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新婚之夜与死党共分享友情故事
2、朋友你在笑吗友情故事
3、酒鬼卡森的追思会友情故事
4、替你当哥哥友情故事
5、不是心情好时才唱歌友情故事
6、小黄,你在他乡还好吗?友情故事
7、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友情故事
8、那时青春熬人友情故事
9、我家的汤姆友情故事
10、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友情故事
11、做人不要太自私友情故事
12、第四类情感 比爱情多一点友情故事
13、你是我的天堂伞友情故事
14、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友情故事
15、如歌的友情友情故事
16、远方飘来一朵云友情故事
17、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友情故事
18、赵忠祥和魏明伦的犟驴之谊友情故事
19、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友情故事
20、短暂的友谊友情故事
21、伙伴友情故事
22、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友情故事
23、写意人生友情故事
24、带着爱情的友情是浪漫的友情故事
25、心清如水即是佛友情故事
26、唱情歌的知更鸟友情故事
27、总是朋友在欺负你友情故事
28、换颗心又如何友情故事
29、流泪的“出卖”友情故事
30、重拾友谊友情故事
31、不陪你逛街的人 没耐心陪你一生友情故事
32、男人、女人们的友情友情故事
33、我们应该交往的七种朋友友情故事
34、有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友情故事
35、平淡的朋友最长久友情故事
36、朋友就该这么做友情故事
37、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友情故事
38、真心的呵护在左边友情故事
39、第五枚戒指友情故事
40、生死跳伞友情故事
41、少年的寂寞与猝不及防友情故事
42、我的“小贩”朋友友情故事
43、给卑微的生活一个动人的理由友情故事
44、超出常理的友谊友情故事
45、缺少你,纽约变得平庸友情故事
46、跳伞友情故事
47、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友情故事
48、9年朋友友情故事
49、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友情故事
50、分手的10年老友友情故事
51、他给了我一段参杂着爱的友谊友情故事
52、真情弥香友情故事
53、比金钱更恒久的财富友情故事
54、人际交往中不要“过度投资”友情故事
55、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友情故事
56、恰同学不再少年友情故事
57、那时友情里的一点暧昧友情故事
58、又是紫薇花开时友情故事
59、大学时代臭味相投的哥儿们友情故事
60、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友情故事
61、这个玩笑开惨了友情故事
62、门外是谁友情故事
63、我和我的高个女友友情故事
64、搭档之情友情故事
65、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友情故事
66、一夜之间友情故事
67、一代人的友谊友情故事
68、请扣我奖金友情故事
69、梦想只是刚刚开始友情故事
70、男朋友与男性朋友的区别!友情故事
71、赵本山力挺“落难”牛群友情故事
72、请帮我打个电话友情故事
73、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友情故事
74、中了一张彩票之后友情故事
75、千金难买朋友心友情故事
76、我们是死党友情故事
77、在我生命中的最后29天友情故事
78、一根负重的稻草友情故事
79、一只家猫与一只流浪猫的友谊友情故事
80、离奇的绑架友情故事
81、55年的友谊友情故事
82、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友情故事
83、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友情故事
84、无言的悔恨友情故事
85、夫妇幽默故事六则友情故事
86、奥巴马的贴身保镖友情故事
87、女子的友谊有几多真?友情故事
88、吐尔逊大叔的电话友情故事
89、女性之间的友谊有助于健康友情故事
90、友情无须鉴定友情故事
91、我和我同居的美女友情故事
92、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友情故事
93、浑身是“刺”的桑吉吉友情故事
94、朋友的距离友情故事
95、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友情故事
96、她是我朋友友情故事
97、小女孩的故事之友情篇友情故事
98、朋友是什么?友情故事
99、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友情故事
100、没有送别的道别友情故事
101、感谢友情—谢谢你,朋友!友情故事
102、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友情故事
103、雨夜琐忆友情故事
104、友情的记忆友情故事
105、我找回了快乐生活友情故事
106、男人间的诺言友情故事
107、莫逆之交友情故事
108、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友情故事
109、诺言的价值友情故事
110、感谢你们,感谢友情!友情故事
111、同学讲“鬼故事”吓坏小学生友情故事
112、镜花水月的距离友情故事
113、人生从微笑开始友情故事
114、室友赔饭友情故事
115、站在爱与死亡的边缘友情故事
116、亦冰亦火的西式人情友情故事
117、一枚檀香戒指友情故事
118、那一刻,我的忽略伤害了她友情故事
119、最频繁地跳动的“老头儿”友情故事
120、论坛的朋友究竟能走多远?友情故事
121、失散30年 您还好吗友情故事
122、陈珊你不能骄傲友情故事
123、巴菲特与芒格的兄弟情友情故事
124、玫瑰的朋友友情故事
125、一个善良的朋友友情故事
126、身在异乡的姐妹情友情故事
127、老兄,别再让我吃蛋糕了友情故事
128、分享是一份豁达的真情友情故事
129、情路上三个人的天空友情故事
130、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友情故事
131、陈可辛与陈德森:多年朋友成兄弟友情故事
132、今晚我请客友情故事
133、朋友是最好的医生友情故事
134、右手爱情,左手友情友情故事
135、患难朋友友情故事
136、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友情故事
137、草帽歌友情故事
138、买好车友情故事
139、一把玫瑰,一把刀友情故事
140、教麦当娜健身的江西妞友情故事
141、女人的友谊能一生相随友情故事
142、有一种爱叫友谊友情故事
143、她始终是我的朋友友情故事
144、友谊飘飘的日子--写给我最好的哥们友情故事
145、有些东西不会变友情故事
146、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友情故事
147、上好的一座仓房友情故事
148、“假秘密”换“真秘密”。友情故事
149、一碗辣椒的距离友情故事
150、特克斯的眼睛友情故事
151、永远的粥友情故事
152、痛苦不痛苦友情故事
153、赵薇和周迅:两个女星是闺密友情故事
154、一次性朋友友情故事
155、宋祖英和她的朋友们友情故事
156、能量源友情故事
157、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友情故事
158、把兄友情故事
159、最完美的搭档友情故事
160、在那最西的地方…友情故事
161、无法释然的爱恋和友谊友情故事
162、因为伤痛,我们再抚摸一次青春往事友情故事
163、我是如此想念同桌的你友情故事
164、青春光华滋养我的沧桑心境友情故事
165、爱情与友谊友情故事
166、巨匠的友谊友情故事
167、两个女人的友情友情故事
168、不沉的船友情故事
169、李阳的以牙还牙友情故事
170、红颜小传友情故事
171、谭某某的初恋情人友情故事
172、爱情和房子到底谁滋润了谁友情故事
173、这个夏天不太冷友情故事
174、狙击手友情故事
175、不能相爱就做一辈子朋友友情故事
176、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友情故事
177、室友的赔饭计划友情故事
178、你是我的天堂傘友情故事
179、谁是朋友?友情故事
180、人变情亦变 朋友的概念变模糊友情故事
181、我与阿兴的故事友情故事
182、不怨足球友情故事
183、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友情故事
184、老乡情结友情故事
185、从手帕交到十字绣的友情掺金友情故事
186、飞来飞去的汇款单友情故事
187、朋友的不同楼层友情故事
188、太太的红颜知己友情故事
189、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友情故事
190、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友情故事
191、义猴小黑的情谊友情故事
192、我和我同屋的美女友情故事
193、不要刻意靠近我的老公友情故事
194、友谊保障友情故事
195、年少的情谊真好友情故事
196、一个朋友在路上友情故事
197、建立肉体之欢上的爱情不能长久友情故事
198、惊世一诺友情故事
199、友情是最好的美味友情故事
200、纯情岁月友情故事
201、别为一次牵手想太多……友情故事
202、我与猫之间不会实现的承诺友情故事
203、重缝友情故事
204、朋友是怎样流失的友情故事
205、叛逆女孩 无意爱上好友所爱友情故事
206、谢谢你,一直在我美丽的年华里友情故事
207、好朋友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友情故事
208、酒友友情故事
209、谢谢你对我的好友情故事
210、天长地久的友谊在哪友情故事
211、九点钟的电话友情故事
212、友情超越生死友情故事
213、你找的是朋友还是随从友情故事
214、一张生命的车票友情故事
215、友谊和爱情我都想留友情故事
216、网里网外皆是实在的生活友情故事
217、通过好人认识好人友情故事
218、25岁的Yoyoo寻友记友情故事
219、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友情故事
220、我会永远珍惜我的友情友情故事
221、相爱也要够哥们友情故事
222、何为真友友情故事
223、爱因斯坦与钱伟长友情故事
224、她留在那一年的冬天友情故事
225、有一种温暖,叫林小果友情故事
226、“不够朋友”友情故事
227、“需要资金吗,今天?”友情故事
228、每個人都需要朋友友情故事
229、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友情故事
230、如果你已拥有,请珍惜友情故事
231、一个朋友友情故事
232、警惕他的另一半友情故事
233、友谊的世界没有例外友情故事
234、我是别人的红颜知己友情故事
235、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友情故事
236、女人之间没有真友谊?友情故事
237、幸运之星友情故事
238、从室友到密友友情故事
239、沉醉于大哥哥的分寸和体贴友情故事
240、同窗友情故事
241、心结友情故事
242、娶个老师的“下场”友情故事
243、这棵树上只有一个果子,叫做信任友情故事
244、红颜知己和婚外情人的区别友情故事
245、城里姐姐乡下妹友情故事
246、我的隐居生活友情故事
247、青春同行,风雨共渡友情故事
248、最美的距离友情故事
249、我们的友谊经得起考验友情故事
250、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友情故事
251、捡硬币的男孩友情故事
252、我和友情谈了一场恋爱友情故事
253、铁哥们友情故事
254、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友情故事
255、臧天朔的教训:成也朋友败也朋友友情故事
256、京都趣事友情故事
257、义猴小黑友情故事
258、同桌的笑脸友情故事
259、穷朋友的义气友情故事
260、追忆旧时光之老同学:北风中想起多情楼友情故事
261、对朋友恶毒的猜测友情故事
262、女人间的友谊好脆弱友情故事
263、男孩,梦想,友谊友情故事
264、周小鱼的阴谋友情故事
265、我坚持,不因只是一女子友情故事
266、大哥你是一颗转瞬即即释的流星友情故事
267、嘿,我们这些穷哥们友情故事
268、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友情故事
269、暖暖的友情友情故事
270、一个半朋友友情故事
271、同学故事友情故事
272、别把友情弄丢了友情故事
273、帮忙友情故事
274、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友情故事
275、相互疼爱的瓶子友情故事
276、咖啡一样的情思友情故事
277、木 偶友情故事
278、办事有点难友情故事
279、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友情故事
280、我们都是好姐妹友情故事
281、最后一块钱友情故事
282、一个夜晚的赌注友情故事
283、兄弟饭友情故事
284、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友情故事
285、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友情故事
286、点燃友谊之火友情故事
287、那年,花开了友情故事
288、友情的黄灯友情故事
289、家宴友情故事
290、找个懂得尊重你的好情人友情故事
291、朋友、异性、同学、知己友情故事
292、男人讲交情,女人讲友情友情故事
293、挚友与对手友情故事
294、为了吃和点菜回北方友情故事
295、写给夏哈利友情故事
296、易中天和赵本山惺惺相惜友情故事
297、淡淡花香友情故事
298、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友情故事
299、记得那个飘雨的日子友情故事
300、竞争对手友情故事
301、硬汉的温柔友情故事
302、难寻红颜知己友情故事
303、军营巧遇邻家小妹友情故事
304、有种友谊让我们彼此依赖友情故事
305、活出一个越来越大的世界友情故事
306、顶替风波友情故事
307、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友情故事
308、小老鼠友情故事
309、友誼的一句話友情故事
310、老友记友情故事
311、我的女友比我靓友情故事
312、一起老去的美丽友情故事
313、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友情故事
314、男人的友情和女人的友情友情故事
315、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友情故事
316、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友情故事
317、感谢朋友的支撑友情故事
318、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友情故事
319、我的三个女朋友友情故事
320、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友情故事
321、别亦难友情故事
322、这份暗恋在等待中错过友情故事
323、改题目友情故事
324、祝福你,“赶路”的老二友情故事
325、老兵情怀友情故事
326、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友情故事
327、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友情故事
328、女人间的友谊友情故事
329、不再珍惜你的真情友情故事
330、润唇膏会泄露秘密友情故事
331、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友情故事
332、把伤害留给自己友情故事
333、伸出友谊之手友情故事
334、透视友谊友情故事
335、三个千万富翁当保安友情故事
336、红茶坊友情故事
337、小贝去过2010友情故事
338、受学校处分被迫离校友情故事
339、牛在天上飞友情故事
340、朋友中的朋友友情故事
341、赌瘾斩断了我们的姐妹情友情故事
342、花香友情故事
343、知我者根子也友情故事
344、友情无需鉴定友情故事
345、下去才知道友情故事
346、我和张跃友情故事
347、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友情故事
348、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友情故事
349、睡在心里的狮子友情故事
350、在你心中有这样的一个人吗友情故事
351、第一片绿色友情故事
352、一路上有你友情故事
353、虫与草的爱恋友情故事
354、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友情故事
355、此情放弃更美丽友情故事
356、朋友应该做的事情友情故事
357、小优妹妹友情故事
358、友情如花友情故事
359、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友情故事
360、这就是我收获的友情友情故事
361、星星是穷人的钻石友情故事
362、在潮湿的日子里友情故事
363、纯棉布友人友情故事
364、毛泽东与专职摄影师的交情友情故事
365、陈独秀艰难岁月里的忘年交友情故事
366、向日葵的约定友情故事
367、两个朋友的相处友情故事
368、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友情故事
369、友情垃圾桶 十二星座哪个最合格?友情故事
370、我们是朋友友情故事
371、一位陌生而亲切的朋友友情故事
372、女人心事,女人最懂友情故事
373、谢谢你对我的伤害友情故事
374、十七岁的天使在唱歌友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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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我的新婚之夜与死党共分享
“从现在开始,你就没有私房钱啦!哈哈!!!”紧握着手中的一纸文书,我上蹿下跳地调侃着几分钟前的“男朋友”,现在的合法丈夫诚轩。今天,我们终于结束了3年抗战,正式登记了!走出大门,外面温度依然很低,但路人脸上都似乎洋溢着笑;冷风像个顽皮的孩子,在衣服里一掠而过;残留的雪化成的水滴在马路边敲出交响乐;就连太阳也在朦胧的云层中露出羞涩的脸。诚轩体贴地拢一拢我的围巾,再用他强健的臂膀把我紧紧搂在怀里往前走。一切都如往日一般,我却有种好幸福的感觉!
工作多年,靠着娴熟的管理技巧、得体的举止和流利的英语,我已经在知名外企博得了一席之地,在北京拥有了住房,也把父母接到了他们唯一的女儿身边。诚轩更是拥有了自己的贸易公司。投身工作的我并没有过于在乎自己“奔三十”的现状,家长们却已经迫不及待,还说明年是个寡妇年,不适合结婚。那就登记吧,赶在新年到来之前的最后一个吉日。本以为登记这种事情只是过个场,不会有太多感觉,没想到还是不由得兴奋,明显有精神过于亢奋的趋势。新婚之夜,我居然失眠了!
明天是周末,但诚轩还要谈一桩生意,早早睡了。看着像小孩般沉睡的诚轩,往日的回忆像电影般在眼前浮现———从公司所在大厦食堂里的多次相遇,到他拾到我的门禁卡送还给我的相识,再到咖啡厅的偶尔邂逅,此后地铁站的多次“巧遇”,直到有一天请他充当10分钟的男朋友以赶走一心想剥夺我自由的恶心同事,此后茶餐厅的午餐约会,同观电影大片的首映,环球嘉年华的开心共度……不知不觉,回忆又让我开始怀念过去的美好时光,与诚轩的、与父母的、与同学的……
猛然间,想念起大学时的室友!忽然好想见她们!我们宿舍共有8个姐妹。在那段最美妙的时光里,晚上自习回来洗漱完毕,就开始宿舍里最重要的活动了——卧谈。
4年里,不管高兴还是不高兴的事情,都可以通过“卧谈”跟他们分享。女生总是有那么一点点八卦,无论什么事情经过集体讨论,结果总是让众姐妹笑得在床上打滚,最后累了就不知不觉睡着了。那时,爱情是缺不了的话题,大家轮番讲的浪漫故事,总是有人感动。
记得当初大家说好了:谁结婚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7位姐妹。如今怎么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才11点,几位在南方的姐妹们一定还没睡,发短信!顿时有6位姐妹回话过来。起床打开电脑,杭州的小静甚至在校友论坛上马上贴出了消息,看来她就没有打算这么早休息。交叉收发短信让我们大家都忙不过来,这时小静提议大家登陆一种新的聊天软件———e话通,不仅可以像QQ一样聊天、视频,还可以很多人同时在线视频。
其实,小静和小文她们有4个人经常视频小聚会,只不过我这个“工作狂”是后知后觉了。
打开e话通软件,进入小静的多人视频聊天室,这个小妮子给大家播放了当年我们最喜欢的《Myheartwillgoon》。大家寒暄了一番,“交际花”莎莎居然通过小文的老公通知到她,我们八姐妹重逢了!随着话题的延展,恍惚又回到了校园里的卧谈会:艳子还是那么贫嘴,小文说出的“河南”
依旧是“荷兰”,小伊没有了我们的“谆谆教诲”,“牛奶”又改回了“刘来”……
不知不觉,天已经蒙蒙亮,姐妹们也开始伸懒腰打哈欠,宿舍长——我一声令下:“大家都去睡吧,晚上再继续!”大家在笑骂之中陆续离开了e话通。合上笔记本电脑回到床上,忽有感慨,跟姐妹们分享了快乐,这个新婚之夜变得更完美。
轻轻吻一下诚轩,我沉浸在幸福之中慢慢睡去。梦里,我又回到了校园。
第2、朋友你在笑吗
在我醉梦如痴中对找和回味着真挚的友情——朋友。那温馨的风把她从人群引来相识。
也许是缘份,我们各从天边相聚到同一专业,记得高一那会,她是个性格孤僻的女孩子,很少有人能接近她,或许是因为她一心专于学习忽略了身边所有的人,我和她认识是一次偶然,虽是同一个专业,但我听说过她的性格也不敢有意接近,一次集体大扫除,她来晚了,我无意间用扫除的工具与她勾通。后来我们是不是很多时间一起聊天,但偶尔也有一两次才发现她本是一和蔼可亲的人,一直以来我们谈论人生、前程,不成熟的人谈些成熟的话题。那时候,课堂上的我总不安分,野马般不就范于严谨的栅栏,与老师“反斗”也是常事。课堂上的她,却神情专注,听老师把疑难的迷雾扫去,透出明澈如水晶智慧的湖面。她总是劝我“认真学习”我们若不是推心置腹的朋友,也算有话就说的朋友。我们相互指出对方的不足或缺点。有时也谈论一些相互投机的话题,有一次同末由于我家离学校很远,所以没有回家,她也在学校转攸。我们一起聊了很久,自己的人生观,爱情观,当到感情时你好像遇到知已侃侃而谈。后来我发现她是个重情多情的人,到高三时补课我没有回家和几个朋友合租了一间房,你当然怕我混出事来还叫我不住哪里,到你家去住,我当时真的很感动。也许是你不放心你那时常来我那里说帮我补外语,由于我根基太差,天生又讨厌那26个英文字母,让她失望了。我总是扯她后台,因为我怕她教我学外语。要么我教她打牌,要么我教她下棋,反正就不学外语。记得有次她还帮我们做饭,有时帮我洗衣服,想起这样,自己今生有这样一个异性朋友,足矣。在憧憬中守着一方净土,润育着诗情,那时我总喜欢写一些不成熟的诗,她也是我忠实的读者。朋友羞涩的流露捅情感变成符号很难时,自己就捧着哪份撞得在呻吟的文字,为了友情踏入那扇敞开的门,只好求助于网络与纸笔了,在无聊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
今天我们各奔东西,你身后的每一段往事,每一个足迹,每一个幻想,每个欢欣,每一个微笑,都溶缩在我的情感空间,我怕笔力不够,写不出哪时的真实情感所以你——永远的朋友,你在我的记忆深处。一幕幕往昔的情景,荡起忆念岁月中的层层涟漪,又在我眼前闪过,它永远是我人生之旅的风景,茫茫思路中温馨的驿站,许多时候许多事情我无以言表,但所有一切永远在我心中。我们曾距离得近,有许多心灵沟通的相似之处。记得上次上学时在火车站与你一见而又匆匆而去。但外在的境遇,机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友谊之树常青。不会被风霜雪雨所改变,因此才能留下那些高贵的最真实的东西……
许多时候想和你说很多的话,但此时纵有千言万语却难呈于笔端,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想说的、要说的,疑聚成一句话“你还好吗”短暂的时光并不代表友谊,永远的岁月却代表永远的回忆,深深的祝福给你,美好的祝愿给你,朋友,请用心去感应,让我们之间纯真的友谊万古常青。一直到老去。朋友愿你一生快乐,一定要笑噢!朋友在笑吗?所心所欲。
第3、酒鬼卡森的追思会
酒鬼卡森死在了厨房。临终,他的手里还拎着半瓶威士忌。
说起来,卡森可不是什么好人。40岁,没结过婚,父母双亡,酗酒,语言粗鲁,常对人大喊大叫。
如果不是新来的牧师安略特沿家拜访镇子里的居民,卡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卡森的追思会,办得却不那么容易。在牧师的动员下,来的人倒也不少,可追思会已经开始了十分钟,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安略特清了清嗓子,正要打破令人难堪的沉默,却听下面有人低声说:“他参加过伊拉克战争,是个军医。”
“他,他给过我糖果。”角落里,一个叫萨利的瘸腿孩子突然怯怯地说。“万圣节,他送我很多糖果,还给我做了南瓜灯。他说,万圣节所有的孩子都该有糖果吃。”
几分钟的祈祷之后,仍旧是沉默。除了那一袋糖果,卡森是否还有值得人铭记的地方?大家搜肠刮肚,却想不出来。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夫妇走了进来。看上去,他们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站在卡森缀满鲜花的棺木前,老人一脸悲伤:“想不到,卡森就这么走了。我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我们爱你,孩子。’”
他们是谁?众人又好奇又惊讶。老先生说,他曾经有个女儿,叫安妮。安妮医学院毕业后,把卡森带回了家,说要嫁给他。可是,他们天使般的女儿,怎么可以嫁给这么粗鲁无礼的人?他们绝不同意。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女儿上了伊拉克战场,她再也没有回来。卡森说,是他没有照顾好安妮,他要当安妮父母的儿子。
老太太将一束雪白的玫瑰花放到卡森的棺木上,轻声说:“孩子,今年的圣诞树,你会从天堂给我们寄来么?我们会等的。”
教堂里,一阵抽泣声。连一脸严肃的安略特,眼圈儿都微微有点儿发红。大家静默无声,努力将那个粗鲁的卡森和深情的卡森对接起来。
追思会原本打算只举办一个小时,可最终,却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众人才恋恋不舍地散去。
教堂的大门被紧紧地关闭,牧师安略特脱下身上的白袍子,扔到了一边。他轻轻地掀开棺材盖,将卡森嘴里的破布掏出来,将他的手脚解开。
卡森咆哮:“你不是说,只有一小时?”安略特笑了:“我也以为一小时足够了。谁知道,你这个傻瓜,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怀念。”
卡森面无表情。只有他知道,安略特是个冒牌牧师。他是卡森的战友,这次来小镇看望卡森,见卡森自暴自弃,整天把自己泡在酒缸里,就劝他振作起来。可卡森说,像自己这样没有正经职业,一无是处的男人,除了喝酒,还能做什么呢?于是,安略特和他打赌,如果公布他的死讯,能有三个人说他的好话,他就应该戒酒。
卡森笑了,他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有一个人。就这样,两人打下重赌。如果安略特输了,他要给卡森五万美金。卡森以为,他死了,人们应该是高兴,至少不会悲伤。可事情的结局,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让他感到有点儿惭愧。现在想来,还是让那个粗鲁无礼的卡森死掉吧,要是让他活过来承接大家的敬佩、友善、赞美,他还会不适应呢。今晚,他要砸碎所有的酒瓶子,把那些威士忌倒进水沟。然后,他将像初生的婴儿,带着美丽的姑娘离开……
第4、替你当哥哥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
十多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小虎说,你净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谁也没想到,玩笑话竟然成了真的。他从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大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的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他没想到,家里添个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双碗筷那么简单。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
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5、不是心情好时才唱歌
老弟叫歌唱,歌唱得很不错。歌唱就是他网上K歌的名。
认识歌唱时,他在网上很红,跟一个小妹搞的“迷死你”歌友会,走遍全国各地去找人PK,在网上的平台。那时的我处于人生最苦闷的时期,便跟着他们南征北战。
搞那个歌友会的小妹,不仅歌唱得好,人也特别漂亮,是让帅哥流鼻血的那种女孩,她的圈子里都是各地一等一的唱歌美女,无疑帅哥也就有了一大帮。因此,就有很多歌友圈子来挑战,但都以失败告终。每次PK,场面的疯狂劲绝不亚于一场大型歌会。
我就是歌唱拉进那个圈子的,刚进去的时候,没人理我,大概是我很少K歌,也不爱说话的原因吧。
一天,一个叫“切瓜”的歌友会,在网上发帖,要跟“迷死你”歌友会大PK。一下子,网上闹翻天了,热帖不断。“切瓜”歌友会也是一个有实力的圈子,他们是一帮准专业的音乐人组成的,所有人出视频都是发烧级的麦,有半个脸大。有好戏看了!
“迷死你”歌友会也早想找“切瓜”歌友会大干一场。那天晚饭过后,歌唱给我电话,劈头盖脸来了句:老大,晚上你要参加啊!
我上线了,好家伙,几百人的圈子,个个头像闪亮,齐了。
在一个叫《情感天空》的房间,两军对垒。“迷死你”歌友会擅长通俗唱法,“切瓜”歌友会以民族唱法为主。网上还是听流行歌的人多,美女登场,下面帅哥欢呼,帅哥登场,美女献花,因此“迷死你”歌友会占尽了风头。
这时,“切瓜”歌友会的头出视频说话了,要跟“迷死你”歌友会一对一PK,言明—首民歌一首通俗。“迷死你”歌友会的短板出来了。“切瓜”歌友会虽然不擅长通俗,但还都能唱,但民歌就不是唱通俗的人都能唱的了。一时,“切瓜”歌友会占了上风。“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火了,在群里将她的粗气呼向了每一条线路,群里的帅哥们都慌了。
歌唱这时出视频说话了,这家伙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我给出卖了。所有的鲜花都送到了我的网名下。
“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给我一条私聊:我认你做哥哥了!天啊,都知道她是不甩任何男人的女孩。那晚,我出场了十次以上,嗓子疼了几天。但从此,我也成了网上所有男人们羡慕的对象,因为我是小妹唯一给拥抱的男人。
那晚.PK后,歌唱给我留言了:老大,我后悔喊你了!
自此,小妹成了我的唯一,我不去唱歌,她也绝不唱歌,更不会出视频。“迷死你”歌友会的媚女们,也都拼着命地喊我哥哥,那个劲头让人受不了。有一天,美女们正对着我的网名狂喷,小妹发来私聊:哥哥,闪!她拖着我的马甲闪了。
歌唱自那晚后,基本上不参加“迷死你”歌友会的聚会了。很多次偶尔看到他,见我来了,一个招呼后,立马闪人。
我被小妹霸占了。“迷死你”歌友会也因为我英雄一次,渐渐人疏群散了。
三年后,我在歌唱的城市出差,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回信很快,文字既激动又热情,没想到不到半小时,他竟然出现在我眼前。见面时,一把将我抱在怀里,比情人间的拥抱还要热烈,一口一个老大,我想死你了!
就这样,我跟歌唱成了生活中的好友。歌友见面,当然是K歌娱乐,那天,歌唱喊来了同城十多位歌友,那个热闹劲、高兴劲,让人终生难忘。我是喜欢唱歌却又喜欢静的人,那晚,歌友们让我着实当了一次麦霸。后来,我实在唱不动了,就把机会给了他们。我停下来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在不停地跟歌唱套近乎,满脸的崇拜。我会心地笑了。
见我不想唱歌了,歌唱立马将屁股挪到我跟前,女孩也就跟过来了,歌唱说:我老大。女孩很聪明,跟着就喊:大哥!歌唱又说:喊大哥就对了,千万别喊哥哥。说完,他咯咯地大笑起来,非常灿烂,还诡异地看我。他搂着我肩膀,伏在耳边:老大,她怎么样?我说:不错,挺好!他又问:跟桃子比怎么样?桃子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小妹。我吃惊:你还在想她?
他打了我一拳,拉起女孩K歌去了。
其实,我没告诉他,我跟小妹一直有联系;我更不会告诉他,小妹因为一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她面目全非。小妹从此不会再出视频了。那晚,她说:哥哥,就让你一个人知道。那晚,我流泪了。
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去歌唱所在的城市,而歌唱只要听说了,肯定会过来拉我K歌。每次,歌唱身边都会出现一个新的女孩,都会跟那女孩介绍:我老大。女孩也会立马就喊:大哥!然后,歌唱也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耳语:老大,跟桃子比怎么样?
我开始逃离歌唱了。我明白我的存在将让他永远找不到女朋友。
第6、小黄,你在他乡还好吗?
“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破土动工。5年后,一座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坝将矗立在松花江上。”看到这个消息,马上联想起10年前我在大顶子山上一段难忘的离奇经历。
10年前,作为呼兰县航运公司的一名水手,我随呼航107船队来到大顶子山港。按顺序,3天后才轮到我们装船。所以,除了值班的外,其余船员自由活动。
吃完午饭后,爱好登山的我独自登上了大顶子山最高峰。举目四望,松花江像一条银色巨龙九曲十八弯地沉睡在绿色的大地中间。山峦起伏,松涛阵阵,鸟语花香,沁人心脾。一览众山小的情怀使我心旷神怡引吭高歌。我坐在温暖平滑的大青石上,朗读《少年维特之烦恼》。不知不觉夕阳含羞晚霞满天,我起身向山下走去。
突然,一条两米多长的大蛇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妈呀”一声怔在那里,头发直立腿在颤抖,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独自面对这么大的蛇,一时不知所措。出于本能,我顺手捡起一根木棒准备自卫。那条大蛇居然高昂头颅蠢蠢欲动。僵持了一会儿,我深知天色愈晚对我愈不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我抬脚小心翼翼地准备绕过去。可是,大蛇居然继续阻拦我的去路。看来,一场人蛇大战不可避免了。心虚的我大喊:“来人哪!救命啊!”为自己壮胆。奇迹出现了,大蛇掉头逃去。我松了口气,一屁股瘫坐到地上。忽然,一只硕大的黄鼠狼从我身后窜出,直奔大蛇。我恍然大悟:噢,大蛇的逃走并不是怕我而是怕它。想起黄鼠狼是蛇的天敌,我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全身马上充满力量,拿起大棒准备来个人鼠合力大战巨蛇。
黄鼠狼很快追上了大蛇。它先是绕着大蛇跑一圈,边跑边撒尿,然后跳进圈内向大蛇发起进攻。黄鼠狼非常敏捷,它忽左忽右,忽上忽下,闪转腾挪,斗志旺盛。大蛇则以守为攻,虽处于劣势,但困兽犹斗也很顽强。一时打得难分难解不见输赢。我手握大棒很想助黄鼠狼一臂之力。但怕误伤了它,没机会下手。不好,黄鼠狼被大蛇死死缠住,脱身不得。我心一紧,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我挥舞大棒向大蛇猛击。黄鼠狼趁机逃了出来。然后继续攻击大蛇。如此反复,几个回合下来,大蛇终于“寡不敌众”力竭而死。我终于松了口气,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小黄,好样的!”黄鼠狼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冲我一龇牙,似乎在说,也有你一份功劳。然后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边退边说:“小黄,咱们可是患难之交啊!可别自相残杀呀!”它似乎听懂了我说的话,停止脚步,返回到大蛇身边。不一会儿,又跑来三只黄鼠狼,直奔蛇肉。它们齐心协力,很快把蛇咬断分为5份。后来的3只各叼一块离开。小黄独得两份。看来多劳多得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动物。
忽然,小黄叼起一块蛇肉向我走来,在距我一米处停下,把蛇肉放在地上,冲我又一龇牙,我突然明白了它的用意:胜利的果实也有我一份!怪不得它们把蛇肉分成5份!真是奇迹!我一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说:“谢谢你,小黄,我不吃蛇肉,送给你吃吧,再见!”我依依不舍地向山下走去。可是回头一看,小黄竟叼着归我的那块蛇肉跟着我!我大为感动,停下来,双手抱拳:“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谢谢你!我真的不要,请回吧!”小黄真的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一步一回头地下山……
以后,我曾去我和小黄大战巨蛇的地方,但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第二年,因我回到办公室工作,再也没有去过大顶子山。这一别足足10年!
10年,弹指一挥间。我不知道昔日健壮灵敏的小黄是否已步履蹒跚,但我知道,我对小黄的感激与思念永远不变。我真诚地盼望小黄能早日得道成仙!
第7、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
夏日的午后,一阵阵带着香甜气息的暖风吹进了教室,让正在上自习课的我们感觉浑身上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就在我面带微笑准备去会周公他老人家的时候,一个小纸团像精准的导弹一样,在半空中滑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不偏不倚地敲在我额头正中央。我猛地坐直身子,睁开雷达一样的眼睛搜索着纸团的来源。
就在这时,我发现死党丁广博正满脸坏笑地看着我,手里还比划着扔纸团的动作。看到丁广博这副神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既然你小子不让我睡个好觉,那我也饶不了你!想到这儿,我捡起地上的纸团狠狠地向丁广博砸了过去。
“哎呀!”一个女生的尖叫声撕破了教室里的宁静。而丁广博在纸团砸来的一刹那俯下了身子,我那充满了力量的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后排元颖的脖子上。几乎是在一瞬间,全班同学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元颖。我一下子愣住了,丁广博也傻了眼。
无巧不成书,谁也没料到半堂课都没出现的老班恰好这时走进了教室。我心里暗叫不好,恨不得立刻烧香拜佛好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就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老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元颖,出什么事情了?”乖乖女元颖站起来,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大声地告诉老班:“老师,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磕到桌子上了。”“没碰坏吧?”老班关心地问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元颖摇了摇头,便坐下继续学习。
当老班一走出教室,我才发现自己紧张得后背都湿透了。今天要不是元颖手下留情,我肯定得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吃“小灶”。我看了看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元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放学之后,我和丁广博特意找到元颖,当面向她道谢。没想到元颖还是像平时一样沉默寡言,淡淡地冲我们笑了笑,推着自行车走开了。从那之后,我和丁广博总觉得欠元颖一份人情。可是,人家学习好,又是班级干部,更是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们这两个除了捣蛋就没什么特长的家伙想帮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就在我和丁广博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机会却出现了。在体育课上,我们终于发现了元颖的弱点——她的运动神经缓慢。在体育达标测试中,全班就她一人不合格。尤其是在跳远项目上,她以非常优美的姿势起跳,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像一只青蛙一样,逗得大家差点笑出声来。
元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这次体育测试让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我和丁广博的体育成绩在班级里还是不错的,我们俩向元颖提出带她一起锻炼,好让她在下次的测试中顺利通过。元颖疑惑地看着满脸真诚的我们,勉强点了点头。
从那之后,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三个人就跑到操场对面的树林旁,我和丁广博轮流教元颖各种各样体育锻炼的技巧,陪着她一起练习。元颖的表现,让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丁广博教她跑步,她跑着跑着能把鞋甩出去;我教她跳远,她就能偏出方向把站在旁边的我砸得满眼冒金星。
在丁广博被元颖的运动鞋打了两次和我被元颖在跳远中砸了三回之后,元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她还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通过体育测试已经不成问题了。几个星期之后,在第二次的体育测试中,元颖终于顺利过关。当元颖在上一次出了丑的跳远项目中咸鱼翻身之后,她转过身冲着我俩高高地做了个v字型手势!
在那些一起陪伴元颖锻炼的日子里,我们三个人的友情也迅速升温。元颖顺利通过体育测试之后,我们三个人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学们送给我们一个绰号——“三剑客”。
那时候,学校时不时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每次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能悄悄地通过和别的同学换座位凑到一起。丁广博最贪吃,每次他都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来,从瓜子到水果,从巧克力到芙蓉饼,我和元颖简直都怀疑这小子家里是不是开食杂店的,要不哪能弄到这么多这么全的东西?我爱讲笑话,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我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笑话,逗得他们两个笑得前仰后合。元颖感情特别丰富,有一次,看到电影最伤感的地方,元颖趴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把周围的人都惊动了。我连忙低下头哀求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你了,咱们回去再哭,成吗?你再这么哭,大家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元颖冲我撅了撅嘴终于破涕为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之间就要毕业了。在同学们忙着写同学录的时候,我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元颖,没想到这份礼物却引起了一场误会。这天放学等同学们都走了之后,元颖叫住了我和丁广博,她低着头告诉我: “我们年纪还小,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的,你的礼物我不能要。”元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一样。我和丁广博有些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元颖似乎也看出了我一脸的不解,于是便拿出了我送给她的影集,指了指在影集扉页上写的字念道:“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着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这些话,好像超出了朋友的限度……”
我听完之后,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丁广博也笑弯了腰。元颖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元颖啊!元颖!你可是咱们班出了名的才女,谁不知道你喜欢古诗。这是我特意给你抄录的一首藏族古诗,还是丁广博帮我找到的。”听了我的话,元颖先是一愣,然后跳起来用粉拳使劲地捶着我的后背:“谁让你们不早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开完最后一次班会之后,所有的人都迟迟不愿离去。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们有过摩擦,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欢声笑语。我们三个人坐在操场边上,默默地看着低年级的同学在打闹着。
操场上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上课的铃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但是在这青涩的时光里,我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这就足够了。无论时光怎样流逝,这段属于我们的时光,这些属于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第8、那时青春熬人
毕业那年,与寝室的三个兄弟一块儿租房住。那时,就业形势已不乐观。离校时,我们都还没找到工作。
一间房,挤了两张床,中间只余半米过道。两张一米宽的小床,每一张都要挤两条汉子。睡觉需要卧如弓,里面那个梦中翻个身,另一个就得滚到地上去。刷牙洗脸在楼道里的公用水池,做饭用的煤炉便放在门口。吃饭基本上都是下面条。毕业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以部落群居的形式凑合着。
找工作的过程是焦虑而毫无诗意的。前半个月还乐观,面对人才市场眼花缭乱的岗位,挑挑拣拣,信心百倍地投简历,用手蘸凉水梳理头发迎接面试。城市不大,很快,好点的企业就被过滤一遍,但始终没有一家公司与我们眉目传情。心冷了,本来就空的钱包更是即将山穷水尽。
这时,瘦瘦小小的老六找到了工作。他每日早早起床,晚上很晚才回来。谁也不知道小六千的是什么工作,他没告诉我们,但我们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肤色被晒得像黑炭,躺在床上就打呼噜,怎么推都不醒。半个月后,他领了600元薪水。我们很是羡慕,纷纷要求他帮我们引荐一下。他只是说:“这活儿你们不会干。”我们仨很气愤,但小六虽然在这点上自私,他挣的钱却是大家一起花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秋深风冷时。小六一个人干活,养活我们四个人。他的勤劳,让我这会儿想起来都有点汗颜。他工作回来,放下买来的面条、鸡蛋,把锅放到火上,抓起扔在地上的衣服便洗。
老五是最早颓废下来的人。父母时而接济他一点儿,他整天窝在房间里租了成摞的武侠书看。他最热衷的事,就是晚上吃了饭拉着大家打牌。他悄悄告诉过我,工作的事,家里人正在帮他跑,有了眉目他就回去。
老三则白天跟我一块儿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去附近的广场跳交谊舞。他的舞技很出众。一天晚上,老三整夜未归。次日清晨,他告诉我们他艳遇了。那女人离异,有房子,迷恋他的青春气息。于是,老三成了最先搬出去住的人,从此我睡的床空了一半。老三走时,哭得稀里哗啦:“兄弟们,我这算不算卖身求荣啊?”
以后的夜里,老五哗啦哗啦玩着扑克,很黯然地嘟哝:“真没意思,连打牌的人都凑不齐了。”老六在过道里下面条,我拿着电话本翻看白天投过的岗位记录,心里空落落的。
老六失业时,我和老五才知道,他干的活儿是送水工。为了多挣点钱,他往往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老六说:“不多挣点,兄弟们连饭都吃不上了。”他挣下的血汗钱大多变成了面条,有时还有点小酒,都装进了我们的肚子里。
那年的雪来得很早。刚进11月,风就刀片一样割耳朵,薄薄的被子无法御寒。我和老六最先送走了喜滋滋的老五。他父亲打来电话,说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帮他进了县电力局。看着老五踌躇满志地坐在长途车上朝我们挥手,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落下来。我和老六都属于没有退路的人,退一步就是脸朝黄土。
后来,老六找了家销售公司做业务,被外派到别的城市开拓市场,我则有幸进了一家小公司的策划部。将他送上火车那天,雪仍在下。老六拉开车窗喊道:“哥,你要保重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悲凉。
回到曾经人声鼎沸的小屋,我呆呆地坐了很久,却在枕头下发现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是老六留给我的。
那个晚上,我冒雪走到街上,找到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家是没有电话的,我打到邻居家,邻居再去叫我妈。妈妈过来接电话时,我的牙齿已经在激烈颤抖了。我强忍着心底的辛酸对妈妈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别操心。”泪水却止不住流下来。
如今,小六已经在江城买房定居,他的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老五在单位成为骨干,而我,也在这座城市衣食无忧。
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
第9、我家的汤姆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第10、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
我和吴冠中先生同住一个小区。去年我要迁新居,在准备拔掉电话机的一刹那,我想到要和吴冠中先生辞行。电话里我说会常来看他,希望他保重。他说他身体其他方面还好,就是睡眠不好,吃四片安眠药也只能睡三个小时,很痛苦。我问他还在创作吗?他说很困难……电话里,他说了很多,好像不是我要搬走,倒像他要远行。
回想起前年春节,我最后一次去给吴冠中先生拜年。和往常看望他一样,我除了带去一张会说拜年话的嘴,仍旧空着两手。但当我们双手握在一起时,我是那样真切地感受到送给我的温暖。
虽说是过年,他家的新年和旧年一样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他的生活多年来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实质的改变。小画室不到10平方米,面朝阳,画案旁的餐桌上已摆放好午餐:一只盘子般的大馒头、一盘“水煮蒜苗”、两碗多种豆类煮制的粥。吴先生和夫人正准备就餐。我注意到吴先生好像刚刚理了发,就问,还是街边师傅的手艺?吴先生显得挺高兴地说,街边理发师傅搬进理发室,不用站街了。
很多年来吴先生总在街心公园的林荫小道边,花两元钱找个“蹲摊”的理发师傅“剃头”。我每次遇见他都会开玩笑地说,这么有价值的脑袋咋就这么廉价地“处理”一下?吴先生扭过头说,剃头师傅是“行为艺术”,我是纸上谈兵,我们工作不同,价值一样。凡到这时,他的脑袋会被剃头师傅“无情”地归位。他只得低头喃喃:我这时候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个等待削皮的冬瓜。剃头师傅遇到这样的情景,就会神气地哈哈大笑说,那你们先聊会儿吧。谈笑间,吴先生总会有意无意地谈到他的“创作观点”。此时,我都觉得他很孤独,期望别人的理解。
有一段时间,社会上对吴先生的一些观点有些非议。我知道吴先生有很多话要说,我也知道他有很多话不愿说。因此,在动员吴先生接受我采访时,我们有言在先:不谈友情只谈观点,我是记者,职责所在,有言必录;您是受访者,完全自愿,实话实说。
吴先生是个率性而坦诚的人。以往无论是他的学生、朋友还是记者来访,他从未要求对所写文章在发表之前过目,可他对我提出了“我看过再发”的要求。以往,也许由于记者的误解,或记录词不达意,或节取只言片语,或是其他的原因,发表后给吴先生本人及社会、学术界引来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误会。
所以吴先生严肃地对我说:“发表前我本人要看一看,我要对我的话负责。不能再上朋友的当!因为是朋友才信任,才会上当。朋友在变。我也在变,没有不变的人。漫漫人生路,每一阶段都会有朋友和知己。过了这村便没有这店,朋友和知己很难与自己结伴同行。分手了,真诚的朋友留下怀念,并非真诚的朋友留下遗憾。我当了数十年教师,对自己的学生一向不说假话、空话,在学术钻研上绝对用科学的解剖刀,六亲不认。对学生、对朋友的坦诚几乎成了习惯,对并非真诚的人也坦诚对待,对有目的的人毫无防范,于是被利用,被断章取义的教训不少。这样的人和事不仅影响我个人的情绪,对社会和学术界也起了很坏的作用。”
面对这位学贯中西,虽已白发苍苍,却又不谙世事的单纯如孩童的老艺术家,我没有说出“我文责自负”那句常说的话。因为,我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老人家的要求。那次采访很深人,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但也很清醒很有条理。后来我的专访《吴冠中有话要说》在《文艺报》整版发表后,吴先生将此文收入到他的文集,我们的友情也从相识而跨向更高的境界——忘年交。
记得2001年我去吴先生家那次,他家与往日稍有不同的是窗台上多了一个小罐头瓶插着的红色康乃馨,书桌的花瓶里是带有绿叶的金色郁金香。这使我忽然想到,今天大约是吴先生的生日。那两束淡雅、朴素、没有任何装饰的鲜花,一定是他的儿孙或熟悉他的朋友或热爱他崇拜他的弟子悄悄送来,以表心意。吴先生一辈子从未为自己张罗过生日,也坚决不主张任何人为他过生日。因此,我不知道哪天是他的生日,他只说,我是老羊,你是小羊,我们都属羊。他随口问了我这只羊的生日。
突然有一天,他散步时又到我家,高高兴兴地祝我生日快乐,并送给我一幅他写的字:“羊生日,见日出,殷红色”。我们相识多年,从未张口向他求过一幅字画,这一份突如其来的珍贵的生日礼物让我特别兴奋也特别惭愧。因为,我从未给我的这位忘年交祝贺过生日——无论是他在艺术创作默默无闻的时候,还是他在国内外声名显赫的时候,他却把我这小字辈的生日放在心上。那年他82岁。
我一直在想,吴先生这些年来引起许多人的误解,一定与他独特的思想有关。也许,随着中国美术的发展,我们将越来越认识到吴先生的观点的意义与价值,误解也会随之消除……
而今,吴先生和这个世界永别了,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没在搬家后的一年里去看望他。现在我只能把他老人家送给我的那套精装本《吴冠中文集》摆放在桌上,点燃一支蜡烛,在幽幽的烛光中怀念这位像画家一样杰出的文学家。他送我书时说的话言犹在耳:“文是画之余,是画之补,是画到穷时的美感变种。只可惜,我如今已是白发苍苍的风景画家,不能互换,是文是画,只求表达真性情吧。”
老人的话在我心里生根,老人的身影在我脑海里驻足,我把老人那颗不再跳动的心安放在我的生命中。
第11、做人不要太自私
这道考题看似简单,却很难回答。正因为难回答,才更能考验男方对自己的爱有多深。映雪做梦都想找一位把女友看得重过母亲的男友,引申那就是把妻子看得重过母亲的丈夫,所以映雪就问在她眼里所谓的第一任男朋友——李辉。映雪问李辉:“如果我和***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李辉说:“当然先救我妈。”映雪问:“那为啥?”李辉回答:“母亲只有一个,女友成千上万,当然先救我妈。”映雪想:幸好考考他,否则自己就上当了,一个先救母亲的男人是靠不住的,况且只是让你回答先救谁,难道说这么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吗?映雪很干脆地就和李辉拜拜了。
后来,映雪又处过几个男朋友,她都用这一道爱情考题考他们。让映雪颇感意外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男朋友说先救她,映雪长得漂亮,气质脱俗,她实在弄不明白,那些男人为什么不肯说先救她。
最让映雪伤心的是第六任男朋友,那是个很优秀的小伙子。可以这么讲,映雪只要求他说先救自己,她就会嫁给这位小伙子。可他却苦着脸回答:“我都救,同时救两人行了吧!”映雪说:“你同时救不了两人,你只能先救一人,后救一人。你是先救我,还是先救***?快说呀?”男朋友被逼得急了,推托并无奈地说:“我其实不会游泳,我宁愿自己淹死算了。”映雪很失望,只好忍痛和他分了手。
映雪独自领受并厌倦了单身贵族的生活后,已经30岁了,映雪依然不改初衷。她回过头来感觉第一任男朋友李辉非常好,是个可依靠的男人。换句话说,她觉得第一碗饭好吃,既然好吃,那就回过头来吃吧!只要不饿着肚子就行,所以映雪又回到了李辉的身边。
一天傍晚,她和李辉在公园散步,李辉说:“我们结婚吧?”映雪又想拿这道长达十年之久的考题测验李辉,就说:“我也有结婚的打算,不过,在结婚之前,我最后考你一次。”李辉笑一笑说:“你出考题吧?”映雪说:“如果我和你母亲同时落水,你先救哪一个。”李辉很意外地望望映雪说:“你怎么还问这种问题。”映雪说:“你别打岔,快说,先救谁?”李辉说:“你是随便问问好玩呢?还是深思熟虑才问我呢?”映雪说:“我从20岁起就提这个问题,一直提到现在,是真心问你的。”李辉说:“如果你从来没问过我这句话,我会先救你,现在你问过我两次,那么我还是10年前的那句话,我只能先救母亲。”映雪问:“为啥?”李辉答:“你念念不忘要别人先救自己,太自私了,我母亲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成人,还从来没想过让我先救她后救谁,这叫无私。如果你们同时落水,我自然先救无私的人,后救自私的人。”
这道理原来如此简单,映雪忽然觉得自己走了10年弯路,错过了多次结婚的良机。她不想再失去李辉,就挎住他的胳膊说:“好,我答应你,明天就去办结婚手续吧。”可是李辉说:“你刚才的考题使我改变主意了,虽然你很漂亮,气质好,但我不能和你结婚。因为我想我和你结婚肯定是个错误,我还是不要犯错误的好。”
第12、第四类情感 比爱情多一点
有一对男女,互相关心,在彼此需要时,不遗余力地帮助。我问过其中的他,有没有想过让她做自己的情人。他答,想过。不过他预计这种状况会很糟,他说,与其要一个糟糕的情人不如要一个可爱的朋友。不知道是谁给这种关系定义为“第四类情感”———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
感情可以归类吗?有第四类就有第一、二、三类情感。资料显示前三类感情大致界定为:第一类情感是亲情,第二类是爱情,第三类是婚外情。如此,除了第一类感情是指血亲外,其后三类都跟性有关系。合法性关系是第二类,不合法性关系是第三类,有性想法但不发生性关系是第四类。在克制不了性关系的泛滥,男男女女们掩耳盗铃般歌颂起第四类情感,发乎情,止于礼。假如大多数人的感情都有自设的天平,略有失衡,知道按类增减法码,这世上的痴男怨女们将了无生趣。
最近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十诫之六是关于爱情。19岁的男孩爱上30多岁的美妇,想方设法接近她。他在邮局工作,制造假的汇票让她到邮局来取;为了能站在她的门口,他兼职凌晨去送牛奶;每天用高倍望远镜偷看她的一举一动。而美妇有很多男朋友。小男孩主动告诉美妇,自己每天在偷看她,“因为我爱你。”美妇问小男孩这么做的目地是不是为了跟她上床?小男孩说,只是想和你在一起。美妇把男孩带回家,让小男孩抚摸她的身体,小男孩浑身颤抖……“这就是爱。”美妇告诉男孩,男孩伤心地跑回住处,用刀片划破手腕动脉。男孩抢救过来了,美妇也醒悟过来,她想追回小男孩的爱,她来到邮局,小男孩漠然地看着她,“我已经不再偷看你了。”不论你是在情感层的第几类,情感不可被猥亵,欲望不是爱的目的地,更不是衡量男女关系的尺度。
安徒生的初恋爱上同学的妹妹,可惜对方已经订了婚;他爱上的第二个姑娘,为了与她分享自己的美好感受,安徒生开始写自传《我的一生》,当姑娘感受到他超出温暖友谊的话时,开始不安,因为那时的安徒生没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和无可争议的前程。功成名就的安徒生遇见了歌剧演员珍妮·林德,他无比迷恋她,他为她写下《夜莺》。安徒生每回想表达爱时,她总把话题引开。一次安徒生忘了她托办的一件事,半开玩笑说,“你一定恨我吧?”珍妮答,“我可不能恨你,要恨,就得先爱。”安徒生终生未娶,余后的日子里珍妮每次演唱时都送安徒生一张票,“让我在那里为你歌唱吧。”安徒生常常想起她,但是“我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这段关系,是安徒生终生受益的真爱,真爱让安徒生创作出美人鱼的故事,那份无私付出的爱,算第几类情感?
爱没有类别,可分门别类的是关系。男女之间,若剥开爱,只论关系,当然,一切关系均是“不进则退。”
第13、你是我的天堂伞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14、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
我有一群车友。
不要以为我要说的是如何驾着“私家宝马”以车会友的事,我一个小小的工薪族,就算买得起马暂时还配不起鞍,每个月养车的费用会让我衣食无着的,所以我要说的不过是单位通勤车上的一班朋友。
通勤车在很多跟得上改革大潮的单位里已经随着兴利除弊被毅然取消了,在我们这所高校还侥幸留存。同样因为计划经济年代遗留的问题,坐通勤车上下班的人90%是女同胞,都怪当年分配住房是各单位男职工的独享福利。
我的车友差不多都是我的老大姐,年龄至少也比我大八九岁,我明显有着比她们更水灵的皮肤和更苗条的腰身,不过她们也是看着我由当年未婚的女孩子一步步变成了如今的孩子妈妈。时不时还有人对我说:“你女儿真的5岁了?我还记得你当年挺着大肚子的样子呢。”我也记得,因为那时,总是有人为我留座位或者硬是把我按在她的座位上,总是有人帮我提单位分的诸如豆油、苹果之类的重物,总是有人不厌其烦地帮我从肚子和肚脐的形状分析未出世胎儿的性别……
我的车友们是有着各种各样不同身分、不同职务、不同职称的人,上到教授、处长,中到普通教师、实验员,下到食堂服务员、办公楼清扫员。当大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坐在同一辆回家的车上,抛弃掉社会身份只剩下自然身份时,这些人是多么的相同。在我眼里,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等待着回家的女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抑或别人的女儿,只不过是比我有着更多生活阅历,有着更重生活负担的一群女人而已。
挤在这群叽叽喳喳的家庭主妇堆里,嘴里议论着的无非是哪里又有了新品上市的衣服或物美价廉的食物,谁的头发烫了新发式,哪道菜的最新做法,今天早市的菜价,哪个小学校附近有补习班等等这些琐碎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这是些生活底蕴的东西,看起来无足轻重登不得大雅之堂,但在办公室里坐久了,高贵的女人气演绎烦了,到通勤车上彻底放松一下,偏偏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快乐。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是指望和车友们探讨文学和哲学思想,也不是期盼从她们中间找到一个知音,忘记自己是个硕士学位的拥有者,别样的友谊唾手可得。这里没有人因为你嘴里的家长里短笑话你庸俗。其实高贵和庸俗何尝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不可或缺的不同侧面呢。
我不怕在我的车友面前露怯,我生活上的低能她们是熟知的。人有所短必有所长,我面对生活不知所措时,她们却游刃有余,对她们身上我所不具备的能力我只不过是真诚地赞美了几句,她们却回报给我很多——我每日午餐的佐餐泡菜是车友“友情提供”的,且不说她要为了我们爱吃这口儿的人多费多少工多买多少菜,只看她每日为我们分装好那一个一个的小袋子,这位孩子妈妈至少也要放弃温暖的被窝早起10分钟。我款式新颖的毛线帽子毛线围巾是车友“友情代织”的,别人羡慕得眼睛发红,其实我只是嘴巴甜甜地叫了两声“姐姐”而已;更有别人看不见的我女儿的毛背心、小手套也是车友们的作品呢。她们对我这个笨拙懒惰的妹妹实在比男人对我更宽容,说“年轻人管孩子辛苦,不会就不会吧,缺什么说话!”天知道她们为此多熬了多少夜,多加了几个班。可能只有女人最知道女人抚育孩子的艰辛,所以女人给予女人的帮助才最无私吧。
人人都喜欢做小孩子,做小孩子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真情流露无需顾忌太多。在我的车友姐姐们面前我身心放松,常常有了回归孩童的感觉。有时受了委屈,心里不高兴,上了通勤车自然没精打采。到底是女人,一个个眼睛尖着呢,一句“姐姐兜里有冰淇淋”肯定让我绽开笑脸。真的,这么多年来,坐在回家的车上像个饿狼,也不知吃了多少车友们本来要买回去给自己孩子吃的好东西。要是再多嘴把事情的原委和她们中的某位唠叨唠叨,她们的主意有时真不赖,到底姜是老的辣;就算只是给我吃颗宽心丸也好啊,想一想,父母年纪大了,孩子还小,朋友都各自忙着,同事各怀心机,有时闷在心里的事不知道对谁说,有了车友们,真让我多了一个倾诉的渠道呢。
如果我没有听新闻,不要紧,只要上了通勤车问我的车友,无论是国家大事,街头趣闻,还是单位里的小道消息,应有尽有,来源可靠且广泛而前沿,一个足不出户的消息灵通人士绝对非通勤车上的人莫属。如果有事关个人的重要情报,也会有人下了车,把我偷偷拉到一边,格外关照。在学校里,到哪个部门办事,都可能遇到车友们,大家打起招呼,别提多亲切,旁边的人看了头上直划问号,让我这个出门办事心里先发怵的小白丁无形中也壮了胆;有时也会有人悄悄告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处理某件事的方法或与领导沟通的时机,甚至具体到某句话该怎么说。我的车友姐姐们啊,让我少碰了多少壁?也让我不必在头破血流中才学会成长。
其实我和我的车友们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年龄也相差了很多,但是我和这些吃苦耐劳、家务工作双肩挑的女士们在通勤车上竟然慢慢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如果你问这种友谊是怎么来的,我只能猜测可能是发生在每日共同的披星戴月、起早贪黑的出门和回家的路途中,在大雪飘飞寒风刺骨的车站上一起望眼欲穿翘首以待那辆熟悉的车影时,或者每日必不可少的闲谈笑语互致关心的问候里。很多事情因为自然而然所以我们没有注意,但是如果它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如一日的重复,其实它早已存在了。当然如果一个人是上车抢座的,是自命不凡的,或者是看人下菜碟的,即使在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空间里,也绝不可能有结成什么友谊的基础。
友谊是什么?说起来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没有人可以规定它的形式和种类,但是不同的友谊却常常可以同样如清泉滋润人的身心。不但如此,更多时候,它也可以游离于什么规矩、约束这些东西之上,在亲情和爱情力量不及的地方,在一些难言的行程中,默默伴你左右,送你一程。我骨子里是爱孤独的,可是仍然希望我孤独的身影旁阳光明媚,而且经常有人微笑着和我擦肩而过,挥手致意。
车友的确比不得同事更亲密,但是办公室里众所周知的相互倾轧,反倒让同事之间因为距离太近不敢真的推心置腹。比起同事情谊的“浓”,我倒更喜欢和车友之间的“淡”。通常我们是想不起彼此的,但是如果想起她时,她一定在那里,这正是我理想中的朋友的感觉。而且我们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一争高下,一决雌雄,这也是“牢不可破”的另一个原因吧,无疑也给了友谊一个纯化的机会。物欲横流的社会,本来暖暖的人情里常常也搀杂了太多的渣滓让人无从辨别。
说起来,我真喜欢这种没有功利色彩的友谊呢,我也要感谢我的形形色色的车友们带给我平凡生活的一抹抹亮色。
第15、如歌的友情
在人生的路上行走,会经历许多的事,遇见许多的人,这其间就有我想要靠近的人和想要靠近我的人,而人与人的交往中就是事物的不断的更新与交替的过程。于是,就有了许多人所说的缘,相遇是缘,相逢是缘,相识也是缘。彼此之间坦诚相待,珍惜那份理解的美缘,把握那份珍贵的善缘,用心去感受缘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感受一份缘来缘去的过程的灿烂,感觉这种生命里程中的经历。
无论花开花谢,缘都会在我的心田留下痕迹,正如那首歌的传唱《相逢是首歌》。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眼睛是春天的海,青春是绿色的河,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心儿是年轻的太阳,真诚也活泼,……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分别是明天的路,思念也火火,心儿是永远的琴弦,坚定也执着……歌词的魅力在于真实的生活感染力,朋友与缘同行在我的人生路上。
其实,生命的过程就是一种缘来缘去的行走过程。在人生的路上,我成长,我经历,我潇洒,我成熟,一路伴随岁月的脚步去行走,渐渐理解了人生的意义,慢慢懂得了生命的价值,也逐渐的明白了生活的真正目的。在时间的长河中,成长的足迹遍布人生的风雨之路,岁月如海,友情如歌,生命旅途中,我感动每一次缘的靠近,一个简短的问候信息,一段亲切的电话交谈,一个生动活泼的表情的发送,一首轻快飞扬的歌曲,一张美丽清新的风景图片,都如此让我感动,感慨缘的美丽,感动友情的温暖温馨。
朋友的情谊就如这杯浓郁芬芳的咖啡,在于品,在于酿,我时常会于某个温暖的午后,一个人独自安静的坐在桌前,细细地品味着咖啡的浓郁,想起朋友的点滴,耳边聆听的音乐时常会让思想的火花游走在朋友的生活空间,友情正如这杯中的咖啡,慢慢地将温馨的香味回味,想象与某个朋友一起相逢在某个幽雅的咖啡屋,一起品饮咖啡聆听纯净音乐旋律的情景……
人生的路上,因为有你,因为有我,因为拥有每一个缘带给我的感心的快乐,生活就变得美好而阳光明媚。每当我听到《相逢是首哥》这首歌,都会想起朋友的情谊,有一种淡淡的温暖就涌遍全身。朋友的交往不在于距离的遥远,友情的感受不在于物质的给予。与我来说:“朋友的美好只在于彼此之间所感受到的那份温暖的感觉,那种心灵与心灵共鸣的感动。”只因我还拥有这样的感动,生活才会绚丽如花样美丽,只因拥有朋友的友情,生命的花开才会眩目的璀璨。
孤独的时候,仰望天空,我会想起朋友,寂寞的时刻,低头不语,我会想起朋友;伤心的时候,忧伤泪流,我会想起朋友;疼痛的时刻,忧郁无助,我会想起朋友;快乐的时候,开怀大笑,我会想起朋友;开心的时刻,微笑凝望,我会想起朋友。于是,生命中的感动牵系在朋友的情谊中,心灵间的思念牵挂在朋友的情谊中,淡淡的想念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牵挂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温暖将友情的灯光点亮,温馨地照耀这人生的旅途,拥有朋友的人生不再孤单,拥有友情的生命不在孤独,拥有情谊的生活不在寂寞。人生的路上,我在用心感觉拥有朋友的美好感受,也在用心品味拥有朋友情谊关怀的温暖感觉,相逢是首歌,歌手是你与我,人生路上彼此坚定执着,感动,感谢,感恩,感慨漫漫人生路上——岁月如海,友情如歌!
第16、远方飘来一朵云
曾有一位女同事是很要好的朋友。
我们在同一天来到公司面试,由于当时没带够足够的押金,我正打算再跑一趟回去取。她竟友善地对我说:“让我先帮你垫付吧,你取到钱再还我也不迟。”
我不太敢相信这是真的。她从广西到广州来找工作,和我这次才是初见面、认识。我一见到她就倍有好感,因为她皮肤白,五官十分精致漂亮。穿着件高领黑毛衣,笑容真诚。比我小几岁,叫人真心喜欢。
一段友谊就此开始。那时,我和她都还没有结婚,工作之余不是你去我住所玩,就是我去你那买菜做饭吃。我们住的地方相隔不远,就在解放北某两条街上。
。。。。。。后来,公司关门大吉;不久后她和同居男友分手也搬走了。再后来我结婚请了她做姐妹;这时她已渐胖、并认识了另一个男的,约一年后也结婚了。
然后我生了女儿,闲时也会通通电话、发发短信。再后来,她没有联系我了,我联系她也觉没什么意思。因为她有条短信让我看了很不是滋味:“你现在生了个女儿了,很幸福了。”通电话后得知,她宫外孕并做了个手术,生孩子对她来说机会是微乎其微了。
也许这段友情到此结束。她看不得别人的孩子、提不得生育的事。甚至拿彼此男人的事业来比较、炫耀物质上或许比我更富有的富有。衣服、首饰都说是在香港那边买的,这又怎样了呢?现在香港还香吗?
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她最漂亮时拍的照片,还常记得我们曾经常往来的百灵路和那些日子。
时光写给我们俩的故事----图是网上集来的、文字则是画舫自己信手涂鸦之作。
第17、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
高一那年,瑶瑶从昆明转学过来,之后就一直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的班主任是个教物理的倔老头,火爆的脾气一触即发,他亲手写的挂在教室后墙上的两个条幅我至今没齿难忘,一张是“背水一战”,一张是“破釜沉舟”。就在这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肃杀气氛里,瑶瑶一阵清风般飘然而至,并在我和她的两张课桌间打造了一片快乐的小天堂。那时的瑶瑶穿一条缀满碎花的连衣裙,像在我的视野里种了一棵圣诞树。每天她都要回头N遍,枯燥的物理课上回头的次数尤其多,倔老头淫威下不敢说话她便练就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就是在那时,我们之间有了许多默契的非语言交流,沿用好多年,再高段的外人都参解不透。
瑶瑶是班中最调皮的女生。倔老头对她爱恨交加,我这后桌便常遭连累和迁怒。那时我们常常被双双拎到班主任办公室,接受他决堤泄洪般的训斥,二人均满心眼的虚心领教决心不改。一来二去办公室的老师们都认识了我俩,下次再挨骂时他们便会心地起身劝老头消气,然后齐齐拉老人家去操场上散步。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我俩,瑶瑶立刻通了电般恢复神气,在老头抽屉里一通乱翻,然后抄起两套物理卷子冲我眨眼睛:我们一起把它作完。头昏脑涨地作完题时窗外早已暮色四合,老头散步回来对着我们写的满满当当的习题满脸忍不住的开心。回教室取了书包,我们便一路踩着快乐老家的歌声回家,开头两句两人合的最好: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
最难熬就是高三的夏天,天气燥热难耐,我和瑶瑶坐在校园西侧的小树林里,题海沉沦。我定力不够常常开小差,想洗澡想麦当劳也想球场上那个常凝眸看我的漂亮男生,要么干脆脑袋在膝盖上一弯就打起盹来,每每这时瑶瑶就不动声色地起身,去不远处的冷饮摊买两只美登高雪糕回来,跪在我身边一手举着雪糕一手轻拍我的脑袋,小姐姐一样细声细气地哄我,就快到了,就快熬过去了。
填报志愿,我们自然选择同一所大学。
上铺下铺
考上同一所大学还不是最让我兴奋的,最令人惊喜的是在那座漂亮的三层公寓里,我和瑶瑶居然住同一个房间的上下铺!
北方的8月秋高气爽,我们开始了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这座美丽的北方城市如此的亲切与神秘,我们没多久便相约游遍了太阳岛、索菲亚、月亮湾等所有美不胜收的去处,照片拍了几大摞,分头装进厚厚的信封寄回家去。D楼的阶梯教室昼夜不关,我们便从图书馆借来好多《译林》一本一本地读,其中不乏许多没名气却文字精彩的外国小说。读到后半夜,意犹未尽地摸回宿舍,同学们都已睡去,瑶瑶懒得爬上铺,在我的床上倒头就睡,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爬上去,从她猪窝一样的床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躺下,虽有些不舒服,照旧能美美地睡到天亮。
学校广播站贴出大红告示的当天,瑶瑶就去报了名,次日就被选中。第三天的黄昏,瑶瑶的身影刚刚消失,声音就已在广播里四散了。如此这般,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本事,也不得不像学校的师生们一样喜欢她小黄莺一样的声音:大家好,欢迎准时收听“幸运鸟俱乐部”,我是主持人关琳瑶……雀跃的声音从高高的扩音器里传播开来,像一只只美丽的音符在空气里游弋,牵着无数年轻的心灵翩然舞蹈。
没多久,瑶瑶接了家里一个长途,半个字没留下就连夜乘火车回了老家。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星期,去火车站接瑶瑶返校,我吓了一跳,她整个人居然瘦了一大圈!瑶瑶表情凄苦,受伤的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一开口便泪如雨下:小岳,姐姐得了白血病,姐姐走了……那时正是深秋,瑶瑶像一片泛黄的树叶般跌落在我脚边,那么孱弱、苍白。我的胃一阵痉挛,颤抖着伸出双臂,我像自己死了亲人一般抱紧瑶瑶失声痛哭。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发现,我和这个女孩是如此的心意相通,萍水相逢的没有血缘的我们是如此的相亲相爱。
爱左爱右
瑶瑶是几时开始恋爱的,我不知道。大学读到第三年,瑶瑶在广播站里已是炙手可热,背包里已常有不知名的男生偷塞的信,但她似乎都不感冒。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发现平日素面朝天的她居然刷了绿色的眼影,她开始偷笑、发呆,夜深人静时上铺也会传来她低低的叹息。我问过几次,她都摇头不说,我就没放在心上,只一心忙自己的事。
那时每个周六晚上的6点钟,秦鹏都会在小花园的老槐树下等我。我们先是各自在校刊上发表自己的诗,之后便对诗,之后便走出文字见了面。秦鹏的人和他的诗一样忧郁干净,看我的眼神里有纯纯的信赖和喜爱。我们见了面也不做什么,只是牵着手走过一条条长街,星空很美很浪漫,我心醉如酒,就暂时忘了追究瑶瑶的心事。
直到有一天黄昏,瑶瑶生拉硬拽地让我陪她去见一个人。见一个人,她面色潮红双目闪闪地说。地点是在北京街,刚刚被瑶瑶拉着转过街角我就呆住了,等在那里的人,是秦鹏。秦鹏吃惊地张大嘴巴,我们3个人齐齐愣在了秋天的十字路口。瑶瑶没来得及向我介绍她的新男友,秦鹏直直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便径直走掉了。瑶瑶瞬间明白了一切,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步步后退,然后像迫不及待地来这里一样,又迫不及待地跑掉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床上的瑶瑶眼睛已经哭成棉桃。她一把抱住我,一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抱住了瑶瑶,那一刻,我们同时放弃了秦鹏。年少轻狂的岁月,总有怦然心动总有温柔的迷茫,它分别刺伤了我们,却不能让我们彼此伤害。这一点,再高段的外人也参解不透。
今世来生
毕业那年,我被这个城市的一家报社留下来,瑶瑶却要回家了。家里已经给她办了签证,为她作好留学新西兰的一切准备。
分别那夜,月朗星稀。我们早早去了站台,买了几大盒冰糕捧了一大勺一大勺地吃。冰糕很凉,吃得味蕾都有些麻木,真想神经也木掉。我把头歪在瑶瑶肩上,只觉得一颗心湿漉漉的,拔凉拔凉。瑶瑶的每句话都如梦呓:还记得那个对我们哭笑不得的老头吗,还记得大学报到第一天你给我买的5毛一缸的红樱桃吗,还记得姐姐离开时你带我去看《我的兄弟姐妹》吗,还记得3分钟前我说过我们今世来生都做朋友吗……我泪如雨下,只拼命点头点头……然后,瑶瑶便上了火车,她急急跑到我对着的车窗口,双手举过头顶牢牢贴在窗玻璃上,她漂亮的头发开始随着车厢的移动飞扬,我控制不住地哭起来,哭着送走最后一节车厢,转过头我像得了一场大病般步履蹒跚。出了车站,霓虹闪烁,我踱到报摊前要买一份晚报,一张嘴吓了自己一跳,嗓子已经哭哑。
半月前,接到瑶瑶的国际长途。瑶瑶黄莺一样的声音穿越时空穿透电话这端的漫漫长夜:小岳,新西兰挺美的。我问美过哈尔滨吗,她说当然不。哈尔滨是很美很美。我问为什么,她停顿了很久才说话:因为那里有你。
是的,这个城市很美很美,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未来,更因为它记录了我的青春我的回忆我和瑶瑶深深浅浅的脚印和贵若珍宝的友谊。这段友谊,即使美过了今世,也会美在来生。
第18、赵忠祥和魏明伦的犟驴之谊
2008年9月27日,是中国“神七”航天员太空行走的历史时刻。这天下午,一直在家中观看电视直播的赵忠祥,激动不已,诗兴大发,10分钟内创作了一首名叫《神七赞》的“七律诗”,以表达对英雄的崇敬之情。
不料,赵忠祥的诗在媒体上刊登后,立即遭到“鬼才”魏明伦的拍砖,称赵忠祥这篇诗作是“一首伪七律”。魏明伦说:“‘自古升空常似梦,从今奔月竟如潮’对仗工整押韵,但第三句和第二句失沾,致使全诗声韵大乱。第七句和第八句平仄失调。”
得知魏明伦“伪七律”的批评,赵忠祥未回应。但7天之后,他突然在博客上又一下子发了18首旧体诗。尽管赵忠祥谦称“拙作《神七赞》得到了不少网友的点评,使我受益良多,幸甚幸甚。今日再发我的一些诗作,很想再获网友指正”。
如果说赵忠祥有一种驴的犟劲儿的话,那么,魏明伦的脾气则更倔。当年10月7日,远在上海参加戏剧节的魏明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不讲情面,直言公开对赵忠祥的18首诗进行了点评,魏明伦说:“赵忠祥是说着标准普通话的主持人,对中国传统文化旧体诗的平仄,还没有彻底搞清楚,是很大的遗憾。赵忠祥真要想当一个好诗人。还需要把基本功弄扎实。这18首诗虽大有进步,但我仍发现有七处重大差错……
这一次。赵忠祥终于有了正面回应,他说:“对魏明伦的点评,我虚心接受。我写诗本来属于业余创作水平,但能引起‘巴蜀鬼才’的批评、关注,我感到很庆幸。”
年近70的赵忠祥。已经渐渐从主持人变成了诗人,每逢国家大事喜事,他都会写诗。2010年10月,他决定公开出版诗集《诗意年华》,把近些年来创作的300篇旧体诗收录其中。得知赵忠祥的出版计划后,有记者问他:“新书出版后,怕不怕魏明伦又来挑毛病?”赵忠祥笑着答道:“我很欣赏魏明伦,欢迎魏明伦来挑毛病、提意见。”
于是,在听到赵忠祥表示虚心接受批评并主动请挑毛病后,魏明伦也很快伸出友谊的橄榄枝,立即建议赵忠祥将《神七赞》重新修改后发表,以祝贺我国嫦娥二号卫星近月制动成功。很快,赵忠祥将《神七赞》修改为:“腾焰飞船举世骑,中华勇士上云霄。出舱漫步伴天链,定轨疾驰巡鹊桥。自古飞天常似梦,从今奔月竟如潮。嫦娥含笑呈佳酿,桂子飘香满玉瓢。”捧着赵忠祥修改后的《神七赞》,魏明伦认认真真反复读了几遍之后。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连声说:“赵忠祥,你的七律诗合格了!有大进步!可喜可贺!
2010年11月。在“魏明伦从事艺术60周年”纪念活动前夕,魏明伦意外收到赵忠祥送给他贺喜的“驴画”作品。谈到送魏明伦“驴画”时,赵忠祥连声感谢魏明伦:“魏明伦在诗词歌赋方面写得相当有文学水平,我应该甘当小学生,向他学习。魏明伦今年从艺60周年,为了感谢他的中肯批评,我就用一幅画表示谢意,作一个纪念。”
真是不打不相识!就这样,赵忠祥和魏明伦,两个同样有着犟驴精神的人,因“诗歌”结缘,以“驴画”相会,缔结了友谊,成就了文化界的一段佳话。掩卷深思,人生处处,不都需要他们这样一股驴的犟劲儿吗?
第19、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
我和谢汀兰有三个约定:不在同一天发脾气,一个人郁闷了,另一个要哄;不再喜欢爱吃苹果的男生,他们通常没心没肺;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里的首要地位永远不可动摇。
依旧记得我和谢汀兰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那个下午。那天,我们化了淡妆,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挽着手从后台意气风发地走到舞台中央。当时的台下有些骚动,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吹起了口哨,虽然有些刺耳,但我和谢汀兰却备感骄傲。音乐响起,我们煞有介事地唱起来,可唱着唱着,我就忘词了,随后谢汀兰跑调了。最终,我和谢汀兰把排练了三个星期的节目演砸了,台下嘘声一片。亮相很惊艳,结局很凄惨。
谢汀兰责怪我,苏黎,我们练了无数遍,你怎么把词忘了啊?
我说,我忘了词你就接着往下唱,反正是合唱,别人又不会听出来,我一会儿就能想起来了,你怎么唱跑调了呢?
谢汀兰说,还不是因为你忘了词,我紧张的吗?
我说,我忘了词,我都没紧张。
谢汀兰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也噘着嘴看她。最后,我们俩背着书包各自回家。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方向,相距不远,我和谢汀兰走同一条路,她在前,我在后,隔着50米的距离,谁也没有理谁。太阳落山了,天空跟我们的脸色一样难看。
我和谢汀兰在七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死党,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如今我们十六岁,长大了很多,却突然变得不懂事了。
晚上,我坐在窗台上,看屋外雪花纷扬,凌晨三点,雪停了,整个大地素面朝天。我钻到被窝里,把谢汀兰送我的加菲猫摁在床上,边打它的屁股边说,我错了,还不行吗?
天蒙蒙亮,我就爬了起来,揣着两个苹果去找谢汀兰,我想我应该当面向她道个歉,毕竟我比她大一个月,做老大要能屈能伸才好。
从我家到谢汀兰家要走二百八十多步,我数着步子,踩着积雪往她家走,当我数到二百五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谢汀兰,她蹲在地上不知搞什么鬼。我悄悄走到她背后,发现她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苏黎,对不起。
我站在她身后傻乐,谢汀兰,你在干什么?
她发现了我,飞快地把对不起三个字给抹掉了,说,我在练字啊,知道我的字为什么写得那么好了吧?
我哈哈大笑,谢汀兰同学,你的字一般,不过认错态度很好,我决定原谅你啦。
谢汀兰说,你的态度比我好,一大早就来找我负荆请罪。
我说,不要胡说,我只是路过,顺便带个苹果给你。我把苹果放到谢汀兰的手心里,她很快就找到了我刻在苹果上的对不起,“喀嚓”一口咬了下来,吞到了肚子里,样子颇为饥渴。
吃完苹果,我和谢汀兰堆了两个紧挨在一起的雪人,用煤球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活忙完了,我们的手被冻得又麻又凉又红,握在一起却感觉温暖异常。
谢汀兰把树枝折了一半给我,我们用它在雪地里写字,写《友谊地久天长》的歌词:“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欢笑,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她写一句,我写一句,一边写,一边唱,整条街都被我们写满了,这一次,我没有忘词,谢汀兰没有跑调。
1999年的夏天,我和谢汀兰背井离乡从烟台到天津求学。她去了天津大学,我去了南开大学。两所大学,一墙之隔,曾经朝夕相处的两个外地女孩子,在陌生的城市仍然可以天天见面。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跑到天南街上一起吃饭。饭后,坐在新开湖或青年湖边喀嚓喀嚓地吃苹果。苹果是我和谢汀兰最爱的水果,我们买很多很多的苹果,遇见喜欢的人,便请他们吃。林志言便是其中之一。
林志言和我同系,比我大两届,一个终日穿着白衬衣的英俊男生,只和他对了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无还手之力。系里组织溜冰,在南京路伊势丹顶层,技术不太好速度又过快的我把他撞倒了,拽掉了他白衬衣的第二粒扣子,并栽倒在他的身上。我狼狈地站起来,忙不迭地跟他说对不起,他倒是坐在地上慢悠悠地打量我,又对了一眼,天,我的麻烦来了。
10月13日,我入学以来第一次没有跟谢汀兰一起吃晚饭,当然也没有跟她到湖边喀嚓苹果。取而代之的是林志言,我和他共进晚餐,并肩坐在新开湖边吃苹果。
林志言竟然说他也喜欢吃苹果,这让我大喜过望,我嘿嘿暗笑,敌人已经暴露了致命缺点,就别怪大小姐我心狠手辣了。
我把送给林志言的每一个苹果都用水果刀小心地刻上苏黎,这样,坐在新开湖边,他就会把我的名字喀嚓掉,吃到胃里,靠近心脏,我的名字就能轻而易举占据他的心,他吃得越多,我的名字就积累得越多,日久天长,他的心里就只有苏黎,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我对谢汀兰说,如果要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就要让他吃刻着自己名字的苹果。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课题。谢汀兰神秘地说,我现在也正研究这个课题。
我眼睛一亮,是吗?那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吃饭吧,就晚上啦,晚上行吗?谢汀兰低下头微微一笑,故作娇羞地说,那好吧。
第20、短暂的友谊
威廉是街对面一只脾气很坏的小猎狗,以人类的年龄为比例,应该有八十多岁了。街坊都知道,小孩要是太接近了,它便会龇牙咆哮。
威廉像退休的老将,不和别的狗来往,宁可独自散步,它每天一定在早上七时和晚上六时出去,煞有介事地环绕街区一周,从不变更路线。
它步伐从容,态度威严。它的短腿,特别是后腿,因为患关节炎而僵硬了,变成两个不对称的人字形骨架,与其说在走,不如说在跳,跑是谈不到了。它对来往的人和狗都保持距离,常咕噜低吠,表示对周围事物不满意。
我们的小儿子丹尼碰到威廉时,只有一岁多点。这正是他因为发现自己会单独跑路而感到快乐的时候。他断断续续地说跑就跑,常常跌跤,擦破了膝盖,但从不泄气。
威廉初见到丹尼,照例咕噜低吠,但丹尼是天生的乐观者,只当那是一种表示友善的声音。
威廉不愿意和一个显然比自己幼小的东西接触,便闪开去。但当丹尼追上去跌个脸扑地时,它却好像觉得很好玩,跳了几步,又回头来看那孩子是不是还在跟着。
丹尼冲上去想抓威廉的尾巴,跌倒了。老狗连跳了两步,尾巴没有给抓着。丹尼爬起来再追上去,连跑了几步又跌倒。老狗一面向前跳,一面把头转回九十度来看丹尼跑得多近。 字串5
几米后,双方都停下来,累了。
以后几星期内,街上的其他孩子看见威廉和丹尼一起玩,都觉得奇怪。有些一向可靠的人说他们亲眼看见那老狗居然跑起来,丹尼和它追逐竟达30米远,老狗左旋右转地躲开丹尼,并狺狺猛吠,不过吠声里并不含恶意。
他们玩完后,并坐在威廉屋前坡度很陡的车道下面,丹尼的手搁在威廉颈部的老伤疤上——那是大人和小孩都不敢碰的最敏感的地方。
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谈心:老狗说它年轻的日子和光荣的往事——在篱笆下掘地道,长途跋涉,遭比它大得多的狗的伏袭时所表现的勇敢和坚忍不屈。丹尼则眉开眼笑,威廉是他自己交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们离家度假三星期。回来时,丹尼已能一直奔跑到街角而不跌跤。他不等威廉,威廉也追不上他,只能跟在后面呼呼地喘气。也许是威廉生气,也许是丹尼已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他们彼此不再并坐谈心了。
老狗恢复踽踽独行的习惯,丹尼则参加较大孩子们的追逐奔跑,寻求新的和更有刺激的玩意。上升的生命曲线不再和下降的交叉了,莫名其妙的短暂友谊就此结束。
第21、伙伴
小时候,在一个北方偏远林场的小学读书,学校的房子都是用泥抹的,有时刮风还从棚顶往下掉土坷垃和迷眼的碎末儿,下雨就更惨了,总有几处往下漏水,“嘀嘀嗒嗒”敲在水盆里“叮叮”作响,我们就伴着“音乐”咿咿哓哓,发出各种零乱的声音。最难熬的当然是北方那冻得使人发颤的冬季,整栋房子“呼呼”地灌着风,虽然生着火炉,但上课时总会有人攥着通红的手,浑身哆嗦,嘴里的牙齿还时不时地打着冷战,像魔鬼磨牙的声音,我的前桌就是。
前桌叫刘汉生,我认为这个名字不错,但同学们都叫他“山东棒子”,原因是他来自山东,是个小山东,但我却从不这样叫他。我见过他爸爸,脸极黑,我敢说那绝对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如此脸黑的人,头发很短,身材魁梧,很像小人书里讲的武松,扛着木锯,是个放木工,一张口粗声粗气的,讲着一口山东话,典型的山东大汉。她的母亲则不然,比起刘汉生的父亲来,就显得娇小多了,身材不胖不瘦,一头齐耳短发,说起话尖声细气。但我并不敢把这话说给刘汉生听,一来是我那时胆子很小,二来是怕看到刘汉生发怒时那双冒光的眼睛,配上他那张黑瘦的脸,着实会吓到我。那年的春天有很大的风,刘汉生刚来学校不几天,就惹出了事,和同班的几个男生打了一架。那几个男生都是爱欺负人的,有好几次,他们用手扯着我的辫子,使我跟着转圈,趁我不注意偷拿走我的作业本满世界跑,让我费尽力气地追,嘴里还喊着:“傻妞,丑妞……”于是我平时只好躲得远远的,那天,他们不知从哪里捡来了几根老玉米棒子,敲着刘汉生的桌子大声嚷:“掰苞米,煮苞米,山东棒子回关里……”刘汉生开始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就在他猛然抬起头来怒视那几个男孩子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握紧的拳头和那双发出愤怒红光的眼睛,一下子就震住了他们,刘汉生抓住其中的一个带头的就使劲打,其他的人见人多势众就一起冲了上来,顿时乱作一团,直到老师赶来,一阵厮打过后,有两个男孩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有一个甚至哭了出来,使劲地抽,大口地喘,我实在恼透了那个男孩子,刘汉生的嘴角出了血,脸上不知被谁挠了一大道,衣服也被扯丢了扣子,但他却始终是昂着头面对老师的训斥的。
从那以后,班上的男生便再也不敢对刘汉生轻举妄动了,有的甚至还和他玩到了一起。那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他们也不再取笑我了,可能因为我和刘汉生是前后桌,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刘汉生从来不写作业,那一年他的作业差不多都是我执笔的。他有时会带很多花花绿绿的小玩意,橡皮、小刀、破螺丝、吸铁石,还有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玻璃球,最好的是他经常带一些连环画和童话书,都是他从山东带来的。那时候,小孩子手里有一两本小人书画册都叫人羡慕,更何况是连环画和童话故事书。于是,我作为刘汉生的作业执笔兼后桌、跟班,便总能在众多孩子们崇拜的目光中手捧两册洋洋得意地从早晨看到黄昏,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用白纸把上面的公主王子老虎精灵临摹下来,惹得很多孩子的嫉妒。书里的故事刘汉生差不多都能记住,所以,每次说故事总是他最出风头,而且他的画也是很棒的,我总能找到理由让他给我画几张画。比如今天上课我回答对了一个问题,或者我家的“大黑”又有崽子了等等,我尽可以找一些和画画毫无关系的事教他给我画画,他的态度一直很好,总画一些王子公主之类的给我,有时也画哪吒和美猴王,都是漂亮的。
夏天我们就到山上玩,采野果、掏鸟窝,我用衣襟兜着野果,边采边吃,刘汉生就去上树掏鸟窝,他很会上树,不用一分钟就能顺利爬上去。一般是鸟蛋和小鸟儿,我们就坐在树下边吃边玩,把前面的衣襟弄得红一片紫一片的,他还会捉蝈蝈,我们也叫“叫驴”的,黑的绿的很多只,还有天牛和磕头虫,都是有趣的虫子。我们曾经一起养过小鸟儿,刘汉生负责捉虫,我负责给它们垫上厚厚的草,尽管我们照顾得很仔细,一有时间就去看小鸟儿,但还是有几只死去了,剩下的也都病怏怏的,刘汉生就说是因为我们不是鸟妈妈,不会养。我们把死去的小鸟儿埋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用细细的沙土,竖了一个小碑,上写“小鸟之墓”。刘汉生说大人都这么干,终于,侥幸活下来的小鸟儿被我们决定放飞。刘汉生撕了一个小纸条,在上面画了一对手拉手的小人儿,他说就是我和他,因为是我们俩一起养大的,系在小鸟儿的腿上,看着鸟儿们越飞越远,刘汉生说:“它们飞起来很好看!”
转眼间,冬天来了。教室里一天比一天冷,可能是因为地域的不同,刘汉生显得很不适应这样的严寒,一上课就哆哩哆嗦的,嘴里发出稀奇古怪的声音。有一次我问他在说什么,他说他在唱歌,我又问什么歌,他又说是他们那儿的歌。因为冷的缘故,教室里总要烧火炉取暖,还分别安排几个同学每天打开水。那天,刚好轮到我了,我正提着重重的暖瓶走在路上,迎面走来了老师的侄女倩倩,她要我帮她把昨天留的两篇生字写完,因为她昨天跳皮筋忘了写,还说要帮我提暖壶。我没考虑就立刻答应了。但正当我在教室里挥笔赶写的时候,却猛抬头看见老师一脸怒气地走了进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斥责我:“你躲在这里做什么?打破了暖瓶还叫倩倩帮你撒谎,年纪一丁点儿,就学起坏来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面对老师的斥责,百口莫辩,只顾着哭,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看到躲在老师身后的倩倩有些发红的眼。突然,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暖瓶不是她打碎的,是倩倩,我亲眼看见的!”我惊异地回过头,是刘汉生!老师冷笑一声:“呵!这儿还有帮凶的,好!你们俩一起到我办公室来!”在办公室,刘汉生依然昂着头坚持自己的说法,老师气坏了,冷不防地就打了刘汉生一巴掌,印了五个手指印在脸上面,我都傻了,只好哭,这件事直到我们把家长找来才算完。
从那以后,刘汉生再也没来过学校,是他自己不来的。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在放学路上突然遇见了他。还是那张黑瘦的脸:“我要走了,家也搬走,本来我家就不打算长住的,给!”他从包里拿出一本崭新的连环画和一盒五彩笔放到我的手上,末了,又说了句:“以后不要再哭了!”就真的这样走了,而我,则长久地立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事隔十余年,一日,一位儿时同学从山东打来电话:“还记得吗?咱们上小学的时候,那个黑小子。他父母离婚了,他跟***一起住,在山东,今年还考上大学了呢!”我没有做声,但眼前仿佛又浮现了一个山东的黑小子的身影,是刘汉生!我终于知道,心中伫留的那个身影,那是永远的伙伴!
第22、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
丁玲是兰大文学院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她和兰大教育学院的同乡周望前往自己的老家湖北省随州市均川镇对艾滋病患者的生活进行为期20天的社会调查。回到学校后,她的男友再三催促她检查一下看是否染病,而和她要好的同学也拐弯抹角提议她去做检查。她希望用自己的切身体验、感受和图片唤起更多人对“艾滋病”患者的了解和宽容。昨日,记者在兰大学生宿舍见到了丁玲。
触动 从那一刻开始,说起探访艾滋病人群的由头,丁玲说很偶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校图书馆看书时,突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对一个“温馨家园”的介绍,细看内容后,她才知道,原来在她的家乡,湖北随州市均川镇有个全国唯一的乡镇级的专门为艾滋病患者服务的机构,称为“温馨家园”,这个家园为全镇登记的400多名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检查和救治等医疗服务。这段文字给了丁玲很大的触动。她没想到在自己的老家竟生活着这么多艾滋病患者,她便找到老乡周望,和丁玲一样,周望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叹息。刚好班长要让报暑期社会实践的项目,她便将这个选题报上去了,让她们高兴的是,校团委通过了她们的实践项目。她们便很快联系到了“温馨家园”的主治疗医生夏志华。7月20日,丁玲和周望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返校 同学男友家人要她去体检,丁玲说,去均川前,男友就交代:“要带上洗手液,勤洗手,不准留指甲。”太多的叮咛让她觉得有些烦了,好多同学也劝她,去那里很危险,要换成她们肯定不会去那地方,但丁玲还是没有放弃。父母得知她要去探访艾滋病人群的消息后也不支持,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妥协了,但父母要她必须答应,不与艾滋病患者近距离接触,回家后要做相应的身体检查。“你应该做一下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染上病。”从均川艾滋病人群中回来后,男友这样对丁玲说,与他持同一观点的,还有其他比较要好的同学。同学们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不断间接提醒她。
希望 更多人的关注,丁玲说,以前只要提到艾滋病,人们就会联想到“生活不检点”、“堕落”等字眼,但均川镇90%的患者都是因家庭贫困,因给孩子筹学费卖血而染上的。丁玲说,通过此次实践,她认为关于艾滋病人的宣传应该更多地展示他们的生活,消除普通人与他们的隔膜,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她引用一名艾滋病患者的话说:“在感染上艾滋病之后,保护隐私权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他们更多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丁玲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春节期间能再去趟均川镇,去看看8岁的艾滋病患者欢欢,希望能借到一部专业点的摄像机,把欢欢和更多病人过年时的喜庆气氛拍下来,也希望能给欢欢带去一些衣服和食品,医生说欢欢最多活不过两年,她们很担心再也见不到欢欢了。
平静 艾滋病人就在周围,夏医生告诉她们,均川镇全镇5万人口中,有500多人感染艾滋病,感染率是1%。7月21日,她们来到均川镇,选择在“温馨家园”门口的餐馆吃早点,吃完付钱的时候,老板小声地问丁玲是不是来采访艾滋病人的,并告诉她刚才坐在她旁边吃早点的中年男子就是艾滋病患者。这着实让丁玲吃了一惊,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艾滋病人会在她们的身边。 惊奇 艾滋病人正常地生活 丁玲说,均川镇的艾滋病患者不像她们想象的一样,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统一救治管理,而是像平常人一样正常生活。“温馨家园”更确切地说像一个医疗诊所,为这里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知识并配发药品。丁玲说,让她们感动的是,镇上没有一个人因感染了艾滋而离异。在这个镇上,谁家有艾滋病患者都很清楚,但大家不会因此而歧视他们。
难忘 和患者共进午餐,7月26日,她们来到一位艾滋病患者家里共进午餐,这个家庭很特殊,女主人感染了艾滋病,但男主人却是健康人,男主人明知她患有艾滋病还与她结婚,并全心地呵护关心她。午饭很丰盛,男主人买了很多卤制品,还有牛肉和花生米,女主人还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丁玲很害怕她在做饭的时候切破手将血液流到菜里。整个吃饭过程的气氛和和谐,虽然只吃了一些牛肉和花生米,但这顿不寻常的午餐让丁玲和周望终生难忘。
惋惜 8岁儿童乐观面对,在均川镇曾查出两例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其中一位去年去世了。另一位叫王欢欢,今年8岁,他父亲因卖血感染了艾滋病(已经去世),他母亲被丈夫感染后通过母乳传染给了欢欢,医生说,欢欢只能活到10岁。但欢欢很乐观,他每天认真学习,还和丁玲她们一起玩耍。
第23、写意人生
有人说友谊就像一杯醇酒越陈越浓,越品越香;有人说友谊之于人的最大的益处就是你知道了秘密可以向谁倾诉;有人说友谊既像合作又是竞争,只要深入其中用心经营,获得永远大于失去。可友谊之于我却如同诗中所讲的一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酸酸甜甜的点滴插曲,九曲十八弯的跌宕起伏,虽称不上荡气回肠,但也算是曲径通幽了。
永存于心的F4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一个奇特又令人羡慕的组合,奇怪的是都已经到了读研究生的年龄,似乎早已脱离了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小派别的时候了,但是我们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刚迈进研楼门槛儿那天就紧密地团结在研楼601的周围——我们的小根据地。令人羡慕的是,在各自为政的研究生队伍中,我们的看似逆反与另类却使这单调而枯燥的读研生活有了那么丁点儿色彩。我们的口号是:单打独斗要是有用,还要军队做什么?由于这个圈子中的4个成员与当时红透了半个华人世界的F4的数目相同,于是大伙就称自己为智慧与风度并重,侠义与温情并存的超人气组合F4。看到这儿,你千万别把我们同几个身高超过1.75,眼镜度数直逼800的几个傻小子拴在一块儿,我们的队伍绝对是奉行阴阳平衡、男女互补之原则。这种合理而又人性化的组合方式,就如同川菜中的红油、韩餐中的辣椒一样,是烹制平淡生活中的美味与传奇的点睛佐料。
4人中晶晶我是老大,因为属马就常戏称自己是4人中的“人头马”,自信甚至有些自恋的我常把这样的一句话挂在嘴边:“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似乎哪里少了我都不成的样子,事实上也是如此,只要我一到,气氛登时活跃起来。这兴许与我那自小养成的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男孩子性格有关。有时自己也会发一下玄想,估计来世投胎若是做不成人的话也一定是刺激神经的兴奋剂。4人中奔奔最小,他是4人中最具有成长潜力和回头率最高的一位选手。奔奔个儿大头小,细白的小脸上挂着一副眼镜,头发由于口者喱水的作用经常是根根直立,油光乍亮。由于他穿戴极讲究品位,非品牌货勿动,而且特钟情于adidas,我们都戏称他为“阿迪小子”。剩下两只羊被夹在中间,琳琳没我大可是个儿头却不小,1.72的个子特打眼儿,她当年可是我们系模特队的台柱子呢!小宝看上去很老成,以至于好多女研究生都说他就是孩儿他爸级别的,他个子不高,还脱发——陈弈迅要是没出名估计就长他这个样儿。我所了解的小宝就像一块煎得刚好的七分熟牛排,越品越有味道,其中的奥妙自然是非三言两语即可道也。F4是一次大家小聚时我借着兴头儿的神来之意,没想到还颇受响应,只有小宝说这个名号又张扬又浅薄。唉!管他,总之我自作主张了:我们4个就是我心目当中的F4,F4在我心目中也不如我们4个,你晕没?
晶晶的相亲之旅
晶晶是典型学中文的女生,开心时热情奔放进而放浪恣肆,情绪低落时多愁善感甚至刻薄多疑,她的情绪就如庐山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所以晶晶心情靓起来的时候,能够让人如沐春风high到天上去,晶晶恼羞成怒的时候能把人打到北冰洋底,仿佛是中了李莫愁的冰魄银针。4人之中只有小宝爱和她叫号儿。别看小宝其貌不扬也谈不上品位高,可人家就硬凭三寸不烂之舌,博得了不少女孩子的拥护。小宝说话干脆办事利索,浑身上下散发出男性的自信和不羁,传递着只属于坏男人的风情与无赖,而这些又与他偶尔流露出的体贴和坚韧、柔情与宽厚糅合在一起,这诸多种种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可是致命的。可晶晶偏就是不信邪,时不时就揭他的老底儿,这让小宝十分不爽。别人戏称他们是一对冤家,晶晶也不知为了啥,反正就是看不上他成天自以为是、魅力四射的样子。小宝如是,对其他异性都是礼让有佳,将绅士风度进行到底,可偏就对自己这么个铁哥们儿、好朋友跟仇人似的,什么难听的话都能讲出口。也许是生活太平淡了吧,晶晶想,反正和他打架又不伤……什么呢?对,又不伤朋友的身分。在已近两年的读研生活中他们也纠缠打闹得不亦乐乎,两人也确实为了吵嘴的事儿闹心着,思考着,痛并快乐着……
本来日子就可以这么在浑噩中有点起伏的过下去,可是晶晶的桃花运来了,这件事情晶晶一想起来在梦里都会窃笑。是这样的,师姐见晶晶侠骨柔肠,怜她老大不小感情无依遂下定决心以舍身忘我之义在她个人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帮她物色了一个各方面都很达标的准男友。那人她见了,浮光掠影地在她的脑海里旅行了一次,但是那天两人见面的场面却令她终身难忘,当时两人就跟对暗号似的,他说他手持21世纪报,她说她撑一把淡蓝色太阳伞。说来也怪,那天也不知为什么,KFC门前看报纸的人就那么多,其中还包括一个高大威猛,正教她女儿“donkey”(驴子)的老外。本来她对自己的外表就没信心,还得硬着头皮打量藏在报纸后的那一张张陌生脸孔,她不得不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随着面孔的变换她自己的表情也时而僵硬时而明媚。脸部肌肉都服从了别人的指挥,这下子她终于理解为什么怀了孩子的女人家里都要挂帅哥美女了,物象感应想必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正当晶晶灰心失望惆怅沮丧之时,一个英俊高大、头发略长、牙齿白得直反光的人正向她这儿走来。报纸报纸报纸,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帅哥她满脑子里竟是,“谁拿了他的报纸”?我怎么没找到呢?那一定不是他喽,晶晶索性掉转方向扭头就走,这时充满磁性的声音从她正后方传递过来。“你别走啊!请问你是晶晶吧?”晶晶笑眯眯略带尴尬地转过身,调皮地问:“那你的报纸呢?”他指了指上衣口袋,原来那份《21 century》乖乖地躲在他衣兜儿里呢!分明是欺负我眼神不好使嘛,晶晶歪歪地想。之后的一切同所有老套的男女初次约会一样,两人在谈天说地中查了对方一遍户口和履历,其它的晶晶都不记得了,但只对一句话有点感觉。那个大高个儿说晶晶“笑如夏花”,晶晶回敬他“酷若秋夜”,这使她想起了以前读过的泰戈尔的一首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夜之静美”。学了中文,身为女性,晶晶还是没能脱俗到超越浪漫。
树木VS 森林;南极VS北极
琳琳热情爽朗、浑然天成,晶晶和琳琳的外在气质有那么一点点相似之处,特别是两人凑在一起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的时候。这一手儿常搞得奔奔和小宝两个人头大得不得了,恐怕旁人看到有这两个活宝在他们的身边。琳琳兼有着东方女性的温婉与西方女性的大气,但是更多的还是想哭便哭想笑就笑的孩子气。琳琳的读研生活一帆风顺,感情上也不乏追求仰慕之人,可她总是在一棵树木与整片森林之间,最终她总是为了她心目中的那棵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晶晶眼中的琳琳不太会保护自己,当她认为值得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热情全部奉献,内心全部敞开,因而就会多了些对人与人之间彻底了解的失望和怀疑。琳琳心目中最强烈的那份情感依托是来自父母的,琳琳把自己在读研期间赚得的好多钱都孝敬了老爸老妈,可是却没得到他们的理解,由于消费观念的差异懂事的琳琳竟然挨了爸爸的训。这个时候的琳琳当然很委屈很受伤,她那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完了,我最后的情感依托也崩溃了”。这个时候我们F4的其他成员自然是要挺身而出的,晶晶向她传授了与长辈相处的诀窍——阳奉阴违、巧舌如簧。晶晶说咱们得认识到代沟问题的严重性,想保持家庭的安定团结就得避实就虚,在情感上依顺在行动上自主。可小宝说晶晶的这些东西都是小道儿,乃雕虫小技也。小宝将亲情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他说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彻底的沟通与理解是难的,所以爱才有了意义。晶晶当时就想,这话说得虽酸但倒也有几分道理,想一想在这个社会上活着,除了父母谁还能将就咱们啊?只有奔奔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一句最无厘头的话缓解了琳琳低落的心绪。奔奔实在是既不能形而上地做出些精神导引,也无法形而下地传授一下相处之道,只是我们见他煞费苦心的样子,脸都憋得通红了,巴不得他能扔出两句多么富有精神震撼力的言语来,谁知道他冷不丁蹦出了一句,“琳琳,我觉得你和他们怄气会后悔的!”
“那还用你废话?”小宝狠狠地接茬儿。
“浅薄有理,浅薄万岁!”晶晶在一边添油加醋。
哈哈哈……601顿时沸腾了。
也难怪奔奔会这个样子了,他打小就和爷爷奶奶一块儿长大,也许是一直活在爱与呵护当中的缘故吧,奔奔是一个很自我的人,有的时候不太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他的世界就是一间充满了书本、CD和电影海报的单人房,我们也只是偶尔才进得去坐一坐。他的完全自我与琳琳的彻底敞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晶晶的眼中他们就像是地球的两极,但两人却成了最铁的朋友,想必这就是物极必反吧。记得梁静茹有一首歌叫作《一夜长大》,歌中讲的是一个女孩子经历过爱情后一夜长大的故事,我对她歌中所唱颇有感触,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与一个男孩儿联系到一块,但类似的事儿竟发生在了奔奔的身上。是谁让他一夜长大的呢?
还记得那是节后大家返校的一个晚上,大家又凑在了一块儿,往日活力四射的奔奔而今却变得深沉起来,面色愈发苍白。晶晶看了可不愿意了,她平时的那点女性的善解人意与浪漫温情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偶尔和小宝分享一下,平时可是霸道得不得了!而今一看到奔奔一副好死不活的样子,她的霸气劲儿一古脑儿地全出来了。
“哎,我说王奔奔,你能不能给本姑娘个笑脸儿?大过节的有什么想不开的?快给我放曲音乐,到你们寝了不能就这么招待我啊!”
“想听小曲儿,自己唱去!少在我这儿作威作福!”
“奔奔,你怎么了?”琳琳听出了奔奔话里的不对头。
后来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追问之下,奔奔才道出了他的一肚子苦水。就在这个奔奔兴高采烈探家的元旦,奔奔的爷爷病倒了。爷爷一病不起的羸弱之身,父母身兼数职的无比操劳,昨是今非的沧桑之感,一下子让奔奔体会到了生活的残酷、无常与无奈。奔奔一夜之间由一个只爱自己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考虑要为他人做些什么的大人,一个男人。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吧,渴望成熟就意味着要不断地失去。
片断还是永恒
晶晶这几天的心情不是很high,原因很复杂,一时也很难搞清楚。只一条那就是她把小宝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她总觉得两个人在较着个什么劲儿,有时竟被他搞得神经兮兮的。倒是同屋小曼的提醒让她自己也警觉起来。
“你怎么能让一个人把你自己影响成这样?”
“啊?是吗?我被小宝影响了吗?”
是啊,想想这一年多来,小宝在她的生活中是以高频出现的: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玩乐、一起面对大大小小的问题与麻烦。如果感情像沙漏就好了,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简单而透明,可一切就在猝不及防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发生了。晶晶骨子里是一个极度渴望简单而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可是后天的经历却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偏爱将事情复杂化,喜欢张扬自我的人。那表面上看上去很强悍,常常带给别人安全感,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关于未来,晶晶的想法很简单,毕业、找工作、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嫁了。她知道当她面对一份炽热如火的感情与一个安全可靠的依靠时她一定会选择前者。也许这样的一种选择听起来有些俗气,但毕竟让人多了几分踏实温暖之感,少了许多感情世界分分合合中的患得患失。晶晶的变化是在与小宝的争斗中发生的,晶晶得意忘形的时候给她当头棒喝的是小宝,晶晶自我炫耀的时候当面泼她冷水的是小宝,晶晶卖弄伶牙俐齿的时候偏到虎口拔牙的又是小宝,为此晶晶简直是恨透了一个在她身边阴魂不散的“七分牛排”,她的内心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缺了德的烦”。她在烦什么,她又为什么烦?因为当一份感情,无论是爱是恨、是讨厌是喜欢,一旦它演变成一种习惯,变成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它便复杂了。晶晶喜欢一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像是翩翩起舞的风筝,可是现在她发现那根风筝线不再是她自己的心灵,而是小宝那块她怎么也嚼不烂的“七分牛排”。
她为小宝成熟时的风度所打动,为小宝孩子般的霸道和任性而着迷,她为小宝内心深处的柔软与脆弱动容,更为小宝那看似游戏而实则珍惜她至极的心情而难以自拔。她是爱上了他吧?如果这爱可以通过争吵、怨恨来表达。小宝不是个慢性儿,但是面对感情他却像一只蜗牛;小宝不是个懦夫,可是面对感情他会把头脑缩回壳里,晶晶难忘的就是这互相争斗的过程中充满温情的一瞬间。只是在这一瞬间,小宝才是“勇敢”的,昂扬地面对自己的感情。当晶晶的内心直面小宝时,当心灵可以勇敢地去正视自己的感情时,晶晶就会问自己:平淡如白开水一般,按部就班的生活真的就是她想要的吗?她内心一直所信奉的东西真的就是她应该走的吗?
她让自己搞乱了,连自己一直以来最喜欢的率性与豁达似乎也不再属于她了。
迷惘着、思考着、痛苦着,冬天来了。
这个冬天不很冷,就是雪特别大。小宝被病毒相中了,得了急性肺炎住院了,他最初的症状特别像非典,干咳呼吸困难高烧不退,搞得校医院很紧张,让他住进了隔离病房。没有小宝在身边骚扰的日子十分清静,最初晶晶还拿小宝的身体调侃,后来一听说小宝住进了隔离病房,她的心便慌了。
她在计算和小宝失去联系的日子,一天、两天、三天……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怎么连一个手机短消息也没有呢?
这天晶晶终于忍受不住这种胡思乱想加无聊揣测的煎熬了,她只身来到了校医院的隔离病房。晶晶从好朋友那里借来了一件白大褂,把自己的脸紧紧地掩在口罩后面,她冒充送药的护士挨屋搜索着小宝的影子。就在走廊把头的那个房间,晶晶看到了躺在床上被病菌折磨在床的小宝,他的脸颊潮红,干涩的嘴唇还带着高烧没有完全褪去的痕迹,平时在视线中最显眼的黝黑的额头此时已经变得苍白。
这是小宝吗,难道这就是那个平时可以和她一较高下令她难以平静的小宝吗?她无法将这种情景与以往她熟悉的小宝联系起来,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晶晶只有任泪水泛滥。
这时的小宝似乎是被晶晶的哽咽声惊醒了,他睁开眼却毫不吃惊,只是掌心朝上伸出中指冲着她指了指,咧开嘴释放他那招牌似的诡秘一笑,也许是小宝被折磨得太难过了,虽说一切仍默契如过往,笑容依旧灿烂没有打一丝折扣,但是晶晶可以感觉到它们背后的勉强与坚持。而这一切对晶晶来说已经足够了!就为了这一刻,她真的就可以忘了自己。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她一直最喜欢的,一直在她脑际中挥之不去的泰戈尔的这句诗应该是属于小宝的——“使之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
也许故事才刚刚开始吧……
第24、带着爱情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25、心清如水即是佛
一痴师太向三个徒弟宣布,要在她们当中挑选掌斋师。
掌斋师是看秧庵掌管膳食财务的神职,庵内几百号尼姑居士的饮食起居、一应开销全由她负责。一旦师太圆寂了,掌斋师就自然接替师太,就任看秧庵的当家师。
看秧庵的前任掌斋师是一痴师太的师姐,法号一傻,三年前就圆寂了,掌斋师由一痴师太自己兼任,因此掌斋师一职实际上空缺了三年。
现在,一痴师太要挑选新任掌斋师,也就意味着她要挑选当家师的接任人了。这让徒弟慧明心里暗暗地感到高兴。凭着师太平时对她的喜爱,掌斋师非她莫属,这在看秧庵里的尼姑居士们看来,简直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连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一定会选中自己担任掌斋师。
在这座看秧庵里,慧明呆了15年,也就跟了一痴师太15年,天天打坐念经,潜心修行,简直就是一痴师太的影子。她对佛家经文不仅熟背如流,而且领悟得既快又准,师太对她的这份悟性是极为赞赏的。为此,慧明也在心底里感到一丝甜甜的自豪。
相比之下,20年前就进了看秧庵的大徒弟慧清,尽管练功打坐、念经修行比慧明刻苦,也能领会一痴师太的点拨,但比起慧明灵光般的快速反应来,还是要逊色一些。为此,一痴师太没有少责罚慧清。
再看小徒弟慧悟,简直就是一个木瓜,人家打坐练功是念经文,她却是打瞌睡,仿佛她出生以来就一直没有睡够似的。她身世凄惨,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在路旁,幸遇一痴师太路过收留下来,这才在看秧庵长大。她平时也不太说话,一副木讷的样子。
一次,师太问她们三个师姐妹:“本庵为何称看秧?”慧清想了半天才回答:“世上草木,皆自秧苗始,不加看护,岂能茁壮?”慧悟则在师太的一再追问下才回答:“在我佛眼里,我永远是秧。”只有慧明回答得最快:“世上万物,莫不经风霜历寒暑,否则难以成器。佛家子弟不经磨难,怎能修得真身?”师太听了慧明的话,就微微点了点头;听了慧清的话,没作任何反应;听了慧悟的话,居然把眼睛闭上念起经来。
一痴师太与众尼姑居士们约定,三天后在庵里当众挑选新任掌斋师。尼姑居士们都认为师太是在走过场。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直接指名不就得了?但师父既然要她们三个师姐妹站出来挑选,那就还是得作些准备,否则被师姐师妹抢去了掌斋师,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三天后,一痴师太把全庵的尼姑居士召到了庵堂里,观音大士的塑像坐在莲花蒲团上很慈祥地望着大家,师太用与观音同样的姿势坐在观音大士塑像前的蒲团上。她闭着眼睛,默念了一阵,又突然睁开眼睛说:“开始吧!”
慧清上前,捧着一碗清水献给一痴师太:“掌斋如掌水。”师太接了,放在座旁。
慧明上前,献上一碗饭:“斋饭斋饭,斋即饭,饭即斋。”师太也接了,放在座旁。
轮到慧悟,却见她空着手上前,朝师太打个躬就退下。
师太问:“慧悟,怎么不说话?”
慧悟缓缓地转身,轻声说:“斋在心,饭在心,水也在心。掌斋即掌心。”
一痴黯然无语,旋即起身:“慧悟,从今天起,由你担任掌斋师。”
整个斋堂一时都呆了。
慧明吃惊不已:“师父,我……”
一痴目光深邃地看着慧明,语意深长:“心清如水即是佛,了无牵挂佛无边。”
第26、唱情歌的知更鸟
这些日子,林格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当他走过艾玛的花园时,再没有从前那样阳光的笑容和清脆的口哨声。“他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艾玛不禁有些担心。
年近七旬的艾玛在这个镇上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自从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后,她就一直独居。也许是因为经历过三个男人的欺骗,也许是两个女儿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也许是长年的独居生活,艾玛的性格变得孤僻、暴躁,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和近乎苛刻的语言。因此,在这个小镇里,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她遇到年轻的林格。
16岁的林格是这个镇上的新移民,他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林格却是个坚强执著、乐观向上的年轻人,他一直勤工俭学。
一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林格来给艾玛送报纸,发现艾玛连昨天早上的报纸都没有拿走。林格大叫了几声艾玛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难道是出事了吗?” 林格知道,寡居的艾玛很少会出门很久。林格冒着犯法的危险撞开了门,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轻微中风的艾玛。
林格的相救让艾玛捡回了一条命,虽然艾玛对他依然没个好脸色,但明显地开始关心起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当他早上满头大汗地送来报纸时,她会递上一瓶柠檬水。
这些日子,林格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当他第三次心不在焉地送错报纸给艾玛时,她终于忍不住问:“喂,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什么麻烦了?说给我听听!”在艾玛强势地逼问下,林格终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告诉她:他刚刚考上大学,母亲又病了,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让他郁闷。
“原来是这样!”艾玛转身回房从卧室里拿出了一张支票,什么也没说就递给林格。“哦,艾玛,我可不想白要你的……”林格笑着拒绝了。“你说什么呀!”艾玛生硬地打断了林格的话,“谁说我是白给你的,我不过是正好想雇个人而已。”艾玛拖出了一个小铁箱,里面是满满的信件。
艾玛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的情人写给我的,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字了。我还有老年痴呆症,我怕时间久了,会把这一切都给忘了。所以一直想雇个人帮我念念这些信。”
“可这种小事,谈不上花钱,我有空就能过来帮你的。我可不希望你因为同情我才这么做。”林格爽朗地答道。
“小伙子,请你严肃点,我可不是在拿我的爱情开玩笑!你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来。而且,我还有个很重要的要求,以前我和他恋爱时,他总会学知更鸟的叫声来逗我开心,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在唱情歌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学学鸟叫。”艾玛很认真地说。
“这样啊!”林格有些为难,要知道,模仿知更鸟的叫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你是不是嫌钱少了?我会再想办法的。”艾玛着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听艾玛这样说,林格倒不好意思了,只好应允了下来。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林格都会来到艾玛的家里,为她朗诵那些从前的情书。不过让林格为难的是,他天生一副鸭嗓子,不管怎样捏着嗓也很难发出知更鸟那样动听的叫声,好在艾玛似乎并不在意,从没对此提出异议。于是这一老一少,常常在宁静的深夜,分享动人的老情书和滑稽的知更鸟的歌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格大学毕业,并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孩。
得知林格每到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艾玛太太家做兼职,除了给她念念情书,学学鸟叫,还会帮她收拾一下家务。女友凯莉很不理解:“亲爱的,现在你已经不像当初上学时那样需要钱了,为什么还要去侍候一个老太太呢?”“你错了,我不是在侍候艾玛,我只是在享受一段温暖时光。”林格对女友解释道。
在凯莉的要求下,这个周末,林格也把她带到了艾玛家做客。告别艾玛后,凯莉很激动地告诉林格:“你知道吗?刚才艾玛奶奶托我转告你,她知道你很忙,以后可以不用再去陪她了。还说其实当初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帮你渡过难关。只是当初的你自尊心太强了,为了让你坦然接受,才一时情急说出了念情书和学知更鸟歌唱的要求。”
“哦,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看到吗,艾玛的耳边戴着一个很小巧的助听器。而很多次的晚上,当我离开她的家门时,总是看到那副助听器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也就是说,当我给她念那些乏味的情书,或是捏着嗓子学鸟叫时,她的耳边只是一片寂静。还有,我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她遇到的三个男人都无情地伤害了她,所以她根本不会对这些情书念念不忘。又怎么会为此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林格微笑着说。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游戏?”凯莉瞪大了眼睛。
“因为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游戏。你知道吗?每次我到艾玛这里来,给她念信,学鸟叫,我的夸张表情都会让她开心地笑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听到,但我想,她只是希望有张笑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有,你知道吗?我现在模仿的知更鸟的情歌真的很动听……”
第27、总是朋友在欺负你
苏沫和姜藤是大学四年的室友,这两个女孩和另外一个男孩之间有一段纠葛的过去。简而言之,就是姜藤把苏沫的男朋友抢了,又把他给踹了。
苏沫知道后,静静地回到宿舍的床上躺着,眼泪沾湿了枕巾。她不是对忧郁王子有多依恋,毕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什么好留恋的。她回忆更多的是姜藤对她的不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从来都是苏沫吃亏。
大一的时候,学校组织放大片,她和姜藤正在宿舍洗头,本来有两壶开水,但是姜藤冲了一遍又一遍,轮到苏沫的时候,只剩半壶了。眼看电影就要开演,姜藤不停地催促苏沫,她只能头发上挂着蛋黄状的洗发膏去看电影,被外系同学嘲笑。苏沫回来后很生气,可是姜藤轻而易举就化解了苏沫的怨念:她给苏沫打了满满两壶开水,娇滴滴地放到苏沫床边,让苏沫不得不停止了抱怨。
大二的时候,两个人都参加老师的课题项目,苏沫是好学生,兢兢业业,姜藤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只为混个“三好学生”的奖状。可是最后要拿这个项目去申请成果的时候,姜藤悄悄地把申请书上“负责人”一栏上苏沫的名字改成了自己。成果申请下来了,苏沫独自生气,姜藤硬拉着她去了一家高档西餐厅,用奖金请苏沫吃了一顿大餐。姜藤一边喝着柠檬苏打水,一边哭诉,我的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异了,是要强的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我要是没有一点成绩,她心里该多难过啊!我真的是没办法了,对不起苏沫!苏沫又心软了。苏沫出生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同学也都是大院里一起玩大的孩子。在这样一个友善、不带一丝杂质的环境里长大,苏沫自然不会想到去欺负别人,可也对别人的欺负特别的敏感且没有免疫力。她想,自己的父母慈爱、心地善良,她应该去体谅别人的酸楚。
大三,也就是姜藤抢走忧郁王子的时候,苏沫沉不住气了。她来找我诉苦,似乎姜藤和忧郁王子的背叛在苏沫心里造成的巨大阴影已经快要把她压垮。转眼到了大四下学期,我忙得焦头烂额,无暇再顾及苏沫。慢慢地我发现苏沫就对姜藤开始不那么冷淡了。后来有一次,姜藤又找机会告诉苏沫,她跟忧郁王子已经分手了。姜藤说,苏沫,我知道自己对你造成了伤害,可是只有你对我好,你能再原谅我一次吗?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后面的事情不用猜你也知道了,两人又一起踏上了求职的漫漫长路,并且合租了一间公寓,苏沫还不计前嫌地把朝南的那间房子让给了姜藤,姜藤对此的理由是她从小就住朝南的房间,住习惯了。两人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亲密无间。
好景不长,一天夜里,我在熟睡中听到手机响了,苏沫泣不成声,她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一再忍让,还是老被欺负?”
我叹了口气,给她讲了个故事:花园里有两朵花,玫瑰开在土壤贫瘠的地方,它拼命地吸收阳光,汲取养分。牡丹长在肥沃的土壤上,它轻松地哼着歌儿。玫瑰在地底下拼命地抢牡丹的养分。牡丹害怕孤独,就把养分让给它。玫瑰太自私,可是牡丹不知道保护自己。
第28、换颗心又如何
一个是电脑公司的总裁米先生,一个是该公司大厦的看门人老波比,他们两个提出要交换心脏,并且因为医生拒绝手术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颁令强制医生执行。
其实故事发生于五年前,那时波比还是一个流浪汉。在一个下雪天,米先生见到他,没有给他钱,却带他去喝了一顿热汤。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说起足球,说起往事,原来他们在高中时曾参加过同一场球赛。
从那一天起他们真正成了朋友。米先生介绍波比进了自己的公司做门卫,并没有刻意照顾,不过是让他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薪水微薄聊以糊口。唯一与其他员工不同的是,每个星期三,他们仍会相聚,共进一顿午餐。整整五年,周周如此。直到一个月前米先生因为心脏病而失约,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的心脏岌岌可危,随时都会停跳,即使给予最好的医药治疗,也最多可维持两三年。于是,他提出来要与朋友交换心脏。
他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两个孩子,还有整个公司上千人在等他开工吃饭;而我,一个流浪汉,一无所有,无家无业,无儿无女。他的价值远大于我,如果我能有什么可以给他,与他交换,我很乐意。我会因为终于有机会做一件重要的事,而觉得不枉此生,这会是我在人世间创造的最大价值。”
律师问“如果你是总裁而他是门卫,你还会愿意跟他交换心脏吗?”“不,如果我是总裁,未必会带他在寒天喝热汤。”老波比说,“五年中,他曾经给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给予他的就是,友谊与我健康的心脏。”
然而没有人愿意相信这友谊是真实的,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太不对等了,人生的价值也太悬殊。律师因此认为有理由质疑米先生在这场交往中的获益——除了那心脏——倘若不是为了换心,那么他最初与一个流浪汉的循序渐进的友谊到底意义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围,人人视我为老板,但是没有人肯与我推心置腹,当我是朋友。只有他,波比,他从不奉承我,固执己见,稍不如意就对我暴跳如雷,但他却真正当我是朋友,平等、自由的朋友。当他向我提出换心的要求的时候,我答应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是总裁而他是门卫,我的考虑仅仅是因为我有儿女,不想让他们失去父亲。这里面没有金钱交易。如果你们质疑这友谊,认为我在安排波比进公司时就在计划换心,那么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法官最终还是宣布他们败诉——基于众生平等的无上原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强制要求以一个生命的结束来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老波比十分沮丧,米先生却淡然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颁布这样的强制令,我也根本不会接受你换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让你出庭,你无论如何都不会甘心的。”
波比惊愕道:“你答应出庭只是为了让我说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话,让我当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为英雄。这样,我以后就可以无比骄傲地告诉儿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职衔炫耀,而应该引以为豪的是:你们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像老波比这样的朋友。人人都说为友谊应该两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给我。”
第29、流泪的“出卖”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肯定是油箱漏油了。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汤姆从机尾拿来降落伞,给每个人发了一顶,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他抓过降落伞包打开,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汤姆的妻子走出来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汤姆的妻子把旧衣服倒了出来,在包底她发现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是汤姆的笔迹,极潦草地写着: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去,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30、重拾友谊
一名男子娶了一位弟弟是盲人的女子。有一天,他和小舅子一起打猎,这名男子对于失明小舅子灵敏的听觉和嗅觉感到非常惊奇,它能闻到何处有鸟、流水,听到从远处接近的一群疣诸。当天稍晚,他们设下两个陷阱,那个人小心地用树枝和树叶伪装自己的陷阱,却让小舅子的陷阱暴露在外,他想“反正他也看不到。”
隔天他们回去察看陷阱,他看到自己的陷阱中有一个小宗鸟,小舅子的陷阱中则是一只有着能让他妻子惊叹的彩虹羽翼的鸟。
当他打开陷阱时,他把两只鸟交换了,将那只小宗鸟交给他的小舅子,失明的小舅子轻触那只鸟,小心地将它放进自己的袋子里。稍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讨论邻居和已婚男子之间的某个争论,感动于他的小舅子所表现出的智慧,男子问:“人们为什么会争吵?”盲人回答:“因为他们做了你刚才对我做的事。”男子感到羞愧,他从袋子中取出彩色的鸟还给他的小舅子。“我很抱歉,兄弟。”他们无声地走了一会儿。“人们要如何重拾友谊?”他的小舅子笑着说:“只要他们做了你刚才对我做的事。 ”
第31、不陪你逛街的人 没耐心陪你一生
父亲再婚之前,很乐意陪我去逛街。两个人常常买一大袋爆米花,边吃边聊边逛。逛的当然都是恋爱的消息,千方百计地将我和男友骗回家吃饭。饭后父亲便提议去逛街。男友看着兴致勃勃地为继母拎包提兜的父亲,忍不住笑出声来:做什么不好,偏偏来逛街,这样一家家地逛,这不累个半死?我听了没吱声,却想这个一向对我殷勤呵护的男人,怎么突然间如此没有耐性?
一路上父亲的兴致好得出奇,我在他的怂恿下,也忍不住,像往昔那样,不厌其烦地一件件试换。从穿衣镜里,可以看见两个面目表情迥然不同的男人:一个提着大包小包在我和继母身边做着参谋,时不时地会送上一两句让人如沐春风的夸赞;另一个则走一家坐一家,边抽烟边送过一脸的烦躁和郁闷。逛了不过五六家,他终于叫住又要去换衣服的我,撒了一个并不圆满的谎,便一个人回家去了。
父亲依然不急不躁地陪我们逛,而我,却是莫名其妙地,在男友走后烦乱不安起来。我想这样一个终于下决心向我求婚的男人,会不会就这样抛下我,任我怎么求也永远不再回来?那么,二十八岁的我,再去哪里寻一个人,陪我走以后寂寞的一程?心神不定,便也没有心思试衣服,甚至对着镜子,看见眼角细细的皱纹,突然地流出泪来。是父亲从背后递过纸巾来,说:孩子,没什么可难过的,连街都陪你逛不完的人,哪能有耐心,陪你走一生?心烦的时候,给爸爸打个电话,我陪你逛街。爸爸再老,也是有空儿陪你,有劲儿给你背包的……
泪眼模糊里,我看到对面衣镜里,两个幸福的女人,终于相视而笑。
第32、男人、女人们的友情
照理说对于友情这样的话题,男人女人的看法和感受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可一经落实到行动上,你还别不信,真的就不同,邪门儿了。
男人的友情是写意,女人的友情是工笔
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奇怪。有时候它显得很脆弱,比如,无论两个人曾经多么好,只要他们的老婆不和,他们的友谊也会淡下去,至少联系的频率会减到最低;美女当前,男人们会忍不住拔刀相对,要不怎么会有“重色轻友”这个词呢。但另一方面,男人有时候又会为了同几个臭哥们喝顿酒或打打牌,而同老婆大吵大闹乃至翻脸。
更有趣的是,男人见面就拍肩膀称兄道弟然后去喝酒,喝着喝着却打起来了,因为一个赞同打台湾,一个反对,两人打得鼻青脸肿。经此一役后,两个男人开始佩服对方有个性,是条汉子。由此可以看出男人的友谊观是多么的粗线条,充满了矛盾和不稳定,他们可以随时化友为敌,又可以随时化敌为友,这太不可思议了,在我们女人看来,这哪里是交朋友,简直是瞎耽误功夫。
我们女人就干脆得多,没那么多拖泥带水,两个女人往往第一个照面就已经分出敌友了。
言谈气质,穿着打扮,神情风韵,有没有嗲声嗲气,是不是满脸跑眉毛等等,等等,所有的细节都是我们衡量的项目,好坏都在瞬间决断。假如感觉是朋友,我们会笑脸相迎,嘘寒问暖,“执子之手,与子相悦”,并且以后很容易真的成为朋友;假如觉得不是朋友,我们才懒得拍她的肩,跟她称姐道妹呢,更别说和她喝酒了,至多礼节性地点点头,微微笑,然后各自翩然而去,但敌意却就此种下了,今后的日子里随时随地会结仇生隙,这是男人所始料不及的———用这个理论去解释婆媳关系,再形象也没有。女人的友谊观是稳定而专一的,喜欢就喜欢,讨厌就讨厌,这有什么好商量的?她们可从来不会刚和人打完架转眼就又与她成朋友———在女人的心里,朋友属于美声唱法,不像男人,拿朋友当通俗歌曲,满世界乱唱。还有,只要两个女人好,纵然彼此老公有微词,我们女人往往也能想出100条法子让他们就范。
男人的友情是物质的,女人的友情是精神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还很功利。别看男人的朋友好像很多,事实上很容易为了权利、金钱及女人而分分钟失去。关系再好的两个男人,也是谈完正事就走,而不愿意缠在一起,嘀咕悄悄话。不像我们女人虽然敌众友寡,但交一个是一个,白天工作时有说不完的话,晚上回到家还要没完没了地通电话,每天缠绕在一起,还不腻。当然,男人中也不乏爱扎堆儿的主,每天到了饭时就互相打电话,约时间,定地点,可那大都是……唉,物质的,让我们女人脸红的酒肉朋友。
女人之间的友情是精神的。朋友是女人的心理支撑,大到爱情、事业抉择,中到两口子吵架,小到唇膏、袜子颜色,机密到自己有没有情人,隐秘到夫妻一周几次、老公喜不喜欢用工具、床上表现如何……事无巨细,女人都能一一道来,没什么是不可以说的———这是打死男人,他们都不肯说的,哪怕是很花心的男人,哪怕他与妻子的关系很糟糕,最多他会讲艳遇,讲别的女人的床上表现,但决不会讲自己的妻子。这是男女人之间很大的一个区别。因此,假如你的老婆“不幸”刚好有几个贴身知己的话,那么你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综合表现了:你的一切表现她们都可能会分分钟了如指掌,你虽然不了解她们,可在她们眼里,你却早已是通体透明的了。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就是这样靠相互交换秘密建立起来的,而男人们则是在互不侵犯对方的私人领空、彼此互敬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男人交朋友就当人家是朋友,界限很清楚,也因此,男人的友情较大气,具有连绵性,有的甚至可以延续一生;而女人则因为交朋友总是忍不住越线,经常还要当人家父母,管天管地,导致女人的友情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就像链条一样,女人之间的友情是一环扣一环的,所幸的是,无论走到哪里,女人都会很快找到知音。
男人的友情多为锦上添花,女人的友情多为雪中送炭
男人之间多是一起笑的朋友,女人之间多是一起哭的朋友。
这是由男人的本质———孤独决定的。由于他们一生下来就被赋予了养家活口、光宗耀祖的使命,导致男人必然是单打独斗型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两个不同门派的江湖义士,既要肝胆相照共对敌手,又要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时地保持一点距离。
男人的友情是孤独的,他们的关系更像冬天的两只刺猬:因天冷而不能分得太远,挨得太近了又扎对方。
男人的友情也是寂寞的,如同两座沉默寡言的山,能彼此欣赏,但不能亲密无间,不能共享功名财富。我见过很多人,因为是哥们儿而合作,又因为金钱而成仇人。
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孤独和寂寞不是用来倾诉的,而是用来遮掩和彼此防范的。偶尔,在醉酒后他们也会讲起伤心事并痛哭失声,相互告慰,但一旦酒醒后又会因后悔而相互躲避,友情于是反而远了。男人们常像两个缸子里的鱼,彼此看得很清楚却隔着玻璃,既不能相濡以沫,也不能相忘于江湖。
朋友之于男人,有了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是命里注定。男人其实很可怜。他们的人生好像就是为了给女人充当创造幸福的工具。
女人就不一样了。女人天生对孤独有一种惧怕,为了拒绝和排斥它,她们自觉地行动起来,结成一个联盟,不仅分享快乐,也分享痛苦,当一个女人面临重大抉择的时候,帮她出谋划策的往往是她最好的女友;而当她遭遇不幸而痛哭流涕的时候,陪着她哭的,除了母亲,往往也是她最好的女友。一件事,如果男人不同意,纵然全世界的人都来说也没用,而女人就不同了,搞掂她的好友比什么都重要。假如你要追求哪一个女孩,一定要先征服她的好友。所以说,女人是团结作战型的———这是很多男人一生都没有搞明白的道理。以前,男人始终不知道女人为什么难缠,觉得她像个谜,其实原因就在这里了:他虽然面对的是一个女人,实质却是面对一群女人,他和她的战争,是一个个体对一个群体的抗争。
但是,男人也不用怕,这是好事。一个没有闺中好友的女人才是最可怕的,她往往因为阴险或自私或水性扬花而遭到同类的排斥,这样的女人生命是不完整的,她不跟同性倾诉,就会在异性中寻找安慰,假如一个女人把与你的一切问题都告诉给其他男人的话,你想想那该是多么恐怖的事呀!
第33、我们应该交往的七种朋友
1.鞭策者
我们都需要那种催我们奋进的人。如果你有资格获得提升,
但却又不确定,她会说:"那项工作非常适合你。现在我们应该挂断电话了,你现在有事情要做。等你做完了再给我打电话吧!"
2.好顾问
当你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可以找她帮忙--如果生活的快乐,成功的秘笈是什么--而她也总能给你一个恰当的答案。
3.年轻一点的朋友
她是办公室里的实习者或是从另一个城市搬到你隔壁的移民。确保她是值得你支持的,然后支持她。
4.不是妈妈的妈妈
她可以是你那很好的、年长的邻居,你生病的时候她给你送汤;她也可能是你朋友的母亲,她常在节假日邀请你去吃晚饭。每个人都有需要别人宠爱的时候。
5.翻译家
男性朋友更了解男性的想法,他会给你明智的建议,有这样的朋友对你没有害处。他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当你的男朋友说"我需要自己的空间"时,他的意思是什么(找一个新男友吧!)
6.有趣的人
当你需要解压的时候,她会拉你去唱卡拉OK或给你讲她的生活小笑话,使你笑得直打滚。
7.最好的朋友
她像一个时刻关注你、照顾你的姐姐。当你认为某人对你不利时,她是真诚的,在凌晨三点钟出现紧急事件的时候,她是你第一个给其打电话的人。
第34、有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
有一个知己,相交甚深,但无缘成为眷侣,只是在偶尔电话里纠缠,说些不相干的事,不相干的人,心知肚明的感情,月白风清。
有一个朋友,是亲密搭档,相互理解与信赖,而且惺惺相惜,业务与工作之余,心生赞叹,但无从表达。
有一个网友,只通过电话,但心有灵犀,语言传递相知相解,在午夜相逢的快乐里,却只能微笑摇头,用片言只语问候。
有很多老友,曾记取我年轻的梦,年轻的日子,轻狂相伴,岁月渐老,抹不掉的回忆,却只能思念,相聚在梦中。
有一种爱,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
虽然有同样的心动,同样的怀想,同样乍然相见的喜悦,依依不舍的眷恋,但世间总有一种约束,让心思沉静,让感情不再漂泊,发乎情,只能,止乎礼。但依然可以在阳光下享受难得的温情,依然可以在午夜梦回时心生柔情,依然可以相信自己的完美与可爱,在这些温柔的情愫里,依然,可以感受被爱。我们的世界,毕竟不仅仅有爱情,在岁月漫长的脚步里,我们更多对水色山光眷恋,红玫瑰只有一朵,燃烧此生唯一的心情,而更多时候,空气与水都是恩赐,让我们享受生活。
有一种真情,可以平静的相忘于江湖,君子之交,抑或萍水相逢,都可以默默的爱,默默的理解,默默在心里装满祝福,挥一挥手,让春草绵绵,落红成片。
有很多份爱,我们不能用世俗的方式承担,也不过聚散随缘,风雨由天,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就是有这样的感情啊,飘荡成缠绵而温暖的空气,就是在这样无心的眷恋里,我们认识自己也认识世间,就是有这样无缘而有情的瞬间,让我们轻轻的叹息,深深的爱恋,生命中蓝蓝的,白云天。
虽然我们相爱,但我们,不称之为爱情。
第35、平淡的朋友最长久
有些朋友很平淡,你们的关系总是那么不温不火,聚少离多,不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淡远,但也不曾浓烈如酒,越饮越醇。然而你就是少不了他,那种牵挂,不时地划空而来,淡淡的,却长长久久。程远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程远去了瑞士,这让我始料不及。
那天,我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突然被一封标题为我别名的邮件惊呆了,在众多邮件来往中,还没有人如此亲近地直呼我的别名。匆忙打开看看,竟然是程远。
我和程远同学九年,又共事一年。他属于永不安分和特别喜欢折腾的那种,总有数不清的点子满脑子地乱跑,做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道理,反正是永远活力不尽的那种人,让小女生们总是羡慕不已,程远呢?他总有办法掏出小妹妹们的眼泪,程远是位专听别人秘密的人。而我呢?小女人的“坏”毛病全部占尽,多愁善感啊,胆子小,爱做梦,喜欢听好话,非常任性,超级浪漫……每每遇上不顺心的事儿,常常是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一滴,两滴,三滴,就等程远一句柔声的关切,马上就泣不成声。程远理所应当地成为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和代言人。
所以我敢说程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所有的弱点和软肋,并且知道怎么治我。如果有人问这个世界上最不愿娶我为妻的人是谁,那个人准是程远。曾经的我们被人无数次的戏说为初恋的多种版本,可我太清楚一个道理,打死也不能嫁给一个聪明到可以一眼看穿你的人。正因为不涉及“爱”字,我和程远的关系一直是那么地纯粹。
大学毕业,我们同进一家报社,由于他父亲的一些关系,他还可以不像我们一样不得已挤上破旧的夏利出租车去抢新闻,因为单位给他一个副主任的闲职,还配上了一辆红旗牌小车,这曾经让我非常羡慕。而程远呢,真是太顺利了。他一直生活在他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和工作同样愉快和充实。然而就在我以为的幸福生活中,程远开始了抱怨。他抱怨日子的过于平淡,抱怨这个职业的辛苦和收入的不公平。这可能是程远选择出国的最好理由,对于喜欢折腾的程远来讲,也许出国是个最好的选择。我想。
可程远选择去瑞士,依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因为在我看来,永不安分的程远一定会去美国,那里的消费水平和收入适合喜欢折腾的人去生存。而瑞士呢?这个德语的国家不论是生活质量还是移民工作的环境,亲和力不是太强。况且,程远哪里会说德语呢?
字里行间,程远的笑容似乎在眼前。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就好像站在我面前,咧着嘴,欣喜地诉说着那个国家的美丽:经济的繁荣,生活的天堂,工作的紧凑,可观的收入,休假的闲适,这一切都如愿以偿,都是他一直追求与向往的。我在心里说,好了,程远,这次,你应该安分了吧。
我马上给程远回了封信,信的末尾还坏笑着说,程远,等你娶个瑞士牌的洋猫咪回来。
然而,半年过去,我再也没有得到程远的一字半句了。几次打越洋电话给他,都是无人接听。
心里在想,程远啊程远,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偶然间,听一位加拿大的朋友说,程远到了加拿大,是瑞士的一位同事介绍去的,似乎工作得挺不错。这次,我又一次惊奇不已。程远啊,你到底搞什么鬼?有没搞错,这么快就从你的人间天堂飞往地球的又一岸啦?你能适应如此频繁地更换国家和工作么?
好不容易盼得了程远的来信,他似乎对此次的时空交换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解释,只是说了,啊,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包容心真强啊。我想,也许,程远正处于行走的路上,依他的性格,肯定希望不断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城市和位置,不闯荡一番,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于程远的近况呢,我一无所知。生活得怎么样?工作开心否?加拿大比起瑞士,是不是更适合生存呢?不过我相信聪明的程远一定有个利弊的权衡,去加拿大,也许是对的。远隔着水过千山,我能做什么呢?除了一句至诚的祝福,别无他法。
第36、朋友就该这么做
那天,杰克把文件扔到我桌上,皱着眉头,气愤地瞪着我。他是我的新上司。我是他的秘书。
“怎么了?”我奇怪地问道。
他指着计划书,狠狠地说:“下次想做什么改动前。先征求一下我的意见!”说完,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我只是改了一个长句,更正了语法错误。但这都是我分内之事。
其实,在这之前,有人就提醒过我,上一任在我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士就曾大骂过他。我第一天上班时,就有同事把我拉到一旁小声说:“已有两个秘书因他而辞职了。”
几周后,我逐渐对杰克有些鄙视了,而这又有悖于我的信条: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转过去让他打——爱自己的敌人。但无论怎么做,我总会挨杰克的骂。说心里话,我很想灭灭他的嚣张气焰,而不是去忍受他。我还为此默默祈祷过。
因为一件事。我又被气哭了。我冲进他的办公室,准备在被炒鱿鱼前让他知道我的内心感受。我推开门,杰克抬头看了我一眼。
“有事吗?”他问道。
我猛地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了。毕竟,他罪有应得。
我在他对面坐下:“杰克,你对待我的方式有很大的问题。没人对我说过那样的话。作为一个职业人士,你这么做很愚蠢。我无法容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杰克不安地笑了笑,向后靠了靠。我闭了一下眼,祈祷着,希望上帝能帮帮我。
“我保证,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你是我的上司,我自然会尊敬你、礼貌待你,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应得到如此礼遇。”我说完,便起身离开,把门关上了。
那个星期余下的几天,杰克一直躲着我。他总趁我吃午饭时,把计划书、技术说明和信件放在我桌上,并且,我修改过的文件不再被打回了。一天,我买了些饼干去办公室,顺便在杰克桌上留了一包。第二天,我又留了一张字条,写道:“祝你今天一切顺利。”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杰克不再躲避我了,但沉默了许多,办公室里也没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于是,同事们在休息室把我团团围起来。
“听说杰克被你镇住了,”他们说,“你肯定大骂了他一顿。”
我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们会成为朋友。”我根本不想提起杰克,每次在大厅看见他时。我总冲他微笑。毕竟,朋友就该这样。
一年后,我32岁,是三个漂亮孩子的母亲。但我被确诊为乳腺癌,这让我极端恐惧。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我的淋巴腺。从统计数据来看,我的时日不多了。手术后,我拜访了亲朋好友。他们尽量宽慰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有些人反而说错话了,另外一些人则为我难过,还得我去安慰他们。我始终没有放弃希望。
就在我出院的前一天,门外有个人影,是杰克,他尴尬地站在门口。我微笑着招呼他进来,他走到我床边。默默地把一包东西放在我旁边,那里边是几个球茎。
“这是郁金香。”他说。
我笑着,不明白他的用意。
他清了清嗓子:“回家后把它们种下,到明年春天就长出来了。”他挪了挪脚:“我希望你知道,你一定能看得到它们发芽开花。”
我泪眼模糊地伸出手。“谢谢你。”我低声说。
杰克抓住我的手,生硬地答道:“不必客气。到明年长出来后,你就能看到我为你挑的是什么颜色的郁金香了。”而后,他没说一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每年春天。我都会看着这些红白相间的郁金香破土而出。事实上,今年九月,医生将宣布我痊愈。我也看着孩子们高中毕业,进入了大学。在那绝望的时刻,我析求他人的安慰。而这个男人寥寥数语,却情真意切,温暖着我脆弱的心。
毕竟,朋友之间就该这么做。
第37、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暑假给一家礼品店打工。老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名叫阿忘,健忘的忘。
虽然只有巴掌大小的一个店面,老板还是郑重地为我安排了一次面试。为了这次面试我精心修饰了自己:从发型到衣着。但当我如约到达的时候,只看见店里有个大个子“吭哧吭哧”地撅着屁股拖地板,上身穿着卡通人物“辛普森”的T恤衫,毛茸茸的大脚插在一双沙滩鞋里。这就是我的老板阿忘。我说明来意,阿忘一拍脑门儿,接下去我差点晕倒——他压根就忘了这次面试!
第二天,他风风火火地去进货,临走时向我交待:“这个存钱罐少了15块不能卖,这个钢琴音乐盒,要价得35,再低也不能低过30,否则,宁可不卖……”也就在那天上午,我做成了第一笔生意,把那只存钱罐以15块的价钱打发了。阿忘一回来,我便向他邀功,没想到他不屑地说:“要卖15块的东西,你要价才15块,多亏人家没砍价,要不你能卖上这个价钱?以后长点记性!”“哎!”我低头答应着。这时,一个女学生进店指着那只钢琴音乐盒问:“怎么卖呀?”“20块!”阿忘想也不想地说。
接下去的一个星期,我彻底地领教了阿忘糟糕的记忆力。他会忘了带钥匙,忘了锁车子,他会在进货时忘了带钱包,他会紧紧地抱着一捧满天星,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如果我不提醒他,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王还是小李……
一天,有个小青年一大早就来到店里,见到阿忘就“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惊得阿忘一口水没喝匀,打起嗝儿来。听小青年细说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青年是街上的“太保”,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保护费”,被阿忘断然拒绝。后来,他就叫了几个小“哥们儿”砸了阿忘的柜台。而昨天晚上,小青年喝醉了酒,一头栽到护城河里,又偏偏不会水,幸亏阿忘路过,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大哥,我对不住你,要打要罚,由你吧!”小青年说。阿忘脸上的疑惑以极慢的速度解开,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噢,是这样啊,过去的事,算了!”打发走了感激涕零的小青年,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唉!你别笑话我了,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况且,谁掉到河里,我也不能不管呀!”这个阿忘,不只是“不计前嫌”,他压根儿就“不记前嫌”。
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也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次车祸,阿忘的父亲死了,母亲少了一条胳膊,他还有个妹妹,和我同岁,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阿忘的礼品店。有一次我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说:“会,不过我记性差,一会儿就忘了。”印象中,阿忘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他母亲做饭;二是每个星期六给他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
暑假结束了,打工也划上了句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阿忘,他的生意还好吗?不管怎么样,我相信阿忘一定很快活。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
第38、真心的呵护在左边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牵着我的手过马路,我蹦蹦跳跳地一个劲向前冲,他不停地抓住我往他身后拉,一辆黑色的桑塔那从我们身边划过,他左肩上的书包挂在前车镜上,然后拖着他……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魂魄仍紧紧地抓着他的手,随他而去,嘎然停止,倒下。而我的身体仍傻傻地站在原地,瞪着大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直到那殷红的血从皮肤里渗出来,染红了我的眼睛。
从医院出来,我的眼泪才唏哩哗啦地流个不停,看着他手臂上被包扎好的伤口还有斑斑点点的红,我搂着他大哭起来:“以后我再也不任性了。”捧起我的脸,他为我擦去眼泪:“咳,我总不能让你受到伤害吧,我说过,我要保护你一辈子的。”
是的,我记的,他是这么说过的。从相识到现在,3年的时间,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过马路的时候,骑车的时候,他会在我的左边,离车最近的地方,他说那样我就会很安全;人多的地方,他会走在前面,用身体保护着我,公车上,他也是在我的左边,搂得紧紧的,害怕挤到我。
恋爱中的女人来说,真正的呵护就在女人的左边。
第39、第五枚戒指
西莫19岁那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珠宝行售货员的工作。这份工作对她来说,太重要了。那时,正赶上经济太萧条,一个差事会有上百的失业者争夺。有了工作,家里也就有了指望。西莫的父亲五年前因病去世,母亲失业在家。能到珠宝行工作,还得感谢好朋友凯斯,凯斯是那家珠宝行的点货员,是他向老板推荐西莫,西莫才有机会进去。 西莫在珠宝行的一楼工作,干得很卖力。第一周,她受到领班的称赞。第二周,就被破例调往楼上工作。 珠宝行的二楼,是商场的心脏,专营珍宝和高级饰物。整层楼排着气派的展品橱窗,另外,还有两个专门供客人挑选珠宝的小房子。西莫的职业是管理商品,在经理室外帮忙和接听电话。西莫热情、敏捷,完全能适应这份工作。 圣诞节临近了,珠宝行的工作日益紧张。那天,西莫冒雨赶到店里,全店的人都在忙碌地工作着。不一会儿,小屋子里打来要货电话,西莫忙着到橱窗的最里边取珠宝。当她急急忙忙往外挪时,不小心让衣袖碰掉了一个碟子,里面装的五枚精美绝伦的钻石戒指一下子滚落到地上,稀里哗啦东—个西一个的。 经理匆匆忙忙地赶来,并没有发火,而是对西莫说:“快捡起来,放回碟子。”
西莫用近乎狂乱的速度捡回十了四枚戒指,怎么也找不到第五枚。西莫细细搜寻了橱窗的每一个角落,依然没能找到。西莫哭了,她心里很清楚,找不到戒指意味着什么。跌落戒指是很糟糕的事情,但终归会忘掉,若是丢掉一枚,那是难以想象的! 店里来来往往的顾客,让她对找到第五枚戒指彻底失去了信心。西莫呆呆坐在地上,痛哭流涕,她想到了母亲,一个家就让她这么毁了。
西莫当天便离开了珠宝行,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没想到,第二天凯斯到她家告诉她说,戒指已经找到了,夹在了橱窗的缝隙里,老板说可以回去上班了,西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
再次上班,西莫更小心谨慎,经常得到领导的表扬。凯斯在一楼工作,他的工作是接货送货。以前上班的时间里,两人来往不多,下班的时间里,才会在一起说说话。
自从西莫再次上班后,就很少能看到凯斯了。他告诉西莫说,他每天要提前下班,回去照顾母亲。西莫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他的话应该是真的,也就没放在心上。
很快到了年底,在珠宝行进行年底大盘点的前一天,老板给员工发工资。那天,凯斯没有到珠宝行上班。
一年来,凯斯看上去越来越忙碌,越来越消瘦,作为朋友,西莫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些礼物,在没有通知凯斯的情况下,到了凯斯家。凯斯不在家。见到西莫,凯斯的父母先是一惊,待西奠说自已是凯斯的朋友时,凯斯的母亲便哭着向西莫大倒苦水,说:“凯斯这一年来,就没有休息过一天,我心疼他,可也没办法啊。他说和他一起工作的一位女孩弄丢了一枚钻石戒指,如果不帮助她的话,她的一生和整个家庭就要毁了。他看不过去,就瞒着人家,和老板私下签了协议,钻石戒指由他来赔偿。你看我这家,就他那点工资,还要养活一个家,能赔得起吗?他只好用下班时间在一家小店子里打工。”说着说着,老人已经泣不成声,西莫早已泪流满面。
第二天,珠宝行要进行大盘点,各种展柜都要重新布置。一大早,西莫就来到了珠宝行,她要当面向凯斯和老板问个清楚。凯斯和老板没有准时到,西莫站在自己负责的展位旁,想到一年前的那一幕,眼睛就模糊了。西莫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自己负责的展柜,没几分钟,一声清脆的响声让西莫浑身一颤,这声音就是一年前钻石撞击地板的声音。西莫急忙趴到地板上四处找寻,猛然发现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立在两块展柜的缝隙间。
西莫兴奋地用颤抖的双手捧起那枚戒指,大叫道:“找到了,找到了!”一边哭叫着一边往楼下跑,整个珠宝行的人都惊呆了。这时凯斯已经在楼下,两人相拥而泣,久久没能说话。
当晚,西莫便去祭拜去世的父亲,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西莫脑海中浮现了父亲临死前对她说的一番话:“在这个世界上,不管遭遇什么样的困境,你要相信,大多数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你要做个好人,好好活下去,并用真情回报别人……”
第40、生死跳伞
汤姆有一架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五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估计是邮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邮箱加满了油。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降落伞后,在库尔身边也放了一个降落伞。他说:“库尔,我带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完,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下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力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抓紧操纵杆,一手抓过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就不能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力地朝前飞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着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字串7
半个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切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的翻看那个包。旧衣服被倒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41、少年的寂寞与猝不及防
一
我17岁那年,陈西也是17。***妈张阿姨和我妈妈是很好的朋友,所以给我们取的名字都是一样,一个叫陈西,一个叫苏西。陈西比我大一天,自称是我干姐姐,可是我从来没有承认过。
17岁的我作为优等生,在重点高中的重点班上担任班长和团支书,很是自命不凡。虽然每次张阿姨当着陈西的面夸我的时候,我都很谦虚地说:“陈西也不错啊。”可是潜意识里,我有点看不起她——这个连中专都托人才能读上、只会谈论衣服和化妆品、整天把“男人”这个词挂在嘴上的女生。
可她对我是亲热的。她可以把我的家当成自己家,一住就是三五天,除了晚上非要和我挤一张床,说些我根本不感兴趣的话题以外,居然还随便打开衣柜把我的衣服拿去穿,完全看不出我的脸色很难看。妈妈倒看出来了,很生气地教训我:“苏西你怎么就那么小肚鸡肠呢?”根本不容我辩驳。我又生气又委屈,对陈西自然更加排斥,我们始终没有像妈妈所希望的那样相处融洽。
二
就在那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陈西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爸爸进了监狱,一判就是10年,他花二十几万在外养情人的事也被发现。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漂亮的张阿姨一下子老了许多,陈西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照样和一群不良少年混在一起,经常整夜都不回家。自认为很忙碌的我,对这件事情的反应,顶多是在妈妈叹息张阿姨可怜时,添油加醋地谴责陈西没心没肺。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
5月里的某天,陈西听到几个同学在议论她,忽然毫无征兆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一会儿大哭一会儿大笑,在人来人往的操场上整整闹了一个小时。后来,她开始无缘无故地打骂同学,或者在课堂上歇斯底里地大叫。张阿姨吓得不行,带她去检查,医生说是什么青春期抑郁型狂躁症,可能是父亲的事对她打击太大了。最后学校只得让她休学回家。张阿姨办了提前退休的手续在家照顾她。
妈妈隔三差五就去陈西家看她们母女,我却以功课太多为借口,一次都没有去过。生了病的陈西变得更加不可理喻,她常常深更半夜打电话给我,反复地问我她漂不漂亮之类的问题……我只想耳根清静,并没意识到这个和我一样年纪一样敏感的少女,在许多个天光模糊的清晨和黄昏是多么寂寞,而一点点的耐心和友善,对她是多么重要。
三
我至今也不太清楚,陈西的病到底有多严重,怎么会被送到医院精神科去。我和妈妈去看她,我踮着脚尖,从厚厚的铁门上开着的小窗口里望进去。她被绑在一张小小的铁架床上,披头散发,脸色惨白,瘦弱的身体痛苦地扭曲着,不断发出凄惨的叫声:“妈妈,我没病,放我出去,我要去找爸爸。妈妈,我没病……”隔壁病房跑出来几个穿浅蓝色条纹病号服的十多岁的男孩,把我们推开,争先恐后地把身子贴在铁门上,作势要往上爬,一个个含混不清地说:“看美女啊,我要看美女。”张阿姨一屁股跌坐在走廊的椅子上面,泣不成声,妈妈紧紧握着她的手。惨白的灯光下,我忽然觉得眩晕,精神科阴森的绿色墙壁的走廊,慢慢幻化成暗无天日的18层地狱,充满无数孤魂野鬼的怨气和哭声。我开始庆幸着自己的健康与自由,回家以后迫不及待地给朋友们打电话,兴致勃勃地诉说我的见闻与感受。
多年以后,看到岩井俊二的电影《梦旅人》——精神病院的三个少年,周执而沉默地走过爬满青藤的围墙,白云青森辽远,教堂里响起孩子清澈的歌声……我忽然有了想哭的感觉,原来青春的美好、寂寞和尊严,曾经如此坦然公平地被每一个人拥有,从来就没有谁比谁更高贵。
四
半年以后,陈西有所好转,被接回家去,但药物的副作用让原本可人的她越来越胖。没有学可以上,她就整天在家睡觉,或者和以前的朋友们在外游荡。我对她比以前更加冷淡,厌恶她不合时宜的紫眼影和红嘴唇。而且,她虽然基本康复了,可还是常常乱说话,开口就是:“这个世界上好男人不多啊,像我爸爸那种……”我怕得要命,但她还是很喜欢我,甚至还有点敬畏。有一次她在我家,我在房间做题,她在我身后站了好久,才怯生生地问:“你做的是什么啊?”我没理她,她又问:“这是三角函数,很难的,你怎么会知道!”她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走出去,带上了门。我听见她在外面对妈妈说:“妹妹真聪明啊。”
我生日那天,中午和一大群同学吃完饭,走到学校门口,隐约听到有人叫我。回过头,猛地看见马路对面,陈西正向我殷勤地挥手。她居然夸张地烫了一个爆炸头,一身新娘结婚敬酒时穿的那种很土的大红套装,渔网袜,大红高跟鞋。天啊,在这么多同学面前,我怎么好意思说她是我干姐姐。我装作没听见,低头往前走。可是陈西还是兴冲冲地迫了上来。“妹妹,妹妹!我买了个好大的蛋糕……”她用极为夸张热情的语气喊道,然后把手上的蛋糕递给我:“昨天妈妈买了这种蛋糕给我,我觉得很好吃,所以今天也买了一个送给你……”我这才想起,昨天是她的生日。但对着那张浓妆艳抹得有点可笑的脸,我只是说:“好吃你就自己留着吃吧,我不爱吃这个。”然后就转身匆匆走了。
同学们立即开始七嘴八舌地笑我:“苏西,你怎么认识这么怪异的人啊?”我的脸一红,小声说:“她……精神有问题啦。”“哈,真搞笑,腿那么粗,居然还穿渔网袜!”张扬而刻薄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在那个冬天的午后澎湃了一阵,很快就被这个城市的喧嚣淹没,就像陈西一直没有回头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一瞬间就再也找不到。
五
从那以后,陈西再也没有找过我。听妈妈说,陈西彻底“堕落”了,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基本不再回家,张阿姨都不清楚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我把陈西的事情眉飞色舞地讲给和我最好的男生林宇听,还调侃地取了一个标题:一个少女的失足史。林宇也笑,他说:“还好你没被她带坏。”我自豪地答:“切,怎么会。”
高考结束以后的暑假,有一天夜里12点,唱完ktv,林字匆匆地送我回家。在一处偏僻的十字路口,昏黄的路灯下,我隐约认出几百米外的拐角处,陈西正和三个男人走在一起。她穿得花花绿绿,吊着其中一个的胳膊,放肆地大声笑着,听得我一阵肉麻。我捅捅身边的林宇:“喏,看到了吧?那就是陈西。”林宇说:“你怎么不叫她啊?”我白他一眼:“躲都躲不及呢。”林宇皱了皱眉,小声说:“那三个男的看着不像什么好人……”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扯着林宇朝相反的方向走了。
两星期以后,我到成都的大学报到。妈妈在电话里哽咽着告诉我:“陈西被人打了,送进了医院。”我漫不经心地说:“呵,她打架又不是第一次。”电话那端,妈妈担忧地说:“这一次,被踢了几脚,以后……再也不能生育。”我呆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妈妈的声音变得那么不真实:“说是和一个中年人有什么感情纠纷,那人恼羞成怒,叫了两个人,把她骗到什么地方拳打脚踢了一顿……”
我不禁有这样一种念头:陈西走到今天跟我有一些关系,虽然后来林宇一再跟我说这不是我的错,可我不止一次悲哀地想,假如那天晚上我叫住了喝醉酒的她,假如我关心地问她一句你去哪里,假如我及时把这件事告诉张阿姨……一个念头就可以轻易地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不是一种残酷?然而更残酷的是,我突然意识到我所谓的纯洁的青春,在一个最应该善良的年纪,我可以为一个乞丐落泪,为一部电影哭泣,却一次次在那张曾和我一样唇红齿白的干净的脸面前,冷漠而轻蔑地转过身去。
六
22岁,我大学毕业,考上研究生,坐火车去了更远的地方,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陈西晚上在酒吧卖酒,其余时间去向不明,穿3000块一双的靴子,给张阿姨买k-ⅱ的面霜。这些都是从妈妈嘴里听来的。我们的生活,不再有任何交集。我再一次快要忘记这个人了,连同记忆里那片小小的阴影。如同曾经,我愚蠢地忽略掉她想和我分享的友情。
寒假回家,妈妈郑重地递给我一本粉红色的日记本,是张阿姨偶然在家里找到的陈西的日记本。妈妈悲哀地说:“其实,我们谁都没有认真听过她在说什么。”我只顺手翻开了一页,眼泪就猝不及防地落下来。那一页上面,陈西用清秀的字迹赫然写着:我很想像苏西一样有爸爸,我很想像苏西一样,好像从来都不寂寞。
日期是2001年,我们都是17岁的那一年。
第42、我的“小贩”朋友
我跟两个小贩很熟,仿佛哥们儿。第一个小贩卖报纸杂志,开始的时候,买一次给一次钱,时间一长就熟悉了,再后来。他就主动给我留出来我喜欢看的报刊,再再后来,我就一次给他100元,自此省去了交钱找钱的繁琐。月底的时候,算着已经没有了,可他竟然不提,一看到我,依旧把杂志和笑容一同递出来。我问钱该没有了吧?他说是没有了,可我放心你,知道你不会欠我的。我问为什么?他嘿嘿一笑,就凭你先把钱放这里对我这份信任劲儿。
第二个小贩在我住的小区里卖水果蔬菜。也是因为次数多了,他就特意挑好的给我留下。跟在报刊摊一样,后来我也隔段时间就放下100元,花没了的时候,他就递给我一张账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何时买了什么,东西、价格一目了然。
我很高兴认识他们,也许他们也很高兴认识我,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兴不是因我提前把钱给他们的缘故。在这个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实世界中,这样的默契和谐就跟保护区里的大熊猫一样弥足珍贵,不是人人都能碰见大熊猫的,也不见得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朋友。
所以,我感到满足,以幸福和感恩的心态。
第43、给卑微的生活一个动人的理由
春儿坚定地拉着我转身就走,竟忽然觉得几分悲壮。身后胖胖的鱼店老板娘用阴阳怪气的一句“难得啊,你这么会过日子”送给春儿,春儿表情淡然,却在眼里有泪光一闪。
春儿是我的同事,两个人的家也住得近,下了班经常一起去菜市场,她会几毛钱几毛钱地和卖家讨价还价。其实,在我看来,春儿并不擅长讲价,讲了价人家不同意她就只有转身离开这一个办法,就像这次买鱼,因为讲不下来那5毛钱她就宁愿不吃了。
春儿很少和我说起她的家境,后来我也是陆续才从别人那里知道,春儿和她爱人都是从牧区出来的大学生,两家父母都很贫困,根本不可能在经济上给予他们这个小家帮助。而他们刚贷款买了房子不久,春儿的爱人就下岗了,每月的生活就靠春儿交了月供之后那几百元来维持。
那天,在家属区楼下的花坛边,我见到了春儿的爱人,一个不算魁梧的蒙古族汉子,脸膛黝黑,他冲我微微一笑,问,春儿没和你一起下班吗?我说她在加班,大概要晚一些。随后我一边上楼,一边不经意地从过道里的窗户望下去,却看到春儿的爱人吸了一支烟,神形疲惫地坐在那里,身边不远的地方停靠着一辆简易的人力车。想必他在没工作的日子里就靠蹬人力车来赚钱养家,而一天的劳累之后就这样在黄昏里吸着烟等待自己的爱人吧。
再次看到春儿和她的爱人是于几天以后的街市。春儿抱着女儿坐在爱人蹬着的人力车上,车上放着粗粗的一捆干粉条,还有几把分辨不清种类的青菜。一家人不知道有说有笑地在谈论着什么,可惜我在一辆出租车里只能与他们擦身而过———按照春儿的脾气,擦身而过也许是最好的方式。其实春儿想错了,她刚强的自尊背后卑微的生活并没有让我丝毫的小视,相反的,却在心底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多想找个机会告诉春儿,有爱不卑微。
我曾经猜测着卑微生活中的爱情到底该怎样说起,还是除了应该围绕着辛酸的主题来演绎许多不同版本的“百事哀”之外,怎么说都是奢侈。无论如何,我相信春儿的故事是美丽的,两个人互相支撑着一路走来,辛酸中总有着醉人的甜蜜。
春儿现在还是会经常和我一起去买菜,只不过讲价的时候多了一个帮手,就是我。偶尔遇到不开面的老板,讲不下价来转身离去的时候,我们两个会相视而笑,会心的,至少我知道春儿的爱人在这个小城市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不必每天辛苦地蹬车,这正是我期待的结果。
我想,那句一直要找机会告诉春儿的话已经没有必要再说了。只是,我依然怀念那样一个场景,怀念那样一个男子在黄昏里默坐着等待自己的爱人回家。
第44、超出常理的友谊
当晚我就地宿营。借着营火和朦胧的月色,我看见狼的影子在黑暗中晃动,时隐时现,眼睛还闪着绿莹莹的光。我已经不怕了。我知道它们只是出于好奇。我也是。
第二天天一透亮我就起来。母狼看着我打点行装,又目送我走出草甸。直到走出很远,母狼和它的孩子们还在原地望着我。不知怎地,我居然向它们挥了挥手。母狼引颈长啸,声音在凛冽的风中回荡,久久不绝。
4年后,我在二战中服完兵役,于1945年秋天又回到了科霍湾,无意间我发现了我挂在树枝上的那只兽夹。夹子已是锈迹斑斑。我不禁再次登上那座山,来到当年最后一次见到母狼的地方。站在高耸的岩石上,我发出狼一样的长嗥。
余音在山谷间回响。我又叫了一声。回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却有一声狼嗥紧随其后。远远地,我看见一道黑影朝这边缓缓走来。那是一匹阿拉斯加大黑狼。一阵激动传遍我的全身。时隔4年,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熟悉的身影。“你好,狼妈妈。”我柔声说道。母狼挨近了一些,双耳竖立,全身肌肉紧绷。它在离我几码(1码约合0.9米)远的地方停下,蓬松的大尾巴轻轻地摆了一摆。
须臾,母狼已经不见了。我再没见过它。但它留给我的印象却始终那么清晰,怪异而又挥之不去,让我相信自然界中总有一些超出常理的东西存在。
第45、缺少你,纽约变得平庸
一天天黑后,我开着车拉着艾未未从长岛出发,沿着495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那段时间,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在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开着车到处乱窜。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怕。
我不懂英语,刚开始时也不认识路,所以老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该拐弯时也不说话。我就一直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
一次,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对他说:“你要是还不说拐弯,我就开到海里去。”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把玻璃摇上,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再逃生。”我脑袋一热,差点一踩油门轰到海里去。在岸边刹住车后,他认真地对我说:“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的感觉。”平常开车,他也老说:“撞一次吧,求求你,快点,再开快点。”久而久之,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
那段时间,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要不是我天生怯懦,又对未来充满憧憬,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子》,我一下子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
艾未未是北京人,大学读了不到两年,觉得没劲,毅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我认识他时,他已经在纽约待了12年。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他喜欢搞恶作剧,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嫁接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他会把篮球装进编织袋中,从楼顶抛下。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令行人纷纷驻足观望,百思不得其解。
艾未未为人仗义,朋友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一年圣诞节的前夜,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那人刚坐下,就被他从后面用塑料袋套上脑袋,憋得满脸通红。艾未未对我说:“这小子是个贼,好好搜搜他,身上一定有好东西。”韩国贼拼命挣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说了一串韩式英语,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他,诚恳地说:“我今天没偷东西。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礼物。”
事后,艾未未对我说:“我来纽约12年,有两件事让我体会到人间尚有真情在:一个是每年过生日,我自己有时都忘了,但大西洋赌城从来没有疏忽过,一准寄来生日贺卡,再有就是这个圣诞节,收到贼的礼物。一个贼,能自己花钱买礼物送人,可见这种感情是多么的真挚。”
说到艾未未和贼的感情,我想起一件事。一天,我们在他的地下室拍戏,负责外联的李争争突然跑进来,说他车上价值200美元的音响被人敲碎玻璃盗走了。艾未未听后,出去转了一圈,他只花十美元就从一个黑人手里买回一台音响送给李争争。李争争惊呼:“这就是我丢的那台!”
