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一树一树桃花开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2个、难以买断的记忆
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话似乎很有道理,女人一直相信这是真理,并一切都以这为标准。
女人找了个男友,很有钱的一个男友,她觉得自己很爱很爱这个人,也很爱撒娇,在这个男人面前几乎是没有任何的拘束,男人也很喜欢女人的自由跟散漫。相处中,男人宠着女人:逛街累了,就背着女人回家,不管周围的眼光是羡慕还是鄙夷,他都不在乎;回家后主动的做女人最爱吃的菜;就连洗衣服,男人都不让女人做……女人觉得很幸福,可自己对男人的爱却是很苛刻的:不让男人打牌,不让男人聊Q,不让男人跟别的女人说话……似乎来源于自己内心的强烈的不安全感,女人很希望男人只认识自己一个人,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但事实,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是一个群体的社会,谁都不能脱离这个群体,男人觉得自己很不开心,被女人管的很死,一点自己的空间自由都没有,他决定告诉女人:分手吧,自己很难接受这样的约束。
女人很明白,这个男人已经不在想跟自己过日子了,但自己的内心里已经很明显的告诉自己:就算他没钱,自己还是很爱他,很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依赖他,就只是害怕失去,才紧紧的握着爱情的玻璃球,没想到爱情的玻璃球也会因为自己握的太紧了,而破碎了。女人说:好吧,你要自由,我给你,你拿什么来换取?男人想了很久,说:你需要什么?女人说:我需要钱,你拿钱来买断我们的感情吧!男人说:那好吧!希望这笔钱对你有所帮助。说完,男人离开了
爱情就这样被买断了,可是女人的记忆却深深的烙在了心底,每当自己孤单的时候,就会想起跟男人一起逛街的场景,每当思念男人身上烟草香的时候,就会点上一支烟像个孩子贪婪的吮吸着母乳一样,每当忙完手头的生意,那种闲暇之余,就会有种的淡淡的忧伤浮现脸庞,不知该何去何从……男人留下了钱的同时,还留下了所有是记忆,女人买断了自己的感情,却买不断自己的记忆
其实,生活中,钱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是万能的,就像女人的记忆,是无法买断的,如果当初女人没有选择买断自己的感情,而是付出了自己的感情,真正的爱惜自己的男人,男人也许就不会离开了,留下的记忆也就不会这么的折磨自己了……
第3个、蝶影幻生,只是断了翅
流年颠沛,红尘浮乱,谁奢侈了爱情,谁留下了伤悲?
我在青春的路口等你,你在时光的尽头将我丢弃,
命运里的那道伤,是你永远读不懂的疼!
文/夜小云
【壹】
夏日黄昏的最后一道光线透过落地窗,细碎的打落在房间里,那么的轻柔,仿佛害怕打搅了这片宁静。两个明媚如花的女子,安静如那午夜的星辰,无声却点点闪烁。
天空干净透明,蓝的如此忧郁。窗台上有蝴蝶在飞舞,窗外的天空有鸟儿轻轻滑过,仿佛它们都能听懂,能听懂从屋子里传出的音乐其中蕴含的悲伤。安静里带些躁动,躁动中透着哀伤,如一场葬礼上的死亡曲。《断翼之蝶》,花了三年的时间我才做好这首曲子,那里寄予了我内心所有的伤痛与不堪,那是别人看不到的。唯心每次听后总是泪流满面,不想让她难过,所以这首歌我们从未在台上演唱过。但是今晚是我们在这个学校的最后一夜,也将是我们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夜,是的,我们毕业了。唯心说:梦语,就在这里结束吧,告别过去,彻底的将他忘记,将他埋葬,将过去的你埋葬,这样你才可以真正的重新开始。对于唯心的要求,我从来无法拒绝,更不会去拒绝。这个视我如生命的女子,她如我的双生般活在我的生命中,痛着我的痛。
看着站在镜子前的唯心,雪白的连衣长裙,乌黑的长发,在明暗交换的光影中,我看到了一个天使。对,她就是我生命中的天使,陪我渡过了生命里最黑暗的日子。
三年,三年是怎样的一个概念?1090个日子,26280个小时,1576800分钟,94608000秒,大到要用科学计算器来盘点的数字,却也在不期然间走过了。站回到时光的路口,依然无法想象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情,恍若一个梦靥,虚无却又真实。脑海里始终残留着那些画面,模糊而又清晰,只是依然记得那个时候,依然记得那个夜晚,我的世界在一刻间崩塌,眼前是昏暗的,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我的心在那一秒冰冻,从此尘封。
【贰】
正出神,MSN上一个陌生人的头像闪烁着,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这不只是个陌生人,心脏跳动的频率有些失常。打开对话框,一句简单的话语:恭喜你毕业了!带着好奇与一点点的期待,打开他的博客,那一张张照片映入眼帘,刺痛着我的双眸。是莫凡,真的是他,只是他的怀里抱着另一个女的,如此幸福甜蜜的婚纱照,让我觉得自己多么的讽刺。我不知道自己还在期待什么,还在等待什么,那不是早就预料到的事情吗?只是当梦想被撕碎的时候,真正面对现实的时候,心还是会疼痛。
回忆像旧胶片,一张张滑过眼前,只是失去了色彩,只剩黑白。
那是一个盛夏,阳光充裕的温暖季节,童稚未脱的我带着对青春懵懂的期待踏入了这座充满文学传说的校园。在一个晨光稀疏的清晨,我遇见了莫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绿荫湖畔,抬头望着远方,仿佛穿透了现实的光线,到达了另一个世界。那样的安静,那样的忧伤。就那一眼,我便爱上他了,没有理由,那时我想,爱就是如此突然的事,只需一秒,一秒就足矣。我找借口跟他搭话,知道我是新生,他便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我问他要了电话号码:我说以后有什么不懂,还希望他多多指教,他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他在一张便利贴上写下了他的姓名号码,莫凡,就在那时,这两个字就深深的刻入了我的脑海。我也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梦语”,他说很好听的名字。
通过打听,我才知道原来他是我同系的学长,成绩优异,并且是我们学院学生会的主席。在往后的日子里,我总是找各种理由去找他,但是从来不敢让他知道我的心意,因为他是如此的优秀。我亲眼看到他拒绝那些女生,那样的冷漠,让我以为他是没有感情的,但是他对我总是很照顾。
北方的冬天特别的寒冷,对于我这个从四季如春的城市来的孩子,更是一个艰难的时期。我总是对莫凡说,太冷了,我要冬眠去,希望一觉醒来就是春天了。他总是拍拍我的头说:傻丫头。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好温暖。我喜欢他叫我傻丫头,感觉那么的亲切。
第一场雪花飘落是在圣诞节的清晨,凌晨六点,我还紧紧的缩在被窝里,手机却不安分的响起,以为是闹钟,正想按掉,却看到是莫凡的来电。拿起电话便对他牢骚:大少爷,知道现在几点么,你还让不让人活啊?“傻丫头,快起床看看外面有什么不同。”我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到窗前。然后我就看到了漫天飞舞的雪花,世界笼罩在一片白色之中,如此唯美。我告诉过莫凡,选择来北方的我,就是为了看雪,我喜欢这样干净透明的世界,那么的纯洁,那么的简单,整个世界只剩下一种颜色。正陶醉,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生气:傻丫头看够没,雪有比哥好看吗,再怎么说哥也是院草!”我这才把仰天长望的头低下,看到了莫凡,他就站在我的宿舍楼下,那画面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你怎么站在那里啊?”我匆匆披了件外套跑下楼去,这么冷怎么站在这里啊?正想批他,一个踉跄,他将我紧紧搂在怀里,那么的用力,仿佛要将我揉进他的心里。“还不是为了等你这傻瓜么”,“我爱你,傻丫头,我爱你,我想好好温暖你”,他的胸膛那么的结实,他的怀抱那么的温暖,让我整个冬天都不在寒冷。
【叁】
快乐的时光似乎总是过得飞快,还来不及好好的享受这份温存,转眼一年就过去了。莫凡,也要毕业了。依然是盛夏,依然是香樟满园的日子,依然是绿荫湖畔。莫凡说他要去南方发展,我没有挽留,只是点头。我想叫他留下的,为我留下,但终究还是没开口,因为我知道他有他的梦想,我爱他,所以也会支持他,尽管我知道自己有多么不舍。“梦语我不在的时候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会想你的,好好学习,等我回来、、、、、、”他说了好多好多话,多到我都快记不住了,但是那个怀抱,那个温度,我永远记得。
莫凡不在身边的日子,时间仿佛被置在放大镜前,无限拉长。总希望下一秒莫凡就能站在我面前,告诉我他回来了。
长途话费太贵了,我们只能每天发短信,但是只要收到他的短信,我也觉得好幸福。日子就这样在轻风细水中流过,课外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图书管里度过,因为我需要一些东西来填补那份思念。我买了一本好看的笔记本,在封面贴上了我和莫凡的照片,用笔尖记录下了我每天的生活,写下我每天对他的思念。我总是一个人走在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仿佛他就在身边,因为有牵挂,心便不会寂寞。
等待是漫长而痛苦的事情,尤其当结果只是一场空虚。
我傻傻的以为那只是时间与距离的问题,却未曾知道,彼岸那端的人儿早已将心带走。
随着时间的前进,莫凡的短信越来越少,有时我发给他也不回,他只说工作忙,没时间,我相信,因为我爱他。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的爱对于他,是多么的廉价!
【肆】
莫凡终于回来了,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莫凡说我要上课不让我去接机,我还是偷偷的去了,想给他一个惊喜。结果得到惊喜的那个人是我,我看着他牵着另一个女生的手,说说笑笑的走出来,那样子是那么的恩爱。我想逃,可是我的脚在那一刻失去了知觉,我就那样傻傻的站在那里,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甜蜜。
“梦语,你怎么在这里,不是有课吗?”看到我时,他有些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了。他说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子晴,这是我学妹梦语。学妹,多么可笑的关系?“学长,欢迎你回来。我还有课,先走了”,说完我转身就跑了,我害怕再迟一秒,眼泪就会落下。
依旧是圣诞节,依旧是飘雪的日子,依旧是那些人,只是心变了。那晚我们在雪地上走了很久,终于他开口了:梦语,对不起。我就那样看着他,什么也说不出。他说:子晴是她以前的女朋友,也是初恋。我遇见他的那天,他刚和子晴分手。她们是高中同学,只是高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子晴要他毕业后去南方发展,他不愿意,所以分手了。他说,他去南方原本不是打算去找子晴,只是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让她可以抛下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只是没有想到会遇到子晴,子晴说她还爱着他,而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她。他说:他们这次是回来订婚的。“那我呢,我算什么?”我问他。他笑着说:朋友啊。我紧紧的握住拳头,握住掌心传来的刺痛,努力的仰起头对他说:祝你们幸福。然后转身,让泪水流在身后,无限蔓延,那是他永远都不会懂得的疼痛。
原来我才是多余的,我只不过是他们爱情故事的插曲。就那样在雪地上狂奔,我想用这样的速度将这一切抛到脑后,可是还是无法止住泪水,冰凉的滑过脸庞。
【伍】
那个夜晚特别的寒冷,我紧紧的抱住自己却没有温度。于是我跑到学校附近的酒吧,点了最烈的威士忌,一杯一杯的灌下,不是喝,因为没有味觉,只是希望这样可以温暖一下自己冰凉的心。
耀眼的灯光,悲伤的音乐,更让我无法止住泪水,那一刻我才知道酒精化作的泪水是多么的刺眼。浑浑噩噩间有人跟我搭讪,请我喝酒,我没有拒绝,一直喝着,一直舞着。迷迷糊糊间被人带到了一个房间,我想要逃跑,想要挣扎,却没有一丝力气,我偷偷按下1号健,那是莫凡的电话号码的快捷健,可是他没有接。嘴角的那一丝悲笑同泪水一同凝固,凝固在那一刻,凝固在那个夜晚。那抹红侵染了这个城市整个冬天的雪,侵蚀了我心脏的每一个细胞。
醒来已是第二天凌晨,看着衣衫不整的自己,已没有半点知觉,那是无人能读懂的绝望。我捡起了一块玻璃碎片,狠狠的划向自己的手腕,任鲜血直流。闭上眼,我想这样就再也不会痛了,这样就不会难过了,过了奈何桥,喝下孟婆汤,一切都会忘记的,一切都可以被忘掉的。唯心找到我的时候,我已昏迷不醒,可以想象的到她那时有多么的惊慌。当我睁开眼,看着雪白的一片,我以为我已经离开了,离开了那个让我悲伤的世界。却看到了趴在病床旁边的唯心,心里有说不出的心疼。
唯心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是同班同学,但是我们成为好朋友是在乐器社的时候。唯心喜欢吉他,而我钟爱的是架子鼓。在迎新晚会上,每个新成员都表演了自己的特长。就在那时候,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喜欢她弹吉他的样子,她喜欢我打架子鼓的感觉,她说,我的手下流动着悲伤,同我的眼神一样。我们经常在一起练习。但是和莫凡在一起后,我就不再去了,因为我知道他喜欢安静,他也许都不知道我有这个特长,在他眼中,我是个安静如花的女子。
发现我醒了,唯心紧紧的将我抱住,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的抱住,我可以感觉到有泪水滴落在我的衣襟上。
【陆】
出院那天,唯心送了我一个漂亮的护腕,她轻轻的为我戴上,仿佛害怕触碰到我的伤口。而她的手上也戴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她说,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和好奇了。
那天,我一个人跑到纹身店,在右眼眉脚刺了一只蝴蝶,断翼的蝴蝶,她只有一半的翅膀。唯心发现后,也跑到那家店,让老板在她的左眼眉脚刺上了蝴蝶的另一半翅膀。她说:梦语,我们是好姐妹,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陪你一起渡过。
后来,我们就组建了这个乐队:蝶影。我将所有的感情寄托在音乐里。我总是一个人难过,我总是一个人敲打架子鼓,狠狠的敲打,将那些伤悲通通敲去,闭着眼,不再流泪。
白天,我和唯心会乖乖的去上课,我们都将长发放下,都带着护腕,所以没有人看到我们眉角的蝴蝶纹身,没有人看到我手腕上的伤痕,也就没有人看到我内心的疼痛了。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我们是全优的好学生。
当黑夜降临,我们不再是我们,不再是乖乖女,我们是暗夜里的妖精,很娇艳的妆容,很哀伤的眼神,站在酒吧的舞台上尽情的歌唱,尽情的释放,歌声里透露出的是歇斯底里的绝望。我们用绿蕾丝将长发高高束起,眉尾的蝴蝶纹身,在闪动的灯光中,栩栩如生。只是我们都只有一半的翅膀,我们无法单飞,却可以一同振翅,这是爱情里所没有的坚持。
如此嘈杂的环境,并没有影响到我们。在灯与影,声与乐的交换中,我们依然安静着。因为我们的演唱,酒吧的生意变得特别好,而我们也就成了传说中的双生蝶姬,眉脚有蝶影,歌声充满哀怨的双生姐妹。
就这样渡过了大学的美好时光,就这样消磨了明媚的青春,在没有你的日子里,在没有你的世界里,在心冰封的尘世中,充实却依然麻木着。
【柒】
“过的好吗?有男朋友了吧?”屏幕上跳出了这行字。
“呵呵,男朋友是什么概念?”我不禁失笑。
“你还恨我吗?”他问。
“有什么好恨的呢,当初你原本就是玩弄我的感情”,我冷冷的敲下这句话。我想我已经不在乎了,心已死,又怎么会有感觉呢。
“对不起,可是我是真的爱过你!”
真的爱过是怎样的一个概念,我要的不是对不起。忘了你说过吗,你会爱我一辈子,每天每天多一点,怎么就淡了,怎么就忘了呢。我还在原地等你,而你早已走远,抛下了我,抛下了我们曾经的海誓山盟,携着另一个人的手走天涯。如你所期待的,你拥有了一份天荒地老的爱情,只是那人不是我。爱上你是我此生的浩劫,既然无法逃脱,我选择承受。
窗外高楼上的大钟古板的敲了六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梦语,快点收拾,准备出门了!”唯心开始催促我。我们都是不喜欢迟到的人,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神圣的,一切都值得尊重,包括时间。退出MSN,关了电脑,关上灯,将一切锁在身后。
最后一次站在这个城市的土地上,最后一次站在这个城市的舞台上,将音乐调到最高,将灯光全全投下,最后一次,淋漓尽致的演唱。就这样肆无忌惮的歌唱,就这样毫无顾忌的释放。任泪水打落在鼓面上,伴出哀鸣的和音。看着过去的一幕幕穿过眼前,一一将它删除,不留半点痕迹。
5点59分59秒,6点,一秒钟的时差,白天与黑夜的距离,原来尘世间的爱恨情仇也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
当清晨的第一道光线照入世间,我们背起了行囊,去往海的另一边,去往另一座没有你的城。
莫凡,此生永不再相见!
后记:
生命中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预料的,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谓的永远,也只不过是那一秒钟的思想。太单纯总是容易破碎,尘世间的东西,远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完美的爱情故事只存在于童话故事里,这样的现实无法上演。
蝴蝶飞不过沧海,不是因为她没勇气,只是沧海那边早已没了等待。
第4个、无声之言,你还在吗
“馨,你…”我伸出手臂,想去挽留。无情地寒风从我手臂上划过,刺痛了我的手臂,也冰冷了我那伤痕累累的心。我睁开那眼泪还未干涸的眼睛,原来天亮了。我笑了,缓缓地收回那已无直觉的眼睛,闭上双眼,却不知一滴倔强的眼泪仍从眼角滑落。
9月是个令人欣喜的季节,我们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也有可能收获美丽的爱情。我们就是这样简单的相遇了,没有人会想到我们会有爱情。刚进高中的我们都有一份的欣喜,一切都是新的东西,好奇心带领着我们学习生活。当然也有些失望,高中也并非我们想象中那样。
我坐在所有人都羡慕的优秀生的座位上,而你则坐在靠墙的地方。你可爱,善于交朋友。而我内敛,甚至有点害羞。不知不觉,我开始注意你了,注意你的笑,每每扬起的嘴角。我的好兄弟翔和你关系很好,就这样,我们也成了好朋友。你说:你好无聊哦,都不怎么说话。我苦笑。
我的家教很严,母亲很少让我出去玩,即使上了高中,还是陪在我身边。你说:我带你上网去。我犹豫。“真是的,不就上个网嘛!”“好吧!”我答应了。你很开心,催促着我快点。就这样,我第一次去网吧!我什么都不会,你把我申请了QQ,你教我玩飞车。和我比赛,赢了我之后就笑着说我笨,我委屈的说你欺负你。你说:下次你要多来来,就有可能跑得过我。我笑了。你说:你很少笑的,其实笑起来也挺可爱的嘛!我伸手去拍了拍她的头。
渐渐地,我的笑容多了,也学会了不上晚自习陪你去上网。当然,时光也在不知不觉的流逝,快到高三了,我也从尖子生变成了普通的优秀生。我的座位也从中间调到了靠墙的位置,在你的后面。你问我:“你怎么成绩下降了,是不是和我玩的,下次不带坏你了。”看到你带有忧郁的眼睛,我笑了笑。推了推她的头,说:“猪,和你没关系。”“哎呀!你就知道天天打我的头。”“我就打,以后天天打。”你还是那么淘气,从来不好好学习。你喜欢拉着我去跑飞车,赢了我之后大笑,说我笨。其实我背地里玩了很多次了,早就可以赢你了。只是我不愿意,怕我赢了之后你就不会再找我了。
秋风叶落,风雨变迁。我走在干净的水泥路面,望着一旁还为泛黄的四叶草。我信手捻起一枝,轻轻地的放在手心。问,你现在在做什么?不知什么时候,你慢慢地忘了我。你喜欢和翔一起,一起玩一起闹。你说:他很好,也很爱玩。不像你。我没有说什么,我想我是该退出你的世界。你还是像以前一样可爱,笑。只是身边总会多一个人。你们常常一起上网,他把你拉到腿上,而你也不反抗。她抱着你,你也没怎么说话。我想去说什么,最后总是默默地离开。
就这样,我们结束了高中生活,但我们却没有结束。高考成绩落榜,你也毫无疑问的落榜了。我选择了复读,而你也因为父母的压力去复读。也许这就是上帝的游戏吧!
开学一段时间后,我得知了你的号码。我们学校离的不是很远,我渐渐也有了想你找你的习惯。我们一周只有一天休假,我们只有星期六晚上有时间。我没有手机,所以每个星期六晚上,我都会去跑去公用电话亭里打电话。你每次都会在离我学校不远的网吧上网,然后和我说来老地方。我似乎每天都在期盼星期六,如果哪个星期六我没有打电话,你都会问我怎么回事。我很幸福,至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
秋天的夜很静,银色的月光撒在我们彼此的身上。默默地寒风也慢慢地渗透我的皮肤,浸透我的心房。我问:“你喜欢翔?”你说:“曾经有一点点。”“他玩你你知道的,那你也让她亲让他抱。”我质问道。你惊讶的看着我。因为我从未发过脾气。你没有说话。我说:“对不起,不该这么说你。”你说:“没事。”我说:“我要回去了。”没等她回答,我转身离去,头也没回。、
5月氛围很让人压抑,考试卷如鹅毛雪一般像我们飞来。我开始想一心一意的投身备战,希望自己考好一点。即使这样,还是忘不了你。每到星期六的晚上,我的思绪都会乱成一团。我打电话给你你不接,即使接了也会想办法退掉。渐渐地,我学会了用笔写下一丝一毫的情感。只希望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也有着你看到回到我身边的幻想。
高中的时光如沙漏般流逝殆尽,又一轮的高考成绩在几百万双眼睛的注视下公布。差9分,呵呵。我又一次落榜。我没有选择逃避,没有流泪。我面对了这一现实,也面对了你给我的现实。你问我:“考上没有。”我说:“我肯定考不上的啦。”“别这么说好不,都怪我。”“和你没关系”我突然盯着我,说:“我能问你个问题吗?”“什么?”“你是不是喜欢我”我逃避了你那眼光,说:“你别拿我开玩笑好不,这种事不能开玩笑的。”你笑了笑,“这有什么啊”是啊!对你来说,这又算什么。
我们结束了彼此的生活,在新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看着你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人,却没有人一直陪着你。我多么希望在你身边的人是我,只是我已经没有勇气了。
我的心已空,但却住不进任何一个人。
第5个、小宝全世界宣布爱你小贝
亲爱的贝
今夜的天空,还没有睡,星星偷偷的揭开月儿的衣角,静静的看着星空下走过的人儿,我轻轻的带着一开始的希翼,在缘分的角落里,寻找着你的点点温柔,晚风轻轻的拂过我额前的发尖,风中夹杂着我轻唇的爱恋。
冬夜无痕,暗香何在。很想用世界上最华丽最真切的文字为你书写,可我简单又朴素的文字却诉说不出有你的美好,真的好想好想就这样轻轻的随手一笔,就把你写满我的一生,用我心底最真实的笔尖,纪录着我的生命里有你的点点滴滴,就算如果有一天,我脑海里的记忆全部模糊了,消失了,可我回过头来看到这些我一个个用心去写下的文字时,我还会知道,我深深的喜欢着一个女孩,在乎着一个女孩。
以前在没有认识你的时候,我还是单身的一个人,当岁月的尘风一次又一次的苍老着我这落寞的容颜时,我安静着,我沉默着,总是一个个享受着孤寂的感觉。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还要等待多少个春秋,才能等到一个愿意和自己牵手的人!那个时候的我,没有灿烂的笑容,没有让人喜欢的眼神,也没有别人想要的那么的优秀,所以我只能自卑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忧郁而冰冷的眼神看着那些一个个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的人,我不敢多么的去奢望得到很多美好的幸福,我只能像木棉一样拼命的成长,拼命的坚强,静静的等待着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
我不信佛,但我信缘。生命中有很多很多的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多少次擦肩,多少次回眸,多少次微笑,却在宿命里注定也仅仅是彼此之间的路人甲乙。而你我的相识不是偶然,不是刻意的安排,也不是前生500次的深情回眸而换来的今生相识。我相信这是爱情里的缘分,让你我相知、相识、相爱。[br/]我们的相知是一种缘分。你刚从别班转来我们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们班的某一位置上坐落了你的身影,因为平时我只孤傲的只在乎自己的生活,并不会在意别人的一举一动,所以,也许高中三年下来,我还没有和班上一半的同学说过话。那时刚来的你,阳光的笑容挂满在脸上,只是在熟悉着在新的班级适应过来,而我没有发现班上的某一个位置上坐落着一个伤感的我。直到有一天,在别班的我的一个要好朋友,说喜欢着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后来,在他的介绍下,我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是你。从此我认识了你,你的样子,你的名字,你如初春暖阳般的笑脸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那时你也并没有认识我。后来我发现班上也有很多男同学对你有好感,我想,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怎么这么多人追?带着种种的好奇和疑问,我悄悄的加了你的Q。
在QQ里一次又一次友好而真诚的交流中,你认识了我,我了解了你。平日里有着如花的笑容,清澈可爱的眼神的你原来在心底也有着很多没有与人分享的心事,你却告诉了我,一次又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一行又一行真切的文字浮动在你我的屏幕前,我轻轻的体会着你的无奈和忧伤,感受着你的真诚和温暖,终于你我都成了彼此之间无话不说的朋友。虽然只是在网络里,而我也亲身的体会着网络里存在的太多的真实,真实的手指敲打着真实的文字,真实的心灵感受着真实的情怀,坐在屏幕的那一头的你也与我一样在屏幕前叹息、欢笑、忧伤、骄傲,幸福。我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开始把我当成朋友,但我已经把你当成了知己,我有什么开心的或不开心的都会和你说,就算你没有用心去倾听,但我还是愿意把我的心与情感与你分享。
或许,在某天,当我们发现自己的知己已变成异性的时候,爱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带着幸福美好的脚步在悄悄的来临。
爱情就是那么的简单,从一个温暖的微笑开始。你来我们班已经1个多月了,我们见面还如陌生人一样,没有说过话,两人若相见,也只是一个简单的眼神,一个简单的微笑。日子就这样静静的过着,你我都在安静着自己的生活,我始终的坐在座位上发呆的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发呆的看着窗外被轻风荡漾过而没有留下痕迹的天空,你也始终的做着你的事,可你那美丽的笑容也总是感染着坐在你的旁边的同学们。每次看到你纯亮的笑容,心里也有着种说不出的喜悦感,从此你的笑容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如果说别人的笑容给我的印象是一朵美丽的鲜花,那么你的笑容定是一个春天。有一回,你说你想改一个网名,我就写了很多伤感的网名给你选,可你都不喜欢,后来,我想到了你的笑容,我就写给你那个我想了很久的名“我的微笑里有你给的温暖”,虽然这是很简单的几个字,但我的微笑里,真的有你的温暖。
记得那天,我们第一次面对面说话。寂静的夜,淡淡闪烁的星光,微风轻袭在空气中飘洒着,拂动着你单薄的身影。我从网吧走出来,看到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里,耀眼却又暗淡的灯光照在你的头发上,落在你的衣角边,我看了看你的眼睛,你的笑容已清澈了整片夜空,从你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开始,我们的生命从此有了交集,虽然是第一次看着你的样子,虽然还未熟悉你的一切,却已在心底下有着浓烈的感动,星星和月亮在诉说着你的信任,也衬托着我的真诚。月夜里因有你而不寒冷,星星有你而不寂寞,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心里有着一种不一样的涟漪。
和你说话觉得很快乐也很亲切,和你在一起时也有着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你还没有体会到,可我已把这种感觉放在了心里,就想那样温存着一辈子,也很想用一辈子去换取这种感觉,也许感觉会骗自己,但自己的心却不会骗自己。
从你把你的Q密码给我的那天,我看到了你的信任,我也在心里把你放在了一个不一样的位置里,我想我不能把朋友仅仅的只当做朋友这么简单。有一次,我对你说你的很多Q里的好友都问我是谁,我只能尴尬的说“我不是本人”,后来你问我我想对他们说我是你的什么,我没有开玩笑,我也不想开玩笑,我很认真的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说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答应了,我也默默的开心着。那天你的朋友发短信给你,问我是你的谁,我不知道你是怎样回复人家的,只是后来你对我说,你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其实,我没有开玩笑,只是你以为我开玩笑而已,看到你说以为我开玩笑,我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我不想让你难堪,所以当你的朋友问我是否有女朋友时,我说没有,结果你知道我说没有的时候,你很生气……就那样,我们吵了一回。后来,冷静下来,最后和好了。我很开心,原来亲爱的你也是很在意我说过的话,也在乎着我。也终于,我成了你真正的男朋友!
有一次,你在空间里发表说自己心情烦闷。我在想,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是不是我惹到你生气了?看到你一脸的不开心,我也很难过,看不到你开心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失落。才懂得,原来爱上一个人,自己的情绪也不再只属于自己的了,自己喜欢的人开心自己也会开心,自己喜欢的人不开心,自己也会难过。后来打电话给你问你怎么不开心,你没有告诉我,所以自己也更加难过。真希望你每天都能够开开心心的,看到你笑的样子,我也会觉得自己也会很幸福。
我是一个伤感的人,我不知道忧伤会不会传染给别人,我不想你不快乐,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开心的,因为我想让你开心,我也会开心。
那晚,我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掌声稀少,你对我说有你的支持就够了,我很开心,也很感动。很感谢有你的日子,在我遇到你的日子里,我真的感受到了爱一个人的幸福,和被一个人爱的温暖。
你说你要我唱歌给你听,我知道我自己唱歌唱出来的声音一定不好听,不是忘词就是跑调。但是后来,你对我说,你希望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能够唱那一首歌给你听,所以我很感动的答应了。这首歌是《全世界宣布爱你》,我很喜欢里面的歌词,因为那也是你所喜欢的。那晚回到宿舍睡觉刚听一遍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虽然说音乐天份不高,但我会很努力的去学会唱这首歌的。一曲前尘缘,一首今生情,一种相思,一种愁思,一种心思,成了前世今生500年回眸的音符,以文字为载体,以文韵为传承,缘遇传颂,注定是一个美丽的开始。
我喜欢看满天飞雪,喜欢看飞舞的蒲公英,也喜欢看一望无际的大海,你说你也喜欢蒲公英,喜欢看大海,你希望有一天能够和我一起去看大海,我也很期待着有天牵着你的手陪你走在海边,听大海为我们歌唱那些不会老去的爱情。我不想轻易的去许下承诺,我怕我做不到的时候会令你失望,你说你真的想和我一起看大海,我也是很想很想陪你去的。虽然现在我一无所有,给不了你什么,但并不代表我以后也一无所有。如果幸福可以赠予,我愿意把我的幸福给你,因为我喜欢偷偷的看着你开心可爱的样子。
我知道你的身边有很多仰慕你的人,有很多喜欢你的人,我觉得我很幸运也很幸福,你喜欢的是我。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子,谁也没有想到爱情就这么突然的降落在我的身上。我不帅气,有点懒,有点自恋,也没有像那些情侣所能做得那么好,那么体贴,那么会关心一个人,所以请你能够凉解,或许我不懂爱,但至少我知道该怎样去珍惜一个自己想要珍惜的人。你爱笑,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生有说有笑,即使我会吃醋,即使我在意,但还是愿你能开心,我只好假装看不见,我也很想去哄你开心,但我发现我不会哄人,却只是自私得只想成为你心里的唯一。
今夜,你成为了我此生最牵挂的事,今夜,是你撩动了我那心底的思念,今夜,是你煽动了我那痴情的双眸,今夜,是你站在幸福的岁月里看着用笔尖滑动着真情。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个人的世界除了温馨,也偶尔会争吵,如果真的争吵,请不要生气,无论发生什么,你也要相信我是爱你的。我们都需要理解、包容和珍惜。
日子还有很长,路还有很长,也许日子会过得不如意,也许路是曲曲折折,但我愿陪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要用一缕灿烂的笑容去迎接每一缕明媚的阳光,每天都想看到你的笑容,如果有不开心的是,我愿为你分担,有开心的,我也想和你分享。
爱你的宝要你每天都开心!幸福!
第6个、等不到的爱
莉莉是我的初中同学,但我们爱情的种子是在我上大三的时候才开始发芽……上初中的时候莉莉坐在我的后排,我们那时很少说话,毕业以后我们就再没有了联系……
那是我大三第二学期刚开学第一个星期四的晚上,莉莉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这也是我们故事的开始,她居然还和我在同一个城市——兰州,原来她初中毕业后去外地读了中专,现在读大专。我本不打算在大学谈对象的,但是莉莉的出现让我的誓言不堪一击,我疯狂的去追求她,她也很快就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在我们右手心几乎在同一个地方有同样的一颗痣,老天让她给我的感觉太强烈了,我一直认为我们会相扶到老,大学的日子我们是那样的幸福快乐,我去见了她的父母,她也经常到我们家来,得到彼此父母的肯定,我更加确定我们会携手走向人生的那一头!
大学毕业了,因为我的专业我签到了中铁。也许这就是祸根,我在内蒙上班,而她在我上班前半年就在白银上班了;我规定自己三个月回来一次,其余时间我们就只能通过电话联系了,但是每次她都鼓励我,让我安心上班,等我把房子挣的差不多了再考虑换工作,这也大大坚定了我的信心;但是我还是始终没有放弃另选工作的念头,因为相隔千里,让我对她总是有一种亏对感,我悄悄复习准备考公务员,今年九月份我参加了考试,但是不太理想,没能进入面试。
也就是在我回去不到半个月时间,那天我给她打电话,她说感觉即使以后和我在一起也不会幸福,我当时好似被别人当头砸了一棒,我问为什么?她说房子是按揭的,还有我的工作太远;她说女人跟男人的区别是:男人靠自己奋斗来改变自己命运,女人就要选择个有钱的老公来过幸福生活!这让我怎么会相信,跟我一起的莉莉变了,变的很可怕,我恍惚中对她说了句:如果是我的存在束缚了你的幸福,那么你请自便!之后我给她打电话,她总是说: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我不值得你这样,欠你的我下辈子来还……
我的生活一片混乱,没有了目标和方向,我开始狠命的喝酒,醉了就打架……有次,我把收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任凭流淌的血把整条裤子浸透我都感觉不到痛,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找到另一种痛,让我从现在的痛苦中摆脱出来,但是我失败了……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这是这几年来的唯一收获……
第7个、风过无痕
玉明白,自己已经无可遏制的陷进去了。
每天她都在等待着那个头像亮起,等待着他发来温情的笑。
与风相识与论坛,他的多才多艺,他的幽默风趣,他的善解人意,无不处处打动着她,而在聚会K歌时,他的内敛羞涩,他一展歌喉时的惊艳,更让她心潮澎湃。
记得第一次加他的发布在论坛上的QQ群,他照例先跟她进行了私聊,了解了她的基本情况,真实信息,登记手机号,同时也将自己的手机号交换给她,据说这是群里的规定,每一个加群的人他都会严格的“审问”,对于不怀好意的打探者,他总是会火眼金睛立马清扫出群。
每个寂寞的夜晚,因为有了他,不再寂寞,玉甚至开始期望丈夫能在外面多玩一会,玩得越久越好,她完全忘了,她曾经每夜含泪将丈夫等候。
他说他非常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闲暇之余,他会带着他们去海边,他会坐在海边的礁石上,吹浪漫的萨克丝曲给妻子听,可是妻子并不领情,总说他是在借曲子怀念旧日情人。
他说他会深情的抚摸着妻子长长的秀发,给她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可妻子却总是很没有情调的打断他深情的演绎。
他下班匆匆去学校接放学的孩子,妻子却总责怪他心血来潮,害她白跑一趟。玉好心的说:你是应该给她打个电话啊,这样她就不会跑空趟了。风懊恼的说:他妻子是个完全没有情调的人,心疼啥电话费,说家里有坐机就够了,死活不肯配手机。
每一次他们都聊到很晚,有时玉会问,你这么晚还在上网,她不会生气吗?风告诉她,他妻子曾经砸过他的电脑,总是怀疑每一个跟他聊天的女人都跟他有不正当的关系,后来,他们就分房睡了,风会说起他偶尔离家的日子妻子是如何的凌乱迷茫,也会说起他对孩子的宠爱与怜惜。玉听了深深的叹息:一个这么深情又这么不幸的男人啊!
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是谁先开的视频。两个人渐渐的习惯了在聊天的时候打开视频,一边打字,一边互相微笑着。
有一天,一边听着他的诉说,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玉忽然感觉无比的迷茫,她问:我可以抽烟吗?打出这几个字,玉自己也吓了一跳。
风在那头微微的笑了,打过来一串字:生活本已无多乐趣,想抽,就抽吧。
玉真的找出了丈夫的烟盒,有模有样的学着抽起来,风在视频里看着,笑着说玉抽烟的样子好淑女。
这一天,吃过晚饭,风又坐在电脑前,照例给玉发过去一个笑脸,玉的Q却一下子暗了,风并没有放心上,继续找Q上其它人闲聊。
第二天一大早,风的手机就急促的响了,风迷糊中打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手机固执的响着,风想谁会这么早给他电话呢,或许是生意上的吧,他抖了抖精神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粗犷的声音:“你是×××吗?”“是啊,你是哪位?有什么事吗?”男人大声说:“听着,我是×××的老公,我警告你,请你不要再骚扰我老婆,如果再勾引我老婆,小心我废了你!”
风吓了一跳,原来是玉的老公。他吃吃道:“你胡说什么啊,我没有勾引你老婆啊,我跟她只是普通的网友。”“你没勾引我老婆?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半夜三更跟我老婆视频,你还敢说你没勾引我老婆,你是不是想让我废了你啊!!!”
“你真搞笑,我勾引你老婆?我还没说你老婆勾引我呢!谁会喜欢一个爱跟男人视频爱抽烟的女人啊,我还希望她少来骚扰我呢!”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然后是啪嗒的关机声,风长长的吁了口气,暗暗为自己的机灵喝彩。或许明天,他可以将这个电话当作笑话讲给玉听,跟她一起象从前那样调侃这个可笑的悲哀的男人。
风依然在论坛驰骋着,只是玉最也没有出现,是那男人把她管制起来了吧?可怜的女人,风这样想着,叹息着摇摇头,继续在网海漫游。
岁月如花,随水流转,风在某一天突然又看到了玉的身影,他欣喜的在她后面跟帖:你来了,你好吗?
如此简单的问候,却又如此深情款款。风想,玉应该能读懂。
可是玉再一次消失了,最也没有出现。
风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一天,当他与那个男人对话时,玉站在旁边,泪流满面……
第8个、喜欢你的方式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看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像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那一年,正是最青涩的年纪。
我是班里有名的坏学生,经常和一些不上学的狐朋狗友鬼混。上重点中学完全是靠父母的关系来的,高一全校大排名,我排倒数第一。在一千多学生中排倒数第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前途一片渺茫,我只盼着空军来学校里招飞行员,也许我可以去当兵。
班主任把她安排和我做同桌后,我知道一定是母亲找过老师。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想要这个学习好的女孩子带动我。
她的确学习好,年级前十名,我们班里的前三名,常常去参加各类竞赛不算,还是学校里第一个拿到稿费的人。
但我对她很敌视。我一向讨厌好学生,而她就是。极听老师的话,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常常去复印室里印卷子。
上课我写纸条给她:“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我以为她不会理我,但她在纸条下面写了:“知道。”
“她结婚后生的孩子你知道是谁吗?”
我是在故意和她捣乱,把她气走了,我就可以自己一桌,那样的话,我又自由了,看看天空,听听鸟叫,多好啊!
“不知道。”她写道,“她生孩子了吗?”
她终于中计了!我写道:“白雪公主生了个女孩,叫灰姑娘,她很失望自己生了这么难看的孩子,所以,和王子离婚了。”
写完后我给了她,她扑哧就笑了,正好被老师看到,老师说:“笑什么笑?”
结果她被罚站了一节课。但我并没有如愿地将她气走。
以后的日子,她逼我写作业,我不会,她就让我抄她的,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看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像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她笑了:“我是想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能力可以让一个考倒数第一的变成倒数第二?”
我的自尊心受了极大伤害。“太小瞧人了,”我想,“我一定要学好给你看!”从此开始认真学习。原来,学习进去也可以有很多乐趣,当那些从前特别讨厌的数学题被我变成有趣的东西时,我知道自己真的有了转变。
第一次测验来临了。是一次英语考试,那次我考了有史以来的高分——69分,让我吃惊的是,同桌只考了65分。这个每次都是98分以上的英语课代表怎么了?
老师表扬了我,却把她叫到了办公室,问她是不是被我影响了。
她说不是,是自己太马虎。
回来后她转过头对我说:“你真聪明,稍微一努力就超过了我。”
我被这句话极大地震撼了,我没有想到自己是聪明的。
那次考试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等到高一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已经排在了全校中游。我对还是遥遥领先的她说:“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
老师和家长都特别惊异于我的改变,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改变的原因。
转眼,忙碌的高中生活结束了,我们也各奔东西。
几年之后,同学聚会再次见到她。她问我:“你还记得那次英语考试吗?”
“当然,”我说,“你考得不如我多。”
“不,”她笑了,“其实是我故意让着你,让你树立信心。我当时是喜欢你的,只不过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
说这话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女友,她和我正在北大读研究生。
同桌当年喜欢我?那时我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了,我不明白有什么值得她喜欢。而她说:“我喜欢你写的那些小纸条,全留着呢,你和别的男生不一样,有一种创造力和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可惜高二我们分了班,她去了文科班,而我在高三后就成了学校里的重点保护对象,我们就这样匆匆地错过了。
如今,我常常会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喜欢着我,并且改变了我的一切,每次想起,心里都有阵阵暖意。
第9个、十年纯纯恋,临了生生憾
十年,她为他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十年,他跟着她的足迹在城市间流离。而他们就那么纯纯地恋着,谁都不曾后悔过。可是十年之后,本是他们牵手百年幸福地踏上红地毯的时刻,他们却劳燕分飞,天各一边,徒留了纷飞泪雨和无言心酸。
——————题记
那年冰雪十六岁,那年初二的她多才多艺,文思敏捷,美丽如花,洁净如雪,那本该是她幸福如鸟儿的花季。可就在那年,她的妈妈突患胃癌离开了人世。
妈妈的离世直接导致了她爸爸的精神错乱,整夜整夜在家叫着她姐姐的名字大骂。她当时还有一个上高三的哥哥,她哥哥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为了不影响他哥哥的学习,她决定退学离开这片没了妈妈的伤心地,离开有点变态的爸爸,孤身去别的城市赚钱供哥哥念书。
她是一个如冰雪一样聪明而高傲的女孩,谁都动摇不了她骨子里的坚持。于是她偷偷跟最要好的女同学借了路费只身一人踏上了去省城的列车,她走的看似很从容很坚决,可是只有她自己深深明了前方的路有多惶惑。
可她还是没有回头,就那么坚定地咽下了无限苦水永远给家人报以最甜美的笑容。其实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做出这一举动的刹那,她已经深深地印进了一个比她大一点的男孩的心田。
那个男孩叫臻语,是她哥哥高中同学中最铁的哥们。臻语本来一直就听冰雪的哥哥经常夸赞自己有一个多么心性高雅,才华横溢的妹妹,心里早就生了些许爱意。这次冰雪居然又决定舍弃自己的前途,自己一个人担负哥哥的前程,不禁更加激起了臻语那份青春萌动期最真切的怜惜。
于是就在那年寒假期间,趁着冰雪回家过春节的间隙,臻语就去冰雪家住了一段日子。名义上是奔着哥哥去的,实际上不过是为了看哥哥的妹妹。那时冰雪基本还没走出丧母的心痛,再加上初入社会的种种繁杂的心结,身边突然多出来这么一个除了哥哥以外的对自己关爱有加的帅气男孩,本就早熟的冰雪的心花真的刹那间就绽放了。于是,冰雪家村外的小河跟小树林就自然而然地记叙了他们最纯的恋情和最幸福的密语。
年后他们就一直书信往来,字里行间充满的都是彼此无限的爱意和青春的誓言。他们约定今生一定手相牵,山无棱天地合也要守候彼此心无间。于是臻语开始更加拼命地学习,只为能够大学考到冰雪的身边,实现守护她的诺言。
不知是不是他们的情感动了上天?臻语真的以最好的成绩考到了省城的名校:他们,终于可以在同一座城市的天空下呼吸了!那感觉,对他们俩而言都是他们携手踏入婚姻殿堂的第一步。他们的梦似乎从那一刻也真真切切地开启了最绚丽的征程------
为了方便,冰雪在臻语的大学附近找了工作,他们也一起租了房子。臻语大学四年期间拼命读书,总是争取拿最高的奖学金,还不停地做外教,就是为了能够多赚点钱减轻冰雪的负担。冰雪更是没命地工作,还为了不让自己跟臻语之间将来产生距离,总是利用每一点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地自学。冰雪终于凭着自己的聪慧跟刻苦感动了公司,公司不但一直在提升她的职务,还免费为她提供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那座城市的角角落落几乎都留下了他们坚实的足迹和拼搏的汗滴,花前月下和树影婆娑间也镌刻下了他们甜蜜的相依。为了让冰雪安心读书,臻语大学毕业后放弃了读研,直接找了工作。可是等冰雪深造结束却被外派到了公司在北京的总部工作。其实那时臻语也已经工作两年了,凭着自己扎实的学业功底和绝佳的人际关系的处理,他也很快受到了工作单位的重视。单位也破例审批他可以边读研边工作,工作地点也可以因为他女朋友的关系适当为他调整。
就这样臻语再一次为了冰雪流离到了一座新的城市,当他们都以一个完全崭新的自己伫立在天安门前的那一刻,他们紧握着彼此的手深情地热泪盈眶了。他们不自觉地一起对着五星红旗宣誓:今生,他们互为彼此的唯一,天涯海角只为守着一个梦——那就是只要有你,就什么都可以!
四年的时光又那么转瞬即逝了,臻语研究生毕业,冰雪再次回调省城担任高管。这次幸运的是臻语没有费力就顺理成章地跟着冰雪回去了,因为他也刚好被单位调回做项目经理。看来上天对这对甜蜜恋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眷顾啊:这应该就是最好的天意吧?让他们功成名就,回到幸福的起初地,走入婚姻的殿堂。
他们回去之后凭着这些年两个人的积蓄买了不大不小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搬进新房的第一个夜晚,冰雪真的有做了新娘的冲动。似乎一切的动荡与流离都在此刻化作了虚无,仿佛世间一切的美好只为这十年辗转于今夜绽放。那一夜真的很甜美,那一夜天地万物的也为那份美妙而屏息,那一夜灵动的星月也带给了他们最幸运的结晶:冰雪怀孕了!
冰雪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臻语,她只想尽快准备他们的婚礼,然后把这个好消息当做最好的结婚礼物送给她爱到骨髓里的臻语。
可是没想到事情却不似他们预期的美好:因为臻语是独生子,当他告诉父母他要在省城跟冰雪结婚并常住时,他父母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他父母说的很明白:要么带着冰雪回家结婚,并回县城工作;要么就不要结婚,臻语一个人回家找个县城的媳妇。
冰雪当时很不明白:她明明也是从老家那块出来的,而且好不容易在省城出人头地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干嘛要再回老家那块伤心地呢?何况她爸爸已经再娶,爸爸再婚的对象也有三个孩子,跟他们兄妹三一般大,她真的是对她爸爸再婚的一家人没有丝毫的好感。所以她从本心里是真的是不愿意回到老家去的,真的很不愿意。
臻语看着为了这事整天闷闷不乐的冰雪,从内心深处感到无比地心疼。于是他决定背弃父母的意愿坚决跟冰雪在一起,并且他们约定简单举行婚礼,先斩后奏,然后经常会去探望父母就好了。
但是无论如何婚纱照是要拍的吧?那天他们真的就如童话中的王子跟公主一样,不知道引来了多少艳羡的目光。可是就在外景拍到最尽兴的片刻,臻语的电话突然响了。就是这个电话,居然让臻语一去没回:臻语的爸爸因为臻语不肯回县城整天郁郁寡欢,天天一醉解千愁,结果突发脑溢血直接身亡了!
臻语的妈妈把这一切都归罪到了冰雪的身上,不让冰雪踏进他们家门半步,更不允许自己的儿子离开自己半步。她甚至以死相威胁:说臻语要是再敢回省城,那么他就不但没了爸爸,也只剩下等着给妈妈收尸的份了。
臻语从小就是孝顺懂事的孩子,家里突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动,他的心也真的碎了,真的乱了。他整天看着泪流满面的妈妈,真的是心如刀绞。更要命的是臻语的妈妈为了留住儿子,早就在县城为他找好了结婚的对象。就这样在妈妈的以死相逼之下,就这样为了让爸爸的灵魂可以尽快安息的前提之下,臻语在最快的时间内跟这个没有任何情感可言的未曾谋过面的女孩结婚了。
这个消息臻语没有勇气告诉冰雪,只是电话通知冰雪的哥哥说自己好无奈。冰雪的哥哥是亲自去到冰雪的身边告知这件事并试图安慰自己的妹妹的。可是对于冰雪而言,这已经是世界末日了不是吗?她没有任何思考就昏了过去,在医院醒过来时医生嘱咐她要稳定情绪,因为胎儿已经四个半月了,真的是需要妈妈平心静气呵护的时候。
听到医生的话冰雪的泪一下子像泄了洪的闸,一发不可收。医生看到她的样子都吓了一大跳:这哪里是要做妈妈的人呢?简直就是要把孩子吃掉的妈妈吗?
没想到还真让医生看准了:冰雪回家后处理了她跟臻语十年来的所有印记,一个火盆,一张张照片,一封封书信,一片片心语顿时都在那里化为了灰烬。而后就是肚子里那个无辜的生命,他(她)一定很好看吧?冰雪如此想着,却还是毅然决然地走进了手术室------
老家是块伤心地,省城现在也成了更大的伤心地:冰雪卖掉了那里的房子,背起了十年前离开家的那副行囊,重新踏上了一个人惶惑前程的征途。
十年,在我们的生命中或许很短,可是对于纯纯的恋情却应该真的算是很长很长。冰雪丢掉了十年的万千回忆,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虽然她抛开了形式上的种种,是否能完全抛开内心的疤痕?也许她跟我们一样不知道她的下一个明天会在哪里?但我真的希望她依然可以相信爱情,并找到真正属于她的迟来的幸福。
第10个、你是我的吉娃娃
你是我的吉娃娃
文 顾袁 插图 Beard
什么医生最粗暴
秦意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偶尔在上下班的时候或是在公园晨跑时会遇见林熙。小区里的人总和他打招呼“林医生好”,秦意暗暗记下了:原来这个看起来有IT精英气质的男人,是个颇受欢迎的医生。
所以秦意在发高烧到39摄氏度又找不到退烧药的情况下,敲响了楼上林医生的门。
林熙穿着睡袍,有些不解,又带点惊艳地看着秦意。此刻的秦意脸上酡红,虽然裹着厚厚的睡袍,但春色依然尽显,林医生不禁想入非非心肝乱撞:“您这是……”
秦意清了清嗓子:“林医生,我可以讨些感冒药吗?如果您方便的话,能不能再帮我打一针?”
林熙“扑哧”笑了出来,眼神中带着戏谑,不敢置信地问:“小姐,您是不是烧糊涂了,我可是……”
林熙的话还没说完,秦意便一头倒在了他怀里,两手无力地乱挠:“我……我站不住了……”
秦意被人不太温柔地拖了进去,又被丢进了沙发里,混沌的脑子疼得不行,口齿不清地质问:“医生都是这么粗暴吗?我好歹是个女人啊!”
林医生端来一杯温水,又递给她两片药,无奈地叹气:“对,你还是个半夜敲陌生男人门的女人。”
秦意没力气和他斗嘴,喝完药后就一头栽在了沙发里,任旁边的男人怎么叫也不理。朦胧中被人抱起塞进被子里,她想起来反抗下,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之后便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果然轻松了许多。秦意花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确认身上的衣服完好无缺后,满意地给林医生的服务打了满分。
门铃响起,秦意听见楼下陈阿姨的声音:“林医生啊,我们家的妞妞又生病了,又要麻烦你了。”
林熙的声音很好听:“陈阿姨您客气了,我待会儿就过去看看。”
陈阿姨满意地走了。秦意泪流满面,陈阿姨家的“妞妞”她见过,还抱在怀里玩过呢,是一只一岁半的哈士奇……
“你是兽医为什么不早说?”秦意狂乱地挠头,动作忽然一顿,用更惊恐的语气问林熙,“你昨晚给我吃的药,不会是……”
林熙正在打领带的手停了下来,煞有其事地总结:“原来狗狗的药也可以医人,尤其是半夜擅闯陌生男人家的女人……”
美艳召我去战斗
秦意去医院做了个详细检查,确定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放下心来。经此一事,秦意将林熙列为“世上最无耻的男人”,此仇不共戴天!
晚饭时间要到了,秦意化了个淡妆,喷上香水,对着镜子抛了个媚眼:美艳召我去战斗!
看到门外站着的秦意,林熙眨了眨眼:“秦小姐,您是上来还医药费的吗?”
呵呵!秦意心里的恨意化作两声冷笑:“我是来讨债的。”秦意抱着怀里的吉娃娃,挑衅地看着林熙,“林医生,您长了一张人医的脸,却是兽医的心,还真是人面兽心啊!”
林熙:“……”
秦意心情舒畅:“我家的小狗最近不舒服,您帮我瞧瞧?”
这只吉娃娃是秦意在小区里捡来的,身体倍棒,吃吗吗香。
林熙抱过吉娃娃,捧它在怀里仔细瞅了好几眼,得出个结论:“嗯,和你长得蛮像。”
我不生气,我一点都不生气!秦意粉拳紧握,绕过林熙直接走进客厅,窝在沙发里坐着:“林医生,你知不知道,以你昨天的行为,我完全可以控告你欺诈、故意伤害和非法行医罪。”
林熙端给她一杯水,扬起浓眉:“那我是不是要先控诉你非法扰民?”
哼!秦意给了他一个白眼:“作为一个小兽医,我奉劝你不要和律师打官司。”
看到林熙做出怕怕的表情,秦意得意地笑了,温柔地说:“林医生啊,我昨天晚上来你家,好像闻到了鱼的香味儿,今晚还有没有啊?”
……
吃饱喝足后,秦意满意地抱着吉娃娃就要离开,却被林熙用左臂钩住了脖子:“秦小姐,你不是来给你家狗狗看病的吗,吃饱了就想溜啊?”
秦意小脸一红,打掉他的手,装模作样干咳两声:“呃,是啊,我家吉娃娃没什么事儿吧?”
林熙双臂抱肩,斜眼瞧她:“它和它家主人一样,嘴和人都寂寞了……”
秦意彻底站不稳了,一脚狠狠踩在了林熙的脚上,结巴地抖出一句:“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说完转身就跑。
“哈哈哈!”身后传来那个男人可恶的笑声,“那我明晚洗干净了喷香香等你哟!”
全毁的清白
“我一定是太寂寞太寂寞了,怎么会觉得楼上那个兽医长得很诱人?”秦意搓搓脸,甩甩头,“不想了,不想了……”
同事桃子在她旁边嘀咕:“秦意,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今天新来的那位律师特牛,不仅是我们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是女妖眼中的唐僧,到时抢不到你可不要哭啊!”
秦意斗志昂扬地握拳:“我一定把他降伏拿下!”
等到“新来的律师”隆重登场时,秦意虚弱地退了:他不是兽医吗,怎么转身又成律师了?
林医生,哦不,林律师一脸桃花相,那谦和的笑容落在秦意眼里很是奸诈:“虽然我今天才来报到,但是我已经熟悉了几位同事,尤其是其中一位美女律师。”看着林熙的眼神,秦意羞愤地低下了头:不是我,不是我……
美女律师?大家的眼神齐刷刷看向秦意和桃子,因为他们这家事务所里,只有这两个女人。
林熙笑得温和无害:“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要改善大家的伙食。因为昨晚那位美女律师还叮嘱我,事务所的工作餐很糟糕,要我多给她做些好吃的补补。”
嘘声四起,同事们的眼神里闪烁着“奸情”两个字,还有部分男同事伤心欲绝状。秦意心虚地含泪低下了头:完了,此生清白全毁了!
桃子狠狠地掐了秦意一下,压着声音质问:“说,什么时候和这位情哥哥搭上线的?”
办公室弥漫着诡异的安静,林律师秉着落井下石的精神又加了一句:“大家不要随意乱猜哦,我和秦律师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啊。”
都男女关系了还纯洁?
林律师在大家的干拥万护下翩翩离去,秦意才堪堪抬起头,手机“嘀”的一声响了,是林律师兼林兽医兼林医生的短信:今晚洗干净了等你哟!
秦意两眼一黑,顿感兽医无良。
擒人先擒狗
原本打算今晚再上去“敲诈” 顿晚餐的秦意,现在乖乖地抱着她的吉娃娃,在中介信息上寻找新的住处,因为楼上住了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禽兽。
门铃响了,可能是叫的外卖到了,秦意跑去开门,却看到张最不想看到的脸。
“我可记得,有人说今天要来收拾我来着。”林熙满意地看着秦意惊恐的表情。
秦意羞愧不已,只好壮着胆问:“林律师,这样骗人很好玩吗?”
林熙无辜地摇头:“我只是恰巧会给动物看病而已,可我从没说过自己是兽医啊。倒是秦律师,为何三番五次乱猜我的职业呢?莫非对我关注已久?”
“你――”秦意被揶揄得说不出话,只好低头沉默,在心中默默地说:是的,我早就瞄上你了。
看到秦意低头不语,林熙眼中闪过一抹狡诈,他一手抱过秦意怀里的吉娃娃,一手拉着秦意的手,边走边说:“走吧,我煮好了饭菜,顺便把自己也洗干净了,敬请秦小姐品尝。”
林熙给秦意盛了碗汤,给吉娃娃挑好了骨头才坐下来。看着吃得正酣的秦意,不禁酸酸地说:“现在也不顾着在我面前保持形象了,看来,我还不如一碗汤的分量重。”
秦意意犹未尽地舔舔嘴角:“林律师,你有女朋友吗?或者说,有男朋友吗?”
“有啊,男朋友就是它。”林熙指着正在啃骨头的吉娃娃说,“至于女朋友嘛,看你这个吃货肯不肯钓我这张长期饭票喽!”
秦意捧着碗喝汤,喝得一滴不剩也不肯放下碗来,希望能盖住她那张通红的、小人得志的脸。“我不介意你把手里的碗换成我的脸。”林熙拿掉她手里的碗笑着说。
“嘻嘻,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有这个想法了。”秦意说完飞快地凑过脑袋在林熙的嘴角亲了 口, 脸色眯眯。林熙抹抹嘴角上的油,弯下腰捧起秦意的脸,抹掉她嘴边的米粒:“真巧,我们早就达成了共识,从我来到这个小区的第三天,就一直等你上来敲门呢。”
秦意觉得自己要飘上天了:“哈哈,我早就说过啦,我可是这方圆百里最美的一位呢。”
“对!”林熙点头,宠溺地望着秦意,“可就是这位大美女,她捡了我的小狗却一直不还。不过现在好了,我下收获了两只吉娃娃,尤其是会打官司的那只,以后我一定会精心养着她,不让她跑掉。”
“原来,要擒人先擒狗!”秦意快乐地抱住林熙,“怪不得这只吉娃娃一看见你就撒了欢地跑,好几次我都差点没追上,害得我还以为它和我一样看上了你,想横刀夺爱来着……”
第11个、逝去的爱
洁和强从初中认识到大学毕业在到参加工作,经12年相爱,可在参加工作第2年的时间,洁开始对强渐渐疏远,打电话说在开会,很晚才回家,男人的直觉让强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在一次提早下班只为可以陪着洁回家,给她一个惊喜,只为大学毕业生起步很难,自己想拼命为洁创造一个温馨的家,而疏忽了对洁的照顾,可是当满怀欣喜捧着鲜花的他远远见到洁出公司后上了一辆奥迪车后,他看见那个男人很年轻很帅,起码比自己强,事实证明还很有钱,对于一个月,两三千微薄收入的强来说,很自卑,他没有追上去。他不知道上去怎么开口,如果误会伤害到洁,会让洁很难看,车从眼前开过看到洁脸上至少1年没有看到的灿烂笑容,强失落的回到家。
看着自己当初和洁一起装扮的小家,他哭了。他没有怪她,只是想着当初和洁在一起的时光,想起了种种,再看到今天洁那种灿烂笑容,他知道自己满足不了洁,他看过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她幸福”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本事。
强第一次抽烟,想着洁,不久,洁回到家了,强看着时间,11点,下班后的五个小时,强看着一脸疲惫的洁说:“今天很累吧?早点休息。”洁:“嗯,公司加班,我回来换套衣服,一会还要去参加聚会。”强背对着洁:“如果太累了,就把工作辞了吧。”洁冷笑道:“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说完换完衣服走了,强心里有种无法言语的伤。脑袋回荡着“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洁走了,她连我第一次抽烟都没注意。
之后,洁越来越不回家,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直到一天,强坐在公司里接到了洁的电话,迫不及待的按下接听键:“强,我有一件事给你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不适合,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对不起,东西我过2天会回去拿。”说完挂断电话,在这通话中,强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听到对方除了洁的声音,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强不知道怎么回家的。他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心里很是矛盾。他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没2天,强回到家,看见洁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桌上除了洁留下的钥匙,没有任何东西。强抱头痛哭,不知不觉在伤痛中熟睡。
洁在下班出公司时,看见了强,本能的内疚感让她想躲避,可是看见强向她走来,让她不知所措,看见强凌乱的头发,胡子拉里拉碴,让洁一阵心痛,刚准备说话的她,被强堵了回去:“他送给你的?”洁看见强的目光盯着她的手上的钻戒:“嗯,这是他送我的求婚戒指,我们快要结婚了。”强笑道:“是吗?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上次说送你的项链,没来得及送你,这次就当送你结婚礼物了。”洁接过项链:“谢谢。”当强还想说什么时候,不远处听到车鸣声,“他来接我了,谢谢,结婚那天你会来吧”“看时间吧,好好照顾自己,再见”看着强离开的背影,洁想到和强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想到和强曾经的海誓山盟。心里默默道,对不起。擦掉眼角不知何时的眼泪,走向男孩。
这天洁接到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是死者手机存的老婆电话,洁赶到医院,看着强冰冷的身体,颤抖的抚摸着曾经抚摸过无数的脸,根据医院报告强是死于车祸。强没有亲人,洁只能替家人替强签死亡证明,这是医生送来一个文件袋说是强留下的,洁伤心的打开文件袋,里面有封信和一张保单,洁打开信:“洁,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或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受益人是你,我没有能力给你幸福,对不起,我们是从农村来的孩子,你嫁给有钱人,别被人家看不起,拿到这份钱,好好照顾自己,我从来没有怪过你,如果还有来世,我还希望我们是对恋人,能够一起步入礼堂的婚礼。我爱你”。
虽然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证明了爱真的可以让人放弃一切,让你琢磨不透,到死的那一刻还在为对方打算。
这就是爱。物质的生活虽然满足所需,但是真能填满内心深处的空缺吗?
第12个、薄凉
我还是我的时候,你还是不是你。
你给的致命曾经,让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踩进遇见你的流年。
流苏般的十六岁被轻轻踏碎,惊醒了多少往事如烟。
我们之间,原来仅一朵花开的时间。
倘若一失去消息,就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其实,也是静静的记得。
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
-------引子
她低着头紧紧的攥紧拳头,捏着一手心的汗珠。
昏暗的灯光闪烁迷离,震耳欲聋的音乐像是要把墙壁都震碎般疯狂摇曳。他优雅的坐到她身边,下巴抬的高高的,似笑非笑。他伸手去抓她的手,她下意识的躲闪。他的脸上迅速闪过一丝愠怒,瞬间恢复正常。他温柔的靠近她:“小木,牵下手也不让么?这都是正常的。。。”小木把手藏到身后,头低下一言不发。余光收尽眼底的画面早已让她羞红了脸。此刻,她再也呆不下去,她起身欲逃。一只瘦弱有力的胳膊拉住了她:“到哪去?”她倔强的挣扎,和他僵持着。
斜对面沙发上,香艳的画面还在上演。一男一女正紧紧拥抱着沉醉在热吻中。激情之余,两人顺势倒了下去。女生的衣衫越来越凌乱,整个画面也越来越不堪。
那一瞬间,小木突然很想呕吐。
他猛的松开手,冷冷的看着小木:“你看看别人,你什么时候能机灵点。你自己好好想想。”他走出去,门关上的瞬间,她看见门口梨花带泪的长发女生。她心里跳跃着轻微而细碎的疼。
过了一会,他和长发女生一进来坐在她边上。“想好了么?”他竟对长发女生的到来没有任何解释。她不语。想好?什么叫想好?像对面躺着的那一对一样?“好吧,我想,我们还是比较适合做朋友。”他潇洒的开口打断她的胡思乱想,牵起长发女生的手,似乎还对她扬了扬,转身离去。
她的心,一点点薄凉。那彻骨的寒意,将心脏拉开一个大口子,风呼呼的往里吹,连带撕扯着心尖柔软的疼痛。
走出KTV,好朋友晶晶一副乖巧的模样:“咱们回学校吧。”小木厌恶的把脸转向一边,淡淡的说:“还有一个扣子没扣。”晶晶安之若素的“哦”了一声,轻巧的扣上了扣子。
小木突然很绝望。
这个平日里如此甜美乖巧的女生,竟当着自己面和陌生男子如此放荡。并对自己没有任何解释。哪怕她说一句她很帅,哪怕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
为什么。明明和他认识那么多年,可是,说离开就真的离开。
为什么。明明和她好的如胶似漆。可竟发现她是个这么不检点的女生。
是不是一定要这么残忍。
是我突然不熟悉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我从来就没熟悉过。原来,只有我透明的跟傻子一样。小木疲惫的想。
小木开始疯狂的想念他。从穿开裆裤一去玩耍到如今。纵使回忆烧成灰,都残留着他的影子。如果你已经不是你,那么我变成另外一个我又有何不可。
小木抓起衣服向外冲去。晶晶在她身后喊道:“小木!你相信我么?”
小木停在原地,沉默良久:“相信。”
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玩味的笑了。
“怎么,有事?”他倚着门懒懒的说。
“嗯唔。”她从喉咙里发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长发女生穿着松垮的睡衣出现在他身后,一脸敌意的盯着她。她突然就感到很悲哀,谁能留住已经陌生的他。是你睡衣下的身体,还是其他若干个睡衣下的身体。
她进屋,悲伤在脸上流转。明明知道他已不是他,可还是挪不开步子。好吧,如你所愿。她以最快的速度褪去身上的衣服,一丝不挂的站在他面前。他们愣了,随即笑了。朗声大笑。笑声是一枚枚果子,挂在树上,被她十六岁的身体摇落下来,碎了一地的果肉汁水。她在巨大的羞辱中不见天日,她抑制住眼中的泪水:“她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你,其实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我们,认识那么久了。。。。”他微笑着转过脸去抚摸长发女生的头发,从头发到脖颈,抚的那样细致。他轻轻的说:“对呢,认识了那么久,我连你的手都没有牵过。。。是你太迟钝,还是我太邪恶。。。。”他修长的指尖轻轻掠过长发女生的肩膀,女生的睡衣顺势滑落。胴体一览无余。
小木突然有种眩晕的感觉。不知道是那饱满的身体与自己干瘪的身体的对比,还是他看她那贪恋的眼神。他走到小木跟前,拾起地上的衣服披在她身上,用他一贯温柔的语调讥诮的说:“小木呵,你还是什么都不懂。”
小木行尸走肉般穿好衣服,死灰般的心竟感到些许的轻松。是因为终于清醒?还是因为已无法挽留?
第一次爱的人,面目还没有全非,却如同隔着汪洋大海。
她转身,对他凄凉的莞尔一笑。那是一种骤然悲伤到极至而又强颜欢笑的坚强。她转身。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回到宿舍,晶晶的便条早已恭候多时。
亲爱的小木:
总会出现那么一个人,瘦削而优雅的站在树下,一脸温婉如玉的笑容。他会对你说:“嘿,我想疼你呢。”
宝贝,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就像有些事,你永远不必知道。
字条的末尾是歌词:如果你也听说
会不会相信我
对流言会附和
还是你知道我还是我
跌跌撞撞才明白了许多
懂我的人就你一个
想到你想起我
胸口依然温热
小木的眼泪哗啦啦打到纸上,墨迹蓦地晕开,模糊了双眼,模糊了疼痛。
有时候,青春是场兵荒马乱的闹剧。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最悲情的主角。到最后才发现,连配角都是自己。
而那青春时的玩伴,再怎么臭名昭著,再怎么十恶不赦,她依旧会心疼你的心疼,明白你的明白。就像自己,不也毫无条件的相信她了么。
也许,有些事真的不必知道吧。
谢谢我曾爱过你,像爱过一些真知道灼见,像爱过一些歪理邪说。在写给他的最后的信的末尾,小木轻轻写下这行字,折叠起来。
那个美丽的早晨,小木捏着信走在落叶飘零的小路上。看摇曳的落叶倔强的在空中翻卷摇摆,然后才心甘情愿的成为人们脚下那不经意的一声脆响。那是一种有所坚持的美感,像爱情。
一个从小学到如今一直同班的男生迎面走来,那是个腼腆、不爱说话的男生。男生漫不经心的问:“呀,送信呢,里面写的什么呀?”
小木没有责怪男生的不礼貌。她眯着眼睛迎着温暖的阳光,口齿清晰的说:“我爱了你那么多年。”男生看着小木的侧脸,被阳光照的几乎透明的耳朵熠熠生辉。
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小木收到男生的礼物,竟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小木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兔子?
男生眼中的柔情百转千回:”你爱吃苹果,你不喝隔夜的水,你喜欢紫色,你不吃辣的东西。。。”
小木惊讶的看着他:“你。。。为什么?”
男生淡淡的说:“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小木的心里渐渐薄凉。像是沐浴在清凉的水雾中。一滴滴的清凉从舌尖颤动到心尖,融化成一片湿热的浅浅湖泊。
啦啦啦啦,唱一首歌都是好的。哪怕没有人知道我快活的原因。
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
第13个、爱,拿什么拴牢它
20年前,她还是个十六七岁的俏丽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不佳,但因为是校长的千金,又楚楚动人,于是老师们喜欢,同学们迁就,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过多的宠爱,教会了她如何撒娇,在父亲跟前是发嗲,在哥嫂跟前是娇嗔,在同学跟前是任性,在老师跟前是扭捏。比如课堂上回答不出问题,她一双好看的杏核眼求救般地望着老师,纤纤细腰拧麻花似的不停地扭,弄得老师受不了,不忍心再让她扭下去。
可是,她偷偷喜欢上了他。他是班长,家境贫寒但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她主动接近他,暗地里跟他交往,有了什么好吃的总给他留着。在那个年代,他们无非是找机会倾吐心声而已,其实,他连她的手都不敢去拉。
升入高一后,她竟对校长父亲挑明了,她要让自己的爱情走到阳光下。父亲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百般疼惜。大约也是看这位班长孺子可教吧,校长就托人捎信,让他们家叫媒人来。你可以想象另一对爹娘是怎样的受宠若惊――若非校长亲自开口,依家境,这桩婚事是不敢想象的。
她和他的婚事一下敲定,她高兴极了。在乡下,定亲仪式就像月老拴的一道红线,把她与他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当他成为校长大人的准女婿后,得到了许多追捧和实惠:老师们更加赏识他,同学们也巴结他,人人都能看得见他头顶上笼罩着炫目的五彩光环。临近高中毕业时,她父亲又为他争取到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好多人羡慕得眼睛喷血。她则更加得意,就像在拴他的那根红线上又多了一道绳索,把他拴得更牢了。有了更雄厚的资本,她在他面前更是恃宠而娇,发嗲,娇嗔,任性,扭捏,这会儿全用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他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太多的苦恼。订婚后他才发现,她有时太霸道了,简直是蛮不讲理。她被娇宠惯了,在他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他必须时时哄她开心。他艰难万分地应付着她,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爱,但他不敢向别人诉说,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像一张网结结实实套牢了他,让他窒息。
大学毕业前夕,他被迫和她结婚了,理由是她父亲又托关系为他联系到一家很好的单位。她家把对他一次次的分外眷顾,看做是他必须感恩的筹码,有了这些无形的绳索,就能把他牢牢地拴在她身上,想跑也跑不了。
但他与她之间的隔阂,却像一堵越砌越高的墙。在大城市读了四年大学,他接受了很多新观念,她却高中没毕业就闲在家,守株待兔就等做他的贤妻良母。婚后他们时常吵架,每次争吵的原因或许不同,最后却都转换成同样的逻辑:他的一切都是她家给的,否则,他狗屁不是。她的这些话像一把利刃,无情地凌迟着他高傲的自尊,而她父亲也每每站出来,也是警告他不要忘本。每次吵架后,他就赌气回到城里,一两个月不回家。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儿子,一年后女儿也降生了。有时他想想,她一个人带俩孩子住在娘家也不容易,但他不愿意再听她父亲没完没了的训斥,寂寞的时候,就去跳舞胡混,情感的天平渐渐倾斜。他长得不错,又年轻有为,颇受姑娘们青睐,他后悔当年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这桩屈辱的婚姻。
这时候,她父亲和她三个哥哥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为了她的终身幸福,他们调动一切力量要把他从单位里整下来,让他永无出头之日。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他们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害怕并退缩了,因为他不愿意失去到手的一切。他硬着头皮回去陪了她一段时间,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她。她满足了,似乎找回了丢失的幸福,便在父亲和哥哥面前为他说好话,求他们放过他。那时,他感到她是真心爱自己的,她心地是善良的,只是脾气被宠坏了。但他心底已经对她们家滋生了仇恨,并像阴云一样遮蔽了他与她的情感天空。
一年以后,又一个孩子出世了,他却坚决提出离婚,因为他在单位里的地位已经稳固,任谁也不能动摇了。她哭着求他,说她们家丢不起这个人。他看着昔日骄傲的公主,如今抛开颜面低三下四地哀求自己,有了一种胜利的感觉。他铁了心要离婚,目的就是报复。这桩婚姻,从一开始他就是被动接受,丝毫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他追求真爱的愿望太强烈了。跟城里那些时髦的女子比,她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其形象和邋遢可想而失口。
她不相信他真会如此绝情,就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进城来,到单位里跟他闹,扬言要死在他面前。在绝食的情况下,她还要喂吃奶的孩子,几天下来就憔悴不堪了。他虽恼恨她,却怕她出事,就端一碗面过来劝她进食,安慰她说只要答应吃饭,什么都好说。她以为他还在乎她,就对他撒娇道:“那,你喂我。”他一听便丢下饭碗,扭头离开了。第二天,他从单位里彻底消失了,他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跟另一个女子私奔了。
绝望中,她搂着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这一年,她已经30岁了,拉扯着三个孩子苦苦支撑了两年,只得又嫁了个男人。这是个高大健壮、胡子拉碴的男人,因家庭成分不好给耽误了,快40岁了还未碰过女人。男人对她很好,什么事都迁就她,任劳任怨地把她的孩子一个个抚养大。有时她望着生龙活虎的儿子,脑海里却常会浮现出负心汉当年清秀的面容。身边这个粗糙的男人,让她常有恍若隔世之感,心里一直疙疙瘩瘩不痛快。即使后来,她风风光光地给大儿子娶了媳妇,又体体面面地送女儿出嫁,在人前她满脸是笑,可心底总抹不去一份苦楚与落寞。
这一年,她的小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男人显得特别激动,兴奋地张罗着四处筹借学费。她发愁地说:“借这么多债,可咋好呢?”男人大大咧咧地说:“没啥,不就四年吗?”
“大不了我再去砖瓦窑拼上四年!”她忍不住哭了,泪眼汪汪的:“你忘了自己多大岁数了?叫我咋能忍心呢!”
一天,她正和男人在院里忙活着,门口忽然传来邮递员的喊声,说有她一封挂号信。“咣当”一声,她手里的笸箩落了地。多少年了,从未有人这么直截了当地喊过她的名字,也没有人给她来过任何一封信。刹那间,她就猜到了这是谁的信,仿佛期待了很久似的,她从邮递员手里一把夺过来,急急地往屋里走。关上门时,她没忘了对愣在那里的男人说一句:你不要跟进来!
不久,屋里传来她嘤嘤的哭声。男人也猜到了,这信八成是她日思夜想总不能忘怀的那个负心汉寄来的。只是,他没有进屋。想哭就哭个够吧,她实在压抑得太久了啊!
‘约摸一顿饭工夫,她从屋里出来,两眼红肿得像八月里的桃子。她不说,男人也不问,两人心照不宣,只是默默地继续干活。
平常的日子继续着,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后来的日子,细心的男人还是发现她有了不小的变化:脸上开始带笑模样了,一笑,那张脸还像当年一样生动。脾气,也开朗多了,随和多了,跟男人合作也比以前默契了,有时彼此还开个小小的玩笑,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连邻居们都说,孩子他娘是怎么了,像变了个人似的?
男人暗暗惊诧于她的这些变化,他猜这变化一定跟那封信有关。那个人会在信里说些什么呢,竟让她打开了拴系多年的心结?是负疚痛悔?是嗟怨依旧?还是想旧缘重续?也许是兼而有之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必对当年的恩恩怨怨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吧。男人想。
男人很小心地对她说:“跟我过了这些年,从没见你这么高兴过。你知道吗,现在的你才是真实的你。”
她明白男人想说什么,深情地斜睨了他一眼,主动表白说:“你知道那封信是谁来的吗?”
男人知道那封信已被她烧掉了,就问:“他都说了些啥?”
“我说了你可能不相信,那上面除了我的名字,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就是几张白纸。不过,我看懂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一个字也没有,又什么都在上面?”男人盯着她舒展的双眉,一张大嘴忽然附到她耳边,悄声问:“谁都知道你是咱镇上最爱撒娇的女人,跟了我这些年,咋从没见你撒过一次娇呢?”
问得她心里一颤,泪水一下子模糊了双眼,淋淋漓漓的酸楚陡然漫上心头。当年她抛出那么多绳索想拴牢一份爱情,结果却作茧自缚,把自己给牢牢拴住了,以致错失了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的机会。强睁泪眼,她想好好瞅瞅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身子却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软软地瘫倒在他宽厚温暖的怀里……
第14个、幸福的榴莲
一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第15个、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16个、完美追求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好友娶了一位聪慧能干的妻子,他很爱她。可是这位妻子却有个心结,她总嫌弃丈夫过于内向,不会讨好她。另外,让她伤感的是在一场大病之后,她的脸上生了许多黄褐斑。
这位丈夫经多方打听得到一个偏方:在桃花盛开的日子,接一勺满月子时朝正南方向盛开的桃花上的露水,涂在脸上可改变女人的容颜,让她秀丽美艳。
终于盼到桃花盛开的季节,这位丈夫早早地骑车从城里奔向郊外的桃园。待子时一到,他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勺子开始行动。子时一过,他失望到了极点,因为从指南针指定的位置上,仅找到了一朵桃花,可是并没有接到露水。天快蒙蒙亮时,他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
多年过去了,这位丈夫虽每年都这样忙碌,而那勺桃花露却始终没有采集到。但他还在努力,等待着属于他的春天。
妻子看他连一勺桃花露都接不到,便埋怨他无能。但看他年年如此,这位妻子感动了,一改过去的冷淡态度,变得对他体贴和疼爱有加。
在今年桃花盛开的满月之夜她拉住丈夫说:不要再去了!丈夫却说:当初我是为满足你的美丽要求而去,到现在已是为了一份美丽的心情、一种美丽的习惯而去的。
妻子感动了,忙起身说:咱们一起去!
这是令人错愕继而感动的故事。美丽是人人都想要的,当我们心怀一份美好的心愿去追寻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收获了一份生命大礼,这也许正是我们所得到的完美追求。
第17个、我和MM的年龄故事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
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第18个、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
第19个、脱了高跟鞋和你跳舞
他什么都好,是的,他就是她心目中所要的完美情人,有才情、幽默、开朗,把爱她当成终生的事业。他说,有了你,我这一辈子就有理想有追求了。他还说过,你是我的爱情偏方,看到你,所有的忧愁和烦恼就什么都没有了。可是,唯一的遗憾是,他的个子矮,比她还矮。
这让她无法接受。她想,怎么能喜欢一个个子矮的男人呢?她的自尊心受不了,再说,别人会说什么呢?她周围有的是高大英俊的男人,她不缺乏追求者,她斗争过很长时间,也和别的男人去约会,那些男人比他都要高,但给她的感觉却那样一般。她不爱他们。
是的,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当它来了时,你只对这一个人有感觉,其他的人再也进不来了。
人的心是一所房子,只能把钥匙交给一个人。
有时她想,如果他再高一点多好啊,只要再高那么一点点,他就是她心目中十全十美的那个男人。
那时他们初识不久,她心中始终存着这个遗憾。有一次他带她出去玩,她猛然发现,他好像是高了。
是的,和她站在一起很般配,看着顺眼多了。但他们越走她发现越不对劲,他走得很慢,一个劲站住歇着,然后看着她笑,再走。
你怎么了?她问。
我脚疼。他说。
为什么啊?她不解。
我穿了增高鞋。他说。
她蹲在地上笑起来,笑得喘不上来气了。怪不得呢,怪不得他显得高了一块呢。突然,她又一阵微微的心酸,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一个大男人,穿什么增高鞋啊。她心里感动极了,对他说,以后别穿了,脚多难受啊。
那时,她就下定了决心,就跟定他了,这一生,这一世,一个肯为自己穿增高鞋的男人应该是很爱她吧。
接着是公司的Party,她穿了五厘米的高跟鞋闪亮登场,她的美丽和气质让她成为全场的焦点。她也看到了他,他还是那样矮,在人群中差点儿被淹没。
很多男人想请她跳舞,她拒绝了他们,然后走到了他面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她脱掉了高跟鞋,然后弯下身说,能跟你跳个舞吗?
她的手里,有一双高跟鞋。
所有人都看着他们。他的眼里闪现出动人的光芒,那是因了爱情而发出的光芒!她偷偷靠近他说,你能为我穿增高鞋,我就能为你脱掉高跟鞋。
大家为他们鼓起了掌。那天,他们跳了一支又一支,因了她的宠爱,他成了舞会的王子,成为了男人们嫉妒的对象。
她说,以后,和你在一起,我会穿平底鞋。
他说,没事,你穿高跟鞋我会更自信,别的男人会更嫉妒我,他们会说,看,这么矮的男人找了这么高个的女友!你说是不是?
她听了就笑了。是的,她没有爱错人,自始至终,他是自信的。正因为自信,他才得到了她的爱,她喜欢这样有自信的男人,而穿上那双增高鞋,是为了讨自己的欢心而已。
那个脱掉高跟鞋的舞会结束没多久,他们结婚了。婚礼上,有人说,新娘子个子好高啊。他就得意地说,为了下一代,我一定要找个高个的媳妇。怎么样,能耐不小吧?
他是抱着自己的新娘上的楼。在上楼的时候她问,下一辈子我们换换角色吧。他说,不,我还愿意再追你,因为爱上一个喜欢的女人是男人最大的幸福!
第20个、金枝玉叶的花语
爱上他的时候,她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子,眉目宛然,神情安静。
他极宠她,带她去看夜色秦淮,去看烟波浩渺的玄武湖,去乌衣巷燕子矶,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喜欢轻轻捏她一笑就皱起来的鼻子,喜欢将她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斜风细雨的玄武湖,烟水茫茫。映着水光,他的样子很好看,有如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有时候,她想,跟着这样的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一个女子心中的梦吧。尽管,他从未开口向她求过婚。那时候,她还年轻,常常对自己说,不急,也许等到明年,他就会说了吧。
一年一年,一月一月,走不完的四季。她渐渐老了,有些发慌。他却总是在她的暗示里,淡淡地笑着,不给她答案。她总是在得不到回答的时候,跑去天台,看那些金枝玉叶到底有没有开花。
那八盆金枝玉叶,是她每一年生日时,他必定会送的礼物。他会顺便给她买项链,耳环,手镯,香水,却惟独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可他依然还是宠着她,带她去南京的大街小巷里,找六朝胭脂的痕迹,珠市南曲的曾经。
第八盆金枝玉叶送来的那天清晨,她赫然在梳子上发现了一根白发。她有些心惊,韶华渐渐消逝,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要娶她。第九盆金枝玉叶送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一片灰凉。她知道,这一年她依然等不到答案。
她没有再等第十盆金枝玉叶。那个秋天,她抱着第一年他送的那盆花,悄悄地离开了。
她在南京的偏僻角落里住下。九年了,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太熟悉。那些印记在这个城市之上的深深文化底蕴,也印记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再也离不开。
一晃又是一年。
那盆金枝玉叶忽然开始掉叶子了,她心里直发疼,仿佛就连那些跟往事惟一的维系,也要离开她了。她上网去查资料,想查找救治的方法,却猛然发现,原来金枝玉叶的花语是:永结同心,血脉相连。
她愣了一下,突然抱着快掉光了的金枝玉叶,止不住的啜泣。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便给了她誓言与承诺。只是,她一直并不曾知晓,只是傻傻地等着那枚象征婚姻的戒指。她抱着那盆花回去找他。他的嘴角依然带着儒雅的笑容,淡淡地对她说,你回来了,真好。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们结婚了。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欢。传说中,金枝玉叶的花期很不固定,要么长年不开,要么一开便是一生,只是浇灌它的那种东西,叫做永恒的爱。
第21个、给爱一个假想敌
男人是最近才发现女人的异常的。
那天,他正好在家休息,邮递员送来包裹,写着女人的名字。他代签后,因为好奇,就打开看了。里面是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红丝绒的底衬上,静静地躺着一只水晶手链,圆润剔透的黄水晶,泛着莹莹的光泽,很漂亮。他在心里笑,女人就喜欢这些没用的东西。正要放回去,盒子旁边的一行小字,却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上面写着:有爱不觉天涯远,有梦不觉人生寒。笔迹遒劲有力,分明是男性的手笔。
男人开始坐不住了,包裹是从连云港寄过来的,可是从来没听女人说她有那里的朋友啊。还有那两句诗,只有14个字,可里面蕴含了千山万水呢。
一整天,男人心神不宁。男人在证券公司上班,这一阵子股市正火,男人的眼睛仿佛从没有离开过那些红红绿绿的数字。白天在单位盯着看盘,晚上回来对着电脑分析行情,对其他的一切,男人几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包括他的女人。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男人想赚钱,想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好一些。不是有人在股市把资产翻了几倍成了百万富翁吗?他没有那么高的奢望,他只是想不再让女人为了几百块钱每天起早贪晚地加班罢了。
可是现在,他们的婚姻,好像出了问题。
晚上女人回来,他把包裹交给她,女人欣喜地打开,又迫不及待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晶莹剔透的黄色水晶,戴在女人白皙纤细的手腕上,盈润通透,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风情。他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手链谁送的?女人说一位朋友,你不认识。末了,女人又加了一句,你不送我,还不许别人送啊?
