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传]:冯小怜,南北朝时期,北齐后主高纬的贵妃,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其用自己的娇媚与谬妄,使北齐帝国遭到覆亡的命运。
[正人心语]:小怜成功了,却丢失了人性,因此前面的人生,是迷茫的消逝。
1.迷藏
这是一个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妖精,古来都说朱颜祸水,男人都愿意把亡国之祸往女人身上推——可这一个却并不冤枉,她一个人其实足可以抵得上二十万大军,说是北齐亡之其手一点都不夸张。
纵观历史,把男人迷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也许多,她们或出于庙堂纵横天下施展抱负,或*媚主让君王疏弃朝政,但是小怜显而易见是个异数。
有人这么解读,她其实不过是一个两性擅长而政治幼稚愚蠢的女人,那朱颜祸水的经历也是因为碰到了一个比较变态的天子才变得有趣好玩——可是仔细阅读史书你会发现在荒诞不羁的背后,那屡次的“刻意”,其实正是历史的一个迷藏。
儿女史官们对她都不约而同地做了自相矛盾的评价——《隋书》说她“慧而有色”,《资治通鉴》和《北史》俱言,“慧黠能弹琵琶,工歌舞”。——言外之意,她不仅漂亮,而且聪慧非常——跟之后一些夸张的愚蠢行为形成为鲜明的对比。
她从始至终是一个可怕的女人,我想。
古人做史总是讲求来历出处,纵然最不堪的也会秉笔直书——她那个主子穆皇后就是一个女奴,史书记录“母名轻霄,本穆子伦婢也,转入侍中宋钦道家,奸私而生后,莫知氏族,或云后即钦道女子也。”(《北史 ? 卷十四》)——是母亲偷人生下的闺女(daughter),被陆太姬收养,最终凭借聪明、美貌和生了儿子高恒成功地扳倒贵为太后侄女的胡皇后,登上后位。
而在历史的帷幕里,只有她是横空出世的。《北史 ? 卷十四》一上来就这样说“冯淑妃名小怜,大穆后从婢也。”,已往未见,背景不明,突然之间之间之间出现,奇异非常。
虽然是个一个从婢,却奇迹般地拥有许多武艺,她进宫的开始是作为“康足”者的——进行“足道”的按摩女郎。精通人体的组织及脉络系统,侍候皇后时,以槌、擂、扳、担等手法,为其消弭身体的疲惫,久而久之便练就了无师自通的按摩方式,于是博得皇后的信赖。
照理来说,这么聪明漂亮又有许多武艺的侍婢,历经宫廷斗争的穆皇后是不会进献给天子的,可惜她碰到了一个花心地变态的男人。
这个男人出身于一个以变态出名的天子之家,高家。
说实话,因为世袭制的原因,帝王之家正常人也不会许多,但是大多数依然勉强维持一个基本可以容忍的水平,但是北齐高家却实在出格,象其中一个女人所言,“皆非人也”——
北齐创建国号从文宣帝高洋开始。一开始,这位天子还能励精图治,对外征战也多胜绩。但之后却沉缅酒色,凶暴异常。大臣杨愔,为北齐立下累累功绩,且是高洋的亲戚,但却也在无任何理由的状况下,被高洋用马鞭狠抽背脊,接着又被高洋用小刀扎进肚子,惨状就连旁边的阉人都看不下去,连哄带骗地才让高洋把刀子(knife)拔了出来。不太高洋还没玩够,又命令将杨愔装进棺材,钉上铁钉,用车运来运去,作送丧游戏。幸好杨愔命大,最终总算免于一死。
