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更多(30)
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豢养的爱情
深夜,突然接到朋友阿贝的电话,说正办离婚。我禁不住诧异地问:“怎么会走到这一步?他不是对你挺好的吗?”
阿贝是我大学的同学,漂亮优雅,毕业第二年就结婚了。老公是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青年才俊,车房兼备,典型的钻石王老五。当年,两个人曾经是怎样的浓情缱绻啊,每次打电话或者聚会,阿贝三句话中必要提到老公:只要她想吃,再深的夜,他也会开车去为她买新鲜的蛋糕;外出时,一定要站在她的左边,右手牵着她的手,左手不时为她整理乱了的头发;晚饭是一定回家吃的,能推掉的应酬一定推,实在推不掉,会亲自叫外卖送她爱吃的菜;喜欢下厨做饭,扎着围裙,把厨房里弄得满是烟火的味道,每做出一道菜,总要夹给她先尝;出差到另一个城市,他的手机全天开机,怕的是她害怕的时候找不到他……
每次只要提到她老公,阿贝眼角眉梢都是满得要溢出来的幸福。他们的爱情一度令我们无比艳羡,可如今,结婚不到两年,怎么就说离就离了呢?
问及原由,阿贝叹气道:“他只说太累,想分开;而我,也厌倦了这种一味被宠爱没有自主的生活。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他养的一只宠物,我只是在享受他对我的好,从来不需要考虑回馈给他爱。”阿贝停了一下,又接着说:“以前,总想着要找个爱自己的、能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人,就知足了。现在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付出的人总有疲惫的时候,接受的人也会厌倦。”
爱,究竟要怎样才好?曾经有位朋友告诉我:如果要嫁,一定要嫁一个对你好的人,财富相貌家庭职业都不重要,只要他对你好。现在看来,他对你好固然重要,但如果仅仅爱上他对你的好,恐怕爱情也难长久。爱是相互的,他对你好,你一定也要懂得对他好。爱不是一方的无私奉献,更不是另一方的无限索取,爱是需要回馈的。给予爱的人,要学会适时索取;接受爱的人,也要懂得及时回馈。否则,爱一旦倾斜失衡,发展成豢养的关系,便很难幸福长久。因为豢养的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处于劣势的一方,总有一天要为了寻找自我而离开。
所谓的相濡以沫,无非是我为你洗袜子,你为我买零食;我哭的时候你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深夜醒来,我会陪你说话;我陪着你妈去听戏,你送了我爸喜欢抽的烟。间或会有矛盾、争执、冷战、离别,也会有和解、宽容、忍耐、恩爱……如此你来我往的凡俗爱情,反而会更长久
第2篇、爱情像坐公交车
爱情有时像在等公交车,不想坐的公交车接二连三频频为你停留,而真正想坐的,却怎么也等不到,像是一场存心的恶作剧。
等到公交车终于姗姗来迟时,却像约好似地结伙成行连来两三辆,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无论坐上哪辆,都抹不去心头淡淡的怅惘,总担心错过的是否才是最好的选择。直到两车交会时从窗外看进车内的景象,才豁然开朗,或是懊悔不已,但毕竟不是置身其中,无从断言真相。
公交车的路线繁杂交错,任君选择。有的迅速便捷,偏偏班次极少,要靠运气及毅力才可能等到;有的班次频繁,却必须中途换车,才能抵达目的地;有的路线曲折迂回,抵达之日漫漫无期;有的总是过站不停;有时偏偏等待的,站牌和时机却不对,让人总是上不了车;有的车轻松舒适,随招随停,却无法开往你心中想去的地方。
于是,有人勉强挤上车,在车门开闭的夹缝中狼狈惶恐地走完全程;有人错看站牌,慌忙上车又下车;有人改变初衷,却在不停的转换间迷失方向;有人错过了目的地,却意外欣赏到一路的美好风光;有人耐不住等待的煎熬,只好修正方向,选择多数人乘坐的班次多的安全班车。
因为年轻的缘故,有不少人曾义无反顾地等待着班次间隔时间极长、可遇不可求,但座椅舒适、服务贴心、直直驶向梦想目的地的公交车。但更多的人纷纷失去耐性,胡乱拣了辆公交车匆匆离去。
那样的离去,所耗去的心力,放弃的青春,岂不是牺牲得一点价值也没有?等待是因为对完美的渴望,还是纯粹由于不甘心的缘故?
还有人苦苦守候的,是一辆早已停驶的公交车。愿赌服输,这是当初选择这班公交车就该预想到的结果,其实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也有奇迹发生。就在这个人黯然穿越马路,走向开往另一个目的地的公交车时,却蓦地回头望见,他曾引颈期盼的稀有公交车竟然来了。它稳稳地停在站牌前,车灯一明一灭地眨着眼,似乎在嘲弄三心二意的人,而恰好路过的行人,大大咧咧地跨上车子,浑然不觉自己的幸运。但奇迹并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他奋力追赶,却被红灯阻挡去向,只能呆望着车扬长而去,无可奈何。
最后,还有极少数幸运的人自己开上了车,从等待或是妥协的两难困境中脱身,却开始面临寻找停车位的课题。问题总在产生,问题永远不会结束。
第3篇、很爱很爱你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忙得昏天黑地,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好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go to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人称大P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息“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时,猴子见到他都吱吱乱叫。刚和我同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我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的水差点全喷了出来,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话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
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那时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一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之后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3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来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月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在电脑前呆坐了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再往后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也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应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钱。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 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6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像模像样的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他发挥得很好。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去。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信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了声“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了什么,问我怎么办?为什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的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出,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了北京。
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
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能靠助听器生活了。
第4篇、在一起,一辈子!好么
从前,有个女生,她没有安全感,不敢去相信别人,她很虚伪,明明很想要,却总是拒绝
她每天都会失眠,睡不着,她怕黑,她怕一个人,她怕孤单。却不知道该找谁。
后来,她遇到一个人男生,在网上,在游戏中。
男生给她的感觉很特别,一开始他很闷,后来却很活泼,喜欢他的声音,淡淡的,很温柔。
于是,她开始很期待每天遇到那个男生。真的很幸运,从此晚上不再孤单了。她可以跟他讲她的迷茫,她的过去,她的一切又不怕他讨厌她。而他,总是包容她,理解她,说这一切都不是她的错。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期待变成了理所当然,觉得就该这样一直陪着他,觉得就该这样一直让他陪着。她想,她喜欢他吧?对他设隐身可见,每次有好友登陆的声音就会想,是不是他?每次看到不是他,会觉得小小的失落。
记得那天,他说喜欢她?他居然也是喜欢她的~好开心,真的好开心,原来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是这样幸福的事情。可是,他们要面对的太多了,她总是在犹豫,他总是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虽然明明都很喜欢对方,却又在伤害对方,好疼。
那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吵架?她说不要他了,他就真的下了,她找不到他,心都慌了,疼了,“你在哪啊,为什么我找不到你了,不是说要一辈子留在我身边的吗?”后来,终于她找到了他,她哭了,说了自己的心里话,不再伪装了,她真的喜欢上了他,或者说,她爱上他了。
他们和好了,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他说他爱她,很爱很爱她。女孩真的很喜欢他这样说,会觉得踏实,心里的幸福满满的,都要溢出来了。她陷进去了,心甘情愿的陷进这段感情里了。
可是她的不安又开始作祟了,她总是伤害他,怎么办,控制不了自己,每次看见他被她伤的样子,她的心也跟着疼。为什么,为什么明明是爱对方的,却总是去伤害他?她好怕,怕会失去他。
这次,他真的放弃了,他不信她,不信她爱他。她该怎么办?怎么办?
那个女孩是我,对不起,紫夜,原谅我的伪装,原谅我一次次让你疼,原谅我也不懂得怎么样去爱,我知道了,我错了,我知道什么都留不住了,我知道了,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我不迷茫了,纵然你不在了,我也会守着我心里的人,不会再让他溜走了,他会在我心里陪我一辈子的。
原谅我的语无伦次,原谅我的不知所措。世界太大,生活太累,只有你才是我走下去的动力,你很好,真的,像你说的,我不能说出我爱你什么,但是爱了就是爱了,我想要和你在一起,一辈子。
第5篇、夏末秋初,结束的两场幸福
你好,我叫斯南。
2008年的10月,在何冬的演唱会上,祁寒又见到了斯南。如果不是他左手臂上刺着的“寒”字提醒着她,兴许她是认不出他的。
我早料到你会来的。斯南盯着舞台上正在歌唱的男子说道。男子很深情的演唱着祁寒喜欢的歌曲,也许喜欢的不止是歌吧。
你怎么知道?祁寒把头转向坐在自己右手边的斯南。
因为我太了解你了。斯南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座位。只是祁寒若有所思的低着头,并没有察觉。
我可以带你流浪陪你看海听你说你爱的他......
音乐停止了又重新响起。声音有点沙哑,像哭过似的。歌声传入了祁寒的耳朵,只是她依旧低着头若有所思的。
二。
斯南,我想去流浪。我喜欢陌生城市的陌生风景。
斯南,我想去看海。和我爱的人手牵着手一起去。
斯南,我喜欢冬冬。我想某天我一定会去看他的。
......
2005年通过朋友我认识了斯南。你好,我叫斯南。这是他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几乎每次见面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很聊得来,我们互相讲在学校街上遇到的事,偶尔鄙视下对方,偶尔畅聊梦想。后来成了好朋友。只是再后来他就突然消失了。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过我的爱好,我的梦想。除了他,我告诉他我想做的事,喜欢做的事还有我喜欢的人。他很乐意当我的听众,听我唠叨着快乐和伤悲。
三。
台上的歌声戛然而止,台下的观众异常激动。
刚才那首好听的歌叫《寒》,是我的好朋友苏北献给大家的。何冬手搭在苏北的肩上对台下的观众说。
苏北苏北苏北。台下的观众呐喊着。仿佛这次演唱会的主角就是他。
祁寒抬起头看着台上的两个人。右边是她一直喜欢的何冬。左边?左边的人看似有点眼熟。祁寒揉了揉眼睛。斯南?!她几乎叫出了声音。
祁寒不会想到,永远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在舞台上看到他。
四。
很惊讶对吗?没有想到你当时的一句戏言让我走上了那条路。更没有想到我会和你的冬冬成为好朋友。我叫斯南,也叫苏北。
祁寒抬起头。咖啡馆里放着轻快的音乐。对坐的斯南边搅拌着咖啡边说。
祁寒想起当时对他说的那句话:冬冬是明星。比你厉害多呢。突然的就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随口说,这些年,你还好吗?
我很好,你看我的演艺事业做得还不错。你呢?
嗯。那加油吧。
斯南喃了喃嘴像说些什么,最后只是笑笑。手机铃声很凑巧的响起。斯南说了几句话便挂断了。
你有朋友要来?祁寒尴尬的问道。
斯南笑笑点了点头。眼神却有点哀伤。
五。
5分钟后,何冬出现在咖啡馆。祁寒很惊讶,表情却镇定得让苏北惊讶。苏北互相介绍了彼此后,三个人都沉默了,气氛死一般的寂静。
苏北,30分钟后有一场宴席。何冬打断了寂静。
嗯。我知道了。
额,那个。我要先回去了。
好的。我先送你回去吧。
祁寒委婉的拒绝,一个人走回去。
就是她,对吗?何冬看到苏北出神地盯着祁寒。
她喜欢你。直到祁寒消失在路口时,苏北才说道。
六。
2010年的2月14日,斯南结婚了。新娘也是圈内有名的艺人。伴郎是何冬,伴娘是与何冬传过绯闻的女艺人,也是新娘的好友。祁寒也参加了婚礼。婚礼在别墅里举行,总体很朴素,但很浪漫。
新娘很美,新郎很帅。伴娘很美,伴郎也很帅。只是都与我无关。
当新娘说出了“我愿意”时,祁寒也刚好醉倒在餐桌上。后来,我何冬发现了她,开车送她回到租房安顿好后又赶回婚礼现场。
何冬突然的发现自己好像爱上了那个叫祁寒的独特女子。只是她似乎并没有像苏北说的那样。
七。
祁寒去了另一座城市,在斯南结婚的第二天。何冬是在祁寒登机后才知道的。苏北是在度蜜月回家后知道的。
苏北,咱们好朋友一场,你竟然欺骗我说寒喜欢的是我,可是你知道么,她说她喜欢一个叫斯南的男子。那个叫斯南的男子一直给他暧昧,却不曾说过爱她。后来斯南结婚了,新娘很漂亮但不是她。这TMD斯南......
苏北认真的听着,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何冬不知道,斯南就是苏北,苏北就是斯南。它们是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八。
寒。
你应该也不会知道。从那次演唱会的遇见到我结婚的前一天正好是520天。我爱你,至始至终没有改变过,但是你一直都那么倔强,我猜不出你的心思。如果我们当时都不那么胆小,是不是就不会那么遗憾。对不起,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很爱我也很需要我。我不能去找你,我只能把这份爱藏在心底。希望你能再遇到个你爱的也爱你的。
斯南。
斯南没有勇气按下发送键,怕打扰到她现在的生活,决定把这份秘密保留住。
九。
2010年的九月,斯南收到了一封法国寄来的邮件,发件人是何冬。邮件里有很多照片,还有一些字。照片上的人是何冬,还有祁寒。何冬说,他们在8月16日在上海结婚了。没有邀请圈内好友。现在在法国度蜜月呢,正准备周游世界各地,暂时不考虑回圈内。祝你们夫妻俩幸福。
斯南看到照片上的俩人笑得都很真实很幸福。他没有回复,关掉了窗口。电脑桌面上属于他和她的婚纱照似乎也笑得很幸福。
他关掉窗口时留意到了收件人,是苏北不是斯南。也许,何冬还不知道那个秘密。不过,至少这样对彼此都好。
祝你们都幸福。最后他选择了祝福他们。
第6篇、春天来了,爱情走了
她是他的情人。她爱了他5年,执著而痴迷。
她身边的朋友来来往往,都陆续结了婚,消失在彼此的视线里。她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她只单单爱他,并且从来不向他要求些什么。他也很爱她,总是尽可能抽出时间来陪她,送各种各样她喜欢的衣服、首饰、香水、巧克力,并且给予她他能够给予的幸福。只是他从没有提到过离婚,甚至从没有说过他妻子的不是。
她每次问他:“你爱我吗?”他都毫不犹豫地说:“爱。”
他有次醉酒之后,在家里给她打了一个通宵的电话,从头至尾都在含糊不清地对她说那3个英文单词:“I LOVE YOU。”她在电话线的那头哭成一个泪人,听筒紧紧地握在手里,像是找到了依靠,像往常一样,因为担心被熟人看见,他是不能和她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所以,最后他在家里做好饭等她。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她解释说,因为在逛街时,他看见了盛开在街道两边的樱花。
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她说着这一切,眼神里流露出无限的爱意。
她继续在那里自顾自地对他说着今天看见的樱花。她说,今天阳光灿烂,马路上人来人往,街边的樱花热热闹闹地盛开着,每一朵花都在努力地绽放自己,在这个短暂的春天,用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将自己调整到最美。
她对他说,明天你一定也要去看看,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春天来了!
他说,我妻子也是这样,昨天我开车接她回家,一起从楼下停车场走出来时,她突然停住不走了。我奇怪地问她怎么了,她指着花圃里那一朵月季花说,你看你看,多美啊。
她也笑了,笑着笑着,那淡淡的笑容就凝滞在脸上,很快没了痕迹。
她安静地和他吃完了那顿晚餐。夜里,他已经睡去,而她却睡不着。她在想着她——他的妻子。她想,她应该是善良而且美丽的,能够欣赏一朵花的生命的女人肯定是个好女人。她又想,他的衣服总是被熨烫得服帖而笔挺,说明她是一个称职的妻子;他时常夜不归宿,而作为妻子的她却没有疑心自己丈夫的行为,说明她单纯而高尚……
她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清晨,他要走了。她到楼下送他,第一次没有说“再见”,而是说:“你自己多保重。”
他当时觉得她有点奇怪,但也没再多想。但从此他再也找不着她了,她就像空气一样从他的生活中蒸发了。他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真的失去了她。
第7篇、悲苦夫妻的幸福影像
夫妻俩住在汉江边,靠种棉花为生。
儿子成绩特好,堂屋里贴满了奖状。妻子一有空,便注视着奖状上的国徽,国徽里有金光闪闪的天安门,妻子回头对丈夫说:“什么时候,儿子去北京念书了,咱也亲眼去看看天安门。”
高考终于来到,儿子挺争气,捧回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当夜,夫妻俩打开他们的箱子,捧着那些少得可怜的钞票数了又数:“这点钱,怎么够儿子的学费和伙食费?”夫妻俩决定:同儿子一起进京,去打工。
三个人坐了一夜火车来到北京,夫妻俩亲自把儿子送进北大校门,丈夫笑得合不拢嘴,妻子哭得收不住泪。在北京的第一个晚上,儿子住在北大校园里,夫妻俩睡在立交桥下。
丈夫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当了车夫;妻子进了市郊一家专做西服的服装厂,当上踏缝纫机的“车工”。两人在郊区租了最便宜的小房子,刚够放进一张小床。
丈夫鸡鸣则起,满北京地拉客。第一次路过天安门时,他正拉着一个客人,只能眼瞅着天安门一点点地近了,又一点点地远了。这天安门,比国徽上的可雄伟多了。广场上,参观天安门的人很多很多。丈夫想,下次,我也要拉着她来看天安门。妻子这时正在工厂里干活呢。第一天上班,看到制成成品的西装,她想:多漂亮的衣服,等儿子大学毕业,我一定买一套让丈夫穿着回家。
日子一天天过去,丈夫跑破了无数双鞋,妻子做活,两手弄出裂口一道又一道。可儿子的各种费用,每回都是刚刚交了还没喘口气,又到了交费的日子。这让丈夫想拉妻子逛天安门的心思成了梦想:起先,每跑过天安门一回,他就发誓一回;后来,发誓太多了,再跑过天安门时,他连头也不抬――怎么好意思一个人欣赏雄伟的天安门?有一次路过天安门时,丈夫捡到一只断线的风筝,恰好上面画着天安门,他不假思索就捎回家挂到墙上了。
望着挂在墙上的天安门,妻子也在梦想中挣扎。她仍买不起西装,只好暗暗用纸比着西装剪下样,决定回家乡后亲手给丈夫做几套西装。
四年时光终于过去了,儿子毕业自己挣钱了。丈夫脚下的茧硬如石板,妻子攒下的纸样已有近百件,他们已经整整四年没有回过家乡了。四年中,难得一次因为市容检查,丈夫闲了半天。那天,丈夫说:“我拉你去逛天安门!”妻子心疼地说:“你累了三百六十四天半,我舍不得你的汗水。”
夫妻俩收拾行装准备回家。可是这天晚上,妻子中风了,她口眼歪斜,昏迷不醒。
父子俩慌忙把她送进医院。很快,妻子手头攒下的路费全变成各种各样的针药水花光了,儿子借来的钞票也很快没了影。医生说,病人的病情是稳定了,但要恢复需要很长时间,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也不一定。丈夫偷偷地哭了一阵,咬牙把三轮车卖了,他决定把妻子背回老家疗养。
回家的日子定在腊月二十四,火车凌晨3点开,是路过的普客列车。回家是那么激动人心。那个晚上,丈夫似乎没有睡着,不住地开灯看时间,生怕误了车。妻子早就醒了,瞪着眼睛盯着墙上:那捡来的风筝已经落满了灰,天安门的身影隐隐约约依稀可见。丈夫留意到了妻子的眼神,赶快爬起床,跑去敲开邻居的房门:他的车就卖给了那家人。丈夫斩钉截铁地对妻子说:“我带你去看天安门!”然后,他不由分说地把妻子抱起放到三轮车上,顺便给她围了一条方巾,只露出她的两只眼睛。
北京的大街飘着雪花,路上的冰碴压得刺刺响,夜里12点,丈夫奋力蹬着车!来的时候,妻子神采奕奕,生龙活虎;走的时候,才40多岁呀,她却成了废人一个。丈夫的眼泪潸潸地流淌。
到了天安门广场,夫妻俩停下来,痴痴地望着辉煌的灯火。妻子说:“小时候我就爱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儿子的奖状上,全是这样的天安门……”妻子在漫天飞雪里仰起孩子般的笑脸。丈夫说:“可惜没有照相的人!”妻子接下话头:“那我们在天安门面前亲一个吧,就当是合影!”
夫妻对吻,这是许多年后的第一次呢。妻子摸到丈夫脸上的泪珠,口齿不清地说:“不要老是哭、老是哭的,我悄悄剪了许多衣服样子要回家给你做西装呢!”说着说着,她也眼泪挂了满脸。
雪仍在下,夫妻俩依偎在偌大的天安门广场上。漫天雪花之中,他们像极了一对风雪中互相依傍着取暖的小鸟。
第8篇、老不死的
“丁丁,给那老不死的送去!”小张的妻子,做好了饭,把饭盛在碗里,喊着儿子给奶奶送饭。
丁丁看了看妈妈,什么也没有说,端着碗走了出去。
丁丁来到奶奶的住处,看到奶奶躺在炕上,把饭送到奶奶跟前,拿起小勺,一口一口的喂着奶奶。
奶奶笑了笑说:“俺丁丁是个好孩子,真懂事。”
奶奶吃完饭,丁丁端着碗走了出来。
晚上大家都在看电视,丁丁问妈妈:“妈,奶奶怎么起了个这样的名字,怎么叫‘老不死的’?”
妈妈听了哈哈大笑:“什么起的名字,你奶奶年龄大了,只知道吃饭,又干不了什么活儿,死了到省心。”
丁丁恍然大悟:“妈妈,等你老了以后,也干不了活儿了,那时我也长大了,也叫你‘老不死’的,对么?”
