认的。我渴望自己是一只美丽的蝴蝶,可没有人说我像蝴蝶。他们说我是毛毛虫,化不成蝴蝶的毛毛虫。
他们喜不喜欢蝴蝶我不知道,反正他们不喜欢我。因为我总是不齿他们那些世俗的观点。但我喜欢蝴蝶,这是我惟一为自己骄傲的理由。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和蝴蝶生活在同一世界里的。而这时他们全都在笑我傻。
我是孤独的,在他的眼里。
母亲是个荔枝女人,透明得让人心疼的女人。她穿浅色的旗袍,头发优雅地挽在脑后。她常常在孤独的深夜坐在空旷的客厅里,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红酒。偶尔会坐在钢琴边弹上一曲,只是她从不开灯。母亲喜欢夜晚,尤其是有月光的夜晚。母亲很美,直到她死时依旧美丽。母亲轻轻地走路,柔柔地说话,浅浅地微笑,修长的手指间淡淡的烟草味。很多次我想把母亲写下来,却常常只想到一个词:与世无争。
我不知道谁是我父亲。母亲从来不提,我也不会去问。我生活得很安静。母亲说我是个乖巧的孩子,说这话时她一直在微笑,笑得周围的空气都像搀了蜜。我从不在母亲眼前撒娇。我会把她的衣物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她的床头;把她常吃的药放在她一眼看得到的地方;给她剥满满一盘荔枝,端到她的面前……
母亲是个需要关爱的孩子。
母亲也常常出去,我想她是去和一个男人见面了,一个有可能会是我父亲的男人。回来时,她脸上挂着微笑,她会微笑着对我说,琦儿,你看今年的百合花开得多好!我微笑着回答,是啊,母亲。
房后有棵枣树,每年都会结很多枣子。母亲死的那年,它就不会开花了。后来我每次梦到母亲,她都在高高的枣树上微笑,枣子噼里啪啦地砸在地上。
我看安妮宝贝的作品,看她笔下的灵魂,每次都想到母亲,那个永远的荔枝女人。
那天夜里,我听到琴声响了半夜,早晨起来,看见母亲半躺在沙发上,嘴角微扬,走得很安祥。茶几上的高脚杯里还有母亲未喝完的红酒,各个角落里的百合依旧静静地开放着。只是没有人再对我说,琦儿,园子里的百合开得多好哪!
我微笑着参加了母亲的葬礼。我是母亲的女儿,我要把她的路走完。
我一个人悠闲地收拾着屋子。照顾母亲留下的那些百合花,穿母亲穿过的旗袍,静静地待在房里上网。看月亮东升西落。没有灯光。我依旧剥满盘的荔枝,只是吃荔枝的人已不存在。
很多年后我想起母亲,想起旗袍,红酒,百合,荔枝,还有母亲淡淡的烟草味道。
我依旧喜欢蝴蝶,依旧徘徊在他们的圈子之外。只是圈外不止我自己,还有一个女孩。很多年后我想起她,依旧有淡淡的心痛。
她是CA。
安妮宝贝说,当一个女子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是在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她喜欢别人叫她CA。The sea of Australia,澳大利亚的海,她喜欢。她一生的梦想就是到澳大利亚去看海。
她们说她很单纯,从骨子里纯到血液里,单纯得像个襁褓中的孩子。她像母亲一样微笑,像母亲一样叫我琦儿,也一样爱着百合花。我把她带到园子里,她甜甜地笑着说,琦儿,这里的百合多好啊!
她常常一个人在操场上闲逛。没有目的地游荡。不管操场上有没有人,我总能一眼看见她若有若无的身影,像个幽灵。她只是个孩子,孤独得让人心疼的孩子,淡淡地心疼。她一脸的空洞,茫然。她并不是寂寞,她只是不知所措。
那个男人来找我了,像我想的一样英俊魁梧有气质。他说我是你的父亲。我微笑。
我说,父亲,你……是个好人。
我想我是用了一个最合适的词语。
你和你母亲一样。他淡淡地说。
当然。
我和CA都爱上了郭敬明的《幻城》,因为他也是别人眼里寂寞的小孩,在我们眼里亦是。我喜欢星轨,那个诡异的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手里操纵着罪恶,却只是为了她深爱的哥哥。
我爱上了翦捷,那个不送我玫瑰而送我百合的男孩。可他是父亲的儿子,我同父异母的哥哥。
我把这些告诉CA。她微笑着,笑容很遥远,像一个母亲望着很多惨死的孩子时的惨烈的微笑。她一直微笑着,直到天边抹上了最后的一道夕阳。
CA走了,和母亲一样毫无征兆地消失了。像从这个世界蒸以了一样,我努力地想记起她的样子,却只想起了她的微笑。
我微笑着站在窗边。她去寻找自己的梦了吧!
翦捷依旧穿着白色棉布衬衣,咖啡色的筒裤,每天送来一束百合花。只是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叫他“豆豆”,而必须叫他哥哥。那束百合,也必须按照父亲的吩咐,放在母亲的床头。
第一次见翦捷是在什么时候呢,我已经不大记得了。我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随父亲到他家去时,父亲指着他说,这是你哥哥。
我微笑:哥哥。
我爱的人是我的哥哥!
他像冻僵了般,两眼直愣愣地望着我,话也不会说了。
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体态丰满,小眼,钩鼻,衣着大红大绿。我无法把她和父亲、母亲、翦捷联系在一起。
这是翦捷的母亲,也是你的母亲,父亲说。
我微笑,阿姨。
她已从沙发上站起来,脸黑得像抹了锅灰。
真是什么藤结什么瓜,和***一样的贱。
唾液星子到处乱飞,她像个释放罪恶瓦斯的机器。我觉得很好笑,但我决不容许她污辱我的母亲。我扬手给了她一耳光。
“你不配提我母亲!你永远也比不上她!”
我微笑,看着她努力地想把小眼瞪大,却将白眼球暴露无余,脸也红得像好久没人过问的猪肝。
我走了,父亲。
我走出那道门。阳光很好。我听到父亲和那个女人吵骂的声音。微笑。我没有停留,我得赶回家看阳光下的百合花。
最后一次见到翦捷,是他跑来告诉我,他要去柏林了。是父亲的意思。父亲对他说,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如果不能和她在一起,就选择永远离开她。
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去得也快。因为已经有过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和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
我默默地念着。天空有飞机飞过,转瞬已不见了踪迹。
凌晨一点。
我接到CA从澳大利亚打来的电话。
我是一只等待青春的蝴蝶。CA是另一只。
我们隔着大洋彼此呼唤,只有我们自己才听得到。
第82篇、谁断了咱的路情感故事

一辈子都没让乡亲们说过一个“不”字的父亲,老了,却惹得全村人背地里都暗暗骂他,因为他断了全村人的路。
父亲断了村里的路其实是为了我。
母亲去世前拉住父亲的手,一再叮嘱他无论如何也要供我考上大学,父亲流着泪告诉母亲他就是啥也不要了也要供我考上大学。可我偏偏不争气,高考前三天得了重病,挂着点滴进的考场,成绩可想而知。
所以高考结束我一回到家就直接告诉父亲,我肯定落榜,并决定到南方去打工。父亲拦住我,坚决让我补习一年。其实我何偿不想补习,可家里的条件我太清楚了,到哪儿去弄那一次性交齐的上千元补习费呀!父亲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对我说:“放心吧,爹有办法,绝不会断了你的上学路。”
父亲的办法其实很简单,我们那实行绿化,每块耕地地头都留出五米远的距离,全部上栽树,而父亲就负责看护保养那些树带。父亲便把树苗之间的空隙全部利用起来,种上了白菜,他说那一条树带就完全可以卖出我补习的钱。父亲的树带是利用起来了,可村里人的一条路却被他断了。因为树带就在地头,以往人们下田种地往返回家可以直接从树带穿过,可父亲的白菜却把树带里的空隙完全封死,大家上下田要绕很远的距离,费时费工更费力。
大家都暗自骂父亲,其实父亲也知道自己那么做不对,可他假装听不到那些背地里的骂声,无奈地一笑:“一秋,咱就断人家的近路一秋!”
可是,还没等挨到一秋,树带便发生了问题。那天,大家伙都在地里忙着收拾庄稼,六十多岁的吴老太太提着篮子给地里忙碌的家人送饭。刚刚放下篮子,吴老太太仿佛想起了什么,向众人打了声招呼后便急匆匆转身往家走。她没有像来时一样转到极远处的那个出口,而是径直朝着树带走去,想穿树带而过。时值正秋,大棵大棵的白菜早已封了垄面,互相接触,密不透风。吴老太太一脚下去,必然会碰掉白菜邦甚至踩断白菜。
“出去!赶紧给我出去!”父亲远远望见,一路高吼着,像一阵风一样冲了过来,死死拦住了吴老太太的去路。
吴老太太看了看父亲:“他三哥,我有急事儿……”
“有急事儿咋不踩你自己家的白菜呀?”父亲的眼睛瞪得像铜铃,“赶紧给我出去!”
吴老太太眉头一皱:“这树带里本来就不许种东西,你胆大包天种了,又断了大伙儿的路,你还有礼了,今天我就要走一趟!”
父亲头上青筋直蹦,几步迈进菜地,伸手要拦吴老太太。
“啪!”吴老太太狠狠给了父亲一记耳光,然后,径直穿越树带。
“你……”父亲气得浑身发抖,猛地转过身,要去追赶吴老太太。
“你给我站住!”随着一声大吼,吴老太太的儿子、孙子扔下碗筷冲了过来,死死拦住了父亲。
“仗着人多欺负人呀!”父亲血往上撞,要和他们动手。
地里的其他乡亲急忙闻声赶来,七手八脚把父亲和吴家人拉开,三人一群五个一伙儿地劝了起来。
这时,吴老太太又转了回来,她看了看自己的儿孙,不由眉头皱了起来:“你们要干啥?庄户人,把庄稼看得比命还重,你们不懂吗?我从菜地横穿过去,他当然要拦着。要是别人从咱们的菜地横穿过去,你们会一动不动吗?还要动手?赶快向你三哥认错!”
吴家子孙没有办法,只好强忍着怒气向父亲道了歉。
吴老太太走到父亲跟前:“他三哥,这几天我坏肚子,刚才是急着去厕所,没办法才从你的菜地横穿过去。我和他们碰坏了几棵,我们全赔你。”
父亲一愣:“婶子,我也不知道……赔啥赔……”
“他三哥!”吴老太太认真地看着父亲,“你根本就不该占这树带,你断了全村人的路知道吗?你以前可不是这样呀?想发财要走正道,别老了让人指脊梁骨。种白菜干什么呀?给儿子娶媳妇用?”
父亲怔了一下:“不是,我是想攒俩钱办办自己的事儿。”
“为了讨老婆宁可断全村的路,我看你快忘了‘人’字咋写了。好好想想吧,人要是稀里糊涂地活着,还不如明明白白地死了。”
吴老太太说完,进地收拾起碗筷走了,众人也都各自散去,只剩下了脸色发紫的父亲站在那儿呆呆发愣。
那天晚上,父亲很晚才回到家。可天刚蒙蒙亮,父亲的哭喊声便在村头响起。
乡亲们急忙涌到村口,只见父亲瘫跪在树带前,树带里白菜早已被人砍翻砸烂,足足有半数之多。
众人小声议论着,上前搀扶父亲。父亲突然一转身,向着众人跪了下去:“老少爷们儿,我这辈子没做过对不起大家伙儿的事儿,就是今年种了这一条树带的白菜,我知道断了大家的路!孩子没考上大学,我是想给他凑点补习费。我只种这一年,我求求大伙了,就算成全我,别再断了孩子上学的路了!”说完,“口邦口邦口邦”磕起了响头。
“三哥,你这是干啥呢!大伙儿谁能干这不是人的事儿呀!快起来!”众人急忙搀起父亲,把他送回了家。
父亲刚刚到家,吴老太太便走了进来:“他三哥,我是来向你赔礼了,孩子昨天生你的气了,昨晚偷偷去把你的菜给毁了。这是五百块钱,你拿着,老婶子给你赔礼了。”说完,给父亲深深作了一个揖。
父亲急忙还礼,说自己本就不该种菜,请吴老太太把钱收回去,可吴老太太说什么也不同意,最后把钱强行留下,离开了我家。吴老太太刚走,我家的邻居走了进来,他说昨天晚上他小儿子砍了几棵菜,他赔五十块钱。紧接着,其他人也相继走了进来,都说自己家的孩子偷砍了菜,你三十他五十地送来菜钱,最后,父亲的手里竟然接了两千多块钱,而村里的人竟然家家都偷砍了菜。
父亲明白不可能所有人都去偷砍我家的菜,其实有许多乡亲是假称偷砍菜而有意帮助我们,他想了半天,一家一家地拜访,把接到的那两千多块钱全部退了回去。回来后,他满身轻松地告诉我:“孩子,老小爷们儿没忘了你爹的好,大家伙儿还是一股和气劲儿,就冲这,咱就值了。我估摸了,剩下那些菜能卖点儿钱,我再凑点儿,够你补习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刚一推开房门,一下子愣住了,只见窗台上,几块砖头,压着一迭钱。父亲闻声跑出来,拿过钱数一数,和昨天接到了赔菜钱一样多少。父亲的眼圈红了,他看了看我:“走,咱给大家伙儿送回去!”
父亲领着我一家一家的往回送钱,可没有一家承认那钱是他们送的,走遍全村,那两千多块钱还握在父亲的手里。父亲满眼含泪看着乡亲们:“乡亲们,我……”
“爹……”我同样也眼圈发红,“那菜……”
“就别说那菜了!”吴老太太打断我的话,“他三哥,现在钱够了,就让孩子去补习吧。”
“可这钱……”
“你咋还想着这钱的来历呀?就算大伙儿帮助你了,快让孩子赶紧去补习吧,耽误了可就是断了孩子的路了!”
父亲点点头,把补习费和生活费交给我,把我送出了村子。
送到村口,吴老太太把我叫到了一旁:“孩子,你爹可是把人品看得比命都重,可为了你,他能那么做,你可要好好学,考上大学呀。”
“奶奶!”我鼻子一酸,“其实那菜……是我砍的……我不想让爹因为我让别人瞧不起,所以我偷偷砍了菜,然后我打算去南方打工,挣钱回报我爹。”
“好孩子。其实奶奶早知道菜是你砍的。奶奶不是坏肚子了嘛,昨天天快亮的时候出来上厕所,无意间看到你在砍菜,我刚要喊,你爹就在村口出现了,你也溜了。”吴老太太看着我,“其实大家伙儿心里都有数,菜不是他们砍的,可他们真的想帮你们,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呀!”
我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奶奶,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学,考上大学,一定回报乡亲们!”
“好,等你考上大学了,大家还会支持你的。好好学,多做对大家有益的事儿,让所有人的路都越走越宽!”
我使劲儿地点了点头,挥手告别众乡亲,昂首挺胸地向前走去。
第83篇、幸福荷包蛋情感故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第84篇、天才女生被病魔蒙上眼睛,哈佛师生却对她睁大眼睛情感故事

杨佳被美国哈佛大学授予“校友成就奖”。“校友成就奖”设立于1997年,表彰在某领域做出重要贡献成就,从而使人们的生活得以改善的杰出校友,迄今为止,只有19人获得该奖,香港特首曾荫权曾获得过此奖,而杨佳是获得该奖的中国内地第一人!
杨佳的履历上有着一张又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可是她的人生道路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苦难,别人很难想象,她如何取得现在的成就。
哈佛求学,见证一段非常罹难
杨佳出生自湖南长沙,父亲杨中信是中南大学的老师。出生于书香门第的杨佳,天资聪颖,高一时便参加了高考,而且一举考入郑州大学英语系,19岁便教授大学二年级英语精读课,23岁从中科院研究生院毕业留院任教,并成为中科院最年轻的讲师。
1999年那年,命运与杨佳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不知哪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眼睛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原本五彩斑斓的世界,像升起了一片片的水气似的。很快,医生的诊断像巨石般重重砸向这个家庭:杨佳患上了“黄斑变性”眼疾,而且是不可逆转的。
心急如焚的杨中信立即带着女儿在全国各地遍访名医,草药与西药吃了不计其数,杨佳还承受了非常危险的球后注射等治疗,但奇迹最终没有发生。更让她绝望的是,随着的自己的失明,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淡,常常接连数月,借口忙于事业而不进家门,丈夫的态度让敏感的杨佳意识到,自己的婚姻很可能随着阳光与色彩一起溃散!她对父亲忧虑地说:“爸爸,如果有一天我的家庭破裂了,那我可怎么办?”杨中信鼓励女儿说:“不管前面是光明还是黑暗,还有爸爸在身边呢!”话虽然这样说,但杨中信的心里忐忑不安。
果然,翌年年底,杨佳的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并与之争夺起女儿的抚养权。由于法院在受理这起离婚案时,认定杨佳没有抚养女儿的能力,最终将年幼的孩子判给男方抚养。随后,杨佳的丈夫带着女儿不知所踪,那一段时间,杨佳承受着失明的威胁和失去女儿、家庭的痛苦。在父亲面前,她不止一次地落泪:“爸爸,你知道吗,我宁可失去双腿失去双手,也不愿失去光明!”