宠幸出身于歌伎的薛氏姐妹。姐姐借着高洋在她身上畅快之时,开口想为父亲(father)谋个一官半职,却惹得高洋大怒,活生生用锯子把她锯死。而她的妹妹也只因为原先作歌伎时和清河王高岳有一席之欢,就惹得高洋先毒杀高岳,再砍了这个妹妹的脑袋。甚至还把这个妹妹的头颅拿到酒席上向众人展示,接着把她的尸体大卸八块,用她的骨头做成琵琶。更为变态的是,他有时发了感慨,边弹着用这个美女死人骨头做成的琵琶,居然还边流着眼泪唱词道:“宁不知,倾城与倾国,才子难再得啊。”
之后便是“躬自鼓舞,歌讴不息,从旦通宵,以夜继昼”,
继而“袒露形体,涂傅粉黛,散发胡服,杂衣锦彩”(《北史 ? 卷六》,对大臣们的妻子闺女想到了或看到了便即“临幸”。要不就是在太阳下面暴晒自己*的身体,或是抓来年轻女子个人*。凡是被他夺命之人,一般所用的方式就是支解,大概烧死。最终酒精中毒,不吃饭只饮酒,三十一岁左右暴死。 高洋死后,其子高殷继位。高殷生性懦弱,很快便被他的叔叔也就是高洋的兄弟高演篡位。高演两年暴病而亡。弟弟高湛当上天子,便抓来高演的儿子高百年,命令一群侍卫对这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疯狂殴打,亲手杀了这个小孩而且将尸体扔进池子里泡胀,然后再捞起来,亲自监督着把尸体掘地三尺埋了。 穆皇后的那个男人,就是高演的儿子高纬。一个世代变态家属的子孙。 2.得宠 与那些神经病的长辈们相比,高纬显而易见还算正常,史书上记录他“性懦不堪……。盛为无愁之曲,帝自弹胡琵琶而唱之,侍和之者以百数,人间谓之无愁天子。”。 喜爱玩乐,亲近小人,乱施恩宠——“任陆令萱、和士开、高阿那肱、穆提婆、韩长鸾等宰制天下;陈德信、邓长颙、何洪珍参预机权。各引亲党,超居非次;官由财进,狱以贿成;其所以乱政害人。难以备载。诸官奴婢、阉人、商人、胡户、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得富贵者,将以万数。庶姓封王者百数,不复可纪。开府千余,仪同无数。领军一时三十,连判文书,各作依字,不具姓名,莫知谁也。诸贵宠祖祢追赠,官岁一进,位极乃止。”(《北史 ? 卷八》) 同样的,对后宫的女人们纵容和宠爱令人叹为观止——“诸贵宠祖祢追赠,官岁一进,位极乃止。宫掖婢皆封郡君。宫女宝衣玉食者五百余人。一裙直万疋,镜台直千金。竞为变巧,朝衣夕弊……初,齐世祖为胡后造珠裙袴,所费不可胜计。”(《北史 ? 卷八》) 极度好色,穆皇后本来恩宠一时,结果乐师曹僧奴进献了两个很艳丽的闺女,大的冒犯了高纬被他下令“剥面皮”,小的封为昭仪,“以僧奴为日南王,僧奴死后又贵其兄弟妙达等二人,同日皆为郡王”。 穆皇后的养母陆令萱着急起来:“诬以左道,遂杀之。”不料高纬处死了曹昭仪,又得一董昭仪,又有毛夫人、彭夫人、王夫人、小王夫人、二李夫人等一群嫔妃,来历多属倡贱,三五成群,交相有宠,“自余姻属,多至大官”。这还不够,曾经“括杂户女年二十已下十四已上未嫁,悉集省,隐匿者家长处死刑”。(《北史 ? 卷十四》) 这样的一种情形,迫不得已让穆皇后出狠招,身边这个婢女一向非常灵巧,而且史书上都没有记录她跟天子提前眉来眼去,那就证明高纬在去皇后宫中的时候,她并没有抓巧卖乖以邀恩宠,照理来说这么聪慧美貌的女子,高纬是不会放过的,之所以没有宠信,大多是因为是因为这个婢女很知本分,能很好的隐藏自己的光芒。就是这样一点,让穆皇后终于放心了,看起来这个婢女是个有数的人,纵然将来得宠也不会背叛于她——她下定了决定。 “穆后爱衰,以五月五日进之,号曰“续命”。(《北史 ? 卷十四》)——五月五日,穆皇后把小怜进献给高纬,以分享天子的恩宠。 出于皇后意外的是,平日间这不起眼的小怜,突然之间之间之间爆收回可怕的力量,她迅速抓住了高纬的心,越过三千美人,成为后宫中最得宠的嫔妃——不仅如此,天子开始不以一个天子宠爱的身份去对待小怜,而是以一个男人对待心爱女人的态度——“后主惑之,坐则同席,出则并马,愿得生死一处”。