妈妈听了,一下子愣在那儿。
第9篇、小农之爱
艾丽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地一家有名的广告公司设计部工作。因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要与外界打交道,所以穿着上比较讲究,天天像开服装展示会一样,其他部门的同事就称其为“小资部”。
上班一个月后,她去财会室领薪水。哇塞,有个超级帅哥在耶!艾丽莎感觉自己被狠狠“电”了一下。他凝视艾丽莎良久,方说:“你……”艾丽莎朝他绽放出一个温柔的微笑:“什么?”“有1块钱零钱吗?”艾丽莎摸摸口袋,说:“没有。”他说,钱他先帮垫着,让艾丽莎等下还给他。
头次领薪水,按小资部惯例是要请客的。艾丽莎被姐妹们拖着去酒店大吃特吃了一顿,回来后,晕乎乎的艾丽莎看见办公室里好像多了个人。
“艾小姐,我的钱你可以还了吗?”那人问。艾丽莎喝了点酒,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儿来:“钱?什么钱?”“你领薪水时欠了我的钱啊!”他很惊讶地望着她。艾丽莎想起来了,更惊讶地望着他:“啊?你说那1块钱啊?”姐妹们“哈”地一声全笑了。
艾丽莎还是没有零钱,有个姐妹看不过去,掏出一张2元面值的塞给他。艾丽莎没好气地说:“算了,不用找了。”
后来,她得知那个男孩叫罗作汉,是财会室的主管会计。财会室人因为都很抠门儿,所以被人称为“小农部”。
艾丽莎说,就他那抠门儿样,长得再帅也找不到女朋友!忽然她发觉气氛不对,一转头,只见“罗小农”虎着一张脸望着艾丽莎:“给,还你1块钱。”
天哪,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男孩?
“小农”是个精明人
单位组织郊游,在山脚下,艾丽莎看中了一根银质的项链,项链上还有个漂亮的小玉坠,很好看。老板要价30元,艾丽莎劝小资部的女同事们人手一根地买下了。
罗作汉走过来了,对着艾丽莎冷笑一声。艾丽莎不乐意了,说:“你小子冷笑什么?”“我笑你们被骗了还这么高兴。”他说,“这不是银质的,成本价最多3元钱。”
姐妹们抱怨艾丽莎害她们一起上当。艾丽莎急了,硬拖着罗作汉回到山脚下,让他当面与老板对质。罗作汉对那老板说:“你这项链便宜点卖给我,我要很多。”老板说:“20块钱一根。”艾丽莎气坏了,还没发作,那老板看罗作汉没有回答,又往下降:“算了算了,8块,不能少了。”罗作汉还是一言不发,拽着艾丽莎往回走,走出好远,还听得见老板在大嚷:“6块?要不5块……你开个价嘛!”
艾丽莎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他俩闷声闷气地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看到集体队伍。天忽然下起雨来。艾丽莎忍不住打起了哆嗦。罗作汉不声不响地脱下了他的外套给她披上。艾丽莎心里一热:原来他还蛮会体贴人的啊!艾丽莎说:“如果你不是色狼,我不介意共披一件衣服……”罗作汉笑了:“我还担心你是色女呢!”
两人走走说说,没想到罗作汉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让艾丽莎一路上笑个不停。突然,艾丽莎看见路旁有卖伞的,就对他说:“去买把伞吧,方便些。”罗作汉皱了皱眉头:“这山上的东西都很贵的,再说,山雨说停就停,带把伞多不方便……”说来说去,罗作汉就是不愿意掏钱。遇到这号人,艾丽莎也真没辙了。
好不容易找到集体队伍,回到小资群中。可艾丽莎J心里却有点不自在,眼光不由自主地总往罗作汉身上瞟。好几次,遇到罗作汉的目光,两个人又都慌慌张张地躲开来。
找个“小农”不吃亏
“罗作汉的女朋友来探班了!”艾丽莎一早来到办公室就听到这个消息。她想,难怪我今天起床时眼皮直跳――果然是个坏消息。女孩子眉目很清秀,看上去最多18岁。姐妹们交头接耳,说罗作汉那么小气,居然也能找个水灵灵的女孩子。艾丽莎撇嘴说:“只怕是童养媳呢!”有人就似笑非笑地望着艾丽莎:“好浓的醋味,阿――丽莎,你不会爱上‘小农’了吧?听说这号人很会持家呢!”
艾丽莎不理会她们,给女孩端了杯水过去,问:“小妹妹,你是哪儿的人啊?”
女孩子睁大一双眼睛说:“我是汉哥老家的。”汉哥?叫得这么亲热啊。艾丽莎心里有点酸溜溜的了。
下班的时候,罗作汉在门口招招手,女孩子就蹦过去了。艾丽莎追出去,对他说:“你小子平时抠门儿,对女朋友可要好点啊,人家大老远地来看你……”
“女朋友?”罗作汉疑惑地望着艾丽莎,笑道,“哪儿呀,她是我亲戚。”艾丽莎暗自高兴,嘴上却说:“那也要招待好人家啊!”“那当然,你知道哪儿的饭菜不错?”罗作汉问。艾丽莎乐了,他是不是想约会我呢?
就这样,他们一行三人去了家小酒店。服务员递上菜单,艾丽莎还没仔细看,就被罗作汉一把按住:“30块钱,随便你安排。”服务员不高兴地撇嘴走开了。艾丽莎说:“30块,你请我们吃盒饭呀?”“盒饭才5块一个呢!”罗作汉不以为然地说,“哦,该省时就要省,人家外国都是这样呢!”得,真服了他。
送走女孩子以后,罗作汉就单独请艾丽莎看电影,还好,有可乐和爆米花招待。吃着吃着,他的手就握住了艾丽莎的手。
丽莎心里乐开了花
“与‘小农’恋爱的滋味怎么样?”很多天,都有同事问这种八卦的问题。艾丽莎说:“其实也蛮好的。”的确,和“小农”上街吃饭,他永远知道哪里的菜既干净又便宜。买衣服,她不用担心再受奸商们的骗了,他只要看看衣料质地,.就能喊出一个让人跌破眼镜的价来!
情人节那天,别的女孩都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他却双手空空而来。艾丽莎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待在办公室里哪儿都不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艾丽莎问他:“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一朵花也不值得你送?”
“今天的玫瑰花比肉价还贵,再说,送一朵给你和一朵不送也没有很大的差别。”他指指被鲜花塞满了的“小资”办公室说,“你们这都是些妖精一样的女孩子,今天还能少得了花吗?送你一朵,你和我也都要被人家嘲笑的,还不如省点钱……”
“钱、钱、钱,你上辈子只怕是个乞丐,从来没有见过钱!”艾丽莎吼道。
第二天,艾丽莎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见她桌上摆了好大一束玫瑰花,还有张情人卡:“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同事们围过来:“哟,罗作汉也真够糊涂的,记错了时间吧――昨天才是情人节呀!不过,只要他还有这片心意就行了。”
艾丽莎当然明白,情人节一过玫瑰花就掉价了。可是她嘴里却说:“那是那是,他没谈过恋爱,我是他第一个女友,所以他搞不清情人节是哪天。”办公室里一片羡慕之声。
交往了一段时间,艾丽莎便随罗作汉去见他父母了。因为考虑到他那么节省,想来他家条件也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是艾丽莎翻箱倒柜,找出妈妈当年插队时候穿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了乡下小姑娘。
罗作汉一见她就傻眼了,捂着嘴猛笑。艾丽莎可不管,像个傻大姐一样和他穿街走巷。来到罗作汉家,这回轮到艾丽莎傻眼了:罗作汉家住的居然是别墅!他老爸竟是那个常在电视上露脸的民营企业家!他妈妈一袭华衣,气质高贵,更衬得艾丽莎像洞庭湖边的麻雀!
从罗作汉家里走出来,艾丽莎手里拎着个大包――他妈妈说什么也要艾丽莎带走几件新衣服,她真以为艾丽莎是个淳朴的穷女孩!
艾丽莎说:“罗作汉,你家里条件这么好,你为何这么小气?”罗作汉瞅了她一眼说:“爸妈的钱是他们的,我的钱是我的,我想用自己的钱给我喜欢的女人买个好房子,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省着点儿?”艾丽莎听罢罗作汉这般表白,悄悄拉住了他的手,心里乐开了花
第10篇、真情:爱你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
采写:记者毕云 通讯员陈青枝
讲述:雨帆(化名)
性别:男
年龄:27岁
职业:经营一家网络公司
那天中午,雨帆(化名)在电话里说,他刚刚接到医院的诊断结果:胃癌晚期,而且癌细胞已扩散到其他器官。现在他正在母校华中科技大学,想吃一顿学校食堂的饭,体验一下曾经快乐的学生时光。
我本能地问他多大年纪、是否结婚。他语气缓缓地说:27岁,未婚。
接完他的电话,我的心情顿时黯淡下来。我想,下午的谈话一定会很沉闷。
那天下午,天是阴的,风是冷的,不时有几只不知名的水鸟在湖上起起落落,发出几声寂寥的鸣叫,我们坐在东湖边,脚与湖水间只有一层木板的距离,湖水在脚下一浪接一浪地拍打着木板,从木板缝隙里冒出的寒意,令人由脚底直凉到心里。
本是想挑个风景优美、视野开阔的好地方来舒缓一下雨帆的心情,哪知适得其反,这种“冷水寒鸦”的气氛似乎更营造了几分悲凉。
那天下午的谈话果然很沉闷,雨帆的思维很散乱,而且经常处于停滞、发呆的状态,我以为是因为诊断结果对他的沉重打击,但他说性格如此:“我朋友都说我太冷静了,冷静到了近乎冷酷的地步!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事业小有成就!”
雨帆讲了整整一下午,讲的基本上是他与三个女孩的交往,他想让我写出来的只是最后那一段恋情,但我认为前两个女孩对他有很深的影响,便记录下他的三段情感经历。
她背叛了我的爱
我和美美(化名)高中相恋了三年。早恋是不应该提倡的,但奇怪的是,谈恋爱没影响到我的成绩,我以很高的分数考上了武汉一所著名的大学,读的是炙手可热的专业。
美美的高考分数连一所最差的大专也上不了。她的家境不如我家,为了缩小与恋人的差距,我逼着父母动用了所有的社会关系,最终总算将她送进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告诫我:“将来谁知道会怎么样呢?”单纯的我将爱情看得无比神圣,哪会想到还有其他的可能。我家甚至为我们毕业后回家乡进哪个单位都设计好了。
开学不到三个月,美美就带着一个男生来武汉看我。走的时候说钱被偷了,我把身上所有的生活费近2000块钱全给了她。回北京后她才告诉我,同来的那个男生是她的新男友,她提出和我分手。
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我身无分文,找同学借了200块钱,就冲到了北京。我在美美的学校呆了四天,没吃、没喝、没睡,心里憋着一股气,似乎感觉不到饥饿和困倦。北京的冬天很冷,最后那天晚上,我在美美的宿舍楼下站了一宿,天亮时,看到她宿舍灯一亮,我就打电话找她,她冷冷地说:“我们不可能了!”
我说:“好吧,我回去。”可我哪有回程的车费?所幸遇到了一位老乡,向他借了路费才买了一张硬座票。
雨帆冷冷地一笑,说:“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也有这样冲动的时候吧?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今天,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当时,我除了愤怒就是绝望。在火车上的那一夜,我想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回校后,我一头扎进学习。整个大学时光,我没有接触任何女孩。我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顺利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月薪六七千元,这在当时应该算很高的,这也是我事业的起点。
我载不起她的爱
做网络工程的,工作强度大,但生活不规律,我像个独行侠一样自由生活着。平时很少逛商场,但一到商场就直奔名品柜,花钱如流水,几千块钱的衣服一买就是几套。我就是在买衣服时认识佳佳(化名)的。
佳佳在汉口一家大商场的名牌男装柜当售货员。那天,我一口气在她那里买了7000多块钱的衣服,她似乎带着心疼还有疑惑,问我为什么一下子买那么多,我冷冷地说:“我愿意,你管不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这个傻女孩真善良,换了别的售货员碰到这样的主顾,高兴还来不及呢。
后来我又去佳佳的柜台买过几次衣服,我们就这样熟络起来。但我心中早就没有了激情,我和佳佳只是很平淡地相处着。
我知道佳佳很爱我,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0多元,有一次她花150元给我买了一件衬衣,那件衬衣我只穿过一次,但我一直保存着没有扔。我给佳佳的钱,她从来只用来给我买东西,她就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孩。
佳佳曾经给我看过她两年以来写的日记,上面密密麻麻全写着她对我的爱。但没办法,我心中毫无激情。
我问雨帆,佳佳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为什么引不起他的爱意,他叹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佳佳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人长得很漂亮,心地善良,性格又好。后来,她为了有更自由的时间照顾家庭,从商场辞职了,自己做服装生意。可我对她就是没感觉。
长这么大,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佳佳了。
诊断结果出来后,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佳佳,她在电话里哭了。今天一大早,她突然拎着行李出现在我宿舍门口,说是要跟我结婚。我坚决不同意,并冷酷地对她说:“你多傻呀!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别人!”
用生命呼唤的爱
人的感觉真的是说不清楚,雨帆不爱年轻、漂亮、性格又好的佳佳,却爱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佳佳的欣欣(化名)。
我是因为业务关系认识欣欣的,当时她在一个网吧里做收银员。一来二往的,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她。欣欣不漂亮,比我还大4岁,只有高中毕业,工作也不稳定。但对我来说,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我被她深深吸引了。
雨帆的眼睛变得迷离起来,望着东湖的远处重重的吐出一口烟圈,或许他在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把他对那个女孩的爱表达得更清楚。
也许是因为自卑心理,欣欣始终都不相信我真心爱她。她总吵着要到我住的地方去看看,我坚决不让,于是她怀疑我跟以前的女友住在一起。
我也觉得有些不解,既然在谈恋爱,为什么坚决不让女朋友光顾自己的宿舍呢?雨帆表情淡淡地解释这个问题。
其实,事实很简单。我的宿舍里根本没有任何秘密,做我们这行的,宿舍只是一个用来睡觉的窝,很乱。我跟一个同行合租一套房子,我们有约在先,要谈恋爱到外面去,谁也别想带女朋友进来干扰另一个室友的生活。我对欣欣说过,她并不相信我,她认为我这个解释太牵强。
后来,那个同行打破了约定,有个夜晚,我出差回来,进不了门,只能住宾馆,第二天我一气之下把他赶了出去,我就独租那套房。按说,欣欣要去看我的宿舍、甚至住下都很方便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女孩子这样控制一个男人,我喜欢自在。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看到欣欣每天背着一个很大的包来上班,我觉得很奇怪。当我发现里面是些日常生活用品时,我觉得更奇怪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她是随时等着我邀她到我的宿舍去住,但我没有。我不喜欢还没结婚两人就没有各自的空间。
但我是爱欣欣的,甚至跟她结婚的事我都计划好了,房子也买了,我打算在年底带她回老家拜见我父母后就结婚。我一再明确地告诉欣欣,我跟她交往是为了结婚,并不只是玩玩,可她似乎对我没有信心。
一个星期以前,欣欣突然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只发来一条手机短信:“我不再相信你了,也不再爱你了!”我找了她的几个好友,她们都不告诉我欣欣的下落,她们也跟欣欣一样怀疑我的感情。找不到欣欣,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
我问雨帆:“她知道你的病情吗?”他苦笑一下,说:“她应该是不知道的。就是我当面告诉她了,她也不会相信,她一定以为我是骗她。”
现在想想,欣欣对我产生误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长期不能陪她,只能每天按时打三个电话问候一下。
我对她说过,我拼命工作,就是为了让她以后生活得更好,但她说只想我多陪陪她,还说只要跟我在一起再清苦也无所谓。
上个星期,天气突然变冷,我真为欣欣担心,她走的时候可什么都没带呀。我找到她的室友,交给她一张金卡,托她转告欣欣:“自己去买衣服穿,千万别冻着了!”
我很牵挂她,整晚都在想她。
我问雨帆,如果找到了欣欣,会不会将病情告诉她,他摇摇头:“绝不!”他说只是想看她一眼,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记者手记--生命太匆匆
楚天都市报记者/毕云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雨帆虽然没有朱自清那样的诗情,一定也在心里不甘地叹息:“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吧?”
生命,在往前看的时候,是漫长的,一个孩子会盼着自己快快长大,长到爸爸妈妈那么大会是什么样呢;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又觉得太短,一切都太匆匆,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来得及做啊!
雨帆还有多少事没来得及做啊:他是家中独子,还没让父母享受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他的事业还在发展……这些他似乎都无所谓,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是,向佳佳说声“对不起”,向欣欣说声“真的很爱你”。
有那么多东西虎视眈眈地威胁着生命,天灾、人祸、疾病,都会让人无奈地感受生命的无常,生命真的是最挥霍不起的一件珍贵东西,趁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孝敬长辈,珍惜爱人,做该做的事……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会少一些遗憾。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第11篇、痛彻心扉的迷乱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引言文。赵雅婷
寂寞,是一个最有杀伤力的幽灵,刺入心的最深处却不见血。等待,是一种最无边际的漫长,它的尽头直延伸到天涯之外。迷乱,是心底的一道坎,跨不过,你就注定伤悲。
压抑,一直内心中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排解,就象一个结,这些情绪压的我几近崩溃。爱,是此生中最大的劫数,纠缠着心日夜不宁。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我叫念紫,一直用着男QQ,和普通人一样,沉迷于生活与网络的混淆。三年来,在游戏中我看厌了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还有那些虚伪无耻的人们,我渐渐变的冷漠。
网络游戏——劲舞团,这个韩国人开发的音乐舞蹈游戏很吸引80后和90后的孩子们,也是我三年来唯一会操作的网络游戏。一个交友游戏,里面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成情侣,申请结婚,申请离婚。这一切,模糊了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别,一切犹如合成了一体。
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我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冷漠和平静。我所追求的,是我在游戏中角色技术的成功,对于感情和友情早已不屑一顾。因为我明白,那只会伤害了自己。光阴似箭,岁月流逝,我依然心如止水。
从游戏ID到QQ,再到我的网络生命,我俨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男生。那么久,一直都没有人会识破我真正的女儿身,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叫李烈的男人。至此沦陷,这个男人最终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
相识是缘,相知是份,以我的男生身份接触,我发现了他很多的优点和令我着迷的地方,睿智,聪明,善良,幽默。他有着和我对这个游戏同样的平和心态,以及作为男人应有的绅士情节,那如一汪深不可测的沼潭,令我跌入,无可自拔。
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的爱上了他后,我开始变换着各种身份去试探他,在他没有发觉之前,我又换回了我的女号,继续留恋在他的身边。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逼迫着心无可抑制的欢愉和疼痛。不管是幸运亦或是意外,终于,他察觉了一切,并告诉我,他同样也爱着我。这个答案让我欣喜若狂,同时却也愁上了眉头。
爱情给予人的苦忧总是掺半,突如其来,这一段情,又该如何能了?
从小,我便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自卑,偏执,自闭一度的包围着我,稀薄的空气令我喘不过气来。我总认为爱情最后的结局只有两种,生离或者死别。
在我的观念里,爱情和婚姻是完全的两码事。就如我,我是个已有家庭的女孩,去年11月结的婚。我的另一半是一个相识多年的男孩子,很优秀,对我很体贴,于是我们的结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所以我理应幸福的生活下去。
心里无数次地责备自己,承受着良心苛刻的指责。我很矛盾的阐述着这些对自己过错堂而皇之的借口,是的,无论是借口也好,自我安慰也好,我都无法阻止这份不光明的爱在心里生根发芽,孜孜的生长,直至蔓延了整个的身体和生命。
这一条艰难的爱情之路,从我踏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将是荆棘密布,举步艰辛。在如今的社会,结婚离婚都只是很普通的事情,无需太多的理由。但是对于我而言,无论我有多爱,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我的婚姻,不忍去伤害身边那个善良的丈夫。我没有勇气看着两个家庭的破裂,同时我也没有勇气去对未来做出各种美好的憧憬。我是那么的自私,我怎样都放不下这段感情,放不下这个深爱着的男人。心乱如麻,如船断了桅,汪洋大海里怎么找得到方向?
现实中单身的他,对这份爱情很珍惜,也很留恋,但理智的他却也不想去拆散我现有的一切美好和幸福。痛苦着,彷徨着,我们在爱中互相伤害,互相怨恨。纠缠不清的丝藤,在反反复复燃烧的欲望下燃尽成灰。世人唾弃的婚外恋,那不能宣泄的甜蜜夹杂痛彻心扉的悸动,令我无时不刻处于崩溃的边缘。
我们都明白,“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何等的悲哀?那份痛苦,不处于其中的人们根本无法明了。我极力想逆水而行,却挡不住心底涌起的良知,无力的疲惫,泪暗暗流淌到心底的深处。
2月20日,是我和他游戏中结婚一个月的纪念日,就在这天,我向他提出了分手,反复斟酌之后,他也同意了。我以为,那将是一个结束,然而,这却是我们新一轮的折磨。
我尝试着咬牙放手任他飞翔,刻在我心底的那些印记却时时敲锥着我痛到失魂。不止一次地想,让他过上正常的生活,只有这样他才会放下心去接受新的感情。万蚁挠心,每个夜我都无法入眠,看着身边的丈夫我的灵魂飞到了九天之外。要如何,该如何,没了灵魂,失了方向。
将所有的疼痛安放,最后一次失声痛哭,那些点点滴滴留在时光里的记忆,漫步云端中那些虚幻的梦,已经渐行渐远。天空看不见翅膀的痕迹,鸟儿早已经飞远。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编后语:婚外恋一直都是被人唾弃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身处其中女人的悲哀。她们一边在爱,一边却要承受着良心的谴责。那种痛,比死亡更甚。宽容,体谅,把一切苦痛当成一场恍惚的春梦,或者,你的人生,就会快乐一些!