那时,我们两人经常开着车在长岛盲目地东游西逛。艾未未常常指着一座座花园洋房说:“这些都是垃圾,应该炸掉。”看到我露出不胜向往的贪婪目光时,他一脸坏笑地补充:“可以给你留下一幢。”他反对建筑和装修有任何抒情的倾向,喜欢冷酷、简单。他曾经对我说:“你回到北京以后买一块地,我给你设计一座房子,保证花钱不多,又非常牛。”他说,“你买四个加长的集装箱货柜,彼此衔接,组成一个‘口’字形的建筑,从外面看不到一扇窗户,甚至找不到门,就像一个金属方块,所有房间的采光都从里面的天井获得。”我听了。热血沸腾,到处打听买一个最长的集装箱得花多少钱。
12年后,艾未未终于在中国找到—个勇敢的实践者,此人就是北京房地产界另类潘石屹先生。潘石屹被艾未未蛊惑,在长城脚下投巨资造了十几幢巨冷酷的房子,看上去令人不寒而栗。前往参观者生怕自己不识货,异口同声地说:“牛。”这—座房子,—方面,极大地满足了潘总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也把他的资金牢牢地冻结在八达岭的寒风里。
现在,冷酷和简约已经在北京蔚然成风。我老想告诉那些自认为很酷的人:“你们太落后了,要知道,12年前的艾未未就已经很冷酷、很简约,非常水泥了。”
只要提到纽约的事,就不能不说艾未未。有他在纽约,那里就是—个充满刺激和活力的城市。许多年以后,我再次回到纽约,发现缺少他的城市竟变得非常平庸。
第46、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47、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第48、9年朋友
她和他搭头搭尾加起来认识足有九年半。开始是朋友,当中是好朋友,后来只有他们自己还死撑着说是好朋友,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不认为他们还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
有人问她,她嘴里硬着:“根本没事,就是朋友。”其实心里很烦,假如只是朋友,干吗她高兴和生气都是因为他。只是虽然她凡事争锋,这种口是不开的,她预计不了开口的后果,她担心自己没有那个承受力。当然也总有人问他,他轻描淡写地说:“好朋友罢了。”他心里也不清净,假如仅是朋友,干吗她一周不接他的电话,他会觉得失去了什么。只是她对他那副和对别人一样的态度让他开不了口。他和她甚至都劝着对方去参加“相约星期六”。
情人节,她说没方向的人到她这儿集合,他参加了,凑了四个人打牌。打完已夜深,他送她到楼下:她一个人住,在他转身的时候突然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邀请,又是在这样一个日子,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答应了,她没料到。
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靠着面对面的两堵墙,中间隔着一壶茶。她说她打算提早到松江四星级的敬老院报名,将来在里面打麻将。以免到时候孤苦伶仃被人遗忘。
他看着她说:“你难道不想结婚?”
她苦笑:“这种事情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他沉默了片刻,说:“那么你看我们可不可以发展一下?”
她本来是已经绝望了,真的绝望了。所以听到这句话她愣住了。然后她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地扳着手指说自己有十大罪状。
他的声音穿过她的声音:“这些年,你一直在我心里。”
她—直都转了头不去看他,但此刻分明听到她努力坚强的心柔软下来的声音。她转回头看着他,郑重地告诉他她接受。
他们依然面对面,平静地坦白自己以往的内心和以后的相处,喝着茶,像两个伙伴在讨论一项合作。—段没有玫瑰和不带爱字的开场白。他们已经三十岁了,他们已经相处九年半了,这么多年,激情早沉淀成了实在,这互相的表白虽然迟了些,但也倒字字隽永。
第49、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第50、分手的10年老友
故事就在那个时刻开始了,你看见罗斯沮丧地走进来,昨天的离婚事件让他濒临世界末日;说实话,以漫长的青春期和青春期里的肥胖症来对抗这位在任何方面都很优秀的哥哥,是莫尼卡在成功减肥之前最大的课题;然后,你听见乔伊在出着馊主义:哈哈,重回单身,不如去看脱衣舞吧;你瞥见瑞秋穿着婚纱冲进来;混乱中,钱德好像大叫了一声:我想要100万美元。
但这一幕已是10年前的故事了。10年后,你知道莫尼卡可能永远生不出孩子,但还是会成为两个孩子的漂亮妈妈……抱着孩子的钱德似乎比以前成熟些。菲比和迈克经历了多灾多难的求婚事件和结婚基金捐赠活动终于步上婚姻的红地毯,像两个天真地彩排着婚礼的孩子突然发现自己正站在主婚的神甫面前,得意洋洋却又手足无措;乔伊把钟爱的足球桌大卸八块来找那两只小鸭和小鸡,那是给莫尼卡和钱德新居的礼物,还有专为他设计的“乔伊的阁楼”。
瑞秋兴冲冲地去Gucci面试,却遇上拉尔夫劳伦的老板,新工作不成旧工作也丢了,只好接受巴黎路易威登的邀请,飞去就职。罗斯在菲比的陪伴下,冲出去想挽回瑞秋,却跑错到30英里之外的机场;罗斯在入闸口大叫:我爱你!瑞秋也大叫:为什么每次你都这样。你看见罗斯沮丧地回到家打开电话答录机,是瑞秋在飞机轰鸣声中的喊声:罗斯,我也爱你,我一定要下飞机。乘务员愤怒的声音,不行,太晚了……
你幻想着瑞秋终于奔下飞机,按响了罗斯的门铃,罗斯会跪下来求婚吧:请做我第4个新娘?瑞秋会满面泪水地回答,我一定会比前3个新娘好100倍;是啊,未来永远都比过去好100倍,无论是镜头内还是镜头外,生活在继续,脱离家庭主题的朋友生涯仍然要回归到家庭中去,仿佛是双重的轮回,在虚拟的时空和现实时空里同时发生。
你还清晰记得某个清晨5点L.A.华纳片场他们围着水池跳舞的场景;而可爱的詹妮佛在布拉德·皮特来客串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眉开眼笑,最后导演只好纵容她演出时的莫名其妙笑容;为了庆祝寇特尼·考克斯与大卫·阿奎特的相爱,那集片尾,每个人名后边都加上了大卫·阿奎特以示庆祝;在“Everyone Finds Out”那集,乔伊为了显示他的花花公子特色不得不笨拙训练多次最后连拍12次之后才能正确、迅速地打开菲比的上衣……你只是任由每集3万英尺的底片轻轻卷动,像是缓慢显影着的后青春志,在拍摄friends的10年里尽心纪录。
咖啡馆 伊甸园
故事一直在继续,屏幕下我们经历金融风暴、恐怖袭击、海湾战事,这边还有楼价起落、升职迁居的烦恼,恋爱做爱、结婚离婚似乎也不甚顺利,生个孩子还是领养,要永葆激情绚烂如夏花还是找个人静静变老就算了都是问题。
为什么没有一座只为我的城市设计的咖啡馆?让我也可以像Friends故事中的主角,没有衰老永远年轻地在咖啡香四溢的伊甸园里享受25岁以后的青春期,可以像莫尼卡仍然与母亲的关系不好,可以像菲比愿意爱每一个人,或者像瑞秋因为小同事很帅就录用他并且爱上他,或者可以在结婚前像钱德一样躲起来,还可以像乔伊看上美女就去喜欢,一夜情得天经地义。
的确,就像每个人幻想中所能拥有的最好的青春期里的礼物一样,Friends 是一座属于6个明星的伊甸园,没有时空的多变和翻脸无情,没有道德说教,没有评判,只是信心百倍地固执地想要挽留住这一段挣脱家庭枷锁,只在友情中生存的自由年华。
Friends的伊甸园是唾手可得但又是很难经营的,它是单纯的(最坏的事情是钱德吸烟)、真实的(故事中发生的父母遗弃孩子问题、街头游童问题、性取向问题、不孕问题)、心灵田园(男与女的确可以成为好友,也许会变成恋人,这是与《欲望城市》女人的好友大都是同志完全不同的纽约),可以寻找到值得你付出青春去陪伴成长的友情;但你需要放弃一些机会,愿意陪着朋友一起坐下来喝杯咖啡聊个天。
虽然是美国式的天真妥协,但也在全世界引起共鸣,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一直这样:6个人永远也不老就这么嘻嘻哈哈一辈子过下去?虽然青春易逝、未来的生命、理想与现实、幼稚与成熟的话题已经逼到了眼前,但Friends仍然固守着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最后一抹天真,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温暖着所有心灵自由和珍重友谊的人们,包括故事继续中,镜头里的6个人。
经历青春期后的再成长,原来也是如此快乐;参加Friends 的演出,对他们6位来说,都是人生里的一次自我的后成长。尽管他们的经纪人,甚至电视公司投资方都不看好这部剧集,但他们还是坚持签下了演出合约。
而自从Friends上演以来,它就没有跌下过前10名,剧集的大红意味着合约会继续源源不断,合约的源源不断意味着这10年生活中的主要话题就是Friends。
第51、他给了我一段参杂着爱的友谊
虹虹无疑是个情感细腻的女人,她说自己在忙碌的生活之外,常常会感慨一下人生,感慨一下人的感情。尤其是在接触网络之后,她心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地震。
先是好奇:怎么这冷冰冰的电脑后面竟然藏着那么多深刻的思想和火热的情感?然后是沉迷,沉迷于冰冷的生活中,来自电脑屏幕的一句句温暖的问候,沉迷于掀开面纱,直抵心灵的那份坦诚。
于是,虹虹就把自己挂在网络上企图寻求温暖。曾经有过温暖,有过思念。可是,常常一觉醒来,却会发现网络上的感情真的都是虚幻的。它像疾风骤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所思念的,只不过是我们的幻想而已。
“不管怎么说,网络真的是个好东西,它带来的远非技术方面的革命,更重要的是给人的心灵带来的革命。”虹虹最后这样总结。她的故事自然也从网络开始。
认识吴昊是在3年前了,那时候刚刚学会网上聊天,着迷得不得了。我们聊得气氛轻松活泼,吴昊很健谈。那是我少有的一次愉快的聊天,两个人都迫不及待地发言,欢声笑语,妙语连珠。没有什么暧昧的语言,很纯净,也有很多很知心的话。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了E-mail联络的日子。有什么苦恼,有什么心事,有什么快乐,我都会写信告诉他,他的回信总是很长,而且,那些话总会恰到好处地说到我的心里去。那段时间,我们除了写信就是上网聊天,经常会聊到后半夜。我有时候会忘记他是男人,因为我会毫无避讳地告诉他任何事情。而他的性格竟和我惊人地相似——低调、悲观,内心又有强烈的挣扎和渴望。
聊了半年多,他从没问过我长什么样,我也没问过他。有一次聊天,我突然心血来潮,问他:“你说我们会不会见面?”他淡淡地回过来:“想见就见了。”其实,我们的单位离得非常近,要见面实在太方便了。可是我们都知道,见面是一种冒险,很可能把一切幻想的好印象都破坏掉。不过,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相信,即使见面,即使我们彼此接受不了对方的相貌,我们仍会是好朋友。最后,他说:“我长得不帅也不丑。”呵呵,这句话倒是让我多少安心了些。
那天下班,突然有一种想见他的渴望。我发了短信给他,可是很久都没收到回复。我很伤心,决定和同学去吃饭。当我正要动身的时候,吴昊来电话了,他问我怎么不给他打电话,说在等我呢。我说:“你怎么不回我的短信?”他说:“我回了呀,我马上就回了。”我傻眼了,看来是非人力因素所致。我说:“我已经约了同学了,改天吧。”他说:“不行,你说好要来的,我一直在等你呢。”还说:“你和你同学经常可以见面的,你和她好好解释一下吧。”我想想也是,只好给同学打了电话,说明缘由。同学笑骂我:“好啊你,竟然重色轻友!”
打车到他单位只有5分钟,他早在门口等我了,我一眼就猜出是他,他长得确如他自己所说——不高,也不算帅,但是是那种看着很顺眼的男孩。
吃完饭,我们就在街上溜达,真正的压马路,像上世纪70年代的年轻人谈恋爱。那是夏天的夜晚,空气中不时有一阵阵花香袭来。一个街心公园里,很多人在跳舞。他给我讲他苦闷压抑的青春期。他说:“假如可以重来,我一定会给我喜欢的每个女孩子写一封情书。”我哈哈大笑:“别傻了,如果一切重来,仍然不会有任何不同,因为你还是你。”
晚上9点多了,我说:“我要回家了。”吴昊说:“多玩会儿吧,难得这么高兴。”我多么想留下来,和他一起疯啊,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放任自己,在这个世界,我必须遵守很多规则。他坚持要送我,我说不必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他说,不仅是担心你,更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啊。
第二天,我发短信给他,说认识他很高兴,我看他很顺眼呢。他兴高采烈地回过来:“很高兴你没觉得我面目可憎。”呵呵,我怎么会觉得他面目可憎呢?
虹虹告诉我,这以后,一旦自己觉得郁闷了、难过了,就会立即去找吴昊,和他一起吃顿饭,说说话,然后就会很满足,能高兴上好几天。
我们两个都不是肉麻的人,从来也没想过搞什么特殊关系,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是除了我的两个知心女友之外的第三个好朋友。
事实上,我也一直在问自己:我是不是爱上他了?回答是否定的。恋爱中的人会尽量展示自己的美丽,掩饰自己的弱点,可是在吴昊面前,我几乎袒露了自己的一切阴暗和残缺,甚至有些我认为只能说给自己的话都说给他听了。如果一份感情是100%的话,那么我想,有90%我是把吴昊当作了知心朋友,而且属于闺中密友之列。剩下的10%,有点模糊不清。
记得一位朋友曾说过,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友谊,无论如何也搀杂着一些爱的成分。这话我同意。可是,我们又何必人为地把爱的含义狭隘化呢?如果我说我爱你,并不是在表达我想嫁给你、想跟你搞婚外情之类的目的,这只是我内心真情的流露啊。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我有我表达的自由。呵呵,其实爱就这么简单。常常觉得中国人活得太累,把男女之间的关系也看得太狭隘,让人觉得轻松不起来,美好不起来。
那是一个难忘的夜晚,由于单位有事,我没有回家,而是住在了单位分的宿舍里。这里没有电脑、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我用手机拨电话到他家里。刚认识不久,他就告诉了我他的手机号、单位电话和家里电话,他能把家里电话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深深信赖我的。
我告诉他我在单位宿舍里,他马上说:“来我家吧,我这里有好茶,咱们一块儿聊天,一块儿上网,一块儿度过这个夜晚好不好?”
我有些诧异,说:“……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是说,我家里有两个房间……”
“别说了,我不会去的!”我语气坚定。
其实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晚,我对他的提议何尝不充满憧憬。可是我知道,这将是非常危险的。我倒不是担心他或者我自己,我是担心舆论。我一直都处在一种极其传统的教育之下,晚上在一个男人家过夜,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他知道无法说服我,笑着对我说:“还是你想得周到。”
就这样,我们一直用电话聊天,一直到我的手机没电了。我不甘心,又跑到楼下小卖部去打公用电话,一直聊到小卖部关门,仍然意犹未尽。
虹虹说那晚她和吴昊谈到自己的初恋、婚姻、事业,还有自卑,以及很多内心的阴暗与残缺。吴昊静静地倾听,然后告诉她:“其实,你的很多想法很多人都有的,所以你不是异类,那些东西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虹虹说,这样酣畅淋漓的聊天,在她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她至今也不知道,那一天他们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说。
不久,我接到吴昊的短信:“我已到上海。”
那一刻,我心里空得发慌。他说,现在通讯发达了,我们可以用各种方式联络。可是我心里明白,他离开北京,便意味着我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他去上海之后,我赌气没有给他写信。不久,他来信说:“你好狠心,这么久没你的消息。”他不知道,我已经在痛苦中了。我想,如果有一个人,你和他聊天永远聊不够,你给他写信永远有激情,是不是这个人值得你用一辈子去珍藏?
他经常回来,每次都来去匆匆,很想和他见一面,却一直没能如愿。他说:“你看,虽然我们没再见过面,可是我却一直很想念你。”我和他开玩笑:“或许你的想念到我们见面的时候就会停止。”他说:“永远不会。”我问他永远有多远,他说:“一生。”
在网上最容易思念,也最容易遗忘。即使曾经心灵碰撞出绚烂的火花,消失后也会成为陌路。也许在这个喧哗的世界,我们都太孤独了,太渴望彼此慰藉的瞬间温暖。可是取暖后,我们还要回到自己的轨道上,继续一成不变地旋转。
七夕情人节,吴昊寄给我一张电子贺卡,那是一束盛开的玫瑰。美丽的花瓣下,他写道:无言的玫瑰。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洒脱地放手。
第52、真情弥香
懒散地躺在床上,手闲散地翻着书刊,
耳朵里充斥着所谓的音乐,眼睛却不知该看向何处,
哀伤如烟如雾般弥散,席卷了整个空落的心。
泪腺在一瞬间特别地兴奋飞舞,流泪的冲动从大脑传到眼眶的泪管,
也就在此时此刻,悲哀地发现身边竟无人倾诉,
无肩依靠,无手温暖,只能任冰冷一寸寸浸润皮肤,将整颗心浸透。
浑浑噩噩地过活。尽情地睡,拼命地吃,
散漫地学习,享乐地玩.......留下的是空虚与悲哀,也只能是空虚与悲哀。
平日呼朋引伴竟也气势恢弘,可是关键时刻才明白自己生命竟如此贫乏,
身边竟连一个可以信赖,可以撒娇,
可以任性的朋友都没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与孤独。
眼睛咫尺,心去也天涯。忆起昔日好友,往日真情,
如同饮陈年醇酒,醉人飘香,心里安慰甚多。
庆幸,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两个牵挂你也被你牵挂的朋友,
他们在乎你幸福与悲伤,快乐与忧愁,
虽不及整日嘻嘻哈哈的快乐与亲密,却自有一种沉淀人心的深厚与宽容。
原来,自以为是已成了现代人的通病。
真正的友情不在乎朝朝暮暮的相守、相伴,也不在乎平日的杳无音信。
只要你需要,轻轻拨一窜无意义的数字组合成的有特殊意义的温暖代码,
你的心变可以得到宁静,你的忧伤便会举械投降,你的哀伤也会得到慰藉。
在那一会,你会体会什么是真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历久密弥坚。
有的人,只能分享你的快乐,接受你的抚慰,
却无法与你共谱心灵的美妙乐章,步上你的心灵殿堂;
有的人,只有在你被忧伤侵袭之刻才能想起她,
但是却是你心灵永远的温暖,你一生的灿烂阳光,
包容你所有的过错,洗涤你身上所有的污秽,为你留下一片清香的圣地。
朋友,你嗅到真情弥散的香味了吗?
嗅到了就请珍惜;还未嗅到就用你的真心去嗅,
终有一天你的心里会溢满清香----真情的弥香!!!!!
第53、比金钱更恒久的财富
有一个美国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积累了上千万的财富。有一天,重病缠身的他把十个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公布了他的遗产分配方案。他说:“我一生财产有1000万,你们每人可得100万,但有一个人必须独自拿出10万为我举办丧礼,还要拿出40万元捐给福利院。作为补偿,我可以介绍十个朋友给他。”他最小的儿子选择了独自为他操办丧礼的方案。于是,富翁把他最好的十个朋友一一介绍给了他最小的儿子。
富翁死后,儿子们拿着各自的财产独立生活。由于平时他们大手大脚惯了,没过几年,父亲留给他们的那些钱,就所剩无几了。最小的儿子在自己的账户上更是只剩下最后的1000美元,无奈之时,他想起了父亲给他介绍的十个朋友,于是决定把他们请来聚餐。
朋友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美餐了一顿之后,说:“在你们十个兄弟当中,你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我们的,为感谢你的浓厚情谊,我们帮你一把吧!”于是,他们每个人给了他一头怀有牛犊的母牛和1000美元,还在生意上给了他很多指点。
依靠父亲的老友们的资助,富翁的小儿子开始步入商界。许多年以后,他成了一个比他父亲还要富有的大富豪。并且他一直与他父亲介绍的这十个朋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就是美国巨商费兰克·梅维尔。
成功后的梅维尔说:“我父亲告诉过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钱都珍贵,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恒久。这话一点也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能给人一时的快乐和满足,但无法让你一辈子都拥有。而友谊和朋友却能给你一生的支持和鼓励,让你终身拥有快乐、温馨和富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笔最大的财富,也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摘自《演讲与口才》)
第54、人际交往中不要“过度投资”
不要对人太好了!好事几乎都被做尽了,也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对一个有劳动能力、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付出都是内部的需要。人际关系中如果不能相互满足某种需要,那么这种关系维持起来就比较困难。在卡耐基成功人际交往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则——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内容)的基础上,即人际交往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心理学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经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即人们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于所付出的。其实有止是得到的不能少于付出的,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也会令人们心理失去平衡。
人际交往要有所保留,初入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好事一次做尽”,以为自己全心全意为对方做事会专关系融洽、密切。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不能一味接受别人的付出,否则心理会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也是为了使关系平衡的一种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尽,使人感到无法回报或没有机会回报的时候,愧疚感就会让受惠的一方选择疏远。留有余地,好事不应一次做尽,这也许是平衡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留有余地,适当地保持距离,因为彼此心灵都需要一点空间。如果你想帮助别人,而且想和别人维持长久的关系,那么不妨适当地给别人一个机会,让别人有所回报,不至于因为内心的压力而疏远了双方的关系。而“过度投资”,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就会让对方的心灵窒息。留有余地,彼此才能自由畅快地呼吸。
第55、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
那时候的农村很穷,妈妈在田间地里忙了一年,到了年终分红还要向生产队倒交钱。快过年了,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没有什么喜气,除了酸菜坛子里泡着的那些酸萝卜和红薯窖里的一坑红薯外,就再也找不出什么可以吃的了。
那时候的我已经是读四年纪的学生了。深知家里的境况,虽说妈妈许诺过我,喂养的六只兔子卖了,除去四元学费后,就给我缝一套新衣服,但我知道兔子只卖了十八元钱,除去交生产队的倒补款十元钱和留下我开年的四元学费,就只剩下四元钱了,这四元钱妈妈通过和单位上的同志联系,买了几斤大米。
那时候,物资严重缺乏,买火柴要凭火柴票,买煤油要凭煤油票,买猪肉要凭肉票,买黄花木耳都要票。没有票,只要有钱也行,因为钱可以买到票,可是我们这种农村的贫苦家庭是两样都没有啊!
就在春节来临的前一天,邻居章三婆告诉我妈妈说,今晚麻花沟和双洞子买肉不要票,凡是去排队就能买到一斤肉,每个卖肉点杀五头猪来供应大家。
得知这个消息,妈妈脸上出现了那种带着几分尴尬的笑容,她慢慢从身上掏出了那块裹着的手绢,当她展开手绢后,我看到里面只有两个一分的镍币。
看到妈妈眼里溢出的泪花,我什么都明白了。章三婆一直很关心和爱护我们母子,她从妈妈的表情读懂了妈妈的心思,她掏出一元钱递给妈妈说:“这里有一元钱,是小女给的零用,你拿去给青山买肉吧,唉!可怜的母子呀!”
章三婆的小女在城里工作,她家比我们家要好过些,可也不算宽裕,但妈妈为了我们母子春节能吃上一顿肉,还是接受了那一元钱。
妈妈为了买到肉,叫我自己煮红薯汤,她拿了两个生红薯充饥,就去麻花沟排队买肉了。妈妈虽去得很早,但排队买肉的人太多,她已经排到很后面去了,结果还没轮到她时,肉就卖完了。
熬了大半夜,没有买到肉,妈妈只好失望而归。
妈妈把一元钱拿去还章三婆,三婆听了妈妈的话,当时就流泪了,她没有要我妈妈还那一元钱,叫妈妈用那一元钱去商店扯了几尺最便宜的蓝布在裁缝铺为我逢了一件新衣裳。
三婆看到我穿上新衣,特别高兴地对我妈说:“青山眉清目秀的,学习又好,大妹会有福气的,可要挺住啊,有什么困难多给大姐说!”
记得春节那天中午,我们的茅草屋外面飘着零星的雪花,妈妈突然欣喜的对我说:“山儿,你去拿锄头来,妈没有买到肉,妈陪你去挖地口袋,那东西可好吃啊!”
地口袋,是我们那里生长在地下的一种小虫子,特别穷的人才会去挖这种东西吃的。树林里的树脚下很多那种白色的网,顺着网朝下挖就能捕捉到那种叫地口袋的虫子。
那天,我和妈妈累了好久,挖了很多这种地口袋虫子,回到家准备做饭过年,可是我们的那张小小的旧方桌上放着几个碗罩着的碗,妈妈打开,原来是两大碗米饭和一小碗回锅肉,我和妈妈都知道这是章三婆为我们送来的过年午餐!
今天,我的农村老家早已走出了贫困年代,我也早已成了国家干部,过上了比较宽裕的日子,可每当春节要来临的时候,每当后辈们问我要压岁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那个永远让我难忘的春节。。。。。。
第56、恰同学不再少年
我像一只远征的蝙蝠,飞临海岛的上空。身下的厦门灯火一簇簇地翻涌在暗夜里,宛如沧海。
毕业15年,我第二次回到福建,这个曾生活四年的省份,已经与我形同陌路。我们的聚会,仿佛就是为了彼此甄别抬头纹和妊娠纹,数点对方的白发。此次聚众的领袖、曾经和我打牌吵翻天、如今专放高利贷的隔壁班老王说:聚会要趁早,再过些年,没准有人要被阎罗王招去述职了。老王几年前切除了胆囊,遂痛感生涯无常。他属鼠,如假包换的无胆鼠辈。
一群挈妇将雏的同学,像耗子一般出现。我们都是爱国的耗子,班上几个不爱国的都移民到帝国主义去了,所以我们这些残部以爱国的名义聚会。一个曾与我联袂作弊的哥们,彻底消失了15年,本来谁都找不到他,好在班上有厦门同学是干刑警的,通过系统一查,把该同学的住址、电话,甚至曾几次出入福州某桑拿房的记录全部调出,遂缉拿归案。
我们虚假拥抱,我们故作唏嘘。当我们回到熟悉的气场,早已沉默寡言的我又恢复了多年前的贫嘴。见到深圳来的朱奸商,我贫曰:你可在厦门尽情风流,咱们有刑警队长罩着。厦门同学在一边忧伤地说:刑警只管重案,风化案件不归他管。
其实我们都忙着拼酒。十年生死两茫茫,我们抓着壮年的尾巴酗酒,有人吐血,有人摔杯,女眷们赶紧拉着孩子逃遁入夜色,不让我们的悲伤陪他们过夜。
我们年少时,有辅导员管着。当我们不再年少,只想借这幕幼小的夜色,聊发一次少年狂。
我们坐上渔船去野岛。聊起家眷,孩子最大的居然已经15岁了,而我们才毕业15年。那位当年穷得买不起杜蕾斯的兄弟赧颜搓着衣色:最小的才一岁,是龙凤胎。颠沛十余年,至今无暇耕播的我忧郁地卧于船舱,以两坨棉花塞于耳中,假寐。
我一直陷于没来由的忧伤中,从第一场夜宴开始。同学的秃头、我的白发,比夜宴的华灯更亮。我们都成了忧心忡忡的中年人。当我们谈起国事,彼此已成陌路。旧时的番号已经失散,我们在不同的地域和年月里彼此挣扎,彼此相望。好在,我们此生只做过同学,没做过同事,没有利益上的纠结,所以,我们还能相爱,一直相爱。
同学们像潮汐般散去,我是最后撤离的客人。隔壁老王送我去机场,半路一辆警车追踪,我两股战战,警车追上,阿sir探头问:“到我办公室坐坐?”我魂飞魄散,戴上眼镜看,原来是刑警同学。我嘴上说不了,我要搭飞机,心里说不了,我一辈子都不要到局子里做客。
第57、那时友情里的一点暧昧
我是标准没心没肺型的那种人。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很多的男生朋友根本当我是同性别的兄弟对待。在这么多的兄弟中,曾经有一段很短很短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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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是我的高中同学,在那个青春年代,我们好的实在没话说,可以共用一个水杯,一起去看演唱会......正是因为两人走的太近,在随时可以萌发爱情的岁月里,大家都误会了我们的关系,连身边最近的朋友也抓着我的手问:“你们在谈恋爱?”我每天都要一本正经地对这个解释,对那个说,我们可是纯友谊呀!大家摇着头,纯友谊?不信!不但他们不信,连老师也找我谈话,主题思想就是以学习为重,不要早恋。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那时的我依然喜欢着初恋男友。用自己话说,真叫一个雷打不动。还记得自己特矫情地在日记上写:这就像一条特别漫长的路,我走的很辛苦,可是我知道就算走到尽头,在终点等待我的人也不会是你。我保持自己的想念,让别人继续以为吧。
后来记不得的我们怎么就突然都想不开了,竟真的谈起了恋爱。彼此都不是对方的心动,根本没有那种爱的冲动。逛了两次街,看了一场电影,便没有了下文,这样来去匆匆。那年的圣诞节,我用纸包了足足有奇宝饼干那么大的一个实心纸桶,然后打了精致的包装。其实里面只有一个很小的字条写着,辛苦了,圣诞快乐。听说他收到礼物后,拆了一节自习课。然后看到我就习惯性地拿眼睛横我。那时的我们准备回到纯友谊的位置。显然还有些情绪没有梳理好。毕业后,我继续在这个城市读书,他去了日本留学,才算彻底地缓和,应该感谢时间,它可以改变所有的难堪。
???
去年他回国的时候打电话通知我,晚上朋友们聚会。我告诉他,今天是妈妈的生日,要晚些去。他在电话那端叹气,早说是咱妈的生日呀,我都没准备什么礼物。我哭笑不得地顶了他句,你少来。见到他时,我们拥抱了一下,他说,真的是32A呀,抱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打着他的头,说过多少次了,是34B。这样的玩笑无伤大雅,而我们的关系永远不再有任何质的改变,绝对的好兄弟而已。
这样所谓的前男友总是特别了解你,特别谈的来。我收拾书柜的时候,找到当年的情书,便威胁他,如果不给我200元,就交给他女朋友。他特镇定地说,LR知道我们怎么回事。她怎么知道的?你傻啊,当初和你在一起才和她分开的。哦,忘记了。我的敲诈计划就这样破灭了。I2说,LR要我明年结婚,可是我还没想好呢。是么不想结,还是不想和她结?想和你结!你撒谎不恶心啊!哎,一起叹气。I2,知道么,老天总是不能让你太如愿的,我一直希望找个大自己几岁的男朋友,可是我的男朋友都是比我小,如果把你算进去,你是大的了。是么,要是你也算女朋友的话,可是最纯洁的一段历史呢。然后我们假装为了当年嚷,我说是他先甩的我。他说是我先抛弃的他。说完都笑了。
今年夏天,我因为一些事情不开心,I2就在晚上打电话给我,在家?在。那我打你家里电话。好的,什么事情啊?没事,和你聊天。东一句,西一句。说些没用的话,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陪你打发时光。谢谢你I2,我在心里这样说。
很庆幸自己的软弱和没心没肺,让我可以把岁月里的曾经都变成友谊一直保存。也许我们曾经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男性好朋友,可以拥抱,可以牵手。止于此的身体接触。有些暧昧是留在嘴边的,言语间仿佛无限的亲密,实际上无非是玩笑罢了。不是17岁了,分得清所谓暧昧与爱情的差别。
第58、又是紫薇花开时
那段时间,雨水缠绵滴答,天空是阴霾的,心情也是。从冬到春,我以蛰伏的姿态存在,一直延续至盛夏。
有一天,我决定冒雨出逃,当22路公交车穿过那段匍匐前行的路段以难得的速度前行时,久违的阳光竟然穿透了阴霾,朗朗地落在了我的脸上,透过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我看见路旁已是满树满树粉妆的大叶紫薇在雨后阳光中散发她的紫色气息,一条粉紫的缎带在我眼前舞动起来……我知道,那一刻我一定是微笑了。
于是决定,换个发型。于是有了莫名的勇气,把满头青丝--染了。
六七月份,又是紫薇花开时。校园里的大叶紫薇也已次第绽放,一开始是粉点树冠,然后是半披紫衣,等到开得淋漓尽致盛装待人时,毕业之歌也随之奏响了……
舍不得校道上那一树树的大叶紫薇,白玉兰,洋紫荆,舍不得窗旁伸手可及的大叶榕,舍不得桃李园旁那株木棉,舍不得图书馆前那一丛丛的天门冬,还有,广场上的映山红,教师楼前的蒲葵,湖边的落羽松……还有,杜英,莲雾,相思树……
离校前的某个晚上,和阿小出去散步,说起了一些事情。她说,还记得刚开学那阵子我们每晚都散步去四课读书吗?当然记得,从西区到东区的路程不短,但我们仍乐此不疲,醉翁之意不在读书而在于漫步校园的那份心情。我说,还记得一边走你一边教我辨认校园的那些花花草草吗?当然记得,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在校园采草的日子,还有我们亲手包的送给自己的或送给别人的漂亮的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些花花草草,或许每个女子天生对于花都有莫名的感情吧。不过,倒是想起了安妮的一句话:“不知道喜欢花朵的女子,是因为内心荒芜,还是生命力激盛……”把这句话发给阿小和椒子,她们一个说:又心有戚戚了?一个说:想得太多了不好的。
在紫薇花盛开时节,有人告别了校园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玲在学校附近找到工作,现在还住在校园里,素考上了研究生也留在校园里。我是很羡慕的。那天,却在同学录上看到素的留言:一个人走在熟悉的校道上感觉却是那样的陌生……。在QQ里遇到玲,问她紫薇花是否依然灿烂,她说,是的,但是却是没有见着一个熟悉的面孔了,好想大家呀……
也许,割舍不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地方,它还包含好多好多物事。最重要的是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恩师,朋友,同学。纵然仍能对着满树灿烂紫薇,但心里感伤未免。是所有所有的人和物事,才凝结成了那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
《红楼梦》里说:开到荼蘼春事了。或许,这个盛夏过去那一树树的紫薇也将开到荼蘼了吧。但安妮却说,花是不会老的,它像一个人固执留守时间的心结。我想,但留那份情怀在也就足够了。可是安妮还说:但其实再如何肆意尽力,到最后总是要坠入轮回。这样就未免太丧气了,我知道,明年那一树树的紫薇还是会开得灿烂依然的,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罢了,罢了。
第59、大学时代臭味相投的哥儿们
亲密的朋友
大学数年,最大的幸事便是结识了一帮臭味相投的哥儿们,其中又以老黄、大印、石头三人与我的关系最铁。我们常常在晚上乘着夜幕凉风,结伴坐在校门外的小山坡上,一侃数小时而浑然不知,以致经常需要翻校门偷偷溜回宿舍。独处时,我的思绪常常回到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当一件件尘封往事跳脱而出时,快乐也就在我心中飞扬起来。
“书虫”老黄
老黄瘦高瘦高,戴一副宽边大眼镜,通身透着一股书卷气,与我极为投缘。老黄爱写诗,颇有才气,却得不到先生的垂青,他也不在乎,乐在其中,不过他英语极差。上大学之初,曾立志学好英语,花数日时间制作卡片,每日抄写诵读不已,一副不赶上严复誓不罢休的架势。但学习这东西很邪门,不专心不行,太专心了也不行。一个月后,我发现老黄的卡片上全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唐诗宋词。从此,老黄说他看到英语单词就恶心。
老黄很喜欢看书,每月的生活费总有一半用来买书,一到月末常常囊中羞涩,万般无奈只能豆腐就白饭,每每“凄凄惨惨戚戚”的看着旁人大鱼大肉,不免愤愤不平,于是痛下决心洗心革面,可没等两天手头稍松又一头扎进书店,每有新书总是慨然相借,但每次我们喜滋滋的接过书一看都不免晕菜,“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易经集注”,匆匆翻过几页便败下阵来,一脸苦涩的还给老黄。
老黄现在家乡市政府工作,依然看书,依然买书,只是已经很少动笔。他说:“工作了,总想宽松一点,得让自己活出另一片天空。”
“帅哥”大印
大印纤纤细细一副文弱书生模样,穿戴整齐,一双皮鞋总是擦得贼亮,尤其对他的一头秀发更是爱护有加。一日,他又在细细梳理,我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每天像你这么梳法,岂不烦死?”答曰:“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一句话石破天惊,搞得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左思右想不断审视自己的人生观,终于顿悟,继我之后宿舍里一帮傻老爷们相继觉醒,毕业时拿出刚进校时拍的照片,只觉上面是一群土得掉渣的傻小子,哪像眼前兄弟们个个神采飞扬,众人慨叹:皆大印之功也。
大印外表纤弱,性情却十分豪爽。大印有个习惯,每天晚上就寝前必吃一包方便面,吃罢洗漱完毕后便在走廊里将饭盆敲得山响,大吼一声“怎一个爽字了得”。大印和我一样,喜欢古龙小说,极欣赏古龙的一个观点:“酒并不好喝,我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气氛。”
那时班里的女生多,学习上难免有些阴盛阳衰,大印的成绩却很好,在班里始终名列前茅,很给兄弟们长脸。大印还写得一笔好字,一手锦绣文章,颇有些才子气,还时不时沾沾自喜地弄出些长联来炫耀,却总是被一干兄弟们批驳得体无完肤,直至自我否定,愤愤然发誓再不舞文弄墨,可没几天又故态复萌。他这样却颇得教中文的老夫子赞许。
现在大印在家乡电信局工作,经常挂电话过来与我天南地北猛侃一通,我们都十分怀念那一段“青梅煮酒论古龙”的逍遥岁月。
“老板”石头
据说“石头”的绰号是班里众女生取的,为此老石着实得意了好一阵子,石头颇有经济头脑,他认为他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从大一就开始倒腾贺年卡,一直到大三从东海贩水晶,基本保持一年做一票大的,虽屡战屡败,但始终勇往直前,直到花光最后一毛钱,大学毕业时基本已是血本无归了,不过也难怪石头会亏,他做生意就像喝酒一样豪爽,就说那次他辛辛苦苦从连云港搞来一批水晶项链,本想狠赚它一笔,没想到刚到宿舍,就在整幢宿舍楼传得沸沸扬扬,说人文系一小子那儿的水晶项链又便宜又好,石头朋友又多,你来挑两条,他来挑两条,没两天好的就全没了,剩下没人要的就只能凄惨地挂在石头的床头凉快,有兄弟问石头赚了没有,石老板一挥手,“都是穷哥儿们,没好意思多收钱,多少钱拿的就多少钱给了他们。”
石头毕业后回了南通,由于行踪飘忽不定,一直无法联系,前段时间惊闻石头所在公司要在斯洛文尼亚开分公司,他有意要去开辟第二战场,不知是否成行。
无论老黄、大印还是石头,他们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每当我回忆起他们的点点滴滴,心头总会涌上一阵难以言表的暖意。每次相聚,无论时隔多久,彼此之间就如从未分开过般的熟悉、自然而无需做作。我想,这就是友情,虽无流星般的璀璨,却有恒星般的长久。
第60、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
2009年初,童话大王郑渊洁做客李咏主持的《咏乐会》。现场的一位观众问:“您认为什么样的人生才能获得成功?”
郑渊洁回答得既简洁又干脆:“交好人!与好人相处,交学识水平高、有安身立命之术的人为友。”他还引用了敢于直言相谏的历史名臣唐代宰相魏征的一句话:“立身成败,在于所染!”
全球畅销书《富爸爸穷爸爸》的作者罗伯特·T·清崎在上海市做理财讲演的时候,有的学员问:“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什么人密切相关?”
罗伯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要求每位学员写下10位和自己最亲近朋友的详细情况,包括他们的职业,公司大小,财务状况,是否有房子、车子等。
当在场的300多位学员写完之后,罗伯特说:“现在,请各位把自己的经济状况与最亲近朋友的经济状况做比较,然后看看能否发现彼此之间的经济状况是差不多的。”
大家惊讶地发现:出租汽车司机的朋友,大多是出租汽车司机;医生的朋友,大多是医生;教师的朋友,大多是教师;读MBA者的朋友,大多也在读MBA;老板的朋友,大多是老板;富翁的朋友,大多是富翁……此时,罗伯特正面回答说:“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交什么样的朋友密切相关。”
乔·吉拉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销售员之一,他在广州市做推销讲演时,有学员问:“您多次谦虚地说,您的成功得益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那么谁是我们的贵人呢?”
乔·吉拉德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250位左右的朋友。他们一般会出现在两种重要的场合,一个场合是在你的婚礼,另一个场合是在你的葬礼。在这些朋友中,有80%的朋友,对你是没有太大帮助的,当你渴望有所作为的时候,他们甚至会泼冷水,告诉你种种的不利条件和失败的可能;有15%的朋友,会给你一些积极的正面影响;只有5%的朋友,能真正地给你重大的帮助,且能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找到了5%能改变你一生的朋友,也就等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每个人都值得花时间找到自己的贵人,然后紧紧地跟着他前进!”
第61、这个玩笑开惨了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62、门外是谁
一夜间,楼上住进了一群农民工。我们这个小区的对面是个工地,大概民工就是在这个工地上干活的。这栋楼五楼正好有套房子是用来出租的,七八个农民工合租在这套房子里。
这群人上下楼,呼啸而上,呼啸而下。天刚热,他们就光着膀子,引得女士们直皱眉。
楼下的住户老陈找到我,眨着眼,有所指地说,现在得小心点,阳台上贵重的衣物要按时收,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隔壁的小刘则说,我前几天放了辆自行车在楼下,差点就没找到呢。他们甚至找到小区的保安,特意嘱咐保安要多加防范。
我从窗户里隔着玻璃观察他们,没有偷盗迹象写在他们的脸上,但说不准他们就是小区的不安定因素。
只是有件事觉得很有趣。这群人有个习惯,每天晚饭时,他们到楼前的一个平台上吃饭。这是一天劳累之后犒劳自己的时刻,夕阳下,在花圃边,他们或坐着,或蹲着,端着瓷盆子,每人一瓶啤酒。饭菜很差,却吃得津津有味,喝酒像在吹喇叭。看他们的样子,立马觉得吃喝是一件相当诱人的事。
终于有一天,我抵挡不住诱惑,晚餐时拎一瓶啤酒就下去了,在平台上和他们一起喝酒聊天。这是另一群人的另一种生活,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模仿着他们的方式,吃饭,喝酒,与他们聊天。真是一次另类而又愉快的晚餐,一种新的体验。
这天夜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响起持续的敲门声。我从猫眼向外看,看不到人影。连续几次,我有点紧张了,于是厉声喝问:“门外是谁?”
一张脸探过来——是傍晚坐在我身边的一位小农民工。
打开门,他站在门口。我让他进来坐坐。他不理会我的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毛钱,递给我。
我一下愣住了。
他说,你今天傍晚喝完酒,空酒瓶落下没带回家,我们头儿让我把你的酒瓶一块退了,这是退瓶的三毛钱。
第63、我和我的高个女友
女友陶儿,这两天正琢磨着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今天她忽然笑吟吟地跟我说:阿伪,我想到了,May,五月。多好,又和“美”谐音。我想了想,很严肃地对她说:嗯,不错,你姓周,周的英文好像是chow,连起来念,正好是臭美。陶儿很不满:你就会胡咧咧。那你给我起一个呀。我说:都是姓周的,你看看人周润发的英文名起得多好。chowyunfat。如果再翻译回来,就是周润发福。一听就知道去了趟好莱坞,多了个福。所以,你的英文名也应该根据你的名字起。陶儿先是笑,可看我始终很严肃,就认真地问:那你说我叫什么好?我说:你就叫tower。帅吧,简直就是浑然天成无与伦比。她立刻反应过来,横了我一眼,骂了句:没文化。
Tower是塔。她当然不高兴。可是我说的也没错。因为她长得高,虽然比我高不了多少,也就高大半个头。
我第一次见到她,仰头说了句:喂,别找了,我在这儿呢。她就笑了。据她说,她正是因为这句话喜欢上了我。她觉得我很幽默,而且还能身残志坚。
刚开始恋爱那会儿,除了恋爱本身的快乐外,我多少还体会了一把虚荣心的满足。几个朋友见过陶儿之后,一致认为,这样两条长腿给我实在是太奢侈太浪费。我嘿嘿一笑,没理他们,我知道哥儿几个这是在嫉妒。
不过,一些问题还是逐渐暴露了出来。每次我和她拥抱,感觉上总像是我小鸟依人般一头扎进她怀里,而她会顺势拍拍我的后脑勺说乖。有时我想吻她,我得拼命踮脚努嘴,这让我好几次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长吻鳄。可这些还不是我最苦恼的,我最害怕和陶儿一起上街。
如果你认为和一个长腿美女走在街上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长得也很高,二是你没试过。
对我来说这两种可能都没有,所以,每回和陶儿一起出去身心都备受折磨。试想一下,如果我搂着她的肩,这让我看上去像一只吊在树上的考拉,或者是斜背在她身上的一只帆布包。当然,我可以去搂她的腰。只是她的腰很高,我的手常常会不自觉地落在她的屁股上。老实说,我不介意把手放在那里。但是陶儿介意,这时候她会扭扭身子,然后横我一眼,说:老实点!
自从我和陶儿恋爱以后,我觉得对陶儿来说,一步裙是最完美的,既能严密地遮掩腿部又能控制她的步幅。可惜我从没见她穿过。我曾替她买了一条,作为一种暗示。但没过几天,她就有了一条新裙子。
所以,我常常满头大汗地紧跟在穿着短裤的陶儿身边。看着她轻松愉快的神情,我绝望地想象自己有一天练成了星爷的无敌风火轮。
前些天,陶儿有点沾沾自喜地说:我现在的回头率好像上升得很快啊。我见她很陶醉,就没忍心告诉她,其实,在这高回头率里,有她长腿的一半,也有我短腿的一半。
假使有人从身后走过去,总会回眸一笑。如果是几个人,会交头接耳一番,接着一起回眸一笑。这帮孙子,笑得真整齐。要不是我正吊在陶儿肩上,两脚悬浮,我一定早踹过去了。
我想改变,而且我相信科学。我买钙片,没长高,长出两颗智齿,结果整整吃了俩星期泡面。我做引体向上,半年以后,两只手臂各长出五厘米,我从一只考拉变成了长臂猿。我买各种据说能增高的药,两个月以后,我长高五厘米,太神奇了。但事实上,这是因为这药吃得我头发根根愤怒直立,看上去高了,但不能洗头,一洗立马重新矮下去五厘米。
这些事情,我都是瞒着陶儿做的。那次到她家,我在门口换鞋,几乎是下意识地挑了一双高跟拖鞋,被他父母四道目光当场盯死以后,我就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些活动。其实我估计陶儿是知道的。有一天她盯着我的一头怒发问我:你用的什么摩丝,怎么整成这样?!
可是失败接二连三,我绝望了。我开始明白我不是在相信科学而是蔑视科学。因为科学证明,除非有病,三十岁只可能往下长了。
陶儿的朋友结婚了,拍了一堆照片。新郎官横抱着新娘春风满面,陶儿说:这张多好,多幸福,我喜欢。我为难地说:这对我实在有点难度。陶儿说:乖,我们拍你背着我的就行。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觉得其实我还是很幸福的。
第64、搭档之情
搭档,并不完全等同于朋友。
长于以寓言说理的庄子,无疑也懂得怎样用一个形象而又易懂的故事,贴切地向人们叙述他的心情,这便有了《运斤成风》:
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
不慌不忙地在郢人鼻尖上挥动斧头、利落如风的匠石,请求匠石以斧削去鼻尖薄如蝇翼的白粉而面不改色的郢人。这是一种多么完全的、绝对的、毫无保留的信任啊!
这就是真正的搭档!
庄子是老练的、明智的。他没有用类似“高山流水”的知音知己来怀念惠施,因为他知道,自己和惠施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惠施一生奔波为官,而自己宁愿“曳尾涂中”。可惠施在自己心里,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存在,他走后,留给自己的只有大片大片的空虚。
是搭档吧!寂静的夜里,明灭的星空下,庄子微微一笑,挥笔写下这个词——搭档。惠施,你是我唯一的搭档。我们都无法认同对方,却可以互相理解。只有在对方面前,我们才能“肆无忌惮”地展露自己一切的小聪明、大智慧。我们的才华,因对方而存在;我们的价值,因对方而得到体现。
“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想来,惠施走后,庄子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小溪边,回味他们的经典辩论时,该是怎样的伤怀莫名。
这,便是搭档之情吧!只有你,可以让我放心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也只有你,能够放心地允许我施展那些在旁人看来不可理喻的才华。
朋友,是一见钟情的,而搭档则需要长时间的磨合。不会有人刚一见面就讲:“我们是搭档,我们很默契。”
珍惜你的搭档吧,人一生允许有无数次“一见钟情”的友情,却给不了你几次需要长时间磨合的“搭档之情”。
第65、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
许多年前,我为了事业,不得不离乡背井,到一个远离家乡三百多华里的山区城市攻读学业。由于学业繁忙紧张,渐渐忽略了给东西南北的朋友写信。学期结束后,我放假回到家乡,一踏进家门,母亲便说:“你有好多信!是不是在学校里没给你那些朋友写信,害得他们都不知道你的消息,一个劲儿地往家里寄信。快去看看,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我急忙把行囊放下,顾不得擦上一把脸,就往我的书房里跑去。订阅的报刊一叠压着一叠,那些信也被母亲分开放在一边。我抓起信一看,嗬,都是我一些在外的朋友寄来的。随便拆开一封,展开信笺,那上面便龙飞凤舞地写着:
诚友:
很久没看到你的信,很想念你,不知你现在一切可好?
……
再拆看其他信件,得知朋友们都因我久未去信,很是想念、惦记着我,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字里行间不乏深切的关心、浓浓的思念。看着这些信,读着这些滚烫的字句,让我好一阵子久久无语,感动不已。
是的,平淡的生活蕴含着许多美好的情感,想念,作为一种美好的情感无时不在萦绕在人们的心头,它给平淡的生活以隽永的回味,给平凡的人生以璀璨的闪光,给平常的日子以充实的热爱。亲人之间的想念,表现的是人世间一种至美至善的情感;恋人之间的想念,表露的是美好人生中一种至真至纯的情感;夫妻之间的想念,表示的家庭生活中一种至德至爱的情感;朋友之间的想念,表达的是友谊天地里一种至洁至尚的情感。
真正的牵挂是无声,真正的想念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有时候,一个电话,一句话语,一束鲜花,一张卡片,里面所蕴藏的想念的能量是巨大的,它足于让我们的内心世界灿烂和丰富起来。那一次,众多朋友的想念让我感到真诚和真实。尽管我们彼此各在一方,彼此为各自的事业、生活而奔波劳碌,但我们从不企求对方,只有心灵的默默共鸣在岁月的涛声中显得分外美丽和恬静。
其实,在这个日益功利化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内心深处所渴望和仰慕的不正是这样的想念吗?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里,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中,尽管我们来去匆匆,没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去梳理、调节一下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一份情感。但是,有一些时候,我们会在某一个晨起时分,或在某一个日落时刻,抑或在一次用餐之后,在一种静默之间,忽然想起一个朋友,也许这个朋友或经年在外,或素未谋面,或不期而遇,然而,想念他(她),牵挂他(她),我们就会感到温暖和亲切,感到愉悦和甜美。一旦想念的情愫澎湃心中,那么,一种渴盼表达的情感,一种渴望交流的心思,就会抚慰着此时的思想,不是为着得到一种求助,而是因为那无忌的倾吐,那虔诚的倾听。
也许,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朋友,便没有想念;没有牵挂,也便没有想念。
平淡的生活,寻常的日子,我们会因了一种缘由,因了一段距离,因了一份牵挂,一种叫想念的情感就会在心灵深处消然诉说,与明媚的阳光和喧响的雨水汇成乐章,轰鸣在海洋般广阔的内心世界里。
哦,那些远方的朋友,那些在某个夜晚在灯下铺笺挥笔倾诉想念的友人,让我在一刹那间得到某种关爱、慰藉和温馨,至少,这种想念使我的心灵感动,仿我的人生光洁和亮丽了许多。
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因为想念,我们知得真实而善良;因为被想念,我们知得幸福而充实!
第66、一夜之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第67、一代人的友谊
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回忆而感怀呢?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友谊分为三种:一种是出自利益或用处考虑的友谊;一种是出自快乐的友谊;一种是最完美的友谊,即有相似美德的好人之间的友谊。
同时,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友谊是一种美德,或伴随美德;友谊是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
我们这一代人在那个时代所建立起的友谊,当然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会逐渐退化为亚里士多德说的前两种友谊。但我可以说,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或者说我们这一代中优秀者在艰辛而动荡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友谊,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因为我相信虽然经历了波折、阵痛、跌宕,乃至贫穷与欺骗之后,这一代依然重视精神和道德的力量。这就是这一代友谊的持久和力量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说,没有比这一代人更重视友谊的。
我这样说也许有些绝对,因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拥有值得他们自己骄傲的友谊。但我毕竟是这一代人,我确实为我们这一代的友谊这样偏执而真切地感受着,并感动着。我的周围有许多这样在艰苦的插队的日子里建立起的友谊,一直绵延至今,温暖着我的生活和心灵,让我格外珍惜。就像艾青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多么可贵又多么艰辛,像火灾后留下的照片,像地震后拣起的瓷碗,像沉船露出海面的桅杆……”
因此,即使平常的日子再忙,逢年过节,我们这些朋友都要聚一聚。我们虽然并不常见常联系,甚至连如现代年轻人煲粥一样打个电话或寄一张时髦的贺卡都不经常,而只是靠逢年过节,这样仅仅少数几次的见面来维持友谊。但那友谊是极其牢靠的。这是我们这一代友谊特殊的地方。这在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朋友也可以轻易地抛弃一个朋友的当今,就越发显得特殊而难能可贵。这种友谊讲究的不是实用,而是耐用。它有着时间作为铺垫,便厚重得犹如年轮积累的大树而枝叶参天,如果说那个悲凉的时代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一些什么,但也让我们得到了一些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最可宝贵的之一就是友谊。友谊和爱情从来都是在苦难土壤中开放的两朵美丽的花,只是爱情需要天天一起的耳鬓厮磨,友谊只需哪怕再遥远的心的呼唤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友谊之花就开得坚固而长久。
去年春节,我们聚会的时候,得知一个当年在一起插队的朋友患了癌症,大家立刻倾囊相助,许多朋友是下岗的呀。但他们都毫不犹豫地拿出、带着所有的钱,那钱上带有他们的体温、血汗、辛酸和心意。看着这隋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独特的友谊。
我想起有一年的春节,是二十七年前1973年的春节,由于我是赶在春节前夕回北大荒去的,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父母。我的三个留京的朋友在春节这一天买了面、白菜和肉馅,跑到我家陪伴两位老人包了一顿饺子过春节,帮助我弥补着闪失而尽一份情意。这大概是我的父母吃的唯一一次滋味最特殊的大年饺子了。就在吃完这顿饺子后不久,我的父亲一个跟头倒在天安门广场前的花园里,脑溢血去世了。如果他没有吃过这一顿饺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该是多么的遗憾而永远无法补偿。那顿饺子的滋味,常让我想象着,除了内疚,我知道这里面还有的就是友谊的滋味,是我们这一代永远无法忘怀的友谊。我还想起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开始只是我们少数几个人的聚会,商量给当中一位朋友的孩子尽一点儿心意。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北大荒落生的时候,条件太艰苦简陋,落下了小儿麻痹瘫痪至今。如今孩子快20岁了,我们想为孩子凑钱买一台电脑,让他学会一门本事将来好立足这个越发冷漠的世界,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不是孤独无助的,他的身边永远有我们这些人给予他的友谊。谁想,一下子来了那么多曾经在一起插队的朋友,当中还有下岗的人。纷纷掏出准备好的钱,一位朋友还特意带来了他弟弟的一份钱和一份心意。后来,这个孩子用这台电脑设计出自己构思的贺卡,并打出来他写给我们这些叔叔阿姨的信时,我看到许多朋友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营养,滋润着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滋润着我们自己的心灵。
现在,常有人说我们这一代太爱怀旧,有的说是优点,有的说是缺点。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念及而感怀呢?况且它又是那样温暖着、慰藉着我们在艰辛中曾经破碎的心一在忙碌而物欲横流中已经粗糙的心。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不带势利,而伴随美德。不随时世变迁,而常青常绿。
以感情而言,我以为爱情的本质是悲剧性的。真正的爱情在世界上极其稀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所以千万年来人们在艺术中才永无止境地呕歌和幻想它,而友谊却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是对爱情悲剧性的一种醒目而嘹亮的反弹。爱情和人的激情是连在一起的,而友谊则是“一种均匀和普遍的热力”。这是蒙田说的,他说得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第三种友谊不会如爱情鲜花般灿烂,只是在艰辛日子里靠均匀的热力走出来的脚下的泡,而不是与生俱来或描上去的美人痣。
我们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哪怕我们两手空空,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情,就已经足以慰藉我们的一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因此才会从遥远的历史中走来,伴随我们的命运持久而到永远。
第68、请扣我奖金
三民化工厂考勤制度很严格,职工每迟到一次,都要扣发100元满勤奖。为此,大家都是卯足了精神,准时出勤,以领取满勤奖。
今天,正是工厂发满勤奖的日子,大家都早早地来到工厂财务部,要来领取奖金。可让负责发奖金的小毛奇怪的是,本来每次都是第一个排队等候领取奖金的老张,却迟迟不见人影。直到大家部领了奖金,走光了人,老张才冒了出来。
老张悄悄地走到小毛的面前,神神秘秘地说道:“嘿嘿,小毛啊,我求你一件事,今天,你把我的奖金扣了吧!”小毛一愣,然后他咧开大嘴笑了:“我说师傅啊,这奖金可是整整100块啊。你不要,为什么啊?”
老张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不是迟到了吗?迟到,就是要扣奖金的嘛。”小毛乐了:“嗨,我说师傅你这人真的奇怪,每个月你都是出满勤的,可今天你竟然不想领奖金,真是奇怪啊!不过,厂长说了,领满勤奖的日子,可以迟到。这钱,你就拿走吧!”说完,小毛就要老张签字领钱。
听了小毛的话,老张可急了,他涨红了脸,低声喝道:“小毛,以前你还是我的徒弟呢,你不听我的话是不是?”
小毛吓了一跳,他嘀咕道:“师傅,有你这样不要奖金的吗?况且,你没有领到满勤奖,可是要上厂里的批评公告栏的!”
“上就上!我还怕不上呢!”老张摸了摸小毛的头,得意地说道。
看着小毛取消了老张的满勤奖。还把他的名字郑重其事地写在了厂里的批评栏上,老张这才满意地离开了。看着老张乐呵呵的样子,小毛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啊。
转眼,第二个月又要发满勤奖了,这下,小毛开始注意起老张来了。他知道,老张爱厂如家,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厂。到厂后,他也总是闲不住,这里帮忙扫地,那里帮忙修理机器,直到大家都到齐了,他才停下来。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偏偏要在自己的头上扣一个迟到的帽子。可真奇怪啊。看着老张早早地来。迟迟地走,小毛却看不出所以然。
再过两天就发满勤奖了,小毛负责的签到单上老张依然是满勤。这天,小毛紧跟在老张师傅后面,打趣道:“我说师傅啊,这次,你可不会再迟到了吧?”
老张一听,愣了愣,然后不好意思地说:“小毛啊,上次我是霸王硬上弓,害你被领导批了一顿,实在对不起了。这次,我再也不会影响你了!”
听了老张的话,小毛的心才放了下来:嗯,看来,师傅是不想再上那个批评栏了。
可让小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老张姗姗来迟,负责签到的小毛只好气呼呼地把老张的名字记了下来,这下,老张又上了批评栏。
下了班,小毛生气地拉住老张,气嘟嘟地说:“师傅,这100块钱也是钱啊,您再大款,总不能用故意迟到来拒绝吧?您心里究竟想着什么?快说说!”
老张依然乐呵呵的样子,他微笑着对小毛说道:“小毛,你放心,师傅做事是有底线的,我是不会去害人的。”说完,他大声叫着前面的王锁柱,赶到前面去了。
到了门卫处,小毛坐了下来。要了一杯水喝。负责门卫工作的,是小毛的哥们。他见小毛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就关心地询问起原因来。小毛气呼呼地说道:“我说兄弟啊,你有见过这样的人吗?他本来可以得到满勤奖的。谁知,他两次都故意迟到,不要这些钱,气死我了!”
“你说的是谁啊?”那门卫好奇地问道。
“还有谁?我的师傅老张啊!”小毛狠狠地放卞杯子,没好气地回答。
“老张,不会吧?他可是天天第一个进厂的啊!这可是我亲眼所见啊!”那门卫也觉得不可思议。
“啊!那他进厂后去了哪里?”小毛越发纳闷了。
小毛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出了厂子。他骑着自行车路过一家小饭店,突然看到老张正和王锁柱在店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呢。他想进去问问,又觉得不妥。这老张师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但求我扣奖金,而且奖金被扣了后,还请人家高兴地吃肉喝酒,这事可真邪门啊!
从此,小毛就格外地注意起老张来了。
老张一如既往地第一个来上班,第一个来签到。
这天一大早,是小毛负责管理签到簿的。小毛早早地来到厂子里,他看到老张也来到了厂子,只是这次,他没有来签到。小毛就多了个心眼,他叫财务部的同事负责管理签到簿,自己偷偷地跟在老张后面,想看看他究竟干了什么事。
老张仍旧帮忙打扫卫生,修理机器,随着8点签到截止时间的临近,小毛有点急了:现在再不去签到,那老张这个月的满勤奖,又要没了!
小毛一急,就冒了出来,他大声喊道:“师傅,快去签到啊,不然你这个月的奖金又要没了!”听完小毛的话,老张大吃一惊,他赶紧用食指压住了嘴唇,示意小毛轻声点。小毛不知道老张葫芦里卖的是啥药,就上前去拉老张。
老张突然脸一板,大叫一声:“不好!我肚子疼,我要去厕所一趟!”说完,他就“通通通”地跑到厕所里去了。
这下,小毛终于明白过来了,敢情师傅是故意不签到,为的就是不要这100元的奖金啊!
等师傅小来,已经过了签到的时间了。老张这个月的满勤奖金,又没了!
下班的时候,小毛追上了老张,要老张说出他不要奖金的真相!老张被逼急了,他正想回答,这时,王锁柱已经跑了上来,他一把拉住老张的手,傻呵呵地笑起来:“我说老张啊,你这个月又迟到一次了吧!怎么样,又要请我喝酒吃肉了吧?走,赶紧去,我好久没吃肉了,这次,我可要狠狠地宰你一顿!”
两个老家伙打着哈哈,把小毛丢在后面,大步向前走去。
“小毛,走,我们也凑份子去!”这时,老厂长突然从后面走了过来,他拍了拍小毛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道,“这个老张啊,怎么想出了这么个孬点子。不过。对王锁柱这样的一根筋,也只能这样了啊!”
老厂长的话,小毛听得是一头雾水,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跟老张、锁柱可是老同学了,他们的性格,我可是一清二楚啊!”老厂长拍着小毛的肩膀,轻声说道,“上次。他们两个人为了厂子的事情,打了个赌,说是看三个月内哪个没有满勤的就要请客。可最近锁柱的孩子上了大学,锁柱的老婆又有病,他就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亏了自己的身体。可这锁柱是个倔性子,而且极爱面子,根本不要别人帮忙,如果有人要送钱送物给他,他更是跟人吹胡子瞪眼的。老张想帮忙。却帮不来,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对我说以后他可能不会出满勤了,为的就是能有机会请锁柱吃些好饭菜,补补他的身体啊!”
“啊,这样啊,走,厂长,我也去。以后。每个月我都要找个理由,请他们吃顿好饭菜!”小毛跟在厂长后面,大步向饭店走去。
第69、梦想只是刚刚开始
于是在一个深夜他拨通了他的北方家里的我的电话,接起电话我就先听到了他一声低低的叹息。这几年来,许峰并不是常常跟家人电话诉衷肠的,追梦的专一执著使他不习惯于花太多的时间矫情的倾诉思乡之苦和漂泊的艰辛。可他碰到了难题,他想离开上海,我问为什么,他说,上海太安逸。我说那你想要什么,他沉吟着说,乘风破浪,然后享受成功波澜壮阔到来时的快感。我问那现在有这样的舰船让你起航吗,他说有,福建一家电视台抛来绣球,我不知道该不该要。我在电话这边笑笑,你当然会要。你打来电话只是想多一个支持的声音给你力量。
于是许峰放弃了上海的安逸割舍了它诱人的待遇,又一路追梦来到福建。进了福建这家电视台,许峰乐了,这里才有他想要的。快节奏,高效率,你追我赶,精益求精。许峰又一次把自己放逐到真空状态,放逐到起点。为一句话要NG好几次,为一个眼神要琢磨大半天,为一个字的读法要问遍台里所有的前辈,经过这些打磨再重新坐到摄像机前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许峰认为,这一刻的自己呈现给观众的东西是最真实的,最有价值的。
我问许峰,现在还听罗大佑的《追梦人》吗?许峰说当然听,最爱开头那句了,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我说恭喜你啊,终于追到梦想的终点了,许峰在电话那边停顿了一下,礼貌地纠正我,乐乐,可不可以这样说,我的梦想只是刚刚开始。
第70、男朋友与男性朋友的区别!
男朋友和男的朋友的区别
男的朋友:半夜会找你打电话聊天到很晚。
男朋友:半夜看你在网上会赶你下线。(当然你可以拗几分钟)
男的朋友:他会找你出去玩,叫你放弃正理或逃课。
男朋友:他会催你写作业,或者想要跟你讨论功课。
男的朋友:在你生病时,会讲好话关心你。
男朋友:在你生病时,他会关心你到很烦,而且逼你去打针。
男的朋友:他会尽量说好话来讨好你,你会觉得他很棒。
男朋友:他所说的话,都是关心你的,但通常像是在命令你,你会觉得他干吗这么做。
男的朋友:他什么都会配合着你,只要你高兴。
男朋友:他会帮你辨别是非,但你会觉得他管得太多。
男的朋友:他会说他要给你最大的快乐。
男朋友:他只能给你保证,你跟他在一起,他是最快乐的。
男的朋友:他不在意你的男孩子交往,他会告诫你不要和什么人交往。
男的朋友:他只想现在。
男朋友:他已经预见将来,该怎么自我努力,好给你幸福。
男的朋友:他会说,我喜欢你!
男朋友:他会说,我爱你!!!!!!!!!
第71、赵本山力挺“落难”牛群
2000年12月,牛群以挂职锻炼的方式,出任蒙城县副县长,主管经济。让牛群始料不及的是,从他上任那天起,各种谣传和非议一直如影随形般跟着他。其间,尽管赵本山多次劝他及早抽身,但牛群是个脾气很倔的人,不撞南墙不回头。
2004年,由于五子牛特殊教育学校投资的五子牛饮品公司负债累累,几近倒闭,牛群在蒙城的种种努力宣告彻底失败。大众舆论并没有因为牛群的“壮举”而放过他,新闻媒体对他穷追猛打,演艺圈里声讨他利用捐赠炒作自己,民间传言他携巨款离开了蒙城。一时间,牛群忽然变成了“问题明星”。牛群黯然地回到了北京,在郊区找了一家小宾馆,关掉手机隐居起来。
作为朋友,赵本山一直都在关注牛群的动向。得知牛群蒙城失利的消息后,他本想打个电话安慰一下,可是牛群就像人间蒸发一般,音讯全无。2005年1月,赵本山在一张小报上看到了牛群躲在京郊一家小宾馆的消息后,马上赶到北京找到了牛群。待激动的心绪慢慢平静下来,牛群给赵本山道歉:“本山,当初悔不该不听你的话呀。”赵本山感慨地说:“算了,过去的事咱不想了,以后吸取教训吧。”得知牛群的尴尬处境后,赵本山毫不犹豫地提出:“牛哥,到东北我家去吧。”
牛群再次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这一失踪又是半年。谁都没有想到,这半年,牛群就躲在沈阳赵本山的家里。那段时间,赵本山每天处理完公司的日常事务,马上就会返回家,陪牛群聊天、吃饭、看电视和表演。因为此前牛群曾有过一次“裸捐”,他很长时间都没有任何收入,妻子刘肃和孩子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困窘不堪。赵本山悄悄派人给刘肃送去3万块钱,并让去的人对刘肃说:“这是牛群让人送回来的,他在东北帮赵本山拍戏呢,一切都好。”牛群得知这一消息后,感动地说:“本山,你想得太周到了。”
2007年1月10日,由赵本山主演的电影《落叶归根》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首映式,不少大牌明星过来捧场,牛群听说消息后挎着相机主动赶过来拍照片。赵本山感觉得出来,这些年,牛群在外奔波,心里对舞台还是有特别感情的。活动结束后,赵本山宴请众位明星。吃饭时,为了体现自己和牛群的关系,让大家看重牛群,赵本山特意坐在牛群的身边。赵本山发现牛群的头发又白了许多,整个人憔悴不堪,大家都谈笑风生,牛群却心事重重,这让赵本山心里很不是滋味。宴会结束后,赵本山把牛群送上车,握着他的手说:“牛哥,以前的一切都过去了,我支持你,你肯定行!”
北京见面之后,赵本山心里一直惦记着牛群。他想,如果有机会就拉牛群一把。不久,机会来了。得知牛群冲击春晚失利的消息后,赵本山萌生了和牛群合作的想法,既帮牛群也帮自己。当牛群得知赵本山决定利用他在春晚的优势带一带自己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不论是哪个演员,只要和“本山大叔”同台了,他就一定会获得良好的观众缘。牛群激动地握着赵本山的手,连说;“谢谢!谢谢!”但是,当赵本山召开“赵家班”全体会议宣布这件事时,居然遭到全体反对。赵本山耐心地做起了大家的工作:“牛群是个好演员,我们都是多年的朋友了。这几年牛群一直不顺,没什么好作品,心情也不太好,他整个人连信心都没了。我这次也是有心想扶他一把;给他找点自信回来。我相信我们的合作应该没啥太大问题。”最终大家被说服了,牛群加盟小品《策划》。
除夕那天,牛群的表演得到了观众的认可。下了舞台,两个好兄弟拥抱在一起。因为这年春晚表演的成功,牛群的演出合约开始多起来,他重新回到了他热爱的舞台。对此,牛群感激地说:“这都是因为赵本山的帮助啊!”
赵本山为什么能够有今天的成功,因为他对待人能够一如既往。那些在牛群风光时大献殷勤的人,眼见牛群落难,便作鸟兽散,只有赵本山没有随大流远离牛群,而是雪中送炭,积极地帮助他。这样的人,大家怎能不愿意和他交往、做朋友呢?
第72、请帮我打个电话
傍晚时分,菜炒到一半,没盐了,停下来到楼下的食杂店去买。店主老刘见我来了,松了口气似的说我来得正好。他简单交代,站在边上的女孩是哑巴,想叫我帮着打公用电话,而他要照料生意。我才发现柜台边上站着一个清秀的女孩,眼里满是期待。
我接过笔写道,好吧,你写我说。她感激地对我笑笑,开始写上她要说的话。我则开始拨号,接电话的是个男人,我愣了一下,女孩找的明明是个女孩。对方解释说,他也是帮着接电话的,他那边的也是个哑巴女孩。于是,我们这两个不相干的人充当了传话筒,在两边喊来喊去。她说,她想念一起去吃米粉的时候,她说,她帮她织了一条围巾,要寄过去。她说,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去,请帮她多看看父母,她说,收到了寄来的相片,胖了点呢。电话通了近十分钟,太慢,因为一边说一边写费时不少。在等她写话的时候,我看她认真的模样,只是忽然间,为我们四人的默契一阵感动,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打完电话,女孩露出快乐的笑容,写给我看,那头是她最好的朋友,约好这个时间打电话,这样坚持了好多年。最后她写给我的两个字是“谢谢”,还画上了一个小小的心,她撕下小纸片放到我手里,然后付钱离开了,很快消失在黄昏的街道上。
我拿着一包盐和那张小纸片回家,一路在想,我们随时可以开口说话,也可以写信,写Email,现在又有了QQ,想要联络真是随手拈来,可是为什么,提包里的电话联络本上可联系的电话越来越少?那个女孩虽不能开口说话,可仍然坚持通过别人的传话告诉对方,我在惦念着你。友情同样需要一份用心的经营,她们是人群中一对幸福的朋友,而我无意中分享到了这份幸福。
第73、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
一
认识小鱼的时候,小鱼还在一家杂志社打工,做美编。我常给那家杂志写稿,基本都是小鱼给我配插图。她配的插图,总有让我心动的地方。如果说我的文字是咖啡,她配的插图就是咖啡伴侣,妥帖,恰到好处。
起初只是零星地聊聊,在QQ上,在邮件里。她把画好的插图给我看,一棵草,一朵花,在她笔下,都有恣意狂放的美。“80后”的孩子,青春张扬,所向披靡。
小鱼说:“姐,我今天会做鸡蛋羹了。”
小鱼说:“姐,我今天买了条蓝花布裙,很少穿裙子的我,穿上可是一万种风情呢。”
小鱼说;“姐,我喝白酒了,喝完画漫画,一直画到大天亮。”
小鱼说:“姐,我的新房子漏水了,气死我了。”我急:“赶紧找物业呀。”她说:“我找了呀,可大半天过去了,他们还没派人来,可怜我刚装修好的墙啊,漏出一条一条的小水沟,心疼死我了。”
不知从何时起,小鱼开始唤我姐,她把她的小心事跟我分享,快乐的,不快乐的。我静静听,微微笑,有时答两句,有时不答。答与不答,她都不在意,她在意的是,倾诉与倾听。
听她唧唧喳喳地说话,我的心里,常常漾满温柔的怜惜。隔着几千里的距离,我仿佛看见一个瘦弱的女孩子,穿行于熙攘的人群里,热闹的,又是孤单的。
小鱼说,她曾是个不良少年,叛逆、桀骜不驯。因怕守学校多如牛毛的规矩,初中没毕业她就不念书了,一个人远走异乡。
“当然,吃过很多苦啦。”小鱼叮叮当当笑,对过往,只用这一句概括了,只字不提她到底吃过什么样的苦。“不过我现在,也还好啊,有了自己的房,90平方米呢,是我画漫画写稿挣来的哦。”小鱼拍了房子的一些照片给我看,客厅、厨房、她的书房和卧室,布置得很漂亮。“书房内的阳光很好,有大的落地窗,我常忍不住踮起脚尖,感觉自己与阳光离得更近。”小鱼说。我看见她书房的电脑桌上,有一盆太阳花,红红黄黄地开着。我问:“小鱼也喜欢太阳花啊?”她无比自恋地答:“是啊,我觉得我也是一朵太阳花。”旋即又笑着问我:“姐,你知道太阳花还有一个名字叫什么吗,叫死不了。”
小鱼说,她给自己取了个别名,也叫死不了。
二
25岁,小鱼觉得自己很大龄了,亦觉得孤独让人沧桑与苍老,开始渴望能与一个人相守,于是小鱼很认真地谈起了恋爱。
小鱼恋上的第一个,是个小男生,比她整整小4岁。他们是在一次采访中认识的,彼时,小男生大学刚毕业,到一家报社实习,与小鱼在某个公开场合萍水相逢了。小鱼自然大姐大似的,教给小男生很多采访技巧,让小男生佩服得看她的眼神都是高山仰止般的。
小男生对小鱼展开爱情攻势,天天跑到小鱼的单位,等小鱼下班。过马路,非要牵着小鱼的手不可,说是怕小鱼被车子碰到了,大太阳的天,给小鱼撑着伞,说是怕小鱼被太阳晒黑了。总之,小男生做了许许多多令小鱼感动不已的事,小鱼一头坠进他的爱情里。
我说:“小鱼,比你小的男孩怕是不靠谱吧?他们的热情,来得有多迅猛,消退得也就有多迅猛。”小鱼不听,小鱼说:“关键是,我觉得我现在很幸福。”
那些天,小鱼总是幸福得找不着北,她的QQ签名改成:天上咋掉下一个甜蜜的馅饼来了?它砸到我的头啦!
我的担忧,终成事实,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小男生便对她失了热情。她发信息,他不回。说好一起到她家吃晚饭的,她做了鸡蛋羹,还特地为他买了啤酒,等到夜半,也没见人来。电话给他,他许久之后才接,回她,忘了。小鱼把自己关在家里,喝得酩酊大醉。
小鱼的第二段爱情,来得比较沉稳。是传统的相亲模式,朋友介绍的,对方是IT精英,博士生,35岁的大男人。第一次见面,一起吃了西餐,吃完小鱼要打的回家,他拦住,说:“我送你,一个女孩子独自打车,我不放心。”只这一句,就把小鱼的魂给勾去了。
他慢慢驾着车,并不急于送小鱼回家,而是带着小鱼到处逛,一直逛到郊外。他明白地对小鱼表达了他的好感,他说他是理科生,写不好文章,所以特别崇拜会写文章的人。傻丫头一听,喜不自禁,夜半时分回到家,竟一夜辗转难眠。
小鱼很用心地爱了。大男人买了她喜欢的书送她。教她做剁椒鱼头、虾仁炒百合。据她说,她的手艺,练得跟特级厨师差不多了。“姐,等你来,我做给你吃,保管你喜欢。”小鱼快乐地说。
小鱼给我发过大男人的照片,山峰上,他倚岩而立,英气逼人。我又有了担忧,这个人,太优秀了,不适合小鱼。
还没等我说出我的担忧,小鱼那边的爱,已经搁浅了。小鱼只告诉我,他太理智了,就结束了这段让她谦卑到尘埃里的爱情。
小鱼后来又谈过两场恋爱,每次小鱼都卸下全部武装,全身心投入地去爱,但都无疾而终。小鱼很难过,小鱼问我:“姐,你说好男人都哪儿去了?为什么他们都看不见我的好?”
我只能用冰心安慰铁凝的话来安慰她:“你不要找,你要等。”
缘分是等来的吗?对此,我也很不确定。
三
深秋的一天,晚上八九点,我正在电脑前写作,小鱼突然来电话:“姐,我看你来了,在你们火车站,你接我一下。”
我大吃一惊。与小鱼相识这么久,我们愣是没见过面,我曾说过要去西藏,小鱼说,那好,我们就在西藏见。可现在,她竟突然跑了来。
世上有两种女子叫人感叹,一种是初见时惊艳,细细打量后,却平淡了,一种是初见时平淡,相处后,却越发觉得她的好,举手投足,无一处不充满魅力。小鱼是后一种。
“姐,你吓着了没有?”她调皮地冲我眨着眼,把她从新疆带回的一条大披肩送给我,披到我身上,欣喜地望着我说:“姐,你很三毛哎。”她在我面前转了一个圈,再看我,肯定地点头:“姐,你真的很三毛哎。”
那一夜,我们几乎未曾合眼,一直说着话。在我迷糊着要睡过去的时候,她把我推醒,充满迷醉地说:“姐,你说,多年后,我们会不会被人津津乐道地说起,说有那么一天,两位文坛巨星相遇了,披被夜谈。”黑夜里,她笑得哈哈哈。我也被逗乐了,好长时间,才止住笑。
第二天,我带她去沿海滩涂。秋天的滩涂,极美,有一望无际的红蒿草,仿佛浸泡在红里面,一直红到天涯去了。小鱼高兴得在红蒿草里打滚儿,对着一望无际的滩涂展臂欢呼:“海,我来了,我见到我亲爱的姐姐了!”
我站在她身后,隔着十年的距离,我们如此贴近。我有一刻的恍惚,也许前世,我走失掉一个小妹,今生,我注定要与她重逢。
小鱼不停地给我拍照,一边拍一边说:“姐,我要把你留在相机里,以后我不管走到哪里了,只要想到你,我都能看到你。”我也给她拍照,她在我的镜头前,摆足姿势,千娇百媚。
小鱼买的是当天晚上返回的火车票。车站入口处,她笑着跟我话别,跳着进去,突然又跑出来,搂紧我,伏到我的肩上。有温暖的液体,濡湿了我的肩。我拍拍她的背,我说:“现在交通方便得很,想看姐的时候,就来,一年来两回,春天和秋天。”她答应:“好。”
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小鱼秋天来看我,有两件事没有跟我说,一、她又失恋了;二、她辞了工作。
小鱼跑到她向往的西藏去了,在布达拉宫外的广场边,她给我写信,用的是那种古旧的纸。在信里她写道:“姐,原谅我的自私,我去看你,是去问你索要温暖的。你放心,我现在很幸福,可以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行走,和寻找爱情。我始终相信,只要踮起脚尖,就能更靠近阳光。”
是的,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亲爱的小鱼,在西藏,你应该轻易就能做到。
第74、中了一张彩票之后
1
我驾驶着一辆两厢富康,灵巧的打着方向,穿行在车流如织的三环路上。
这是下班的高峰期。
一天开了四个会,写了两份会议纪要,一份工作计划。
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这辆小车。虚荣么?我用的是自己的积蓄。
车子驶入了中关村边上的小区,房子是80年代建造了,绿色的爬墙虎覆盖了水泥外墙,有一些破败。但是,租金不菲。
租金是由两个人分担的,我和自己的男朋友。这种异性合租的模式,在现在的年轻人中,是不鲜见的。当然,经济上并没有一五一十的划分,如果出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谁说男女是平等的?
推门进去,宏伟已经先到家了,一张口就指责我令他久等。他的脾气越来越大,想必心中的不满也越积越多吧。
我们住在一起,抱怨比较多的是宏伟。
我记起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在身后的声音。
“喂,你又穿这件粉红的裙子了,花枝招展的,难怪女上司不喜欢你”,待我出门之时,他又在身后叫,“你看看你的鞋根,都坏了”。即将发生争执,一看时候不早,我摔门而去。
难道要我检讨,是是是。
他们同居三年,磨尽了我的意气。这也许就是同居的坏处吧,未来充满变数,可是心态上已经开始疲惫。
略微收拾停当,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餐,地点在必胜客。主要是宏伟的一帮大学同学,以及各自的女朋友。我自告奋勇的去装沙拉,我装的又快,又多,又好看。席间大伙都在,笑话真是精彩。
小虎的女朋友金丽是从上海投奔他来的网友。我刚刚去香港出了趟公差,金丽曾经托我买了五张sk-Ⅱ的面膜。她当即掏钱出来,一定要货钱两清。
数了数钞票,差两块零头。我摆摆手,“算了算了”。
“不行,”她从钱包中摸出一张彩票,“拿去,面值两元。”
我骇笑,这就是上海人的作风吧。没办法,只能收下了。我自己是从来不买彩票的,因为从来不认为自己运气好。
从小,我就不是个爱出风头的女孩子,虽然我长的清秀可人。如果有两个女孩一同出现,我也一定会以“第二女主角”的姿态定位自己。
2
周末的早上,可以睡一个懒觉。睁开眼来,宏伟已经在厨房里煮好了一锅白粥,加上超市买来的榄菜。心中有一些感动,我幸福的叹了口气。
小小的客厅里摆放了一个兼做餐桌的茶几,慵懒的把腿搭上去,用遥控器随意的打开了电视。我很少看电视,除了早上上班前的新闻节目。
画面跳转到了图文频道,分贝突然变高。“本期的中奖号码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回忆起来了金丽给的那张纸片,末位的数字是一样的。急忙找出来确认,是的,号码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我已经是500万元人民币的得主了。
还没有回过神来,宏伟从卧室中拖出了一个旅行包,”发什么呆,我先走了,晚上记着关掉煤气阀。”我想起来了,他一早说过周末两天的kick off。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他看上去盛气凌人,脸上是习惯的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上去那么不顺眼,我发现自己的眼光挑剔了,是钱在作怪么?
一瞬间,我决定了,暂时不告诉他。
心中的激动无法平抑,我梳洗了一下,套上一条样式简单的牛仔裤。漫无目的的冲出了家门,去哪里呢?不自觉的步入了一间百货公司,这里客人很少,汇集了本城的顶级名牌,一间间的专卖店装修的如广寒宫一般。
“辞职,一定要辞职”,我握了一下拳头,又松开了,中了大奖,谁敢派我不是。
自己的上司是个女的,我交上去的报告,她如姨太太做旗袍,是非改不可的。然后所有的功劳都归于自己,一有闪失,统统推向我。
人家说自己升职无望的时候,头上有一个玻璃天花板。我则认为自己顶着一堵钢筋混凝土天花板。
徘徊了半天,才来了一个店员懒懒的招呼我。
不能怪人家势利,我从头到脚都是从雅秀洮来的假CK。不是我不爱奢华,条件达不到,我宁愿朴素到底,而不愿半调子讲究。客人的经济状况,店员小姐锐利的鼻子一下子就能闻出来了。
买了一条皮带,500元,还有同色的皮鞋,2000元。
这两个小物件,已经超过了月薪的半数。
3
心中突然闪过一丝阴影,如果去兑奖,一定会曝光,金丽会来争夺彩票的归属吧?
我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公司的法律顾问许凯打一个电话。他们在同一层办公,在茶水间说过几句闲话,算是有一点交情。
不过,这算不上什么,许凯好像和每个过得去的女孩子都有交情,最喜欢打听别人的出身背景。他是那种自认为有女人缘的男人,总是一副“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态度。如果得到未来岳家的帮趁,可以少去奋斗10多年吧。
顾不上唐突,急急拨出了许凯的号码。
许凯听了事情的原委,当即打车过来,两人在商场下面的星巴克碰面。
许凯一见面就风趣的问候我,开口讲了一个笑话。然后才切入正题,询问我金丽交与我彩票的细节。
“不怕不怕”,他的逻辑是,即使有人证明金丽给过我彩票,也无人注意号码。所以,不能证明金丽给我的是中奖的那一张。
我本能的觉得不妥,这是让我去抵赖。
许凯搭在我座椅靠背的手,移到了我的肩上。“不要想太多了,周一就去兑奖,这两天我陪你散散心吧。”
我微笑,太小看自己了,他一定把自己当成没有见过市面的小家女,一点手段就会乖乖上当。
公司里那些有来头的女孩子不会给许凯的,我一样不会给。
想到这里,我吓一跳,自己本不是工于心计的人,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奸诈?
4
周一早起来到公司,准备辞职。
一到工位上,就接到了上司陈小姐的电话,“我在你的报告中的附件中发现了一个错别字,你是干什么吃的?”。
“咦,难道公司你开的?我是你养活的?”,这是我第一次顶撞她。
我撇了一下嘴,并没有生气,且慢请辞,本小姐倒是要奉陪一下。
照例,上午是部门例会。到了会议室,才发现,今天有一个主管的副总裁参加,主题是我负责的一个项目论证。难怪一早那个责难的电话,是要陈小姐压一压我的的气焰,防止我过度表现吧。
汇报进度的时候,陈小姐的声线放的极之妩媚,和副总裁对视的时候,目光又谦逊,又有无穷含义。
陈小姐的月薪,不过刚刚过万,这样的辛苦,实属不易啊,我感叹。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我把项目的不足,决策的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有500万兜低,怕什么。
全场鸦雀无声了好几分钟,我象皇帝新装中的说出实情的孩子。
副总裁开口了,这个项目从此由我全权负责,直接象他本人汇报。为了管理方便,我即刻调入业务发展部。
陈小姐的嘴巴张开,又合拢。
啊,这倒是我从来不敢奢望的,回到工位上,想了一下,从电脑中删除了那封没有完稿的辞职信。
5
今天提前下班,为了避开许凯的纠缠,我决定回家取彩票,自己单独去兑奖。
回到家里,发现房间清理过了,对了,宏伟今天上午结束郊区的kick off,返回了家里。
明明记得彩票放在梳妆台的闹钟下面,怎么不见了?
近乎疯狂的寻找了一番,还是不见踪影。
强迫自己静下来,联络宏伟,问他有没有发现。
“我收拾房间,你还不领情?那些没用的成年破纸片,我上午回家统统给你扔掉了”。他的口气,仍然那么盛气凌人。
他不是我的理想伴侣。你这么厌烦我,那么,我离开你。
啊,原来是黄粱一梦,那500万,终究不属于我。
我跌坐在地板上,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一共72小时,幸亏还不算太久。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放到富康的后备箱里,临出门时,把房门钥匙放在了门厅的地毯下面。
我想好了回答宏伟的话,“同居不是适合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原谅我”。
不自觉的想起梅格瑞恩在电影《隔世情缘》中说过的一句话,“I left my best time on you.”,泪水悄无声息的滑下了两腮。
车子开到了表姐的楼下,我按响了门铃。
看到我的样子,表姐一下子就知道了,脸上挂出了一副我早就说过的表情。她帮我把箱子抬进门,“我早告诉过你,他不适合你”。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
“那么,是谁启发了你?”,表姐追问道。
我想一想,“是一张彩票”。
第75、千金难买朋友心
人与人(同学、朋友、同事或邻居等)之间的一种相互亲近、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依恋的关系,称之为友谊 。
飞鸟要筑巢,蜘蛛要织网。而人呢?则需要朋友,需要友谊。
为何?因为人是社会人,需要与他人交往,需要理解,需要发展,需要相互同情,相互帮助……
那么,友谊是什么?
心理学家认为友谊有以下五个特点:
a. 温暖、感情:相处时会表达出温暖与感情。
b. 信任 :对对方有信心。
c. 自我坦露:藉由自我坦露更加了解彼此。
d. 承诺 :花时间与精力去帮助对方。
e. 相信关系是持久的:相信双方的友谊是长存的。
所以,友谊是知情,是知音,是知心。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说得好:“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所以有人就有这样的感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有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严正的朋友。”
友谊是诤言,是中肯,是医治心病的良药,真正的朋友很像一些内行的心理医生,不仅会帮助你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而且能帮你卸下精神包袱。 古人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友谊 ,在平时似乎还觉察不出它的珍贵来,然而一旦当人感到有困难时,尤其是在当你犯了错误、“落难”时,一般人所持的态度往往是:想说而不敢说、不会说,有的甚至躲得远远的。此时,惟有朋友才会伸出友谊之手,同情你,安慰你,支持你,帮助你。所以,友谊是难得的、可贵的。甜甜蜜蜜不是友谊,奉承谄媚也不是友谊 ,互相吹捧只会使友谊变得毫无价值 。
友谊是人终身的精神食粮。“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帮你长知识、长智慧、长力量、长经验……酒可以足,饭可以饱,金钱可以用完,而真诚的友谊却是一生一世享用不完的。友谊是人生的无价之宝。
友谊也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自己的朋友负责。友谊会使你先朋友之忧而忧,后朋友之乐而乐;会使你心甘情愿地去为朋友尽义务,毫无怨言地为朋友做贡献。
友谊是愉快,是欢乐,是幸福。它会使一个人的人生感到充实、和谐。有了它,人就不会感到孤独;有了它,就会使一个人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和价值。
友谊是一盏明灯。它能使人在彷徨之中增加信心,在困难之中见到希望,在黑暗之中见到光明,它能弥补一个人心灵中的创伤,可以将一个人从危险的堕落之中挽救过来。
总之,友谊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所以英国伟大学者达尔文说:“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谊相比,它们都是尘土……”
一个人要获得真正的友谊 ,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真正的友誼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的人今天想要友谊时对他人就好得不得了,明天不想要友谊时则冷若冰霜,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弯;有的人“需要”友谊时就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愿意给,不“需要”友谊时,则特别怕麻烦,甚至懒得答理他人,这样的人是很难获得真正的友谊。
真正的友谊不能从个人的私利出发。有的人功利性极其强烈,将建立友谊作为达到个人某种目的的工具,将友谊看作是谋取私利的手段。有利可图时,则亲密无间;无利可图时(或者当自己的利益与朋友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则立即反目为仇;私利没有达到目的时,就尽量去建立友谊,私利达到后则尽快摆脱友谊。隋朝学人王通曰:“以势交者,势尽则疏;以利交者,利尽则散。”这种人是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友谊的,即使有了友谊也不会天长日久。为什么青少年时代建立起来的友谊最难使人忘怀,使人留恋?因为这个时代是人们最纯洁、最真诚、最无私的时代。
真正的友谊要忠实,要真诚,要赤诚。既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就要诚恳老实,就要襟怀坦白,就要推心置腹,就要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能犯疑心病,不能总怀疑别人友善行为的背后,有什么别的动机(如要利用自己、陷害自己),不能“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相互间有了矛盾就放到桌面上来,敞开自己的心扉,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彼此要充分交换意见,不能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不要遮遮掩掩,不能三心二意,不能虚情假意,经过忠诚考验的友谊才是真正的的友谊。
真正的友谊不是在口头上的,要在行动上互相帮助。俄国文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交朋友干什么?为的是到紧要关头能有储备的代办处。”哪一个人活在世上不会碰到困难?不会遇到挫折、失败?不会发生危难?所以朋友有了困难就要伸出援助之手,尤其是当他人处于危难之中的时刻,更要去帮助。其实,建立在酒肉基础和哥们义气上的友谊是最不可靠的友谊,只有患难相济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
在友谊的问题上,无产阶级的导师堪称是典范。马克思及其家庭很是穷困,为了不让马克思中断科学巨著《资本论》的写作,恩格斯进入了他父亲的商店,从事他最为痛恨前资本家的“该死的商业”,为了什么?就是了资助马克思完成《资本论》的写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之所以能在无产阶级事业上有如此大的发展,与恩格斯的无私帮助联在一起的。所以,当《资本论》第一卷问世之后,马克思在对恩格斯的信中这样说:“这件事之成为可能,我只能归功于你,没有你对我的牺牲精神,我绝不可能完成我那三巨作。”为此,革命导师列宁作了如下的评价:“古老的传说中有各种非常动人的友谊的故事。欧洲无产阶级可以说,它的科学是由两位学者和战士创造的,他们的关系超过了古人关于人类友谊的一切最动人的传说。”
总之,当一个人对友谊采取认真、投入、热诚、参与的态度后,就会有真正的友谊。诚如俄国诗人普希金所说的:“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不论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情。”
所以,得不到友谊的人是世界上最为可怜的孤独者。
第76、我们是死党
我们之间。
从一开始不熟。
变成那么那么亲的朋友。
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们感动过。
吵过闹过。
癫狂过。
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们越来越笃定地相信。
我们之间的感情。
天长地久也不久。
曾经的我们。
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
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
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自己。
两个人再互相对视。
继续笑。
笑累了就当没事发生。
继续前进。
我想男生一定不理解。
为什么两个好朋友连上厕所都要一起。
其实要我解释我也不知从何开始。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傻笑。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说一些怕瞬间就会忘记的笑话。
又或者。
我们根本就是怕离开彼此仅是那么一小会儿的孤独。
我们一起牵着手。
不知不觉地成长起来。
朝夕相处也变作分隔两地。
都有了男朋友。
生活中朋友的地盘慢慢地减少。
只有吵架了。
或是哪天他去了别的地方。
心突然痛了。
空了。
才又想到你。
你说日子这么过下去。
我们都有了工作。
再有了家庭。
我们是不是就要忙忙碌碌地为了柴米油盐变成黄脸婆?
但是。
即使那样了。
我们也会牵着自己的孩子。
千里迢迢去看彼此。
让我们的baby叫:
姨~
相视而笑。
我想女孩儿多半都是有恋物癖的。
我们在相处的时光里。
理所应当莫名其妙地就摸透了彼此钟爱的颜色和某一样东西。
想想其实很好笑。
才十几岁的我们。
就开始大聊梦中的婚礼。
在海边还是在教堂。
待定。
穿白纱还是红旗袍。
待定。
在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待定。
唯一不待定的是。
伴娘。
你。
我们不止一次在一起讨论过以后自己的房子要什么样子。
每一次形容的都不一样。
一下冷色调一下暖色调。
心血来潮了还来个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缤纷。
或许我们都不太care以后的房子到底长成什么样。
我们只是想把心底那些小希冀和彼此分享。
或许某一天。
那个房子真的物理上存在了。
那你一定会第一个被邀请。
我和妈妈说。
我们讨论过。
以后一定要做对方baby的干妈。
妈妈说。
你们现在的小孩子还真好意思。
很明显。
明明大人想太多。
因为我们从心里知道。
我们一定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彼此的baby。
--喂。
--干嘛。
--出来。
--怎么啦。
--心情不好。
--好。你在哪。
--老地方等你。
挂断电话。
心安。
我们后来去了不同的地方读书。
常常和别人说到彼此。
人们总会问。
你们怎么会那么好呢?
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呢?
或许是一起消磨了大把大把课间和课外的时光。
或许是当时年幼就理所应当地完全信任彼此。
无论多久没见。
见面之前的澎湃心情立刻被见面以后的平静淹没。
好像我们明明昨天就一起出来逛了街吃了饭。
手牵手。
分别的时间还是会到。
我们回到各自的新生活。
却总觉得。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如果你给我们足够的时间聊天。
我们一定能从日出聊到日出。
从花谢聊到花开。
暗恋。理想。幻想。
以后想要的生活。
想去的地方。
又或是别人的坏话。
blah blah blah
就是这样无边无际的闲扯。
我们才有了让人瞠目的默契和了解吧。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多么难过的事情都无所谓了。
因为会有你听我说。
哭也好。
语塞也好。
总之我知道。
有你在。
我不会再不知所措```
第77、在我生命中的最后29天
此时的我,已经是天堂中的一个灵魂了,在我不长不短的18年人生中,最令我难忘的,莫过于最后的29天。
记得10月1日那天,我拿到验血报告,医生告诉我,是慢性白血病,大概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回到宿舍,别人都回家过节了,我坐在床上痛哭了一场。我不甘心,我辛辛苦苦了12年,终于拿到了香港九龙大学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难道仅一个多月,我就要离开吗?还有磊答应我12月29日那天陪我过19岁生日。难道也放弃了吗?我继续哭。下午,我哭痛快了,也醒悟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我要珍惜这最后的一个月。我马上订好当晚回北京的机票,并通知所有亲友,我很快回去。
10月2日,我顺利抵京,家里为我准备了party,听着爸、妈对我的嘘寒问暖,姥爷、姨妈对我的声声赞扬,还有舅舅的鼓励与支持,我拉着表姐进了房间,然后抱头痛哭。表姐笑着问我:“不用这么激动吧?”我和她之间没有秘密,她比我大6个月,18年来,我们始终是对方面前的一杯白水,清澈、透明。这次也不例外,我把我得病的事告诉了她。晚上,她哭了,一夜没睡。
10月3日清晨,我一睁眼,她就问我:“这件事,你告诉磊了吗?”我摇摇头,就去准备参加老友party了。与中学的这群好友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看着她们一双双羡慕的眼睛,听着她们一声声发自内心的祝福,我哭了,我怎么忍心告诉她们我患了绝症呢?但最终我还是告诉了她们,顿时整间屋子死一般沉寂,转瞬间,哭声震天。临别前,恩走过来问我:“这件事,你告诉磊了吗?”我依旧摇摇头:“还没,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10月5日的太阳升起来了,表姐昨晚又没睡,她对我说:“你无论如何,应该让磊知道,这是你最后的希望了!”是啊,我最后的希望了,四年,我等了四年,追了他四年,难道在我有生之年真的不能实现这个爱情上的唯一心愿吗?我把磊约了出来。还是那间甜品店,他很高兴。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尽管他知道我对他的感觉,但他没有躲避,毅然做着好朋友。“你不是说不回来的吗?怎么骗我啊?”看着他明亮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问我,我含着泪说:“我想你呀!”他很惊讶:“不至于吧?又不是以后见不到我了!”我“哇”地一声哭倒在他肩上,他不知所措了,一边给我擦眼泪,一边问我:“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把病历给他看完,他慢慢抬起头,用一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异样目光望着我,接着,我第一次看见了他的泪水,我清楚得记得他说过,他不是那种轻易会哭的男孩,除了刚生下来和长辈过世,长大后,他从没哭过。然而这次,为了我,他哭了,我真的非常感动。我们回到那个街心公园,坐在长椅上,他眼中依然闪着泪光。沉默了一会儿,他一把将我搂入怀中,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留在我身边……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泪水充满了我的双眼,而幸福也充满了我的内心。
10月7日,我回到了香港,大家都答应替我保密。这次,磊和我一起回来了。我领他参观了我的学校,他说很棒,让我好好学,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但仍旧快乐。
10月12日,我接到医院通知,要我入院观察,这时的我,已经很憔悴了,苍白的面色,要用化妆品来遮盖,而磊却仍旧赞扬我的美丽。在陪我的这些日子,我的一切要求,他都满足。我知道他从来不唱歌,一次 ,我开玩笑地让他唱,没想到他犹豫了一下,开口问:“《say you say me》可以吗?”顿时,幸福的浪花再次激荡在心中。
10月19日,我被强迫住进了医院。我躺在床上,他坐在床边,我问他:“你真的喜欢我吗?”他镇静地说:“真的,但我觉得我不止是喜欢你了。你追了我四年,说实话,起初我真的对你没感觉,可后来,你因为考试,半年没给我打电话,我才发现,我已经习惯了被你‘烦’。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是怕影响你,现在你如愿以偿了,本想在你生日时,给你个惊喜,但没想到……真的,对不起……”他边说边握住我冰凉的手,顷刻间,我感到了无比的温暖。说到生日,我也想起29日是磊的生日,虽说生日礼物一在一个月前送到他的手里,但这是我为他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了,一定要特别一些的!
10月25日,表姐从北京赶来,我请她帮我筹备party,因为我不能离开病房,只好在这里开party了,但愿磊会喜欢。
10月28日,我没让磊来医院。我和表姐把病房布置了一番,挂满了气球,每一只气球上面,我都亲笔写了一个“磊”字,一共23只气球,磊23岁了。
10月29日,我很早就起来了,表姐帮我化好妆,我穿上了那套白色的皮裙。
上午8:30分,磊来了,看着这一切,他脸上洋溢出了久违的笑容,那笑容是那样的纯真,和前几天那种为了安慰我而强忍不安的笑容,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点我是可以感觉出来的。
中午12:00,表姐打开了radio,传出了林志炫版本的《写一首歌》,磊对我说:“你知道我没什么音乐天赋,但我一定要为你写一首歌,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你一定要等我!”我笑了笑:“如果可以,我一定会的,但是……”磊立刻将食指放在我唇边,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他轻轻地讲道:“没有但是,你必须做到!”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慢慢靠在了他肩上。
下午3:20分,我们预订的蛋糕到了,我把它放入了冰箱。还没走到床边,我忽然觉得衣服上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血,怎么又流鼻血了?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白血病是最怕流鼻血的。医生来帮我止了血,并告诫我,不能再走来走去地乱动,我只好坐在沙发上擦衣服。
晚上7:00,我第二次流鼻血,医生让我上床休息,但我没有,因为再过一会儿磊就要吹蜡烛了!
晚上8:00整,我们点燃蜡烛,这时我最好的朋友恩来了,我非常激动:“你怎么来了?”恩说:“我来看看你啊!怎么样,好些了吗?”我说:“还好啦,和我们一起吹蜡烛吧!”说完,握住磊的手一起吹灭了23支蜡烛。
8:20分,我又一次流鼻血,医生说我一定要回到床上,没办法,我只好照做,但仍旧没有躺下,坐在上面和表姐、磊、恩聊天。
8:29分,医生进来,强迫我躺下,本来我还坚持,但表姐他们都劝我听医生的话,于是我躺下了。然而,我的头刚刚碰到枕头,眼前便闪出一道金光,随后,我看见了命运天使——卡尔。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了。然而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会在今天,磊生日的这天。
9:00整,我开始和他们告别了,首先是表姐,我让她帮我搞定爸妈那边,别让他们太难过,并且以后帮我照顾他们;接着是恩,我让她替我向所有的朋友告别;表姐和恩把最后的时间留给了磊。他握着我的手,我又一次看见了他晶莹的泪水。但我没有哭,因为我的生命已经完整,我没有任何遗憾,我从衣服兜里掏出一个小袋,里边是我最爱猫咪——佳佳身上的毛,我把它交给磊,让他帮我照顾佳佳,并且告诉他,
佳佳死后,要让它睡在我的身边。磊摇着头答应了。
10:20分,磊突然紧紧抱住了我,我更舍不得他,但我没让泪水流下来,只是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
10:28分,卡尔轻轻地俯下身,凑近我的耳边:“喂,该走了,我已经多给了你很长时间了!”说完,慢慢抓住了我的手。
10点28分29秒,我离开了我的身体,而磊怀中的我,也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10点28分56秒,卡尔轻轻地说:“我们走吧!”看着痛哭流涕的磊,我泪如雨下。
10:29分,我最后一眼看磊,我看见他在我的额头上印下了轻柔的一吻。
就这样,我再也没有见到磊,跟着卡尔来到了天堂。
现在的我,正准备接任一位天使的职务,以后留在天堂,等着磊。这是卡尔送给磊的生日礼物!我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第78、一根负重的稻草
一个异地好友兰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母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有癌变的危险;后是男友让三十多岁的她留在了婚姻的门外;再是慈爱的父亲辞世;接下来是律师资格考试第二次败下阵来,职业方向出了问题。
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疼痛和悲凉,能够理解她的无奈与艰难。路途遥遥,除了专程去看望一次,只能常在电话中传递着关切和鼓励。
可近一个月了,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换了手机,没有告诉我。
昨晚,手机未接来电中有她那个将她留在婚姻门外的男友,我便坐不住了。直觉告诉我,她肯定有事了。曾经,她那个男友给我打过电话,都是在他们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另一个好友梅那里找到了她的新号码,准确地讲,应该是梅的先生辉那里……
拨通她的电话,我们一如既往地谈了许多,只是不谈她的那个男友,也没告诉她那个未接电话的事。她顺便解释了为何没有告诉我新号码。她曾多次写好了给我的短信,但都没有发,她说她现在的状况太糟糕,已不是原来的她了,不想让我等真心关心她的朋友们失望。但,因为梅的先生辉虽然关心她可从来不问她,所以她将新号码告诉了他。
因为“关心而不问”,所以告诉了他!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关心太多,问她的也太多,一定是让她觉得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尊,有些事情不愿让别人知道,哪怕是好朋友。况且,我知道了她的事情,除了深切痛心的同情与苍白无力的鼓励外,却不能给她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她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相反,因为知道了她的秘密,让她觉得难堪,因而在她疲惫的肩上又增加了一根负重的稻草。
想起了一个故事。一群豪猪在外过夜,睡觉时,为了御寒,便挤在一起。可挨得太近了,就被对方身上长针状刺给刺伤了。
朋友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心灵上的所谓“亲密有间”。既不能失了关爱的温暖,也不能走得太近了将对方扎痛。
决定将祝福放在心中,不去打扰朋友兰,让她安静地疗伤,让她安静地重新站起来。因为,她和我一样,希望我看到的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79、一只家猫与一只流浪猫的友谊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
第80、离奇的绑架
小李子和三个工友守了一天也没守到事做。平常偶有人找他们做工,工钱都压得很低:刮瓷,一平米才五毛钱;墙上开槽埋线,一人一天才挣十块钱。这天小李子他们实在无聊就围在马路边开了牌局。打着牌,小李子突然晕倒在地,慌得工友们赶紧送他去了医院。小李子住了几天,就出院了。工友们关切地问他病情,小李子脸色苍白,淡淡一笑,说了句:“没什么大病。”大家这才放心。
他们租住在一个废弃的地下室里,一月租金二百元。地下室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阴暗潮湿,住得很不舒服。每天吃完晚饭,大家就围着一个破电视机看电视节目,十点来钟就睡觉。逛街没意思,花花世界属于别人的。再说口袋里没几个钱,就是有也得赶紧寄回家。
但这段时间,小李子天天逛街,每天都逛到十点钟才回来。工友们问他去哪玩了,他只说心里闷,出去散散心。
这天,小李子刚出门不久,就回来了,还领回来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好天真,问小李子:“叔叔,我妈妈真的会来这儿接我吗?”小李子说:“是的。”小李子顺手给了男孩一大堆好吃的。这堆吃食起码要几十块钱。工友们奇怪极了,问小李子:“这是谁家的孩子?你领别人的孩子到这儿来干嘛?”小李子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亲戚。小李子支支吾吾说是在大街上捡到的。工友们不信,怎么随便就能捡到孩子?快十点钟了,小男孩哭闹起来,嚷着要回家。工友们害怕了,要他把孩子给人家送回去。小李子说:“不关你们的事,你们最好不要管。”工友们说:“这影响到我们了,怎么不关我们的事呢?”他们立即吵起来。地下室有一个堆杂物的小房间,小李子把小男孩关了进去,然后把那堆吃的扔进去,任他在里面哭闹。工友们不干了,说这不成了绑架么?小李子说:“没错,我就是绑架,等着***妈送钱来。我开价三十万,你们要敢报警,我就杀了他!”小李子从身上摸出一把在街上买的尖刀大声吼叫起来,眼睛都红了。工友们全愣在那儿,小李子在小房间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你们要敢放他,连你们一起杀掉。”小李子突然翻脸不认人,不知哪根神经出了错,工友们一时还真不敢放走小男孩。工友们心想:小李子疯了,居然用这种法子弄钱!
小李子在地下室守了一会儿,果然守到了一个电话,小李子哆哆嗦嗦摁了接听键。对方答应给他三十万块钱,说好放在小李子要求的地点,但孩子必须安全送还。小李子电话刚打完,警察就摸到了地下室。小李子一下子冲进了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大声狂叫:“你们都出去!否则,我杀了他!”
警察只好出去,请工友们劝说一番,无效。天快亮时,小李子的老婆来劝:“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你不要干傻事啊。”这一招果然有效,小李子抱头痛哭起来。警察冲了进去,生擒了小李子。
小李子这样一闹,判了十年,宣判那天,小李子一脸平静,他老婆倒是哭哭啼啼的。小李子进监狱后表现积极,干起活来不要命,连狱警都忍不住提醒他悠着点。一天正干活时,小李子突然晕倒了。
送到医院一查,狱警们吃了一惊,小李子脑子里长了瘤,必须尽快手术。监狱方面为他安排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小李子很快就康复了。小李子出院那天,拉着狱警们的手紧紧不放,感动得直流眼泪,他说:“电视里报道说,监狱里管看病,真是这样啊!我哪凑得齐十万元的手术费?要是不来你们这儿,回家就是等死啊。”
第81、55年的友谊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了90级大地震。这之后的几天时间里,76岁的广州老伯蔡风(化名)一直在收看电视里关于日本地震的最新灾情报道,同时寻找着自己的日本笔友——72岁的佐藤喜子。
第82、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
把你的号码从通讯录中删除,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吧,反正,你已经好久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甚至没有主动发过一条短信,我们,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不再爱你了。
不再在嘈杂的人声中捕捉你的嗓音了
不再在滚滚人流中追逐你的身影了
不再因为你出现而再三斟酌自己的言语,动作甚至表情了
不再,为你心动了
你 从来没有发现,喊出你的名字的时候,是我最温柔的时候,甚至声音有微微的颤抖;我从不敢直视你的眼睛,怕泄露了太多的情感;在无意识的发呆时,草稿纸上满 页满页都是你的名字,我能把你的名字写得比我的名字还溜;分开的时候,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你的身影,回忆一刹那只剩与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睡觉的 时候,逛街的时候,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你在干什么呢,会不会,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呢……
那样纯粹而淡然的生活,那样以你为中心的生活,因为回忆而丰满,因为现实而枯萎。距离拉长了思念,却阻隔了见面;时间沉淀了感情,让你离我好远好远。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有了轰轰烈烈,我想,是该放下你了,回忆,仅仅是用来回忆。
不要说我不甘寂寞,因为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不要说我轻言放弃,你甚至,连一个微小的回应都不曾给我。
不再留着你的短信不舍得删掉了
不再一遍一遍的回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了
不再眼巴巴的盯着手机期望你的电话了
不再上一整晚的QQ等你现身了
不再到处跟别人打听你的消息了
不再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心酸了,因为倾诉过几次,已经代表,我决定放下你了
你 拨动了我的心弦,却不曾为我驻足,当我以为你还在的时候,你已没有踪影,当你回头找寻我的时候,我已开始寻找自己的天空,亲爱的,我把最美好最美好的年华 留给了你,我,于你无愧。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承担不起一生一世的等待。亲爱的,让我骄傲一次,这次,是我不要你了。
你爱我的时候是真的爱我,你不爱我的时候是真的不爱我了
请不要怀疑,曾经,我愿意不顾一切的等你,愿意随时随地陪你,愿意在你身后默默的看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悲伤而悲伤,尽管,那些情绪,与我无关啊……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那段感情,只能成为曾经的了
有的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了就是爱了,即使撞上南墙也是爱了,只是爱的卑微爱的骄傲罢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第83、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走在路上,我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小姐,我们可不可以做个朋友。」有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反问:「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因为通常会说「做朋友」的人,都不止是想要「做朋友」,要不然不会三天两头的就约要吃饭,出去吃个饭也问个东问个西的令人烦,更可怕的是,你要是真的跟他出去个几次,有时候就连为什么你晚一点回家,他都要管,而理由则是千篇一律的「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关心你。」
可是,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陪你吃饭?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跟你聊天?
因为是朋友,就可以管我跟谁出去,和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是朋友,所以我就不能忙着工作没时间和你讲话?
但是,我实在忍不住想讲,我根本不是你的朋友,我为什么要和颜悦色的对你,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让你管?
也许你是因为工作才有我的电话,也许你是因为朋友的朋友才有我的MSN,也许是你长的帅让我一时不察的留了连络方法,但是,你根本就还不是我的朋友,最多也只能算是「互相知道的人」。
所以我没必要向你报备我何时休假;我没必要跟你说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不想跟你出去;我没必要半夜赶去陪你谈心;因为你不是我的朋友,请搞清楚你自己的角色,你只是我认识的人,但我的手机、MSN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平常也许都各自忙碌着,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但难过的时候就会相互找寻,你了解他的心事,他知道你的秘密,一通电话甚至不用多说,光听语气就知道对方发生什么事,这是朋友。你不用要求,他也会来陪你谈心,你有苦难,他会第一个帮你担,不论男女,也许少连络,但就知道,这个人是关心我的,这才是朋友。
也许你会说你都能做到,但是很抱歉,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并不会想起你这位「朋友」,因为在我的心中,你根本还构不着那个位置,所以不要拿着「朋友」两个字来压我,因为目前的你并没有资格,如果再傻傻的,就连「有连络的人」都会失去资格。
第84、无言的悔恨
如果逝去的都能重来,如果忏悔能减轻对无辜者的伤害,也许就不会有这份——
大学毕业那年,因为没有靠山,我进了一家电脑配件公司的成品车间。而同学陈娟却在当官亲戚的出面下坐进了办公室。那一天,我为命运的不公咬牙切齿,也对当官的人无端生出一份鄙视与憎恨。
由于成品车间员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我这个年轻的大学生便被委以了重任——担任搬运班组组长。
刚从技校毕业分进公司的吴凡在员工中比较突出。就在我有些看好他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你看他从不在人前摆谱,他的爸爸可是堂堂的卫生局局长呢。”什么?他居然是局长的儿子?听到这样的消息无异于给了我当头一棒。
心中那个尚未痊愈的伤口再一次被拉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莫名地,心里对他徒增了许多的怨与恨。
“哼!局长的儿子又怎么了?”我在心里愤愤地想,“我还是个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呢。”
由于我的“出类拔萃”,不到3年的时间,我从班组长一路提升至人力资源部经理,真正拥有了一种“呼风唤雨”的感觉,但是,埋在心底的“积怨”始终让我无法释怀。后来,有一件事终于让我“淋漓尽致”地“教育”了一下吴凡,也抚慰了我那颗曾经受伤的心。
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工地上,工人们正冒雨将一批货物搬运上车。就在这时,危险发生了。由于路滑,前面的一个工人摔倒了,沉重的货物一下子压在了后面来不及躲闪的工人身上……
当得知险情赶到现场时,我看到了一个后来无数次在我梦中重现的画面:个头不高的吴凡抱着浑身是血的工人向面包车奔去,脸上的表情痛苦而恐慌,汗水和着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滚滚而下……
我在那一刻忽然就拿定了主意——这次决不轻饶他!后来,公司领导在研究处理意见时,我提议为了严肃公司纪律,开除作为班组长的吴凡。
就这样,在我的别有用心下,吴凡走了。那天,在公司的楼道上,我遇到了他,他投来了让我至今不能忘记的仇视的目光。
3年后有人告诉我:吴凡15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他一直是与母亲相依为命。吴凡被公司解聘后,他们母子离开了这个城市,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日子越发艰难。他去建筑工地打过工,在街头卖过水果。至今连媳妇也没娶上……
听了这人的话,无边的悔恨漫过我的头顶。我难以原谅自己,是我的自私毁掉了吴凡。而今,我不求他的谅解,只希望他能知道,从此后有一颗忏悔的心永远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祝福,祝愿他从此幸福快乐!
第85、夫妇幽默故事六则
欲找合适的
妻子身体够胖。大抵出于“情人眼里出西施”之心理,我始终以为她胖得很美,甚至视其为世界上最美的胖人。
平日,妻子很注重打扮,讲究服饰。如若买一件衣服,不耗费半月二十天、跑上百八十家服装店,那是极难成交的。用尽心机、处心积虑,以其出格的腰围为依据,反复试穿、照量,真可谓是长一公分嫌大,短一公分嫌小的高标准、严要求。
因为爱,只要她去买衣服,我是必随无疑,并奉陪到底。况且身上带着随时准备付款的钱袋。此时的我,为充当家庭财政部长和妻子贴身保镖而感到荣幸和自豪。
有一次,我们从胜利路口向东转。妻子进进出出跑了四十余家时装店,尚未选中一件理想、合适的衣服。快到和平路口时,我耐心等在门外。有些扫兴、沮丧的妻子从一家商店出来,正欲跨入另一个门槛。我忍俊试劝道:“算啦,实在没有合适的,改日再买吧?”可她仍怀着一线希望坚持道:“不行,再进这家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合适的呢?”早已胸有成竹的我遂接上话茬:“那不行,假如你在这里找到合适的,那我们以后就麻烦啦!”妻子疑惑地瞪大眼睛盯着我。我顺势指着门牌问:“你看这是什么地方?”她抬头一瞧,嗬,是婚介所!她这才明白是陷进了我早已设好的圈套。
于是乎,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下,我的背部挨了老婆痒痒挠似地百拳捶击……
不再提絮叨
胖妻总是爱絮叨,有时甚至没完没了。我是最烦她絮叨,但又敢怒不敢言。反之,老婆也最烦我说她絮叨。因为絮叨问题,我们曾发生过口角,又因为爱,我只好听之、忍之、随之。那天,对于她的絮絮叨叨,我实在有些憋不住了,便吞吞吐吐略表反感之意。老婆听后反诘道:“怎么?烦了,嫌了,陈旧了,想换届了不是?”于是,便将上述几句话反反复复地絮叨起来。见其来势凶猛、激烈,为了顺势找台阶下,我当即表态,以后决不再说老婆絮叨。
事隔不久,不知是记忆问题还是疏忽大意,我又失口说了老婆絮叨,随即顿觉不妥,便检讨似的道歉:“我本不想说你絮叨,这不,一不小心又说你絮叨;从今以后,我保证不再说你絮叨;不管你怎么絮叨,我一定不说你絮叨;你要絮叨时就尽管絮叨,该咋絮叨就咋絮叨,我决不说你絮叨;你愿絮叨就絮叨,想絮叨就絮叨;我发誓,坚决、彻底、永远不再说你絮叨……”
没等我说完,老婆马上接上话:“哎,我怎么听着你话中有话,你到底是道歉还是反讽?”
看她气不打一处来,怒火中烧的势头,我遂举手表示投降。
于是乎,来不及抱头鼠窜的我,又一次引火烧身,浑身上下舒舒服服地经受了老婆百扭、千掐、万拧、亿抓拉……
除非变足球
俺那胖美人,平时最爱看电视连续剧,尤其是悲情故事片。这不,近些日子又迷上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甚至到了全然不顾、废寝忘食的地步。经常忘了做饭、打扫卫生等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每每都是熬到晚上11点以后,播放几集看几集,不奉陪到底那简直是稀罕事。
只要有这个剧目播出,就很少有我的观看空间。因为爱,我基本上全让着她。可我呢,又喜欢体育节目,尤其是足球。说我是铁杆、疯狂球迷都不为过。
话说这天晚上,我在外与朋友喝过酒之后,已是23点左右,才晕晕乎乎回家。大抵是酒精作用发威,顿时来了火气,自以为我是醉汉我怕谁?回得家来,借酒壮胆,把门狠劲一摔,对正沉迷于电视剧,几乎进入角色的老婆大吼道:“总不能称王称霸,电视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该让让位了吧!”说时迟,那时快,我用尽力气将她往后一拨拉,迅即转换到‘欧洲杯足球赛’频道。
我心中有数,凭记忆,像这种行为,还是成家以来历史上第一次。老婆以为我真的醉了,在发酒疯。她略微沉思片刻,便柔声细语道:“亲爱的,平时我不看连续剧时,不都是你在看体育节目吗?况且是一打开电视,就两眼紧盯足球。什么中超、英超、德甲、意甲、欧冠的,连看我一眼也不,都快忘记我啥模样啦!”
我仍带着酒气和火气,不以为然地抢白:“看你一眼?那好说,除非你成变足球!”
听了这话,妻子则不依不饶起来,反弱为强大声呵斥道:“咋了?反了不是!”她边喊边叫,边撸胳膊、挽袖子,摆出一副要与我单挑、决斗之架势。我哪里敢迎战,见势不妙,也是因为爱,我身子急往旁边挪位、躲避。
于是乎,我的软屁股不疼不痒、足球似地被老婆那尚未穿鞋子的双脚轮番、疯狂地踢了足足20多分钟……
回家看婆婆
我家胖胖,当然是我心目中的喜欢之最。但玉不掩瑕,也有美中不足,有时显得有点固执。这不,因了一句话不投机,她与我老娘已有俩月互不搭理了。我娘也不是省油的灯,并不好惹。
老婆有点固执,老娘更是倔强。婆媳二人,针尖对麦芒,谁也不相让。亲朋好友劝说过多次,仍无济于事。我被夹在中间,陷于窘境。
对老娘,我打小就百依百顺。对老婆,也是多年惯例惟命是从、紧跟紧随、随声附和。处于这种境况,我只好跳梁小丑似地两边跑,进行调和。但好话说尽,嘴皮磨破,仍收效甚微。
这几天,似乎工作有所进展。老娘就是铁了心,神雕般地蹲在家里等媳妇认错;可老婆这边已松口答应去给婆婆道歉,但尚无实际行动。
下班回家路上,邻居秦大娘笑嘻嘻地告诉我:“刚才你媳妇急急火火往回跑,一口一个回家看婆婆,看来你媳妇与你娘和好有戏。”
我听后心里一万个高兴,一赶回家,对老婆第一句话就是:“谢谢胖胖,你终于想通了!”“神经病,我想通啥了?”“你不是说回家看老娘吗?”“条件尚未成熟!”老婆待搭不理、随手打开电视机,荧屏上,准时播放着著名演员徐秀林主演的长篇连续剧《婆婆》。
啊,原来如此?我空欢喜一场,没好气地抛出一句话:“还以为你真的要去看婆婆呢?”听了这句不爱听的话,妻子表情很是不悦。
于是乎,用她那两只我极不愿看到的眼睛,朝我狠狠地剜了足有七八次。要不是我生就一副长长细细的电线杆身躯,说不定会被剜到八丈深渊呢?……
鸟是命根子
说实在的,我与俺那可爱的肥肥,生活中大多方面还是比较和谐、统一的。因双方爱好不尽相同,某些时候,也就难免缺乏共同语言。就说我吧,平时爱玩。除了爱好足球之外,还爱好钓鱼、种花、养鸟什么的。对此,妻子还真有些看法,并耿耿于怀。
有一天,我正在给鸟添米、换水、清理卫生。妻子下班回来。见我在忙鸟,便不高兴地发了一通牢骚:“你一到家就跑前忙后围着鸟转,天天与你那能说会道、巧嘴弯舌的鸟对话、逗笑,你的眼里根本就没我的位置;你说到底是老婆重要还是鹦鹉重要?”我装作没听见。她一下蹦到我面前追问:“你说,在你眼里,我算什么?”“你当然是我老婆。”她怒指那只鹦鹉责问:“那它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答曰:“它是我的心肝宝贝,命根子呗!”这一答话,引起她强烈反响。
于是乎,她信手拈物,什么塑料拖鞋、沙发垫、鸡毛掸、枕头等,一阵猛烈炮火朝我袭来。幸亏我是业余足球队的替补守门员,平时练的那套功夫恰好派上了用场,所有投掷过来的“弹药”全被我一一挡在了身下……
妻妹的婚事
夜晚,俺那胖宝贝一下把我从梦中捅醒,提出要讨论她妹妹的婚事。
谈起妻妹,说来话长。大抵与遗传基因有关,也是胖胖乎乎,三围明显超标,四肢圆圆滚滚,同样也属我所喜欢的那种人。
妻妹其人,年方三十,至今未婚。标准高,要求严,先后谈过的男朋友足有一个排。皆因对方不理想、不达标而告吹。
开始,我对此颇有微词。转念一想,她毕竟是妻妹,是孩子的姨,怎么论也是关系亲近。慢慢地我也随了妻子的想法,依了妻妹之意:高标准、严要求。
这不,妻子半夜把我弄醒,说是妹妹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征婚标准、条件欲随之降低,大有政策放宽之意。
我沉思一会说:“不行,不行!常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这会给人以省钱买瘸驴之嫌。”
妻子猛力蹬了我一脚,有点气急败坏地斥问:“谁是瘸驴?你敢说我妹妹是贱货,你再说一遍!”
我哪敢再说一遍,吞吞吐吐怯声道:“我是说,我是说现在正是通货膨胀时代,人岂能降价出卖?猪肉还成倍增长呢!”这话顿把妻子惹致恼火。
于是乎,她忽地一下坐起来,我也赶紧做好应急、设防准备。猜她是药尽弹绝,无法出手,或许是不善夜战,她气乎乎地回过身去,背向我,并与我保持一段距离。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幸亏她手中无甚武器可用,倘是导弹基地的按扭掌在她手下,那可就惨咯……
第86、奥巴马的贴身保镖
篮球橄榄球他都在行
今年27岁的洛夫,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洛纳州的夏洛特。洛夫曾经就读于美国名校杜克大学,专攻政治学。在学校,他以球技精湛出名,曾是篮球队队员。在2000年到2001年度全国冠军赛季上,他频频露面,风头十足。除了篮球,他打橄榄球也很出色。 2004年,洛夫从杜克大学毕业。但此后,他的球星路走得磕磕绊绊。他在美国职业橄榄球联赛中受挫,加盟“绿湾包装工”队也不顺利,甚至得不到比赛机会,“我为此挣扎了很久,最终决定不再坚持做职业球员”。
2006年,洛夫申请到时任联邦参议员的奥巴马那里当实习生。洛夫笑着说:“那时,奥巴马给我的年薪还不足3万美元。”但洛夫凭着文武双全的才华、谦虚的品质和恪尽职守的态度,很陕得到奥巴马的赏识。2007年1月,奥巴马提拔洛夫担任自己的个人助理。
飞身接往扔来的玉米
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以后,洛夫顺理成章地担任他的贴身保镖。在美国,正式负责总统和总统候选人保安的是特勤局特工,但贴身保镖的作用更关键。这个角色很低调,却是美国政治传统的一部分。
陪伴奥巴马冲刺总统大选,是洛夫记忆犹新的一段经历:“那就像是在踢一个足球的赛季,只是时间拖得更久一点,内容也更为激烈和精彩。”洛夫陪伴奥巴马走遍全国拉选票,“每一天都不能放松自己的神经,要在自己的视野里确保奥巴马的安全,还要满足奥巴马的不时之需。”
有一次,奥巴马去“玉米之乡”爱荷华州参加博览会。为了能跟更多的选民握手,奥巴马将支持者塞给他的成包玉米抛向身后。几米开外的洛夫眼疾手快,飞身上前接个正着。整个过程中,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默契至极。洛夫打趣说:“当然,我得重点看住总统的后背和腰部,以防被冲上来的女孩们抱住。”
一天要忙18个小时
2009年1月,洛夫跟随奥巴马走进了白宫的椭圆形办公室。这次,他又有了一个新头衔:总统个人助理。他的年薪超过75万美元,但每天休息的时间不到6个小时,成了“18小时行走在奥巴马的阴影里”的人。毫不夸张地说,奥巴马还没睁开眼睛,洛夫就得先醒来——他得把总统叫醒。
每天,洛夫拿着奥巴马的黑莓手机,替总统拨号;总统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洛夫要通知白宫大厨,奥巴马要去开会,洛夫要准备好外衣,还得细心地把总统领带上细微的污点擦干净,因为奥巴马是个特别注重仪表的人,甚至还有点洁癖。洛夫还有一项重要的公关工作:对每个拜访总统的客人,洛夫都会亲手递上一副精致的袖扣,上面有美国总统的徽章。
洛夫有一个黑色的粗呢背包,就像是一个神奇的“百宝囊”,总统可能用到的一切急需品几乎都在里面:感冒药、薄荷糖、药棉、牙刷、望远镜、咳嗽药……应有尽有。洛夫说:“我的工作就是准备好一切,让总统的生活更方便。”
不过,面面俱到的洛夫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一次,在陪同总统去机场的路上,奥巴马突然问:“我的公文包呢?”洛夫立即呆住不动,一言不发,汗水从他光光的脑袋上流下来——他忘记拿了。那一刻的洛夫,没有了往日的威猛,像个犯了错的大男孩。
奥巴马说“洛夫比我不酷”
作为和总统形影不离的人,与总统性情相投是非常重要的。洛夫自称是“最快乐的人”。他以前的教练巴巴拉·弗兰克回忆说:“洛夫在学校一直是个好学生。他在学生中一呼百应,很有号召力,这不是因为他的块头大,而是因为他脸上永远带着灿烂的笑容,永远有一颗孩子般天真的心。”
即使做了总统保镖,洛夫也学不来那些职业保镖们目光冷峻、不苟言笑的样子。他和奥巴马在私人场合说话称兄道弟,也分享自己的爱好和兴趣。这种阳光的性格和广泛的兴趣,是奥巴马最喜欢的。奥巴马甚至说,“洛夫比我还酷”。
洛夫和奥巴马虽然都喜欢听音乐,但口味不同。奥巴马为洛夫介绍艾瑞莎·富兰克林和约翰·克特兰的歌,而洛夫给奥巴马推荐了更时髦的说唱歌手杰尔瑞、里尔·韦恩和一些流行音乐艺人。奥巴马笑称:“多亏洛夫给我讲这些,我才没有成为不懂时尚的老古董。”
不过,两人最大的共同爱好还是篮球。凭借当年叱咤球场的篮球技艺,洛夫成了奥巴马当仁不让的陪练和不可或缺的球友。晚上窝在房里一起看篮球比赛集锦,也是这两个球迷的保留节目。奥巴马曾称赞洛夫为“最好的运动员”,但偶尔也会不客气地拿洛夫开涮:“他的判断力也不是那么准的嘛,看,他以为自己能投个3分,但我就知道肯定有人要把它盖下来!”
第87、女子的友谊有几多真?
有人说,女人之间的友谊其实是很脆弱的,经不起一点考验,因为她们喜欢斤斤计较。男人遇上优秀的同性,往往会惺惺相惜,而女人看到优秀的同性往往则会嗤之以鼻地说:不就那样吗?或许也正因为此,男人们往往可以肝胆相照,而女人们似乎只能共痛苦,不能共幸福,惹得不少人都在质疑:女子之间的友谊能有多真?
A:功利型友情
口述:叶薇,女,27岁
和梅子认识十年了,老公常说,瞧你们亲的像个姐妹似的,真有那么好吗?我不禁一愣,想想也是,十年来,我和梅子经常约会、逛街,但说实话,这种友情许多时候是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我把它归结为功利友情。
或许我这样你说,你无法明了,那来看看我们联系最频繁的一天吧。
6:00 一大早,我被梅子的电话吵醒。她急切地求我,薇薇啊,今天帮我到你们单位旁边的商城化妆品专柜买一套化妆品啊,我要送人。我问什么牌子,和你用的一样吗?她说,随便啦,几百元的就行。说完就挂了。老公问我是谁,我说梅子,他说,对了,我过两天出差,他老公在铁路系统工作,让她帮忙订一张卧铺票吧。
11:00 上午正好没事,我溜出去买了一套“嘉娜宝”,回到办公室打电话给她,她高兴不已,当我把老公的事说了以后,她满口答应,并且承诺,保证在我下午6点前,叫他老公的手下把票送来。
15:00 没想到这么快,车票真的就送来了,我打电话给她,说,真想好好亲亲你。对了,化妆品什么时候给你。她笑着说,今天晚上吧,我请你吃饭,不过吃饭前,你还要帮我办一件事。我说什么啊。她说,帮我到幼儿园把我女儿送回我妈家,好不好?我老公晚上有应酬,我今天有点事,要晚些走,正好没时间接小孩呢。我说我六点才下班啊。她说,你别来这套,早上都有空溜出去,帮我买化妆品,下班早点走又算什么。唉,没办法,被他吃定了。
19:30 什么事都搞定了,终于见面了,她忙不迭地说谢。我说,先别谢了,我老公下周出差,我一个人在家害怕,你过来陪我住几天吧。她惊呆了,什么啊,那我老公怎么办?我一本正经地说,他不是有女儿陪吗?我没孩子,你不过来陪我,谁陪我啊。她的脸上一脸无奈,我的心里一阵偷笑。
点评:有句歌中唱道:“朋友多了路好走”,可见功利色彩是无法从友情中抹去的,而女性的心思比较缜密,或许对此也尤为在意。因此,功利在女子之间的友谊上显得比较明显,不过,贬义上说是功利,其实是互相帮助,本也无可厚非。
B:对比型友情
口述:李西楠,女,26岁
不少朋友都很难理解为什么我和咪咪那么要好,有的忍不住含蓄地问,你们整天呆在一起太不协调了啊。我清楚他们所说的“不协调”,那是因为我和咪咪的的容貌有差异。我长得漂亮,而咪咪则比较胖,长相稍差。
其实,有这样一个朋友,我很满足,从有记忆时,我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在家里亲友们哄着,到了学校,老师们都说我可爱。而到了青春期后,就经常有男生给我塞纸条了。孩提时候的友情在记忆里已经很模糊了,而到初中以后,我才开始有意识地开始想交一些知心同学、朋友。而此时我选择了班上一个同样很出色的同学,人很漂亮,而且学习又好,还是班委,我对她很好,但是物以类聚在女子之间的友谊似乎不太成立,她对我一直很冷淡,而且后来,她竟然在背后对同学们说起我,别看她平时那么高傲,还是一样拍我马屁。
我心里很委屈,同时对友情这个概念有了极端的误解,学生时代,我一直和同学保持一定距离,尤其是美女,几乎从不说话,以至于最后毕业和我有联系都是长相一般的同学,而且也没有交到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闺中密友。直到进入这家公司,遇到咪咪,我才意识到友情的存在。
咪咪给我最初的印象是爱笑,虽然她笑的并不好看,但至少新来的我感觉到了关心。后来,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她家离我家不远,我们还一起乘公车,在单位里,一有空闲就在一起聊天,她对我很信任,经常和我说一些心里话,让我很感动,因此也时常给她说一些感受。慢慢的,我们的友谊逐渐升级,经常如影随形。
其实,在我的内心,也有一定的虚荣心,和她在一起,我可以找到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因为两人在一起,光环几乎全给我占了,更何况她人的确心底好;而通过接触,我也知道咪咪地心思,和我在一起,她也会觉得很光采,毕竟她也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可以说,我们这段友情的建立是在各取所需,相互对比的基础上的,我不清楚这样的友情能有多牢靠,但是我知道,咪咪是我23年来遇到了最好的朋友。
第88、吐尔逊大叔的电话
大约两个月前,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一个听起来很虚弱的声音说:“你是小韩吗?我找不到你爸爸的电话,我这里有他的钱,有时间让他来拿。我是吐尔逊。”
30年前,吐尔逊大叔复员到公社上班时,在我父亲手下干活,中午就在我家里吃饭。他身材颀长,很健壮,面色白而红润。然而,他看人时眼神羞涩,非常内向腼腆,常常是父亲问他一句说一句,吃饭时文静得像个女孩。因为原来是当空降兵,吐尔逊大叔汉语不错,但是在家里交流时,我父母亲都和他说维语。他们说的什么,我听不太懂,时间久了,吐尔逊大叔就像家中一员,我本来喊他哥哥,父亲不同意,说:“吐尔逊是我的同事,你还是叫叔叔吧。” 忽然有一天,吐尔逊大叔吃饭时羞涩地说:“我要结婚了。”
父母很高兴,连连祝贺,还喝了点酒,而我欢欣雀跃。上次父亲带我参加维吾尔族人家的婚礼,那抓饭的香味没齿难忘啊,又可以吃席了,我开心而期待。
然而我等了好久,也没吃上抓饭,吐尔逊大叔也不来家里吃饭了。我问父亲是怎么回事,吐尔逊叔叔不是结婚了吗?父亲说,结了呀,不过没办婚礼,就住在旁边马号的空房子里。
马厩旁原先看马人的房子,现在是吐尔逊大叔和阿丽娅大婶的新房。听到消息的第二天早晨,我自作主张就去祝贺了。看到阿丽娅大婶的瞬间我有点石化,她太漂亮啦,跟传说中的仙女似的。原本脏乱不堪的房子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刷了浅蓝的石灰,盘了一铺大炕,家什虽然简单,却透着温馨,屋里还有一股浓烈的奶茶香。
我站在门口正张口结舌,阿丽娅大婶微笑着走过来摸摸我的脑袋,牵着我的手走进去,只见吐尔逊大叔盘腿坐在炕上,望着我得意地笑。我脱口而出,婶婶长得和仙女一样。吐尔逊大叔哈哈大笑,给妻子翻译了,阿丽娅大婶也笑,亲了我一口。 早饭很简单,有玉米面馕和奶茶,我吃得很香,阿丽娅大婶掰碎了馕饼放进碗里,让我泡着吃。他们两口子也不说话,笑吟吟地看着我吃饭,时而对视一眼,洋溢着蜜糖一般黏稠的幸福。 后来,阿丽娅大婶在房前建了一个馕坑,家属院的女主人们就经常聚在大婶家打馕,同时交流一些做饭食的经验。那阵子我父母忙,我时不时去阿丽娅大婶家混饭吃,回来就挑剔母亲做的拉条子如何不够味,如何不及阿丽娅大婶的手艺,惹得母亲笑骂:“你个小白眼狼,你去吐尔逊家当儿子算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去。以后的十几年里,我在外读书,每年寒暑假照例去吐尔逊大叔家玩,再以后工作了也一样。
吐尔逊大叔人到中年,沉稳而极具长者风度,仍然亲切而不苟言笑;阿丽娅大婶容光焕发,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微笑。他们的一儿一女是我们那块的明星人物,漂亮,学习好,体育也好,舞更是跳得让人炫目。母亲和阿丽娅大婶同在一个林业站劳作,收成很不错,他们日子越过越滋润。
我现在时常感叹命运的不公,感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的残酷,最早的因素来自阿丽娅大婶。因为她突然得了怪病,身体一天天地肿起来,到后来失去了劳动能力,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偶尔出来晒晒太阳。
吐尔逊大叔四处求医,但阿丽娅大婶还是走了。经历了丧妻之痛的大叔几乎是一夜白头,身形也佝偻起来,好在一双儿女争气,后来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当单位和单位同事的助学款交到大叔手里时,他忽然失声痛哭,眼泪恣肆滂沱,嘴里不断念叨着大婶的名字。众人惊讶,再难的日子,即便是阿丽娅大婶的葬礼上,他也没哭,如今看来,他撑得实在是太辛苦。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母亲讲完擦把泪,问我:“你说这么好的一家子,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
父亲退休后,离开了工作多年的乡下,搬去昌吉和妹妹一家比邻而居。我们两家的联系慢慢就断了。我去探望父母时,他俩时常念叨,真怀念和吐尔逊一家在一起的日子啊。
国庆时我去看父母,说起了吐尔逊大叔的来电。父亲说:“你给他电话号码后,他也给我们来电话了。我们搬家前吐尔逊大叔自告奋勇地接收了咱家的欠条,说是反正快退休了,也没什么事,就帮我们去催欠款。”
我们也没当回事,能收回来就收回来,没收回来就当是丢了。结果吐尔逊大叔四处奔波,大到几百元,小到几十元,一家家地讨,两年里讨回了全部欠款,给父亲的电话就是他收回最后一笔欠款后打的。
实际上,正是两个月前,吐尔逊大叔刚被查出肝癌晚期。得知结果后,吐尔逊大叔很平静,也没有住院治疗。其实他是有公费医疗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就是回家了。吐尔逊大叔在电话里说:“希望你们回去一趟,把钱拿走。”父亲说:“钱你留着,我们下个月回去看你。”吐尔逊大叔不愿意了,说:“你们来看我,我很高兴,但钱要拿走。”父亲答应了。 我对父亲说,这钱你还真要吗?
怎么可能?父亲回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第89、女性之间的友谊有助于健康
让女人最放松、最舒适的减压方式,既不是健身操,也不是长途旅游,而是向同性密友开怀倾诉。
美国心理学家开瑞·米勒博士在一次调查报告中公布,87%的已婚女人和95%的单身女人说,她
们认为同性朋友之间的情谊是生命中最快乐、最满足的部分,这种情感关系也是最深刻的,为她们带来一种无形的支持力,就像空气般可靠。西方心理学家也指出,拥有稳固的同性朋友是现代女性健康生活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女性友谊的分担性大于分享性
30岁以后的女性进入生命历程的多事之秋,结婚、生育这些新的经历会带给她们许多从未有过的体会,当然,烦恼和困惑也随直而来,包括对同性的感觉也会发生变化。绝大多数女人会对同性产生信任和依赖的感情,因为这是一个与自己完全相同的群体,她们能够理解和体会你的所有悲喜,并给予你最贴近的关怀和帮助。排解烦恼、缓解压力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找同性朋友倾诉。分担性大于分享性,可以说是女性友谊的最大特点。
女性友谊有助于健康
美国心理学家米勒博士在调查报告中,鼓励女性把同性友谊列入到你优先考虑的各项事情的首位。他说:亲密的关系,作为一种预防性措施,一种对于免疫系统的支持,能够降低疾病对你的威胁,无论是头疼脑热还是心脏疾病以及各种严重的身体失调等,也就是说,一个人要保持身体健康,不仅需要锻炼身体和正确的饮食,同时更需要加强对友谊的维护;由于女人和同行之间的沟通更开放、自然,并且能够给予对方同等的回馈,所以这种亲密关系,更容易在女人和女人之间产生。
第90、友情无须鉴定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并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
朋友也收藏了许多物件,有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有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和朋友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两样瓷器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他也忽然间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他和朋友的确情趣相投,甚至彼此最心爱的都是瓷器。虽然两样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
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那年夏天,央视“鉴宝”栏目组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到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自然,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而家人和朋友更是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过了好几天,海选快结束的时候,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就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真的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天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和他一样,朋友没有去。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并非不想去,相反,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因为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也就是业余水平。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也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决定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换的那个瓷瓶,因为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可是,如果那个瓷瓶真的是宝贝,那么必定价值连城。但既然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是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而如果那个瓷瓶只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他会觉得当初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只是他并不知朋友怎么想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为珍贵、最为难得的真品。
第91、我和我同居的美女
在一起住了三年,一直以为会是她先离开我,因为她有了男朋友,我还总劝说他俩结婚。没想到因为一些状况,我突然决定搬家,也就很仓促地通知了她。好在后来我俩还是一起搬家了,继续“同居”。
某一天她说曾经有些伤感,对男朋友说:“她搬走了我可怎么办啊……”我笑话她,说她的男友一定很郁闷:“这姑娘到底想跟谁结婚啊?!”
但我从未告诉过她,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她结婚了我怎么办……而每每想到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时候,都有些难过。
她是“我家美女”,我喜欢这么叫她。
其实她不是我认识的最美的女子,在这三年里我们又见证了对方的日渐沧桑,但我还是坚持这么称呼,绝不仅仅出于习惯。
从来没有特别亲昵过,她朝九晚五,我昼夜颠倒,同一屋檐下过着各自的生活;但却也从来没有疏远过,除了男朋友和鞋子,几乎没有什么不能分享。有时候会希望这就是我未来的婚姻模式——亲密无间又互不干涉。当然也得有不满,否则太幸福太不真实。
比如她用完任何东西都想不起来盖盖子,这很可怕,每天起床我都会面对没有拧好盖子的牙膏、爽肤水、面霜……下了夜班回家也一样,偶尔会增加一支面膜。但是她这个毛病突然改了,不知道跟谈恋爱有没有关系。
另外她回家以后,会在任何一个可能的时刻把钥匙扔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诸如此类的还有眼镜、发夹、遥控器等等,然后就找不到了。最近我正在努力帮助她学会把钥匙放在固定的地方,因为如果她忘了带钥匙,就得从东三环跑到西南二环找我取钥匙,然后再回到我们位于北三环的家。最可怕的事情是最近刚刚发现的,她会把枕头当成坐垫,设想一下脸颊与刚刚接触过屁股的枕头耳鬓厮磨,可怕!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罄竹难书……是否正因如此,才会难舍难分?
美丽的善良的喜欢玩好玩的吃好吃的以及扔好扔的东西的我家美女要过生日了,也许是单身时代的最后一个生日?
祝她幸福。
第92、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
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
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
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
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
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
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
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 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
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第93、浑身是“刺”的桑吉吉
我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地且微笑着说声“谢谢”和“对不起”。
桑吉吉一进宿舍的门,就让我们觉得不顺眼。明明是因为在另一个宿舍混不下去,成了孤家寡人,还不懂得收敛,在我们宿舍里依然是满身的锋芒,说话总带骨头,偶尔碰着了,会把你硌得生疼。
譬如有一次,她买了几本很流行的过期杂志,故意摆在桌子上,引得舍友们蠢蠢欲动。可平时防她防惯了,什么东西都不愿借她的,也只有对花花绿绿的杂志酸酸地说两句: “旧杂志有什么好的?还是买新的看着赏心悦目。”一旁的桑吉吉头也不抬地哼出一句:“就怕有的人连旧的也舍不得买!”像一根针,“哧”地一下扎进我们心里去,血便哗哗地流出来,彼此用眼角愤愤地瞥一眼对方,再不言语。
桑吉吉的高傲和刻薄,是写在脸上、挂在朝天昂起的蒜头鼻子上的,有时候连老师竟都会怯她三分。有听课的领导要来,老师们总会在讲台上反反复复地对我们谆谆教导:“听课的时候,别给老师提太尖锐的问题啊,还有我叫你们的名字再站起来;不叫,你们便安安心心地坐在位子上听讲:千万不要为了个人出风头而让老师在领导面前尴尬难堪啊。切记切记!”
桑吉吉才不管这些呢,她是谁的账都不买,“三思而后行”在她的词典里根本查不着。她是助燃剂,什么小星小火在她那儿,都会无休止地燃个不停。有时候明明没有人影射她,她愣是会听出弦外之音来。时间长了,周围的人都不敢与她说话,经过她的身旁时,也会快走几步,怕不小心碰着了她,身上会蹭掉一层皮,隐隐地痛上几天。 可在一个屋檐下,彼此总免不了要磕磕碰碰。桑吉吉知道大家都烦她,有集体活动不乐意让她挤进来,她却故意装作不明白,照样落落大方地和我们混在一起。只是总会拿出不一样的姿态,鹤立鸡群地硬把自己烘托显摆出来。
桑吉吉也确实是光芒锐不可当,样样都像她的学习成绩,无人匹敌。 高一开晚会,班主任要求每个宿舍必须出一个节目。桑吉吉回来便兴奋地宣布她的决定:要在短短的一星期内拿出一段舞蹈来。她以为自己有一呼百应的本领,没想到大家都一脸的漠然,反应极其平淡。其实是知道她从小练舞蹈,功底深厚得很,完全有可能编出一段精彩绝伦、让舍友们也跟着一鸣惊人的舞蹈来。可是想到要用我们七片绿叶来衬托领舞的桑吉吉这一朵鲜花,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于是便纷纷罢演,又很快以七票通过“小合唱”的节目。桑吉吉并没罢演,而是依然编自己的苗族舞,在宿舍里旁若无人地放舞曲,搞得我们做梦都是桑吉吉在一摇一摆地扭屁股。我们当然也不肯受气,排成队在宿舍里“嗷嗷”地练小合唱,气势远远压过了桑吉吉的舞曲。看着桑吉吉时不时地因走错了舞步而愤愤然的样子,我们常常忍不住当着她的面就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把桑吉吉的眼泪都要气出来了,我们才善罢甘休,重新各练各的去。
晚会上,我们的小合唱在很多个合唱里既不显山也不露水,连掌声都是稀稀拉拉的,不给一星半点的面子。桑吉吉坐在我们面前,像是检阅部队的首长,一脸高不可攀的神气模样。我们气咻咻地下了台,想,先别得意得太早,到时扭了脚闪了腰,有你哭的时候。桑吉吉的舞是在大家都快对当晚的节目失望透顶的时候上台的。主持人说欢迎桑吉吉上台跳舞后,台上很长一段时间都空无一人。又过了几分钟,灯突然灭了,代之以一束橘黄色的光,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舞台上。而后听见葫芦丝演奏的《月光下的凤尾竹》,从静静的竹林里浮出来。一块儿飘出来的,还有穿着苗族服饰的桑吉吉,像是一片空灵优雅的云,整个人不是在走,而是踩在溪水上;或是长了双翅,轻灵地在温柔的月光里飞。那一刻的桑吉吉像是位美丽羞涩又张扬的苗家女子,眼神顾盼流连中,全然没有了平日的张狂和蛮横。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桑吉吉赚尽了所有的风光和掌声,就连门外的走廊里,都挤满了高声叫好的别班的观众。桑吉吉的舞蹈表演完有好大一会儿了,全班的人才反应过来,我们竞也“不记前嫌”地给了这个几乎让每一个人都感到看一眼便如芒刺在背的女孩子最公正无私的掌声和敬佩。
很快地有外班的人拉她去赞助节目,桑吉吉却又恢复了先前的桀骜和执拗,谁的面子都不给。后来有人也不知怎么想的,纷纷地跑来求我,说我是舍长,肯定有办法劝说桑吉吉。不愿在以前的同学面前丢面子,我硬着头皮去找桑吉吉商量。她却是想也没想,谎说头疼,要回宿舍休息,扭头就走开了。盯着她还没换掉演出服的背影,我咬牙切齿地想:总有一天也会让你桑吉吉在人前下不来台的。
桑吉吉走后,节目愈发地平淡无奇。我们陆陆续续地回了宿舍,却发现桑吉吉并没有回来。
十点多我们都躺下了,桑吉吉才疲惫不堪地推门进来。依然穿着她的苗族服装,背上有隐隐的水迹,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我想她或许是一生气跑到操场上,狂奔了几圈才回来的吧?
这样一想,心里的气倒是消减了大半。我以舍长的语气让靠门的小月关了灯,也不管桑吉吉是否要洗漱。桑吉吉这次倒没有反抗,而是沉沉地往床上一躺,被子还没来得及盖全,就听见有轻微的鼾声水一样漫过来了。
这件事之后,见了别班的同学,我总是绕道走,怕他们笑我这舍长当得没有丝毫的权威。其实是他们不明白,这个桑吉吉是多么难以驯化,又让人头疼啊。
高一快结束的时候,听说桑吉吉报了理科,我们七个人还专为此买了水果点心好好地庆祝了一番,想着以后总算不会和这个难对付的桑吉吉同班或同宿舍了,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好事啊。
没想到后来竟和让我去求桑吉吉跳舞的几位旧友同了宿舍。为了争回面子,闲聊的时候免不了在她们面前说桑吉吉的坏话,说她多么地不可理喻,多么地牛气冲天,多么地冷酷无情。
没想到旧友们皆是一脸的惊讶和迷茫,说:“怎么可能?那天晚会她多给你面子啊,很卖命地在各个班巡回演出,直跳得汗流浃背的,腿都走不动了……不过也奇怪,她非得让我们保证,不在你们宿舍的人面前提这件事,要不,我们早过来感谢你的大力帮助了。”
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像听别人讲一个与桑吉吉毫无关联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可是也只在心里这样默默地内疚自责,默默地感激了桑吉吉一番,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在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她,且微笑着说一声“谢谢”和“对不起”——就像桑吉吉从不肯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她曾是多么真诚又多么努力地给足了我面子一样。
第94、朋友的距离
最好的朋友,也许不在身边,而在远方。
他跟你,相隔十万八千里,身处不同的国家,各有各的生活,你却会把最私密的事告诉他。
把心事告诉他,那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也许从未见过你在信上所说的那些人,他绝对不会有一天闯进你的圈子。最重要的是他远在他乡。他即使知道得最多,仍然是最安全的。
许多年前,一个比我高一级的女孩子到美国求学,我们本来只是很普通的朋友,她到了美国之后,也许太寂寞吧,常给我写信,向来懒得写信的我,因为感动,也常写信给她。在信中,我们可以坦荡荡地把最私密的事告诉对方,寻求对方的意见,我们甚至无须在信上叮嘱对方,不要把这些事告诉任何人,她深深知道,我不会把她的事告诉我身边的人,她也不会。那些信件,是我们共享的秘密,我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在她留学的那三年里,我们只是通信而没有见面。然而,当她从美国回来,我们的友情却是三年前无法比拟的,仿佛是最好的故人重逢。
原来,最好的朋友,还是应该有距离。那段在地球上的遥远距离,正好把你们的距离拉近。
第95、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
玫瑰并不一定要畏缩、自卑,只要心中宽容乐观,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开满玫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哦,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的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这些女孩子值得骄傲和喜欢幻想的东西,只会让我自卑、孤独和伤感。我渴望别人的理解和关怀,渴望有人越过我毫无光彩的脸真诚地感受我火热的内心。
这一切终于不可置信地实现了——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子用灿烂的微笑在我少女的花园里洒满珍珠般的光芒。
数学系召开第一次全系会议,会上宣布了系里录取成绩的前三名。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二名,心里不觉涌动着一股惊喜的安慰。可是这一点可怜的骄傲却被大家的目光从敬佩迅速转为惊讶而扫除了。
我低着头,比挨批评还难受。散会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我故意留在后面,准备只有我一个人时再走。
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看见是“第一名”。他笑起来很文雅,让人不能不感到亲切。但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下:“你是谁?”他的嘴角浮起一抹更浓的微笑:“我是97计算机专业的乔阳。”我的心一沉,他和我是一个班。在学习上我一向独占鳌头,现在明明地多出了一个竞争者,我心里不觉生出一股敌意。他仿佛对我的“巨变”毫无察觉,仍旧和颜悦色地问:“你呢?你也是97的?”我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嗯”里全部是胜过他的决心。
在班里我很怕跟人接触,而坐在我前排的乔阳一下课就转过头来问东问西,常常弄得我窘迫不安。我不知是因为我不能给他骄傲女孩的感觉才使他坦然自若地跟我接近,还是因为他想借此“侦探”我的学习状况。总之我不太相信他的善意,我的长相决定了我没有这么宽容的心。
一次自习课上,我又拿出了心爱的《红楼梦》。不是没看过而是因为总看不够。乔阳转过来,他很随意地从我手里拿过书,然后笑起来:“这么唬人,我看你都伤感成林妹妹了。”“我?林妹妹?你开什么玩笑?”羞愤的眼泪直往外涌,他竟这样戏弄我!我知道自己丑,可他也不能含沙射影地说我东施效鳖呀?乔阳吓得手足无措,面带尴尬不住地说:“对不起。”我伏在臂弯里,久久不肯抬头。
说实在的,与乔阳的频频接触虽使我窘迫,但并不反感,尤其想到那么出色的男孩单单喜欢跟我接触,心里便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和虚荣。可我没料到他根本就不尊重我。我发誓不再理他。
此后乔阳频频转头,但一看见我阴沉的脸便欲言又止。有一次他转过头来无声地想拿我桌上的一本书看一看,我一把握住,满脸愠怒。他毫不介意也不放弃,无奈我只得松手。乔阳送回的书里多了一封厚厚的信:“溟蒙,系里第一次开会,我就佩服你,一个女孩能考出那么好的成绩,需要付出多少汗水,拥有多少坚强!可是我从你脸上没有读到一丝应有的自豪,也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你的朋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待你,你在我心里总是和谐而美好的。请你不要让自卑的海浪将你重重包围,抛开一切顾虑,相信自己的能力……”一时间我的眼泪恣意流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么大的鼓励和安慰。
期中考试我稳拿第一,乔阳不得不屈居第二,这使我在扬眉吐气之际略有不忍。但乔阳却大度地微笑着冲我竖起了大拇指。一段干戈就这样轻易地化作了玉帛。此后,我和乔阳一起下棋,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嘀咕某某老师的讨厌,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可这些简简单单的俗事里也隐含着危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并期望整天跟他在一起。强烈的感情和内心的无望时时噬咬着我的坚强,脆弱的我甚至听到一首伤感的歌都要泪流满面。有一次我梦见乔阳不知为何打了我一个巴掌。我哭着用力划开了手腕,汩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梦。我惊悸得满身冒冷汗,我想我这样的丑八怪喜欢他连老天也会在冥冥中惩罚我。有时我又天真地想我可以为他去整容,只要他肯等我,于是我开始积攒每一笔稿费。可现实还是彻底地把我从想入非非中击醒了。
一次去收发室取信,隔着密密匝匝的长青藤,我听到乔阳和他的老乡在谈话。依稀有一句“溟蒙”,让我立时支起了耳朵。我终于明白他的老乡是想确信一下他是否在跟我谈恋爱,又想明白为什么偏偏选择丑陋的我。乔阳的话一句句落在了我等待判决的心里:“我和她只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她需要友谊,对她来说一份真正的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我想帮助她让她有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期中考试我故意做错题就是想让她考第一,让她有一份战胜自卑的力量……”我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了,可我心里却是感动的,温暖的。
年终我和乔阳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两人的奖学金加起来足有2000元。我和他在一家饭店美餐了一顿。餐间有位卖花小姐经过,看看我看看乔阳,似乎在一刹那被我们之间的关系搞昏了头。但为了生意她还是试了一试:“先生,给小姐买一束花吧。”这个“小姐”说得迟迟疑疑,但我快乐的心情已不再计较它。乔阳付给她5元钱,挑了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微笑着递给了我。伸手接花时,我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是一支与爱情无关的玫瑰,却是我生命里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一首友情绝唱。
第96、她是我朋友
我在越南时听说了这个故事。
不知是什么军事目的,几发迫击炮弹突然落在一个小村庄里一所由传教士创办的孤儿院里。传教士和一两名儿童当场被炸死,还有几名儿童受了伤,其中有一个小姑娘,大约八岁。
村里人立刻向附近的小镇要求紧急医护救援,这个小镇和美军有通讯联系。终于,美国海军的一名医生和护士带着救护用品乘着吉普车赶到了。经过查看,他们确认这个小姑娘伤的最严重,如果不立刻抢救,她就会因为休克和流血过多而死去。
输血迫在眉睫,但得有一个与她血型相同的献血者。经过迅速验血表明,两名美国人都不具有她的血型,但几名未受伤的孤儿却可以给她输血。
医生用掺和着英语的越南语,护士讲着仅相当于高中水平的法语,加上临时编出来的大量手势,他们竭力想让他们幼小而惊恐的听众知道,如果他们不能补足这个小姑娘失去的血,她一定会死去。
他们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献血。他们的要求只得到一阵沉默。每个人都睁大眼睛迷惑地望着他们。过了一会一只小手缓慢而颤抖地举了起来,但忽然又放下了,然后又一次举起来。
“噢,谢谢你。”护士用法语说:“你叫什么名字?”
“恒。”
叫恒的小男孩很快躺在草垫上,他的胳膊被酒精擦拭以后,一根针扎进他的血管。
输血过程中,恒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过了一会,他忽然抽泣了一下,全身颤抖。并迅速用一只手捂住了脸。
“疼吗?恒?”医生问道。恒摇摇头,但一会儿,他又开始呜咽,并再一次试图用手掩盖他的痛苦。医生又问他是否针刺痛了他,他又摇了摇头。
医疗队感到有点担心,觉得显然有点不对头。就在此刻,一名越南护士赶来援助。她看见小男孩痛苦的样子,用极快的越语向他询问,听完他的回答,护士用轻柔的声音安慰他。顷刻之后,他停止了哭泣,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那位越南护士。护士向他点点头,一种消除了顾虑与痛苦的释然表情立刻浮现在他的脸上。
越南护士轻声对两位美国人说:“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误会了你们的意思。他认为你们让他把所有的鲜血都给那个小姑娘,以便让她活下来。”
“但是他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海军护士问。
这位越南护士转身问这个小男孩:“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
小男孩只回答:“她是我的朋友。”
我想,没有人奉献的爱比这更伟大的了---他为了一个朋友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
第97、小女孩的故事之友情篇
从前有个女孩,她的童年没有朋友。直到上小学前,她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时的女孩还不懂孤独,就好比一个人在没有得到前,是无法体会失去的。
渐渐的,女孩有了很多朋友,她也越来越重视友情,把友情看得比爱情,甚至是亲情更重要。因为她太希望有人能理解她,明白她的心里的苦了,但友情在女孩心中也是层次分明的,终于,她觉得自己拥有了这十年来最好的“朋友”。当她第一次向人诉说她心中的痛时,她哭了,她的“朋友”“安慰”了她,女孩的心被填满了,可她不知道,三个人的友情是不可靠的,那时的她们还是那样的年轻。她们背叛了女孩,还把女孩的痛当做笑话般的散播,女孩很失望,但她仍然相信她的每一位朋友。
到了一个新环境,很快的,她又有了新的友情。女孩傻傻的以为,这一次不会再失败了,可老天偏偏爱和她开玩笑,这里再也没有宠爱她的老师,友爱她的同学,她所触及有都是披着友善面具的小人。她们一次又一次的出卖她,拿她做挡箭牌,陷害她,中伤她,但女孩走过来了,她一直承受着,没有骨气的承担着。她的心中没有仇恨,只有疑问,她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才会这样。
女孩已经不再年幼了,可她仍然以为,只要不停的付出,总会有收获的。她以为自己长大了,成熟了,不会再吃亏了。于是,又小心翼翼的经营起一份三个人的友情。但命运总是如此的不公,这次的她,更是赔上了自己的名誉,变成了恶人,这时的女孩已经麻木了,对一切也都无所谓,不在乎了。随别人说去吧,只要自己知道就行,她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有时候让别人自己知道要比解释要好得多。女孩愿意等,哪怕是用一生的时间。但在这之前,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但女孩说过:她不在乎,一个死过的人,还会在乎她所拥有的吗?更何况,她本就一无所有。女孩信命,很信,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来还债的,所以她愿意承受一切,可她已不再相信三个人的友情,不再相信三角形的稳定性。
如果说生活一定是多彩的,那我注定是黑白的。
如果有一天,我堕落了,我想告诉那些还认为是我的朋友的人们:
是你们逼我的,现在满意了吗?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仍想告诉你们: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不怪你们,我仍然爱着你们--我的朋友!