男人有些郁闷,他开始仔细观察女人。这一留意,他还真发现了女人的异常。女人不知什么时候烫了新的发型,眉眼愈加精致,人好像瘦了一些,也越显得成熟而有韵味。有时她关着门在书房上网,他进去拿个杯子,会看见她手忙脚乱地去关聊天窗口。他装作找东西,在房间里多留一会儿,女人就会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女人熬粥会溢锅,沏茶会把水倒一桌子,在阳台上浇花会发呆,吃着饭,她的脸上会浮现出莫名其妙的笑容。电话一响,女人会神经质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奔过去,说我去接我去接。女人的邮件好像也多了起来,一会儿是个包,一会儿是串风铃,一会儿是本书,书上还有作者的签名:请瑶MM斧正……
看得出,女人最喜欢的还是那手链,洗澡戴着,睡觉也戴着,还时不时地把手腕伸出来上下晃动欣赏一番。男人就有些窝火了。自己的老婆,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还这么显摆,这叫什么事?他委婉地提醒女人,写字的时候不要戴手链,在键盘上磨来磨去的,水晶经不得磨。女人说是吗?却仍旧继续戴着。他半夜醒来,看到女人戴着手链的手搭在自己身上,心里就憋得慌,再也睡不着。
他认真注视着睡梦中的她,她的眼角和额头都有了细细的皱纹,面容依然清秀,却不再滋润光滑,她老了。他忽然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她了?每天早上,他起床时,女人已经上班走了。晚上他下班回来,热腾腾的饭菜已经在桌上等着,吃过饭,一人守着一台电脑,他研究股市行情,她写点小稿子……好像有很长时间,他都没有注意她的工作是否如意,她的心情是喜是忧。
是他忽略了她吧,结婚5年了,她把自己的衣食住行照顾得细致入微,每天要穿的衣服戴的领带她都会提前配好,皮鞋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她的厨艺也突飞猛进,把他的胃养得很滋润,连他的父母,她也比他照顾得细致体贴……可是他呢?每天为那一堆枯燥的数字忙碌,赚了赔赔了赚。没有陪女人逛过商场,不曾注意她什么时候变了发型。女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说生活压力大,总是往后推。可是现在,她的爱转移了吗?她有别人了吧?男人的心,忽然痛起来,用胳膊紧紧把睡梦中的女人揽进自己的怀里——是的,他不舍。
女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男人变了。他会在某一天突然来接她下班,然后陪她去看场电影,散场后和她手牵手一起回家;周日休息时,他会给家里做大扫除,并且照着菜谱在厨房里为她煲养颜粥;晚上他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而是拉她一起去外面散步,为她买一袋香香的爆米花,边吃边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回忆初恋时做过的那些傻事;男人还和她讨论,哪个季节最适合怀孕……
他们的婚姻越来越甜蜜和谐,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如胶似漆的恩爱。看着女人如花绽放的娇颜,他知道,女人那颗走失的心,已经回来了。
那一天,他下班回来,轻轻推开家门,女人正给她的女友打电话。女人握着话筒笑得花枝乱颤:“想拉他的心还不容易?给他造个假想敌竞争一下,他自然就会重视你更加爱你……”
男人愣着,忽然就明白了。是的,那串手链,那些心神不安的表象,都是她特意为他造的假想敌。她这样费尽心机,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字:爱。
第22个、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第23个、恋爱的空心兔子
从前森林里有一只空心的兔子。
很奇怪是吧?森林里的动物已经习以为常了。有的时候小雀鸟会叼来一朵花或者是一段春天刚发芽的柳枝,兔子也很高兴地把这份礼物放在空心的地方。有的时候兔子看着雨水斜斜地落在空心里,贮成一个小小的水涡。有的时候来自远方的风带着消息从她的空心里经过,她听得到远方的诉说。总之呢,这是一只简单快乐的兔子。
突然有一天,风里有一股咸咸的味道,不是以往海水的咸味,从那阵风里空心的兔子听到一种叫“心痛”的嘤嘤的哭声。“心痛”呢?什么叫心痛啊?。空心的兔子很奇怪。它知道酸的、甜的、咸的、香的或者别的什么,可什么是伤心呢?空心的兔子从来不知道悲伤的。
兔子不明白,跑去问花仙子。
花仙子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给她一个漂亮的水晶心。如果有一天它碎了,你就会知道心痛是什么了。兔子只顾看她的水晶心了,根本没听到花仙子最后说了什么。
然后这只带着水晶心的兔子恋爱了。哦,什么是恋爱啊?这只傻兔子还不知道。她只知道看到那只兔子出现的时候,水晶心在阳光下暖暖的,闪着光哦。那只兔子看着自己映在水晶上的影子,咧嘴笑了,露出漂亮的兔子牙。他对她说,水晶兔子,终于让我找到你了,你是属于我的兔子。她看到他好看的兔子牙,高兴地眩晕啊眩晕。就这样被他牵着手。他们一起去看海,海边的浪花一层层涌来;他们一起坐森林里的空中列车去看夜景,天空的星星闪啊闪;他们一起去找雨后的新蘑菇——以前她自己一个的时候,只知道这些事情很美好,可是现在他们一起,这些事就变得很奇妙。他许她去海的那边看溪水,他许她是他手里捧着的宝贝,他许她一个留给他的宽阔的肩膀······他许的好多啊,好多,水晶心的兔子乐呵呵地笑啊笑啊,做梦都笑。
那只兔子就是在水晶心的兔子乐呵地不知所以的时候消失的。没有征兆、没有预告,就像是他出现的时候那么突然。水晶心的兔子以为他在开玩笑,是不是在玩捉迷藏啊?她找遍了整个森林——什么都没有。她仰头嗅了嗅空气,连他的气息都没有。兔子觉得自己的脸湿了,她抹了抹,没下雨啊·····然后她发现是自己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不小心留到嘴里,咸的。“啊,这是么'???”兔子惊慌地躲躲闪闪起来。“嘭”,惊慌失措的兔子站住了,她看到了碎了一地的小水晶——水晶心真的碎了。就在她瞪大眼睛的下一秒,她感到了心痛,心已经空了啊?空了会痛吗?她痛得蜷缩在地上。很痛啊。细小的、细碎的、像是小时候啥子硌在伤口上······
空心的兔子突然惊醒了。原来是梦。一切都是梦啊。可是为什么她会觉得心痛啊?兔子看着东方泛白的天空。
空心的兔子永远也不会想起,自从他离开后,她求花仙子收留了她的心,还带走了她的那段记忆,那样她就再也不会痛。于是她变成一只只会在做梦时心痛的空心兔子——花仙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于是她变成了一只再也不恋爱的空心兔子。于是她变成了一只快乐的空心兔子。
后记:
有些人有些事终究会像是一个梦一样地过去,要是真能做一只空心的兔子该多好。没有恋爱的、快乐的空心兔子。
第24个、夫妻同心树
她比他小20岁,嫁给他的时候,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黑,丑,一口黄牙。媒人当初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就因为家里穷给耽搁了,一直没找上媳妇。那阵子,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找,有四川的、山西的、湖南的……花几千元就可以找来。那男人也托人带一个回来,这就是她,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
媒人说男人富着呢,靠手艺吃饭。女人因为急于逃离那个家庭,问都没问男人会什么手艺就嫁过来了。过来后才知道,他的手艺就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鞋,再加上男人长得丑陋,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回去,已无退路,婆家人叫她丧门星,说是她克死了丈夫。
再婚后,男人很宠她,隔三岔五给她买些小玩意来,一盒粉饼,一支口红,几串荔枝……她长到30岁,从来没有用过口红,更不用说吃荔枝了,很快,她就觉得自己比杨贵妃还要幸福,吃荔枝的时候,男人不吃,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她说:“你也吃。”他说:“我不爱吃它,看着你吃我就高兴。”后来,她偶然上街,随口问了一下荔枝的价格,吓一跳,竟然要20元1斤。她的眼睛一下湿润了,他怎么可能不爱吃荔枝?他是舍不得吃呀。
她更加疼他,早晨早早起来给他做饭,晚上做好热乎乎的饭菜等他回来;冬天的时候,男人在街上修鞋,一天下来,冻得全身冰冷,女人就把男人的脚放到自己怀里暖着。男人也很知足,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才会娶到她,他为什么50岁还没有结婚,就为等她呗。说得女人心花怒放。
女人见男人每天那么累很心疼,她说:“给我买台机器吧,我和你一块修鞋去。”男人不答应,说他挣的钱足够养活她,可女人认真了,偏要去。于是街上总能看到一对老夫少妻在修鞋,两个人紧挨着,有鞋修的时候,两个人就一起动手,空闲时,就有说有笑地聊着。冬天刮大风,女人的手都冻红了,耳朵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这时,男人买来一块烤红薯,红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男人剥开,用嘴吹着,却不吃,他把红薯放到女人嘴边,女人幸福地咬一口,又吹一吹,让男人吃。他们一人一口地吃着,好像享受一顿美食,好像吃着爱情的圣餐。
有一天,男人对女人说:“总有一天,我会走在你前面。”女人就哭了,说:“那我和你一起去。”
男人说:“不行!”然后男人又说:“我们现在的钱还不是很多,再挣几年,给你养老应该没问题。还有,我给你在地里种了500棵树,等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能动了,那500棵树也长大了,我相信它们能够养活你。”
女人扑到男人怀里哭了。500棵树,那只是500棵树吗?这一辈子从没有人替她这样想过,可这个男人甚至为她想到老年,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现在城里人兴什么夫妻树、爱情树,而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些树珍贵一万倍,那是一片夫妻同心树。
第25个、我也很想他
(一)
小木对着她的劣质手机的摄像头,嘴角上扬。彩信,发送,Y,确定......如往日一样。或许是该结束啦,这次的旅行真的离开太久了,久得都要记不得她最热爱的家乡的样子了。在小木踏上田边的水泥路的时候,手机震动了,是Y的短信。解锁,读取。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这一年来小木第一次读Y的短信。“小木,这一年的流浪你一定很辛苦吧!回来吧!我很想你,小影也是......”“嗯”我这样回Y的短信,这也是一年以来第一次回Y的短信。
还记得刚离开瑞城的时候,每天,小木的手机至少会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以及好多好多的短信。于是小木习惯把手机调成静音,然后在睡觉之前把未接来电的记录以及短信全部删掉。以前小木总说想找个人陪她一起旅行,这话说了很多遍,可最终还是没找到那个陪她一起旅行的人,或者说他明白始终不明白她说的那个人是自己,又或者他明白,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所以小木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去了原来希望和那个人一起去的地方,一个人看了原本属于两个人的风景......
今天,小木终于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一大片向日葵田的地方。这里的向日葵真的好漂亮,每一株都努力朝着太阳的方向生长从它们身上散发出温暖的气息。小木闭上眼睛,仿佛又见那年夏天Y为她采来一大捆向日葵,然后用他细长的双手捧到小木面前,脸颊绯红,用还未发育成熟的声音说,“小木,送你的。”只是因为那时的小木曾说,谁要是送她好多好多的向日葵,我就会嫁给他。“乘客您好,您乘坐的K73801由广州开往瑞城的列车即将出发......”小木的位置在窗户旁边,可以将外面可以将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田尽收眼底,小木看着向日葵出神,恍惚间好像听见Y一年前对她说的那句——你就是我的向日葵啊!虽然当时对他的霸道极其不爽,却又一种被保护的幸福。因为Y说我是他的向日葵,只是他的......
(二)
今天的阳光极其温暖,从窗外照进来。就如幼时,夏天夜晚在院墙里看星星时,奶奶苍老的手摩挲她的发一样。小木用她的杂牌手机拍了这次最漫长的旅行来的最后一张照片,还是像往日一样,嘴角上扬着,但,这一次她真的笑了。还是发送彩信,但这一次,有了内容——我回来了。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一点也不似当初的她,似乎每时每刻都是活力四射,对于想要的东西从来都是热烈追求的样子。六个小时的车程,小木看累了窗外的风景,就眯一下眼睛。真的睡觉她是不敢的,因为一年在外的生活已经让她明白什么“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再像以前一样,是个傻傻的小姑娘,从不会有坏人的概念。
当小木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了很久都没看到过的丝瓜架,南方特有的水稻田,小镇里还在用灶台的人家烟囱飘出缕缕白烟。虽然离开一年了,但这情景,却一点也不陌生,因为在梦里已经出现太多次了。从站台出来,小木看了一下手机,刚好是下午两点。小木记得下午两点是瑞城最热的时候,每到这个时间点,她一定是窝在家里,一步也不肯挪动的。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小木抬起头,阳光有些刺眼。她把Y二十岁生日时送她的帽子戴上,这帽子应该是从这里带走的她觉得唯一比钱更加珍贵的东西吧!小木随着人流往前走,看到那些扛着大包小包的人,目光努力搜寻。突然眼前一亮,“叔,我在这呢!”然后就看到一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咧开嘴,露出几颗闪闪发光的金牙,哈哈大笑,“哈哈。。。狗娃子,咋几年没见都长成大青年啦!”瞬间,整个大厅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他们两个人那里,停了几秒又转回去,还有些人用鄙夷的眼光,极嘲讽的口气说,“有人接有屁了不起啊!”其实有人能给你这样的温暖也是一种极大的幸福丫,小木在心里这样想着,却对自己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羡慕他们!”其实,小木心里还是希望有人会牵挂…
(三)
“小木头!”好熟悉的称呼,这个声音就像是来自那年夏天的午后,往事像大堤决口涌入脑海。那年,外婆来接小木到妈妈的新家,也是这样一个午后,阳光也如今日般耀眼。在候车大厅最中央的柱子上贴着一张发黄的废旧报纸,用木炭灰写着“我是孤儿,求好心人帮帮我!”歪歪扭扭的字体仿佛诉说眼前这个小女孩的命运的艰难与曲折。脏兮兮的脸庞,眼眶红红的,一双小小的眼前努力睁着,似乎这样就可以不让眼泪掉下来了。此刻,小木仿佛看到另外一个自己。父亲离开的时候,她也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所有人,因为她答应过爸爸不会哭的,她要做个坚强的孩子。在众人惊讶的眼光中,小木走过去,牵起小女孩的手。“走,我们回家去。”小女孩乖巧地点点头,“嗯!”
小木叫她小影,小木说,你就像我的影子,我们要一直在一起。小木知道那个妈妈要她叫爸爸的男人是个很有钱的人,所以小木求妈妈让他收养小影,而那个妈妈让小木称之为爸爸的人觉得小木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了,不想再背上一个包袱。于是小木笑着威胁说如果不收留小影她就离家出走,才使得那男人勉强答应。小影一直是个乖巧的孩子,会观察大人的脸色,会帮忙分担家务。。。总之,她做了所有她能做的事,小心翼翼地在这个“家”生存着。邻居总说小木一家命好,收留了小影这么听话的孩子,有时候也会叹息,这孩子什么都好,可惜就是不喜欢讲话,也不喜欢笑。。。而对于小影来说,只有和小木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在小木的强烈要求下,她们共用一个房间。每天,在小木妈妈来和小木说完晚安之后,这个小房间就成了两个人的乐园。她们可以在床上一直聊到天亮,偶尔挠一下对方痒痒,或者半夜爬到屋顶上看星星。。。对小影来说,小木真的好像太阳一样,给了她太多太多温暖。从此,形影不离的两个人成了三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玩耍…小木现在也总还是常常想起那段年幼的时光,她想那些都是他们最最珍贵的回忆吧!而对那时的小木来说,多了一个除Y以外的玩伴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从此,形影不离的两个人成了三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玩耍…小木现在也总还是常常想起那段年幼的时光,她想那些都是他们最最珍贵的回忆吧!
(四)
流星再美,也只是瞬间。年幼的小木总在一些言情小说中看到这样的句子,那时的她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她是觉得她和小木还有Y可以一直这样,直到永远的。时间就像小木当年玩耍时抓在手中的沙,在不知不觉中流走…明天就是小影子(小木一直这样唤小影)的十八岁生日了,小木追着妈妈帮小影过生日。其实小影只希望和小木一起,只有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像平常一样过一天,或者吃一个小小的蛋糕,这样就够了。可是小木却觉得人生没有第二个十八岁,应该好好地庆祝一下。一大早,在和小影说完生日快乐之后,小木就匆匆忙忙地出门。出门之前小木还神秘兮兮地对小影说,“晚上等我回来哦!”小影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也没多想什么。只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这小个木头,一定又有什么鬼点子了’。
晚饭之前,小影如往常一样在房间写作业。“咚咚。。。”,小影起身去开门。“HAPPYBIRTHDAYTOYOU!。。。”小影看到她所有的同学都在为她唱生日歌,为她祝福。桌上放着一个好大的蛋糕,上面写着“祝小影生日快乐!”此刻,小影感觉眼眶有一股温热的液体流过,因为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待遇。自从父亲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帮她过一次生日,哪怕是简单的一碗寿面。小木看到小影眼眶红红的,手忙脚乱“小影子,我做错什么了吗?你不要哭呀!”小影赶紧擦掉眼泪,给小木一个大大的微笑,“怎么会呢!小影很开心的,谢谢小木还有大家帮我过生日,我真的很开心!”这是小影十八年来过得最隆重的一次生日,小木妈妈亲自下厨,小木则精心设计了许多节目,包括把全班同学请到家里来帮小影过生日。为了这场生日派对,小木和Y可是策划了很久呢!那天晚上,小影和所有的同学都相处得极其融洽。在和其他同学的互动里,其实班上有很多同学和她都是志同道合之人。或许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自己应该多笑一笑,这样就不会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像冰山一样的感觉了。
九点多,生日派对也渐渐接近尾声,同学们差不多都回家了。小木妈妈对小影说,“你去休息吧!今天就我来收拾,明天再一切恢复正常”小影还想说什么,小木拉着小影就往房间跑。“这孩子,慢点跑!”只听见小木妈妈在身后叫着。“小影,时间过得好快哦!一转眼,你也十八岁了”小木望着蔚蓝天空对说。“小影,你有喜欢的人吗?”小木很自然地问,而小影被小木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了,愣了几秒,然后脸刷地一下红了。“快说!快说!”小木很兴奋地嚷着,“额。。。”“不要磨蹭嘛!”“等一下”小影很认真地看着小木“如果我和你喜欢同一个人,你会怎么办?”这次轮到小木愣住了,不过在下一秒她马上就反应过来,“那我就离开呀,让你们在一起嘛!”当时真的说得好轻松,仿佛在诉说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一件事。“小影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好好照顾她!”这是小木离开之前留给Y的最后一封信,苍白的纸张,墨迹延伸,仿佛早就注定了他们的结局。。。“小影,Y是喜欢你的,你们一定要幸福哦,不然我会不开心的!”这是小木给小影的最后一条短信。
(五)
突然,有什么东西落到小木脸上,湿湿的,是雨水。小木淡淡地说:“下雨了。。。”小木松开小影紧紧抱着的手臂。“我们回家吧!”小影还是如当年一样乖巧地点点头。“小木,这是Y让我转交给你的。”一路公交车好像换了新的车子,小木和小影还是坐在窗户旁边的位置。小木接过来,是一本淡蓝色的涂鸦本。那本子小木在很多年前见到过,那是Y当年最为珍贵的东西。小木每次说要看,都被Y阻止,然后用很严肃的口吻对她说,“不要,不然我会生气!”而小木每次看到Y板着一张脸都会朝着他扮鬼脸,然后又有些气愤地说“小气鬼!不看就不看!”之后的几天,见到Y,小木总是爱理不理的样子,直到Y抱着一大捆向日葵来跟他道歉。其实小木早就已经不生气了,只是想要看看Y来跟她道歉的样子。每次看到Y那么在乎她的样子,她都会有一种极大的满足感。“小木”小影轻轻唤她,“看一看里面吧!”小木翻开第一页,
小木:看你收到那一大捆向日葵的时候好高兴的样子,我觉得好幸福啊!还记得你说谁要是送你好多好多的向日葵你就会嫁给他的,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向日葵了吧!因为我想要娶你!以后,我会在一大片向日葵的田里,举行我们的婚礼,然后请我们的亲友共同见证我们的婚礼。
小木:你说小影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可是你知道吗?平日的你总像向日葵一样,那么努力地给人无限的温暖,看着你那么努力的样子,更让我心疼。看着你哭,我多想给你我的肩膀让你去依靠,就像小时候坐车,你总是肆无忌惮地靠在我身上。可是长大后的你,每次坐车都是和我前后排,坐在你身边的成了小影。
小木:你离开已经半年了,每天我都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可是你从来没有接过我的电话,也没有回过我的短信。不知道现在的你过得好吗?现在没有我听你讲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事,你还习惯吗?不知道那么需要朋友的你,没有她们在身边会怎么样?小木一页一页地翻阅着,发现Y写的字数一天比一天少,由一页变为半页多,半页多变为半页。小木渐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小木: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我要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想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我为你种的向日葵已经开花了,一大片金黄色的,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可惜再也见不到你捧着我送的向日葵微笑的样子了。。。
小木:谢谢你!我的向日葵。我就要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以后真的再也见不到你了。你会想我吗?
厚厚的一本涂鸦本,小木翻到最后一页了。亲爱的小木:我爱你!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告诉你了。偌大的纸张只有空空荡荡的那么几个字,是Y一如既往清秀的字体。
小木合上本子,滚烫的眼泪落在淡蓝色的封面上,留下透明的痕迹。小木用手去擦,那是Y留给她的,她要好好保护它。小影轻拍着小木的背,任由她的眼泪湿了衣裳,因为小影知道能承载小木眼泪的人已经不在。
“影”小木顿了顿,“这一年你和Y过得好吗?”“Y,他对我很好啊!只是心里有个人,念念不忘,直到地老天荒。。。”小木沉默着,她很清楚那个人是谁,只是。。。小木看着那一大片蔚蓝天空,向日葵已经长得高过了头顶,朝着太阳的方向,骄傲地生长着。“小木,我很想他,你呢?”小木转过头看旁边的向日葵,“不想”小木淡淡地说,那一刻,小木眼中的天空突然变得好模糊,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滑落,滋养了这片Y为她种下的向日葵田。
又一年后,小木大学毕业,向日葵田旁又竖起了一座新坟,与不远处的荒冢形成明显的对比。小木按照影的意愿,将她葬在向日葵田旁。“影,我也很想他。。。”小木对着天空大声喊,“Y,我很想你!你听到了吗?”一阵微风拂面而过,向日葵在阳光下轻轻摇曳着。。。
第26个、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
(一)
我喜欢幻想,喜欢不切实际的东西,正如我喜欢郁金香,不喜欢红玫瑰,虽然我家楼下就种了一排红玫瑰,而我从没见过真正的郁金香;正如我喜欢足球,远远胜于篮球,虽然我勉强会打篮球而根本不会踢足球。
其实我喜欢的应该是踢足球的男生。篮球boy程枫是风一样的男生,四处飘荡,很帅,很有女生缘,可我对他没感觉。足球boy于杨是鱼一样的男生,独来独往,很酷,从来不多说话,我却很欣赏他。
他们两个就好像是我生命中的红玫瑰和郁金香。
我的篮球是程枫教的,但我老喜欢打击他说程枫你真臭,一个球都没进。程枫气得脸都青了:喂,给一点面子好不好?我说程枫你没面子吗,用得着我给?程枫失语,怔怔地看我。我微笑着转身,穿过满目嫉妒与惊讶的漂亮女生的墙,安静地走开。
程枫没来追我,我知道他不会的,那么多美眉,他应付都应付不来呢。
我漫无目的地绕着校园,欣赏着花草树木和躲在花草树木间的浪漫。可是到足球场的时候,我就走不动了,有个很酷的男生一个人在踢足球,是于杨。
一个人打篮球的男生很多,程枫也常常一个人打篮球。暮色里,女孩子们绕着篮球场散步,看篮球蹦蹦跳跳,看独自打篮球的男生在晶晶亮的汗水中演绎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而通常程枫独自打球的场地更能吸引许多夸张的尖叫声和流光溢彩的眼眸。
可是一个人踢足球的我想就只有于杨了,好像很不可思议。他总是一脚把球踹得老远,又不惜千辛万苦奔过去,再踹,偶尔莫名其妙地摔得仰面朝天。我暗笑他真傻。
其实看一个人踢足球的观众才最傻。
(二)
是我先让程枫教我打篮球的。才进高中那会,校园里女子篮球当红。我和死党小美不知天高地厚地去找邻班“校草级”大帅哥程枫拜师学艺,后来糊里糊涂的程枫就说喜欢我了。
我们算不算交往,我不知道。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听CD,一起在月光下散步。情人节他送的巧克力我嘻嘻哈哈咬得干干净净,只有玫瑰花我忘了养在清水里,很快就蔫了,扔了。也该他倒霉,不知道我只喜欢郁金香吗?
可是有一天小美说我们不算,你连手都没让他碰过对吧?你甚至从没喜欢过他。小美那么咄咄逼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算什么?小美突然就哭了,泪水里挣扎着她的心痛和我的惶恐:汪小萱你太虚荣了,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死抓着不放?你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根本不顾别人的伤痛……
我愣住了,我真想冲上去甩小美一记耳光,可是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往后退,退,退到死党变成死敌。
最后,这记耳光响在了程枫脸上。当他把小美两年里写给他的信全部带到篮球场上,告诉别人他喜欢的人是我而不是小美的时候。这记耳光也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在耳光响过之后,我后悔了。汪小萱你在干什么,抢篮球么?你的不经意,却让自己最好的朋友朝思暮想的篮球旁落,而这个篮球,从来就不忠于它的主人,它从一个人的手中传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却还在暗自偷笑,看那么多人为它争得不可开交。
只是,我有什么权利指责篮球之错呢?
程枫捂着脸,怔怔地看我,篮球从他手里滑落,沿着暮色一路滚去,消失在一片脆弱的沉默里。我瞪大眼睛,任怒火从里到外燃烧,又闭上眼睛,全身冷得发抖。
突然,从足球场传来很大的响声,我依稀看见紧锁眉头的于杨在和他心爱的足球一起跳跃,刚刚升起的银色月光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哗啦哗啦流淌着。
我突然想离开了,我不想再伤害程枫,但我想我已经真真切切地伤害了他。我也不想陪他站到天亮,因为他不是于杨,不是深沉的郁金香,他不过是一朵艳俗的玫瑰。
(三)
我想说的是,我不漂亮,不可爱,也不兰心蕙质,你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我想说的是,我们单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我当你是好友,可在你自私的喜欢中,我忍不住想逃。
我想说的是,其实和你打篮球的时候我的心在随着另一只足球奔跑,我的心同那个鱼一样的男孩全身心融入了绿茵场,他的笑容有多纯多灿烂。
然而,我不敢开口,我怕我的嘴唇轻轻翕合,声音便会割裂温润的月光。
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吗?程枫幽幽地问我。我看着他的侧脸,反而开始平静下来,我知道这句话他迟早是要问的。
我说我不知道。
程枫真的疯了,他抓住我的肩膀歇斯底里大叫起来:难道汪小萱这么久以来的笑容都是假的?
我抬眼看程枫,看这个阳光般陪我快乐陪我痛苦的男生,这个把我捧在王座上,让我被人羡慕被人妒忌的男生。
可我发现我无法面对他,我只能选择逃,逃得远远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却看见小美牵着于杨的手在校园里招摇。
小美挑衅的眼神里零星闪着痛苦,于杨清澈的眸子里浮动着丝丝不安,程枫跌跌撞撞若有所失地走,我则不得不慌慌张张地跑。
小美漠然地看着我;于杨无语遥遥凝视球场;程枫把球狠命往玻璃窗投;我混在人群里偷窥所有的泪水和笑容,掩饰所有的笑容和泪水。
这样的故事会不会有结局?我想我真的该逃了,逃个干干脆脆不露痕迹,那样也许会留下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四)
我一放学就躲到图书馆里,在那里耗上半天时间,我希望我可以逃得了程枫逃得了于杨和小美。
真好,在图书馆里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沉浸在小说跌宕的情节中,我总是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细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摇曳在我面前的书桌上,这样的光景很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宽帽檐的帽子,大大的眼镜,总是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来晚了,他就会放一本书在他对面帮我占位置,我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也只是嘴角微微地翘起,又继续看书。有时候他间或出去买七喜汽水,顺便也帮我带上一瓶,我也不客气地接过。而当我看那些悲情文字弄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地递过来一张洁白的面巾纸,让我无比的温暖。
这个男生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洒在我冰凉的手心里,暖融融的。
那天在图书馆,隔着重重的书柜,我远远地就看到于杨和小美手牵着手来借书,我四处躲藏,最终无处可逃,一头撞进一个人宽阔的怀里,把对方的眼镜都撞掉了,我是认得这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的,是那个一直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的!我手忙脚乱地把眼镜拾起来,慌乱地抬起头,我看到的却是程枫微笑的眼!他正一脸坏笑地看我:不至于这样吧。
我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狠狠把眼镜摔到他怀里,转身离去。
如此小的一个学校,我竟然无处可逃!我不再去图书馆,只躲在寝室里听收音机。
突然一个晚上,收音机里有一个男生在娓娓讲述一个关于郁金香的动人故事。他把她喜欢的女孩比喻为郁金香,在那个偷偷喜欢女孩的春天,他买了一株郁金香种在阳台上,每天看着花儿一天天抽出新的叶子,他的心里就有小小的希望在悄悄膨胀,他相信总有一天郁金香会开出美丽的花来,而到了那一天,他就说出心中的秘密。
终于,情人节的前一天,郁金香的花苞像个小小的火炬一样擎了起来,他说不出有多欢喜,终于鼓起勇气要把花儿送给女孩,告诉女孩自己有多喜欢她。可是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的雨,把郁金香小小的花苞给打折了,没有办法,他只好像别的男生一样送了女孩鲜艳的玫瑰……
很多听众都很关心故事的发展,他叹叹气:没什么发展,她喜欢的人不是我。
我关了收音机,叹叹气:可惜这样痴情的男生已经不多了,于杨,如果是你,你会为我种下美丽的郁金香吗。
(五)
一个月之后,有一个广告公司要来我们学校为一辑球鞋电视广告挑选演员,整个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了。那可是一个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啊,最重要的是――剧组在学校挑选的十个候选人名单里,有于杨,也有程枫和小美,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我暗暗下决心,这一次我绝对不能输,为了于杨,我一定不能输给小美。
在十名候选人当中,最后只决出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担当男女主角,而经过层层筛选,最后竟戏剧性地剩下了我们四个。
最后的角逐是赛跑,因为广告中的男女主角不仅青春阳光,而且还是运动健将,里面有一段戏是他们在原野上快乐地奔跑。
发令枪声响起来,我这个一向不喜欢跑步的女生却发了疯一般的向前冲,因为我知道,我绝不能输给小美,输了这一次,我就全盘皆输,我就永远失去于杨了。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让我像一支离弦之箭向终点冲去,还差一步、两步,终于,我先小美一步冲刺了,是的,我终于赢了!
我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看到于杨正手捧一盆美丽的郁金香向我走过来,于杨,真的是于杨,真的是那个梦里千百次送我郁金香的于杨!
我仰起头来骄傲地接过那盆我梦寐以求的美丽花朵,就好像接过一个属于我的瑰丽梦想。我想我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了,我终于可以和于杨并肩站在一起,接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我终于等到了魂牵梦萦的郁金香。
我对于杨说:你赶快去准备一下吧,马上就是你和程枫的比赛了。
于杨淡淡地说:不用了,程枫已经退出比赛。
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不知道,但是他让我把这盆郁金香送给你。
你是说,郁金香是程枫种的?
是的。
程枫……我抱着郁金香狂奔起来。
可是哪里有程枫的影子?
我呆呆地站在风中,我一直以为程枫是一株艳俗的红玫瑰,没想到他早已为我种下深爱的郁金香,默默地关心着我,注视着我。而我一直以为于杨是我生命中的郁金香,他却只是那株鲜艳的红玫瑰,给了我很多很多幻想,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它却以最锋利的刺让我所有瑰丽的梦想一一破灭。
我退出了广告片的拍摄,女主角换了人,但不是小美,听说她转学了。
我去了小美的宿舍,她的舍友告诉我小美只带走了简单的一些行李,把大部分物品都分给了舍友。
我坐在小美的床上,突然看到床头有一只精致的纸盒,我不由自主地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大沓荣誉证书,最上面那张,赫然就是某市女子短跑冠军的奖状!我看得一脸的泪,原来,小美是故意输给我的。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成全我,却不知道在我退出广告片的拍摄之后,于杨也退出了。
后来听说,于杨放了假就去小美所在的城市寻找小美,手里是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那个暑假的一天,我一手抱着郁金香,一手牵程枫的手微笑着走过街头,在街头的大屏幕投影里,我们看到了两个月前我们放弃掉的广告片已经播映了。在广袤的原野里,帅气的男生和美丽的女生快乐地跑啊追啊,男生女生的面孔在我面前不断幻化着程枫和我、于杨和小美、红玫瑰和郁金香……
终于明白,原来,爱对于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爱你,而是,当你彷徨难过的时候,爱已经在你身后,请你记得转过身来,爱与你其实只相差一转身的距离。
在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中,我们迅速长大。
第27个、现代爱情故事:刻有名字的保温饭盒
作者: 积雪草
大学毕业后,她跟着他从温婉美丽的江南古城,一路逶迤来到北方,像一粒蒲公英的种子,在一座北方的城市里扎下了根。
她和他都来自边远贫穷落后的山区,因为上大学,所以在江南古城相遇,从此像茶和水,再也分不开。
北方的城市里,工作并不像想像的那么好找,两个人租了一间小房子,过着衣食无着的日子,然而,有爱,再穷困潦倒的日子,也会有温度。
他好不容易在一家新开的分公司里,谋到了一个职位,只是这家新公司所有的环节都不健全,公司里连个餐厅都没有,午餐需要在外面解决。
她也找了一份工作,是一家私人幼儿园里的老师,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美中不足的是薪水不多,而且午餐也没有地方解决。
他抱怨给她听,外面的东西可真贵,又不好吃。第二天,她跑了好多家商场,最后终于挑到两个有一模一样小草莓图案的保温饭盒,她笑,说:“以后我们的午餐都在这饭盒里,你不是爱吃饺子吗?我每天都给你包饺子吃。”
每天早晨,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粉色保温饭盒,安静地躺在门口的柜子上,上班走的时候,她随手递一个饭盒给他。中午的时候,在公司的微波炉里简单地热一下,打开饭盒,里面是一只只排列整齐的小饺子,散发着热气,咬一口,馅大皮薄,饺子里的汤汁瞬间溢出,香味四溢,惹得同事们羡慕不已。
他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手绝活,饺子包得那么好,晶莹剔透,而且内容每天都不同,三鲜、羊肉、牛肉、香菇海螺,每天都变换着花样,鲜中有香,香而不腻,美味可口。
有一天,因为公司里有事,早上走得有些匆忙,所以随手拿了一个饭盒,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发现,饺子是素馅的,什么香味都没有,味同嚼蜡。没事的时候,他留心看那个饭盒,原来饭盒上刻着她的名字。
他心中有些疼,两个一模一样的饭盒,原来里面的内容竟然如此不同。他问她,她笑,像一朵灿烂的春花,我喜欢吃素馅的,我在减肥。他的眼睛里有湿气在升腾,看着瘦弱娇小的她说,你撒谎。她低下头,你的工作累,身体需要。再说,我们还那么穷,念大学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山区里的父母等着我们寄钱,我们还没有房子,将来再有了孩子,生活很吃紧,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吧,我能做的也就这么多。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眼泪溢出来,你可真是个傻女人,你做得已经够多了,别再亏待自己,我要你长得胖胖的,懂吗?
他的眼泪滴落在她的手背上,他第一次知道,饺子和饺子原来如此不同,爱和爱的内容也如此不同。
第28个、简单爱情
婚后,他总是早早回家,熬粥,炒菜,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她进门的时候,桌子上就已经摆上满满的饭菜。接着,两人围着桌子,吃酸辣的土豆丝,喝软香的大米粥。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家越来越晚。他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她熟悉的敲门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一点点地由热变凉,他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下去。问她,她闪烁其词,不是说在加班,就是说有应酬。他不禁起了疑心。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从一家宾馆里出来,亲亲热热地上了一辆黑色奥迪。感觉告诉他,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平和的心一下子变得愤怒无比。
回家后,他就提出了分手,她听后,心里窃喜。当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起初的那段日子,她享受着男人的关爱,日子过得也很舒适。
一天吃饭时,她觉得牙齿一阵钻心的疼痛。照了照镜子,原来是上火了,牙龈肿得老高。轻轻按按红肿的牙齿,疼痛难忍,不用说嚼东西了,就是张嘴都很困难。于是,她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依然如此。这时的她肚子里空空的,饥肠辘辘。那个男人听说后,马上给她买了鸡腿、汉堡回来。然而他在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就起身走了,说是有一个应酬。看着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她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想起了当年的他。每当她无法吃东西时,他总是早早回来,放了锅。水开后,下了大米、红薯、山药,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直熬得大米咧开了嘴、红薯和山药变成糊状。松软稀烂的粥让她免去了咀嚼之疼,不一会儿,就填饱了肚子。想到这儿,她才明白,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替她想得这么细致周到;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俯下身子替她熬粥。这时,她才明白其中深藏的爱,止不住泪水滂沱。
第二天,她就收拾行李,搬走了。
一个明媚的中午,她去找当年他。他很吃惊,问,为什么?她说,给我买食物的人有许多,然而能够为我细细熬粥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第29个、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有些人的缺点你明明都知道却心悦诚服的被他统治。
有些人的心思你明明都清楚却不惜一切的被他占有。
有些人的感受你明明都了解却无所适从的想要安慰。
——送给你我最亲爱的。
宝宝跟果冻在09年的网络认识。认识果冻之前宝宝因为网恋的男孩劈腿所以决然的选择分手。
宝宝:天蝎座的一个大懒人总是喜欢在网上搞一些有的没的喜欢浪漫整个就一宅腐女上班族。。。
果冻:天蝎座的脾气臭喜欢撒娇可爱的女孩子爱上网爱游戏就读徐州高中。。。
刚认识果冻是宝宝加的果冻因为分手的心疼所以宝宝那时候只上小号(QQ),一次上网无意中加到了果冻,刚开始谁都没在意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宝宝叫果冻哥哥。
后来宝宝用大号加上了果冻,果冻每天都会都会找宝宝跟宝宝聊天分享他身边的一些事情他跟她说他家里的事情他逃学不上课成天玩游戏,他给她看***妈给他的短信,她安慰他哄他开心,他成了她的习惯她也成了他的习惯。
“宝宝,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日一样的耶!”
他说那是种缘分,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偶尔会抱怨跟女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宝宝尽力的劝着他虽然同样深爱着他。
“我想分手了,宝宝跟她在一起好累我们老是吵架”某天他对她说。
宝宝犹豫了,不知道是趁现在跟他表白还是等他们分手再说。感情战胜了理智,宝宝说:“大叔,宝宝喜欢你宝宝牺牲下下做你老婆吧。”他说他被她吓到了,她死皮赖脸的问他要不要他对她也有点意思然后顺理成章的答应了。宝宝成了他跟她分手的直接原因。
交往后的果冻对宝宝更加的好他说宝宝是他的唯一,宝宝跟他约定每天要说一句我爱你。键盘上敲出的爱情不知道谁真谁假,受伤的永远是动心最深的那一个。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忘记多少天之后我爱你中断了,他不再上线她每天都在发脾气她等不到他。
三天整整消失了三天,他出现了他说他前女友回来了说怀孕了,找他拿钱打胎要他把钱打给她,他叫她回来见父母她不回来,他没有说结果怎么样,她爱着他所以相信了他,其实谁都不清楚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实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只是个谎言而已。。。她不敢猜测
又回到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宠她哄她,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恋爱后的她神经兮兮的老是乱想。
2010年2月12号她被迫背叛了他,她哭着问遍了所有的朋友,朋友们都说叫她选择身边的这个男孩子,她犹豫不决,他叫她去徐州说他会忘记一切说他不介意她跟别人发生的事。她心里都明白忘记是不可能,只有隐忍隐忍的多了总有爆发的那一天。最终选择了放弃他跟另一个男孩楠在一起,她怪他为什么叫她去徐州自己不过来,这算什么叫一个女孩子只身去徐州。
在跟楠交往的几个月中她一直没有忘记果冻,果冻的QQ她一直记着,2010下半年,她开始申请小号加他,可是好像每次他都能猜到是她,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南京上大学了。
她再一次加上他,跟他聊,找网名头像给他修改,他都接受。聊着聊着他会突然发过来一句宝宝,然后她在否认,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她还是告诉了他,他们做着那种看似朋友的朋友,同样的他还跟以前一样什么事都跟她说告诉她,甚至于男孩子最私密的事。
10月中旬她告诉他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去见他,他很高兴但是又不相信,她曾经爽过好多次约,终于到了11月中旬,原定计划是11月18号之后去的,可是计划有变,她决定提前去。
11月15的早上,她美美的打扮了自己,约定好的5点多起床坐车,因为第一次见他她努力的打扮耽误了时间,他担心她再一次骗他,7点多吧给她信息问她到哪里了,她说在等车。
两个城市的距离,三个半小时的路程,对他们来说真的好漫长好漫长,好不容易到车站了,她给他聊天告诉他她到了,他早早就在车站等着,出站的时候天知道宝宝有多紧张一直玩着手机不敢抬头。
“你在这啊,走吧我们去学校。”见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帮她拿着包包一路上两个人说笑着走到了地铁站,他买票她像个小媳妇似得跟着他,被他带着的感觉很美妙。坐在地铁上她突然想起来找手机,找遍了都没找到,他打电话没人接他说把他的手机给她,她说没关系,再买一个就好了。
下了地铁又是一个小时多的公交车,没有座位他们站在一起,他说他手比她好看比她白他掐他,就好像一对好久没见面的情侣。到了他给她开了一间宾馆,带她去吃饭去上网。。。
晚上她早早的叫他送她回去睡觉,他又去网吧玩了一会她洗完澡之后就呆在床上看电视玩他的手机,10多他回来了,给她带的饭洗了个澡,两个人睡在一个被窝里面,他亲她。发生了该发生的。
她给他买了一对戒指,小号的戒指是按她自己的手指买的,她拿给他。
“你一个人要戴两个戒指啊,丑死了哇。”
“怎么不行啊,你不服气?”
“服气服气,还有一个戒指留给你老婆吧,要不这样你脖子上挂一个手上戴一个,等找到嫂子之后再给她呗。”
说这句话的时候宝宝心好疼,天蝎座的天生就擅长着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他看不出来她的痛。
其实,发生关系之后宝宝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现在算什么。恋人情人单纯的寂寞。。。
“这个你戴的下嘛小猪蹄。”
“戴的下你要送我吗”
“就给你戴吧我一个人也戴不了两个也没有老婆。”
宝宝很高兴,至少那一枚戒指他给了她。
“明天我要走了,17号我走,18号我要回家过生日的,妈妈在家等我。”
“不要走。”
“为什么不走?”
“我上学很无聊的,你再陪我几天吧。”
她沉默不语,她心疼,原来她真的什么都不是,也对啊毕竟自己伤害他在先的,至少能见到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16号晚,他上网,她买的蛋糕水果给他庆祝生日虽然提前了一天,晚上一夜的激情。
17号公交车上,她依旧记得他昨天说的话,上学很无聊再陪我几天吧。他的侧脸越看越心疼,地铁站她小心翼翼的跟着他走着,一脸的无辜可怜巴巴的眼神。
第一次他摸着她的头说:“你好可爱”。
临别他说到家给我信息。踏上回家的班车,宝宝想了好多,她想是该忘记他了,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她在纠结到底该不该给他短信,10点她给了他短信告诉他用的是妈妈的手机。聊了一会就睡觉了。
以后的每天他主动给她短信直到她上班,两个人就换QQ聊天,他给她QQ密码。她嘴上说不上其实偷偷的上过一次,看了他的聊天记录,如果这次不是她的出现,他会跟另一个她一起。
他们再续前缘,还是一样的开心,果冻还跟以前一样的担心失去宝宝。
“喂,你又不在,你能不能别老是上线一会就下线,整天忙忙忙不知道你在干嘛。”
他不满的发泄着。
“你还知道我是天蝎座,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的,我想自私的占有你懂不懂,我要你的全部都是我的。”
“你能不能每天都别这么忙,如果以后没时间就别找我了。”
。。。。。。
破镜重圆他每天都在抱怨着怪她不够爱他,怪她不能好好的陪他。
2011的元旦他来陪得她,她带他去朋友那边,在酒店的房间里面他近乎疯狂的亲她要她。
几天后他去上学了。他们从最初的两个月见一次到一个月见一次最后的半个月见一次。
每一次的见面他们都很疯狂,他疯狂的要她。
时间久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变了变得没那么多问题变得每次吵架就要说分手,吵架认错永远都是她,他挑她的毛病他说的不好她全都努力的去改。
11年5月,她答应他去他那边,出了一些事情所以她没能去,以后的每次吵架他都说五月不去可能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他威胁她。
还记得他第一次为她哭,他们吵架的时候,她叫他上网去别回来了,他去了,她在家做饭,她本来是打算做好饭叫他的,11点他自己回来了,洗澡上床背对着她,一句话不说。她上床从背后抱着他,他不说话。
“老婆,我哭了”他说。
“为什么要哭呢,老公。”
“不知道,在你抱住我的那个瞬间。眼泪自己下来的。”
“对不起老公。”
。。。。。。
那一次她永远记得,这个男人曾经为他哭。
每一次吵架她都翻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回忆着在一起的美好在一起的甜蜜。
一次又一次的忍让退步,他生气她死皮赖脸的哄他。
一直到现在他答应的改变从来没有做到。每一次心疼的哭都安慰自己他爱她。
他们还在继续,只是不知道剧情该是怎样发展
是继续永远还是中途间断。。
用第三者的角度诠释着我跟你的故事,我的最亲爱的。
我努力的等好希望你能为我改变。
亲爱的你没以前关心我疼我了是不爱了吗?还是真的是我想多了。
09年你消失的那三天在我们破镜重圆之前你曾告诉我我们的分手是你咎由自取
你说那三天你在陪别的女人你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
后来我还问过你可是你矢口否认了,再问下去你说你骗我的。
那三天到底有什么,我不介意我想你不要隐瞒我任何事。
我的事你都是知道的包括你是我的第几次。。。
——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第30个、把金牌熔掉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第31个、爱人的心是钻石做的
有那么一位心清似水的台湾女人,婉约地讲起她的爱情观: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看到这段话时,挥已像个玩累了的孩子,乖巧地倚在我的一边睡着了。本想念给他听的,后来想想,这些文字只不过是唤起女人间的共鸣。
于是,轻巧巧地拨开他,伏到案头,决心为他写些什么,就像老师在期末给学生下个评语,就像家长在人前信口拈来一些琐事……
挥是学数学的,而且在海外呆了很多年。他的语言毛毛糙糙的,有一些洋化的浪漫成分,也有时因使用得不多而显得生疏,显得别扭,显得格外地有点创意。
比如说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分居两地,常常靠电话联络。电话里,我总是会问:“想不想我?有多想?”挥的回答便是那种怪怪的话语。他说:“当然想了,几想。”开始没听明白也没想明白,后来才恍然大悟,哦,几想,几在数学里代表了无限的意思,几想,就是怎么想也想不够的意思。于是夸他,聪明,有灵气。后来我又问他:“是不是越来越依恋我了?”他便掷地有声地回答:“是,太是了。”哦,一个“是”字还不够,还要加个极言其深的形容词,难得他脱口而出的这份别致。
总打电话也不是个事啊,我们便找机会能够相聚。他一下子变得非常忙碌,问他为什么?他说,很多事情要浓缩起来处理啊。我说别累坏了自己。他又说:“我现在所做的努力,就是为能早一分钟见到你。”不是早一天,不是早一个小时,是早一分钟。我们平日挥霍的光阴似水流年,而现在盼得久了,恋得苦了,竟是一分钟也不可以错过。这或许是学数学的人特有的时间概念,严谨、缜密,又满是细微处洒出来的真情,不经意间流露的实意。
终于见面了。见到挥用的毛巾毛已经稀拉拉的了,便让他换条新的。挥说:“一直舍不得扔,就是因为它是你曾经用过的,上边有你的气息,是那种吸引我的气息。”像一个听话的小孩,清清楚楚、一字不差地陈述完所有的理由。叫人又怜又爱,叫人止不住也还在爱下去。
我又该出远门了。每当我走的那一天,挥总是特别的忙――为我买这买那,累得辛辛苦苦还要把我送到机场。临进“安检”的时候,我就叮嘱他:晚上别去上夜班了,给别人挂个电话让人代个班,你早点歇着吧。挥答应了。待我到达目的地了,接到挥的电话,他竟又在办公室里了。我有些嗔怨,他却振振有词。他说:“我必须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从你转身进安检门的时候,我就止不住想你,想你是一件比上夜班还要辛苦许多倍的事情。”隔着千里之遥,挥也可以把我的眼泪给说出来。
夜很深很深了,挥又挂过一个电话来说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说,他忽然发觉家里的床实在太大太大了,只有两个人来睡才不觉得浪费――这是一个数学博士的严谨呢,还是一个爱人的亲昵?心里竟有一丝丝的疼,是那种被幸福撑得太满的心疼,疼也心甘。
有一首歌,很早以前流行过一阵子,其中一句歌词说“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词作者的初衷是玻璃心易碎,要好好呵护。其实,我想真正的爱人的心,是不是容易碎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它是透明的,它是清澈的,它有一种坚硬的纯净,锤炼得久了,就是一颗坦荡荡的钻石心。
还是那个心清如水的台湾女人,她还要婉约地启迪我: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筹码,我们要合在一起下注。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这段话是写给相爱的男人和女人的,等挥醒来,我要念给他听。
第32个、小喜鸽的绝招
从前,森林里有一只乌鸦。她想要几个孩子,于是她就在一棵榆树的高枝上筑了一个巢,下了三个蛋。她孵了二十一天,孵出了三只小乌鸦。
小乌鸦生下来之后,老乌鸦变得非常忙碌,她一天到晚都得喂他们,因为这些小东西总是觉得肚子饿。她还得保护他们,因为附近有不少强盗,他们总是虎视眈眈地看着那几只小乌鸦儿。
强盗当中有一只很坏的狐狸,他住在离榆树不远的地方。狐狸听到小鸟的叫声,便自言自语他说:“我看那个鸟窝里准有我吃的东西!”他朝着树上爬,但鸟窝太高了,他爬不上去。即使往上跳,离鸟窝还是远得很。他想了半天,最后想出一个办法。
他先从一个附近村子的垃圾箱里找到一顶破毡帽,又从伐木人那里找一把生锈的锯子。第二天一清早,老乌鸦还没出门,狐狸就跑到榆树下边,头上戴着那顶破毡帽,开始锯树。
老乌鸦听到锯树的声音,不由得吓了一跳。她一边朝树下看,一边问道:
“你是谁,你在干什么?”
“噢,我是伐木的,我在锯我的树。”狐狸回答。
“请你不要把树锯倒。这里有我的窝,窝里住着我的孩子。”乌鸦说道。
“你在我的树上筑巢,这事儿你可办错了。”狐狸说:“因为我马上就要把树锯倒了。”
乌鸦哭了起来,她恳求狐狸说:“请你给我几天时间,好让我的小孩儿长大一些。”
“不行,连一个钟头都不行,”狐狸说,“这是我的树,我要马上把它锯掉。”
乌鸦继续恳求说:“那未,请给我两天的期限吧,让我的孩子学会飞,然后我们就全都离开你的树。”
“我可不能听你那一套废话。我只知道树是我的,而我要把它锯掉。”
狐狸说完这话,又开始锯起来。乌鸦急得直哭,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狐狸从破毡帽底下朝着鸟窝狡猾地瞄了一眼说:“唔,好吧,我给你两天的时间,不过你得给我一只小乌鸦。只有这样,我才答应等你两天。”
可怜的乌鸦只好答应了。狐狸立刻把一只小乌鸦一口吞进肚子。他的诡计得逞,十分得意;但更得意的是从今以后,他可以对别的鸟儿也采用同样的诡计了。
狐狸走了之后,乌鸦的邻居喜鹊来探望她,看见乌鸦非常悲伤,便问她说:“你怎么啦?”
乌鸦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
“这就怪了,”喜鹊说,“伐木的是不会把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锯掉的。
你一定受骗了。这样吧,下次他再来,你让我看一看,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伐木的。”
过了两天,狐狸洋洋得意地戴着破毡帽,拿着生锈的锯子来了。乌鸦从老远的地方看见那顶帽子,就立刻飞到喜鹊那边,告诉她代木的来了。喜鹊飞到榆树上,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然后说:“你这个无知的家伙!这不是伐木的,是狡猾的狐狸,你被他的帽子和锯子蒙住了。你用不着害怕,如果他说他要锯树,你就让他锯。他锯不倒这棵树,要锯倒这棵树,他还得肴一把锋利的双齿锯和一双强壮的胳臂。”
狐狸正要锯树,乌鸦回来了。“你是谁,你在干什么?”乌鸦。问。
“我是伐木的,我要锯掉我的树,”狐狸回答。
“如果你以为你能锯掉你的树,你就锯吧。”乌鸦说,“我不离开我的窝。你也不是伐木的,你是坏蛋狐狸!”
乌鸦的改变使狐狸十分惊讶。前天她还哭哭啼啼地苦苦哀求,而今天,她却公然反抗。他知道准有人把他的诡计告诉乌鸦“谁告诉你我不是代木的?”狐狸问道,他决心要找出那个人是谁。
乌鸦犯了一个大错误,她告诉狐狸那是喜鹊说的,狐狸发誓一定要向喜鹊报仇。
过了几天,狐狸钻进脏水沟里,把全身弄脏,然后他跑到喜鹊的窝底下静静地躺在那里装死。
喜鹊看见狐狸躺在树下,她来回地在他身旁走过两次,但狐狸一动也不动。喜鹊心想:“他准是死了,现在我最好啄掉他的眼珠。”
喜鹊飞下来,站在狐猩身上啄他的肋骨,狐狸没有动。喜鹊站在他头上,正要啄他的眼睛,狐狸突然一口把她咬住了。
喜鹊知道她上当了,但她是很聪明的。她对狐狸说:“你完全有权吃我,因为是我把你的诡计告诉乌鸦和别的鸟的。我和你一样聪明,也知道不少绝招儿。现在请你想一想,你可以吃掉我,不过只能饱一天肚子。可是你放掉我,把我变成你的朋友,我就可以把我的绝招儿全教给你。从此以后,你的日子就会比以前好过多了。”
狐狸仔细地思忖了一番,喜鹊说的也许是对的。她是一只聪明的鸟儿,和她交朋友,一定会对我有利,说不定她每天都可以帮我弄到几只小鸟呢。
“快拿定主意吧,”喜鹊说,“如果你要和我交朋友,你就得对太阳光、月光和森林之神发誓,我们要永远做朋友。”
狐狸张开嘴发誓,喜鹊立刻逃走了。她飞上了树梢。狐狸只好伤心地在那儿摇头叹气。别看他这样鬼,他不得不承认这一次可是他受骗了。
但喜鹊还不肯罢休。第二天,她把全森林的鸟儿都请了来,要大家齐心合力地想办法把狐狸除掉。狐狸正在池边打瞌睡,一群各式各样的鸟儿突然向他冲下来,用嘴啄他,用爪子抓他。狐狸从梦中惊醒,站起身就跑,结果他弄错了方向,掉进池里淹死
第33个、闹世
我们不应该因过往而责怪自己,如果真要解释或许是我们的一念之差……
让人惊魂未定的高考终于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悄无声息结束了,莫桑的心也总算放了下来。清晨起来抱着小熊在院子里时而呆坐,时而绕椅而行,抬头望向湛蓝的天空。顺声耳闻,阵阵的杨树叶相互拍打的沙沙声,闭目感觉着一人的时刻将头深深埋进熊中沉思着什么……
嗡嗡……手机将莫桑扯出了沉沉的思考中,他抬头的一瞬间有不为人知得的一滴晨露落下。
抓住手机只听那头一串铜铃声传来;“姑姑考的怎么样啊?”
“感觉还不错呢!”这头平静的回答道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都可想你了!”莫古可人的问道,
“领完通知就回家不说了,我还有事。”
“嗯!”莫桑匆忙的挂了电话对于父母从来不管莫桑的学习也就是逢年过节问问,工作忙,忙得连高考都不可以回来陪考。
“我来问。”莫熙一把抢过电话。“姐你可真肉。”只听电话里嘟嘟……“有没有搞错,挂这么快干嘛?!”莫熙不爽的叫到。
嗡嗡……又是一阵手机响“hello是莫桑吗?猜猜我是谁?
“嗯!张霙有事啊?你猜出来了?!”
“白痴,有来电显示。”一季爆栗。
“额!是哦!呵呵……放假了我们是不是该见一面呢?把杨舍琪叫来玩呗!他的口气不允许我决绝。
“霙,我……好吧!下次再叫她。老地方见,baybay。”
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一扫而过的风景,莫桑的心里忐忑不安,大概有三年了吧。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唉!真不想回去呢!
才到站隔窗就看见了张霙那笑的灿烂的想叫人捏一把的脸。“我在这儿,他一边招手一边狂叫。”
“拜托!我又没在山的那一头。淑女形象?”我极不情愿的叫到
“你那个朋友是淑女,再说我们都4年没见了,看见你兴奋不行啊!”事儿剽悍,事儿撒娇的她,还真叫人消受不起。哎……“我怕你这么就都没回来迷路。”
“被你打败了。你不是也在外面上高中几年没回来?你以为我是路痴啊!我又不是欧阳灿。”
“你说什么?”
“哦,没,走啦!”
刹那间,她拽起我的手就跑,跑了很久,突然一个大刹车,我一个重心不稳,头一倾,眼睛一闭,准备和大地来一个亲密拥抱。可我却没有感觉到痛,一个眼睛偷偷睁开,看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
只见一边的张霙手舞足蹈叫着;“你……太棒了!站起来的莫桑却不知所措回头,看见盛夏里的槐花以及那金色粲然的四个大字‘雲-城-高-中。’
“霙。……”她发出甚是微弱颤抖的呻吟,再看看眼前的人,眼里释放出的惊慌。本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他了。可……她逃了,像逃脱宿命一样。她身后的少年一脸氤氲。
“莫桑,你跑什么?谢谢啊!”随即追去。她们都没听见那一句“没什么!这是我欠她的……”
不知跑了多久,跑到了泡吧。推开门一股冷气袭骨而来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老爹,来一杯冰镇啤酒。”
“莫桑,好久不见。”刚刚撵到的霙听见了两人的对话。
“莫桑,你干嘛?”
“刚才好热降温啦!”阴转晴的说道;“你喝什么?我请客!”
“切!好啦!老爹一杯凉果汁。”
“老位子吗?”
“您还记得!不了。”随即走到了一个靠窗的位子。
“莫桑,我……你是不是不爽?”沉默……
“莫桑,酒和饮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服务生打破了这宁静,莫桑一口一口喝着冰凉的啤酒,眼睛一直看着外面。没有听清他的话。“莫桑。”
“嗯!怎么了小虎,我刚在想事。”莫桑一脸不解的问道。
“小虎送餐。”老爹叫道
“知道了”小虎极不情愿的叫到,“谢谢你还记得我。不要自己不开心的事!”
“你和这儿的人还挺熟的嘛,看来你以前总来啊!回答我是不是?”张霙严厉的问道。
这激怒了她,她拍案而起,“是啊!明明知道我不想回去。”莫桑歇斯底里的叫到。
“因为我心疼你,不要看你再逃了,告诉我你的苦好吗?”极力的质问和反驳让莫桑无力招架,每一句话都戳到了她本以千疮带孔的心小虎刚要上前却发现老爹已到了他们身旁。“她还是那么找人怜爱,不用我了。”小虎低语道。
“小朋友,有话好好讲,人生你们还没懂啊!正所谓一卷山水一卷秀,一回人生一回闹!”她重重的坐倒在椅子上,低头不语。只是偶尔可以听见微弱的抽泣声,张霙跪坐在莫桑脚下,拨开他那浓密的长发,发现莫桑紧紧的咬着下唇,既有咬咬破的趋势,强忍着眼泪。
“莫桑,对不起,你要哭就哭出来吧!不要再忍了。”张霙也哽咽了。
哇……
窗外的行人对内张望只知他们在促膝相拥,却不知道在干嘛?窗内的人知道他们在争吵,却不知他们为何如此?其实我们都是局外人,真正了解的或许只有她和那个在窗外已久的人。
7月的天气还真是够闷的,莫桑依旧抱熊在院子里听她最爱的杨树声,那么久没有哭了。可……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就是这样欠下的债就要还,还了,缘分也就尽了。大概莫桑还没还清着债吧!离开那个感情硝烟弥漫的都市,回归清静,肆意流淌泪水。这些枫妈只有看在眼里。
“小桑,回屋吧!外面热!”枫妈眼里的关怀。
“哦!我这就回去。”没精打采的,就像一具行尸一样走进屋里。
铃铃……
枫妈笑笑盈盈得来开门,“小霙,你怎么这时候来了?吃放了吗?”
“枫妈,我吃饭了,我找莫桑有点事。她在吧?”
“在啊!快进屋说话,这都快10点了当然在了,你去楼上找她吧!”
“唉!那我去了。我今晚陪她睡。”
霙屁颠屁颠的要上楼,却被枫妈叫住了,“小霙……我想你也很了解小桑这孩子吧,原来的她和你性格是差不多的,你是知道的,可现在的她不再像你一样开朗了,变了很多,我也没敢问是怎么回事,我想你可以做到!”
“呵呵……知道了,包在我身上。”转身想起枫妈语重心长的话语不禁迟疑了。
铛铛……
“枫妈,我不饿,你去睡吧!”
“呵!怎么连饭都不吃了,还在生我气啊!”霙打趣的说道,桑回眸眼里的泪花尽显无疑。“怎了?”
“没!”立即就擦了那泪,霙一手抢掉桑怀里的熊,抱在怀里下巴却湿了。“你真有才,用泪给熊洗澡啊。”桑左转看向窗外那一轮残月。“哎!你怎么不问我为啥来啊?”
“白天的事呗!”
“还没死啊!你没有要和我说的。”她只看窗外许久……“桑,再过几天我就要离开了。出国留学。唉!还不知道啥时回来呢!你嘞?”
“怎么这么突然?”莫桑惊恐。
“没有。我早就想好了,想换一个环境生活。”淡然。
“也好,我也会,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商人,读财经大学。”
“你确定你可以读的很安心,我觉得有些事还是给自己一个交代。”霙认真的说。(她认真还是蛮少见的)
沉默……
不堪提及的往事,两年前的心酸……
“想告诉我时候,再叫醒我。”无奈闭上双眼,躺在床上。
“霙,你真想知道?”莫桑切切诺诺的问道。
“告诉我,你这4年怎么就像变了一个认识似的?”张开眼睛,看着我。
四年前,我上高一,那个年龄段的小孩是感情最丰富的时候,所以在这时出一些事是正常的,可不正常的是我有些惨。那是你们都离开了,而我和杨舍琪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不是同班,可毕竟有3年的感情,还有一个人-熊飞也在,怎么说也是同学所以关系还过得去。开学许久了,某一天我接到了熊飞的一条短信‘如果有一个我喜欢的女孩我该怎么和她说’。我那时就只是觉得无聊,没当回事就没回他,后来好像也没收到他的信息,每次见了我也不和我说话,我也没当回一事,过了不知多久,就有收到他的一条信息‘到广场有事找你’,我赴约了。记得那天白天才下过雨,夏日的夜晚被雨水冲洗得格外干净,月光也格外的皎洁,倒映在地上的水坑里就像一面银镜。那一刻我只顾得欣赏美景东瞧瞧西望望,偶尔也会用脚踏两下水看着谁肯水花四溅波光粼粼的心里美滋滋的一点也没在意他。他的一句‘莫桑’我总觉得他今天好像怪怪的,好像在怕些什么,一向不苟言笑的他今天怎么会这样?
“嗯!”我不解的回过头差点忘了叫我来干嘛:“你今天怎么肉不啦叽的。”
熊飞鼓起勇气,抬起头:“你知道吗?我……。”
“啊。。。!”莫桑突然大叫“难道难道难道你要和我借钱是吗?嗯。。。没反应,借卡。借车……”
“我借你……”突然的声音打断了莫桑的话,莫桑身子振了一下。“我喜欢你,请你接受。”
莫桑呆呆的站在那,脑子一片空白。那一刻时间仿佛停了下来。当熊飞的手触碰到莫桑的时,莫桑就像发了疯似的,甩开了熊飞的手,撒腿就跑。
熊飞微笑着“莫桑,你回家的方向在这边,你跑错方向啦。”
莫桑停住脚步,看了看周围,心想:可不是,真跑错了方向。该死的熊飞,都是他害的。那也不能回头,继续往前跑。
“喂。。。莫桑,明天给我答复。”声音回荡在天空。
……
“你呀!真的能想象到一个感情方面白痴的窘样。”张霙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看着莫桑的表情:“唉!世界的悲哀,我看你有该会恢复本性了。女人啊,变的真快。”
“你敢说我。”莫桑举起小拳头向张霙打去。
“停。。。好了,我……我不说你了。好痒,好痒……”
带着不安来到学校。为了躲开他,莫桑一路上低着头想着该怎么跟他说。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拉住了她,莫桑知道,是他。
“你想好没。”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对不起,我已经借给别人了。”熊飞拉我的手松开了,身体微微一振。
楼梯口的邂逅,莫桑跟耗子见到猫似的,以惊人的速度跑到班里,上了一上午的课。那件事情早被莫桑肚子里的馋虫吃完了,放学就一溜烟儿跑到食堂大吃特吃了一顿!嗯,香啊!突然感觉背后有股凉气,一双冰冷的眼睛注视着莫桑。莫桑回过头,一脸傻笑的冲他招招手,然后……你知道喽!唉,有时候觉得生活蛮奇怪地,不喜欢什么它就来什么。
学期也过了一半了,莫桑就很少看见熊飞。莫桑心也算放了下来,又开始自己无警备的高中生活。莫桑的生活刚刚平静了不到两个星期,又一件让人心碎的事发生了。
“霙,或许你心里有疑问,我为什么不叫舍琪来,因为我们已经永远划清了朋友的界限。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天和那一封信,两个好姐妹为了一个男生搞成这样,确实挺可笑的。别误会,我可不喜欢那种没品又罗嗦的男生。他叫曹筑是分班和我们分到一起的,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爽他,说话。行为都超装的,后来干脆就和他对着干。我。杨舍琪。李露三个同位,她们上课没事就瞎掰,那个家伙超讨厌的。下课就没完没了的说李露,都给人说哭了,我就气不过,有没有听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我就替李露抱不平,跟他吵了起来。你知道吗?杨舍琪居然帮那个男生凶我。第一次她这样对我,还是为了一个男生。”
“拜托,谁叫你爱管闲事的啊?”霙无奈的说。
“本来就是那个男生的不对。”莫桑愤愤不平地。
“笨蛋!早就说过你俩不合拍,现在知道了吧。其实分了也好,免得以后麻烦,你的毛病要改。”霙一脸的教育。
“是呀!后来才明白,人家是俩口子,几年的友谊算个屁呀!”莫桑一脸地气愤。“只有当事情真正发生了我们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很瞎,本以为分到一块儿我们的友谊会更近,这么快就到了尽头。有与我结识的伙伴,我们虽然相距很远,但感情却越来越深,而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了却什么都不能做,任它消失在地平线上,选择放手给自己一条活路,常会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不是上帝考验我的乐观度。以前不管怎样我都会乐观的面对,以为'天将降大任于事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不能,所以动心忍性。'”莫桑一脸向往地表情道:“但卡瑟的出现让我改变这一看法,他人长的不是很帅,不是很强悍。属于漫画或言情小说中女生一看便会惊叫的那种。身上似乎散发着柔和的白光,他是属于阳光类型的男生。看见他如向日葵花般灿烂的笑容,总给我一种向上的生命力。”
“莫桑,以你现在这般陶醉的神情,我看你至今难忘呢?傻子!”那是心酸的责骂声。
“他和欧阳灿一班。”
“欧阳灿?”霙一声怪叫。
“欧阳灿是我的舍友兼失去她以后的战友,我还以为我不会在想认识这里的人了,她应该是我的救星,人不仅长的漂亮而且聪明,不过就是有点路痴,很好玩的。走过好几遍的路都会不记得,而且她是我的通风报信员哦!每天帮我带消息,慢慢地我三个熟了,成了好朋友,我也趁这个机会给他发信息,说了我的心里话。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约我出来,他忍了很久,给我答案,但答案却不如我所想的那样,更出乎我的意料。”
莫桑的心揪在了一起,问道:“那我有荣幸知道她是谁吗?”
卡瑟迟疑了很久:“欧阳灿。”
这个名字在莫桑脑海中整整回荡了几分钟。
“哈……我早该猜到了。灿灿很好,起码比疯丫头好。还好我不是认真的。”莫桑的此时心里难过,但是内心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但是不争气的泪珠在眼睛里打转。“气愤好怪啊,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一个神经病,从医院跑出来,而且手里还拿了一把枪哦!他很喜欢问人问题,顺手就抓了一个过路人问道:一加一等于几?快回答要不然就毙了你。那人迟疑了好久才说,等于二。没想到神经病一枪就把他毙了,最后冷冷地扔下了一句话:你知道的太多了!哈……好不好笑!”
“一点都不好笑。”卡瑟伸手相帮我拭去眼角的泪花,一把被莫桑拍掉。
莫桑说是刚才笑的太使劲了,回过头哽咽地说道:“太晚了,我先回家了。”
皓月当空,漆黑的夜晚莫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凉风拂过莫桑的脸颊,一丝丝凉意涌上心头。路灯下那微弱的灯光倒映在路上犹如莫桑现在的心情。
寂寞?孤单?凄凉?
莫桑的心就像秋天凋落的树叶,随着风移动,没有方向,没有归宿,也找不到一点生命的迹象。
回到家门口,却看见数月不见的熊飞,他有些瘦了。
熊飞迈着脚步来到莫桑跟前:“莫桑,你眼睛怎么红了!”
莫桑沉默着……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你也尝到了被拒绝的滋味,不爽吧?”熊飞微笑着说。
“哼,你是来讽刺我的。如果是,你已经做到了。我也被据拒绝了,你满意了吧。”莫桑歇斯底里地吼着。
“满意。”熊飞斩钉截铁地说。
“滚。”莫桑一把推开熊飞,夺门而入。跑到自己的房间,爬在床上抽泣着。
“小桑,是你回来了吗?吃饭没?”枫妈从房间走出来。
“枫妈,是我。不用了,我要休息了。明早不用叫我起床。”莫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到窗前。看着窗外漫天的繁星。莫桑无声的叹息,又是一个夜晚。仰望天空一颗两颗三颗……人总是怕寂寞,莫桑也不列外。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天空。
有些人
你以为可以见面的……
有些事
你以为可以继续的……
但也许就在你转身的一刹那
有些人
你就再也看不到了……
当月亮升起
既而又落下的时候
一切都变了……
也许
就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
学会珍惜……
无尽的黑夜铺天盖地而来,莫桑的生活这才开始像闹世一样繁华一发不可收拾。曾经有位老师跟我讲,人要要懂得学会放弃。
“所以你选择了逃避。”
“错,是放弃……”
没有世俗的污染与悲伤,只有我独自快乐的绽放。
第34个、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
情人节的这天,他带她去买花。
这天的玫瑰贵得有些离谱,但他还是给她买了一束,不多不少,十九朵。售花小姐一边熟练地包着花束,一边巧笑倩兮地说,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先生,祝福你们一生一世永远相亲相爱。
她捧花的手就抖了一下,微微的,笑就有些僵在脸上。他发现了,以为是花的刺戳到她了,忙低下头查点,温暖的额抵着了她的头。她的心,立即绵软下来。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着急,总是爱着的。她喜欢看他为她着急的样子,那时,她有种被疼爱的幸福。
她捧了花,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一团夺目的艳红。是燃烧着的爱情呢,她想。大街上也有不少捧着花束甜蜜而过的青年男女,她望他们,他们也望她,相视一笑,空气中,是醉人的玫瑰香。
你也会买花送她吗?她突然无头无脑问他一句。
他一愣,转身搂过她的肩,说,不会。哪会呢?我一生中只会买花送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她低头嗅花,突然就无比的释然了。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收不到花的女人,总是寂寞的。她想到那个女人的寂寞,私底下暗暗高兴起来。没有婚姻那又怎么样呢?她拥有的,是他的爱。
她更紧地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的幸福,就真的有了天长地久的感觉了。她笑着要求道,晚上一起吃饭?他伸手温柔地理理她的发,说,乖,今天不行,今天我得到幼儿园接孩子。
她有些泄气,低头不语。他便哄她,我明天再买一束花送你好不好?以后我天天买花送你,让你的房间整日都浸着花香,玫瑰的花香。她就好笑地问,你就不怕破产?他笑,为你破产,总是值的。
这话像花香一样醉人,幸福的感觉就又像花香一样环绕着她了。她有些傻傻地问,会是一辈子吗?他答,会是一辈子的。说话间,他们路过一农贸市场,鸡啼鹅叫的农贸市场,整日里流动着形形色色的人,卖什么的都有。
他陡地想起什么来,在农贸市场前站定,对她说,你等我一会儿,我进去买点东西。她还没来得及答什么,他已跑进热闹的市场里头去了。
她有些无聊地看市场里的人。市场边有个卖米的老太太,一直拿眼在睃她。她也拿眼看老太太,老太太就笑了,笑得很慈祥。这什么花哟,好看呢,老太太说。她听了,很开心。她很想告诉老太太,这叫玫瑰,是代表爱情的。而且是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笑得很甜蜜。
他终于出来了,手上提一把青菜,很庆幸地对她说,呵呵,差点忘了。她不解地问,买青菜做什么?他说,早上春芳关照我下午买把青菜带回家,大概是煮青菜汤吧。春芳是他的妻,他说得极自然,像呼吸。
她的手抖得厉害了,觉得有疼痛尖尖地袭上来。低头,手指上有殷殷的血痕。她在不自觉握紧手的时候,握住了一根茎上的刺了。殷殷的血痕,像零落的玫瑰花瓣。她才明白,她的幸福,不过是盛开在一些玫瑰上的,容易受伤,也容易零落。而真正的幸福,是属于那个喝青菜汤的女人,那是盛在家常日子里的温暖啊。
第35个、幸福其实是透明的
我开了一家西餐厅,名字叫作“颜色”。
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颜色,五彩缤纷绚丽多姿,然而我惟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颜色的,它似乎在我的生命里变得越来越苍白,完全地失去了光彩。
对着镜子我看到自己,天生的娃娃脸,20岁与30岁都没有什么改变,额头依然光洁,眼角没有皱纹。可是在黑夜里闭上眼睛我就看到自己的灵魂,铺满了尘埃,苍老得奄奄一息。
翼说:“我们应该结婚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应该”,既然是“应该”,似乎要有很充分的理由。他想了想:“因为我们认识很久了,因为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因为我们都必须结婚了。”
牵强的、无奈的理由。
“你怎么知道我肯定会和你结婚?也许我会嫁给别人。”我说。他不以为然:“你父母不会同意的,我父母也不会同意我娶别人,我们结婚是命中注定的。”不明白他究竟想要表达宿命还是浪漫?
我在网上找到美杜莎,我问他:“什么是命运?”
他说:“命运只是人找来当借口的一种东西。”
美杜莎是我的网友,他明明是个男人,却取了个女人的名字,而且还是个妖女。在希腊神话里,看到美杜莎眼睛的人都会变成石头。
美杜莎对我说:“爱过我的人,心都会变成石头。”
我说:“我还没有爱过任何人,心已经是石头了。”
美杜莎的签名档这样写:“汽车会有的,别墅会有的,玫瑰会有的,眼泪也会有的。”
所有相爱的人都会被玫瑰的刺刺痛,流出眼泪与鲜血。没有爱的人,也许应该庆幸。当我的朋友告诉我翼爱上别人时,我没有刺痛的感觉。爱情降临的时候我就随时在提防会不小心失去,可惜我只是普通小女人一个,防不胜防。朋友以为我会气冲冲地去捉奸,她安慰我不要太难过。其实我只是觉得难堪,在朋友们的闲言碎语中我已经成了一件绯闻八卦事件的悲情女主角。而且我生气翼怎么可以在爱着别人的时候,还向我求婚?如果那算是求婚。
翼是机关公务员,长得不高不矮,不算难看也不好看。有时候我自己也奇怪怎么会看上他,少年时我心仪的对象是像F4那样高大英俊的花样美男,可惜直到我青春老去F4才凭空出现,年轻得让我汗颜,连做梦的机会都不给我。过了25岁以后,我就学会了将就。对工作将就,对男朋友将就,对人生将就。少年时想过的无数可能,到如今一种可能也没有出现。学着将就,也是坚强的一种。
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我就上网,和美杜莎说些漫无边际的话。我不喜欢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别人,哪怕他只是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我觉得一个有秘密的女人才比较完整,不想把自己掏空了。
翼下班的时候会来西餐厅帮忙,那个时候我就回家休息。休息日的时候他也会和我换班,听说那个女孩子就专挑我不在而翼在的时候来我们餐厅。但有时候会有特殊情况发生,我在而翼不在,于是她就会很无趣地坐在吧台边喝一种蓝色的果汁。大而圆的眼睛偶尔瞟瞟我,她是那样稚气、单纯,美好得一塌糊涂。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爱上她。可是十年前,我比她更加地美好。
是生活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生活?十年以后,她又会是什么模样?我也在吧台前坐下,喝一杯橙色的酒,和她摊牌。
我问她:“你很喜欢翼么?喜欢他什么?”
她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多么言情的语句,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写在小说里,然而自己却并不相信。爱一个人只爱他的灵魂是不可能的,谁又真的看清过谁的灵魂?但我羡慕她敢于这样地去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爱了那么多年,我却越来越不清楚起来。午夜的城市很安静,只有霓虹依然繁华。我走在马路中央,偶尔会有亮着“空车”灯牌的出租车在我身边减慢速度。可是汽油味让我头晕,我只想走路。我忽然想,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美杜莎正在做什么?在上网?还是已经睡觉了?他在梦里会不会也同样的忧郁?又也许一睡着就像个未经世事的孩子般纯净。
每一个孩子出生时都有一对洁白的翅膀,当他们出生时一声啼哭一只翅膀就折断了,待到他们的心灵第一次受到伤害时,另一只翅膀也断了,于是天使变成了真正的凡夫俗子。
拿出手机我给翼发了短消息:“你在做什么?”
过了很久翼才回过来:“睡觉。”
“梦到谁了?”
“还没开始做梦就被你吵醒了。”
“哦。”我回了这样一个字,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在一家银行大门口的台阶上坐下,等着他再回短消息给我。可是一直都没有,本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他可能又睡着了。我就那样坐在昏黄的路灯下,坐了很长时间。微风吹乱了我的长发,模糊了我的眼睛。
几天之后他才想起这事来:“你那天在哪儿给我发的短消息?怎么那么晚还不睡?”
“在家里。”我淡淡说。
“又在上网了?你要早点睡,注意身体。”
我点点头。
“要不……”他迟疑了一下,“我也去装个宽带陪你聊天?”
我摇摇头。
我知道他不喜欢上网,他认为上网是只适合女人的消遣,一个经常上网的男人一定是没出息的。他也从来不问我在网上做什么,他相信网上的一切都不过是个游戏。
“我听人说,在网上可以模拟结婚,不如我们去试婚?”他开玩笑道。
“那个啊,很麻烦的,要先在模拟公司打工,赚虚拟货币买到模拟房子后才能结婚。得玩好几个星期呢,你有空吗?”我漫不经心。
他干笑几声:“你很清楚嘛,该不是已经背着我和别人私订终身了?”
我翻个白眼不理他。
这个游戏是美杜莎告诉我的,据说他在网上已经三妻四妾好不风光。不知道又是谁告诉翼的呢?听说网婚是现在的小女孩很喜欢玩的游戏。
我问美杜莎:“你和多少网友见过面?”
“没有。为什么要见面?在网上我可以自欺欺人,风流倜傥。为什么要被人揭穿其实我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小混混?网上的生活丰富多彩,在这里我才幸福。”他坦白得让我微笑。
在网上,一无所有的人也可以是国王。可惜现实依然在继续,就算做一个梦,也总有醒来的时候。
“也许在我临死之前我会很想再玩一次《传奇》,我会遗憾还没有再升一级。”他说。听起来像个可怜的小孩,我知道他只是想想而已,他之所以会蹉跎岁月,是因为清楚自己还有大把的青春可浪费,离他所说的这一天还非常遥远。但他却是真的一无所有,网络世界是如此虚无,幸福并不存在于网上。
女孩子再一次算错了时间,一进门就见到我和翼都在,她愣了一下,但还是大大方方地在吧台边坐下,忽然对翼说:“我想喝酒。”
翼皱了皱眉头:“小孩子喝什么酒?”
“可是她喝。”女孩子说:“为什么她可以我却不可以?”
翼转头看我,有点吃惊:“你喝酒吗?什么酒?”
女孩子抢着帮我回答:“一种橙色的酒,橙色代表什么?爱情吗?”
她弯着头略有些挑衅地看我,看起来如此美丽迷人。橙色的爱情是否就像橙子,甜中带酸?我不知道,只是单纯喜欢看起来温暖的东西罢了。
我对翼微笑了一下,喉咙发苦:“你的朋友很漂亮很可爱……”
他也笑起来:“是的,她和你很像。”
女孩子一个颤抖,手臂碰倒了放在吧台上的酒瓶,瓶子滚落在我脚边摔成碎片。我弯下腰,无意识地想捡起什么,翼紧紧抓住我的手:“小心受伤。”一地的碎红如流出来的鲜血,却在灯光下闪烁如红宝石,散发着葡萄酒独有的芬芳香气。爱情究竟是什么颜色的?我又一次地想。
回家的时候起风了,翼拉着我的手放进他的外衣口袋里。
“我没有爱上那个女孩,那只是一个谣言。我觉得她和你很像,所以才经常会和她聊天。为什么别人会以为我爱上了她?你才是我惟一喜欢的。”他委屈地向我澄清,“如果你肯早一点来问我,就不会不开心这么久了,不要总是把心事藏在心里。”
“我可没有不开心,能找到像我这样的是你走运。你若不懂珍惜,损失的只会是你。”我装作很冷静,其实得意洋洋。
他一阵傻笑。
“我们结婚吧。”我没有看他,抬起头看天空,今晚虽然没有月亮,但星星很亮。
他惊喜:“你怎么忽然想通了?”