可贵的是,在父亲的鼓励之下,坚强的杨佳并没有被命运击垮。2000年,经过刻苦努力,杨佳考上了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准备攻读世界排名第一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虽然哈佛大学十分欣赏杨佳的精神,但几近失明的她如何自理呢?校方提出了疑虑。
为了扫清杨佳求学的障碍,杨中信让杨佳的大姐去美国全程照顾杨佳。虽然自己的孩子马上高考,可是姐姐还是随了父亲的意愿,成为杨佳的“全职保姆”。
到了哈佛之后,杨佳发现这里的阅读量很大,老师每天要求的阅读量要达到500页,同学们都叫苦不迭,感觉到时间不够用,而对于杨佳来说就更难了,因为她事先必须把资料一页一页扫进电脑,之后再通过特殊的处理软件把内容读出来,这样一折腾,时间更是所剩无几。
得知这一情况后,杨中信经常通过电子邮件或是MSN来鼓励女儿。杨佳也深知,在这样繁重的课业面前,自己唯有拼取速度,她用学校提供的一台有特殊键盘的电脑,每上一门课就按下一个开关键,等同学帮她确认工作键的灯亮了后,她就飞快地打起字来,一堂课下来,杨佳的笔记就是一篇完整的讲义。她的听力更是由原来每分钟听200多个英文单词,提速到每分钟听400多个。
杨佳的刻苦博得了整个哈佛校园的尊重。当时,教授“领导艺术”课程的是肯尼迪学院最顶尖的教授大卫·戈根,他担任过从尼克松到克林顿4届美国总统的高级顾问。看到勤奋的杨佳,大卫·戈根对其十分欣赏,在他的课程即将全部结束的时候,他还特别请杨佳上台作最后的发言。
那天,面对众多期盼的目光,杨佳这样谈道:“我很欣赏美国黑人领袖马丁·
路得金的一句话:‘衡量一个人不要看他的肤色,而是要看他的品格。’从我身上你们可以看到一个中国人的性格,人们在遇到重大变革时,往往要经历一个从拒绝接受、否认现实,到自我接受、证实现实、接受现实的过程。就我个人来说也是如此。我15岁时上大学,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学生,然后又考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留校任教。疾病使我的视力减退至失明。这期间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认为人一生的奋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与别人竞争,第二阶是与自己竞争。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这样……”杨佳精彩而赋有勇气的演讲赢得了满堂喝彩,掌声持续了整整三分钟。
努力付出终于有了收获。在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举行的毕业典礼上,杨中信亲自到场参加,他看到女儿上台时所有在场的师生不分年龄与肤色,全部起立为她热烈鼓掌,而女儿之所以受到如此隆重的礼遇,并不是她是唯一一位获得全院课程最高分A+的学生,而是,她是这个学位首位盲人获得者!如潮的掌声中,顿时让这位75岁的白发老人激动不已,巨大的幸福感与自豪感也涌上了心头,不过,想到回到国内之后,女儿的路还很长,一丝隐忧又不禁徘徊在他的心头……
父女相携,阳光与雨水一路同行
从哈佛大学毕业之后,杨佳重新拿起了中科院研究生院的教鞭。有一天早晨4点多,窗外还一片漆黑之时,杨佳便早早地起床收拾教案。这时,听到女儿房间的动静后,杨中信也赶紧起来帮助她。父女相对无言,在房间里整理着纸张和文件,只听见纸张磨擦的沙沙声。无边的寂静之中,杨佳的手突然停了下来:“爸爸,天什么时候才能亮呢?”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问题,可是,这却是从哈佛归来的女儿一生中难解的疑问,抬头望望窗外,杨中信的心变得无比的沉痛。
杨佳的视力不是突然消失的,而是像舞台上的大幕,一天天地向中间合拢,直到最后完全失明。杨中信深知,这种过程对体会过光明的女儿来说,更是一种煎熬。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其实,女儿考虑的并不是她自己,更多考虑的恰恰是父母此刻的感受。
有一次,杨中信在整理杨佳的房间时,发现她把所有的盲文书都藏了起来。原来,杨佳一直在偷偷地学习盲文,而这一切她并不想让父母知道。杨中信一下明白了,女儿所担心的是,父母如果看到女儿在用盲人物品,势必会在心理上产生暗示:女儿已经是一个残废人了。杨佳默默地做着这一切,只是让父母的心理上有一种安慰,她还是从前的那个健康的人,并没有任何的改变。抚摸着这些盲文书,杨中信的心里五味杂陈。
杨中信默默地将杨佳的盲文书原封不动地放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现实毕竟是十分残酷的。由于没有任何经验,杨佳像个孩子一样只好从头学起,开始学穿衣、学吃饭、甚至是学走路,常常用吸管喝饮料时,一低头,吸管却戳到了眼睛;用盲杖探路时,走着走着,常常把自己给绊倒了;甚至有一次,杨中信一个没注意,女儿的脚竟然伸进了地铁站台与地铁列车间的缝隙里,他吓得连忙一把将她拉了过来。还有一次,杨佳拉开一个抽屉找里面的学习资料,往外拿的时候,其中的一本书掉到了地上,她俯身去捡再重新站起时,由于没有意识到抽屉是半开的状态,结果一下被插在上面的钥匙划中了额头,十几公分的口子又大又深,血一下溅满了杨佳的裤子与衣襟……
这样的次数多了以后,杨中信不禁为女儿担心起来,一天,他对杨佳说:“爸爸虽然岁数大了,但是眼睛却十分好用,从今往后,爸爸就做你的拐杖吧!”
可是父亲在一天天地苍老,杨佳怎么能增加他的负担呢?好多次,听到父亲收拾自己的东西时,不时地传来他的喘息声,杨佳便心酸不已。她想到,虽然自己不能帮助父亲,但是,她完全可以通过身体力行,来最大程度地减轻父亲的负担。
杨佳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课堂上“游刃有余”的本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每一堂课,杨中信都会坐在教室的一角,时刻等待着帮助自己,而一旦自己能够掌控课堂里的局面,就会让父女俩免去很多的烦琐与尴尬。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为了写好板书,她偷偷地在家里练习了成百上千遍,仔细地体会着左右手的配合。而语音教室里本是平面的操作台上,种种按钮也被她贴上了一小块儿一小块儿的胶布记号。此外,她还在上课时尽可能地多提问学生,并在心里默默地记住每一个学生不同的声音,这样一来,她就能亲切地叫出提问题的学生名字。杨佳还练就出一种很不寻常的本领,在交流时,她会很专注地“注视”对方,而事实上,她是完全凭借听说话人的声音判断对方的位置。由于杨佳做得十分娴熟,许多新同学上了她的课后,还不知道她是一位盲人。
不过,杨佳很快便体味到父亲在身边的好处。在家里通往学院的那条林荫路上,常常有垂下来的树枝划伤杨佳的面部与双眼,为了让女儿不再受伤,他给女儿配了一副眼镜,另外,细心的杨中信还把家里的陈设都改为一律靠墙,这样就不会绊到她。杨中信还给她买来了各种各样的录音机,还在她身上配了一台迷你的小录音机,这样一来,有时有人打电话给她,她用录音机录下来就行了,而不用费事地在包里面翻找纸笔。
父女两人也有闹别扭的时候,有一次,父女俩在马路边等车时,一处很矮的马路牙子绊住了杨佳的脚,她的身体猛一趔趄,直直地扑倒在地,杨中信看到女儿身上磕满了泥土,膝盖也碰得青紫一片,心疼得无以复加。这时,公交车到了,有热心看出杨佳是盲人,便让出了一个座位,可是,杨佳却不忍心让老父亲在旁边站着。可杨中信知道,自己是出来照顾杨佳的,他怎么肯坐呢?争执中,两人都起了小脾气,结果谁都没有坐下,一直站到终点……
巅峰路上,深沉父爱永远相伴
由于父亲的悉心照顾,杨佳在研究生院将自己所讲的课程开展得如火如荼。杨佳的学生全部是博士生,因为她上课非常灵活,也从不照本宣科,她的课堂出现了学生爆棚的现象,容纳40人的教室,竟然有170多人争相报名。有一次,中科院外语部教学质量评估中,博士生们给她打了98的高分,学生们深情地写道:“杨老师,我们无法用恰当地言辞来形容您的风采,您的内涵如此丰富,您的授课如此生动,在获取知识外,我们获得了乐趣和做人的道理……”
受到巨大的鼓励,杨佳有了新的想法,这就是著书立说,失明前杨佳就想写一本《研究生英文阅读》。可是怎么写呢?杨中信先用厚厚的纸板给她做了书写框,杨佳在上边打盲文,结果因为用不习惯,字母打得叠在一起,像是缠作一团的毛线团一般。杨佳咬着牙重新打印着。为了写好书,她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起床,夜晚12点以前从未睡过觉。
有天晚上,杨佳梦见自己写的书出版了,她高兴地举起自己的书在人流中叫卖:“看看我的书吧,我写得好极了,但我自己看不到,求求你们帮我看看吧。”叫着叫着她从睡梦中醒来了,于是,杨佳摸索着爬起来,将冰凉的书稿放在胸口上,泪水忍不住滚滚而下。
看到女儿瘦得皮包骨头,杨中信却从未阻止过,因为他十分清楚,女儿此刻正在与自己的命运交战,她不会放弃,也不能放弃。
为了锻炼杨佳的身体,让她顺利完成书稿,天气比较好的时候,杨中信有时会挽着她的手先走一两站地,然后再坐地铁。每当这时,杨中信都会体味到女儿那双冰冷的双手传递过来的温暖,这一时刻,父女常常轻快地走在甬石路上,内心里却充盈着难以言说的喜悦……
有一次,杨佳挽着父亲在学校门口散步时,恰好遇到了过去的两个学生,看到已经完全失明的杨佳,两个学生只说了一句:“老师,你怎么变成了这样了呢?”就站在学校门口痛哭起来。杨佳没有哭,她不停地劝着对方,并用笑容和他们告别。
“注视”两个学生远去的背影,杨佳对父亲说:“爸爸,虽然我不能选择人生,但是,我可以微笑着面对,这样你才能为我骄傲,对吗?”女儿的话,让杨中信在热泪中颌首。
2008年12月,中国残联派遣杨佳远赴纽约,竞选联合国为履行《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而新设置的“联合国权利公约专家委员会”委员,这次竞争一共有41个缔约国参加投票,23个候选人参加竞选。公约规定,首届委员会只能由12名专家组成,只有一半的候选人能够选上,而每一位候选人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当选,时间对于杨佳来说必须分秒必争。
那几天,她马不停蹄地奔波在各个评委间为自己“拉票”,评委中有的是熟人,但大部分都不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缩短彼此的距离,她充分地运用了自己的语言优势,和欧洲西部的国家交流时,她用西班牙语,和非洲国家交流时,她则娴熟地进行法语会话……结果,杨佳第一轮便高票当选!
2009年2月,杨佳去日内瓦参加委员会首次会议时,发现委员会领导层竞选人选中,唯独没有亚洲人。会上的杨佳据理力争,用精湛的演讲和勇气赢得了满堂喝彩,最终当选为联合国权利公约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成为残权委副主席之后,杨佳的工作更加忙碌了,有一次,杨中信发现杨佳一整天只喝了很少的半杯水,便问她道:“小佳,你是不是不太舒服?怎么喝水这么少”杨佳支吾着说:“爸,我最近几天的嗓子不太好,喝水觉得有点痛。”杨中信听了信以为真。可是吃饭的时候,女儿却丝毫没表现出嗓子痛。杨中信明白了,女儿是害怕喝水过多,造成上卫生间的不便,有意在减少自己的麻烦。女儿的善解人意,让杨中信涌上无尽的心酸。
2011年6月的一天,杨中信继续坐在杨佳讲课的休息室旁,耐心地等待着杨佳下课。1个多小时之后,杨佳走下了课堂,杨中信连忙伸出手臂,挽着女儿在教室的走廊处略作休息。窗外阳光明媚,操场上彩旗飘飘,杨中信不由得有些伤感:“佳佳,今天外面很热闹,可惜……”杨佳打断了父亲的话:“爸爸,如今我已经觉得自己很幸福了,你看,YOUTH这个单词就是幸福的最好注解,第一个字母‘Y’就像一个稚嫩的芽苗,外界有阳光雨露的时候,它就会不断地向上,直到成为一棵绿树;‘O’则代表一个圆,我的心里一直在圆梦,只要是处在圆梦的过程,我就会永远有一种幸福感……”杨佳静静感受着阳光和微风,她没有说出口的唯一遗憾是作为一个母亲,她没有一天停止过对女儿的思念,如今女儿已经20多岁了,她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女儿一切都好。
第85篇、10则教育孩子成长的小故事情感故事

10则教育孩子成长的小故事
1、断箭
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春秋战国时代,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仗。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再看露出的箭尾。一眼便能认定用上等的孔雀羽毛制作。儿子喜上眉梢,贪婪地推想箭杆、箭头的模样,耳旁仿佛嗖嗖地箭声掠过,敌方的主帅应声折马而毙。
果然,配带宝箭的儿子英勇非凡,所向披靡。当鸣金收兵的号角吹响时,儿子再也禁不住得胜的豪气,完全背弃了父亲的叮嘱,强烈的欲望驱赶着他呼一声就拔出宝箭,试图看个究竟。骤然间他惊呆了。
一只断箭,箭囊里装着一只折断的箭。
我一直挎着只断箭打仗呢!儿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仿佛顷刻间失去支柱的房子,轰然意志坍塌了。
结果不言自明,儿子惨死于乱军之中。
拂开蒙蒙的硝烟,父亲拣起那柄断箭,沉重地啐一口道:“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把胜败寄托在一只宝箭上,多么愚蠢,而当一个人把生命的核心与把柄交给别人,又多么危险!比如把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把幸福寄托在丈夫身上;把生活保障寄托在单位身上……
【温馨提示】
自己才是一只箭,若要它坚韧,若要它锋利,若要它百步穿杨,百发百中,磨砺它,拯救它的都只能是自己。
2、生命的价值
不要让昨日的沮丧令明天的梦想黯然失色!
在一次讨论会上,一位著名的演说家没讲一句开场白,手里却高举着一张20美元的钞票。
面对会议室里的200个人,他问:“谁要这20美元?”一只只手举了起来。他接着说:“我打算把这20美元送给你们中的一位,但在这之前,请准许我做一件事。”他说着将钞票揉成一团,然后问:“谁还要?”仍有人举起手来。他又说:“那么,假如我这样做又会怎么样呢?”他把钞票扔到地上,又踏上一只脚,并且用脚碾它。尔后他拾起钞票,钞票已变得又脏又皱。“现在谁还要?”还是有人举起手来。“朋友们,你们已经上了一堂很有意义的课。无论我如何对待那张钞票,你们还是想要它,因为它并没贬值,它依旧值20美元。人生路上,我们会无数次被自己的决定或碰到的逆境击倒、欺凌甚至碾得粉身碎骨。我们觉得自己似乎一文不值。但无论发生什么,或将要发生什么,在上帝的眼中,你们永远不会丧失价值。在他看来,肮脏或洁净,衣着齐整或不齐整,你们依然是无价之宝。”
【温馨提示】
生命的价值不依赖我们的所作所为,也不仰仗我们结交的人物,而是取决于我们本身!我们是独特的――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
3、昂起头来真美
别看它是一条黑母牛,牛奶一样是白的。
珍妮是个总爱低着头的小女孩,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够漂亮。有一天,她到饰物店去买了只绿色蝴蝶结,店主不断赞美她戴上蝴蝶结挺漂亮,珍妮虽不信,但是挺高兴,不由昂起了头,急于让大家看看,出门与人撞了一下都没在意。
珍妮走进教室,迎面碰上了她的老师,“珍妮,你昂起头来真美!”老师爱抚地拍拍她的肩说。那一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美。她想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可往镜前一照,头上根本就没有蝴蝶结,一定是出饰物店时与人一碰弄丢了。
自信原本就是一种美丽,而很多人却因为太在意外表而失去很多快乐。
【温馨提示】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貌若天仙,还是相貌平平,只要你昂起头来,快乐会使你变得可爱――人人都喜欢的那种可爱。
4、为生命画一片树叶
只要心存相信,总有奇迹发生,希望虽然渺茫,但它永存人世。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
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温馨提示】
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希望之处,生命就生生不息!
5、飞翔的蜘蛛
信念是一种无坚不催的力量,当你坚信自己能成功时,你必能成功。
一天,我发现,一只黑蜘蛛在后院的两檐之间结了一张很大的网。难道蜘蛛会飞?要不,从这个檐头到那个檐头,中间有一丈余宽,第一根线是怎么拉过去的?limaogushi.com后来,我发现蜘蛛走了许多弯路--从一个檐头起,打结,顺墙而下,一步一步向前爬,小心翼翼,翘起尾部,不让丝沾到地面的沙石或别的物体上,走过空地,再爬上对面的檐头,高度差不多了,再把丝收紧,以后也是如此。
【温馨提示】
蜘蛛不会飞翔,但它能够把网凌结在半空中。它是勤奋、敏感、沉默而坚韧的昆虫,它的网制得精巧而规矩,八卦形地张开,仿佛得到神助。这样的成绩,使人不由想起那些沉默寡言的人和一些深藏不露的智者。于是,我记住了蜘蛛不会飞翔,但它照样把网结在空中。奇迹是执着者造成的。
6、阴影是条纸龙
人生中,经常有无数来自外部的打击,但这些打击究竟会对你产生怎样的影响,最终决定权在你手中。
祖父用纸给我做过一条长龙。长龙腹腔的空隙仅仅只能容纳几只蝗虫,投放进去,它们都在里面死了,无一幸免!祖父说:“蝗虫性子太躁,除了挣扎,它们没想过用嘴巴去咬破长龙,也不知道一直向前可以从另一端爬出来。因而,尽管它有铁钳般的嘴壳和锯齿一般的大腿,也无济于事。”当祖父把几只同样大小的青虫从龙头放进去,然后关上龙头,奇迹出现了:仅仅几分钟,小青虫们就一一地从龙尾爬了出来。
【温馨提示】
命运一直藏匿在我们的思想里。许多人走不出人生各个不同阶段或大或小的阴影,并非因为他们天生的个人条件比别人要差多远,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要将阴影纸龙咬破,也没有耐心慢慢地找准一个方向,一步步地向前,直到眼前出现新的洞天。
7、成功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难
并不是因为事情难我们不敢做,而是因为我们不敢做事情才难的。
1965年,一位韩国学生到剑桥大学主修心理学。在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常到学校的咖啡厅或茶座听一些成功人士聊天。这些成功人士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某一些领域的学术权威和一些创造了经济神话的人。这些人幽默风趣,举重若轻,把自己的成功都看得非常自然和顺理成章。时间长了,他发现,在国内时,他被一些成功人士欺骗了。那些人为了让正在创业的人知难而退,普遍把自己的创业艰辛夸大了,也就是说,他们在用自己的成功经历吓唬那些还没有取得成功的人。
作为心理系的学生,他认为很有必要对韩国成功人士的心态加以研究。1970年,他把《成功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难》作为毕业论文,提交给现代经济心理学的创始人威尔布雷登教授。布雷登教授读后,大为惊喜,他认为这是个新发现,这种现象虽然在东方甚至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此前还没有一个人大胆地提出来并加以研究。惊喜之余,他写信给他的剑桥校友--当时正坐在韩国政坛第一把交椅上的人--朴正熙。他在信中说,“我不敢说这部著作对你有多大的帮助,但我敢肯定它比你的任何一个政令都能产生震动。”
后来这本书果然伴随着韩国的经济起飞了。这本书鼓舞了许多人,因为他们从一个新的角度告诉人们,成功与“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三更灯火五更鸡”、“头悬梁,锥刺股”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你对某一事业感兴趣,长久地坚持下去就会成功,因为上帝赋予你的时间和智慧够
你圆满做完一件事情。后来,这位青年也获得了成功,他成了韩国泛业汽车公司的总裁。
【温馨提示】
人世中的许多事,只要想做,都能做到,该克服的困难,也都能克服,用不着什么钢铁般的意志,更用不着什么技巧或谋略。只要一个人还在朴实而饶有兴趣地生活着,他终究会发现,造物主对世事的安排,都是水到渠成的。
8、永远的坐票
生活真是有趣:如果你只接受最好的,你经常会得到最好的。
有一个人经常出差,经常买不到对号入坐的车票。可是无论长途短途,无论车上多挤,他总能找到座位。
他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耐心地一节车厢一节车厢找过去。这个办法听上去似乎并不高明,但却很管用。每次,他都做好了从第一节车厢走到最后一节车厢的准备,可是每次他都用不着走到最后就会发现空位。他说,这是因为像他这样锲而不舍找座位的乘客实在不多。经常是在他落座的车厢里尚余若干座位,而在其他车厢的过道和车厢接头处,居然人满为患。
他说,大多数乘客轻易就被一两节车厢拥挤的表面现象迷惑了,不大细想在数十次停靠之中,从火车十几个车门上上下下的流动中蕴藏着不少提供座位的机遇;即使想到了,他们也没有那一份寻找的耐心。眼前一方小小立足之地很容易让大多数人满足,为了一两个座位背负着行囊挤来挤去有些人也觉得不值。他们还担心万一找不到座位,回头连个好好站着的地方也没有了。与生活中一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害怕失败的人,永远只能滞留在没有成功的起点上一样,这些不愿主动找座位的乘客大多只能在上车时最初的落脚之处一直站到下车。
【温馨提示】
自信、执着、富有远见、勤于实践,会让你握有一张人生之旅永远的坐票。
9、心中的顽石
阻碍我们去发现、去创造的,仅仅是我们心理上的障碍和思想中的顽石。
从前有一户人家的菜园摆着一颗大石头,宽度大约有四十公分,高度有十公分。到菜园的人,不小心就会踢到那一颗大石头,不是跌倒就是擦伤。
儿子问:“爸爸,那颗讨厌的石头,为什么不把它挖走?”