第98、朋友是什么?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在你穷困潦倒的时候能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朋友就是在你心情郁闷的时候能宽慰你心灵的人,朋友就是在你举旗不定的时候帮你拿主意的人,朋友就是你在诉苦的时候能安静的聆听你心声的人……
朋友在我们的人生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的人生中是觉不能缺少的,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我们身边的朋友,朋友是我们人生中很多元化的角色,好的朋友是一个知己,是一个良师,是一个益友,有首歌中这样写到:千金难买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以诚相待心诚则灵,让我们永远是朋友。这些歌词虽然简短,但它真正的把朋友两个字诠释的很到位,对待身边的朋友真的是应该以诚相待的,而且就算是你再有钱,如果你没有朋友,你的心灵也会感到空虚,感到寂寞。就算你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但如果你拥有朋友,你也就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也就同样拥有了快乐。所以,朋友们,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人,请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位朋友吧。这样你的生活中就会永远充满阳光,永远充满快乐。坏的朋友也会把你带入一个绝径,要不怎么有句话叫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所以有些时候真正的朋友会对你说一些非常中恳,非常严厉的话,也许会伤到你的心,但请你不要介意,因为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嘛!那些狗肉朋友是勿要去交的,所谓狗肉朋友就是在你有钱有能力的时候巴结你的人,陪你吃吃喝喝的人。但一旦你穷困潦倒时候,他不但忘记了原来的种种,还要雪上加霜的人。而真正的朋友,是可以同甘苦,共患难,雪中送碳的人。也许每个时代朋友的定义和概念都有所不同,但每个时代的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真正的朋友是可以为你两肋插刀,为你上刀山,下火海的。我们的生活中,也许除了家人,最亲近的人不过份的一点说,也就是朋友了,而且有些话也许只可以去对朋友倾诉。
所以,朋友是我们生活中不缺少的调味品,只要你的生活中拥有了朋友,你就拥有了比金钱更宝贵的财富,所以,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都请珍惜你身边的朋友吧,也珍惜朋友所带给你的那种异想不到的快乐。
第99、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正如在这个新世纪,新新人类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词一样,新女性的生活也展开得多姿多彩。新女性对情感的渴望依旧美丽,只是除了美丽之外还有许多让我们惊叹不已的洒脱。
女人的约会,请男人走开
过去在约会时,有个威猛的“保镖”伴其左右的女孩常常是当晚的焦点。如果说今天你和那些新女性约会,还骄傲地捎上个男士,要有心理准备接受冷淡,特别是想做重心的男士。一群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孩在告别酒会上的赠言不再是“下次见面时带上另一半”,而是“下次见面时不准拖家带口”。没有男人的约会,女人不仅可以暂且摆脱因男人而起的虚荣或嫉妒,而越来越会欣赏同性,同时在自由自在的氛围中,也会有难得的灵感闪现。有的前卫女孩甚至宣布若他不愿意从约会中走开,那么只有让他彻底地走开。此番恐吓,还有哪位男人敢冒天下女性之大不韪呢?
超越琐碎,女人可以不谈家事
据说现在的新好男人相聚时,对烹调术的兴趣绝不亚于侃足球的津津有味。与此相反,有家或没家的女人却在远离此类话题,家庭和孩子已不再是她们谈话的中心。她们总是很抽象地聊天,说时尚、说国事、说天下事,有时还预测未来,但就是不谈家事,这样的感觉使交往相当轻松,而少了些琐碎事务的干扰。一般来说,女性成年之后要承受着来自多重角色的压力,如果把和朋友共处的一点时间都变成诉苦会,不能全身心放松,而纠缠于家事之中,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恶性循环。
花钱买品味,午间泡吧又何妨
泡吧在男人眼里似乎是他们的专用场所,只是男人们不得不接受正有一些女士比他们还自在的享受着泡吧的独立感、泡吧的尽情性。现在你会发现,在一些茶馆或酒吧、网吧里,中午的时间也被那些惜时如金的Office女性们利用,她们在买单的时候实行的往往是AA制或隐性AA制。在一大公司任职的林对笔者说:吧是培养情调的地方,听古典或现代的音乐,上网找“老友”随便聊聊,放松一下心情远比强迫自己午睡好得多,这样的消费在某些人眼里也许有点奢侈,但陶冶一种向往高质量的生活气质,真是很值得。
把握距离,女子之交淡如水
很多新女性都表示,她们理想好友的突出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对方的隐私,不要把“无话不说,无所不谈 ”作为情深的最高标准,是否为知己,不在于言语的多少,关键在于理解。而有些女性你一旦有什么不对她说(也许是羞于启齿,也许是不想让她担心),就被认为是疏远或不够朋友。这样容易让人感觉太累,很多女性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就更多地和异性作朋友,但天长日久发现,女人和女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要把同性当作敌人,克服女人之间交流的主要困难,保持距离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她们不再冲动地定位友谊,而是小心地选择了如水般明净的新友谊。
有句歌词说“是亲情、友情、爱情串起了男人与女人,串起了世界与美好”。面对着新女性别具一格的友谊,我们发现女人学会与女人相处更重要,因为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第100、没有送别的道别
今晚,你走了,没有送别,没有祝福,只留下大学生活那些美丽而又奈的回忆。曾经信誓旦旦地对你说,你走的时候我一定会去送你,即使不是送到火车站也会送你到校门口。你说不用了,有那份心就好了。我说不行我会去送的。你说你没骗我吧,我说没有。然而,今晚我却真的没有去送你,清爽的夜晚留下的是一份深深的惆怅。
曾经我不相信大学会有纯真的友情,我不相信大学会有我的同盟军。我只是一名孤独的勇士,独自奋斗在寂静的人生路上,朋友只是匆匆过客;曾经我相信人走茶凉,相信大学的友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然,直到你的出现以及离去……
我们是同一时间进入校学生会的,我是副主席,你是副秘书长;我大一,你大二;我来自经济系,你是金融系,尽管如此,我们却相处地很融洽。俨然一副大哥哥的你对我十分关心,富有学生工作经验的你告诉我许多工作方法、为人处事、人生道理……
记得大二一学期,我因几分之差拿不到奖学金而沮丧时,是你陪我聊了一个晚上;记得你总鼓励我要如何大显身手,发掘自我,在你的鼓励下,身在校学生会的我又同时兼了系学生会主席,并取得一定成绩;记得我们无拘无束地在一块谈亲情、爱情、友情……。
还记得吗?当有一次我用不太信任的眼光问你:你相信大学里有长久真诚的友谊吗?不要忘了,我们不相信永恒!沉默一会后的你对我说:或许没有永恒,但有真诚。当许多人用虚伪的脸孔,警惕地处理人与事时,疲倦的身心更渴望能有一位相对、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都没有戒心,缘份使我们走到一块,为何要怀疑呢?我们都会心地笑了,更开心地享受大学生活的馈赠,一同祝贺你被评为省优干,祝贺我们同拿奖学金;一同测绘我们的学生工作;一同漫步校园……
花开花落,当校园的荷花再一次开放,当美丽的校园再一次披上夏装时,你也将毕业,回到你的故乡——四川。
那一天,你跟我说:好好珍惜大学生活,打好各方面的基础,将来走出社会,才能尽快地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别忘了给我写信、打电话,也欢迎你来四川作客……关怀的语言掩盖着伤感的心,我故作轻松地说:还没到离别的时候,干吗那么伤感呢?然而你可知道,我比你更缠绵,我害怕不轻易流泪的我会变得不争气,我更害怕与你告别的时刻。
然而,没想到那一天真的成为我们告别的见证。
今晚,你要走了,我以为你会在学生会与我们告别,却一直不见你的到来。回到宿舍后却听舍友说你来找了我好几次,就这样,你真的走了。
想想中一楼不管我怎样嚷都不会走出熟悉的你;想想再也找不到曾经的海阔天空;想想或许人生就这样一次别离,我们却擦肩而过……,我哭了,第一次在大学里因为友情而落泪。难道一切都是冥冥中的注定,难道上天不忍看到我们离别的伤感?然而我宁愿选择伤感,也不忍忍受这份深深的痛楚以及无奈的遗憾。
朋友,清爽的夜晚,月光普照,可心却是一片阴凉,只能让月儿代我捎去深深的祝福:一路顺风,前程似锦。再真诚地告诉你:你将是我大学生活里的永恒!
第101、感谢友情—谢谢你,朋友!
中午,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中国新首富陈天桥说:困难是正常的,不困难是不正常的;困境中,不要设法让难题变小,而要设法让你自己变强大.您永远的朋友D与您共勉!
短信是D发来的.很感谢他的良苦用心……
算起来,和D认识快一年了,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之间似乎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时候甚至忽视了对方的存在.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每每在我心情沮丧的时候,总会接到他的电话或者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发现,郁闷的时候,总有一种期盼!期盼有他的电话或者短信.
三月里那个寒冷的晚上,K很绅士地送我回来,然后,潇洒地走掉.只留下刻骨的心痛,和刺骨的寒风一起,袭向我丝毫没有设防的柔弱的心房......我狂奔上楼,冲进卫生间,孩子似的痛哭!......
不知道哭了多常时间,只知道我开始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怎么也止不住汹涌的眼泪……
电话响了,习惯性地以为是K打来的,因为每次分手后,他一到家总有电话打来,告诉我他已到家.然而,这一次,来电显示分明是D的号码,于是,我彻底的失望了!K真的离开我了!我们之间,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强忍着撕心的痛,我接了D的电话……想不起我和他都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渐渐止住了眼泪,只记得我当时真的真的好感激他的那个电话……
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调解自己,我努力地工作,甚至报了自考,每逢周末,就和驴友们上山去,生活过的还算充实。不经意间,依然会想起K,只是在甜蜜的回忆过后,不再有任何怨言,也没有了忧伤,只是在心里对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D仍像以前那样,偶尔会发来短信或打来电话,我也会礼貌性地给他回复。有时候在Q上遇到,他也会开玩笑地称我“小妹妹”,我想,他也许以为我还是小孩吧,却也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也会和他开开玩笑,甚至说一些不太礼貌的话,而他呢,好像也并不生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开始对D无话不说了。他的对于我的感觉,有时候像兄长,有时候像挚友,有时候,又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这种感觉!
单位里有个贪财好色的领导,令人十分恶心,我严重BS他的很多做法,因此没少受他的刁难,郁闷!加之单位四周到处留有我和K的影子,每每触景生情,平起淡淡的忧伤,很累,很痛!于是我决定离开这里, 给心情找一个宁静的港湾……
D只知道我要离开单位,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他总在鼓励我,安慰我.冰冻的夏日里,他的关怀给了我很多温暖,他的鼓励凭添了我几分自信.正如今天他发来的短信,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久违的激情在萌动!
朋友别哭
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宿
要相信自己的路……
又哼起吕方的<<朋友别哭>>,有一种感觉:这歌是D唱给我的!其实,我并不知道D会不会唱这支歌,或者,他根本没听过这支歌!但此时此刻,我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
真的好想对D说,谢谢你!
真的好想对D说,感谢友情!
第102、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
我曾经自以为,是诤友。
有一个女友,鬼使神差爱上了有妇之夫。我道德感一向松散,从不认为奸夫淫妇该被沉塘,却替她不值,一个矮胖寻常的中年男人,有什么可要——这其实是我庸俗审美观的体现。但当时的我,确实觉得,她应该找一个同龄的少年,一起唱歌一起蹦迪,笑声如阳光雪片,洒落一地。
她和人家纠纠缠缠三四年,男人向原配提离婚了,原配打电话骂她是婊子了……一团乱麻,每一个绳结她都向我倾诉,我无一例外,道:“趟这浑水干吗?”苦口婆心,把天理人情掰碎揉断,恨不得像养小孩一样,嚼得稀烂喂给她,逼她咽下去。
到最后,男人辞职,净身出户,欠下百万债务付给原配作为赔偿,只为给她一个交代。至此,我们仍然可以质疑他与她的爱情道不道德,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是条汉子。
而我与她,就渐渐地失去了联系。还说什么呢?我见她丈夫会尴尬,人家估计也不想见到我。很惭愧,在他们众叛亲离、内外交困的年代,我扮演的角色,不是“我永远挺你”,而是所谓的“诤友”。
人,其实是不需要诤友的。
奥斯丁有部小说叫《劝导》,以她特有的微妙讥讽,说到那些劝导、那些大道理在生活中的行不通。你看他一脚踩进泥塘,你自以为旁观者清要救他出水火——他只是想浑水摸鱼而已。
尤其是男女之事。爱,是一种半癫狂状态,神塞目迷,“天上下刀子都要爱”,“死了也要爱”,肉体痛苦在所不惜,生死大限都全不在乎,何况闲人的几句闲话。你对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人家回你:终被无情弃,不能羞。
而如果没爱到这程度,理性还占着上风。经济学就是建立在“每个人都是理性人”的基础上的,理性的人,自然有自己的经济学,不劳旁人操心了。
更何况,你以为你知道的是全部吗?我们听了开头,就以为这也是一个老套的中年男人与小三的故事。那男人玩够了就回头,继续扮演好丈夫好父亲,而且一生睡得极香甜安稳,从来不会被内疚惊起。我们都看错了,唯有她一个人,看对了人。
看对人的人,不需要诤友,因为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诤友。看错人的,更不需要了,因为他分不清谁是诤友,谁说的是良言。
而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这真是一个很困难的功课。
《东莞日报》
第103、雨夜琐忆
窗外,斜风细雨交织着黄昏,街灯下,朦胧中看得见远处的几把小伞在雨中摇曳。南国的雨季就这样悄悄来临。
儿时,并不喜欢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只因孩童时的许多游戏,都会被放弃在这讨厌的雨里。但随着我们的慢慢长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喜欢上了雨季,也渐渐的体会到雨的多情,读懂雨的美丽。
在雨夜翻开影集,不经意又看到了他。我们在雨中相遇,也在雨中别离。这样的雨夜又牵起了过往的记忆。
那是一个下着绵绵细雨的春季。他经亲戚介绍来到了我工作的一家工艺厂工作。由于我工作比较熟练的缘故,老板便要我教他如何装配产品。刚巧那天厂门口的一所学校正举行落成庆典,非常热闹,老板便说:“暂且休息,看热闹去。”哇,大伙儿乐呆了!所有工人都放下手上的工作挤出了厂门,挤到观礼的人群中去。我也连跑带跳,挤到人群中。
天公不作美,典礼只举行到一半,雨骤然大起来,好多人都跑回去取雨具。我正准备要回厂拿雨具,他撑着伞微笑着向我走过来说:“到我伞下来吧!”“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着问。“我叫昂,你呢?”他问我说。“我叫刚,很高兴认识你。”于是,我便在他的伞下和他一起看完了典礼。自这件事后,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有一天,他问我晚上有没有空,我说:“有事吗?”他笑着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邀请了一些好朋友到我家里去庆祝,希望你也能来。”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我还是第一次,所以我也欣然答应了。
晚上,我精心挑选好了生日礼物,准时到达昂的家。参加生日聚会的人还真不少,昂都一一给我作了介绍。生日聚会八点开始,吃完了蛋糕昂便提议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谁被传到就得唱一首歌献给“小寿星”。大家都拍手赞成。
唱歌我倒也不怕,只是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高歌,还从没有过。心中有些慌乱,暗暗祈祷鼓声不要在我身上停下。可偏偏事情就这么凑巧,我成了第一个“献歌”的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唱起了一曲《真我的风采》,意外的是我唱完,竟然赢来了阵阵掌声。刹时我脸耳通红,还好那晚只开了些彩灯,灯光昏暗别人不易注意到。
我们都玩得很开心。最后昂以一曲《谢谢你的爱》结束了生日聚会。自此之后,我和昂的友情更进了一步。我们一起晨运打球,一起吃早餐上班,操场上、小食店都留下了我们的愉快笑声。
又是一个下雨的早晨,雨下得特别大,好似要诉说些什么似的。快九点了,昂还没有来上班。我惴测着他可能忘了时间还没起床,或是有事没法来上班了。
到了九点多,昂来了,我开玩笑地对他说:“这么迟才来,不怕被老板炒鱿鱼吗?”昂说:“我是来辞工的,顺便也向你辞行。我今晚便要去深圳那边帮我伯父打理生意了!”噢,天呀!事情来得这么突然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我心中真的很舍不得他走,但我却说不出一个留下他的理由。只对他说:“有空多联系吧!”雨似乎也懂得我此刻的心情,倾泻着,咆哮着。临走,昂对我说:“真正的友谊是不会随年月和距离的阻隔而改变的,我会永远记住你这位朋友。”
后来我收到昂给我的一封信,随信也附上了他在深圳的照片。他说:“真正的友情会在心中永存!”而我只在心中默默保存着那一份感动。
窗外,雨仍下个不休,潇潇雨夜,灯下的故事,对他的思念,油然而生……
第104、友情的记忆
此刻以前的记忆里,总有某个人的存在。在爱情之外,友情之内。关于许多许多的回忆,很开心。或许这就是友情与爱情的区别吧。跟朋友在一起,留存下来的记忆似乎都属于开心的那种类型,而与恋人一起,偶尔会有争吵,这些争吵会影响心情,这也是我一直对朋友比较看重的原因吧。曾经;想方设法地想躲掉属于爱情的感情。最终,事与愿违!怨不得任何人,这算是缘份吧。今天的以后谁也不能预知,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是我一直坚信的。
某人的玩笑话说:“2014年如果我们都还是单身的话,我就吃点亏娶了你算了。然后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我说:“好。记着哦,别忘了。”就这样,一直记着,时不时地拿出来开玩笑。留言中偶尔会出现:“小样,2014。”旁人不会看得懂这几个字的意思,只有留言的人与被留言的人才会面带微笑去留与看。
生活中总有人在说:“如今的社会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从第一次看见这类话题到现在,一直否定着。别人我不敢肯定,至少在我的生活圈子当中是事实而存在的。
一部分人在猜想:“是不是因为某些原因,让他觉得对你有愧疚,所以才会对你这般好。”在某段心烦意乱的时间不否定心中确实存在着这些疑问,可是,很快便被否决了。细数着相识相知多年来的点点滴滴,肯定了那并不是可以装出来的。两者之间真的有真正的友情存在。
正月初的某天,心情不错,突然接到某位朋友打来的电话。以为是打电话过来给我拜年的,不幸的是我想错了。当告诉我说他出事了,现还在住院,几次出现过生命危险。。。。。。听到这里,心都凉了半截。悔自己为什么不在过年或初一那天打他电话,这样就不会在几天以后才知道他出事了;这样初一那晚上我还可以去医院看看他。不至于搞到最后每天只能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是否安康。许多次都有想去看看他的冲动,想到: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不方便出现。只能每天提心吊胆的过着。担心他会不会怪我,这么久都不给他打个电话,也不去看看他。直到那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心中的说不出的高兴,可以说有点不敢相信。之后总会有他的来电,电话里我们一直都是很开心的聊着。还记得他说过:“异性相吸这句话用在我们身上似乎有点不太合适,因为我们的感情不是爱情之内的,我们之间不来电,所以只能做最好最好的异性哥们。”其实这样也很好!
坚信:这段友情不会因为任何事情的发生而被破坏,一定会这样一直一直延续下去。
第105、我找回了快乐生活
在充满光芒却无比艰辛的演艺事业上,我现在知足、淡定、快乐。然而,过去我并不如此。
刚出道时,为了谋生,我到处跑龙套、出演电视试播节目,虽然我有足够多的戏可演,却感觉精神没有寄托。大学毕业后我搬到洛杉矶,我知道会经历一个奋斗过程,但我没有想到会如此困难。洛杉矶的生活完全不同于家乡,那里有我的家人、朋友等所有我可以依靠的人。然而在洛杉矶生活了4年后,我仍然不知道能相信谁,我感到无比孤单、失落。
我最亲近的朋友是我的宠物猫凯文。除了照顾凯文,我的生活全部都是关于我自己——我够瘦吗?我的发型看起来漂亮吗?为下次试镜我做好充分准备了吗?我想,我真的需要把注意力从自己转移到其他人身上。
我决定去做志愿者。每周一,我都会穿上绿色灯芯绒工作服,到达食物救济站。在威尔逊大街的拐角,我总是看见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无家可归者,他50岁上下,穿着红色上衣和短裤,安静地坐在轮椅上看书。他从不打扰行人,只是当有人把钱扔到他的杯子里时他才抬头说声谢谢。
终于有一次,我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对他说:“我在阿尔圣教堂的食物救济站工作,能邀请您和我一起吃午餐吗?”他抬起头用一双明亮的蓝色大眼睛看着我说:“好啊!”
“我叫艾米莉。”
“叫我吉姆!”
我握住他的轮椅将他推向食物救济站。吃过午餐,我又把他送回到街拐角。“我们下周再见。”我说。
从街拐角推吉姆去食物救济站成了我每周周一的惯例。我们很少说话,只是在默默中享受着彼此相伴的愉悦感觉。三个月后的一天,吉姆表情严肃地把40美元按在我的手心,说:“艾米莉,我认为你很漂亮,但是你需要买一件新衣服,我攒了些钱……”我意识到,他每次看到我时我都穿着这身绿色的工作服!“吉姆,我没有找到机会告诉你,我是一名演员,我有其他的衣服。”
这件事增进了我们的友谊。当我不演戏时,我们常一起去餐厅吃东西。我们谈论童年、家人和各自的经历,他还与我分享他的生活智慧,因为他感觉我在这方面很欠缺。
一次我问他:“你参加过越战吗?”我以为他是一个老兵,所以当他回答“没有”时我有些吃惊,“那你怎么坐上轮椅了呢?”“坐上这椅子可救了我一条命啊!”他说,“我过去是个酒鬼。在一次狂饮后,我与人打架被打得昏迷,当我醒来时,我意识到,即使我再也不能站起来,上帝仍然站在我身旁。”
吉姆想抓住上帝赐给他的第二次机会。他想戒酒,读能得到的每一本书。但他支付不起常规治疗的费用,他偶然发现一个晚间广播节目的主播是治疗专家,吉姆连续两年每晚坚持给这个节目打电话咨询,直到他最终战胜恶习。
到今年,我们已经做了15年的朋友,他总是耐心倾听我的诉说,告诉我需要的建议,而不是说些我爱听的话,他是一位真正的挚友。吉姆告诉我:“如果你不喜欢自己生活的模样,那就用你的实际行动把它变成你想看到的样子。”
从此,在感觉孤单失落时我开始力所能及地为他人做些事情,结果我不仅找到了从我生活中丢失的知足感,还收获了真挚的友谊,懂得了如何才能更好地生活!
第106、男人间的诺言
抗美援朝的行军路上,他看到旁边的战友眼角挂满了泪水,于是低声问:你害怕打仗吗?战友摇摇头:男人怎么能怕冲锋陷阵和流血牺牲呢?他追问:那你哭什么?战友答:我怕再也见不到我的父母,尽不了孝了。他的眼泪也下来了,说:我也一样。于是两人击掌为盟:如果两人中有人不幸牺牲了,幸存的人一定要把对方的父母视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来孝敬。他们各自把家里的情况写在一张纸上,交换后放进了各自的贴身口袋里。
第107、莫逆之交
文传学与贺国华是一对好朋友,确切地说,是一对好兄弟,两人好得简直可以合穿一条裤子。 说来,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文传学是一个货车司机,一次他在路上遇到了车祸,伤得很重,恰巧贺国华路过这里,打电话报了警,文传学被及时送到医院,从鬼门关上逃了回来。苏醒后,文传学知道是贺国华救了自己,十分感激。一来二去,两人成了莫逆之交。
这天,贺国华和往常一样找到文传学,约他一起吃饭。来到餐馆。贺国华一连点了好几道贵得离谱的菜。还叫了一瓶五粮液酒。文传学连忙阻止他:“你疯了吧,点这么贵的菜?一般的菜就行了。”贺国华一挥手,说:“我们两兄弟出来吃饭,哪能吃便宜的?服务员,快上菜。”
两人喝得兴起时,贺国华突然似醉非醉地说:“文大哥,小弟问你一件事,现在,不,这辈子你最想做的是什么事?”
文传学听后。脸色突然沉了下来。他放下手中的酒杯,沉默了一会儿,说:“这辈子有两件事令我不能忘怀。第一件事,就是你救了我,让我继续活在世上;第二件事,就是在那一次车祸中,和我撞车的那对夫妻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有一双儿女,我去看过那对姐弟。他们成了孤儿,我真的很内疚,若不是我超速驾驶,那对夫妻不会死,两个孩子也不会失去双亲。这全都是我的错,所以我这辈子最想做的是能报答你的救命之恩,给那对姐弟一大笔钱,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这也算是我对他们的一点点补偿。”贺国华听完,没有吭声。文传学反问他最想做的是什么?贺国华笑了一声:“能有什么,就是多赚钱,做有钱人呗。”这点文传学早就清楚,贺国华做梦都想发达,并且他还嗜赌如命,里里外外欠下了一屁股的债。
和文传学吃完饭后,贺国华回了家。躺在床上,他心潮起伏,难以入睡。过了许久,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下定决心说了一声:“干!”
贺国华打开电脑,上了聊天室,找到一个叫“人生驿站”的网友,对他说:“你拜托的事。我干!”
贺国华迷上网络聊天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一次,他在聊天室里遇到了一位叫“人生驿站”的网友,两人随便聊了起来。谁知越聊越投机,到后来他们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贺国华把他救文传学的事也说了出来。“人生驿站”说他也认识一个叫文传学的人。两人一对,他们认识的文传学竟是同一个人。“人生驿站”突然说:“我给你二十万,请你杀死文传学,你愿不愿干?”贺国华说:“你开玩笑吧?”过了一会儿,那头说:“我是认真的。只要你杀了他,二十万元就是你的。为表诚意。我可以先给你五万。如果你反悔,后果自负。”贺国华立即打了一行字:“你神经病!文传学是我兄弟,我怎会杀他?”但令贺国华想不到的是,这个月他倒霉到了极点,不仅输光了所有的钱,还欠下了一大笔债。追债人威胁贺国华如果不按期还清这笔钱,他就等着到阎王那里报到。贺国华吓得半死,百般无奈,这才想起“人生驿站”说的话。他也曾想过跟文传学借钱,但文传学自从那次车祸后,已经是一穷二白,哪儿有闲钱借给他还债呢?贺国华犹豫不决,一面是和自己亲如兄弟的文传学;另一面是自己悬在半空的小命,哪一样他都不愿舍弃。最后他想通了,反正文传学这条命是我贺国华帮他捡回来的,就算我要了他的命,也不为过吧?
于是贺国华请文传学吃饭,想套一套他有什么心愿,准备替他完成,也好减轻心中的罪恶感。当贺国华听说了文传学的心愿后,决定在干掉他之后,帮他照顾一下那对姐弟。说实话,贺国华开始并不十分相信这个“人生驿站”。当他说肯干后,那头说:“好,给我一个账号,你明天查一查钱。”贺国华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夜,天亮后到银行里一查,账户上果然多了五万元!贺国华一阵狂喜,把钱全都提了出来。
贺国华收到钱,开心过后,却是无尽的烦恼。他想不干,却已经不能回头了。这一夜,贺国华悄悄找到文传学的货车,在刹车上做了点手脚。
做完小动作后,贺国华回到家,又找到那个“人生驿站”,问他为什么要置文传学于死地。“人生驿站”说:“实话告诉你,文传学撞死的那对夫妻就是我的哥嫂,我恨死他了,这才叫你干掉他。你现在清楚了吧?”贺国华没有说话,下了线,脑海里浮现的全是文传学的身影。
第二天贺国华什么也不做,整天在床上睡觉。晚上,他打开电视机,电视上正在播一则车祸新闻。新闻说:今天上午,一辆大货车由于刹车失灵,撞上了一根电线杆,货车司机当场死亡。贺国华看得双眼模糊,那辆货车的车牌正是文传学的。
当晚贺国华上网寻找那个“人生驿站”,可他却一直没有上线。随后几天“人生驿站”都没有上线,贺国华蒙了,心想这人一定是要赖账了。
又过了两天,贺国华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打来的。电话那头说,有些事情要他亲自过去办理一下。
贺国华惴惴不安地来到事务所。接待他的律师说:“贺先生,今天叫你来,是要你处理一下文传学先生的遗嘱。由于文传学先生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如遇意外身亡他将获得五十万元的赔偿。文先生在遗嘱里清楚写明,他将这笔赔款分十五万元给你。而其余赔款连同他的所有财产送给一对姐弟。还有他吩咐我见到你,将这封信交给你。”贺国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战战兢兢地接过信,颤抖着把信打开:国华,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含笑离开了这个世界。早在车祸发生前,我就知道自己患上了癌症。那天。从医院出来后,我感到非常绝望,于是开快车想寻求解脱。但我万万想不到因为我的鲁莽毁灭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我万分内疚,心想自己早晚都是死,不如就死得有价值一点吧。我买了份人身意外保险。打算以车祸的方式结束我的生命。网上那个“人生驿站”就是我。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你会深陷赌博之中不能自拔。我让你杀死我,是想让你明白:赌博能让你出卖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你现在很内疚,但如果我的离开能唤回你的良知,这很值得。我给了你十五万,加上原来的五万,你应该可以还清赌债了。你救了我的命,我兑现了我的承诺,最后谁也不欠谁了。还有那一对姐弟,得到这笔钱,就算是我还了自己的良心债,我这一生终于可以无悔了。最后我想对你说,我本无意试探你,但你已不能和我再做兄弟了。
信纸无声地滑落到地上,贺国华双手捂着脸,痛哭起来。
第108、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
“闺密”是女孩子的专属,它既有闺中密友的意思,又透着一股子温暖和芬芳。不少美国性咨询师都认为,闺密有助于女孩的成长,因为她们的交流常常以感情为主:年轻女孩的话题大多停留在暗恋某个男生、恋人吵架拌嘴上;而成年女性多半会选择一两个贴心朋友,倾诉性方面的苦恼或寻求意见。
妈妈也能做“闺密”
美国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播出时,曾引起了一股热潮:女性纷纷仿效连续剧中的女主角,将性话题摆上了桌面,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分享。在美国,基本每个成年女性都会有一两个亲密的朋友:她们可能是深交多年的同学,或是从未见面的网友,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22岁的大学生苏珊说:“我认为,母亲是我最好的闺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人们习惯把话题夸大化,有时网友的意见会和实际生活有所差距,只能作为参考。但母亲的生活经历丰富,也最了解我的个性。她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刻,给我非常中肯且实用的建议。当然,和她交流我对性生活的态度,有时确实有些尴尬。
“男闺密”并不妥当
我国的性心理学专家也认为,中国女性也非常有必要有一位闺密。比如,很多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性意外或感情意外时,都会不知所措,以致做出错误决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这时有一位可靠的闺密就非常重要了。
曾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一直是乖乖女的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绝望的她只能拨通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电话,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她终于放弃了去私人医院做流产的念头。
专家建议说,闺密最好“有一定生活经验且比较稳重”,向冲动、义气行事者求助反而会“自乱阵脚”。其实,已婚女性比男性更热衷于交流有关性的想法和苦闷。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比较严肃的话题,最好只和一位好友单独交流,因为“两个人会当真,三个人容易开玩笑。”
针对现在一些女性热衷和“男闺密”分享性事的现象,专家则认为不妥,这样一来易让人误解,认为你是个轻浮的女人;二来男性的立场始终和女性有异,有时并不能获得最有力的帮助。
第109、诺言的价值
杰弗逊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因为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所以一直保持着密切的来往。他常常为杰弗逊推荐一些书,或者为杰弗逊做一些杰弗逊要他做的事,呼来唤去的,从来没有怨言。杰弗逊在他面前很随便,他说杰弗逊穿着大人的衣服,其实是个小孩。
有一年他搬了家,新年的时候他邀杰弗逊到他家看一看。杰弗逊答应了,可新年那天轮到杰弗逊在学校里值班,上午杰弗逊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听说杰弗逊值班,就问杰弗逊还能不能去,杰弗逊说下午过去。
下午杰弗逊要离开学校的时候,有一同事来到学校,他见杰弗逊要走,就说:“您和我打一会儿网球吧!”杰弗逊说还有事,他说就玩一会儿,经他一说,杰弗逊有些手痒起来,就和他玩了起来。这一玩把时间给忘了,等杰弗逊从学校里出来,天都快黑了,他只好回家了。
后来杰弗逊总想找个机会对朋友解释一下,可不知怎么搞的,一拖就是很长时间。时间越长就越不想再提这件事了。心想反正也不是外人,何必那么多礼节呢,后来竟渐渐忘了。
杰弗逊再次想起朋友的时候,是有事要求于他。电话里他对杰弗逊很冷淡,杰弗逊问他怎么了,他说:“问你自己。”
杰弗逊试探着提起新年里的那件事,他说:“你已经无可救药了,有那样轻率待人的吗?”他很生气,说那一天他和妻子推掉了所有的安排,只是为了杰弗逊的到来,从早晨到晚上竖着耳朵听每一阵上楼的声音,可最终杰弗逊还是没有来,之后连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说得杰弗逊脸上一阵阵发热,杰弗逊解释说他从来没有把他当过外人,因为杰弗逊以为他们距离很近,就在这件事上随便了。朋友说杰弗逊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
为了让杰弗逊知道诺言这个很平常的词,他决定不再理杰弗逊。
因为失去了这个朋友,杰弗逊记住了什么是诺言。
第110、感谢你们,感谢友情!
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它像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水,流经的地方,那里就会水草丰盈,生机盎然;如果没有很好的经营和呵护,那么绿草也会变枯,嫩芽也会夭折。“朋友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才是真”“朋友高深莫测无可究”。我以为,朋友之交是心与心的交换,是不分彼此的存在,是真诚与心灵的碰撞!
依依不舍的挥手相送,“长亭更短亭”的伤心别离,都是友情至真至纯的证明。固然有时会“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固然有时会“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固然有时会“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但只要有好友的关爱与祝福,又何愁前路无知已?又何必因为暂时的别离而在“歧路”上泪沾衣巾呢?
真正的友情是一杯香醇的酒,岁月愈久,味愈香醇。真挚的友情是杯清香淡雅的茶,日子越久,余味留存的时间也就越长。
友情常在顺境中结成,在逆境中经受考验,在岁月之河中流淌伸延。
有的朋友只能交一时,有的朋友可以交永远。交一时的朋友可能是一场误会,对曾有过的误会不必埋怨,只需说声再见。交永远的朋友用不着发什么誓言,当穿过光阴的隧道之后,那一份真挚与执着,足以感地动天。
挚友不必太多,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有不止一个心灵上的伙伴。朋友可以很多,只要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追求与心愿。
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愉快的。
友谊,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缺少的。
对一个情绪低落的人来说,朋友的一句鼓励,甚至比世上所有的良药都有用。
第111、同学讲“鬼故事”吓坏小学生
在妈妈的追问下,在沈阳市铁西新区兴工街某小学上五年级的琳琳(化名)说出了为什么天天晚上要妈妈哄着睡觉的原因。
原来是在上自然课时,老师为了活跃课堂气氛让同学讲故事的个别情节上让胆子小的同学觉得恐怖,没有得到老师及时制止。
该教师称,当事老师应该是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同时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目前这位教师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决心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一定会更加小心,考虑更加周全。
昨日下午,该学校一位领导表示,当时教师利用剩余时间来活跃课堂气氛,锻炼同学的综合素质,其主导思想是好的,但有些小学生讲的内容有些离题。该领导同时认为,老师没有控制住课堂秩序,以后学校会对年轻教师加强教育。
第112、镜花水月的距离
21岁的时候我上大二,认识了外系的一位师姐。那时她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纳新的时候把我招了进去。平时她不苟言笑,甚至有些冷冰冰的样子,但相处久了就知道她并非如此,很健谈也很热情。
师姐有一副动人的嗓子,薄暮的黄昏,校园里常常飘荡着她的声音。兼之她弹得一手不错的吉他,每每当天的稿子都广播完了,她就抱起吉他,纤指轻拂,吐珠泻玉般就是一首动人的曲子。我当时负责专职给她编辑稿子,因而能有幸时常听到她的歌声。那应该是一种艺术的美感,那感觉常常让我误以为眼前的就是深居春闺的才女。但是每次她都只弹一两支,唱完了也到了下班的时间,把门一锁,我去食堂,她回宿舍,各走各的。
我是那年秋天新生入学的时候加入广播站的,及至冬天已经很是相熟了。齐齐哈尔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11月份已经是到处都冻得结结实实。一天,师姐兴致很好,将要下班的时候她说:“龙沙的冰灯已经开幕了,晚上带上你女朋友我请你们一块儿看冰灯怎么样?”她知道当时我还是孤家寡人的,只是故意这么逗着说。我当然没有异议,一口应了下来。
那还是我第一次跟她一块儿走路。她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走起路来很有韵致。我则像公司的小职员陪同经理开会一样随在她的身边。或许是因为她比我高两届的原因,这样走在一块儿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妥。现在想来,那时还是“小弟”,也不知道修饰自己,应该寒碜的吧。我还记得那是在一家清真便宜坊吃的晚饭。边吃边聊,我知道了她是朝鲜族,家在乌苏里江边,对岸就是苏联;她学的是法律但是非常喜欢中文,喜欢张爱玲的洒脱——“切相逢似梦,送他如客”;她还说了校园里的小女生学明星又学不像的打扮;说以前给她编辑稿子却老闹别扭的男生……所有这些都是我以前所不知道的,瞪大了眼睛认真地听着。她又让我讲讲我以前的故事,无奈我只能是个好的听众,虽然也有那么多别具一格的往事,拣来拣去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从餐馆出来天已经大黑,马路上流光异彩。她说她喜欢齐齐哈尔这般晴朗的夜色,喜欢夜色下冰清玉洁的寒风。我说风吹枯了齐齐哈尔的草原,她说那是吹出了地老天荒。
龙沙的灯会异常的大,我们又没舍得花钱请私人导游,只好尾随众人稀里糊涂地往前走。到处是仙山瑶池玉树琼花,稍有灯光就将四周影射得金碧辉煌,一片胭红。分不清人,看不清路,好似梦中在仙界迷了路偏又急急地寻找凡世的入口一样。后来看到许多关于那年冰灯的照片才知道,原来绝大部分的胜景我们都到过了。有一座亮得晃眼的水晶宫,我们还在宫门前合影留念,师姐还特地采景把它拍下来卖给了报社,居然得了35块的稿费。用这笔钱我们又吃了一次烧烤。冰天雪地的漠北,能围在红泥小炉旁一边把盏,一边讲述韩湘子与白牡丹、梁思成与林徽因,该是怎样的情调呢?这情调未免太过小资,是谓有志青年所谓的胸无大志。试想,浮生如梦中能有几次这样的邂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就在此时于茫茫岁月中萍水相逢了,一唱一和而与风月无关。我想这样的宁静祥和也是她所怀念并有感触的吧。几年后的一天晚上,我打电话问她近况如何,她说很好,刚刚看过一篇介绍冰灯的片子,翻出些老照片来,忆昔当年好时光。
那次冰灯之后没有多久就临近期终考试,广播停了下来,我们都很少再去广播室。
接下来是漫长的寒假。据说寒假还没有过完她就出去找工作,开学后也没有回来。广播室新来了一位女孩,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长的很清纯,播出去的声音却是异常的娇媚。站长很喜欢这样的效果,说肯定能拉不少回头客,我们的校园杂志就可以有个不错的销路。我不知道站长是怎么当上站长的,没有一点俊秀的表达。开会时他常把听众比喻成“回头客”,很不上台面很半吊子的一种比喻。我不喜欢女孩那样的温柔,我说只要把普通话咬得再清楚一点再标准一点就行,没必要用这么软塌塌的声音来转播世界各地的战争。
女孩自然也对我没有半点好感,时常挑我的毛病,然后到站长那里请示问题的解决方案。我自知顶不了女孩温柔的声音,平时对领导也不是一塌糊涂的听从,自然时常讨不了好去。这就不得不使我想起跟师姐一块共事的愉快来。
等到我再次见到师姐的时候已经是5月了。她给我打了个电话,看得出她对工作很满意,银铃般的声音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我说你如此高兴就可得好好请客。她很爽快地答应下来。我很兴奋,马上可以见到她了,忽然觉得仿佛已经是久违多年了。
那时嫩江已经开冻半个多月,冰雪残融,溪流淙淙,虽然春寒料峭,却已露出草长莺飞的架势。我们租了游船上的一间小茶坊,对江啜饮,很有浪迹江湖的味道。阳光很明媚,映得江岸绿意扑扑,像极了东瀛的清水道场。后来她问我在广播站呆得怎么样,我就如实说出那里的不如意来。她沉默了一下说学校的社团没必要呆得太久,能有那么个经历就可以了。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句话,没有多久我就辞了职。
在广播站的时候,每天能有5块钱补助,辞了后我自己也办了个小文学社,拉拢了平时混得熟的几个文学社员。大学我学的是纺织,所以社刊的名字就叫“经国纬仪”。师姐把她写的库存的稿子都给了我,以备不时之需,这让我感动了老大一阵子。不过自从她把稿子交给我之后,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见过她。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了。她们的毕业应该跟两年后我们的毕业在方式上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忙毕业论文,还要忙着跟认识的人道别,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每天晚上都会有喝得东倒西歪的同学从楼上往下摔脸盆、砸暖瓶,扫帚上蘸了油当火把围着校区游行,撕心裂肺般边哭边唱离别的歌。后来有了零零散散离校的同学,我有些着急了,怕她不告而别,然而凭直觉我知道她不会那样做。我很想见见她,以前她说她很喜欢喝茶,我特地跑到江南春茶社买了个精致的小竹筒,里面装满了颗大粒饱的太湖骊珠萝,然而一直找不到最佳的时机送给她。感到不论何时不论怎么说都有些唐突。或许是心虚的缘故吧。
最后还是她打电话过来了,说她有支杯子,也不方便带走,不如留给我吧。
我们是第二天晚上见的面。我在中区的花坛边等她。已经是深夜了,小路上没有几个人,空落落的。正值月季花开,大朵大朵开得富丽堂皇,胜过了牡丹。我折一支递给她说:“祝你快乐!”她高兴地接过去,凑在嘴边闻了闻说道:“没有别的么?”我一愣,说:“什么别的?”她笑道:“不祝我前程似锦,多多发财么?”我也笑了起来,说要的要的,你想要什么我就祝福什么。
我们边聊边顺小路溜达,那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到处湿漉漉的,路边还汪了一片片的小水坑。她在里面趟着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小时候很调皮,跟男孩子一样,喜欢下了雨出去趟水。”我不知道她说这个的时候正在想的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想。听人说,如果一个人常跟你一块儿回忆小时候的天真无邪,那这个人就不自觉地把你当作他最亲近的朋友抑或知己了。师姐当然没有常跟我说她小时候的事情,因为我们并没有多少在一起的机会。而那时想来,每次在一块儿吃饭,哪怕仅仅是在门口的小面馆吃炒面,说着说着也会回到从前。也许是我太多心了吧,不过我还是愿意听她说那些故事,甚至私下里都试着去相信别人的那种说法。那天我没有接她的话,空气里忽然暖洋洋的,我似乎听到了她的呼吸,闻到了她裙子上的味道。
可能我早就喜欢上她了吧。
记不得来来回回走了多少圈,一阵风吹过,垂柳的叶子“沙沙”直响,天凉了下来——早已过了后半夜。最后实在走不动了,几乎又是同时地说道:“咱们回去吧。”然后交换了彼此的礼物,相互对望一眼,她向南我向北各自走了。其实这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她走的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迷迷茫茫地觉得树阴下还有她的影子。我们的学校离嫩江非常近,有次巧遇还一块儿在江边看落日。残阳如血,染透整个江面,远处斜斜地飞过几只孤鸿的影子。这应该是记忆中最浪漫的画面,所以那年暑假我买了根鱼竿,整天整天地坐在江边垂钓。从早晨坐到中午,再从中午盼到黄昏。烟波浩淼,我常会想起柳永的那句词:“遣情伤,问故人何在?烟水茫茫。”觉得这句话贴切极了。鱼浮应该沉下去过吧,因为每次收竿时,鱼钩都被啃得光亮如银。
那个暑假我一直都过得浑浑噩噩,直到快开学了,才仿佛有点如梦方醒的样子。我端详着她给我的杯子,那杯子应该是她特意买的,多少年来我都这么认为,因为外面包着精致的盒子,并且非常的新,更有说服力的是上面的出厂日期就是她毕业前没有多少天的日子。那杯子一直也没舍得拆开,买了几张彩纸把它包起来放到了箱底。
自此就像一深一浅的两条鱼一样,呼吸在不同的城市,饮着不同的水。她刚毕业时还经常通电话,待到两年后她结了婚,电话也不方便多打了。
前面曾说我大学学的是纺织专业,以前纺织就是就业的保险箱,待到我毕业,那就成了垃圾筒,很难找到对口的工作。形式所迫,我赴汤蹈火去考了研究生,居然一箭中的,我就来到了上海。研究生毕业后,纺织也走出了低谷,可以说是异军突起,我也一路高歌猛进考上了博士。也幸亏考上博士,否则这杯子不知道何年才能重见天日。
那天我把宿舍从硕士那边搬到博士生公寓,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平日用的杯子底掉了,本准备买只新的,包裹着的那只却恰巧放在桌上。我一层层地将彩纸剥开,仿佛揭开一层层尘封的记忆。
那是只雅士杯,依旧光亮如昨。拿在手里,似乎比平时用的杯子要重一些,拧开盖子一看,呀!满满的一杯菊花茶!倒出来后在杯底还有一张纸条,红笺小字:清茶一盏奉善客。往事像条河,一下又淌回到了那个江边草长莺飞的年代。我本以为把她都忘记了,原来没有,平日少有想起,她却是在一切思想的背后。撩开层层的幕遮,往事竟能清晰如昨。还是那次在嫩江的小船上,服务员端茶时一手托着杯底,一只手捂着杯盖。待她退出去之后,师姐说:“这茶坊也是冒牌,刚才服务员端茶的姿势都错了,应该是双手托着,哪有捂着的道理。”对这些细节我向来是熟视无睹,不过她既然说了,我也笑道:“你端茶的举止肯定比她优雅的多,不如今天就给我上一盏如何?”她白了一眼道:“你等着吧,哪天实在想喝了,先叫我三声好姐姐,要是碰巧本姑娘高兴呢,说不定能给你接一壶凉水。”想来,大概是因为这事吧。不过我很少有品茶的雅兴,喝茶也仅仅是为了解渴而已,是为“牛饮”,当然也称不上什么善客了。
那只杯子到底也没舍得用。我重新把那些花茶连同纸条放了进去,并且用蜡封了起来,放到了书架上。不为什么,只作为一种装饰,作为对年少时代的怀念。
当天晚上我特意泡了杯茶,闭上灯在窗前想了很久很久,一幕幕的往事扑面而来,她也随着那往事款款走到了眼前。她还好么?这些年过得快乐么?早做妈妈了吧。待到孩子丈夫都睡下后,她会泡上一杯茶吗?会想起过去想起我么?其实想起又怎么样,会心笑一笑,一夜无梦罢了。
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和她是中学同学,前后桌。他很喜欢她美丽的麻花辫,时间久了,能看到她的背影成了他的一种寄托。后来毕了业,他们去了不同的大学,鲜有往来。及至成为人父人母之后,有次打电话聊起了中学时光,他说:“那时你的脖子挺白的。”她愣了一下,笑了起来,说:“现在也很白的,你是不是喜欢过我呀?”他直言不讳地说:“是呀,那时你扎着麻花辫。”她说:“你怎么不早说呢?早说我没准就嫁给你了,现在嫂子对你抓的那么紧,逮不着机会了吧。”两人都笑了起来。他们彼此都过的很好,谁都无意打破彼此的宁静。这种谈话只是一种调侃的意味,有些惋惜,但绝对没有伤感。
这也算一种距离,我想我跟很多人一样都有这样的一个距离吧。比同学稍近一点,比情人稍远一点,可以倾诉但与暧昧无关。无须回避不曾放纵,顺其自然,算是纯真年代的延续,镜花水月的距离。
第113、人生从微笑开始
有人这样形容人生:
人生如画,有了微笑的画卷 便添了亮丽的色彩。
人生如酒,有了微笑的美酒 便飘着诱人的醇香。
人生如歌,有了微笑的歌声便多了动人的旋律。
人生如书,有了微笑的书籍便有了闪光的主题。
从我们降临到这个世上的那一刻起,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是家人对于我们的到来欣喜的笑容,第一次感受到的是,家人笑容中传递的那份关爱。从那时起我们便与笑结了缘。得意的笑使人倍感自信;开怀大笑使人心情舒畅。。。。。。这些都是生命的自然悸动,还有一种笑是那样的淳朴,平静,使人享受到生命底蕴的醇味,体验情感,超越悲欢,这就是微笑。
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总有一天,你再也看不到世间的美景,感受不到世间的亲情。然而只要我们的内心春风洋溢,人生的哪一个时候不是最美好的春天呢?只要我们有着一颗平静,珍惜,愉悦的心。即使在人生的无寸草处行走,你也会看到那美丽神奇的一瞥。所以,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就可以在微笑中品味生活,感受生活中的精彩!笑对人生,从一个微笑开始。 生活就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甜美的生活是我们每个人所向往的,但上天往往不遂人愿。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遭遇挫折和失败。心慌慌,真想回到从前,但日历不能倒翻。请不要害怕开始,生活总把我们送到起点。请记住一句话:“压伤的芦苇,上天不会折断;将残的灯火,上天不忍吹熄。”勇敢些,请现出一个微笑,迎上前!生活就是这样,换一种心态去面对,将是另一种风景,另一种境界。虽然不完美,但过的踏实。我们带着心中的微笑,穿过世事的云烟,就可以学着应变,努力耕耘,收获果实,并提升认知,强健心弦,迎向幸福的彼岸。在幸福的彼岸上,得意而欣慰的笑一下!
微笑也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与他人会心的微笑,就仿佛在他人心中形成一股涓涓的流水,缓缓的流淌在他人心间,滋起一丝丝爱意。社会是一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需要彼此关爱,有家就有爱,有爱才有家!请大家现出一个微笑,微笑是表达,让我们的世间充满真爱!笑是人的本能,群体的微笑构筑和平,他人的微笑导致理解,自我的微笑则是心灵的净化剂。心灵的宁静使人快乐,而快乐才是生命不断走向高处的动力。
从一个最简单的微笑开始,重筑自己灵魂的免疫系统,再次将胸怀拓宽。微笑吧!在每一个早晨,向着天边第一缕阳光;在每一个春天,面对着地上第一株新草;在每一个起点,遥望着也许还看不到的地平线。。。。。。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你不能改变天生的容颜,但你可以时时展现笑容。请大家都笑一笑,从一个微笑开始,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那就离成功很近,离幸福不远!朋友们;那就让我们永远时刻的微笑吧~~~~~~~!
第114、室友赔饭
我出生于一个农村贫困家庭,上大学后,家里每月只给我60元钱的生活费。就这每月的60元也要靠父母东拼西借,所以,很多时候。我不能保证每月按时拿到这钱。为此。我必须在每月结束时留有余钱,否则。下个月开始几天就有可能挨饿。
谁都明白,每月60元的生活费对于20世纪末大城市的消费水平意味着什么。
更让我自卑的是,我们寝室4个男生,除了我,杨斌、曹昌健和张涛都是来自城市家庭,他们都能尽情的消费。而我就是每顿饭菜也必须捡最便宜的买,肉食更与我无缘。然而,强烈的自卑又换来我极端的自尊。我害怕同学尤其是室友看到我的窘境。每到吃饭时间。我都尽量避免与室友碰面,即使偶尔碰见了,我也会找各种理由避开,直到看到他们3人去食堂有一阵了,我才拿着饭盒独自一人前往。打好饭便躲到食堂那个角落去吃,这儿大多是外系或外班的学生,而且很多都足与我一样的穷学生的吃饭聚集地。
然而。这种局面在维持了3个月后被打破了。
星期五那天中午,我刚走到那角落里开始默默吞咽的时候,一个冒欠的家伙突然从我身后撞了过来,我的饭盒连同刚只吃了几口的饭菜一起“啪”地掉在了地上。这一盒饭掉了。我心疼不已,正要大发怒火。一抬头才发现是我室友杨斌和曹晶健两人在一前一后追逐。看到他们,我的火气一下子没了,脸“刷”地红了。没等我开口,撞倒我饭盒的杨斌连声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你撞掉了人家的饭,光说对不起有什么用,还不赶紧打盒饭来!”曹昌健催促杨斌道。“不用,不用——”可我话还没说完,杨斌立马从地上抓起我的饭盒就跑到卖饭窗口去了。一盒饭掉了岂能让同学赔,那不让别人笑话我吗?我要赶过去阻止杨斌,却被曹吕健一把拉住:“别拦他,他这种冒火鬼就是得惩罚他!”正在我与曹昌健争执不休时。杨斌已端着饭盒回来了。“耽误你吃饭了,对不起,你慢慢吃。我们走了!”杨斌将饭盒一递给我,他们两个又嘻嘻哈哈跑了。
我打开饭盒一看,—个大饭盒装得满满的,里面不但有回锅肉,还有一份黄焖鱼和几片油炸鸡块。那是我进大学以来吃得最好最饱的一顿。事后,我本想对杨斌说点感谢的话,可想来想去又实在不好说什么,只好玩笑似的说了一句:“杨斌。今天真不好意思啊,让你请了客!”本来,这事过去了就过出了。没想到的是,刚过了一周,这样的事义再次发生在我身上,情形与上次差不多。只是。这次是张涛追曹昌健,撞掉我饭盒的是曹昌健,赔我饭菜的自然是曹了。
回寝室后我没说什么感谢之类的话,我问他们:“你们咋喜欢在食堂里追逐呢?”“我们看到一个最新资料,说是饭后马上跑步利于消化健康。所以……,要不,你也加入我们的饭后跑步?”他们明知道我平时就是一个不爱活动的人,更何况对于本就没吃得很饱的我哪用得着跑步来消化。“我才不相信那些呢。”我装着不屑地说。
后来,他们饭后跑步的把戏让我渐渐产生了怀疑。因为再下一周,杨斌和曹昌健两人追张涛,张涛又成了我的“冤大头”。饭菜依然那么丰盛,至少都有三样肉食。食堂那么多学生,没听说他们撞倒别人,却偏就撞倒我的饭盒?而且每一周都是在星期五?
如果前三周还仅是怀疑的话,那么从接下来的第四周、五周、六周……我都会在星期五的中午遭遇他们3人中一人的撞,而且3人轮流撞我这规律来看。我不得不断定他们是早有预谋的。
因为忙于期末考试。我一直没来得及揭穿他们。寒假离校的前一天晚上,我下定决心将这事抬了出来。见我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他们最终不得不承认了他们确实是“阴谋”。
原来在前3个月,他们就已经注意到我吃饭时的异常,后来终于发现了我的真相,而且又弄清了我的家庭情况,三人便合计出了一个恰当的“计谋”:轮流赔饭,让我每周打一次牙祭。
“实在对不起,明凯,我们是真想帮你,但又怕你不接受。所以……你不会怪我们吧?”此时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任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第115、站在爱与死亡的边缘
一个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愿意在她最艰难时给她真挚的爱与帮助。当一场灾难性的疾病降临,改变的绝不只是三个人的命运。爱情、友情、亲情、生命以及疾病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办法解开这个结。
■讲述:瑶迦(化名)
■性别:女
■年龄:23岁
■职业:暂无
我最早接到的是瑶迦(化名)母亲的电话,她说她要来讲述,讲她女儿的病。生老病死是我们谁都要经历的,我期望在电话里能开解这位忧伤的母亲,可她说她女儿不听话,你们记者见多识广,劝了或许有用。母亲的心本就是慈爱的,又是在这样的时候,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拿着电话,等她去喊女儿的工夫,我走到窗前,看到花打着旋地轻轻飘落,像洁白的蝴蝶,只是留不住,落到窗玻璃上,转瞬就不见了。我正感叹花的消融,耳边就听到瑶迦温婉轻柔的声音。
我说:“生病了,治病就是第一位的,别的都不能和这比,”瑶迦轻轻地笑了,“谁得了病会不想治呢?”
勇敢的“王子”
我和瑶迦母女约好1月4日的下午在汉口一家咖啡店见面,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离她们家不远。在约定的时间,远远看到瑶迦母女走过来,母亲的手轻轻托着瑶迦的胳膊,可身体却紧绷着,似乎做好了随时给单薄的女儿支撑的准备。望着这对母女由远而近,我的心像被许多根极细的线牵着,隐隐地一丝一丝跳痛。我迎上前去和她们打招呼,只见瑶迦母亲的头发花白,眉眼虽然端庄,却苍老得厉害。瑶迦身上裹着厚厚的一件白色羽绒服,衬托得脸上更加没有血色。
“我就出生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瑶迦望向窗外,两条马路交叉出的一块大三角地带上满布着老城区的民宅。瑶迦的眼神中有一种深深地眷念,眼光过处像是在抚摸。
森永(化名)的家就住在街的另一边,小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后来上小学,读初中又成了同班同学。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一点不像个女孩子,惹了祸都是森永帮我担着,这样一来我当然更加有恃无恐,森永替我也不知背了多少黑锅。他一直很照顾我,我想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上了这个哥哥一样的男孩。
上了高中,我们虽没能分在同一个班上,但还跟从前一样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总是在一起。这样的举动在我俩看来再正常不过,这么些年我们也都这样过的,可是,却免不了同学的议论。我记得有一次放学,我和森永结伴回家,出校门的时候,一个男同学跨在自行车上冲着我们大声喊:“夫妻双双把家还啊!”后面还跟着一长串的狂笑,很多人都看着我们。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快步往家里走,却听到后面砰的一声自行车摔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看的时候,森永已经和那个男生打在了一起。最后,森永赢了,他手上蹭掉了好大一块皮,鼻子也出了血,可他像不知道似的,对那个男生说:“你说我不要紧,但不许你说瑶迦!”
“我一边给他擦血,一边想,森永,你真像童话里勇敢的王子!”瑶迦清秀的脸庞上浮出淡淡的红晕,没有血色的苍白里透出日映薄纱似的光彩。
富家子弟
高中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很快就要高考了。森永问我考哪里,我说想去上海,森永说那他也填上海,因为他要一直跟我在一起。他的话,他的眼神都让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在那一刻长大起来的。
“可是事情并不像我们小孩子想得那样,我虽然如愿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森永却意外落榜了。”瑶迦的母亲接过女儿的话,“过日子就是这样的,不可能每件事都和你想得那样,有些是不能强求的。”母亲的眼里有了泪光,一把握住了女儿搁在她膝上的手。
森永送我上火车,他把行李放在车厢里,下去了又跑上来。我想跟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想不出。我们好像一下子变生分了,彼此望着不肯分开,心里涌动着又酸又甜的味道。汽笛声响起,森永忽然张开双臂把我连胳膊带脸抱住。他高我很多,我被闷在他宽大的胸膛里,又慌乱又温暖,眼泪流了一脸,森永拍着我的头说:“我等你寒假回来!”列车开出好久我还站在原地,回味着被森永拥抱的滋味,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拥抱。
大学校园里喧闹而寂寞。喧闹是因为一群年轻人走到哪里都是热气腾腾的,寂寞是因为那一群人中没有森永。我和森永从来没有分开这样久这样远过,我看到好笑的事刚想转头说,却想起森永并不在身边;吃着好吃的东西,夹起来了,才想起森永并未同桌。我盼望着寒假早早来到!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家宾(化名),他是上海人,和我是不同系的校友。他爸爸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家里很有钱,他长得仪表堂堂,很得女同学的喜欢。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追求我,我一直当他是个花花公子,对他印象很不好,对他各种想方设法的邀请一概拒绝。
直到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不小心摔伤了,去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家宾每天都去医院看我,我不好再拒绝他,开始有了交往。不过,只要我发现他把话说过了,我就和他讲我和森永以前的事情。
出院那天,家宾特意要家里的车送我回学校。车上,家宾显得特别沉默,我问他怎么了,他只笑了笑,没说话。就要到校门口了,家宾突然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是我生在森永家,陪你长大!”
瑶迦的母亲在一旁插进话来:“那真是个好孩子,又懂礼貌,又会说话……”话未说完,瑶迦拉了拉她胳膊,母亲停了口,膝上的手却更攥紧了女儿。
爱与生命
再见森永,他长起了胡子,人显得更加高大。森永高考失利后,去读了武汉一所大学的专科。我们在一起说着彼此学校里有趣的事,还有彼此的想念,他枕在我的腿上,我靠在他怀里,我们像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猫。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家宾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经历了医院的事情后,我们的相处慢慢自然了,家宾成了森永离开后第一个跟我如此亲近的男性朋友。和他相处久了,我发现他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富家子弟,为人处世很有分寸。
大学的生活结束了,家宾想说服我留在上海,虽然我也确实有机会,但我还是选择了回武汉。因为在武汉,我就可以跟森永在一起。至于家宾,他很快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他告诉我,他会把分公司开到武汉来。
对家宾的话,我一笑处之,我心里很清楚,我只把家宾当成非常要好的朋友。
回到武汉,一切都算顺利,可去年下半年,我总觉得特别累,后来高烧不退,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慢性肾衰竭。
瑶迦喝了一口水,脸上第一次露出悲伤的神情。悲伤只是一闪而过,转瞬被瑶迦用微笑代替了:“我没想到这样的事会落到我身上,很多事情就是想不到的。”
瑶迦的母亲匆忙把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掏手帕,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大滴的眼泪已经滑落。瑶迦看看母亲,又看看我,努力地对着我笑了一笑,眼睛里泪光闪动,映得整张脸庞像一朵盛开在朝露里的百合。
虽然我病成这样,但我不觉得自己命苦。森永跟我说,他会尽一切努力给我治病。他毕业后到电脑公司做工程师,现在为了我,又兼了一份职,午饭都舍不得吃5块钱一份的,就为了省下来给我做透析。知道消息的家宾每个月都要到武汉来看我,又帮我联系肾移植。我是个很幸运的人,他们两个都很好,可是我可能什么都不能回报他们了。
上个月,家宾过来向我母亲提亲,他说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这样他就可以向家里要钱。现在每周的透析,还有以后肾移植的手术费,抗排斥药的费用,不论对我们家还是森永家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我拒绝了,我不想欠这个情,也不愿对不起森永。
瑶迦的妈妈再次插进话来:“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妈妈!”瑶迦再次打断母亲。母女两个都没有再说话,两只握在膝上的手却依然紧紧握在一起。瑶迦咬紧了唇,双眼变得十分明亮:“人总是有生有死,可是我只能爱一个人!”
编辑手记
昨天“讲述”说的是“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的故事,今天谈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三角关系,其中滋味却大不一样。
原本是残酷的情场战争,却因为争夺的对象是一名弥患重病的女孩,而没有剑拔弩张的气势。这是一种难得的两男一女关系,有着一种用无畏和深情打造出来的特殊平衡。
女孩讲述的初衷,是想做出一个选择。她的妈妈似乎已经有了选择———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
想起楚天都市报曾刊过的连载《为爱结婚》。陆弥的哥哥得了严重的肾病。陆弥的老同学很有钱,他希望娶到陆弥,他能为陆弥的哥哥提供更多的治疗机会。但陆弥拒绝了他,最终为爱与别人结了婚。作者张欣给出的结局是:在这份为爱而生的婚姻里,夫妻双方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最终陆弥拿起锤子,砸向了丈夫的太阳……张欣在“后记”中说,这是爱情的绝境。
有些看了《为爱结婚》的人,认为陆弥应该嫁给有钱的追求者。看了今天的“讲述”故事后,不知又有多少人会认为,瑶迦应嫁给有钱的家宾,而不是真爱的森永。
现实的确如此残酷而矛盾,在生命面前,也许最先低头的便是爱情。
今天的女主角很年轻,还未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在这样的两个男人面前,她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期待着马冀将来的“讲述回访”。
第116、亦冰亦火的西式人情
被好友出卖
2008年年初,我从温州来到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这里是五大湖区城市群的造船中心,而我做的是船用仪表生意。初来乍到,我想只要交些朋友,会少走许多弯路。很快,通过聚会,我认识了不少当地的商人。特别是船协的霍华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个高大的中年黑人脸上总挂着阳光般的笑容。他声音洪亮,初见面,就给我一个强有力的拥抱。我觉得,他就是国内常说的“红脸汉子”——性情豪爽,能为朋友两肋插刀。聚会结束后,我再次拜访了霍华德,并送去了中式礼物。霍华德一家亲热地留我吃了晚餐。
2008年4月7日,我出门办事路过霍华德家,顺路去拜访一下。门开着,他六岁的儿子在客厅里捏住鼻子,满脸紫红,看上去非常难受。原来,他学卡通片主人公将一粒爆米花放进了鼻孔。我赶紧报警送他去了医院,霍华德夫妇也很快赶到。看着平安无事的儿子,霍华德握着我的手,那力道让我感到了他发自内心的感谢。
半个月后,霍华德夫妇邀请我和他全家到湖区度假。美国人是轻易不会让别人走进自己生活的。这意味着,我用真诚交到了第一个美国朋友。
6月,克利夫兰一年一度的船上用品招标开始。霍华德供职的船业协会,负责对招标监控。我很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消息,不需要太多内幕,只想知道,我有几个对手,对报价信息这样的核心消息没有奢望。霍华德一脸严肃地冲我摇头:“郑,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我询问的并不是什么秘密,他的态度让我失望。
回到家,我根据自己搜集的资料,做出报价,对于质量,我是很有信心的。我要向霍华德证明,我不是只靠关系就想得到订单的人,结果我失手了。
负责招标的斯皮茨惋惜地告诉我,我的仪表性价比是最好的,但鉴于我之前向霍华德询问过关于招标的消息,船业公会对我的目的表示怀疑,所以最终选择了别家。
失去生意先不说,想到出卖自己的,还是我自以为在美国交到的第一个真心“朋友”,我简直无法接受。霍华德来到我家,我给了他闭门羹。这家伙不死心,迂回地让商会会长章明来做说客。章明说:“郑远,你还是不大了解美国人,他们的朋友很少。但霍华德真的很看重你,他开门见山地告诉我‘郑是我的朋友’,他希望你能体谅他的苦衷。”
再次碰壁
我还是不相信章明的说辞,计划多交美国朋友,看美国人是不是对朋友都冷得像阿拉斯加的冰山。
为此,我经常主动地和邻居们打招呼,或者做一些精美的中餐,送过去和他们一起分享。很快,我从邻居格尔嘴里,听到了“朋友”这个久违的词汇。格尔是个古怪“音乐”爱好者,他家里经常有聚会,参加的人是一个小圈子里的朋友。
可令人惊讶的是,格尔的敲击“鼓手”是我们街区靠乞讨为生的流浪汉达利,他的乐器是那些被丢弃的垃圾桶盖。还有两个来自北部的小农场主,以及一个酒吧里陪酒的女郎。这颠覆了我的原则,我一向认为,看一个人的潜力,要看他的朋友。
格尔是一个中型公司的主管,和这些人在一起做朋友,实在有些说不过去。私下里,我问过流浪汉达利,为什么不请格尔帮他找份工作?达利有些生气地说:“我们在一起玩音乐很快乐,可不代表我会接受这样的帮助!”
2008年9月,我和格尔的友谊经历了一次“考验”。周末的一次聚会,我到得较早,看到了他茶几上放着的一本相册,就随手翻看起来。没想到格尔看到后,勃然大怒。
晚上,流浪汉达利来到我家。我怒气冲冲地说了不满,达利笑了:“郑,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但身为朋友,你也不能这样随便窥探别人的生活,实在不礼貌!”我耸了耸肩膀,还是觉得格尔的表现实在太过分了。为什么美国人都是这样,似乎朋友分外“廉价”。
惊遇“活雷锋”
2008年12月4日,我订好了千岛湖的旅馆,决定到那里享受湖光山色和悠闲钓鱼的假期生活。
从克利夫兰到千岛湖,车程12个小时,途中会经过五大湖区特有的湿地公园。突然,车身剧烈地颠簸了一下,汽车发动机发出吃力的嗡嗡声,车子不再前进。我跳下车,发现车轮陷入到湿地的泥泞中。这让我的兴致一扫而空。
这种地方,罕见人迹,如果没有别人帮助拖车,我只有两种选择——步行到公路边求助,或者在汽车里过夜,等待着上帝的眷顾,派一辆汽车忽然出现。
第一个办法是首选。可是想到在美国所谓朋友的冰冷,我对在公路上拦车没有任何信心。就在心情糟糕透顶的时候,我听到了汽车驶来的声音。从车上跳下来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美国人。他走过来对我说:“嘿,你的汽车需要用绳子绑住拖出来。这个湿地一旦到了冬季,泥土疏松,过去有很多来看湿地的车都陷了进去。”
越野车陷得很深,他带来的绳子,崩断了三四根。我询问他要多少报酬?他竟摆摆手,他说自己是在公路上看到我向湿地转向后,知道我可能会遇到麻烦。但他的车性能不佳,追不上我,所以干脆自己先回家,拿了绳子过来,看我需不需要帮助。
说完,他发动汽车,扬长而去,留下我目瞪口呆。
没想到在美国遇到了这样的“活雷锋”!
经历了一“劫”,剩余的路程很顺利。第二天一早,我在宾馆租了渔具,可驱车来到了湖滨,我才发现自己又遭遇了点“麻烦”。美国宾馆里的渔具需要用剪刀打开,因为出来得匆忙,我忘带了。而这个时候,湖滨钓鱼的人也只有我一个,我决定考验一下自己的牙齿。就在我努力的时候,一个美国老人来制止了我,他说这样很危险,然后让我稍等……
大概有一个小时,老人才开车再次来到,递给我一把剪刀。他还抱歉地说,自己的家距离这里有四公里左右。他早上是来湖边散步的,所以没有开车,刚才是走回家去拿了剪刀,怕我等得着急,于是开车送过来的。说着,他表示这把剪刀就送给我了,叮嘱我放在车上。我感激地握住他的手,他却微笑着告辞了。
朋友的真正含义
回到克利夫兰,我发现欠了“人情”。回来的时候,隔壁的罗宾逊正在帮我修剪门前的草坪,因为草坪太过脏乱是会收到社区发来的警告信和罚单的。就这样,我和罗宾逊熟悉起来,并且成了朋友。我觉得罗宾逊这种可以帮助陌生人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我的第一位美国朋友。我到罗宾逊的家里串门,他主动邀请我观看他的相册、车库以及工作室。我对美国朋友“冷冰冰”的心,开始逐渐融化。
2009年1月,克利夫兰船业协会准备新一年的招标工作。久没有音信的霍华德,通过快递公司,把通告发到了我的信箱。拿着信,我琢磨着,是不是霍华德因为内疚所以对我这样,可我决定还是冷冻和他的关系,我不想重温噩梦。
2009年2月11日,国内来的最新样品到货,机场通知去取。上路后,我的车却抛锚了。我想起了罗宾逊,打电话给他,手机却提示关机。无奈,我翻出了罗宾逊家里的座机号码打了过去。让我沮丧的是,竟然是电话录音的回复。
在公路边上焦虑且无助的时候,一辆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听我说完自己遇到的困难后,这个年轻的司机汤姆逊自告奋勇载我到机场,还帮我叫了维修厂的拖车。
汤姆逊送我回到家,我发现,罗宾逊家的窗户打开着,他正和儿子在客厅里玩耍。这是周日,罗宾逊的车一直停在车库里,应该没有出门才对。想到电话录音和他没有回复,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我执意要请汤姆逊一起进晚餐,席间,我感慨美国人为什么对朋友这么不重视?汤姆逊说,他觉得罗宾逊对我不错。见我摇头,他认真地告诉我,在美国,朋友是很难拥有的。成为朋友,必须要有相同的爱好或真挚的感情。
交朋友的目的,就是能够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开心和快乐,为生活增加色彩。这样的解释,让我彻底被美国这种朋友观和自己遭遇的冷热美国人搅得一塌糊涂。
几天后,章明找到我。他拿出克利夫兰目前使用的船上仪表模型,还有一页中国国内常用仪表的图样。他指出,国内仪表在日期的调整上,存在着缺陷。船只在航行中是跨越不同时区的,仪表必须能够自动调节日期。我拉住章明表示感谢。他说:“你如果要感谢的话,去感谢霍华德吧,这些资料都是他给我的,说直接给你的话,怕你会拒绝!”
2009年4月14日,船上用品招标开始。这次,我笑到了最后。霍华德第一个跑来对我祝贺。我说:“你不是不对朋友泄露任何关于招标的消息吗?为什么这次要帮助我?”他摇了摇头说:“郑,这一切是你争取来的,我告诉你的,只是大家都可以掌握,却被你忽略掉的小细节而已!”
原来,美国人不喜欢过近的关系,觉得会损害到自己的私人空间,影响到生意和事业上的公平。朋友,只是一种深度的感情而已。
第117、一枚檀香戒指
我独守着雅缘,一家专门经营木质饰品的小店。人们说我是由水木凝结成的精灵,然而我不是。
雅缘位于闹市,门前两个带有沉静意味的木雕字却已将喧嚣散尽。小小的房间,宁静的灯光,各种的木制品,沉毅,古拙,价格不菲。我每天坐在一个角落里望着进出的客人,沉默着,不爱说话,很少露出笑容。 无人时就看着手上的戒指。我的手指白皙修长,戒指却是沉沉的黑色,精雕细镂的戒面,象是用爱心琢成的。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在其中溢出。
我很少外出,只有当钱到了一个整数时,我才会到附近的银行将其转到刘涛的账上。刘涛是我的男友,刘涛想出国,刘涛很穷。
后来我见到了杜加,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只因他比我和刘涛大了两岁,就喜欢以大哥哥的姿态待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也不提。杜加的眼睛望着我的手,我的手中正拿着一串手链,磨的圆滑了的核桃,摆动间象一串沉静的水珠。杜加问我:“这个卖吗?”我点头。手链放到桌子上,珠圆玉润,清冷中透出难言的美丽。杜加在拈起手链的时候又看了看我指上的戒指,心动似的。于是我转身。那一转之下幽香也随之淡去。杜加叹了口气。
我伸出一个手指,告诉杜加手链的价格。他掏出百元放在桌子上,不舍离去,又慢慢地在柜台前徘徊。
第二个星期,杜加到“雅缘”买了一把梳子,古拙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第三个星期,杜加又买了一个挂饰,雕着佛的图案,眉目间却仿佛有人的灵动。我始终静静地望着他,不说话,偶尔用带着戒指的手撩一下自己的头发。
杜加开始成为雅缘的常客,望着我的目光也似乎越来越温柔。有一次我对他说:“你不用买那么多的东西,谁也不会把他所喜欢的全部带走。”说话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戒指。他的脸有些红。我的声音水般清泠,他的眼光却如阳光般温暖。我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心中只有两个愿望,而杜加,不是计划中的。然而他有时会在聊天中提到刘涛,平和的有些纵容的口吻,一如过去。
偶尔会有人问起我的戒指,我说这本是一对,檀香木做的,当男戒与女戒同时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火花的碰撞。我望着手上的女戒,然后提出一个天价。戒指很美,价格却可以吓退许多人。只有一次我曾经对杜加说:“檀香戒指,只送有缘人。”他望着我,迷惑,爱怜。我不太喜欢这种目光。我存在于雅缘的目的只有两个,这其中没有他。
刘涛帐户上的钱在增加,但是刘涛始终没有来过雅缘。我不在意,也不抱希望。我在等待另一个必须。一个女孩终于在烈日下走了进来,明丽的眼神,飘扬的长发一如往昔的我。她的眼睛落到我的手上,惊喜的叫声也如泉水般叮咚。我问她是否打算把这样的戒指戴在手上,她点头,迫切的目光还如往昔的我。我叹了口气,褪下戒指,套到她的指上。她的手指修长,沉沉的黑色反应出爱的祥光。那天我收了女孩一百块钱,这是雅缘的最低价。
杜加发现了戒指的消失。他望着我的苍白的手指,想问,又忍住。我说戒指送给一个女孩了,因为我喜欢她。女孩有着明丽的眼睛和飘扬的长发。杜加无语。那天我们静静守候在雅缘的角落,共同望着进出的客人直到夜幕降临。杜加用他温暖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轻轻打了个冷战。我的手很冷,我知道。
几天之后杜加告诉我刘涛要出国了,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他。于是我拿出了另一枚戒指。沉沉的黑色,比我曾经戴在指上的要大的多,有些粗犷的雕刻透出男性应有的魅力。我说檀香戒指是吉祥的象征,最宜送于远行人。杜加接过后在自己的指上套了一下,合适到天衣无缝。我笑了。他没有问我价格,我也没说。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我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杜加了吧。
刘涛走的那天我也去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我。我看到他神彩飞扬的脸,帅气的仿佛连阳光也会觉得惭愧。他挥着手和杜加等人告别,手上有一枚钻戒在闪动。那是晶亮的,而不是沉沉的黑色。当他走入那道通往国外的门时,我的心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手捧着一杯冷饮,正低着头搅拌。杜加转过身来,又回头挥了一下手。他的另一只手臂撞到女孩的杯子上,一声惊叫,两个人的目光对到了一起。一对檀香戒指同时在阳光下显现出祥光。是杜加把戒指留给了自己。而戒指,只送有缘人。
我悄悄消失在人群中,象一个飘忽的幽灵。
其实我本就是一个幽灵。三年前的一场重病之后,我就是一个守候着雅缘的幽灵了。
第118、那一刻,我的忽略伤害了她
和麦丽结成闺密屈指数来已有十几个年头了,记得还是黄毛丫头的时候,我俩就形影不离。后来,上中学,读大学……虽然身边总有新朋友层出不穷地涌出来,却又因为时空的距离慢慢变得销声匿迹。但是我和麦丽总是那么铁,永远不用担心彼此会被杀出的“程咬金”代替,也不用担心被“大浪淘沙”掉。在“亲爱的”、“宝贝”这些口头禅还没有在女孩子间叫得泛滥成灾的时候,我就喜欢这么称呼麦丽,经常把周围的人“酸”得做出晕倒状,而我俩却自然从容地挽臂离去。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都已经成家了。麦丽先我一年结婚,记得在我的婚礼上她忙得团团转,还摆出家长作风,和我老公说:“颖颖从小娇生惯养,我也一直让她三分,你以后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只吃软不吃硬……”直到说得我老公鸡啄米似的点头,麦丽才善罢甘休。
结婚后,老公对我的确不错,他开玩笑说,他惹不起我的亲友团,我知道他指得是麦丽。于是我马上对他粉拳挥舞,然后就会想起该给麦丽打个电话了。虽然有了各自的家庭后,我和麦丽不像以前的那样形影不离,但是一旦煲起电话粥来,持续时间之久,还是让我老公佩服得五体投地。
转眼到了结婚纪念日,给老公该买件什么礼物呢?我首先想到了和麦丽商量一番。去她家时,麦丽老公正好出差,我把自己摔在她家的沙发里,开始向她“抖搂”自己的对幸福婚姻的感受。第一次,我发现麦丽心不在焉,遥控器始终没有离开手心,眼睛盯着电视,不停地换台。对我的话也没有什么反应。“喂!你把我当空气啊,问你呢,我该买什么啊?”我转身夺过遥控器,逼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就自己决定吧!”麦丽脸上显出从未有过的不耐烦。我的心一阵冰凉,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在一瞬间变得有些陌生。我赌气地站起来,准备回家,本想她会留我一下,没想到,她却站起身来,说道:“那你慢走,祝你们幸福。”我冷冷地说声“谢谢”,便出了她家的门。心中愤愤地想:“不能分享快乐,还算什么朋友?”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麦丽变得更是不可琢磨。我打电话告诉她正在上映一部经典的爱情大片,问她是否有时间去,她却冷冷地答:“你和你老公去吧,我没有时间”;我邀请她到我家玩,她也频频拒绝。我当时只想到一个理由,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就不认朋友了。想着想着,心里一阵悲凉。
一天早上,麦丽打电话让我到她家,声音依然是冷冷的。我欣然前往,期盼她能“回心转意”。一进门,却被麦丽的打扮惊呆了!从不化妆的她,嘴巴涂得猩红,身上是一件很性感的束胸吊带装。说实话,麦丽的美来自清纯自然,这一身打扮,在她身上显得不伦不类的。当麦丽问我,她这样打扮怎么样时,我直接说道:“真不怎么,你也不怕把你老公吓跑了。”话刚说出,只见麦丽的脸色越变越难看,接着,便疯了似地将那衣服脱下来,疯狂地在上面踩踏,像是对我所说话的反抗一般。我站在一边尴尬极了,终于忍不住抽身离去。心彻底地凉了,我坚信,麦丽真的变了,我们的友谊也彻底崩溃了。虽然麦丽的影子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也多次想拿起电话,听听她熟悉的声音,可最终,都因想到她后来的变化,而控制住了。麦丽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更别说来找我了。在老公的安慰下,我最终接受了我已经失去麦丽这个好朋友的事实。
一个星期日,我和老公去买东西。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挺拔、高大,像极了麦丽的老公。越走越近时,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说:“麦丽他老公!”而那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却是陌生的。顾不得老公的劝阻,我的第一反应是,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麦丽,我不能让麦丽不明不白地受伤害。
跑到麦丽家里,顾不得一年多没有联系的尴尬,我将她老公的行为揭发了出来。
“谢谢你,颖颖,这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早在半年前,我就和他离婚了。”麦丽平静地说。我的嘴却被震惊成O型,怎么可能,麦丽离婚了?作为她的好朋友,我竟然全然不知。
麦丽走到冰箱边,取了一罐饮料递给我,“看你累的,先歇歇。”然后,她平静地对我说:
“记得那次你来找我商量给你老公买礼物的事吗?就在那事的前一天,我偶然发现他有不轨行为……”
曾经的一幕在我脑海中重现,直到今天我才找到麦丽冷漠的答案。懊悔漫过心扉,我为自己的自私和粗心内疚。可想而知,当我兴奋地和麦丽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她正在经受着老公背叛的痛苦,而我还用自己的快乐刺激她……
“麦丽……”我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这不好好的吗?离开不爱自己的男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开始时却很固执,我以为是我不美,他才……我拼命地打扮自己,甚至模仿那个女人的模样。可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你做再多努力都是徒劳。最关键的是,我认识到,错不在我……哎!颖颖,遇到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容易,你好好珍惜吧!”
懊悔的泪水早已漫过脸庞,我真想对麦丽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可我喉咙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
看着我的样子,麦丽“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道:“傻丫头,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好久没逛街了,就盼着你来陪我出去走走,说不准还能碰上个金龟婿呢,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的……”说着,麦丽已经走到镜子边披那件我和她一同买来的披肩,而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第119、最频繁地跳动的“老头儿”
“老头儿”仿佛早已洞察般淡淡地说声“哦”。看着憨态可掬的企鹅头像,一瞬间,我感到从未有过的从容和充实。
朋友不必有很多,在你跌倒时,会伸出温暖的手;在你绝望时,会用号角般的话语鼓励你;在你失意时,总会感到一双肩膀的重量;在你得意时,一声轻轻的“哦”足矣,云淡风轻。红尘过往中,有多少张面孔,路过了,远离了;人海茫茫中,有多少脚步,走近了,渐远了。人潮中熟悉的面孔,回忆里花开的声音,这一点一滴的瞬间,构成了真实的生活。而朋友,总是你或平庸或不凡的经历的核心。当品尝着友谊醇美而绵长的余韵时,我想,我愿是这样的一位朋友,给每一个他或她,一个瘦弱的肩膀和一颗坚定的心。
就像经常的“老头儿”在你最需要时,最频繁地跳动。
再次走进网吧,一如既往的“老头儿。”“你好。”“老头儿,我该怎么办?”“怎么了,丫头?”“有一个男孩……”
第120、论坛的朋友究竟能走多远?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啥人都有,玩论坛有一段时间了,体会多多,感触多多,下面我就来谈谈论坛的朋友究竟能走多远?
1:玩论坛的朋友不同与QQ和语音聊天室的朋友,在论坛是文字的交流观点和看法,而且和QQ不一样的是论坛你的观点和看法,文章就放在那里,朋友们来了随时可以发表看法,和同老朋友叙旧。而且在论坛写文章需要的是静下心来写,才能心有所思的写出好文章。
2:论坛虽然为大家提供的是虚拟的交流平台,但是确实给人一个说真话的环境,因为你少了很多的担忧,当然也给了人说假话的环境,和给了人泄愤的环境,但是在论坛说假话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说假话的后果是害人又害己,不能说的就不说是你的权力;在论坛适当的泄愤是可以的,但是吵架完全是在浪费时间,什么事都有个度,过了就不好了,所以玩论坛玩得好的人大多是喜欢静静的写文章和向新朋友问好,向老朋友叙旧的,他们所追求的是一种心情,一种开心。
3:在论坛网恋也好,牵挂也罢,最主要是自己该如何去把握,如何去做才是对的,标准不一样,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不能绝对的去说对与不对,以句话在真诚的基础上,适合自己的就是对的。
4:作为河南车友会一员的我,肯定要从网络走到现实中去的,我和车友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交流,需要的是一起寻找那种自驾游和FB的乐趣,而且也真正的走到现实中去了。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团队精神,什么是理解和交流。
5:论坛的朋友该不该见面,只有自己把握了,但是最好不要有金钱的来往,我们车友会的朋友出去玩是严格AA制的,在洛阳也和美食的朋友一起玩过,都是AA制的,AA制的最大好处是大家在一种公平的基础上去交流的。
6:昨晚和洛阳的车友及美食的朋友活动完后,开车送一位网友回家,她家就在我家的旁边,她当时说了一句话,如果不是因为网络我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在一起FB。。。。。。
我希望论坛的所有朋友都走得更远,但是究竟能走多远一是靠信任,二是靠自己把握,三是靠你自己和朋友有走得更远的需要。
昨晚和网友FB后心情随笔,祝所有网友开心和幸福!!!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啥人都有,玩论坛有一段时间了,体会多多,感触多多,下面我就来谈谈论坛的朋友究竟能走多远?
1:玩论坛的朋友不同与QQ和语音聊天室的朋友,在论坛是文字的交流观点和看法,而且和QQ不一样的是论坛你的观点和看法,文章就放在那里,朋友们来了随时可以发表看法,和同老朋友叙旧。而且在论坛写文章需要的是静下心来写,才能心有所思的写出好文章。
2:论坛虽然为大家提供的是虚拟的交流平台,但是确实给人一个说真话的环境,因为你少了很多的担忧,当然也给了人说假话的环境,和给了人泄愤的环境,但是在论坛说假话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说假话的后果是害人又害己,不能说的就不说是你的权力;在论坛适当的泄愤是可以的,但是吵架完全是在浪费时间,什么事都有个度,过了就不好了,所以玩论坛玩得好的人大多是喜欢静静的写文章和向新朋友问好,向老朋友叙旧的,他们所追求的是一种心情,一种开心。
3:在论坛网恋也好,牵挂也罢,最主要是自己该如何去把握,如何去做才是对的,标准不一样,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不能绝对的去说对与不对,以句话在真诚的基础上,适合自己的就是对的。
4:作为河南车友会一员的我,肯定要从网络走到现实中去的,我和车友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交流,需要的是一起寻找那种自驾游和FB的乐趣,而且也真正的走到现实中去了。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团队精神,什么是理解和交流。
5:论坛的朋友该不该见面,只有自己把握了,但是最好不要有金钱的来往,我们车友会的朋友出去玩是严格AA制的,在洛阳也和美食的朋友一起玩过,都是AA制的,AA制的最大好处是大家在一种公平的基础上去交流的。
6:昨晚和洛阳的车友及美食的朋友活动完后,开车送一位网友回家,她家就在我家的旁边,她当时说了一句话,如果不是因为网络我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在一起FB。。。。。。
我希望论坛的所有朋友都走得更远,但是究竟能走多远一是靠信任,二是靠自己把握,三是靠你自己和朋友有走得更远的需要。
昨晚和网友FB后心情随笔,祝所有网友开心和幸福!!!
第121、失散30年 您还好吗
●这是一个西安名医世家与一位上海支内姑娘之间回肠荡气的友情故事。年幼的她因这位上海"袁姨"的印象而有了深深的上海情结。
●后来袁姨回到上海的老城厢,等到再次去西安找他们一家时,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错过。
●她的母亲想方设法找袁姨,但直到离开人世也未能完成心愿。她通过晨报倾诉呼唤袁姨---
10月31日,读者郭阿姨给我寄来一封笔迹遒劲、情真意切的信件,提到最近晨报倾诉刊登的《能续否,花季友情》(详见10月25日A22版)一文,她说自己是西安人,因种种原因,家里几代人都有着深深的上海情结。如今她和丈夫已定居在上海,特别希望通过晨报的这个版面,寻找母亲生前的旧同事兼好友,上世纪50年代在西安支内的上海知青袁文娟阿姨。
很快,我见到了郭阿姨和她的丈夫李老师。漂亮开朗的郭阿姨特意带来了珍贵的家庭照片,经她介绍,我才知道照片中的几个娃娃如今都“术业有专攻”,大哥是陕西知识界的著名学者,郭阿姨本人是党政机关的负责人,而小弟则是前不久曾在《申江报务导报》“招亲”的雷老虎郭良,不仅是货真价实的明星,更是中日文化交流的使者。
备受好评的上海姑娘
我出生于名医世家,解放前父亲在西安开设私人医院,是当地第一位学有所成的西医,解放后出任西安防疫站的站长。受他的影响,母亲也有志于学医,通过考试拿到了产科的行医执照,出任西安北关妇幼保健站(位于北关正街,北关联合医院的前身)的站长。从我记事起,父母就都是大忙人。建国初期,百业待兴,保健站的任务很繁重,因此尽管我年纪很小,母亲还是整天背着木头小药箱出诊,“狠心”地把我和哥哥关在家里。
母亲当时有三位特别要好的女同事,四人中她排行最大,张阿姨排行第二,赵阿姨排行最末,而排行第三的就是上海来的袁阿姨。袁阿姨算得上是第一批支援西部、开发西部的“东部人”。那时的西安还很闭塞,外地人不多,而来自东海之滨的上海人就更稀罕。作为保健医生,袁阿姨没有半点大城市娇小姐的作派,不分白天黑夜,一有病人家属来找,背起药箱就出发,其医德和医术都备受当地群众的好评。在北关工作的那些年里,恐怕袁姨自己也记不清接生过多少小宝宝了,但我记得很清楚,小弟郭良正是在袁阿姨的精心照顾下呱呱坠地的。
李老师在旁边插话:“五六十年代的北关属于西安的‘落后’地区,出了城圈儿就是庄稼地。”郭阿姨也补充:“是啊,我小的时候听说城外还有狼呢,所以袁阿姨和我母亲每次出城给农村的产妇做复查,还要带棍子防身。”想像着两个年轻的女医生深夜出诊的情形,我的心一动,眼底有点潮乎乎的。
我还是得强调一句,袁姨那一代开发西部的上海知青,条件很艰苦,他们响应国家号召,是抱着一颗扎根农村、扎根边疆的心来的,并不知道何时能回家乡,也不清楚到底会遇到什么样的考验。不过,正像一部老电影《上海姑娘》所展示的,那时的人很单纯、很乐观,对于物质生活没有奢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西北一直工作到退休,好些连子女也留在了内地。
凭着我的百日照找到她家
成家前,袁姨一直住在保健站的二楼宿舍,自己开火做饭太孤单,她就经常和我家搭伙。据母亲回忆,袁姨心特别细,三个孩子中对我尤其关注,只要我念叨一句想吃鱼了想吃虾了,她就会起个大早,四五点钟跑到西安当时唯一的水产一条街———炭市街去买来鲜鱼鲜虾,烧好了大家吃。尽管在西安生活多年,她还是保持着上海姑娘爱吃零食的习惯,房间里储备了不少上
海寄过来的糕点,可她自己却不爱吃,最喜欢在我吃点心的时候,从我嘴边抢下一块来,说这样吃着才香甜。我还记得一件小事。也许因为是医生的缘故吧,母亲平时总教育我们,不能挑食,五谷杂粮各有各的营养。袁阿姨好像不太爱吃胡萝卜,有一次就当着我的面跟母亲“抬杠”:“我说大姐,在你嘴里那胡萝卜和白菜就好像人参一样,那还有啥东西没营养啊?”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资讯很不发达,上海因地理上的遥远而显得非常神秘。只要有人到上海出差,每位同事都会让他捎带吃的穿的。我家三个孩子,花费不算小,袁姨很体贴我母亲,每次回上海探亲都会给我们带许多礼物,我上小学时还穿过不少式样新颖的上海童装。我最喜欢的一件白底蓝花布拉吉,就是袁姨送我的生日礼物。还有那种压成小金鱼、小兔子形状的儿童香皂,更是让我舍不得用。
后来袁姨嫁人了,丈夫也是上海知青,在离西安一百多里的铜川铁路系统工作。又过了几年,袁姨就回上海了。60年代末我父亲到上海出差,还特意到老城厢登门拜访她。据父亲回忆,那场景也颇具戏剧性。他拿着写有地址的纸条走进迷宫一样的里弄,正想开口打听袁姨,一抬头,就望见某家墙上正挂着我一百天时戴绒线帽的一张照片,被放大到一尺二寸(那时普通照片的最大尺寸),他推门就进,心想肯定不会走错门,因为袁姨特别喜欢我那张照片,特意将底片从西安拿到上海冲扩的。
郭阿姨和李老师对望了一眼,不禁同时叹了口气,她接着说:“自从那次之后,因我父亲遭到了政治上的冲击,全家下放,与袁姨从此就失去了联系。”
70年代初我父亲被打成“走资派”,他主动申请下放到了西安的兴平县,即马嵬坡的所在地。母亲带着小弟郭良陪他一起下放,我和哥哥则寄养在亲戚家,全家都搬离了北关。小弟自幼体弱多病,父亲在兴平遇到一个精通武术的老朋友,就把小弟交给他做徒弟,本意不过是想让他强身健体,却没想到他日后竟以习武为专职,“打”出了一片天地。这是闲话。
下放期间,母亲听老同事们说,袁姨曾专程回西安,到北关正街打听我们全家的下落。但因为局势乱哄哄的,她不得不失望而归。这个消息让母亲难过了好些天,很担心就此失去一位知心的朋友。
两代人的寻亲梦何时能圆?
郭阿姨的描述让我对这位昔日上海知青———袁阿姨充满了敬意,也特别想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就急切地问他们是否保留有袁阿姨的照片。郭阿姨先是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表情有点为难:照片在西安老房子里……
我家相册里珍藏着一张袁阿姨年轻时的照片,迄今至少有40多年了。袁姨本人身高适中(约有1.60米),瘦瘦的,长得既洋气又干练。照片中的她穿了件中式立领紧身上衣,俨然一位30年代穿旗袍的美女,当然更多了些书卷气。难怪当年走在西安的大街上,回头率特别高。即使是在今天的大上海,我觉得她依然“丽压群芳”,气质丝毫不输于这些年轻的上海姑娘。
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祖母是浙江绍兴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父亲对水乡、对上海都很有好感,所以才会给我起了个很南方的名字“阿娟”。通过和袁姨这位上海知青近十年的交往,父母更是对几千里外的上海以及上海人青眼有加。我和李老师成家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我们接母亲同住。丈夫经常有到南方出差的机会,他也非常理解老人的心情,每次都捎回不少南方的小吃。有次去扬州出差,在外面住了一个多月,母亲正在西安的家里说着想吃南方的大闸蟹,他就提着一篓蟹推门进来了。记得那时候大闸蟹还没这么金贵,9元钱就可以买整整一大篓。
人一老就格外念旧。见我们三个子女都成了家,母亲就格外挂念远在上海的袁阿姨,总是念叨着想见她一面。尽管家里的生活条件有很大的改善,可每次听说有人到上海出差,她还是点名要那种袁姨带回来的核桃酥,这种点心相当便宜,但母亲就是爱耍小孩子脾气,老是说袁姨给她买过的点心才最好吃。等她都到了80岁的高龄,因小弟郭良要在上海发展事业,她还动了迁居南方的念头,为的就是在大上海找到自己的故交。
“然而很遗憾,母亲85岁那年因病去世,终归没能了结这个心事。”郭阿姨不禁泪光莹莹。
基于儿时的记忆,加上母亲日复一日的唠叨,我们三兄妹对袁阿姨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也正是在这种情结作用下,小弟和我都先后选择上海作为第二故乡,在这里买房定居。一想到已和袁姨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我们“寻亲”的心情就越发不能自已。但因为父母都已去世,除了知道袁姨的全名叫袁文娟,知道她以前住在老城厢,我们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上海毕竟有那么多人口,叫“袁文娟”的人大概不下数百位吧,找人还真像大海捞针,毫无头绪。就在此时,我很偶然地读到了晨报上那篇寻找中学好友的文章,眼前不禁一亮:如果能用这个方法找到朝思暮想的袁阿姨,那该多好啊!真的得到好消息,大哥和小弟再忙也会来一趟上海的。而我母亲虽无法亲眼看到这一天,但我和李老师已在上海订了一处墓地,打算把老人家的骨灰请到上海。
我被郭阿姨一家几代人的上海情结所打动,心里热呼呼的,赶紧告诉她,前一个故事见报的第二天,两位失散多年的中学好友就在晨报倾诉的帮助下通了电话。我也衷心希望袁阿姨能够尽快读到这篇文章,尽快和晨报取得联系,尽快见到原来远在西安的故交及子女。
细心的郭阿姨考虑到袁阿姨年事已高,还特地提供了家庭档案里的“绝秘”信息。
袁阿姨如今估计已是70岁高龄,不一定能坚持看报,如果她的家人给她读报的话,我希望他们能提醒她,因肤色的关系,我大哥的小名叫“黑蛋”,小弟小名叫“(白)蛋蛋”,而我的小名就叫“娟娟”。尽管事隔多年,我相信袁阿姨是不会忘记这些熟悉的名字的。
第122、陈珊你不能骄傲
我和闵靓,应该算是好朋友吧。我们认识的年头和我的年龄一般大,如果刚出生的小孩也能交朋友的话。
闵靓是那种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女生,她有白净的脸庞,干净的眸子,清晰的五官,一切都昭示着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女生。相比之下,瘦高的我走路总是急匆匆,一着急就迷糊,小麦色的皮肤一看就是个精力过于旺盛的黄毛丫头。
我和闵靓,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闵靓的妈妈是医院的理疗科医生,和我的妈妈是同学加同事。她们认识的年份也不算短,我妈说,上高中的时候,闵靓妈妈家里条件很好,吃得好穿得好,自然很傲气,都不跟别的女生玩,不过总是喜欢和她在一起。这样说的时候,妈妈的语气居然有种无奈。不过,多年后,我也明白了这种无奈。
小学的时候,我和闵靓在一个班,我不是尖子生,所以成绩一直都不是我的压力。
闵靓却不一样,她是骄傲的公主。那时我们的班主任上进心极强,她有一个著名的爱好,就是在考试结束之后,要把所有同学的名字和分数都排在黑板上。它们安静地被分成六列,每一列大概有十个人。班主任说:“对于成绩好的同学来说,这个黑板就是一个短暂的光荣榜,起着激励作用,成绩不好的学生,这个就是你们的耻辱柱,希望你们知耻而后勇。”
那个时候的我,名字总是出现在第一列的下方或者第二列,搞得不好,下放到第三列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闵靓,总是在第一列。而且,她还是负责往黑板上写成绩的那个人,对了,好孩子闵靓是我们的学习委员。
到了小学四年级,我的小宇宙爆发了,成绩没有被挤出过第一列。最辉煌的一次是在四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拿到了全班第一。而那一次,闵靓出乎意料地走到了第二列。
放学的时候,我高兴地收拾桌子,喊闵靓一起走,可闵靓磨磨蹭蹭,说***妈值班晚一点才回家。于是我就等她一起走,也怪我神经太大意,说,“我妈说过了,我的数学满分的话,可以给我买一把玩具左轮手枪,这次得第一,我妈肯定很高兴,我叫我妈买两把,也给你一把!”
闵靓的反应淡淡的,“我不喜欢玩手枪,虽然知道不是真的,但是伤到人还是很麻烦的。考试成绩不代表什么,陈珊你不能骄傲,要争取保持好的成绩。”
我的小学时代,再也没有拿过第一名,闵靓后来喜欢上了班长,成绩也渐渐下来了。她的名字也和我的一起,徘徊在了第一列和第二列。小学时候总是不太记得分数,而闵靓说话时淡淡的样子,却一直记在我的心里。
初中和高中,我们都不在一所学校,但因为妈妈们的友谊,闵靓和我还是热烈地联系着。暑假一起去游泳,寒假她来我家小住,春天的时候被妈妈一起带出去放风筝等等……
闵靓被她的妈妈料理得越来越胖,我却开始抽条。她的朋友不多,尽管她长相并不让人讨厌。她和她的妈妈一样,眼白比较多,眉头也总是不自觉地紧锁着,所以常常会让人觉得她在生气。所以,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一个。
闵靓非常珍惜我们的友谊,她对我非常好,会给我看男生给她写的情书,告诉我她爸爸和妈妈计划去香港旅行。每次去她家,我都会得到最高级别的接待,所有的童话书,所有的新玩具,她都拿出来献宝。
然而,她从不告诉我她喜欢的男生是哪一个,也不会对我说她爸爸每次喝酒都会打***妈,偶尔还会误伤到她。时间久了,我越来越有些害怕她。在她面前的我,总是有些缩手缩脚,生怕哪个地方会伤害到她。
高考,我的狗屎运再次降临,考上了北京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这是闵靓和***妈的梦想,她们填报学校时的志在必得,让我忘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和我妈的愿望。闵靓的高考分数刚过一类线,也就是说,只能在二类本科院校中间选择。复读成为她和她好胜的妈妈来年生活的主题。
我们那里都时兴考上大学要摆谢师宴,邀请恩师好友来庆祝。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家那一年却没有,我的名字被写在红榜上,在母校的门前红了整整一个夏天。而我却不敢再和闵靓分享喜悦,耳朵里响起的是小学四年级她给我的忠告:“陈珊你不能骄傲。”
第123、巴菲特与芒格的兄弟情
有老哥俩儿,手足情深,他们的友谊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一直是商业界的美谈,深受世人推崇和敬仰。他们是:一个80岁的小弟———“世界股神”沃伦•巴菲特,一个86岁的老哥———前者的“黄金搭档”查理•芒格。
2010年9月,这老哥俩儿因商业投资关系被中国比亚迪总裁王传福邀请来华访问,在比亚迪公司举行的欢迎晚宴上,巴菲特祝酒词中的第一句话就是:“半个世纪前我认识了一个叫查理•芒格的人,从那时候到现在我们就成了特别好的朋友。”一句话可见兄弟深情,令人感动。
访华行程中,比芒格小六岁的巴菲特处处照应着芒格。芒格视力听力不好,但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每次坐在主席台上发言往往忘了翻译的存在。这时候,巴菲特就会拉拉他的衣袖,然后指着翻译站的方向,提醒芒格注意停顿给翻译时间,几次之后,芒格竟然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巴菲特一碰他,他就会马上闭嘴,很听话的样子。一枝一叶总关情,人们从巴菲特这些细微的举动中,深深感受到了他这个“小弟”善于照应“老哥”、相敬如宾的兄弟情谊。
听众提给巴菲特的问题,巴菲特总是找各种理由转给形影相随的芒格,给芒格表现的机会。和比亚迪员工对话时,有一个问题问巴菲特对于新能源发展前景的看法,巴菲特说:“这个问题还是让芒格回答吧,尽管他只比我大六岁,但是他的智慧比我高深很多,特别是讲到新能源,我就更不是他的对手了。”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再生能源,在场的比尔•盖茨先回答后,芒格补充了几句,提问者再问巴菲特的观点,巴菲特说:“一般一个问题芒格回答后就盖棺定论了,我没有补充了。”而芒格对于巴菲特也是十分尊重,有人问芒格:“您和巴菲特半个世纪的友谊是不是巴菲特成功的重要因素,尽管巴菲特经常抛头露面,而您十分低调,还是有人认为您比巴菲特更重要,对此您怎么看?”芒格正言道:“完全不是这样!巴菲特才是最重要的,他比我重要得多,他是一把手,我是二把手,我只能说我在他的事业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已。巴菲特能力强、人品好,德才兼备,又是个很有趣的人,我很幸运有这样的朋友。”老哥俩儿溢于言表的相互崇敬和尊重之情,令人肃然起敬。
巴菲特与芒格合作以来,曾创造过很多优秀的投资纪录,其中,巴菲特投资中国比亚迪就是最成功的一个范例。
2008年9月,在芒格的强烈推荐下,巴菲特将2.3亿美元投资比亚迪,第一年就狂赚了500%。所以,在很多场合谈及这一“得意之作”时,巴菲特没有夺人之美、掠人之功,而是多次讲述了芒格三次劝说他投资比亚迪的故事:“投资比亚迪是芒格的好主意,应该归功于他。两年前,芒格建议我买比亚迪的时候,我一开始没有马上采取行动,他就打电话来说,如果你不投王传福,就错过第二个亨利•福特了,我不为所动;他又打电话来说,你不投就错过第二个爱迪生了,我还是不为所动;第三次他打电话来,说你再不投就错过第二个比尔•盖茨啦,我一听立马就投了。我在生意上乐事多多,然而,如果没有芒格的话,相信我会比现在贫穷得多。”现场所有的人都不禁为巴菲特不掠人之功的行为所感动。
常言道:“窥一斑可见全豹。”通过巴菲特和芒格这老哥俩儿“中国行”中的这些交往细节,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相互照应和尊重、真诚合作而又不掠人之功的为人处世之道,成就了他们半世纪的挚交。
第124、玫瑰的朋友
有一天,一个路人发现路旁有一堆泥土,从土堆中散发出非常芬芳的香味,他就把这堆土带回家去,一时之间,他的家竟满室香气。路人好奇而惊讶地问这堆土:“你是从大城市来的珍宝吗?还是一种稀有的香料?或是价格昂贵的材料?”
泥土:“都不是,我只是一块普通的泥土而已。”
路人:“那么你身上浓郁的香味从哪里来的?”
泥土:“我只是曾在玫瑰园和玫瑰相处很长的一段时期。”
和什么样的人相处,久而久之,就会有相同的味道。让我们不但是靠近玫瑰的泥土,吸收它的芬芳,更自我期勉,也能够成为可以带给别人香味的玫瑰。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第125、一个善良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有天晚上大雨滂沱,我喝醉了他送我,我一次次地嘲讽他,对他说我最烦那些出门不下雨却带伞的人了,没想到你也是这样。我站在午夜的街上,任凭大雨把我全身浇湿,他把伞收拢起来,在雨中那么无奈地看着我,等我折腾够了,才从他手里接过那把伞,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晨,看到扔在走道中的伞,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但我始终没打电话跟他说一声谢谢。那把伞也一直没有还给他。一直在我家的鞋柜里面。
后来,联系得就少了。他给我发过一些短信,邀请我去参加某个村子举行的诗歌朗诵,或者去参观一些画展。我一次都没去过。开始的时候还回复几次短信,说抱歉,我去不了。后来,干脆连短信也不回了。我想在突然觉得想念一个朋友的时候去看他,带上酒和想说的话,酒也许喝不完,话有时可能说不尽,但那时,我或许能和他善良且真诚的眼光对视。能和他对视,我就敢和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视了。
第126、身在异乡的姐妹情
昨日中午,仙桃市钱沟日用品批发市场内,随着一声“妈妈”的哭喊声,一对湖南母女抱头痛哭起来。见此情景,帮助这对母女团聚的一群搬运女工,也禁不住直掉眼泪。
去年10月,钱沟日用品批发市场来了一个“女疯子”。她衣衫褴褛,时而痴痴发笑,时而呆坐不语。刘杏芝、刘莲姣等搬运女工心生怜悯之情,便常常带些饭菜给她吃。
“疯子”从哪来?家住哪里?因为语言不通,刘杏芝等人根本无法与她交流。今年3月,刘杏芝偶然看到“疯子”用树枝在地上写着什么,便用笔与她“攀谈”起来。
“交谈”得知,“疯子”名叫陈晓丹,今年48岁,湖南南县南洲镇人,离异多年,几年前女儿被前夫接走。陈晓丹思女心切,便四处寻找,没想到流落到仙桃。
陈晓丹的遭遇,让大家十分同情。此后,大家亲切地叫陈晓丹为“陈姐”。女工们一商量,决定帮“陈姐”找到女儿。她们给“陈姐”的弟弟写了封信,但很长时间没有回音。
这期间,刘杏芝和姐妹们更加无微不至地关心“陈姐”。她们轮流给她送饭、送衣,时常为她洗头、洗澡。怕“陈姐”晚上寂寞,姐妹们还陪着她“聊天”。
刘杏芝等人的善举,感动了市场内做生意的老板。哪家煨了汤,做了好吃的,都不忘给“陈姐”盛上一碗。从此,“陈姐”成了“百家客”。
“陈姐”也十分“心疼”姐妹们。女工们搬货物时,她就帮着抬;门面来了活,她赶紧跑去报信。
一封寻亲信石沉大海,但刘杏芝等人并不死心,她们接连又去了几封信。
功夫不负有心人。前不久,陈晓丹的女儿陈静从广东给刘杏芝等人打来了电话。刘杏芝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陈姐”,“陈姐”激动得像个小孩子拍起了巴掌。
昨日中午,陈静来到仙桃,和母亲见面后相拥而泣。她拉着刘杏芝等人的手说:“感谢你们,我们全家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陈静还拿出500元钱执意要酬谢,但被婉言谢绝。
“陈姐”要走了,姐妹们真舍不得。临行前,她们给“陈姐”洗头、洗澡,买来好吃的,卖文具的张老板端来骨头汤,卖鞋子的涂老板送来了球鞋,卖电器的熊老板拿来衣服……
上车离去时,“陈姐”已是泣不成声。
第127、老兄,别再让我吃蛋糕了
来哥伦比亚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都是留学生,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哥伦比亚大学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国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以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提也不想提“蛋糕”这个词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拉斯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的一家中国菜馆,点了7盘不同的饭和面,通通吃光。结账的时候,看到光光的盘子,服务员不敢相信。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桌面和桌腿,但是什么也找不到。“难道你们真的把这些都吃光啦?”服务员问。我们点点头。“天啊,你们要不要叫救护车?”服务员惊呼。
“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才能听懂的暗语,就是指做同一样东西做得太烦了,直到让我们恶心。
有意思的是,拉斯喜欢做蛋糕的习惯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给我寄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巧克力和朗姆。但是,圣诞节时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在西雅图的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工作十分繁重,我忘记了告诉拉斯。结果,拉斯又寄了个蛋糕到我原来的地址,邮政系统查无此人,又把蛋糕退回到拉斯的家里。拉斯接到蛋糕十分惊讶,他发了封邮件给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蛋糕里加朗姆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当我今年5月份接到我去年圣诞节寄给你的蛋糕时,我在想,我终于有机会试试这种防腐的方法是不是管用啦。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复,我把那个蛋糕吃啦!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起来,我告诉拉斯:“我写了一篇关于我们做蛋糕的博客,不过是中文的。你可以用谷歌翻译工具翻译一下看看。”而拉斯马上给我回了一封邮件说:“我很喜欢你写的我们做蛋糕的冒险经历,不过比起谷歌翻译版,我还是宁愿读你的中文原版。”
第128、分享是一份豁达的真情
我一度以为,孤单回到自己家乡小城工作的采莲,只是因为嫉妒,才对我渐至疏远。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场比赛后,被人落下,兴奋的获胜者为了表示祝贺,买来雪糕送给每一位被她PK下去的选手,我漫不经心地剥开来,放进嘴里,却发觉,原本最爱吃的巧克力雪糕,不知为何,变得如此地苦涩。等到抬头看到胜者的笑容,才发觉,原来与人分享一份快乐,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而采莲,却是心甘情愿地,与我分享了4年。只是在最后的一刻,她才突然在我完美的生活里,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而我,却是在将采莲,完全忘记的时候,才明白,采莲所与我分享的,原是这样一份豁达的真情。
第129、情路上三个人的天空
每个晚上,客厅里的电视都会播着热闹的连续剧。爸妈坐在沙发上一如既往,一个快睡着了,一个看得津津有味。我曾无数次的想过,这也许就是婚姻生活的真相。也许还应该学算得上是幸福的婚姻。
那个晚上,我躲在房间看小说,不期然与书中的主人公产生共鸣。一样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子,不另类,不出色,就连容貌也是平平淡淡的美,但也有着自己的梦想,因为平凡,婚姻就成了唯一值得向往值得费心费力的事了。一所很大的房子,雪白的蕾丝花边的落地窗帘被风吹了起来。身穿白色衣裙的漂亮主妇忙来忙去。然后,楼下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是成功的西装革履的丈夫,手里拿着礼物……忽然间,门铃响了起来。然后,是爸妈让客的声音,然后,是叫我出去。来的是桑娜的妈妈,我们家几十年的老邻居,廖阿姨。廖阿姨糖尿病三个加号,平时很难再出来串串门儿了。她看到我就开始抹起眼泪来了,说看到我,就像看到她们家桑娜,桑娜比我大五岁,五年前嫁到了大阪。丈夫虽然离过婚但是是日本有名大公司的职员。桑娜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处地读书。不过听我妈讲,也是很风光的,五星级酒店办的宴席,丈夫看起来也仪表堂堂。虽说,老人家对嫁给日本人,还是离过婚的总有一些微词。可是,对于桑娜来讲,她大概是想用这样的方法来实现对婚姻的愿望。那时候,廖阿姨身体还好,有事没事拿了桑娜在大阪家里的照片过来看。照片里的桑娜穿着裁剪合体的家居服,站在别墅门前碧绿的草地上,脸上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的灿烂。
我初初以为,廖阿姨的眼泪只是缘于对女儿的思念。没想到廖阿姨拉着我的手泣不成声的说:“想来找你帮忙的呀,不好意思开口。桑娜出事了,现在住在精神病院里。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我又是这样的身体。想请你帮我去把桑娜接回来,出国的手续,大阪方面会给办好的。”平时我到是个挺自信的人,从小到大让我一个人去做什么也极少犹豫过。但是,让我孤身一人到异国他乡去接一个病人,而且还是精神病人,我开始底气不足。可是,桑娜的事,总不能不管吧,小时候我爹妈忙都把我寄在她家里,我是跟在她屁股后面进出的小尾巴呀。
我灵机一动,想起了江宁,桑娜出国以前的男朋友。我有种直觉,无论当初桑娜是怎样伤害了他,桑娜的事他依然不会坐视不理。
于是找到了江宁的电话,他现在帮一个台湾人做软件开发,也算是半个老板了。我在电话里讲:“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桑娜的邻居,以前,总给你们当电灯泡的那个?”江宁在电话里哈哈大笑。我一脑门儿的汗,暗自庆幸自己有眼光。我们就约在了他们公司楼下的上岛咖啡。我在电话里问:“太太会介意吗?”江宁说:“还是孤家寡人呢!”
印象中,江宁长得很像那个吴奇隆,但不知道这几年变成什么样,但一进咖啡厅看见了他,我便为桑娜开始不值起来,这么好的男生,她竟然就舍得丢了?
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们两个人很快就没了拘束感。我给他讲桑娜的事,他低着头搅着半杯蓝山,我看不出他心里的想法,我觉得这种时候他要抽一支烟会看起来更酷。
“桑娜,会愿意见到我吗?”“***妈说,她可能不认人了。”我说。我们一下子陷入了沉默。我开始有点后悔,我只想到自己要怎样少费点力气就能把桑娜弄回来,才叫上江宁。可是那样爱面子的桑娜怎么会愿意让他看见自己最不堪的一面呢?或者说,其实在潜意识里,我一直是站在江宁这一边的,对他是充满同情的?我对自己这一个想法吓了一大跳。江宁说,他的手续自己会办好,去的时候通知他一声。
去出入境管理处的时候,我在办理大厅远远的看到他,我想,自己到底做对了还是错了呢?不过,有江宁在,我安心多了。而且,很快我就知道,跟一个可支配生活的人在一起实在是一件挺快乐的事,一切的事都有江宁来打理,我轻松的像一次外出旅行。
桑娜的丈夫没来接机。我们拿着写着桑娜住院地址的条子坐着出租车直接到医院接桑娜。对于桑娜的事,我们基本上知道了一些。是个俗气而不幸的故事。
桑娜结婚的头两年的确过着国内女孩子人人羡慕的太太生活。奇怪的是,桑娜一直没有生育。这很让桑娜的夫家不满。一来二去,桑娜的丈夫开始晚归,不归。
对方是个日本女人,对于桑娜来说,她能怎么样呢?婚后一直做着家庭主妇。很少与外界接触。就算是买一些日用品,也是周末与丈夫一起去超市采购的。桑娜的日语水平除了在国内培训的两个月基本上没有进步。绝望之余,桑娜开始了自虐,自残。
我们在医院见到桑娜的时候,她的脖子,手腕上伤痕累累。我不知道以前连拍死一只蟑螂都需要很大勇气的桑娜是如何的绝望才能对自己下这样的狠手啊。据说,在家里纵了两次火之后,桑娜的丈夫把她送到了这里。
因为没有家属的签字,我们无法带走桑娜。只有等桑娜的丈夫。那个衣冠楚楚的日本人走进来时,我看见江宁握紧的拳头,我拉住了江宁的手。我能够理解他心中的痛苦。倒是桑娜安静得像个乖巧的小女孩,靠着我手臂一路走。
收拾了桑娜的一些用品,我们直奔机场。一路上,桑娜都很安静。换了登机牌以后,没想到她却死也不肯上飞机,用她不纯熟的日语大喊大叫,说机上有恐怖分子,他们想要害死她。
我们无论如何也劝不住她,终于还是召来了警察。结果在值班室里足足被问询了近十个小时。在桑娜乱叫的时候,江宁就紧紧地抱着她,对她说:“桑娜,桑娜,我是江宁呀,江宁呀!我们回家了,回家了。”他抱着桑娜,泪流满面。
我看着江宁,心里一样的千回百转。这样一个男人,不知道为了桑娜,还要伤多少次的心。
因为桑娜,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江宁带桑娜去看电影,必定会带上我这个小尾巴。现在,江宁每一次看桑娜都一定会叫上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有一次我问江宁,一直不找女朋友是不是为了桑娜。他说不是。我很奇怪。这个话题很可惜没再继续下去。
桑娜的状态比刚回来的时候好了很多。除了身上的那些伤,走在中山路上,你看不出她是个精神失常的女子,她仍然漂亮而时尚。
倒是***妈,更老了一些,每次我们去,都会说,有一天她死了,不知道桑娜怎么办?说桑娜这些天一直吵着要回日本去。“不能再回去了呀,那个日本人拿着报纸上的车祸给她看,是想让她那样的死法,还可以有保险金拿。”
每到这种时候,我和江宁坐立不安的听着。
桑娜听到江宁来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来。清醒的时候保持着一个已婚妇人的衿持,随时随地准备收拾包袱回日本去;糊涂的时候,抱着江宁泪流满面,说她这一生只爱过江宁一个人,让他千万别离开她。
我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是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却越来越有刺痛的感觉。
江宁说,他对她,现在是更多的是一种亲情了。我明白江宁想要表达什么,我沉默。从一个本来已经一无所有的人身上再拿走她唯一的东西,不是残忍会是什么呢?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这样做。
一个人到电影院去看《天下无双》。
电影里说,你在大千世界里看见了你所爱的人,你不知道,他和你之间隔着的会是什么,你便急急地奔去了。奔了几万年的路程,得到的是一个永不能戴上的指环,一个不能成真的梦想,永远说不出的一个字。
这是一个闹剧式的喜剧,有我最喜欢的梁朝伟,我看着看着却哭了。我不知道我和江宁之间还会隔着些什么,除了一个桑娜。可是,我不急急地奔去我就会幸福么?其实,在我们的一生里也可以有很多的选择,你可以选一袭白纱窗帘,一个每天下了班就回家的丈夫;也可以选真正让你动心但却不能彻底拥有的一份感情,可这样的选择是多么难,我们在很多时候不是很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然后,那一天,江宁坐在我家的沙发上和老爸老妈一起看着无聊的肥皂剧,顺手拿起了那本我曾经看过的小说,他不知道我曾经想过要一份特别平凡特别平凡的感情,结果最后自己把自己打败了。
第130、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又是一个星期六,奎诺负责看守军火库,他在黄昏的灯光下昏昏欲睡,忽然,一声巨响,接着他被砸晕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榻上。战友告诉他,哪天是托尼的巡查哨,纳粹残余分子企图炸毁联军的军火库,托尼知道库中的人是奎诺,他用身体抱住了炸药,减小了爆炸力,使军火毫发无伤,托尼自己却被炸的四分五裂。然而,他是可以逃开的。
五十年过去了,奎诺生活在幸福的晚年之中,对于托尼的死,他觉得那是对愧疚的一种弥补。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生活破碎了,因为他的曾孙,在一个盖子上写有波恩的铁盒中,发现了一枚写着“纳粹”的铁十字。
年近九旬的奎诺像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那眼泪,是因为悲哀而痛苦,不是为自己年轻时的愚鲁,而是为托尼年轻的生命:是因富有而喜悦,不是因为那锈迹斑斑的铁十字,而是为了那段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第131、陈可辛与陈德森:多年朋友成兄弟
“知遇”陈可辛,陈德森
非常感动
陈可辛和陈德森相识已近20载。陈德森是香港多才多艺的电影人,曾做过场记、编剧、策划、统筹……1993年,陈德森加入了由陈可辛、张之亮、曾志伟等人组建的“电影人制作公司”(简称f)。他的才华引起陈可辛的注意,他编写的剧本也经常得到陈可辛的赞赏。两人惺惺相惜又志趣相投,逐渐成为好友。
后来,陈德森执导了一部低成本的《晚九朝五》,影片描写了青年人纸醉金迷的夜店生活和一代入迷惘的青春。这本是陈可辛想拍的电影,但陈可辛是娱乐圈著名的健康生活分子,他不喝酒也不泡吧,并没有这方面的体验。他想起了好友陈德森,心头不由一动:陈德森爱喝酒、爱飙车,还有个在兰桂坊开夜店的表哥,他有着这方面的天然优势,再说陈德森也一直想做导演。于是,陈可辛决定成人之美,他对陈德森说:“德森,你有这方面的体验,不如你来拍吧!”对于陈可辛的“知遇”,陈德森非常感动。
《晚九朝五》在香港备受争议,当时f公司的其他合伙人,比如曾志伟,看见他们掉头就走,责怪他们弄了部低级片子:“好做不做,你们把公司毁了!”面对非议,陈德森羞愧交加,欲放弃做导演。陈可辛鼓励他说:“德森,我们不怕这些,我们拍得真诚。只要坚持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获得大家的认可。”
“你这么看好我能成功?”陈德森问。
“是啊,我对你有信心!”陈可辛答。他常常是陈德森剧本创意的第一个聆听者。
在陈可辛的鼓励与提携下,陈德森开拍了几部票房和口碑俱佳的电影。1999年,陈可辛联手陈德森成立“ppleptre”电影制作公司。陈德森以《神偷谍影》和《紫雨风暴》在香港电影圈崭露头角后,他不满足于只是当个“公式化的动作片”导演,他想拍一部“有些意义、有点内涵”的电影。
《十月围城》,得益于
他们的友情
2000年的一天,陈德森找到陈可辛,讲述他的电影构想:“peter(陈可辛英文名),我想拍一部以清末民初为背景的动作片。这次还想拍小人物,你觉得让一群小人物在一个混乱的背景下保护一个很重要的人,这样的故事有趣吗?”陈可辛大声叫好:“听起来很有创意。”但他随即反问一句,“你要他们保护谁呢?”是啊,要保护谁呢?陈德森一下子被问住了。
陈德森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偶然一次,陈可辛想起了他父亲拍过一部以保护孙中山为题材的电影《赤胆好汉》。以前陈可辛想重拍这部电影,但因为种种原因搁置了。他想到陈德森的构想,于是第一时间把这个题材推荐给陈德森。陈德森一听,立刻说:“保护孙中山这个题材很好。”当晚,陈德森就把这部电影看完,然后兴奋地开始动手改写剧本:把《赤胆好汉》里的一个义士改为六个,变成群戏。剧本改完后,陈德森确定了这部电影的投资额:6800万港币。这在当时可是个天文数字。
经过一年多的艰难筹资,陈德森得到好友曾献基的情义相挺,获得6800万港币的投资。《十月围城》这部浩大的制作从筹备之初就险阻重重。2003年,眼看影片开拍在即,陈德森却接连经历了“非典风暴”、投资人自杀、资金冻结、法律官司、母亲中风过世、姐姐罹癌、车祸、抑郁症等一连串风波,他朝思暮想的。围城梦。与那座木制打造的香港旧城,在风雨中逐渐销蚀……
陈可辛一直尽其所能地帮助他,并给推荐了一组“心与灵”的课程,劝他离开香港——与其卡在那里,倒不如去加拿大休息一下。陈德森听从了好友的劝导。
就在陈德森“风雨如晦”的那几年,陈可辛在事业上犹如神助:2005年,他执导的《如果·爱》在内地公映,好评如潮;2007~,汇集了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的《投名状》登陆年底的贺岁档,不仅票房突破两亿,还几乎囊括港台所有的电影奖项。
春风得意之下,陈可辛并没有忘记正走霉运的好友陈德森。2008年,《投名状》票房过两亿元的那天,陈德森给陈可辛发来祝贺短信,陈可辛却回电话问:“德森,你那个《十月围城》可以开拍了,还拍不拍?“陈德森说;拍啊。”陈可辛说:“好,那我们就来聊聊。”陈德森没有欣喜若狂,他关心的仍然是那个老问题:“你给我建那座城吗?”当年他说要建这座城的时候,十个人里,有七个扭头就走,只有两个人劝他放弃,其中一个,就是陈可辛。这回陈可辛只答了一个字:“好!”他亲自担任该片的监制,很快找到2300万美元的投资。
2009年3月底,陈可辛和陈德森在香港宣布《十月围城》正式启动。随后,剧组开始在上海拍摄。开机三天后,陈德森焦急地给陈可辛打电话:“按照目前的时间,6月中旬肯定拍不完。演员档期已经少了一个月,这怎么拍得完呢?除非多一些人来帮忙。”陈德森的言外之意是,不如你也来一起拍吧。陈可辛不想陈德森被人指为“傀儡导演”。所以他只好说:“你就好好享受做大片的导演吧!”
开拍的第一个月,淡定的陈可辛只来剧组探了两三次班,每次只待两三天。而“不淡定”的陈德森,压力大到要靠吃安眠药才能睡得着,天天睡觉都做梦,做梦都在拍戏,经常半夜大喊一声“t”之后醒来。每天早晨,他一拉开窗帘,就看到自己的“梦想之城”近在眼前,可此时,它“简直变成一座恐怖之城”。两个半月后。当服用安眠药的剂量达到极限时,陈德森终于病倒了,他对陈可辛说:“我不行了,在这里我会发疯,我要回去看医生。”说完他就回了香港。
回到香港的家中后,陈德森将手机关机,连睡了四天。陈德森的这次出走,快把陈可辛逼疯了。陈可辛开始给他打“追命连环ll”,但每次打,都是关机。陈可辛心急如焚,他实在不愿看到好友功亏一篑。于是连夜赶去香港陈德森家里,苦口婆心地劝说他回去复工。
见面之后,陈德森不等陈可辛开口,第一句话就说:“我真的不想拍了,压力太大了!”陈可辛内心清楚这部戏对陈德森的重要性,为了给好友鼓气,他故意说:“德森,我并不完全是为了帮你圆十年来的梦。我一辈子的梦想是,上台拿最佳电影——我监制但不是我拍的电影。我已经拿过最佳电影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可是我没有拿过由我监制的最佳电影奖。能拿下的话,我的金像奖之旅就可以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所以德森,作为兄弟你一定要帮我。”
陈德森信以为真,他决定帮助好友完成金像奖梦想,但他明白以一己之力恐怕无法如期完成。陈可辛这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打电话给《无间道》的导演刘伟强,请求帮忙。接到陈可辛的电话后,刘伟强第二天就带着行李来到上海。刘伟强和陈德森、陈可辛分为三个组,同时开工赶拍。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十月围城》如期拍完。
《十月围城》杀青的晚宴上,戒酒多年的陈德森破例喝醉了,他握着陈可辛的手哭了:“peter,多谢你帮我圆了十年来的梦。”陈可辛拥抱着陈德森,感慨地说:“德森,你这话就见外了。一直以来,我都很欣赏你的纯真和坚持。我们是多年朋友成兄弟,帮你如助我。”
第132、今晚我请客
小二自从开了个卖衣店,便今天说卖了多少件衣服,明天又说赚了多少百块钱,让阿五等几个朋友听得一愣一愣的。小二见大家不信,又说他没有一天不是顾客盈门的,不相信去看一眼就知道了。小二平时就爱吹牛,捡了根稻草都能吹成金条,所以阿五他们就真的暗中去他的店里看,一看不由得哭笑不得,原来小二的店确实是天天顾客盈门,可那些顾客全都是他的三叔六伯七姑八姨,有的摸摸衣服,有的讨价还价,还有的买是买了,可到街上转了一圈又把衣服拿来还了,总之全都是小二请来的托!
“这家伙把牛皮吹成这样,得让他出点血才行!”阿五这么一想,就跟几个朋友提议,每天轮流着给小二打电话,说他发财了,应当请大家嘬一顿才是。连打了三七二十一天后,这天,小二把大家叫到了大发财酒楼,阿五他们问他干啥,小二把菜谱往他们面前一拍,财大气粗地说:“干啥?我请客啊!大家尽管点,不用老想着帮我省钱!”
阿五几个知道小二其实是打肿脸充胖子,所以看了半天菜谱,才点了三个便宜的菜!小二一看不高兴了,把菜谱抢了过去,噼里啪啦地点了五六个名贵的菜,又叫了两瓶五粮液。阿五几个见他这样,这才狠了狠心划拳猜码地大吃大喝起来。
喝得醉眼迷离的时候,阿五起身去小便,进了卫生间,小二突然推门进来了,拿出钱包里的钱,一拍大腿说:“我刚才出来时忘了多带点钱了,这餐饭估计得六百块钱,可我只有五百二十块钱,你能不能借我八十块钱?”
阿五心想他请大家吃饭,还借什么啊!于是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往他手里就塞,说:“借什么借?拿去!一百块钱够不够啊?”小二点头哈腰地说:“够了!够了!多谢!多谢!”
酒宴散场后,阿五正要回家,喝得踉踉跄跄的阿八突然把他拉住了,口齿不清地说:“你得把我送回家!你得把我送回家!”阿五问为什么,阿八说:“我本来带了一百块钱的,可小二说他钱带得不够,要跟我借,我说借什么借,就给他了。我现在没钱打的回家了!”阿五一听像明白了什么,赶紧去问阿九,小二刚才是不是也跟他借一百块钱了?阿九一听大吃一惊,说:“是啊!你小子怎么知道的?”阿五这下彻底明白了,也不用再问了,小二肯定向他们每个人都要借八十块钱,而他们肯定也会像他一样,都给了他一百块钱。这餐饭包括小二共六个人,共花了六百块钱,而小二自己只出了一百块钱!
第133、朋友是最好的医生
朋友就是拿来麻烦的,使“朋友”一词有了更多的意义。我经常“麻烦”朋友,也喜欢朋友来“麻烦”我,在被朋友“麻烦”中感受友情的坦诚与信任的快乐。
朋友,世间最熟悉的词语,熟悉得叫人百思不解其真谛。一次偶然的事故,使我对“朋友”一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春节期间,从家返回单位的途中,突发事故导致右脚轻微骨折。光靠左脚是不能行走的,我无助地呆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掏出手机就打朋友的电话。火车半夜到站,这时,朋友们都关机睡觉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打120求助了。
躺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感觉一切都是冰凉的,就连空气和时间都是冰凉冰凉的。在这陌生的城市,我没有亲人,无助的我想起了朋友们,求助的心情促使我接连给非常要好的几个朋友发了同样的信息:“我的脚骨折了……”
手机很安静,时间随着吊瓶的药液一滴一滴溶进了我的身体。天亮的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四起,朋友们一一打来了电话,出奇的是,朋友们说的话几乎都是一个语调:“严重吗?在哪家医院?”我就一一告诉朋友们:“没事的,有护士照顾,不麻烦了。……别来了,马上转院,同事很快就来接我。”
接完电话,我来精神了!看来,生病光靠医生是不行的,还得靠朋友的“精神剂”来治疗啊!
工作中很少交流感情的同事比亲人更加亲了。同事接、送我去医院打针;同事帮我一日三餐买饭;同事帮我端茶递水……
同事集亲人和朋友的感情时刻相伴我们,而我们却如水不知鱼的眼泪一样漠然。人生的旅途中,最纯美的感情都被工作淹没了啊!
在休养期间,朋友们也一一来看望我。
奇怪了,平时,朋友们同处一城,一年难得见一、两次面,就是拿香醇的美酒也诱惑不来的朋友,这次却说来就来了。
人在心理脆弱的时候,一下子就变成了祥林嫂啊。不能行走,躺着或坐着,好生寂寞,就和朋友们聊天。一朋友问,工作不影响吧,脚残又不是脑残;一朋友羡慕地说,你现在牛了哈,终于过上饭来张口的日子哦;一朋友娇嗲地说,怎么这样不小心呀?!哎!马失前蹄啊!
我的脚在同事的照料、朋友的关怀下,一天天好起来了。朋友们又期待地问:“咋样了?马蹄子好了吧!你又是一匹奔跑的黑骏马哦……”
“马蹄子好了吧!闷了这么久,好了就记得先去草地上撒撒欢儿呀!呵——呵——”
“脚好些了吧!……先别急着四处走动,这病得养好,否则,会落下后遗症。”
“马蹄子好了吧!周末一起去踏青啦……”
如果没有朋友,这“伤筋动骨一百天”的时光怎么熬过来啊?!有了电话和互联网,夜晚的我是孤单而不寂寞。
与朋友分享快乐,快乐便插上翅膀向蓝天上飞翔;与朋友分担忧愁,忧愁伴花随水流……
我们的身、心受到伤害的时候,记得找朋友疗伤。
第134、右手爱情,左手友情
开放在水中的莲,总是尽力让水中的倒影看起来更加的完美,只是孤独的感受让再怎样完美都还是有遗憾。神情的憔悴总会在隐约中透露,仿佛是种魔力。
孤独,虽然每个人都是独自的个体,彼此再怎样的依偎,却仍旧不会谁属于谁。然而,每个人都会在迷恋上之后,想拥有对方的一切。可是自由的天空里,却只有自由的存在,天空也无法拥有全部。
微微抬头,充满秋天味道的暖风,吹过树梢,响彻整个安静的空隙。
忽然想到右手牵手的爱情,左手紧握的友情。我微笑了,我看到幸福宛如这秋风一般,谧人心扉。幸福走过……
桃红的色彩充溢整个世界,透露出风的秘密,在顷刻之间融化出美丽的你。勾起手掌的末梢,这一次轻轻而清晰地勾住了整个感情的细节,在平静之中,倾吐出对你的迷恋。
三月的流水也不过手掌划过你长发的细润;眼神的炙热燃烧过黑色的七月;
深秋十月的温馨在你的面前都是谎言;握你的手融化出寒冬里的春天。
爱,已经只是一种语言的幌子。感觉爱已经褪去善变的外衣,穿上拥有和时间约定的永恒契约。因为我已经清晰了我,也清晰了你眼中的我。顾影自怜,因为你而改变对自我的判定,也对过往的判定,我是自由,也是孤独的,却因为爱你而让我的自由更加实在,让自己清楚孤独也是一种美丽的缺憾。没有任何的冲突,没有任何的遗憾,只是因为爱你。
你不会属于我,我也不会属于你。这才会有永久和谐的爱。此刻握你的手,走过每一分钟才会是永恒的开始。自由本来就是爱情的面目,只是我们的私心想拥有更多,才会让爱情失去自由的导向,而走向绝路。
分分合合宛如是爱情里的阶梯,到达真爱顶点。别因为外界的眼光而失去抓住爱情的勇气。爱情只是两人世界,添杂出第三者,爱情不在是爱情,模糊了界限,别因为贪婪和害怕而失去了内心的爱情。
蓝色是忧郁和矛盾的集合点,左手的友情充溢着蓝色的冲击。
独自的个体,在友情之中,显得更加矛盾。不会有谁属于谁的问题,却会因为接触而失去自我世界的平衡。
我从来不会是个刻意去结交很多朋友的人,朋友惟独只有知己,我可以看清你,你也可以看清我。只有如此的接触,交流才不会出现问题。朋友多了,朋友的界限会模糊,而失去对真正朋友的判定。不会和自我世界相冲突的朋友,才会是朋友,即使粘着,懒着,都是朋友的一种表现,因为这就是我的世界,只是因为是你,惟独是你,才会在你面前表现出如此的我。如果你能理解,就笑笑接受,你也应该表现出真实的你,因为我们是朋友,不要因为我的行为,而让你丧失自我世界的原则。真实的我们会有矛盾,却不会让矛盾升华为一种冲突,这就需要各自的谅解。只有如此才会有友情。可以互相生气,赌气,但是平静过后,我们仍旧可以笑笑,还是继续以往的生活。友情里不需要因为对方的存在而改变自我。改变了自我,也就改变了友情的界限。会渐渐成为一种迷恋,也就导致爱情的产生。
我喜欢这样我们,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在一次次的错误中,认识到朋友的界限,而成为真正的朋友。
右手的爱情,左手的友情。
我看到幸福走过我的世界,我正走过幸福。
第135、患难朋友
结束监狱可怕的时光,我回到家。在大门口,我碰到女友玛吉卡。
“回来了?”她笑着说。那是一种善解人意的微笑,不像其他邻居常给我的鄙夷的笑。
“不要再做蠢事了,”她说,“别人只会幸灾乐祸。跟我来。这样的天气,你需要扎一个头巾,我正好多一个送给你。”
她挽着我的胳膊,说了许多动人的话。我真想吻她,可邻居正在窗口注视着我们呢。
即使是在几年前,她父母见到我也不高兴,现在就更不用说了。作为珠宝商的女儿,每当我来到他们家时,他们就显得十分不安。但这次,在玛吉卡家,我感受到了温暖,分享他们的美餐,睡玛吉卡的床。
玛吉卡有我做伴,非常快乐。她19岁,和我一样,生活得也不轻松。她在镇上的一个行政区分发报纸,得到几份剩余的报纸,在街道上出售。
在玛吉卡身边,我像个小孩子,总不能应付生活中的一切。
一天夜里,狂风呼啸,我们站在街角,想卖掉剩余的报纸。一个年轻人从身边走过,与我们对视着。他有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
“他为何用那种眼神看我们?”玛吉卡不解地问。
“不知道。”我说,“或许他喜欢我们,或许他是一个侦探。”
“他不喜欢咱们的穿着打扮。”玛吉卡说,“他坦率地打量我们时,也不像一个侦探。”
第二天晚上,他又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花大量时间想着这个神秘的陌生人,甚至找出头巾,着意打扮自己。
妈妈起了疑心,开始为我们担忧。“别这样,姑娘们,别这样。”她说,“你们处在这个年龄,又是没有父亲管教的孩子,一旦坠入情网,我们就无法生活。”
“别担心,”玛吉卡说,“我们会安排好一切的,您要相信我们。我会照顾好我们的小姑娘的(说得好像我要比她小得多似的)。”
玛吉卡卷了头发,我也卷了,都用头巾裹着。一开始,我们为彼此不约而同地谈论那个陌生人而感到惊奇,后来,我们才明白,我们站在街角处,就是为了等他到来。
早晨,我们开始唱歌。我们自信,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一定会拥有很多男朋友。我们就是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还认为我们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呢?我们已过青春期。
我们翘首等待黄昏的到来,缠缠绵绵地期待那个年轻人出现。他真是照亮我们生活的一盏明灯啊。可是,几个星期过去了,他都没有出现,我们白等一场。
邻居佩碧卡太太试图让母亲相信,我们是那种暗送秋波的女孩,压根儿就没心思卖报。母亲变得越来越沉默。可自从他在我们面前走过后,我们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中。那些日子里,有无数美好的故事在我们心中孕育。
一个和煦的冬日之后,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雪袭击着我们的城镇。“还剩下八张报纸,”玛吉卡对我说,“等他从身旁走过去,我们就赶回家。”
他终于出现了。玛吉卡向我点点头,示意我为别人服务,而她,今天要专门为他服务。
我转身走向另一个男人,看见我们的陌生朋友正与玛吉卡说话,而她也跟他说了话。蓦地,他说了一些什么后,她突然转身跑回家去了。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他说:“让我解释一下。”说着,快步跟在她后面。
在家里,玛吉卡坐在一角,不理睬我与她母亲。我对她母亲摆摆手,示意她出去。“玛吉卡,”我恳求地说,“快告诉我,他说了些什么,让我共同分享一切。”
“什么呀!”玛吉卡哭着说,“他请求我让他认识我的……女儿。他以为你是我的女儿呢,因为你是那么苗条。天哪,我还不能镇静下来。”
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涌遍全身。我两颊绯红,转过身,掩饰一下兴奋的心情,可又不忍心看她哭。我说:“这是因为他没有完完全全看到你。他只是在晚上看到你,你裹了一个大头巾。假如他看到你的秀发,我相信他会爱上你的。”
“也许,”她说,“因为我穿了父亲的外套,臃肿不堪。你可不要笑话这次意外。我不哭了。”
玛吉卡虽强颜欢笑,可我感到,她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
第二天晚上,当玛吉卡朝我们常去的一个角落走去时,我拉着她的手说:“到另一个地方去,重新选择一个地方,也许我们能较快地卖掉报纸。”
她不同意,但还是跟我来了。
“你再也看不到他了。”她说着,嘴唇颤抖。
“我不在乎,”我说,眼泪挂在脸上,“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第136、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
因为中学在五六里以外的小镇上,而且要穿过一座山,所以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要上路。我的胆子小,每次都主动和他搭伴上学。
他也很乐意和我一道去上学。在路上,我们不仅可以互相交流学习的感受,还可以一起背诵课文,山路漫漫,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那么远的路也就不觉得累了。
这样的时光到了初三,事情忽然变得蹊跷起来。他开始变得有些怪怪的,虽然依然和我一起走,却不再和我一起背诵课文,也没什么话和我说,一道上都很沉闷。每次走的时候他都要带上一把柴镰,面对我的疑问,他支支吾吾地说:山里有野兽,带上它没准会派上用场。更奇怪的是,每次到学校他都让我一个人先进去,放学也见不到他的人影。因为放学时离天黑还早,我也就没特意找过他,总是一个人回家。但他的行为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我偷偷地来到他家,听到了他和父母的谈话,才知道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辍学已经半年了,每次带上柴镰是要顺道砍一些烧柴回去。
我的心,顿时被感动塞得满满。
第二天,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去找他一起上学。他依然带着他的柴镰,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上路了。我给他讲我们班里的新鲜事,讲我在书上学到的新课文,不时听到他憨憨的笑声。
秋天来的时候,我要去更远的地方念高中,在学校住校,不能再天天回家了。临走的时候,我与他道别。我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辍学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段山路你一个人走确实让人不放心,可是刚开始不和你说,最主要的原因是怕你瞧不起我,怕你不愿意再和一个辍学的人做朋友。后来习惯了,我就当是锻炼身体了,而且和你走路很有意思。”
“那你知道了为什么不揭穿我呢?”他反过来问我。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不告诉你,是想让你觉得我们永远是平等的。”我向他伸过手去,“不管将来我们各自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使劲握住我的手,又一次憨憨地说:“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吧……”
山上的野菊花开得正艳。他又一次陪我走过了那段长长的但充满花香的山路。
他陪我走过的,是一段山路,而我陪他走过的,是一段心路。我们彼此温暖过,也彼此芬芳过。
花香满径,芬芳满心。
第137、草帽歌
那年的夏天,我在5号地割麦子。北大荒的麦田,甩手无边,金黄色的麦浪起伏,一直翻涌到天边。一人负责一片地,那一片地大得足够割上足足一个星期,四周老远见不着一个人,真的磨人的性子。
那天的中午,日头顶在头顶,热得附近连棵树的阴凉都没有。吃了带来的一点儿干粮,喝了口水,刚刚接着干了没一袋烟的工夫,麦田那边的地头传来叫我名字的声音,麦穗齐腰,地头地势又低,看不清来的人是谁,只听见声音在麦田里清澈回荡,仿佛都染上了麦子一样的金色。
我顺着声音回了一声:我在这儿呢!顺便歇会儿,偷点儿懒。径直望去,只见烈日下麦穗摇曳着一片金黄,过了好大一会儿,才渐渐地看见麦穗上漂浮着一顶草帽,由于草帽也是黄色的,和麦穗像是粘在了一起,风吹着它一路飘来,如同一个金色的童话。
走近一看,原来是我的一个女同学。她长得娇小玲珑,非常可爱,我们是从北京一起来到北大荒,她被分在另一个生产队,离我这里36里地。她是刚刚从北京探亲回来,家里托她给我捎了点儿东西,她怕有辱使命,赶紧给我送来。队里的人告诉她我正在5号地割麦子,她又马不停蹄地跑到了麦地里。当然,我心里清楚,那时,她对我颇有好感,要不也不会有那么大积极性。
接过她捎来的东西,感谢的话、过年的话、扯淡的话、没话找话的话……都说过了之后,彼此都不敢道出真情,便一下子哑场。最后,我开玩笑地对她说:要不你帮我割会儿麦子?她说:拉倒吧,留着你自己慢慢地解闷吧。便和我告别,连个手都没有握。
麦田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无边翻滚的麦浪,一层层紧紧拥抱着我,那不是爱,而是磨炼,磨退你的一层皮,让你感觉人的渺小。
大约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身后的麦捆都捆好了好多个,地头忽然又传来叫声,还是她,还是在叫我的名字。我回应着她,趁机又歇会儿。过了一会儿,看见那顶草帽又飘了过来,她一脸汗珠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不知道她来回走了八里多地回来干什么,心里猜想会不会是她鼓足了勇气要表达什么了,一想到这儿,我倒不大自在起来。谁想到,她从头上摘下草帽递给我,她说:走到半路上才想起来,你割麦子连个草帽都没有!
往事如烟,过去了将近四十年,日子让我们一起变老,阴差阳错中我们各自东西。但是,常常会让我感慨,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无论在记忆里还是在生活中,友情比爱情更长久。
第138、买好车
婚后,老公带老婆去买车。
他们来到汽车销售中心,进去之后,销售小姐立刻满脸笑容的跑过来为他们服务。
“您好,先生,请问需要什么车?”
“你们这里什么车比较好?”老公一脸财在气粗的样子。
那销售小姐看老公的样子,感觉不像穷的,便向他推荐了一款尼桑,本以为老公会接受,哪知老公一听尼桑,便不太高兴,“小日本的东西,我不稀罕,而且档次也不够。”
销售小姐将老公带到一辆奥迪车前:“那就奥迪吧,像您这样的身份挺适合开奥迪的。”
岂知老公不屑一顾的摇摇头,“档次还是太低,有没有好一点的车?”
这时那销售小姐脸上难掩喜色,“对了,先生,这里有一款新出的奔驰,您看下喜不喜欢?”
“没有再好的吗?”老公的脸色俨然有些不悦。
“先生,再好一些的只有保时捷了和法拉利了。”
“不行,这些都太差,真没有好车了?”老公一脸不信的表情。
“暂时只有这些了,再好一点的,我们这里现在真没有。”销售小姐有些无奈。
“你这个骗子,你看那里不是一辆好车吗?还骗我说没有好车,看这车多漂亮。”老公满脸欢喜的指着远远处一辆小QQ大声嚷道。
第139、一把玫瑰,一把刀
她也不说话。我知道马上就到情人节了。我没打算给她买花,我现在很烦她。她的性格就像电视里演的泼妇,和她的容貌大相径庭。她这一天闷闷不乐的,我知道她生气我对情人节一点反映也没有。她也知道,我没闲钱给她买花。可这毕竟是大多数女人最喜爱的节日。她也是女人。
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第一次的情人节。我的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哪是用牛皮纸包着的三朵玫瑰。那一天,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留言成了她们班上4小时热门话题。我在上面写的“我希望你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发现她很暴躁时已经晚了。我们有一年了。
“你到底是怎么?有事情和我说,总是生闷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啊!”
“没事。我自己闹心,和你没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嘛。不你总是这样不是折磨我吗。你刚才和我发什么脾气。有事你就说呀!”
“没事!你跟我喊什么!用不着你管!”
她穿上衣服,拿起包,狠狠的开门。看了我一眼,走了。
真***烦,总是这样。我追出去。一路上,我像个记者不停的问。她像个政客不知道说的什么。到了她家,我已经问的没有一点心情了。我告诉她,我回去了。她低吼着对我说:“难道从我家待一会都不行吗?”好吧。我无奈的随她上了楼。
“你要是不想说,就睡一会吧。明天就好了。我回去了。”我实在不想在呆下去了。老半天,她说:“你姐夫也不上班,***还护着他,挺大一老爷们。天天在家呆着,拿什么养孩子养老婆。你看***那样,还说我一顿。我来气!”
“我操,就因为这个?你也。。。。。他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妈她怎么了?我妈这样的老婆婆你还上那找去。对你不错了吧”
“你别更我喊。我就知道你得说我。你说我干嘛!总说我,总说我,我在你眼里狗屁不是,是不是!”她大喊。
“你能不能懂点事啊。”我放小了声音。
“不能!!!我知道,你早就烦我了,后悔了吧。把我骗到手了,就什么都不管了”她疯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以前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现在你越来越过份了,我不希望以后再费事的离婚”
“你什么意思,想分手是不是。我就知道。我告诉你,不行!你要是走,我就死!”她站了起来,像个杀红了眼的匪徒。
我没搭理她。转身开门。她像个豹子冲到门口。从墙上拿起哪把藏刀,亮出了白刃。我感觉她来真的了。一把薅住她的手。“我先杀了你,再自己死,我今天***的不活了!”
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手腕。我们俩搏在一起。我没想到一弱女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她又咬又抓,我几乎快招架不住了。哪把刀在我们俩之间来回的窜动。我的衣服出现了几个口子。我使尽了力气,终于把刀夺过来。她还拼命的枪。被我推倒在沙发上。
“我要下岗了。。。。你不能不要我。。。。。”她的手流出了鲜血。
“哪你也用不着这样啊!”我喘着粗气。我看到了她手上的血。
“我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哄我,为什么不给我买玫瑰花,为什么不买巧克力”她嘤嘤的苦了。
我把刀放在桌子上。来到他身边。用手擦了擦她的血迹。“我知道的,不还没道呢吗。你着什么急。。。。。下不下岗没关系。咱们年轻,再找呗。”我气消了一半。
“哪那么好找,我妈也下岗了,我听我爸说他也可能要下。以后怎么办。。。。。 你还爱我吗?”
我看着她。她实际上很温柔很开朗,有时可爱的像个天使。她现在又仿佛回到了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看着她。她崛起了小嘴。微微的笑了。眼泪还挂在鼻子上。“哪不用买玫瑰花了。太贵了。”她又靠在我的肩膀上。
“好的”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混蛋。
第二天,她收到了三朵玫瑰,没有署名。上面写着:梦似花开落,情存你我间。
第140、教麦当娜健身的江西妞
2008年3月的一天上午,纽约某豪华私人公寓式健身房,世界流行天后麦当娜正在全神贯注地锻炼着她的肌肉线条。这位主宰全球流行文化的喜怒哀乐超过四分之一世纪的音乐女神已经五十岁了,但你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棒极。她的胳膊匀称有力、小腹结实,浑身找不到赘肉的痕迹。而在她身后指导她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的东方女孩。
她就是麦当娜的秘密武器——麦当娜的私人健身教练乐音。
乐音198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2006年毕业于上海师大音乐学院舞蹈系。为了去现代舞发源地继续学习舞蹈,乐音通过重重选拔考试,于2006年9月顺利成为美国纽约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惟一一位攻读硕士学位的中国女孩。2008年暑假,她获得了纽约大学舞蹈硕士学位。
暑假期间,乐音偶然间看到一则启事,美国有名的特蕾西·安德森工作室招聘在纽约地区的私人健身教练,要求具有很强的舞蹈功底、多年从舞经历和杰出的舞蹈编导能力。这三项要求,像是为乐音“量身定做”,她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参加了面试。面试很顺利,乐音从400多名面试人当中脱颖而出。
因为老板欣赏,乐音被破例安排到名人健身工作室。
第一天上班,乐音被通知要给麦当娜做私人健身指导,可她在私人健身领域还完全是白纸一张。这真是太神奇了,她才刚到工作室工作,还没有接受全面训练,接待的第一位客人居然是位巨星!乐音既惊又喜,非常激动。
不过,这个“第一次”经历让她非常尴尬和痛苦。
上班那天,乐音按照指示来到麦当娜在纽约的私人公寓式健身房里。签了保密协议后,乐音被带去见麦当娜。只见麦当娜简单地穿一件t恤和一条运动裤,没有化妆,但精神百倍。作为训练师,乐音不知是因为压力大还是兴奋过度,只觉得度过了一生中“最残酷的两个小时”。她觉得自己完全是一只“笨拙”的菜鸟,站在天后身边,她手脚僵硬,不知道该从何做起。麦当娜看出了她的紧张,走过来安慰她说:“不用担心,等一下我就要跟你做同样的事情,学同样的动作了。”天后的和颜悦色让乐音的焦虑感瞬间缓解大半,动作也渐渐顺畅起来。
麦当娜对自己的健身要求,完全可以用“苛刻”两个字来形容——长达两个小时的训练,中间基本上没有无端的停顿和休息时间,也不会毫无目的地闲聊。这个训练是麦当娜每日的例行训练,她对此非常严肃。直到训练结束,乐音跟老板回到工作室,她还感觉到自己像在做梦……
安德森工作室的健身理念是把舞蹈,运动和健身融汇到一起,用大量舞蹈动作来调整身体状态和肌肉线条。乐音中西融合的舞蹈功底正好可以大派用场。麦当娜50岁了,却依然能毫无禁忌地挑战高难度动作,甚至在广告中把一条腿抬起成90度,笔直地横向空中,由于长期的运动,麦当娜的肌肉比较发达。老板挑中乐音训练麦当娜,就是希望借助乐音中国古典舞蹈的柔美,让巨星在环球巡回演唱会时,肌肉线条看上去不要那么强悍,给人感觉更“女人”些。乐音不敢马虎,兢兢业业地履行着职责,更把在巨星身边工作的每一分钟,都视为锻炼并提升自己的机会。
乐音说:“我是一个舞者,飞翔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为了我的舞蹈路走得更远,我必须到更远的地方去把更创新的理念带回来,就像麦当娜在纽约等我一样,我相信我心底的梦想,还在更远的地方等着我。”
第141、女人的友谊能一生相随
在我远嫁他乡后,华离了婚。
离完婚后的华,一人带着女儿,辛苦地打理着一间蛋糕店。我不知道瘦小的她,是如何撑起生活的天空,又如何在拮据的日子中精打细算的过。电话中的她,总是含糊着,将自已的艰难轻轻带过。我听出她苦涩而无奈的笑中,对未来依然充满了希望。
我不止一次的想,假如我还在老家,我一定要与她共这番患难。就像曾经我们情同姐妹,相依相存。就像我曾经以为的那样,我们的感情独一无二,无人取代。
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有在这个并不安静的夜晚,用一首苍凉的歌打开我的记忆之门。如果可以,就让我把自已放在往昔之中,从来时的路重新再走上一遍,我也无悔。
仔细想来,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对华那样,把哄人当成一种乐趣。我喜欢她对我表现出的种种依赖,在她心中,我是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人。我喜欢这种被人装在心里的感觉。因此每到放假,为了怕她不想我,又为了怕她想我,我几乎天天给她写信。
我会在信里将我诗情画意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对她的思念,是我取之不竭的灵感来源。我相信,我在写信的时候,远远比现在,对文字更有一种神奇的天份与灵气。我一边写,一边都能想像得出,华读信时,眼角该闪烁着怎样激动与感动的泪光。
我将写好的信叠成厚厚的,隔一天寄出一次,以保证她每天都有我的信看,就像我在她耳边说话,就像不曾分开。然后,焦灼地等待回信。那时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尽管等待的过程漫长而难耐,但在拿到信件的时候,那份突如其来的狂喜,激动到不忍心立即拆开了看。这样的感受,是接一个电话,读一条短信所远不能体会到的。
读华的回信,信纸上的斑斑水渍,将一个个字浸润得模糊不清。我想象着她写字时泪如珠落的样子,心底充满了牵挂与甜蜜。有时,我会做一些手工的东西寄给她。譬如用树叶做的书签,在自制卡片上画点画,写几个如诗的句子,甚至有一次,向来懒且手拙的我,还破天荒地绣了一块手绢。自她以后,我再也没有替谁,做过任何一件手工作品,我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经过华的门市,华叫住我说,她搬家的时候,翻出了我写给她的厚厚一沓信,还有一块手绢。华向我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笑容里有很真的眷恋。我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坐在她门市的椅子上,看大街上穿梭过往的红男绿女,我仿佛觉得,我与她的友谊,就像被时光定格了的黑白照片,永恒而经典。
我一直飘飘荡荡的,不肯让情感定居下来,好像守着这份挚爱的友情,就是最大的快乐。然而华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恋爱了,我还在念书。
那个周末我一如往常的坐车去看她,打开她宿舍的门,屋内空无一人。我就坐在房间里等她,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天明,她也没有回。直觉告诉我,她是恋爱了。恋爱中的人是最没有时间观念的,恋爱中的人是最容易忘却友情的,恋爱中的她,一定不会将我放在心中了。天擦亮时,我一个人跑到后面的山坡上,伤心地发呆。等华与她的男友寻来时,我一脸冷漠地,目不斜视的离开了她。
友谊仍在继续。只是有了点不同。我们像两个圆,曾经是同心圆,慢慢的,被生活的距离拉开,成为相互交集的圆,这共同的交集,便是我们的友情,与记忆中的美好时光。
工作后的我,又有了另外的朋友。我时常与这些朋友打打闹闹,吃吃喝喝,变得没心没肺。对朋友,我大都是好脾气的,却不再煞费苦心的哄人。上班的道会经过华的门市,那时她与她老公开了个小的广告公司。有时从门口经过,我会进去小坐片刻,也不说话,就看她在电脑前忙忙碌碌的样子。有时就打个招呼一闪而过。
那时的华,一心扑在过日子上。个性中那些率真的部分,也渐渐磨耗殆尽。与她在一起,时常从她嘴里听到挣钱的辛苦,生活的抱怨,还有老公的不是。婆婆妈妈的,我有些腻烦,因此在很长的时间内,我都故意从对街绕道而过。
华的身体一直不大好,瘦且羸弱,是一个药罐子。结婚好几年,才敢怀了孩子。怀孕后的华,浑身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其实她在我的心中,总是一副稚气调皮的小女孩样,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迅速地成长了。
有一晚做梦,梦见华生产了。次日醒来,感觉怪怪的,便奔了她门市去,她不在,她老公在。一问,方知她真的在头一日,剖腹产下了她的女儿。我急忙打车奔向医院,带着激动急切的心情,冲进了病房。
华正在试着给女儿喂奶,眼泪却叭答叭答的往下掉。关心则乱,况且我没生过小孩,没有经验可以传授,因此只有站在一旁急问怎么了怎么了,华才抽抽答答地说,是孩子把她咬痛了。然后又一边哭一边喂,我一筹莫展,心头对这丑丑的婴儿竟有些许憎厌。
写到这里,看了看点,也接近半夜。不禁想起现在北京的她,是否也安然入睡?
去年春节过后,离婚后的她出兑了那个蛋糕店,抱着怀腔希望,随打工的人流涌向了北京。先做保姆,又在饭店打工,后来在一个熟人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印刷厂,做电脑设计,一直干到现在。离家后的她,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天天成熟起来。如果说结婚后的她的成熟,是一种市侩世故的成熟,那么她如今的成熟,是心智上的成熟,是一块生铁久炼成钢的成熟。
虽然有时她还会为一点小事,特意打电话向我征询意见,虽然我会在心里说她欠缺主见,但每次对她的事,我都非常认真的应对。这好像是,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当她在北京,因工资延发而兜里只剩十几块钱的时候,她没有求助于别人,而给我来了电话。我乍一听到,既心急又感动。我想,她能在最困苦的时候想起我,可见我在她心中,仍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立即托人找在北京出差的熟人,给她捎去五百元钱,不多,惟愿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我很愿意帮她,尽我所能之力,我总是不忍心,看到她受苦。
掰着手指算一算,从初识到现在,我与她的友谊,经历了十八年的阳光与风雨。想想还有几十年的时光要度,还有几十年的友情要共,小小的心脏,竟被快乐撑得要破胸而出了。
第142、有一种爱叫友谊
我年轻时,非常傲慢自大,这是因为我有一个俊秀英武的外貌。其实,我那时只是个虚浮浅薄的人。我经常照镜子,对着我那张漂亮的脸自我陶醉。我上高中时就开始交女朋友,身边的女友像走马灯似的不停地换。
我自以为,凭我的堂堂相貌,哪个女孩子见了不会心旌摇荡?所以,我每交一个女友,就对她们提出条件,若跟我在一起,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一切听我的,要么给我走人!
这一切直到我遇到坦丽才有所改变。坦丽比我小三岁,她长着一头金色的卷发,面颊上两个酒窝,甜甜的似乎盛满了蜜,白里透红的鹅蛋脸总是荡漾着笑,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我们开始约会,几个月下来我发觉自己非常在乎她,这是我以往交女朋友时没有的感觉。
但是,一天,坦丽告诉我,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认为她与我没有共同语言,因此决定和我分手。这是我第一次被人抛弃,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当然,找一个女友对我来说很容易,我马上又和其它女孩约会了,然而,坦丽在我心中的位置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高中毕业以后,我当了一名建筑工人,我很喜欢这份工作。有一天,当我站在脚手架上敞开衬衫擦汗时,在我正上方操作的一个同事突然碰翻了一个焦油桶,满满的一桶焦油将我从头到脚浇了个透。我只感到疼痛、恐惧、不知所措。然后,救护车把我送进医院。
我不知道医生在我身上施行了多长时间的手术。最后,一个外科医生俯身对我说:“我必须告诉你实话。”他说,我的烧伤面积超过了身体的55%,这还不是最糟的——烧伤最严重的部位正是我的脸,那张我过去经常自我陶醉的脸。
我受到的沉重打击是可想而知的。我曾经引以为荣的资本从此失去了。我不再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英俊小生了,失去了漂亮的外表我还能有什么?
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期后,我到哥哥家继续调养。我的脸仍然肿痛,视觉模糊不清,呼吸也很困难,简直是忍受着地狱般的煎熬。我听到医生对我哥哥说,别让我每次的睡眠时间超过20分钟。
一天,我在睡梦中被催醒时,看到了一张久违的但又非常熟悉的脸,那张脸还像以前一样挂着甜美的笑,是坦丽。我不希望她在这种情况下见到我,但她坚持留在我身边。她每隔20分钟就将我喊醒,整晚都照料着我,直到天亮要去上班为止。
白天,我一个人在家,我能做的就是看电视。我每动弹一下都十分疼痛。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子。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有了一个愚蠢的侥幸心理——或许医生的话只是夸大其辞,我的脸部受伤并没有那么严重。
当我稍稍恢复后,我趁家里无人,挣扎着来到一个镜子前。我在镜中见到的一切将我的世界击得粉碎。我第一个念头是,谁还愿意见我?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变得更难伺候。我想尽办法将坦丽赶走,我不想让自己成为她的负担,因为我不可能有原来的相貌了。但是坦丽就是不走,她留下来照顾我,对我的行为毫不在意。她肯定把照顾我视为她自己的义务了。许多人看到我的脸都感到恐怖,有的人甚至差点昏厥,而她却一点儿也不嫌弃。
后来,有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使我的情况好转。这期间,坦丽一直在照料我,给我同情与关怀。我终于明白,男女之间的友谊比情爱更重要,但我以前的观念恰恰相反。
坦丽和我都知道,尽管我们是可靠的朋友,却不会结成终生伴侣,我们之间早已结束。但是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友谊,是一种特殊的友谊,将会永久存在。我非常感谢她,在我如此丑陋,如此沮丧,如此粗暴无礼的时候,她还坚持留在我的身边,给了我善良与同情。
几年以后,坦丽与别的人结婚了,我也找到了自己的伴侣。我很爱我的妻子,我们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每天,我都努力运用我从坦丽身上学到的善良与同情。我现在知道,善良与同情就是照顾和关心别人,而不是光看到自己。所以,我现在不再需要镜子了。
第143、她始终是我的朋友
这天清晨,弗格斯家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他刚握起话筒,一个陌生而嘶哑的男中音便在电话那头响起:“弗格斯先生您好,我是杰克法官。刚刚有人指控您偷了一家商店的两本书,请您于下午一点钟到达法庭接受审理,希望您积极配合我们。”
弗格斯一头雾水,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过商店了,再说以他的地位与经济实力,还用得着去偷书?很显然,这是有人设计陷害他。
弗格斯刚刚被上司任命为私人秘书,这项工作虽然累人又费时间,但却是事务总管,是一个人人羡慕的职位。虽然对于弗格斯的当选,很多人都赞同并给予了充分支持,但并不代表没有人嫉妒甚至希望他身败名裂。弗格斯实在是懊恼极了,原本愉快而轻松的早晨就这样变得愁云惨淡。
下午一点钟,弗格斯准时到达法庭。指控人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语句如锋利的刀剑,弗格斯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软饼。二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法官一时难以判断,只好休庭宣布第二天再审。
弗格斯很气愤,他的上司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对人对事一向要求严格,就在清晨还因为他的事假而不悦。而直觉告诉他,明天的审理也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真不知道要这样到什么时候。
第二天清晨,弗格斯还没想清楚该以什么样的借口再次向女上司请假,女上司就打电话过来,急于要知道他这天打算怎么办。言外之意是她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想不到单位的人这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弗格斯红了脸,仿佛他真的做了贼。他告诉女上司,他要去法院,然后直接回家,因为他没脸见其他人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事务总管却被别人指认为贼,想想都觉得丢人,真不知道同事们会怎样看他。
女上司告诉弗格斯:去过法院之后,一定要到单位来,事情再糟糕,一个大男人都要拿出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她还特别要求弗格斯在处理完法院的事情后去见她。
弗格斯很沮丧,干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得来的职位可能就要这样没有了。
正如弗格斯预料的那样,法庭审理还是没有结果。
下午,弗格斯不得不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硬着头皮回到单位。推开单位的大门,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不过一秒钟,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弗格斯的脸上,弗格斯的脸一阵阵发烫,他一遍遍在心里说:我不是贼,不是,我是清白无辜的,是被人陷害的。可是没用,他的声音别人听不到。他成了“过街老鼠”,同事们不是斜眼瞄着他,就是绕他而行。弗格斯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难堪,径自来到女上司的办公室,他想还是自己请辞吧。
女上司先开了口:“来,我们去散散步。”弗格斯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女上司已经出了门。
弗格斯跟随女上司来到走廊,女上司并没有和他说什么偷窃的事情,不过是让他聊聊他的孩子。提到孩子,弗格斯的紧张情绪立刻轻松下来,孩子的诸多趣事让他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一向严肃的女上司也不时地点头微笑。
女上司同他走遍了这座办公大楼的所有走廊,很多同事都看到了他们愉快交谈的情景。在走完了所有走廊后,女上司带弗格斯进了茶室,这里的门时刻敞开着,女上司选了临近门口的座位坐下,并示意弗格斯坐在她的对面,使得经过和进入茶室的人第一眼就看得见他们。在这里,视时间为金子般珍贵的女上司居然同弗格斯闲坐了一个多小时。
事情很奇怪,当弗格斯再次推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同事们的态度竟然有了180度的大转弯,他们的眼睛里盛满了友善,脸上挂满了笑容……
当弗格斯终于被宣判完全无罪,和他的妻子离开法院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看见他的女上司正穿过人群大步向他走来,与他及他的妻子一一拥抱。
“我想我不必对你说什么了,是吧?”女上司故意板着脸。
是的,还用说什么呢?在这一令人伤心烦神的事件中,女上司始终是弗格斯的朋友。她毫不吝啬自己的信任并巧妙机智地维护住弗格斯的尊严,使弗格斯能够勇敢地面对鄙夷,最终走出困境。
这位女上司就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被称为政坛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她凭借真诚与智慧,赢得了民众的支持与信赖。
第144、友谊飘飘的日子--写给我最好的哥们
飘着小雨的夜里,我写下这个题目。任思绪在无边的空气中回旋,让年轻的往事再一次将我包围。孤单的心流浪在冷清的街道上,想象着心中的另一个天空。现在的长沙还在下着雨吗?