“我们认识很久了,年纪都不小了,我父母不会同意我嫁给别人,你父母也不会同意你娶别人,我们结婚是命中注定的。”我说得很平静,没有取笑他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确实应该结婚了,没有理由所以乱找理由。
像空气一样始终无声无息陪在身边的那个人,感觉熟悉而自然。我四处寻觅爱情的颜色,最近才发现它一直存在,因为它是透明的。是世人给它穿上了华丽的衣服,其实它很简单,简单到让人都不肯相信这就是爱。
我还是上网,在网上听音乐、写小说,只是不再和美杜莎聊天。不知道他又在哪里游荡,也不知道他又臆想出多少的人生哲学。哲学是为了证明圣人的存在的,对于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并无多大的用处,惟一的用处是可以做一个引人注目的签名档,显得很有气质。也许我还会认识一个又一个的美杜莎,他们不是我的爱人,也不是我的情人,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雁过不留声,风过不留痕。
我给美杜莎最后一次留言:“幸福其实是透明的。”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懂这句话的意思。
第36个、当爱情遇上猪
当爱情遇上猪
文 荻秋 插图 头头
一 爱情岂能儿戏
谢小强至今还记得他和洪萍的第一次相识。那是大学里的一个平淡夜晚,谢小强和刘坚他们在宿舍玩真心话大冒险,小强输了,被迫到楼下“大冒险”。当洪萍独自一人经过时,他走上去,慢慢把她逼到了墙角。洪萍正不知所措时,小强双手撑在墙上,很正色地对她说:“美女,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我是猪!”然后就跑掉了,留下了在风中独自凌乱的洪萍。
洪萍第二次遇到小强时,他正双手抱着楼下的电线杆,欣喜若狂地大喊:“我终于有救了。”洪萍很好奇地走过去,只见电线杆上贴的全是什么“老军医…‘一针见效”之类的广告。谢小强当时落荒而逃,后来才知道,这货又一次输给了“大冒险”。
有一天,谢小强逃课遇上大雨,被困在图书馆里。这时,刘坚发信息给他,说老师要点名了。谢小强看着如瀑的暴雨,想冲出去但又很犹豫。如此几次,引得旁人纷纷为之注目。这时,有人走过来,递了一把雨伞给他。小强回头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女生笑了:“我认识你,你是信勇三幢楼下的那头猪嘛。”说着,笑弯了眉毛。
谢小强后来回忆说,自己就是那时被洪萍的笑打动的。当时只在心里想。这个女孩子,我一定要追到。
借伞,还伞;借书,还书;请吃夜宵……一来二往,紫荆道上就经常有二人的身影了。小强看着洪萍时,有时会痴痴地发呆;洪萍看着小强时,也有刹那的出神。但两人都没有向对方表白。
一天晚上,洪萍突然接到小强的电话。小强吞吞吐吐地说:“洪萍,我,我有三个字想跟你说……”那一瞬间,洪萍心如鹿撞,血液加速,脑子也在“轰轰”作响,果然,电话那头传未了三个字:“我爱你。”一时欣喜、惶急、害羞淹没了她,但她还没来得及反应,电话就已经挂掉了。
这下,洪萍睡不着了。她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小强刚才说的那三个字和他的身影。这时,熟悉的铃声又响起来了,洪萍几乎是整个人弹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按下了接听键。
小强再一次吞吞吐吐地说:“洪萍,我,我有三个字跟你说……我,我是猪,我真的是猪……”电话那头传来了轰天的笑声,震得洪萍的心裂成几瓣。
第二天,小强去找洪萍,却被洪萍拒之门外;电话打过去,不听;路上遇到了,掉头走开。小强忍不住,找洪萍解释:“我,我昨晚喝了酒,和他们玩大冒险,所以……”
洪萍冷笑:“谢小强,我今天总算认清楚你的本质了。你确实是猪,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猪。”说完转身走了。
洪萍的闺密对小强叹了口气。说:“你什么不好玩,偏要拿女孩子的心来玩,说你是猪都客气了!爱情岂能儿戏?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就这样,小强和洪萍的爱情故事,结束在那个瑟缩的寒冬里。
二 追你到天涯海角
毕业后,洪萍去了五邑,小强也在那里找了工作;几个月后,洪萍去了松山,小强也跟着去了;一年后,洪萍调去了珠市,小强的身影又在那里出现。
洪萍公司的楼下是个快餐店,有一天,洪萍看到小强在那里吃饭,她装作没看见。几天后,她居然发现小强穿着服务员的服装,在店里忙碌了起来。
洪萍点了个烧鸭饭,小强很迟才端过来,洪萍突然一改淑女的形象,大骂起来:“你这服务员怎么当的?动作那么慢!你一个大学生当服务员,图好玩是不是?你这么大一个人,难道没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理想吗?”
一顿数落,把周围的人都给惊呆了。老板忙不迭地走出来,连忙赔不是,说这家伙新来的,千万别和他计较。小姐如果不满意,下次就别叫他端饭。如果还是不满意,就马上炒了他。
洪萍把钱扔在桌子上,转身说:“不吃了,气饱了。”小强在后面说了一句:“别吃那么多烧鸭饭,色素多。”洪萍听了这话,差点被脚下的石头绊倒。
之后,洪萍没再去那家店吃饭,小强也没在那里露面了。不过,洪萍总觉得有个尾巴跟在后面,这感觉让她很不爽。这天,洪萍下班,天色已经很晚了,前面突然冲出一个歹徒,手里拿着刀,大吼:“劫色!”
洪萍吓得浑身直哆嗦。这时,后面突然冲上来一个人,正是小强:“大胆歹徒,敢欺负我的女人,看我的――”说着,真的摆开阵势,一副李小龙的样子。
没想到这边洪萍提起手袋,往小强头上就砸:“什么你的女人?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你的女人?老是跟着我是不是?你不觉得自己很烦吗?你什么正事不干,天天跟着我干什么?”
小强躲闪不及,被砸得狼狈至极,连忙说:“我,我是担心你的安全,保护你……歹徒还在这里,你让我打跑了他再说。”抬头一看,那“歹徒”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饶有趣味地看着二人的对白。那刀子夹在胳肢窝里,早不见了刀刃。原来,是洪萍请人来玩的把戏。
洪萍听了小强的话,冷笑一声,一手挎着那“歹徒”的胳膊,亲昵地靠在他身上,说:“保护我?这位是我的男友,有他保护我就行了。如果你想保护我,身家超过一百万再来找我吧,我男友可是真正的高富帅昵。”说着,头也不回地拉着那人走了。
小强无比沮丧地坐在路边,他觉得是该思考一下自己的前途了。
三 827条围脖和913篇日记
洪萍坐在婚车上,洁白的婚纱衬得她格外迷人。今天她将和武勇在凯旋门大酒店举行订婚仪式,武勇就是上次扮演歹徒的那个高富帅,他是公司董事长的儿子。
闺密赶上婚车,喘着气对洪萍说:“洪萍洪萍,你先别急着去酒店,先看看这个围脖。”
洪萍接过她的手机一看,原来是一个名为“信勇三幢楼下的猪”的微博。在微博中,他详细记录了自己两年多来的心路历程:
“回想起那次表白,我除了懊悔,还能有什么呢?我不够胆量去表白,就借着‘大冒险’跟她表白,没想到后面又输了次……也许她说得对,爱情岂能儿戏呢?
“跟着她去到一个新的城市,天气真的很冷,不过一想到她在这个城市里,我就觉得格外温暖……
“失业了。暂时找不到工作,就去了她公司楼下的快餐店打工,工资很低,不过能见到她就是最好的薪水。”
闺密说:“你看看,他写了八百二十七条,整整两年多,每天条,都是关于你的……”没错,八百二十七天,他们分开,已经有两年三个月零六天了。洪萍眼睛有点湿润,她赶紧拿过纸巾来擦。闺密说:“看,感动了吧?你是不是该回心转意,不要急着订婚?”
洪萍笑了:“你的唾沫进眼里了,不擦怎么行?好不容易钓到的金龟婿,几条围脖就让我放弃?要不,金龟婿我要,这头猪,留给你了。”闺密吐吐舌头,表示不解。
到了酒店门口,洪萍还没下车,一群人就蜂拥过来。奇怪的是,居然不是婚庆人员。洪萍一看,竟然是很久不见的同学们。这些人手上举着横幅,横幅上写着:“追你到天涯海角,爱你到天荒地老…‘爱情大国险,爱你一万年”“我是一只打不死的爱情小强,拒我千万次,爱你千万年”……
洪萍一下车,就被这些人团团围住,簇拥着来到酒店旁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下。舞台上的谢小强,一身帅气打扮,拿着麦克风,正在唱黑龙的《回心转意》:“……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
洪萍听着听着,不觉痴了。小强拿着鲜花,从台上走下来,递到她面前说:“对不起,我爱你。”
洪萍接过鲜花,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犹豫片刻,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顿时,周围响起了各种欢呼声、掌声。
洪萍问:“搞那么大阵仗,如果你被拒绝了,那不糗大了?”小强笑了:“不怕,我是小强,打不死的。”在香港电影里,小强就是蟑螂,以生命力顽强著称,谢小强显然以此为豪。洪萍笑了:“你不是信勇三幢楼下的那头猪吗?”二人又笑了起来,抱得更紧了。
突然,武勇走了过来,对洪萍说:“洪萍,我们要进去了,订婚仪式要开始了。”洪萍这才醒悟起来:“对哦,这事我还忘了呢。”她把鲜花塞回给小强,整整仪容,就要进酒店了。
周围的人顿时傻了,小强更是要崩溃了,他呆呆地看着她,仿佛不认识似的。洪萍笑了:“傻什么,是公司拍的一个广告。”她从随身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本子,递给小强,说:“你给我好好看着。”说着,转身挽着武勇的手进酒店了。
原来,这是洪萍公司要拍的一个广告,目的是为几件新款的珠宝做推广。当然,洪萍刻意跟武勇说要搞得逼真点,然后让闺密把消息透露给小强。
小强看看本子,这是一本名为“当爱情遇上猪”的日记本,上面记录着一个女子的心路历程:
“他一本正经对我说他是猪的时候,真的太搞笑了,我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玩的人。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怎么能如此蹂躏一颗少女的芳心,他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他不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我为什么要接受他呢?这也是我在快餐店痛骂他的原因。
“他的业绩越来越好了,人看起来也越来越成熟了,但他是不是已经忘了我呢?哦,天,希望上次说的一百万的气话没有把他吓跑……”
这些日记共有九百一十三篇,小强算了算,除了分开的八百多天以外,还有他们相识的八十六天。顿时,他的眼泪流了下来……
第37个、无法明白,无法哭泣,无法用我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
哭了,哭得无法说话,
哭了,哭得无法哭泣,
哭了,哭得无法明白,
哭了,哭得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哭得无法用语言来告诉你,
只能默默的哭。
我现在才明白,真的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心痛,为什么会如此难过,为什么会如此的伤心,为什么会如此的崩溃。
也许,你从来就不知道我了,真的,一个人自由的无聊,你会知道吗?也许只能说说笑笑,也许……
有太多的也许,我不想说了,真的,也许,也许,我们根本回不到也许,所以,我才如此的心痛,因为,我明白,你的心情不是我能明白的。
原本的快乐,我听不到,看不到,只能傻傻的去等待,什么东西,我都无法去明白,所以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也许,别人会说,这篇日志是为你而写的,但是我不敢确定是不是为你而写,因为,我无法去明白,一句永恒,你不会想说,我不会想听,因为你我,不配拥有那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哭了,为什么,我无法用语言来说,而却用了哭泣,
我知道,也许,是我自作多情,那天,我哭了,躲在房间哭了,哭没有声音,只有流泪,因为,已经没有哭出声音的权利了。
笑了,笑得没有感情,
笑了,笑的没有灵魂,
笑了,笑得没有了自己,
笑了,笑得那个人不是自己了,
真的,我哭了,我笑了,但是那却是没有感情,没有灵魂,没有自己,但是我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发现,我竟然无法离开你,无法没有你,但是,不可能,永远不可能,你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所以,我只能想象了,但是,为什么连想象最完整的结局都不能给我,我真的好伤心,现实,你不能给我,可是,想象,你也不能给我,难道,你什么都不给我吗?如果用我的生命来换你的现实或想象,你会给我吗?请你说给我吧,不然,我无法活着,不然没有你的想象,我真的无法存在,可是,你会吗?你会来我身边吗?我现在都无法明白让你知道我的心。
我说过,我无法用物质来满足你,好表达我对你的爱,我说给,我会给,别人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但是,你没有听见,你没有看见,你没有,没有………,请让我爱你吧,好吗,就让我爱你,哪怕是一分钟,我想让你明白,我对你的爱,不是用花言巧语来哄你,不是用物质来满足你,而是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来疼你,来爱你,就算,我不能在你的身边陪你,不能在你的世界来爱你,但是,如果,你受伤了,我一定会赶到你的身边来保护你的。
但是会有这个机会吗?我不知道,我现在只能默默的看着你了,因为,你无法让我来到你的身边,所以,我只能用日志来想对你说的话来表达,不,日志也无法让我停住,对你的思念,好了,不说了,也许,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不爱你的,因为,我爱你,你不爱我,那是没有用的,这样反而会害的彼此,所以,我会试一试,试着不会再爱你了,希望你我,都能幸福……
第38个、少女的唇彩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
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学习,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第39个、兜兜转转,我又回到了原地
兜兜转转,走了一圈,我又回到了原地!——题记
那年她16岁,他18岁!最终敌不过命运的安排,他们相遇了!缘分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没想到原本萍水相逢的的两个人,也能差出火花!
该怎么来述说我们的故事呢!那年16岁的她,胖乎乎的像一只可爱的“小猪”,而你,却是那么的帅气!18岁的你,走到那里都是那么的耀眼!你身上的光芒刺痛了我的双眼!茫茫人海中,就那么巧,我们遇见了!
那么优秀的你为什么会选中我,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为什么会那么的宠我?那时候的我放在人群中是那么的平常,平常到有没有我这个人,而你却带着阳光闯入了我的世界!你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轩”。
那时候的我,犹如一直刺猬!因为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了,我把自己的弄的遍体麟伤,还把别人刺得苦不堪言!而你却是一如既往的宠着我,面对你,我什么也没有答应呢!只是默许了,你可以呆在我身边!我没有给过你什么,甚至还对你发脾气,而你什么也不说,一如既往的对我好,一如既往的爱着我,可是我呢,也许是我太不知足了!总是一次次的挑战着你的底线!而你,什么也不说!就算多么难受,依旧由着我的性子,让我任性!不知道从何时我开始习惯了你的存在,只是当我发现的时候,你还是陪在我身边!
同样的季节里,演绎着花开花落。记得那是的我,像一只绝望的小兽!把自己裹在冰冷的世界里,不断的伤害着自己,也不断的伤害着别人,我的冷漠让所有人不敢接近,而你却陪着我,给我温馨的安全!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极端的情绪慢慢的平淡了!说真的,一年半了,到现在你还陪在我身边!
还记得:那时,我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绝望的哭了!是你告诉我:“眼泪解决不了问题”是你让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没有到最后不许放弃”是你在我颓废的时候,教会我:“要坚强”,是你在我厌烦学习的时候,让我想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追求的是什么”你说的很对:“不想上学,没关系,你养我!但是那个骨子里骄傲的雅儿是心甘情愿的吗?那个不可一世的小雅,只有这点能耐吗?那个骄傲不羁的丫头,受到了一点打击就想到了逃跑吗?”
“不!小雅没那么脆弱,给莪一段时间,莪会淡忘并回到坚强旳自己!”你无所谓的语气激怒了我骨子的骄傲:“我会证明给你看,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淡淡笑了:“好,别忘了,这是你说的,我等你的消息”
我丢掉了手机,远离了网络!对于那些人,那些伤害,我开始记不起了,我把那颗不安分,贪玩的心收了回来!开始认真的学习!无论是素描,还是舞蹈,或者乐器,我没有落下一样,那些被我丢下的学业一点点的补回来,甚至变的更优秀了!我已经记不起那些了,后来我连有没有他们这些人我都不知道了!你陪我的这一年多,我学会了很多,但是只要我一回去,那些痞子的气息又会回到我身上!开始变得极端,可是你从来不会说我什么,总是想方设法的哄我开心,抚平我的极端,让我重新回到有阳光的日子!从那以后,你们都不允许我再回到那个地方,可是我一次有一次的让你们伤心!
2011年,9月,我任性的离开了!你什么也没说,看着你为我写的那些日志,我开始心痛了,看着你为我伤害自己,我是那么的自责!原来我早已经习惯了有你,那一刻,我开始心疼你了!
“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对不起”“傻瓜,别想那么多,等你玩够了回来”
原来不是你什么都不说,是你用沉默一直让我任性着,原来你是那么的宠我!宁愿自己难受,也不愿意抱怨我一句!我想说:“我不会带任性了,等高考结束,我们一起离开!带着梦想,再升一个层次!”
“做一个高傲的女子,用你的眼光去俯视这个世界”我答应你,我一定会让自己变的更优秀!
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孩子,我承认我爱的只有我自己!我从来不会在乎别人的想法,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最终,在2011年9月我又伤害了你,我开始和另一个男孩开始纠缠不清,开始我没想到我会陷进去,一个月以后,他离开了,丢我一个人悲伤!是你,在那个时候来我的生活,教我用客观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在我无助的时候,哭的那么歇斯底里的时候,你来了,陪在我身边,慢慢的缓解我极端的情绪,我就像只刺猬,当你抱着我,血滴在你身上时,你说我把你伤害了,可你却不知道那血是我的!我明白了,我所有自以为是的骄傲,都是你投射到我心里,再反射回来的光。我想说:“谢谢你一路陪着我!”
我给了自己六年的时间去改变我自己!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六年,有你们陪着,足矣!
我一直以为永远是存在的,现在才发现自己无知,某人带着你的永远滚吧,你连被我骂的资格都没有。你的话我替你说了,你不用说了,我也不想听你说。陪伴在我身边的那些人永远是不会变,也不会伤害我的!姑姑说:“如果因为一些事情,而发脾气或者记恨他人,那只能证明自己的修养不够!”所以,我忘却了!在姑姑怀里很温馨,“以后做事理智点,别再任性。”和姑姑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突然间明白了,原来人生的路是需要这样走的!
原来,一直陪我到最后的人,不是那些所谓的朋友,更不是那些所谓的哥哥,姐姐之类的,而是你们,乖宝,慧慧,轩,姑姑,谢谢你们陪我走了一段惨淡的青春!
你们不允许我和那个地方再有联系,不允许我在回去!我现在统统答应你们!从此,那里的一切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是啊!那些只是过期的东西了,没有必要还怀念什么,她们说的对,那只是我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我应该很清楚,我需要的是什么,我要追求的是什么,没必要因为不相干的事与人放弃自己原本追求的!
一路有你们相伴,我想我可以很坚强的走下去,未来的旅程一定很灿烂!
第40个、爱情故事之我和她
喝了一些酒,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这段故事。情书真的没写过,也不知道该如何写。不知道要怎么去表达。人家说情书就是甜言蜜语,是追求心目中女孩子的敲门砖,至于是否会承诺话语中的那些诺言,那是后话。可能实现,可能成为永远…所以我不会写情书。
我吗?就是…至于她吧!(余婷)应该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思念已成为家常便饭,她已经成为我心中的牵挂,我对她的热情始终不减,我对她的思绪始终不变,我对她的爱意始终执着。在默默的等待中,心,已经钟情于她。那时她便是我的世界,她开心我便开心,她哭泣我便难过。
相遇
说到这里要说到老闵行这个地方,上海都市里的繁华喧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让我们的生活也许早已充斥着金钱、利益、权力,而爱情却悄然不属于我们。但是这里却是我和她相遇的地方。
还记得,太阳城的生活半年一晃就过去了,很多的时候我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会来太阳城,更别说跑到老闵行来了,很多的朋也问过我很多次,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自己也给不了自己答案,也许人的一生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没办法去解释的,也许我的命在注定的,也许来这里就是为了完成那段未完待续的爱情故事吧!
和她的相遇是在一个叫鸡公煲的饭馆里面,枯燥的生活和无谓的工作让我每天养成了一个漠然的心情,对一些人和事显得漠不关心,那天去吃饭前就听说同事说他的女朋友从来老家来,会带来一个漂亮的湖北妹子,听说很漂亮,就带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去看看。说实话,我是个已婚的男人,这些年接触的女孩也有一些,可能都是过眼云烟,没怎么在意,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吧!写到这里算是一个铺垫吧!可能是没见到本人,听同事的表述也比较刻意,也便有了一些幻想,自己内心也有了想表现的想法。很想知道她的庐山真面目…
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人,这个人在你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否就会改变你的一生。带这样的疑问,第一次相遇时候,或许就有冲动马上认识她。她的出现!就给我这样的感觉.。
可能是陌生或是不熟悉,也许有其他的心情吧,她的眼神给人很飘忽的感觉,酒桌上做了三个男的都穿着西装也包括我自己,或许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看起来给我感觉她很安静,也不怎么说话,嗯!直溜溜的长发,染有暗黄色,梳理的比较整齐,身材吗还过的去。皮肤有点黑,安静带着一些小小的野性。说实话,第一印象还不错。也许自己都不知道可能在她出现的哪一刻就对她就有了感觉…
那时的世界,真的好静好静!也是那个时候对她也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这就是爱情!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它已静悄悄的来到了你的身边。我和她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们相遇了。
可能是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自从第一次的见面在我的心里就有了一个影子,时常的就会想起的她的样子。也在不经意的和同事聊天的时候问起她一些事情。
也许大家早就看出了我目的,有意的为我创造机会吧…
让我意外的是,她唱歌很好听!而且是会唱的歌曲还很多,这让我有所失落,本来想刻意的表现一下却没了办法
回想那个晚上真的难忘,也是我第一次去那个后来属于我们的小窝,男人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可能都会腼腆吧!我也不例外,本来很会说话的我看到她的时候也变得寡言少语,有的时候会犹豫会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喜欢你了,第一次的表白都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像歌傻瓜似的,很想跑出去但又害怕失去那个机会…。爱情的小小力量是伟大的,它可以改变一切,也许我的爱情故事就是从那里一刻开始的吧!
过程
曾听说过,爱的过程,就如品味一盏好茶。就算冲的在谈在无味,都会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这就如同每一种茶就如一段感情有它特别的精彩!让你一辈子无法忘记。
有时,刻意去找寻倒不如不经意间的相遇,比如我和她;有时,一个回眸眼神就能将一个人的心捕捉。可能在那个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心里面早就放不下了她了。
老闵行这个地方有我太多的记忆和留恋,在我的心里也许早有了一栋属于我和她自己的心灵别墅,每当我想起的时候就会去看看,可能就是传说中那一辈子的幸福吧!
让我记忆最忧心的还是丽都城那个可爱的小窝,对于哪里的一切闭起眼睛都会让我记忆犹新,似乎哪里早就是为我准备的一个家,每一段故事都是从哪里开始…就像一部部电影。有说不完的开心和欢笑。有一辈子忘不了的故事和难以忘怀的人…
每次想起来都会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每当想起这个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是难不了的一阵难过和失落。
从相遇到相爱,从开始到现在,如果能用一个词来评价我的话,我想只有那个“一念执着”能评价的彻底。有过风雨,也有过赌气分手的时候,奈何自己始终坚信爱情不是说说就而已的,坚信你属于我,坚信我和你的爱情不会是流星,所以我选择了一直坚定地等着……
想起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有欢笑,有甜蜜,有泪痕,有悲伤,有失落,有自信,有茫然,也有寂寞难耐的时候…
可能是因为对你的生活点点滴滴和过去的感情经历的关注,而让我一度难过到痛的和一种嫉妒,甚至有种麻木感觉,曾段时间我很有种呗欺骗的感觉。
说起那个时候,听到你和他的故事,你也习惯的拿我和他去比较。
有的时候能从你的和他QQ上聊天话语和你那一丝带有幸福的眼神。感觉你的心里放不下他。甚至帮你去发短信去安慰你的前男友,解除他对你的误解。有的时候会想我到底那里不如他…我心里难过急了,很生气也很气氛,甚至和你发了脾气!倔强的离开!
爱的绽放,如同茶苦茶甜。这份爱,亦曾缠上了一个个难解的结,亦曾经历过数不尽的考验。
曾有段时间走着走着,我们都疲累不堪,远了,淡了,倦了,何处才有渡过彼岸的舟?事事惆怅,语语断肠。爱得越深,伤得越重。
因为我懂得你的心情,所以隐忍的宽容了你的一切;因为眷恋,所以犹豫;因为深爱,所以不想爱到成恨,所以我选择了理解和回头。
也许就是那段和你在一起的生活,我养成了对你习惯和依赖,我习惯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喜欢喝了酒就你那里耍赖,也习惯了你的脾气!喜欢你对我那种每天期待我回家的感觉,更喜欢你那傻呼呼生气的样子。也许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这就是我的幸福爱情!如此的简单…
离开
原来,爱的距离,不在于天涯海角的相隔,而在于心的咫尺天涯。或许,爱的路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现实的羁绊、纠结的矛盾,以及解释不完的误会!后来你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上海。
无眠的夜,思念的心情,总盼着某天能与你在一起。回想那时,我才懂了原来所有的幸福都是因为思念而起的。想说那时候的那一段故事像电影一样让我真的陷入了孤单的思念中,
多少次都是因为你才去那个地方守候,多少次失落的时候,我会去那个曾经属于我们的小窝而留恋不想离开,更是因为有你才让我固执的去找寻其实很艰难的这份爱情……
其实你的离开,在一段时间,我根本就不相信你去了武汉,我固执的认为你就在上海,只是暂时的离开了我。想通了就会回来。后来才知道我真的错了…你真的离开了我
佛说:由爱生恨,由爱生嗔。那时,我明白了,原来不是不爱,而是爱到了骨髓,才有了关于爱情的恩恩怨怨。原来这份爱,早已和我们如影随影,无法舍割。
第41个、一个男人的心
一个高中男孩暑假期间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孩,一直以来男孩称她为姐姐,女孩很漂亮,对男孩很好,渐渐的,让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得到什么关爱的男孩对她越来越依赖,男孩有什么心事都只对她一个人说。男孩把电脑上所有东西都换成了女孩的照片,只要电脑一打开就可以看见女孩的身影,男孩爱上了她,但她不知道怎么去开口说,他也不敢去说,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女孩家很有钱,而男孩一无所有,因为这个男孩很自卑,有一天晚上男孩鼓起勇气很委婉的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女孩一眼就看穿了,其实很早女孩就知道了,在女孩心里男孩一直都是一个很正直很懂事很贴体的人,当女孩说出也爱上男孩的时候男孩简直不敢相信,男孩太激动得连自己该说什么都不知道了,男孩很开心,但也很担心,因为他不知道今天的开心会不会有一天会变成伤心。
那晚以后男孩每天都会睡得很晚,每晚都会陪女孩聊天谈话,每天都一样,从来没有改变过。男孩还是高中生,学习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因为家庭很贫困,所以男孩一直以来最大的梦想就是考一个好的大学然后出外面工作,但高中到大学需要七年时间。有一次男孩这样跟女孩说的时候,女孩说:“我愿意等你七年,等你大学读完了我们就结婚”,男孩很感动,但却又感觉这样的承诺很远很远,整整七年,用七年的时间等一个人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很坚定的意念的,女孩能做到吗?男孩并不知道,男孩从那时就暗暗下定决心:”假如女孩真的等了自己七年,七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女孩结婚,如果没有,他也不会怪女孩,因为自己本来就没有任何权利和资格让别人等自己七年”。从那以后男孩更加深爱这个女孩,男孩认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他将身边所有不愉快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会想起女孩,因为女孩的出现让男孩相信这世间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和办不到的事、因为女孩的出现,男孩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因为女孩的出现,男孩对自己的梦想更加坚定;很快,他们的第一个情人节来了,男孩不能为女孩做什么就只能守在电脑旁边等待凌晨12:00的到来第一个对女孩说:”情人节快乐“,11:50的时候男孩在QQ对话框上打上了”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刚刚好12:00的时候男孩发了出去,男孩坚信自己是第一个在情人节这天对女孩说这句话的人,那晚男孩等了很久,女孩都没上线,到了半夜男孩不知道不觉睡着了,睡着了的男孩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买了好多玫瑰给女孩祝女孩情人节快乐,可是醒来才发现只是个梦,男孩立即闭上眼睛想在继续这个梦,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打开QQ还是不见女孩,已经一天没看见女孩上线了,男孩也不知道女孩做什么去了,就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女孩,男孩想了很多,男孩想:”要是女孩等了自己七年已经28岁了,而自己才24岁,到了那个时候不管女孩变成什么样都要娶女孩,可是女孩真的能等到那个时候吗?”男孩无从得知,但是不管怎样,男孩相信女孩现在是爱着自己的,以后的事以后在说,第二天,男孩等了好久终于看见女孩上线了,女孩告诉男孩在那之前就有很多人跟自己说过“情人节快乐”了.而且还收到了礼物了,但男孩很机灵的说:“那些之前都是情人节之前,根本没意义,而且我又没在你身边,不然也可以送你礼物”.这样,男孩很聪明的缓解了即将尴尬的气氛,其实说到这里的时候男孩心里又有了自卑的感觉,因为他知道即使女孩在自己身边,也不能送给女孩什么,男孩想着别的男人能送礼物给自己爱的人而自己却办不到.心情压抑了一夜。从那以后每过一次节日男孩都要守在电脑旁边等待;凌晨12:00到来第一个对女孩说节日快乐,;有一次,男孩突然间看到有一个陌生的QQ加了自己,一个男人,男孩并不认识他,那男人一来就对男孩说:“你就是某某吧,以后好好照顾她”,男孩以为是她的前男友,男孩问了女孩,女孩说:“不是前男友,是一个现实中的追求者,我已经有了最爱的你了,怎么可能还答应别人呀?“男孩自己高兴的笑了,就在那晚,男孩问起了女孩的爱情故事,女孩如实的告诉了男孩,女孩说:”我曾经有过四个男朋友,每一个都分了,还为一个男人做过人流“,男孩听到这里很惊讶的同时还很难过,女孩问道:”你介意吗?"男孩说:“傻瓜,怎么会介意呢?那是你的过去,我爱的是现在的你,怎么会介意你的过去?”其实这样说的时候男孩心都是冷的,很不是滋味,像刀扎一样,因为男孩想:为一个男人做过人流,那其他的呢?即使没做过人流,那......这种事没有哪个人爱对方的人听了后不会难受,只是男孩真的很爱女孩,不希望女孩因为这个给她自己的心里留下阴影,男孩安慰着女孩说:”你这样都是为了自己爱的人.说明你为了爱情愿意付出一切,但是千万不要当傻瓜呀,不然会被骗的“,女孩说:”恩啦.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很快.男孩的一个假期完了,男孩要去离家很远的地方上学去了,上学了就不能每天回家了,因为这样就不能每天陪女孩聊天说话了,男孩又开始担心起来,因为他怕在这段期间因为彼此少了必要的交谈会被对方淡忘,女孩跟男孩说叫男孩别担心,她不会忘记他的;开学了,男孩来到学校都是一张张的新面孔,没过多久,有一天男孩打开书本突然发现一个小纸条,打开一看是一封同班同学的情书,男孩一看就知道是谁了,男孩没有理会太多,只是简单的笑了一下然后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仍了,因为男孩心里已经容纳不下任何人了,只有她,当在学校有人问起男孩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男孩会很骄傲的把女孩的照片给他们看,这样就再也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了,分隔了好几天了,男孩实在太想念女孩了,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看着女孩的照片,心里想:”宝贝.你在干嘛呢”?这样男孩很快就会睡着了,终于有一天.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男孩可以回家一趟了,到了家门口男孩就疯狂的飞奔到家里打开电脑,立即登上QQ,他看到了女孩给自己QQ留了好多言,男孩看了很欣慰的自言自语说道:“傻瓜”,于是男孩回复了所有消息,女孩很惊喜的说道:“宝贝,你回来了,我想死你了”,思念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难受,男孩自己也知道,男孩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的跟女孩尽情的说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女孩告诉男孩她也要去上学,女孩的爸爸叫女孩去读大专,只读一年而已,男孩说:”我们都正好我们都上学就没什么好害怕的了“,可是男孩转身一想:“自己学校的那些漂亮女孩都有那么多男生追,那假如她去读大专了,不是有更多人追?”男孩又担心起来了,可一想到女孩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自己总不能拦住她吧?而且拦也拦不住,男孩相信女孩,就说:”去吧,去了以后好好学习,不可以泡帅哥呀"。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男孩和女孩都没在联系了,男孩跟女孩间的关系也有好多人知道了,就有人跟男孩说:”要一个女孩等自己七年是一件很艰难、很痛苦的事,没有几个人能办得到,况且她现实中的事你也不清楚”,男孩其实早就想过这些的,男孩一心想着自己永远不会抛弃、背叛女孩的,那天,男孩回家后对女孩说:“宝贝,如果你在现实中有了喜欢的人你就跟我说,我不会怪你的”,女孩说:“我不会的,至少现在不会”。冬天来了,天气逐渐变冷了,女孩给男孩QQ上留言说:“宝贝,天气凉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多穿些衣服”,可女孩哪里知道在男孩看来女孩从来没吃过苦,她自己更需要人照顾、更需要人关心;果然,男孩生病了,这期间男孩最想念的人就是女孩,他好希望女孩能在自己身边,病痛将男孩折磨了很久,让本来就很瘦小的男孩更加瘦小了,但她没给女孩说,他怕女孩担心自己,每次女孩问道,男孩都会说自己很好。一天,男孩看见女孩QQ上的个性签名,女孩说:“看着身边的朋友们都结婚了,自己要当圣女”,这一个性签名让男孩愧疚了许久,突然间男孩有好多话想对女孩说,男孩等待着,终于考试了,考完试男孩很快回家了,一刻也没在学校逗留,回家打开QQ看着女孩QQ在线,但是男孩不知道说什么,男孩还是说了几句话就说自己有事他就出去了,晚上很晚才回来,打开QQ女孩没在线,男孩就鼓起勇气说出了这辈子最不想说的话,男孩说:“亲爱的,这段时间感谢有你的陪伴,我过得很开心,我那天看了你的QQ个性签名,我想明白了一切,我不能耽误你的青春让你等我七年,宝贝,对不起,请不要怪我,你都这么大了,找个好男人嫁了吧,这个世界好男人已经没什么了,但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得到的,我会默默的祝福你,等有一天我有了出息,我会告诉你,宝贝,我爱你”。
当男孩说完了这些话后突然间心被猛的扎了一针,男孩感觉到了疼痛,让男孩感觉前所未有的疼痛,这疼痛让他感觉到了撕心裂肺,这疼痛超过了这辈子男孩所有的遭遇和痛苦,男孩眼里满是泪水,他一个人面对着她的照片哭了,男孩第一次哭得这么伤心、第一次这么痛苦过、他感觉天旋地转.他感觉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和此时耳边那首熟悉的歌谣,那是他曾经为女孩所写的歌,男孩知道女孩每天都会起得很早,他就等着女孩回复自己,凌晨六点的时候女孩终于醒了,男孩看见女孩QQ在线了就隐身默默的等着,他知道女孩已经看见了消息,没过几分钟,女孩看完了所有消息,女孩说:“宝贝,你知道你这些话我看了有多感动吗?宝贝,谢谢你的出现”,男孩看了后疼得更加厉害.哭得更加伤心了,但男孩没有回复,男孩还是默默等着看看女孩是否还有更多话对自己说,可是等了很久都不见女孩一句话,男孩想象着可能是因为女孩也很伤心.男孩看着女孩的QQ和照片直到女孩QQ下线了,男孩欣慰的倒在了床上。
在梦中男孩又看见了女孩,他梦见自己跟女孩走到了一起,他跟女孩去看海,在沙滩上背着女孩漫步,女孩笑得好开心,好开心,梦中的男孩也好开心,好开心,他从没有像这样幸福过。
梦醒了,一切又回到了从前,男孩醒来眼泪很不听话的自己流了出来,不知不觉在哭泣中男孩又睡着了,他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醒来了。
第42个、因为爱情,因为悲伤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
怎么会有沧桑
——回忆——
巨大的樱花树在盛夏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明亮耀眼。
“小易哥哥,你很喜欢网球吗?”树上响起小女孩清脆的声音。
“那当然。”然后是中气十足的男孩声音。
“那,你打网球快乐吗?”
“那当然。”
“呵呵……我也很喜欢打网球呢!”小女孩的声音欢快了不少。
“那我们一起打,拿到世界第一怎么样?”
“好啊好啊!”树上响起轻快的拍掌声,配合着小女孩升高的分贝。
微风拂过樱花树,绿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出一种美好。
——素描——
医院里时针孤独走着。
一个16岁模样的女孩蜷在长椅上,肩膀不停抖动着,像在哭泣。
这时,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到女孩面前,女孩霍得抬起头,眼里早已噙满了泪水。
“医生……他怎么样了?”
女孩声音颤抖,却还是可以听出一丝希望。
医生摇摇头:“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事故使他的肩、手肘、肋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肩骨断裂严重,几乎可以算是粉碎性骨折。就算好了,恐怕再也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您的意思是说……小易他……不能打网球了?”女孩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网球……是他的生命啊……”
医生沉重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女孩的心骤然冷了下去。她木讷地瘫坐在地上,任凭眼泪不停落下。
怎么会……
曾经约好要一起打网球……曾经说好的……
要一起去美国拿冠军……
你是那么信誓旦旦……
该……怎么办……
——前奏——
医院窗外有落叶飘零。现在已是深秋,透着隐隐约约寒冷的味道。
“小易,在想什么?”女孩倚在病床旁,看着床上男孩略微苍白的脸庞。
男孩微笑:“没什么。只是住这么长时间的医院,都有些乏了。真想快点打网球。”
女孩心里“咯噔”地一响,眼神黯淡了下去,但随即恢复了常态,“慢慢养,总会好的。”
“谢谢你,小容。”男孩拍拍女孩的手,笑容温暖。
“医生,现在状况怎么样了?”
医生别过脸,“有所好转。只不过,他的肩膀还是比较危险,痊愈后能打网球的概率,”医生顿了顿,“只有10%。”
“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女孩的声音渐渐轻了,她把脸埋在阴影里,藏住那悲伤。
而门外,一个落魄的身影沿着墙壁滑了下去,坐在地上,深深的低垂着头,绝望,无助。
——迭起——
新鲜的水果上还沾着水珠,女孩轻轻将其放在桌角,扬起一个轻快的笑容,“小易,快吃,这是刚买的,很新鲜呢。”
半坐在床上的男孩低着头,声音冷冷的,“究竟……要瞒我多久?”
“啊?”女孩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说……”男孩飞快地抬起头,愤怒地直视着女孩的双眼,“为什么不告诉我?骗我还能打网球?为什么?!”
女孩惊慌地摆摆手,“不,不是……小易……”
“还有什么不是?我都听见了!再也不能打网球,跟个废人有什么差别?你说啊,说啊?!”男孩吼道,紧握的双拳颤抖着。
“我、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复健,不用担心,小易,你会好起来的……”女孩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安抚着面前暴怒的男孩。
沉默。静到可以听见风飘过的声音。
半晌,男孩终于开口:“不必了。你不必为我操心。你自己去美国吧。别管我。”他的声音像潭死水,没有一点感情起伏。
“小易别这么说……我们可是青梅竹马啊……“女孩勉强撑起一个笑容。
“你走吧,”男孩的目光落在被单上,“我其实,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以前只是把你当成用来训练的工具,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所以,你滚得越远越好。”
“小易……”女孩的眼眶一热,她没想到男孩会说出这样绝情的话,“你怎么能这样……”
女孩哭着跑了出去,地板上洒下一串泪花。
男孩紧紧抓着被单,他努力咬紧牙关,但泪水还是不止地流下来。
对不起……我怕我会伤害到你……
伤害到你的前途……你的未来……
我会永远记住你……因为我们曾经是多么好的朋友……
勾过手指,许下誓言……
不能答应……我们是否还会相见……
我不回头……不能再回头……
——落幕——
医院天台。
男孩静静握住锈迹斑斑的栏杆,风拂过,吹起他的头发。
“你果然在这儿啊……”身后出现女孩的声音。
“我不是说过……不想再见到你了么?”男孩的手暗自握紧,破旧的栏杆有些摇晃不定。
“那是骗我的,对吗?”女孩走近,和男孩并肩站在一起,“我不会丢下你。所以,我不去美国了。”
男孩惊愕地转头:“你在说什么?这是你的机会,你用不着为我留下。而且,我也没骗你。”他回过头,直视前方广阔的蓝天。男孩出神地看着鸟儿飞过,那么自由。于是他微微向前倾,伸手想要抓住那自由,那广阔的蓝天。
“嚓,嚓嚓——”年久失修的栏杆终于承受不了男孩的重量,失去了平衡,男孩倏地垂直掉下去。女孩惊恐地大喊,飞快地抓住男孩的衣领,用力向上扯,硬生生地将他从死神手里夺回来,自己却因为惯性的巨大作用,随着栏杆掉落下去。男孩猛地反应过来,回身想要抓住她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自由坠落……像只鸟儿一样……女孩突然感到身体轻盈了很多很多。
“不——”天空中响彻男孩绝望的哀嚎,他看着女孩就这么掉下去,大滴眼泪涌出,也无力救回女孩。
“啪——”血肉模糊的声音。
“啪——”骨头断裂的声音。
女孩像个木偶一样躺在八层楼下的地上,身后大片鲜血涌出,染红了地面。视线变得模糊,却还是能看见男孩的脸庞,那么清晰。女孩并不觉得悲伤,心里反而豁然开朗,微笑着长叹了一口气。
还记得那年的樱花树吗……
那年你和我的约定……
一直没说出口……
其实很喜欢你……
一直一直很喜欢你……
曾经一起追过的梦想……
真的……很开心……
很开心……
因为有你……
我的爱情才不会那么悲伤……
第43个、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
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第44个、寻找我的初恋情人
在某个季节的清晨,我的女友忽然离我而去。留下来的是前一日给她买的那件红色连衣裙。我望着这件连衣裙,心想,我一定要找她回来。
我辞掉了工作,在每个城市,我开始了仔细的寻找。一日,在一家酒吧我与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相遇了。他主持的是“情感热线”栏目,听了我的遭遇后,他被深深感动了,答应尽最大的努力帮我。第二天,我便被邀请去电视台做节目。节目是现场直播。有很多的女孩打进了热线,她们问你们吵架了吗?她们问你是真心爱她吗?我对她们的提问一一做了回答。我说我们相爱三年了。我说我们从来没吵过架。我说我爱她是海枯石烂不变心,沧海桑田不移情。节目结束,我走出电视台,电视台门外已站了好多女孩,她们说她们是为爱情而来的。看着那架势,我匆匆逃离了那儿。我想我是不能再在这座城市待了,我已失去了原先的平静,我预感她也不在这座城市。
次日,我又向另一座城市出发了。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沉重。我要问问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地离开我呢?我开始回忆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但这些细节都构不成她离去的理由。在她离开我的头天晚上,我们还在床上缠绵呢!说着一些不伦不类让月亮听了都脸红的情话。我停停走走,我压根儿就把时间忘了,我算不清我寻找的时日了,我也不想算了,我知道,一算就会给我带来恐惧感。
我来到了B市。我接受了以前的教训,我没像以前那样张扬,只是静静地寻找。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女人40岁了,可看上去只有30多岁,不论女人哪一方面,让男人都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女人开了一家咖啡馆,我便常去那儿喝咖啡。女人说,这座城市的男人都很富,可女人过得都很辛苦。
我问为什么?
女人说,钱是男人身上的翅膀,有了翅膀男人就飞了。
我听了就笑了,我喝了一小口咖啡。
女人说,看男人喝东西真是一种享受。女人说,其实女人对男人要求不高,只想让男人陪女人一块儿吃吃饭,说说话儿。
我说你很现实。女人说,可男人一有钱就忙了,忙得不和我见面了。
我说这是没办法的事。
女人说,可我不傻呀!我受不了,我知道他在忙什么。
我说你离了?女人点了点头,我发现女人的眼睛很明亮,有颗泪珠子掉在了地上,震得我的心很痛,我问女人有何打算?
女人明白我的意思,女人说再也不想结婚了,只想找个情人。
我问为什么?女人说,为了能天天看着心爱的人喝咖啡。
我听了就笑了。女人也笑了。
后来,我还是离开了B市,继续寻找我的女友。我感觉在B市待的时间有点儿长了,腿脚不如以前有力了,不过不要紧,我拿出女友的照片,照片上女友依然春光灿烂风姿秀逸,我看了女友照片,那颗不死的心像干草逢火星一样复燃了,我向开咖啡馆的女人告别,这个女人是惟一知道我来B市目的的人。那天,女人哭了,女人说再也看不到你喝咖啡了。女人说找不到就再回来。我摇摇头不置可否。
我开始了更艰难的跋涉。不知时光进行了多少年后,我已用三条腿走路了。当我在一个农户门前小憩,这时,从大门里面蹿出一条狗来,狗朝我凶巴巴地叫。紧跟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老太太,老太太颤颤微微地说:奉国,不要朝客人乱叫。
这名字像雷一样在我脑中炸开了,我明白了,明白了。我就问你为什么给狗起了个人名字?
老太太说,我在寻找。
我问寻找什么?
老太太说寻找过去。
我想问一些问题,我看到了老太太满脸皱纹和满头白发,我不相信这是真实的,我情愿把她当成一个梦境,寻找只是我活着的理由。
我扶着拐杖继续前行,我掏出了她的照片,照片已泛黄了。这时,从我背后跑来一个孩子,孩子拿了一个馒头,孩子说,老爷爷,这是我奶奶让我给你的。
我转过身,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第45个、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吹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 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黑人聚居区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黑人聚居区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人。”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第46个、花朵正中,是蕊
她喜欢画兰花。四岁的时候,在美协工作的母亲就给她拜了一位国家一级画家当老师,教她画画。老师给了她一套发黄的《芥子园画传》,先让她不求甚解地背诵。她不喜欢山水人物,也不喜欢草虫鸟木,却单单喜欢梅竹兰菊的那一本。而“兰谱”又在这一本的最前面,因此她读来读去就只把“兰谱”背熟了,最后竟然只愿意学画兰花。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同年,不同系。在图书馆初识闲聊,他居然记得她参加校美展的那幅作品,并且印象深刻,说那兰花似乎没有点蕊。她说:“是没有点蕊。老师说,蕊是花最尊贵的灵魂。只能在真正懂得花的精神之后才可以去点。”
他向她求一幅兰花图,她却始终不给。她说蕊还没有准备好。他节省了半年餐费,在初冬下了第一场雪后,给她送去了一盆盛开的兰花。这盆知情知意的兰花终于使她落笔点下了蕊。在兰花开谢的馨香中,大学生活很快到了尾声。因为她的画在全国获了大奖,引起了美术界的关注,被留在省文联一家美术杂志社。而他,却被分回偏远的故乡小城。左边是前程,右边是爱情。两朵花中间,是她。她伸出手,掐断了左边的一朵。她对他说:“画在哪里都可以画。爱情不是在哪里都能得到。”
一切步入正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喝了一瓶红酒。每次举杯,他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一遍又一遍,如难弃难离的幸福咒语,愈说愈深。她终于落泪,打开自己,任他的笔,点自己的蕊。抱着他的身体,她想:就这样,就这样吧。一朵兰花开,有叶可舒,有瓣可绽,有蕊可点,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事。婚后的她,又推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她站在中点,开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疏离后者,靠近前者。儿子出生之后,靠近的速度更是意想不到的快:他的衬衣该熨了,儿子的尿布该洗了;他的皮鞋该擦了,儿子的奶粉该买了;他的内裤该换了,儿子的户口该报了……他,儿子,儿子,他,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生活。她不是不明白其间的单调、琐碎、艰辛、平庸——甚至是无聊,但是,凭着他的那一句话,她觉得这一切便都有了结果。
“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对她来说,这是对爱情最深刻的理解和赞美。
对于一个有时运的人来说,小城的天地其实也是足够大的。婚后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平步青云。先是如鱼得水地在机关里摸索了几年,熟悉了所有的关卡,领悟了所有的窍门,然后辞职自办公司,一笔笔业务和利润如不尽长江滚滚来。正如由冒号开始,一个瘦弱的顿号长成了一个流畅的逗号,又长成了一个丰满的句号,此后,还遥遥可望惊人的叹号和前程无量的省略号。而家对他来说,则如一个无法长久停留的顿号——早出晚归,中间三个电话,如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成功而忙碌的标准丈夫。对此,早已习惯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无论谁是蕊,只要三个人在一朵花上,就够了,她想。她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直到听到有朋友用充满同情的口吻对她无比谨慎地说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去年招聘的职员。喜欢穿大朵大朵花卉点缀的衣服,艳光四射,妖媚八方。把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也把秋波送得滚烫滚烫。没几个回合,他就觉得,在牡丹的浓烈里,兰花的清芳淡似若无。
其实他也知道她爱的是他的钱。可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欢,轻松、明白、新鲜、刺激,甚至让他上瘾。因为在她面前,他可以尽情粗俗,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释放最大的疯狂。然而他没有想到:疯狂都是双向的。在他刚有意甩开“牡丹”时,却被蓄谋已久的她在床上录了像——这个摩登世界最戏剧却也是最常用,同时最有效的敲诈手段无法想象地成为真实。面对主角是自己的色情片,他填了一张又一张的支票,手渐渐地干了。内忧和外患向来是亲密战友,其他麻烦一起涌来。知道她是个无底洞,再耗下去,他必会全军覆没。
他恐慌极了,终于对她和盘托出。“这件事情交给我,”一夜未眠之后,次日清晨,她说,“之后,再办我们的事。”
有些事情,女人确实最能摸准女人的七寸。
“你自己也知道,你快把他的钱榨干了。再逼他下去,他要真和你闹个鱼死网破,他固然没有好下场,你也会落个敲诈罪。玉石俱焚,又是何苦?劝你以后做事千万别这么绝,歹毒的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让你傍?”她心如止水。
“鱼死网破?他敢?”牡丹花高高吊起的眼梢溢出鄙夷的笑。
“他不敢,我敢,”她翻开手机盖,“刚才的谈话我有录音,听。”
牡丹站起,抻抻身后的衣褶:“算你厉害,我和他的账就此算清,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个老婆,”她走到门边,又回头,“其实你还得感谢我的歹毒。我要是不这么歹毒,你男人的毛病能改吗?另外,还有一点我得向你说明:我之所以这么歹毒,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算一辈子傍男人。我现在傍,就是为了以后不傍。像你们这种女人,才是习惯了一辈子傍男人的。”
她怔住。牡丹的高跟鞋如锥子般一下下地敲在地板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她仍怔怔地坐着。牡丹最后的话语在耳边如雷轰响。离婚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重新找出了画笔,细致地洗着灰尘,重新开始作画。之后数年,她心无旁骛,只是画兰。此番着墨,自是与以往不同。她的兰叶纵横交错,疏密合拍,相映成趣,传神生动。她的兰瓣浓淡相宜,滋润清透,仙姿绰约,朵朵不同。她的兰蕊传神如睛,舒展自由,潇洒恬雅,笔笔成诗。她的兰图境界越来越佳,声名远播。她终于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画家。
“在你们合一之中,要有间隙/彼此相爱,却不要成为爱的系链/彼此斟满了杯,却不要在同一杯中啜饮/彼此递赠着面包,却不要在同一块上取食/快乐地在一处舞唱,却让彼此静独/连琴上的那些弦也是单独的,虽然它们在同一的音调中颤动。”——这是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我喜欢。在她对我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把这一段抄录给她。我想我们都明白这段诗句的真谛:每个女人都该有自己真正的蕊。这一蕊应有三心。一心自珍,一心自立,一心自爱。有了如此三颗心的蕊,才有蜜源,才有花香,才有精神和灵魂——才有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尊贵的所在。
第47个、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叶子要结婚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是朋友来电的时候说的。那时候心里竟有种无以冥状的失望和对人性泯灭了真实的愤慨。
一定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欺骗自己。难道当初的一席话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谎言,而那双充斥着忧郁的眼神难道只是谎言的伪装?那一刻往事的一幕幕悄然涌现。清晰得那么疼。
当火车缓缓停靠在这个做为终点的站台,思绪晃如昨日。还记得自己不再回到这里的决心是那样的坚决。
再看见叶子,她穿一袭长裙,雪白得像公主。只是那双在秋风里闪烁的忧郁一如昨日。
明净的咖啡厅里。安静流淌的音乐。很久很久的谁都没有说话。或许真的不知从何说起吧。没有开始,没有誓言,那该从何处开始追究?
“恭喜你。”突然冒出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有写唐突。
叶子的脸微微的抽蓄,只是一瞬间。她微微的笑,说谢谢。那表情,那语句,突然间想起了某一年的某一天,在她家的门口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微笑,也是这样的语句。在今天听起来却有种涩涩的味道。
那天没有鼓起原来准备好的勇气疯狂的质问。那天没有太多涉及感情的话题。只是淡淡的问问最近的情况。那种淡漠的氛围几乎可以让人转身即可忘却。或许这中间的故事本身就是淡漠的吧。从开始到结束,叶子的脸上是一层不变的淡漠。如果不是曾经在自己将一碗汤,一本书交到叶子手里的时候自眼角滑落的泪,就真的以为她的脸是不会有表情的了。
终究都没有勇气去质问她。只是当她走过鲜红的地毯的时候心里微微的疼。疼只是瞬间的。甚至在那瞬间之后开始怀疑上一秒的疼痛是否真实。
后来和朋友酒后倾诉的时候偶然提到了叶子。朋友说三年前,也就是05年5月底的某个晚上,是在凌晨的时候。叶子独自去了三枫巷。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歹徒。是她现在的老公救了她。为此那个男子受了重伤。失去了一个肾。后来不久就听说叶子要和那个男子结婚了。
朋友的话淡淡的,一字一句却像一把尖利的刀深深的戳进了心里。
三枫巷25号,那条街道的尽头正是自己曾经的住址。
05年5月底正是自己当初离开这座城市的时间。
那年的那天,或许上帝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开了个铭记一生的玩笑。只是这种痛却无从质问,无从指责。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悄悄去看过叶子。隔着窗台看见围着围裙的叶子在厨房里忙碌着。偶尔会抬起头望着窗外。那一眼深邃的忧郁依旧。只是那份沧桑不经意间多了些许。
第48个、现代爱情故事:我真的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李薇今年二十岁,长的清秀,又心地善良,今年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在这最平常的日子里,却发生了对她来说最不平凡的事情。
在一个天气有点闷热的晚上,李薇在家睡了一天,晚上被几个好朋友硬是拽着去酒吧玩。刚进酒吧她就被里面的歌声给吸引了。歌手不是很帅,但他的声音特能把人带入他的世界里去。李薇听的入迷了,后来听旁边的人谈论这个歌手,才知道原来是酒吧老板找的流浪歌手,他没有家到处流浪。
他的一首歌下来,台下的掌声不断而李薇只是傻傻的盯着那个歌手看,紧张的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看着他从自己眼前走过,想张口,却不知道要说什么。那个男孩走后,李薇再也没心思在酒吧待下去了,她告别了朋友一个人往家走。在走到自己家楼道口时,她看到一个男孩坐在楼梯上,她走过去,惊讶的发现,正是在酒吧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她问:“你怎么在这呀?”男孩抬起头,看了看她,说:“我为什么不能在这了,我住楼上的。”李薇心里一惊,原来我和他离的这么近!李薇还想说什么,男孩却起身上了楼
不知不觉的几天过去了,这天李薇从朋友家回来,路过男孩门口时听见里面有奇怪的声音,李薇就敲门,可是却没人答应,当她刚要离开时,里面又传出了声音。女孩问:“你在家吗?”男孩“嗯”了一声,李薇说:“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孩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说:“你进来吧”.李薇轻轻的推开门走了进去,她看到屋里地上全是纸,男孩坐在地上,李薇问:“你怎么了?”男孩不说话,看着地上的纸发呆。李薇默默的帮他收拾,帮他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收拾完,她轻轻的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在纸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男孩转过头,对她笑了笑,说:“我在写歌。”这时女孩发现他的腿好像有点不一样,女孩小心翼翼的掀起他裤子,看到腿上一大块伤口,女孩要打电话,可被男孩制止了。女孩把他扶到床上,打来清水给他清洗伤口。男孩看着她忙里忙外的,等她收拾完,男孩问:“你叫什么?”李薇愣了一下,笑笑说:“我叫李薇。你呢?”男孩说:“你叫我浩吧”就这样他们相识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李薇常常来浩家帮忙收拾,浩写完歌,也第一个唱给李薇听。
一个月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浩也不再流浪,被一个大酒吧的老板看中,高薪请他去唱歌,李薇也和他一起,在那个酒吧卖啤酒。浩在酒吧很受欢迎,很多女孩都喜欢他,老板也很器众他。李薇对浩说:“浩,你不许看别的女人。”浩盯着李薇看。浩走到李薇跟前,摸着她的头笑眯眯的说:“薇,我不会多看别的女孩两眼的。”李薇说:“这还差不多。”浩说:“傻丫头,我只爱你一个,不会喜欢看别人的。”女孩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说:“浩我们什么时候去你家看看阿姨。”女孩刚说完,男孩的脸色就变了。支支吾吾的说:“改天吧。”女孩感觉到,男孩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她也不问,他知道,浩一定会带她回去的。
时间过的很快,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相处也有两年半了。今天是李薇的生日,浩早早得起来做了早饭,然后温柔的叫她起来吃饭,在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时,突然拿出一条漂亮的项链,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李薇问:“为什么送我礼物呀?”浩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笨蛋,今天是你的生日呀。”李薇的心里瞬间被幸福塞满,她紧紧的抱着浩,好久好久……
这天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那天他一夜没回家,李薇在家等了他一夜。第二天浩匆匆忙忙的回到了家,李薇感觉他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就问:“你怎么了,昨晚怎么没回来?”浩说:“没事,我喝多了,在朋友家睡了。”说完,他就去房间了。浩躺在床上想着昨天发生的事,后悔的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因为今天浩睁开眼睛时,自己正躺在宾馆的床上,身边还躺个一丝不挂的女孩。这个女孩经常在酒吧听他唱歌,家里有钱有势,曾经跟他表白过,但被他拒绝了。今天那个女孩竟然躺在自己的身边,还说让他负责任,要他和李薇分手,他怎么可能和李薇分手,这是他最爱的女孩子。
一直到晚上,浩还没出房间,李薇走进去,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怎么这么烫!浩发烧了!李薇赶紧找了药,端了水,来喂他吃药。浩吃了药,抱着李薇,再也不想松开,他越抱越紧,慢慢的浩哭了,男孩哭是因为家里的母亲,男孩母亲是个半身瘫痪的人,这是家族的遗传。他母亲在二十八岁,那年突然的就瘫痪了,一夜间,健康的妈妈变成这样,爸爸也离开了,浩是母亲跪在地上爬,一家一家要饭把男孩拉扯大的。男孩一个月工资好几千,他就给自己留一两百,别的都留给了母亲。浩能碰到李薇这么好的女孩子,他真的很珍惜,可是他不敢告诉李薇,怕他不能接受。
这天男孩刚刚到家门口,那个女孩就在他家门口了。对他说:“我们可以聊聊吗?”李薇问:“浩她是谁啊?”浩说:“薇,没事你先回屋。”然后那个女孩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浩,“你看看这个。”男孩蒙了,她既然怀孕了!男孩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那个女孩把男孩扶起来,“你想怎样”浩问她。“尽快和她分手”女孩冷冷的说。“我找不出分手的理由”那女说:“这是你的事。”
浩在瘫坐在地上,好久好久,直到晚上,他才回家。回到家他对李薇说:“薇,我明天想回老家一趟,你想跟我去吗?”李薇高兴的不得了,“浩终于肯带我回家了,我当然去了。”其实浩是想让李薇看看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什么样,这样就能吓跑她了。
第二天,他们走了很远的山路,来到一个破烂不堪的房子跟前,浩轻轻的推开院子门,李薇站着门口,她看见有个女人瘫坐在水池边,正在认真的洗着手中的菜。花白的头发,佝偻的脊梁,破旧的衣服。这时李薇听到浩喊:“妈妈,我回来了。”浩妈妈听到这个喊声,转过头,看到浩,眼泪就落了下来。浩走到妈妈身边抱了抱妈妈。李薇看到这一切,她明白了,她知道为什么浩一直不肯带她回家,是因为***妈。她什么也没说,端起地上的菜,就开始洗,她要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心。
晚上吃过饭,浩对李薇说:“我们分手吧,我妈妈这样你也看到了,你去找个更好的吧。”李薇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抱住他,说:“我不,我就认定你了,不管***妈什么样,我都认定你了。”浩咬咬嘴唇,狠狠的把她推开,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他说:“我不爱你了,我喜欢别的女孩了,那天那个女孩你也看到了吧。她有我的孩子了,我要和她在一起。”李薇听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浩看着她走后,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很快男孩和那个女孩就住一起了,一次他们在逛街时,男孩突然瘫倒在地,下半身不能动弹。女孩送男孩进了医院,医生问女孩是他什么亲属,女孩随口回答:“女朋友。”医生叹了口气说:“你要做好心里准备,他有可能瘫痪。”女孩听见后一点点不惊讶,对浩说:“浩,医生说你有可能瘫痪。呵呵!你罪有应得!”浩听后很奇怪的问:“你什么意思?”那女孩冷笑一声说:“我想要的男朋友,我一定要得到。呵呵……呵呵……现在我对你不感兴趣了,拜拜!呵呵……”
后来男孩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并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他们在酒杯里放了医学专用剂,所谓的怀孕也是假的。男孩没钱在付医药费,被医院里赶出来了,男孩每天在街上弹琴卖唱维持自己的生活。有一次他打电话回家时,母亲说,每个月她都会收到两千元,男孩握在手里的电话掉在了地上,他一顾一切的向他们原来住处奔去。男孩刚到门口,薇下来了,两人对视着…
第49个、花儿知道的秘密
中招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
开学那天,办完报到手续,我来到学校的花园。花园很小,却很漂亮。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时,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
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而且,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纸条儿。所以,我接近杜旭还颇费了一番心思。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跟杜旭分到了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高中的第一年很快地过去了。夏天蔷薇花开的时候,我们升入了高二。高二开学后一周就要文理分班,这可是让我跟他在一个班里读书的大好机会。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我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只能读文科了;可他的成绩那么好,读文科理科都可以。万一他读理科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习题集》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在那本书里,我夹了一张小纸条儿,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郝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那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纸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纸条儿对他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
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习题集》。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赶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纸条儿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纸条儿。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嬉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纸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纸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第50个、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他爱上她的时候,她才19岁,正在远离现实世界的象牙塔里做着纯真的梦。
而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差不多忘记了怎样浪漫,因此,他尽可能小心地呵护着她和她的精神世界。
有一天,他借来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的《索菲的选择》和她一起看。
片子看完了,她并没有真正明白片子最深刻的意义,
可是有一个镜头从此嵌入了她的脑海,令她永生难忘:当人们弄开房门,冲进屋子时,发现那两个相爱的人已相拥着告别了这个世界。
她流泪了,她问他这是不是爱的最高境界。他笑了笑,没有回答。让她觉得,他一定知道还有一种更高的境界。
他等了她很多年,然后她成了他的妻子。渐渐地,不知有意无意,他们养成了相拥而眠的习惯。
无论睡梦中变化了怎样的姿势,无论他们为了什么事互不理睬,第二天清晨醒来,她总是在他怀里。
她觉得很幸福。再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开始互相怀疑他们之间的感情。
他不再对她说“我爱你”,当然她也不再对他说“我也是。”
一天晚上,他们谈到了分手的事,背对背睡下了。
半夜,天上打雷了。第一声雷响时,他惊醒了,下意识地猛地用双手去捂她的耳朵,才发现不知何时他又拥着她。
第二声雷紧接着炸开了,她或许是被雷声或许是被他的手弄醒了,睁开眼,耳里还有闷闷的雷声,他的手正从她耳朵上拿开。
她的眼顿时湿润了。他们重新闭上眼,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可谁都没有睡着。
她想,也许他还爱我,生怕我受一点点惊吓。
他想,也许她还爱我,不然她不会流泪的。
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第51个、我真的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李薇今年二十岁,长的清秀,又心地善良,今年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在这最平常的日子里,却发生了对她来说最不平凡的事情。
在一个天气有点闷热的晚上,李薇在家睡了一天,晚上被几个好朋友硬是拽着去酒吧玩。刚进酒吧她就被里面的歌声给吸引了。歌手不是很帅,但他的声音特能把人带入他的世界里去。李薇听的入迷了,后来听旁边的人谈论这个歌手,才知道原来是酒吧老板找的流浪歌手,他没有家到处流浪。
他的一首歌下来,台下的掌声不断而李薇只是傻傻的盯着那个歌手看,紧张的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看着他从自己眼前走过,想张口,却不知道要说什么。那个男孩走后,李薇再也没心思在酒吧待下去了,她告别了朋友一个人往家走。在走到自己家楼道口时,她看到一个男孩坐在楼梯上,她走过去,惊讶的发现,正是在酒吧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她问:“你怎么在这呀?”男孩抬起头,看了看她,说:“我为什么不能在这了,我住楼上的。”李薇心里一惊,原来我和他离的这么近!李薇还想说什么,男孩却起身上了楼。.
不知不觉的几天过去了,这天李薇从朋友家回来,路过男孩门口时听见里面有奇怪的声音,李薇就敲门,可是却没人答应,当她刚要离开时,里面又传出了声音。女孩问:“你在家吗?”男孩“嗯”了一声,李薇说:“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孩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说:“你进来吧”。李薇轻轻的推开门走了进去,她看到屋里地上全是纸,男孩坐在地上,李薇问:“你怎么了?”男孩不说话,看着地上的纸发呆。李薇默默的帮他收拾,帮他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收拾完,她轻轻的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在纸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男孩转过头,对她笑了笑,说:“我在写歌。”这时女孩发现他的腿好像有点不一样,女孩小心翼翼的掀起他裤子,看到腿上一大块伤口,女孩要打电话,可被男孩制止了。女孩把他扶到床上,打来清水给他清洗伤口。男孩看着她忙里忙外的,等她收拾完,男孩问:“你叫什么?”李薇愣了一下,笑笑说:“我叫李薇。你呢?”男孩说:“你叫我浩吧”就这样他们相识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李薇常常来浩家帮忙收拾,浩写完歌,也第一个唱给李薇听。
一个月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浩也不再流浪,被一个大酒吧的老板看中,高薪请他去唱歌,李薇也和他一起,在那个酒吧卖啤酒。浩在酒吧很受欢迎,很多女孩都喜欢他,老板也很器众他。李薇对浩说:“浩,你不许看别的女人。”浩盯着李薇看。浩走到李薇跟前,摸着她的头笑眯眯的说:“薇,我不会多看别的女孩两眼的。”李薇说:“这还差不多。”浩说:“傻丫头,我只爱你一个,不会喜欢看别人的。”女孩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说:“浩我们什么时候去你家看看阿姨。”女孩刚说完,男孩的脸色就变了。支支吾吾的说:“改天吧。”女孩感觉到,男孩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她也不问,他知道,浩一定会带她回去的。
时间过的很快,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相处也有两年半了。今天是李薇的生日,浩早早得起来做了早饭,然后温柔的叫她起来吃饭,在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时,突然拿出一条漂亮的项链,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李薇问:“为什么送我礼物呀?”浩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笨蛋,今天是你的生日呀。”李薇的心里瞬间被幸福塞满,她紧紧的抱着浩,好久好久……
这天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那天他一夜没回家,李薇在家等了他一夜。第二天浩匆匆忙忙的回到了家,李薇感觉他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就问:“你怎么了,昨晚怎么没回来?”浩说:“没事,我喝多了,在朋友家睡了。”说完,他就去房间了。浩躺在床上想着昨天发生的事,后悔的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因为今天浩睁开眼睛时,自己正躺在宾馆的床上,身边还躺个一丝不挂的女孩。这个女孩经常在酒吧听他唱歌,家里有钱有势,曾经跟他表白过,但被他拒绝了。今天那个女孩竟然躺在自己的身边,还说让他负责任,要他和李薇分手,他怎么可能和李薇分手,这是他最爱的女孩子。
一直到晚上,浩还没出房间,李薇走进去,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怎么这么烫!浩发烧了!李薇赶紧找了药,端了水,来喂他吃药。浩吃了药,抱着李薇,再也不想松开,他越抱越紧,慢慢的浩哭了,男孩哭是因为家里的母亲,男孩母亲是个半身瘫痪的人,这是家族的遗传。他母亲在二十八岁,那年突然的就瘫痪了,一夜间,健康的妈妈变成这样,爸爸也离开了,浩是母亲跪在地上爬,一家一家要饭把男孩拉扯大的。男孩一个月工资好几千,他就给自己留一两百,别的都留给了母亲。浩能碰到李薇这么好的女孩子,他真的很珍惜,可是他不敢告诉李薇,怕他不能接受。
这天男孩刚刚到家门口,那个女孩就在他家门口了。对他说:“我们可以聊聊吗?”李薇问:“浩她是谁啊?”浩说:“薇,没事你先回屋。”然后那个女孩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浩,“你看看这个。”男孩蒙了,她既然怀孕了!男孩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那个女孩把男孩扶起来,“你想怎样”浩问她。“尽快和她分手”女孩冷冷的说。“我找不出分手的理由”那女说:“这是你的事。”
浩在瘫坐在地上,好久好久,直到晚上,他才回家。回到家他对李薇说:“薇,我明天想回老家一趟,你想跟我去吗?”李薇高兴的不得了,“浩终于肯带我回家了,我当然去了。”其实浩是想让李薇看看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什么样,这样就能吓跑她了。
第二天,他们走了很远的山路,来到一个破烂不堪的房子跟前,浩轻轻的推开院子门,李薇站着门口,她看见有个女人瘫坐在水池边,正在认真的洗着手中的菜。花白的头发,佝偻的脊梁,破旧的衣服。这时李薇听到浩喊:“妈妈,我回来了。”浩妈妈听到这个喊声,转过头,看到浩,眼泪就落了下来。浩走到妈妈身边抱了抱妈妈。李薇看到这一切,她明白了,她知道为什么浩一直不肯带她回家,是因为***妈。她什么也没说,端起地上的菜,就开始洗,她要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心。
晚上吃过饭,浩对李薇说:“我们分手吧,我妈妈这样你也看到了,你去找个更好的吧。”李薇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抱住他,说:“我不,我就认定你了,不管***妈什么样,我都认定你了。”浩咬咬嘴唇,狠狠的把她推开,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他说:“我不爱你了,我喜欢别的女孩了,那天那个女孩你也看到了吧。她有我的孩子了,我要和她在一起。”李薇听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浩看着她走后,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很快男孩和那个女孩就住一起了,一次他们在逛街时,男孩突然瘫倒在地,下半身不能动弹。女孩送男孩进了医院,医生问女孩是他什么亲属,女孩随口回答:“女朋友。”医生叹了口气说:“你要做好心里准备,他有可能瘫痪。”女孩听见后一点点不惊讶,对浩说:“浩,医生说你有可能瘫痪。呵呵!你罪有应得!”浩听后很奇怪的问:“你什么意思?”那女孩冷笑一声说:“我想要的男朋友,我一定要得到。呵呵……呵呵……现在我对你不感兴趣了,拜拜!呵呵……”
后来男孩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并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他们在酒杯里放了麻醉剂,所谓的怀孕也是假的。男孩没钱在付医药费,被医院里赶出来了,男孩每天在街上弹琴卖唱维持自己的生活。有一次他打电话回家时,母亲说,每个月她都会收到两千元,男孩握在手里的电话掉在了地上,他一顾一切的向他们原来住处奔去。男孩刚到门口,薇下来了,两人对视着…
第52个、3600秒的守候
与老公相识,缘于列车。同在一个系统工作,我是铁路中学的教师,而他是机务段的列车司机。直到去领结婚证的路上,他还不放心地一再问我:“嫁给我,你真的不后悔吗?”我清楚地知道,作为列车司机,他们一年四季没年节、没假日,常常半夜三更还被叫班、出乘,有时又半夜回家,完全没有正常的生活规律,但恋爱三年,我知道他人虽长得傻乎乎的,但心肠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于是轻轻地捂住他的嘴说:“傻瓜,只要你的傻劲儿永不变,我无怨无悔。”
婚后,老公疼我,爱我,让我觉得当初的选择没有错。邻里们纷纷称赞我们是模范夫妻,让我的心里更感到无比的甜蜜。
再有半个月就该高考了。这段时间,也正是老师们最忙的日子。为学生批改作业,出模拟试题,我常常忙到深夜才能睡觉,而每天早晨6点半又必须起床,我的两颊很快便瘦了下去,两只眼圈也红红的。老公见了心疼不已,为我捎回很多营养药。但繁重的工作,不良的睡眠,仍然让我神情萎靡。老公时常惶惶地问我:“我怎么样才能帮你?”好像妻子的睡眠不好,都是他的过错。我点着他的鼻头说:“傻瓜,你的工作也不容易,要想帮我,睡好你自己的觉就行了。”
最近几天,老公开夜班列车,常常很晚才回家。这天深夜,我批改完作业,已接近凌晨两点了,刚刚朦胧入睡,老公出车回来了。显然,他怕吵醒我,开门、开灯都是轻手轻脚的,但我还是醒了。我睁开惺忪的眼睛说:“你回来了?”他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小心还是弄醒了我,于是抱歉地笑笑说:“呵呵,又要让你少睡一会儿了。”说着,他还走过来,看了看我的眼睛说:“那么重的黑晕,你一定刚刚入睡吧?”我点点头,他却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好大一会儿,才慢慢舒展开眉头。
就在高考的前三天,老公的时间表有了变化,与我的作息时间刚好错过。连续三天,每当我早上6点半起床,也正是他下班回家的时候。他会在我开门的那一瞬,破门而入,一分不差。于是我问他:“这三天,你怎么都这个点回来?”他笑了笑说:“开火车嘛,碰到这个点到达,自然就这个点回家啦!”然后又关切地问我:“明天就要高考了,作为班主任,事情会更多,你睡得还好吗?”我点点头,他放心地笑了。
高考那天早上,我端了茶缸去门外刷牙,蓦地看到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堆烟灰和几根烟头。我从门后拿了笤帚,正要去扫,才蓦然想起,昨天晚上下班回来我才扫过的啊,一夜之间,怎么又来了那么多的烟灰和烟头呢?我回到房里,他已斜靠在简易的沙发上酣然入睡了,看来疲倦已极。我轻轻地从他的左前胸的衣兜里掏出了“司机手账”――那上面准确地记载着他驾驶的每一趟列车在每一个车站上的运行时分。一看,我的泪水蓦然涌出:原来连着几天,他都是凌晨4点半到达终点站的。就算交接班用去一小时,他也不可能6点半才到家啊!那么,唯一的可能,是他在冰凉的夜里,在妻子熟睡的当口,默默地抽着香烟,在门口蹲了一个小时!
我没有叫醒他。他睡得那样香甜,我实在于心不忍。我踮起两只脚尖,双手从床上托起一条提花毛毯,轻轻地盖到他的身上。这时,在我眼中的他已不是一条五大三粗的汉子,而是一个未满周岁急需照顾的婴儿啊!
第二天晚上,我调好了闹钟。又是凌晨了,老公还没有回来。刚好5点半,小闹钟把我从香甜的睡梦中叫醒了,我起身下床,开门,早有预见性地冲门口那叼着一支烟、堵住门口的铁塔般的身躯说:“傻瓜,进屋睡吧。外面冻病了,还不是我这个当妻子的过错?”明显地,他吃了一惊,过后难为情地笑了:“原来你都知道了?我、我只是想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呀!高考期间,很是难熬……”
拥老公进屋,我已没半句言语。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一个小时,60分,3600秒的守候,分分秒秒都是情啊!做夫妻如此,我还苛求什么?我想,如果有缘,下辈子,还做他的妻子。
第53个、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第54个、甜蜜的巧克力之恋
两年前,21岁的我大专毕业后,在一家比利时知名品牌巧克力专卖店做了一名柜台售卖员。我们的专柜设在沈阳市太原街一座大商城内。2003年“情人节”这天,我早早地上班了。专柜上空挂满了五彩气球;所有的巧克力都包上了粉色的包装纸和红色的丝带,上面写着“送给最爱的人”;一个巨大的水晶花瓶里插满了盛开的“蓝色妖姬”——今年身价最昂贵的玫瑰花,我微笑着把“蓝色妖姬”送给每一位买巧克力的青年。
晚上8点多钟,专柜前的人流渐渐稀少了,水晶花瓶里只剩下一枝“蓝色妖姬”。还有10多分钟商店就要打烊了,我看着那朵孤零零的“蓝色妖姬”,心里忽然感到一丝丝渴望。我对自己说:“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如果有人送我一枝玫瑰,我会更加幸福。”想到这里,我有一点难过,但我接着笑了:“没关系,林雨白!没有人送给你玫瑰花,你就自己送自己一枝好了,祝福自己:明年的今天,得到一份甜美的爱情。”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朵“蓝色妖姬”从水晶花瓶里取出来,移到喝水用的玻璃杯里。这时,背后响起浑厚的男声:“小姐,我要一盒巧克力。”我回过身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一身风尘的高大男子。
收完钱,递巧克力给那个男人时,我照例说了一句:“祝您爱情甜蜜!”那男人咧嘴笑了:“谢谢你!”突然,他看到了那枝“蓝色妖姬”,眼睛一亮:“小姐,能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吗?”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这枝花不卖。”
那男子失望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不一会儿又折回来:“对不起,还是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吧。我从加拿大飞到北京,又从北京坐火车马不停蹄地赶回沈阳,就是为了跟我的女友一起过一个‘情人节’。我们已经三年没见面了,我想送一枝花给她,可这么晚了,沈阳所有的花店都关了门。请你帮帮我,好吗?”
我把那枝玫瑰递给他:“你的女友真令人羡慕。好吧,这枝花是你的了。祝你有一个愉快的晚上!”
2………………
下班后,我刚走出商城大门,就被迎面吹来的寒风呛得打了个冷战。又是沈城一个寒冷之夜。走出没几步,忽然看到那个拖着行李箱的男人垂着头立在路边。我走过去捅捅他:“哎,不去见你的女朋友,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小心冻成冰棍。”
那男人抬起头来,刚刚的欢乐全然不见了,脸上写满悲伤。他哆嗦着说:“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她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眼泪突然从他的眼里涌出来,哗哗向外流淌。我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如此悲伤。我有点慌:“不见也罢了,这么薄情的女子!你赶紧回家吧。”
他坐在那里不动:“在沈阳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我不知道我能去哪里。”说着,他悲从中来,泪水又流了下来。我突然生气了:“哭什么哭?哭能把你的女朋友哭来吗?把她的手机号告诉我,我给她打电话。”
也许是过度伤心让这个男人丧失了理智,他竟乖乖地把一个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里,拨通了,他把手机交还我手里。我接过来,一个柔美的女声传来:“哪位?”
我不理她的问话,开口就骂:“喂,有没有你这么薄情的女人啊?你的男朋友从加拿大飞回来,为你买了巧克力,又从我手里抢走玫瑰花,就是为了跟你一起度过这个‘情人节’,你怎么可以把他扔在这里看也不看他一眼呢?你要知道沈阳今天夜里的温度可是零下20多度啊,你这女子也太狠心了吧?”
对方长久地沉默。我放缓了语气,恳求她说:“你过来吧。两个人当面把话说清楚,以后各奔东西两不牵挂,不好吗?你想因为一时的躲避,让自己一辈子背负良心的谴责吗?”那女人终于被我说动心了。她刚刚说了一句“告诉我你们在哪里”,我手中的电话已被人抢了过去。我抬头一看,那个男人像豹子一样圆睁双目怒视着我:“谁让你多管闲事?谁让你去哀求她?”不待我解释,他把我的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转身拉起行李箱匆匆走了。那盒巧克力和从我手里抢去的玫瑰花,被可怜地丢弃在地上。
我对着他的背影跳脚喊道:“你是混蛋,赔我手机……”
3………………
第二天晚上下班后,我刚刚走出商城,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过来横在我面前,他是昨天那个男人。
我眼珠向上翻了翻不理他,继续往前走。不想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拉住我:“走吧,一起喝杯咖啡。”我感到那只手的力量和真诚,于是乖乖地跟在他后面,进了不远处的一间咖啡厅。
咖啡厅里温暖极了。一杯香热的咖啡下肚,我放松下来,调皮地望着他说:“打算怎样给本小姐赔罪?尽管说来。”
他苦笑笑,给自己燃了一支烟。一夜不见,他憔悴了许多,也消沉了许多。从他的谈话中我知道,他叫陆浩,今年31岁,7年前,大学毕业去了加拿大,先是读书,毕业后在多伦多的一家大公司做技工;他的女朋友是他大学时代的同学,两个人恋爱8年,他一直努力申请想把她办到加拿大去,没想到女朋友最终耐不住寂寞,离开了他。“我真的没有想到,当我从万里之外抱着一腔热望奔回沈城,等待我的居然是一个苦涩的夜晚。”
他说着,满脸的落寞。他从怀里拿出一部精巧的女式手机:“对不起,昨晚摔坏你的手机。这是赔给你的。”我说:“不用了,我的手机并没有摔烂。只是可惜了我的那枝玫瑰。”
他越发内疚:“啊,昨天我还抢你的花。虽然那花没能送出去,但我应该买一束花好好谢你的。啊!对了,这花该不是你的男朋友送给你的吧?”
我摇摇头,有点难过:“我没有男朋友,这枝花是我自己送给自己的。”
他的眉毛一挑:“自己送给自己的?”显然有点意外。
我虚弱地反抗他:“自己送给自己又怎么啦?在没找到爱情之前,难道不可以自己爱自己吗?”
他笑了。坐进这间咖啡厅以后,这是他第一次笑。他的笑容又干净又温暖:“好啊!自己爱自己——很不错的主意。看来从今天开始,我也要自己爱自己了。没有了爱情,更不该糟蹋自己——你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陆浩的神情一下子开朗了许多。那天晚上,我们一直聊到窗外有了淡淡的晨光。见我困倦得要睁不开眼了,陆浩说:“谢谢你,卖巧克力的小姑娘,现在我要走了。一会儿就乘车回北京,明天返回加拿大。”他用那双黑黑的眼睛望着我。
然后转身他大踏步地走了出去,高大的身影很快就消逝在晨雾之中。
4………………
陆浩飞回了加拿大,他的邮件不时从加拿大飞来,问候那个“卖巧克力的小姑娘”。2003年5月,陆浩在他发来的邮件中告诉我,他出差去了墨西哥,“你知道吗?在墨西哥,到处都是可可树。可可树上结的小小的豆子——可可豆,原是美洲热带独有的植物,16世纪初才被探险者带入欧洲,到了19世纪,被英国人制作成固体巧克力。因此说,南美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巧克力的故乡。现在,我要寄给你一包可可豆,是我亲自在可可树上采摘的。这些经过热带阳光洗礼的平凡的豆子,正是它,赋予了巧克力独特的魅力。看到它,我不由得想起你——一个‘卖巧克力的善良的小姑娘’。”
半个月后,我果然收到了陆浩从墨西哥寄给我的一大包可可豆,我把它们装进一个大大的玻璃瓶里,跟那些散发着甜蜜的芬芳的比利时巧克力摆放在一起,当有顾客问起的时候,我就笑着告诉他们:“瞧,巧克力就是由这些平凡的小豆子变出来的!”同时,我想像着陆浩在异国他乡那张微笑的、充满了生气的面孔,心中不由得生出一丝丝牵挂。2003年12月,陆浩在邮件里又说:“我又外出旅行了。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欧洲,是开满郁金香的国度荷兰。现在,每到一个国家,我都要买一大包这个国家最著名品牌的巧克力,把它放进行囊里。本来我对巧克力是一无所知、没有任何感觉的,可是自从认识你,我竟时时处处留意起它来,即使不吃,只是看上一眼,都能令我想起你,想起你那明朗的纯净的笑容……”
5………………
2004年2月14日,“情人节”到了,连空气中都流淌着甜蜜的气息。我的巧克力专柜上空挂满了五彩气球,所有的巧克力都包上了粉色的包装纸和红色的丝带,那只巨大的水晶花瓶里插满了盛开的“蓝色妖姬”。专柜前的客人川流不息,我忙得不可开交,直到傍晚,客人才渐渐稀少了。离商城打烊只有10分钟时,我看了看那只水晶花瓶,里面连一枝玫瑰也没有了。
“小姐,我要一盒巧克力。”我抬起头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一身风尘的高大男子。我的眼前一亮:是陆浩。
“这是您要的巧克力。非常抱歉,作为赠品的玫瑰已经全部送完了。”
陆浩伸出藏在背后的手,手里是一大簇鲜艳的玫瑰:“吸取上一次的教训,在北京一下飞机,我就买好了玫瑰,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姑娘肯不肯接受它,我很怕再次遭到拒绝……”
一年的邮件和电话,让我和陆浩变成了老朋友,我没有理由拒绝他。但我的心情有一点抑郁:这么快陆浩就有了心爱的姑娘,看来我跟他,这辈子只能做哥们儿了。
我们又去了去年的那家咖啡厅。刚刚坐定,陆浩就从他的行李箱里“哗”地一下倒出一大堆巧克力,如数家珍地告诉我:“瞧,这是德国产的黑巧克力。黑巧克力是最纯正的巧克力,牛奶少,含糖量低,入口后可可的芬芳在唇齿间四溢。这是日本产的白巧克力,牛奶含量较高,入口后有一种香浓奶味冲击你的味蕾。而这一块是美国产的,里面嵌着一粒粒大榛仁。这一块是由巧克力和花生制成的……”
我兴奋得两眼闪闪发光:“你把全世界的巧克力都搜集来了!”他把这些巧克力统统推到我面前:“这些都是你的。喜欢吗?”他招招手,一个侍应生走过来。陆浩对他耳语一番,递给他一块巧克力。那个侍应生退了下去,不一会儿,两杯热饮端上来了。陆浩放一杯在我面前:“这是按照我的吩咐做成的意大利巧克力热饮。你试一下,看看味道是否纯正。”
我笑着说:“陆浩同志,你什么时候变成巧克力专家了?”
