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很少接受平面媒体的采访,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变成文字后会被改头换面成什么模样。所以,此前的多次采访预约都被她拒绝,她说她跟别的主持人不一样,没有那些婚姻家庭的事儿说给我听。
我持续争取:“那,就说说你的不康健生活吧?”
于是,2008年8月初的一个晚上,我来到了张越家中。
人生多少、对肉当吃,朋友们都说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我天生就胖,实实在在的肥胖,刚刚十来岁,走在街上,就有人窃窃私语:“嘿,那姑娘真够胖的呀!”受这样的刺激多了,我就开始对别人充满戒心,并学会随时反击这种不期而至的“来犯之敌”。
但我发现,哪怕浑身长刺,也挡不住别人的眼光。那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所有的人都看不见我,我专门穿玄色和灰色的衣服,想把自己彻底隐藏起来。
从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我做了中学老师。几年下来,我依然住在单身宿舍里。有老大姐恨铁不成钢地劝我:“你该减肥了,要不都成老姑娘了。”姑娘前面加上“老”字的确很让人悲哀,我于是决定好好减肥。
我的减肥是一场闹剧。我特贪吃,当了六年老师,我险些没存下什么钱,别人的钱是存银行,我的钱,全存进了肠胃。对于吃,我不仅仅是贪,而是一种发自心里的热爱和追求——我一向认为人生多少、对肉当吃。为了吃一碗北京城最地道的臊子面,我可以凌晨5点去排队等头汤;我也不惜扔出半个月的工资去吃一碗张生记的鱼翅捞饭——朋友们都说我疯了,骂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我这样一个视吃如命的女人要减肥——我觉得比让我去登珠峰还难。所以,我的减肥历程很不堪:该吃的我一顿不落,当然我也买回了许多减肥茶减肥药,一杯接一杯品茗,大把大把吞药,也不知道减肥产品遇上美食后发生了何种化学转变,过了一个月,我胖了两斤。
减肥产品无效,我决定去试偏方—— 据说烟民多半胖不了,我连咳嗽带喷嚏地学会了抽烟,抽了一个月,又胖了三斤—— 我的月开支又多出了几百块——我学会了抽烟,而且上瘾了。
又听说喝红酒有助减肥,别人喝红酒是品,我喝红酒是干,一杯红酒只要一口。一个月10瓶都打不住。
我迫切叫停了减肥打算,再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还会多出什么高“贵”的爱好——老天给了我这么个胖身板儿,认命吧!
以前那么自卑的一个女人,突然之间之间之间间得意了,所以晕了。
虽然减肥休止了,但那些爱好却愈发严重,我必须想办法应付这些额外的账单。电视台的朋友让我写点小品本子试试。这一试,试出了名堂。我的第一个小品是在《艺苑景色线》里播出的。导演制片一瞧觉得还行,于是春节晚会的小品也试着让我干起来。
一次跟朋友去歌厅小坐,听见一个女歌手在唱一首叫《雪域光芒》的歌,很美妙的歌喉。可是看一看她的人,比我还胖。朋友说那个歌手叫韩红,因为肥胖没有歌舞团要,只幸亏歌厅唱歌。那一刻我觉得什么东西触动了某根神经。她唱完了,我点了个花篮送给她——一个花篮100块钱,歌手可以拿到50块。不一会儿,韩红拿着一瓶啤酒过来谢我,说这是她唱歌以来收到的第一个花篮,我说:“我们都是重量级的人物,迟早有一日,我们会在万众瞩目之下面对面……”
回家后,我觉得自己不能在学校里面混吃等死了,胖怎么了?我的斗志第一次熊熊燃烧……
那时《半边天》栏目有个小板块叫《理想成真》,拍摄一些女性在一天内实现理想的历程。那时,她们找的人不是想成为演员就是想成为模特,导演觉得没创意。有人推荐说,有个叫张越的胖女人想当厨子,这下乐坏了导演,与我一拍即合。我那种对于美食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热爱让我的表演出尽风头,导演问我是否愿意转行做主持人。愿意!当然愿意!
我做的第一期节目,就把韩红作为高朋请进了中心电视台的录播间。我要让所有人看一看,除了那些卖相好的歌手和主持人外,另有我跟韩红这样卖相不佳但是内秀的人物存在。因为有被伤害的经历,所以我非常怅恨一元化的生活方式,我认为只要不伤害别人,每个人都有权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永远都不能忍受多数人欺负少数人,而且仅仅就因为那个人和他们不一样。就这么着,我在央视坐稳了自己的位置。
我评价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很简朴—— 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床边上吃的东西险些没动,那便是本好书。
虽然没有婚姻的幸福,但也少掉了许多因婚姻衍生的烦恼。这使得我的日子过得非常简朴。
不用做节目的时候,我早起去吊吊嗓子,顺便吃完早饭再回家。我喜欢买书,书架是摆不下的,买来都先堆在地板上。吃完早饭返来,我就这么坐在地板上翻那些买返来的新书。先是大致翻一遍,觉得没有什么意思的就持续扔地板上,觉得值得深读的,拿起来塞进书架里。如果书架塞不出来了,就在上面找一本以前觉得还不错但现在看来也没有什么意思的书扔地上,再把看中的书塞出来。
虽然书架上满满当当,但这些书在我看来只是过得去而已。更好一点儿的书,是摆在卫生间的。我在卫生间里做了个全封闭的玻璃书柜。以前我喜欢在泡澡的时候听音乐,之后因为太潮湿,卫生间里的音响坏掉了,我于是改成泡在浴缸里看书。躺在温热的水里,右手高举一本好书,左手夹一支烟,翻页的时候,把烟塞到嘴里抽一口。看得入神的时候,一个澡能泡上两个小时。
至于我觉得最好的书,是堆在床上的。我不喜欢看电视,没事的时候,我常常半躺在床上,床边放一堆吃的喝的,然后开始看书。我评价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很简朴——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床边上的食物险些没动,那便是本好书,好到足以让我忘记我的另一爱好。
因为买不到符合的衣服,我有许多理由不逛街。但是为了买书,我出去逛的几率也不比爱美的女性少。以前我坐公交、地铁,之后老是被人认出来,虚心地给我让座,我就觉得自己有点扰民,于是改成打的。北京的司机都特别能侃,一次我问司机:“您觉得开车难吗?”司机通知我:“这有什么难的?你往方向盘上栓块骨头,狗都能开。”
真这么轻易?我就动心了,也打算去考个驾照买车。之后才晓畅过来,司机说的那会开车的狗是火星来的。我学车的时候,教练老是着急地冲我嚷嚷:“你刹车又踩晚了好几秒,这要搁马路上,你又轧死一人……”大概是在我“轧死”了12个、正好一打人后,我选择了肄业,为了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决定再也不去摸方向盘。
往年我43岁了,跟同龄人相比,我是一个很不合格的女人,我没有婚姻,没有孩子,不会摒挡家务,还抽烟饮酒,而且依然那么胖且缺乏美感——这些不足之处,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我自己纵容自己养成的。尽管一眼看来我有这么多缺憾,但是我并不反感目前这种比较不康健的日子,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有恶习的生活——人生并没有流动的剧本,你可以认为做贤妻良母是一种幸福,但我觉得,做一个有恶习的单身女人,享受不康健的日子也是一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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