曾有的故事一幕幕在眼前翻过,四年岁月里留下的点点滴滴是那样的繁琐,睡在我上铺的你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日出日落间,萦绕在心头的惦念是那样的熟悉;在陌生的城市街头,步履间仿佛还有着你的脚步声;吟唱的老歌里,仿佛还回荡着昔日的和声;挥洒的球场上,寻找着当年的豪气;就连着飘飘洒洒的雨也仿佛在重复着当时的美丽。
如火的九月,当九八年的大洪水刚刚退去,我告别了家乡,带着满怀的憧憬和淡淡的乡愁,淋着霏霏的细雨来到了岳麓山下,一个美丽的地方……在那里我度过了最难忘的青春年华。
第一次走进寝室的时候,你正和你爸妈一起在那里聊天,有些不修边幅的样子。头发有些卷,脸黑黑的,用非常快的的东北话问候了我一句。我顿了片刻才明白过来,问候了你爸妈,然后我一个人静静的收拾东西。心想你们挺好,有爸妈陪着一起来,还能聊聊。我一个人收拾完东西就躺在了床上,有些伤感,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四个春秋……大学的生活就这样伴着我的懵懂和兴奋开始了。
足球的快乐
这是我不能不提的。它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快乐回忆,也教会了我合作、冷静、忍耐、拚搏、速度。
军训完以后,记得我、老吴还有你起的很早,当时就我们三个人踢球,大早上6点多,就到研究生楼下的空地上踢球。你说你踢得不好,我知道你是想欲扬先抑,可没想到的是我们想的都一样,结果是你的技术最不好了,现在想起来都想笑。
踢球成了我们最快乐的事,就象我们说的:学校只要能踢球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奔跑的汗水。四年后,你的技术可是进步不小,大局观还不错,所以我们让你做我们的队长!
大四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球场真是罕逢对手,所以每次开场我都不屑提前锋了,总呆在后场压阵,遇到局势不好才上去。那时你就说:“你们还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最厉害的杀手没上呢!”记得那时我只要上去肯定能进球,那时的感觉就是易如反掌,游刃有余,什么样的后卫我都不怕。我对你说:“我现在球场上特别自信,主要是心态上就没把对手放在眼里,所以面对你们我非常的主动。”
我们爽朗的笑声,我们的快乐足球,我们的沙滩足球,我们的疯狂,我们的呐喊……赤裸裸的留在了那美丽的校园。
“堕落街”的谈话
大一的日子,有些无聊、空虚、不知所措、茫然……!记得有一天我们心情都不怎么好,不想早早回寝室,就顺着“堕落街”一直遛到师大,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关于现在、关于未来的谈话。似乎也没能改变什么!你一定还记得路上漂亮的师大女生,还有那飘着香味的路边摊。
生日
你的生日是9月5日,一般都是刚开学的时候,所以总是没有人记起。好像我也没有给你庆祝过生日,也没有送过你象样的礼物,现在心里有些内疚。那时候穷啊!
我的生日是阴历腊月初八,一般都是快要放假的时候,不过还总能想起来。我和你一样不计较这些,所以也没有特别的庆祝过。只记得有一次你送过我一盘正版屠洪刚的磁带,还有一次和我吃了一顿超辣的火锅,然后一起在练歌房里疯了一个小时。
女生
“小白”是我们对你初恋女友的昵称,一个很喜欢运动的漂亮女生。她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你也经常和我提起她,她和你在雨中撑着伞漫步大桥的故事成了寝室津津乐道的一件事。
你是个不太懂浪漫的人,总是给我讲一些感情的‘大’道理。大学四年你没有谈恋爱,我知道你也想。虽然她没有忘记远在锦州的那个女生……。最终你和我一样,都错过了爱情的选修课。
你喜欢运动型的女生,瘦一点的,很健康的那种。那时候我们经常在阳台上指点美女,激扬文字。这么说是有点夸张,不过看见美女我们总会多看几眼,无论当时是在踢球、学习、逛街、吃饭,只要当时我们的眼睛能闲下来。
你总是说不愿意和我一起走路,因为迎面的女生总是盯着我看。我就笑:“怎么可能,我怎么没看见有女生看我?”这时候你就会声色并茂的虚构着擦肩而过的女生。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有意思。
唱歌
你的嗓子很好,记得大一化工院的开学晚会上,你的一曲《心手相牵》还让我记忆犹新。不过印象最深还是那次在湘江沙滩的烧烤晚会上一起合唱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不过可惜的是以后的三年中我们再没有找到合适的歌,所以那首歌也成了唯一。我们总说应该组成一个组合,找个人专门为我们俩写歌才行。
我比较喜欢流行歌曲,平时听的唱的也都是这些歌;你经常唱一些民族的歌曲,我也很喜欢这类歌曲,但是却唱不了。你好几次提出一起到岳麓山上练嗓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那时我们总是在澡堂里大声唱歌,澡堂里唱歌的感觉很好,现在都有些怀念那无所顾忌的酣畅淋漓……。现在连大声唱歌的机会都很少了。
星际
“ 农民、锉锉、龙奇、小狗、航母、隐形、地堡、兵营、升级……”玩过游戏的人对这些字眼一定不陌生,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我们一起迷上《星际联盟》,游戏的吸引力无需多说,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出口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我是一个很少玩游戏的人,长这么大,星际是我玩的时间最长的一种游戏。
令我难忘的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而是你对待游戏的认真态度。记得你给我说星际的技巧:造到第几个农民才能造什么之类的。当时郑重的神色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但也想了很多。我对待什么事情都不是特别认真,何况是一种游戏,你的认真让我改变了很多。
读书、看碟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从不挑食,总是拿一些不知名作家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不屑于我的嘲弄。还喜欢看一些神、鬼之类的,寝室里经常有你关于妖魔鬼怪的高论。
我喜欢金庸的武侠,梁羽生、古龙的也还行。别的就是一些文学类书籍、历史、诗词、奇闻杂事之类的,当然还有我喜欢的书法类书籍。
到‘天龙录像厅’看碟是我们偶尔的消遣。周星驰的影片是我们共同的喜好。恐怖片也行,不过你喜欢看一些“僵尸”类的中国鬼片,我喜欢“异形”类的惊险大片。
记得考四级前,你连续一个星期看录像,创下纪录,直到毕业没有人打破!
性格
你做事很有原则,而且认真,偶尔的严肃让我有些受不了;有时候又象个小孩,什么都不懂,我们都认为你在装。每每这样的时候,你都一本正经的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们笑什么,你知道啊!你说!”
你生活很快乐,常常的滑稽言谈让我们大笑不已。不过你的烦闷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毕业论文的日子
四年的友谊让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的默契。毕业论文我们选择了生物化学专业的课题,虽然我们各做各的实验,但同是一个导师,一个实验室。繁琐冗长的实验在我们的调侃中变得非常有意思,单调的实验室在我们的歌声中充满了快乐。
那固执、严肃、思想有些混乱、有时候像小孩的导师;那个很喜欢说“你觉得嘞?”的小师姐;那些精密又好玩的仪器;还有那台一瞬间丢失的电脑主机;被我们摔碎又偷偷扔掉的器皿;师兄答辩时我们的一顿大吃……,烦闷并快乐着,我们走完了大学最后的日子。
最后的话
“我看得出来,你现在比以前更加自信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的大局观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这是走之前聚会上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 ……
毕业典礼那天,同学们一起到岳麓书院玩,没记错的话那是全班同学最后一次一起出去。可当我翻开那天的照片,总也找不到你的身影……
我对着相片思索你当时的心情,是伤感、不屑、无聊、还是……。这些都罢,知道吗?
更多的时候我有些遗憾,为你也为我。
离校的几次聚会上,我们碰杯的时候很少。烦乱忙碌中我们只留下了几句祝福的文字。
彼此间的熟悉让我和你之间没有了语言,再多的话也承载不了友情的万分之一,我们都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别的同学。
送别
走的那天,长沙下起了小雨,整个校园笼在了蒙蒙的雨中,岳麓山静静的端坐,悠悠的湘江缓缓的流淌,抬眼环顾这天空的苍茫,静静的聆听着雨声,无奈也罢,不舍也罢,最后一次看看空空的寝室,再见了……
你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行李。
“我走了,有老乡一起,你不用送了。”看着我匆匆的走进寝室,他对我说。那时我刚送走了一个同学,一手的泥。
“好吧!……一路顺风!”静静地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了楼道的尽头。
我茫然的伫立,郁郁的望着阳台外的雨……片刻间莫名的感卷席卷了我。
“不行,我一定要送你。”我拿起雨伞跑出了寝室,绕过宿舍楼从小道赶了出去。
当你从街边樟树下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我微微的一笑,眼泪涌进了我的眼眶,我赶忙擦了擦,不想让你看见我的难过。
“你怎么又出来了?”
“我还是送送你吧……”
帮你拿上行李,走过泥泞的堕落街,看着你坐上汽车……
那样的匆匆,挥动的手能表达我的心思吗?你湿润的眼睛在说些什么呢?
咽喉似乎被什么东西堵塞了,只觉得鼻子酸酸的。当我坚强的转身走开,泪水夺眶而出,脆弱的心灵抵抗不住最真实的情感,我哭出了声音……。
“走吧!亲爱的朋友!我真心的祝福你一切顺利!”看着模糊的地面,我慢慢的走了回去……。几个小时后,我也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当那美丽的生活被毕业留言册上的文字cut的时候,当中国足球轰轰烈烈的迈进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告别了星城, 这次是些许的激情和满怀的离愁……不变的是那漫天淅淅沥沥的雨!
分别的第267天:
美丽的长沙还在下着雨,我的心走进昏黄的路灯里,穿过陌生人群挥洒着思绪,你不在我身边,欢笑在哪里?
无你的午夜里翻开了日记,一页一页字迹化作相思雨,孤单单的梦乡里盛开着美丽,化作淡淡泪水,潮湿轻轻的叹息。
阵风又在吹起,睁开我双眼,今天的长沙又下起了雨。
第145、有些东西不会变
如果你只身在外地,忽然想到了一位朋友,一时心血来潮给他打电话,希望他能来此相聚。你多半只是说说而已,不成想变成了现实,不知你可否会有如此这般经历呢?我就有。
他是我的同窗,高三时,我俩邻铺。人的缘分有时很难说得清是从何时开始的,或许某天早晨,我发现被子上多了件大衣吧,似乎是突然之间,我们成为相知。那段时间,我俩常常在星空下坐在操场上,聊没有尽头的闲话,有时也会突发奇想,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曾记得,我俩坐在河滩的柿树林中,书本垫在屁股下,望着不远处流淌的沂河,似乎静止在河面的船舶,不时传来长短参差的汽笛声,几只小鸟在蓝天自由自在地飞着……沉默,长时间的沉默。双手抱头躺在绵软的沙地上,望着圆圆的柿叶掩映着青涩的柿子,忽而起身缘树而上,在树上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我落榜了。我去学校看他,他带我走遍学校的角角落落,让我感受到大学生活的激情与兴奋。那一个礼拜,我睡他的床,吃他的口粮,而今想来,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学生,生活费用有多少呢?因为我的到来,他不知要节衣缩食多少天。而后,我成了家,他来看我,我也没什么好招待,一碟花生米,一碟炒豆腐,一碟土豆丝,一碟老咸菜,再加上一瓶勾兑的劣质酒。这样的快乐时光,直到他毕业做了教师,我也外出打工才告一段落。而后,他弃教从政,做了官,而我们的情谊丝毫未变,他常常打电话给我,只要我回家,他总要邀我与他“把酒话桑麻”。
今年初秋,我在徐州办事,徐州一友人邀我去游楚王陵墓,一时之间,我突然想到了他,正好这天是星期五,于是,我便给他打了电话,问他礼拜六可否有空,如有,来徐州一趟。电话里,他答应尽量安排。其实,我也不过只是这么一说,并没把此事当真。次日10点左右,我的手机响了,他说已到了徐州,问我现在何处。我那历经沧桑日渐坚硬的心,那一刻突然变得柔软了。都说沧海桑田,可我觉得世上有些东西不会变,那就是淳朴的友情。
第146、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147、上好的一座仓房
旧时的友谊冷却了,一度亲亲密密,此时的关系却十分紧张,我的自尊心又不允许我拿起电话机。
一天,我拜访了另一位朋友,他长期担任外交公使和参赞。我们坐在书房里———四周有上千本书———开始侃起了大山。我们谈得很深很广,扯到了现代小型计算机,还聊到了贝多芬苦难的一生。
最后话题转到了友谊,讲到了当今的友谊如何只是昙花一现。作为一例,我提到了自己的经历。我的朋友说:“友谊是个神秘的东西。有些会天长地久,有些则四分五裂。”
我的朋友凝视着窗外林木茂盛的佛蒙特丘陵,指着临近的一家农场说:“那儿曾经有一座大仓房。”在一幢红构架房屋的近旁正是那个大建筑的基脚。
“那仓房可能是19世纪70年代建造的,坚实牢固。但是,像此地的许多其他建筑一样,它倒塌了,因为人们都跑到富饶的中西部去了,没有人照管仓房。当时的房顶急需维修,雨水已经透过屋檐,顺着内部的梁柱往下淋。”
一天,一场大风刮来了,整个仓房在风暴中颤抖。“当时,你会听到那种噼啪声:开始像旧船板一样嘎吱嘎吱地响,接着是一连串猛烈的噼里啪啦声,最后一阵巨大的轰鸣,顿时仓房变成了一堆碎木片。”
“风暴过后,我去看了看那些古老而漂亮的栎木,一个个仍然坚实如初。我问农场主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估计是雨水聚积在结合处的榫眼里,一旦榫头烂了,巨大的横梁便无法连接在一起了。”
我们俩凝视着那座仓房坐落处的山丘,现在的仓房只剩下了地下室坑洞和边缘处的丁香灌木。
我的朋友说,这件事他琢磨了很久,最后渐渐领悟到,建造仓房与建立友谊之间有着某些相似之处:无论你有多么强大,无论你的造诣如何卓然,但在同别人的关系中,你才具有持久意义。
“要使自己的生命成为坚固的结构,既服务于他人,又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他说,“你得记住,力量再大也不能恒久,除非仰仗他人的联合支持。孤行己见,势必会栽跟头的。”
“友谊关系需要呵护,”他补充说,“像那仓房的房顶一样。未复的信件,未道的谢意,损害了的信任,未解决的争端———所有这些正像雨水渗入了榫眼一样,削弱了横梁之间的连接。”
我的朋友摇着头:“那本来是座上好的仓房。即使维修也花费不了什么。可现在,再也重建不起了。”
下半晌,我起身告辞。“你难道不想借我的电话机用一用吗?”他问。
“哦,”我说,“想,非常想。”
第148、“假秘密”换“真秘密”。
从我这位学生的话和前面的那个故事,我们知道,要跟一个人建立特别亲密的关系,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分享他的秘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会使用各种手段,他们可以为你算命、为你填表、为你做心理测验的游戏,也可以用他们的秘密来交换你的秘密,甚至用“假秘密”来换你的“真秘密”。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交浅而言深,既为君子所忌,亦为小人所薄。”每个人在对你说出他的秘密之后,都可能不心安。因为他不敢确定,你是不是会把他的秘密说出去。
于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也要求你说出你的秘密。
所以,我们要知道,无论对别人说出自己的秘密,或去听别人的秘密,都没什么好处,你可能有“短利”,也可能有“长害”,何况在秘密传递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许多副作用。
第149、一碗辣椒的距离
他是一位心理咨询师,开着一家有名的心理咨询室,来咨询的,常常是情感遇到问题的年轻人。他接手的案例从来没有一次失手。口耳相传,他的名气越来越响,在杂志和电视台都有专栏,人们都把他当成爱情专家。很多时候,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是,他心里知道,有一个案例,他一直没弄明白,虽然花了比任何案例都多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朝夕相处的她。
他对她的喜欢,就像园丁喜欢一朵花,不由自主地呵护,再多也不觉得多。她对他的喜欢,全放在眼睛里,怎么盛都盛不住,满满地溢出来。但是,他确定,她不爱他。不爱的人,宁肯上床,也不肯亲吻。
睁着眼睛亲吻的,绝不是爱情。
她越来越冷漠的态度、永远睁开的眼睛,令他备受伤害,终于弃城而逃。她固然倾城,却不是他的倾城。他爱她,用尽力气。离开她,更是用尽力气。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他以一个心理专家的冷静说:“分手吧,你不爱我,有一天你会知道,当你找到一个可以令你闭上眼睛接吻的男人时。”
他走的时候,她低着头坐在那里哭。3天后他回来取东西的时候,她仍坐在那里哭,姿势都没改变一点儿。他觉得伤心突然减轻了。一个人不伤心,往往因为另一个人最伤心。离开他之后,她喜欢上工作和酒。
3个月后,他接到她的电话。她说,救救我。他像子弹一样冲上车。开车的时候,他想,她还是爱他,离开他根本活不下去。他看到她的时候,她奄奄一息,面前是一碗面条和一碗鲜红的辣椒。那碗面条的颜色,和那碗辣椒没什么分别。他把她送到医院,是胃出血。医生惊叹:她到底吃了多少辣椒,活活把胃穿出一个洞!他细心而体贴地照顾她,她好了以后,对他说:“谢谢。”他缓过神来,说:“不客气。”
转眼10年。他终于又爱上一个女人,而且她和他接吻的时候,闭着眼睛。他马上结婚,不敢错过机会。
一次工作的机会,他偶然碰到当年的她。她仍然美得令人心跳。她静静地看着他笑,说:“你好。”他有点儿慌,下意识地摸摸婚戒说:“你好。”他请她在一家安静别致的小饭馆里午餐。“吃什么?”他问。“不辣就好。”他想起她的胃。他们聊天,他知道她结婚了,心里怪怪的。想: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她喜欢和他接吻吗?和他接吻的时候,也睁着眼睛?
恍惚间,他突然把手伸出去,握住她细腻的手指。她垂下眼睛看着他的手,用拇指点点他的手背,说:“我第一次看见他就知道,我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一个秘密:12岁的时候,我吃错药,从此再也没有味觉。我知道接吻是美妙的,但是,到底有多美呢?是不是就像我永远不知道辣椒有多辣?”
他猛然惊醒!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对食物完全没有意见,吃东西都随着他,随便什么味道。吃麻辣火锅时,他咝咝地吸着冷气,她却泰然白若。她常常在他面前大勺大勺往食物里浇辣椒。甚至他买的怪味豆,都不能令她表情皱一下。她希望他能注意,假如他能问一句,她就有勇气说出来。他却忽略一切,只以一个心理学家的敏感,看到她睁大的眼睛。
当所有人都可以用唇齿的缠绵表达爱的时候,她只能用眼睛,看着爱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他和她,只差了一碗辣椒的距离。
第150、特克斯的眼睛
埃里克•西尔觉得,这只卧在他脚旁瘦骨嶙峋的小狗也许只有五周大。这只杂种母狗半夜被人扔在西尔夫妇家前门口。
“不要说了,”埃里克对他的妻子杰弗里说,“回答是绝对的‘不可能’!我们不打算养它。我们不需要再养只狗。若真要养,就养只纯种的。”
“我们不能就这么把她扔在门外,”杰弗里哀求道,“我把她喂饱,给她洗澡,然后给她找个家。”
小狗站在他俩中间,好像知道他们在决定她的命运,瞅瞅这个,看看那个,试探性地摇了摇尾巴。埃里克注意到,虽然小狗瘦骨伶仃,全身的毛没有光泽,但那双眼睛却明亮而又充满活力。
埃里克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你想照顾她,随你吧!不过你要明白这种海因茨杂种狗,我们不需要。”
杰弗里把小狗抱在怀里,然后和埃里克往房子里走去。“还有,”埃里克接着说,“过几天再让她到特克斯那里。不要再给特克斯添麻烦了,他已经够辛苦了。”
特克斯是只牧羊犬,西尔夫妇把他从小养大,现在已经6岁了。他是由澳大利亚牧场主培育的品种,特别温驯纯良。他的窝里已经有了一只黄猫,但腾出地方给这只被西尔夫妇叫做海因茨的新来的小狗,他还是很高兴的。
海因茨到家没多久,西尔夫妇便发现特克斯的视力越来越差。兽医认为特克斯患了白内障,也许可以通过手术去除。但是达拉斯眼科专家给特克斯检查后认为,白内障只是导致他视力衰弱的部分原因。专家在当地大学的兽医学实验室为他预约了门诊。实验室的医生们判定特克斯早已失明,并解释道,即便发现得早,药物或手术都不可能阻止或延缓他的视力衰退。
回家的途中,西尔夫妇在谈话中想起,其实在几个月前,他们看到过特克斯如何在黑暗中生活,现在他们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特克斯有时会撞到开着的门,或者鼻子会撞到铁丝围栏上;为什么他总是沿着石子道走动:因为如果走错了路,他还可以摸着走,直至再回到石子道上来。
西尔夫妇为特克斯失明的事忙碌着,弹指间,海因茨已长得胖嘟嘟的,活泼好动,那身深棕黑色的毛已变得健康而有光泽。
显然,这只德国杂种小牧羊犬很快就会长成大狗,再和特克斯及黄猫住在一起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一个周末,西尔夫妇又在原有的狗屋旁建了间新的狗屋。
也就在那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看到海因茨跟特克斯玩耍时又是拉又是拽,以为是小狗爱瞎闹,但后来发现,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每天傍晚,当狗狗准备睡觉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咬住特克斯的鼻子,然后把他引进狗屋。早上,海因茨叫醒他,再把他带出狗屋。当两只狗靠近门口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肩膀引着特克斯穿过门口。当他们沿着狗圈围栏奔跑时,海因茨就在特克斯和围栏之间奔跑。未经任何训练或辅导,海因茨便充当起了特克斯的导盲犬。
“天气暖和时,特克斯就把四只腿伸开,睡在柏油车道上,”杰弗里说道,“车快开过来时,海因茨就拱醒他,使他脱离危险。许多次,我们都看见海因茨把特克斯从马路边推开。起初我们不知道他们俩能并排在牧场上奔跑的原因。后来有一天,他们陪着我遛马,我听见海因茨在‘说话’,原来她在不断发出轻轻的咕噜声,让特克斯在她旁边跑。”
西尔夫妇很是佩服海因茨。这只年轻的狗未经任何训练,就想方设法帮助、指引和保护她失明的同伴。
显然,特克斯不仅分享了海因茨的眼睛,还有她的心。
第151、永远的粥
二十多年来,我所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竟然是粥。选颗粒整齐的白米,在黑色的小小瓦罐里用小火熬着,几个时辰下来,就成了温和绵软的粥。妈妈做得一手好泡菜,坛子里捞几根出来,热锅翻炒,端上来就是极好的小菜。还有常年备着的腐乳,味不算浓,却长久。白粥盛在碗里,一双筷子,几茎泡菜,一块腐乳,很够了。
也有换口味的时候。初夏,苋菜正嫩的时候,摘几根下来,煮在粥里,于是整个粥的颜色就变成了浅红的,吃起来有种自然的清香。冬日,妈妈有时会习惯将碎肉煮进去,快起锅的时候洒几粒绿绿的葱花,于是味道又不一般了。上高中时,习惯早起。睡眼惺忪地走到饭桌前,爸爸每天赶早为我煮的粥已放在桌上,捧起那热热的一碗,喝下一口,整个胃都会暖起来。还有食堂做的极好的包子,捏在手里,是松松软软的雪白的一团。
经历了许多浮躁的事,也过了一段叛逆而倔强的岁月,却只知道,每天早晨起来,那一碗粥永远是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旁边,是一碟乳黄色腐乳。
后来长大,进了大学。那所学校也是有白粥卖的,但大多数是前一天的剩饭加些新鲜的米混煮开来,水多饭稀,很是不喜欢。与寝友曾经很热烈地讨论过要绝食抗议,但终究只是在口里过了把瘾,没付诸行动。
再后来,认识了冰哥。因着他的飘零经历,心底无端升起怜惜。听他说起以前在广东,著名的粥品繁多之处,母亲习惯每天早晨起来给他煮一锅粥,现在却很难吃到了。十月的下午,听他在电话那头静静地讲,心里突然泛起一股辛酸。我微笑着说,以后,每天早上给你煮粥吧,你相信我的手艺。他说,好。阴沉的下午,两个人静静地在电话的两头沉默着,心里知道彼此没有将来,却都不愿意说穿。有风轻轻刮进来,齐齐的发忽然乱了起来。
转眼二十多岁了。几年来学会了很多,对烹饪和刺绣的兴趣越来越大,买了绣花的绷子,在手巾上比比划划绣花纹和名字;也努力对着书本学做很多菜式,北方的,甚至韩国的。狐朋们笑我变家居了,渐渐有了女人的心情。想有一个家庭,一个宽容而温厚的丈夫,一个小小的窝,还有,小小的孩子。幻想着自己把那个柔软的纯洁的小东西抱在怀里,心里是无限的希望和温暖。忽然想起小时候走在路上,看见街边有女人抱着小孩,喂他喝加了葱花的白粥,虽然知道那家穷,也还惊讶着那女人在喂孩子的时候,那股满足和幸福的表情。那时候以为,自己将来的孩子,是一定要喝很浓的牛奶,吃很精致的食物的。但现在,却也只想在将来,可以早早地起床,给熟睡中的男人和小孩,熬一锅稠稠的,很软很软的粥。
想想自己,将来的某天,在晨光中揭开粥锅盖子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两滴泪水落下来。
第152、痛苦不痛苦
一辆东风大卡车,在沪杭高速上追尾撞上了一辆厢式大货车。东风大卡车的整个车头凹了进去,司机扭曲在驾驶室里,他身上的鲜血像发动机里的机油一样往下流。东风大卡车后面,停着另一辆卡车,他们是朋友,他眼睁睁地看着朋友在驾驶室里呻吟、求救。
消防队员赶来了,经过了三个小时,才把司机从驾驶室里抱出来,但司机已经死去多时了。司机的遗体被家人运走了。安葬后,司机的妻子带着五岁的儿子赶来问他一个问题。
她问:“我丈夫撞车前,有没有喝酒?”
他说:“没有。”
她又问:“有没有疲劳驾驶?”
他说:“我们刚刚启程一小时。”她的泪掉下来了,又问:“当时他痛不痛苦?”
他一怔,说:“不痛苦。”
她问:“真的不痛苦?那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没有。”
她已经泪流满面,她对儿子说:“你爸爸死的时候没痛苦,他很坚强。”
孩子懂事地点点头。
其实,他的朋友卡在驾驶室里,痛苦至极。朋友在里面呼天抢地,但是,他无能为力。朋友那满脸的血,绝望的呼救,他回想起来,就会不寒而栗。
他不想让朋友的妻子知道这一切。否则,这惨状会让朋友的妻子一辈子也无法承受。但不幸的是,一个月后,当时消防队员救援的场面却在电视台播出了,镜头中的朋友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在喊救命,不停地喊着。他吃了一惊,马上想到了朋友的妻子会不会看到,如果看到了,她将如何面对?
他赶往朋友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朋友的家人正在用餐,电视关着,他们对于他的到来有点意外,招呼着他一起吃。他和他们聊着家常,他们很平静。他想,他们肯定没有看到那一幕。
从朋友家出来后,他又赶往电视台,找到了制片人。他把这个故事告诉制片人,希望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画面了,死者的妻子、儿子都认为他死的时候没有痛苦,让他们心中永远保留着一份美好。制片人很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从电视台出来时,那位制片人一直送他到大门口,握着他的手说:“但愿这个秘密能一直保持下去。”
第153、赵薇和周迅:两个女星是闺密
身为国内的一线女星,赵薇和周迅是两个幕前的大明星,幕后也是感情深厚的闺密。她们共同走过了什么样的风雨,一起经历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心有灵犀,
我们最了解彼此的感受
2001年初,赵薇在上海的车墩影视基地紧张地拍摄电视剧《情深深雨蒙蒙》。这是继《还珠格格》后,赵薇接拍的又一部琼瑶大剧。为了达到导演的要求,整个拍摄过程中,赵薇的神经一直紧绷着,不敢大意。不过令她开心的是,好友兼同学陈坤也在这个影视基地拍摄电视剧《像雾像雨又像风》。拍戏的空暇,陈坤经常找赵薇吃饭聊天。
一天,陈坤找赵薇的时候,身后还跟着一个娇小的女孩。赵薇一看,那不是周迅吗?当时她正是陈坤在剧里对手戏最多的女主角。周迅不等陈坤介绍就上前说:“我一个人太无聊了,今天非要让他带我来,人多热闹一点,你说是吧?”看着她率性的样子,大大咧咧的赵薇点头说:“太好了,每天被他‘损’,现在终于有人帮我‘掐’他啦。”说完,她一脸坏笑地看着陈坤。从此,只要有时间,三个人常一起吃饭、唱卡拉k和泡吧。相投的性格和相同的兴趣很快让赵薇和周迅成了好友。
没过多久,娱记们就发现赵薇和周迅这两个当红女星走得很近!在这以前,媒体就经常拿这两位备受瞩目的“四小花旦”之二在戏路和风格上做比较,网络上也因争论谁更红而引起双方粉丝“口水大战”。随着两人不断有新片上映,在演技、票房、收视率等方面,各种评论更是层出不穷。
赵薇和周迅对这些话题都懒得回应。2004年,赵薇的新片《玉观音》虽然取得很好的口碑,票房却不够理想,而同时,周迅的《恋爱中的宝贝》在票房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一次,赵薇在接受采访时,面对记者提出的“周迅这次似乎超过你,你有什么感想”这样尖锐的问题,她耐心地解释:“我有我的风格,周迅有周迅的风格,这样的比较没有任何意义,这不能简单用一个数字来说明。”可是这个报道最后被记者断章取义为:赵薇不屑于和周迅比较。
看到这样的报道,赵薇哭笑不得,她忍不住向周迅大叫委屈。此时的周迅最了解赵薇的感受。一次记者会上,她忍不住替赵薇出头:“我和赵薇是特别好的朋友!每一部电影上映,作为演员的我们都有压力,可是,一部电影的票房不能完全压在演员身上。下次你们再拿我们说事的时候,希望找点有意思的话题行吗?”
合作默契,
《画皮》里的一对姐妹花
在竞争激烈的演艺圈,赵薇和周迅凭着刻苦努力和悟性,都取得骄人的成绩,成功跻身于中国一线女演员的行列。同时,两人在相互鼓励中,私交也越来越好。
2008年,著名导演陈嘉上邀请赵薇出演《画皮》。得知另外两位主演是陈坤和周迅后,赵薇非常高兴。她放下手中的学习,推掉其他戏约,接受了陈嘉上的邀请。
赵薇和周迅一直是生活中的好友,却从未看过彼此在片场工作时的样子,第一次合作让她们充满期待。在这部戏中,周迅和赵薇分别饰演“小唯”和“王夫人”。这是妖与人、邪与正、第三者与原配夫人——两个截然不同的角色,两个彼此对立的横断面。
她们都是非常主动而又认真的演员,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要揣摩好几遍。看着这两个“大腕”合作得如此默契,导演松了口气。做导演多年,他常常碰到两位女主角为争戏份而大闹片场的事情,现在看到赵薇和周迅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场景,他彻底放下心来。
可随着拍摄的深入,陈嘉上很快发现他想“错”了。一天,在拍“王夫人”和“小唯”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几个回台下来,陈嘉上都不是很满意,于是让大家休息。赵薇和周迅却没有心思休息,她们在场下自己练起来。
“不对,我觉得你这个眼神不对。”赵薇说。“我觉得你这个向前的姿势有问题。”周迅也说。
两个人在每一个细节上较起真来,这时她们中就会有一个大叫:“陈坤,你过来看看。”最后的结果是三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这时候,陈嘉上就不得不出来,对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进行解答。陈嘉上对着工作人员苦笑:“我好像回到学校当老师了!”
明明是为了演戏而探讨,但不久,网上就出现了“赵薇和周迅为争戏份而争吵”的消息。看着那些无中生有的报道,赵薇看着周迅很是无奈地说:“哎,没办法,为了拍好戏,我们只有接着‘不和’吧!”她的话立即引来周迅的共鸣:“好的,我们接着‘吵’吧!”
虽然在演戏上两人会有分歧,但她们对彼此的演技和敬业精神都非常钦佩。有记者质疑赵薇在《画皮》中的演技时,周迅认真地说:“我觉得她没有所谓的突破不突破,我认为赵薇一直演得都很好!”而当有人说周迅的演技有待提高时,赵薇也据理力争:“她获得的那么多国际大奖不是每个演员都能拿到的,我觉得她很棒!”
感情深厚,
活似一对“姐妹淘”
2008年12月31日,赵薇和周迅共同的朋友张震岳在北展剧场开演唱会,赵薇和周迅相约一起去看。没有任何商量,她们打扮却一致,都头戴一顶可爱的淑女帽,一看就是一对“姐妹淘”。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审美,同是性情中人的赵薇和周迅,这些年来在人们不断的比较中,不仅没有任何隔阂,反而越发亲密了。
每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赵薇和周迅的情感问题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其时周迅和李大齐的恋情高调,赵薇却对自己的新恋情遮遮掩掩。遇到这样的问题,赵薇尴尬的时候,周迅总是出面替她解围。
周迅在爱情上勇敢坦白的态度,一直令赵薇欣赏,她期待着好友能早日跟爱人走进婚姻殿堂。但是,2009年6月,赵薇通过媒体竟然看到周迅发表了与李大齐分手的声明,她非常吃惊。她知道周迅对每一段感情都是毫无保留地投入,每一次都爱得轰轰烈烈。赵薇曾无数次祝福他们,没想到他们却走向分手。她从心底为周迅担忧,几经犹豫,她拿起电话,跟她聊着美食和学习上的趣事。当听到电话那头周迅低落的声音渐渐灵动快乐起来,赵薇才放下心来。
挂电话不久,赵薇就收到周迅的短信:“爱情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像生活一样,需要不断学习,学习爱与被爱。放心吧,我会继续好好学习!”看到这条短信,赵薇笑了,她相信这个最珍惜爱、最懂得爱、最勇敢无畏去爱的女人,一定会再找到真正属于她的甜蜜爱情!
第154、一次性朋友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一次性朋友。
我的一次性朋友,不少是在酒桌上认识的。有时是因为工作关系,或是接待客人,或是参加各种活动;有时是因为朋友相聚共饮,与其中某人谈得很投机……
不少时候,对方会要我的手机号,当着我的面存在手机上;我也会装模作样地把对方的手机号输入到我手机上,却并不真的存储,因为我知道,分手之后,大家不会再联系了,这种交情是临时性的,这种朋友是一次性的。
当然也有其他方式结识的,比如一次旅行,一次住院。甚至是打一次球、下一次棋等。大家客气地相处,很有朋友的感觉,只是很快缘分就尽了,于是礼貌地分手,各奔东西,从此在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个人有特别的感觉,离别时也会难舍难分,但毕竟相处甚短,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有时也会偶尔想起对方,甚至期待再一次见面,但只是期待而已,并无进一步的行动,毕竟大家只是一次性朋友。
一次性朋友。一生只有一次相处机会,如同南来北往的两只小鸟,在空中碰了个面,互道一声问候,便按照各自的方向飞走,从此不再见面。也有后来再见面的,或形同陌路,或渐归陌路。
一次,我在酒桌上结识了一位朋友,因为我们坐在一起,便客套地多聊了几句。一聊,发现我们居然住同一个小区,于是更显投机,手握了又握,杯碰了又碰,相互称兄道弟,都说过几天再相约一起喝酒。分手后大约半月,我突然在小区迎面碰到他,脸上虽然堆满笑容,嘴里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连姓氏也忘了。我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只好握住他的手,胡乱地称他为老兄;他也握住我的手,称我为老兄。然后两人互相问一些“工作忙吗”“家人生活还好吗”之类的问题,不敢深入地聊,尔后友好地分手。之后再相见,我们不再握手,只是客套地打个招呼。后来我们连招呼也不打了,相互有意识地回避,终于又归于陌生了。
几乎所有的一次性朋友,都如流星划过夜空,却少有留下痕迹。
但也不尽然。
有一次,在酒桌上认识一个朋友,分手时礼貌地互留了电话,酒散就自然分手了。第二天,我给一个老友打电话,鬼使神差地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接通,我听到他的声音,才知道打错了,不由尴尬起来。好在我的反应还算快,马上故作亲热地问他头天有没有喝多,感觉怎么样等。他却感动起来,连说十分庆幸结识了我这位朋友。从那以后,遇到各种节日他都会发来短信问候。时间过去很久了,我们之间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每次收到他的短信,我心中依然感到十分温暖。
第155、宋祖英和她的朋友们
赵本山:20载兄妹情,一路遮风挡雨
1990年,宋祖英和赵本山第一次上“春晚”。当年,宋祖英24岁,由于紧张,排练时总出错。盒饭送来时,又累又饿的演员们蜂拥而上,宋祖英被挤到最后面。赵本山看到了,拨开人群拿到一份盒饭递给宋祖英。宋祖英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先吃吧,我等会儿。”“这是我冒着公愤抢到的胜利果实,你不吃对不起我。以后,我就做你的保镖大哥,啥事儿我帮你解决!”赵本山一句话逗乐了宋祖英。
正式演出就要开始了,看着台下那么多观众,宋祖英又紧张又兴奋。为了消除宋祖英的紧张心理,赵本山让她往演出大厅后面的墙上看,说:“你猜个成语。”宋祖英看了半天直摇头。赵本山又提醒她一句:“看见什么了?”“就是墙啊,没别的。”接下宋祖英恍然大悟,原来谜底是“目中无人”。后来,宋祖英演唱的《小背篓》和赵本山表演的小品《相亲》都获了大奖。领奖时,赵本山向宋祖英竖起大拇指说:“你唱得真好,像百灵鸟一样。”宋祖英感激地说:“大哥,这都要感谢你。”此后,赵本山成了宋祖英的保镖大哥,她有什么难处,赵本山总是第一个挺身而出。
1991年夏天,赵本山离婚,很多人都说他忘恩负义。面对闲言碎语,他情绪低落。宋祖英忙给赵本山打电话。她给赵本山唱新歌,让他提意见。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赵本山的心情好多了。此后,宋祖英常这样让赵本山提意见,用歌声陪伴他走过那段痛苦的日子。
2000年,宋祖英已经连续上了10年“春晚”,风言风语来了。有人说因为宋祖英长得漂亮,也有人说宋祖英有背景,传闻越来越离谱。那段日子,宋祖英推掉演出,窝在家里,手机关机。赵本山对宋祖英说:“有保镖大哥为你撑腰,你怕啥?有事跟大哥说,天塌下来,大哥顶着!想想小时候那些艰难的日子都挺过来了,今天的事情算啥啊?”赵本山的开导,让宋祖英的心情豁然开朗。每当风雨来袭时,赵本山总是及时出现在宋祖英面前,为她遮风挡雨。一次,一个好心的朋友提醒赵本山:“你和宋祖英走得那么近,就不怕有传闻?”赵本山拍着胸膛说:“我老赵行得正走得直,英子就是我妹妹,怎么说我都可以,但如果谁伤害了英子,我绝不饶他!”
2009年9月30日,赵本山因脑血管瘤住院疗养,宋祖英听说后心急如焚,放下工作第一时间赶去探望。看着头发斑白的老大哥,宋祖英鼻子酸酸的。转眼间,他俩已经相识了20个年头,互相扶持,情同兄妹。
周杰伦:“英伦组合”,惺惺相惜变挚友
“宋祖英+周杰伦”,这对最初源自于网络恶搞而促成的组合,在2009年春晚以“英伦组合”合唱震惊全场,看似“不搭”的二人成了“黄金搭档”。虽然“英伦组合”第一次合作只获得春晚歌舞类节目三等奖,但周杰伦说:“我对我们的合作很满意,只要宋姐姐开心,我也开心。”亲切地称她为“宋姐姐”的周杰伦,生活中也关怀着这位大姐姐。
周杰伦和宋祖英第一次碰面是在春晚后台,当时,彼此久仰的周杰伦和宋祖英第一次见面,商讨春晚合作的事情。周杰伦为了活跃气氛,一见面就主动给宋祖英变魔术,想小露一手,没想到,宋祖英居然把他的魔术花招都给识破了。这让周杰伦非常吃惊,敢情宋祖英还有这一手呢。同为歌手又爱好魔术的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宋祖英上学时经常饿肚子,落下了胃疼的毛病,彩排时经常胃疼。周杰伦就托人从台北老家给她带来优质小米,小米性温,台湾人胃不好都要喝小米粥-他还给宋祖英拿来生花生,让她胃疼时吃上几粒生花生,因为生花生水分足,很养胃。宋祖英体会到有小弟关心的幸福。
一次,两人在演出后台聊天,宋祖英看到周杰伦老是摸脊椎,一脸苦相,就关心地问他:“杰伦,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周杰伦苦笑着说:“宋姐姐,其实我也没什么大病,就是从小患有脊椎炎。每次发作起来都会很难受。”宋祖英心疼地看着被病痛折磨的周杰伦,暗暗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没多久,宋祖英回了一趟老家,翻了几座山,脚上磨出血泡,总算找到一名苗寨名医,为周杰伦讨来治疗脊椎炎的偏方。周杰伦吃了一段时间的药后,果然缓解了病痛。
周杰伦是个颇具争议的流行歌星,而宋祖英对他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我觉得他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他对中国风的坚持。他的歌时尚流行,有那么多的粉丝喜欢他,他引领了一代人,很多人因为他而更喜欢中国文化,他的歌里还有传统的忠和孝。他是可爱的、青春阳光的、健康积极的,不熟悉他的人可能不了解他的优点,我跟他相处多了,我发现中国传统美德在他身上特别多。”
2010年5月1日,宋祖英为世博会开唱,周杰伦主动请缨担任表演嘉宾,他高兴地说:“宋姐姐私下待人很亲切,有中国女性独特的美丽。宋姐姐是一条河,而我自己,不过是一条小溪,她是我永远的榜样。”看来,各有一片天地但惺惺相惜的两人是要将“英伦组合”进行到底了。
多明戈:奥运闭幕歌曲背后,“英戈组合”浪漫无边
2008年奥运闭幕式辉煌落幕时,“歌王”多明戈和宋祖英联袂演唱的歌曲《爱的火焰》让人沉醉。多明戈和宋祖英唱毕,两人不禁激动地拥抱在一起。多明戈操着半生不熟的中文说:“宋,谢谢你!能与你合唱奥运歌曲,是我的荣幸。”宋祖英开心地笑了。
当北京奥组委联系多明戈,将作品小样和邀请函送到多明戈手里,多明戈在美国仔细听了将与他合唱的宋祖英的专辑,查阅了宋祖英获得格莱美提名等相关资料,答复道:“我喜欢这首歌,宋的歌唱得很棒、很艺术,我们的合作会很成功!”就这样,东西方两位顶尖级高音歌唱家走到了一起。
2008年8月22日,多明戈一进录音室便和蔼地与每个人握手致意,看到宋祖英后,更是十分高兴,连连说:“你的歌唱得很好,你要教会我中文!”《爱的火焰》这首歌是中英文对唱,多明戈要唱中文,宋祖英也要唱英文。67岁的多明戈在三个多小时中,一直站在录音室里,与身边的宋祖英认真合作。一次次重录,一次次审听,其求精求细的精神,令宋祖英尤为感动。她多次赞叹说:“大师的声音实在太漂亮了!”这天下午,多明戈和宋祖英这对“英戈组合”完美的歌声一次次“冲击”着录音棚。宋祖英字正腔圆地辅导着“歌王”用中文演唱“浪漫无边”等歌词,一个“边”字,让多明戈反复念了十分钟,直到大家鼓掌为止。“英戈组合”中西合璧,琴瑟合一。
分别时,“歌王”多明戈再次拉起宋祖英的手热情地亲吻。愉快的合作,加上深入的交流,使得多明戈和宋祖英结为好朋友,两人相约有机会再度合作。
2009年6月30日,宋祖英在“鸟巢”开演唱会,邀请多明戈为她助阵。三个月后的9月25日晚,多明戈在上海举办音乐会。演出下半场,多明戈请出了特邀嘉宾宋祖英,并向其行吻手礼。宋祖英先以一首《送你一朵东方茉莉》令观众痴迷,多明戈站在后台安静地聆听这。水晶一般的嗓音,脸上不时浮现出满意的微笑。随后,多明戈用中文和宋祖英对唱《康定情歌》,珠联璧合的演唱让观众掌声不断。
宋祖英常说:“朋友贵在交心,我有不痛快的事一定会跟朋友们说,他们都是能两肋插刀的人,我为我有这么好的朋友而无比骄傲。”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绿叶”好友在事业上的相互扶持、生活上的热情相助,“红花”宋祖英的演艺道路才会越走越宽。
第156、能量源
车祸后,我的双腿就没了,穿不了高跟鞋,也当不了“妖精”。琴盒里躺着云杉木小提琴的碎片,是爸爸买给我的。我砸了琴,云杉木的碎片飘落了一地,琴弦还连着两头。
妈妈默默地把碎片拾进琴盒说,不如在家教学生吧。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快递,竟是一把小提琴。红木的琴身稍一撩拨,就迫不及待流出音符;红木围成的共鸣箱,像音乐魔盒闪着熠熠的光,让我兴奋。我开始在家教琴。
“请问,这是望老师家吗?”这是在叫我,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局促地站在门口,“我叫李非鱼,想跟您学琴,听说您教琴教得很好。”
我问:“你以前学过吗?”
“学过,基本的乐理我懂。”
“那好吧,你家住得远吗?”我担心他哪天离开时,找的借口会是离家太远。
“不远,我就住在那儿。”他兴奋地指指对面的楼房。
李非鱼有天赋,小提琴在他手上弹来近乎完美,我教得很轻松,他领悟得很快,让我有成就感。他是我教过的最有天赋的也是惟一有天赋的学生。时间变得畅快起来,我们谈着、笑着,他说他周围的人和事,我嘴上表示不屑,心里却喜欢听他说这说那。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负担,不用顾虑他打量的目光,在他眼中,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变过,所以从容。我开始期待每个周日。
可是,他很久都没有来了。是病了吗?我决定去对面楼房看看。
“你找谁?”他家对门的阿姨问我。“我找李非鱼。”“听***说病情加重了,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我是他的小提琴老师。”
“这么年轻的老师?他自己就是小提琴老师啊,他得过好多奖呢。”
“啊!是吗?”我太意外了。
“真不知怎么感谢小鱼,送了琴,还去当学生。”从李非鱼的家里竟传出妈妈的声音!
“别这么说,这是小鱼的心愿。他从小就喜欢你们家梓儿,他在医院恰好看到梓儿发生了车祸,梓儿摔了琴,不然,就是逼着他,他也不会去的。小鱼现在脑癌没有办法治了,到了晚期!”大概是李妈妈的声音。
我懵了,是脑癌!李非鱼虚弱地躺着,癌细胞在他头上肆虐疯长。他怎么不告诉我?我强忍着自己不要哭,腿被锯掉那天我也没有哭啊。李非鱼你就是个大傻瓜!
我拼命地跑到医院,问李非鱼:“你还愿意当我的学生吗?”“怕是当不成了吧。”他眼里分明留着遗憾。“你不当我的学生,我就砸了你送的琴!”“别砸!那我就当,一辈子。”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躲到屋外,眼泪簌地往下掉。李非鱼终究没能躲过这个冬天。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用他送我的琴拉首曲子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这把琴成了我生命里的“能量源”,每当生活变幻时,它支撑着我坚强,为我续航。
第157、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158、把兄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所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14岁的时候,他俩学着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想了想,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于是小虎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这句戏言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时,发生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小江在这世上没有亲人,只好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游戏机和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悲恸地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小江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过,转身离开,便没有再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的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自己解决。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去美国进修的机会,但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哪女孩知他的经历,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女孩,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小江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和小江本不打算举办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自己十年来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159、最完美的搭档
国防部要求乔治设计出最坚固的坦克防护甲。但乔治提出一个要求:“我希望和马茨一起合作。”
乔治和马茨是一对有名的“敌人”。乔治是最优秀的坦克防护专家,而马茨则是最著名的破坏力专家。马茨曾傲慢地说:“乔治所研制的防护甲,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彻底摧毁。”
经过再三的考虑,国防部谨慎地同意了乔治的要求。
刚开始,乔治研究出的防护甲总被马茨轻而易举炸得粉碎,随着乔治一次次地改进技术、更换材料和修改设计方案等,马茨的摧毁显得越来越吃力了。
终于有一天,马茨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击穿乔治新型的防护甲。于是世界上最坚固的z型坦克防护装甲问世了。
在乔治和马茨获得勋章的颁奖礼上,记者问乔治:“为什么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研制出如此坚固的坦克防护装甲呢?”乔治说:“因为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位最出色最优秀的对手做搭档,他是我成功的加速器。”
其实对于许多失败者来说,并非他们不聪明,而是输在了他们没有一个出色的对手,对手是成功的加速器,出色的对手通常也是最完美的搭档。
第160、在那最西的地方…
鱼,血痕
一年级的儿童节,记忆中是撅着小嘴度过的。
因为央求妈妈给我买只小金鱼和一个玻璃缸,可她却说我还小,养不活它们。任凭怎样的哭闹都没有得逞。这件事很快过去,不谙事的我根本没将它放在心上。毕竟,蕾丝衣裙的魔力委实比鱼儿要大得多。
六一过后的某天夜里,依稀听到隔壁东子哥哭叫的惨烈声音。具体因为什么,迷迷糊糊的也没听清,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美梦。
第二天一早,在小院的拐角处。他捧着一个蓝色的玻璃缸,微微的蓝倒影在他的眸子里,清澈而忧伤。一只披着彩色鳞甲和扇形尾翼的小鱼在水里兀自的游着。他说,给,这是哥给你的。
透明的水缸影射出一双无数血痕的手掌,他咬着嘴唇浅浅莞尔。
眼睛被一层雾霭遮住,碎小珠子从眼角泛溢而出。为了一条鱼和一只破鱼缸,他竟然逃学到水塘去捞鱼,而后省下好几天的早餐钱买了一只蓝色的水缸。
暗紫色的血痕好象深深的印记刻在了我童年的心底,怎么也抹不去。
默别
六年级,我们一家从小院搬走了。东子哥没有来送我。
望着小院里高高的老槐树,斑驳的树影从缝隙间调皮的挤进来,洒在我的脸庞,暖暖的。长满苔藓的洗衣台落寞的倚在墙角。还记得,曾经和他常常坐在这个冰冷的板子上看午夜的星星。他说那颗最亮的星星叫小然。我的名字就叫小然。
东子哥说,长大了他要做警察。他要保护我,不让我受欺负。我微笑着仰望布满繁星的苍穹,小小的幸福被贮藏在了遥远而美丽的星球上。
青涩的碎片一幕幕蔓延开来,禁不住到处搜索他的身影。他似乎故意躲起来不让我看见。其实只是想问他一句,你说话还算话么?你还会做警察么?还会保护我么?
屋子搬空了,心似乎也空了。抹去眼角的湿润,凝视那扇熟悉而一动不动的木门,在心里与他话别。
刺青
之后的一年里,我们象断了线的风筝,在彼此心里越走越远。他的样子开始浑浊,做不做警察似乎也和我毫无干系了。
那年我初一,他高一。
朋友小阳和东子哥在同一所中学。直到我在尘舞飞扬的操场上看见他时,才知道。
他比以前更加瘦弱,脸庞里透着一丝和他不太相符的隐忍。看见他过来时,思绪顿时波涛汹涌。近了,站在面前的他,却是那么的陌生。手臂上的一块动物刺青,宛如胸口上的一块疤,一旦揭开就会血流不止。和先前的血痕比起来,难看了好多。
我们只是尴尬的互相问好。他身后的女子涂着鬼魅的妆容,用一种挑衅的眼神注视着我。
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他,他小心的对折一下,然后和那个女子幽幽离去。
面对刺青,面对那个鬼魅的女子,我想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心里堆砌了一道高高的城墙,横跨在我们中间。
玩笑
后来,听妈妈说。东子哥的爸妈离婚了,家里败得一塌糊涂。叔叔整天酗酒打他骂他,阿姨变卖掉一些财产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读到高二时,他休学了,在社会上闲混,到处替人收帐。
末了,妈妈紧张的补上一句,以后离他远点,别和他来往。
听到这里,我才发现刻在他脸上的隐忍到底是什么?
警察与贼的故事好象是老天和我们开的玩笑。我想,就算再美丽的彩虹也构筑不起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
家里常常会接到一声不吭的“骚扰”电话,只有短短的一分钟,对方微弱的呼吸声能够清晰的充溢在耳畔。也许因为小时候对承诺固执的守侯,在缓缓流走的日子里,心底的某个角落已经将这个做“贼”的家伙给掩埋了。
对不起
高三毕业那年,接到了他唯一的电话。
之前,在这个宁静的小城里他好象蒸发了似的。接通电话的时候,他哽咽了。一个男子在电话里失声痛哭,除了说对不起还是对不起。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听到他哭泣的声音,想象他泪水连连的脸庞。眸子里满是我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我说,哥你回来吧?这里也是你的家啊!
电话断了,只剩下刺耳的忙音。
最西
他判了刑,坐了三年牢。曾经去看过他,可狱警说他不愿意见我。写给他的信也全被退了回来。一年前听别人说,出狱后,他去了茫茫大漠,中国最西的地方。怎么想也想不出他去那里的原因。或许小城已经没有他可以留恋的东西。
时常看到小区里的孩童闹闹嚷嚷的样子,都会忆起曾经那双布满血痕的手掌,那条小鱼,那块碍眼的刺青,还有那个说要做警察保护我的男子。
仰望蓝色的天际,只想轻轻问一句。
东子哥,你到底在哪儿?
第161、无法释然的爱恋和友谊
【小迅是个特别的女孩,外表时尚,性格爽朗。讲述前她坏笑着说:“你不会想到我这样不爱学习的女孩,初恋男友是学生会主席吧?”她的手指细长,交错地涂着两种颜色的指甲油,一种翠绿,一种粉红,这样配在她身上,竟然不觉得突兀。】
对我好的人我要对她更好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个另类,叛逆、冷傲、倔强,我行我素地生活。
在学校里,我没有朋友,也许我的叛逆让人讨厌。物理考试的前一天,我一切关于物理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我知道是哪些同学干的。是的,我常常迟到,不上晚自习,书包里有烟,上课时候偷偷听朋克……他们可以不理我,但是不该欺负我!我什么都没说,一下子把桌子掀了,文具书本掉了一地,我背起书包回寝室。
班主任找我谈话,“小迅,为什么你总是不团结同学?你的同桌对你很有意见,他说你上课睡觉很影响他,我想给你换个位置,你坐到后面去吧!”睡觉也能影响他?不团结同学?我在心里冷笑,他们给我机会让我团结么?我淡淡地说:“随便。”回到寝室,我的眼泪才簌簌地掉下来。
上高中以来,日记写了两大本,因为没有人会和我讲话,就讲给自己听。长期住校,我和父母的感情逐渐变淡,而住在这个八人寝室里,别人一起嬉闹,但我坚守孤独,一个人吃饭、散步、做作业。
灯突然亮了,桃子坐到我身边来,搂住我的肩膀。她是学习委员,和我们班的帅哥班长鹏程是同桌。他们都是老师宠爱的宝贝,是如向日葵一样灿烂的学生,我只是暗地里努力生长的小野菊。
那一瞬间,我抑制不住脆弱,我抱住桃子,泣不成声。桃子温柔地安慰我:“别哭别哭,我们是朋友啊,有什么你就告诉我。”我咬住嘴唇不哭了,“我们是朋友”,就这一句话,长那么大都没有人对我说过。从此,我们手牵手去食堂吃饭、做早操、写作业。我到水房打水,总是带上她的热水瓶,桃子笑我:“你怎么这么客气啊?”我很认真地对她说:“因为你对我好,我要对你更好。”
元旦晚会,班级大合唱,他们不愿意和我站在一起,我从队伍里走出来,宣布从此不参加新年联欢!我低着头,手插口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每个教室里都传来歌声和笑声,天气没有我的心冷。在操场的尽头,桃子向我招手,脸蛋冻得通红。我的泪水迅速涌了出来,两个人的新年,我在学校最快乐的新年。
我们在操场边笑闹。桃子的鞋带散了,她顽皮地把脚向我一伸,命令我:“小迅,你帮我系鞋带!”我想都没想就蹲下来,仔细地为她系好,系个最漂亮的蝴蝶结,然后站起来。桃子愣住了:“我是故意逗你的……”“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
拥有友情和爱情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顺利地考进大学,和桃子在同一所学校。大学里自由的氛围更适合我,我终于不那么孤僻。公开课上,我惊讶地发现帅哥班长鹏程也在听课!我悄悄问桃子,她告诉我:“你才知道啊,他跟我们一个学校呢,刚刚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下课后,我们三个校友一起热闹地吃了顿饭,鹏程真是个优秀的男孩,那么高那么好看,身上有种耀眼的光芒。我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瞄他,总是正好被他的目光抓住,他翘翘的睫毛和带着笑意的眼睛闪烁着,有两次我紧张地咬到自己的舌头。
每次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那是我的固定座位,我都会一直盯着看前面埋头做笔记的桃子和鹏程,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他们的优秀。书包里有两颗糖,我远程投射扔给他们,有一颗正砸中鹏程脑袋,我窃笑的时候收到传来的糖纸,鹏程的笔迹,是一串奇怪的密码,上排是字母下排是数字,都没什么规律。我皱眉研究着,叫旁边的男生帮忙看,他看了一眼就笑了:“这是二战时候的密码,翻译过来就是我喜欢你!”
在教室外面,我仰头看着鹏程,傻傻地说:“我也是。”他坏笑着问:“是什么啊?”我的脸都涨红了,他的嘴角调皮地上扬。
第一次约会,我们坐在64路双层公汽上最后一排,依偎着绕着武汉兜圈,他的胸膛宽厚温暖。车经过二桥,江风拂过来,带着甜味。鹏程神秘地冲我眨眼睛:“我要送个礼物给你!”然后从衣服里掏出个漂亮的礼盒递给我:“回家才准看哦!”礼物上还有他的温度,趁我低头看的时候,他的吻就偷袭过来……回家后我拆开礼盒,是本精致的带锁日记本,扉页上鹏程写着:“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知道你最爱写日记,给你一把钥匙,我也有一把,从此有我分享你的心情,你不会再说话给自己听。”
大二的圣诞节,校园里都是浪漫的味道,寝室里的姐妹都去约会了,鹏程在楼下等我。只有桃子还在书桌边背单词,谈恋爱后我有多久没有陪她了?我立刻打电话给鹏程:“我要桃子和咱们一块玩!”然后不管桃子红着脸拒绝,便拉着她就下楼。鹏程尴尬地抱着束玫瑰,我一把拿过来,把玫瑰分成两把,一把给桃子,另一把满心欢喜地抱在怀里。
过马路时,鹏程走在车流来的方向,我走在他们中间,一手挽一个,蹦蹦跳跳。我们去吃火锅,鹏程先放一片涮好的羊肉到我碗里,再放一片到桃子碗里,看我们两个丫头吃得热火朝天。身边坐的是我最爱的男孩和最好的朋友,我的平安夜,已经超过了浪漫的界限,幸福蔓延。
不想拖累他我忍痛割爱
鹏程真是太惹眼了,大三的时候,就有学妹围着他团团转。约会的时候,我的手插进他的外套口袋,竟然摸到小女生送他的纸条,我装做不知道。
我还是玩我的,异性朋友多过同性朋友。周末的班会我又没参加,我站在门外等鹏程,他出来的时候一脸阴霾。没等我开口,他就劈头盖脸地质问我:“你昨天晚上又疯到哪里去了?有人看见你半夜才回寝室。”我不回答。我太了解他了,他在找借口对我发脾气。
后来桃子告诉我,鹏程入党的资格被别人挤掉了,因为他有个不务正业的女朋友,别人说物以类聚。
我找到鹏程,跟他摊牌:“如果你觉得我拖累了你,你可以离开我。”他软了下来:“小迅,你难道不能改变一点吗?好好学习,去考研,我认识学校的一个导师,他能帮你……”我冷冷打断他:“你并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我不会为别人改变。”
此后,鹏程不会在天黑以前拉我的手了,多可笑,他怕别人说闲话。当我开心地想亲他时,他迟疑地看着学校的人,躲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已经足够让我那点好不容易储存的幸福坍塌。
有绯闻传来,有人看见鹏程宿舍里留宿过一个女生,我开始在心里作出决定。
那天,鹏程约我去看通宵电影,我知道他想哄我开心。电影是什么内容我一点也没看进去,我靠在他肩上,回忆的是我和他的电影……清晨在电影院门口,我说:“好了,电影散了,我们也散了吧。”鹏程急了:“我知道你在生气,那个女生是我好朋友,太晚了就没走。我们可没怎么样,当时宿舍里的人可都在啊!”我打断他的话,说:“不是这个,我们已经不一样了。”
鹏程在我寝室楼下不甘心地等我回心转意,全楼的女生都在嫉妒地议论着,说我不知好歹。我冲下楼,当着他的面,把他送我的日记本打开,一张张的撕,撕得碎碎的。他冷冷地看我撕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我没舍得撕碎扉页,因为鹏程在上面说: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我没有变,是他淞恕?
失恋最痛的那段日子,幸好还有桃子在我身边。以我的性格,是不可能和鹏程再见亦是朋友,可是桃子还是和他是朋友,我不让桃子告诉我关于他的消息,我怕听到后会心痛。
但我还是能在学校偶尔看见他,他永远那么忙,忙着找导师、考研、管理学生会,英气逼人。终于有一天,我远远地看到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在食堂里吃饭,她有大大的眼睛和浅浅的笑容,乖巧顺从,小鸟依人。
最好的朋友我能为她放弃一切
但他新女友的口德可没她的长相那么讨人喜欢,她在背后咒骂那些缠着鹏程的小女生,说得最厉害的竟然是桃子!她刻薄地说:“没想到桃子看起来很秀气,原来这么贱,没事总找我们鹏程,鹏程跟她同学那么多年都不爱理她,她却没自知之明,不要脸!”这话一传到我这里,我的火就上来了,恨不得立刻就去收拾她!
我还是决定先去看桃子,推开寝室门,桃子一个人坐在床边失声痛哭。内敛的桃子第一次这么失态,她的委屈让我难受。我说:“桃子别生气,我知道你对鹏程只是普通朋友的感情,她这么说太过分了!”桃子只是流泪,不吭声。我只能默默拍她的背。我突然明白,她的沉默,她接近崩溃的哭泣……和鹏程同桌三年,大学又是同窗的桃子,她是一直在暗恋鹏程的。
好多安慰的话全堵在我的喉咙里。那么过去那三年呢?我和鹏程在享受甜蜜爱情之时,给桃子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大学四年像翻书一样过去了,鹏程如愿地留校了,桃子去北方工作,我还是留在武汉,回到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我去站台送桃子,她红着眼睛拥抱我,我的喉咙涩极了:“桃子,如果你有事一定要告诉我,我愿意第一个出来帮你!”桃子抹了抹眼睛,故作轻松地笑:“你呀,照顾好你自己,别那么任性就算帮我了!”火车走得没影了,我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男孩,都已经离开了,可我心里还装着一分愧疚,沉甸甸地放不下来。
后来在网上碰到桃子,因为隔得远,我终于敢开口问她:“还喜欢鹏程吗?”她发过来一个笑脸:“从高中开始,我喜欢了他七年。当他那天在课堂上让我帮他传纸条给你,我就把一切埋起来。现在我终于能离开武汉,看不见,也就结束了。”我也看不见,可是我不能安心。我愿意低头为她系鞋带,也愿意为她受任何委屈。桃子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我的帮助让我永生难忘,如果我知道这一切,即使再心爱的男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即使鹏程并没有选择她。
曾经的爱恋和友谊,只有它们都有归宿的时候,我才能够释然。
第162、因为伤痛,我们再抚摸一次青春往事
背着“强奸犯”的罪名,他屈辱地度过了狱中10年。25年后,重逢那个曾被他“强奸”的女子时,他却不忍报复……
1998年4月15日的深夜,刘桂珍家的电话铃响了。她以为是丈夫常生呢,就说:“常生,深更半夜的打电话,想我啦?”那边还是没有做声,她说:“常生,别开玩笑啦,你开会这几天还好吧?”那边终于开了口:“我不是夏县长。”桂珍的脸一下就红了:“不好意思,你是哪位?”那边说:“桂珍,你真的听不出我的声音了?”桂珍愣了半天还是想不出对方是谁。那边轻轻地说:“我是范大川。”电话挂断了。
范大川?这是她永远的伤疤,无时无刻不在折磨她。她以为今生再也不会有人揭起,可是当“范大川”3个字说出来时,她的眼前出现了1973年的情景……
她为什么要说:是他强奸我!
1973年的夏天,刘桂珍随支书到庙湾公社带回了两个武汉知青,一个叫夏常生,一个叫范大川。连县城都没去过的她,自然对从大城市来的两个年轻人刮目相看。那年她18岁,刚从中学毕业。做大队支书的大伯让她在大队当文书。
夏常生和范大川就住在大队部里。早上随农民一起出工,晚上随农民一起歇工,一起吃大碗饭。繁重的劳作和艰苦的生活,让他们打破了初来时对农村田园诗一般的美妙憧憬,但他们还是很热情地劳动着。
范大川会画画,劳作之余,他会背着画夹在小山岗上画静静的松树,有时刘桂珍悄悄走近他的时候,他也不打招呼。他画得很专注。直到有一天他回过头来说:“桂珍,你真的很漂亮,我不理你,是害怕你跑掉了。”桂珍让他说得心里一热,还从来没有一个男孩说她漂亮的,不过她嘴上却说:“你哄我高兴是吧,你以为乡下丫头好哄呀!”范大川说:“真的是很漂亮,改天我给你画一张像,你一看,你都不相信你会那么漂亮。”
给她画画的那天是个雨天,夏常生到农家聊天去了。大队部里只有他俩。刘桂珍相信,爱就是范大川一眼一眼的注视下产生的。而她水灵的双眼和清丽的脸庞也让范大川魂不守舍。
初吻就在这个雨天发生了。范大川连好朋友夏常生也没有告诉。但范大川明显觉得夏常生和他疏远了。
那年8月的一天夜里,范大川画了一幅她的裸体画,没有画头部,只是苗条而丰满的躯体,大川说他要做一名艺术家。
但那年除夕的夜里他们在一起时,被大伯带着民兵堵在屋里,当大伯劈手甩给她一巴掌时,她突然说了一句:“是他强奸我的!”因为这一句,范大川被五花大绑送到县公安局以强奸罪被判10年徒刑。她清醒过来后,她说是自愿的,让大伯打得她嘴角流血。
这一切都过去25年了,但她无法忘记范大川和那段青春岁月对范大川的祸害。
那个“策划捉奸”的知青成了她的丈夫
这一天夏常生从省城开完会回来,桂珍没有像往常一样拥抱他,常生觉察出了异样,就问:“你哪儿不舒服,桂珍?”桂珍笑了一下说:“没有,不是挺好的吗?”常生说:“你一定是有什么心事,你从来没有这样干硬地笑过。”桂珍的眼泪就流下来。她说了范大川的那个电话。
夏常生一时也愣在那里:“你说范大川给咱家来过电话?这么多年都没有他的音信,他在哪里?”桂珍说:“我不知道。常生,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怕这一天,似乎也在等这一天,是我把他害惨了的,现在我只想向他赔罪……”常生轻轻地擦去妻子脸上的泪痕:“是啊,他出狱以后就没有消息,我知道你为这事背了这么多年的包袱,我心里也不好受,这次他有消息了,我们应该向他赔礼道歉,为他洗刷冤屈。”桂珍看着日渐苍老的丈夫,紧紧地抱着他。
1974年正月初六,常生从家中赶回来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去看桂珍,几天的精神压力将活泼的桂珍折磨得死气沉沉。桂珍哭得有气无力:“常生,是我害了大川的,我们是自愿的……”常生找不到一句安慰的话,最后他说:“桂珍,你要振作起来,要不我们找时间去看看大川?”桂珍点了点头说:“我要给他说,我会等他的!”那一刻,夏常生更加愧疚了。
其实他只是想开个玩笑啊,那一次他从山上下来,看见桂珍和大川躺在一起,也不知为什么,心里老是不舒服。后来他俩虽然在他面前隐瞒得很好,但那热切的眼神让他心里不是滋味。本来大川和他说好春节一起回去的,可大川最后变卦,常生一个人走在山路上,看见村里的一个叫牛刚的小孩子,突然叫住他:“牛刚,你要是看见范大川和刘桂珍睡在一起,你敢喊民兵来吗,过完年我带一把‘手枪’给你玩!”
他甚至想到他俩在一起让牛刚一喊吓得慌慌张张的样子,他很开心地笑了。谁知10岁的牛刚却真的喊来了民兵……当然,这些至今他对谁都没有说过。
常生和桂珍去监狱探望范大川时,范大川说了一句:“桂珍,滚吧!我再也不愿看到你这个***。”他转身离去时又说了一句,“常生,替我照看一下她,别让她死!”
后来桂珍又去看了大川一次,大川说了一句:“像你这样的女人活在世上有什么意思!”桂珍真的就去跳水塘,却被细心的常生救了起来,常生说:“那段最难捱的日子你都挺过来了,你为什么要死?活着,你得好好的活着!”这年6月,刘桂珍去了30多公里外的一所小学教书,离开了那个让她伤心羞辱的小村庄。
夏常生有空就去桂珍的学校看望她,有时送几本书去。夏常生渐渐安抚了桂珍受伤的心,他想,是他害得桂珍和大川成了这样,他有责任照顾她爱她,但夏常生向桂珍求婚时却遭到了拒绝。但常生就是这么默默地爱着她。一晃3年过去,终于在1977年4月,两人把两床被子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家……
报复行动全部落空时,他们握手
夏常生没有想到范大川会来他的办公室。两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说,就那么站着相互瞅着。
“原谅我,大川。我们一直等着看见你的这一天。我和桂珍要向你赔罪……”
“夏县长向我赔罪倒是新鲜,我问你,你们要向我赔罪,但是我10年的青春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遭遇,谁能赔得起?你可知道在监狱里一个强奸犯连猪狗都不如,遭到犯人唾弃,你可知道我出狱后因为是‘强奸犯’回不了城找不到工作那种难处,你可知道因为我是‘强奸犯’,到如今我世上唯一的亲人的父亲不让我进家门,不认我这个儿子?夏常生,你太卑鄙了,你爱刘桂珍,我们可以竞争,可你却用你回家你不在场来设圈套陷害我,然后你乘机抢走她!”夏常生听着范大川连珠炮似的发问和斥责,他低下了头,任何辩解在范大川的10年铁窗生涯面前都是苍白的。
范大川平静了一会儿说:“我恨你,我恨不得把你搞得身败名裂。”
常生说:“大川,我们都很自私,都没有勇气向组织说明情况,给你伸冤,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没有安宁过,我们的良心始终在受谴责,你相信不相信?”
范大川点了一下头说:“你为什么不问我做了些什么事要让你身败名裂?”常生说:“我不想问,你能在心里永远放下这笔债,我愿意。”他说得很诚恳。
原来范大川出狱后回了一趟庙湾,10年铁窗磨灭了他曾经强烈的仇恨,但他还是要弄清楚那场“捉奸”的来龙去脉。本来他准备申诉的,可是他不想让桂珍再一次受伤,于是他走了,去了东北。盲流一样漂来漂去,直到1987年他才有了一份安定的工作,并结婚生子。可他心里从来放不下1973年除夕的那场屈辱。他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我可以原谅桂珍,一个山村女子爱惜名声。
最终让他决心报复的是1996年,他母亲去世了,他千里奔丧,可他倔强的父亲不让他进家门:“你是头牲口,你还有脸回来?”他了解到夏常生当了主管城建的副县长。那时他已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积累了几百万元的资产,回东北后,他找了一个心腹兄弟阿雄来鄂南找机会,一是在经济问题上搞倒他,二是在男女问题上搞倒他。让夏常生知道被人在背后陷害是什么滋味。
阿雄的确是个人才,在鄂南不到一年时间就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同时跟夏常生成了朋友。当时县政府斥资300万元扩建政府宾馆,十几家建筑公司都挖空心思想承建,最后夏常生与阿雄签了合同。阿雄多次给他送礼都被他拒之门外。宾馆竣工之后,阿雄送5万元的红包给他,他三番五次让阿雄拿回去,阿雄说一点小意思,不肯收回。最后他交到县纪检委。阿雄给范大川打电话说,这人不爱钱。范大川指示他在女人身上做文章。
阿雄多次用美色引诱夏常生,但还是失败了。阿雄对范大川说:“夏常生是块铁板,再这样折腾他我有些不忍心,他是可以做朋友的那种人。”
范大川说得很缓慢,却让夏常生听得不寒而栗。
夏常生终于向桂珍说了那件事的前因。他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瞒着你,我怕你受不了,我一直珍惜你爱护你,开始有些补偿的意思,但后来却不是这样,我们相互很深地爱着,你说是不是?”
桂珍无声地哭了,现在她还能说什么?
夏常生和桂珍决定为大川洗刷罪名。他们写了材料,叙说了那个年月的那桩荒唐事,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这桩“强奸案”,他们说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这样无疑让别人知道县长和县长夫人曾经有过这样的过去,但夏常生已经管不了这些了,要给大川洗掉冤屈,他只能这样。这几十年的包袱,他要彻底放下。
1998年10月,法院经过调查取征,判决范大川无罪,刘桂珍被免于起诉。
当夏常生把这个消息告诉范大川时,范大川说:“常生,我想不到你放下了县长的脸面,桂珍也敢去面对那件事……”话未说完,他不由哽噎了。
夏常生说:“你过年回武汉吧,带上妻儿,我和桂珍要向你老父亲请罪,把他的儿子清清白白地还给他。”
第163、我是如此想念同桌的你
不知道你现在过的还好吗?是否还会记得我,还会记得曾经一直坐在你旁边的丑丫头,是否还会记得经常和你异口同声的回答老师的问题的我。
坐在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历历在目,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在想我的同桌是否也会想念我,其实只要你偶尔会想起我,我就会很满足了!
最近觉得很难过,快要毕业了,我有点不知所措,那天给你打电话,好象是你的女朋友接的,就慌乱的挂了电话,你这人真的很讨厌,你知道吗?你让我觉得自己好丢脸,这么久了,你从来没有联系过我,就象从来都不认识我这个人一样,我不知道这样的哭诉有什么用,我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完全没有权利说些什么的。
知道你有了女朋友,我想我应该双手合十为你祝福吧!
同桌,我想你了!
第164、青春光华滋养我的沧桑心境
我虽已年近花甲,但仍有一个年轻的心境,每天热情奔放地学习和工作,对人生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希冀。为什么会这样?首先,这应该感谢我的那些年纪与我相差很多的“小朋友”!
曾经有一度,我的心情很沉闷,总觉得人与人之间友谊淡薄,真情难寻。几十年来,见惯社会上一些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让我对人际关系几乎失去信心。后来,是一个叫王树新的女孩转变了我。
王树新在天津某公司当会计,认识她时,她只有26岁。有意思的是,我和她最初是在电话里偶然相识的。一天,她把电话打到我的单位———区教研室,求我帮她查找一下当教师的老同学的电话,说想和他们一起聚聚。我答应了,可一忙就忘了。所以她又打来电话时,我只得叫她过几天再听我的回话。几天后,她又打了过来,我已为她找到了一位在中学任教同学的电话。
第二天,王树新竟然出人意料地和她的几个老同学来单位看我!原来,她和老同学联系后,当天下午一下班,就把孩子托付给亲戚,迫不及待地跑来了。她和同学是专程来感谢我的。那天天降小雪,气温下降,我想,一个在市区生活的女子,冒着夜暗和严寒来40公里以外的郊区看老同学,这是怎样一种难得的真情啊!
那天,我们聊得很开心,我们一起吃了顿饭,畅谈生活、工作、学习,听他们追忆家乡和亲情。从他们身上,我似乎感受到了久违的积极向上的活力和深厚的同学真情。此后,他们常有往来,也常约我参加他们的聚会。他们饱含时代活力的新鲜气息感染着我,学友间的美好真情净化着我。与他们交往,总使我心里增添几许亮色,自己也觉得年轻了许多。
和年轻人交往,不仅能使青春得到焕发,还能激励我奋发的精神,女孩辛义霞就是其中的一个。
辛义霞是甘肃天祝县人,因当地自然条件恶劣,家境贫寒,本该继续上学的她不得不含泪离校,走上茫茫的打工路。她是文学爱好者,打工时经常阅读文学刊物,有一次,她因为入迷地看一本《新作家》而误了上班时间,被老板解雇了。
巧的是,那本《新作家》上刊登了我和女儿的合影和文章,她根据上面提供的地址,把这件事写给了我,我在回信中鼓励和安慰了她。此后,每隔一段时间,她就来信谈她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经常随信寄来她写的诗歌或散文,恳请我予以指导。
后来,她和姐妹们跑出几千里地到新疆“拾棉花”,天天从日出干到日落,手指被棉壳尖扎烂,还得干,因为每天不拾100斤棉花就吃不上饭!寄予深深同情的同时,我想,这样的境遇下,恐怕谁也没有闲心再干别的了吧!可是,她却照样寄来了稿件!她说,她“写作”就是随便坐在一个什么地方,把小本本放在膝盖上,把心语变成白纸上的涓涓细流,或是清晨的一滴露珠。她说得轻松,我却能够深深感到,她所写的每个字凝聚了多少血汗的结晶!我对她的稿件总是认真修改,还常帮她打印或投稿。
几年来,我和辛义霞通了30多封信,却从未谋面,但我对这个女孩的了解逐渐加深。她是在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上艰难地跋涉,并用激情和信念书写着自己的青春!其实,与她交往,不只是我给了她帮助,她的言行也焕发了我的热情,给了我拒绝衰老心态的力量。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人生最美好的东西———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应像江水那样地奔流不息,不管处于什么境地,创造和奉献的生命都是最有意义的。
当然,我也有很多同龄的老年朋友,我们在一起会有很多共同语言,这无疑对我现实生活的建设是大有好处的。而与青年人交往,常会让我感到心情振奋,心灵深处,总会怀有无限美好的遐思与冥想,仿佛乘上快艇在浪尖上飞腾跳跃,总有一种甩掉陈腐,迎接新生的感觉。
我喜欢年轻人,愿与他们交往,他们的青春光华使我得以保持年轻心境。
第165、爱情与友谊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166、巨匠的友谊
第167、两个女人的友情
有人说,女人之间真正的友谊一般要到中年之后来临。因为那时她们才会发现,无论自己曾经多么优秀多么出众,男人绝对不是最后的归宿,女人必须相互扶持,面对共同的命运——孤独。
我的“初爱”给了好友
人活一生,爱过的人有许多,我爱孩子,爱妈妈,爱哥哥,也曾爱过前夫。但我第一个爱的人是谁呢?我的“初爱”,给了我最好的朋友凯若琳。那绝非甜蜜的浪漫之爱,而是朋友之间的深情厚谊。
我跟凯若琳做了44年的朋友。一路走来,我们一起上学、就业,见证了彼此的结婚、生子乃至离婚。友谊把我俩的生活连接在一起,虽无血缘关系,但在心里我们情同姐妹。
我们熟知彼此,而且通过她,我学会了如何全心爱人。人生之路颠簸不平,每当伤心事儿发生时,只要在电话中听到她的声音,我的内心就能平静下来。
她在我的生命中无处不在——安静时倚在我的肩膀上,不安静时就给我提建议、发警告,直到一年前她因乳腺癌去世。
人生有许多坎儿不得不迈,对我来说,她的去世就是最大的坎儿,因为拥有她真挚又简单的友谊实在美妙,而少了她的旅程孤单又痛苦。
她的存在,使我懂得了情义无价;她的离开,使我感觉自己将会孤单彷徨。我并不是不爱家人,只是这般亲密无间与关心谅解,惟独女人跟女人在一起时才能体会。凯若琳,不可替代。
少年时期如影随形
认识凯若琳,是在1966年,那时我们刚上幼儿园。我很可爱,头发卷卷,乌黑发亮;她金发飞扬,是个小公主,身边有一群小女孩当跟班侍从。
我好想当她的跟屁虫,因为跟她一起混就有歌唱、有舞跳、有球玩,还有人跟你扯八卦。在她和她的跟班面前,我总是卖弄舞姿与招牌动作,因为我崇拜她,想和她做最好的朋友。
有一天,我把一个惹毛我的小姑娘在教室里狠狠揍了一顿,凯若琳在旁边默默地观看。后来她跟我说,她因此而崇拜我。
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在某个神奇的一瞬间,我们彼此间产生了“吸引力”,拉钩上吊许诺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于是我们成了“汉娜+凯若琳二人组”,一起参加派对,一起完成作业,如影随形。
后来我们一起上了中学。学校校长惠特克先生很严厉,他一吼,连最调皮的学生也要抖一抖。在这所中学,男孩头发最长不能过衣领,女孩裙子不能露膝盖。每天早晨有晨课,惠特克先生笔直地站在主席台上,教导我们世间的美丑,我和凯若琳总是交换着调皮的眼神。
那段年少的岁月里,我总觉得凯若琳比我坚强。她爸自主经营药店,所以家里很富裕,吃穿用度都比我好,而且她的父母脸上总是笑容灿烂。我家却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为赚钱还贷,家里住满了租客。我12岁时父母离婚了,15岁时父亲去世了。还好,困难的日子里,凯若琳一直陪着我,给我打气。
我俩也吵过嘴红过脸。17岁时,我吻了她的男友,她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理我。但风雨过后总会天晴,不管犯下什么错,最后我们又会回到彼此身边。
凯若琳18岁时,父母离婚了,她的痛苦时刻,同样有我的关怀。那一年,我们一起考上了英国华威大学。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我们渐渐疏远了彼此,因为我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凯若琳则继续学业。
再后来,我们一起租房,开始共同为事业打拼。凯若琳帮父亲经营家族事业,设计生产化妆品袋。我则成了职业舞者,兼职做服务员,因为舞者的空闲时间多,而且我还要继续校外进修,不兼职赚钱不行。就这样,我们开始用大人的方式关心照顾彼此。
从那时起,我们从未让彼此失望过,我们带给彼此的只有安全感和稳定感。这段友谊很纯洁很简单——因为不是浪漫的爱情,就不必担心激情消退后该怎么办,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没有了家庭纠纷。
那天恐惧突然来袭
我们长成大人了,大人的生活就少不了房子票子老公孩子,于是在我们的友谊之间,这些元素悄悄地插足进来。
30岁之前,我们先后结婚,她生了两个男孩,我生了两个女孩。结婚典礼时,我们是彼此的伴娘。
几年前,我离婚了,然后她才告诉我她并不是很欣赏我的前夫。我也觉得她嫁错了人,不过她总是乐呵呵的。说到嫁人,我们无权去决定对方该嫁什么人,因而缄默不语。我一直渴望有个幸福家庭,所以多年来对全职主妇的生活安于天命。凯若琳则不太安分,虽已为人妻,还常回学校继续进修,同时沉湎于家居装修、外出旅游中。
我们住在伦敦不同地区,见面不便,但总是在电话上聊个不停。有时她说我对生活的追求太低,我则说她梦想太多。没多久,她也离婚了,但在她脸上看不到恐惧,只看得到喜悦。
恐惧是在五年前袭来的。凯若琳被确诊患有乳腺癌,而且癌细胞已经转移。我与她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两头,恐惧爬上了她的脸,也充满了我的心。
我常常一个人为此啜泣,但不能让她看见。每见她一面,我的心就又碎一点。“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间”,这话她从不对我说,所以我也不提。
我惟一没料到的是,面对疾病,凯若琳竟是如此坚强勇敢。医生说她的生命只能维持一年左右,可她硬是为了儿子苦撑了四年。
有一次,她问我以后会不会彻底忘了她。我告诉她,不管多少年,不管在哪儿,我们都是彼此的翅膀。
她是我灵魂的一部分
凯若琳的最后时光过得一点都不平静。也许是因为药物副作用或疾病折磨,护士说她脾气变坏了,时不时大发雷霆。但每次孩子来看望时,她马上恢复往昔的镇定,而我来看望时,她脸上就露出难得的笑容。有些时候,我们紧握彼此的手,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需要说。
2009年8月的一个清晨,凯若琳离开了人间。
得知她走时,我的感受很奇怪——只是平静地接受,仿佛已等了好久。丧友之痛,如发酵之酒,日子越久越是排山倒海地袭来,特别是提起电话听不到她的声音的时候。
我的身边永远少了一个跟我一起笑、一起哭的人,但我又感到她未曾真正离开我。未来的日子还有许多跌跌撞撞的路要走,她会永远陪着我,因为她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
她的思想灵魂已融进了我的血与肉里。我要说话,她比我先讲了;我感到困惑,不知所措,她出现在我脑海里,指点迷津;我有问题了,她给我答案。
这个星期将迎来凯若琳逝世一周年纪念日,我和她的孩子已经约好一起去扫墓。
她在去世的前一天,给我留下一句话:“替我看着孩子慢慢长大。”
第168、不沉的船
那天傍晚去看铁生,是希米开的门,她还是那么笑着,眼睛弯弯的,嘴角弯弯的,好像从不知道有什么忧愁似的。之前我和希米通电话,她说“那史”得了肺炎,现在好些了,昨天刚出院。我说好吧,那我就去看他。“那史”是希米对铁生的爱称。
今天在一些健康者的脸上也已经不太容易看到希米这么开朗的笑容了,而她总是像个孩子一样,笑得纯真而快乐。可是她的重负是外人很难体验的,她是一个文学编辑,也做翻译,这是费心力的工作,家里还有“那史”这样一个病人——他每周都要做几次肾透析。有的人在这样的重压之下也许会愁眉不展,希米却依然乐观豁达,因为她有自己的世界。读过她翻译和编辑的书,我知道她身上拥有一种哲学的力量。她的心灵与“那史”—祥宁静而美丽,那是一个很多人看不见的地方,那里绿草如茵、碧水潺潺,超越了世俗的一切尘埃,是宽广而辽阔的天地……
与希米说着笑着,穿过门厅,来到卧室,我看到了“那史”。他依然宽厚地微笑着,就像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一样,他正倚着被子坐在那里。他跟我握手,那手有点热,有点绵软。我让他躺下,他不干,非要坐着说话。与铁生聊天一点也不用拘谨,他的话语就像他的模样朴实而亲切。他说,你知道最近有媒体说我病危了,我这不又好了。我笑了说,我知道你会好的,有一位女作家跟我说过,这叫“沉船不破,破船不沉”。经常生病的人反而能扛过去呢!
铁生说,海迪你还是再呼吁一下安乐死吧。我说,天啊,现在不行,因为牵扯的问题太复杂了!
这时我看到墙上的一个镜框,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是七八岁的样子。他们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他们手牵着手,表情天真又稚气。你猜猜他们是谁?铁生问我。我说我看出来了!这正是他们一童年的铁生和希米pt∞p把他们永远连接在一起了,还有他们的手和心。铁生快乐地笑了,而我忽然有点伤感,真希望他是健康的,生活得长长久久,与他心爱的人。
我想起去年来看铁生,他给我一本诗刊,里面有他写的十首诗,其中有一首叫做《希米,希米》。他写道:希米,希米,见到你就像见到家乡,所有神情我都熟悉。你来了黑夜才听懂期待,你来了白昼才看破藩篱……这黑白照片凝固着当下生活中最真挚的情感,让物质的一切在它的面前都褪去了颜色。
铁生忍耐着许多男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他像一-泓深蓝的湖,轻轻荡漾着,没有一丝涟漪,因为远离尘嚣,‘所以淡泊宁静;因为懂得生命,所以活得从容。在那个简朴温馨的小屋里,我们聊了很久。临走时,我对他许下一个诺言;也许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铁生笑了。我对希米说的还是一句话,让“那史”好好林息啊!
新的一年,绿的春天,冰雪就要融化,不沉的船又要起航了……
第169、李阳的以牙还牙
有一次,球星姚明和“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共同出席一个公益活动。姚明两米多高的个头,看人总是居高临下。他初次遇见李阳,心里颇有点名人相轻的感觉。他直截了当地对其说:“你的疯狂英语还是有点儿作用的,只是我觉得,没有必要召集那么多人在广场上喊。”
话音落地,现场气氛一下子凝固起来。所有目光都聚焦到了李阳身上。只见李阳面无愠色,依旧保持着微笑,学着对方的语气道:“你的篮球打得还是可以的,只是没有必要在球场上打,在自家后院打打就可以了嘛!”漂亮!就像三分球划下的弧线那般漂亮!现场顿时一片哄笑。而姚明霎时涨红了脸,他友好地向李阳伸出了手。就这样,李阳用他的宽容和机智,融解了一场尴尬。
所谓不“打”不相识,从此,俩人成为了相当要好的铁哥们儿。
第170、红颜小传
——流光容易把人抛
“人怕出名猪怕壮”真是谬论。现今的人都哭着闹着要出名,而且还“出名要趁早”,大器晚成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什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哪个不是渴望着能长久站在风头浪尖上,还不忘喜笑颜开地高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也觉得出名挺好。
自从林筱蓓走红,我能够以低折扣购买那些赞助品牌的服装、化妆品,还以半价买到美容院的年卡,省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
林筱蓓还问我愿不愿意在电台一档夜间栏目开一专栏?每周四晚上9点到10点,专门播出我的文章。我还能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交流。
林筱蓓一惯将我的文章称为“情感类文字”。听她这样一说,我想象自己的文字在夜间被沙哑声线的电台DJ以气声读出。于是情不自禁地一阵阵发冷。
当我说出自己的感受时,林筱蓓提醒我这可是个好机会。
我说是是是,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盼着哪天能在售书现场签名到手软。不过这样的机会,就免了吧。你看,我声音又不好听。不够飘忽,不带磁性。
林筱蓓讽刺我,如果是《知音》向你约稿,你大约会欢呼雀跃吧。我嘿嘿笑,说人家看不上我,他们要的是那种亲情、爱情和暴力、夸张情节的大杂烩。
而我笔下的故事永远简单。一条线索,两三个人物,平铺直叙。
偶尔我也抱怨。要知道我最爱读的是阿加莎,那个英国老太太满篇絮絮叨叨地编织若干诡秘情节,在最后时刻才揭晓离奇但逻辑性极强的答案。
一直自诩为聪明的女人。可是轮到自己写起东西来,只会一条道走到底,既无悬念也无惊喜,更无深度。
也好,适应当今快餐文化风格。阅读轻松,无需开动脑筋,绝对是居家旅行消遣之必备。
一日,林筱蓓不无神秘地来告诉我,她就要变成名典吧的股东了。
正在苦思冥想一篇小说的我被她惊得差点把女主角写得毁容。
林筱蓓看出我的疑惑,说名典的老板与她相熟,叫她投资10万,占10%的股份。每年年底分红。
名典吧是本城小有名气的休闲场所,颇具规模。就连我这么没有经济头脑的人也看得出,其固定资产就起码在200万以上。
于是我向林筱蓓小姐抛了个杀人于无形的媚眼,说那我也出10万,也拿10%的股份行不行?
林筱蓓戳穿我的假笑面具,说你少来。
我还是笑,难道你的10万和我的10万有什么不一样?
林筱蓓说,我答应他每周到名典去两次。
然后我发出“哼哼”的冷笑,继续替我的女主角描眉画眼,懒得看她。
林筱蓓顾自说:雯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他们看中的不过是我现在的名气,让我当块活招牌招徕生意。我看中的便是每年那笔可观的分红。10万本金,也只是个幌子。这样显得名正言顺些,大家也说得过去。
如今我去名典做股东,说白了,不过是挣钱的法子而已。可是这法子也就只能使上这两年。我迟早会过了这阵风头的,到时候也没有人会颁发给我终身成就奖。我早想明白了,既然是要挣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初到台里时,我一无关系,二无背景。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样的一无关系,二无背景。现在所有的也只是些名气而已。现在的新人这么多,个个八面玲珑。我当年怎样红起来,她们便也能一样地红起来。身边那些人,当初是怎样聚到我的身边,以后便可以怎样聚到她们身边。到时候,我又能留住些什么?
林筱蓓说到后来,竟已是哭腔。听得我心下恻然。想当年她尚未成气候之时,伤感也不过如此。
未成名时,盼成名;成名了,又怕抬脚就走上下坡路。没有多大年纪,却已把这前前后后的细枝末节考虑得如此清晰。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我拍拍她的头,沉默不语。
——结尾
如今林筱蓓每周有两晚去名典吧“办公”,我偶尔也去坐坐。我总是独自前去,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我每天在夜间10点半看《谈天说地》的重播。这档节目现在添了张新面孔,与林筱蓓交替主持。小姑娘伶牙俐齿,能将相关的气象术语说得头头是道。只是在我看来,缺了份林筱蓓的亲和力。
偶然间听到市电台播我的文章。一个好听的男声,配轻柔的音乐。只是,我的故事都太缺少波澜,听起来有些昏昏欲睡。
第171、谭某某的初恋情人
忘记了初恋,忘不了秋香。
你16岁和26岁时,闲暇时间想念的人,是不是同一个? 我16岁时,有个女孩子,陪我一起想念我想念的人。
16岁,我读高一,学习成绩中上,受多数老师和同学的喜欢,心里有喜欢的男生。我将喜欢放在心底,因为我知道有很多比这个重要得多的事。比如一定要把书读好,考试成绩不能太烂。
但是喜欢在心里放久了,会像水一样,从小溪变成小河,从冷水变成沸水,然后开始想要找人一起分享。与其说是分享,不如说是分担。因为偷偷喜欢一个男生,对高一的我来说,还是一个甜蜜的负担。
我将所有的感觉,告诉秋香。因为她可靠,秘密在她那里就是秘密。我们因为有了共同的秘密而更加亲近,互相听写单词,一起准备考试,各自拥有对方送的小礼物,相约买相同款式的发卡,记得对方的生日。
有一天,那个男孩子突然失去了踪影。我以“纯同学”的名义所能打听到的关于他的消息止于他转学了,去了另一个城市,具体地址不知道。
这份爱情在还只有两个女孩子知道的时候,就夭折了。我的初恋结束了。我失落了三个月,整个秋天都像树上的叶子一样,失去了水分,无精打采,萎靡不振。除了秋香,没有任何人知道原因。
然后冬天来了,下了第一场雪。同学们开心极了,整个操场都是尖叫的学生,堆着雪人,打着雪仗。有人却在洁白的雪地里感受失恋。
秋香说:“喂,过来,我教你怎么找到他。”我眼前一亮。可是她的方法叫我吐血。
“寻人:廖某某,男,1982年9月29日生,谭某某的初恋情人。”她在雪地上写下这行字。
我尖叫着扑上去,赶紧拿雪将这行字盖住。她拍拍手:“可以啦。雪会蒸发,蒸发的水汽会到处飞扬,飞到他的眼前,他看到字,就知道你要找他啦。”
我今年26岁,中间10年,我再也没有见过秋香同学在雪地上给我写寻人启事要找的男生。
我已经忘记他的样子,记不起他的声音。
可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在雪地上写下那行字的女孩子,就像我忘不了自己所有年少时候的事。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总有这样一些女孩子,她们像老师一样传道授业解惑,像长辈一样给你无私的温暖和关爱,像小朋友一样在你旁边扮鬼脸装可爱逗你开心。
第172、爱情和房子到底谁滋润了谁
天堂里也有分岔路
刚刚登记结婚的肖涛和王玉最近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公寓。肖涛是个摄影师,审美要求比较高,所以对房子的装修设计,王玉根本就插不上手,王玉一直想要一间自己的房子,可是肖涛却把王玉的那间房子设计为自己的工作室,于是,战争爆发了。
什么是幸福?他们一致认为自由就是幸福。
分析结果:相爱容易相处难,尤其是在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在房屋设计中,没有在空间上安排给对方足够的自由空间。
幸福帮助:在整个分析过程中,他们的掌控能力比较差。他们在置业之初没有理性的分析户型与面积的关系,这样一对需要自由空间的夫妻,非常适合面积适中、可灵活调整的房子,比如近年来非常流行的小户型跃层,充分利用空间的隔断,让两人在家里也能充分享受到自由。
动什么也别动生活磨得少之又少。为什么小李一定要100平方米的房子呢?因为100平方米的房子能给她带来足够的安全感。显然一个小户型不能满足小李的心理需求。所以幸福感与安全感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小金还想挽回这段感情,可以与小李商量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
第173、这个夏天不太冷
参加完高考,我就打着铺盖卷儿回到了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我的老家在偏僻的大山深处。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交通闭塞,资源匮乏,山民们靠着两亩薄地过日子,是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我从县城坐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达家乡的小镇,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见到儿子回来,母亲都很高兴,接过我肩上的背包,就忙着给我煮吃的。我实在是太累了,等母亲把一碗荷包蛋端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靠在床头上睡着了。
我家是这个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的贫困家庭,一溜三间土屋斜摆在半山坡上,屋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一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还沾上了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么些年来,父亲和母亲苦扒硬撑找出来的钱,都供了我上学,一个子儿也没剩。但是,父母供我上学的决心却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父亲曾经对我说:“孩子,书你尽管读,老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在我想起父亲这句话的时候,心理就涌过一阵又一阵的感动,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是酸楚和无奈。虽然家境贫寒,但我对学习却格外用功,年年都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在家里,最让父亲欣慰和自豪的就是堂屋里那一墙我挣回来的奖状。
晚上,我和父亲一起坐在院坝里纳凉。父亲问起高考的事。我用眼角瞟了瞟父亲,沉默了一阵,咬着嘴唇说,我,这次可能不行,考得不好。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小子,准行的。咱树皮沟这么多年都没出一个大学生,你小子这回可要给咱露露脸了。我说,爸,我真的是考砸了。父亲的脸抽搐了一下,说,没事,今年不行,明年就再考吧。我小心翼翼地说:“爸,我不想读书了。我想,我想出去打工。”父亲愣了一下,站起来就朝我吼:“我晓得你娃在想啥。还是那句老话,书你尽管读,老子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不读书了,你娃究竟想干啥?”然后父亲就生着闷气,背着双手回屋睡觉去了。看着父亲进屋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一片紊乱,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第二天清早起来,父亲已经下地去了。我匆匆吃了点早饭,就到山背后去找二赖子。二赖子是我最要好的童年小伙伴,小学毕业后就没再读书了。来到二赖子家,二赖子的娘告诉我,二赖子到市里打工去了。我就向她要了二赖子打工的地址和电话。我也想和二赖子一起出去打工,挣点钱贴补家用。
回到家里,我把我用过的课本整整齐齐地收拾好,一古脑地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子里,在床边傻坐了一阵,就找出一张白纸来。我知道,我只能偷偷地出门去打工,否则父亲是不会放我走的,父亲把一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读书身上。但是,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还外欠了一万多元的债务,母亲患有心脏病,一年四季没离开过药,哪里还有余钱来供我上学呢?四年大学读下来,十万八万还不一定花得下来,那岂不是雪上加霜吗?我的眼里含着泪花,艰难地写到:“爸,妈,我这次考砸了,可能考不上大学,你们别怨我。爸妈对我好,我永远都记着。我真的是不想再读书了,家里负担太重,我外出打工去了,我会努力混个人模狗样回来看你们的。我已经十九岁了,你们也不必再为我操心了。这次,你们让我自己拿一回注意吧。我走之后,你们要保重身体。爱你们的儿子,一民。”我把这封信放在床头上,简单地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把一张父母的合影装进贴身的衣袋,便悄悄地走出了家门。
来到镇上,我给二赖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想到他那去打工。二赖子在电话那头打着哈哈说:“喂,我说兄弟,你不去好好念书,打什么工啊?你不知道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何况你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我说:“二赖子,我实话对你说,我没考上;就是考上了,我也读不起啊。我现在只想出去打工,你要不让我过来,我就到别处去,天下这么大,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二赖子好象愣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急,要不你先过来,过来再说嘛。”我说:“牛皮,这才象哥们嘛。”放下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感觉踏实多了。
我找到二赖子的时候,他正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吧达吧达地砍火砖。看见我来了,他拍拍手上的土,向管理员请了一会假,就把我带到他们在城郊结合部租住的房间里。他说:“你小子牛啊,书不好好读,打什么工啊。你看我,一天灰头土脑的,没个人样,哪点好啊?”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们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再说了,今年咱不是考不上吗?”他把我的行李放在他的床上,说:“不说那么多了。这段时间,你就暂时住这吧。工作的事,等你休息一阵再说。”把我安顿好,这小子又回到工地上干活去了。
闲着没事,我就想到街头上去转转,顺便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然而,奔波了一个下午,我一无所获,倒把自己累出了一身臭汗。我属于那种性格比较内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时而是三间破旧的瓦房,时而是盖着红戳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坐了一阵,我的心绪渐渐地平静了下来,现实是这样的苍白而又无奈。我不想去看什么高考成绩了,也不想去看自己是不是被大学录取了,就好好地回去打工吧。这样想着,我就站起身来往学校外面走,却偏偏在校门口遇见了班主任刘老师,想躲都来不及了。刘老师老远就喊我,“秦一民。”我只好停住急匆匆的脚步,低着头怯怯地喊了一声刘老师好。刘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告诉我我已经被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了。“小伙子真不赖啊,你是我们县的文科状元呢。”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开心的笑,看得出来,那是在为我而骄傲。我的心中没有一丝的喜悦,木然地从他的手中接过录取通知书,看了正文,又瞟了一眼入学须知,一年一万元的学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刘老师中午要我到他家去吃饭,我借口有事,把录取通知书装进贴身的口袋,便飞一般地逃离了学校。
能考到北京去读重点大学,这或许是每一个莘莘学子的追求与梦想。但于我,这却是一场更深重的灾难。当初参加高考,我仅仅是为了检验自己高中三年的所学,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我怕大学真把我录取了,所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唯一填了北京某大学,甚至不同意调剂。我自认为,填一所自己都望尘莫及的大学,在录取的时候把自己刷下来,或许是对父母、对老师的一种最好的交代。然而命运偏偏捉弄人,把一个不该读大学的一介寒士真实地录取进了中国顶级的学府。我不知道这是该喜还是该忧,我的脑袋晕乎乎的,全然没有被大学录取的那种欣慰感。我是怎么回到市里的,又是怎么回到那间小屋的,我全然不知道。我只记得到市里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夏天的天气突然就变,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我痛快淋漓地在雨中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泪水混合着雨水哗啦哗啦地流。大学,大学,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是要与你擦肩而过,还是倾尽家人的血汗、榨尽家人的油水来与你相约?回到那间小屋,我的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全身虚脱,四肢无力。二赖子给我找来干衣服,又忙着给我弄吃的。我没有丝毫味口,尽管一天的时间只吃了两个烧饼,喝了一瓶矿泉水。我换了衣服,又胡乱地把湿漉漉的头发擦了擦,便慵懒地钻进了被窝。我感觉到冷,浑身不住地打着颤,额头上冒着虚汗,大脑里一片混沌。二赖子赶紧去给我买药,逼着我吃下去,一会儿我就沉沉入睡了。
我感冒了,沉沉地睡了两天。二赖子要陪我进医院,我坚决不去,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但医院我能进得起吗?大城市的医院是我们民工随便进的地方吗?我说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仅仅是个感冒,不吃药七天好,吃药也得七天才好,挺一挺就过去了。二赖子只好在附近的小诊所给我开了几天的药,又找人给我打了一针,就让我在出租房里好好地休息。工地是去不成了,我也正好趁着这机会来理一理自己的思绪。我在迷迷糊糊中老是看见父亲挨家挨户地到亲戚和邻居家去借钱,看见父亲掳着袖子到小镇的医院去卖血,看见父亲用原本瘦弱的身材到邻村去帮砖厂挑砖……我心如刀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句铿锵的誓言,为了孩子读书啊。我想,这错就错在一个穷苦人家生就了一个能读书的娃吧。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过了几天,我完全恢复了健康。我想再看一眼我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就把它处理掉,却怎么也找不着了。那天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都是晕乎乎的,通知书是掉在汽车上了,还是掉在雨中的大街上了,或者被我稀里糊涂地扔掉了?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没了通知书的日子,我的心情反而踏实起来。我又和二赖子一起上了工地,依旧做着调灰浆的活儿。我跟二赖子调侃着说,二哥,大学没考上,我也不想复读了,现在我可要好好地和你干一场了。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二赖子叫二哥,他比我大半岁。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叫他二赖子。二赖子开心地笑了笑,说,好兄弟,好好干,咱俩兄弟谁跟谁啊。这段时间里,我的活儿干得特起劲,浑身好象都有使不完的劲。
八月上旬的一个上午,算起来,这天正好是立秋的日子。二赖子说,兄弟,今天不用去干活了,哥想跟你说个事。我说,晚上说不可以吗?二赖子说,不可以,就今天上午。我就顺从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二赖子说,兄弟,你还是回去念书吧。你看,再有十来天就开学了。我腾地一下子就从床沿上站了起来,干筋火旺地朝他吼,二赖子你说什么啊?你还让我回去复读啊?我还有脸回去复读吗?再说了,我的家庭情况你不是不知道吧,我还有能力回去复读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你还让我去考大学?再说了,人这一辈子,非得要读个大学才有出息吗?我竭斯底里地吼了一阵,便软软地瘫坐在床上。我喘着气说,二赖子,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是真不想再连累家里了。这个时候,我真想哭,但我得忍着。
门外响了起敲门声。二赖子站起来去开了门,父亲和刘老师走了进来。我一下子愣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慈祥的微笑。而父亲,却明显地显得苍老了许多,脸比以前更削瘦了,一道道饱经风霜的皱纹深深地刻在额头上,头上的白发也增添了不少,一脸的忧郁。父亲在我对面的床沿上坐下来,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无话。刘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一民,回去上学吧。”
“刘老师,我不想上学。我,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失声痛哭,忙扯过被子捂住自己的脑袋。
刘老师轻轻地掀开我的被子,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啊。一民,我知道你的顾虑,你只是不想让你的家庭为难。孩子,考起大学不容易啊,考到北京的大学更不容易啊,你舍得就这么放弃了吗?你知道不知道一家人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你身上?困难着是暂时的,问题总会得到解决的。你是县文科状元,学校给了你3000元的奖学金;县教育局给了你2000元的资助,并能提供3000元的助学贷款。你们村里知道你考上了大学,乡亲们也都凑了份子来祝贺你。你父亲为了让你上学,前天才把耕牛牵去卖了。你说,当你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你还能坐得住吗?你还能不去上学吗?所以,你现在,必须跟你父亲回去。”
“刘老师,这学真是上不成了。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我--被我搞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录取通知书在我这呢。”二赖子憨厚地笑着。我诧异地看着二赖子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翻出了几张纸片来,那正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啊。二赖子把录取通知书交给我,说:“那天你从学校回来,通知书已经淋湿了。那晚上你发高烧,做梦都在喊着,我想读书,我想读书啊。我怕你一时想不过,把通知书撕了,或者扔了,那多可惜啊,所以我先替你保管着。兄弟,你不怪哥哥吧?”拿着这失而复得的录取通知书,这被雨水浸湿了又攒干了的录取通知书,我竟不知道是该恨二赖子,还是该感谢二赖子了,我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二赖子又从裤包里掏出一卷钞票和一个信封来,说:“你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家都盼望你好好地去念书呢。这是工友们凑的1000块钱,大家都想表示一点心意。信封里是哥给你准备的1000块学费。加起来也不多,但是能帮兄弟一点是一点。”我赶忙推辞,“二哥,我不要,我哪能要你们的钱啊--”二赖子把钱硬塞到我的手中,一本正经地说,“咱们要还是兄弟,你就给我拿着。你不拿,就是瞧不起俺这当哥的。”
我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我站起来深深地向父亲鞠了一躬,向刘老师鞠了一躬,又向二赖子鞠了一躬。我坐到父亲的身边,轻声说:“爸,我和你回去。”父亲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喃喃地说:“好,好,就回去。回去好好念书。”我咬着嘴唇使劲地点了点头。
我收拾了衣服,与二赖子一起到工地上去,和老板结算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二赖子先前已经给老板和主管说明了我的情况,结算的过程也很顺利,我又拿到了1000多块钱的工钱。很幸运,我没有享受到老板拖欠民工工资的待遇,我不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老板照顾我的成份。然后,我就和工友们依依不舍地告了别,和二赖子告了别,顺从地和父亲回了老家。
半个月后,我带着那张父母的合影照,拎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我想,或许我是不幸的,但我更是幸运的。透过车窗向外望,我看见了一望无垠的蓝天,和天空中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我觉得我有点象那只小鸟,如果那只小鸟的翅膀有点受伤的话。这个夏天不太冷,我晃晃忽忽地有这么一种感觉。
第174、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175、不能相爱就做一辈子朋友
倾诉时间:3月19日 倾诉人物:含含(化名) 倾诉方式:情感热线
他对我呵护备至,但只想与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一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一家数码影像公司工作,在那里遇到了他--阿文(化名)。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像我这样一个疯丫头,居然会和一个很腼腆很内向的男孩合得来,还和他成了最好的朋友。不过在相处中,我渐渐发现他虽然很内向,但他却是个很热心的人。
知道我喜欢听歌,他会用MP3录下自己唱的歌,第二天拿到公司放给我听;知道我喜欢喝酸奶,他每天中午都会给我买一瓶;知道我喜欢发短信,他每天晚上都会陪我用短信聊天……渐渐地这些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时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
来公司两个多月后,一天早晨我刚进公司,就听同事们在议论阿文,从他们口中我得知他早有女朋友了,而且他女朋友比他小5岁。听到这个消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竟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虽然这样,我也没去问他,我还和平常一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既然他不想说,我干吗要问呢?
那天晚上,我给他发短信说:“人们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你说我们会拥有真正的最纯洁的友谊吗?”他很坚定地说:“会,只要你不变,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做最好的朋友。你不会变的吧?”
听到这话时,我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难过,反正只记得有液体从眼睛里流了出来,那是我无法控制的。沉默许久,我说道:“我不会变,希望我们能成为这个例外,打破他们的说法,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身边出现了新的朋友,已渐渐喜欢上他的我心里好酸
一个月后,公司招了一批新人,于是,她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她叫芳芳(化名),刚来我们公司的时候什么都不会,阿文就一直带着她。芳芳每天都向他请教问题,频繁的接触使他们慢慢熟悉起来,并成了朋友。我们之间却越来越疏远,也许更准确地说是我开始刻意回避和他们碰面,但是同在一个公司一个部门,每天见面是少不了的,更何况他们的工作还都是我来安排的。
每次看见他们在一起眉开眼笑时,我的心就很乱,很酸。突然我开始恨她了,仿佛是她抢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但是芳芳并没有抢,况且阿文也不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处在什么位置去生气,那段时间我过得好累。
一天中午,经理找我出去,他说:“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最近阿文和芳芳走得很近。安排给芳芳的活几乎都是阿文替她做的,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了?”
我心里怦怦直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很不自然地说:“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正常的啊,芳芳是我们公司新招来的员工,阿文教教她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想是经理您想多了吧!”
经理看了我一眼,说:“我希望是我想多了。阿文是个数码天才,是我们公司很有潜力的员工,时间长了也许会耽误他,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他们走到一起。下次你分活就不要再分给芳芳了,她要是不满意就让她来找我,告诉她是我的意思。”
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是把经理的话告诉了阿文,没想到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也认为我和她之间有什么不正常的关系吗?你相信我吗?”
我傻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说他在乎我的想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在乎我吗?那这种在乎是对好朋友想法的在乎,还是……
沉默了半天,我最后只给了他很得体的回答:“其实我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想法,只要你觉得你自己做得对,那我就支持你。”
他说:“你要相信我能处理好和她的关系,我有分寸的。”
刹那间我好像又重新有了希望,好像我的东西失而复得了一般。
第176、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那时,他刚进厂跟我当学徒,对车间的什么东西都感到新鲜,常尾随我身后,师傅长师傅短地问个不停,一脸真诚,童稚未消。我一直称之为小弟。
小弟因母亲病故顶替进厂,之前曾在体校学体操。他两臂粗健,胸肌凸显,那正是生命力旺盛的张扬。发电厂远离市区。那时文艺生活还比较单调贫乏,周末能看一场露天电影便是生活中最大的享受。少年人性急,吃过晚饭便早早地扛着条凳到电影场抢地盘占位子。等我姗姗来迟赶到时,小弟早有些等得不耐烦,远远挥手招呼我。我们那时正是从联邦德国电影《英俊少年》中记住了那些优美的插曲。尽管电影里的国度离我们十分遥远,有些内容我们还看不懂,或者说理解不透。
我好静,下班后就躲进宿舍,躺在床上看书。小弟好动,吃过晚饭就不见踪影。我知道当地农村有一著名的拳师,那是小弟顶礼膜拜的英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都换成了烧酒孝敬给这位老拳师。小弟仗着练过体操有基础,投身老拳师门下,每天苦苦练功。回来后累得浑身散了架一般,倒头便睡。我便拾起他扔到地上散发着酸臭的衣服,到水池边为他淘洗干净。
后来我考上大学,毕业分到市机关工作。小弟常来看我,每次都要表演一套拳脚。我知道他在武术界已小有名气,在市里获过几次大奖。
一次小弟带来一副怪模怪样的兵器向我炫耀,说这是虎头钩,过去只有大侠才能拥有,是二叔的看家兵器,从不示人,现终于传给他了。那神情就像孙悟空得到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三九寒天,我穿羽绒服还冻得打战,他只着一件薄薄的运动衫,前胸鼓鼓的,额头冒着热气。二叔就是那位老拳师,在行将就木之前将最后的绝招传给这位痴迷的武术爱好者。
后来的一天,小弟的姐姐托人带信告诉我,说小弟不行了。不行是什么意思?当我赶到医院时,被眼前所见惊呆了:躺在病床上的小弟形销骸瘦,皮肤蜡黄,两眼深陷,无神的眼睛茫然地望着我,无力地摇下头,如同在秋风中摇曳的一片枯叶。
原来,两年前发电厂大修时,小弟突然晕倒在汽轮机旁,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到南京、上海的大医院都看过,已无药可治。我告诉小弟,目前外国已经能做换肝手术,就是将车祸死亡或死囚的肝脏移植到患者身上,病人即可获得新生。这种医疗技术要不几年我们国内也能掌握了,你不要灰心。小弟眼睛一亮,即刻又黯然了。
姐姐为他打开床头的录音机,一支舒缓沉郁的大提琴曲在病房弥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是电影《英俊少年》里的插曲:“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在原野悄悄开放,你的心不要过多惆怅……”
当夏日的玫瑰正悄悄开放时,我的散文集《与梦同行》出版了。该书被市《都市晨报》评为优秀图书奖。颁奖仪式就在微山湖畔举行。在去领奖的路上,路过发电厂,我又看到了那熟悉的厂房。发电厂现在的规模比以前大了几倍,围墙后边的山冈上草木葳蕤,那里长眠着我心中永远的英俊少年。
山冈上的野玫瑰每年都会悄悄开放,它在慰藉着怀念者的最后惆怅。
第177、室友的赔饭计划
原来在前3个月,他们就已经注意到我吃饭时的异常,后来终于发现了我的真相,而且又弄清了我的家庭情况,三人便合计出了一个恰当的“计谋”:轮流赔饭,让我每周打一次牙祭。
“实在对不起,明凯,我们是真想帮你,但又怕你不接受。所以……你不会怪我们吧?”此时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任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第178、你是我的天堂傘
天堂,没有人见过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不同的人,心中藏有不同的天堂,谁也都知道,在我们的头顶之上除了无边的宇宙之外,不会存在什么天堂。但,所有的人都期盼,上天真的存在一个如己所愿的天堂。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生前死后,能拥有想象中的整个天堂。就如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但,我真的只希望拥有一把,能支撑起天堂中,小小一偶的天堂伞。它遮住所有现实的风和雨,使我静心地在主这把伞下,建起一座期盼与眷恋并存的心灵之家。
在茫茫荒野,我看到过无数挺拔苍天的大树,我闻过无数繁花异草的芬芳,但这些巍峨和迷人,都没有让我为之动容。然而,就在这巍巍大树下,郁郁芳草中,我看到了那颗支撑着一把微不足道的小伞,并尽力用那不大的伞冠,保护着伞下,那颗柔弱而疲倦的小草。
浅浅的粉褐色的伞冠没有什么奇特,但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才使这浅浅的粉褐色,远比那玫瑰开在白色的底布上,更让人赏心悦目。因为它是用自己平平淡淡的生命,呵护着另一个平平淡淡的生命。于是我将这把浅浅的粉褐色的小伞,其称为天堂伞。
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寒秋,无情的风将我所有的繁华,都荡涤的一叶不存。“质本洁来还洁去”就这样了此一生,对我当时的处境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进化论”早就诠释了“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在这生命决择的时候,你为我撑起了这把天堂伞。让我重新挺立起我的腰杆,用我手中的笔,重新书写我的人生。
那时,在我的眼中现实是那样的黑暗与丑陋,那些赤裸裸的丑恶,使人感觉身在人间,心在地狱。但自从有了你送来的这把天堂伞,我的现实就如走在了杏花春雨之中。
我仿佛打着你给的小伞,置身于江南水乡的小巷,欣赏雨中带露的杏花,或驻足雨巷静听琴瑟。眼前黑暗与丑陋,变成了湿漉漉的深深小巷,巷旁的小河传出的是乌篷船上摇橹声声。
这有小桥、那有流水、还有那岸上人家。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现实成了一幅美妙的水墨画卷。在你的伞下,我一任思绪在绵绵杏花春雨中飘飞远行,尽情享受心中的春之美景。
走过了春,经过了夏,你的天堂伞又伴我迎来了秋。潇潇秋风,绵绵秋雨,有你那小小的伞冠,遮在我的头顶,我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红枫,和波浪翻腾,百舸争流的小船。有你的天堂伞为伴,心中再也没有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觉。在秋雨霏霏中看秋色连波,便有了另一番的心情与景致。
有这样一把天堂伞撑着,就是风息雨停了,我也不愿将其收起。
在人世间,就是有这样一种朋友,虽然他们不能相依共看潮起潮落,共听高山流水,共享春雨秋枫,更不能相伴冬夜青梅煮酒,寒晨踏雪而歌。但他们将心交给了彼此,我成了你最重的行囊,你成了我最真的梦。即使彼此都已青丝变白发,他们的牵挂也会在心底深深地保存。
一位好友就是一把天堂伞,有这样的一把伞相伴我的左右,我的人生怎么不成为最美的天堂!
第179、谁是朋友?
温友庆下岗后,一时找不到工作,闲着无事,打算回小县城暂居一段时间,但又怕信息不灵,误了找工作的机会。因此临走前,便请十几个特铁的哥们吃了一餐。
酒酣饭足脸红耳热之时,温友庆趁机要哥们帮忙留意一下招工信息。
王东涨红着脸嘟囔道,这算个鸟事,我们兄弟多活动活动,帮大哥找份轻松活。“对!”朋友们神情激昂,拍胸脯拍大腿保证,一有什么信息立刻通知大哥。
温友庆看到哥们如此群情激昂,含着泪说:“谢谢!谢谢!小弟找到工作后,再请大家喝酒。”这时,一直在喝闷酒的张强站起来,歪着脸向温友庆劝酒。建议他回县城开一店面,弄些钱解决温饱,静心发挥特长,自由自在的,比找什么鸟工作强多了。此话一出,热闹的场面突然安静下来了,大伙全瞪着张强。
温友庆不高兴了,心想:这人真不够朋友。于是只将联系电话告诉其他几个,便黯然离开。
温友庆回到县城,整天呆在家里无事干,人也没了精神。妻子劝他在家看看书,写点东西什么的,别让事憋死人了。可他老惦记城里的工作,惦记哥们帮他找到工作后打电话来。他往往写一会东西瞧一下电话机。如果有事外出,一回来就慌忙去翻看电话的来电显示,然而半点音讯也没等到,温友庆觉得日子挺难捱。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温友庆看完央视的新闻联播,折进房间里看书,烦躁地东翻翻西翻翻。
这时,张强裹着寒气闪身进来。温友庆给他温了酒,责怪他不预先打个电话,好去接他。张强说:“你又不给我留个电话,害得我急火火跑来。江中市晚报招记者,报名截止是明天中午,我是专程来通知你的。”
温友庆应聘当上了记者,在友谊酒楼请朋友们喝庆祝酒。喝着喝着,王东大声说:“晚报招聘广告一登出来,我就打电话过去了,嫂子接的。我知道大哥准成,嘿……来,喝酒。”温友庆心里掠过一丝不快。
接下来,一哥们说广告公司招人,打了好几次电话却找不到大哥。
另一个说IT通讯公司招业务主管我还帮大哥报了名,打了几次电话也联系不上。
一个比一个说得动听,温友庆的脸却越来越沉。这时,一言不发的张强站了起来,举起酒杯说:“大家都为大哥的再就业操碎了心,都出了不少力。现在我们不说这些,大家都来喝酒,干!”“对,干!”声音嘈杂而高亢。温友庆暗地里用力捏捏张强的手说:“好朋友,干!”泪水在眼里直打转,他嘴巴动了动,好似想说些什么?但他望望喝得满脸通红的众人,什么也没说。
第180、人变情亦变 朋友的概念变模糊
我们曾经亲如姊妹、义同死党,可以分享男人以外的任何秘密。后来我们各奔前程,理“家”忙“业”。无暇见面,也不再有交集。曾经的我和她无话不谈,可谓纯洁的知己,后来“花”“草”各有主,渐渐不再联系。友情之贵,是我们不懂得珍惜,还是生活“过滤”了许多留不住的东西。
一、童年: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
自有记忆起就有小伙伴,童年的我寄住在农村姥姥家,跟邻近的三个同岁小丫头常常结伴玩耍,冬天我们就在屋子里,火炕上用扑克牌“烙大饼”,抱着布娃娃分角色过家家;夏天就在大槐树下蹦格子,要么就背着大人去河边趟水,用罐头瓶钓鱼虾。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啊,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唯一的烦恼就是不喜天黑,每到那个时刻,小伙伴们要各回各家,我总恋恋不舍。
当时我最迷恋的就是姥姥家后面的一小片向日葵,金色的向日葵啊~ 总是向着太阳微笑~每次捉迷藏的时候,我都慌乱地在那片向日葵林里穿梭,想把自己掩藏起来,可是向日葵绿色的笔直的干那么纤细,一棵一棵,间隔分明,所以我转来转去觉得不行只好又跑掉去找更隐蔽的地方,有些时候还正在那里焦急地转圈,就恰好被小伙伴赶来逮个正着,大喝一声:嘿,看你往哪里跑!
第181、我与阿兴的故事
那时的天空很蓝,很高,偶尔会有一丝白云飘过,很轻,很纯。在脚下,青青的小草散发着醉人的气息,在耳边,潺潺的流水唱着轻盈亘古的歌。想起一篇名为《我的愿望》的作文,我忽地有了灵感:“我的愿望是当个作家或诗人,要让我手中的笔写尽人间的美好,写尽大自然的美丽,让每个人都能像现在的我感受着美。那你呢?你的愿望是什么?”原以为他会说有很多钱之类的,但他沉默了,呆呆地望着远方,许久才缓缓地说:“你很善良,很天真,真的希望你能如愿以偿,但不是每个人都如你般幸福的。”他的话让我震惊,他深邃的双眸就像夏日里的天空,明亮而深不见底。我的心有点疼痛。“我只希望妈妈能回来,爸爸还有两年就能出来了,到那时我们家也可以像你家那样快乐的生活了,你说是吗?”“你不恨她?”“恨?还恨什么?她是我妈呀!有时弟弟妹妹都会喊着要妈妈,我心里有多难受。只要她回来我会努力养活她的,我有的是气力。”说着就站了起来。真的,三年下来他长高了不少,也许是早熟吧!他看上去不像个孩子。“她还是抛弃了你们。”“没关系,这样至少她会生活得好点儿。”说完他自嘲地笑了起来。我赶紧拭去眼角的泪水不让他看见。那时的风很轻,吹起我的长发有种柔柔的忧伤,远远地望着他忙碌的背影,我心底有个声音:会的,我们的愿望都会成真的!
到了最后一学期,阿兴兴奋地告诉我他不再是放牛娃了,因为他找到了散工。从那以后他的成绩出奇地好起来。可是在某一天,他消失了。当再次出现时却不是以前开朗的阿兴了。后来才知道他家出事了。又是在某个夜晚,他的妈妈带着个男人闯了进来,拉起妹妹就往外跑。那个男人还推倒了老爷爷,尽管阿兴和弟弟哭着喊着求妈妈不要走,不要带走妹妹,但换来的是男人的一顿毒打,妈妈的泪水也没能阻止前进的脚步。后来,阿兴一边喊着一边追,尽管他已鼻青脸肿,血迹斑斑。汽车滑过漆黑的马路,留下的是一串急促的脚步。第二天赶早工的伯伯们看到他时,他还在抽泣只是不见眼泪。一下子,人们都说阿兴可怜,说他是好孩子了。
听到这些,我仰望高远的天空,它蓝得让人落泪。他憔悴了很多,也不多话。深邃的眼睛时时飘向远方,虽然我不知道他心里有多难过,但是他的梦却碎了。终于在小考前的某个黄昏,他边收拾着课本,边对我说:“我要走了,在班里也只有你一个人可告别,以后你多多努力。”“去找妹妹吗?”“嗯。还不止,我爸提前释放了,我想接他出来在城里打工,弟妹上学都要钱的。”他若无其事地回答,仿佛这是一件理所当然,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那时他还没有15岁。“芳,我有时真的很嫉妒你,你总是那样的天真,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得那样好。”说完,他便消失在我的视线外。
在阿兴离开后的半个月,***带着妹妹回来了。听说这次再也不走了。原先她想把女儿卖了抵债,可是看到阿兴她终究舍不得,所以干脆逃了回来,也算是一种落叶归根吧!我想阿兴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只是后来,他没有回来,我也离开了,越走越远,偶尔回家也是匆匆,阿兴便成为我尘封的记忆。
雪越下越大,看到他渐行渐远的挺直的背,我知道我们的梦还在。
第182、不怨足球
那时候,我还只是个17岁的青涩少年。沉静而内向,待人礼数周到,成绩优异,穿绝不出格的衣服,是个好孩子。惟一不能令人满意的,大概就是我和你的爱情,你的哥哥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两家在被一条小巷隔开的两栋楼上相望而居,站在各自的阳台上,就可以看清对方的眼神,我们同在一所学校,我和你的哥哥读高二,你读高一,你成绩优秀,笑容甜美,我们把自己纯净的少年心事毫无保留地给了对方,可是我们的爱情,叫做早恋。
我那时和所有的男孩子一样,疯狂地迷恋着足球。所不同的是,别人的这种热爱或许可以终其一生,而于我,恰是因为足球……我至今不再看球,也不再与人谈论有关足球的任何话题。
1994年世界杯期间,我整天逃课和你的哥哥泡在一起看球,为我们心中的英雄和梦想哭着,笑着,悲着,喜着。决赛那场,他却没有来。我隐隐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却不及多想,巴西队和意大利队已经入场了。
上半场刚看了一半,你的哥哥急匆匆地敲开我家的门,拉起我就往外走:“跟我去医院!阿雪(你的名字)得了急性阑尾炎,等着做手术,谁也不见,只要见你!”
“见我?”我仍然恍惚在激动人心的比赛中回不过神来。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还很小,还没有机会认真地衡量过,世界杯的决赛与心爱的女孩子,哪一个更重要。
“可比赛还没有完啊!”
“你还有心思看比赛?”你的哥哥急得直冒火,冲过去啪地关掉电视,又来拉我:“你还管不管阿雪的死活!”
我也生气了,挣脱他又去打开电视:“她的死活,与我何干!”
我立刻就后悔了。可是少年的骄傲不容许我向最好的朋友道歉。我们僵在那里,注视着对方。你的哥哥愤怒地盯住我,想说些什么,终究没有说,扭头冲出去了。
我犹豫了几秒钟,起身追了出去。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不理,径直冲到楼下,跨上摩托车,狠狠地踹油门,发动,窜出去。大幅度的动作。我远远地落在后面,犹能感受到他满腔的怒气。
然后我呆立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冲出巷子口,与一辆疾驰而过的重载大卡车撞在一起。
紧急刹车声,人群的尖声惊叫,飞溅的血的红色,玻璃的碎片……夏日山城少有的刺眼的阳光……
它们结束了一段温润甜美的时光,也结束了我洁白无瑕的少年时代。缓缓行走的生命有了疤痕,如光滑的皮肤上突起的瘿疽,永久地驻留在那里,刺痛人心。
即使我在你面前长跪不起,你也再不肯原谅我了。你很快就有了新的男朋友,每日站在阳台上,抬眼就能望见你们的亲密。我知道你是在报复我。我能够理解。我的不成熟,让你的哥哥丧失的是生命,所以无论我怎样补偿,都不能付出更惨重的代价了。
但我仍然无法每天面对你给我的这种折磨,我也承载不起我给你和你的父母带来的伤害。我怕见到他们苍老悲戚的面容,连万家灯火时,你家的窗内透出的灯光,仿佛都格外惨淡。所以那年秋天,我带着无尽的痛悔和伤心,离开了山城,只身一人来到京城。9年来,我默不作声地工作,从最底层做到一个管理者的位置。对于薪水和待遇,我从来不稍作争取。同事有时会问我:“小白,你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继续读书,而要出来打工?”
我该如何跟他们解释?这是怎样酸苦的难与人言?
难以入眠的夜里,常会感到你的哥哥就站在我的床前。从小到大的朋友了,熟悉对方甚于熟悉自己,加之时间的流去,所以也没了恐惧。可我永远也没有机会告诉他,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我宁愿那个摩托车上的鲜活少年,是我自己。
去年世界杯的时候,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回了趟家,意外地遇见了你。你早已嫁作人妇,但是并不幸福。你憔悴的样子,令我黯然神伤。
莫名地想起一句诗: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转过脸去,心痛到不能自已。
不爱的年年月月,相爱的为何离别。可是谁能告诉我,今天的一切,源于昨日的何处错失?是足球,还是我轻狂的年少?我曾无数次地想,如果没有当初的那一场球。然而那样的年纪,那样的心情,所有迷失与错过的,又岂是一场足球所能承载得起?
无所归咎的青春啊。
第183、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184、老乡情结
我的老乡情结初始于学生时代。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同学们说话南腔北调,有人就是说上一句半句普通话也还是夹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班上同学以东北人居多,东三省哪个城市的人都有。东北人大都豪爽豁达,老乡之间也很抱团;班上陕西人数居第二,零零散散加起来有9人,其他地区的同学三三两两,我们常笑称陕西同学为陕西帮。与他们相比,我的老乡很少,我的家乡是直辖市,城市很大,可是肯到这个偏僻小城来念书的人却凤毛麟角。
初进校园我没有老乡意识,天性使然我没有苦恼和忧愁,和同学们在一起如鱼得水,每天在欢声中来笑语中往,刻苦而认真地读着书。第一个寒假同学们大都没回家,和大家在一起生活很快活,转眼间就到了暑假,悠然地度过了第一学年。考完试就在要买回家的车票时,突然想到得有个乘车的伙伴,这才急急忙忙去寻老乡。
其实,班上就有老乡,只是他不显山我不露水,我们虽来自同一座城市,但平时交往很少。
俺老乡是个英俊小伙。这哥们身高一米八,肩宽体壮挺拔帅气,圆脸大眼睛,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的身板总是那么直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身材没的挑,长相绝对酷。
俺老乡属于那种贵人语话迟的类型,教室里从来听不见他喧哗,沉默寡言且很有个性,很有点大男人的模样。在教室、食堂、宿舍这三角地段中像是匹天马,经常独来独往。话少的人给人们的印象除了深沉还带有许多神秘,我亦深信如此。
因为他是男生,在他面前,如果他不主动打招呼,我绝不说话,并对其敬而远之。在班上,虽我俩是名正言顺的老乡,但由于他经常性的沉默和我假装的矜持,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同学还一般,远没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更没有他乡遇旧友一见如故的那种热情。
尽管我对老乡的感觉如此淡漠,老乡对我却很宽容。
大学生活中,小女生们常常去给笨手笨脚的男生们帮点忙就像是小菜一碟碟,尤其老乡帮老乡更是义不容辞的事。班上的男生经常请勤快能干的女生帮忙缝点什么,很多女生乐此不疲。偶尔,我也滥竽充数装模作样地和大家一起去给男生们帮忙。其实,对我而言那是无奈之举,自己的被子还经常是同室好友帮忙缝呢,可在男生面前,总要装出一副什么都很在行的模样,不能让男生小瞧了自己。这种做秀,往往以被针扎破手指为代价,可怜兮兮退居二线,让能干的同学帮忙把这点好事做到底。
俺老乡比较清楚城市女孩儿的生活本领,老乡从没这种奢求,我帮他缝过扣子,可对付刮了三角口子的衬衫就没多大道行,尽管用上十二万耐心缝好衬衫上呲牙咧嘴的豁口,那缝好的衣服却像是趴上了一只折了腰的蜈蚣,相貌极其丑陋,这女红水平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还好,咱老乡从不计较这等小事,只要肯帮忙,便是好老乡。
大二时,我对老乡的脾气秉性已了如指掌,对老乡的家庭背景也略知一二。老乡和我一样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是从父辈那一代落脚于这座城市。老乡在家行大,父亲曾是军人,转业后在一家企业当领导,老乡的母亲非常宠爱他,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老乡还有弟弟在读中学。
自然,我家的情况老乡也一清二楚。
同学两年了,我和老乡的关系一如既往,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仍是同学中一般的一般,在这平平淡淡的交往中,我从没注意过别人的目光,也没刻意去找什么感觉,我们放假一同回家,开学一同返校,在路上行走的一天一夜里,我们谈笑风生一同欣赏沿途的美好风光,那是一种考完试极轻松的感觉,自有一种飘然成仙的舒服,那一路很自然很惬意。老乡不再沉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地北天南滔滔不绝说上一火车,我们由初始的陌路人逐渐向着相互信任进展。
大三以后,学校组织我们去武汉实习,这对整日在校苦读的我们是个兴奋点,着实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在北京站转车时,就在我们几个女生汗流浃背焦头烂额地等待托运行李时,老乡大步流星满脸汗水地赶到了。
“哪个是她的行李?”老乡指着我旗帜鲜明地直奔主题。
同学用手一指,老乡大步向前二话没说拎起行李就走,等我明白他的用意时,他大步已量出了老远。
“行呀,这同学,有本事。”对室友们的恭维,慌乱中的我已分辨不出是褒是贬?只觉得一阵难为情。
我们班因为专业的原因女生很少,而我的瘦弱在女生中又排了第一。凭心而论,这行李是我此次实习的累赘,扛不动,拎不动,老乡的表现真好比雪中送炭,可众目睽睽之下,我独享此殊荣心中又忐忑不安,这不是在向大家宣布:我们的关系不一般!
越想,我就越脸红心跳犯晕不知所措,口中讷讷地表白:“我们是老乡啊。”
可是,同行的同学中又有谁不知道我们是老乡呢?
其实,老乡对我真的很好,那份呵护,就是榆木疙瘩也会有所感觉,更何况我也不是冷血动物!
抓住实习的间隙,同学们纷纷到武汉各处游玩,此时,庞大的东北老乡已分解为各个城市的小分队,陕西帮更是以老乡为单元进行活动,我和老乡横竖就是两个人,成双结对也罢,按城市组合似是天经地义没商量的事,一切出行便成了我俩的共同行动。我们游览了东湖和黄鹤楼,我还和他一起去看望了他父亲的战友。
老乡父亲的战友是现役军官,住在武昌区的一个独门小院中。在他家,女主人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招待我们,受到这般款待我暗自琢磨,阿姨一定把我当成老乡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心中一阵惶恐,做老乡我们是天经地义,做女朋友我可没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那出来,我们聊起夜晚因为寒冷而人人当“团长”的情形,老乡执意要返回阿姨家借床被子给我,我连忙拉住了他,我能感觉到老乡的关切之意,但为了减少同学们的议论,我宁可继续当“团长”。
实习期间,尽管我认为与老乡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得当,但回校不久还是传闻四起。
一天,老师叫我去她家吃饭,老师的父亲和我老爸是大学同窗,因此在学校老师对我格外关照,她经常做了好吃的饭菜让女儿来教室叫我,在顿顿都是土豆白菜的伙食情况下,偶尔改善伙食是很惬意的事,因此,每次老师有请我都欣然前往,并且毫不做作。
吃饭中老师随意地说:“你们这次实习回来,很多老师反映发现了新大陆,说一直不知你们俩这小老乡竟还是一对儿。”
“什么新大陆?哪个老乡是一对儿?” 我沉湎在美食中没醒过味来。
“说的你,你和郑建!还有谁?”老师一句话就将我揪了出来。
“哪儿对哪儿呀,我们是不错,我们是老乡,谁让我们班就我们一男一女两个老乡呢。”我理直气壮地跟老师辩解。
我的解释并不苍白,我有一千个理由来说明我们就是一般的同学而不是一对儿。
但是,人家很多人都看见了我们在武汉就是两人部队啊!
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
传闻归传闻,我们依然如故做着纯粹的老乡。
直到毕业我和他一直都是好朋友,4年的磨练我们已是铁杆老乡。当我们相互特别熟悉后,没有陌生感,思想没有了距离,在教室我们仍然不说太多的话,各自闷头念自己的书,只是从放假那一刻开始,打开话匣子兴奋地说上一路,宿舍轶事,考试的精彩回放……每个假期,我们一块颠簸着拥挤着踏上回家的火车,返校时拥挤着颠簸着回到校园,然后便融入校园生活同学之间这个大集体里再也显不出我和他。
毕业后,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分别在不同的设计单位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乐趣,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流中开始了自己事业的奠基,偶尔,为设计上的事我们互通电话交流个资料。再后来我们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小家,老乡的妻子是位眼科医生,我先生是大学老师,我们各自过着自己幸福的日子,终日忙碌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只在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时大家才得聚一聚。
不管谁来,同学们的问话惊人地一致:“你们俩没成一家子啊?”神态中带着许多迷惑和不解。这时,我看老乡,老乡望我,我们相视一笑:“是呀,我们怎么没成一家子啊!?”
其实,成不成一家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学生时代的初识,历经了多年的考验,由单纯的老乡成为能够包容理解、相知帮助的好朋友,多年的友情已酿成了老酒,滴滴醇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我和老乡依然是好朋友,老乡对我的呵护至今关爱有加。几年前我曾患了一场大病,住院做了手术,老乡闻讯后经常下班到医院来看我。他担负着领导工作,单位远还特别忙,看着他的身影出现在病房门口,我心中便涌起一阵阵感动,老乡如兄长般的关爱已成为我心中难以割舍的一个情结,这难忘的友情伴随着人生的脚步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第185、从手帕交到十字绣的友情掺金
友谊的纯情时代就像爱情的处女时代,易碎的标签,令人战战兢兢 掺了“杂质”的友谊也能像合金,坚固。
3个手帕交的女人,一起经营公司,5年来她们的友情点石成金。
任君:“小时候我们就喜欢在一起织织绣绣。”
王端:“大学学了不同的专业,毕业后就干了不同的工作。”
刘林娜:“1997年我去新加坡读书。那个时候整个东南亚地区正在流行十字绣,我买了一些绣了带回国送给她们俩,她们都很喜欢,但当时国内没有。”
我们能不能做呢?我们能不能一起做呢?
3票通过。1998年3月,公司注册成立。3个本来聚少离多的好朋友开始整天“掺合”在一起。
既然起事了,责、权、利怎样分个清清爽爽?
一起长大的朋友,谁不了解谁呀?个性化分工绝对合理——王端,历来是3个人中的“大姐”,办事细致,最适合管理财政;任君,别看嘻嘻哈哈的却很有韧劲,还从来不服输,市场开拓就她了;刘林娜,负责供货、采购,谁让她把这招人的玩意儿带来呢?
好朋友共事被称为“危情关系”,更何况是女人,遇到不同意见怎么办?
王端:“我们先确定规章制度。”
刘林娜:“对事不对人。”
任君:“举手表决,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不断地聊,直到大家都认为这个主意最好才执行,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事业掺合成了,爱情、家庭要不要也掺合?
5年的时间,她们从一间小小的店铺发展到全国总代理,十字绣也在女人中流行起来。
5年的时间里,先是王端要嫁人,任君和刘林娜说:“面试吧!”面试通过,王端嫁了。后来,刘林娜也带来了“他”,又是个好男人,嫁吧!任君和王端把婚礼办得红红火火,刘林娜说:“简直是包办婚姻嘛!”再后来,刘林娜生了儿子,王端和任君掺合着做孩子的妈妈。
任君:“和王端出差啊,我什么都不用带,毛巾零食什么的她都会替我准备好。”
王端:“那是我让着你。”
刘林娜:“快!快!趁任君不在,咱俩合影。”
……
孩子小名“闹闹”,拍照时一点儿也不闹,甜甜地睡着,听到3个女人嘻嘻闹闹,梦里皱皱眉头。
第186、飞来飞去的汇款单
今年春节期间参加了一个大学的同学聚会,许多同学都是近十年未见,每个人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脸上,也有了沧桑的印迹,酒酣耳热之际,大家谈起了当年的生活,都欷歔不已。
有个叫林晓蕾的女生一直微笑地听着,保持着温柔的沉默。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便把目光都投向了她,纷纷说她上学时就不爱说话,现在还是不愿吱声。其实林晓蕾现在经营着几家服装连锁店,是有名的女强人。她笑着对我们说:“其实,上学时我是最自卑的!”我们都感到奇怪,问她为什么自卑,她说:“那时我家经济条件差,所以只好少和大家交往,免得尴尬!”
这时当年的宣传委员吴风钦说:“不对,不对J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时你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张从上海寄来的汇款单,四百元,我问过你,你说是你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在资助你。我们都羡慕你有个好表姐呢!那时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也才三四百元,你有什么可自卑的?”
林晓蕾微笑着说:“说起那汇款单,可是我的一个秘密呢!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也不用保密了!”接着,她就给我们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那时的株晓蕾暗地里找了家教做,以挣些生活费用,刚开始的两个月家里还给她寄些钱来,后来家里就实在借不到钱了。所以林晓营找一切可以挣钱的活去干,还要瞒着同学们,只为了青春的自尊,她也不想别人用怜悯的目光看她。可是她发现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是每月收到家里寄来的生活费,只有她没有。后来她写信把所有的烦恼都告诉了高中时最好的一个女同学,那女同学叫胡凡丽,在上海读大学,而且她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家境都不好,都有着相同的自卑,两人时常写信互相倾诉互相慰藉。
有一次胡凡丽在信里提出了一个办法,她说她现在攒了四百元钱,是用来应付突发情况的。她想把这四百元钱汇给林晓蕾,然后让林晓蕾再偷偷地汇回来。这样一来,两个人每月都能收到四百元的汇款了。林晓蕾欣然同意,于是,她有了一个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而胡凡丽也有了一个在沈阳打工的“表妹”。两个人共同守护着这个青春的秘密,直到大学毕业。
听完林晓营的故事,我们都既惊讶又感动。林晓蕾说:“我知道就算当初你们了解了我的情况,也不会嘲笑我,可是我真的不愿让你们知道!一个内向的女生,自尊心比别人更敏感更脆弱,所以,请大家原谅我。不过,这个青春的秘密,真的是让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呢!”
是啊,一张在沈阳与上海间飞来飞去的汇款单,联结着两个女孩晶莹易碎的自尊心,也温暖着她们艰难日子里无人可诉的伤感与彷徨。我可以想象,那一张张绿色的汇款单,一定给了她们安慰和力量,从而能有勇气涉过青春的泥泞,也让那些艰难的日子因此而有了阳光,成为青春岁月中最温暖最感动的回忆。
第187、朋友的不同楼层
地球上将近有六十亿人口,
我们可以拥抱的人有多少?
可以牵手的人有多少?
可以讲话但不能碰触的人有多少?
擦身而过又是多少?
有时候真是觉得,
可以进到自己内心的人,
如果用手来数,
是不是一只手就够用了呢?
如果可以选择,
我宁愿退化变成猴子,
一堆一堆的依偎在树上、
躺着一起晒太阳、吹风、看人。
我发现人际的心灵里有许多不同的空间,
具体一点说像是不同的楼层!
一楼的是「店面朋友」
通常二十句固定的话就够用。
例如:
你好吗?
吃饭没?去那里?
好漂亮!还好啦!
没什么!就这样!卨och卨ine 每个人看来都很平稳、安定、满足和成熟。
二楼是「客厅朋友」
可以坐在一起泡泡茶八卦一下
政治经济、新的商机、最近的媒体新闻、乐透彩券厖
大家一起哈啦打发时间,
可以绕过每一个人内心里的孤独,
然后觉得自己好幸福。
「厨房朋友」在三楼
就是可以剖腹谈心的那种。
这类朋友如果是女性族群,
就会有一堆笑声或几把眼泪来做收场。
然后觉得自己充分被对方所了解,
人生一点也不寂寞。
四楼是「卧室朋友」
可以亲密、触摸的朋友。
有些卧室开着传统的日光灯,
一切依照传统的规矩来进行。
有些卧室总是把灯关上,
可以自由地幻想和投射,
各自编自己的梦。
也有很多装进口灯的。
不管装哪一种灯,
通常卧室都具有一种隐藏性的魔术电力,
懂得怎么用开关的人,
你的室友就是「伴」,
常把开关开得不是时候的人,
那个伴就有可能变成「绊」喔!
老天爷最聪明的地方,
就是教你做这种魔术的主人。
顶楼的阳台
一般是空在那里,
没有被设定要怎么样?
这种朋友属于「缘分朋友」。
有时飞来一只鸟,
有时吹来一根草,
堆积一些泥土,
落下几颗种子,
你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会开什么花?
第188、太太的红颜知己
我太太上大学时,在班里属于“大拨轰”的那一类人,不大爱说话,不爱与人交往,不像我,到哪儿都会有一大堆的朋友。
我们是同一年毕业的,认识她之后,我一度担心她在单位里离群索居。可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她的那些同事,在我连一个都还没见过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的名字“如雷贯耳”了,当然,都是女的。
我们结婚没多久,太太的几个只见过我照片的女友就嚷着要来我们家“看看”我,我紧张了好几天。那几个女友终于来了,几个人亲亲热热的模样,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们嘻嘻哈哈地吃过晚餐后,竟有两个女友说不回家了,就住在我们家!我心想,就一居室的小房子,住哪儿呀?结果,她们三个人挤在卧室的床上,我在沙发里窝了一夜。临睡前,为了方便她们进出,我用洗衣机挡住了自己的头。夜已经很深了,我听见她们三个人还在小声嘀咕。
听我太太的一个女友讲,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讲”。其实,在我看来,她们所谈的也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比如哪个商场的东西新潮又实惠,男友或者老公对自己如何好或者不好,最严重的不过是科里哪个哪个领导做事如何如何不妥之类的。但是,不论她们之间谈论什么,3个人在一起说的,不会传到第4个人耳朵里,而且据说她们之间从来不用叮嘱“这事千万别说给其他人……”
我掂量不出太太的几个女友在她心中的分量,我们去贵州旅游,每到一个景点,她都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礼物带给她的女友。每天下班回来,几个女友的名字都会被她顺口念叨一遍,她兴奋的样子让我觉得她们之间好像从来没有不愉快的事。有时候,她还会把女友的难题交给我,让我帮着解决。
太太的那个让我“如雷贯耳”的女友名单一直没被“编辑”过。我很长时间不明白,像她这样不爱交往的人,竟会有好几个亲密的朋友?现在想想,会不会是因为太太的名利心太淡?她和几个女友之间的交往,没有任何的功利色彩,她不会见风使舵,不会奉承说好话,也从来不会踩着别人抬高自己,或者让自己从别人身上捞点实惠。对个人隐私的尊重,相似的兴趣爱好和彼此之间的坦诚,使她们聚成一团儿,心理和感情上的满足,是她们之间关系的全部。
我开始有点嫉妒太太和女友们的关系。说起来我的社会关系也算不少,通讯录已经记了两大本,名片摞起来有一尺高。可是,当你失意的时候,当你烦闷的时候,当你无助的时候,打开通讯录、摊开名片,就会发现很多人都在奔忙。在这城市的楼群中间,有几人能看你一把鼻涕一把泪?有几人能与你对饮放歌?又有几人你无需设防?
于是,真的很羡慕太太的红颜知己。
第189、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首选的座驾。这一世界级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最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最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第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最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
第190、天上掉下个小白哥
小白哥常被我称作“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因为即使拿大棒槌敲破我的头,我也想不起当初如何与他结识的,这也实在是信息时代的灵异事件了!问他,也是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在街上卖火柴,我看你又冷又饿怪可怜的,就把你捡回去了。”我举起杯子砸过去,他威武立可屈:“妹妹,投降了!”
吃饭
我最喜欢小白哥带我去吃饭。可我这食神一流的人物跟他鼓鼓的钱包好像没有什么缘分,第一次他带我去王府井吃小吃,我半夜里吐了三回,心都要呕出来了,才将那一堆油乎乎的完全没有消化的芋头饼吐出来,折腾得一宿没睡,可怜我辛辛苦苦补了两天的觉全完了。第二回吃火锅,小白哥生在重庆,非辣不能下咽,我也逞强,况且我能吃辣也是比较著名的,于是我们要了一锅红汤,吃的时候还连连称爽,吃完了又是翻江倒海的一夜。
偏偏这两次盛宴都是在周日,正赶上第二天周一班级例会,我坐在班主任的对面睡得东倒西歪,会一开完我就醒了,听见他说:“我最害怕有的同学对学习没有热情……”
再带我去吃川菜,小白哥一定逼我在吃饭前喝一个生鸡蛋,说这样可以在胃里形成一层保护膜,再吃辣就不会那么刺激了。他也是吃成精了!
我大学同一宿舍的那帮姐姐们见我与他好成那样,就对我“情同兄妹”的辩白嗤之以鼻:“都21世纪了,还拿兄妹蒙人?当我们都傻啊?老实交代!”最终也没什么可交代的,疑云最重的老大却在一起吃过饭后立即深信不疑了。我问起缘故,老大说:“你看你在他面前那副吃相!”
暗恋
圣诞前夜,和同事逛街,看到一家卖罐装星座花卉的小店。我给自己挑了一罐石竹,给最好的朋友挑了一罐葡萄风信子。小白哥是双鱼座,对应的是含羞草,想想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养这样一株娇弱羞怯呵口气就能化掉的植物,委实可笑,其他的花花草草又都很常见,就选了一罐据说能随音乐跳舞的音乐树。
送给他的时候他还很没良心地说:“怎么是射手?妹妹啊,把我的生日都忘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双鱼座是含羞草,你能养吗?你要是把它羞死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打开栽培说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妹妹啊,暗恋我就直说么,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吧,这可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我满头雾水地听他念:“音乐树又名跳舞草,爱情草……”我差点晕死过去,暗恨自己没有看清说明书,让他占了个大便宜,怒极反笑:“嘿,别说它叫爱情草这样动听的名字,就算它叫魔鬼花、断肠草,你还敢不要?”
最让我郁闷的是,从此以后,他就随时随地向人宣扬:“这小丫头暗恋我!”遇人不淑,只有认命,逢此时我只好作出一副痴呆相,让别人看看,暗恋他的都是何等人物,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空口白说的,古人诚不我欺!
那罐爱情草至今也没发出芽来,他倒比我还要遗憾,因为不能让人看见我暗恋他的铁证了。
笨笨
小白哥他们单位养了一条狗,叫笨笨,遍体金黄,威猛帅气,见了生人就呜呜发威,却跟我这个自古以来与狗族互不待见的人十分投缘,头一回见我就摇头摆尾往腿上蹭,温顺得像头小绵羊。我到小白哥那里去过四五次,已与笨笨难舍难分了。
笨笨的狗龄已算是大龄青年了,于是我叫它“笨笨哥”。小白哥大张了眼睛:“它也是你哥?那我算什么?”我说:“你拿什么跟他比?他是大哥,你是二哥……”他忿忿然:“等哪天我把它宰了,我就是大哥了。哈!哈!哈!”
没过多久,他来看我,进门就说:“笨笨死了!”我说:“不会吧,大不了让他做二哥你做大哥好了,用得着那么小肚鸡肠么……”看着他怪异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惶惶地问:“你真把它杀了?”他赶忙辩解:“不是我杀的,他们知道我跟笨笨好,就趁我不在的时候杀了吃肉,我回来时只剩下皮和爪子了。狗爪子是暖胃的,你肠胃那么不好,一点油腻也不能吃,我就带了两个爪子来给你炖汤喝……”
他从包里掏出两只爪子,我一眼就认出正是笨笨的两只前爪,一只上面有个月亮型的伤痕,另一只金黄的毛丛里杂着星星点点的雪白。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小白哥被我哭得手足无措,不停地拍着我的背:“好妹妹,别哭了,别哭了,一条狗而已,过完年我再养一条……”我火了,腾地把爪子扔到他面前:“你还说一条狗而已,还要我拿它炖汤喝?你平时那么喜欢狗,感情都是装出来的了!笨笨死了你还不是照样吃肉?”
他急了,说:“我发誓我一块肉也没吃!我也没办法啊,等我到时都已经这样了,都是很好的哥们,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这样,我把笨笨的皮拿去硝了,给你缝个坐垫,它就可以整天陪你了,好不好?你的屋子又这样冷。”
这个温暖金黄的坐垫现在就在我眼前。我抱它在怀里,想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精灵的眼睛,轻唤着“笨笨哥笨笨哥”,眼睛常常湿透。
压迫
从来都认为女孩子只应该有哥哥——不应该有弟弟妹妹,女孩子生来是要被人照顾,不应该去照顾别人的;也不能有姐姐,姐妹俩是要争宠的,万一姐姐更漂亮,妹妹只好去跳楼了。目光放长远一点,如果姐妹俩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而哥哥的用处是很大的,代闯祸的妹妹挨鞭子啦,替妹妹教训欺负她的人和狗啦,做她的挡箭牌出气筒啦。而慧质兰心如我者,居然只有一个只会开口向我要钱的弟弟,命运何其不公!最要命的是,这样一个弟弟还是一张姐姐我养不大的癫痫病证明换来的!
没有哥哥的不同,我还没上幼儿园就深有体会了。只要我的小女伴们和我斗气,就坐上她们哥哥的肩头,夸张地尖声大笑,因为她们知道,只要祭出这个法宝,我必然会扁扁嘴巴下起大雨。所以当她们中最嚣张的一个去念了心理学硕士,我一点也不吃惊。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秉了嘛!
可是自从有了个小白哥——这话怎么说得跟“自从有了个马县令”似的——哈哈,爽啊!他第一回来看我就是奉命来的。那阵子我的合租者刚搬走,我想撤一张床,顺便把屋子重新归置一下,免得转个身都碰东碰西的。于是给他打电话:“明天来帮我干活。别忘了带上钱请我吃饭。”
他见了对生活常识贫乏如白痴的我,赞不绝口:“傻妹妹啊……”他教我将牛奶炖热了再喝,这样就不会拉肚子;教我用牙膏糊墙纸,用泡沫板隔音;给我换爆了的灯泡,修摔坏的随身听和漏水的龙头;把我乱得贼窝似的书堆码放整齐……干完活还要挖空心思带我去吃些新奇的玩意儿,他被我欺负得紧了就犯嘀咕:“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一个妹妹的?”我说:“你命好我也没办法。”他说:“你去看看别人家的妹妹,有这么对待哥哥的吗?”我说:“我要是想要个哥哥来跟我耍威风,哪还轮得到你?我告诉你,哥哥就是用来给妹妹敲诈、欺负、剥削、压迫……”
解放
可现在我已经不能随便欺负他了。原因我不说你也能明白,他有女朋友了。给他打电话,就说“你嫂子在看电视呢”或“你嫂子在玩游戏呢”。我万分恼火:“我嫂子在,我就不能跟你说话了?我还是你妹妹呢!”明知道这个时候妹妹最招人嫌了,就是亲妹妹也要乖乖让道,何况我这个不知从哪里杀出来的野丫头。他又赶紧过来安抚:“这个嘛……呵呵,小妹妹,将来你会明白的。别生气了,哪天我跟你嫂子带你吃饭去。”我咬牙切齿:“你敢带她来我就把她杀掉!”
气呼呼地摔上电话,我心里却感慨蔓生,知道什么叫重妻轻妹吗?来看看小白哥此时的样子……
其实即使我有了嫂子,再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也根本不需皱一下眉头,拨个电话,叫一声“小白哥!”听他一句:“别着急啊,我马上过来!”则不管这个深深似海的城市抛来多少已知的磨难和未知的孤独,心也立刻就安了。
可是小白哥,我多么怀念我们那段亲密无间的兄妹岁月。因为知道漫长琐碎的生活会在我们中间生出许多遥远和疏离,所以面对命运附着的如恒河沙数的恍惚与苍茫,因了你的存在,我学会了祈祷,向那些隐迹于宿命各个缝隙的神祗,一遍遍地祈祷,希望他们听见我惶恐的悲心,请求他们保佑彼此关爱的兄妹,让我们在这尘世的旅途上,能陪伴彼此多一些光阴。
第191、义猴小黑的情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192、我和我同屋的美女
在一起住了三年,一直以为会是她先离开我,因为她有了男朋友,我还总劝说他俩结婚。没想到因为一些状况,我突然决定搬家,也就很仓促地通知了她。好在后来我俩还是一起搬家了,继续“同居”。
某一天她说曾经有些伤感,对男朋友说:“她搬走了我可怎么办啊……”我笑话她,说她的男友一定很郁闷:“这姑娘到底想跟谁结婚啊?!”
但我从未告诉过她,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她结婚了我怎么办……而每每想到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时候,都有些难过。
她是“我家美女”,我喜欢这么叫她。
其实她不是我认识的最美的女子,在这三年里我们又见证了对方的日渐沧桑,但我还是坚持这么称呼,绝不仅仅出于习惯。
从来没有特别亲昵过,她朝九晚五,我昼夜颠倒,同一屋檐下过着各自的生活;但却也从来没有疏远过,除了男朋友和鞋子,几乎没有什么不能分享。有时候会希望这就是我未来的婚姻模式——亲密无间又互不干涉。当然也得有不满,否则太幸福太不真实。
比如她用完任何东西都想不起来盖盖子,这很可怕,每天起床我都会面对没有拧好盖子的牙膏、爽肤水、面霜……下了夜班回家也一样,偶尔会增加一支面膜。但是她这个毛病突然改了,不知道跟谈恋爱有没有关系。
另外她回家以后,会在任何一个可能的时刻把钥匙扔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诸如此类的还有眼镜、发夹、遥控器等等,然后就找不到了。最近我正在努力帮助她学会把钥匙放在固定的地方,因为如果她忘了带钥匙,就得从东三环跑到西南二环找我取钥匙,然后再回到我们位于北三环的家。最可怕的事情是最近刚刚发现的,她会把枕头当成坐垫,设想一下脸颊与刚刚接触过屁股的枕头耳鬓厮磨,可怕!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罄竹难书……是否正因如此,才会难舍难分?
美丽的善良的喜欢玩好玩的吃好吃的以及扔好扔的东西的我家美女要过生日了,也许是单身时代的最后一个生日?
祝她幸福。
第193、不要刻意靠近我的老公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朋友,我们俩的密切关系已经保持十几年了,包括两个家庭的成员都相处得特别好。如果我们之间一天没通电话,就觉得好像缺少点什么,非要互相问候一下才安心。每隔几天大家都要聚一下,吃饭、聊天、唱歌,孩子们也继承了我们的友谊,像小亲姐妹一样。每年的寒暑假,我们都要相约去旅游,一起玩得非常开心。甚至我们两家的老人,彼此的亲戚都知道我们非同寻常的友谊。这种感觉我们都很珍惜。
然而,近两年来,我突然发现,女友对我老公异常关心,异常热情,这让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多心、太敏感,反正女友对我老公的热情已经伤害到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甚至也影响到了我们夫妻之间的关系。
我们两家经济条件都很好,所以能玩到一起,大家在一起很开心。我老公很优秀,是公司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能力、水平、为人都值得称道。女友的老公虽然下岗了,但是因为社会交际面广泛,在做生意,收入也不少,尤其在他自己的家里很能干,洗衣做饭,对妻子对孩子都照顾得很周到。其实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呀,可是女友总是有意无意地表现出羡慕我老公的样子,她常说,看你家老李多能干、多厉害。这时我就替她爱人说好话。时间长了,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味道,他对我老公是不是太过关注了.
比方说,我们俩在一起时,如果我老公打来电话,还没等我说完话,她就把电话抢过去,非要和我家那位聊一聊,然后在电话里和我老公有说有笑。有时候我生气了,把电话扔给她,她接过去就聊,丝毫不在意我的感受。而我认为,朋友是朋友,老公是老公,彼此之间不可以太随意。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不给她老公打电话,有事就直接找她,她却不是这样。近两年来,只要她想约大家聚会或出去游玩,就直接给我老公打电话,先问他有没有时间,然后再通知我,有时候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局外人。当然,我倒不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大家在一起只要高兴,开开玩笑无所谓。但是,只要我老公在座,她总要坐在我老公的身边,时不时地给我老公挟菜、倒酒,还偏要和我老公干杯,如果这时有别人来敬酒,她保证不再参与。
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回到家就和老公发脾气,把这些不满全部发泄到老公身上。老公感到很无辜,最后说,那以后你要是觉得没必要的话,我不再出席这样的聚会,免得你误解。从那以后,我也反省过,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说不定这只是女友为人热情的一个方式。可是在以后的交往过程中,女友依然如故,这样的热情让我心里很难受。和女友说开吧,怕伤害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不说吧,每一次聚会,对我和老公都是一场煎熬。有时,我老公借口有事不去了,她就一遍遍打电话催促,弄得我老公也无可奈何。
很想对女友说,如果你在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请别对我老公太热情,因为这会让我很为难。
第194、友谊保障
从前,有个忠实的小伙子叫汉斯,他一个人住在一间小屋子里,他非常勤劳,拥有一座在村庄里最美丽的花园。小汉斯有很多的朋友,但其中有一个跟他最要好的朋友,叫大休,是个磨坊主。磨坊主是个很富有的人,他总是自称是小汉斯最忠厚的朋友,因此他每次走到小汉斯的花园时,都以最好的朋友的身份拎走一篮子各种美丽的鲜花,在水果成熟的季节还拿走许多水果。
磨坊主经常说:“真正的朋友就该分享一切。”但他可是从来没有给过小汉斯什么回赠。
冬天的时候,小汉斯的花园枯萎了。“忠实的”磨坊主朋友却从来没去看望过孤独、寒冷、饥饿的小汉斯。
磨坊主在家里发表他关于友谊的高论:“冬天去看小汉斯是不恰当的,人们经受困难的时候心情烦躁,这时候必须让他们拥有一份宁静,去打扰他们是不好的。而春天来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小汉斯的花园里的花都开放了,我去他那采回一大篮子鲜花,我会让他多么高兴啊。”
磨坊主天真无邪的儿子问他:“爸爸,为什么不让小汉斯到咱们家来呢?我会把我的好吃的、好玩的都分给他一半。”
谁想到磨坊主却被儿子的话气坏了,他怒斥这个白白上了学,仍然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他说:“如果小汉斯来到我们家,看到我们烧得暖烘烘的火炉,我们丰盛的晚饭,以及我们甜美的红葡萄酒,他就会心生妒意,而嫉妒则是友谊的大敌。”
这是一篇童话故事,是讲给孩子们的,然而现实生活中这种虚假友谊也不少见,心眼实的人许久都被蒙蔽着。但是他们终究会有识破真相的一天,这种“朋友”最终一定会被人唾弃的!
第195、年少的情谊真好
对门搬来一家新住户。从他出门挎书包、握书卷的样子,加之稚气未尽的面色,可以判定:他是一个学生。但他张扬的发型、时尚的服饰、悠然的神情,使人难以把他归于一个高中生。因为,被高考压迫的高中生绝不会有他一路高歌、拾阶而上的放松,还有不时三五欢聚、爆发出一阵阵朗朗笑声的闲暇。所以,他的学生身份只有一个可能,是这儿唯一一所本科学院的大学生。
看起来,他的家境殷实,没住校,而是租赁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由母亲陪伴,照顾生活。
一个早晨,偶遇同出。他迈着弹性的步子,一股风似的“噔噔噔”从楼梯上一旋而下,越我而过。造型别致的头发在晨风中闪着飘逸的亮光。满身除了时尚,还洋溢着光鲜和青春。肩上随意地斜挎着一款流行的书包,又添一分年少的秀色。看情形是去上学,等双脚刚跨出大门外,他一招手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其实,他距学校并不远。看着他洒脱的样子,我不由感慨现在的孩子:一个个是在父母酿的蜜罐子里泡大的,成长的每一刻,都能拧出甜甜的幸福!这样的奶油身板,能扛什么?
时光匆匆,一学期很快过去,寒假到来。我发现,多日不见那位母亲的身影,她大概回去作年前的准备了,而那个学生仍留在这里。想来,和自己年少时一样,他也眷恋城市的繁华似锦吧,这是年轻的通病。可是,一连几日,在一定的时刻,楼梯上就传来踢踢嗵嗵上下楼的脚步声,还伴着喧哗,又有出出进进频繁的关门声,吵得人不得安宁,我不由暗生埋怨。
一天,开窗透气,从隔壁的窗口传来一句:“当电路闭合时,在电源外部,电流的方向是……”我忙细听,像是讲课。经过留心,基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但是,以男孩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样子,能吃得了那苦?看得上那样的辛苦钱?