“如果有机会,我还可以为你制作巧克力蛋糕、巧克力火锅。这一年来,我看了很多书,也上网查了很多资料,我敢保证,我了解的关于巧克力的历史和制作工艺不亚于专家。”
我慢慢地喝了一口巧克力热饮,巧克力的芬芳立刻充溢于我的唇齿之间。我说:“时间不早了,陆浩,这个情人节之夜很快就要过去了,快带着巧克力和鲜花去看你的女朋友吧!”说这话时,我把脸埋进杯子散发的热气里,不敢抬头看他,生怕我的目光会泄露心中的秘密。
陆浩站起来,捧起那一大束鲜花。想到他马上要转身离去,我心如刀绞。陆浩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把鲜花郑重地放进我的怀中:“这束花是送给你的。林雨白,请告诉我,你肯接受它,并从今天开始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呆住了,结结巴巴地说:“你从加拿大飞回来,就是为了送花给我吗?”
陆浩肯定地说:“是的,就是为了送花给你。一直记得一年前的今天你说过的那句话:‘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如果有人送一枝玫瑰花给我,我会更加幸福。’林雨白,如果能帮你圆梦,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一声欢呼,霎时间,幸福和快乐充溢了我的胸腔……
第55个、心灵深处有最爱
初到美国的时候,在一位同学家做客。他是个既英俊又有才华的男人,却娶了才貌都远不相配的女子,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竟然抛弃了在国内交往多年、早已论及婚嫁的女朋友。
“我的父母、兄弟都不谅解我!”他指了指四周,“可是你看看,我现在有房子、有家具、有存款,还有绿卡,谁给的?”他叹口气,“人过了35岁,很多事都看开了,我辛苦了一辈子,希望过几天好日子。”
只是,我想,他心里真正爱的,是谁呢?
读谢家孝先生写的《张大千传》,500多页看完,到“后记”时,又发现一段重要的文字,大意是说,张大千的后半生,固然有妻子徐雯波在侧,但壮年时代,杨婉君才是陪他同甘共苦,而且相爱相知最深的。帮助张大千逃出日本人魔掌的是杨婉君,陪他敦煌面壁、饱受风霜之苦的也是杨婉君。只是大千先生在接受谢家孝访谈时,却绝少提到这位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谢家孝先生说:“是不是他顾及随侍在身边的徐雯波,而避免夸赞杨婉君?”
“他(张大千)在80岁预留遗嘱中,特别在遗赠部分,写明要给爱人杨婉君。足见在大千先生心中,至终未忘与杨婉君的一段深情岁月。”
合上书,我不得不佩服谢家孝先生作为一个新闻人,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张大千传》完成13年,老人仙逝10年之后,终于把他不吐不快的事说出来。
这何尝不是大千先生不吐不快,却埋藏心底30多年的事呢?
也想起有“民初才女”之称的林徽音,在跟徐志摩轰轰烈烈地恋爱之后,终于受世俗和家庭的压力,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
梁思成的才华不在徐志摩之下。他是中国古代建筑研究的先驱,直到今天,他40年前的作品,仍被世界建筑界认为是经典之作。
走遍中国山川,又曾到西方游学的梁思成,毕竟有不同的心胸。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梁思成特地赶去现场,捡回一块飞机残片,交给自己的妻子。据说林徽音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终其一生。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心灵世界,在那心灵的深处,不见得是婚姻的另一半。
有位飞黄腾达的朋友对我说:“我一生做事,不欠任何人的。对父母,我尽孝;对朋友,我尽义;对妻子,我尽情。如果有什么亏欠,我只欠了一个人——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她怀了我的孩子,我叫她去堕胎,还要她自己出钱,我那时候好穷啊,拿不出钱。问题是我不但穷,而且没种,我居然不敢陪她去医院。”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到今天,我都记得她堕胎之后苍白的脸,她从没怨过我,我却愈老愈怨自己……”
他找了她许多年,借朋友的名字登报寻人多次,都杳无音信。
怪不得日本有个新兴行业,为顾客找寻初恋的情人。据说许多恋人,隔了六七十年,见面时相拥而泣,发现对方仍是自己的最爱。
有一天,接到一位长辈的电话,声音遥远而脆弱,居然是母亲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母亲一惊,匆匆忙忙由床上爬起来,竟忘了戴助听器,有一句没一句地咿咿呀呀。
我把电话抢过来,说有什么事告诉我,我再传达。
电话那头的老人,语气十分平静:“就告诉她,我很想她!”
过了些时候,接到南美的来信。老人的孩子说,他母亲放下电话不久,就死了——脑癌!
战战兢兢地把消息告诉母亲。80多岁的老母亲居然没有立刻动容,只叹口气:“多少年不来电话,接到,就知道不妙。她真是老妹妹了,从小在一块,几十年不见,临死前还惦记着我。只是,老朋友都走了,等我走,又惦记着谁呢?”
母亲转过身,坐在床角,呜呜地哭了。
是不是每个人心灵的深处,都藏着一些人物,伴随着欢欣与凄楚,平时把它锁起来。自己不敢碰,更不愿外人知,直到某些心灵澄澈的日子,或回光返照的时刻,世俗心弱了,再也锁不住,终于人物浮现?
会不会有一天,当我们临去的时刻,才突然发现一生中最爱的人,竟是那个已经被遗忘多年的……
第56个、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
一位社会学博士,在做毕业论文时被搞糊涂了,因为他在归纳两份相同性质的材料时,发现结论相互矛盾。一份是杂志社提供的4800份调查表,问的是:什么在维持婚姻中起着决定作用(爱情、孩子、性、收入、其他)?90%的人回答是爱情。可是从法院民事庭提供的资料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4800对协议离婚案中,真正因感情彻底破裂而离婚的占不到10%,他发现他们大多是被小事分开的。
例如0001号案例:这对离婚者是一对老人,男的是教师,女的是医生,他们离婚的直接原因是,男的嗜烟,女的不习惯;女的是素食主义者,男的受不了。再比如0002号案例:这对离婚者大学时曾是同学,上学时有三年的恋爱历程,后来分在同一个城市,他们结婚五年后离异。直接原因是,男的老家在农村,父母身体不好,姊妹又多,大事小事都要靠他,同学朋友都进入了小康行列,他们一家还过着紧日子,女的心里不顺,经常吵架,结果就分手了。
再比如第4800号案例:这对夫妻结婚才半年,男的是警察,睡觉时喜欢开窗,女的不喜欢;女的是护士,喜欢每天洗一次澡,男的做不到,两人为此经常闹矛盾,结果协议离婚。
本来这位博士以为他选择了一个轻松的题目,拿到这些实实在在的资料后,他才发现《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是多么难做的一个课题。
他去请教他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说,这方面的问题你最好去请教那些金婚老人,他们才是专家。
于是,他走进大学附近的公园,去结识来此晨练的老人,可是他们的经验之谈令他非常失望,除了宽容、忍让、赏识之类的老调之外,根本没说出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不过在比较中,博士也有一个小小的发现,那就是:一些人在婚姻上的失败,并非是找错了对象,而是从一开始就没弄明白,在选择爱情的同时,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这种生活方式,决定着婚姻的和谐。有些人没有看到这一点,最后使本来还爱着的两个人走上了分手的道路。
据说,博士生导师就因为他这一小小的发现,使他通过了博士论文的答辩。
第57个、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
【我将不再爱你】
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我只能毫无选择地,渐渐老去。
【结婚】
让我们结婚吧。假若你说。
六月的蔷薇恣意绽放了满架,这是适于结婚的季节。
假若你说了这句话,我只能应允,做一个安静而美丽的新娘。垂拖在裙摆下的层层长纱,洁白似雪,不染尘埃。
站立在圣坛前,我说:“我愿意。”
你也说:“我愿意。”
然后,你将戒指套住你的新娘;而套住我的手指的,是我的新郎。
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在城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两座教堂。
我们,分别,结婚了。
爱情是一种说不出,理不清的关系。不是懂了爱,就懂了爱情。
简单的说,爱情,等它来到了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58个、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59个、四个年轻人
有一个村子里住着四个年轻人。他们一聚在一起,就讲一些稀奇古怪、荒诞不经的故事,以此来消磨时光。有一天,他们看见一个过路人在村外的凉亭里歇脚,衣服穿得很漂亮。四个青年人就盘算着怎样把他的讲究衣服骗到手里。于是他们到过路人那儿和他攀谈。谈了一会儿,其中一个年轻人提议说:“我们来打个赌。每个人讲一讲他生平最奇特的遭遇,要是谁不相信故事是真的,就得做讲故事人的奴隶。”过路人同意了这个提议,年轻人生怕他说了不算,就去把村长请来,请村长做他们的裁判。
于是,第一个年轻人开始叙述他的奇遏。“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妈妈叫我爸爸到门口的一棵树上摘些梅子来。但是我爸爸说那棵树太高了,他爬不上去。我妈妈叫我哥哥们去,他们也这样回答她。我不忍心看到可怜的妈妈想吃几颗梅子都不能如愿,所以我溜出来爬上了树。我摘了些梅子用我的短外衣包起来,把它们放在厨房里。然后我又回到我妈妈的肚子里去。
谁也猜不出梅子怎么会在厨房的。但我妈妈吃到了梅子,她吃过之后,梅子还剩下很多,后来她给所有的家人和街坊每人七颗,剩下的许多,我妈妈就把它们堆在门口。嗨,你们可知道,梅子堆得那么高,把大门都遮得看不见了!”第一个年轻人看着过路人,希望他对故事表示一点怀疑,但是过路人只是点点头,表示他相信这个故事。其他三个年轻人也点点头。
现在轮到第二个年轻人。他说:“我生下来一个礼拜,就去树林里散步。
有一颗大罗望子树,上面都是熟了的罗望子。我飞快地爬了上去,因为我觉得很饿了。我饱吃了一顿之后,觉得又沉重又瞌睡,没法再爬下来。因此就回到村子里,带来了一架梯子,我把梯子靠在树上,从梯子上走下来。我在村子里找到了一架梯子真是运气,要不然我现在还在那棵罗望子树上呢。”
第二个年轻人满怀希望地看着过路人,只见他点点头表示他相信这故事。其他三个年轻人也点点头。
第三个年轻人来讲他的奇遇了。“我一周岁时把一只被我认为是野兔子的东西赶进一簇树林,但当我爬进树林去时,我发现它原来是只老虎。这野兽张着大嘴,似乎想要一口吞了我。我抗议说,他要那样做是太不公平啦,因为我寻找的是一只兔子,而不是一只老虎。但是老虎不理会我的抗议,仍旧张大了嘴,愈来愈逼近我。因此我用左胳膊抓住了它的上牙床,给了它一下子。出乎我意料之外,这野兽被打成了两段就死了。”
第三个年轻人满怀希望地看着过路人,过路人点点头表示相信这故事,其他的三个年轻人也点点头。
这时轮到第四个年轻人来叙述他的奇遇。“去年我乘了一只船去钓鱼,但是我一条鱼也钓不到。我问其他的渔夫们,他们说他们也一条没有钓到。
因此,我决定去调查一下河底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从船上跳进水中。大约过了三天光景,我到了河底,发现有一条像一座山那么大的大鱼把其它的鱼统统吃光了。我一拳就把这鱼打死。那时我觉得非常饿,所以我决定就在那儿把那条鱼吃掉。我点了一个火,把鱼烤了之后,一下子就吃光了。于是我浮到水面上,又找到了我的船,这次小小的河底之游并没有使我有什么改变。”
第四个年轻人又是满怀希望地看着过路人,过路人呢,仍然点点头表示他相信这个故事。其余的三个年轻人也点点头。
轮到过路人讲他的奇遇了。“几年前我有一块棉田。那里有一棵棉花大得出奇,颜色通红的。很久以来,它都不长枝子,也不长叶子。但后来长出来四根枝桠。这些枝子上没有叶子,但是每根枝子上有一朵棉桃。我把四朵棉桃摘了下来。当我把棉桃剖开时,每朵棉桃里跳出一个年轻人来。既然他们是从我的棉花树上出来的,他们当然是我的奴隶,因此我就叫他们在我的田里工作。然而那四个人都是些懒家伙,过了几个星期之后就逃跑了。从那时候起,我在国内到处旅行去寻找他们,直到现在才把他们找到。小伙子们,你们自己明白啦,你们就是我失去了很久的奴隶。现在跟我回到我的农庄去吧。”
四个年轻人沮丧地低下了头,如果他们表示相信这个故事,那就等于承认他们是过路人失去了很久的奴隶;但是如果他们表示不相信这个故事,那么根据打赌他们也将变成他的奴隶了。村长连问他们三次是否相信过路人的故事,他们一动也不动,眼睛朝下,一语不发。于是,村长就宣布青年人输给了过路了。那个客人很大方,他说:“你们身上穿的衣服是属于我的,因为你们是我的奴隶。脱下来给我吧。给了我,我就让你们自由了。”于是这四个年轻人只得把衣服脱下给他。过路人掮着一大捆衣服走了,那些衣服便是他用奇异的故事赢来的。
第60个、其实爱情可以不美丽
玻璃是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盒,他用来装那些美丽的东西。在这些美丽的饰品中有一个非常精致,而且小巧的镜子。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吸引人。玻璃被她深深的吸引了,他的心被打动了。他深深的爱上了镜子,可镜子却不加理睬,总是摆出高傲的样子。就算这样玻璃还是执着地爱着她。
每天,镜子都会被主人取出来,来映照美的事物。虽然她喜爱美,但每天的工作总是让她疲惫不堪。所以,每每当她躺在玻璃怀中时,总能体会到玻璃的真心。就这样镜子也渐渐的开始转变了。她与玻璃慢慢的相恋了,他们过的很幸福。可是这样的日子不久就被打破了。玻璃的身边突然出现了光芒万丈的贵族———钻石。他那贵族般的气质和英俊的外表一下子把镜子的所以眼光都吸引了过去,钻石透国镜子看自己,他觉得无比的自豪。于是,他高傲,孤僻。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镜子就算再怎么努力还是没有结果。看着镜子这样。玻璃伤心的哭了,但他那爱她的心却始终没有改变。
灾难的一天终于降临了,主人一不小心将镜子和钻石都碰掉了。这时主人紧张的将钻石接住了,并小心的看了看。钻石再次雍容华贵的出现在人们面前。可镜子呢?她却再也没有这样。因为她被摔碎了,不再那么美丽了。所以,她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到了晚上镜子依旧被冷冷的放在地上。她在那望着玻璃的方向哭了。她从没有如此伤心过。玻璃好象也感受到了,他也不自觉的流出了眼泪。第二天,玻璃看不到镜子。玻璃像丢了魂一样四处的寻找。最终他在桌边的纸篓中看到了他心爱的镜子,不过,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因为她碎了!
看着纸篓中的镜子,玻璃疯了!疯狂的用自己去撞一切,他想死,想去找镜子。最后他拼尽了全力将自己向桌边移去,他跳下去了,真的,跳下去了没有一丝的犹豫。因为他爱她!
最后,他们终于在纸篓中再次相遇了,虽然他们都不再美丽!
(真心祝福所有相爱的人能彼此相爱到永久!)
第61个、请你纯洁地想起我
往往纯真的东西,会被我们用世俗的眼光复杂地解读,于是,伤害,错过。只是,某一天,如果你要想起了我,请你帮忙,一定要纯洁地想起我。
1、七夕,一个人的生日
2007年8月19日,是阴历的七月七,那天是任重的生日。七夕,本是情人相会的日子,但身边没有一个人记得是他的生日。
他自己也不在乎,因为一个月前,单位的同事都已经给他庆祝过了。他是农村来的孩子,乡下过生日都是按阴历算的,所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上都写着7月7口,单位统计员工生日的时候,按照一般的习惯,就把他的生日当成阳历来庆祝了。他不想自己显得土气和格格不入,于是也就没有特别说明。再说,能有那么多同事一起为他唱生日歌,这也是他20多年来从未享受过的待遇。
他如往常一样很晚下班,一个人呆在安静的大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听歌。看窗外的亮光慢慢变暗,景物都隐匿在黑色的帷幕下时,他才收拾东西回家。回去的时候正好小区停电,他透着火机的亮光摸索到过年时没有燃完的两根红蜡烛,镜子里微弱暧昧的光,映照着他的脸庞,他突然感觉到孤独。他看着手机,仿佛在等谁一句温暖的祝福,但没有。
夜里,在他半醒半睡之间,枕边的手机突然唱起了歌,他打开,是一条短信,几行字,明明写着:小哥哥,生日快乐。陌生的号码,但他知道,发信息的人是谁,也只有她,这样称呼着他。
他一骨碌从床上跃了起来,手忙脚乱地回了信息,但没有人回;打过去,也没有人接,再打过去,关机。他有些沮丧,坐在床头,抽起烟来。烟雾缭绕中,有关她的一些往事也随之迎面扑来。
他想,她还是记得自己的,只是,她过的好吗?
2、假期,三个人的会面
她叫戴陶,很多人都管她叫陶子,是他堂弟任远的同学。
他一开始不认识她,只是从任远的口中经常听到她的名字。鬼灵精怪的,任远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他还开玩笑地说,桃子,我还是粽子呢?
没想到,暑假里前几天,她真的寻上门喊他粽子来了。第一次见她,是任远没经过他的允许带来的,她那时穿一个娃娃装,很闹腾的样子。他凭直觉就不喜欢她,觉得她张扬。哪能对一个不熟悉的人就起外号呢?还粽子,多难听。并且,他那时比她大了足足8岁。她高一,他研究生刚毕业,借住在叔叔家的另外一套小房子里。那年,他26岁,农村来的孩子多少显得老成持重,而她18岁的生日还没过,完全可以列入未成年人的行列。按道理说,她应该尊敬地喊他一声哥哥,没想到,她竟然见面就喊他粽子。
看在任远的面子上,他只能忍受着,因为叔叔一家对他很是照顾,他考上大学后,这多亏叔叔一家的帮助,另外,他也把任远当亲弟弟一样。所以,任远的好朋友,他也只能顺带着隐忍着对她好。晚上,他带着他们去吃烧烤,没想到,两个小家伙竟然问他要啤酒喝。她一边喝一边学着韩国电视剧里的小女生问他,粽子,你还没有女朋友吗?26岁了,都成大叔了,连个女人都没有,很失败啊。他感觉很丢脸,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她完全不管不顾他的感受,继续说,如果你喜欢小的,我给你介绍几个美眉来。他完全说不出话来,最后借口有事早早离开了。看着两个小家伙喝得兴高采烈的样子,他算是见识到了90年代的孩子是什么模样。他感觉他们之间相差8岁,如果按3年一个代沟的话,他们之间至少相差2个以上的沟壑。
此后,她就如一颗糖果粘住了他,有事没事就往他住的地方跑,有时是拉着任远,有时是她自己,而她来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写稿子,为报纸杂志编织一些俗气的爱情故事。他也不太理她,而她竟然很安静,就扒拉着他桌子上的书独自一个人去看。他有时竟然看不懂她,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不过他也懒得多想,只是碍于面子忍受着她。但女孩的心都是敏感的,他不冷不淡不远不近的态度让她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看不到她,他竟然有些不习惯。
等任远说,陶子要办出国了。他才知道,她很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加拿大的父母早就希望她过去了。临走前,她托任远向他耍了几本书。之后,她便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3、杂志社,网恋中的邂逅恶作剧
暑假过后,他进了一家知名的杂志社。这份工作他很喜欢,因为能结识全国各地的文字爱好者,而这其中,他与一个叫格格的女孩尤其投缘。
他们没有见过面,也没看过照片视频之类的东西,只是通过一个简单的信箱来联络。她的文字很感性,有些灰色,有些安妮的风格。其实这些文字,有一大部分并不适合刊用,但总能很轻易地触动他的心。她的来信也很特别,标题永远都是格格加上写稿子的日期,仿佛日记的样子,在众多的来稿中很是醒目。有时,她发来的并不是稿件,而是日常烦琐的记事和心情,但她的字里行间总有对陌生城市的迷茫,对爱的渴望,就如他从乡下到城市里的感觉同出一辙。他想他是理解她的,所以对待她的信,他总是及时的回复,中肯地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偶尔也发一些自己的感慨。时间长了,他们仿佛变成了生活中的好朋友,而不仅仅是作者和编辑之间的交流。但谁都没有提出其他非分的要求,他们只是对着彼此默默敞开着心扉,那是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排泄的情绪。
那时,格格是他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甚至开始幻想,这个女孩会是什么样子,有着怎样的性格和容颜?她就如一个谜悄然走进他的内心。但他总不奢望能与她有什么结果,毕竟,网上的东西太过于虚幻。
那是一段甜蜜又忧伤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不可思议地陷入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网恋中,而他对她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为此他拒绝了与很多女孩交往的机会。他想她应该是知道他的内心的,只是谁都不愿意说而已。
一年后,格格还没有进入他的现实生活,而陶子回国度假了。步行街上,他分明看到陶子隆起的肚子,陶子的身边站着一脸苦相的任远。他的第一意识就是任远和陶子闯了大祸,没想到,任远见到他后,就扔下陶子一个人走了。
陶子说,她怀孕了,暂时回不了家。她仰着脸看着他的眼精说,你能帮我摆平吗?他头一次遭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些不知所措,但他还是把她领回了家。他又在一家酒吧找到闷头喝酒的任远,任远说他妈的,孩子不是他的,他喜欢她但从没有碰过她。他的头大了,回家的时候还是买了很多水果,可推开门,她正欢天喜地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又蹦又跳呢?在她的衣服下面他清晰地看到一个黄色的靠垫。
她看到他,忙乱地整理,他哭笑不得,她毕竟是个爱闹的孩子。
4、凤凰,带着愿望的荷花灯
格格的信还是每天准时到达,他心情很好,也就不和陶子计较了。
陶子的爷爷奶奶来看过陶子,就安心地让她住在他那里了。她在别人面前,甜甜地叫他小哥哥,装着一副乖乖女的形象。他想,她该用这招数骗过很多人吧。任远知道事情的真相 后,也屁颠屁颠地赶来,但明显地,陶子开始对他冷淡了许多。
他问她为什么,她振振有辞地说,如果我是真怀孕了,他早就跑了,这样的朋友,见死不救,没劲。他笑笑,只当是小孩子的拌嘴,也就没放在心上。
单位组织去湖南凤凰旅游,她也非要跟着去。没办法,他只好带着她去了。一路上,他哥哥姐姐地叫着,如一个快乐的小鸟,很多人都喜欢她。他也发现其实她很可爱,只是从小和父母分开,性格敏感了些,之前的那些粗话和举动都是引起别人注意的恶作剧罢了,那些都是裹在表面保护自己的工具而已。
旅途中,那天夜里,阴历的七夕夜,他还是忍不住偷偷告诉她是他的生日。她拉着他溜了出去。穿过土家风韵的吊脚楼,她买了一盏小巧的绿色荷叶与粉色花瓣的灯。站在一架窄窄的石墩小木桥上,她神秘地写上一张纸条,放在灯盏里,随着流水一起飘进了河里。他问她写的什么,她狡黠地说,生日快乐。那是他第一次和别人一起庆祝自己的阴历生日。
几天的旅程过后,他正在电脑前向格格汇报行程,任远就冲杀了过来。他说,哥哥,你离开陶子吧,我感觉陶子喜欢上你了。他顿时睁大了眼睛,这怎么可能呢?我只当她是小朋友,况且我还有格格呢。
他突然有些害怕了,她对他的热情地总找不到理由,而今越发觉得任远猜测的是对的。他没再犹豫,随即向单位请了长假,回老家了。他想,只有自己的离开才能阻止这件不可能的事情发生。
他想,陶子应该知道他的逃离代表了什么吧?
5、茶馆,一个秘密的解开
一个月后,确定陶子回加拿大后,他才安心回去上班。
听任远说,陶子因为他的离开很伤心,但她的行为也受到很多人的谴责,很多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地道的坏女孩。她一开始还哭,后来竟然沉默了。很快,爷爷奶奶把她送了回去。回到加拿大后,她心情抑郁,曾一度抵制与外界接触,封闭自己,现在正在接受治疗。
他觉得自己很卑劣,心里有一肚子话要发泄。可打开信箱,竟然没有格格的信。他按照原来的信箱发过去,可都是石沉大海,不见回复。他拉下面子要求,格格,我们见个面吧。仍然没有回答,在他坚持发了两个月的信后,他放弃了,他想网上的东西毕竟是虚幻了,谁先爱上,谁就会因为不能走进现实而受伤。
生活又恢复了平淡,只剩下他无休止的工作。陶子和格格的影子交替出现在他的眼前,有时他就怀疑,她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或者,她们都未曾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但,意想不到的是,3个月后,格格主动联系了他。在一个安静的茶馆,他见到了一个安静如水的女孩。她说,任重,我对你失望,你伤害了一个女孩的纯真的心。后来,我才知道她竟然是陶子的一个同友。
她说,任重,其实,陶子并不是爱你,她只是喜欢你。她从小离开父母,身边只有爷爷奶奶,为了让她以后出国有更好的发展,于是就对她的学习要求很是严格。所以,她孤僻,没有人和她玩,所以她有些叛逆,她希望有个哥哥,如任远一样的哥哥。见到你对任远那么好,她很希望接近你。她所做的一切举动也全是为了引起你对她的注意,但你并不理解。后来,她到了加拿大,陌生的国度和生疏的父母亲情让她更渴望得到关心。于是,她就打听到你的消息,但她怕你不理她,就以作者的身份和你取得联系。她取名格格意思是哥哥的意思,后来,她怕你误会她的感情,就让我来替她办这个事情,而我慢慢对你产生了好感,她很为我高兴。她假期回来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撮合你和我之间的事,但没等到这个时机,所有的人都误会了她的情感,而你,也临阵脱逃。她想解释,但没人给她机会,于是她走了,并且日益抑郁。任重,你伤害了一个女孩最纯真的感情。
格格离开时,他还一直默坐着,泪眼朦胧中,他仿佛又听到了陶子在叫他小哥哥,清醇的没有一点杂质。
6、深夜,那一条晚来的短信
至此,格格再没有出现过,陶子也断了消息。
只是每年的七夕,他都会想起那盏随江漂流的荷花灯,还有那灯中的纸条,一定写着一个女孩对亲情的愿望。只是,他用另外一种方式伤害了,也错过了。
而今年的七夕,任重因为深夜的这样的一条信息,他终于释然地笑了。他想,她终于可以原谅自己了。
第62个、亲,你可以让雨丝先生暗恋你么?
南方的雨似乎永远没完没了的下
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大概当时对她没什么想法的缘故,但我想应该是某次班委会议吧。由于跟她是不同班级的,所以开始来往不是很多。真正认识她是一次她把手机落在教室里,正要晚自修的我经过那里。她喊住我,向我要了手机,一遍打电话一遍在教室里找着。手机在教室的某个座位上找到了,她把我的手机还给并向我道谢。我笑着和她闲聊了几句,和往常一样上楼自修了。当时我不奢望她能记得我,但是她的名字却不知道为什么刻在我心上了。一段时间后,事实证明她确实没记得这件事,当时我确实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好像有一点点失望。
日子很正常的过了好一阵子,和她没有太多深入的交集。只是偶然会关注一下她,她很忙,我知道她是一个很好强的女孩。不仅在班级里是班委,在学校她也是一个部门的干事。她做事起来很努力,为此在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的心里深深为她感到心疼。时常看见她工作到很晚,有时我也会发条QQ信息给你,‘亲,怎么还不睡’。我还记得‘亲’是她经常用的的字,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她不用了,记得一次,我发了一个‘亲’过去,她问我干吗要叫的那么亲热呢?我尴尬回说,以后不敢了。其实,我无法确定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就在5月份,我想那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日子了,我可以和她一起上几节课。第一节课,她原本坐在离我有俩个座位的位子上,后来她坐过来了,原因是她看不到板书。那时我心里还是很欣喜的,尽管没什么话可说,可我还是胡编瞎扯了一些。之后每周一节和她一起上,她总是坐在我旁边。就在课程快结束的一节课里,她如往常一样坐在我旁边。忘记什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踢我还用手机拍我的手,我把把头靠近她身边,近的可以闻到她身上独有香味
‘欠揍么’
‘你敢’
‘干嘛不敢,你又打不过我’
‘那我就哭’
我不知道怎么怎么回答下去,只是笑着看着她。而她嘟着嘴看着手机,而我心里却甜甜,因为我知道我那一刻我是真正疯狂的喜欢上她了。那节课很快就结束了,没有过多的停留。之后一段时间我时常有事没事给她发QQ信息,虽然只是几句。尽管有时候她没有回复,可我总替她说她又在忙了。
那天的下午,天气不错。我打电话跟她说来肯德基我给你买圣代,就这样,十分钟后我们坐在一个靠楼梯的地方坐下。她把头发扎起来了,很好看。我坐在她面前看了好一阵子,我先开口了。
‘换黑色指甲油啦’
‘嗯’
‘比上次那个粉红色漂亮多了’
‘是么?’她很欣喜的问道
‘是啊,又花多少钱去脑残了’我还是不忘打击一下她
她嘟着嘴瞥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
不经意间我发现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看见我了,并且坏坏的笑着。
‘完了,要被人八卦一下了’尽管言不由衷,她开始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说
‘那你要和人家好好解释一下,不要给误会了,以后我要没人怎么办啊’
‘我要呗’
‘不要’她依旧嘟着嘴瞥了我一眼‘我嫌弃你’
‘好吧’那时稍显尴尬的我内心里其实多想知道那句话,她是不是也是言不由衷。
在那呆了半个小时,她说她肚子饿了。我们一起去一家快餐店里吃饭,要了俩分茄子饭。
外面天气开始变坏了,雨与越下越大,暴雨来了。
那时侯我已经没心思吃饭了,我放下筷子看着她吃。喝着她买的绿豆汤心里很幸福很幸福!
暴雨依旧没停下来的意思,我说了一句让我很后悔的话
‘这雨怎么还没下完啊’
她停下筷子问我‘你是不是想让我快点吃啊’
‘不是,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我突然语塞,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直到她抱起餐厅里一个小孩,我才问她‘喜欢小孩么’她点了点头。
‘男孩还是女孩’
‘只要可爱的都喜欢’她抱着小孩,逗他玩,她说这个小孩很喜欢她的手机。
我安静的看着他们,就像看着一副精美的画卷,那刻有种无法形容的感觉。
走的时候雨依旧没停,我们撑着一把伞把,我不经意的搂着她的肩,她说‘不要这样搂着’。我放下了,那时说不出什么感觉,有渴望也有失落。就这样我把她送到宿舍楼下,是,就像电视剧那样。
和她再见面的时候,还是那个肯德基,在那靠窗的地方。外面还是下着雨,当我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我立刻从宿舍跑出来。没有换衣服,一套篮球服,一双家居鞋,手里还拿着钱包和伞。到那里的时候,有些尴尬。她叫了一份,鸡圈和可乐。那天聊得很多,我知道了她不爱吃辣,怕吃甜的,因为会牙疼。还知道她喜欢看美女,因为可以看出穿什么好看穿什么不好看。还知道她很喜欢雨,就是讨厌那种梅雨。
6月份,有一周多的时间考试,也没什么联系。QQ信息上发的问候,也是和以前一样,有时候回有时候不回。中旬,放假了。走之前本想和她说,做我女朋友吧,可是她一直很忙,没有机会说。所以。在她要回家的那天,我打电话说到家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吧,她答应了。可惜后来没有,直到我打电话给她,她说忘记了,不好意思哈。我说,嗯没事,可当时我犹豫了,本来想说话在那时停住了,因为我听说她很有可能和她前男友复合。她问我有事没,我说没什么事。
就这样,那句话吞回去了。后来我通过朋友知道,她不久前真的和男友复合了。尽管有心理准备了,心里还是无法平衡的失声呐喊。看着QQ头像换成一个一身素白色的连衣裙的女孩,正如她喜欢的白色,无法言语的酸楚。
那天在餐厅里我只是想说,我不欢喜暴雨,因为那是我常常伤心流泪的时候。当泪水和雨混在一起的时候,你强颜欢笑,别人只会认为你是开心的。
我多想穿着我最好看的衣服,坐在那靠窗的地方一起吃巧克力圣代,一起约会。
我想你现在是幸福的,至少他是幸福的,他有你。
当朋友问起我接下来怎么有什么办的时候,我说追,我可以等,还有一年,最起码我还有暗恋她的权利。
所以,亲,你可以让雨丝先生暗恋你么?
第63个、飞过沧海的蝴蝶
她是打算一辈子独身的,26岁的单身女子,爱过,伤过,早有了一双看透风景的眼睛。她又是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子,平常普通的男人,断难入她的法眼。她想,既然找不到合适的,索性不嫁吧。一个人来来去去,少了婚姻的琐碎繁杂,倒也落得清静。
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个合适的,她的心里,其实是住着一个人的。那个人成熟、儒雅、睿智,在他的身上,几乎凝聚着她对男人的所有想像。他们的工作都在网上,他编稿,她配图,合作默契。偶尔也打电话,话题从梵高到博尔赫斯到物种起源再到水煮肉片,她在这端浅笑着,安静地听,惊讶他居然懂得那么多。他的呼吸里携着那个遥远的海滨小城潮湿的海风气息,温暖而芬芳。
仅此而已,他们甚至不曾见过面。他和她相隔着千山万水,而千山万水的那一端,他有安详和睦的家,有贤淑温柔的妻。可她的心,却是失陷的城池,一点一点地陷落。父母朋友为她介绍的对象,她一律冷冷回绝。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如同女人的沧海,你飞不过去,就只有陷落。王菲的歌里唱:“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她想自己就是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吧,要用一辈子送他离开。
这种无望的守候,她坚持了3年。3年里她学会了自己修水管换灯泡,交水费电费电话费,照顾病痛的父母,对付爬进厨房里的蟑螂,感冒时自己撑着去医院,失眠的夜晚盯着天花板数绵羊一直到天亮……心,不是不苦。常常,在噩梦惊醒的午夜,孤独像一只贪婪的蚕,一点点地吞噬她的心。那种舒缓的疼痛,几乎令她崩溃。但只要白天他在QQ里送她一个拥抱,她的心便像春天的小草,立刻在阳光下焕发出鲜活的色彩。
那天晚上,她惯例地失眠,一直到凌晨3点还没有睡着。忽然听到阳台上有响动,接着就是“扑通”一声,轻微的脚步声从阳台移到了客厅。她的心一下子就缩了起来,显然,有贼进来了。她张嘴想喊,又立刻又用手捂住嘴巴——夜很静,墙壁的隔音也好,她的喊声不仅不能引来救援,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报警吗?警察最快也要10分钟才能到,若是被贼知道她是个独身女子,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情急之中,她抬手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推落在地,“哗啦”一声巨响,长久的沉寂,稍顷,脚步声重新移回阳台,再无声息。
警察来的时候,她抱着双膝,浑身打颤,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满是泪水。她没想到原来自己竟这样脆弱和胆怯,这个贼,击破她心中最坚固的防线,3年顽强的坚守,此刻訇然倒塌。
半年后,她结了婚。对方是个普通敦厚的男人,不帅,不浪漫,不懂她的画,不知道博尔赫斯。但是,他心疼她体谅她,失眠的夜晚会陪她絮絮叨叨地说话,噩梦醒来时有他温暖的拥抱。那个踏实的怀抱,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直到此刻,她才懂得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是的,很多时候,仅仅相爱是不够的。爱,需要落到实处,隔了千山隔了万水,再多的柔情蜜意,也敌不过一个温暖的拥抱。而她这只蝴蝶,终于成功地飞越了沧海,彼岸,春暖花开。
第64个、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男人偏就是喜欢茉莉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 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地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 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 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 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了手。只是, 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让他失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男人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 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男人恍然大悟般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对面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时代便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夜晚,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EL,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地,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地晃与小口地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男人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地发现茉莉已不在自己身边。男人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所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那是茉莉么?他怀疑地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有看到她?
到这一刻,男人突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这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就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掉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了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是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最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她再不是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男人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了必胜客?
第65个、男孩,你的等待有多久?
浩与静的相遇出于一次偶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观看电影,浩与静的朋友正处在初恋期,这次机会便成了他们第一次的约会。而浩与静便作为了各自的后援团。就这样的第一次偶然见面。浩喜欢上了静。
静的朋友每天约会回宿舍都会和静谈谈浩的事情,逐步了解之后,浩与静相识了。随之渐渐的相处之后,浩与静成为了一对恋人。
浩每天早上都会在宿舍的转弯处等着静一起去吃早饭。中午浩都会在等静一起去吃饭,但是静是个挑食的孩子,经常不要吃饭。就这样,只要静不要吃饭,浩都会去买零食给静吃,怕她饿坏了。同时静还是一只小馋猫,睡觉前喜欢吃零食,吃了才会睡觉。每天晚上浩都会在楼梯口等着静下课,然后送她回宿舍。她回到宿舍后,手上都会多一样东西,那就是零食。渐渐地,静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每周日,浩与静都会和其朋友们一起去唱K,每天都开心的过着。
转眼间一学期过去了,浩与静依旧开心的重复的生活着每一天。2月14日,晚上下课浩手里除了零食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大的礼物,它被包装的很漂亮。浩像平常一样送静回宿舍。在转弯处,浩把礼物送给了静:“情人节快乐。”静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礼物,里面是一对情侣杯。一杯子的含义就是一辈子,那情侣杯的含义是什么呢?是两辈子吗?
时间似流水般缓缓流逝着,浩高三了,他换到了另外了一幢教学楼。静不再吃零食了,浩的教学楼离食堂比较近,他每天都会盛好饭菜在食堂等着静下课来吃,渐渐地,静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食堂。但是,问题又出现了,到底谁洗碗呢?但是浩还是宠着静的,每当静要耍小脾气,把碗放在洗碗池就走了,浩都会回去把碗洗干净。后来,经过商量,他们开始轮单双号洗碗,所以之后每次吃饭想:“今天是几号?”便成为了他们的习惯之一。
恋人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小小的摩擦。但是浩真的很爱静,很宠静。只要静耍点小脾气,浩都会让着,从来不会对静发脾气。
有一次,浩看见他的朋友经常和女朋友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发生争吵,但是吵完之后,会比平时更加好。
浩跑去问静:“为什么我们从来不吵架。”
静听完。懵了。反问道:“为什么一定要吵架,我不喜欢。”
浩与静彼此都沉默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这样反复地过着每一天,静开始厌倦了这样单调的生活,静想寻找一点新鲜感。静提出了分手。
浩哭了,但是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转身离开了。静看着浩离开了的背影,眼眶满是泪水。
过了几天,浩的朋友来找静,说:“浩因为这几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导致胃出血,进医院了。”静很担心浩,但是又不敢去看他,静只能通过她的朋友了解一些他的状况。
浩回到学校后,写了一封信给静。静看了之后哭了,里面都是浩写自己的错误,是怎么失去了这一切。
浩和静就这样每天通过信件进行交流。逐渐的,他们又成为了恋人。但是好景不长,可能静太自私了吧。这一次,静彻底地伤害了浩,其实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提出分手。浩开始逃课,夜不归宿去外面玩游戏。浩天天呆在家里,没有来学校上课。高考那一天,浩回来参加了高考,浩离开了。
静也高三了,在静静地晚上,她习惯了每天开始写日记。静写了很多对浩的愧疚。偶尔浩还会在QQ上以朋友的方式找静聊天。通过聊天,静知道了浩考上了大学,但是没有去读书。他出去外地打拼了。
这一年,静参加了高考,她考上大学了,她选择了一所离家比较远的大学去就读。同时,浩在外打拼了一年回来了。浩看见静在线,偶尔也会找她聊聊。浩寄了一个小娃娃给静,里面附属着一张小卡片:“三年的等待。我依然爱你。”
经过一段时间的QQ聊天,静发现浩变的比之前成熟了。浩和静又一次在一起了。现在的浩还是一样的宠着静,但是静变的自私了,她认为浩对自己的好是理所当然了,很欣然的接受着这一切。但是,静忘记了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静忘记了要给浩幸福。逐渐地,浩渐渐地变得冷淡了,他等待着静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但是静不知道,她却认为浩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她了。浩与静渐渐地减少了联系,就这样淡了。静摘下了浩送给他的戒指。她想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浩三年的等待就以分手作为了最终的结局。
现在的静得知,原来浩还依然爱着她,可是现在的静已经无福去享受了,也没有资格再去接受浩的爱了。
浩的等待还能有多久?他的等待真的值得吗?任何人都不知道,只有浩自己的心才懂。
第66个、李小冉嫁鄢颇:爱让我们跨越生死劫难
李小冉嫁鄢颇:爱让我们跨越生死劫难
作者/ 娃娃
真诚相爱惨遭报复
2010 年6 月9 日,知名导演陆川在微博上透露,青年导演鄢颇在前一天下午被四名凶徒砍至重伤。消息一出,顿时在圈内外引起强烈震惊。
此时的鄢颇,已脱离生命危险。他缓缓地睁开眼睛,一眼看见坐在病榻旁的女友李小冉,用足全身力气一字一顿地说:“一切都过去了!你再也不用害怕了……”李小冉怕他的伤口崩开,赶紧轻轻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看着伤痕累累的男友,李小冉泪流不止,回想和鄢颇相识前后的经历,更是感慨万千。
2008 年,李小冉接拍电视剧《阴丹士林》,导演是鄢颇。李小冉对他早有耳闻,他执导的电影《阿司匹林》、电视剧《新结婚时代》等都有不错的口碑,是很有名气的年轻导演。而鄢颇的生活也一度引起大众关注,一年多前他与著名女星梅婷离异,刚刚走出婚变阴影。
随着拍摄的深入,李小冉对鄢颇的导演才华刮目相看。鄢颇对李小冉的爱慕同样与日俱增,李小冉非凡的气质,鲜明的个性,高超的演技,无不让他青睐。为此,在拍摄过程中鄢颇对李小冉十分照顾,在戏外也常嘘寒问暖。整部剧杀青前,鄢颇大胆地向李小冉求爱。李小冉瞪大了眼睛望着他,有些手足无措,转身跑开了。第二天,鄢颇手捧玫瑰再次表达爱意,李小冉伸出手要接花,犹疑了一下,把手又缩了回去。鄢颇急了:“我是真喜欢你,不是因为上一段婚姻失败了填补心里空虚,你要相信我!”
看着鄢颇一脸认真而急促的神情,李小冉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把他拉到一个角落,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感情遭遇。由于一直遭受前男友的恐吓,李小冉不但有家不敢回,连和每个剧组签约时,她都要求知道投资方的详细构成,如果有新的投资方加入,必须先与她沟通,因为她不希望前男友以联合出品的方式,参与她主演的影视作品,以此来接近自己。
听完李小冉的过去,鄢颇转身离开。鄢颇会打退堂鼓,这在李小冉的意料当中,她也达到了目的,如释重负。可是让她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鄢颇敲开了她的房门,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我想得非常清楚了,你现在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我们谈恋爱是正大光明的,有再大的风浪我们一起度过,到任何时候我都不后悔!”望着鄢颇黑黑的眼圈,李小冉知道他彻夜未眠,她相信鄢颇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面对真情告白,李小冉觉得自己再没有拒绝的理由。
自从恋爱后,李小冉和鄢颇都曾受到威胁,这成了压在两人心上的石头。为了避免激化这盾,两人选择了“地下情”,没有一起单独吃过饭,也没有单独看过电影。朋友们都理解他们的处境,甘愿做“电灯泡”,为他们做掩护。
2010 年6 月初,李小冉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最近不要与鄢颇走得太近。”她的心顿时“咯噔”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她迅速操起电话打给鄢颇,一再叮嘱他要小心,千万注意安全,尽量少外出。
或许冥冥当中真有预感,悲剧果然来临了。2010 年6 月8 日,鄢颇在北京朝阳区百脑汇旗舰店办完事,到地下二层停车场取车时,突然出现四名男子,其中三人手持西瓜刀,举刀就向鄢颇砍去……
经医院诊断,鄢颇在身中的十余刀中,有一刀险些伤到主动脉,身上有两处严重刀伤,两处严重骨折,医生为他缝了100 多针。鄢颇再一次醒来时,努力地想半坐起来,无奈受伤太重动弹不得。李小冉只得抱住他的头,鄢颇顿时泪流满面,这是相识以来,李小冉第一次看到他哭。
病榻感受浓情幸福
李小冉推掉一切工作,每天守护在鄢颇身边。同时在她提供的线索下,北京警方也很快破案。李小冉从刑警队回到医院,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鄢颇,她温情地说:“现在凶手们归案了,从现在开始你不要再胡思乱想,安心把伤养好。”
鄢颇轻轻点点头,但又微微举起自己缠满纱布的手,黯然神伤道:“以后不能用鼠标、不能打游戏了,也不能打台球了……”李小冉闻听沉默了,对受害者来说,凶徒被抓纵然令人欣慰,但她知道作为病人,鄢颇接下来如何走出受伤阴影,才是更加漫长的过程,而且困难重重。
李小冉把手提电脑拿到了医院,对鄢颇说:“我们开始玩游戏吧。”望着鄢颇一脸疑惑的表情,她解释道:“你忘了,在网络游戏里我的玩家名叫小倔驴,常把他们杀得片甲不留。现在你是我的眼睛,我是你的手,你指挥我操作,组成驴驴组合。”鄢颇笑了,兴致勃勃地做起了指挥员,这时,他仿佛忘记了身上的疼痛。
一天,李小冉向鄢颇请假,等她回到医院,鄢颇喝到了香喷喷的牛尾汤。这是李小冉的拿手厨艺,别人都是煲两个小时,而她要足足煲五个小时。每次鄢颇情绪低落时,李小冉就会给他煲牛尾汤,他连喝上几大碗,坏心情也荡然无存,他对李小冉说这叫“爱情解火汤”。此时李小冉一口一口地喂他喝汤,鄢颇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也有了受伤后最好的胃口。
李小冉趁机鼓励鄢颇说:“每天保持好心情,让伤口早点愈合。等你完全康复了,李‘大厨’就可以做你最喜欢的川菜吃了,让你嘴里辣辣的,心里甜甜的。”
2010 年6 月末,经过精心的治疗和照顾,鄢颇即将出院。在医生为他拆线时,每用镊子揪出一根线,李小冉就像自己的肉被扎一下。当拆线结束时,她几乎瘫坐在地上。
回到家里,鄢颇一眼看到了一张透气的床。原来,李小冉听从闺蜜姚晨的建议,买了一张特殊的床,床垫是透气的,中间有一些通风的小管,可预防长期躺在床上的鄢颇长褥疮,适合他在恢复期使用。鄢颇小心翼翼地躺到床上,对李小冉说:“真的特别舒服,小冉,谢谢你!”
根据医生的嘱咐,鄢颇左臂、右手和右脚的骨折处需继续打石膏,并且坚持做康复训练。为了让他少折腾去医院,李小冉自告奋勇和医生学会了全套康复训练的方式。她每天温习一遍,鄢颇说:“我现在康复训练还没开始,你不用天天遭罪。”李小冉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那可不行,我如果不练习,真到你需要那天恐怕就忘记一招一式了,容易耽误你的康复大计。”
明星准父母相亲相爱
2010 年8 月,电视剧《春暖花开》开机,这是李小冉首次出演平民题材的作品。她在剧中饰演的女主人公叶晓薇,原本是知识分子、家中千金的她,在遭遇人生重创后为了养家糊口变成了“男人婆”,可磨难没有改变她对爱情的态度,虽然遭受过很多不幸,仍然乐观执著。在媒体探班时,李小冉首次动情地谈起恋人:“这个角色与生活中的我有很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对爱情的不离不弃。爱一个人就是,你即使觉得很累,但是你心里是开心的,看着他(鄢颇)一天天好起来,你会觉得特别踏实。”说完李小冉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
在拍戏期间,李小冉每天都要打几个电话,叮嘱鄢颇吃药和康复训练,让保姆换着样给他做喜欢吃的菜肴,鄢颇打趣道:“难怪你的朋友都曾和我投诉你患上了‘关怀强迫症’,你要是吃到什么好东西,下次一定会带上朋友去吃;如果朋友病了,你会不断地打电话关心,叮嘱人家按时吃药;当朋友碰到不开心的事,你会像个心理医生一样不停地开导。这回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了,‘爱情关怀强迫症’更让我吃不消。我现在都后悔了,早知道不让你去拍戏了,在我身边时至少没这样唠叨。”在电话这端,李小冉听出了鄢颇“抱怨”中的幸福,她特别欣慰。
2010 年10 月,李小冉拍完戏回到北京,鄢颇神秘地说:“为了庆祝你回来,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礼物。”原来,他在博客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我的糟糠之妻》开始播放了”的博文,上传了十余张他执导这部剧的工作照,并给其中一些照片配了文字说明。这是鄢颇在遇袭前执导的最后一部作品,也是他遇袭后首次与外界交流。短短的几行字,十几张相片,李小冉反复看了一晚上,她非常开心,鄢颇终于走出封闭的世界,在逐渐与内心的阴霾告别。
2011 年,鄢颇的身体基本康复了,有制作机构邀请他复出执导电视剧《莲花》。他对剧本爱不释手,李小冉也把剧本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同样非常喜欢。她主动请缨:“老鄢,让我演女一号莲花吧,这个本子太棒了。片酬让制片方看着给,我肯定不计较……”鄢颇把李小冉搂在怀里,眼睛湿润了。女友名气很大片约甚多,根本不差他这一部戏,她不计报酬要跟自己合作,是为了用实际行动鼓励他帮助他,鄢颇感动不已,也对把戏拍好充满了信心。
2012 年底,著名女导演杨阳执导的电视剧《今夜天使降临》,邀请李小冉饰演剧中的“职场白骨精”田甜一角,这是她首度塑造孕妇形象。李小冉对拍戏精益求精,为了演好孕妇,她在导演的陪伴下,专门去医院全程观摩学习分娩过程。因为该剧在北京拍摄,有时收工时间比较早,李小冉就回家住,以解和鄢颇相思之苦。她感叹道:“看生孩子的过程简直太神奇了,演的时候虽然我的大肚子是假的,可是觉得特别过瘾……”鄢颇接话道:“那我们也争取早点有自己的宝宝,你就可以享受做妈妈的幸福啦。”
好事真的被言中了,2013 年6 月,李小冉发现自己怀孕了,鄢颇得知后非常高兴,第二天就给她买回了几双平底鞋,动情地说:“如今你是准妈妈了,也就是两个人了,以后可得注意身体,一定不能累着!不能有负面情绪!我受伤的那段日子你精心地照顾我,现在是我照顾你的时候了,我要用心地照顾你和孩子一生一世!”李小冉轻抚恋人的脸,感动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2013 年7 月31 日,电视剧《今夜天使降临》登陆浙江、深圳、陕西卫视等全国首播。7 月22 日在该剧发布会上,李小冉对外公开喜讯,自己在生活中也已有了身孕,年底将与鄢颇举行婚礼。两人正在筹划一个盛大的婚礼,与关心祝福他们的人一同分享喜悦……
第67个、一地寂寞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路程是这样嘱咐我的。洛尤,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这样我就会认得你。
后来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是洛尤,你认不认得我!可最终只是让过路的护士帮我捎进去一朵幸福花,没有包装的,花瓣和叶子像咧开的嘴,不知疲倦地笑。
我想把所有的笑容都给路程,原原本本地。一天一点点,到地久天长。
(一)
我知道他的名字。路程。路程的路,路程的程。
他站在老师旁边,泰然自若地介绍自己。我爸姓路,我妈姓程。他补充道。然后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稳当地朝自己的位子走去。
接下来的一天他开始画画,颜色明亮,并不说话。
他叫路程,其实是不爱说话的。
(二)
出了画室是一条极窄而且脏的胡同,两侧勉强开了几间小铺子,柴米油盐,和着老太太们零碎的家常,沿着凹凸的地面被风扯得稀薄冗长。
路程不讨厌这些陈旧的味道。每次在路上偶遇,都见他用修长的手指掠过斑驳的墙面,中指尖划过很美的曲线。在他眼里,似乎丑陋的墙都是绝好的画,他爱它们。
晚上的时候可以看见他被灯光拉得老长的影子,在暗橙色的空气里,渐行渐远。
路程的画从来都有奇特的生命力。他仿的凡・高的向日葵,凄厉的蓝紫色和嘲讽的橘黄色得到了完美的统一,硕大的花朵极力地扭曲,狂妄而且孤独。而背景,只不过是淡淡几抹舒逸的蓝色,漫不经心。
路程,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满脸胡茬的老师叼着烟,用力地摇路程的肩膀。
他只是笑笑,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三)
天气越来越冷。
路程的藏青色衬衫换成了藏青色毛衣。画画时依旧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带着不可掩饰的才气和骄傲。
你的画,颜色太灰了。他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的画。
仿佛有种巨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周围一下子明亮起来。而路程,就是那个光源,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他是那么明媚,那么耀眼。
我抬头看看他,没有说话。
你叫什么。他并没有生气,轻声地问我。
洛尤。我记住你了。
(四)
公汽站对面,一个熟悉的人影。
路程用整面手掌按在墙上,那是一面暗红色的墙,几块墙面脱落,远处看,像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一瞬间我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无望的眼睛用力地张着,口中不断地喊着一个男人的名字,然后颤抖地伸出双手想拥抱什么。
有时候她干脆抱着一张男人的照片,很寂寞地笑。她的脸苍白如纸。
我的眼睛涩涩地疼。
许久,路程转过身,朝车站走来。
你刚才在看什么。我说。
他没有看我。洛尤,你看那女人是不是在笑着。他说着,用细长的手指指向对面的墙壁,唔,你觉不觉得,那块墙壁……
在笑。
唔?
她在很寂寞地笑。我说完,将围巾理好,上了到站的134路车。
透过窗子,我看到路程用不安却惊奇的眼光看着我。
他跟着人流上了车,在车门快关上的时候大喊了一寂寞声,等一下!然后他几乎是挣扎地,抓住了我的手腕,逆着人群,把我拉下了车。他带我离开了人群。
下车走了很远,大概已经穿越了几条长长的胡同,他终于松开手。洛尤,你不要哭。我会难受。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把自己的左手套摘下来给他。
傻瓜,怎么不戴手套。
手套不够大,看上去很滑稽。可是路程没有笑。他把我的左手放回我的大衣兜里,然后将自己冻得通红的右手插进裤兜里。他的左手牵起我的右手,漫无目的地走。
不知道过了几个拐弯,那只好看的手牵着我走了多少不见首尾的胡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所教堂门口,他直直地看着那只大大的十字架。那一瞬间他像个无助的悲伤的小孩子,从前的骄傲分崩离析。
我不相信上帝。他低低地说。我爸爸病了。
我也不。
(五)
路程的手臂上有淤青,额头上有几处擦伤,创可贴遮住了他好看的眉毛。老师叼着烟问他,小子,哪来这么多伤。他无比平静地说,摔的。
鬼相信是摔的。
路程一定是打架了。
洛尤,你不要跟着我。他停住。
我顺路。我答。
我变了。人是很容易变的。他转头看着我。
我一直笃定了那个有凡・高的向日葵般奇特生命力的路程,他像一棵将死的植物,眼睛里是可怕的忧伤。
洛尤。他说着,把我的手放回我自己的大衣兜里。
洛尤,你要记得把自己弄得暖和点。不要哭,不然我会难受。
洛尤,学画,爱哭。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我就会记得你。
我叫洛尤,我的父亲不姓洛,我没有父亲。
路程恰好也没有了,他说,上帝刚刚把他带走了。
你小子能不能好好画!像你这样还想考美院啊?!你脑子里在想什么!老师把他的画摔在地上。路程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了画板前。
摄影灯发出了刺眼的光,照在宙斯石膏像的左侧,巨大的阴影将我和路程分开了。瞬间,天涯海角。
(六)
路程不来上课。
那条腐闷的胡同没了韵味,偶尔有人路过,长长的吆喝声都变得干涩。
画室从此少了一个偏爱藏青色的人,他不爱戴手套,不擅言谈。没有人去选那个阴影中的座位,去画宙斯像逆光而强烈扭曲的肢体。向日葵谢了。
路程不在。
我多次想起路程在教堂门口的眼神,寂寞得让我心疼。可是路程,我没有办法将你从寂寞里解脱出来,因为,我也是个病人。一个患仇恨为疾的病人。每一次看到我母亲苍白的脸和孱弱的身体,仇恨这恶疾就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反复地折磨着我。
我恨我的父亲。
(七)
每次坐车,我都有这样的幻觉:一个高大的男生挤进人群,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只留给我一个落寞的背影,手心炙热。他渐渐带我远离了尘嚣,我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汽车站,十一点整。
我提着书包,张望每一辆驶来的汽车。134路,已经过了一刻钟,却没有踪影。
不远处传来了很大的喧哗声,模糊看得到六七个人朝车站的方向走来。那几个人肆无忌惮地勾搭着,偶尔爆发出很大的笑声。近了,我勉强看到那些人里有三个女孩,剩下的四个男生里,有一个背着画板。他有很好看的身材,走路有条不紊。
我本想看得清楚些的,可是134路车不失时机地来了,车灯很刺眼,我什么也看不见。我踉跄地上了车,双手紧握住扶手。
啊,扶手被我握湿了。
没看清。我真的没有看清那张好看的脸, 光太强了。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挺直的鼻梁,我真的看不清了。更没有看清一个女孩攀到他身上向他索吻,被他轻轻地推开了。
我想,或许那片巨大的光亮和阴影,是他永远不能跨越的路程。
(八)
天气暖了,金色的阳光把胡同的墙壁渲染得熠熠生辉,它们突然显得可爱了。
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又一次见到了路程。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险些摔掉了手中的画箱。
我在等你。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
我突然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藏青色布料,供他穿这么多的藏青色衣服。
喜悦从我的脸上绽开,可是路程依旧没有笑。
我妈……到底和那个人结婚了,两个月前。我爸才死了几个月不到,她就再嫁。刚办葬礼的地方一下子变成了婚礼,你知道么,那是什么滋味。
我低下了头。
那又怎么样呢,起码你是两个人光明正大地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像我这样没有父亲的野孩子,连那负心的男人终究有没有爱过我母亲,我都不得而知。所以路程,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除了安慰。我真的没能力将你从黑暗中拉出来。原谅我。实在是因为,路程,我们都是寂寞的。
我只是看着他。
洛尤,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上帝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他摘下他的项链,放在我手心。
洛尤,这是我爸送我的。冷的话,就握紧它。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掉他们,我记得你。
(九)
路程没有死。
他得了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怪病,却没有死。
我几乎是发了疯似的冲向医院。103号病房里,路程安静地躺着。
他做了开颅手术,头上缠着纱布,脸还像以前那样好看。我第一次看见他没有穿藏青色的衣服――原来他穿浅蓝条纹的病号服也很周正。我笑了。推门进去。
就算我的温度已经不足以温暖自己,也要竭力地温暖他,或许互相取暖,寂寞就会渐渐隐去,仇恨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路程。我喊。
他抬头,睁着那样清澈的眼睛,轻声问,你是谁。
你是谁。路程不记得。不记得他父亲的死亡,不记得斑斑驳驳的墙壁,不记得那个叫洛尤的女孩。
什么也不记得。路程忘记了。
(十)
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地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你认不认得我!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站着,看他发呆,或者摆弄手中的药盒子。
我握紧他的项链,却只感到寒冷。谁让那个半年前死去的男人的照片,牢牢地贴在项链的背面呢。这个负心的男人,到死都没能让我知道,他是否爱过我的母亲。
路程,亲爱的路程,我其实很多次地想象过,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在阳光里,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寂寞,没有阴影,没有仇恨,没有悲伤。可是,可是,上帝没有给我们这个机会。
请你不要记得我。
(十一)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如果你们在某个胡同里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好看的男生,他穿藏青色的毛衣,不戴手套,喜欢用手指感受斑驳的墙壁。请务必帮我转达一句话。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了他们,我记得你。
(十二)
艳阳高照,一地寂寞。
第68个、因为爱,所以逐花而居
他们被称做“中国的吉普赛人”。
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大都在四十岁左右。因为,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是耐不住这份寂寞的,也受不了这份苦。每年的三四月份,他们带着自己的蜜蜂出发,选择一片鲜花盛开的地方,然后搭下帐篷,一住就是两三个月,直到附近的鲜花开尽,他们才朝着下一处花丛出发。他们就是养蜂人。
我曾有幸认识了他们当中的一员。她算是比较年轻的一位。
那是一个杨柳拂堤的季节,我沿着一条小河到一个农场采访。那里是一片金黄色的油菜花丛,足足绵延30余里,蔚为壮观。她,一个年近30岁的女子,头戴一顶挂纱的斗笠,一袭红裙,忙碌在花间,与这样的花丛相映成趣。
我完全为眼前的一切陶醉了,连忙取出照相机打算记录这美丽的瞬间。哪知道,就在我刚刚聚焦的当口儿,一只蜜蜂落在我的手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蜇了我一下,然后飞走了!
我的喊叫声惊动了她,只见她连忙跑进帐篷,拿了一个小瓶子出来,边说对不起,边从瓶子里倒出苏打水给我抹上,然后,在歇脚的当口儿,我们聊了起来。
原来,她18岁就结了婚,丈夫是一个养蜂人,她就跟随着丈夫到处走动。虽说有些辛苦,但是两个人的生活过得还算甜蜜。3年后,他们的蜜蜂由当初的3箱发展到8箱,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是,就在这时候,一场意外夺走了丈夫年轻的生命,从此就只留下她带着儿子和蜜蜂到处走动。当时,许多人都劝她安定下来,再找个男人嫁了,但是她死活不肯。她说,那8箱蜜蜂是她丈夫留下来的,她要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照顾它们;她说,那蜂箱里有她丈夫的灵魂,她不能撒手不管,否则,丈夫会不安的。
于是,她就把丈夫的“事业”接管下来,且一管就是七八年。在这些年里,她一边照顾蜜蜂,一边教儿子识字算算术。她从不担心儿子的学习,因为,她相信自己的教育能力,她唯一担心的就是蜂群。
有一次,她刚在一个花丛旁扎下帐篷放好蜂箱,几个调皮的孩子就在附近的茅草丛中点着了火。她连忙扯了条毯子向着火的茅草丛奔去,先是用力拍打,后来实在不起作用,她就索性把毯子裹在身上,向火苗滚去。火最终被扑灭了,她也多处受伤。
她说,每当看到蜜蜂在自己眼前嗡嗡地飞,就想起了她的丈夫,因为,蜜蜂的翅膀上会栖着他的灵魂。所以,谁也不能伤害蜜蜂,否则就等于伤害了她的丈夫。说这话的时候,她含着笑的眼睛湿润了,透过晶莹的泪光,我看到柔弱的她眼睛里有着坚强的光芒。这是丈夫带给她的,伤感而又积极。
她还告诉我,曾经有人给她出主意,让她开一家小厂,雇几个小工帮她的忙。但是,她也拒绝了。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知道我在询问,却没有立刻作答,沉默良久,才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要小瞧了这些小东西,它们可会撒娇了,不是十分细心的人是不能养的……
那天的阳光格外明媚,一如她的笑容。我买了2瓶蜂蜜回去,不为食用,只为纪念她,纪念这份美好。也正是这个逐花而居的养蜂女子,让我相信了,在这个世界上,已然离去的人照样可以存在于活着的人的生活中。因为这样一段痴,这样一片情,时空再邈远,依然足以放牧爱的灵魂!
第69个、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最后一次
2011年9月1日,我来到了永嘉职业中学,在哪里我十分不适应。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第一次去住宿。那时候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老师安排了座位,我的前桌是一位短发女孩,五官都很标准,穿着很普通,但刚刚聊了几句我便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应该是属于那种比较开朗、比较男孩子气的那种吧!那时的我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是认为是我的前桌同学罢了。
在寝室里我挺疯的,他们都说我很欠打。后来我和她就那么慢慢的过好每一天,起初在学校里孤单的感觉渐渐没有了,便习惯了留宿。一天、两天,我与她只是好一点的前后桌吧!只是聊的比较开心吧,但是其他人却认为我们相互之间有好感。但是我与她只是前后桌,比较聊的开的前后桌。班里的同学每天起哄,说我们是天生一对。呵,到现在多坎坷啊.......
起初我们只是这样面对这些流言蜚语,并没太多解释。而某个人一直对我说,你其实喜欢上她了,追她吧!她很好!我只是无奈的摇摇头,我并不喜欢她,只是那时我不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孩。从以前我暗恋过的女孩只有1个,仅仅只有一个。我比较内向,很内向,但是在她面前就算再内向的人也会开怀大笑。我爱三的原因也是因为第一个我暗恋的女孩,所以我把它当做我的幸运数字。记得一次背英语,subject这个单词我老读错,你却笑了整整一节课。后来这个名字你取的,我一辈子也会记得它!而奇迹的是你竟然在寝室里叫小三,或许这只是运气罢了....我没多放心上!
二个月了,班级里老是起哄我也十分尴尬,我也不喜欢高调,我也比较内向。11月14日,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哪里来的喜欢。。。那天我鼓起勇气向你告白!11月16日,寝室打扫完后我来到教室,你答应了我的告白。第一块手表,只想紧紧去对待我的第一次!我们成为了情侣,后来班级的人都知道了,第一个学期只剩下2个月了,我们一起坐在花坛聊天,聊你的故事,一起去逛街,一起爬上了那个城市最高的山顶,在哪里有颗树,你悄悄的刻上了锦、奇。12月15日,我的生日也是我们在一起1个月了吧!为你准备了一个蛋糕,蛋糕上的内容:(锦爱奇)NOonecanReplaceyou(没有人能取代你)。你傻站在哪里了,站在了红旗底下。而我很开心!有一次你生气了,生气的跑回了寝室。后来我无论怎么道歉,怎么解释你就是不消气,那几天我急死了。星期六的晚上你也留宿了,我站在大厅哪里,等着你回来。等你回寝室可以看到我用荧光板为你摆的LOVE!圣诞节,你送的围巾、手套,我很喜欢。在学校里我们一起努力学习,互相帮忙。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放假了。我对你很不舍!真的,真的。看到要离开1个月。心里很难过!
放假了,我待在家里,那时的我比现在的我幼稚的多。那时候不懂太多,一直一直想你到睡着,脑海里全是在一起的时光。就这样我熬过了这一个月。2012年2月1日开学了,好久没见变得陌生了,我们都不说话。老师要换位子了,我担心我跟你做不了前后桌。可后来我们还是前后桌,你依旧在前,我依旧在后。每次你睡着,我很喜欢为你盖上一件衣服、看着你咳嗽,我傻乎乎的跑回去像寝室的室友要感冒药。看见你开心的笑,我也很开心!看见你愁眉苦脸的我也会不开心。有时候我会很奇怪,看见你的背影会时不时的傻笑。想想自己遇到你真好,有时候会认为我是最幸运,最幸福的人!
2月14日,传统情人节,我送了我人生第一束玫瑰!送给我最爱的人!
2月23日,我们一百天了,不知道我在一起到底是奇迹还是什么,或许算种缘分么?那天,天气很怪,突然下冰雹雨。那时我翻出了我准备的礼物(100只千纸鹤、100颗星星、100个爱心、23块巧克力)你面无表情的收下了,但是我明白你其实很高兴!我也是。3月3日,我们竟然为一件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我生气的说我以后不管你了。就这样我们大吵了一架,冷静后的我明白了我这次做错了!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站在大厅等了你一个晚上。雨下着,听着那首《某人》,我哭得很难看,很难看!全身上下死一般的冰凉.....
早上9点左右吧,你来了。我看着你,而你却头也不回的就走了。我的心顿时凉了.....之后无言的和好了。3月5日,这一天我不会忘记,你对我说了分手。上课铃便打响了,我含着泪起立,可是我太软弱,泪始终忍不住。堕落了一节课,我跑回了寝室,大哭了一场!第一次分手,我哭的撕心裂肺!什么都没有了心情,我手里拿着你送的纸条跑回了教学楼,纸条上全是你的真心。那都是我一辈子的宝贝。在每个纸条上我回复了你的话,你来到了教室,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我看着你,你眼中有很多忧伤,我明白你迫不得已!但是我无法自拔!晚自修你看了那些纸条,你,倔强的你从来不会哭,在我面前你哭了。。你哭了,而我笑了,我明白你心里还是有我的。我很高兴,至少我一定要挽回你!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努力追回了你!那时我想好好疼你、珍惜你!
4月14日,期中考后,你我都留宿一天。最后那天,你对我格外的好。其实对不起,我知道那天你要跟我说分手,因为我是在丽园的本子上看到你们的聊天。看到那些,我只是想也想不明白,但是我只是想跟你继续过完接下来的那几天,即使短短的几天。那也是我人生最大的幸运了吧!晚上9点,你淡淡的对我说,这次我不说分手了,你说吧!我摇摇头说不!你却很固执,一定要分手。我使劲抓住你,使劲抱住你。你却说出那些让人心灰意冷的话!我好难过,好伤心!我感觉我好卑微,受那么大的委屈!我甩门走了。又一次分手,我拼命奔跑。坐在了地上,哭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又下起了小雨。或许是上天对我的垂怜吧。我拖了疲惫的身体,倒头就睡,真希望睡过一觉只是梦多好啊!
4月15日,我将一切你送的,关于你的全还给了你。但是,我却无法将我给你。无法将我的心留给你。。。你不会要的!第二次后,爱上了文字,爱上了伤感的音乐,爱上了悲伤的爱情电影;爱上了一个人哭泣;爱上了一个人当独行侠。。。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再一次感觉天旋地转。真想离开这个让我伤心到撕心裂肺的城市!!回到家,疲惫将我打倒,我又一次堕落了,伤到心碎,感觉呼吸是多么的困难!只想离开这个世界....
上天给了我打击,却又给我一次继续爱她的机会。第二次复合了,我很高兴,真的真的又一次拥有她很幸运!接下来的日子里,并没有那么甜蜜,很平淡。爱情果然需要禁得起平淡。我们之间越吵越多,想法我们都不曾一样!就吵了闹,闹了吵。过的很辛苦,很烦!但是注定的事情,必然改变不了。每天对自己说,加油!在坚持一天!多一天爱她!那你就是成功的!
很平淡、很平淡、5月20日,(我爱你)又一次,再见亲爱的。含着泪写完信托人送回去,看看外面的田地,外面的小道,想起了很多一起的时候。那种心碎的感觉只有经历过失恋的人才能懂得!突然我像想起什么,疯了似的跑了出去,她说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相信我居然说(我爱她)但我明白,我懂!我跑到了田地里去,竭尽全力的对着天空喊:周奇奇,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或许你们认为真的那样很白痴,很傻,不管你们怎么说吧!)我想离开那个城市,我坐着回家的某班车,看着路边的霓虹灯,灯红酒绿。我一路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只有回家想明白了再回去吧。不想见到那个让我爱到恨的人!我突然好恨她绝情,恨她一次次这样对我,我用尽全心全意对她。只希望那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好,明白我的泪!
在家里呆了2天,我回到了学校,很陌生的环境。一切感觉变了!坐在自己的桌位看到你整理的书籍和那件为你披了长久的衣服。心中如刀割般。那时候我懂了好多好多!那些一起的日子,像电影画面一般,忽闪而过,想起你的承诺!一切变了味,只有我一个人在300天去等日出了!你离开了,但我心中却放不下你,不知道为什么,好希望知道你一切啊。可是你却不肯跟我说!第三次,复合了!一次次分手,一次次复合。在一起我们好坎坷,好辛苦,好累啊!但是又能怎样!我坚信只要两个人真心相信奇迹,真心对对方,用尽全心全意。有什么可以打垮我们,但是你不信!爱这个字,一个人只可以写完一半,而另一半一直没人下手!
亲爱的,我不是个好男朋友,一点忍让都没有,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孩子玩的很开,即使我告诉自己何必生气,何必委屈,但是我做不到可以随便你和别的男孩子玩的那么亲密。我没有谷晓军那么好,可以随便女朋友跟别的男孩子牵手都可以,如果是我,我会很生气很生气。每次我都希望可以放下这些,你很男孩子气,喜欢跟别的男孩子玩我知道!但是我却做不到,我只可以看着却一句话都不可以说!我怕接下来还分手,很怕很怕,真的、经历那么多了,好希望可以一直占有你。我怕第四次你离开我,我抓也抓不住了,我们还有好多计划呢.你不在我身边,那我会很辛苦!每次我们分手,吵架都在周末,为什么?因为我们想法不一样,不一样就吵架,吵了你就会说分手。我不会为了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生气,我只想好好跟你在一起,希望你可以明白我的内心,渴望你可以明白我掉的眼泪啊。我宁愿自己伤害自己,也不会对你破口大骂。每次说你,为你好,你总是跟我对着干,我真的会有点无奈!为什么你就不明白我。你的每一句话带刺,戳的我伤痕累累,我宁愿被折磨死也不愿意你这样对我。这三次分手,我明白了,心里的伤比身体上的伤还要严重!
周奇奇同学,你懂么,我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都为你做。我可以为你背叛父母,可以与老师对着干,可以失魂落魄。我有很多事情我不敢跟你说,我怕,你那么好强,我怕我们又吵架,我把我的一切可以告诉你,你却不肯给我些你的!我希望有一天你不仅仅是感动,还有的是我想明白你的想法。我真的不懂,这个很难么,说给我听很丢人的么!!每次生闷气的时候,我去打球,只有那样我可以疲倦,可以不想你。心痛的时候只可以喝酒,因为他可以暂时麻痹我的伤口!!遇见你,我多么幸运,但是我们可以再走多远,我会没有安全感,会怕!我不是神,我也是人。。。我会痛,也会累。也会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在我累得时候扶我一把!
我,胡晨锦,很普通,很普通,没有多大的理想,也没有好的家庭背景。但只有这颗心,一直奉献出来。却无人去接受它!
你,周奇奇,我的野蛮女友,小霸道,大脾气,任性,虽然很男孩子气,但你其实很可爱,很活泼,很有小女人的味道。有些东西你都不肯相信我,那么我必输无疑!但是你肯信我,我做的最好给你看!
6月20日,第4次分手,没有前几次那么哭的悲惨,只是静下来会很想很想你,原来的工作没有继续下去的勇气,本来打算找份工作为你努力,可以在我们一年带你出去玩。可是没机会了,唉!6月21日,我在温州逛了一圈,几乎都是你的样子,想你的样子,在一起甜蜜的时光,可是都没有了。那些美好的呢,都不见了。下午我辞退了工作,打算去见你。坐在出租车上到了虹桥,然后坐了很长很长的机动车,只是旁边的夜景格外的恐怖,我突然好难过,这是我最后的机会。终于来到了你的村子,一片漆黑,我打了电话给你。本有等你一晚上的冲动,可是你说你在别的地方。你说我傻,发什么神经病!!但是我放你走我才是这世界最笨最笨的人!!我疲惫的来到了镇里的网吧。。现在,我打完了我们的故事
7月23日,还记得100天么?是2月23日,很凑巧还是命运捉弄,我失恋33天。结束了一切,
自豪的活着,从此不在仰视看你。因为一直作践自己,才使我变的不值,
就算如此,当我真的爱上了你。我却无法忘记,失眠在夜里,他们说如果120天你还喜欢那个人。那么你是真的爱上了,
对不起,我知道的太多太多,就算我喝醉了酒,就当我失声痛哭。我想你再也看不见吧!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回忆总是像把我撕的粉碎。不想错过,但是专一却被别人说我的不成熟。对不起,我依旧还想你
人海中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第70个、最美的注视
那年,她20岁,像春天枝头上新绽的桃花,鲜嫩而饱满。她自小学戏,在剧团里唱花旦,嗓音清亮,扮相俊美,把《西厢记》里的小红娘演得惟妙惟肖。他32岁,和她同在一个剧团,是头牌,演武生,一根银枪,抖得呼呼生风。
台上,他们是霸王和虞姬;台下,她叫他老师他教她手眼身法步,唱念做打功,一板一眼,绝不含糊;她悄悄拿了他的戏装练功服,在料峭的寒风里搓得满头大汗,衣服晾在太阳底下。旗帜一样飘扬着,她年轻的心,也猎猎飞扬。
知道他是有家有室的人,她还是爱了。就像台上越敲越紧的锣鼓,她的心在鼓点中辗转,起落,徘徊,挣扎,终究是失陷的城池,一寸一寸地陷落下去。台上,当她的霸王在四面楚歌中自刎于江边时,她一手拉着头上的野鸡翎,一手提着宝剑,凄婉地唱:“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双日落泪,提剑自刎……
她想,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他生,她亦欢亦歌;他死,她绝不独生,
这份缠绵的心思,他不是不懂,可是他不能接受,因为他有家有妻子。面对她如花的青春,他无法许给她一个未来。他躲她,避她,冷落她,不再和她同台演出,她为他精心织就的毛衣,也被他婉言拒绝。却还是有风言风语渐起,在那个不大的县城,暧昧的新闻比瘟疫流传得还快。她的父亲是个古板的老头,当即就把她从剧团拉回来,关进小屋,房门紧锁。黄铜重锁,却难锁一颗痴情的心。那夜,她跳窗翻墙逃到他的宿舍,热切的心扑进他的胸膛,对他说,我们私奔。
私奔也要两情相悦,可他们不是。他冷冷地推开她,拂袖而去,只留下两个字:胡闹。
那一夜,以及那之后的很多夜,她都辗转不眠。半个月后,她重回剧团,才知道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他已经辞职,携妻带子,迁移南下。
此后便是音讯杳无,她的心成了一座空城,她知道,这份爱,从头到尾,其实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可是她入戏太深,醒不过来了。
十五年过去,人到中年的她,已是有名的艺术家。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夫贤子孝。她塑造了很多经典的舞台形象,却再也没有演过虞姬。因为她的霸王,已经不在了。
那一年元宵节,她跟随剧团巡回演出。在一个小镇上,她连演五场,掌声雷动。舞台,掌声,鲜花,欢呼,都是她熟悉的场景。可分明又有什么不一样,似乎有一双眼睛,长久炙热地追随她如燎原的火焰。待她去找时,又没入人群不见。谢幕后,在后台卸妆的她,忽然收到一纸短笺,上面撩草地写着一行大字:十五年注视的目光,从未停息。
她猛然就怔住了,十五年的情愫在心中翻江倒海——是的,是他。她追出来,空荡荡的观众席上寂静无人,她倚着台柱,潸然泪下。十五年来盘桓在心中的对他的积怨,在刹那间冰消雪融。
是的,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只是他清楚,那时的她是春天里风华正茂的树,这爱是她挺拔的树身上一枝斜出的杈,若不狠心砍下,只会毁了她。所以,他必须离开。如今,她是伸入云霄的钻天杨。而她成长的每一个枝丫间,都有他深情注初的眼睛。那遥远的守望,才是生命中最美的注视。
第71个、冰河世纪的爱-肥熊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的叫刘俊,有个女的叫冰如。
他们生活在冰村里,他们很相爱,结婚有20年了,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刘俊白天去打猎,冰如在家做家务。晚上刘俊打猎回来,冰如就在家准备好晚餐...刘俊每晚都会喝到爱妻冰如做的汤...每晚刘俊喝汤的时候,都会看着冰如,跟冰如说:“谢谢你冰如,辛苦了!汤很好喝,喝到你做的汤真的很幸福...”冰如微笑的对着刘俊说:“跟你在一起也很幸福啊...”
就这样,他们一直过着这样,很简单,不需要怀疑,不需要吵架的幸福的生活。村里的人都很羡慕...
有天刘俊准备去打猎,冰如也想跟着去顺便采草药,但是刘俊不准不冰如去,因为很危险,可能会有暴风雪也不定。
刘俊说:“我帮你采吧。”
冰如对刘俊说:“你知不知道草药是什么样的噢?有你在什么也不需要怕啊。”
刘俊很无奈的说:“好好好,走吧,多穿件衣服。”
刘俊带着爱妻冰如一起上了冰山,刘俊在打猎,冰如就在旁边采药草。突然有只熊袭击刘俊,刘俊连忙的拖着妻子跑,跑到了一个小洞口里。熊一直在门口守着,刘俊的左手也给熊的熊爪爪伤了。冰如看到刘俊血一直流,冰如哭着把自己衣服撕了一小块帮刘俊包扎,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给他们的考验,天气变了,下起了暴风雪,很大很大。熊也慢慢的离开了,刘俊看熊走了,也准备想带着冰如走了,但已经天黑了,暴风雪很大,他们只好在洞里过一晚。
刘俊的朋友,阿伟,想去找刘俊和冰如一起去他家吃饭。
阿伟去到刘俊家,家里没开灯,阿伟在门外敲门,敲了很久。阿伟看着这么大的暴风雪,难到...刘俊在冰山出事了?
阿伟连忙把村里的所有人叫来,问村里的人有没见到刘俊,村里的人说没见到,突然有个村里没见过的老伯说:“我今天看到他们俩夫妻上了冰上。”
阿伟和村民都着急了,全部一起上了冰山去找刘俊和冰如,这时暴风雪很大很大。刘俊和冰如还在洞里,刘俊看到冰如在发抖,快要睡着了,刘俊把自己的大衣拖了下来,给冰如穿上。忍着痛用自己的身体紧紧的抱着冰如,这时冰如没有发抖了。慢慢的睡着了,刘俊微笑的看着熟睡的冰如,亲了她一下。对熟睡的冰如说:“难到这是天意吗?如果是的话,我希望下辈子再和你做夫妻,冰如,我爱你!”
刘俊落下了眼泪,泪也变冰了,刘俊也睡着了。冰村的所有人都去找他们夫妻俩,阿伟看到有个小山洞被熊袭击过的痕迹,他和几个村民跑上去,看到刘伟只穿了件衣服,紧紧的死抱住冰如。阿伟把他们夫妻俩带回了村里,急救了刘俊,可惜...
当冰如醒来看到自己穿着刘俊的衣服,问阿伟刘俊呢?阿伟指着那冰硬的刘俊,冰如傻了,看着刘俊的尸体,冰如很用力的抱着刘俊哭了。她希望用自己的身体暖回刘俊,冰如哭着抱着刘俊的尸体这不是真的,为什么你要丢下我,为什么天要这样,为什么?你快点醒来好吗?你还没喝我今天做的汤啊?
阿伟和旁边的村民也哭了,这么恩爱的夫妻,就这样天各一方了。
阿伟和冰如说:“我们在洞里发现你的时候,刘俊把他的衣服都给你穿上了,死死的紧抱着你...”
冰如哭着说:“我宁愿跟刘俊一起去,也不想他丢下我。”
阿伟对冰如说:“你不要想去做傻事,刘俊哥不在这是事实了。”
他想你好好的活下去,不然也不会用自己身体给你温暖。
这晚,村里都很安静。冰如每天都在门外,每晚都做好汤等着他,他希望还能看到刘俊回家的笑容。这一等,等了10年...20年...死的哪刻...
冰如在再没爱过其他人,一直在门外等到年老死去。
就让我们留在轮回的边缘等一道光线,到了2008年,刘俊和冰如再次相见。这时刘俊名叫刘富龙,冰如名叫赖文静。但他们已经忘记彼此对方是谁了,只是同公司的同事,但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我们的爱追随了半个世纪,我还在边缘屋外看着大雪,等你回来,终于等到你了!
伱相信有轮回吗?可能现在跟你在一起的另一半,也是上世纪为你舍命的爱人噢,好好珍惜这段幸福吧!
第72个、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她手中把玩的那枚一元硬币,突然脱了手,叮叮当当滚落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捡起了硬币递到她的面前,说,“嗨,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了。”这时她却呵呵地笑了,不是因为他给她捡起了硬币,而是因为,他刚才弯腰时一辆摩托车溅了他一脸的泥巴。
就这样,他们相逢并且相爱。她带着他游览扬州城,古朴的扬州让他迷恋。她也异常开心,快乐得像一只飞翔的小鸟。
然而,扬州也只是他的驿站。一天,他跟她说,“我要去深圳发展了,在那里才能证明自己。”她哭了,紧紧地拥着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还回来吗?”他抚着她的长发,吻着她的前额,有大颗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说,“一年之后就会回来。”她说,“我会等你的。”她给了他曾经捡起过的那枚硬币,他攥在手里,出了汗。
他离开后,她便买了一个储钱罐,从离开的第一天,她便每天向里面丢一枚一元的硬币来表达对他的思念和爱。他没跟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曾联系过她。她很失望,但是依然坚信,一年之后他会回来。周围的同事都劝她,忘记这段感情吧,这样的情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和珍惜。可是,傻傻的她,还是每天都向储钱罐里丢一枚一元的硬币。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一直这样等他回来。在她丢进第365枚硬币的时候,她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我回来了。”她兴奋得落了泪。
见面的时候,她兴奋地说,“你可回来了,我等了你整整365天。”说着,她便拿出了储钱罐说,“从你走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每天丢进去,我始终坚信第365枚硬币丢进去的那天你就会回来。”
她摔碎了储钱罐,硬币散了一地。她一枚一枚放在他的掌心,他突然就落了泪。他手捧着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他知道她对他的爱就像手中的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了。他把她抱在怀里,深情地说,“丫头,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其实,她不知道,当初他去深圳其实是不想再回来了,而且他在深圳发展得很好,一位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他。这次回来是要向她说明白,并且告别的。可是,当他看到这365枚硬币的时候,他决定不走了。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只有她才能给他。
第73个、飞去的连衣裙
小禾比我大三岁,这个问题总会在我犯傻的时候不停地纠缠我。他干嘛比我大三岁,如果不是这三岁,我肯定会和他一样懂事,比他更早懂得爱情,如果不是这三岁,早点知道爱情的我就会嫁给他,如果不是这三岁,怎么会让傻傻的我在拒绝他之后偷着大哭,他又怎么可以被别的女孩子挽着手臂走在大街上啊?