第12篇、《诗经》里的爱情集市
《诗经》里的青春男女谈恋爱 、觅佳偶,可以像现代人赶人才集市那样,在一个官方规定的日子,集体出游,通过踏青 、戏水、祈福等形式来觅求自己中意的伴侣。这个特定的日子就是上巳节三月三。《诗经·溱洧》就是郑国阴历三月上旬巳日男女聚会之景真实的再现——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 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 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济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 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阳春三月,大地回暖,艳阳高照,鲜花遍地,众多男女齐集溱水、洧水岸边临水祓禊,祈求美满婚姻。一“赶集”的女子路逢一男子。兴许他正合姑娘的心意,于是她主动地邀请他说:“喂,去那边瞧瞧热闹怎么样?”男子憨憨地说:“我已经去过一趟了。”女子说:“那有什么啊,去了可以再去一趟嘛。”于是他们手持香草,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边走边相互调笑,互相产生了感情,互赠芍药以定情。健康、大胆与温暖的气息,荡漾在三月三的溱河与洧河;烂漫的爱情,让这个日子风情摇曳。 据记载,在周朝,政府实行官媒制度,目的就是蕃息人口。政府专门设立有一个官职“媒氏”来管理和主持“仲春之会”。《周礼·地官媒氏》记载有“媒氏”之官的职责:“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汉代以前,每年三月上旬的巳日为上巳节。上巳节的产生最初和人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子嗣有关,因而这天就成了青年男女相互交往 、谈情说爱 、觅求佳偶的日子,成了官方“鹊桥会”的“法定日子”。 “秉蕑 ”祈福、祓除不祥,也是这天的一个重要议程。诗中的“蕑 ”是一种香草。 当时郑国的风俗,每年三月三男女都要聚集在溱洧两水之上,秉执香草,祓除祸灾,祈降吉福。这个习俗到魏晋时,政府正式将其定为“春禊”,作为岁时节令中的重要节日。王羲之那久负盛名的“曲水流觞”的文坛盛事就是由此发展而来。如今,三月三结伴出游踏青依然被后人所沿袭,许多少数民族也把三月三定为各自的传统节日,给这天赋予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
第13篇、刹那的爱情
那天他跟人吵架,心情极坏,想找个人喝酒,却不知找谁。于是上了本地的一个论坛,加了一个女子的QQ,她的资料里写着她的职业是写手。
他说可不可以陪我喝酒,她当时刚好有几个朋友电话打过来,说一起吃饭,马上就得出去了。她沉默了一会儿,便说,要不你也一起吧,反正都是一般朋友。
于是他来接她,一起赴朋友的约。她跨上他的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心情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投向窗外,看得很远。并没有看他。他沉默了。其实她想说,这种心情我也曾有过,但她没说。然后彼此都没说话。一起去餐馆。
六七个人一起吃喝。她怕他会有生疏感,有意无意地跟他说话,眼神交会的刹那,她有点恍惚,那种默契令她有相识很久的感觉。她的几个朋友也是豪爽之人,一起猜拳,喝酒。看起来倒是很融洽。她有点放松。
餐后,众人散去,他说我们再去哪里坐坐吧。她婉言拒绝。但他并没有听她,把车直接开到了一个茶馆。她无奈,只好进去。
他喜欢铁观音,滤过一次水,然后一口一口地小品。她不喝茶。怕失眠。她理解,点上一根烟,听他谈自己的工作。他搞的是建筑,他说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太忙,只有晚上才有空。若不是早半个小时联系上你,可能你已经出门了,再也无缘碰上。她笑笑,很淡然。对于缘字,她早已经看得很淡,因为她最终得到的都是分离的结局。
他说他早年生活很困难,当过兵。现在喜欢登山,喜欢户外。曾登过浙江最高的山。常常一个人在深山里,看天上的星星。而她只是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但她并没有说。
凌晨一点,她说困了,回去吧。他点了点头,然后他们回到车上。他翻着车窗前的一张地图,边找什么边说,你知道四海山吗?她疑惑地看着他,听过,你不是现在要去吧?他丢下地图,然后开车。
她叫了起来,你开错方向了。没有。我只想让你陪我去四海山。她有点生气,现在几点啊,你是不是疯了。他说我是疯了。
在她的坚持之下,他只得扭回了方向。他说我晚上只能一个人在山上过夜了。他把车开得很慢。比走路还慢。她有点哭笑不得,不用慢得如此夸张吧。他说我只想跟你多呆一会,你不会讨厌我了吧。是很讨厌。那也好,至少对我会有记忆。如此的男人。她叹了口气。他说他后天下午有时间,可不可以请你品茶,上好的茶叶,朋友送的。她说后天的事后天再说吧。终于还是到了门口。她一进去,就关上门,她不能跟认识只几个小时的男人呆一个房间。在生活上,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放得开的女人。
她进了自己的房间,隐隐感觉他还在楼下,但她没理会。然后进卫生间洗漱。手机响起,果然还是那个男人:你在四楼,却看不到外面的星星。她笑,你是不是要我探出脑袋,跟你说ByeBye?她打开了窗,他站在楼下对她笑,她扬了扬手,她清晰地听到了他说了声晚安。然后是车子发动的声音。她关上窗。
夜很静,却不能眠,她发现自己除了回忆着这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什么都做不了。她在想,他现在是不是在山里,身上沾着满山的雾气。她在想,爱一个人是不是只需几个小时。
第二天,她没有接到他的电话。第三天,他也没有请她喝茶。她的内心被痛苦的思念所牵扯着。但她却不能冒失地找他。她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是不是有着自己的家,是不是有着自己爱的人。
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思念开始慢慢变淡。她依旧写字,心情郁闷的时候,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只是楼下,再也不会有一个跟她道晚安的男人。
当她快要把这个带给她一天爱情的男人忘掉时,他却出现了,坐在轮椅上,很艰难地朝她前行。
他笑着说,对不起,原谅我后来的失约。那天,我往山上开,雾很大,酒也没完全醒,车子从山上翻了下来……我不能走路了。现在,我可不可以履行自己的承诺,请你喝茶?
她呆呆地看着他,曾经高大的男人,现在只在她的胸部以下。她拼命地点头,想微笑,眼泪却掉了下来。他却说,不要哭,我很开心,真的,如果那天你跟我一起去山上,我会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至少,我没带给你伤害。
她轻轻地推着轮椅,阳光轻轻地拍打在身上,她感觉今天的天气一片晴好。她想有些爱情就是如此不经而遇,刹那的相逢,便可天长地久。
她想,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他离开。
第14篇、桃花生处情归何处
还是一样的白衣胜雪,却是阴阳永隔。
月光宝盒
在许多年前的天远山庄,她得到了桃生的真心,却遗失了自己的眼泪。有情人朝夕相见,却无法厮守,一天长如一岁,一岁犹如一生。
1
16年前,师傅在一条小溪边捡到她。溪水上漂满桃花。
师傅抱她回去,取名“清浅”。因那溪边竹疏桃红,水流清浅。
2
年华滚滚惊心。16年弹指一挥间。
清浅的师傅,是青鸟帮的帮主丁芸香。青鸟帮,是为别人送信的。
信,交到丁芸香手中前,是有字的信;而到了丁芸香手中,却变成了无字的信。
因为丁芸香,原本就是一个瞎子。
青鸟帮的弟子清一色都是妙龄女子。她们个个轻功非凡,不用车马,却比车马还快。
3
关于丁芸香的眼睛,江湖上最常见的说法是:16年前,丁芸香在与大师兄私通生下一个儿子之后,被她师傅毒瞎了双眼。因为,她的大师兄已经奉师命与丁芸香的师姐程洗真订婚。丁芸香被师傅逐出师门,从福建武夷辗转来到江南,创建了青鸟帮。
丁芸香一路上收留了12个女孩子,清浅,是最后一个。丁芸香与12个女子在溪边结庐而住。
除了师傅和11个师姐,无人知道如何让无字的信笺上恢复原本的墨迹。
清浅没有送过信。她沉静地长大,眼前犹只是清平江山。
4
桃花开。
黄昏,清浅被师傅叫入密室。
师傅道:16年前的今日,我于溪边见到你,我把那天定为你的生日。你在今日,已是整整16岁了。
说着从衣袖中缓缓抽出一封信。清浅虔诚接过,朱红的信封有些褪色,信封上黑色的笔迹却苍劲有力。
清浅一字一字读到:洛阳,程洗真亲启。
清浅问:如果是无字信笺,我怎么办?
师傅说:那就把信件和一个叫桃生的人,一同带回江南。
5
洛阳。天远山庄。
开门的,是一个白衣少年,清瘦俊朗,乍一看,竟有几分旧相识。
少年道:姑娘,你找谁?
程洗真。
少年扶着他师傅在客厅的主座上坐定。
程洗真,竟也是个瞎子。
还未等清浅禀明来意,程洗真便已经开口问她:姑娘从哪里来?
清浅道:江南。
程洗真又问:听说江南的青鸟帮如日中天,不知姑娘可曾听说过丁芸香?
清浅道:正是家师。
程洗真突然面目狰狞,厉声道:桃生,将这贱人拖出去!
桃生!原来那白衣少年,便是桃生。
桃生道:师傅息怒。这姑娘一路劳顿,想来是有急事,师傅何不听她说明来意?
清浅道:我是来送信的。清浅将信交到程洗真的手中。
她抚摩着信封,问:桃生,这信封,可是朱红之色?桃生说是。
只见程洗真的瞎眼里,流下了浑浊的泪水,颤声道:师傅!
信件,竟是师祖的亲笔。
程洗真叫桃生拆开,却见信笺无字,雪白薄脆。
她对清浅道:姑娘,你快施展绝技,让字迹复原。
清浅道:师傅说,如果是无字信笺,就将信件和一个叫桃生的人,一同带回江南。
程洗真动容道:这一定是我师傅的意思,要不然,这贱人怎知我有桃生。
清浅用眼睛的余光看到桃生,那少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似乎中原、江南都是一样田地,他只随天意。
程洗真对桃生道:桃生,你明天一早就随这姑娘去江南。
6
次日早上醒来,清浅却发高烧,一直烧了十天十夜都不退。
什么药都用过了。似乎是在劫难逃。
桃生苦思冥想,想到了白马寺108岁的老方丈。
老方丈听完桃生的叙述,沉声道:天远山庄的牡丹会杀人,施主速速回去,把那女施主门外的12株牡丹都连根拔起。
桃生照做。清浅的高烧,一下子就退了。她的生关死劫,被桃生击破。
在出发前,程洗真将桃生叫往密室,当桃生走出密室时,煞白着脸,那唇,竟也是白色。
7
那信笺上,是什么寂寞苍老的语言,指引桃生来到江南。
16年的光阴,将女人的美丽换成旧时风景,神采只隐隐在梦里。
其实,桃生与明眸善睐时的丁芸香是那么相像。
如果丁芸香有眼睛,她应该马上就知道,桃生,原来是她的儿子。
丁芸香带清浅到密室,柔声道:你知道怎样让无字的信笺,恢复原来的字迹吗?
清浅道:请师傅指教。
师傅道:是你的泪水。你师祖告诉我,在江南,我将在某条小溪边捡到一个女孩子。16年后,让这个女孩子去天远山庄送信,并带回一个叫桃生的少年。一定要这个女孩的处子之泪,使信笺上的字迹复原。
师傅沉吟片刻,又道:那信笺上,一定是个天大的秘密。
但是,清浅在高烧十天十夜以后,竟再也不会流泪。
8
清浅没有眼泪。清浅与桃生,却再难分舍。
桃生白衣胜雪,安静如初见,只是那眼睛里的怜惜,让清浅心痛。
清浅想:他似她有血亲的兄长,又似上天赐给她的夫婿。他是她命里的劫,又破了她的劫,他到底是谁。
清浅呢?清浅也是桃生命里的劫。
他为她拔除了12株牡丹。他手上殷殷的血,染红了雪白的衫子,温热了她的心。
他们那样的相知,他们应该罗带结同心。
但是,桃生不能。
在出发前,程洗真告诉他:在你3岁时,我将珍藏了3年的我女儿的胎发烧成灰,拌在药里给你吃了,你这一生,只能娶我的女儿。你要是沾了其他女子的身体,那女子不出两个时辰,就会全身腐烂而死。
9
一年一年,清浅还是没有眼泪,手里的信笺,依然雪白薄脆,不堪一击。
清浅手里的秘密,丁芸香在等、程洗真在等,桃生也在等。
但是,清浅等不到自己的眼泪。
有情人朝夕相见,却无法厮守,一天长如一岁,一岁犹如一生。
终于有一天,桃生离开了清浅,在溪水对面安居了下来。
他们隔水相望。他能看见她年华老去,她能看见他发中星月。
她还是没有眼泪。
在许多年前的天远山庄,她得到了桃生的真心,却遗失了自己的眼泪。
10
花开花落。
丁芸香和程洗真,都已经成了堂前灵位、棺中白骨。
清浅与桃生,还是一样地隔水相望,一起终老。
他们的一生没有欢情,只有平静的对视,温暖又微凉。
桃生走在清浅前面。
清浅越过溪水。隔着数十年的相望,今日才又真切相见。还是一样的白衣胜雪,却是阴阳永隔。
从此后,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清浅吐出一口血,那血,竟然是黑色。
清浅的身子突然间轻盈了许多,似有雪花在体内飞舞。
眼泪滴落在那无字的信笺上。60年的秘密,在泪水里惊现。
丁芸香与大师兄私通怀孕以后,程洗真一气之下引诱二师兄,也有了身孕。
师祖为了惩罚她们,毒瞎了她们的双眼,把她们的孩子都夺走。
但是,师祖希望这一对孩子长大了能够喜结连理,并化解上代的恩愁。
师祖机关算尽,却棋失一着。
他怎么也算不到,天远山庄的一场高烧,使清浅再不会流泪。
清浅看完了信,却没有怨。
清浅往山上看去,桃花满山,残阳满地,燕子在天涯。
不知来生桃花时,再相逢何处?(文/燕燕于飞 图/芳海人)
第15篇、浮生若梦,爱始终无能为力
她的生命里唯一钟爱的两样东西:行走,还有文字。
她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照着情节发展,
她在自己的城池里做着关于爱的梦。
但那,只是梦。
文:夜。
【壹】
眼前的这一幕,她是试想过的。
冬日,街头,霓虹,无人,清冷,告别,是这样的场面。
只是,情节不应该如此。
她脑海里的所有都只是成了她的幻想,破碎的幻想。
如那娇艳的蔷薇,还未绽放便已颓败,那是怎样的绝望呢。
她低着头,眉头紧锁,想要找出问题的所在,
可是所有的程序都没有错啊,为什么结果却错了呢?
蓝色的水晶指甲在手心里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印痕,仿佛血液就要喷涌而出。
她是知道疼痛的。
眼里有盐与水的混合物,却在低头时瞬间蒸干。
她是有这样的能力的,将自己的喜怒埋藏在深海里,不见天日。所有的潮湿与黑暗,或许只有她懂得。
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更不愿她看见她的爱。那是她生命的吗啡。
【贰】
长了一颗流浪的心,脚步要如何停留?在某个深夜,她写下了这句话。
她为自己的单身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或许,行走才是她唯一的归宿,漫无目的,自由自在。
八个多小时的车程,她便从一座城市到了另一座城市,
她想,路途或许就是时间与空间的跨越。而这两者同时发生时,便是人生。
但是生活却不一样,真正的生活,应当是在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找一个深爱的人,然后结婚,生子,直至白头偕老,地老天荒。
所以,她有自己的人生,却与生活无关。
她一直在路上,颠沛流离。
她的行走,是个随机的方程式,没有既定的方向,没有既定的路线,只是行走。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蓝色背包,还有牛皮纸的笔记本。
那是她在缅甸的一个小店铺里买的,带着古朴的历史卷味。
这或许是她仅有的,能带来,也能带走的东西。
连绵不绝的山脉,郁郁葱葱的树木,一条水纹清澈的河流,这是她透过车窗里看见的这座城市。
在汽车缓缓驶入市中央时,她的瞳孔开始失去了焦距。
拥挤的房屋,繁杂的人群,不平的道路,
这是个表里不一的城市。心情由G调降到了A-调,她听到内心那片死海枯死的声音,寂静无声。
这会是一段短暂,乏味的路途吧。
【叁】
有些剧情不需要序幕,当你坐在台前,便已开始上演,
那样的毫无预兆,让人无所适从。
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是在他邀约很多次之后。
她是有着略微自闭的女子,那是一种宿疾,她一直都知道。
与很多人檫肩而过,从不深交,害怕被人看穿。
孤僻,沉寂,这是她认为的自我保护最好的姿态。
但是,她去见他,没有理由。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神经病提着一袋东西,在电影院门口的阶梯上,晃来晃去?”
她问他在哪里时,他的回答。
她看着他,突然就笑了。
顾夕,这是他的名字。
无从解读它的含义,但她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叫西凉,独念西风凉。这是她给自己名字的定义。
他笑了,在些许昏暗的夜灯下,如绽放在蓝天里干净的云朵,洁白,温暖。
不像她曾经遇见的那些男子,见面便是那些粗俗的话语,只是肉体的交易。
在枯竭的泥土里,依然会有花绽放。
他将一杯温热的奶茶放进了她的手心,她的脑海里闪现了那个奶茶的广告。
杰伦深情的对那个女子说,你是我的优乐美。捧在掌心里的爱。
她并不是很喜欢杰伦的歌,却沉沦在他的歌词里。那些句子,仿若白蚁,总能侵入骨髓。
她的心脏在那一刻,有一闪而过的余悸。
《玻璃之城》那晚的电影。片名很美。张婉婷的作品。
电影的开始,港生与韵文在车祸里相拥着死去,大钟敲响了零点的时刻。
1997,香港回归。
港生离开香港去巴黎的时候,给了韵文一只石膏做的手。
他说,我手上的爱情线,生命线和事业线都是你的名字拼成的。
韵文应该无憾的。一生拥有一句这样美丽的情话。是被一个男人这样的深爱过。
爱情是一场烟火。有些人能够看到。有些人一辈子平淡。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里。在玻璃之城。没有人有太多机会看到烟火。
电影的结尾。
空寂的走廊上,少年的港生拉着韵文的手去参加学校的舞会。韵文清脆的笑声在黑暗中遥远。
时光的旅途上,只留下爱情的足音。
然后一切消失。
诺大的电影厅,寥寥可数的几个人。
电影的谢幕,观众的离场,
回荡着空寂的声响。
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掠过他的侧脸,不留痕迹。
遇见,只是一种形式,与爱无关。她想。
【肆】
这是一个狭小而拥挤的城市,除了夜晚。
拉开KFC的大门,她直接走到,那个靠窗而又远离人群的位置。
她喜欢透过玻璃,看外面黑夜里的灯火,还有那偶尔路过的行人,那是一种寂寥。
他知道她要喝的是什么。
coffee。
她是经常失眠的,仿佛逆生的动物,思绪只能在黑暗中行走。
她是固执偏执的,其实并不喜欢咖啡那样的苦味。
“我要以毒攻毒”,每次他劝她时,她总是这样,仰着头,脸上有孩童般的笑容,天真的回答。
而他虽然无奈,却依然会点和她一样的。
他在前台安静的排队等着,她在位置上安静的看着。
火车站,人群。
在售票厅慢慢蠕动的队伍里,一眼便认出了他。
他在向她挥手。
相约,去往邻近的一座城市。
天空被无形的画手抹上了灰暗的色彩。
快要下雨了吧,她轻声嘀咕。
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各自带着耳机。
在各自的世界里遨游。
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安静的。
仿佛所有过往的行程,一个人。
他将自己的耳塞递给她,她接过。
透明的旋律。
心情突然豁朗,狭小的黑屋子里出现了一条光带,
明亮,却不刺眼。
天空也开始绽放云朵。
同一片天空下,却有不同的风景。
终点站,各自前行。
那个夜晚,在另一座陌生的城市里。
她收到他的一条信息。沉默许久,找不到合适的话语来回复。
那是一种空白。
【伍】
咖啡,两杯。
只是微笑着。
或许沉默才是最好的语言。
午后,阳光,等待。
在阿波罗开着飞车消失在天际的时候,他才出现。
他们说着很多话,却又无话可说。
一切无关痛痒。
登上这座城市的最高峰,已近黄昏。
有风吹过耳旁,发出寂静的声响。
俯瞰整座城市,安静,呼吸。
一切都只是现在,一切都不会长久。
而现在,也是一无所有。
他们只是两个孤单的灵魂,想要从彼此的身上汲取一点温暖,在寂寞的时候。
用寂寞的名义,铸就两座爱情的城。他在一座,她在另一座。
各自为安,各取所需。
【陆】
22:30,他的手机闹铃响了。
“对不起,我去打个电话”,他没有说是谁,但是她知道。定时的电话,当然是定时的人。
地下室,溜冰场,酒味,混杂。
那是一个凌乱的世界。
那是一群年幼却叛逆的少年。
她条件反射的想要逃,因为害怕。
他,清瘦的脸庞,在那一刻,似乎蕴藏着无限的能力,让她感到安全。
在大学的时候,她曾因为考试不顺,跑去溜冰,结果摔到手骨折,那以后,她再没上过溜冰场。
牵手,拥抱。
她从不知道,在跌倒之前,还有这么多的姿态。
她的心,被自己的手背叛了,在她将手放进他手里的那一刻。
这是一场游戏,在收到那条信息的时候,她便知道。
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可以在孤单的时候陪在他身边的人。
是男,是女,是她,或者不是她,都无关痛痒。
只是,她还是,交付出心,托付了情。
她是有罪的,滋生了贪婪的念头。
所以上帝惩罚她,一个人,承受这盛世里的荒凉。
【柒】
回来,坐下,微笑。
可以看出他的勉强。
“吵架了”他说,“她说我打电话的时候心不在焉”。
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继续喝着咖啡。
她其实害怕液体的东西,因为她害怕流泪。
平安夜,喜气,欢乐。他从另一座城市赶回来。
开车到她的楼下,递给她一个大大的橙子。
然后不舍的离开。
后来,他发信息跟她说,橙子代表:我疼你。
所以他没有送她苹果,因为,苹果代表:我爱你。
她,只是他的慰藉品,仅此。
有没有那么一刻,你曾爱过我?