为了破解自己的疑虑,我瞅准下课补习生拥门而出的时机,及时上门借一把钳子。我看见:两个陌生的男孩正把客厅散摆的桌椅向一面墙脚集中、靠拢,而我的邻居卖力地擦着一块临时大黑板。浓浓飘飞的粉尘践踏着他的发型。惊异之余,我的疑虑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
原来,邻居新入学的班上,有两个家境困难的同学。一学期要结束了,他们开学应缴的学费仍无着落,急得两人上蹿下跳,无计可施。于是,热心的他想到,乘假期办一个面向初中生的补习班,为同学解困。由两个缺钱的同学分担物理、数学课程,他负责英语。当我问到收益时,两个同学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争抢道:“每人200元,现在近20个学生,我们其中一个的学费已差不多了……”“我们三科同开,只交一门课的费用,可以免费补习另外两门,还有新增的生源出现呢!”
他们的话,确实叫人欣慰。我望着忙着扫地的邻居,问:“你无偿提供地方,又那么辛苦,不吃亏吗?”
“这有什么?同学之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再说,那些钱对他们多重要?如果按投入和分工计较得一清二楚,不就成了做生意,能叫帮助吗?”邻居一脸认真。好像我提了一个多余而不值一虑的问题。最后,他还表示,一定要办好补习班,争取更多的生源,与同学坚持到毕业。
真没想到,少年的时尚里竟然隐匿着让人刮目的高尚,我的敬意油然而生。
第196、一个朋友在路上
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着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的浑汤了, 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第197、建立肉体之欢上的爱情不能长久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 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198、惊世一诺
汉明帝时,汝州有一个秀才叫张劭,到东都洛阳去应举。这一天,他住在客店里,听见隔壁有人喊救命,并有痛苦的呻吟声时断时续地传出来。张劭问店小二,隔壁住的是什么人。店小二说,是一个生了重病的人。就快死了。张劭要去看个究竟,店小二慌忙阻拦,说,那个人害的是瘟病,我们谁都不敢去。张劭哪里肯听店小二的劝,他径自走过去查看。见病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张劭赶紧为他求医问药,并汤水粥食,早晚小心伺候。
没几日,那人居然病好了。
原来,这个人也是来赶考的。是楚州山阳人,姓范,名式。因为这场病,两人都耽误了京都大考。范式十分过意不去,就在这家小店里,两人义结金兰,拜为兄弟。
离别时。正值重阳节。范武说,明年的今天,我一定到贤弟家中,登堂拜会你的家人。张劭说,那一天,我一定设鸡黍之宴,等待兄长的到来。两人盟誓之后,饮了数杯酒,然后含泪告别。
第二年重阳这天,张劭起了个大早,洒扫厅堂,宰鸡炊饭。等待范式的到来。然而直到日落。他也没有看到范武的影子。张劭不相信兄长会违背誓约。一直苦等到深夜。
三更时分,一阵风来,影影绰绰中。有一个人影。颇似范式。张劭喜出望外,说,小弟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我知道兄长不会爽约的。然后张劭高兴地置酒设宴,准备与兄长痛饮。蹊跷的是,范武到来之后,始终不说话,还时不时以袖掩面。张劭心疑,以为自己招待不周。范式见状,惭愧地说,贤弟啊,实话告诉你,兄已非阳世之人,乃阴魂也。
张劭听罢,不啻于五雷轰顶,惊问何以至此。范式说,自去年别后,我便终日忙碌在商贾中。尘世滚滚。岁月匆匆,今早邻居送我茱萸酒,始知今日是重阳节。我怎敢忘记与贤弟的盟约,奈何山阳距汝州,千里之隔,非一日能到。有道是,人不能日行千里,魂灵却可以做到。为了不背弃誓约,我便自刎而死,魂驾阴风,来赴兄弟的鸡黍之约……
说实在的,历史上重信守诺的故事读过不少,然而当读到《喻世明言》中的这个故事时,仍觉惊心动魄。也许在范式看来,一个人如果没了信用,也就成了一具躯壳,失去了在世上行走的意义。于是,他便用生命托举起他心目中最贵重的东西——信用。故事到这里还没结束。
那一晚,张劭放声痛哭。第二天,他便辞别家人,奔赴山阳,去参加兄长的葬礼。一路上,他饥不择食,寒不思衣,行了几天,终于到达山阳。张劭祭拜完毕,回头对范武夫人说,愿嫂嫂垂怜愚弟,不弃鄙贱,将劭葬于兄侧,能陪伴在兄长身边。张劭此生足矣。
说完。张劭拨剑自刎而死。他也用牺牲自我生命的方式。给结拜兄长、也给这个世间一个感天动地的回答。
第199、友情是最好的美味
朋友间难免会有小酌的时候,每每此时我总是邀到家中。这并非是我舍不得酒店里破费,而是我特别珍视这份情谊,必亲自下厨才觉得能尽心尽意。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不分贵贱且以诚相待的,但在时下这种友情已经十分难觅亦弥足珍贵了。因而,虽然那酒店里不乏美味且省了操刀掌勺之劳,又十分排场和便捷,却也是我极不乐意为之的事情。因为那不足以表达我对朋友的感念。
我喜欢以真诚感激的心情去烹炒一番。虽然我的技艺和酒店的大师相比有天壤之别,但我此时的心情却极为甜蜜。在我邀请了朋友之后,我就开始拼盘。我要考虑到色彩、味道、造型和荤素的搭配,而且肉丝要切得均匀,蒜苔要切得齐整,莲菜要切得薄而透亮,青菜要炒得支支楞楞,汤要做得红黄绿鲜艳入目。更重要的是还要多想想朋友的爱好,张三喜欢甜食,我就加个糕点;李四喜欢水果,我就拼个果盘;王五喜欢麻辣,我就做一道川味。每每此时,我的心中就满是些美滋滋难以言传的味道。因为,我在以一颗朴实的心对待朋友,没有一丝的世俗和杂念。我固执地认为,此时此刻只有心中的友情才是最好的美味,我想让朋友都珍视这一份友情,也品尝这友情的鲜美和绵长。
漫漫人生路,朋友能几何?芸芸众生之中,擦肩而过者数不胜数,形同路人者亦决非屈指,能心心相印者可谓罕见。有时我会想,不知道这是人之幸呢还是人生之悲。
我的朋友大多是为文之人。他们都是些一穷二白者,甚至是下岗失业者,唯有心中的那份绿荷红花一样的情操和追求才是最大的财富。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清醒者和思想者,甚至是充满对人类关怀的布道者。他们对生活的奢望很少,对理想的付出很多。所以,来我这里并不要什么精美的菜肴,一瓶二锅头,几碟小菜,都能喝得兴致无穷,都能喝出些意外的灵感来,都会让我有许多人生的感悟,也使我更加珍惜生活和友情。
当然,朋友对我的烹饪之技还是挺赞赏的。但最感动的却是那句“上酒店是钱买的,喜斌你这是用心做的。”是的,在操刀掌勺之时,我那份情意,我那份感动和愉快,已经深深地渗入其中了。这就像我写文一样,总希望有妙趣横生的文字流出,总希望有灵光四射的意境飞来,总希望能给读者一点享受和愉悦。我在用心烹调。心之所想,手之所至。那些红绿青白、咸香麻辣,如同我的心灵之文,我希望是五光十色鲜艳夺目,能让朋友心悦目爽咂之又咂,最好是回味无穷。
人生是短暂的。正因于此,朋友就特别珍贵。用心去对待友谊,用心去对待朋友,就会拥有人生的灵光。因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还会请朋友光临寒舍,我还会亲自下厨,因为我想奉上一份真诚的友情。当然,我希望我的烹饪技艺能日有所长,好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亦色香味儿俱佳。诚若如此,那便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也是人生的一大美景了。
第200、纯情岁月
我在中专学校上学时,一个寝室10个人。这么多年来,除了老五,其他的人,都还狗扯羊皮时断时续地联系着。老五是我铁子,毕业后,一个猛子扎到深圳去,就没了影儿。有时候想起她,我恨得牙痒痒。这狗东西也太冷酷了,白瞎我那么疼她了。
前几天和同学通电话,无意中居然听到老五的消息。辗转了几个人,终于弄到一串她的电话号码。迫不急待地拨过去,心里很激动地咚咚直跳。看着自己的手在电话键盘上哆嗦,彼时那些青葱岁月翻江倒海地就纷至沓来了。
开始入学的时候我和老五最不对付。她长得挺好看,两个大眼睛像玻璃球儿似的,贼圆。我受不了的是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的像个三仙姑。那时我正忙着玩儿深沉呢,一天到晚不苟言笑,从来不正眼瞧人。除了几个男生,女的我一概不理,嫌她们肤浅,烦着呢。于是老五和寝室里的其他人当然也看不上我。老五曾对别人损我:长得不也就一般人儿吗?臭美什么?骚在骨子里。上班以后,再没人这么夸过我。所以老五这句话,我记一辈子,不为别的,经典。
那时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老五她们每天晚自习回来的神侃。每每折腾到半夜也不睡觉。高兴了,摸着黑儿还集体唱一段儿。我先是用被子蒙住头,忍无可忍的时候,就猛地掀起被子,大喊一声:你们还有没有完了?于是果然就鸦雀无声了。过了3分钟,有人拿起布娃娃向门上砸去,一声沉闷的带着抗议的碰撞声在夜里散落。我知道,那是老五。
后来的冰释前嫌是因为学校要举行绘画比赛,老五大大咧咧地让我给她当模特儿。我当时开了一句玩笑:用全裸吗?没想到她的脸就红了。红着脸的老五居然那么好看。
画好后,老五问我,上面题点什么吧。我大言不惭:腹有诗书气自华呀。她愣了3秒钟,哈哈大笑。我仔细看看,那是一张画得不错的素描。三等奖。在学校的宣传栏里挂了很久,直到落满灰尘。常常有男生站在那张画的面前指手画脚,这不是某某班的某某吗,瞧人这眼睛画的,波斯猫似的。于是以后老五就叫我猫猫。
走得近了才发现,我其实和老五是一类人。我是骨子里世俗,表面上清高。她则相反。后来我主动追求一男生惨遭拒绝,而她则被一男生追得无处可躲。我们俩的情况没有可比性,却都把自己打扮得挺悲伤,每天很凄惨的样子。我愤怒于有的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她则痛恨天下的好男生都死绝了。似乎青春的生命惟有如此才会有了些许韵味儿。好像两个人还合着信手涂鸦了很多诗,为填新词强说愁吧。
匆匆走过10年,蓦然之间回过头去,才发现还是同学的情谊最真最纯。在单位感到处理人际关系吃力的时候,我的心里会伴着一点淡淡的痛楚想起她们。有一次喝了酒后跑到同学录上留言:302寝室的靓姐靓妹们,什么时候我们再夜半歌声鬼哭狼嚎一回吧!几天后,看到两条留言。一,还唱恋曲一九九O吗?老三起个头儿。二,我可以负责唱歌,谁来负责摔布娃娃?
……
给老五的电话接通了,我只说了一句:死鬼,这么多年你跑哪儿去了?然后眼泪就止不住流下来。那边叫了句十妹,也哭了……
放下电话老五给我发过来一个短信:10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第201、别为一次牵手想太多……
坐在我身后的男生姜新强,与我住在同一个社区。
课堂上,我总是想回头看看他在做什么,每次有这样的想法时,心中总是充满羞涩——我只是把身体略向后边偏转一下,然后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他正在读一本书,或是正在算一道题。
有时候,我就保持这种略略偏转的姿势,瞟着姜新强的身影开始发呆。讲台上的老师看见我走了神,就站在讲台上喊:“哎哎,下边那位女生,想什么呢,注意听讲了。”我才猛然醒悟过来,坐正了身体,脸立即红起来,低下头,惊惶失措地听老师讲课,但什么也听不进去,因为心跳的声音掩盖了老师的声音。
姜新强坐在教室里的时候,我常常会这般身不由己地要去“瞟”他的存在。于是我会抱怨姜新强为什么要坐在我的后边,我也会抱怨自己为什么把心思倾注到一个男生的身上。但是当姜新强真的离开了这个座位之后,我发现自己更加烦乱如麻。有一次,姜新强请了两天的假没来上课,在那两天里,后边的座位空空的,我的心也是空空的,还无比焦躁,有世界末日的感觉……
我看过一些青春期心理的书,书上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哪个少女不怀春。但我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喜欢上了姜新强,一个女生喜欢一个男生,让我非常不安,羞于告人。
姜新强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对人非常好,有耐心。有一周我生病在家,老师就派姜新强给我捎作业,顺便给我补习一下当天的功课。姜新强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一遍,再讲一遍。我从没有体验到一个男孩会对女孩这般耐心,我感觉自己非常依恋姜新强的这种耐心。
我总是想报答姜新强为我付出的细致和耐心,但是姜新强却一直没有生病,所以我的这种心愿总是没有机会达成。有一次放学后,教室里恰巧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吞吞吐吐地对姜新强说:“我,我想谢谢你。”
姜新强惊讶地问:“谢我什么?” 我说:“就是你给我补课的事。”
“噢,那是老师安排的,没有什么好谢的。”姜新强非常平静地回答我,然后就收拾好自己的书包离开了。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因为失去了单独倾谈的机会,非常失落。
上自习课的时候,姜新强忽然从后边喊我:“小薇,有没有三角板?”
姜新强忙着做一道题,也不抬头,伸着手向我借文具。我急忙找到自己的三角板向后边递过去,谁知在慌乱中却把自己的手连三角板一同伸进了姜新强张开的大手中。姜新强感觉有“三角板”送过来,就握住了,连我的手也握进了他的掌中……
或许姜新强做题太投入,居然没发现他的手正握着我的手。大约过了几秒钟,姜新强才发现他手里握住的不仅是三角板,还有一只女生的手。姜新强笑了笑,松了手。我也松了手,三角板轻轻落在他的桌面上……
那几秒钟里,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僵住了,没有立即抽回自己的手一是因为不愿意抽回?还是怕打扰了姜新强的解题思路?
后来,我总是很偏执地认为,一定是姜新强故意拉住了我的手。于是我又多了一种心思,总是想找机会问姜新强为什么愿意拉住我的手,只是我总开不了口去问他。
一年之后,我要转学了,鼓起勇气单独找到姜新强,问:“你为什么会拉住我的手?”
姜新强一脸茫然:“拉你的手?拉过吗?不会吧,你开玩笑吧。”
我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强忍住了。那真是一次伤感的离别,一次无聊的询问——我的感觉,姜新强根本没懂。真的,年少的我们没有必要为一次牵手想得太多。
第202、我与猫之间不会实现的承诺
我家养了好几代猫,这些猫总是繁殖一代又一代的无终止,这要源于刚开始的那只猫。想一想,那已是5年前的事了。
那时,大姐在外,家里气氛很安静,我便提议要只小猫,后来我终于等来了一只黄白毛、很活泼的小猫,它常在太阳底下滚来滚去,一个毛线团,一支笔都是它的玩具,它总是扑过来抢,抢了又扑。家里的院子里有个葡萄架,它常在架下的沙发上睡懒觉,消耗着它几个小时的时间。它的魅力很大,不久又领来了一只狸色的小公猫,它们俩的关系非常好,也很懂人气,每天我们上学要走时,它们俩总是一前一后地跑回来。过了几个月,黄猫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我们便知道它要当妈妈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黄猫突然“喵,喵”地叫,一反常态,我们便知道黄猫要生了,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忧。由于我们没有给猫接过生,所以打电话请黄猫原来的主人照顾一下,这只猫的主人可是我们当地出了名的猫之家,她家没有孩子,所以以养猫为乐,大大小小有十几只,她们把猫当成了孩子,是她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我们两家并不是很远,所以十几分钟她就到了我家。可是大家忙了大半天,黄猫也没有要生的感觉,天黑了,猫主人要回去了,走前告诉了我们一些注意事项。凌晨,黄猫终于顺利地生下了6只小猫,原本以为它生产会怕生,可是黄猫却让我们必须在场,走一个它都会站起来叫。生完后,我们把小猫放到一个大纸箱子里和它们的猫妈妈在一起。更有趣的是小狸猫在偷看小猫时,总会禁下鼻子张着嘴,仿佛有不喜欢的气味似的。小猫们似乎生下来就注定了分离,到了被送走的日子时,我苦苦的哀求却只留下了两只小猫,另外的4只全送走了,当我们去看它们的时候,有的小猫认出了我们,在我们的身上蹭来蹭去,让我们走时都是与泪水为伴,再后来这几只猫有的被车轧死了,有的吃药死了,有的跑了,还有的不知所踪了。
我很想改变这些猫的命运,可是却力不从心。每当看到家里的这两只小猫,我都会想它们真的好幸福。
一天下雨,我们晚上一直不见猫妈妈,到外面叫它也没有回音,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出去发现黄猫躺在葡萄架下,身子上下全被雨淋湿了,喂它东西也不吃,眼神直勾勾地注视着我们,想让我们救它,可是我们不是神呀,兽医也无力回天,黄猫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不久后我们搬了新家,3只猫也到了新的环境,小狸猫在搬家后没有像以前那样出去玩,后来会慢慢地试探出去,两只小猫却安心地在院子里玩,没有想过院外的世界。秋天的一个傍晚,妈妈下班时抱回来一只小猫,刚开始我们都以为是家里的小猫出去跑丢了,可是回家一看,发现两只小猫好好地在床上睡觉呢,这只小猫怎么办?看见这只小猫又小又瘦,我们决定养几天再送人。可是送人没过半个月,我们又在门外发现了它,它竟然又跑了回来,还像以前那么瘦,也许好久都没吃饱了吧。算了,一只也是养二只也是放,都要了吧。养着没问题,只是多了只猫吃饭而已,可是小狸猫却不容忍了,每天都找机会咬它。害得这只小弃猫每天都精神紧张,连觉都睡不安稳,小弃猫很忧郁,也许它也知道这个暂时可以提供住处的地方并不长久。我们又送了小弃猫两次,都让它跑了回来。一次送到不远的姑姑家,它在半路跑了回来;一次送到外地,可是它绝食,撞玻璃。它用它的方式表达它的拒绝与气愤,可见它多留恋这个家,可是我们呢,却很残忍地抛弃了它,最后的一次,小弃猫被狸猫咬坏了后腿,皮都掉下了一大块,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受不了了,决定再一次送它,因为它是我们家捡来的猫,这个理由很自私。我抚摸着弃猫,我好怕,好怕它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关爱了,好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它了,更怕它以后不知会怎样,我流着泪对它说:“猫猫,到了别人家别跑丢了,以后就没人欺负你了,你可以好好地睡觉了。我会去看你的,听话!”它似乎听懂了什么,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不停地晃着尾巴,这是我与它之间的承诺。
第二天,在它被放进箱子里的时候,它出乎意料地安静,没有像以前几次那样的挣扎,也许它相信我,相信我对它所说的话,但是在放进去的瞬间,我看见了它的眼泪,我好难过,心里也很无奈,发现有时有些事是我无力改变的。一天两天,我度日如年,想着周日休息去看它,可是小弃猫连这几天都不给我,它只在那人家呆了两天,就跑走了。我想它一定是想找回来的路,因为它认准了这是它的家,可是这个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因为血统的不纯而选择放弃,想想它在外也许会冷,也许会饿,也许会生病,可是我们之间的承诺却不会实现了,我好希望有一天它会突然出现在
第203、重缝
休和查利是我大学时期最要好的朋友。休与我已保持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友谊,而查利则在15年前从我们的生活。
我和休在旅馆登记住宿,仍用当年大学里的老办法决定床位:抛硬币。查利笑了:“嘿,我买了这个。”三只完全相同的礼品盒里,装着三条一模一样的领带:栗色的底,印着蓝色的条纹。尽管天灰蒙蒙的,正飘着细雨,我们仍然雀跃着把领带打上,顿时又成了三位神采奕奕的“三剑客”。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204、朋友是怎样流失的
回想一下,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是否有许多曾亲密无间的朋友被我们深埋在记忆深处而久未联系?是否曾在不经意间,逐渐淡忘了朋友?
今天,就让我们在别人的故事里追问自己,朋友是怎样流失的?
电话簿里,生意伙伴挤走了朋友
受访人:季先生年龄:42岁职业:贸易公司经理
从内心来讲,我是一个特别看重朋友、看重友情的人。从前有不少好朋友,主要是大学时期的同学。记得刚毕业时,我们家里都没有电话,手机就更不用说了,连见都没见过,但是即使这样,大家联系得还是非常频繁。
我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当时有个朋友是在宝山工作,而我在徐汇区工作,那时的通讯和交通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见一次面很不容易,我们最常用的联系方式就是通信。那时我们几乎每个月都会通一封信,介绍一下自己的近况,讲讲单位的事情,有时也谈谈爱情的话题。
回想起来,都在上海还要写信联系好像挺傻气的,但是盼信和收信的那种感觉真是非常特别,是一种很踏实的感觉。现在,虽然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四五封电子邮件,但内容多数谈的是业务,少了当年的那种味道。
后来有了自己的圈子,特别是我开了公司后,业务上的伙伴越来越多,生意场上结交的人越来越多。这些和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人,必须时常联系,不敢怠慢。每个月秘书都会提醒我给他们打电话问候,过节时还要群发祝福的短信。对于那些特别重要的客户,在节日、他们的生日和纪念日,还会叫人送份礼物过去。需要打点的人越来越多,占去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朋友联系得也就越来越少了。当时觉得朋友不联系也没什么,友谊长存嘛。
现在,我忙人家也忙,以前很多的好朋友已经联系不上了。我现在用的这个手机电话簿能存200个联系人,那天我按键上下翻看了一遍,忽然发现里面存的大部分是生意伙伴或是重要的客户,剩下的就是同事和家人。那一刻,我有点懵了,心里问自己,我那些朋友都哪去了?
点评:友谊就像鲜花一样,需要定期浇水,否则再深的感情也会荒疏。我们在抱怨真心朋友越来越少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反省自己,是什么让我们曾经拥有过的友谊如沙漏中的细沙,在不知不觉中流走?我们陷入了无休止的觥筹交错之中,却怠慢了那些曾与我们一起分享幸福的朋友。朋友是笔财富,别让你的财富在不知不觉中流走。
拨打朋友的电话,却传来重复的机械录音声———“您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
受访人:顾女士年龄:32岁职业:公务员
结婚前,我的闺中密友蛮多的,几乎每周都相约一起逛街、吃饭、喝茶。结婚后,我几乎把自己全部的心思都放在老公身上,特别是刚结婚那阵子,就愿意和老公在一起,恨不得能一天24个小时粘在一起。起初,女朋友们还约我一起出去玩儿,可我都用各种各样的理由给推掉了。慢慢地,她们也不叫我了。等我生了孩子后,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家,还要带孩子,每天都忙忙碌碌的,没时间,也没有心情跟朋友们在一起了。
那时候我觉得没朋友也没什么,有个爱我的老公和一个聪明健康的宝宝陪着我就足够了。可后来才明白,这种想法自私而幼稚。
那是今年2月份的一天,我和老公吵架,是我们结婚后吵得最凶的一次,我就跑出去了。当门在身后哐啷一声重重地关上后,我才有点懵了,娘家不在上海,我不知道自己能到哪里去。但是既然出来了,就不能再回去,于是硬着头皮往外走。
拦了辆出租车去了滨江大道,一个人坐在江边的小椅子上,看着黑黢黢的江水,委屈得不停地流眼泪。那时天也冷,心也凉,江风吹得脸特别疼。当时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特别希望有个朋友陪着我,哪怕什么话都不说,只要让我感觉身边有个人就行了。
拿出手机,接连拨了两个电话,里面都是机械重复的录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才想起来,朋友们曾打电话告诉过我她们换了新号码,但是当时不是在和老公撒娇,就是在带着孩子学英语,随手拿了一张小纸片记在上面。后来忘了把号码保存到手机里,而写着新号码的纸片也不知哪里去了。慢慢地,就彻底地忘了这件事。没想到,我最后一根维系友谊的线也因此被扯断了。曾经以为这辈子没有朋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那一次,我感觉自己真的非常需要朋友。
点评:女人成家后,容易陷入丈夫、孩子圈成的家庭小天地。当在小天地里受到委屈,当爱人毫无征兆地变心,才突然发现是那么强烈地需要朋友的肩膀。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那个本可以相依、给予自己安慰的肩膀,却在若干年前,被我们从记忆中无情地删除了。花一点点时间和精力,修复年久失修的友谊城堡,相信终有一天,它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为你挡风遮雨。
在那个认为“哪件都好”的下属陪伴下,最终也没买到合适的礼服
受访人:高女士年龄:41岁职业:公关公司总经理
下个月要参加一个国际名牌的时尚派对,可是翻遍衣橱也没找到合适的衣服,找个人一起逛街选套小礼服吧,冥思苦想了大半天,也没想好找谁。
我从前有不少朋友,常常约在一起逛街、泡吧,可自从当上总经理以后,便与朋友们渐渐疏远了。起初,那些朋友有聚会还约我,但我不是和客户约好了,就是工作太累了,懒得动。也有几次心情好时主动约她们。我请她们到五星级酒店喝咖啡,可她们说还是去从前一起光顾的小酒吧有感觉。可我觉得那个环境嘈杂的小酒吧有点和我的身份不符,所以以后的聚会也都借故推掉了。
没朋友就叫着秘书小刘吧,小姑娘挺时尚的,一定挺有审美眼光。可我发现我在哪件衣服前停留的时间长,她就说哪件好;我试穿哪件,她就说“太合适您了”,“简直就是给您度身定做的”,嘴甜得像蜜糖。在这个“哪件都好”的小姑娘陪伴下逛了一下午,我也没拿定主意到底哪件效果好,最后随便买了一套。
回到家,换上新衣服,让我在时尚杂志当编辑的姐姐帮我看看效果怎么样,她挑了一大堆毛病:“这个颜色根本不适合你的肤色,款式也有点落伍。”我争辩着说我的秘书说我穿这件最好了,姐姐嘴一瞥,不屑地说:“秘书是你属下,说话当然顺着你啦!”
点评:朋友的关系是纯净的,对错美丑,朋友不会为了取悦、逢迎而隐藏自己的观点。不掺杂任何利益关系的友谊才是最真实、最可信的,我们需要以友为镜。如果因为金钱、权力、圈子的扩张,就忽视或俯视那些曾经真心相待的朋友,最终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为了取悦老板,谎言让我把最好的朋友弄丢了
受访者:罗先生年龄:29岁职业:财会薛雷(化名)是我高中时的同桌,我们都对足球、音乐和电影特别感兴趣,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那时,我家里条件不好,中午带的菜基本都是素菜,他就让***妈给他多带些肉,每次都会分我一大半。上了大学后,虽然不同校了,但是我们还是经常约到一起踢球、看球。我想这就是我一辈子的朋友了。
但是,后来因为我的自私,失去了这个最好的朋友。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挺幼稚的,我刚参加工作时,有点急功近利,不肯放过任何在领导面前表现的机会。有一天,薛雷给我打来电话,声音特别低沉,他说女朋友声称要和他分手,让我晚上陪陪他。他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而且对当时那个女朋友感情特别投入,我能理解他一定很痛苦,马上就答应了。
快下班的时候,经理突发奇想,要去KTV唱歌,让我们部门里的人一起去。当时我犹豫了一下,可能经理看出来了,就说有正事就去办吧。可我想自己刚到这家公司,和经理还不熟悉,这正是个接触的好机会,可以加深领导对我的印象,就一口应承下来。错就错在我说了谎,告诉薛雷我晚上有临时任务,需要加班,得到午夜才能下班。
晚上,充分吸收酒精的我们走出KTV,摇摇晃晃地走在马路上,借着酒劲和经理称兄道弟,一路上说着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奉承话。正在这时,薛雷恰巧从路旁的一个小酒吧里走出来,看到了酒后的我,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后来,我也打电话和他解释,他在电话那头不冷不热。又见了几次面,总觉得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亲密、自然了。为了取悦老板,谎言让我把最好的朋友弄丢了。等到工作时间长了,也就慢慢明白了:老板不会陪着自己一辈子,今天许诺给你加薪,明天就有可能会毫不留情地将你炒掉,只有朋友才会真心诚意地伴着你、默默地祝福你。
点评:随着岁月的流逝,单纯的心思被涂抹上功利和现实的颜色,我们将纯真的友谊束之高阁。整天逡巡在老板的周围,费尽心机地猜测、把大部分脑细胞用在升职、赚钱和实现一个又一个家庭梦想上,而却忘了擦拭落在友谊上面那经年未拭的灰尘。
梦中只剩下三个朋友,他感到了彻头彻尾的恐惧
受访者:张先生年龄:27岁职业:公司职员
上大学时,我们同寝室的同学相处得特别好,毕业最初的半年,每个周五晚上都要聚一次,雷打不动。可能是刚参加工作,对社会还有些不适应,所以特珍惜和哥儿们在一起的时光。但是时间一长,大家陆续都有了女朋友,每次聚会总凑不齐人。发展到后来,不是这个和女朋友约会,就是那个要参加公司同事的聚会,要么就是谁在公司加班……理由越来越多,聚会的人却越来越少。最后,再也没人发英雄帖了。
现在大家都有了自己新的小圈子,这个圈子里有爱人、同事、新结识的朋友和必须打交道的人,但是唯独少了从前那些可以一起流泪、一起欢笑、一起纵情放歌的朋友。
我的同事曾给我讲过他做过的一个噩梦,他梦见他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朋友了。他以前一直以为,只有梦到被人追杀或迷路才恐怖,但是当在梦里大多数朋友都和他形同陌路,不理他,也不听他说话,他说他感到了一种彻头彻尾的恐惧。
反省一下,自己整天嚷着忙,没时间和朋友们见面。名片厚度在增加,新朋友数量在增加,而能保持联系的朋友却越来越少。偶尔小聚,别人谈兴正浓,自己却忙着给生意伙伴一个接着一个地打电话。在不经意间,确实忽视和伤害了一些朋友。
点评:现代人社交能力强,结交新朋友不是难事,但月月相碰才为“朋”。在紧张忙碌的都市生活中,别忘了抽出几分钟来,给老朋友送一句简单的问候,发一张小小的卡片,让他们分享你的快乐与悲伤。将友谊一点一滴储蓄起来,你会发现,在你最需要时会支取得更多、更多。
没有朋友相伴的人生是孤独的。珍惜每个朋友,忙碌不是借口,慵懒不是理由。从今天起,给那些曾真心相处过的朋友发个短信、打个电话,告诉他们,有他们真好,哪怕只是一声“你好”,也会让朋友心存暖意。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像关心自己一样关心朋友,像理解自己一样理解朋友,拥有朋友的人生才是富足的。将流失的朋友重新找回,毕竟,人生不该是个逐渐寂寞的旅程。
第205、叛逆女孩 无意爱上好友所爱
【小迅是个特别的女孩,外表时尚,性格爽朗。讲述前她坏笑着说:“你不会想到我这样不爱学习的女孩,初恋男友是学生会主席吧?”她的手指细长,交错地涂着两种颜色的指甲油,一种翠绿,一种粉红,这样配在她身上,竟然不觉得突兀。】
对我好的人我要对她更好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个另类,叛逆、冷傲、倔强,我行我素地生活。
在学校里,我没有朋友,也许我的叛逆让人讨厌。物理考试的前一天,我一切关于物理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我知道是哪些同学干的。是的,我常常迟到,不上晚自习,书包里有烟,上课时候偷偷听朋克……他们可以不理我,但是不该欺负我!我什么都没说,一下子把桌子掀了,文具书本掉了一地,我背起书包回寝室。
班主任找我谈话,“小迅,为什么你总是不团结同学?你的同桌对你很有意见,他说你上课睡觉很影响他,我想给你换个位置,你坐到后面去吧!”睡觉也能影响他?不团结同学?我在心里冷笑,他们给我机会让我团结么?我淡淡地说:“随便。”回到寝室,我的眼泪才簌簌地掉下来。
上高中以来,日记写了两大本,因为没有人会和我讲话,就讲给自己听。长期住校,我和父母的感情逐渐变淡,而住在这个八人寝室里,别人一起嬉闹,但我坚守孤独,一个人吃饭、散步、做作业。
灯突然亮了,桃子坐到我身边来,搂住我的肩膀。她是学习委员,和我们班的帅哥班长鹏程是同桌。他们都是老师宠爱的宝贝,是如向日葵一样灿烂的学生,我只是暗地里努力生长的小野菊。
那一瞬间,我抑制不住脆弱,我抱住桃子,泣不成声。桃子温柔地安慰我:“别哭别哭,我们是朋友啊,有什么你就告诉我。”我咬住嘴唇不哭了,“我们是朋友”,就这一句话,长那么大都没有人对我说过。 从此,我们手牵手去食堂吃饭、做早操、写作业。我到水房打水,总是带上她的热水瓶,桃子笑我:“你怎么这么客气啊?”我很认真地对她说:“因为你对我好,我要对你更好。”
元旦晚会,班级大合唱,他们不愿意和我站在一起,我从队伍里走出来,宣布从此不参加新年联欢!我低着头,手插口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每个教室里都传来歌声和笑声,天气没有我的心冷。在操场的尽头,桃子向我招手,脸蛋冻得通红。我的泪水迅速涌了出来,两个人的新年,我在学校最快乐的新年。
我们在操场边笑闹。桃子的鞋带散了,她顽皮地把脚向我一伸,命令我:“小迅,你帮我系鞋带!”我想都没想就蹲下来,仔细地为她系好,系个最漂亮的蝴蝶结,然后站起来。桃子愣住了:“我是故意逗你的……”“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
拥有友情和爱情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顺利地考进大学,和桃子在同一所学校。大学里自由的氛围更适合我,我终于不那么孤僻。公开课上,我惊讶地发现帅哥班长鹏程也在听课!我悄悄问桃子,她告诉我:“你才知道啊,他跟我们一个学校呢,刚刚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下课后,我们三个校友一起热闹地吃了顿饭,鹏程真是个优秀的男孩,那么高那么好看,身上有种耀眼的光芒。我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瞄他,总是正好被他的目光抓住,他翘翘的睫毛和带着笑意的眼睛闪烁着,有两次我紧张地咬到自己的舌头。
每次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那是我的固定座位,我都会一直盯着看前面埋头做笔记的桃子和鹏程,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他们的优秀。书包里有两颗糖,我远程投射扔给他们,有一颗正砸中鹏程脑袋,我窃笑的时候收到传来的糖纸,鹏程的笔迹,是一串奇怪的密码,上排是字母下排是数字,都没什么规律。我皱眉研究着,叫旁边的男生帮忙看,他看了一眼就笑了:“这是二战时候的密码,翻译过来就是---我喜欢你!”
在教室外面,我仰头看着鹏程,傻傻地说:“我也是。”他坏笑着问:“是什么啊?”我的脸都涨红了,他的嘴角调皮地上扬。
第一次约会,我们坐在64路双层公汽上最后一排,依偎着绕着武汉兜圈,他的胸膛宽厚温暖。车经过二桥,江风拂过来,带着甜味。鹏程神秘地冲我眨眼睛:“我要送个礼物给你!”然后从衣服里掏出个漂亮的礼盒递给我:“回家才准看哦!”礼物上还有他的温度,趁我低头看的时候,他的吻就偷袭过来……回家后我拆开礼盒,是本精致的带锁日记本,扉页上鹏程写着:“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知道你最爱写日记,给你一把钥匙,我也有一把,从此有我分享你的心情,你不会再说话给自己听。”
大二的圣诞节,校园里都是浪漫的味道,寝室里的姐妹都去约会了,鹏程在楼下等我。只有桃子还在书桌边背单词,谈恋爱后我有多久没有陪她了?我立刻打电话给鹏程:“我要桃子和咱们一块玩!”然后不管桃子红着脸拒绝,便拉着她就下楼。鹏程尴尬地抱着束玫瑰,我一把拿过来,把玫瑰分成两把,一把给桃子,另一把满心欢喜地抱在怀里。
过马路时,鹏程走在车流来的方向,我走在他们中间,一手挽一个,蹦蹦跳跳。我们去吃火锅,鹏程先放一片涮好的羊肉到我碗里,再放一片到桃子碗里,看我们两个丫头吃得热火朝天。身边坐的是我最爱的男孩和最好的朋友,我的平安夜,已经超过了浪漫的界限,幸福蔓延。
不想拖累他我忍痛割爱
鹏程真是太惹眼了,大三的时候,就有学妹围着他团团转。约会的时候,我的手插进他的外套口袋,竟然摸到小女生送他的纸条,我装做不知道。
我还是玩我的,异性朋友多过同性朋友。周末的班会我又没参加,我站在门外等鹏程,他出来的时候一脸阴霾。没等我开口,他就劈头盖脸地质问我:“你昨天晚上又疯到哪里去了?有人看见你半夜才回寝室。”我不回答。我太了解他了,他在找借口对我发脾气。
后来桃子告诉我,鹏程入党的资格被别人挤掉了,因为他有个不务正业的女朋友,别人说物以类聚。
我找到鹏程,跟他摊牌:“如果你觉得我拖累了你,你可以离开我。”他软了下来:“小迅,你难道不能改变一点吗?好好学习,去考研,我认识学校的一个导师,他能帮你……”我冷冷打断他:“你并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我不会为别人改变。”
此后,鹏程不会在天黑以前拉我的手了,多可笑,他怕别人说闲话。当我开心地想亲他时,他迟疑地看着学校的人,躲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已经足够让我那点好不容易储存的幸福坍塌。
有绯闻传来,有人看见鹏程宿舍里留宿过一个女生,我开始在心里作出决定。
那天,鹏程约我去看通宵电影,我知道他想哄我开心。电影是什么内容我一点也没看进去,我靠在他肩上,回忆的是我和他的电影……清晨在电影院门口,我说:“好了,电影散了,我们也散了吧。”鹏程急了:“我知道你在生气,那个女生是我好朋友,太晚了就没走。我们可没怎么样,当时宿舍里的人可都在啊!”我打断他的话,说:“不是这个,我们已经不一样了。”
鹏程在我寝室楼下不甘心地等我回心转意,全楼的女生都在嫉妒地议论着,说我不知好歹。我冲下楼,当着他的面,把他送我的日记本打开,一张张的撕,撕得碎碎的。他冷冷地看我撕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我没舍得撕碎扉页,因为鹏程在上面说: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我没有变,是他变了。
失恋最痛的那段日子,幸好还有桃子在我身边。以我的性格,是不可能和鹏程再见亦是朋友,可是桃子还是和他是朋友,我不让桃子告诉我关于他的消息,我怕听到后会心痛。
但我还是能在学校偶尔看见他,他永远那么忙,忙着找导师、考研、管理学生会,英气逼人。终于有一天,我远远地看到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在食堂里吃饭,她有大大的眼睛和浅浅的笑容,乖巧顺从,小鸟依人。
最好的朋友我能为她放弃一切
但他新女友的口德可没她的长相那么讨人喜欢,她在背后咒骂那些缠着鹏程的小女生,说得最厉害的竟然是桃子!她刻薄地说:“没想到桃子看起来很秀气,原来这么贱,没事总找我们鹏程,鹏程跟她同学那么多年都不爱理她,她却没自知之明,不要脸!”这话一传到我这里,我的火就上来了,恨不得立刻就去收拾她!
我还是决定先去看桃子,推开寝室门,桃子一个人坐在床边失声痛哭。内敛的桃子第一次这么失态,她的委屈让我难受。我说:“桃子别生气,我知道你对鹏程只是普通朋友的感情,她这么说太过分了!”桃子只是流泪,不吭声。我只能默默拍她的背---我突然明白,她的沉默,她接近崩溃的哭泣……和鹏程同桌三年,大学又是同窗的桃子,她是一直在暗恋鹏程的。
好多安慰的话全堵在我的喉咙里。那么过去那三年呢?我和鹏程在享受甜蜜爱情之时,给桃子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大学四年像翻书一样过去了,鹏程如愿地留校了,桃子去北方工作,我还是留在武汉,回到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我去站台送桃子,她红着眼睛拥抱我,我的喉咙涩极了:“桃子,如果你有事一定要告诉我,我愿意第一个出来帮你!”桃子抹了抹眼睛,故作轻松地笑:“你呀,照顾好你自己,别那么任性就算帮我了!”火车走得没影了,我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男孩,都已经离开了,可我心里还装着一分愧疚,沉甸甸地放不下来。
后来在网上碰到桃子,因为隔得远,我终于敢开口问她:“还喜欢鹏程吗?”她发过来一个笑脸:“从高中开始,我喜欢了他七年。当他那天在课堂上让我帮他传纸条给你,我就把一切埋起来。现在我终于能离开武汉,看不见,也就结束了。”我也看不见,可是我不能安心。我愿意低头为她系鞋带,也愿意为她受任何委屈。桃子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我的帮助让我永生难忘,如果我知道这一切,即使再心爱的男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即使鹏程并没有选择她。
第206、谢谢你,一直在我美丽的年华里
那个陪你逛街试衣服的人,那个能把你每一瓶指甲油都试一遍的人, 那个总为了晚上吃什么,能和你纠结一下午的人,那个你请吃饭都挑不贵的地方,会宰男人可不会宰你的人,那个你有异性没人性时不会想起她,可受伤后会第一时间陪你舔伤口的人……这就是闺蜜
你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这样的人呢?
我一直在想,也许单身什么都无所谓,有她吵吵闹闹地在我身边也很好~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 :和我睡过一张床 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地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不管多久没见面,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 说话大声 不注意仪表,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无论从哪里或多久赶过来不尴尬、很轻松自然,并且,我心疼你,你的眼泪淋湿了我的心,真的,记得有个人为你心疼。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 :不管我走在哪里她都会站在我看得见的地方,如果有难过、有委屈,只要我回头,始终站在我身后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好到可以和你一起洗澡 把你看透还特稀罕你的人。在你最窝囊和无助的时候,能够懂你,耐心地和你说话并且用真实的情感安慰你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会对我说,你知道那个男人如果对你不好我会怎么对他的,别哭了,再哭我也要哭了,实在不行就哭吧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 :我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她也会给我温暖怀抱的人。
如果你也有这样靠谱的闺蜜;如果你觉得这样的信任比男人更靠谱,比爱情更美丽,记得和闺蜜说声,谢谢,谢谢你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一直都在……
第207、好朋友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有一个美国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积累了上千万的财富。有一天,重病缠身的他把十个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公布了他的遗产分配方案。他说:“我一生财产有1000万,你们每人可得100万,但有一个人必须独自拿出10万为我举办丧礼,还要拿出40万元捐给福利院。作为补偿,我可以介绍十个朋友给他。”他最小的儿子选择了独自为他操办丧礼的方案。于是,富翁把他最好的十个朋友一一介绍给了他最小的儿子。
富翁死后,儿子们拿着各自的财产独立生活。由于平时他们大手大脚惯了,没过几年,父亲留给他们的那些钱,就所剩无几了。最小的儿子在自己的账户上更是只剩下最后的1000美元,无奈之时,他想起了父亲给他介绍的十个朋友,于是决定把他们请来聚餐。
朋友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美餐了一顿之后,说:“在你们十个兄弟当中,你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我们的,为感谢你的浓厚情谊,我们帮你一把吧!”于是,他们每个人给了他一头怀有牛犊的母牛和1000美元,还在生意上给了他很多指点。
依靠父亲的老友们的资助,富翁的小儿子开始步入商界。许多年以后,他成了一个比他父亲还要富有的大富豪。并且他一直与他父亲介绍的这十个朋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就是美国巨商费兰克·梅维尔。
成功后的梅维尔说:“我父亲告诉过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钱都珍贵,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恒久。这话一点也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能给人一时的快乐和满足,但无法让你一辈子都拥有。而友谊和朋友却能给你一生的支持和鼓励,让你终身拥有快乐、温馨和富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笔最大的财富,也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摘自《演讲与口才》)
第208、酒友
我和吉姆结婚时,他还在大学里读书,晚上常和一些朋友出去聚聚。自从我们的长子出生后,吉姆和我晚上就很少出门了。
吉姆最好的朋友雷每周六晚上都要来我家下棋。我刚开始并不太喜欢这个家伙。他是个大嗓门,有点粗鲁,还特别固执。每次聚会都由我来做三明治和薯片,雷负责带啤酒。有这两个家伙看着孩子,我就可以爬到床上,享受一本好书和一杯牛奶所带来的惬意了。
对吉姆和雷来说,晚餐、下棋,甚至激烈的辩论,都能让他们乐在其中。从政治到文学,再到外星人,他们争论的话题五花八门。我后来才明白,他们这样争来争去就是为了享受一下那种激辩的乐趣。每次,两个人都好像刻意选好一个论题,再来确定各自的立场。我不得不时时探出头来,提醒他们小声点,不要打扰邻居,至于宝宝就更不用说了。我经常看到孩子就那么躺在他们的膝盖上睡着。其实,我很喜欢躲在一边悄悄地听他们争论。他们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聪明的男人。
啤酒箱子一点点空了。吉姆身材瘦弱,却还想和他的兄弟一比高下。雷喝起啤酒来一点都不上头,吉姆就没有这个本事了。他经常在雷倒下之前就认输了——当然,也有例外。好几次,他们俩就那么躺在起居室里睡着了,直到我凌晨起来,抱来毯子盖在他们身上。
一次,吉姆得了严重的肾炎。医生给他开了药,告诉他四个月内不准喝酒。按医生的要求,他每天必须喝一夸脱的酸果汁,这对吉姆来说,简直如同上刑。
吉姆不想让学校里的人知道这件事,打算取消那个礼拜和雷下棋的约定。我提醒他:“如果取消聚会,这四个月里每个礼拜的安排都必须取消,因此干脆就别取消了。”
吉姆每天除了上学、工作,就是在家陪儿子和又怀孕了的我,没有什么休闲活动。他是多么盼望每个周末晚上的聚会,他是多么舍不得放下和朋友同饮一杯的乐趣啊。于是,我没和吉姆商量就给雷打了一个电话,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雷让我不要担心,说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星期六到了,暴风雪肆虐了一整天。晚饭时,我做好空心粉和肉丸子,还特意煮了一壶咖啡。外面狂风呼啸,我们都不知道雷还会不会来。电话线断了,也没法给他打电话。他准点来了,拖着沉重的步伐爬上楼梯,站在我们位于二楼的寓所门前,看上去像个雪人——和往常一样,肩膀上还扛着一箱啤酒。
我看上去一定很焦虑,因为雷趁吉姆帮他拿外套时冲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刚要开口,吉姆就瞪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是在警告我:“不许说出我那该死的秘密。”雷在桌边坐了下来。当我往他的碟子里加空心粉时,他从啤酒箱子里抽出一瓶酒,“咕咚”喝了一大口。吉姆瞪着我,也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张嘴就喝,结果呛得几乎喘不过气来。那瓶子里装的竟然是酸果汁!
接着,雷开始对他最好的朋友大谈特谈“真正的友谊”。他大声斥责吉姆不信任他,不和他说实话,还不听医生的话,捧着啤酒瓶就“咕咚咕咚”地喝。他质问吉姆是不是没把他们之间的友谊当回事儿,甚至为了保全愚蠢的自尊而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老兄,没有你,我活着可没意思啊。”雷说。
雷这一番发作惊醒了宝宝。还没等我走过去,他就已经把我儿子抱在怀里,还煞有介事地祈求这个小家伙长大后,别像他父亲那么固执。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每次都准备好酸果汁,雷会带比萨饼或炸鸡过来。不过,他实在是讨厌酸果汁,渐渐地改喝咖啡和苏打水。我更多地参与到他们当中,最后学会了下棋,可棋艺总不能让他们满意。我终于能够参加他们的讨论了。他们夸我还挺有口才的,我很开心。我们无所不谈,包括远行的梦想。我们都梦想着有一天能够走出新英格兰这个小地方,走得越远越好。
多年以后,吉姆的母亲去世,是雷守护着她的灵柩。不到一年的时间,吉姆的父亲也去世了。雷仍然站在我们身边,还把当年和吉姆一起用过的棋盘送给了我们。
如今,吉姆和雷要隔很久才能见上一面,他们之间的友情仍然特别深厚。两人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纵情豪饮了,每次在一起喝酒时,第一轮总是雷请客。两人从这第一瓶酒里喝到的,永远都是酸果汁。
第209、谢谢你对我的好
三辆单车相互追逐着,笑声洒得很远很远。有什么能比青春岁月里最纯最真的友谊更珍贵呢?
1
那是个雨天,许心怡把书包顶在头上,一步一步跳着,躲闪地上的水泡儿。骑着单车飞驰而过的官越停了下来,用一只脚支着单车,吹了声口哨,然后喊了声:“嘿,我带你!”
穿过那条长长的小巷,许心怡跳下单车,伸出手:“雷锋同学,认识一下吧,我叫许心怡。”
官越被她这样大大方方的样子弄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一下,挠挠头说:“还是不握了吧,我叫官越,官越做越大的官越!”
许心怡笑了。这名字,真好玩。
从那个雨天开始,许心怡几乎每天上学、放学都可以遇到官越。遇到了,官越就一脸阳光地“嘿”一声,许心怡也就大大方方地跳到他的后座上,让他载一程。
2
许心怡晃着两条长长的腿坐在官越的单车后座上时,会嚼着泡泡糖,说着数学课上如何被老吴同志骂没大脑,好像在说与她不相干的事。她轻轻笑着:“你知道我们同学叫我什么吗?”
官越略略扭了扭头问:“叫什么?不会是傻丫头吧?”
许心怡吃吃地笑:“单细胞动物。因为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计较。”
官越使劲扭着车把,强忍住笑,不让自己从车上倒下来,说:“单细胞动物,你真可爱。”
许心怡“啪”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大声说:“喂,祥子,你要摔了本小姐,那你的祸就闯大了。”
官越使劲地骑着车,喊了声:“遵命。”然后把车踩得飞快。
许心怡从不知道官越那么聪明,每次他们那个年级里的第一都是他啊。林小朵八卦这番话时,许心怡差点儿就把自己的舌头咬掉。自己那么笨,跟他说了那么多傻话,多让他见笑呀。
再见着官越时,许心怡便咬着唇不说话。官越满头大汗,显然是刚打完篮球,他问:“单细胞动物,谁惹你了,你不是没心没肺的吗?”
“你干吗骗我?”
“骗你?”
“你成绩那么好,可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许心怡像受了很大委屈似的。
官越长长地舒了口气:“喂,我只是没说而已,这叫骗吗?再说这重要吗?”
许心怡撅着嘴,不理官越。当然重要,他那么聪明,如果知道她的成绩每次都在生死线上挣扎,会笑话她的。
还有,哪个女孩儿没心事啊?谁真的是没心没肺的单细胞动物啊?唉,烦死了。
3
官越突然在上学路上等不到许心怡了。他有些纳闷,哪会有人不喜欢自己的朋友学习好的。原来,许心怡的没心没肺都是装出来的。唉,这丫头,真够傻的。
上课间操时,官越远远地看到许心怡。她穿着宽大的红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和林小朵勾肩搭背。官越想,其实她不用为那点儿事自卑的,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好呢!
走过官越身边时,林小朵拍了官越一下:“大帅哥,这回有你表现的机会了。心怡买了辆新单车,可她不会骑。”
许心怡的脸却腾地红了起来,她推了林小朵一下,嗔怒道:“谁让你嘴快的。”
林小朵说:“害什么羞啊,不然,你要摔倒,我可不扶你。”
就这样,太阳落山时,官越就和林小朵、许心怡在操场上练习自行车。
别看许心怡个子高,可动作却笨得厉害。林小朵都可以骑着单车在操场上绕整圈了,许心怡扶着车把还胆战心惊的。她看了一眼官越:“算了,我还是不学了。”话说得很沮丧。
官越说:“都坚持一个星期了,其实你已经可以骑了,只是有点儿不自信。你行的,学会了,我与你一起体会并肩飞驰的感觉。”
许心怡被官越的诚恳打动了,她努力地点点头,跨上单车……
坐在跑道的看台上,吃着官越买来的蓝莓冰淇淋,许心怡幽幽地说:“官越,你不嫌我笨吗?”
官越说:“嫌啊,你笨得像企鹅。”
许心怡眼含飞刀,又沮丧地挪走了目光。
“傻丫头,谁说你笨了?你就是太没自信。就像刚才,没有我扶,你也骑得很好啊!心怡,很多时候,力量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
“你知道我有一次数学考过零分吗?”许心怡的声音小得像蚊子。这事就连林小朵都不知道。
抬起头时,许心怡的脸上满是泪水。
4
许心怡居然上课举手了!
许心怡居然报名参加班干部选举了!
许心怡红着脸拉林小朵的衣襟。林小朵说:“喂,你还会装淑女害羞啊?”
官越说:“许心怡,你得请客!”
许心怡抬起头问:“是因为你的帮助使我有自信了吗?”
官越摇摇头:“是因为——我们可以一起骑单车了呀!”
三个人去吃麦当劳。路上遇到一位阿姨,她说:“这小哥儿俩是要去干吗呀?”
许心怡愣了一下,她不认识这位阿姨,她怎么知道……
林小朵嘻笑着接过话茬儿:“舅妈,小哥请我和我同学去吃麦当劳!”
许心怡的目光在官越与林小朵的脸上晃来晃去。林小朵说:“唉,反正大功告成了,我还是招了吧!官越是我舅家的哥哥,所以,我们是兄妹!因为那阵子你不快乐,所以我才求官越帮你的。”
那次数学测验后,许心怡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可是上课时常会走神,本来就不自信的她,越发沉闷了下去。林小朵是心怡最好的朋友,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心怡不跟她说,她也害怕伤好朋友的自尊心,假装不知道。后来她把这件事告诉了高一年级的官越,官越说:“我来试试看。”
所以,那个雨天,林小朵放学后故意说有事先走了,然后官越才找机会带了许心怡一程。
“后面的事你都知道了……”林小朵很怕许心怡会生气。
许心怡的眼泪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官越站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林小朵也掉下眼泪来。
半晌,许心怡走过去搂住林小朵,说:“小朵,谢谢你。有你们这么好的朋友,我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怨你们呢?”
三辆单车相互追逐着,笑声洒得很远很远。有什么能比青春岁月里最纯最真的友谊更珍贵呢?
第210、天长地久的友谊在哪
小敏和西西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她们手牵手走过了初中,高中.因为西西的成绩她高考落伍了,小敏独自去了另一个城市读书,但是这个城市离她们家很近.所以每过一段时间小敏都会回去找西西聊她在学校发生的每件事情,西西也是认真的听着,体会着.她们的关系就这样保持了8年.8年里发生了许多.彼此之间也长大了许多.但是友谊还是像以前依旧.可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亭亭玉丽的爱情背叛了她还是友谊伤害了她?究竟她还能相信谁????该不该在相信友谊???秋天的叶子一片一片的落在小敏的脚下,叶子是那么的红那么的多......
第211、九点钟的电话
小于和香香,真可以说是最要好的手帕交。
在教会学校里住校,从初一直到高二,她们总是形影不离。两个人的家庭背景虽然不同,烦恼却一样——她们都有一个啰嗦的妈妈。
小于的妈妈是幼稚园老师,大概因为带惯了小孩,一直到今天,跟小于说话,还像是教幼稚园孩子似的慢吞吞、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说完了,还要问“你听懂了吗?”
香香的家里开店,妈妈从一早就忙个不停。不但得忙着送弟弟上学、抽空出去买菜、做饭,还得随时招呼顾客。尽管如此,对远在学校的香香,仍要遥控。
每天晚上九点钟,宿舍电话响,没有人会去接,除了香香。
因为那一定是“香妈查勤”。每次香香都很不情愿、慢吞吞地过去接,再重重地把电话挂上:
“更年期的女人!”
这天课上到一半,香香突然被老师叫了出去,然后就没回来。
小于等到晚上,还不见香香,拨电话到香香家,才通,就听见一片哭声。香香哭喊着说:“我妈妈心脏病,死了!她居然没对我说一句话,就死了!”
香香再回学校时,整个人都像是缩小了一截。不爱说话,也不愿出门。
最可怕的,是每天晚上九点,香香都哭,说为什么没有妈妈的电话。
小于也陪着哭。
渐渐,香香的情绪平复了,两个人常在九点钟时坐在电话旁边,由小于拨电话回家。
只要听见妈妈或爸爸“喂”的一声,小于就把电话挂上,自言自语地说:“知道他们在家,真好!”
“知道你父母都在,真好!”香香也幽幽地说。
我们能由别人的悲苦中见到自己的幸福。也能以别人的幸福,来升华自己的悲苦。
后者比前者更无私、更伟大!
第212、友情超越生死
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不再和她来往
11岁的女孩帕西得了一种怪病,怕见阳光,不停地掉头发,牙齿也开始松动。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因不详的血液病,暂时无从对症下药。危险的是,这种血液病还可能会传染别人。
帕西只好离开学校,呆在家里。她的父母悲伤地看到,帕西过去的伙伴不再和她来往。
一天,帕西的父母听到房后的墙角有人在低声说话,便走到后阳台上往下看,只见一个小女孩正趴在草地上,把手伸进半地下室的窗口,握着从用黑色窗帘挡住的窗口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对着地下室交谈。窗口里伸出来的手,是帕西的手,她的手指甲开始脱落,手上缠满了绷带。
帕西的父母认出趴在草地上和帕西交谈的,是叫林洁的中国女孩。三年前他们听帕西的老师说过,林洁刚来到帕西的班上,不太会讲英语,上课从不提问,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急得直摇头,追问得多了就掉眼泪,班上的同学都觉得她很怪,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只有帕西经常和她在一起,教她说英语,纠正她的发音。那时,帕西的父母不赞成帕西和一个不自信的人交朋友,但是帕西一直背着父母和林洁交往。
帕西的父母在后阳台上看着两个孩子手拉着手隔着窗户谈了很久,非常感动,没有去打搅他们。但是事后,考虑到帕西的病症有可能会传染给林洁,就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次林洁的父母,一是去表示感谢,二是告诫林洁的父母应注意林洁不要被感染。结果,林洁的父母不允许林洁再去找帕西。
保守这一秘密
从此,帕西的父母注意到,林洁几乎每一个下午都悄悄地来看望帕西。除了交换作业本,林洁还经常带来她从自家的后院里采摘的鲜草莓、西红柿和紫罗果与帕西共享。她告诉帕西,只要闻一闻这些水果,就能感觉到太阳的味道。
帕西的父母被这两个孩子间超越生死的纯洁友情感动了,决定不去打断她们的这种交往,并为她俩保守这一秘密。
一天,帕西听林洁给她讲完中国关于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萌发了在夜晚出来看看夜空中银河的念头。林洁告诉帕西,她可以帮助帕西实现这一愿望。“反正现在放暑假了,我可以白天在家睡觉,等到夜晚我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就悄悄地从我家的后窗爬出来,然后来接你。你只要不惊动你的父母就行。”林洁鼓励帕西说。
那天晚上,林洁帮助帕西爬出那间半地下室的窗户,奔向原野。两人先去了学校果园旁边的葡萄架下,去听牛郎和织女是否正在隔着银河说话,然后又去林中那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借着月色,她俩采撷了许多鲜花,然后把花瓣撒进小河支流的一条小溪,再把脚伸进溪水,任脚下的小鱼戏逐她们的双脚,两人快乐地咯咯大笑。林洁告诉帕西,撒过花瓣的溪水,一定非常有灵气,可以治好所有人的病痛,到那时,帕西一定能和其他人一样愉快地生活。
两个人回家时路过镇子里的一家便利店,在店里买东西的人都奇怪地看着帕西。脸上荡漾着幸福的林洁和帕西突然察觉到这一点,赶紧手拉手离开了商店。
从此,帕西经常向林洁说起那个夜晚的美妙,却再也不提再次外出的事。林洁知道,一定是那天晚上商店里人们的目光刺伤了帕西。
警察暗中护送
一天下午,林洁又像一只土刺猬一样从草地上爬向地下室的窗口,刚一握住帕西的手,她就急切地告诉帕西,她今天去剪头发了。隔着窗帘,帕西看到林洁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短。林洁笑着说:“我只想让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一样长,在别人看来,咱俩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晚上,帕西和林洁又相约来到林中的小溪旁,两人嬉戏着溪水,笑着唱着说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后来巡逻的警车发现了她们,警察下车告诉她们,过了午夜,任何人在公共场所逗留,都是违法的,因此,她俩要被带到警察所去接受调查,然后再通知她们的监护人来把她们领回家。
帕西哭了。林洁只好把她俩的秘密告诉警察,并说如果她的爸爸妈妈知道她和帕西交往,她就再也见不到帕西了。警察听了,犹豫了一下,温和地说:“我可以不把你们带往警察所,但是我仍然要把你们送回家,你们都是未成年人,必须受到成年人的保护。”
帕西依然哭着不肯动身,警察说:“小朋友,我当然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意思是,你们两个人先走,我会看着你们走的。”
于是林洁和帕西手牵手,穿过林子朝镇子的方向走去。警察开着车,没有开大灯,远远地跟着她俩。
永恒的微笑
林洁和帕西的秘密被小镇上越来越多的居民保守着。每天夜里她俩悄悄地溜出来时,在她俩身后的某个地方,总有一辆不开大灯的汽车悄悄地跟随着。镇议会里报名义务为她俩做夜晚监护人的居民越来越多。
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林洁和帕西来到学校的葡萄架下,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默默无语。为了让帕西快活起来,林洁告诉帕西今天是中国的中秋节,是吃月饼的节日,为此她还带来了中国月饼让帕西尝一尝。接着,她为帕西讲了中国关于嫦娥奔月的民间传说。
帕西紧抱着林洁送给她的月饼,不停地闻着,却无法吃,她的牙齿已经全部脱落。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帕西的葬礼是在夜间进行的。为此,镇议会通过特别法令:在夜间葬礼进行期间,全镇实行交通管制。那个夜晚,林洁由帕西的父母陪同,抱着帕西的骨灰走向墓地。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默默地跟随着无数辆的汽车,所有的汽车都没有开大灯。
第213、你找的是朋友还是随从
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朋友也好,爱人也罢,为你做多少都是情义,而不是义务。
有个偶然认识的朋友,虽不是玉面美颜,却一肚子林妹妹的小性子。见了,不是抱怨就是牢骚,生生拿我当了情绪垃圾桶。久了,就有点腻了,负面情绪比流感还厉害呢,老有人这样在你面前诉说生活的阴暗面,她一不烦咱还烦呢。再者说,洒家天天忙得四脚朝天,哪有那么多时间听别人抒情啊。
忍到极限忍无可忍,遂直接在Q上拉黑了那个话痨的妞,没成想,伊一下恼了,不依不饶地打来电话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枉你我朋友一场,原来你是这么无情这么不善良这么不义气的个人。
被人如此抢白,我差点气飞。哦,不配合你演戏就是无情了?不继续当你的情绪垃圾桶就是不善良了?不愿意搭理你就是不义气了?试问,谁给你权力认定我就该为你履行这些义务啦。
朋友这事儿说到家就是个两情相悦的活儿,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谁也不欠谁。怎么让你这么一矫情,倒好像能做你朋友就是多大的荣幸?您是太拿自己当回事儿还是太拿别人不当回事儿?
本想好好教育那姑娘几句,可反过来一想,对于这样的人,唾沫星子都不值得有半点浪费。
所以,任她巴拉巴拉说半天,又直接拉进手机黑名单。
关于朋友的定义,很多人都容易犯白以为是的错。只要遇到有好感的人,立马就敞开心扉挂到了人家身上。吃喝拉撒,行走坐卧,恨不得自己和对方都直接变透明。一旦对方稍有不配合,马上就伤心失落怨声载道:你怎么能如此无情地辜负我的信任和友好!
每当遇到这样的人,我都忍不住想当头棒喝一句:信任和友好是你心里开出的朵花还是你举在手里的一把刀啊?
世间一切爱,除了血缘之外,都讲究四个字来去自由。你友爱别人,别火接受,那是你的幸运。别人不接受,也属正常。否则的话,你以为自己是阿Q,想什么便是什么啊。
而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你必须就得我伤心了来安慰、我无助了伸援手、我渴了要递水、我饿了要喂饭。一旦期望值落空,对方立即就得下地狱。有这样的朋友你当然心满意足了,可别人谁愿意平白无故地多这么一个累赘。
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敬而远之。因为她找的根本不是朋友,而是一随从。
第214、一张生命的车票
现在,遥想20年前蓝光闪过的夜晚,仍隐隐感到恐怖和悲戚……
7月28日,是我们刚刚结婚后的第4天,我们本来已经计划好,利用婚假的剩余几天去北戴河,秦皇岛好好玩一玩,两张火车票已经买好,就放在床头柜上。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就在灾难降临的前一天提出来的。我对他说:“我在唐山生活了25年,还没有迈出过唐山市的大门,我想去北戴河,可以吗?”他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我的头,笑吟吟的说:“为什么不可以呢?今后只要我们能挣到钱,我每年都和你到外地玩一次,让你走遍全国。”我满意的笑了,说:“今年是我们两个人,以后就是我们3个了。”他听了我的话,眼里闪着希望的光芒,轻轻挽着我的手臂,在屋里转了几圈。
吃过晚饭,我们在一起准备好了行囊,就甜甜的进入了梦乡。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俩穿着鲜艳的泳衣,携手奔向蓝蓝的大海,在清凉的海水中上下起伏,随波逐浪。突然间,一阵大浪向我们压来,并且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吼声……当我挣扎的挣开双眼时,周围漆黑一片,仿佛整个天空都坍塌下来一般。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痛苦的呻吟声,是他的,就在我耳边。恐惧一下子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了他扭曲的声音:“我……被……压住了。”我几乎是带着哭腔不知是问他还是问自己: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房子塌了吗?难道是地震么?我说对了,是地震,一场灾难性的地震发生了。我想坐起来,想弄清究竟怎么了,可我刚刚一抬头就重重的撞在了上面坚硬的水泥板上,差点晕过去。我只好让手在他身上一直摸过去。在水泥板和他身体相交的地方,我摸到了黏黏的,掺杂着碎沙石颗粒的液体。血!从他身体里沁出的浓浓的热血。我哭了,几乎是嚎啕大哭。我紧张的问:“疼吗?”他说:“不疼。”然后他用另一只没有压伤的手牢牢抓住我颤抖的手,关切的询问:“有没有……东西……压在你……身上?”我活动了一下身体,告诉他没有。他说那就不要哭了,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敢与天斗与地斗,现在正是天地考验我的时候,我一定可以战胜他们!我紧紧的贴在他身边,鼻子酸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笑话。
我们仰脸躺在床上,用两个人的3只手臂一起向上推那块水泥板,试图把他推开。然而失败了,水泥板像焊在那里一样,纹丝不动,只有几粒沙尘哗哗落下来。他鼓励我别怕,过一阵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告诉他:“只要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枕头下的手表“嗒,嗒”的敲响这狭小的空间。我用手向另一侧摸去,幻想能摸到一丝光明,摸到一线生的希望。水泥板,还是水泥板;砖块,还是砖块……我几近绝望,生命的支柱一瞬间像房屋一样坍塌了。
真的不甘心走向死亡啊,我们刚刚结婚还不足4天啊,蜜月还没有度完,我还没有生过孩子,女人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今后的路还应该很长,对,还有北戴河,秦皇岛,还有那两张车票,就放在床头柜上。车票,使我产生了新的动力和勇气,于是继续摸索。床头柜-车票-我真的触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真的是车票!我欣喜万分的把车票攥在手里,激动的摇着他的肩膀:我找到了车票!他也很高兴:两张,车票?我心头一沉,一张,可另一张呢?另一张车票被水泥板牢牢的压住了,只露出很小的一角,我试图把它拉出来,却几次都未如愿。我无言对答,默默的流泪。他好象什么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再买一张……
沉重的水泥板一端压在他身上,一端压在床头柜的车票上,两个支点为我留下了一块赖以生存的空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表的“嗒,嗒”声停止了,我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个他,我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点点生的希望都在渐渐稀释,融化。肚子“咕,咕”的叫个不停,嘴唇像干裂的土地,四肢瘫软无力,眼里闪着眩晕的亮星。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信念正在一点一点的崩溃,便开始向我讲述外部世界的故事:北戴河的海滨清爽宜人,海是湛蓝的,人是欢乐的;美丽的西双版纳聚居着很多少数民族,每年一度的泼水节异常热闹;橘子洲头遍地生长着橘树,秋天的橘子水分充足,甘甜如蜜……他讲的每一段情景都让我产生许多遐想,仿佛大海就在眼前,泼水节的水就泼在我身上,橘子就在我的唇上滋润……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我身体里涌动,一个生命的光环在眼前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他用生命的余晖,为我点亮一支希望的蜡烛,这支蜡烛一直照耀着我走出了地狱之门,重返光明的人间。7月31日清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压在我们头顶上的水泥板被掀开了,一道阳光瞬间泻在脸上,我仿佛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竟然意外的喊出了声音:我们活了!当我急急的负在他身边时,映入眼帘的一幕突然间让我变傻了:他的右半部身体完全被砸成了肉泥,殷红的血凝固在废墟的石堆里。他只看了我一眼,嘴角渗出一丝浅浅的笑纹,就闭上了双眼。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渡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安心的走了。
当我的身体复原后不久,我也离开了唐山市——那座令我怀念的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
20年过去了,20年的岁月里我没有去过北戴河,秦皇岛,甚至没有离开过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他的陪伴,我将不会再去任何地方。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知道人不可能再有来世,可我又总是在想:如果真的能再有来世,该多好,我们重将成为眷属,携手走遍天涯海角。
那张车票我至今还完好无损的保存着,我相信,定将有一天,它会带我蹋上隆隆作响的列车,驶向他的身边。
第215、友谊和爱情我都想留
A我爱上好友的前女友紫娟
我和紫娟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沙发很宽,我们却偏偏要挤得不留缝隙。既然爱了,就要表达出来,这没什么不对的。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特别是在每天下班回来后,知道家里还有个人等着,而这个人,是爱着且需要着自己的,内心里就充满了踏实。
紫娟的发稍拂在我的耳朵上,弄得我好痒。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电视上,里面演绎的任何故事都和我的生活没有关系了,我把鼻子凑过去,贪婪地嗅着属于紫娟的气息。外表上她和大街上走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她乌黑直顺的长发,是每周六下午在街对面的发型设计中心花两个小时护理来维持,她的五官谈不上漂亮,但也不能说丑,特别是在化了妆以后,她的艺术照会让你觉得是某个港台明星---我已经决定娶她做老婆了。
美好总是被突如其来地打断---我的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阿甘的。我给阿甘选择的标识是一只可爱的小猪,顿时,我像一只被刺破的气球,膨胀着欲望的柔情蜜意瞬间就瘪了。紫娟是阿甘的前女友,昨天阿甘和我一起到酒吧喝酒时,还说心里一直记挂着她。阿甘是个老实人,从中学到现在,他一直把我视为他最好的朋友。
阿甘的感情郁闷,他的事业也正在低谷,他很后悔没有珍惜和紫娟的一段情。一杯杯的白酒下肚,阿甘拿出手机,他说他好想好想听到紫娟的声音,哪怕骂他也好,或许会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让他们重新开始。他们分手半年了,他并不知道紫娟已经成了我的女友。阿甘说要给紫娟打电话,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我不知道紫娟会不会接电话,接了电话又会如何?但是我却丝毫没有理由去阻止他---这样的场景,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煎熬。我的眼睛追随着阿甘的手,他拨通了紫娟的电话,紫娟也接了电话,阿甘出去了五分钟,那段时间尤为漫长,我的脑海里翻腾着各种想法和判断---是的,这个场面完全可以拍电影了。带着满脸的失望,阿甘回来了。“紫娟说她现在有人了,我说祝她幸福。可是,如果我哪天在路上见到了,我可能会杀了那小子!”阿甘左手痛苦地撑住头。看着他痛苦,我比他更痛苦。但是我不能说。
阿甘的电话让我和紫娟像触了电一样立即从各自的位置上弹跳着分开,紫娟躲到另一间屋子里,关了门,似乎是怕阿甘闻到了她的气息。很多次了,我和紫娟的甜蜜就这样被冲散。即使在阿甘没有电话的时刻,我们自己也会被自己的担心给吓倒。“要是阿甘知道了,会怎么样?”“没关系啊,我和你在一起是在和他分手之后。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紫娟总是一副无所谓的表示,那么轻描淡写,让我都怀疑,她和阿甘是否真的爱过?
B忽略让我失去琴的爱情
我和紫娟相熟,是在她和阿甘分手之后。那天我在车站看到一个眼睛挂着泪珠的女孩。她的眼神迷离,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晶莹的泪液,薄薄的嘴唇轻轻翘起,有着怎样的委屈和伤感呢?那不是紫娟吗?两片薄唇我见过的,她曾不避嫌地对着呆呆的阿甘吐着甜言蜜语,惹得我好生羡慕---那时我的琴已经离开了我,因为我的忽略。我一度以为她作我的太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就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她无法忍受我的忽略带给她的寂寞。琴走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难过,但是,那天看到紫娟对着阿甘轻言细语,我内心里敏感细腻的神经被触动了。那样的时光,我也有过的。
往事不能再提,从那天起,我就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中,琴,对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她和我一样,从小成长在一个并不和睦的家庭里,比我更可怜的是,她的父母离婚了。我们十几岁就离了家,我到武汉读书,她出来做生意。我们的相爱是因为相怜。
记忆中我的童年充满了父母的争吵,那是一个儿女成群的家,却显得乌云密布。母亲很早就到汉正街来做生意,做生意的钱是她自己借的。八十年代初的几万块,很值钱的。她受够了家里的沉闷,她和父亲见面就会很火药地提到离婚。那年那月,离婚还是个很生的词,一听到,我就会捂住耳朵。对于父母的不和,我能做的,也只有掩耳盗铃了。我好羡慕别人家里亲切友好其乐融融的气氛。我极为自卑又极为骄傲,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内心的悲哀。所以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努力地扮演一个快乐的角色,朋友的认可就是我生活的兴奋剂。阿甘是我的铁杆追随者。他不知道我的过去,只看到我开朗的一面,觉得我什么都行。我需要这样的朋友,也许我对他并不感冒,但是他的尊重和信任对我很重要。为了这样的朋友,我打肿脸充胖子都无所谓。
琴是经历风雨的人,她由此变得比一般的女人成熟冷静得多。她没有特别的高兴和特别的不高兴,没有特别温柔,也没有特别的愤怒。这样的女孩子往往在众人眼里是坚强独立的,也最容易被人忽略。琴的冷若冰霜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她的心脆弱敏感。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她执意要分手。分手数月之后,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才觉出她对我的重要。
我以为我再也遇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人了。偏偏,我遇到了紫娟。
C曾经我对紫娟的爱很势利
和紫娟走得近了,我抵御不了她散发出来的气息。我对爱情的理解让紫娟认定,如果我做她的老公,她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23岁,她说她已经累了、倦了、想嫁了,她的心再也折腾不起。
紫娟的身体对我有着诱惑力,在思想上,其实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对于爱情的事,我已经不抱什么幻想,我认定我找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了,那么谁都一样。我不再盲目莽撞地去爱一个人,当紫娟向我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我的脑子迅速转了起来,紫娟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算是稳定,她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兄弟姐妹有四个,她的家庭温暖和睦,没有什么经济负担,正是我理想中的那种。
这样的爱是不是太势利?一个奔三男人,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想想她是不是适合做自己老婆,也不为过吧?我和紫娟就这样在一起了。但是,我不敢把这层关系公布于众。我害怕阿甘知道。将心比心地想,虽然我和紫娟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阿甘的事,但是倘若我有个朋友,和我的前女友在一起了,我会心存芥蒂。谁知道他们在一起是在我们分手前还是分手后?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更何况我还知道,阿甘对紫娟是有感情的。
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地相爱着,爱得势不可挡,如胶似漆。只是偶尔会被自己内心的恐惧所冲击。
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我和紫娟的温柔缠绵,看着阿甘依然把我当朋友,最好最好的无话不谈的朋友。我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我想看看,那一天会是什么样子……
两年了,再也没有琴的消息。分手,是最后的联系。听说琴后来去了北京---她姨父在当地一所大学教书。她去那里恶补了一番外语,然后出国了。 琴没有给我一点挽回的余地,可见我伤透了她的心。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是在爱,离开的时候也是淡淡的,是紫娟让我懂得女人,和女人的需要。想想现在我给紫娟的温情,都是以前琴最渴望的。而那时我却什么都不懂。一想到这,我心里就痛。
D是失去友谊还是爱情?
我喜欢把我的生活想象成一段未知的、正在继续的悬念剧。阿甘对于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他对我的感情已经信任到崇拜,如果他知道我和紫娟在一起,那么他心中的偶像就倒塌了。我是喜欢被人奉为偶像和大哥的。一旦阿甘把我看穿了,我又将怎么看待我自己呢?还有紫娟,她对婚姻期望值很高,我担心我会像辜负琴一样又负了她……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能够控制住对紫娟的感情,我能够把握住爱与不爱,爱深爱浅,没想到我还是一头栽了进去。情不自禁地把对琴的爱与歉,全部转移到紫娟的身上,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舍掉阿甘或者紫娟我都不乐意,但却是我未来必须面对的事实。
因为戴了太长时间的面具,我已经很久都不曾有过痛的感受了,潜意识里,这样的折磨就是我自找的惩罚。算是对琴的一种赎罪。
第216、网里网外皆是实在的生活
一、昨夜也不知何时睡着的,醒来已是天亮了,才发现手机没关,不过也没有人打来,当时心里有些惆怅。
或许放不下是自己,并不是别人,有时是自己太看高了自己,所以才作茧自缚。到此时我还能说离开,说明我还算理智。
上午和阿三、香一起聊天。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看来是真的。我和两个小女孩聊得不亦乐乎,阿三和香今年才17岁,我算是她们的大姐姐了。想起自己的17岁,似乎单纯得要命,不过,在那个时候,我的心中早已有偷偷喜欢的男孩,或许在感情方面,我算成熟得早。
我们说起个子高矮的问题,很怪,可能物以类聚,我们三个个子都不高,都是一米五五左右。我说,18岁以前的我很傻,那时真的还不懂个子矮不好看,如果早知道,就一定多吃东西多锻炼身体,让身材变高点。还记得十五岁左右,那时就懂得要减肥,每次吃饭时,当我说最近胖了,得减肥时,妈妈总会用眼睛瞪我一下:减什么肥啊,对身体不好。而我总是偷偷伸个舌头作个鬼脸。现在想想,当时懂得要减肥,为什么不懂要长高呢,好象那时还为自己的娇小玲珑暗自得意呢。
接着我说,你们才十七岁,还有可能长高,要多吃一点,不要直想减肥,不然会象我现在,只能遗憾终身。
香是我们三个人中最矮的,她个子高只有152米,不过她有个甜美的脸蛋,而阿三有155米,肤白如雪,很漂亮的女孩。香说她个子不高,也许是因为早出来打工的关系。阿三也连声说是这样的,香和阿三两个都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
阿三有两个姐姐,个个长得如花似玉,那两个姐姐个子都有160米以上,就阿三最矮。昨晚阿三的堂姐过来我们这边上网。 哇噻,实在太漂亮了,比阿三的两个姐姐还漂亮,特别那双又黑又圆又大好象两颗黑萄葡的眼睛实在迷人.阿三说,昨晚那些本地的男孩一直围在阿三的堂姐身边,偷看她上网,好象给她迷得忘乎所以,早已分不清东西南北,只知道一心一意向她示好。这些没有心眼的男孩,看到漂亮的女孩只会象色狼一样,两眼发光.有时我忍不住这样叹气,来我们这个网吧上网的女孩,稍有姿色的来了一次就不敢来第二次,不是我们网吧的服务态度不好,也不是我们这里上网的男孩长得太差,而是帅得可以,只是也是色得可怕,看到美女好象老虎看到猎物一样。不过他们也说得好象很有理,美女嘛,有哪个人不喜欢呢。
香刚来这里上班没几天,曾有个男孩这样同我开玩笑,为什么不请一个漂亮一点的女孩呢,当时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笑笑。香不是很漂亮,没有傲人的身材,也不是那种人眼睛一亮的脸蛋,她只是长得甜美顺眼而已。
其实我明白那个男孩话里的意思,香的前一任是玲,那是个有着绝色脸蛋的漂亮女孩,又热情又很礼貌,玲在我们这里做了一年,就到服装店当营业员,后来介绍香过来顶她的位置,而阿三是玲的同学兼好友,也是香的朋友,后来,我们也叫她过来上班了,她们几个都是87年出生的。
为什么会这么在意她们的外表和容貌,是因为我们是做服务业的,而且来我们这里上网的大部分是本地的男孩,他们是本地的富贵人家的二世主。家里一般都有电脑,可因为家里一个人上网没劲,就喜欢拉帮结伙到网吧一起玩游戏,这些男孩全是20岁左右的男孩,有很多和三的姐姐同学.那些男孩喜欢同阿三开玩笑,长得漂亮自然让人赏心悦目。
我们三个在一起有很多话聊,可聊的不外乎是哪个女孩漂亮点,哪个男孩在网上追女孩。只是我们聊得不亦乐乎。最近我发现给我快乐的人总是年纪比我小的人。或许我现在接触到的人都是年纪比我小的人。
二、阿三的二姐要去见网友,这事在早一天我就知道了,因为阿三想叫香顶她的班,因为阿三想和她的二姐一起去见网友。香说她不大愿意,而我听了也对香说不要同她换班,因为这样冒然去见网友,出了什么事我们网吧有责任,而她姐姐不在我们这里上班,我们无权干涉。
香后来也没有顶阿三的班了,其实每个女孩来我们网吧上班时,我都会善意地对她们说,不要轻易和网友见面,因为她们太年轻,涉世未深,遇事应变能力不成熟,而网络上的人是太杂,什么人也有。
第二天早上,阿三的二姐不用上班,阿三的二姐在一家服装店当营业员,一个月有两天的假日。她很早就来到我们网吧上网,后来中午就走了。下午她在QQ和阿三聊天,原来她正在那个网友那里上网。
好多男孩笑着问阿三,你二姐去见网友了?回来没有?真的是勇气可嘉!那些男孩嘲笑中带着嫉妒,那些男孩大部分是阿三的二姐的同学。
晚上,阿三的二姐带那个网友来我们网吧了。哇噻,染着金黄色的头发,开始我不知道,还以为哪个发廊做事的男孩来上网,听到阿三和香不自然的笑声,才恍然大悟,就多瞧了几眼。哇,脖子上挂着一条粗粗的白金项链,一看让人想到书上写的爆发户的模样。香笑着说,长得还很帅,阿三只会傻笑。倒是阿三的二姐有点不自然地开机上网,那个黄毛男人,在我们的挑剔的眼神中,可能也有点怕了,就直说我们先去吃饭吧。
就这样,阿三和她的二姐还有黄毛一起去吃饭了,那时我们才看到原来黄毛骑着一辆黑太子摩托车。
在她们走了后,我对香说,那头发也染得太黄了,好象理发店做事的,脖子戴着那么粗的项链,好俗气。我问香那人是做什么的,香说好象是做通讯的。我们两个就这样对着人家乱评论,好象不说出一些毛病出来,心里会不甘心一样。
阿三一会就回来了,我们问她,这么快就吃好了?阿三说,看他们两人吃那么慢,她坐不住就跑回来了,香笑说不想当电灯泡吧,说完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在阿三的面前,我们不敢用太挑剔的语气说话,香直说那男人蛮帅的,个子好高,阿三听了也说真的很高,有一米七五。阿三说她骗黄毛说她有一米六二,黄毛说162怎么这么矮啊,阿三说我穿平底鞋啊。说着,我们又哈哈大笑。我们问阿三,那个男的是做什么事,阿三说是开手机店的,就是做通讯的,我和香在阿三面前只说黄毛的头发染得太黄,不然还不错。
10点左右,那时阿三已下班了,就在下面的机子打开QQ,那个QQ是和她二姐一起公用的。看到黄毛在线,就打开视频和他聊天,原来黄毛已回到家里了,我问阿三,你姐呢?她说也在家里睡了,看来网友见面也是蛮累的。
我坐在旁边,看阿三聊天,只见黄毛的第一句话是原来是那个漂亮的小MM,阿三看了呵呵地笑了起来,阿三想问他一些事,却发现他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只是直发QQ笑脸。阿三对我说,他不大会打字,打得好慢。我开始不相信,就问不怎么会打字怎么聊天?他不是做通讯的,怎么不会打字,至少也会打全拼吧。不过看到阿三一直发“你说话啊”,而视频里的黄毛只会傻笑,半天也打不出一个字来,看得我都要晕死了,心里直怀疑他是不是做通讯的。
对于这种只会傻笑的黄毛男人,如果是我,早就送到黑名单去了,不知阿三的二姐是怎么想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同他在网上沟通的。
三、香有个男朋友,那是她同村的一个男孩,在香儿因为家境不怎么富裕而不能继续上学,在那种女孩不用读太多书的乡下,在香儿出来打工时,那年那男孩正读高三,现在那个男孩已考上大学,读法律系。香儿同我们说起她的男朋友时,一脸幸福满是崇拜,而我们为之羡慕不已。
我们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可以开QQ聊天。有段时间,香儿魂不守舍,常常坐在电脑前发呆,也不和网友聊天。有时候就一直聊天,同时笑若灿花,那时候,我和阿三奇怪她的变化如此大,就开玩笑问她,同谁聊得这么开心啊,香答是和她网上认的哥哥聊天。阿三又笑着问,网恋了?香儿直摇头,没有没有……
我们看她如此的痴迷,很想问她的大学生的男朋友怎么办?只是我们看到她那样快乐,也就没有说什么,因为毕竟未来还很遥远,谁会真正去计较这段时间,是谁陪她走过。
香儿和我一样喜欢看书,喜欢到各BBS去灌水,在外打工的日子,香儿还自学背英语,按她的说法,就是不想同她的大学生男朋友距离太大。
我、香和阿三每天在网络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又在网下平淡又真实的生活着,我们为聊友痴迷也神伤,在现实生活中痛并快乐生活着。我们虽然活着很简单,却又很快乐。
第217、通过好人认识好人
刚踏入社会的那段时间,黄伟健从身边的同龄人身上深深感受到了工作的难找和竞争的压力。不过,黄伟健对于自己的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性格豪爽大气的他早就结交下了不少朋友,他觉得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找一份做编剧的工作养家糊口还是很容易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几次求职失败之后,黄伟健想起了那些私交不错的朋友,于是便请他们给自己帮帮忙。这天下午,黄伟健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很多承诺过要帮自己找工作的人,可是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拒绝。这些以前拍着胸脯保证要帮他找一份编剧工作的人,对来寻求帮助的黄伟健不是哀叹就业形势严峻实在帮不上忙,就是敷衍应付几句。
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黄伟健一个人喝起了闷酒。酒入愁肠愁更长,他越想越憋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怎么这么多昔日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碰上自己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这些经历让他彻底寒了心,就在他最茫然无助的时候,一个导演给他打来了电话。这个导演是黄伟健一个性格憨厚善良的好朋友的朋友,他和对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对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得知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立刻主动打来电话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剧组。
这件事情成为了黄伟健人生的转折点,自从进入剧组之后,黄伟健通过导演又认识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行,在大家的提携帮助下,再加上自己在编剧方面过人的天分,他很快就在编剧界站稳了脚跟。
后来,黄伟健自己也在反思,为什么在不久之前,自己四处求人却连一份普通的工作都得不到,可自从导演招自己进入剧组之后,不仅有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在圈内小有名气了。苦苦想了很多天之后,黄伟健才突然想明白,之所以自己前后境遇差距这么大,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同罢了。以前遇到的很多人,虽然豪言壮语地向自己做了很多保证,可到了真需要帮忙的时候,才知道对方许下的很多诺言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和说空话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帮助;而这个导演是自己好朋友介绍来的,那个好朋友本身就是一个热心重感情的人,物以类聚,他的朋友自然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才不计回报地仅仅因为欣赏就帮了自己一把。
想明白这些之后,黄伟健再交朋友的时候,就尽量通过为人踏实可靠的人去认识新人,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朋友质量也越来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认识的热心善良的朋友越来越多,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得到了不少的帮助,只用了几年的工夫,就把自己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黄伟健已经在圈内成了著名的编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进入了动漫编剧的领域,带领着自己优秀的团队,很快就制作出了一部非常优秀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个人事业的基础,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本领,更需要有很多善良热心的朋友为你提供帮助。而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是一种不错的“识人”之路。
第218、25岁的Yoyoo寻友记
刚刚过去的25岁生日对我非常特别,因为真的找回一个曾经以为丢失了的朋友,一起庆祝这个不平凡的生日。
寻找老朋友,不是蓄谋已久的事。几个月前,我回了趟老家,机缘巧合,正赶上小学同学聚会。原来他们每年春天都会如此相聚。一辈子遇到那么多人,有人走进你的生命,有人跟你擦肩而过。朋友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个男同学说,朋友意味着你的历史。25岁了,人生过去四分之一,我的历史谁在书写?是自己,还是那些朋友?
没人会主动坦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重视感情。我们也许会重视一次升职机会,一桩成功婚姻,但真会重视友谊吗?不能放弃的东西太多,轻易就被放弃的往往是友谊。但每当遭受出其不意的打击,支持大多却来自被遗忘角落里的朋友。
这样的领悟,令我觉得,用实际行动来寻找一位似乎已经蒸发掉的朋友,无论怎样都值得。
经过考虑,我把目标锁定在大学的好朋友君子身上。
已经快两年没联络过了,最后掌握的资料是她当时的公司电话、内部e-mail、手机、QQ号码。
公司电话通了,没有这个人。
手机语音答复,没有这个号码。
QQ留言,一个礼拜没回复。
e-mail同样如此。
我问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她太久了,甚至怀疑她是不是还在内地,也许终于熬成正果远走台湾了。
我是那种不喜欢同学聚会的人,从来没参加过大学同学的任何社交性聚会。更何况君子跟我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
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看到她。
不喜联络的我,开始频繁与大学同学通电话,聚会,终于知道君子的一个同班同学直升了母校的研究生。那个同学和君子也全无联系,不过他很热情地提供了很多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寻找君子。这个行动一开始就那么轰动,出乎我的预料。
张扬就张扬吧,感情这东西,张扬并不肤浅。 有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是君子的同乡。我得到了她武汉老家的电话。打去她家,君子妈妈告诉我她目前的电话号码。距离我的生日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居然很紧张,不敢马上打过去,整整一晚翻看以前的日记,在那上面,君子的名字出现得多么频繁,然而我们居然没有一张合影。第二天,我终于有勇气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君子本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是我,起先彼此都很不自然,但很快就融洽了。事实印证,我们都在彼此挂念,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天通了整整4个小时电话,并商量好了庆祝生日的细节,仿佛回到大学时代,我们还是两个大三女生。生日那天下班后,我乘坐最后一班飞机飞到深圳,在机场我一眼就看到君子,还是那么安静微笑着。那天晚上,我们玩遍深圳所有热门酒吧,感觉很像毕业时在顶楼的晚上 —— 无所不谈,温暖而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最早的航班返回北京,在飞机上沉沉睡去,踏实而满足。我知道,今后再也不会丢失朋友。
想找回失去的友谊,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要打个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忙到这点时间都抽不出,也没有酷到懒得说声“HI”。
第219、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我和路子在一个湖边的堤坝上聊天。
路子突然叹了口气,好像有感而发,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曾经那么熟悉的人有一天却会突然变成陌路。
路子是一个多情善感的男人,我喜欢他的这种感觉,还没有被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我想对路子说,只想爱你一点点,请爱我一点点。
真正的爱,应该像空气,无处不充盈,却自由得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第220、我会永远珍惜我的友情
一个深秋的傍晚,我独立走在幽静的校园小路上,看到树上的叶子抵抗不住风的拍打哗哗的落下来,内心便生出一种悲哀。
踏入大学校门后,我开始了独立的生活从此不再有父母生活上的帮助,再也听不到老师的谆谆教导。事开始自己做,路开始自己走,恐惧、迷茫、无聊、郁闷时不时爬上心头。
突然收集铃声打断了我背上的思绪。原来是初中同学发来一条幽默短信。我会心一笑,心里也束缚了好多。友情把握从无端的忧愁里拉回到甜美的生活中。
感谢友情,感谢友情带给我的微笑和向往。友情虽然清淡,不像亲情那样血浓于水,也没有爱情那样浓烈,但他带给我的决不低于亲情。
友情是一种别样的幸福,我会永远珍惜。
第221、相爱也要够哥们
男人们总爱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为手足可以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而对心爱的女人纵使百般浓情蜜意,却难如待知己般仗义豪侠。
很多人对朋友忠肝义胆,能为对方做任何事,只因“他是我朋友”;惟独对配偶选择性付出,即付出一定是为了更大的回报,只因另一半是“自己人”,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便有了无限要求你的特权。时间一久便对其漫不经心,这是很多男女在爱情婚姻中的态度。
其实爱情,不止是异性间相互吸引彼此爱慕,也要有一点朋友般的肝胆相照;情侣夫妻之间,也要讲点哥们似的情义。
像哥们那样忠于彼此。诚信是所有契约关系的基础,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哥们一旦结义,很多便是一生,甚至对方性格、人格有缺陷,仍然不问是非曲直,不论长短高低追随左右。爱情这种契约,如果有一点哥们义气,尊重爱情、信守承诺也就获得了更绵长的力量。
像哥们那样侠义、有担当。不只是在对方罹患重病、遭遇危难,或贫困潦倒、不名一文时不离不弃,同患难共生死,也包括在平淡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包揽对方的烦闷、困惑、压力、烦躁。勇于担当,是要担起所有的喜悦和忧愁,悲阔和庸常。
像哥们那样有情有义。江湖义气的动人之处,恰在于它不问缘由、不计后果、义无反顾,朋友有需要就捋袖冲上;还在于它单纯醇厚,自始至终。多一点义薄云天的豪气,自然会对对方生出许多理解和宽容,爱情也就多出许多生动的色彩。
人的一生需要真正的朋友,来温暖我们的内心,让我们不至寂寞孤单。而最爱的那个人,恰恰是不容错过的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不仅在生活上相伴,也在精神上相依。够哥们的伴侣一定会少一些彼此伤害和辜负,够哥们的爱情一定能多一些坚韧和厚重。
第222、何为真友
北宋时期,巢谷和苏轼、苏辙的交往堪称典范。
他们小时候就是好朋友。长大后,巢谷虽然学得一身好武艺,但功名不就。那时苏轼、苏辙已经在朝中做官,如果去找他俩帮忙,谋个一官半职不成问题,但巢谷从来没有去找他们。
后来,苏轼被贬到荒无人烟的海南,苏辙被贬到广东循州。这时,巢谷却当众宣布:要步行万里到广东和海南,探望苏轼兄弟。很多人都说他疯了,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不过说说而已。
第二年,巢谷硬是独自一人从四川峨眉山出发,历时一年多,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到了广东循州,见到了苏辙,并住了一个多月。两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知心话。随后,当时已是73岁高龄的巢谷,不顾苏辙的反对,不惧千里之距,坚决要去看望苏轼。
到了广东新会时,不料钱袋被偷,但巢谷没有放弃。他步行走到新州,感染风寒,没过几天就死了。苏轼兄弟得知消息,失声痛哭。
当苏轼、苏辙身份显赫时,落难的巢谷不愿去麻烦朋友,甚至很少往来,而当苏轼兄弟落难时,巢谷不顾自己70多岁高龄,竟然不远万里、义无反顾地去看望他们,最后客死他乡。如果不是捧出真心,没有付出真情,那实在是难以做到的。
第223、爱因斯坦与钱伟长
1940年3月,钱伟长来到加拿大多伦多留学。钱伟长在清华大学原来是学中文的,成为一名文学家,是他从小最美丽的梦想。
但是,在他进入大学刚刚第二天,他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而蒋介石却奉行不抵抗政策,拱手让出了东三省,使祖国的大好河山沦陷到日寇铁蹄之下。
一时间,全国青年纷纷游行示威,要求抗日。钱伟长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拍案而起,大声疾呼道,我也要造枪造炮,打击日本侵略者。他找到校务处,迫切要求转到物理系。这一转系,也改变了钱伟长的一生。
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里,钱伟长主攻弹性力学。当他第一次和导师辛格见面时,辛格得知钱伟长正在研究薄板薄壳的统一方程时,感到非常高兴,这是当时世界亟待攻克的科学难点。辛格对钱伟长的研究所取得的初步成果表示肯定。辛格说,他正在从宏观上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他说,虽然我们研究的角度不同,但可以将它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部分,合成一篇论文,这样更有价值和意义了。
听了辛格的提议,钱伟长高兴地答应了。就这样,在导师辛格的指导下,钱伟长进入到深入细致的弹性力学方面的研究。
最后,这篇题为《薄板薄壳的内禀理论》论文,由钱伟长写成初稿,辛格修改后,发表在为纪念美国著名科学家冯•卡门60寿辰论文集里。在这本论文集里,还收录了当时美国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论文。
爱因斯坦看了钱伟长发表在论文集里的论文,立刻惊叹道,中国钱,太伟大了,他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当时,爱因斯坦正在进行核物理方面的研究,钱伟长论文的研究成果,给了爱因斯坦很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加速了爱因斯坦的研究时间和进程。
钱伟长发表的这篇论文,是世界上第一篇有关板壳内禀的理论,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被称为“钱伟长一般方程”和“圆柱壳的钱伟长方程”。
二战期间,德国用最新式的火箭对伦敦进行攻击,有许多火箭弹落在了伦敦郊区爆炸,情况十分危急。伦敦告急,英国告急,欧洲告急。英国首相丘吉尔向美国紧急求援,希望能得到美国的帮助。
爱因斯坦得知情况后,利用钱伟长板壳内禀的研究成果,向丘吉尔建议,在伦敦市中心设计出若干伪装成被火箭弹击中的假象,使德国发射火箭时,不改变射程,这样,就可以确保伦敦的安全。
这一做法果然收到了奇效。德国的火箭弹全部落在了伦敦郊外,确保了伦敦市中心的安全。
二战结束后,爱因斯坦在回忆中,深情地说道,是中国的钱伟长研究帮助了他,他的研究理论和贡献,甚至可以说改变了二战进程,钱伟长永远是我尊重的最伟大的科学家。
钱伟长用他那满腔爱国之心,投身到伟大的科学研究上。在近一个世纪中,无论人生发生何种变化和改变,甚至身陷囹圄、劳动改造,都没能湮灭他心中燃烧的火焰。那就是热爱祖国,报效祖国,成为他心中一座永远的丰碑,永远不会改变。
第224、她留在那一年的冬天
19年前,我和英子家住在同一条胡同里,我们俩又在同一所小学的同一个班里。虽然她是班长,我是出了名的调皮鬼,但这并没有妨碍我们天天玩在一起。
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天阴沉沉的。虽然到了课外活动时间,但是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出去,教室里乱成一团。我在学校里呆腻了,便提前溜回了家。不一会儿,英子也回来了,像往常一样站在我家门外喊我:“咱们一起写作业吧。”
可是那天我实在不想翻开那讨厌的课本,我躲在门后大声地说:“不行,我的书包忘在学校里了,本子和笔都没在。”
“那我回去给你拿。”英子很干脆地说了一句便跑开了。我追出门外想喊住她,可是她没回头。我叹了一口气回到屋里,盘算着等会儿她回来该怎么跟她解释———因为书包此刻正好端端地躺在我的床上,并没有在学校。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雪花。胡同里的行人越来越少,可是英子还没有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英子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在去学校的路上,一辆汽车撞倒了英子,还没等送到医院,英子就已经断了气。
直到今天,英子父母凄惨的哭声还时常回响在我的耳边,同样直到今天,除了我没有人知道英子当年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出了意外。每一年的冬天,当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便会时时想起英子清秀的面容,默默地泪流满面。
英子已远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早已原谅了将内疚一生的我。
第225、有一种温暖,叫林小果
林小果说
林小果把刚买的一条花木马的红裙子甩在我床头。梦溪,裙子我不要了,送你。
我从书堆里抬起头来,推推眼镜。火红的裙子上洁白的百合竞相绽放。我吐吐舌头,你呀,这么浪费……
我叫梦溪。我有日本漫画中的女孩那样大大的眼睛小小的脸尖尖的下巴。直到七岁那年发生那件事。
林小果扯开嗓子说,梦溪!你怎么不谢谢我!
我探进衣柜取衣架的手停在半空中,嘴里嗫嚅着说了一句大概只有自己能听清的谢谢。林小果还是听见了,她满足地笑笑。我的卑微在她恣意的笑里颤颤微微地躲进心里,深深往里钻。
林小果说,梦溪,我们周末去群光“血拼”吧。
林小果说,梦溪,我终于摆脱莫杰那个讨厌鬼了,我们去庆祝吧!我请客。
林小果说,梦溪,我阿姨送给我一盒兰蔻的胭脂,你要不要用?
我的生活是由数不清的“林小果说”组成的,这比《爱莲说》给我的影响更大,因为我越发沉默了。
优秀生林小果
周日清晨,阳光奢侈地洒在林小果的床上。她慵懒地伸伸腰肢,夸张地打了个呵欠,看着书桌旁的我做鬼脸。
林小果说,梦溪,你怎么这么爱学习啊!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OK啦。
我捋捋头发,埋下头去继续背单词。我没林小果漂亮,没她那么棒的脑瓜子,我只有努力学英语,将来好找个陌生的国家躲起来。
林小果趿拉着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副游魂的模样,弄得我没心思看书。她看我不说话,自言自语,我应该介绍你认识莫杰的,他就喜欢你这样的学习狂。
林小果你太过分了!梦溪就只配要你不要的东西,只配要你不要的男孩吗?我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我不敢说。我怕我说了林小果也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了。我埋下头去看单词,眼泪盈满眼眶。我对自己说,梦溪,不哭。可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坠落在灰黄的书页里。
林小果,垂到腰际的金栗色大波浪卷发,眼睛又大又水汪。她还有数不清的小镜子小梳子,小帽子小靴子,每套衣服都搭配一双美丽丽的小项链子。她还会跳芭蕾,脚尖点地地旋转飞扬,天使一样。
还有呢,还有呢,林小果有明星一样的年轻漂亮的爸妈,有电影里才有的火红的小跑车……
还有呢,还有呢,林小果大三上学期就工作了,好几家广告公司抢着要。林小果的男友也是让人眼红的,莫杰每天早上9点半给她MorningCall,中午12点风尘仆仆地坐8站路的公交车赶来请她吃饭,晚上陪着她K歌、电玩。
我装作不眼红林小果。林小果啊,都大四了,你怎么还这么贪玩啊!
林小果眼白一翻,梦溪啊你都大四了该谈恋爱啦!
林小果说,你怎么比我妈还更年期。
我说,林小果你怎么比我小妹还孩子气。
没遇见林小果以前的时光
我有个妹妹。叫雨溪,今年十一岁。雨溪是用来代替姐姐梦溪的,梦溪丑死了!远亲近邻来看挺着大大的肚子的我的妈妈的时候,都是这么说。我隔着门缝听见的时候泪如雨下。
妹妹雨溪生下来却是兔唇。爸爸大惊失色,妈妈瘫软在床头大哭,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其实如果不是我发生那件事,妈妈的命就不“苦”了。
七岁那年,我在阳台上玩耍时不小心从3楼摔下来。左脸着地。现在你知道我有多讨厌你说的那个笑话了吧?林小果。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梦溪真是个天使,可惜是脸朝地落下的。
八岁开始,我的左脸越长越大越长越宽。我解开发辫上的绸缎蝴蝶结,松开黑亮亮的头辫子疏散地披着。妈妈说,那是我的遮羞布。我笑了,然后又哭了。
九岁半,我的左脸和右脸开始极度不对称,同伴们开始远离我,他们说我左脸像西瓜,右脸像月牙。
十一岁,我的耳朵渐渐听不见了。我攒下每天的早餐钱,五毛的一块的,偷偷躲在运粮的拖拉机后面进城去看医生。
在医院门口徘徊了很久,我终于鼓足勇气跟在一个面善的妇女身后进了医院。城市的医院真大啊,内科,五官科,妇科,泌尿科,眼花缭乱。我在五官科的门口停了好久,选了个没有同龄人在的时间走了进去。
医生是个英俊精瘦的男青年,夹着两片薄薄的眼镜片,看起来很有涵养的样子。我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把兜里的五毛的一块的零钞都推到桌上,两只手背在身后相互纠缠,指甲掐进肉里。他一张一张地清点好,装进我兜里。他没问我要病历就帮我检查。
末了,这个五官科医生突然很大声地说:你啊,面部骨骼疯长,堵塞了耳道!听见了吗?是面部骨骼疯长,堵塞了耳道!
我在大人们同情和嘲笑的眼光里涨红了脸,撒开腿跑出了医院……
彪悍的林小果
林小果家里很有钱,他爸爸是医学专家,妈妈是企业高管。大一开学那天,一辆火红的宝马车停在我们13栋女生寝室楼下。然后,穿着火红裙子的林小果拉着她那电影明星一样俊美的爸妈上了楼。
同寝室四人,我是最早进校的。我想早早地去占个地方,免得在寝室之间像乒乓球一样抛来抛去。林小果的爸爸一进门就看见了我,他嘴巴张了张,突然很大声地说:你就是那个患多骨型纤维异常增殖症的丫头啊!我认识你。我知道林小果的爸爸是怕我听不见。可他破坏了我的骄傲。因为,几乎全世界的陌生面孔突然全涌到了我面前。
多骨型什么纤维增殖症是什么啊?
她的脸好可怕!一边大一边小像个妖怪……
她的衣服看起来像翠花,翠花,上酸菜……
…………
我冲进洗手间,眼泪不可控制地落了下来。
林小果叉着腰站在房子中央,中气十足地吼道:13栋702是我的地盘,闲杂人等一路滚好!
我愣在洗手间的大镜子前,扑哧一下,笑了。
偷信的林小果
冬天很快就到了。武汉的冬天,出了名地干燥、阴冷。
夜晚,我总裹着薄凉的被子翻来覆去睡不着。骨头压迫着神经,头疼,胸闷。我把头埋进被窝,就像鸵鸟把头埋进沙里。我想逃,可我什么也躲不开。我想念南方之南那个破败但温暖的窝,想念我的小妹。她十一岁了,也到了爱美的年龄。
我偶尔给小妹打电话,在IC电话亭排长长的队伍。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打到镇上,让人叫小妹来接,我过半个小时再打过去。有次人多排不上队,我等了两个小时,小妹在那头也守了两个小时,没做晚饭,被爸爸一阵暴打。这是小妹后来在信里告诉我的。
我们通信,写我们同样的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写我们同样的寒酸和卑微……
再后来,林小果摔着小妹的信说:“死丫头,你太不把我当朋友了!以后用我手机吧!”我心里一惊,林小果,你,你偷看我的信!
用上林小果的手机之后,我反而渐渐和妹妹生疏了。因为我实在没有面子当着大伙儿的面诉说我那不可见人的卑微心思,我尤其不想让林小果觉得我有多么小心翼翼地在活着。倒是爸爸,隔三差五会打电话来。实在熬不过觉得应该来看看他的至亲骨肉的时候,他也偶尔会来我学校看看。
梦溪的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骨纤维组织疾病,正常骨组织被吸收,代之的是发育不良的网状骨,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手段。林小果的爸爸对我的爸爸说。
林小果的爸爸妈妈在高档酒店宴请了我和我的爸爸。
林小果的爸爸个头很高,精瘦,白皙,戴眼镜。我爸爸黧黑,蜡黄,干瘦,穿破棉鞋。林小果的爸爸嘴唇一张一翕,唇红齿白,像《聊斋》里的书生;我爸爸嘴唇紫黑带乌,咧开嘴的时候牙齿白花花地晃人眼,整个人就像条农村里悬在柴火堆上的腊肉。
林小果说,哎,梦溪,你爸爸像我爸爸的爸爸,嘿嘿。我笑了,然后又哭了。
哭泣的林小果,温暖的林小果
大四了,我英语四级还没过。因为听力占35%,而我只能硬着头皮在ABCD之间徘徊,选一个最顺眼的。我不知道被我Pass的选项会不会难过,我只知道被上帝Pass的我很难过。
我愈勇愈挫,可分数就像我七岁那年的身体,止不住下坠。我的耳鸣越来越严重了。
小妹来信说,姐我想去整容,姐我不要当“兔妖”,姐……
我给小妹回信。雨溪,都是姐不好,如果姐不发生那事你就不会出生了就不用承受这么多白眼和唾沫了……
林小果一把抢过我的信,撕得粉碎。你能不能乐观点!她一拳砸在桌上,然后号啕大哭起来。桌上的杯盏一阵抖动,有水溅出。林小果的手上有血涌出。
我匆忙去找云南白药。林小果一把抱住我,梦溪……
这是我第一次看林小果发脾气,这是我第一次看林小果哭。林小果有史以来第一次扑向我的怀抱,那么暖,那么暖,却是最后一次。
林小果去世了,很快。血友病。颅内出血致死。书桌上有斑斑的血迹,红艳艳的,仿佛还在淌,在淌。
我又收到了小妹的信。小妹说,姐你好厉害,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呢!小妹说,姐你说得对,心灵美更重要,我不想做手术了,我把钱捐给希望工程,好不?他们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小妹说,姐你说得对,只要活着,什么都会好起来的……
林小果啊林小果!是你给小妹寄了钱对吗?是你给小妹打气了对吗?林小果……
抬头,深深呼吸。我就像传说中丢失了泪腺的骆驼再也哭不出来。打开衣柜,那条花木马的崭新裙子红艳艳的,刺得人眼睛生疼。我久久凝视着它。我终于明白林小果为什么那么迷恋火红色了。那是热情,是温暖,是希望。
我轻轻脱下灰黑色的长裙,换上林小果的花木马。窗外,风景正好。林小果在天堂看着我笑。
第226、“不够朋友”
J是我中学的同窗好友,上世纪60年代初毕业后,我应征参了军,他辗转去了日本东京。经过多年的打拼,他在东京开了一家“中华料理”。我儿子高中毕业后,在他的帮助下,顺利地到东京去留学。
儿子先在语言学校就读,吃饭睡觉暂时由他帮着解决。为儿子出国,家里背了不少债,儿子很想找份工作,尽快自立并帮我早点还清债务。于是,我很委婉地问朋友,我儿子能不能在他店里打工。谁知他一口回绝说:“什么忙都能帮,唯独这个忙不能帮。”我很纳闷,有不少从国内过去的人在他店里打工,我儿子为什么不能?这还不说,儿子每天放学后到他店里吃完晚饭,他就像赶鸭子似的催儿子出去找工作。儿子那时人生地不熟,更要命的是不会说日语,找了好多天也没着落。儿子之前从未离开过家,怎么说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现在什么都要靠自己,心里说不出有多苦恼,好几次在电话里伤心地呜咽。我与老伴除了苦苦相劝,也很无奈。有时也暗暗埋怨朋友帮人不帮到底,有点“不够朋友”。后来,儿子几经努力,终于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开始了自己在外租房的独立生活。
按照日本政府的规定,读完两年语言学校,如考不上大学,就得打道回府,这对于原先没一点日语基础的儿子来说,无疑是够难的,特别是他经不住打工收入要比国内高出许多的诱惑,准备放弃读书。他瞒着我和我的朋友,在很远的地方又另外找了一份深夜班的工作,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朋友知道后,在电话里对我一个劲地吼叫:“我是让你儿子来读书的,不是来搏命赚钱的。”又气冲冲地问我:“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不想读书,就让你儿子赚点钱回去算了。”我寻思,在你身边你不管,反倒朝千里之外的我发火,我能有什么办法?想想他真有点“不够朋友”。后来,我与老伴连连写信劝导,朋友也多次到学校督促,儿子才打消了弃学赚钱的念头,赴日两年后终于考上了大学。
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了,未料有天我刚到单位,就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儿子吞吞吐吐地告诉我,说我朋友不肯在一年一度的担保书上签字。我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担保人不签字,就意味着无法继续办理签证,如此一来,学业中断不说,东京也不能再待下去了。我问儿子是怎么回事,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个结果。我赶紧向朋友询问,朋友只是笑着安慰我,说是吓唬吓唬儿子,无非是想以此让他读书努力点。真是的,这样的玩笑也敢开?儿子如果当真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朋友真是“不够朋友”。后来我才知道,是当时有人向朋友“告发”儿子读书有点放松,他才以拒绝在担保书上签字逼他改正。这是几年后朋友与我见面时告诉我的。
正是这位“不够朋友”的朋友,让远离父母的儿子一步一步走在正道上。大学毕业后,伴随日本文部省专对外国留学生的“全额奖学金”,儿子先后获得了硕士和博士学位。如果没有这位朋友当初的“不够朋友”,我敢说,就没有我儿子的今天。
第227、“需要资金吗,今天?”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浪漫的人,所以手机里少不了存着许多风花雪月的短信。但我存得最久、直到现在都舍不得删的一条短信却与风花雪月完全无关,那是一句如果不明前因后果甚至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话:“需要资金吗,今天?我去给你送钱,三千够吗?”
发送短信的日期是2003年4月15日。离现在,已是一年多了。
2003年1月,我得了一场重病,停掉手里一切工作,做手术,住院。世人都羡慕白领时尚自由的生活,只有身在其中,才知什么叫“手停口停”。那时我才换了工作不久,又刚交了半年的房租,住院押金加治疗所花杂费,几乎立时捉襟见肘。我又骄傲惯了,从不在朋友们面前诉苦,自以为也没人看得出来。
就在用钱最紧张的时候,一个平时交往很好的朋友来看我,“缺钱不?”我只当他是普通的客气,所以很随意地答:“还好啦。”他又叮嘱说:“如果真缺钱就告诉我啊!”
我笑着点头,却并没有认真地去记着他的话。
过了几天,忽然收到他发来的短信:“需要资金吗,今天?我去给你送钱,三千够吗?”心里没来由地一震,眼泪都快出来了。他是认真的啊!认认真真的,实实在在的,想要帮助我。他知道我不会主动开口,所以特别再发短信来问——所谓患难之交,这就是了吧?
住院期间,时时收到朋发们的短信,多是殷勤问候、祝愿早日康复。知道自己并没有被人遗忘,心里也是觉得温馨的,但无论如何都不如那条短信让我感动感动至今。
一年能有多少天?在这个以短信说话的时代,365天可以收过多少条短信?可是这条短信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手机里,我无数次地去翻看,甚至不去翻看也可以把它的每一个标点倒背如流,却始终舍不得删除它。
那么一种患难情谊,是这辈子也删除不了的吧?
第228、每個人都需要朋友
當我們對一個朋友付出很多感情,最後,大家的關係卻決裂的時候,我們會傷心地告訴自己,以後也不要對朋友投入那麼多的感情。
你愈把他當作知己,你對他的期待也愈高;你愈付出感情,愈覺得有些事情是理所當然的。
為了利益而反目,那不值得可惜,經不起利益考驗,證明你沒有付出最真摯的感情。
為了一些原則和誤會而反目,那才是叫人難過的。
那麼,不如不要再對新相識的朋友付出感情。
然而不付出感情,又怎可能交到朋友?
原來,問題不是我們付出太多感情,而是我們不願意坦白。
你以為不用說得那麼清楚,其實,是有必要的。
你以為不能那麼坦白,其實,有些事情無法解決時,坦白是最好的方法。
我以前不會這樣做,然而,為了不再失去我摯愛的朋友,我以後會坦白。
你不知道怎樣拒絕他的提議,不如坦白告訴他,而不是另外找藉口拒絕他。
你不喜歡他對你做的一些事情,不如坦白告訴他。
你不同意他的觀點,大可坦白說出你的看法。
坦白一點,你可能會交少一些朋友,但你會交多一些真正的朋友。
每個人都需要朋友。
但是,需要歸需要,有和沒有卻是另一回事。
我們可能認識很多很多人,卻感到其中沒有一個是朋友。
就算你有朋友,而你也是一個很珍惜友情的人,但對方沒有這種想法,彼此的步伐不能一致,你們始終會變得疏遠,到了最後,形同陌路。
容忍、遷就和迎合,對於維繫一段友誼來說,只是一時之計。
你必須知道,當你一點也不被尊重時,你並非在交友,而是在行乞而已。
人與人之間總被某種感情支配,那可能是愛或恨、是依賴或抗拒,也可能是愛恨交織、依賴和抗拒同在,人們有時連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想法,何況對於別人的呢?
朋友對你不仁,你卻對他們不捨不棄,那很好,卻該定一個限期,讓自己在徹底失望前離開。
朋友,始終不是你生命中的氧氣,沒有朋友是不會死的,暫時沒有朋友也不代表永遠沒有朋友。
相反地,如果你擁有一群已經不當你是朋友的朋友,而你還是對你們苦纏不休,那並不代表你真的需要朋友。
而是你不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價值而已。
第229、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我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竟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然后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他握着我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我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我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我善良的朋友,为我对朋友曾有的恶毒的猜测。
第230、如果你已拥有,请珍惜
一
上高一时,我第一次见到阿艺是在我们学校文化艺术节的舞台上,他唱了一首陶喆的《寂寞的季节》。原本是一首安安静静的歌曲,但在开场时他却加上了一段极不协调的机械舞,我在后台真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唱了没两句就开始跑调,要知道,我的节目就在他之后,我要唱的是潘玮柏的一首快歌。他把慢歌折腾成了快歌,我是不是也要把快歌演绎成“蜗牛爬”?我实在对他没什么好感。
那天晚上,我在校门口等一起回家的同学,阿艺从车棚里骑车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笑着打招呼说:“你的歌唱得不错,就是动作太僵硬了。”说完,他飞快地蹬着车子闪人了。
嗯?这话从何而来?我立刻骑上车子去追他。在街角,我用车子别住他问:“你的话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歌和身体动作不协调……”他扬着脸说。原来,他第一次见我,也是十分不顺眼。
平常就喜欢唱歌的我,歌声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据他所说,我的动作十分招人厌,至少招他讨厌——当时,我右手插在屁兜儿里,左手不停地在胸前打着节奏,小拇指上还戴着一个闪闪的尾戒。
两人互“夸”了半天之后,我们勉强下了一个让彼此都可以接受,而且都很给自己长脸的结论:都怪那时太青涩。
我们就这样“不打不相识”,敲破了彼此间陌生的隔膜。之后,每次在学校遇到,我们就会打个招呼。慢慢地,两人的话也越来越多,后来就演变成一起回家,成了朋友。
所以说,造化弄人,或者用更流行点的话讲,缘分到了,拦都拦不住。
二
高考前夕,大家的神经绷得很紧,几近崩溃,所有的人都像是一只被压抑许久的狮子,随时都会爆发。我当然也无法置身事外。那段时间,我就像是吃了火药一样,因为一点小事都会和阿艺翻脸吵架。我们的兄弟情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
有一次,我模拟成绩十分不理想,莫名其妙的一股怨气就撒到了他身上。我本以为矛盾升级在所难免,可是没想到,我得到的是一个轻松的微笑。
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现在心情好点了吗?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他的反应让我感到很意外,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办。
他说:“每个人在这个时候都是有很大压力的,这点你我都知道。今天我没有和你一样发火,不是因为我对你的莫名其妙不生气。我知道你没考好,压力一定比我大,我怎么能给你雪上加霜呢?”
这样一席话,真的让我无地自容。但我没有收敛,且终于在随后的一天惹毛了阿艺。
一次,阿艺和我说,他在学校和老师吵起来了。还没等他说完,我就对他说:“你怎么能和老师吵架呢?这样是非常不好的……”阿艺起初什么话都没有说,但最后终于忍无可忍,他对我说:“明明是老师他自己的误会造成的问题!”我慢慢听他把事情说完,才知道刚才责怪他是多么愚蠢。阿艺对我说:“我希望得到的是你的理解。”一句话说得我心里那叫一个不是滋味儿。打这之后,我学会了做一个倾听者。
一次吃饭时,阿艺对我说:“最近很少听你喋喋不休地发表你的‘正义言论’了。”“因为我现在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做一个倾听者是首要的,学会倾听才能让彼此更加亲近,我也不想因为我的臭毛病弄得咱俩不开心啊。”我笑着说。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总是不分时间、地点地乱“咬”人。但是,阿艺每次都可以理解我,在我变身为“疯狗”的时候,送上一支镇静剂。
有这样的兄弟,真的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乐趣。或者说,认识他是我三生有幸。
三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阿艺有时候也让人十分头疼。他对于生活中的很多小事总是很不在意,加上他本身又是一个慢性子,有时候真的会让人火冒三丈,甚至有些抓狂。
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去郊游。前一天,两人在电话里兴致勃勃地讨论第二天的出行计划,然后各自道晚安。
第二天早晨5点,我按照约好的时间到达见面的地点,等了半个多小时都不见阿艺,打手机也只有一个甜美的小姐温柔地说“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大清早的我又不好意思往他家里打电话,只好不停地来回踱步,心中不由地升起一丝不悦。
等到我远远看到一个人影跑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了。我实在是无法理解这样的行为,因为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在他的一再道歉下,我们虽然还是按照原本的计划去游玩,但一路上大家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开心。
不过,经历了这次不愉快之后,阿艺开始改变自己。虽然偶尔的迟到还是让人很恼火,但是从一个小时到半个小时,从10分钟到5分钟,最后准时甚至提前到达,这样的变化让人十分欣慰。当我问及他时,他只说:“我不想因为我的磨蹭让彼此不愉快,所以必须要改变自己。”
那个夏天我们无比放纵,因为我们大学毕业了。酒瓶空了无数,年轻是不需要理由的,更何况告别。阿艺义无反顾地去了西安,那个他眼中梦一般的城市,如他所说,出去是为了更好的归来。既然如此,我做了一个守望者,在这片热爱的土地上守望。
四
如今,虽然我们在不同的城市生活,但很多时候,遇到困难都会打电话给对方。送上一句问候,询问彼此的境况,讲述自己的烦恼和困惑,在对方那里寻求帮助,得到理解。虽然一年都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但是我们却觉得更加紧密。
每到过年的时候,我都会去车站接他。然后,一起喝酒,吹牛……像以前一样,当傻傻的我跑去付钱的时候,老板笑嘻嘻地说:“你的兄弟已经付过了。”
接着,我们跑到大学里去踢球。踢上一整天,骨头都快散了,可是很开心。每次踢球,我们都当作节日般趁兴而去,尽兴而归。球破了一个又一个,球鞋坏了一双又一双,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唯一不变的,是我们的兄弟情。
以前,我一直都把阿艺当成需要我照顾的小男孩看,但现在,他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价值观;以前,都是我在告诉他做人的学问,在他面前一副兄长的样子,但是今天,我要谢谢他,告诉他我在他身上也学到了很多。“因为有了你,让我学会了宽容放下了倔强,学会了倾听放下了自负,学会了忍耐放下了傲慢。谢谢你的提醒,你的忍耐,还有你的理解。”
好兄弟,人生的路还很长,未来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
编辑碎语:
80后人绝大多数是独生子,他们一个人玩耍,一个人长大,在家里是人人迁就的“小皇帝”,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进入社会后,这样的性格渐渐显示出其缺陷,令他们无所适从。
如此,左耳的故事就显得难能可贵。两个80后的男孩,互相迁就,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在矛盾中学会长大,在快乐里体会真情。他们不是亲兄弟,情感却超过了兄弟情谊。
其实,不仅仅是80后,90后乃至00后都将独自面对成长,他们的内心,都需要像左耳所拥有的兄弟姐妹般的情感。
如果你已拥有,请珍惜。
第231、一个朋友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第232、警惕他的另一半
我和阿杰属于青梅竹马的小伙伴,4岁起就成了邻居,也许因为小时候我爸爸妈妈经常吵架,所以我胆子非常小,也特别腼腆,很少说话。记忆中,别的小朋友都不爱搭理我,只有阿杰经常主动带我玩。后来我们又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这么多年里他就像大哥哥一样照顾我。他是个特别开朗活泼的男孩子,人缘很好,大家都愿意把他当朋友,在他的影响下,慢慢的,我的个性也变得外向起来。后来虽然考上了不同的大学,我们仍然经常见面,有时候也相互E-MAIL联系。总之,我们是属于那种无话不谈的特别好特别好的朋友。用现在很流行的一个说法,阿杰是我的“蓝颜知己”。
从去年的某个时候开始,阿杰和我之间的联系突然变得少了起来。先是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总不在家,或者即使打通了手机也匆匆忙忙就被挂断,然后是我发出去的E-MAIL他也不像过去那么很快就回信,放假回家也很难找到他,一起吃饭一起玩的机会也因为他的“忙碌”而减少了。我起初是真的相信他可能忙起来了,但是后来却发现他似乎有意躲着我的样子,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终于有一天,别人告诉我,阿杰有GF了,是他的同学,叫菲菲。说实话,那一瞬间,我的心里满不好受的。怎么形容那种心情呢?打个比方,就好象是妹妹第一次知道有了嫂子的感觉吧,多少有些失落……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这段时间对我有意躲避,我当时几乎有些生气了:难道他有了GF,我们就不能继续做好朋友了么?于是我给他发了一封E-MAIL,把真实的想法写了进去。
几天后,阿杰的回信回答了我的疑问。他解释说:那个女孩非常可爱,但是就是有些小心眼,当她知道阿杰有我这么一个无话不谈的女性好友之后,就有些不高兴。她说,虽然很清楚阿杰和我没有其他的关系,但是作为阿杰的女朋友,她的心里总是有些别扭,因为阿杰更应该和她“无话不谈”。既然两人相爱,就应该和爱人一起分享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而不是和好朋友,而且是异性好朋友。
看了阿杰的信,我觉得这个叫菲菲的女孩也还算通情达理。把我换成她,肯定也不愿意自己的BF总跟另一个女孩在一起玩啊。 可是,总不能因为这样,我和阿杰十几年的好朋友就不再做下去了吧?能够得到一个知己,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再不采取点措施,局势就越来越严重了。
我意识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在菲菲身上。我要想继续保持和阿杰的友谊,只有争取她的信任。第二天,我就给菲菲写了一封E-MAIL,告诉她我和阿杰之间只是多年的好朋友,就像是哥哥和妹妹一样的感情,希望她可以理解。同时,我听阿杰说她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我也希望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也许是我的真诚打动了她吧,这封信成为打开菲菲对我的“心结”的钥匙,过了些日子,阿杰主动约我出去玩,那天我见到了菲菲,她确实非常可爱!我们3个在一起玩得很愉快。从那以后,菲菲也开始主动找我玩了,我们俩慢慢也成了好朋友,有时候还俩个人去逛街吃饭买东西呢。而我和阿杰呢,虽然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不象过去那么多了,但是我们多年的友谊得到了继续。几个月前,我也交了BF,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介绍给阿杰和菲菲,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4个人之间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
真实面对你的内心 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首先你要做到的一点就是:真实面对你的内心。在你们多年的交往过程中,是否真的仅仅把他当成“蓝颜知己”而不是一个可能发展成情人的对象呢?你自己是否对他日久生情了呢?也就是说,如果当他交女朋友的消息传到你的耳朵里,使你深深感到了一种被人抢走了东西的痛苦的话,那你就该认真考虑一下自己的环境和立场了。一般来说,既然他已经有了GF,就要祝福他们,如果见到他们在一起会让自己难过,那么适当的回避是必要的。 主动和他保持关系
想和他保持关系,他的态度相当重要。既然你们是多年的朋友,那么他的脾气秉性你一定已经是非常了解的,你有必要先分析一下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会是什么样的期待和感受?什么样的个性决定了什么样的态度,如果他是个个性爽朗,洒脱的人,肯定不会希望你因为他交了GF就和他有所疏远的。 但是,如果这个男生个性相对内向,可能会顾及BF的想法而对你采取一些适当的回避态度。首先,你千万不要因为他的回避而生气,而应该找机会和他接触沟通,要他明白,他的爱情不会影响你们的友情。
正确对待第3个人
你需要向他表明,他的爱情不会影响你们的友情;同时你也要向另一个人表明,你们的友情不会影响他们的爱情。那个人就是这个故事里的第3个人:你“蓝颜知己”的女朋友。想和她的BF继续做好朋友,完全不管不顾,躲在一边是不明智的做法。争取和她见面接触的机会,争取她的信任是相当重要的,如果觉得当面不好意思明说,而对方对你的暗示又不甚明了的话,小茜采取的写信的方法也是值得学习的。
有了一些接触,你就可以大概了解这个女孩的个性,从而可以对症下药了。如果她很宽容地表示,不在乎你们这种友谊的存在当然更好,可是如果她比较小气,你就要多多注意自己的言行了。第一,也许你和那个男生过去在一起的时候会象哥们一样的有些亲密无间的举动,或者说些带颜色的语言和笑话啊,注意哦,在她的面前千万不要做,不要说哦。第二,谈话时尽量不要把她扔在一边,只跟你的好朋友聊你们熟悉的东西,这样会让她产生“自己是个外人”的感觉!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好朋友的。如果你经过接触后发现,你和这女孩不是非常投缘,那么,以后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只要做到顺其自然,不卑不亢就好。为了讨好她而违反自己的意愿去和她交朋友,不但没必要,反而会使她怀疑你的动机,而你自己早晚也会忍受不了压抑爆发出来的。
25岁的建筑师阿峰的发言是具有代表性的来自于男生方面的意见,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启发:“从主观的希望上,我想所有人的希望都一样,都希望她做的和以前没区别(在友谊比较纯净的前提下)。但是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女孩儿做的和以前一样也是很刻意的,刻意做出来的不可能维持太久。有一点,不要对我的女朋友过分热情,那样会使我的地位很尴尬。一定要自然,对谁、对什么事都是……”
第233、友谊的世界没有例外
海鸥的梦想是迎向暴风雨?
语文老师拿着谭建新的作文,声情并茂地读了起来。这对语文课代表陈晴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因为就在上课之前,一向狂傲的她夸下海口,说这次的范文非她陈晴莫属。
当然,陈晴的“自信”并非没有资本。她的作文已经连续三个星期被语文老师拿来当作范文诵读了,而且上周那篇以“梦想”为话题的作文,还在市里举办的中学生作文比赛中得了二等奖。
陈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作文“四连冠”的计划会被毫不起眼,甚至有点拖班级后腿的谭建新给打破。心有不甘的陈晴兀自站了起来,打断老师的深情朗诵:“老师,关于您正在读的这篇作文,我有个问题想问一问作者。”
老师平静地问道:“陈晴,你是不是觉得这篇作文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呃……”陈晴抿了抿嘴,“我想问下谭建新,他知不知道海鸥的梦想是迎向暴风雨?至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是诗人海子的梦想!”
坐在教室最角落的谭建新并没有慌乱,而是从容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迎向暴风雨是海燕的梦想,陈晴同学难道没有看过高尔基的《海燕》?” 谭建新的话语可谓绵里藏针,令陈晴自取其辱,一时尴尬不已。
癞蛤蟆的蜕变
语文课的丢丑失利,加上某些同学的嘲弄,陈晴真想找个机会出出这口恶气,她甚至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着谭建新大骂一顿。其实,她更想知道,在大家眼里一直都是癞蛤蟆的坏孩子谭建新,怎么会突然蜕变成“王子”呢?
机会就在陈晴的翘首企盼中出现了,让她有些措手不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散乱的光线穿过淡薄的白云,胡乱地打在身上,徒增些许温热的气息。
那天,陈晴在舞蹈室门口猛地撞上了一个人,她抬头一看,正好对上谭建新的眼睛。一向沉着的他,眼神竟有些慌乱,大气都没有出一口就逃命似的跑了。陈晴望着谭建新飞奔而去的身影,下意识地朝舞蹈室里看了看,教室里只有一个女生在练习,她优美的舞姿令人陶醉。
陈晴不禁为自己的这个“重大发现”高兴得笑了起来。晚自习上课之前,陈晴面无表情地站到谭建新的课桌旁,像准备跟他分享某个重要秘密一样低声地说:“谭建新,我郑重地给你一个机会向我道歉,否则就别怪我不留情面!谭建新瞟了一眼面前这个大言不惭的语文课代表后,又将自己的视线锁定在课本上。
“谭建新,我今天非常严肃地告诉你,癞蛤蟆和白天鹅从来就是遥不可及的,你别做梦了!”谭建新脸色变得异常难看,但他强忍着即将爆发的怒火,轻声地说一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友谊的世界没有例外
第二天早上,黑板上莫名地出现一排粉红色大字:谭建新暗恋三班的程素素。
“这样的行为实在有些幼稚:现在连小学生都不会这样做。”?谭建新默默地将黑板上暖昧的粉笔字一一擦去,然后默默地回到课桌前,默默地坐下,默默地拿。出课本,默默地看书。中间第三排,位置上的陈晴,紧握着双手,手心全是冷汗。谭建新无所谓的语言,无所谓的动作,无所谓的态度,让她有些受不了,决定豁出去。本来因为当事人冷淡的反应而渐渐平息的暗恋事件,出现了惊天大逆转。班会上,班主任不仅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严厉的“早恋危害”课,还特别将谭建新和陈晴叫去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安静与紧张并重,像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前夕。“谭建新,”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你不是答应过老师不再惹事了吗?为什么陈晴会说她亲眼看见你在舞蹈室门口……”
谭建新低着头,双肩不住地颤抖。陈晴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开始有些后悔。
“老师,你是不是也觉得一个人一旦被打上坏孩子的标签,他就永远只能活在别人的怀疑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可是有一个人却对我说,每个人的天空都有阳光灿烂,白云朵朵。”谭建新慢慢地叙述着,“那个人就是程素素,我最要好的朋友。而我们之所以会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有一次她突发哮喘,是我送她去的医院,她为了感谢我,说要和我成为好朋友。我说和我这样的坏学生做朋友会影响她的学习。为了向我证明,只要自己肯努力,总有一天会成功,她每天到舞蹈室练舞。我在学习上的进步,正是因为她的鼓励和帮助。”
“哦,对了。”谭建新接着说,“前几天,我得知她最近的身体状态不够好,由于她的运动量大,我担心她的哮喘病再次发作,所以才经常去舞蹈室留意她的状况。之所以站在门口观望,不过是担心她又怕打扰到她罢了。”
听到这里,班主任轻轻地拍了拍谭建新的肩膀,说:“对不起,老师错怪你了。”而愣在一旁的陈晴更是惭愧不已,由于自己的嫉妒,深深地伤害了一颗纯真的心。她悟到了,友谊的世界里,谁都没有例外。
第234、我是别人的红颜知己
亮是我的男性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把他与我的男朋友区别开来。准确地说,亮是我的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同学。但朋友似乎已无法准确概括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我是他的“红颜知己”,这个称呼是在我们保持了多年的通信关系之后,他在一封信里这样写的。当时我真是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说来也怪,男友从来不吃亮的醋,从来不怀疑或紧张亮与我的关系,哪怕是每次我看到亮的信就两眼放光,看完立马就回信,一点不比给他写情书落后,也不管亮如果有机会到北京出差,即使是住在海淀,只有两天开会时间,也会找机会来看看偏居于京城西南隅的我。
有时候亮给我打电话,我们旁若无人地用家乡话叽里呱啦时,旁人会问是谁,我都说是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好友。我确实觉得这两个词最能概括我和亮的交往。亮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同事,小学二年级亮插班到我们学校,至今我仍记得,穿一身水手服的亮带着满脸笑容走进教室,坐在我后面的位置……
由于家住得近,个性相投,我们常在一起学习、玩耍。中学时光总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考试、学习,转眼就到了高三,我是别无选择地念了文科,没想到数理化皆优的亮也会选择文科,我们又成了同学。突然有一天,满面严肃的亮塞给我一封厚厚的信,是什么?连我自己都有点误会,其实那只是他制定的复习计划和他的志向,不好意思当面与我切磋,就采取这种方式,他那份制定周密、详细的复习计划对我这个读书只凭一时兴致的人来说,几乎奉若神明。但看完那封信后,与之叫板的兴头又起,起因就是他的“宏伟”志向是要考取国防科大,然后率领中国人民收复所有被侵略者占领的失地。我觉得他的想法太不现实了,读文科的怎么考国防科大,还是老老实实地看看哪所大学的中文系比较好吧。
或许是我“一语惊醒梦中人”,亮从此对我佩服不已,亮考取了一所著名大学的中文系,毕业时又以优异成绩留校,边工作边读研,我们一直保持良好的联系。有时候,为了请教我如何讨女孩子欢心,我们可以打上四五十分钟的长途电话,当然我也会和他吵架,摔他的电话,不过,我会向他道歉,以求重修旧好。因为在感情方面屡屡受挫的亮很有经济头脑,几只股票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有人请他去打理投资公司,我可不想随便得罪这样的人。
算算我与亮的友情也有十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人的感情生活除去与生俱来的亲情外,爱情和友情就像鸟儿的双翅,使人的情感能够得以飞翔。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纵然是步履匆匆,我仍满心祈愿我能飞翔,与亮的这份单纯、洁净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
第235、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
傍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告诉我:“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明天是儿子11岁的生日。”“祝你们生日快乐。”“我老公现在还没有回来,他说有应酬,他不想回这个家。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瘦瘦的依婷在讲述的过程中没有哭,她的故事令人心痛,但是她自己极力保持着平静。讲述结束后,我向她推荐了一个治疗肝硬化的老中医,告诉她肝硬化并非不治之症,一定不要因为感情上的挫折而放弃、耽误治疗。依婷却哭了:“你知道吗,现在每天早上我的儿子在微波炉里为我热中药。他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的“生日礼物”是老公情人的电话
许磊一定没有忘记我的生日,因为他肯定记得儿子的生日,我在23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给他生了个儿子。但是今天一整天,他不仅没给我一句祝福的话,而且连家都不想回了。
许磊的单位效益相当好,他在里面负点责。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套房产,三辆汽车,应该说日子过得很舒心了。可是就在昨晚,他在我的威逼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他说他要净身出门,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和儿子。我不想到这一步的,但是我没办法,如果不提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昨天,我提前收到了我34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女孩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她是许磊的情人……
自从许磊回家吃饭的次数减少后,我做饭就做得很没劲。我自己可以随便,但是儿子不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孩子的饭量能有多大呢,于是通常我做了一桌子的菜,从热放到冷,也等不到许磊回来尝一口。有时候,我就愤怒地把菜倒掉了。许磊有时回来想加餐,我说没有,他也不敢作声。如果家里有猪,也许我会去喂猪,喂猪都不愿再给他吃了。
我觉得他不配。那段时间他手机不离手,总是不断地收发短信。开始我还以为是业务繁忙,直到有天晚上他被一个朋友喊到楼下去散步,手机落在了家里,我看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以后我们一定要在我家附近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木讷的女人,也会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我就着许磊的手机回拨了那个号,“喂---”慵懒而娇媚的女声,仿佛要把人化掉。她一定以为电话这边的人是许磊。我像拿到烫手的山芋,赶紧把电话挂掉。我的心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没有想到电视里的一幕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要知道许磊可是众人眼里的模范老公啊。
我给他自由他却玩过了火
许磊在外面有了女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实。虽然只一眼,但是那个号码我已经烂熟于心。第二天我用自己的手机去拨那个号,要么拒接,要么关机。好奇和疑心让我立即去查那个号的主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号的主人居然是许磊。再简单不过了,许磊给那个女人买了部手机。
这是一个令所有女人知道后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调查结果。我却很快就转过弯来:男人嘛,特别是像许磊这样的在生意场和官场上应酬的男人,难免有应酬,难免拿酒色买机会买放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鞋子打湿了,晒一晒也就干了。我以为仅此而已,只要不波及婚姻,偶尔逢场作戏的自由,我还是给的。
我没有想到会在自己34岁生日的头一天接到那个女人的电话。当她自报家门后,我问她知道我找过她吗?她说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她说许磊事先通知过她,告诉过她我的号码。他们的保密措施做得真好。
那天晚上许磊回到家,手机已不在原处,他也没说什么。我也压抑着什么也不说。查到事实后,我还是没说什么,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的伤自己舔平,慢慢就会好起来。没想到,时间并没有淡化什么,反而提供了滋长的空间。
我问那个女人,是什么力量让她从不敢接我的电话,到主动打电话给我。她说,此一时彼一时,是时候做个了断了。我问什么样的了断呢?她沉默了。
晚上许磊回到家里,我说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许磊一边换鞋一边说:“是的,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她身边。”“什么?”我简直是大惊失色。“我想做个了断,一切都应该结束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要回归家庭,也就没说什么。
患上重病时他曾是模范老公
我没有办法不相信他,也没有能力不相信他。一年前,我被查出肝硬化。医生说,保养得好,不生气可以活二三十年,最坏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我整个人蒙住了。许磊当着医生的面搂着我说:“老婆,我就是卖房卖车也要救你。”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医生羡慕地说:“真是个模范老公。”
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老公,在外人面前,他也的确做得很到位。我们结婚十二年了,他至今记得每个月给我父亲买烟。他的收入、家里的房产,全部由我在经营管理,他从不过问。即使为一个问题发生争执,他也会听我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要知道,我们在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许磊常给别人说起我们的以前。那时我们到四季美去吃汤包,他点了最贵的蟹黄汤包,一两就得五十块钱。因为钱不多,我们只点了一两,许磊和我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两蟹黄汤包。许磊后来告诉他的朋友,没有我对他的支持就没有他的今天,说我是他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
我和她都爱上了花心男人
我的病现在全靠药物在维持,每个月几千块的医药费。有次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不知道我这病是怎么得上的?”许磊就说:“一定是你大哥从前谈的那个对象得了肝病,你们都没注意,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许磊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次他不多的言语让我意识到,我在他心里已经成了灾星。
除了默默地承受,我还能如何?昨天晚上,许磊对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儿子,既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我就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家里。”想到他在人前对我种种的好,想到人后他对我种种的折磨,我心有不甘地问:“你爱她什么?”“她比你懂事,比你脾气好,从来不口罗嗦。”“妻子和情人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妻子就是和你一起面对琐碎生活的人,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情人只用和你花前月下就够了,如果我是她,百事不用操心,我也不会有口罗嗦和埋怨。”“我们在一起,是真的有感情的,难得的是她并不是看中我的钱。她家里有的是钱,她给我买名牌衣服,送我名牌皮带、领带……”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许磊说,以他的关系网,要想认识一个女人,不是件难事。
晚上,许磊睡了。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不清一个问题,既然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为什么早上还能和我缠绵?现在,我明白了,他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吻过我,没有从背后拥抱我了。
我睡不着,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我告诉她,我和许磊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生活的一切重心都是围绕儿子。那个女人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是的,他现在爱的是你,可是你知道他今天早上又对我做过什么吗?”我说话的时候很激动,我的确是有些不能自持。如果许磊是个一惯的坏蛋,我也就认了。但是他的从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包括现在在外人面前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形象。这让我处于一种哑巴吃黄连的状态。那个女人听了我的话,长久地沉默。她说:“我也一直在疑惑,这么些年来,他居然也能把你和孩子照顾得那么好。”然后,她收了线。我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谁让我们先后爱上了一个花心的好男人呢?
我的生命快没有了他却还要我等
今天早上醒来,许磊已经上班去了。我的肝隐隐作痛。我给他发短信:“为什么你就不能再等两年呢?那个时候,我不在人世了,你不也就自由了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许磊的回复是:“我肯定会回来的,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啊。”我觉得堵在胸口的那一口气总算顺了下去,我通过短信对许磊说:“好,为了孩子,我们重新开始。”
没有想到,就在我们重新开始的第一天,他居然又有家不归。下午我又很没出息地给他打了几次手机,催他回来,他都搪塞了过去。
说实话,那个女人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一直把许磊当作我生命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人,我习惯了他对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将要失去了,我才恨不得紧紧地抓住。
他说他要回来的,我就忘了昨天晚上我逼他写过离婚协议,我还像从前一样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我的尊严在他冷漠的应付里消失殆尽。昨天儿子听到我给他爸打电话,知道他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当场就哭了。孩子求我“再观察观察爸爸,好不好?”他说有爸爸总比没爸爸好……
儿子的话令我心都要碎了。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爱,我只能继续呆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里,和许磊一起作戏。
第236、女人之间没有真友谊?
古往今来鲜有流传女人间友谊的篇章,友情的主流大多是男人。
从三国时期的“桃园三结义”,到今天金庸笔下的“某某双雄”,主角无疑都是男人。是不是女人缺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万丈豪情,所以不会像男人一般真性情、热血性地士为知己者死呢?不得而知。而现实生活中,多数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没有真正友谊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本性上看,大多女人和孔雀有相似之处,她们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时,都会不自觉地竞相攀比或炫耀。
对比自己优越的,女人一般都会用揭隐私来攻击对方,以发泄自己的嫉妒和不满:凭什么你比我好?我就是要让你没法再好下去!
对比自己差些的,女人一脸的看不起,把鼻子抬到眼睛上,处处表示出自己的威严和凛然的气势:你这小东西,不踩死你是姑奶奶的仁慈!
很多女人把《来来往往》中濮存昕说过的话当作至理名言:“男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而是跟自己在一个战壕的同类!”女人把这句话稍作修改后,变成了“女人最大的敌人不是男人,而是和自己一样的女人!”从而女人把女人当作最大的天敌。
女为悦己者容,是说女人可以为欣赏自己的人装扮如天仙,这个人肯定是男人,不会是女人。女人的知己只会是男人,因为只有男人才会发自肺腑地喜欢女人、宠爱女人、纵容女人,甚至为女人疯癫痴狂,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女人把男人当作自己最可靠的朋友,最可信赖的亲人,哪怕男人会背叛自己,会喜新厌旧,女人还是愿意和男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但是女人也会孤单,会寂寞,男人不可能随时像蜜糖一样粘在女人身上,所以女人也会和女人亲近,也会姐姐妹妹地结交一大批闺中密友,也会朝七晚九地与她们聚会,而分手后就像小喇叭一样,把刚才说过的话散布开来,尽管刚答应过决不告诉别人。想要让女人守住一个秘密,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很多女人一转身,便忘了自己曾说过要替对方保密的的话,一个不留神,一分钟前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女人对结交的密友,时而会和她好得同穿一条裤子,同用一块毛巾,时而又会像死对头一样咬紧银牙,恨不得将对方撕成碎片。越是亲密的女人,越是容易翻脸,将先前对方所有的隐私暴露于众,用唾沫杀人于无形。女人好说长道短、搬弄是非的本性,很多时候扼杀了自己的友情。
如果突然间两个女人好得形影不离,那就意味着第三个人要同时失去两个朋友。为了一个共同的喜恶,女人们容易结成统一战线,但更容易内讧反面。
女人经常听到某女被自己的闺中密友抢走老公的故事,叹息之余,女人们很不安,很怀疑自己的友谊,于是紧锣密鼓地修筑一道坚固的铜墙铁壁,不让女友有机会破坏自己的家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在女人面前是行不通的。女人坚信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尤其是要盯紧同自己交好的女友。
贝·布托的自传中写道:“做一个女政治家非常困难,我不能像我的父亲和兄弟一样去联络或鼓动人们。有些私下活动远比演讲的效果好,因为一种同志间的友谊和忠诚仅存在于男人之间。”这就是对女人和男人和友谊的最好解释。
第237、幸运之星
我在省城的考古队工作,三年前,通过媒体牵线,我资助了一名边远山区的高三女学生,名字叫王小花。
因为小花家住的地方离省城太远,交通和通讯又十分不便,我们只能靠写信联系。高三上半年开学时,我给她写了封信,鼓励她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大学,随后又把学费和书费寄到她所在的学校。小花很争气,校长给我来信说,她家虽然穷,可学习成绩一直在全校排第一。这让我很欣慰。
高考结束后,我再也没收到小花的来信。我想,小花平时学习很优秀,高考成绩也一定不会错。只是这孩子有些不懂礼貌,不管考出什么结果,也该对我这个资助人说声谢谢。
不久,我终于盼来了小花的来信,放下手里的工作我急切地打开信封,想快些知道她到底考进了哪所大学。令我失望的是小花落榜了,她恳求我再资助她一年。
第238、从室友到密友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就在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和睦相处。
第239、沉醉于大哥哥的分寸和体贴
我已经到了不能随便跟人讲自己年龄的阶段,但按人生的成长时期看,我还算年轻,而且依我的性格和经历,同龄的追求者也不在少数,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却一桩好事未成。
男孩子们后来总结说,我就是喜欢比自己年纪大得多的男人。本来我是很不屑这种说法的。可有一天,俺娘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的那些同学不是都挺好的吗,随便挑一个就行,可千万别找年纪太大的!这话着实让我吃惊不小,难道这真是某种我自己都没有感觉的潜意识?细细想来,心底里倒也生出些许赞同。
与同龄朋友一起,无非是互敲竹杠吃大饭,偶尔唱唱歌,爬爬山,泡泡吧,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长时间不见,会有点想念,见得频了,又觉得烦。我喜欢他们,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个人产生过那种依恋和爱慕。我们在一起,似乎就是为了玩闹和消遣。倘若大伙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地过上一天,想想心里也麻酥酥的,好恐怖。
而我过的第一个无所事事却又心旷神怡的下午,恰恰是和一位“大哥哥”。他是英国人,比我大20多岁(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曾流浪过很多国家。我们由于工作关系认识,又因为工作发展了联系。那天,恰好我们都有空闲,他便建议找个清静的地方坐坐,我们在路边的一家小咖啡馆里找了个位子。两杯咖啡,两本书,两个人没说什么,竟很自觉地进入各自的世界。他只是不时帮我续满杯子,此外没有什么话。但当落日的光辉从窗子射进来时,我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释然和舒适,情不自禁地伸了个懒腰。他温柔地看着我,只是说:饿吗?想吃东西吗?
那一刻,我有些触动,从未经历过的。
我比较容易对年纪大一些的异性产生爱的冲动,并非是因为被他们深厚的阅历激发出崇拜,而恰恰是因为我所遇见的“大哥哥”,都极绅士、极耐心细致。与同龄男孩子相比,他们更在乎别人的感受,更有能力处理与人交往的互动,而不是自顾自地夸夸其谈,或者大吃大嚼。毛头小伙子当然也很可爱,但他们更适宜充当我生活的玩伴,甚至密友,但绝对不是恋爱对象。
我不知道更多同龄女孩如何理解“爱”这个字。对我来讲,爱的感觉,是安全,温暖,和谐和甜蜜。同很多女孩子一样,我渴望被呵护,被宠爱,害怕被冷落和伤害。
因为父母工作都很繁忙,我被迫很小就开始过独立生活。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不说了,就是修理电器,拿冲击钻在墙上安壁柜这种事对我都是轻松的,以至于一个同住的女孩子说,和我一起生活,简直就不用找男朋友。
这种情况下,似乎面对普通的情感和人,我很难一下子把心思拐到“爱”的意味:生活看起来并不缺少什么,不需要支柱,也没有爱人的渴求。不管是以前的同学和现在的同事,都没让我感到甜蜜而温馨的触动,实在是熟悉得没什么感觉了。
有个同事说,最能打动我的,其实是一种心理上被“罩”的感觉。它无法用行动说明,只能解释成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有时候是一两句扎人的话,有时候是一个看似无意的眼神。你是在面对一个人,但却分明觉得你面对的是一部大书,一段久远的岁月,一篇正落在激动时刻的没写完的文章,字句优美,文笔流畅,让人不读不舍,读后又有些不甘,盼着读完,又怕很快读完,盼着读懂,却总觉得永远有些东西并不能很懂……就好比那个英国人,他在照顾我,但我却觉不出他的刻意;他在关心我,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过分和难堪。这些,是那些穿着肥腿裤染着黄头发走路还打晃的毛头小伙子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分寸和体贴,是“大哥哥”们的优势,也正是我所心仪的。
自“松霞恋”公布以来,公众关于这类话题的热情也突然高涨起来。然而,话说回来,我更倾向于把这种情感简单化,简单到只看做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交往。如果你爱,那么爱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年龄,或其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240、同窗
生活中有些往事,也许不会经常忆起,但是永远不会忘记。
那时,我们都很年轻,二十才出头,参加工作不久,是从师范学校毕业,来到湘中那所煤矿的职工子弟学校。矿山住房紧,单身汉们便挤住集体宿舍。学胜、再生、兴泰和我同居一室,我们都是同窗。
白露秋分之际,学胜患了感冒。我们陪他上医院,给他打洗脸洗脚水,为他熬稀饭。学胜打针吃药,感冒总不见好,心情也不太好。
“秀才人情纸半张”,记不清谁首先提出,给学胜写封信,逗一逗,乐一乐,慰问慰问。再生、兴泰和我3个人一番策划,便集体创作了一封情书。一个善良的玩笑,一个美丽的谎言,便由我执笔完成。
信的开头,按当时流行的格式,首先抄录了一条最高指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我接着以一个清纯少女的口吻,向学胜表示了满腔钦羡和含羞的问候,祝他早日恢复健康。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抒发了初恋少女的爱慕之情:白天你是阳光/夜晚你是月光/没有月亮的晚上/你就是灿烂的星光/假如星光被浮动遮盖/你就是多情的烛光/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的青春为你打扮梳妆。
信的末尾还写道:我真的好喜欢你,我也希望你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落款是:你心中的人。
我起草后,由再生模仿女性的字体抄写好,兴泰买了一个信封,又从旧信封上撕下一张盖了邮戳的邮票贴上。就这样,一封寄信人为“内详”的信送到了卧病在床的学胜手里。
白天上班我们没向学胜提半句信的事,直到晚餐后,才有意无意地问起。学胜的感冒明显好转,他“犹抱琵琶半遮面”,掩饰不住高兴,告诉我们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我们佯装惊喜地读了一遍,要学胜坦白交待,看上了矿上哪个女孩,学胜发誓赌咒自己没有半点痴心妄想。我们便煞有介事地猜测分析来信人,是矿文艺宣传队的那个女高音?是矿灯房那个梳辫子的大眼睛姑娘?是医院那个打针不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护士?猜来猜去,我们自己也进入了角色,好像还真有那么一个梦中情人,给学胜写来了这封缠绵的情书,开始幻想着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学胜挡不住我们要请客的强烈呼声,从矿俱乐部买票请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散场后又请吃了一碗牛肉面。学胜的感冒就这样好了,我们说是爱情的力量。从那以后,学胜改变了早晨睡懒觉的习惯,尼龙袜也常洗常换,再不乱扔床底下算总账。他的行动也影响了我们,从此,我们这间集体宿舍,保持了经常性的整洁卫生,小屋里早晚传出欢歌笑语。
爱情的梦幻,终于在不久的一天被我们点破,学胜没有气恼,没有羞怨。如蜜的友情滋润着我们情窦初开的心田,无邪的调侃和嬉戏像玫瑰的芬芳充盈着我们的宿舍。
流年似水,一晃就是三十余年,当年同居一室的朋友,现在都已成家立业天各一方。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有机会聚首,回想这段往事,每个人至少要年轻二十岁。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物都会老去,而浪漫的青春,稚真的友情,是永远年轻的。
新柜登场
第241、心结
几天前,我收到大学同窗的来信,这封来信将我带回并不遥远的过去。
我们之间的往事源于大学时代,我们曾是相当要好的同学。她来自北国农村,淳朴、耿直;我虽长在南方,但父母都是东北人,血脉里也充斥着豪爽的个性。我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她睡上床,我在下铺;在课堂上,她坐在我身后。平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
她生活能力很强,做事干脆利落,平时常帮我缝被洗衣,但在学习上由于基础差一些,总是感到有些吃力。为此她很刻苦,经常熬夜苦读,无论在宿舍还是在教室,每当看到她为解题而苦思冥想时,我总是凑到她身边“指点迷津”,将我的思路告诉给她,这是我惟一能帮助她的。
第一个暑假过后,从家里回来的第一天,她就将我叫到一边,悄悄地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纸包:“试试看,合适不?”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是我妈专为你做的。”随即,她又补充道。
打开纸包,是一双黑色条绒面的千层底布鞋,针脚密密麻麻,是她母亲的作品。我的脚细长而薄,按号买的鞋长度够了,却总是宽出许多,穿在脚上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的鞋。这双自家做的鞋小巧秀气,不仅穿上特别舒服,而且衬托着我本不怎样的金莲显得特别优雅有气质。拿着这双鞋,一股暖流使我半天没说出话来。看着我惬意的模样,同窗一脸灿烂。
其实,我并不缺少什么,来自大城市的我在物质生活上自有一种优越感,但为这双自家做的布鞋,我激动了很久,为同窗这份细腻的感情。无疑,这双鞋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要不是因为那本日记,我们的友谊早酿成了陈年老酒……
那是在毕业前夕,学友们即将各奔前程,想想这么多熟悉的人转眼间将各奔东西,我的心中多了几分惆怅。可是,还没等我依依惜别的感情酝酿成熟,偏偏同宿舍的姐妹们却一夜之间全变了脸,这几张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出谁是谁的面孔,此刻阴云密布,写满了阶级斗争。
我很茫然,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家。等到我收拾东西,准备行李时,却发现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本被人动过了。这记录着我大学生活喜怒哀乐的小红本,记载着我对周围人、事的全部评价,其中各有褒贬。
第二天,班上的一个同学悄悄告诉我舍友们生气的缘由——都是那本日记惹的祸!我那好朋友嫌爬到上铺麻烦,见我中午在教室没回来,便在我的床上休息。她百无聊赖之时,在枕头下发现了我的日记,没禁得住好奇心的诱惑,她掏出我的日记本看起来。若是她自己看了我日记中对人和事的看法,倒也不会引发什么事端,偏偏她又将看到的一切原封不动地转播给了其他人。这下我可惨透了,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一屋子的人,自己却还茫然不知呢。
当我知道了事情的起因后,我很无奈,但更多的是气愤,不敢相信出卖自己的,竟然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气愤之余,我打点行装不辞而别。心里想,我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我再也不想和出卖朋友的人来往了。4年的同窗之谊禁不住一件小事的考验,我很沮丧,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何处。
还好,我在战争爆发的前夜逃离了现场,在和同宿舍的同学们撕破脸面前离开了校园,仓促地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当日历翻过几千页后,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科技工作者了,不敢说事业有成,但工作、生活都颇为顺利,我几乎快忘记了校园里的一切。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经常带来其他同学的信息,间接地,我也听说她已成家,有了一个女儿,并且丈夫很疼她。偶尔,我也有过念头想写封信问候她曾给我做过一双布鞋的老母亲,但想想毕业前的那段不愉快的往事,我便打消了念头。而那本惹了祸的红色日记本,依然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虽然惹事的那几页已经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但“日记本事件”却成了我解不开的心结。每当想起毕业前的情景,我的心就隐隐地疼。
几天前,我却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虽然多年没有联系,但熟悉的字体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出于她之手。来信的信封只写了我单位的地址和部门,却惟独没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是同事打开信才发现那信的收件人是我。
厚厚的信纸讲述了毕业后她的经历和现状,她说很想我,怀念我们的校园生活,几次拿起笔又放下,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给我写来了毕业后的这第一封信。这封信整整晚了12年,她很坦诚地希望我们能忘掉那段不愉快的往事,还做最要好的朋友。
这封迟到的信带来了校园里那久远的温馨,青年时代的纯真友情在瞬间弥漫心间,熨平了我郁结在心中多年的心结。静下心来想一想,其实我早就该忘记那件不愉快的往事了,那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
见到她的信,我还能说什么?谁让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呢?
我只想写信告诉她,那时我们都还年轻,都很不成熟。其实,把我们禁锢在这心结里的正是我们自己。大学生活无论喜怒哀乐都不该忘记,因为那是我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
第242、娶个老师的“下场”
俺媳妇是位小学语文教师。趁着教师节这节骨眼,俺得赶紧跟大家“诉诉委屈”。
说起这“委屈”,其实早在和俺媳妇刚谈恋爱的那阵儿就打下了伏笔。那时媳妇还是刚分配的实习生,虽上班时间不长,但工作态度那是没得说———绝对的端正,除了正常的八小时外,晚上加班加点是常事。由于她家距学校比较远,骑自行车需要二十多分钟,且中间还要穿村过寨,所以接送的重任义不容辞压到了俺这个“护花使者”的肩上。俺倒不是嫌路途遥远,其实这一接一送没少给俺制造“骗取芳心”的机会,在俺的甜言蜜语和她的娇嗔细语中,时间和路途都缩短了不少。但抵达学校以后到接她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可就不是那么好受了。为了不打扰她备课、写教案,俺就在旁边埋头苦读小学语文,里面的好几篇课文俺都会背了。有时实在无聊俺就到校园里游荡一圈,以至于有一回被看门的老大爷误认为贼,幸亏媳妇听到动静及时出现,否则俺差点就被练武出身的老同志给“缉拿归案”喽。这还不算啥,更让俺感到痛苦的是,由于俺接送比较勤奋,且表现良好,竟然被媳妇同事们封以“模范老师家属”的荣誉称号,一直叫到今天,这下可好,让俺没了翻身做主人的机会。
后来媳妇因俺的突出表现,进了俺家的门,也从此翻开了俺“受苦受难”的新篇章。平常为了扫地都要跟俺斤斤计较的媳妇,对待她的那帮“小土豆兵”们却有十足的耐心与爱心。为了让小家伙们在第二天能很容易的接受新知识、新课程,媳妇每天晚上细致认真的备课是必不可少的,备课地点虽然从婚前的学校挪至婚后的家里,免了俺一去一回的接送,但刷碗、拖地、倒垃圾这三大任务却名正言顺的归入了俺的名下。更有甚者,媳妇经常在下班的时候领着因父母工作忙而无人照顾的小家伙回家,辅导其做功课和写作业,每到这个时候,为“一家三口”做饭的任务就落到了俺这个“临时爸爸”的头上。晚上把俺当劳工还不算,周末也不让俺安生。为了激发孩子们的写作热情,媳妇没少“瞎折腾”,每个月都要拿出一个周末来搞课外活动———什么春游秋游啦,什么野外烧烤啦,什么植树种菜啦,什么风筝比赛啦……花样还真不少。孩子们呢,每回都兴奋得不得了,就像一群撒了欢儿的小羊羔,这时候不仅需要媳妇这只“头羊”的带领,更需要一只尽职尽责、腿脚利索的“牧羊犬”来维持秩序和保护羊羔子们的安全。很不幸的是,那只“牧羊犬”就是俺。
媳妇很有学生缘,每到教师节,收到的小礼物、小贺卡一堆一堆的。虽然都是些小家伙们自己动手做的幸运星、千纸鹤、祝福卡一类的小物什,可媳妇却如视珍宝,一件一件归置整齐,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头两年还好说,俺们家的柜子里、抽屉中、床底下还能容得下这些“珍宝”,可随着教师节一个个的过下来,俺们家的“内存”明显吃紧。为此,俺三番五次的向媳妇表示抗议,强烈要求精简库存,可每回都无功而返。前些日子,俺实在是忍无可忍,趁她不在家时偷偷处理了一部分。可没过两天就被媳妇发现了,这可捅了大马蜂窝,在遭受了猛烈的“枪林弹雨”之后,千疮百孔的俺当晚还享受了“沙发待遇”。在俺写了自识字以来最为深刻的检查,并发了“再犯此类错误,罚睡一个月沙发”的毒誓后,才平息了那场风暴。
最近又有不幸的消息传来———媳妇被评为了“局优秀教师”!看着荣誉下媳妇更为勤奋的身影,俺痛不欲生,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
第243、这棵树上只有一个果子,叫做信任
现代人的友谊,很坚固又很脆弱。它是人间的宝藏,需我们珍爱。友谊的不可传递性, 决定了它是一部孤本的书。我们可以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友谊,但我们不会和同一个人有不同的友谊。
友谊是一条越掘越深的巷道,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刻骨铭心的友谊也如仇恨一 样,没齿难忘。
友情这棵树上只结一个果子,叫做信任。红苹果只留给灌溉果树的人品尝。别的人摘下 来尝一口,很可能酸倒了牙。
友谊之链不可继承,不可转让,不可贴上封条保存起来而不腐烂,不可冷冻在冰箱里永远新鲜。友谊需要滋养。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血。友谊是很贪婪的,绝不会满足于餐风饮露。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
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礼物分两种,一种是实用的,一种是象征性的。
我喜欢送实用的礼物。不单是因为它可为朋友提供立等可取的服务功能,更因为我的利己考虑。
此刻我们是朋友,十年以后不一定是朋友。就算你耿耿忠心,对方也许早已淡忘。速朽的礼物,既表达了我此时此刻的善意,又给予朋友可果腹可悦目可哈哈一笑或是凝神端详的价值,虽是一次性的,也留下美好的瞬间,我心足矣。象征久远意义的礼物,若是人家不珍惜这份友谊了,留着就是尴尬。或丢或毁,都是物件的悲哀,我的心在远处也会颤抖。
若是给自己的礼物,还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好。比如一块石子一片树叶,在别人眼里那样普通,其中的美妙含义只有自己知晓。
电话簿是一个储存朋友的魔盒,假如我遇到困难,就要向他们发出求救信号。一种畏惧 孤独的潜意识,像冬眠的虫子蛰伏在心灵的旮旯。人生一世,消失的是岁月,收获的是朋友。虽然我有时会几天不同任何朋友联络,但我知道自己牢牢地粘附于友谊网络之中。利害关系这件事,实在是交友的大敌。我不相信有永久的利益,我更珍视患难与共的友谊。长留史册的,不是锱铢必较的利益,而是肝胆相照的情分,和朋友坦诚的交往,会使我们留存着对真情的敏感,会使我们的眼睛抹去云翳,心境重新开朗。
第244、红颜知己和婚外情人的区别
红颜,在身体渴望之外。能做红颜知己的必是女人中的精品。能拥有红颜知己的必是男人中的智者。知己者,亲密、诚挚、默契的能够相相互理解的朋友。
红颜知己?