爸爸这么回答:“你说那颗石头喔?从你爷爷时代,就一直放到现在了,它的体积那么大,不知道要挖到到什么时候,没事无聊挖石头,不如走路小心一点,还可以训练你的反应能力。”
过了几年,这颗大石头留到下一代,当时的儿子娶了媳妇,当了爸爸。
有一天媳妇气愤地说:“爸爸,菜园那颗大石头,我越看越不顺眼,改天请人搬走好了。”
爸爸回答说:“算了吧!那颗大石头很重的,可以搬走的话在我小时候就搬走了,哪会让它留到现在啊?”
媳妇心底非常不是滋味,那颗大石头不知道让她跌倒多少次了。
有一天早上,媳妇带着锄头和一桶水,将整桶水倒在大石头的四周。
十几分钟以后,媳妇用锄头把大石头四周的泥土搅松。
媳妇早有心理准备,可能要挖一天吧,谁都没想到几分钟就把石头挖起来,看看大小,这颗石头没有想像的那么大,都是被那个巨大的外表蒙骗了。
【温馨提示】
你抱着下坡的想法爬山,便无从爬上山去。如果你的世界沉闷而无望,那是因为你自己沉闷无望。改变你的世界,必先改变你自己的心态。
10、追求忘我
不要把自己当做鼠,否则肯定被猫吃。
1858年,瑞典的一个富豪人家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不久,孩子染患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瘫痪症,丧失了走路的能力。
一次,女孩和家人一起乘船旅行。船长的太太给孩子讲船长有一只天堂鸟,她被这只鸟的描述迷住了,极想亲自看一看。于是保姆把孩子留在甲板上,自己去找船长。孩子耐不住性子等待,她要求船上的服务生立即带她去看天堂鸟。那服务生并不知道她的腿不能走路,而只顾带着她一道去看那只美丽的小鸟。奇迹发生了,孩子因为过度地渴望,竟忘我地拉住服务生的手,慢慢地走了起来。从此,孩子的病便痊愈了。女孩子长大后,又忘我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中,最后成为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也就是茜尔玛;拉格萝芙。
【温馨提示】
忘我是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只有在这种环境中,人才会超越自身的束缚,释放出最大的能量。
第86篇、恰同学不再少年情感故事

我像一只远征的蝙蝠,飞临海岛的上空。身下的厦门灯火一簇簇地翻涌在暗夜里,宛如沧海。
毕业15年,我第二次回到福建,这个曾生活四年的省份,已经与我形同陌路。我们的聚会,仿佛就是为了彼此甄别抬头纹和妊娠纹,数点对方的白发。此次聚众的领袖、曾经和我打牌吵翻天、如今专放高利贷的隔壁班老王说:聚会要趁早,再过些年,没准有人要被阎罗王招去述职了。老王几年前切除了胆囊,遂痛感生涯无常。他属鼠,如假包换的无胆鼠辈。
一群挈妇将雏的同学,像耗子一般出现。我们都是爱国的耗子,班上几个不爱国的都移民到帝国主义去了,所以我们这些残部以爱国的名义聚会。一个曾与我联袂作弊的哥们,彻底消失了15年,本来谁都找不到他,好在班上有厦门同学是干刑警的,通过系统一查,把该同学的住址、电话,甚至曾几次出入福州某桑拿房的记录全部调出,遂缉拿归案。
我们虚假拥抱,我们故作唏嘘。当我们回到熟悉的气场,早已沉默寡言的我又恢复了多年前的贫嘴。见到深圳来的朱奸商,我贫曰:你可在厦门尽情风流,咱们有刑警队长罩着。厦门同学在一边忧伤地说:刑警只管重案,风化案件不归他管。
其实我们都忙着拼酒。十年生死两茫茫,我们抓着壮年的尾巴酗酒,有人吐血,有人摔杯,女眷们赶紧拉着孩子逃遁入夜色,不让我们的悲伤陪他们过夜。
我们年少时,有辅导员管着。当我们不再年少,只想借这幕幼小的夜色,聊发一次少年狂。
我们坐上渔船去野岛。聊起家眷,孩子最大的居然已经15岁了,而我们才毕业15年。那位当年穷得买不起杜蕾斯的兄弟赧颜搓着衣色:最小的才一岁,是龙凤胎。颠沛十余年,至今无暇耕播的我忧郁地卧于船舱,以两坨棉花塞于耳中,假寐。
我一直陷于没来由的忧伤中,从第一场夜宴开始。同学的秃头、我的白发,比夜宴的华灯更亮。我们都成了忧心忡忡的中年人。当我们谈起国事,彼此已成陌路。旧时的番号已经失散,我们在不同的地域和年月里彼此挣扎,彼此相望。好在,我们此生只做过同学,没做过同事,没有利益上的纠结,所以,我们还能相爱,一直相爱。
同学们像潮汐般散去,我是最后撤离的客人。隔壁老王送我去机场,半路一辆警车追踪,我两股战战,警车追上,阿sir探头问:“到我办公室坐坐?”我魂飞魄散,戴上眼镜看,原来是刑警同学。我嘴上说不了,我要搭飞机,心里说不了,我一辈子都不要到局子里做客。
第87篇、风起时想你情感故事
你是、我的命中注定。是她曾经说过的。莫颜、你不适合再说。
那么。风起时,想你。
楚浠回来了。回来的那么毫无征兆。
曾经,莫颜想等楚浠回来的那天,她一定会去车站接楚浠。楚浠说:莫颜,到时候你挽着我,我们一起走回去可好?
那一天,莫颜和朋友在超市,突然接到楚浠的电话:莫颜,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么?
不知道为什么,莫颜的心就那么突然用力跳了一下,莫颜回了个头问:在哪?楚浠说我刚刚到家。莫颜顿时觉得心跳都慢了半拍,楚浠真的回来了吗?虽然和预期中,自己去车站接他,然后两人一起慢慢走回来的情景不同,但是,楚浠说过,只要他回来了就会去找莫颜的。
莫颜的声音有点轻微的颤抖:楚浠,那你什么时候过来?
电话那头的楚浠沉默了几秒:莫颜,别急,过几天我就过来。到时候你要陪我去买电脑。
在很早很早以前,楚浠就对莫颜说过,等他回来了叫莫颜陪他一起去买电脑。
楚浠16号晚上回来的。今天是23号。刚才,莫颜看到有两个没有备注的未接来电。莫颜回了过去,是楚浠的号码,楚浠告诉莫颜说这是他新号码,是装宽带送的号码。
莫颜只问了句什么时候装的,楚浠说昨天。莫颜知道,楚浠又一次失言了。莫颜没多说什么,她问楚浠,打她电话有什么事么?楚浠说:莫颜,你怎么都不晓得打个电话给我的。莫颜想,除了昨天晚上自己累得早睡了没打,还有她一直有打电话给楚浠的吧。每次打楚浠电话,楚浠总在看电视,然后他每次都跟莫颜说:莫颜,我在看电视,你把QQ挂着,我和你聊天。
莫颜说:楚浠,我QQ每天都挂着的,只是隐身的。其实莫颜更想说的是她得QQ每天只为楚浠而挂,可是失望的是楚浠从没找过莫颜。那天也是,莫颜等到11点还是不见楚浠的消息,莫颜知道楚浠肯定又是忘了吧。
明天,24号
平安夜。莫颜打了三天的病假。她想,如果楚浠明天来的话,她肯定去打车赶去宿舍等楚浠。可是,莫颜知道,楚浠现在肯定更不会出来。有了电脑的楚浠,肯定又在歪歪了。以前,有次,莫颜让楚浠唱歌给自己听,楚浠说回家肯定唱给莫颜听,说在电话里不好意思唱。
一次,楚浠的学弟在歪歪里结婚,楚浠问莫颜来不来歪歪,说今晚他会唱歌。莫颜说自己没空,还要上班。第二天,楚浠告诉莫颜,他昨晚在歪歪里唱了《一生有你》给新娘。莫颜问:为什么是你唱给新娘,而不是新郎唱?
楚浠笑笑说:这有什么呀,还不是歪歪里的人起哄么?
莫颜无语了:你在网吧都乐意唱,那我让你在电话里唱我最喜欢的《不分手的恋爱》你就不好意思了?
楚浠郁闷了:回来我一定唱给你听!
风起时、想你
楚浠。
当每次的期盼落空时,那些失望会一次比一次来得深、直至麻木的没有任何感觉。电话里头的一些甜言蜜语已经是一些有点可笑的谎言了。
莫颜只是个简单的女孩,希望能有个人关心。天冷的时候,有人可以握着自己的手对自己说:莫颜,不冷。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有个人逗自己笑。
莫颜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坚持多久?多久?
第88篇、女儿眼里的“不倒翁”老爸情感故事
在孩提时代女儿的眼里,她的爸爸我便是世界上“最能”的人。
在她还没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时候,往往做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今儿摔一个碗,明儿洒一壶油,后儿又把我刚刚写好的备课本撕个乱七八糟……每当此时,我还要无奈地强忍内心的怨气,口是心非地“夸”上她两句:“看我女儿本事大的。”久而久之,这句话便成了我的口头禅。哪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那句话不知不觉便被懵懂学语的女儿学了去。记得有一次,我一手扶着自行车把,另一只手带着另一辆自行车去给她姥姥家去送(这在我们乡下还够不上违法)。进村的时候,拐弯带上坡,骑车技术还算高超的我猛骑几下,一拐就势一拐,便轻松的进了村。哪知坐在车梁上的女儿却突然冒出一句:“爸爸,你看你本事大的。”我差点乐喷了,为她的童言无忌。
上了小学以后,我更是女儿在她同学面前无时不刻夸耀的对象。诸如爸爸赶集买的熏鸡如何如何大,给她买了个文具如何如何奇特,沾满油渍的衣服让爸爸用“强力”一搓便洁净如初,甚而连爸爸无意间踩死一只怀了孕的死耗子都会被她绘声绘色地渲染一番。低年级的知识结构比较肤浅,加之我又是从事教学工作的她若是遇到难题,辅导起来自然得心应手,因而我在女儿心中的神圣地位更是牢牢扎了根。那时女儿心中全无贫富、等级的观念,她认为校长就是“最大的”官,即便如此,校长在她嘴里也只是一个语言符号,唯一崇高的只有她的身材矮小的爸爸。那时我们住学校一间低矮狭小的单身宿舍,而那正是她幸福生活的港湾,而她的爸爸则为她的港湾撑起了一片天空。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也渐渐懂得了些人情世故,开始提出了些令我这个“权威”爸爸尴尬的问题。记得她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从同学家写作业回来,女儿忽然问我:“爸爸,怎么小玲家住的房子那么大,咱们住的房子那么小呢?”小玲的爸爸是村里盖房班的工头,而当时的我,每月工资还不到三百块,还经常拖欠,根本没法和人家比。我只好哄骗她说:“住在学校主要为你学习方便,等你考上重点中学,爸爸一定给你在县城买一座比她家大得多的房子。”
女儿果真没有辜负我的希望,考上了县城的重点中学,为方便女儿走读,我家也在城里租了间大房子,居住条件改善了不少。一天,女儿放学回家,忽然又问我:“爸爸,我们学校一位老师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贴在学校的橱窗里展现,反响很大。我很奇怪,为什么你在报刊上发表了那么多文章,还只是个小学教师?”我心里很是酸楚,女儿啊,你哪知你老爸的苦衷啊。现在就连你爸教过的学生都当了校长,进了职称,工资比你老爸高出一大块,现在的社会,谁能说得清呢。为使她涉世未深的心灵不受感染,我也只好敷衍着:“重点中学教书太累,爸爸怕身体吃不消。”女儿没说话,可我感觉得到,我的“最能老爸”的形象已经在女儿心中产生了动摇。然而值得庆幸的是,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学教师,但业务上底子很厚。女儿初中阶段遇到的难题,无论哪一学科,我基本上都驾轻就熟给她解决掉。加之寒暑假,我还是她的“贴身保镖”兼“义务家教”,因此,她虽不算绝顶聪明,可学习成绩在年级也总是名列前茅。“三好学生”的光环加之同学们羡慕的眼光带给她的优越感,让我这位“权威老爸”在她的心中俨然成了一位“不倒翁”。
女儿第一年高考成绩不太理想,她到邻县一所省重点高中去复读。有一天,女儿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在学校感冒好几天了,在校医务室打针吃药都不顶事,而且还越来越严重,让我接她回家治疗。那天我乘公交车去接女儿,到校门口时,校门外小轿车横七竖八,围满了前来探望的学生家长,一个个衣着体面,器宇轩昂,与我的寒酸之气形成强烈反差。一种莫名的羞愧油然而生。终于挨到了放学,透过熙攘的人群,我看到铁栅栏门里女儿那张被感冒折磨的发红的脸,很是心疼。很快,女儿的目光条件反射似的在人头攒度中锁定了那个瘦小而寒酸的身影,她的眼睛里立刻闪现出喜悦的光芒。回家后,女儿的病情很快得到了好转,我知道,一多半是来自于精神作用。之后,她在的QQ空间里提及此事,她说,当她的视线从豪华轿车和衣着华丽的人群中闪过,很容易地聚焦在那个平凡而熟悉的身影身上时,她的心立刻放松到无限的大,因为世界上只有那个矮小的“顶梁柱”,才能为她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空。
女儿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华北电力大学,上大学以后,由于社交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女儿的花费自然要比高中阶段高许多,我们也不止一次因此事在电话中发生过口角。去年寒假回家,她一下车便花了十五元钱打“的”回家,让我好生埋怨了一番。今年开学,我依旧固执地采取多年练就的“双车技法”送她去车站(因为行李太多)。路上,女儿打趣地说:“爸爸,都什么年代了,还架你的‘小四轮’啊!”我打趣道:“咱这是相应国家号召,绿色出行,及节能又环保。”上车的时候,女儿眼里含着泪水。到了学校后,女儿给我发来短信:爸爸,您辛苦了,在我的眼里,您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爸爸,等我将来挣了钱,一定让你坐上真正的小轿车。
一行叫泪水的东西从我的眼眶里爬了出来,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一个人的伟大不只来自于轰轰烈烈的事业,只要你为社会任劳任怨地工作着,只要你的亲人能因你的存在而幸福,哪怕你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车子房子,你也同样是个伟大的人。
第89篇、李连杰:有一种职业病叫"父亲"情感故事
作者: 木瓜

被誉为"功夫之王"的李连杰,似乎总是一副硬汉模样,什么也不怕,但那是假象。李连杰说自己其实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尤其在事关女儿的事情上。他说自己是情不自禁地担心女儿会不会出啥意外,懂不懂自我保护,万一遇到突发状况能不能及时脱险。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处在一种惴惴不安的忐忑状态中,这是一种职业病,这种职业叫――父亲。
将女儿送进"监狱"
李连杰说或许是因为自己从小就失去父亲的缘故,他对于父爱特别渴望,等到自己做了父亲后,是一种惶然紧张的状态,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各种担心和胆小。
别的父亲担心女儿是那么一阵子的事情,但李连杰有4个女儿,大女儿李思和二女儿李苔蜜是与前妻黄秋燕所生,三女儿Jane和小女儿Jetta是与现任太太利智的孩子。四个女儿年龄跨度很大,最大与最小的相差14岁,于是李连杰的担心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
李思和李苔蜜生在美国,都是美国国籍。对这两个女儿,李连杰心有愧疚。他与黄秋燕离婚时,两个女儿一个2岁,一个1岁。那时他还在美国靠开设武馆教拳为生,贷款买的房子因无力偿还贷款被收走拍卖,生活非常艰难。
无奈之下,李连杰只能将判给自己的两个女儿送回北京,交由自己的母亲代为照顾。老太太住在德胜内大街麻花电台大院中破旧低矮潮湿的小平房,房龄已有百年,电线是从空中拉的明线,一下雨就走电。
李连杰买了塑封管埋在地下,重新走了电线。管槽是自己动手挖的,普通人家顶多挖5厘米,他足足挖了半米多。他怕女儿在院子里玩的时候把埋在地下的塑封管划破触电。
房子老,容易滋生虫蚁。家里的缝隙洞窟都被他用水泥堵上,驱虫药喷了三次,还在墙角柜底投放了不少长效固体驱虫球。
安顿了女儿后,李连杰前往香港发展。拿到第一笔高额片酬后,他马上回北京在新街买了一套四合院,将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安全隐患全都列了清单,让装修公司在设计时将这些防范手段全部用上。
女儿到入学年龄时,李连杰将她们送进了位于中关村的北京市私立汇佳学校,从学前班到小学都在这里。
选择这个学校的原因只有一个――安全。这个学校全封闭教学,保安措施非常严密,高高的围墙上装有铁网和探头,正门和侧门都有保安把守。不像学校,倒像监狱,他觉得这才够安全。
女儿读中学时,李连杰将她们接到了洛杉矶。他开始教女儿功夫,一套来自俄罗斯的女子防身术。这是他找俄罗斯教练学会后再转授给女儿的。主要内容就是让她们学会如何用鞋跟、手指、膝盖、拳头、指甲教训那些心怀不轨的危险分子。
因为女儿不爱学暴力功夫,李连杰退而求其次,美国是可以合法持有自卫器械的,他给女儿一人买了一根10万伏特的电击自卫器。只有铅笔大小,有与之匹配的暗袋,可以藏在脚踝处,确保任何时候都能迅速掏出来派上用场。
女儿出生先数手指头
36岁那年,李连杰与利智在洛杉矶结婚,1年后有了三女儿Jane.利智比李连杰大2岁,怀孕时已近40.所以,还在妈妈肚子里,Jane就被李连杰这个凡事老往最坏的地方想的父亲折腾得不轻。
自从利智怀孕后,李连杰每天从睁眼到睡觉,"有没有什么不舒服"之类的话起码要重复数十次。他是医生最欢迎的病患家属,因为只要是医生建议进行的检查项目,他都会不折不扣完成,光胎音就听了不下20次。有时两人在家呆得好好的,李连杰会问利智心情如何,她回答挺好,李连杰就会顺势说:趁着心情好,去医院做个产检吧。
等到女儿出世了,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瞧瞧女儿长得像谁,也不是先感谢太太辛苦了,而是抓着女儿的双手先数一遍,摸着女儿的双脚再数一遍。利智问他干嘛,他说他老梦见孩子的手脚指头不齐全,所以先数一下是不是齐全的。
他老是担心女儿会被害,在国内最爱看的是一档叫《法制进行时》的节目,因为这档节目的主题是风险教育、危险教育。比方说孤身一人在路上走时身后有人跟踪怎么办?突然被人拦住去路时如何应对?被不法分子胁迫到偏僻地段时又怎么好……
从电视上学到的这些东西,他都会一点儿不落地全部转授给女儿。除了电视上教授的方法外,他还要根据女儿的年龄差异进行补充,两个小的重在逃跑的诀窍,要一边逃一边大声呼救,因为小女孩的求救声是最能获取援助的;而两个大的则更偏重于边打边逃,如果能掏出自卫器械一招制敌放倒坏分子,就更加安全了。
为女儿建一座城堡
李连杰将"行走江湖、安全第一"这句话做到了极致。原本在洛杉矶定居得好好的,可"9・11"之后,他马上抛售了洛杉矶的豪宅决定搬家,最后选择了环境安全、恐怖袭击概率低的上海。