她终究还是没有开口问。
毫无意义。
她想,在上帝为她谱写的剧目了,这是一场无需结局的追逐。
他需要的是一份生活,而她能给的只有自己的人生。
【尾声】
20111231-20120101
跨年的钟声响破在寂静的深夜,城市开始喧哗。
灿烂的烟火,开满夜空。
相拥,祝福,那些有爱的人们在欢呼,在雀跃。
除了她。她的城池里是有爱的,但是没有爱情。
她终于明白了jackie的孤单,
她比烟花寂寞。
灵魂是惊世骇俗的艳丽,却始终空洞。
电影院,火车,高山,溜冰场,楼下,KFC,她想,7,或许是一个劫数,而她在劫难逃。
还有一次见面,是他喝多酒后,她在KFC里,喝了7杯咖啡,陪他坐到天光。
从相遇,到离别,只是7次的会面。
第7次。
他将离开这座城市,去到那个他爱的人身边。
她没有对他说再见,
她不知道,再见是再次相见,还是再也不见。
她没有让他送她,在泪水滴落前,转身。
身后是漫天的烟火,很美,很短暂。
他不知道,她也将离开这座城市。
只是,他往南,她往北。
从此天南地北,各自安好。
她在枯城荒迹里寻找着自己幻想的繁华盛世。
那便是空前的绝望与灭顶的灾难。
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第16篇、垫脚之爱
去年的秋天,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在这聊天。
这时,从广场对面的医院里走出一对老年夫妇。那老妇人的一条腿僵硬,每走一步,那条僵硬的腿就吃力地向前移一点儿,几乎是擦着地面前行,而老汉则很耐心地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着。从他们衣着打扮来看,这显然是一对从乡下来城里看病的农村人。
那对老年夫妇离广场越来越近了。忽然,大家注意到那老汉脚上穿着一双棉靴,很大很厚,鞋面已是脏得不能再脏了。这老汉是不是也有什么毛病?现在又不是三九天,怕冷也不至于现在就穿上棉靴吧?
大伙感到好笑,并且窃窃私语起来,而此时那对老年夫妇已来到一座天桥下,他们要上桥。
就在那老妇人将那条僵硬的腿向上一抬之际,那老汉将一只脚伸到了台阶上,让那老妇人踩上去。这样,那很高的台阶立即有了一个缓冲的“小台阶”。
老妇人每上一个台阶,那老汉就伸脚为她垫一次,每一次都是那么准确到位。老妇人每踩一次,那老汉的腮帮子就要鼓一下,显然那老妇人的体重,老汉承受得还是蛮吃力的,但他依然诚心诚意地为老妇人垫着脚。
顷刻间,大家陡然明白了那老汉为什么穿棉靴,随即便向那对老年夫妇投去深深的祝福。
第17篇、坐台女友你到底为爱还是为钱
喻彦对爱情的“执着”近乎于可爱。和他第一次见面,我颇费周折让他打消了继续寻找坐台女友的想法。临走前,他说会听取我的意见。然而,过了几天,他又打来电话,说自己无法放下寻找女友的念头。我不禁哑然失笑,说:“这样吧,我请一个旁听者帮你出出主意,听听他(她)的建议如何?”他答应了。
于是,我们有了第二次会面。
从天而降的冷水也浇不熄我的爱火
读高三的时候,我母亲患了胃癌,成绩优异的我不得不辍学回家。但是,我从未放弃未圆的大学梦,一直在外面打工挣钱,准备再次参加高考。
因为一无技术,二无文凭,我只能到娱乐城做服务生。这份工作不仅辛苦,而且工资不高。刚开始,支撑我的是强烈的大学梦想,到后来,温暖我的则是欣娣。
欣娣和我是同事,负责迎宾的小姐。她个子很高,喜欢穿白色小吊带的裙子,有着和广告上一样漂亮的齐腰长发。每当我忙完后,总喜欢远远地站在一边欣赏她的长发。偶尔,回头时她会看到我专注的视线。每到这时,我都很不好意思地冲她笑笑,她也淡然一笑。日子久了,我们在这种目光相遇中熟悉起来,她常常对我说说心里话。她说她最瞧不起后面那些坐台小姐,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做这种事。她还举例说明曾经有个出手阔绰的男士拿出2万元现金摆在她面前,只为了和她出去玩一个钟头,被她拒绝了。听完后,我对她的好感油然而生:在娱乐城这么复杂的环境里,她能洁身自好,实属不易。
但是,我只能把这份好感埋藏在心底,因为我还有未圆的梦想。
2000年11月份,我突然发现欣娣的心情不太好。
我很着急。因为她每天下班很晚,我很担心她一个人回家不方便,便提出送她回家。她不拒绝,但从不邀请我去她家坐坐,也不告诉我她具体住在哪一幢。每次都只让我送到小区门口,就不让我进去了。我很尊重她,没有跟在后面。
12月份,欣娣连续三天没有上班,听说是请假了。我心里空荡荡的,生怕她出了什么事情,做事都没有精神。有一天晚上12时下班后,我实在忍不住,来到她住的小区。我不知道她住在哪一幢楼,便一幢接一幢地叫。大概是打搅了别人的美梦,叫到第三幢楼前时,一盆冷水毫无声息地从天而降,浇得我全身湿透。没有办法,我只得回到家里。父亲见我浑身湿淋淋的,问我怎么了。我撒谎说水管破裂了,喷了我一身水。
后来,我将这件事告诉欣娣,她听了哈哈大笑,说我很傻。看着她笑靥如花的样子,我的心忽然一动,问:“听说你刚和男朋友分了手,我是不是可以乘虚而入?”欣娣像没听见似的,没有明确表态。我怕真正表白后,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便没往下说。
我和欣娣就这样不咸不淡地交往着,每晚仍然送她回家,她还是不请我去她家坐坐。临过年时,她让我送她上回老家的车。等车开动时,欣娣突然从车窗探出头来,急切地问:“初二你能不能到我家去拜年?”
我有些不相信地问:“是初二吗?”欣娣肯定地点点头。我还想再问什么,车就开远了。望着远去的车,我内心一阵狂喜:让我初二去她家,就是公开我和她的关系了!
到了初二那天,我一大早就起来。穿上新买的一套西装,带上事先准备好的礼品,兴冲冲地来到车站。我不会打领带,在路上,碰到一个年轻小伙子就向他请教,一连问了三个人,才将领带打好。
喻彦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说:“初恋,总是特别激动。”
初二那次会面,基本确定了我们的关系。回武汉后,我干脆“赖”在她租住的房子里不走了。
为了我们的爱,她踏上了不归路
我和欣娣同居了。因为我们的工资都不高,我还要攒一部分学费,一个月下来,我们常常入不敷出,生活过得异常艰难。过情人节时,我连一枝玫瑰都送不起,买了几根蜡烛和几样小菜,吃了一个名义上的“烛光晚餐”。可欣娣从不抱怨,她尽全力地在外面打工挣钱,希望可以改善我们的生活。
后来,在我姐姐的资助下,我上了大学。我知道姐姐的力量是有限的,平时的生活费依然要靠自己,于是,我又到娱乐城找了份工作,白天上课,晚上上班,日子过得特别苦。有一段时间,我们天天借钱度日。
有一次,欣娣一个半月没领到工资,我们也不好意思再向朋友借钱,每天只能吃最便宜的菜。一天,对着一盘青菜,欣娣歪着头,试探地问:“老喻,我偶尔坐一下台,行不行?”
我连忙放下筷子,大声喝道:“不行!”欣娣顿时委屈地流下了眼泪:“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不去就不去,发什么脾气!”
我也觉得自己有些过火,哄了她两句。但从那之后,欣娣经常在我面前说,坐台只不过是陪客人喝一下酒,不做坏事就有钱,何乐而不为。那时,一连几天,我们连吃的菜都没有,实在是有些扛不住了,我于是动摇,对欣娣说:“就一次!”
可是,我低估了金钱的腐蚀作用。欣娣在陪客人喝了一次酒后,发现钱来得太容易了,竟然沉沦其中。一天夜里,也不知道想到什么,她突然从床上跳起来说:“这样做不行,应该有熟客!”我知道她还是做了“坏事”。
以后无论我怎么劝她,甚至还动手打过她,她也执迷不悟,非要继续做这行。我真的很后悔,当初不应该松口。
我也想过分手,谁能容忍自己的女朋友是坐台小姐呢?可是,她是我的初恋,我投入了所有的感情,而且她在我心目中曾是那么美好的形象,我怎么也丢不开她。在一起吧,我又觉得压抑,不知道该怎么和她相处。我只能不花她的钱,以此表示自己的不满。
自从她做了这行后,我们之间的争吵明显多了起来。我劝她不要再做小姐,她却说不做小姐,我们吃什么。只要我打她的电话关机或者不在服务区,我就疑心她在做什么事情。回到家后,争执自然免不了。
2003年初秋,我和欣娣一起吃饭时,突然觉得她有些怪怪的,穿着高领毛衣不说,还非要坐在我的左边。正当我心存疑问站起来盛饭时,忽然看到欣娣的脖子上有两个大大的、深深的吻痕!
我气极了,走到她面前,大声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若无其事地说是客人乘她不备,故意留下的。我不相信,如果第一次是因为没有防备而偷袭成功,那么第二次为什么躲不过呢?她哑口无言,随即丢下一句话:“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反正我不解释。”
以前我们吵架后,总是我哄她,但这一次不同,她主动求和,还问我晚上回不回来吃饭。我被刚才的事气着了,没好气地说不回来。
在街上闲逛了一下午后,我的气也消了,便回到家。一进门,我呆住了:家里一片狼籍,到处是废纸,衣服零零散散地丢在地上,一张空荡荡的床正呲牙裂嘴地对着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才一个下午,怎么就连人带东西都不见了呢?
急于扫除“障碍”,她决然离去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后,我想她搬家搬得如此仓促,新家肯定就在附近。我们家旁边有个小货车出租市场,她要是租车,一定会去那里。于是,我强打精神,来到小货车市场,见一个司机就递一根烟,向他们询问情况。我说,我朋友搬家把电视摇控器丢在车上了,请他们帮忙找一下。当第二包烟快发完时,有个司机抽着烟,说:“小伙子,你太不诚实了。估计是小两口吵了架,一个人搬了家,你是来找她的吧!”
我一听就知道他是帮欣娣搬家的司机,马上“扑通”一声朝他跪下,希望他带我去找欣娣。司机被我感动了,带着我来到一栋楼下,指了指四楼说,就是那间。我看到外面晾着欣娣的衣服,知道司机没有记错,便千谢万谢地送走了司机。
我上楼敲门,半天没人应。我想她肯定是出去有事了,便到楼下买了个烧饼,一边啃,一边盯着她家的窗户看。等了一个小时后,我突然想到她可能在屋里睡觉,听不到我的敲门声。于是,我又上去敲门,还是没人应。这时,我发现她家的窗户没有关严,便轻轻一推。窗户无声息地开了,我探头一看,眼前的一幕让我又气又好笑:欣娣大概是刚化完妆,头发还横七竖八的。她的背部紧贴着门,双手护住门,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看到我后,她才沮丧地打开门。
这天晚上,欣娣向我说了真心话。原来,她是担心我将来毕了业会不要她,不如现在就分手。我信誓旦旦地说,她是我的初恋,我绝对不会抛弃她。欣娣感动了,她向我提出,以后不准说不让她坐台的话,不然,她还会搬走。我害怕失去她,马上点头答应了。
经历这次搬家风波后,我们的感情又增进了一层。她继续她的“事业”,说赚够了两三万后就收手,开一家小店,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我本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可当我一个人坐在家里等她时,就爱东想西想,总觉得她会做对不起我的事。这时,我很容易喜怒无常,动不动就将怨气发在欣娣身上,叫她不要再做这种事。当我们对彼此的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欣娣就会以我妨碍她赚钱为由搬家,接着我再找,求她回来。这样反反复复闹了五次,去年“十一”时,她坚决提出了分手,再次从我们的小家中搬了出去。
此后,我和她处于半分手状态,还是有联系,只是没有以前那么亲密。但我仍然爱着她,希望可以和她走进婚姻的殿堂。可是,她好像没有往日的热度了,对我爱理不理的。今年元旦节,我要她陪陪我。她却说要上班,不能耽误赚钱。我气极了,掏出100元钱,说:“这100元给你,今晚你陪我就可以了!”
欣娣犹豫了一下,说不要。这时,有个电话找她。我亲耳听到电话那头是个女人的声音,她说:“今天生意特别好,快过来上班!”欣娣听了这话,仿佛着了魔似的,马上扔下我就走了。
其实,我去年年底就找到了一份工作,工资虽然不是很高,但养活两个人,再存一点钱是绝对没问题的。她完全没必要再做这行,但她就是不听我的话!
最让我感到伤心的是:2月中旬,她再次搬家了。这次搬家后,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她关掉手机,让所有的朋友都不告诉我她的联系方式,连工作地点也换了。看来,这次她是下了决心分手。我通过她朋友了解到,她和我分手,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想让我妨碍她“赚钱”。
尽管朋友们都劝我,这样的女人不值得我留恋,可我就是放不下她,就想找到她,和她在一起。(文中人物为化名)
第18篇、爱的守候
我与他其实并不很熟,只是为了一点事要去找他,就托了朋友带我去他家。
他是个事业有成的人,想象中他应该是住花园别墅的,却不料,去时才知道,他住在老街区那种老式的筒子楼里,很简陋的房子,略略还显得有点狭小和拥挤。
谈妥事情之后,他留我和朋友吃饭,说好了是去外面的酒店吃的,可临到去吃饭的时间,他的妻儿和他的母亲却在那里推让,原因是,要留一个人看家。推让着的三个人都让别人去酒店吃饭,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一番争执之后,大家还是拗不过他那年迈的母亲,他那固执的母亲一个人留在了家中。
这让我很不解,也很歉疚。我们去吃饭时,怎么能将老太太一个人撇在家里呢?家里一定得留个人看家吗?
席间,为这事我再三向他致歉,他笑笑,说,没什么,这是二十多年的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家里总要有一个人留守。
为什么?怕有小偷光临?我这一问,他那8岁的儿子就大声抢着回答:才不是呢,是在等人!我奶奶在等我姑姑!
我还是有点不大明白,现在的电话方便,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一声就行了,干嘛非得在家里等?他便给我讲了事情的原由。
他有个妹妹,妹妹9岁的那一年,有一天去上学后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到学校去找人,老师和同学都说她今天没来上学,他们只得报了案,然后四处寻找,却一直没有妹妹的消息,大家怀疑,妹妹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从妹妹失踪的那一天开始,家里人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找过程,他的父亲几乎跑遍了临近两个省的所有地方,就连父亲去世的前夕,嘴里念叨着的还是妹妹的名字。无论家里人怎么去寻找妹妹,但家里,一定得留个人守着。因为妹妹知道家里的电话号码,也知道家所在的地方。他们想,妹妹要真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说不定能瞅个空往家里打个电话,或者,乘人贩子不备逃回来。家里得留个人守电话,留个人等待妹妹回家。
这一等待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家的电话号码从没更换过,无论怎么忙,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守着那个电话。后来,当地的电话号码升级了,由6位数升级到7位数,为这事,他母亲急得哭了,生怕妹妹再打原来那个号码,打不通家里的电话。她到电信部门吵过,闹过,哀求过,要保留自己的6位数号码,但电话号码升级,是全市统一的,电信部门也无能为力,他只得安慰母亲,妹妹如果拨打原来的6位数号码,电话里有语音提示,会指导妹妹拨打升级后的号码。母亲试着拨打6位数号码,电话里确实有提示,她这才安静下来。但他知道,这种语音提示保留不到多长时间,今后就不会提示了。
渐渐的,他的事业成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小车,在老街区的筒子楼找不到停车位,总要将车停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这样不方便,他就想到搬家。但母亲死活不肯离开筒子楼,她担心女儿回来找不到她。她让他们搬,说她一个人仍住在老家里。他哪里能让母亲一个人住在这里,而搬家的心情又迫切,他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只得请了公司的一个女职员来冒充妹妹,骗母亲。他以为,这么长时间了,母亲已经忘了妹妹的长相。女职员往家里打了电话,与母亲见了面,管母亲叫妈,母亲也将她当女儿看,但仍是不肯搬家。他这才知道,无论时间多么久远,都抹不去子女在母亲心中的记忆,母亲怎么会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呢?
女职员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然后结婚生子,但搬家的事,谁也没再提过。他们家就一直住在筒子楼里,谁也没嫌过房子简陋。妹妹失踪至今,已二十多年,如果妹妹健在,也该有三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家里一直有人,无论再忙,无论有多么重要的活动,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等待妹妹的电话,等待妹妹的突然回家。
他和他的妻子都知道,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但他们一直遵循着母亲那家中要留人的规矩,他们知道,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让母亲那颗受伤的心有些许的安慰。
听着他的讲述,我既心酸又感动。一次不幸的事件,彻底改变了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家里时时刻刻有人守着,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回家的人。我猜想,他的妹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不然,二十多年来怎么会一直没有消息。但,这话我不敢说出口。那二十多年的等待,是爱的守候。谁能忍心,伤害这种执着而伟大的爱呢。
无望而望,无守而守。长长的二十年岁月呀,母亲的爱,执着而绵长。
第19篇、我不做你的寂寞虞姬
我不想十八年去等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也唤不回的人。我轻轻地笑着,拔出了他的剑……
1
我站在大明湖畔。我听见娘在叫我“虞、虞”。
娘说,你叫“虞”,你的生命中有一个男子,是你的霸王。
我从小就没有爹,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娘说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沙漠,有胡杨。娘说爹一走就是18年,爹走的时候说他要回来,要娘等着他。娘说好。
爹笑了。娘说爹笑起来很好看。魁梧的身材,白白的牙齿,温柔的眉毛像小孩子一样无瑕,阳光下璀璨的黑。娘也笑了,湖水映着她的面容,倾国倾城。
娘老了,鬓角上全是白发,丝丝如雪。她是等爹等老的。
每晚夕阳沉下去的时候,娘总是一个人坐在湖边,静静地坐着,看这水面一点点地退去金黄。我看见娘在哭,泪水无声地落进湖畔。
爹还是没有回来,娘安静地躺在我的臂弯里,弱柳扶风的孱弱和娇柔。
“虞,虞。答应我,一定要等你爹回来,答应我。”
安葬好娘后,在大明湖畔,我坐在娘坐过的那个位置,看湖面渐渐退去金黄,看见夕阳渐渐隐去。看见娘等了一辈子的地方,最终地老天荒。
2
我决定去找爹,因为娘。
我不知道爹究竟在哪个地方。娘说他去了大漠。
我一直朝着大漠的方向,走。鞋子破了,血浸透了青草。看着大明湖离我越来越远,血淋漓地落了一地。一滴,一滴。
我要去大漠。我要把爹找回来,让他见见娘,那个等了他一辈子的女人。陪着我去的还有那匹也叫“虞”的马。它并没有一步三回头,也许离开对它意味着自由和解脱。
我们走了很久很久,我以为我看见了大漠。结果那只是遥远的一个山丘。
我累了,趴在“虞”身上许久没动,任它前行。
我在一个怀抱中醒来,我看见了那个男人,他低头对我温柔地笑着,白白的牙齿,黑黑的眉毛好看地弯着。
“我是项羽。我是你的霸王。”
3
我停留了下来,在一个并不知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因为霸王。他牵走了我那匹也叫“虞”的马,给它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乌龙”。
没有了“虞”,我也动不了。
大漠,雪一样颜色的大漠,一点点地远离了我。
霸王每天都来看我,叫我“虞姬”。他有很干净的脸,白白的牙齿,笑起来孩童似的稚气。他对我很好,送我很多东西,全是上等皮货。他总是披着一件灰色的大氅,站在江边,望着东逝的流水,皱着他本就好看的眉毛。
我站在他身后,望着清凉的江水,给他讲我的娘。永远留在大明湖等爹回来的娘。
霸王转身抱住我,“虞姬,我们不要分离。”
我已经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这个男子。他说他喜欢看我笑,很明朗的样子,我看见他黑黑瞳仁中的自己妩媚地笑着,倾国倾城。
4
春天又来了,柳絮飞满天,我看见娘忧伤的脸在水中一漾一漾,是洗不去的前愁加旧伤。我对霸王说我要回去看娘。
我回到了大明湖畔,看见飞絮纷纷落满坟头,洞箫的声音,如泣如诉,飘在湖上。
我告诉娘,我遇见了我的霸王,和爹一样有白白牙齿和温柔眉毛,叫我“虞姬”的霸王。
我看见娘的脸出现在水中,忧伤地,一漾一漾。
我再也没有离开大明湖畔,因为霸王告诉我,他也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要我等他。
我点点头,我在水中看见自己的笑容,美丽而又彷徨。
霸王也笑了,孩子一样干净的笑容,他亲吻着我的眼睛,说我一定回来,虞姬,等我回来。
我每天坐在湖边,看漫天鸽子的回旋,看天空纸鸢的暗淡,看杨花终于萧萧落满肩。我眺望着远方,一如娘。
我望着大明湖的水,我知道我的眼泪正一滴一滴地落进湖里,流向霸王在的方向。
5
我在湖边等了8年。
我看着水中驳杂的日光,看见湖面上点点的阴晴,水无声地流过我的身旁。
我看见有一个人站在我的身后,我听见他在叫我“虞姬,虞姬。”
我猛地转过身,霸王,我的霸王。8年过后仍就英俊挺拔的霸王。我在阳光下灿烂地笑着,倾国倾城。
霸王说要带我回家,我离开了大明湖畔,到了一个我并不认识的地方,满眼的荣华富贵,一地的金碧辉煌。他们叫他“大王”。
我没有问他这一切,只是将自己偎在他的怀中,听他平稳而又沉沉的心跳。
6
以后的日子平淡。霸王每天都很忙,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每一次我都是被霸王抱在怀里,身上裹着毯子。我听见外面兵车压地“嘎嘎”地响,我听见不停有人在大声呻吟,我看见霸王瞪大的眼睛里有深红的血丝,浅浅的嘴角紧紧地抿在一起,像一个无助而又倔强的孩子。我伸出手拂住他的眉头,他温柔地向我笑着,黑黑的眉毛好看地弯着。
“虞姬,虞姬。”
有一天他说他要带我回家乡,江东,那个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他越来越累了,每天我都坐在偌大的宫殿里等他,一地的珠瓦琉璃,一面的雍容繁华。殿里很静,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和浅浅的心跳。我在大殿中等着我的霸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霸王又带着我去了另一个地方,在夜里,用毯子裹着我。这次没有坐马车,我被放在他宽阔的胸膛,紧紧地搂着。我感觉到了马飞逝而去的风声,那匹同样也曾叫“虞”的马。
虞姬,我们回家乡,我们回江东,现在就回去。
我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好的,霸王。有你的地方我就会感到安心。
7
我们停留在一个地方不走了。
霸王还是温柔地对我笑着,眼底全是深深的忧伤。
他说,虞姬,我们被困住了,走不动了。
四面响起了楚地的民歌。霸王,我们已经到了江东?