(《北史 ? 卷十四》) 那么是什么让小怜“六宫粉黛无颜色”了呢?裨史上这样记录,小怜不仅拥有按摩的武艺,而且自幼便经过音乐与舞蹈的严酷练习,而且*曲线玲成,凹凸有致,在冬天严寒的时节里,软如一团棉花,暖似一团烈火;在炎天褥暑炙人的时候,则坚如玉琢,凉若冰块。或抱、或枕、或 抚擦、或亲吻,无不婉转承欢,是一个天生的*,——在性的能力上,让高纬得到了最大满足。 说到这里,看官们是否注意到了,这个婢女来路不明,武艺高超,聪慧谋断,而且基本上都对准了高氏的弱点?! 到底是个怎样一个女人? 3.迷恋 诗人李商隐的《北齐》诗有这样的诗句“小怜*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这来源于一个香艳的相传。 高纬宠她宠到什么地步呢?“选彩女数千,为之(冯小怜)羽从,一女之饰,动费千金。”;被送在当年为曹昭仪盖的隆基堂居住,但她“恶曹昭仪所常居也,悉令反换其地”,(《北史 ? 卷十四》)叫人把“极度绮丽”的隆基堂从地板挖了一遍。与大臣们议事的时候,也常常让冯小怜腻在怀里或把她放在膝上,甚至,为了表达自己那份独享的艳福,让小怜横陈在隆基堂上,以千金一观的票价,让有钱的男人都来一览秀色。 高纬为什么会这么宠爱小怜,我想不会仅仅是因为小怜床上功夫太好。看官们仔细阅读史书就可以发现,高纬本身是有一些“行为艺术家”的特色的——他善弹曲,被民间称为“无忧天子”;对宠爱的女人们异常的纵容,似乎把江山天下、富贵浮云视若无物:再就是这段“*横陈”的相传——这显而易见不是一个正常男人所能做出的事儿。 男人的独占欲是很强的,他们甚至会希望跟你别离以后你爱的依然他。——但是高纬却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的心思,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摆出来给所有人浏览——说他变态也很正常,他们高家一家子都可以作精神科的范例与标本——但是除此以外,应该另有别的。 在金庸十五部书里,笔者最憎恶的就是那个段誉和那个美得没边的王语嫣,就不晓畅王语嫣有什么好?让段誉舍弃了情深义重的木婉清,而且段公子的那种执着似乎并不能注释为爱情,两者都没有什么共融之处,——那么就只剩下一种注释,这是对于美的赞叹与迷恋。 就象中世纪的骑士们为了贵妇人付出信用跟生命一样,你说他们之间有多少精神上的交流与沟通?——似乎更多的是一种感官的浏览,但是,可以料想的是,小怜擅歌舞,与高纬似乎兴趣相投,而且在某些方面具有惊天绝世的才艺才震动了高纬,在行为艺术家高纬看来,小怜就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一个迷恋和崇拜的对象,他可以为她付出一切,包括江山祖业、富贵荣华甚至生命。 那么,崇拜与迷恋是不是爱? 群里有朋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结婚前两个人大张旗鼓地恋爱,结婚后迅速冷却并以离婚收场,那么,他们是不是真爱?——有时候很难回答,我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彼此的感情是真的,但不是成熟的。因此,是真感情但不是真爱——真爱是创建在双方心智正常而成熟的两个人身上、掺杂理性因素的、可以经得起任何考验的(包括岁月的考验)感情。 