揭开红颜知己的面纱,确切的解释不过是女性知己而已--一个与你在精神上独立、灵魂上平等,并能够达成深刻共鸣的女性朋友。而不单单是让你一味倾诉烦恼的情绪垃圾桶,或者在外面的世界受了伤害才倦鸟望归的巢穴。同性知己尚且难求,红颜知己自然更是珍品中的珍品,更需要用心用情维护。
在她面前,你不必象在同性朋友面前那样逞强更不必虚伪,取决于你的品位和需要,她可以是善良的智慧的尖刻的甚至庸俗的,但必定善解人意--能够理解你希望得到共鸣的思想,并给予适当的意见建议,开解你、抚慰你,爱情短暂、友谊却永恒,她能够令你感受到比情欲之爱更深层次、更震撼人心的长久感动。
在婚姻爱情里,她可以是你的枕边人,如伏波娃之于萨特,不仅只是相爱了一生的伴侣,更是事业学术上彼此理解扶持的知己,在婚姻事业里做到真正的比翼齐飞,这种红颜知己求之不得,只能让命运恩赐,更要自己懂得发现并学会珍惜。
其实有时,在人生的某个或长或短的阶段,配偶总有一度是我们的知己。有几个人能够相伴成长、了解我们甚于所有人?只是等悟到此点之可贵,往往是在完全失去之后。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虽然婚姻解体了,却跟原配更交好的缘故--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当爱情的热度逐渐消失,仍然不辍沟通交流,给予彼此人道意义上的信任、关怀、体贴和理解,一个能够这样理解并关怀自己的女人,当然值得被称为红颜知己。
在婚姻里,往往因为距离太近彼此的缺点暴露无遗,因而也失去了与对方沟通的良好愿望,因为这样,才使心灵的距离愈来愈远,失去了相知相悉、同气相求的可能。只有拥有丰富历练的成熟的心灵,才深谙把最亲密的人变成红颜知己之道。
婚外情人?
对于已婚的朋友而言,配偶外的异性能够成为朋友,起点和恋爱或同性友谊一样都是从好感开始。她往往是你年纪尚幼、处于青春蒙昧时期的圈内人,当时大家情同兄弟姐妹,没有亲疏之别,随着时间流逝逐渐长大、分离,彼此才慢慢意识到少年单纯友谊之可贵、懂得陪伴你成长的见证人之难得,再经过时间洗礼和空间的重合,再次碰撞的火花极易使双方成为非常默契的友人。
这种感情极之深厚,大家从未想过失去,更没有想过拥有,没有明确的定义之前,早已拥有彼此一份真心,不象亲情友情爱情那么单纯和易于表述。这一种年少的纯情,不适合轻易尝试发展成恋爱,因为往往大家深刻留恋的只是年少情怀,而不是彼此作为异性的吸引力。
第245、城里姐姐乡下妹
闺密十八
认识李春香那年,她18岁,我25岁。虽然有人说,25岁正是女人最灿烂的年华,可我在18岁的李春香面前,总感觉自己很老。我租住的楼区是旧式筒子楼,里面租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底层打工族。
我在那里见到了李春香,她眼睛很小,打扮土气,但是青春逼人,这是我对李春香的第一印象。我们同租一个小套房,共用一间很小的客厅。春香是河北乡下来的,未上完高中就出来打工了。她一见我就热情地笑:“我来帮你拿东西。”
和那些浮躁的90后不同,春香很好相处,主动帮我提水、拖地,甚至帮我洗衣。老到得不像18岁,倒像是老江湖。受宠若惊之余,我却有私人空间被人占有的不快。邻居秦嫂偷偷地告诉我:“小心点这丫头,手脚不干净,家里穷惯了,哪受得了这花花世界?”秦嫂是八卦婆,我对她的话当耳旁风,一笑置之。
秦嫂的话第一回让我对春香有了芥蒂是7月的一天下午。我忘了锁小门,等回到宿舍,发现春香趴在我的案头,笔记本电脑打开着。春香见我突然回来,惊跳起来说:“看你有电脑,所以打开玩玩。”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厌恶极了,怎么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还打开我的私人电脑呢?想起秦嫂的话,我不再马虎不锁门,笔记本电脑也锁进皮箱里,并设了密码。
但表面上我对春香还是不错的,零食总会分她一些,偶然回报式地帮她提水。春香吃西瓜不吐籽,吃瓜子时嘴唇上拖着一大堆瓜子皮,吃饭叭叽声很大,扫地不扫角落。除了年纪,这也是我和她成不了亲密朋友的原因。自认为优越的我,和她不搭调。
春香身体壮实,干活麻利,但她有个毛病,就是生理期要死要活,躺在床上直哎哟。我们同租一套房,我不管她谁管她?我伺候着她,送水送饭,嘘寒问暖。为了哄她开心,我把笔记本电脑拿来放音乐给她听。
第一回和春香争吵是发现她偷用了我的化妆品,还粗心地忘了盖盖子。我质问春香,春香说她要参加厂庆活动,看我不在就用了点,她不屑地说:“廖姐,你小气什么?不就是一点擦脸油吗?我还给你好了。”用20块一瓶面霜的春香哪知道,我这牌子100多块呢。这个不拘小节的女孩,我怎么跟她说得清,说多了,反显得我斤斤计较。
从此,我把东西放得更仔细了,可千防万防,我还是丢了东西。这回丢的是—条黑色蕾丝内裤。那内裤风骚得很,说白了,就是穿给男人看的。除了春香还会有谁呢?我上厕所、提水洗衣的小空当,常忘了锁门,她要拿很容易。
但捉贼要拿赃,这事我只能隐忍不发。
没了爱情,但还得要自尊
我恋爱了,男友王尚平开了一家酒吧,挺精明的样子。我说我想结婚,王尚平依了;他说要跟我那样,我也依了。
我在王尚平面前剥了壳,同时也把心对他剥开了。我把他领到我的宿舍,春香那天穿着无袖小衫,屁股包得圆圆的,略显壮实的她显得很丰满。王尚平和春香一对眼,就呆了好几秒,那丢魂的样子让我吃醋不已。一个乡下妹。和活色生香、花枝招展的我哪能比?她不过就是年轻,才18岁。
从我宿舍出来后,王尚平180度大转弯,对我不理不睬,索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我被甩了!懊恼之余,我发现第三者居然是春香。那天我坐在的士上,看到街边王尚平和春香对站着,表情很熟络。
我冲到王尚平的酒吧,王尚平冷冷地说:“我们不合适,你找更好的男人去吧。”我在众人的同情和不屑的目光中被甩了出来,临走前,我看到王尚平沙发上的一件女式新毛衣,他有其他女人了。
这件新毛衣一天后就穿在了春香身上。春香偷了我的男人,还恬不知耻没事似的跟我讲话,我用恶毒的眼神和冷漠的话语把她击了回去。她不再搭理我,背地里说我“更年期提前”。
不久,压抑的我终于找到骂春香的由头了。
我丢了500块钱,只有春香可能拿,我们有共同的大门钥匙,那天我忘了锁小门。我声色俱厉地质问春香,招来了左邻右合,春香吵起架来也厉害。她说我是母老虎不讲理,我就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她的床,在她枕头套里发现塞着10张50元。我前面也说过了,我丢的是10张50元。
春香哭了:“这是我新发的奖金。”有人叫唤着要去报警,房东害怕了,息事宁人地让我放过春香。
第三天,她搬走了。她会不会搬到王尚平那里呢?想起春香昔日的点点滴滴,如果她没有抢我的男人,她不拘小节的小毛病我都可以认为是可爱纯朴。
我辗转打听到春香的下落,她没搬到王尚平那里,而是租住了一间条件很差的房子,4个人一间房,楼下就是红灯区,鱼龙混杂。
偶然间遇到了王尚平,我努力平静地上前打招呼。他装模作样地请我喝了咖啡,我问他有没有新女朋友。他没说话。我说:“不会是春香吧。”“春香是我的表亲,没出三代的,你想到哪去了?”他说。我的心咯噔一下,他们真的是表亲?
徘徊在春香居住的楼下,有男人把我当酒女往楼上拉,我吓得赶紧逃,和春香迎个正面。我直截了当地要求和她谈谈,春香不记仇,爽快地答应了,还认真地对我说:“那天钱真不是我偷的,否则天打五雷轰。”她这话,让我内疚极了。
妹妹春香
王尚平是春香表舅家的孩子,在河北早有家室。遇到知他底细的春香,一切都瞒不住了,所以他才会疏远我。那件毛衣是王尚平为了讨好春香封她的嘴送的。王尚平虽然不要我了,也不希望他在我心中是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
这就是真相。春香不是我的仇人,而是我的恩人。她警告王尚平:“你要是再胡搞,我告诉家里人。”这是王尚平最害怕的。
我强忍着泪水说:“春香,搬回去吧。那房还没租出去。你现在这个地方真吓人。”春香迟疑地说:“可我真的没偷你的东西。”我豪爽地将钥匙交给她一把,说:“以后我的东西你随便用。”其实春香不知道,那500块是我故意栽赃她的。再顺便说一下,我的蕾丝内裤晒被子时从褥子里掉出来落在过道上,秦嫂因此笑话了我好久。
春香19岁生日,是在我们原来的宿舍过的,她端着那红色的酒精液体说:“廖姐,我恋爱啦,我男朋友说明天请我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我抢过酒杯,严肃地说:“别学喝酒,你不能被男人灌醉,你才19岁。”
我就是在19岁生日那天因酒醉失贞的。我要保护春香,保护她的纯洁天真,因为我把她当妹妹。
第246、我的隐居生活
我一直嚷嚷着要去“隐居”,可身边的朋友们竟然没一个人当回事儿。我以为我对十个人说了,怎么着也会有一个能站出来认真地开导开导我,劝我别去。结果我发现身边净是些掉链子的家伙。他们除了说我“有病”,就压根儿不关心我的去留。
话说多了,假的也成真的了。不过我心里也确实想“弄假成真”一下,因为我得告诉他们失去我的严重性。
于是我怀揣N万块钱只身来到了Q市。第二天就买了一套只有鸽子窝大小的房子。那儿的售楼小姐很是感慨道:“你们北京人真有钱,买房子跟买菜似的。”我笑笑,没理她。心里却在盘算:我这N万块钱要是都买了大白菜,得能吃多少年呢?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办手续、装修、买家具和电器之后,我开始进入了正式的隐居生活。隐得连电话也没安,就连电脑都没搬过去。
隐居的前段时间,我每天逛逛街,看看书,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偶尔一个人到对面的新尚岛喝杯咖啡,感觉还挺美妙挺新鲜。尤其在我接到不同的朋友打来的电话时,我更是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一听到对方习惯性的电话用语“你在哪儿呢”,我就会特得意地告诉他们:“我不在北京,我隐居了!”然后听着对方在那儿一个劲儿地大呼小叫,我却在心里沾沾自喜。
丽的表现是最令我满意的一个。她在一顿大呼小叫后,还差点哗啦啦了。她不断地用疑问句确定我在那儿的安全问题和一切吃喝拉撒睡的生活问题。在确定了我没有被坏人盯梢儿,并且长时间也不会被饿死后,才惴惴不安地放下了电话。之后的数日,她都以这种姿态慰问我。
云却显得现实极了。她在数落我一番后,又为我分析了关于买了房子以后的若干后遗症。她也用了若干疑问句,只是和丽不同的是,她的疑问句我都无法回答。
钢知道了以后反应倒没那么强烈,这着实让我有些失落。他只是问了我房子还缺点什么,空调安了没,热水器有没有装,再有就是肯定地告诉我:你早晚得回北京,你受不了那里的生活。然后他说要来看我,被我坚定地拒绝了。
依刚生了个大胖小子,得知我隐居的消息,也就没来得及太吃惊。其实是她太了解我了,她知道我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我在隐居的那段时间里,还是能够接到她的很多短信。她的那份牵挂让我感觉无比的厚重。
芳和男朋友吵架了正闹分手呢,所以得知我隐居,先吃惊,再羡慕,最后就是强烈要求加入。我想她来我正好有个伴儿啊,于是都没来得及掩饰一下激动的心情就开始跟她交代关于合住房子的租金问题以及每个月的水电费等有关金钱的问题。结果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打断了我,并恶狠狠地指责我:“你也忒黑了……”后来,听说她一改往日在男人面前从不低头的姿态,主动地回到她男朋友身边了。后来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再也没提过要加入隐居行列的事儿。
等等等等,在我接了若干个电话以后,我的朋友们差不多都知道我“隐居”了。就此,我也开始对隐居生活失去了新鲜感。确切地说,是在我知道了朋友们已经知道了我隐居的事情并且大部分朋友都强烈要求我要照顾好自己并且最好尽快回北京以后,我的“隐居”就变成了一个游戏。而游戏就在那个时候,我认为,?媒崾?恕?
我关好门窗,关好了水电闸门,锁好了大门。回北京了,回家了。
到家以后,我还来不及收拾,就开始给朋友们一个个地打电话。而大家一接到我的电话,竟然又在吃惊,吃惊我怎么会在北京!天哪,好像我根本就不应该在北京似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连着聚了N次会,似乎是把我失去的一个月的饭局都找补回来了。生活从此又进入正轨。
待到交手机费的时候,一个天文数字袭击了我的钱包。我一边心如刀绞,一边暗自庆幸。因为我知道,这天文数字里包含了太多太多无以言表的情意。用钱买不来。
第247、青春同行,风雨共渡
再回首,我与他已并肩走过三年的岁月,当我在这样一个月华星辉的夜晚静静回忆与他兼程的旅途,感动与温馨如潮水般齐漫上心头,温暖地弥散……
他决对属于那种制造并播洒阳光的朋友,与他在一起时,纵然我心头有千丝万缕的悲伤与怅惘,当看到他那张洋溢欢乐与欢乐的笑脸时,听着他那些春风化雨般的阳光语言。一切不顺于哀愁全都被一一化解,屏蔽。被他所散发出的阳光秉性所彻底感染,然后心中重新点燃希望,豁然开朗。
我与他再放学时恰好同路,久而久之,这一路成了我一天中最珍惜与欢乐的时刻,与他在一起时,即使你跌落进心情的最深渊,依然会被他向上,振奋的情绪所激昂,迸发出一种美好的情绪,与他谈笑风声。我真的很幸运,有这样一位传递阳光的朋友。
但一次我们在一起产生了分歧,问题的责任人在我,错误的是我,那时的我太懵懂,太意气用事,竟信誓旦旦地不理他了,并“义正词严”地写给他了一封信,说要决交,放学后也不在再等他,偷偷一个人跑开,其实那几天当我真的踽踽一人走在放学的路上时,同样的路,同样的景致,心中却溢起一股空洞洞的感觉,无精打采。任凭外界晴空万里,心中就像丢失了阳光一样,一片阴霾与孤独,谁知翌日的体育课上他竟主动来向我道歉,把所有的过失全揽到了他一人身上,那朴实真切的话语将我一下子完全融化了,我一下觉得自己如此渺小,如此武断跋扈。从那天起,那条路上再次留下了我们并肩走过的脚步,重新开始见证我门之间友情的坚实与真诚。
再一次作文课上,老师布置了一个关于朋友的题目,我想起了与他一起的走过岁岁月月,一起面对的风风雨雨,一起经历的起起浮浮。我们之间的真诚透明,互相扶持。霎那间许多感慨蔓延开来,觉得有好多话要说,我在作文本上写下了题目——“旅程”,然后将他溶进了一个虚构的角色,写出了那篇文章。后来,文章被发表再学校的文苑上,同学们纷纷抢着问我文中的那个他是谁,并纵说纷纭。我笑了笑,不语,因为只有我和他知道这份友情的可贵与无价。有这种默契,已经足够了。
三年了,是缘分将我们紧紧牵在了一起;又是对方的互相尊重使这份友谊弥足珍贵,任凭岁月的流失愈加熠熠生辉;是共同的志愿与彼此的真诚让我们携手向前;任凭风雨的一次次洗礼愈加心照不喧,荣辱并进;在一次次淬火肝胆照,同舟共渡。
前方的路还很长,也许有绚烂的彩虹,也许荆棘密布,我很幸福,有这样一位在我旅途中播洒阳光的挚友;对未来我充满希望,永不会寂寞,因为我有这样相依相伴的知音,我们的人生之路必将共同一片辉煌,我们的友谊必将地旧天长。
第248、最美的距离
也正是这种恰当的“餐桌距离”,使他与她能够平稳地度过激情岁月,顺利踏入理智之年。外人目睹他们在吃饭时有说有笑的样子,也许会误以为他们关系暧昧,其实他们心里很明白,一张餐桌,就是彼此之间的楚河汉界,情感与理智泾渭分明。世间有些男女交往到最后落得惨淡的结局往往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握好彼此之间适度的距离。他与她之间,因为未曾被激情燃烧过也就没有被时间的灰烬掩埋,也因为交往的意犹未尽而在彼此生命中留下经久不散的余韵。她与他这样的相处已经达到禅宗所推崇的一种叫做“花未全开月未圆”的境界,这是男女交往中最玄妙的境界,因为花一旦全开之后就会凋落,而月一旦全圆之后就会残缺,只有保持着“花未全开月未圆”的理想状态,才让人生的美好憧憬永远无尽无涯。
青年时代曾将“生不同衾死不同穴”视作两情相悦者的千古憾事,中年以后才明白,两个人能够常常同桌进餐,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缘分。古人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而他与她之间的“同桌食”至少也是半生修来的结果,因此,她更加珍惜这位坐在餐桌对面的朋友以及眼前的饭菜,并怀着感恩的心情,将一杯盛满友情的咖啡喝下去。
第249、我们的友谊经得起考验
三年前我们是朋友,现在我们依然是朋友,那么三年以后呢?
随着时代的变化、网站的成熟,你在一些事情上也有些身不由己了,一心只求“为楠迷服务”从未替自己考虑过什么。三年前在你刚开始决定做网站的时候,记得当时你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用实际行动来服务楠迷,用心去支持楠姐”听完后我深深地被这句话打动了,你对楠姐的崇拜之情感染了我,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王楠,喜欢她在赛场上的潇洒英姿,喜欢她在生活中的温柔体贴,喜欢……!就这样,我决定和你一起努力,一同关注王楠、支持楠忘到永远!
在网站即将推出之即得到了全乒乓的支持,楠忘的论坛空间是由全乒乓提供的,从而给大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楠忘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天天成长,知名度也逐渐提高。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楠忘得到了楠姐的重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啊!当然,成功的道路上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这正是需要我们这些有心人去战胜它!
记得那次大概是在2004年5月14日,发生了一件令人至今难以忘怀的事。
当时你想出了做楠迷衫的主意,和大家讨论后无一人反对,并都给与支持,期待着楠迷衫的出炉!正在活动推出之时,招来了根号A的“抗议”。记得当时根号A都把法律搬上来了,说:“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实楠忘王楠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成为王楠在网络上的“代言人”,从始至终我们就是以“全情为楠迷服务,全速报道王楠”为宗旨,这些都是大家也有目共睹的。我们把无私的爱奉献给王楠不求回报,我们并不需要什么授权。我们相信唯有努力做好自己,支持王楠,让她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在她的背后都有一群忠实的爱楠人在支持她,这就是我们网站的目的和方向。最终,经过几次反反复复的讨论,根号A终于罢手了,想必她以前也是误会网站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了。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你几乎崩溃了好几天!大家都非常担心你,也都理解你。都知道当时你不是因为在线提出种种反对意见而生气的,是因为自家人吵得这么凶,甚至连法律都搬上来了,使你寒心、感到非常无奈,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过了一阵子,你的心情才逐渐恢复过来,网站也开始了新的运转。
至今楠忘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明星网站,你的多半个心愿也算达成了,下面需要做的只是维持+创新。可以说一直以来我是比较了解你的了,楠忘的好坏随时会牵动着你的心。所以我会尽我所能,能为楠忘做的,我都会义不容辞的去做,希望能够换来你得开心、你的快乐!
时光飞逝,在以前楠忘起步的时候,你负责大部分的管理,我负责新闻图片什么的,就这样,天天在干,出了问题一起讨论解决,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虽然每天很忙,但是和大家一起努力着,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时听了你说的这句话,可以感觉到你很快乐,我很欣慰。现在的楠忘已经没什么好担心得了,楠迷们也都团结一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维持+创新。事情少了,我们的交流也逐渐减少,于是我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上去,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没有必要的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解决,而问题的关键还都是与我有关。在这里,我要由衷地跟你说声对不起!
经过几次争吵后,我才逐渐清醒过来,以前那些事情都没必要去考虑,也没必要去争些什么。毕竟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不一样,以前你是无官一身轻,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拿定主意。而现在的你是一个成熟明星网站的站长,处理问题要考虑周全,有些身不由己。说实在的,楠忘能走到今天,实在不容易,这都是靠着大家对楠忘的支持,楠楠对楠忘的关注,你对楠忘的付出才得来的。想到这里,你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了解,前几天因为我家出了点事,几天没能上网,你在百忙之中还不断的追寻着我的下落,为我担心着。我非常非常感动,你很讲义气!
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坚信我们的友谊不仅仅只是短短的三年!
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你,是我一生中最牵挂的人!
你,是我一生中最珍惜的人!
第250、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
在这追时间的时代里,一位男人一生会遇到多少女人,相识、相知的又会有多少呢?惟有“可怜”一词答之。在这物质大于精神的时代里,我们还可以被多少爱情故事感动,山盟海誓难兑现,天荒地老也已不在远。当今的男人并未忘记那顶天的责任,烟酒有始以来都未标明是男人的专用,却因男人的难言而伴随着男人。在这美女如云的世界里,男人只是感叹地说了一句:“我的眼花了”。在这茫茫又匆忙的人海里,男人只是无奈地说了一 句:“时间走的太快了”。
母亲是人生遇到的第一位女人,我们不因她的平凡而失骄傲,不因她的年老而失美丽,不因她是女人而失伟大。和蔼、可亲之情,点滴、细微之爱便是那伟大的母爱,不受贫富影响更显母爱的可贵。与母爱相比,父爱不易表露,显得那样深、难懂、严肃,所以我们的心语更愿与母亲诉说,有时母亲还要做我们与父亲之间的桥梁。母亲是第一位爱我们的女人,那会不会是我们第一位爱的女人呢?在我们到中年时,才记得母亲的生日;在母亲开始体弱多病时,才知多陪陪与多照顾;在母亲灵堂中的哭声、泪水是不是遗憾与后悔多点呢?
母爱是伟大的,可当我们真正懂得还母亲的爱时,连我们自己都老了,却还要拿“岁月无情”来骗自己。生儿防老,当今说起来会很俗气,然而不孝顺父母的人最俗蠢。大了,你可以不去孝顺,却忘了你的子女的眼睛,有其父必有其子,不要到最终哭笑不得。最懂你的人是你的母亲,而你呢?不要在叶黄、叶落之时,才知一切。
也许真的是我们长大了,开始寻找着另一种爱,另一位女人。初恋的女友,应算是我们人生的第二位女人。爱着与被爱多是快乐、幸福的,那段恋情也是难忘、刻骨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是,也许是对方的不是,还也许是其他原因,使95%的男人思忆初恋是痛心的,男人的第一次心醉也许就是在这里,这也就是为什么会难忘初恋的女友。为什么情歌唱不完,为什么伤感的歌更动听,那是因为我们还在追寻,还在思念。不论你曾爱的多深,伤的多深,也不去论谁对谁错,只要记住你爱过,也被爱过。天不会为谁荒,地不会为谁老,不要对天地嚎叫,自问你又感动了多少人。
开花无果的初恋,回忆也许是一道伤痕,一阵痛心,却又难摆脱不去思忆。即使对方有千错,我们还是要找自己的万错,大度的男人所说。初恋时,我们真的没有做好,也真的不懂何为爱情。没有为初恋而心醉过的男人,一是还没爱过,二是还没用心的爱过,也许只有那5%的幸运男儿不必为此心醉。不是那幸运儿,人生路上有这一道心醉也未必不是一种美。忘不了一人,忘不了这痛,就学着更好地去爱另一人吧。
初恋女友难成我们的爱人,所以爱人就成了我们人生的第三位女人。这时我们懂得了责任,知道了压力,心也开始老了。为了家庭,为了生活,开始忙碌,也开始疲惫了。女人难逃八卦,男人却有太多的难言。女人的八卦可以对众人诉说,男人的难言又可以对谁说呢?爱人?因为爱着,要给她幸福。男人并不会太在乎爱人的外表,肚中有墨的女人更易得到幸福。男人很想爱人可以成为自己的知己,可天下有多少爱人能做到这步。男人也是血肉之躯,为什么非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呢?多少男人为了这句话有泪不敢流。爱酒的男人不多,爱醉的男人更不多,烟又是在什么时候抽的多了呢?男人的胸结实、宽可以让女人靠,可又有多少爱人知道男人脆弱的一面?自由恋爱下,离婚率上升了,我们笑着说,社会进步了。
幼女道天下的好男人都已婚了,俗妇又道天下没一位好男人。男人道:幼女还小,未食尘间烟火;俗妇是凡女,难懂尘世情。男人这本书易懂,却没有多少女人看懂。女人可以改变一位男人,男人亦可以为一位女人改变自己。好男人不是天生的,一位好男人的背后也意味着有一位好女人,好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幼女的道声,男人可以笑笑,俗妇的道声,男人只是摇摇头。社会的进步使物质大于精神,男人很累。离婚率的上升是摆脱了一道世俗,当事人又有谁会多找找自己的不是呢。
男人的难言在爱人面前是难言,在朋友面前亦是难言,所以天下众男人都有一求——红颜自己,对于很多男人来说,这也是他人生的第四位女人。红颜自己的情不是爱,是爱的升华,爱的极限,可天下众男人也知道,人生难得红颜自己,不敢求多,半个足以。是苍天的决情,还是世人的世俗,红颜自己难求更难长久,红颜多薄命的含意是否也可以加深点呢?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常圆。
色是性而不是爱,色下的甜言蜜语难信。外表下的爱不会长久,花开花落是很短暂的,谁也做不了天下最美的人。真正的男人不会求太多的女人,一位贤妻嫌知己便足以,然而茫茫人海中,男人却难寻这样的女人,男人的可悲也就在于此。英雄难过美人关,不!那不是真正的英雄,那也不是真正的美人。英雄的心世人难懂,也就静寞,惟有在红颜自己面前可以苦诉,脆弱、伤感、难言之言寻得是理解、安慰、鼓励。风起雨落,伤来泪流;风云再起,英雄何在?不去论英雄,男人亦是如此,红颜自己才是自己心中最美与最想求的女人。
人生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母爱;
人生最感人的情,莫过于爱情;
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
第251、捡硬币的男孩
我正坐在街心公园的一把长椅上晒太阳。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细碎的声音。我回过身,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弯着腰,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叔叔,请抬下脚。”男孩看着我说。我应声抬起了脚,男孩把我原来放脚的地方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也没有。”男孩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我叫住了他:“你到底在找什么?”男孩停住了脚步,想了想说:“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嗯,我谁也不告诉。怎么,这是秘密吗?”我吃惊地问。“我在捡硬币。要是找对地方的话,有时候能找到很多。一般街心公园的长椅下面都有。我去年夏天就在这儿捡到了很多。”
“捡硬币?”我以为我听错了,“这么说,你去年夏天就开始在这儿捡了?”“对。”男孩的神情非常庄重。
“那你今天有什么收获?”我出于好奇,又问。
“等我看看。”男孩从裤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纸包,里面有几枚亮闪闪的硬币。男孩皱着眉头,把纸片上的硬币一枚一枚地捡到自己脏兮兮的小手里,边捡边动着嘴巴,显然,他是在仔细地数今天捡了多少钱。“一共48戈比。”男孩终于数完了,又把那些硬币放回到纸上,包好,装进了裤袋。
“噢,你已经很有钱了。”我笑着说。“这不算多,但这个夏天我肯定能捡到更多。”
我想起了儿子和自己的童年,谁小时候没为了买几块糖果或者一个心仪已久的玩具想方设法地攒过钱呢?
“你是攒钱买糖果吗?或者买一把小手枪?”我问。
小男孩皱着眉头没说话,看到他如此严肃的表情,我知道我不能再问下去了,这个孩子可能另有隐情。“好了,祝你找到更多的硬币。你明天还来吗?”我最后问。
男孩低声说:“来。只要不下雨,我每天都来。”
就这样。我和这个叫伊柳沙的孩子认识了,后来还成了朋友。我每天都去那个小街心公园,坐在椅子上等他。他也每天都来。而且几乎都是同一时间。我每次问他有什么收获时,他就蹲在地上打开纸包,认真地把自己捡到的硬币数一遍,但每次都没有超过一个卢布。
我又一次问他:“伊柳沙,我有几个硬币,你拿去好不好?”
伊柳沙低着头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妈妈告诉过我,不能白要别人的钱,得拿东西换才行。你有多少硬币?”
我把手里的硬币数了一遍,说:“45个戈比。”
“我马上来!”伊柳沙说完,跑进了附近的一片树丛里。几分钟后他跑了回来,小手里握着一小截红铅笔、一张糖纸和一小块绿色玻璃。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交易。
从那以后,我每天来的时候都给他带一些零钱,而走的时候衣兜里则塞满了他的宝贝,有啤酒盖、旧打火机、铅笔头、玩具汽车和塑料小人什么的。最后一次,伊柳沙给我带来的是一个断了一只胳膊的变形金刚。这可能是孩子最珍爱的玩具了。我实在不忍心带走,但伊柳沙的态度非常坚决,容不得我拒绝。
那天之后。伊柳沙说什么也不肯再和我交换了,不管我怎么劝他,他都不答应。在我再三追问下,他才告诉了我实情。原来他已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什么来了。
于是,我耍了个小花招。我比以前早来一点,然后悄悄地往长椅下放几枚硬币。伊柳沙来了之后,捡起来就蹲在我脚边一丝不苟地数他一天来的收获。
我已经习惯了每天看他捡硬币,我喜欢上了这个小男子汉。我欣赏他的懂事和执著。但有一个疑问一直折磨着我:他为什么要捡硬币呢?而且一捡就是一年多?
我每天都会给伊柳沙带几块糖果和口香糖,伊柳沙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而且我还发现这个孩子很少笑。后来伊柳沙却突然不来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露面。我再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那把长椅上,低着头,表情难过。
“我不需要硬币了。”伊柳沙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伊柳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搂住他小小的肩膀。伊柳沙低垂着头,泪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维拉阿姨说我爸爸酒喝太多了,把身体喝坏了。可我妈妈说爸爸能治好,但需要很多钱,所以,我每天出来捡硬币,我已经捡了很多硬币,但还是没能治好爸爸……”
他脸上的泪水已经流成了两条小河。我把他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我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可我却没来得及救他!”伊柳沙放声大哭。
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经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流着泪紧紧地抱着他,抚摸着他的头。
伊柳沙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用又红又肿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这是你给我的硬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完,他站起身,抹了一把眼泪,沿着一条林间小路跑了。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停地叹息。命运让这个孩子小小的年纪就经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可我却无法帮助他。
在后来的一个月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我们以前经常见面的街心公园,但我再也没有见到伊柳沙,没有见到这个只有六七岁的男子汉。现在我很少去那个小公园了,但每次去,我都要在长椅下放几枚硬币。
我要让他知道我是他的朋友,我就在他身边。
第252、我和友情谈了一场恋爱
我总会无端地想起西林。她像个恍惚的影子,长久地占据着我青春时光大片大片的记忆。
彼时,我是寝室里最瘦的一个,西林比我胖了将近十五斤,恰恰,她却又被分到我上铺。不太喜欢她,眼神清冽而又散漫,看人的时候,总从别人的头顶一掠而过。她是城里的孩子,有理由这样。
我初晒过城市里的阳光,因为炫目,还未完全适应,一切太过小心翼翼,所以,我有点怕西林。
读书时期的友情最简单不过,只是想要在去食堂时,去逛街时,下过晚自习走过长长的走廊时……有一个女孩在身边。慢慢,我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一起,吃饭,逛街,去教室,回寝室。不管两个人好不好,就那样在一起了。
直到有一天,吃饭的时候,西林硬要等到我们才肯去食堂。从这之后的一周里,她每次都一样,我身边的那个女孩说她不喜欢西林。我知道她是怕西林抢走了我。换作我,也会害怕别人都有人相陪时,我却要形单影只地完成这一切。
不懂得爱情的年纪,后来却想,即便是爱情,也是演练成这个样子了。连三个人在一起都觉得过于拥挤,这哪里不像?
所以,开始无端地矛盾。直到西林说,她要和我在一起。顷刻,我已经忘记是否曾经不喜欢过她。所有,在那一刻化为云烟,只留下两团雾,在眼眸里恋恋不去。
临近吃饭时,我故意装作很忙碌的样子,只为等西林来叫我的名字,然后端着饭盒一起去食堂。我和西林,总是并排坐在餐桌的一边,哪怕有再多的位子,也要如此。总像怕万一漏出一点缝隙,会有人从其间塞充。西林总把饭盒里的肉块挑给我,每次还要不忘说你要多吃哦!西林每次回家,总要带些水果回来给我。西林小时候学过美术,有时在苹果上画上各种孩子一样的表情,拿给我一一看过之后,再用干净的水清洗,末了还把苹果皮削得一圈圈地像枚泛着果香的项链。
相处久了,渐渐知道西林虽然是城市里的孩子,但穿得并不娇艳,终日都是T恤,黑色居多。头发稍一留长,就会跑到理发店剪成短碎,倒是我,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碎花裙。同学们都笑说我们从背影看,简直是绝配情侣。
西林有一次一本正经地问我,如果毕了业,你还会和我好下去吗?我说,怎么不会,我们要一直一直这样地好下去,不管到了哪里,我们都要彼此拥有对方的消息,好让我们知道都过得好不好。
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在那个夏日,手牵着手沿着铁路往夕阳的方向一直走,还不忘欢快地一首接一首地唱着时下流行的歌,在面对自己后来的人生是不是需要对方的出现时,却也差一点没有立字为据。
就那样相信了诺言。以为一生一世,原本也就如此了。却不知道太过相爱,在诺言的背后,也会藏着数不清的沙砾。
没有争吵,两个人就那样突然不好了。我像个失恋的小女孩,一张张地托同学传纸条纠缠西林。每张纸条上都有我留下的泪痕。西林却采取沉默的方式对抗这突如其来的伤害。我一个人吃饭逛街四处走走停停,西林再不会将这些看在眼里。她已经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那样决绝,像她当初和我走在一起那样。
慢慢,我知道我的泪水起不了作用,也再挽不回她的心。我开始在她面前总是装作很快乐的样子,但眼神从未在她身上有过半秒的停留,其实她哪里知道,我的一切都是做给她看的。
从心痛到强作笑颜,再到漠然视之,最后到忽然觉得自己很傻,为着一个女孩子整夜整夜地泪流满面。很多年后,我和一个男孩谈了恋爱,他对我如西林对我好,他对我如西林说要永远和我在一起,最终我却对他如西林先撤而退,他的心痛与强作笑颜我都看在眼里,但在后来的后来他对我说“原来那时候的自己好傻”时,我却泪流满面。因为,刹那间我猛然想起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在我身边,而我因为她的离去蒙住被子低声哭泣。
尽管西林最后给了我离开的理由,她说她和成绩那么好的我在一起只是感觉过于自卑。但我只是一笑而过。是啊,别人说,分手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得不够多。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我宁愿相信我曾经和我的友情谈了一场恋爱,但我也知道,从西林之后,我再也不会那样傻地对待一个人了。
第253、铁哥们
最近,刘刚真是喜事不断,老婆怀了孕,自己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奖励了他1万块钱,加上他平时的积攒,便花了4万块钱买了辆家用小轿车,这样刘刚就可以每天开着小车上下班,不用天天去挤公交车了。想着自己事业家庭双丰收,刘刚晚上做梦都会笑醒。谁知车刚买了没几天,却遇到了烦心事。
刘刚有个铁哥们,叫张成,两人是从小一块玩大的,成了家以后,两个家庭也好得不得了。这不,刘刚买车没几天,张成可捡了个大便宜。张成家住的小区和刘刚家不远,上下班正好顺路,所以每天上下班,张成都会蹭刘刚的车,于是刘刚每天上班前都要先接上张成,再去上班,下班后又是先把张成送到家后再回自己的家。这还不算,张成一旦出门办个事情,还老是给刘刚打电话,让刘刚开车载着他去。刚开始还好,久了,刘刚有点受不了了。本来是自己买车图方便呢,可没想到,张成倒成了用车最多的人。
于是,刘刚陷入了烦恼之中。你说不让张成用吧,毕竟是铁哥们,如果直接拒绝,面子上抹不开;可不拒绝呢,自己又跟着遭罪。唉,真是令人头疼!
这天,张成又要用车,刘刚开着车说:“成哥,你驾驶证办下来没有啊,如果办下来,以后用车你就能自己开了。”张成不好意思地回答说:“我也着急啊,听说快办下来了。”刘刚于是接着话:“对了,你看你驾驶证也快办下来了,不如尽快买个车吧。现在车都降价了,我这里有些资料,你看看。”说完,刘刚从驾驶室下面拿出一堆汽车广告扔给张成。张成显然十分有兴趣,一边看,一边和刘刚交流车子的性能、价格。刘刚看张成这么来劲,心里很高兴。
这是刘刚特意对张成做的一种特殊暗示,表面的意思是让张成赶快买个自己的车,其实是希望对方明白不要老是蹭自己的车了,自己对他很烦。谁知,张成好像没有明白刘刚的深层意思,还是照蹭不误。
刘刚被张成弄得身心疲惫,每天回到家后,总是对老婆小琴唠叨这个烦心事。
这天,刘刚刚一进家门,小琴便把他拉进卧室,指着化妆台上的瓶瓶罐罐说:“老公,你看这是啥?我今天专门跑到商场买的。”刘刚仔细一看,原来是各种不同品牌的香水。
“小琴,你买这么多香水干啥?咱家又不开化妆品店!”刘刚有些恼怒地埋怨道。
小琴笑着说:“老公啊,这可都是为你买的!”
刘刚“扑哧”一声笑了:“你开什么玩笑,这些都是女人用的香水,再说了,我一向不喜欢往身上涂香水的。”
小琴露出诡异的神情,说:“这些香水不是为你准备的,是为张成准备的!”刘刚一下子疑惑了,不知小琴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看着刘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傻样,小琴爬在丈夫的耳边笑着说:“你不是为张成老是用咱的车而烦恼吗?你按我说的去做,保管张成过不了几天,就会乖乖地收手,再也不敢蹭咱的车了!”于是如这般地说出了自己的主意,刘刚一听,轻轻地擂了老婆一拳:“嘿,这主意好,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第二天一早,张成又要用车办事,刘刚按小琴说的,在张成向来坐的副驾驶位置轻轻地洒上小琴昨天买来的香水。洒完后,刘刚不禁笑了,心想:小琴说得没错,张成坐在这个位置,身上自然会沾上香水的味道,回到家后,张成老婆一定会质问张成。下次,张成再用车的时候,再洒另外一种品牌的香水,这样以来,张成老婆肯定会怀疑张成和多女人有交往。哈哈,到时候可就热闹了。张成是出了名的怕老婆,为了不让老婆怀疑自己,肯定以后就不敢再坐自己的车啦!
不过,令刘刚感到意外的是,虽然他和老婆打的如意算盘这么巧妙,但张成还是照用不误,不但没有减少用车的次数,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只要刘刚一有空,张成就会打电话过来,说要用车,而刘刚呢,快成了张成的专门司机了。每当刘刚不耐烦地问起张成的驾照什么时候批下来,张成总是一脸歉意地说,还需要一段时间;而当刘刚再问张成何时买车,张成总是不屑地说:“现在买车为时过早,再等等一定会降价的。”。
听了刘刚的讲述,小琴也陷入了不解之中:“难道张成的老婆不在家吗?”于是向张成家拨了电话,没想到接电话的正是张成的老婆。挂了电话,小琴一下子疑惑地自言自语起来:“不可能啊,张成老婆我还是了解的,她对张成管得可严了,怎么会对张成身上的香水味没有察觉呢?”
小琴本来以为自己想的这个绝招保准管用呢,没想到竟然一点作用也没起,自己反而破费了两三百块买香水的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里里外外,可亏大了。
最后,刘刚实在不堪其扰,在老婆生了孩子没几天,就索性把车子锁进车库,对张成谎称自己车子坏了,已经送到4S店大修去了,而自己又重新开始了挤公交车的生活。
没过几天,儿子满月酒的日子到了,刘刚特意在市里最高档的大酒店里摆席宴庆祝。刘刚和老婆小琴站在大堂前面忙着迎接客人,这时只见一辆崭新的小车停在酒店门前,从里面走出来张成夫妇和另外一个不经常来往的朋友。刘刚心想,这张成也真是的,一看自己车没有了,便开始蹭别人的车了。刘刚对那个朋友夸道:“你的车不错啊,新买的吗?”
那个朋友一脸惊异:“你说什么啊,这是张成的车。他驾证一办下来,就买了,人家都买了三四个月了!”刘刚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张成的车?既然他的车子买了那么久,为啥前几个月还一直用自己的车呢?这可把刘刚气坏了,碍于今天是个大喜日子,不便发作,只好忍着。
到了晚上,刘刚给小琴说起了张成的事,忿忿不平:“没想到张成竟是这样的人,明明早就买了车,还一个劲用我的车,哼,我不再认他做哥们了!”琴搂着刘刚,红着脸说:“刘刚,不要再生气了,其实都是我不好,不该想那个歪招,张成对你隐瞒了他买车的事,其实都是为我好。人家到底是你的铁哥们啊!”
刘刚马上问到底是咋回事。
小琴叹了口气,这才说出了事情的缘由。原来,刘刚按小琴的说法,在车中副驾座位上洒不同的香水,张成早就注意到了,并回家告诉了妻子。张成的妻子马上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对张成说小琴正怀着孕,刘刚又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这个时候最有可能出轨了,又加上张成说车里老是有不同的香水味,张妻推断刘刚这家伙肯定在外面乱来。本来,张妻想立即把自己对刘刚的怀疑告诉小琴,可一想她正值怀孕期间,一旦生起气来会对胎儿不好,于是安排张成把刘刚看紧,所以张成一发现刘刚有空闲时间,便找各种理由用车,这样,刘刚的时间被占满,不可能有空闲找别的女人乱来了。
刘刚听完小琴的话,狠狠地给自己一_耳刮子,随即提上一篮水果,拉上小琴,往张成家走去……
第254、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念在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的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开心么。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男孩说好啊好啊。她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了,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的又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好久的沉默,然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会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了,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这种思念是平和的,是温馨的,是不掺任何杂念的,没有任何专属味道,没有任何占有的意念。
女孩突然想起男孩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只有三种颜色,红色,蓝色和绿色:红色是冲动,是激情,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蓝色是忧郁,是深刻,是沉沦一切的力量;绿色是平和,是安逸,是抚慰一切的力量;经过红色的爱情,蓝色的失恋,那么绿色的思念就是你最好的心灵鸡汤。
爱情的时间是多久,几个星期,几个月,还是几年?但不管多久,爱情总是会过期的。而这种思念呢,永远也不会过期。
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感情,就是这种思念。
找一处心灵的港湾,你可以放心的去停泊。
找一个心灵的守护天使,永远不会迷失自我。
当你找到了,你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
第255、臧天朔的教训:成也朋友败也朋友
合伙兄弟,反目成仇
20世纪90年代,一曲《朋友》,让臧天朔红遍大江南北,他的朋友更是遍布圈内外。在娱乐圈中,臧天朔被朋友们称为“臧爷”,这是老北京的一种尊称,却带有浓重的江湖味。 作为摇滚歌手,臧天朔主要的演出场地是酒吧。为了更好地把摇滚与酒吧结合在一起,臧天朔成名之后,就确立了唱歌与开酒吧两手都要硬的思路。
1999年,臧天朔的第一家“朋友迪吧”正式在北京开业。让臧天朔预料不到的是,经常有些不明身份的人来酒吧闹事。臧天朔觉得,像酒吧这样的公共场合什么人都有,需要找一些人手“看场子”。经朋友介绍,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吕长春。吕长春找来兄弟“看场子”后,酒吧才安宁下来。
2002年10月,臧天朔又与东北人孙建军在河北廊坊步行街开起了第二家“朋友迪吧”。孙建军出钱,占70%股份;臧天朔出房子,占30%的股份,双方共同经营。2003年1月,廊坊“朋友迪吧”正式营业。孙建军在经营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他按照“廊坊第一”的标准打造“朋友迪吧”。开业不久,臧天朔的号召力加上“廊坊第一迪吧”的名头,引来了附近大学城的众多学子。
为了更好地吸引学生来这里消费,臧天朔多次邀请圈内的朋友来这里演出。孙建军也把酒吧打理得井井有条,让臧天朔欣慰不已。
但好景不长,在酒吧经营过程中,臧天朔与孙建军在经营理念和经济方面产生了纠纷。孙建军认为臧天朔想单独经营,两人的矛盾由此加深。
而据臧天朔手下一位经理说,在初建迪吧时,孙建军拥有70%的股份,但他始终一分钱不出,都是以臧天朔的名义在别处赊账,欠了很多钱。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当着记者的面让孙建军承认是他自己灾的钱。
在无法合作的情况下,孙建军一气之下离开了“朋友迪吧”,并将股份转让给介绍他与臧天朔认识的王先生。随后,他在廊坊火车站附近开起了“热浪”迪吧。
合伙人分手对“朋友迪吧”打击很大,但臧天朔没有想到第二波打击很快到来。他发现客人越来越少了,他不明原因,直到一位常客说: “火车站广场西边新开了一个“热浪迪吧”,场地比你们这边大,酒水也便宜,大家都跑到那边去了。”一语惊醒梦中人,臧天朔派人跑到火车站查看,果然发现一家规模更大的迪吧,老板正是孙建军。
哥们义气,为潜逃兄弟提供藏匿地
为了竞争生意,两家迪吧经常互派一些人员到对方的场子闹事,客人见状赶紧离开,两家酒吧都陷入经营困局。终于双方都撑不住了,小规模的冲突开始了。两家迪吧门前发生的咒骂、惨叫和瓶子的碎裂声,已经让周围的邻居们习以为常。
2003年6月20日,孙建军听说王先生要从“朋友迪吧”撤资,但他一直没有拿到那本该得到的20万元。于是,孙建军带着公司的十多个保镖到迪吧找王先生。恰巧王先生不在。朋友迪吧,保安不让孙建军进门。僵持之下,“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闻讯而来,让孙建军只带一个人进去找人。孙建军带着一个保镖进了“朋友迪吧”,转了一圈没找到王先生。
窝了一肚子火的孙建军带着保镖出了门,走出五六米后,他突然大声地对“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喊道:“告诉吕长春,准备召集人,看谁人多,我在广场等着。”
孙建军走后,“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连忙给吕长春打电话,告知此事。接着孙建军又给吕长春打了电话。吕长春对臧天朔说:“孙建军打电话约我过去,限我两个小时回廊坊见面,他已经把人准备好了。这小子说你欠他的钱,还带脏字。这场架必须打,不打以后咱们的买卖没法做。”
2003年6月21日凌晨,十辆没有挂牌的面包车同时停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几十个光着膀子、拎着砍刀和钢管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将“热浪迪吧”团团围住。突然,从“热浪迪吧”里也冲出几十个手持棍棒、酒瓶的青年人,一场比电影还壮观的砍杀场景瞬间爆发了。
随着一阵酒瓶撞击的“砰砰”声、砍刀和钢管撞击的“叮当”声和杂乱的喊叫声,十分钟之后,广场上就有十几个人躺在了地上,散落的钢管到处都是。等警察赶到时,广场上只留下一具还有余温的年轻男子的尸体。
这次火并中,孙建军一方死一人,轻伤两人,另有一个无辜人员被打成轻伤。这起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的聚众斗殴致死案,成为当地的大案。
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对吕长春说:“你不能再在廊坊呆下去了,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吕长春听从了臧天朔的建议,连忙离开廊坊躲避到长春。随后,廊坊警方对这次聚众斗殴的主使者吕长春发出通缉令。
2004年春天,吕长春考虑到自己在长春熟人太多,便又潜逃到北京找臧天朔。吕长春惹祸,毕竟是为了自己的迪吧,臧天朔明知收留吕长春的危险,但他的哥们义气最终占了上风。臧天朔把吕长春安排到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的一套房子里住下,叮嘱他不要再出去惹事。
法庭交锋,朋友啊你坑苦了我
2008年6月,长春警方抓获了一名河南籍的张姓犯罪嫌疑人,在核实身份后,发现此人就是被廊坊和北京警方苦苦寻找的吕长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吕长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是歌手臧天朔提供的。调查证实,吕长春就是5年前被河北警方通缉的涉及命案的要犯,别名张伟义,而当时吕长春正受雇于臧天朔担任“朋友迪吧”总经理。在调取确凿证据后,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将臧天朔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吕长春、臧天朔等人聚众斗殴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臧天朔的表情始终很平静,但在关键证据方面,臧天朔和吕长春在法庭上的说法完全不同。
臧天朔坚决否认授意吕长春去打架,他说:“我授意的是让他好好跟对方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法官就此再次询问吕长春:“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建军打架?”吕长春回答:“他大概是这么说的。说你找孙建军去,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臧天朔百口莫辩,正是吕长春的证词,锁定了他犯罪。此时的他,真想问一句:朋友啊朋友,你为何坑苦我?!
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臧天朔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六年,判处吕长春有期徒刑九年。
臧天朔被捕时,他的儿子只有两个月大。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应该会叫爸爸了,但高墙阻隔,臧天朔只能心怀愧疚地想念儿子,儿子也只能从母亲的思念中感受父亲的存在……
第256、京都趣事
这是我入伍后第一次“负伤”的经历。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曾在北京当过几年铁道兵,有幸参加了我国第一条地铁建设,那时部队在五棵松一带施工,驻扎在一个废弃的沥青厂内,对面是七机部的一个研究院,东侧是五棵松路,西侧是玉泉路,营房后面是一条河,老乡们说是玉泉河。这条河景色很美,两岸杨柳成排,河坡用毛石镶砌,河底都铺了石沙,河水显得格外清莹。因此,这里就成了我们游泳休闲的好去处。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和班里的战友们一道又去玉泉河游泳,刚走到河岸,突然听见有人大喊,“快来救人呐,有人溺水啦!”救人就是命令,大家二话没说争先恐后地冲进了河里,我也不甘落后疾步向河中窜去。该我倒霉,不知是谁为了晒衣服,在两棵杨树之间拴了根铁丝,其他人个子比较矮,蹭蹭跑了过去,唯独我这一米八五的身材吃了大亏,被铁丝撞了个正着,不仅把鼻梁骨刮了一道深深的大口子,冲力的反作用,还结结实实地让我摔了个“四爪”朝天。当时我脸上鲜血直流,大腿像挨了一枪似的疼痛难忍,可又不放心班里的那些旱鸭子,便从地上爬起,三步并作两步地跳入河中。这个时候,那死者早已被捞起,是上游漂下来的一个溺水者,被人们误认为是有人溺水。唉,原来是虚惊一场。
战友们见了我的样子吓了一跳,连推带搡地把我送进了医务室。等我从医务室出来时,可就“旧貌”换“新颜”啦:鼻梁骨上贴着厚厚的纱布,太阳穴上抹着红药水,一瘸一拐,简直就像一个杂技小丑,大家见了都笑得前仰后合。
那个年代,讲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吃了两天的病号饭,我就开始工作了,和战友们一起去五棵松工地。当我开着“天窗”,拖着伤腿,仰着那还没完全卸了妆的丑脸,走在北京的复兴路上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同志们虽然帮我拿走了工具,但我依然成了落伍者,当时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正在我感到特别无助时,突然听到一阵阵掌声。原来是一些中小学生、首都市民正站在路边鼓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奇怪的侧身望去。见到我在望他们,他们又冲我喊起“向解放军学习!向解放军致敬!解放军万岁!”的口号。一些小学生还向我敬少先队队礼。原来他们是在鼓励我这个“伤兵”。
我好激动,一种神圣感油然而生,身体也轻松了许多,很快就赶上了队伍。那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第一条地铁建设好,千难万险在所不惜,向祖国,向北京人民交上一张满意的答卷。”
“电影”观后
那一天下午,我们又连续工作了十几个小时。由于我们班要收尾,没有坐上回营的汽车,只能徒步前进了。我们走的是石景山一带的山路。要说石景山可真美,有苹果园、桃园、葡萄园,一个接一个。山路两旁的庄稼葱绿茁壮,一些不知名的山花在争相斗艳。但劳累一天的战友们却无心观赏这些只顾疾步前进着。
“咯—咯—咯”,突然从山坡下传来了一阵姑娘的嬉笑声。我们顺声望去,原来是一对青年男女正在桃园中谈恋爱,只见他们相拥而坐,女青年一边嬉笑着,一边半推半就地从男青年怀里挣扎,男青年的双手犯着严重的“自由主义”。
“当兵的来了!”女青年抬头看见了我们。
“解放军不管搞对象的,叫他们当电影看呗!”说着男青年的双手又抓向了女青年的前胸……
他们的浪漫被走在坡上的我们看了个满眼。我一想情况不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便大声喊道,“全班注意,跑步——走。”我不敢让战士们观赏剧情的发展,领着大家满头大汗地跑回营房。
晚饭后的班务会上,我们学习了一篇“为人民服务”,谁也没有提刚才这件事情,我也没有当回事。一是青年人恋爱很正常,无须大惊小怪;二是因为当时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入伍参军地位是较高的,战士们不管是来自农村还是城镇,大都有一个姑娘在或近或远的地方牵挂着,都有恋爱经历。可谁知还是出了问题,问题反而出在结了婚,当了父亲的老刘身上。
“班长,你睡着了么?”午夜睡梦中我被轻轻地推醒,朦胧中听出是邻床老刘的声音。
“呵,有事?”
“你说那一男一女后面还会干嘛。”
“别扯王八蛋,快睡觉,明天还有任务呢。”太困了,我无心与他闲扯。
“嘟、嘟、嘟……”我刚睡着,值日班长的哨声又响了。工作十几个小时后,见老刘显得十分疲惫不堪,他确实没休息好。当收工时大家扛着几十斤重的振荡器,踏着木梯走向斜坡时,老刘身子一歪滑向基坑,幸好小王抱住了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场“电影”对老刘触动太大了,他悄悄告诉我,当兵的时时刻刻要保持“纯洁”。
“英雄”的代价
“嘿,我们连的小伙子,
都是好兄弟。
各项训练成绩好,
思想作风永远插红旗。”
这是指导员领我们经常唱的一首歌,歌词虽然有些简单,但却影响着我一生,不时激发着我当英雄的冲动。一次我真的当了把英雄,却付出了一个可笑的代价。
在我们连队,装卸列车水泥是个艰苦活儿,不仅又脏又累,而且远离营房连休息的地方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喝开水了。“越是艰苦越向前”,这是我们部队的光荣传统。因此,各班见到任务都抢着争着去,谁也不甘落后。我们班是个大班,18个小伙子一个赛一个,我拍着胸脯抢下了这个任务,全班的战士都很高兴。大家谁都清楚,快到年底了,“四好班”评比活动即将开始,完成了这项任务,“四好班”可就稳操胜券了,能不高兴吗?
卸车的地点在搅拌站,四五里的路程一个急行军就到了。不用动员,一声令下战士们就冲向了装满水泥的列车。我们班可是一个特别能战斗的团队,工作起来相当疯狂,战士们有的将两袋水泥放在肩上一溜小跑,有的肩上扛一袋,两臂一边夹一袋疾步如飞。大家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刚到中午,水泥就卸了三分之二。
“休息喽,准备补充能量。”我招呼大家休息,准备吃午饭。
可是到了下午二点多钟,给养车还不见踪影,同志们经过了一上午紧张的劳累,几乎耗尽体力,肚子饿得“咕咕”直提意见。虽然大家把着水龙头向空空如也的肚皮里灌了不少凉水,但仍无济于事,身子饿的直发软。
“班长,咱们回去吃饭吧,饿死了,回来再干。”这时比我入伍早两年的“刁德一”站了起来向我建议。“刁德一”是他的绰号,因为他姓刁,晚会上总爱唱“沙家浜”智斗中的刁德一那几句。大家背后都管他叫“刁德一”。
老刁的建议绝无恶意,我们本就相交甚密,他平时对我帮助不小,对他的话向来我都是以采纳为主,可这次不同啊。如果真的要回去,连长说不出什么,但任务可就泡汤了,后果就不用说了。想到这儿我已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也顾不得老刁的态度,立即把全班集合在一起说:“同志们,送饭车还没到,艰巨的任务没完成,咱们是先吃饭,还是先完成任务?”我一脸严肃的问大家。
“完成任务!”战士们响亮的回答。
“你们饿不饿?”
“不饿!“
我们班的凝聚力、战斗力在这时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被大家的激情所感染,我又大声喊道:“同志们,目标水泥车,冲呀!”大家吼叫着跑向列车,老刁这时也站了起来,像一头快发疯的公牛一般怒视着我,甩出了一句“狗咬吕洞宾。”
精神的力量虽说是巨大的,可也离不开物质基础。在同志们热火朝天卸车时,我赶忙找了部电话向连里汇报。没想到原来是文书忘了向炊事班交代,害得我们好苦。
不一会儿,饭送来了,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也得到了连长表扬。可老刁让我得罪苦啦。回到营房他还不依不饶,非要和我讲个明白。无奈之下,我们俩偷偷溜出营房,钻进了石景山街里的一个小饭店,牺牲了我半个月的津贴,请他喝了一顿赔礼酒,才把他摆平了。可两个酒气熏天的大兵哥哥,却被别人揪住了把柄。评比会上,其他班把这件事当做“炮弹”放了出来。那年我们不仅“四好班”没评上,我们两个人连“五好战士”也当仁不让地奉献给了他人。
英雄咱没当成,可那场火一样的经历,那金子般的战友情,却叫我终生难忘。
第257、义猴小黑
七八年前,我放弃了留在城里的机会,主动要求到位于桂南六诏山深处的一所偏远小学教书。物质条件虽然艰苦,但我的精神是愉快的。我喜欢这里质朴可爱的孩子、纯净的山山水水以及生机勃勃的动物和植物。
一天,我听说村里有人捉了一只稀罕的猴子,准备卖到饭店,给客人作猴脑吃。我立即赶到那个老乡的家里,反复给他做工作,说这是黑叶猴,国家保护动物,让他放了。可他认为山里人靠山吃山,捉猴子卖钱有啥不对?要把猴子带走,除非买下它。我一咬牙,花了50块钱买下了那只小黑叶猴。我想立即把它放生,但它太小,又受了伤,于是我精心给它调养。一个月后,它终于完全康复。我把它带到山里放了,可它怎么也不肯走。后来它终于走了,我怅然若失。一个月后,它竟然又跑回来看我,我高兴得流了泪。它已经长成了大猴,找到了猴群,但仍时常回来。没它的日子,我也万分牵挂。它非常聪明伶俐,有一种特有的灵性,比那些只会撒娇的宠物强得多。慢慢地,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它浑身毛色乌黑,我就亲昵地叫它“小黑”。
就这样过去了两年多,小黑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降临了。
那天,我专程赶往十几里外的邻村为一个生病的孩子补课。当时小黑正在陪我,于是我带上了它。一路上,小黑在我身前身后跑来跑去,甭提多有趣了。它四肢细长,全身披着黑毛,干净而有光泽,真像个小机灵鬼。
正在一条山谷里疾行,突然,跑在前面的小黑尖叫起来,并且对我手舞足蹈的。我大惊,忙四下里张望,一时啥也没看见。蓦地,我发现前方几十步的一块巨石后有两个绿莹莹的亮点,那分明是野兽的眼睛!有一只野兽潜伏在那里。它们虽然隐蔽得极好,但聚光的眼睛却瞒不了人。按理说,动物都怕人,听见人声早该躲得没影了,可它为什么潜伏在那里?
我正在发愣,突然听见一声咆哮,一个橘黄色的影子从那巨石上一跃而起,向我们猛扑过来!啊,是一只凶恶的金钱豹!我立刻联想起最近村民老是丢家禽和牲口,有人发现是一只豹子干的,没准就是它。大约是山上的野物太少了,似乎情有可原。但它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袭击起人来了!
我深知豹子的厉害,急忙转身就跑。但豹子跑得实在太快了,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只听脑后一阵阴风,我一下子就被扑倒在地!极度混乱中,只觉豹子的大嘴向我迎面咬来。求生的本能使我拼死反抗,挥拳猛击豹头。但我的双拳根本没法和豹子的利爪和尖牙比,身上手臂上登时出现了无数血口。我再也顶不住了!
只觉豹子的大嘴狠狠咬向我的脖子,完了!孰料刹那间,豹子惨叫一声,猛转头向后跃去,剧烈地扭摆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小黑正骑在恶豹的身上,双爪在豹面上猛抓。豹子的一只眼睛竟然被抓瞎了。怪不得豹子放开了我。多么勇敢的小黑!它本来是可以独自逃命的,却冒死回来救我!
豹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吃了大亏,一时还无法脱身,恼羞成怒到了极点,不住奔跳翻腾。我急忙趁机往回跑了几步,躲到了一棵树后。我大喊救命,可这荒山野岭的哪有人啊?
小黑经不住豹子近乎疯狂的折腾,终于被甩了下来。正面交锋它可绝不是恶豹的对手。果然在豹子闪电般的攻击下,小黑无法抵挡,几次要倒在恶豹的爪下,一时险象环生!我不住地惊叫,小黑一不行,我俩全得丧身豹口!多亏小黑急中生智,“噌”地蹦到了一棵树上。我才松了一口气。
孰料,豹子也会爬树,大吼一声,也爬上树去。那棵大树上顿时就乱成了一锅粥,两个影子窜来窜去,叫声不断。小黑到底比豹子更善于攀缘爬树,没让豹子得着便宜,又跳到另一棵树上去了。
豹子在树上对着小黑怒吼几声,无法跳过去,只得先下了树。它对小黑望尘莫及,又气急败坏地冲我跑过来。我大骇,想跑,可如何逃脱得了?豹子面目极其狰狞,大约要把所有的怒气和杀机全倾泻到我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258、同桌的笑脸
同桌管非,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却也是最调皮、故事最多的一个男生。
大概是受了罗大佑歌曲的影响,他的语言总是“知知知知知,乎乎乎乎乎,者者者者者,也也也也也。”他时常在下课时,拿着一个苹果或是一袋饼干,逢人便问:“吃乎哉?吃乎哉?”没等你反应过来,他又笑嘻嘻地说:“不吃也!此乃小生充饥之物,非他人可食也。”
一次,我们组织参加社会考察。在汽车上,突闻管非大喊:“老师,我要到五谷轮回之所。”教数学的班主任乍一听,愣住了。
“你要去哪里?”
“五谷轮回之所啊。”
“什么‘五谷轮回之所’?”
“人吃五谷,终有轮回。所谓‘五谷轮回之所’,指的就是厕所啊!”
班主任和我们都笑得人仰马翻。
管非有一个爱好和特长,就是抓苍蝇,只要有飞过,他就不可能不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这天下午上政治课,天气热,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可他却一点也不昏昏欲睡,因为有一只苍蝇正好飞在他靠着的墙上!
只见他伸出右手,慢慢地向苍蝇靠近。我们早已没了听课的心思,全都屏息凝视看他如何把苍蝇抓到手。我们看了不止一次了,但百看不厌,我们简直不知道苍蝇究竟长不长眼睛,如果长的话,那么他管非的手每回向它靠近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总像大傻瓜似的。
管非的手掌慢慢地向苍蝇靠近,先是小半个手掌,接着是大半个,最后是……苍蝇稀里糊涂地成其掌下之物。
“精彩!”一声大喊,吓我们一跳,定睛一看,知道是谁喊的吗?是我们的政治老师!!政治老师说:“管非同学,久闻你抓苍蝇神力莫测,今日大饱眼福。愉快哉!幸福哉!”
……
那些都是一年前的往事了。管非现在去了新西兰,听说仍是他们班的“风流人物”,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在信末画一个像小新那样的头,跟他又有几分相似,在附一句话:“不要老看人家,脸会红红的啦!”
呵呵,倚在窗前,看着蓝天,总想着管非在大洋彼岸的样子,总之,挥之不去的总是他的笑话、他的抓苍蝇大法,还有——忘不了他那张笑脸!
第259、穷朋友的义气
《聊斋志异》书中“田七郎”的故事,乍一看是个穷富结交的悲剧,读罢细想,颇觉意味深长。
田七郎二十多岁,以打猎为生,住着露椽的破屋,穿着有补丁的衣服,过着穷苦的日子。当地有个富人叫武承休,他像“及时雨”宋江一样仗义疏财,喜欢结交三教九流。当他得知田七郎是条讲义气的好汉,甘愿屈尊造访田家。七郎铺开兽皮,两入席地而坐,随意交谈,很是投缘。
有钱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当然是送钱。见面后,武承休拿出一包金银,送给七郎补贴家用。没想到,七郎再三推辞,武承休仍要强送。不得已,七郎进屋问母亲:“这钱能不能收?”田母回答:“无缘无故得到厚重的礼物,不是什么好事。”最终,七郎拒绝了武承休的好意。
不久,武承休以“买虎皮”为由,付给七郎一大笔“定金”。七郎身为猎户,不得不接受。第二天,七郎带着干粮进山,冒着生命危险猎杀了一只猛虎,然后把整只虎送给武承休,抵还了欠他的人情。
半年后,意外发生了,七郎在争猎时与人斗殴,失手伤人致死。被捉进官府。武承休闻讯,不惜重金贿赂县太爷,还给死者家属送了一大笔补偿费,七郎得以无罪释放。七郎出狱后,要去武家致谢。出发前,田母对他说:“大恩不言谢,你见到武公子,不要说感谢之类的俗套话。”
于是,七郎去了武家。武承休摆酒宴款待七郎,留他住宿,又赠送他许多礼物和金钱。这一次,七郎竟然毫不推辞,照单全收。
之后是故事的高潮:武承休的一个仇人勾结地方官,利用武家的一个刁仆,在公堂上陷害武家,不但诬蔑武承休与儿媳通奸,还打死了武承休的叔叔。武承休遭此陷害,气得想自杀。关键时刻,田七郎拔刀而出,舍命为武承休报了大仇……
读罢此文,田七郎的大义、田母的睿智,宛然在眼前。
结交之初,富入武承休“屈尊”关照田家,换作一般的市井之徒,或许早就摇尾乞怜了,而七郎母子坚守穷人的自尊与自爱,不收富人一钱一物,不愿欠富人的人情债。
结交后期,七郎受了武承休的救命之恩。这样的大恩,对一个穷猎户来说,只能以生命来回报。当田七郎拼力杀死武承休的仇人时,心中一定怀有为友报仇的豪迈。
富以仁为贵,穷以义为贵。田七郎母子“一钱决不轻易受,大恩则以生命报”的非凡气节,令人叹服。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贪婪者容易沦为金钱的奴隶,变成媚富豪、傍权贵的俗人。难怪聊斋先生感叹:“世道茫茫,像田七郎这样的人,实在太少啦!”
第260、追忆旧时光之老同学:北风中想起多情楼
上大学时,学校后街有一间“多情楼”。不知情的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无一例外地都会想入非非。其实所谓“多情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饭馆而已,因为沾了附近几所学校的光,生意一度十分红火,甚至被我们称为“编外食堂”。
我刚进大学时,曾努力地把自己乔装成一个“拼命三郎”,每天晚上去教室上自习,有口无心地念书念到十一点,不到熄灯决不罢休。饿了,就和同学一块上“多情楼”宵夜。饭馆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洋洋洒洒来了一大帮人,每人点一盘炒饭,结账时至多才三十来块钱。“多情楼”的老板虽然总是对我们笑脸相迎,骨子里却一定在骂:“这帮该死的学生仔!”
班里的每个男生有了女朋友,都要请大家去“多情楼”聚餐。每聚必喝酒,一喝必有人醉成烂泥。一次为一个同学过生日,当时他正好与女朋友分手不久,几杯啤酒下肚,立马就醉了。当大伙跌跌撞撞地走出“多情楼”时,那同学突然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号啕大哭起来。在那种寂静的夜空下,一大帮意乱情迷的人围在马路中央听一个人撕心裂肺地哭,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可收拾。最后的结局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惺惺相惜哭成一团。如今回想起来,那天晚上的“义举”简直莫名其妙到了极点,这件事也成了我们青涩年代中的一大耻辱。
后来,“多情楼”被人拆掉了,原因是附近又涌现出了好几家饭馆,彼此之间互相抢夺学生客源,竞争相当惨烈。留下过很多故事的“多情楼”抵挡不过,黯然地从后街消失了。
那个时候,我们也已升到高年级,大家都在忙着打工赚钱、到校外租房子住、写论文、找工作,少有聚在一起的时候,渐渐地,与那条后街也疏远了起来。
后来,北京市对以脏乱闻名的魏公村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危改”。一年后,当我再次来到后街,这里已经成了一大片整齐的居民小区,小区门口立着一个漂亮的牌楼,上面写着:“魏公村社区”。我的同学此时也都已经散落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开始了事业的打拼。我独自留在了熟悉的校园里,继续我那平淡的生活。
前两天给学生做会话练习,有人说到下个月班里有同学过生日,我好奇地问他们准备在哪里庆祝,他们回答说,在“恭王府”。什么?恭王府?!这帮小孩真是厉害啊!
其实我是无意怀旧的,只是这两天萧瑟的北风一起,突然有点想念我的那些老同学。如果此时他们也能想起过去的大学时光,那我就不寂寞了。
第261、对朋友恶毒的猜测
是朋友,才敢放心把钱借给他。想不到,那钱,却迟迟不见还。借条有两张,一张五千,一张两千,已经在他这儿,存放了两三年。
他和朋友是在上中学的时候认识的,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和理想,慢慢地亲近,终至形影不离。后来他们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这份友谊就愈加深厚。毕业后他们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打拼,两个人受尽了苦,却都生活得不太理想。朋友似乎比他要稍好一些——虽然朋友只是一个小职员,可那毕竟是一家大公司,薪水并不低。
可是那次朋友找到了他,向他借钱。他猜最多也就两三百块钱罢了。可当朋友说出五千这个数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对朋友说,虽然这两年来我只攒下了五千块钱,但我仍然可以全部借给你。不过,你得告诉我你借这五千块钱做什么。朋友说,有急用。他问,有什么急用?朋友说,你别问行吗?最终,他还是把钱借给了朋友。他想既然朋友不想说,肯定有他的道理。不追问,是对朋友最好的尊重。朋友郑重地写下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着,一年后还钱。
可是一年过去,朋友却没能把这五千块钱还上。朋友常常去找他聊天,告诉他自己的钱有些紧,暂时不能够还钱,请他谅解。
可是突然有一天,朋友再次提出跟他借钱,仍然是五千块,仍然许诺一年以后还钱。于是他有些不高兴,他想难道朋友不知道“讲借讲还,再借不难”的道理?他再次问朋友借钱做什么,朋友仍然没有告诉他。朋友只是说,有急用。他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如果是朋友,你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说暂时还不能——现在我只能向你借钱。他当然听不懂朋友这句逻辑不通的话。他听不懂,却仍然借给了朋友两千块钱,然后收好朋友写下的借条。为什么还借?因为他相信那份珍贵的友谊。
往后的两个月里,朋友再也没来找过他。他有些纳闷,去找朋友,却不见了他的踪影。朋友的同事告诉他,朋友暂时辞了工作,回了老家。也许他还会回来,也许永远不会。
他等了两年,也没有等来他的朋友。他有些急了。之所以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窘迫与贫穷。他想就算他的朋友永远不想再回这个城市,可是难道他不能给自己写一封信吗?不写信给他,就是躲着他;躲着他,就是为了躲掉那七千块钱。这样想着,他不免有些伤心。难道十几年建立起来的这份友谊,在朋友看来,还不如这七千块钱?
好在他有朋友的老家地址。他揣着朋友为他打下的两张借条,坐了近一天的汽车,去了朋友从小生活的村子。他找到朋友的家,那是三间破败的草房。那天他只见到了朋友的父母。他没有对朋友的父母提钱的事。他只是向他们打听朋友的消息。
他走了。朋友的父亲说。
走了?他竟没有听明白。
从房顶上滑下来……村里的小学,下雨天房子漏雨,他爬上房顶盖油毡纸,脚下一滑……
他为什么要冒雨爬上房顶?
他心里急。他从小就急,办什么事都急,比如要帮村里盖小学……
您是说他要帮村里盖小学?
是的,已经盖起来了。听他自己说,他借了别人很多钱。可是那些钱仍然不够。这样,有一间房子上的瓦片,只好用了旧房拆下来的碎瓦。他也知道那些瓦片不行,可是他说很快就能够筹到钱,换掉那些瓦片……为这个小学,他悄悄地准备了很多年,借了很多钱……他走得急,没有留下遗言……我不知道他到底欠了谁的钱,到底欠下多少钱……他向你借过钱吗?你是不是来讨债的?
他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他不敢相信他的朋友突然离去,更不敢相信他的朋友原来一直在默默地为村子里建一所小学。他想起朋友曾经对他说过:“现在我只能向你借钱。”现在他终于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朋友分两次借走他七千块钱,原来只是想为自己的村子建一所小学;而之所以不肯告诉他,可能只是不想让他替自己着急。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他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了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老人握着他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他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他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他善良的朋友,为他对朋友恶毒的猜测。
第262、女人间的友谊好脆弱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263、男孩,梦想,友谊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能把这三者串成一捧精美珠链的东西,那么毫无疑问,篮球是其中之一。
不知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不喜欢篮球的男孩就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男孩。”话语虽然有失偏颇,可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男孩子,就应该打篮球———起码也应该喜欢篮球。
因为,这是一项饱含激情、充满青春活力的运动。男性的力与美,少年的蓬勃朝气,会渗透过每一个百步穿杨的三分球,每一个令人陶醉的假动作,每一次畅快淋漓的封盖,就像千百年前的维苏威火山一样,感天动地地喷薄。当然,能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它需要男子汉的品质:坚强的意志力,果敢勇猛的作风,冷静,敏捷以及永不言败的斗志。
篮球也是一项依靠协作的运动。一个球星虽然可以主宰一场比赛,但若没有一群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战友,没有倾注全部热情摇旗呐喊的球迷,他就永远无法主宰最终的胜利。真正的成功,需要一个球队从主力到替补、教练以及球迷的精诚合作。
篮球还是一片充满着梦想的天空。在这蔚蓝的梦幻中,没有规则,没有定律,也没有扰人好梦的枯燥和鸦鸣。每一个新手都可以梦想成为姚明、艾弗森、奥尼尔,甚至是乔丹;都可以幻想在三分线起跳灌篮,在后场投出百发百中的三分球,或连盖三个大帽。把无法实现的梦想小心翼翼地贴心珍藏,在心灰意冷、百无聊赖的时候,枕着它甜甜地睡上一觉。希望会乘着梦想的翅膀,亲吻你的前额,在灰色茫然的心境中,点亮你一片豁然开朗的澄明。
男孩在篮框下成长。
他会被赋予男子汉的优良品质,尽管他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然而在球场上,他会懂得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进攻机会。面对对手的狂轰乱炸,他抹一把额上的汗,坚韧而不屈。领先的时候,他所想的只是更加努力地完成比赛;落后的时候,他在山雨欲来的狂风中屹立不倒。
他也会主动地寻求友谊,珍惜友谊。他会尝试和每一个真正热爱篮球的人交朋友。他知道真正友谊的珍贵,会悉心呵护每一朵友谊的蔷薇。他会无私地把球分给机会更好的队友,哪怕两人之间曾有过无数次不愉快的争斗;和对手撞个满怀的时候,会用真诚而善意的笑容,化解对方满腔的恼恨。
最重要的是,他心灵的橱柜中始终会搁着几分梦想。因为有梦想,在他的人生路途中永远高悬着一盏指路的明灯;因为有梦想,他能看破混沌的迷雾、迷离的夜,直面希望的曙光,永远都不会对人生丧失信心。
一个男孩子可以没有篮球,但他决不能没有友谊,更不能没有梦想。
第264、周小鱼的阴谋
周小鱼没说什么,望着白易翕动如蝶翅一般的眼睫毛。那一刻,她的心里如一泓湖水,干净得纤尘不染。
1
周小鱼留碎发,嚼口香糖,典型的假小子。当然,高兴了,她也会吹口哨。有一次,她和几个男孩打架,鼻子出血了,仍不后退,以至于那几个男孩怯了阵,落荒而逃,气得班主任说:“你个周小鱼,你,你——”说不出话来。
白易站起来,对老班说:“老师,那几个男孩欺负我,周小鱼才出手的。”
老班愣了一下,压一下手势,让白易坐下,忙转移了话题。在老班眼中,周小鱼是问题学生,白易是他的得意门生。周小鱼甚至怀疑,自己打架是不是白易告的密,所以一硬脖子道:“谁是为了你?我就爱打架。”
老班刚缓和的脸色,又白了,说:“你个周小鱼啊,你怎么不知好歹?”
周小鱼噘着嘴,白了老班一眼,故意气他。
2
一直,周小鱼都被看成问题学生。因为是问题学生,就没几个人愿意和她坐,白易除外。而且,白易还是自告奋勇。
周小鱼从心里反感白易,认为这是爱表现。得意什么?不就是成绩好吗?做一副救世主的臭嘴脸,虚伪!为了揭露白易的虚伪嘴脸,周小鱼觉得,自己有必要暗暗监视白易。她不信,白易是钢板一块,没有毛病。
几天观察,她发现,白易爱到后面的湖边树林去。那儿是恋爱中男生女生聚会的地方,所以私下里大家称之为爱情湖。看样子,白易也有了心中的白马王子。
周小鱼暗暗兴奋,鼻尖都冒了汗。
她想,只要把事实一揭露,既让白易失了面子,也打击了老班的嚣张气焰,一举两得,好不痛快!
于是,在一个下午,放学后,白易前脚刚走,周小鱼后面就悄悄跟了去,沿着林荫小道,特务一般,悄悄寻找着。
树林边,夕阳照着湖水,很好看。可是,周小鱼没有这份浪漫心情。
就在这时,不远的林木后,传来白易的呢喃声,声音细碎而柔婉,如诉说衷情,如叙说爱意。周小鱼拿着手机,打开照相功能,她想,明天让大家一看,一定会全校轰动。
拂开枝叶,她猫腰过去,白易靠着一棵大树,只有一个背影,发丝飘扬。
那男孩一定被她挡住了。周小鱼想,干脆走过去,一摁得了。
她站直,飞快走过去。听到响动,白易回过头,望着她和她手中的手机,问:“小鱼,干什么啊,鬼鬼祟祟的?”
白易手中,拿着一本英语书。
周小鱼脸红了,说:“看你读书的姿势很美,给你照张相呢!”说完,一摁相机,忙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
3
事后,周小鱼才知道,白易怕教室吵,所以放学后经常来这儿背英语单词。周小鱼半开玩笑半带惊吓道:“那儿太偏僻了,小心花痴啊。”
白易笑了,拍她一掌道:“小小年龄,咋把同学想那样坏。”
周小鱼想,奸诈,“大奸若忠”大概就是这样。但心里想却没有说出口。她想,总有一天,她会揭穿白易的画皮的。
那天,周小鱼在前面走,过了一个拐角,飞快地躲了起来,向那边窥视着。白易正走过来,突然弯下腰。周小鱼笑了,她感到,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她看见白易在后面,故意丢了一张50元钱,钱的编号她记着。她想,下午她到教室一嚷嚷,白易算完了。
爱占小便宜,是最让同学们鄙视的。
按照计划,下午,她来到学校,故意在衣服里上下寻找,然后问白易:“我丢了50元钱,不知你看到没有,当时好像只有你在我后面。”
白易睁大眼睛望着她,接着忙拉着她往保安室跑。原来,白易上午拾到钱,并没注意到是周小鱼的,问了几个人,都说没丢,她就交给了保安室。
周小鱼拿到了钱,但是却感觉到自己的心很沉很沉。
4
白易是班长,所以经常代收集资料费。
那次,也是收复习资料费,总共50块。同学们一哄而上,忙着交钱。周小鱼也一脑门汗,挤进去把钱交了上去。她有些忐忑,所以时不时地望着忙碌的白易。
白易把钱收好,拿走了。
周小鱼的心中如湖水一样,难以安静。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做得出格了。
到了下午,白易才对她说,自己今天收到一张假钞票,给老班时才发现。她忙对老班说,是自己刚才买东西时得到的一张假钞票,不小心夹进去了。
也就是说,白易多掏了50元。
“你——咋不查呢?”周小鱼一脸愤怒道。
“大家都在认真备考,这样会影响大家的。”白易一边说,一边拿出课本。
周小鱼没说什么,望着白易翕动如蝶翅一般的眼睫毛。那一刻,她的心里如一泓湖水,干净得纤尘不染。她觉得,自己也应该加强复习了。
5
考试结束,所有的同学都一脸兴奋,又满心忧伤。三年在一个班学习,在一个食堂吃饭,谁也舍不得离开谁。
大家有过矛盾,但留下的,更多是友情。
这几天,大家填志愿,一边在笔记本上互赠着留恋和祝福的美好句子。
周小鱼这次考试超常发挥,感觉很满意。她也像同学们一样,恋恋不舍。从白易的嘴里,她才知道,和她同桌,是老班提前安排好的。老班说,周小鱼心高气傲,说白了,反而让她难以接受。
周小鱼的脸上凉凉的。
“呵,假小子,这是怎么啦?”白易拉着她的手。
志愿填好,大家纷纷离校,教室里顿时空空的。白易也要走了,去南方她爸妈工作的城市。周小鱼去送。车动了,白易红着眼圈,给了周小鱼一封信。周小鱼准备拆开,白易挡住道:“我走了再看,好吗?”
周小鱼疑惑地点着头。
车动了,周小鱼的泪一下子不听劝阻地流了下来。她突然想起,有一件事应该告诉白易。那天,那50元假钞是她给的,她想让老班怀疑白易。
可是,车已经动了。白易在车里探出头,向她招手。风搅着白易的头发,渐行渐远,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天地的尽头。
孤独地向回走,周小鱼拆开信,里面是一张50元的假钞和白易的一张字条:小鱼!这张假钞还给你。当时没给你,是为了你的自尊;现在给你,是为了你做人的真诚。
周小鱼抬起头,眼前,山模糊了,水模糊了。没模糊的,是白易的微笑,很甜,很甜。
第265、我坚持,不因只是一女子
“独身生活适宜于僧侣,因为爱的施舍先须注满一地,否则就难于普浇大地。于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天马行空,独来独往非常惬意也是一种自己知道的感觉。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于是
一个人
一条路
走了很久,很远;
我无法预知道它的未来
那是一个神秘花园
月光洒落,满树银光;
又是一个蔷薇岛屿
花草簇拥,芳香四溢;
我知道深入的途径
始终坚信
并一直走下去
一个人的路很漫长
时间长了
甚是疲惫
抬头仰望
希望依存
孤独寂寞痛苦也只是他日喜悦前的洗礼
我想
我的生命因理想而存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一个内敛自持的女子
倘若心中无爱
必定一丝不留
一个假象亦只是一个空洞
最爱的是什么
心中非常清楚
我需要的男人
些许静默
些许可爱如童
明亮的眼眸可以看得到永远
(或许
这只是一个爱情理想
但:)
我感激
感激生命的延续
感谢阳光洒落在我的肩膀
温暖照耀我
(还有:)
感谢生命中匆匆而过的你
你的每一个肯定的眼神
每一次寒暄问暖
都让我那么感动
哭泣得象一个孩子
或许
你我只是同时路过一个地方
碰巧相遇
因为共同的理想而彼此接近
(这一点点的稀薄的关爱亦是我非常珍惜的事)
陪伴着走过一段路
然后
我们各自继续前行
“我是行路人
不愿在某处留恋太久
安适的山寨很容易埋葬憧憬
丰沛的泉眼很容易滞留人生
而任何的滞留都是自我阻隔
任何的安顿都是创造的陷阱
……”
第266、大哥你是一颗转瞬即即释的流星
人的一生很难事事如意,面对困难,有的人是知难而进,有的人则选择了逃避。那段时间,婚姻受挫,工作不顺,觉得生活展现在我面前的尽是它的黑暗,用“哀大莫过心死”来形容我那是再好不过了,绝望之余,我从现实中逃了出来,让自己躲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里。
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中,我被一个独特的网名所吸引“一聊永逸”,聊过一次便会永远安逸快乐!这是一个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网名,它的背后也必将是一个能带给人快乐的人。就这样,我与大哥在这个特殊的世界中相逢、相识、又相知了!短暂的交往中,我常常在想,大哥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什么?
诗人雪莱有这样一句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秋天秋风扫落叶,大地一片萧杀,冬天大雪冰封了万物,缺乏生机。现实中的我如同生活在毫无生机的秋冬!而大哥则象是我的另一个“春天”,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别样的生机和别样的活力!
人一生能遇到很多人,但知己却难觅!在孤独无助时最渴望能有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倾诉衷肠,悲伤希望能有人共同承担,快乐希望能有人共享!也许我算不上你的红颜,但大哥则象是我久寻不到的一个“蓝颜知己”!给我了太多的关怀和呵护!
你说我披着头发象一个新娘,我就为了做你心目中的新娘而将头发披下来,你说我化妆后气色很好,我就为了与你短暂的视频而精心打扮。你是我网络里的一份牵挂,你是懂的欣赏和肯定我的人,“女为悦己者容”,大哥更象是我一个心甘情愿“为你容”的“悦己者”!
大哥,你可知道?我面对你,如同学生在面对老师;我面对你,如同孩子在面对长者;我面对你,如同病人在面对大夫;我面对你,如同生命垂危的落水者在面对一棵可以救命的稻草;我面对你……!
短暂的交往中,我一天比一天更依赖你了!你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角色。可是忽然有一天,你却消失了,带走了我心里仅有的那点斑斓,你消失的那么坚定,那么坦然,那么安静!我急切的寻觅你,我深情的呼唤你,但这些都丝毫改变不了你要消失的坚定!丝毫改变不了你的消失这一事实!
失去你的日子里,我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去面对这一切,你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为我编织了一个绚丽多彩的梦,你走时却无情的把这个梦带走了。我为自己与你的这份美好而又辛酸的网络情缘而伤感遗憾!于是我又在想:你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什么?
消失了许久,当你再次出现的时候,你说自己只是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该逝去的时候就留不住光,劝我多保重!看着你的留言,我泪流满面!是呀,其实你真的就是那颗流星,只为我放射了瞬间的光。我难以面对流星逝去的暗淡,却又留不住它的任何光芒!流星已逝,光芒不再,大哥,现实中我已经缺乏光芒和色彩了,你又怎么忍心,让我在虚拟的世界里还要再次承受离别之苦,怎么忍心让我再次面对黑暗呢?
第267、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第268、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看上去依然明艳照人。说起20年前那种朦胧而青涩的情感,她的脸上,依然会飞起少女般的粉红。
谁没有娇嫩的青葱岁月,谁没有羞涩的青苹果之恋。当我们在情感和生活之路上一步步成熟的时候,蓦然回首,才会发现,当年的那份情感竟是如此纯真如此美丽。虽然爱早已不再,但那纯真的友情,不正是我们对青春时代最美好的回忆吗?
青葱“万年青”
20年来,我们的联系多次中断,但却又无数次地拾起。我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有一些亲切,也有一些期待,而更多的是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
认识他,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事情。当时我在中越边境的野战医院里工作,而他刚刚从战场上回来。记得他来住院的时候,还带着一根练武用的铁链。
他是因为什么病住院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他是什么时候出院的,我也完全没有印象。惟一记得的是,他走的时候,当着医院许多医生护士们的面,大大方方地送了我一棵“万年青”———一种绿色、无根、用水养在瓶子里的常绿植物。当时我根本没有在意,我以为他只是对我的医护工作表示感谢。因为我们此刻离战场很近,战友之间的情谊,经过血与火的考验和洗礼,永远是最纯真而深厚的。我同样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礼物,没有任何的遐想和绮念。
边境渐渐平静后,我们撤离了前线。回到驻地后,我和同伴们都陆陆续续收到许多曾在医院住过的战友的来信。其中有一封信,很真诚地问我能否给他寄一张照片。我一时有点迷糊,在姑娘们的提示下,想起他就是那个带着铁链和送我万年青的战友。
这一小小的要求在我的女伴中引起了小小的涟漪,就像一湖平静的水面突然跃起一尾小鱼,大家笑着闹着逼问我准备如何回复人家。我有些犹豫,其实送一张照片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可能是一件极小的事情,就算普通的男女朋友在一起合照也属正常。可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互赠照片一般只在恋人间才会发生。送吧,怕引起别人的闲话,不送吧,我们又是战友,连人家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周围的姐妹们,她们渐渐停止了喧闹,变得严肃起来。
激情燃烧的岁月
正在迟疑的时候,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战场上,一个18岁的战士血流如注,生命危在旦夕。他望着周围的医护人员,吃力地说:“我从来没被女孩子亲吻过,你能不能亲我一下。”周围的人全愣住了,只有离他最近的那个年轻女兵羞红了脸,但她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将双唇深深地贴在战士的额头上。而那位战士,带着微笑慢慢合上双眼。后来,记者采访女兵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把我的初吻献给保家卫国的勇士,我觉得值。
我和姑娘们都被这个故事打动着,因为我们拥有着同样激情燃烧的岁月,同样拥有着对前线战士最崇高的敬意。最后,大家一致表示:照片要寄,但是为了不让他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要选一张正规严肃的。
那一年我才18岁,虽然朦胧之中,我感觉到了他对我的心意,但我从来没考虑过个人的事,于是对他的表白显得非常迟钝。最后,我选了一张非常威武的照片寄给了他。
想不到20年来,他一直保留着这张照片。
20年来我一直当他是我的战友,而他也总是适时地对我表示祝福。后来,当终于有一天我长大成人,告诉他我已经有了男友时,他依然大方地向我表示祝贺。同时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一种感情叫友情。他说希望我们能一直把我们的友情延续下去。
本来我以为,男女之间,如果做不成情人,可能也很难再保持一种纯洁的友情。然而想不到,他真的把我们的友谊,完好无缺地保存了20年。
20年后,等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从一个20岁的青年变为稳重的中年,由一个军人变为集团老总。然而在我的感觉中,他对我的关心和亲切,依然如昨。
我们永远是朋友
前不久,我出差来到他所在的城市里,再次见到了他。
他从口袋里拿出当年我写给他的信,还有当年我寄给他的那张装模作样充满稚气的照片。我看到,他把我的信每一封都编了序号,并注明收到的日期,整整齐齐。
他说起在前线为我寻找“万年青”的故事,他说听到我们要走了,他到处寻找一件可以留为纪念的东西。好不容易在附近老乡家看到一株翠绿的“万年青”,他觉得我一定会喜欢这株常绿植物。为此,他红着脸,鼓足勇气,好不容易才开口向老乡讨了来。
天啊,这一切,我竟然没有想到要好好地珍惜。
这一天,我们都已经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然而我们坐在这里,回忆着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那么纯真无邪,那么亲切温暖。临上火车的那一刻,他关切地将我肩上背包的带子正好,然后微笑着告诉我:回家之后来个电话,别让我挂念。
此时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一定能信守着一个承诺:我们永远是朋友。
正如他所说,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友情。我相信我们的友情,将永远纯真温暖,永远陪伴你走过生命中的风风雨雨,沟沟坎坎。
我想,这次我不会再错过这份友情,我会好好地把它珍藏在我的心里。这里有我青葱岁月最美丽的回忆,也是我人生路上永远不会丢失的纪念。
在这里,我想真诚地对他说一句: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有人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一次擦身而过的机会。比起那些因爱成恨、因爱成仇的例子,我更喜欢这种把爱情转化为友情的做法,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更珍惜过去,更珍惜生活。
的确,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值得我们一生珍惜的友情。
第269、暖暖的友情
曾经以为,远在他乡的我,有了可以依靠的他的臂膀,就不会孤单,以为,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我的世界就会充满幸福,以后,我的心里全是他,他的笑容,他的悲伤,他的一举一动,我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却找不到了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换来一辈子的幸福,一生的相依。
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的感情不再像刚开始时的那样充满激情,当我们几天见一次面而期间连最起码的联系都没有的时候,当我感觉不到他的关心的时候,当他时尔厌烦我善意提醒的时候,当他在我的面前夸公司里一位女同事很有能力的时候,我怕,我怕看见他以那么欣赏的眼神夸别的女人、、、、、、
我知道,我的幸福丢失了,感觉漫漫黑夜里,只有我。
不能再把自己的幸福依附在别人身上。我得找回我自己。
以后的很长时间,我的脸上已没有了笑容,经常失眠,工作时也不能集中精神,整天无精打彩,可是他却感觉不到。
我以为,我的世界从此是灰色的,不再有光亮。
直到有天晚上,一个朋友见我一个人在收拾东西,便不声不响地帮我拿这拿那,走的时候还让早点关门,说一个人太晚了怕不安全。突然间,我的心好像被重重地击了一下,原来,我不是一个人,只是,我没有在心里给友情留一点空隙,哪怕一点点。突然间醒悟,友情也是暖暖的。感谢朋友,真的谢谢你!
第270、一个半朋友
从前有一个仗义的广交天下豪杰武夫;临终前对他儿子讲,别看我自小在江湖闯荡,结交的人如过江之鲫?其实我这一生就交了一个半朋友。
儿子纳闷不已。他的父亲就贴在他的耳朵跟前交代一番,然后对他说,你按我说的去见见我的这一个半朋友。朋友的要义你自然就会懂得。
儿子先去了他父亲认定的“一个朋友”那里。对他说:“我是某某的儿子,现在正被朝廷追杀,情急之下投身你处,希望予以搭救!”这人一听,容不得思索,赶忙叫来自己的儿子,喝令儿子速速将衣服换下,穿在了眼前这个并不相识的“朝廷要犯”身上,而自己儿子却穿上了“朝廷要犯”的衣服。
儿子明白了:在你生死攸关时刻,那个能为你肝胆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亲生骨肉搭救你的人,可以称作你的一个朋友。
儿子又去了他父亲说的“半个朋友”那里。抱拳相讫把同样的话叙说了一遍。这“半个朋友”听了,对眼前这个求救的“朝廷要犯”说:“孩子,这等大事我可救不了你,我这里给你足够的盘缠,你远走高飞快快逃命,我保证不会告发……”
儿子明白了:在你患难时刻,那个能够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也可称作你的半个朋友。
那个父亲的临终告诫,不仅仅让他的儿子,也让我们懂得了一个交友的道理:你可以广结朋友,也不妨对朋友用心善待,但绝不可以苛求朋友给你同样回报。善待朋友是一件纯粹的快乐的事,其意义也常在如此。如果苛求回报,快乐就大打折扣,而且失望也同时隐伏。毕竟,你待他人好与他人待你好是两码事,就像给予与被给予是两码事一样,你的善只能感染或者淡化别人的恶,但不要奢想根治。当然,偶尔你也会遇上像你一样善待你的人,你该庆幸那是你的福气,但绝不要认定这是一个常理。因为人生只有一个半朋友。
第271、同学故事
胡宗南曾是陈赓的同班同学。本来两人私交不错,都是黄埔军校的高材生。只是后来胡宗南一心一意地投靠蒋介石,思想日趋反动,才使二人关系逐渐疏远,并最终分道扬镳。
后来胡宗南当上了称霸一方的西北王, 凶残地反共反人民,成为进攻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直接威胁党中央和毛主席安危的急先锋。这样,昔日的学友已从根本上变成了不共戴天的死对头。
1946年6月,抗战胜利后不久,胡宗南就在西北向我军发难。他进攻的首选目标就是陈赓部活动的晋南解放区。
7月初,胡宗南仗着装备精良,人多势众,无所顾忌地向晋南进犯。他的167旅、31旅为抢头功,竟孤军深入。陈赓见机会难得,便决定改变策略,调回北进部队挥师南下,选择最突出的31旅下手,发起“闻(喜)夏(县)战役”。经过周密部署,13日至14日夜,一举将31旅全部报销,给了胡宗南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 但“闻夏战役”并没有使胡宗南头脑清醒,他反以为这是轻敌所致,让陈赓捡了个便宜。于是9月中旬,再次向晋南增派15个旅兵力,并把他多年培植的精锐———“天下第1旅”拿了出来,去寻找陈赓部决战,想一举扫平晋南。
陈赓听说“天下第1旅”竟然“光临”前线,不禁一阵暗喜。他清楚地知道,打蛇要打七寸,将胡宗南的第1旅吃掉,才能让老同学真正接受教训。
9月下旬,陈赓经过严密侦察,决定集中优势兵力,发动“临(汾)浮(山)战役”,歼灭第1旅。22日午夜,陈赓派出一个旅向进驻到浮山的敌第1旅第2团发起攻击。经过一昼夜激战,全歼该团,少将团长在突围中被击毙。与此同时,敌旅长黄正诚正为救援第2团忙不迭地率领第1团向浮山开进,这恰好中了陈赓围点打援、一石两鸟之计。
23日黄昏,第1团被围赶进陈堰村,成了瓮中之鳖。但困兽犹斗,战斗相当激烈。敌第1团团长就像一个输光了的赌棍,瞪着眼睛嚎叫:“就凭八路军那几条烂杆子枪,想消灭‘天下第1旅’,那是妄想!”可事实胜于雄辩,战斗到24日拂晓,“天下第1旅”旅部及其第1团全部被歼,黄正诚及两个少将副旅长被生擒,第1团团长被击毙。值得一提的是,陈部在消灭第1旅的同时,顺手牵羊,又消灭了敌167旅、27旅各一部,临浮战役战果颇丰,共毙俘敌五千余人。
“天下第1旅”被歼的消息传到胡宗南那里,心疼得“西北王”捶胸顿足,一连几天寝食难安,还狠狠地挨了蒋介石一顿臭骂 。
第272、别把友情弄丢了
女人需要一个闺中密友,分享心事、宣泄苦乐,但谁都知道,对于女人来说,找到一个真正的“红颜知己”,实属不易。
我搬新居的时候,最担心的是女儿在新幼儿园里交不到好朋友。我倒不担心自己会没有朋友,虽然我是全职太太,没有知心的同事,但在我的新邻居中、在刚报的瑜伽班里,总会有新朋友的 。
没想到,女儿很快就找到了好朋友,我却成了“老大难”。在瑜伽课的休息时间里,我只能拿着一本杂志,假装认真地读着,任凭周围谈笑风生,而我,格格不入,一人独坐。
我不是没有尝试过结交新朋友:主动做值日,请人吃午饭,与人分享做菜心得……,我打电话过去,电话那头总是友好愉快的;但从来没人主动打电话给我。孤独、沮丧、古怪,是我在那段时期里的心情写照。
我在BBS里发了一个帖子,向网络吐露自己灰暗的心情,最后结尾时,我说:多可笑,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找不着朋友的人。几天后,我发现BBS里那条帖子的后面,有很多回帖,很多人都在回帖中说,她们也因为没有朋友而感到郁闷,以至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人格缺陷。
这件事儿引起了我探寻问题根源的兴致。我参考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也写信向不少心理学专家咨询,最后我意识到:交不到朋友,问题不在于我们是不是有人格缺陷。大多数已婚女性,白天在工作间里忙忙碌碌,下班以后的时间则用来照顾老公、辅导孩子、收拾家务,一刻不得闲……还有一些女性,她们经历结婚、离婚、再婚,生理、心理上都时刻承受着来自生活的各种变化,纷繁的世事,让女人把友情抛到了脑后。谁会静下心想想,自己有多长时间没和好友吃一顿饭了?谁会从一天紧巴巴的日程安排里,抽出一点儿时间,去和一个朋友说点儿琐碎的事情?谁又曾留心过,有人向你表示友好,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而你却无暇顾及,或置之不理?你甚至都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
我们把友情弄丢了。结交新朋友,究竟有多难?心理学专家建议,使用一些技巧,再加上一点儿耐心,就能找到好朋友。如果你正准备结交新朋友,看看下面的事例吧,也许能令你受用无穷——
即使是全职太太,也能找到“同事朋友”。——张琳,32岁,全职太太
张琳曾经也有闺中密友,是和她在一个医院里工作的同事,那时张琳是一个麻醉师。谈到那段时间的生活,张琳说:“确实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没想过结交新朋友,每次回到家都累极了,没有力气说话。”
后来张琳有了宝宝,辞去了工作。“我发现自己很孤单,只能跟老公诉苦。我需要朋友,需要和我处境相似的朋友,和我聊聊照顾婴儿的经验,分享只属于女人之间的心事。我带宝宝去参加亲子班,报了插花班,还参加了一个由一群年轻妈妈们组织的‘妈妈会’……”
后来,张琳在婴儿用品店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店里出售一种装在推车把手上的塑料小物件,能让宝宝不去啃车把手,她们俩都为此事在柜台前咨询,攀谈起来发现彼此都是刚刚做妈妈;在亲子班里,张琳遇见一个儿科医生,有同样的职业背景,同样是刚刚做妈妈,很容易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生活变得有意思多了。有人会问,这样找朋友不累吗?而我觉得,这完全取决于你想不想交朋友,如果你真的想结交新朋友,这点儿辛苦算什么呢?”
给友情挤出一点儿时间。——汤玉明,29岁
小汤有四份工作,白天在一家电视台做会计,晚上和周末兼职做广告代理、电台主持人和临时演员。“我是一个单身工作狂,”小汤笑道。
虽然每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是空的,好象少了孩提时代一起玩过家家的女伴,“我有男朋友,但是没有女性知心朋友,这是另外一种失落。”
后来,小汤在工作中认识了三位女性,她们四人有很多相同点:都在电台工作,都没有孩子,都不浪漫,工作起来都很疯狂。一天晚上,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相谈甚欢,便有了第二次聚会,第三次聚会的时候,小汤觉得自己大笑的次数越来越多,郁闷的时候越来越少,“这就是友情的魅力吧。”
于是,四个女人决定每星期聚会一次。有了这样的约定,像小汤这样工作忙碌的人,只好把其它的时间压缩再压缩,甚至为此要少见几次男友,尽管男友对此表示了不满,但小汤还是觉得,她同样需要女人之间的友谊。
谁生病了,其他三个都会去看望;谁出差去了外地,其他三个会轮流去她家打扫卫生、喂猫;休年假时,四个人会一起出去旅行;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小汤成了电视台的市场部主管,事业一帆风顺;感情也将在今年年底开花结果,而三个好朋友都是伴娘。小汤说:“别吝啬为友情付出一些时间,因为你会找到另一番天地。”
计划A失败,那就分别执行计划B、C、D。——我给大家的建议
看过别人的故事,再说说我自己,现在我也交到了4个好朋友。当初的交友计划A宣告失败,我就接着执行计划B、C、D,不断尝试着去和人成为朋友:我在女儿同学的家长里,结识了一个也喜欢写作的妈妈,我们于是成了好朋友;一天在街上,我和一位女士同时看上了一套精美的盘子,我大方地把盘子让给她,她为此请我去她家做客以示感谢,我发现她对家居的布置颇有心得,我们聊得高兴,后来就成了好朋友。其实,女人之间的友情,就像种子,需要土壤、阳光、雨水,和一个生长周期。
我想,人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志趣相投;更重要的是,培养友情也需要时间,揠苗助长,急于一时,是会把人吓跑的;朋友之间还需要经常联系,否则再深厚的感情也有变淡薄的一天;朋友之间还需要深入了解,了解朋友的喜好,也有助于加深友情。有一次和一个朋友打电话,她无意中提到她很讨厌和人在电话里聊天,于是我不再通过电话和她聊家长里短,我们一个月见两次面,每次都聊上起码2个小时。
茫茫大地上,两只蚂蚁相遇,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朝相反方向匆匆离开。很久之后,它们突然想到,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余秋雨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所以,请你珍惜友情。
第273、帮忙
那会儿,宁在县委组织部当干部科长。
这天,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乡里考察平副乡长。
宁和平两人打小便在一起厮混。宁原本不想去考察,跟部长提出来回避,可部长说你们又不是亲戚,不符合回避的条件。宁只好接受任务。
宁到乡里的时候,平自然很高兴。平想,两人交情摆在那儿,宁不可能不为他说些好话。
宁其实也想为平说好话,可考察情况不是太理想,找人谈话时乡里好些人都说了平的坏话,有说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有说平经常好烟好酒大吃大喝的,甚至还有人说平跟乡里一个女干部关系不正常。
平也知道乡里好些人对他有意见,猜得到考察时有人会说他的坏话,就想让宁向上面说几句好话。平表达完这个意思后,就拿出两条高级香烟和一个卡给宁。
宁说,咱俩的关系,用得着来这个吗?
平便说,是不是怕我拉你下水?不要就算了,我自己留着用。平突然有些生气。
宁知道平误会了,他是真的觉得平用不着给他送礼。
在如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宁同时帮平说了不少好话。
平如愿当上了乡长,宁认为给平说的那些好话多少起了些作用。不过当上了乡长的平却不这么认为。平有一次喝多了,在酒桌上说,姓宁的不抽我的烟,自然有人抽我的烟;姓宁的不讲交情,自然有人讲交情。
这话传劭宁的耳朵里面,宁很无奈,没想到自己拒绝平的礼物,竟使两人的关系冰冷起来。
又过了几年。
宁这时已经是市委组织部的干部科长了,而平也是一个重点乡的党委书记。
说来也巧,部里又安排宁去考察平当副县长。宁带着科里一个干部到了平工作的乡。平见是宁来考察,便有些尴尬,也有些忧虑。
如上次考察一般,平这次的考察情况仍旧不理想。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大吃大喝的毛病没改,有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跟一个女人关系不正常,而是好几个。
考察结束后,宁回到市里,当天夜里平便带了些烟酒找到了宁的家。当平将烟酒搁在沙发边上时,宁装作没看见。
平说。过去的事对不住您了,这次还请您帮帮忙,给说说好话。
宁说,这是哪里话,我还不知道怎么做?
宁这回汇报平的考察情况时,也想为平说几句好话,可实在张不开口,就没说。
这回平没有好运气了,不仅副县长没当上,连乡党委书记的位置都没保住,调整到县直一个连官带兵两桌麻将都凑不齐的单位当了一把手。
平的情绪因此很不好,经常找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发牢骚,他想不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烤熟的鸭子飞上了天。有朋友说,兴许是宁那个家伙搞的鬼,当年你当乡长时他不就捅过你一刀么?
平想了想,然后肯定地说,不会,我这次送他烟酒,他没有丝毫迟疑就收下了。
平的官没升上去,可他觉得跟宁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逢年过节,平都会去拜访宁,每次都带些烟酒土特产什么的。
第274、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有女人的地方,笑多;有婆姨的地方,是非多。”由此可见,女人作为一个社会角色,她们的和睦相处不仅关系到一个小范围或局部的祥和,而且也关系到整体和全局的安定。 和谐幸福的家庭往往是有一个好女人,协调有序的社会往往是有一群好女人。女人与女人间的交往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和影响着男人的交往,以及整个社会的交往。那么,怎样才能做个在交往中讨人喜欢、赢得同性首肯的好女人呢?
一、不要藐视对方,要适度赞美
女人通常视同性为天敌,这不奇怪。正像一则笑话所讲:两对男女迎面走,男人看女人,女人也看女人。女人一般不把男人看作对手,这固然与传统的“好男不跟女斗”的意识有关,更重要的是,女人先天带有某种自鄙的成分。所以,女人的敌人最终只是女人。女人吝啬对女人的赞美,女人轻蔑自己的同类。女人之间相处实非易事。? 阿媛是位小有成绩的女记者,文章一向以关注女界生活为内容。她有一个别人不及的优点:无论她的采访对象是何人,她都能迅速与之打成一片。尤其女人,她能很快使你进入角色,回答她要采访的问题。同事讨问有何秘诀,阿媛答:“好办,只要诚恳地夸她‘你今天的唇膏颜色真漂亮’,‘这身衣服配你,真是再合适不过’,足矣!”
确实,女人喜欢受注目。若想获得一个女人的好感,适度的赞美是必要的,让她知道你是她无需设防的人,你真心把她做朋友,你不会同她争风吃醋,“鹬蚌相争”。
二、不要盛气凌人,要平易随和
有架子的人是人见人烦的。与其做个孤芳自赏的高傲“公主”,不如平心静气地与人谈天说地,做个善解人意的“灰姑娘”。女人,格外不喜欢倚仗容貌骄矜自己的同类。相比之下,她们更愿意接受随意、温婉、同自己一样柔和、普通的女子。
菁是校花,一向高昂脖颈,金鸡独立。女孩子们艳羡她的同时又全都孤立她,不同她交谈,不与她为友。菁终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男生虽说倾慕她,但觉得她太傲慢,不好接近,女生则背后尽说她的坏话。最终老师无奈,作出了对她不利的决定:没有推荐她上研究生。
三、不要浮躁轻飘,要笃定守持
好女人是所学校,认识一个稳重沉静、兼收并蓄的女人等于进入一所好学校。无法设想,一个见面嬉笑拍打、自来熟识的女人会在意和顾忌什么;同样无法设想,一个轻佻风流的女人会拿你的友情为重。端庄的女人是块标牌,她永远不能被小视,永远令人怀想。相反,飘摆的女人有如水性杨花,智慧远她而去,美丽不能长久,甚至连善良也变得忽忽悠悠,缺乏应有的力度。
藕是波的密友,藕“一根筋”,波“随风摆”。波父死,藕赶至,哀恸神伤,不在波下。众人感佩之余,皆以藕挚诚忠义,纷纷相谊。而波,不过泛泛之交耳。
四、不要出语刻薄,要宽容待人
“刀子嘴,豆腐心”真真写绝了女人!女人的心地或许是善良的,但那两片不服输的嘴巴却往往坏事,影响了女人的交际成果。“瞧她那副德性,脸抹得跟白脸狼似的!”不用说,此种女人定不会有好人缘。因为一个厉害、苛刻、得理不饶人的人是不会真正让人信服的。
护士小慧不漂亮,但性情谦逊、大度、热心助人。周围无论谁人有求,她都帮忙,且不小肚鸡肠,鼠目寸光。同伴工作有误,她笑说:“我刚来时也这样。
”病人心情烦躁,她宽言抚慰:“您别着急,很快就会好的。”这样,她的人缘要强于比她漂亮的人。
五、不要自说自话,要投其所好
唠叨是女人易犯的通病。婆婆妈妈,爱讲“车轱辘话”的女人无疑讨人厌。而且女人见面话又格外多,反反复复,述着自己的喜乐哀愁,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径自讲个没完,自己倒是舒心,沉溺于一时的宣泄中去了,别人的情绪却给搅个乱七八糟。这种人,说白了,就是自私。所以,聪明的女人在与人谈话时,首先是个好听众,其次又能随时注意对方的反应,相机调整谈话内容,而不是一味自顾言语。
祥林嫂的唠叨就是前车之鉴。其实,国内外的名女人,在这方面做得好的比比皆是。巴基斯坦女总理贝?布托在听取下属工作汇报时专注耐心,不多言语,汇报结束则抓住要点,纵论分析,条理清楚,切中肯綮;我国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倪萍在任何场合针对任何对象都能恰到好处地发问、应答,从而控制场上气氛,达到轻松主持的目的。
第275、相互疼爱的瓶子
◆一◆
这样的年纪,很少见梁可那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她长相平平,不高不矮,不黑不白,不胖也不瘦,扎个高高的马尾辫,穿普通的白衬衣,蓝牛仔裤。衣服同她的人一样,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寂寞。
不是一定要同梁可有什么热切的往来,而是我和她,是在同一间宿舍最近的位置,每天晚上,要头对头地睡觉。
头对头,我这种从小就爱倾诉爱热闹的性格,要我不开口,实在很难。
◆二◆
第一个晚上,就在梁可那里讨了无趣。收拾好了床铺,都躺下了,我又爬起来对着她的脑袋,咕噜咕噜地说个不停。可对我所有的话,她大多用淡淡的一声“嗯”,算作回应了。结果说来说去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终于察觉到,尴尬地住了口。
开始是有点生梁可的气,以为她对我有偏见,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如此,对所有人,她都这样。不主动说话,如果对方说,也是简短回答。而且,梁可对人其实是好的,尤其对我,她的自立能力明显比我好,买饭,打开水,套被罩……这些生活中的问题,不等我开口,她都会主动帮我来做。依旧是简单的话,我来吧,我帮你。
梁可用这种方式来亲近我。于是我知道,梁可大抵天生就是不爱说话的。
◆三◆
周末,我们会各自回家,我们的家都在本市,我问过她,她住在离我家并不算很远的城中村,有时候,我们会坐同一辆公交车,我比她早下几站路。在车上,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说她听。人多了,我们都不说话,各自安静地站着,并不觉得不妥。
越来越发现梁可这种沉默性格的好,她不爱说话,以至于不管什么事,我都可以放心地对她讲。包括对男老师的暗恋,从来不曾有,听到我对她说的心事,被第三个人知道。那样地安全,所以那时候,所有的情绪,我全部不留地告诉梁可。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从来没有“出卖”过我。梁可,她是一个多么安全的瓶子。
◆四◆
我的倾诉,她的倾听,让我们越来越亲近了,也在我们真正熟悉以后,梁可也终于有了对我讲述的话题,惟一的一个话题:爸爸。
最初的讲,是从一件生日礼物说起的。那个冬天的黄昏,我们过完周末从家中回来时,梁可系了一条黑红格子的新围巾。她几乎从来不佩戴饰物,那条青春艳丽的围巾,让她整个人亮丽了许多。问她,才知道是爸爸买给她的20岁生日礼物。我羡慕地说,我过生日,老爸只会买蛋糕。
梁可的爸爸是警察,从小,她便崇拜爸爸。爸爸总是出差,每次回来,都会给梁可带礼物,是个很硬气的男人,心底却柔软,也不爱说话……梁可说,她长得很像他,性格也像……
那天晚上,我想梁可可能毫无察觉她对我说了那么多的话,那么多,像平时我对她说的那么多。我有些感动,她终于如同我信任她那样信任我了。原来每个女孩子,总会有一个想对别人倾诉的话题,心底都有一处柔软和快乐,想有人来分享,梁可并不例外,她只是更含蓄一些。
◆五◆
那以后,偶尔,梁可会对我说起她的爸爸,说的时候,总是开心的。有次,她拿照片给我看。是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还没有更换的绿色制服,非常年轻。
梁可的眉眼真的很像他,还有那种静静的眼神。那条围巾之后,她会经常带一些小东西过来。音乐盒、卡通杯、好看的包……它们其实都不贵重,却让我感觉到爱的另一种温暖,让我羡慕。心里,甚至想去跟着她回家见见那个可爱的男人,但她从来也没有邀请过我。
这样一年一年,转眼到了大三。寒假,去和高中的同学见面,回来的时候,刚巧路过梁可家住的那个城中村,突发奇想,决定去看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警察要带着自己的家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便这样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问下去。后来有点累了,找到一个卖百货的小门面房,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继续抱着再试试看的打算,问店主,是否认识一个警察,姓梁,他的女儿叫梁可。
店主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很和气,听了我的话摇摇头。我有些丧气,刚要走,却听妇人又问,你是说,姓梁,她爸爸是警察?
是啊。我赶忙回头问,您认识她吗?她没有着急答我,想了想才说,倒是有个姓梁的住在这里,好些年了。可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她爸爸当年不过是在公安局帮忙,早就不干了,后来出了点事,腿伤着了,干不了别的,就摆了修鞋的摊子,好多年了……她指向长长的巷子,就在巷口那儿,你去看看是不是他。
心里忽然一阵被抽空的难受。妇人还在问,丫头,是不是她啊……直到她问了好几遍,我才机械地笑了笑,阿姨,不是,可能不是一个人。说完,逃一样离开了。
在巷口,我终究还是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小小的简陋棚子,一个穿粗布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那里低着头处理一只鞋子的鞋跟。也许感觉到有人,他抬起头来,看到我,笑了笑,问,姑娘,修鞋吗?
我也笑,然后飞快地摇头,转身离去。照片中曾经那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如今面容沧桑,连鬓角都已染了霜白。而我心底,所有的游移、困惑、不解,慢慢地,都成了心疼。我,忽然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切,那都不过是梁可的谎言。
◆六◆
半个月后,我回到学校,看见梁可,用平静的神情,装作一切不曾发生,我知道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到像她一直对我那样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一个人。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独自承担过任何的心事。但这次,我一定要做到。
大学最后的那一小段光阴,我始终坚守着那个秘密。在梁可面前只字不提,并努力装得跟从前一样,事事跟她倾诉,也偶尔,静静地听她讲述她的爸爸……只是每次听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背过身去,总是害怕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七◆
终于毕业了。
告别也是平静的,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抱在一起哭。也忽然记起,一起的4年,从来没有看见梁可流过眼泪。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坚强的呢?是从最爱的爸爸受伤之后吗?
毕业第三年,同学聚会将我召了回来。一个班的同学大多到齐,可是没有梁可,同在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而回忆起那个多事的年纪,在大家记忆中,我竟然没有什么秘密可寻。他们并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都装在梁可的瓶子里,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在习惯地为我守候。
突然就无比想念她,却没想到,那天晚上很晚了,忽然电话响,接听,对方说,我是梁可。
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再说不出话来,分别太久,联系太疏,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倒是一直善于倾听的她,在我们共同沉默了几秒钟后,慢慢地说,我要谢谢你这些年为我保守的秘密,我知道那年寒假,你去找过我,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在她面前隐忍了太久的泪,终于在那一刻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她说,那时候太年轻,不肯面对真实的人生,所以骗自己,宁肯让自己生活在虚构的美好里,不允许别人知道……
梁可,我含着眼泪打断她,那些美好不是虚构的,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第276、咖啡一样的情思
很久没有品尝那样一种远远的注视,他的眼睛是深遂的蓝,一如广阔天空中的那一抹纯净的蓝。他的心里写满了善良,他的声音里传来的都是他对生活的认真,当然还有那一份豁达。他的幽默地笑声里所送出来的温暖传递到我身体里的每一片神经,快乐是可以互相感染的,我信的。绝对!可是世间有这样一种人不图回报,只是简单的为了你的开心,真的是应了那样一句感言的话:你快乐,而后我快乐。记得很清楚的那是王菲歌中的一句唱词……
总感觉这个年代的友情已经被物质上相互利用所替代了呢?!这个感觉我已经信了很久,真的,在我的心里,小时候的那种甜美的真纯的友情已渐远了,最终我已经找不到了它的痕迹,真的是了无踪影了吧。
真的是感慨于漫漫人生路呢?真的是圆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也许“朋友”一词最终会消失吧,朋友也许只能是一个时期,或者是一个阶段的陪你走路的人,但不要期待永远,也许世间本来就没有了永恒的友情。想必这才是不变中的真理。
真的是千里寻的他吗?我迷惑了。他驻足在我很远的地方,相识很久了,有一段时间,也是我情绪最低落地阶段,每一天的清晨,他都准时在新浪网站等我,我真的感动于他的“痴”情了。他说过的一句话,他会让我开心——永远。我特别喜欢演戏,他的大脑转得很快,很快的就能入戏了。我真的感慨于他的感觉的到位。每一天我都能感受到他特别的问候与关怀,他的话语总是透着一种理性的哲思,他有一颗宽入大海一样的胸怀,曾经听过的宰相肚里能撑船。他是这样一个能从始到终的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偏离情感的轨道。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有说过想见我,他默默地关心着我的写作,激励着我前进。
那一天,才发现有很久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手机上也再也没有他的短信。我突然就开始十分地想念他了,想念的心情变得是那样的强烈。可是,我想不清他的五官的模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第二天,便急急地发去短信,他还是那样客气,说,怕耽误了我的写作,以为我又开始新的创作了。
喜欢在静谧的夜空下想他,一种很沉地,深入心底世界的想他这个人,一个很深的、不求回报的。一个真诚地可信的朋友,能不给你增加任何烦恼的,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立刻给你带去欢笑的,一个能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用一种深沉地目光,一种喜悦的目光看你成长的朋友……
一个活在笑声中的朋友……
第277、木 偶
我是一个木偶。
我有眼睛,可是那看起来很空洞。我有生命,可是那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总是在人们的手掌之间被传来递去。
从我成型的那一刻起,我便开始流浪。有时候在明亮的玻璃橱窗里,那是个好地方,有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暖暖的。有时候在阴暗的抽屉角落里,空气很浑浊,偶尔抽屉被打开的时候,我总是大口呼吸新鲜的氧气。
我有很多回忆,有些是完整的,有些是零碎的。
我有过很多主人,他们大多是不经世事的孩子。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一个小女孩。她有大大的眼睛,甜美的酒窝,还有微卷的头发。
刚开始的时候,她很喜欢我。不管到哪儿,她都把我带在身边。那些小火车小积木都引不起她的兴趣。
小女孩的小手很可爱,肉鼓鼓的,粉嫩粉嫩。原先她要用两只手才可以拿住我,后来只用一只手也行。我喜欢她看着我咯咯地笑。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从国外带来回一个金发的漂亮娃娃。自那以后,小女孩再也不带我溜达,她乐呵呵地抱着她的洋娃娃到处炫耀。
后来,她把我送给了她的幼儿园小朋友。于是我有了第二个主人。
我的第二个主人也是一个小女孩。只是,她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于是我心里就叫她静静。
静静很乖,不爱哭,也不吵闹。她把我放在床头,睡觉的时候会摸摸我。
除了我,静静没有其他的玩具,也不像其他女孩那样有很多漂亮衣服。
有时候静静的爸爸来看望她,她会显得很高兴。常常被爸爸的胡茬扎地哇哇叫。可是如果静静的妈妈也在,她就只会乖巧地坐在一边,低着头摆弄我。
静静的妈妈脾气不好,经常会责骂静静。起先,静静的眼泪总是一滴一滴地往下掉。后来,渐渐地习惯了。于是静静不再哭,只会用手紧紧地握着我,握得我很疼。
可能是积劳成疾的关系,静静的妈妈很仓促地离开了静静,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静静便要回到她爸爸的身边去。
那天,静静的爸爸来接静静,身边有一个陌生的阿姨。静静的爸爸让静静叫***妈,可是静静不肯。
收拾屋子时,静静的爸爸只带走了很少的东西。而我,被拉在了床头。
我觉得很累,所以我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在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很害怕,我怕他们又用小刀在我的身体上刻刻划划。也怕他们随手把我仍到臭哄哄的垃圾箱里,在那里,只能与蚊子做伴。也可能他们有一天会把我丢到熊熊烈火里,那么我就会死掉。
想着想着,我又沉沉睡去。就这么醒醒睡睡,睡睡醒醒,过了好多年好多年。
有一天,我忽然觉得厌烦了这样的生活。于是我睁大眼睛,重新开始对身边的一切起了兴趣。我发现,我和一大堆杂物一起住在一个纸盒子里。我想,我大概是被人遗弃了。
不过,幸运的是,有个小男孩把我救了出来。
小男孩似乎很满意他的重大发现。他把我拿在手里左瞧右瞧。
喂,我就叫你木头人吧。
我的心忽然通通地跳,小男孩竟然和我说话。记忆中,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一句话。于是我认定了这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就叫他不不吧,我对自己说。
不不很调皮,生气的时候会把我重重地摔到地上。然后又会忽然良心发现地把我捧在手心里说,木头人,对不起。
不不还会把很多很多心事都告诉我。被小朋友欺负了,或者是没听老师的话被罚站了。每次,我总是暗暗地痛恨自己为什么不会说话。如果我可以说话,我就可以安慰不不。
不不一天天长大,我的恐慌也一天天加深。我很怕他长大了,不需要我了,就会把我重新扔回那个纸盒子里。幸好这样的事一直都没有发生。
我看着不不进学校读书,考高中,然后进入大学。那时候不不已经很高大了。每个礼拜只有周末才回家。
不不变了很多。可是每次不高兴的时候,他还是会像小时候那样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把心里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出来。不不好像交了个女朋友,很多时候的不高兴似乎都和那个女孩有关。我心里暗暗地讨厌那个女孩子。不不满脑子都是那个女孩,她要把我的不不给抢走了。我很伤心地想。
有一次,不不把那个女孩子带到家里来玩。她看到我的时候说,哎,你怎么还留着这种小孩子家的东西啊?不不听了,竟然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那个时候,我发现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希望自己可以开口说话。
机会终于来了。有个调皮的天使到人间来玩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我。她觉得很好奇,于是想要来摸摸我。我变得很兴奋,我对她说,好心的天使姐姐,你可以让我说话吗?天使姐姐被我吓了一大跳。原先她一直都不肯答应我的要求,后来看我可怜兮兮的模样,她终于同意了给我三分钟的时间,可以和人类说话。我很开心。
周末,不不和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当他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大声地说,不不,不不,我是你的木头人,我可以和你说话啦!
不不的表情很奇怪,嘴巴张得大大的,拼命地眨眼睛,还用手指挖挖耳朵。
我知道三分钟很短,于是我顾不得解释,只好继续说,不不,我没时间了,我只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把我扔掉。
不不拼命摇头,跑了出去,然后我看到不不的妈妈被不不拉了进来。不不似乎在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楚。走近的时候,我听到不不的妈妈说,傻孩子,木偶怎么会说话呢?不不见我不再说话,便点点头,沉默下来。
我很郁闷,不不明明听到我说话了啊,他为什么不敢相信呢?可是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对不不来说,那只是个幻觉,应该一笑而过。
我又重新回到无声的世界里。看着不不工作,成家。不不结婚了,自然不会再住在家里。他搬去新房的时候,我又一次被拉下。
有一天,不不的妈妈整理房间,又把我放回了那个纸盒子里。
我只能又过着昏昏沉沉的日子。
有时候想想我的那些小主人,心里好像很开心,又好像开心不起来。
其实我早该明白。终究,我只是一个没有声音,没有表情,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的木偶。
第278、办事有点难
最近,有件不大不小的事儿把我烦透了,本来这事儿完全符合政策规定,但是那个职能部门偏偏拖着不给办。有同事提醒我说:“赶紧想想办法,疏通一下吧。”
我想想也是,如今办事确实不能太书呆子气。于是我开始搜索记忆,忽然想起同学大力,我听说他有位表哥在一个什么局当科长,兴许能帮上忙。
晚上,我特意请大力喝了8瓶啤酒。在大力的“参谋”下,我买了两条好烟两瓶好酒,和他一起敲开了他表哥家的门。他表哥明白我的意思后,沉思片刻说:“实在抱歉,这个单位我没有熟人,不过我可以替你打个电话,你去找我同学老张,给他‘意思’一下,肯定能办,他们是一个系统的。”
第二天,我买了烟酒,找到老张。老张收下我的“心意”后,说:“你的事儿,我知道了。可惜我刚调动工作单位。不过,我有一个战友,活动能力很强,你找他吧。”我没敢停留,又买了一些东西找到老张的战友,老张的战友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说:“你的事儿我认真考虑了,明天我就去活动,你等我的消息吧。”
过了两天,老张的战友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对此事有点无能为力,不过他的一位“铁哥们儿”或许能帮上忙,如果我愿意,他愿意牵线搭桥,最好能够“坐一坐”。我赶紧答应下来,并联系饭店。
中午,我张罗好酒菜,和老张的战友一起等待他的“铁哥们儿”。过了一会儿,随着“咚咚”两下敲门的声音,服务生领进一人,老张的战友赶紧迎上前去,和那人热情地握手,然后对我说:“来,小董,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
我赶紧站起来说:“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的。”
进来的那个人,正是大力的表哥。
第279、我的果汁分你一半
1
午后,雨过天晴。路面低洼的地方积满了雨水,我边听歌边走路,好不悠闲。突然“哗啦”一下,某人骑着单车从我身旁的水洼呼啸而过,水花溅了我满身。他在前方刹住车,得意地冲着我坏笑:“刺激吧!”
我刚要追上去,他一踩踏脚,飞驰而去,剩我一人在校园的路上接受众人目光的洗礼。
回到班上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大黑算账。我把教室搜查了一遍,没发现他的踪影。算那家伙聪明,我恶狠狠地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坐下来,把书包塞进抽屉里。里面有什么东西呢?我拿出来一看,是一瓶果汁。上面贴了张纸条,字写得像鬼画符一样:赶紧想想,怎么谢谢我。
“大黑放的?”同桌小琦问。
“每回都这样,动不动整我,然后又来糖衣炮弹。小时候黑头黑脑就算了,现在倒黑心黑肺了。”
“说明大黑同志对某人……”
“得,他要是个女生,我们就是标准的金兰姐妹。”
我刚一说完,坐在前面的祁燕就转头接了一句:“但他是男生,你们就是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
我正欲解释,前后左右的同学们异口同声道:“解释等于掩饰。”
看来,要与大黑保持距离了。
2
文学拓展课,肖老师讲到李白的《长干行》。
“这里面有一句诗,大家肯定耳熟能详。”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学们众口一词。
肖老师满意地点点头。“肖老师,要不要请同学来表演一下呢?”有搞怪的男生提议。
肖老师笑笑,不置可否,突然就听到小琦在叫我的名字,而后,大黑也被大家推上了前线。
“别闹了!”我懊恼地责怪小琦她们。
大黑倒是大方:“陈天天,你就上来呗,有什么了不起的嘛?!”
下面一片起哄声,连肖老师都笑了。
我一气,脱口而出:“谁跟你青梅竹马,我俩明明打小冤家!”
班上笑得更夸张了。这一出可是平常学习中难得的调味小品,被大家牢牢抓住,有好事的男生学着赵薇唱道:“小冤家,你干吗,像个傻瓜,我问话,为什么,你不回答?”
笑声很久才停住,但我已经气得整张脸都红了。
3
我和大黑很长一段时间被大家搬上台面作为八卦的原料,大黑通常是大大咧咧一笑而过,可是我越来越讨厌这种感觉,于是开始疏远大黑。有他的地方,我尽量避开。
惹不起,我躲得起。
“陈天天,你躲猫猫呢?”一天晚自习下课,大黑拦住我。
我不理他,继续走。
“陈天天,你最近神经抽到了?抽到了一定要看医生呀,否则会造成大面积神经损伤的!”我仍旧沉默。
“陈天天!”大黑大吼一声,然后表情瞬转,一脸讪笑地递给我一瓶果汁。“你最喜欢的牌子,喝了吧,你就当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不准生气!”说完他冲我做了个鬼脸。我突然就觉得,大黑挺无辜的,我跟他认识十多年了,多好的哥们呀。
我一乐,他就松了口气:“你看,你一笑,面瘫就好了,感谢我呀!”
我终于笑起来。大黑吹了个口哨,一群男生跑了出来。大黑说:“看吧,我说陈天天不会冷我多久吧,我一逗,她就乐,这姑娘从小就这样!你们跟我赌?区区一个陈天天,我会搞不定?”他完全沉浸在炫耀里。
“原来是这样。”我声音如游丝。大黑,这次不会无辜了。因为,你伤了我的自尊。
4
我真的生气了。从此以后,再不跟大黑说话。
他可能意识到什么,时不时在我面前晃晃,开开玩笑,找找话题,可是我始终一言不发。直到他像一只泄气的螃蟹识趣地走开。
马上就要元旦晚会了,班长谢元来鼓动我:“天天,去年你和大黑表演的双簧精彩极了,今年再来一个?”
“n!”我一口拒绝。
团支书、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甚至班主任都亲自出马。说客来了一堆,我却始终不为所动。
“陈天天,你小气不小气,人家都三顾茅庐了,你至于么!”大黑火了。
“没有你搞不定的,自己上吧!”
5
大黑找了祁燕表演双簧。因为临时准备,效果打了不少折扣。祁燕下台后跟我开玩笑:“珠玉在前呀,再怎么练,也比不了你俩多年的默契。”
这句话听得我心里一怔。再看大黑,他看到我,目光迅速转移。
我有些恍惚,我们明明是很好的朋友,小时候常常一起喝橘子水,长大了一起喝果汁,可是现在怎么疏远了呢?后面的节目,我无心再看。我来到走廊上,看见天空那边有烟花绽放。呀,新的一年就这么到了。
“陈天天。”回过头,是大黑。
“新年快乐!”他说。
“谢谢。”
“给你。”又是一瓶果汁。读小学的时候,为了抄我作业,大黑老是拿橘子水贿赂我,后来每次犯错,总是一瓶果汁解决问题。“哎,我错了。”看我不接,他说。
“我不该因为一时的虚荣,破坏咱俩多年以来建立起来的感情。”
看我还是老态度,他急了:“明明是你以莫须有的理由先冷落我的!”
他还挺委屈的。我忍住笑。
大黑一把将果汁塞在我手中,我一脸严肃地递还给他。他急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也是挺伤害咱俩的,我俩都是受害者,你不能扔下我一个。”
我终于忍不住了,笑道:“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啦!”
“哟,你们!”小琦她们也跑出来了,一脸坏笑。
“我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哥们,羡慕吧。”我底气十足地回道。
“还有,本人郑重声明,我对陈天天从无非分之想!”大黑笑道。
大家笑趴了。我突然觉得,像我们这样的感情多难得呀。
我的果汁分你一半。这个故事也分你一半。
第280、我们都是好姐妹
去年冬天的时候,经济不景气,陈明梅被公司炒了。现在是冬天,陈明梅就决定去摆个卖暖手袋地摊。
这里连同陈明梅一共五个摊位,每个人卖的东西都不一样。穿得很漂亮的美女卖在饰品,人称小辣椒,排头的大姐买生活用品,听说她摆摊的时间最长,年龄也最长,所以都称她大姐。还有一个很斯文的限镜妹妹卖旧杂志,另一个胖妹妹买内衣和袜子。这样最好,没有竞争的冲突。
这天,大姐从批发部进来一批年货,比如对联,福字,财神。没想到进回来没多久,就被抢空。姐妹们都大吃一惊,这东西也太好卖了吧。这立刻给了大家一个信号。马上就要过年了,年货一定是抢手货。陈明梅说,大姐真是久在江湖,做生意的眼光非常独道。
第二天早上,小辣椒没有来摆摊,大家都以为她又到哪里玩去了。直到中午时分,大家都在吃饭去了,陈明梅一个人在守摊。一辆三轮车开了过来。小辣椒探出过头来:“小妹,快来帮我一下呀。”陈明梅看到三轮车里两大包货,纳闷了,这都是些什么呀?小辣椒说一早进了不少的年货,除了对联之类的东西,还进了中国结,灯笼,与过年有关的喜庆物。陈明梅愣了一下,大姐不是部在卖了吗?小辣椒这不是明摆着抢大姐生意嘛。
小辣椒一边摆弄新进的货。边唱着新年好。摊上的饰品被放到了一个角落。整个摊子都变得喜庆很多。
去吃饭的姐妹回来后,看到小辣椒的摊位,部愣了一下。小辣椒看到大姐,笑盈盈地说:“大姐,帮我看看这年货的摆放得可以不?”大姐笑笑:“非常的喜庆。”
这天,小辣椒的生意相当的火爆。大家都看在眼里,没过两天,所有的摊位,都摆起了年赁。看似喜庆的一条街,充满了火药味。
“四眼,你为啥一副对联只卖4块钱?”收摆的时候小辣椒走到眼镜妹摊位上大声说。眼镜妹显然吓了一跳,小声地说:“客人要讲价,我看还有得赚,所以就卖了。”小辣椒显然不高兴:“我对顾客说对联都是5块一对,这里的摊位都卖的这个价。你这不是存心让我和客人过不去,说我是奸商吗?”小辣椒大声说。
吵闹声惊动了大家,眼镜妹低头不语。小辣椒却还在那里咬牙切齿地说:“生意本来就差了。现在倒好,来个压价的,还是好姐妹呢,这不是相互残杀吗?”
陈明梅叹了一口气,照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亏的只会是自己人。大姐一直没说话,此时也走了过来,“大家听我说,我们都把价格给定定,给不了那个价的,大家都不卖,这样,人人都公平,全靠各人本事了。”大姐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定了价格的商品,要想卖得好,只能靠嘴巴的能力和摊位的位置了。大姐的位置在最前头,而且摊位搭得最漂亮,本来摆的时间长,客源就多,再有她在生意场上打拼了很多年,对付客人很有一套。她的生意相当不错:其它的四朵花,早已经被太阳晒得蔫歪着头。就连信心十足的小辣椒,此时也没有更多的语言。
“对联4块,大家过来看呀!”小辣椒突然对着生意很好的大姐摊位喊了一声。对联价格大家定在了5块,小辣椒这一喊,很明显违背了规定。客人放在手中的对联,向小辣椒这边走来。大姐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绝对不公平。”收摊的时候。小辣椒反而冲到了大姐的摊位。大姐显然已经习惯了,只要小辣椒的生意不好,就是不公平。大姐很平静地问她有什么不公平了。小辣椒说:“你的摊位位置太好,栅又搭得好。”大姐笑了:“我在这里摆摊时间最早,所以位置在最前面,因为要摆很长时间,所以棚自然要搭得结实一点,没有错呀。”
小辣椒没有找到茬,很不开心。一脸沮丧地表示,照这样下去,回家铁定没钱不说,这一大堆年货要卖给谁去?你是我们队伍的大姐,你应该多照顾我们才对,难道说要我们这些小妹过年没钱回家吗?大姐沉默了一会儿,陈明梅就问小辣椒让大姐如何照顾?总不能把到摊的顾客都赶走吧。小辣椒说,当然不用那样。小辣椒想了想,说:“只需要把大姐你的定价比我们高2块钱,只高2块钱就行了。”
这太不公平了,陈明梅和其他两姐妹都觉得小辣椒太过份了。只让大姐一家抬价的话,结果很明显,大姐准没生意,她一定不会答应的。大姐的脸抽动了两下,居然点点头。
“大姐。”陈明梅心里很不是滋味。大姐回头对陈明梅笑笑:“过年了,年货是好卖,但是我这摊上的生活用品同样很好卖。你们这些小姑娘,过年没钱,一定很难过的。加油卖年货吧。”
大姐的年货在第二天早上就提高了2块钱,生意立马淡了不少。有一个老顾客问了问大姐的年货,说咋都比其它几家贵呢?大姐一脸的难堪,笑着说进货的渠道不一样,当然买出的价就不一样了。老顾客问大姐可不可以再少点钱?大姐犹豫了,这时,小辣椒就故意站在摊的前面,看大姐如何办?大姐对老顾客摇摇头,说不能少了,再少就没钱赚了。觉得价格高的话,去其他几家看看吧。小辣椒这才坐回摊位。这天,她的东西卖得好,时不时发出铜铃一样的笑声。
大姐干脆把年货收到了一个角落边,全心投入卖起了生活用品。
大年二十九,大家的年货都在清理了,回头看看大姐的摊位,生活用品倒是所剩无几,可年货还是满满的。要知道,年货有很多东西都是时效性的,比如,今年是牛年,关于牛的东西,如果不是卖光,过了年就是废物一堆了。
晚上收摊以后,小辣椒花枝招展地走了过来,口中说着新年的贺词。然后,在她的铜铃声中消失了。陈明梅回头看看大姐,她一脸的沉重。
明天就是春节了。一大早,陈明梅没有回家,她想去看看大姐。来摆地摊这些日子,大姐一直在照顾她。今天早上,是最后的销货机会,她想去帮帮大姐。
来了才发现,只有大姐一家的年货摊,今天生意好得出奇。大姐显然忙不过来。看到陈明梅来了,很惊讶,又很感动。后来胖妹和眼镜妹也来了,小小的摊位变得更加忙碌和热闹。
11点半,所有年货销售一空。四姐妹相视一笑,特别是大姐,一脸的轻松。
“大姐,生意不错嘛,要不是我,你今天能卖独家赚大钱吗?”小辣椒突然出现在摊前,今天的她,更加的夺目,可大家看到她,却相当的厌恶。“小辣椒,今天是什么日子,还说风凉话。”陈明梅忍不住说。小辣椒不理陈明梅,走到大姐的面前:“大姐,要不是我当初让你抬高价,你的年货肯定也在昨天销空吧,又怎么会有今天如此火爆的生意吗?能赚这么多吗?”
大姐点点头,的确得谢谢小辣椒。“可是,就半天时间,万一卖不完咋办,风险太大了。”陈明梅责备小辣椒。小辣椒这才回过头来看她说:“小姑娘,说你嫩你还不承认。像大姐这样久战生意场的人才了解,做生意是需要一定的风险和胆量的。要不,大姐她不会在最后时刻还稳如泰山。”
大姐听到这里,笑了。说小辣椒就是聪明,虽然说话有点尖刻。陈明梅算是明白了些东西。前几天,大姐如果也把大多精力放在年货上,可能生活用品就销不了那么多。大姐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她一定会把销量给做上去的。这是一种激将法。
但陈明梅还是不了解,万一昨天所有人都买了年货,今天都在家里团圆,那这么多年货能往哪里销呢?小辣椒拍拍陈明梅的肩膀道:“几天前我有了解过,很多白领都一直忙到昨晚才放假,很多过年的东西根本没有买。这群人才是最有钱的主,他们一定会在今天早上,把年货搬回家,并且,不会多讨价还价的。”
“可万一……”陈明梅还是担心。小辣椒拍拍她脑袋说:“小姑娘,看看吧,货已经卖光了,没有什么万一了。再说,如果真的没有卖光的话,我会买下所有的,我们家的亲戚到现在我还没有让他们办年货呢,其实就是怕大姐万一卖不完,好找销路。”说到这里,一向开朗泼辣的小辣椒竟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们都是好姐妹。”大姐两眼含泪,大声对大家说。
第281、最后一块钱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第282、一个夜晚的赌注
很久没有人这样信任他了,把他当做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那一晚,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5年前,他因为抢劫锒铛入狱。之后刑满释放,从监狱里出来已经好几个月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有一天,在一个建筑工地上。他无意间看到了他的中学同学蚊子。蚊子是工地上的一个小包工头。还算有些权力。就安排他当了一个力工,吃住都在工地上。“先干着吧,等以后有了好去处再说。”蚊子说。他和蚊子其实不算怎么熟络,上学的时候都没怎么说过话,蚊子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还听说过他犯了事,但蚊子没说别的。就让他留下了。不管怎么样,暂时总算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他心里很感激蚊子,想有一天开了工钱一定请蚊子去饭馆里好好吃一顿。
那天,蚊子拿了5000元钱回来,说是向老板要了半年才要回来的。天太晚,已经没有客车了,蚊子说不回去了。要在他的棚子里将就一宿。蚊子还弄了花生米、香肠和几瓶啤酒。两个人聊起上学时候的事情,蚊子有些不胜酒力,喝了两瓶就有些摇摇晃晃了。他的心里就有了坏念头,那些藏在心底的“恶”又蠢蠢欲动起来。在监狱里改造了5年,他以为那些“恶”已经被连根拔除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偷偷地生长着,使他的灵魂跟着扭曲变形。
他不时地盯着蚊子的包,他现在太需要钱了,他想如果现在下手,蚊子没有防备,会很容易得手的。他又开了一瓶酒,想让他醉得彻底些,那样他的成功率会更高。蚊子又喝了一大口,然后就嚷嚷着要睡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蚊子睡觉前竟然把装钱的包塞到了他的怀里,对他说:“我喝多了,你替我拿着吧,我对我自己不放心。”然后脸冲里,呼呼就睡着了。
天赐良机!他这样想道。握着那装着5000元钱的鼓鼓囊囊的包,他心慌意乱。那些钱对于他来说。诱惑是巨大的。况且天已经黑了,他转眼之间就可以逃之夭夭。
他试着起身开门,蚊子没有反应,依然鼾声如雷。睡得香甜。
他很快融入到了夜色里,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心底的“恶”有些退缩了。他想到,这几个月里,他受尽人们的白眼,没有一个人信任他。所有的人都因为他是一个劳改犯而拒绝他、排斥他。只有蚊子帮了他一把。而且如此信任他,对他毫无防范之心。如果自己真的拿走了这些钱,就是给唯一信任自己的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让人多寒心。做人不能这样,他这样想着,折回身,重新回到棚子里。又躺到了蚊子身边。蚊子的鼾声依旧排山倒海。
不过,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躺在那里。他的“恶”并不死心,依然怂恿着他。那一夜,他被这5000元钱折磨得疲惫不堪。感觉心底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
他终究没有拿走那些钱,早上他把包递给蚊子的时候,感到莫大的轻松。因为一夜没有合眼,他的眼睛红红的,蚊子问他怎么了,他撒谎说怕钱丢了,一夜没合眼地看着它。蚊子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啊,害你遭罪了。
时光一晃而过。10年之后,他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的劳改犯到身家过亿的富商。他的经历可谓传奇。作为很有名望的民营企业家,他的事迹常常是当地报纸的头条、人们茶余饭后不厌的谈资。他的商品从不掺假,他被人称道的品质就是诚信。与人谈起自己成功的经历时。他总是毫不避讳自己曾经阴暗的心路历程,包括那一个让他辗转反侧的夜晚。他说,那个夜晚,真正改变了他的命运。从那个夜晚之后,他就决定了要靠自己的能力奋斗下去。因为一个人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用的人,他不能辜负一个人的信任。他感激那个人,他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名字:朱德文。
“朱德文!”我捧着报纸对父亲喊道,“难道他要感谢的是你吗?”父亲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说:“我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好,你知道我当时的真正想法吗?其实我并不信任他,毕竟他曾经是个抢过劫坐过牢的人,我只是在做一次冒险的赌注。因为在喝酒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眼神,那眼神中有一种贪婪,我就知道他在打那些钱的主意。我的钱和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我就决定赌一次。我把钱给他,如果他拿走了,我也认了,毕竟自己还留了一条命。如果他不拿走,那就万事大吉。那一夜,我故意装作睡得很死,其实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知道。”
“事实证明,我赢了。”父亲说,继而纠正道。“不,应该说那一晚没有输家。我们两个都赢了。”
是的,那一晚的赌注两个人都赢了。一个人赢回了钱和生命,一个人赢回了那些剩余的精彩的时光。
第283、兄弟饭
中学时,我曾有五个最好的伙伴。我们六个人形影不离,情似同胞兄弟。逃课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就连早恋也都是那么默契。
我们彼此都喜欢称自己为“老子”。“嘿,你小子去哪儿了?老子找了你一个下午。”“你再说那女生,老子跟你拼了!”“喂,把你那本小说给老子看一下。”
我们似乎都想不起来,是从何时染上了这样的恶习。虽然觉得这样的称谓不太好,但彼此都不介意。偶然不想再说了,不愿再犯这样的毛病,恭恭敬敬地自称“我”。可只要有人提起“老子”这两个字,就总觉得自己不回,便要失了便宜。于是,前功尽弃,又回到从前。
年少时的友谊永远是那么纯粹。我们可以不顾及对方的身份,家庭背景,住址,甚至,不顾及他的过去和名字。
三年高中时候,因为他们的缘故,过得不但飞快而且甜蜜异常。离别时,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仿佛只要松开,就会有其中一人被凉风带去。
村里有一种习俗,名叫吃“兄弟饭”。意思是说,你和哪个男生玩得比较好,觉得他可以做你的兄弟,那就挑一个黄道吉日,请他到家中来,吃一次你父母亲手做的饭。这样,你们的友谊就如同兄弟血脉一般,永世不改。
我们渴望将这样的友谊延续下去。于是,纷纷提议,在离别前到各自家中吃一次兄弟饭。
我请母亲挑了日子,特意从隔壁邻居家中借了桌椅,静待他们五人到来。这是第一次兄弟饭,母亲细细审视了他们几个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最后还叮嘱他们,吃了这顿饭以后,你们便是兄弟了,以后要互相照顾,互相体谅,切不可鲁莽行事,多生事端。
我们端着碗,静静地听着,想着几个月后的终须一别,忽然泪流满面。母亲见我们伤怀,哄骗我们说,吃兄弟饭的时候可不能哭,一哭,这情义就淡了。我们只好强忍住泪水。
我的兄弟饭之后,依次该轮到他们五个人挑选日子。那些天,我们过得很开心,也很彷徨。六个兄弟,就我一人考上了大学。其他五人,正在谋划着如何南下打工。生活的艰辛迫使我们要迅速长大,要面对人生和一些不得已的责任。
每吃一顿兄弟饭,我们就禁不住流一次泪。按理说,我们应该吃足六顿饭。可事实上,到第四次的时候就无故中断了。
那位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直到今日都不曾请我们去他家里吃过一顿兄弟饭。每次问他为何时,他也是支支吾吾。我们无不以为,他对我们六人之间的感情不以为然。于是,渐渐便淡漠了他。我北上念书时,其他四人皆前来相送,唯独他躲在家中。
由此,我们更加坚定了抛他出局的信念。
事实上,几年以后,我们还不曾抛却,各自的友谊就已经清淡得只剩回忆。偶尔在村口的小路上碰到,也仅是深情地对望几眼,寒暄几句。
他们已被生活的苦难压得抬不起头,已无法心无旁鸯地与我坐到一起,再度谈天说地。
后来无意间走进田野,竟看到当年那个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在广袤的碧绿间播种芽苗。我一眼认出了他,怀着忐忑而又激动的心情走过去。
他和他的母亲一道辛勤劳作。我挽起裤腿,一面下田帮忙,一面微笑着问:“小子,怎么不叫伯父一起来帮忙呢?”
殊不料,她的母亲竟然告诉我:“哪有什么伯父?他爸都死好多年了。”我们一直沉默。直到最后别离,也不曾说过一句话。
我忽然明白当年他不请吃兄弟饭的缘故。父母同做一顿饭,这个极为简单的条件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无非等于幻想。
当年的友谊,当年的“老子”。当年的兄弟饭。我们以为,是给了彼此一生中最为甜美的青春回忆。却不知,有那么一个兄弟,正在被这些绚烂的过去执意伤害。并且,一伤便是许多年。
第284、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
我在北京已经住了近两年了,虽说可以称得上是白领女性,但也要为几百块钱斤斤计较,毕竟每一分钱都是没日没夜工作换来的血汗钱。我觉得自己住一个设备齐全的二居室虽然不算奢侈,但也存在着浪费,脑子里便闪现过要找一个伴儿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将同事张力"请"了进来,一听名字你也知道,这当然不会和我一样也是女孩子了。那是一个周末,因为我要去买电脑和电脑桌,当然得请一个男人帮忙搬搬东西什么的,于是我就叫上了同事张力,他也挺热情的,二话没说就应承了下来。
张力呢,和我一样,也是外省进京来创业的年轻人,只不过,我来自南方,他来自北方罢了。他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高大威猛、面部轮廓分明,为人耿直,向来都不推卸责任。
电脑搬回家之后,他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左瞅瞅、右瞧瞧,连声说道:"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真羡慕你!到底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白领,财大气粗。我哪天才能住上独单元啊?"
张力是新员工,目前还不得不屈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也不奇怪,我也是住过宿舍的人,知道集体宿舍的种种不便。再说了,咱们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还住在集体宿舍里面,朋友交往啊或者别的什么的都显得挺别扭的。
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其实已经在当地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一个月只有300多块钱,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那种沉闷的气氛,也看不到有什么发展。虽然家里人观念挺老化的,一直想把他"锁"在身边照应家里。但是他还是憋不住,最后还是到北京来发展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于是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谈得很深。
第二天,他忽然来到我的办公室里对我说:"沈娟,你一个人住两间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租一半给我住吧!"
虽然他的主意不错,但一想到男女合居我却犯难了。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看来,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完全是有备而来。字据是这样写的:"不对外人乱讲;不擅自串门;不用电话;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水电煤暖费用分摊;月初支付房租费800元……"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这样每月可以减少800元的支出不说,至少能够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再说了,和同性住在一起麻烦,到时候万一两个女孩子一起较起真来,那还有好日子过吗?这样一想,我也放开了,觉得男女合租就男女合租,大家这么熟,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第285、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们仰望星空,总会想起过去的美好回忆.人的一生,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有朋友是是财富.世上的东西,有些失去之后就难以得到.友谊如此,缘分如此,机会如此,感情如此.要不然还有什么值得珍惜.
有一种朋友,需要天天见面,事事关心,或许,还会常常摩擦.为了“圆融相处”让自己的缺口被对方填满,更适合“腻”在一起.这种朋友叫“依赖”……
另一种朋友,很长一段时间见一面,像周期性的抛物线。今年谈去年见面的情景或年年谈第一次交叉线的悸动,百说不厌。冲突,从来没有存在过,思念,却习惯性的出现在某个季节。这种朋友叫做“惯性”
也有朋友,很少见面。靠默契,灵通,第六感,总给对方需要的激动,感动,甚至心动的感觉.哪怕只有一个问候的电话,都令人兴奋不己。这类朋友是“缘定”……
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不一定形影不离,但一定心心相惜.不一定锦上添花,但一定雪送炭,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放在心上.
朋友如伞,在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左右,你就像冬日的阳光,总在最寒冷的时候送来温暖与关怀!
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我真诚的祝福你:朋友!
第286、点燃友谊之火
从前有一个叫阿里的人,在老富商阿玛尔的店铺里打工。他很穷,但很勇敢。
一个冬天的晚上,阿玛尔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在山顶上不盖毛毯不吃东西过一晚上。我知道你很需要钱,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会得到一笔巨额的奖赏。如果你做不到,就得无偿为我工作三十天。怎么样?”
阿里回答说:“好,我明天就去。”
然而当他走出店铺后,他看到凛冽的寒风在头顶上空咆哮。见此情形,他心里顿时打了退堂鼓。于是他决定去问问他最好的朋友艾迪,他接受打赌是不是个疯狂的举动。
艾迪听后想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我来帮你吧。明天,你在山顶上的时候向前看。到时候,我会在你旁边的那个山顶上为你整晚点上篝火。你看着篝火,想想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不觉得冷了。你保准能做到,过后你给我点回报就行了。”
结果,阿里果然赢了。他顺理成章地得到了一大笔钱,随后他来到朋友的家里:“你说过,你想要我报答你。”
艾迪回答说:“没错,不过不是钱。我要的是一个承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冷风从我的生活中刮过,你就会为我点燃友谊之火。”
第287、那年,花开了
“那年,玫瑰花开了,开的很嫩,很美……”兰老师纵情地为孩子们朗诵一篇散文,一个孩子问她,“老师,玫瑰花是什么样子呀!”“老师也没见过,大概和天上的太阳一样吧!”她托着腮望了望悬在天上的太阳,“太阳是什么样啊!”一个孩子站起来问,“太阳很红,很美”她似乎有点陶醉了,好久,教室里一片寂静,当她回过神来时,发现孩子们都低下了头,她这才意识到他们是一群盲孩,“孩子们,你们觉得暖和吗”?“觉得”。“那使我们觉得暖和的那个东西就是太阳”,“那玫瑰花能使我们暖和吗?”“不能,但她能使我们感到舒畅”孩子们不再说话,他们都想象着玫瑰花的样子和味道。兰老师突然冲出了教室,过了一会儿,又急冲冲地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不太精致的香水瓶,她来到了教室中央,向空中喷去,“好香啊!”“这就是玫瑰花的香味!”“可我们看不到它的样子”一阵欣喜过后,又是一片死寂,“老师也好想看看”她将视线投向了远处,看到的是一片渺茫。
她,今年22岁,是一名大学生,可不知怎的分到了这所小学,而且还是一所盲人小学,得到消息时,她的眼睛都哭肿了,她不想离开她的父母和她的未婚夫,但她未婚夫向她承诺说:“我等你三年,三年之后,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于是她怀着那个承诺来到了这所学校,,可渐渐地她被这群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们感化了,三年快到了,她越来越离不开这群孩子,而孩子们也深深的依恋着她。
一个阴霾的下午,她收到了一封夹带着一支玫瑰花的信,信是她未婚夫寄来的,“我曾承诺过,也曾等候过,但带给我的是无数个失望……这支玫瑰仅代表我的一丝歉意”她哭了,此时的玫瑰再也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娇艳,它显得那么凄凉,那么无助,眼泪浸湿了衣领,泪眼朦胧的她来到了教室,看到孩子们时,她发现,他们才是自己最好的财富,她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的说:“孩子们,我给你们带来了你们最期盼的东西”“老师,是玫瑰花吗?”“是的”“可惜我们看不到”“不要紧,来,你们来摸摸”她将玫瑰花挨个传递着,“好滑啊!”“好舒服”……听这孩子们稚嫩的声音,她的眼泪不禁落了下来,掉在了花瓣上,“老师,你哭了吗?”“老师没有”“是玫瑰花哭了吗?”“是的”“它为什么哭啊!”“瞧!你们把它弄疼了”孩子们听了后,马上变的很小心翼翼了。
她也许太脆弱,每当看到孩子们,她都要掉眼泪,于是不得不向校长请了两天假,回到家里,看着自己与未婚夫的一张张相片,她不敢相信今天的结局,这两天,她想了很多很多,更多的是在想那群孩子。
她回到教室时,发现窗台上多了一个花盆,她问孩子们“这个花盆是怎么回事啊”“是一个盲人叔叔送来的,他说里面种的是玫瑰花种,并且说它会给老师带来幸福”她惊异极了,她很难想象除了这些孩子还会有谁关心她。
每天中午,她都能看到孩子们成“一”字形排成竖条,一个个传递着水桶,直到传到第一个同学,然后再由那个同学用这桶来浇花,好几次她都感动的掉下了眼泪。
渐渐地,种子成了小苗,看到这丝绿意,她也不再抱怨什么,她觉得自己很满足。
一天黄昏时,她来到学校所在地的一个小山坡上,坐在那里吮吸着丝丝凉风,她忍不住又将忧伤摆在了脸上,“你是兰老师吧!”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盲人”也来到了小山坡上,“是的,你是……”“我就是给你送玫瑰花种的的那个人”“哦,真谢谢您”“要谢我,就答应我,一定要让那群孩子开花,开出最美的花”她沉默了,她不敢承诺,她怕承诺后又是一片失望,转瞬间,“盲人”已经走远了,而她却继续留在了山坡上,看着渐渐下落的夕阳,她又陷进了忧郁。
两年了,玫瑰花总是还没开就死掉了,她看后很伤心,她不知道这群孩子是否也会像这花一样还没开就谢了,要知道她几乎把自己的青春都耗在了他们身上,她真的不想要这样的结局。
一天,校长找她谈话:“兰老师,你也不小了,该趁着年轻时出去搏一搏了吧。”“可那群孩子怎么办”“他们我自会安排”“我还是留下吧!我舍不得他们”校长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番谈话无意中被一个孩子听到了。
那天上课时,班里出乎意料的吵闹,她叫了几声“孩子们,上课了”可都没用,她生气的吼了声“谁再讲我就让他滚出去”“还是你先走吧,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早就想走了,不过是怕我们骂你罢了!谁愿意留在这个小山沟啊,而且还是教一群瞎子,更何况你还是个大学生,现在好了,你再怎么走也不会有谁骂你了!”她真不感相信,这些话是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她刚想说什么,可看见他们依旧我行我素地闹,她便将到了口中的话咽了进去,她看着花盆里平坦坦的一片,心都寒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班里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差,她顾不得那位“盲人”的期盼,离开了这个曾经孕育过希望的地方,而她走时,却忽略了身后的一双双眼睛。
以她的实力,很快在一所小学找到了工作,几个月里,她的表现让师生们很是喜欢,但她始终惦记着那些孩子,以至于她好几次把这里学生的名字叫成那群孩子的名字,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恩念,又来到了那个小山坡上,山坡上写满了字,都写着“兰老师,对不起”“兰老师,我们想你”“兰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她开始怀疑这小山村里是不是还有一位深受孩子们爱戴的兰老师,但她抬头看见远方那些熟悉的身影时,便不再怀疑,那个幸福的兰老师就是自己,她并没有马上去追他们,而是重新回到了昔日的教室,顿时,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更令她惊异的是玫瑰花开了,开的那么鲜艳,突然她的余光扫到了花盆旁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纸条,上面写着“玫瑰花,借你的芳香告诉兰老师,说我们当初那样不是故意的,让她再回来好吗?”“玫瑰花,请告诉兰老师说我们长大了……”看着这些张纸条,她的泪不禁又掉了下来,而她原来的卧室里,也被打扫的很干净,她没有回到城里去,而是在这里睡了一宿,朦胧中她看见自己正和这群孩子在玫瑰花丛中跳啊,唱啊……
第二天,她来到教室时,孩子们说了声“老师好”就坐下来了,教室里显得很静谧,“那年,玫瑰花开了,开得很……”兰老师又念起了那篇散文,读的更用情,更婉转,还没等她念完孩子们就拥了上来“兰老师,是你吗?”“是我,孩子们,老师错了,老师不应该离开你们”不,老师,是我们错了,您以后别再离开我们了好吗?我们变乖了,也长大了,真的”兰老师望着这群孩子,眸子里闪动着幸福的光芒。
那天黄昏她又来到那个小山坡,“你成功了”“是你”那个“盲人”又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只见他摘下了那副墨镜,兰老师这才发现他原来是和自己一般大的正常人,“你……”兰老师有点不知所措了,“我是校长的儿子,是我妈告诉了关于你的事,真的很钦佩你,对了,玫瑰花开了吗?”“开了,开的好另人羡慕,”“我也会让你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的,相信我”两人对视着会意的笑了。夕阳的余光围绕着两人,一切显得是那么和谐。
那年,花开了,开的是那么怡人。是微笑敲开了玫瑰花瓣的双眸,是宽容滋润着它成长,是温馨让它绽放。
第288、友情的黄灯
男女之间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我谈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情。即便是有的话,那也指的是友谊的初级阶段。友情和友谊,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凡事只要一沾上“情”就复杂了。有“情”就会烦恼;有“情”就会感情用事。人是有感情的,你在这里加重了感情的砝码,就势必会影响你的心态。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付出了,势必就会期望回报。
男女之间交往,开始大家都是互相帮助,抱着礼尚往来不求索取的心态,这也就是友谊的初级阶段。时间久了,思想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变成友情了。有“情”了,就会有牵挂。牵挂多了就变成了负担,就会影响你的思维,两性相吸,难免就会发生超友谊的事情。那个时候可就不叫友情了,估计该称为“奸情”了。
这里胡说八道一番,无非就是给自己听的。谁让自己没有红颜知己呢,哈哈!
第289、家宴
茜要在家搞一场小型宴会,宴请她高中时同班的十个女同学。这想法来自茜在超市购物时碰到一个多年未见的女同学。感情的闸门猛地打开,湿了她的心。
茜生活得很惬意。锦衣玉食,饱食终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有一个很能干很有钱的丈夫。
宴请的同学中,有一位是茜的同桌娟。俩人虽同桌,却不同命。娟的丈夫,有一天早上起床,低头穿鞋时,突发脑溢血,一头栽地。虽然大夫尽了心,虽然娟把家里全部积蓄都用给丈夫治病,可一年过去,丈夫仍然卧床。目睹着亲爱的人在受苦,娟心如刀绞。大笔难以承担的医药费,使她心里像压了块巨石。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娟本不打算参加宴会的,可茜盛情,一次次地请,一次次地邀,娟甚为感动。娟便请来婆婆,暂替她照料丈夫。婆婆心疼儿媳,说:“去吧去吧,整日里苦,出去和同学散散心,换个心情也好。”临出门,娟对婆婆叮嘱再叮嘱,她不放心丈夫,她觉得自己就是为丈夫活着的。
茜的家的确豪华,一进家门,扑面而来的是富丽堂皇的装饰:巨大的欧式吊灯,流光溢彩;雕刻着龙凤等古典图案的红木家具,气派典雅;玻璃窗外一目了然的大片私家花园,赏心悦目。娟感受着茜的家气派豪华,下意识整了整衣角。
娟是最后一个在同学们面前出现的。娟的同学个个时髦体面。娟也特意把自己打扮一番,乌黑的浓发在脑后盘了一个好看的卷,粉红色的衣服映得她的脸庞和顺柔美。同学们虽都住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毕业十几年一次也没见过。拥抱、惊呼、尖叫、放声地笑,这些见面时的仪式几乎把茜的家闹翻天。等稍稍安静下来,她们想起娟是需要安慰的,便围在她身边,说些劝慰的话。娟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老同学的关爱,感受着对她这样一个不幸人的怜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感谢。
作为主人的茜虽然浑身散发着富婆的贵族气,却没有哗众取宠的轻飘。茜的言谈举止、一憨一笑都大方得体。她的头发烫得弯曲,衣服是紧身的,显得身形更好看。娟心里很羡慕茜,和茜相比,自己一贫如洗。上学的时候,娟比茜出众,无论从长相还是学习成绩,娟都比茜强。娟觉得生活亏待了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生活深深伤害的女人。但娟的自尊心极强,她克制着自己。她心里想,茜,你过得再好,还不都是你丈夫给你的吗?你若遇我这样的遭遇,能有我这份从容吗?
茜自然要在大家都到来之后说几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引起了大家的如雷掌声。之后,茜把大家引到餐厅。保姆已经把美酒佳肴摆满了桌。因是同学相聚,大家都很放松,开怀畅饮,谈笑风生。
席间,保姆来到茜的身旁,在茜耳边低语了几句。茜立刻现出惊讶,说:“再找找,再找找,不会丢的,放错位子了吧。”保姆说:“不会的,不会的,千真万确我放在那儿的,不会错!”
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们。问什么事,什么丢了?茜说:“没什么没什么,什么也没丢。”保姆抢话说:“茜姐的手表丢了,刚买的,两万多呢!上午我亲手放在客厅柜子上的。”保姆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茜生气地对保姆说:“你下去吧,不要坏了我们的心情。”保姆说:“如果真丢了我可不负责任,不要等你的同学都走了再拿我问!”
一个同学说:“我们一起帮她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大家都附和说:“是啊是啊,我们一起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都踏实了。”于是大家离开座位,来到客厅,在椅子底下,桌子底下,柜子旮旯,找啊找啊找。可是,大家还是没有找到。保姆像是对茜又像是自言自语:“除非搜身,不然永远也不会找到!”
保姆的话引起大家共鸣;为洗清自己的嫌疑。好多人都赞同,说:“还是搜搜吧,搜搜好!”娟却不同意,她大声说:“我不同意!”大家一起抬头看她。她说:“我没偷,我不允许别人搜我的身。”她身边一个同学劝她说:“搜就搜,反正咱又没偷。”另外一个同学也说:“搜了不就清白了。”娟坚决不同意:“任你们怎么说怎么想,我反正不允许别人翻我的身!”茜一看大家都下不了台,就走到娟跟前,抱歉地说:“对不起娟,我不会同意这么做的,你们都是我最亲最好的同学。”保姆强硬地说:“你可别先说这么好听。同学又怎样,十几年都不来往,人心可是隔肚皮的。”保姆把脸转向娟说:“你为什么不让搜身?你紧张什么呢?难道是你偷的吗?”娟面对保姆的目光,脸气得通红。她没和保姆争辩,一转身,离开茜的家,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茜来到娟的家。娟正给他的丈夫做按摩。见茜来,娟很客气给茜端茶让座。茜的脸羞红了,说:“娟,很对不起,手表找到了,在花瓶后面找到的,是保姆放错地方了。”娟并不吃惊,笑了笑,仿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茜很愧疚,再次请求娟原谅。说:‘媚。你把上午不愉快的事忘掉吧!”
面对茜恳切动人的脸庞,娟沉静一会儿说:“茜,上午我确实偷了你家的东西。”
茜震惊了,轻轻问:“什么,你偷了东西?你开玩笑吧!”