他微微地笑了,白白的牙齿,熟悉的悸动。
虞姬,我送你走。
他为我披上大衣,厚厚地围了一层。虞姬,你听我说,汉军已包围了我们,趁他们还没扑上来之前,你穿着楚人的衣服,从西边悄悄出去,我派人保护你,你一个女子,他们不会注意的。
我听见远处隐约的刀剑声。那些护送我的人已经为我开了一条血路。我看着霸王,笑容在晨风中飘荡。
虞姬,听话,你一定要活着出去。去江东,去大明湖。你听我说,你在那里等我,乖,我一定回来。
我从心底涌起浓浓的悲哀,我终于明白娘那哀伤而又绝望的眼神。我听见爹在对她说,“你一定要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回来。”
我轻轻地吻着霸王,我生命中的男子。看见他又在对我温柔地笑着。白白的牙齿,好看的眉毛。我听见他给我的诺言。
虞姬,等我,我一定回来。
在大明湖,娘等了爹一辈子,18年,等到头发雪白,皱纹丛生。娘一直等在那里。一直等。我闻到大明湖的水气,和着泪水的味道。
霸王抱起了我,走吧,虞姬。
他绝望地吻着我的唇,我尝到了眼泪咸咸的味道。虞姬,等我回来,等我回来。
我仰脸对他笑,他说过他喜欢看我笑。轻轻的,柔柔的。像鸢尾花在风中悄悄绽放,温情而又感伤。
8
我轻轻地笑着,拔出他的剑。眼前一片红雾飞过。我看见霸王伤心的眼,还有他疼痛的叫喊“虞姬,虞姬”。
我感觉不到疼痛。
娘太寂寞了。我也太寂寞了。
我不想18年去等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也唤不回的人。
娘,我比你幸福,我爱的人就在身边,我躺在他温暖的怀里。我感觉到他冰冷的唇。
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一个人,太寂寞。
第20篇、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又不干‘三陪’……”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第21篇、明明相爱却还要分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首都北京的、一段真实爱情故事:
有个男孩他叫、宇,宇喜欢上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女孩、欢!而他和她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也是在这家公司认识了彼此!
宇、在这家公司担任技术组长!
欢、则是担任库房管理和业务!
他们两情相悦、彼此都是心照不宣,都知道自己心里的想法、和对方的想法!
宇和欢从认识到表白,中间间隔一个月左右!
宇、原本性格是一个内向男孩,自从认识到欢、宇发现自己的性格、逐渐由内转外,他的自我改变和欢绝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是欢的热情感染了他,是欢的执着牵动了他。。。。。。
欢、比宇到这个公司要早上半年多,欢、在这个单位的表现和她的为人处事,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
宇、也是一个很优秀的技术组长,每次领导交给他的任务、都可以及时完成,哪怕自己去加班!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个人技术实力,也同样让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在这样的环境下,宇和欢的关系逐渐升华。记得有一天的下午,宇再也无法抗拒、再也无法掩饰彼此对彼此的期待,和那股让人室息的兴奋!宇鼓起很大的勇气和欢表白了!宇是以手机写短信的方式、对欢表白的!宇把手机交给欢之后、急匆匆的走了出去!当时有个同事问宇、怎么了,宇说:没事啊!没事、你脸怎么这么红啊?宇自己还没感觉到自己的脸红到了耳根!当时宇的感觉是、脸有点发烫,心跳速度快了很多。。。。。。
下午、下班后宇约欢出去走走互相了解一下,欢、同意了!
下班后他们两人走路去了、离单位不远的那个天桥上。。。。。。。
。。。。。。。。。。。。。。。。。。。。。。。。。。。。。。。。。。。!
经过简单的了解之后,宇得知他是欢的初恋男友!这一点更让宇感到高兴和珍惜!
刚开始宇和欢决定,先不公开恋爱关系!直到后来被同事所发现!
宇和欢恋爱关系的公开,让同事们感到妒忌和羡慕!那段时间公司上上下下,最热门的话题便是欢和宇两个人!有同事问宇:你和欢关系现在如何了?宇、没有回答他,惊讶的反问道:你怎么知道啊?那位同事打趣道:谁不知道啊,你们两个的关系已经是《卡尔捷德》的一个公开的秘密了。。。。。。宇、很高兴也很自豪!
宇和欢恋爱关系的公开,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每天晚上宇和欢都会打电话!有很多时候都把打电话当做了彼此聊天的工具!完全忽略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心里话!每次要挂电话的时候,双方都依依不舍!哪怕已经说了:拜拜老公,拜拜老婆!就这样他们还要把时间推后30分钟左右,彼此才依依不舍的数;123同时挂掉电话!
经过这一段感情的磨合,他们之间的感情升温急剧加速!彼此都已认定对方为终身伴侣!
有天晚上下班后,宇没有像往常一样陪欢走路聊天,他一个人去了网吧!
刚上线就收到了欢的信息,信息内容充满了开心、和真挚的问候!宇看到信息之后没有立即回复,此时宇的心里充满了愧疚,因为宇知道不能这样隐瞒对方,紧接着、欢又发了几条信息问:
欢:在忙什么呢猪猪?
宇:犹豫了一会回答!
宇:欢、你对我的为人处事和给你的感觉是什么样子?
欢:你给我的感觉,和你在一起很轻松也很开心,感觉你很阳光、很有上进心、很自信很有勇气、很会体贴照顾人。。。。。
宇看到这些文字心里更加愧疚,同时也很感动!
宇说:或许像我们这个年龄段的男孩,都很阳光、都很上进、都很自信、都很有勇气、都很体贴照顾人呢?或许我只是个巧合,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比我更好的呢?
欢、看到宇说的话,知道宇心里有什么事没告诉自己!
欢:猪、怎么了心里边是不是有什么事啊?不要在意别人怎么说,不要在意别人怎么看!只要咱们彼此开心彼此快乐!何必太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想呢?
宇看到这条信息、心里好难受、他的眼睛开始有些湿润,他忍住了泪水、没有掉下来!
宇还是把困扰自己的心事告诉了欢!
宇:欢、有件事情一直困扰着我,我早就想告诉你了,可是我真的不忍心看你难过!
欢犹豫了一会回答:
欢:猪、无论你的以前是什么样,无论你和谁谈过恋爱,我都不在乎。因为那是你的以前,你的过去我没来得及参加,希望你的以后让我们共同去努力、共同去奋斗!
宇、看到了欢对自己的坚定理解,宇很高兴,宇还是决定告诉欢。
宇:猪、明天下班后等我,我把那个问题告诉你!
欢:恩、猪、别想太多了,以后有什么事不要憋在心里,这样看到你难受,我心里也不好受!
宇、笑了发至内心的欢喜,因为宇看到了真爱的存在!
第二天下班后、宇约欢到单位附近走了走,把事情原由告诉了欢!
事情是这样的。。。。。。
宇、的母亲去年不幸得癌症去世了,他母亲去世的那天距离宇的22岁生日,就剩几天时间!宇伤心欲绝、很难过,但他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宇知道、从此时此刻最伤心最难过的、莫过于他的父亲!
办完母亲的后事,有一天、宇的父亲告诉宇让宇尽快订婚,依了母亲和他最大的心愿!宇很听话、他没有违背父亲的话。没过多久竟媒人介绍,宇和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孩订婚了。。。。。。那个女孩长相很是清秀,在别人眼里他们很像天生的一对!可宇、对她毫无感觉,更谈不上爱恋,可以直接点说宇对她根本就没有一点好感,反倒感觉厌烦!因为宇很明白、她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宇知道在别人眼里这个女孩很漂亮!但是再漂亮、宇也对她产生不了好感!宇、讨厌她那双势利的眼睛!宇很理智,他知道现在订不订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把父亲肩上的担子减轻一些!宇、就这样和她“订婚”了!
春节过后!宇一个人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扫昨日的悲痛,努力向着自己伟大的目标一步步前行!
有几次那个女孩给宇打电话,要求宇去网吧和她聊天,宇都以工作很忙为由,推辞掉了!其实宇是有时间去的,只是宇不想和她聊天、不想和她说话,宇每次上网的时候、都会隐身上线!直到有一天女孩非要宇去上网,宇无奈的答应了,宇还是不想和她聊天,故意把时间推移到了晚上11点多才去。
这次、宇没有隐身,刚上线便收到了几十条女孩发来的信息!宇没有去看、直接了当的问:“有事么、没什么事我就先下了啊!明天我还得上班”女孩没有回答直接发视频过来!系统提示音响了很长时间,宇都没接、反而看到后挂掉了!女孩再也忍不下去了,直接问宇:什么意思啊?我有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还是再生我家人的气,他们不也是为了我好吗?不也是想让我生活过好点吗?不也是想让我有钱花吗?。。。。。。
宇、看到女孩说的这些话、没有任何情绪变化,宇回复到:你只想着别人挣钱给你花,你从没想过两个年轻人共同努力共同去奋斗!
别人凭什么要给你钱花啊!别人做到做不到、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不过我明确的告诉你、我、周、天、宇、做不到!女孩看到宇的这些话、感觉到了自己已经惹怒了宇,赶紧转移话题问道:工作最近忙吗?宇回答:不忙、谢谢关心!没等女孩回答、宇退下了QQ离开了网吧!
从网吧回来以后、宇把手机关机了,这一关就是一个多月,直到来到这个单位认识了欢!
欢、觉得能听到宇内心的故事,感到很欣慰!宇、也告诉了欢这段时间他也就是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欢、说了一句话,让宇感到自己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欢说:我还是那句话,我不在乎你的以前怎么样!我只在乎以后的你和我、有你有我的时间里。。。。。。!
宇给出了一个答复,一个礼拜后宇换手机号了,这个手机号是欢给他买的!宇换上新号码之后大概过了两天,便给订婚的那个女孩提出了分手。。。。。。
宇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宇也清楚下的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宇、以前告诉欢说:他和那女孩订婚只花了2000多块钱!宇隐瞒了欢,但却隐瞒不了自己,可以确切的说这个决定意味着、订婚的三万块钱也就没了!宇,也为这事难过过,毕竟那三万块钱是宇努力工作省吃俭用挣来的!但宇却从没后悔过他下的这个决定、因为有父亲的支持和自己的坚定!
宇和欢之间没有任何承诺和誓言,因为他们不需要!他们知道承诺和誓言都是虚无飘渺的,都是不现实的!
宇告诉过欢:我给你的唯一承诺你记住了,你(王欢)是我(周天宇)的命,没有你、就没有我,不管咱们前方的路有多少艰难险阻,有多大的磨难,我都不会放弃咱们之间的感情!如果真的非要我放弃,那么我会毫不犹豫付出我的生命,誓死来捍卫!放弃你等于放弃我自己!欢、听到宇发至内心的话,也更加坚定了对宇的肯定!
但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想象的那样,总是让人出乎意料总是让人无可奈何!
有一天下午、下了班宇正在吃饭,单位的领导把宇交到了办公室,说出了一个让宇感到很迷惑的决定!“单位决定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听到这话时宇突然觉得很好笑,同时也明白了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宇、没多问直接问领导:准备让我什么时候写离职?领导说:越快越好。宇答应了他们决定3天后离开!离开领导办公室,宇来到了欢的面前,犹豫了一会儿,把事情的缘由告诉了欢......欢听过之后更加难以相信,欢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宇很认真的告诉欢:这是真的,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欢、当时的情绪略显急躁:他们怎么能这样啊?为什么啊?凭什么这样做啊?宇、安抚着欢的情绪,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咱们人不在一起又能怎样?只要咱们彼此的心在一起,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把咱们分开。。。。。!
欢、很快把手里的工作做完了,拿起挎包和宇一起走出了单位!他们没去坐公车而是选择了那条熟系的小路!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其实欢能看得出来、宇很舍不得离开这个单位,同时欢也知道宇的无奈有口却难言!欢一边安慰宇的心理、一边说:不行我也不在这了!宇听到欢能为自己说出这样的句话,宇感到冰冷的心一下子暖和了起来!但是宇还是很理智的告诉欢:咱们不能这样,就算一起走,也得等我先安顿下来!咱们现在不能都失业!欢却说:怕什么!不行先去我家,宇没有答应欢的要求!宇说不行、我还是暂时先出去租个房吧!
第二天、宇开始先在网上看了看招聘信息!由于各种原因,宇没有定下要去那个单位!因为先在这个季节刚好遇到、汽车行业业务上的淡季!所以在这么短时间内想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几乎是不太现实的!宇和欢商量了一下说:明天我先去找房子吧,等我安顿下来再去找好好的找工作!欢、同意了宇的决定!
第二天一早、宇就出去找房子了,看了好几套房子、最总决定了在欢单位的附近租下了那个房子!宇、告诉欢说:你下了班过来看看吧!下午六点欢下班了和宇一起来到了宇的租房!随后宇交了租房费,准备一会儿就搬过来!可最后因为一张床的问题、没能达成协议!退了房子拿回了租金!随后宇和欢来到了他们常去的那个小餐馆《天天小厨》这个小餐馆也是他们的爱情见证!
像往常一样点了几样菜,吃过饭后宇和欢又去了那个熟系的小公园!欢给宇打趣道:又把我领到这个黑漆马糊的地方,伸手揪住宇的脸说:你个“大色狼”宇一下抱住了欢、两人彼此热吻对方!欢性格保守、不时回头看看,宇也是一样,但是他们不愿因此而停下自己的动作!他们都很珍惜此时此刻的举动!
第三天、宇租到了房子,今天刚好欢也休息,宇一大早便去接欢了、欢说好今天陪宇去找工作的!从欢她们家附近坐上了地铁,出地铁后又坐了一段公车、来到了要面试的单位!经过尽一个小时的谈话、和了解!宇最终决定工作环境不太合适,还是离开了那里!
坐在回来的公车上,欢、调皮的把拖鞋脱去踩在宇的脚上,说这样感觉很好。。。。。。
宇、今天还是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心里有些郁闷,但是听到欢的话心里一下畅快了很多!同时也让宇感到很愧疚,宇知道找工作这样的事情,不应该让欢为之奔波,可是宇觉得只要欢在身边、一切不愉快、都会消失,反而感到背后有股很强的力量支持着他!使自己很有自信、同时感到骄傲和自豪!
宇和欢又去朝阳公园玩了一会儿!欢、问宇饿不饿?宇、说你不说还好,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其实欢知道宇找到房子之后,宇哥们往他借钱,宇身上只留了100多块钱,现在应该是没钱了!要不然早带自己吃饭去了!
欢和宇在大柳树车站吃过饭,一起走路到了垡头,宇目送欢坐上回家的车!随后宇也坐上了回租房的车!当宇上车刷卡时,发现自己钱包多出了一张百元大钞!宇下了公车拿起电话问欢:为什么给我钱啊猪?欢说:我没有给你猪,那是你钱包会“生钱”!欢知道宇在她面前、一直很爱面子、没钱了还不好意思向她开口!所以在吃饭时、宇出去买烟买水时偷偷的放进宇钱包里的!宇、很感动,即使他要面子,因为从来没有女孩对他这么好过!但是宇还是说:猪、以后不能这样了啊!我还没穷到让老婆养我的份上!宇虽这么说但心里很开心!
大约过了一个礼拜左右,欢、又一次陪宇去了很远的一个地方去面试。。。。。。
面试完之后回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两个人拿了一把雨伞!衣服都给弄湿了!
欢和宇一起来到了宇的租房附近,欢要去剪头发、宇陪同一起去了!
剪完头发正要走的时候、宇的表哥打过来了一个电话,让宇和欢一起去找他和嫂子,他们想见见欢!宇把这话告诉了欢,其实欢已经很累了!但是想起这是第一次见宇的家人,欢、答应了下来!宇和欢来到了宇的租房住所,宇抱住了欢......两个人进入了爱的海洋。。。。。
邂逅,欢、有些伤心,其实宇的心里更加难受,有一种很深的罪恶感冲击着宇的心脏!宇一时不知道如何去安慰欢!那天晚上宇心痛了、喝醉了、母亲去世之后第一次流泪了,那种罪恶感让宇彻夜难眠、让宇痛恨自己!
第二天早上、宇给欢发信息、欢没有回!打电话没人接,再打已关机!宇、恨自己,恨自己的那种可耻行为!
直到中午,欢、给宇发了条短信:猪、吃饭了吗?宇当时正在工作!急忙放下手头的工作,给欢打过去了一个电话!我以为你再也不要猪了、我以为你再也不搭理猪了。。。。。。!欢、说:上午你打电话我不接,然后又关机了只是生你气,哼。。。。。。大色狼。。。。
宇听到欢说的话,心里的伤痛终于减轻了!挂完电话,宇很开心、很快把手里的工作做完了!刚好也到了下班时间!收拾完东西,宇高高兴兴地坐上了回家的公车!
回到家,欢、也刚好下了班!他们手牵手走到了垡头!还是去了那个小餐馆!
由于、现在宇这个新单位距离宇的住处很远!宇每天都5点左走就起床了!以前,欢、劝过宇想让宇考虑一下是否不去那边上班,找个近点的!但是宇很坚定、宇知道欢是在担心自己,怕时间长了身体会受不了!宇告诉欢:我也知道太远了!但是我真的从这个单位看到了我的发展空间、和未来目标奋斗的方向!欢同意了宇的看法,欢、说:那以后自己照顾好自己啊!路上不要赶太紧!
今天是情人节,也是宇和欢的第一个情人节,宇的领导给宇说下午没什么活了,你找点回去吧,今天是情人节!下午下了班宇坐上了回住处的公车。。。。。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路上竟遇上堵车了???堵的非常严重,20多公里走了尽2个小时!!!宇、无奈只好给司机大哥说了说好话,在半路下车了!宇、下车之后快速跑了尽2公里,到了地铁门口去乘地铁!可宇一看到当时地铁口的情况,差点没晕过去!乘地铁的乘客排队排到了地铁门外!宇、太着急了、实在是太着急了!回头看了看路上的情况,天啊!动都没动完全堵死了!宇、只好无奈的排起了“长城”般的队伍!
当宇刚过完安检时、手机响了!一看是欢的电话、宇赶紧接听!:猪、你到哪了?我现在在大柳树了,我在这等你!宇、把情况告诉了欢。。。。。。欢说:嗯、尽快吧!我在这等你!
挂完电话,宇奋力一直往前挤,大概挤了不到一个小时!终于坐上了地铁,这时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出了地铁,宇、一路狂奔!又跑很远去了两个银行,今天到底是怎么了,银行取钱都排队???此时、宇、的全身已被汗水侵透了!宇、又一次无奈的排起了长队。。。。。。
有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宇、的前边还有三四个人!取完钱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欢、又一次给宇打电话过来了!:猪、还得多长时间啊?宇说:半个小时左右吧!欢、说:那我先回家了,待会没车了。。。。。。宇听到这话。。。。。。!
宇这时心里、好难受!很愧疚!宇、很生自己的气!为什么自己没有车?为什么今天要堵车?为什么坐地铁排队、都要排上一个多小时?为什么去银行取个钱,都会遇上前所未有的排队?为什么让欢一个人等我三个多小时,还没等到我出现?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宇、知道欢在公交站牌,等他时的心理一定很难过!看着别人一对对情侣亲亲我我,在她面前走过!换谁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心!何况最后还是欢一个人坐车回家了。。。。。。
宇、心里越想越难受!直接打车去了欢她们家!宇到地方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宇、不敢相信他从下班到现在,在路上整整耗费了近八个小时?他不敢相信。。。。。。可、事实就是这样!
来到欢她们家门外,宇、拿出手机打通了欢的电话,欢、已经睡着了,但她还是醒来接听了宇的电话!然后开开门出来接宇!宇、看到欢出来了,上前一步把欢紧紧地抱进了怀里!宇、当时的心情已经无法解释了!他没向欢解释,但是他的眼镜说明了一切!眼睛里转动着泪光,宇、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他不想让欢看到!
拥抱过后、欢带着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叫宇进屋说:猪、自己去洗洗睡吧!明天你还得早起去上班呢?宇、看到他亲爱的猪猪,困成这个样子,宇、不忍心再去打扰她!自己去洗洗睡了!
24号下班很早在路上买了一些葡萄!是给欢买的,宇、知道葡萄是欢、喜欢吃的水果之一!宇、坐在车上给欢发了条短信!:猪、在大柳树等我,我一会就到、给你买了些葡萄。。。。。不一会儿、欢、回复了信息:干嘛天天买葡萄啊!我不想你这么辛苦一天挣来的钱、全部花光咱们以后用钱的地方很多!现在不能这么浪费!!!宇、收到信息很欣慰欢能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证明、欢、的与众不同!宇、回答了欢:我知道自己很累、挣钱很辛苦,可是、我挣钱是为了什么啊?不还是为了咱们这个家吗?不还是为了你和咱们以后的孩子吗?
其实、欢、是知道的,宇、对他自己一直很苛刻,有很多时候宇一个人很少做公交车回家!连四毛钱都不舍得花!欢、记得宇有一次去银行存钱来回徒步走了十几站地,脚底都磨出了血泡!但、宇还是不肯花那几毛钱!