因此,迷恋不是爱,但是,它却比爱更真切、更猛烈,更可怕,更因为失去理智而具有毁灭性。 高纬对小怜便是这样一种感情,在他的眼里,小怜便是整个世界——这将不再是一个天子对妃子的感情,也不再是男人对女人,而是青春期少年对他的女神——那个时候,玉体横陈的不再是裸体,而是一种超越地浏览与膜拜。 小怜呢?最让人好奇的就是她的心态,《隋书》《北史》与《通鉴》里面不约而同地提到了那个“慧”字,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怎么会让那个变态世家的天子这么摆布?——似乎不能说是她为了完全得取悦于高纬,以他事先对她的迷恋,她完全可以说“不”的,但是她答应了,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也许这个缺口可以注释她一生的悲剧。 4.故意 《无间道》里刘德华这样说:“我以前没得选择,现在我想做一个大暴徒。”——长时间冒充一种身份的时候,常常会演戏太过的,有时候你也分不清你到底是谁,所以《色戒》里的女主角 可以为一时的感动而出卖同志,卧底十年的梁朝伟要去心理医生——人性那样脆弱而漫长,是是非非谁又能说得清呢? 小怜色艺双绝,身边这个男人又无限崇拜她,爱护她,而且在某个领域还可以跟她有相同之处,对于“玉体横陈”的疯狂行为,她亦是能理解的,艺术本身就带着疯狂的气息,某种程度上,小怜也许就恻隐了这种共同疯狂。 但是政治就是政治,她很晓畅。 “周师之取平阳,帝猎于三堆,晋州亟告急。帝将还,淑妃请更杀一围,帝从其言。识者以为后主名纬,杀围言非吉征”(《北史 ? 卷十四》)——周朝攻打平阳,晋州告急,高纬正跟小怜在围猎取乐,听了这个新闻要回去,结果小怜撒娇说“再杀一围”——周军占领了晋州。 “及帝至晋州,城已欲没矣。作地道攻之,城陷十余步,将士乘势欲入。帝敕且止,召淑妃共观之。淑妃妆点,不获时至。周人以木拒塞,城遂不下。”(《北史 ? 卷十四》)——事先已经到晋州了,城池快被夺返来了,结果高纬不让战士们再攻了,召小怜来寓目,结果小怜要梳妆,慢慢悠悠拖延了许久才到,此时周人已经用木塞城——城池已经不可破了…… 攻平阳,在即将重返北齐度量的时候,小怜却认为天色已晚,使她无法看到攻城之战的盛大场面,而要求在第二天天明以后再行攻城。第二天天昏地暗,北风怒吼,初雪飘落,大地逐步一片银白,冯小怜又认为气候不佳,要求暂停攻城。北齐大军竟然平白无故地丧失了两次大好时机。等到雪雾天晴,北周武帝已亲率大军赶到平阳,两军连日血战,齐军大败,退入晋阳,大张旗鼓的平阳之战又以齐军惨败而告结束。 晋州之战——“帝恐弩矢及桥,故抽攻城木造远桥,监作舍人以不速成受罚。帝与淑妃度桥,桥坏,至夜乃还”(《北史 ? 卷十四》)——作为北齐经营多年的北方重镇,城高壕深,守备严密,城中粮谷器械充裕,支持一年半载决无问题。周兵远来,又值严冬,要不了多少时日便会知难而退。本来是想等着北周军队自动撤走。不料事出意外,北周的大军并没有撤退的迹象,都没有自动进攻的打算。于是命人在城中修建一座高耸入云的天桥,时常与小怜一道登桥遥望城外敌军的状况。相传,这个时候,小怜为他又遴选了一批面目校好,身材绝佳的侍女,加以练习,很快地便组成为一个舞团,让高纬观赏她们的舞蹈,以消愁解闷…… “东偏少却,淑妃怖曰:“军败矣!”帝遂以淑妃奔还。”(《北史 ? 卷十四》)——有一日,天桥突然之间垮了,小怜大喊“要输了”,胆颤心惊,一再要高纬放弃晋阳回到邺城。