其实“小禾”是大人们对他的称呼,而我自从懂事起就一直叫他二哥。二哥不会和小说里的故事那样,对女主人公有多么多么的好。相反,我的这个二哥常常和我打架,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块肉,他抢不到自己的碗里就会恶狠狠地骂我死丫头之类的,还会赶我回家,说我又不是他亲妹妹,干嘛老长在他家里。但我从来不怕他,每次有好吃的时候我都抢得厉害,然后举着一块饼干或糖果的洋洋得意,他总是发誓一定要偷偷地揍我一顿。但他的这个誓言还没来得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一溜烟儿长大了。长大的小禾不再和我抢吃的了,我也不再和他耍赖皮。小禾妈妈——那个被我叫做娘的人总是颠儿颠儿地端着些好吃的来我们家给我,说你二哥不吃,你二哥说你最喜欢吃。这样的话听着也不觉得异样,我会狼吞虎咽地把东西吃掉,然后说声谢谢就跑出去了,门口还有几个小姐妹在等我玩呢。每到此时,经常听到妈妈在一边儿伴着叹息样的声音说,这孩子,都18了,还跟个孩子一样啥也不懂。娘就会说,晚点好,别跟咱们似的一辈子早早就上了套,累死累活的……
18岁的夏天我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重点高中。18岁的夏天,小禾去了他的舅舅家,回来时无缘无故地买了一条白裙子,那是条鸡心领低胸的连衣裙,娘拿着裙子来我家的时候是星光满天的夏夜,娘说,你二哥说这裙子丫头穿着能好看,整天穿着条长裤子像小子一样。妈妈就在一边儿说,这孩子不经打扮,一天到晚瞎跑,连个稳当气儿也没有。
我翻着白眼跑进屋子里换上了那条白裙子,又一溜烟儿地在月光底下胡乱地扭,围坐在院子里闲聊的街邻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丫头,换上裙子跟白荷花似的……
可是白荷花一样的我早就踩着那赞叹声跑到了小禾家。进屋时他正趴在灯光底下看书,我见状就抢,他一下子把书藏到了被子底下,反手推我,不经意间碰到了我已经长大了的身体,我倏地收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了,然后转身就走。小禾的手仿佛像火炭一样,烫得我满脸羞红,他跟在我的身后出了门,伸手来拉我,真不知道小禾是哪里来的力气,他和我抢吃的时候从来也抢不过我的,这一次,我居然被他拉了个跟头,整个人做后仰状跌进了他的怀,倏忽之间,他的唇印上了我的脸,天啊!他居然亲我了,羞涩的我在挣脱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我不再疯跑了,几乎不出门,也没有再穿那条白裙子。
爸在饭桌上和妈妈说,小禾要走了,要去辽宁的姨家。
爸爸在饭桌上又说,小禾在辽宁当兵了。
爸爸又说小禾准备留在辽宁了,部队首长的丫头看中了他,结婚连楼房都有了。
小禾当兵三年没有回家。
小禾回来了,爸爸说小禾嫌首长的丫头不孝顺,不答应小禾把父母接去……我失落了,我难过了,我有点怀念以前的美好时光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又喜欢往大街上跑了,由于我家和小禾家是前后错开的院子,每一次出去都会路过娘的院子,偶尔会看见娘在院子里干活,就高声打招呼,好像怕娘听不见,又好像还有点什么没有表达出来,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在心底会常常猜疑,小禾的房间有他在么?他会看到过我么?
再次见到小禾是在夏天,同时看见的还有他怀里的那个女孩子,紧紧地拽着他的手臂,我扭过头准备离开,就听见小禾在喊,丫头,回来,好几年没见了,过来见你二嫂。
我机械地转身机械地看着那女孩儿的脸,呆呆地叫了声“二嫂”,第一次发现小禾原来是那么帅气那么高大那么阳光。
那女孩儿的笑声针一样挑拨着我的疼,我只想快点离开,快点找一个只有自己的地方躲起来。于是我报名打工离开了家,一走就是两年。妈妈来电话时,偶尔提起娘说让我回来去她家,说我和小禾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长大了倒生分了,还说小禾都处了四五个对象了,也处不成。然后妈妈又说我都这么大了,早晚要找婆家的,不能一直在外面这么混下去,和我一边大的女孩子都结婚生子了……
于是那个冬天我回家了,领回了我的恋人夏雨。
小禾就在那个冬天走进了婚姻,去了我们临近的城市。
而在我结婚的那年,小禾却离婚了。他的媳妇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没有激情的日子,跟着一个说是爱她的男人走了。小禾扔了城里的工作带回了他的女儿,回到乡下那个我们曾经抢肉吃的老房子,守着父母种地耕田。不管多苦多累,他还是那么干净。尤其是他的女儿,他总是给她穿白色的连衣裙。活泼的孩子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那个夏天,飞来飞去。
第74个、你是我一辈子想要的爱
似乎好久没来这里了,短短半年,却发生了好多,半年前,我还是个不知道未来在爱情里堕落的女生,半年后,我找到了自己相伴一生的男人,是幸福的把。
天平座的优柔寡断,天平座的处处完美,总无法果断的处理情感,狠了心,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以为是,那些人,并没有那么的爱我,并没有离开了,就无法生活的勇气,而曾经那个人,也找到了自己的女人,他,和我同一时间懂得了,如何去珍惜爱情,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
今年的十一月十九日,我要订婚了,一种甜蜜感,一种安全感,终于,我能安定的被一个只属于我的男人守候,而这个男人,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把。
他,会生气,他,会吼我,他,会不理我,但他却会为了我放弃自己所能有的,为了我紧紧抓紧我的手,因为他知道我怕,他会在我哭了后亲亲我说:“像个小孩一样的。”他从不会对我说我爱你,从不叫我老婆,却总用眼神来传递深情,总在我迷茫时,尴尬时,用眼神看着我,因为他知道,我需要他。
老公说,好的文字,都是在悲伤的时候写出来的,也许把,如今的我好像已经少了点文采的来源,太多的幸福,太多的甜蜜,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太多的欢快从指缝中留过,我只能言简意赅的表达自己的如今有多幸福,我,很幸福很幸福,因为有老公的爱,老公曾在喝醉酒时紧紧搂着我说:“只要你不生气,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老公,只要你开心,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因为爱你。
第75个、藤野贞子
提示:本故事由梦悬崖根据“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之贞子篇”的内容为主线,在语句的应用与修饰上进行了大幅度的改进,本故事纯属虚构。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主要以人鬼的角度构思创造的,所以注重爱情而不是恐怖,请饯赏。
一:题记
梦里是谁,强行的改变了我那原本美妙的梦,抽丝一般的侵略了我的隐私,可是我却没有一点主动意识下的回击或者是抗拒;如果这一切都是梦,但愿醒来之后有你在我的身边。梦里是谁,依稀浮现一个穿着和服的女人,看不清她的脸,似乎像是在大雾之中看人一般,可视度不高,就在几米之内;在梦的另外一寸土地,有着一个男人,在梦的全镜内散步,但是似乎又有意无意的避开了穿和服的日本女人。这个男人就是我,只是这个穿和服的女人我并不认识,连谋过面几乎也是不可能的。
二:传言
曾经,有一个传说,只要在著名“贞子的网页”连续登陆七天,并且持续玩“剪刀,石头,步”这个游戏的话,会在第七天的十二点准点的死去。而,关于这个传说最恐怖的地方,是一个穿着和服的女人,这个女人身材还算体贴,可是不通过“剪刀,石头,步”这么简单的游戏的话,是无法看到和服女人的全貌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赢。登陆贞子网页的人,会逐渐出现没有精神头,脸上步满乌云,让人感觉到不协和的气息,任何接近被害者的人,都会不禁的殴打或者漫骂受害者,也许周围的人忍受不了邪气,才会不禁动手的,也并非恶意。就像,你感觉到自己生活的地方出现了自己不喜欢或者反感的东西,是会感觉到不舒服的,这时候打人漫骂是不可避免的第一选择了。并且,有人谗言道,贞子是住在电脑的资源世界里的,所以只要登陆了贞子网页的人一般很没有几率逃脱的,即使你厌倦了,贞子也会控制住你的神经和意识,让你继续下去,直到死。目前,这个传说一跃成为了当下日本最为恐怖,也传诵的最为凶的传说了,即使这样还是有人愿意去试,有人则抱着不相信的狐疑,还有的人抱着好奇心,玩了几天或者片刻,却又被控制住,不可脱身,有的时候所以不要过分的好奇,以免会难以自拔,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了。尽量远之,则可,小心别登陆贞子网页哦,以免在第七天会有人死,而这个人就是你了。
三:序始
我叫藤野贞子,从故事的一开始我的性别被定格在了与男性相反的一种性别,那就是女性了,我的年龄也被定格在了十九岁;我出生于1970年,是准的七零后,可是我的经历丝毫没有体现出八零后的模样;在我几岁的时候,父母早早的去世了,留下了爷爷奶奶照顾我,可是他们也在我即将度过十九岁生日的时候,像是符合诅咒一般的同时离去,不过险胜,好歹我从东京一流的大学毕业,光是这点就额足够我在东京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生存下去。就在此时,我找到了工作,虽然不是一份体面的工作,起码可以养活自己。也许,上天早已经注定好,再我找到的这一天要我家破人亡,但是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不得不接受了。
四:遇见
1999年,谗言中是世界毁灭的一天,可是现实的生活却并没有像谗言中的一样;然而,就在这一年,我进入了日本东京的一所小型私人公司当了一名职员,工资虽然不高,但是养活自己没有过多的问题了。
然而,在新的公司工作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之后,我发现了公司领导人的无耻,领导意图侮辱我,虽然多次的被我化解了,可是还是得提心调胆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在一件事情没有完全的落幕之前,什么都不好说。终于有一天,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虽然很小心翼翼的,可是还是在一个不小心中掉入了一个较为笨拙的陷阱中,我就这样被领导给迫害了,从此我心灰意冷了,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立足之地,感觉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寒冷,不禁让我回忆起了我的家人,心一纠一纠的疼痛。瞬间,我感觉到行走在街道上的人都是那么的可耻和犯践了,此一切皆因所遭受的镜遇牵连至此,于是在第二天早上,一个飘着冷风的早上,依旧有那么多的行人麻木的行走着,却没有一个人挽留我,制止我这恐怖的想法。这也成了我成为魂灵之前最后一次观望人间的丑态。
五:男人
女人需要的男人,男人需要的也是女人,本来一句看似挺正确的话,但是在我这儿却行不通了;因为曾经被男人侮辱过,所以会逃避一切与男人交往的机会,就这样我躲避了,好比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过这句话中的蛇,对我来说就是男人,整天只会说着甜言蜜语的臭男人,与他们共同工作都会感觉到一鼓很大臭味传送出来,简直令人窒息。后来,我就伪善的躲避了任何一个男人,直到他的出现。
六:织网
电脑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不是因为它的功能强大,而是因为它有许多个网络资源,网络资源则是鬼栖身的最好归宿了,对我来说也是如此;我在死亡之后,通过一个叫乌鸦的人帮助,构造了一个属于我的网络世界,并且创造了一个叫做“贞子的网页”;乌鸦是四百年前的得道高僧,因为四百年前计划的失败,打算在四百年后重新开始,又或者说乌鸦花了四百年的时间找一个人,找一个怨灵,而这个怨灵就是不幸死亡的;于是我答应乌鸦帮他吸取三千个男人的魂灵,以帮助乌鸦完成四百年的夙愿,于是就冲彼此不同的需要,二个互相不干扰的人达成了一致,不对,应该是一僵尸一女鬼才对,他们都不是人。
于是,一个充满了复仇的网就这样织成了,里面的男主角往往是男人,也就是说男人是主要被攻击的对象,但是觉得不会攻击女人。三千个人的宏伟计划就这样开始了。
从1999年5月年到1999年七月接近尾声的时候,已经收集了二千九百二十一个男人的魂灵了,仅差七十个男人的魂灵了。究竟这项宏伟计划又是否会完成?请看下一章节。
七:ICQ
我叫金正中,是诛邪一族马家的第四十一代传人,而我的师傅是马家第四十代传人马小玲;我的师傅是一个表面像块铁石的人,可是内心却是很善良的。所以我很敬佩她,敬佩马小玲。而我和我师傅的工作就是进行诛邪,只要有人出的起价,我们就会出动,消灭鬼怪,是不会过问其好坏亦或正邪的必要。
十一长假前夕,师傅接了笔大生意之后,一笔关系到日动集团属的四国大厦附近楼房的诛邪任务之后,待到完成的时候,师傅吩咐我一些话之后,便去了英国,时间为五天。可能今天的任务对我来说过去辛苦了,所以师傅也想去放松下,于是就有了后面的事情的发生。
我听说,现在流行用一款ICQ的即时聊天软件,我正打算耗费几天的时间用ICQ和世界各地的朋友聊天,就在买回电脑的当天晚上,我申请了帐户和填充完整资料之后,虽然有点过份夸大其辞,再等待世界各地的网友加我的时刻,我竟然睡着了。。。。。。在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电脑屏幕上有一个陌生的ICQ号码请求加我为好友的信息,我因为无聊便同意了,当我打开她的资料的时候,发现她什么资料都没有留下,除开姓名之外,她的姓名一栏显示她的名字是“藤野贞子”看到这名字的时候,我感觉很平常,因为我对贞子的网页几乎不了解,所以也不知道贞子网页是ICQ上面的。
她给我发了一句话:“寂寞吗?寂寞的话,去我的网页看看吧。”顺利的进去之后,接着出现的是一种叫“剪刀,石头,步”的简单游戏,旁边赋有一张被掩盖的图片,我认为应该是贞子的相片,可是想要获知图片内容的我,竟百般无聊的玩起了“剪刀,石头,步”如此本应很简单的游戏,一开始我就得到了开门红,看到了她的一双眼睛,我瞬间感觉贞子的眼睛很迷人,很好看。到后面的几个时辰什么也没有看到。冲着之前的劲,我接连玩到第三天,终于看到了全貌了,果真是穿着和服的日本女人,我不禁大惊,令我有一些怀疑,于是我打算放弃,可是到了第六天的晚上,我主动的想要结束一切游戏,没有想到被贞子控制了,就一直持续到了第六天的十二点,离第七天只有一天了。
被贞子控制了,是在视频中,就是面对面的看着和交流,不过是借用电脑的媒介罢了。这个时候,我师傅悄好从英国回来,不过我的假期还有一天,也就是第七天。早晨,我去换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准备着晚上的惊喜,我在计划认识着一星期的特别计划。时间很快的到了,第七天晚上八点半,贞子准时的出现在了屏幕之上,她开起来还是那么的美,还是穿着和服;之前我在一间山顶酒店,后来因为过去吵闹的关系换到了山顶,可以最近距离看看星星的地方;之前,我在山顶的酒店说了这样的一系列话:“传说中的牛油菠萝包(这个牛油菠萝包的特别之处就是我从未见过一个这么情深义重的牛油菠萝包,如果我对别人说这牛油菠萝包是一个杀人入麻的女鬼因为怕我金正中肚子饿,所以不辞辛劳赶出去拿回来放在我手上的,我想没人会相信的,他们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不相信我,不信我能从一个女人身上得到一份至纯至真的爱,上天对我实在太好了。如果有人问我,这个牛油菠萝包有多重,我会说我用十双手也拿不起来,如果这个牛油菠萝包有知觉,我相信牛油会滴得满地都是,因为它正为我,流出开心的眼泪。)再如此一翻话下,转眼到了第七天的傍晚,我和贞子说:“以前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来这里看星星,但是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看星星了,因为现在有了你,我没有必要了,我也不会不开心了。”又过了会,到了第七天的十二点,贞子欲在我睡眠之时杀死我,但最后还是没有,因为贞子真的爱上了我,所以爱将恨化解了。之后,我师傅与天佑,求叔,复生欲对付贞子,可是却遭受到了正中的反抗和冲击,所以没有能实现毁灭的想法,最后正中被贞子带入了网络资源的世界,就是之前织造的世界,此时贞子欲与正中永远在一起,而正中欲逃跑;到了,后面正中的师傅正打算毁灭贞子之时,贞子说的一翻话将正中打动,于是正中告别了师傅及其他的人,决定与贞子永远在网络世界中,这个故事就这样的结束了,没有任何的多余描写。
后记:爱情总是傻傻的,会让人抛弃一切的不合适在一起,从不认识到认识,从不了解到了解,从陌生到不陌生,从愿意熟悉到熟悉明了,这一切都是因为爱的浮现,本文当中贞子与正中同是如此,为了爱情宁愿放弃辛苦得到的一切,值得称赞,爱情里没有值得或不值得,只要爱不爱,能不能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爱,若是我,定也会这样做。毕竟,爱情不分年龄和其他的情况。
第76个、那个虫咬的苹果叫 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剥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上市场上给她买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当他把让虫咬过的苹果送到她眼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起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的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着。她看得愣住了,因为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的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到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都愣住了。
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
他简单的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俩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适合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床上,很疲惫的样子。他让她削个苹果,他苦苦的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
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进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很多的苹果,读书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己,恨自己不该这么冲动。
他出差回来了,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响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起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没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啊!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啊’!
她流泪了,她知道,这个带虫眼的苹果就是他们的爱情啊!
第77个、他和她的故事
有那么一个女孩......
她真的觉得自己喜欢上一个男孩了,但是她不希望自己喜欢上他,所以她只能逃避。
但是当那个男孩离开了后,女孩发现了自己心里好像空了什么,她经常上线又要假装隐身,只为等一个人的头像亮起来。但是每次看到那个灰暗的头像心里就觉得好失望。有一天,那个了无生气的头像突然亮起来了,女孩真的很开心..但是女孩又在苦恼了,她在等他找她聊天...但是等了好久,头像还是静静的,女孩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只能等他...突然那个头像抖动了,女孩按住心里的开心和男孩聊了起来...
当男孩说“再见”的时候,女孩有点不舍,所以只能每次看着和他的聊天记录...女孩觉得这样很辛苦,她开始删了和男孩的聊天记录,不再看他的头像,但是她还是觉得心里缺少了什么...其实她曾用暗示告诉过男孩她对他的感觉,只是她不知道男孩到底知不知道,但是女孩又害怕他知道,因为女孩没有自信也很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女孩真的很希望听到男孩的答案,但是她最后还是选择不要知道...
男孩问过女孩“要是你以后有不开心的事或开心的事我希望你告诉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秘密你可以把我当做你人生之中的密码保险柜永远永远都不会让外界知道,行吗?记住保险柜的钥匙只有一把是在你手里的...”女孩答应了那个男孩,她对他说:“那么你有什么想要告诉的事情也可以投给我这个小小的信箱哦,不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哦,即使无聊的事情也可以哦!信箱的入口只为你打开哦!”...
从此女孩知道他们只能是好朋友,所以她决定把对男孩的爱藏在心里,只为成为男孩最知心的朋友...
女孩是第一次有那种叫“喜欢”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苦涩也有点甜蜜,但是女孩不后悔喜欢他,因为她觉得能成为男孩的好朋友也是一种幸福....
忽然有一天男孩和女孩之间有了小小的争议,在争议的过程中,他们都把心里压抑的感受全都告诉了对方.当时女孩真的很震惊,也不相信,不知道男孩是不是给了她一个很甜美的梦,只要到了第二天梦自然就会醒。男孩说他自己也喜欢了女孩,只是后悔当初她在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结果等双方离开了之后才懂得自己当初有多傻。他叫女孩不要放弃,说他在等他。女孩被他的话感动了,女孩对他说,她会把永远的“墙壁、眼睛、膝盖”和“8023”给男孩。最后男孩和女孩都给了彼此一个承诺,承诺三年之后只要双方都还是喜欢对方,那么就给彼此一个幸福的结局。......女孩不知道男孩会不会一直都记得这个承诺,但是她觉得她相信现在,因为现在的她是幸福的,而幸福的感觉是男孩带给她的。她记得他在当天给了她三个承诺,但是女孩还是希望男孩不要那么轻易就给承诺,因为承诺多了就变得不够珍贵和真实。那天的她真的很开心,她认为就算男孩说的每一句话是谎言,她都相信那些都是善意和美丽的谎言,就算樱花只开了一瞬间就谢了也觉得很谢谢男孩当天带给她的快乐...
今天女孩和男孩聊了一天,把想说的话都说了。男孩说给女孩一个了解自己的机会,之后他发了好几段话给了女孩,她很认真的看他给自己发的东西,等女孩看完了之后,她回给他一段话:“巨蟹希望天蝎开心,巨蟹不希望拥有完美的天蝎,她只需要开心的天蝎,巨蟹永远只爱只等天蝎一个。”...自从他们都向彼此表白自己的爱意之后,女孩经常都能听得到男孩的甜言蜜语,但是女孩不是那种陶醉于甜言蜜语的人,她反而觉得很不习惯,觉得不够真实。她认为甜言蜜语越少才显的越珍贵,但是她怕伤害男孩的心,所以她答应男孩自己会尽快的习惯听这些。...这是她的第一次喜欢,所以她什么都不懂。女孩的妹妹说自己不要太过开心,太过相信此时的感觉,她说现在的他们只是用言语来表达之间的感情,但是实际行动一点也没有,只要分开的时间长了就会把双方的感情冲淡,到时候或者男孩已经喜欢上其他女孩了,或者到时候才觉得其实大家都不是很爱彼此。所以不要把所有的真心和感情投入到里面。.......女孩听了妹妹的话后有点忧虑了,她也开始觉得害怕,不是她不相信男孩,只是她对自己没有很大的自信。但是如果到时候男孩真的喜欢上的其他女孩,她会很真心的祝福他们,希望那个住进男孩心里的女孩能给到男孩快乐!而女孩就会继续努力追寻自己的理想.....
现在女孩希望自己好好喜欢男孩,虽然不确定“喜欢”有没有到了“爱”的地步,但是她会在男孩还在认为是喜欢自己之前好好喜欢他......
这些天男孩都有发短信给女孩,虽然刚开始男孩还是觉得不知道应不应该联系女孩,其实女孩心里的想法和男孩是一样的。她希望收到来自他的关心或简单的慰问语,但是她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也是这么想的?女孩有时觉得很迷茫,不知道和男孩是不是真的是开始恋爱了?她觉得不真实,因为她自己觉得自己连灰姑娘都不是,怎么有可能得到属于自己的玻璃鞋?当男孩发短信给她的时候,女孩真的有种幸福的感觉,看着男孩对她说的每一句关心或甜蜜的话语,女孩真的是十分的感动。她很感谢他还是喜欢自己的,还是关心自己的!但是她不知道他的喜欢和关心能持续多久?女孩不相信有永久的爱情,她也知道男孩现在还是太年轻了,有些甜蜜话语和承诺不能太过于相信。所以她希望自己不会太过于沉迷,不然到最后自己是最舍不得割舍的一个人。男孩希望女孩在梦中能梦到他是王子,而她是公主的童话,但是女孩知道,他可以说是王子,但是她却不能说自己是公主,所以女孩有时真的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男孩。其实他一直都很努力,一直都在为自己而前进的。男孩找到了学校,但是女孩怕男孩找的学校不能够满足男孩实现理想,他说学校好坏并不重要,只要自己有努力才是最重要的。其实女孩知道男孩所想的,只是她更知道一所好的学校再加上他的努力学习,更加可以帮助他实现梦想。她真的很害怕男孩学习只是抱着三分钟的热度,但是她知道既然自己喜欢他就应该相信他和支持他了。她不希望泡沫贫穷的爱情,她希望现实富有的爱情。富有的爱情不仅仅只是指财富,更是指精神、品德和梦想。泡沫贫穷的爱情并不可以当饭吃,也不可能持续永远。但是男孩真的懂吗?女孩不知道!...她只希望男孩现在要记得自己对梦想的誓言,要记得为自己为他的父母而负责!社会是现实的,所以自己也必须现实,每一样东西只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热情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梦想也一样,所以追求梦想的脚步一步也不能怠慢!这些女孩也希望自己能懂得,她更希望男孩能明白!
她会为梦想而努力,她希望他也一样...
刚开始女孩承认自己是真的喜欢过男孩,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孩越来越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喜欢男孩?而男孩也是否还喜欢女孩?可能是因为女孩对自己的喜欢和对男孩的喜欢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和猜疑,所以她决定和男孩结束一切。本来她是希望由男孩先提出的,这样她的心里也会比较好过些,但是没办法,最后只能是女孩来提出。有时候女孩在想他们从未开始,又何来结束?但是的确是女孩对不起男孩在先,而她只希望男孩能找到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和未来。
第78个、我所爱的,只是那一年穿着白衣服的男生
每一位女生或男生心中都有一位天使,绝对的唯一,只是在远远的地方,可望而不可及,我也不例外。
那是在哪一年,我也不记得了,大概是在高一或高二吧,我们学校的食堂是在公寓楼的地校,-1F,每次下去打饭都要下一大坡梯子。有一天,我跟闺蜜下完课去打饭,下一坡梯子时,一位男生上来了,右手拿着饭盒(我们那个地方特意的,像个杯子似的)从下面上来,穿着一条咖啡色的裤子,头发分向右边,他的头轻轻一甩。突然,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牵动了我,我的心只想微笑,嘴角有点微微上扬,或许是觉得他对有点可爱,或许是我觉得他可爱而因此有点得意。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候,一天上早操,在我们那上高中是住校的,早上六多久起来,学校统一跑步、做早操,在一个深秋,天气有点微凉,早上六点多的时候天还没亮透,有点雾蒙蒙的感觉,在学校的泥土操场上看到了一团白影,T桖,短裤,很美,像天使一样,还有那右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我的心为之一动,或许是心悸吧。
时间就这么样流逝着,转眼就上了高三,学校为了照顾我们毕业班,就把我们从最底楼搬到了最高一层楼,是为了防止那些学弟学妹下晚自习走了时候影响我们,因为我们要上三节,而他们只上两节。
有一天下课了,从窗外望去,又是一团白色,右分又出现了(就叫他L吧),白色的衣服,从我的窗外飘过,我的心不知道怎么了,只知道飘啊飘啊飘,感觉很开心,或许高兴,还是其他什么。
而这之后,L每次下课、上厕所总会从我们窗前飘过,白色的衣服,脸庞,红色的衣服,灰色的衣服,横条纹的衣服(绿白、蓝白相间)。我总是准时在三次(早、中、晚)下课把目光锁定在窗外,等着他飘过,他就像天使一样。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他就在我们隔壁的隔壁,11班,还知道他叫L,跟我闺蜜一个班,有点熟。告诉了我的闺蜜,只是我的闺蜜不是很赞成。从此之后,我就在不经意间胡思乱想啊,坐在教室就开小猜,想他坐在隔壁的隔壁在干什么,坐了那个位置,每天下午吃完晚去上晚自习之前就写一篇日志,总是在写今天有没有看到他,在哪里看到的,我的心情怎么样,放假了也写,就写诗啊,写想象他在家做什么,开不开心。我曾认,爱情确实能让人成为诗人,做为理科生的我既然能写出优美的诗作,只可惜后来那些日志被人毁了,再也没有了,包括我收集的有关他的一切,一个经闺蜜之手的一个上好佳的塑料口袋,一些我为他坐的小东西,还有那什么什么。
后来,有一天我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爱一个人就送他围巾吧,在学校的小店里看到一条围巾,灰白相间,我觉得它就是属于天使的,就买了,当时15元吧,托朋友给了他,是匿名的,还夹了字条,大概就是说,你不要乱想,我只是想送你围巾之类的。其实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不想影响他,虽然我天天胡思乱想,因为在高三,学业比较重要。
记得那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的心就像有一只小鹿在跳,我也不知道在跳什么,或许是怕他发现了吧,或许是。。。。。。反正是有那么多的不确定。
再后来,我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他手机号,记得有一次放假,我跑到小店里给他打电话,我只是想听听他打的声音,在这之前,我从没有听过他说话,打通了,他在哪里喂,喂…喂,我紧张的不知所措,就挂了,奔向田埂,奔向家对面的山上,始终安静不下来,就像《初恋这件小事》里的小水向学长打电话那一幕,小水打通了跑到外面直跺脚,多年后,看到小水这样,我就想起那个我和当年的他,有时独自一人会心里酸酸的,想起远方的他,跟我的对话至今不超过五句的那个他,他从来都不了解我的他。想起当年疯狂的我,如今却没有了那般勇气,小水和学长的结局那般美丽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是无能为力。
之后的日子里,奔走在校园,我会从四面八方搜索他的影子,记得做早操他穿着那条纹衣服奔在我前面的样子,记得他从食堂上来在操场上看人家踢足球的画面,记得下晚自习他去学校小吃店买鸡爪的画面,记得放假回家在那等客车的画面,记得他从学校小店出来,我刚好在他后面的画面,记得那次放假回校,我去眼镜店买眼镜碰到他的画面,记得还是一次坐车回校,在街上看到一个女生掉着他胳膊的画面(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妹,跟我们一个年级,在1班。当时的我莫名的难过。)想起,他们班去县城体检,我跑到他们教室找到他的课桌,看到了那张证件照,仔细一看,原来长这样啊,我就想笑,还对着那张照片傻笑。想起,一次下午,我去食堂吃晚饭,没戴眼镜,他从我右边走过,我局促不安的样子。想起我买了相机站在宿舍等他从食堂上来,到宿舍那边,用相机偷拍的样子,可惜,后来那胶卷在毕业时在学校弄丢了一个包,包里的胶卷也都没有了。想起高考时,看到他穿着黄色T桖的样子,想起考英语之前他和同学坐在楼下的花园旁的样子。想起高考结束后我去双桂,在车上看到他在另外一个车上,从另外一个方向开过去,白色的衣服,侧脸,我记得那一定是他,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之后,我得到了他QQ,就加了他,去他空间看看,发QQ信息,而他,只是把我当成一陌生人。喜欢上qq空间上校内也是从那会开始的吧,我总是喜欢从哪里得到一些他的动态,心情不好了,在哪里,都做些什么,有照片。后来的后来,我上大学去了,而他也去上大学了,在北方,我也买了手机,买手机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发短信,我总是喜欢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跟他聊,而不暴露自己,这样我很安全。(写到这,我想起了他,不禁黯然泪下)
他军训那段时间吧,貌似我们是最和谐的,他会分享听他的点滴,他告诉我,北方的风好大,他说他穿了好厚的衣服,他说他在学红歌,他说,他跟哥们出去吃饭了,他说小弟弟,他说大学没意思啊,他说要送我笔记本垫脑,我当真傻傻得在桌子上得把脑袋放笔记本上,他说想歪的站墙角唱国歌,他说,真没意思啊,对前途无望。我立马就从新申请个QQ号,发邮件,带歌带照片的那种,鼓励他,只是后来那个QQ号我也忘了是什么了。我说我在干啥干啥,我今天去爬山了,只是我从没告诉他我今天去寺院也抛硬币了,还为他祈福了。我也迷上了网吧,舍友说,你上网真频繁啊。只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想去看看他,看看他QQ空间和人人。
在后来,我发短信他很久都没回了,在后来,我删了QQ和校内,在后来08年下了一场超级大的雪,从北方下到了南方,下到了我的心里。他和一位女孩恋爱了,他的日志刺痛了我的心,在后来我总是习惯性地隔一段时间去他空间校内看看,当然是申请了另外的账号,或许是为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吧。或许有时候打打骚扰电话,打了,不说话,有时候从新申请个QQ号,扮成陌生人跟他聊天,但大多时候每当我想起他时,看看校内和空间足够了,思念就不会蔓延,也不会失态,这两个地方就好似代替了他,给我了一剂安静剂。每每上网,总是看看最近来访里有没有他,在后来在我实习的时候,他突然来我页面了,让我激动了好久,我的心又不去自觉的跳啊跳啊跳得很厉害。我激动得要把我对他的心情告诉他,其实只是我多想了,只是他突然想起我而已,准备把日志都寄给他看看,当日志寄到半路我又后悔了,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连普通朋友都不是这样做只会丧失自己的自尊和打搅他平静的生活,或许让他更内疚,不想让他不快乐,所以让他把他退回来了。
2011,我毕业了,阴差阳错来到了这个我完全不熟悉的北方小城,而他同样在北方,只是离我很远很远。
喂,喂…
喂,喂…
我很内疚…
喂,喂…
喂,喂…
这就是他迄今为止与我的对话,只有五句,也许有人问: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他只对你说过五句话,只是在电话里面?我想说的是:“我也不知道,爱情就是这么神奇,或许这才是爱情。”等到年华已逝,突然想起,这才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那些傻傻的幸福,想起那些年,这些年,我或许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谈着一场一个人的恋爱。在这个浮华的世界,想起那团白色从窗外飘走,我的心就安宁了许多,我的人生要走,我也已经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便没有了当初的疯狂,结局没有小水与学长的美好,或许我没有小水的勇敢,没有那种强大的力量。
在远方的你,对我完全陌生的你,祝你一切安好,对于我来所便是晴天。
第79个、变成河如水般的温柔
因为心疼所爱的男人,女人便选择了一种如水般的温柔,呵护她的男人。
他成为单身父亲的时候,女儿刚7岁。肿瘤医院送走了那个善良女人之后,女儿的小手抓了他一整天。从此,他开始娇惯女儿。女人说,“我也是因为他的那个样子喜欢上他的……那天,他带着女儿去春游,他牵着她的手并排走,很称职的一个慈父。”他们的爱情是在那之后不久开始的。“你知道吗?你做父亲的样子比做情人还要好,温厚极了。”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情话。
已经13岁的女孩,说什么也不让她进家。他为三个人见面准备的晚饭,在厨房里摆了3天之后倒掉了,女儿翻出母亲的一张照片,放大,摆在他预定的新房里……
他们只好重新坐回以前约会时常去的那家茶馆里。
她是独生女儿,家庭很传统,年老的父母用担心的眼光猜测着她的初恋。他去过她家。她父亲独自坐了一夜之后才说话:“挺沉稳的,年纪大,就大了吧……”她听见父亲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第二天带她去买了戒指,婚礼定在开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
现在,他坐在茶馆的椅子上,低着头,无话。她靠近他,蹲在身边,很近地看着他的脸。男人的眼睛布满红丝,那是从女儿那里得到的败绩。她觉得什么东西被打翻了,心慢慢地溶化成甜蜜的太妃糖软得没有力气怨恨。
她知道,来年的婚礼不会有了,因为一个倔强的小女孩。
第二年春天,女儿和同学去春游,汽车翻在高速公路上。女孩躺在父亲面前的遗体完好无损。他呆坐在医院抢救室外的椅子上,两手扶着膝盖,低着头,一缕头发挡在眼前。她第一时间赶去,走廊里没人,灯坏了,光线很暗。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因为无望,手上有种可以扣进她肌肤的气力。她把他的头紧紧揽在怀里,用两条胳膊护着……
一个不能谈论爱情的故事,却始终被爱情搀扶着,直到爱情过早地煎熬成了亲情。
他们最终没有结婚,因为他在失去女儿之后忽然间老了,再没了做丈夫的激情。但她却瞒着老父老母说是登了记,然后堂而皇之地搬进了他的家,不是因为没有了倔强的女孩儿,而是因为她爱着的男人正没人心疼呢!
女人开始洗涮、做饭,张罗着生活,预想中的烂漫似乎已经淹没在了实现的日子中。
女人在闲下来的时候想想就笑了:“我以为找到了一座山,没想到自己先变成了一条河……”
第80个、哥们霸占我女友我恼羞成怒
作者: 阿文
我和林浩是好哥们,高中时就在一起玩得很好,几乎是形影不离。而且我俩都是学医的,最后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那时同学们都说我们是好基友,其实只是友情坚固些,无所谓别人怎么说。
我没林浩家庭条件好,当年他也没少帮我。比如我交不上学费,他会先替我垫上。我生活费用完了,也是跟他一起蹭饭。曾经以为,我俩的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可是……
大学遇见菲菲,她长得漂亮,而且是学校的广播员,每天听着她广播,感觉整个人都陶醉了。
当时林浩和我开玩笑说,这姑娘不错,你追吗?你不追,我可要下手了!
我说,如果你喜欢她,你就去追好了!林浩说:那不行,咱俩是好兄弟,我不能和你抢,这一吧,你先去追,你追上了,我祝福你们,你若是追不上,我再下手。
我说,那你也忒小瞧我了,你可别后悔。他说,绝不后悔!
然后我就想尽办法去追求菲菲。没想到不久之后,菲菲就答应和我谈恋爱。
那时我们三个经常一起吃饭,周末也一起出去玩,感觉其乐融融,特别幸福。
和菲菲恋爱之后,就和林浩有了些距离,但在我心里,他仍旧是好哥们。
后来,我和菲菲一起租了个房子,同居了。但是和林浩每周至少有几次在一起吃饭或玩耍的机会。我还经常鼓励林浩,赶紧找个女朋友,到时候一起玩也不尴尬。
林浩嘴上说行,但是就是不行动,这事儿我也为他着急。
我万万没想到,临毕业时,菲菲突然神秘失踪了。我打她家里电话,亲朋好友都找不到她。当时林浩比我还要着急,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脸色苍白。
因为当时情况比较紧张,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最后却发现,原来菲菲意外怀孕了,自己去医院做了流产。然后自己开房住进了宾馆。
最后菲菲向我坦白,他背着我和林浩出轨了,她不确定孩子是谁的,所以不敢告诉我。
那时林浩私下送了她很多昂贵礼物,她一时冲动,迷恋物质,就和林浩在一起了。后来发现她和林浩的脾气不和,想分开,却被林浩纠缠,最后发现怀孕,近乎崩溃。
然后她说,如果你不嫌弃我,我们就在一起,如果你不解恨,可以打我骂我,我错了,我们分手吧……
当时我心里五味杂陈,两个最信任的人,把我背叛了,我的伤痛,无以言表……
回复博友:
你的故事告诉我们,爱情是不可以隐藏的,也不可以玩阴的,爱情就是光明正大的心灵交融,爱情就是两个心碰撞出的幸福火花。
其实自打你追求你女友之前,就足以看出,你哥们也爱上你女友,只是当时顾及兄弟情面,没有说出口而已。
事已至此,看得出你女友对他没有实质感情,只是一时冲动出轨,如果你能原谅,之后肯定能获得爱的回报。但我不建议你立刻做决定,遇见这种乌龙事儿,你内心肯定很糟乱,建议你先冷静一下,待心情平复之后,再理性决定事情走向……
第81个、一幅7种水仙的画
据说爱不是你发现的东西,它是你做出来的东西。钟爱的唐娜是我一生中做得最舒心的东西。我们结婚21年,可是我们仍然是新婚夫妇,如果你认为婚姻应该永远的话。
一年前,当电话响起,我接电话时,那个声音说:“我是弗里曼医生。你的妻子患了乳腺癌。”他直白的语调不带感情色彩,尽管我可以从他的声调里揣摩出他的心境并不是平淡无奇。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内科大夫,这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电话。他和唐娜谈了几分钟,当她挂断电话时,红晕从她的脸上消失了。我们相互搂着,哭了几分钟。
她叹了一声,说:“行了。”
我看着她,“好的,”我说,“我们得了癌症,我们要应对它。”
自那以后的12个月里,唐娜经受了化疗、乳房切除术、骨髓移植、射线疗法。她失去了头发,她失掉了一个乳房,她失去了隐私,她失掉了与明天永远会来的假定相联系的舒适。
但是她从未失去尊严和信仰。她从未放弃,从未屈服。
我们在她床边的墙上做了一个小型的记号,内容是:“有时主平息风暴,有时他让风暴肆虐疯狂,平静他的孩子。”这个小记号的语言成了我们的圣歌。
她做了乳房切除术后回家的那一天,她仔细地照了镜子,然后耸耸肩膀,说:“原来这就是我现在看上去的样子。”她穿上睡衣,上了床。她端详着自己,看见了希望,而我看到了勇气。
她在医院里度过了复活节、母亲节。在经历一系列无止境的医疗程序期间,她思绪万千。
但是她也收益颇丰。
她戴着假发和填塞的乳罩,坐在机动化的轮椅里,出席我们的一个儿子的婚礼,除了新娘,她无疑是那里最容光焕发的女人。
她清楚地知道家人和她的邻居爱她的程度,她清楚她在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中的意义有多重要。我们收到短简、信件、电话以及留在我们门阶上、内有自制的面包和饼干的神秘包裹。唐娜说她没有意识到这么多人关心她。
一天夜里,在她的身体严峻的考验的最低点,我坐在椅子上,沐浴在她病房的寂静中。她已经结束四天连续24小时的高剂量化疗。她的免疫系统已经被摧毁,她的光头闪闪发光,她的眼睛呆滞,没有神采,她的体重减轻了30磅,身体被摧垮。她醒了,我将手伸过去,抓住她的手,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因为她的皮肤和静脉以及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如同栀子的花瓣一样脆。如果骨髓移植不成功,那将意味着生命即将到达终点。如果移植奏效,她就能康复了。
“喂,”我说,“我爱你。”
她笑了。“是的,你一定是这样。我敢打赌你会向你所有的女友这样说。”
“当然会的,因为你们都是我的女友。”
她微笑了,镇定剂又一次发生效应,她又回到睡眠中。
10天后,她的骨髓移植成功了,她的身体开始康复了。一位名叫南希的了不起的志愿者来到唐娜的病房看望她,教她如何将水彩画作为康复疗法的一部分。我在房间里,这位女士递给我一支画笔、纸和颜料,以一种纯粹的命令口气说:“画个东西。”
于是我将几种颜色轻轻地敷在纸上,我画了一束花,我自称可能是用毕加索的风格画的东西,毕加索可能称之为“立体派艺术家作品”的东西。当唐娜和南希认出它们是水仙,并且认为她们能识别7种水仙时,我受到鼓舞,这是我原来的心愿。
我想起40多年前听到的一首古老民谣中的几句抒情诗句,于是我把它们写在这幅画的下面。我是这样写的:
我没有高楼大厦,
我没有土地,
手上也没有纸币声沙拉拉。 但是我能向你展示一千座山的早晨,
给你一个亲吻和
七种水仙花。
她把我的画贴到她房间的墙上,仿佛看见了我童年的梦又一次滞留在冰箱门上。只是这个时候,周围才有生命和死亡,爱情和希望。
她现在回家了,我们的生活在继续。每天我们时而笑,时而哭,我知道我们依旧相爱甚深。
我爱她是基于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所有最好的原因。最后,我爱她是因为在创造我的世界和我的生活方面,她比单枪匹马的我创造得更多。
她爱我是基于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所有简单的原因,是因为万籁俱寂的夜晚和阳光明媚的白天,是因为共享的笑声和共同的眼泪,是因为21年的盘中菜、花纹织物和上下班,是因为当她凝视我的眼睛时看见了她自己的前途。
还因为一幅7种水仙的画。
第82个、关于爱情的三种答案
那天是立春。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十九岁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静的笑容和桃红的脸颊,忽然无端消瘦,不自觉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辉,开始打来莫名其妙的电话或者写来同样不知所云的信,有时是眼泪,有时是感慨,更多的时候是不断地追问:“爱情到底是什么?”而爱情,大概在我们生活中为数不多、要亲自去探索真相的问题吧?
那一天,实在是忙,晚上还有绝对不能不去吃的饭,可是因为喜悦着她的喜悦,忍不住就在饭桌上重复了她的话。
左侧的女士喷了一口烟,在薄荷气息里她艳妆的脸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轻轻笑一声:“真是太年轻了。大概要到我们这种年纪,才会知道。爱情呢,不过是蛋糕上的奶油,永远是甜的软的香糯的。吃尽以后,才暴露出来底下的蛋糕,也许已经干得发裂,也许已经长了绿毛,可是能怎么样呢?蛋糕都已经买回来了。生命也就是这样一块蛋糕吧。”烟在她手里烧尽了。
就在一低头的瞬间,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龄。那些繁华统统落尽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头发下庄重的黑大衣,一脸抚不平的皱纹在告诉我她已经和那“死老头子”吃不在一块儿、住不在一块儿、生死无关的时候仍然是平静的。春天的夜,依旧冷,我说:“总有过,爱情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有吧。但是,不是她们说的那样。也许,爱情就像玻璃对着阳光反射出来的光环,七彩缤纷,光华夺目,那一刹那是天上人间,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阳从来不走回头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机会阳光会照在你身上,让你看到这样的奇境,然后太阳就离开了。你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块暗淡无光的普通玻璃。”
回家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脚下纠缠不休地诉说。蓦然间,她们的声音又都在潮声中涌现。这三个女人,站在生命的三个驿站遥遥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时光的河流里彼此对看、却永远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探究爱情的本来面目。懂得了她们的答案,也就是懂得爱情对女人一生的伤害吧。
这是春天,这是最美丽的春天晚上,而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第83个、相片姻缘
那是早些年的事情。那时办公不用电脑桌,用写字台。那时的写字台上,多半有一块大大的玻璃台板,台板下面,绿绒的衬垫上,摆放着随时要用的年历啊名片啊什么的,还会有一些个人喜欢的风景画、照片,从台板就可以看出人的个性来。
工会组织活动,那时个人还不大有照相机的,他是工会干部,拎着个照相机给大家逐一拍照。
回来冲洗出相片,一张张平平整整地压在台板底下。来一位,翻起台板玻璃取走,倒也方便。
她来了。她文静秀气,单位里很多小伙子都暗中喜欢她。照例,翻起台板玻璃,可是那张照片粘得很牢,四个角都试过,还是揭不下来。
怕硬撕要撕破,他就又为她冲洗了一张。
一开始没啥,因为台板下面照片多着呢,等到一张一张都拿走,只剩下一张的时候,就有人发问了:她是你的什么人啊?
问的人其实都认识她,重点是在“你的什么人”上。
他的回答从我的同事到我的朋友到我的女朋友到我的未婚妻直到我的老婆。总而言之,这相片一直在他的台板玻璃底下压着。有一年单位里可以领新玻璃台板了,他也没去领。
结婚10年的时候,她有了新的恋情,他们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已经到了分割财产的时候,她说,想把台板底下那张当年的相片收回去,再放在那儿不妥。他虽舍不得,但无奈,翻起台板玻璃,从四个角试着揭,仍然揭不下来。
她说:现在撕破也无所谓了,我来吧。
他看着她,用两个指头紧夹住一角,屏住呼吸,“哗”地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相片揭下来了,完好无损,真是个奇迹。
两人都仔细地看那相片。她说:我那时可真年轻。他说:看来还是蛮容易揭的,怎么我就揭不下来?
她忽然不作声,过了一会儿,眼泪就流下来了。
她想他一定是太怕撕破了,才撕不下来,他太珍惜,就像十年来一直珍惜着自己。而自己揭得那么爽气,是因为不在乎,就像不在乎这婚姻。
她把相片又放了回去,直到今天,还在那儿。
第84个、结婚七年
结婚第一年,他们甜蜜恩爱,如胶似漆,见别的夫妻打架吵嘴摔东西竟然还能过得下去,觉得不可思议。
结婚第二年,他们开始吵架。她摔坏一只精致昂贵的钟表,哭了40分钟,然后挽起包袱回了娘家。于是每天下班后,他都会到单位去接她,主动认错让她跟他回家。她不为所动。半月后,他买了一大束鲜花来找她,主动陪她逛街,她历数他的“罪状”达10分钟,最后加上一句警告:你以后再这样,我绝不原谅你。他沉默表示同意。
结婚第三年,吵架时,她摔破几只廉价的玻璃杯,哭了30分钟,到朋友家住了几天。他给她打了几个电话,她就和他回家了,将地面上的碎玻璃碴清除干净,但她依然不和他说话。吃饭时,他在卧室外面敲门说:小鸡炖蘑菇做好了,出来吧!于是,她出来和他一起吃饭。他对她说,我错了,你能原谅我吗?她沉默。
结婚第四年,吵架时,她摔坏了一盆自己培育的小吊兰,哭了20分钟,到楼下溜达了一天。回家后,他若无其事地在沙发上看电视,客厅里,碎叶和花盆的碎片摊了一地。她主动打扫干净。他做好晚饭自己坐下来吃。她自己盛了一碗坐在他对面,和他理论谁是谁非,他不置可否。
结婚第五年,吵架时,她将一只靠垫从沙发扔到地上,哭了10分钟,然后从客厅冲向卧室。他站在窗前抽烟。她从卧室出来,将靠垫拾起来,做了一顿自己爱吃的晚餐,吃完后上床睡觉。他到外面的餐馆吃晚饭,回来后她主动和他说话,和他讲道理。他言辞激烈地说:我没有错!
结婚第六年,吵架时,她没扔东西,只哭了5分钟,呆在客厅里只换了个姿势。他搬到办公室住。她给他打电话,恳求他回家。她做好一顿他爱吃的晚餐,为他盛饭,告诉他,我错了,你可以原谅我吗?他沉默。
结婚第七年,吵架时,她没有哭。当天她就认错了,并且主动陪他看球赛。他将她的“罪状”历数10分钟。最后一句警告:你以后再这样,我绝不原谅你!她沉默,拉过他的手放在心口。
是什么让以前那个爱哭爱闹的小娇妻变成了如今这样一个懂得迁就、忍让的柔顺女子?他蓦地感到一阵心疼,随之,眼睛也酸涩起来。他一手怜惜地拥她入怀,另一只手,悄悄擦去了不经意涌出的泪水。
第85个、爱情像坐公交车
爱情有时像在等公交车,不想坐的公交车接二连三频频为你停留,而真正想坐的,却怎么也等不到,像是一场存心的恶作剧。
等到公交车终于姗姗来迟时,却像约好似地结伙成行连来两三辆,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无论坐上哪辆,都抹不去心头淡淡的怅惘,总担心错过的是否才是最好的选择。直到两车交会时从窗外看进车内的景象,才豁然开朗,或是懊悔不已,但毕竟不是置身其中,无从断言真相。
公交车的路线繁杂交错,任君选择。有的迅速便捷,偏偏班次极少,要靠运气及毅力才可能等到;有的班次频繁,却必须中途换车,才能抵达目的地;有的路线曲折迂回,抵达之日漫漫无期;有的总是过站不停;有时偏偏等待的,站牌和时机却不对,让人总是上不了车;有的车轻松舒适,随招随停,却无法开往你心中想去的地方。
于是,有人勉强挤上车,在车门开闭的夹缝中狼狈惶恐地走完全程;有人错看站牌,慌忙上车又下车;有人改变初衷,却在不停的转换间迷失方向;有人错过了目的地,却意外欣赏到一路的美好风光;有人耐不住等待的煎熬,只好修正方向,选择多数人乘坐的班次多的安全班车。
因为年轻的缘故,有不少人曾义无反顾地等待着班次间隔时间极长、可遇不可求,但座椅舒适、服务贴心、直直驶向梦想目的地的公交车。但更多的人纷纷失去耐性,胡乱拣了辆公交车匆匆离去。
那样的离去,所耗去的心力,放弃的青春,岂不是牺牲得一点价值也没有?等待是因为对完美的渴望,还是纯粹由于不甘心的缘故?
还有人苦苦守候的,是一辆早已停驶的公交车。愿赌服输,这是当初选择这班公交车就该预想到的结果,其实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也有奇迹发生。就在这个人黯然穿越马路,走向开往另一个目的地的公交车时,却蓦地回头望见,他曾引颈期盼的稀有公交车竟然来了。它稳稳地停在站牌前,车灯一明一灭地眨着眼,似乎在嘲弄三心二意的人,而恰好路过的行人,大大咧咧地跨上车子,浑然不觉自己的幸运。但奇迹并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他奋力追赶,却被红灯阻挡去向,只能呆望着车扬长而去,无可奈何。
最后,还有极少数幸运的人自己开上了车,从等待或是妥协的两难困境中脱身,却开始面临寻找停车位的课题。问题总在产生,问题永远不会结束。
第86个、为爱忍耐6分钟
试一试你对人生能付出多少勇气和毅力:1分钟,味道真太糟糕!2分钟,又苦又涩!3分钟,忍耐一下不要急于放弃!4分钟,我们理解你的感受!5分钟,现在会有一些清香!6分钟,苦尽甘来,你尽可以开怀畅饮!
那时结婚证拿了,婚礼举行了,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本以为从此郎情妻意全是阳光灿烂,不承想却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整天吵吵闹闹,怎么也找不到相濡以沫的感觉。只要有一点儿事不合心意,不是吵架就是立刻掉头就走。
吵架越来越多的结果是,做丈夫的大叫要离婚,我也不甘示弱,说离婚就离婚,难道谁还怕谁不成?
夜里,我蒙着被子不停地流泪,原来那个温柔体贴、好脾气的男人哪里去了?难道我就要跟这样一个抵死不肯认错,什么事都要跟我针尖麦芒的男人一起再过20年、30年?我要的婚姻怎会是这个样子?那种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的日子还会不会回来?……
忍不住去跟母亲诉苦,下定决心说要离婚。母亲却说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你们总是争吵不休不是因为你们有天大矛盾,只是因为你们欠缺成年人应有的耐心和细心。你总认为男人应该有宽阔的胸襟,包容的气度,让你任性胡来。他也是初为人夫年轻气盛,人家凭什么回回让着你?你为什么不能在吵架的时候忍耐一下?
母亲说完起身去厨房泡了杯茶给我。这是什么味道?又苦又涩!哪里是茶?分明是劣质中药!我立刻从嘴里吐出来。母亲看着我摇摇头,说这茶是她和父亲去泰国旅行时,在一家寺院旁边的小店里买的,味道很是特别。母亲说,你再试一下,这次不要吐出来。我又喝一口,这次不那么苦了,还是有些涩。母亲说喝这种茶不能急,要细细地品味,每一分钟的味道都不同,每一遍味道也不同。我再品一口,浓浓的清苦过后竟是一种回甘。
母亲拿来一个长方形的纸盒,里面一只粗粗笨笨的小木盒里装着这种看上去黑黑的茶,另外却配了一只透明的小碗一样的漂亮杯子。杯子的底部用红色写着一行英文,直译过来是这样的――“试一试你对人生能付出多少勇气和毅力:1分钟,味道真太糟糕!2分钟,又苦又涩!3分钟,忍耐一下不要急于放弃!4分钟,我们理解你的感受!5分钟,现在会有一些清香!6分钟,苦尽甘来,你尽可以开怀畅饮!”
母亲说如果对生活没有足够的耐心和勇气,就连一杯看似普通的茶都能欺骗你。就像平常人家的婚姻生活,平庸和苦涩下常有甜蜜和温情。只需要你在必要的时候耐心一点,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你会觉得事情远没有那么严重,就像这杯茶远没有那么苦涩一样。然后,你就会换一种心情给对方。记得《红楼梦》里那个镜子谜语的谜面吧:人笑亦笑,人哭亦哭。夫妻其实就是对方的镜子。对他笑一笑又能吃什么亏?记住,他是你要共度一生的男人。
渐渐改变自己的态度,遇上发生矛盾就强迫自己闭上嘴回到卧室默默数数,然后换一种表情出来和他一起看电视转播各种球赛。先生也逐渐温和起来,有了不同意见也总是轻声细语慢慢道来,大多数时候也知道退让;看电视也不跟我抢电视遥控器;偶尔出差也不忘记买小礼物回来;只要有时间,就陪我坐在阳台上聊天,周日带我去郊游;休息日一大早就跑菜场买菜,虽然买的菜又差又贵,我还是满心欢喜地夸奖他……
不过是忍耐6分钟,竟能让原本即将倒塌的围城化为风光无限。
第87个、巨人和孩子
有一次,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要周游印度,并声称:
“谁如果用手势能准确地回答我用手势表示的问话,谁就会得到我的重赏。但是,如果回答得不对,我便将他处死!”
许许多多的人,为了得到重赏,陆陆续续地来到巨人面前,用手势回答巨人用手势提的问题。但是,很可惜,他们都失败了。他们失败后,都曾痛哭流涕地向巨人哀求,要巨人大发慈悲,不要处死他们。但巨人冷若冰霜,毫无怜惜之心,像捏面人似的,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捏死在他的手心里。
后来,巨人走进另一个土王所管的领域中来了。这位土王胆小怕事,也怕自己的臣民受害,就想给巨人送些稀世珍物,说些好话,让巨人离开自己的王国。但那巨人很固执。
“一定要叫人来用手势回答我用手势提的问题,哪怕有一个人也好!”
巨人说。
土王让他的大臣们去找能回答巨人问题的人。那时,老百姓们都知道巨人提的问题难以回答,都知道许多人都死在巨人手里,谁愿意白白死在巨大的魔鬼手里?大臣们问谁谁也不愿意。但是,总得找一个人呀,总不能让国王送死吧?大臣们都为难了。
正在这时,一个放牛的孩子跑到一位大臣身边来了。
“我愿意去回答巨人的问题!”孩子用那银铃似的声音说道。
“你去?”大臣说,“你不怕死吗?”
“不,我不会死的,我能回答巨人的问题。”孩子仰脸看着大臣,笑嘻嘻他说。
大臣对这么小的孩子很是惋惜,但他一时找不到人,交不了差,只好把孩子带走了。
土王看见带来的是孩子,心里很难过。
“孩子,你知道吗?巨人提的问题连大人也回答不了。”土王说。
“陛下,我能回答巨人的问话。”孩子说。
“孩子,你知道吗?巨人力大无比,谁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他就把谁处死。”土王说。
“陛下,我知道,我不愿意看到有许多人再死到巨人手里。”孩子认真他说。
“我的好孩子,你父母会为你担心受怕的,你父母会难过的。”土王说。
“陛下,”孩子说,“我父母以后会高兴的。我将给父母赢得巨人的赏金。”
土王本想不让孩子去回答巨人的问题,但孩子决意要去。再说也找不出别人去代替孩子,上王只好答应让孩子去了。
这一天,土王举行了盛大集会,主席当然是土王了。巨人和矮矮的孩子,面对面地站在了主席台上。台下无数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在暗暗为孩子担心,为孩子祝福。
问答开始了!
巨人站得笔直,脸上毫无表情,两只发光的大眼直视着孩子。他向孩子伸出一个手指头——这表示一个问题。
孩子也直直地站着,仰着脸,看着巨人,毫无惧色。他见巨人伸出一个手指头,便立即伸出两个手指头来。
巨人见孩子伸出两个手指头来回答,就把双手伸到孩子面前,然后又朝上举起双手,舞动了两下。
孩子见到这种情况,毫不迟疑地把双手向地下一伸,然后跳了一下,站在了原地。
台下的人都捏着一把汗——他们知道,孩子每分每秒都可能死在巨人手里。但是,他们看到,巨人的面部表情变化了,不那么冷漠了,变得温和了,最后,巨人愉快地微笑着走到土王旁边,坐下了。
土王不明白,巨人为什么饶了这孩子的命,他从未把这种恩惠送给前来送命的人。
土王很高兴,孩子有幸过了巨人掌握的生死关,巨人对孩子很满意。
“王啊,这孩子可以获得我的赏物了,”巨人友善他说,“我的问题很难回答,用手势更难回答。多少人在我面前都失败了。只有这个孩子,这聪明可爱的孩子,成功了!”
然后,巨人离开他的座位,对土王和台下的人解释他和孩子的问答。
“我伸出一个手指头,”巨人说,“是问孩子世界是不是只有一个规律。
孩子伸出两个指头,回答我不是一个,而是两个,那就是物质和精神。我伸出双手,又举起来舞动,是问孩子在地上为什么不会飘起来。孩子把双手伸向地下,然后跳一下,是表示地心的吸引力在起作用,人怎么跳也不会离开大地。”
巨人停了一下,又说:
“我对孩子的回答很满意,孩子很勇敢,很机灵,也很善良。我现在把这些值钱的珍宝留下来,王啊,请你把我的奖赏给孩子吧。我不能再在贵国停留了,我要走了。”
巨人走了之后,土王把孩子叫到自己身边,当着台上大臣和台下百姓的面,对孩子说道:
“孩子,我非常喜欢你,我愿意把巨人留下的宝物都奖给你。我也感到很自豪,很威风,我们国家竟出现了这么一个有才智的聪明孩子。多少个国家有学问的人都死在巨人手中,而我们的一个孩子竟取得了胜利。孩子,你真是我们的骄傲。”
台下的百姓欢声雷动。
“孩子,”土王又说,“我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巨人手势的意思的?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学问回答巨人的问题的?”
“啊,陛下,”孩子说,“这是很容易办到的。巨人伸出一个指头,是在对我说:‘我要戳瞎你一只眼睛。’我伸出两个指头回答:
‘如果你敢戳瞎我一只眼睛,我就把你的两只眼睛都戳瞎!’巨人伸出两手,是要把我举起来,扔到空中去,然后把我摔死在地下。我的两手往下伸是对他说,不管你把我扔多高,我仍会平安地落到地下,一跳走开!”
土王乐了,大臣们乐了,台下的百姓们也都乐了。现在他们才明白,巨人和孩子想得不一样,谁要巨人非要用手势说话不可呢?
第88个、49朵玫瑰总有一朵属于你
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代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悠悠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加代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却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桥的时候,他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虽然互不说话.但走得安然。市场附近的那条街的街角,有一株很高大的八重樱。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两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就是她家的米店。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日两地经商的广东人,母亲由纪子是父亲在日本买下的外室。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负,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有了名气。有一次,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便成了习惯。
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下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她半羞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衣服。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地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产权问题去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给他一张加代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他拨了加代的电话,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想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么?”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的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大束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第89个、用尺子衡量的爱情
她一直对母亲把一颗心都掏出来给父亲的活法,颇有微辞的。
她不怎么喜欢父亲,过半百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任性顽固。脾气暴躁不说,对母亲讨好他做的一切事,向来都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发几句评论。每每母亲都温顺地站在一旁,洗耳恭听着,眼里,竟是含着笑的。她当然看不过去,总会像儿时那样,英勇无畏地站到他们中间去,怒目直视着父亲。做父亲的,倒是有几分怯她,但也抹不下面子求饶,或是说几句温柔的玩笑话,将这场小小的争吵敷衍过去,他总是愤愤地“哼!”一声,转身就往门外走。
接下来,便是最让她气愤不过的场面。母亲不顾一切地追上去,拉住父亲的胳膊,当着她的面,几乎低声下气般地求他:“又疯跑到哪儿去?说好了中午给你和真儿做喜欢吃的红烧鱼,怎么又给忘了?”父亲倒是不再往外迈步,却也不会低头看母亲一眼,而是背着手又气哼哼地钻到书房里去,半天也不出来,直到母亲忙活完了,又亲自把他拉出来为止。
她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这么纵容着父亲。她觉得父亲的坏毛病几乎都是母亲一点点惯出来的,因为父亲知道有人永远会跟在身后为他叠被洗衣收拾书桌,把他将要穿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摆在面前,甚至母亲偶尔出门不回家,都会为他提前做好了饭,温在锅里。
她几次三番地“教育”母亲,不要“助纣为虐”,否则哪一天等她这个女儿嫁出去了,就没有人保护她了。母亲每次都眯眼笑望着她,不言语,一副很知足很幸福的恬淡模样。这样的神情让她知道,如此多的口舌,又白费了,下次母亲照样是又要去哄生了气的父亲的。
所以她在自己找男友的时候,便格外地留了心,凡是男孩子身上有一丁点父亲影子的,一律Pass掉。这样挑来挑去的,便一晃过了28岁,浪费掉了青春里最美好的时光,一向对她的婚姻不管不问的父亲都生了气,亲自在家设宴,帮她考察一个老战友介绍过来见面的优秀军官。
军官言行举止确实都很得体,事业上也是百里挑一的出色。却在最后与父亲下象棋时,犯了她心目中完美爱人的大忌,竟在未来岳父面前逞英雄,连个小卒子都不肯让。父亲当然也是不肯相让。看着这样两个臭味相投的军人,她微微一笑,便在心里,又像以往,轻轻将他Pass掉了。
这一次,父亲真的发了火,说你自己都不完美,有什么资格苛求别人?!即便是有完美的人,被你心里那把尺度刻错了的尺子一量,也甭想再完美了!
她一赌气,搬到姨妈家去住。晚上躺在被窝里向姨妈控诉父亲的劣行,没想到姨妈却是微微叹一口气,说:你不知道当年多少姐妹嫉妒你母亲找了这么一位好丈夫呢。你父亲和他的顶头上司都看上了你母亲,而且当时又是你父亲提拔上尉的考察期。结果他却是宁肯不当上尉,也要把你母亲抢过来呢。他的不肯让,不仅感动了你母亲,还赢得了那位领导的赞赏。有一年他执行任务,一失足从山崖上摔了下来,全身没一块好骨头,在送手术室的路上,怕你母亲担心,他还咬紧了牙,非得让别人和你母亲谎报了平安,才肯进手术室呢。其实,在大事上,为了你母亲,他是坚决不肯对别人忍让半步的。你母亲,其实亦是如此。否则,当年嫁给你父亲的,就是我,而不是她了。
她竟是觉得有些陌生,像在听别人的故事,故事里痴恋着的男女主人公,为了彼此,既会忍让,亦会执拗地坚守,不让别人一兵一卒。让与不让,其实都是为了能够一生厮守。
在父亲“没好气”地打电话来请她回去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明白,原来一辈子的幸福,不在于是否有一个完美的爱人,而是,两颗心,在让与不让组合成的圆里,能否用自己的爱与温柔,宽容地将对方的棱角,环住,永不松手。
第90个、一株常春藤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91个、小说,无名三
看着围上来的人群,他愤怒的搏击着,出拳七分力,动手留三分的道理也丢一边,招招都是有出无归,再也没有顾及后果,当再次放倒几个人后,他已是强弓之末,围拥的人群看着有些都畏惧了,暂时都退在一边,不知道还要不要动手,一个像是领头的人突然大声说道:兄弟们,一起上,弄*这小子,他没力气了,别叫别人笑话我们,几十个人让一个人挑了,以后还怎么再这混下去!
门外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人渣,你敢!缓步行来一紫发男子,张狂,冷酷,低哼了一声,转而看向了他,微笑的说道:我来了,可以继续送他们去医院了!和前面几句话迥然不同.
他抬头看了一眼,用行动告诉了他,强强连手,不到十分钟就将院内的大部分人放倒了,剩下的看见如此场景,一个个都逃也般的走了.
"少爷,这些日子过得还好吧".紫发男子嘴角扬起一丝玩味般的笑容,口中叫着少爷却无一点恭敬之意…
(文内主角的名字终于出来了,思考了良久,"浪",渐渐的情节将会逐一展开,可以放开手脚了,呵呵)
\
他笑了笑,擦掉嘴角的血道:"小朋友,哥哥还好,死不了,紫发男子突然抓狂的冲了上去,完全没有刚才冷酷的样子,恶狠狠的说:我十九岁了,十九岁了!再叫我小朋友跟你拼了,叫我影!冷酷帅气,风流倜傥的影!我才比你小一个月!他咬牙切齿.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叫少爷,你什么时候把我当少爷看过".
"好了,正经点吧,你真的没事吧,老头子叫我来找你回去,以前的事忘了吧,何必为了那一句话那么固执."
他一脸洒脱道:"看、天上的月亮好大,还有不少星星呢".他马上转移话题,洒脱之下一抹的执著与哀伤一闪而过,如果女孩在这一定会讶然,如此放荡不羁,无赖的人居然有这般复杂的表情.
"唉、算了,怕了你,你看着办,话我带到了,走,一起去喝两杯吧".
等下吧,我有点事,他打开包,看见里面的手机,打开电话薄联系到女孩.
约好了在某路口见面,影兴冲冲的跳上摩托,他默契的把钥匙丢给影,无奈的说了句,疯子,慢点!
满是兴奋,丝毫没有掩饰眼里狂热,熟练的打开油门,松开离合器就向前冲去,才几秒就达到一百五十码,行驶在路上,风呼啸而过,本该半个小时的路程竟十五分钟不到就看见女孩满面愁容的等下路边,随行的另一带眼睛女生蹲在地上掩面,显得格外的无助.
走上前把包递给她,坏笑着说:"笨女孩,你又欠我一次哦,该洗三次衣服了".
他刚说完,影接着炮轰般的说道:"你好,他叫浪,我叫影,影子的影,刚才抢回包的是我,不用理他,感谢我就好了,可不可以一起吃个饭啊,最近的那家什么饭店挺好的,走.一起去吧".
他有些无语,见过没牙齿的,没见过这么没牙齿的!然后东看看,西看看,一脸我不认识他的表情.
看着他们两个活宝般,女孩抿嘴一笑,高兴的接过包,小樱,没事了,说完把包给了蹲着的女生.然后大大方方的说,我叫蓝婷,她叫许樱.谢谢你们帮小樱追回包.为了感谢你们,请你们吃饭吧.浪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原来弄半天谁丢的包都没弄清楚.
第92个、月亮不见了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
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
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他突然恼火起来,却无能为力。一向他视若珍宝的家庭,原来也像一块咬不烂的牛筋在他牙缝间,剔不掉。
他没说什么,下月她却收到调令,外派她去广州,职位升了一级。同事纷纷向她道贺,她一言不发,只向他投来质疑目光:是你?
他一直躲,却在内部网上收到E-mail:“……明天,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
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惟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
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
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第93个、跨国爱情
她是一个清纯、善良的女孩,她的中国名叫晓梅,家住在濒临中国的越南,孝顺的她一心只想呆在父母身边侍奉他们。已经二十六岁的她还未出嫁,别人家十六七岁就有自己的儿女了,父母、邻居为她找了多个好男人相亲,但她总是避而不见。
日子久了,她以为父母不会再让她去相亲了,但是她错了。父母不想看着她一个人过一辈子,还是找人跟她相亲,她实在受不了,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一直要逼着她嫁出去,她在家里侍奉他们不好吗?最后她和她的一个好友叫静儿的女孩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偷渡到了中国,在中国的广东打工。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梅开始想念她的父母,怕父母为她担心了,她后悔就这样跑出来,她想回家,却忘记了怎么回家的路?
有一天,他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他叫俊连。他在这里遇到了我她(晓梅)。他们两个人就此相识,也同时爱上了对方,他说他可以带梅回家,她也就相信了他。他是一个未婚的男人,已经三十几了,父母也催促着他赶紧找个媳妇,他说他会找个好媳妇回来的。他受不了父母、亲戚的催促,到外面去打工,但并没有找媳妇,因为他相信只要有缘,他一定会遇到他的另一半。她的好友静儿因为不想回去,所以就劝她留在中国,别回去了。静儿看梅还在犹豫不决,就跟她说你看那个男的不错,要不你就嫁给他,这样你的父母就不会再逼你相亲了。其实,梅第一眼看到俊连就喜欢上他了,她听了静儿说的话害羞的脸都红了。长那么大了,梅还是第一次脸红,就因为那句话。
后来,梅真的没有回去,她和俊连结为了夫妻。其实,我爸爸不是个富家公子,他是个农民,家境也很清贫,但是我妈妈并未因此而离开他。在结婚时,他只能给她一个简漏的婚礼,几桌简单的酒席,几十个亲戚、朋友来为他们祝贺,但她并没有抱怨。她依然跟随着他,在他的背后默默的支持着他,她从未说过苦,她觉得很幸福。后来有了我和弟弟,他们更加的恩爱。她在家相夫教子,把家管理的井井有条。我爸爸教会了她说中国话,来了才一年多的她就会了中国话。但她好想家,好想她的父母,她很想回去看望他们,他总是安慰她说,等孩子长大了我就带你回家。她听了他的话就再也没有提要回家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她说孩子长大了,我可以回去看看他们了,十几年了,不知道他们过得可好。他很想带她回去,可是他还是忍了,他说等孩子们都毕业了,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她就耐心的等着我们毕业。
那年,我上高中了,她对他说,我真的很想回去了,大孩子已经上高中了,我想趁这个时候回家看看。他这次说:“好,我们明天就去。”她很高兴,很开心,终于可以回去了。第二天很快就到来了,他们两人一人提着一袋衣服,看了看正熟睡的弟弟,轻轻地叫醒我,告诉我他们要去外婆家。其实,我也很想看看外婆、外公长什么样的?别人家都有自己的外婆、外公,而我从小到大都不曾见过他们。他们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等你们姐弟俩都毕业了,我们再全家人一起去好吗?现在爸妈去看外公、外婆住在哪,下次去就很容易了,我点点头告别了他们。
过了半个月,爸爸、妈妈来了电话说他们入境了。但我听不太懂妈妈在说什么,原来妈妈回去了过后把我们这里的话忘了,说了他们那里的话,难怪我听不懂。两天过后,爸妈真的回来了,与他们分开才半个月就很想他们。他们告诉了我们说外婆过世了,外公还在,现在越南变化很大,等过两年再带我们一起去。他们在越南找到了外婆家,走访了亲戚,但却不太习惯那里的吃住,特别是爸爸,他不太会说越南语每次聊天的时候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在越南,上街买点贵的东西都要带上一大把的钱,但是,越南的东西很便宜,有很多的水果,而且还不贵。难怪每个人都说越南的女孩长得漂亮。爸爸还在入境的时候带了一张那里的钱,那张是一张写着10000的越南盾,听爸爸说那才值人民币3元钱。那张钱到现在我还保存着,一直带在身边。
我真的很羡慕爸爸和妈妈的爱情,他们可以拥有跨国的恋情,我好像也遗传了他们的这种恋情,虽然不是跨国,但跨省也不错,外面的比较有意思。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就算是世上最远的距离也阻挡不了爱情。
第94个、女人的小秘密
这座桥加宽后,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更神气了。
一辆满载花草的脚踏三轮车由南向北,欲过桥去花鸟市场。
上桥时,车上一对五十出头的夫妻为谁骑车发生了分歧。
男的说:“今天还是我骑,你坐车上,贤内助嘛,协助一下就行了。”
“协助”者,是他俩的“发明”:男的在前面踏,女的坐在后面用脚在桥面上蹬,助一“蹬”之力,以加速。
“你感冒发烧还未恢复,我来骑吧。”女的风趣地说,“当年知青插队时,我踏过三轮车的,你不是没有领教过。”
男的想起那次“领教”来了:两人产生了点矛盾,但说好要一起上城买农药的,男的在河边匆匆洗脚,女的却悄悄拿走他的鞋子后,将三轮车踩了就走,男的赤脚在后面追了几百米,直到讨饶为止……后来留下了这段百米赛跑的“佳话”。
现在,男的逞能,坐上座子,命令式地说:“快上车!”
车上桥了,坡度长长的,男的踏着蛮吃紧,女的跟往常一样,用脚在桥面上使劲蹬。但蹬着蹬着见男的额头直冒虚汗,柔声说:“停下,我来换你吧。”
男的还是嘴硬:“没关系。”
女的心疼了,突然计上心来――两只脚不再用力蹬,而是垂挂下来,脚底在桥面上摩擦,增加了车子前进的阻力。男的真的有点骑不动了,叹口气,跳下车来:“今天,就让穆桂英挂帅!”
女的诡谲地一笑。双方无言地交换了位置。女的挺着胸,哼着歌,骑车过桥,右转弯,沿着古运河,奔向花鸟市场。
两人下车时,男的说:“难道真的是我发点烧,就腿软了?”
女的笑笑:“是我的心太软。”
男的说听不懂。女的说谁要你懂啊。她似乎看到她的花草们和她一样,在笑他没有发现她在上桥时做的“小动作”。
男的其实心里有数,但他永远让“小动作”成为女人的“小秘密”,成为甘露……
第95个、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
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
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也许是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实在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 ?
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致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
第96个、细雨如柳絮般漫舞
男孩和女孩在同一个办公室上班。
男孩英俊魁伟、幽默风趣,更有讨女孩子欢心的若干招数。在公司,号称“少女杀手”,几乎所有未婚女孩都为之倾倒。但男孩应付适度,迟迟“草心”未动……
女孩文静,长相平淡,惟一一双清丽的眼总含有似雾的忧郁,像难解的谜面……女孩话奇少,也从不议论别人的是非。即使一大群人神侃神谈,女孩也会很闲淡地把自己置身于事外,像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听到精彩处,也只是偶尔象征性地牵牵唇角。惟一能使其不倦的是工作。
女孩常常忘记下班时间,沉迷于枯燥单调的工作。女孩是整个公司最努力的员工。
女孩是这个公司惟一不注意男孩的人!不!应该说她不注意任何人。她只是平平静静上班,平平淡淡生活,这与她的真实年龄太不相符。青春的绚丽与激情在她身上得不到丝毫的体现。
女孩太平凡,太不引人注目。但不知何时起,男孩觉察自己已不自觉地关注女孩的一举一动、一沉思一回首。男孩发现:女孩很勤劳,很质朴。她每天总是第一个来到办公室,默默地打扫卫生,给每一个人的水杯灌满开水;女孩走路很沉稳,一步是一步是那种中年人特有的沉着与稳当;却看不出丝毫青春的矫健与轻快;女孩从不穿裙子,不管长裙还是短裙,即使是炎热大夏;男孩还注意到,女孩似乎从不在公司的澡堂洗浴……
男孩对女孩越来越有一种莫名的好奇。
女孩喜欢记日记。每天下班后,她总是掏出日记本把这一天填满。那时,女孩脸上便闪烁起柔情似水的光芒!
男孩猜想:日记里一定藏着一个凄美的故事。男孩想知道,那本浅蓝色粉皮的,散发出百合花清香的日记本,究竟记载着怎样一个美丽悱恻的浪漫童话……
女孩喜欢柳絮般的细雨。男孩从注意女孩那一天开始,也同样喜欢上那一份情怀。
雨天,女孩没打伞。是不大的雨,纷纷扬扬如三月的柳絮缠缠绵绵编织着一个诱人的梦。女孩安静地最后一个人走出公司的大门女孩没注意到其实她不是最后一个走出公司的人,男孩手握一把浅蓝雅致的小伞,迟疑地跟在女孩身后。
女孩漫步走着,似要体会与雨丝的亲近。女孩微微仰起小脸,享受着雨丝丝绸般温柔亲昵的爱抚。女孩脸上满足地漾开一个如梦似幻的微笑,如漩开的春水一荡一漾的。男孩初次看到女孩这样的笑:纯稚的、甜腻的、憧憬的、青春的……
男孩竟看呆了……
突然,女孩脚下一滑,竟直挺挺倒下……男孩没有上前去扶,而是迅速藏匿起来。
他看到女孩吃力地用手掌和右腿缓缓支撑起来,左腿竟没有丝毫的弯曲度和柔韧性,而是硬邦邦、僵直地……
多年后,男孩看了女孩神秘的日记本,发现自己竟是浪漫情怀中的男主角。
多年后,女孩成为男孩最美丽的新娘。新婚之夜,女孩幸福而动情地躺在男孩的怀中,痴痴地问:为什么喜欢她这样平凡的女孩?!为什么知道她的腿有残疾还娶她?!
男孩说,喜欢她是因为她高贵而朴素的品质,娶她是因为她是他生命中要等的人!
女孩问,为何当她告诉他腿有残疾时,他竟没有丝毫的惊异。
男孩说,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呀!
女孩惊问:什么时候?
男孩温柔地亲吻女孩的额说:在那个细雨一如柳絮般漫天舞动的时候……
第97个、波希米亚风格的披肩
■ 一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蜜月里的一个清晨。很早,便有人敲门。
我穿着睡裙,蓬头垢面地打开防盗门。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略显憔悴却很有气质的女人。她拉着一个大大的旅行箱,谨慎地问:“是穆良家吗?”我点头的时候,她又说:“我是那慧,可以进来吗?”
她脸上没有刻意的笑容,礼貌而客气,将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预热的气氛,保持在一个可进可退的临界状态。我没有想到与那慧的第一次相见,会是这样的情景,这样的仓促,我茫然地点着头,真诚地说:
“请进来吧。”
我当然知道那慧,她是我新婚丈夫穆良的前妻。两年前,他们因为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了。但偶尔也有电话往来,彼此间还保持着朋友般的牵挂和问候。虽然,我相信离婚后能将关系处理成这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但这个未曾谋面的女人,还是让我心存芥蒂,毕竟,她做过丈夫一年的妻子。
我弯腰拿拖鞋的时候,那慧已经赤脚走进客厅。她站在那里,似乎很迷茫。我端上茶水的瞬间,她手里已经燃起了一支烟,然后问我:“可以吗?”我勉强笑笑说:
“可以。”两个关系尴尬的女人,在目光交错的瞬间,迅速地捕捉着彼此身上每一个细胞里透露出来的点滴信息。
眼前的那慧,描着淡淡的眼影,修长的手指上有豆蔻红甲,颈上闲散地挂着碎石项链。虽然面容有些憔悴,仍然透着挡不住的优雅,那不是锦衣华服可以装扮出来的。
这是一个不俗的女人,外表冷艳,内心骄傲。她的特立独行,她身上那种知性女人的味道,跟我这样的住家女人显然是不同的。穆良在茫茫人海里,竟然先后挑选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做自己的妻子。看来,男人真的是愿意尝试不同梨子的味道。
穆良从卧室出来的时候,也很惊异。那慧坐在沙发上没有动,但却竖起右手掌迎向他,穆良迟疑了一下,与她击了一下掌,这可能是他们以前惯用的见面礼吧。我尴尬地站在一边,不知该说点什么。丈夫把我拉到身边,向那慧介绍:“这是我妻子,苏小乔。”那慧的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恭喜你们!”