娟摇了摇头,说:“我偷了一块点心装在了裤兜里,因为我丈夫好久没吃上那么好吃的点心了。”娟说着,流下了泪。
茜看着娟,泪也湿了脸……
第290、找个懂得尊重你的好情人
艾艾结婚三年了,也许就是遭遇到了所谓的“三年之痒”,她和老公经常吵架,闹别扭的时候,艾艾往往不去找她要好的女友,反而只会去找她的一个男性朋友辉。辉是艾艾少数几个从初中交往到现在的“死党”之一,艾艾和辉认识的时间比她和她老公认识的时间还要长。有时候艾艾都奇怪,外表高大帅气,又十分有才气的辉,我怎么对他硬是不来电呢?艾艾肯定自己和辉之间没有情感的宣泄和转移。 问一个没有什么谈[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爱情便脆弱得不堪一击,更别提遮风蔽雨。若你真的想要试验他对你的爱,老实说,问他爱不爱你,不如问他有关生男生女的问题,你比较能够了解他是不是你的理想对象,你在不在他眼里,他会不会尊重你。
如果你自己就有观念上的问题,那么反省一下吧,他为什么要把你看得比他要紧?你为什么值得他看重?连你自己都没有办法对自己平等啊。
一个好情人的基本品性,是尊重!
第291、朋友、异性、同学、知己
男人有红粉知己,女人也同样有蓝颜知己,蓝颜知己是甘心情愿的为你分担苦恼,但没有性别意识的男朋友,是欣赏和尊重你理想的男人,如果真的拥有了这样的蓝颜知己,不仅是女人的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幸运。人是需要发泄的,有些话对爱人也是不能说的,女人很需要有个男性朋友给她一个男人的建议,在爱人之外有那么一个真心的男朋友能听你倾诉心中的酸甜苦辣,一个真正的男人胸怀来包容和理解,男性朋友和女性朋友最大的不同:男人往往比女人更理性,他们能站在很多客观的立场给你分析问题,而且,你不必担心他们会与你有利益冲突,在你脑子发热的时候,她是最好的听众和冰水。
蓝颜知己能给你安全感,无论有什么事情发生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在心理上会给你很大的安全感,虽然他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有一个可以应急的肩膀,他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阳光可以照耀你,他的善良可以感动你,他的进取可以激励你,他会是你永远的依靠和心灵的港湾,若你想同蓝颜知己长久地交往,那你就要对蓝颜知己定好位,他是亲密的。因为他不是一般的朋友,他是秘密的,因为他不是爱人。你与他之间只有1厘米的距离,但这距离是必须保持的,越是最好的朋友,就越应小心的经营这一段情谊,女人不必担心男人会不必担心他们会与你有利益冲突,在你脑子发热的时候,她是最好的听众和冰水。蓝颜知己能给你安全感,无论有什么事情发生时候,身边有个男人,在心理上会给你很大的安全感,虽然他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有一个可以应急的肩膀,他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阳光可以照耀你,他的善良可以感动你,他的进取可以激励你,他会是你永远的依靠和心灵的港湾,若你想同蓝颜知己长久地交往,那你就要对蓝颜知己定好位,他是亲密的。因为他不是一般的朋友,他是秘密的,因为他不是爱人。你与他之间只有1厘米的距离,但这距离是必须保持的,越是最好的朋友,就越应小心的经营这一段情谊,女人不必担心男人会有过激的行为。
最后怎么反复在强调那几句? 我还没有找到这样的知己,就是因为总是无法定好位1厘米的距离。1厘米的距离不是那么容易把握的。 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要两个人都做到才可以。否则肯定会有一方难过。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暗恋了他所谓的”红粉知己“2年多, 看着她在面前为了别的男人哭泣,听着她在耳边说着与别人的甜蜜
……
可是没办法,他不想打破这层关系。 因为他知道她只当是“蓝颜知己” 。
第292、男人讲交情,女人讲友情
今天看书看得乱感动。《鹤止步》是写旧上海滩上,兵荒马乱年代,男人之间刎颈之交的。故事最后,为谭因顶罪坐牢的杨世荣,获释出狱,执行谭因的死刑,在刑场他把驳壳枪对准自己的脑袋射击,之后把枪抛给谭因,谭因接过枪,且射且走,血泊中,湖心鹤欲飞,升起的脚却突然静止不动。一个男人用自己的命换来了另一个男人的命,这是男人之间的忠诚和情义,可以拿命抵的,用肝胆相照形容都弱了些。
陆幼青的《死亡日记》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写给女儿的家训,其中一条是:不懂交友之道的男人不嫁,几乎没有朋友连找个伴郎都觉得累的,你可以直接说再见。这样的男人以后会很守家,但你守着他就没味道了。还有一种男人交友遍天下,腰间的BP机和手机像夏天稻田里发情的青蛙叫个不停的,你要格外警惕,这类家伙多半受人欢迎,但结了婚常常念叨“妻子如衣服”之类的古训。你真正要关注的是那种干事的时候有朋友,想玩的时候有朋友,死党三五,好友一群的男人,他们懂交友之道,因为容易成功。
陆幼青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没有一个男人可以自己扛起一个世界来,从交友之道,确实可以考察一个男人魅力指数和成功指数。
很多男人特别不理解女人之间的友谊,觉得女人好的时候好得一个人似的,怎么那么好。我记得有句话,就是女人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跟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大抵差不多,这个比喻比较不通俗但易懂。
女人三两知己凑在一起整天唧唧咕咕,分享彼此的快乐和悲伤,这不奇怪。男人之间的交情显得庄严得多,他们不像女人密友之间那样,毫无原则地分享和诉说,但是互相保护和捍卫的意味更强些,他们不打听彼此的生活细节,但是用行为赞同着对方,担待着自己的兄弟,那种感觉非常强大,上阵亲兄弟嘛。情同手足,敌人看到这个阵势,没有不忌惮的。
相比之下,女人之间的友谊则潦草得多,她们一起逛街,一起闲聊,一起说三道四,老公孩子情人,化妆整容头发……出卖了别人出卖自己,都显得很无辜的。因为女人天生脆弱,需要倾诉和陪伴,这种天性使女人之间几乎没有秘密。曾经有个男人说,千万不要对女人说,这事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告诉她了,就等于告诉任何人了。当时我还猛驳斥了他一番,现在生活告诉我,包括自己都是不能信赖的,就是因为信赖特别容易降临在女人之间,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隐患留在走过的路上,说炸就炸,炸得面目全非,彼此相见不相识。好在在爆炸现场,或者在爆炸废墟上,女人会忏悔,会权衡得失,流下真挚的眼泪来,友谊一次次被刷洗一新,让代价永远成为代价。
女人之间的友谊历经风雨,彩虹惊瞥。粉黛春秋,地久天长。
第293、挚友与对手
在大一新生宿舍,雅玄和我见面半小时后,成了朋友。
见面半小时后,我们就一起去逛街。我们都争着付钱,至于找零的一毛小钱,我们随便谁顺手就收回谁的包里。
在我看来,朋友之间,不仅分享钱物,也分享自尊,钱物上能够付出,自尊上也要能够付出。能够把一毛小钱收回自己包里,不仅体贴朋友免于烦琐,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对亲密的信任。这样的朋友一定错不了,不仅能够做你的患难之交,更能够在你志得意满的时候,由衷为你高兴。能够同甘和能够共苦,其实需要一样的厚道。
大学毕业后,我和雅玄走了不同的路。雅玄一直在家乡城市,很好地经营着她的生活;我则通过继续学习离开了家乡,最后到了北京。在这个过程中,雅玄一直关注我,帮助我。我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给雅玄打电话,她正在洗澡,满身泡泡。但她因为我这个喜讯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她高兴得跳起来,差点滑倒在浴室里。幸好雅玄一直是美丽的跳舞皇后和体操好手,身体反应灵敏,没有真正摔倒。
和雅玄这样的挚友相处,我很难相信,朋友之间有嫉妒存在。在生活中,我自然真实地和朋友们分享无论好还是坏,就像衣服无论贵贱,有人问我价钱,我都会如实相告一样。我总是认为,人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不容易,朋友之间,互相分享荣辱,互相扶助,不过如此简单。
但我的另外一位女友坚持认为,人和人之间最大的关系是互相比较的关系,女人之间的嫉妒之心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似乎也逐渐察觉了这个事实。但我还是只愿意承认爱情中的吃醋。我想到差点跌倒在浴室的雅玄,相信我们之间没有嫉妒,只有为对方的好由衷高兴的情感。
我还在北京租房子的时候,雅玄200平米的新家给我好大的喜悦,仿佛那也是我的;我住进新房子,雅玄在成都买了第二套新房子,她老公还没有去住的时候,我回成都先去住了。很快,雅玄又在成都投资买了第三套房子。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她在签完合同回第一个家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上。接着,她又发短信说,等到装修好了,让我回去住在最新的房子里写长篇小说。
我很高兴,回短信问她,何时到家,是否方便电话。我很想在电话里和她一起回味她买房的细节,仔细咀嚼雅玄最新的快乐。
第二天中午,我们才通上电话,雅玄连日看房太累了,好好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美梦,梦见在成都,我、成都女作家洁尘、她在一起喝茶聊天。我和洁尘在那里谈论诗歌之类的东西,她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有共鸣,就站起来四处去看看。结果她看到了一条深深的绿荫大道,顺着那条路走过去,看到前面非常开阔的一片风景地,正被雨后彩虹和阳光照耀着,美极了。
雅玄说,这个梦感觉很好。我也从雅玄这个梦里,体会到她对自己人生状态的满意。她体会到了过一种不同于朋友生活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很感动。
我想,这也正是我自己多年来一直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我和雅玄都相信,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在朋友中间,过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自己的甜蜜,克服着自己的困难。我们有自己的目标,但不在身边寻找对手,尤其不把朋友当对手,对手可以成为朋友,但怎么也舍不得把挚友变成对手,莫名地在心里树立一堵阻断亲密的墙。
第294、为了吃和点菜回北方
我曾经到南方工作过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会爱上南方这些美丽的城市,因为我是为了逃避北方的风沙到南方的。
很有一段时间我替自己高兴着,那时我一个人吃饭,没什么朋友。所以,只顾着看南方美景与美人了,南方的美人太瘦,让我恨起自己来,我的体重怎么能超过50公斤呢?
终于熟了,大家一起去吃饭,男男女女,从广式酒楼到街边大排档,我总是咋咋呼呼地结账,北方人嘛,一向这样,开始的时候颇有些女豪杰的样子,到月底囊中见空时才发现,凭什么总是我结账啊?那些男人呢。点菜时都会点着呢,从天上飞的到地下跑的,他们哪样没点过?
我很郁闷。
于是再去吃饭,不点菜,只吃。吃完了就在那呆坐着——尽管脸有些红,真不好意思在那坐着,但想想自己那点银子,还是镇定下来冷眼看着,反正我又没点菜。他们点的那些蛇啊蝎子啊我又不爱吃,哪一次,我不是冷着一颗心回去?今天我偏不结账!
四五个人冷坐着,终于服务生说,哪位把账结一下?
没人答应。我的屁股像长了钉子,扭来扭去。终于有人说话了,是一个男人,他说,我们AA制,像国外那些白领一样,多好。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我亦松了一口气,却觉得有什么涌上心头,心里酸酸的,牙也痒痒,恨得。
为了点菜和吃饭,重新回了北方,虽然风沙大了些,但心里是温暖的。
与北方男人一起吃饭,他扔过菜单子来:妹妹,想吃什么点,哥带的钱多。其实,也许他口袋里没多少银子,但我喜欢这样的男人,打肿脸要充胖子。
五个人吃饭,要点八个人吃的菜,北方男人就是这样。我在南方点菜时,那些男人会说,够吃就可以了,一般五个人吃饭,顶多剩点猫食,没有办法,谁让他们这样精明?要让孩子们学习“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最好送到南方去和他们吃饭。
在北方,大碗的漂着红辣椒的水煮鱼总让人眼晕,点菜时受的宠爱还没有完,结账的时候刚要摸钱就被镇压了,怎么着?看不起哥哥我,这不是寒碜着我玩吗?当下心里就舒服多了,像三伏天喝了冰雪水,这样的宽容和温厚让人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小女子而已。
并不是要占那点小便宜,只是想要那份被宠爱的感觉。奖金发了,也约上三五知己去吃,提前说好了,这次我请,你再不让我请,下次也不去吃你,这才把那好请客的哥哥灭掉一次。
让他点菜,居然有些缩手缩脚,怕花多了你的银子。不像南方男人那样优雅地看半天菜谱,然后吐出几个字,那几个字,往往值几十块。
说来别人不信,我是为了吃和点菜才回的北方,虽然风沙是大了些,但心里是柔软的。
第295、写给夏哈利
这些天来,多么想你。想你长长的红舌头,宝石般的眼睛,美丽的白毛,跑起来像一只雪球。在校外闲逛,见到你的同类,忍不住叫一声,哈利,当然没反应,这世上听到我叫哈利停下来的,只有你一个。
上个暑假有点冷,雨下个没完没了。你不能出去玩,就趴在屋里睡大觉,我也睡大觉。我醒来时你还在睡,逗你你生气了,翻我一眼接着睡。我无聊极了,睡吧,哈利都睡了。你醒了,就用长长的舌头舔我的脸,弄得我一脸口水。你笑着望着我,我也给你笑,揪你的耳朵,我喜欢你耳朵竖起来的样子。
我饿了,吃饼干。你站在我面前,瞪着我,舔着嘴唇。我把饼干放进你的碗里,你舔了一下才吃,颇有我的作风。一袋饼干我们俩吃,谁也没吃饱。我去煮方便面,分开来盛,两半碗,你嫌烫,趴在碗前,守着自己饭碗,等饭慢慢变凉。我吃完了,你还没吃,我逗你,作势要吃你的饭,你汪汪大叫,吝啬的家伙。
本来睡在我床头好好的,干嘛又睡妈妈那屋,她叫你出来怎么这么不听话。她打你一下,又不重,你怎么叫得那么凶,她生气了,又打你,你怎么想咬她,她拿东西打你,你怎么不跑出来,非得我去叫你才出来。那一天你挨打,我心疼死了,哈利,小时候妈妈也是这么打我的,我一跑,就没事了。
早晨你醒得挺早的,我还在睡,一睁眼,你正趴在我枕边,盯着我看,见我醒来,兴奋极了,一个劲冲我笑。我摸一下你的头,你就眯一下眼睛,很陶醉的样子。我跟你说话,我说哈利好兄弟,早上好。你好像听懂了似的,高兴极了。
你早晨胃口不好,和我一样,懒洋洋的。我看电视,你就开始睡觉,或者趴在地上深思,一副很忧伤的样子,像个诗人。是不是想你的兄弟姐妹了,我也是。你很小的时候,抱你来的那个家伙,他是我弟弟,他当兵去了,你还记得吗?他老是骑车给你买肝子吃。
好不容易阳光出来了,你高兴坏了,在家里再也呆不住了。我陪你出去玩,你在前面跑着,嗅一下墙根,嗅一下泥土,还跑到一个小男孩旁边,让他摸你的脊背,人多了,车也多了,我叫你,你不理我,我生气了,站在那里不动,一会儿你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看我一眼在我旁边打圈转,一点也不知道认错,算了,我原谅你了。
叫我特生气的是你一吃东西就忘了我,叫你不理不睬的,一个劲的吃。后来想想爱吃是你的天性,可以算是饕餮之徒。好不容易这一段你胖了,肚子圆圆的,你已到中年,胖一点也好。
我快走的时候收拾皮箱,你在旁边看,很好奇的样子,还跳到皮箱里,我多想合上,把你带走,可是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养宠物,在我眼里你不是宠物,而是一个人,你和我朝夕相处,同榻而眠,互相陪伴,不离不弃。
我走的那天早晨,你早早醒来,看我拎东西一副要出门的样子,你兴奋得又蹦又跳,以为我又带你出去玩了,你站在门口,等我把门打开,然后冲出去。我蹲下来,摸你的头,你用温热的舌头舔我的手。我说哈利,我要走了,你要听话,别淘气。我把面包放进你碗里,你跑到碗边去吃,我拉开门,出去,重重关上门,我听到你叫了两声,你又受骗了。
坐在火车上,想想最后悔的一件事是那一天没好好保护你。那一天我们出去玩,兴高采烈地回来,谁知半路上杀出一只黑狗,它窜上去一口咬住不提防的你,它把你按翻在地,你压根就反击不了,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只能大叫,不敢近前。到最后黑狗的主人赶到,才把你解救下来。你脊背上的毛被咬下来一大撮,那一天我内疚极了。夜里,你睡着了,我趴在你旁边看你,哈利,对不起,你痛不痛?
有时候早晨醒来,就想哈利也该醒了,该伸懒腰了,该在屋子里到处走动了。甚至早晨醒来,泪流满面,想我们还要两个月才能见上面,就想回去一定给你找个伴,哈利先生这么帅,总不能孤独一生。
有一晚妈妈打电话过来,说她要去福建,在那儿呆好长一段,哈利被送到姥姥家。我知道你到别人家会好几天不吃饭,哈利,别这样,我在这边,很难受。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别有什么意外,等到我回来,等我的弟弟探亲的那一天,哈利。
思念如梦了无痕。记得,我把你当兄弟。
第296、易中天和赵本山惺惺相惜
早在1990年,赵本山首次携小品《相亲》亮相央视春晚舞台,他风趣幽默的表演,就引起了易中天的注意。20年来,和全国许多观众一样。易中天一年不落地看过赵本山所有的春晚小品。作为国内知名的文化学者。易中天为什么如此喜欢看赵本山的节目呢?有一次。易中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赵本山的作品里一定会留下很经典流行的话。比如《不差钱》。”这时候,易中天不禁绘声绘色地学起了小沈阳:“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易中天还评价说:“这里边的哲理非常耐人寻味,能够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明白、又最搞笑的大白话点了出来,一旦出来就爆发、裂变了。可以说,赵本山的每个春晚小品都是这样的,令人愉悦和享受。”谈到赵本山的“二人转”,易中天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正常人都会喜欢吧?你看我不正常吗?有人说他俗,我要说的是,你可以不喜欢看二人转,你也可以嫌他俗,那是你的神圣权利,也是法律赋予你的神圣权利,但是你不能不允许别人喜欢二人转,喜欢二人转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2010年8月,易中天更是向记者表达了自己“至今还没正式看过刘老根大舞台的二人转,有机会一定去东北看看赵本山和他的‘二人转”’的想法。
赵本山对易中天也神往已久。特别是2005年开始,易中天在《百家讲坛》节目里主讲的“汉代人物风云”、“易中天品三国”。因其白话式的幽默分析,赵本山对易中天非常欣赏。原来看电视只看新闻的赵本山,后来也非常喜欢看《百家讲坛》这个栏目。在《百家讲坛》的鼎盛期,赵本山和于丹交往甚多,但遗憾的是与易中天则从未正式见过面。所以,当赵本山得知易中天想来看看的想法后,惺惺相惜的他便立即向易中天抛出“橄榄枝”,二人很快约定8月28日在沈阳本山传媒基地会见。
28日下午3点,易中天准时来到了本山传媒基地,早已等候在门口的赵本山大步迎上前去,神交已久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上去就来了个大大的“熊抱”。赵本山贴着易中天的耳朵欢迎说:“久仰已久,但是没啥机会见面,今天终于迎来了您,非常荣幸!”易中天笑着答道:“我非常喜欢您。20年来我看春晚主要是为了看您。”易中天和赵本山两大观众喜闻乐见的名人,如此相互倾慕,不禁让现场的人们深受感染。
随即,两人走进古色古香的会议室,围绕艺术、人生等话题,相谈甚欢,会场不时爆发出哈哈笑声。易中天在交流中大量引用赵本山小品中的经典桥段,感叹说:“这些在让人反复琢磨后,留下了整个社会都流传的话语,这意味着话语中蕴含着的哲理被人认可了,这就是好作品。”赵本山也十分欣赏地说:“易老师是一位能够亲近‘大俗’的大学者,是真正的文化学者。因为您能够把最深奥的道理。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给读者。这才是最难的,很多学者一肚子书,可是都卡在嗓子眼儿了,那有什么用?像易老师,《三国演义》要想通读挺费劲的,可易老师就能够把这个东西都读进去,再用我们当代的语言讲述出来,还能让你爱听,这就是最有能力的人。”现场的人都感觉到,相互的探讨和交流。相互的承认和肯定,让易中天和赵本山的两颗心贴得更近了。
现场,酷爱书法的赵本山和易中天还分别为彼此写下了一幅字。赵本山书写了一幅“精气神”送给易中天,易中天则给赵本山题了一首词,表达了他对赵本山的更多期许:“君唱二人转,我讲三人行,走遍天涯皆芳草,满目艳阳春。漫道晨昏短,但问耕耘深,茄子黄瓜老玉米,泥土最清新。”从易中天的题词中,人们不难看出,易中天不愧为赵本山的知音,为了烘托赵本山的乡土气息,特意在词中加上了“茄子、黄瓜、老玉米”这样的“大俗菜”。
眼看一年一度的春晚又该准备了,每年都为剧本发愁的赵本山还不忘向易中天发出邀请,诚挚地希望易中天能给自己出个合适的选题。易中天笑着答应了帮忙:“这个东西还得好好思考一下,等我想出好点子,一定通知你。”想必经过易中天的“出招”,赵本山兔年春晚的小品一定会更精彩。
当晚,赵本山设宴盛情款待易中天并请他欣赏了一台“二人转”的传统唱段,易中天看了之后大呼过瘾,禁不住赞叹道:“他们唱得太好了,本山传媒的二人转演员个个都是综合能力强的人。唱也唱得,绝活也有,赵本山都是从哪找来这么多徒弟的?”其间,易中天更是几度为他们全情投入表演的《包公断后》潸然泪下。
临别,易中天紧紧握着赵本山的手说:“今天是我最为快乐最有收获的一天,我不仅在您这里收获了友谊,还找到了新的艺术灵感。让我最后说一声:衷心地谢谢您!”说罢,两人再次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第297、淡淡花香
记得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友情就像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这样才能够持久。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恬淡的境界,美妙的哲思。
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我对某某那么好,那么细致入微,为什么他不能体谅我多一点?我说,不是他不够体谅,而是你要求的太多了。你付出了一,便要求同样的回报。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压力。不要和别人攀比,更不要把“所得”“所失”拿来比较。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真实的天平的两端,稍动一点歪脑筋就会失衡。感情不是简单的堆砌,投入的砝码多了未必就是轻松。
其实对万物都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谁也无法保证它不是空中楼阁。惟有在过程中寻找快乐。人生就如同一条绵延的小路,永远不要希望一眼望穿,那不是真实,也不现实,一路哼歌,看看四周变换的风景,也不失为一种朴素的快乐。
简单的人用简单的眼光看待复杂的事物,复杂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待简单的事物。也许事情原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棘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静静等待,船也许会自己驶向柳暗花明;如果依旧原地不动,也不要灰心丧气,大不了跳出这个圈圈,或干脆忘记这份纠缠,从头再来。给自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人生道路的每个阶段,都有人陪我们一起走过,都有我们曾经彼此慰藉着的回忆,这,已足够。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要苛求朋友永远陪在身边。早已过了上一个驿站,就不要把心情留在过去。珍惜现在,珍爱过去,感激所有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人。
没有理想是懦弱,顶礼膜拜是一勇之夫。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接纳自己、宽容别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心是满足的,快乐的。
捧一束美丽的花束,插在瓶中,放在窗前,让它恣意地享受日光的温暖。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第298、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认识萍萍,源于我的一句刊于某杂志底栏的很哲理性的话。
这句话格言化,加上我的名字与“真诚”谐音的原故,一下子把萍萍吸引了,迷住了,打动了。于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萍萍于某个夜晚独坐窗下,咬了很久的笔尖,而且对那句话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才下笔,给我写来了一封既简洁又富有文采的交友信。
收到她的第一封信是在前年的秋冬时节。刚离开家乡,在外求学,思乡之情如酒酽酽,乡愁也如这南国秋冬之风的猛烈与震憾,于是渴盼来信,渴望亲情、乡情与友情的滋润和慰藉。这时,远在苏杭的萍萍来信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读着来信,便欣喜,便兴奋,便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激情荡漾心间。
选择在周末,有更多的时间来梳理思绪,来构思情节,来回忆往事,来抒发感情,一落笔,便如大江之水,一泻千里,未几,洋洋洒洒几大张的回信写好了,郑重地写好信封,郑重地投了出去。
有了书信往来,我和萍萍就成了笔友。
她初三毕业,考上本市一所成人中专,读财会专业,与我同时入学,与我学制相同,而且,爱好也大同小异。这样,我们共同的语言便多了,信来信往,电话传情,转瞬间,便已一年零六个月了。
时间是酿造友情这坛美酒的最好酒麯。一年来,我俩频频通信,并互寄相片,算是在“静”中认识了对方。她,白晰,稍胖,齐耳发,甜甜的微笑,一副青春学生的俏丽模样,真是“苏杭美女,与众不同”。如今一饱眼福,当心友情窜入爱情。我这样想,便在信中告诉了她。她回信道:“别臭美我!友情在眼前,爱情在遥远;珍惜拥有,放弃幻想!”我愈发对她着迷了。
不用问,我比她大,并且大好多。我便与她以兄妹相称,她答应了。在以后的来信中,萍萍就“大哥长,大哥短”的叫个不停,听起来感觉到亲切之中还稍带几分亲昵。我呢?开始称呼她为“阿萍”,但北方人不喜欢广东人这样常带“阿”字的称呼,对我道:“人人都叫我萍萍,大哥您也这样叫吧。”“萍萍”,听起来多顺耳的名啊,我便乐得叫开了。后来通了电话,连叫几声“萍萍”,她听到了,就在遥远的那端,“格格”笑个不停,应个不休。
说真的,我竟然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与爱不同又相同。反正,每次给她写信,与她通话,总有一种心跳的感觉,既激动又兴奋。信也写得非常有灵气,话也讲得非常有条理。有一次,萍萍在电话那端对我说:“听大哥您说话,真舒服,真幸福!”
哎哟,我的妈!莫非萍萍也真的喜欢上了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大哥?
春三月,收到她寄来的厚厚的信。信里说:“大哥,您比我大,又出了社会,既成熟又有经验,可要多帮帮小妹哟!”我抱病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回答了她在信中提出的诸多问题。在家乡给她打电话时,问她收信否?感觉怎样?她在电话那端传过一声娇柔的话:“太好了,谢谢大哥!”
4月13日,是她18岁的生日。前一日,便打电话过去,接话的正是萍萍。“萍萍吗?萍萍,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也祝你长大一岁,成熟一份,可爱一分!”她在那端边笑边应:“谢谢大哥的祝福。您的祝福比什么都珍贵,长这么大了,您是第一个从千里之外的他乡打来电话祝贺我的生日的人,我会永远把你记在心里的。不过,大哥,我的生日是在农历四月十三日,而不是公历4月13日。”“这没关系,到了农历四月十三日,我再祝你生日快乐,一年祝你两个生日快乐,好不好?”萍萍又在那边笑了,笑得很开心,很甜蜜,很陶醉。毕竟,关山迢迢,隔不断友情浓浓;时空渺渺,阻不住友情悠悠。
人的一生中,注定拥有亲情、乡情、友情和爱情等等。但不管是哪种情,只要是纯洁、健康和美好的,人生便会陶醉在这种情的相伴中,给我们的生活以诗的憧憬,花的心情,酒的醇香。
对于男人,一生会认识许许多多的女人。但“高山流水,知音能有几人?”芸芸众生中,只要有那么一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她的可爱才美丽,那么,男人认识这样的女人,便是一种缘,管她是近在眼前,还是远在天边,也管她日后是否成为你的妻子,只要现在成了朋友,成了兄妹姐弟,成了知音,就可以相交相知,无话不说,无事不谈。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幸福,生活的一种情趣。
亦如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第299、记得那个飘雨的日子
那个夏天的夜晚,大姨轻摇的竹扇已经把我扇得迷迷糊糊。忽然,从一阵嘈杂声里我听出是大爷家的娟姐和小哥哥来接我了,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我知道娟姐这次从天津演出回来一定买了好多好吃的,对一个4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有诱惑力了。所以,我拒绝了大姨的再三挽留,毫不犹豫地爬上了娟姐瘦小的脊背。
路上发生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谁也不知道一个14岁的女孩和一个9岁的男孩在那漆黑的夜里是怎样带着一个30多斤重的胖娃娃走过了十几里路的。我只知道等我一觉醒来,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模样。房屋不见了,亲人不见了,堆满眼前的是碎石乱瓦,四周一片寂静无声。我很不喜欢这种被包围在瓦砾堆里的感觉,就大叫奶奶抱抱我。奶奶听见了,就求人把我从碎石乱瓦中扒了出来。
重新出现在阳光下面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情,所以乖乖地坐在奶奶指定的地方,看着眼前高高低低的废墟和忙忙碌碌的人们。当同样忙碌的奶奶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我终于有机会小心翼翼地询问娟姐在哪里,因为我还清楚地记得娟姐答应给我好吃的。奶奶却无法给我回答,在那次空前惨烈的大地震发生后的那段日子里,有多少人都失去了亲人的消息,又有多少家庭都在为找不到的亲人而焦急、奔波。但是那些日子对我来说却是新鲜而刺激的:几十个人住在一起的大帐篷、低空盘旋的飞机、又咸又硬的压缩饼干……,眼前的一切让我暂时忘却了寻找娟姐的念头,每天穿着奶奶用空降下来的秋裤给我改制的大袍子在瓦砾堆里东游西逛,自娱自乐。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明亮的飘雨的日子,我听话地坐在塑料布下用小瓶子接帐篷顶上流下来的雨水备用,同时东张西望地随时关注着周围发生的事情。忽然,我的耳朵捕捉到了娟姐的名字,就放下瓶子悄悄跟到了大人们的身后。当我一脚深一脚浅地赶到大人们站住的地方时,扬扬洒洒的雨丝已经打湿了全身。我一眼就看见了娟姐那把心爱的琵琶躺在泥水里。在此之前,娟姐只让我摸过它一次,娟姐的任何好东西都可以让给我,但惟独这把琵琶不许我随便动,它可是娟姐的宝贝。娟姐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抱着它上过无数次台,得过无数次奖,我也曾无数次坐在娟姐身边,如痴如醉地看着娟姐演奏,幻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可以抱一抱它,拨一拨它那美妙的琴弦。可是如今它却被扔在地上,娟姐看见了一定心疼得不行,所以我赶紧跑过去轻轻地把它捧起来,用自己宽大的衣服去擦上面的泥水。这意外的收获使我欣喜若狂,甚至在抚摸的时候忍不住拨了一下那心仪已久的琴弦。可是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奶奶像拎小鸡一样扔回到帐篷里,而且此后任何人都拒绝回答我关于娟姐的任何问题。于是,我只有抱着湿漉漉的琵琶倚在帐篷口等娟姐回来。我要告诉她是我把她的琵琶从泥水中找回来并且擦干净,还要问问她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给弄丢了。我不放心把娟姐的琵琶让别人看管,所以一直抱着。大人们见没有办法让我放下,就不再强迫。我也就不管吃饭、睡觉都把它抱在怀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没有等到娟姐,却等到了二大爷来接我的汽车。我只好郑重地把娟姐的琵琶交出去,并叮嘱留下的人们一定要看管好,等娟姐回来交给她。
25年过去了,我早已明白了娟姐再也不可能回到我的身边,但是那把带雨的琵琶却驻在我心中再也挥之不去。
第300、竞争对手
那晚我和阿豪在一家大排档里多喝了几杯啤酒以致搞坏了肚子,第二天在工作时间多去了几趟洗手间,刻薄的江西主管便以上班时间偷懒为由炒了我们的鱿鱼。
在铄石流金的烈日下,我和阿豪穿梭在工业区内,希望有哪家工厂碰巧招工,让我俩寻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还好,运气不是太差。到第五天总算看到一家工艺品厂招喷油熟手。真是天助我也!然而高兴过后,我们都沉默下来,这里只招一名喷油熟手,我去还是阿豪去?撇下哪一个在外头,我俩心里都难受。
“要不,咱们再找找,看有没有哪个厂我们可以一起进去?”阿豪说。
“不行,咱们的钱不多了,解决一个是一个。这样吧,我们都去面试,谁被选中谁就去。”我说。其实我知道阿豪的喷油技术比我好,面试的话肯定也是他中选。只是我觉得这样可以让两人心里都坦然些,何况友情归友情,我们犯不着因此丢掉救命稻草抱在一起淹死。
见我如此,阿豪也只得默许了。招聘负责人简单地问了我和阿豪几个问题后,便带我们到车间去考核喷油技术,择优录取。坐在车间工作台上,负责人递给我和阿豪每人一支喷枪,又拿出一个已喷好油的“圣诞老人”工艺品给我们做样板,要求我们每人照样板将五个白胚喷成成品。
一个小时后,我和阿豪各自喷出了五个成品。负责人拿起我和阿豪的成品对照一下,马上决定录用我。我有些不解,顺手拿起阿豪喷的成品—看,不由大吃一惊:这根本是喷油新手的产品,哪像是出自有四年喷油经验的阿豪之手?
我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走出厂门后,我劈头就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这样做让我觉得自己很窝囊!”
“阿样,你先别生气!我知道你出这个主意是想让我进去,但我觉得我技术好些,找工作也相对容易,应该把这次机会留给你。你安心去上班,别担心我,我会尽快找到工作的。今后我们还是最好的兄弟。”阿豪没事似地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一时无言以对,只觉得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第301、硬汉的温柔
正当大家喝得高兴时,武术指导洪金宝发现一旁的甄子丹情绪有些反常,心中不禁犯起嘀咕。他主动招呼甄子丹:“老弟,咱俩也划划拳吧!”
“好啊!”盛情难却,甄子丹微笑着伸出右手。细心的洪金宝发现,甄子丹的动作很别扭,便关切地问:“老弟,你的右臂怎么了?”
见洪金宝追问,甄子丹不再隐瞒,叹了口气说:“前几天,我的右臂骨折了,到现在还没痊愈,不能过分用力。”“哦,原来是这样……”洪金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此时,大家划着拳喝着酒,谈笑风生,酒桌上的气氛步入佳境。洪金宝突然站起身来,对大家拱了拱手说:“抱歉,我有点事要先走一步,朋友们吃好喝好啊!”大家都很不解,搞不懂他为什么会如此扫兴,看到他一副着急的样子,又不便强加挽留。
洪金宝走后,其他人继续喝酒。深夜返回时,大家发现,洪金宝住处的灯居然还亮着。
第二天,洪金宝早早来到拍摄现场,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甄子丹,把一张武术指导图交到他手中。接过图,甄子丹一下子惊呆了:本应是右手出力的动作,都换成了左手。要知道,武术的动作是连贯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样一改,几百个招式都得打乱重来。望着面前两眼布满血丝的洪金宝,想到他昨晚匆匆退场、深夜窗口不灭的灯光,甄子丹恍然大悟。为了避免自己的右臂遭受二次伤害,洪金宝连夜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一张武术指导图啊!
生活中,谁都会遭遇不幸或挫折,朋友的出现总能给你力量。真正的朋友是放下自己所需,默默帮你解决好一切的人。洪金宝便是甄子丹真正的朋友。难怪,后来在新片发布会上,甄子丹无比动容地说,自己拍摄《叶问》最大的收获并非片酬,而是得到了比片酬更珍贵的东西——让他心生暖意的朋友的关爱之心。这颗心是洪金宝给他的,他将传递给更多朋友。
第302、难寻红颜知己
互为知己或许是朋友关系中的最高境界,而男女之间要成为知己真的就那么难吗?有人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曾为人世间这珍贵的友情而感动和自豪,我为她对我的牵挂而激动和感激。但这一切都将永远远去,就像一本印刷匆忙有着许多错误的诗集。
在今年北京的一个春天的夜晚,我在风沙弥漫中,结束了一个故事。我没有想到,刚刚开始的故事竟骤然出现了结局。
相识不久,却宛如故友
去年冬天北京最冷的一天,我要出差,洋洋给我送飞机票时,我忽然有了想认识她的冲动。其实,30年的花开花落,我认识过许多女人,但我第一次有这种冲动。
出差回来,我打电话约她去一家音乐酒吧,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同意了。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我惊讶于我们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都喜欢俞丽娜的小提琴协奏《梁祝》,喜欢用萨克斯演奏的《回家》,喜欢理查德 克莱德曼的钢琴演奏的《秋日的私语》,喜欢那首《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的歌,我们都喜欢在茫茫的海滩上,一个人在夜晚听海的声音……
感情真是奇怪,有些人相识多年,见面只打个招呼便匆匆而过。而有人初次相识,却宛如故友,就像我们一样,尽管我们只拥有两个小时的交谈。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联系。有一天,我抛开了一切杂务,给她打了电话,于是,在地坛公园,我们在冬日的寒风中,很自然地牵手漫步。
洋洋向我诉说了一个孤身闯京城女子的许多秘密。她家在东北,两年前,为帮助被拘留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她四处求人帮忙,认识了后来的丈夫苏。帅气英俊的苏果然很卖力,四处托关系,后来,她哥哥的事终于圆满解决。为了报答苏,她与相爱了3年的男朋友分手,决定嫁给苏。
结婚那天,她一直在哭,不肯穿上婚纱。在家人的反复劝说下,她才入了洞房。但就在新婚之夜,洋洋开始逃离家门,她身上只带着50元钱,开始在社会上流浪。后来到北京,找到一份差使养活自己。
说完这些,洋洋哭了。“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或许我们就不该认识。”在泪光中,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告诉她:“做个红颜知己吧!”她轻轻地点点头。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她说她喜欢我写的文字,我说我喜欢她淡淡的忧郁。我们陶然于彼此的相知相解,沉醉在彼此的相通相惜。我们一起读书,一起逛街,一起泡图书馆。我们每天都打电话,无所不谈。
拥有红颜知己是个成年人的童话
有一天,洋洋拿出一个本子给我看。我这才发现,细心的她把我发表的各种文章剪贴起来,我的双眼湿润了。她说:“无论你将来是成功还是失败,我永远都会为你捧场。”不知谁说过,在这个世界上,男人最需要的除了一个老婆之外,还有一个红颜知己。
我扪心自问,洋洋是我的红颜知己吗?我仅仅想让她做个红颜知己吗?一个男人的红颜知己要懂他,给他适可而止的关照,但不给他深情,不给他感觉你会爱上他的威胁,也不让他产生爱上你的冲动与热情,洋洋的确是深知这一点的。
有时我出门远行,音信皆无,等我漂泊够了,蓬头垢面地站到她面前时,她只是盈盈地笑问:“好久不见,玩得开心吗?”她不会提及她的牵挂、焦虑,她知道提那些东西不是她的事,她不想要爱情,只想要友情。
我真的感到,无论我在别人面前多么高高在上,在红颜知己眼里却只有尊严没有威严。她能穿过层层面具走进你的心灵,痛苦时有她抚慰,欢乐时有她分享,彼此不会感到任何负担。
虽然我们正处于生命充满激情的年华,但我们都很冷静,我们巧妙地避开了渐渐上升的情感,没有扯入到爱情里。我渴望岁月为我们的从容作证,为我们磊落的笑声作证,为我们宁静的心境作证,让我们将这份纤尘不染的情感延续,共同完成一个现实生活中成年人的童话。
但我们最终没有成为真正的知己。我终于明白,我们不过是相互照耀的一瞬间的阳光而已。也许因为我的一句话,刺伤了她的心,也许因为我太忙而疏忽了与她联络,也许是我的私心,也许……总而言之,我们各自回到了以前的生活,不再有任何联系。
有人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曾为人世间这珍贵的友情而感动和自豪,我为她对我的牵挂而激动和感激。但这一切都将永远远去,就像一本印刷匆忙有着许多错误的诗集。我们必须忘怀,尽管这段情感在长长的一生中永远挥之不去,但我也会慢慢遗忘,因为我仍要继续上路,仍然会藉着那份坚持与盼望。
第303、军营巧遇邻家小妹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
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
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
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
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
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
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
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
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
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
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
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
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
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第304、有种友谊让我们彼此依赖
荀子说:“友者,所以相有也。"大意是说:什么是朋友呢?朋友就是志同道合,可以让你有所借鉴,对你有所帮助,能在关键时刻扶你一把的人。
又到春节,“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尖峰时刻,你是否又在为如何向不同的朋友传情达意而左思右想?现在,我们特地为你编排了三套“新春友情大戏”。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梨园奇才,也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唱好新春送礼折子戏;相信你2005年春节的友情指数,也必将随之上涨得如火如荼。
新春友情大戏第一出——觥筹交错铁哥们 六○至六一
分别为“刘关张” 型的猛男朋友和“江南四才子”型的儒雅朋友量身定制礼单。
新春友情大戏第二出——独自偷欢娘子军 六二至六四
别看都是女朋友,红粉知己也分“豪放派”和“婉约派”,送礼可不能张冠李戴,还是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春友情大戏第三出——拯救隐士,圈圈有礼 六五至七五
“圈子”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生动的细胞。而古代的隐士,则以逃离“圈子”为生活方式。今天,我们用乾坤大挪移的手法,将6位知名的隐士按照各自性格、爱好特点,分别拯救到“驴友圈”、“同学圈”、“同事圈”、“球友圈”和“车友圈”、“答谢圈”中。为了说服隐士加盟,各个圈子都开出了最有诱惑力的礼单。这6份礼单堪称今春“圈子”送礼顶级参照——连隐士都能打动,更何况我们市井中人?
友者,伴也。不论是君子之交、莫逆之交、酒肉之交、忘年之交,其实都可以陪伴我们走过人生一段旅程。我们把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分为“铁哥们”和“娘子军”两种,每一种又为“文”、“武”两类,然后“看人下菜碟”,为你提供向各种朋友送礼的秘笈。 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武林奇才,练不成如来神掌,新春送礼功力也将扶摇直上,而2005年春节的友情大戏,也必然演得轰轰烈烈。
圈子,帮也。自有人群就有圈子,赵传有歌叫“找个帮来混”,帮就是圈子,人们出于自我需要而形成一个个的圈子。圈子在现代越来越活跃起来,任何一种特征,比如职业、品位、特长、个性、收入甚至年龄、性别,都可以组成为不同的圈子,以保持自身的一种生活方式。“车友会”、“驴友会”、“球友会”、“同学会”等等,人们不断地组成圈子,也不断地选择着圈子,营造适合自己的圈子,在圈子里寻找寄托,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圈分”了。新春又至,除了看父母走亲戚,带上礼物,会会自己小圈子中的朋友,谈天说地,把酒当歌,也是一大乐事。2005年,亲情满溢,爱情甜蜜,有了友情,更是喜上加喜。
第305、活出一个越来越大的世界
秀秀是我高中很要好的朋友,我们同在一个班里度过了高三的辛苦时光。她学习努力,成绩很棒,后来考上了北京的名校,现在读研究生,同时在一家500强公司里做实习生。秀秀所在的公司是全球IT领域首屈一指的老大哥公司,但是她在里面做人力资源部实习生,而她的专业好像是行政管理,跟人力资源或者IT都不太搭界。
我问秀秀以后想做什么,她说想去某奢侈品公司做业务,因为听说那边实习生待遇是一天500块钱;要是能当正式员工,肯定钱多得数不过来。
我问她那为什么在这里做实习生,一个跟未来和现状都不搭界的实习工作,秀秀说她只是想混一个实习经历而已,其他的不重要。
我问她对未来有什么打算,秀秀说准备过年辞了这个实习回去写论文,再找个实习,能转正的那种,然后就工作了。至于找什么,还不知道。
我有点儿默然,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出什么。我下意识地认为,当年秀秀这样的好学生,结果为什么一点儿都不让我觉得精彩和震撼?我一直相信,秀秀应该是那种一直让我惊艳的人。
秀秀说她总觉得自己的生活缺点儿什么,缺动力、缺激情,似乎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类重点大学、保研、金牌导师、500强实习,一路上很稳定、很顺溜。但是我一直记得一句话:“顺利,只是一种平庸的人生。”当年我不太理解,但是现在看着这种平静得没有一点涟漪的生活,我瞬间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到位了。秀秀的生活被一种模式牵绊着,好像出轨了就是大错特错——当然,一贯优秀的秀秀是不会让自己出轨的,她是在轨道里跑得最快的那个。
我跟秀秀说:“我怎么觉得你的生活不该是这样普通呢?”秀秀说:“那我去国外再读个博士,你觉得如何?这样就有海外背景了。”我差点儿掀翻了凳子。
秀秀,还记得轩轩吗?当年我们班那个弹琴很好,但是成绩很差的轩轩,每天优哉游哉地来上课的高个子的轩轩。我想给你讲讲她的现在。
当年轩轩有清华、北大等多个名校的音乐特长生录取资格,可是文化课成绩太差,只上了一个二类学校的本科,还是靠特长进去的,费牛劲了。四年时间,她拜了个钢琴家为师,在毕业的时候考到了加拿大排名前三的一所大学继续学音乐,师从一位世界著名钢琴家。我们经常在飞信上聊天,我看着她慢慢地适应国外的生活,慢慢地在另一片天空下寻找内心的荣光,我看见她的音乐梦想一点点绽放起来,她的音乐慢慢从学校的琴房走向舞台,走向世界,走向更大更美的地方。
轩轩最近正在申请耶鲁的博士学位,问题不大,等学出来就是音乐家了。我一直在想,当年她不是最好的,甚至是很糟糕的,但是你现在综观一下当年我们那个所谓的强化班里的学生,哪一个的世界有她精彩,有她开放得盛大而顽强?
而我们呢?我们过得很规矩,特别规范。我们用ABC和XYZ考进最好的大学,上最牛的硕士,挤进500强,做渺小的实习生,试图给自己的背景上加朵花儿;然后入职,拿400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还互相攀比,比谁小资、谁名牌、谁出门能打车了,谁租的房子比较大、是精装的;未来我们会继续攀比谁有房子有车了,谁嫁入豪门了。但是你发现了吗,轩轩的世界越来越大,我们的世界却越来越小,最后就变成了我们拿着自己用加班熬夜赚来的十万块钱,在北京几个烫手的楼盘和几个华而不实的名贵餐厅里显摆、得瑟。我们当了20年的好学生,最终成就的是一个个小小的蜗居,以及在虚荣的外表下隐藏着的脆弱的心灵。
你说你没有想到我现在会变得很好,而我当年也就是个中等生,也没有轩轩的特长。在我的大学里,我一直认为要高薪、要体面的工作、要当传说中的小白领,出门要住五星级宾馆,买东西再也不用看价格,于是我就冲着这个目标“piapia”地跑出来了。但是,在毕业后一年外表光鲜的白领生活中,我看不到自己的目标。我是一个目标导向的人,没有了目标,生活就成了死水。
直到今年7月的一天,我在火车上突然想起来我的梦想。芥末说:人在17岁时候的梦想很大程度上就是终生的梦想。是的,我17岁的梦想在心里一点点复苏,变得生机盎然。那之后的我,也奇迹般地恢复了元气和精力,开始了很多我想做的事情,也想明白了很多问题——比如我为什么要经常加班工作,而且还很开心地忍受没有加班费的事实。这都是因为我内心有了一个目标,在通往这个目标的道路上,我明白自己该要点什么,该放弃点什么。我学会从多角度来看待我的世界和别人的世界,我的视野变得圆润而饱满,我的胸怀变得宽广而有秩序。我尝试读曾经厌恶的历史,我尝试用做生意的方式做事情,我尝试海纳不同的声音入耳,我尝试曾经标准好孩子不应该做的所有事情。
兔斯基说:当你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你才有可能看到和别人不一样的风景。在我变成一个人人眼中的特殊的小孩的时候,我看到了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精彩的活法。我开始由衷地赞叹穿着一身油腻腻工作服的工人的伟大,我感动于一个个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和善良。而这些,都是曾经被我用标尺划出去的不够标准的生活。
今天早晨,轩轩在飞信上说,如果考上了耶鲁,让我给她一个大大的奖赏。我笑了。轩轩像一只美艳的蝴蝶,一步步飞向了高远的音乐天堂。而她的故事和我走过的日子也让我明白,成功不是一个点的概念,而是一个成长的概念。只有那些有目标、有爱、有激情、能坚持到底的灵魂,才能走出一路不断的生机盎然,活出一个越来越大的世界。
第306、顶替风波
看到家乡送来的新闻录像片后,我的脑袋里就一直打着问号。我惊讶的不是因为这个录像片在我台一年一度的好新闻评比中获得了大奖,而是片中的一个人委实让我放心不下。
新闻报道是家乡举行的一次家庭法律知识大奖赛,让我不安的是一号家庭。同其他家庭一样,一号家庭也是由爸爸妈妈和孩子三人组成。问题是一号家庭的妈妈怎么看怎么像我的同学秀,可那个爸爸却不是军。
秀和军都是我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双双回到家乡,经过几年打拼,秀当上了镇妇女主任,军则坐上了县实验小学副校长的交椅。秀和军结婚时,我应邀出席并担任婚礼司仪。之后我同他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每次回家,他们都会邀我小聚。半年前,我因出国进修同他们中断了一段时间的联系,想不到才几个月的工夫,他们的婚姻就亮起了红灯。
我正盘算着抽个时间回去看看时,突然接到参与拍摄家乡科技示范村宣传片的通知。这给了我拜访秀以解心中之谜的机会。 到了家乡已近傍晚,在县城最豪华的喜来登大酒店,我们受到了高级别的接待。
次日早餐后,按照事先安排,我们先听取县、镇、村三级领导的介绍,接着走访科技示范户。当我们一行十几辆车浩浩荡荡地前往科技示范村时,沿途刚刚修好的水泥道和刚刚成活的水杉树,无一不让我自豪万分,至于迎风招展的彩旗和每隔一段路就能看到的过路横幅和大型标语牌,更能看出家乡领导的工作热情。
在村长的引导下,我们走进一户人家。这家人住着一栋造型新颖的小别墅,院子前后绿树成荫,院子里窗明几净鲜花竞放,室内家用电器应有尽有,尤为可贵的是书房内的藏书足足有万余册。如此规模的藏书量不用说在农村,就是城市知识分子家庭也为数不多。我正暗暗感叹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指导。我叫王霞,这位是我的爱人李平。现在我来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依靠科学来发展种植业的……”我抬头一看愣住了,这个侃侃而谈的女主人不是秀吗?而她所说的那个“爱人”既不是军,也不是参加知识竞赛的那个“爸爸”。秀何时再次婚变?何时辞职归田?何时更名成了“王霞”?我真的迷糊了,忍不住“啊”了一声。我的失态显然惊动了正在讲述的女主人,只见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不过仅仅是一瞬,便又恢复正常。倒是我这个走南闯北的“无冕之王”,应变能力反而不行。
“好哇,你这个狐狸精,竟敢欺负我女儿,我打死你,我打死你!”正纳闷着,一个怒容满面的老妇人挤了进来,“啪啪”给了秀两个嘴巴。立时,秀的脸上现出十根鲜红的指印。秩序井然的会场,也随之乱成一锅粥。幸好村干部反应及时,快步上前将老妇人连劝带拉架出现场,混乱的场面才慢慢平静。
原来老妇人是王霞的母亲,过来看望女儿,正赶上秀扮演女主人角色,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以为秀鸠占鹊巢,不由分说动起了粗。
老妇人的出现,使活动大打折扣,也让县乡领导颜面尽失。于是县领导就将乡领导狠狠训斥了一通。乡领导紧接着又将罪过转嫁到村领导身上。而秀因为是活动的负责人之一,自然也脱不了干系。
临行前,我特意抽了个时间,想好好安慰秀一番。谁知秀的心情却出奇的好,一见面就笑着说:“知道你会来,在下已恭候多时了!其实这不过是我导演的一出苦肉计,不这样做,弄虚作假的风气何时能休?!”
秀一如从前,阳光灿烂,调皮幽默。望着儿时好友,我不知道她的付出会有怎样的收获,但我坚信,文明进步永远是社会的主流。
第307、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
我看着徐戎诚恳认真的样子,突然间百感交集。并不是所有登对的情侣,都有机会相濡以沫荣辱与共。所以我暗暗庆幸,在我有生之年,终于遇见相亲相爱并且厮守终身的伴侣。
阿骏死了以后,我慢慢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唱卡拉OK、不跳DISCO、不和陌生人聊天。省下来的时间,我读双学位、考资格证、坐图书馆、看原声电影。在师长眼里,我天资聪慧,克勤克己,假以时日,必定有所建树。
但我只是为别人而活。要让养育我的父母为我的任性放纵而担忧,又于心何忍。所以只得更用功,更上进,比从前做得更好。
自然,当我在翘楚云集的双选会上,当仁不让地获得走进城市之心二十二层临河那间办公室的机会,心里也没有一丝丝雀跃。
我曾经满心期望在风住雨歇的一刹那,有一个人在我面前站定,双手握紧我的肩膀,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但是老天并不厚爱我。他轻易打发我别人追逐的一切,却不肯成全我心底最卑微的愿望。
我不再发问。即便我无时无刻都想知道,究竟什么叫懂得,什么叫心领神会;什么叫信赖,什么叫值得托付;什么叫长情,什么叫一生一世。
之后整整六年,我在一段无望的暧昧中颠仆沉浮。就在那间十四平米的办公室,我困住自己,如同一棵垂死的水草,攀结纠缠,错综复杂,却不愿意浮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孙总是当年在最后一轮面试结束后一锤定音的那个人。他也用他毕生所学,用心栽培我。我很早就知道,孙总的爱子,只晚我数年毕业于我曾经就读的大学。但是不可抑制地,我对他的知遇之恩,景仰,还有钦佩,滋长成不可言说的尴尬。
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动的那一次会议,我列席旁听。当新任大股东宣布任命名单时,我如五雷轰顶。会议结束后很久,我都没有站起身来。一根一根掰开握笔握得发酸的手指,掌纹里噙满细密的汗珠。初冬的凉风穿堂而过,从手心一直寒到心里。
我送给孙总一件叫做“喜相随”的琉璃。底座上小楷字工整地刻着,“即便现在要分开,我仍然庆幸,当初遇见你。喜相随,相随喜。”
我还有什么好说。孙总明知我有非分之想,也不动声色地顾全我的脸面及名声。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如履薄冰。单单是这份机心,也算仁至义尽。
雁渡寒潭。雁渡寒潭不留影。
从深圳出差回来,飞机降落地面时,已经入夜。我乘出租车回到公司。小陈在电梯口接过我的行李箱,神色不大自然。她送我到办公室门口,我刚伸手拿钥匙,她便说,“杨助,办公室里有人。”我狐疑地看她一眼,她立刻低头走开了。我心头一紧,一把推开大门。一室清亮的灯光热辣辣拍到脸上,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我惊恐地呆在原地。
完全陌生的办公室。墙上的牧童吹笛图,落地窗边的雕花古董钟,盆景架上的琴叶榕,茶几上的红木杯盏,壁柜里丝绒面的原版书,甚至是写字台上那瓶英雄牌蓝黑墨水,统统都不见了。地上七凌八落地堆着大小不一的纸箱。我不敢往里走半步。
屋里有个人在叫我的名字。那声音空洞而遥远,听不真切。我掉头就走。电梯门打开那一刻,我腿一软,斜斜地栽到地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脱掉了高跟鞋,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空调大力地吹着暖风,房间里充满了刺鼻的香烟的味道。一名男子背对我在整理东西。我躺着没动。
小陈敲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玻璃杯。她看我醒了,立刻激动地说,“杨助,你好些了吗?刚才幸好徐总追着你下楼才……”“行了,你忙你的去吧。”那个男人打断小陈,接过她手里的杯子,蹲下来对我说,“把这杯水喝了,我叫小陈加了些绵白糖。”“你是谁?”我哑着嗓子问。“我叫徐戎,已经接手孙总的工作。”我明白了。这个名字,我在大半个月前分明已经听到过。我也清楚,即便不是这个人,也会是另外一个人。“谢谢。我躺躺就行了。”我看一眼他递到我面前的玻璃杯,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我名义上是徐戎的助理,但实际上我们分管不同的工程项目,公司又实行的是第一责任制,所以交叉的时间非常少。他常常在办公室会客,其中不乏打扮妖异的年轻女子,眉飞色舞,趾高气扬。我嫌恶之余,自觉避到影印间。接上手提电脑,便可以专心工作。共事了半年,我们交谈的时间从未超过十分钟。
直到我临时抽调去协助徐戎主持一个新项目的可研论证会。主题会议顺利结束后,临时加开常务会议。土地价格成了争执的焦点。面对咄咄逼人的地市级领导,徐戎针锋相对。一位书记明确表态应满足有关人士的个人需求,否则不予考虑政策许可的优惠价格。徐戎怒不可遏,毫不留情地痛斥官僚腐败。人头攒动的会场顿时鸦雀无声。没有人开得了口为这样的斩钉截铁打圆场。徐戎拂袖而去。我只得宣布暂时休会。
在停车场我截住徐戎。不待他开口,我便直接坐上副驾。“徐总,您这样针尖对着麦芒,今后我们很难开展工作。”我看着他说,“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以您的身份,在这样的场合说这些话,也不太合适。”他拧着眉毛点点头,带上我直接去了高新区管委会。
很快公司拿到土地批文,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七万五一亩的土地价格,我大吃一惊。这样便宜,几乎等于半送。我拿了文件去找徐戎,他轻描淡写地说,“咦,这么快就批下来了?”
公司当然认为这是我们搭档的成果,于是这个项目就成了我们合作的开始。
我睡眠不是很好,但在飞机上,我总能睡得很熟。从前同别的同事出差,他们总是不忍心叫醒我,任由我睡到飞机落地。
那天我第一次同徐戎上了飞机。落座后我连头带脸裹上毛毯,就侧身睡去。机舱里清浅地漂浮着张信哲高亢的声音,“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我渐渐失去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隐约听见徐戎叫我,我没有动。又听见他替我向空乘要了鸡肉饭和橙汁。他一再叫我,我还是没有动。突然他提高嗓门,“杨颀,我知道你醒了,快起来吃饭!”他恶狠狠地说,“这么小,身体就这么差,还不吃饭!我要是你爸现在就揍你!”我呼地拉开毛毯瞪着他。看着他盛怒的脸,我突然想起很多事。
二十岁那年因为飞机失事我失去了阿骏。后来每一次坐飞机我都下意识地希望就这样睡过去永远不要醒来,或许就能够找到通往阿骏的那个出口。
但在这一刻在这一个男人面前,我彻底崩溃。我想起了父母。我想起到航空公司替阿骏办手续那天妈妈求我好好活下去的样子,让我连哭都不敢背过脸去哭。我想起爸爸拿着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时老泪纵横的样子,让我清楚我的存在和努力都有什么意义。
徐戎拉过毛毯,蒙到我的头上,我直哭得声嘶力竭。
我吃完了鸡肉饭,喝光了橙汁。徐戎又替我要了一大杯番茄汁,我也喝光了。只是我万万没想到徐戎会生那么大的气,一直到下了飞机,他都不肯同我讲话,更对我哭肿的眼睛熟视无睹。
审批手续一样一样办下来,筹建的合资厂渐渐显出完整的轮廓。
同日方签署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当天,双方高层举行盛大的庆祝晚宴。那晚徐戎率先发起攻势,以最残酷的点球决胜的方式,豪迈地把五名日方代表全部撂倒。看着他自信而满足地频频举杯,我很替他高兴。没有亲身经历当中的迂回曲折,一定体会不到徐戎的辛酸。一次又一次,他顶住内外压力,力排众议,艰难而强硬地一寸寸推进。同时,还要给我们沉着的笑脸。我明白他有多难。
晚宴结束后,徐戎让司机驾车送日方代表回酒店;而我自告奋勇送徐戎回家。
九点三刻的少城路,我的捷达车沿着河在红灯与红灯之间停停走走;岷江音乐台正在播的是一张很老的专辑,陈慧娴柔媚疏放的嗓音湿润地浸透空气里每一个细缝;徐戎坐在后座,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到了瑜园的路口,我停下车,回过头对他说,“徐总,到了。”他如梦初醒,扭头看看窗外,客气地说,“谢谢你,杨助。”我在后视镜里看着他利落地下了车。
我知道他单身,所以每次送他,都到路口为止。
我埋下头,把脸压在方向盘上。过了很久,我直起身来,发动车子。这时我发现驾驶室外一动不动地站着一个人。我按下玻璃窗,他立刻俯下身,严严实实地遮住街上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在安静的三寸见方的角落里低声说,“杨颀,这么冷的天,不要穿裙子了。脖子和小腿要注意保暖。”我呆呆地看着这张如此贴近的脸,从脚趾到手指到心尖,一点一点暖和起来。
我不是不愿意松一松紧绷的神经。偶尔约个过得去的男人吃个饭,跳支舞,也未尝不可。只是对于爱情,我的确不再存有什么幻想。
但是我坚持把徐戎当成同事的决心在我见到唐姿的那一刻开始动摇。
我急匆匆推开办公室的大门,斜靠在沙发上的一个女人抬起头来,眼神微微震荡,仿佛受了小小的惊吓。我看到一张沉静温婉的古典美女的面孔。她随即平复过来,友好地冲我点点头,浓浓的睫毛一扫,伸手把细长的香烟摁熄,缓缓站起身来。她看也不看徐戎一眼,但在这个拖沓的怪异的时刻,我分明感觉到她根本就是在等徐戎,等他哪怕开口说一个字。但是徐戎看着电脑,完全无动于衷。她略一停顿,终于毫不犹豫地推门出去。橄榄灰的长裙在门口摇曳流转,仿佛拖出一道湿漉漉的水印。
我傻楞在原地,竟然想不起来我从国资办赶回公司是要取什么文件。
徐戎烦躁地来回踱步,大口大口地抽烟。
在烟雾沉沉的办公室里,我有些恍惚。如果我仅仅把徐戎当成同事,那么对于他的私生活,我理应照单全收。那为什么我会觉得心慌。
新工厂开工典礼那天,公司邀请了省市两地的政商要人和业内专家同行。总经理工作部的同事筹备了整整三十天,会场布置得隆重热烈,火树银花。从高速路出口到工地现场一路挂满了醒目的LOGO。我坐在贵宾席上,看着不远处土坑里刻着红字的奠基石,感慨万千。我对这一百亩地的布局早已烂熟于心,终于这一切即将变成现实。
突然电话响起来。妈妈在电话那端迟疑地说,“颀颀,你爸爸这几天情况不太好,你有空回来看看他。”我心一惊,立刻说,“妈妈,我这就回来。”妈妈紧接着说,“别让爸爸知道我给你打过电话。”“好。”我挂断电话,跌跌撞撞往出口赶,眼泪流了一脸也不觉得。我刚发动车子,徐戎就拦下我,“熄火!”他气喘吁吁地冲我喊。我的手颤抖着不听使唤。“出了什么事?”他大声问。我张开嘴,用力说,“脑溢血。”“谁?”“爸爸。”他拉开驾驶室的门,对我说,“坐过去!你这个样子不能开车。我送你!”我爬到副驾,全身抖得厉害。徐戎探过身子替我系上安全带。一百四十公里的高速路,他只开了五十分钟,进了城,他也不管红绿灯,一路直奔到医院。
我隔着玻璃门看见爸爸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我握紧妈妈的手说,“没事的,爸爸会好的。”
爸爸终于度过了危险期。我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徐戎,兴奋地说不出话。徐戎反倒了解地说,“爸爸脱离危险了吧?一起吃晚饭吧?不介意的话我带个朋友好吧?”我连连说好。
徐戎的车渐渐驰近,玻璃窗缓缓落下。坐在副驾的女子对我微笑着点点头。雪白的面孔,眉心一颗青色的痣。唐姿。我的心一下子缩紧了,牢牢地冻成了石头。
从40台单晶炉开始安装,我和徐戎就与基建工程部的同事一道搬进了工地现场刚刚建成的倒班宿舍。每天夜里,我都醒着,一直等到十二点一刻,门缝下浅浅的一泓暖黄忽地一暗一明,然后隔壁轻微的钥匙声响起,我才合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们的工地一天开十六个小时,我每天下午四点和徐戎换班。那天联动试验始终不成功,我便留了下来。工程师们反复调试,不知不觉已经是深夜。徐戎看看表,对大家说,“收工了。早点休息,明天继续。”徐戎又回过头来对我说,“杨助,我有点事找你,出去说。”
我急急忙忙赶出去。徐戎深深地吸一口烟,从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
一张大红烫金的请帖。
我吃惊地看着徐戎,不自觉往后退了半步。他不发一言,再一次把请帖递到我的面前。我虚弱地摇摇头。
他叹口气,把请帖翻开来,拿到我的面前说,“舒可和程琅琅下个月十六号结婚,请我们参加。你看,这里写着我们的名字。”我一把抓过请帖,仔细地看了又看。
我望着徐戎,眼泪簌簌地往下掉。“我以为……”我哽咽地再也说不出话。他扔掉烟头,一把把我揽进怀里。那一刻翻江倒海,电闪雷鸣。我闭上眼,感觉到塌实的依靠。
工厂成功投产那天,我和徐戎请了半天假,回城拍了一张两寸的双人照,领了结婚证,在红杏楼订了三十桌酒席。
九月十六号,我和徐戎双双出席舒可和程琅琅的婚礼。徐戎笑容可掬地站在新郎旁边,给每一位前来道喜的同事派出我们的喜帖。我看着徐戎诚恳认真的样子,突然间百感交集。并不是所有登对的情侣,都有机会相濡以沫荣辱与共。所以我暗暗庆幸,在我有生之年,终于遇见相亲相爱并且厮守终身的伴侣。
记得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送我一束马蹄莲吧,我愿意做你的新娘。
第308、小老鼠
潇梦小时有一个很喜欢的毛绒玩具,是一个小老鼠。
那是潇梦四岁时的初秋,她不慎摔折了胳臂,住进了医院外科病房。她爸爸的朋友来探视时,一起来的还有朋友的女儿,是一位大姐姐——高三学生。
大姐姐给潇梦带来了一个可爱的毛绒玩具——小老鼠。
这是一个坐着的、胖胖的老鼠,大小有半尺左右,笑模笑样地看上去很滑稽。
它除了鼻子和眼睛是黑的以外,浑身上下都是浅黄色的绒毛,连胡须都是黄色的。尽管这个玩具并不十分像老鼠,但是正因为它不像,才更加可爱!
据这位大姐姐说:她也非常喜欢这只小老鼠,但是为了能使小妹妹高兴,自己还是忍痛割爱了。
潇梦住院期间,爸爸整日整夜地陪着她,而她总是缠着爸爸,让他讲跟老鼠有关的故事。其中一个小老鼠偷油的故事她最爱听:一个小老鼠半夜三更去偷油,结果错偷了葡萄酒。小老鼠喝得醉醺醺地睡在了洞口外边,被一只从来没有捉到过老鼠的笨猫捕获了。
当然了,讲故事时那个玩具小老鼠是离不开的道具。潇梦被爸爸讲的故事逗得“咯咯”直笑。
后来,潇梦伤愈出院了,她还是成天抱着“小老鼠”,给它讲故事听。
可是谁能料道,半年以后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小老鼠”原来的主人,那位高三的大姐姐因患重病永远地走了。她连当年的高考都没有赶上,尽管她是年级里学习拔尖的好学生。实在是令人惋惜!
于是,这只“小老鼠”就成了那位大姐姐留给潇梦的永远的纪念物。
第309、友誼的一句話
朋友是伱最依靠的,是分卟開的.但是朋友背叛了伱,那你的心情一定很難受吧?
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因為在家里爸爸媽媽幫助伱,那在外面呢?只能是朋友幫助伱....
可是有一些朋友是虛情假意的,他(她)們可能一下和伱玩,一下有在背后說伱壞話,這樣的朋友我寧可卟要,在說這樣的朋友也卟值得伱去交...
朋友是什么?
有人說是一種依靠..有人說是一種信任..又有人說朋友是一種愛慕等等的說法.
但是對我來說的話,朋友是一種依靠.一種信任.一種愛慕.一種卟可缺少的一份友誼,一份真誠而具有回憶的友誼...
對伱們這些(讀者)來說,友誼是什么?對伱們而言友誼重要嗎?
聽我說:其實我們大家都一樣,識伱的好朋友是一種卟可多的的緣分,卟管怎么樣都要恏恏的珍惜伱身旁的恏朋友......
第310、老友记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311、我的女友比我靓
我和范喜儿成为密友的时候,大家都大跌眼镜。也包括我。
我知道他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李敏静,你以为范喜儿找你做朋友是为何?红花绿叶,美丽的公主当然需要平凡的跟班……
陪衬就陪衬。
我跟范喜儿出双入对,勾肩搭背,俨然一副亲密无间的多年密友。
女人间的友谊,本来是很怪的东西。
谁说我不嫉妒范喜儿?痘痘蹿上鼻尖,我对着镜子边挤边抽空对喜儿抱怨:“就只你省事。好皮好囊的,我们这些破落户,再装修门面也抢不了你的好去!”
然而我知道。每个女人都有让别人妒忌的理由。我也一样。比如范喜儿便分不清普京与布什,她也不会去竞选文学社社长。
我在这段友谊里并不觉身份卑下。是以这段情谊可以平衡地维持下去。
范喜儿的确是风云人物。不管是否出于她的主观意愿,学校里的事情一一找上门来,诸如学生会文艺部长及迎新晚会主持,又诸如新排话剧的女主角或者领导视察的学生代表。喜儿在忙碌之余,也抽空收收玫瑰或者巧克力。这样的各色玩意,在大多数时候,不是入了我等的肚囊便是在不知哪个角落里悄悄蒙了尘。
男生找不到喜儿的时候,纷纷来找我。
“敏静你可知她如何看我?”“她爱午夜飞行多一些,还是第五大道?”“好敏静,你定要把2张演唱会票转给她。她若不去,我3个月的口粮便泡汤了”……
我把他们一一打发回去:喜儿此刻在剧团排练,谢绝一切繁杂俗务叨扰。
然而有个男生坚持不懈。
李敏静,范喜儿作为剧团成员,已连续停掉3日的排练。我希望你务必转告她:3天后的公演,我不愿全体人员的努力因为一个人的儿戏而通通白费!我倒吸口凉气,天知道范喜儿此刻是跟Bob在拼街机还是跟阿正在看电影。
该男生有坚毅目光,我忍不住致歉:对不起对不起。喜儿太过胡闹,我一定把她法办归案!
喜儿在晚上2点半翻墙溜回来。我打亮手电,喜儿低呼:“宝贝,你还没睡!”
“范喜儿。你们话剧团团长即将被你逼疯。今天他上门来要人,威胁你再不去排演他便换人。”
喜儿嬉笑:“换便换,谁愿意演那劳什子破剧。”
“那你当初应下来又是为何?”
“谁知道排个破剧费工又费时,哪有想像中好玩。本来我就是被硬拉入伙,他们遇人不淑在先,哪怪得我不义在后。”
我怒极反笑:“范喜儿,你们团长看来真的要活活被你逼疯。还有3天公演,你让他怎么办?”
喜儿的倔劲也上来了。“反正我不要再去。他爱怎么办怎么办吧。”静了片刻,喜儿忽然又笑起来:“我说这个李佑明也真是。年纪不大便老气横秋的,白白可惜了这副英俊样貌。”
李佑明第二日果然继续找来。
看着他剑眉深锁,我忽然心血来潮,我去。我帮她顶上如何?
李佑明盯住我片刻,然后说,就是你了。演出没有出大纰漏。然而范喜儿与李佑明却结下冤仇。
李佑明张贴出黄榜,范喜儿纪律观念淡薄,造成严重后果,话剧团将之除名。
美丽的范喜儿怕是生平第一次在人前受如此大辱。她恨恨道:“开除便开除,至于昭告天下吗?!李佑明,你让我下不来台,总有一日我要你好看!”
我去找李佑明。
他淡淡道:这样的女孩,现在不挫挫娇气,难不成日后来摔硬跟头?
范喜儿和李佑明较上劲的时候,我开始和李佑明不咸不淡地交往。
李佑明竞选学生会主席,她也参选;李佑明参加辩论,她偏偏要参加还要做反方;李佑明申请做校足球协会秘书长,范喜儿更召集了一大拨崇拜者给他投反对票。
我对喜儿说,以前怕你不务正业,现在怕你正经过头。
喜儿笑,以前以为只有街机PubDisco才叫玩,原来上图书馆,看踢球也有这许多乐趣。还有,跟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问她,你要跟李佑明斗到什么时候?
喜儿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斗到……有一天他对我心悦诚服。
晚上她偷偷爬上我的床: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谁?
李佑明。
我头大。
我知道只有李佑明对喜儿的美貌视为等闲。范喜儿于是偏以之为挑战。
我跑去告诉李佑明。他依然是那副变幻莫测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范喜儿改变作战攻势。她开始邀请李佑明看电影,看音乐剧,或者去郊游。
李佑明忽然变成“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我对喜儿的作为不阻止,也无法阻止。
我看着喜儿离开以前乱七八糟的生活,一天天变得越发神采奕奕。
夏天的时候,我落了单。
我心里五味杂陈。当然李佑明也没有承诺我任何,我还是忍不住想,若果范喜儿不是我的朋友?
有时我会怀疑,李佑明与范喜儿的桥梁分明就是我搭的。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秒针,徒劳的转着圈圈,为的却不过是时针和分针交汇的一刻。
范喜儿忙于谈她的恋爱。偶尔在约会的空当,便无聊地把我从角落里挖出来。一会给我拔眉毛上多余的枝杈,一会又给我仔细地修理每一个指甲。
“啧啧,苍白个脸扮鬼啊。女孩要自己在意自己,不然谁还来在意你!”
我忽然有些负气:“再打扮,又怎及得了范大美女的万一?”
喜儿手上的动作忽然停住:“敏静!你怎么可以这样想?你是你。我是我。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你聪明,大方,你漂亮的地方我都没有,你干吗要来做我!”
我冷笑:“我这个陪衬可称职?既不来抢你的风头,也不来威胁你的爱情。”
喜儿脸变得煞白:“李敏静,你什么意思?我找你做朋友,是因为你值得做朋友!”然后摔门而出。
我发现了自己的失态。窗外的树叶很浓密。刚好挡住了阳光。
我躲在阴影里一脸冰凉。
我想我刹那间,既失了爱情,又失了友情。
范喜儿和李佑明在秋天分手。
我早该想到,李佑明可以突然离开我,也可以突然离开范喜儿。
喜儿在夜晚又爬上我的床,抽噎着说:“敏静。我后来才知道李佑明这个混蛋居然也骗过你……”
我拍着喜儿的背:“还好噩梦结束啦!只怪我们遇人不淑在先,怪不得混蛋不义在后。”
喜儿扑哧一笑:“敏静——还好有你。要因个混蛋丢了你,那可本亏大了!”
“啊是,像我这样胸襟宽广不计前嫌善解温柔低调之人,现今哪里找去?”
“罢罢罢,今日我只有以身相许,不然难以回报之万一……”
再一天。听见八卦说李佑明被情敌追打。
那会我正和喜儿研究那首著名的假模假式的诗,我念:亲爱的,分手之后,请你一定,一定要秃头哇!
Tips当女友比你美丽时
1 坚信每个女孩都有闪光的一面,自己也不例外;
2 想清楚自己和她做朋友,到底是因为她真值得交往,还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3 扬己之长避己之短,不要和女友争抢风头;
4 漂亮女孩的坏脾气,不要因为是好朋友,便纵容她为所欲为;
5 横刀夺爱的事时有发生,切记,不对的总是男人,女人都是受害者,他能抛弃你便能再抛弃她;
6 至于横刀事件之后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一视具体情况,二视交情深浅。不过结果如何,还是,还是只有阿弥陀佛。
第312、一起老去的美丽
张国立在北京卫视接受采访时说:“我和张铁林、王刚在一起插科打诨、聊天,是非常难得的一种感觉。《铁齿铜牙纪晓岚》一演就演了四部,一百多集。再回首,不知不觉10年就过去了。”言辞间颇有些“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伤。
一直觉得这三个人都很聪明,他们的聪明在眼神和动作里,嬉笑怒骂都成文章。看到电视连续剧《铁齿铜牙纪晓岚》第四部里三个人的表演,才惊觉光阴真是无情,人生无论是赢是输,谁都抵不过岁月侵袭。不管你曾是才华横溢或是愚钝平常,不管你是腰缠万贯还是囊空如洗,它一律公平对待,没有例外。
张国立、王刚、张铁林几乎都年逾六旬,这个岁数,已经是寻常百姓退休的年纪。到了这个年纪还非要演风流才子、倜傥君王、滑稽小丑,这其实已经是年华已去的人对岁月、对青春、对电视本身的对抗。
和珅还是那个和珅,纪晓岚还是那个纪晓岚,乾隆还是那个乾隆,他们依旧你捧我逗,却再也遮掩不住岁月痕迹,找不到往昔亦庄亦谐的味道,只剩下蹦跳不动的小丑,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痞子,浑身无力的侠士。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部戏仍然取得了成功,各大卫视反复播放,收视率居高不下。
三个人似乎都已江郎才尽,絮絮叨叨、婆婆妈妈,连完成简单的动作都有点力不从心,但是看得出三个人是快乐的,虽然做作、矫情,但是配合得很默契。或许观众还是原来的观众,喜欢他们的人还喜欢着他们,没有多少人挑剔他们的表现,或许大家都想到了自己如东逝水般一去不返的青春,有什么区别呢?大家都与这三个人一起老去。
鲜花和掌声总是跟年轻联系在一起的。有人说,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美人迟暮英雄老矣。而镁光灯前的明星总要面临人老色衰之时,往往那样的时刻会让人难堪,可仍然有那么多明星,与岁月对抗不肯退出舞台。也许,很多时候,挑战和对抗本身的意义就已经超越了成功或失败。百岁光阴,七十者稀,人生数来数去有几个十年可以微笑、可以哭泣、可以回忆?这样,也就足够了。
采访结束时,张国立对大家说:“能与他们两个人演戏,真是一种缘分。有一次拍戏,赶去一座寺庙里,大家都到庙里去许愿,我就跟佛爷许愿:希望来世,大家还能一起演戏。”当时,采访现场一片寂静,尔后,掌声四起。是啊,人这一辈子如果有几个能够一起老去的朋友,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在无情的时光里,我们与这三个人一同老去,很无奈,但也自然、坦然,如同春夏秋冬的轮回,被我们无声地接受了。多年后的一个冬天,融融的火炉旁,几个老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不时给对方捧上一杯热茶——这该是人世间最美的场景吧。
人这一辈子有几个能够一起老去的朋友,足慰平生了。一起老去,多美啊!
第313、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
谁知我刚刚适应这坑里的环境,新的劫难又降临了。第3 天下午我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嘶嘶”的声音,抬头一看,我的妈呀,原来是一条毒蛇正在坑口!从它身上的金黄色环纹看,是一条金环蛇,它可是有剧毒,仅次于眼镜蛇和五步蛇!它好像想下来,不时往下探身子,那喷出的蛇芯和两根毒牙清晰可见!我吓傻了,浑身发抖。
我不想坐以待毙,决定一搏,抓起一块石头瞄准金环蛇砸过去。但金环蛇反应出奇地敏捷,眨眼间窜到一旁,躲开了。我目瞪口呆,坏了!这下反而可能激怒它了,它很快就会向我进攻,我的处境更加危险!
我不顾一切地大叫:“救命!救命啊……”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金环蛇又气势汹汹探出头来时,那只母赤狐赶来了,它本来是要给我送果子,太巧了!母狐对金环蛇一阵恐吓驱赶,僵持好一阵后,终于慢慢平息了。果子扔了下来,看来金环蛇已被母狐赶跑了。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夺眶而出……
母赤狐离去后,天阴沉下来,猛烈的山风过后,下起了大雨。山上的雨水顺山坡流下,全灌到了坑里,很快就有半米深了。坑底的沉积物全漂起来,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我可惨了,无处躲藏,只能泡在水里。雨还一直下,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雨水很快就可能灌满整个坑,而我不会游泳!看着水位慢慢上涨,泪水和雨水流满了我的脸。我热爱这世界,生活对于我才刚刚开始,但我就要离开了……
惟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母赤狐不时出现在坑口。看得出它非常焦躁,想帮助我,但无能为力。雨越下越大,母赤狐浑身已被淋湿,它冲我叫了几声,便不见了。
又过了许久,坑里的水已淹到了我的胸部,忽然听到上面传来异样的声音。片刻,一个影子从坑口窜了过去,好像是那只母赤狐,它急急忙忙地在干什么?接着我听到了一声枪响,是那种老式猎枪发出的,很响,是不是有人来了?我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拼出全身的力气大喊:“救命呀,救命呀……”
几分钟后,一个人影出现在坑口,见了我立刻惊叫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问:“你你,你是人是鬼?”我当时蓬头垢面,呲牙咧嘴,只有脑袋露在水面上,这里又是荒山野岭的,谁见了我都会以为是鬼。我忙说:“我……是人,真的是人!我叫阿火……快救我上去!”
上面的人犹豫半天,才扔下来一条绳子。我抓住绳子,使劲往上爬,可身上哪还有力气?上面喊道:“快把绳子系到身上!”我总算头脑还清醒,拼尽全力把绳子牢牢拴在胸部,终于被拉了上来。
我认出救我的人是庭华叔,他住在山上以种药材为生,有时也猎杀一些害兽,给我讲过故事,知道我喜欢在山里撒野。他也认出我来,连声说:“你真的是城里来的大学生阿火!我听声音像,这几天全村人都找你也找不着,没想到……总算没事,没事就好啊!”
连连道谢后我问:“庭华叔,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这地方难找啊!一般人谁来这里?说来真稀奇,是一只赤狐把我引到这里来的!本来天下雨,我躲在石头房里不想出来,可一条大赤狐老在房子外跑来跑去,还一个劲地叫,我气得没办法,提着枪去追它。这家伙狡猾极了,躲躲闪闪的,好像故意捉弄人!这不最后给引到这里来了……它猛地跳了一下后,突然停下来,我看它不像好东西,就开枪了……”
“那你打中它了?”我急切地问。
“它太机灵了,早有准备,纵身一跃,估计只伤着它一点皮毛……”
我全明白了,是那条母赤狐千方百计地引来了庭华叔!它全是为了救我,弄得自己挨了枪子儿!我一时百感交集,加之身体极度虚弱,猛觉天旋地转,终于不省人事了。一天一夜后,我才算恢复了正常。我马上打听那条母赤狐,并含着泪讲述了自己那几天的经历。人们听了都非常感动,庭华叔当场表示,以后决不再打赤狐,也不随便伤害别的动物。
这场磨难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但更让我刻骨铭心的是那只母赤狐,它在我最危难的时刻帮助了我,使我真正感受到了爱和友善的伟大。我决心尽我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让世界听到我内心的感动……
第314、男人的友情和女人的友情
照理说对于友情这样的话题,男人女人的看法和感受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可一经落实到行动上,你还别不信,真的就不同,邪门儿了。
(一)男人的友情是写意,女人的友情是工笔
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奇怪。有时候它显得很脆弱,比如,无论两个人曾经多么好,只要他们的老婆不和,他们的友谊也会淡下去,至少联系的频率会减到最低;美女当前,男人们会忍不住拔刀相对,要不怎么会有“重色轻友”这个词呢。但另一方面,男人有时候又会为了同几个臭哥们喝顿酒或打打牌,而同老婆大吵大闹乃至翻脸。
更有趣的是,男人见面就拍肩膀称兄道弟然后去喝酒,喝着喝着却打起来了,因为一个赞同打台湾,一个反对,两人打得鼻青脸肿。经此一役后,两个男人开始佩服对方有个性,是条汉子。由此可以看出男人的友谊观是多么的粗线条,充满了矛盾和不稳定,他们可以随时化友为敌,又可以随时化敌为友,这太不可思议了,在女人看来,这哪里是交朋友,简直是瞎耽误功夫。
女人就干脆得多,没那么多拖泥带水,两个女人往往第一个照面就已经分出敌友了。
言谈气质,穿着打扮,神情风韵,有没有嗲声嗲气,是不是满脸跑眉毛等等,等等,所有的细节都是女人衡量的项目,好坏都在瞬间决断。假如感觉是朋友,她们会笑脸相迎,嘘寒问暖,“执子之手,与子相悦”,并且以后很容易真的成为朋友;假如觉得不是朋友,她们才懒得拍你的肩,跟你称姐道妹呢,更别说和你喝酒了,至多礼节性地点点头,微微笑,然后各自翩然而去,但敌意却就此种下了,今后的日子里随时随地会结仇生隙,这是男人所始料不及的———用这个理论去解释婆媳关系,再形象也没有。女人的友谊观是稳定而专一的,喜欢就喜欢,讨厌就讨厌,这有什么好商量的?她们可从来不会刚和人打完架转眼就又与她成朋友———在女人的心里,朋友属于美声唱法,不像男人,拿朋友当通俗歌曲,满世界乱唱。还有,只要两个女人好,纵然彼此老公有微词,女人往往也能想出100条法子让他们就范。
(二)男人的友情是物质的,女人的友情是精神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还很功利。别看男人的朋友好像很多,事实上很容易为了权利、金钱及女人而轻易失去。关系再好的两个男人,也是谈完正事就走,而不愿意缠在一起,嘀咕悄悄话。不像女人虽然敌众友寡,但交一个是一个,白天工作时有说不完的话,晚上回到家还要没完没了地通电话,每天缠绕在一起,还不腻。当然,男人中也不乏爱扎堆儿的主,每天到了饭时就互相打电话,约时间,定地点,可那大都是……唉,物质的,让女人脸红的酒肉朋友。
女人之间的友情是精神的。朋友是女人的心理支撑,大到[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爱情、事业抉择,中到两口子吵架,小到唇膏、袜子颜色,机密到自己有没有情人,隐秘到夫妻一周几次、老公喜不喜欢用工具、床上表现如何……事无巨细,女人都能一一道来,没什么是不可以说的———这是打死男人,他们都不肯说的,哪怕是很花心的男人,哪怕他与妻子的关系很糟糕,最多他会讲艳遇,讲别的女人的床上表现,但决不会讲自己的妻子。这是男女人之间很大的一个区别。因此,假如你的老婆“不幸”刚好有几个贴身知己的话,那么你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综合表现了:你的一切表现她们都可能会非常的了如指掌,你虽然不了解她们,可在她们眼里,你却早已是通体透明的了。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就是这样*相互交换秘密建立起来的,而男人们则是在互不侵犯对方的私人领空、彼此互敬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男人交朋友就当人家是朋友,界限很清楚,也因此,男人的友情较大气,具有连绵性,有的甚至可以延续一生;而女人则因为交朋友总是忍不住越线,经常还要当人家父母,管天管地,导致女人的友情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就像链条一样,女人之间的友情是一环扣一环的,所幸的是,无论走到哪里,女人都会很快找到知音。
第315、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
二战期间,一支部队在森林中与敌军相遇发生激战,最后两名战士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还能互相照顾、彼此不分,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小镇的战友。两人在森林中艰难跋涉,互相鼓励、安慰。十多天过去了,他们仍未与部队联系上,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依靠鹿肉又可以艰难度过几日了。可也许因战争的缘故,动物四散奔逃或被杀光,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看到任何动物。仅剩下的一些鹿肉,背在年轻战士的身上。这一天他们在森林中遇到了敌人,经过再一次激战,两人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已安全时,只听到一声枪响,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幸亏在肩膀上。后面的战友惶恐地跑了过来,他害怕得语无伦次,抱起战友的身体泪流不止,赶忙把自己的衬衣撕下包扎战友的伤口。
晚上,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叨念着母亲,两眼直勾勾的。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生命即将结束,身边的鹿肉谁也没动。天知道,他们怎么过的那一夜。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
事隔30年,那位受伤的战士安德森说:“我知道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时,我碰到了他发热的枪管,但当晚我就宽恕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我身上带的鹿肉活下来,但我也知道他活下来是为了他的母亲。此后30年,我装着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不提及。战争太残酷了,他母亲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跪下来,请求我原谅他,我没让他说下去。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宽恕他。”
一个人,能容忍别人的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傲慢无礼、狂妄无知,却很难容忍对自己的恶意诽谤和致命的伤害。但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至高境界。
第316、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不过也没关系
因为错过 所以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
正如我心中的梦想
又怎能让它四大皆空
因为苦涩才去品尝
因为感动才去深爱
第317、感谢朋友的支撑
感谢友情,我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也许是我的秋天时节,风舞残叶,落寞无援。影子是我的伴侣,独自承受着一片空际,远远的黄草颜色加深,地面刨开了新泥,却不见尘土。大雁排着人字形队伍在高空飞走,整齐的心有灵犀。谁在呼应,谁又在指挥,是共同的默契,共同的目标。远方是前程,高飞是旅途,人字是什么?只听一片叫唤,是心语随行,是心灵相吸。枯木横枝条,长路我独行。正要迷茫,前方起来的人影,随我而来。是一字型的长队,相伴走天涯。
也许是我的冬天时节,暴风雪来袭,没有壁垒阻挡,长驱之入,侵入我的心灵。枝条已经萧条剩残枝,飘叶已无踪影早睡深泥。冻结象是一条命令,被强制的执行。是谁让沉默,沉默的萎缩,沉默的削减生气,乃至温度也凋零,何况乎飘叶已消无,暗示已失踪。没人告诉我,只是刺骨的呼呼声回应。撕裂脆音起,断木落地轻音迹。仅有冰棱武器在天地放肆,雪没有成花的美丽,块状带着锋利的棱角,下落时急速不带飘逸,绝刃般刺穿空气。一片绝迹的温存,寒冷无助带着孤独的眼神。苍白的一切昭示无奈,华丽的落寞。寒衣包裹不住的肉身,身体麻木失去知觉,精神恍惚连接绝望。白色的模糊,依稀的几个高大的身影,来到嘴边是一壶烈酒。燃烧从舌头开始,穿透喉咙,直落心底。破碎的冰冻,寒冷被驱散。复苏也在顷刻间,爬起也利落,几人相视而默许。
梅花出现却不知何时,美酒饮来不顾有几壶,传递在手间。花从里舞剑花,叹高音。一股横流飞,雪棱化去成花纹,轻飘下落也婀娜。几声长笑破天际,一转眼间已是春的脚步要来临。
我无须走过的,却在伴随中前行了两个季节。无助也没有哀叹,只知道,有你们,我被支撑。
第318、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
女人与女人之间能否真正做到心灵相通,能否真正做到和谐统一,答案在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就像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事业境况际遇,其间充满着太多的巅坡,充满着太多说不清与道不明的地方。
女人想要维护彼此友谊的深度与长度除了做到彼此尊重与大度以外,还要学会彼此惜缘与祝福。
女人的年龄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完全不成比例,女人之间无意中的嫉妒攀比,却成了一道难以融合的坎。
女人的友谊很难理清,最了解女人的朋友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伤害女人最深的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就像有的男人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会有友谊的存在,甚至有些心术不正的男人还在旁敲侧打中,查看着女人友谊的真伪,揭示着女人友谊的虚伪性与真实性。
女人与女人之间很容易成为朋友,很容易沟通也很不容易沟通。
通常女人与女人之间维护友谊的尺度很长,斩断友谊的尺度很大,他们很容易因为小事闹翻,很容易因为小事和好。
表面看女人与女人之间似乎感情(感情博客,感情说吧)深厚,形影不离,真正遇到事情与抉择的时候,离得最远的是女人,离得最开的是女人,走的最近的还是女人。
就如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表面要求很多,实质就一个细节的东西足够可以否定与肯定友谊的存在,足够为彼此的牵手与放手埋下伏笔。
很多女作家都说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浅显而漂移,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经不起利益与爱情的考验,也经不起岁月与时光的轮回。
不是女人不看中友谊,不珍惜友谊,而是女人本性里的嫉妒虚荣在某个时候毁掉友谊,在某个时候背弃了友谊。。
再好的女性朋友在仕途名利里都有那么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再好的女性朋友假如不在一个地平线发展的友谊,都充满着彷徨。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爱比较很多东西,包括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比较,掂量彼此的得失,假如彼此同在一个起跑线上,彼此百般友好,假如彼此起跑线已经有所差距,彼此的友谊也慢慢的转淡,尽而变得很陌生。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仅仅从交心的角度是可以成为朋友,只是心以外的事物与交割完全没办法成为朋友,即使好强不是女人的专利,二个女人聚在一起工作,就算再好的朋友也会沦为陌生人。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要么大家在一个级别,大家都觉得心理舒服踏实,要么大家都混的一样,大家都觉得没话可说。
假如一方与另一方差距太多,彼此之间的故事也就多了起来,彼此之间的长度就大了起来,彼此之间的猜测与怀疑就增加了,彼此与彼此之间理不清的点面就出来了,彼此之间就开始慢慢的由浓转淡。
女人这一生是丰富而寂寞的,无论是所谓的美女或者是自认为很一般的女子,他们灵魂深处拥有着太多的寂寞与无奈,拥有着太多的忧郁与感伤,正因为有这些的存在,他们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经营着爱情,在意着友谊。
当爱情事业友谊不相等同的时候,他们通常放弃的是友谊,看淡的还是友谊,女子与女子之间说不清楚的太多,彼此不服气的太多,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点距离,有点差异,总是好的美的。
要想让你和你的朋友不产生分歧与错觉,最好的方式:
第一:不要和你最要好的朋友从事相同的职业,合伙做事情,办公室女性的友谊有多深?你们会相信办公室友谊吗?
第二:不要处处像你的女性朋友炫耀你的家庭地位老公的荣誉,这只能让你的好朋友疏远你,你让她感到没有安全感,从而加深自卑度。
第三:你的女性朋友有了男朋友或者结婚以后,尽量的少与他的爱人或者男朋友接触,这世界上的人很难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吸引更难说,别忘了谁是你的闺蜜,谁是你的好朋友。
即使你的闺蜜跟你抱怨自己的情感,你尽量学会倾听,少发言,那是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发泄够了她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你去指导她怎么做。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原本就看上去很美,要想拉近彼此的美感,共同走过一生的距离的确需要智慧与包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的够多,说得够清楚,却依然不被好朋友认同理解,那么请你放手吧。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不是脆弱,而是很脆弱,往往一点不经意的风吹草动就足够断送彼此所有的美好,更何况那种打着朋友旗号做事的人呢?
女人与女人之间不是谁分彼此与不分彼此的问题,原则问题不可以马虎,就像女人之间的友谊:细节决定成败。
第319、我的三个女朋友
认识这三个女人是在一个夏季。酉翎、谭芳、曾怡三个很好听的名字。
那时的我,一直为找工作烦恼的我,最终被一家新开的酒楼聘请了。当时我不敢去应聘,因为我从没自己成功的找到过工作。我是打电话去问的。电话那边问有没有做过服务员。我的回答很肯定,做过。电话那边就说要我带身份证、健康证去面试。
去应聘的人还真多。我在副经理那里面试了。同意聘请。我吐舌,其实我哪里有做过这行,只是凭着以前在商场里面做的时候,老板经常带我们员工去酒楼吃消夜时,对那些服务员的服务印象胡乱捏造的。实际要做起来只怕做不来,这是我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事。
下午,我们就在酒店门口开会。站在新员工的队伍里,一种独特的场面出现。整个队伍里除了我,竟然还是我这个男同胞——一枝独秀。看来我是破例收录的。我耸了耸肩,环顾前后左右。哇塞,站在我右边数过去的第三位女子,真是惊人的迷人,倒不是她扮装得浓眉艳唇,花枝招展,而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清新养目感,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在阳光下面是,清清的,淡淡的,白白的,嫩嫩的,特别是脸蛋上那种自然的笑意,迷人极了。若不是大庭广众,我就会大叫,哇塞。
她就像磁场,我的眼睛就像铁块,自然的被她吸过去了。老天,快被她发现,我赶紧把头转正,然后深深的呼吸来镇定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这感觉太惬意了。好一阵子之后,我又朝那边望去,她正在望着我笑。我慌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望着正说得口水四溅的总经理。对于一个初涉社会不久的我来说,的确是心慌意乱的偷窥。
太阳是炎热的,总经理的话语是火里浇油。我逐渐能闻到汗臭味了,女人的,自己的,混在一起,一种肉酸味。散会的时候,我站在那里呆好一会,我要在后面偷看那个女子。秀色可餐,不瞧白不瞧,那女子也是汗得湿透,能看到她背心衣服里面的胸围吊带跟结扣,还有肉的颜色,真是诱人遐思。我的偷窥经常被她发现,她就嫣然一笑。而我呢,就经常因避之不及而让自己火烧脸颊。
酒店分两部份,一楼为粥粉面跟快餐部,二楼才是正式的酒楼。本来早上说好分我到二楼的,那副经理糊涂得紧,下午竟然又把我分到了快餐部。那个女子被分到了二楼,看来上班是没机会偷窥美人罗。后来总经理望到了我,可能唯一的男生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他问我怎么在一楼。我说是副经理让我到一楼的。总经理笑着说,你去二楼,去二楼。真是命好,我可以整天面对那清丽女子,那是何等美事。我心仆仆的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上到二楼,二楼是一个清雅宽阔的场所,没有一楼那样拥挤。副经理正在分配工作,见我上来,就问我,你不是在一楼的吗。我难为情的扰着后脑勺说,是总经理叫我上二楼的。副经理想了片刻说,哦,本来是分你到二楼的。我瞅了那女子一眼,她正朝我笑,我的脸更是发烧。副经理叫我站进队伍里。然后就分配任务。我这少年之心就飞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应该在外面见世面多了,能看得出一种格外的气质,略带成熟,又觉得不为俗尘所染,这种风韵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能不勾住我的魂吗?
副经理分配好任务之后,就要我们演示一下台布的铺法,转盘的摆法,杯子碗筷的摆法,烟灰缸的收法,诸多规范,我傻了眼,光那么大的桌布我都不知道怎么个铺法,毕竟我是冒牌货。副经理就说,谁先来试试,她指了指一个女孩子,然后又指到我。妈耶,首先就叫我上阵,我不是死得惨,不被人笑话才怪。我身子闪了闪,弄得慌了神,怪难为情的,拿起旁边的桌布,不知道怎么个铺法,因为桌子上放有一个大大的玻璃转盘,我怪难为情的望着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似乎明白我不会摆,走上来笑容可鞠说,还是我先来吧,看你在我们女孩子面前怪难为情的。众人都发出轻笑。实在是一个难动作,要从玻璃转盘跟下面的转轮穿过一张很大的桌布,我还真是第一次。只见她熟练的动作,很快而轻巧的把桌布铺了上去。四周刚好长短。然后又把桌布用差不多的手法收回来。我记住了这其实懂得技巧就不难的动作。她的动作实在太优美了,感觉就像是在舞蹈,她铺完望着我笑,似乎在问,记住了没。我感激的望着她。她一甩清秀的头发就站回队伍前面。副经理又问,谁来。我鼓起勇气说,我来。然后装作很熟练的样子,竟然也轻易的把桌布铺上去了,然后又从容的把桌布收了回来。成功,我向她投递去胜利的目光。她似乎在微微的点着头,她又带着轻轻的笑意,又让人感到一种震撼的美。我就感觉自己如沐春风里。其他的程序都是在她的带领下让我学会的,她是在有意的教我做这一切。就连托盘的动作也是一种比较难的程序,可以分两种,低托与高托,低托平腰上,高托齐下肩,而且托盘必须用五指尖来托,如果用实心手掌托就容易摔盘。这都让我冷汗淋漓。她故意把手朝我这边,让我看了个透彻。她那优美的姿势都能深深的刻在我脑子里,加上我这人还算天资聪颖,一学就会,而且一做就到位。做完这一切我就觉得自己的背心湿透了,脑门上豆大的汗都被我偷偷的拭去,也不知道被副经理有没有发觉我这一点。做完这些就是发工作服了,想不到没有男孩子的工作服,发了件跟女员工穿的一样的白衬衣给我。很明显,女装因为女子胸大的关系,胸口部份做得大些,然后就是下面就窄了。穿上去怪怪的,被那些女孩子笑了半天。她也在笑,看见她笑了,我也笑了,笑得好不得意。
酒店正式开业了,我跟她站在二楼门口迎宾,我们相互对望。我感觉跟她对视相当不好意思。但是这种好好瞧她的机会怎能错过。她问我,你脸红红的什么。我纳纳的说,没,没什么。她用纤纤玉手捂着嘴笑弯了腰。第一桌客人来了,我们就要敬礼。我们都叫了声,欢迎光临,然后就鞠躬,我就来了个日本式的90度鞠躬。她扑哧一声,差点没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美丽动人笑容,我又兴奋又尴尬。等客人走了进去之后,她就笑着说,你想把我笑死啊。我看她笑得那么好看,就来了连续几个90度鞠躬,她笑得蹲在地下伏在膝上笑。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罐了蜜似的还要甜。时间久了,我真有点希望这里是结婚礼堂,来一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相拜,想到这里我就开心的笑了。她就叫到,你笑什么,站着做梦啊。我就嗯嗯的应答。她又会笑。能让她笑,那是我的荣幸。美女的笑容永远都那么迷人。能让美女笑那是有风度的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我就独自偷着乐。
我们之间很快就熟了,她的名字也很动人,叫酉翎,零灵的。后来我们逐渐习惯了这里,因为里面比较忙,人员紧缺,迎宾这个程序逐渐就省略了,那是我的损失,因为不能每天跟她拜堂啊。但是我们之间来往穿梭,饶来饶去也别有情趣,她的动作永远都那么优美。我就喜欢跟她饶来饶去,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她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尽管我从来没有跳过舞,也不知道怎么跳,这样的陶醉都是我觉得最为快乐的。
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站在一起聊天,我作为这里唯一的男性服务员,自然成了他们的茶话闲聊,而且是当这我的面来笑话我。酉翎也会无伤大雅的刁难我。她是一个懂得尺寸的人。但是,她一句惊人的话是对我说的。她直接的问我,海,你喜欢我,对不对。她那种神情,比平常说话还要自然。这让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的话。众女子都笑哈哈望着我。我乃堂堂大男人岂有被他们笑倒之理,遂憨厚的笑了笑,避之不答,也不羞愧。当然这就是表示默认,就算我不默认,我的行径别人哪有不晓之理。
休假、请假的麻烦事情来了,本来不足人手,再加上碰上休假或者放假的,那就更忙得不得了。一楼自然没二楼那样注重服务,所以经理会从一楼派一个女孩子上来帮手。这个女孩子叫谭芳,株洲的。一看就知道是刚出来的女孩子,农村的皮肤色,是被太阳晒多了缘故。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有另一种水出芙蓉的气质,而且透出一种美人胚子的秀气,特别是那属酒店所有女员工中最长的头发,不但发质特好,更能烘托她的个性美。我倒不注意她,毕竟我是心有所属,别的女孩子再漂亮我也不感兴趣。但是谭芳偏偏就爱跟我说话,就爱跟我靠近。看来我这一只独秀,还真是有魅力。
我们领班是一个更是白净的女孩子叫曾怡,常德的,但是长相相对比起酉翎、谭芳来就差点,长得也可以。虽然如此,但是曾怡有她自己的魅力,那就是沉静稳重,典型的成熟型女性。三个女孩子都是我同省的,所以我们都觉得比较亲近。曾怡是有男朋友的,而且下班都会来接曾怡。他男朋友是另外一家酒店的配菜学徒,就是厨师炒菜时,他首先把菜分类配好,方便厨师炒菜。所以单单这个程序就有个职业叫配菜师,炒菜也要看配菜师的技巧,菜的分量,配料的份量要搭配得好,菜才能真正吵出滋味。后来曾怡跟我说要跟他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他没有安全感,而且是她家里人说的媒,并没有什么感情。我问,他还不错,蛮帅的,又这么有心来接你,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她说,他来这里看见我后,认为我是他感情最大的威胁,他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缺乏安全感。我不竟哑笑起来。感情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逐渐曾怡对我的话多了起来,有种另样不同的亲近感。
下午有段时间是空闲的,因为下午很少来客人或者基本上不会来客人。在一楼的谭芳喜欢上来跟我们一起聊天。有一次,我的烟抽完了,忘记带钱了。我就问她们,我忘记带钱了,谁能借钱给我去买烟,明天还。谭芳马上高高的举起手来说她有。然后就塞给我十块钱。我说了声谢谢,就去买烟了。事后,酉翎跟我说,海,我发现谭芳很喜欢。我说是吗。她说,是啊,女人看女人很准的,她的确很喜欢你,你喜欢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喜欢的那种女人。我为她的话感到纳闷。不知道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好象她知道我喜欢怎样类型的女人一样。她继续说到,谭芳只是刚出来,几年后绝对要漂亮过这里所有的女孩子。我笑着说,意思就是要漂亮过你了。她肯定的点着头说,相信我。我真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女子。真是耐读。
酒店也不知道因为经营方式不妥当,还是地理位置不够好,抑或是厨师炒菜不合顾客口味,业绩逐渐下降。这也难怪,周围的酒楼逐渐多起来,都变着法儿拉顾客。毛主席有篇文章这样说,李鼎铭先生说过,‘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好的建议我们就要吸纳。总经理最后决定精简人员。谭芳是总经理介绍来的,本来做得挺不错的,为表示总经理没存私心,让她成了士先卒,硬生生把她精减出去了。谭芳将去总经理帮她找好的工作单位。谭芳临走时指名点姓要我送,酉翎就在旁边喊阵,一定要我去送。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朋友一场,我答应去送她。本来她早就可以走了,她却坚持等到我下了班。送她上车前,她说,我暂时还不知道具体地址,以后,我过来再给你地址,你要去我那里玩啊。我答应了。送走了她之后,我空荡荡的回到了宿舍。说不上失落。也说不上没有失落。
二楼最终只剩下四个人,酉翎、曾怡、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还是有忙的时候,忙的时候经理自己上来帮手。
曾怡的男朋友逐渐很少来这里了。曾怡觉得有些犹豫,有的时候站在那里,面对着茶水柜思考,见到我走过去,嘴巴一动一动,想说什么,却又不说什么。我却糊涂得像个小笨蛋。对酉翎,我也不知道是进是退,反正就这样,大家继续非常融洽,大家继续继续有说有笑。
服务员对我来说是没有前途的。不远处一家西餐厅很快就要开张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里的总经理是我表姐夫的妹夫,遂有了想跳槽的想法。我想去学做西餐,或许前途无量,毕竟多少能得到一点照顾。招工的时候,我去报了名。
我在酒店里递了辞呈。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深长的说,阿海,你就想走啊,你是我们这次留下来的精英,你的成绩我都看在眼里,我准备提你做领班,你要放弃这次机会么。领班。这词多么有诱惑力。他说,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考虑好了再跟我说吧。我有些踟躇了。现在是两个机会,我将怎么做决策呢,两者都那么有诱惑力。
我继续工作了好几天,在思想想做了番挣扎。不行,我还是得走,我不走,总经理要提我做领班,那不是等于撤了曾怡的职务。曾怡跟我之间的情谊这么好,我现在有另外一条路走,我得给她难看。当我去找总经理的时候,总经理告假回乡了。我随便扯了一个严重一点的理由向副经理辞职。副经理说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最后副经理同意了。我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酒楼。
曾怡的眼神里有些忧郁,酉翎却永远都是那样笑容可鞠,而我已然等不到谭芳的到来。我第二天就去了那家西餐厅。迎来另一种新的环境。但是酒店里的女孩子依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去过酒店,没再见到酉翎跟曾怡,据我熟悉的人说,自我走后,她们也相继离开了。
我见到酉翎的时候,是在一条街上。晚上,我独自一个顺着街道悠行,她陪同着一个最少有三十好几的男人在逛街。是她看见了我。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更何况是过好了长一段日子。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清清的,淡淡的女子了,相反她已经打扮得很是妖艳,眉毛画得很是修长,嘴唇红得像火,还是那样喜欢微笑,笑起来已经很是妩媚风骚。曾记得,她说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原来是真的。
见到曾怡的时候是在一种更巧合更仓促的的情况,她坐在公车上,而我站在车站旁边,我们都见到了对方,如果不是见到她那个没有安全感的男朋友呆板的坐她身边,我会赶上去坐上这辆并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的公车。我们只能相互挥手,公车逐渐远去,一直等到消失不见了,我才无力的垂下了手。我跟曾怡就这样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别过了。
也许是天意,我与这三个女孩注定都有缘无份。我在那间酒店里得到了谭芳的地址,是谭芳的老乡告诉我的,但是回去后,怎么也找不着写地址的纸条。因为工作比较忙,过了好几天,我才急匆匆的复去问谭芳的地址,而谭芳的老乡竟然在前一天已经离去。
三个不同的女子,都在我的生活里闪过。就像在列车上,看到了几个非常别具一格的,符合我性格的景致,有种特别想留住的感觉,但是列车继续的前进着,朝我的目的地飞驰,逐渐远离他们而去,如是我只能拥有怀念的情结。朝她们挥挥手告别吧。
第320、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一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第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最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第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第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第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最惬意最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第321、别亦难
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一个人,你不在我的身边,你也并没有为我做些什么,却希望你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幸福安康……也很高兴有过那样的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绵长,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中,有你这样的一个朋友,值得去祝福,去思念……
一年好合不难,十年好合也不太难,但百年好合就不那么容易做到了,除了需要彼此都付出关爱、欣赏、宽容、信任、忠诚等等外,还需要一种相互的吸引力,而一个人能将对另一个人的吸引力保持到最终,是相当困难的,这需要永不停止地完善自己。
相见难,别亦难,难得有情人,在这美丽的星空下,在这无限的深情中,融化彼此的寂寞和哀愁,短暂的分手,也许各归宿命,不在相逢,可那种不依不舍的情怀却珍藏在心中,一生不忘记。相见不如怀念,怀念所有春风花雨浪漫心情,这种精神的力量振憾心灵,他是永远记忆,无法忘却的记忆,他激励生命的萌芽,开出美丽快乐的花朵,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生命如此的多情。是寂寞,是失落或者是其它。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超越了平凡,领悟到生命的意义。
一种渴望,是两个陌生的灵魂的交缠;一种偶遇,是寂寞心情趣味相投的升华。没有什么人可以拒绝相知相爱,爱是无敌的,也是美丽的毒药,多少人为爱生,多少人为爱亡。但有一种爱,他美丽而纯洁,这就是友谊之爱,他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喊,完全停止在原始状态的呐喊,在网络时代,更加模糊和含蓄。不求名,不求利,只求个心情痛快,所有的耗时度日都一切值得。
只有寂寞时人才发现自己,真正的自己,在这个寂寞的过程上,你会发现你的影子,这就是和你心灵相通的人,友谊也从此开花结果。当然友谊这条路会有很多个分叉,有的走到天堂,有的走到地狱,无论是那条路,你都无从选择,因为你害怕失去,失去一棵你生命的树,也许会有一片森林等待你,可你那里都不会快乐,因为都不是和你相通的树,所以你只有好好把握和拥有现在的热情,让他伴你一生,无悔一生。
人生难得一知已,有知已常乐。相见时难,别亦时也难,可有了网络的牵引,我们心灵的桥已经建成。追逐不在是梦想,也许天涯海角的你我,会在生活中某一天相逢。但一切都不会惊讶,是上天的牵引,让我们跨过千山万水相遇,而那种情怀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好像是前世的缘,在今生再续一个来生缘,无论如何,我一直想要,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小路。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我身旁,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只要走过,那样的一次。而朝我迎来的,日复以夜,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让今夜的我,终于明白。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任世间那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
第322、这份暗恋在等待中错过
小娅是这个版的忠实读者,她说很感谢大河报提供了一片这样的天地,让人们在繁忙的都市中能够静下心来感悟许多至真至纯的情感。看多了,就想要说说自己的事情。这段感情已经深埋在心底三年了,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日记本。不管故事是否精彩,她都需要表达,因为她被压抑得太久了,也太累了。
和大伟相识是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第一节英语课上。那天我迟到了,慌慌张张走进教室,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就是他。当时我并没注意旁边是谁,只是专心地听课、做笔记。在老师讲完课后,大伟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单词,问它的汉语意思。这时我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印象并不深,只是感觉他很黑(是那种黑得很健康的颜色),后来就渐渐淡忘了。
离开高中近乎封闭式的校园步入大学,仿佛进了天堂一样,我完全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对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在意、无所谓。整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参加各种活动、各类社团,不管自己行不行,都要去尝试。现在我真的很欣赏那时的自己,对生活充满热情,对未来满怀希望。
转眼到了国庆节,学校放七天假。因为家离得比较远,我没有回去。记得那是放假的第三天,我和一个女友到附近的书摊租书看,回来的路上碰到了大伟。当时我并没有认出来,只是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微笑着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闲聊起来。女友突然问我:他是你老乡吗?我愣了一下,含糊地答:我也忘了,好像是吧!大伟惊奇地看着我说:你忘了我是谁吗?第一节英语课上,我还问了你一个单词呢!我这才想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们便熟悉了,但是这种熟也只是见面打声招呼而已。
那时的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几乎每天都和女友在操场玩,也经常会碰到大伟和他的伙伴。他的球打得很好,而且总是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他们打得很精彩,不像女孩一样软弱无力。有时我就干脆停下来看他们打。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注意大伟了。在以后的交往中,我感觉他好像也在注意我,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强烈。有时心里会莫名地泛起波澜,但很快就又消失了。毕竟人家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小娅显然是个非常被动的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她固执地认为:如果一个男孩子喜欢她,一定会向她表达的。
那时我还有一大喜好,就是上网。在网上可以浏览很多信息,那些都是在校园内无法获取的,包括新闻、时事等。最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进很多文学网站,去欣赏那些小诗和优美的散文,去感受那些震撼心灵的东西,这是一种享受。当然还可以聊天,和陌生人随意聊着,真实地展现自我。这与现实相比,就像进入天堂一样:自由自在,毫无顾虑,我喜欢这样。
那一天,我在机房碰到了大伟,他略有拘谨地走过来,问了我的QQ号。后来我每次上网几乎都能遇到他。我们聊学校的奇闻逸事,谈自己,谈家庭,谈文学,谈社会,设想未来,但所有这些都只限于网上,在学校里我们见面还和以前没有多大差别,还是那样淡淡的一声招呼,只是微笑多了一些。可我却能明显地感到大伟表情的异样,毕竟我们有那么多相同之处,我们在网上是那样谈得来。我很多时候都希望能够见到他,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课堂上注意他的一言一行,有时当我扭头看他时,发现他也正在注意我,这时我会连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就像开了一朵花一样,就连心跳也会加速。
有时他也会主动过来和我说话,那种注视的眼神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明明就是喜欢,就是爱恋。可是我却表现出毫不知情、无所谓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这样虚伪,这样不真实,明明很喜欢他,很在意那种眼神和关注,可外在的表现却是那样冷漠。或许我仍然坚持以前的观点,仍然固执地认为:如果他喜欢我,一定会亲口告诉我的。
小娅错了,她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她和大伟太相像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结局。因为他们都是被动的人,都是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所以这就注定会有遗憾。
日子就这样在情感的暗流中流逝,转眼到了大二。
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企盼当中:盼望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盼望着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可是我等到的却是失望,给我的仍然是那种亦真亦假的感觉。有时我真的很气他,气他为何这样懦弱,不敢对我说。也气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表白,让自己这样痛苦。但是这些东西都是在心底深埋着的,外表的我依然是那么无所谓。
又一次,我们在网上相遇了。我曾几次试图向他表白,可却始终没有发出去,或许这就是我的性格所致吧。我太被动、太爱面子了。
快下机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我送你回宿舍好吗?
看着那行字,我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就那样呆呆地坐着,傻傻地看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知道吗?这样的话我等了多久?盼了多久?
可是我说出来的却是:不了,我呆会儿和朋友一块儿回去。
刚发出去我就后悔了,真的很后悔。可是我就这么说了,鬼使神差一般。
小娅说后来在网上就很少碰到大伟了。即使碰到,他们聊得也不多。大伟似乎总是很冷漠。
小娅不知道大伟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想来,也许那句话便是表白,自己的回答就意味着拒绝吧。不管怎样,事情还是遗憾地发生了,而且似乎不再有挽回的可能。小娅和大伟的关系仿佛又回到了起点??陌生的感觉,若无其事的表情。
后来的日子很平淡,我也曾经告诫过自己,放弃这段情感,可它就像一种慢性病一样,来势或许并不凶猛,对人的折磨却旷日持久。
有时我想,也许这只是我生活中一段小插曲吧,像雾一样,一阵风吹过去就散了。我也曾经试着接受别的男孩,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我忘不了他,每天还是那么渴望能够见到他,还是那样迷恋着他。
大二快放假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作业,有一部分要在网上完成。走进机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开QQ号,因为大伟也在网上。果然,他上线了,但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好久,他突然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我说没有,挺麻烦,有一点还不会做。
“你等会儿,我过去。”看着字幕,我真的非常激动,因为他还是关心我的。
一会儿,大伟就过来了,他微笑着问我什么地方不会,然后就坐在电脑前开始操作。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熟悉的背影,我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时真的希望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
大二暑假期间,我经常上网,希望能够遇到他,可是每次都是失望。我给他留言,给他发E-mail,可他的回信似乎都很急促,心不在焉的样子。几次之后,我冷静了下来,重新回顾这段情感,回忆我和他之间的每个细节。忽然感觉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的幻想而已,毕竟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明确向我表达过什么,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幻想。也许这就是暗恋吧,一段痛苦的单相思。
那一天,我哭了,从来都没有那样伤心地哭过。后来,我写了一篇长长的回忆录,结尾画了很多句号。我在告诉自己:这一切都结束了,我要重新来过!
转眼到了大三,由于我们所学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只上了三个月的课,就各奔东西去实习了。就这样,一晃就到了毕业。这期间我偶尔还会想起他,但已经不是我生活的主题了。再后来,听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是那女孩追他的。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探讨,只是潇洒地说,祝他幸福。
从感情的萌发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这期间的情感起伏,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来表述。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吧,至今我仍然时常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但这些只是在无聊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出现,白天我还是快乐地上班,快乐地说笑,就像一个没有任何心思的小女孩。
有时候我会自我安慰说,这样也好,正因为没有结果,这才会是一段美丽的回忆,我会把这个黑黑的男孩永远珍藏在心里。有时也这样告诉自己:我们的性格这样相似,要是真的在一起了,说不定还会不幸福呢,不要也罢。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要让我重新来过,我不知道会不会向他表白?我们的结局不知道又会怎样?可是不管怎样想,怎样安慰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有很多遗憾。但是,如果真的让我重新来过的话,说实话,我也不敢肯定还会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因为这就是我的性格,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被动、传统、固执、不真实、善于等待,却永远不会轻易放纵自己的女孩。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初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是一种宿命论,现在却觉得越来越有道理了。命运里当然包括爱情,而且还是个大头。一个人面对爱情时的种种态度、方法和姿态,无疑和自身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说:性格决定爱情。除非你可以从骨子里改变自己。其实一直以来都很羡慕那些敢爱敢恨、快意人生的人。如果注定枯萎,不如纵情燃烧。
第323、改题目
初中女生潇梦的同学里有几个“铁杆儿”,有女生,也有男生,其中包括“哼哈二将”——丁丁和洋洋。
潇梦在班里的座位是第三行,她和丁丁是一个组,丁丁的座位在潇梦后面。尽管班里每星期定期轮换座位,但却是纵排一排、一排地逆时针挪动的,所以,丁丁始终紧跟着潇梦,于是这俩前后桌儿成了“铁杆儿”。
而坐在班里最后一行的洋洋,成天价跟丁丁形影不离的,被班里的女生们趣称为“哼哈二将”,自然他也被划进了潇梦的“铁杆儿”之列。
“哼哈二将”贪玩,学习不太主动,尤其是上语文课,更是打不起精神来。
语文老师是他们的班主任,为了调动丁丁和洋洋的学习积极性,老师就设法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一次,班里决定搞一次作文演讲活动,定于下周一下午最后一节课举行,老师还特意指定丁丁和洋洋也参加演讲。
以往,这种事儿基本上都是潇梦他们那些作文功底好的同学上台,根本轮不到“哼哈二将”。这次,老师点了他俩的将,还真使他俩激动地有些心潮澎湃了。
其实,要说丁丁和洋洋一点儿都不笨,就是欠用功。像他俩这样既调皮、又聪明的孩子,只要在学习上稍微铆一点劲儿,绝不会比那些整天埋头读书的孩子差的。
丁丁和洋洋这回为了准备演讲下了实功夫,星期天都在家好好写了一篇作文。到了星期一,丁丁和洋洋刚进教室就急忙找潇梦,让她给看看作文,提提“宝贵意见”。在作文方面,他俩确实对潇梦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潇梦的作文不仅在班里数一数二,而且经常名列年级的前茅。
潇梦认真看了他俩的作文,确实写得都不错。她给他们纠正了几个别字、标点,顺了顺句子,还给洋洋的作文提了一个建议。洋洋的题目叫“红叶”,是描写西山红叶的美景的。潇梦建议他改为“枫叶红了”,更带劲儿,洋洋欣然采纳了潇梦的意见。
到了演讲时间,洋洋排在第一个,这是老师有意安排的,以示对他的重视。
别看洋洋平时在班里调起皮来脸不红、心不跳的,这冷不丁地一上讲台,他倒害臊了。他刚说了半句:“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叫……,”,台下女生们就齐喊:“大声点儿!”
原来,洋洋他一个高高大大的小伙子站在台上,说话声音竟然小得像蚊子“嗡嗡”,所以才招来女生们的呐喊。
这一下,洋洋更臊了,脸都红了,而且还紧张了起来。不过他的声音倒是大了许多:“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叫‘红叶枫了’……”
洋洋一紧张,把题目念错了!
因为题目是丁丁、洋洋、潇梦在一起定的,别的同学听不出错来,丁丁和潇梦可是很明白的。
丁丁急了,马上纠错:“不是红叶‘疯’了,是枫叶‘疯’了!”他一着急,也说错了。
本来,别的同学一开始并没有察觉洋洋念错了,可是丁丁这一纠错,反而引起了哄堂大笑。
潇梦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别改题目!”
第324、祝福你,“赶路”的老二
老二是被我发在《男友》上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感动后,在一个天蓝得缺乏道理的春日清晨,边走边唱一路逍遥到我门前的。老二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交给邮车然后试试探探让你接站,那不是老二。”边说边用筷子插着一块心形大蛋糕转着圈儿吃,间或往嘴里扔一粒亮晶晶的冰糖,脆香无比地喝着啤酒,一下子把我的惊讶和矜持懵懵懂懂赶跑了,我几乎是茫然不知所措地接受了他独特的交友方式。
后来才知道,老二做过消防队员、巡逻队干警、机械厂电工、私人保镖、武术馆散打教练,还出任过饭店经理、歌舞厅老板,有段日子潇洒成无业游民,整天闲云野鹤般优哉游哉。“你怎么干啥都没有长性,简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说。老二耸耸肩,振振有词:“干什么事情也是一样,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什么滋味都尝过,才叫没白活一回,我崇尚一生都在赶路的活法儿。”老二多才多艺,恰恰舞跳得很洋化,蹦迪很野性,超级模仿大舌头红歌星张宇的《月亮惹的祸》几乎原汁原味原音再现,每次演唱都掌声此起彼伏,有次心血来潮为“金兰之友”的我勾勒了一张素描—— “向世界立正”,美校毕业的老师边看边把眼睛瞪得老大,赞不绝口。
老二义气且正直。朋友之间有求必应,哥们儿有事没事喜欢向他靠拢,他的call机一天到晚热闹非凡。有一次几个男人猥亵一个漂亮女孩,老二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结果手上、胳膊上留下了永远的英雄“痕迹”。事后老二数落那些躲着走的男子汉们:“他们没有胆,哪里来的勇气?”
老二“毛病”不少,特爱吹牛。说是会发功,能使烧断的灯丝儿一会变亮;说是他只要对着树深呼吸几次,所有的树叶便萧萧落地,让你觉得他比大仙还能显灵。老二吃喝赌三毒俱全,赌上瘾一连几夜在“方城”内死去活来,但睡上一觉儿打个哈欠没准儿迸出两首“梦回纯情”“阳光之约”的美丽长诗,令你啧啧赞叹。
老二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不听话,专门和那些以势压人的“官儿”及居高临下的“头儿”作对,用以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我安慰他说不听话就不听话吧,其实要做一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也挺难得呢,老二就冲我知音地一笑,然后竖起羊绒风衣的领子推推墨镜很酷地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一年多前,自诩有着“流浪者血统”的老二只身到深圳闯世界,先给大款当保镖,后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主管,有了一些家底后开始炒股,终于幸运地赚到一笔钱,办起了浪漫诗意的“彩虹桥酒家”,生意一天比一天火。
新年那天接到老二电话,老二操着半生不熟的“鸟语”先对我祝福一通,然后大发感慨:“人生有许多机会因为没有实践的啦,所以你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还是要多一些体验的啦,你会发现并创造你自己。”想想老二说得挺有道理。
祝福你,远在异地他乡“赶路”的老二——不听话的好孩子。
第325、老兵情怀
1979年9月,入伍不到一年的他跟随部队来到新疆天山深处,加入到了修筑天山独库公路的大会战中。那一年,他20岁。
1980年4月8日,一个他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正在深山里紧张劳作的他们被暴风雪围困,狂风很快就把他们与外界联络的电话线给扯断了。他们一行几个人奉命到山上去给部队送信。那天,与他一起同行的还有另外三名战士,带队的是他们刚成为预备党员七天的班长郑林书。
为能顺利完成任务,他们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支防备野狼的枪和30发子弹,还有二十多个馒头。他们原本想以最快的速度最少的时间到达山上的筑路工地,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才出发不久,原本就恶劣的天气变得更加无常。肆虐的狂风裹着大团的雪花从高处俯冲下来,气温骤然下降,最低气温竟然达到零下三十多度。在海拔3000米的高山上,他们踩着脚下厚厚的雪,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缓慢前行。那样的恶劣天气,再加上上山时带的给养不足,大家的体力消耗得很快,没多久,就个个筋疲力尽了。
4月12日下午6时,他们已在风雪中艰难跋涉了四天,筑路部队的工地,却连影子也没看到。严寒,疲惫,饥饿,如同三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魔一齐张牙舞爪朝他们扑来。有人撑不住,要倒下,又被身边的战友强行拉起来。他们都很清楚,这时候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带来的给养,只剩下班长郑林书包里的最后一个馒头了。推来让去,那个馒头,却是谁也不肯吃,谁都知道那个馒头的分量——吃了它,也许就有了生还的希望。
“我和罗强是共产党员,陈卫星是老兵,你是新兵,年龄最小,馒头你吃!这是命令,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争论到最后,班长郑林书发了火。那个冰冷的馒头,最后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就着雪花与泪水,一口一口将那个馒头咽了下去……
班长郑林书没能撑过那天晚上。临终前,班长拉着他的手说:“我死后,就把我葬在附近的山上,让我永远看护着部队和战友……”班长倒下了,副班长罗强继续带队前行。不久,副班长也倒下了,只剩下他与另外一名战士在风雪中蹒跚前行……那天夜里,他们两个人被严重冻伤,也倒了下去,所幸被附近的哈萨克牧民发现救起。之后,他在医院度过了四年漫长的时光。那场风雪,给他的身心都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它夺走了他的健康,也夺走了他最亲爱的战友。
1984年,他作为一名二等甲级残疾军人复员回到老家,当地政府给他安排了不错的工作,家中父母也操持着为他娶妻生子。他的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可他的心事也一天天重了起来。他想起了倒在天山深处的战友,想起老班长郑林书临终前的嘱咐,他太想回去看看自己的老战友了。当他把自己重回天山为老战友守墓的想法告诉家人时,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放着这么好的小日子不过,要跑到那么艰苦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去受苦。可当家人听他含泪讲了那些生死风雪夜的经历时,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妻子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她会陪他一起去,跟他一起陪着他那些长眠地下的战友,一生一世。
就在离班长墓地最近的山坡上,他们盖了三间房,又陆陆续续在周围开出了二十多亩荒地,种上各种庄稼,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劳作的间隙,他会到老班长的坟前,拔一下坟茔上的草,默默地坐在墓前抽一支烟,同老班长说一会儿话。时间一晃,他的满头青丝就被染成了白发。二十多年的光阴,一生最好的光阴,他都交给了那片沉默的土地。可他不悔,不寂寞,因为在不远处的山坡上,老班长在陪着他,他也在陪着老班长。
2007年,经过多方努力,他将班长郑林书和副班长罗强的遗骨,从新源县移到新扩建的尼勒克县乔尔玛筑路解放军指战员烈士陵园安葬,还担任了那里的管理员。他激动地说:“从此以后,我不仅可以和班长在一起,还可终生守护着为修筑天山独库公路而牺牲的战友们了!”
他是一名普通的退伍老兵,名叫陈俊贵。
同是1979年,2月17日,在我国南部边疆的某次军事行动中,刚刚入伍一个多月的他就跟着部队一起开往前线。那次,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一位与他同连队同乡的战友李保良。在前方阵地隆隆的炮火声中,年纪稍长的李保良镇静而大声地对他说:“谁有啥了相互帮助点,负伤了帮助包扎包扎,万一谁牺牲了,另一个人一定要把他的遗骸带回老家。”
他记住了那个生死约定,却没有料到,死神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战友带走。3月11日,在他们所镇守的高地上,战友李保良是一班的重机枪手,处在阵地最前沿,他是另一个班的副机枪手,位置稍稍靠后。战斗打响,敌方阵地上飞下来的一枚火箭弹落在李保良的身边,李保良牺牲了。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李保良的遗体没有及时转移到后方,而是就地进行了处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撤离回国,无法再回去寻找战友的遗体,这成了他心底一个永远的痛。
三十年过去了,而今的他已年近半百,头发灰白。可要把战友遗骸送回老家的愿望却日渐一日地强烈。从2009年春天开始,他走上了艰辛漫长的寻找之路。民政厅,烈士陵园,从河南到湖北,他一路打工赚些路费一路打听寻找。厚厚的黑皮日记本上,记着密密麻麻的线索:“2009年4月16日,到河南省民政厅打听部队老兵的情况”、“5月14日,拜访指导员赵得宽和战友刘汉军”、“10月1日,去武汉寻找许平”……
如今的他,还在寻找战友遗骸的路上,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越来越多的人听说了他和老战友的约定,都加入到这个搜寻大军中来。他说:我最大的心愿是找到李保良的遗骸,并带回家乡,安葬在烈士陵园内,让为国捐躯者有一个安身之处。
他也是一名退伍老兵,名叫郭益民。
两名退伍老兵,一个在天山的风雪中接受过最严酷的生死洗礼,一个在南疆的隆隆炮火中与死神那么近地对峙。退伍后,也是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从事着完全不同的职业。从地域空间上来讲,他们的人生,并没有任何交集。可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老兵,一个让我们多少人念来眼含热泪的名字。
老兵,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多少新兵成了老兵,而多少老兵成了长眠地下的英魂。新兵踩着老兵走过的血路,扛着老兵手上的大旗,慢慢地也走成了老兵。时光荏苒,岁月可以无情地漂白老兵的青春黑发,却漂不去老兵胸膛里跳动的那颗赤诚的心。老兵情怀,在战争年代,是支撑起我们民族的脊梁,在和平时代,仍然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魂。
第326、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
西班牙著名画家毕加索是一位真正的天才画家。据统计,他一生共画了37000多幅画,是当代西方最有创造性和影响的艺术家,他和他的画在世界艺术史上占据了不朽的地位。
对于作品,毕加索说,我的每一幅画中都装有我的血,这就是我画的含义。作为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为他的几任妻子、孩子、亲朋们画过许多画。在世时,毕加索的画就卖出了很高的价格,他的身边总是有许多人,渴望从他那里得一两张画,哪怕是得到他顺手涂鸦的一张画,也能卖个天价,够自己一辈子吃喝了。
一次,他在一张邮票上顺手画了几笔,然后丢进废纸篓里。这张邮票后来被一个拾荒的老妇捡到,她将这张邮票卖掉后,买了一幢别墅,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从中可以看出,毕加索的画,那每一笔、每一涂,泼洒的都是金子啊。
晚年的毕加索,生活非常孤独。尽管他的身边不乏亲朋好友,但是,他很清楚,那些人都是冲着他的画来的。为了那些画,亲人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毕加索感到很苦恼,他想找一个说说话、唠唠嗑的人也没有。尽管他很有钱,但是,钱不能买来亲情和友情。
考虑到自己已年逾90岁,随时就要离开人世,为了保护自己画作的完整性,毕加索请来了一个安装工,给自己的门窗安装防盗网。就这样,安装工盖内克出现在毕加索的生活中。
盖内克每天在工作休息的时候,就会陪毕加索唠嗑。盖内克憨厚、坦率,他没有多少文化,他看不懂毕加索画的那些画,那些画在盖内克眼里,简直是一文不值,他看懂的只是手中的起子、扳手。但是,他很愿意陪毕加索唠嗑,他觉得老人很慈祥很温厚,就像是自己的祖父。
没想到,没有多少文化的盖内克,和他随意地唠唠嗑,在毕加索眼里,却是一种智慧的化身。他常常将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盖内克,给了他一种豁然开朗的美好。阳光从窗外泼洒进来,照在盖内克的身上,像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羽毛。
毕加索看着眼前的盖内克,就像是一尊雕塑,有一种令他眩晕的美。他情不自禁地拿起画笔,顺手为盖内克画了一幅肖像。画画好后,他把画递给盖内克说,朋友,我为你画了一幅画,把它收藏好,也许将来你会用得着。
盖内克接过画看了看,他一点也看不懂上面的画,就又递给毕加索,说道,这画我不想要,您要送,就将您家厨房里那把大扳手送给我吧,我觉得那扳手对我来说更重要。
毕加索不可思议地说道,朋友,这幅画不知能换回多少把你需要的那种扳手。盖内克将信将疑地收起那幅画,可心里还想着毕加索家厨房里的那把扳手。
盖内克的到来,一扫往日淤积在毕加索内心的苦闷,他找到了倾诉的对象。在盖内克面前,毕加索彻底地放下了包袱,丢掉了那层包裹在身上的虚伪的面纱,他像个孩子一样与盖内克天南海北地交谈。为了能与盖内克唠嗑,毕加索将工期一再推迟,只要能与盖内克在一起说说笑笑,就是自己最大的快乐。
其间,毕加索又陆续地送给盖内克许多画,他对盖内克说,虽然你不懂得画,但是你是最应该得到这些画的人,拿去吧,我的朋友,希望今后能改变你的生活。
就这样,盖内克在毕加索家安防盗门窗,一个小小的工程,前前后后竟干了快两年。更多的时间,他陪着毕加索唠嗑。不曾想,唠嗑,使90高龄的毕加索精神变得矍铄起来,气色也好多了。那些日子,毕加索又创作出更多的绘画,成为毕加索创作的又一个高峰期。
分别的日子终于到了,盖内克离开了毕加索,他又四处寻活去了。
1973年4月8日,93岁的毕加索无疾而终。毕加索逝世后,他的画作价格更是扶摇直上,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昂贵的画作之一。
还在四处觅活,日子过得非常艰难的安装工盖内克得知毕加索逝世的消息后,悲痛万分。他忽然想起毕加索曾经赠送给他的那些画,于是,他急匆匆地赶回了家。他爬上小阁楼,翻出一个旧皮箱。打开这个小皮箱,把里面的画拿出来,一张一张地清点下去,发现这些画共有271张。
盖内克惊呆了,他知道,他只要拿出这里面的任何一张画,就可以彻底改变他目前的生活。看着这一张张画,毕加索的音容笑貌仿佛又在眼前浮现。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毕加索这句话,在他耳旁一遍遍地响起。他的眼睛不知不觉湿润了。他将这些画又仔细地放到皮箱里,放在阁楼里藏好。
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些画,包括自己的家人。他拿起工具,像平常一样外出觅活去了。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安装工,竟是一个超级大富翁。
2010年12月,一个石破天惊的新闻震惊法国:年逾古稀的安装工盖内克将毕加索赠送给他的271幅画,全部捐给了法国文物部门。经鉴定,这些画作全部是毕加索的真迹,价值达1亿多欧元。
人们感到非常困惑和不解,拥有一张毕加索真迹,是人们梦寐以求的事,老人拥有这么多毕加索的画,却坐拥金山不享受,为什么要全部捐出来呢?如果留给子女,子女们会几辈子吃喝不愁了。
盖内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毕加索曾对我说过,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是朋友,我不能占有,我只能保管。现在,我把这些画捐出来,就是为了得到更好的保管。
老人盖内克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令人心悸的淡定和平和,这种淡定和平和,给人一种无畏和力量,它能抵御尘世间的一切风浪和险阻,活出一个真实的人生。
第327、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
曾几何时,在众说纷纭中彷徨,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曾几何时,在他人的只语片言中迷茫,缺一双飞离困惑的翅膀;曾几何时,没有选择坚守抑或听取的胆量,心中少一片照亮前路的阳光……朋友,别把心灰,别把气丧,请听取心灵对真善美的呼唤,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
是的,听从心之召唤。
既别深陷于刚愎自用的泥潭,也别迷失在莫衷一是的他乡。翻开历史的册页,你会看到商纣王不纳良言只落得家破人亡,刘阿斗没有主见只能在可悲可笑的人生舞台上将蜀国埋葬。而当你关闭心灵之窗,不再与世界交往,你只能给思想加框,心灵上绑,永远不能在生活的无垠蓝天上自由翱翔。
是的,听从心之召唤。别去想那些把无数庸者掩埋的蜚短流长,也别计较“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积毁销骨”的力量。你悲伤,是心在低吟;你微笑,是心在歌唱。别人指手画脚时你岿然不动是一种榜样,别人的非议与指责只会更好地映衬出你的勇气与度量!只要问心无愧,你的脚步便走得稳当。位高权重时选择他人的劝诫还是无休止的褒奖?荣誉加身时选择他人善意的勉励还是谄媚的颂扬?欲壑难填时选择无休止的自我膨胀还是一句箴言——“无欲则刚”?只要坚守心灵之灯对真善美的期望,它终将为你指引最正确的方向!
是的,听从心之召唤。别让双眼被道听途说的表象皮毛蒙上,也别把“怀疑论”的精神弄得太过夸张。无论对人对事,千万不要只凭陈年老账,让心灵的天平总是空空荡荡!扬弃中多几分审视与估量,选择中找准真理的重量。当歧路亡羊,墨子会嚎啕大哭,是因为没有心灵
之灯为他导航;孟子“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霸气,就是“当仁不让”思想下的个性张扬。当你不熟悉情况,多询问询问,恰好似“入山问樵,入水问渔”,是找到捷径的良方;可是正直与良知要求你这样或那样时,你就该勇往直前,千万别回避,别退让!
听取心灵的召唤吧,不要师心自用,也别全盘吸收。当你有心灵之灯为你导航,你的生活之路才能走得坦坦荡荡,让爱你的和你爱的人心中充满阳光!
第328、女人间的友谊
晚上,刘维尼和好朋友吃饭。吃到一半,她放下筷子,看着我说:“每次和你吃饭都吃多,你怎么吃什么都那么香啊?”刘维尼很无辜,眨巴着眼睛瞧着她。好朋友坐在对面,解释并延展刚才的论点:“看你吃得香,不由得就吃快了,每回吃饭最后都吃顶,不利于减肥。”刘维尼只有傻笑且抱歉地看着她。
为了减慢吃饭的速度,席间,对面可爱的姑娘和我谈起了“秀秀”——就是每天睡前故事惟一能看见的收件人。刘维尼谈到秀秀,就会禁不住微笑,那是我最好的朋友,非常有才气又有情调的一个女孩。只可惜现在我们之间隔着一条太平洋,在她优美且灵动的文字里,刘维尼渐渐喜欢上了她所居住的波士顿。
“秀秀好看吗?”她问。
“好看,和你一样。只不过她有一点点像小狐狸似的清灵,她能够非常理性地分析运营商,也写得一手非常漂亮的感性散文。”
“她也是做通信的吗?”
“对啊,她是记者,嫁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先生,出国了。”
“你喜欢秀秀吗?”
“喜欢啊,其实我的睡前故事就是给她解闷儿的。”
秀秀在这个月做了妈妈,生了个非常可爱的男孩,我们叫他做BabyBear。家里的亲戚生了孩子,我从来没觉得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但是得知这个消息,我却由衷觉得:那是我的小外甥。
想到秀秀,心里不禁荡起一阵温柔,她的一颦一笑凝固在我心里一个特定的地方,永远挥之不去。她是那么别致,初看起来,妖媚打眼的感觉并不突出,但是越接触就越会发现她的可爱、善良、细腻和与生俱来的对文字的游刃把握,还有她对生活品质绝不妥协的态度,那是一个女人该有的品位和内涵。
秀秀的家在酒仙桥的南十里居,从我住的地方到她的家,打车至少要40块,但我们俩往往忽略距离的概念,天天见面。第一次去她家,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说:“没什么招待你的,给你看点三级片得了。”——这句话,只有从她嘴里说出来,才不会觉得暧昧而是顽皮。
曾经——雪后的晚上我们用手指在停车场的汽车后窗上画出一个个“屁狐狸”,躲在一边看着自己的杰作让车主满脸诧异得不得了;去采访时我们在纸条上私下聊天,聊到高兴处相视一笑,没人知道我们的默契;到郊外开研讨会,我们俩弃会而逃,沿着雁栖湖边一路看着日落西山感受大音希声……这样的片断渐渐沉淀下来,构成绝美的一幅水墨风景,恬淡而温馨。
秀秀是一个只喝绿茶的女孩,于是清明前最新的西湖龙井下来,把茶叶寄到波士顿对我来说是每年春天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女友间的友谊,就是龙井茶的味道,清冽甘醇不刺激,值得一辈子长久回味,值得一辈子慢慢品尝。
第329、不再珍惜你的真情
我叫她唐姨,叫她艾姐。但其实她们两个,差不了几岁,都是奔五十的女人了,只是因为唐姨位低,艾姐位高,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便很微妙地,用称呼上的差异,将两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区别了开来。
唐姨是一家超市的经理,掌管着十几号人,但依然像一个小姑娘般,有着让人喜欢的甜美和温柔,哪怕是员工们受了她的训斥,都觉得心底温暖,犹如落下一小片春天的阳光,或者被一支羽毛轻轻地抚过。我去她的超市里买东西,喜欢驻足片刻,分享她工作时的快乐与喜悦,觉得在她的身边,做一只眯眼睡觉的小猫也好。唐姨没有学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研究所的食堂里打工,因为开心果一样地天真可爱,被许多研究员喜欢,这其中就有刚刚参加工作比她略小几岁的艾姐。
在唐姨的描述里,那时候的艾姐还是个胆怯羞涩的小姑娘,刚刚大学毕业,在众多的研究人员中,她的资历最浅,所以也就没有话语权,常常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去食堂吃饭。唐姨看到了便每次都热情地招呼她,并在那些来吃饭的领导面前,主动为她说一些好话。这样的善行,果然换来了艾姐的回应,她开始喜欢上这个没有多少文化但却可以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而且同为女人,两个人竟是有了许多外人无法知晓的私密话。一个是做学术的知识女青年,一个则是食堂卖饭的打工妹,两个身份层次相差很大的女孩,就这样因为唐姨的真纯与善良,而换来了一份至今已经近30年的友情。
看得出来,唐姨很喜欢这个艾姐,将她的儿子都称呼为“我们的儿子”,见到了比自己女儿都亲,常常是一通拥抱亲吻还要将买的好吃东西全塞给他。在没有见到艾姐之前,我每次都会艳羡她们的这段情谊,并真心地敬佩这个做了研究员有了很高身份和地位的艾姐,想着她到今天还未曾忘记唐姨,或者自动地远离位卑的她,当是有足够高的修养吧。
后来无意中与她们两个在饭馆相遇,出于礼貌陪着小坐片刻,就是这样短短的相聚,让我突然间发现,很多时候,女人间的情谊,远没有男人间来得可靠,那些“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箴言,说给男人们听,有一种江湖气,而告诫给女人们,不过是那廉价的脂粉,风一吹过,便扑簌簌地落了满地。
艾姐17岁的儿子,比唐姨的女儿小不过3岁,可是却像一个被宠坏了的皇帝,不仅仅是在我面前表现高傲,见我坐下,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兀自懒洋洋地切着手中的牛排,那下手时的狠劲和冷漠,让你觉得他不是来赴唐姨的约会,而是见一个于他完全是个累赘的清洁工之类的小人物。唐姨几次抚摸他的脑袋,叫他“儿子”,他都烦乱地躲开去,对于唐姨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见见干爸,也带搭不理,好像领导应付下属毫无必要的饭局,能够躲避一场,那简直是件幸事。
而对面的艾姐,与唐姨淡淡地相聊中,则有一股子教授的清高与骄傲,女知识分子的那种优越感浸入了骨髓中,刀锯斧钺都去不掉。对于唐姨向她展示的刚买的衣服和首饰,她只是微微一笑,不做评价,但那神情里的距离感,却足以让人明白,她对唐姨的一切,其实并不怎么关心。她更愿意朝唐姨炫耀自己刚刚买下的房子和新车,还有攻下的博士学位,以及连升三级的丈夫。而也只有这些内容,可以让她在唐姨面前,有被人奉承了的愉悦和惬意。
不过是短短的20分钟,但我却很想将唐姨和她乖巧的女儿拉到一旁去,告诉她们,不必将这样盛烈的热情,给予一个在高枝上冷漠俯视的女人,她有她的荣华富贵,而你自有你的舒畅人生。我相信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有很多份平等的真情,他们喜欢唐姨,而且不会因为她地位的卑微,便忽略了她那颗善良感恩的心,她的快乐与欣喜,完全可以给那些更懂得珍惜感激的人,而不是一个虽然走过了近30年,但却因为地位的变化,不再需要她情谊的艾姐。
但我终没有说破这份失衡的情谊,或许依然不失一份天真的唐姨,当她一厢情愿地认定并喜欢一个人时,她也有一份外人无法理解的一厢情愿的快乐。
第330、润唇膏会泄露秘密
摩卡的电话打进来时,我正准备洗澡,他问我要不要保湿面膜。
想起昨天逛街时他见到我说的第—句话,我就恨得牙痒痒。他一脸惊恐地对我说:“你怎么能把自己弄成这样!这还叫脸吗?简直就是受灾的西南旱地!”
至于吗?我的皮肤虽然称不上吹弹可破、水润凝脂,尽管有些缺水,但好歹也白皙干净,只是比起摩卡,似乎是差了一点,不,是差了很多点。
摩卡推荐的这款保湿面膜价格不菲。当然,我从不指望这个男人会掏一次钱包给我惊喜,他只会在毫不留情地戳我的痛处后,没事人一样指着那些价格不菲的东西继续吆喝我挥霍,但我得承认,他推荐给我的东西确实不错。
我顺着柜台看了一圈,然后准备付款。刚掏出钱包,他站在一边又开始鬼叫:“看你的嘴唇,竟然比西南旱地还惨!大龄失意女青年,这就是没有k的悲惨下场。”
柜台小姐止不住扑哧了一声。我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这家伙显然没有要噤声的意思,“买支润唇膏吧,买我用的那款,将就着当男人用。”柜台小姐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我尴尬得恨不得将眼前这个“男人”生吞活剥。
结账买单,我气呼呼地出了商场。摩卡跟在后面嚷嚷:“拜托你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好吗?这么粗鲁!”
第一次见到摩卡是在五年前,当时他穿着经典格纹式样的卷边小脚牛仔裤,搭一双棕色的浅口尖头帆布鞋。我坐在公交车上没有抬头,暗自赞赏这个女生打扮不错。谁知刚想看她的长相,就听到这位小姐竟用男人的低沉嗓音开了口:“这么慢,司机没吃早餐吧!”我惊得目瞪口呆,更让我惊讶的是,去上班,竟然发现这位“小姐”就坐在我的隔间!
是谁总结出“同志”往往拥有超出常人的审美和创造力?我和摩卡的配合简直天衣无缝。他出点子,我落实方案,各司其职,事半功倍。和他认识的这五年,我们从最初见面互不理睬,到后来发展成默契十足的工作搭档,再成为密友。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人与人之间产生深厚的“革命情谊”。
惟一令我不爽的是,这个男人实在太毒舌,毒舌到应该被拉去五马分尸。
比如,最初的接近,他说是因为他没办法接受在办公室一抬头就看到一个邋遢不修边幅的女人。比如,一起逛街,他总会说:“你资质平平就算了,眼光还这么差!”再比如,第一次相亲,我想带上他帮我参考,毕竟在某种程度上他还是个男人,男人看男人,能看到女人看不到的一些细节。当我提出这个请求时,他带着k的香草味像个贵妇一样飘逸地经过我的身边,飞了一个肆无忌惮的白眼,说:“你需要男人吗?你自己就是个男人。在变成女人之前,你是找不到男人的。”
我被气得七窍生烟,却毫无反驳之力。大龄女青年,事业小有所成,房子车子都有,生活不错,只差个男人。男人不是必需品,但父母催婚就像催命,逼着我四处相亲。摩卡推荐的润唇膏确实不错,我一直随身放在包里,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管润唇膏竟然出现在周一的例会上。有人泄露了内部机要给对手导致公司丢了大客户。上司在办公室里捡到这管落在电脑旁边的润唇膏,捏着它阴沉沉地问:“谁主动招了?”我愣住了,那管唇膏是我的,可我根本不知道报价方面的机要!摩卡坐在一边事不关己地整理自己的衣领,在领子竖起的角度上反复折腾着。他爱美的较真劲用在工作上就是一丝不苟。没有人站出来承认。
不出半天,公司里就八卦开了,摩卡成了嫌疑人。除了他,还有谁会用那个牌子的润唇膏?领带比牙齿还要多的摩卡是公司的潮流指标,自然有粉丝认得这管润唇膏。
下班时,摩卡把我堵在了茶水间,我知道他想问我什么。我有点紧张,尽管我什么也没做,但那管唇膏的确是我的,万一被查出,我就百口莫辩。
摩卡看了我两分钟,没有说话,我忽然有些恼火:“共事这么久,你认为我是那样的人吗?”
“如果是你做的,保佑你见到帅哥就放响屁!”毒舌到某种程度,连诅咒都别开生面,让人听了又好笑又好气。
第二天,老大把摩卡单独喊进办公室。摩卡出来时,一如既往地先望向有镜面的地方,理了理自己还很有型的头发,心情好像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怎么回事?”我反倒很紧张。
摩卡慢条斯理地走到他的位置上坐下,只告诉我事情已经过去了。不用脑袋想也知道,他顶了包。我又感激又内疚,是,摩卡作为公司的创意中坚力量,公司不可能随意把他开掉。事情不是我做的,但如果不是为我洗脱嫌疑,他也不至于背这个黑锅。
尽管平时摩卡对我的打击只能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来形容,但我知道他其实很关心我。我在n上对他说多谢信任,他回复得很快:“我是相信以你的智商,做不出这么阴谋的事,以你的情商也不能应对这种情况。”
我瞬间石化。
第331、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
旧日情侣狭路相逢的热闹,一向被旁观者视为上好谈资。前一阵子黄沾过世,几乎所有媒体都把眼光投到了“黄沾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林燕妮身上。林女士呢,压根不想表现出人们认为红颜知己该有的痛不欲生悔之晚矣状,反而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对黄沾已无感觉,一时被众人指骂为“薄情”。林女士则撂下一句:我和黄沾的事情,不希企外人能懂。
拜伦在写给已逝情人的诗里,无限凄婉地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
,以眼泪。
而现实生活中,与旧爱狭路相逢,无论男人女人,假如不是做戏,纵然不至于落到寻相骂的地步,姿态都很难潇洒,林燕妮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素手裂红裳般决绝
对唱:林燕妮VS黄沾
能让阅美女无数的黄沾念念不忘,林燕妮自非等闲之辈。她是香港第一代的美女作家,名门闺秀,骄矜得用香水写字、用粉红色枕头睡觉的。在黄沾之前,她与影星李小龙的大哥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这样一个女子,一开始自然没把满口粗话、放荡不羁的黄沾放在眼里。更何况,彼时黄沾已有家有室,原配华娃曾是红歌星,也是黄沾好不容易追到手的,他们有两个儿子,华娃肚子里还怀着小女儿。但是,被周边朋友们称为“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还是发生了。
眼看着至情至性的黄沾一头栽倒在了林燕妮的石榴裙下,生性刚烈的华娃头也不回地选择了离婚。有意思的是,华娃后来仍能和黄沾维持着朋友关系,而林燕妮跟黄沾轰轰烈烈14年之后,非但以分手收场,俩人还几乎反目成仇。
林燕妮究竟为什么与黄沾分手?黄沾说是林燕妮不爱他,把他赶出家门;林燕妮则说黄沾因为对家庭的内疚,而始终不能全心待她。分手之后,黄沾还在一次颁奖礼上发表对林燕妮爱的宣言。只是,“宣言之后,当晚我拿着金针奖去旧居送给她,但最后她退回给我。这件事令我觉悟到,纵使全世界人都为此感动,唯独是她没有被感动,证明她已不再爱我,我唯有走,因为我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你怎么能让女人在感情上冷静理智?做惯了大小姐的林燕妮,甚至逼着与自己和黄沾同是好友的一班朋友们做出决断,要么跟她,要么跟黄沾绝交!由此可见,林燕妮对这段感情是多么耿耿于怀。黄沾过身之后,林燕妮也没有参加任何纪念活动,她的解释是,自己只不过是黄沾相恋14年的女友,无名无份,无人通知,怎么亮相呢?--即便如今连半老徐娘都算不上,但林燕妮心底,可能永远都是一个耍娇的小公主吧。生在富贵之家,如花似玉,众人爱慕,华衣美食,她要的是那种不打一丝折扣的爱情。在高傲了这么多年之后,即便心中有悔意,她也决不会公之于众的。至于很多人指责她“败金”,在黄沾生意失败时还去看珠宝展,那更是无稽。别忘了,那钱也是她自己赚来的,有什么不可以?!
黄沾后来娶了个虽然不美丽却很贤淑的太太,过朴素无华的日子,林燕妮则仍是单身。爱恨情仇都已经过去,她淡淡地说:“我对我的老年生活不抱太大的期望,也许我注定孤独终老……我想,我会带着很多秘密归于尘土。”
姿态解读每次看到林燕妮和黄沾的这段情事,我都会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首小诗:背离你的,也许正是/最渴望得到你的/那个人,因为/无法面对的悲伤,不忍/多一刻的面对。
那些指责林燕妮“薄情”的人,应该并不真正懂得黄沾吧。虽然晚年皈依了平淡家庭,但我认为他骨子里仍是那种崇尚“爱我也好,恨我也好,就是不要全不在乎”的男人。他宁可林燕妮对自己是这般素手裂红裳般决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因为她曾经深爱过,所以至今无法释怀;如果她客套温和地说一句“黄沾让我们做朋友吧”,黄沾可怎么接受得了?!
是,林燕妮也没有故做大度,她又有什么必要做给咱们看呢?要知道,是来自一个男人的爱,才给了这个女人无比尊贵和骄矜的身份。只要黄沾还承认林燕妮是他毕生最爱,那么林燕妮的矜持,外人根本没有横加指责的资格,那仍是她与他之间的事情。
不过,这种姿态,大概只适用于女性,而且是仍然被爱的女性。像窦唯那样都分手了还在念叨当初是王菲设套跟他结婚的男人,那不是决绝,而是近于下作了。
对唱:李宗盛VS林忆莲
当听到林忆莲和李宗盛离婚的消息时,想来会有不少歌迷心生感慨吧。说起来,李宗盛算是林忆莲的半个导师,正是他写出《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让林忆莲摆脱半红不紫的尴尬处境。录音室里擦出的火花,照亮了两个人的生命,为了看清这段感情,当时还是有妇之夫的李宗盛甚至从台湾出走了1年,《听说爱情回来过》就是他的心情写照。李宗盛终于听从了心灵的召唤,先恢复自由身,随后与林忆莲奉女成婚。没人会料到,这桩如此来之不易的婚姻,终于也以失败收场。
很多歌迷都试图从两人的离婚声明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是距离破坏了爱情之美?是林忆莲或李宗盛另有所爱?还是李宗盛江郎才尽?两位当事人即使在同一场合亮相,也会自动错开时间,而且,对外界的所有猜测,无可奉告。
姿态解读“我们的爱若是错误,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并非林忆莲原唱的《领悟》,却成了李宗盛留给她最后的情歌。林忆莲和李宗盛都属于斯文守理的内敛型,能避则避,即使狭路相逢,应该也会念着“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不让外界看出任何情绪波动吧。
时过境迁旧欢如梦
对唱:周润发VS陈玉莲
这该是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了。那时,陈玉莲刚刚演过了“香香公主”,是风头无二的清纯玉女,而周润发则是刚出道的英俊小生。为了爱他,陈玉莲甚至不惜冒被公司雪藏的风险。然而,他母亲不喜欢她,事母至孝的他无计可施;年少轻狂又英俊倜傥,身边美女无数,不时冒出跟谁谁谁的传闻。最终让漫漫5年的情路终于走到尽头。陈玉莲的倔强个性,跟香香公主和小龙女还是有些相似的,在爱情和自尊面前,她断然选择了后者。
陈玉莲嫁为商人妇,后来还是离婚了;周润发跟余安安闪电结婚又离婚,如今的发嫂,是个走贤妻路线的圈外人。今天金庸武侠剧被一再改编,但观众仍然在怀念陈玉莲内外合一的小龙女形象,并再次提起她跟周润发的少年情事。如今孑然一身的陈玉莲选择了回避,而周润发曾说过一段这样的话:“毕竟大家都是旧情侣,再见面又有什么话说呢?我现在的生活很简单,简单中的幸福,但是想起她,我还是会有些慨叹。”
姿态解读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从杂志上看到的陈玉莲,已经不复当年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而是四十开外、腰身发福的妇人了。所谓相见争如不见,当中隔着渺茫的时空,再度相逢也不会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只余沉默和唏嘘了。
相守以情相待以礼
对唱:沈殿霞VS郑少秋
虽然未能够阻止分手,但孩子,却可以成为旧爱们“一笑泯恩仇”的最大理由。很多郑少秋的影迷们都觉得不可思议,风流倜傥的秋官当年为什么选择了吨位惊人的沈殿霞?但是20年后,大家想来可以看明白了,沈女士绝对担得起郑少秋那几年光景。除了她本人的才华,她做人做事的风度,也值得所有女性学习。开始恋爱时,肥肥的收入和名气都比郑少秋高,却一直因自己容貌不如人而对秋官百般纵容;当他移情后,沈女士也从未跑到对方门口去抓狐狸精,却以40岁的高龄毅然生下女儿,唯一要求就是把女儿留给自己。之后,身为金牌司仪的她碰到郑少秋,始终以礼相待;而当女儿欣宜减肥成功接受采访时,沈女士还特邀郑少秋前来捧场。这样以退为进的旧情人,于人于己,都是一种高贵。
姿态解读如果曾经相守以情,就算分手,也还是相待以礼吧。不管是谁辜负了谁,不管是否还有留恋怨恨,一味撒泼破落根本不可能唤回旧情,只会徒然丢掉自己的身价。在无数人热爱的《东京爱情故事》里,当赤名莉香回到东京再次见到完治时,完治正好与妻子在一起,但莉香仍然展露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这才是聪明女子的做法。
第332、把伤害留给自己
二战期间,一支部队在森林中与敌军相遇发生激战,最后两名战士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还能互相照顾、彼此不分,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小镇的战友。两人在森林中艰难跋涉,互相鼓励、安慰。十多天过去了,他们仍未与部队联系上,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依靠鹿肉又可以艰难度过几日了。可也许因战争的缘故,动物四散奔逃或被杀光,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看到任何动物。仅剩下的一些鹿肉,背在年轻战士的身上。这一天他们在森林中遇到了敌人,经过再一次激战,两人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已安全时,只听到一声枪响,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幸亏在肩膀上。后面的战友惶恐地跑了过来,他害怕得语无伦次,抱起战友的身体泪流不止,赶忙把自己的衬衣撕下包扎战友的伤口。
晚上,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叨念着母亲,两眼直勾勾的。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生命即将结束,身边的鹿肉谁也没动。天知道,他们怎么过的那一夜。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
事隔30年,那位受伤的战士安德森说:“我知道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时,我碰到了他发热的枪管,但当晚我就宽恕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我身上带的鹿肉活下来,但我也知道他活下来是为了他的母亲。此后30年,我装着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不提及。战争太残酷了,他母亲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跪下来,请求我原谅他,我没让他说下去。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宽恕他。”
一个人,能容忍别人的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傲慢无礼、狂妄无知,却很难容忍对自己的恶意诽谤和致命的伤害。但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至高境界。
第333、伸出友谊之手
有一个人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一间二层楼的屋子。
进到第一层楼时,发现一张长长的桌子,桌旁都坐着人,而桌子上摆满可丰盛的佳肴,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吃得到。因为大家的手臂受到魔法师的诅咒,全都变成直的,手肘不能弯曲,而桌上的美食,夹不到口中,所以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
但是他听到楼上却充满了欢笑,他好奇地上楼一看,同样的也有一群人,手肘也是不能弯曲,但是大家却吃得兴高采烈。原来每个人的手臂虽然不能伸直。但是因为对面的人彼此互相协助,互相帮忙夹菜喂食,结果大家吃得很尽兴。
默想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别人,而独立生活,这本是一个需要互相扶持的社会,先主动伸出友谊的手,你会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的朋友。在生命的道路上我们更需要和其他的人互相扶持,一起共同成长。
第334、透视友谊
“珍惜友谊”是一句动人的话,也许有些人会说,珍惜友谊是很容易的。但是,当友谊在你手里时,要你永久珍惜,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友谊”的含义是接受对方,怎样接受呢?首先,你要接受对方的性格与气质,既接受对方的优点,也接受对方的缺点;接受对方快乐的时候,也接受对方哀愁的时候;接受对方的平静,也接受对方的忽然暴躁。这里的“接受”不是解作“学习”,对方的缺点你怎么能学习呢?也不解作“容忍”,因为“容忍”包括有嫌弃的意思,你既然嫌弃对方,就不能成为朋友。所谓容忍有限度,超过了界限,友谊即时解体。
不能单方面强调“珍惜友谊”。你不能接受的人,也不用强求成为朋友。一个人如果有容易接受别人的性格,就会赢得很多友谊。一个善于交友的人,他(她)会从朋友中分享到快乐,从朋友中锻炼和提高助人与谦和的精神,从朋友中得到助力,也为朋友分担忧愁。
人的性格特质有种种差别,有的人娇喋、傲气、泼辣;有的人热情、开朗、活泼;有的人深沉、内向、多虑;有人大胆、自信;有人胆怯、自卑;有人积极进取;有人消极寡欢;有人风风火火;有人慢条斯理……这千差万别的个性,多在你的朋友中,你选择了他(她)做朋友,就意味着你接受并尊重他(她)性格上正负两个方面,而对方也同样接受你的。
还有一种友谊,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这是古人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朋友,珍惜友谊首先要尊重朋友,你做到了吗?
第335、三个千万富翁当保安
保安老杜号称有三个当大老板的朋友。
老杜所说的三位朋友是小区的业主。本来大家也只是眼熟,说上话了,偶尔便叫老杜帮忙搬个东西什么的,事后要酬谢他,老杜红了脸,说这样太不把他当朋友了。有时业主应酬晚归,喝得醉醺醺还开车,被老杜扶上楼,业主丢给他两包好烟,老杜黑了脸,说这样太不把他当朋友了。大家虽然表面客气,却没人在乎这句话,老板跟保安,无论怎么都搭不上线。
认识两三年,老杜给他认为是朋友的业主帮了不少小忙,小恩小惠却坚持拒绝,大家都摸不清他到底图什么。后来,有个业主的儿子被狗咬伤,父母不在家,老杜疯了般抱他跑去医院。等父母赶到,事情已料理完。大家这才感受到老杜的情深义重,都要为他想个出路。有的想给他找个好一点的工作;有的想出一笔钱给老杜做小生意……老杜一概拒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大家啼笑皆非,如何回报老杜,便成了一种烦恼。
没想到不久后,机会真来了。老杜老家来信:老父病危。大家过来安慰他,想送点钱,老杜仍然拒绝了。翌日,老杜找到他们,说想请他们帮个忙。大家精神一振,老杜终于求他们了。老杜说,他父亲去世了,他得回去奔丧,但物业人手不够请不了假,他不想失去这份工作,所以想请朋友们帮他顶一下。
在老杜回家奔丧的六天里,三个千万身家的大老板每人轮流替他值了两个夜班。每有生意圈朋友打电话约酒局时,他们都说:“今晚绝对不行,替一个朋友值班呢。”
第336、红茶坊
我是一个活着活着就活得锈迹斑斑的人,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所组成的两点一线上,从来没有什么改变。
无论春夏秋冬,我均在清晨5:30分起床,6点便可以离开家去学校。早点是在外边的早点铺里吃的。这家早点铺在这座荒凉城市的某个更加荒凉的角落,它与学校之间由一条并不漫长的沥青铺成的街道连接着。街道两旁种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梧桐树。秋天的时候,凉风吹过,叶子落满一地。清晨骑着脚踏车从遍地落叶上经过,人的心凉凉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5岁那年,父亲为了自己的幸福,扔下我和母亲,与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母亲是一个好强的女子,婚姻的失败让她变得更加坚强,坚强得不再相信天下任何的男人。她在商海里周旋,在金钱与利益中运筹帷幄。在她看来,金钱可以代替一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一个母亲对她儿子的爱与责任。
5岁以后的我,惟一的依靠便是那一叠叠毫无温情的人民币。母亲给我买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名牌的脚踏车……一切都是名牌的,惟有母爱是劣质的,逐渐在这些名牌产品中变得苍白。
父亲有了他自己的家庭,还有了儿女,我已经成了一种包袱。所以,每月来看我一次已经纯粹是为了履行一种契约,程式化了。总之,5岁以后的我,成了一个有父母的孤儿。我富有而贫穷,富有得浑身都是名牌,贫穷得连叫爸爸和妈妈的权利都被人剥夺了。我知道,那是我的命运。
我的命运注定了我的处境,我的处境造就了我的性格。寡言而冷漠,这些也从某种意义上注定了我不太可能有什么朋友。17年来,我在孤独里穿行,单调而乏味。每次下了晚自修,我便习惯性地去学校附近的那家红茶坊,那里是通宵营业的。
我孤独地坐着,要一杯红茶,默默地喝,听着温暖的音乐,看着进进出出的人。这时,我莫名地就会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城镇里。父亲是个中学老师,很受学生爱戴。母亲是个个体户,摆地摊卖一些衣服。闲暇里,他们便带我去集市尽头的那些小食铺吃东西。我最喜欢吃烤羊肉串,父亲则喜欢吃油炸的香菜,母亲喜欢水煮豆泡加点辣椒。3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开心地吃。当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尽管家里不是很有钱。
不过,那些都是我5岁以前的事情了。
5岁以后,一切都变了。
我8岁起住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到现在已经有10年之久了。大约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这里就开始有那么一间红茶坊了,我也便是在那个时候就开始认识红茶这种东西了。我觉得红茶会给人温暖的错觉。
我15岁生日那天,没有任何人为我庆祝。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记得以外,不会再有任何人记得了,包括母亲。她天天——也许是这一辈子都有永远也忙不完的事情。
母亲可以把那些密密麻麻的账单记得清清楚楚,可她无法记住一个简单的生日——1月24日。她根本不记得在15年前的那一天,是她亲自把那个孤独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
那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那家红茶坊里呆了一个通宵。我叫了一杯又一杯的红茶,内心的孤独浸在红茶里,慢慢变得隐蔽。那夜,没有任何人来找我。
出了家门,我便径直往早点铺去了。
我有挑食的毛病,早点只喜欢吃蛋皮(一种由米浆和鸡蛋做成的食物)。在学校附近,这种东西只有一家早点铺里有卖。所以,我便成了那里的常客。也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桐。
当时,我刚上高三。夏末秋初的季节,不热不冷,早上也一样。那天,她穿一件黑白相间的短袖衫,纯白色的短裙,浅蓝色的凉鞋,乳白色的短袜,头发并不长,但是很黑很柔亮,低垂着遮去了半张脸。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苍白得让人联想到死亡。
她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粉丝,缓缓地走到我面前,坐下了。坐下以后才发现我的存在。于是她抱歉地笑了笑,接着问我那个位置是否有人坐了。我默默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之后我们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吃完了,我便先走了。
第二天,我又碰见她了。她还是那身打扮。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她的另外半张脸,左脸——斜扯着一道醒目的血痕。
她依旧是朝我笑了笑,只是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人坐那个位置了。也许她已经感觉到——我和她一样的孤独。吃完了,我依然先走了。只是她脸上那道长长的血痕,时隐时现地浮在我眼前。我的心莫名地有种疼痛的感觉。
第三天,还是我先到。不过我在那个位置上放了一些我的复习资料。我想,她一定会来的。一会儿她真的来了,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她有些尴尬。我赶忙拿开那些学习资料,然后对她说,我知道你会来的,所以特意为你占了这个位置,说着我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然后低声说,谢谢。
我们一边吃着,偶尔说上一两句话。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
“我叫桐。”她说。
“很好听的名字。”我笑。
“嗯,那是我妈妈的名字。”说着,她低下了头。眼神难以捉摸。
“我明白。”我说。我真的明白,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和她是命运相同的人。
“嗯……我想,你一定明白,”桐接着笑,“你呢?什么名字?”