李连杰最怕的一件事情是打女儿的电话打不通,一旦拨打了电话提示关机或是电话无人接听,他就开始冒冷汗。如果电话始终不通,女儿的同学或朋友就开始被他"骚扰".李连杰掌握了一本通信录,记录了女儿所有的同学和好朋友的联系方式。他会将电话不通的女儿通信录上的电话逐一拨打,直到获悉女儿只是将电话调成了静音或者手机没电的消息为止。
上海的别墅还未完全竣工,李连杰为老三老四找到了更安全的居所。他在新加坡乌节路的阿摩园买下了新房子,并将自己与女儿的美国国籍全部改成了新加坡国籍。他说没有什么复杂的理由,原因就是――新加坡是目前全世界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也是受犯罪团伙影响最小的地区,警察工作效率高、贪污罪案少。
李连杰有他的理由,他列出了这样一份伤情报告表,从入行至今,他受过的伤包括:右腿内侧韧带、2根十字韧带和外侧半月板全部断裂,领取了国家的三级残废证;脖子严重扭伤,尾椎错位,脊椎错位,背部肌肉严重拉伤,第五腰椎裂开;鼻梁骨被打断,从高处跌落地面导致7根肋骨全断,身上钉满铆钉;手腕折断,腿部骨折,左脚脚踝严重折断,可倒转180度,脚心对着自己……仅严重受伤就累计15次。
所有的医生给他的答复都是――他的下半生要在轮椅上度过,不是可能,而是绝对。所以他才特别怕自己的孩子像自己一样,被危险伤害,被伤痛困扰。
所以他只做两件事,一是尽自己所能保证女儿的安全,哪怕她们反感也不在乎;再就是努力赚钱,等到自己坐在轮椅上了家里也不会为了生计发愁。李连杰说他看了很多遍的一部电影是《狮子王》,片中有这样一幕:穆法莎把辛巴从狼口中救下来后,父子两个在草原中,仰望天空有一段对话。穆法莎告诉儿子,他很害怕。辛巴不明白强壮的父亲为何会害怕。穆法莎说:"因为你。因为害怕失去你,所以,我很怕。"李连杰说,他跟穆法莎一样,也怕了很多年,而且,还会一直怕下去……
第90篇、在最好的年华,穿最好的衣服情感故事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我的同学去旁观某个“大学风采女生”选美大赛,回来之后,他并不是一副餍足的模样,反而跟我谈起比赛的一个细节,几乎要怆然而泪下。他发现在比赛的第一个环节中,有五六个女生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都是件粉红色毛线连衣裙。这显然不是什么默契,因为她们相顾彼此,一脸震惊。比赛结束,我的同学还没走几米,就找到这件衣服的出处——校门右手五十米处有个叫做“丑丫头”之类令人胆寒名字的服装小店,橱窗里“大减价”那一块儿,伶仃地展示着这件连衣裙。
我小时候对衣服也有着黑暗的回忆,记忆每次触及此处就要瑟缩一下。我青春期的衣服都是亲戚朋友的孩子穿剩给我的。有一次去亲戚家串门,亲戚要把她女儿的旧衣服送我,我套上试却死活脱不下来,衣服缠在背上。我就这样半裸地佝偻着挣扎,从领口看到衣服的原主人抄着手,淡淡笑着看我。那种窘迫,我简直毕生难忘。
相比我同学哽咽着讲给我的这个撞衫的细节,我反而觉得自己相较之下,还是幸运的。至少我的寒碜是在青春期,虽然我的衣服都过于宽大或过于紧身,幸而我人也不好看,衣服丑得就不那么明显。而她们的尴尬,却乍现在骨肉匀亭的青春。青春,用50年代老诗人的腔调吟咏——“那是本该绽放的年龄呵!”
青春有多少事情要做啊!若不想做事,只想过安生消停的日子,倒好打发,一件套头衫就能穿它个一年四季。可但凡想弄出点声响,出一切可以出的风头,谈一切可以谈的恋爱,豪言壮语都放出,要缴战俘三千,却发觉自己连个战袍也没有。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走在学校里,我常常猥琐地尾随着女生们,看着她们的打扮。有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传说中的“淘宝爆款”,不到100元,日销万件。最不忍看的是冬天的时候,少女为了讨好男友,大冷天仍追求身段毕露,穿短裙黑袜薄底流苏靴,裙边与袜子都起了毛球,女孩们沉溺这种廉价的乖巧可爱,不知老之将至。我知道,当她们年纪稍长——当然有钱有闲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们会有钱有闲置办华服,用整个下午茶讨论一款包包,她们将买大牌,她们将知妍丑。可那时,她们已经老了。在最好的年纪里,她们的美丽非常廉价而寒素。
几年前,我像个虔诚的马克思信徒一样批评拜金者。那时我看女优饭岛爱的自传,她写自己入行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朋友穿了“用八只狐狸做成的银狐大衣”之后,非常羡慕,而且“不管怎样都要得到”。当时觉得小布尔乔亚(即:小资阶级)们非常不可思议。
现在,我仍然讨厌充满了痴情描述着名牌的文章,却渐渐理解了饭岛爱,也理解了“物质女郎”,拜物拜金,崇拜自己姣好绮丽的身体。并不是庸俗价值观,而只是追求一种巧合:沈从文说他生命幸运的巧合是“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对正当最好年龄的少女来说,最幸运的巧合是在最好的年纪,恰好能穿得起好衣服。
我幸运能在养活自己之余,还剩了点闲钱,便发疯似的囤了许多衣服在衣柜。整理衣柜是我惟一的体育锻炼,我一件件拿出来,爱惜地整理那些纱纱纺纺,觉得都是骨肉。我一边仔细叠好放进柜子,一边喃喃自语:“我可不想在我最好看的年纪,没有好衣服穿。”甚至非常渺茫地未雨绸缪想道:“如果有一天,我谈恋爱了,我可不想没有好衣服穿。”整理好了,看着满眼浮花浪蕊的色调,我的衣柜就像一个小型的文明古国。我又套上铁灰色大棉袄和运动裤,带着简直是死里逃生的十二万分庆幸,高高兴兴地出门去。
第91篇、关于恋爱的31个“经典比喻”情感故事
1、恋爱就像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总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你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你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你永远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这就是恋爱的逻辑。
2、恋爱像胃,它强大的消化功能无与伦比,由此进入的全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由此出去的却是世界上最肮脏的。
3、恋爱就像电脑,永远都有N个毛病等待修理,等你修好后却发现等待修理的新毛病大于等于N。
4、恋爱就像公共汽车,你等待的那一趟永远都不开来,你不等的却总是接二连三。
5、恋爱就像长途旅行时在中途买了张硬座票,你刚刚上车坐下,马上跳出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粗声大气地指着你的鼻子吼道:这是我的座位!
6、恋爱就像闷热天的旅途,当你经过长时间苦等,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时,你会听到列车广播里传来一个亲切甜美的女声:本次列车已经到达终点站。
7、恋爱就像拥有两只手表,你总是无法说清,到底哪个时间更准?
8、恋爱就像戒烟,你总是能够找出许多理由安慰自己:非常容易,我都戒过一百次啦。
9、恋爱就像男人做菜,不是忘了放盐,就是放了几次盐。
10、恋爱就像上网,纵横驰骋时荡气回肠,月底交费时痛心疾首。
11、恋爱就像政客,以庄重的口气说谎已经成为职业技能,即使谎言被当面揭穿,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12、恋爱就像手机,总是谣传要改单向收费,却永远出不了台,最后你才发现,谣言发源地不是用户自己,就是没有手机的所谓专家学者。再以后,你不得不说服自己,双向收费是多么合理合法。
13、恋爱就像VCD,盗版总是比正版流行。
14、恋爱就像某些人眼中的“革命”,标榜着自己多么高深莫测、多么洁白无瑕,但归根结底,还是免不了直奔主题:请客吃饭。
15、恋爱就像小偷,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最大的不安全因素往往就是你自己。
16、恋爱就像看电视,手握遥控器,充满期待地等待好节目,最后筋疲力竭倒头睡去,然而第二天你还忍不住要来。
17、恋爱就像喝茶,倒掉的都是茶,喝下去的都是水,但是你从不承认自己喝的是白开水,却总是吹嘘自己喝的茶有多么多么名贵。
18、恋爱就像口香糖,只有口臭者对它才最钟情,口臭更甚者对它不予理睬。
19、恋爱就像自动柜员机,你总是希望从里面取出钱来,但它总是吃卡,即使你输入的密码正确无误。
20、恋爱就像打喷嚏,总是不经意间打得出来,刻意要打却总是打不出来。
21、恋爱就像某些领导,口口声声表示要扶植新人,但进入操作层面,新人却总是发现自己无法与老人抗衡。
22、恋爱就像导演,打出的旗号无一不是艺术至上,其实都是以貌取人。
23、恋爱就像电梯,方便、快捷,但是偶尔停电,你还得摸黑爬高走回家去。
24、恋爱就像镜子,看着再丑,也是你自己的模样,但你总是怀疑镜子质量有问题。
25、恋爱就像摄影,即使你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但最后还是少不了暗室操作。
26、恋爱就像春节联欢晚会,一年比一年办得热闹,一年比一年办得无聊。
27、恋爱就像智力竞赛,规则可以设置无数,但有一条却一直去不掉,那就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高分总是被优先淘汰。
28、恋爱就像清代宫廷体裁的电视剧,又臭又长,却万人空巷,仔细看去,除了吃喝和下跪的镜头,再无其他。
29、恋爱就像钢琴,最高雅的内容摆在最不高雅的人家里,真正的高雅者却享受不起。
30、爱情就像破烂王,总把废弃物品当宝贝,而且事实也确实如此。
31、恋爱什么也不像,就像她自己:她撒娇卖嗲,处于童年期;她躁动不安,处于青春期;她喜怒无常,处于更年期;她耳聋眼花,处于老年期。
(大洋网)
第92篇、最成功的一堂课情感故事
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我非常重视作文教学,基本上做到了让学生每周写一篇作文,我全批全改。我让学生用厚点的笔记本写作文,因为普通的作文本太薄,写不了几篇,本子写满后,很容易丢掉,用笔记本写作文可以好好地保存下来。
这一周的作文本收上来了,徐敏没有写作文。她的作文本上写了这么一段话:“老颜,你太忙了,以后你布置的作文我不写了,我的作文本你就别改了,这是我最后一次交作文。”我一看这番话,感到有点蹊跷,读出了一股近乎怨恨的情绪。
翻了她上周写的作文,已经帮她批改了呀。我又把她的作文本全都翻了一遍,从入学以来,她的每一篇作文我都批改了。那么她为什么要说这番话呢?忽然我发现她的作文本里有张信笺,打开一看,是篇作文。莫不是上周她写了两篇作文,这一篇我没有改到?平时我经常鼓励学生多写作文,有了灵感就写,不要只限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我一定都会认真批改。这样看来,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徐敏的语文成绩不太好,作文功底比较差。平时在班上也是沉默寡言,从不举手回答问题,读书也不是很用功。老师们可能都有个通病,那就是对班上成绩好的和比较调皮的学生注意得多一些,而对中间的学生总是比较漠视。我仔细想了想,从入学到现在,我从没有和徐敏单独沟通交流过,这是我的失职啊!我想徐敏在作文本上写下这段话,绝不仅仅是因为一篇作文没有改,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改好了信笺上的作文之后,我找到了徐敏。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我先把信笺上作文的批改意见跟她说了一下,我看见她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一句话也不说。
我说:“徐敏,你作文本上的那番话老师看到了,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徐敏开始沉默不语,我鼓励她说:“你有什么话别憋在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要把老师当成你的朋友。”徐敏说:“班上的那些好学生你不断地催他们写作文,可是我写了作文你却不改。”我说:“徐敏,上周你为什么不把这篇作文也写在本子上呢?”徐敏说:“写完这篇作丈的时候作文本已经收上来了,我就写存了信笺上,到办公室插在作文本中让你批改。可是你……”我说:“老师确实是没有看到啊。”徐敏说:“不可能看不到,信笺那么大能看不到么?如果这是个好学生的作文本……”
是的,班上一些写作能力好的学生常常会像徐敏一样,用信笺写作文交上来,我也会认真地改。我得承认,上周改作文的时候,我确实是看到了她的作文本中有张信笺,但是我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她说到了我的内心深处的“小”字。
我说:“这是老师的失职,原谅老师这一次好不好?下次一定改正。”徐敏却不给我任何机会,她说:“以后我的作文包括作业你都不用改了。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先走了。”我愕然地望着她离开的背影。从教以来,我第一次感到了在学生面前的束手无策。
我仔细思考着我们的谈话,我知道我们之间的症结就在于两个字“偏见”。
以后上课,我发现徐敏老是心不在焉。让同学们默写,她不写一个字;让同学们背书,她不出声;收上作业来,没有了她的作业本。有时上语文课,她干脆就拿出其他科目的作业来做,很明显,她在与我对着干。我知道问题大了。
第二次找到她谈话,她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说:“徐敏,还在生老师的气啊?”她不说话,眼睛望着窗外。
我说:“别生气了,笑一个吧。”我很喜欢用这套办法来哄学生的,一般学生都会忍不住发笑。可是徐敏不吃这一套,她说:“老师,还有什么事吗?”我说:“徐敏,今天老师是真诚地跟你道歉来的,对不起,以前老师太忽视你了。”徐敏还是不说话,脸无表情。
我说:“以后你还是要好好做作业,别把成绩落下了。”徐敏说:“那是我的事。如果没有事的话,我就走了。”她又留给我一个伤心的背影。
我知道我不能放弃,第三次找到徐敏,我说:“徐敏,今天我叫你来,是想让你说说老师的优点。”徐敏不说话,这是我早已经预料到的。我把早就准备的句子,像古代的夫子教书一样摇头晃脑地说了出来:“我基本上是个好老师,作业改的勤,备课很仔细,上课很认真,语言还比较幽默,教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徐敏用手捂着嘴,有点想笑。我知道这个时候徐敏心中的防线不像以前那样紧了。
我说:“当然,除了优点以外,老师还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没有做到对每个学生一视同仁。徐敏,我知道学生心目中有衡量老师的一套标准,但是你也要知道,老师心目中也有一套衡量学生的标准。”徐敏很严肃,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说:“老师希望每个学生都能做到刻苦读书,认真完成作业,上课大胆举手发言,有什么问题能直接和老师沟通交流。但是班上不是每个学生都做得到。徐敏,你做到了吗?”徐敏望着我,摇了摇头。
我欣喜,因为她在摇头,这说明她听进了我说的话。我说:“以完美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身边的人和事,这是对的。但是世界并不完美,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当外物达不到你心目中的要求时,你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具有两种东西,一是宽容,二是沟通。你不能老是生气啊,生气能解决问题吗?”徐敏又摇头。
我说:“生气是什么?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你对老师的做法不满意,就不做作业,不认真听课,这不是在惩罚自己吗?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啊。”徐敏听到这里,低下了头。
我摸着她的头说:“我们也沟通交流了这么多了,老师的错误老师已经意识到了,老师已经在改正。孩子,别老拿老师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老师是你的朋友。”
也许是我的话起了作用,也许是时间冲淡了师生之间的鸿沟。
过了几天,我改到了徐敏的作文本,上面有段话:“老师,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耐心的教诲,我知道了我自己的不足。你说得对,对待自己不能太宽容,对待别人要尽量宽容,要积极主动地和他人沟通交流。老师,其实你布置的作业我都做了,只是没有交。你上课的内容我都偷偷地听了,还课后做了笔记呢。我不会再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了。老师,我们是朋友,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我觉得这是我从教以来上的最成功的一堂课。

第93篇、成化年间的爱情故事情感故事
第一章 记住我的名字

朱见深出生的那一年,万贞儿已经十九岁了。
时光对于女人总是特别地不留情。男人到了十九岁正是英姿风发,准备作一番大事业的时候,
但女人却刚好相反,十九岁的女人,仿佛是秋风中的一朵菊花,虽然美丽,却已经预示着迟暮的来临。
自从四岁入宫以来,已经十五年过去了,皇上也换了一个了,但万贞儿却仍然是一个普通的宫女。
看着许多姐妹,有的出宫嫁了人,有的被皇上看中选作了妃子,有些被送进了道观佛堂,有些年老了,头发白了,却仍然还是宫女。自己呢?如今已经十九岁了,却仍然得不到圣宠,难道也象是那些白发宫女一样,终老于禁宫之中?