于是天子弃城,北周轻而易举地夺得北齐重镇晋州…… 高纬这种做法艺术家暂且不提,小怜在军事里的每次显示,有人说是政治幼稚的结果,可这样聪慧地能在宫廷从婢女成为宠妃的女人会这么白痴吗?——很显明,她是故意的。 5.迷茫 纵观古今中外的特工们,往往会时常面临自己的尴尬,他们处在人性与忠诚之间的两难选择里,永远找不到出路——其实只要干了这行,自然是人尖里的精英,除了具有高超的武艺以外,还必须保持对国家的深度忠诚,可是,人毕竟是人,纵然在戏里,也难免也动真情——李安在《色戒》里就讨论了这样一个主题:人性与国家,爱情与政治,你选择哪个? 迫不得已说,小怜是个称职的特务,她成功地赢得了敌人的宠爱,而且以区区弱小之躯,为北周赢得了战机、时间、甚至北齐的江山。 我们很难推测她的这份忠诚来自哪里,诗人们只记得那段“*横陈”的香艳,史官们只懂得朱颜祸水亡国灭种的教训,而她的横空出世,她的色艺双绝,她的高超手腕与政治天分都沉没在历史的尘烟中,我们不懂,她那个时候也不懂,在她完成义务的那个时候开始,她的命运也走向了终结…… 承光元年(577年),高纬与小怜同 为周军俘获,北齐消亡。 她的义务完成为,但是北周并没有让她重见天日,在高纬以谋反罪杀掉以后,天子又把她赐给了弟弟宇文达。按照史书的记录,这位仁兄是端方正值,不近女色,有人猜测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北周天子才把妖精赐给了这个男人,但是他居然也没抵御住小怜的糖衣炮弹,“见而奇宠”(《北史 ? 卷十四》),非常宠爱她,甚至萧瑟了正妃李氏。 这个现象似乎不是在说明小怜征服男人的魅力——男人如果不好色,对妖精是有充分小心心的,你看一看水浒里面的家伙就知道了,除了王英以外,都是变态的和尚式的英雄铁汉,对妖精只有杀之而后快的道理——宋江之阎婆惜,武松之潘金莲,燕青之李师师具是如此。——小怜在外面是有名的亡国祸水,宇文达不是好色之徒高纬,如果不是因为别的原因,他不可能轻易地信赖宠爱这样一个女人。——答案只有一个,他们早就熟悉。 言情JM们注意了,故事来了,这本来,也许就是一个范蠡与西施的故事。 义务完成为,又可以重新归于主人的度量,可是人依然那个人,心却不是那颗心。 “虽蒙昔日宠,犹忆昔时怜。欲知心断绝,应看膝上弦。”(《北史 ? 卷十四》)——当初送之入齐也许万般不愿,但是现在返来却满面尘霜应不识,高纬对她实在太好啦——虽然那是个昏君,虽然好色,虽然千帆不是,但是毕竟,他对她真心——败军路上上,他冒天下之不违封之为左皇后,给她一个男人最终的承诺;逃跑之刻,他扔下母亲、妻子、儿子,只带着她奔去青州;归降之时,他一无所求,只乞北周天子赐还她一个——他送给了他所能及的所有,荣华、富贵、江山甚至,生命—— (“内参自晋阳以皇后衣至,帝为按辔,命淑妃著之,然后去。帝奔邺,太后后至,帝不出迎;淑妃将至,凿城北门出十里迎之。复以淑妃奔青州。后主至长安,请周武帝乞淑妃,帝曰:“朕视天下如脱屣,一老妪岂与公惜也!”仍以赐之。”《北史。卷十四》) 她呢?还给他的,不过是一辈子的诳骗罢了。 在人性的渺茫里,她自己也弄不清自己归于何方,已往那份报效君恩的慷慨,那份舍身为国的决绝,那铲除暴君的刚烈……都伴伴随着世事飘摇而去,眼前晃来晃去的,却只有那个男人的影子,纵然他对别人万般不好,他送给她的,却是一个天下。 6.自缢 因为这种秘密的契合大概某种莫名的歉疚,尽管小怜不忘旧人,但是依然成功得独享了宇文达的爱,而那位一贯贤惠而得宠的正妻李氏却被凄凉地萧瑟了——她仅仅是个人女人,政治,她并不懂,所以打破头都想不出这么端方的丈夫,居然无端迷上了那个臭名昭著的狐狸(fox)精,这让她咬牙切齿,怅恨不已。 