宇、自己也知道对自己的苛刻!欢、每次给宇买东西宇都不要,总是说:我还有、不喜欢、不喜欢吃!即使真的喜欢,也也不会让欢给他掏钱买。。。。。。!敢问、谁不知道新衣服好看、谁不知道水果和零食好吃啊?宇、知道但是他不想花欢的钱,原因很简单,用宇的话来说就是:等你工资什么时候和我工资上下不差1000的时候再给我买东西吧!宇、总是傻傻的一笑呵呵。。。。。
欢、很清楚宇有多么爱她!宇、爱她胜过爱自己!
25号下午、下班今天发工资,宇、提前给欢打电话让欢去替他把工资领了!因为宇到家就八点多了!
欢、依然还在大柳树等着宇,宇、下车后两个人手拉手走路到了垡头!去了那个小餐馆。。。。。
吃过饭后,宇、想让欢陪他走走,欢、说今天很累了想早点回家!宇心里是不舒服,欢也能看出来!宇答应了欢,宇还是目送坐上了回家的车开动之后、离开的站台!
宇、又是选择了走路回家!因为、宇、根本就不想回去、他讨厌那屋子里过分的安静!宇、走在回家的路上、欢、给宇发了条信息解释道:猪、我知道这几天你也回来挺晚的而且非常累!我那么早就跑回来了......也没多一点时间陪你......猪头,别在心里不舒服了!休息了好好陪你啊!这几天老是感觉累!虽然是欢的简单一句解释,但是宇还是挺开心的!
26号早上、宇、像以往一样、5点起床了,洗完脸准备出门时、突然感觉肚子痛,宇、没太在意还以为是没吃早餐引起的!宇、去买了一杯豆浆、和一个馅饼,吃过早餐!宇、感觉好了些!宇、大约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了国贸503站牌处,当宇刚拿出手机准备给欢打电话、叫欢起床时,宇、又一次肚子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不一会儿宇终于疼的受不了了!满头大汗手捂着右腹部蹲坐在了马路边上!这时很多好心的乘客都挤了过来想要帮助宇!其中有一位50岁左右的阿姨上前告诉宇、把腿伸直平躺着别动:小伙子你可能得了阑尾炎躺着不要乱动,我帮你拦车、不一会阿姨帮宇拦下了一辆出租车,阿姨想把宇扶起来、可是这是宇的脸上全是汗水、脸色极其苍白,根本站不起来!无奈之下司机下车,把宇背上了车、让宇躺在车的后座上!阿姨把宇的情况告诉了司机!司机一路狂飙把宇送到了、民航总医院!其实、宇早就怀疑自己是否得了阑尾炎了,只是他不能确定、他不想把这事情让欢知道!在车里宇给单位领导打了电话把自己现在的情况告诉了他,领导很关心的问道:现在怎么样了,不行我现在开车过去。。。。。。宇、打断了经理说的话,谢谢经理的关心!没事的、我女朋友在这陪着我,不要担心我了!这个时候、宇多想欢此刻能够陪在他的身边啊!好几次宇想告诉欢自己在医院!可他真的不愿让欢为他担心!宇、对领导说了谎!他女友根本不在,只有他自己!
到了医院、医生告诉宇、小伙子你得的是慢性阑尾炎,建议你做个小手术!不用担心很多人都有!宇、问医生吃药可以吗?医生说:可以但是没有手术见效快,也没有手术稳定!吃药只能缓解!如果不小心阑尾穿孔,随时可能危及到你的生命!宇、不是怕疼不去做,他知道做了之后至少一个礼拜不能愈合!这样是瞒不过欢的!所以宇、坚持没做,医生看宇意识坚定只好给宇开了几天的药,说下个礼拜一来复查啊!宇、感觉好了许多,拿起药方去药房拿了药,一个人回家了!
回到家、宇按医生的要求吃过了药!就哪也没去躺在床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宇、赶紧起来给欢、打了个电话说他快到家了,让欢下了班去住的地方等他!再有几站地就到家了!挂断电话后,宇、赶紧把桌子上的药盒和说明书收进了自己的背包中,仔细检查了一遍看看没什么遗漏!又去洗了洗脸,坐在那回想医生告诉他的话,医生说:以后可要按时吃饭、不要吃辛辣食物、多吃一些清淡的、千万千万记住不能喝酒!下个礼拜一来做个复查,没什么是的话、就不用做手术了。。。。。。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宇、正在洗头拿起一看是欢打过来的:猪、我忘了你住的地方怎么走了!宇、告诉欢之后挂断了电话。不到两分钟欢、找到了宇的住处,宇、正在吹头发!吹完头发宇和欢、又一次拥抱在了一起!这次看得出来他们是心甘情愿。。。。。。
出门之后宇和欢都很开心,他们打车去了兴隆街《鸿星尔克专卖店》买完鞋子,两个人还都没吃饭,于是两个人去了以前宇总提起的那个米线店。。。。。。。吃完米线(麻辣的双人锅)宇、打电话叫出租司机刘师傅把他们送到了次渠!到她们家时宇、让欢下了车,宇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快到家时欢给宇发了一条信息:猪、手提袋里有东西!我打开一看回复到:你个猪头、你干嘛啊?又给我钱?欢、却说:不想每次买东西都让宇花钱!
27号早上、宇还是5点左右就起床了!先去了医院做了复查,医生给他拍了个片子,然后告诉他问题不大!与很高兴。呵呵呵呵。。。不用做手术了!医生接着便泼了宇一头冷水,别高兴太早,要必须按时吃,还有就是忌口一定记住、我给你说的。。。。。。从医院出来,宇、打车去了垡头车站,在那等开往欢她们家的班车!等了很长时间车终于来了,而且不来是一辆都不来,一来还一下两辆!!!!
今天还好路上没堵太长时间车,到了欢她们家,宇把事先准备好的葡萄递给了欢!
记得当时欢的表姐问宇:那是什么?宇、说是葡萄!从葡萄园摘得看着新鲜就买了点!表姐突然问宇:你怎么老是买葡萄啊?这句话把宇问的很尴尬,宇、也没多解释说:这时新摘的所以就买了点回来!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欢喜欢吃,所以宇才去买!但是宇、没有这样回答!他知道这样回答很不礼貌!
在家收拾完东西,宇和欢、去坐上了地铁!在地铁上欢问宇:怎么去哪玩呢?宇、说那都行你看看想去哪?欢、说:我也不知道!宇、说看看再说吧!欢说:我不喜欢没有目地的坐车。。。。。。宇、知道欢是想让自己做决定!(可并非宇不做决定,只是宇、真的也不知道哪有好玩的!宇、来北京5年了!4年前去过一次香山,1年前去过一次天安门!一个人的时候,宇是很少出去的,即使放假或休息宇也是很少一个人出远门)!宇、是看欢想去哪,他都很高兴陪着她去!宇、没想到自己的话会激怒欢!于是宇、说:去天安门吧?欢说:不想去、没意思!宇、又说那咱们去北影吧?(其实北影宇也没来过,只是听几个哥们说过)这下欢好像高兴了:嗯、就去北影吧!
我们大约做了三四十分钟地铁,最后在北土门下了车!我们商量之后决定不去北影先去民族村!出了地铁宇和欢来到了民族路!也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少数民族房子!欢、很好奇很想走进看看!这个时候宇、无意间看到了鸟巢,距离他和欢不愿,商量过后还是先去了鸟巢!
鸟巢对宇来说,熟系而又陌生!宇、知道鸟巢在北京也知道如何坐车!只是以前从未来过!宇、很高兴第一次来鸟巢,身边有欢的陪伴!
买过票后,宇和欢登上了鸟巢的最高层!会场全景尽收眼底!感觉此建筑如此宏伟!
欢、则像个孩子似的拿出手机要给宇拍照!拍完照片我们在会场的每一层走了一遍!看到了许多民族不同的文化艺术展!
随后离开了鸟巢。。。。。。
刚离开天空就下起了雨!无奈打不上车,宇和欢来到了附近的地下购物中心!一进门,宇、便看到了一个卖女士箱包的地方!就想起前段时间欢说包不行了想换换!宇。替欢挑选了一个很可爱、而又低调的女士单肩包!看得出,欢、也同样喜欢上了那个包包!买完包欢很开心,她很喜欢这个款式!但是欢也不想让我破费!
走出购物中心、天空已变晴朗!走了一段路欢和宇坐上了回家的车。。。。。。
在车上宇显得很困,他真的困了(因为当时他又隐约感觉到了肚子有些疼痛,他知道欢很想去民族村的,但是他怕到时候万一突发,欢、就会知道了,所以她也知道欢心里有些委屈,但是他没得选择,他果然没猜错!在这之前宇已经在购物中心的男厕里、偷偷的吃过了药)就这样宇依靠着欢、睡着了!没过几分钟,欢也睡着了,就这样他们彼此依靠着进入了梦乡。。。。。。宇、此时此刻根本没睡着,因为他疼痛让他无法入睡,强忍着疼痛、让欢先睡了!宇、此时的心里难过而又开心,难过的事、他生了病却不能告诉欢,他也是个人、他也生病了也需要人来照顾,可宇却始终没告诉欢怕她担心!高兴的是,好想好想把时间停留在那一刻!彼此依靠!
下了公车宇和欢又去了那家米线店!吃过饭后他们打车回来了,下车时宇对欢说:下来吧到家了、陪我到我附近的公园走走!,欢、可能是真的累了说:我困了想回家了。。。。。。宇、听到欢的回答有些失落,有些不太理智把钱给了司机之后,用力的关上了车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宇、还是不忍心这样对待欢,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宇、看到欢透过车窗一直看着自己,那种眼神充满了我对他的误解!她当时很想陪我走走,但是她真的很累了,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28号下午下了班,欢在开会,宇在她公司附近等她!开完会之后宇见到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这样很累......欢、也是这样说的:我也一样感觉很累,不知道怎么形容!欢、告诉宇说,我妈妈觉得咱们两家距离的确有点远!!!!听到欢说的这句话,宇心里很难受!但是欢说要宇春节陪她去老家让爸妈看看!
当时宇感觉到以前从未有过的伤心、难过!宇问欢:你当初可是很坚定地啊!为什么现在却犹豫了呢?欢、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咱们没有当初那么亲近了、一下子感觉距离拉了很远。。。。。。无奈之下宇把欢送上了回家的车!宇、又一次走路回到了家!
第二天、我们心情都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彼此都很开心!
下午、欢按时下了班!宇还是在大柳树等着她!欢、下车之后他们手拉手像以往一样,去吃了晚饭!
吃晚饭宇跟着欢来到了次渠,欢、她们家附近的一个购物中心!欢要买牙膏和生活用品!
买完东西之后,欢和宇来到了车站站牌,宇要回家、欢陪着宇在那等车。。。。。。
上车之前欢老是踩我脚!被一位中年大姐看到了!大姐说笑到:美女、欺负人呢你?宇连忙接上话说:没事已经被她欺负习惯了!大姐又说:你应该感觉被她欺负是一种幸福才对!大姐虽然是在开玩笑,可是她却说出了宇的心里话!
在车上大姐和宇聊了很多,大姐说:小伙子好好珍惜吧!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不容易!你们现在走到一起了!就要好好彼此珍惜这段感情、包容理解对方、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放弃,好好坚守你们的感情吧!。。。。。大姐视乎很了解、宇和欢现在感情的状况!说的每一句话都让宇,感到直入人心!
30号这天是,欢、表姐表哥的生日!宇也来了(即使我并没有收到邀请)
我来的有些迟到了,几位表哥他们都已经喝的差不多了!
剑飞哥、也就是欢的亲哥哥,已经喝高了点!但是他对我的期望很大!先让我来了个自我介绍,但必须得喝酒!(很不巧的是今天我的药吃完了还没去拿,所以即使喝、我也不能喝太多!)宇、连喝了三杯之后,开始觉得头有点晕了!其实,宇、一直都没忘记医生告诉他的话!只是今天能和大家坐在一起让宇感到很荣幸!北京5年我没有像今天、和那次给你过生日的那天这么开心过,所以那天宇喝的也不少!很庆幸的是喝完之后直到第二天早上,宇都没感觉到肚子疼痛!
宇、很清楚在这样下去、欢对他的误解会越来越深,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危险!但是宇还不能把自己的真相告诉欢!
宇、多么想欢、明白他的的一切啊!可是。。。。。。宇、知道这些话是不到最后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所以宇的一再坚持、和保密让自己受到了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折磨!没想到因为自己的问题却把欢也带了进来!以至于他们的感情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可是宇、真的没有做错!
欢、我不想写了、真的不想再写了!
你知道吗欢?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老是背着我的背包,而不是挎着以前的挎包?
:因为里边是,医生给我开的药、我不想让你知道我生病了,我不想让你为我担心!
那天晚上在你们门口下完车,我说脚麻了?
:可能当时你真的以为我是脚麻了!那是我在下车之前已经感觉到了,肚子的疼痛!我故意说脚麻了,想让你先回家!你却站在那等着我!我忍着痛和你走了!肢体行动上我没有表现出一点、难受!
那天晚上在你家,我割腕之前我哥给我打电话时,我说着说着跑出去了!你可知道是为什么?
:和哥哥通电话之前我喝下了那半瓶白酒,最近两天都没按时吃药,正通着话,肚子又开始疼了,我马上跑了出去!不想你知道!
咱们这些天我一直都没按时吃过饭!有时候一整天都没吃,饿却没胃口!
自从那天第一次冒犯你,到现在我一直被那种罪恶感困扰着,曾试着自己走出来,却无能为力!精神上的这么让我从原来比你重一公斤59公斤、前天去药店那要我称了一下变成了55.5公斤!
难道我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当然知道!好几次为了早点到单位,我连早餐都没吃上!还有几次中午吃饭过去完了,不是没菜了、就是没饭了!晚上回来想和你一起吃个饭,你却又急着回家。。。。。。!
很多时候,我都很无奈、一次又一次被你误解,有时真想把事实告诉你,但是我没有!直到最后你说:要死出***,别在我家死!直到这一刻我都没有说出真相!难道我不讨厌这样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吗?难道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命是谁给的吗?难道我都不知道我真的死了以后我的家庭会有什么变化吗?难道我都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只会让你看不起吗?这些我都知道,只是因为你我放弃了太多太多!也许我要不说你永远都不会明白!
那天晚上在你家!你非要赶我走,你可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是什么样子?当时真的好委屈、好心痛!默默的付出,默默的承受,默默地为了咱们这段感情放弃了所有,没想到最后会得到这么多的误会、和不理解!竟然会、竟然会被赶出家门。。。。。。
那天晚上我一直没走,我在你们门口坐着睡着了,大概夜里3点多,表哥回来了把我叫醒,让我进了屋里,当时我很冷全身都在发抖!
早上起来,你问的第一句话便是:你不是走了吗?谁让你回来的?我知道这句话很伤我心,但是我没给你过多解释!因为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换成是我我可能也会这样问!你说的那些伤害我的话,我没有放在心里!还有你那被子你是故意在我面前拆线的,故意伤害我让我对你死心!那被子我并不想盖,我知道那是你的,我也知道早上起来你会有这样的举动!所以欢、你可能真的了解我很少!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不成熟有些时候我是故意把自己弄得、看着行为行动跟个孩子似的,我只是想烘托出你的存在、和素养!
最后、我说要你和我出去打羽毛球!你也没有答应,其实你也知道我是想借这个机会告诉你什么!但是你绝对想不到我是想把这本日记拿给你看!我不能再这样一直被你误会下去,在这样下去我们的感情真的会面临到支离破碎!可是看到你坚决的表情,我还是走了!
回来的路上、心里好难受,感觉回家的路程变得如此陌生,如此遥远。。。。。。
我忍住了泪水、忍住了心痛、忍住所有的付出将付之东流的伤心、忍着所有的委屈回到了家!
到家之后我没有痛哭,一个人也没有开灯,坐在椅子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觉自己的面容好沧桑,一下子老了那么多。。。。。
欢、我不是放不开手、不是感情的无赖、更不喜欢死缠烂打!你可知道我退婚花的那3万块钱是怎么来的吗?钱并不多,只是它的意义真的不同!它是用母亲的命省下来的。。。。。。去年妈妈为了给我省下这钱、不去治病,是为了让我用这钱订婚用的!你…知道吗?记得,去年每次往家打钱我都会问母亲同一个问题!:妈、前天化疗,你去了吗?妈妈总是回答:去了,医生说没什么大事了!在外边不用担心把自己照顾好就行,不用担心家里。
妈妈去世之后爸爸告诉我!我打回来的钱,妈妈一分都没动,一直给我积攒着,她根本就没去医院治疗!她就是不舍得花这钱!她把这钱给你留下是让你订婚用的。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失声痛哭了。当时我泣不成声:妈、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为了我把自己的命都给丢了。为什么、为什么啊?
因为你我放弃了、母亲用生命为我省下的3万块钱!(拿三亿我都不去换,因为意义不同)
因为你我放弃了、喜欢的工作!
因为你我放弃了、对自己生命的热爱!你对我所有的误解,和委屈把我逼上绝境!
因为你我在电话、里和爸爸哥哥发生多次争吵!
这些我都不在乎,因为你不知道事实的真相,所以我不怪你!
这些付出难道就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没有当初的感觉了、累了、不想坚持了、我不够成熟、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没有当初的那种自信了、我没有当初的那种主见了?
话说到这,我想问一下你真的了解我的以前吗?你真的了解我的现在吗?
你对一段感情仅仅是用感觉、来判定的吗?
我真的没你说的那样成熟吗?
我真的没有当初的那种自信了吗?那只是在你面前!
我真的没有主见了吗?
好了欢,就写到这了,里边有很多没有写到!希望你能明白,只要认真走过这些路,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和我一样记起咱们的回忆!
欢、无论你今后如何看待我,或看待这段感情!我都希望,把彼此都静下来吧!
第22篇、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
第23篇、爱情和金钱的考验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24篇、有些味道,从不曾远离
他喜欢童年时代在北方生活的每一道关于美味的记忆,那都是他小时候的味道。他希望她可以和他一样喜欢他小时候的那些味道—
北京还刮着风的时候,我就认识了这个男人,他看上去属于任何内心依然存在幻想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威武而细腻,俊朗而豪爽,事业丰盛,重要的是,他依旧年轻。
这是一个生于70年代中后期的伟岸北方男,名叫侯超。
他有个亲密爱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他也没有说,他只是说,这是一段自彼此还很小很小就开始的情缘。这里且管她叫“她”吧。
那时他们都在上学,在同一所中学里。他们活得像典型的北京孩子,贫嘴、打架、早恋、无所不干。
那时他身上有着符合女孩子梦想的一切气质—挑衅眼神、邪气笑容、爱打架、讲义气。他身上亦有着女孩子最恐惧的元素—不安定、惹是生非,还有想法古怪新奇。他是学校里老师头疼、回家后家长头疼的那一名。
那时北方的冬天很冷,食物很贫乏。尤其是吃不到新鲜的西红柿,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入冬之前,把大量西红柿捣碎装进玻璃瓶子,在蒸锅里加热后,盖上一个胶皮塞密封,就可以保存到冬天了。家家户户都会储存很多瓶,到了冬天每次做汤的时候加上一点儿,非常好吃。
她很喜欢这种食物,就是光打开玻璃瓶子直接吃,都不觉得酸。他知道她喜欢吃,便教她各种食物游戏,不但好吃而且有趣甚至便宜,比如爆豆子,会在舌头上跳舞的海苔等等,都是他发挥小聪明独创的美食。她对他也很好,经常从家里偷来他最爱的大白兔奶糖或者话梅糖给他吃,自己只是在一边看。这两种糖在当时都很难买到,许多人家即使买到了也舍不得吃。他自己吃的时候,经常轻轻咬开分给她吃,或者含上很久很久。
她长得很漂亮,学习也很出色,谁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看上了他这样的“小混混”,而且愿意长久地一起走过一生。侯超说,他自己也不明白,可是他说自己曾经给过她一个承诺,就是“幸福”两个字。
上学的时候没有钱,北方的娱乐活动也是十分贫乏,可是他一直记得那个下雪的冬天,两个穷学生一起手拉手去东四的工人俱乐部看电影—那是他们在一起以来看的唯一的一场电影。
后来她上了大学,他却选择了下海经商。那时的他知道没有钱的痛苦,比如买不了她想要的一切,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挣到很多钱,起码能给彼此换取更多快乐。虽然,彼时的他,对“快乐”的定义还相当模糊。
很多年后,他也已经富起来,至少能给她买得起一枚漂亮的钻戒。更让他惊喜的是她还没有变,依然如以前一样单纯痴情。甚至,没有嫌弃他的低学历。
为着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为着她依然留恋的校园生活,他在北京交通大学附近开了家番茄火锅店。锅底就是老北京的那种装在玻璃瓶子里的番茄。火锅店没怎么装修,用的都是简陋的小桌子和塑料椅子。空间也很小,四个人坐在一起,都觉得紧凑。他那时在意的,是味道要好。
从开张的第一天起,这家火锅店竟然成了女孩子们趋之若鹜的地方,夜夜爆满。经营餐厅是辛苦活,他日日忙得透不过气来,她也陪伴着他投入其中。回忆起来,他说,那时亦可以算是最幸福的时光吧。
火锅店上了轨道后,两人雇了店长,自己渐渐退到幕后,日子也清闲起来。
本来以为清闲下来,可以多在一起亲热,奇怪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了。闲不住的她去一家公司发挥自己的才艺,他却每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出去喝酒抽烟。
有一天,他的一个哥们儿要向女朋友求婚,来咨询他选什么餐厅好。哥们儿的女朋友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火锅。于是当哥们儿问他北京哪家餐厅上档次,够气派够浪漫时,他却要他来这里求婚。
就在这空间紧凑,装修简陋的地方?