这紫禁城可也真是大啊!总是走不完,但每天都在这城里走,走来走去,永远是红墙黄瓦的宫殿,次次第第,错错落落,看来看去,都是一样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城去看了看,也不知道城外是什么样的光景。
万贞儿抬头看着天空,天空上片片白云,悠闲自在地飘着,她又不由地感伤,难道这一生就这样了吗?
这时候,她与许多宫女站在周贵妃的清宁宫外,等着那孩子的降临。
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太子,皇上至今还没有子嗣,这孩子是全国上下满朝文武的共同期望。
周贵妃怀孕以后,就有异来朝,告诉大家,这胎儿必定是一个太子,而且文成武德,将来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自那天起,所有的人就都在等待着这个孩子的降生,连钱皇后也不例外。
有的时候真不明白钱皇后,明明是一国之后,却事事都让周贵妃占了先机。除了面子上好看以外,谁都知道,这禁宫之内,周贵妃才是真正地得势者。
然而钱皇后却有容人之量,什么事都不在乎,每日参佛念经,布施斋僧,功德倒是作得无量,却仍然不能生子。
也许这就是命吧!
谁都知道孙太后也一样不能生子,却可以阴取宫人之子作自己的儿子,那孩子就是现在的皇上。皇上连生母到底是谁都不知道,一直尊孙太后作自己的母亲,为什么钱皇后不同样作呢?
万贞儿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想到这里,她也忍不住想笑,这帝王家的事关自己什么事,要自己操心?
这时,稳婆忽然跑出殿外,大声说:“生了,是位太子!”
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是太子就好!
立刻有内监把消息报到皇上那里去了。
不一会儿,孙太后的鸾驾便急急忙忙地来了,而助产婆也把太子抱了出来。
外面站着的宫女内侍都伸着头张望,却觉得仿佛缺了点什么,一个宫女忽然奇怪地说:“太子怎么不哭呢?”
大家便忽然领悟,原来是少了太子的哭声。
孙太后亲自接过太子,仔细端详,显然是十分满意,她用手拍了拍太子的屁股,但太子却仍然不哭。
太后有些不放心,她问助产婆,太子为什么不哭?
助产婆接过太子,万贞儿看见她偷偷地在太子的胳膊上拧了一把,但太子却仍然不哭。她想,
这孩子真奇怪,听说小孩子生下来都是大哭不止,这孩子为什么不哭?
助产婆头上冒出了冷汗,她说:“启禀太后,太子天生神异,降生后不哭泣,大概是上天的指示吧!”
孙太后皱眉不语,她显然不放心,她说,“谁能让太子哭,赏十两金。”
宫女太监面面相觑,有一个胆大的接过太子,却不敢作什么,看着太子发了会儿呆又摇了摇头,换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
于是太子便开始在宫女内侍的手中传开,却没有人真敢动太子,如果弄伤了太子,这罪过可不小。
等到了万贞儿,她接过那孩子,这孩子才刚出生,脸色是粉红的,一双乌溜溜地大眼睛有些贼兮兮地盯着她,不哭也不笑,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严肃异常,这样的神情在一个刚出生的孩
子脸上出现,真是一件好笑的事情。
万贞儿忍不住想笑,她俯下身子,用牙齿轻轻地咬了襁褓中孩子的耳朵一下。
抬起头来,那孩子的便忽然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笑了,太子笑了。”
孙太后接过太子,说也奇怪,那孩子一离开万贞儿的怀里,立刻放声大哭,哭声宏亮,几重宫殿外都能听到他的哭声。
孙太后也笑了,“这孩子,哭声可真惊人啊!”
然后她抬起头来看了万贞儿一眼,说:“你叫什么名字?”
万贞儿连忙跪下行礼,“奴婢万贞儿。”
孙太后点了点头,“以后,你就服侍太子吧!”
从那一天起,万贞儿就搬到了东宫,开始了她另一段生命。
太子朱见深似乎与万贞儿特别投缘,无论是谁抱他,他总是痛哭不止,只有在万贞儿的怀里,才会转泣为笑。
万贞儿就不得不成天地抱着这孩子,除非他睡觉了,她才可能有休息的机会。
那样的日子也真是辛苦,她是一个从未生养过的人,对于带孩子根本全无经验,而且所带的孩子又偏偏是太子,每天都得打点出十二分的精神,陪着许多小心,还怕有什么差池。
有的时候抱着孩子在花园里走走,也会怕风大了吹着了太子。
太子却很喜欢让她抱着走,在太阳底下走,太子就会嘻嘻哈哈地乐,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盯着万贞儿看。万贞儿也便忍不住欢喜,这孩子可真讨人喜欢。
为了保卫太子的安全,东宫外总是有许多锦衣卫在来回巡视,抬起头就会看见宫墙上错落的身影。
那些护卫并不着铠甲,却身着锦衣,腰悬长刀,太阳光下,刀鞘上的亮银发着耀眼的光芒。
万贞儿总是眯着眼睛去看那些侍卫,侍卫也会看她一眼,切切私语。
她便微微一笑,她知道这是不合礼仪的,但是,她却想,也许这是离开这深宫的一种方法。
她知道皇上有时会把宫女赐给侍卫或官员,而接受赏赐的官员也会因为这女子是来自内宫而特别优待她,这也是很好的归途。
她抱着太子在阳光下走,太阳光反射着她莹白的皮肤,有一双眼睛便一直注视着她。她知道那眼睛的主人是谁,那个青年男子似乎官衔比较高,他总是肆无忌惮地凝视着她的身影,完
全不知道避讳。
从眼角扫到那个男子长刀的黄金吞口,万贞儿注意到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攻虎形的玉饰。
那男子远远地站在宫门旁,身影长长地投射在地面。
万贞儿似有意似无意地从那身影上踏过,目光一转间瞥见那男子似笑非笑地神情。她便不由脸一红,知道自己的动作太过轻佻。
这时怀中的孩子忽然放声大哭,她吃了一惊,这孩子在她的怀中还是第一次这样哭泣,她连忙轻声哄着太子,来回踱着步,但太子却仍然啼哭不止。
她有些惶急,也许是饿了,便抱着太子向宫内走去。临转身时,看见那青年男子关切的目光,
她又脸红了,她想,这人是谁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冬天来的时候,太子也长到半岁了。
十月份就下了第一场雪,整个皇城就都在一片银装素裹中。
东宫的院落里种的杨树都落了叶,枝头顶着雪,偶尔有一两只寒鸦停在枝上,呱呱地叫几声。
万贞儿很喜欢雪后的院落,这样冷的天气,太子不能再抱到院里来了,她有时一个人溜出屋外,冷风吹着肌肤,冰冰的,却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清泠的感觉。
这院落就变得益形凄清起来,皇城也仿佛凄清了起来,人们活动的范围都开始局限在屋子里。
那锦衣卫仍然每天站在宫门外,身上积了雪也一动不动。但炽热的目光却一直追随着万贞儿,使她不由地有些不安。
隔着窗子,看着他那么高大健壮的身影,万贞儿却又觉得喜欢,这样的男人和宫里的太监也太不相同了。
宫里的太监和宫女有时也会成对作双,作一些假凤虚皇,太后皇后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那些太监和宫女的生活也太寂寞了,少了许多正常人的情感。只是,万贞儿却总是不喜欢那些太监,每当她一想起太监们尖细的嗓音,扭捏的动作,潮湿的手,她就会觉得恶心。
她不明白为何有些宫女却乐此不疲,也许真的是生活太寂寞了吧!
看着宫门口的那个锦衣卫,万贞儿就忍不住想,如果哪一天真得出宫了,能嫁这样的人,也很幸福,也许比当上贵妃还幸福呢!
这样想着,她就不由地露出微笑。
这时,一个人忽然拍了她的肩膀一下:“贞儿,你在看什么?”
她回过头,原来是迎春宫的姐妹李香儿。
她脸有些红,说:“我看那树上的乌鸦。”
李香儿向外面张望了一下,笑着问:“哪里有什么乌鸦?”
万贞儿掩着口吃吃地笑了:“你一来,乌鸦就飞了。”
李香儿不依道:“好啊!你这样说我。”便上来捏她的脸,两个人笑作一团。
李香儿忽然说:“贞儿,说实话,你到底在看什么呢?”
万贞儿脸红了,她说:“没看什么。”
李香儿便说:“我猜啊,你是在看他!”伸手指着宫门口站着的侍卫。
万贞儿立刻惊惶失措,她连忙说:“香儿,不要胡说啊!”
李香儿笑了笑,“别怕,我不会和别人说的。不过,你可要告诉我实话,你到底是不是在看他。”
万贞儿低下头:“关你什么事啊?”
李香儿笑道:“当然关我的事,因为他是我表哥啊!”
万贞儿吃惊地抬起头:“是你表哥?”
“对了,你忘记了,我和你说过我表哥是锦衣卫,就是他了。”
万贞儿向外张望着,说:“你表哥怎么和你一点也不象啊?”
李香儿笑嘻嘻地说:“是啊,我花容月貌,他哪点象我。”
万贞儿瞥了她一眼,掩嘴偷偷地笑,不置可否。
李香儿俯身到万贞儿耳边说:“你是不是喜欢他?”
万贞儿一惊,啐了她一口:“你再胡说,看我不打你。”
李香儿咬着唇吃吃地笑,“你别怕,我表哥老是站在东宫外面,总看见你,他说啊,你一定是喜欢他,所以让我来问问你看。”
万贞儿哼了一声,“谁喜欢他,自作多情。”
“那么你就是不喜欢他了?”
万贞儿白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李香儿故意叹了口气,“看来是我表哥自作多情,他本来说想请王公公帮助,把你许配给他呢!
原来你不喜欢他啊。我告诉他去,让他找别人吧!”说罢就站起身来要走。
万贞儿连忙拉住李香儿,“谁说我不喜欢他了。”这话一说出口,又不由地脸红。
李香儿掩着嘴吃吃地笑,“你自己说的。”
万贞儿有些急了,她说:“你这坏东西,就知道来消遣人。”
李香儿笑嘻嘻地说:“那么你到底是喜欢他还是不喜欢他呢?”
万贞儿垂下头,面红过耳,想说是又不好意思,想说不是又不情愿,只好轻轻地点了点头。
李香儿说:“早说了,害我费了半天功夫。”便从怀里拿出一个虎形的玉饰,塞到万贞儿手里,“这是我表哥给你的,你可要小心收着,别让人看见。”
万贞儿急忙藏到怀里,心里有些甜丝丝的,又觉得羞赧。
李香儿道:“你等着,我去和我表哥说,让他去求王公公。你放心,王公公很欣赏我表哥,他一定会同意。”
万贞儿脸又红了。
李香儿便匆匆走了,再隔着窗户望出去,那些锦衣卫已经换了班。她知道这样作是不对的,但是却又忍不住一种渴望,离开这个深宫的渴望。高墙深院外,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呢?
几天后,李香儿又带来了消息,但并非如万贞儿所愿,据说是孙太后不同意万贞儿现在出嫁,
原因是太子离不开她。
李香儿叹息着说:“谁让你有本事,让太子离不开你呢!”
万贞儿看看襁褓中的太子,心里也不由地怨恨,都怪这个小杀才。
李香儿又说:“不过你别担心,我表哥真地很喜欢你,王公公说等过两年,太子大一些再提这件事,我表哥让我告诉你,他会等的。”
万贞儿勉强笑了笑,这样的话她却不相信,男人们素来喜新厌旧,过了一些时候,也许他就不再记得她了。
李香儿悄悄对万贞儿耳语说:“我表哥叫杜缄言,他让你记得他的名字。”李香儿轻轻地掩着口笑,万贞儿面红过耳,她啐了她一口说:“谁高兴记他的名字。”
但心里却不由地思量,他让她记住他的名字吗?
那人仍然每天站在东宫外面,万贞儿却有些踌躇不敢再踏入宫院之中。有时偶然与他迎面相逢就更加尴尬,只能羞赧地一笑。他却依然故我,总是用灼灼的目光盯着她,那样的目光好象能烫伤人的肌肤一样。
总觉得过些日子他便会忘记她了,谁知道却并非如此,一直又过了两年,他也仍然未娶妻,可能还是记着对她的承诺。
但又觉得其实那并不算是什么承诺,心里便乱起来,时间过得真快,青春也过得真快,太子二岁多了,可是仍然离不开她。
从哑哑学语,到现在开始走路,什么事情都得依赖着她,也许要作一辈子这个小杀才的保姆了。
有的时候真恨他,小小年纪就那么拖累人。可是看着他对她嘻嘻哈哈地笑,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里总有眷恋之意,她又忍不住心喜,这孩子虽然是周贵妃的骨肉,却一直跟着她长大,与她之间的感情恐怕更胜过了与亲生母亲的感情。又忍不住自豪,太子都是她带起来的。
这一年的八月,北方的瓦剌向大明发起攻势,王公公一力主张御驾新征,虽然大臣们极力反对,但由于王公公势倾天下,而皇人又十分听从王公公的言语,因此反对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于是皇上便率倾朝之兵北征。
那一段时间宫里真是忙乱,太后皇后都忧心忡忡,准备皇上随身的衣物,又亲点了御膳房的太监,怕皇上沿途的饮食不习惯。
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手忙脚乱,虽然说从军是不应该带着太监宫人的,但这一次是御驾亲征,与往日不同。许多太监宫女准备随军而行,虽然表面上不敢表现出来,私下里却忍不住哭泣,仿佛这一去就不回来了一样。
这一阵的忙乱却未波及到东宫,无论怎么样,太子是不能动的。
万贞儿已经二十一岁了,每日里带着太子在花园里,有时教他说话,有时教他走路,有时喂吃饭,太子无论什么事都不要别人服侍,只要万贞儿。对她的依赖情绪甚至超过了对于乳母。那一日,从未和她说过话的杜缄言忽然轻声喊了她一声:“贞儿。”
万贞儿刚刚把太子领回宫内,独自走出宫院,听见他这样叫她,她微微一愣,因为从未听见过他说话的声音,她分辩了一下才明白原来是他在叫她。
她半垂着头,轻声说:“什么事啊?”
那人说:“我给你的玉佩,你带着吗?”
她点了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问她这个,犹豫了一下,她有些紧张地问他:“你是想要回去吗?”
杜缄言摇了摇头,“不是,只要是我送出来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要回去的。”
万贞儿有些欣喜,她抬起头,就看见那男子深情的目光。她立刻又垂下头,觉得脸热热的。
杜缄言说:“明天我就要随御驾亲征了。”
万贞儿心里一惊,“你也要去?”
杜缄言点了点头,有些意气风发地说:“这是一个好机会,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时机,我一定会作出一番事业来的。”
万贞儿有些崇拜地看着他,他微笑了笑,“等到我立了功,就一定请求圣上把你许配给我。”
那年青男子这样说,秋日的阳光照着他的锦衣,闪耀着五色光芒,他剑上的黄金吞口也反射着阳光,万贞儿想,他真是一个英俊的男子。
他含笑看着她,忽然说:“我叫什么名字?”
万贞儿一愣,忍不住笑了,“你叫什么名字,你自己不知道吗?”
杜缄言也笑了,“我当然知道,但我想知道你记不记得我的名字。”
万贞儿有些羞赧,她故意不答。杜缄言却不肯放过她,“说啊,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万贞儿轻轻点了点头。
但杜缄言却仍然追问,“那么你叫我一声。”
万贞儿笑了,这人真会磨人。她说:“我不叫。”
杜缄言笑道:“你不叫,我怎么知道你记不记得,叫我一声吧,我明天就走了,可能很长时间都见不到你了。”
听到他这样说,万贞儿心里就有些酸楚起来,她幽幽地抬起头,那青年男子专注地看着她,目光温柔而深情,他说:“叫我一声。”
万贞儿叹了口气,她轻声说:“杜,缄,言。”
说完了忍不住脸红,连忙跑回宫内去,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不合礼仪。
宫外杜缄言仍然痴痴地站在那里,隔着窗户看见他的身影,万贞儿忍不住用手捂住脸,却在心里想,你快点回来啊!
许久以后,万贞儿仍然记得他对她说的话,“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杜缄言。”
第二章 夺门之变
土木堡之变后,一切也都变了。
皇上的大军被全部消灭,圣上也成了瓦剌人的俘虏,当前方的残兵败将开始出现在北京城时,
一种惊恐与焦虑的心情充满了每个人的心。
万贞儿从来不问外面的事,她总是在默默地祈祷杜缄言能够平安地回到北京,当失败地消息越来越成为事实以后,她却并不觉得惶急,她想,杜缄言一定还活着,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
她坚定地相信总有一天,他还会回到北京来。
然而,阵亡将士的家属却开始终日哭泣,无论白天黑夜,万贞儿都能听见那样凄测的哭泣声。
既然是在深更半夜,她都会忽然被这种哭声惊醒,然后独自一人坐在黑暗中沉思,她想,他不会死的,他对她说,记住我的名字,她坚信他不会死的。
瓦剌的军队越来越靠近京城,在于谦等人的一力主张下,成王登基称帝,这样就可以避免瓦剌以圣上来威胁大明。
万贞儿虽然并不关心政事,却对此事觉得不安,她总觉得杜缄言一定是和圣上在一起,如果新帝称制了以后,还有谁会记得去迎接圣上呢?如果没有人去迎接圣上,也许杜缄言便也无
法回来。
她这样想着,却无可奈何地看着事态发展下去。连孙太后都不能阻止,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宫女,又能作得了什么呢?