小怜从来没想到,无意中,她又树立了一个强敌。恐怕那个时候,她也不再费心思去得什么恩宠,显示什么武艺,义务已经完成为,那个男人终于被她彻底毁了,大好的江山已经归于北周,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曾几什么时候是梦寐以求,但是现在,她只感到了疲累。 狐狸精也罢,祸水也罢,那都是别人相传,从进入北齐的那个时候,她已经不再是自己,而现在,在迷失的挪威森林(forest)里,她只茫茫去寻找那个可以依靠的所在,哪怕是宇文达,也只有这样一个,人生重叠起来的只是那么多遗憾,如此而已。 可惜,还没有完。 杨坚篡权登基,她的新丈夫正是新政权的绊脚石,很快,在政治的仇杀了,她的靠山轰然倒塌,连同她多年以来所效忠的,所信仰的,所保持的,一路,轰然倒塌——北周消亡了,她却依然遗憾地在世。 杨坚知道她是谁吗?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只是无论怎样,她已经没有效了。只是作为亡齐灭种的最有力的工作,杀之无名,而这个时候,有个男人站出来要她——李氏的哥哥,李询。 很显明,这是一种报复,一种欺侮,李 氏因为她的缘故而凄凉身亡,作为兄长,这是最好的机会。 “隋文帝将赐达妃兄李询,令著布裙配舂。询母逼令自杀。”(《北史 ? 卷十四》) 曾经富贵一时,得宠万分,现在却改穿布裙,每日舂米、劈柴、烧饭、洗衣,不时叱责和鞭打——史书记录 “询母逼令自杀”。 她是自愿自杀的,我想。 对于李家,她活得越长,越能体味到报复的*,无数欺侮打骂,是对于去世的闺女的最好的回报,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种乐趣,而是她自己,活够了。 开始的决绝,断然入齐的勇气,无数次的宫廷内斗,祸国殃民的行为,北齐无数战士的血,她都从来没有懊悔过,她的使命就是一个国家的消亡,可是,当义务完成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入戏已经太过,退不出去了。 那个男人已经死了,伴伴伴随着终生的诳骗,与其说是可鄙,不如说是可怜。可是他给予了他的所有,人非草木,想象着当年横陈的谬妄,歌舞共行的快乐,她开始无法面对自己心里的惶惑,她到底在做什么,是对,依然错? 宇文达所给予的,只是长久的温暖,而曾经的效忠,伴伴伴随着这种重逢,反而显得更加怅然,与那个男人比起来,眼前这个,是这样虚伪、这样自私、这样功利——也许她曾经无限崇拜过他心里的万里江山,可是,现在她已不复已往,与那些雄心进取,她更多地注重了那个叫做“人性”的东西。 也正因为这种“注重”,日日夜夜,她都梦见那个男人满面的血,她骗了他,可是,永远没有机会忏悔……——也就所以,在李家的所有一切,让她觉得茫然,不过无意中得罪的一个女人,突然之间之间之间变成为现在这样子,谁更可笑? 其实本来可以翻牌,从小练习的媚术,对之于李询,不过男人而已,赢得了他婆婆又算什么?!只是,太累,这个世界实在太喧闹,她所付出的一切,都是谬妄而已,太累。 月亮很圆的那天夜间,北齐的淑妃自缢身亡。夏姬:资深美女的身体与政治夏姬:春秋时郑穆公之女,初私通子蛮。子蛮早死,继为陈国大夫夏御叔之妻,生子徵舒。御叔死,她与陈灵公、大夫孔宁、仪行父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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