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我从加州大学表演系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纽约投奔我儿时的挚友艾芘,渴望能在百老汇的话剧舞台上实现自己的理想。
然而,在百老汇,没有哪一个剧团愿意给一个没有背景、又不是选美冠军的女孩儿机会。经过十多次面试过后,我的蓄积越来越少,迫不得已到一家餐厅的衣帽间打工,靠每周七十多块钱的收入勉强度日。终于,父亲(father)在电话里说,如果到圣诞节我依然无业游民,就必须回家到他的公司上班。
刚巧这时艾芘所在的剧团有一个空缺,她为我争取到了3分钟的试演机会。我决定和命运最终赌一把。我用最终的一点钱买了当天夜间的返程机票,心想:如果选上就留下,选不上,就马上坐飞机回家,让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理想从此结束!
那天空上午,我早早来到排练场,结果发现有十几个窈窕淑女排在我前面,我是第17号,要到下午才轮到我。看着一个又一个穿着入时、个人形象姣好的候选人,我简直是“鸡立鹤群”。
正午,我想到了百老汇大街上的百欧思则,那里是嬉皮士和闻名人士的聚集地,据称是纽约最地道的意大利餐馆。既然留下来的希望渺茫,最终去感受一下百老汇的气氛也好啊。走进餐厅,看到女招待递过来菜单,我这才意识到这里的价格比一般餐馆贵了好几倍。而买完机票我只剩5元2角钱,连付小费可能都不够。我小心翼翼地对一脸不耐烦的女招待说:“呃,另有再便宜些的菜吗?比如什锦色拉之类的?”“对不起,没有!我也不为乡巴佬提供服务。”人高马大的女招待有意把尖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其他客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着我们。我从容自若地站起身,微笑着说:“没干系,我刚巧也不接受势力眼的服务。”四周传来一片笑声,我甚至听到有人在鼓掌。
“我也是,”坐在我邻桌的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个子一边鼓掌一边说,“看来我们要另找地方吃午饭了。”他走过来很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和我一路昂首阔步地向大门走去。满脸乌云密布的女招待这时才从震动中回过神来,悻悻地对我说:“从来没碰到过像你这样的家伙。”我开心地回答道:“那是我的荣幸。”然背面也不回地跨出了百欧思则的门槛。
站在大街上,我和大个子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我知道一个做地道的意大利粉的地方,绝对不超过5元!怎么样,要去吗?”几分钟后大个子强止住笑发起道。也许是被他的幽默感染了,也许真是饿昏了头,我听见自己说:“为什么不!”
十分钟后我们坐在一个狭小却整洁的小店里,店主的英文不敢恭维,但他端出的香肠粉则刚好相反———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地道的意大利粉。大个子显而易见是这儿的常客,一边吃一边给我讲这家老板的趣事。饭后店主的小儿子为我们端来甜点。也许是首次做服务员太镇静,他不小心碰翻了大个子的杯子,柠檬茶溅了大个子一身。尽管我和大个子再三安慰他,但那可怜的孩子仍然满脸沮丧和歉意。趁着大个子没留意,我一回手把自己的水杯也打翻了,顿时地上又出现了一大汪水,我的衬衫袖子也被弄脏了。“啊,对不起!我都二十多岁了,还常常碰翻东西,如果你爸爸问起来,请代我向他道歉。”我故意大声说,小家伙终于又露出了灿烂的笑脸。 ()
一抬头看见大个子正专注地盯着我看,显而易见我的小本领没能瞒过他的眼睛,不过他装出什么也没看到的样子,很快转移了话题:“这么说你大学毕业了,打算干什么?”“嗯,我想演戏。不过我最大的问题是一张嘴观众就笑个不停,不管多惨的悲剧,只要我一说台词,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笑。”我沮丧地说。大个子感兴趣地盯着我的脸,仿佛想从上面找到宝藏似的。“我明天下午另有最终一次试演机会,如果不行,晚上我就回老家。”“有多大把握?”大个子体贴地问。“我有95%的把握———95%的把握被镌汰。哈哈!”我一副蛮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心里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我们辨别付过账(留下小费后我还剩2角钱!)在店门前道别时,大个子突然之间之间之间说:“作为感谢,你不介意带我去看你试演吧?”“当然不介意。只要你发誓到时候一定不要笑。”
一小时后,我面对几位导演,朗诵自己精心预备的台词。但纵然是外行也看得出气氛有些不对,本来是狄更斯的经典悲剧,但台下却传来阵阵笑声,只有艾芘和后排的大个子努力做出严厉的样子,但我能够看到他们眼睛里仍有抑制不住的笑意。试演后我得到剧团秘书一个简朴而礼貌的答复:“一有新闻,我会马上联系你。”我知道我已经没戏了。 ()
艾芘送我到剧院门口,眼角还带着笑意:“嗨,格丽斯,刚才那几个导演都说你是喜剧天才呢!要不要再留下一段时间,看有没有试演喜剧的机会?”我强作笑脸答应着,心里却酸酸地痛。我最终的希望破灭了,大家都会在笑我,连老友艾芘也开始耻笑我了,所谓“试一试喜剧”,无非是想婉转地通知我:“你没有演舞台剧的天赋,该适可而止了。”离飞机起飞另有五个小时,我知道是回家的时候了,虽然没在百老汇找到机会,但能和一个有趣的家伙一路吃顿饭也挺值得,确切地说自从毕业以后我依然第一次这么开心和放松。
这时我才猛然记起大个子还在排练场里,刚才我从背景出来时忘了和他道别了。虽然我此刻心情很不好,但我依然决定和他道个别,因为我觉得就这样不辞而别是不礼貌的。让我做梦都想不到的是,正因为我的这种念头,我的后半生因此被改变。 ()
我正要回去找大个子时,却看见他手里拿着一叠表格从背景出来:“格丽斯,我是乔治·贝恩姆。因为正午吃饭时我刚演出完,还没来得及卸妆,对不起。”说完,他取下了粘在脸上的络腮胡子。我的嘴张成“”字型,天啊,没错,他竟然真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喜剧“新王子”乔治·贝恩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大个子,不,乔治微笑着说:“我马上要去新泽西的纽瓦克巡回演出,需要一个搭档。这儿的导演是我的好朋友,让我看了你的申请表,我觉得很符合。怎么样,要试一试吗?”
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拼命地摇头,觉得心像张开的帆一样一点点地鼓起来。
很快,我就不可阻挡地“红”了,一年后,“格丽斯”这个名字在美国已经众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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