这一段时间里,最悲伤的人就是钱皇后,她总是日夜痛哭不止,万贞儿每每在她的宫外经过,都会听见她的哭泣声。她便也忍不住悲伤,杜缄言,他到底在哪里?
由于日夜地啼哭,不久后钱皇后的眼睛就瞎了一只,但在那样危急的情况下,皇后眼瞎的事情竟然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
万贞儿觉得她很可怜,虽然贵为皇后,夫君在的时候并没有对她特别宠幸,而现在最悲伤的一个人也是她。
她便经常带着太子去看看皇后,而周贵妃也经常到皇后的宫中陪伴皇后,两个女人经常会抱头痛哭,那样的一段时间也许是她们两人之间最和睦的日子了。
一日,瓦剌的军队终于攻到了北京,每个人都笈笈自危,连万贞儿也不由忧虑,如果瓦剌的军队真地攻进来可怎么办呢?
回头看看太子,那孩子仍然不知道世事如何,总是嘻嘻哈哈地笑着,在她的身边玩着玩具,如果真地攻进来了,恐怕太子也会遭怏。
孙太后,钱皇后与周贵妃也都茫然不知所措,这些女人虽然在后宫的斗争中足智多谋,但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她们也是一酬莫展。
孙太后有些踌躇地看着太子,“如果真地攻进来了……”她看了万贞儿一眼,没有继续说下去。
万贞儿咬了咬牙,跪在地上说:“太后放心,如果真地攻进来了,我就抱着太子投井,一定不会让太子受委屈。”
大家不由又都眼睛红了,孙太后轻轻搂住万贞儿,老泪纵横,“好孩子,难为你了。”
万贞儿也忍不住流泪,她想,杜缄言,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呢?
北京保卫战终于在每一家人民的顽强抵抗中取得了胜利,大家都松了口气,明军也趁胜追击,一直把防线推进到大同以北。
景泰元年的八月,上皇还朝,那已经是他离开北京城后一年的事情了。
瓦剌终于主动议和了,这一次战争,算是大明最后得胜了。
但人人却仍然记得曾经那样惊惶失措的日子,土木堡之变的次日,满朝文武哭于朝门之外,哭声惊动整个禁城,自那日起,这一年的时光似乎都是在凄风苦雨中度过了。
还朝的上皇被直接迎入东安门,居南宫,从此后就是被软禁了起来。而新帝也终于可以誊出手来对付旧帝的支持者,和平后便意味着另一场战争的开始。新的太后和皇后进了内宫,现在太后姓吴,皇后姓汪了。
我四岁的时候开始了记忆,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我站在宫院里的一棵桑树下,树上结满了紫红的桑葚。
这天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天空蓝得透明,一片片白云悠闲地飘浮着,一些蚊虫蝇蝇地叫着从我的身边飞过,他们谁也没有理睬我。
我东张西望,看见一只懒洋洋地白猫从我身边经过,它看了一眼我衣裳上绣的龙,似乎打了一个冷战,立刻跑到了花丛里,消失不见。
我抬起头,一阵风吹来,树上成熟地桑葚便摇摆不停,我用脚踢了树干一下,但那树却不为我所动,桑葚仍然在摇晃,我焦急地等待。终于有一棵犹犹豫豫地离开了枝头,我张开嘴等着它落到我嘴中。
然而一只纤细白晰的手却在半空中接住了那枚桑葚。我回过头,她笑嘻嘻地站在我的身后。
阳光从她的背后射来,她穿的月牙白衣裙在柔风中飘动,一缕散落的长发垂在她的鬓畔,她微笑着看我,象是刚刚贬落凡尘的神仙。
她说:“太子想听桑葚吗?”
我傻乎乎地点了点头,她甜美的微笑使我忘记了桑葚的味道。她说:“要洗干净了才能吃。”
然后她牵起我的手向宫内走去。
我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歪着头看她,这个美丽的女子就是我的侍女万贞儿。
在以后的八个年头里,无论是多么艰难的环境下,她总是陪伴在我的身边,而我,无论在怎么艰难的环境下,只要一看到她的微笑便会重新生起勇气。
我相信自我四岁开始记事的那一天,我便已经爱上了她。
我在这一年冬天来临前被我的叔父赶出了皇宫,住在临时修建了行宫里。我知道他一直想废去我这个太子,但由于他自己并没有子嗣,且由于我的婶子汪皇后的一力反对,此事一直无法成功。
我叔父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婶子汪皇后,她生了两个女儿,一直致力于与杭贵妃的不懈斗争,她尽全力阻止叔父废我的举动,我想是另有他意。那时候杭贵妃刚刚有孕,如果所出是个男
孩,那么对于她的地位是一个很可怕的威胁。然而我依然感激这个妇人,当所有的人都背叛了我们,我的母亲与钱皇后一起被软禁在南宫中陪伴我的父亲,周太后虽然免去了软禁的命运,却也自身难保。
在这样的一个时候,汪皇后经常会招见我,也许她并非真心喜欢我,但这种姿态却使我在绝境中多少得到了一点安慰。
然而十个月后,当杭贵妃终于生了一个儿子后,我便不得不接受被废的命运,而她,也同样不得不接受被废的命运。
自那后,我便成了沂王,而她则带着她的两个女儿幽居在迎春宫。
那时候,我虽然才五岁,却已经懂得很多的事情了。
人总是在忧患中长大的。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身边只有那个女子陪伴着我,我住的沂王府是在城效的一个荒芜的地方,只有两进院落,比一个四品的官员还不如。
府中除了她以外,只有一个负责饮食的老妈子,两个家丁,却从早到晚都有锦衣卫严密地保护着我。
所谓之保护,也无非是监视,我虽然年幼,却也算是我叔父的一个威胁。
我总是回忆着秋日午后东宫中的安宁生活,那女子在阳光中美丽而纤柔的手,紫色的桑葚映着她几乎透明的肌肤。
现在她不得不终日操劳,为我洗衣物,照顾我的饮食,整理房间,她虽然是宫女,但我相信,在宫中她一定没有作过这些粗活儿,但她却默默地忍耐着,全无怨言。
我总是寻找着她忙碌的身影,看着她月牙白的裙裳,由于一直没有新衣,她的裙脚都有些破烂了,但是她却永远是那样净洁而轻盈,纤细的足,踏在地上的时候不动纤尘。
在她工作的时候,我总是不停地问她:“我的父亲呢?”
“在南宫里。”
“我的母亲呢?”
“陪着你的父亲。”
“我为什么不能见他们?”
她便叹口气,停下手中正在作的工作,然后抱着我的头说:“不要着急,总有一天你会见到他们的。”
我的头倚在她柔软的胸口,我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微香,我总是满足地叹气。能不能见到父母我根本就不在意,我完全不记得他们长的什么样子,但是,我知道,只要我这样问她,她便会怜悯的搂住我,我便可以倚在她的身上。我喜欢这种感觉,在这样的时候,我知道,她是
我的。
但,她并不是我的。
每过一个月都会有一个宫女悄悄来找她,她们两个人总是切切私语,我不知道她们说什么,但那个宫女走后,她总是会一个人默默垂泪,我看见她经常抚摸端详一块虎形的玉饰。
她对于那块玉饰的热爱使我怒不可遏,在朦胧的记忆中,有一个高大而健康的男子的脸。那男子与她默然相对,眼中的深情,似乎可以溶化金石。虽然并不确定,但我相信这块玉饰与那个男子有莫大的关系。然而我并不表示我自己的愤怒,我总是对她的异样漠不经心,仿佛对此事一无所知。
不久后,翰林学士徐有贞开始教授我经文,他是副都御史,与杨善同僚。在教授我课程的时候,他总是会提到杨善到瓦剌迎回我父皇的故事,我想他必是心里对新帝不满。
我也对新帝不满,他废去了我的太子之位,还将我的父皇母后囚禁于南宫。我九岁的时候,机会又一次来临,太子朱见济不治夭折,我从未见过这个堂弟,但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我便在默默地祈祷着让他快一点死去。
我的叔父再无其它子嗣,只要他死了,我便还有机会重新登上太子之位。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听到了我的话,见济只活了四岁就死去了。
那一段时间,我每日在焦急地等待,但是,我的叔父不管朝臣的建议,一直不愿立我为太子。
我知道他心里一直在戒备着我们父子,唯恐我们会重新把他赶下皇位。
我身边的锦衣卫越来越多了,那都是我叔父派来监视我的人。
我开始试着收买一些人,这些事情都是我的老师徐有贞在暗中进行的。他总是恩威并施,晓以大义,因此,看守我的锦衣卫慢慢地变成了我的人。
后来我亲自接见并与锦衣卫指挥史王广明交谈,让他明白我的叔父总是会死的,而且我的叔父并没有儿子,那么他死了以后,谁会拥有天下呢?只要有一点脑筋的人都会猜到。
这段时间里,我想,我的叔父同我一样的痛苦。
随着我的长大,太监曹吉祥慢慢与我取得了联系。他说,叔父在宫中与不同的女子欢爱,以期得到一个儿子,但无论他如何努力,却一直不能如愿,反而使他的身体越来越差。
越是这样,他便越着急,便越要与女子欢爱,这是一个可怕的循环,我觉得这样下去,他会不久于人世。
真正的时机在我十一岁的时候来临。
我的叔父终于无法经受长期的焦虑不安与纵情声色,一病不起。这便是我们的机会,是我与我父皇等了八年的机会。
八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这八年里,我从一个懵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十一岁的少年,虽然在许多人眼里,我还是太小了,但是我却正在慢慢地掌握着某些力量,静静地寻找时机,待机而发。
我比绝大多数的同龄人都要成熟得多,也工于权谋,这个天下,毕竟还将是我的。
那一天晚上,有一个男子忽然造访。他是通过曹吉祥的努力从南宫出来见我的锦衣卫。
那男子双鬓微斑,脸上颇见憔悴之色,但身材却依然高大。
他在我的跟前跪下,我注视着他的脸,然后又看了一眼他腰间黄金吞口的长刀。我想,这个男子我一定见过,在许久以前,在我还没有记忆的时候,我便已经见过他。
一种淡然地仇恨便悄悄地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想,他是与我来抢东西的。
徐有贞仔细地告诉了这男子,明夜我们将执行的计划,他沉默地听着,一一记在心里。我冷冷地注视着他,一个念头上了我的心头,以至于当他告辞的时候,我甚至忘记了回答。
我看见明月的庭院里,万贞儿静静地站在一棵杨树下,我知道她在等什么。
那男子走出屋去,便看见了绿杨树下的万贞儿,虽然事隔八年,我相信万贞儿仍然象八年前一样美丽动人。
他毫不迟疑地向她走去,我分明看见她眼中的泪水。
这种感觉简直让我发疯。
这两个人默然相对了很久,他对她说:“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万贞儿点了点头,“我一直记得,每天夜里我都在心里叫你的名字。杜缄言。”
这个不贞洁的女人,她居然在叫别的男人的名字。
十一岁时,我比任何一个同龄人都更加自私,对于太子之位的患得患失已经使我养成了一种习惯,只要是我的东西,我就要牢牢地抓住,决不能让别人夺走。
我看着这两个人的身影,慢慢地转到屋后,锦衣卫指挥使王广明站在阴影间,他将是明日计划的参与者。
我对他说:“你看见那个人了吗?”
他点了点头。
我说:“杀了他,明天乘乱杀了他。”
他眼中掠过了一丝阴骘之色,然后点了点头。
这人有嗜血的本性,这种个性是我极欣赏的,依靠它,我可以作许多事情。
被后来的史家称为夺门之变的事情发生在那一年正月的壬午,我的叔父已经许久没有上朝了。
那一天的白天,又有许多大臣联合上章,请求复立我这个太子,因为他们都怕我的叔父忽然死去。
但即使是这样,他终于还没有同意。
当天晚上,我与武清侯石亨,杨善,徐有贞等人,带着一些锦衣卫向南宫而来。在禁宫门前,我们遇到了我叔父的裔系亲兵的阻拦。
小规模的战争迅速展开。
我站在徐有贞的身后,听着两军交战的声音。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兴奋的时刻,我将要改变历史,夺回本来属于我的东西。
敌军甚是矫健,有一忽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我军似乎就要不敌了。然而此时,敌军却后方大乱,我知道是曹吉祥来了,他带着一群太监和一些锦衣卫从后方而来,我方乘乱而上。
我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切,全无危险的感觉。
黑暗中的战争,有如默剧。为了不惊动生病的皇上,敌军都没有出声,而我方则为了不惊动敌人其他的人马也没有出声。于是战场上只有刀刃砍在血肉上的声音。
即使在黑暗中,我仍然清楚地看见临死前敌人的脸,痛苦与恐惧控制了他们,他们肌肉抽蓄,五官扭曲,摔倒的时候十分缓慢。
敌人战到最后一个人,没有人投降,他们全死了,忽然之间尸体便堆满了宫门。
我从敌人的尸体上走过,那种践踏生肉一般的感觉让我不寒而栗,我拼命忍着呕吐。
然后我们便顺利地到了南宫,再也没有人阻拦,那时候,已经快四更。
南宫的宫门紧锁,谁也没有钥匙。我让锦衣卫用刀剑辟门,过了不久,门就被辟开了。
里面是一片黑暗,大家忽然面面相觑,到了这个地步,却似乎没有人敢再进一步。
此时一个人掌着灯火而出,孤灯清影照着他的脸,是他,杜缄言,身后跟着我的父皇。
大家便立刻下跪,口呼万岁。
我在跪倒的时候,脑子里却在盘算着杀他的机会,我知道他一直拼死保护着我的父皇,即使在瓦剌也从未离开过他一步。这样的一个功臣,一定会论功行赏,到时候他便会要求娶我的贞儿了。
大家蜂拥着父皇而去,杜缄言落在后面。我用眼睛瞟了王广明一眼,他心领神会。
他便故意走到杜缄言的身后,然后他举起了刀。
那美丽的刀光,在黎明前的夜空中划过了一条优美的弧线,在那样刀光闪烁下,我忽然想起万贞儿一双美丽的手。那双手在秋日的阳光里有着玉石一般的颜色,从此后,这双手便只属于我所有了。
我唇边带着冷笑,他倒下时完全没有发出声音,他是在不知不觉中便死去了。没有人注意,所有的人都在准备新皇的登基,天地间只有我知道,不,还有王广明知道,还有他知道。
夺门之变后,万贞儿很快便得到了杜缄言的死讯,那一天晚上,所有的人都出去了,去作他们该作的大事情。她在灯下为朱见深缝衣,灯光昏黄。
这是一个雪后的深夜。
窗外的院落是白茫茫的一片,时而有一两只寒鸦的啼叫声。
她在绣着一件新的黄衣,衣上有一条戏日的龙纹,只有未来的皇帝才可以穿这样的衣服。她一针一针地绣着,听着外面的更鼓声。不知道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不知道皇上可平安,太子可平安,还有杜缄言,他可平安?
一阵冷风吹入窗子,烛光摇了一下,她愣了愣,手指一颤,针便忽然扎到手指上,一滴血忽然落下来,落在龙的眼睛里,便如泣血一般。
她心里一紧,多么可怕的征兆啊!
放下黄衣,她有些焦急不安地在屋子里踱了几个圈子。
东方开始泛白,她走出院子,望着皇城的方面,好象没有什么动静。
忽然,钟鼓齐作,她倒被吓了一跳。
钟鸣九响,又杂了鼓声,歇了歇,又鸣了九响,然后又是九次,是新帝登基了。
路旁摆摊的商贩停下了手里工作,走在路上的人们停住了脚步,妇女们也不再谈话,大家一起看向禁宫的方向。
“发生了什么事情?”
人们开始切切私语,“是皇上驾崩了吗?”
万贞儿站在北京冬日的街头,她的目光似乎透过了清晨的薄雾,新帝登基,终于登基了。
仁寿宫中的景泰皇帝吃惊地询问内侍,“发生了什么事?是谁敲的钟?”
内侍们纷纷跪倒,失声痛哭,“是太上皇,他回来了!”
景泰皇帝发了半天愣,才无奈地苦笑着说:“好,好,这样也好。”
这个中年男人慢慢地躺回到床上,自言自语地说:“终于还是来了。”
第三章 一个皇帝的恋爱
在万贞儿来看,朱见深在重登太子之位后,便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
他协助他的父亲杀死旧皇的余孽,手段残忍,赶尽杀绝,完全不遗余力。有时,她忍不住在想,这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吗?
初春的时节,她重新搬入东宫,那时候正是这次屠杀的收尾部分。
景泰皇帝在七日后于仁寿宫无疾而终,在他死前,人们看见太子带着内侍出现在仁寿宫中,
太子离去后不久,他便死了。
他死了后,他所有曾经宠幸过的女子全被杀死殉葬,包括他的母亲吴太后及他的妻子杭皇后。
而所有服侍过他的宫人及太监也全部被处死。
那段时间,宫中一片腥风血雨,到处可以看到四处躲避的宫人。
曾有一个宫人慌不措路地跑到东宫,万贞儿将她藏在侵宫,但不久后,朱见深发现了她的存在,他便亲手让她押解。万贞儿一直记得她离开时凄惨的叫声,那叫声时时在她的梦中出现,使她心惊肉跳。
她问太子,“何必杀那么多人呢?”