那时所有其他朋友都劝那哥们儿应该选择家体面的餐厅,最起码是什么自助餐,或者是东西不一定很好吃,但气氛和情调很到位的西餐厅。可是那哥们儿很快明白了侯哥的意思,把求婚安排在了这里。
一进门,还没点菜,哥们儿的女朋友突然变得很愤怒,站起来拂袖而去。哥们儿上去拉住她,她却眼泪下来了,她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好容易走到今天,你竟然在这种地方向我求婚?你不知道别的女孩子的男朋友,都带她们去哪里吗?你是没有钱,还是我只配得上这种地方?”
哥们儿气喘吁吁地喊:“你不是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味吗?这也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这难道比不上那些专门骗冤大头的贵饭店吗?”
后来,他俩还是分手了。他揽着哥们儿,没有说话。哥们儿却开了口:“也好,这样的女人,将来也过不下去,就是可惜了我专门给她买的八分钻戒。”
回家和她说起这件事,她说“你们男人就是不能理解女人内心的那点儿小虚荣”,并建议他翻修一下火锅店,弄得上点儿档次和情调。她的意思是—既然是女孩们爱来的店,就应该弄出点儿女孩子喜欢的花样。
他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保留老店的风格,却拿出一笔资金让她去北京市区东边的新源西里开新店,随便她怎么折腾装修。他说:女人永远只迷恋最华丽的表面。如果还有人要求婚,就去我老婆搞的那家店,肯定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新店开张的那天,他去了。纱幔轻飘、浪漫包间、原木桌椅……这些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噱头。可是当他看见收银台附近分别摆放着一盒大白兔奶糖和一盒话梅糖,边上还系着两个人小时候的红领巾和小时候一起玩过的羊拐时,眼睛突然就红了。学生时代的那些回忆和初恋年华的那些情绪,在那一瞬间统统被打开,被放纵。
他想起自己曾经被人问过这样的问题:既然钱可以带来快乐,那么到底是该选择感情还是选择钱呢?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想了,我们总是更容易被那些自己还不拥有的东西打动,比如,现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有钱很愉快,可等到你有了钱,发现买LV就像买白菜,买Prada就像买块抹布的时候,你才会觉得只有感情才能带给你真正的感动。
他说,那一刻他才敢确定,那些小时候的味道从不曾远离,就像他和她的爱情。
第25篇、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洪水来临时,他辗转万里,跋涉7个小时,只为了确定她的生死,那是爱情的推动;而他们最后的分手,却是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那年的南国天空,像她燃烧的眸子。他们在旅游团相遇,6天行程,所有山水都模糊,却好像一生的话都说尽了,从没有另一个人能这样地触摸到彼此的灵魂。然而窗外夜色不断流走,他们已是在返程的火车上。她在江南小站下车,与他微笑挥别,只隔着车窗。火车缓缓开动,两人都知道,自此,隔了长江,又隔了黄河,隔了大半个中国的幅域。心内百般挣扎,却还是一踏入家门,就拨了她的电话,铃声只响了一下即被接起,她的声音急切得像雨前的风:“是你吗?”每天深夜的电话里,她的呼吸近在耳畔,他却深深体会到空间的残忍与不可逾越。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电话忽然就打不通了。正是盛夏,他每隔5分钟拨一次号,渐渐,话筒汗湿得握不住。他满心满意,全是不敢细想、不肯推敲的假设。
三天后,他终于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近日洪水泛滥,这个地区的居民都已疏散……”顷刻间,如长江之水自天而降,将身处9楼之上的他完全淹没。他想,难道他永远没有机会告诉她:所有关于江南的记忆,就是她默默转身的背影。第二天清晨,他飞抵离她最近的城市。然而非防汛车辆早已禁行,只是60公里,难道他甘心就此被隔绝?他沿着大堤,步行前去。大江在他身侧,咆哮奔腾,浊浪不断地扑上来,感觉到大堤在他脚下微微颤抖,满是忙碌运送砂石的军民。迎面匆匆,全是去往安全地带的人流,他是唯一的逆行者。县城里水势滔滔,每一条大街小巷都变成河流。在小学校的礼堂里,人群喧哗攘攘,他远远地看见她美丽的碎花圆裙。他万里长空,7个小时的路途又算得了什么?他大声叫出她的名字,她犹豫地、仿佛怀疑自己听错了似地抬起头———那年的南国天空,像她燃烧的眸子。冬天来的时候,他们分开了。
可以生死与共的爱情,为什么反而不能克服空间的阻拦?也许只是因为,当洪水将街道与大江的区别一把抹煞时,就已经注定了,洪水退后,所有的问题仍会像曾被淹没的房屋般凸现。他们谁都不能把对方拉到自己身边,像打开一幅卷轴的图画。洪水来临时,他辗转万里,跋涉7个小时,只为了确定她的生死,那是爱情的推动;而他们最后的分手,却是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第26篇、刻在树上的字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想着想着,他就会露出开心的笑。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中学读书。植树节学校组织植树,每人植一棵,挖坑、栽树苗、填土,给树苗浇水,每人承包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红扑扑的,汗珠儿晶莹地挂在额前颌下。他觉得她就是上苍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我是这样的爱她,总得为她做些什么!在一个月明的夜里他带着小刀,来到自己栽的小树前,用小刀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不久就被同学们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中心,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是谁刻的字?真是色胆包天!班主任大为恼火,小小年纪不知学习,却学会早恋了。班主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动广大同学进行无记名举报揭发……但数周过去,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这次“刻字风波”中,他心中惴惴不安,因为那些字就刻在他栽的那棵树上。然而,她看上去则精神始终特别好,面若桃花,走路昂首挺胸,就好像她已经和谁沉浸在热恋之中了。
爱一个人,就把这个人的名字深深地埋在记忆里。十几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她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学友重逢,握手相看,感叹十几年光阴眨眼便过去了。望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他心潮澎湃,从侧面看,她的耳垂依然极白,依然是弧线极优美。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也长高、长大了,他能够清楚看到她的名字,还有“我爱你”三个字。“也不怕老同学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这树上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他的心一动。
“那件轰动全校的‘刻字风波’,是我最浪漫的少女故事了,说实话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这样写呢?我宁愿相信是他。”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她说:“这是我的一个秘密,那时我在心中偷偷地爱着他。你知道在那个年代,同桌男女还要划上‘三八线’,即使谁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我天真地认为他也在偷偷地爱着我,他是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表达心中的爱意。我大学毕业分配回来,曾写信去找过他,他参军了,我们通过几次信,但从没有谈那件‘刻字风波’,我没问,他也没说。后来,当我鼓起勇气写信追问他时,却再也收不到他的回信了。”
“为什么?”
“他在一次抗洪救灾中牺牲了。”她再一次抬起头,看着树上的字迹,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他知道那个身强体壮的体育委员,在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上一个人独拿三千米和五千米两项冠军,也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位同窗的先进事迹。他望着她,努力平静地说:“应该是他写给你的吧,肯定是的!”
他在她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就像老同学和老同学重逢一样。
第27篇、谁收获了我耕种的爱情
数年之爱,付之东流。缘起缘灭,我笑着说永别。红尘世俗的宿命,纠缠不清的爱情,这一世,我们也只能这样了。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是徐志摩的句子,你一定记得。
躺在床上的我忽然睁开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手机屏幕上发出幽蓝的光,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两个小时以前我度过了自己的十九岁生日,真是岁月不饶人。我轻声苦笑,转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朋友们帮我庆生的时候我表现得很冷淡,没有欢天喜地或者欢欣雀跃之类该有的神情。她们也习惯了我这个不知好歹的样子,仍然兴致勃勃K歌。小宝在人群里尖叫,祖玉,过来,唱首歌震震这些家伙,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籁。
我微笑着朝她摇头,对不起,小宝,我没有心情。
我不知道我何时何地就成了这样一个安闲而沉默的人。有许多的语句堆积在我心里,却不知道要怎样表达,它们日积月累,让我陷入即将窒息的惶恐。我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也笃信没有人愿意真心接纳我那些日渐枯窘的语言。
可是,我多么感激小宝,我亲爱的小宝。
她知道我对任何人都不以为然,只有谈起那个人的时候我才是温柔的。灵魂瞬间就变得轻盈,柔软。我是真的爱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第一个那么喜欢的人。辞远。
小宝说,祖玉,无论你有多放不下。他到底是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学会接受新的感情,新的人群,新的生活。
美丽的小宝,校园里最引人注目的美丽女生。她有直直的酒红色长发眼皮上覆盖着青春明亮的色彩。她粉雕玉啄,聪慧动人。在开学的第一天,她在公寓里抱着我叫,祖玉,太好了,我们大学又在一起了,我们以后一辈子都可以在一起。
是啊,多好。我们六岁相识,中间共同走过了青葱时光。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她还陪在我的身边。没有比这更绵远的感情了。
只是,这个喧哗的宴会上少了一个人,那个离我最远可是我最挂念的人。我想念他,小宝也知道。趁大家吃蛋糕的时候她过来抱我,祖玉,都是大人了,不要为不值得的人不开心。
我笑着没有说话,我能说什么,我还能编造怎样的借口去搪塞她。无论我说什么,她都知道真假,有这样一个知己,我亦觉得安心。
她凑在我耳边,轻声说,你看见那个穿红色衣服的男生了么?他叫孙歌睿。朋友带来的,我一眼就看上了。
我顺势望过去,他正好也往我们这边看,四目相视,他微笑。我懒懒地拍小宝的脸,喜欢就上,只是别跟以前一样,伤害别人的次数多了要遭报应的。
她是魅力出众的女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她严肃地看着我,锦帆,这次不一样,你相信我。
我半天回不过神,良久。我点头,好的,只要你好就好,别的不重要。
二]
从床上起来,去隔壁看看小宝,她在酣睡。
我坐到电脑前,发了一阵呆。然后习惯性地开邮箱。辞远的邮件已经安静地在那里呆了一天。他还是叫我玉子。
玉子,我是算好了时差发邮件给你的,生日快乐。对不起,这么好的日子,我没有在你身边。
玉子,我住的小城ASKER很美,你知道么,这里阳光明媚,还有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地,随处看见缤纷的鲜花。虞美人,文心兰,风信子,三色堇,鸢尾。牧牧她喜欢三色堇,你呢?
好好照顾自己,帮我很小宝问好。
他还发来一张他和牧牧的照片,他抱着她在阳光下绽开熟悉的笑脸。她被他紧握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光彩夺目的小钻戒。可是它再小,也足够刺激得我泪流满面。
辞远说,玉子,今年圣诞,我和牧牧就订婚。
我怔怔地对着那张照片流泪,听见自己清晰的呼吸里充斥着苍老的气息。辞远,其实我本来都可以平静下来了,没有大喜大悲,没有大起大落。可只要你一出现,就轻易搅乱了我的镇定。你不知道,我经常望着镜中的自己问,辞远他是不是真的不在这里?
然后镜子里那个形容枯槁的女生就会一边掉眼泪一边点头,是的。可是辞远,你怎么能拿你的幸福来跟我分享呢,你简直是存心的。
我盯着他们的手,死一般地盯着。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话果然是说他们,与我无关的。
我把手盖在眼睛上,眼泪汩汩而出。小宝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了,双手围成一个契合的圆。她气乎乎地说,以后别看这些刺眼的东西,谁离了使活不了呀。过了很久,我用淡定的语气问小宝,为什么他要告诉我这些,他明知道我会难受。
她挑挑眉,因为他不爱你啊。你伤心对他没有意义啊。
是,小宝说得对,他不爱我,何必要怕我难过,就是这么简单,有什么不能明说,我枯涩地笑,闭上眼睛倒回床上,梦里是一望无际的风信子在摇曳。辞远,我喜欢的花是风信子,你忘了。
它的花语是,顽固。
[三]
说起辞远,时光要倒退回十三年前。
六岁的我随离异的母亲来D城住在外婆家中,小区里有几户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孩子。有一个是小宝,还有一个,就是辞远。
儿时的辞远极为嚣张,第一眼看到我就傲慢地说,你是新来的,以后要听我的。早熟的我沉默地看着面前这个对着我指手画脚的小P孩,没有说话,转身就走。
长大后辞远说起这个事还笑个不停,玉子,你说你当年凭什么那么酷啊。我也笑,那你凭什么那么拽啊。
然后我们就拍打对方的肩,无限缅怀的样子。
他永远都不知道,六岁那年决绝转身的我,手心里分明就是一板密密麻麻的汗。是的,我恐惧,对未知的陌生的恐惧。
辞远,在我们初初相识的那一刻,我就怕你。
而我与小宝的的亲密建立得相对而言比较戏剧化。
因为我对辞远的“藐视”,他责令全区的小朋友都不准跟我玩。孤单的我只好整天面对着植物和动物聊以自慰。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我正用一支树枝拨弄昆虫的尸体,深厚响起一声炸雷:哇!林祖玉你不怕毛毛虫!
那就是小宝。
多年后小宝也笑着对我说,祖玉,你不知道你当年给我多大的震撼,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是小宝带我进入那个圈子的,她对所有的小朋友说,林祖玉她敢玩毛毛虫。真是勇敢啊!辞远用鄙视的语气甩了一句,我也不怕!小宝捧腹大笑,你是女生么?
小宝,从小就待我这样的好。她不准任何人欺负我。她带我去附近的小山上采野花,闭着眼睛从山坡上冲下来,跌得一身泥泞。她把家里好吃的奶糖和巧克力带出来分给我不给别人。她得意地笑,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东西,别人都没有。
十六岁的时候她买了两个银镯子,内侧刻了八个字。祖玉小宝,不离不弃。我们牵着手走的时候就听见两只镯子碰得叮当响,时时刻刻提醒我们,不离不弃。
而辞远,在接纳我之后仍然喜欢欺负我。比如他会把他的作业本塞进我的书包里,恶狠狠地说,你不帮我写完我就把你的辫子剪掉。他凶神恶煞般地威胁我,我表面应承,内心却在笑,你当真敢么?我只是不说破,我愿意为他做事。
上初中的时候辞远和小宝教我骑单车,无奈我的小脑实在太愚钝,动不动就摔得人仰马翻。小宝一遍一遍地鼓励我,祖玉,再来。辞远也在边上起哄,其实骑车跟那个是一样的,痛得几次就掌握要领了。
小宝一脚飞过去,韩辞远你要死了吧,说这么下流的话。
英俊的辞远貌似无辜地说,我怎么了?我说的是溜冰啊。
后来的后来,我依旧没有学会骑车,只能坐在辞远的车后,那时我们三个人在路上不知洒下多少欢声笑语。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时,该有多好
四]
小宝和孙歌睿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带上了我这个硕大的灯泡,她感慨,你要照亮我们爱情前进的道路呀。
我原本想拒绝的,人家谈情说爱,我杵在那里算什么呢。可小宝不依,她眨着漂亮的眼睛,身上发出好闻的淡香,是小熊宝宝,最配她的活泼气质。而我,只用三宅一生。
她用力地摇我的手,祖玉,去嘛,去啦,去看看这个男生值不值得被我这么完美的人喜欢嘛。我笑得花枝招展,好啦,真是没有话说了。
第二次见孙,他穿的是蓝色的毛衣和银色长裤。眉目清秀,笑容温和。站在人堆里很是显眼。确实可以迷倒很多小女生,可小宝的追求者中也并非乏善可陈,他能让挑剔的小宝一眼看中,一定有过人之处。
我悄声问她,你到底是看上他什么地方了?她笑,他好看呀。我正色,小宝,你不是那么肤浅的女子。她忽然收了不羁,祖玉,你还记得么?你生日那天我在钱柜唱歌,所有的人都鼓掌说我唱得好,只有他皱着眉对我说,你跑调了。当时我就对他刮目相看。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唱歌有多难听么,可这么多年,除了你,没有人跟我说过实话。祖玉,他是第一个不刻意讨好我的男生。诚实,这比什么都可贵。
聪明的小宝,果然有她自己的道理,我若是她,也会最这样不染尘埃的男生动心吧。
我们三个人在陶吧里制作陶器,孙是高手,时不时地来指导我们。做到一半小宝一甩手,累死了,不做了。我笑笑,继续努力。孙对她说,你去看看成品吧,有些是我的作品哦。
趁小宝走开的时候,我说,孙,答应我一件事可以么?他微笑着,期待地看着我,祖玉,你说。我诚恳地看着他,答应我,好好待小宝,她是个好女孩,值得珍惜。
顷刻间,他眼睛里的期待黯然了。良久,他艰难地开口,祖玉,我以为小宝是替你约我。
我刚要笑,猝然领悟了他的意思。我慌张地,极度不安地摆手,孙,别,千万别让怎么荒唐的事发生在我们身上。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宝跑过来,抱着一个猫猫的陶器,兴高采烈地叫,小睿,这个可不可以送给我?他勉强地笑,只要老板同意就可以的。
望着小宝的背影,我坚决地说,别伤害她,就算我拜托你。他敛容看我,那你呢?我摇头,指了指心口,我这里已经有人了。
那一双忧伤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面孔,他问我,那个人,是不是韩辞远?我诧异极了,他又说,孙牧牧是我堂妹。
一时间,我把脸转过来,再也说不出任何话。
[五]
呵,牧牧,如果没有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我自己也不能确切地说出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对辞远产生异样的感情的。心开始萌动,见到他就情难自禁。我每天坐在他的车后,靠在他背上,眼看着他越来越高,越来越好看,内心总是无限欢喜。
默默地念叨,辞远,我的,辞远。
十五岁的暑假,他的父母去外地出差,我们五六个少年窝在他家里做饭吃。都是些跟蛋有关的菜式。荷包蛋,西红柿炒蛋,煎蛋,黄瓜炒蛋,蛋汤,辣椒炒蛋,还有蛋炒饭。
没有人愿意洗碗,每次都在要做下一顿的时候匆忙去洗上一餐的碗。直到某一天洗洁精用完了,我和小宝望着油腻的碗碟大伤脑筋,我费力地用清水洗到最后一个碗时,辞远抱着一大包洗衣粉兴奋地叫,用这个洗,用这个!
小宝瞪他,你真是白痴哦。洗衣粉怎么可以用来洗碗!
他也狠狠地瞪回去,只要能洗干净你管它是洗什么的。你才白痴类,举一反三都不懂。
我接过来沉默地洗了最后那个碗,小宝仔细地盯着看了好久,好了,我记得是哪个了,等这个碗里的菜辞远你一个人吃。
辞远果然像赌气一般只吃那个晚里的菜,所有的人都不伸筷子进去。小宝呵呵地笑,辞远你别中毒啦,我们没有钱去医院哦。
辞远不理她,照样吃。我忽然有些心疼,也不管不顾地去夹,小宝狐疑地看了我好久,然后低头不再言语。时隔多年,我的手心里再次冒出汗意。
哪天晚上小宝问我,你是不是喜欢辞远,我没有回答她,我说,小宝你看月亮多漂亮。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对她说实话,因为难以启齿。这么多年来三个人的友情什么时候就成了我一个人的爱情,局面潜移默化了多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小宝笑,好祖玉,你不说也没关系。任何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可以。
是,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在我的手心再次出汗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对辞远的感情,除了爱没有其他。他要我用洗衣粉洗碗,我明知不妥也依然照办。小宝讽刺他,我明知道不会有事也依然跟着他吃。因为,我想,就算万一要死,至少还有我陪着他。
他是被宠坏了的男孩子,全然没有察觉我的感情。我不去提醒他,要来的迟早会来,就像掌心里刻好的纹路,摆在那里,总有一天会有最清楚的诠释。
我一直耐心等待,可牧牧出现,一切皆成徒劳
[六]
教授在前面慷慨激昂地传道解惑。
小宝侧着脸,右手灵活地玩耍着手中的笔,在空中划出一道一道漂亮的弧线。我低声问她,怎么了?谁惹你了?
她笑笑,很压抑,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追问,和孙有关系吧?
她迟疑地,祖玉,我觉得他好象不喜欢我,每次见面,都心不在焉。她困惑地问,我哪里不好呢?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心里一阵细微的疼。从前小宝总是跟我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的。可爱情轮在她自己身上到底也是一叶障目。我安慰她,一定是因为你太好了,他受宠若惊,不敢相信你会喜欢他。
她呆了几秒,凄凉地笑,以前听说无论条件再差,总有一个人会爱你。现在看来是,无论你条件多好,总也有人不爱你。
好小宝,说得好,曾经我也是那样笃信爱情是生命里的至高信仰。我告诉自己,那么多年的爱恋,仿佛是人生里唯一不求回报的付出,可为什么竟成了一而再,再而三伤害自己的利刃。这样卑微的痴缠,真的值得么?时间越来越长,伤口就月来深。我竟在这日复一日的痛中体味出一细腥甜来。
难道,爱真的可以成伤?
小宝看出我的苦涩,连忙转移话题。祖玉,我发现一家饼店,有好好吃的葱香薄饼,下课我们去吃吧?边说边流口水,十足活灵活现。
我还没有开口,教授就先发威。声如洪钟般,某些天下呀,都老大不小的人了,怎么在课堂上讲小话呢。知不知道学海无涯啊。
小宝嘻嘻笑,知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教师里哄堂大笑,教授也忍俊不禁。我握着小宝的手,多么可爱的女孩,孙他何德何能,值得小宝这样全心全意。日居月诸,胡迭而微。聪敏如小宝,竟也逃不出爱情的死穴。
亲爱的小宝,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伤害你。
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打发她一个人去买饼,然后,拨了孙的电话,我是林祖玉,你有时间么?我想跟你聊聊。
他的声音带着惊喜,你真的是祖玉?