她起身到旅行箱里去取东西,她说:“我刚从西藏回来,一下早班飞机就赶过来了。这是从西藏带来的礼物,送给你们的。”她看看穆良,然后把东西递到我手上。那是很特别的两样礼物:一样是藏传佛教的手绘卷轴画“唐卡”,另一样是信徒们使用的手摇转经筒,很精致的那种工艺品。毕竟是搞艺术的人,她的眼光很有品位。我谢过她。然后到卧室去换衣服。
不过是一支烟的工夫,她便匆匆告辞了。看着那慧留在那里的还冒着热气的绿茶,我酸酸地对丈夫说:“那么有魅力的一个女人,你怎么舍得放手?”丈夫从身后抱住我的腰,将头贴在我的发间说:“看你,不自信了不是,什么样的女人,也赶不上我们家苏小乔。”我转过身对他说:“什么时候请她吃顿饭吧,算我谢她。”
那慧是一家杂志社的摄影记者,经常在全国各地东奔西跑。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们也没有约上她。
■ 二
两个月后,一个去过西藏的朋友到家里来做客,看到那幅宗教内容的画后大为赞赏,并对我们说:“这么大小的一幅唐卡,至少要四五千元才能买得来。”我和丈夫都很惊讶,根本不清楚那慧送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心里更是觉得欠了她的一份情。
一天夜里,窗外下起了大雨。穆良出差了,我刚想早早睡下,突然听到急促的电话铃声,一个焦急、惶恐的声音传过来:“苏,我是那慧。我在东山路口出车祸了,能让穆良过来吗?”我心里一惊,马上对她说:“穆良不在家,他出差了。”那边“哦”了一声,我再喊:“你受伤没有?”却没有回答,不一会就断线了。再打过去,无人接听。
那慧出车祸了!我的心缩得紧紧的。我想,要不是出了天大的问题,那慧不会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打这个电话。也许此刻,穆良是她惟一可以求助的人,可是穆良不在家。
踌躇了片刻,我立即起身穿衣。当我打车赶到东山路口的时候,交警和救护车都已经在那里了。我看见两辆轿车碰在一起,一个伤员正被抬到救护车里。那慧好像没有受伤,她站在雨里,正在接受警察的调查。我的心怦怦地跳着,挤过去喊她。那慧看见我,很震惊的样子,她一下抓住我的手,只说了一个字:“苏……”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她浑身抖个不停,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恣肆地在脸上流淌。我知道她在哭,她的惊吓和恐惧也传染给了我,我也开始发抖,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原来,因为雨太大,视线不好,那慧在左转弯的时候,与一辆直行的轿车撞在一起。她的车头,正好顶在那辆车的左门上,受伤的司机已被人拖出来送往医院。
我脱下风衣裹在那慧身上,她就那样一直抖着,一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反反复复回答着警察的提问,有些语无伦次。勘查完现场后,她的车被拖走。我牵着已经麻木的那慧,搭了警车到医院,去看那个被撞伤的司机。一路上,那慧目光呆滞,她问了我两遍:“他会不会死?”我握着她冰凉的手说:“不会的,没有那么严重。”交警看见她那样惊恐,也有些不忍,转过头来安慰:“放松一些吧,问题不会太大。”
在医院门口,那慧脸色苍白,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她不敢到急诊室去看究竟,她还在担忧:“他不会死了吧?”我只好把她放在门口,到急诊室去打听。
好在那个司机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头部和手臂缝了十几针,并无大碍。那慧听后,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渐渐有了一点血色。在医院里呆了将近两个小时,我替她与伤者的家属联络、周旋,等一切安排处理好,已经是夜里两点多了。这时,那慧才发现自己的包不在手里,在刚才的混乱中,她已经记不起丢在什么地方了。
我安慰她不要着急,我先送她回家。那慧显然还没有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在给出租车司机指路的时候,她居然指错了两次。我们在黑暗的街头茫然地转着。终于到了那慧家的楼下,我对她说:“你回吧,我就不上去了。”车子掉转头之后,我看见她瘦弱的身体站在楼梯口,那一刻,她看上去是那么无助又凄凉。
我的心软软地痛了一下,忽然改变主意,放弃了回家的打算。从出租车里下来,我走过去对她说:“走吧,我们上楼。”那慧忽然转过身,紧紧抱住了我,她还是只说了一个字:“苏……”便将头伏在我的肩上。
那天夜里,我们躺在她家温暖的席梦思床上,那慧蜷缩在被子里,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天快亮的时候。她才浅浅地睡去。我因为还要上班,轻轻地起身,掩上门出去。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接到那慧的短信:
苏,我会记住昨夜你给我的温暖,并且,温暖一生。
晚上,那慧约我吃饭。神情已经淡定下来,甚至有些绯红了脸说:
“让你跟着担惊受怕,真是不好意思。”两个清心寡欲的女人,坐在菊花瓣的灯影里,细细地品着摩卡咖啡,谈那场车祸,谈网络和电影、衣服和首饰,当然,也谈穆良。两个看似不投缘的女人,一夜之间,心却走得那样近。
■ 三
之后,我便常常接到那慧的短信,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给我报个平安,穆良却渐渐被她冷落了。我们上街购物,或者悠闲地喝下午茶。
有时,她也把电话打到家里,跟穆良说不到两句,便说:“叫苏来听电话。”穆良摇摇头说:“真搞不懂你们女人。”
又一年以后,初冬的一天下午,我收到一个包裹,打开来看,是一条波希米亚风格的披肩,有着长长的流苏、暗紫的水晶贴片、刺绣以及浅浅碎碎的图饰。包裹地址,竟然是北欧国家的一个城市,虽然没有落款,但我知道一定是那慧寄来的。触摸着披肩华丽的流苏,那慧的影子便时常会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爱极了那条披肩,此时的我已是一个将要离婚的女人,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一直将那披肩裹在身上来取暖。
那慧不知道,其时,我和穆良的婚姻已快走到尽头。穆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被亲戚办理到加拿大定居,说好了一年后接我过去。但世事沧桑,谁也难料,是穆良变了心,还是穆良无能为力,我说不清楚。
我清楚的是,穆良对我越来越淡,已经淡到几个月没有音讯。我知道那份感情留不住了,也不想强求。自私和个人利益,让穆良选择了卑鄙和放弃。曾经沧海,爱,却已无从说起。
春节前的一个周日,忽然接到那慧的电话,叫我去喝茶。
那慧也裹着一条同样的披肩,拥着她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快乐。她拿出一打照片给我看,兴奋地向我介绍着她的未婚夫。照片上那个挪威小伙子十分潇洒,我说:“比贝克汉姆还要英俊呢。”那慧说:
“我是回来办移民手续的,过几天,我便要嫁到挪威去了。以后,你和穆良到挪威来……”
她还没有说完,我的眼里已溢满了泪水。物是人非,情感沧桑,我和穆良已各在天涯,哪里还有未来?等那慧听完我的叙述,愤怒让她涨红了脸。她执意要了穆良的电话,不顾那边天还未亮,急匆匆地打了过去。
她完全失去了优雅,几乎是咆哮着说:“穆良你听着,你这个卑鄙的小人,连苏这么好的女人你都抛弃,你还是个男人吗?你还有灵魂吗?你的良心让狗……”我看见她的泪慢慢流出来,一滴一滴掉在碧螺春里。那是为我落下的泪水,无奈而酸涩。
我不知穆良说了什么,那慧一下掐了手机。她轻轻擦了一下眼角,对我说:“苏,他不配你,连跪下来给你擦鞋都不配!我们都高看了他。”我苦笑着说:“我早已在心里放下他了。”
走在清冷的街头,雪花温柔地落在我的掌心。身后雪地里,是我和那慧歪歪斜斜的一串脚印。想着那慧此去,又是一别经年,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不觉黯然。在十字路口,我和那慧分手,那慧紧了紧我的披肩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让我放心。”我点头,泪,却飞坠而下。
第98个、那年,有些事我还不懂
当我兴冲冲的告诉你,我考上时,你却很平静的看着我,似乎有未卜先知的本领,也许你知道我这一年的努力不会白费,终究会有好结果吧!但脸上始终难掩一丝兴奋之色!你用纯真的目光看着我,就像初中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秀美的脸庞浮出挣扎之色,你的目光突兀飘向远处,临走时,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金光灿灿的朝阳说:“你能抱我一下么?”我心里纠结了一下!并没有拒绝!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一直侧着身子,我走到你面前!给你了一个我认为最哥们的拥抱!你转身离开,向前走,不回头!
你的背影有一点凄凉,就像一去不复返的死士,了解了自己的愿望,然后无怨无悔的上路了!风潇潇兮易水寒,似乎再也见不到面,也许真的见不到了,你就要去广州了!
还记得初中时,你帮我补作业,同学们都羡慕的不的了,你俊俏的字体在我的本子上似乎有了灵性地跃动。第一次写作文被老师评比,也有你的功劳,你的文学功底很深,总是写一些我看不懂的忧伤语句,每次问你什么意思时,你总是笑而不语,然后很高深的说,以后你会懂地!勒无语!在我眼中你是一个思想早熟的姐姐,是一个值得我依恋的好朋友。当我初三长的比你高时,你突然对我说,将来找女朋友,一定要给她说,她给我相相面。我调侃的说:恩,找个和姐姐差不多的就行了!”你却摇了摇头,眼中充满了茫然,是堪破结局,还是失算了未来。
初三那一年,少了很多欢乐,多了几分充实,和你聊天的时间越来越少,但你并不在意,而且时常鼓励我好好学习!很多时候,放学路过我们教师门口是总是瞟一眼,第三排的那个座位,似乎那里总是有我的身影,初三那一年有迷茫过,但那时就会想起你鼓励的话语,“每个人都不能随便成功”终于到了分别的那一刻,在你知道成绩的那一天,我还为你悲伤,怕你伤心难过,但你只说了一句略带悲上失望的话语:“我多么想和你一起上学!”三年之情,只是如“桃花潭水”但却没有“海枯石烂”
离别之际,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默默的,默默的…藏在心中的美好,那是对青春的第一次亵渎吧!
第99个、亲爱的,我们的爱情迷路了
地铁,呼啸。她不会理会这些,或者等她想理会的时候,她会发现,她根本找不到北。
“当心!”身后突然伸出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拉开了她,地铁从她面前呼啸而过,她站在黄线的边缘,原来她又不知不觉走过了黄线谁都知道不应该越过的黄线。
“谢谢。”她礼貌地笑了笑。他抽过了她手中的书,“《乱马》?!”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点惊讶,是的,像她这样的女人,还看《乱马二分之一》的确是有点幼稚。
她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理了理耳边的短发,听见自己努力地争辩:“无聊时打发时间的。”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他们的写字楼是同一幢,几年来都不曾遇见,可是从那一天起,他们几乎天天能看见对方。
他开始慢慢知道她的脾气,喜欢看书,喜欢看漫画,特别喜欢看《乱马》,最喜欢的就是那个有点傻气的响良牙,那个像她一样有点路痴的会变小猪的傻孩子。她几乎天天要看这个,捏着这样的故事,她说这样会让她心里好受些。他不敢让她单独出门,除非去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她可以在他家小区里迷路3个小时,其实她已经去过很多次了,因为她以为那是徐家汇,这样的事太多太多了。他不敢想像,如果没有他,她准备怎么去寻找自己的路。
他可以忍受她迷路,却不能忍受她迷糊,她不能迷糊到连他的生日都忘记,迷糊到两个人的纪念日也忘记,迷糊到他的单位名字都叫不对。她惟一能做的,就是翻译,低着脑袋,有些机械地做着翻译,就算迷糊一点也没关系,毕竟那样的小说,没人会逐字逐句去对照。
她从不表达自己的观点,他包容她,她也微笑着,他斥责她,她也微笑着,他说着事业的成功,她迷糊地听着,他说着近来的失败,她也迷糊地听着。她像个孩子一样,迷失在他的爱情里,或者是她自己画的爱情迷宫里。
他决定要离开她了,他要有自己的事业,他要过他那种充满节奏的生活,他要一个可以帮助他的女人,而不是一个永远迷糊的孩子。
找她分手的那天,就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店,她迟到了半个小时,冲进门的时候,明明看见了他,却还是会绕个远路。他最后一次绝望了。
分手说得很轻松,她没有意见,在咖啡的热气中,她的脸很模糊,她看他的眼神也很模糊,她喝完了咖啡,说了句“再见”,就冲了出去,走的时候还落下了她最喜欢的《乱马》。他犹豫了一秒钟,还是把那本书放进他名贵的提包里。
半年后,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日本。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箱子底的《乱马》,在他百无聊赖的日子中,在他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在他已经不知道自己除了忙碌还能为什么而活的时候,他看起了她喜欢看的书。突然他流泪了,他知道了那个叫响良牙的男人,知道了那个会迷路的响良牙,那个为了爱可以如此执著的男人,还有那个并不幼稚的她……他一直以为是他在照顾她,是他在包容她,却又不知道,她是如何用自己的迷糊去应付他的一切,又如何用她的迷糊去包容他的一切。
走到窗前,看着东京繁华的霓虹景象,他终于拨通了她的电话……
第100个、浪漫,在拐弯处现身
他的公司倒闭了,他在一夜间成了穷人。
为了躲避追债,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城市,他在一家超市里做搬运工,每天早去晚归。
她在家里呆着,做些简单的家务,她本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不喜欢。电视看腻了,上网也烦了,她只好每天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她看到他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微笑,她追,却怎么也牵不到他的手。那是真实的距离。她觉得生活太单调了,那些曾有的浪漫,那些月光下玫瑰盛放的温柔,离她越来越远了。
她还年轻,没有浪漫的点辍,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重重地叹口气,她把手伸开,那枚戒指是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她以前本想取下,给他还债,却怎么也取不下。
其实,她并不是贪图富贵,她只想让自己的爱情唯美一点,可他实在太忙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陪她。
她生日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早早就出去了,她以为他会记得。但从早等到晚,她都没有等到他的玫瑰,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是7点回的家,比以前略早。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她站起来,很失望。
你跟我来。他牵着她的手,走出租住的小屋,向前走了50米,拐个弯,前面就是一条河。
她惊呆了。河面上荡漾着几十只各色各样的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截小小的蜡烛,色彩斑斓,星水辉映。
原来,浪漫还可以这样,她将头低在他胸前梦呓般地:谢谢你。是的,他并没有忘记浪漫,那些小船都是他亲手折的。他也明白以前带她去买钻戒,进五星级酒店消费,都没有此刻她笑得那样甜美。他说:我答应你,不管有多穷,我都会给你制造浪漫,不会让你再受苦。
这一辈子,她都跟定他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她都会如痴相随。那几十只美丽的小船,在她心中还在无声地荡漾,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心甘情愿。那是她收到的最浪漫最昂贵最独特的情人节礼物啊。
第101个、聪明的青蛙和有才的恐龙
老天是不是真的有情呢,在我最失落的时候,他的出现改变了我的好多好多····
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市的平凡女孩,经不住高中生活的压力而毅然选择了中专生涯。我是个爱上网的女生,平时朋友眼中的淑女也在网络中一点点改变了。我的名字叫静。而平时却喜欢用颓废的文字诠释自己的心情;他是出生在一个小城市里的普通男孩。凭借着一点点努力,成为了大学生的一员,他的名字叫华。在这个网络普及的社会,这个大男孩也不落俗的加入了这个虚拟的世界……也就是这样,我和网络背后那个他相识了。最初的我和所有的女生一样,不相信虚拟,可是,经过几个月每天不间断的联系之后我发现,这个男生是我正在寻找的人······
一段感情的失败,让我不敢再靠近爱情边缘,小熊,这个我觉得白痴的男生,让我有了一种想靠近的感觉,我们的故事简单而平凡。他夸我有才,而我说他聪明,我曾开玩笑的跟他说“吖,聪明的青蛙和有才的恐龙天生一对呢!”
认识了他之后,我惊奇的发现和这个男生有着太多的相似和共同语言。我们俩相约每天晚上都上线,谈天说地,从相同的每一个爱好聊到相同的每一个观点,每天的深夜,结束的都是两人深深的不舍······每当我心情不好时,他总是能及时察觉,然后给于我最深刻的关怀······他害怕我生气,害怕我不理他,每天聊天时都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了什么惹我不高兴了,他的付出换来了我对他越来越真实的珍惜,终于,我同意了他白痴而又认真的表白。在09年11月11日光棍节那天成了一对网络恋人之后的每一天,我的心渐渐被他的幽默和关心占据,他给了我足够的安慰,让我在那失落的日子里不至于太伤感。我们的话题也越来越亲密,从别人聊到了自己对未来的憧憬,讲到婚礼、讲到未来的孩子······在他面前我会毫无保留的告诉他他想知道的任何事,当然我不想说的他从来不会勉强我,他则是很主动的向我说着他的真实想法,只要是我想知道的他都会乖乖的告诉我。
他告诉我在大学这个轻松的小社会里,他也有着属于自己自在的生活,每天和朋友打牌、聊天、上网、听音乐·····他一个大学生,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专学生,这个距离让我很害怕。可是他说过这个没有一点影响他不会介意。
我们相隔两地,虽然距离并不遥远,可是我的心底总是隐隐的恐惧。1月1日元旦是我们共有的假期,他叫我去他那玩,我一直没敢答应,也许我还是不放心。可是犹豫了好久之后我还是觉定去了,当然我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因为那里就算是我第一次去可是我还有办法自己回来,所以我就放心的踏上了去武夷山的火车·····
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大胆呢,他带给了我充实的两天,认识了他的朋友,参观了他的学校,正如我对他的映象,他并没有做出什么对不起我的事,这点更让我确定了他这个人·····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我们几乎没有闹过什么矛盾,即使我偶尔任性了无理了,我家的小熊还是会尽力包容我的一切。当我做错事时,他会帮我想办法,时刻关心着我,在我现在心里,他就是我最大的依靠·····
真正算起来,我和他已经相识一年多了,而我们的相知完全是缘分是牵引吧。现在的我们感情似乎正在一点点的发芽,随着时间的退推移,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才正在见过两次面的我们,期待着彼此相守的那一天·····
他一直想用他的力量带给我幸福和快乐,可是,在他眼里我还太小,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妹妹,他说过他想25岁结婚,而我却不想太早陷入婚姻的牢笼。虽然未来的生活我真的很向往,可是,年龄,却让我和他在这方面失去了平衡点······我害怕我们会就此走不下去,害怕终有一天他会离我而去。
放下对未来的迷茫,现在的我还是很幸福的,每天依旧享受着来自他的关心,偶尔哪他开开玩笑气气他,我叫他白痴、猪头、小熊······不管我和他这个平淡的故事有没有一个美丽的结局,我品尝着他带给我的所有快乐,也许····我们憧憬的未来都无法成为现实,但是我们真心相爱过······
我想说,现实生活中没有王子和公主那样美丽童话,也没有王子和灰姑娘那样轰轰烈烈的爱情,我们所追求的,只是幸福而已,对吗?
做为这个网恋故事的女主角,我祝福天下所有有情人,无论是如何相识,最后都能终成眷属,幸福美满!
第102个、那是青春最值得原谅的事
[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六年的青春光阴呼啸而过,感觉像是骑着单车往斜坡冲下去。秦诚在东城的第二中学念完高中,头发如愿以偿地达到22厘米的时候,很顺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知名大学。
她不用穿高跟鞋也可以高挑,眉目不描画也清秀,挺着胸走在大学人群里,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头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是最受欢迎的。
秦诚几乎要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朱小七和小气猪]
本地西城中学,是教学不怎么好的学校,这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玩,不爱读书。心思总花在种种无聊又有趣的事情上,比如给同学起绰号。
朱小七在倒霉的时候,眼泪汪汪地回家冲父亲闹脾气:“你们干吗给我取这个名字?顺着念是朱小七,倒过来就是小气猪。我根本不小气,也不是猪!”
事实上,十六岁正值青春期的朱小七确实有点胖。娃娃脸加上娃娃头,加上一个“坏名字”,联想成小气猪,太容易了。何况,同桌男生蓝余飘专门找她借橡皮擦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就说:“不借。”
没想到,蓝余飘笑嘻嘻地威胁:“你不借我就再给你取一个。”
“再?”朱小七电光石火间发现真相,“你,原来就是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套用大文豪的一句话:凡事都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嘛。”蓝余飘指指自己的鼻子,“看,我就是那个人。没错,你的绰号就是我取的,怎么怎么怎么着?小气猪。”
朱小七眼红红的,死命瞪着蓝余飘,脑袋里转来转去,最后又眼泪汪汪地大喊一声:“你这个烂鱼泡,烂鱼泡,烂鱼泡……”
这个绰号太形象完美,蓝余飘的脸色当场就变了。他冲上去捂住朱小七的嘴巴,却还是迟了,周围的同学一哄而笑。
朱小七的倒霉就加倍了, 以后在被叫小气猪的时候,还要加上“不吃烂鱼泡的小气猪”。朱小七趴在课桌上,脑袋鸵鸟一样埋进去,袖子都哭湿了,暗暗发毒誓: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成为被螃蟹吃掉的第一个人。
[镜子里的小美女]
东城中学离西城很远,而且没西城中学漂亮。只有孤零零的几株树,在教学楼前面站着。不像西城中学那样开出粉红的花。
刻苦攻读的时候,秦诚就会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一有空闲,就恨恨地想起一张面孔,并且幻想报复那个人。
直到把那个面孔的主人甩得远远的,现在回顾起来,才有了一个清晰的样子。嗯,他有着总是没睡好觉的肿眼睛,头发常常弄得竖立,说话时候爱撇嘴,极其恶毒,笑起来又痞又坏。
综合鉴定完毕,那真是一个令人不得不咬牙切齿的人。看看东城中学的男生,头发熨帖,埋头读书,安静如死水,没人冒个泡。
伴随着幻想,秦诚上了大学。她的幻想其实特别简单:那就是好好报复那个男生。
在这段时间里,青春迅速流转,改变了许多的女孩子,也改变了秦诚。看着镜子的时候,她几乎要认不出自己了。脸型长开了,五官和轮廓就清晰起来,不再婴儿肥。头发故意留长,人有了高度。秦诚忍不住对着自己嘀咕一句:嗨,你这个小美女。
[鱼儿上钩了]
秦诚上大二时,一次去听信息学院的讲座,居然在大一新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依稀的影子,往后倒退6年,可不就是他?烂鱼泡,居然和自己考到一个学校了,只是他怎么却是大一?
为了确认一下,她故意从他身边走过去,看了一眼他胸口的“工作证”,名字赫然就是蓝余飘。还有什么可说呢?冤家路窄,秦诚有点兴奋得哆嗦了。眼前飘过一连串的成语:天网恢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蓝余飘还是讲座的主持人。那位请来的著名教授讲完,下面使劲鼓掌。教授说,同学们可以自由提问。秦诚就站起来,您今天讲得很好,主持人也主持得很棒,我的问题是……她一唱一和地拍马屁,叫活动太圆满了。蓝余飘的眼光越过众多同学,落到了秦诚身上。他冲秦诚一笑,有点迷乱的样子。
鱼儿上钩了。
很快,蓝余飘就知道了这个为他说好话的小美女,是外文系的秦诚。电话殷勤地打给秦诚,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
不去白不去。等他喜欢上我了, 再揭露残忍的真相。让他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想到这里,秦诚偷笑了。
[摇摇欲坠的誓言]
秦诚说,请给我一杯曼特宁。蓝余飘说,那我要行运超人。彼此的距离太近,特别适合观察。她要看清楚仇人6年来的样子。
其实这个烂鱼泡变化也蛮大的。当年他的出格竖发,正是男生流行的发型,拿定型水喷洒一点,抓一抓,就精神抖擞地挺立。里面回荡着音乐,居然心肠温柔起来,把那些恶毒想法,吹灰尘一样吹散。聊天,基本上是他说她听。
他不停讲一些过往的趣事笑话。秦诚被逗乐了,那些人和事,其实有她熟悉的。但她假装不知道。只是想,怎么没听他提起一个名字?没听见他提起朱小七?
他应该提起朱小七的。
从绿茵阁回来,秦诚从书店,抱回一本当年很红的几米,是《地下铁》,里面有一句独白说:“昨日的悲伤我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那么,这是一个终点,也是下一个起点。
人是善变的。晚上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秦诚默默哀叹,我想要忘记过去,和他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我先就很喜欢他了呢?那我的计划呢?当年被欺负得哭了无数次,不堪忍受侮辱的外号,于是要求父母办理转学,还跑了十几次到公安局,改了名字,从母姓,叫秦诚。
秦诚,就是朱小七。朱小七,就是秦诚!
当年的誓言,在光阴的风中摇摇欲坠,在爱情萌芽的地方,成了养料。第一个被螃蟹吃掉的人,也许竟是自己。秦诚迷糊地睡着了,睡梦中,现在的鱼泡先生,有着一双明亮深情的眼睛。
[往事雪一样下起来]
一个人心情摇摆的时候,脸色也会跟着阴晴不定。蓝余飘已经确定了秦诚男朋友的身份。
事情的发展,总是超过人的算计的。所以,这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蓝余飘上了钩,可是自己这条饵,也好像要牺牲了,秦诚已经不想揭露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朱小七了。
那个穿梭于时光隧道,早被抛弃掉的不可爱很难看的朱小七,为什么还要再找回来?并且还会产生对现在爱情的干扰。
周六,秦诚约他出来,去学校电影院看电影。在门口买票时,秦诚说,哎呀,我没带钱。就知道你不会带钱,我带了,蓝余飘无奈地叹气,真是个小气猪。
蓝余飘一说出口,就捂住了嘴巴。秦诚已经听到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什么都没叫啊,呵呵,你听错了!
买好票,两人无语地走进去,179号,178号,挨着坐下。电影院里光影错乱,好像下起了雪一般,秦诚觉得往事也像雪一样下起来。
[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
电影院里又暗又黑,放的是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情书》。那里面,男孩子骑着单车路过女孩子身旁,拿一个纸袋套在她头上取乐。
蓝余飘的声音悠悠然传来:其实,每个年少的男生,都很傻。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一个女生的喜欢。他就捉弄女生,比如套纸袋子,比如放昆虫到她抽屉里,比如笑话她。
秦诚若有所思,说,还比如,给她取难听的绰号?
蓝余飘发出“嗯嗯”的赞同声,然后接着说下去,“当你走过我的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笼罩全身。虽然你改了名字,人长得变了。但我还是认出你了。你走过来的瞬间,我偷偷看了你的脖子后面,你有一个小小的肉痕,那是抹不掉的……你转学后,我想方设法,只打听到一点点消息,那就是考到了一所重点大学。我成绩不好,但那一年使劲用功,报了你的学校。第二年我终于考上了,所以你大二,而我大一。”
眼泪缀满了秦诚的脸,她什么都知道了。她在心里轻叹,在那些过往的年幼无知但懵懂有爱的日子里,所发生的,是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情。不是吗?
“你怎么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朱小七不美丽也不可爱。”秦诚抽着鼻子问。
蓝余飘摸摸脑袋:“呵呵,谁知道呢?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现在很喜欢,坐在我右边的你。”
秦诚,哦,也是朱小七,转过身,在他的额头啄木鸟一样点了一下,就离开了电影院。外面,阳光明媚,跟在后面的就是那个叫烂鱼泡的痴情男孩!
第103个、初秋细雨
秋雨湿润漂泊天涯的孩子,秋风卷起红烛窗前的思念。
一行字,一曲歌,点点牵挂,飘入你那寂静的梦乡中。
一滴泪,一生情,片片真心,镌刻于永恒的三生石上。
——题记
初秋微凉,一场细雨洗净了凡间的尘埃。而我为何还对那坠落的滴水恋恋不忘?
纷繁漫天飘摇细如牛毛的秋雨,仿佛是你那一滴滴青涩的泪水,温柔地拍打着我静默的脸庞,融进了我的清泪,一起落入沉寂的大地,不留声息。伸出微微发凉的手掌,接住下坠的冰雨,我感到一丝温暖,想象那是你倾心的香吻。
月牙没有露面,没有挂上静静等待的树梢,天空是灰暗的,调节不到安详的气氛,只管秋风不留牵挂的划过,带走了云彩,却又带来了一地清水。
岁月总是拂袖而过,都说白驹过隙,可是现在的我觉得时间是多么的漫长,漫长的足以生出双鬓的白发,足以抹平那汹涌的记忆。一切显得平淡无奇,可是我又不安现状。寂寥的秋夜,黑暗得锁住了点点星光,然而,却锁不住我安静的思念。
漫步在喧哗的街道,广州就是广州,没有一个角落适合我们这些寻觅安静的寄相思于天涯的人呆的。走的每一步,擦肩而过的都是一对对的陌路人。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牵手的散步,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有温暖的手心,和风细雨般的眸子,闪烁在橘黄灯下,告诉我,那是幸福的暖流,一股股注入心窝。
雨滴,淋湿那一夜一夜压不住的思念,化作一曲一曲萦绕耳边的悲歌,或是化作那一个一个轻描淡写的文字,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汉字,是又苦又甜的泪水。灯下斟酌着你那张熟悉的脸庞,思量我们那仿佛默定的三生缘,前世多少次的回首,换来了今生一世的迷离。尽管岁月的蹉跎,尽管风雨的滂沱,也隔不断思念的长线,阻不断希望的翅膀。
相遇的温度,是春季的安详,温和细腻;相恋的温度,是夏季的炽热,如火如荼;相知的温度,是秋季的清风,泌人心脾;而相守的温度,是冬季的阳光,暖和干涸的心灵。
第一眼的对望,谱写我们所有的喜怒哀乐,奏成乐章,一曲永恒的歌谣在记忆深处频频跳动。
雨,依然在下,风,依然在吹,而我,在夜半之际,依然清醒。
第104个、用了整整一生感触那点温暖
当男人把胳膊挽成一朵花围在女人的脖子上说“嫁给我吧”之类的话时,女人总是诡秘地笑着,并不接话,不是不想嫁他,她只是还没准备好,觉得自己的心理还没成熟到可以做人家的妻子。
对于她的婉拒,男人并不气馁,而是温柔含蓄地说:“没关系,等吧,等有一天,我们都走累时,我会借你一双臂膀,让你好好地靠着。”那一刻,她觉得很温馨,心里也很踏实,心里想:就这样一直被他宠着多好!
不久后的一天,她下班时刚走出单位门口,便发现自己的皮鞋开了个大口子,她又气又怨,满腹委屈。
这是他前两天给自己买的皮鞋,什么水货害我这么丢脸。这么想着,她就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生活的细节上,一点都不关心自己,幸亏没答应嫁给他。她忿忿不平地想着,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见到他时,女人一声不吭,男人看见开了花的皮鞋在女人的脚上缠绕着,顿时心知肚明,他也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一脸尴尬。
12月的冬天,寒风凛冽,女人脚上的鞋却裂开了口,会冻坏她吗?男人心里想着,便开了口:“一会儿再去买双吧?”女人瞪了他一眼,向前一瘸一拐固执地走着。在漫天雪花中,街头的拐角,女人看见一位老者正在修鞋,她赌气坐在鞋摊旁,把自己的鞋放在老者面前,男人赶紧过来解释,忙着和人家讨价还价,这是他的日常必修功课。
老者开始修鞋时,女人却突然感觉脚出奇地冷,一种刻骨铭心的酸痛在瞬间涌上心头。正在踌躇间,一只脚从旁边伸了过来,是男人:“来吧,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脚上,地上太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弯腰把女人的脚放在自己的皮鞋上,并且把袜筒里包着的棉裤露了出来,把女人的脚给包上。女人傻傻地看着他,无言以对。
只是刹那间,女人感觉到有一种温暖从心灵深处传出,在这漫天的飞雪中,在这都市街角,一个男人正把自己的温度悄悄地向自己脚心里传输。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感动,眼角感觉有一股热热的液体不争气地渗出,凝结成冰,将自己的冷酷冻结在里面。
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女人把自己的头靠在男人的肩上,告诉他:“现在,别无选择了,嫁你吧。”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女人便决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于他,爱有时候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动作便够了。
女人们都有一双冰清玉洁的脚,小巧玲珑,配上精致的高跟鞋,便会瞬间展现自己的身姿。于是,无论是在炎炎的夏日,还是在冰天雪地里,她们从不吝啬展示自己的脚……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脚如心一样,也是需要温度的。当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一个人寂寞地生存在都市陌生的一隅时,她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的脚居然如此冰冷,这时候,她们多么希望有另一只脚从床的另一头伸过来,暖暖的,像春阳,像柳絮。一只脚到另一只脚,没有多远,只需要一步的距离,而我们有时候感触到那点温暖时,却用了整整一生。
第105个、宝贝纽扣
小朵是和我在一起六年的朋友。从十二岁到十八岁,我们在一起总是做很伟大的事情:长大,恋爱,还有一些关于何时结婚生几个孩子的计划。比起那些来,收集纽扣怎么也不能算是一件大的事情。
小朵和我一直喜欢纽扣,要有彩虹的颜色,薄薄的那种。
我有一个样子长得很好看的存钱罐专门用来盛放我收集的扣子。十五岁的夏天,我们跑遍整座城市收集扣子。彩色的有两个小孔的纽扣被我们穿成手链、脚链和项链。我们穿粉红的条绒裙子,戴那些小扣子。我们看起来像两个娃娃。
那段时间我和小朵很奢侈。我们买很大很大的一块布来做几颗包扣。只是因为喜欢上面一小块图案,甚至有的时候仅仅是一个字母。我们用很多很多的有小花朵、小云彩、鱼骨图案的布来包扣子。后来我们发现,那些完成的布扣子简直漂亮得可以做徽章。我们用它们搭配不同的衣服,别在衣角或衣领上。得意的是我的一条黑色的条绒裤子,被我在侧面别了长长的一串洋红色带花朵图案的布扣。它们松松垮垮地挂在上面。走路时和我一起摇摆,很好看。
纽扣还被我和小朵别在窗帘上。那年我执意换掉了我的房间里的厚重华贵的流苏窗帘。我买了星空色的单薄一点的布料,在上面随意地斜斜扭扭地缝上许多彩色的小扣子。它们像星星一样在我的这块新天空上闪闪发光。
曾经有一种布玩具猪的人气很旺,叫做阿土猪猪。我知道小朵的布玩具多得要打架了,可是我第一眼看到那只猪,还是决定买下来给小朵。因为那只猪的鼻孔是用两颗扣子做的,木头的带着一圈一圈原木花纹的扣子。它有一种我想要亲近的温暖的感觉。
小朵接过那只猪,笑,她立刻亲了亲那只猪卓越的鼻子。
最喜欢的是自己做的软陶的扣子。我和小朵去做软陶的陶吧待一个下午只是为了去做几枚根本没有衣服和它们相配的扣子。可是很满足。我做的那些扣子上面有向日葵的图案,可是每一颗扣子的颜色都不同。从艳艳的明黄色渐变到很暗的古铜色。一排扣子就像一朵葵花的生涯。
我一直喜欢扣子,棉布扣子,木头扣子。我喜欢说,它们握在手里很温暖。当我拿到我那些刚刚烧制好的软陶扣子的时候,是的,我真真正正感到了手心的温暖。它们的热量一点一点散失在我的掌心里。然后它们一点一点坚硬起来。它们有我赋予的不变的样子。我的软陶扣子终究没有被缝在任何衣服上。事实上我一直在很努力地为我的扣子们找相配的衣裳。可是我想它们是如此的高贵啊,它们不应当成为一件衣服的附属。
小朵把她做的陶制扣子送给了她深爱的男孩。她给他缝在一件卡其布的衬衫上。再后来小朵漂洋过海,终于忘掉了那个把她的艺术品别在胸膛上的男子。长大之后的小朵很忙,我想她一辈子再也不会为了几枚扣子花一个下午的时间了。
我的陶制扣子仍旧在。
什么也不能捺熄我对软陶扣子的狂热,我做了很多次那样的扣子,在很多个不同的下午。
我记得最后一次是和小优一起的。小优是我爱的男孩。我们的相处很像孩子,我们分开的时候毫无困难,就像每年从幼儿园毕业的小孩子都会毫不费力地和他们从前要好的玩伴分开。只是现在,我才知道小优悄悄把他自己钉在了我的心室上。
他是我最温暖的一枚扣子。
那一次我们的软陶作品糟糕极了。两个人忙成一团,像一对夫妇在准备一顿盛大的晚餐。我觉得他揉那些陶泥的样子像是在和面。我站在他的背后,看他很用心地对付那些陶泥。他总是很有耐心。他总是像我的热乎乎的陶扣子一样温暖。我真的有一点期待和他一起过日子了。
我们做了简单的斑点狗图案的陶扣子,一人五颗。然后我们就攥着还烫手的扣子快快乐乐地回家去了。
他照例送我到我家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对他说,如果我和你走散了,我就去找一找,谁随身携带着五颗小花狗图案的扣子,谁把它们当成宝贝。
只是我忘记了等到那些扣子的热量散尽,冷却坚固之后,一切都变了。此时此刻如果我真的开始寻找我走失的爱人,也许根本不会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他曾经收留过那样五颗粗糙的扣子。更不会有一个人会站出来温和地说,是的,它们是我的宝贝。
第106个、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
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
---题记
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你是何时出现在我梦中?睁开眼睛的刹那,天地一片朦胧,无力的双手揉了揉眼睛,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浑浑噩噩的梦。而我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只好一阵苦笑。
夜已很深,我迷迷糊糊的试着爬起来,可四肢明显感到无力,无奈一头倒下,陷入沉思。墙上的钟,滴答滴答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我的心灵。时间过去了很久,而此刻我已渐渐清醒。轻轻地走向阳台,习惯性的寻找那一抹月色,可我怎么也寻不到那远处的橘黄色光芒。从这一边跑像另一边,我开始慌了,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抛弃了月亮还是月亮抛弃了这个世界。脑海中一片混乱,思绪也随着凄美的夜色想起了你。
某个城市,某处角落,某个人,静静的享受着周遭环境所溢出的寂寞气息,借助那孤独的夜色慢慢的搜寻着有关于你的记忆。在那种温暖而淡然的心绪中,无声无息的回忆着,嘴角划过一丝笑意,仿佛我又回到了那唯美的灿烂年华,一下子坠入年少时的懵懂中。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百看不厌,越看越入心。
那么多年过去了,你的微笑,你的转身,你的一举一动,都给了我无限的美好,让我又重新感受到了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从楼上走下来,而你在楼下,我傻傻的看着你,而你也用那温暖而又韵味十足的眼神看着我。当眼神互相碰撞在一起的的那一刻,就好像北斗星司和南夕子两人合二为一变身为艾斯奥特曼。
还记得我第一次牵起你的手,一对懵懂少年的羞涩从两个脸蛋上不约而同的浮现出来,就这样向前走着,谁都不说话,即使手心抓出汗了,还是没有松开。真想就这样抓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刻,变成两尊雕像。和你一起走在湖边,和煦的春风缓缓吹来,吹动你的长发,吹的你更加迷人,我静静的望着你,带着一种美丽的小甜蜜。静静的回味着,思忆着,微笑着,珍藏着。。。。。。。。。
我还记得,你推着一辆小自行车,而我走在你的左边,紧紧的挨着你,生怕你会突然消失,消失在这个世界,让我找也找不回。两个人的影子倒影在月光下,此请此景就像是上天刻意为我们而安排的,那场景就如同一幅温暖的画面,深深的刻进我们的心灵,好让我们彼此铭记这条路我们曾一起走过。
我还记得,杨柳岸边,你靠在我的胸前,我们谈笑风生,你还时不时的挠我几下,急的我都不敢靠近你。其实不管是谁,只要能够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很幸福,很浪漫,甚至是牵了一下手那也是幸福的,浪漫的。你说你会永远爱我,我傻傻的笑了,这个笑是最真挚的笑,最坦诚的笑。那时,我不懂誓言,更不明白什么是承诺,我只是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仅此而已。
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来。时间很快,一个学期转眼间就结束了,而向我们迎来的是那漫长的暑假。在学校一个月30天,我有24天可以看到你,而两个月的暑假我却寻不到你的身影。看不到你的日子里,度日如年,两个月就像两个世纪那样长。就这样无奈的过了两个世纪,2208年我又再次遇见了你。“两百年没见了,你还好么?”她一头雾水的看着我,好像很惊讶却又让我感觉她很开心。"我好想你,你怎么都不来找我,这两个月你知道我怎么过的吗?我没有回答,“只是无奈的看着她,当时很尴尬,但我却知道了幸福其实一直都围绕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很激动她还是会想我,她还是那么的喜欢我。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害羞神情,我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不得不让我做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这不就是所谓的俯首甘为孺子牛吗?思念穿越两百年,赤字之心永不变。我轻轻的伸出手,如履薄冰的整理好她那东倒西歪的刘海,彼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百读不倦,越读越伤心。
开学没多久,就是她的生日。我心里暗暗的邪笑,她过生日那我不就可以跟她好好的玩一天了么?此刻我已经面目狰狞,这不是痛苦,而是幸福,幸福的面目狰狞。
只怨缘起缘落,缘来缘去。我和她之间的末日,就在她过完生日的那一天,彻彻底底的到来了,或许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末日吧。而我们所有的过往,就这样被埋葬在一个只有开始却没有结尾的故事里。我不知道该如何,爱恨纠缠不清,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只是我依旧苦苦等候着不属于自己的温柔,就这样等着,等着,我仿佛忘记了自己是谁,一直坠落在这段无奈的感情中来回徘徊。就如同一只飞往南方的小鸟,忘记了回来的路。我们好比演了一出折子戏,折子戏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尾的戏。虽然是一部不完整的戏,但它同时也让人难以忘怀,入木三分。如果每个人都是一出折子戏,把最璀璨的部分留在别人生命里,如果人间失去脂粉的艳丽,还会不会有动情的演绎呢?
都说女人容易一往情深,可为什么她不会对我一往情深?都说女人总是为情所困,可为什么她不会为我所困一困?曾经的誓言怎能经得住沧海桑田的变迁?海誓山盟到头都是空、水流烟淡、随你飘散!誓言,只不过是相爱的男女对彼此之间所说出的傻话而已,又何必去当真。
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伤心伤到断肠处,流泪流成太平洋。
第107个、爱的血墙
许多年前的一天,作案完的歹徒逃跑时,忽然临时将她挟为人质,将雪白的刀尖对准了她的颈动脉。
她想,她完了,睁着美丽的大眼睛,失神地看着围观的人,所有人退避三舍,离她远远的。那种冷漠,比抵在她的脖子上的刀口,更让她寒心。那一刻,她心里只有一个愿望,如果围观的人有一个人站出来,她会报答他一辈子。
就在歹徒将她准备推搡进车里时,她彻底绝望了。
可是,就正在歹徒发动车时,一个男人出现在挡风玻璃前,他对歹徒说,放了她,我做你的人质。
歹徒亡命,将油门踩到底,他却硬是纹丝不动。歹徒无奈,放了她,将他塞进了车子,将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开车。
几天后,她被警察局传唤去作证,才知道歹徒被制伏了。在看守所里,歹徒对她狂喊,没有那小子,你早完了,只要我活一天,我就不会放过你一天。
听了这话,她打了一个冷战,从头顶冷到脚心。她才知道,那天,那天救她的,是一个便衣警察。
身中数刀的他,被救活后,醒来第一眼,就看到杏眼柳眉的她,第一句话却问她还好吧。她像害怕失去什么似的,对他说,我知道你还没有女友,不如,我们结婚吧!他想了想,点了点头,同意了。
进入婚姻这座围城后,新鲜感一过,她才发现,英雄的丈夫,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她想要的细腻的生活,那随时会在黑夜里响起的电话,还有从她睡梦里一跃而起的身影,让她终日提心吊胆。
她曾多次劝过让他别再干警察,但是无效。这一切让她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是正确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许多年,她再也受不了了。为了逃避这段情感,她利用家人的关系决定去美国,去国外的机票都买好了。
离吧!她不再掩饰什么,直直地对他说,我再也受不了了,来生我再也不当警察的妻子了。说完,将一份离婚协议书递给他。她望着他,背过身去擦泪。
他手机又响起,她拦住他,他却想冲出去。
她说,要出去可以,签了它,放我一条生路吧!我求你了!最后一次!好吗?
他拗不过她的乞求,顺手签了。
从窗口,她怔怔地看着他带领着手下钻进警车,一辆一辆的车子,呼啸着从家门口开去。她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她料到这将是一次重大行动,眼看离飞机起飞的时间不多了,但她还是想看到他平平安安办完这件案后,再离开他。
她拦了一辆车,以最快的速度来跟着警车。远远望去,丈夫的警车紧咬着歹徒的车子,像两条绞在一起的响尾蛇,又像一场方程式车赛。
尖厉的枪声停止,歹徒拼尽了最后一颗子弹。同时,歹徒的出路被警车堵死。
世界,一下子安静起来。
丈夫与歹徒的车,对峙着,像两只铁甲壳虫,静卧在那里。
她的眼光与丈夫眼睛对撞了一下,泪水,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就在一眨眼的工夫,杀红了眼的歹徒忽然发动了引擎,斜刺着,以最大的马力,像箭一样冲向她所在的岔路口,歹徒认得那个穿红衣的、最漂亮的女人,就是要置自己于死地的对手的妻子。他料到警察不会以爱人的生命为代价,堵截自己。
就在那一刻,他的车子像一只出鞘的利剑,也朝她的方向冲来。周围人的像惊涛拍岸般卷开去。她已预感到了什么,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眼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丈夫。
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火光冲天,顿时半空里升起一朵静默的黑色云烟。
山湖空静。只听见她尖叫了一声,扑倒在地,撕心裂肺地哭喊着爱人的名字,那张手中的离婚协议,“刷”地被吹散在晚风里。
天际,冷风吹起,残阳如血。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与他用这样的方式离别,她不明白,当初的相救,与现在的相助,是不是为了爱,还是神圣的职责的驱使,抑或是为了给最美丽的相遇,划下一个最凄美的结局?
她才知道,他爱她,不管她对自己怎样;他爱她,甚过于自己的生命。这世间,还没有比生命更珍贵,更值得令人感动的爱情。自己不该这样对待他,让他以这样的结局,毫无保留地走完自己的一生。如果早知道是这样,就该珍惜与拥有与他每一天的时光。
这一切,随他的消失,再也找不回。
她只知道,这世界有一种爱,是一道用生命筑成的血墙!
第108个、92岁,相濡以沫的爱情
爱情,真的挺简单。
如果多年以后你美丽的肌肤被年斑代替,曾给你依靠的宽厚肩膀变得脆弱无力。
如果多年以后你的笑容掩盖不了满脸的褶皱,曾经的散步牵手变为现在的相互搀走。
如果多年以后,曾经的甜言蜜语被一句老家伙吃饭了所代替。
如果多年以后,我们一起慢慢老去……
一直以为自己懂的爱情,可当我看见78岁的阿姨悉心的照顾92岁的首长时,我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白头到老、生老病死的不离不弃。所有一切关于爱情的语言在那一瞬间都难以表达。14岁的差距,年轻的时候爱的纯粹,可能贫困不是问题,距离也不能隔离,年龄更没有差距。所有一切在爱的面前都会变成微不足道的东西。我不知道他们在人生中间有多少的幸福,快乐,争吵,但我看到阿姨总是笑着叫老家伙喂你吃饭了时候,我眼睛湿了,我想这就是爱的真谛。
首长患有老年痴呆伴有四肢行动无力常年躺在床上,行走也只能靠轮椅。丧失行动能力的首长,每时每刻都需要人在身边,帮他吃饭给他喂水,身体一面躺久了帮他翻个身体。因为痴呆,如果不提醒他大小便很容易大小便失禁,所以为让他舒服要经常帮他擦洗身体。广州属于亚热带气候,天气一年四季湿热为主,如果赶上梅雨季节常会十几天的潮湿,很多时候年轻人都会难以适应,很难想象阿姨这些年一个人的辛苦。有时候阿姨在车里忍不住的打着哈欠,我知道她太累了,这把年纪的人应该是别人照顾她的时候,我把车速放低想尽可能的让她舒服的好好休息休息。阿姨也有累的发火的时候,首长固执不想出去活动,不想睡觉,小便失禁不换衣服,便秘好几天才上一次大厕,一上一个多小时却排泄不出,阿姨只能带上手套一点点往外抠……每当如此阿姨会生气拍他说老头你要累死我时,首长会委屈的支支吾吾的说:你走你走。阿姨回答,我要是走了你早就不在了……
刚开始知道负责他们家出行的时候,好多人告诉我,家里阿姨脾气很大,很不容易相处,所以很多人都不想去,对于这些话说着无心,听着有意。我对此也很抵触,但毕竟是工作,军人的第一条就是服从命令。通过这些天的相处,我想我开始明白阿姨为什么如此强硬,不好相处,社会的现实不光在地方,在军队也是如此,在其位谋其政,然而首长退休多年又常年有病,现在说不上人走茶凉,也算是物是人非,他现在说话都困难,如果阿姨不站出来讲话,或许会是不一样的结果。
打电话的时候我告诉老妈阿姨的事情以及我现在的生活,老妈说生活就是如此,爱情也是这样,年轻的时候山盟海誓,说着天长地久,等过些年生活中的不如意,两人的摩擦,好多东西也就没了,等到老了,两个人害怕其中的一个先走,又回归到相爱的当初,彼此精心的关心、照顾,只是少了年轻时候的甜言蜜语。爱情,其实很简单,少来夫妻老来伴。两个人相爱在一起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如果真的爱了,两个人一起鼓励着面对,即使你一人承担,再苦也不会抱怨,等你们老了以后,回头看看一起走过的这些年,你们会庆幸这辈子彼此的相互搀扶,相互陪伴,相互照顾。
通完话后,我一直在思考,我的生活,我的爱情,或许我想要的生活,爱情我要一直努力争取。但是有一点我想我清楚的明白:我会珍惜、深爱我的女人,如果多年以后,我们一起老去,我希望我能走在你后面,这样你就不会活的太孤单,因为儿女也没有我对你了解的深,对你爱的切,我会更加好好的多照顾你,多爱你。最后的离开也让你开心,带着幸福的微笑。
所以,为了以后的幸福,为了能比你多几年活,我要健康,我要加油,我要努力。一切都为了我爱你。
第109个、痛彻心扉的迷乱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引言文。赵雅婷
寂寞,是一个最有杀伤力的幽灵,刺入心的最深处却不见血。等待,是一种最无边际的漫长,它的尽头直延伸到天涯之外。迷乱,是心底的一道坎,跨不过,你就注定伤悲。
压抑,一直内心中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排解,就象一个结,这些情绪压的我几近崩溃。爱,是此生中最大的劫数,纠缠着心日夜不宁。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我叫念紫,一直用着男QQ,和普通人一样,沉迷于生活与网络的混淆。三年来,在游戏中我看厌了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还有那些虚伪无耻的人们,我渐渐变的冷漠。
网络游戏——劲舞团,这个韩国人开发的音乐舞蹈游戏很吸引80后和90后的孩子们,也是我三年来唯一会操作的网络游戏。一个交友游戏,里面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成情侣,申请结婚,申请离婚。这一切,模糊了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别,一切犹如合成了一体。
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我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冷漠和平静。我所追求的,是我在游戏中角色技术的成功,对于感情和友情早已不屑一顾。因为我明白,那只会伤害了自己。光阴似箭,岁月流逝,我依然心如止水。
从游戏ID到QQ,再到我的网络生命,我俨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男生。那么久,一直都没有人会识破我真正的女儿身,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叫李烈的男人。至此沦陷,这个男人最终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
相识是缘,相知是份,以我的男生身份接触,我发现了他很多的优点和令我着迷的地方,睿智,聪明,善良,幽默。他有着和我对这个游戏同样的平和心态,以及作为男人应有的绅士情节,那如一汪深不可测的沼潭,令我跌入,无可自拔。
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的爱上了他后,我开始变换着各种身份去试探他,在他没有发觉之前,我又换回了我的女号,继续留恋在他的身边。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逼迫着心无可抑制的欢愉和疼痛。不管是幸运亦或是意外,终于,他察觉了一切,并告诉我,他同样也爱着我。这个答案让我欣喜若狂,同时却也愁上了眉头。
爱情给予人的苦忧总是掺半,突如其来,这一段情,又该如何能了?
从小,我便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自卑,偏执,自闭一度的包围着我,稀薄的空气令我喘不过气来。我总认为爱情最后的结局只有两种,生离或者死别。
在我的观念里,爱情和婚姻是完全的两码事。就如我,我是个已有家庭的女孩,去年11月结的婚。我的另一半是一个相识多年的男孩子,很优秀,对我很体贴,于是我们的结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所以我理应幸福的生活下去。
心里无数次地责备自己,承受着良心苛刻的指责。我很矛盾的阐述着这些对自己过错堂而皇之的借口,是的,无论是借口也好,自我安慰也好,我都无法阻止这份不光明的爱在心里生根发芽,孜孜的生长,直至蔓延了整个的身体和生命。
这一条艰难的爱情之路,从我踏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将是荆棘密布,举步艰辛。在如今的社会,结婚离婚都只是很普通的事情,无需太多的理由。但是对于我而言,无论我有多爱,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我的婚姻,不忍去伤害身边那个善良的丈夫。我没有勇气看着两个家庭的破裂,同时我也没有勇气去对未来做出各种美好的憧憬。我是那么的自私,我怎样都放不下这段感情,放不下这个深爱着的男人。心乱如麻,如船断了桅,汪洋大海里怎么找得到方向?
现实中单身的他,对这份爱情很珍惜,也很留恋,但理智的他却也不想去拆散我现有的一切美好和幸福。痛苦着,彷徨着,我们在爱中互相伤害,互相怨恨。纠缠不清的丝藤,在反反复复燃烧的欲望下燃尽成灰。世人唾弃的婚外恋,那不能宣泄的甜蜜夹杂痛彻心扉的悸动,令我无时不刻处于崩溃的边缘。
我们都明白,“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何等的悲哀?那份痛苦,不处于其中的人们根本无法明了。我极力想逆水而行,却挡不住心底涌起的良知,无力的疲惫,泪暗暗流淌到心底的深处。
2月20日,是我和他游戏中结婚一个月的纪念日,就在这天,我向他提出了分手,反复斟酌之后,他也同意了。我以为,那将是一个结束,然而,这却是我们新一轮的折磨。
我尝试着咬牙放手任他飞翔,刻在我心底的那些印记却时时敲锥着我痛到失魂。不止一次地想,让他过上正常的生活,只有这样他才会放下心去接受新的感情。万蚁挠心,每个夜我都无法入眠,看着身边的丈夫我的灵魂飞到了九天之外。要如何,该如何,没了灵魂,失了方向。
将所有的疼痛安放,最后一次失声痛哭,那些点点滴滴留在时光里的记忆,漫步云端中那些虚幻的梦,已经渐行渐远。天空看不见翅膀的痕迹,鸟儿早已经飞远。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编后语:婚外恋一直都是被人唾弃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身处其中女人的悲哀。她们一边在爱,一边却要承受着良心的谴责。那种痛,比死亡更甚。宽容,体谅,把一切苦痛当成一场恍惚的春梦,或者,你的人生,就会快乐一些!
第110个、兔子法官
聪明先生和笨先生是邻居。聪明先生有一头母牛,笨先生有一匹母马。
一天晚上,聪明先生的母牛生下了一头小牛,笨先生的母马生下一匹小马。
聪明先生一直是睡得很警醒的,他听见小牛和小马的嘶叫声,连忙点了个火把到牛棚里去看看。他看见笨先生的马厩里没有亮光,猜想笨先生肯定没有被小马的嘶叫声惊醒,便迅速地把小牛牵到马厩去,把小马牵回牛棚来,自己回到床上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清早,他走遍全村,逢人就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他的母牛生了一匹小马。”村子里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来到了牛棚,吃惊地看着聪明先生的母牛生下的小马。这时候,笨先生己发现他的马厩里有一头小牛,他虽然忠厚老实,但也猜想到这是怎么回事。笨先生找到了聪明先生,责备他偷了他的小马。聪明先生不承认,一口咬定说这是由于一种奇怪的天意,他的母牛生下了一匹小马。
“那么我的马厩里怎么会来了一头小牛呢?”笨先生气愤地问道。“也是由于一种奇特的天意吧!”聪明先生笑眯眯地说,“一定是你的母马生下了一头小牛啦。”
笨先生要邻居们主持公道,但是邻居们说他们没有能力来判断这场争执。因此笨先生就要求聪明先生和他一同到别的村子去找一个裁判人。在半路上他们遇见了兔子,就请兔子来解决他们的争执。
“很乐意效劳!”兔子回答说。笨先生和聪明先生把争执的情由说了一遍。兔子说:“我现在很忙,但是可以和你们约定一个时间。从现在起的第七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我到你们村里去找你们。跟证人们一起等着我吧。”笨先生和聪明先生谢了兔子,回到自己的中村里。
到了约定那天,太阳刚一出来,笨先生和聪明先生以及全村子的人都集合起来,等待兔子法官的到来。太阳愈升愈高,到了中午,还不见兔子法官来到。中午过去了,仍旧看不见免子法官的踪影。直到太阳落山时分,兔子才出现。因为兔子在缅甸是不轻易失信的,村里人忍不住问它为什么不在约定的时间来。在通常情况下,由于礼貌的缘故,他们是不应该向裁判人提出问题的。“我很抱歉!”兔子法官回答说,“给一桩意外的事情耽误了。今天早上我正到你们这儿来的时候,看见河里的一个沙洲着了火,因此我用竹篓子装了一整天水,浇在火上,把它扑灭了。”
聪明先生向来很得意自己的聪明,一听兔子法官这样讲,心想这一定是兔予法官在考验村里人的智慧。“裁判大人!”他眉飞色舞他说,“河中心的沙洲怎么会着火呢?竹篓子又怎么能装水呢?这是违反常理的呵!裁判大人,我不相信你刚才说的话!”
“对极了,聪明先生!”兔子法官安详地回答说,“母牛怎么会生小马呢,母马又怎么会生小牛呢,这难道不也是违反常理的事吗?所以,聪明先生!把你的小牛牵回自己家去,把小马送还给你的邻居笨先生吧。”
村里的人对兔子法官的裁决大加称赞。从那时起,他们万一发生了争吵,总是请兔子来裁判的。
第111个、千年痕
在香槟、葡萄酒、咖啡等各种饮品绚丽缤纷的今天,茶虽淡淡的苦,却有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是我第N次来这个老茶馆喝茶了,从1996年春至今。8年前,我左手牵着润儿,右手提满牛奶薯片之类的东西,走进茶馆对面的寄宿幼儿园。那时,他还不到两岁,眼睛里装满了恐惧,胖胖的小手被老师牵着,一步一回头可怜兮兮地叫我——姨。我僵硬着表情转身冲进这家叫做千年痕的老茶馆,端起冒着热气的茶连同我落进去的泪水一起喝下。
从那时起,我每月来这里一次,交纳润儿的学费及生活费若干。每次,我都会走进这家老茶馆。
润儿10岁了,上了小学三年级,我把他送进了茶馆右面的贵族小学,和我的女儿在一起,依然寄宿。润儿是吴成的儿子,我是吴成的妻子。可是,我却不是润儿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叫做施小鱼的女人。
刚认识润儿的时候,他还在施小鱼的肚子里,8个月大。我得承认施小鱼的美丽,怀着身孕素面朝天依然美丽得惊人。那天,她拉着我丈夫的手并排站在我的面前,理直气壮地对我发表爱情演说,然后告诉我,她与我的丈夫相爱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她要嫁给我的丈夫,要给肚里的孩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家。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丈夫不爱我了,我以为他出差了,临走时还吻过我说,等我回来。但是,他就在我的面前,手还被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牵着。我只能低声喝道:滚出去。施小鱼扬着美丽的下巴说好的,就从容地走了出去,并带走了我的丈夫。从那天起,吴成离开了家。
我16岁,吴成18岁那年,他把我拽到学校后面的槐树下说,一凡,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好吗?还没等我的脸红透,他就塞给我一样东西跑开了,那是一块雨花石。从那以后,我就很没出息地盼着快点长大。
我们相恋8年,结婚10年,每个纪念日吴成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最初的雨花石到后来的黄金、钻石。每次,吴成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告诉我,我永远都是他心里永开不败的玉兰花,我们的爱会地久天长。可现在,海未枯,石未烂,那个发誓的人却与别人演绎另外的爱情故事去了。世事有多善变,永远原来并不远。
第二次见到润儿,他3个月大了,大而明亮的眼睛,胖得珠圆玉润,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的小拳头,靠在施小鱼的怀里。施小鱼胖了许多,吹弹可破的皮肤,秋水盈盈的双眼,花瓣样丰润的唇,鼻尖俏皮地微翘着。我忽然想起了唐代的杨贵妃,那个让唐明皇从此不早朝的女人。施小鱼是来求我的。因为我没有在离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吴成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家,我冻结了我们名下的每一分钱,我不要别的女人来分享我们呕心沥血创下的家业。看着气急败坏的施小鱼,我忽然有了一丝快意。
那是怎样的日子没人知道。白天,我打理公司照顾女儿,依然演绎着我的自信与坚强。夜晚,我的丈夫在与别的女人共赴春宵时,他不会想过我的夜晚怎样度过。我把我们用过的被褥撕成碎片,我把我们的床拆掉在夜色中搬出我们的家,我把吴成买给我的衣服扔进垃圾桶,点燃,看着跳动的火苗我笑,却流了一脸的泪,打湿了黑夜。我在回忆、哭泣中苍白憔悴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
半年后,我见到了吴成。他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天是我们结婚11周年的日子,在他的手里握着一朵用白玉雕成的玉兰花,他在回家的路上驱车驶向天国。我看了一眼吴成,那个耗去了我全部青春与热情的男人此刻就躺在那里,与我从此天人永隔。
第三次见润儿是在他父亲去世1个月后,那天下午在我家,施小鱼对着我跪了下去,她美丽的眼睛深陷了下去,里面装满了忧郁和绝望。下巴尖尖的,肩膀藏在宽大的衣服里,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不自觉的我又想起了舞在汉宫里轻舒水袖的赵飞燕。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可以拥有两种极端的美丽。我忽然理解了吴成。
施小鱼说,姐姐,对不起,失去了吴成我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我那么自私,对不起。我扶起施小鱼,她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施小鱼告诉我,吴成对我的爱没有停止过,他曾经用香烟点燃过我的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我开了一张支票给施小鱼,那是我与吴成全部的二分之一。施小鱼笑着推开了我的手说,姐姐我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润儿在那个有阳光的午后第一次叫我——姨。
第四次见到润儿,我哭了,他在孤儿院,他母亲长大的地方。施小鱼自杀了,她在遗书里说,她无法生活在没有吴成的世界里。我安葬了她,在吴成的左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爱情付出生命。
我在所有人的不解的目光中做着一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这世上的所有爱恨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淡去。只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回忆起那朵白玉雕成的玉兰花时,心会莫名地痛,会有液体模糊了双眼。
第112个、生命中的折子戏
这个故事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我才十八岁,因为我成绩不好被学校开除了。那时家里很贫穷,我在家里待了大半年,整天游手好闲,后来实在等不下去了,我从家里拿了150块钱。当我来到了车站时,我也不知道该上哪辆车。后来我上了一辆开往苏州的客车,车费一百块钱。到当地时天已经黑了,天气很冷,我就站在车站,不知道自己的脚步该奔向哪方。我从兜里掏出一元硬币,我心里对自己说:正面是往东,反面是往西。我抛出硬币,硬币在空中翻转,它决定着我的命运,落在我手中,我看到是正面。我决定往东走。
走出几里路,终于看见有旅店了,走近柜台,我问服务员:“最便宜的一间房要多少钱?”服务员说:“最便宜的十三。”“嗯,我要一间。”我说。打开门一看,里面很节省空间,就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我睡在床上,想:我还有二十块钱能干嘛?找工作,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
第二天,我一个在街上走着,跑了几家饭店和和商场,可没有一家能收下我的。天渐渐的黑了,我又回到了那家旅店。当我走进旅店的大门时看见我的包裹都在门口了,那时我想冲进去找店主论理,我再想想,还是拿着包裹走了,独自走在冰冷的街道
突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救命!救命啊!”我找寻着声音的来源,我走过去看到:有几个人在骚扰一个女孩。我立刻大声的说:“放开她!”那人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个什么东西??滚开!!”他们还是没有放过那个女孩的意思,我从地上拿起一个啤酒瓶,就往那个男的头上砸去。后来一群人猛攻我,我什么时候昏倒的都不知道。
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头上缠的全是纱布。“护士,我是怎么进的医院的?”看到护士进来我问道。我想坐起来,可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坐起来,我掀起被子,用手按了一下大腿,一点直觉都没有。
“护士我的腿怎么了?”我吃惊的问。“你……”护士犹豫着。“快说啊!我到底怎么了?”我大声吼着护士小心翼翼的说:“你的头部被硬的物体砸了,血管砸破了,我们为你做开颅手术,你的腿失去知觉了……”我赶紧问:“那我的腿还可以恢复吗?”护士说:“不能了,除非发生奇迹。”我彻底的蒙了。晴天霹雳!我的腿……没知觉了!我不能走路了!护士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先出去,让我一个人待会。”“好吧,我一会帮你打针。”说完走出病房,轻轻的关上了房门,我用被子盖住脸……
门被推开了,她走了进来,看到我醒来她笑着说:“你醒了。”我盯着她看了一会,认出了她,是我今天救的那个女孩,就是因为她我成了现在这样子。“你滚!我不想见到你,滚!”我拿起枕头向她砸去。护士听到我的吼声进来了,看到地上的枕头说:“你干嘛啊,人家在你病床前等了三天,没睡觉,你的心情我们理解,是,是她把你弄成这样,可人家也没让你去。”她赶紧阻止护士:“护士小姐,别说了,没事,你出去吧。”说完,拣起地上的枕头,然后把桌子上的保温瓶打开,一阵香气飘了出来,她慢慢的盛了一碗,说:“来,喝点鸡汤。”说着用勺子舀了一勺子喂我,我随手一推,汤撒在她身上,很烫,她没有讲话。我说:“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嗯,好吧,你休息,我一会过来看你。”
我看着天花板,想了很多,很多……我真的下辈子靠轮椅了吗?我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这样!我要走路!我要奔跑!啊………我的喊声,整个医院都听见,我大哭了一场……
一会她又进来了,她说:“我叫毛毛,你以后就叫我毛毛,你叫什么?”我看着她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接着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我轻轻地说:“我不饿。”她见我说话了赶紧问:“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尽管说。”我看着她,她有什么错,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我说:“那我帮你把床摇高点,毛毛,你以后不用过来了。这件事和你没关系。”她一边摇床一边说:“这样怎么行,你在这边没亲人,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啊?”“你……”我还没说出口,她就打断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先回家换一下衣服,下午过来看你。”
一会护士过来换水了,我问护士:“她是什么人?”“她你都不认识啊,她是我们这里王老板的千金,她家里有钱,人又长的漂亮,唉……我又有那个命就好了。”护士眼里流露出羡慕的神情。“哦”护士又问我:“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啊?”我说:“没什么,远房亲戚。”护士笑了笑说:“你好好休息。”
护士走了,房间好安静,静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睁开眼,她趴在我床前,她真的好漂亮,长长的睫毛,笑的特甜,我说:“你来啦”她说:“嗯。看你睡的特香,就没叫你。你家住那里啊,刚才院长找我说你要出院了。”我说:“我的家在大山里,我刚出来没多长时间,我从家里出来家人都不知道。”她看着我说:“没关系,我来帮你安排住处,别着急。现在该说你叫什么名字了。”“我叫闫斌。”“嗯,不错的名字,闫斌,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找房子。”然后她又让我喝鸡汤,看着我喝完她才离开。
时间过的好快,她去了一天了,都没有消息,是不是她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了,心里很烦。如果她真的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不管,那昂贵的医药费怎么办?看看窗外渐渐的变暗的天,难道她真的不回来了??到了晚上,护士跟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出院,医院的床位不够,还有医药费。”我问:“护士。多少钱?”“一共6万多”我真的蒙了,别说6万了,我连60都拿不出。
那一夜真的很漫长,天快亮时,我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她站在我面前,她笑着说:“走吧,我们回家。”护士把轮椅推来,他扶我坐上轮椅,说:“医药费我已经付了,你放心吧,上车。”我一句话没讲,我也不知道讲什么,到达住处时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用手掐下自己,疼!那个房子太气派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喜欢吗?”我点点头:“喜欢!喜欢!”进去一看,就像是个宫殿似的,我激动的说:“太漂亮了!你家太漂亮了!”“呵呵”连司机都笑。我问:“你们笑什么?”司机说:“这是我们大小姐给买的,大小姐昨天亲自布置的,她用了一天的时间。”那刻我的眼角湿了,她掏出纸巾蹲下帮我擦眼睛。她说:“走,看看你的房间。”走进去,墙上挂有她照片,感觉好温馨。这时只听她介绍着:“来熟悉一下环境,这里后花园,这是卫生间,这是厨房,厨房你不用进,每天都会有人给你送来吃的。”听完后有点失望:“那…你以后不会来了吗?”“不是啊,我会来陪你的。”“哦”我笑了。她接着说:“这里是书房,闲的无聊可以进来用电脑上网,我不知道,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我昨天帮你买了很多的书。”我就这样听她讲话,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想听到她的声音,听的讲话心里很舒服。“闫斌?”“嗯”“我讲话你有在听吗?”她看着我问,“有”我笑着说,好像做坏事的小孩。她说:“我该回去了,哦,差点忘了,这个给你,有事打电话,里面有我号码。再见。”她刚上车,电话就响,“喂,再见,我刚才忘了说了,呵呵。”“傻瓜,嗯,拜!”然后对司机说:“王博,今天的事不许和我爸讲。”司机点点头说:“嗯,知道了,大小姐。”
后来,毛毛几乎天天都去陪我,有一天我们在街上散步,从对面开来一辆车,好像是刹车坏了,我用尽了力气把毛毛推开,而自己却被车子撞出几米远。我昏迷了,送到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命保住了,醒不醒还是不知道。
毛毛趴在闫斌床前拿这闫斌的手说:“闫斌快点醒,好吗?快点醒来呀!”毛毛哭很伤心,一个人不曾认识的人,既然救了自己两次,闫斌,你不能丢下我啊!我真的离不开你,闫斌,醒来啊!她不停的呼唤着,感动了上苍,闫斌的眼睛,微微的睁开了,在他睁开眼睛的那刻,她一下子就扑进了他的怀里,闫斌摸了一下她的头说:“不哭,我还没死呢。”她用打了他一下。咯咯和笑了,说他真坏,吓死她了。他又闭上了眼睛,赶紧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去叫医生。”我一把吧她拉住,把她抱在怀里,说“不是你打我的吗?毛毛,我真的好喜欢你。”毛毛脸红了说:“嗯,喜欢吧,又没有人反对。”我吃惊的问:“真的吗?”她点点头说:“只要你快快的好起来。”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很快我们确定情侣关系,我们一起上街,一起买菜,真的好幸福哦。有一次,我们在吃饭她和电话响,她背着我接电话,回来后我问她。她什么都不说,后来我就没问。可过几天后打电话又响了,她还是背着我,这一次我真的忍不住了。她回来,我们就大吵了起来,她还是没说。她哭着,跑出去了,一直到半夜才回来。看见她回来,我就上床了,用被子盖住了头,两个人谁都没有讲话。半夜,她以为我睡着了,把我被子掀,开轻轻的吻了一下我的头,她的眼泪滴到了我脸上她都不知道。早上起来,她不见了。
“宝贝,我真的很爱你,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宝贝,我要走了,不要想我,忘记我吧。这卡里有五十万,够你用一辈子了,这房子我送给你,这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现在我给你,好好照顾自己,忘记我…”
这是她用电脑留下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觉。真的想不出她为什么离开。第二天,当我翻开报纸时,我明白了一切,王家破产了,王家一家人,都在外面躲债,那一刻我的心彻底碎了…
后来,闫斌把房子买了,钱都捐给红十字会,了那五十万他捐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了,而闫斌,整天在街上讨饭。唉…
第113个、冬眠的鼹鼠也有甜蜜的爱情
冬眠的鼹鼠也有甜蜜的爱情
文/侠之小者
对于超级怕冷的我来说,冬天绝对不是个好季节,何况我几次失业又都是在冬天。这不,圣诞节前18天,我迎来了第N次失业。
好在,如果不去声色犬马的场所,我的那些积蓄应该还可以应付到春天。因此,我打算给自己放一个长假,像冬眠的鼹鼠一样度过这个冬天。
事实证明学做冬眠的鼹鼠很幸福。房间的暖气很足,只要穿轻便的夏装即可。我要么上网玩游戏,要么看喜欢的电视剧,要么给自己弄点好吃的……但每月总有两次,我需要出去囤粮,真是无奈。
这不,又到了采购的日子。我包裹严实后出了门。
小区斜对面的乐购正搞节前促销,抢购的人很多……天啦!别挤,踩到我的脚了!正懊恼,有一只手迟疑地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扭头,竟是姚远。
真的是你,岑苏!我们有五年没见了吧?姚远眼里满是惊喜,上下打量着我……此刻的我包裹得极似一只肥胖的鼹鼠。而平时,我是很女人的,穿细跟鞋戴耳环,春天那会儿牛仔裤的腰只有一尺八。糟糕,姚远怎么会突然出现?我掩饰不住失落地问他,你不是在银城吗?
还在,这次回来探亲,陪我妈出来采购。说着他指了指左边的货架,那儿有一位老太太,冲我狐疑地点点头。我的心情,骤然降至冰点。
这天,我跟大学校友姚远,在乐购转了很大一圈,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什么也没买,我空着手跟姚远走了出来。
姚远问我为什么不买东西,我才想起自己错过了许多芬芳美味,便撒谎说我一个人在家觉得孤独,便常来超市凑热闹,并不一定要买什么。姚远听了信以为真,居然还笑着说,你还跟那个时候一样,总有许多奇怪的想法。
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姚远对“那个时候”所表示出来的一种怀念。但他这话的确打动了我,让我的心瞬间有了回暖的感觉。
姚远是我的青春,却或多或少存在着伤害和疼痛。
五年前,我刚上大一。姚远上大三。我们在接新生的时候认识,然后他开始追我。那种感情很懵懂,淡而甜蜜。
姚远很执着地追了我两年。而我当时的意识还停留在高中时代家长禁止恋爱的条例里。对于他的追求,始终不予回应。
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流火的七月,马上要毕业的姚远在女生宿舍楼下对我说,银城一家药厂要签他,他想去,问我什么意见。我不加思考便对他说,那家药厂效益不错,你去吧。姚远嘴巴张了张,最终什么都没说。我以为他嫌银城远,舍不得离开故土,就又补了一句,银城多好,还能滑雪。
姚远就笑了,有一丝无奈,而我当时不曾察觉。那晚很热,姚远用拇指擦了一下我额头上的汗,才转身下了台阶。
然而在姚远离开之后,我却时时想起他,想起那天他像装了一肚子话要对我说。可对着不解风情的我,他有口难言。姚远触摸我额头的时候,我一定是有感觉的,不然不会那么深刻地记下这一幕。我才逐渐了解到姚远对我的感情,并且逐渐地确定我对姚远,决非不爱。只是,等我明白时,为时已晚。
如今,我又见到了姚远。虽说时机有些不当,但我的激动还是远胜于窘迫的。
第二天临近中午,姚远给我发了短信,问我中午是否方便,他想请我吃饭。犹豫了一下,我对姚远坦白,我失业了。
姚远让我选地方。出于一种鬼祟的心理,我说了大学时我们常去的那家餐厅,这暗示是否过于明显?好在姚远回应得爽快,好的,一会儿见。
挂了电话,我忙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澡。到浴室,刚放了水,电话脆响。我光脚出去接电话,结果滑倒在地,摔折了右小腿。
那通电话是姚远打来的,他想告诉我他已经到了,而我们要去的那家店,正在拆迁。这些我都是后来知道的。
当时我的右腿疼彻心扉。我穿了简单的衣服,爬着打开门,喊来我的邻居,送我去了附近的医院,拍片,接骨,打石膏。
再跟姚远联系已经是三天之后。我跟他道歉,说我病了,但没有讲正在医院接腿骨。姚远的反应不冷也不热,叫我注意身体,说改日会来看我。
他的态度,明显有了疏远的迹象。
圣诞节那天,我总算出院了。可冰箱里空无一物,只好去乐购了,我拄着双拐,这回笨得更像鼹鼠了。没想到,竟又一次碰见了姚远。
他在挑选红酒,我走过去,双拐点地的敲击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回头,我们同时看见了对方。
看到我架着双拐,姚远嘴张得很大,但很快镇定,笑着说:“鼹鼠,圣诞快乐……”这是很别致的一个场景,像多年前的对视一样,我跟姚远,望着彼此,望到忘我。
姚远在乐购买了只毛绒玩具鼹鼠送给我,我知道他在挪榆我,可还是乐于接受。然后他背我回家。我伏在他的背上,听着他轻微的喘气。瞬间我察觉到一种名叫爱情的气场,正暗流涌动。
姚远的妈妈,虽然只在乐购见了一面,似乎很喜欢我,第二天她老人家就煮了好吃的来看我,以后隔些天就会带东西来。只是姚远有些日子没有再出现,我忽觉时间过得特别缓慢,夜晚尤长,常是一觉醒来仍是茫茫黑夜。
再次接到姚远的电话,已是一月中旬,他要开车载我出去兜风。
这天阳光真好,姚远打开车门扶我进去,也不急着发动,先放了张CD,是班得瑞的。音乐悠扬流淌,我心念随之一动,班得瑞正是多年前我推荐他听的,一别经年,音乐还是能感动当年人。
姚远开始跟着一起哼唱,我缩在车子里,享受着这一刻。姚远的声音已不似当年那般清澈,有了些沧桑的味道,婉转的尾音处,让人忍不住遐想:这几年他究竟经历了怎样的蜕变?当然了,这几年下来,我也早不是当年那个眉眼单纯、五官秀美的岑苏。
回忆加重了空气里的伤感。姚远似乎也想到了这些,忽然不唱了,发动车子前往郊外。途中,我问他:“怎么前些天不联系我?” 姚远说:“回银城了,有点事情要处理,不过都OK了,现在可以开心地放松了。”
这天,郊外的景色宜人,疏林间点缀着浅浅的雪色,零星的游客分散其中,好像装饰的宝石。姚远像个开心的孩子在林间疯跑,一不小心就摔一跤。我则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忍不住哈哈大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我跟姚远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所有的芥蒂瞬间融化……
我爱姚远,想跟他在一起,而且,他也是爱着我的。纵然有些其他的岁月穿插进我们的生命,但已不重要了,过去的都不再重要。
因为腿伤不能回家过年,爸爸妈妈说要过来陪我,这消息真是让人开心。
一月底,应该是冬天最冷的时候了。以前的话,这种气候我最不愿意出门,感觉站在外面讲出的话也会结成冰。但今年为了迎接爸妈的到来,我常外出去超市采购。姚远自告奋勇当我的苦工,我坐在推车里,被食物淹没了。
我发现冬天并非十恶不赦,如果没有冷冻,就没有速冻饺子没有思念汤圆;如果没有冷冻,过去很多的东西都会坏在空气里,有谁还会记得它昔日年轻的面孔?看来童话书里说得没错,王子的确是要在风雪交加的季节骑着白马,身怀绝技地出场。
姚远一直没跟我表白,但我认为,我们已经恋爱了。可如果他还不表白的话,我是不是该主动些?好在不久后,姚远便很郑重地说要请我吃饭,并强调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我。
我在心里说这顿饭等得好漫长呀,愉快地问他在哪见。
姚远在电话那边十分轻柔地说了时间地点。一个体贴的距离,离我家很近。
我带着难以名状的激动,特意穿了明艳的羽绒服和小腿裤。新造型可是名副其实的可爱,我幻想着今天的表白。或许我们的真爱从此复苏了。
万万没想到姚远跟另一个姑娘等在那儿,他们手拉着手,很是亲密……我看着那个姑娘,支吾了一下,找不到词儿了。
东北女孩倒是很爽朗,自我介绍说是来自银城,叫初艺。她很漂亮,腿又长又直,一双平底黑靴子穿得极俏皮。我猜测姚远去银城后认识了初艺,一见钟情。他们之间的那种亲密不是装出来的,没有长久的相处真的做不到。
可姚远把我搅进来是什么意思?定是要惩罚我年少时的不解风情……
真相的揭露掐灭了我抵抗严寒的勇气,周身冰凉,还很困。姚远倒是蛮热情的,给我夹了很多吃的,我统统吃掉,但食物入口却味同嚼蜡。
快结束的时候,初艺接了个电话。然后突然站起来说,我有急事,得走了,对不住了二位,咱回见。说着起身离开了。
初艺走后,姚远招呼服务员上了水果,对我说,鼹鼠,多吃点,几天没见,你又瘦了。
我把头扭到一边,委屈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把水果推到一边说,够了!我又不是猪,没那么能吃!姚远做出一副夸张的吃惊状,见我快哭了,才忙来安慰我。
我哪管这些,想到多年前我因为迟钝错过了姚远的爱情,重逢后我以为爱情回归的激动……结果只是我会错了意,搞得自己这么难堪,我还是忍不住哭出了声。
这次真把姚远吓到了。他接着我的肩说,别哭啊,怎么了?初艺是我表妹,她一直想见你,我就带她来了。
表妹!我惊讶地看着姚远。他一脸真诚地点头:真的,谁叫你这只笨鼹鼠那么迟钝,我只好让表妹过来助助兴。原来这个家伙竞对我用了计策。我更生气了,一把推开他,你认为,这样子很好玩吗?以后别来烦我了。然后,我一瘸一拐地离开了餐厅。
晚上,姚远在我家楼下大喊,鼹鼠,新年快乐……鼹鼠这昵称,我可不想让外人知道,只好让他上楼。姚远说,你答应做我女朋友了?
我嗔怪道,你做梦去吧,不过是想让你去车站把我爸妈接回来。可我一脸的笑容,还是泄露了心底的甜蜜与幸福。 (摘自《伴侣》)
第114个、蓝蝴蝶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第115个、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
那年暑假她17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几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几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第116个、老乌龟的智谋
一只狡猾的狐狸欺负一只老乌龟,因为老乌龟的甲壳很坚厚,狐狸不能损伤他分毫。狐狸便叫了一群朋友:老鹰,豺狼,穿山甲,黄鼠狼……一齐对付他。
一天,老乌龟从一座高山路过。老鹰在天空发现了,猛扑下来啄他;狐狸、豺狼、穿山甲、黄鼠狼得到了消息,也都奔来围攻。老乌龟自知不是敌手,只好把全身缩进坚硬的甲壳中,哈哈大笑说:“我穿着祖传的铁甲,谁能损伤我分毫!”
狐狸说:“大家不要着忙,慢慢地商量,总有对付他的办法!”
狐狸嘲笑老乌龟说:“你有本领,为什么还不逃走呢?”
老乌龟笑着回答说:“我有铁甲护身,何必逃跑呢!”
狐狸说:“穿山甲呀,你能穿通山岩,赶快动手穿通它的龟壳,头功是你的!”
老乌龟听了,心中惊慌,他知道穿山甲的厉害,如果真的动手,甲壳被钻上个洞,还有命吗?他故作镇静,依然哈哈大笑说:“穿山甲呀,要是你不自量力,不妨来试试看,管教你折断了头骨、拗断了尾巴,才能领略我祖传铁甲的厉害!”
穿山甲听了,吓得畏畏缩缩,不敢动手。
狡猾的狐狸,想出了一个办法:“这家伙缩在甲壳里,我们都等着,他总有探出头来透气的时候;灰狼大哥,等他一伸出头来,你就把它咬断。”
老乌龟听了,更加惊慌,想:如果他们真的寸步不离守住了,我不闷死也会饿死渴死;手脚蜷缩的时间太久,也要发麻。但他仍旧十分镇静,大声笑着,说:“我能三个月不喝水,三年不吃东西,你们有耐心,随你们的便吧!这铁甲头上有个透气洞,底下有四个通风洞,千年不探头,也闷不死!
豺狼啊,叫你的子子孙孙一辈子一辈子地都来等吧。”
狐狸惊得目瞪口呆,又想出一个办法:“把这老贼放在山岩上,我们拿铁榔头来敲打,把他击个粉碎。”
老乌龟大吃一惊,真的这样做,甲壳会被击得粉碎,整个身体要被击成肉酱。但是,他还是不动声色,又哈哈地笑着说:“你们这一群,都是蠢货,我那祖传的铁甲,哪里会怕山岩和铁榔头?只怕你们用力敲击,铁榔头被铁甲反弹过来,先断送了你们的性命!”
豺狼听得不耐烦,喊叫着说:“我们不必和他多噜苏了,送他到高山顶上,然后把他推下去,不把他甲壳跌碎,也把他头脑震裂,送了老命!”
老乌龟心里万分着急,嘴上可笑得格外响,说:“我曾经从喜马拉雅山的最高峰跳下去,没伤着分毫,这样低的山头,还怕什么呢!”
狐狸大怒,厉声说:“可恨的老家伙,你天不怕,地不怕,好吧,这次可要叫你怕。来,赶快叠起柴堆,柴上再浇上油,点起火,把他丢进火里烧死,烤熟了乌龟肉,大家吃一顿,怎么样?”
朋友们都叫好,吓得老乌龟满身出冷汗。可是,他依然镇静地哈哈大笑,说:“好极了,你们的常识太差了,难道没听见过:乌龟洗澡,不是用水,而是用火?能够在大火里洗上个澡,多么畅快哪!”
狐狸气得暴跳如雷,大声呼喝:“该死的东西,你不怕火,难道你也不怕水?请老鹰叼住他,高高飞起,飞到那条大河的上空,把他掷到河中去,瞧他再敢逞强吗?”
老乌龟心中大喜:好一个狡猾的狐狸,竟会想出了这么一个笨主意,这可再好没有了。但是,他装出十分恐惧的样子,全身颤抖着,开始哭泣哀求说:“狐狸大哥,各位好兄长,我究竟和你们没有很深的怨仇,何必一定要送我死命呢?如果真的把我掷入大河,那我这笨重的甲壳,马上就沉下水底,不淹死,也就闷死了!求求你们,千万饶我这条老命吧!……”
狐狸大喜,笑骂道:“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你再笑呀,为什么要哭泣哀求呢?哼!老家伙,要知道,今天饶了你,日后却是我们的麻烦!”
狐狸命令老鹰动手,老乌龟哭得更凄惨,狐狸却笑得喘不过气来。
老鹰把老乌龟抓住了,高高飞起,飞到那条浩阔的河流上空,找个水流十分湍急的地方,便把老乌龟抛了下去。
老乌龟掉到河里,等于回到了老家,他从水面上探出头来,哈哈大笑说:
“多谢老鹰大哥送我回家!狡猾的狐狸先生,劝你以后不要再卖弄聪明啦!”