太子看了她一眼,冷淡地回答:“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她不明白一些宫人能有什么后患,但她却不能再言,她只是一个宫女,这些事情本来便与她无关。
这场肃清运动进行了许久,提拨了一大批人,杀死了一大批人,连于谦也被杀了九族。
新帝表现出的决心是前所未有的。
唯一能够活下去的人只有景泰的废后汪皇后及她的两个女儿,她因为曾经为太子进言而得以幸免。
夏天来了后,京城终于重新安静了下来。
万贞儿如今不必再作任何事情,她成了东宫中除了太子外,最有权势的人了。因为她曾与太子共过患难,因此,她便得到太后和皇后的格外恩宠。然而她却开始觉得生活寂寞,当她得到杜缄言的死讯时,她并没有十分惊讶,仿佛早就预感到这一天的来到。
曾经的八年里,她苦苦地坚持,完全相信他并没有死去,后来他果然又出现了,如今只是一夕之间,她便相信他是真地死去了。
太子已经长大了,东宫中的那棵桑树仍然象许多年前一样茂盛的生长着,她总是独自站在树阴下,想着已过往的日子。
东宫的锦衣卫已经全换过人了,都是一些年青英俊的少年人,万贞儿时时看见他们亮银的刀鞘,就会想起八年前的那些时光。但她已经老了。
揽镜自照,虽然她的肌肤还象是二八少女一样细柔,头发也漆黑柔顺,但是她毕竟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想到这里便不由地悲哀,看来这一辈子真地要老死在宫中了。
但是,她已经不再着急,已定的命运,便只想顺着它走下去,也不想再有所改变。
那虎形的玉饰总是挂在她的身边,用手指去抚摸它时,总会感到那种冰凉而细腻的感觉,这玉石便象是有生命的东西,总是那么盈润通彻,虽然冷,却很是温柔。
日子便这样过去了,转眼间,朱见深也十六岁了,皇上身体越来越差,看来也快不久于人世。
太子这样长大起来,万贞儿却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光也和以前越来越不一样,那种不加掩饰的欲望,经常使她心惊肉跳。她已经老了,三十五岁的女人,真地十分老了。
她已经不再羡慕那些作过了妃子的宫女,太子毕竟是她一手带大的。
于是,她开始回避太子,无论有人无人,东宫西宫,只要是太子在的时候,她便匆匆避开,这样的情绪有时真地觉得好笑。
忽一日,多年不见的李香儿出现在她的面前,几年的时光,李香儿脸上便已经有了皱纹,头发也开始枯黄。
万贞儿暗暗责怪自己,这些年居然从未照顾过李香儿。
那女子见到她的时候眼中似乎隐有深意,又有些欲言又止的神态。
她便拉住她的手,想将她让进东宫,但李香儿却摇了摇头。
“贞儿,我就要走了。我年纪大了,太后的恩典准我回乡。”
万贞儿愣愣地看着她,大家年纪都大了,韶光便是在这样不经意中度过了吗?
李香儿有些嫉妒地看着依然年轻如昔的万贞儿,“贞儿,你还是老样子,一点儿都没有变。”
万贞儿勉强笑了笑,她说:“再什么样子,也都是三十五岁的人了。还能有什么不同吗?”
李香儿若有所思地笑了笑,她说:“太子他,他很宠爱你啊!”
万贞儿脸上微微一红,她说:“他是我养大的。”
李香儿淡淡地说:“恐怕不止如此吧!”
万贞儿愣愣地看着她,不知该如何回答。
李香儿忽然叹了口气,“贞儿,你还记得我表哥吗?”
万贞儿心里一酸,“我怎么会不记得。”
李香儿目光一转,看到她腰间的玉饰,她用手摸了摸,“你还带着呢?”
万贞儿点了点头,李香儿忽然说:“还是摘了吧,不要让太子看见。”
万贞儿有些奇怪地看着她:“为什么?”
李香儿苦笑了笑,“你真地不知道吗?”
万贞儿摇了摇头,“我表哥是太子派人杀死的,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万贞儿心里一惊,“你说什么?”
李香儿凝视着她的眼睛,“五年前,我遇到一个被人追杀的人,他说他是锦衣卫指挥使,太子要杀他灭口,因为他替太子杀了一个叫杜缄言的人。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快死了,才说了这两句话,就有两个侍卫找到了他。”
李香儿若有所思地看着万贞儿,“你总该知道太子杀他是为什么吧?人家都说红颜是祸水,看来真地没说错。”
万贞儿默默地听着李香儿的话,虽然早有了这种预感,但被人说出来,她却很难讲心里的感受,朱见深,那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
如今他是太子了,但是她是看着他出生的。
夕阳如血色地燃烧着,万贞儿独自站在桑树下,思绪不由地飘远,有一个人对她说:“记得我的名字。”
我在傍晚回宫的时候,看见万贞儿独自站在桑树下。
微风吹起她的裙裳,她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夕阳的方向,那如血的夕阳便在她莹白的肌肤上投下光影,使她的脸色看起来带着一些粉红。
我看见她裙带上系的玉饰便不由地心如刀割,过分的嫉妒经常使我无法控制自己。
但我选择故意漠视,我使我自己都相信我并没有看见那个玉饰。
然后我便走到她的身边,与她一起看着夕阳的方向。
她一直沉默地站着,我知道她一定感觉到我的到来,这是一种反常地现象,我便问她:“你站了很久了,你在想什么?”
她沉默不语,晚风拂起她的发丝,吹到我的脸上,我便也沉默。
也不知过了多久,摇曳的树冠间,一个成熟的桑葚落了下来,她伸手去接,桑葚落在她的手上。
她美丽的手仍然象玉石一样白晰,岁月未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
她凝视着桑葚,然后忽然对着我嫣然一笑,她说:“太子,你长大了。”
便是这样一笑,我不由地有些心神恍惚,我说:“是啊,我长大了。”
然后她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便转身向宫内走去,我跟在她的后面,在进入宫内时,她忽然又回头对我嫣然一笑,“我是不是老了?”
我立刻摇头,“不,你很年轻,比我还年轻。”这话一说出口,我就不由地有些脸红,她再怎么年轻也不可能比我还年轻啊,恭维得太离谱了。
但她却并不说什么,只是仍然嫣然一笑,这些年,我都几乎没见她笑过了。
后来她关上门脱下衣服的时候,我几乎昏了过去。我虽然十六岁,却已经宠幸过几个宫女,
但看到她的身体时,我却仍然有些自惭形秽的感觉,我想,我是太喜欢她了。
然后,她便抱住了我的身体,用赤裸的身体抱住了我的身体,我颤抖着抚摸她,却有一种危机莫名地升起。
我不由地打了个寒颤,她便轻轻地咬了我的耳朵一下。慢慢黑暗下去的宫宇间似乎杀机蓦然而至,但我却不由地沉溺于其中,无法自持。
我在第二年的时候,作了成化皇帝,万贞儿便成了我的贵妃。
有了她以后,我本已对所有的女人厌倦,但是,我却是一个皇帝,我不能立一个比我年长十九岁,只是宫女出身的女人作皇后,这世界上,存在许多约束人的东西。
贞儿完全明白这些,她从未向我要求什么,这一年来,她似乎变了许多,她开始纵情声色,开始喜欢金珠首饰,开始将自己装饰得异常妖媚。
每天早上她用西域进贡的玉乳洗脸,然后要求宫女用舌头把她的头发舔一遍。对于她的这种习惯,我有些莫名其妙,但她说,这是保持年轻的方法。
只要是她喜欢的,我便都任由她,但我却并不觉得她快乐。
女子的悲伤是无法掩饰的,我看见在她眼眸深处的悲伤,那种悲伤仿佛已经深入到骨髓中,即使在她开怀而笑的时候,我也能看见那一点针尖般冰冷的悲伤。
这种感觉总是使我不寒而栗,我看到她那双因悲伤而变得冰冷的眸,这样的眼眸经常会刺伤我的心。
只有当她凝视腰间所系玉饰时,目光才会变得柔软起来。
秋风起的时候,是另一个狩猎季,贞儿原本不出皇宫,但她却一定要和我一起去狩猎。
皇妃狩猎本是不合礼仪,然而,只要是贞儿喜欢的事情,我便从来不会违逆她的意思。
她总是着男装骑马跟着我,她的那匹马是西域良马,高大而温驯,四蹄落地无声。我在前面奔驰的时候,她便总是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
每当我回首时,便可看见她娇美的容颜。在经过奔驰后,她本来苍白的面颊会浮上一层淡淡的红色,看见她这个模样,我便不由地失神。我常想,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到底有没有什么原因可说呢?
我不知道是否有原因,有的时候我自己也不明白,我为何会喜欢一个比我年长十九岁的女人,
即使她看起来再年轻,她毕竟也比我年长十九岁。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得莫名其妙,没有来由。
这一年的秋季,母后积极地筹备我的婚事,她说我是皇帝了,需要一个皇后。
对于此事,我并不热衷,我只喜欢贞儿一个人,虽然对于皇帝来说,这样是不正常的,但我却没有办法再喜欢任何人。
不久后,便是我的大婚,皇后吴氏,出身名门,年轻貌美,这些我都不介意,既然大家认为她应该是我的皇后,那么她便是吧。
然而我却仍然如此地依恋贞儿,大婚后三日,我立刻便回到了宁贞宫,虽然说这样作实在使皇后太失面子,我也明白不该如此,但我就是思念贞儿,只有三日不见,我便无法抑制对她的思念。
然而不久后发生的一件事情,却不得不使我开始正视我对贞儿的感情。
大婚后方七日,退朝的时候,我看见贞儿披散着头发痛哭,脸上有明显的被打过的痕迹。我大吃一惊,连忙询问宫侍发生了什么事情?宫侍回答说,方才皇后来过,因嫌贵妃礼数减慢,因此令人杖责贵妃。
我不由大怒,连我都舍不得动贞儿一下,她居然敢杖责于她。
我便上前去揽住贞儿,轻声安慰她。
她看了我一眼,我分明看见了她眼中的那一丝针尖般的恨意,但我却仍然象往日一样故作不知。
她说:“以后她作了皇后,我还有什么安生的日子,我要你休了她。”
我吃了一惊,废后可是一件大事,何况,我才娶了她七日,如何便能废后。
我说:“我会责怪于她,只是废后似乎太仓促了些。”
贞儿默默不语,过了一会儿,她说:“我这里地方小,皇上还是去皇后那里吧!”说完了,她便站起身来,拂袖而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也不由生气,平日是我太宠她了,居然这样无法无天。
我便转身而去,果然去了皇后处,心想过了几日,也许她会后悔如此对我。但谁知,一直过了七八日,她仍然冷淡对我,每当我去宁贞宫,她便总是以各种理由避开。时间久了,她仿佛全无所谓,我却越来越是思念她。
狠下心待要不想,却偏偏又不能够。
有的时候,我真想,是不是她在我的身上种了什么蛊,为何我就是对她念念于怀。
相持了一月之久,她仍然故我,我却无法忍耐。终于有一日,在宁贞宫里,我问她,“贞儿,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她瞥了我一眼,“你是皇上,废不废后当然是你一句话的事情,我就是要你废了她。”
我咬了咬牙,“好,我废她,但废了她后,母后还会要我再娶一人的。”
她笑了笑,“娶王氏吧,我看她挺不错的。”
我愣了愣,原来她已经想好了。
好,既然如此,我认输。我知道这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因为皇后责打了贵妃而要废后,从来未曾听说过,但我必须得那样作,只要是贞儿想的。
我仔细地考虑了很久,才下了一封诏书,说是先帝已替我定了王氏为后,而太监牛玉受了吴氏的贿赂,将本来已经落选的吴氏又送到了太后的面前。结果现在我发现这个吴氏态度轻薄,礼度率略,不足以母仪天下。
母后听到这个消息吃了一惊,不过,我的诏书已经下了,她也没有办法。
于是,王氏便匆匆地进了宫,我甚至连立后的大典都没有举行。
如今想来,这可能是我与贞儿之间的战争中第一次输给了她。如果我有先见之明,就会知道这样的事情还会不停地发生下去。
但就算我有先见之明,我又能如何?我还是一样会输给她,只是因为我喜欢她。
一个简单而无理的原因。
这件事后,我便开始思量我与贞儿的关系,我忽然明白了一点,我的一生好象都要受制在这个比我年长十九岁的女人手里了。
而我为什么会落在这个田地,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成化二年正月,万贞儿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一年,她已经是三十六岁的人了,这么大的年纪生孩子本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而且还
是生的第一胎。
怀孕的时候,她常想,为什么要让我怀了他的孩子呢?
但她却偏偏就怀了他的孩子。
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她总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肚子,也看着肚子里的孩子,这孩子如果能生下来,却也未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然而她却有些犹疑不决,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便这样下意识地拖下去,十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到了临盆的时候才惊觉,孩子马上就要出世了。
现在已经由不得自己了,很艰难地生下了孩子,几乎连命也一起送掉,但总算母子都平安。
看着襁褓里粉嫩的幼儿,不由地笑了,这么久以来,这是第一次真实的微笑。
然而命运却待她甚薄,孩子生下来才七日,便夭折死去了。
皇上为了不让她知道,一直没有告诉她,过了一个多月,她才终于从隐隐藏藏的宫人口中得到了孩子的死讯。
死了也好,死了就少了麻烦了。
她仿佛有些漠不关心地想,却经不住心痛如割。忽然看见朱见深凄凉的面容,才只一个月,他便仿佛瘦了一圈,心里便不由地酸楚,这却让她如何是好?
但手却立刻握住了腰带上的玉饰,不,千万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嫁他本就是为了要报复。
泪水再也未流出来,这一世都悔在自己的固执下了。
第四章 太子佑堂
于是一切便都如常,还是专宠于前,新皇后也对万贞儿十分客气,嫔妃们更是望则生畏,仿佛是都如意了。
然而皇帝毕竟是皇帝,那么多的美人,年轻而娇媚,总是时时就会临幸什么人。万贞儿却不在乎,这男人本不是她的,她也从未曾想过他会是她的。
一日,内侍悄悄禀报,张淑妃有了身孕。
她沉思许久,开了一剂堕胎药命人送给张淑妃,果然傍晚的时分便传出消息,张淑妃失足跌倒,致使龙种流失。
她笑笑,又命人送去补品,只要是能如她心愿的,总是能好好地存在于这个宫中的。
然而皇上看她的眼神却有些不同了,大家都心知肚明,怀了龙种的人自然会处处小心,怎么会失足跌倒,然而他却也并没有说什么。
有一时间,她心里有些微地悔疚,但只要是手指一触到玉饰,便立刻心硬如铁。
然而却总是防不胜防,不久又有宫人来报,说是柏贤妃悄悄地产下了一个男婴,如今被严密地保护了起来。
她便不由地恼怒,然而却不动声色。
皇上忽然有了儿子自然是十分欣喜的,不久后便封这孩子为太子。
她也并没有表示出什么来,只是静静地等待一个机会。
忽一日,从贺县夷疆进献了美女。
万贞儿亲自捡选,许多女子体态妖妍,容貌各异,年轻而妩媚。她从她们身前穿过,她们便恭敬地跪在地上,她觉出自己的老来,岁月真是不肯留人的。
忽然见到一个女子,雪肤如玉,眉若远山,双眸如点漆,她凝神看着她,看了许久,才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子回答:“小女子纪春红。”
纪春红?她又熟视了这女子半晌,笑道,“很好,你到掖庭看管内藏吧!”
纪氏女子连忙叩谢,她若有所思地又说了一句:“皇上经常会去翻阅书籍,到时候你可要好好地伺侯着。”
转过身,唇边不由地挂上一丝冷笑,心里却冰冷如水,到底这样作对不对呢?
成化四年春,我在掖庭观书,偶遇宫女纪春红。
这女子静静地站在角落里,全无声息,便仿佛不是活物。
我从她身边过,手里的经书落在地上,她便走上前来帮我捡起了书。
我接过她手里的书,然后便看见了她一双漆黑的眼眸,一种悲伤的感觉立刻涌上了心头,这女子的双眸居然与贞儿长得一模一样。
年青的女孩总是有她们的可爱之处,更何况这个女子又是十分美丽的。
我凝视着她的眼睛,这样的一双眼睛,除了更加年青外,几乎就是贞儿的翻版。
我不知道这个女子从何处而来,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她回答说:“奴婢纪春红,本是贺县土官之女,因为在与天朝的战争中失败了,所以才被进献入宫的。”
我点了点头,这女子口齿清晰,说话的声音十分悦耳。
我看着她的模样却总是觉得悲伤,可能是因为她和贞儿长得太象了。这些日子,贞儿一直在努力地刺伤我的心,她作的事情我并非不知,但我却不敢询问她。那样虚幻般的感情,总是在困扰着我,我知道她从未真正喜欢过我。
想着我那些被强迫堕胎的嫔妃,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使她这样恨我。
我说:“我在找十三经注疏,你可知道放在哪里?”
她立刻找到了那书的位置,并送到了我的面前,我说:“你读过书?”
她羞赧地笑了笑,洁白的脸上飞起了一朵红晕,“我小的时候读过一些,不过现在都忘记了。”
我笑了笑,“很好了,我的那些贵妃,连自己的名字都未必会写。”
她抿着嘴笑,不说话。
我便抓住她的手,她的手细柔而光洁,我轻轻抚摸着她的手,心里却又涌起悲伤,贞儿,她为何要如此刺伤我的心。
她象一只羞怯的兔子一般面红过耳。
我轻轻一拉,她便跌进我的怀里。
解开她的衣带时,我分明感觉到了心里报复一样的快感。
这女子长得实在是太象贞儿,因此我便毫不怜惜地摧残她,使她在我的身下娇呼落泪。我心里也不由刺痛,我努力不去看她的眼睛,只有这样,我才能继续下去。
自那日后,我便日日与这女子欢爱,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万贞儿。
然而,在心里最深的地方,总有一个角落是我不愿意正视的。即使是在最快乐的时候,我也会忽然感觉到悲伤如潮水般来临,我的爱情,为何会变成了这样。
三个月后,有宫侍急报,太子夭折。
我大吃一惊,忽然发现,这三个月来,我忽略了柏妃母子。
我连忙赶去东宫,太子脸色铁青,牙关紧咬,鼻耳中均流出黑血。
我看了太医一眼,太医垂手站在旁边,面无表情,我知道太子是被人毒死的。
无法压抑地愤怒终于涌上心头。
我立刻直奔宁贞宫,在这个皇宫中,只有她才敢这样做。
那是一个夏日的黄昏,太阳已经开始向天边落去,几中鸽子在宫宇间惊起,那是我的妹妹养的。
宫侍噤若寒蝉般地沿宫墙而立。
偌大的皇宫中死气沉沉,竟仿佛是没有什么活物的。
我感觉到心里无法抑制的愤怒,伴随着悲哀,如浪潮般一波一波地涌来,几乎使我无法控制而冲出体外。
然而,到了宁贞宫,这波浪便无由地低落了下去。
我看见宁贞宫外盛开的牡丹花,已经有了一些残败的痕迹,遍植于宁贞宫外的桑树,也开始飘下了一些树叶。
而在我的脚下,桑葚被纷纷踩破,流了一地紫色的血液,愤怒便越来越少,更多的悲伤出现。
然而,我死去了一个儿子,我不能就这样算了。
闯进宁贞宫,看着那些淡紫色的熟悉的窗纱,我忽然发现,自从我恋上纪氏以后,就再也没来过这里。
宫里并没有什么宫人,贞儿从来不喜欢宫人,她总是愿意独自一人。
于是便也没有人禀报。
虽然还是夏日的光景,这宫里却没来由地冷落,一进了这里,便仿佛有一丝寒意扑了过来。
一直走到最里面,才看见贞儿独自倚在绣榻上,桌上薰着檀香,香烟袅袅地升起来,贞儿的脸便隐在烟后,如梦如幻般不真实。
再见到她,我忽然发现,我的一切愤怒居然全部消失,消失地无影无踪,然而这却让我尴尬异常,难道我真地不能失去这个女人吗?