是,我笑。别误会,我找你的原因很简单。下午两点,名典见。
[七]
我是走路去名典的,耳机里反复地播着萧亚轩很久以前的歌。妖娆的她,深情地唱。不幸福的人还有很多,至少你不是其中一个,在我退出后。我爱你那么多,所以那么痛,当我发现我挡在你逐爱途中。
听着这些历久弥新的歌词,我的眼睛温热潮湿。我穿着深色的外套,发白的牛仔裤,头发绑在脑后。没有化妆,甚至连唇膏都没有涂。我的嘴唇因为干燥而裂开许多的小口子,有血微微的渗出来。我不觉得疼,那么多大苦大难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是疼。
我是特意这样素面朝天去见他的,要他自己看清楚,精致的小宝才匹配他。
他比我先到,我很欣赏,我不喜欢迟到的人。可是辞远以前总是让我等,我还没有怨怼。我终于明白,真心爱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在烈日寒风里苦苦守侯。
这里的珍珠奶茶很好喝,我捧着杯子,有些许贪婪的满足。
孙问我,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不要拘谨。我很高兴,他是善意的人,没有一般男生的轻浮和清高。我想了想,很直接地问,你喜不喜欢小宝?
他一怔,呵,她很可爱啊,和牧牧很像。言外之意很明显,是把她当妹妹看待。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多么温暖。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说,孙,你看我的手腕,你看这些粉色的痕迹,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所谓爱的纪念。为了一个求之不得的男子,十余年的苦心经营只得来灰飞湮灭。到最后只有这些伤疤嘲笑我的执着。故事的大概你也知道,你优秀的堂妹和她优秀的难朋友的爱情剧里,我唱了一出配角。
他的脸上浮现出怜惜的表情。
可这不是主题,孙,这不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初衷。我抽回了我的手,熟练地点了一根烟。小宝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和辞远是我最在乎的人。她从前是有很多的男朋友,因为她漂亮,她天真,她心性不定。她不是生性风流,只是懵懂无知。
可是她爱上了你,知道么,这是她第一次的爱,浓烈而强大。我不希望她像我一样,动情一场只换得断垣残壁。那会比我自己受伤更让我痛苦。
孙,别让她成为第二个我,这一世,我已经是这样了。但至少,我希望你们比我好。
我说完这些,已经泣不成声。眼里看什么都是模糊,他递给我纸巾。事已至此,我想说的,能说的,就这么多。他安静地听完,轻声地笑,祖玉,很久以前我就听过你的名字。一直想要见到你,看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承载那么多的哀伤。
现在见到了,可是我真失望。祖玉,你可以拒绝我,可以不接受我。但你怎么可以,强迫我去爱别人。
对不起,也许我是很自私。我推开奶茶,为什么它突然这么苦涩,喝下去我的胃很不好受,我真的很不好受。
[八]
我一路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走。,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一路的纠结是如何缠绕到一起而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迎刃而解的线索。多年前,我也是这样茫然而轻易地就将陷入了一场三个人的爱情僵局。那时的我,也像现在这样,无可奈何。
六月的D城,酷暑难当。我们坐早教室里闷多快要发疯了。彼时我们都在念高二,文理分科后小宝去了文科班,我和辞远殊途同归。当然,牧牧也分到我们班了。
就像是一幅拼图,打破,混乱,寻觅,拼凑,然后又是一块风景。宿命的安排,谁都不能反抗,我们疲于应命,谁都无能为力。最初的时候,我以为这场安排是为了我和辞远,很久之后才憬悟,不是呵,都错了啊。这场安排,根本是为了成全辞远和牧牧。
是我自己误会了,多么可悲地误会了。这个误会。成了我终身背负的伤口,一直溃烂。
清楚地记得哪天下午辞远的纸条递到我手中时,心跳加速的感觉。他的字体苍劲有力地写着:玉子,你喜欢吃什么冰激凌?
我神情自若地回复他,尽管手指颤抖地像纷飞的柳絮。怎么了,良心发现,想请我吃冰激凌?
纸条过来很久才递回到我这里,我微笑的展开,以为他会给我一个渴望哪个已久的答案。可当那行字跃入眼眸时,我的笑容完全僵硬。
他说,玉子,这个鬼天气坐在这个大蒸笼里真的好热,我都受不了了,我想牧牧肯定更受不了。我想给她买冰激凌,可是我不知道女生喜欢吃什么牌子的,所以问问你,千万帮帮我。
我捂住脸,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我的眼泪自指缝大滴大滴地落下。是呀,真热,我的眼睛都出汗了。下课后我找到牧牧,巧笑嫣然地问,你平时喜欢吃什么冰激凌?她仰头看我,FKC的草莓圣代。我记下,转身就告诉了辞远。他激动地拉着我就往KFC跑。
从此牧牧每天都能收到辞远送的圣代,那是他趁下课的十分钟打车去买来的。
两个月后,牧牧KFC里问辞远,你愿不愿意帮我买一辈子圣代?
那天黄昏,在儿时常去的山上,我终于崩溃。小宝抱着我,我掩面痛哭,绝望而悲戚。她轻声叹气,你傻呀,没事的,谁离了谁活不了呀。
晚上她去找辞远,句句犀利,字字珠玑,出口成章吓到了辞远。当他弄清楚她是为了我去打抱不平的时候,终于不假思索地冲小宝吼了一句,我做错了什么对不起祖玉,我又不欠她什么!
呵,说得多好呀,他又不欠我什么。是,韩辞远,你又没有欠林祖玉什么。就像小时侯我帮你写作业,后来又帮你追求牧牧。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草莓圣代,那也是我的最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十多年的爱,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九]
回到公寓的时候小宝一个人抱着一大包薄饼在看《人间四月天》,她极爱伊能静,说她是完美的女子。我走过去拿起一块就往嘴里塞。边吞边说,呵,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轰轰烈烈。
小宝朝我头上重重一拍,文盲啊你,轰轰是同一个字吧。烈烈是同一个字吧。哪里来的四个字。
我一时气结,她哈哈大笑。
那饼的味道十分可口,我想起了D城的小吃。她说,正好,明天我回去,帮你带些过来解谗。
她对我总是这么好。那一年,她冲到辞远面前义正严辞地斥责他,你真是有眼无珠,祖玉对你这么好你都看不到么?你说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她这么多年来从不敢剪短发。你说你喜欢KOBE,她就盯准湖人对每一场赛事。你偶尔提及的任何电影和书籍她不管有多艰难都尽力为你搜罗。怎么多年来,她一直就站在里你最近的地方,总以为你顾眄就看得到,你说你怎么就蠢到不会回头的地步了呢?!
第二天她把课桌从文科班搬到我面前,骄傲地说,祖玉,我来陪你了,以后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从小,她就充当我的保护神。后来,一直是。
我把头埋在她的发丛里,眼泪只有自己知道。小宝,我以为孙幸运,其实我又有什么好,居然拥有你这样的好姐妹。她笑,也是是前世欠了你吧。我望着她,我前世结了多少善缘能修来这么好的福气。她拍我的脸,现在给你一个报答我的机会,去帮我倒水,我快噎死了。
星期六上午送走她,中午和晚上我都独自在KFC里潦草地打发了自己。只是,我还是不吃草莓圣代。有些东西不是回忆,而是胎记,你要一辈子都带着它们走,不能丢。
星期天早上我很晚才起来,刚刚洗梳完毕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小宝提前回来,冲上去打开门,忽然动弹不得。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小宝,是孙歌睿。
他做在沙发上,腼腆地笑了笑。说,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休息,我摇头,没有,当然没有。
他拿出很多曼秀雷敦的唇膏摆在桌上,我很困惑。他说,上次看到你的嘴唇皴出血了,但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唇膏,只好多买了一点,都是牧牧喜欢的,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我拿起一支自嘲地笑,她的品位和我还真像。可是我却说,你送我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温柔地说,你不知道爱惜自己,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我的眼睛里浮动着破碎的波光,他是那样美好的男生,纯真而善良。任何人都会被他感动的吧。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我坐下来,第一次这样温和地跟他说话,小睿,我不会照顾自己,但是小宝会照顾我,你帮我好好照顾她。好不好?
我们对视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空荡荡的房间里寂寥无声。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内久,他终于笑了,好的,祖玉,这是我第三次被你拒绝了。事不过三,我放弃了。
他拉着我,走吧,我请你去喝珍珠奶茶。我愉快的打开门,气氛遽然停顿,我们同时看见门外僵硬的小宝,她的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
[十]
我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们两个在隔壁。
心是那样的痛,好象已经无法呼吸了。我摸着腕上的手镯,怎么多年了,它依然光鲜如昔。可我与小宝,是否还能回到最初?我想狠狠地痛哭一场,把心里所有的恐惧和委屈都发泄出来。可是时间沉淀了,我悲哀地发现,原来我的泪腺早就干涸了。分解不出一点水分。
我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独自承担,独自背负。
忽然想起,高三的时候,辞远告诉我他打算和牧牧一起去挪威,我讪讪地笑着,祝你们幸福啊。转过身来,听见自己的心一块一块破碎的声音。
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却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其实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用一个人的寂寞成两个人的欢愉。我的手腕上盛开过血色凄迷的花朵,你却没有看过它们的颜色。你说我永远都是你最疼爱的妹妹,你明知道我需要的不是这个,可是你说了,我也只好接受。
机场里,你骄傲地对我说,玉子,我终于夙愿已偿了。
生命兜兜转转之后,只留下小宝陪伴我,失去的痛,一辈子我只要一次就够了。这世间,任谁都不能分开我们。我心的一半,已是灰烬。剩下那半,就是小宝。
我沉默地抽烟,安静等待小宝来决定我们之间的结局。
不记得是过了多久,门被缓缓推开,小宝一脸泪痕走到我面前,我望着她,一动不动。
她身手抚摩我的脸,眼睛明亮极了。没事了,我想得很清楚。没有人比你重要。祖玉。我转身看她身后的孙歌睿,他始终微笑。小宝继续说,他什么都告诉我了,祖玉,他确实喜欢你。你记得,我最欣赏的,就是他的诚实。
我手足无措,不不不,不是这样,小宝,不是这样的。
孙打断我的话,祖玉,我确实是真心喜欢你的,可你不接受,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只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你别担心,我一定好好照顾小宝。
我握着小宝的手,赞许地对他笑。孙歌睿,聪明的人,懂得事不过三,懂得无功即返,懂得不爱我的我不爱。这样聪明,一定能给小宝幸福吧。
我很欣慰,所有的话都摆明了说出来,再没有了暧昧,我们终于避开了最悲凉的结局。
再也没什么能隔开我们了。我们的镯子碰撞出清脆的响声,小宝的脸上又漾起美丽的笑容。祖玉,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我惭愧,比起这些年来你为我做的,这算什么。
我们三个人开开心心地去喝珍珠奶茶,我的哈密瓜,小宝的巧克力,孙歌睿的菠萝。
回去的时候小宝在中间牵着我们两个的手,星星很亮。我在心里说,记得我们共同走过的地方,记得这些爱,这些时光。
今天,是圣诞节,辞远和牧牧订婚。
在我小时侯,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
有一个老农每年都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庄稼,他勤劳地劳作,却总是颗粒无收。六年来都是如此,连他的儿女都嘲笑他。可第七年他依然坚持播种,耕种。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年,他大丰收。只有他自己懂得,正是前六年的辛勤付出,使得这块贫瘠的土地变的肥沃,终于等到了他要的结果。
外婆说,祖玉,这个故事是叫你坚持。世上无难事,是怕有心人。
可她不懂,世上无难事,只怕遇错人。如果一开始就弄错了付出的对象,那所以的坚持都成了被人厌恶的累赘和打扰。我与辞远,根本就是一场多年的错爱。
他是牧牧的良田,却是我的沼泽。任我如何努力耕种,都开不出美丽的花,甚至还会吞噬我自己。那是一场注定要落空的守望。关于爱,他教会我,却从来不给予我。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痛苦或者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是海子的诗句。十二岁的时候你教我的,我一直记得。
第28篇、我们分手了她却还要我陪她演戏
从表面上看,她还是很像我的女朋友,朋友们看见了也觉得没什么问题。可实际上她已经跟我分手了,我现在正处在失恋的低潮期。
一直以来,我都在回忆分手那天的事。
版本很多,也很酷。
比如当她跟我说老公对不起的时候,我脸上呈现出诡异的微笑,只道:“对不起啥呀,都这么熟了,别客气。”
又或者根本不是她先开口要跟我分手,而是我甩了她,我很大男人地给了她一个耳光,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喊:“滚吧,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后来我发现这些不同类型的版本都不能被称之为回忆,那只是男人在面对伤痛时,想法子挽回面子的自我安慰,想象罢了。
实际上,当她提出分手的时候,我很窝囊地“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继而泪流满面痛不欲生以致寻死觅活颜面扫地。这些都是以前发生过的事情,现场见证的人并不多,我完全有理由把它收藏起来,假装忘记掉,以为从未发生过。
不过,由于两个人在一起走过了好几年,时间比较长,很多痕迹是无法抹去的,我不可能把曾经有个女朋友的事实掩盖掉。朋友们会问“最近怎么没见你马子?”我可以顾左右而言他,也可以干脆地死不要脸地说“甩了”。
估计你们也看出来了,我并不如表面那么坚强,你们一定会猜,我在暗地里没准还会很不知廉耻地跑到厕所里嚎啕大哭,或者冒充小资跑去海边吹风跑去高楼顶层眺望祖国的大好河山。没错,我就是这样,拿得起放不下,这估计是我爹妈制造出来的———这个完美绝伦的我———的唯一缺陷。
放不下是因为我还爱她,也许所有的爱情都有终结的一天,但她抢先不爱我了,而没有等到我也不爱她的时候,她就毅然地投入了别人的怀抱,这对我真是不公平。
当然,失恋者的角色没有自愿的。
那天陪她去逛街,她叫我帮拿东西,我不屑一顾东张西望。她就问我:“干嘛呀你,不就是分了个手嘛,这么小心眼!”
被说得没办法,我只好帮她拿东西。其实这怎么能叫小心眼呢,她根本就不仔细体会体会我心里的感觉,恩爱过这么多年,谁心里没那么点想法。
后来她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就给了我个糖吃。企图让我在分手后的相处仍然有甜蜜的感觉。这对一个刚失去爱的人不起作用。
“老婆!你还记得……”我动之以情。“别提过去,都过去了。”她心如铁石。
“老婆!我想死……”我软硬兼施。“你都说了一百遍了!”她心如蛇蝎。
后来,应该是另外一天,我们莫名其妙地争论起来。
她:“现在我们两人在一起感觉好奇怪。”
我:“谁叫你要跟我分手的?”她:“什么呀,这都怪你!”
我:“胡说,明明是你把我甩了怎么怪起我来了!”
她:“不怪你怪谁,谁让你要被我甩掉?”
我:“我我我,我被你甩了我还不对了我?”
她:“算了算了,不跟你吵,没劲!”
我:“都什么跟什么呀,你是不是后悔了?”
她:“后悔什么?”
我:“后悔把我甩了呀!你要后悔的话那就别甩我……好不好?”
她:“老公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我:“俗……喂喂喂,别转移话题呀!咱重新开始好不好?”
她:“我已经和你分手了对不对?”我:“对呀。”
她:“做人不能出尔反尔,分都分了,还重新开始干嘛!”
我:“晕!你这什么狗屁逻辑!”
她:“小心哦,我现在可不是你的女朋友,说话文明一点。”
我抬手要拍她的头,她吐了个舌头,一溜烟跑掉了。
从表面上看,她还是很像我的女朋友,朋友们看见了也觉得没什么问题。可实际上她已经跟我分手了,我现在正处在失恋的低潮期。
我和我爱的人在一起,但我不快乐,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文/小非)
第29篇、你是我一辈子想要的爱
似乎好久没来这里了,短短半年,却发生了好多,半年前,我还是个不知道未来在爱情里堕落的女生,半年后,我找到了自己相伴一生的男人,是幸福的把。
天平座的优柔寡断,天平座的处处完美,总无法果断的处理情感,狠了心,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以为是,那些人,并没有那么的爱我,并没有离开了,就无法生活的勇气,而曾经那个人,也找到了自己的女人,他,和我同一时间懂得了,如何去珍惜爱情,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
今年的十一月十九日,我要订婚了,一种甜蜜感,一种安全感,终于,我能安定的被一个只属于我的男人守候,而这个男人,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把。
他,会生气,他,会吼我,他,会不理我,但他却会为了我放弃自己所能有的,为了我紧紧抓紧我的手,因为他知道我怕,他会在我哭了后亲亲我说:“像个小孩一样的。”他从不会对我说我爱你,从不叫我老婆,却总用眼神来传递深情,总在我迷茫时,尴尬时,用眼神看着我,因为他知道,我需要他。
老公说,好的文字,都是在悲伤的时候写出来的,也许把,如今的我好像已经少了点文采的来源,太多的幸福,太多的甜蜜,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太多的欢快从指缝中留过,我只能言简意赅的表达自己的如今有多幸福,我,很幸福很幸福,因为有老公的爱,老公曾在喝醉酒时紧紧搂着我说:“只要你不生气,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老公,只要你开心,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因为爱你。
第30篇、25个初恋的瞬间
1 记得我过生日那天,空气中已经有了几分秋天的寒气。而你竟然穿了裙子来教室,满教室的人都在笑你。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曾经说过你穿那条兰色格子的裙子最漂亮。
2 你会每周从四中门口的一个老婆婆那里给我买《体坛周报》,但当我上课看《体坛》被老师抓的时候,你会气的几天不和我说话。
3 永远只有你才会准确的知道我哪天没有吃早饭,然后悄悄的买了吃的放到我屉子里。还记得你总是让我给你带最喜欢吃的襄阳宾馆早餐部的牛奶馒头。
4 我们一块出去玩,你看到要饭的乞丐总是跑很远去给他们一些钱。这使我也受了影响。但后来到武汉才发现,这里的乞丐多的足以让我破产。
5有一次我上课闲的无聊,抓住一只飞到窗台上的天牛给你玩,而你却因为我用透明胶带把天牛缠的动弹不得而责怪我没有爱心。老天,那只是只天牛而已啊。
6 当我们刚开始一起逛街时,我因为怕撞见熟人老是和你保持一定距离。终于有一次,你突然从后面,紧紧的挽住我的胳臂.....于是后来,我们上街时就没有分开过。
7 记得第一次给你传纸条是夹在一本书里给你的,书的名字是《中学生语数外》。第一次牵你的手时,你竟然想要挣脱,很可惜没有成功:),第一次骑车载你时,我故意把车骑的左摇右晃,你几乎把我的书包带拉断,也不肯搂住我。第一次晚上带你上漆黑的襄阳古城墙,我边走边讲恐怖故事把你吓的浑身发抖。
8 那年夏天,我去宜城看你。我们一起坐了一个看起来很可怜的老头的人力三轮。到了后,我习惯性的和那老头讨价还价,而你却很生气的阻止了我。你的善良让我无地自容。
9 我在五中复读那年的情人节,你送我了999只纸鹤。而我因为害怕家里知道,现在都还放在同学家
10 那年暑假最热的时候,我去看你。我们一起在烈日下到宜城汉江大桥下玩水,一起在一家西瓜批发市场旁边的小酒馆喝啤酒,然后满脸通红的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走遍了小县城的大街小巷。
11 有人传纸条骂你,我愤怒的抢过纸条看,而你却责怪我不应该偷看别人的东西。
12 在有一次学校停电的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爬上襄阳古城墙上。在那里,我第一次给你唱歌。记得我唱了小田和正的《OH YEAH》。后来,公园的大门锁了,我们只好一起翻墙出来。
13 还记得高考前那段日子,我们经常在四中体育馆的楼梯上相拥而坐,两双眼睛一对视就是很长时间,而且永远都不会觉得累。
14 还记得咳嗽是我们的暗号。我和哥们打赌只要我咳嗽一下你一定会扭头看我。每次我都会赢,因此颇为得意。
15 你总是能在电话那头听出我是否感冒。也总是能用只让电话响一声铃的办法来避开我们高度警惕的父母
16 高考前一天的晚上,下起了暴雨。老师有重要的话要讲,而你却不见踪影。我心急如焚的等你向落汤鸡似的回来才知道,你竟然是到江边给我捡第二天压试卷的石头
17 我生日那天,你喝醉了。看着你傻乎乎的醉态,我有点不高兴。后来你才说,是因为你不想让我的那群哥们扫兴
18 我的新同桌是个开朗的女生。当我和她开玩笑时,你总是低着头默默的做题,很久以后你才告诉我:当时你心里恨不得杀了我
19 当有人无聊的告诉你我以前的所谓“风流韵事”时,我急的象只困兽,不顾一切的向你解释。但我记得你当时只是很平静的说了一句:我从来都是相信你的
20 高考前的体检,晕血的你刚抽完血就晕倒了。还记得是我在后边及时的抱住了你吗
21 复读的苦闷使我突发奇想的让你寄一根头发给我以解相思之苦。我说的是一根,而你竟然用红色的丝带系了那么多 22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吗。你还在感冒,就和几个疯丫头跑到刚开放的汉江百米喷泉去玩,淋的象落汤鸡。我生气了,你劝我别生气,我说了句:你还没那本事。当时你就哭了
23 我记忆中你最美丽的一瞬,是复读的那年寒假,你来襄樊看我。你系着一条黄色的丝巾,用温柔的眼神对我说:这次,你一定行
24 为了我,你和你的朋友也闹翻了,因为他们看不惯我的吊儿郎当。当那次我和你的朋友发生争吵后,你和她去操场谈了很长时间,回来后,你说:我真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你。当时我便感动的鼻子发酸。
25 你喜欢黄色,爱看小说,数学很差,爱睡懒觉,喜欢黄磊的歌和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喜欢看我画画,喜欢在写字时把钢笔套当发卡别住自己的长发,还老是逼着我给你唱张学友的《情书》。这些,我全都记得。
上一篇《克雷洛夫寓言七篇优选》故事精选
1、麻袋克雷洛夫寓言2、公鸡和珍珠克雷洛夫寓言3、鹅克雷洛夫寓言4、大臣克雷洛夫寓言5、狮子和狼克雷洛夫寓言6、乌云克雷洛夫寓言7、菜农和空谈家克雷洛夫寓言 点击显 ..
下一篇《成语故事5个短篇》故事精选
1、倚门倚闾成语故事2、大义灭亲成语故事3、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成语故事4、釜中游鱼成语故事5、名落孙山成语故事 点击显示更多(5) 点击隐藏列表第1篇、倚门倚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