第117个、今生今世还想见到你
美丽的邂逅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或甜蜜或凄美的爱情故事。雨和云的邂逅是凄美的长相思-----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是相思无尽处。
云和雨的偶遇是在火车上,那天雨大包小包拎着许多东西急急忙忙赶上即将要启动的火车,雨慌忙中十分吃力的正要把行李放在货架时,一双有力的大手接过行李轻易的将行李放了上去,雨从心里感激他只是冲他一笑。
火车缓缓启动---雨才回过神来坐下,随意的看了看坐在对面的人,那个貌似东北的人就是刚才帮雨放行李的高个子男士。那个戴着眼镜悠闲自在且有几分稳重和成熟,微笑的男士貌似南方人。原来两人是同伴,貌似东北人的男士一直站着望着窗外总是好奇的问过不停,戴着眼镜不回答问题的男士还是悠然自得微笑着,时不时的看一眼雨,他似乎慈眉善眼,和颜悦色,雨避开了他的眼光,雨不知道他们是从哪来又要到哪里去。
雨明白了他们是从“紫禁城”第一次来到鱼米之乡,他们的好奇的问题非常简单,就是来自窗外那些世外桃源,山外有山,古木参天的美景。雨印象最深最有趣最幼稚的问题是;农民收获稻谷后就会将稻草搭成一个个塔,他们不知那是干嘛的,雨念在刚才帮她放行李的份上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给他们作解释,一路都望着窗外,说的都是山城的习俗,风景。
雨坐下来不约而同跟对面戴眼镜的男士四目对视。目光相视的一刹那,仿佛已是相识多年!也许是因为眼神可以传递两个人的心灵,也许是因为深情的凝望心有灵犀!天哪!怎么那么熟悉---雨怦然心跳,雨为了努力掩饰慌张离开了座位来到过道处,镇定后回到座位,也许被他察觉到雨表情的变化,就好奇的问了雨许多问题,能回答的雨都回答了,当提及到家人事时触动了雨的心,雨低头不言,脸上写满了哀愁,多愁善感的雨眼里包含着泪水,只要一开口必然会哭,想起不久去世的父亲----终于抑制不住泪水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流泪或许是因为眼前;这个即陌生又熟悉的男人勾起她对往事的回忆---,流泪是因为不能拥有---。或是……有千万种理由,结果却都是让雨心碎地只想哭泣。雨明白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产生了一种错觉,结果无力抗拒使自己情感失态。致以百感交集,情丝万缕。看得出两个男士不知所措赶忙对雨说;“对不起。”雨含着眼泪笑着说;“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两个人转移了话题;说因为听不懂当地方言引出的笑话;说是上火车之前要买一包香烟问:“香烟多少钱呀?”老太太说;“香烟炮块钱呀?”两人以为炮块是八块钱---原来两个人不懂山城的炮块是十元的意思。不是因为这个简单的笑话使雨破涕为笑而是因为对眼前的人情有独钟。戴着眼镜的就是云,云将名片留给了雨,说是在山城办好事要玩几天,让雨去找他。雨没有电话就留了隔壁店的电话。雨忙碌自己的事也没在意要去找云,或许也就忘记了。可是有一天云电话打到隔壁店,让雨去找他们,由于雨忙就答应过些时间。等雨忙碌好后打云的电话一直是空号,雨不相信云给她的是空号,云看上去是淑人君子,后来店铺老板说他试试看,不料就接通了。原来那个时候极少有人有手机,外地手机是前面要加0的。
那天雨跟云在一家餐厅见面的,也许是雨从来没有面对两个男士吃饭的场景,雨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有些腼腆,只是笑笑有问必答而已,云也许看出了雨的别扭,晚餐就匆匆结束了。
雨坐在云的旁边,听云“海阔天空,天南地北”云娓娓而谈。雨似乎被云淡淡清香的酒味陶醉。雨看着云温柔的眼睛,似乎也读懂了云的心,感觉心灵与心灵碰撞。雨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云的好感变成了喜欢!也诚然不知会让雨如痴如醉!希望时间凝固在这一刻。雨知道太多太多的不可能,这只是偶遇,只是有缘无分。或许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或许是延续一场前世的缘分。云像一缕阳光,雨的心一下明亮起来。是那么的轻松愉快!
第二天云和他的朋友就要离开山城了,雨执意要送云到车站,云是一个心细的人考虑到深秋的傍晚有几分凉爽,对雨来说也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就坚持没有让雨下车。刚刚欢笑着和云说了再见,可是转身就感到无限的失落,孤独。云刚刚迈步远去,雨就期待下次的相见,----“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从此雨和云天各一方,从此天边让雨多了一份深深的思念和牵挂------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当一个人真正在乎你的时候,他会主动发信息或者打电话给你,他会在乎你的一举一动,他知道你心情不好,就会安慰你。云一直用这样的方式使雨倍感幸福和甜蜜。
第一次的重逢。
点点滴滴的记忆,亲切关怀的话语,温柔的眼神全都化成激动的泪水。那一刻愿世界永远静止-----。
又一季的冬去春来,那份相思却时时清晰刻在记忆里。
云说雨是断了线是风筝,雨说线断了,思念没断。
感情有时就像一股洪水一发不可收拾。那一年云和雨相约在一个滨海城市。是缘是劫?面对澎湃如潮的大海,心中涌起的不仅是感动,更有一份难言的心绪。等待的盼望的一切它将悄然而来---------。
在这个属于两人的世界里,眼里只有彼此--------还有那风清月皎的夜景,沙滩,大海---那种幸福是妙不可言,可能有时流泪也是幸福的表现。
云近在咫尺,能闻到云身上的气味,能感觉呼吸时而均匀时而急促,心在颤抖,不知道哪个环节----
也许前世云和雨情缘未尽,迷魂汤喝下了前世,在雨孤独的踏入轮回道时,朦胧烟雨中隐约闪烁着一个熟悉的背影,雨看到了云萧瑟的身影---追寻唯有的光芒。雨惊喜中一丝的停留,错过了紧随的脚印,雨追寻在黑暗的轮回道---凄惨的哭声,也许是感动了天地-----经过千百个轮回后的今生才拥有云一段,不能拥有云一世。
在白鹭洲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海------雨流着眼泪在心里恳切地祈祷;来生我要嫁给云。
在南普陀面对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雨流着眼泪在心里虔诚地祈祷;来生我要嫁给云。
在鼓浪屿面对锦天绣地的大地-----雨流着眼泪真诚的在心里祈祷;来生我要嫁给云。
站在身旁这个悄然不知雨哭泣-----让她魂牵梦萦的云你可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
站在身旁这个悄然不知雨哭泣--------让她长相思的云你可知;“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从今到古,有很多很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如果没有亲生体会过,也只能为故事感触一时!可是当故事发生在你的身上时,就是一辈子的感叹呀!
即使不能长相厮守--痛苦也会觉得幸福.
即使收获着撕心裂肺的苦楚-----心碎也会觉得甜蜜.
即使梦寐以求的是破碎---梦也会觉得美丽。
记得在南普陀亭子里,云给雨说了很多很多的笑话,雨不仅是神采飞扬眉开眼笑,更是沉浸在这短暂的幸福之中。忘乎所以,雨看见路过的和尚,信口开河的对云说;“如果下辈子你做和尚我就当尼姑,我们在一个庙里”。所以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子---和尚能找尼姑吗?岂不是--伤风败俗!呵呵。雨要给云洗衣服,云不答应,雨说;“这辈子就给我一次洗衣服的机会吧,今世想帮你洗也没有机会呀。”其实雨心里有多伤感!-----灵活的文字都表达不出雨此刻对云的感情,生动的语言道不尽雨此刻对云的爱意。雨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
短暂的重逢即将结束,雨再一次要跟云离别。雨知道云给不了她任何承诺。想到马上就要相互挥手告别,是那样的依依不舍,云将万里远行,留下孤独的雨,想到这一别也许今生今世无缘再相见,雨哭了-----。当火车启动的那一刻雨泣不成声,涕下沾襟。云走了,带走了雨全部的心,云一定不知道雨孤独的身影留在站台哭泣而不愿离去。
有一年雨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困苦,雨没有跟她的姊妹诉说,而是向云哭诉了一切,云毫不犹豫的给予雨安慰和帮助。在雨心里云是可以依靠,信赖的人,也是她心里的安全港湾。
无论什么场景只要接到云的电话,听到云的声音,雨都会流泪,那种心情用言语都无法表达。
蓦然回首,那一别已经12年了,虽然一直活在自己的梦中,但是云给予雨的关心和帮助一直鼓舞着雨走过这些年。时过境迁,当回忆起和云一起走过的激情燃烧的日子也许会问:“那个曾经和我在大海边散步的人哪去了?”他永远在雨的心里---
因为有他---不会因为月缺而孤单。
因为有他-----不会因为月盈而寂寞。
因为有他---才会很踏实地享受着这份如同亲情般的爱情
因为有他---人生才会演绎了一场人间凄美的爱情故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人说----傻傻的去爱一个别人的所爱,人说----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的一次擦肩而过,人说----千年修得共枕眠,百年修得同船渡。然而想想这五百年是怎样的一个转换呀!所以今世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不管云是否还记得雨,但是雨的心一直陪着,跟随云.
雨不会因为;心仪的人出现时他身旁已经有了另一半而遗憾,雨只要看到他幸福就快乐。虽然说;“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是也有;得不到的或许永远的最好的。
长相思-----感谢云--感谢记忆---感谢这一张纸让雨尽情的诉说对云满满的衷情!
长相思-----雨在来生期待大海,菩萨,大地来实现今世的誓言!!!
此文章献给我爱的云,如果天地合,我在天堂等他。
第118个、青春期事件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扰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地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朦胧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和谐。我好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地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然。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第119个、穿过我的黑发你的手
小小的街道。青石板铺就的路。初冬的小镇,阳光长了细绒毛,淡淡地,飘在空中。落在人家的房屋顶上。
街两边,是那种人得水墨画的房,青砖黛瓦,木板门。早上一扇门一扇门移开来,晚上一扇门一扇门插上去。这是古镇,有六七百年的历史呢。里面的居民,骨子里,都透着古。他们开片小店,做着小生意。门前一把旧藤椅,常有老妇人或是老先生在上面躺着,夏纳凉,冬取阳。他们看街景,一年四季地看。街景有什么可看的呢?无非是看路过的人。东家的故事,西家的故事,他们知道得很多。日子悠闲。
那个初冬,我披着一身阳光的细绒毛,怀里抱着几册课本,走在青石板上。16岁。我在镇上中学念高中。我穿棉布的衣,棉布的鞋,头发扎成一束马尾巴。我看见陌生人会脸红。喜欢坐在教室窗前发呆。喜欢看窗外树上的鸟。我交了一些笔友,在遥远的他方。我们常有书信往来,谈一些所谓的人生理想。其实,那个时候,我哪里懂得什么人生理想,我的理想,乱七八糟。我甚至想过,不读书了,去跟镇上一瘸腿女人后面学裁缝。
做剃头匠的父亲责骂我,没出息!他扫起地上一圈一圈的黑发,把它们装进角落里的麻袋里,说,以后考不上大学,你就只能干这个。他的生意,总是做得不成不谈。常对我们说的是,养活你们容易吗?
我埋下头来读书。心里有莫名的忧伤。我给远方的笔友写信,给他们描绘古老的镇。窗外总是开着一些紫薇花,永远的一树粉红,或一树浅白。我说我期盼着到远方去。笔友回信,对我所在的古镇,充满向往。这让我感到没劲,有不被理解的怅惘。
我在这样的怅惘里,走过那条每天必走三个来回的街道。午后。小街静静的,只有阳光飞落的声音,轻得像叹息。我是在偶然间一抬头,望见彭成飞的。那时,他正站在一家店门前,对着对街的房屋顶看。细长的眉毛,细长的个子,白色的风农。他的肩上。落满了阳光的细绒毛。他的身边,有两个工人模样的人,正在拆卸门板。他的目光,是突然收回的,突然落在我的身上,只淡淡扫了一眼。仿若蜻蜓的翅,掠过水面,复又飞七半空去了。可我的心里,却涟漪暗起。我的脸红了,像被人偷窥了秘密似的,我匆匆越过他身边,逃也似地走远。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郊外,开满蒲公英。阳光浅淡,一朵一朵盛开在空中,像开好的蒲公英。彭成飞站在一片蒲公英的花从中,冲我笑,叫着我的小名:小蕊,小蕊。
我花苞苞一样的心,在那个初冬,幽幽地,一点一点绽开。
这个外省来的膏年,仿佛从天而降
小镇终日无新闻。所以。一点的小事,都可能成为新闻。
何况是关于彭成飞的呢?这个外省来的青年,仿佛从天而降。他整口一袭白衣的打扮;他细长的眉毛;他像糯米一样的口音;他大刀阔斧改装了他姑姑的老房子,把它装修得像个水晶球……这一切,无不成了小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的父亲,阴沉着一张脸。坐在理发店里。自从彭成飞到来后,他理发店的生意,越发地凋落下来。来理发的。只剩下一些老主顾,年轻一代的,都被彭成飞吸引去了。彭成飞在小镇上开了首家发廊,彩色的字打出的广告语,牵人魂魄——美丽,从头开始。
小镇上的女孩。开始蝶恋花似的,往彭成飞那儿飞,她们恨不得一天一个发型。她们兴奋地讨论着彭成飞的种种,艺校毕业的呢,声音多绵软啊,眼睛多好看啊,手指抚在发上,多温柔啊……更让她们兴奋的是,他还不曾谈对象。有女孩开始为他失眠。
我每天。都从彭成飞的发廊门口过。我用七步走过去,再用七步走过来,七步的距离,我走过他门前。
彭成飞在忙碌,他微侧着脸。细长的眉毛。飞着,脸上在笑。他给顾客做头发。十指修长。洁净得很好看。他的姑姑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偶尔在店里坐。他就一边帮客人做头发。一边跟她说话。他的声音,听上去,真软,软得让人想伸手握住。
有时。店里面会传出音乐声。流水一样地流出来。一段时期,他喜欢放萨克斯的《回家》,千转万迥。我听得每个音符都会哼了,彭成飞对我。却还是陌生着。他不知道。他的门前,每日里走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花苞苞一样的心,虔诚地朝向他,一点一点,幽幽绽放。
我从没踏进彭成飞的发廊一步。16岁的这个初冬,我开始学会伪装,每次路过他门口。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走着自己的路。一步,一步,一直走完。我脑后的马尾巴,一蹦一跳。
我要穿着小红靴,从白雪地里,走向他
同桌阿水,拨弄着一头细碎的黄发,问我她理什么样的发型才好看时,季节已到深冬了。
我陪着阿水去理发。我知道阿水,其实是想去看彭成飞。
彭成飞看看阿水,看看我,问,你们两个都理发吗?
阿水拼命点头,复又摇头。她慌张得全晕了头了。眼睛只顾盯着彭成飞看,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脸红红地说,我不理发。她理。
彭成飞细细的眉毛向上飞起来,他笑了。他问,你们还是学生吧?又对着我看,说,你的头发发质很好,如果理个碎发,会很好看的。
阿水扯我的衣襟,那么,小蕊,你也理吧?
我回。不。彭成飞就又笑了,他让阿水坐到理发椅上,他修长的指,轻轻抚过她的发。阿水仰了头问。我理什么发型好看呢?彭成飞说,你放心,我会让你满意的。阿水听了,就很乖巧地笑。
彭成飞一边帮阿水理发,一边跟阿水聊天。阿水竹筒倒豆子似的。恨不得把所有的都告诉彭成飞。她说她16岁了,过了年就17岁了。她说她和我同桌,读高一。她说她叫林阿水,我叫秦蕊。阿水说到我的名字时,彭成飞抬头看了我一眼。冲我笑了一下,说,很好听的名字啊。又聊到功课念得怎么样。阿水不好意思地说。我们都念得一般般啦。彭成飞哦了声,说。要好好念书呀。争取考个好大学呀。
我转过脸去,看墙上的画。画只一幅,白雪的大地上,一个穿红靴的女子。披一头浓密的黑发,黑发瀑布一样地倾泻。白与红与黑。色彩对比强烈,美得惊心动魄。
阿水的发理好了。可爱的童花头。相貌平平的阿水,看上去,漂亮极了。彭成飞看着镜子里的阿水,问阿水,满意吗?阿水迭声答,满意满意。
回去的路上。阿水兴奋得呱呱呱,每句话里,蹦出的都是彭成飞。我听得漫不经心。我想的是,我要留长发,我要攒钱买一双小红靴。我要穿着小红靴,从白雪地里,走向他。
穿过我的黑发你的手
一年的时间。我的发,已长至腰部。黑而亮。瀑布般的。
父亲看不惯我的长头发。他的剃刀,几次要落到我的发上,都被我拼死护住。
我把长发。细心地辫成两条小辫子。我只想,为一个人抖落。我还穿棉布的衣。棉布的鞋,走在窄窄的街道上,走过彭成飞的发廊前。一步,一步,走过去七步,走过来,依然七步。七步的距离里。我装作若无其事,心却渴 盼得憔悴,我多想他能朝外望一眼,望见走过他门前的那个女孩,花苞苞一样的心,虔诚地朝着他,幽幽地。一点一点绽放。然他一次也没有看过我,哪怕蜻蜓点水式的也没有。
这期间。我又陪阿水去过两次彭成飞的发廊。彭成飞每次都陌生地看着我们,笑问,你们两个都理发吗?
阿水叫,我是阿水啊,上次到你这儿来理过发的。
彭成飞就低了头想,嘴里疑惑。阿水?
阿水又拖过我去。这是秦蕊啊。上次也是我们两个一起来的。
彭成飞哦一声,扫我一眼,笑,你这名字很好听。
我脸红了,掉头去看墙上画。那幅画还在,穿小红靴的女人,站在雪地里,一头的黑发如瀑。
理完发出来,阿水表现得很伤心,阿水说,人家一点也记不住咱们。
那个冬天奇冷。却不下雪。
寒假很快到来。雪终于在小镇上空飘得像模像样了,只一盏茶的工夫,外面的世界,已一片银白。我拿出新买的小红靴,穿上。正在炉上煮萝卜汤的母亲,抬头看我一眼。说,不是要留着过年穿的吗?我撒谎,张老师约我去她家呢。我说的张老师,母亲知道,就住在小镇上。母亲没再说什么,我很顺利地出了门。
我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散了我的两条小辫子,我的黑发,如瀑地披下来。我走在雪地里,脚上的小红靴,像两朵开放的花。有路人说,这姑娘的红靴子,多漂亮啊。我笑,心里说,这可是我积攒了一年多的零花钱买的呢。
我一步一步,走向彭成飞。像雪地里的一只红狐。
我远远看到的却是,彭成飞和一个眉眼盈盈的女孩子,正在发廊门前堆雪人。
我还是,走了过去,径直走到彭成飞跟前,我说,我要理发。
彭成飞讶异地看着我。说。好。他转身关照那个女孩,新雅,等我一下。我一会就好的。女孩子点头。冲我笑,说,这么长的头发,怎么舍得剪掉?
彭成飞这才注意地看了看我,犹豫地站住问,这么长的头发,你舍得剪掉吗?
我坐到理发椅上,我说,给我理个碎发吧。彭成飞说,好。他修长的指,终于落到我的发上面,指尖微凉,穿过我黑黑的发。
我的发,一绺一绺,委身地上。我听见彭成飞在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秦蕊。
属于我的如花年华,才刚刚开始
新年过后,我18岁了,我开始用功读书。父亲喜得不住唠叨,小蕊,你如果考上大学,家里就是砸锅卖铁,也让你去念。父亲的理发生意,越发的萧条了。他不得不做点其它生意,摆小摊儿,卖臭豆腐。
彭成飞依然是小镇的一道风景,他恋爱了,他快结婚了。他的姑姑无儿无女,祖上的家产。悉数给了他。
我每天还从彭成飞门前过,七步走过来,七步走过去。我的心,疼着。却坚韧着。我要做优秀的女孩。优秀得让彭成飞某一天会后悔。后悔他当初错失了我。
我如愿地考上了大学。
这个时候,彭成飞却宣布结婚。发廊门口,挂上了大红的灯笼,贴着大红的喜字。
小镇上的紫薇树,又开一树一树的花。开得密密匝匝。数不清的疼痛的心事。我整天歪在家里的旧沙发上看书,父亲都看不下去了,父亲说,小蕊,你咋不出去找同学玩玩?我答。我喜欢呆家里。
我离开小镇,是在九月的一个清晨,彭成飞发廊的门,还未开。我轻轻走过他门前,我的身后,是帮我拖着行李的父亲。父亲说。小蕊,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呀,陌生人跟你说话,你不要搭腔。
我回头。拥抱了父亲。
小镇渐渐地,落在我的身后。彭成飞渐渐地,离我远了。
大学里,我快忘了彭成飞时,突然于一群男生中,听到一口糯米腔,我的心,很疼地跳了一下,我想起说一口糯米腔的彭成飞。宿舍的灯下,我给他写了生平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我说,彭成飞,我曾虔诚地喜欢过你。你的手,曾穿过我长长的黑发。
我没有署名,也没有落地址。那是我青涩年代的一个秘密,它抵达了它该抵达的地方。我突然轻松起来,我笑着答应了一个男孩的约会。属于我的如花年华,才刚刚开始。
第120个、逻辑的力量
在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一个男孩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表达,因为,他怕被拒绝。一天,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接近女孩的好方法,于是,他就鼓起勇气,向正在校园里读书的女孩走去。
他对女孩说:“你好,我在这张字条上写了一句关于你的话,如果你觉得我写的是事实的话,那就麻烦你送我一张你的照片好吗?”
女孩立即想到,这又是一个想找借口追求自己的男孩。她想:无论他写什么,只要自己都说不是事实,这样不就可以了吗?于是,女孩欣然答应了男孩的请求。
“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你千万不要把照片送给我!”男孩急忙说。
“那当然!”女孩俏皮地回答。
男孩把那张字条递给了女孩。女孩胸有成竹地打开了字条,但是,随即她却皱起了眉头,因为,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拒绝男孩的方法,只好恭敬地把自己的照片送到了男孩手中。
那个聪明的男孩究竟写了什么呢?其实,他写的只不过是一句极其简单的话:“你不会吻我,也不想把你的照片送给我。”
这个智慧的男孩名叫罗纳德・斯穆里安。后来,他成了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而那个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第121个、时间偷喝的
那段日子常加班,完工后,有时同事们会去喝一杯,再趁着月色回家。过马路时,拐弯处有车灯,极凶险地扑面,他伸手将她一挡:“当心。”声调微醺。她转头一瞥,幽暗里,他的眼睛这么亮,令人惊奇,呼吸间带酒香,像看不见的舌尖,轻轻撩拨她。
她没法不留意他。电脑前专注的背影;玩飞镖时,孩子般的大叫;开会时镇定而锐利,如剑敛于鞘;去酒吧,喜喝姜汁白兰地,一杯一杯如饮白水她在最远的角落,也不由一扬头,一饮而尽,呛得剧咳不已。
他后来跟工程部经理吵了一架就辞职了,尘世茫茫,他像大兵瑞恩消失在二战的汪洋大海里一样,她自知没能力找到他。热烈而黑暗的爱意,便更像地壳下的暗涌,毫无来由,绝无出路。
几年后,谈婚论嫁的男友上她家来,以准主人身份验视一切:“咦,你不是不喝酒的吗?”手里的酒瓶,披了一件灰尘的毯。
她但笑而不语,冲洗干净,“啪”地开了瓶。也算“与往事干杯”吧,这原封不动的爱意,容她小小地醉,她却愕住――瓶里是半空的。
窗外有月,淡如2铅笔地信手一勒,记忆中男孩的脸孔几不可辨。恍惚中她记起仿佛有这么一种说法:无论如何重门叠户,密封,藏好,阴暗不见,储存的白兰地,都会无端端,一年又一年,挥发。
她想她终于知道:原来爱情与酒一样,都会被时间偷偷喝掉。
第122个、冰纹瓶的故事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第123个、有那么一种爱
不知道当初他们是怎么走在一起的: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作家;一个好动,一个好静;音乐是他的生命,文章是她的灵魂。
反正,他们就走在一起了。
像许多人一样,开始觉得彼此能一起走到老。后来才发现无论巧克力冰淇淋的味道有多么好,紫丁香花开得有多么香,风景区的山水多么美,我们最终对它还是会失去强烈的兴趣而变得淡漠。
当激情褪去,原本亲密的两个人日渐生远、无关痛痒,开始困惑于当初的爱。为什么会有七年之痒的感觉?当初爱的轰轰烈烈、缠缠绵绵,恨不得两个人天天粘在一起,终于选择了婚姻,可以明正言顺地生活在一起,而某一天,却发现爱不是当初的爱了。
她说,是他变了。
他说,是她变了。
黄昏中,一对夫妻走在街上格外显眼,他们刚上街回来,女的手里拿着一摞的书,男的手中拿着一叠的CD。
咯吱!推开那扇门,那是一间50平米的小房。曾经这是他们精心经营的浪漫小屋。
“你去把菜洗洗,我去做饭。”放下手中的书,女的说。
“不去,那是女人干的事。”拿着CD走回房间,一会房间里传出一阵吉它声。
“干嘛非得我做?你整天就知道弹你那吉它。”女的夺门而进,抢过吉它“听力让人很烦知道不?纯粹是噪音。”
“别侮辱我的音乐。你写的文章有好到哪去?更本就是无病呻吟。”男的不甘示落,大声反驳。
“你!要吃饭自己做去,今天我不做了!”
这句话激怒了他,夺过吉它就走:“这顿饭我还不吃了。”碰的一身,门关得老响老响的。
“走了有种就别回来。”望着丈夫离去的身影,恨声说到。
她没吃饭,回到房间,关起门,躺在床上,想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觉得他们似乎走到头了。
“他好像不爱我了。”想起原来他对自己的好,泣不成声,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好像一点也不关心我了。”他就在酒吧,拿着吉它唱了一夜。
......
“走了有种你就别回来啊,干嘛还回来。”唱了一晚上的歌,原本把烦扰都忘却的他,听到这话,气得血涌心头,张口却说不出话来,只有“啊啊啊”的声音。
其实见到丈夫回来她还是很高兴的,可她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会说出那话,说出后很后悔。刚想道歉,发现丈夫张口去发不出声,却把她给吓到了。
“别装哑巴哈。昨天是我做得不对,你也没必要来吓我。”妻子的声音有些颤抖。
“啊啊啊。”丈夫张口依旧说不出话。
“医院,快!咱上医院看看去。”没等丈夫反应,她拉起丈夫就往医院跑,那一刻,她忘记了自己是个弱小的女子,原来她也是很有力的。
“她还是关心我的。”丈夫望着跑在前面的妻子,一阵的感动。想起这些年,妻子对自己的照顾,突然觉得蛮对不起妻子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好好疼爱过她吧。”
妻子跑着跑着,觉得这场景很熟悉。“哦!原来我生病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想起以前自己生病时候,丈夫抱着自己跑医院。眼泪都掉下来了。“这些年我都没有好好照顾好他。他是那么的爱我。”
......
“恐怕他失声了。”医生的话,让他俩的心,凉飕飕的。不知道啥想法,脑子突然空空的。
妻子知道,对于丈夫,音乐是他的生命,变成哑巴了,叫他如何接受?丈夫再想,自己变成哑巴了,妻子咋办?难道和自己这个哑巴过一辈子?
浑浑噩噩回到家,夫妻俩眉头紧锁,谁也没开口说话。
还是丈夫率先打破沉默,他走进房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天,不吃不喝。妻子不安,就在门口守着。
第二天,当丈夫走出房间时,手中多了一份纸,递给她看,却把她惊呆了:离婚协议。
丈夫比划着,好像是叫她快点签字。她哭了,原来丈夫还是爱她的。她摇摇头,拿了一张纸写道“我会陪你的。”丈夫却很暴躁,坚决要她签字,但她每次都用沉默去代替。每天他都拿协议给她签字,每次她都拒绝签字。
有一天,妻子很晚才回来,陪她回来的还有她的朋友。
妻子神情貌似高兴,她朋友脸上却写满惆怅。难道是她带着新对象来找我签离婚协议了?丈夫恨恨的想,觉得有些心痛。
妻子睇过一张纸,示意她看。“哼,嫌我协议写得不好,找过人写一份啊。”丈夫越想越觉得是这样,用力接过那张纸,上面的字,却把他吓到了:既然她变哑了!
丈夫不信,用疑问的眼神望着她那位朋友。
点了点头,朋友在纸上写下:神经受损。
妻子又拿出一张纸,打开,上面写着:现在你我都变哑巴了,我们互相照顾吧。
为什么变哑巴还那么高兴?丈夫没有多想。妻子还是爱自己的。
丈夫把手中的纸撕了,拿了一张纸写道:你还小,我疼你。
他们再也没超过架,毕竟哪个哑巴会说话?
每个情人节,丈夫都会对妻子说句“我爱你”,当然不是亲口说,而是丈夫用录音机录下来的。是什么时候录下来,难道他早就知道自己会变哑巴么?妻子没有多想,丈夫还是很爱自己的。
每天丈夫都会给她弹着吉它,她就在吉它声中写作。虽然没说话,但从吉它声中,她听出了他对自己的爱。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她写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她想他俩会是这样的结局。
也许没有那场车祸,他们的结局会是那样。
不幸,一次车祸,妻子重伤不治而亡。葬礼后,只有当年陪妻子回家的那个朋友还在墓前站着。他偷偷躲在后面,却听到这样一句话:“这么多年你装哑巴,值得么?”
丈夫震惊了,他悄悄离去。原来,妻子为了安慰自己,为了和自己在一起,竟然装了十几年的哑巴!想到这,丈夫哭了。
夜晚,丈夫来到妻子墓前,深情凝望,突然开口说到:“我...我...爱你,下...下...下辈子...还..还...做夫妻。”
其实,丈夫只是因为唱了一晚上的歌而暂时失声。
其实,丈夫早就知道自己只是暂时失声,可是那是在妻子失声后。
他觉得,他很爱她,就像她很爱自己一样。犹豫片刻,眼神充满坚决。他知道自己离不开那个女人。那天他偷偷买了一个录音机,很认真的录下那句话:“我爱你”。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爱。”不知道为何已经离去的朋友会站在他身后,想到有那么一对夫妻,为了彼此能在一起而情愿装哑巴十几年,朋友哭了。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爱。
原来,那一对夫妻为了对方,都装了十几年的哑巴!想到这,朋友哭了。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爱。
第124个、风一直在摇曳
倘若风一直在摇曳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永远不分开,倘若你没有说过再见,此刻这个欢闹的路上是不是就有你陪在我的身边?你离开了,才知道我失去了整个世界。
我与倩是同一学校的同届学生,认识倩是在学校的社团里,清晰的记得那时军训刚刚结束,第一次见到倩的时候我就被她的素雅所折服,我在心里就决定了,我要让这个女孩爱上我。第一天相遇,就有了一次短暂的目光相对,会心的一笑,倩羞涩的低下了头,如春末盛放的牡丹般动人。每次社团有活动,我都会很积极的参加,总是努力的与倩在一起,就这样日久生情。直到我用我的右手牵着倩的右手。
从那时起,我与倩十指紧扣的走遍了学校中的每一条小径;闻过了每一朵花开的芬芳;看过了那一场并不华丽的樱花烂漫……认真的品读过你的脸,对她的爱肆意妄为。喜欢她手心的温度,喜欢她的长发随风飘逸在我的脸颊。
倘若风一直在摇曳那我们就永远也不分开,记得这句话是我跟倩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只是有一天她突然问我,如果她离开了我,我会怎么样。我漠然的看着倩,问她:为什么要这样问,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没有你我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倩不语,只是转过头,将脸转到迎风的那面,倩的长发在风中飘逸。问我:我是你的全世界吗?我不语,低下头拉起倩的手,十指相扣。倩挣脱了我的手,我感到一阵不安,她说:我们分手吧。她的一句话如冰锥般刺穿心脏,撕心的痛中浸透冰凉。我问为什么,倩不语,只是摇头,只是说了一句话,有一天你会知道我是如何的爱你。一阵风吹过,枝头几片树叶无力的摇曳着。
倩走了,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只是驻足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一个结局,曾经的许诺,曾经在一起的点滴变的如此朦胧,我的世界瞬间一片黑暗。一个人落魄的回到自己的宿舍,只是感觉心沉沉的,却还要装作坚强,为别人掩饰着自己心中的那份痛。
从倩离开后我总是想念与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想过了一千个一万个她离开的理由,我始终想不出是我做错了什么还是如何。只记得与倩走过的两个春秋,吵过架,每次都会以我的屈服而结束,记得倩的每一面笑容。回忆一次次的翻腾,依稀记得在满是薰衣草香的校园连廊中许下的诺言,还记得我满校园的去寻找倩丢失的手链,还记得倩手心的温度的炙热,还记得风摇曳后的倩的长发飞扬。
当我将这份回忆捧在手心的时候,心里有的就是那份沉沉的念想,我在痛苦的边缘下寻求真解脱,我不知道该去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做,永远也无法想象没有倩的时光我该怎么样去度过。不会有人在下晚自习后跟我一起走在被路灯照的昏黄的路上;也没有人在星空下看流星划过时双手合十许下萌动的心愿;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在雨天为她撑着伞;当她光着脚丫漫步在雨后的校园的路上,会不会有谁拎着她的鞋;在她生病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将她的手揽入手心。我没有继续想下去的勇气,只是感觉到这个世界朦胧了
从此我不在想倩,只是跟着舍友一起夜不归宿的在网络上游荡着,不去想曾经得印记,只是将记忆折叠,放进心底,不去打听关于倩是否幸福的话题,也不曾打过倩的电话,只是害怕当电话接通时,两个人只有用沉默交流。就这样我浑噩的度过了大学中的大半年时间,唯一的感觉就是我忘不掉过去。在一个买醉回归的路上,舍友轻轻的问了我一句:你忘记你的女朋友了吗?我愕然了很久,因为我自己不知道答案,想到倩我依旧会将她的每一分好回忆。他接着问我有没有认真的想过她离开的理由。我无言以对,只是有一种亏欠,只感觉在倩说分手的时刻没有没有留住倩,那是我的过错。或许倩真的不想看到我如此,她应该不想看到我为了她就此沉沦。
我决定从新开始生活,做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
“是否我就是你生命中路过的一场幸福,你如此的真情,纵然已经让我忘记了我活的目的,或者只因你我的世界才会灿烂。倩,你会在我想你的时候同样的在想我吗?你的离开,从此我忘记了笑,你的影子真的就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了吗?时常从我们走过的地方一次次的走过。我总会傻傻的以为,只要我一次次的走我们一起走过的地方,那你就还在我身边。时常想起风吹过,将你的发梢轻轻扬起,你清秀的脸庞更加娆人,你的明媚只能如此的定格在了记忆里?时常想起我们的约定,倘若风不停止摇曳那我们就永远不分开,誓言如此美丽,却经不起现实的摧残,我本以为酣醉一查就可以忘记与你的一切瓜葛,才发现想去刻意忘记的东西,却总是记的越深。思念着昨日,我们共有的星辰,今日与你错过了一个怎样的季节,你也让我浅尝了那份孤独的落寞,你曾给我带来最灿烂的甘露,却也附带了一整个海洋的苦涩,这一切将变成永恒的痛在一个又一个日子里静静飘散。”这是一段我曾经想找倩出来对她说的话,只是那只是想,我害怕的是见到倩,不知道谁会流泪,或许会流泪的只是我一个人。
我迷茫在这个满眼都是她的校园中,她说过她喜欢龙舌兰的花朵,一朵象征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的花朵。从此我没有在带着倩的悲伤疯狂的夜不归宿,只是在寻找着自己的方向。没有翘课,认真的读书,才感觉我的世界中不是只有一个倩。与倩在同一个校园中,却没有刻意的去寻找过她,只是在偶然间与她相遇过几次,只是会心的一笑,证明着曾经我们相识过,每次看到她的笑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没有忘记,也一直不会忘记。记忆中的刻苦铭心,我总会在想倩是我的什么,我是不是在用今生的情在还曾经的债。也悔恨为何当初如此轻易的放开了倩的手,然后默默的看着她走远。
很多东西错过了就没有办法去挽回,至少我依然年轻,我还有奋斗的机会。我便开始了我认真学习的实际,带着倩给过的承诺,走着与倩走的最多的路,只是想在路的转角处在看到心里想的那个人,一次次的路过,一次次的失望。一晃半年又过去了,有种思念想隐藏,却总是浮在脑中。回忆的是曾经一起许下的关于风的承诺。一晃半年又将过去,倩此时是在想我还是躲在了别人的怀抱,我不愿意去想了,我忘不掉的只是那段感觉了吧。
我始终找不到倩离开的理由,想了想在倩离开的一年中我做了些什么,有没有做回我自己,望着自己的两次改变,想起倩最后说过的话,总是在想,倩是不是在哪里看着我,等待着我。
期末考试刚结束,我一个人走在我与倩经常坐的那条长凳,上面有太多我与她的事情。我的手机突然响起了一年多没有响起的铃音,那是我为倩专门设置的铃音。我接了电话是倩,她的声音依然如此甜美。我问:你在哪里?我想你了。“我一直没有离开过你,你回过头,其实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我回过头看到倩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脸颊,被寒风吹的通红。我没有去过多的言语,只是问她当初离开的理由,问她是否忘记了我们所有的曾经,她只是摇摇头,说:不会忘记,永远也不会忘记。只是你那天让我走的过于简单,我怕那天以后我再也得不到你。你知道吗,其实这么久以来我一直都关注着你,看着你堕落,我就一起陪你堕落,你还记得游戏里“飘逸的风”吗?其实那是我的号。我每次去游戏只是为了能在你的身边,看着你,那样我会觉得我与你还在一起。我知道你每一个夜不归宿的夜晚,在你没有回去的夜,我比你更加煎熬,我无法想象你的眼睛熬夜到不满血丝,我不忍心你这样下去,我找了你的室友,然后看到你的转变,我开心,其实你知道吗,你每次走在路边的时候,只要你一个回头,你会发现其实我一直就在你的身后,我知道你背着别人流泪过,看到你那样我更伤心,当初的离开只是觉得你把我看得太重,为了我你放弃了太多,我害怕你这样不顾自己的爱下去,所以我只有用放弃做赌注,如果我输了,我输的心甘情愿。还记得我们的承诺吗?风若不停的摇曳那我们就永远不分开。
我看着倩的诉说,自己那份沉沉的心酸涌上心头,她继续说:你还可以选择我一次吗?如果可以……我没有等她将话说完不假思索的将倩揽入怀中,享受这份最深沉的爱恋……风吹过,倩的头发轻轻飞扬,我决定做倩挡风的贝壳,用我的爱将她包围一生一世。
第125个、这辈子心给妳了
男孩爱上了女孩,男孩却因为自己的背景,迟迟不敢与女孩告白自己的心意。女孩的父母在市里有钱有势。
男孩每天趁女孩放学回家的路上偷偷的跟着女孩。时间久了,女孩也发现了男孩每天偷偷的跟着自己,便在教室对着全班同学的面骂男孩。“你变态啊,每天跟着我,你有什么企图?”女孩愤愤的说。男孩不敢抬头,嘴嘀嘀咕咕的说着。“说啊,你干吗每天的跟着我?”女孩依旧不爽的说着。男孩低着头小声的说:“我—我—我,我—喜—欢—妳。”女孩很吃惊,大喊道:“你..............”便走开了,旁边的同学顿时大笑:“哈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哈哈哈,笑死我啦。一边去吧。”男孩低着头,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男孩跑到女孩常去的公园里。忽然,看到一个男生牵着女孩的手,女孩不停的笑,很幸福的样子,男孩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孩怎么的开心过,顿时呆了。男孩怕女孩看到自己,猛的跑。男孩跑到了家,眼泪又不自觉的流了出来,这一夜男孩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男孩知道,女孩已经是别人的了。
第二天,男孩看到女孩不停的看着表,铃铃铃。。。。。放学了,女孩快速的收拾好了书包,便赶紧的出去了,男孩慢慢的收拾好了书包,便像失了魂似的走,忽然,男孩看到女孩和那男生在吃冰淇林,男孩的心犹如刀割,便赶紧走开了。男孩每天迟到。一日,男孩看到女孩趴在桌子上,忽然,女孩哭了出来,男孩很想上去安抚女孩,却不敢。但,男孩终于忍不住了,走到女孩身边,轻轻的把女孩搂在怀里,女孩一把把男孩推开,大叫:“你想干吗?”男孩没有回答,做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女孩开心。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用意,不经意的笑了,男孩很开心,女孩终于笑了。男孩和女孩终于成为了好朋友,男孩很开心很开心。
放学了,男孩送女孩回家,突然冲出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说道:“把钱全部拿出来,不拿的话,否则.....”男孩身上没钱,女孩把钱拿出来给了他们,害怕的说:“钱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可以走了吧?”一个猥琐的人淫荡的笑道:“小妹妹别急嘛,哥几个无聊着呢,跟哥几个去耍耍吧。”便开始靠近女孩,女孩害怕的躲在男孩后面。其中一个,一把把男孩扯到一边去,其他几个拉着女孩,女孩害怕的尖叫。男孩怒了,一把推开那男的,冲到女孩的面前,与那几个流氓厮打在一起,寡不敌众,男孩很快被打倒,几个流氓向女孩走去,男孩艰难的趴起来,又与几个流氓厮打起来,男孩挡着流氓,大喊到:“快走啊!快走,别管我,快走啊..................”女孩不断的跑,男孩看着女孩跑远了,笑了。几个流氓发火啦,其中一个抽出一把刀,刺向了男孩,男孩依旧挡住流氓,男孩又中一刀。男孩终于无力的倒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女孩跟着几位警察赶到了,立刻把几个流氓抓住了,女孩看到男孩倒在血泊里,立刻冲到男孩身边不停的摇着男孩,撕心裂肺的哭:“醒过来啊,不要玩啦,醒醒啊!”男孩无力的睁开眼睛,傻傻的笑了,这是女孩第一次为自己哭。“我—爱—妳,真的。我—很—爱妳。”男孩终于向女孩表白了。“我答应你,你要撑下去啊。”女孩哭着说。男孩笑了,笑的很灿烂,男孩走了。女孩撕心裂肺的哭着。
希望你们能珍惜自己身边的深爱自己的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发现。
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126个、爱情的模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家世清白,背景良好,本人又是经理,时下的高尚职业,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大家都很羡慕她,只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他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FRIDAY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
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心里已经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有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的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吃吃”地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第127个、手推车上的爱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第128个、若人生只如初相见
在爱中,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寻找和等待的一方都需要同样的耐心和默契,这坚定毕竟太难得,有谁会用十年的耐心去等待一个人,有谁在十年之后回头,还能看见等在身后的那个人?
我们最常看见的结果是:终于——明白要寻找的那个人是谁时,灯火阑珊处,已经空无一人。
菊花落,愁情多,人若黄花易销瘦。犹记沈园放翁错,识不尽家事恩愁。习惯了寂寞却又惊慌失措。有时候流年的记忆竟夜深凉透。走过错过。
你有开始了无情的关机,把我距雨千里之外。我很讨厌你用工作的借口来敷衍。因为我是感性的家伙,不容许爱情的海洋里有任何强迫。
青青的血迹终竟不起岁月的磨灭,你
亦如此。知道如今我才知晓你原本就不属于我,就像风不属于秋月,西湖的水犹如你的魂,而临安的历史亦如你的故事,我还是那达达的马蹄。帘卷西风起,无故愁情多。犹记夏风凉,今怨黄家破。人总喜欢去拾那些零碎的记忆,去年今日此门中,深邃处自有那点道不清的彷徨。江城让我有些失落,可失落处我又能如何。卧踏孤灯寻故人,奈何面目今非昨。而今一个人散落到此处,只是时常去回忆那帮兄弟。什么时候能不去想那地的花开花落,什么时候能不去想那地的人似人非。此时此刻我还多了份牵挂,那山中那水,那水面的那月,拾起又如何放下。躺若能把所有的凉风悲化扇,我意愿用混酒来长酩。
可你又如何考虑过那孤灯夜半下的我。想你是一种痛彻心扉的苦,想你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痛。冰凉的话音声只添了我泪花。我甚至后悔我超越,爱情原本就是一本读不懂的意识流。
或许,子夜只是斑斓星河里的一颗传说,可是我希望她是真的存在过。
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人证明的虚妄,就像烟花需要被点燃才能看到辉煌一样。
我不敢说我能忘怀,那山中那水,那水面的那月,可我真的不知所措。如果非要我把无限化作无穷无尽的等待时,我宁愿只作星空里的碎片。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第129个、爱情求证
出嫁前,女人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爱不爱他;出嫁后,考虑最多的却是自己是不是被爱。
也可这样说,嫁前女人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嫁后看重的则是对方的感情,是安全感。这就如某人将几十年的积蓄存入一家曾令自己倾心的银行,钱一旦送进银行,倾心常常变成担心,担心这笔钱能否保值甚至升值。
安全感何来?自己要费一番苦心。男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止都是现成的“已知条件”,书刊杂志上的经验之谈权作“公理”、“定理”,剩下的就是艰难的求证了。
当年,学校里的求证题没完没了,不知愁坏了多少学子;而今,许多走出校门踏入家门的女子却不仅乐于此道,而且乐此不疲。 []
我帮助不少人求证过,她们都比较信任我。聚在一起在列举婚后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之后,等着我得出结论。推导来推导去常常头昏脑胀,但一般的结论都令我欣喜:“他还是爱你的,只是你还没发现,婚礼后的爱已经换面变了样子。”
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曾紧紧抓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是。”
她松开我的手笑了笑:“幸亏是。否则我就死给他看。”
我大惊:“除了被他爱,你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我是因为爱才活着的,也会因为爱而死。”
我无言。我想起了上大学之前,我的一个乡村女友,不久曾收到她从乡下寄来的贺卡,贺卡由硬纸自制而成,贺词很别致:
我愿天天做新娘
新郎只有一人
当时她已结婚数月。后来我专程去乡下看她,她仍然梳着两条黑黑长长的辫子,一边喂猪一边同我聊天,然后擦净手,拿出一个精心订制的本子,封面上画着一株破土而出的小芽芽。
我知道这是什么了,很奇怪:“你还写诗?”
“做不了诗人,还做不了业余诗人吗?”
“没想到你还留着辫子。”
“我觉得还是这样好。”
那一整天我们海阔天空地聊,包括今后的读书计划,明春的种地打算,甚至腹中胎儿的名字,因为她的愉快,我也相当愉快。 []
晚上,她丈夫被“请”回父母家去了,我悄悄问:“天天做新娘吗?”
她笑了:“今天不。”
我非常羡慕她,不是那份幸福,而是那份平静和自信。
从这个小村妇身上,我读懂了,女人的爱情实际上是一份无需求证的证明。它浓烈的芬芳终究会趋于平淡,然而温柔聪慧的女人却懂得将它植入心中,懂得用自己生命中的那份从容和细致来浇灌,这样的爱情,永远保鲜,实在无需任何求证。
第130个、伤城―静萱
没有你温暖的怀抱,怎么都感觉寒冷。没有你温情的话语,怎么都感觉伤心,没有你深情的呼唤,怎么都感觉失落。
第一次语文小测试,我阴差阳错的考了班里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和成绩时,坐你后排的我暗自得意。
你回头惊讶的看着我:“是你,你叫静萱”?
"嗯,是我”你是萧然.。
从次注定一场劫难。
萧然,学校出名的钢琴王子,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家长的骄傲。而我则给他封的爱情军师。因为他擅长写诗,班里男生追心仪的女生都会去找他写诗,凡是找过他写诗的人都成功追到手。所以爱情军师这个称号给他绝对不为过。
即便是重点班,也不缺乏一些偏科生,而我则是其中一个,我天生数学弱一点,萧然和那些XY轴已经打成一片,我却被弄得焦头烂额。老师担心的找到我,我表示需要同学的帮助,如我所愿,萧然被派来帮助我。喜欢萧然分析的方式,讲解得当。他是个极致好看的男生,睫毛不算长却微微向上翘。分明的轮廓透着十七八岁少年的英俊。
“喂喂,你想什么呢?懂了没?萧然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眼睛一瞪“想你啊,懂了啊!
萧然的脸刷的就红了,萧然看我一脸正气,当我是开玩笑的。
即便我对萧然的爱慕掩饰得再好,还是有人看出来把它当作绯闻全校传播。萧然对此置之不理,我也不去阻止。一心放在学习上。
一次班会上,我主持,每个同学都有准备节目,萧然演奏了一首钢琴曲,很好听,同学的吆喝要现场作首诗,他寡不敌众,当场即兴了一首,点名献给我。
明月夜空满画楼,执手只为卿相守,彩蝶双双比翼飞,然为静萱痴狂醉”。
话毕,终多同学起哄,让我骑虎难下,也许是因为我不懂诗,也许是因为上次我调戏你作为报复。
没过多久,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恋爱了。
高中压力大,需要爱情来调解,于是我们就成为同学心目中的模范情侣。
班主任单独找我们谈话,我现在门口,只听你说“知道了,老师,我们会有分寸的,不会影响学习。老师叫我进去,我只是对老师说“我们会把爱情化为学习的动力”!老师这才放过我。
我的一诊失利,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自习我没去,你在足球场旁边的草地上找到了我,轻轻坐在我旁边“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有时候我想远离人群,靠近植物,它们洁净安全,不会伤害谁”!我沮丧的说道。
“你实力那么强考差一次不算什么,别这样”你装作轻松的样子拍着我肩膀,将我揽入怀里。微光中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亲密。
考北京某名牌大学是我们无言的约定,督促我们拼尽全力。
暑期放假,我们一同回家,我和你家还有一段距离,你下了车对我挥手说下学期再见,却再也没有见。
没有你的暑期格外无聊,给你打电话无人接听,正当我难过的时候电话响了,来电显示的是你的名字,我接了起来。
对方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我静静的听着,一语不发,挂了电话我才竭力嘶吼起来,无力瘫痪在床上。
这个电话是你母亲打来的,她说:萧然路过水库时,看见一群孩子游泳,恰逢水库开闸,巨大的引力将他们向排水口吸去,水闸下方是深谷被吸下去必死无疑,萧然为了救他们,体力消耗过渡,被巨大的引力卷入闸门,又顺着水流入谷底。
人们找到他时,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无法接受你已离世的消息,你出殡的那天,你家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参加,我找理由推脱了,因为我没办法面对失去你的事实,我把自己反锁在家,静静的数落我们的过往,萧然,这算是你负我吗?还是怪命运的捉弄?
又到开学,我迟迟的不肯去学校,害怕面对没有你的日子,学校里老师和同学对我面前尽量不提及你,给我鼓励,怕我伤心过渡。教师里你的位置空了,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声音,而这种痛苦我又怎样去承受?曾经熟悉的地方,我不曾去过,我怕触景伤情。我拼命的用学习去麻痹自己,减少想你的机会,只因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带着我们的理想发奋图强,如愿以偿,我考上了我们理想大学。
走之前,我去看了你,陪你说了很久的话,我爱你,萧然!是你拉住我的手引我走出黑暗的开始,直至如今,或许会延续很长时间。
但我会试着往前走
对不起啊!
重温爱情,只是一瞬间,我起身向你挥挥手,我转身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第131个、战乱年代,最爱林觉民
我的同事赵庆华,有点没文化。口头禅是:“你很鸡婆。”
这天中午,一群大龄女无所事事,讨论起“谁是你最中意的男人”,睡不着的赵庆华拖着墩布,来来回回走过收款台:“裴沛,你最喜欢哪一型?”
“林觉民。”
“谁?”
“写《与妻书》的林觉民。”
“什么?一起输?”呃,噎住。没来得及痛心疾首,就被墙角的电视牵住了心神,是林溟!以一位环保爱好者的身份在新闻里呼吁,“请大家善待身边的小动物,不要轻易让它们流离失所。”多么好听的男中音,温和的笑容和恬然的气质占据了整个荧屏。
再也找不到比这更让我惊喜的画面了。那一刻,我忘记了自己是收银员小裴。一颗心化作了香格里拉的花海,万紫千红,一齐绽放。每一枚花瓣都诉说一个祈求:
世界,请你安静10秒,听他说话。
怎奈赵庆华不识相:“这老兄蛮喜欢上镜的嘛!上周一、昨天,我都在电视上见过他。”
是时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我攒齐了全身的力量,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吼:“你真的很鸡婆啊!知不知道!”赵庆华被吓了个趔趄,赶紧低头,使劲儿拖地板,越拖越远,直到逃出我的愤怒半径。
1
19岁前,我喜欢街舞、泡吧、留菠萝头,不肯温驯地面对课本以及人生。偏偏有一天,瞥见了语文课本上,《与妻书》。从此将它揉进心里、揉进灵魂。那个矢志要推翻一个王朝的男子,在冲击总督衙门的前三天夜晚,向深爱的妻子诉说:“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
一纸留书,竟成永诀。后来,他就义,被葬在黄花岗,与“意映卿卿”鸳盟永隔。
就是在那年夏天,约了几个驴友去北方的沙漠穿越。太相信年轻的能量,我没怎么锻炼就一头扎进漫漫黄沙,结果,才跋涉了四个小时就胸闷气喘,伙伴们轮流做人工呼吸。夜色渐浓,队长艰难发言,“不能都困死在这儿,必须保证大部队撤退。”
我心头冷寂。换了我,也宁可当个胆小鬼,不担负大英雄的虚名。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我留下吧。我穿越沙漠好些次了,这类小情况不用惊慌。”昏迷前,依稀记得散去的人群中,一个留平头、穿黄色上衣的男子朝我奔来,他的笑容有一种安静的张力。茫茫大漠只留下这个寡言少语的男子,却敌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安全返京后,我追在林溟屁股后问:你的msn号?哈,林溟,原来我们都属虎啊……
妈妈盯着我的背影,眼泪汪汪:“闺女,他比你大整整一轮。”可亲爱的妈妈,在大难来临时紧紧牵住我手的人,只得一个。
所以,我永远、永远,都不要放弃。
2
北国秋来早。才18∶10分,地安门那一排老屋顶已瞅不见轮廓。蹑手蹑脚地,我推开林溟租屋的门。狭小的30平方米,数十只毛色各异的猫,旁若无人地踱步。把猫粮分发给小东西,拉开睡帘,他那酣睡的样子总让我既陶醉又惊异—即使在这样污浊的气味中,他仍能甘之如饴。这几天,为了考察北京的水质污染情况,林溟蹬着自行车跑遍了圆明园、莲花河和玉渊潭。他太累了。我要为他煲一锅番茄土豆牛腩羹。
今天上班,赵庆华突然没脸没皮地问我:“裴沛,你有没有男朋友?”
“有又怎样?没有又怎样?”
“要没有,那我做你男朋友如何?”
“哎呀,”我叹一口气,“没戏啊。我喜欢的男人,要又有钱又有文化。不仅要会打魔兽争霸,还要懂得子曰诗云;不仅有祖传的平房两间,还要有北三环内花园式公寓一座;不仅有一部电单车,还有一辆自动挡的小宝来……”赵庆华渐渐黯淡下去的眼神,让我觉得有些残忍。32岁的林溟,又有哪项达标?但既然不爱,就不要留丁点的空间,耽误人家小青年。过了好一会儿,他那黯淡下去的小眼睛又闪亮起来:“裴沛,要不这样,你先去找,这样的男子没准真在等你呢。实在找不到,就回来,回到我这里来。”
一句老土的台词,经由赵庆华的嘴说出来,让人突兀地感动。
我背过身去,把钢儿和钞票扔进格子里,也把涌上心底的温暖锁进收银台。人不可貌相,赵庆华其实算得上个好青年。
3
志愿者该不该频繁地上镜呢?林溟和他的伙伴争论这个问题。一派认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而林溟站在相反的立场,认为必须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活动的意义所在。心血来潮时,林溟会自豪地向大家推荐,看,裴沛就是环保的范本,不穿皮草、不主张开空调、每天骑单车、国庆节对旅游没兴趣。
于是,在大家的注视中,我也配合地挺起了胸脯:唔,支持环保、支持环保!可是私底下,林溟肯定知道,骑单车,是因为我打不起车;不旅游,是因为四五千元的报价等于我两个月的工资;在妈妈家,我不开空调睡不着觉;皮草,啧啧,披在模特身上的那件紫貂皮简直完美无缺。惭愧啊,骨子里裴沛何尝不是个贪恋奢华的人。但为了林溟,我只得狠狠扼杀自己的小欲念,仨瓜俩枣的工资,随时得变现为猫粮、环保标语小锦旗、番茄牛肉羹。可言不由衷的热爱,终有一天让我露了馅。
电视台请林溟的小组参加一个访谈节目。作为“环保的范本”,我也应邀出席。
访谈进行得很顺利。不料临近结束时,女编导拎我出来单独问话:“刚才彩排,我注意到裴沛小姐抄电话号码时,只用了一张纸的一面,就揉巴揉巴扔掉了。请问,这和你们一贯主张的节约能源的口号是否背离?”
“我还注意到,你擦汗用的是面巾纸。为什么不用手帕?”
灯光灼热,而炙热的提问比灯光还灼人,我张口结舌,求助地望着林溟,期待一个有力的暗示。谁知他的眼神落在远方,蹙紧了眉心,好像在责备我的丢脸!我拼命给自己打气,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出来。虽万千人,吾独往矣。我终于懂了,那就是有一千个人一万个人,你也得一个人孤独地面对,哪怕僵硬着身子、涨红了脸,也得让全体市民看笑话……
突然,一声咆哮打断了主持人:“够了够了!你真鸡婆!”观众席骚动了,一个小青年试图冲向舞台。久违的叫骂、焦急的小眼睛以及他怀里抱的大纸盒,看起来都格外地亲切。夜色中,我坐在“小混混”而不是“大英雄”的单车后座上,离开了演播大厅。
4
几天后的国庆节,林溟说他妈妈到北京来玩,吩咐我去接站。
你去行吗?我有点感冒。
我和大家约好去长城,号召游客爱护环境。林溟决绝地摇摇头。看着他凛然的表情,我头一回意识到自己在生气,哪怕再微不足道的原则,他也要公私分明,哪怕吃亏与受伤的,是最亲近的人。
可我还是请假接站。下班去看望,老太太留我吃饭,只见几根光秃秃的骨头在油花中晃荡,好多萝卜片在罐子里起伏。“呵呵,我把排骨上的肉全剔了下来,打算等明天林溟回来吃。家里反正也没人,用不着好菜。”
我闷着头吃完“没人”的晚饭,然后回家恹恹地躺在床上发呆。你怎么啦?自从跟了那个谁,就变得像哲学家。妈妈问。
是一个哲学问题。为什么同样一轮月亮,有时候很美,有时候不呢?
同样地,为什么区区一碗排骨汤就葬送掉一场伟大的爱情?
后来,史书上写,林觉民成了奇男子、大豪杰,受万人景仰。他的妻子陈意映呢?那个怀着身孕、被动地与丈夫诀别的女子?她怎样面对曾经执手相望过的花窗和高墙?怎样应对随之而来的搜捕?怎样苦苦侍奉公婆、只手带大儿子?书上没讲。历史只记载万丈激情、豪迈誓言,不管一寸寸相思,如何春蚕到死、碾落成泥。
我与林溟的伟大爱情,不仅仅是被一碗排骨汤断送的,也断送于“理想”与“庸俗”的距离。当然,也断送于做节目那天,赵庆华怀抱的大纸盒里的一辆“车”:车轮是奥利奥饼干;底盘由雀巢威化搭成;发动机与座椅靠背,好像是康师傅3+2;车大灯与车尾灯,分别是两枚徐锦记糖果……
“你喜欢的那个姓林的男生,将来肯定能给你一辆很棒的真车,开起来嗖嗖的。这辆嘛,没别的用处,饿起来可以当零食吃。”赵庆华扶着单车笑。很开心的一句话,却足以让我当场落下隐藏了很久的泪来。同时开启的,还有锁在心底很久、自己蒙然不知的感情。
“那林觉民怎么办?你还爱不爱他?”有一天,他担忧地问。
“爱的,当然爱。”那是另一种完全不同型号的爱,是大凡女子对Superman都有的顶礼膜拜。大难临头时,有英雄牵住你的手;平凡的日子里,有一个诚惶诚恐的男子,捧住你纤细的心,那才是最得意的爱情。
第132个、三年的爱情换来一句对不起
三年前,他们在网上相遇了那一年他19岁,她17岁。那时他们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感觉在一起聊天很有意思。于是他们每天都聊天,男的每天都去网吧,有时后逃课去。女生用手机。她并不知道男生为什么每天都会在线。她没有问,男生也不说。只是陪她聊天。一天,女生问男生:“当我男朋友好吗”,男生想也想就同意了。于是他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每天男生都会给她打电话,从不间断,如果知道她停机了。会马上替她充费。一天,女生消失了,电话关机,连续几天联系不上。终于,有一天女生发来短信。问他在医院吗?身体好些了吗?男生当时就糊涂了。后来,女生告诉他。别人告诉她的,然后又解释了。这几天她关机的原因,他知道后。很开心因为他知道女生关心他,渐渐的离期末考试时间到了,男孩很发愁因为他基本都逃课了。什么都不会,怎么考试啊。于是他每科考试都做弊了,最后一科他没有考,他想回家不读书了。
回家去念别的学校,他并没有告诉女孩。只是关心她,期末过后就是漫长的暑假,男孩回家了,女孩去了深圳。他们每天都通话。说着思念的话语,转眼间就到了开学的时间,女孩说回家路过重庆。问他下车吗?在重庆。男孩说我去接你,女孩同意了。八月二十四那天,女孩到了重庆。男孩问她你到哪里了,女孩说到汽车站。男孩早早的去汽车站等她,因为她是第一次到重庆。男孩怕她走丢了。一直到下午一点多,也没有见到她。男孩又拿起手机拨打她的电话。女孩告诉他,她在古镇服务区。男孩并不知道古镇在哪里。于是他打的过去接她,那天晚上他们住在了一起。第二天,他送女孩回家了。他们互相看着对方,满含深情的注视对方。女孩进了候车厅,男孩一直看着她。直到看不见。过了几天男孩知道了考试成绩,他告诉女孩。不读书了。女孩说为什么,他只是说读不下去了。后来,女孩问你爱我吗?男孩肯定的说:“爱你,真的爱你。”女孩说:“那就为我留下来”。男孩说好的,于是男孩降级,他并后悔。他依旧是每天给她打电话。十月一的时候放假,男孩去看女孩了,女孩不知道。他想给她个惊喜,女孩知道后出来了,他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晚上他们又住在一起,还是什么都不做。直到女孩生日的前一天,他们才突破禁区,他们那时并不后悔。但男孩并没有陪她过生日,她生日那天女孩哭了。女孩也没有怨男孩,她知道男孩降级了,要好好上课。男孩为了补偿女孩的遗憾,他很听女孩的话。无论女孩说什么他都去做。他陪女孩过了两个生日,也陪女孩过了一个情人节。另一个因为时间来不及,错过了。
因为没有车,男孩打电话告诉她。
第二年,男孩渐渐的不打电话了。不是男孩不爱她,只是男孩他开始学习了。并且还做兼职,女孩也生气了。并没有和男孩发脾气。她只是告诉男孩,让他多关心一下她。男孩答应了。那次男孩回来的时候,给女孩买了一个戒指。男孩买的是普通的很普通的银戒指,女孩很不高兴。没有想到第二天戒指就被女孩弄丢了,男孩也生气了,问她怎么弄丢的,她说不小心弄丢的。男孩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不语。后来女孩又买了一对情侣戒指,不知道女孩的还在不在。他把女孩给他的东西都保留着,直到那天。在女孩高考前一个月的时候,男孩提出了分手,他告诉女孩考试结结束之后告诉她原因,直到分手的那一刻他都没有说。男孩也不想说只想埋在心里面。那时也是女孩最痛苦的时候,女孩也没有跟男孩诉说。
高考结束后,女孩来看男孩。男孩陪了她两天,男孩就开始上课了,因为很重要的课,所以男孩让兄弟去陪她出去玩。男孩并不知道女孩喜欢上了他的兄弟。直到女孩回去的第五天,女孩告诉男孩,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喜欢了你的兄弟。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男孩哭了。过几天,女孩告诉男孩她还爱着他。男孩也因为自尊心,便对女孩说:“我们分了,就不要联系了”。那时他们都在网吧,他们开视频,男孩看到女孩哭了,他后悔了,可是自尊心使他再一次拒绝了女孩。女孩告诉男孩,她过几天来重庆来重庆,然后去深圳。问男孩去接她吗?男孩说:“不去,死也不去。让女孩死了这条心”。后来男孩还是去了,他担心女孩,怕女孩出事。可是女孩并没有告诉他,她已经下车了。男孩还在傻傻的在车站等,他怕女孩见不到他会伤心。
直到晚上十二点,男孩才离开,期间男孩打电话发短信,都石沉大海。第二天女孩过来了,他们谈了很久。于是他们分手了,男孩后悔了又去追她,但她始终不见。最终男孩回来了,晚上又哭了。后来收到女孩的短信,让他去送女孩。他又一次去了,可是还是没有见到女孩,他问女孩在哪里。她说在等别人,男孩听到后很伤心。男孩很想走,可是他决定去送她了。
于是又去了机场,看到她等的人了,也看到她牵别人的手,男孩什么也没有说。他很想离开可是他还想看女孩。直到登机的前一个小时,男孩走了,他带着心酸与心痛。他多么希望女孩能叫住他,他注定失望了。他孤独的走上车,没有在回头。女孩发短信告诉他,她想清楚了,在来找他。男孩掉下了泪水,他不敢再相信她了,眼前的一切让他心痛。也许女孩会想清楚,可是她带给男孩的伤痛却永远的留下了。无法愈合的伤口,尤其是女孩当着他的面牵别人的手。女孩不知道这样很伤男孩。她很快乐,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伤和痛。回到学校男孩把所有关于女孩的东西都扔了。其中有戒指,衣服,还有女孩为男孩亲手叠的星星(520个)看着那些东西慢慢的消失了,男孩又一次哭了。男孩还是答应等她了,一个月的时间等答案。美好的爱情,得到了凄凉的结局;美好的开始,换来了心痛的分手;快乐的时光早已随风而去,曾经激动的脸庞,只剩下满脸的泪痕……
第133个、小说,无名二
他回到家还在叹息,到嘴德兔肉跑勒,边叹息边熟练德打开电脑,开始查看网页里要审核德文章,津津有味德开始看着新写的文章,这就是他的现在的工作了,在一个名不见经转的小网站当编辑.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向更好的地方发展,但是、他认为这种日子不错,因为网站不大,所需做德事情也不多,自由是他最在意的事.
就这样,每天过着看看文章,早上坚持去山上上锻炼,偶尔闲暇时光骑着摩托车出去兜兜风,持续一个月后他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下一个旅途,反正他所谓的工作到哪都可以做,他的梦想是走遍世界每一个地方,去各个地方见识不同的风景,习俗.
这次,他又出去兜风,再过几天他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了,虽然唯一认识德是那次见过的女孩,现在连名字都不知道,但还是有点舍不得这个城市,看着两旁风景的倒退,心情大好,忽然前面一个女生大声喊道:“抢劫了,.只见一辆摩托从前面高速弛过,手里还提着个粉红色小包.再往后看去,只见一张熟悉的清秀脸庞一脸焦急状态,显然这个笨笨的女孩又出事了,他想也没想就加大油门开始追赶起来,在车来车往德马路上穿梭,险之又陷的避开一辆辆车,还差点撞到行人,当追赶了半个小时后见摩托车一个拐弯向一个小巷里行去,他也悄悄赶上去
“哈哈,这次运气真好,一出去就钓到鱼了,今天中午出去庆祝庆祝,我请客”!里面传来一片欢呼声,看样子这还是个集体作案的据点,怒气上涌,平生最恨的就是这种人,四肢健全却不劳而获,其实以前就见过许多,只是不知为什么这次格外的愤怒!于是想也没想,一脚踹开破旧的木门,他自信自幼习武德自己能以一搏十,开门见里面数十人一脸错愕德表情,接着厉声骂道:“哪来德**,这门花了我五万定做的,赔钱就可以走人.还未问清楚状况就开始敲诈了.果然三句话不离本行.
他虽然有些吃惊里面的人数,但也顾不了那么多,没有废话直接展开拳脚就向提包德大胡子冲去~
一脚向大胡子的胸口踢去,正中胸怀,大胡子一时防范不及,被踢向后面三四米才倒地,在地上呻吟半天难以起身,可见他身手不凡,然后身形并未停留,如行云流水般一个侧拳向另外一人行去,瘦小男子狼狈的躲过一拳,却始料不及的发现躲闪之时正好撞在了他膝盖之上,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似乎瘦小男子是自己撞上去一般滑稽,其实,早在出拳的呐一刻就算好了瘦小男子的躲避路线!
搏斗一直在持续,当他把包抢回来后,又打倒几个人,终于好汉架不住狼多(其实,狼狠弱小,卜能与狮虎搏力,卜能和斑豹比速,但狼的精神就在于团结!敢在狮虎嘴下夺食,无惧强者!)当院子里的众人反应过来后一拥而上,虽然他身手异于常人,但一时施展不开,当再次一脚揣开一个人后终于被一人一个闷棍从后背锤下,他眼前一黑,一个踉跄,后面男人抄起一个凳子就摔过来,他险之又险的躲过,他升起一种无力感,一年前不也是那样么?如果我能再强点,或许就不会那样!难道,现在还要重演?
第134个、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乐茶士”的“普罗旺斯”
午后,阳光撒满西巷,树影漫过街,偶尔有低头徘徊的少年,白衬衫,蓝牛仔,一切都是那个年龄特有的。只是,他们额前的发太长,遮过了眼,尽管我每天都会透过店里的落地窗仔细望,却仍难分清他们的模样。或者说,他们在我眼中是一个样子,都是那个年龄里的忧伤少年。
“乐茶士”是西巷唯一的冰品店,招牌冰点是一客叫做“普罗旺斯”的新地。但长久以来却从没人点过这份冰点,原因是价格太高,而光顾这里的,多是对街摩尔学院和西巷附中的学生,38元一份的冰激凌火锅对他们来说已是奢侈。所以这么多年,“普罗旺斯”新地的宣传海报一直安静的挂在店里,圆底水晶脚杯中,小小一份,纯白奶昔上点缀着一层别样孤单的紫,那是我亲手酿制的薰衣草浆。
6年,光顾乐茶士的脸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再由熟悉换成陌生,却从没人问过,这客“普罗旺斯”为什么会价高521元?
小昭不止一次提醒我,莱雯,“普罗旺斯”新地的价钱是不是印错啦?
莱雯是我的英文名,小昭是我的店员,粉粉的小女生,很特别的美。
我笑着将一颗酸梅放到她小嘴巴里。我美丽的小昭,你如何懂莱雯的心事?
其实,乐茶士里,我一直等待,等待着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推门而入,毫不迟疑点下那客“普罗旺斯”。他会将五张粉色百元钞票、一张橘色二十元钞票外加一枚晶亮的一元钢镚小心放入我掌心。可我,只会收下那枚晶亮的钢镚。然后亲手为他调制“普罗旺斯”,看他一口一口吃掉。
小昭,你猜,那时,我会微笑,还是落泪?
摩尔学院与西巷附中的爱情版本
西巷附中的高中生素来瞧不上摩尔学院的大学生。可笑的是,西巷学生高考时,90%都考进了摩尔学院。
他们彼此嘲笑和争执,就连在乐茶士为我讲故事都会争执不休。
光临乐茶士的人都知道,莱雯是个码字为生的女子,只要你为她讲一个故事,就可以免费吃一份三色球:粉色草莓球,麻色提拉米苏,纯色白脱,盛在水晶碟中,情同往事。
常常,我一边看她们小猪一样的吃相,一边听她们粉色舌尖滑出的故事。
摩尔学院的女生告诉我,很久前,他们学校有过“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一个叫汤泊湖的漂亮男生,进大学第一天,喜欢上一个叫邱姜的不怎么漂亮的女生。每天他都会送她一段薰衣草,或扣在她袖口,或别在她发间。后来他们一同退学去了普罗旺斯,因为,男孩答应过女孩,一生都让她如薰衣草一般芳香。
我认真地记,小昭出神地听。
西巷附中的学生却抗议,汤泊湖和邱姜本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且,邱姜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喜欢吃甜品。从小到大,汤泊湖先是攒钢镚给她买甜食,后是攒钢镚帮她治牙病。
于是,乐茶士里,两帮学生争吵起来,为一段别人的爱情。
那些幸福的旧伤
小昭告诉我,她最近头疼已减轻,可不可以不吃药?
我给她倒水,将药片点数到她粉色掌心,我说,只有这样,头疼才能彻底好起来。
吃下药,小昭很快睡着了,粉色睡衣中,婴儿一样温暖。不知今夜,她的梦境里,那个男子的模样是否会变得清晰?
小昭说,每夜,她都会梦到一个男子,模样模糊,但她肯定,那是她丢失很久的恋人。她说,我一定要看清他的模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昭说要找到,那她一定会找到。她是一个很执著的女孩。6年前,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回忆,唯一能记住的,便是有过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可她记不得他的模样,也记不得他的名字。
6年前,多么遥远。
那时的我,还是个穿白衣蓝裙的少女,17岁,骄傲的束着马尾,荡在德尔的单车后。德尔问,将来你要去哪个地方定居?我在他身后喊,普罗旺斯!我要躺在薰衣草丛中一辈子!好不好,德尔?
德尔弓起腰,拼命蹬单车,大喊好,我们就这样一直骑到普罗旺斯!
结果,德尔没骑到普罗旺斯,为躲逆向行驶的卡车,一头扎进河里。他在河里拼命挣扎,最后被我拖上岸。
我一边喘息,一边责备他。从小我们一起学游泳,但德尔总莫名的怕水,跟我串通,欺骗老师,不是肚子疼,就是发烧。我说,德尔,你以前不好好学游泳,早晚被淹死!
德尔笑,我不怕,有你呢。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发,亮晶晶的眼,满心温暖。他往河里躲,就因为我会游泳。可德尔,你不会游泳,你忘了吗?
我的德尔
那些回忆,我不知德尔是否记得。
如今的他,远在普罗旺斯,那个美丽的法国南部小镇。大片迎风摇曳的薰衣草,交织着紫色的梦。灿烂阳光下,德尔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透明的笑?
我发邮件告诉他,我在写一个“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但我没告诉他,汤泊湖的影子总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那么忧伤,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他。
我也曾无度的吃甜品,年少的德尔也攒下无数硬币给我买甜食,有蓬蓬松松的棉花糖、浓浓香香的大白兔、还有奢侈的娃娃头雪糕。
我总会假装睡着,赖在他背上,让他背我回家。是的,我们也是青梅竹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背了我6年。
我眯着眼,看他流汗,听他喘息。白衬衫黏在他后背,他回头看我,你再吃就成小胖妹了。
我偷笑,我就要胖成五指山,像压孙猴子那样压住你。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是的,那么小,我就开始这样想,因为德尔太好看了,那么多小姑娘看着他就跟看大白兔一样满眼绿光。
初中时,我也因吃甜食过多,长虫牙,每天疼得咬他胳膊,德尔的胳膊很快由小胡萝卜变成大青萝卜。他开始攒钱帮我治疗牙齿,每天监督我,不许我吃甜。
长此下来,我每看到德尔,都像看到大白兔一样眼冒绿光。变得像那些女孩一样没出息。德尔说,乖,治好牙,将来我给你开个冰点店,天天让你吃“娃娃头”。
从小到大,德尔一直处于为我攒钱满足我不同阶段需求的忙碌中,他没钱玩老虎机、逛网吧,所以没荒废学业。从小到大,都是标准好学生。
高考,我发挥失常,成绩只够进摩尔学院,德尔成绩却好高,可他大笔一挥,跟我一同堕落到这所学院。我很内疚,可德尔说,摩尔学院是化工学院,我答应要帮你开冰点店,所以得好好学化学嘛。
到这里,你们一定猜到,传唱已久的“汤泊湖点邱姜”,说的是我和德尔。我就是邱姜,而德尔就是汤泊湖。
17岁,进了大学,我学会小资,喜欢薰衣草。薰衣草英文称Lavender,就是我俩的英文名“莱雯·德尔”。
“爱情版本”缺失部分
他们的爱情版本里,结局是我同德尔幸福地生活在普罗旺斯。
他们错了。我依旧在国内,而且在学校附近的西巷开了这个冰点店。因为,德尔曾指着这个地方说过,冰点店开在学校附近,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学校里那些漂亮男生。
德尔,你看,你多么了解我,贪吃兼好色。
小昭一直在等待我给故事作结。她说,你描述的汤泊湖的样子,怎么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我问她,梦里,你看清了那个男子的模样了么?
小昭抱着我哭,为什么我失去了回忆,却还记得那个男子?
我看着小昭,回忆飘到6年前。
6年前,我上大学第一年,小昭来到我家,斜着眼睛看着我身上的漂亮衣服,还有我身后好看的德尔。
母亲说,邱姜,快喊妹妹。
我望着小昭美丽的小脸,十多年前,一次旅游,父母意外将她弄丢,如今她竟然鲜活的出现。我热情拥抱她,却感到她的反抗。
我常常听她在梦里喊,邱姜,把东西都还给我!
第135个、现代爱情故事:恰好错过了你
作者: 韩倚风
1.重逢是泪
袁清再见到丁佳,是在办公室的楼下。
5A级的写字楼,满是跨国公司的中国分部或办事处,地下停车场永远车满为患,所以就连道路两边也停得满满当当。
那天跟同事一起加班到繁星满天,她急着赶地铁,匆匆搭电梯下楼。刚出写字楼,就一眼看见了他。
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靠在车门上抽烟。烟头明明灭灭,映出他稍显忧郁的面颊。
袁清的心猛打了个颤,大脑忽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上前打招呼,还是悄无声息地走开。
三年两个月零九天。这是距离上次见到他的天数,袁清以为自己淡忘了,却没想到仍能在瞬间反应出这个数字。
但他还能记得自己吗?
她犹豫着,怀疑着,欲行又止。就在那时,丁佳微一抬头,目光便落到了她的脸上。
一怔之间,她想他已认出了自己。但他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并没有要跟她相认的意思。
袁清想,能在茫茫人海中不早不晚地再次相遇,也许这是上天给予自己的又一个机会。她错过他一次,为何要再错过第二次?
她主动向他笑笑。他迟疑一下,在垃圾箱上摁灭了烟头,终于向前走来。
却并非迎向她。
"丁佳!"身后蓦地响起女性的声音,袁清转过脸,发现满面笑容朝他飞奔而去的正是自己的同事何云。
她怔在原地。早听说何云快结婚了,但她永远也不可能猜到,对方竟然就是丁佳。一晃眼物是人非,唯有她还执着地固守一方。
"等很久了吗?抱歉,今天公司实在太忙……"何云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丁佳怀里絮絮叨叨,而他默不作声地为她拿包开门,殷勤周到,眼角眉梢的宠溺叫人看了心疼。
一转脸,何云终于看见了袁清,向她挥手:"小袁,你是要去搭地铁?我们送你一程吧。"她这才回过神,勉强挤出笑容:"不了,谢谢。我想先去吃点东西,你们先走。"何云没再多劝,她一颗心全扑在即将到来的二人世界里,哪还能看出袁清的异样。挥手道别后,她轻盈地坐进副驾驶座,开始兴奋地对丁佳说着什么。
他挂挡、倒车、调头,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绝尘而去的前一秒,他终于望向窗外的她,微一颔首。
袁清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点,不争气的眼泪却还是夺眶而出。
2.心花曾开
袁清曾经是个上不起高中的孩子。山区本就贫穷,她又是女孩,父母想让她念完初中就回去打工赚钱,可是她不甘心。同年级里,她的成绩最好,老师们都说她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跃入龙门,出人头地。
然而前提是,她必须有钱交学费。
父母说得很清楚,不会再为她上学多花一分钱。好强的袁清靠勤工俭学勉强攒下生活费,然而每学期几百块的学费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老师帮她把资料登记在了省里的一个贫困学生资助项目里。再后来,通过那个项目平台,袁清收到了好心人资助的第一笔学费。
没经历过穷途末路的人,不会理解她当时的感激涕零。对方也许只是举手之劳,却能改变她的一生。期末考试,袁清又是全年级第一,(www.limaogushi.com)她一笔一划地在信纸上写下对资助人的谢意,连同自己成绩单的复印件,一起寄了出去。她想让对方知道,他没有资助错人。
很快,对方就回复了,写来满满的期许和鼓励,他还说要一直资助她到大学毕业。那个人,就是丁佳,刚进入某家外企开始打拼的职场新人。因为同样是受到好心人资助才完成学业,他刚一工作,便开始帮助跟过去的自己处境相同的人。
茫茫人海中,丁佳选中了袁清。但若没有袁清那一封接一封洋溢着青春热情的来信,他也许永远不会到她的学校看望她。
那天袁清走出校门,看见丁佳时吃了一惊。她本以为他是个成熟稳重、胡须满脸的中年人,谁知竟阳光帅气得如同邻家哥哥。他给她带了书、文具,她不停地说着谢谢,羞涩又文静。
最后他忽然又从拎包里拿出一个可爱到爆的小熊玩偶,她惊喜地跳起来,惹得他哈哈大笑。
袁清的心也随着他的笑声激烈地跳动着,虽不是春天,但她觉得似乎有花儿就此怒放了。
3.窥探幸福
"哎,小袁,"第二天中午休息时,何云忽然有些神秘地凑过来,"想问你个事。"袁清顿时有点不知所措。
是丁佳向她提起自己了吗?是自己昨晚的反常被她察觉了吗?她如果问起自己和丁佳的过往,又该如何回答呢?
看见她的表情,何云有些羞涩地笑笑:"我也知道突然这么问有点冒昧,不过……"她向周围看看,继续说,"昨晚你看到的那个,是我未婚夫。我们想五一结婚,但是我的小姐妹只能提前两天赶过来……公司里跟我比较熟又还没结婚的只有你,我想,你能不能来当我的姐妹?"呵呵,简直是现实版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袁清碍不过情面,还是答应了。
其实仔细想想,由始至终不过是她一厢情愿。他只把她当成救助对象,她本就不该对他心存幻想。可是那一封封书信,一次次电话,留存在记忆里挥之不去。除了家人,他就是她最亲密的伙伴。
也许,帮他和何云筹备婚事,就是自己所能给予他的一份回报。
周末,袁清陪何云一起上街选购婚礼用品。何云很兴奋,每一样都要货比三家、力求完美,从清晨直逛到日落西山,袁清毫无怨言。
最后她们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刚装修好的新居。
何云进门开灯,袁清怔在门外。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格外温馨,电视柜上两个并肩而坐的小熊玩偶,瞬间让她想起往事。
曾经,她以为自己有一天会当上这个家的女主人,在她的梦境里,在她的心底深处。
"快进来呀,顺便帮我看看装修得怎么样。"何云见她发呆,把手上的袋子向沙发上一丢,伸手把她拽进门去。
第136个、瞎了眼睛的男主角
我永远记得星期五下午上课时,我意外地在书里面找到了一张电影票。在我翻书的时候,它轻飘飘地飞落而下,隐约可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几个字。我拿起来一看,“不见不散”四个娟秀的小字一下子就令我激动起来。
我努力想把“不见不散”这四个字和你的笔迹对起来———你不会知道我曾经偷偷收藏了你写的作文。可是我并不能完全确定。事情越是清楚,我越要把它往复杂的方向想像。我以为自己的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影响。天知道我偷偷地喜欢你有多久了,可是我从来不敢在你面前表露痕迹。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被你拒绝了会怎样,可是我却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这个下午突然出现的电影票如果真是你给的,那我会怎样呢?
老师适时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两下,我一抬头就发现了你似有似无的鼓励眼神,但我马上就把头低了下去,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那似有似无的眼神使我越加怀疑,突然间我变得很自卑。我就想到其他很多可能的结果。万一这小小的电影票不是你给我的,我该怎样去面对另外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女孩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我的那些活泼好动的死党们专门给我设的局。他们可能已经约好一起在电影院看我的笑话了。我并不在意在他们面前出丑,但是我却害怕我在他们面前暴露我对你的感情,那样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怎么能面对呢?
我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焦躁之中。我希望你看到了我的焦躁,然后给我一点更加明确的暗示。可是直到放学,我都还在为电影票的来源感到烫手。“不见不散”的反面用正楷字印着:十三排五座,×月×日(星期六)下午19:00;片名《不可不信缘》。明天晚上的一部富有美感的韩国爱情片,加上靠边的安静的位置,如果抛开一切烦恼,我倒是很愿意一个人去看看的。
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渐渐远去。去和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在我的头脑里轮番出现了不止二十次。最终我想了一个冒险的做法:我晚点去,先在暗处观察,如果在十三排五座的方向看见了你的身影,我就上前。
晚上我打扮一新,特意更改作息时间表洗了一个澡,又在镜子面前转了很久,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来。在电影院门口,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19:06。但我进电影院的时候心里还是惴惴的,仿佛这一脚迈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但是马上我就在十三排看到了你仍旧平静的背影。我知道我不可能看错。于是我满怀欢快和激动蹑手蹑脚地朝你走去,我又很害怕你会在我朝你走去的过程中回头看到我的激动样子。但终于我把快速的心跳捂下来并走到了十三排的过道上。
你抬头看着我向五座挤过去,我像往常一样躲避你的眼神。终于到了,我想。不等我坐定,也不等我好好地看看你的打扮,你很突然地说了一句话,语调还是很平静:“你怎么来了?”
欢快和激情轰然一塌。我想语文水平再差的人也能理解这句话,不该来的人来了,该来的人却还没来。原来你确实约了人,可是约的人却不是我。原来这“不见不散”是对另外一个人说的。原来我不过是错误地收到了电影票,或者说你把电影票放错了地方。我可以原谅你,因为我坚信你约的人比我优秀不止百倍,也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你喜欢的人是谁了,我发现我现在的处境一点也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没有人约我,也没有人耍我。我已经为可以预料的每一种后果准备好了退路,却碰到了预料之外的困境。但是我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记得有个算命的对我说过,我会在危急之中成就大事业的。现在就是一个危急时刻,我想我会把一切都掩饰过去的。
我说:“怎么你也在这?”
然后我掏出电影票,捂住背面的四个字,又假装对了一下我背后的座位号:五座,我想我一生都能记住那个座位。
第137个、老婆的情书
老婆的情书
这天,姚雅丽在单位正忙着,收发室的李大爷送来一封信。姚雅丽觉得有些奇怪:这都什么年代了,人和人之间想联系的话,有手机有电话,还有互联网,书信这种老古董已经快被淘汰了,怎么还有人不嫌麻烦写信来?