“秦惑。”这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对陌生人说起自己的名字,轻描淡写地,连一丝激动的情绪也没有。我不是跟父亲姓,也不是跟母亲姓,我的名字是我5岁那年,母亲亲自为我改的。我不懂得它究竟有什么深意,只是每次提起的时候,我便情不自禁地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父亲扔下我和母亲,独自享受他的幸福去了。然后,我对父亲的怨恨就越来越深了。
“我们的名字有些类似的含义。”桐说。
“对。不过,或许本质并不一样。”这也是直觉告诉我的,我慢慢地明白了母亲为我取这个名字的真实意图。而桐的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她不愿意忘记自己的母亲。而我的母亲只是不希望我忘记对父亲的仇恨罢了。
“算了,我们都无法改变。”桐漠然。
“因为我们还小。”
“对。”
然后便没有再说什么了。我们是一起进学校的。临别时她告诉我她刚读高一。不过,她已经不想再念下去了。她说她要离开,离开这座城市!她说那些话的时候有点特别的激动,只是丝毫没有流泪的迹象。微风吹来,拂开她低垂的发丝,我便很清楚地看到她左脸上的那道深深的伤痕已经开始愈合了。
从那以后,我们差不多每天都在一起吃早点。有时候,我们也去那家红茶坊喝红茶,时不时地会向对方讲起自己的往事,还有正经历的无奈与悲伤。不过,有些事情,即便不说,彼此也都已经明白了。因为我们都有相同的命运。
桐在7岁那年,母亲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父亲再婚,她便有了继母,还有了一个弟弟。我那时想是不是所有的继母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习惯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亲生儿女得到不一样的幸福。那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无奈。桐告诉我说,她左脸上的那道伤痕就是上次继母用皮带抽打出来的。原因是,她忘记了给弟弟倒洗脚水。
我相信,她的伤痕绝对不只是脸上的。
愈合的和没有愈合的。但是,我知道,桐心灵上的伤痕是一辈子也无法愈合的。
只有命运相同的人,才能体会到我们的辛酸。然而,我们能给对方的也只有安慰罢了。
又一次模拟考试结束了。
浸泡在题海里的孩子们,骤然间抬起头来,企图偷偷地做一个深呼吸。可抬起头以后才发现,自己早在踏入校门的那一天便已经退化成了海里的鱼,离开了水便无法呼吸。考试考试,做题做题,我们就是这样盲目地活着。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午夜,蓦然间发现自己曾经还是人类。不过,那个自己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锈迹斑斑了。
下晚自修的铃声响了。大家漠然地走出了教室,谁也不曾向谁告别。
我抬起头,环顾着整个教室,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于是,我也提起书包,走了出来。轻轻地踩着脚踏车,走在那条荒凉的长街上,总感觉是自己把自己遗弃了。秋风起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长街两边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当我走到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的时候,却看见有个人蹲在那里哭泣。那声音很熟悉——是桐!我急忙停了下来。
“桐。”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说下面的话了,只是默默地望着她。然后我看见她那张伤痕已经愈合的脸上又多了5道鲜红的手指印,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我将她拥在了怀里,轻声说,别哭了,桐,别哭了,一切都会好的。可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我也哭了。这是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落泪了。我所有的泪水从5岁那年便开始冰冻了起来,在这样一个秋凉的深夜开始融化。
“那个三八婆!”桐咬了咬牙说。
“好了,慢慢会好起来的。”我说。
“你现在要回去了,对不?”她幽幽地问着。
“不,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走不动……”桐哽咽着。原来她右脚的脚踝扭伤了。
我扶着她上了脚踏车。我要带她去江边,企图让那里的宁静抚平她心底所有的伤口。
我们呆愣在赣江边,任凭秋风吹拂凌乱的头发。江水徐徐地流动着,发出懒懒的声音。一弯冷月,在水一方,孤独而冷清。
“那月是黑色的。”桐说。
“嗯。”我应着。我知道,月并不是黑色的,只是我们的脑海里有太多黑色的记忆,永远也无法抹去。那是我们的命运,被岁月搁在与世隔绝的角落。
“我要离开这座黑色的城市!”桐忽然声嘶力竭地喊着。声音从此岸传到彼岸,又从彼岸回到此岸。然后,我看见月光下的桐,她已经泪流满面了。看着这样的她,我默默地低下了头。
“可你还小,先把书念完,好么?”我沉默了一阵,低语着。
桐转身,望了我好一阵。眼神里有种难言的绝望,欲言又止。然后,我们继续沉默,望着冷月沉落在江水之中。
桐还是选择离开了,在第二年百花盛开的春天里。
那天午后,我正在家里看着电视里一个无聊的电影。这时,桐来电话了。
“我买好了去南方的火车票,下午就离开。”她说。
“你决定了?”我问。
“无所谓决定,必须离开。”她苦笑。
“我去送你,我下午不上课了。”
“那么,校门口红茶坊见。”
“好。”挂了电话,关掉电视,我便赶紧出去了。
桐已经先到了。打扮依旧是我们初识时那样。相对望了望,只是无语。我们默默地走了进去,里面放着陈慧娴的《红茶馆》。
我们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每人要了一杯红茶。
“红茶给人温暖的错觉。”桐幽幽地说。
“对,错觉。”我点了点头,“我们有相同的命运,所以都喜欢那种让人心寒的温暖。我曾经这样去描述红茶的味道——喝着喝着就有种想自杀的念头,你再舔舔自己的嘴唇,可以感觉到血的腥味。”
“遥远,充满幻觉。”桐猛喝了一口,接着说。
“有时候像暮色里的列车,一声长笛鸣起,从远方飘来,再往远方飘去。当它经过你身旁的时候,你发现里面坐着的那些人是那么的盲目,盲目得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死去。”我低低地说,感觉像呓语。
“你很久以前就开始喝这东西了?”她笑着问。
“你不是也一样?”我说。
我们都笑了。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喝着。
红茶坊。外面的人冷漠地走了进来,里面的人冷漠地走了出去。我相信,尽管我时常出现在这里,但认识我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几乎没有。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是那种不太容易让人记住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那种根本就没有人记住的人。
红茶,是种能给人温暖错觉的东西,所以很多人爱它,包括我和桐。不过,我们和很多人不一样,我们要的不是那种错觉。
“你准备去南方的哪座城市?”我看了桐一眼问。
“你想知道?”桐笑了。
“嗯,想知道。”我向服务生再要了一杯红茶,那已经是第十三杯了。
“你会想我?”她依然笑。
我不语。
“从第一天认识你开始,我知道,将来如果我离开,你一定会想我的。我也相信,你应该是惟一会想我、惦记我的人。所以,我曾经努力地让自己不要离开,可我失败了。”桐漠然地望着我说。
“我们是命运相同的人。”我说。
桐低下头,然后我发现她的眼眸里含着一丝泪水。我还想再说些什么,不过,到底还是沉默。我们再一次沉默,那一次我们都似乎闻到了血腥的气味,遥远而临近,陌生而熟悉,虚幻而空灵。我想,这也应该是彻底的沉默了。
我们起身,走出了红茶坊。桐走在前面,我紧跟着。我忽然有种特别的感觉,是担心与恐慌。街道上的车辆匆忙得让人窒息。这让我想起了某个心理学家所描述的自杀意念。
“秦惑,你说,这世界上什么花最美丽?”桐扭过头问。
“雪花吧,苍白而寂寞。”我应着。
“不,是血花,红得让人晕眩,也是最苍白最寂寞的花。”桐说。
“为什么?”
“因为一生只绽放一次!”
桐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人却已经像风一样飘向了街道的中间。一辆大型货车急驰而过,然后整个世界变得死寂。死寂。
我,还有很多的路人都呆愣着。微风轻轻吹过,一种绝望的味道扑鼻而来。
宽阔的街道上,桐横躺着。无数的花瓣随风飘落,飘落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许久,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惋惜。惋惜。惋惜。
慢慢地,围观的人散开了。散开了。散开了。
红茶坊里飘出的依旧是陈慧娴的《红茶馆》,进进出出的人们盲目而孤独。我摇了摇头,依旧呆愣着。呆愣着。呆愣着。
几个月后,我也离开了那座城市。
第337、小贝去过2010
站在现在回望,似乎迟了一些。如此看来,小贝的确是一后知后觉的孩子。
小贝那丫头还很偏执,很容易被感动;还,很向往自由。她常说:希望他过得好。
我不想相信这话是口齿伶俐嘴巴恶毒的小贝讲的。
在她收拾东西去读大学的下午,她把所有的照片和纸条都看了一遍,最后全扔了,这把坐在地板上喝开水的我弄得有点诧异。在她去倒“垃圾”时,我无意地瞟见了幸存的一张纸条,有两个强调句子: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最后那张纸条的归宿是她的钱夹,和我们俩的照片放在一起带去了大学。
呸!我不爽!我很不爽!
记得他刚走的周末,小贝就去把头发剪了,买了新鞋子。我故意说:“哟西,要从头开始,穿新鞋,走新路哇?”她却鸟都不鸟我。当时我就超想骂她胆小鬼,倔强婆。
刚高三小贝去了新的班级,接着国庆节她雀跃地说和班上一足球小子成了朋友。然后她信誓旦旦地说:“融入集体,指日可待!”后来的后来,一零年三月十四日,她面无表情地捧了一束玫瑰回了宿舍,什么也没有说,倒被窝里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出事了。
后来的后来,高考的那个漫长而难熬的暑假,当我们决定一起去读大学,也从别人那里确定他要复读,她才愿意与我提起在那段时光。
我不知道哪种感觉,。小贝说: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想抓,怕过错,想放,怕错过。所以她就在抓与放之间纠结,反复沦陷,到最后,没有勇气与力气去面对。
现在,他们都刻意地不联系对方了。
当我和小贝网聊时,我总会假装不经意地说:“哎哟喂,他在嘛!”
她也不吃我这一套,淡淡地说:
“所以呢?”
“去打个招呼!”
“为什么?他还要高考!”
“就像朋友寒暄一下又不会怎样。”
“我想睡了。”
“~~~~~”
大学这一年,小贝总爱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总有一天我也会美梦成真的!”
“你瘦了。”我带了点难得的怜惜语气。
“是不是无限趋近于完美曲线了,呵呵~~”她不是不懂,她只是想假装她过得很好。
第338、受学校处分被迫离校
自贡某中专学校日前发生一起学生因青春期冲动酿就的处分:该校某专业一年级新生张生(化名)因要求同学刘生(化名)帮自己手淫发生纠纷,结果不仅被迫赔偿刘生“精神损害”2000元,自己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而被迫中断学业。中学生青春期性教育滞后的现象再次引起社会担忧。 腾讯校园青春期专家讲座:手淫,你是否万恶不赦?
难抑冲动请同学帮忙手淫 据刘生的家长刘某某介绍,9月14日下午,刘生的同班同学张生(17岁)找到正在寝室休息的刘生(15岁),要求刘帮他手淫,刘生拒绝并将情况报告给老师,张生遭批评后对刘生进行威胁。刘的家长第二天赶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张生,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刘某某还以张生涉嫌流氓行为向大安派出所报案。
家长报案 同学老师认为不妥,据张的同学介绍,张生是从富顺县一个偏远乡镇初中进入该校的,平常在寝室里就喜欢说一些从农村听来的“男女事情”。他的父母都是没有文化的农民,谈不上和子女交流,更不要说青春期教育和引导。在记者再三询问下,一些年龄在十六、七岁的同学承认自己有手淫行为,但都是悄悄进行。对于张生的做法,大家都认为不对,但张生只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就行了,对方家长没必要告到学校甚至派出所。 学校保卫科负责人兼班主任何老师介绍,当天下午接到学生反映后,他立即对张生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决定上报学校给予处分。何老师认为,张生的行为属于违反道德和学校纪律,依照学校规章即可处理。刘的家长向派出所报案以及要求赔偿的做法不妥。 常见问题解答:有手淫行为,我还是处女吗? 手淫会使睾丸变小吗?
记者协调 建议家长“冷处理” 采访了解上述情况后,记者与刘生的家长进行了交流。记者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青少年青春期的一种冲动,既不属于道德问题,更没有触犯国家法律。只要向张生指出这种做法有损他人尊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赔礼道歉即可。但刘生的家长坚持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受害者”,要求学校给予张生处分并赔偿损失。
该校副校长李才均称,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通过教育和引导妥善平静处理这起事件。李才均认为,该校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初中,性教育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尤其是男学生,在青春期性冲动面前完全束手无策。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为学生补上这一课已刻不容缓。 相关热点:中国性启蒙不该掩耳盗铃, 中美两国性教育大PK,受到处分 黯然离校回家,记者向李副校长表明,根据掌握的情况,张生的这种行为属于无法正确面对青春期性冲动的现象,应该值得学校重视和引导。希望学校从教育的立场出发,举一反三地为类似的学生补上青春期性教育课程。记者再三恳求学校不要以此事给予张生处分,以免造成其终生的心理障碍。
在派出所的教育和协调下,张生的家长代孩子向刘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答应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随后,学校决定给予张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张生家长认为,孩子出了这种事,再也没脸在学校读书了。在刚刚进入这所省级中专学习不到1个月后,张生黯然跟随父亲回到家乡。随后,刘生的父母也为其办理了退学手续。
专家说法 错误宣泄并非道德败坏,记者就此事请教自贡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李珊。李珊说,无论男女,处在青春期时,都会自然而然产生性冲动,有的孩子则用手淫的方法进行宣泄、释放性能量,缓解性紧张,这是一种不可回避的现实。这时,如果没有科学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使青少年在性冲动的驱使下做出一些错误行为,甚至走向犯罪。张生的行为就是在缺乏引导的情况下错误宣泄性冲动的一种表现。李珊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青少年不能很好控制性冲动的现象,与道德品质败坏完全不沾边。对于学校以此对张生作出处理,李珊表示很遗憾。 相关热点:年轻漂亮的前卫女大学生:我的"性家教"经历。
青春期性教育应引起重视,据李珊介绍,尽管目前初中阶段都开设了生理卫生课程,要求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尤其是如何正确对待青春期性冲动,但根据健康教育所掌握的情况,许多学校并未加以重视。
自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罗善海称,目前初中阶段青春期教育课程少、教学力量缺乏,确实使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显得薄弱。中学阶段的青春期教育应该加强,以避免类似现象出现。
富顺县东湖中学长期从事生物教学的孙济光老师称,当前初中阶段对于青春期性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虽然在城镇的中学已经普及了相关的性知识教育,但由于作为传递该知识主要载体的生物学科只是作为基础知识教育,没有纳入正式的升学考试,所以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性教育课还远远没能纳入正式的课程,即使是任课老师,有的对相关知识了解得也不是很透彻。
第339、牛在天上飞
窝箕乡乡长牛大锤星期一大清早就接到县政府办的电话,说省农业厅的季厅长将在郝市长的陪同下,星期四来乡里视察“黄牛工程”。放下电话,牛乡长眨巴了半天眼睛也没想起乡里有这样一个工程,倒是一旁的秘书小李记性好,提醒说,是不是去年年底乡政府工作总结里提到的那档子事?一听这话,牛乡长的头大了,脑门子上急得全是汗,为啥?因为总结里的那个“黄牛工程”,根本就是没影的事,是为了凑政绩编造出来的。郝市长他们现在来检查这项工作,那不全要露馅了吗?
时间紧迫,牛乡长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形成共识,那就是把各村的黄牛全部集中到乡里的雁岭下。把雁岭临时建成“黄牛工程”的基地。主抓农业的刘副乡长提出疑问:“咱乡人口少,又在山区,田地少,牛自然也不多,粗略统计一下,牛总共也一千头不到,如果剔除其中的水牛,黄牛恐怕只有二三百头,这要是都集中在雁岭下,看上去数量太少了,不成规模。”
牛乡长连连点头,很是欣赏刘副乡长的细心,要知道,总结里提的那个“黄牛工程”,数量可是接近五千头。二三百和五千,这差距太大了。牛乡长敲敲桌子,朗声说:“刘副乡长提的意见很重要,大家再把问题想细一点,尽量不要有遗漏,免得到时露了马脚。”集思广益之后,牛乡长对各位乡领导和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强调,这是关系到全乡利益的大事,谁没做好,谁就甭想再带个“长”字。
从这天起,雁岭一天一个大变,先是一夜之间山腰山头竖起了几十栋白白亮亮的牛棚,它们在树木当中若隐若现,漂亮极了。接着一群又一群黄牛给赶到了雁岭,随着牛群的增多,站在雁岭山脚的公路上望去,漫山遍野几乎全部都是牛,在白晃晃的太阳光底下,那片黄色着实令人欣喜。本来有点担心的牛乡长看到这副情景,不由咧开大嘴呵呵大笑,一千一万个放了心。
时间过得飞快,眨眼就到了星期四。上午10时,一溜小车开到了雁岭山脚下。一见牛乡长,郝市长就向旁边那个挺着将军肚的中年人介绍:“季厅长,这就是窝箕乡乡长牛大锤同志。他们搞的‘黄牛工程’很成功,去年为乡里增加几百万的收入,今年市里准备树他们为典型,并要把他们的成功经验推向全市。”听着这话,牛乡长是又高兴又心虚得慌。
季厅长边听边点头,兴致勃勃。郝市长不失时机插上一句:“季厅长,牛乡长为搞‘黄牛工程’,可说是吃尽了苦头。更让人赞赏的是,这样大的一个富民工程,全是乡里自筹资金办起来的,希望厅里能够多多支持他们的工作。”这话牛乡长哪能听不懂?不就是盼着厅里拨款下来吗?有了郝市长的支持,他的心气壮了,胸也挺得高了,很快忘了这个“黄牛工程”是炮制出来的。他围着季厅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把一套临时编出来的经验说得天花乱坠。
季厅长仔细地听着牛乡长的介绍,后来停下脚步说:“好,好,好,你们办得确实很成功!我明确表态,厅里将拨三百万下来,希望你们把这个富民工程搞得更大更强!”
三百万?牛乡长以为听错了,眼睛睁得像那铜铃一样大。郝市长紧紧握住季厅长的手:“谢谢厅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仿佛是为了响应郝市长对季厅长的感谢,就在这时,从山上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牛叫声。那牛叫声,一声接一声,一声比一声响。一声比一声长,从山下传到山腰,又从山腰传往山顶,很快,整个雁岭上空都回荡起带有青草气息的牛叫声。
季厅长像是被这牛叫声迷住了,静静地站在公路上,没有说一句话,脸上浮现出一种宁静的光芒,好半天,他才喃喃道:“这样的田园风光,真是久违了!”
不知什么时候,天上聚集了一团乌黑的云,这黑云越积越大,越积越浓、当郝市长和季厅长还在意犹未尽地点评“黄牛工程”之时,大风猛地刮起,豆大的雨点噼噼啪啪地砸下来,大家手忙脚乱地都往小车里面钻。隔着玻璃望向雁岭,季厅长的眼里还是浓浓的不舍,很明显,今天他真的被窝箕乡的这个富民工程感动了。就在车子刚要启动之时,季厅长的眼睛突然睁得大大的,脸上全是无法形容的吃惊。
他看见,一头又一头的牛飘飘摇摇地飞上了天空!
郝市长也看见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车上所有的人都看见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牛乡长当然也看见了这奇怪的一幕,他的心一抖,脚软得像是踩在了棉花上面,脑中霎时变得一片空白。
不管外面风雨有多大,也不用谁吩咐,车上所有的人都下了车。
在大家限前,刚才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一幕不复存在:那山头和山腰的许多黄牛居然变成了灰色的水牛;本来白白亮亮的牛棚,这会儿全都被风雨弄得破破烂烂,有的还已经倒塌,至于那些飘荡在天空中的牛,更是成为一道没人见过的奇特景观。让牛乡长最尴尬的是,刚才此起彼伏的牛叫声,这会儿却齐茬茬地销声匿迹了。
许久,郝市长才绷着脸吼道:“牛大锤!这究竟是咋回事?”
刚才还伶牙俐齿的牛乡长白着脸,卷着舌,“这”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事情很快搞清楚了。原来,刘副乡长见急切之间无法凑齐数千头牛,便想出一个歪点子,他让人用颜料把水牛的角染成绿色,把牛身子染成黄色。为防被人识出,就把它们安排在了山腰和山头。因为距离远,站在公路上很难看出这是一些冒牌货。但就是这样,牛的数量还是不够,而数量不够,就无法体现出“黄牛工程”的喜人规模。刘副乡长眼睛一转,很快从各种庆典用的充气气球受到启发,安排乡里一家橡皮厂子按黄牛的样式连夜赶做了一批气球。充气一看,效果不错,足可以假乱真,便把它们都摆在了山顶上。而那些白白亮亮的牛棚,全是用硬壳纸做底,外面蒙上一层白纸建成。至于那些此起彼伏的牛叫声,则是先用磁带录下,再用录音机播放。大家做梦也没想到,原本晴晃晃的天说变就变,让风把气球牛吹上了天空,让雨淋烂了牛棚,淋掉了颜料,淋哑了录音机,把所有的弄虚作假揭了个彻彻底底。
郝市长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拉开车门,领先走了。
从此,牛乡长的大名被人戏称为牛大吹,一些调皮的小孩见了已被免去乡长职务的他,总会嘻嘻哈哈地跟在后面大喊大叫:“天空为什么这么黑?因为牛在天上飞。牛为什么在天上飞?因为你在地上吹!”
第340、朋友中的朋友
她和他搭头搭尾加起来认识足有九年半。开始是朋友,当中是好朋友,后来只有他们自己还死撑着说是好朋友,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不认为他们还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
有人问她,她嘴里硬着:“根本没事,就是朋友。”其实心里很烦,假如只是朋友,干吗她高兴和生气都是因为他。只是虽然她凡事争锋,这种口是不开的,她预计不了开口的后果,她担心自己没有那个承受力。当然也总有人问他,他轻描淡写地说:“好朋友罢了。”他心里也不清净,假如仅是朋友,干吗她一周不接他的电话,他会觉得失去了什么。只是她对他那副和对别人一样的态度让他开不了口。他和她甚至都劝着对方去参加“相约星期六”。
情人节,她说没方向的人到她这儿集合,他参加了,凑了四个人打牌。打完已夜深,他送她到楼下:她一个人住,在他转身的时候突然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邀请,又是在这样一个日子,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答应了,她没料到。
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靠着面对面的两堵墙,中间隔着一壶茶。她说她打算提早到松江四星级的敬老院报名,将来在里面打麻将。以免到时候孤苦伶仃被人遗忘。
他看着她说:“你难道不想结婚?”
她苦笑:“这种事情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他沉默了片刻,说:“那么你看我们可不可以发展一下?”
她本来是已经绝望了,真的绝望了。所以听到这句话她愣住了。然后她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地扳着手指说自己有十大罪状。
他的声音穿过她的声音:“这些年,你一直在我心里。”
她—直都转了头不去看他,但此刻分明听到她努力坚强的心柔软下来的声音。她转回头看着他,郑重地告诉他她接受。
他们依然面对面,平静地坦白自己以往的内心和以后的相处,喝着茶,像两个伙伴在讨论一项合作。—段没有玫瑰和不带爱字的开场白。他们已经三十岁了,他们已经相处九年半了,这么多年,激情早沉淀成了实在,这互相的表白虽然迟了些,但也倒字字隽永。
第341、赌瘾斩断了我们的姐妹情
从小姐妹如仇敌
姐姐从小就漂亮,我们家里两个女孩,一个儿子,数她最标致。而我,是家里最“夹生”的孩子。不是老大,也不是儿子,父母疼不到我身上来。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一出生,就被父母送到农村的外婆家寄养。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回来了。进门就看见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她由上至下打量我的眼神,透出的全是矜持和清高。
我用手绞着身上的灰白旧褂子,而她穿着碎花连衣裙亭亭玉立。她鄙夷地喊我“乡下丫头”,我气冲冲地上前就扯住她的头发,她疼得尖叫起来,反手抓我的脸??她当然打不过我。虽然姐比我大四岁,可别忘了我是从小提两桶水在田里来回跑的丫头,力气可比她大得多。
然而我挨打了,姐告了我的状。她嘴巴很甜,娇滴滴地就会讨父母的欢心。我狠狠地盯着她的眼睛,打心眼里恨她。
后来外婆去世了,我回乡大哭了一场,心想再没有人真心疼爱我了。至于父母和姐姐,我们的关系冷淡。
我们就这样一直淡漠地相处着,工作后,我带回来的同事,姐一个都瞧不上:“你怎么总和那样的乡下人一起玩?”
19岁,我带回了男朋友照言,父母强烈反对,因为他家穷。我挨打了,姐在一旁冷眼看着,我咬着牙,仍旧偷偷去和照言约会。晚上九点,家门锁了,我在窗外哀求姐姐开门,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高声喊“妈,小琴回来了。”母亲开了门,我又挨了一顿打。
为什么别人家的姐姐都如此疼爱妹妹,而我的姐姐对我仿佛仇敌一样狠?
染上赌瘾我帮她
我还是坚持和照言结婚了。
婚礼那天下着冷雨,气氛和天气一样阴冷。爸上班去了,妈情愿躺在床上也不愿意参加我们的喜宴。姐姐对着镜子梳妆打扮,我满心以为她是要来捧场的,感动得眼眶都热了,她回头说:“我去跳舞,不好意思。”然后风一样地走了。
我抱着照言,百感交集,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丈夫疼爱我了。
姐姐经过了好几次的失恋,恹恹地呆在家里,她突然找到我:“你帮我介绍个对象吧。”我让照言帮忙留意着,让姐姐认识了王仪。王仪老实本分,是个顾家的人,他和姐姐在一起,也许能管住她。
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姐姐在婚礼上,羞涩地对我说:“多谢你,小妹。”我们俩拉着手,突然感觉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那些恩怨和纠结,我全都不计较。毕竟我渴望拥有一个疼我的姐姐。
我希望从此,我们两家过得幸福滋润,一切安好。
照言一直对我很好,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孩子上学以后,我家的开支明显增加,为了减轻照言的负担,我在外面打两份工。
那天,我正在上班,姐姐带着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冲进了单位,她惊恐地说:“快,借我5000块钱。”那一刻,我才知道她迷上了赌博。
我不是不借,是真没有。她急得哭起来,身边的男人凶神恶煞地仿佛要吃人。我稳住着一切,也急得抓耳挠腮,一下子摸到了我脖子上的金项链---那是结婚时候,照言送给我的信物,也是家里惟一值钱的东西。
第342、花香
我常常郁闷。在油菜花盛开的时节,我就去学校后墙外的一片油菜田——在那儿坐上半天。面对着被风卷起的滚滚花涛,我被忆海温暖的泡沫淹没了。馥郁的气息扑来,冲入口鼻,浸入心肺,渗入心灵尘封的角落,我便看见一朵嫩黄的小花倾吐芬芳。
我的小镇。
我的田野。
女孩天性喜欢手拉手,以手心的灵犀传递依赖与信任。我和毛毛拉着彼此的小手在乡村小路上来来往往走了6年,在那条小路上走过了我们的小学之旅。清晨麻雀以啁啾之鸣赞我们的勤勉,晌午阿波罗以雷霆之钧锻炼我们的心灵之钢,黄昏柔和的风为我们洗去一天学习后的倦怠。我们在夕阳的庇护下放开嗓子说笑、歌唱,田野上回荡风铃串串脆亮的和音。小镇的天空永远高远明净。夕阳给苍穹镀上玫瑰红,晚霞在暮夜中燃烧,高山、大海、花、鱼、鸟、兽在九天之外被赋予神奇的意境。我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像面团一样发酵,在散发着泥土清新的田野上分享大自然馈赠的神奇礼物。毛毛是快乐的,我是幸福的,我们才是无忧无虑的天使。
镇上的孩子对露天电影怀着一种近乎狂热的激情。我们期待电影胜过杨树瞭望春风的焦躁,麦苗渴望甘霖的热切。放露天电影的那一天是镇上人的节日——那个时候买得起电视的农家真是凤毛鳞角。因为对于节日人们历来总是怀着一颗激动的心。不论是酷暑还是寒冬,这些在日头底下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耘土地的人早早吃过晚饭,家家户户携老带幼,三五结伙自觉集中到放映地点,争取占据有利地盘,力求最佳视觉和听觉效果。我往往饭吃到一半就从家里溜出去与毛毛碰头。两个小姑娘紧紧拉住对方的手在密匝匝的人堆里冲突就为占据前排位置,我们天使般的笑靥足以消除被我们惹火的人的怒气。等待是漫长的。挨到放映开始,我的脉搏才正常跳动。成年人评价电影,谈主题,讲高度,评估社会价值。可在那心灵喷射清泉的季节,我们只管热闹,痛快。战斗片激烈的枪声揪心扯肺,血液在血管中奔涌沸腾。头上扎白毛巾的游击队员被鬼子穷追狠堵,我全身汗毛直立,寒气从脚心直窜头顶。幸而上帝一仁慈,他们就化险为夷了。冲锋号响彻云霄,小日本被打得丢枪弃炮,抱头鼠窜,什么叫落花流水!我们被淹没在一片叫好声中。我们不懂什么是民族荣辱,什么是国家利益,不明白什么叫汉奸卖国贼,可我们却清楚我们的感情站在哪一边。当然偶尔也放爱情片,那些关于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誓言,那些凄凄惨惨的情节和画面使多愁善感的女人涕泪横流。成人的童话。一放这类片子,一群小孩便在人堆里捉迷藏,因为这些片子总是慢吞吞不知所云,没劲透顶。在点缀着宝石的神秘夜幕中,我们纵情欢笑,挥霍着人生之初的童真与美妙。
我步入初中以后懂得用功,知道竞争,野劲有所收敛,但毛毛家的小花园总是诱惑我,尽管那种庸俗的花香使我头晕。我们在花架下窃窃私语,交换彼此的小秘密,害怕星星看见,担心风儿嘲笑。在开始懂得秘密这个词时,两个小姑娘就用行为来诠释它了。
在高中,我以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咀嚼堆积如山的课本和复习资料,为的是稳稳当当走过那座挤着千军万马的独木桥。我每分每秒闻着恶心的油墨的气味,身心疲惫。毛毛在我快高考时送来一只香包:红缎子底、鲜绿的草,两个小女孩手拉手漫步其上。针脚细密匀致,走线利落到位,一幅传神的作品。一嗅,一缕清香飘进鼻孔,像我书里的干花一样所独有的带点苦的香。毛毛说这是她做的第六个,还算满意。我眼前晃动着绣针、丝线,眼睛热辣辣的像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我该说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呢。任何语言也表达不出我复杂的情绪。此时毛毛已是待业青年,她多次给我送补品,我们聊过去的小镇的日子。翻开昨日的记忆,我们的友爱如一丝油菜花的清香留给泥土,亘古萦绕,风吹不散,雨淋不湿。毛毛把她的爱和祝福缝进了香包。
我怀着天意弄人的遗憾离开了我的小镇去上离我梦想十万八千里的大学。那时油菜花开得正火。毛毛在同一天去了上海。我没来得及给她送去祝福,毛毛已经只身一人去那个只有钢筋混凝土的都市自谋生路了。抬头凝望苍茫的泼墨的天空,我默默地说:我的朋友,快乐时,忘记我,彷徨无助时请记起我。
我生活在所谓天之骄子云集的校园里,心灵像废弃的城堡。我的周遭是冰冷的石灰墙,冷漠的眼神,骄傲的面孔,虚情假意的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脚步。我只有玩伴,没有朋友;跟人只谈交情,不提友情。我对“友谊”这个字眼满怀着敬畏与感激,在我生命滑翔过的轨迹上,我把它留给我缝存在香包里的回忆。
第343、知我者根子也
看根子收拾别人,另是一番情趣,两分钟一个,三分钟完活,嘁嚓喀嚓,一忽西皮流水,一忽二黄导板,非刘鹗刘铁云的手笔是不能描绘的。二青虎定下婚日,狠了狠,上北安城里理发。理发师傅是个嫩粉丫头,二青虎不敢正看人家,就闭了眼,挺着挨拾掇。头剃好了,二青虎一看镜里,葫芦不是葫芦,瓢不是瓢,说是锅盖,又长一圈毛。二青虎虎劲儿冒了,道出:“剃的什么鸡巴玩艺儿!”闪出一条汉子:“这是县劳模,剃不了你这刺头!你什么人?还***的敢骂人!”小刀闪光,在袖子上“刷刷”鐾出两响。二青虎是山里虎,一进城就发毛,只得交钱,走人,回家。家里人可闹开了,这等脑袋怎能结婚,下延一个月吧。女方家是善于讲理的:不行!要不结直说,干嘛这么整事!二青虎一家愁得个蚂蚁转锅台。有人说了:要是不行,找二站上海知青小根子看看有没有补救。小根子让二青虎坐下,看了三圈;又让他站着,看了三圈;又让他走起来,看了三圈,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今天不行,得明天。”二青虎已经急个乌眼青,他却让人等到明天,不知葫芦里存的什么花花肠子。二青虎无奈也只好住下。这晚,根子去木匠那儿弄了块骨胶,左熬右对,弄到半夜。第二天一早,根子让二青虎坐好,拿刷子可头抹开了。经这一抹,头发根根立起,二青虎变了样子。小根子左边两下,右边三下,“去找镜子照照。”镜子里那个二青虎,已经帅气十足,真有娶媳女]的模样了。根子说:“只能保持三天五天,以后再说吧。”
二青虎过了一道难关,根子的名也传出了老远老远。各路知青豪杰从此待根子为上宾。只要暗示一下,要烟有烟,要粮票有粮票,我也跟着不再挨饿。
戏好,散得就快,一转眼,上海人全回家了,我也回家了。离开小根子,头发又成了顶顶重要的难题。婚后不久,老婆数落当上秘书的我:别看离首长那么近,其实你只是给人家遮眉挡眼的物件。人家让你在左边,你就得上左边;人家让你呆右边,你就得呆右边。整个单位,从头到尾,顶你挨涮回数多,顶你挨的归拢多。你呀,还不能有长进,只要是有一点突出,马上有人收拾,看你还敢不敢支楞毛。听这话,我心倒一亮:头发就是我,我就是头发。五官是没招了,变化不了,坏就坏在头发上。可是,我的头发怎么也理顺不好。
这年去上海,我算计好了,下车先找根子,回来再找根子,理他两回好头发。根子在沪上已是名人,开着大发廊,用着好几个高手,他自己却只是招牌,只对几个定点人物下手。根子对师傅们介绍我后,让我坐下,一位教授模样的眼镜,给我梳了两下,就将一个好像是钻牙的物件,放我头上,那东西有个小轮,缓缓走着。一个小姐坐电脑前用上海话“嘟嘟”着。我睁眼一看,电脑屏里竟是我的脑壳。明知这只是侦察地形,可我却想着了医院的开颅手术。“呀”的一声跳了起来,吓得男女老少全成了“阿木林”(上海方言:呆子 )。根子从里面出来,笑笑说:“算了算了,伊是阿拉农场里厢,第一只大慈豆。别人家弄不好这只头。”说着,拿来把剪子,手指为梳,拢上几拢,亮光一闪,贴耳朵飞来一剪。嚓嚓嚓,寒光闪闪,几个回合,手一拍,东北话一句:“完蛋一个!”拿镜子里一瞧:里面竟然是少年的我。
知我者根子也,可惜,可惜,我不得不回东北。
第344、友情无需鉴定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小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他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朋友也收藏了一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一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他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俩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瓷瓶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刚刚他也忽然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虽然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央视“鉴宝”栏目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至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家人和朋友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着,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海选快结束时,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指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个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业余水平,所有收藏的东西是真品还是赝品,当然是专家的话更有权威。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交换的那个瓷瓶——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
可他想,如果那个瓷瓶真是宝贝,必定价值连城。但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在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如果那个瓷瓶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会觉得当初自己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以前他不知道朋友是怎么想又会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珍贵、最难得的真品。
第345、下去才知道
姜涛最近不顺当。先是职称没评上,后来单位派人下基层挂职,本来想派他的,也被人给顶了。姜涛就请了病假,天天在外面转悠,找朋友喝酒。
这天下午,姜涛在城边的一家饭馆喝完了酒,一个人步行回家。
姜涛想找条僻静的路走,就漫步到了郊外。没想到荒草茂盛的地里竟有一条两米多宽的水泥路,很干净。姜涛缓缓地走着,一边梳理着杂乱的思绪,一边欣赏着远处的树林、近处的花草,有时也抬头看看湛蓝如洗的天空。忽然,他脚下一空,整个人急剧下坠,眼前一黑,接着感觉自己下半身发凉,一股难闻的臭味儿钻进他的鼻孔。
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后,感觉头上有亮光,抬头一看,头顶上是一个圆圆的亮孔。透过这个孔,他看到了一片圆圆的天空。他忽然大悟:这是掉进下水道里了!怪不得呢,在这荒郊野外,哪来这么平整的水泥路呀!
姜涛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周围的光线,眼前的事物已经隐约可见。这条下水道宽约两米,两壁都是用石头砌起来的,水深及胸,黑乎乎的脏水缓缓流动着,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让他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姜涛看了看,光滑的石壁上根本搭不上手脚,自己伸直双臂离上面尚有一米多的高度,没有外援,是根本不可能出去的。他掏出手机,想打110,可手机已经进了水,自动关了。此刻,他的心冰凉冰凉的。
一种无边的恐惧,这时才将他紧紧笼罩了,他忽然张开大嘴,疯狂地大叫道,来人啊——来人啊!他明白,这样喊,声音传到外面,已经极其微弱。别说外面没人,即使有人,如果不是离得近,也不会听见。但他不能坐以待毙,怎么着也得做最后的努力。他一声接一声地喊着,喊声里已经带了哭泣的声调,绝望的情绪让他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时,他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妻儿。父母跟前自己还没有尽孝,妻子一直是依赖他的,女儿更是一天也没有离开过他,没有了他,他们的天都会塌下来的,谁会给他们撑开一把温暖的保护伞?职称算什么?职务又算什么?重要的是活着,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有的……
嗓子喊哑了,姜涛绝望了。这时,上面忽然一暗,一个人脸出现在圆孔上。姜涛擦了擦自己的眼泪,仔细看,没错!一个人正趴在上面往下看。谢天谢地!没想到,转眼间,那张人脸又不见了。姜涛急了,大喊,哎——回来!那人回来了,问,你有事吗?姜涛说,你没看到吗?我不小心掉进来了。那人说,唉,那你下次小心点儿吧!说完,那人又要走。姜涛大喝一声,站住,你不能见死不救!
那人站住了,往下看了看说,你死活与我有什么相干?我这里还有一肚子的麻烦呢!姜涛见这人有些不可理喻,怕他走开,忙问,你有什么麻烦?我可以帮你呀!那人说,我女儿考上了大学,好几万块钱的学费,凑来凑去还差一万,我心烦,才走到这里的。姜涛说,你女儿这一万块钱学费我出了,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人解下腰上的皮带,垂了下来。姜涛的手刚刚够到,那人忽然又将皮带提了上去。
姜涛问,怎么了?那人说,看来你这人很有钱,我救了你的命,一万块钱太少了,给两万吧,我也想过有钱人的生活。姜涛说,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一万块钱已经不少了,别太贪了。那人说,那我告诉你一个省钱的办法,你顺着下水道走,走五里水路,一直走到污水处理厂那儿。被搅拌机搅碎了,然后就出去了。姜涛说,好吧,两万就两万。那人把皮带扔下来,拉了几次,终于把姜涛拉了上来。
姜涛大喘了几口气,看清眼前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瘦男人,像是附近的农民。那人问,什么时候给我钱?姜涛见他还坐在那个圆孔口,就一把将他推了下去。那人在下面破口大骂,混蛋玩意儿!老子刚救了你,你就害老子。姜涛呼吸着新鲜空气,一句话也不说。
过了好长时间,下面没声音了,他才问,你要死要活?当然要活了。那人骂也骂了,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声音明显小了。姜涛说,那好,三万块钱。那人又骂,王八蛋!你想钱想疯了。姜涛说,那你就按自己说的,走水路到污水处理厂吧。那人说,好好,三万就三万。姜涛把那人拽上来,笑着看他。
姜涛说,如果你刚才痛快地把我拽上来,一万块钱就到手了,你女儿的学费也齐了,多好。可是你,非得要两万,现在呢,你一分钱也没挣到,还得倒贴我一万,多不划算。那人说,活着就好,会有办法的。姜涛问,想明白了?那人点头。姜涛说,你想明白了,我实现我最初的承诺,你女儿这一万块钱学费我出了,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人用力抓住他的手问,当真?姜涛说,当真!以后的那些交易,全当玩笑了。那人问,你心这么好,为什么还要把我推下去?姜涛说,你只有下去一次,才能体会到在上面体会不到的东西。
第346、我和张跃
我在新加坡打工3年,干的最后一个工作是在超市当理货员。
我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与老板的关系处得非常融洽。当然,我是以嘴勤、手勤、售货量大博得老板赏识的。按照店里的规定,每天下班,我可以带自己想吃的食物回家,当然,我也是专挑便宜、卖得慢的商品拿,只要能让自己吃饱就行了。老板看不过去,有时在我临走时,挑一些火腿和牛羊肉什么的放在我手里。我对老板的赏赐铭记在心,更加拼命地工作。
作为一名外籍打工者,与老板关系再好,我也从不提额外的要求。但是有一天,为了解决朋友的糊口问题,我不得不向老板提出一个请求,没想到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我。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晚上下班,我正匆匆忙忙地往家走,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走过来对我说:“大哥,可以把你手里的食物分给我一点儿吗?”我打量着他没说话。他接着说:“我是刚到这里的大学生,带来的钱用完了,可是我还没找到工作,如果你不帮我,可能我今天就得挨饿了。”
看他的样子很可怜,我有心帮帮他。但是,我每天带回来的食物,也只够我一人吃一天的,不能随便送人,尤其是陌生人。我问他是哪儿的人,他说是黑龙江省某市人,名字叫张跃。噢,原来还是个东北老乡。身在异国他乡,我对“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句话有很深的感触,心头一热,就把张跃带回自己那个仅有6平方米的家。
与张跃一同吃夜宵时,我知道他比我小4岁,老家的父母都下岗了,是借钱办的出国手续。他说,他一定要挣到大钱,为父母养老送终。我被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动,告诉他,我可以暂时帮他解决吃饭问题。
第二天上班,我就对老板请求说:“我想把店里每天卖剩下的蔬菜和过期食品带回去,因为我有个朋友没找到工作,生活很困难。”老板说:“这没问题。蔬菜由你自己打理好,我再告诉食品部的人下班时给你打好包装。”我见老板这样有人情味,一连说了好几遍感谢的话。
就这样我让张跃填饱了肚子,能打起精神去四处求职。一个星期后,他找到了一份打字员的工作,吃饭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但是他的房租又到期了,手头仍然很紧,每天还得靠我给他带回来的食物度日。
我在超市里的热情服务赢得了许多家庭主妇的信任,尤其是那些非洲妇女,她们见我非常尊重她们,都纷纷成了店里的“回头客”。老板为奖励我的销售业绩,经常给我发红包,后来得知我爱喝点酒,就每月让我从店里拿一瓶当地产的白酒回家。
身在异乡,孤独和寂寞时常撕扯着我的心,有时我拿了老板赏给我的佳酿,就与张跃一同举杯邀明月,叙说家乡的风土人情,以解思乡之情。
那天,我喝得酩酊大醉,不知道张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直到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打算先到银行把攒下的钱存上,掀开被子一看,才发现装钱的信封不见了。那里面装着1千多新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是我半个月的心血啊!从没有人来过我的家,肯定是张跃偷了我的钱。看来,人是不应该可怜冻僵的蛇的!我恼恨极了,恨自己让张跃这个贼给算计了。尤其那些钱,一分一厘都是我汗珠子摔八瓣辛辛苦苦赚来的,我的心里这个心疼呀!更让我窝火的是,我不知道张跃住在哪里,也没有他的联系电话。可想而知,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几个月以后,我的签证到期了。我辞去工作,带着攒下的20万元人民币的血汗钱回国了。我想用这笔钱搞一项投资,但大的项目是不敢企及的,经过一番考察,我在家乡的松花湖畔兑下了一个养鹿场。
两年以后的秋天,我开车运饲料回来,见张跃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一刻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真想立刻冲上去给他几拳,让他这个骗人者尝尝被当场揭穿的滋味。但是还未等我出手,张跃却“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诚恳地说:“大哥,是我对不起你,今天我特地向你赎罪来了。当初我偷你的钱,实在是迫不得已,你平日待我亲如兄弟,我实在不好意思再开口向你求助。那天,一家大型计算机公司通知我去面试,这是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决不能错过……但是,我当时的状况你也知道,连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没有办法,我只好出此下策。后来我被公司录用了,但是我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始终不忘你的情义。”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把张跃扶了起来。他从包里拿出两叠钱说:“大哥,没有你,当年我就会流落街头,更不能有今天。这两万块钱,就当我回报你的恩情吧!”我拒绝他说:“这可不行,当年你也是有苦衷,我怎么能拿银蛋换金山呢?你快收起来走吧。”可张跃还是硬把钱塞给了我。
晚上,我和张跃坐在窗下饮酒,他告诉我说,他在大公司里打工半年后,与一个出国的大学同学合伙开了一家计算机公司,这几年已攒下了一大笔钱,从前的债务早还上了,这次回国主要是来看看我,顺便给父母买房子。
那夜,我和张跃赏着家乡的明月,聊着新加坡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月已西沉……
第347、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
生命中总有许多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我们走路时马路上那些过客,有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有与我们走向同一个方向的。
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许我们转瞬即忘,岁月的风,会把他们吹到我们记忆的边缘,甚至是我们的记忆之外。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里,我们也还会偶尔地想起一些模糊的影子来,但也只是偶尔地想一下而已,他们在我们身后,已离我们越来越远。即使他们因为某些原因又重新折回来,可因为我们已相隔得太远了,也早已无法追得上。
那些与我们同行的,有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有的也许会陪我们走一段距离。但时间都不会太长,人生的道路上岔道太多,在每一个路口,我们的选择都会不同。你选择了这条路,他选择了那条路,于是,只有分手。新的道路上,当然还会有新的同行者,可也同样还会有新的岔路口。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馨。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只因常常积满忧虑和无奈而倍感沉重的杯子,只有那些为了友情而伸给我们的双手,才愿意真诚的为我们倒空这只杯子,还她快慰和轻松。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更加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光荣。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只有那些和我们的心灵撞出了友情之火的心灵,才会愿意打开这本厚书仔细地阅读和真诚地评注。通过他的评注,我们明白了哪些是该删除的文字;通过他的评注,我们知道了该怎样才能用自己的生命之笔创造出不朽的杰作。
在这个世界上,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心着我们的灵魂,我们的心灵怎能不燃烧?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注着我们的精神世界,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快乐和幸福?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为我们的失败和成就而叹息和祝福,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骄傲和激动?亲情是来自于血缘,而友情却是来自于苍茫人海中的一种美妙的机缘,来自于对彼此荣与辱的分享和分担,来自于彼此对对方人格的尊重和对内心的理解。
友情的根是植于高尚的精神,而不是植根于低俗的利欲;友情是彼此为对方吹响的鼓舞前进的号角,而不是相互利用的工具;友情是彼此为对方美好的情操而唱的赞歌,而不是相互间的哄骗和吹嘘;友情是为了使朋友之间成为彼此的纯洁品行的一面镜子,而不是为了使彼此成为对方恶行的帮凶……
拥有了友情,就如青山拥有了奔腾的小溪;拥有了友情,就如帆船拥有了顺风;拥有了友情,干渴的旅行者拥有了清泉;拥有了友情,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灵魂就不再是形单影只;拥有了友情,就会有人在我们成功的时候穿过嫉妒的人丛为我们献上一束鲜花,在我们失败痛苦的时候为我们抚平伤痕。
第348、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那次出行,女孩子们轮番拍导师的马屁,直拍得导师假意嗔怒,早知道你们心里的花花肠子了,放心吧,我会大方地把没花完的经费拿出来,赞助你们来回路费的。一群女子皆哗哗地鼓掌,说,我们替小姝谢谢老师哦。接着她们一脸羡慕地转向她,说,小妹,到了小镇,你可要好好做一桌家乡菜,感谢我们为你大力拍马屁哦。一车厢的人皆笑。而她却在这样突如其来的幸福里,扭头落下了眼泪。
离别两年后,她上网,看到一个同门师妹的博客,讲起她们声名远播的“金陵十二钗”,这才知道,她们为她,守了一个怎样的秘密。那次抽签,所有的纸条上,都写着12。甚至,在最忙的毕业前夕,她们集体去求导师,让他帮忙,给她最后一个免费出行的理由。她们究竟为她,在三年里,编下多少个理由,埋下多少次单,她都记不清了,但她却知道,那朵永远不会绽放的秘密之花,会为她记得,这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第349、睡在心里的狮子
我和痕痕一起搭档快要八年了。而今天,终于,她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我以一个出品人的身份,我们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在我和她坚不可摧的友谊之下显得薄弱,显得太过新鲜而没有时间积累,然而,却几乎颠覆了我心里对她的认知,或者说,我曾经对她的认知,只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她把我们还原得都太真实了。其实仔细想想,她写的我们这些人,无论是我、落落,还是笛安、安东尼等等,都是在当下年轻读者心中呼风唤雨的偶像级作家,我们常年活在读者的宠溺里,披戴着彩虹光环。然而痕痕却走出来,小声却坚定地告诉大家:“他们脆弱着呢,他们无赖着呢,他们自卑着呢,他们平凡着呢。”
痕痕用她冷静而精准的文笔,一点儿一点儿把我们外壳上的亮片剥去,让我们换了睡衣,卸了浓妆,仿佛一颗煮熟剥壳后的鸡蛋般,又稚嫩又脆弱地摆到了桌上。我在看完写我的部分,一度愤愤不平地质疑她,“你干吗这样赤裸裸地揭发我?我可是公司的商业品牌啊。”
阅读《痕记》里关于我的篇章,仿佛就像乘坐倒流的时光机。那些我们一同经历的事情仿佛无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快闪底片,虽然消失了色泽,但依然在每一个骤然撞向自己的瞬间,唤醒无数沉睡在心底深处的碎片,仿佛湖底一尾鲤鱼一摆,激起淤泥里无数早已沉淀了的闪光鳞片。
记忆不再是我主观润色后的样子,这些往事里的自己也不再是那个少年偶像,不再励志不再动人,在痕痕的记忆里,我和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平凡而又脆弱,敏感而又自我。
我和痕痕吵架么?
当然吵。
最近的一次我们大吵,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生了好大的气。归根结底很简单,就是她和阿亮约了别的朋友一起吃饭,而忘记了叫我。作为一个拥有极强霸占欲的人来说,我难以容忍阿亮和她心中有任何的朋友比我还重要。我生气从而一个人去吃饭,手机关了,吃完自己坐车回家,司机对我说:“痕痕一直打你电话,说找不到你。”我对司机说:“不用理她,送我回家就行了。”
结果车开到小区楼下,我看见她和阿亮抬着公司会议室那个读者送的巨大的玩具狗熊在小区门口等我。(后来我有嘲笑她们,“你们两个是有多幼稚啊?”)她们两个满脸笑容地拍拍我的车窗,拿着狗熊的手做各种动作,我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痕痕的嘴型是在说“别生气啦”,但我只是很冷漠地让司机继续往前开,没有任何的停留。我看见车窗上她失落又紧张的面容消失在视线后方。随后甚至任凭她在我家门口如何按门铃我也不开门。直到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发现她靠着墙壁坐在走廊的地毯上。她也不砸门,也不发飙,也不死按门铃,只是看见我打开门的时候她局促地站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一颗眼泪轻轻地掉下来。
你看,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这样近乎没有原则地让着我的。我觉得我的很多坏毛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被三个女人宠出来的。我妈、阿亮,还有痕痕。
但我也只有在她(以及阿亮,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面前,会这么歇斯底里地暴露自己幼稚而蛮横的一面。因为我心里清楚,她心里也清楚,无论我们之间发生多么严重的争吵,我们总会合好如初的。我们彼此都深信这一点,所以我们敢在对方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也许我和她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世界上很少数几个,就算暴露再多的缺点在对方面前,也依然不会丝毫讨厌对方的人。
第350、在你心中有这样的一个人吗
你们可能相爱过,你们也可能喜欢着彼此,
但是,为了什么原因你们没能在一起?
也许他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追你。
也许为了顾及家人的意见 ,你们没有在一起。
也许为了出国深造,他没有要你等他。
也许你们相遇太早,还不懂得珍惜对方。
也许你们相遇太晚,你们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也许你回头太迟,对方已不再等待。
也许你们彼此在捉摸对方的心,而迟迟无法跨出界线。
不过即使你们没在一起,你们还是保持了朋友的关系。但是你们心底清楚,对这个人,你比朋友还多了一份关心。即使不能跟他名正言顺的牵着手逛街,你们还是可以做无所不谈的朋友。他有喜欢的人,你口头上会帮他追,心里却不是很清楚你是不是真的希望他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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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遇到困难时,你会尽你所能的帮他,不会计较谁又欠了谁。男女朋友吃醋了,你会安抚他们说你和他只是朋友,但你心中会有那么一丝的不确定。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幺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的行为。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但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
你宁愿这样关心他, 总好过你们在一起而有天会分手。
你宁愿做他的朋友,彼此不会吃醋,才可以真的无所不谈。
特别是这样,你还是知道,他永远会关心你的。做不成男女朋友,当他那个特别的朋友,有什么不好呢?你心中的这个特别的朋友...? 是谁呢?
很多的感情,都因为一厢情愿,最后连朋友都当不成了,常常觉得惋惜,可惜一些本来很好的友情,最后却因为对方的一句喜欢你,如果你没有反应,这一段友情似乎也难以维持下去,这也难怪有些人会因此不肯踏出这一步。
因为这就像是一场赌注,表白了之后不是成了男女朋友,要不就连朋友都当不成了。有些事不是你能预料的,或许对方不在意,你们还可以是朋友,但却已经不如从前的好。也是可惜,也是遗憾!但还有没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你可能永远都不甘心只是朋友. . . . .
第351、第一片绿色
新兵小杨上山已半年有余了,今天是第一次下山。
卡车沿着蜿蜒的盘山路一步步降低海拔高度,车上,战友们的呼吸越来越感到顺畅。
高入云端的雪山垭口有一座被称为“天屋”的边防哨所,驻守着一个班。老班长郁江南被批准复员,今日下山到连部集中。副班长周勤及开车的老兵盖国强,带着新兵小杨也一起下山,为老班长送行。
海拔高度己从4500米降到2800米,小杨长长地深呼吸,真想唱一支歌。这时,老班长开言,兴致勃勃地宣布了一条好消息:军区文工团小分队今晚在团部礼堂慰问演出,“天屋”哨卡分配到了一个看演出的名额。“我们车上这四个人都请注意集中精力,等会儿,谁先发现了路边的第一片绿色,看演出的名额就奖给谁。”
啊,绿色,自从小杨上了哨所,就再也没见到过了。放眼望去,四面八方全是终年不化的皑皑雪山。同全班战友一样,小杨在每次临睡前,最盼望的事就是能在梦中拥抱青山绿水。现在,随着气温的一度度升高,小杨早已在睁大了双眼急切地搜寻点点滴滴的生动活泼的生命之色了,不为争取去看慰问演出,就为实现半年多来的夜夜梦想啊!
看到了,看到了!小杨眼尖,第一个发现了挺立在悬崖绝壁上的一棵松树,那绿色的松针,宛如一朵朵耀眼的鲜花!“绿色!哈哈我看到第一片了!”情不自禁,小杨手舞足蹈喊出声来,喊出了两眼热烫烫的泪水。
“好,好,今晚看演出的名额就归小杨了!”老班长话音未落,副班长和盖老兵便立即应声响应:“小杨啊,你运气真好!”“是啊,我眼睛都瞪圆了,怎没抢到第一名呢?”
“不不不,”小杨急忙摆手,“虽然是我最先发现绿色,但老班长就要离队了,演出应当让老班长去看。”
老班长说:“我马上就要回到我的江南古镇了,还愁看歌舞演出没机会吗?沪剧,越剧,我们家乡可是戏剧之乡呀!”副班长和盖老兵也齐声赞同老班长的决定:“小杨呀,我俩明年也要复员了,可是你呢,守好咱‘天屋’,还任重道远呢!”“对呀对呀,既然是比赛眼力你得了第一名,公平竞争,你就不要推辞了!”
少数服从多数。盛情难却。晚上看演出时,小杨的眼前一次次浮现的是下山时发现的那第一片美丽的绿色。
次日,回哨所的路上,少了一个人。三位战友怅然若失,一边怀念着老班长,一边用凝重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与渐行渐远的绿色告别。汽车盘上雪线,与那最后一棵岩松挥手再见时,副班长和盖老兵的脸上更是写满了神圣与庄严。新兵小杨蓦然间全明白了:昨天下山时,老班长、副班长还有盖老兵,三个人其实都早就远远地看见思念已久的第一片绿色了,但他们都忍着兴奋,抑制着心跳,为的就是让新兵小杨发出第一声欢呼,把那难得的唯一的看演出的名额让给他……
泪水模糊了小杨的双眼,他站直了身躯,像一尊铁塔一样,向雪山,向雪山下的万里绿色,立正敬礼。
第352、一路上有你
花不迷人人自迷
酒不醉人人自醉
此恨不关风与月
人间自是有情痴
盖天地之间。红尘滚滚。情之所系。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佛家有言曰“也许是前生的几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檫肩而过”自从你我想见。我就相信了那句话,从此那份爱意在我的心中萌发。
你知道吗,爱你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勇气,时间一到好多话说不出去就是怕你负担不起,你相信吗,这辈子遇见你是上辈子我欠你的,是天意吧。让我爱上你才又让你离我而去,也许轮回里早已注定今生就该我还你。
一颗心在风雨里飘来飘去都是为你,
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
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就算只能在梦里拥抱你。
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
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就算这辈子注定要和你分离。
你知道吗不想失去你,因为失去是最美的 ,只希望你过的比我好。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幸福也就满足了,你知道吗 。我今生最快乐的事。就是认识你。
第353、虫与草的爱恋
虫,每天在自己的路上爬行,很自在。
草,每天在自己的土地舞蹈,很悠然。
虫与草每天都生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毫不相干。虫没想过自己会与一株草有任何瓜葛,而草也没在意过那只爬来爬去的胖胖虫,一切过的那么自然!一天又一天。
有一天,虫突然觉得自己爬的很累,于是停下来休息,而他的身边正是那株舞动着的草,反正也是闲着,虫开始注意草,看的很认真,而草也为自己有了一个观众暗自高兴,即使他只是一只胖胖的虫,草尽情的为虫舞着,虫全心的为草痴迷。就这样他们度过了一个美好而无言的日子。在虫回家前,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草,三步一回头,满脑子都是草的舞姿……
日子过的很快,虫每天与草相约,聊天,跳舞,看日落,看星星……
虫一直没说出自己的心意,草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矜持,只让时间白白的淌过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虫终于有天失约了,因为他必须完成属于他的蜕变,草没有能等到虫,很失望,渐渐的将自己封闭,陷入了如潮一般的相思。等待中的爱慢慢的失去了色彩,彼此间的记忆终会被时间磨平……
后来,虫经历痛苦,化成了蝶。当他满心高兴的飞到草的所在时,却看到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吻着草为虫所孕育出的花朵,轻轻的对草说着我爱你。刹那间虫明白了自己所失去的一切,原本简单的一句话,为何一直说不出口,只让草消失在了茫茫花海,不再回来!
虫扇动着自己的羽翼,飞过了那片花海,不经意间让一滴绝望的泪滴落,却落在那朵忧郁的蓝色花朵上,轻轻的,只让草封闭已久的心一颤……
虫与草,经历了爱的蜕变,却让爱到了彼此忘记的绝崖……
第354、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
刘晓庆与邓萃雯,一个是内地影后,一个是香港tvb的著名艺人。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封邓萃雯这个陌生人写给处于人生最低潮的刘晓庆的鼓励信,使得两人成为患难之交。
邓萃雯出生于1966年,那时她的父母亲还是一对少不经事的十七岁少男少女。五年后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只能住到爷爷奶奶家。寄人篱下的生活,缺乏爱的成长经历,让她从小就渴望独立。
终于在十八岁那年,她顺利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几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和已有家室的江华产生恋情。这段错误感情受到大众斥责,导致她事业陷入低谷。祸不单行,她以一千万港元购入的房产也跌落到四百万,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而立之年的她,不得不咬紧牙关从头再来。同样是几经波折的人生。让她很想和刘晓庆聊聊。虽然向一个长辈说一番开解的话,让她感到有点不自量力。但她相信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会有一种心灵感应。两天后的晚上,她开始提笔给刘晓庆写信,一诉她这些年来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和参透。
2003年年底,刚出狱的刘晓庆在家中拆阅着朋友们的来信。一封字体娟秀的信映入她的眼帘,洋洋洒洒千余字,字里行间显出不同常人的思想与见地。如遇知音的刘晓庆在信的末尾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署名——邓萃雯。
自此刘晓庆和邓萃雯成了未见面的闺中密友。因为相隔遥远,她们只能通过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络。2003年邓萃雯接拍《金枝欲孽》,之前从未演过这样霸气十足的女人,让她颇有压力。但她向来不服输。在看完剧本后她想到了刘晓庆演的《武则天》,特意找来碟,重新仔细研究揣摩。
机缘巧合,《金枝欲孽》在横店开拍的时候,恰好刘晓庆也在横店拍戏。得知好友近在咫尺,邓萃雯连戏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赶到刘晓庆的剧组探班。神交已久的两个人终于见面,刘晓庆见到还是古装扮相的邓萃雯连连惊叹:“好漂亮!”那天正好是12月31日,刘晓庆叫上邓萃雯,还有她剧组里的助手,大家像一家人似的围成一桌,吃了一顿年饭。得知邓萃雯出演如妃这个角色,刘晓庆给她提出不少建议。之后数次探班,更在片场大赞邓萃雯演技好,让邓萃雯感动不已。
一起在横店拍戏的日子里,刘晓庆给邓萃雯介绍了一些内地拍戏的情况,让邓萃雯看看她的灯光师怎样打灯可以令镜头更完美:邓萃雯也会将香港的一些好东西介绍给她,她见刘晓庆冬天拍戏时穿得很多,显得很臃肿,就把自己常用的暖包介绍给她。她们的交往中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联系她们的就是一种感受。从初次见面她们就像老朋友一样,不陌生也不需要慢慢沟通,而是完全交心。
经历过大红大紫和孤独失意后,这样一份友情让彼此都倍感珍贵。看到邓萃雯对于自己年龄的担忧,刘晓庆真诚邀约:“来内地拍戏吧。内地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女演员!内地的观众看的是能演好戏的演员,女演员的年龄不是问题。”一番话令在《金枝欲孽》爆红之前苦苦地做着大配角,还被讥为“过气女星”的邓萃雯,深受鼓舞。2004年电视剧《徽娘宛心》开拍,刘晓庆向制作方推荐邓萃雯出演筱桂香这一角色,邓萃雯得知后欣然接拍。电视剧播出后反响良好,两人都期待着再度合作。
一封未曾谋面的交心信件,换来了一段亦师亦友的宝贵交情。无论风光或是低谷,把信念攥在手中,有友情左右相伴,人生总会希望无限。
第355、此情放弃更美丽
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其实只有两个人知道。
那天,不知自己为什么要留下,为什么会留下。原本是走的,因为来来去去的车太多,随时去都能买上票,用不着事先预订,所以便少了一道约束。
一一去告别,坐在电话机边刹那间想到了他。心像一条攥在手心的小泥鳅动了动,觉得也该向他说一句再见。
虽然我们见面只有一次,是和几个朋友吃吃喝喝聊些闲天,他坐在我的边上,很自然地碰了碰杯,并没有说太多的话。他的朋友说了他的现状———一个人的家。
分手的时候,收了他的一张名片,却没想给他留下自己的名片。当时觉得只是一面的缘,没有必要记住或留下些什么。
但谁知竟在临走之际,一个念头陡然蹿上脑海,他!要不要也和他说声再见?依稀记得穿土黄色衣服的他站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影子很高大,但也很朦胧。
就是那个男人
这种信息很重要,很带诱惑力。这个世界能让女人感觉出是一个男人的人,这个男人便在她的心里存在了。
他的朋友说他每年都要去一趟青藏高原,并且是在人人欢聚家家团圆的过年时刻,他一个人孤独远行,去那最古老最蛮荒的地方。
他带着他的摄影镜头,带着一个男人的事业心和对宗教的神秘感跋涉在那座大山。一个离了婚的愿意独行的喜欢探险的男人,他的生命中是不是有一些神秘的角落不断有东西沉淀下来?他的艺术创作和那些精美作品,是不是可以印证这人还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并不太喜好结交朋友,就喜欢像蛇一样,单独留在自己的洞穴里,偶尔出去感受一下世界,再静静地回来。或者像植物,体味大自然的美好,阳光、空气和水,四季缤纷的色彩,这就是他的所需!
我对电话里的他说,能有东西让我采写吗如果有,我就再留下半天。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却自顾自地说,你过来仿佛他一定有什么可以让我带回去。
我去了他的摄影室,那里的场景和氛围,使我从坐上那个黑皮长沙发的时候起就一直暗自思忖:这个男人究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他的摄影室很精当也很高雅,像他的摄影镜头,光洁清晰、一尘不染。地上的瓷砖在灯光下发出青青月色般的冷光。墙根有一个大风轮,他说是宋朝年间的车轮,花大价钱从民间收购来的。很难想像,一段凝结着滚滚风尘的历史旧物,如何穿越漫漫的时间隧道,而今变成一个现代摄影师静室里的古拙道具。还有一些书,许多光盘,音响……
一切是那么的静心而又优美。
音乐在这个小小的空间流动。一盘音碟走完,换盘时,他问我喜欢听什么样的。我说恩雅,他笑了,说这么老的碟,还是多少年前听的。他说那时他收集了恩雅的全部音碟。他说他爱听歌剧,不只一次到北京去听张艺谋导演的那个图兰朵。他放了一盘,那声音对我却是非常不幸,太亮堂了。我说我喜欢听流水一样舒缓柔美的声音。随后,我们的空间又响起了电影《辛特勒名单》主题曲———“今晚无人的夜”。过去一听这个曲子就会流泪……他说。
他说这话时我重重看了他一眼。我相信,因为那小提琴的音色的确像寒夜中的风,掀起夜行中一个孤独男人长长的风衣,苍凉滚滚而来。
在虚无飘渺的音乐中,他讲述着他的童年。一个十三四岁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爱情锁定在一个小小的空间会让它窒息。有时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个人独处好,还是两个人同居好。
一个人的世界很苍凉他又用另一种声音回答说:我每天忙都忙不过来。拍广告、应酬各方的朋友,还有一摊杂志社的事。每天忙完走出摄影室时,天已经黑得认不出人了。只有这时,走在空荡荡的街心,感受到夜的气息。他解释这夜的气息是各家各户窗口飘出的锅碗瓢勺和女人孩子的说笑声。这时就只想麻醉自己。于是找一家酒馆,坐下喝酒。喝到八成的样子就开路。不能喝醉,醉了就回不去了。微微醉回到家什么也不想倒头酣睡。一觉醒来又是一天开始。
还有一种方式可以处理孤独,就是洗头,几乎每天都到发廊去洗头,为了不让她们用劣质的洗发水,他带着自己的飘柔去。按摩头部也是一种给自己催眠的好方式。
他说他有三大嗜好,第一是听音乐;第二喝酒;第三是洗头。进了工作室就打开音响,他在室内的每一张照片都是在音乐中完成了;出门便喝酒;睡觉前洗头。
于是我点点头,一个单身男人的日子是这样度过的,如任何一种动物,伤了知道怎样寻药救治自己。我说那音乐那酒那洗头都是“女人”。那音乐是最高雅的“女人”,那般动人那般柔情丝丝浸入骨髓,牵动的是人灵魂深处最柔软的那一部分;那酒则是一个毫无理智一味献媚的“俗女人”,缠绵到骨头毫无防范能力;洗头则是一个“贤妻良母”,让你干净让你清醒让你舒适和健康。每天和这么三个“女人”会面后,阴阳的气理又趋于平衡。
为什么要和你的太太分手是谁不对我不对他坦然。因为我事务很多朋友很多,每天在外面,很难顾上家里。我们就这么分手了。这种解释并不充分,但我没有深问。毕竟,这是一个不太愉快的题目。他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不适合结婚的人。
我还知道了他其它的一些习惯,比如说爱穿名牌。他的衣服裤子包括鞋都是名牌。他说名牌就是质量,穿在身上的感觉跟重金属一样,他也自然会有所自重……
晚餐在一家大酒楼,和他的几个朋友。他说交朋友很累但没有朋友又不行。后来他又把我领到了由另一个朋友开的一家咖啡屋,大约有五百平米大,好大的空间,竟没有一个人,空着一张张的桌子和晶亮的玻璃器皿。四个男侍应生红衣服黑领带站得笔直,看我们来了,有人面带笑容有人走动起来。
他又要了一瓶啤酒,为我要了一杯柠檬汁。
他可以把我直接带到宾馆,可是他没有。这便是他的魅力,一个男人要让一个女人完全的放松,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桔色的灯光,还有些风情画、木屋,大屏幕上偶尔出现几个色情的镜头。
他终于把我送到了一家大宾馆。关上门,一间屋子里又剩下了两人。我不知道现在是夜里几点了,但我相信肯定不会有人再来敲门。他带来了两听啤酒,一包爆米花。
他说你可以去洗澡可以把鞋换了。这样你会舒服些。我说等你离开后再做。他说喝了酒就走,可他喝了一听还有一听。
我握着一个长长的玻璃杯,用它抵在我的发际间,他突然说,这个姿势很好,以后给你拍照我脑子里就有了这么一个画面。
然后他沉默不语,斜着身子,眼睛盯着我,像是要看进我骨头里去。
最后他说,别人把你说得非常神秘,接触后觉得你很有品位,所以想跟你交个朋友。我相信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比情人少一些,比朋友多一些,我觉得这种友情是美丽的,但要走到情人这一步那就是结束。
我在想他所说的这种感情,应是彼此的喜欢与愉悦,而非完全深入的爱。
最后一听酒也喝完了,他要告辞了,他说如果我愿意留下来再玩两天,他会放下手中的事再陪我两天。我说我一定要回去了。
那你还会来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来也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很充分的理由。
他站起来,站在我的面前,很近。几乎是一个慢动作,他用手轻轻拥着我的身体,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我没有拒绝,这是个温和得体的动作。但我依然有些紧张。我的手在我自己身上,我没有去拥抱他。
他说我们真的都不年轻了。
我俯在他的耳根悄悄地说,所以我很冷静。
要保持革命的晚节他笑了。
我也笑了。
他说离开我他就去洗个头,然后回家睡觉。
他走了,在这无人的夜,在这只要我愿意他本可以留下来的夜,我甚至连一个吻也没给他。他没有怪我,走出门还回过头说一句,以后我给你拍照。
这种感觉也许很好,但真像走钢丝……
第356、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杰克把建议书扔到我的书桌上——当他瞪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他的眉毛蹙成了一条直线。
“怎么了?”我问。
他用一根手指戳着建议书。“下一次,你想要做某些改动的时候,得先问问我。”说完就掉转身走了,把我独自留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敢这样对待我,我想。我不过是改动了一个长句子,纠正了语法上的错误——这些都是我认为我有责任去做的。
并不是没有人警告过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的前任——那些在我之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人们,称呼他的字眼都是我无法张口重复的。在我上班的第一天,一位同事就把我拉到一边,低声告诉我:“他本人要对另两位秘书离开公司的事情负责。”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轻视杰克。我一向信奉这样一个原则:当敌人打你的左脸时,把你的右脸也凑上去,并且爱你的敌人。可是,这个原则根本不适用于杰克。他很快会把侮辱人的话掷在转向他的任何一张脸上。我为他的行为祈祷,可是说心里话,我真想随他去,不理他。
一天,他又做了一件令我十分难堪的事后,我独自流了很多眼泪,然后,我像一阵风似的冲进他的办公室。我准备如果需要的话就立即辞职,但必须得让这个男人知道我的想法。我推开门,杰克抬起眼睛匆匆地扫视了我一眼。“什么事?”他生硬地问。我突然知道我必须得做什么了。毕竟,他是应该知道原因的。
我在他对面的一把椅子里坐下来,“杰克,你对待我的态度是错误的。从来没有人用那种态度对我说话。作为一名专业人员,这是错误的,而我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也是错误的。”我说。
杰克不安地、有些僵硬地笑了笑,同时把身体向后斜靠在椅背上。我把眼睛闭上一秒钟,上帝保佑我,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我想向你作出承诺:我将会是你的朋友。”我说。“我将会用尊重和友善来对待你,因为这是你应该受到的待遇。你应该得到那样的对待,而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对待。”我轻轻地从椅子里站起来,然后轻轻地把门在身后关上。
那个星期余下的时间里,杰克一直都避免见到我。建议书、说明书和信件都在我吃午餐的时候出现在我的书桌上,而我修改过的文件都被取走了。一天,我买了一些饼干带到办公室里,留了一些放在杰克的书桌上。另一天,我在杰克的书桌上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希望你今天愉快。”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杰克又重新在我面前出现了。他的态度依然冷淡,但却不再随意发脾气了。在休息室里,同事们把我迫至一隅。
“看看你对杰克的影响。”他们说,“你一定狠狠责备了他一通。”
我摇了摇头。“杰克和我现在成为朋友了。”我真诚地说,我拒绝谈论他。其后,每一次在大厅里看见 杰克时,我都会先向他露出微笑。
因为,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在我们之间的那次“谈话”过去一年之后,我被查出患了乳腺癌。当时我只有32岁,有着3个漂亮聪明的孩子,我很害怕。很快癌细胞转移到了我的淋巴腺,有统计数字表明,患病到这种程度的病人不会活很长时间了。手术之后,我与那些一心想找到合适的话来说的朋友们聊天。没有人知道应该说什么,许多人说话语无伦次、颠三倒四,还有一些人忍不住地哭泣。我尽量鼓励他们。我固守着希望。
住院的最后一天,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原来是杰克。他正笨拙地站在那里,我微笑着朝他招了招手。他走到我的床边,没有说话,只是把一个小包裹放在我身边,里面是一些植物的球茎。“郁金香。”他说。我微笑着,一时之间没有明白他的意思。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第357、小优妹妹
我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但我的父母肯定为我妹妹的出生付了一笔钱。他们关心她比关心我多。他们爱她比爱我多。因为她是要钱的而我是不要钱的?这真不公平。
我对小优——我妹妹的怨恨由来已久。有些人就像出生时带着光环一样,注定要被人关爱,没有任何理由就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如果你和这种人相处了十一年你一定会了解我的痛楚。十一年,每次我和她争一样东西都会以落败告终。电视是她的,饼干是她的,相机是她的,她可以在我的书上乱涂乱画,我对她大声说话就要挨骂。是的,我的确比她大三岁,但我也是个孩子,我也是父母的孩子,我也想受人关心受人照顾,凭什么一直要让我担任失败者的角色?我一直觉得很困惑,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根本不在意我。父母千方百计就为了逗小优笑一笑,而我的心情从来没有人关心过。
小优六岁生日的时候,我把她的生日蛋糕给砸了。场面曾一度很混乱。我记得是从母亲问我的一句话开始的。那是家庭聚会,一家四口人在厨房里办的。他们唱生日歌时我没唱,不过他们好像没注意到。唱完生日歌,我母亲叫我:
“给小优说几句祝福的话吧。”
我紧闭着口,什么也说不出。这真是一个残忍的要求,为什么他们从来没设想过我的心情呢?
“说啊,怎么了?”母亲催促,脸色好像我做错了什么似的。
那时我又委屈又恼火,脑中一热,眼前一黑,终于失去了理性,啪的一下把蛋糕掀翻到小优身上。小优先是惊恐地看着我,然后马上哇哇地哭了起来。这是她惯用的讨人怜爱的招数。
母亲厉声道:“你干什么!”
我没听到这句话,我怒火爆发,我抓住小优的衣领,恶狠狠地说:“丑八怪!你知道你是用多少钱买的吗?”
说完这句话,坐在一旁的父亲随即啪的一下摔了我一巴掌,把我由椅子上摔到地上。场面一度很混乱,但后来发生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的记忆只到这里,被打了那一巴掌后,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认真回想的话,我记得后来父母开始吵架,互相推卸责任,一个说:“你怎么管教孩子的?”另一个说:“你呢?你又尽到过多少责任?”诸如此类的话在他们嘴里绕了很久。仔细想想,他们后来的分居并不是偶然的,他们之间的矛盾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在一点点暴露出来了。
我想说一下我的家庭。我无意向谁诉苦,也不是要以自己的家事来给谁制造烦恼,但在这个我和小优的故事里,这是我不能不提及的部分,因为我和小优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我们的性格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形成的,即使我们不愿意,我们也没有别的选择。您或许能通过我的家庭更好地理解我和小优行动的依据,我也将以尽量客观的角度来述说这段往事。
我的父母原先都是公家的职工。那时很多商店企业工厂都是公家的,不像现在都变成私人的了。我父亲是本地煤油厂的一个小干部,母亲是邮局的柜台员。后来不知从哪里掀起了经商的风潮,很多人都扔下本职工作改行做生意。我父母也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他们筹了一点钱,也开始做一些买卖。
也不知是上天照顾还是他们真的是经商的料,他们做得比许多人成功。一开始他们做一些货物的转手,好像包括彩电冰箱什么的,我记得那段时间家里经常堆满了纸箱,而且不时有神情叵测的陌生人来拜访。过了两三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店面,还在城里买了一栋新房子。我和小优从两房一厅的平房搬进了这个新家,别墅模样的,两层楼,楼上三间房,我和小优各占一间作卧室,另一间作杂物间,楼下有客厅和厨房还有两间大卧房,房子后面有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种了一颗芭蕉树。同学来玩的时候,他们都会为这栋房子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赞不绝口地说你家真有钱之类的话。我很喜欢听到这样的夸奖,因为我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让人夸奖的东西了。
这时也是我父母的矛盾变得越发明显的时期,他们有时会好几天争吵不休,然后又用好几天互不搭理,即使吃饭时在厨房碰了面,也是冷冷地保持沉默。他们如同仇人一般,我则尽量与他们保持距离,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局外人,我不理睬他们,更不理睬小优。这栋新房子对我来说就好像是陌生人的住处。我不知道那段时间小优是怎样过的,那时我在家除了吃饭上厕所几乎不走出自己的房间,整天戴耳机听那时很红的谭咏麟的歌,抄下他所有歌的歌词,不管懂不懂。后来我作文写得比别人好,或许和这段经历有关。
慢慢的我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好,野心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大,两人也越来越无法共处。有一天我母亲带了一班人马到深圳投资办厂,离开了定安城。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当时我只是被告知她要去出差,我以为是像往常一样过几天就回来,没想到这之后我一两年才能见到她一面。这就是我父母正式的分居。那一年我读初二,小优读小五。
回忆我的初中生涯是一件艰难的事,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阻止我思路的进行,而我要拼命用力去想才能绕开这股力量,唤醒一些片断。那段日子我过得浑浑噩噩,活一天算一天,也不知道哪一天在前,哪一天在后。我只记得我没什么人缘,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班级活动也找不到伴,偶尔有个男生会和我说一两句话,他就是班上和我最接近的人。老师们,总是忙着表扬优秀同学,批评吊底的差生,我这样不上不下的学生他们很少理睬。当然,我也并不期待有谁来特别注意我,因为我本来就没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地方。
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林欢接近我的时候,我觉得很不自在。林欢是班上一个很活泼的女生,成绩又很好,又能唱歌跳舞,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注意到我。我坐在后排靠墙的位置,平时很少从位置上站起来,她坐在前排,和我完全处在不同的世界。到毕业我们也不会说上一句话,这才是最自然的情况。但是频频地,她在放学的时候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和我说上几句不搭边的话就走掉,把我留在层层疑惑中。我向来习惯用恶意去推测别人,我觉得她是为了炫耀她优异的地位才来搭理我的。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去接近一个没人理睬的人,我想不出还能有其它什么理由。
有一天放学时我又在路上遇到她。她和我并肩走了一会儿,说了些天气之类的话。我知道她马上就会走掉了,嗯嗯应了两声。但这天她有点反常,她看起来神采奕奕,和我走了很远,走出了校门,又走过了两条马路,还没有要离开的迹象。
“你不回家?”我忍不住问她。
“我家就是这条路啊。”她笑着回答。我觉得她是在骗我,我天天走这条路,从来没遇到过她。但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你回家吗?”她问道。我点点头。
“我听说,”她把声音拉长了一下,“你家很大?”
“还好吧。”
“我想去参观一下,可以吗?”她眯着眼笑着问我。
“你要去我家?”我反应不过来,“你去我家干什么?”
“你不欢迎你的同学?还是你家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她用挖苦的口气问。
“倒也不是……”一时我竟想不到回敬她的话。
第358、友情如花
一同学致电过来,说是杰从珠海回来,晚上请同学一聚,不可缺席。
杰,我的高中同学,现在珠海谋事,听说混得不错。赶过去时,请的同学都已到齐,围坐在桌子边,叙旧、回忆、细数往事。
喧闹的气氛,柔和的暧光与心绪,像多年以前,我中学时代的课间,树下的闲聊,草地的苦读,校园繁闹中有安静。
杰笑着说:雪,还记得以前我追你的时候吗,你总是穿着白衣碎花裙子,扎着老高的头发,睬都不睬我。我笑成桃花样,心里有暖意。还有人记得,总算有点安慰,是好事
曾经,我们都风华正茂,正值高中年华,想爱不敢爱,不敢爱的一颗心却依然有所渴求,年轻的渴望如同被阳光隔断而盛开的花朵,它拒绝接受爱情的诱惑浸染。那些记忆深处的往事,年少温暖的记忆,倾泄而出地翻卷着,溅湿了同学的友谊与情感,又蹉跎了那曾经青涩朦胧的柔情与关切,这一切,只是因为太年轻。
开始倒红酒,酒在高脚杯中“噗噗”冒着泡,紫红色的液体,晶莹透亮,像极了同学间那种通透纯洁的情。杰举起杯,说:来,雪,我们干一杯。我说:好,干杯,然后一仰头,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饮干了酒,那份纯纯的同学情,那种年少轻狂的过往,开始一点点在眼前蔓延开来……,我们曾经年轻,曾经与书为伴,我们苦读,我们互助,我们快乐。
有头晕的感觉,但心情却好。与同学朋友聚聚,说说话,原来可以令心情重新体会平静与快乐,虽然只是一刻短暂的时光,毕竟久违。
有同学过来敬酒,不敢再喝,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同学相聚,说不完的话,回忆不完的往事,大家举杯换盏,快乐久久回荡在这相聚时的分秒间。平时不敢说的话,今晚终于可以对同学一诉,平素刻意保持的淑女模样,此刻也得以在同学面前一放,那些我们共同的日子,共同的成长经历,多年以后再叙,令大家唏嘘不已,然,永远难忘……
透过流动的灯光,迷离于同学间的真情,原来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愿意。在离席间不远的一角,品着茶,我享受于自己暂时的安祥之中,笑得灿烂而陶醉,像一个受了委屈刚被人哄好的傻孩子。所有的痛苦,此刻全都遗忘,还有爱。也许,我真的不是一个一般定义下的好女人,我的男人说,我有给他压力了。然后,我抑郁,不快,把整个婚姻里该有的,没有的信心,全都虚化了。
整理着自己的心绪,我再不想为房子的事烦忧,也不必去想,那许多的承诺,有没有兑现的快慰。想着爱的理由,一切便都释然了。而我们的爱恋,一直都不会老去,象越存越香的陈年老酒,经久不息,醇香、绵长……
在这暧意融融的夜里,暧色的灯光凝聚了彼此之间的友谊,紫红色的红酒造就了多年后相聚的那种温暖氛围。它是那样的美丽而弥久,静静的夜里,没有风,却下着雨,在雨夜的滴哒声中怀想过去的我们,似又回到年轻时代的青葱岁月,虽然多个同学都表示,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然,却渴望着偶尔的相聚,在开心时,在痛苦时,在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时。
任何时候,友情,都是伴随我们一生的精神食粮,它如盈身的暧阳,在心里开了花,发了芽。我们曾经所有的历经,都会藏于我们心中最深处的地方,而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会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
今夜,友情如花,开在我们心田。
第359、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她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珍惜。
1
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尊心特别强,敏感、自负,却也脆弱。虽然我一直都知道,父母下岗后到市场卖菜没什么丢人,但年少的虚荣里,我还是觉得有点难为情。刚开始,我连市场都不愿去,害怕遇见同学。但天天看着父母早出晚归,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时,我的心就备受煎熬。于是有空时,我也会硬着头皮去市场帮忙。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暑假里的那天傍晚,我在跟妈妈一起卖菜时,会遇见同学吴昕。吴昕家境优越,成绩与我不相上下,只是她说话时有点嗲声嗲气,而且还有洁癖,每天进教室,总会用面巾纸一遍又一遍地擦拭干净桌椅后才会坐下……所有这一切,让我这个表面上大大咧咧、内心里却细腻敏感的女生所不齿。所以每次见到她,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不屑的神色。而她,亦会回敬我一个鄙夷的眼神。因此,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我们俩就像两只骄傲的孔雀,谁也不服谁。
我们遵守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各自为政,本也相安无事,没想到,那天的邂逅,彻底粉碎了我那像泡沫一样膨胀的自尊。看见她时,我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她看着我,愣住了,眼睛睁得老大,嘴张得足可以塞进一个包子。许久,她才惊讶地挤出一句话:“你,在这卖菜?”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仿佛脸上被人掴了一个大耳光,气急败坏地说:“关你什么事!”惊得正在摊子前买菜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看着我。
2
开学后,老班重新安排座位,我们竟然成了同桌。尽管我一百个不愿意,但又无力改变老班的决定,于是当她在我身边坐下时,我毫不客气地给了她一记白眼。
头几天我们相安无事,我一颗忐忑不安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在平淡中悄悄度过,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异常气愤和难堪。一天轮到我值日,自习课上,一个女生一直在跟同桌说话。我过去制止,没想到那女生却一脸不屑地指着我说:“你不就是一个卖菜的,你以为你是谁呀,还管起我来了!”其他同学闻声,都齐刷刷地转过头来看着我,嘲讽、惊奇,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将我笼罩。我满脸通红,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见此情景,吴昕慌忙跑过来阻拦那个与我吵嘴的女生,目光却是闪躲不定。不用说,她一定是做贼心虚!我卖菜的事一定是她公之于众的。我怒火中烧,目光如刀般狠狠地盯着吴昕。吴昕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却被怒气冲冲的我狠狠地推倒在地。
“真野蛮!居然动手打人。你本来就在市场卖菜,难道我说错了?”那个挑起是非的女生很不合时宜地火上加油。其他几个女生扶起坐在地上哭泣的吴昕时,也都不满地指责我。众怒难犯,我只能默默承受冲动带来的苦果。
从那以后,我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都对我敬而远之了。于是我像变了个人似的,对生活充满了厌倦,对身边的人也充满敌意。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而我却表现得无所谓,还变本加厉地逃课。老班来找我谈话,从她焦虑的眼神中,我看得出她恨铁不成钢的心痛。但我依然冷酷地板起脸,一声不吭。
父母也不明白我究竟是怎么了,一脸关切却什么也不敢问。妈妈对我说话时更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又惹我生气了。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像个刺猬,但我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冷漠和孤傲,觉得全世界的人都亏欠我。多少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思如潮涌:那天发生的一幕幕,伴着一声声嘲笑和指责,一次次地在我耳边回响,泪水也不止一次地打湿了枕巾……想到吴昕带给我的伤害,我咬牙切齿地发誓决不原谅她。
一天中午放学时,吴昕讨好似的凑了过来,支吾着想对我说什么。而我,却不屑地把头扭向一边。其实,我看得出来,自从上次的事件后,吴昕也沉默了很多,每次看见我时,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头垂得很低。
“殷子,对不起!”吴昕的声音很轻,“上次的事……”我的心一颤,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在学习上从不肯认输的人,居然会向我道歉?吴昕接着我:“看见你现在的样子,我很难过。我的原意并不是要取笑你,但我没想到事情会弄成那个样子……”
我僵硬冰冷的心渐渐温暖,在这段被孤立的日子里,我内心的惶恐与孤单谁人知晓?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与不在乎,面对从没有过的不及格的试卷,我的心会痛;面对父母焦虑的眼神,我的心也会痛。但是碍于面子,我并没听完她的话,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室。
下午上课时,我发现桌洞里有一只纸鹤,拆开来一看,里面有张字条:“殷子,对不起!上次在市场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对你充满了钦佩。我佩服你能够体谅父母的辛劳,并且身体力行地为他们减轻负担。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做学习上的劲敌,铆足了劲跟你竞争。但后来才知道,我们之间的竞争并不公平,你课余时间常去帮父母卖菜,我占了便宜。于是我把这事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同学,希望他们的父母去买菜时,能够多照顾点你家的生意,好让你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学习。我还请求老师把我们调到一起,这样我就能与你在学习上互相竞争与互相帮助……”
我仰起头,紧紧地闭着双眼,生怕眼中的液体一不小心就会滑落。吴昕真诚的言语让我阴郁的心一阵释然。其实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我自己死要面子,父母卖菜,又有什么见不得人呢?
3
“殷子,一起出去走走吧!”又一天下课后,吴昕主动来邀请我。我很爽快地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出教室。其实自从上次看完她的字条后,我就想主动跟她和好,幸好吴昕善解人意,给了我一个台阶下,或许她从我对视她的目光中读懂了我对友谊的渴求。
解开心结后,我与吴昕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渐渐地,我才发现自己以前对她存有诸多偏见。虽然吴昕说话的语气有些娇滴滴,但她其实是个坚强勇敢的女生。路上看见小混混敲诈小学生,她竟敢跑过去阻止,说她爸爸是警察,唬得那人转身就跑;看见年迈的乞讨老人,她会毫不犹豫地把口袋里的钱全都掏出来。而且,吴昕还在每个周末抽出时间陪我去市场卖菜,并美其名日:体验生活。但我明白,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珍惜。
有吴昕陪在身边,我在帮父母卖菜时,再也不会难为情了。吴昕热情洋溢的笑脸和甜甜的吆喝声,为菜摊招徕了不少顾客。一些前来买菜的大娘一边挑菜,一边问我们是不是姐妹。“是呀!我们是最好的姐妹!”在我还不知如何回答时,吴昕已经乐呵呵地抢先回答了。望着她如花的笑颜,我心里暖暖的。
在学习上,我和吴昕依旧是最强劲的对手。因为有她的存在,我斗志昂扬。我们坚信,对对手最大的尊重就是竭尽全力地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就这样,我和吴昕既是相互尊重的对手,又是最要好的朋友。就像吴昕说的:“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第360、这就是我收获的友情
小 时候,不知道如何与人交往,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性格合不合这种事。
而那时交到的朋友,轻轻松松就一起走过了十几年。
长大后,伤感情的话我们不说,占便宜的事我们不做,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友谊。
但还是搞不清楚,到底谁是真正的朋友?
和姐妹之间最常出现的对话如下
“新开了家甜品店,咱有空去吃。”
“好。”
“下午三点KFC见。”
“好。”
“一起减肥吧,每天早上跑步。”
“好。”
“这眼线液挺好用的,拿走了,你再去买一瓶。”
“好。”
“听说这款乳液不错,我去买就顺便帮你也带了一瓶。”
“好。”
“请我吃饭吧。”
“好。”
“我想去唱歌。”
“好。”
“咱找个地儿旅游吧。”
“好。”
我的就是你的,你要我就给你;
你的决定我都无条件支持;
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哪儿;
你想干嘛我陪你干嘛。
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任何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都在;
任何我需要陪伴的时候,你都在;
我美丽或丑陋,善良或邪恶,你都在;
我快乐或伤心,闪耀或灰暗,你都在。
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长大后,我们不得不学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泡图书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忙考研,忙找工作,忙约会,没有谁愿意为你牺牲自己的时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没有谁愿意为了陪你做你想做的事而打乱自己原本的计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我们知道不应该去打扰、去要求,害怕听到拒绝的声音,更害怕看到对方为难的表情。
其实并没有那么要好。虽然在一起也是开心的,但总觉得似乎少了一些什么。
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今天是朋友,明天不一定是;和你是朋友,和你的敌人也是。
抑或你以为你们要好,你觉得自己重要,可对方出去玩不一定会叫上你,涉及利益的时候她会避开你,申请入党不一定会告诉你,有更确切的考试范围不一定会愿意和你分享,你变瘦变漂亮交到帅男友她不见得会为你高兴。
这样还不如互相心知肚明,貌合神离来的公平些。
孤单吗。
受伤吗。
无助吗。
不解吗。
累吗。
那又能怎样呢?
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这就是长大后的友谊。
发信息给她
“心情不好,想出去溜溜。”
“好。来我这吧,吃住全包。”
多好,这样简单的友情。
第361、星星是穷人的钻石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为了生存而不息地忙碌,忙得没有时间翻翻过去的日记,甚至没有时间抬头看看当空的皓月,还有那闪亮晶莹的星星。
大学刚毕业,我做了OFFICE女孩,很忙碌,要工作,要准备考研,还要回家陪爸爸妈妈吃饭。
我总是毛躁,找东西,一用力把抽屉整个拉了出来,书书本本纸纸片片洒了一地。我只好蹲下来,收拾,发现一个大纸盒。实在记不得里面装了什么,于是想打开它,谁知又用力过猛,里面的东西都散落下来——一颗颗用彩纸折的小星星。
我想我真是一个健忘的人,对曾经以为刻骨铭心的经历竟然忘得如此干净,我索性坐到了地上,先把书本纸片整好,就开始拣那些小星星,被遗忘的往事仿佛永远在一个门口守候,只要你心血来潮或灵机一动去开门,它便深情款款地走进来。
很小的时候,也许是小学刚毕业,我家搬家了,我和我的邻居小朗分了手,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过他。现在回忆起来,我是不应该忘记小朗的。是他教会我骑脚踏车的。大学时,我每天唱着歌蹬着脚踏车在马路上闲庭信步,竟然没有想起过他。小朗是个很可怜的孩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的爸爸妈妈,他是和奶奶一起生活的,家里的陈设也很简陋,但是小朗很聪明,他会画画,会画好多东西。他还有一样很特别的本领,他会用小小的布头,做小娃娃的衣服。虽然他是个男孩子,但是每件衣服都特别的漂亮。现在想来,似乎每件衣服都体现着一种性格在里面,挺别致的。我羡慕小朗,要他教我,他同意了,然后很用心的教我,可是我笨,终于不了了之。小朗对我说:“小冰,没关系,将来我要当个服装设计师,做好多漂亮衣服给你!”我很开心,小朗和我同岁,但是对我说话,却总像个哥哥。真的,他对我真的挺好的。
那时候尽管他家里很困难,但是在我生日的时候他总会送我礼物。都是很普通的东西,可是要是配上他的诠释,就变得有了情趣。我想他真是个中规中矩的人,因为他送东西的形式是那样的固定,一件礼物,一封短信。他曾送我一听可乐,短笺上写道:“小冰,你知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吗?’可是你是女的,那就让我们的交情像可乐吧!味道好极了。”可乐喝了很多年,每次喝它都没有想起小朗,但是此时回想他的话觉得那么的有意义,可乐,样子很难看,一口喝下去还有点苦,但是多喝几口,就会发现它很甜,很好喝。也许只有这种交情才会经久不逝。我想我真该为失掉与小朗的联络而深深遗憾。他曾送我一张画,深蓝的天幕上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很动人,短笺上写道:“小冰,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想永远和你一起玩,但是以后的事是谁也定不了的,如果我们有天分开了,你要是想我,就抬头看看月亮,我们永远都会看到同一个月亮!”小朗是神奇的,他居然预言了我们已变成现实的分离,只要天晴,月亮就挂在天空中,可忙碌的生活却没有了闲暇去让我抬头看一看月亮,看一看不知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咫尺的小朗。我想到了“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小朗,我很想再见见你。
我想起了我们分开的时候,因为房子要拆了,我们都必须搬走,我记得那时小朗送我一只盒子,就是今天被我打翻在地的那只,里面装满了星星,用彩纸折的星星,还有一张短笺,上面写着:“小冰,别人都说我是野孩子,只有你和我玩,我很感激,要分开了,我折了一盒子星星给你,它会带给你好运的。”我想小朗是早熟的,但不擅言表,受到过伤害的孩子也许都是这样的,我没想到自己的曾经懵懂却换来这样一份挚诚挚真的情谊,可我却由于紧张忙碌的生活而将他忘记。小朗也许不会想到,今天的我会这样想,这样理智,清醒,却少了温情的回忆和他的点点滴滴。我感动,但是却不想去寻找他,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生活轨迹。
我把那盒星星装好了,打算把它放回抽屉的角落,就在我拿起盖子的时候,我突然看到盖子的里面写了一行字,我看着那行字,泪水溢满了眼眶,然后流了出来,我突然决定去找他,去找小朗,因为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东西,更值得我去珍视,也许它比事业、成就重要得多。
小朗在盖子上写着这样的话:“星星是穷人的钻石,你知道钻石是什么吗?电视上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小朗,你在哪里啊,我是小冰,我想穿你给我设计的衣服,我想见你。
小朗,你在哪里啊?
第362、在潮湿的日子里
我总是忽略自己的存在。那云海峰峦、青竹翠林、那名山大川、大漠孤烟,永远都值得我敬畏、赞叹,却从未自己的存在奏响自己心爱的心曲。直到有一天结识了文清。
与文清的相知相遇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那个阴雨蒙蒙的天,其本身就塑造了一个潮湿的人,注定要有一颗潮湿的心。那样的季节,那样的天气,那样的人,那样的心,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巧合。我把所有的心情都寄托在这种巧合里——站在一方小小的草坪上,闭上眼睛,伸出双手搜寻雨珠落在手心里的“缘”字上的感觉。心里默默数著“一,二,三,……”我想:如果在我数到六十六之前(因六是吉祥数字)如果有一个人面带笑容地主动过来为我撑一把伞,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我诚挚的朋友和忠实的倾听者。
“六十,六十一……”如果说我是荒唐的话,那么上天也只好让“荒唐对荒唐”了。终于在我刚数完六十五之后,睁开双眼,简直就是奇迹:那甜甜的笑,那火红的伞,那可爱的女孩!
“哇噻!六十六!”我终于狂欢不已。
那个带给我永远的激动的女孩就是文清。
天降机缘,天注定。文清真的是我诚挚的朋友和忠实的倾听者。
我们都相信缘分。
于是,每每天下雨,我们就撑着那把火红的伞漫步在潮湿的空气里。我们在雨中谈理想、谈人生、谈命运……当谈到学习时,我说我是一个不喜欢ABC和不懂得离子方程式的学生,不喜欢在拥攘的人群中寻找自己的身影。我,一直都是一个桀骜自负的冷色女子。文清说,就像这雨滴,一开始就着自由落体运动?那不可能。别忘了“人之初,性本善。”文清笑了,我也笑了。
我们仍旧是在散步,在这潮湿的日子里。仍旧是谈理想、谈人生、谈学习。我才发现,文清不但喜欢ABC而且知道离子方程式,更懂得直线方程。我不禁景慕起她来。同时也为自己的少知而感到羞愧。一刹时,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竟是那么的渺小,无足轻重。
仍旧是在散步,仍旧是在谈理想、谈人生、谈学习,在这潮湿的日子里。
文清告诉我,她是很怕下雨的。因为她曾在报纸上见过一些贫困山区的住房,多处是露天的。一下雨,就有倒塌的危险。于是,她总是在下雨的时候,撑一把伞——一把火红的伞,遮出一片晴空,给需要帮助的人。我这才明白:初识文清原来并非是天降机缘,天注定。
终于,我也敢独自撑一把火红的伞走在潮湿的日子里了。静听呼吸,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并不是永远只敬畏名山大川、赞叹大漠孤烟,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的存在奏自己心爱的曲。
我想,我将是一个不光喜欢ABC,还知道离子方程式,更懂得直线方程的。
第363、纯棉布友人
衣料质地中,我首选棉,棉制品中尤喜牛仔布与毛巾布。因其洗后不易变形,可熨可不熨,故为懒人佳选——无须花大量工夫,看上去整洁清爽。
友人中有不少性格似百分百纯棉的——不用时时刻刻照顾其弱小的心灵,一年间三四次面,一般投机,无话不说,爽朗可爱,全天候,多年不变。
丝与麻,美则美矣,比较麻烦,简直需要伺候。可是许多人时间多得可以用来发呆,又穿得起,得其所哉。故甲之熊掌,乃乙之砒霜,信焉。
与一些怪人做朋友,亦有同样的烦恼,他们总是要求别人孝悌忠信、贤良淑德,动辄冷笑着埋怨所托非人,真累。
如今,衣柜中难打理的衣物越来越少,生活中难服侍的亲友也避而不见。
所有枝叶都被削得干干静静,自由自在,不由得让人想起爱因斯坦那七套西装来:一式一样,每天穿一套,均无伤大雅。
我们要不要跟好榜样学习
乃可听其自然,有一朝起床,会诧异地对自己说:我要五十双鞋来干什么?此其时矣。
吾爱吾纯棉布友。(此乃我曰)
第364、毛泽东与专职摄影师的交情
1938年,出生于山西省夏县的14岁少女侯波,怀着一腔抗日热情只身来到延安,矢志于投身红色革命事业。此后,侯波担任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同志的专职摄影师,时间达12年之久。她用小小的镜头,记录了许多叱咤风云的共和国伟人,尤其是毛泽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为后人留下许多珍贵而永恒的瞬间,被誉为“红墙摄影师”。由于工作需要,侯波有机会接触生活中的毛泽东,也因此建立了非同寻常的友谊。
“女同志,半边天,站在中间”
北平解放后,侯波被调至北京电影制片厂担任摄影科长,专职拍摄中央领导同志的活动,于是有了第一次与毛泽东面对面接触的机会。
1949年6月的一个下午,居住在香山双清别墅的毛泽东送走客人准备返回居室时,发现院子里站着三个人,其中一位是侯波,一位是侯波的丈夫徐肖冰,另一位是新华社记者陈正清。三人向主席问好,毛泽东会意地笑了,并和蔼地指着院子里的一座小亭子,说:“咱们一起坐坐。”侯波在延安长大,虽然她多次听毛泽东作报告,但是与主席如此近距离地交谈,这还是第一次,因此她心中不免紧张。
“你的家乡在哪里?”主席笑呵呵地问。
“山西夏县。”侯波怯怯地回答。
“啊,你是关云长的老乡哟。”主席一句风趣的话语,一下子把侯波逗乐了,谈话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起来。主席接着说:“那是个好地方,抗日战争时陈赓同志就在你们那个地区打过仗。”侯波也讲了她的经历,主席听后高兴地说:“你是吃陕北的小米长大的。”这句意味深长的话,侯波永远也忘不了。
辞别之际,毛泽东主动要求说:“咱们合个影吧。”陈正清立即架起照相机,侯波与徐肖冰一左一右站在毛泽东身旁,毛泽东却说:“女同志,半边天,站在中间!”只听见“咔嚓”一声,一代伟人与三个年轻人一次轻松愉快的会面,被永远地定格了。
开国大典后,侯波被调往了中南海,专门为主席拍照。1959年,毛主席接见一些亚非拉国家的朋友们,侯波负责拍照,周总理帮忙排列队伍。周总理把主席安排站在亚非拉国家朋友们的中间,说:“大家的头都簇拥在毛主席周围”。毛泽东和亚非拉朋友们都被周总理这一有趣的说法逗乐了。侯波抓住机会按下快门,一张《毛主席和亚非拉朋友在一起》的杰作就诞生了。
“喝几口长江水就会游了”
1955年,毛泽东参观湖北省汉口棉纺厂后,来到长江边,决定在江里畅游一番。毛泽东换上泳衣,登上小船,下到了江里。
侯波跳上了另一只小船,紧紧跟在主席身边。岸上的同志知道侯波不会游泳,所以隔着老远不停地给船工打手势。老船工颇为自信地驾驶着小船,按照侯波的要求调整着与毛泽东的距离。侯波则“咔嚓、咔嚓”不停地按着相机快门,精准、多角度地捕捉着主席游长江的英姿。
这时,毛泽东注意到手拿相机像位女将军的侯波,并向她微笑示意。横渡长江上岸后,毛泽东亲切地问:“你没有下江吗?”侯波腼腆地回答:“我不会游泳。”毛泽东笑着说:“喝几口长江水就会了。”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1961年是侯波跟随毛泽东的第12个年头。这一年,组织决定调侯波回新华社。在拿到调令的一瞬间,一幕幕往事从侯波心头掠过。想起自己在中南海工作了这么多年,她合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更合不得离开主席。她想:哪怕在中南海多待一两天也好啊!
这时,有人传话要她去见毛主席,侯波快步走进主席的办公室。毛泽东请她坐下,微笑着对她说:“你在我这里工作了十多年,给中央同志照了许多相片,很辛苦,你也有功劳。”侯渡憋了好久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顺着眼角夺眶而出。在主席眼里,侯波是位勇敢的女战士,长江的惊涛骇浪没有吓住她,在各种恶劣的条件下,侯波也咬牙挺住了,然而现在她哭了。主席还是第一次看到侯波落泪,他安慰她说:“不要难过嘛。你可以经常来看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或者有什么事可以写信给我。”
1962年4月,毛主席特意派人给侯波送来一幅专为她书写的词:“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第365、陈独秀艰难岁月里的忘年交
字画为介,建立友情
杨鹏升,四川渠县人,小陈独秀21岁。青年时在渠县街头以卖字、刻章为生,后因机缘巧合被四川军阀杨森、李家钰等发现并资助他就读北大,后留学海外。
在北大就读时,杨鹏升就喜欢蔡元培、李大钊、陈独秀等人的文章,他积极参加新文化运动,与李大钊、胡适、高一涵也有交往。五四运动前夕,经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推荐,杨鹏升师从陈独秀。陈独秀非常赏识这个四川娃,两人从此结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
五四运动以后,陈独秀回到上海,杨鹏升则再度留学。杨鹏升留学归国后,便投笔从戎,成了一名国民党的军官。一个是共产党的总书记,一个是国民党的军官,虽然两人走的道路不同,但生活情趣、爱好比较接近,彼此在心中都给对方留有一定的位置。
“一·二八”淞沪会战时,杨鹏升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师副师长,率部英勇抗击日军,爱国之心深得陈独秀的赞许。再加上相似的爱好,两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发展。
杨鹏升对书法、国画、金石及园艺皆有造诣。同时,他与齐白石、徐悲鸿、刘开渠、张大千、郭沫若等都有深厚情谊,谦称是他们的“门下”。陈独秀对他的精湛艺术很欣赏。杨鹏升曾为陈独秀精心刻阳文“独秀山民”四字章,陈独秀给朋友写字或写信,常常盖上“独秀山民”章。这枚章被陈独秀视为珍宝。他曾对杨鹏升赞赏地说:“鹏升,你刻的四字章,把我家乡那座独秀山的秀气挺拔之势,以及我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全部精雕细刻其中了。”
杨鹏升的夫人包和平是满族人,原为杨家丫头,杨因结发妻不育,后纳其为妾。杨夫人身材高大,稍胖,但不失文静、贤淑,擅长国画,为女中一秀。陈独秀常写条幅,请她作画,或者由包和平作画,请陈独秀题字。他们交往中,不谈政治,只谈字画和友谊。
八七会议后,陈独秀便离开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领导岗位,他心情郁闷,加之又要躲避国民党特务的监视和骚扰,因此便把很大一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研究中国的文学艺术上。正是在字、画等文学艺术的“撮合”下,陈独秀与杨鹏升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成为忘年交
1938年武汉沦陷,杨鹏升调往成都任川康绥靖公署少将参谋,陈独秀也于这年秋隐居四川江津鹤山坪。两人交往更加频繁,他们相互交流,索要字画、印章、拓片等。同时,杨鹏升在经济上仗义救助穷困潦倒的陈独秀,金钱少则三百元,多则上千元,物品则有银耳等滋补品。
1939年,陈独秀身体不适,准备去重庆看病。他于12月30日写信给杨鹏升;“告日内拟往重庆就医,或住渝三星期,并寄《告少年》一篇。”1940年2月,陈独秀再函杨鹏升,告知他“已于6日由江津起身来渝,住宽仁医院”。杨阅后,即托章士钊从重庆转给陈独秀三百元汇票,让陈独秀作为住院医疗费用。陈独秀收到这三百元之后,于2月26日致信杨鹏升,说:“顷行严兄(章士钊)由渝转来16日手书并汇票三百元一纸,不胜惶恐之至!此次弟留渝二星期,所费有限,自备差足,先生此时想必亦不甚宽裕,赐我之数,耗去先生一月薪金,是恶乎可……”
陈独秀与杨鹏升的互相体谅与关怀,着实让人称羡。那时,杨鹏升一家老小二十多口,全靠他一人供养,每月开销至少五百元,经济上也不算宽裕,多亏了他夫人包和平会当家理财,加上她通情达理,内心也崇拜陈独秀,这才慷慨解囊,仗义救助隐居江津、处境极其困难的陈独秀。
有时,杨鹏升是从陈独秀来信中知道他经济困难,每当这时,杨鹏升就会随时设法给他寄钱去。1940年后,大批难民避难江津。人口的猛增,引起弹丸之地的江津城物价尤其是粮价暴涨,鹤山坪的大米涨到每升三十余元,县城的大米更要高出一两倍,这使得贫病交加的陈独秀生活更加窘迫,日子难熬。
1941年11月22日,他在致杨鹏升的信中说,他家“每月生活费可达六百元,比上年增加一倍”,不得不靠“典当度日”。杨鹏升接信后,与夫人商量,先后寄给陈独秀两千多元。杨鹏升知道陈独秀“无功不受禄”,有时就以向他索取字条、字联、碑文、金石篆刻甚至要他为自己的父亲写墓志等为由,或者以某先生托转之由,分期分批地给他寄钱,接济陈独秀,就连陈独秀用的信笺、信封都是杨鹏升提供的。陈独秀心中也有数,有时他以写条幅,或赠其作品如《中国古史表》《韵表》和《告少年》诗作以相谢。他曾几次写信问杨鹏升,托转寄两千二百元钱的“某先生”是何人?杨鹏升一直避而不答,被迫问得紧,无奈只好作答“某先生”为“晋公”,但“晋公”究竟是谁,在陈独秀的心中一直是个无法解开的谜……
就这样,在互相尊重和彼此信赖下,陈独秀与杨鹏升终成忘年交。
“除却文章无嗜好,世无朋友更凄凉”
虽曾为师且年龄较长,但陈独秀每封信的开头称杨为“老兄”“先生”,称杨夫人为“嫂夫人”,落款为“弟独秀”“手启”“叩”等,书信最长的有三页,最短的几十个字。在信中,两人或作学术探讨,或倾诉衷肠。其中一封复函杨鹏升的信中说:“弟前在金陵狱中,多承蒙蔡先生照拂,今乃先我而死,弟之心情上无数伤痕中又增一伤痕矣。”陈独秀感伤自己每次入狱,蔡元培都发救援电文,今却先自己而去。
还有一封写于1939年5月5日的信。陈独秀的嗣母于此前两个月去世,其悲伤之情在给杨鹏升的信中表露尽至:“弟遭丧以后,心绪不佳,血压高涨,两耳日夜轰鸣,几于半聋,已五十日,未见减轻,倘长久如此,则百事俱废矣!”1940年陈独秀病情日益严重之时,他几乎每月都给杨鹏升写信,经常在信中说“两耳轰鸣”“血压又涨”“头昏眼花”之类的话,知己情谊,溢于言表。
1942年4月,杨鹏升收到陈独秀的最后一封信。陈独秀在信中表达了对杨鹏升多年来的资助“内心极度不安,却之不恭而受之有愧”的心声。陈独秀病逝后,杨鹏升很悲痛,在信封的背后写下“此为陈独秀先生最后之函,先生五月二十七日逝世于江津,四月五日书我也。哲人其萎,怆悼何极”。痛失挚友之悲,表露无遗……
第366、向日葵的约定
大学第一年,她们被分配到了同一间寝室。
同寝四人,唯独她是农村来的姑娘,沉默寡言,带着乡土气味的矜持。山里的孩子,上学都特别晚,因此,相比其他三人而言,她的年龄最大。
老二是个温州姑娘,时髦、小巧、心细如尘。因生得秀气干净,开学没多久,便收到了一大堆高年级学长的求爱信。
老三来自内蒙古,外表粗犷,内心纤柔。唱歌跳舞,骑马射箭,无所不能。最令人羡慕的是,老三家里有一块特别大的牧场,牛羊成群,骏马奔驰。
老四的外号是缺根筋,山西人,成天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对于很多事情,老四的反应特别慢。隔壁班的男生勒紧裤带请她白吃了一个学期的早餐,她都还不知道人家对她有意思。直到大一下学期,那男生捧着玫瑰花向她表白,她才恍然大悟地说,哇,原来这小子早有预谋!
1
起初,老大和其他三位千金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到底是农村来的姑娘,虽然心里憋足了劲儿,想融入她们的小帮派,和她们打成一片,却不知该怎么说、怎么做。
老二大清早在宿舍里嚷嚷着手机丢了那天,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地看着老大。其他三人,家里非富即贵,想要一部手机,根本用不着这样的伎俩。只有老大,勤工俭学,申请贷款,可狠狠苦了一年,还是得用宿舍楼里的公用电话。
老三说,别急,别急,我用我手机打一个试试。老三掏出手机,拨了出去。结果,是一阵又一阵关机的提示音。
老二急了,站在床上面红耳赤地乱喊。老四跟着掺和,是啊是啊,你拿人家手机也没用嘛。交出来算了!再穷,也不至于偷自己室友的东西嘛!
老三这下坐不住了,老二,昨天晚上你不是还发短信来着吗?发完短信,你把手机搁哪儿了?好好想想。
我能搁哪儿?我发完短信就把手机放到枕头边了。
老大不说话,慢慢地从床上下来,打开灯,握着电筒,到处找。所有人坐在床上,看着她。
十分钟后,老大跪在地上,小脸贴着冰凉的墙壁,如同变戏法一般,从老二的衣柜底下摸出了沾满灰尘的手机。
手机是顺着老二床边的缝隙慢慢掉下去的。打了一天的电话,发了一夜的短信,电量本来就所剩无几。
2
为了庆祝手机失而复得,三姐妹请老大去校门口的会宾楼大摆了一桌。
老二举着杯子说,老大,谢谢你!你不知道,这手机对我有多么重要。里面可有七十多个追求者的信息呢!我的终身幸福,就全靠它了。
老大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傻笑,端着杯子,和老二碰了一下,咕噜咕噜,把整瓶啤酒喝了个底朝天。三姐妹全都目瞪口呆。
她们不知道,山里人大都有喝酒的习惯。天寒地冻出去劳作,为了取暖,只好随身带一壶自家酿制的烧酒。十一度的啤酒和山里人的烧刀子比起来,那真是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意味。
当夜,四人坐在会宾楼的包厢里,聊得忘乎所以。老二拍着桌子趣谈温州美少女捉弄风流纨绔子弟的仗义史,老三甩着头发嗷嗷地吼着不知所云的蒙古歌曲,老四则眉飞色舞添油加醋地描述那些不知从哪儿道听途说来的惊人求爱事件。
听完之后,三人嚷嚷着要老大表演一段。老大躲不过去,只好关了灯,坐在漆黑的包厢里给她们几人说山里的鬼故事。
三个城里的丫头平日哪听过这样的故事?虽然彼此浑身发抖,毛骨悚然,可还是紧挨在一起,听得津津有味。
回寝室之后,恰逢停电,伸手不见五指。
老二怕黑,躲在蚊帐里求老大起身点蜡烛。老大翻箱倒柜,找了半天。蜡烛点上了,温红的光,在漆黑处跳跃着,像个浑身橘红的调皮孩子。老大,放近些,再放近些,我害怕。
3
老大是被灼热的气息逼醒的。刚睁眼,就看到了火红的一片。
老二的蚊帐被烧了大半,火苗呼呼地往上蹿。三姐妹从没见过这种阵仗,只顾哭得撕心裂肺,不知如何是好。
老二要起身,被老大喊住了,二妹别急,先用被子捂住头,我会来救你的!
老大一个纵身从床上跳了下来,把洗漱台上的毛巾全都扔进了水池里。哗啦哗啦,四个水龙头,在顷刻间全被拧开了。
老大双手开弓,攥着滴水的湿毛巾,朝起火的蚊帐一阵乱打。
其他寝室的成员还没赶到,火就已经被扑灭了。老大才掀开被子,老二就哭着扑进了她的怀里。
二妹,有没有伤着哪儿?都怪我,把蜡烛放那么近。老大一面说,一面细致地用手触探,看老二是否伤了身体。
直到第二天,三姐妹才知道,老大昨天晚上那一跳,把脚给扭伤了。耽搁了一夜,脚踝肿得像个馒头。
老二哭了,大姐,你昨晚为什么不说呢?你看,都成这样了!这有啥?我在山里砍柴,不知摔过多少次,哪次不比这个严重?
其实,三姐妹都知道,老大之所以不说,是因为大火刚过,怕她们担心。
4
大三下学期,老二率先提议,要给老大好好过回生日。
三姐妹私下忙开了。
老二送手机,老三送电脑,老四送衣裤。老大原本说什么也不要,可一听到她们的话,眼泪就簌簌地落了下来。
老二说,大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实在不想看见,大冬天的,你还站在楼道里使公用电话。伯母会担心的。
老三说,马上就毕业了,写论文做简历部得用电脑。再说了,你不接受这礼物,以后,你怎么帮我们三姐妹修改论文呢?
老四说,大姐,我听到过好几次了,你骗伯母说,你兼职找了份工作,待遇不错,买了不少新衣裳,可如果你不穿着回去,伯母怎么会相信你在这里过得很好?这两套衣服,你一定要收下。一套是你的,一套是伯母的。
那天,是老大第一次流眼泪。在山里,被狗咬、被镰刀割、被牛踩,她都从来没有哭过。
5
大学还没毕业,老二就托父亲的关系,在温州帮老大找好了工作。老大最终还是没去。她把所有简历都投给了支援西部的工作机构。
毕业那天,老大又一次哭了。她摸摸老二的头发说,二妹,工作了以后,可得好好找个男朋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捣蛋了。
接着,她转身抱了抱老三,三妹,你虽然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但我知道,其实你很容易受伤。大二那年,你和男朋友分手,谁都以为你无所谓。可我知道,那天晚上,你躲在被子里哭了整整一夜。
老四,小飞是个好男孩,这是我观察几年得出的结果。虽然,他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但他勤劳、肯吃苦。这样的男孩,你一定要把握好。
老二说,五年后,我们在温州聚会吧。老三不干,说要去内蒙古骑马。老四不乐意,说山西也不错。
最后,是老大开口了,妹子们,别争了,咱们就在青岛见面吧,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6
五年,像风一样,呼啦啦地从远处袭来,说过,就过了。
这五年间,她经历了太多的挫折。爱情失败,母亲早逝。她独自在西藏的莽莽雪山中,传递着温情、知识和希望。
这几年,她陆续得到了她们的消息。老二在温州开了家服装厂,情有所归;老三把她在内蒙古的牧场办成了旅游胜地,收入不菲;老四跟着小飞去了广州,白手起家,开了小商铺,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她没去青岛,和她们断了联系,她不想再去打扰她们的生活。
只是,她没想到,她们三人会在青岛如约而至,然后,一起直飞西藏。
原来,要找到她,真的很容易。
老二胖了不少,刚见面,就嚷嚷开了,大姐,你可真够残忍啊,把我们三姐妹丢在青岛。不过,这几年,你在外面可红了,报纸上说你是高原的格桑花,整整五年,孑然一身,把所有的青春和精力都献给了贫困山区的孩子。不过,依我看,你倒更像太阳,否则,我们三姐妹才不会成天跟向日葵一样围着你转呢。
老大又哭了。山风呼呼地吹着她的面颊,阳光普照珠穆朗玛。这是向日葵和太阳的约定。也只有向日葵知道,阳光将要去哪里。
第367、两个朋友的相处
阿拉伯传说中有两个朋友在沙漠中旅行,在旅途中的某点他们吵架了,一个还给了另外一个一记耳光。被打的觉得受辱,一言不语,在沙子上写下:“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巴掌。”他们继续往前走。直到到了沃野,他们就决定停下。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起来了。被救起後,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说:为什麽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
另个笑笑的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里的深处,那里任何风都不能抹灭它。
朋友的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忘记那些无心的伤害;铭记那些对你真心帮助,<BR>你会发现这世上你有很多真心的朋友…
你只需要花一分钟注意到一个人;一小时内变成朋友:一天让你爱上他;一但真心爱上 …你却需要花上一生的时间将他遗忘,直至喝下那孟婆汤…
朋友呀!当你看到这里,你感受到什麽?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磨擦,我们也许会因这些磨擦而分开。但每当夜阑人静时,我们望向星空,总会看到过去的美好回忆。不知为何,一些锁碎的回忆,却为我寂寞的心灵带来无限的震撼!就是这感觉,令我更明白你对我的重要!在此,我希望你能更珍惜你的朋友。
第368、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
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
我的邻居是一个讨厌的男人。
他在一年零六个月前搬来,在整一年前搬走。自他来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家浴缸的水龙头就开始无缘无故地漏水。也不是一直不停地漏,就是不定期地漏那么一两个小时。请
人来修理过,但是根本找不到什么故障。爸爸困扰了一段时间,发现无从下手,就不再管它了--反正这种抽筋式漏水也不能构成什么危害。
他搬来之后一个星期,我跟他第一次打照面。那天下午放学回家,我看见他弯着腰在摆弄门锁,很使劲的样子,穿着皮外套。我默默地从他身边擦了过去,站在自家门口,开始从书包里掏钥匙--这个时候,我感到他直起了身子,并且对我转过头来。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肩膀给人拍了一下。我反感地往肩膀上看去,只看见几根苍白的手指。
干什么?我问。我的邻居--这个讨厌的男人--说:钥匙借我用一下吧。他说话的时候,我的眼光一直平视着他皮外套的第二粒扣子,听过他的请求,阴沉地把钥匙递给他。谢谢,他说。
他开始用我的钥匙尝试着打开他家的门。我满怀抱着书包站在一边,老着脸,身子晃来晃去。他试了一会儿,抬头对我笑笑,说:对不起哦。过一会儿,又说:不好意思。我一直冷着脸,望着他,身子晃来晃去。又过了一会儿,他把钥匙还给我,说:算了,找人撬吧。说着笑笑--笑在眼睛里,眼睛外面没有。他打量我,说:书包很大么--重不重?我阴着脸,在喉咙里低低地发出一个声音,随即走进家门。
这个讨厌的人最后大概去找了个锁匠,才得以进门。和他的第一次照面给我留下了非常坏的印象。这个人相貌还好,个子也不矮,可是瘦弱得像一个孩子,尤其是,举手投足间好像有种倒霉相——那一年我在读高三,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所以见不得像他这样懒洋洋的家伙。后来他也常常出这种不带钥匙的事,不过再也没有请过锁匠--有一个似乎是他女朋友的人会跑来用备用钥匙给他开门。
当我听到楼道里那种特别的脚步声的时候,我就会跑到门后面,眼睛对着猫眼朝外看。我知道那种脚步声--那就是他的女朋友来了。她的脚步声和她的其他动作一样,传达出她气质里一种非常敏锐的东西。她总是穿着色彩斑斓的长衣服,从猫眼里望出去,微微地变了形,好像夏加尔的画。她默默地把钥匙插在锁孔里,却不去开,而是斜倚在墙上,伸直了双臂,开始观察自己的手指。那个讨厌的人也不急着开门,在旁边小声地说着什么--我猜想是在解释再次忘带钥匙的原因--他笑眯眯的,笑在眼睛里。她也笑眯眯的,歪歪头,目光从纤纤十指滑到他的眼睛里面,什么话也不说,无限爱怜在心底。
我常常躲在猫眼后面,看他和她站在一起,他的嘴唇无声地动着……我对她是如此迷恋,以至于对他极端讨厌。有时候她会跟他一起进去,有时候不进门就走了。在我心里,他们的交往似乎就全部发生在这个狭窄的楼道里,两个人无声地笑来笑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在猫眼后面,看到眼睛发酸发痛--电视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包含着那么多夸张的内容,而我亲眼目睹的真实恋爱,却无声无息。
不久之后,我认识了这个讨厌的人的女朋友。周末的时候,她经常到这里来住;我们两家的阳台离得很近,早晨我在阳台上读书,十有八九她会穿着五彩斑斓的丝绸晨袍从房间里走出来--于是我们就打个招呼,简单地说几句话。我喜欢看她手撑在阳台栏杆上往楼下看,然后直起腰身,长长地出气,或者是迎着扑面吹来的暖风做扩胸运动--她的长卷发和身上穿的彩色丝绸晨袍一起往后飞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小孩一样贴着她的身体。
我跟她在阳台上聊天的时候,那个讨厌的人--也就是她的男朋友--总是在房间里呼呼大睡。有一次她抱怨说:总是睡睡睡,不到中午不睁眼睛,睡死他!这样说的时候,她很快乐地微笑着。我问她他是做什么的。她很简单地答道:广告。就没有第二句话了。过了很大一会儿,她突然说:他比我年纪要大,也不像我这样很傻地一直读书。我就问:你还在读书吗?她说:是呀,我读应用数学的。顿了顿,叹口气说:还有一年就拿硕士学位了,我也不知道接下去要不要再读,或者,出国去读。说完又叹口气,随即与我相视一笑。我在心里很崇拜她有本事,虽然知道要是说出来,她一定不以为然。后来她帮我解过几道数学题,用的都是极其巧妙的方法。她的字写得很大,很有力,尤其是数字。还有,她用的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紫色墨水,在那张揉皱的草稿纸上微微地化开来。
那段时间因为升学的压力,我负担很重。有一次她请我到她学校去玩,走在草坪边上,我说我也想考这个大学,然后我就开始哭,说:我不会有出息了。她把手放在我背上,叹着气温柔地说:你看看我的男朋友--你会比他更没出息吗?于是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
后来,那个讨厌的人就搬走了。他搬走前大约一个礼拜,有一天黄昏,我在阳台上收衣服,看见他从楼下走过,低着头像在想什么事情。楼下种着一排小小的杨柳,柳枝青青的空隙中,闪出他的皮外套。我上半身空在阳台外边,隐约闻到他身上一股懒洋洋的味道,就仿佛是太阳在皮衣服上面烘焙出来的,带点葡萄酒的香气。我目送他苍白的后颈向前移动,冷不丁他抬起头来,对我亮了亮手心,说嗨。我两只手拿着竹竿,愣住了,直到他转过了弯,才想起来轻轻说了声嗨。当我捧了满怀的衣服走进房门的时候,就像要遵守什么规则一样,把脸挂了下来。
这天晚上,浴室的水龙头又漏水了。我躺在床上听那滴答滴答的声音,朦胧中那个人穿着皮衣服,低着头从滴答的水珠之间慢慢走过。
再后来,我就考进了那个人的女朋友所在的大学。而我家对门那个单元一直空着,阳台上有一盆那个人留下来的枯萎的草花。他女朋友不住学校宿舍,我没有如愿在校园里遇见过她。但是每次走过那个草坪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说的那句温柔的话,于是就顺便想起了那个讨厌的人。
没想到我还会重新遇见他。
那天傍晚的时候,天很阴,铅灰色的风刮来刮去。我坐上一辆巴士,到我做家教的那个小孩家里去。我在心里真正地感到厌烦,因为我很不喜欢那个小孩子,而她也很不喜欢我。车子一站一站地开,我一直漠然往外面看着。然后,在一站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人,他还是穿着那件黑的皮外套。这时候,车子停下来,门打开,我迟疑了一下,突然站起身跳下了车。
我跳下去的地方,正好是在他的面前。他低头走过来,猛地停住,注意地看了看我,随即笑了--还是都笑在眼睛里。他说:那么巧。我说:原来你还认得我呀。他扭头瞥了一眼我刚乘的那辆巴士,说:你倒正好在这里下嘛。我说:不是的,我看到你,就下来了。他听到之后,没说什么,带着没法相信的表情打量着我,然后,笑笑,说:真的啊。
我们两个人一起站在那根窄条的人行道上,看着面前的巴士开走。铅灰色的风把我的心吹得皱了起来,心里有样东西沉下去,沉到底。过了一会儿,他说:那怎么办?你为我半途下车,我得报答报答你--到我那里去坐一会儿吧?就在前面。我迟疑地望了望四周,没响。他说:你有事啊?我说:嗯……去吧。
他现在住的地方也是那么一个类似的单元。走上楼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搬家?他说:没什么,换个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他走在我前面,这句话说过之后,又扭头笑眯眯地说:我看邻居那么讨厌我,所以想想还是搬走吧。我抬头望着他,想不出什么回答的话,只好笑了一笑。
可是他又没有带钥匙。
他站在门前面,两只手撑在门上,似乎要这样把门推开,嘴里说:怎么办?钥匙没带。我诧异了一会儿,随即很高兴地说:那太好了,叫你女朋友来开门!他眼睛深处微微笑着,没有马上答话,过了半晌才说:我女朋友总不见得从美国飞回来给我开门吧。
我诧异了好久。
然后我跟着他默默无言地下楼。
到楼下,他说:那么,我们去找个地方喝茶吧。我抬头望着他--在他像孩子一样瘦弱的脖子上面,他的面容显得柔和而亲切。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息了,他身后的天发出一种银灰色的光,给他的脑袋勾了一个冷冽的边。我突然高兴起来,说:不要,我不要喝茶,要去肯德基!他装出一种很惊讶的样子说:啊?你这个小孩!于是我们两个哈哈大笑,然后我看看他,说:喂,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为什么那么讨厌你。他说:是的呀,我也不知道。
我坐在肯德基里。我的脑后是大块的玻璃,上面贴有山德士上校的头像。玻璃的后面,是照着法国梧桐光秃秃枝桠的路灯。我的面前是这个我曾经觉得很讨厌的人。
他问我坐车到哪里去,我支吾了一会儿,说:“不到哪里去。”想了想,纠正道:“我去做家教。”他说:“那你现在不去了啊?”我不响,老着脸喝可乐。他笑笑,说:“我女朋友读大一的时候,也去做家教,做得恨死了。我就叫她辞职教我算了,反正我一样付工钱给她。”我大笑,伸出手去敲了敲他放在桌上的手背,说:“那你现在还需不需要家教?我来给你做家教好了,你也付工钱给我。”他说:“不行。你讨厌我到这种地步,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他说:“那还不容易?”说着做了一个十分冷漠的表情,脸拉得老长,一边说:“这种样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我脸拉下来,喝了一会儿可乐,说:“不行了,我跟那个小孩没有前途。”他说:“什么没有前途?”我说:“我也讨厌她,她也讨厌我,我也没本事把她弄好。一点前途也没有。”他眼睛里笑着,看着我,半晌,掏出一个手机来说:“喏,手机借给你用。”我询问地瞪住那个放在桌上的手机,瞪了一会儿,笑起来,拿到手里拨了个号码。他在桌子对面很得意地望着我。是那个小孩接的电话,我说:你自己复习功课吧,或者再去找个老师。她在那头大概愣住了,然后***妈来听电话,我就说:某某某妈妈,我不想做了。还有,你的小孩这样下去没前途。说完切断了通话,大笑出声。我对面这个讨厌的人一直望着我,在得意地笑,笑到眼睛外面来了,手伸过来拍拍我的肩膀。
肯德基里面一首又一首地放着流行歌曲,我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冰可乐。我们的话渐渐少下去,越是少,声音就越是低。后来,话全部都说完了,只好默默地看来看去。可乐在我肚子里温情脉脉地流着,仿佛在我跟这个人之间流过去的时间——都是一种暗流。有那么一会儿,我默不作声地凝视着他,暗暗尝试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这种空虚的痛令我记起了他那个穿彩色衣服的女朋友--她那种敏锐的脚步声、那种敏锐的字迹,叫人听了看了,都忍不住有点细微的很享受的痛苦。突然我说:“怪不得我没有在学校里遇见过她。”
他心领神会地望着我,随后,把目光投到我头顶后面的玻璃上,慢吞吞地说:“你还在放暑假的时候,她就走了。我倒难得看到飞机那么准点。”我用手掌紧贴着杯子湿凉的外壳,手掌心里都是水,接着我又用手去捂着面颊,于是面颊上也都是水。我的声音在牙齿后面说:“我真是喜欢她。”他听了,就把目光移回到我眼睛里,对我很和善地笑了笑,说:“我也是的。”然后又笑了笑,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点。”然后,又笑了笑。--这是我看到过的最伤心的微笑。他眼睛里都是笑容,很沉重的,交错着我的目光,一直掉到我心里去,融化不掉,坠着,挂在那里,很难过--于是我只好一大口又一大口地喝冰可乐,喝得我肚皮要破了。他还是在我对面,很和气地问我:“你还要喝吗?”
走到肯德基大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于是我也站住。我站在那里,摇摆不定。他微微地弯下了腰,说:“你今天喝了几杯可乐?”我说:“我不知道。”过了一会儿,说:“数不清。”我的眼眶里面都是眼泪,风吹过去,眼泪没掉下来就变成冰凉的,简直让我怀疑是许多黑色透明的冰可乐从我眼睛里流出来。那个人低头到我面前,打量着我,然后直起腰,叹了口气,温柔地把手放在我背上,说:“小姑娘就是会哭呀。”我们脚往下跨,走出了肯德基的大门。我突然扯住他的衣袖,说:“你下次去做一个可口可乐的广告,就拍可乐从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眼睛里流出来。”想了想,说下去:“流出来之后,变成一个一个很小的心,掉在地上,碎掉。”想一想,又说:“你要给她穿红颜色的衣服……”我起劲了起来。他扭头对我笑,良久,说:“可口可乐的广告轮不到我来做。”顿一顿,又说:“百事可乐的广告也轮不到我来做。”
我们开始朝车站走去。走了一会儿,我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伸手在我肩膀上拍了两下,像个老长辈一样,概括陈词道:“广告都是很开心的。”他拍我肩膀,还拍我背,用的都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方式--就是同一年零六个月之前他拍拍我,问我借钥匙的时候那种方式一样,代表他是一片好心。我们就这样朝前面走,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我们两个人只不过偶尔擦到一下胳膊,可是两个影子就像在打架一样。不久以后,我们站在了车站上。
车站安安静静的。我说:“我现在太失望了。过去我总是在猫眼里偷看你跟你女朋友。现在怎么办?”他说:“什么叫现在怎么办?”我说:“好像太现实了。我不敢谈恋爱了。”他没有接上话茬,只是在我身边站着,手插在口袋里。过了很久很久,有好几辆车子开来又开走,他突然低声地说:“小姑娘就是那么感情丰富。她要走的时候,也在那里穷哭,哭到后来就走了。这是我的现实。”我别过头去,望着他的侧脸,不眨眼睛,弄得眼睛非常痛。我悄悄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抬了抬头,转过来注视我。他的目光非常通透,透到灵魂的底部。我在心里疼丝丝地想:我和他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东西,那么大块的凝固的空气,那么多每个人不同的现实,还有那么那么长的时间。
跳上车那一瞬间,他推了我一把,说:好好的。我转过身,车门关上了。隔着玻璃看他站在地下,像上帝俯视芸芸众生--他显得模糊、矮小、瘦弱得像个孩子。
我飞奔回家上厕所,发现今天晚上龙头又漏水了。猫眼里和阳台上好似夏加尔画作的回忆跟着水滴很慢很慢地流走,像冰可乐从我眼眶里流出来。浴室里水滴答的声音,总伴随着我轻声的叹息。
第369、友情垃圾桶 十二星座哪个最合格?
只要活着,就难免会有一些些烦恼,一点点委屈,想找个人来说说。我们通常把这个人美其名曰为“垃圾桶”。12星座当友情“垃圾桶”时候的表现都是什么样的呢?看看吧!参考太阳、上升星座。
白羊座
“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嘛!我去找他算帐,痛扁他!”
一向喜欢打抱不平的羊羊,往往只听到“半桶水”的时候,就已经义愤填膺了,而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就很难预料。所以,找羊羊做“垃圾桶”的你,一定要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哦。
但是,也有一点好处就是,羊羊从此会把你的委屈当成自己的委屈,和你站在统一战线上,共同去仇视那位欺负你的仁兄。
金牛座
喜欢在自己倾诉的时候,有人在一旁陪你叹气吗?希望在哭泣的时候,有人默默地递过来一张柔软的纸巾吗?如果你是想拥有这样一个倾诉对象的话,牛牛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节制的牛牛能做的,也只是到此为止,你可不能指望老实的它们会出主意帮你报仇。
双子座
双子座的“垃圾桶”是个倒得越多吐得也越多的“垃圾桶”。能得到此美誉,原因有二:一是机灵活跃的他们主意多,你向他们倾诉得越多,他们能给你提出的建议也就越多,而且他们擅长从纷繁复杂的关系中跳出来思考问题,这一点对于希望解决问题的你,是非常有利的。
二是他们的思维也多变,刚刚开始的时候你和他们谈的是爱情,但是到了最后也许就是他们和你谈哲学了,所以千万记住不要被双子的思维牵了鼻子走哦。
巨蟹座
蟹蟹让你感觉到最温暖的,是他们母性般温柔的肢体语言——或者轻轻地为你抹去脸上的泪水,“乖,别哭了。”;或者紧紧地握住你的手,让他们手心的温暖渗透进你的心;又或者让出自己的臂弯,让你有个小小的避风港。
所以,当你在蟹蟹面前倾诉完后,就会觉得自己像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一样,浑身舒畅。
狮子座
狮子座的“垃圾桶”是分成两类的,看你碰上那一类了:
一类是愤怒的狮子,他们也会向羊羊一样,把那个欺负你的人骂得一名不值,甚至还会以大哥/大姐的身份帮你出头。
一类是骄傲的狮子,他们以狮王的尊严告诉你,不需要和小人计较,就当是被苍蝇蚊子叮了一下好了。
处女座
选择处女座的垃圾桶做倾诉对象,最容易出现的后果是“反客为主”。因为处女本身也是擅长理性分析和喜欢倾诉的人。他们在倾听你的委屈的时候,往往也会在同时插进来帮你分析其中的因由和细节,甚至他们还会联想到许多相关的事情,一古脑儿地列出来帮你做对比分析。
这样的垃圾桶好不好,完全在于你的个人喜好了。
摩羯座
羯羯是个耐心的听众,但是却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听众,也许是因为他们太习惯于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了。所以你的倾诉到了最后,往往变成了羯羯提问,你来回答的形式。
倘若你不希望赤裸裸地把自己的内心暴露给外人,魔羯座的“垃圾桶”也许会让你觉得有被窥探的压力。
水瓶座
如果一些事情困扰了你很久,难以解脱的话,也许你应该试着去找找瓶瓶。思维开阔的瓶瓶,能够帮助你看到事情所涉及到的各方的利益得失。借助他们的智慧,你也许会觉得自己并没有输得那么惨,你可以选择的余地也还有很多。甚至你会看到,经历过这些不开心,其实你也长大了,成熟了。
双鱼座
当鱼鱼知道你要找他倾诉的时候,往往会为你找个比较有气氛的地方坐下:或是在流动着忧郁情调的咖啡厅。或者是到浪涛拍岸的海边,又或者是在繁星点点的寂静夜空下……
然后,鱼鱼什么也不说,只是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你,这个时候,委屈的你还能说什么呢?也许最想做的,就是顺应这美好的背景,好好地在鱼儿怀里哭一场吧!
第370、我们是朋友
先是股指大幅下挫,短短几周,华生手里的500万一下变为200万。不甘心的他以为股票跌到了最底部,他拿房子、车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了100万,还找亲朋好友借了300万,全投入股市。哪知股指又下跌了1000点。华生一算,他的100万不但亏空了,还欠了亲朋好友数十万。祸不单行,就在这时华生的第二任妻子就同别的男人跑了。最不幸的是上个月,华生的第二个儿子竟被确诊为白血病。
华生知道他不能向命运低头,不能垮下来。他要救儿子。
医生告诉华生救儿子最好的办法是给他儿子换骨髓,但费用要30万。30万对现在的华生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华生只有找亲朋好友借,但没借到一分钱,亲朋好友都找各种借口拒绝。华生极其失望,也极其愤怒。华生有钱时,如手头一时转不过来,随便找个人要几万块钱,那个人都会马上给他。华生也信了“狗拉屎肥茂草”这句话,草长得越茂盛,狗越在那些草上拉屎,而那些极需狗屎作肥料的矮草,狗却不爱光顾。
正当华生为钱的事焦头烂额时,安荣来了。安荣带来了10万块钱,对华生说:“华生,真不好意思,这钱太少,我一定想办法,一定筹到治侄子病的钱……”
“你哪来的10万块钱?”华生的眼里一下湿了,他硬是忍着,泪水才没掉下来。
“我把乡下的房子卖了,还有这些年打工积下的钱……”
“这,这怎么好意思?”华生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哗”地一下淌下来了。
“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华生嘴里不停地说着“朋友,朋友”,其实华生在此之前一直没拿安荣当朋友,而且一直瞧不起安荣。安荣是一个打工的,衣着邋遢、举止粗鲁、满嘴脏话。华生也想不起来他怎么会认识安荣这样的人。
安荣却记得极清楚。公交车上,华生踩到了安荣的脚,华生一脸歉意的笑,连说“对不起”。安荣心里热乎乎的,这几年,有不少城里人踩了他的脚,但没有一个人对他说对不起。华生是第一个踩了他的脚后说对不起的城里人。安荣不好意思了,对华生说:“该我向你说对不起,其实错在我,我不该离你这么近,瞧我身上的水泥把你的西装都弄脏了。要是我离你远点就不会弄脏你的衣服,你也不会踩到我的脚。”
没多久,安荣又见到了华生。华生正被3个气势汹汹的男人围在中间。安荣凑上前,才知道华生遇到了“碰瓷”的。所谓碰瓷,就是一个抱着花瓶之类瓷器的人故意往你身上撞,瓷器摔碎了,他们便讹你,要你赔。安荣有几个老乡也做这事。安荣挤上前说:“你们别讹他,他是好人。”
“讹他?”一个人给了安荣一拳,“你找死。”
安荣说:“我几个老乡也在做这样的活,你们肯定认得。”安荣说了几个人的名字。两个人都看着“络腮胡”,“络腮胡”指着华生说:“他是你什么人?”
安荣一脸自豪:“我朋友。”
3个人这才放过了华生。
后来安荣没事做了,找到华生时,问华生能否介绍个事给他做。华生当着安荣的面给一朋友打电话。华生说:“我朋友没事做了,你能否让他进你公司?”
安荣很激动:“华生,你真把我当朋友?”
华生说:“我们当然是朋友。”
安荣进了华生朋友的公司,当了保安。
这天下午,华生无意中从电视里看到悬赏通缉安荣的通告。通告中说,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30万。原来安荣绑架了一个千万富翁的儿子,但并没有伤害他,只绑架了一天就放了。富翁在电视里反复做悬赏广告。
晚上12点,华生接到安荣求援的电话。安荣说他住在一幢烂尾楼里,已3天没吃东西了,让华生送点吃的过去。
华生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自己有了30万,儿子也有救了,便拨了“110”。
安荣被警察抓获了。让警察奇怪的是安荣见了警察不跑,而是向警察伸出双手。其实安荣完全有逃脱的机会。安荣还对警察说:“如果那千万富翁不给那个向你们报警的人30万,你们一定得管。”
警察有点不耐烦,狠狠踹了安荣一脚:“你还是好好关心你自己吧。”
“可谁叫我们是朋友呢?”
警察又踹了安荣一脚:“闭上你的嘴。”
第371、一位陌生而亲切的朋友
他姓孙,是一个工人,与我的尧儿曾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是伙伴朋友。
那年,孙君去美国参观,面对“9·11”废墟世贸大厦,即兴写下首诗《重建》:“公平是和平的土壤,退步是进步的通道,时间太短,空间太小,不能让邪恶弥漫,恐怖笼罩,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宽容不嫌多,奉献不弃少,让我们相互微笑,热情拥抱,用真诚把新的文明大厦缔造。”
我是从尧儿处读到这首诗的,诗的每一句使我触动,引起共鸣,说出了我心中想说而说不好的话,句句铭刻心中,时时念及。在我家的周六聚会时,或我与朋友们聊天时,都一再提及。
昨晚八时许,电话铃响,尧儿的声音:“妈!有人和你说话,是在废墟写《重建》的诗人……”平日里这时,我坐在电视屏前,看着看着睡意就不期而临,而这时听说是我佩服的孙君电话,顿时一扫朦胧。听到电话里传来孙君的问候,并说待日要来看望我,我高声回答“欢迎欢迎”,并忍不住的随口念出“公平是和平的土壤……”这晚,我来了精神,直到寅夜,回想起与孙君有限的交往。
我进入老年,身闲心安,返老还童,而生命的本能是需要接触人气、地气的,那样的生活才有质量。因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曾报名参加了鲁迅文学院的函授班学习,每学期有一次为期三五天的面授活动,我们在某一个城市集中。那次定在北京,恰孙、叶二位出差在京。尧儿总是关注我的起居,他嘱托二位挤出时间,陪同我在面授活动结束后,去京郊承德山庄一游。
那是个秋天,我们在山庄旁的酒店里吃饭,孙君要了瓶二锅头,我惊诧,早餐也喝酒?原来孙君素不喝酒,只是为了御寒。那天早上气候清凉,我已穿上棉毛裤还觉风冷,而他却只穿一条单裤,鼻尖红红,清鼻涕溜溜。见他举杯仰首,似在喝药,我暗地觉得有趣,这别具一格的创意!
一到山庄外,有一小伙子热情迎上来,口若悬河游说,为我们取好景留影。果然下山时即送上照片,然而收费多多。显然宰人太甚!于是我对小伙子说,年轻人谋生,不能蒙骗胡来要钱宰人,若顶真说理,你要受到责罚的……而孙君却不声不响地将如数钞票交给小伙。我立即哑然,觉得自己滔滔说教,实属浅薄。我徒增痴龄一个老妪,却少了宽容、体恤、同情弱者的胸怀!
与孙君相处的两天,天天听到他给家中打电话,“一再叮咛宝宝你要记住……宝宝你应该……宝宝听妈妈的……”探问之下,才知道他的宝宝已是个十八岁的青年。
多么浪漫的一个诗人!
其实,我与孙君见面交往仅仅这一次,而且还是十多年前。十多年了,路遇也许难以相识,然而在我意念中,他是我的挚友,老朋友般的帖近、亲切。
第372、女人心事,女人最懂
正如在这个新世纪,新新人类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词一样,新女性的生活也展开得多姿多彩。新女性对情感的渴望依旧美丽,只是除了美丽之外还有许多让我们惊叹不已的洒脱。
女人的约会,请男人走开
过去在约会时,有个威猛的“保镖”伴其左右的女孩常常是当晚的焦点。如果说今天你和那些新女性约会,还骄傲地捎上个男士,要有心理准备接受冷淡,特别是想做重心的男士。一群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孩在告别酒会上的赠言不再是“下次见面时带上另一半”,而是“下次见面时不准拖家带口”。没有男人的约会,女人不仅可以暂且摆脱因男人而起的虚荣或嫉妒,而越来越会欣赏同性,同时在自由自在的氛围中,也会有难得的灵感闪现。有的前卫女孩甚至宣布若他不愿意从约会中走开,那么只有让他彻底地走开。此番恐吓,还有哪位男人敢冒天下女性之大不韪呢?
超越琐碎,女人可以不谈家事
据说现在的新好男人相聚时,对烹调术的兴趣绝不亚于侃足球的津津有味。与此相反,有家或没家的女人却在远离此类话题,家庭和孩子已不再是她们谈话的中心。她们总是很抽象地聊天,说时尚、说国事、说天下事,有时还预测未来,但就是不谈家事,这样的感觉使交往相当轻松,而少了些琐碎事务的干扰。一般来说,女性成年之后要承受着来自多重角色的压力,如果把和朋友共处的一点时间都变成诉苦会,不能全身心放松,而纠缠于家事之中,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恶性循环。
花钱买品味,午间泡吧又何妨
泡吧在男人眼里似乎是他们的专用场所,只是男人们不得不接受正有一些女士比他们还自在的享受着泡吧的独立感、泡吧的尽情性。现在你会发现,在一些茶馆或酒吧、网吧里,中午的时间也被那些惜时如金的Office女性们利用,她们在买单的时候实行的往往是AA制或隐性AA制。在一大公司任职的林对笔者说:吧是培养情调的地方,听古典或现代的音乐,上网找“老友”随便聊聊,放松一下心情远比强迫自己午睡好得多,这样的消费在某些人眼里也许有点奢侈,但陶冶一种向往高质量的生活气质,真是很值得。
把握距离,女子之交淡如水
很多新女性都表示,她们理想好友的突出特征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对方的隐私,不要把“无话不说,无所不谈 ”作为情深的最高标准,是否为知己,不在于言语的多少,关键在于理解。而有些女性你一旦有什么不对她说(也许是羞于启齿,也许是不想让她担心),就被认为是疏远或不够朋友。这样容易让人感觉太累,很多女性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就更多地和异性作朋友,但天长日久发现,女人和女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要把同性当作敌人,克服女人之间交流的主要困难,保持距离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她们不再冲动地定位友谊,而是小心地选择了如水般明净的新友谊。
有句歌词说“是亲情、友情、爱情串起了男人与女人,串起了世界与美好”。面对着新女性别具一格的友谊,我们发现女人学会与女人相处更重要,因为女人的心事,女人最懂。
第373、谢谢你对我的伤害
也许我们都该感激那些小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才让我们背负委屈,在痛苦中找回丢失的自信。
一次酒醉的时候,朋友兰告诉我她曾经的一段往事。
兰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机关报社工作。那家机关报,表面上办公楼显得陈旧而破败,其实工资福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工作十分轻松,每个编辑一周只负责一个版面的工作。兰是个生性淡泊的女孩儿,能进入这样的好单位,她想一辈子就这样不挪窝算了。
随着夏季的到来,安静的办公室里多了几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实习,有个女孩儿小蒋跟着兰学习新闻采访及编辑工作。小蒋长得眉清目秀,嘴巴又乖巧伶俐,单纯的兰一下子就和她成为了好朋友。
既然成了朋友,热情的兰当然把自己学到的实践知识全部倾囊相授,毫无保留,甚至有时候在自己写的文章后面也带着小蒋的名字,小蒋更是姐姐前姐姐后地叫得响亮。
有一天,小蒋对兰说,自己家里没什么背景,她又不愿意分回家乡那个偏僻的小镇上去,她说:“兰姐,我一直想有个姐姐,你就像姐姐一样对我那么好,如果我能留在这个单位,我一定要一辈子把你当姐姐。”兰是个耳朵软的女孩儿,见小蒋说得这么难过又这么真诚,当即表态说,姐姐帮你想想办法,看单位能不能留下来一个实习生。
这之后,兰就把自己所负责版面的重头稿全交给小蒋去写,写得不好也帮她修改、润色。兰是个很有才华的记者,文字功底也相当深厚,她写的稿子经常被评为优稿,在她的帮助之下,小蒋进步非常快。实习结束后,小蒋终于幸运地留在这个单位。
小蒋很快就适应了工作,并且充分利用她在社交上的才能与所有的领导都处理好了关系。她发现,兰有点儿文人的清高,并不在意和领导处理关系,渐渐地,就开始疏远了她。
没过多久,机关报预备削减一位采编人员的消息开始在内部流传,兰是一点儿也不在意的,因为她的业务能力在报社是有目共睹的,倒是小蒋有点儿担心,因为她资历浅,且文字功底单薄。
有一次,兰去报社的机房上网,见不知道是谁浏览了黄色网页后忘记了关掉,她就随手将之关闭了,这个时候小蒋恰好推门而入。不久,有关兰上班的时候浏览黄色网页的谣言就像一张看不见的网一样在单位撒开了,每个人望着兰的眼神都开始变得古怪,在一般人心里,一个女孩子看内容不健康的东西,那她一定是个思想有问题的人。
于是,兰莫名其妙地下岗了。直到兰离开这家单位的时候,才有好心人告诉她,是小蒋散布了关于她看黄色网页的事情。刚烈的兰找到小蒋,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她痛心地说:“没想到,我成了‘蛇与农夫’里最愚笨的农夫!”
兰告诉我这段往事,并不是哭诉,而是说:“我其实要谢谢这个伤害了我的‘小人’”。
从机关报社下岗之后,才华横溢的兰成为几家大企业争相聘请的人才,经过了挫折之后的兰也特别想通过事业上的成功找回自己的信心。很快,她就成了一家效益很好的外企策划部经理,买了车,单位为了留住人才分了一套很舒适的房子给她。现在她的收入已是原来那家机关报的好几倍,而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与兰一样,在我的打工岁月中也曾经有这么一段往事。那一年,刚刚从大学毕业的我,听从父母的命令,应聘到长沙一家银行做出纳。我的顶头上司是我大学里的师兄。我想这下好了,领导是我的大师兄,应该可能给我点儿关照。的确,最开始师兄对我很客气,丝毫架子也没有,虽然那时候我已在刊物发表点文章,稿费常比工资还要高,但我原本没想过要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走那条我感兴趣的路。我想,一个女孩子,有份稳定的工作,其实就已是幸福了。那是个星期天,师兄临时通知我和几个同事要加个班,我们收了一家单位的大笔存款,忙得连中午饭都仅吃个半饱,而作为领导的师兄直到下班的时候才过来看看我们,而这时大家都累得快要趴下了,看他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显见得心情不错,于是我开玩笑地说:“领导啊,瞧我们都累成这样了,加班费可不要忘了哟!”
师兄笑着说:“怎么会呢?大家都辛苦了。”
第二天,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单位,准备工作,这时有人对我说:“行长室有请!”按照惯例,行长一般不轻易见普通员工,如果召见,很可能不是好事。
那时候我也是个单纯的女孩儿,一听领导找就特别的紧张。我战战兢兢来到行长办公室,行长和我的师兄都板着脸冷冷地望着我。
行长是个精明的女人,一说话就带股官腔:“听说你索要加班费?加班就了不起啊?什么工作态度?”一句话顿时把我打入了冰窟,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句玩笑话就被人上纲上线如斯,我瞅了眼师兄,他的眼睛是那么的冷漠,好像我是个“偷窃犯”一样!
接下来,行长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甚至把我和偷窃金库的人相比——说我贪婪!而师兄也加了一句,他说我经常给报社写稿,这是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表现。行长最后警告我说,别忘了,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灰头土脸地从行长办公室出来,我觉得天都快要塌了,我脆弱的心真的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我不明白的是,平时我工作那么努力,也难得得到一句表扬,为何一句玩笑话就可以丧失掉前程呢?我更不理解的是,加班该发加班费,即使我真的“索要”,也是“索要”我的劳动所得,怎么就变成了“贪婪”呢?从小到大,我一直就是德智全优的学生,可眨眼的功夫,我却沦落到与“偷窃者”为伍的境地!我感觉我的人格被无情地践踏了。
同情我的同事后来悄悄告诉我,我的师兄早就担心我抢他的位置了,因为我不仅学历不差,又比他多了写作的能力。“他是只‘笑面虎’,你怎么就没有发现?”同事说。这之后不久,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得知,我们银行的某些领导曾经用公款在某酒店大吃大喝,数额惊人,比较而言,我们普通员工的加班费其实很低,不过区区20元(而且因为我是“主动索要”,作为警告,那笔加班费最终也没有发给我)。我终于对这个单位感觉失望,即使银行是别人眼里的“金饭碗”,我也对它不再有兴趣了。我很快跳了槽,在一家报社担任新闻记者,并且很快就得到了提升。我的平淡生活开始有了灿烂的色彩。
现在,我可以很舒适地安排我的生活,有充分的时间做我喜欢做的事——写作,不会再有人说我不务正业,不会再有人让我为了区区几十块钱不务正业,更不会再有人为了区区几十块钱把我骂得那么没有尊严!是的,我和兰一样,也许我们都该感激那些小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才让我们背负委屈,在痛苦中终于找回丢失的自信。我更希望,所有曾不幸地遇到“小人”并且被他们无辜伤害的朋友,有一天,也能勇敢地再次面对他们,对他们说:“谢谢你!因为你的伤害,我才有了今天。”我想,这一定是最好的打击他们的方法。
第374、十七岁的天使在唱歌
你是路人甲,我是路人乙
接球,运球,快速转身,后仰,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弧线,进球。
“球进了,许凌志又进球了。小楚你快来看啊。”死党张明媚一边兴奋地手舞足蹈着,一边不停地叫嚷着盖楚楚的名字。
盖楚楚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努起嘴巴:“许凌志何许人也?至于你那么兴奋?姐我可是能用眼睛杀人的人,回眸一笑,可以迷倒一片。区区一个无名‘帅锅’,怎能入本公主之眼?”
张明媚一听,立马冲进教室,嘴巴张成“O”字型:“你连许凌志都不知道?他可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篮球队队长,人又帅成绩又好,粉丝无数啊,我便是粉丝队队长。只可惜他这个人独往独来,素来不搭理我们,所以我们只好以45°角仰望他,然后泪流满面。”
阳台上,盖楚楚顺着张明媚的手势,看到了那位身穿樱木花道球号——10号球衣,有着流川枫般球技的许凌志,长发,如一棵突兀的草,夺人眼球。
“看,篮球场边上那一排女生,可全是他的粉丝。”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可告诉你,你们口中的神圣校草曾给我写过信。”
张明媚将“O”字型的嘴巴又拉长——你是我心中的“女神”啊,“魅力”公主的称号可真不是吹的。这一消息,成了高一(3)班的头等“新闻”,盖楚楚的人气指数飙升,大家都急不可待地要看那封“神秘信件”。
可有谁能知,盖楚楚是路人甲,许凌志是路人乙,两人其实风马牛不相及,素不相识呢!
迷人的“奥特曼”
为了让谎言成为事实,保住此刻的“光辉形象”,盖楚楚开始打听关于许凌志的各种信息——出生年月、性格爱好、家庭住址等,几经辛苦“侦探”,终于谋到一接近他的办法。
冬日的一个傍晚,许凌志斜挎着个背包走向车棚准备骑车回家,可在自己车子旁边突然看到一女生在偷偷哭泣,赶忙上前询问何事。
“我的自行车的气门芯被人拔掉了,天又那么晚了,我该怎么回家啊?”
“要不你骑我的自行车回家,你的我拖去修,明天再换回来?”许凌志一脸担心的样子。
盖楚楚一听,心里一乐,对付帅哥,就得用“可怜”计,哪个英雄不护花呢?
她佯装着拒绝,说他的自行车她不会骑,而且万一路上遭遇“怪兽”呢?说完继续“难过”地哭泣,那哭声迅速俘虏了许凌志的慈悲心。他站在她面前,拍了拍胸脯:“别怕,那就让我当你的‘奥特曼’,送你回家。”
盖楚楚立即起身,笑靥如花。
许凌志载着盖楚楚从学校大门出去的时候,站在校门口的张明媚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这一幕,不禁破口大骂:“你个死楚楚,让我在门口等你,自己却……真是重色忘义。”
风从耳边呼呼吹过,盖楚楚手里紧握着刻意拔掉的气门芯,望着许凌志那随风飘扬的长发和蓝格子衬衫,心里似乎泛起了阵阵涟漪——这个“奥特曼”真迷人。
“杯具”?“洗具”!
许凌志骑车送盖楚楚回家一事第二天便在高一(3)班炸开了锅,姐妹们纷纷围过来取经,并问她是不是要恋爱了?盖楚楚故意一撅嘴,一扭头说,“恋”可是个很强悍的词,它的上半部分取自“变态”的“变”,下半部分取自“变态”的“态”,姐我可不想做“变态”。
可是,之后的日子,盖楚楚却真像中了蛊一般,整日魂不守舍。上课,语文老师问她“锦瑟无端五十弦”的下面一句,她答:“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地理老师问她北京在哪个时区,她答在中国;历史老师问她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她居然喊出了许凌志的名字,全班哄然大笑。
张明媚长叹一声:“难怪陈小春要唱,爱情它不是命,爱上它要人命。”而盖楚楚则被老班喊进办公室进行抑扬顿挫的训斥,楚楚仍是沉默不语,心里却默默地问自己:“我真的喜欢上许凌志了吗?”
盖楚楚对其如黄河泛滥般滔滔不绝的训词只字未听,在得到回去反省的命令后,大义凌然地走出办公室,却在楼梯口与匆匆而过的许凌志刚好撞了个满怀。她正想说今天怎么如此“杯具”时,对方却已经先开口:“原来是你啊,走,陪我打篮球去。”未等她答应,便被拉去了篮球场。
原本的“杯具”,这会却成了与“奥特曼”单独相处的“洗具”。难怪语文老师经常感叹——人生如戏!那日,楚楚将全部的不快全都发泄在了篮球上。打得累了,便坐在旁边的草坪上休息。她看着眼前的许凌志,心里不停地问自己:“他喜欢我吗?”
听,17岁的天使在唱歌
许凌志应该喜欢我吧?不然为何冷漠得让人无法接近的他惟独对自己……
想到此,盖楚楚就似乎觉得特别开心,她开始攒钱,吝啬得像个土地主,一顿饭当成三餐吃。张明媚望着她那如柳枝般的身段困惑不已,不该是为减肥啊?盖楚楚只是笑,继续实行“开源节流”政策。
每次路过那家耐克店,她都会望一下橱窗里那双精致篮球鞋,然后一再恳请店老板务必要将这双鞋子留着卖给她。其实,她是要在许凌志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然后在鞋子里面塞上一封对他倾诉情感的信。
一日,许凌志突然到高一(3)班来找盖楚楚,引得全班女生哗然,羡慕不已。张明媚对盖楚楚作悲痛欲绝状:“曾多少次我和他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可就是没擦出火花。而你……不提了,姐妹我只能忍痛割爱,祝福你们。”
盖楚楚一甩手,说:“去,去,去,都哪跟哪了。”
许凌志将盖楚楚带到了一所孤儿学校,校长是他的叔叔。学校不大,教室场地等都简陋破旧,一切景致都透着沧桑的味道。孩子们围着她和许凌志,兴奋不已,一声一声地喊着“姐姐”。他们脸上那至纯的笑,瞬间击中了她,她的心被濡湿了。
和孩子们相处后才知,许凌志经常会在空暇时来这里,教他们打篮球和识字写字。等孩子们散开后,他告诉盖楚楚:“这里的孩子们孤苦可怜,可却都非常可爱,非常热爱生活。他们经常要求我帮他们找一位和蔼的姐姐过来一同学习玩耍。而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觉得你很有亲和力。飘逸的长发,大眼睛,笑起来酒窝迷人,这些特点更是与孩子们的描述十分吻合。所以,我真诚希望能和你做好朋友,好兄弟,我们一起与孩子们做伴,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从许凌志的眼神中,她似乎瞬间读懂了一切,也得到了心中困惑许久的答案。
凌志生日那天,盖楚楚将平时积攒的,准备给他买耐克篮球鞋的钱全部用来买了学习用品,他们将礼物一一送给孩子们。她给孩子们唱了许多歌,并与许凌志誓约着一起努力,等学有所成后,回来教他们读书与做人。用许凌志的话来说,他们是在听美丽的天使唱歌。
盖楚楚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上这样一句话——凌志,谢谢你,是你教会我成长与爱,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愿我们的友谊如常青藤,爬满生命中的每一个季节!
而第二日,盖楚楚收到了一件他送的礼物——水晶海豚:纯洁友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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