贞儿瞥了我眼,并不起身,她只是淡淡地说:“你来了!我计算着,你也该来了。”
我愣愣地看着她,虽然已经习惯了她这样冷淡的态度,却还是有些手足无措。但,我是皇帝,她只是一个女人。我说:“这么说,你知道我为何而来。”
她笑了笑,“太子无疾而终,真让人惋惜啊!”
我咬了咬牙,“是啊,但太子一向健康,怎么会无疾而终呢?”
她仍然那样虚无飘缈地笑了笑,“因为有人下了牵机毒药。”
她这样的笑容总给我一种感觉,她仿佛不愿久留在人世一般,我咽了口口水,“你怎么知道?”
我很希望她回答,她不知道,或者说是她猜的,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她抬头看着我,十分认真地说:“因为是我下的毒。”
我便立刻又愣在那里。
是她下的毒,她这样对我说的。我该怎么作?我是不是应该立刻叫人来,把她拖出去斩了?
不可能。那么我该厉声叱责她,叫她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作?可能性也不太大。那么我至少应该说两句,表示一下,那是我的儿子,是龙种,她不能这样作。
我说:“为什么?”
她笑了笑,“没什么,我高兴。”
我便象一个白痴一样地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她也含笑看着我。
我们便这样默默相对了许久,我忽然说:“我喜欢一个姓纪的女子,我要立她作贵妃。”
她笑笑说:“好啊,好极了。”
我又愣愣地看了她许久,才说:“我是说真话。”
她点了点头说:“我知道。”
然而,她慢慢地把脸转向窗外,她说:“我老了,我已经四十岁了。这么大年纪的女人一定不能再生孩子了。”
她忽然转过头对着我妩媚地一笑,“所以我也不让别人生孩子,谁也不可以。”
我便又忍不住悲伤,我彻底区服,我当时作了一个足以使我一生后悔的动作。我走上前去,轻轻地抱住了她的身体。
她软软地倒在我的怀中,我感觉到她无声地哭泣,泪水便也忽然涌出了我的眼眶。
贞儿她老了,总有一日她会离我而去的,那么以后的日子让我怎么过呢?
我知道当时我不该抱住她,这个动作使我在这场战争中完全失败了,再也没有与她斗争的可能性了。从此后,我的生命便操纵在她的手里。
如今想来,也许那真是我的错,但我却无法后悔,只要是看见她的哭泣,我便再也无法恨她,只有悲伤占据了
第94篇、在你心中有这样的一个人吗情感故事
你们可能相爱过,你们也可能喜欢着彼此,
但是,为了什么原因你们没能在一起?
也许他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追你。
也许为了顾及家人的意见 ,你们没有在一起。
也许为了出国深造,他没有要你等他。
也许你们相遇太早,还不懂得珍惜对方。
也许你们相遇太晚,你们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也许你回头太迟,对方已不再等待。
也许你们彼此在捉摸对方的心,而迟迟无法跨出界线。
不过即使你们没在一起,你们还是保持了朋友的关系。但是你们心底清楚,对这个人,你比朋友还多了一份关心。即使不能跟他名正言顺的牵着手逛街,你们还是可以做无所不谈的朋友。他有喜欢的人,你口头上会帮他追,心里却不是很清楚你是不是真的希望他追到。
.
他遇到困难时,你会尽你所能的帮他,不会计较谁又欠了谁。男女朋友吃醋了,你会安抚他们说你和他只是朋友,但你心中会有那么一丝的不确定。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幺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的行为。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但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
你宁愿这样关心他, 总好过你们在一起而有天会分手。
你宁愿做他的朋友,彼此不会吃醋,才可以真的无所不谈。
特别是这样,你还是知道,他永远会关心你的。做不成男女朋友,当他那个特别的朋友,有什么不好呢?你心中的这个特别的朋友...? 是谁呢?
很多的感情,都因为一厢情愿,最后连朋友都当不成了,常常觉得惋惜,可惜一些本来很好的友情,最后却因为对方的一句喜欢你,如果你没有反应,这一段友情似乎也难以维持下去,这也难怪有些人会因此不肯踏出这一步。
因为这就像是一场赌注,表白了之后不是成了男女朋友,要不就连朋友都当不成了。有些事不是你能预料的,或许对方不在意,你们还可以是朋友,但却已经不如从前的好。也是可惜,也是遗憾!但还有没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你可能永远都不甘心只是朋友. . . . .

第95篇、如果,我们在天堂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情感故事

“如果,我们在天堂里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这是男孩发给女孩的最后一条短信,女孩不知道,男孩此刻在站在通往天国的路口,也许,女孩早就把男孩的手机号拉了黑,也许她根本就没收到这条短信。
当天深夜,男孩离开了人世。含泪走的。
这是男孩走之前写的最后一篇日记:
此刻,我是如此的害怕死亡,怕丢下你一个人,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怕你想见我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我了。
假如,我再对你说一句:“我爱你”你还会沉默吗?如果说出来再见,是不是就真的再也不见?如果来世还是今生的重复,你是否还会这样的不在乎?如果,哪天你再次遇到一个像我这么爱你的人,你一定不可以不理他,一定不可以不接她电话,一定不可以不回他短信,你知道他的心有多痛?
今天是第六天了吧,你还是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和你联络不上的日子,你知道我有多寂寞,心里有多难受。你让我如何承受心被刀割般的疼?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想我会站在你面前就那样看着你,说一句:我爱你,一直都爱。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哪天那个给过你记忆的人突然从你面前消失,你会不会对他拥有一些并不多的思念?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你我不曾相遇,如果没有那些美好的往事,我此刻是不是就不会如此的心碎?
再次用尽我今生的所有对你说一声:“我爱你”
轻轻的,我似乎看见了你的微笑,依然如此倾城...
后记:
男孩是失足从悬崖上掉下去的,失血过多而死亡,男孩说:女孩的眼睛有点小毛病,而悬崖上长着一种草,可以治好女孩的眼睛。男孩走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小盒子,说:一个多月后就是她的生日了,我希望她生日的那天,可以收到这份礼物,如果她问起我,你就说,我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等她的。下辈子再也不会丢下她一个人不管了。
男孩走了,含着对人世间无限的眷恋,对女孩深深的思念,离开了人世,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了,男孩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追到女孩,即使拿自己的生命来换,男孩真的做到了,可最后,还是没能追到女孩。男孩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世上有太多的曾经,太多的如果,可我们都珍惜了吗?或许,有些缘分,错过就真的永远错过了...
如果你被感动了,请去男孩的QQ空间留言祝福一下他们吧,谢谢。
第96篇、四十五岁的初恋—卢梭与乌德托夫人恋爱情感故事
四十四、五岁这两年,名震欧洲的卢梭住在埃皮奈夫人送给他的别墅里。别墅就在巴黎近郊,景色宜人,正符合卢梭抛离都市归向自然的志趣。他在感到万事如意,无所企求的时候,回忆大半生的道路,忽然发现自己已入暮年,浑身病痛,心灵所渴望的幸福,从来不曾得到过。于是出现了强烈的空虚感和对于青春热情的渴望。他多么希望自己依然年轻,多么希望自己能够真正享有一次如疯如狂的爱情。带着这种对于纯朴爱情的向往,他开始构思他唯一的长篇小说《新爱洛伊斯》
(
我把此前的《爱弥儿》看作哲学著作而不看作小说
)
,以期在他虚构的世界中,得到自然之美和人性之美的陶醉,他像一个十七八岁的情种那样纵笔挥写,不知要发泄到什么程度才能收敛。

正在这时,乌德托夫人光焰夺目地出现在卢梭面前。
乌德托夫人的父亲、兄弟,都是很有身份的人,丈夫是宫廷近卫队军官,卢梭早就跟她认识。卢梭还认识她的情夫圣朗拜尔,这位日后以长诗《咏四季》出名的诗人,当时是一位军官,在外服役。乌德托夫人是为了向卢梭报告圣朗拜尔的消息才来拜访的。这次拜访充满了情趣。但并未留下特别的痕迹,直到第二年,乌德托夫人才第二次来访,这次拜访才对卢梭构成了强大的冲击。
这一年,乌德托夫人
27
岁。据《忏悔录》的描述,她说不上美,脸上还有麻子,皮肤又不细腻,眼睛近视,眼型有点太圆。可是她又活泼又温柔,娇小玲珑,亲亲热热,这正是最能打动一个中年男子的气质和风韵。卢梭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正在写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朱丽的形象。乌德托夫人热情地谈论自己的情夫,表现出强大的爱情感染力。卢梭终于把她与理想中的美丽女性朱丽合而为一了。“我听着她说话,感到自己在她身边,竟幸福得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起来,这是我在别的女人身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在我们两人都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她用她对情人所表现的全部爱情,激发起我对她的爱情来了。”
在乌德托夫人走后,卢梭意识到自己心里发生了某种变化,同时感到自己的这种感情是很不幸的。不久,乌德托夫人又一次来访,卢梭被邪念和羞涩压得喘不过气来,在她面前直发抖,既不敢开口,也不敢抬头看她,心中的慌乱无法形容。他只好向她坦露自己的心情。乌德托夫人以极大的敬意和温存怜悯他的痴情,有时还给一点责备。卢梭于是也自责起来,“我把所有强有力的理由都找来帮助我扼杀我这份爱情。我的操守呀、我的感情呀、我的原则呀、可羞可耻呀、不忠不义呀。最后还有个理由:以我这样的年纪,还让最荒唐的热情燃烧起来,而且对方已经心有所恋,既不能对我的爱有所回报,又不能让我保留任何希望,未免太惹人笑话了。而且这样荒唐的热情不但不能由坚持而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变得一天比一天更苦痛难堪。”
可是乌德托夫人的心早就给了圣朗拜尔,在她
83
岁的人生中,她与圣朗拜尔相依相恋
50
年。尽管她对卢梭非常尊敬,也能理解他的火热感情,可是她对圣朗拜尔的坚贞之情不允许她另有所依,凡是最缠绵的友情所能给予的,她都尽情给予卢梭,任何使她失节的事,她都坚决打住。那段时间,她常常来看卢梭,卢梭也常常去看她,可谓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有一天晚上,在乌德托夫人住所两人面对面地用过晚餐之后,我们就到花园里,在美丽的月色下散步。这花园的深处有个相当大的剪修过的树林,我们穿过树林去找一个幽美的树丛,树丛里还创造了一挂瀑布点缀着,这是我给她出的主意,永世难忘的无邪与享受的回忆啊
!
就是在这树丛里,我和她坐在一片细草地上,头上是一棵花儿盛开的槐树,为着表达我心头的感情,我找到了真正无愧于这种感情的语言。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达到崇高的境地——如果人们可以把最缠绵,最热烈的爱情所能融进男人心灵的那种亲切而又富有魅力的东西称为崇高的话,我在她的膝下流下了多少令人心碎的眼泪啊
!我又使她情不自禁地流了多少这样的眼泪啊!最后在一阵不由自主的激动之中,她叫道:‘不,从来没有像你这样可爱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情人像你这样爱过!可是,你的朋友圣朗拜尔在叫着我们,我的心是不能爱两次的。’我一声长叹,就不说话了;我拥抱她——这是一次怎样的拥抱啊!但是,仅此而已。”!我又使她情不自禁地流了多少这样的眼泪啊!最后在一阵不由自主的激动之中,她叫道:‘不,从来没有像你这样可爱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情人像你这样爱过!可是,你的朋友圣朗拜尔在叫着我们,我的心是不能爱两次的。’我一声长叹,就不说话了;我拥抱她——这是一次怎样的拥抱啊!但是,仅此而已。”
“她独自一人生活着,也就是说,远离她的情人和丈夫,已经有6个月了。我差不多天天都去看她,而且爱神始终伴随着我们也已经3个月了。我们时常先面对面地用过晚餐,然后两人到树丛深处,在那月光之下,经过两小时最热烈最缠绵的私语之后,她又在半夜里离开树丛和朋友的怀抱,身和心都和来时一样无暇,一样纯洁。”卢梭经历这段奇妙情感,既有巨大的收获,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主要的收获当然是他把这段恋情以诗意的笔触写进了书信体长篇小说《新爱洛伊斯》,书中对于率真感情的崇拜和对于纯朴自然的向往,感动了整个法国上流社会,使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卢梭所付出的代价是受到上流社会的一致攻击,首先是引起了乌德托夫人的嫂嫂埃皮奈夫人的妒忌,两人终于闹翻了,卢梭搬出了埃皮奈夫人赠送的别墅。埃皮奈夫人还把这事添油加醋地函告给圣朗拜尔,迫使乌德托夫人跟卢梭中断了来往。后来,虽然乌德托夫人还陪圣朗拜尔来拜访过卢梭,但是,“我发现乌德托夫人对我的态度大大改变了……我发现她心不在焉,左右为难的样子。我感觉到她已经不再喜欢跟我在一起了……她向我索回她的信,我就把她的信全部还给她了……她对我说,她把我的信全烧了……”。一场如火的恋情竟然结束得如此寒凉。卢梭为什么在人届中年时,才第一次在乌德托夫人这里产生了真正的恋情呢?卢梭在其青年时代没有获得爱情的机会和心境,他作为一个四处飘泊的人,他最关心的是他的前途而不是爱情。华伦夫人年长他12岁,把他看作一个天才的少年而收养他,他喊她为妈妈,把她看作再生母亲、救主、姐姐、保护人,最后才兼看作情人。他们之间不存在平等关系,而爱情是绝对要求平等的。在对乌德托夫人产生恋情时,卢梭已与戴丽丝同居多年。戴丽丝是个没有文化的俾女,虽然心地善良,能与卢梭相依为命,但两人之间不存在相互的理解和交流,也是一种不平等关系。而他与乌德托夫人深交时,他已经跻身于文化名流之列,再也无需为个人前途操心,乌德托夫人以其高贵的气质,良好的修养,温柔的性格博得了卢梭的尊敬,而她对卢梭也有着同样的尊敬和理解,她是第一个在感情和身份上平等待卢梭的贵妇人,也是唯一的一个。正是这种平等,使得卢梭忘记了自己的底层人身份,忘记了社会的偏见和束缚,能够完全陶醉在情人的怀抱里。也许这种平等多少带有一点虚幻色彩,这就更加刺激得卢梭要全身心地投入,以便那饱受压抑和侮辱的底层人的心灵能够获得真切实在的轻松和解放。如果结合卢梭的传人,《红与黑》中底层人于连,通过对贵族夫人和小姐的征服求得心灵的轻松和解放的故事来理解卢梭,也许更为方便。于连最后失败了,卢梭实际上也失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女人并没有强烈的节操观念,而乌德托夫人决意不肯委身于卢梭,也许正因为她的内心深处并未真的与卢梭平等。卢梭把他的失败解释为“双方为义务、为荣誉、为爱情、为友谊作出的罕见的痛苦的牺牲”,似乎正暗含着这样的结论。乌德托夫人跟圣朗拜尔相好不会影响声誉,跟卢梭相好就会有声誉之虞。虽然卢梭并未如愿,可是上流社会已经就此对卢梭作出了许多攻击,这说明上流社会是不允许这种平等的。第二个原因说起来很简单,对于那些热烈的生命来说,一旦意识到自己已入暮年,都会出现青春激情的重现,这可以看作是生命的回光返照。而这种激情的最集中最强烈的表现,当然就是爱情。 80岁的歌德曾经疯疯颠颠地爱上了一位18岁的姑娘,卢梭这回的恋情正与歌德相同。80岁的歌德曾经疯疯颠颠地爱上了一位18岁的姑娘,卢梭这回的恋情正与歌德相同。
1993年春天,写于鄱阳湖边蒲塘庙
第97篇、再奏一次那首母亲的曲子吧情感故事

接着我奏了巴哈组曲的一首西班牙萨拉班德舞曲,那些男孩再次向我鼓掌,有人喊道:“再奏一次那首母亲的曲子吧。”大家都轰动欢呼。于是,我再奏了一次《天鹅》,又奏了一些巴哈乐曲,接着第三次奏《天鹅》。
那个戴假发的男人向我示意演奏完毕时,满堂囚犯报以欢呼声和再一次的热烈鼓掌。我体会到,使他们深受感动的,不只是音乐,还有对亲人的惦念。
第98篇、最后一块钱情感故事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第99篇、女孩与发夹的故事情感故事

一个女孩喜欢上同院里的一个男孩,而男孩难以忘怀女孩小时的狼狈样,难以抱以爱心。一日,两人同去看演唱会,男孩深为台上女歌星的美貌倾倒,女孩问:“你看什么看得如此入迷?”男孩答:“那位歌星的发夹真漂亮!”后来,女孩 在商场里看到了同样的发夹,但是价格不菲。女孩忧郁再三,想起男孩看女歌手时的痴迷样还是狠下心决定买一个。但是钱没带够,于是交了定金,下回补齐钱才取货。女孩后来又去了商场交钱,补齐了发夹的钱。就很神气的回家了,边走边想:我带了美丽的发夹,该多好看那!,象那日演唱会的歌星一样!那男孩该喜欢我了……女孩越想越美,很高兴的回家了,一路上有很高的回头率。进了大院,见到男孩也在与人聊天,抬头见了女孩,很惊艳的样子。女孩更得意了。后来,女孩发现自己头上的发夹没了,女孩很焦急,沿途找回去,一直找到商场里,原来,发夹女孩忘了拿走。
自信的力量能吸引人、征服人。
第100篇、70岁的风尘岁月情感故事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上一篇《智慧故事八十篇合集》故事精选
1、小黑驴狐狸与狮子智慧故事2、国王巧选太子智慧故事3、克里克塔智慧故事4、可爱的艾龙卡智慧故事5、乡下医生智慧故事6、巴拉根仓智要年货智慧故事7、苏里曼和瓦利雅的 ..
下一篇《儿童故事300个短篇》故事精选
1、坚强勇敢的小企鹅睡前小故事2、爱读书的小熊睡前小故事3、勤劳的蚂蚁和懒惰的蟋蟀益智故事4、杂货店里的老师益智故事5、巧舌如簧幽默小故事6、长颈鹿老师睡前小故事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