姚雅丽没好气地将信放在一边,继续忙着手头的工作,直到中午下班时,她想起了这封信,顺手揣进包里。回到家,屋里冷冷清清的,早晨没来得及涮的碗还扔在桌上。没办法,她每天的工作忙,丈夫刘建涛比她还忙。刘建涛是个司机,起五更爬半夜,有时候一走好几天抓不着影儿。姚雅丽讨厌死这种生活了,她跟刘建涛抱怨过很多次,可那有什么用?还不都是为了生活?
姚雅丽没心思做饭,心想,一会儿买袋方便面对付一口就算了。她躺在床上,拿出信来,信封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姚雅丽女士收。”可奇怪的是,信的寄信栏是空的,再看邮编是本市。姚雅丽有些纳闷,便拆开信,刚看了一句,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亲爱的雅丽:
你不知道我是谁,但从你十七岁起,我就一直默默地爱着你,只是我始终没有勇气向你表白,我一直觉得我配不上你,你应该嫁一个更好的男人。所以,我与我的爱情错过了。
多年过去,我以为已经把你忘了,但是那一天,我在街上无意中遇见了你,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活泼的小姑娘,脸上多了一种成熟的魅力,你的长发,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比以前更加漂亮。那一刻,我才惊讶地发现:你,我的女神,你在我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整封信感情真挚,浓浓的爱意在一手帅气的行书体里流露出来。姚雅丽看完了信,轻轻地用手捂住了脸,好像怕人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她真的不知道,原来,三十三岁的她,还有让人心动的魅力,竟然有人在暗恋她,而且暗恋了这么多年,姚雅丽真的有些痴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姚雅丽才发现,上班的时间到了。她匆忙起身,洗了把脸,略施脂粉,准备出发前,忍不住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这才惊觉自己真的很漂亮,生活的磨难并未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一下午的工作显得格外轻松,姚雅丽心中充满了激情。下班前,她忍不住给好友林月灵打了电话,说一起出去吃饭,林月灵惊讶地问她:“姚雅丽,有什么事儿吗?怎么突然想起跟我一起吃饭了?”
姚雅丽说没事儿,就是高兴。两人见面后,林月灵盯着姚雅丽左看右看,怀疑地问:“老实交待,到底碰上什么好事儿了?别想骗我,脸上都放光了你。”
林月灵是姚雅丽高中时的好朋友,大大咧咧、口无遮拦,啥话都敢说,她实在太了解姚雅丽了,所以在她脸上发现了蹊跷。姚雅丽本来就没想瞒她,于是把那封信拿了出来,林月灵看了后咯咯地笑个不停,她打趣说:“怪不得你这么兴奋呢,原来是有人给你写情书。是不是想来一段浪漫的婚外情啊?”
姚雅丽立刻红了脸,嗔怪地说:“别胡说八道,你看我是那种人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刘建涛的感情。”
“我知道你老公对你好,我知道你爱他,那你让我看这封信是啥意思啊?”林月灵一脸坏笑地问。
姚雅丽满足地叹了口气,说:“没啥意思,本来我都觉得自己人老珠黄了,可没想到,原来还有人偷偷地爱着我,原来在那人的眼里我还是那么漂亮,我就是觉得幸福嘛。”
林月灵看了姚雅丽半天,突然也叹了口气,说:“我真羡慕你,咋就没人偷偷地爱我呢?姚雅丽,你说这封信能是谁写的?你看这段:‘记得那个时候,你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头上扎着一条马尾巴,脚下穿着一双白鞋,走起路来无比轻盈,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我也记得,那是你上高中时的样子,你说,这人是不是咱们的同学?”
姚雅丽摇摇头:“我不想知道,我有这封信就够了,不想追究他是谁。”
林月灵笑了:“你不想知道,可我想知道,你别管了,我非得查出这个人是谁不可。”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这期间,姚雅丽又接到了一封那人写来的神秘情书。姚雅丽真的沉浸在幸福之中,被人爱着的感觉真好,这种感觉不同于丈夫刘建涛对她的爱,纯粹是精神层面上的,但是却改变了她的生活,让她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林月灵对写信人的调查毫无结果,她明查暗访了本市的老同学,可没有一个像是写那两封情书的人。
一个星期天,林月灵约姚雅丽上街,两人逛了好久,直到下午,姚雅丽才和林月灵分手回家。到了家,姚雅丽掏出钥匙刚要开门,突然发现在门缝里塞着一张纸条,她取下纸条打开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纸条是刘建涛的朋友曹吉豪写的,说是她丈夫刘建涛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现在市里第一医院抢救,让她看到纸条后快点赶去。
姚雅丽什么都顾不得了,扔下纸条就冲下楼去,这时她才想起来,她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曹吉豪没能打通她的电话,到家里又没找到她,所以才留了字条。姚雅丽赶到医院时,曹吉豪正焦急地等在急救室外,他告诉姚雅丽,刘建涛的车翻了,幸运的是,刘建涛只是左腿骨折,没有生命危险,现在医生正帮他接骨。姚雅丽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曹吉豪又说:“看来刘建涛得在医院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了,这样吧,你先回家把被褥、日用品等东西取来,他还得等一会儿才能出来,我一个人守在这儿就够了。”
姚雅丽却不想离开医院,她要丈夫一出来就看到她,她要给丈夫最大的安慰。于是她借了曹吉豪的手机打给林月灵。平时为了防止钥匙忘在家里这类的麻烦事儿,姚雅丽把一把家里的钥匙放在了林月灵家里,现在正好,让林月灵帮自己回家准备住院的必需品。
没多久,林月灵带着一大堆东西赶来了,安顿好了之后,她把姚雅丽拽到一边,指着营吉豪说:“姚雅丽,我去你家取东西时,看到你扔在地上的字条了,那字条是这家伙写的吗?”
姚雅丽奇怪地说:“是他写的,有问题吗?他是刘建涛最好的朋友。”
“你当时光顾着急了,没注意到上面的字。”林月灵兴奋地说,“我仔细看了,字条上面的字跟你的情书是一样的笔体,偷偷爱你的人就是他。”说着,林月灵把那张字条递了过来。
姚雅丽大吃一惊,抢过字条一看,可不是嘛,字条上的字迹除了潦草一点,跟情书上面的字一模一样。
难道,真的像林月灵说的那样,爱上自己的人就是曹吉豪?可是不对啊,且不说曹吉豪是刘建涛最好的朋友,就算是,信的内容也不相符啊,曹吉豪是从外省来到本地工作的,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上高中时的事情?
姚雅丽正迷惑间,林月灵来劲了,小声说:“反正你老公也没大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先替你把这事儿弄明白了。”说着,抢过姚雅丽手里的字条直奔曹吉豪,姚雅丽大惊,想不让她去,可林月灵已经先声夺人:“曹吉豪,这是你的字吧?那两封情书也是你写的吧?”
哪有这么直白的,姚雅丽后悔莫及,林月灵这个炮筒子,啥事儿都直来直去,这样说出来让人多难堪啊?可事到如今,她也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见曹吉豪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瞪大了眼睛看着字条,好半天,他才嗫嚅着对姚雅丽说:“嫂子,我……我当时急糊涂了,光顾着通知你,忘了我写情书的事儿了。”姚雅丽的脸也红了,她问:“情书真是你写的?”
“是……是我写的。但……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啊……其实……是……”曹吉豪结结巴巴的,汗都下来了,林月灵双手叉腰不依不饶地追问:“其实是怎么回事儿啊?”
曹吉豪实在没办法了,一咬牙,小声说:“我干脆说实话吧,嫂子,那两封情书都是刘哥安排我,让我写的。”
姚雅丽吃惊地张大了嘴,打死她也想不到情书居然是刘建涛让人写的。林月灵也吃了一惊,大声问:“这个死刘建涛,让你写情书忽悠他老婆,他到底是啥意思?”
正在这时,两个护士推着担架车出来,上面躺着腿上缠满纱布的刘建涛,曹吉豪如释重负,对姚雅丽说:“刘哥出来了,你问他去吧。”
见刘建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腿部还打着厚厚的石膏,姚雅丽心疼极了,扑上去问他怎么样,刘建涛挤出一个微笑说:“没事儿,你老公命大,养一段时间就没事儿了。”
见刘建涛的确没事,姚雅丽彻底放下心来,想起刚才的事,她的火气又上来了,竖着眉毛大声问道:“你让曹吉豪给我写情书,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你老婆要是不找个情人你难受啊?”
刘建涛愣了,眼光转向曹吉豪,曹吉豪沮丧地点点头,意思是说被人发现了真相。刘建涛狡黠地说:“老婆,就算真有个爱你的人,那人站在你面前,你会跟他走吗?”
姚雅丽气愤地望着刘建涛,却不说话。刘建涛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会,因为你不是那种人,所以我才敢让曹吉豪给你写这种信。至于安的什么心嘛,老婆,我想问问你,收到那两封情书,你高兴吗?”
“我知道你高兴。”不等姚雅丽回答,刘建涛自顾说道,“我在你脸上看到了幸福,从你接到情书之后,你快乐了许多,自信了许多,你的生活充满了阳光。这就是我要达到的目的。老婆,我知道我们的生活很累,没有激情,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我劝了你很多次,让你自己调节情绪,可你总是做不到,看到你一天天有气无力、没精打采的样子,我真是很心疼啊,所以我想了这个办法,现在看来,还是挺管用的啊。”
刘建涛嘿嘿地笑了起来,姚雅丽却又羞又气,又很感动。原来,老公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快乐啊。她狠狠地在刘建涛没受伤的肩膀上捶了一拳:“你就不怕我被情书勾走了心?你就不怕我不再爱你了?”
“我对你有信心嘛。”刘建涛咧了咧嘴,“你是我老婆,我是你老公,要是连这点信心都没有,我们还是夫妻吗?”
第138个、松鼠之爱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出现应该是这样的情景:全系新生大会,120个座位的教室有150个人在场,黑压压,都坐满了。知道辅导员脾气不好,谁也不敢迟到。就她一个,来晚了。
他刚毕业没多久,脾气不好却是全校有名的,时常沉着脸,天生没有表情肌。不是没有原因,他本来要出国,可惜非典时期,签证难于登天,就这样搁置下来,国外那边等不及,把机会给了别人。他后来想想,岂有不懊恼的,可是生活还是要过下去,他就留校了。
带着一点怀才不遇和壮志难酬,人看上去总有那么一点沉痛。可是他终归才25岁,有的男生不把他当老师,走路还要搭他肩膀,叫哥们儿。所以他渐渐发现,不威严是不行的。不威严,管不住他们,一群顽徒即会疯成猢狲。
他点名的习惯是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这天下午,她见势不妙,连忙转身向楼下跑。可是透过玻璃门他已经看到她了,他喝住她,她还跑,那天她穿一双拖鞋,因为刚游完泳。
脚一滑,啪,摔了一跤,拖鞋飞出两米远,她最后还是被他擒获了。进教室,在大家面前工工整整站好,脸都涨红了。就那样他还不饶过她,他要她做一场深刻的检讨,并且要唱歌以示惩罚。她白他一眼,对大家说:“对不起。”然后唱歌,其实她有很动听的歌声,那天还唱了一首特别高难度的《那就是我》,她学过声乐。
她一边唱,一边看他。有那么一刻,他被歌声吸引,像奥德塞里听到海妖歌声的水手,忘情地沉醉了。他仿佛看到了世间最美的风景,她唱完了,他的嘴角居然绽放了一朵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笑,她全都看到了。 []
她一瘸一拐地扛了把椅子,到教室后面找个位置坐下。盛夏将尽,窗外一地的花,雪白、耀眼。
那天开完大会,身后有个声音叫住她,是王尘。他长有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是光风霁月。以后,她和王尘当同桌,一起上课下课,同学都以为,她和王尘恋爱了,其实他们并没有,因为她心里总有个影子,那影子有双明亮的眼睛,总是在她身后,像保佑她的一颗天使星……
但她遇到他的次数却很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是有意在躲着她。新年联欢会,他每个寝室都去了,大家给他敬酒,他也都喝了,可就在她寝室门口,他偏偏就不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时刻渴想她,梦里也梦见过她,可是看着她的门牌号码,他忽然觉得怯懦了。
他的课,是选修课,她想了想,终于把这一堂课勾去。其实她同他一样,是那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觉―――既然他羞于相见,那么她不想冒昧。
她4年里只当众唱过一回歌,就是被罚那次,她也避免了一切有可能和他接触的机会,比如当班干部,参加演唱比赛,等等。 []
她想一想,觉得这种惆怅简直令人窒息,可是又那么美丽。
王尘够勇敢,一个月亮很好的晚上,他从很远的男生东区宿舍楼跑过来,在楼下狂喊她的名字。她披衣下楼,看着王尘,未免有些怨怼,有什么事儿啊非得这么晚来找我。
“我喜欢你,我会在海边给你买一座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王尘大口大口喘着气说。
她看着王尘,她觉得那一刻心里有个东西一下子醒了。第二天,她疯了一样跑到辅导员办公室。他在,正巧一个人,她在他面前站定,一口气像朗诵诗一样说起来:我喜欢你,我希望毕业后和你在一起,我们会在海边有一所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
他听得呆住了,他看着她,就像看一只小松鼠。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经验―――偶然地,你和一只小动物,小猫、小狗、或者松鼠,不期然地目光撞到一起,内心的某种锋芒对上了,你和它会同时心里一阵颤动,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或者感动。
他看着她,像看着一只小松鼠。他的目光几乎是抚摸着这只小动物,然后他轻轻地一笑,他说:“可我快走了啊。” []
他就这样拒绝她了,过了一段时间,他真的走了,去法国,那是他没想到的一次机会。他知道他选择了这个机会,便等于放弃了她,可是他不选择这个机会,也已经放弃了她。他们的放弃,早在那一次的歌声中,就早已决定。
在成长的时候,我们总是有所捡拾,又有所遗落。而爱情就是在捡拾和遗落里细细生长的花儿,有时,羞涩这片叶子遮蔽了它,它便沉落到最底、最底,然后,我们捡拾了那片羞涩的叶子,落下的羞涩,就叫忧伤。
第139个、哪一棵许愿树不说谎?
还记得那时,很流行许愿树,所以大街上全是可以许愿的许愿树,许一次愿要5角。因为我家很富裕,所以几乎每天去许10次愿,我迷信吧?可是不就是因为憧憬,就有希望吗?
后来,我遇上了林子靖,他是趁我在许愿,说了一声:“迷信又无知的女人!”然后走过,虽然有很多人也在许愿,但我就是觉得他在说我,我追了上去,大声说:“喂!你这个神经又无聊的男人!你在骂谁?”“我说你是脑残还是羊癫疯啊!你既然追了上来,那你就是认定我骂你喽!还问我!”他转过来,我惊呆了,他那么完美,那么帅,怎么可能就是刚才骂我的人!“又来一个花痴!”我被他的声音从迷恋中给拽了出来,“我怎么可能对你花痴!”“不可能吗?那我走了!懒得跟你们这些肤浅的女人说话!”“你。。。!我是女生!”,“喂!你不知道吗?就是因为有憧憬才有希望!”我费出全身力气大喊,我看到他停留了一下,就走了。我忘着他的背影,直到消失后我才把眼睛往其他地方移。。。——也许你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我们一定会在一起,但,有时候,王子,不一定会爱公主,而公主,也不会那么轻易地把王子从灰姑娘那抢回来。我早该想到,爱神丘比特一旦把爱之箭射给3个人,这场爱情游戏的结局,就注定是悲惨的!
妹妹打了个电话给我,说:“姐~我有男朋友喽!”“真的?”“嗯~他叫林子靖,很帅的哦!”“呵呵~是吗?那我现在回来看看我的妹夫!”“嗯!”——也许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不然,为什么我会老是去想林子靖呢?
我看到了子靖,我惊讶道:“你不是刚才那个。。。。人吗?”毕竟他是妹妹的男朋友,他笑了笑,我想,那时,我陷的更深了,那晚,我一直保持着笑容,不然,我怕我不笑后就哭了,我那晚,哭哭笑笑,笑笑哭哭,我想,也许是伤心可以激发人的潜力吧?我编了一首诗:
那天的我们在阳光下相遇,在阳光下的你,好像一颗闪闪发光的宝石,让我迷恋!
你说你从不相信许愿树,我说就是因为有憧憬才有希望!
你停留了一下,像是信了这句话
可是你又走了
你的背影,让我深深迷恋。。。。
我终于知道我不可能拥有林子靖了,因为他明天就要和妹妹订婚了,他们很早就交往了,只是一直没告诉我而已,我望着天空,苦笑了几声,是的,换做是我我也不会相信——我不可能经过一次就爱上他,而且那么深,可是,天下无奇不有,不就是这样吗?之后,我去许愿时,一直许一个愿望——希望林子靖爱上我。是不是很卑鄙?可是实现了吗?三年,我持续了三年,林子靖和妹妹早就有了孩子了,根本不可能。我无奈,许愿树真的会说谎吗?你,可以告诉我,哪一棵许愿树不说谎吗?假如你找到了,那请你告诉我,可以吗?
后记
最后,我嫁了一个我不爱的人,他很疼我,最后,我撕掉以前许来的符,是时候忘记了,也许我不应该那么死板,但是我还是想找一棵不说谎的许愿树,我会许:希望,下辈子,能做林子靖的女人!这辈子,我们有缘无份,我只能看着你和妹妹幸福,下辈子,我要先认识你!呵呵~这段爱情,算不算刻苦铭心呢?不说谎的许愿树,我祈求你,这辈子,让林子靖幸福哦!
第140个、没有爱情的爱情故事
一个浪子式的朋友在酒后为我说了一段往事,并不香艳,但是很美。
抗战时期逃警报,他在防空洞中邂逅了一个少妇,相处不过半小时,互相连姓名也来不及问,但他在数十年后仍为之荡气回肠。这不是浪子的艳遇,是爱情故事。
当时炸弹声、机枪声和高射炮声在头顶轰鸣,简陋的防空洞像是就要塌下来,谁也不知道下一分钟是否还活着。浪子一样感觉害怕,想到了远方的亲人,想到还没有结婚生子,想到二十余年的锦绣年华。
正当此时,突然发现有人靠在他肩上嘤嘤啜泣,那是抱了个婴孩的少妇。他忽然忘记了恐惧,说尽好话安慰这个几近崩溃的少妇,又代她哄抱不满一岁的婴儿。他说,那时他觉得就像自己本是她的丈夫,大难到来,就由他挺起胸膛去顶。
如此直到警报解除,他在防空洞外把婴儿交回她手中,向她道别,同时这才发觉她是那样美。她红着脸低声道谢,吞吞吐吐地说丈夫去了外埠,邀他回家吃一顿饭。这个浪子只考虑了一秒钟,便婉拒了她的邀请,而且惟恐自己改变主意,立刻转身走了。他说那绝不是为了道德观念,他从不讲究这类道德,只是不忍破坏在防空洞中的美妙记忆。
所以人生就是这样,真正美妙的境界总是可遇而不可求,而且必定形成于非习惯性的方式中,有时错过了,有时妙手偶得之。那些境界多半很短促也很朦胧,翩然而至,飘然而去,留下的刹那可供一生回味。
第141个、玫瑰
最近心情不太好,下班回到家,到了家门口,她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进去,母亲总有那么多的唠叨。开锁的时候,门却砰的开了,母亲一脸怒气地站在面前。一封信重重地摔到面前,“你还在跟他来往?”她知道母亲指的他是谁。她慢慢地弯下腰把信捡起来,回到自己的屋里,把信扔到床上,望着天花板,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她遇见他的时候,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当网管。而她,还在读研。母亲知道后,极力反对他们交往,因为母亲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母亲是一位很要强也很世故的女人。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背叛,母亲眼里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爱情。她目光落到那封惹母亲生气的信上。原来,他还是那么让她心疼。今人已经很少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递感情了。可他们,曾经还是那么喜欢写信,写一些纸片。现在,她珍藏着那每一张纸,舍不得丢弃。可他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了。他们在她母亲的坚决反对下好了那么久,可还是无疾而终。她从此关闭了她的心,不愿再为谁敞开。眼看着女儿的云淡风清,母亲却着急起来,其实,她也知道母亲是为她好,要让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安心。后来,她才知道他的出走,是为了她。是母亲去找了他。告诉他,一个乡下穷小子,能给她的女儿带来什么?
她轻轻地把信打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信封里除了那一瓣瓣的玫瑰花以外,只有一张他笑眯眯的笑脸,帅气而青春。她呆呆地坐着,她心说,你在哪里?她只是闻着那花香。那一次,他带着她去了他的姐姐家,他说他姐姐是一个花老板,在他姐姐家什么样的花都有,而他特地带她去了玫瑰园,他当时还亲自去摘了十一朵玫瑰花朵,把她扎成一个心送与了她。他告诉她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为妻。后来,她常常悄悄去那片花地坐坐,也许有一天,他就会出现。
这时,手机响了,她没理。可是手机依然固执地响个不停,她看了看号码,是一个陌生的,她接听,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喂!喂!是燕吗?那边急切地喊着她的小名。这声音仿佛是几千年前听过的,如今听起来是那么的近,那么的真实。他说,你站到窗前来。
她从窗口探出头去,看见他立在黄昏的余晖里,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像那年他在他姐姐家一样的一束扎成心形的玫瑰花。他在那里向她招手,一阵凉风吹来,她下意识揉了揉眼,幸福的眼泪掉了下来。
第142个、301只纸鹤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
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
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我拆开一只小纸鹤,
我在彩纸的中间,
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那是柯的笔迹。
我再拆开一只,
还是一个“爱”字。
我的眼前,
是当年蝴蝶兰开,
淡紫、鹅黄、纯白、蔚蓝。
一朵朵,一片片……
1
我天生手笨。小时,母亲捉住我的手,帮我看我手指上的罗纹,叹一声,这丫头,手笨。是指我手指上的罗纹,多为箩状。民间有说法,一箩巧,二箩拙,三箩笨了十八转。那笨了十八转之说,照我今天的理解,当是笨到家了。
我偏偏有三个箩的。
所以,我老是学不会折纸鹤。尽管我费了很多心思学,还是不会折。更不要说高难度的织毛线了,哪怕织一副手套,我也学不会。在那所开满蝴蝶兰的大学校园里,当我的女同学们,一人一捧毛线,为她们的爱情飞针走线时,我坐在二楼的阅览室里,静静地看柯寄来的信。我在素白的纸上,一笔一划,给他回信。我抬首写,柯。心底便有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开一大片。春光无限好。
柯的来信,是一只只安静的纸鹤,躺在信封里。我不忍心一下子拆开来看,总是把那些纸鹤,托在掌上,细细端详。我想象着,它若飞翔,会以什么样的姿势,碧空白云之上,它的家园,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也这样想象着柯居住的地方。柯说,开门见山,房后也是山。春天,漫山遍野,都是野杜鹃。而秋天,一山的红叶在燃烧。
这样的描述,很具煽动性。以至于,我很多的梦里,会梦到那个地方。而柯,总远远地站着,清瘦,眼神忧郁。
2
那时候,我写诗,柯也写诗。我们狂热地爱着诗歌。柯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全是爱好诗歌的热血青年。他们打算出版一本诗集,向全社会征集诗稿,广告打到一家无甚名气的刊物上。我坐在阅览室里,翻到那本杂志,看到那则广告。我在那则广告上停留了好几分钟,我抄下了地址,给他们寄去了我写的几首诗。
并不抱希望会有回音。因为那之前,我也经常投稿,天南地北,但都石沉大海。
初夏的天,图书馆楼前,一种叫荷花玉兰的花,开了。碗口大的花,白鸽似的,停在枝上,振翅欲飞。我仰头看花时,班上去传达室取信的女生,捧一叠信,一路飞跑。看见我,突然回头叫,叶子,有你的信,湖北来的。
湖北?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一下子让我心跳加快。
在一堆信件里,我翻找出我的。信封上的字,遒劲、飘逸。拆开信封,一只纸鹤,突然“飞”出来,让我惊喜不已。那是柯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大意是说,我的诗写得很好,他准备全部选用云云。
那真是鼓舞我,我又给他寄去几首我写的诗。很快,他的纸鹤再次飞来,驮着他热情洋溢的赞赏。只是诗集最终因资金不到位,没有印成。柯抱歉地说,等以后他赚了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版诗集,且把我的诗,放在首页。
我们的通信,渐渐密集起来。渐渐地,有了牵挂,有了等待。还有,滋生出一种叫相思的情绪,点点滴滴。柯开始叫我叶子。我开始叫他柯,因为他姓柯。那个“柯”字,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每叫一下,我的心,就甜蜜地开一次花。我说,柯,我不会折纸鹤,你叠好的纸鹤,我拆开后,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样了。我很笨的。
柯再写信来,就多折一只小纸鹤,放里边,用漂亮的彩纸。他说,叶子,大的,你拆阅。小的,留着陪伴你。
3
当小纸鹤收集到一百只的时候,我知道了柯的一些故事:穷山沟里出生,念书只念到初中,就回了家。梦想却一直不肯熄灭——他想成为诗人。他求了人,到镇上图书馆谋得一份差事——管理图书。馆长怜惜他,给他一间小阁楼,让他做宿舍。他在那里面写诗。每天清晨,楼下有收荒货的,一路高叫着,收荒货哎——逶迤而去。他下楼,街的拐角处,有个烧饼炉子,做烧饼的,是脸上长满疙瘩的中年男人。烧饼的馅,有大葱的,也有萝卜丝的。他去买两只烧饼,当早饭也当中饭。他说,那烧饼味道真的很好。叶子,我真想买了给你吃。
这样的柯,让我心疼,让我柔软。我买了一盒饼干,给他寄去。这是当年,我作为穷学生,所能做的最奢侈的事。
柯的信很快来,柯说,叶子,你美好得像花蕊,你是降落人间的天使。
4
大学毕业那年,柯寄我的小纸鹤,已多达300只了。它们花花绿绿的,斑斓在一只玻璃瓶里。
我知道柯喜欢我,柯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我们,从来不曾说过喜欢。
我在等柯说,叶子,你来吧,到我这里来吧。我想,只要他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他而去。我甚至想好了,哪怕他长相不好,哪怕他真的两手空空,我依然愿意,爱。我会在他的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和他一起,慢慢把岁月数老。
柯却没有说。
在我毕业前夕,一直频频写信来的柯,忽然沉默了。
我把300只纸鹤,装进我的行囊,我回了我的家乡,安顿在一所中学里,教一群孩子读书。数天后,柯的一封信,从我原来读书的大学,辗转到达我手里。信依然被他折成一只漂亮的纸鹤,且在一旁另放了一只小纸鹤。在信上,柯第一次告诉我,他是个残疾人,是小时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他说,他很羡慕大学生,认识我这个大学生,是他一生的荣幸。他说,叶子,想象着你会嫁人,想象着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凡俗里,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就为你欢喜。叶子,答应我,你一定要过得幸福。
我立即给他回了信去,隔些日子,却收到退信。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再寄去,依然是退信。
柯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命里。
5
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柯所在的那个小镇。
小镇很小,楼高不过三层。所有的房子,都带了围墙,围墙上,趴着开得很好的喇叭花,还有,扁豆花。粉紫的一片。
我掐了一朵扁豆花,放在衣兜里。
我看到柯所说的图书馆。两层的房子,房顶尖尖地上去了,那大概就是柯所说的小阁楼。我进去,里面放着几张台球桌,一些人正热火朝天在里面打台球,不见了图书。
有人看我一眼,问我,找谁?
我说出了柯的名字。他们立即掉过头去,继续打他们的台球,说,没这个人。
我出门。在街道拐角处,看见一个烧饼炉子,灰扑扑地立在那儿。旁边木牌子上写着“烧饼”两字,漆已剥落。我过去寻问,有烧饼卖吗?很久,才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来,女人看我一眼,说,这儿的烧饼,早不做了。
我握着一朵扁豆花,在小镇上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天空高高远远,风吹得人疼痛。
有人坐在店内,看我。我也看他。
围墙边,有只小狗,蹲在那儿,也充满好奇地看着我,久久地。我走过去,弯下腰,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我对着小狗,说了很多的话。那只小狗,就一直温良地听着。
天快黑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我把那朵扁豆花,丢到车窗外。我把我最美的青春,丢进了风里面。
6
我会折纸鹤,是在我有了儿子后。
这个时候,我已学会了织毛衣,我给儿子织各种图案的毛衣,儿子穿上,看到的人,都说比买的还好看。我也会做很多手工,会把碎布,拼凑起来,缝成一个布玩具。会用纸,折飞机,折灯笼,也会,折纸鹤。
我原来,一点也不手笨的。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我拆开一只小纸鹤,我在彩纸的中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那是柯的笔迹。我再拆开一只,还是一个“爱”字。我的眼前,是当年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片片……
第143个、那一场流星雨
我是在一次市电视台组织的节目中认识刘星雨的。
《家庭新视角》栏目主持人兰齐,原来主持《法制在线》节目,我作为市公安局的办公室人员,也负责公安宣传,因此和他很熟。他主持了新栏目,为了扩大宣传,邀请我当作嘉宾出席他的第一期节目。
在直播厅里,我和3个男士坐一排,对面是4个靓丽的女孩。在她们的逼视下,我有些局促,尽管我长得高大魁梧、相貌堂堂。
节目讨论的主题是家庭装修。我虽年近而立,但还是个王老五,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却坐在这里讨论什么家庭装修,真是天大的讽刺!
兰齐给出了话题:如果有100平方米的新房,你重点装修哪个房间?答案写在题板上。
我毫不犹豫地写了“卫生间”。写完,我有点后悔,这是否不够高雅,太俗了吧。高雅一些的应当写“书房”。我在惶惑中等待人们的嘲笑声。
亮题板时,嘉宾有的写“卧室”、有的写“厨房”、“书房”、“客厅”。没想到,我也有知音。对面一个叫刘星雨的女孩,居然和我一样,写的也是“卫生间”。不过,她可不像我这样怕别人说没品位,而是很悠然自得。翘着二郎腿,本来就不长的短裙更遮不住修长、白皙的双腿了。翘起的那只腿还不安分,金色的高跟鞋和赤裸的纤足上下舞动。
“张警官,你为什么要写‘卫生间’呢?”兰齐问,他直瞪着我。我这才知道自己走神了,都是对面那只娇美纤足惹的祸。
我说装修也要以人为本,只要舒适、随意就好,装修是要自己享受,而不是给别人看的。我的话音未落,刘星雨竟忘乎所以地拍起手来,全然不顾直播厅里和电视机前的观众。她还向我调皮地眨眨眼睛。其实,别看说得冠冕堂皇,我有一个羞于启齿的毛病,那就是爱坐在马桶上看书。
兰齐转身问刘星雨。她可没我这么文雅,竟直通通地回答了一句非常俗、不能登大雅之堂又让人乐不可支的话。
节目结束了,走出直播厅的时候,刘星雨大咧咧地拍着我的肩膀:“张警官,留个电话吧。我们是知音啊!”
偶然的邂逅,刘星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作之余,我也曾想起过她。但我不善于和女孩子交往,有了想法,却不知该怎么进行下去。
8月的一天夜里,我刚打完一份领导讲话稿,
关上电脑。手机响了。一个甜美的声音传过来:“张警官,今夜有流星雨,去不去看啊?”我知道这个消息,天文学家预测今夜23时英仙座有流星雨,但我觉得和自己没关系,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恐怕要熬通宵。
提起流星雨,我想起了那个朝我调皮地眨眼的女孩。也想起了别人对我“严肃有余,浪漫不足”的评语,为什么不和女孩子出去浪漫一回呢?
“去哪?”
“当然是商贸大厦了!那里的露天旋转餐厅是观看流星雨最好的地点了。”
我有些踌躇,那里的消费价格对我来说有些昂贵……但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太寒酸了不好。
打车来到商贸大厦,老远就看到刘星雨在大门口朝我挥手。17楼的旋转餐厅灯光闪烁,笑语杂沓,座无虚席。想不到这个城市人们的夜生活还这么多姿多彩。我们在靠边的位子坐下。刘星雨眉飞色舞地对我说:“没想到吧,是不是打搅了你的好梦?”
整个晚上,话都让她说了,我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儿。快午夜时天空出现流星雨了,她一边专注地看,一边对我说:“我出生的夜里就有流星雨,所以父母才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流星雨远不如焰火绚丽多彩,但它是自然界的奇观,依然具有震人心魄的魅力。天幕上散落的一片星星点点,其中蕴涵着巨大的能量,多年不遇的壮观景象,能在此时欣赏到,也足以铭记在心了。
我叫服务生结账,但她已先付了款。我这时想起了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话,故作幽默地对她说:“你知道两个青年男女去消费,结账时,男人付款,那表明两人是情人关系;两人抢着付款,那是一般朋友关系;女人付款,那是夫妻关系。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她跳起来大声喊:“啊,你想占我的便宜!”四周的人都注视我们,当时搞得我颇有些难为情。
刘星雨说她在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当售楼小姐,业绩是最好的,因为有提成,收入比我这个当警官的不知超出多少倍。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我们还是炽热地相恋了。
和她相恋会搞得你很累,因为她的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半夜里会叫你爬到楼顶上去数星星、在大庭广众下逼我和她接吻,或者做其他疯狂的事。甚至有一次,我和她在咖啡馆喝完咖啡,出门正下着大雨,她在众人惊讶的目光里,拉着我的手在街道上狂奔,还发出痛快的叫声。回到家,我被浇成了落汤鸡,感冒了好几天。母亲觉得她有些疯癫,我却劝母亲说现在提倡经济互补,我和她整好是性格互补。她是那种叫人痴迷得整天找不着北的女孩,而我则是比较老实的男人。我们两个在一起,正好是绝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开始谈婚论嫁了,第一件事就是选购新房。她看中了花园新村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可惜我的积蓄根本不能承受昂贵的价格。她说没问题,那是她们公司的,可以找老总打折。我说打折也买不起,还是现实点买个小些的吧。她说看我的,领我去了公司,直接找老总。老总40多岁,胖胖的,听了我们的想法后,老板爽快地给打了8折。刘星雨高兴地抱住老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老总倒不好意思地说:“你的张警官该吃醋了。”
刘星雨要自己付房钱。我觉得那会失去我作为男子汉的尊严,我倾其所有,付了一半房钱。装修时,正应了我们在电视节目中所表现的,都想重点装修卫生间。她请人在卫生间的玻璃门上磨出彩色的雷诺阿的《大浴女图》。我觉得同事们看见那些裸体的浴女会嘲笑我的,就极力反对。她反驳我说:“这是世界名画,谁嘲笑就说明谁没品位。让你坐在马桶上看美女,还不乐死你?”除此之外,她还在客厅、卧室里装了一些非常前卫的绘画和饰物,弄得我每天看到这些装饰,都有些难为情。
一次干完活,已是深夜,她领我到不远的“藏酷”酒吧。一进幽暗的大厅,疲惫的她立刻显得活跃起来。她一会儿拍拍这边人的肩膀,一会儿向那边的人送去一个飞吻,而且是男人居多。她向我解释:“这些人都是哥们儿。”没想到她交往的人这么广。这些人不一会儿又都向她敬酒,“阿雨”“阿雨”地叫得让我肉麻。她向他们介绍我是她的男朋友,但他们好像并没把我当回事。她如鱼得水地遨游在她的所谓“哥们儿”中间,完全把我冷落在一旁。我第一次对她心生不满。
新房装修接近尾声,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和披肩发的装饰公司包工头,向我们炫耀他的杰作。刘星雨奉承地说:“还是宫哥的水平高,宫哥是装饰界的大艺术家!”
我不合时宜地发表我的见解,认为装饰得太花哨了,缺乏庄重感……那个宫哥听惯了奉承话,当即拉下了脸:“你们当警察的没文化,懂得什么艺术?”
我没文化?我有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和华东政法学院的双学士学位,不知这位老兄比我高在哪?而且他说话时的轻蔑态度,更让我难以咽下这口气!没想到刘星雨竟替他帮腔,抢白我:“你不懂就少说话!”
我的不满终于爆发了:“好,让懂艺术的在这欣赏吧!”我一甩门走了,而且再也没进新房一步。有几次,刘星雨给我打来电话。我咬着牙不接。她到我家来找我,听到她的敲门声,我装作不在,就是不开门。我要杀杀她的威风,铆足我的男子汉尊严,否则,结婚后还不成了受气丈夫?
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她的威风被杀得差不多了,给她打电话。没想到电话里传来:“此电话已停机,请用其它方法联系。”“真有性格!”她反倒将了我的军,我只好到她工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去找她。部门经理告诉我:“刘星雨已辞职。”我懵了,追问:“她去哪了?”我知道她在这个城市孑然一身,没有一个亲戚。回答我的是:“可能去广东了吧,她没留下地址。啊,这有一封给你的信。”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我走了,不再回来了。我们相爱却无缘分。新房留给你,随你的心愿重新装修吧。刘星雨。”
我到处打听她的消息,却渺无音讯。大半年过去了,新房仍原样锁着。有人又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她没有刘星雨漂亮,但气质如兰,清纯的模样惹人爱怜。她说对我心仪已久。可我见了她一面之后,再未约会。我知道我还在等刘星雨,说不定,她会出乎意料地给我一个惊喜,她爱搞这样的恶作剧。但我却再没听到她那清脆悦耳的声音。
难道她真的像那夜的流星雨一样,在我的生活中一闪而过……
第144个、订盘婚外恋
遇到小阁时,我和梅子结婚已3年。那天,我正在楼前和几个NBA迷神侃马刺与小牛谁能胜出时,小阁穿着一身花格裙子从我身边经过。
“哥们儿,我忘了点事。”
我疯了似的跑,拐过楼角,小阁却已消失在拐角的楼群。
晚上,妻子求欢,我说:“你相信我一辈子爱你吗?”
她笑了:“那你相信我一辈子爱你吗?”
我也笑了。
我想起三毛问荷西的一句话:下辈子你会要我吗?
荷西说:不会。
三毛生气地打他。但冷静下来,三毛也不得不说,或许真有了下一辈子,自己就一定找荷西?一句肺腑的真言,往往能惹来配偶的不高兴,但假话,又能敷衍多久?
我说:“梅,今天我看见个女孩。”
“很够味,对吗?”梅趴在我的膝上。
“对,所以……”我用眼瞥了瞥她,“所以我想订盘婚外恋。”
“好啊!”梅一下从我身上蹦起,“从明天开始我们都去找找恋爱的感觉。”
“让爱情新鲜!”
“让爱情新鲜!”
面对越来越乏味的生活,我和梅子不觉都吓了一跳,为自己的大胆和妄为。
于是第二天,我站在那拐弯的楼群前扫描。
一连几日也没等到小阁。看见我垂头丧气,梅却日渐高兴。我说:“这道预订的婚外恋,倒好像在你身边降临?”
梅子笑笑:“这不能怪我,谁让你甘愿堕落了。”
是啊,能怪谁?
我恶狠狠地说:“等她一万年!”
梅子凑了过来:“这就叫爱情。所谓爱情,就是想够够不着,想吃吃不到的。要不怎么有望梅止渴?若是养在家里,成熟如蜜,反倒没了滋味。”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10天的早晨,小阁从一个楼道口走出。瞬间我们都愣住了,显然她也曾注意过我,我冲了上去。
“为了你,你知道我等了多少天吗?”
小阁一头雾水:“有事吗?”
“没……不,有事。”
“什么事?”
“我想知道你叫什么。”
“可我不认识你呀?”
“这不认识了吗?”
“你说得对。”
小阁一咧嘴,露出好看的牙贝,真的,我就喜欢这种感觉。走出楼群时,我已经知道了她叫小阁,是个新婚燕尔的女人,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哦,原来是佳期刚过,我有一点丧气。
“你经常这样泡女孩子吗?”
“不,我这是第一次。”
“第一次?但你的胆子倒满大。”
“因为你是我订的一道菜。”
“什么?”
小阁显然不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我接着说:“订盘婚外恋。”
这下小阁听懂了:“你是不是作家,怎么这么幽默?”
“你猜对了,我叫凡。”
“哦,我读过你的文章,你知道吗,我教的女生很多人都很崇拜你。”她忽然笑了一下,接着说,“当然,也包括我。”
说这话的时候,小阁的身后盛开的栀子花在晨露的滋润下,正好看地笑着,一如小阁阳光般的脸。
“我该上班了!”
“有时间咱们再联系。”
“好吧!”我心不由衷,望着小阁,我真不想有一刻的分离。
二
“眼神不对,难道你……”梅子用眼睛上下打量着我。
我一把拽过她,闭上眼睛,就当是小阁吧。呢喃中,梅子渐渐清醒:“哥们儿,我们都中邪了。”
从此,家成了驿站,我和梅子都马不停蹄地赴着自己的约会。
一天,情浓意浓时,我说:“小阁,我要…….”
小阁笑了:“褪去美丽的外衣,你能分清哪个身体是我,哪个身体是梅子吗?”我明白小阁的意思,“让我们都留一份神秘给对方吧!”
“但我已动了真情!”
“但3年以后,谁敢保证我不是第二个梅子?”
一语催醒梦中人,实际上,还是梅子最合适我,不然,当初为什么摒弃那么多的追随者,选择梅子?真的,把条件等同,我会选择小阁吗?我说:“谢谢你,小阁。”
我疯也似的跑回家,梅子正泪流满面地坐着。
“怎么了,梅子?是谁欺负了你?”
梅子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是你!”
“是我?”我一脸惊愕。
“谁让你订了婚外恋了。”
哦,我明白了,褪去美丽外衣,梅子原来有着一样的苦。果子好吃,核却是苦的。这或许是个公理,在订完婚外恋后,我不敢再经过那个楼区,因为我怕……
从此,我和梅子又有个约定:保鲜爱情!虽然这很难,却是我最该珍惜的。
我和小阁再也没有过任何形式上的来往,只是辗转听说她喝醉后说,她曾订过婚外恋,因为有了订单,付出精力后,她再没有信心趟这趟浑水,听得她朋友一头雾水。
“订盘婚外恋,婚外恋还有预订的?”朋友向我这个“作家”请教。
我笑了:“当然可以,如果我们都还想住在围城里的话。”
岁月无声地碾过,但《廊桥遗梦》再次公演时,我不觉又想起了那个预订,以及深深刻在心底的记忆。留着60岁过后回忆吧,因为有了那段经历,我总会口唇留香地想起。
第145个、视你如宝
小玉人如其名,就像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玉,让人爱不释手。追她的人很多,她选择了一位爱她入骨而且多金的男人风光的嫁了。
不是说嫁给爱自己的人一定会幸福嘛!可是小玉却没感觉出幸福,虽然老公依然视她为宝,什么也不让她做,可是这代价是她被珍藏在家里,要想出去好比登天。
当然她不可能乖乖听话,她气过吵过,老公并不和她吵,只是拿着火机站在煤气管道边或是拿着刀一刀一刀割在自己身上,弄的鲜血淋淋。
小玉怕了,她不敢再提出去。老公这才笑了,笑得无比温柔。
可是日子越久小玉想要逃出去的欲望越强,这种欲望简直要把她折磨疯了,于是她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撬开窗户跳到了外面。就像做贼一样溜走了。
终于重见阳光的她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马路的边上。开始翻找兜里的钱,手机,可兜是空空的,慌忙只她竟然什么也没带。
她只能步行上路,直奔市政府,她要找妇联。
警卫拦住了她,问她:“去妇联,找谁?”
小玉说:“我反映情况,我被老公常年孽待。”
“孽待?”警卫仔细瞧了瞧她脸和身体,没发现什么伤。哼着说:“身上没伤算什么孽待,我看你最好去医院做个伤检,这样妇联才能受理。”
小玉说:“可我没有伤,他也没打过我,只是不许我出门,不许我工作。”
警卫乐了,上下打量着她说:“吃饱了没事闲的吧!要是我这样对我老婆,我老婆还不高兴死。真是……”见她还是不走,瞪着眼睛说道:“走开,别在这儿瞎胡闹。”
正嚷嚷间,门口走过一位胳膊带红箍的大妈,见状,把如玉叫进市政府大楼底层的一间小屋子里,问她:找妇联什么事,告诉我就可以了。
如玉见这位大妈和颜悦色,挺热心的样子,估摸是个妇联的领导,就哭着说:“我想和我老公丈夫离婚。”
大妈笑着问:“怎么?小两口吵架了?”
小玉委屈地说:“他什么也不让我做,整天把我关在家里,我真的受不了了。”
大妈听后一愣,然后严肃的说:“这样的老公你不珍惜,还想要啥样的?”
小玉说:“可我没有自由呀!他整天把我锁在家里,像是养宠物一样,甚至洗衣服做饭都不让我伸手,我生不如死。”
大妈听她说完几乎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她,表情更加严肃起来。然后对她说:“这样吧!我和你去你家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小玉急忙点点头,大妈叫了一辆出租,俩人一路无话。出租车很快驶到小玉家门口,小玉下了车,她老公立即迎了过来。紧张的搂住她说:“宝贝!干嘛去了,急死我了。”
小玉急忙推开他,一脸尴尬地扭头去看妇联的老大妈。大妈似笑非笑的瞧着他们说:“得!面的钱付了吧!我看也用不上我们妇联调解了。”
老公听完一楞,脸色变了变,不过他马上反应过来,付了车钱。
出租车在小玉的眼前一溜烟的开跑了。
老公则阴沉着脸抓住她的手,把她拽回家里。
这一次老公把窗户钉死了,门加了一把大锁,晚上老公没打她也没骂她,还殷勤地给她洗脚,动作温柔细致。
可小玉只感觉浑身冰凉,呼吸困难……
第146个、蝴蝶从来不会停止飞翔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傍晚,她和一位同寝室的女友穿行学校前那条马路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丢下流血不止的她逃窜而去,她的女友不知所措的哭叫着。这时,路过的他背起她就往附近的医院跑。因为抢救及时,她安全脱险。很快,她从女友的口中了解到他和她们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他的家在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村,小村只有10几户人家,常年没电,吃水要到5公里外的山泉去担,因为耕种太少,小村里的人们每年有半年是饿着肚子的。他12岁时父母双双病故,他是由乡亲们资助才一路走进这所大学的。
她不了解那种艰难和艰苦,因为她的父亲是一座省会城市的市长,她的生活从出生就被打上了优越的烙印。她猜测着,和她素不相识的他为什么会出手救她,是真的无私坦荡,还是别有用心?她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她特别的家庭背景,加上她漂亮的容貌和出众的身材气质,从她进入这所大学后,她就成为众多异性追求的目标。在真情假爱的追求声中,她淡然从容的拒绝着,她懂得,在这个追求实际的年代,爱情有时候也无奈的沦陷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她心目中的爱情是圣洁纯净得毫无渣滓的。
出院后,她找到了他,执意邀请他一起吃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他却平淡的说了一句没什么,转身就走开了。他的回绝让她感觉到自尊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室友纷纷建议她教训教训不知道好歹的他。
一周后,在食堂吃晚饭时,她和三名室友坐到他面前,没等她和他说话,她的一名室友对他说道:“我发现你每次只吃咸菜和馒头,如果不嫌弃的话,我这些剩饭剩菜给你改善改善。”说着,不等他做出反应就把手中的饭盒向他伸过去,他愣怔了一下后,接过饭盒将饭菜倒进自己的饭盒后,说声谢谢,便埋头吃起来。她和其他室友对视了一眼,一窝蜂似的把饭盒摆到他面前,他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后,站起身,说了句多谢各位后就走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有室友惊诧道:“他咋这么能吃呢?平时他能吃饱饭吗?”她只觉得心底有一股酸涩的什么涌起。那一晚,她失眠了,脑海中总是闪现他的样子。
遇到一个倾心的人,有时候可能需要经历风霜雪雨一百年,有时候只需要电闪雷鸣的一刹那。她感觉自己的心底有花儿悄然绽开,她知道,她爱上了他,他的坚强、他的无私、他的勤俭……他身上的每一处都是那么完美的吸引着她。她开始向他展开爱情进攻,他则找着各种理由拒绝着:“如果你只是为了感谢我,这个玩笑就开大了”、“你和我之间隔着太多东西,我不适合你”、“我的未来在家乡的小山村,那里非常清苦。你的未来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都市”……
任何的拒绝都阻挡不了她执着的追求,她自信自己可以赢得他的爱情,甚至可以改变他未来的命运和人生。终于,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中,他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虽然她和他几乎完全不同的成长背景让他们之间有着很多差异,但在爱的融合下,她自然的迁就着他,靠近着他,一切都变得曼妙而美丽。
爱着的时光总是过的太急。很快,距离大学毕业越来越近了,两个人开始经常因为毕业后的去向而争论得不可开交。她希望毕业后他能够同她去她长大的那座城市共同创造两个人的未来;而他却坚定的表示,毕业后他要回到家乡的大山深处做一名教师。
一次次争论、一次次互不相让。
毕业的日子终于到了,到处弥漫着离别的忧伤。她几乎是哀求着他:“从小到大,我一直是父母掌心里的宝贝,被身边的人娇宠着。自从遇到你,我开始不断努力的改变着自己,让自己适应着你。我为你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难道你就不可以为我让步一次吗……”他神色凄凉,但语气仍旧异常坚定:“我答应过家乡父老,毕业后一定要回去的,我不能言而无信。”泪水劈啪的滚出她的眼眶,她哽咽着说道:“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对乡亲们的感恩。捐款、建学校……我只求你留在我身边。”他的回答仿佛刀子般割着她的心:“有些事情不是钱能够解决的,我必须回去。”希望的彻底消灭,绝望让她的理性崩溃了,她嘶喊着:“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却一次都不肯为我牺牲。你根本就不爱我……”
……
美丽的爱情在对各自信仰的坚持、和现实的无奈中突然碎裂。他背起行囊回到了家乡的小山村,做了一名普通的山区教师;她则回到了她出生长大的那座城市,在一家政府机关工作。
从此,两人天各一方,再无联络。
淡淡的月光在水面上轻轻地闪烁,紫色的薰衣草开成一朵一朵,年复一年,岁复一岁。6年后,2000余个沉浮的日子终于让她渐渐平和了心中的伤痛,那一年的十月,她终于做了那个苦苦追求了她6年的男人的新娘。丈夫的疼爱、事业的顺畅让她的脸上重新开始有了笑容。一切沧桑都过去了,生活似乎重新开始只有美丽。可是,婚后一年左右的时候,她的丈夫突然被查出患尿毒症晚期,延续生命只剩下一个办法:换肾。
有些事情是金钱无能为力的。因为没有适合的肾源,她丈夫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她四处奔走呼号着,试图挽救回丈夫的生命:报社、电视台网络……求助通过各种媒介迅速传遍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并更远处蔓延着。然而,她丈夫特殊的RH血型让她的努力变得更加渺茫无望。
这天,医生突然告诉她,有人要捐肾给她的丈夫。但对方提出了一个非常奇特的要求,拒绝医院向任何人透漏他的情况,包括不见她和她的丈夫。满心想着挽救丈夫生命的她连连点头,向院方保证着不问及丝毫有关捐肾者的情况。
配型成功,移植手术的当天,她虽然满心是对丈夫的牵挂,可她还是悄悄地守在供肾者的手术室门前附近,她要见一见那个肯无私帮助她丈夫的人,她要表达自己心中的感谢。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躺着供肾者的冰床被推进了一间普通病房。她记下了房间号,才回到丈夫的手术室前。
她丈夫的肾移植手术非常成功,手术后开始在无菌室里观察治疗。当天傍晚,她走进了那名供肾者的病房,病房内只有一张病床,病床上的人已经从麻醉中苏醒过来,当她看到供肾者的脸时,一下怔呆住了,供肾者竟然是他。
隔着7年的时光,她突然发现,那些她以为已经在匆匆的流年里老去的花儿,当所有的花瓣都飘散之后,留下了一粒粒晶莹的种子,而这些种子在7年后这个无法预见的日子,将繁花开满光阴的两岸。
泪水悄然盈满了她的眼眶,她怔怔地问他:“你为什么把自己的肾移植给我丈夫……”他憨憨地一笑,象是在安慰着她:“不是所有相爱的蝴蝶都可以双飞的,既然我不能陪你一同飞翔,我可以帮助你,让陪你飞翔的蝴蝶不被厄运折断翅膀……”
在心里默默地爱一个人,是不能要求回报的,爱上一个人是上苍的垂怜,我感动着,珍藏着,远远关注着,祝福着,也自我升华着,虽然要忍受着难以承受的心灵煎熬,相思的炙拷,孤独的撕扯,但心中有爱,却让我生命注入活力,灵魂得以醒悟------蝴蝶从来不会停止飞翔!
第147个、那时年少,不懂爱
假若拿五年前的他和现在相比,简直可以称得上天壤之别。谁也不敢相信,现在如此缄默安静且有内涵的男生,当年如此放纵,如此轻狂。
譬如,那时候,他会为了赶潮流,把头发留得长长的并且烫成葡萄红。会在元旦晚会上,突然跑到桌子上,拿着扫把当作吉他,摇摇晃晃地弹奏起来,唱着唐磊的《丁香花》。会为了出风头加入“以大欺小”的队伍,在低年级学生面前耀武扬威。
然而,那样一个的他,居然会有人喜欢。或许是因为他成绩好的缘故,虽然他很贪玩,很疯狂,但学习时很认真。那时候他每次考试都是前几名。
十三四岁的青春,犹如含苞待放的荷花,即将散发芬芳季节。此时,爱在一个少女的内心中悄然无声地萌芽。
苏妍总是把目光转向右侧窗台的那个座位上,一个少年稚气未尽的脸庞。少年似乎隐隐约约发现,转过脸。苏妍急忙假装作听课,然而她那羞涩的表情及发红的耳朵,现在看来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少女的心思。然而却能骗得过他,或许因为苏妍和她是朋友。
雨后黄昏,天空初露着的霞光,映照着下几个玩耍的少年。远处楼台之上默默地站着一个女孩,静静看着也在其中的他,他放荡不羁的大笑,他熟练的拍球动作,他嘹亮清脆的叫喊。早已在女孩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闭着眼睛也不会模糊。其实她多想告诉他,她喜欢他。在她粉红色的本子上,多次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的情书。她想象,在某个黄昏,在某个放学的小路,追上他把它给他,然后转身跑走。或者在他出去玩的时候偷偷的塞进他的书包。然而少女的矜持过于顽固,苏妍最终未能鼓起勇气把写下心思的纸头交给他。她明白只要天天见到他就知足了。
女孩成了楼台上的一道风景,每天都会站在原地,不知是在楼上看风景还是偷偷看着远处的人。
弥漫着淡淡花香的校园,充满着一群孩子的欢声笑语,蓬勃着无数孩子们的青春。
十月天空,景色依旧,只不过傍晚飘零的落叶带有一丝惆怅,静静地天空有雁无故地哀鸣。枫林旁,单薄的人影被西下的太阳拉的很长,苏妍哭了,默默地留着眼泪,滴落在地上的枫叶上,无声无息的淡去。她知道他转学了,很突然。以至于他没来上课几天后才知道。苏妍紧紧握着那张满载爱意的纸头,绝望地撕落在随风而落的木叶中。
苏妍依然喜欢站在楼台,只是她目光不在落在玩耍的背影,仅仅只是静静望着远方的天空。
男孩因为他的父母想让他到更好的学校学习。被迫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在那里,他逐渐认识了许多人。三年的时光把他锻造的懂得友情弥足珍贵。不再稚嫩的他,不再顽皮,不再轻狂。青春期使他萌生了对爱情的渴望。
某一天无意发现旧时班级照时,猛然看见那张熟悉的面孔。黑色整齐的刘海下,一张清纯的面颊,是苏妍。
三年的时光不足以冲淡他对以往的记忆,也不会遗忘当年有个女孩在他身边默默地陪伴着。他记得,曾经有个上课爱看他的女孩,腼腆的转头。她会以问作业为借口和他谈天说地,却依然不失淑女的矜持。他恍然发觉,离开后他是在乎他的。
他向朋友打听她的消息,打听到她现在的学校以及她喜欢看安妮宝贝。他走遍大街小巷终于买了一本安妮宝贝文集,特地把自认为自己最好看的相片,紧紧贴在最后一页封面背后的空白里。邮寄过去,让他慰藉的是收到了一封来自苏妍的回信。然而当他看到信上寥寥数笔的感谢语和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有一种压抑和难过,或许她是怪他的,怪他走后三年杳无音信。
十月的天,高远而暗淡。岑寂的路旁,他仰望着天空,播放器传出小5的《那时年少》“如果青春记忆是一本笔记我该如何写你才能永远不忘记,那岁月的画笔还残留痕迹,我和你的过去可不可以不去。”过去的总会成为过去,他想,那些年少的追求和心绪或许早已消失在随风即逝的时光里。他想,或许不应该打扰她。其实那时年少,他并不懂爱,当他明白时,却鬼使神差地错过了。他竟没有半点失去的悲哀。
因为他知道当年如此顽劣的他,也曾悄无声息地住在一个少女的心里。
他想,让过去的成为过去吧,他知道,苏妍绝不会发现安妮宝贝最后一页封面的背面被他照片覆盖的区域,写着,我喜欢你。
他决定,永远封藏那段年少关于青春的余音。
第148个、爱的奇迹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到来,可不是吗,商店为了更好的推销商品,趁此机会开展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活动,什么情侣套餐,到某地烂漫一日游等等。其中销售最好的就是一朵朵鲜艳亮丽的玫瑰花了,那可是情人节的标志,是情侣们彼此向对方表达爱意的最佳方式。仿佛少了它,情人节就少了许多烂漫的色彩!
瞧,前面的那个情侣,男的正捧着一束玫瑰,将它送给旁边那个令他心仪的女孩子,女孩羞涩地接过花来,泛红的脸蛋流露出迷人的笑颜,此刻仿佛是登上了华丽的婚姻殿堂,接受新郎官送给自己的定情戒指一样。多么浪漫的场面呀!但这样的场面却深深刺痛了一个人,在她心里,这样的浪漫就如刀绞一样,在心中无情的切割着。
这是什么回事呢?故事是这样的:林梦瑶,是一个聪明伶俐,天真可爱的女孩,两年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此不久,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吴浩,(*吴浩:年轻有为,少年时就有极不平凡的表现,被当地人称为“江南鬼才”。长大后又以优异的表现在职场上步步高升,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某公司的经理。)当第一眼看到吴浩时,少女的内心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就是自己心中要找的白马王子。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缘分,吴浩对她也是一见钟情。两人的目光在彼此的身上恋恋不舍,宛如在梦境中,他们多想时间就此停留。当他们擦肩而过时,又互相回头望了望对方。
果是天公作美,林梦瑶就在吴浩的公司下成功应聘了一个职位。吴浩得知,欣喜若狂,于是趁一个机会向她表白。梦瑶听了,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主动的向自己示爱。羞涩的脸蛋通红。吴浩看了,心中大喜过望。就这样,他们白天在公司里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样。梦瑶业绩惊人,连吴浩也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从心里由衷的敬佩她…..
这天是情人节。梦瑶刚醒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屋张灯结彩的,桌子上用红玫瑰铺成“ILOVEYOU”的字样。不用想,这肯定是吴浩的杰作。此时梦瑶的手机响了,是吴浩打来的,“你醒了吗,梦瑶。我送的花还喜欢吗?”“讨厌,谁让你送的。”梦瑶嘴虽这么说,心中却无比高兴。“哦,不喜欢,那我送别人去。”吴浩故意挑逗。
“别呀,我喜欢还不成吗。”
“真的?”
“真的,只要是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
“哈哈哈吴浩暗中得意“哦,对了,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呀”
“秘密,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吴浩故意卖关子。
梦瑶心情激动不已,不知道吴昊又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
到了晚上,月光如明镜一样,足以把黑夜照亮。此时,吴浩已开车来接梦瑶了。“去哪呀?”:
“到了你就知道了。”一会儿,车停下来了,梦瑶下车看,眼前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俯望下面,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月亮就像是从这儿升起的。令人心旷神怡。梦瑶不由得伸出手来,哇,好清爽呀!仿佛此刻自己已经摸到了月亮。此时,吴昊走了过来,告诉她,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的地方,每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或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时,他总是到这里静静的望着月光,把所有的烦恼都置之脑外,他曾在这里许下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仪的女孩,与她厮守一生。梦瑶静静地看着旁边的吴昊,心中有股莫名的感动。眼睛稍微紧闭,嘴角露出甜蜜的笑容。想不到平日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吴昊,竟然也会有如此烂漫的举动。她想到这里,又微微白了吴昊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也就在这时候,吴昊双手抱住了她。
“哎呀,你干嘛呀”此刻梦瑶先是一惊,脸蛋羞得通红,趁着月光的照射,显得分外美丽。“梦瑶,你嫁给我吧!”借此之景,吴昊终于把隐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不嘛!”梦瑶噘着小嘴,羞答答的把脸转了过去。
“为什么?”
“哼!我哪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万一,万一有一天你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故意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我吴昊如有做了半点辜负梦瑶小姐的事情,就让我得上不治之症,让我在痛苦的煎熬中慢慢死去。”
这时梦瑶赶快用手捂住他的嘴,“我不准你这样说。”
“怎么,舍不得我了。”
“讨厌!才不是呢!我只是怕我这么早就守寡!”梦瑶微低着她那泛红的脸颊,.嘴中倔强地回答。样子显得格外迷人。
吴昊轻轻将她抱入胸膛,亲了下她那倔强的小嘴,梦瑶双眼微闭着,那一刻,两人的心紧紧交织在一起。
就这样,他们彼此深爱的,每天形影不离。邻居们看了,不由的称赞道:“瞧,这小俩口,蛮恩爱的嘛。”
“是呀,年轻人可真是活力四射,让人既羡慕又嫉妒。”
“嫉妒干啥呀,你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呀.”
“咳,都快四十了,哪来这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呀。”
“哈哈哈……”
他们原本约定等吴昊忙完这一阵子,就立马结婚。可好景不长,因为这几天,梦瑶发现吴昊很少回家,就算回到家也不和她说话,每次吴昊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来逃避与梦瑶的谈话,甚至好几次吴昊都在外面喝的大醉回来,有几次还和梦瑶吵了起来。这还是当初认识的吴昊吗,想到这里,梦瑶常常在家了泪流满面。
又是一个情人节,往常吴昊不管有多忙,总会抽时间来陪她,会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惊喜,令梦瑶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常常向上天祈祷,能够让他们今生今世,甚至永生永世都能在一起,永不分离。可是现在,吴昊却没能在她身旁,陪伴着她。月光照着几乎令她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一对年轻的情侣从她身旁走过,哪男的对女孩说:“小丽,你嫁给我好吗?”
“才不呢!”女孩把那羞红的脸蛋转了过去。
“为什么呀?”显然那男的有些着急了。“哼,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女孩故意去试探他。
“怎么会呢,苍天在上,如果我……”
这犹如万箭穿心一般,深深刺痛了梦瑶那颗脆弱的心灵。是呀,就在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吴昊也曾用同样的方法向自己求婚,也曾许下过非自己不娶的诺言。可是现在,这种诺言早已化成泡沫,破裂在刚刚升起的海面上。
“难道这些美好的誓言都是假的吗,都经不起时间的冲洗吗?”梦瑶不断追问自己“不,我不相信,这不会是真的,我要找吴昊当面问清楚这事。”
此时,梦瑶已来到了公司,吴昊一人坐在办公室中,见梦瑶来了,便有些惊慌失措,“你怎么来了?”
“我就不能来吗?”
“可…可以,请…请坐。”吴昊结结巴巴,表情极不自然,跟他日那个性格开朗的吴昊完全派若两人。
“你为什么对我不理不睬的。”
“不为什么。”吴昊无奈的吐出这几个字来。
“不为什么?这就是你的回答?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没什么。”吴昊沉默了一阵,压抑住心中的悲伤,说,“梦瑶,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此时吴昊转了过去,只是为了不让梦瑶看到他那种软弱而又无奈的形态。
“分手!”听到这两个字,就如晴天霹雳一般。要知道,这两个字在她心中就如两座泰山一样,压着她喘不过气来,“为…为什么?”梦瑶全身颤抖,泪眼模糊,一切就好像突如其来的噩梦一般,而自己又仿佛深深陷入噩梦中,“告诉我是我哪里做错了什么,我改!”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仿佛心中有无数委屈却又无法诉说一样。“是什么,你必须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要分手?”
“我...”此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吴总,我能进来吗?”“请...请进.”此时一位妖艳的少女走了进来,年龄与梦瑶相仿,美丽妖娆,她就是吴昊身边的秘书小兰,全公司的男职员见她无不垂涎三尺。
“哟,吴总,那女的是谁呀?”用她那娇媚的声音问道。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还没等吴昊反应过来,梦瑶已泪流满面,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司。“梦,梦瑶。”吴昊想去叫回梦瑶,最终却是停止了。只残留了几滴眼泪,滑落在办公桌上。
到家里,梦瑶一头扎进被窝里。“怎么会这样,不,绝对不可能的!”但这是不争的事实呀,吴昊在外偷情的事明明是自己亲眼看见的,难道还有假吗?梦瑶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为什么上天偏要这般折磨自己。原本以为吴昊是自己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但为什么会这样,难不成吴昊真是人面兽身,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之前许下的诺言只是为了掩饰他那丑恶的鬼脸吗?此时梦瑶心中无比悲愤,却只能一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里抱枕痛哭。谁又能抚平她那颗已经碎的不成样的心呢?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遇到这事就乱了理智。转念一想,总觉得事情有蹊跷,吴昊不是那种人。再说了,吴昊说出分手时,嘴中分明是抽搐了一下,然后把脸转了过去,难道是为了不让自己看到他的悲伤吗?这背后肯定有什么隐情,我得再找他问清楚这事。
“叮咚…”一阵门铃声响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来了,梦瑶赶紧拭干眼泪,急匆匆地去开门。“是你呀,快请进吧。”只见门外是一个清秀的少女,穿着并不什么华丽,但却隐藏不住她内心那种不凡的气质。
“你好,嫂子。”原来这女子便是吴昊的妹妹吴婷,因得知梦瑶是哥哥的心上人后,便常常找梦瑶和她聊天。不久,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咦,我哥呢?”吴婷问道。
“哦,他呀,去工作了。”
“工作?今天不是星期日吗?”
“这……”梦瑶几乎有点惊慌失措。
“嫂子,你的眼睛怎么红了?”吴婷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对劲,“告诉我是不是我哥又欺负你了。”这小丫头故意挑逗梦瑶。却触伤了梦瑶的心,梦瑶心中扑哧一下,像失去了什么似的,吴婷看到嫂子竟然慌张成这样,心里也几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说:“怎么了,我哥是不是对你不好?”
“没…没这事,你就别乱想了。”
难道真是我乱想了?此刻吴婷想起那几天哥哥喝得乱醉回来,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起初没当一回事,认为哥哥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借酒来发泄发泄情绪而已。现在看到嫂子如此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和我哥发生什么事了吗?”吴婷进一步问道
。“没…没什么。”梦瑶有些紧张“只是这几天不舒服。”
“没什么?不可能吧。”在小丫头的逼问下,梦瑶终于把自己与吴昊之间的事告诉了她。“不可能,这不会是真的。”吴婷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那种人,可是望着梦瑶悲伤成这样,知道梦瑶绝不是在跟她开玩笑的。不成,我得找我哥问清楚这事。“好了,嫂子你也别太伤心了,我相信我哥不是那种人,这里面定有什么隐情。我会帮你把事情弄清楚的。”说完便去拭干梦瑶脸上的泪珠,起身要走。
“是呀,吴昊不会是那种人的。”梦瑶心想。她决定再去吴昊。
第二天,梦瑶又一次来到公司者吴昊。可一进办公室,发现吴昊并不在这里,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缠在吴昊身边的秘书。梦瑶这回是气不打一出来,原本善良的她竟然冲了上去,狠狠给了她一巴掌。一向温柔的梦瑶,竟然会做出这种举措,完全颠覆了她以往的性格。可是这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她的出现,吴昊怎么会对自己那样不理不睬的呢,以至于提出分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这个女的所赐。可是即使这样也难以消除心中的悲痛。那女的静静地站在那里,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对不起,我…..”小兰对梦瑶深有内疚之感,看到梦瑶这么伤心,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
此时梦瑶冷静了下来,“行了,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吗,我和吴昊……”梦瑶把自己如何跟吴昊相遇、相识、相爱及吴昊对自己许下的诺言统统告诉了小兰,此刻梦瑶的嘴角展露笑颜,仿佛又回到了眼前那属于她俩的日子。“可是,”梦瑶突然变脸“因为你的出现,这一切就从此画上了句点,你好狠毒呀~!”梦瑶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令她站立不安,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破坏别人夫妻感情是罪魁祸首。“梦瑶小姐,请冷静点,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什么?那天的事这难道是我想象出来的吗?”
“不,这个….我…..”
就在此时,吴昊走进了办公室。梦瑶冲了过去,抱住吴昊,“告诉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你不会不要我的。吴昊~”梦瑶泪眼模糊,双手紧抱的吴昊,只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你难道忘了吗?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相爱,你曾说过要与我偕头到老的,你难道忘记了你对我所许下的诺言吗?”
吴昊见此,泪水竟悄悄从眼眶中溢出来,“对不起,梦瑶,我要走了”吴昊用他那爽颤抖的双手,无奈地将梦瑶推开。
“走,去哪,带我一起去。”梦瑶此刻已是泣不成声,苦苦央求着吴昊!
“我不能带你去。”吴昊强忍着快要从眼眶中溢出来的泪水,稍稍低下了头,却怎么也不敢正看着梦瑶,“对不起。梦瑶,我无法再陪你一起漫游在那皎洁的月夜,无法去兑现那曾对你许下的承若,不能与你私定终身。我简直就是一个忘情的负心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现在不奢望你能原谅我。忘了我吧,就当你从来没有认识吴昊这个人,因为他不配,也不值得你这样为他牵肠挂肚!”吴昊终于甩脱了梦瑶的缠绕,带这小兰,消失在梦瑶的视线当中。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究竟为什么会这样!”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梦瑶孤零零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追问自己。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隐瞒她一辈子吗?这样对你和她都不公平……”小兰跟吴昊的后面,看着吴昊这个样子,内心极其难过。
“够了,别再说了!”吴昊心中何尝不是撕心般的煎熬,但他又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对我就这样不公!”吴昊一拳打在一棵树桩上,发出无奈的抱怨。
小兰只好闭上双唇,静静地跟在他后面,心里好不是滋味!揉了揉刚才被梦瑶扇了个耳光的脸蛋,含着泪水,默默向上天祈祷!
回到家后。吴婷像头发了狂的红牛,急匆匆地向她哥哥房间冲去!“妈,哥呢?”此时她的愤怒已经吞噬了理智,看到她哥没在房间里,带有质问的口气询问母亲!
老母亲正在帮吴昊整理书桌,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丫头吓了一跳!“他呀,在公司工作还没有回来呢!”在母亲的眼中,仿佛略带一丝微润。但吴婷并没有察觉到,怒气冲冲的说:“工作?我看是去偷情去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母亲不解的问道。吴婷将早上去梦瑶家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母亲。
“我是看清楚了哥了,他伪装得可真好呀!”吴婷冷笑道,“我看像他这种视感情如玩物的负心汉,迟早会让老天给收了的!”
“你胡说什么!”母亲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却深深痛在母亲心头!母亲把脸扭过去,呜咽了一下。
“好,你打我,你竟然帮着他打我!你们打小就知道宠着他,这下可好,宠出祸来了吧!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让嫂子独自一人伤心难过!”吴婷将多年埋藏在内心中的积怨终于爆发了出来,两眼直冲冲地望着母亲!
母亲含着泪水,双手颤抖地从抽屉中拿出一本折子来。后低下头,用手捂住嘴,轻轻哽咽着。
“病危通知书!”吴婷双手开始颤抖起来,心中的那股无名之火瞬间被这如同冰冷的寒潮所扑灭,令她不住瑟瑟发抖。“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妈,你别吓我,我哥绝对不会得这种病的。”吴婷一直地摇头,双手不住地晃动着那悲痛欲绝的母亲。
母亲用她那颤抖的双手轻柔了她的脸,两人抱头痛哭,“难道我还好那这种事来开玩笑吗?你哥这病已经是癌症晚期了。”母亲用袖子擦拭了眼中的泪水,长叹了一声,“是你哥我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的,因为他不想让他所爱的人为这件事而伤心欲绝。尤其是你嫂子梦瑶呀!你可知道他有多么爱她吗?他宁愿背负着这“负心汉”的罪名,宁愿让梦瑶去记恨他一辈子,也不愿让她为自己悲痛欲绝。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呢?”
吴婷愣了,无力的双手去翻开哥哥的日记本:
2月14日小雨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又到了情人节。天突然下起了小雨。这阴冷的天气给原本浪漫的节日增添了几丝悲凉的气氛!
想去去年,你在我身边,我们在一起嬉戏的日子…这只能停留在漫无边际的记忆中。
下午,梦瑶突然来到我办公室,使我那冷了许久的心突然迸发活力!我多想再一起将她抱入怀中,告诉她这些天发生的事,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愿看到她为我伤心的样子。内心在不住痛苦地煎熬,终于做出了那违背内心的决定。或许是魔鬼的操纵,将那我害怕听到的“分手”俩字竟从我口中脱颖而出!这一刻,我的心如从空中坠地的花瓶,已找不到一小块完整的模样!
2月15日阴
我无奈的走进办公室,心中被悔恨与伤痛充塞着,无力的手支撑的脑袋,发出一声声奈何的叹声!
这时一个令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走了进来。我心如获至宝般喜悦,可还是伪着内心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当梦瑶紧紧抱住我,泣不成声地再一次叫我的名字时,我的内心如刀绞般撕痛。我多想再一次将她抱入怀中,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与她漫步在那狡黠的月夜,去完成我们守候的承若:我多想时间就此停下来,静静享受那一刻的幸福!可我不能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就这样对我不公!不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不止一次的这样怨天忧人!
梦瑶,对不起,我不能实现我俩当初的誓言,不能牵着你的手,共同踏入婚姻,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同至宝地把你捧在手心中,呵护着你,照顾着你!我知道我今生欠你的太多,倘若有来世,我一定会加倍还与你!
永远爱你的吴昊!
吴婷泪流满面,朝门外奔去,恰好碰到哥哥吴昊。吴昊看到妹妹手上拿着自己的日记本,不由有些慌张,“你想干吗去!”吴昊急忙夺过吴婷手中的本子。
“哥…我…”面对突如其来的吴昊,吴婷不免有些慌张“你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哥,对不起!”
吴昊瞟了一眼房子里的母亲,无奈地摇了摇头。
“哥,我知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嫂子难过,可是这样嫂子真的就不会伤心吗,嫂子每天以泪洗面你知道吗?”吴婷含着泪水。
这些话如同一把坚硬的钢刀,深深刺痛了吴昊那未曾愈合的伤口。原本是想让梦瑶忘记自己,不要因这事而伤心难过,可不曾想到这样做又如是火上浇油,加剧了梦瑶的痛苦。吴昊陷入深深沉思中。
晚上,一向不爱说话的父亲竟找他交谈了一宿:
“爸,我真的很难受,你能告诉我该如何是好吗?”吴昊含着眼泪询问的父亲!
“难受?!自己在受内心的谴责,能不难受吗?”父亲拍了拍他的后背,“你看你为了此事憔悴了许多呀!”
“可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不要说父亲也明白他的心中思索着什么。
“儿子呀,你要明白,”父亲叹了口气,继续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逃避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只能让逃避者更加受到心灵的谴责!既然躲不过,不如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吧!当然路在你脚下,至于怎么走,还得由你来决定。”
“我?”吴昊突然心中一亮,仿佛领悟到了什么似的!
“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我儿子所做的决定,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什么秘密都不能在吴婷心中逗留一天,可不一大早便飞奔到梦瑶家,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她。
“我就知道吴昊一定是有他的难言之隐,他宁愿让我误解他、记恨他、忘记他。也不远让我知道事实后为他痛心难过!”梦瑶笑中含泪,她觉得自己所受的所有委屈与吴昊比起来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此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急忙感到吴昊的家里,再次将他抱起,抚平他那颗久受煎熬的孤独心灵。
——叮咚,叮咚!门铃一声声响起,吴昊像往常一样去开门。他怎么没有想到,门外面竟然是梦瑶!心中的惊讶与喜悦一时冲击了他的大脑,使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梦瑶,你你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呀?!”梦瑶朝他笑了笑,笑的是那样可人。
“欢迎….欢迎,请…进来!”吴昊激动得一时也语无伦次了,“来,我为你沏杯茶。”
梦瑶突然发现客桌上摆着一些照片,“这是….”没错,这些就是他们俩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时隔一年,吴昊仍把它们视为手中至宝,这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年里他的自己的爱不曾有丝毫的递减!
梦瑶心中有些酸痛,泪水再一次从眼中滑落,抱住吴昊,“吴昊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不能理解你心中的那份痛楚!”
吴昊终于可以再次把她抱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没用,不能更好的去保护你,反而让你收了这么多的委屈!你能原谅我吗?”
“嗯,我原谅,我什么都可以原谅你,只要你能再一次回到我的身边来!”
接下来的举动令梦瑶出乎意外。
吴昊双腿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这让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梦瑶大为吃惊,赶忙将他扶起,“你这是干什么呀吴昊?”
“梦瑶,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否答应我?”
“你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会答应你!”梦瑶将吴昊扶起。
“就是,不管我以后是否还能继续陪伴着你,照顾着你,你都要带着希望坚强地活下去!好好照顾自己,行吗,梦瑶?”
梦瑶含着晶莹的泪花,再次抱住吴昊,满带着哭声在吴昊耳边轻轻说道“我答应你!”
一场风波也就就这样悄然而过,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一切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吴昊与梦瑶经过这次不堪回首而又刻苦铭心的经历后,俩人再一次深度熟知了彼此,他们对彼此的依恋进一步加成!吴昊变的开朗了许多,正以乐观的心态及顽强的毅力跟病魔作殊死的拼搏。而梦瑶总是时常陪伴与他的左右,一次一次给他重生的希望与勇气!吴昊的病也逐渐好转起来!
这一天梦瑶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吴昊不在他身旁,心中顿时一震,慌手慌脚的穿上衣服,朝窗外远眺,才发生吴昊正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她这颗悬的着心才有了着落。此时她迅速往楼下跑,因为她不想再次离开吴昊半步!突然,她被一块砖头所绊倒,来了个与地面亲密接触,鼻尖蹭了一层灰,俩膝盖被轻轻划破,流出一丝通红的鲜血。疼痛之感令她一时半会不知所措,尽管是如此的疼痛,她还是忍住了哭声,毅然地站了起来。
来到了吴昊身旁,俩人相拥而抱。吴昊帮她稍擦拭了鼻尖的灰尘,轻揉了她的双膝,把嘴凑在她耳根悄悄地问道:“疼吗?”
梦瑶含泪地摇了摇头,嘴角中瞬间流露出一丝苦味的笑容,亦或许是笑自己太脆弱了,连这点小事也要让吴昊为自个担心!
不知道是否是上天对吴昊的恩赐,奇迹又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的病竟奇迹般的恢复了。这对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赏赐,尤其是梦瑶,她简直乐疯了,就好像是自己得到了上天的恩赐了一样。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夜晚,今个的月儿显得格外圆亮,仿佛是要预祝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吴昊与梦瑶再一次漫步在这皎洁的月之中,心中泛起阵阵惬意。吴昊轻轻牵起梦瑶的手,梦瑶不住着地将那泛红的脸颊偎依在吴昊的肩膀上,享受这一刻的浪漫!
看得梦瑶那张秀丽的脸蛋,蓦然有一种暖流涌上心头,正是由于她对爱情矢志不渝的执着,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守候,才让自己看到重生的希望,让奇迹再一次降临在自己身上!吴昊眼中含有幸福的泪水,趁梦瑶不注意之时,吴昊悄悄地将她搂在怀中。
“哎呀~你想干嘛!”羞红的双颊在月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的迷人。
“梦瑶,我们结婚吧!”吴昊终于把心中的夙求表露了出来。
梦瑶何尝又不是那样想的呢,这一年多来,她忍受过多少的委屈,只为了能再一次听到今天的这句话。可她却翘着嘴,倔强地说:“哼~才不呢!”
吴昊贴下去吻了她那倔强的小嘴,问道:“为什么呀?”
“哼!万一,万一你又跟上次那样把我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再次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如果我和上次一样再次做出辜负你的事情,就让我就…”
此刻间梦瑶突然阻止了吴昊所要说的话,脸上稍带点怒气,“那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想让我再次伤心难过不成?”
吴昊马上将要从嘴边脱颖而出的誓言又吞了进去,因为他知道就是这轻浮的誓言险些成为隔断他俩的咒言!他轻轻将梦瑶抱人怀中,嘴悄悄凑近她的耳根旁:“梦瑶,你知道吗。爱上你是我今生唯一的骄傲!”
月光是那样的狡黠,那样的柔和,照耀在树下那切切私语的恋人的脸颊上,聆听那一段真情的独白,感觉好美好骄人!
第149个、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
■ 一
我是去哈尔滨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手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嘛干嘛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谁接你呀,和你有什么关系,快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想哈尔滨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冻得够呛,两只手快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一个广州人哪里戴过什么手套!这鬼天气真冷啊,手套啊手套……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捣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的投资方还坐火车来?
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哈尔滨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大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有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 二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哈尔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以你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中央大街入口处见的面,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更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去喝酒。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我认输了。
喝酒的结果是她丢了手套,把她送到楼下,她打车回旅馆,半路上她就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手套竟在雪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做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哈尔滨人管粤语叫鸟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邮件,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以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哈尔滨,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哈尔滨,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住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 三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喜欢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一向如男孩儿性格的她这般羞涩真是动人,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吗?她看着我说,张爱玲是谁?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喝酒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哈尔滨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哈尔滨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温饱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二十三年来,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她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就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 四
五月,正是哈尔滨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哈尔滨优越的条件。她的父母也在哈尔滨,只有她一个独生女。但花蜜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飞机票直奔哈尔滨,这时我才知道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住,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去哈尔滨电台点歌找人,请她听到我的歌速和我联系,我把小广告贴到她公司周围的墙上,上面写着:亲爱的花蜜,你不要和我玩捉迷藏了,我们广州的家已经安排好了。
但我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回去的火车上,我的悲痛难过以及失落无以诉说,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说我,你傻呀,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创业,那是玩你呢,没准人家嫁了有钱人。
我不相信花蜜是这样的人,却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我想,我和她的缘分,就在那一副手套吧。
■ 五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哈尔滨,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副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作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哪里去找她?业务忙完之后,我一个人常常去中央大街,那里的风景依然美丽,曾几何时,我和那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徜徉。她说,要跟我去南方,还要戴上那副美丽的红手套嫁给我。
我没有找到我心爱的女孩子。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
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那是爱情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那是花蜜写的。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篇小散文,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 六
三年前,花蜜突然失明,也许是在电脑前时间太长了吧,她去看了很多医院,大夫说,她复明的概率只有3%。
她不能上网,不能发短信,不想再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呆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她的视力恢复到0.2,勉强能看到人,她成了网络写手,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发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写的我和她。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你太狠心,这么苦的路怎么一个人走,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走?我已经能说很好听的普通话了,我已经为寻你快肝肠寸断了。
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虽然我知道了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
第150个、飞鸟与鱼
有一条鱼生活在一片海域里,它每天就是不停地游来游去。一天,有一只迷途的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孤独的鱼和迷途的飞鸟深深地彼此吸引了对方。
飞鸟给鱼讲辽阔的天空,讲广袤的大地…鱼给飞鸟讲深邃的海洋…它们为彼此打开了一扇未知却又丰富多彩的窗。
它们还有好多共同的话题:每个早晨的朝霞、每个傍晚的落日、每个夜晚的星空、每分钟空气里的味道。树木的、土地的、海水的。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他们彼此深深地爱慕着对方,这样过了好久,它们以为此生就这样厮守。飞鸟可以忘却飞翔的天空,鱼可以忘却深潜过的海底。
谁说鱼和飞鸟就不能在一起?
一天,飞鸟看见别的鸟飞过,它想起了天空。它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感受风从身边擦过的自由。鱼看着自己的鳍没有说话;又是一天,鱼为了躲避暴风雨深深潜入水中,在太阳重现的时候,它兴奋的问飞鸟是否能看见水中珊瑚的灿烂。飞鸟只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苦笑。
他们知道了飞鸟与鱼是不可以在一起的,虽然彼此相爱,但是鱼终归是水里的鱼,飞鸟终归是天上的飞鸟。飞鸟离开了那片海域,再也没有回来。它并不知道,鱼亦再也没有游回这片海域。它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避那段往事,那段飞鸟与鱼的故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到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空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没有交汇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转瞬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一个翱翔天际
一个却深潜海底
…
上一篇《外国民间故事一百五十个原文》故事精选
1、山基诺和树鬼外国民间故事2、小国王的故事外国民间故事3、狮子城新加普拉外国民间故事4、绰尔斯沟外国民间故事5、一身清白的熊本外国民间故事6、巴夏的儿子和台夫外国 ..
下一篇《感人小故事大全九个》故事精选
1、感人微故事感人小故事2、笑话故事:夸张手法感人小故事3、关于契约精神的感人故事感人小故事4、淡淡的友情,淡淡的爱感人小故事5、2020抗击疫情战“疫”,暖心爱情小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